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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城市公子     风生水起(小说520)txt下载     风生水起(小说520)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四 秘密任务

    一辆吉普车赶了过来,伤痕累累,显然经过一番长途跋涉,这时车门打开,走下一个带着防风眼镜的中年军官,气派大的很,大声喝道:“预备役下士朱恒淮,出列!”

    “呦!”

    我条件反射地小跑到那军官跟前,敬礼,立正,大喊道:“预备役下士朱恒淮报到,请问上级有何命令!?”

    “稍息!”

    那军官下令,我这才反应过来,我老早就退伍了,但是因为以前当兵时间太长,几乎形成自然反应,不禁又气又好笑。但是看着对方军官满面严肃的表情,加上肩膀上那两杠一星,似乎是个很大的军官!于是又板着脸,稍息听候命令。

    那军官叫道:“朱恒淮同志!尽管你已经退伍了,但是因你在军中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时作战勇敢,毙敌五名,伤敌若干,签于立功重大,因此上级特意授予你陆军预备役上士军衔!命令立即生效!”

    说着,该军官就把证书递交给我,然后敬礼。我回礼,双手接证书,如同做梦一般。原本解放军是没有军衔的,八十年代恢复了这项制度,我已经退役多年,怎么就突然被授衔上士?简直莫名其妙。但是看着证书上端端正正陆军预备役上士军衔和烫金大印,这绝对假不了!

    “朱恒淮上士!”

    “在!”

    该军官突然放低声音,军队中都是大喊大叫,唯恐别人不知,如此低声,只能说是重大事项:“现有一项任务交给你,这里说话不方便,请到车子里去!”

    我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进入吉普车内,司机离开,随手关上车门,拔出手枪间隔三米放哨。

    那军官自我介绍:“我是陆军少校刘建国,这次过来,有一项任务要交给你。”

    我问道:“我在想,我毕竟已经退伍多年,不仅身手疏远了,而且不像以前那么有冲劲,为什么偏要我来完成该项任务?”

    少校回答:“一、你当兵资格老,作战勇猛无比,虽读书不多,但是聪明好学;二、该项任务涉及考古和历史,你是比较专业的人士;三、该项任务还有一个民间人士参与,假若直接派遣军方人员参与,因其特殊身份而有可能造成不便。所以,我们一直认为你非常恰当,能够胜任这个艰巨的任务。据说,这项任务是上级特别交代的,一定要好好完成!”

    “是,绝对不辜负上级的嘱托!”

    少校点点头说道:“早上带你去见那个民间人士。你还有什么要求吗?”

    “这个,你看,目前折腾成这幅样子了,你说怎么办呢?”

    我指指外面。

    少校横了一眼,笑道:“好办,就说美帝和俄罗斯鬼子不合,一见面就打起来,破坏我国文物,还得向他们大使馆讨钱去呢!”

    甚合我意。

    我下了吉普车,抬头看看天,不是做梦啊!林白水倒是兴奋地凑过来,笑嘻嘻说道:“我听到你做了上士,是多大的官啊?”

    “屁大的官!上士,最多班长排长的级别了!”

    我无可奈何,果然天上不会白掉下馅饼,小小的军衔,居然让我去执行如此艰巨的任务,兑换不成比例啊!亏大了!

    草草处理了一下眼前的事情,就带着林白水走开,赶往百多里外的驻军部队,约莫天明的时候,正好赶到。坐在后排的林白水和文清老早沉沉入睡,我打了一个哈欠,随少校一起拜见那位民间人士。

    他打开一个营房,部队中住宿都很简单,唯独这个营房不仅是单人单间,而且装饰甚好,显然专门招待贵客,这个人究竟是谁?居然受到部队如此优待呢?我正思虑着,便见到了那人,却是一个三四十岁的干瘦中年人,眼眶上架着眼镜,典型的一副知识分子模样,然而却是高鼻深目,褐色头发,不像中国人。此刻发现我们进来,先是看看少校,再瞟了我一眼,少校介绍道:“雷先生,他就是本次带你去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朱恒淮先生,果然著名的考古探险人员!”

    那少校敬礼走出,由得我们亲自交谈。

    “你……你好!”

    对方不信任地伸手。难怪,此刻我浑身肌肉发达,满脸大胡子,左耳又缺了半边,相貌凶恶,犹如土匪一般,当下不快地哼了一下,叫道:“有屁快放,老子没心情和你们罗里罗嗦!”

    那人反而一喜,自我介绍道:“我是从英国来的,我叫斯蒂文amp;#8226;珊德,中文名雷颂贤,睚眦将军雷石隆便是家祖!”

    “睚眦将军雷石隆,是你爷爷!”

    我大吃一惊,这睚眦将军雷石隆,在中国近代史上可是赫赫有名,不单历史书上有记载,民间也多有他的故事流传,前些年我就买了一套《睚眦将军杀鬼子》的小人书,视作传家宝收藏。据悉雷石隆出身于广东电白县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十二岁就被骗到美国做猪仔。长大之后身强体壮,又好抱打不平,在华侨中颇有威望,后加入洪门,任海外大佬。早年雷石隆追随孙文推翻满清王朝,又参加历次护法、护国和北伐战争。在孙文去世、蒋中正掌权之后,因与其不合,愤然下台隐居。抗战爆发,不顾年事已高,散尽家财组织民团游击队抗倭。因其手段残忍,一旦活捉鬼子,必定施展点天灯、活剥皮等残酷刑法杀死,吓得鬼子胆战心惊,闻其名鬼哭狼嚎,唤作睚眦将军。

    雷石隆虽然是洪门大佬、国民党元老,但是革命彻底,又比较同情**,与党内诸多高层有联系。国共内战时,他斡旋无力,心灰意冷之下,便隐居到了英国。建国后一度参加致公党从政,在文革时又回到英国。他迄今已有一百多岁,依旧老当益壮,在海峡两岸关系缓解,和平统一呼声高涨,雷石隆便热心出山,积极联络。如此重量级人物,难怪政府如此重视雷颂贤的交代的事情,当下我肃然起敬,问道:“原来是共和元勋、抗日英雄的后代,失敬,失敬!”

    雷颂贤连忙摆摆手,自谦道:“哪里哪里。”

    我们两个人都是性格干脆利落,当下也不客套,直接切入正题。雷颂贤说道:“这次我回到大陆,是为了寻找四十多年前,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失踪的父亲——雷武功!”

    我心底咯噔一下,顿时忧虑重重,当下也不想隐瞒,实话实说:“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我进去过数次,其地方圆三十多万平方公里,相当于整个日本面积大小。而且又是流动沙漠,今日乃是沙丘,明日说不定就是绿洲。再说你的父亲失踪于四十多年前,别说活人,就是尸体也难以找到。”

    雷颂贤苦笑道:“这我当然知道,只是我父亲是爷爷最小的儿子,一直宠爱无比,自从在沙漠失踪后,爷爷就念念不忘。我也是父亲唯一的遗腹子,家母是英伦名门,所以我是混血,她在过世之前,一直念叨父亲的名字,无论如何,为了祖辈们,我说什么也要找到父亲的即使一根头发。”

    我还是摇摇头说道:“如何寻找还是一个问题,另外我更是担忧。塔克拉玛干沙漠是核试验场所,万一他的尸体在核试验中心,挨上几十颗原子弹氢弹,别说一根头发,就是连一个分子都难以保存!”

    雷颂贤说道:“如何搜寻倒是不必担心,我们只要沿着父亲过去的路线前行即可。假如遇到核子弹爆炸中心,那是天意,我也无话可说。你可知,我为什么要挑选像朱先生一样精通上古文明考古的专家?”

    “莫非令尊也是我的同行?”

    雷颂贤喜道:“正是,家父乃是不列颠剑桥大学历史学博士,精通考古知识,在抗战前夕,他乘船从不列颠到印度,参与印度河旁的旁遮普郡一带摩亨佐amp;#8226;达摩(印度语即为死亡之谷)废墟。其时废墟测定距今最少有五千多年。发掘的时候,根本找不到神殿和宫殿,却发现了大量不可思议的晶体化岩石和大量高温加热的痕迹遗骨。如要融化岩石,必须达到两千度以上的高温,但是古人根本无法制造这种高温,当地又没有火山活动痕迹。恰当年美国把原子弹投掷到日本广岛,对比资料,家父认为这是史前的核子战争!”

    我原本一直板着脸,哪知听到此刻,忍俊不禁,叫道:“史前原子弹?”

    雷颂贤一本正经点点头说道:“正是,难道你没有听说过,在这几百年里,世界各地都发现了如许不可思议的史前遗物。譬如一八四四年,苏格兰特卫德河附近的矿工,在地下八英尺的岩石中发现藏有一条金线。第二年,不列颠布鲁斯特爵士报告,苏格兰京古迪采石场在石块中发现一枚铁钉,铁钉的一端嵌在石块中。据考证,这块岩石已经有八千万年的历史了!一九三八年美国肯塔基州柏里学院地质系主任柏洛兹博士在距今二点五亿年历史石炭纪砂岩中发现十个类人动物的脚印。显微照片和红外线照片证明,这些脚印是人足压力自然造成,而非人工雕刻。更早一些时候,有人在美国圣路易市密西西比河西岸一块岩石上,曾发现过一对人类脚印。据地质学家判断,这块岩石约有二点七亿年历史。人类学会制造工具不过十万多的年历史,然而,人们却从几千万年甚至几亿年前形成的矿石中发现人工制造的东西,你说,如何解释?”

    我嗤之以鼻,笑道:“在从事考古工作之前,我一直学习地质知识,其实这些疑问很好解释。首先,那个什么金线——金元素在自然界会自然沉积,数百万年,就可以形成一条金线。而什么岩石中的铁钉,纯粹胡说八道了。所谓铁钉,恐怕就是一长条形铁条,这在自然界也存在,比如一次陨铁降落,就会给地球带来几十斤上好的铁条。假如是在水里,因水中矿物质自然沉积,不用一百年,就会把铁钉抱起来。假如你此刻在泰晤士河里扔下一条铁钉,以那条河的重元素污染程度,不用五十年,我就还你一个天然的石包铁。而那个什么在石炭纪矿石上发现脚印的美国佬,连他自己也不是承认了嘛?是类人生物!现在老早被证实,只是一些两足直立的恐龙脚印而已!这些都是伪科学,我向来不信有什么史前文明,统统都是洋鬼子们造谣出来的。”

    雷颂贤听得目瞪口呆,过了半晌才摇摇头,讷讷说道:“其实我也有点不信,因为我做了考古工作二十多年,也没有发现过什么远古文明遗物。哈哈!”

    这人倒蛮实在的,甚合我口味。

    雷颂贤继续说道:“不过我父亲却深信不疑,和一帮英国人就此一路追随所谓的文明遗迹,从印度到阿富汗,又转而到了新疆。当时国共内战已经爆发,兵荒马乱,虽然新疆在盛世才的独裁统治下,还保持一方稳定,但是也不安全。根据最后的消息,我父亲不听众人劝告,执意进入塔克拉玛干沙漠,去追踪传说中塞人的踪迹,从此就渺无音讯了!唉!”

    雷颂贤长叹一声。

    我好生奇怪,问道:“方才不是一直在谈及什么史前文明之类的,怎么又忽然扯到塞人身上?据我所知,塞人是生活在距今两三前年的一个西域民族,《史记》、《汉书》中的《匈奴列传》、《大宛列传》、《西域传》中都有记载。只是后来该民族神秘的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留下的残存痕迹少之又少,固然离奇,但是不至于同劳么子的史前文明挂钩吧!”

    雷颂贤说道:“那倒不一定,我父亲真的有所发现,若是你不信,我给你看一样东西。”

    雷颂贤小心翼翼地从公文包里拿出一盒录像带,放入房间内的录像机里,在电视上慢慢显示出一段犹如是古老的黑白电影的图像。图像上展现出这是一片广袤的大草原,风吹得野草哗哗如海洋潮水。但是一片平坦的世界里,突兀着几个奇怪的人形物体,浑身僵硬,犹如时候的挺尸。渐渐的由远及近才看明白,这是十几座石人矗立在旷野之中。石人极其高大伟岸,镜头不得不仰起头近九十度,才能完整把一个巨大的石人拍下来,如此我便估计,石人起码有六七米高。

    这些石人非常古怪,六个石人圆阵型把中间一个最为高大的石人围起来。处在外围的石人个个怒目而视,口中露出獠牙,相貌狰狞可怖,两只手伸出,一手持矛,一手持盾。再随着镜头步入内部,中间的石人虽然高大,但是脸廓和眼睛都呈柔和的圆形,面颊上还刻有三角状饰纹,似乎是一尊女性石人。

    我不禁心思转动,根据石人的风化程度,我估计不会超过两千年的历史,其实西域老早进入父系氏族社会,而且诸多民族的神话里,并没有有关女神的崇拜,为什么塞人特意要雕刻一个居中的女性形象呢?我摸摸下巴,一疏忽,图像已经放下去,我慌忙凝神观看。

    这时镜头已经凑近了石人,在女性石人的圆柱上,雕刻有许多抽象符号,最多的是鹿的形象,极具美观,已经达到现在抽象画的水准,虽然线条简单,但是刻画既有神韵。唯一奇怪的是所有鹿的嘴巴都被拉长如细长的鸟喙,并且在这些鹿身鸟喙兽的形象身上安上相争神灵的翅膀,显然不是图腾崇拜,那是什么呢?

    我看下去,石人上还有其他的一些抽象的符号,上面是小圆圈,中间是一条三道斜线,下面是一个三角形,圆圈意味着五官或者人脸,三道斜线则是身子,而三角形代表的部位正是下半身,这三部分组合起来恰好是一个抽象的小人。一个个的小人在头部和颈部都装饰有奇怪的饰品,摆出各种有趣的姿势,好像是在载歌载舞。

    图像终于放完了,雷颂贤抽出录像带说道:“这是与我父亲拍摄的考古发现纪录片,之后我父亲一意孤行要前往大沙漠,把摄像器材交给同行的美国人带回来,所以录像带的记录也可以说是我父亲最后的记忆。你说,看了这段片子,你有什么想法?”

    我摸摸脑袋,半晌老实承认:“中古历史非我所长,我也无话可说。”

    雷颂贤说道:“经过我的大量研究,我认为石人若是从高空俯视,它们的形状恰好和太空梭发射平台相似。那头上和脖子上有饰物的石人,正是带着太空帽、穿着太空服的超古文明太空人形象。而至于说鹿身鸟喙兽,我认为表达的是超古文明通过巨大的吸引力将地面上的动物吸上天空,鹿嘴恰是因巨大的吸引力而被拉长!这些事情被同时代的原始人类看到,崇拜如神灵,虽然超古文明湮灭了,但是原始人类一代又一代把传说流传下去,就此雕刻了这些形象来纪念!”

    我听得目瞪口呆,虽然有一定道理,只是心里隐隐约约觉得似乎不是这样罢了!想反驳又反驳不出,竟无可奈何。当下我也懒得计较,心中只打算早点陪这个家伙走完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无论是否有没有找到他父亲的遗物,我都懒得管。于是我问道:“那么何时出发?”

    雷颂贤大喜,笑道:“当然是越快越好!”

    因穿越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极其危险,数千公里毫无人烟,不象敦煌这边到处有补充,所以文清要找地方放下。一开始文清也吵着要去,又哭又闹,林白水束手无策,只好老子出马。

    我对文清威胁道:“小鬼,你要是再胡闹,当心我把你丢到幼儿园去!”

    “啥!”

    文清顽劣之极,当然讨厌上循规蹈矩的幼儿园,迄今都一直呆在家里。她怕我发狠,当真送到幼儿园去,那简直要了她小命,于是不得不乖乖听命。

    其实这段时间并非进入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进行探险的最好时机。现在是夏天,每年四月到九月,正值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风季,每隔几天就要刮两三天的暴风,飞沙走石,去过的人都笑称以后要该行做宇航员——登录火星时的大沙暴也不怕了!加上夏季沙漠干热难忍,比最佳时机的冬季困难十倍不止!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因林白水带领的《国家地理杂志》和探索频道的丝绸之路不少路线与我们相通,所以一路上还是结伴同行,减少了很多寂寞。恰好他们也需要我这种职业冒险家作为领队,于是我带着一行人从宁夏出发,匆匆赶到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其时新疆局势不稳,外有邻国阿富汗内战爆发,不时有武装分子和难民拥入,内有一小撮民族分裂分子,受到劳么子的*独立思潮蛊惑,胡说和远在万里的土耳其是一家人,要搞什么突厥大帝国,从东海到地中海都是他们的,勾结境外不法势力,在新疆制造多起恐怖袭击事件,一时人心惶惶。

    有兰州军区的条子在手,新疆自治区政府一路开绿灯,我要什么提供什么,于是一口气把地质大队的装备扫荡一空,又公款购买了如许交通工具。我唯恐局势不稳,受到什么东突恐怖分子的袭击,又向乌鲁木齐分军区借了几杆自动步枪、四把手枪、六百多发子弹,两个手雷,基本上可以对付一般的土匪了。考古队中除了我拿枪,另外萝卜丝估计也是部队出身,曾经和我并肩作战,所以他也是一个重要的战斗力。其他考古队中的人物,差不多都是书呆子出身,中看不中用。不过毕竟林白水是自己老婆,要偏袒一下,偷偷地塞在其一把手枪,教会如何打开保险、射击和上弹夹。女人不蠢,差不多能够在平稳的条件下射中三十米开外的酒瓶了。

    如此做好了充沛的准备后,我们就从阿克苏出发,沿季节性盈枯河和田河南下折东,夏天正是和田河的丰水时期,一路上至少上百公里我们不必忧愁水源问题。从阿克苏初入塔里木盆地,转眼景色就从山区起伏不平的山丘转换到万里无垠的沙漠地区,放眼都是一片金灿灿的世界,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很多人都是第一次来到沙漠里,骑在骆驼上极为兴奋,连连高生欢呼。

    虽然现在机械化程度已经非常发达,而且自治区政府也愿意提供越野车辆,但是我考虑到机械在沙漠的磨损程度太可怕了,难以维护,思来量去,最终还是决定采用传统的沙漠之舟。为此还耽搁了四五天,培养那群白痴骑骆驼的技巧。

    此刻林白水驾着骆驼慢悠悠地靠近我,她穿着一身阿拉伯式的长袍躲避烈日暴晒,脸上带着防沙镜,笑嘻嘻对我说道:“现在我才知道,为什么称呼沙漠为沙海,而骆驼又是沙漠之舟。不仅是因为沙漠广大,而且,也因为沙漠起伏不定,那一堆堆的沙丘,在阳光之下,你看,像不像金色的波浪?而骑在骆驼身上也有不时晃悠,正如坐船啊!”

    我瞧见眼下林白水浪漫性大发,等下就知道沙漠的厉害了。果然接近正午,一阵阵热浪袭来,气温高达五十多度,表层砂石更是超过七十多度,顿时把一干兴致勃勃的书呆子打回原形,个个如瘪了茄子一般萎靡不振,昏沉沉地坐在骆驼上半死不活,只会做一件事情,就是不断地喝水。

    我暗暗好笑,存心给他们一个下马威,看过去,只有那个强壮的萝卜丝犹如一头苍鹰,警惕地狼顾四周,他在紧张什么呢?

    到了傍晚,我们在一片绿洲处驻扎休息,营地上青烟袅袅,打着几个熄灭的火堆,在不久之前,应该还有人驻扎过,不过却又马上离开了。沙海茫茫,绿洲难得,到底我们前面的那批人为什么要突然离开?我心中突然升起了一个不安的念头。

    我望着眼下忙忙碌碌准备做饭休息的人,能够保持警惕心的,另外只有一个萝卜丝了,我们两人目光交切,顿时交换了心思。他摆摆手,招呼我过去。

    我们钻进一片杂生灌木,迎面一阵恶臭,萝卜丝拨开枝叶,我定睛一看,居然是一泡人屎,不禁勃然大怒,却听萝卜丝说道:“大便还很热,说明这里的人还没有走多远,我们再找找看。”

    我心头一凛,一来佩服萝卜丝的眼光,二来他这种探测手段,虽然污秽,但是非常有效,这个不简单啊!

    萝卜丝猛然摆手,我听到前面有动静……

五 恐怖分子

    萝卜丝没有吭声,只是手中打着手势。我当然理解,在军队中某些情况下无法出声,便只好依靠打手势传递信息。虽然中美两国语言文化差异极大,在手势上却有极多共通之处,他意思是叫我配合他波浪式推进。

    我点点头,打开手中五六式全自动步枪的保险,潜伏在灌木丛中,警惕地张望。那萝卜丝弯腰半蹲,高大的身体悄悄越过灌木丛。我从灌木枝叶中见他一直保持攻击姿势的持枪动作缓了下来,把枪口朝上,意思是危险解除。

    我从灌木丛中走出,四下扫视,沙地上连个沙鼠蜥蜴也没有,萝卜丝低头,紧紧地盯着一套扔在地上的衣服。

    我上前,随便瞟了一眼,这是一套接近阿富汗那边边民的男性外衣,看款式,这人块头不小。我便用枪管把衣服挑起来,哪知里面噗噗掉下一大堆内衣、内裤和袜子,顿时吓了一跳,露出怪异的神情。我不禁伸手对着衣服一捏,沙漠晚上温度极低,而衣服还热着,显然这人才脱下衣服不久。莫非这人疯了,外衣不要也罢了,居然连内衣一起脱下,岂不是裸奔?

    我正在奇怪,萝卜丝蹲下身子,在衣服下面的沙地上,以手指点起一丝残留的液体,对准鼻子闻闻。我问道:“有什么发现?”

    萝卜丝若有所思,最终摇摇头,说道:“不清楚这是什么。”

    我们又向前走了几步,地上摆放着六七套男人的衣服,用步枪挑起一看,里面的东西噗噗全部掉下来。我又惊又奇,一个人裸奔是变态,一群人裸奔就是不正常了。再说,这衣服也极其怪异,不像是人们脱下所有衣服,又把贴身的塞进外衣内。似乎就是一个穿着衣服的人,身体突然消失了,然后衣服失去支架就自然掉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心中焦虑不已,渐渐地转化为一层恐惧——看不见的敌人才是最危险的敌人。

    突然前面想起像小猪一样哼哼的声音,又似乎是一个人的垂死挣扎。我立即抬起步枪,快速穿插到一个沙丘上,穿过沙丘,看到地下躺着一个人,穿着我们刚才看到的那些衣服,全身缩成一团,不住哼哼。我上前用枪戳戳这人,大喊道:“起来!”

    “伊不伊斯!伊不伊斯!”

    那人突然发狂地大叫,转过脸来。这是一个满脸大胡子的男人,鼻高目深,比当地的新疆人更像西方人。

    “发生了什么?”

    萝卜丝翻越沙丘过来,那人看到萝卜丝,就如见到了爹娘一样,突然就扑到萝卜丝脚下,死死抱住不肯放开,口中大叫:“monster!monster!”

    文清这小鬼能够在短短几个月内学会英语,何况她老子呢?我天资聪明,比英语难学的俄语都可以,在这几个礼拜中,林白水加上若干美国佬,使得我水平突飞猛进,此刻听到这个词汇,知道是怪物。我猛然警觉,他刚才在用另外一种语言在叫魔鬼怪物!

    那人抱住萝卜丝发狂,惹地后者不耐烦,我看准时机,一枪托砸昏。萝卜丝问道:“他出了什么事情?”

    我摇摇头说道:“一直在叫魔鬼,似乎被什么可怕的东西吓成神智混乱,拖回去仔细询问。”

    当下我就一手拎起那大胡子,沿着沙丘拖到营地,唯恐暴起伤人,就用牢牢捆住。林白水询问:“他是谁?不像新疆人,也不是俄国人。”

    我说道::“捉来的俘虏,也不知道做什么的。奇怪,现在是夏天,除了科学考察,很少有人会来塔克拉玛干沙漠。而最近就只有我们这一只了。”

    我搜了一下大胡子的衣服,满身臭味,摸出一些乱七八糟的物件,还有一个本子,上面都是弯弯曲曲的阿拉伯文。我不识,随手丢给林白水。见再也不能从俘虏身上得到消息,我对准俘虏,连连扇了好几个嘴巴。那大胡子张开眼睛,猛然又叫道:“伊不伊斯!伊不伊斯!”

    我一转头,叫萝卜丝用鸟语问他,毕竟我学的时间不长,听力尚可,口语不行。

    萝卜丝便嘀嘀咕咕地对着那大胡子问话,那大胡子从最先的惊恐不已到慢慢平静下来,只是在那双棕色的眼珠里,依旧可以看到残存的害怕。

    萝卜丝一边说鬼话,一边对我们口译道:“他说,他是阿富汗‘伊斯兰圣战组织’成员,原本在阿富汗展开反对政府的圣战。”

    我眉头一皱,疑问:“为什么跑到中国来了,而且居然在塔克拉玛干沙漠。”

    萝卜丝又叽叽咕咕的询问,说道:“他说这次他从阿富汗带来一批武器弹药,准备运到新疆,支援正在为了**立,建立纯粹伊斯兰国度的东突战士。因为塔克拉玛干沙漠人烟稀少,运送武器比较安全。”

    我勃然大怒,想不到眼前捉住的竟然是一个从事分裂我国的境外反动势力分子,落在老子的手里,可是有好果子吃了。正在思虑怎么折磨那个家伙的时候,他有乌拉乌拉大叫,渐渐地萝卜丝那头灰色的眉毛卷起来,抬起头来,露出凝重的神情,说道:“他说,他们在刚才的时候,受到了看不见的魔鬼袭击,许多战士甚至来不及拔枪,神秘的魔鬼就把他们吞噬了。他吓坏了,好不容易逃了出来。他警告说,这个魔鬼还在,如果我们不当心,也会遭到同样的下场!”

    我心头一凛,扫视四周,眼下大家都四散开始,有的忙碌捡柴煮饭,有乘机仰天躺在软软的沙地上休息,若是那个大胡子说的真,几乎我们立即就会被一望打尽。我说道:“把所有人都集中起来吧,这样安全一点。对了,那个大胡子叫什么?”

    萝卜丝嘀嘀咕咕询问,说道:“他说他叫奥萨玛.本.拉丹,沙特人!”

    我当然不会预想到,几十年后这个人的名字,吓倒了全世界的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不惜一切代价追杀他。此刻我大声把众人集合起来,突然,远方传来美国佬道格拉斯的惨叫!

    我心头蓦然一凛,抬起枪口,但是细听,道格拉斯并不是出于危险而呼救,反而好像是看到了什么离奇的东西而不住大喊大叫,既然叫的那么起劲,说明并没有陷入危机中。我稍微放下心来,提枪走了过去,那道格拉斯一见到我就急忙拉着我的胳膊,额头上满是汗水,瞪大了眼珠,结结巴巴叫道:“你,你看……”

    我拨开灌木丛,眼前的事物赫然在目,叫我不禁愣住。原先我脑中转过千百个应对方案,或是遇到猛兽、或是恐怖分子、甚至一度想到“外星人”,但是哪知眼前却只是一个浑身**的年轻女孩子,肌肤呈健康的小麦色,长长的黑色头发披下来,遮住了面颊。她横躺在沙地上一动不动,身边流淌了一些蛋清状半透明液体,似乎刚刚从水里爬起来一样。

    我眉头一皱,这样一个光屁股的女人,我总是不大好意思处理,于是大叫:“白水,你过来!”

    林白水急忙赶过来,看到少女啊的轻轻一声,慌忙脱下外衣盖在她身上。然后林白水把少女扶起来,摇摇身子,那少女长长的眼睫毛微微颤动,慢慢地张开了淡绿色的眼眸。

    林白水问道:“你是谁,你怎么在这里?你的衣服呢?”

    “衣服?”

    少女喃喃自语,眼神一片迷茫,就如儿童一般,浑然不知。

    林白水眉头皱起来,把少女抱在怀中,送到营地里去。那道格拉斯也跟随过来,林白水问道:“道格拉斯,发生了什么?”

    道格拉斯结结巴巴说道:“刚才,刚才我正打算在沙漠里解决一下个人问题,就跑到灌木丛中,忽然听到动静,我站起来一看,就发现了这个没穿衣服的女人。”

    我转而对林白水说道:“我见这个女人,眼珠碧绿,肌肤麦色,不太像当地人种,反而接近印度那边。是不是那些东突恐怖分子带来的慰安妇?”

    林白水摇摇头,对着拉丹叽里咕噜几句,回答:“不,刚才我已经询问过了那个拉丹,他说并没有什么女人同行。这些圣战组织分子都是狂热的宗教信徒,连命都不要了,因此我不太认为是在撒谎。”

    那个少女惊慌失措,只是瞪大一双无辜的漂亮绿眼睛。仔细看来,她鼻高目深,相貌甚是美,年龄约在十四五左右。林白水唯恐她不懂得汉语,所以又相继用当地的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普鲁图语、甚至连蒙古语也冒出来。但是结果还是一问三不知,林白水只能无奈地摇摇头。取了一些饮水和食物,哄她吃喝下去。

    这时旁边的灌木丛中,一直在放哨的萝卜丝扒开来,向我招招手:“朱,我发现了有趣的东西!

    “什么东西?”

    萝卜领我穿过一片灌木丛,在皎洁明亮的月光下,但见沙地上半埋着一口行军锅,近看呈现半透明,犹如胶带纸缠起来的东西,月光透进去,似乎存着一些东西。

    我凝视着眼前的东西,越看越像像是某种动物蜕下的外壳,特别是如同蝉一样的幼虫,只是体积大上了很多。这个大锅从背脊的中间裂开一条长缝,我尝试着扒开裂缝,里面黏糊糊的,盛满蛋清般的黏稠液体,没有干透,显然有什么东西刚刚从里面孵化出来。

    萝卜丝面色凝重,急切地说道:“朱先生,朱先生,看到这个,你有什么想法。”

    我呆呆地看着,过了很久才摇摇头,说道:“很像是一种地下生活的虫类。但是不对,我在塔克拉玛干呆过很长时间,据我所知,在沙漠里,根本没有如此巨大体积的虫类。”

    萝卜丝说道:“我也从来没有听说过,但是事实就摆在眼前。而且,假如把这个和刚才圣战组织人员的神秘失踪事件联系起来的话……”

    我脸色都顿时大变,从构造来说,这种虫子确实非常适合沙地地下行动,呈铲型的头部可以拨开沙粒,庞大的身躯挤开砂子,防止崩溃。它极有可能依靠砂子的震动判断方位,然后钻到人站立部位的地下,以尖喙刺穿鞋底,在人体里面注入消化液,吸收肉汁。而难以消化的衣服等植物纤维就哗啦啦掉下来。这就可以解释看不见的敌人了!

    想通了这一点,我只觉得周围空气冷到了极点,喃喃道:“我们发现了蛹,成虫呢?”

    萝卜丝一凛,那双蓝色的眼睛警惕地打量四周,或许这只成虫,正隐匿在沙漠的某处,暗中窥视着我们,一旦有动静,就随时发动袭击。

    我立即操起步枪,说道:“快回营地布防,把所有武器都发下去,今夜……”我看了看天空中的一轮明月,“注定将是一个不宁静的夜晚!”

    我们转回营地,一言不发,统统把武器下发,交给几个身强体壮的男队员,而女性和老头则被安排好保护起来。当我提起那个俘虏的时候,本.拉丹突然闪着狡黠的眼神,说道:“你们这样做是没用的!一个阿拉伯的勇士,就可以把你们这些异教徒统统歼灭,乖乖投降才是王道!”

    我一怔,迷惑不解:“你说什么?”

    正疑问间,突然轰隆的一声巨响,从营地中间爆炸,然后不停地发生爆炸。人和骆驼顿时被炸了窝,一时间四下里忙乱的很,随之伴随着乌拉乌拉的呼叫,一群蒙着头巾的人,手中提着自动步枪,一边扫射,一边从沙丘后边杀过来!

    该死!

    我居然忘了,既然本.拉丹一伙是运送武器的,自然有接应的人。他们看到这里都是我们的人,以为被占领,因月夜天难以偷袭,索性强攻。方才为了防御我把武器下发,拉丹以为我看破了他的诡计,所以才有这番话。

    我一枪托砸翻拉丹,急忙上前迎战,幸好考古队中以身强力壮的男人居多,中美两国不少队员都是有过参军经历,在强攻面前,萝卜丝迅速以死掉的骆驼为掩护,组织了一道火力防御网。此人枪法极准,五六全自动步枪调到点射状态,一枪一个,铁定爆头,顿时杀了五六个,直到我加入,火力越发凶猛。敌人眼见不敌,只好缩回沙丘。

    “发生了什么事情?”

    萝卜丝大叫,他恼火之极,此次受袭损失极大,我们一下就被砸死了八个人,骆驼三头。

    “拉丹的同伙,他们来了!”

    我沉静地回答。

    萝卜丝禁不住破口大骂:“该死的阿拉伯杂种,不在阿富汗打内战,跑到中国的塔克拉玛干作甚?吃沙子啊!老子离开队伍多年,还不得清净!”

    果然和我猜想的一样,萝卜丝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肯定参与过对阿拉伯人的大规模军事行动,而且从他刚才受袭时镇定自若的情形来看,估计是基层一级指挥官员。不知为何放弃在部队里的大好前程,跑到考古队做一个小小的队长而已。

    “对方人数有多少,火力配置如何?”

    这个才是我关注的问题,因为我们毕竟不是正规军,满打满算,合格的战士只有我和萝卜丝,能开枪的人不多,刚才又死了几个,剩下的都是没有战斗力的妇人和老人,不知道我们能不能经受得住下一次冲击!

    萝卜丝一谈到涉及军事,顿时回复常态,说道:“对方估计有二十五到三十个人,其中六个已经被我击毙。其余人退回沙丘。他们的武器以俄制AK自动步枪为主,没有重武器。不过要小心他们的手雷,我们都是吃了这个的亏!”

    双方对峙片刻,谁也没有主动出手,对方一下子就被干掉六个人,实力大损,摸不清我们的实力。过了片刻,突然从沙丘那边传来一个破锣似的响声:“对面的弟兄们听着,我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刚才纯粹是误会!现在,只要你们把手里的那批军火和几个外国弟兄交给我们,从此各走各的路,井水不犯河水!”

    那人如鬼子的汉奸翻译官一般不住劝降,我听的实在不耐烦,悄悄伸出枪口,对准发声处砰的一下,顿时哑然,然后朝萝卜丝笑笑,纯粹是有点不服气的挑战。那萝卜丝也没有多在意,我猛然一怔,叫道:“等等,他们说在我们手里有一批军火,但是我们并没有看到,莫非被本.拉丹一伙隐匿起来?”

    萝卜丝几乎跳起来,叫道:“好家伙,正好火力不足。走!”

    我嘱咐剩下的几个人注意布防,然后慢慢爬到营地,看到我老婆林白水正抱着那个神秘的少女,惊慌失措地坐在帐篷里,急忙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一直在打枪?”

    “土匪。放心,很快干掉!”

    我不想使得林白水过于担心,胡扯了一下,赶紧和萝卜丝一起来到俘虏身边。刚才拉丹挨了我一枪托,此刻头昏脑胀,不知所措,我拎起拉丹恶狠狠地问道:“告诉我,你们把军火放在哪里了?”

    拉丹得意洋洋地笑道:“我是伟大的战士,打死我也不会告诉你!”

    我勃然大怒,抡起枪托又一阵暴打,那拉丹转眼就鼻青脸肿,但是依旧嘿嘿冷笑,我竟然拿他没有办法,不禁垂头丧气,喘了一口气,把枪托放在地上休息。萝卜丝拦住我说道:“他是一个宗教狂热分子,你单是毒打是没用的。不过,落在我手里的话……”

    萝卜丝蹲下身子,忽然扯住拉丹的裤子,双手使劲,猛然往下剥。我看的目瞪口呆,那拉丹即使不怕挨打,但是人类的羞耻心依旧使得他大喊大叫,拼命挣扎。可惜双手被缚,动弹不得,转眼间叫萝卜丝剥的赤条条,光着屁股横躺在地上。

    那萝卜丝双手便伸向自己的腰间,解开皮带,呼啦一下,裤子也落下来,露出那牛马一样粗细的玩意儿,满脸狞笑,不,是淫笑,摸向拉丹的屁股,说道:“要是你不说,我便先将你强奸掉,嘿嘿……”

    我只觉得浑身毛骨悚然,这美国佬太变态了,那拉丹更是被摸的连光秃秃的屁股也挤出鸡皮疙瘩,双腿乱蹬,叫道:“我说,我说!”

    萝卜丝放下拉丹,穿上裤子,系上皮带,脸上立即恢复若无其事的神态。拉丹仍是毛骨悚然,眼睛瞄着前方,说道:“就在那里,被杂草覆盖着,下面有一口坎儿井,弹药就在里面。”

    萝卜丝点点头,对我说道:“走!”

    拉丹见我们要离开,焦急地大叫:“等等,先给我穿上裤子啊……”

    我和萝卜丝哪会理会,一走了之,放任其大喊大叫,我问道:“萝卜丝,假若拉丹不说,莫非你真会那个?”

    萝卜丝满脸严肃地点点头,说道:“嗯,当然。不过这些阿拉伯人,从小深受教诲,认为*是非常邪恶的,这招一般屡试不爽。”

    我只能竖起拇指,赞叹:“高,实在是高!”

    心里暗暗叹道,看来小说《红岩》里的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的种种酷刑,所言甚是啊!这美国佬果真不是一般的变态,也只有他们能够想出如此阴损的刑讯。再看萝卜丝所作极为熟练,恐怕不是第一次干了。

    我来到那撮杂草前,揭开一看,果然有一口地下井,原本就应该奇怪,在沙漠这个干燥的地方,生长的多是耐旱的灌木胡杨,哪里会有如此一堆肥美的草丛,只是太过于明显了,竟然疏忽掉。

    那杂草下流水潺潺声不绝,说明有一条地下河。“坎儿井”是井穴,传说是林则徐发配到新疆时候发明开凿,其实真实历史已经有两千多年,从中亚一带传习过来。坎儿井由竖井、暗渠、明渠和涝坝四部分组成。眼下这个坎儿井的明渠已经不见了,只剩下三部分,估计这口坎儿井有一定年份,原本的明渠倒塌,形成地下河。

    由于眼下没有手电筒一类的照明工具,萝卜丝只好亮起打火机,照明范围和距离有限,看不起底下,都是黑乎乎一团,但是想到既然是藏匿军火的地方,需要时常前来,应该不会设有机关暗器。当下我就和萝卜丝一起爬下坎儿井的竖井,脚上踩着奇怪的圆石,低头看了看,是一些很有年份,已经发黑发黄的骷髅,也懒得理会,说不定这里过去是牧民的墓穴,就径自沿着暗渠边岸往前走。

    走了约莫半分钟,在打火机飘渺的火光照耀下,前面是一个涝坝,地下水从上面的石缝里渗出来,积满了涝坝,沿着暗渠溜走。在涝坝旁边,摆放着几口大箱子。我大喜,扑上去,抡起枪托砸开箱子盖,掀开布膜,一股熟悉的枪油味道放出来。我定睛一看,笑道;“***,这些东突恐怖分子也是太狠了,连这个玩意都拿出来,可惜草船借箭,全都送给我诸葛亮喽!”

    我大为兴奋,急急忙忙把步枪背在肩上,从箱子里拾起一个单兵肩扛式反坦克导弹发射器,好家伙!这帮东突恐怖分子手笔真不小,连反坦克导弹也拿得出手,看来准备大干一场了!我爱惜地抚摸着发射器黝黑锃亮的外壳,好像在抹一个美女的细嫩肌肤,一股激动油然而起,男人果然天生与武器结缘。摸到导弹上,触手一排阴刻文字,细看居然是英文USA,转头对萝卜丝笑道:“还是***美国货呢!”

    与我喜欢长距离攻击性武器不同,萝卜丝更加偏好防御性武器,他撬开了另外一个箱子,捡起几个反步兵地雷爱不释手地翻转欣赏,抬起头来说道:“朱,我有一个主意!”

    萝卜丝便把他的主意细细告诉我,我一边听一边点头称是,不错不错。

    当下我先回到地面上,招呼来几个壮劳力,抬走一部分武器。其实萝卜丝的主意也很简单,仅仅凭我们几个人是绝对守不住。若那些东突恐怖分子一鼓作气攻过来,我们极难阻挡,与其如此,我们不如索性撤退,速度快的话,一夜功夫就可以逃到当地一个驻军基地。不过若是在逃跑的时候受到追击,恐怕我们也是一败涂地,所以要借助这些玩意儿,暂时为我们守一下了。

    萝卜丝捡起几颗反步兵地雷,拆掉引信,便打开了盖子。反步兵地雷不同于一般的触发性地雷,而是在内部装有先进的红外线感应系统,一旦大股步兵接近,就会感应到人体散发的热量,立即引爆。传统的工兵探雷根本无法触发,所以号称步兵杀手!

    之所以拆开这些地雷,就要借助一下里面的红外线装置,假若单单是在外围埋设地雷,敌人也可以绕过来,我们需要广泛性的火力,眼下恐怖分子的军火里居然有数挺美制十二点八口径重机枪,阻击极佳,可是撤退的时候断后的人怎么办呢?萝卜丝心思灵敏,当下决定用红外线感应装置,做一套简单的自动射击步枪!

    我们把两挺重机枪抬到死骆驼掩体后,安插了两条各四百发子弹的子弹带,由红外线感应器自动控制开启,如此一来顿时形成了一个覆盖近一百度的扇形火力网,足可以阻挡恐怖分子数分钟,再加上反步兵地雷的牵制,纵然突破防线也是受创重大,时间充沛的我们从容出逃。

    正在紧张施工中,猛然对面的沙丘砰的一声枪响,我们顿时吓了一跳,面面相觑,难道是敌人发觉了我们的诡计?慌忙趴下掩护,只听对面枪声大作,几十把突击步枪的火力极猛,有时枪口对天,子弹在空旷夜晚划出一条一条断续明亮的轨迹线。我死死盯着那些子弹线,几乎都是胡乱射击的,中间不时夹杂着他们马大马大的惨叫声,似乎在经历非常可怕的事情,以至于心生恐惧而胡乱开枪。

    这时在对面的沙丘上,陡然站起了几个人影,连滚带爬的从沙丘上滚下来,飞快地奔向我们,一边狂奔一边大喊:“马大,马大!”

    我见他们手中有枪,却只是单手握住,根本没心思开火,稍微再凑近一点,就可以瞄到那些人脸上挂着极为惊惧的表情。我心念转动,眼见周围的人都端起了枪械,猛然站起来想阻拦开火:“等等,先不要开火!”

    但是晚了,那两挺自动重机枪已经布置好,红外线系统受到感应,人体的温度在沙漠夜晚寒冷的背景下极其明显,立时转动,突突!重机枪以每分钟六百发子弹的高速吐出火舌,那几个人仿佛冷不防受到了重锤正面一击,整个人都向后飞了起来,瞬间教十二点八口径的子弹扯成碎片。

    重机枪慢慢停了下来,空中飞舞着扯碎的衣服碎片,上面沾了血水,飘到重机枪的灼热发红的枪管上,立时烫住。

    我转过头,凝望着萝卜丝,脸色煞白,问道:“你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使得他们竟然不顾死活冲过来?”

    萝卜丝竟然也是一头冷汗,显然非常震惊,最终摇摇头,瞪大眼珠对着我说道:“我唯一能够肯定的是,他们受到了袭击,非常致命的袭击!”

    我捡起反坦克导弹发射器,仰天近九十度,当作迫击炮一样,扣动扳机,轰得一下肩头一震,导弹飞天而起,约莫六七百米高之后,失去动力,循万有引力自然坠落,砸在沙丘背后,轰隆隆!火光闪耀,地动天摇。

    我如此一来,是尝试对面到底有没有发生异常。导弹爆炸之后,除了飞起一些沙尘,并没有生命活动的迹象,当下心中依旧疑虑不已,对萝卜丝说道:“我去看看!”

    萝卜丝不认识我一般,冒出一句鬼子话:“Areyoucrazy?前方敌情未明,你贸然出去,只有送死,眼下赶快抓紧时间撤退才是正道!”

    我说道:“我就是担心这是诡计,万一在撤退的时候袭击怎么办?”

    萝卜丝不语,算是勉强同意,我一边跳出死骆驼,一边叫道:“关上机枪!”

    我打开手里自动步枪的保险,避开地雷,极快地跑到沙丘下,然后小心翼翼地登上沙丘,伏在沙堆上,稍稍抬起脑袋向下看去。沙丘之下,火光熠熠生辉,地面乱七八糟地躺着几句残缺不全的尸体,都是挨了我那一颗反坦克导弹的下场。除了现场惨烈一点,并无异状。我的目光徐徐从东扫到西,从西扫到北,嗯!那是什么?我心神一凛,凝神贯注。

    沙漠之间原本是平坦一片,受到狂风吹拂,形成一条条波浪般的沙浪,这时有一堆沙子慢慢地隆起,就像在沙堆中鼓起一个大包,移到一具尸体前,从沙子里伸出一条半透明的管子,相似潜望镜一样地探视,发现人体,陡然刺穿尸体皮肤。奇了,那尸体立即发胀,这是尸体**期才有的现象。那血水和我们寻常喝汽水一样,红的白的液体从管子里流下去,而这时尸体慢慢地就像一个干瘪的气球一样萎掉。

    管子稍稍隆起,地上伸出的管子中间的砂石好像水流一样流下,凹出一个洞穴,越来越大,慢慢地管子顶了起来。我呼吸也开始加快,这个食人尸体的怪物,到底是怎么样的家伙?

    管子下露出一颗圆球,我定睛细看,竟然是一颗人头!有鼻有口,合着双目,管子就长在他头顶。

    我脑中原本想象过无数种,或是昆虫一类的怪物,或是穿山甲一般的,但是绝对想不到如同人类。我吓了一跳,手指颤动,扣下了扳机,砰,枪走火了!

    那颗人头立时张开双眼,唰地扫到我!

    人头陡然张开眼睛,射出如雷电一样慑人的目光,将我牢牢锁定。那沙土之下的身子猛然一弹,向上窜出两三米,立时把大部分躯体露出来,在颈部以下,亦是一个人类女子的身体,胸口悬着两个不正常的硕**房,而双臂随移动而摇晃,仿佛只是无用的装饰品。

    食人已经相当可怕,何况更是长成人形模样,更是叫人畏惧。据说人的心中有一个人形概念,倘若一个物体,与人类相似度在百分之九十到九十九之间,却是最为憎人,所以我们才会对一些塑像和蜡像天生存在畏惧。此刻我好像中了定身法,叫这个怪物的双目慑中,动弹不得,直到那个怪物轰轰隆隆移到我面前,示威性抬起整个身体,由此腰部以下也露了出来,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

    那怪物腰部以上还是人形,以下就纯粹是一个怪物了,在腰部两侧以下,密密麻麻地长着无数蠕蠕而动的节肢,仿佛是一个人身蜈蚣。

    不知怎么的,此刻我忽然如梦初醒,大喊一声,丢下步枪就滚下沙丘,转而又飞快地爬起来冲向对面的我方阵地,挥手高呼:“开火!快开火!”

    萝卜丝正在我前面布防,他站起身子,迷惑不解地看着我,转眼间那神情就变得异常惊惧,慌忙抬起步枪,对准我开火。

    砰砰!

    处于点射状态的自动步枪立时射出数发子弹,击在我背后,只觉得背脊一亮,扭头看过去,竟然是那头人身蜈蚣穷追不舍,叫萝卜丝打中了身子,飞溅出淡绿色的液体,正好落在我背后。

    五六自动步枪的威力极大,七毫米多的子弹击在人体上,瞬间形成一个碗口大的巨大伤疤。那人身蜈蚣中了五六枪,一时死不了,仰起身子把百足乱舞。

    萝卜丝急切地招手叫道:“快!快!”

    我弯腰避开反步兵地雷的埋伏,一个筋斗滚到死骆驼背后,顿时犹如强行军一百八十公里之后,脱虚地靠在死骆驼上,只是喘气。

    萝卜丝启动了重机枪,枪管吐出死亡的毒蛇,那人身蜈蚣不知厉害,刹那间就被打成碎片,灰飞烟灭。

    萝卜丝扑到我面前,抓住我的胳膊急剧的摇晃,问道:“朱,你说那是什么东西?”

    我瞪着萝卜丝,许久才吐出一口人气:“我不知道,我就看到,那个东西在吃人,然后追来了……”

    话说间,嘣嘣几下,我们埋设的反步兵地雷爆炸了,六百克黄色炸药把万计数的小钢珠弹地到处都是,有几个人猝然不及,立马被击倒。同时还扬起冲天尘土,洒在空中落下来。

    我和萝卜丝慌忙伏在死骆驼背后隐蔽,掸除身上的尘土,抬头看过去。奇怪,已经没有敌人了,怎么会引爆地雷呢?

    那尘土渐渐沉淀,在原本埋设地雷的那边,出现了一个直径两三米的小坑,在小坑里面,躺着一只如同锅子一样大小的半透明东西,已经叫数万枚钢珠打地千疮百孔,汩汩流出淡绿色的液体。

    我顿时送了一口气,敲了萝卜丝一拳,笑道:“算你老小子狠,先见之明,不知道这是什么怪物。估计埋伏在沙漠地下想潜过来,不过逃不出反步兵地雷的红外线系统,结果一命呜呼,哈哈!”

    “咔嚓!”

    那个锅子怪物一动,我原本已经松弛的神经霍然绷紧,随手操起萝卜丝的步枪瞄准,但见那锅子怪物在背脊上裂开一条细缝,里面似乎有内力在撕扯,慢慢地扩大,咔嚓一声,猛然像河蚌一样打开。我瞪大眼睛凝视着,手中步枪悄悄调到连发状态,一有异动,就乱枪射击。

    锅子里面布满液体,首先伸出一只小手,用力把整个身子都拖了出来。从体液中站起来的,竟然是一个约莫十五六岁模样的少女,摇摇晃晃立着。但是因为反步兵地雷的威力惊人,在她身上穿出好几百个窟窿,流淌着淡绿色的血液。那少女刚爬出锅子,就噗通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已经归天!

    我朝萝卜丝对视一眼,从最初的恐惧已经转换到了莫名其妙。怎么在这种怪物里面,居然养着女人?先前我们不是也发现过一个锅子吗?

    我心念转动,脸上陡然变色。

    不好!倘若这种食人魔怪会从里面变出女人的话,那么我们发现的锅子,其实已经完成了这种过程。而我们发现的少女,浑身**、布满奇怪的液体,岂不是很符合吗?林白水,就和她在一起,有危险!

    我心急如焚,提起步枪飞快地跑到营地中间,闯入林白水的帐篷,后者正搂住被巨大爆炸吓坏的瑟瑟发抖的少女。我大吼:“林白水你离开她!”

    林白水莫名其妙,问道:“什么?”

    我把枪指着少女,额头上满是汗水,几乎是发狂一般地叫道:“你走开,她是怪物,让我一枪打死她!”

    林白水大怒,她性格刚烈,向来不顺从我,大骂道:“你疯了,她只是一个孩子,什么怪物呢!”

    我毫不犹豫地抬起步枪,指着少女,林白水于是将她紧紧抱住,狠狠盯住我叫道:“不如将我一起打死算了,你怎么了?”

    我勃然大怒,老子拼了命来救你,你这个婆娘反而推三阻四。我暴跳如雷,一手扯住林白水,她虽然个子高挑,但是身体并不是很重,叫我单手就提起。那林白水死命挣扎,我们打架之时,突然砰地一声巨响,我们都吓了一跳,不禁停下来,原来是处于射击状态的枪走火了。

    少女啊的一下,猛然倒在地上。林白水慌忙将她扶起来,但见脸颊上划过长长一道痕迹,渗出鲜红的液体。不对!我明明见到那两只东西流出的都是淡绿色液体,而她却是红色的。我杀人伤人不再少数,一眼就看出这是人血,所以这个少女是人。难道我搞错了?

    那林白水恶狠狠地扑上来,在我脸上抓了几把,叫道:“你满意了吧!”

    老子纵横天下,见神杀神,遇佛灭佛,哪知碰到这个克星,顿时落荒而逃,走到萝卜丝跟前,那洋鬼子笑道:“苏格拉底之所以成为哲学家,是因为他有一个凶悍的老婆!”

    连洋鬼子都奚落我,当下只能捂住满是抓痕的面颊,正要开口大骂,我的目光射向远处,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六 汉朝石碑

    远处那条有两层楼高、绵延数公里的巨大沙丘,犹如一下子挨了数百顿黄色炸药的定向爆破,轰轰隆隆,扬起无数沙尘,好像在黄色的海洋上卷起了一层海啸的浪波。我似乎听到里面有咝咝的怪响,待到砂石尘土渐渐的沉淀下来,在原本沙丘的位置,变魔术一般凭空冒出一段残垣断壁。而在之前,地上的沙子卷起一个漩涡,仿佛放在了一个巨大的砂石计里面,把沙粒飞快地往下陷落,很快吸空。

    塔里木盆地地质结构本不是非常稳定,可能在该地地下存在一个巨大的镂空地穴,手雷、反坦克导弹和反步兵地雷的数次爆炸引起地层共振,脆弱的岩层终于无法支撑而塌陷,居然一下子抽干了所有砂石,露出数千或者数万年前的地表。我看到的这段残垣断壁,很明显是人类产物。

    考古队的队员们这时纷纷过来,原本大部分人都躲在营地里,此刻危险解除,见到这段墙壁,哪能不心痒。林白水、雷颂贤等一干人,都要过去。

    我叫道:“小心地雷!”

    林白水原本踏出的脚小心翼翼缩回来。

    我关掉机枪,又引着他们避开地雷,一起走到这段残垣断壁前。我抬起头观察,这段墙壁高出地面三米左右,以粘土、砂石和植物纤维间层夯筑。墙段有的地段坍塌严重,呈锯齿状。因掩埋在砂石地下,躲开了风化,历经千年岁月的洗礼,依旧保存完好。蜿蜒于沙漠之中,气势相当雄伟。而在地面上散落了不少绳纹、素面灰陶片、红陶片、碎砖块等物,依稀是秦汉时候的产品。不过中古历史并非我所长,也不敢确定,于是转过头瞅瞅两个这方面的专家。

    林白水、雷颂贤,这两个四眼,此刻不约而同地扶正眼镜,借助沙漠里明亮的月光,细细观察墙壁,或不时蹲下身子,捡起一块陶片。那雷颂贤文人酸性发作,竟然吟道:“秦时明月汉时关!这般意境,真的好!”

    我眉头一皱,问道:“你说什么呢?”

    雷颂贤微微一笑,把一块陶片丢给我,我看着上面,刻着几个篆文,吃力地辨认出:“永乐未央!这是汉武帝时期的!”

    雷颂贤点点头,嗯地说道:“不错,正是!此地应该是属于西域都护府的一个重要基地,不过由于时间久远,我并没有听说过在和田以南沙漠一代拥有这么一个基地。”

    我听得脑袋嗡嗡作响,因对中古历史实在缺乏了解,当下哪敢应对,顿时落荒而逃,留下两个专家叽里咕噜讨论。

    我转头扫视,大部分队员都在兴奋地研究这段城墙,虽然不是原定行程上的目的地,但是考古本来就讲究意外发觉。四下里找来找去,唯独不见萝卜丝这个洋鬼子,这么多人里,我和他算是投缘了,因担忧其安全保障,我便拿着枪搜寻,对了,那个锅子怪物里跑出来的少女尸体呢?

    我猛然发觉这个玩意不见了,她在黄色的沙漠上极为明显,估计考古队员们没有人会对一具死的相当狰狞的尸体干兴趣。但见沙漠上还有拖曳的痕迹,当下小心翼翼地追踪过去。我拨开一个灌木丛,看到那具尸体摆在地上,萝卜丝背对着我正不住摆弄。

    莫非在奸尸!

    当下喉头一阵泛酸,我对这个美国佬的变态可没有信心,于是小心翼翼地凑过去。他突然发声:“是朱吗?”

    “嗯,你知道我?”

    萝卜丝头也不回地笑道:“我第六感觉察到有人来了,但是背后毫无动静。整个考古队,除了你还能有谁不声不响接近我?过来看看,我有什么发现?”

    我把枪口朝天,松了一口气,走近才发觉,刚才由于视线被萝卜丝宽阔的背脊挡住,搞不清他在干嘛,凑近了才发现这个变态竟然把少女的尸体开膛剖肚。尽管明知这个少女是从怪物里孵出来的,但是她毕竟有人形相貌,此刻看到犹如猪肉一样被劈开,仍旧不太舒服。

    萝卜丝满手鲜绿的液体,还握着一把匕首,此刻往地上沙子里擦了擦,指着少女肚皮里的内脏说道:“朱,你看!尽管她是从那个昆虫怪物里冒出来的,但是,各种器官仍然和人类一模一样。”

    我腻着恶心,告诉自己,这不是人,只是长得像,凝神看过去。在少女肚皮内部,果真这种脏器都如我看到的人体脏器一样,唯一有区别的话,就是血液是绿色的!

    我说道:“她的血是绿色的,说明含有大量铜元素。人体的血液中有血红素,血红素以铁元素为基础,所以呈现红色。虽然铜元素同样能够组成血绿素,但是铜吸附氧元素的能力不如铁,体积一大就有可能供氧不足,因此陆地上绝大部分大型高等生物的血都是红色。但是她的块头不见得小,除非是生活在高含氧环境下!”

    萝卜丝点点头表示赞同,然后又说道:“我把她整个身体的内部器官都检查了一边,基本发育良好,甚至连内部生殖的子宫也完全成熟,就如人类进入了青春期的一样,但是这里……”

    萝卜丝说着,从已经被劈开脑袋的可怜少女里捧出一个鲜绿的脑子,说道:“你看,这么小?”

    萝卜丝的大手上捧着一个脑子,几乎只有寻常成年人的三分之一,甚至连婴儿的体积都不如。以这么小的脑子,控制一个人体,实在困难。萝卜丝说道:“令我奇怪的是,虽然脑子很小,但是脑部空间很大,被绿色的液体填充,仍旧有发育的机会。朱,你说说看,这个这么像人、却是从怪物里孵出来的女人,究竟是什么呢?”

    我迷茫了片刻,终于无奈地摇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地球上光有人类就够了,总不会在这里诞生,要是猜测起来,我想,大概外星人了吧!哈哈!”

    突然,背后灌木丛声响,我猛然转身……

    幸好不是怪物,也不是东突恐怖分子,在我们背后的是林白水。刚才我们把全部注意力都贯注在少女尸骸上,一直到林白水拨开灌木丛才惊动。她呆呆地看着我们两个人,那双杏核眼里布满不可思议的神情,先是把目光对着我,再朝向萝卜丝,最后瞄到残尸上,胸脯剧烈的抽动,倏然合上双眼,噗通一下软倒。

    我大惊失色,急忙上前抱住了林白水,猛掐人中,又打了几个巴掌。林白水悠悠醒转,第一眼看到了我,还是充满了惊惧,突然又是合上双眼,猛然一把将我推翻,尖叫道:“你们在作甚?太可恶了!”

    我回头一看,顿时明了,紧紧抓住林白水的肩膀,大力摇晃,喊道:“没事没事!我们不是在切割人体,你记住,在你对面,是一头流着绿色血液的怪物。”

    “是,是吗?”

    林白水渐渐恢复平静,原本落在鼻梁上的眼镜让她扶了扶,问道:“你们,解剖尸体干嘛?”

    我握着的林白水消瘦肩头依旧颤抖不已,苦笑一下。我和萝卜丝都是战场里出来的,残肢断臂的尸骸见多了,就是在吃饭的时候突然飞来炮弹,把战友削去一半脑袋,脑浆溅到饭碗里,依旧能一抹嘴巴吃下去。可是林白水毕竟只是一个普通人,固然平常各种尸体见着多了,可是几百年前的玩意到底和刚死的新鲜货色不一般。当她看到我们两个围着一具被大卸八块的少女尸体,这般情景是相当骇人,在她眼中,或许我们和食人恶魔无疑。

    我说道:“你认为,一个流着绿血的怪物,却和人长得一模一样,不奇怪吗?所以我们解剖了一下,看看有什么异常。对了,你好好地不呆在残垣断壁前,跑到这里干嘛?”

    “哼!”林白水下意识地不满,“我们发现了一样东西,叫你们俩一起过来看看,哪知你们在干这个勾当,真是吓死人了!”

    我无可奈何地摇摇头,真不知道有什么玩意值得我们这两个暴徒来观摩,不过我毕竟忘了,虽然我只是一个领队,可是萝卜丝却是美国佬货真价实的大队长!

    我突然捉住林白水的细腰,将她扛在肩上背过去,笑道:“真是对不住啊,老婆,我就把你抬过去,算是赔罪。”

    林白水恼羞成怒,拼命在我背上乱捶,骂道:“死鬼,你存心叫我丢脸是吗?我堂堂一个历史系讲师,叫老公像猪八戒背媳妇一样扛来扛去,成何体统!”

    我哈哈大笑:“我正好姓朱,来来,好媳妇……”

    啪!

    挨了一巴掌。

    我摸摸脸上,此刻虽然己经过去了十多分钟,但是还火辣辣地生疼,转头瞟林白水,女人白了我一眼,扶正眼镜,不理睬。唉,林白水这人,就是太一本正经,从我认识的那个两条辫子的小丫头开始,直到现在二十五六的妈妈,根本没有变过,而且越发严肃,稍微**一下,顿时被骂的狗血淋头。

    我收回心神,正眼观看。方才的时候,雷颂贤和一干队员,方才在整理镶嵌在墙壁中镇邪的铜钱,突然墙壁倒塌,想不到竟然在墙壁中另外埋藏了一块石碑,顿时大惊失色。这块石碑高约两米,上尖下方,为“圭”形状,碑身长方形竖石。他们小心翼翼地整理,拿猪鬃刷慢慢地擦去外表泥土,然后在碑身上露出无数阴刻弯弯曲曲的汉隶。我所识汉隶不多,阅读相当吃力,只能勉强从跋上看出,这是汉元帝时代的遗物,到底在说劳么子,看不懂。

    不过雷颂贤这个老头,却是相当熟悉,只见他慢慢地抚摸着碑身,手指开始颤抖,面露喜色,叫道:“想不到居然是这个碑文。”

    我问道:“是谁的?汉人的碑文立于此处,我看多半是夸耀战功。”

    雷颂贤点点头,笑道:“正是!而这碑文讲述的主人公,正是陈汤!”

    “陈汤?”我依稀有记忆,好久才想起,“那个讲出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英雄。”

    萝卜丝虽然不识该人,但是听到这句话不禁叫道:“好大气魄!”

    雷颂贤摸着碑文说道:“这里,正是记叙了他带领兵卒,受于阗的邀请,一起歼灭邪恶的阿修罗国!现在我们所处的和田地区,正是古于阗国的国度。于阗乃是西域文明大国之一,地处欧亚大陆教会的腹地,丝绸之路的交通要冲,约在西元前六十年归属汉。”

    我疑问道了:“所谓阿修罗国,似乎是佛教用语。我记得,两千多年前,佛教并没有传入中国!”

    “此言差矣。佛教的创始人和孔子大约同时代,到了西汉元帝时期,佛教在西域已经相当流行。不过,这个阿修罗国,我倒是从未听说过,是不是只是一个部族的名字,还是指代匈奴人?”

    林白水乘机讥笑我,报复那一箭之仇,这女人心眼未免小了点。

    雷颂贤一直盯着碑文,说道:“不,它是货真价实存在的一个国度。阿修罗者,意译为‘非天’,生性好斗残忍。男性阿修罗五官不端正,可是女性阿修罗的相貌非常美丽。据说阿修罗国是从很远的西方迁徙过来,因该国由一群女人统治,可是又异常残忍好斗,所以于阗国人便称呼其为阿修罗国。”

    我一愣,这不是和亚马逊女战士、桃花石国人很像吗?推算时间,那亚马逊女战士离开小亚细亚来到中亚,正好符合时间。我扭头再去看萝卜丝的时候,只见他面露惊讶的表情,嘴巴蠕动几下,但是终于决定听雷颂贤讲完再提问。

    雷颂贤讲述完阿修罗国的来历,便又转身,面对着碑身,细细回顾,似乎历史又回到了西元前时代,他慢慢说道:“根据碑文记载说,很久很久之前,于阗以产麻出名,因西域日照充沛,麻的质量很好,甚至远销到中原内陆,有一天,大汉帝国的首都、世界的中心之都,突然行销了一种血红的麻巾……”

    两千多年前的大汉帝国首都长安繁华之极,这座拥有百万人口的城市乃是世界中心,东西商人往来不已,倭国的海角、占城的珍珠、北海的貂皮,以及西域的宝石,四方货物,应有尽有。有一天,突然在市面上流行一种名叫绛红巾的麻巾。这种麻巾鲜艳夺目,仿佛是人血浸泡过一样,永不褪色,而且更加神奇的是,它对男人有着一种神奇的魔力,只要把绛红巾当作饰品佩带在身上,无一例外会把花心的男人从外边勾引回来。虽然绛红巾的价格是同等长度的丝绸的好几倍,但是依旧在长安富豪贵族妇人的争抢下畅销不已。

    但是奇怪的事情也发生了,在长安城里,连续出现妇人神秘死亡的的事件,她们浑身干枯,犹如被抽干了鲜血一样!而且她们都佩带着绛红巾,那围在脖子上的麻巾,仿佛把妇人的生命力转移到自己身上一样,异常鲜艳!

    在宫中的汉元帝震怒之极,因为他的一个心爱妃子,也神秘的死去,限令查找凶手。有西域于阗使者看到了绛红巾,不禁失声说道:“这不是魔国的魔物吗、为何在大汉公开销售?在我国,即使用手碰过一次魔物,也会被斩首!所谓的绛红巾,就是用活人鲜血浸泡的魔物,会吸收他人性命,保持自己的永恒!”

    汉元帝问道:“你说这是魔国的产品,大汉在西域经营了数百年,怎么没有听说过有这么一个魔国?”

    于阗使者拜倒哭喊:“皇帝啊,伟大的皇帝啊!自从几十年前从遥远的天竺迁徙来一群魔女,我国快要被灭族了!这群阿修罗,她们先是假意以美女贡献给我国国王,迷惑国王提供给她们一个住所。阿修罗魔女们立国之后,立即翻脸!她们是人间的恶魔,固然貌美如花,但是却要吃人肉!之前每日要求国王送给她们三十个健壮的男子食用,老国王昏庸无能,竟然答应了魔女的请求。自从新王登记之后,奋发图强,把魔女的妃子赶出宫中。魔女们愤怒了,用邪恶的魔物攻击我国,每日捉走一百个活人生吃,把一个山谷吃的都是人类的累累白骨。我国现在处在灭国边缘,请伟大的皇帝替我们主持公道!

    汉元帝大怒,派遣了宿将陈汤前往西域剿灭阿修罗国。陈汤率领了三千汉军,招集西域十几个国家两万大军,浩浩荡荡前往阿修罗魔国。其实魔国已经成为西域公害,每日不断地派出魔物捕猎活人,西域各国对其恨之入骨。

    陈汤一路攻掠,终于杀到了阿修罗魔国的中心魔鬼城。魔鬼城是上古时期魔鬼的住所,怪石林立,妖物重重。阿修罗的魔女王出来,她有着血红的嘴唇,弯弯的眉毛就像月牙,湛蓝的眼睛就像宝石,脸庞如满月一样完美,任何看到她的男人都会跪倒在其裙下。

    阿修罗的魔女王说道:“我们与你们华夏族往来无怨,今日无仇,几千年前我们在极西昆仑上瑶池的时候,我们的女王西王母就和你们的周穆王交往,为何到了现在,你们反而与我族为敌呢?”

    陈汤回答:“你们吃人的行径就是人神共愤,再说你们和穆天子的交往那是几千年前的事情了,和我们大汉天子无关。我代表西域的百姓,剿灭你们魔国!”

    说完,陈汤用布蒙上眼睛,唯恐受到魔女的诱惑,他听风辨影,一箭射中魔女王。然后率领手下的士兵冲入山谷。山谷中真是惨不忍睹,到处是死人的尸骨,密密麻麻,还有一些活着的人,身子已经被吃掉了一半,场面更加惨烈!

    陈汤和他的士兵们经过三天三夜的战斗,与魔女们的魔物不断搏斗,终于战胜了魔族,将她们赶出了西域,临走之时,魔女王愤怒地叫道:“我会回来了!等我回来了,一千年后我必定带来千百倍的报复!”

    自此西域再无食人魔国,但是为了提防他们再次回来,而后人又忘却了,陈汤特意篆刻这块碑文,警示后来者!

    雷颂贤此刻讲完了碑文上的内容,我发出的第一个疑问是:“这究竟是传说,还是历史?难道历史上真的有食人魔国?但是任何史书和发掘的文物,都没有类似的记载!”

    雷颂贤思量片刻,说道:“比较难说,既然这块碑文郑重其事的记述了这件事情,那么就是说事情绝对不假,而且是亲历者陈汤自己的记述。或许是处于某个原因,因而没有在正式史书上流传。”

    萝卜丝突然说道:“我赞成你的观点。即使无法从正式史书上看到记载,但是有民间传说的旁证。虽然因为时间的久远,已经散失了不少内容,但是事情的真相,却始终留了下来。譬如在民间的《西游记》中,差不多所有的食人妖怪都集中在西域一代,你说,这难道是巧合吗?不,我宁可是怀疑是流传过久的失真现象!”

    我哭笑不得,大伙是不是被洗脑了,被一个传说搞的煞有其事一样,回头看了林白水一眼,倒是这女人默默不语,保持意见,过了一会儿说道:“西王母是否存在?为什么在碑文中,那个魔国女王会自称西王母的后裔,并且乃是迁徙过来的?罗伯特先生,你正在研究这方面的民族迁徙,不妨考证一下!”

    萝卜丝摸摸脑袋,说道:“也好,对比一下,或许能够让我们更加清楚的了解。”

    他蹲在地上,随手拿起一个弹壳在沙地上乱画,汉字很糟糕。

    甲:亚马逊女战士部落:从西元前十二世纪开始有传说左右

    乙:周穆王:公元前九七六年到九二二年在世,传说于九六四年开始西游。

    甲乙推导,时间基本吻合。

    甲:亚马逊女战士部落:传说居住在现今土耳其黑海一带

    乙:周穆王:阴山以西行车一万二千里,大概到现在土耳其黑海一带

    甲乙推导,地点基本吻合。

    甲:亚马逊女战士部落:传说居住在现今土耳其黑海一带,高加索山脉

    乙:西王母:西海之南,流沙之滨,赤水之后,黑水之前,有大山,名昆仑之丘

    甲乙推导,地点基本吻合。

    我蓦然一怔,难道,西王母与亚马逊有关?

    萝卜丝越说越兴奋,那张被沙漠毒日晒成古铜色的脸皮发烧,红得和关公一个德行,显示其体内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血液循环加快,居然把酒糟鼻子加热成红炭。有时我在恶毒地想,是不是萝卜丝抽烟向来不用打火机?光是用他的鼻头就完全可以把香烟点燃。萝卜丝眉飞色舞,为自己的发现高兴地双手乱挥,美国人本来就是一个奔放的民族,若是此刻还镇静地蹲在沙漠上,我怀疑都是德国佬了。

    萝卜丝大叫道:“西王母和亚马逊女王之间,存在着种种不可思议的离奇相近,所以我们几乎就可以认定,两者一定是在不同地区对那个神秘的女性部落首领的不同称呼。这次来到东方果然没有错,我说过,很多消失的民族在中东再找先去无异于大海捞针,只有在东方,才有如此神奇的发现。现在我们确认了假说,唯一的任务就是寻找的证据!“

    雷颂贤还在瞪着那块汉代碑文,出于东方人独特的沉静性格,他对萝卜丝的发癫毫无兴趣地当作不存在,但是倏然眼睛一亮,叫道:“等等!”

    他拉住我的胳膊叫道:“快快,朱领队,给我看看地图!”

    当下我从背囊里取出高分子材料制作的地图,把地图摊在沙漠上,雷颂贤也取出了他的地图。当然,对于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来说,他的地图是西元前汉代西域形势图,他对比着两张地图,枯瘦的手指瞄来瞄去比划,越来越颤抖不已,好像得了帕金森综合征一般,他的脸上慢慢露出一个可爱的笑容,仰天大笑:“天诚不欺我!我老父的确认果真不假!现在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要去找塞人遗迹了!”

    我们都听得莫名其妙,一时无法联想,那雷颂贤此刻镇静下来,又拿出一份民用地图,对照着古西域地图,手指还在不时抖动地比划画圈,一边指向一边口齿含糊地解释:“你看,你看,这里,对,就是这里!我父亲找到的塞人石像遗迹,和阿修罗国的地点,岂不是重合在一起?”

    我看着两张地图上,一张现在地图是标明古代塞人遗迹,另外一张则是圈着阿修罗国之魔鬼谷,陡然怔住,确实如此,我怎么一开始没想到,早知如此,老早抄近路过去,还等什么在沙漠里苦苦搜寻吃苦呢?

    雷颂贤老爹的故事不知是其处于炫耀,还是存心要大家留下印象寻找,雷颂贤反反复复,不下讲了七八遍,听得老子耳朵生茧,再洗脑下去,就要当作是自己老爹了。

    林白水秀眉微蹙,女性的敏锐精密地发扬出来,说道:“只是,有一点我不太明白也!您的父亲,他不是一直在搜寻超古文明的遗迹吗?但是,这和阿修罗国有什么关系?倘若说阿修罗国与亚马逊人有些联系,这倒是可以理解。而此刻又忽然扯上了塞人,三个事情扯在一起,我都有点搞糊涂了!”

    雷颂贤狡猾地摇摇手指,国人本无这个习惯,一切都是从洋鬼子那边学过来的,我看着有些讨厌,又是对林白水做出这个姿势,几乎有调戏之嫌,暗地里琢磨,找机会定要折断这条手指!

    他说道:“一时三刻,去揭开亚马逊、阿修罗和塞人的关系,确实有点困难,但是联系他们的,却都是超古文明这条线索!”

    “何解?”萝卜丝满面疑惑的问道,“难道您认为亚马逊女战士们都是外星人?”

    雷颂贤摇摇头说道:“不,你们都错了。你们都总是被事物表面的现象迷惑,假若换一个角度思考,比如亚马逊部落从小亚细亚迁徙到东方的路线,你们会看到什么?”

    萝卜丝一怔,赶忙掏出他的地图,摊在沙漠上。这张地图满是洋鬼子文字,我不太识得,好在一看地形就知道这是亚洲地图。萝卜丝的毛手指首先落在黑海一带,这是亚马逊女战士部落发源地,之后沿着海岸线,穿过两河流域,弯弯曲曲延伸到了印度河流域,然后折转向北,穿过巨大的高耸地帕米尔高原,来到西域塔里木盆地。

    萝卜丝说道:“她们,并不是在迁徙,而在寻找什么东西一样!”

    “不错!”雷颂贤赞扬道。

    萝卜丝继续说道:“假若是迁徙,必然应该寻找最佳的路线,避开沙漠、高原等一系列恶劣的条件,但是亚马逊却反其道行之,这是为什么?假说有敌人追击,那真是疯了,亚马逊部落以武力强盛闻名,因此必定不是。剩下只有一个可能,她们在追寻着什么!我一开始不太明白,但是手指落到印度河的时候,我突然想到,这里不是有史前超古文明遗迹吗?再看到塞人石像,我才恍然大悟,亚马逊女战士,她们一直在追寻着史前超古文明的足迹!或许她们得到了某种启示,或者她们根本就是超古文明的后裔!”

    雷颂贤点点头,说道:“亚马逊女战士在刚刚出发的时候,才是一个保持原始状态的民族,但经过一千年的旅行,辗转到了西域的时候,已经能够操纵在陈汤口中的巨大魔物了,显然他们有人不少发现!”

    我又疑问道:“但是,这和塞人有什么关系?塞人是新疆北部最古老的一个民族,大约在三千年前,西域大部分地区都是塞人的天下,他们通常被描述成可怕的独眼巨人。不过到了两千多年前,就渐渐失去了塞人的记载,或是灭族,或是融入他族。塞人留下了不少历史遗迹,在阿尔泰山高处的一个山谷中,到处林立着巨石拼合起来的图案,还有一个巨大的金字塔石堆,一干无聊专家说是外星人遗迹,不可信!”

    雷颂贤沉吟道:“塞人属印欧人种,祖先是雅利安人,大概在四千年前,雅利安人开始迁移,先是穿过黑海大草原,跨过两河流域的巴比伦文明,一部分人越过兴都库什山,进入印度的旁遮普邦,慢慢向东到印度河流域。一部分人进入伊朗高原,越过帕米尔高原,进入西域,这些人就是塞人的来历。而到达印度的那批人就是现在印度人的祖先。不难发现,他们的路线和亚马逊女战士部落的路线几乎一致。这有什么原因呢?如果对照一下地图,可以看到,他们共同开始的地方,就是黑海一带!”

    我顿时恍然大悟,说道:“黑海以及两河流域的中东地区,是最古老的人类文明发源地,可以追溯到一万年前。如果从地质角度考虑,一万年前,地球还处于冰河时期末期。整个地球的环境都非常糟糕,寒冷干燥,相对而言,黑海那一带有巨大的山脉阻挡,情况稍微好一点。如果真的存在超古文明,在那里会相对保存完好一点。”

    雷颂贤欣喜地接下去,老脸上满是幸福,一下子年前了二十岁一样:“正是,不知道什么缘故,超古文明最终还是灭绝了,但是他们留下的东西,相继让差距一千多年的塞人祖先和亚马逊女战士发掘,为了追求巨大的力量,两个民族不约而同地过来到处迁徙寻找,一直都来到了西域。”

    “不过,”我阴森森地问道,“这些迁徙的亚马逊人被成为食人魔女,据我所知,人类蚕食同类,除了饥饿与仇恨,另外或许宗教原因,但是也不会大规模吞食。以那些阿修罗的行径来看,几乎当同类为食物,实在太可怕了!这是为什么?”

    萝卜丝哼的一下,以其西方人的独特人文哲学解说道:“人类本身就是天使与魔鬼的综合矛盾体,一方面,拥有超乎一切生灵的智慧,一方面,毕竟是从动物进化过来,数万年的岁月并不能磨灭人本身残存的野蛮残暴兽性!翻看人类的历史,几乎就是一部血淋淋的吃人历史!我在这里并不是打比方,而是货真价实的吃人!早在六十万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开始蚕食自己的同类,甚至脱离蒙昧之后,残暴的食人还会因饥饿、仇恨与信仰吃人。贵国十六国的历史时期,蛮族将领苻登领兵征战,在并非饥饿的情况下把杀死的敌兵充作军粮。因此大规模吃人并不罕见。”

    我摇摇头,回答道:“似乎你误解了我意思,我是在说,假设你的假说成立,即阿修罗国的魔女乃是上千年前的亚马逊部落女战士迁移过来的话。据我所指,希腊人的任何记录中没有亚马逊女战士食人的记录,虽然她们对待敌人和男人非常残暴!然而一千年过去了,她们的社会文化不仅没有改进,反而落后退化到了野人阶段,居然以同类为食,你说,奇怪吗?”

    林白水一直在倾听我们的辩论,忽然说道:“我想,是不是可以从这个角度解释?”

    我说道:“什么角度?”

    林白水淡淡地说道:“其实也不复杂,而是从社会阶段变迁的角度解释。在最初的奴隶社会,尽管这些奴隶也是人,但是在奴隶主眼中,根本就是和牛马一样的会说话的工具,他们本身已经不把奴隶视作人。既然不是人,而是牛马一样的动物,那么人吃动物的肉当然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中国的文明发展太早,奴隶制很早就结束,进入了封建制度时代,到了汉代,已经是东方社会时代,在当时汉人的心目中,人权的概念已经非常清晰,纵然发生虐待和屠杀,但是却很少有集体性的食人行为了。可是,亚马逊女战士部落出发之时,才处在母系氏族时代,一千年的动荡迁徙岁月,不仅没有任何改进社会制度,而且,假说她们得到了超古文明的力量的话,已经把自己视作神一般。神享受人肉作为祭品,这在任何民族的早期看来,都是理所当然的!”

    我赞叹道:“厉害!仔细想想,非常合理,不亏是我老婆!”

    林白水哼了一下,说道:“我聪明和是你老婆有什么关系呢?”

    我笑道:“当然有关系,而且关系莫大!自古以来,一个成功女人背后都有一个默默的男人!武则天背后的李治、叶卡特琳娜二世背后的彼得三世!”

    林白水哭笑不得,柳眉倒竖,叫道:“找死,你!”

    雷颂贤却一直闭着眼睛聆听,此刻终于张开眼皮,精光四射,说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一种奇怪的理论?关于人的进化理论!”

    “什么理论?你是指哪方面的进化?”萝卜丝问道。

    “人类进化的速度!”雷颂贤扶着眼镜,眼光转向遥远的星空,似乎带着俯视一切的口气说道,“狼从猫科分立出来,大概用了一千万年,恐龙从两栖类分立出来,大概用了一亿年,动物从植物分立出来,大概用了四十亿年。而人,从最古老的南方古猿算起,满打满算,也不过三百万年。三百万年,在进化史上动辄以千万、亿年为单位的尺度上,实在是太短了,速度快的叫人不敢相信。而且及时人类,在进化上也有许多疑点,譬如从南方古猿进化到使用石器的原人,大概用了两百万年,从猿人到智人大概用了一百多万年,从原始人到使用铜器的人类,只用了一万年,从铁器再到铜器用了四千年,从铁器到蒸汽时代用了两千年,从蒸汽时代到电气时代用了三百年,而电气时代到核子时代,竟然只用了五十多年!也就是说,人类的进化发展速度是越来越快!”

    我说道:“这并不稀奇,因为人类的知识会传递,一代代的知识积累下来,后来的人自然速度越来越快了!”

    雷颂贤说道:“在进入智人时代之后,确实可以用完整的语言传递知识,而进入文字时代后,又可以用文字传递知识。但是之前呢?南方古猿到猿人之间这个阶段,人类的语言功能并不完善,只能简单的表达饿之类的,现在的狗和猩猩也能做到,为什么他们没有发展成为智慧生物呢?”

    我转念一想,这确实非常奇怪,总体来说,人类的进化速度呈现一条递减函数的线条,进化间隔是越来越短,这是为什么呢?我好奇地提问:“为什么?”

    雷颂贤又扶了扶眼镜,阴沉沉地看着我们:“难道你们没有发觉吗?虽然同类相食在动物世界非常普遍的现象,但是,只有人类是吃同类的脑子的!”

    我猛然一怔,细想一下,因为脑部有坚固的颅骨保护,很少有动物会去吃脑子的,特别是在高等哺乳动物身上。人类的远亲猩猩等,他们有时候也捕杀同类,但是从未有过吃脑子的行为。我心中模模糊糊形成了一个概念,却说不出口,只能盯着雷颂贤,问道:“你说,究竟是为了什么!”

    雷颂贤冷笑道:“所以有人提出这样一个匪夷所思的看法,古猿吃掉同类的脑子并非是为了饥饿,而是为了得到死亡同类的宝贵经验和知识!”

    我不禁摇头说道:“胡说八道,脑子都是蛋白质,一到了胃部,就被胃酸破坏,如何得到记忆呢?”

    雷颂贤说道:“当然了,现在的人类可以用语言和文字传递知识经验,这个功能自然消失。但是在远古时期,在语言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古猿通过残食同类的脑子得到记忆,相当于增加了一个人的智慧,假若这样一代代传递下来,长久之后效果便非常明显。数百万年来,人类的基本外表没有多大改变,智力却不知道提高了多少倍。所以,这才是古猿吃人的真相!”

    我疑问道:“莫非你在怀疑,阿修罗国的魔女们吃人也是为了这样?”

    雷颂贤点点头说道:“正是!或许因为某些原因,她们回复了祖先的本能,便开始大规模吃人!”

    我把手指按在脑门上,这是我思考的习惯,大概过了一只烟的功夫,我放下手指对雷颂贤说道:“我想,你错了!”

    “我错了?”雷颂贤面部肌肉微微抖动,眼镜都几乎掉了下来,慌忙扶正,颇是恼怒地质问我,“我错了,错在哪里,你给我说说看!”

    这个古人食人理论是他独家创造,因此颇为自负,此刻叫我指责,不免很懊恼。

    我笑笑:“为什么阿修罗国的女人要恢复吃人的习惯,结论你错了。就如做一道数学题目,你的过程是思路非常正确,但在结论上,犯了一个不该犯的错误!”

    雷颂贤疑问道:“什么错误?”

    林白水出来说道:“好了,不要打哑谜,你以为这般很酷啊!在我看来,都是水话连篇,老老实实把答案交出来,这才是王道!”

    我说道:“其实很简单。根据你的理论,古人吃人,是为了得到同类的知识和经验。假如亚马逊女战士迁徙的目的是为了得到超古文明,而且她们已经得到了,但是问题产生了!既然号称超古文明,那么显然科学技术比现在还不知道发达多少倍。而他们存下的只是遗迹,显然超古文明的创造者都已经灭绝了。亚马逊女战士当时尚且处于母系氏族社会,没有文字,即使得到了超古文明的遗迹,他们是如何理解并操作这些科技呢?没有文字说明,没有他人教习,我想,最简单的方式,莫过于吃掉超古文明创造者的遗存尸体的脑子,得到他们遗下的记忆!”

    我得出这个最后的结论,阴森森地盯着众人,雷颂贤恍然大悟,口中喃喃自语:“我得到了方法,却没有得到最后的结果,可笑可笑啊!不过,”他转身对我诚恳地说道,“还是很感谢朱先生给我的提示。我们继续合作,明天就塞人石像那里!”

    林白水忽然说道:“等等,我想起了什么事情,再让我想想。啊,我记起来了,你们有谁记得,一九八八年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发现的吐火罗文石版,上面记述了一个可怕的故事!”

    “我知道。”萝卜丝说道,“《国家地理杂志》为此还专门制作了一期传记,以纪念这个伟大的发现。上面记载的历史,说是很久以前,虽然没有具体的时间记载,但是根据考证,推断是在公元前一千年左右,也就是三千年前。传说西域有一个古老的食人魔国,她们的首领都是女人。她们残害了西域无数年,直到来自东方的伟大国王,带领他的勇士们,前来攻击魔国。但是初战惨败,他只好向西奔驰数万里,与西方一个大部落的女皇合作,这才攻陷了魔国,消灭了魔女们。而这个国王,人们通常认为他就是周穆王!而那个部落,也有人认为是亚马逊的女人国!”

    我顿时哑然,说道:“既然亚马逊的女人是解放者,怎么变成食人的魔女呢?”

    “或许因为时间过久,结果混淆了。”

    林白水沉静地思考片刻,说道:“其实我们都想错了,仔细整理一下,真正的历史其实是这样的!”

    她捡起一张纸和笔,画起图表来,这样的表述比口头解释清晰多了。

    远古时代:西域被魔女占领,统治整个地域。

    三千年前:周穆王西游,与魔国发生战争,最终惨败,因此不得不寻求盟友的帮助。他向西到黑海一带,与亚马逊部落回合。不知道出于什么缘故,亚马逊部落与魔国势不两立,同意出兵。由于部落人口众多,首批女战士与周穆王一同回到西域,击败魔国。但是魔国女王发誓将在一千年后回来,同时整个亚马逊部落也开始迁徙。

    汉元帝时代:第一个一千年已经过去了,魔国再次复苏,也就是阿修罗魔国。但汉朝已经在西域建立了强大的统治,很快被陈汤率领的军队击败,魔国再次覆灭。亚马逊部落根据历史记载,已经迁徙到了如今印度东南一带。

    西辽帝国时代:第二个一千年过去了,魔国再次蠢动。此刻西域没有强大的统治集团,魔国也改变策略,勾结西辽贵族,统治西域地区。或许野蛮的蜜人风俗,就是他们发明出来的。这个帝国稳定地统治了九十多年,直到被蒙古人摧毁。”

    林白水抬起头,对我们说道:“现在,可以说是第三个一千年到来了!”

    我哈哈大笑,说道:“不会那么巧吧,居然让我们碰到。不过这个魔国现在有的话,很快就完蛋,都是年代了啊!”

    萝卜丝微笑说道:“只是推测而已,不过我倒是有一点疑惑,那些奇怪的生物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耸耸肩说道:“地球大得很,鬼知道还有什么我们没有见过。”

    林白水扶着眼睛,目光移向石碑脚下,疑问道:“等等,这里还有什么?”

    原来在石碑底下,居然还藏着文字,因为方才叫沙子遮住了,我们一时看不到。林白水撩起袖子拨开沙子,解读上面的篆文。

    “我们大汉的军队和西域诸国的盟军,战胜了可怕的魔国。为了防止魔国的再度兴起,我们夺走了魔国赖以生存的魔晶。封存于此地。永远不要再唤醒可怕的魔国!”

    林白水回转头看了大家一眼,说道:“大家有没有看到什么奇怪的东西吗?”

    大家都摇摇头,所有文物都已经仔仔细细地搜索过一遍了,根本没有什么奇怪的东西。

    我对萝卜丝说道:“你人不认为,刚才那些人形怪物,其实就是魔国的魔女们,经过了一千年,她们再次复活,前来此次强多魔晶!但是恰巧就遇到了我们。”

    萝卜丝说道:“极有可能,但是魔晶去哪里呢?”

    魔晶已经离奇失踪了,或许这也是一件好事,一想到那些可怕的人形魔物,我就瑟瑟打了一个寒颤。

    我环视一下,今夜折腾地实在够呛了,先是大战东突恐怖分子,再是血战沙漠异魔,大家都累得受不了,我抬起手腕看看手表,现在是北京时间凌晨一点,因时差的关系,再过六七个小时左右就会升起太阳,我点头说道:“好,今夜大家都好好休息一下,我们明日早上出发。估计大概走个一天左右就可以到达魔鬼城。”

    众人纷纷散去,原本在清理汉碑的工作人员也停了下来,钻进帐篷休息,林白水过来问道:“恒淮,你呢?”

    我苦笑一下,这就是作为领队的苦楚啊!在别人都可以睡觉的时候,还得守夜,防止意外情况发生,无奈地朝林白水摇摇头。她知道我的辛苦,便不再多说废话,过去亲了一下我的嘴唇,只说注意身体,便离去陪那个奇怪的少女去了。

    我把萝卜丝的步枪要来,躲在灌木丛中隐蔽放哨,路遇本.拉丹的时候,那个倒霉的家伙还是趴在沙漠上,裤子扒下,光溜溜的屁股一直贴着地面,模样甚是有趣。其实沙漠昼夜温差相差极大,夜里接近零度,本.拉丹冻的受不了了,一见到我就急忙大叫:“看在同是安拉信徒兄弟的份上,你帮我把裤子穿上吧!”

    我心中好奇,用枪头戳戳本.拉丹的屁股,问道:“喂,我什么时候成了你的兄弟?我可不是回民,也不是回教徒!”

    本.拉丹叫道:“穆罕默德说过,天下的人都是一家人,不论你是异教徒还是信仰安拉的人。假若你把我放开,我就带你去看一样好东西!”

    “嗯,你还藏着好东西,小子,什么玩意?”

    本.拉丹狡黠地挤挤那双牛眼,笑道:“你将我放开,我便带你去看!”

    我心中暗自思忖,老子步枪在手,估计那个本.拉丹也搞不出花样,当下就掏出匕首,把本.拉丹绑着的绳子割断。后者一得到解放,赶忙拎起裤子,系上腰带,然后摸摸一直被捆着的手腕,站了起来。

    我顿时目瞪口呆,本来这个大胡子蹲在地上还没有什么感觉,但是一站起来,我发觉这人的个子极高,几乎有一米九,光站在我面前就如一座大山一样的人物,好在身材偏单薄了一点,我估计即使没有步枪,肉搏可以在二十秒内搞定。

    我用枪一戳本.拉丹的屁股,他个子太高了,我端着的步枪正好对着他屁股,不戳白不戳。

    本.拉丹不满地瞪着我,这天他的屁股受到虐待最多,虽是如此,我也没有见到他暴走,而是向前走了几步,翻开了草皮,来到刚才藏匿枪支弹药的地方,先跳了下去。我唯恐其取到武器翻脸,赶忙跟进去,若是稍微有异动,直接一枪毙命算了!

    本.拉丹走在前面,我掏出一只打火机,扔给他点燃照明。这家伙倒是也老实,并没有去弹药箱那边动手动脚,而是径自来到坎儿井的积水坑,撩起袖子摸索,片刻从水里捞出一块用油纸包裹的物件,约莫有一只袖珍手电筒那么大,看拿在本.拉丹的手里,必须用两只手,份量极重。

    “放下,打开!”

    我用枪指指,命令道。

    本.拉丹小心翼翼地把物件放在地上,一层层撕开油纸,露出一个晶莹剔透的多面体,在打火机微弱的光芒下,不住向四周散发着紫色的虹彩,犹如一个妖异的美女,朝男人们娇笑——一瞬间,我产生了这种错觉,似乎就看到一个小毒妇伴在身边,巧笑倩兮,极为蛊惑人心。我不由得呼吸加快,倏然瑟瑟打了个寒颤,慌忙合上眼睛又张开,眼前的幻觉都消失了,这是什么东西,竟然有蛊惑人心的邪恶能力?

    我指着本.拉丹冷冷问道:“这是什么?”

    本.拉丹入迷地盯着紫色水晶体,嘴巴扭成一边,非笑似笑,眼神中显示一种迷茫的色彩,似乎在呻吟一般,许久挤出一段语言:“我也不知道,这是我们在这里挖掘地洞埋藏枪支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东西,因为估计很值钱,可以用作我们对圣战资金来源的交换物,所以又藏了起来!”

    我又瞟了一眼,只觉得那紫色水晶非常可爱,顿时头昏目眩,猛然惊觉,大凡会发光的自然界矿物,多半含有反射性物质,当下把持心思,喝道:“把它包起来!”

    本.拉丹唯唯诺诺,我用枪一戳他屁股,才勉强用油纸把水晶体包裹起来。这个东西不知道是什么玩意,这般蛊惑人心,看一眼就不得了。好在似乎只是依靠光线传播,只要包裹住就可以抵挡。我心头狂跳,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魔晶,居然得来全不费工夫!

七 女儿国度

    两人一起爬上了洞口,方出洞口,但在帐篷入口的沙子里,猛然跳出来两个穿着当地土人服饰的人,脸上蒙着防沙的黑巾,只在之上露出一双栗色的眼眸,狠狠盯着我,他们手中各提着一把老式美制卡宾枪,用汉语喝道:“站住,放下武器,举起手!”

    我顿时凝住,想不到他们竟然直接在沙子地下埋伏,难怪我派出的岗哨一点消息都没有,居然让这些家伙摆了一道!他们将我们包围,虽然以自动步枪的射速,足以将其射杀,不过对方已经布防,那时恐怕我也已经毙命,只得乖乖放下步枪。那本.拉丹大喜,丢下紫色水晶就张开双臂扑上去,满口胡言乱语:“我的弟兄们,终于来救我……”

    其中人毫不客气地一枪托砸翻本.拉丹,骂道:“哪里来的大胡子,要是再不老实,当心毙了你!”

    本.拉丹缩在地上唧唧歪歪,看来伤的不轻。

    我哑然禁口,不声不响地挤到林白水身边,紧紧握住她的小手。

    我粗略打量一下,这帮人约莫二十来个人,十多人的固定将我们看住,剩下十多个人则游走放哨,我隐隐发觉黑影闪动,甚至布置了暗哨。心底顿时咯噔一下,这帮人不简单,布置极有正规军风范,绝对不是一帮土匪一样的乌合之众!到底是什么人?这个问题缠在我心里,越发疑惑。

    说话间,这帮人行动起来,把我们带来的家么搜罗一空,大到帐篷,小至火柴,甚至连死的骆驼也不放过,杀掉放血切肉,斩成数块装入袋子。我看的目瞪口呆,真是一帮穷极无聊的土匪!活像是周扒皮出场,差不多连沙子也要剥层皮了!

    之后土匪们——我基本认定他们就是土匪,强迫我们上路。此刻凌晨一两点,我抬头看天,沙漠上空透明度极佳,满天繁星,辨认星座确认我们在向东走,也就是我们原来预定的方位。一群人好像羊羔一样被赶着慢吞吞在沙漠上行走,从凌晨走到白天,众人一夜没有休息,本已疲惫不堪,但是更加可怕的考验摆在了我们面前。原本我们都是骑在骆驼身上,省力不少,此刻只能靠着两只脚,沙漠上行走又比平常耗力数倍。当日头升起,火辣辣的毒光几乎消磨了我们最后的一丝力气,每每从沙子里拔出一只脚,转眼又落入滚烫的沙子中,似乎在烧热的铁板上行走,片刻就有人体力不支,噗通一下,倒在地上。

    周围的队员慌忙抢救,但是这时上来一个土人,抡起骆驼鞭子没头没脑砸下去,把众人赶开,叫骂道:“你这个无能男人,不要装死!赶快起来!”

    我勃然大怒,飞身上来,一把扯住那家伙的鞭子,硬生生夺下来,使得那人不禁一愣,倏然退后几步,抽出步枪喝道:“大胡子,你找死?”

    我挺胸正义凛然地叫道:“你疯了,白天行走沙漠本是大忌,又在夏日里,你不要人活吗?”

    那人狞笑道:“要你死就死,大胡子,可不要怪我!这是你自找的!”

    那人心狠手辣,当真把手指扣向扳机,想要击杀我。若在平常,以我的身手绝对可以轻易避开,但是此刻身边都是队友,他们可不像我这般神通广大,身手敏捷,所以我只能一个健步蹿上前,逼近那人。

    砰!

    对方已经开火,我也脱离了队友,一个侧翻身,尽量避开子弹,突然右肩头一热,好像一把大锤重重地砸上,立马后退几步,勉强站稳,随之火辣辣地开始疼痛起来。

    那人没有一下子将我打死,偏偏他的步枪是老旧的步枪,只能像三八大盖一样上膛,我哪能让他称心如意,趁此间隙,踱步上前,用完好的左手狠狠一拳,砸在这个家伙的脸上!

    我膂力奇大,早在军中就有铁拳无敌朱恒淮的外号,最近家里养的小鬼看了日本人的大毒草,居然叫我铁臂阿童木,不管怎么说,我恨极了这个家伙,一出手就用上千钧力。咚!砸在那人脸上,就如风筝吃了风力,轻飘飘地飞起来,脸上面纱落下,我猛然愣住,对方竟然是个面目姣好的娘们!

    一声暴喏,其他的土人拿刀拿枪,团团将我围住,心中忿恨我伤了同伙,正要动手,忽有人高声喝道:“住手!”

    他们的首领骑着骆驼踏踏过来,这是一个身材长条的人,打扮与那些手下并无不同,一身白色的当地麻布宽袍子,脸上蒙着纺纱黑面巾,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气质,不怒自威,一见到首领过来,其他手下就纷纷敬礼,首领那双露在外面的栗色眼珠瞟了几眼,皮鞭一指,毫无感情地说道:“把一心抬下去。”

    然后首领从骆驼上低下头,霸道十足地睨视我,太阳落在他背后,巨大的阴影顿时将我整个人包裹起来,我眼睛眯起来,听到他冷冷地问道:“你不怕吗?”

    “哼,有什么可怕的,老子上过战场,杀人放火,绝对不比你们干的少。那么多战友都归天了,老子早将这条命看淡。只是我作为领队,自然要对我的队员负责!”

    我毫不示弱地对视对方。

    他扬起骆驼鞭子,那些手下一见之下,哗啦把枪都抬了起来,一下命令,立时会将我打成蜂窝,我顿时暗暗戒备,收缩肌肉,蓄势待发,说什么也要拉个垫背的,只要不是打中脑袋,老子一时还死不了,定将你弄下骆驼,陪老子的葬!

    “休息,喝水。”

    土匪首领淡淡地说道。

    出乎预料,我稍微愣住,那首领一扬鞭子,转身走开。

    土匪部下们一言不发,也散开到周围,只是将我们包围起来。大家如卸重负,方才已经有念头决一生死,此刻纷纷有气无力地坐下,互相靠在一起。林白水面目扭曲,发疯一般扑上来,在我的伤口乱摸,满手都沾满鲜血,死死盯着,浑身不足颤动,眼神中惊恐不已,我笑笑:“放心,你老公不是第一次挂彩了。女人,不要废话,帮我把衣服撕开!”

    林白水一边帮我把伤口附近的衣服撕开,一边唠唠叨叨埋怨:“死鬼,你逞什么能,他们都是一帮杀人不眨眼的土匪魔头,幸好只是肩上中枪,要是脑袋上呢?你死了,我铁定改嫁,文清就跟她新爹的姓!”

    我哭笑不得,知道这是林白水在赌气,撕开衣服,伤口血淋淋的,子弹洞上血肉外翻,不住流出浓浓的血水。我说道:“林白水,把你头上的发夹拿下来,等下我运作肌肉,把子弹挤出来,你抓住机会,一定要夹出,知道吗?”

    林白水犹豫等点点头,满面关切,就身手从头发上拿下发夹,在内衣里擦擦干净。我一运气,扭动右肩肌肉,虽然没有伤到骨头,但是肌肉纤维却被打断了不少,稍稍一用力,触动神经,只觉得满身寒气冒出,仿佛不是沙漠,而是深处南极万年冰山之下一样,几乎要昏厥过去。林白水性情刚烈,这时冷静下来,见我有点不行,甩手就是两个巴掌,刺激我不要昏迷,同时叫道:“出来了,快,再用点力,就像女人生孩子,加油!”

    林白水突然拿起发夹,往我肉里一刺,我痛地大叫一声,肩头肌肉一抖,已经拿出了子弹。

    林白水随手丢下子弹,两个人都是气喘吁吁,冷汗涔涔,好像是刚刚搞对象那段时间,一口气做了十次那么累!

    “你很勇敢!”

    头顶响起一个声音,我抬起头,正是土匪首领,他随手丢下一个瓶子,一言不发,转身又离开。

    林白水好奇地捡起瓶子,拉开木塞闻闻,说道:“是酒!”

    我有气无力地说道:“正好消毒,我没力气了,老婆你帮我涂一下。”

    林白水仰头饮了一口,小心翼翼地把烈酒往我伤口喷洒,顿时钻心的疼痛,但是比起刚才哪会儿,便感觉好多了。之后林白水撕下自己的全棉内衣,帮我包扎好伤口。

    众人又饥又渴,眼见那帮土匪痛饮凉水,炙烤骆驼肉,见我刚才的表现,胆子大起来,纷纷叫骂不息,土匪们怒目而视,但是方才的情形看到,也不敢太过分,倒是那首领颇通情达理,不刻派人送来了饮水和干粮,还有两块烤熟的骆驼肉,却是专门给我的。

    约莫休息了半个小时,众土匪便纷纷把我们赶起来上路。饶是我体格再是健壮,挨了一枪,流血一斗,加上昨夜战斗不息,从凌晨走到傍晚之后已经体力透支,脚步虚软。倒是林白水这女人,到底是东北娘们,女人耐久的特性显现出来,到了最后则是她搀我行走。

    到了傍晚时分,我们仍然在沙漠里辛苦地踱步,身体老早疲惫不堪,同样的土匪们也是有气无力,背着的枪也是歪歪扭扭。倘若此刻出击,定然一举击溃,可惜的是我再也无力发动攻击。不过,在我的手里,迄今还握着一张王牌。

    这张王牌,就是萝卜丝!

    萝卜丝这个人不简单,隐隐约约透出一副参军几十年的老兵特色,极富战斗技巧,为人又狡诈,倘若叫我和他一对一单打,胜负难说。但是在人群中,我并没有见到萝卜丝的身影,显然他一旦发觉情况不妙,立时遁身。以其个性,加上他的几个队员都被土匪捉住,定然不会只身脱逃,而是悄悄追踪上来,抓住机会,一举击溃土匪。一路上我每次趁休息,都留下了不少只有我们士兵才能明白的暗号。我眼望天边,落日犹如沉入酱缸的染料,把天际与地平线染地血红一片。

    我们翻过一座沙丘,站在沙丘脊上,眼前豁然浮现出一个巨大的骷髅头图案,凸出在布满深浅不一沟壑的大地上。其实只是千百万年来,在起伏的山坡地的一块巨石由于风雨剥蚀,被狂风雕琢得呲牙咧嘴,天然鬼斧神工,惟妙惟肖,更是由于周围密布了血红、湛蓝、洁白、橙黄的各色石子,宛如魔女遗珠,更增添了几分神秘色彩。初见之下,顿时大吃一惊,感觉就是来自地狱的魔鬼把被斩杀之后,遗骨落在了凡间,那骷髅头斑斑驳驳,就像是被人砍了无数刀,裸露的石层让傍晚的斜阳染地仿佛涂满血水,空荡荡的眼窝里猛然冒出两团火,血牙张牙舞爪,一阵风吹过,似乎隐隐约约听到来自死亡世界的狰狞狂笑。

    但是那帮土匪就如回家一样,高兴地蹦蹦跳跳,欢呼雀跃,而雷颂贤凝视着眼前一片深沉的阴森景象,却吃吃地说道:“这,这不是我们一直魔鬼城吗?”

    土匪们推推搡搡,将我们犹如赶鸭子一样,驱赶至骷髅头巨岩前。靠近骷髅头巨岩,远看甚是可怕,近观也不过是一块表面被风沙侵蚀的坑坑洼洼的雅丹地貌岩石。其体积极为巨大,我估计可能有澳大利亚那红色的大堡礁那么庞大!突然骷髅头巨岩的嘴巴里钻出几个小小的黑影,仿佛尸骨里面吐出的蛆虫,慢慢爬下,近了才看到这是两个和土匪相同打扮的人物,朝首领问道:“回来了?将那帮恶贼从我们的圣地驱逐出去了吗?”

    首领气魄大的紧,哼的一声,表示回答。那两个蛆虫立即爬上骷髅头的牙齿间,缓缓放下楼梯。土匪们驱赶我们上去,进入骷髅头巨岩里面,我环视四周,这边乃是极佳的防守阵地,易守难攻,地址偏僻,又深处沙漠腹地,难怪我来回塔克拉玛干数次,竟然从来没有听说过这帮土匪!心底寻思,他们虽然穿着当地土人的服饰,但是说了一口流利的汉语,甚至有江淮一带的口音,已经在暗暗怀疑,难道他们是当年流落到沙漠里的国民党残部?

    其时天空西面暮日已经降落,无月之夜空繁星点点滴滴。而在骷髅头巨岩里面,夜幕笼罩,而土匪们个个都是猫头鹰眼,没有打灯,伸出手臂即看不到手指,似乎在黑暗中,随时会挑出可怕的魔鬼!夜风呼啸,在雅丹岩石之间穿梭,发出惨烈的呼叫,于是在骷髅头巨岩弥漫着一股慑人的气氛,沙漠夜间温度不断下降,更加叫人战战兢兢!我心情不免激荡起来,警惕地探视,忽然眼前豁然开朗,***通明,在骷髅头巨岩里面露出一块巨大的露天空地,中间燃烧了火堆。我瞅见另一个方向也放出光线,顿时醒悟,此刻我们进入了骷髅头巨岩的一个眼窝里!

    土匪将我们放在一边,以此坐在空地上,其实大家已经累得受不了,纷纷一屁股就坐下,坐在冰冷的沙子上,又饥又渴,眼巴巴盯着土匪们。土匪头子骑着骆驼,晃晃鞭子就往另外一边走去,不再理会我们。

    此刻四周只有我们一干俘虏和若干看守,围着一堆火堆,大家冷得搓搓手,靠近火堆取暖,这时一下子突然闪出三四个土匪,在人群里面好像挑选肥壮畜生一样东挑西捡,一下子拉起一个男队员,径自走向远方暗处。众人顿时纷纷扰扰,我暗自奇怪,若是唯恐我们作乱,那么首先应该除掉我这个打手,若是兽性大发,也应该挑队伍里几个漂亮一点的女队员。怎么就随随便便拉了一个男人就过去呢?

    作为领队,我无时不刻都要坚守自己的岗位,站起来大叫道:“你们要作甚?”

    其他一个土匪把枪对准我,恶狠狠地叫道:“你们不要乱动,只是缺少劳力,暂且干一些苦活,不会弄死他的!”

    我们一时闹不清作甚,只得作罢只由得他被带走,心里忐忑不安。

    过了一刻多钟,那个倒霉的队员就竖着出去,横着回来,叫两个土匪抬着过来,随便扔下,走之大吉。我赶上去,一见那队员,顿时脸色大变。只见他脸色煞白,嘴唇发青,浑身缩成一团,不住瑟瑟发抖,口中吐出一口冷气,呻吟道:“好毒辣的酷刑,几乎要了我的命!”

    我上前揪住他的衣领,叫问道了:“说,他们究竟对你做了什么?”

    “不能说……”

    那队员满脸苦衷,但是眼神中忽然闪过一丝幸福。我越发纳闷,猛然瞅见脖子上有少许几个牙印。莫非……那帮魔头在吃人血?

    我猛然记起来,雷颂贤不时说过那个阿修罗国的食人魔女,而我们此刻就在魔国旧址,难道他们欲将我们像是家畜一样养起来宰杀吃喝?而且这些魔头进化的越发厉害,吸血之后,能和西方的吸血鬼一般控制人心。

    我已经想得面无人色,又来了几个土匪,拉起一个队员就走。后者看到先行者的惨烈下场,哪肯轻易就范,拼命挣扎,狂呼乱叫,犹如杀猪一般痛苦!土匪大怒,拳打脚踢,将他按到捉住。此刻众情激愤,纷纷暴乱,土匪们抡起枪托就乱砸,一时间混乱不堪。

    “住手!”

    一声暴喝,随之的一声枪响,惊住了众人,土匪首领此刻现身,那双栗色的眼珠冷冷地扫视众人,慢慢落在我身上,挥动鞭子叫道:“你,你,你,出来!”

    他一连叫了我、雷颂贤和道格拉斯一起出来,那雷颂贤被几个土匪手下推推搡搡拖出来,我便索性大大方方出去,同样冷冷对视着土匪首领,只要稍有异动,立马扑上去,拼个同归于尽!

    “你们三个,去见长老,随我来吧!”

    土匪首领落下这一句,转身就走,我愕然,周围的手下并没有驱赶,于是心头一横,怕什么刀山火海,就你一个家伙,还怕老子对付不了,何况我们有三个,如雷颂贤即使再弱,也不是拖后腿的!

    于是我向雷颂贤和道格拉斯打了个眼色,我第一个向前跟住土匪首领,雷颂贤纵然犹豫不决,此刻也只能跟随。

    那路上看到刚才被捉住的倒霉队员,大呼小叫,被两个土匪压住,我愤怒之极,如此虐待我的队员,正要上前阻止。那还有一个土匪,却急急忙忙把他的裤子脱下,高兴地欢呼一下,随手就扯开自己的宽大的袍子,露出**的身子,竟是一个高挑的女子,长长的辫子披在身后,常年运动的身体健美而不累赘,加之人种关系,有似希腊雕塑一般完美,那女土匪一声狞笑,便朝可怜的队员扑上去。

    初始那队员或是害羞,不住挣扎,但是尝了男欢女爱的好处之后,由杀猪喊叫变为嗯嗯。只见那女土匪折腾了半晌,轰然倒下,立时又一个女土匪急急忙忙上前。

    我看得目瞪口呆,回头和雷颂贤面面相觑,难怪刚才那个家伙,我们还以为他身受什么酷刑,却一声不吭,竟然是叫几个女人惨遭如此“性福”酷刑了,几乎是带有哭笑不得,阻止也不是,不阻止也不是。倘若我贸然上前,不禁女土匪们绕不了我,说不定连队员都要杀我!

    唯独那雷颂贤此刻还有心情,哈哈打花腔:“别看我年纪大,其实我是很强的!等会儿,若是她们出动大队人马,我对付一半!”

    我只得摇摇头,转头凝视着走在前面的土匪头子,想不到这么多土匪都是女子,那么他呢?我试图从他宽大的袍子下辨别出窈窕的身影,可惜不能。

    我们走到另外一个眼窝的洞口前,里面黑乎乎,不知深藏了哪种危机,首领打亮***。这个洞穴乃是一个普通的雅丹地貌风蚀洞穴,在沙漠寒冷的夜晚,却温暖如春,眼前***通明,我便看到,里面还有另外一个人,便是长老,而那个首领鞠躬一下,就离开了。

    洞里的人揭下了面罩,果然也是一个女人,新疆高鼻深目种,只是年纪比我想象的还要大上几岁,约莫四五十岁。女人的大敌——皱纹已经悄悄爬上了面颊,再不年轻。但是从她面部的轮廓,依稀可以回味三十年前的美丽。

    “你们,来这里作甚?”

    这是一个虽然苍老,可是威严之极,仿佛天生做惯了高高在上的位置,对人说话的口气好像皇帝对臣下。

    “我们只是一些考古队员,无意中路过这里,不知哪里得罪了你们?”

    我小心翼翼地回答。我自己当然可以狂妄不羁,但是毕竟队员们的性命捏在他们手里,不得不为后者考虑一下。

    “考古队员?这是做什么的?”

    我回答道:“就是找到很久之前的东西的人。”

    她迷惑不解,过了一会儿叹了一口气说道:“看你们就不像那些敌人,太弱了。难怪……不过,好久都没有来你们这样的人了。很久以前,有一群人坐着大鸟落在这里,教我们说他们的话,写他们的字。可惜他们都年老死去了,正好头痛那个麻烦的时候,你们来了,就委屈你们,在这里住上一辈子吧!”

    我恍然大悟,难怪这些土匪看似新疆种,但是汉话非常流利,恐怕很久之前有人做飞机(大鸟)来到过这里。我看这里没有一个男人,女人们又这么饥渴,莫非拿我们做种?想到这里,我吓了一跳!但是心里却暗暗做梦,怎么在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还会有这么一个部落呢?

    她说道:“不过看起来你们和大长老长得差不多,一定是他的同族,我带你们去见见他吧!”

    想不到长老之上,还有一个大长老,我暗暗称奇,被这女人带过去。

    未进入另外一个洞口,就从里面传来一个苍老而威严的声音,因洞穴的扩音效果,声响非常显著,待首领退下,那声音问道:“你们,都是共党的什么人?”

    雷颂贤一听不对,须知现在只有台湾才这般称呼,这人放到抗战绝对是汉奸的料,当下抢先表态:“我不是**,我是从英国来的!”

    里面失声道:“什么,你是英国来的?”

    那个从洞穴里传出的声音虽然苍老,可是威严之极,仿佛天生做惯了高高在上的位置,对人说话的口气好像皇帝对臣下,许久我又听到一声长叹:“你们,进来吧!”

    我朝其他人对视一眼,点点头,首先步入洞穴内,我便看到,一个须发皆白的男子,躺在一块毛毯上,左右各搂着一个年轻的女人,活脱脱的旧社会地主老财形象。其但细细打量,周围的人多半是新疆高鼻深目种,唯独这人是一个汉人的模样,见到我们便立了起来,颤动地问道:“你们,谁是外面来的?”

    汉奸料雷颂贤赶忙表示:“我就是,我是从英国来的!家祖就是国民党元老雷石隆!”

    “原来你是睚眦将军的后人,太好了!我且问你,现在蒋总统还在吗?”

    雷颂贤目瞪口呆,他住在英国的时候更多,又潜心学习研究,向来不问政事,这蒋总统,是哪个呢?

    “死了!”我闷声闷气地叫道,“七五年的时候,蒋中正归天了!”

    那人倒也没有理会我的无礼,转而问我:“那,**呢?”

    我肃然起敬,说道:“**在七六年九月九日与世长辞,万民哀悼!”

    那老人哀叹道:“这两个人一生对头,想不到还是差不多同时归天的!”

    他的目光倏然瞄到了道格拉斯,不禁疑问道:“俄国人?”

    “美国人!”

    道格拉斯的汉语不错。

    那人不禁纳闷,说道:“这天下,不是还是**的天下吗?我以前听说他们和美国人在朝鲜狠狠干了一架,美国人吃了大亏,从此不共戴天,怎么一个美国人来到中国腹地?莫非是奸细?”

    我哈哈大笑:“中美早在**时代就和解了,以前乃是中美结盟,共同对抗苏联。我且问你,老头,你是什么人,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我是谁?”那老头喃喃自语地自嘲,“恐怕没人记得我的名字了吧!也罢,难得遇到几个汉人同胞,说不定能把我的骨骸带出去。我就告诉你们,老夫行不改名坐不改姓,王元勋,表字德治,乃是盛世才省长手下的一个师长!”

    王元勋得意洋洋,以为我们会露出万分敬仰,或者如雷贯耳,哪知却是一片沉静,国共内战期间,师长多如牛毛,除了整编七十四师的张灵甫因小说《红日》叫人印象深刻,其他人谁会费心思去记呢?倒是我细细推算一下,毛骨悚然,问道:“那你,几岁了?”

    王元勋垂头丧气,回答说道:“大概一百多岁吧,我也记不得了。”

    我们啧啧称奇,一般人活到这般年纪已经是上辈子积德,这王元勋居然还有心情乱摸身边年轻的小娘们,不得不使人怀疑莫非有秘方。我问道:“这里深入沙漠腹地,我来过塔克拉玛干数次,也从来没有发现过,你是怎么来的?”

    王元勋可能很久很久没有和我们这些人接触了,顿时眉飞色舞,滔滔不绝说起来:“那还得回顾到四九年初,国共争霸中国,那国民党又号刮民党,不得人心,节节败退,老蒋都逃到台湾去了,眼见这天下快成**,我们这些人也得抓紧时间留一条后路。我想来想去,企图率部投诚,但是不慎被察觉,只得劫持一架飞机逃亡,运气遭透了,在半途中就坠落沙漠。快要渴死的时候,遇到了一群奇怪的女人,虽然语言不通,但是比划手势,这些女人就把我们救了下来。当年除了我之外,还有几个手下和飞行员,本以为要在沙漠里孤苦地过完一辈子,来到女人的部落才发觉,这真***是天堂!”

    王元勋说到国民党,毫无尊敬色彩,原来只是一个地方军阀的杂牌军,到他说道天堂,我忍不住问道:“是不是说,这里都是女人?”

    王元勋点点头,说道:“正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几百号女人,有老有少,就是没有男人,我们几个人一来,就被当作宝贝一样,每人分了十多个老婆,日夜征讨,真是要命啊!其他人不行,四五十岁就榨干了精力。好在老子习过房中术,也不知道是不是风水有异,居然活到现在。目前部落里的很多的女人,都是我的孙女,比如刚才你们看到的三民,她是这里的新一代首领!”

    我恍然大悟,难怪这些土匪看似新疆种,但是汉话非常流利,王元勋继续说道:“初始语言不通,交流非常麻烦。但是时间长了,我们学会了她们的话,她们也学会了我们的话。但是毕竟这个部落非常落后,没有文字,几乎过着像是古代一样的生活。于是我们就教习她们汉字,这样一来,几年之后,尽数被汉化。同时又用飞机上运载的武器装备女人,防止外来部落的入侵,并且以飞机残骸打造器具,几乎是一夜之间,我们就把这些女人从落后社会带到了文明社会。虽然我们男人人数很少,但是非常受到崇敬!”

    道格拉斯问道:“王先生,您就像是一位文明改造者,但是我听说你们中国人有种叶落归根的习俗,您为什么不出去呢?”

    王元勋哈哈大笑:“我在这里过的像皇帝,为什么要出去受罪呢?别以为我们深处沙漠,什么都不知道。我们把飞机上的收音机拆下来,一直听到电池耗尽,大概五六年,只是听说**和美国人在朝鲜大战,美国人吃了大亏,准备动用扔到日本那种炸弹,第三次世界大战要爆发了。你说,我还敢出去吗?对了,你们怎么过来的?”

    我苦笑一下,把事情简简单单得讲述一遍,那王元勋一拍大腿,叹道:“难怪如此,那里是他们的圣地,这个部族虽然绝少与外界来往,但是保卫圣地上不留余力,听说前些时候还和一帮新疆人狠狠干了一架,莫非是把你们当作那些人,误捉来了?”

    “什么!”我大吃一惊!

    我顿时想到,除了那批该死的东突恐怖分子喜欢占据汉碑遗址绿洲(暂且这般称呼吧!)设为据点以外,还有什么这般人犯闲?牧民不会千里迢迢跑到沙漠腹地来放羊,地质和考古队通常住一万就离开,不会引起女人土匪们的注意。这帮可恶的阿拉伯佬,不去阿富汗和政府军对干,跑到中国来做人人喊打的活计,自己叫怪物们消灭归天也罢,居然连累老子一伙被土匪捉住——虽然一部分小伙子可能会很高兴。

    我心中恼火之极,暗暗盘算,等回去了之后,揪住本.拉丹就狠狠一顿暴打,出口恶气。而眼下这个部落的长老是汉人,享受极高的威望,或许比较容易通融,不至于太为难考古队员们。

    正思忖间,我忽然听到外面传来急促的突突枪响,又惊又怒,难道这些土匪在残杀队员们?然而稍微一细听,就听出来不同,那些土匪多半是老旧的拉栓步枪,哪有这么密集的火力,似乎是几十把自动步枪在攻击,萝卜丝来了?我又惊又喜,猛然一想,又是不对!他只身一个人,哪有这般强大的火力?是谁?

    这时风风火火跑进来一个人,手中提着一把步枪,一言不发,突然抬枪,指着我吼道:“是你,是你的人在袭击我们!”

    首领和王元勋吃了一惊,首领惊愕地问道:“三民,究竟在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就是王元勋口中的土匪头子,名字怪异了点,此刻她没有佩戴面巾,第一次露出了真面目。这是一个刚毅的女人,相貌也显出了同样的性格。她个子很高,几乎和林白水差不多,衣衫下裸露的少许身体衬出常年的运动的健美身材。她长着一张国字脸,混血种的鼻子高高尖尖,眼眸泛栗色,和很多沙漠地区的人种一样,睫毛极长,这使得她满身男人的气息中少许增加了一丝女人的妩媚。此刻那双浓浓的剑眉绞在一起,薄薄的嘴唇紧紧闭合,双目冷冷地、死死地盯着我,只要我稍微有异动,立马开枪将我击毙!

    我淡淡地说道:“不是我的人,我的人全部在手里,恐怕,他们就是一直在和你们作对的敌人!”

    出于私心,我并没有把萝卜丝给捅出来,他可是我最后一张王牌。老子受了伤,战斗力不免打折扣,只能依赖这个美国老兵了。

    三民依旧盯着我的眼睛,试图从里面找出少许敌意,我当然毫不客气地狠狠瞪着她,老子可不能处于女人下风。其实仔细打量,这个女人虽然男人味很重,但是她的眼睛很漂亮,又大又亮。

    许久,三民终于垂下步枪,算是信了我,冷冷说道:“你们跟我过来,要是真的是我们的敌人,那么你们也跑不了!”

    她转身向外奔跑,临走时大叫:“必信、必忠,照顾好长老!”

    我们也赶忙随着三民离开洞穴,转而到了另外一个眼窝,我环视一下,这帮土匪还算有人道,把我的队员都带到了一个安全地方,而她们拿着步枪正和突袭进来的敌人猛烈交火。敌人火力异常强大,突击步枪、手雷,一个也不少,而这帮可怜的女人土匪实力就弱多了,那种打一颗子弹拉一下枪栓的老旧武器,怎么是现代先进武器的对手呢?不刻就有数个女人被击倒。

    战场我上过,尸体我也见多了,什么千奇百怪、粉身碎骨的家伙我都见过,但是如此众多的女人尸身堆在地上,却给我相当大的震撼!自动步枪的火力凶猛,杀伤力也非常大,有个女土匪倏然被击中,,身子陡然一呆,立时又有几十发子弹射入她体内,巨大的子弹推力马上把她掀起,重重砸在地上,身上的部分衣服被撩起,露出洁白好看的**,但是脑袋已经被打个稀巴烂,对比极具有震撼效果!

    三民老早怒火万丈地冲上去打仗,我叹了一口气,身边的道格拉斯没有看过这般血腥场面,吐得一塌糊涂。我就飞身上去,捡起一杆死去的土匪的步枪,加入战团。

    “让开!”

    我推开一个受伤的女人,趴在岩石后。此刻我们攻击力极弱,全靠骷髅头岩易守难攻的天然工事阻挡进攻,正面防御几乎不可能,被敌人火力压制地太厉害了。我灵机一动,把步枪背在背后,伸长手臂,攀上岩石,爬到两米多高,然后把枪托垫在左肩,预备举枪射击。可惜,我的右肩受了重伤,只能使用左肩,射击精度不免打了一个折扣。

    我小心翼翼地探出半个脑袋,向外搜索,因没有点灯,一片漆黑,敌人步枪不断发出的火舌,偶尔照亮了他们自己。这些人多半和当地土人的打扮无异,但是手中武器的火力极为凶猛,我观察一下,除了自动步枪以外,也配备了相应的班用机枪,压制我们的火力,然后敌人就以三人一组,不断波浪行渗透攻击。

    好机会,黑暗中我们摸不清敌人,敌人也摸不清我们,趁他们的机枪吐出火舌之时,我突然射击,立时将机枪手击毙。

    敌人火力顿时大为衰竭,女土匪们立即抬头还击,把几个正要突击的敌人身体射穿!

    敌人恼羞成怒,击中火力向我攀在岩石上的位置开火。老子那么傻,专门等着挨枪子?其实这是在越南战场上学到的本事,因为黑夜中进攻时,视线有限,通常攻击范围在从地面起到一米半之间,也就是一个普通人站立时候要害最集中的位置,很少会有人想到两米多高的地方有袭击。越南猴子常常躲在树上打冷枪,不得不让我们先扔手雷再开枪。如今我把从越南猴子手里学的这把戏送给这些敌人,让他们好受了!

    当我从岩石上跳下来,躲在掩体背后,对面的三民难得露出一个笑容,赞叹道了:“好样的!”

    其实我在心里隐隐疑惑,这哪是那帮乌合之众的东突恐怖分子?前次我们和东突对干的时候,他们毫无章法,只会蛮横地正面冲锋,让机枪杀个干干净净。而目下这些敌人,却执行正规军的渗透战术,极具巷战经验。他们是什么团伙、若是解放军,我已经在执行这个任务,因此不必再多费人手,而周边大国,恐怕只有北方的那个社会主义帝国,有这个野心和实力!

    对面的敌人被我这么来一下,受到了猛烈的打击,至少死了四个人,可能因人员有限,损失不少,暂时偃旗息鼓。顿时在对面出现一个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声响的黑暗世界。在搞什么名堂?我的眉头皱了起来,然而这边的女土匪们根本没有大战的经验,面面相觑,这时她们的长老也赶了过来,于是有人向长老疑问道:“长老,我们把敌人打退了吗?”

    哪有这么简单!那首领正要张口说话,对面洞穴的敌人那里突然火光一闪,随之一阵吱吱的尖啸划过来,我顿时变色,大叫:“不好,他们用火箭炮袭击!”

    话音未落,火箭弹轰然在我们的防御阵地上爆炸,数十公斤的炸药扬起冲天火焰,处于爆炸中心的几个女人甚至连叫喊也来不及,顷刻间灰飞烟灭,而在周边的人则是被高高掀起,又重重砸在地上,虽然表面没有任何伤口,但是口鼻都流出了鲜血,内脏受创,竟然活活被震死!

    我安然无恙,幸亏有战争的经验,知道如何躲避炮弹火箭弹的爆炸伤害,在那火箭弹飞过来的一瞬间,陡然趴在地上,避开了弹片和冲击波的袭击,除了比较狼狈,倒是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我此刻抬起头,土匪们差不多死了五六多个,防御力量完全崩坏,满地都是残肢断臂,偶然看到那洁白细嫩的肌肤才察觉,她们都是千娇百媚的年轻女子,触目惊心。我满口苦涩,正打算乘机溜走,在女人的尸身堆中,忽然蠕蠕而动,爬起来一个人影。

    笨蛋,没有了掩护,你想挨枪子!

    我慌忙匍匐过去,拉住那个人的胳膊,把她拖出尸身,按在地上,虽然这人满面鲜血,但是我一眼就认出,她便是那土匪的长老,她额头受到重伤,轻声呻吟和做出一些无意识的本能动作,看来活不下去了。

    我眼见这里已经守不住,当下心一横,背起长老就撤向另外一个骷髅头岩的眼窝,至于残存的女土匪和我们的考古队员,眼见不妙,当下在几个有过当兵经验的人带领下,立即撤退,却省了我不少心。

    我们退守另外一个眼窝,布好下一个防御阵地。骷髅头岩易守难攻,防御之势一层接着一层,为了防备火箭弹的袭击,我们这次是在较开阔的地方,有充足的时间和地方躲避。

    我把长老拖过来,立时围上几个女人,轮流呼叫她。长老呻吟了几下,突然弹起身子,回光返照地叫道:“人呢?”

    “都死了!”

    我以一个见惯了战场上生离死别的老兵身份淡淡说道。

    长老纵然刚强,毕竟是女人,泪如泉涌,喃喃说道:“她们为了保护我,奋不顾身地扑在我身上,多么好的孩子,都是看着从小长大的人,转眼就没了!”

    我冷冷地说道:“我只是想问一下,那些人是什么样的家伙?之前我们也和一伙人发生过战斗,但是他们的实力明显不在一个档次。”

    “圣地!他们是为了圣地!”

    首领坚定地说道。

    “圣地?哪里?”

    跟过来的三民冷冷地说道:“你们在圣地里的所作所为我们都看在眼里,因此我们特意把你们在半路上埋伏捉住!以为你们就是那群敌人!”

    我实在想不通那片绿洲算什么圣地,倘若有宗教意义,那么为了宗教而开战则是最蠢的!

    “朱先生,你似乎疏忽了一个问题。”雷颂贤此刻突然开口,我不禁转过头,看着他,这老头每每都有惊人之言,且听他如何说法,“你难得没有想过吗?当年陈汤将军率领大军灭掉了阿修罗魔国,为了警示后人而立碑留言。一般而言,这种警示碑应该在最显著的地方,比如阿修罗魔国的旧址,或者西域各个大城市。但是,为什么却是在那片绿洲呢?显而易见,那片绿洲之下,有不同凡响的意义。你说,这位女士,你们的祖先,是不是和阿修罗魔国有关系?”

    三民脸上露出迷茫的神色,自言自语:“阿修罗魔国?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我们是桃花人,传说我们的祖先来自一个很远很热的地方,后来祖先分作了两派,一派是邪恶的幽冥人,另一派就是我们桃花人。我们桃花人的祖先与一位伟大的将军结合,生下的后代便守在这里,世世代代看守圣地,防止魔鬼的苏醒!”

    我和雷颂贤对视一眼,果然有玄机,虽然不知道阿修罗魔国,但是她们却自称桃花人,是不是与历史上的桃花石国有关?桃花石国自从蒙古大军西征之后,就一直没有任何记录传说流传下来。

    这时另一个骷髅头眼窝那里传来极大的叫声,说着一口汉语,听不出口音,非常纯正,好像广播电台的播音员一样。

    “里面的人听着,我们限你们五分钟内投降,可以享受战俘待遇,倘若不投降,这些女人就是你们的下场!”

    我小心翼翼地抬高半个脑袋,防止狙击,在另外一个眼窝的空地上,那团火光憧憬,光线昏暗,在背景下,似乎有人影,只见一个穿着黑色当地土人服饰的人物坐在一块凸出的岩石上,手中握着一把类似五六式自动步枪的武器,周边数个土人模样的侍立,他们没有佩戴防沙面巾,却个个在脸上绑着面目狰狞的面具。新疆人多半信仰回教,回教乃是不立偶像的宗教,这些人果真不是东突恐怖分子!

    那个坐在岩石上的似乎是头目,他一挥手,手下把几个女子提了出来,强迫她们跪在地上。她们应该是刚才保卫战失败之时,一时未死,或是在外面的岗哨,此时面巾统统给扯去,但见面目姣好,是那种人们想象的新疆美女。但大部衣衫破烂,有暴力迫害过的痕迹。那些敌人的一个家伙扯住一个女人的头发,把她脑袋拎起来,露出白皙纤长的脖子,用军用匕首抵着美丽的脖颈喝道:“现在还有四分钟!”

    这边的几个女土匪冲动不已,几乎要立即上去解救姐妹,三民喝道了:“你们疯了,不许过去!”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三民面目阴沉,脸上色彩变换不定,显然内心深处百般斗争,要不要投降、要不要解救。纵然是寒冷的沙漠夜晚,细小的汗流也从她额头落下来,从下巴掉下,落在沙子里,无影无踪。

    老子的想法可是比她简单多了,眼见敌人如此凶横,定然是某国的特种部队,他们潜入中国腹地,这是冒着极大的风险,一旦暴露出来,不仅会造成严重的外交纠纷,甚至酿成军事冲突,所以哪能留活口。我打算死拼到底,若是我的队员比我早死,则立马逃逸,日后报仇雪恨!

    “时间到!”

    那人一声大叫,我赶忙抬起头,一见之下,顿时再也不忍再看。那敌人竟然残暴地用匕首切割女子的脖子,因喉管先是被割断,女子甚至连叫都来不及叫一声,活生生地被斩首。那敌人一手拿着血淋淋匕首,一手拎着脑袋的头发猛然提起,那脖腔内的鲜血像是泉水一样轰隆喷出,溅了敌人一身,无头的尸身扑通倒下。敌人提着脑袋,炫耀地展示,叫道了:“这是第一个,再给你们一分钟!”

    三民大叫一声,立马昏倒。

    我怒发冲冠,这些敌人根本不是人,而是魔鬼!

    我握紧了步枪,悄悄抬起来,老子给你们好看!

    但是突然被人拖住,我回头一看,是已经苏醒的三民,她双目近赤,却温和地说道:“自己的人,我来!”

    我一愣,三民误会我了,以为我怕那几个俘虏受尽虐待,索性先行射杀,不让她们受到痛苦。她打算自己动手,决心下定,我笑道:“好,但是不能太便宜这些混蛋,让我干掉几个!”

    三民又取了一把步枪,瞄准前方自己的姐妹们,她们在敌人的屠刀之下,颤栗不已,三民一咬牙,砰地开枪。

    我一听枪声,也赶忙射击。那些女人们跪在地上,一动不动,转眼叫三民射杀完。但是敌人久经战场,极其狡猾,一听到枪声,立时寻找掩体,我追踪着那个斩首的敌人,砰的一下,首先击中他的膝盖。

    这老式步枪杀伤力不强,但是穿透力极佳,立即打碎了敌人的膝盖骨。他勉力想站起来,我砰的又是一枪,击穿他的手臂关节。周围的敌人想来抢救他,我抢先一步,射穿了那个残暴家伙的颈骨,只见脑袋一歪,几乎像是断掉一样,噗通倒在地上。

    我收回步枪,三民垂眉看着我,低声说道:“谢谢!”

    敌人料想不到我们心意坚忍,竟然痛下决心,将威胁自己的人质一一射杀,而他们的一个人手也被我用残酷的枪法打断手脚关节,痛苦而死,顿时恼羞成怒,捡起武器凶猛地向我们开火。一只只自动步枪吐出的火舌组成一道子弹瀑布,狂暴地泼在我们的防御阵地上,乱石飞溅,不时有人被流弹击中。纵然我们火力弱小,也是趁机会不断还击,一时我们凭借地利和敌人打成僵局,敌人眼见不行,故计重施,又想以火箭筒的凶狠火力突破我们的的防御。

    但是这次可是打错了算盘。之前的那道防御阵地上,敌我双方都处于黑暗之中,彼此摸不到对方的动作,但是他们凭借先进的火力,把我们打个措手不及。而到了眼下,不仅我们事先有了准备,而且他们气昏了头,居然忘了。他们就在一个空旷的骷髅头岩眼窝里,背后就是一团火堆,他们其中一个人拿起火箭筒,安装弹药的动作教我们看的清清楚楚,不待三民下令,每个手中握着步枪的人不约而同把子弹射向那个家伙。一把枪械的弹药有限,但是几十把加起来就如一挺重机枪,从四面八方围攻,那人的胸口猛然冒出几朵血花,仰天倒下,不知那个家伙,射击极为准确,抑或走了狗屎运,居然射中了火箭弹,砰的一下,火箭弹弹出,因为没有指引,歪歪扭扭地向上飞行,轰得一下,在天空爆炸。巨大的爆炸力和无数弹片就如下雨一般,砸向毫无防备的敌人头顶,顿时死伤累累!

    “好耶!”

    我高兴地大叫,众人也一声欢呼,这是我们在薄弱的火力之下,取得的一个非常巨大的胜利。

    但是我心底又是一沉,我们凭借防御工事,但是仍然伤亡惨重,转眼又有三四个人被击毙,数人受伤。桃花人的战士已经残留不多,都是我们考古队里面几个当过兵的中美退伍军人主动上前,一时也死伤不少,我们不能再打下去了。这个打死火箭弹人的功绩乃是运气多于实力,眼下乘敌人手忙脚乱之际,撤退才是王道!

    我爬到三民跟前,她诧异地看着我低声问道:“三民,我们实在不能再打下去了,我们问你,下面能撤到哪里去?”

    三民乍听之下,美丽的栗色眸子露出悲哀的神色,摇摇头说道:“对不起,连累你们了!我们的职责就是包围圣地,一旦敌人打到我们的基地,表明我们已经无路可退,所以这是最后一道防线了。只是可惜,我们误把你们当作坏蛋捉来,连累你们了!”

    我心头发冷,眼下竟然到了这种局面,我再四下里张望,这些桃花人都有视死如归的表情,并非三民有意欺瞒我。而我们的队员根本不知道情况的严重,虽然在哀叹同伴的死去,但是居然有家伙不知时机地和那些桃花人打情骂俏,难道是被这些桃花人“凌辱”的时候上瘾了?

    我素知以我的本事,杀出一条血路还是有几率的,但是我无论如何也带不走林白水,教我硬起心肠抛弃老婆去独自逃命,终究舍不得,顿时长叹一声,老子居然困在这里被一帮毛子干掉了。莫非是我对那些毛子考古队员见死不救的报应?

    这时那将死的长老喘气地说道:“快走,走禁地!”

    三民大吃一惊,叫道:“禁地?我们怎么能去禁地呢?禁地,不是有无数魔鬼吗?再说禁地的路我也不认识!”

    长老苦笑一声,满是鲜血的手颤抖地握住三民,说道:“纵然是如此,你也要进去,总比我们桃花人灭绝的好!我快不行了,以后,族人的命运就交给你了!”

    长老说完这般话已经油尽灯枯了,双眸慢慢地合上,那只手无力地从三民那里滑下。三民大悲,哭嚎起来。此刻只觉得她像个死去妈妈的小孩一样,顿时无数压力都靠在其身上了,顿时心头一软,轻轻拍打她的微微颤抖的肩膀道:“请节哀顺变!”

    三民心情刚烈,顿时一抹眼泪说道:“我不用你安慰,姐妹们,随我来!”

    这时那老不死的王元勋在两个女人的搀扶下走出来,问道:“我听见枪声不断,我们遭受了大难,已经山穷水尽,怎么还不逃命?”

    “逃命,如何?走禁地又不认识路,等于白走!”

    三民苦苦一笑。

    我却听出了玄机,大喜道:“哪里有路?”

    王元勋说道:“随我来!”

    我们半信半疑,众人纷纷行动,或者抬着伤者,或者携带上一些必要的用具,跟着他走到一个隐蔽的洞穴前,慢慢深入,走过数条分岔路线,不知道走了多少时间。

    三民顿时惊奇万分,疑问道:“大长老,您是怎么知道有生路的?”

    王元勋哈哈大笑:“一个人活的够长了,许多秘密也就不成了秘密!”

    但是他却拒绝再走下去,说道:“我一辈子都呆在这里,现在一百多岁了,活也活够,我不希望离开这里,让我一直呆在这里吧!”

    “大长老!”三民叫道。

    “傻孩子!”王元勋说道。

    我们见他意志坚决,没有勉强,他向我们要了几个手雷,希冀阻止敌人的进入。

    我们离开了王元勋,秘道里一直黑乎乎的,粗糙的火把不够明亮,空间也限狭小,走了约莫六七十米,突然出现五个呈半圆状排列的大洞,每个洞口都有二三米高,黑乎乎,看似非常深,洞口附近的沙地上堆着不少动物骨头,还有残破的兵器以及一些年代久远的朽木等物。

    我捡起几块朽木,包上破布,让其他人把一些动物油浇在上面,做成一个粗糙的火把,如此做了七八个,分别由几个人手持,一一进入其中的一个洞穴,留下我和三民殿后。我向三民一点头,心意相通,我们都想到,既然有多个洞穴入口,那么作为疑兵真好!因为我们在后面实在没有多余的力量阻击,敌人很快会发现不对劲,追踪上来,用疑兵之洞拖多少时间就多少时间吧!我们相继抹去洞口附近沙地上大量的人物活动痕迹,又因为动物脂肪燃烧会产生独特的气味,索性把手中的火把分作两块,随手扔进两个洞里,诡计以及布置的差不多,当下追上众人一伙。眼前豁然一空,我们出来了,但——这是一个怎么样的奇异世界啊!

八 死绝之地

    这是怎么样一个世界啊!抬眼望去,满目荒凉,绝少人烟,黄黄的稀疏的石子散落在戈壁上,没有一丝风,望向天空,今夜本是天空晴朗,繁星漫天,此刻却不见一粒亮光,灰蒙蒙的一片,但有无数细小的颗粒漂浮在空气中,所以遮住天空。在灰色世界下,映衬戈壁黄也有些刺眼,旁边褐色的山峦似乎也显得有些峥嵘而令人不敢多望。在旷野中一片寂静,更为这绝对荒凉的风景添了分令人心酸的味道——这是一个死的世界!

    三民凝望这片奇异的大地,那双栗色的眼眸一动不动,仿佛被这个世界所吸引,慢慢地露出惊恐的神色,陡然颤抖地惊叫道:“这,这就是我们先人一直传说,严厉禁止进入的禁地——幽冥绝域!若不是我们种族生死存亡的要紧关头,与其去送死,不如来这个不知预想的禁地闯一闯!”

    三民性格刚烈,即使同伴身死,也不过咬咬牙关,但是到了这片大地,她却不免露出女人害怕的一面,难道传说真的有这么可怕吗?在我看来,这是环境怪异了点。

    我对他们所言的禁地并没有多少感触,倒是抬头看看天,感觉非常不对劲,伸出手掌,上面黑乎乎的黏在血水和动物脂肪,片刻之后,就在手腕上积累了一层淡淡的、薄薄的细小尘埃。我一皱眉头,说道:“不对啊,我们在骷髅头岩那边的时候,明明是晴空万里,为什么到了这里却一片灰暗,好像天地都笼罩在一层面纱中一样。我估计了一下,从骷髅头岩走到这里大概两公里左右,不算太远的距离,同一个区域内,怎么会相差如此之多?”

    道格拉斯拿起气压计,其他考古和地质用具大部分都已经在逃命的时候丢掉,但是因为气压计特别小巧,随身携带,所以他藏了下来,此刻测量一下,对我说道:“这里的气压,比当地的平均气压要高上数个毫巴,按照常理分析,也就是说,我们进入了一个类似地坑一样巨大的下限盆地!”

    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可以这样形容,现在我们所处的地方,就是在大地上扣的一口锅的底部,飞扬起来的尘埃遮住了整一口锅,但是没有蔓延到锅之外,所以造成不同的环境。但是这口地锅实在太庞大了,对于我们渺小的人类而言,几乎无法察觉,只能依靠气压计敏感地觉察气压的稍许不同。

    我挥挥手中的步枪,吼道:“不管是禁地还是鬼域,既然我们进来了,就得想办法保护自己!我认为那些秘洞只能阻挡敌人一下子,迟早他们都会追踪过来的,因此我们要抓紧时间找个地方躲起来!”

    由于我在战斗中的出色表现,桃花人开始认同我,而她们的新首领三民也迟疑地点点头,我原本就是考古队的头头,不用多说,当下带着全部的人马前进。只是目下损失惨重,我粗略地算了一下,桃花人和我的队员们人数差不多都过半,只剩下五十多人了,能够拿枪的不过二十来个。我心事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已经牺牲这么多人了,日后纵然有国家的赔偿,可是听到他们亲人的哭声,依旧不是滋味!

    我们越往前走,尘埃的密度越大,渐渐地就如下雪一般,飒飒落下如飘絮一样雪白的轻盈尘埃,视线一时还不会阻碍,可是吸入气管中引起剧烈的咳嗽。我曾经挖过地下基地,情知吸入过量灰尘会引发尘肺病,但是眼下没有工具,一筹莫展,突然见那些桃花人们纷纷把麻巾面纱佩戴起来阻挡,顿时一拍脑袋,忙叫大家撕下自己的内衣,包在自己的口鼻上。棉花纤维的缝隙小于尘埃,足可以阻挡灰尘进去。

    大概走了五六多公里,每个人都疲惫不堪,我拿出指南针,但是怎么摆动都不会动弹,在塔里木盆地下据说埋藏有巨大的铁矿,时常影响指南针的运作,莫非眼前就遇到了这般情况?我叹了一口气,收回指南针,因为无法检索星体,只能到处寻找巨大的明显的物体作为坐标,大概左边一二公里处,皆积沙无寸土,惟居中突兀着一根巨阜,周身缠绕着一圈黑灰的云雾一样的尘埃带,我心念一动!

    此刻大家的体力和精神力都已经到了极限,连我这般自夸体格健壮,跑马拉松如儿戏的壮汉,几乎也拿不动手里的步枪。再看队员们,女人已经个个脸色发灰,不少人已经让男队员搀扶着走。林白水亦是有气无力,倒是梵度拉,托着她的干妈妈一起走。

    我对身边的三民商量道:“这样吧,大家都快不行了,我们不如到前面的那块巨阜下休整,周边围着一圈黑气,比较安全,不至于让敌人轻松发现,如何?”

    三民点点头,说道:“好的,我赞成你的意见。”

    我顿时开头大吼,申明到了那边的巨阜下就休息,立时引起一阵欢呼,有了目标,大家将体内最后一份保留的力气使用出来,速度竟然比刚才快了一倍,二十多分钟就走到巨阜下。

    我原来担心巨阜周围的黑气圈乃是毒气,甚至想亲自试身,不过接近了才发现,也只是有一圈黑色的尘埃构成,但是不知是哪里产生了动力源,使得尘埃在空中漂浮,呈逆时针绕着巨阜缓慢旋转,就如月球绕着地球转一样,非常有趣,走出黑气带之后,空气就洁净如需,甚至面纱也不需要了,大概都叫轻风吹走。

    我们在此作为营地,大家纷纷坐下休息,有的人实在太累了,一坐下靠着岩石就打起呼噜,而几个桃花人把携带过来的馕饼(一种新疆的小吃,有点像烤饼)、骆驼腊肉切下来,分给众人食用,当下众乐融融,仿佛不是在逃命,而是在郊游。

    我一屁股坐下,感到浑身无力,肌肉一阵阵抽搐,更为骇人的是右肩的伤口渗出黄色的汁液来,莫非发炎了?我大为惊恐,老子可是靠体力吃饭的,没了家伙,怎么干活?

    这时,我面前踏踏传来一阵脚步声,我抬起头,不是林白水,而是一个穿着桃花女人服饰的人,但也不是三民,而是一个很陌生的女子,手中拎着一个亮晶晶的瓶子,估计是伤药一类的,我疑问道:“你是……”

    “怎么,不认识我呢?”那女人笑道。

    我在脑中搜索着这个人的面孔,但见她一边脸面姣好,一边脸很肿,似乎被人重重打了一拳,顿时恍然大悟,怒气冲冲地叫道:“好啊,就是你这个臭娘们,老子没有来找你算账,倒是自己送上门来了!”

    这人,就是把我一枪打伤的元凶!因那边脸被我打肿了,笑容难看,极好辨认。

    那人跪下来,说道:“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是这样的英雄,你实在是太强了!不过也亏得你,我昏迷过去,才不至于站岗被俘。”

    她把伤药拿起来,拨开瓶栓,立时,一股类似云南白药的香味飘逸开来,说道:“你伤口很厉害了,需要赶快敷药,不然会烂掉,要把整只手臂都得切下来!”

    我吓了一跳,但是又不放心这个女人,一把抢过瓶子,叫道:“老子自己来!”

    我用左手实在不方便,加之今日打枪打了一夜,左手的锻炼毕竟不如右手,肩上又酸又痛,还得撕开包扎,急得满头大汗,那女人微微一笑,拿过瓶子,温柔地说道:“我来帮你,放心,我不会下毒药的,不然首领可是会杀了我呢!”

    我盯着她的眼神,完全是一种崇拜的目光,那种嚣张的气焰,则完全消失,就暂且相信她一回吧!

    女人于是掏出匕首,把我右肩浸满黄色脓汁的包扎棉布小心翼翼地割开,部分伤口结痂之后,和包扎的棉布黏在一起,一旦撕下来,就好像生生地把皮肤揭下,痛不欲生!我低下头,棉布揭开了一般,伤口露出发炎的肌肉,又红又肿,狰狞地如同恶魔一样,真不知道我的身上怎么会长这个东西。负责处理伤口的女人丝毫不见惊异,见怪不怪,习惯了这种场面,见我满头冷汗,微微一笑,说道:“若是你痛的厉害,不妨说说话,思考一些问题,可以分散注意力!”

    我心里琢磨,倒是也不错,问道:“我还不知道你的姓名,你叫什么?”

    “姓?我是没有的,我们的族人都没有姓,只有名字,我叫一心。”

    一心,联想到首领叫三民,老不死身边的两个美少女名叫必信必忠,名字怎么都怎么古怪呢?我好奇之极,问道:“喂,你们的名字是谁取的,怎么一个比一个古怪。在我想来,你们既然都是女人,起码要取好听一点的名字,比如像维吾尔姑娘叫古丽娜一般的。”

    一心慢慢说道:“我们的名字都是长老替我们取的,据说之前很早的时候,我们妈妈、奶奶一辈的名字不是这样的,但是后来其他长老都老死了,只剩下年纪最大的男长老,他限取名字麻烦,就根据一首歌的歌词为我们取名字!想听听吗?我可以唱给你听!”

    甚好,我倒是想听听,到底是什么古怪的歌曲,取出这么离奇的名字。我就点点头,且听分解。

    “三民主义,吾党所宗,以建民国,以进大同。咨尔多士,为民前锋……”

    一心刚唱了开头一句,我立时目瞪口呆,原来桃花女人的名字,竟然都是来自前中华民国国歌!想来王元勋虽然是一个师长,但是旧社会军阀多半目不识丁,文化素质不高,打仗杀人可以,若是一个个为女人取名字,初始还有什么阿香阿菊之类民间女子名字,一旦心中资料用光,只得想出这个馊主意!三民乃是开头第一个词,果真做老大的料。此刻一心也慢慢唱到“必信必忠;一心一德,贯彻始终……”,我突然问道:“若是你们的名字是根据年龄而一一排下来,你几岁了?”

    “十五啊!”

    一心满面单纯。

    我顿时热泪盈眶,沙漠的桃花女子,发育的真好,小小年纪就已经这般完美的身材了,看她宽大的袍子下隐隐透出的如陕西大号红富士一样丰硕的胸脯,几乎双手一括的纤细蜂腰,浑圆的屁股以及结实修长的大腿,我都以为她是二十来岁的成熟女子了。

    一心凑过来,暧昧的小声说道了:“唉,你做我的男人吧!”

    我吓了一跳,正色道:“你搞什么鬼、我可是我女人的,那边那个,搂着另外一个黑皮肤睡觉的女子,便是我老婆。若是让她知道了,一定打死你!”

    一心满脸诧异,奇怪地说道:“不是吧?一个男人,不是可以有很多女人吗?长老以前就和很多女人生过孩子。之前我们只要年满十五岁,就可以到外面捉来最少十个男子,让他们相互搏击,最后胜利的也是最强最勇敢的男人,只有他才有资格让我们生下孩子。我已经满十五岁了,也到了找男人的时间。你这般勇敢善战,击杀的敌人比我们任何人都多,所以我要定你了。要是迟了,说不定连首领都会要你!哼,我才能和你生下第一个孩子呢!”

    我开始醒悟,虽然桃花人在技术文明上一直追随了时代的脚步,但是文化风俗上,还是追求祖先亚马逊女人那种野蛮残酷的婚配,我突然想到,不禁颤悠地问道:“假如你们生下的是男孩,是不是,都要扔到外面沙漠里去?”

    “男孩?啊……”一心想了想,“我们只会生女孩,一千多年来,我们族内从未诞生过男孩,所以我们都是女人!”

    这好生奇怪,从基因学上根本讲不通。不过对于基因我仅是一知半解,思索了片刻,不得所以然,索性懒得去想。

    一心已经重新为我切除腐肉,抹上药膏,包扎了伤口,当下觉得一阵清凉,说不错的舒服。女人拉住我的胳膊,暧昧地叫道:“现在我已经为你偿还了枪伤的债,你也给我一个孩子吧!”

    我苦笑一下,老子满面大胡子,又缺了半边耳朵,面目狰狞,如同恶鬼一般,大概除了林白水,谁也不会嫁给我,想不到此刻还会被一个沙漠女子纠缠上,本想一脚踢开,转念一想,女人不是这么哄的,于是说道:“今天实在太累了,不如改日,我们好好聚聚!”

    “好的!”

    一心欢欢喜喜地离去。

    我无奈地摇摇头,这天体力消耗已经到了极限,疲惫之极,加之心情放松,抱着步枪沉沉入睡。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天生的警觉犹如黑暗中忽然划过一道闪光,把我惊醒,我慌忙拿起步枪,越过掩体的岩石,在远方的寸草不生的乱石戈壁上,黑气中遥遥见一物,似人非人,约莫一丈多高,噗噗追击过来,我不由地瞪大了眼睛,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

    我无奈地摇摇头,这天体力消耗已经到了极限,疲惫之极,加之心情放松,抱着步枪沉沉入睡。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天生的警觉犹如黑暗中忽然划过一道闪光,把我惊醒,我慌忙拿起步枪,越过掩体的岩石,在远方的寸草不生的乱石戈壁上,黑气中遥遥见一物,似人非人,约莫一丈多高,噗噗追击过来,我不由地瞪大了眼睛,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

    这时众人们都在安逸地休息,不可能有人私下里外出。再说了,我已经守在营地的外围第一层岗哨上,以我老兵的警觉性,怎么可能没有察觉有人外出呢?是敌人的游走侦察兵追踪上来了?我吓了一跳,额头冒出一阵冷汗,眼看那个影子越跑越远,当机立断,抬起步枪,拉栓、瞄准、扣动扳机几个动作一气呵成,砰的左肩一震,击中远处那个黑影的头部。后者只是轻微的摇晃一下,立时跌倒!

    步枪的响声在寂静的营地上极为震撼,犹如敲响了一口大钟,惊醒所有人。在我五六米开外的三民原本也是抱着步枪睡觉,这时猛然张开眼睛,飞也似地扑到我身边,沙哑的声响喝问道:“谁?敌人?”

    我摇摇头,望着远处说道:“不清楚,我看到了一个影子,不是我们的人,就先下手为强,把他打死了!我去看看!”

    三民低声说道:“我随你一起去,两个人可以相互照料。”

    我们不约而同地再次拉好枪栓,提在手中,弯腰小心翼翼地快速前行。前方天色微朦,比方才亮了不少,怕是天亮了吧。只可惜我的手表在战斗中摔坏,永远停在了午夜,不然即可知道确切时间。

    沙漠皮靴和兽皮鞋的四只脚踩在黄沙和碎石的隔壁上,发出嚓嚓的摩擦声响,后面的营地离我们越来越远,渐渐剩下一个黑灰的影子,而前面被我击中的黑影则是越来越清楚,隐隐约约看到,地面黄色的背景上躺着一个黑色的影子,甚为长大,几乎是常人的一倍。我悄悄抬起步枪,走到那个黑影之前,原先料想是人类,但是一旦见到他,我和三民都露出了匪夷所思的表情。

    地上躺着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奇异的东西。

    这东西约莫三四米长,长颈、瘦胸、大肚、细尾和两只大足,表皮披着一层细碎闪烁绿光的鳞片,粗看根本是一只特大号的蝎虎。禁地里本来就寸草不生,居然来了这么大块头的一只蝎虎,越发离奇。

    它脑袋挨了我一枪,几乎被子弹削去一半。我便蹲下身疑惑地查看,陡然蝎虎弯胸一弹,霍然跳了起来,转而又想逃跑。此刻蝎虎立在我面前,两三米之高,犹如一头巨兽,细小的脑袋让步枪子弹削去了一半,淌下汁液,好像不死僵尸,狰狞着扑向我!

    我大骇,明明击中它的脑袋,这汩汩流淌绿色的汁液,怎么又动了?几乎吓得一动不动,刹那间——

    三民眼疾手快,当下又打了一枪,穿透力极强的子弹击中蝎虎的胸口,从另外一面飞出。蝎虎一个趔趄,立时翻倒。

    我回过头,对三民笑笑:“谢谢!”

    三民转眼露出的却是更加不可思议的神情,微微张开小嘴,露出一排细碎的小牙,瞪着我背后。

    我心底一沉,握住步枪,猛然转身,难道又是那个蝎虎活过来了?

    当我看到眼前的情景时候,顿时也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慢慢垂下步枪,这是怎么回事呢?

    蝎虎的表皮渐渐地干枯,好像一层破旧的塑料薄膜,在半透明的皮肤之下,有东西微微蠕动,猛然间皮肤撕开,伸出一只人手来!笔直地挺立,手指乱动,莫非是蝎虎乃食人怪物,竟然活活吞下人类。

    可是不像,因为假若是吞下去的,那么这时已经消化的不成样子,但是这只手腕皮肤光洁,似乎婴儿一般。薄膜的皮肤越拉越大,慢慢地伸出半个肩膀,又钻出一只脑袋,看相貌似乎是一个少女一般。接着她又努力爬出半个身子,可是胸口却受了重伤,叫刚才三民的子弹击中,她挣扎了片刻,生命力耗尽,终于不动,仰天躺着,半开的眼眸中绿色渐渐退去,化作灰白。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已经无法思考了,就如我前次在所谓的圣地发现了少女尸体一模一样,而且在她头部被我击中的伤口那里,流出的却是绿铜色的血液!这是为什么?

    “魔鬼,这是魔鬼!”

    三民发狂地大叫,牙齿咬地咯咯作响,倏然抬起步枪,在少女已经死亡的尸体上一口气射了四枪,才终于发泄完怒气,还不知道是恐惧,至少在她抬起头看着我的双眼里,竟然是那么的无助,身子微微颤动,说道:“禁地,果然不是我们所能到来了!”

    “我们先回去!”

    虽然我心事重重,但是只能这样说道,在这个世界,不是我们能够理解的!

    当我们回到营地,众人满面惊恐,不时有人问:“发生了什么事情,开了这么多枪?”

    我只好回答:“有动物呢,可惜没打死,让它跑了,所以才打了这么多枪。”

    这个谎话让大多数人满意,然后我们叫几个人站岗哨,我和三民则是回到营地当中商议,不知不觉中,我、三民、雷颂贤和道格拉斯,成了四人帮委员会,大事多半在这几个人讨论中决定,偶然林白水也会发表意见。

    当坐下之后,三民依旧瑟瑟发抖,紧紧抱住了步枪,一言不发,我突然问道:“在禁地上,你似乎有所隐瞒,是不是?”

    三民一怔,过了许久才扭过脑袋,终于点了点头承认:“是的,我没有告诉你们,这是关于我们祖先和禁地的传说!”

    雷颂贤闻之传说即可大喜,问道了:“什么传说,你且说说看。”

    三民略微踌躇,下定决心说道:“好吧,我告诉你们,这个传说向来只是传给首领,就是长老也不知道!”

    三民开始细碎地诉说,语调清幽,仿佛在吟唱一首长诗。

    很久很久以前,天上住着一群女神,她们住的地方,是一个很热很热的地方,热的就像在太阳身边,所以天堂里的水都沸腾了,树木都枯死了。有一天,女神王说:“我们要去人间!”

    于是神她们就驾着喷火的战车,来到人间。

    起初,这个世界只有天空、太阳和人间,诸神降临人间,见地面到处是白色的沙漠,没有水,没有草,存活的只有凶猛的恶兽,神就说,要有水!

    于是大地倾斜,涌出许多洪水,这个世界就有了水。

    神又说,要有植物!

    于是太阳普照,大地滋润,神把带来的种子播撒,世界上就布满花与果实。有了花和果实,世界上的动物也从土里苏醒,这样世界开始热闹起来。

    但是神感到很寂寞,因为只有她们生活着,神就说,我要伙伴!

    于是神依照世界上最美的生灵,给了他们智慧,这种生灵,就是人!

    然后神认为自己不如最美的生灵美丽,于是改变自己的形貌,变得和最美的生灵一样,她们就成了太古之神。

    人和神于是一起住在高高的山上,快活地过着日子。神看到,人是分男女的,他们之间可以相互婚配,生下下一代。神是永生不死,但是很羡慕人,于是神就和男人们婚配,生下的都是女孩,她们就是第二代诸神。

    第二代神更加美丽,更加拥有力量,太古之神们很妒忌,她们说:我们是创造这个世界,连你们第二代诸神,都是我们创造的,但是你们比我们更加有力量,让我们很是担心!

    第二代诸神与太古之神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终于爆发了惨烈的战争。由于第二代诸神拥有更大的力量,更多的智慧,太古之神渐渐不敌。她们说,我们需要更多的力量!

    太古之神化作了堕落的魔鬼,虽然她们也掌握了强大的力量,但是终究不能敌过第二代诸神,因为后者有人的帮助。惨烈的战争持续了几千年,终于所有的太古之神都被打下深远的地狱。

    但是第二代诸神也元气大伤,她们说,这个世界的诸神时代已经结束,之后便是人的时代。

    于是人繁衍开来,少数第二代诸神与人类结合,诞下的后裔,就是我们桃花人。但是也有少部分太古之神与人类结合,他们诞下的后代就是幽冥人。我们桃花人与幽冥人世世代代战争,这是命运的指引!

    三民舒缓的语调吟唱完了她们的全部的神话历史,在这片幽静而灰蒙蒙的世界里,讲述古老的神话似乎就让人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旁的人都是在静静地听着,雷颂贤不时做笔记记录下来,直到三民讲完,他才抬起头来说道:“这个神话恐怕已经流传了近千年吧!”

    三民点点头,说道:“嗯,好像是的吧。据说很久很久之前,在我们的祖先居住在遥远的西方的时候,就开始流传这个传说。”

    雷颂贤说道:“由于你们桃花人本身没有文字,缺乏原始的书面记载。而这个神话传说,恐怕在你们祖先亚马逊人近千年的迁徙之中,不知不觉受到了犹太教创世神话和希腊人创世神话的很大影响,刚开头的时候,我都以为是《圣经》的创世纪章节。”

    我也点点头,虽然我不是基督徒,但是出于研究上古历史的需要,我看过好几遍《圣经》,其中却是有很多相似的情节,但转念一想,又不对,向雷颂贤说道:“我不以为然,创世纪的神话几乎是每个拥有长久历史民族神话的开端。比如中国神话中的盘古开天辟地,乍看也是很像那个犹太人的神话,但是两者相隔近万里,虽然偶然交往,但是并不足以影响对方的文化系统。”

    雷颂贤点点头说道:“不,我们恰恰可以从这里找出不同点来。比如,《圣经》中上帝是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类,中国神话中女娲也是根据自己的形象造人,但在桃花人的神话中,却是神根据人的外貌,改变了自己的形象!”

    我一愣,摸摸脑袋,刚才确实没有注意这点,转头凝望三民求证,她点点头,表示肯定。

    雷颂贤扶扶眼镜,竖起食指说道:“而且,在她们的神话中,初代的神是被二代的神打垮,堕落为魔鬼。尽管同样在希腊神话中,也有下一代神篡夺上代神的经过,但是上代神堕落为魔鬼,这在几乎地球所有民族的神话中都是很罕见的。由此说明桃花人的神话中神性很弱,恰恰符合了人类历史文明中的一个规律,就是人创造了神,而不是神创造神!”

    这点我也是晓得,世界上并没有神,所谓的神,是人类把对自然界恐怖力量和自己所无法理解事情的人物化,于是产生了拥有巨大力量的人——神!

    雷颂贤又说道:“因此我可以断定,在桃花人的神话中,保留了较多的原始色彩,尽管历经千年,而且受到周边民族的影响,但是在关键点上,这个神话的失真并不多,是以我们可以得出很多关键词——女神、洪水、初代诸神、二代诸神、神与神之间的战争。”

    我缺乏对这些方面分析的能力,急忙问道:“那可以得出什么结论呢?”

    雷颂贤一阵茫然,眼珠凝视着前方,过了许久才摇摇头回答:“这就是我迷惑不解的地方。女神可以理解为母系氏族社会,洪水可以理解为上古时期的大规模灾难,这在很多民族的历史上都有相关的记载,初代神可以理解为某个迁徙的民族,而二代神则是她们迁徙之后与其他民族婚配的后代,战争代表两者之间权力的争夺。但是,她们到底要表明什么意义呢?我想不通!”

    我哈哈大笑:“算了,我们缺乏资料,一时很难得出结论,不如等到出去后,好好研究一下。”

    雷颂贤苦笑一下,说道:“也只能这样了,我总不至于像是我看到的一个倪姓作家,他专门写科幻小说,开头写的天花乱坠,到结尾江郎才尽,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外星人。我虽然晓得那些所谓的从天空来的女神有可能是外星人,但是这个世界毕竟没有那么多,如果真有外星人,来地球这个野蛮世界干嘛?吃饱了撑着?”

    “对了,”我转而问三民,“那么为什么把这里称为禁地,你在刚才并没有说明过啊!”

    三民栗色的眼珠幽幽,喃喃自语:“这里,就是第二代神战胜化作魔鬼的太古诸神后,将之埋骨的地方——幽冥之丘!也是邪恶的幽冥人诞生的地方,许多年前,幽冥人回到了这里,借助魔鬼的残余力量,到处捉人,捉来之后,就把他们像是畜生一样屠宰吃掉!先是四千年前,我们最早的一批人和一个伟大的国王一起消灭了她们。但是每隔一千年,这些妖魔就会复活一次。我们祖先整整花了一千年时间,来到这里,和伟大的将军一起驱逐了他们,不断阻止她们复活。”

    “等等,”雷颂贤突然说道,他抬起头,脸色一下子发白,狂叫道:“我们都错了,都错了!”

    我大骇,问道:“什么错了,走错路了?”

    雷颂贤揪住自己的头发叫道:“原本我们一直把亚马逊人——阿修罗国人——桃花石人和现在的桃花人视作一脉相承的体系,可以称之为桃花系列民族的变迁。但是现在听了三民的讲说,我突然意识到,阿修罗国人并非跟她们属于同一个系列,似乎就是凭空冒出来一样!这到底怎么回事呢?”

    我勃然大怒,根本是一个学术问题,何必搞得生死攸关一般,看着这个学术狂,我哭笑不得,转而问三民:“你知道那些食人的幽冥人是从哪里来呢?”

    三民原本听我们讲学术就莫名其妙,此刻更加迷茫,说道:“她们来自南方,炎热的南方!我们一直追随着幽冥人的脚步,阻止她们的阴谋!”

    我灵机一动,顿时恍然大悟,按住发狂的雷颂贤说道:“我明白了,原来是这么回事。我们原先设定的亚马逊人的迁徙,是为了追寻超古文明遗迹,但是我们不妨换个角度思考,她们不是为了寻找超古文明,而是为了消灭她们的世仇幽冥人而一路前进。这些幽冥人,就是之前比她们更早出发的雅利安种——传说中的塞人!”

    雷颂贤先是一怔,之后欣喜若狂,笑道:“不错啊,朱老弟,你的想法很有创新点!比如说塞人就是幽冥人的话,她们出发的时间比桃花人更早,一路从小亚细亚一带来到了印度—中国,时间大约是在中国的夏商时期。我突然想到,在夏商的末代,都有一个导致亡国的女子,她们都性格残暴,把人视作动物。联想到同样以美貌和残暴著称的阿修罗女王,我们可以这样推测:说不定很早的时候幽冥人就企图干涉控制古老的东方帝国。而在印度,更早的时候也有类似的传说,恐怕这是幽冥人的一贯手法。而周代的兴起就一直与之对抗,为了争取盟友,周穆王便万里迢迢跑到西亚,邀请了西王母一族!你说,是不是?”

    “不对不对!”我把脑袋摇得像是拨浪鼓,捉住雷颂贤假说中的一个破绽,“先前在圣地那里发掘的汉碑上记载,阿修罗国的魔女王乃是西王母一族的后裔,但是你在这里又说周人为了对抗阿修罗族的祖先塞人而邀请西王母一族作为盟友,岂不是自相矛盾?”

    雷颂贤干笑几下,回答:“一时假设错误,这也是难免的。我就此更正,亚马逊——西王母——桃花石国——桃花人才是一脉相承,而塞人——阿修罗魔国——幽冥人,乃是另外发源的一个体系,这样才能说的通。”

    我提出疑问道:“只是我一直在想不通,为什么那个幽冥人的民族系统,特别强调喜欢吃人?无论那个民族,进入比较先进的金属时代之后,大规模正常吃人就很罕见了(非正常食人指爆发饥荒、战争等)。我此刻突然觉得,我们之前做的假设,实在勉勉强强,说不通。”

    雷颂贤笑笑,指着三民说道:“喏,眼下岂不是有一个桃花人的遗民,她们与幽冥人战斗近千年,一定了解的紧,你问问她即可。”

    三民莫名其妙,回答:“幽冥人吃人,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了。她们是魔鬼的后裔,当然以人为食物。就像我们吃牛肉吃羊肉一样,先把牛羊驯养长大,再行宰割。只是人聪明,会自己找食物,不必太多管理,吃人当然比吃牛羊省力了!”

    我心头猛然一凛,其实老早就有一个疑问一直在我心头旋绕,只是之前一直模模糊糊,就如一团黑气,看不清模样,到了现在我不断找到线索,终于拨开了稍许黑气,露出狰狞的面目。假若世界上真的有外星人,她们移民到了地球,在这个世界上自然要找食物吃了,而这个食物,就是人类。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这个念头实在太可怕了,谁会想到我们的祖先居然是牛羊一样的食物。如果再进一步想下去,人类并没有嗜吃同类的习惯。根据考古发掘,早在石器时代,古人就有了生死的概念,会妥善地把自己死去的同类安葬。我突然想到,现在发掘的所谓食人遗迹,大部分是在火堆旁。会不会是这样一种场景,天空中飞舞的奇怪的飞行器,外星人举枪狩猎,猎物就是人类的祖先。获得猎物之后,则是顺便在附近炙烤食用。就如我们现在的野外狩猎一样,纯粹是郊游玩乐。后来不知道什么缘故,外星人消失了,但是她们留下了少部分后裔,就是幽冥人!

    我正陷入深深思考中,靠外层的岗哨突然乒乒乓乓,打起枪来,火力相当猛力,我一凛,顿时弹了起来,叫道:“敌人追上来?”

    我和三民对视一眼,心意想通,拎着步枪就冲过去,但是在岗哨那边,并没有我们想象的爆发大规模枪战,只是几个握枪的人紧张地注视着前方,表情相当惊惧。我抬起头眺望,除了黑乎乎的黑气在不停旋转,并没有任何敌踪!

    “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开枪?”

    我质问道,这些负责岗哨的桃花人我多半不识,仅仅晓得一个一心,她着急地说道:“我们发现前方有敌人,但是一开火就消失了。”

    “敌人有多少?”

    一心摇摇头,回答:“不清楚,看不太清楚。”

    我叹了一口气,当初我选择这里,是为了防止被敌人发现踪迹,但是一旦被跟踪过来,黑气反倒成为了我们的阻碍,根本无法察觉敌人的状况。寻思半晌,我对三民说道:“你们守在这里,我去看看,到底有什么敌人。”

    说着我弯腰小心翼翼地上去侦查,把手中的步枪紧紧握住,稍有动静,立马开火杀人。穿过黑气圈,光线明亮清晰,在空旷的沙漠戈壁上,除了一坨坨黄色的风化石之外,突然冒出一团漆黑的闪着金属色彩的物体,相当显眼反常。我顿时警惕起来,四下里打量一遍,但见并没有任何异常,就快步上前。

    我找到跟前,不禁一怔,这是一个普通的沙漠旅行用背包,上面堆了一只美式的M-16步枪,所以闪烁了锃亮的金属光泽。很明显这只背包是我们考古队的同一型号,但是步枪却相当奇怪,无论我们还是东突恐怖分子,甚至那些不明敌人,用的都是AK系列,突然冒出一只与众不同的美国货,有什么意义?

    不过毕竟突击步枪的火力比这种老家伙猛多了,我喜滋滋地弯腰去捡,背后猛然一寒,一股杀气陡然袭来,有埋伏!

    当下我就地一滚,已经拿起了步枪,向上一指,无论是开枪,还是充作棍子砸,我都占了先机,但是方与袭击者打了一个照面,我却大喜,收回步枪,站起身走过去,对着那家伙胸口一拳,笑道:“好小子,你跑到哪里去了,终于追上了!”

    他正是我一直在等待的王牌——萝卜丝。

    萝卜丝微微一笑,说道:“你真是该死,居然让敌人轻易地入侵,幸好我机警,当下用在沙特学会的技巧,迅速于沙子上挖了一个洞,钻进去屏息隐蔽,才逃过一劫。之后我回到那个收藏武器的洞穴里,拿了一些家伙就赶过来,一直追到这里。”

    我问道:“唉,你有没有碰到,一群穿着当地土人服饰,但是火力很猛,作战非常具有正规军特色的队伍?他们一直在追杀我们!”

    萝卜丝可笑的面庞顿时转为严肃,冷冷地说道:“这件事情我正要问你,我给你看看,我发现了什么!”

    萝卜丝随手背起背包,把步枪拿在手上。老子看的真羡慕,什么时候我再弄一只火力猛的家伙,不要像此刻的老家伙一样,打一枪还要拉一下枪栓。

    萝卜丝带我向前走了约莫三四公里,两个人走在茫茫的戈壁上,天空的气象永远灰蒙蒙的,一种孤寂的感觉立刻涌上心头。我无暇多想,随他登上一个土包,往下看去,倒吸一口凉气,呈现在眼前的情形如同科普影片里的月球表面,戈壁上冒出一座环形山,中间陷落一个深坑,四周围有高耸直立的岩石壁,大小如同五六个足球场那么大。我们快步离开土包,走在松软的沙石上,脚下有一种松软的感觉,好象在低重力的月球表面那样。

    我们凑近环形山岩石壁,多有破损,但见很多已然风化的铁质管状口散布在岩石壁的表面上,以我的地质经验,这个岩石壁少说形成已经数万年,而铁质管状物应该是在岩石壁形成的同时镶嵌在上面,但是那时的人类还在使用粗糙的石头,那么这些壮观粗重的铁质管状物究竟是谁遗失在这一片荒蛮地带的呢?

九 食人恶魔

    九食人恶魔

    大约在数万年之前,塔克拉玛干沙漠远比现今温暖湿润,绿洲分布的更多更广,无数史前的奇怪生物乐在其中,亚洲双峰骆驼的祖先巨骆驼正在悠闲的咀嚼胡杨木的叶子,突然,晴朗明晰的天空中划过一道火光,一颗有着一个单间那么大的陨石燃烧着熊熊烈火,不断翻滚,重重地砸下来。巨骆驼本能地察觉到危机,慌忙撒开长腿逃开,错愕地凝视着火球轰隆一下子砸在戈壁滩上,浓烟滚滚,摩擦地球浓密的大气层产生的灼热高温老早使得陨石内部崩溃,熔化为岩浆,在受到撞击的冲击力后,内部岩浆立时呈放射性溅开,在周围形成了一堵圆形的墙,随后在沙漠寒冷的夜晚慢慢凝固,形成了如今我们看到的这个神秘环形山。

    环形山岩石壁大部高约两米左右,厚度超过一米多,由上往下厚度逐渐增加。虽然由于长久岁月的风化,此刻玄武岩构成的岩石壁已经残破不堪,在部分地方甚至出现了倒塌现象,但是作为一个营地,四面有岩石壁掩护,几乎可以抵挡大部分轻武器的袭击,而且场所巨大,可以纵容出逃,易守难攻。我猛然抱住步枪,对着萝卜丝小声疑问:“难道,这里是那伙敌人的营地?”

    萝卜丝淡淡的说道:“你不必太紧张,那帮家伙,是不再会和你计较了!”

    我不太明白萝卜丝的意思,难道这个变态美国佬施展他的变态手段,或全部生擒了敌人,或者将其折服?不管怎么说,这个家伙是不会出卖我的,所以就好奇地、信任地跟着他翻过一个缺口,进入环形山内部,然后我就看到了在环形山岩石壁上隐蔽的敌人,虽然相貌丑恶了点,但是绝对不会和我计较,因为死人是没有资格计较的!

    敌人都变成了死人,但是我的枪并没有放下,反而紧紧握住,呈随时预备射击状态,连萝卜丝也拿起了美国货,和我一起小心翼翼地凑近一具敌人的尸体,这具尸体,死的实在奇怪!

    他并没有如我们在圣地遇到的那些倒霉的东突分子一样,连尸体都被恐怖的怪物吸得尸骨无存,但是那只是叫人感到神秘万分,然而眼前我看到的这般景象,尸体实打实地保存下来,不仅仅叫我瞪大眼珠,呼吸也不住的加快!

    尸体穿着的当地土人服饰,头巾已经落了下来,露出一个高加索种的男人,满头黄色的短发,笔直靠着环形山岩石壁躺着,突击步枪就在他不远处,子弹壳堆了一地,显然发生过激烈的枪战。尸体绝对不是被子弹打死,他的伤口在头顶,血、脑浆溅了黄头发变色。他的面部表情更是古怪,嘴巴大大的哈大,可以清楚的看到里面的舌头卷了起来,鼻孔流出鲜血,而眼珠更是被活活按入眼眶内部。这种情况,只能说明他的身体内部遭受过内压。难道是那种情况……

    我咽下一口口水,拿着步枪慢慢把尸体拨过来,尸体倒下,脑袋瓜子正对着我们,我瞧着那个伤口,惊惧地说道:“果然如此,他的脑子,被吸地干干净净。”

    透过那个硕大的伤口,我甚至可以看到他的头盖骨下空空荡荡,一直可以瞄到颈骨,由于受到脑子被外力吸走的压力,使得舌头和眼球一起向内压。这是怎么样一种情况呢?我简直不敢想象,恐怕这个家伙被吸走的脑子的时候,意识还是清醒的!

    “萝卜丝,”我问道,“怎么回事?”

    萝卜丝无可奈何地说道:“我不知道,当初我跟踪着他们这一队人前进,在半日前发现他们分为了两派人,于是我追踪其中人数较少的一批,但是等我赶到这里的时候,就发现他们这般惨烈的死去了。虽然生前发生过勇敢地抵抗,但是似乎连敌人——不,肯定是我们无法想象的怪物,活生生地把他们的人脑全部吸走!

    我一言不发,禁地的离奇状况,远比我想象的要复杂。我丢下手中的老式步枪,捡起敌人丢下的突击步枪,又搜罗了一些子弹,突然好奇心起,顺便检查了几个敌人的尸身,想搜出一些能够证明他们身份的证据,但是很遗憾,什么也没有。

    我蹲下身一边拣子弹,一边疑问道:“萝卜丝,你猜想一下,这些家伙是什么人?”

    萝卜丝沉思道:“不是俄国佬!”

    我稍微一怔,之前我一直认为这是俄国佬,怎么萝卜丝的看法与我截然相反,不禁疑问:“为什么?”

    “说不上来什么,只是感觉,他们的行动手段,颇有美军的风格,但是又不是美军,所以我难以猜测,唯一能够确定的正是肯定不是俄国佬!”

    我默默沉思,那么他们是什么人,有什么目的呢?

    其实我更好奇的却是镶嵌在环形山岩石壁上的神秘铁质管状物质,显然这是在环形山形成不久之后就立即镶嵌,所以结合非常完美,数万年之后,仍不见一丝缝隙。我心中暗自思忖,以我在地质学上的知识所知,如芦苇等类的茎管植物在高压下形成铁质化石。很可惜,任何植物仅仅能保持其原样,而不可能形成有规律、排列整齐的铁质管状物质,那一排排的铁质管状物质,虽然已经锈迹斑斑,但是构造甚是完美,犹如制造枪炮一样的无缝钢管,镶嵌在这些环形山岩石壁上,正如我当兵时期,在地下挖掘洞穴时候的排气管。排气管?我心念一动,难道数万年之前,有外星人或者超古文明,在此建立地下基地,虽然我一直不承认所谓的外星人或者超古文明,但是看到眼前的景象,却不知道如何解释。

    这时突然听到耳边有人冷冷喝道:

    “不许动!”

    我辨认出,这个声音乃是三民,笑道:“是我!”

    正要扭头,三民大喝道:“不要乱动,你这个恶贼!果然,你不是好东西,你和他们果真是一伙的,难怪你出现之后,他们就紧追不舍!”

    三民语气发抖,似乎遇到了及其激动的事体,我心思转动,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老子可不想叫这个女人开枪打死,于是把右脚悄悄埋入砂石堆,陡然向后提出,扬起万千砂石尘土。

    砰!

    三民毫不犹豫地开枪,可惜我已经乘势弯到,反过来扑上去,一拳砸开三民的步枪,贴身肉搏乃是我的拿手好戏,即使伤了一只胳膊,女人也不是我的对手,立时叫我压住胸腹间,隔膜受到挤压,呼吸困难,动弹不得。

    我恶狠狠地叫道:“你疯了,杀我干嘛?”

    三民狠狠地盯了我一眼,忽然头一扭,却昏了过去。我愣住,于是站了起来,眼前三民衣衫破烂,裸露出来的肌肤上血迹斑斑,显然遭遇过惨烈的战斗,她拼死才逃了出来。我忽然发觉我的手腕衣服上都是鲜血,一看,原来是三民胸口划开了一大道伤口,血水不断涌出。我估计她体力已经到了极限,加之被我压住胸口,无法呼吸,一时便昏了过去。

    我摇摇头,撕开三民胸口的衣襟,救命可不讲男女之防,向来老子也没有这个概念。奇怪,沙漠女子的胸脯都很丰满,大概骆驼肉吃多了,“双峰”!又不戴文胸,像是两颗鲜嫩的哈密瓜,水灵灵的,甚是好看。不过划了一道血痕就极为难看了。

    我把从敌人尸身那里搜出的伤药洒上,止血消毒,然后又用缴获的纱布包扎。那萝卜丝从三民进入到偷袭一直看在眼里,却阴险地躲在一边,连个屁也不放。我虎着脸质问,萝卜丝哈哈大笑:“你要是连一个身受重伤的女人都对付不了,还不如趁早死掉算了。”

    说话间,我察觉到身边的女人身子微微一颤,于是转过头。三民常年奔波,体格健壮,精神又非常强韧,过了片刻就悠悠醒转了。哪知她张开眼睛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闪电般地伸手,往我怀里夺枪。我一拳将她打倒,大声嚷道:“女人安静一点!”

    三民那双漂亮的栗色眼珠狠狠瞪着我,长长的睫毛剧烈抖动,凶恶地叫道:“你这个恶贼,以桃花人先祖的名义起誓,即使我三民身受侮辱,只要有一个指头活着,也要把你碎尸万段!”

    我哭笑不得,何时开始,我们又从盟友关系转化到了敌对状态。三民知道无论体格还是技巧都不是我的对手,索性躺在沙漠上一动不动,任凭我处置。这女人固执起来都是一百台东方红拖拉机也是拖不动的,于是我说道:“三民,你说说看,假使我是一个内奸,为什么把你击昏了,还要好好地为你包扎伤口,把你救活?再说了,我的老婆还在那里!即使不管你们,我也得管管我自己的女人!”

    三民低头一看,胸口的伤口已经叫我处理过,撕开的衣襟那里露出裹着白纱的胸脯,似乎从未被男性接触过,所以脸稍微红了一下,但是转眼又变掉,冷笑一声,阴沉沉地说道:“定是你有什么奸谋,贪图我们桃花人的秘宝!再说你老婆,外面的男人,不是也都有十多个女人吗?你丢失了区区一个,哪里会在乎!”

    桃花女人毫无婚姻观念,男女关系依旧停留在原始的抢婚阶段,因此这般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也是无可奈何,但是更吸引我的是前面那个词,我脱口道:“秘宝,你们桃花人有什么秘宝?”

    三民张口结舌,发觉失言,立时闭嘴,把脑袋转到一边,不敢看我。

    桃花人的身世我们知道不多,很多资料都是凭借古老的文字和传说推测出来,真假难辨,而三民口风又紧,除了云里雾里的一个传说讲过我们听过之外,另外的什么情况都没有谈过。

    我知这个女人无论严刑拷打也好,还是温言劝慰,再也不会吐露半个秘宝的词语,当下也不去多想,只是问道:“三民,我问你,敌人来了多少,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三民恶狠狠地叫道:“我不会跟你说的,因为就是你派出去的,你晓得的比我清楚!眼前你都留下了一个,怕是我们来杀掉你!”

    她是指萝卜丝吧!我和萝卜丝面面相觑,哈哈大笑,说道:“其实他也是我们考古队的一个成员,只是你们来劫营的时候,比较机警,躲了起来,一路追踪过来,这个死亡之坑里的尸体,就是他消灭的!”

    我顺便吹吹牛,哄骗三民,果然三民这个女人不了解详情,环顾满地都是尸体,而这些尸体上的服饰,正是那日和我们血战过的敌人。三民怕是心想,我们即使再要哄骗她,也不必花费如此血本,于是信了**成,睁着亮晶晶的眸子问道:“你们说的,都是真的吗?”

    我和萝卜丝对视一眼,两个老奸巨滑的人立时摆出一副诚恳的样子,点点头,萝卜丝说道:“确实如此,我一路追踪过来,敌人分作了两批人马,我乘其中之一的休息时候偷袭,杀掉了这批。而袭击你们的那批敌人,怕是他们另外一批。”

    三民焦急地站起来,脸色发白,说道:“快,我们要赶快去支援我们的人。刚才并不是敌人袭击了我们的营地,”她瞅了我一眼,眼皮飞快地下滑,不敢多看,“因为我一直不见你回来,于是自己出来寻找,不慎就遇到了那批敌人,拼死才逃脱。当时以为是你带领过来的,以为我们的营地根本已经被暴露,所以没有立即回去,而是跟着你们的足迹来追杀!”

    我大喜,原本心底已经黯然,以那帮敌人的残暴手段,林白水恐怕难逃毒手,既然敌人尚未发觉踪迹,那么以我们三人的战斗力,还有机会击败他们!

    “走!”

    我不多说废话,心中踹度了一下,还是把那只老式步枪丢给三民。一来好东西要自己用,二来三民根本不会使用自动步枪。同时心里暗暗念叨,纵然如三民这般聪慧的女人,只要技巧得当,居然还是毫不费劲的哄骗过来,可叹!

    三人立即在沙漠中开始急行军,五六公里的路程,对于之前我完全版的身体而言,几乎是小菜一碟,跑完了连气都不会喘一口。如今就因体力消耗过大,加之受伤,渐渐不支,回头打量,萝卜丝依旧精力充沛,而三民明显有些不下去,脸色发灰,剧烈地呼吸,胸脯上下起伏,白纱下的伤口渗出鲜血。

    当下我慢慢缓下脚步,一来是恢复体力,不至于到达营地的时候毫无战斗力,二来越是接近越要小心翼翼。沙漠中多数平坦,除了有一些不高的沙丘土包,并没有其他阻碍视线的物体,一览无余,但是在这个禁地里,天空中到处漂浮着细小的灰尘颗粒,整个世界一片灰蒙蒙,可见度大大降低,基本上百米开外,就只是一个淡淡的影子了。此刻我们差不多到了营地外围五百米处,没有激烈枪战的枪声,也没有人类濒死时候的惨叫,静悄悄的,就如是一个死的世界!

    太反常了!

    我陡然打了一个哆嗦,心中升起一个不祥的念头,难道是敌人已经攻陷了我们的营地,桃花人和队员们全部遭到杀害?

    不会,我坚决地摇摇头,我领教过敌人的实力,也清楚自己人的实力,我们若是凭借地利,而敌人也只剩下一半的人手,所以我们的人完全可以支撑半天以上,哪容易这般覆灭?除非,发生了什么怪异的事情!

    我们小心翼翼地靠近营地,没有敌人,也没有自己人,虽然撒着一些子弹,但是没有尸体和血迹,地面一片凌乱,大件物品丢弃满地,显然我们的人已经撤退,撤退地相当匆忙,他们去哪里了呢?

    我凝视着远方,黑气带滚滚循环!

    作为一个老兵,我已经习惯了观察战场遗迹来推测敌我双方的状态实力,眼下战况不明,我越发仔细地搜索营地里的每一粒沙子,然后把我观察所得的推断告诉三民、萝卜丝:“敌人大概有六七人,主要以自动步枪为火力,没有动用火箭炮和手雷,确切地说,是没有机会使用。我方在一发觉敌人偷袭的时候,就立即撤退。这个指挥的人智谋不足,但是果毅有余,在我们几个公认的头头里面,雷颂贤不通军务,道格拉斯毫无威信,只有林白水性情刚烈,极有可能是她!

    “恐怕事情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么简单吧!”

    萝卜丝语出惊人,我回过头问道:“你,难道有什么发现?”

    萝卜丝说道:“那具被击杀的大蝎虎尸体呢?我们过来的时候,并没有发现,而且……”他指着地上,“这是什么呢?”

    我顺着萝卜丝的手指方向瞟了一眼,顿时愣住,在黄色的砂石上,印着一排杂乱的脚印,有若牛蹄,两片分开,我倒吸一口冷气,抬起头盯着萝卜丝叫道:“这是什么东西!”

    萝卜丝面色阴沉,低声说道:“我怕,在环形山那里杀死敌人的那帮怪物,追踪到了这里!”

    这句话犹如沉甸甸的石头,立时压在了每个人心头,难怪我一直有不祥的预感,我们的人马怕是凶多吉少了。沉寂半晌,我一咬牙,抬起步枪喝道:“老子可不管,只要能够救出我的队员们,别说小小怪物,就是见到神仙也轰杀成至渣!”

    我朝三民看了一眼,嗯地点头,当下三人就准备好武器,提高警惕,沿着踪迹追踪上去。

    那杂乱的脚印渐渐向黑气带延伸,禁地的灰色世界本来就如静寂的地狱一般,黑气带越发诡异,其中悬浮着无数黑色的微小颗粒,在一股轻风的吹拂下,绕着中间的巨阜循环,就如土星光环一样。假使有人从上往下看,景象定然更加离奇。

    黑气带中的可见度已经下降到了两米左右,我们三个人只得相互靠近,不时发出暗号防止迷路失散。走了不多时,终于来到黑气的发源地,眼前就是一个巨大的风穴,大风携带着黑气从里面涌出,因为风速强劲,发出轰轰的波涛巨响,有若山魔吐出阵阵黑气,随时准备吞噬进入它们领地的一切。

    难道我们的人都走在了里面去了?因为脚印就在风穴前消失,周围也没有其他痕迹,只能这样推断,于是我们就走了进去。我们越往前走,渐渐地风力越大,初始的轻风转化为狂风,简直波涛阵阵,卷起无数砂石黑气。我们本想退出,但是往后一看才发觉,后路已经无影无踪,竟不知道往哪里走了,而两边都是莫名其妙竖起来的巨崖,无法攀爬,进退不由,只得应着头皮往前继续前进。风越来越大,即使十二级台风也不过尔尔。我们犹如是海啸的大海里的几只孤舟,轻飘飘如叶子,突然身子骨最轻的三民浮了起来,犹如气球一样往后飞走。我大骇,纵身一跃,捉住三民的脚跟,拖了下来,按在地上。

    萝卜丝伏在地上,解开背后的沙漠包,掏出一段身子,缚在自己腰间,然后又递给我,我心领神会,也穿过皮带,又递给三民,练成一串,在沙漠飓风中勉力前行,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突然身子一轻,几个人不约而同地往前蹿上去。那萝卜丝走在最先,于是成了我的肉垫,我又成了三民的肉垫,一起啊呀呀大叫,张开眼观察,我们竟然出了风眼。因为突然失去前面的压力,在惯性力道下推了上去。

    我们爬了起来,往四周观察,两侧悬崖绝壁,四周云雾弥漫,阴气习习,奇怪的是光线明显,虽然不如外面明亮,但是毕竟勉强能够看清,根本不需要照明工具,一点也不像身处洞穴内部。目光由远及近,洞口的向内延伸处躺着一个奇怪的东西,我们顿时警惕起来,手中的步枪一一握紧。

    “我上去看看,你们瞪着,万一有危险,救不了我就立即将我射杀,省的我多受苦!”

    我冷冷地说道,眼前景象诡异,我越来越没有信心,索性托付了后事。三民和萝卜丝点点头,那三民稍微犹豫一下,想张嘴说什么,却又吞进了肚子。

    我小心翼翼地持枪上前,凑近了才发觉,那只是一件普通的男人衣服,就是当地土人穿着的服饰,我们队员都是沙漠服饰,桃花人又都是女子的服饰,剩下的只有那帮不祥的敌人,怎么突然丢下这玩意?我看那衣服中间鼓鼓的,似乎捏藏着什么东西。于是一直走到衣服边,若是有埋伏机关,老早有反应了,但是一点动静也没有,让我心生疑惑,越发警惕起来,拿着步枪头,慢慢挑起衣服,随之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衣服里面没有尸体,但是居然有一张人皮!

    那人皮软软地塞在衣服里面,好像一个放了气的充气娃娃。人皮这种可憎的东西,除了看过西藏宗教里的法器人皮,再也没有接触过,刚开始我还认不出,以为是什么塑料,但是那扁扁的脑袋皮肤上,确有头发的残留痕迹,那五官触目惊心的几个大洞,叫我立即知道,这是人皮!

    实在太可怕了,我一阵腻心,赶忙扔掉人皮。招招手,把三民和萝卜丝拉了上来。他们盯着这张人皮,没有多说话,想必看过一张活生生的人体,还带着血丝,有谁受得了。倒是萝卜丝发扬他一贯的变态精神,分析道:“这张人皮完整,没有刀切痕迹,似乎有什么东西,硬生生地把人体内部的所有都吃掉,只剩下一张人皮!”

    我咽了一口气,说道:“别说了,怪恶心的!”

    在人皮与衣服之下,是一个普通的沙漠背包,和萝卜丝那种类似,只是里面东西不多,稍微显的很扁。我把包裹挑起来,打开一看,里面乱七八糟地堆着一些细小的考古工具和笔记,翻开笔记,满是洋文,丢给萝卜丝,后者奇怪地说道:“这不是道格拉斯的包吗?”

    我好奇之极,说道:“我们的行李在那批神秘的敌人进攻的时候,差不多都丢在了骷髅头岩里面了,怎么落在了这里呢?嗯,想必是我们把东西丢掉之后,敌人们把它捡起起来。但是——一个普通的沙漠背包,也没有太重要的东西,为什么敌人一直把它带到这里,直到归天了才丢掉,令我想不通了!”

    饶是我、三民、萝卜丝智慧惊人,三个臭皮匠还是想不出任何可能,只得无奈地放弃思考。我想了一下,索性把包裹背在自己的肩上,说不定可以带些东西呢!

    在我们眼前是风洞的延伸部分,但是气流几乎静止,大风从顶部倾泻之下,涌出外面,所以里面反而没有动静。入口已经坍塌了大半,原本消失的脚印转而又出现,就是从这里一一走了进去的,我磨蹭了一下,里面暗度降低,虽然不至于什么也看不见,但视线受到很大限制,毕竟在我们前面就有那群神秘而狡猾的敌人,不可掉以轻心。

    “不必担心!”

    萝卜丝放下背包,从里面掏出一只手电筒,果然老兵知老兵,他预备的东西可真多。我把手电筒按亮,绑在枪口上,随时随地都可以发现并射杀敌人,于是就第一个带头走了进去,我们自然而然地组成一个标准的波浪型攻击阵势,我在前面突击,三民在中间掩护,而萝卜丝在后面押阵,最强的两个人在最重要的两个方位。

    我慢慢踏着小步,把手电筒的光线来回扫视整个洞穴,除了地上凌乱的脚印,并没有其他奇怪的发现。因为这个洞穴很奇怪,不像天然的洞穴那样,或弯弯曲曲,或积满石块钟乳石。这个洞穴太奇怪了,就像是人工开凿的一样,充满几何形状。从我的角度看过去,洞穴就是一个笔直径三米,标准的圆柱体空间,一览无余,中间没有任何物体阻碍视线,所以也不可能有敌人埋伏。

    前方没有任何敌情,但在后面——方走了几步,我背后突然响起一阵发狂的叫声:“撒旦,撒旦!”

    随之美制M-16独特的突突枪声立时响彻整个洞穴,子弹弹在岩石上的叮叮咚咚,敲打着我的神经。我迅即转身,不必使用手电筒的强光,只要借着远远的洞口余光,我就看到萝卜丝正对着一个人形疯狂射击。那子弹突突打在那人影的身上,好像拳头打在棉花上,除了掀起衣角,根本毫无作用。我在越南战场上可是吃过越南猴子M-16的苦楚,以它小口径子弹的这般疯狂扫射,即使铁人也被打成蜂窝,即使不然,那子弹的冲击力就够喝一壶了!

    因洞口的光线对着我的眼睛,我看不清那个人影的模样,急忙把手电筒对准那人,先是瞪大眼睛,然后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现在我知道为什么萝卜丝会发狂了!

    据我所知的萝卜丝,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兵,神经强韧得好像钛铁合金,又以变态举动出名,我几乎没有听到过他如此发狂的尖叫和开火,只因为面前的景象实在太过于骇人了!

    那就是我们在洞穴口发现的死人皮,就如又活了一样,浮在半空中,一直跟着我们后面!

    我想不到一张人皮居然会跟在我们后面,顿时想起林白水给我讲过的《画皮》故事,只觉得毛骨悚然,毫不犹豫地对准人皮开火。M-16的子弹口径较小,威力不大,但是我手中的AK系列可是大口径子弹中非常可怕的一种,若是平常打在人身上,立即一个碗口大的伤疤,里面的血肉统统炸飞。此刻打在人皮上,不免也是拳头打棉花,但这拳头有铁刃,几枪下去,把人皮打的破破烂烂,突然从半空中落在地上了!

    我和萝卜丝这时才止住开火,面面相觑,都是大汗淋淋,眼神里充满了疑问和不可思议,突然我们几乎同时叫起来。

    我:“有鬼附在人皮上!”

    萝卜丝:“有邪恶的撒旦把人皮穿上了!”

    “不!”一直在一旁既没有开火也没有发狂的三民冷冷地说道,在我们三人中,以她的能力和神经最差,但是此刻最冷静,有点反常。

    我把疑惑的眼神对着她,但见她栗色的眸子里,陷入了一层恐惧的色彩,薄薄的嘴唇开始蠕动:“呼图壁,我们唤醒了呼图壁!”

    呼图壁,这不是新疆行政区划里的一个县的名称吗?我常来新疆,对新疆的区域很熟悉。

    但三民一个纵身呆在沙漠深处的女子,怎么晓得呼图壁呢?于是我奇怪地问道:“你说什么?呼图壁,这是什么?”

    三民打了一个寒颤,急急忙忙地说道:“我……也不晓得,因为我们从来没有看到过。传说,呼图壁是看不见也摸不着的魔鬼,一直住在禁地里,我们永远不要招惹它,他是人类的噩梦!”

    我猛然记起来,呼图在土语里译言鬼,呼图壁(注:呼图壁并非作者杜撰,出自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翻译即是有鬼!看不见的魔鬼,不就是鬼魂吗?

    于是这时的洞里陷入了一种莫名的诡异气氛,三民对呼图壁的传说深信不疑,合上眼睛口中喃喃不懂的萨满土教咒语。甚至萝卜丝这个神经坚韧的老兵,在第一个发现飞舞的人皮之后,惊吓过度,变得有点紧张兮兮,老是会莫名其妙地四下里张望,似乎就有一个看不见的隐身人处在身边,随时都会过来袭击他!

    我死死盯着那张落在沙子上已经叫枪弹打得千疮百孔的人皮,忍不住就是一阵恶心,陡然怒从胆边生,掏出打火机把人皮点燃。人皮和外面包裹的衣服都是有机物,在沙漠干燥的环境下迅速脱水,极其易燃,轰然燃起一阵大火,空气顿时中弥漫了蛋白质和植物纤维燃烧的特有臭味,我恶狠狠地叫道:“别说你是鬼,就是人老子也会让你哭着怨恨为什么投胎做人!”

    我强行镇定下来,一挥枪口,三人带着重重心事继续往前。我集中注意力观察远方的情形和眼前的脚印,那脚印依旧凌乱,夹杂着女人的小脚和老人拐杖的痕迹,而在他们脚印之上却是压着一排清一色的皮靴痕迹。我们没有人穿这种皮靴,显然只能是那帮敌人的!他们换上了当地土人的服饰,又口操极为标准的普通话,但是脚下的鞋却暴露出来他们的真实身份,如此精致耐用的沙漠作战鞋,世界上拥有研究实力的国家屈指可数,除去俄国美国,那么剩下的是谁呢?英国人?还是法国人?或许是德国人?

    我百思不得其解,继续注意观察,脚下留着淡淡的人影。光线从远处的洞口射入,经过无数反射和折射,传递到此处已经相当微弱,只能把我们的人身在地上投射出一个几乎看不见的影子,我一边行走一边凝视着地面,戛然僵住,瞪大的眼睛,屏住呼吸。

    地上居然有四个影子!

    要知道,我走在最前面,后面的两个人的影子几乎被我踩在脚底,怎么又突然多出一个影子呢?

    现在我才晓得,萝卜丝是如何察觉无声无息飞过来的人皮,他也看到了影子。但是人皮已经明明被我烧掉了,什么都没有留下!

    呼图壁,就是呼图壁。在新疆土语里面,呼图壁的本意就是有影子!

    我稍微一分神,地上的影子倏然躲进一个较矮小的人影下。

    时不等人!

    我猛然转身,面色阴沉地对准身后的两个人。把步枪口对准三民,在我的步枪枪杆下绑着手电筒,强力的光芒把三民整个人都照亮,毫无空隙,由此在她身后又拖了一条长长的人影。

    三民不悦地用手遮住脸面,叫道:“你……怎么回事?”

    “有人,跟着我们,我看到了!”

    我把枪口晃来晃去,仿佛随时就有看不见的敌人跟过来。

    三民大骂:“如果说敌人在我们后面,起码是我比你先发觉,你把枪对着我干嘛?你疯了!”

    我已经盯着地面,因为正面是根本无法找到呼图壁的,只有通过影子,才能看到呼图壁。忽然一个影子一晃,飞快地从三民的人影下飞过,我大吼一声,胡乱开火。三民被流弹弹得手舞足蹈,不住破口大骂。

    呼图壁在哪里?在哪里?我到处打着手电筒找影子,额头涔涔汗水冒出来。这种情况,仿佛又回到了战火纷飞的越南丛林,小分队遭受越南猴子重兵突袭,损失惨重,我带着残余的战士好不容易突围,奔走在泥泞的雨林里。四面都是黑乎乎的,阳光让雨林遮住吸收了。不时有冷枪、陷阱发动,我们的战友在不断惨叫牺牲,似乎每一处角落里都藏着敌人。我抬头看看三民,渐渐地女人白皙的面颊化作黝黑的越南猴子,正狰狞的嘲笑我,我勃然大怒叫道:“老子劈碎你脑壳!”

    正要把枪柄砸下去,突然后脑勺重重的一敲,立时什么也不知道,过了很久很久,一只冰凉粗糙的小手摸到我的额头上,让我陡然一震,张开眼,看到的是三民,她眼神有异,瞟了我几眼说道:“你太累了,身子有点发虚。这是沙漠里很常见的疾病,稍微休息一下,补充水源即可!”

    “是吗?”

    我自言自语,身子一松,原本紧紧绷着的精神立即垮下来,垂头丧气。

    三民向萝卜丝讨了水壶,拧开递给我,关切地说道:“慢慢喝,不要太急,不然会呛着的。你是太累了,自从昨天开始,你就只能稍微的打个盹,身子本来已经非常疲惫,以至于产生幻觉幻听。我以为你是一个老战士了,想不到刚才也这么失态,你几乎杀了我呢!要不是这个男人在一旁看着不对劲,马上把你砸昏,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是幻觉幻听吗?我耳朵里没有嗡嗡作响,只是凭着战士的本能,察觉到身边隐藏的危险。我们体会到,但是不知道危险在哪里。我抬起头,萝卜丝同样是一个身经百战的老兵,难道他没有察觉吗?不,我看到他的表情极为压抑,这是他故意作为,怕是刚才看到人皮的失态给他很大的打击,所以极力忍住自己的思绪爆发。

    我喝了一口水,感觉好多了。其实我的身体自从遭遇东突恐怖分子以来,一直处于紧张状态,丝毫没有调整过,终于物极必反,陷入极限状态。这在战场上时常发生,因为环境非常危险,所以本能地保护自己,发狂地杀死任何一个看到的人。幸好萝卜丝看出苗头不对了,想来他也经历过这种惨烈的教训吧!

    我靠在洞穴的岩壁上,突然又是弹了起来,把三民吓了一跳,紧紧握住步枪,我叫道:“枪声,前面有枪声传过来!”

    萝卜丝到底是老兵,了解到我的意思,迅即把耳朵贴到岩壁上,倾听片刻说道:“恐怕我们已经接近我们的目的地了,我不仅听到突击步枪的连发,也听到了老式步枪的单发。如果我估计不错的话,大概只有离我们半里路了!”

    我立时大喜,桀桀狞笑,两腮的胡子一翘一翘,和萝卜丝对望一眼,两人眼中不约而同地冒出一个成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十 食脑猛兽

    此刻我的体力已经恢复地差不多了,拎起步枪喝道:“以眼下的形式而言,我们的队员和三民的桃花部落族人逃亡在先,然后敌人紧追不舍,我们三人则又跟在后面。敌人的实力已经大大受损,只有原本二分之一的人手,加上我们前后夹击,覆灭时日无多。呵呵,我倒是想看看,这帮来历不明的家伙到底是哪里人,注意留个活口!”

    “上!”

    我布置完要事,三人迅即前进。虽然我们相处时间不长,但是都是天生的战士,配合极佳。我和萝卜丝组成一个波浪型攻击方针,不全地向前渗透,而三民则是在后掩护。纵然敌人此刻已经叫我们包围了,我们还是不敢托大,采取了这种稳妥的方式。

    其实洞穴因为周边隔绝,只有一个通道,传音效果极佳,我们大约相隔他们五百多米,耳朵里的枪声就如抄豆子一般,突突的极为凶猛,不时传来女人的惨叫声,我方的火力毕竟吃了大亏!

    三民心痛姐妹受苦,顿时大急,几乎立即冲出去,我伸手把她按住,低声喝道:“忍耐一下,我们只要悄悄过去,给他们几下,立即就可以干掉所有敌人,千万不可为了胡麻放弃哈密瓜!”

    我向萝卜丝招招手,两个人弯腰蹑脚,踏在柔软的沙子上朝前面极速冲锋,留下三民掩护。那帮敌人的实力我是领教过的,集团战斗力相当可怕,我甚至一度怀疑是哪个国家的特种部队。这个如同人造一般的洞穴一览无余,眼下的短短五百多米,我甚至可以清晰地看到土人打扮的敌人因在洞穴里没有掩护,只能伏在地上不断射击,枪口发出阵阵火舌,杀害着我们的同伴。如果我们这时被他们发现,在这个没有足够地方掩藏的情况下,几乎会被立即射杀,前功尽弃。我于是心头狂跳,比任何时候都要紧张激动,近了,近了,五百米不过是十几秒的功夫,一百米,五十米,四十米,三十米……行!到了发挥自动步枪火力最大威力的距离。

    我举起步枪,瞄准前方的人影,然后轻轻扣动扳机。

    嗵嗵!突突!

    苏联货和美国货同时吐出致命的毒舌,恶狠狠地咬在十几米开外的敌人身上。那七点六二毫米口径的子弹以每秒八百五十米的高速钻入人体,巨大的动能使得子弹弹出人体,连子弹带骨渣飞出一个碗口那么大的洞,血肉一片模糊,鲜血像是高压水泵一样喷出来。因为AK系列步枪的后坐力很大,会发生枪头向上弹的现象,一般每次我只打两颗子弹,一颗打在敌人的腿上、背脊,另外一颗就是脑袋上,子弹几乎掀掉了一半的头骨!

    敌人错愕之极,想不到背后会遭到偷袭,他们反应于是相当快速,急忙转身回击,可惜已经迟了,除了我大口径的步枪以外,还有一个比我枪法更准的萝卜丝在场,每扣一下,就有一个敌人的脑袋上多出一个小小的圆洞。这几乎是我们单方面的屠杀,敌人只有七八个人,十多秒就几乎全部被我们干掉,枪声渐渐稀落,顿时安静了下来。

    我依旧把步枪扛在肩上,小心翼翼地凑上前,原本敌人的阵地上一片血腥,大口径子弹造成的杀伤力非常惊人,我又特意挑要害打的,于是地上白的脑浆、红的血流了一地,把黄灿灿的沙子染成黑紫色,触目惊心的妖艳。而不少敌人被子弹击中脏器,身子上开膛剖肚,已经被绞的乱七八糟肠子等等滚出来,更是恶心之极。我已经习惯了战场的血腥,倒是无所谓,反而由于干掉了这些天来一直在追杀我们的敌人,心情居然愉悦之极,正洋洋得意地跨出去和同伴们打个招呼,陡然啪的一下,一颗子弹横里飞过来。我大吃一惊,几乎是本能地往地上一倒,才不至于被击中。谁,哪个家伙还活着!

    这时三民急急忙忙冲过来,她一直没有出场表现的机会,于是高声喊道:“自己人,我,三民!”

    “首领!”

    对面一个欣喜之极的声音传来,随之欢呼声如雷震动,一个黑色的高挑身影飞快地扑进三民怀里,正是一心那小辣娘皮。

    我伏在地上,当真惊地一身冷汗,想不到差点叫自己人打死了,爬起来拍拍衣服上的沙子,对着一心瞪了一眼,骂道:“妈妈的,又是你这个小王八羔子,差点打死老子!是不是上辈子你和我有仇,假若说是,我不如先把你解决了!”

    一心笑盈盈地看着我,脸上被我砸了一拳之后的肿包渐渐消退,露出原本清丽的面颊。我本想再砸一拳消气,但见这般模样,再也打不下去了。

    这时一双柔软的小手圈住我,低声说道:“你回来了,我就怕你又跑了呢!”

    我一震,转头过去,正是林白水波澜不惊的表情,已经那副一半碎掉的眼镜,我心头一开怀,反手抱住林白水的细腰,笑道:“即使再跑,也得把你拐走!”

    林白水恬然一笑,脉脉温情,就在这莞尔中。

    老夫老妻了,纵然生离死别,也不会特别激动,因为我们的心意相通的。

    对了!我放开林白水,然后把背上那只沙漠背包拿下来,四下里寻找道格拉斯,这个家伙,正狼狈不堪地躲在人群中,我高声叫道:“道格拉斯!”

    “在!”

    道格拉斯抬起头,终于看到了我。

    “接着!”

    我把沙漠背包高高抛起,五年的手榴弹技术果然没有白练,准确无误地丢进道格拉斯的手里,我又说道:“这是我捡到的,你检查一下,缺了什么?”

    道格拉斯一呆,这个家伙本来就是有书呆子的倾向,这时更加蠢样。他一边打开沙漠背包,一边口中喃喃自语:“奇怪,我不是在骷髅头岩那里丢失了嘛?怎么找回来的呢?”

    他把手伸进去摸摸,陡然脸色大变,把手伸了出来,我看到,在他手心捧着一些米白色的碎块,这是……

    道格拉斯惊呼:“我的夜明珠,我的宝贝夜明珠碎掉了!都变成碎块了!”

    他哭丧着脸,好像死了老爹老娘一样。我立时明白,这个该死的美国佬,原来在西夏古堡偷了那里的夜明珠之后,一直爱不释手,唯恐丢掉,居然随身携带,日日背在肩头。怕是那个敌人也是发现了里面的夜明珠,顿时贪心升起,也学起了道格拉斯,拿在身上。这是中国人的财产,不是给你们洋鬼子的!

    我一边暗暗腹诽,一边凑过去,盯着道格拉斯手里的夜明珠碎片。那硕大如苹果的夜明珠,此刻化作如鸡蛋壳一般薄薄的碎片,堆砌在道格拉斯手里,虽然晶莹剔透,却毫无用处。我存心嘲讽,满面严肃地说道:“道格拉斯,我有个办法,把夜明珠回复如初!”

    道格拉斯大喜,一手搭住我的肩膀,急急问道:“是什么办法,快教给我!”

    “就是用……”我故作神秘地说道,“胶水粘起来……”

    一个冷笑话了。

    道格拉斯满面沮丧,知道我在耍他。

    我哈哈大笑,胡乱瞥了一眼,似乎在夜明珠碎片上,真的有胶水一样亮晶晶的半透明物质。等等……我戛然止笑,张口结舌,陡然间在脑中升起一个非常可怕的念头。

    呼图壁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它并不是在我们一进入禁地就出现了,而是直到我们发现了那张人皮之后才有呼图壁的存在。我再联想到,西夏古堡里的那无数神秘的夜明珠到底是什么,须知自然界很少有夜明珠一类的物质;西辽人千里迢迢运送的黄金匣子,里面居然只是一本史书,太过于滑稽了,假若那个念头属实,一切都可以串联起来了!

    我从道格拉斯的手掌心里小心翼翼地夹起一片夜明珠碎片,放到鼻子前嗅嗅,又把碎片上如同胶水一样的物质挑了少许看看,毫无疑问,这是一种蛋白质,果真如我料想的一样。我把碎片随手丢在地上,脸色煞白。

    其实,夜明珠是一个卵——呼图壁之卵!

    那么许多事情就可以解释了。

    当年西辽建国之初,为什么借助魔国之力,能够在短短的几个月里就横扫西域?纵然后来强横如蒙古铁骑,亦是花费了数年才镇压了西域人的反抗。西辽借助的魔国的女王,究竟用了什么恐怖的魔力?

    答案很简单,就是呼图壁。

    呼图壁这种看不见的杀人怪物,在夺取敌人的性命同时更夺取了敌人的意志。无名的恐惧立时压倒了西域诸国人们的抵抗意志,纷纷投降。然后到了西辽灭亡之际,虽然不知道西辽的统治者为何不使用呼图壁,但是为了不至于使得这种神奇的物种消失,所以几个西辽的使者带着呼图壁的种子千里迢迢逃到西夏避难,途中到那个敦煌的古堡休息。然后意外发生了,呼图壁逃了出来。面对看不见的敌人,人类是无法抵抗的,难怪那里的士兵骸骨都是非常奇特,好像自相残杀一样。

    更可怕的是,呼图壁的幼虫是以人为食物!那只在古堡里的呼图壁产下无数的卵,如同夜明珠一般熠熠好看,众人不知情就拿到了手里。我顿时背后冷汗涔涔,幸好没有起贪心,不然,我们看到的那张人皮,就是我的下场!那个倒霉的敌人在背着夜明珠的时候,呼图壁幼虫孵化了出来,然后咬入他的身体……

    我正呆呆的陷入自己的构思中时候,萝卜丝拖着一个敌人过来,他果然好手段,留下了一个活口,把对方的一条腿给打瘸了,却没有伤到动脉,所以敌人动弹不得,仍由萝卜丝在地上拖来拖去。他极为硬朗,纵然因为疼痛而满面煞白,细小的汗珠一层层地下,却一声不吭。

    我回过神来,暂时放下那个可怕的念头,先审问起眼前的俘虏来,我举起步枪,以枪口顶着他的脑袋喝问道:“你是什么人?”

    这个俘虏一条腿受伤,所以只能躺在沙堆上,双手被捆住,陷在桃花女人们凶狠的仇恨目光里,除了因为疼痛而冒冷汗,对着我只是哼的一下,不加理睬。

    我见他高鼻深目,头发浅黄,西方血统极为浓厚。先前他们说着非常标准的普通话,心里先入为主,就直接用汉语问话,此刻俘虏不再回答,或许是听不懂,扭头面向萝卜丝,后者点点头,口中叽里咕噜,用英语询问。

    英语是西方世界的通用语言,西方人或多或少都懂得一些。这俘虏果然神态有变,是懂得英语,可是却仍旧紧紧抿住嘴巴不说,萝卜丝抬起头,目光闪烁,说道:“他不肯说!”

    我和萝卜丝交换了一下眼色,不约而同闪过残忍的色彩。我们俩都是老兵出身,对待杀害自己伙伴的敌人绝对不会手软,更何况在这种无法无天的情况下。

    当下萝卜丝突然拔出刀子,割断了俘虏绑着的双手绳子。俘虏不由得一呆,不知道我们打什么注意。不过手臂很酸,相互按摩,说时迟那时快,我突然出手,一把拉住俘虏的右手,拖到沙地上,未待他反应,我已经举起枪托,重重地砸到这只右手上。

    苏联货的枪托是沉重的西伯利亚原木制造,木质紧密坚硬,不亚于钢铁,加上我的千钧之力,那枪托瞬间落到俘虏的右手上,发出喀喇喀喇骨骼连续断裂击碎的响声,沙子地下冒出一团血水,向四周蔓延。

    俘虏原本惊讶之极,待到枪托砸下,脸色立即发灰,嘴唇微微张开,想要叫却叫不出来,浑身战栗不已。手掌是人身上神经密集之初,把手掌活生生的砸扁,当真疼到无法想象,终于俘虏啊的惨叫一声,抱着化作碎肉和骨块的右手在地上滚来滚去。

    四周一片寂静,或是被我们的残酷刑法吓呆了,或是如无法无天的桃花女一样,反而暗暗叫好,林白水目瞪口呆,拉着我的衣角结结巴巴说道:“恒淮,恒淮,你怎么能这般残忍,好像日本鬼子一样!”

    我哼的一下,教训道:“你这就是妇人之仁了,难道你忘了,他们残酷杀害我们同伴的时候,可是起了一点善心?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众人中猛然站立起了一个高大的身影,我一看,本.拉丹这个家伙混迹其中,居然还活着,我原本老早把他忘个干干净净了。那桃花女人不知好歹,误把本.拉丹当成我们一伙的捉过来,后来受到袭击,但不是东突,于是本.拉丹和我们成了一条线上的蚱蜢,居然老老实实。这家伙狗屎运好,块头那么大,还没有中流弹归天。

    只见本.拉丹动如脱兔,闪电一样地窜到一具被打死的敌人尸体边,我初始以为他要拿枪,顿时心生恶念,一枪打死算了,哪知,本.拉丹对着尸体,一把拉下了尸体的——裤子!

    我几乎吐血,莫非本.拉丹中了萝卜丝的邪术,也开始变得变态起来了。他死死盯着死尸的下半身玩意儿,突然怒气冲冲地叫道:“包皮,这个家伙割过包皮!该死的犹太贱种,就是换了皮我也能闻到他们十里外的臭味!”

    犹太人?他们来干什么?

    犹太人?在我印象中就是胳膊别着黄色大卫六角星,受到希特勒迫害屠杀的弱小民族。他们于二战后在巴勒斯坦建立以色列国,开国四十八小时即受到阿拉伯诸国联军袭击,居然硬挺了下来,并且从此在之后几十年内历次的中东战争中屡战屡胜。然而以色列与中国相隔万里,中间又横亘着多个国家,向来毫不搭旮。若说仇隙,那是没有的,反而中国人在二战的时候,曾经收留过两万多无家可归的犹太人,这些人很多成了后来以色列建国的中坚力量。他们犯不着来中国啊?

    我瞅瞅那个躺在地上,面色死灰,几欲归天的俘虏,说是俄国人、德国人或者英国人我都相信,但是犹太人……既没有戴小帽子也没有养大胡子,实在和我记忆中的不像!

    我摇摇头,转而问本.拉丹:“你确定,他就是一个犹太人?”

    本.拉丹咬牙切齿,眼珠里冒出仇恨的火花:“这些该死的贱种,就是化成灰我也认识!”

    因犹太人占领了阿拉伯人的圣地耶路撒冷,两族之间势同水火,再说本.拉丹也没有必要欺瞒我们,所以我信了**成,朝萝卜丝使了一个眼色,那意思是说:这个家伙懂英语,还是你文化比较方便。

    我和萝卜丝都是尸山血海的战场里出来的老兵,结识不久,紧紧合作过几次,但是却如一起打拼了十多年的弟兄一样心意相同,这不禁让我对美帝产生了一些好感,毕竟他们那里也有斯诺、陈纳德等热心帮助中国的朋友。

    萝卜丝点点头,朝那个俘虏叽叽咕咕问话,言辞之间凶狠之极,我勉勉强强能够听懂一些词汇,好像萝卜丝就威胁:我们已经知道你们的身份了,犹太人!眼前有一个你们的敌人,他是法赫塔的成员,对于你们恨之入骨,若是再不说,下次可不只是砸碎你的手掌那么简单了,等着你的包皮碎掉吧!

    这变态……

    俘虏哆哆嗦嗦地抬起头,面目上都是恐惧的神色,因为剧烈的疼痛,使得牙关咬紧,咬破了嘴唇,流出鲜血。他的神经差不多崩溃了,我们稍微一动,就以为要动刑法,哆嗦不已,终于开口承认,萝卜丝翻译,但是他听完之后满面疑惑,抬起头看着我,几乎不相信一样,说道:“他说,他们在找约柜!”

    “约柜,那摩西和上帝通讯的玩意儿?”

    我稍微一愣,怎么又扯到这玩意儿上去了,《圣经》我看过几张,看不下去了,就扔给林白水,好歹知道了一些常识。再转念一想,桃花人扯到亚马逊,那么在扯到离小亚细亚不远的中东,似乎也是理所当然了!

    我说道:“那你再问问他,约柜怎么找到中国来了?”

    萝卜丝叽叽咕咕询问,过了会儿告诉我们:“他们是根据一个人提供的情报,确认犹太人的圣物就在这一带附近,所以派遣了一个小分队先是赶到印度,再秘密潜入中国,哪知受到了猛烈打击!”

    “在这里的哪里?”

    我急忙问道。

    萝卜丝询问完毕,闭着嘴巴沉默好久才告诉我们:“就在一百里远的那片绿洲上,但是他们翻找了整个绿洲也没有发现。之后,再根据那个人的情报,认定可能被我们拿走了,所以追杀过来!也就是说,在我们中间,混迹有内奸!”

    我大吃一惊,喝问道:“什么,有内奸!”

    我细细一想,果然绝对有点不大对头,沙海茫茫,犹太突击队居然毫无困难地找到了骷髅头岩,须知,桃花人在此经营了几百年,保障措施做的很好,自明清到现在,一直没有发现过存在的痕迹,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再想到他们突袭的猛烈,突破的轻易,实在可疑。而且到了这处禁地之后,我挑选的地方已经够隐秘,还是被找到,可见这个内奸还在!

    我把拳头攥地咯咯作响,妈个巴子,害得老子死了这么多队员,若是发现他,一定将其碎尸万段。我把目光转向剩余的人,是谁呢?我看每个人都像,每个人又都不是。当我看到本.拉丹的时候,那男人受到我猛烈的眼光一击,慌忙后退,摆手分辩:“不是我,我怎么会把灵魂出卖给肮脏的犹太贱种呢?”

    本.拉丹退到了犹太突击队的一具尸体,顿时一个不小心跌倒,他个子高大,摔倒的声势惊人,只听刹的一下,从本.拉丹的怀里突然冒出一块闪亮的玩意儿,插在沙子堆里。众人稍微一愣,立时注意力被这块玩意儿发出的神秘紫色吸引住了。

    我一阵头昏目眩,这不是本.拉丹在圣地里发掘了紫色魔晶嘛?献媚的给我看,结果造成我的失误,想不到他一直把这么大这么重的玩意儿拿在手里,居然还能于枪林弹雨的逃亡中活下来,那只能说他的运气不是一般的好,而是走了狗屎运!

    紫色魔晶一出,种种惊呼就冒出。

    有的叫:“水晶!”这是最平常的反应。

    有的叫:“圣物!”这是桃花女人的反应。

    那犹太俘虏,瞪大的眼珠,喃喃自语:“约柜……对,约柜的光,这是约柜的碎片!”

    紫色魔晶的光芒虽然妖异媚人,但是稍微意志坚强的人就可抗拒,桃花女人三民首先挑了出来,喝问道:“这是你们在圣地里偷的吗?”

    本.拉丹不知所措地点点头。他听不懂汉语,所以本能的点头表示不懂。在部分阿拉伯地区,点头表示否定,摇头才表示肯定。

    但是三民汉化已久,却误会了本.拉丹的含意,暴怒之极,这个女人毫不犹豫地捡起紫色魔晶喝道:“这是我们的,你们这帮该死的强盗,统统要处死!”

    我冷冷说道:“放下!”

    三民回头看着我,呆呆地问道:“你说什么?”

    我心念转动,桃花女人性情暴烈凶狠,手段残酷,方才是因为同在一条线上的蚱蜢,才能吴越同舟。但是眼下危险消除了,三民立即露出了暴戾的一面。我唯恐她们翻脸不认人,那老子惨了,不如先下手为强,拿了这个紫色魔晶,充作质物抵押,当下毫不犹豫的举起步枪命令道:“放下!”

    三民狠狠地盯着我,牙关咬紧,正要放下紫色魔晶,突然有人喝道:“你放下枪!”

    我眼角余光瞄过去,顿时勃然大怒,那一心老早看林白水不顺眼,此刻知道用枪指着我没用,索性瞄准了林白水威胁。林白水吓了一跳,紧紧搂住梵度拉,强作镇定,一动不动!

    我眼光飞快地扫过,落到萝卜丝身上,他一点头,毕竟是我们这边的人,当然地抬起枪,对准一心,笑道:“女士,请放下枪。火药有害于肌肤!”

    三民狠狠心,趁我注意力分散,飞快地右脚勾住步枪,脚尖一踢,落到手里,却对准萝卜丝,以表示威胁。

    这样立时成为五人四枪的对峙局面,你杀我,我杀你,谁也奈何不了谁。顿时气氛凝重,好像用水泥固定了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个人的头上都冒出黄豆大小的汗珠,因为体力的消耗,特别是女人们,握着沉重步枪的手臂开始微微颤抖,但是若是放下枪械,就是完全的失败,所以谁也不肯能妥协的。

    “哈哈!Twodogsfightforabone,andathirdrunsawaywithit(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我听到一声狞笑,转回头,心情立即沉了下去,我们居然忘了那个该死的犹太贱种。他居然拖着一条断腿,一只废手,爬到尸体边拿到了武器,此刻对准了我们说了这句话,虽然不懂,但是依然可以猜测里面的不怀好意!

    这种局面谁也想不到,犹太俘虏是我们所有人的敌人,他会毫不犹豫地杀了我们。顿时所有人的眼光如无线电报一样交流,暗暗说明,瞬间达成协议,只待一起放下枪,击毙这个该死的贱种。

    但是谁放下第一枪呢?

    谁保证不会在击毙贱种之后再偷袭呢?

    局面依旧不利。

    这时,我突然听到这条圆洞远处悉悉索索声响,似乎有大队东西在沙子上走动,越来越近了……

    奇怪了,在这个时候还会有什么东西从洞穴里跟过来呢?我警惕地盯着三民和犹太俘虏,所幸这个悍妇和贱种也被离奇的动静所吸引住,容得我有足够的时间细细思忖:所有的犹太突击队都干掉了,我一一确认过,因此不可能是他们。我们剩下的自己人都差不多集中在这里,也不可能是落队的。再说了,这种飒飒的急促走动声,不仅数量众多,而且根本不是人类的脚步,好像是一种四足动物,就如一群野猪在奔跑。

    我脑海里浮现出一群野猪在沙漠上风驰电掣,后面扬起万千尘土的搞笑画面,转眼就打断了这个思路,不会吧!在禁地里有什么奇怪的家伙?大号蝎虎,它是两足的吧。还是……猛然间我思想中映入了一幅可怕的画面,一个人的头部开了一个口子,里面的脑浆统统不见了!

    我神经陡然收紧,莫非就是那食脑魔怪?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随着那奔跑声越来越近,我的额头汗水越来越多,却动弹不得,焦急的要命,那三民姣好的面庞在我此刻的眼里,就和恶魔一般可憎,当下心头升起一阵厌恶,恶狠狠地发誓,等老子脱出了险境,定将你这臭婆娘先杀后奸,奸了再杀,然后丢给萝卜丝这变态解剖!

    洞穴那边的大队脚步声戛然而止,随之传递过来的是一阵奇怪的啾啾声,仿佛是一群小鸟在鸣叫,然后慢慢探出一只黑灰的鸟喙,有点似长嘴鹭鸶,又慢慢把整个脑袋探出,竟是犹如小鹿一样的可爱生物,金黄色的鹿脸上长着一双大大圆圆的水灵灵眼睛,一见之下,大为好感。据我所知,绝对部分的食肉动物都面目可憎,长有可怕的武器,显然像是这种生物不可能是怪物。

    慢慢又走出几只鹿身鸟喙兽的生物,它们虽然长像奇特,非鹿非鸟,但是体态清秀,全身披着鲜艳的金黄色短毛,两侧布满梅花似的淡黄色斑点,个头不高,只有六七十公分,踏着轻盈的步伐走在沙漠上,东瞅瞅西看看,那鸟喙可以只有弯曲,扭来扭去,不时发出啾啾的鸣叫。

    我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对了!我恍然大悟,我在雷颂贤播放的录像里看过,在那些塞人的石像上雕刻了这些奇异的生物。那是什么引力把鹿嘴拉长了,原来是根本就有这种玩意儿!

    这群可爱生物的进入,犹如传说中的美丽精灵,在这个残酷血腥的世界内,连灵魂也会被进化。不时,紧张的气氛开始缓解,我终于开口说道:“我数到一二三,大家一起把枪放下。”

    至于那个犹太俘虏,我狞笑道:“你最好老实点,乖乖地听话,把枪给我放下。以你现在的伤势,若是没有人的帮助,别想活着出去。而且我们有这么多人,你能一下子全部打死吗?”

    当然我说的是汉语,不远处的林白水知趣地口吐西语,翻译给那个犹太俘虏听。

    犹太俘虏浑身发抖,倒不是由于紧张,像这种特殊突击队,心理素质也不见得特别糟糕。这是因为他受伤甚重,失血极多,体力已经吃不消了。过了许久,那俘虏终于颓然放下枪投降了,活命的**盖过了其他念头。

    算他知趣,似乎连鹿身鸟喙兽也为他的想法高兴,靠近来在他身上东闻闻西看看。虽然鹿身鸟喙兽的个子不高,不过那个犹太俘虏此刻是坐在沙子上,那鹿身鸟喙兽差不多能够够到他的脖子。突然那头鹿嘴鸟喙犹如好奇的小狗一样,直起前身,用后腿支撑着,搭在了犹太俘虏的肩膀上,啾啾鸣叫,乱可爱的。

    连我暴戾的心也有了温馨,不禁为刚才对三民的龌龊念头后悔,转过心来,口中说道:“好,现在我开始数数,一、二……”

    噗!

    猛然一股液体喷到我脸上,热乎乎,有着一股腻心的味道。我惊异地把脑袋转向液体喷过来的地方,却见到是那个犹太俘虏歪着脖子,双目惊恐地瞪大。而在他身上,哪知鹿嘴鸟喙的生物,鸟喙犹如钢针一般,深深地扎入俘虏的脑袋内,由于力道极大,竟然刺穿了脑袋。脑中的血压本来极高,所以鲜血立即溅了出来,喷到离他最近的我脸上。

    刹那间,整个洞穴就如突然抽干了空气一样,没有声音传递,唯一能够感觉的就是自己心脏噗噗越来越快,好像打鼓一样在胸腔里加速。我惊诧地看着鹿身鸟喙兽用力吮吸,那鸟喙内一坨坨的东西滑入它的脖子下。由于内压的作用,那犹太俘虏眼珠往内凹进去,而嘴巴则是大大的张开,舌头翘了起来。这种死法,就是我们在环形山内看到的犹太突击队的死法。

    原来这种可爱的生灵才是残酷的杀人凶手。

    当时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只是张口结舌,看到目瞪口呆。那鹿身鸟喙兽在吸食脑汁的时候,还瞪着一双无辜惹人怜爱的大眼珠,不时发出啾的一下。好像它不是在吃人,只是喝水罢了!

    其他的鹿身鸟喙兽一起踏着小步,抢夺地上的尸体,只见它们有的先一步来到尸身的脑袋边,那可以转来转去的鸟喙瞬时僵直笔挺,夺地一下刺入脑子里,开始吸食。而没有抢到尸体的,则是啾啾地瞪大眼珠,把眼眸齐刷刷地瞄准我们。我霍然打了一个寒颤,在它们的眼里,我再也看不到可爱一词,有的只是贪婪和食欲。

    “嗷嗷!怪物怪物!”

    不知是谁在大声叫喊,我定睛一看,却是在犹太俘虏尸体边的本.拉丹,鹿身鸟喙兽已经开始缠上他了。本.拉丹从最初的惊恐吓过神来,突然抱起犹太俘虏丢下的突击步枪,胡乱开火,夺命的子弹飞速射出,扑向食脑魔怪。临近有几只立时被击中,被子弹强大的冲击力弹开。

    本.拉丹的开火犹如打开了一个信号灯,我们几个人不用发令,不约而同地调转枪头,朝着那些天使外表的魔鬼开枪!

十一 无间魔窟

    我压住手里的AK步枪枪杆,防止其巨大的后坐力造成跳弹,瞄准那些鹿身鸟喙兽就是嗵嗵一梭子。那大口径子弹高速旋转飞出去,当打在那些怪物身上的时候,立时犹如一把大锤重重砸上去,把怪物小小的身子弹到半空摔下,个别打中关节部位的,则是断裂成两截。这些怪物看似凶恶,但是根本不堪一击,我们一下子就打死了一大片,地上很快就尸身累累,鹿身鸟喙兽尸体上流出的浓浓绿汁淌在沙子上,慢慢渗透,把地面都染绿。

    可是我们即使刚打死一只鹿身鸟喙兽,就有另外一群涌过来,简直无穷无尽,啾啾发出惨烈的叫声,疯狂地冲向我们,简直叫人胆寒。我又是一通扫射,突然咔嚓几下,妈的,也用光了。赶紧盲装弹夹,一边回头看去,但见我们拼命保护的那帮队员和桃花女人根本没有撤退的迹象,不禁大怒道:“不想活了,这时候就是蠢驴也知道逃命!”

    林白水无可奈何地摊开手回答:“我们是根本无路可退了……”

    我一呆,抬头凝望,在林白水后面,根本是一堵巨大的石壁,难怪当时他们没有逃跑,而是和犹太突击队死拼,那是无路可退了!我暗暗骂了一声,眼见鹿身鸟喙兽不知有多少,无穷无尽地涌了进来,大喝一声:“起来,能战斗的都给我起来,即使拿起一块一头也好,给老子上!”

    其实剩下的人里面,以年轻人为主,老头子和女人不多,即使女人,桃花女人也是凶悍之极。此刻叫我一动员,知道自身的处境,纷纷拿起趁手的家么上前。我们人手顿时加强了数倍。或是用枪扫射,或是用刀子肉搏,斩杀了无数鹿身鸟喙兽。可是它们还是无穷无尽地涌了上来,仿佛蚂蚁一般。在那大大的眼睛内,唯一的就是食欲。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好可怕的东西啊!

    那本.拉丹老早被吓地胆子失常,居然一个人站在最前线,疯狂地嚎叫扫射,枪口吐出汹涌的火舌,不知在他的脚下积累了多少鹿身鸟喙兽的尸身,重重叠叠,很快就可以筑堡垒了。突然咔嚓一下扣空,本.拉丹一呆,子弹打完了。

    失去了子弹的威胁,无数鹿身鸟喙兽又涌了上来,蹬着小蹄子围着本.拉丹打转,向跳到他头上吸取脑汁。好在本.拉丹身材长大,近两米的个子使得小小的怪物无法迅即够到。但是好汉架不住人多,转眼又有无数鹿身鸟喙兽像是蚂蚁一般把本.拉丹团团围住,施展看家本领,叠起罗汉向上攀爬。本.拉丹只能不住乱挥空枪,徒劳地反抗。

    我叹了一口气,虽然不是同一个阵营,念及本.拉丹也是一条好汉,我心头一冲动,立即扑上去拯救。因本.拉丹周围的鹿身鸟喙兽围地太多,我不敢开枪,唯恐误杀,也只得挥舞步枪。这样不过当作一根铁棍施用,杀伤力能有多大,不过把在我身边的东西砸开。我恼怒之极,拔出靴子里的匕首,正好安装在步枪枪头,顿时就如一把红缨枪,在鹿身鸟喙兽的重围中进进出出,白刀子进,绿刀子出,杀到本.拉丹跟前,把他强行拖了出来,立马撤退。

    方才三民、萝卜丝看到我的举动,心念转动之下,开火为我掩护,萝卜丝又打了几枪,终于也用光了子弹,这个家伙毫不犹豫地丢下枪械,姿势潇洒地从背脊上拿下背包,掏出两个黑乎乎的小甜瓜,吼道:“让开!”

    小甜瓜抛到半空,我急忙把本.拉丹一拎,把他庞大的身躯推到前面,只听轰然轰然的两下,手雷在半空爆炸,弹片四射,发挥了最大的杀伤力。在其五米的半径内,鹿身鸟喙兽立时呈现放射性倒下了两个圈圈的尸体,我趁机把我把本.拉丹拖回来,扔在地上,后者犹如脱虚了一般,直挺挺躺着,面目苍白,那把大胡子不时抖动。

    我狠狠盯着萝卜丝,暴怒之极,怎么胡乱就扔手雷,差点炸死老子!那萝卜丝嘿嘿阴笑,我就懒得再去计较,纵然理论,他也会说:“假若你被怪物活活吸食脑汁而死,还不如我给你个痛快!”

    我从废枪上拿下匕首,正准备上去干活,一旁不住开火的三民突然盯着前方,露出惊讶的神色,伸出手臂指着前面叫道:“你们看?那是什么?”

    我们顺着她的指示方向展望,刚才萝卜丝扔手雷的地方,露出一个小小的裂缝,发出奇异的七彩。在这个酷似人造的奇怪洞穴里,本来就有一种淡淡的白色黯淡光芒,当打穿岩壁之后,居然是这般颜色,里面是空的?

    我心念一动,喝道:“萝卜丝,有炸弹吗?再扔一个!”

    萝卜丝的想法和我差不多,把手里的另外一个东西也丢了过去,轰然一下,砸出一个一人多大的裂口。我这时随手捡起一只死去的鹿身鸟喙兽尸体丢了进去,发出嗵的一下声音,里面是实体!

    “往里面撤!”

    我来不及多虑,未知的世界总比眼下的恐怖场面要好多吧!战斗到了现在,我们已经越来越无力,甚至有数个人终于被鹿身鸟喙兽缠住,其中一只鹿身鸟喙兽爬到头顶,那鸟喙夺的一下,立时刺入人的脑袋,簌簌吮吸脑汁。人的身子就像突然抽走了灵魂一样,噗通倒下。

    我一声令下,由我们几个战斗力较强的的人殿后,集中最猛烈的火力阻击,让剩下的人顺利逃脱。好在我们人手不多,不过几分钟就撤个一干二净,然后三民一心先进入,我笑着对萝卜丝说道:“老兄,该我们了。”

    “等等,我留给它们一样礼物。”

    萝卜丝又掏出一个黑乎乎的小甜瓜,抛向天空,我们两个人忙不迭地飞快往前奔,背后轰然的一下,再也没有声响。转眼就跑了半里多路,追上了队伍。此刻才有空闲,打量着我们进入的地方。与方才的白色暗光不一样,此刻仿佛走进一个梦幻世界,光怪陆离的色彩从四面八方向我们涌来,色彩分明,叫人感到头昏目眩。这是什么地方呢?彩色之城?

    我惊异地打量着这个离奇的世界,抬起头环视,头顶是深红、紫红、淡黄、碧绿、青灰和黑灰的多种光芒,组成一条条五颜六色的光柱,笔直地从上面延伸到脚底:低下头端详,地面的色彩却又是另外一番景象,那各种各样的色带仿佛是一只只活动的虫子,不断地游来游去,又仿佛是我们掉进了一副巨大的印象派油画里,色彩斑斓多姿,叫人眼花缭乱。

    色彩太过于灿烂,遮住了光线的本质作用,我们根本看不清前面的状况,只能像是瞎子一样在绚烂中摸索着前进。我走在后面,因为色彩很容易迷花眼睛,又看不到前边的状况,我索性就闭上了眼皮,凭着触觉和听觉行动。没有了视觉的阻碍之后,触觉灵敏之极,脚下步履平稳,没有那种走在沙子上深一脚、浅一脚的虚浮感觉,俨然就是一片光滑的平地。我心中暗暗纳闷,这桃花女人的禁地越来越神秘了,它的里面究竟掩藏着什么秘密呢?假若在平常的考古,我或许有兴趣细细研究,只是眼下情形不对。为了防备身后的鹿身鸟喙兽上来追击,我和萝卜丝一直走在队伍的尾巴殿后,过了许久,也没有听到啾啾的鸣叫。既然没有追过来,那是最好的结局了,老子可不想被吸干脑子!

    我继续闭着眼睛走路,耳朵灵敏地捕捉动静,前方是大队人马啪啪凌乱的脚步,后面则是萝卜丝有规律的脚步,倏忽之间,萝卜丝的脚步戛然而止,我霍然停步,张开眼睛,连头也没有转过去就低声喝问:“有情况?”

    萝卜丝低低地喘着粗气,显得情绪紧张,他是一个资格摆老的士兵,作战经验丰富,心理素质过硬,没必要这样紧张?他碴地拔出匕首,快速说道:“后面有人跟着我们!”

    “谁?”我神经陡然收紧,“呼图壁!”

    “不知道,我只是感觉,有什么如影随形一样贴着我们走,走到那里就跟到那里。尽管我看不到它,但是清晰地察觉到一股异种的陌生感觉。”

    我没有说话,重新合上眼睛,平稳呼吸和心跳,静静感觉这个看不清的世界。听,眼前这个寂静的世界一点也不宁静,随着大队的脚步离去,我逐渐能够听到萝卜丝的咚咚心跳,口水咽下的喉头抽动。声波向更远之处捕捉信息,隐隐约约触及到一阵风,一阵活着的风,始终跟随着我们的周边。

    这种感觉好熟悉啊!

    熟悉的感觉犹如一把钥匙,慢慢地插入内心深处的锁孔,回味到十多年前越南战场上的危机。我身边的战友都死光了,我手里唯一剩下只有一把铁铲,在漆黑夜晚的越南热带雨林里,周身不知掩藏有多少危险,不禁有毒蛇、地雷,更有可恶的越南猴子,这种感觉是我一辈子也不愿意再回忆的!

    来了,危险接近!

    我抬起右脚,飞快地从靴子里掏出匕首砍过去,叮当一下,我迅即弹开,不再出击。然后说道:“是你,刚才?”

    萝卜丝说道:“嗯,你也感觉到它了。可惜跑了,动作好快,这个东西究竟是什么,看也不见,却能感觉的到。”

    我吐了一口气说道:“不清楚,或许是鬼吧!”

    “你说幽灵?”

    东西方之间的鬼概念诧异很大,鬼在西方类似于长角的怪物,萝卜丝只能想象这种看不见,却能感觉的到的怪物是幽灵。

    “不过很奇怪,假如以它的存在形式,老早就可以把我们干掉了,但是它却一直没有动手。自从在那个洞口发现人皮魔怪开始,这个影之怪物呼图壁只是遥遥跟随我们,似乎想和我们一起离开这里一样。”

    结合重重不寻常的迹象,我做出如下推测,长叹一声,把匕首又塞入靴子内,我们对它无可奈何,既然它不来干扰我们,索性懒得计较。

    萝卜丝亦是抱着和我一样的心思,当下放弃干掉呼图壁的念头,突然他一拍大腿叫道:“糟了!”

    “啥?”

    “我们和队伍失散了!”

    我心头一凛,在呼图壁上实在是消耗了太多时间,前面那群王八羔子又不知道停下来查看一下失踪人口,转眼就把我们弄丢。我骂骂咧咧,撒开双腿往前奔去,萝卜丝倒是有耐心多了,笑道:“省点力气吧,等追到的时候,对那些桃花女人好好‘惩罚’!”

    这个惩罚,当然是用男人的方式了。说到男人共同感兴趣的话题,我和萝卜丝一起猥琐地大笑起来。萝卜丝又说道:“我看,那个女首领旁边的女人,似乎对你很有意思!”

    我一愣,说道:“你说一心吧!呵呵,现在我毕竟是有妇之夫,何况白水也在队伍里面,总不好意思在老婆面前和别的女人**说爱。若是之前,说不定就下毒手了。萝卜丝,假若你有兴趣,不如把那个女首领吃掉?”

    “哦,不,谢谢!”

    萝卜丝黯然失声,似乎触到了什么心思。这个外国人我一直觉得他神神秘秘,看间谍又不像,那么他的真实身份又是谁呢?

    我心中疑惑,索性这时候挑明,问道:“萝卜丝,我问你,你在之前究竟是做……”

    我正大步迈出的右脚突然一个踏空,转眼身子往前跌倒,犹如掉入了一个巨大的陷坑,身底失重,耳边空气哗哗呼啸,我大骇,双手胡乱挣扎,猛然重重撞到地面,只觉得五脏六腑要碎了一样,转眼什么也不知道了……

    过了很久很久,有一样东西在不住踢我脑袋,同时有人大叫:“wakeup!wakeup!”

    我摇摇脑袋,犹如一百口闹钟在耳边嗡嗡作响,于是抬起头,迷迷糊糊看着前方,也不知道是什么,我沐浴在一片淡红色的光芒里,一道道整齐划一的沟渠像是用一把巨大的粉刷刷出来,每条沟渠每隔五六米,就生出一个小型雷达一样的古怪天线,对着头顶射下来的红光拼命吸收。天线下面是一个裸露在地表外的大号块茎,我估计有一个锅炉那么大,在锅炉底下生出无数昆虫细脚,牢牢抓住沟渠的边缘,支撑着锅炉和雷达天线不倒塌。

    这是哪里?

    我记忆只能追溯到突然从一个地方掉下来,然后呢?好像是有什么把我拖到这里了。

    我陡然长大眼睛,完全清醒,四下里打量自己的情况,发现手脚被一种蚕丝一样的玩意儿牢牢绑住,只有一个脑袋露在外面,而对面那个踢老子脑壳的家伙,正是一个黄毛的外国佬,不是东突就是犹太突击队的。他也是被牢牢捆住,就是一只脚的运动空间大一点,所以不住踢我脑壳。

    我大骂道:“找死,出了什么事情,这是哪里?”

    那家伙结结巴巴说道:“救救……我,救救我……”

    “老子自顾不暇,没空!”

    我不去理会他,寻思脱身的方法,突然前面的一个雷达天线锅炉倒了下来,那锅炉自动从雷达天线上脱开,顺着沟渠滚下来,落到那个犹太突击队身边。锅炉外表漆黑,仿佛是一层角质,倏然表面咔嚓一下,钻出一个尖尖的鸟喙出来,里面发出啾啾的鸣叫。不听则已,一听之下,立即变色。

    鹿身鸟喙兽!

    果然是这玩意,随着鸟喙的不断乱啄,慢慢地爬出一个可爱的小脑袋,摇来摇去地打量我和那个犹太突击队,似乎在选择那个更美味。最终选定的,就是黄毛外国佬,死死盯着他。那犹太突击队队员应该见识过鹿身鸟喙兽的厉害,眼见那个刚刚出生的小东西睁着无辜可爱的大眼睛,一摇一摆地朝他挪动过去,吓得拼命尖叫,那只脚胡乱蹬,想把鹿身鸟喙兽踢开。

    我也焦急万分,这里八成就是鹿身鸟喙兽的大本营了。原来它们都是从锅炉里孵出来,看样子,不下有几百万个,老子可不想在这里送命。于是拼命扭动身体,要脱开蚕丝的缠绕。哪知越缠越紧,我焦急不安,而那犹太贱种的惨叫更是叫人心烦,倏忽戛然而止,我愕然抬头,正是那鹿身鸟喙兽津津有味地吸食脑汁,夺地拔下鸟喙,把像是小孩子要吃奶的渴求目光对准了我!

    鹿身鸟喙兽的眼神固然如同婴儿般纯洁,但是它的所作所为却是魔鬼一样的血腥可怖,我教它盯得毛骨悚然,于是挣扎地越发厉害,拼命想逃出去。哪知这些蚕丝犹如鱼网,越是挣扎,缠地越紧,让我动弹不得。眼看那只鹿身鸟喙兽离开吸干脑汁的尸体,转移到我身边来,用那只鸟喙在我身上东嗅嗅西看看。说是鸟喙,其实并非真正的鸟嘴是坚硬的角质,而是可软可硬,这时仿佛大象的鼻子那样柔软,扭来扭曲。陡然之间,绕指柔化作百炼钢,笔直坚挺,对准我的脑壳一面,缓缓抬起,倏然像闪电一样刺下去。

    我大骇,电光火石之间,来不及多想,伸长脖子,张嘴就咬住鹿身鸟喙兽的那只鸟喙。莫小看人的嘴巴,小小的下颚肌肉,可是人体身上最强壮的部位,加上数颗门牙、臼齿的咬合力加起来不下数百公斤,心情又是极度紧张,竟然一下子就把鸟喙给咬了下来。一股苦涩酸酸的液体流入嘴巴,我呸地吐出半段鸟喙。那鹿身鸟喙兽已经痛得受不了,倒在地上直抽搐。

    我松了一口气,好险!差点就被吸干脑子了。此刻心情平静下来,我顿时不像刚才那么只知道无用的扭动身体挣扎。我费力地抬起右脚,然后又把右手费力地往下面伸,终于触及一个匕首手柄,掏了出来,首先割断脚上的禁锢,然后相继把其他地方的蚕丝也割下,从容脱身。

    我手握匕首,冷眼看着鹿身鸟喙兽在地上痛得滚来滚去,恶向胆边生,抬起一脚重重踩在它的肚子上。可怜鹿身鸟喙兽立即被我踩个开膛剖肚,红的绿的内脏之类统统滚了出来。我瞟了一眼,突然愣住,死死盯着内脏里面,竟然躺着一个小小的人类胚胎。

    其实人体胚胎早期与其他动物并无多少不同,只是稍许的特点。当年林白水怀孕生孩子我一直不在身边,这女人恼怒之极,逼着我参加未来爸爸培训班,系统学习相关知识,预备将来再生一个的时候,充作全能保父。我这人学习起来非常认真,所以一眼就辨认出来,这个小小的胚胎起码有十多个礼拜了。

    为什么鹿身鸟喙兽中会有人类的胚胎呢?

    我渐渐回想起来,不仅在鹿身鸟喙兽的肚子里有,甚至初次在圣地中看到了铁锅怪,禁地中的蝎虎,统统在里面发现了发育不成熟的人类。似乎就是雷同我曾经看过的一部西方电影里的内容:一个邪恶的科学家,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就在动物的子宫中培育人体胎儿,让小孩子生下来就有动物的体质。是不是它们也是这种情况呢?

    我只觉得那小小的胚胎邪恶之极,一阵腻心,上前一脚就踩碎,省的将来诞生一个怪物。

    我拿着匕首小心翼翼地踩到一个锅炉上,单手扶着雷达天线,四下里打量,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在我视力所能涉及的范围内,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培育鹿身鸟喙兽的锅炉蛋,竟不下数万个,堆满了整个地方,触目惊心。而这里像是一个特意挖的大坑,四面是垂直高大数十米的悬崖峭壁,再向上就是笼罩在一片五颜六色流动光芒的世界,看不清楚任何东西,方才我就在那里行走,然后摔了下来。不知为何我没有摔死,反而被捉到这里来了。

    我从锅炉蛋上面跳下,这里沐浴在一片红光之中,气温很高,我感觉起码在五六十度以上,比外面正午的沙漠还要高温,奇怪,这是在地下啊!难道有地热?据我所知,塔里木盆地之下的地质构造并不能形成地热效应。再说这热度感觉是直接从那些红光里散发的,而不是在我的脚下。

    我虽然对这种热度几乎难以忍受,但是那些孵化鹿身鸟喙兽的东西却极其享用这种热度,那大大的雷达天线朝着热度来源的红光方向吸收光芒,好像就是向日葵向着太阳。我忽然心念一动,这种上面顶着一个雷达天线,下面是一个锅炉的东西,难道不像一颗植物吗?

    一瞬间,自从我来到禁地之后产生的疑问一下子就想通了。

    为什么地表的环形山上镶嵌着近乎天然的铁管?

    为什么我们驻扎的巨阜周边会环绕黑气,并且有巨大的风穴产生风力推动?

    为什么鹿身鸟喙兽的数量如此之多,在贫瘠的沙漠它们是靠什么生存的?

    如果这种奇怪的东西是植物的话,一下子就可以解释通了。

    之前我们一直在假设有没有超古文明或者外星人,我虽然将其诉之为伪科学,如今看来,不得不信奉了几分。如果这种雷达天线顶、锅炉蛋的东西是一种来自不知名的外星的植物,由于地球与其母星环境气候几乎天壤之别,为了生存,当初来到地球的智慧外星人就开始修建设施,局部改造地球环境,用以种植这种植物。

    首先是他们在塔里木盆地的沙漠中心制造了一个小规模的盆地,盆地呈凹形,好像一个卫星天线一样的太阳能聚热器。而塔克拉玛干沙漠属于温带大陆沙漠气候,常年干燥无雨,日照丰富,用这种地质构造,可以尽可能的吸收、聚集太阳热量。

    然后那些镶嵌的铁管,之前我猜测是呼吸的通风管,如今想来,其实是类似于光导纤维的物体,把地面的光线传递到了地下。然后在我们走过的五彩缤纷的那个地方,用类似三棱镜的装置把太阳光分解,排除其他波段的光线,最终把红光照到了这里。

    这个生长外星植物的地方温度如此之高,而且有只用长波段的红色光芒,由此我推断外星植物的母星一定是一个大气层比地球更加稠密的星球,其他光线射不进去,只有波段较长的红光和红外线能够进入。而稠密的大气层有起到了保温被的作用,造成温室效应,使得它们星球的温度极高。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几乎可以两三分钟不用再呼吸,由此可见这里的氧含量非常高,难怪这些怪物都是绿色的血液。绿色血液就是含铜的血液,运输氧气的效率比较低,需要较高的氧含量。

    但是地球在近千万年以来,大气中的含氧量一直比较稳定维持在百分之二十一左右。和外星人高含氧量的母星相比,几乎是一个叫人窒息的可怕地狱。我突然想起来,在雷颂贤父亲所拍摄的纪录片中,神秘文明塞人的石像上雕刻的小人都是有圈圈一样的古怪饰品,其实这是远古先民对于外星人的呼吸器的理解。遥远的记忆演化到了后来,就成了奇怪的饰品。

    从我目前的所见说的来看,外星人的科学技术未必比我们高出多少,假若人类以现在这个速度发展,不出一百年,即可超越外星人的成就。这些迁移到地球的外星人似乎都是避难而来,失去了母星的,能力有限,因此无法对地球的环境进行大规模改造,所以她们选择了一种比较更贴近实际的手段——改造自身以适应地球环境,特别是将体内血液中运载氧气的血红素基础元素从铜置换到铁,这样才能适应地球的低含氧量环境。或许外星人因与人类祖先在某些方面有所相近,所以就选择了人类作为改造摹本,诞生了下一代外星人。暂且把原来的外星人称之为幽冥星人,而新生的一代,就是桃花人。

    我渐渐咀嚼出桃花民族祖先神话的本意了。混杂有人类血统的桃花人无论从基因还是意识上,都比较认同地球,而原本的幽冥星人却仍是把地球当作一个殖民地而已。为了争夺地球的控制权,于是爆发了类似美国开国的独立战争。移民与宗主激烈斗争,而宗主没有母星力量的,最终的结果导致宗主惨败。

    残余的幽冥星人四散逃逸,困守几个最初的建立的据点。而桃花人也似乎元气大伤,蛰伏了无数年。奇怪的是,桃花人并没有继承幽冥星人的科技力量,反倒是人类获益非少,远古的种种神话传说,恐怕就是科技力量的体现。后来由于缺乏维护逐渐消失,但是人类毕竟已经学到了文明,于是辉煌的古埃及文明、古巴比伦文明、古印度文明、古中国文明一一绽放开美丽的花朵。从此,人类的时代开始了!直到桃花人的直系后裔亚马逊人开始向东迁徙,血腥的种族战争才重新展开,到如今,已经几乎难以寻觅两族的踪迹了。

    我暂且从不可思议的历史沉思中俄醒,得考虑一下眼前自己的问题了。目前我正处于鹿身鸟喙兽的大本营,难保不时会有几只家伙醒来,啾啾地拿老子脑子当开胃菜。于是我把手指在干燥的嘴巴里沾湿,竖起来探查风向,这里是一个较大的地坑,由于地面温度较高,对流风很大。我看见那些锅炉雷达天线的植物在头顶不时吐出一团团好像烧烟煤一样的黑气,随着对流风飞上头顶,瞬时无影无踪,想必这些黑气就是我们在外面看到的围绕巨阜旋转的黑色气旋吧。

    以沾湿的手指探风,这是在地下探险时候最常用的寻找出口的方式,看来传统的技巧不一定万能。眼下气温这么高,形成对流,风都往上吹的。而头顶这个最大的出口,我仰起头看了看,大坑边缘的悬崖峭壁那表面犹如涂了一层沥青,光滑无比,除非有特殊的攀爬工具,否则根本是难以上去。

    我摸摸脑袋,放弃了这个不恰实际的计划。幸好我是半个乐天派,虽然限于险境,也不至于徒劳悲伤,试着沿大坑边沿行走,船到桥头自然直,说不定就自然撞到出口了。我就不信,如此之多的鹿身鸟喙兽,都是飞天去不成?它们总有出口跑到外面去,不然如何来袭击我们?

    我约莫走了大半个小时,被里面的高温烤地大汗淋漓,口干舌燥,说不定没等找到出口,我就变成人干了!正暗自寻思,是不是刺穿一个锅炉的外壳,把鹿身鸟喙兽拖出来,即使外星怪物老子也照吃不误了,眼前豁然显现一个大洞,我大喜,当下毫不犹豫,加快脚步跑了进去。

    方进入这个洞里面,就感觉到环境极其不一样。在那个种植鹿身鸟喙兽的大坑里,高温红光,使得我现在看什么都是绿色的。而进入这个洞里面之后,却是白色的自然荧光,温度也陡然降低了如许,约莫三十多度左右,比之五六十度的高温,当真是清凉。

    走了几百步,我越走越是生疑,地面上渐渐地开始布满白色的细细蚕丝,就是方才把我捆住的那种丝线,约莫有头发般粗细,没有黏性,极其坚韧,但不耐利器。而且地面上也有捆扎过的痕迹,我暗暗惊疑,莫非这里其实是居住了生产鹿身鸟喙兽的母兽老巢。老子不小心入盘丝洞了!

    我暗暗戒备,顿时把匕首又扒了出来,握在手中,只要稍有异动,立马上前搏个你死我活。

    又向前几步,在昏暗的荧光下看到地上躺着几只鹿身鸟喙兽,却都是开膛剖肚,死状凄惨。它们身体蹬地直直的,那僵硬的脖子上美丽的眼睛死不瞑目,依旧依恋地看着这个世界。

    我握紧了匕首,盯住鹿身鸟喙兽的尸首,细细打量。很明显,这不是人类干的!鹿身鸟喙兽的主要死因是肚子爆裂,伤口都是呈由内而外的爆炸辐射状,把内部的脏器都弹了出来,可见力量之大。如果是人类,多半用枪或者刀具,不可能形成如此创口。难道是这个洞里住的怪物?

    唉,只是我胡猜的,难道真的有怪物!它们的伤口更像是里面有什么东西突破出来,就像是小鸡从鸡蛋里孵化出来。我突然想起了看到过鹿身鸟喙兽肚子里的小小胚胎,不禁瑟瑟打了一个寒颤。难道是长大了的胎儿,撕开母兽的肚子出来了!

    我不敢想象这般情形,实在太可怕了。

    “唛……”

    我霍然一震,倏地闪电般转身,原本以为是有敌人袭击,连一丝杀气也察觉不到,不禁叫人大吃一惊。转身才发现,只是在我对面的不远处,躺着一头巨大的蝎虎,肚子鼓鼓的,蝎虎看到了我,不禁无力地抬起脑袋,一声呻吟,难受之极,似乎在求我过去杀了它解脱。老子可没有这么空!我又不是动物保护协会的,当下也懒得理会,转身正要离开的时候,又突然响起了一个非男非女,断断续续地呼救声:“helpme!helpme!”

    我迈开的脚步戛然止住,一身冷汗,这里还有人活着!方才却没有发现……

    我往干涸的咽喉里吞了一口唾沫,暗暗把匕首护在胸前,预备随时出击。以我多年老兵的经验和触觉,竟然事先没有闻到任何活人的生气时,陡然之间就冒出一声如鬼魅般幽幽的呼叫声,非妖既怪。我慢慢地往背后转过去,浑身就如一把绷紧弦的弓箭,瞬间即可发出最致命的打击。可是我眼光四下里扫描,不觉得一呆,眼下什么都没有,地上还是躺着那几具鹿身鸟喙兽的尸身,不远处的蝎虎偶尔有气无力地发出几下悲鸣。我吓得冒出一身冷汗,头皮麻起来。我明明听到呼救声了,除非是鬼魅在召唤活人替身?但若是鬼魅,为什么还要说洋文,难道鬼魅也崇洋媚外?想到这一层,我反倒是一阵轻松,或许又是我过于紧张,以至于产生幻觉了。

    “救救我,救救我,朱领队救救我……”

    我瞳孔刹那间缩紧,又听到了这个声音,而朱领队这个称呼,只有我们队伍里面的成员才会这么叫!

    我循着声音的来源地搜索目标,抬起头向上仰望,都是空洞洞的一片漆黑,黯淡的荧光无法照明高处。我走到发声处的下面,仔仔细细寻找任何可疑之处,啪嗒,一陀黏乎乎的东西落到了我脑门上,冰凉冰凉。我伸手擦掉,放到眼前打量,却是一团半透明,类似蛋清的物质,顺着我的指间落下,滴到沙子里。

    随后,又有大量的蛋清好像下雨一样,劈哩啪啦地落下来,我疑心有毒质,慌忙躲开,心中却暗暗称奇,好像在哪里看到过这种情形似的。我死死盯着上面,也看不清什么状况,心念转动,就割下鹿身鸟喙兽的一条腿,拎起就扔上去。那鹿身鸟喙兽的腿子在半空中飞入黑暗的头顶,噗通,仿佛撞到了什么软绵绵的东西,辨声不像是石头一类。

    腿子马上循着万有引力落下,我尚且来不及反应,只听当啷一下,一样重物霍然掉落,落在地上,震了几下,扬起万千尘土。我吓了一跳,定睛一看,在尘土包围圈中,耸立着一个一人多高的白色蚕茧,表面不时发出一亮一灭的荧光,居然正和呼吸频率,应该有活物在里面。

    我心中暗暗称奇,如此巨大的蚕茧,孵出来的蚕宝宝恐怕都有小牛那么大小了。当然我也知道,在这个蚕茧里面根本不可能孵化出蚕宝宝,而是未明的怪物。看看鹿身鸟喙兽的尸身,我断定就是这种怪物干的好事。

    我本想立即跑掉,省的说不定就孵出一只莫名其妙的东西来,把我吃掉。但是好奇心作祟,也引诱地我忍不住想持刀上去,把蚕茧剖开,瞅瞅里面的东西。正在犹豫之际,那蚕茧里面断断续续地发出幽幽的呼叫,叫我不禁脸色大变。

    “救救我,救救我!”

    我听到的声音,竟然是这里发出来的,难怪我一开始没有发觉。

    原来如此,我立时明白。这根本不是什么我所想象的怪物孵化的茧,而是它们储备的新鲜食物!在昆虫中,就有这么一种细腰蜂,专门活捉蜘蛛,注入麻醉剂之后,使得蜘蛛半死不活。然后在上面产卵,待细腰蜂幼虫孵化出来之后,就以蜘蛛为食。其实蜘蛛只是受到麻醉,尚未死去,居然要活生生地遭受啃噬,命运相当悲惨。

    当下我毫不犹豫地走上前去,剖开蚕茧拯救我的同僚。我举起匕首,噗的一下刺入蚕茧。果然这是蛋白质一类的物质黏合而成,弹性好但是并不耐利器。我深呼吸一口,双手压住匕首,把匕首往下使劲,割开蚕茧,很快就划出了一道四十公分左右的裂缝。里面积满的汁液从这道裂缝里流出如许,只剩下一半左右。我扒开裂缝,看到蚕茧半透明的汁液中浸泡着一个黑乎乎的人影。我大喜,叫道:“同志,我来救你了!”

    我把手从裂缝中深入,浸到汁液里,抓住里面人影的一只胳膊,拉了出来,正要大笑几声,定睛细看,眼前我抓住的那只胳膊,黑糊糊的,表皮溃烂,好像涂了一层粘稠的蜂蜜,当下大惊失色,慌得正要脱身而逃,那只胳膊手掌陡然反转,牢牢拉住我的手臂。

    其实我因为受到惊吓,本能的反应就是向后退却,不料却叫这只胳膊抓住。我力气奇大无比,当下硬生生地把那个人影整个儿从蚕茧里面拖出来,可是裂缝太小,一时只能拖出半个身子,另外半个身子就卡在里面。

    我对着这只溃烂的胳膊主人,只觉得恶心之极。这个人勉强算是拥有人的基本轮廓,但是浑身上下都被一层黏乎乎犹如蜂蜜的蜡色物质包裹,发出奇怪的味道。简直就是一个人掉进了烂泥塘里,身上都蘸满烂泥一样。我突然记起来,之前在西夏古堡里,我就看见过蜜尸,而眼前则是一个活生生的蜜人。

    “救救我!”

    蜜人发出阴阳怪气的声音。

    我不禁一震,他莫非真是我的同僚,受到了怪物的残忍对待,以至于变成了这般德行。看样子也活不成了,不如我给他一个痛快。我握住匕首,转眼那蜜人又吼道:“你们这群食物,只是夺取了你脑子的记忆,不料还阴魂不散……”

    我又是一愣,他在胡说什么呢?夺取脑子记忆……食脑?我把目光瞟向地上躺着的几具鹿身鸟喙兽的尸身,见它们的尖尖鸟喙上都残余红的白的鲜血脑浆痕迹,也就是说它们都吸食过人脑。

    我的心冷静了下来,联系前后,稍微一推断即明白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一开始我就奇怪,为什么鹿身鸟喙兽要吸食人脑,须知若是吃食,人脑并非最有营养的部位。雷颂贤之前说过,倘若夺取一个人的记忆,最佳的办法就是吃掉对方的脑子,用朊病毒间接转换吸收脑组织记忆细胞,从而获得该人的记忆。而鹿身鸟喙兽的主要工作就是吸食人脑,夺取记忆。

    但是鹿身鸟喙兽本身却并不需要这些记忆,它只是一样工具,真正控制它的则是在其体内那小小的类人胚胎。获得人脑之后,鹿身鸟喙兽就兔死狗烹,毫无用处,类人胚胎立即破身而出,不知道怎么地钻进这种大大的蚕茧内,继续如昆虫一样多次变态发育,并同时吸收消化人脑记忆。

    我不清楚为何他们用如此复杂的手段吸收人脑,消化人类的记忆似乎并不容易,残存的记忆甚至会在他们本身上反应出来。之前这个蜜人对我的呼叫,其实是那个被吸走脑子的同僚残存意识在反抗,然而毫无抵抗能力。

    正在我苦苦思索问题而发愣的时候,那蜜人陡然又伸出一只胳膊,牢牢抱住我的那只手,极力想从蚕茧中钻出来。蜜人的表皮冰凉、黏滑,上面布满了一块块突起的腐烂肌肤,触手极不叫人舒服,仿佛抚摸着一只癞蛤蟆。我立时浑身寒毛都竖了起来,盯住那张黑乎乎、散发蜂蜡一样不爽快气味的面颊,依稀之间,就觉得就是硫酸池里钻出来的怪物,要将我拖进去,大骇之下,忽然挥动匕首。

    我原本的匕首老早丢失了,此刻使用的是萝卜丝的美军伞兵匕首。美国货果然不赖,寒光闪动,血光乍现,那两只**如莲藕的胳膊顿时掉在地上,鲜红的血液如水龙头一样狂喷不已。蜜人痛得放声狂叫,我恶向胆边生,手起刀落,活生生地将其喉管割断。生命的血液大量涌出,蜜人只是嘟哝了几下就不吭声,软软地挂在蚕茧裂缝口,已经毙命了。

    做完这一切,我仿佛一下子跑了十公里,有气无力地坐在沙子上,偶然才抬起头,盯着被我杀死的蜜人。这蜜人无论两只胳膊还是喉管,创口都极大,身上的血液大半被放干,尸体渐渐干瘪。等等,这不就是蜜尸吗?所谓蜜尸,就是蜜人死后的尸体!

    我心底暗暗升起了一个疑惑。之前我就在敦煌的西夏古堡瞧见过类似的蜜尸,历史上全国各地发掘出来的蜜尸也不多,主要集中在河套一代。根据史书记载,蜜尸只产于西夏,少量进贡到宋王朝和辽国。虽然蜜尸模样恶心,就如冬虫夏草一样拥有独特神秘的医疗作用,向来被西夏宫廷奉为秘宝。其制作方式讳莫如深,世人根据蜜尸上的蜂蜜,胡乱猜测乃是把活人浸在蜂蜜中酿出来。后来随着蒙古大军剿灭西夏,屠尽夏人,这个秘密也就在历史的长河中神秘消失了。可是,蜜尸明明产于西夏,怎么在与西夏相隔千里之外的西域,居然发现了活着的蜜人呢?

    我脑中渐渐升起了一个模糊的念头,看不清楚,却叫人极其不舒服。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正好这时又有许多蛋清一样的胶水,从头顶落在我脸上,黏乎乎的非常难过,我不禁仰起头,顿时惊讶地哈大嘴巴!

    在我头顶的正上方,居然像是晒腊肉一样,倒悬着一条一人多粗细的肉色肠子,蠕蠕而动,它的两侧各有一条小儿胳膊粗细的触角,正是在这两个触角尽头,不断分泌了蛋清物质,落在我身上。它看不到鼻子眼睛,但是前面一张开,那血盆大口上布满剃刀一样上百颗锋利的牙齿,疯狂转动,好像是一台生物绞肉机!

    这是恐怖的虫子,恐虫!

    恐虫大吼一声,不好!这是它要吐出毒液了!

    恐虫一阵痉挛,身子一节节地收缩,把力气从腹部集中到前头,噗噗对着我吐出脓汁!这是它的消化液,便如高浓度盐酸一般可怕,幸亏我曾经遭遇过,老早有了准备,一个打滚就避开了恐虫的毒液袭击。

    对付这种怪物,除非我手头有迫击炮,外加多管加特林机枪,才勉强有信心对抗。眼前我除了一把老式的伞兵用匕首,什么家么也没有,哪敢对打,慌忙逃之夭夭。

    恐虫勃然大怒,噗通一下,从头顶延伸下来,落在地上。这只恐虫的个头比我在西夏古堡中见过的要小巧多了,它们都没有肢体,所以不得不依靠身体蠕动前进。体积虽小,可是动作却灵敏多了。明明没有眼睛,不知道是怎么捕捉我的动静,行动极其迅速,我逃到东就追到东,逃到西就追到西。我变换了多条路线,还是不能摆脱这条怪虫。

    忽前面是那条巨大的蝎虎挡道,但是它身体膨胀,痛苦地倒在地上,也不能理会我,当下我纵身一跃,跳过了蝎虎。而后面的恐虫以绞肉机的牙齿开道,如同火车一样轰轰隆隆压过来,压在那蝎虎身上,只听蝎虎尖利的惨叫,瞬间就被碾成两段,绿色的汁水四溢。我看的魂飞魄散,但是更叫我震惊的是另外一件事情。

    那蝎虎碾碎的身子里,咕噜冒出许多汁液,汁液里居然躺着一具少女的尸体,她已经被恐虫碾成碎块,残躯中渗出绿色的血液。等等,我刚才看到的那个蜜人,她的血怎么是红色的?而蝎虎里出来的却是绿色的?

    我以前见过的从铁锅怪物、蝎虎里跑出来的女人尸体,都是绿色的血液,唯独这蜜人与她们两样。看地面上的情形,明明是鹿身鸟喙兽抽取脑汁之后,把胚胎分别放入蚕茧和蝎虎体内继续发育。

    刚才升起的那个模糊的念头稍微清楚了几分,但是我依旧看不清到底是什么!

    不过眼下却容不得我多想,转眼恐虫就会把我也碾成无数段,正当我又要撒腿逃跑的时候,那恐虫却意外地停顿下来。我先是一呆,心思飞快转动,对了,我怎么忘记了,如此庞大的身躯,耗氧量必定非常惊人。所以这种大号怪物通常是把吸收空气中的氧气,提高浓度压缩之后储存在体内再行动,眼下似乎是存储的氧气用光了。

    此时不出手,更待何时!

    我紧紧握住匕首,转身朝恐虫极速奔过去。可能恐虫自己都意外地吓了一跳,我不仅没有逃跑,反而追过来。它仰起头,又是大吼一声,吐出如许毒汁,向我撒开。

    我大叫一声,纵身跃起,每落下一次,借助地面的一点,又迅即弹高,巧妙地避开了毒液的袭击,此刻我已经在恐虫两三米处了,再是一个跳跃,于半空中三百六十度大翻滚,落下时,正好坐在恐虫身上!

    恐虫被我的动作陡然吓了一跳,当即高高扬起脑袋,拼命摇晃,想要把我赶下来。恐虫身上的表皮光溜溜,果然是长期在洞穴里穿梭,竟毫无攀抓的地方,当下我就把匕首用力狠狠地刺下去,突地一下飚出绿色的汁液。我握住匕首柄,任凭恐虫如何挣扎,死活不肯放开。

    恐虫痛得根本不顾氧气补充不足,掉头就游动。它是依靠身体一节节蠕动来向前运动,我坐在上面就好像坐在船上,不住地晃动。它速度极快地向洞穴深处延伸,除了偶然因为速度太快而对石头的撞击,根本没有任何多于的动作,有若放弃了抵抗。我暗暗纳闷,烈马哪有这般容易受驯服?就在这时,我坐在恐虫上的身体陡然向前倾起,重力倏然减压,我顿时大骇,怎么回事?

    我低下头探视,疯了,这条虫子疯了!它见根本无法摆脱我的控制,索性自暴自弃,一头就跃进一条深渊里,垂直向下跌落。

    妈的!今天老子怎么老是摔下去?

    我双腿夹不住恐虫滑溜溜的身子,立时滑开,我只得抓紧了刺入恐虫的匕首。耳边狂风呼呼,下降地越来越快,因我的身子比恐虫轻多了,居然叫大风吹了起来,飘在恐虫的嘴巴上面。

    恐虫瞅见仇人,分为眼红,张开血盆大嘴,把那转动的利牙亮出来,伸长脖子,对我就是一咬。

    我瞪大眼珠,在恐虫可怕的牙齿逼近我的双腿之前,突然对着恐虫的肉嘴一蹬,身子纵身飞起,拔出了匕首,轻飘飘地飞在比恐虫更高的地方,恐虫只能无奈地看着我,突然大吼一声,吐出毒汁!

    居然还会这一招!我身在空中,根本无处躲藏,眼见那汁液犹如高速子弹一样向我射过来,我只能无奈地撇撇嘴,骂了一句。这回真的完蛋了!还不如摔死痛快了。

    突然轰得一下,恐虫巨大长长的身子首先落在了地上,它的脑袋装在地上,顿时脑浆崩裂。好机会!我咬咬牙,在这千钧一发的瞬间,空中一个筋斗翻动,那毒汁噗噗全部沾到我背脊上,我迅速用匕首割开衣服甩掉,尽管动作算快了,背部还是隐隐做灼热之痛,

    然后我对着地上的恐虫身子一蹬,借助它的肉身缓和冲击力,但是力道依旧相当可怕。双腿陡然受力,我从恐虫身上滑了下来,踉踉跄跄向后退了十几步,屁股轰然坐下,这才止住退势。

    我浑身又酸又痛,这个滋味可真不好受,勉强动一下腿,肌肉犹如万把小针刺入密密地肉里,痛得一阵哆嗦,几乎如断掉一样,动弹不得。我只能坐在地上,好在最大的威胁恐虫已经归天了,跌了一个肚肠流出,铁定死翘翘。

    不过这种生物的内脏真是奇特啊,里面居然还有一个个半人大小的圆球,里面一闪一闪,似乎有活物。等等,这不是孵出蜜人的蚕茧吗?只是一时没有成熟罢了。我渐渐地明白,那个模糊的念头开始清晰起来。

    以鹿身鸟喙兽的食人习性来看,这些类人胚胎孵化出来,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幽冥人吧!幽冥人是一个与蜜蜂一样拥有严格等级的社会。把血液中的铜元素置换成携氧效率更高的铁元素是一样很耗费功夫和力气的活,所以只有极少数处于顶尖位置的幽冥人才能获得这种能力。幽冥人就像蜜蜂一般,同样是一个蜂王产下,因生活的环境和接受的营养物质不同,形成了普通的绿血工“人”(雷同于工蜂)和红血的首领。须知,大脑思考需要很多氧气,毫无疑问,在地球低氧的条件下,只有红血才能充分发挥能力。

    而这个禁地,恐怕就是在两千多年前被汉将陈汤毁灭的阿修罗魔国旧址。阿修罗魔国的毁灭,这是陈汤在桃花人的协助下完成的。之后,桃花人就完全统治了这里,建立了桃花石国。对于仇敌幽冥人,桃花人是绝对不会客气的,既然将其视之为魔鬼,手段亦是相当无情。不过出于某些目的,比如,就像人类食用蜂皇浆一样,桃花人认为蜜尸也是极其富有功效的补品,于是保留了少数幽冥人种子,不断地制造蜜尸。后来不知道如何传习到了西夏,或许是桃花石国的某位女王嫁给了西夏国王,其实想想看,西夏的崛起本来就富有传奇色彩,未必没有桃花石国的插手。

    一千年后之后幽冥魔国再度复活,和西辽遗民合作,建立了西域最后一个大帝国,西辽王朝,与桃花石的西夏相互攻击。然而他们都难以逃脱毁灭的命运,蒙古人可怕的武力打击了西辽王朝,使得她们几乎遭受灭顶之灾,只有少数桃花石人逃到沙漠中,以过去阿修罗国的旧址为据点。她们毕竟损失极大,失去了文化、文字和历史,只能通过少数模糊的传说回忆祖先的历史。当历史成为传说,渐渐地这里就化作了禁地,使得桃花人不敢进入。

    在我看来,桃花人除了不吃人肉,其所作所为,根本与幽冥人无异,毕竟这两者是源于同一个祖先的。桃花人与幽冥人主要差别在于繁殖后代的方式。桃花人拥有人类血统,她们也是通过男女交合生下孩子。不过桃花女人有个特异之处,居然可以有选择的取男人的X基因,与本身任意一个X基因结合后,生下的都是女孩了。幽冥人就复杂多了,如我所见推测,要先产下卵,在某种兽类的体内孵化成胚胎,破壳而出之后再要进入第二种兽类体内,生成工人,或者被恐虫吞下形成蚕茧,在内孵化,才可长大成人。其效率非常低下!

    原本我一直在暗暗纳闷,桃花人明明对幽冥人的控制失去了近八百多年,为什么幽冥人不趁机壮大力量?从眼前的情形来看,幽冥人仿佛才刚刚开始复苏。之前我在敦煌西夏古堡里看到过的夜明珠、人尸、恐虫、蜜尸,向来一整条繁殖的链条已经形成,却为何失败了?最终都化作蜜尸,活下来的只有夜明珠卵和恐虫了。

十二 魔国都城

    我猛然想起来,在西辽灭亡之前,不是有一帮西辽使臣逃到西夏去了吗?他们携带的那个黄金匣子,恐怕远远不只是一个宦官的史书,而是携带了更加重要的物品。或许,就是幽冥人的种子!在机缘巧合之下,居然让其孵化出来,造成古堡里面的大惨案。但是很不幸,所有的幽冥人都没有能够成功的孵化出来,如今向来推测一下,估计是古堡的低含氧量和低温造成的。

    如此就可以想通,幽冥人这般复杂的繁殖方式是为了适应地球低温低含氧量(相对于她们的星球而言)的严酷环境而不得不采取的措施。古堡那里的环境就没有这么好了,幽冥人的幼体非常娇贵,在恶劣的环境下,终于统统死绝。只有能够储备氧气和冬眠的恐虫活了下来。而在禁地里则拥有一套完整的加热加氧装置,但是明显近期才重新启动,我心中顿时又升起了一个疑惑,一时怎么也想不通,只得摸摸脑袋,无可奈何。

    突然肚子咕咕乱叫起来,我稍微一愣,这才想起来,最后一次吃东西,好像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一样了。连续不断的搏击打斗和逃命,体力消耗非常惊人,一直没有机会好好补充一下能量了。我只能望着眼前的虫尸,思量着好歹是几吨蛋白质,既然能在地球上活命,想来与我们的化学结构差不多吧!老子越南战场上的时候,老鼠、蛇都吃过,区区一条虫子,这算什么!

    但是我盯着恐虫的尸体,觉得分外恶心,犹豫了片刻,终于放弃了,心中讷讷自我安慰,反正我还没有饿到吃虫子的地步,早点出去,找到了林白水们,就有机会大饱口福了。

    我勉强站了起来,膝盖如同被削掉一样,疼痛难忍,我知这是从高处跳下之后的创伤,恐怕不仅有骨裂,韧带也多有裂口。不过眼下活命要紧,这点伤就当作没有一样,咬咬牙齿,一瘸一瘸地往扶着峭壁,拨开迷雾,慢慢向前方走去。

    这条深渊里弥漫着一股诡异的白蒙蒙雾气,打在脸上冰冷湿漉,很不是舒服。两侧悬崖峭壁叫云雾遮挡,看不出有多高。深渊的宽度随着往前走逐渐增大,原本两侧悬崖目测可见,过了半里多,我靠在右边悬崖走,就根本看不到左边的情形了。眼前阴风阵阵,即使出现一个手持生锈铁剑的骷髅战士,我也不会感到有任何稀奇。只感觉,这里静寂阴冷的和阴间地狱无异。

    说曹操到,曹操就到!我正在想象有一个骷髅战士向我冲杀过来,白蒙蒙的雾气中竟然徐徐闪现一个细长的人影,手中隐隐约约握着长条形的兵器。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陡然收紧神经,把匕首又拿了出来,一旦发生冲突,立即进攻!

    我放慢脚步前进,对面的人形轮廓依旧保持着那个不动,他高高举着长矛(?),身子弯曲,向我方向冲杀。我见他长久保持这个姿势,心中暗暗疑惑,会不会是雕像一类的物体呢?毕竟这里是阿修罗魔国的旧址,而且西域受到过希腊雕塑风格的影响,出现这种写实风格的也不稀奇。

    随着我逐渐考进那个人影,轮廓慢慢地清晰起来,这果真是一座黑色的雕像,黑色玄武岩雕琢的战士手中握着一把长枪,高高扬起。他站在战车上,怒吼向前冲杀,但是有十多把长枪已经把他的身体刺穿了,使得他只能保持着冲锋的姿势。待到我凑得更近,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这根本不是一具石雕,而是尸雕,说白了,就是尸体形成的雕塑。

    历来考古学家就有发现一些在剧烈运动之后死去的人,因身体肌肉僵硬的特别快,所以一直保持临死前的姿势,受到某种特殊原因,比如冻土等环境而保存下来,就形成了尸雕。眼前就是一具在潮湿环境下形成的腊尸,他的身体已经完全干枯腊化,表面覆盖着一层厚厚的腊油,已经看不清原本的面目,这比一般干涸露出骷髅面相的狰狞木乃伊减少几分恐怖,看上去更像一个用橡皮泥捏成的人像。我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这个腊尸,从他头顶的发髻痕迹和手中的武器推断,应该是汉代时候的人。他踩在一座已经完全腐朽的木质战车上,前头是几批马骨,而周边则围绕着把他杀死的敌人遗骸。他真是一个可怕的战士,受到重创之后依旧将所有敌人干掉,然后像个雕塑一样地屹立不倒死去,颇有虎死不倒之遗风。

    我把目光转向他的敌人遗骸,后者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尸骨完全白骨化,受到潮气的影响,骨骼发黑脆弱,轻轻一踩就化作粉末。从敌人骨骸的骨盆大小判断,就是女子的尸身,果然如我推想的一样,这里是陈汤剿灭阿修罗魔国的战场。既然汉兵能够就来,我就能出去!

    等等!我突然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刚才我怎么没有注意到?阿修罗魔国的幽冥人,居然有二十八根肋骨!一般人类,只有二十四根肋骨,果然是异星人!如果肋骨比较多的话,那么胸肌会比较发达,肺活量加大,或许这是对抗地球的低氧含量的一种措施吧!

    我突然想起了圣经中关于造人的故事,传说上帝取了亚当一根肋骨做成女人。以眼下的规模看来,上帝足足为亚当做了四个老婆,难怪男人只剩下二十四根了……

    我摇摇头,一个冷笑话,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只能自己轻松一下了。我看着幽冥人的尸骨推想,好在她们都是身材高挑的女子,几乎与男性的汉兵不相上下,否则,因肋骨增加,上身必然增长,上下比例失调,靠着高个才掩盖如此缺陷。

    我于是在想,既然汉兵能够驾长车,杀入这条大峡谷的深处,说明前方必然有大型的出口,那么我也不是陷于绝境死地了。顿时欣喜万分,重新抖擞精神,忍着小腿的剧痛和肚子咕咕的饥饿,继续向前行动。

    随着我徐徐往前移动,身边的雾气也越发浓重了。在白茫茫的水汽中,能见度逐渐降低到三四米左右,阴冷湿气更是透入骨髓。我失去了原本的外套,上身只留下一件光溜溜的汗衫,冷地直打哆嗦,好像就在地狱与人间交界的奈何川上通行,只是我看不到鲜艳的彼岸花,能够见到的只有无数死人的骸骨。

    那骸骨从最初的东一堆、西一对增加到密密麻麻到处都是死者的遗骸。尽管在潮冷的气候影响下,尸骸尽数化作腊尸或者骨骼,由于没有生人的打搅,他们那些黑乎乎的骨骸依旧保持着数千年前临死之时的模样,甚至能够轻易分辨他们的身份。

    比如,兵器多是腐朽的铁剑、身披铁甲的是汉兵,他们装备完善先进,果然不愧是世界最大最强帝国;作为仆从军的西域诸国联军,则比较缺乏防御性装备;作为他们共同敌人的阿修罗魔国女战士们,她们虽然拥有高超的技术,但在武器方面显得非常落后,很多人手中拿的都是发绿的铜剑。传说汉兵战斗力惊人,一个赤手空拳的汉兵完全可以抵抗三个匈奴兵。地面上的汉兵和阿修罗魔国女战士尸骸数量几乎不相上下,完全可以想象女人们的战斗力。

    于是就在我眼前浮现出了一幅惨烈战斗的场景,汉兵们驾驶着长车,由于现代战争中一辆辆重型坦克,携着西域联军的步兵,杀向阿修罗魔国的女人们。双方有矛、枪和剑共同杀戮,留下满地的尸骸,几乎叫我无落脚之处。一不小心,便踩到了尸腊里,靴子变得肮脏不堪。

    除了死人与马的尸骸,我突然在雾气中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巨大轮廓,不禁好奇地凑过去一看,竟是一具完全腊化的巨虫尸体,庞大的身躯绵延超过十米,以其可怕的战斗力,使得在它身边密密麻麻地躺满了汉军的尸体。我这才恍然大悟,看来我还是过高评估了阿修罗魔国女人们的战斗力,我居然忘了,她们可以操控如此巨虫战斗。汉兵几乎把一半的实力投到这里,难怪死伤惨重。

    我继续往前走了几百步,尸骸的分布反而渐渐少了起来,如此看来,汉兵终于以其强大的战斗力突破了阿修罗魔国的最终防御,我抬起头,眼前耸立着一样巨大建筑物的轮廓,当雾气稍微散去几分,我终于看清了,这是一座极大的雕塑。

    这座雕像极有古希腊雕塑的风格,所有看到的人往往第一眼就被她的巨大所震撼!我抬起头,只能在远处看清她的鼻子,粗略估计一下,竟然有一百多米高!想象一下,乐山大佛只有九十多米,已经占据了整座大山,一个脚趾头比成人还要高。而眼前的石像更加夸张,以至于从远处眺望,只能发现一个模模糊糊的大山。

    这座雕像的造型更加奇特,她居然有两个脑袋,一前一后,表情古怪,非男非女,而身体更是伸出四只手臂,分别向着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手臂婉转,似乎在指明方向,抑或舞动身躯?我知道阿修罗魔国崇拜女神偶像,只是历来考古发掘的资料极少,这才是第一次看到她们崇拜偶像的形象,四臂魔女——我总不能说是四臂观音吧!

    这个形象好像在哪里看到过,我心中升起一个隐隐的念头,而且是外国的。是什么呢?我一时想不起,也懒得去想,把目光渐渐移下来,在四臂魔女石像的基座上,却是一排十多米高的台阶,之上则是一扇巨大的石门,不过早在数千年前即已经被击破,于是从外往内,就可以看到那是一个宏大的宫殿入口。我步上台阶,停在宫殿入口处,小心翼翼地张望。奇怪,迷雾在宫殿内完全消失了,仿佛有一股神奇的力量把它们驱散了。而整座宫殿地面以黑色的玄武岩铺就,唯独以一条笔直的白色大理石通道为中心,呈现严谨的对称状态。那条大理石通道一直延伸到宫殿深处,矗立着五座宝瓶似的华表,中心乃是一个灰色的圆台祭坛,皆是用巨石垒成,历经千年岁月的洗礼和汉兵的毁灭,依旧耸立不倒,成为宫殿内最显著的标志。它那的恢弘壮观的气势,与外面的断壁残垣浑然一体,透射出一种残缺美,预示着一个王国的崩溃。

    如今看来,阿修罗魔国并不是我们所想象如同地狱一般恐怖的魔鬼之国!除去吃食人肉的恶习,她们也建立了相当高度发达的文明社会。毕竟阿修罗魔国也是远古时代外星遗民的后裔,家底充沛。然而昔日繁华的王国,老早因为他们自身的恶行而化作一个废城。如今宫殿里依稀残留的痕迹只有砖石、陶瓷残片、铁器、雕刻、和风化的白骨。

    我慢慢冲着那祭坛的方向走过去,突然隐隐感觉那里不对劲,神秘异常,似乎隐藏着什么秘密一样。随着我走过去,四周那些华表的模样越发清晰,在黑色的玄武岩体表上,甚至雕刻有不少奇异花纹,呈现有规则的重复。这,是不是一种文字么?我看不懂这些,继续往中心祭坛走去。定睛一看,果然有猫腻。原来她们在设计建造祭坛的时候,故意使祭坛中心下限,距离稍远就因为视线的问题看不到里面。祭坛之内,好像有什么东西!

    我快步跑到祭坛口,趴着边沿往里面张望,不禁一愣。

    祭坛里有一具尸体,确切地说,只是上半身的半具。

    既然是祭坛,阿修罗魔国又是食人民族,以活人祭祀也不稀奇。

    可是,这具尸体穿着现代人的服饰,尸体完全干枯木乃伊化,可以说,他死了不到五十年!

    我心中陡然吃了一惊,无论如何也料想不到,居然在我们之前就已经有外人来到过了阿修罗魔国的旧址。从他的服装来看,很明显他不是当地的土人,所以基本可以排除了迷途误入的可能性。加之他身穿在那个年代算是非常先进的沙漠探险服装,我可以断定,他是有意来到了这里,然后就发生了离奇的死亡事件!

    之所以说是离奇的死亡事件,是因为这个人的死法实在太奇特了。他只余下上半身,从腰部开始全都没了。腰斩——这种古老的刑法。我细细端详打量,尽管过去了五十多年,但是木乃伊除了干枯之外,其他都保存的很好。腰部切口平整,坚硬的脊椎骨亦是非常光滑,好像是一台切割机,把他的身子齐刷刷锯成两半了。下半身不翼而飞,只剩下上半身。

    腰斩这一酷刑废除于前清雍正年间,据古书记载,受刑腰斩的人多半是流血过多而死。这个人被劈开之后一时没有死绝,但是也没有慌乱,在失去一半身躯的痛苦中,居然只是把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天顶方向,那里隐藏着某个神秘的物件?

    我也不禁好奇地抬起头,仰天长望。祭台之上的宫殿天顶采用人民大会堂一样的拱形结构,边缘无限,所以看似非常恢宏。拱形天顶刻着带有浓郁的希腊建筑风格的浮雕,雕饰的图案多为狮、象、马、孔雀等动物,这种雕饰映衬着无数颗熠熠发光的夜明珠,一面有一颗特别巨大的珠子,由其他珠子围绕着它。这是在模仿星空嘛?一颗颗夜明珠就是星星,而最大的那颗,则是一个巨大的恒星。然而天顶之中心却是空荡荡的,凿穿了整个宫殿,与外界相联系,于是一缕幽光传递进来,居然可以凝视到外面的夜空。

    我愣了愣,传说一座埃及金字塔上铸造有一道细缝,每到特定年份,就可以看到天狼星。想不到这里也有类似的结构,是不是幽冥人追念她们母星的仪式?

    我这样想着,突然噗通一下,因为仰角太高,失去了平衡,一不小心就掉到了祭台里,与半截木乃伊滚在一起。我连忙恶心地把尸体推开,站直了身子。

    嗯,好像有点不对劲!我疑惑地巡视周围,异动就是从那些华表上发出来的,此刻在这些华表上,黑色的玄武岩表面隐隐放出一层电离弧光。正感觉身上麻麻的时候,突然这时背后有一只手搭在我肩上。

    这里除了我和尸体之外,再没有其他东西了!我脸色陡然大变,小心翼翼地回过头,看到一只干枯的手正靠在我肩上,而手臂延伸尽头,正是那个只剩下半截的尸体,歪着脑袋对我笑。

    我只感觉毛骨悚然,惊骇地向前一步,转过身死死盯着尸体。没有腿子的木乃伊,居然浮在半空中,双手耷拉,脑袋歪向一边,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更可怕的是,明明就是一个死人了,在他身上还会冒出一种犹如圣洁的弧光。

    半截木乃伊慢慢上浮,我这时感到自己也轻了很多,似乎有一股大力在托着我上升。我恍然大悟,因半截尸体比我轻多了,自然先是浮了上去,害得老子以为见鬼了。

    我正在发呆,眼前倏然一花,再次清晰的时候首先接触一个巨大的石像,然后噗通一下,重重摔在地上,屁股老疼!妈的!我站起来,旁边就是那半截歪歪扭扭的尸身,四下里环视,这是哪里呢?

    “恒淮,是恒淮!”

    我猛然间听到一个熟悉的叫声,有若五雷轰顶,张口结舌,慢慢转过身,看到的居然是林白水飞奔过来,兴奋地一把将我抱住,大骂道:“死鬼,一直不见你出来,我都以为你归天了呢!文清继父的姓都准备好了!”

    如此这般教训入耳,却分为动听,犹如韩娥鸣唱,绕梁三日,我和林白水明明才分开不过一天多,感觉就像分开了很久一样,或许这就是夫妻之间的感情羁靡,小别胜久婚,我拍拍林白水的背脊,笑道:“老子没有那么容易归天的,你想找第二个男人,下辈子吧!”

    林白水松开我,将两人的距离稍稍拉开,仔细端详着我的脸,说道:“看你浑身伤痕累累,外套都丢了,想必经过一番苦战。嗯,之前在那个洞里你和罗伯特断后,听罗伯特说道你掉下去了一个地方,本想来救你,但是实在太深,基本上没有生还的机会,也不得不放弃。然后,你怎么一下子来到了这里呢?”

    我搔搔脑袋,说道:“我也不知道,就像做梦一样。”

    确实如做梦一样,我原先还在祭台里瞪着半截尸身,突然之间就来到了这里。我抬头看看,看着周围的几座石像眼熟,问道:“这里是哪里呢?”

    林白水顺着我的眼光瞄过去,介绍道:“这里,就是塞人石像的地方。我们一离开禁地,首先发现的就是这个地方。眼见天色已晚,就过来休息一下。我心中好奇,约了几个人一起过来,想不到一下子就遇到了你。真的和做梦一样啊!上天一定在保佑我们夫妻俩!”

    啰嗦,女人就是多愁善感。贼老天怎么会保佑我们呢?还不是老子一手一脚地打出来,不过能和老婆在一起,就是天大的幸福了。眼下我什么也不多想,只要和林白水一起安安稳稳地吃饭睡觉。

    不过,话说回来。刚才光顾着和老婆说话,居然没有发觉身边若干电灯泡,都是大眼瞪小眼地尴尬看着我们。我哼哼一声,提醒林白水,然后两个人又恢复成严肃的学者,我乘机踢踢顺便带来的半截尸骸,对着雷颂贤问道:“雷先生,我发现了这半具尸体,大概是在四五十年前死掉的,你看看,会不会是你父亲的遗骸?”

    雷颂贤老早就把目光集中在半截遗骨,初始惊疑、兴奋、恐慌表情,一一在脸上闪现,现在逐渐平静下来,无奈地摇摇头回答:“不是我父亲,根本不可能是他!”

    我一呆,迷惑不解,问道:“他不是正好是四十多年前在塞人石像这里失踪的嘛?”

    雷颂贤指着尸骨说道:“但是尸骨,你看……”

    雷颂贤单膝半跪在尸骸旁边,把双手的一端各自摆放在尸骸的头顶和腰间,比划一下,转头对我说道:“你看,这个人光是上身就有这么长,按照常理推论,其身高应该在一米八之上。但我的父亲却是一名小个子,不过一米六出头,所以这个人绝对不是我的父亲。”

    我哑口无言,顿时呆住。方才一见到尸骸,立即联想到雷颂贤的父亲就是在塞人石像附近神秘消失的,加之尸骸穿着异于当地土人的服饰,理所当然就认定这是雷颂贤的父亲。现在答案是否定的。其实仔细打量一下,这具尸骸面部特征不同于我们。鼻梁高挺,眼窝深陷,明显的欧罗巴种,血统比之当地土人更加浓烈。该死,我怎么倏忽了!

    这次我大大的丢了一回脸,又是在老婆面前,急于挽回面孔,于是笑嘻嘻说道:“无论从衣服还是从尸骸的受损程度判断,这个死人都是雷先生你父亲失踪的相同年代来到这里的。一起考古的伙伴吗?”

    雷颂贤摇摇头,说道:“不太清楚。”

    我习惯性地要撸起袖子,一摸胳膊才察觉衣服老早喂了恐虫,当下直接蹲下,在尸体上摸索,一边检查一边说道:“好在保存完好,基本上没有受到什么样的破坏,我们或许能够从他身上的遗物,来确定这位先行者的真正身份。嗯,这是什么?”

    我从尸骸的胸部口袋里掏出一块发黑的怀表,用嘴吹开上面积累的尘土,正要打开,突然听到有人叫道:“等等,我知道这个人是谁!或许,他就是我的祖父!”

    众人把目光齐刷刷地集中在发言人身上,我定睛一看,还当是谁,却是道格拉斯,这小子真是走了狗屎运,到现在还没有归天。除了眼镜被踩破一半,头发乱糟糟都是沙子以外,看似毫无大碍。他的一番突然发言顿时把大家吓了一跳。我愣了稍许功夫,心里暗暗嘀咕:“有了一个千里寻父(祖)的故事就已经足够感人肺腑了,何必再来一个美国版本呢?”

    正想着,咔嚓一下,怀表叫我打开了。里面的指针老早就停止运作,似乎时间也是凝住了,怀表盖上面的一张照片除了稍许发黄,一切都没有改变。这是一家三口的合影,居左的男子满头黄发,养着一撇漂亮的小胡子。我看看小胡子男人,又看看道格拉斯,突然觉得,两者之前却是有七八分相像。

    这时,一直不发话冷眼旁观的萝卜丝突然说道:“首先恭喜你,道格拉斯先生,您找到了贵祖父的遗骸。不过,事先您怎么没有告诉我们这件事情呢?”

    听着萝卜丝一贯阴沉沉的腔调,我突然心底一沉。

    这个道格拉斯,看似一个美国读书太多的书呆子,但人不可貌相,心机好深沉啊!须知,同样是寻找亲人的遗骸,雷颂贤大张旗鼓,所以我们队伍里面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这个道格拉斯却一直隐忍不发,直到此刻才突然公布出事实。这般心机,非常人所能达到。

    为何他一直不想公开这件事情。从常理推断,寻找亲人遗骸理所当然。假若故意隐瞒,则定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甚至这件事情会干扰到他整个计划。当我把尸骸带来的时候,雷颂贤已经表示这不是他的父亲,那么就有可能是道格拉斯的祖父。为什么他直到我拿起怀表时候才宣布?对,一定是他知道怀表里有照片,我看了之后肯定怀疑,与其招致怀疑,不如主动现身,装作现在才发现这是他的祖父,岂不妙哉?

    再往深处想一下,那对该死的犹太突击队,神秘尾随而来,我们逃到哪里都如附骨之蛆一样如影随形,当初我和萝卜丝就怀疑我们内部有内奸了。内奸是谁,因时间匆匆,一直来不及多想。此刻推断,桃花女人和国人可以排除,本.拉丹与犹太人有血海深仇,基本上也不可能。若是萝卜丝,他早点动手,就可以干掉我们所有人。那么剩下的只有道格拉斯。想想看,一个书呆子居然能够在一路上的毫无困难地化险为夷,比他强悍多的人都丢了命,这狗屎运不是一般的好,买彩票可以中大奖了!

    我暗暗抬起眼,见萝卜丝眼眸中精光四射,看来他和我想到一块去了。要不要动手?我使了一个眼色。萝卜丝垂下眼皮,那意思是说,暂且不要动手,注意监视。

    我便看道格拉斯怎么分辨,他叹了一口气说道:“我的祖母告诉我,四十多年前,我的祖父突然对祖母说,他们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这个发现之伟大,足以改变整个人类的历史。然后,他就和一帮同事一起乘船到了亚洲。过了一年多,那些人都回来了,却不见我祖父的身影,我的祖母于是追问,那些人讳莫如深,逼急了才告诉祖母,说我的祖父在中国和一个中国学者一起遇难了。我的祖母当然不信,但是也无可奈何,只能紧紧的等待,希望有一天亲自能去中国寻找祖父。但是中美关系恶化,直到现在才由我前来。开始我只是当作一个年老妇人的胡思乱想,所以根本不放在心上。但是随着越来越逼近事实的真相,我开始渐渐相信了。特别是看到了我祖父的这种模样,我更加确信!”

    萝卜丝步步逼问:“什么秘密,如此惊人?”

    道格拉斯额头上汗水涔涔,突然问道:“罗伯特先生,你信奉万能上帝吗?”

    萝卜丝一愣说道:“我家是新教,况且我对宗教不是很热忱。”

    道格拉斯兴奋地说道:“我祖父发现了秘密,就是关于门!通往天堂、地狱和人间的门!”

    雷颂贤略微一沉思才说道:“在四十多年前参与新疆考古的众多人员中,尽管最后我的父亲坚持留了下来,以至于神秘失踪,但是他遗留的材料可是相当丰富。我潜心研究几十年,并没有发现任何涉及基督教文化的只言片语。况且,无论是印度河流域的古文明旧址还是塞人石像,他们的形成年代均早于基督教的创始年代。我不懂,这和门有什么关系。道格拉斯先生,请你不要把你的宗教信仰带到研究工作上来。任何历史考古研究,只要蘸上了宗教或者主义思想的色彩,其本身就失去了真实的价值!“

    雷颂贤一直是一个温和的老头,眼下措辞如此严厉,恐怕他也隐隐察觉到了不对劲。只是他最多是从学术方面考虑,而不是我们这种阴谋论。

    道格拉斯慌忙摆手解释:“不不,这只是我的一个比喻。门,即是通往另外一个世界的入口。你们看看,眼前这些巨大的塞人石像,它们是用作什么的呢?”

    此刻我们就身处塞人石像群的内部,傍晚的斜阳把高高的石像人影拖长,我们的周身好像被一群黑色的巨人所包围。整个石像群面积广大,是一个以中心为核心,半径超过六百米的庞大建筑群。在内部,每个石像高约六七米,是用黑色的玄武岩铸造,外表犹如一只只的石笋,仰天抬头才能眺望石像的面目。这些石像呈现一定的规律排列,外围第一圈是十八座石像,每座石像通体光滑,在基座刻了许多奇怪的花纹图案,然后到了顶部才雕刻人物面貌,它们每隔二十度放置一座石像,以顺时针方向环绕中心。内部的第二层只有六座石像,体积比外围的石像高大如许,它们的形象都是威武的武士,手中持长矛,怒目而视。它们也是以每隔六十度放置一座,顺时针围绕中心。而在中心,则是一座更加巨大的石像,与外围两层的男性人物不同,这座中心石像面部轮廓呈圆形的柔和,还有三角形的花纹装饰,这是一尊女人形象。

    我猜测道:“这是原始社会末期,母系社会的女神崇拜残余。”

    雷颂贤说道:“想当然应该是女神崇拜。不过这项工程也太浩大了。单以外围的一座石像而言,高约六七米,体重不下五六十吨,这样的石像不下二十来座。而在中心的石像更是惊人,粗略估计一下,起码有一百吨。在两三千年前的铜器时代,要竖立如此巨大的石像,工程必然惊人。恐怕要数万人劳作数年以上,以塔里木盆地贫瘠的沙土而言,供养数万不事农作物生产的劳动力,实在有所困难。”

    道格拉斯说道:“不错,正像雷先生所说的那样,单单就是女神崇拜,这样的工程实在太夸张了。所以我想这里其实是一道门!”

    “门?假若这是一道门,那么它要打开哪里的通道呢?”

    林白水疑问道。

    道格拉斯点点头,说道:“对,这就是门。”他接下来并没有回答林白水的问题,而是突然转换话题,“想必大家都听说过巴比伦通天塔的传说吧!相传在上古时期,人类都是说着一样的语言,他们迁徙到肥沃的两河流域时,决定建造一座塔,要一直通往天上,用塔来宣扬他们的名字,以免人们迁移到其他地方去的时候,遗忘了自己的名字和祖先的灵魂的故土。于是他们烧砖筑土,建造了一座通天塔,直冲云霄,震怒了上帝。上帝降临人世看到人们的塔,他说世界上的人都说着一样的话,以后他们做起事来,便没有做不成的。我要变乱他们的口音,使得他们语言彼此不同,做不成任何大事。于是上帝使得人们从那里分散到各地去了,他们就停工不再建造那座通天塔。因为他们的语言已经变乱,彼此不通,相见就如陌生人一样!”

    萝卜丝说道:“从人类的迁移史来看,现代人类发源于东非大陆,之后迁出非洲,第一站就是两河流域一带,所以那里是人类最古老的文明发源地。之后人类相继迁移到了欧洲、亚洲和美洲,相隔时间太长,语言就改变了。巴比伦通天塔就是反应这一个古老事实的传说,只是我不明白,你想说明什么,这和门有何关系?”

    道格拉斯眼珠精光四射,从他残破的眼镜里透出来,好像换了一个人一样,不再那书呆子,而是一个睿智的学者,此刻淡淡地说道:“但是你别忘了,在古巴比伦语和古希伯来语中,巴比伦(Babel)的意思就是‘神之门’或者说‘众神之门’!”

    萝卜丝一怔,显然根本没有想到,对于西亚历史我缺乏研究,一时也不清楚道格拉斯究竟说的对不对,不过从雷颂贤的神态来看,似乎就是这样的!

    萝卜丝疑问道:“你是说……”

    道格拉斯说道:“根据民俗学研究的关键词对比,我们不难发现,巴比伦、门、塔和石像,他们之间确实是有一定的联系的。比如塔和眼前的塞人石像,他们都是高高尖尖的圆锥体结构。这种造型不是偶然的,而是存在着必然的联系!”

    “那么你的意思是……”

    抛开我们怀疑的内奸身份,道格拉斯的这种说法确实是相当新颖,相当诱人,叫人忍不住想探究一下奥秘。

    道格拉斯此刻兴奋地脸色通红,瞳孔放大,说道:“对,就是门!我整理祖父的笔记和材料,加上我自己的亲身经历,我以为:在上古时期存在过一个超乎我们想象的文明社会,他们掌握着比我们现代先进无数倍的科技。所谓巴比伦塔,就是一个通往外宇宙空间的超远距离传输装置,也就是打开另外一个世界的门!”

    我们陡然一怔,对于之前的超古文明遗迹,我们做过无数假设,或是上古时期的人类文明遗迹,或是外星人的科技。随着桃花人和幽冥人的事实渐渐发掘,我们逐步把观点集中在异星移民上。想不到眼下道格拉斯又抛出了超古文明的想法。

    道格拉斯越说越兴奋,双手胡乱比划,叫道:“而眼前的塞人石像群,则是一个规模较小的短距离传输装置。它早在塞人之前就存在,自从超古文明毁灭之后,就在沙漠中风吹日晒,直到后来塞人重新发现了它们。塞人惊讶于其巨大的规模,于是就在巨石上雕刻形象,变成了自己的崇拜。除了塞人石像群这一个阵势外,世界上还留存着很多这样的遗迹,比如英格兰索尔兹伯里平原上的巨石阵等等!”

    众人顿时一阵哗然,或斥骂之,或赞许之。唯独我犹如中枪了一样身子一颤,过了许久才低声说道:“或许他说的是对的!”

    尽管我的声音很低,但是众人关注之下,居然慢慢地平静下来,听我细说:“刚才你们不是问我怎么突然到了这里的吗?其实我也糊里糊涂——林白水,我且问你,你们从离开禁地,来到到这里共走了多少路?”

    林白水掐着手指估算一下,回答说:“粗略估计一下,大概是五十多公里吧!”

    我说道:“正是这样的!之前我还在禁地里面徘徊,无意中走到一间幽冥人遗弃的宫殿内,在那里我同样发现了相似的石柱阵势,我刚走到那个阵势的中间,就不知道突然怎么了地,一下子飞到这里,瞬间弹跳近五十多公里,好像做梦一样!”

    道格拉斯大喜,几乎跳过来搭着我的肩膀笑道:“果然如我猜想的一样,所谓的石像阵势,就是一个超古文明遗留下来的超距离传输设备。”

    萝卜丝眉头一皱,问道:“但那些外星人怎么解释?难道原产地也是地球。他们奇特的生殖方式,以及与地球生物不一致的化学结构,很明显非我族类!绝对不会是在地球上诞生的!”

    道格拉斯竖着手指说道:“这正是巴比伦通天塔的关键之所在。我猜想,上古文明建造巨大的巴比伦通天塔,是为了向外层空间探索未知的世界。然而却不幸引发了悲剧,他们引来了一群未知星球的魔鬼外星人,双方展开了大战,最终结局是上古文明惨败,外星人霸占了地球。幸好外星人不太适应地球的环境,终于逐渐衰亡。但是上古文明已经元气大伤,人民四散到地球各处,各个孤立的遗民据点失去了科技力量的,渐渐地退化,除了留给我们一些遗迹之外,再也没有复兴。直到我们这一代,随着人口极其社会的进步,我们开始重新发展地球文明了!”

    这种说法也是合情合理,道格拉斯继续说道:“我想,我的祖父和雷先生的父亲,一定是发现打开门钥匙的秘密,但是却不慎走错了门,以至于雷先生的父亲不幸失踪,而我的祖父,或许一不小心被门夹住,只剩下了半载身体。”

    真的是这样吗?我突然想到,那些幽冥人的孵化系统,似乎才刚刚打开不久,而塞人石像群又紧密联接着幽冥人的宫殿,会不是两个人成功地打开了门,然而道格拉斯的祖父被夹死,而雷颂贤的父亲却活了下来,说不定就是他启动了幽冥人的孵化系统!

    那么打开门的钥匙在哪里呢?

    每个人都开始思考这个问题,雷颂贤突然说道:“等等,你们想想看,那些犹太突击队他们来干嘛呢?”

    众人顿时如梦初醒,我说道:“你是说,那些犹太人,已经发现了这个秘密?所以来寻找打开门的钥匙。”

    雷颂贤笑道:“别忘了,犹太人诞生中东地区,记载中东远古历史的文献《圣经旧约》出自他们之手。而他们又自称神选之民,或许真的和上古时期的超古文明有什么联系。要不然,他们千里迢迢来到这里,甚至不惜得罪一个大国,不仅仅是寻找一样传说中的‘约柜’那么简单。我在想,其实约柜,就是一个钥匙而已。”

    我不由得长大嘴巴,总感觉到有种不可思议,既然约柜,也就是塞人石像阵势之门的打开钥匙,就这般容易地落到了我们手里。我回头瞅瞅三民,她对外面的科学文明所知不多,晓得几样也不过是她祖父王师长教习的一些简单常识,而王师长本人就是一个半文盲,能教习实在有限。所以我在谈话的时候她只能干瞪着眼,犹如看两只骆驼在鸣叫一般,不知所措地转着眼珠,直到我注意她的时候才稍微镇定下来,听我开始询问她:“三民,你知道你们为什么要守护你们的圣地吗?”

    三民无奈地摇摇头回答:“我不知道,我只晓得我们要保护圣地,这是我们族人的使命。”她对我瞥了一眼,显然看到我的眼神中流出不相信的目光,不禁恼火地说道:“我说的都是真话,我确实什么也不知道。我的妈妈又没有告诉我为什么。但是我知道一件事情,圣地是我们食物和水源的来源,这个理由就足够我们去保护圣地了!”

    三民哼地一声,对我非常不满,转身踏着轻快地步伐跑开了。我失声笑了一下,盯着那裹在长袍底下的窈窕身躯,向众人摊摊手说道:“不过那个所谓的约柜此刻就藏在本.拉丹身上,我想这个幸运的家伙还活的好好吧!”

    萝卜丝朝我点点头,于是大家兴奋地离开塞人石像中心,回到营地里面去。经过连番血战和搏杀,目前我们的队员和桃花女人所剩不过四十多人了,毕竟桃花女人身经百战,存活率也比较高,占了大半。我抬头看去,满是年轻的女人。这些女子一脱离了危险,本能驱动,犹如发情的母兽一般,兴奋地寻那些活下来的男队员们。这次不用暴力了,而是亲热的上前坐在一起,施展女性的魅力勾引。要是郎情妾意,立即躲到一边的石像后,衣服、裤子飞快丢出来,干那调调了。

    我看地目瞪口呆,林白水则是满面通红。其他人或一脸淫笑,或一本正经,打量着女人们。

    当我出现在营地里面的时候,原本地上坐着一个孤零零的桃花女人,不像其他人一样勾三搭四,似乎在生闷气。她猛然抬头看到我,顿时一阵惊呼,高兴地飞身扑上来,紧紧搂住我,大笑道:“你还活着呢!我以为你死了呢!”

    我满脸窘困,狼狈不堪地瞅瞅林白水,我老婆哼地一下,翻翻白眼,扭头不理睬我。那意思是说,是这女人无礼,老娘我暂且忍一忍,要是你识相的话,赶快把她推开!

    我两只胳膊抓住一心,虽然她个子高挑,但是份量毕竟轻了许多,加上我双手有千钧之力,顿时拎住一心的身体,把她拖开。一心倒也没有生气,好奇地瞅瞅我,此刻她那被我打肿的半边脸好了许多,至少没有鼓起大包,仅留下一个淡淡的印痕。此女甚为娇美,年纪既幼,身材却发育地非常棒,于是幼稚与成熟两种水火不同的风格在她身上完美的交织在一起,看的叫人怦然心动。

    一心伸出小手,摸摸我的脸颊,她的手心很粗糙,显示常年劳作的辛苦,那双亮晶晶的眼睛看着我说道:“幸好你活着,不然我还在担心和谁一起生孩子呢!只有像你这么强壮,这么狠的男人,才配做我孩子的种子。”

    这女人完全把我当种马了。

    我懒得、也不敢再多理会一心,赶紧捂住她的嘴巴,施展哄女人的技巧,说道:“我暂且有事情忙碌,而且你看,我身上到处是伤痕。等我养好了力气,立马和你做上一百场,生上十多个!”

    当然,后面几句话生怕林白水听到,是悄悄说的。一边哄一心,我一边乜斜,看到林白水走到不远处,陪着梵度拉。

    一心白皙的面颊微微扬起红晕,如是我猜想,尽管一心秉承桃花女人对于繁衍后代的看法,在这些观念上肆无忌惮,可是毕竟还是处子,说重一点不免脸红。

    我哄走一心,转移到林白水身边,后者白了我一眼说道:“大情圣,泡完幼女了!”

    我笑嘻嘻说道:“胡说,我哪里是情圣了。看我满面大胡子,相貌狰狞,只有像我的好老婆这种注重内心的女人才会要我呢!至于那无知小儿,等我介绍几个男人过去,定将立马我忘个干干净净。”

    林白水哼的一下,算是饶了我。

    “白水,我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你有没有什么填肚子的?还有水,渴死了!”

    林白水收拾了一下,摸出一块骆驼干肉和一皮袋水递给我。我大喜,上前碰了林白水的面颊一下,女人立即把我推开,低声骂道:“臭死了!不知道你这个魔王又杀了多少人!满是血腥味,还有奇怪的骚味。”

    我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到处寻找本.拉丹。其人身材高大,非常显眼。他不仅活着,而且活地好好的!由于本.拉丹体格健壮,满面大胡子,正符合桃花女人追寻强者的审美观,身边围了两三个女人,本.拉丹左拥右抱,乐不可支,要不是碍于人多,老早去搞一龙多凤的调调去了。

    道格拉斯与萝卜丝已经凑到本.拉丹身边,萝卜丝问道:“拉丹,那块紫色的水晶还在你手里吧,赶快拿出来。”

    萝卜丝说话毫不客气,估计他吃过阿拉伯人的亏。此刻他手中紧紧握着步枪,万一本.拉丹不合作,立马挥动枪柄砸下去。出乎意料,本.拉丹身处七十二个处女的极乐天堂,哪会关注人间的事情,似乎对于圣战事业也淡漠的紧了,随手就掏出一块包裹着黑布的物件,正眼也不瞧一下地递给萝卜丝。

    道格拉斯抢先伸手接著,变得犹如恶鬼一般,非常激动,急忙想要拉开布匹。萝卜丝按住道格拉斯,冷冷说道:“等等,我可不想受到这种奇异石头的影响。它好像是活的一样,很会诱惑人心。再说了,万一真的是钥匙,打开之后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凡事小心为妙!”

    道格拉斯愣了一下,悻悻说道:“好吧!”

    萝卜丝转眼就把物件抢夺过去,与其说他在担心紫色魔晶的不良反应,更不如说是防备道格拉斯,毕竟这个男人身上有太多说不清的隐秘,难保不会做出什么意外的举动。

    萝卜丝放下步枪,从皮靴里掏出匕首,小心翼翼地挑开黑布,往里面一刺一挑,居然硬生生地从紫色魔晶那里刮下少许碎末。尽管那是一点点的物质,放在手上散发犹如萤火虫一样的光芒。不过毕竟份量减少,对人的影响不是太大,因此萝卜丝还能保持理智,冷静地观察这些碎末。

    我上前凑过去,一同盯着这些水晶碎末,它们是一些半透明的紫色类水晶物质,不时配合着呼吸节奏散发光芒,萝卜丝抬起头问道:“朱,你对地质比较有深入涉及,你说,这是什么物质?”

    “很明显,这不是石英,也不是其他硅化物。”水晶的主要成分就是元素硅,既然不是硅,我说道,“它能散发光芒,在自然界中,大部分能够散发光芒的物质都是拥有放射性的!”

    萝卜丝大惊失色,几乎失手掉下紫色魔晶,我笑道:“不必担忧,以其光芒的亮度,假若真是放射性物质,你我老早死翘翘了。即使不是放射性物质,至少它也是辐射能量的,而且比较特殊,这种能量的辐射有周期变化。”

    萝卜丝暗自思量,对我说道:“或许这就是钥匙的关键。这块水晶散发出周期性变化的能量波,引起这个石像阵势的共振,就能打开异世界的大门!”

    我点点头回复:“嗯,应该就是如你想的那样。”

    道格拉斯在一边根本插不上嘴,此刻焦急地说道:“我们怎么还不试试看,到底能不能打开。只要实验成功了,我们就是改变世界的伟人了!”

    好吧!我和萝卜丝对视一眼,两人就抱着紫色魔晶前去石像阵势内部,道格拉斯急不可耐地跟随在后。到了塞人石像阵势内部中心的那尊巨大的女性石像下,萝卜丝放下紫色魔晶,缓缓地揭开黑布。尽管我是一个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遭遇过万年幽灵,碰到过时空转移,见识过不死僵尸,但是在萝卜丝那只毛手触到黑布的一瞬间,我还是感觉到心跳加快,呼吸急促。我瞳孔陡然放大,打开了!萝卜丝终于掀开了全部的紫色魔晶黑布,刹那间,紫色的耀光四散放开。我惊异地发现,那个紫色魔晶还在有节奏的释放光芒,但是我们周围仿佛时间停顿了一样,眼睛却能触及到一切视线:萝卜丝刚刚抬起的手,道格拉斯睁大的眼睛,我们好像浮在了时空的海洋里,静悄悄的,听不到任何声响。

    倏然之间,时间又是流畅,萝卜丝立时收回手,道格拉斯眼珠突出,只见四周突突地几声,以女性石像为中心,围绕着它的六根石像刹那间各自放出光芒,射到旁边另一根石像上,顿时把这里围成一个六边形的空间。

    这……就是打开的情形吗?

    接下来又会发生什么奇异的事情?

十三 魔门启动

    我与任何遭遇陌生离奇情况的人一样反应,诧异地打量着这个环境。不由得便以左脚为轴心,自身在瞬间绕了三百六十度,把异样的状况尽收入眼底。只见六根石像之间,好像扯起了六张巨大的电影白屏,在上面投射出光线,分别是红白绿紫青蓝六种不同的颜色。这六张电影屏幕一样的光屏将我们三人牢牢困住,各张电影光屏还会微微发生有规律的小幅度振荡,好像它们就是活的一样。

    我不禁疑惑起来,这就是号称打开另一条通道的门?我是经历过穿梭的人,当时只感觉身上微微发麻,仿佛静电刺激,然后整个人就飘了起来,连眨眼的功夫都来不及,一瞬间自己就发现到了另外一个地方,根本不知道是如何传送的。然而眼前的景象实在有异,和刚才的情形一点都不相似,我盯着那六张光幕,莫非它们才是穿越时空的门?

    我思虑的时候,萝卜丝已经首先行动起来了,他踏着迟缓的脚步小心翼翼凑近其中一面白色的光幕。我迟疑片刻,硬着头皮也跟了上去,挨近萝卜丝的左肩,面朝白色的光幕。我这才发觉,白色的光幕并不是纯粹白色,而是像海水一样,表面被光线反射的刺眼,其实是半透明,里面波光流转,隐隐约约,看到内部的世界。

    光幕背后,理应是六根石像之外围的东西,但是我们在光幕里即没有看到其他十八根石像,也没有看到营地里的众人。透过半透明的海水物质,反而看到的却是另外一个奇异的世界,一个在沙漠里绝对不会出现的世界——大湖!

    我们仿佛就站在了大湖的沿岸,放眼望去,波光粼粼,美得就像江南水乡。莫非这就是紫色魔晶发动石像阵势之后打开的门,门的另外一头就是一个水乡。

    萝卜丝好奇地伸出手,就要触及白色光幕的时候,陡然缩了回来。其人毕竟为人小心谨慎,只是刚才太激动兴奋了,就不知不觉地凑过去,好在及时反应回来。我见他踌躇不前,低声说道:“匕首!”

    顿时一语点醒梦中人,萝卜丝掏出匕首,刀尖对着白幕,慢慢把匕首捅进光幕里。说来也奇怪,亮晶晶的匕首假若放到白色半透明的光线里,理应还是白色的了,即使有差别,也不过光线稍微黯淡一些。然而当萝卜丝的匕首进去之后,我们惊奇地发现,那把匕首犹如产生剧烈地化学反应了一般,匕首的表层渐渐氧化,涂上了一层淡淡的银灰色,似乎一条银鱼一样了。

    萝卜丝倏然一惊,慌忙抽出匕首,拿出来的时候匕首那部分依旧是银灰色的黯淡。萝卜丝在眼前摆弄了几下,也搞不清楚怎么回事,于是就蹲下身子,顺手就拿匕首对着地上的一块石头一砍。只听啪嗒一下,石头应声而碎,仿佛豆腐一般被匕首砍成了两块。

    我大惊失色,叫道:“怪了,你们美国人的冶金技术纵然再发达,也不至于把普通的钢刀锻炼地犹如激光剑一样厉害吧!”

    萝卜丝也是惊异不已,瞅着匕首,喃喃自语说道:“这把匕首,伸进去过的那部分,好像换成了另外一种金属一样。这是什么金属?我从来没有见识过。”

    我的地质知识远比萝卜丝丰富,把他的匕首要了过来细细打量,这种银灰色的金属质地如此坚硬,闻所未闻,简直不是我们世界的物质。我试着弹了一下刀刃,感觉触手沉重,这种金属密度特别大。

    道格拉斯急急忙忙叫道:“还用多想什么,直接进去瞧一瞧不就知道了吗?”

    说着,侧身挤入那白色的光幕。犹如动作的关系,所以是右手先进去的,哪知他方把右手塞进光幕里,突然发出尖利的惨叫。萝卜丝眼疾手快,一头撞倒道格拉斯,把他连人带手从白色的光幕里扯了出来。再定睛细看,那道格拉斯额头汗水涔涔,不住喘着粗气,左手死死握着那已经变色的右手。

    我初始见到那右手,不禁倒吸一口冷气。以我的身份和职业,不知道见习过要有多古怪就多古怪的右手。比如我曾经参与过云南一个土司的坟墓发掘,里面埋葬了一个活殉的奴隶,那个奴隶是特意培养出来供取乐的,他的双手手指之间,只有食指和中指中间分开,其余手指都在后天环境里强行被培养黏合在一起,所以他的手指就如螃蟹爪子一样。而眼前道格拉斯的手,几乎是瞬间就进行了基因移植,整只手柔软的皮肤居然变作了僵硬的皮革一样的物质,上面居然还熠熠散发着金属一样的光泽。

    道格拉斯想努力控制右手,但是那右手一动不动,死了一般,不禁大哭起来:“我的手,我的手!”

    自作孽,不可活。

    明明萝卜丝事先做过了实验,证明光幕外面的世界是非常危险的,但是道格拉斯却一点也不听从,只能怨他自己了。

    萝卜丝站了起来,摸摸下巴已经长成一圈的大胡子,突然向我问道:“你学过物理吗?你懂量子物理吗?”

    我听得目瞪口呆,哈大嘴巴回答:“你不是要我命吗?我小学都没有毕业,后来虽然学了不少知识,但是偏重于实用技术。说物理的话,我只能说我懂一些基本的经典力学,至于量子物理,这个问题太深奥了,我向来是敬而远之!”

    萝卜丝慢慢地说道:“现在我终于能够想通一个问题了。为什么远古的超古文明,就好像是凭空出现一样的,主要集中在一万五千年前到一万年前之间,之后的岁月我们可以发掘一些他们留下的遗迹,但是之前的呢?我们没有发现任何文物。一个文明,总是有进化发展的过程啊!既然有繁盛时期,那么也应该有文明的早期。然而现在根本找不到任何关于超古文明早期历史的文物,甚至连一件铁器、一把青铜刀也看不到。似乎就像从天上掉下来一样,但明显不是外星人。现在这个问题,我终于想通了!假若用一个词汇来形容,就是用中国佛教中的六道众生!”

    我瞳仁微微放大,听得迷迷糊糊,只感觉我之前所有认识的女人,突然一下子都聚集在我身边,为了争抢我一人叽叽咕咕吵闹不休,耳根子都生痛,不禁骇然说道:“萝卜丝,你怎么一下子就扯到了六道众生上去了?所谓六道众生,我也是知晓的,这是佛教术语,传说一切生灵,都不停地在天道、人道、阿修罗道等六个世界里轮回转世,受尽生老病死等八苦。只有两种生灵摆脱了轮回之苦,一种是佛,永远不用轮回转世。另一种却是恶人,因为做的坏事太多,堕入无间道中,受尽一切苦难,永世不得脱离苦海!”

    “萝卜丝?”萝卜丝恰一愕然,随之释然,便明白这是我替他取的外号,脸上微嗔悄悄离去,也不生气,对我解释道:“因为我发现佛教中的六道众生,恰恰可以解释这个不寻常的现象。假若要完全解释,却还得从量子物理说起。”

    萝卜丝目光转向前方,徐徐叙述道:“话说本世纪物理学界有一奇人,名曰普朗克。其人多智,几欲世界大聪明人爱因斯坦不相上下。只是两者一时瑜亮,各属不同流派。那爱因斯坦天资卓越,独立在倾倒牛顿力学门派之后,创建相对论一派。而普朗克却与诸多志同道合之人一起创建量子论一派,互有纷争。普朗克对量子物理最大贡献,就是测量了能量单位,也就是俗称为普朗克常量,世间所有能量,都是普朗克常量的整数倍!”

    萝卜丝说的通俗易懂,我听了点点头,忽萝卜丝话锋一转,问我道:“你可知,这个世界由什么构成?”

    这点还难不倒我,好歹北大的物理系不错,我在北大白听了十年的课啊?

    我回答道:“这个世界,是由空间的长宽高三维,和时间这一维构成,这也是我们的基本世界。世界者,世,时间也;界,空间也!”

    萝卜丝微微一笑:“你能说出这个世界是四维世界,已经算是不错了,常人多半以为是三维,把时间给漏掉了。其实,确切的说,这个世界是五维世界,还有一维就是能量!别忘了爱因斯坦的质能方程式,物质和能量之间是可以转换的,核武器的出现就证明了这一点。物质构成空间,没有能量的流转,空间也就无法存在,空间不存在,时间就消失了!”

    我初始一愣,仔细一想,倒是非常有道理。

    萝卜丝继续说道:“普朗克常量的数据,本身是很复杂的,我也背不下来,那么我们假设它是整数一吧。也就是说,我们这个世界,所有的能量,不论大小,都是一的整数倍。这些能量构成物质,也连带着构成了整个世界。可以这么说,普朗克常量就是一块砖,我们现在的世界就是一栋大厦,无数的这样砖构成了这么一栋大赛。如果你想象一下,万一普朗克常量乃是二,哪会怎么样呢?”

    我思索一下说道:“既然砖块的大小形状不一致,那么以此基础建造出来的也是另外一栋大厦。所以,你的意思是,可以存在一个以普朗克常量为二的世界!”

    萝卜丝大笑道:“正是!朱老弟果然聪慧,虽然没有学过一点量子物理,但是一点即通。不错,不错!我告诉你,英国有一即爱因斯坦之后又一聪慧之人——斯蒂芬.霍金,其人身残志坚,自号剑桥废人。经过他的周密计算,认为在无限大的宇宙中,存在有六个稳定的普朗克常量值不同的世界。虽然数值不同,造成构成世界的基础不同,但是出于某种目前科学无法解释的道理,这六个世界相互照映,仿佛是六面相互对映的镜子,反射的都是同一个东西。所以在每一个世界里,都有和我们这个世界一样的银河、太阳和地球。不过宏观的东西一样,但是微观却存在诧异,同样每一个世界里都有一样的地球,但是进化以及发展的道路不同。有的世界很早就进化出了高级文明,他们发现了打开另外一个世界的方式,这就是门!”

    我恍然大悟,终于明白叫道:“原来如此,你是这个意思。你是说,这样六个的世界,正好和佛教中的六道众生相对应,难怪你如此来比喻。”

    但其实我内心隐隐约约觉得,六道众生与普朗克常量的关系,恐怕不是那么简单吧。或许很早的时候,释迦牟尼就考虑到了这个问题?

    萝卜丝说道:“所以我怀疑,我们之前的超古文明,其实并不是原产于地球,而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人。他们发展的比我们早,然后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就来到了这里定居!”

    我突然说道:“不对!你看,方才你的刀子,一深入另外一个世界,就变得非常古怪。还有,道格拉斯的手,也变得很奇怪,这是怎么回事?”

    萝卜丝细想片刻说道:“嗯,毕竟能量的基础单位有诧异。一旦两个不同普朗克常量世界的东西接触,两者之间就会产生奇异的变化。我估计那超古文明已经掌握了这种转化技术,才不至于如同我们这般狼狈不堪!”

    我好奇地四下里走动,观看其他四个不同的世界,当我走到一道光幕之前的时候,陡然愣住,过了许久才徐徐说道:“或许,我知道了为什么那个世界的人要离开家乡,来到地球了!”

    萝卜丝惊道:“什么?”

    我淡淡地说道:“因为他们的世界已经毁灭了!”

    萝卜丝赶到我面前来,死死盯着眼前的光幕。一般的光幕,就是颜色有所不同,我们也能看到景物,或山,或水等等。但是眼前的光幕,却是空荡荡的一无所有。也就是说,他们这个世界什么也没有留下,什么也没有剩下,就如无间地狱一般寂静可怕,叫人不禁打了一个寒颤!

    这是一片白茫茫、空荡荡,什么也不存在的世界,没有物质,时间也似乎停顿了。这远比穷山恶水的环境要可怕,因为人类本能的畏惧未知的世界。譬如航行在大海上的船只,有经验的船员是从来不会害怕海盗、暴风雨和海中怪兽,但是却对那弥漫在海上的无尽大雾心生恐惧。一片白茫茫的不知世界,仿佛堕入了无间地狱,永世不得超生,直至宇宙毁灭,奇点爆发,重新轮回。

    我站在白幕之前,突然看的头昏脑胀,犹如发现自己居然正在向万丈深渊堕入,脚下无比的虚空,踩不到任何实物。我不禁伸手捂住眼睛,等再次抬起头盯着白幕的时候,那白幕的色彩渐渐减淡,里面的开始模模糊糊。

    我心念转动,转过头回望那紫色魔晶,看到原本晶莹的水晶散发的紫色耀光,此刻减弱至粉红色。这是能量衰竭的表现,要支撑同时打开六个不同能量级别世界的通道,能源消耗是非常可怕。慢慢地紫色魔晶黯淡下来,开启的六道魔门终于关闭,世界又恢复了正常。

    我捡起紫色魔晶,它已经变成了白色,就如一块普通的石头差不多,不过色彩又开始逐渐转深,看来在恢复能量,我收拾起了紫色魔晶,和大家一起回到营地里,道格拉斯的手可惜废了,变成了和金属一样,却偏偏还和血肉相连,委实古怪。这人深藏诸多秘密,不得不叫人提防,好在现在废了一个手,就是有事情,也可以减少许多害处。

    到了晚上,众人一起休息,而我和萝卜丝、三民轮流巡夜,突然,林白水和道格拉斯一前一后走着,但接近的时候我却看见林白水脸色有异,似乎极不情愿的样子,暗暗纳闷,问道:“白水!”

    咔嚓!

    我听到扳机上环的声响,只见林白水背后的道格拉斯拿出一把手枪,指着林白水的脑袋,冷冷一笑,我顿时僵住,惊呼道:“道格拉斯,你干什么!”

    道格拉斯说道:“快把紫色的水晶给我,不然我打死你老婆!”

    我心底一沉,小瞧了这个家伙,他狗急跳墙,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我冷冷地说道:“那些犹太人,都是你叫来的,你这个内奸!”

    道格拉斯大笑道:“不错!那些人都是摩萨德——以色列的特工,也是我把他们一路引过来,可惜这些不成器的家伙却都归天了,只好我自己出马!”

    “你究竟有什么目的!?”一个冰冷的声音传来,萝卜丝看情况不对劲,也走过来。

    道格拉斯略微一沉思才说道:“我们犹太人,是神选之民,上古的时候,上帝就通过约柜和我们联系。几十年前,我的祖父通过考古发现,终于再次确认了约柜的存在,这是每一个犹太人的梦想,所以我们这次派人出来,夺取约柜。”

    “这是疯了,刚才的景象,你也看到了,神的世界已经毁灭了!”

    “无所谓,这是神的地方,也是我们神之选民理应得到的地方。不要废话了,走,带着紫色水晶,我们去塞人石阵!”

    我们警惕地看着他,走向了塞人石阵,他狂妄地笑道:“我们人类文明怎么说,最初的源头就是神——也就是幽冥人的文明,回归母源是我一生的梦想。为此我将不惜一切代价。”说着他把手枪指着林白水的太阳穴,说道:“朱恒淮,把紫色水晶交出来,不然……”

    我拿出紫色魔晶,放在地上,道格拉斯喝道:“你后退一百步,不然我实在不放心!”

    我只得和萝卜丝一起后退,远远看到道格拉斯推开林白水,迫不及待地拿起了紫色魔晶,突然一声惨叫,顿时拿枪的手鲜血淋淋,转头看去,竟是三民恶狠狠地对着他,手里握着一把匕首!

    在方才的时候,道格拉斯就把三民这个女人忘掉了,后者悄悄地埋伏在道格拉斯身后。尽管她不太喜欢林白水,但在我拼命使眼色的情况下,还是顾忌林白水没有发动进攻,此刻陡然出手,击伤了道格拉斯。

    “还我圣物!”

    三民扑了上去。

    道格拉斯一咬牙,不顾伤口,用左手抄起紫色魔晶,急急忙忙前去石像阵势内部,三民、我和萝卜丝急不可耐地跟随在后。眼看道格拉斯到了塞人石像阵势内部中心的那尊巨大的女性石像下,那只左手手揭开金丝布的一瞬间,我感觉到心跳加快,呼吸急促,瞳孔陡然放大,打开了!道格拉斯终于掀开了全部的紫色魔晶金丝布,刹那间,紫色的耀光四散放开。我们周围时间再次仿佛停顿了一样,六根石像之间,张扬了六张巨大的电影白屏,在上面投射出光线,道格拉斯放声大叫:“回归母星!”

    光幕陡然发生异动,猛然之间,一道青色光幕由外向内突出,鼓成一个半球型。像是原本覆盖在吹管口的肥皂水薄膜突然被吹出一个半球,这个半球渐渐地扩大,几乎就要吞噬了六根石像构成的整个六边形空间。我瞅见那些地上的石头、沙子纷纷被巨大的泡泡吞噬,好像进入了黑洞一样,瞬间把能量都集中在了那个青色泡泡上,轰得一下弹到天空中。石像群里什么也没有留下。

    我顿足捶胸,叫道:“可恶,叫道格拉斯这小贼跑了!”

    萝卜丝突然说道:“朱,我想幽冥人可以在地球上生存,那么她们的化学结构不至于和我们相差太多,也就是说,她们极有可能在太阳系内部。我问你,在太阳系内部,引力和地球差不多,拥有浓密大气层和极高气温的是哪颗行星?”

    我微微一愣,回忆知识说道:“金星……你是说,幽冥人来自金星!”

    金星表面的温度最高达四百多摄氏度,其大气密度是地球大气的一百倍,由于大气层极厚,只有长波的红外线才能进入。气压很高,约为地球的九十倍,且大气百分之九十七是二氧化碳。同时,金星大气中还有一层厚达二三十公里的由浓硫酸组成的浓云。如今向来,幽冥人和其怪虫的生活习性,确实比较适合金星高温高密度大气的环境。恐怕很久之前金星充满高含量氧气,不知道什么原因,尽数化为二氧化碳,所以只能逃到地球来。

    我嘿嘿一笑:“希望道格拉斯会喜欢四百度的高温和硫酸雨……哈哈!”

    倏然之间光幕再次蠢动,我惊讶之极,大叫道:“不好!”

    眼见那白色光幕像是肥皂水泡泡一样越鼓越大,其表面半透明,并不妨碍视线,我看见肥皂泡里面的耸立着几根华表,中间矗立着一张巨大的祭台,感觉非常眼熟,这岂不是我来的那个阿修罗魔国宫殿吗?原来联接地球世界的是通往这里的啊!

    我眉毛一挑,心想,既然是属于同一个世界,那么纵然被吸入进去,也是无妨的了?

    其他五个光幕越来越黯淡,渐渐趋于透明消失的地步,能够看到外面的其他十八根石像了。我估计这个石像阵势发生了某种不知名的异动,一时间把能量都集中在了那个青色光幕上,所以其他几个就即将消亡。

    那光幕泡泡已经停止膨胀,暂停在了那紫色魔晶边沿。紫色魔晶散发粉红色的光芒反射至泡泡上,犹如一只邪恶的红色眼珠,无情地打量着我们。

    我死死注视着前方,萝卜丝也走了过来,用一种略带怀疑的口气说道:“好像,好像里面有什么东西要突破出来!”

    我叫道:“那个里面就是我出来的阿修罗魔国宫殿,那里有什么呢?鹿身鸟喙兽和恐虫?我并没有看到!”

    我话音方落,波的一声——事实上,并没有这个波的一声,而是我认为产生的——那泡泡陡然破灭,刹那间青色光幕也消失了,只余下紫色魔晶散发越来越黯淡的粉红色光线,整个世界又恢复原状。

    不,根本没有恢复原状。我突然不禁打了一个哆嗦,感到周身寒气森森。现在已经接近晚上,弯月从东面升起。沙漠的夜晚很寒冷,可是再冷,也只是表皮的寒冷,而不是眼下那种透入骨髓的阴寒。我神经陡然如弓弦般绷紧,身体本能地在瞬间就进入战斗状态。我的第六感告诉我,有巨大的危机悄悄临近!

    那是什么危机?我环视四周,耳听八方,什么也没有看到听到,却感到一股不寒而栗的杀气。不,这不是我的错觉。这是我一个身经百战的老战士反应。

    我接着眼角余光瞄了萝卜丝一下,他亦是神经高度紧张,肌肉紧缩,以至于连上面的毛也竖了起来,警惕地环视。萝卜丝战斗力极强,纵然身处众多敌手,也是从容应对,我还是第一次瞧见他这般如临大敌。

十四 魔国复活

    他呼吸微微加快,突然叫道:“呼图壁,是呼图壁!”

    好像一盆凉水浇到我头上,顿时让我醒悟。对,就是呼图壁,之前那种异常的感觉,是发生过,然而却没有此时的杀气腾腾。呼图壁纠缠我们许久之后,终于要下毒手了!

    我越发高度紧张,五感全面放开,搜索呼图壁。这是我从来没有面临过的敌人,即看不见,也听不见,只能模模糊糊地凭着直觉发现。如果它要下毒手,那是非常容易把我们干掉的!

    长期保持高度紧张的状态,使得我好像连自己心脏咚咚跳跃的响声都听得清清楚楚,突然咔嚓一声,吓了我一跳,偱响声看过去,但见那紫色魔晶陡然之间碎开了一半,那只黑色袋子残片浮在半空中,不住晃动,呼图壁竟然在吃紫色魔晶!

    我哈大嘴巴,几乎忘了反应。呼图壁怎么会吃紫色魔晶呢?那玩意啃得动才怪!我诧异地注视着电话机大小的紫色魔晶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托着,悬浮在半空中。周边好像有无数把看不见的隐形凿子,使劲琢磨紫色魔晶。魔晶的碎块纷纷扬扬飘落,体积渐渐缩小。说来也奇怪,紫色魔晶的能量本来接近衰竭,所以其表面呈现一股黯淡的粉红色,但是此刻紫色魔晶飞快地变小,逐渐露出内部核心部分,那色彩越发浓重,却是一团犹如黑宝石一样熠熠生辉的石块!

    突然之间,那黑宝石暴露在空气中,受到刺激,瞬间爆发正午阳光一样强烈的光芒!

    我瞳孔陡然收缩,本能地反应,用手臂挡住亮光,可是来不及了,眼泪哗哗落下,暴露在强光下的皮肤感受到一股灼热的气息迎面扑来。不好!这个紫色魔晶的内部不知蕴藏了什么能量,说不定是核爆炸!

    我吓得心肝俱裂,慌忙躺在地上打了一个滚,翻出到几米开外。因为眼不能视物,突然一头撞到一样硬物,一摸,好像是一个塞人石像,顿时摸着石像躲到背后,避开强光辐射。

    过来几分钟,我张开眼睛,眼前一片黑乎乎,逐渐开始习惯强光的刺激。我在裤子上用力一拉,扯下一块布片,绑在脑袋的眼睛部位。这样我探出头打量黑宝石爆发的地方时,布片替我挡住了近百分之九十的亮光,我则透过布片的缝隙,把目光送出去。

    我惊异地看到,距离我前面十几米的地方,也就是塞人石像群中心的女子石像下,那明亮的黑宝石依旧在放射耀眼的光芒,而在其旁边,却矗立着一个非常其他的生物。

    既然号称矗立,该生物当然非常巨大。只见在半空中悬浮着一个巨大、蠕蠕而动的生物。它外型极其像是一把透明的雨伞,伞体直径大概有三四米,张开的时候,仿佛和人类呼吸一样,不停地收缩和舒张——这是我认为它是活物的理由。

    透明的雨伞从伞体边缘长出许多须状的飘带,长约七八米,这是它的触手。有的触手向周围四面八方延展开来,随风轻轻飘荡:有的就竖在地上,若不是亦是随风而飞,我以为就是支撑它庞大身体站立的肢体了。还有一些触手,就托着不住发亮的黑宝石。

    我脑中转过千百个念头,这是什么怪物?浮在陆地的空气水母?由于这个水母体态晶莹剔透,在空气中漂浮,姿态优美。其时夜黑如漆,一轮孤月为背景,眼前黑宝石***通明,那伞状的水母被照射地熠熠发光,光线在不同物质里折射反射,使得水母周身闪烁着一股淡淡的蓝紫色光晕,甚是美丽,我看的几乎都发呆了!直到这个念头被一阵狂吼打断:“呼图壁,这就是呼图壁的真身!”

    我猛然一震,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这个叫声,是萝卜丝发出来的。当黑宝石曝光的时候,他并没有趁乱逃跑,而是直愣愣地站立在原地,也不知道他的眼珠子是什么材料制作的,居然能够在如此强光下看清水母的情形。当他一喊呼图壁,我就顿时明白了,这就是呼图壁的秘密。

    呼图壁本意是看不见的魔鬼,世间真的存在看不见的魔鬼吗?没有,至少我闻所未闻。但是眼前就恰恰出现了这么一只。呼图壁就是这只大号的路上水母,它周身透明,触角极细,一般情况下,极难发觉。而我们每次接触到呼图壁,或是在光线昏暗的洞穴里,或是光线混乱的场所,是以根本发觉不到呼图壁。直到此刻,受到强光的刺激,我们终于看清了历史上被称为看不见魔鬼的杀手!

    “小心,萝卜丝!”

    若是呼图壁,那就极其危险了,刚才凌厉的杀气,正是杀人的前兆。

    我话音方落,那呼图壁陡然伸出一条长长的触角,犹如长鞭一样,啪地一下,击向萝卜丝。后者当然不会坐以待毙,侧身一个翻转,爬起来极速跑到一个塞人石像后面。

    不过萝卜丝显然忘了,既然是触角,那么弯弯曲曲地绕过来,也是没有问题的了。

    那触角像是藤条一样蔓延过来,转眼就要触到萝卜丝。假若这真是陆地生的水母,它杀人的方式恐怕也和水生的差不多,以毒针杀死猎物。显然,萝卜丝不是一个好惹的主儿,随手拎起匕首,手起刀落,咔嚓一下,立时将触手砍断。呼图壁陡然一抖,勃然大怒,整个身子都移向萝卜丝的位置。呼图壁身体庞大,但是却轻飘飘的浮在空中,靠伞状体型的一张一合,将下伞腔内的空气压出体外,就如喷气式飞机一样,漂移极其快速。同时那千万触手,除了捧着黑宝石和垂在身下的几条触手以外,都统统向萝卜丝蔓延过去了。

    萝卜丝趁触手未来得及飞过来之际,施展飞刀绝技,猛然挥出匕首,好像一把利剑射向呼图壁。他这手绝活可以与我的飞铲有的一比了,我正暗喜,猛然间一见之下,顿时心叫不好。

    原来呼图壁的触手极多,铰接起来犹若鱼网一样,那飞射的匕首顿时像是鱼儿一样一头栽进去,动弹不得,叫呼图壁丢了出来。

    萝卜丝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瞅见我的面孔,大叫道:“朱,掩护我。我去拿几手像样的家么过来,轰他娘的!”

    我张口结舌,几乎开口就要骂。老子赤手空拳,拿什么掩护?正想着,萝卜丝脚底抹油,趁早溜了,呼图壁在后面紧追不舍。萝卜丝难道疯了,把呼图壁引到营地里去,难道要所有人为他陪葬?

    千钧一发之际,我突然灵机一动,有主意了!

    想到之后,我来不及多加思索,飞快地上前捡起萝卜丝丢下的匕首,抓紧脚程追赶呼图壁。距离呼图壁三四米的时候,突然腾空跃起,身子挺直,就如飞人一样,飞了两米,降落在沙子上再是一滚,已经深处呼图壁的身下了。

    果然如我猜想的一样,我这般动作一气呵成,呼图壁一点反应都没有。据我所知,水母本身是没有视觉的,它唯一了解外界的途径,就是通过它灵敏的触手。方才我一直见到这只呼图壁有几条触手,始终垂在身下,偶然随风荡漾,突然想到,这是不是呼图壁专司感应的触手呢?

    一时之间,我无暇多想,只得冒险一搏,飞快地赶上来,趁呼图壁刚刚察觉我自己,陡然飞身,使得它失去我走在沙子上的震动感应,待我重新接触地面的时候,我已经趁势滚到呼图壁的身下。当即,我毫不客气地挥动匕首,狠狠地把所有触角斩断!我丢下匕首,又是一个翻滚,趁其他触手回归之际,飞快地溜开,远远监视。果然,那呼图壁突然如无头苍蝇一般乱了起来,不足在原地打转转,那触手到处乱挥。

    呼图壁从一开始就命中注定要惨败而归。

    从方才战斗的情形来看,呼图壁的战斗能力和技巧并不是很强,唯一的杀人手段,不外乎以毒针刺入**,而且它的行动也并非特别敏捷迅速,仅凭萝卜丝的几个跳跃就摆脱了呼图壁的追击。在我看来,所谓呼图壁,即是没有影子的魔鬼。历史上一直传言的恐怖无形杀人魔鬼。也就是说,其更加适合暗杀。

    但是眼前的这个呼图壁绝对是蠢蛋中的蠢蛋,居然放弃自己最擅长的特点隐身术,好好地干暗杀这一个有前途的职业,却死活不肯放开触手里的发光黑宝石,活生生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萝卜丝已经引开了它的注意力,使得我乘机从容突破呼图壁触手的防御,突然将其耳目斩下。顿时凶恶的杀人魔鬼呼图壁变得就像是婴儿一样脆弱。

    好机会,我咬咬牙,正要再次挥动匕首,将头顶的呼图壁犹如海蜇一样活活割开的时候。匕首方接触到呼图壁的身子,它陡然一震,原本直径数米宽大的伞状身体,瞬间收缩成一只热水袋那么大。空气已经支撑不住这么小的身体了,呼图壁一下子就落在了地上,让风一吹,像一块破布一样翻来翻去,向前方逃跑。

    我高声大叫:“萝卜丝,拦住呼图壁,不要让它逃跑了!”

    萝卜丝一直在前面坐山观斗,此刻终于轮到他出击了,只见萝卜丝如饿虎下山一般凶猛扑下来,落在呼图壁前方,已经叫其逃跑了。

    虽然在此危急时刻,那呼图壁还是不肯放开触角里的那块闪亮黑宝石,所以目标特别明显。那块黑宝石到底是什么物件,容得呼图壁这般玩命。而在我看来,呼图壁似乎也应该是一种高智商生物,否则它如何知道通过石像阵势来到地面上来?

    仔细一想,越想越觉得奇怪。呼图壁身上布置的谜团实在太多了。在我原先的估计里,呼图壁本是被安放在西辽人的黄金匣子里,后来孵化出来,又产出了卵。道格拉斯一不小心当作了夜明珠偷来,不慎丢下,让一个犹太突击队队员捡到。于是可怕的呼图壁孵化出来,吃掉了那个倒霉鬼的肉身,只剩下一张人皮。却在我们过来的时候,呼图壁以人皮惊吓我们,然而一直尾随,直到此刻才想再杀我们。它那水母般的低等脑子,能够思考这么多问题吗?

    我一愣,回过神来,眼睛注视着前方,突然之间浑身血液都如倒流了一般。林白水!

    我老婆林白水盯着地上翻滚的呼图壁,不知所以然。然而那呼图壁滚到林白水身边的时候,仿佛察觉她这个女人是毫无战斗力的弱者一样,陡然之间身子膨胀,立时恢复了那伞状的巨大身体。伞的下端犹如张开的野兽大嘴,猛然扑向林白水。

    “小心!”

    我犹如疯了一般冲过去。

    说时迟那时快,梵度拉不知道何时过来,突然推开了林白水,顿时呼图壁整个儿抱住了梵度拉,把她好像缠在蚕茧里的蚕宝宝一样裹着。呼图壁的触手有剧毒,梵度拉立时之间一动不动,好像死去了一样。

    林白水大骇,正要扑上去解救梵度拉,我已经冲到她身边,立即一把拉住林白水的胳膊,叫道:“不要动,我来。这个东西有毒!”

    我再看去,地上的梵度拉浑身包裹着呼图壁,那神秘的黑宝石好像得到了能源一样,越发耀眼,然而只是闪过了几秒钟,就渐渐地黯淡下来。

    我扯下眼睛上的布条,再看梵度拉,那层呼图壁的身体越来越薄,好像是被梵度拉吸收了一样,我越看越奇异。过了片刻,呼图壁竟然无影无踪。我唯恐这是呼图壁的隐身术,于是伸手摸摸,不过是少女的肌肤,原来呼图壁真的消失了。

    林白水顿时蹲下把梵度拉抱住,松了一口气。我问道:“你们突然跑过来干嘛?吓死我了。”

    林白水撇撇嘴,说道:“我看到你们这里老是在发光,红的,白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过来看了一下,想不到……”

    我只是支支吾吾的应付:“还好,还好!”

    我的话音方落下,梵度拉倏然张开眼眸,原本碧色的瞳仁,惊人妖异地闪出如同毒蛇一样的黄色光芒,林白水一呆,问道:“梵度拉……”

    梵度拉猛然推开林白水,看她的个子小小的,也没有长什么肌肉,但是力气好大,林白水被她这么随手一推,竟然翻了一个跟斗,推开五六米远,好在这里是沙漠地区,地上的沙子好像毛毯一样极为柔软,林白水只是头昏脑胀,倒是没有受到什么伤害。我又惊又怒,盯着梵度拉,她缓缓站了起来,带有一股不可凌然的王者气质,高声用汉语说道:“低贱的食物们,我等待了三个一千年,终于再度复活了。世界将再度由我们统治!”

    我从最初的惊讶,渐渐转变为惊奇,原本梵度拉一直像是弱智一样,但是此刻却开始说出莫名其妙的话来,我注视着她,仿佛看到了另外一个人,瑟瑟打了一个寒颤,叫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就是伟大的万神之王,也就是你们口中的西域魔国的女王!”

    众人都露出莫名其妙的表情,只听梵度拉继续说道:“一千年前,我们再度遭到封印,并且被夺走了力量之源——魔力神晶!因此我们不得不陷入沉睡,等待着一千年后的再度复活。过了一千年,我们再度复苏,开始向埋藏魔力神晶的进发,但是受到一些阻碍,我不得不从外壳的保护中脱离出来,失去了一切能力。幸好我的仆人呼图壁忠心耿耿,一直尾随你们,想办法躲到了魔力神晶,让我恢复了力量!现在,我要复苏整个魔国!”

    此刻,蓬勃的力量从梵度拉体内爆发,顿时整个塞人石柱阵又被打开,白色的光芒闪耀,刺得人眼睛发痛,等人们适应了光芒之后,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无数鹿身鸟喙兽被梵度拉从石柱阵中传递出来,啾啾对着我们咆哮。这种怪物,虽然战斗力不强,数量上却是一个大问题,根本难以对付,就如蚂蚁一般,多了也缠死人,我看得头皮都发麻!

    “快跑!”萝卜丝喊了一声,但是他并没有转身第一个跑开,而是来到我身边,抽出步枪,对着鹿身鸟喙兽打过去,一枪一个,掩护其他人撤离。

    “射人先射马!”我抢过萝卜丝的步枪,抬手对准梵度拉就是一枪。她夹在鹿身鸟喙兽中间,显然根本没有想到会突然遇袭,顿时闷哼一声,胸口飚出一朵血花,倒在鹿身鸟喙兽群中间。

    失去了梵度拉的控制,鹿身鸟喙兽群顿时一片大乱,有的毫无组织地冲过来,有的则是返身去保护梵度拉。毕竟这次通过“门”钻出来的鹿身鸟喙兽并不是很多,我和萝卜丝阻止了它们的袭击。

    这时,我看到鹿身鸟喙兽中间,站起了一个小小的身影,想不到挨了一颗步枪子弹,梵度拉还没有死!须知这种步枪子弹,一颗打进去,就是碗口一样的大洞。她果然是非人类的异星人,生存能力惊人!但是显然也受了重伤,整个人摇摇晃晃,再也不向我们进攻,而是转身走入门中间,留下一堆鹿身鸟喙兽和我们纠缠,霎时,“门”又关闭了!

    众人一起合力,将鹿身鸟喙兽杀个干干净净,然后商谈接下来的事情,很显然,虽然梵度拉受了重伤,但是她恢复能力很快,一定会马上杀出来的。

    我掏出地图,指着现在的场所不远处,说道:“在我们东面十公里外,有一个军事基地,以前是为了保护中国的核武器的基地,不过现在因为停止核试验了,基地也公开出来,但是里面还是有强大的武力,假如我们向他们求助,应该能够摆脱幽冥人的袭击。”

    萝卜丝和三民都表示赞同,虽然三民舍不得离开自己的老家,但是毕竟保命要紧。我们残余的四十多个男女,一一开始上路,现在没有死掉的人,基本上都是最为身强力壮的人,数量上,还是经常战斗的桃花女人多一点。我们在沙漠里缓慢前进,还好现在是晚上,天气不是那么酷热,我估计天亮之前,应该能够到达那个军事基地。

    就是唯独林白水有点古怪,之前她一直把梵度拉当作女儿一样看待,突然之间,梵度拉就变成了邪恶的魔国女王,林白水心里到底不好受。她拉着我的肩膀,似乎是寻找慰藉一样,问道:“恒淮,你说我受到呼图壁袭击的时候,梵度拉将我推开,是不是为了保护我?”

    我叹了一口气,不管是不是为了保护林白水,还是想得到紫色魔晶,结果都一样,但是为了安慰林白水,我还是说道:“是啊,她是为了保护你!”

    林白水沉默不语。

    经过一夜的跋涉,我们终于看到了军事基地,前方树立着一根十多米高的旗杆,上面红旗在黎明的曙光背景下飘扬,甚是绚丽。这个军事基地周径大概有三公里左右,由于在沙漠地区,地形上缺乏天然的地势,所以基地是以人工的手段,建起了五米高、三米厚的水泥墙,几乎可以抵挡除了核武器以外一起武力的进攻。

    我们步行到基地前一百米就再也不敢前进了,因为前方树立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小心,地雷!”

    说明这里埋有大量地雷,由于这里位于沙漠腹心,极少有人会过来,倒是不用怕误伤。

    “有人吗?”

    我对着军事基地的监控哨大喊,同时不停地挥舞手里的火把,如果有人看到,一定会回音,起码给我们几枪,但是过了很久,一定声响都没有,叫人啧啧称奇。

    “似乎有点不对劲!”萝卜丝对我问道,“是不是老早就把这个基地废弃了?所有没人?”

    我摇摇头说道:“不可能,如果是废弃了,好歹要把国旗降下,然后带走,这是军人的荣誉,怎么可能忘记,唯一的可能,就是里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萝卜丝点点头,说道:“我们进去看看吧!”

    他拔出匕首,伏到在地上,一边匍匐前进,一边小心翼翼地将一颗颗地雷挖掘出来,短短的一百米路,大概花费了两个小时,太阳升了起来,萝卜丝终于走到军事基地的墙壁边,如猿猴一般爬上五米高的墙壁,跳了进去,不刻铁闸门轰轰隆隆打开,他走了出来,招招手示意我们进去。

    我们沿着萝卜丝开辟的地雷小道,进入铁闸门里面,这便是军事基地,出乎我的意料,里面空空荡荡,什么人也没有,真的好像被废弃了。

    萝卜丝对我说道:“我还没有检查军事基地里面的情况,但是很不对,我发现不少战斗的情形,这里一定发生过什么激烈的战斗!”

    “内讧?还是有敌人袭击?”

    我嘱咐三民先去找食品仓库,我们一路逃命,把能丢的东西都丢个干干净净,现在最缺少食物和水,军事基地里面,储量一定不少。

    而我和萝卜丝,则去寻找军事基地怪异之处的问题了,我们一路走向指挥中心,果真看到许多战斗的痕迹,墙壁上布满累累弹痕,地上胡乱丢着许多弹壳,甚至一滩一滩的鲜血,可是唯独看不到一具尸体,这是怎么回事呢?

    指挥中心里也是一片狼藉,甚至还有手雷爆炸后的痕迹,整个中心的玻璃都被震碎。这显示了他们遇袭的突然性,只能使用轻武器,根本没法动用重武器。

    “我们现在在沙漠腹心,距离最近的城市也有一千多公里,以我们的体力,看来走不出这个沙漠了,我试试看能不能用这里的工具联络外面。”

    我来到指挥中心的通讯处,大功率的电台依旧闪烁着绿灯,显然一切完好,我刚刚摘下耳机,想要调频,就听到耳机里面一阵喊叫:“一七九一基地,请回复,一七九一基地,请回复……”

    我稍微一迟疑,然后说道:“我们听到了。”

    耳机那边的人一呆,问道:“你不是基地的人,你是谁?”

    “我是陆军预备役上士朱恒淮,带领一批考古人员刚刚逃到这里。”

    “你们那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两天前就突然中断了信号。”

    “不清楚,我们来到这里的时候,里面空无一人,但是看情况,似乎受到过突然袭击。”

    过了一会儿,那边说道:“好了,上士,你的身份已经和上级确认过了,你带领着一队国际友人,请尽快撤离沙漠。”

    “很抱歉,我手下的人员,体力消耗已经到了极限,这里的器材有限,我无法将他们全部撤离。”

    “必须撤离,马上就要进行中国最后一次核试验了,地点就在这里!”

    “什么!”我吃了一惊。乖乖,原子弹,轰的来一下,跑也跑不了。

    “放心,我们将会派遣直升飞机来接引你们的,你们有几个人?”

    “四十个左右。”

    “好的,我们会派遣两架直升飞机,两天后到底,你们做好接应的准备。七月二十九日,就是核爆的日子!”

十五 核爆灭绝

    “密斯特朱,你联络的怎么样?”萝卜丝问我。

    我可不敢将核爆的事情告诉他,只是含含糊糊说道有直升飞机来接引我们,两天后到底。萝卜丝说道:“不过我却发现了整个军事基地为什么变成这样的原因。”

    “什么!”

    “你随我来。”

    萝卜丝带我来到指挥中心之外的一个地方,指着前方,不禁叫我倒吸一口凉气,地面上竟然开了一个半个篮球场那么大的洞穴,里面黑漆漆,深不见底。地洞四周残留着少许奇怪的绿色汁液和几片绿色军装的碎片,显示袭击者就是从这里出现,偷袭了基地的。

    我和萝卜丝面面相觑,半晌他才说道:“我猜测,其实这个基地的人,也是受到了魔国怪物们的袭击。想想看,这里仅仅距离魔国首都不过六十公里,复活后的魔国怪物,需要吸食人类的脑浆,才能完全变态成形。而方面数百公里内,只有这个地方才有人类驻守,所以他们就过来吃人!”

    我点点头,赞同萝卜丝的意见,顿时惨淡的一笑:“看来这里也不安全,我以为在军事基地里,好歹安全一点。”

    萝卜丝意味深长地说道:“世界上没有什么地方是绝对安全的,但是在这里,我们至少有完整的屏障,还有我想武器也不会缺乏吧!”

    我说道:“不错,只要能够熬上两天,我们就平安了。”

    纵然魔国的怪物再是厉害,我想也抵挡不住数百万度高温的原子弹和强大的冲击波。

    我们说干就干,三民等已经找到了足够的食物和水源,而经过仔细搜索,我们也在军火库里面找到了大量武器。这里不愧是军事基地,轻重武器一应俱全,大到坦克、榴弹炮,中到反坦克导弹、迫击炮,小到重机枪、步枪,简直可以组织一个团的兵力。但是我们人手太少,而且这些器械,只有少数人才能够操作,所以我们不得不考虑采取积极防御的措施。

    首先我们在基地周围的五百米处,又增加了一层地雷,这次不仅仅是反步兵地雷那么简单了,索性把反坦克地雷等一股脑儿地埋了进去,形成一个恐怖的地雷禁地。接下来,坦克等重型装备,因为没有几个能够操作,只好当作炮台使用,开到外面,改造好无线电操作系统,利用其自动填装炮弹的系能,届时遥控发射炮弹。榴弹炮射程极远,却也用不到了。

    在基地内,我们也重点布置阵地,因为人数较少,经过考虑,就把主要阵地设在军火库里面,里面除了武器众多,更为重要的是地基坚实,不怕地底的怪物钻出来。而那么开通的大洞,也被萝卜丝用炸弹暴掉,然后又在泥土里埋了几百个地雷。

    我们在军火库前,以泥土包叠垒了一米半高的防御工事,以十几挺重机枪打头阵,出于安全考虑,萝卜丝都将它们改造成红外线控制的自动机枪,射击范围达惊人的二百七十度。我们又在工事后面,安置了一排迫击炮,预备轰炸敌人的密集方阵。其他几乎人手一杆自动步枪,即使从来没有开火过的林白水,也简单地学习了半天,耗费上白发子弹,将一面墙壁打得都是弹孔,好像一张渔网一样。现在万事俱备,就等着敌人来袭,相距仅仅只有六十公里,我认为他们很快就会到来的。

    到了晚上,突然轰轰隆隆的地雷声将我惊醒,这是警报,外面的魔国怪物,已经到来了!

    我倏然弹起身子,随手抄起一把自动步枪就跑了过去,今晚是萝卜丝在巡夜,他紧张地透过瞭望孔盯着外面,我从另外一个瞭望孔瞄出去,顿时倒吸一口冷气。

    沙漠地区天气干燥,向来少云,而今天恰恰是农历十四夜,月光如灯塔一般,照亮了整个沙漠地区。月光下的层层沙漠,犹如波浪起伏的海洋,从中冒出了无数凶猛的海兽,在我们正前方,无数鹿身鸟喙兽闪亮着凶残的目光,啾啾嘶叫,像是一堆泡沫,淹没了整个海洋。方才有几只鹿身鸟喙兽前去试探,但是被地雷阵给炸了回去,所以暂时逡巡不前。

    这时有几个人形生物走了上前,他们都是吸食了人类脑浆以后,转化为人形的异星魔种。在吸食脑浆的同时,也继承了脑子主人的记忆,于是用汉语呵斥道:“这是他们的地雷阵,我就不信到处都是,给我冲,就是炸也我炸出一条通道来。

    幽冥人指挥着鹿身鸟喙兽,使之群体突出一个三角部,无数鹿身鸟喙兽被驱赶着,不顾生死地冲向地雷阵。

    轰轰!反步兵地雷和反坦克地雷冲起一朵朵的烟花,在夜色下分外绚丽。但是好看,反坦克地雷的火焰更加靓丽,但是论杀伤力,还是不如反步兵地雷。每一颗反步兵地雷爆炸的时候,瞬间发射无数碎片,顿时砸到一大批。每一个地雷都会夺走五六个鹿身鸟喙兽的性命。但是他们数量众多,很快就冲开了地雷阵的范围。

    “该死,想不到这么猛,跟蚂蚁一样!开火吧,不然来不及了!”我对萝卜丝招呼道,让他赶快操纵遥控坦克开火。

    萝卜丝启动了按钮,那几辆坦克轰地吐出夺命的火焰。当初已经设定好了射击单元,都是近地,几辆坦克的炮火几乎覆盖了大半的鹿身鸟喙兽,连那几个幽冥人立时也炸死了大半。可惜这些坦克只是设定了简单的开火装置,对着固定目标开火,无法转动或者抬深,幽冥人发现了这点,指挥鹿身鸟喙兽赶紧越过生命构成的地雷阵安全通道,抢先来到墙壁下,顿时几辆坦克就成了摆设,毫无用处。

    “动作比预料的还要快,赶快发动‘火烧赤壁’!”

    这时众人都已经到达了墙壁边上了,惊恐地看着鹿身鸟喙兽冲过来,但是超过五米的墙壁,对于这种野兽来说,不啻于无可翻越的深渊,随着我一声令下,大家纷纷把摆在墙壁下的十十升装汽油桶,扔到墙壁外,然后再扔过去几个手雷。

    手雷爆炸,产生的火焰引爆了汽油桶,继而又殉爆了事先埋在沙子底下的汽油罐,燃起冲天大火。鹿身鸟喙兽在烈火中不住嘶叫,却无法抵抗等离子的威力,很快被烧成焦炭,从外面飘过来一阵烤肉的香味。但是一想到这些是食人魔兽,总觉得味道怪怪的。

    我透过瞭望孔观察,那些幽冥人也想不到鹿身鸟喙兽这么快就崩溃了。虽然他们吸收了人类的记忆,却没有加以利用,经验还停留在冷兵器时代,根本无法预料现代战争的残酷。

    幽冥人的进攻因为鹿身鸟喙兽的全军覆没暂时停顿,过了半夜,静寂无声,突然大地上传来咚咚打雷一般的巨响,我慌忙爬起来,倒吸一口寒气,沙漠地区晚上特有的寒气,甚至差点把我的肺部冻僵。只见前方走过来一头巨大的野兽,将近有十米高,六条腿每一条都有大象的身子那么粗。这只怪物的外形犹如是一个蟑螂,非常可憎,上面隐隐约约坐着一个人,似乎便是梵度拉。

    怪兽在距离我们七八百米的地方停了下来,我心里打鼓,悄悄对萝卜丝吩咐,让他把榴弹炮给推过来,到时候,给他们一下子!

    怪兽上面的人站了起来,高声喊叫,在沙漠里面声音非常清晰:“想不到你们的抵抗这么有力,还是乖乖地认命吧!迟早你们都会被消灭的,我们神之国度的再次复苏,是任何人都无法阻止的!”

    我还没有开口,突然身边的林白水叫了起来:“是梵度拉吗?是我啊,你还记得我吗?”

    梵度拉一呆,过了一会儿才回答:“是你!我非常感谢你在我刚刚孵化出来的时候,全力保护我!但是我们终究是两个不同的物种,为了生存,要展开你死我活的战争,对不起了!”

    梵度拉虽然记得林白水的恩情,但是战争无情。此刻林白水叹了一口气,神情低落,她一直把梵度拉当作女儿一般的,如今女儿去要杀她们了。

    我看到萝卜丝和几个人把榴弹炮悄悄地拖了过来,为了防止惊动敌人,甚至不敢动用器械。他们把大炮架在地上,摇动炮管,虽然我们中间没有一个是炮兵出身,但是敌人的距离够近,目标够大,只听萝卜丝一开炮,轰地一声巨响,一颗炮弹打了过去,正中那只怪物,炸出一个大洞。

    纵然这只怪物再是厉害,连续挨了几炮之后,就摇摇晃晃地倒了下来,梵度拉吃了一惊,几乎从怪物上掉了下来。那怪物缓缓地蹲下,让梵度拉走到地面。她气得浑身发抖,大声吼道:“进攻,进攻!”

    这次除了鹿身鸟喙兽群以外,又增加了蝎虎人,它们身材长挑,弹跳能力惊人,速度极快,飞速地穿过地雷阵安全通道之后,纵身一跃,竟然跳过了五米高的围墙,落在地面上,向众人撕咬。

    我大吃一惊,拿起自动步枪拼命扫射,打死了一只,就有更多的蝎虎人跳了进来,我们渐渐寡不敌众。

    “撤退,撤退!”

    萝卜丝招呼,只有逃到空间较为狭小的军火库那边,才能对付蝎虎人!

    我和萝卜丝、三民掩护其他人撤退,因为事先路线老早确定好,撤退极为迅速。一旦进入防御工事里面,几挺重机枪立即开火,扇形的射击范围和恐怖的杀伤力,瞬间将一批又一批涌过来的蝎虎人和鹿身鸟喙兽扯成碎片,地面上绿色的血迹斑斑,到处都是残肢断臂,简直像是阿修罗地狱一样。倘若我们在对面杀的都是人类,恐怕老早就精神崩溃,但是毕竟这些怪物都是非人外形,使得我们没有心理负担。

    打了几十分钟,机枪枪管都发红,这不怕,反正军火库里面枪械多的是,我们同时用自动步枪开火,终于抵挡住了敌人的进攻,前方几十米初,尸体堆积地犹如一堵墙,发出浓浓的臭味。

    幽冥人不再进攻,天亮的时候,终于全部撤退。我们送一口气,似乎他们对阳光极为畏惧,这可能与他们诞生的星球金星长年被云层遮住太阳有关吧!

    “已经过了一天了,只要坚持到了今天晚上,直升飞机就会到达。”我鼓励大家说道,经过昨天的激战使得每个人无论精神还是身体上都异常疲惫,但是一想到晚上就能够离开这个鬼地方,顿时又抖擞起来,加紧修补工事,熬到了晚上,联系外面,确定直升飞机将在晚上十点左右到达。

    今夜幽冥人再也没有进攻,仿佛放弃了我们一样,这不同寻常,我暗自纳闷,但是与萝卜丝讨论了许久,也没有什么结果,只好准备武器,随机应变。过了半晌,突然听到在军事基地里面传出几声爆炸的巨响,我顿时跳了起来,抬头一看,在军事基地里面黄沙滚滚,似乎是一台拖拉机在沙地上奔驰,期间不时夹杂着人类的惨叫。剩下的人们大惊失色,纷纷转身就逃跑,但哪里是黄沙怪的对手,不刻叫其追上,顿时一口吞入黄沙内,飞溅出如许血水,落在军事基地的水泥地上,顿时化作黑漆漆的一团,异常惊心夺目!

    我喝道:“白水,你先走!”

    林白水一言不发,转身逃跑。毕竟是老夫老妻,知我心意,并没有罗里罗嗦的生离死别,做事干脆利索。

    我知以人类的速度,绝对快不过黄沙怪,为了争取林白水她们逃命的时间,我反而主动迎上去。当然,对付这么一个家伙,我当然不是赤手空拳,我拿起步枪就对着黄沙怪开火,但是这么大的怪物,子弹根本没有用,我心念一动,随手就拎起了一盏汽油灯。那萝卜丝瞟了我一眼,居然也跟了上来,随身拖着一桶汽油,甚是知我心意。

    我的作战方法很简单,也很干脆,在那黄沙怪迎面滚滚而来的时候,猛然掷出汽油灯,然后飞快地从侧面打了一个滚避开。汽油灯正面撞上黄沙怪,一受到剧烈冲击,外壳顿时破碎,呈气雾化的汽油猛然被灯芯高温点燃,燃烧速度极快,瞬间产生爆炸。那萝卜丝抓住机会,又把汽油桶扔了上去,火上加油,伤害越发可怕。

    那滚滚沙尘戛然而止,伴随着火焰,从黄沙中树立起一个巨大的柱状物体,随后我听见一个类似受伤野兽的疯狂惨叫。

    我朝萝卜丝对望一眼,做了一个从文清那里学来表示成功的“OK”手势,与其相顾一笑,紧紧盯住黄沙怪。

    那奔驰的黄沙怪停顿下来之后,黄沙尘土逐渐消散沉积,眼前显出一个惊人的怪物。这是一条长约十多米,几乎有五人合抱粗细的大虫子,原本的肉色因遭到汽油的焚烧而呈现黑色。

    更离奇的是它的嘴巴,犹如一朵尚未完全开放的南瓜花,黄艳艳的,甚是好看。哪知,这肉虫突然张开花朵嘴巴,南瓜花完全开放,里面没有美丽的花蕊,而是一排排犹如刀子一般的利刃,像是链锯一样不住上下盘旋,简直就是一台**切割机。

    原来它是从地洞里钻出来的啊,当初他们就是这样袭击军事基地的,昨天因为损失巨大,今天就也想来这么一招,想不到萝卜丝在里面埋了很多地雷,顿时吃了不少苦。

    那肉虫虽然吃痛,但是显然没有受到致命伤害,看见我们两个把它弄成这般德行的仇人,分外眼红,张开尖牙大嘴就扑向地面。

    我和萝卜丝拔腿就分开逃跑,以那个低等动物的智商,一时搞不清该追哪个,趁它犹豫之间,原本百米跑只要十三秒,此刻玩命的干活,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顿时跑进了九秒内。我蒙头就径自往前跑,突然一股腥臭味对我扑过来。不好!

    我来不及刹车,顿时一个懒驴打滚,翻了好几个跟斗才止住。天空中一闪一亮着幽蓝的光芒,飞碟?

    我抬起头,倒吸一口冷气,妈的!这回老子完蛋了,居然遇到这么一个厉害的家伙。

    在面前五六米开外的天空中,嗡嗡舞着一只极大的黑甲昆虫,说大,五六米长,几乎有两头牛前后连接拼起来那么大。头顶盖着一层透明的盔甲,和胸部链接在一起,伸出六条长腿,因为处在飞行状态,所以盘旋靠在腹部。那腿上一条条刚毛,就如钢针一般,来一下铁定完蛋。头部更是恐怖,两侧两排好像几十各小电珠集拢的眼珠盯住我,嘴巴一双大钳,咔嚓咔嚓上下合拢,似乎就等着把我夹死。而最为神奇的是它的腹部,居然一闪一闪,放出幽冷的蓝光!让我一开始以为是飞碟。

    陆战不行,幽冥人居然排出空战的虫子!

    正当我愕然之际,背后轰轰隆隆的巨响一直响彻,离我越来越近,但见那萝卜丝被肉虫追的狼狈不堪,终于逃到我这边来,而我又叫眼前奇异的生物堵住,竟是前后夹击,我们俩一个也跑不了。谁说这畜生没智商?

    我和萝卜丝背对背,面前各对着一个怪物,他叫道:“你有什么法子吗?”

    “屁话,有法子的话我还被堵在这里发闲?”

    可恶,前无退路,后无生路,而且手无寸铁,居然遇到这种困境。我苦思冥想,束手无策,陷入无比的绝望中。莫非真是天命注定我要在此归天?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林白水借此机会终于逃了出去,我心无遗憾。

    于是我闭上眼睛准备等死……但是,为何它们还不抓紧时间吃掉我们?

    我猛然张开眼睛,看到虫子们只是在警惕地盯着我们,但是并没有一下子攻击,我突然想到一个原因!

    之前我跟随一个考古队挖掘恐龙化石,期间搜集了不少侏罗纪昆虫化石,其时昆虫异常巨大,蜻蜓竟有海鸥般大小,而现在陆上最大的昆虫也不过面盆如许。那带队的教授讲道,这是由于昆虫没有肺,全靠气管呼吸,吸氧有限,所以不能长的太大,不然耗氧太多。侏罗纪因为空气含氧量极高,所以昆虫体积增大,到了现代,含氧量减少就不得不变小。

    而眼前这两条虫子,竟然有超乎人类想象的体积,那耗氧量一定非常可怕,恐怕就和喷气飞机的引擎一般。但是气管又决定不能有效工作,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了!

    它们在蓄氧,通过静止时候把空气中的氧气积蓄下来,存在体内,待到运动的时候再呼吸。

    如此一来,我有主意了!

    任何会活动的生命体,都无法对抗火的炙热毁灭力,所以火攻才是王道!

    我扭头对背后的萝卜丝问道:“你,有手雷吗?”

    图方便,我的手雷都是放在身边,而身上一只不带。

    “有!”

    他递给我一只。

    “打开盖子,拉线下去就可以了,等会儿我们一起动手,增加成功概率!”

    萝卜丝这个家伙不简单啊!凭我的直觉,他一定是一个也和我一样,从硝烟弥漫的战火中出来战士,布满了危险的杀气。平常像是冬眠的北极熊一样藏匿利爪,到了危机时刻,终于显现出来,只凭我短短的一句话,就推断出我的作战方略。他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混迹在小小的考古队里?

    那巨大的肉虫方才追击我们,消耗了大量的体力与氧气,此刻剧烈地呼吸,补充氧气,以备下一次行动。我慢慢地蹲下来,一边警惕地注视着肉虫,一边悄悄捡起几块石头,突然扬起胳膊,不断地朝肉虫扔过去。

    这些拳头大的石头自然对肉虫毫无伤害力,但是一块块都砸在嘴上,即使智商再低的生物都显得不耐烦,张开花朵大嘴,大吼一声!

    好机会!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弹开手雷保护盖,拉下拉弦,用力一轮,朝着肉虫的嘴巴扔了进去。那肉虫根本没有料到小小的手雷飞入,不过等下这就是它毁灭的地狱魔门钥匙了!

    肉虫即使身躯再是庞大,也属于虫子一类,其基本结构是不会改变的。因体积庞大显然不能通过体获得大量氧气,必然是通过嘴巴连接气管呼吸,在体内生长一个类似气囊的器官,储存氧气。氧气是化学反应的基本条件之一,如果把手雷丢尽纯氧里……

    只听轰隆隆一声巨响,那肉虫的身子像是被一只巨手拿住,往上猛然拉直,突然张开南瓜花大嘴,喷出冲天烈焰,在星光之下,犹如火花一样好看。果然和我猜测的一样,我哈哈大笑,那肉虫身躯一节一节凹进去,又突然凸出来,到了与地面接触的尾部,倏然一下剧烈的爆炸,顿时炸地血肉横飞,肉虫轰轰然然倒下。

    我们抓住机会,立即转身逃开,回头看去,那飞行的怪虫方才唯恐受到爆炸的冲击,于是向上浮起,此刻咆哮着向我们发动攻击。因其在空中,攻击范围很广,我们几乎没有逃跑的余地,话说间,那飞行怪虫猛然一个俯冲,伸出长长的爪子勾下来,我慌忙一蹲躲避。此刻高个子就吃了大亏,那萝卜丝就被刚毛勾住衣服提了起来,大喊大叫:“快救我!”

    我朝地上一看,一个工具箱被倒翻,横七竖八一大堆东西露出,却叫我大喜,随手操起一把太平斧,对着空中的萝卜丝飞去。

    那萝卜丝脸色徒然变掉,但是本事不错,一抓手稳稳拿住,往后一砍,斩断飞行怪虫的一只毛腿,从半空掉下来,打了一个滚,在地面上站起来。

    那飞行怪虫又俯冲下来,对准萝卜丝发动进攻,后者以太平斧阻挡。

    机不可失!

    我拿起步枪对着虫子乱扫,但是用处不大,我就飞快地操起一把鹤嘴锄,加快脚步奔向飞行怪虫,约莫三四米的地方,猛然纵身跃起,借助方才助跑之力,竟然一下子跳到两三米高,顿时落在飞行怪虫的背脊上。它感受到有人动作,马上飞起,想把我甩掉。没门!

    我抡起鹤嘴锄,狠狠钉在飞行怪虫的背脊盔甲上,能够飞行的物体大都不是太重,所以飞行怪虫的盔甲也不是很厚,一下子让我凿穿。这时因为飞起时候的狂风一吹,我站立不稳倒下,一手牢牢抓住鹤嘴锄保持稳定。哪知我的体重加上手劲,竟然就一下子扯下一块盔甲皮来,涌出绿色的恶心液体。

    鹤嘴锄受到液体的润滑,缓缓下滑,我另外一只手抓住飞行怪虫的一个凸起,拔出鹤嘴锄,抡起来又砍下去,牢牢钉住,乘势一拉,站了起来。

    此刻飞行怪虫吃痛,飞行不太稳定,我眯着眼睛打量,我差不多在十几米的高空。如果下去,只能依靠飞行怪虫,如果跳下去,不摔成肉饼才怪呢!

    当下我又抡起鹤嘴锄,狠狠砍在飞行怪虫的背脊上,掀开盔甲,露出内部。里面结构果然和我想象的差不多。当初我并没有看到飞行怪虫有双翅振动飞行,而且这么大的家伙,根本无法展翅高飞,只能靠漩涡发动机或者类似热气球的装置。我扒开里面,一个巨大的绿色气囊鼓鼓而动,我哈哈大笑,一嘴砍下去,猛然喷出灼热气体,几乎烫到我。由此我没有握住鹤嘴锄,顿时身子一震,已经掉下去。

    我大惊失色,耳边呼呼风吹,双手胡乱攀抓,倏然握到一条东西,睁眼一看,我抓住了怪虫的一条大腿。

    那飞行怪虫不住漏气,犹如齐柏林飞艇一样向下坠落。眼见大地越来越近,我冷不防松开大腿,在着陆的瞬间跳到地面上,连续翻了好几滚,摔地狼狈不堪。摸摸脑袋,除了屁股特别痛以外,似乎也没有另外的伤害。

    那萝卜丝看的目瞪口呆,飞奔过来,对准我胸口就是一拳,笑骂道:“好小子,你真不简单,就和动作片电影的英雄一般厉害!有空教教我!”

    我哈哈大笑:“哪里哪里!”

    我回头看去,那飞行怪虫已经奄奄一息,快归天了。不远处就是断成两截的肉虫,真如做梦一般,瞬间就干掉两个超级怪物,我几乎是战斗天才了。

    “救命救命!”

    我听到一阵呼救。

    我和萝卜丝对视一眼,好奇地走到肉虫尸体附近,在它其中的一截尸体断裂处,估计原本是胃,此刻许多囫囵吞枣进去的活人漏了出来,大半都被消化地不成样子,极为恶心。但是在其中,居然还有一个的身躯,蠕蠕而动。他浑身裹满犹如蜜尸上腊一样的物质却发出一阵异香,原来蜜尸就是这样形成的!

    活着的人喃喃说道:“救我,救我……”

    我摇摇头,叹了一口气,哪里还救得活?

    陡然眼前暗了起来,似乎天上什么东西遮住了星空,我正要抬起来,倏然一阵白色的亮光,随着一声清脆的轰鸣,我的背后一阵重物倒下的响声。我吓了一跳,转头看过去,竟是那肉虫还在蠕动,原来一时不死,此刻想袭击我们。

    “幸好及时赶到了!”

    一个清脆的响声落下。

    我回头望过去,看到一架军用直升飞机在我们后面盘旋,机关炮炮口正袅袅冒着青烟。里面跳下一个人,对我们叫道:“天哪,你们在和什么玩意儿打架啊!”

    “别啰嗦,快点带我们离开,我可不想吃原子弹!”

    “没问题,赶快把你们的人收容起来,我们赶快离开!”

    我吩咐别人把所有残余的人员收容起来,倒是萝卜丝等着一双碧油油的眼睛问我:“密斯特朱,原子弹是怎么回事?”

    我干笑道:“为了让大家安心,我没有说出来,其实明天早上,这里将爆炸原子弹!”

    萝卜丝倒吸一口凉气,没有多说话,赶紧坐上直升飞机逃命去。

    逃到这里的时候有四十多个人,现在只剩下三十多个,良好的军事素养,使得桃花女人们活下来的更多,她们好奇地搭上直升飞机,当飞机升空的时候,一起尖叫,就是身为领袖的三民也脸色发白,不敢多说半个字。

    两架直升飞机升上了高空,这时地面上传来一声怒吼:“我绝对饶不了你们,神之国一定会重新统治整个世界!”

    “下面还有人,去救她们,不然明天就死定了。”

    “不必。”我冷冷地说道,“她们不是人,而是那些怪物变的,只有死掉的幽冥人才是好的幽冥人!”

    尾声

    直升飞机飞快地逃命,飞到天亮的时候,已经飞出了五六百公里,这时为了防备原子弹爆炸产生的电磁波对飞机的影响,因此停到了沙漠上,等候核爆的瞬间。

    突然,天空中闪出一个比一千个太阳还亮的光团,几秒钟之后,一团巨大的蘑菇云腾空而起,象征着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死神。西域魔国完蛋了,再厉害,也拗不过原子弹!

    雷颂贤擦擦眼睛,说道:“可惜,到最后我也没有找到我父亲的遗骸!”

    我拍拍他的肩膀说道:“不必担心,大不了以后我再陪你进去一趟!”

    雷颂贤大喜,说道:“太好了!“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对萝卜丝问道:“对了,萝卜丝,你的全名我还没有请教?”

    “罗伯特是我现在使用的名字,以前我叫约翰.兰博!”

    “三民,别闹!从我背上下去!”

    “不,你太狠了。我们桃花人现在损失极大,我们要多生几个,壮大族人!”

    “死小鬼,有老娘在,你敢碰他一下!”

    ……

    最后,本.拉丹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跑掉了,要是我知道他是十几年后的大魔头,早就把他干掉了,可惜啊!

一 以色列惊魂

    八月特拉维夫,是地中海气候的干季,在沙漠地区,尤为干燥。

    一个东亚青年大步走在机场候机大厅里面,他约莫二十出头,相貌英俊,凤眼剑眉,身材极为高大,甚至在高加索种的闪族人面前,也是不输于人,他体长近一米九,浑身肌肉鼓胀,绷紧了灰色的西装。手中领着一个黑色小皮箱,一端以手铐连在手腕上,显然极为重视皮箱里面的物件。他一遍走向安全检测门,一遍四下里警惕地环视。

    青年走到安全检测门门口,以色列警察叫道:“嘿,先生,请把箱子解下来,通过X光检测!”

    青年一言不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东西,交给警察。那警察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说道:“这是没用的,小子,你是从哪里搞来的?”

    青年微微一愕,原本该物件在欧洲一路畅通,怎地跑到以色列就不灵了呢?开口用不熟练的希伯来语说道:“请拨打上面的号码,以验证我的身份!”

    那警察转身拿来电话机,一边盯着青年,一边开始拨打电话,但听他叽里咕噜地极快地说了几句,青年希伯来语本是初学,根本拿捏不准,那警察叫道:“你是假的!”

    “什么?”

    那青年一怔,说时迟那时快,那警察竟然举起电话机,迅雷不及掩耳,砸向青年太阳穴。

    青年本能地往后一仰,避开警察这一击,用英语大叫道:“这不可能,我在欧洲一路……”

    他警惕地环视一遍,顿时七八个警察和十多个乘客已经围了过来,但见一个前首都机场,乘客人数不多,而且尽是壮汉,青年明白他落入圈套,对方是存心攻击他。

    在这种包围圈内,一旦被枪击,绝无生还之理。

    未待那些警察拔枪,青年左手抢先抡起皮箱,重重地砸向最近的一个警察,身子徒然绕弯,转到那警察的背后,右手制住他的脖颈,以其为盾牌。

    哪知其他警察毫不念同僚之情,纷纷拔枪开火,通通数下,青年手中的人质已经毙命,向下滑开,不能再为盾牌。幸好手枪穿透力不强,不致于击中青年。

    青年一脚把尸体踢向对方,自己急忙打了一个滚,躲在机场柜台下面,心中暗暗懊悔。其实欧洲之旅一路惊险不断,好歹完成了任务,哪知苦苦作对的伊斯兰极端恐怖主义分子竟然埋伏在对头以色列的心脏,叫他措手不及。

    恐怖分子向他围过来,青年掏出怀中的一只怀表,亲吻了一下念叨:“姐姐保佑我!”

    说话间,青年随手拎起一把椅子,听风辨身,准确无误地击中一个歹徒,趁其他恐怖分子稍微发呆的份当中,青年急忙逃出柜台,弯腰一路避开枪林弹雨,穿过安全检测门,堵在后面。他素知,这些安全检测门之后看似普通玻璃,其实都是防弹的,尤其在以色列这个战乱不断的国家里面。果然避开了子弹,通通在玻璃门上打出一个个粉碎装状痕迹,却无一入内。

    三个假警察放弃用枪,仗着身高力大,连撞了数次。青年固然力大,也难敌数个男子的力量,终于给撞开,跌坐在地上。冲进来的第一个假警察来不及取枪就向他扑上来,正好,青年一击“兔蹬鹰”,长腿硬生生踢在那假警察的胸口,咔嚓数声,却是肋骨断了。假警察口吐鲜血,缓缓倒在地上。

    其他两个假警察又围了上来,青年一个铁板桥立身,抡起皮箱一舞。这皮箱当真是好东西,装物品实惠,就是砸人也异常卖力。那两个假警察面上喷血,竟然都给废了。此皮箱乃是居家旅行,杀人放火的上好选择!

    打斗期间,又有几个乘客装恐怖分子涌进来,不知从何搞来几把阿拉伯弯刀,一言不发就砍下来。青年见识不妙,举起皮箱阻挡。铛!火花四溅,皮箱又立神功,却是上面的金属花边挡住了这一击。

    阿拉伯帝国当年武力征服大半个的亚洲,弯刀占了五成的功勋,威力不可小觑,呼呼地划破空气之声响彻,劈头皮脑砸向青年。只能借着皮箱勉强阻挡,上面的蒙皮被砍地稀巴烂,狼狈不堪,眼见打不过。青年又施展皮箱舞绝技,呼啦暂时挡开两个恐怖分子,转身就跑。

    青年脱离了候机大厅,拔腿就向飞机赶去。以色列国小民悍,长年累月战乱,反应极快,那些阿拉伯恐怖分子的伪装也只能蒙的了一时,枪声肯定惊动了真正的警察。果然不下一分钟,外面乌拉乌拉的警笛阵阵,机场上也出现了反恐特警的身影。他们武器精悍,不是M16步枪就是乌兹冲锋枪,一阵乱枪,顿时击毙了几个恐怖分子,其余的人顾不得青年,慌忙逃窜。

    那青年冲向飞机,驱车赶来的特警向他打招呼——幸好不是子弹,他一个东亚人很容易认出,因为事先有打过叫道,不致于被误会也是恐怖分子。其中一个少校指挥官用英语问道:“嘿,布莱克.希尔.弗里斯特先生。你没有受伤吧!”

    布莱克希尔是青年在欧洲活动的时候为了方便取的西洋名字,当下他点点头,说道:“我没事,不过请尽快安排一架飞机,让我赶到伊拉克去。我不需要专机,我希望的就是普通的民航飞机。”

    此事并不难,清除恐怖分子之后,机场恢复正常秩序,少校便安排青年上了飞机,坐在经济舱,只觉得浑身疲惫不堪,真后悔接了这个任务啊!

    青年靠在座椅上,合上双眼,飞机缓缓升空,他松了一口气,解开安全带,四下里环视了一下,以色列国防部安排的机子,应该不大会有问题吧。从以色列去伊拉克的乘客并不多,仅仅几十个,少数几个还是女人。青年稍稍放心,招呼空姐,用不熟练的希伯来语说道:“请给我来一杯水,清水!”

    对方空姐是个年轻美丽的女子,一双褐色的眼睛极为迷人,她微笑点头,看得青年直心神荡漾。虽然他武功极高,但是平常接触的女子极少。脸皮不免一红,那空姐端来一杯水,他接过来,正要入口,忽然心神一凛!

    他之所以只要清水,以防止毒物入口,虽然世界上无色五味的毒物甚多,但是毕竟有迹可寻,杯子之上,透着一层不寻常的闪光,有异常!

    青年不动神色,放下杯子,又招呼来空姐。那女子面带微笑,问道:“先生,需要什么嘛?”

    青年笑起来,笑起来极为狰狞:“我只是想知道,你是基地的,还是塔里班?”

    空姐脸色陡然大变,抄起手中的金属托盘就砸了下来,若是让这玩意砸中,不亚于叫一个弯月刀砍中,非死即伤。青年抡起拷在手上的皮箱,铛的一声,砸开了女恐怖分子的托盘。他用力极猛,那被砸开的托盘犹如一只飞碟,索索撞在飞机顶端,又掉了下来,火花四溅!

    那女恐怖分子侧身推开,瞬时在青年旁边的几个男子,揭开安全带冲了过来,好在因为安检的缘故,没有携带任何武器,可是几个人的拳头砸下来,还是吃不消的。青年只得拿起皮箱左抵右挡,狼狈不堪。另外一只手腾出来,努力解开安全带。不知道哪头出了毛病,怎生也解不开。

    “该死!”

    青年暴怒之极,双腿蹬在地上,猛然身体一抬,硬生生地扯断安全带。如此一来,他的攻击范围大大增加,随手就抡起皮箱滑了一圈,嗵嗵,那几个恐怖分子脸上都挨了皮箱的一下。单不说皮箱本身的重量,青年使劲的力气也极大,简直就是被重锤砸中一样,那几个恐怖分子脸上淤青,五官冒出鲜血,暂时动不了了,缩在地上不住发抖。

    青年环视一周,其他游客都吓得瑟瑟颤动,躲在座椅上不敢动,看来除了这几个男人,还有那个空姐之外,再也没有歹徒了。对了,那个空姐呢?

    青年抬头看过去,只见空姐冲向飞机驾驶舱,拼命地敲门,惊慌失措地喊道:“救命,救命,飞机上有恐怖分子,快让我进来!”

    “不好!”

    青年暗道,飞身赶过去,可是已经迟了。驾驶舱的飞行员熟识空姐,不知是计,轻易地打开了舱门。空姐诡异的一笑,袖子里倏然冒出一把塑料餐刀,极速捅进飞行员的喉头里,用力一转,马上拔出。喉头是人类最脆弱的部分,纵然塑料也可以轻易地刺穿。此刻飞行员的喉头的创口上,犹如打开了水龙头一样汩汩喷出鲜血,他竭力想捂住,但是根本无法阻止生命的流失。

    空姐推开飞行员的尸体,窜入驾驶舱,只听一阵枪声。青年跑进去一开,空姐杀死了飞行员正驾驶,掏出了他的手枪,对着仪表盘一阵乱打,火花四溅,狞笑道:“这样东西我们得不到,别人也休想得到,我们一起死吧!哈哈!”

    女恐怖分子发出凄厉的恐怖的笑声,顿时飞机形势直转而下,极速侧身翻转,仿佛即将倾翻的泰坦尼克。女恐怖分子的破坏,导致飞机一个引擎失去动力,失去控制后从高空向下坠落,不过几分钟,就会化作一团火海,无人生还!

    “他妈妈的!”

    青年顾不得对付恐怖分子,冲到后舱,翻出一个降落伞,背在身上,他根本没有降落的经验,但是此刻只有死马当作活马医了。他打开舱门,内外气压相差极大,顿时一阵狂风几乎将他从舱内抛出去。青年抓住舱门的把手,定定神,打算马上跳出去。

    “要死一块死!”

    凶悍的女恐怖分子偷袭过来,牢牢抱住青年的双腿,死活不让他跳出去。青年勃然大悟,皮箱一甩,就砸到了女恐怖分子的脑袋上,砸起一个大包。女恐怖分子两眼翻白,昏了过去,可是双手仍然像老鳖一样,死死抱住,不肯放开。

    “管不了那么多了!”

    青年只好拖着女恐怖分子一起跳了下去,然后根据电影上的启示,拉开右边的纤,马上打开降落伞。嗵,他只觉得身子一震,不再飞速下坠,而是平稳地滑行。

    青年稍微松了一口气,忽然旁边呜呜的一阵凄厉的惨叫,那家飞机极速地坠落,重重地撞在沙漠上,轰地扬起冲天火焰,无数飞机残片,犹如炮弹的弹片一样飞过来,青年吓得慌忙用皮箱抵挡要害,但是降落伞却不行,被残片割开了好几个大洞,而且着起火来,青年身在空中,无计可施,只能恨恨地骂道:“该死!”

    呼!青年就如比萨斜塔的铁球一样,循着引力做自由落体运动,往事悠悠,引发这次惨案的罪魁祸首,就如放电影一般在他眼前闪过……

二 巴格达的飞贼

    “啊,听说你们

    藏着汉默拉比的玉石美人

    妙手琢成

    她的容颜

    就像天上的月亮那么娇艳

    她的身姿

    就像幼发拉底河那么动人

    我非常喜欢

    在今天的午夜时分

    我将会如梦魇一样

    踏着月光

    前来索取

    听说亲爱的你

    向来慷慨大方

    不至于让我

    空手而归吧!”

    读完这首诗,林黑山轻蔑地笑道:“切,他当自己是谁,楚留香?亚森.罗宾?还是怪盗四十二面相?”

    身为二十一岁就晋升为国际刑警国际反盗窃课最年轻警官的林黑山,自然有这个自傲的资本。他自由聪明无比,十七岁就从上海中文大学毕业。更难得的是他脑子好,身体素质更是优异。林黑山身高一米九一,体格健硕,浑身肌肉鼓胀,上身呈现一个优美的倒三角,双腿修长。不知何故,他选择进入警界,经过两年的系统学习,以侦缉国际大盗为目标。在他短短两年的国际刑警办案履历上,“十三罗汉”大盗、“夜狐”、“鲁邦三世”、“怪盗基德”、“猫眼三姐妹”、统统被他送进了监狱。现在突然冒出了一个号称“巴格达飞贼”的怪盗,闻所未闻,难怪叫他轻视!

    “请不要小看这个飞贼,亲爱的刑警先生。”

    巴格达黑水保安公司的首席保安伦纳德看不惯这个年轻人的傲气,以带有教训的口气说道:“巴格达的飞贼,从十几年前就出现了,但是沉寂了将近十年,直到去年开始,又突然神秘地出现,以盗窃伊拉克的文物为目标,无论看管的多么严密,都会被他以种种神秘狡猾的手段盗走。目前不下有几十件文物被盗走,甚至包括那块巨大的汉默拉比法典的石碑,重达数吨,深藏在美军驻军基地的深处,周围有几十万美军在看守,但是还被他轻易地盗走!你说,世界上还有哪个小偷有这么强的本事?”

    “很显然,那是你们无能的表现。”

    林黑山以一贯的轻蔑的不屑的神情回答。

    伦纳德大怒,他身为黑水保安公司的首席,在伊拉克横行无忌,哪里受过这种鸟气,正要发作,忽然一个声音想了起来。

    “先生们,不要再争执了,我只想问一句话,为什么这张字条,会出现在这张桌子上!”

    发话的人就是本次被预告要偷窃文物的主人,美国亿万富翁比尔,他以电脑软件起家,身价超过数百亿美元,功成名就之后,就开始热衷收藏各种文物。只是文物在大部分国家都是管制物品,极难出手,纵然有少数**分子偷窃,大多也是三流货色。但是伊拉克战争却给比尔一个机会。美军攻占伊拉克以后,一片混乱,连命都保不住了,还管什么文物。因此比尔来到伊拉克,勾结伊拉克政府和驻伊美军,大肆搜罗文物。

    须知,伊拉克这片土地,是古代四大文明中最早的两河流域文明发源地,文物数量众多,质量上层。单单说本次被预告要被盗取的文物——汉玉美人。这是一尊高半米的汉白玉石雕,传说是建造空中花园的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撒二世,以他的妻子米底的公主米梯斯为原型雕琢而出,形象生动,仿佛活了一般。最离奇的是,传说这尊美人采用了一种神秘的原料,只需将其至于水中,在灯光下,汉玉美人就会活动起来,而且触摸汉玉美人,肌肤柔软,犹如活人一般。

    一九九二年,伊拉克考古工作者在巴比伦空中花园废墟遗址发现这尊美人像后,被当时的伊拉独裁者萨达姆精心收藏,二零零三年其政权败亡之后,萨达姆唯独带着这尊石像逃跑。最后被美军捉住,这尊石像也辗转落入了比尔手里,甫一得到,就爱不释手手!但是眼下居然有小偷大胆地预告要来偷窃,能不让比尔生气吗?

    比尔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有的是钱,虽然钱不是万能的,但是依旧能够做到很多事情,他要保护这件珍贵的汉玉美人。比尔以高科技项目创业,自然不是傻瓜,知道人越多,反而越碍事,因此他只聘请了两个一流的专家。

    其一、巴格达黑水保安公司的首席保安伦纳德,他是美军三角洲特种部队退役教官,无论特种战争还是保全任务,都经验丰富。二零零四年的时候,他曾经独自一个人,保护一个伊拉克线人,成功地闯过众多武装恐怖分子的袭击,带到美军司令部。

    第二个,是在国际上有“叫大盗闻风丧胆的警官”之称的国际刑警林黑山,无数猖狂一时的大盗,最终因林黑山难逃法网。说实在的,比尔初次见到林黑山,确实吓了一跳,想不到对方如此年轻,嘴边无毛,办事不牢,然而那青年自傲的神情,又让他放心下来,有自信的人才会自傲!

    然而如此优秀的两个人,就在刚才——也就是五分钟前,忽然整个大厅停电,顿时陷入一片黑暗,备用发电机马上工作起来,恢复了光明,但是在原本一片空白的桌子上,却多了一张小偷的便笺。比尔顿时勃然大悟,两个优秀的保全人员,却在众目睽睽之下让小偷进来,戏弄一番。

    “很显然,这是投石问路之计。他用这个方法使得我们惊慌失措,然后以为东西已经被偷了。因为汉玉美人所藏匿的地方,只有我们三个人知道。他就想用这个法子,激我们前去探视,然后就知道了目标的位置!”

    林黑山分析道。

    伦纳德说道:“我赞同林先生的看法,这种蹩脚的伎俩,差不多只有三流小偷才会施展出来。”

    难得两个人的观点会趋于一致,所以比尔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但是他还是心悸地问道:“我们是不是应该去看看,说不定东西真地被盗了?”

    林黑山笑道:“随你,毕竟你是东家。”

    他霍然从沙发上弹起来,身姿优美。伦纳德也慢慢地站了起来,点头表示同意。

    比尔察看汉玉美人居然向两个雇员征求意见,是因为保险柜的三把钥匙,分别掌握在三个人手中,这样纵然其中一把丢失,也不会导致失窃。

    三个人走到比尔在巴格达豪宅的外围,这里有一个巨大的游泳池,池边种植了几株伊拉克特有的沙漠植物椰枣。在缺水的沙漠地区,比尔还拥有这样的一个游泳池,一方面是他财力的表现,另一方面,却是他保密的需要,因为收藏文物的地下保险柜,入口就在游泳池下。没人会想到,最为隐秘的地方入口,却在最为公开的地方。

    比尔拉住游泳池的一个栏杆,启动秘密入口,只听轰地一声,池子里面的水慢慢排开,然后逐渐升起了一个洞穴的入口。林黑山等人,早已来过这里,见怪不怪。每次比尔进去,都是借口换水,掩盖排水时候产生的巨大响声。

    三个人走到游泳池底部,然后钻入洞穴入口,尽管其密封性非常好,但是在升降打开的时候,还是受到了一定的渗透,所以里面有点湿漉漉的感觉。三个人的皮靴、皮鞋踏在地面上,不时溅起水花,走了约莫十多分钟,终于到了第一重门前,比尔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林黑山打开了大门。

    然后又走了五分钟,进入第二重大门,伦纳德打开了门。到了了第三重门,才由得比尔亲自打开。三重门每一重门都是钢铁铸造,纵然使用炸药炸开,那么通道也同样会被炸毁。

    三重门一打开,里面就展现一个金碧辉煌的世界。这里都是摆放着公元前的精致文物,每一样文物放到世面上都是价值连城。只有恰逢这种乱世,才能借机巧取豪夺,否则根本不会有人把国宝送给外国人。

    比尔贪婪地跑到汉玉美人前,心静下来,说道:“还好,还好,美人还在!”

    这是一尊半米高左右的汉玉雕像,洁白的玉石上,雕琢了一个女性的形象,她浑身**,身躯弯成一个优美的“S”形,她脑袋微微低下,长长的头发披在肩头,两只手垂下来,似乎害羞地极力遮挡私处。雕像极尽妍态,本身就已经是一尊美轮美奂的艺术品,更不用提她的重重奇妙的用处了。

    从骨子里来说,林黑山是根本瞧不起这种人,他们的行为和英法联军、八国联军在北京的所作所为毫无区别,但是责任上,比尔至少还是一个合法的商人,而且小偷比他更加可恶。所以林黑山上前一步,揪住比尔,冷笑道:“巴格达的飞贼,不用装了!”

    比尔愕然地反问:“你说什么?”

    林黑山说道:“我是说,你就是巴格达的飞贼!别以为你自己有多少高明,但是恰恰是一系列自作聪明的主张,出卖了你自己。”

    “你说什么,我不懂!”

    比尔吼道。

    “看来不说明白,你真的是不服气!”

    林黑山慢慢地说道:“首先是你最大的破绽,当灯光熄灭的时候,突然在桌子上出现了一张便笺,神不知鬼不觉,简直是幽灵所为的一样,这实在是太蹊跷了。按照常理推断,只有在桌边你,才最有可能放便笺。而且再说宅子里面的发电机,也只有你可能做手脚。因此从一开始我就怀疑你了。”

    “哦?是吗?”

    比尔狡黠地笑着。

    “第二天,却是很简单。因为比尔身高一米七七,体重大概在八十公斤左右。但是我拎了一下你,发现你最多只有五十公斤左右。只有可能人胖起来,这么会这么快瘦起来,而且你体型未变,那么只有是比他瘦的人假扮了,是吗?亲爱的巴格达飞贼!”

    “完全正确!”

    比尔俏皮地眨眨眼睛,但是在他这个大老爷们做出的动作看来,非常恶心。林黑山一怔,忽然比尔从衣袖中滑出一个喷雾剂,对着林黑山的脸就直喷。

    林黑山大骇,这明显是防狼剂,要是给这玩意来一下,好几天动不了,他硬生生地将身体向后倾斜,犹如一顶拱桥,躲过了防狼剂的袭击。冒牌比尔乘机挣开林黑山的大手,向外逃之夭夭!

    “姓林的,算你狠,我跟你没完!”

    话音未落,伦纳德就拔枪、瞄准、射击在一秒钟内一气呵成,对准冒牌比尔连连开火,子弹的超高速很快追上比尔,当当撞在他身上。伦纳德的对手都是穷凶极恶的恐怖分子,所以他向来没有必要对他们手软,他使用的手枪,是大口径手枪,威力惊人,不亚于步枪,但是击中冒牌比尔之后,后者只是受到了子弹的冲击力,身形略略踉跄,然后飞快地调整,耗子一样地溜出去。

    林黑山正要追上去,伦纳德拦住了他,说道:“没有必要,我们的责任毕竟只是保护汉玉美人,而不是去抓小偷。”

    林黑山悻悻地说道:“算你好运,巴格达的飞贼,迟早我会把你送进巴士底的!”

    “接下来的任务,我们就是找到真正的比尔了,说不定现在他正在某个汽车车后箱里面哭呢!希望不会被恐怖分子当成汽车炸弹炸掉!”

    伦纳德说。

三 飞贼的真面目

    林黑山洋洋得意地迎着初生的太阳伸伸懒腰,自言自语:“今天是个好天气啊!”

    一个礼拜前,他在巴格达,成功地保护了汉玉美人,并且拯救了被绑架的美国富豪比尔,因此他不禁得到了国家刑警总部的表彰,而且得到了三个礼拜的假期,可以好好享受一下生活了,于是此刻他就来到了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在这个亚欧交界的城市,感受异域的风情。

    虽然是在度假期间,但是林黑山并没有松懈下来,对于他这种时刻要进行搏击的警察来说,保持体能是最重要的事情,他不酗酒,不抽烟,每天早上七点钟准时起床,锻炼半个小时之后,吃早饭,然后再洗个澡,换上休闲的衣服,去伊斯坦布尔的大街小巷感受土耳其的风情。

    伊斯坦布尔是土耳其最大的城市,它横跨巴尔干半岛和小亚细亚半岛,连接亚欧,该城历史悠久,曾经是东罗马帝国的首都,后被奥斯曼土耳其贡献,又变成了土耳其人的首都。老实说,林黑山对土耳其人的印象不佳,远的不说,什么亚美尼亚大屠杀,还胡说什么天下突厥人是一家,从东海到地中海,都是他们的。目前国内的东突恐怖分子,或多或少受到土耳其人的。本来林黑山可以选择欧洲其他城市旅行,但是越是威胁的地方越有吸引力,所以他来到了伊斯坦布尔。

    林黑山戴着墨镜,在街头随处乱逛。土耳其人虽然自称是突厥人,但是人种上已经非常欧化,随处可以见到金发碧眼的美人,引得林黑山心动不已。他身材高大,纵然在高加索种人目前也毫不吃亏,加上东方人的相貌,也吸引了不少土耳其美女指指点点。

    “要是在这里不猎艳,都对不起自己!”

    林黑山会心的微笑,土耳其虽然是一个伊斯兰国家,但是非常世俗化,近些年来不断向欧洲靠拢,因此观念上也不断向淫荡的老欧洲接近。

    他四处打量美女们,倏然一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她低低地发出一声。

    林黑山低头一看,自己一不小心撞到了一位女士,慌忙将她扶了起来,他并不会土耳其语,由于他长期呆在位于法国的国际刑警总部,多半是由英语和法语交流,对着这个女士,他尝试用英语和法语道歉。

    “没事,没事。”

    那个女子用法语说道。

    林黑山仔细端详着眼前的女子,她看上去很年轻,二十岁不到,但是画着很浓的妆,幼稚中带着成熟,清纯中带着妖艳。她长着一头褐色的蓬松头发,戴着一副蜻蜓大眼镜,肌肤如牛奶一般雪白。她的个子在欧洲人当中,只能算是中等,约莫一米七四左右,但是由于穿着高跟鞋,身材越发修长。不过论身材,这个女人稍微单薄了一点。

    “长腿细腰飞机场。”

    这是林黑山暗地里的评价。

    女人,不应该说是女孩,她的胸部还没有完全发育,不过以她的年纪,几年后长成哈密瓜那么大,也不是不可能的。

    女孩穿着一身鲜红的A字吊带裙,非常可人,虽然胸小了一点,但是毕竟是美女啊!此刻不泡,更待何时?

    “小姐,没事?但是为了表达我的歉意,我请你去喝咖啡!”

    “谢谢,这是我的荣幸。”

    美女受宠若惊。

    “尚未请教芳名?”

    “妮娜.卡拉。”

    典型的法国名字,原来是法国游客啊!

    “那么先生您呢?”

    妮娜巧笑倩兮,小嘴儿微微撅起来,鲜红鲜嫩,好像一只草莓。

    “布莱克.希尔。”

    这是林黑山在西欧用的名字,到了南欧,他的名字自动变成了蒙特内哥罗。国际刑警内部还流传着一个恶毒的笑话,传说前南斯拉夫联邦的黑山共和国独立的时候,林黑山特意捐赠一万美元,感谢他们以自己的名字作为国名。

    伊斯坦布尔是让全欧洲都跟风的咖啡城市,然而喝咖啡却没有欧洲那么讲究排场,全城上下无数咖啡小店,甚至有老式土耳其浴室盖在的咖啡屋,既然两人都是游客,就没有那么多讲究,来的就是感受风情。

    同样都是说法语的,几句下来,到了咖啡馆的时候,林黑山就和妮娜勾肩搭背,搂着小妖精的细腰,心里暗暗淫笑:“今天晚上,我可是准备了一打的套子。”

    那鲜红的嫩唇吮吸咖啡,真叫人浮想联翩,妮娜摘下了眼镜,那是一双画着浓浓眼影的双目,画得很有技巧,很漂亮,很妖艳。小妖精冲着林黑山笑笑,说道:“你,还是第一个将我打败的人!”

    林黑山不懂,反而说道:“你说什么?”

    妮娜手指头的转着一个钥匙扣,上面似乎是一只长着翅膀的骆驼,林黑山顿时跳了起来,吃吃叫道:“你,你是巴格达的飞贼!”

    然后林黑山抓住妮娜白嫩的小手,狞笑道:“我一直逮不住你,想不到你自投罗网!嘿嘿!”

    “啊呦,你怎么能够这么对付美女呢?”

    林黑山哼地一声,冷笑道:“老实交代,你有什么阴谋,我就不相信,你只是前来看将你打败的警察。”

    “是啊,我就是这么无聊。”

    妮娜的小手,犹如泥鳅一样,轻轻地从林黑山手里滑走,然后像一只轻盈的蝴蝶一样飘走,转眼就消失在人群当中。

    “你别走!”

    林黑山正要追上去,咖啡馆的老板来讨账,林黑山一摸口袋,坏了!空空荡荡,钱包不见了!

    “一定是那个小妖精,乘刚才撞过来的时候,偷了自己的钱包,真是无聊的飞贼!”

    正当林黑山手忙脚乱地对付老板的讨账时候,我们轻盈的小蝴蝶飞贼,大笑着离开马路。尽管她是一个国际大盗,但是年龄毕竟才十七岁,心态上很多和儿童相似,能够捉弄一下自己的对手,也是一件乐事。当她乐陶陶地回去之际,没有注意到,已经有几个穿着便装的人,悄悄跟了上来。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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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生水起(小说520)介绍:
历史,是时间的女儿蒙上了一层灰色的面纱。
元明清三代,是最接近我们时代的历史,也是中国历史上风云变幻、王朝更替最诡异的一段历史。成吉思汗突然崛起的秘密、明太祖百战得国的真相、明末天启年间北京城遭受的大灾祸、满清奴儿哈赤定都沈阳的风水,都请随着主角远赴内蒙古、穿越浙西大峡谷、探险新疆塔克拉玛干、追踪北京城地下的烈火,消灭邪恶的美日特务,一起揭开时间女儿的面纱,或丑陋、或狰狞、或华美……风生水起(小说520)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风生水起(小说520),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风生水起(小说520)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