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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同     三国兽焰txt下载     三国兽焰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六章杀鸡猛将(五)

    一

    刘民的话,叫的很大声,不但高顺听到了,并州军与鲜卑人也都听到了,两边听到的人,这心情可就不一样了,并州军的士兵是哄然大笑,鲜卑人的心中则是愤怒与沮丧并在,便是那魁头的心中,也是有一些郁闷加无奈的感觉,谁叫自己手下的勇士那般不争气啊,好歹也与那个汉人蛮人多过上几招再死也不迟啊,就这么被人家一下一个的,不是杀鸡还能是什么?悲剧啊……死不算什么,被人当鸡杀了才是那个悲剧啊……

    那个听到刘民的话的鲜卑勇士更是气的七窍生烟:“兀那汉人小蛮子,休要逞口舌之利,你家爷爷苏尔坦乃是长生天的勇士,今天就让你知道什么是长生天的勇士……”

    “错了,错了,你不是我的爷爷,我记得我的爷爷好象已经死了,对了,我记起来了,我爷爷死的时候好象是开了个追悼会的……狗入的,你刚才的的那句话是骂我来着……”刘民本来还一本正经的解释自己的爷爷已经过世了,说着说着,刘民突然醒悟过来对方那句话是骂人来着,心中不由的大怒,你这只该死的鸡,你真他吗的不是人……

    刘民一边怒骂着那个鲜卑人苏尔坦,一边举起手中的狼牙棒迎着那苏尔坦砸了过去,刘民手上的力量何其的大,那苏尔坦虽然是骑在马上,借着马的冲力迎上了刘民的狼牙棒,但听嘭的一声,那苏尔坦连人带兵器都飞了起来,仿佛是后世那遭遇到车祸的场面,苏尔坦在空中完成了一个优美的抛物线,重重的摔到了地上,连挣扎都没有挣扎一下便死翘翘了。

    看着那苏尔坦掉到了地上,所有看着战场的鲜卑人都觉得自己的心脏似乎被狠狠的撞了一下,魁头更是连嘴角都抽搐起来,要知道这苏尔坦也算的上是鲜卑人中有数的勇士,在正面对战之下,竟然被人家一狼牙棒就给砸死了,再换上其他的鲜卑勇士也只怕是白搭的。

    另一边的并州军士兵却是大声的为刘民喝彩,早就忘记了刘民先前那如同猴子一般的逃跑丑态,这个时候的刘民,在并州军的士兵眼中,就是一个英雄形象,却不知道这个英雄的刘民,此刻心中所惦记着的,只是自己又多得了一匹马了,刘民冲上前把那已经失去主人的马牵在了手中,回过头一看,现先前的三匹马竟然又跑散了,不由的有些傻眼了:“老高,还不快快帮我把那几匹马追回来,要不然就没有马肉吃了。”

    高顺一听刘民的话,好玄没有一头从马上栽下来,太强大了,高顺心中无比的佩服,这位刘公子实在是太强了,这样的宝马良驹,他竟然是要吃肉,难不成这样的宝马还入不了他刘公子的法眼,非得要那汗血马才算是好马不成,这刘公子家以前到底是什么样的家境啊,难不成家中养的好马,都是那种汗血宝马的级别?

    高顺摇着头,不过还是向着其中的一匹马追了过去,毕竟高顺也是爱马之人,看到了好马,没有不想要的,好在那两匹鲜卑人留下的好马因为没有主人,跑的并不快,高顺很快追究上了其中一匹,一跃上了那匹马的马背后,转而追向另外一匹鲜卑人留下的马。

    那魁头一见刘民与高顺竟然在战场上旁若无人的追那些走散了马,心中那个气啊,向着手下扫了一眼,正想点名再叫人上去与那汉人蛮子较量,队伍中已经冲出了两匹马来,那两匹马上的主人都是轲受那个部落的勇士,为了给轲受报仇,也为了魁头赏下的重金,这两个人不待魁头下令,已经自告奋勇的杀了出去。

    看到有两名鲜卑勇士冲了出去,魁头不由的暗自点头,心想这两个人还真是聪明,既然一个人不是那个汉人蛮子的对手,那么两个人总可以,虽然两个人对一个人,有些失了勇士的光彩,但只要把那个汉人蛮子杀了,就是胜利,而一切都是胜利者说了算了的,死了的人,再勇猛,他也不是英雄。

    那两个鲜卑勇士确实是聪明的人,但他们忘记了,有时候,并不是一加一就能等于二的,而他们虽然也是鲜卑勇士,实力上却是不如轲受的,轲受一下子就死在了刘的手上,他们两个人冲过去,也只不过是让刘民多挥了一下手中的狼牙棒罢了。

    刘民看到又有两个鲜卑人冲了过来,这一次,刘民学乖了,没有丢掉手中的马缰,而是翻身骑上了那匹马,向着那两个鲜卑人迎了上去,嘴里还嘟哝着:“真是的,**也没有你们这样蠢的,净给别人送东西来……”

第十七章杀鸡猛将(六)

    一

    不得不说,骑马也是一个技术活,但这门技术活刘民偏偏就不会,所以刘民骑在马上并不敢放马冲刺,两个冲过来的鲜卑人从生下就与马打交道,一看之下便知道这汉人蛮子不会骑马,心中都不由的大喜,怒叱一声,马儿冲的更快了。

    并州军前的吕布也看出了刘民不会骑马,心中对于刘民的惧意顿时消失了,心想此人虽然厉害,但也只是在步战之中,战场之上,一个不会骑马的步将再厉害,武力上也要大打折扣,甚至连魁头看出了刘民不会骑马之后,心中也放下了心来,暗想这汉人蛮人再厉害,大不了让自己手下的骑兵一起冲过去,用马蹄踩也要踩他。

    刘民一只手挥舞着手中的狼牙棒,这狼牙棒有一根长长的柄,本来是双手用的兵器,但刘民力气大,一只手舞起来也不费力,迎着那两个鲜卑人,手中的狼牙棒如同旋转的风车一般,带着骇人的威势向着其中一个鲜卑人砸了过去。

    那鲜卑人原本见刘民不会骑马,心中便不那么害怕刘民的厉害了,见那刘民的狼牙棒砸来,轻巧的一拨马,让马向着一边躲开,不想刘民这家伙的骑术实在是太糟糕了,手中的狼牙棒舞的太急,狼牙棒上的惯性带动了刘民的上半身,而下面骑着的马又不怎么听刘民的控制,结果刘民的身体在马背上微微的歪斜了一下,狼牙棒也跟着歪斜了一下,一棒没有砸到那个鲜卑人,反而砸在了那个鲜卑人所骑的马头上。

    马头虽硬,但哪里经的起刘民手中那一百来斤的狼牙棒一砸,当场就把那鲜卑人的马脑袋给打碎了,这样的一匹好马被砸死了,看的后面的高顺心中也不由的大叫可惜,那马上的鲜卑人从死马上滚了下来,心中又惊又怕,另一个鲜卑人则趁机一刀砍向了刘民。

    刘民的骑马技术虽然烂,但那人想到砍到刘民却是很难的,刘民的身体比正常人强悍了无数倍,神经反应也比正常人快了数倍,所以那鲜卑人的一刀,在刘民的眼中是很慢的,刘民低身闪过,但他这一闪动作有些大了,从马上嗤溜一下落了下来,这时代的马蹬是只有一边的,所以技术不好的人,坐在马上并不稳当,以刘民的技术,自然是没法在马上与人争锋的,他这一落马,却让并州军的士兵心中担心了起来。

    而另一边的鲜卑人见刘民落马,一个个士气大振,正想为自己的勇士们喝彩,不想刘民一落到地上,如同鱼儿遇水一般,身体立刻灵活了起来,双脚点地,身体一旋,狼牙棒有如活了过来的灵物,轻巧无比的把那个砍了他一刀的鲜卑人给砸了下来,这一砸,以刘民的力气,那鲜卑人哪能活的下来,连哼都没有哼一声,便从马背上飞落在地上死了。

    这突然之间的变化,让两军阵前的士兵都看傻了眼,好一会儿之后,并州军的士兵才喝起彩来,而鲜卑人的喝彩声硬生生的堵在嘴里又咽了回去,吕布这时好不由的为刘民那天马行空的一招而暗自喝彩,心想自己以后无论如何也不与这家伙进行步战,太他(娘)的厉害了,那根狼牙棒在这家伙的手中简直就象一根小筷子。

    先前那个死了马的鲜卑人一见之下,亡魂大冒,转身便跑,只是论起在地上跑步的能力,那鲜卑人怎么可能跑的过刘民,十几步便追上了那个鲜卑人,刘民一狼牙棒扫了过去,不想却扫了个空,那鲜卑人竟然一下就跪在了地上:“妖怪爷爷,饶命啊……”

    那个鲜卑人叫慕容左左,本是另外一个鲜卑部落的人,那个部落的领一脉是姓慕容的,现任领是反叛鲜卑大王和连的领头人,而这个慕容左左属于慕容家的旁枝,用一句话来形容他,就叫做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后来得罪了人,叛逃到了轲受的部落。

    或许是人生的经历让慕容左左生了改变,这人表面上一幅英雄好汉的模样,内里实际上贪生怕死又狡诈如狐,有好处便上,有危险便逃,此时一看刘民那变态的奔跑度,慕容左左便知道自己是逃不了的,想起昨日鲜卑大营中的谣言,心中更是没有了半点勇气,把手中的兵器一丢,跪了下来,只因为一心想着那个谣言的内容,这嘴里也不由的叫起了刘民为妖怪,加上爷爷两个字,到也显得创意十足。

    刘民这一下扫空了,也不由的愣了一下,听得那鲜卑人大叫妖怪爷爷,有些奇怪的道:“你叫谁妖怪爷爷?”

    慕容左左一听刘民的问话,便知道自己刚才一时口误叫错了,忙改口道:“汉人爷爷,饶命啊,小的知道汉人爷爷是长生天的第一勇士,小的以后愿意追随汉人爷爷。”

    这慕容左左的心思到也灵活,立马就为自己找出了一个投降的理由,刘民被他这一闹,也没有了杀他的心思,一摆手道:“你这算是投降了?……好吧,就算你是投降了吧……那个,太祖爷爷说过,缴枪不杀,你先到一边站着去吧……对了,太祖爷爷是谁?我怎么记得好象不是刘邦那个流氓来着……。”

    前面的话刘民说的很顺当很正常,后面的话则是自言自语起来,那慕容左左不知道刘民有个容易痴呆的毛病,见他抬头看着天自言自语的,不由的凝神去听,却听到刘民说着什么“刘邦那个流氓来着”,刘邦是谁,不只是大汉帝国的人知道,实际上草原上一些有点见识的人也知道,他可是大汉帝国的创始者啊,一个大汉帝国的人,叫着开创大汉帝国的老祖宗为流氓,慕容左左觉得自己算是开眼界了,心想这位汉人爷爷就是高人一筹啊。

    高顺将几匹马收拢了,见刘民那副模样,哪还不知道刘民又犯痴呆的毛病了,赶紧带着马过来,对跪在地上的慕容左左道:“起来吧,既然刘公子不杀你,那你以后就跟着刘公子吧,不要耍花头,否则我高顺可饶不了你,现在,你把这些马给刘公子看好了。”

    “是,是,小的一定会乖乖听刘公子的话的。”慕容左左一听高顺的话,立刻欢喜的爬了起来,一边心中想到,这位刘公子姓刘,那不是大汉帝国的国姓么,怎么他还叫那刘邦为流氓?想着,慕容左左又偷偷的看了一眼刘民,但见这位刘公子长的斯文俊朗,一点儿也不象那种力大无穷的勇士,慕容左左的心中又不禁感叹着,人不可貌相啊。

    高顺到将除了自己骑的那匹马之外,其它的马缰绳都交给了慕容左左,他到不怕慕容左左再次反叛,这家伙在两军阵前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跪地投降,以后在鲜卑族中是没办法立足了的,想要回草原上,那慕容左左以后只能在别人的嘲笑中过日子了。

    魁头见自己这边的勇士竟然在两军阵前向人家跪地投降了,心中气的差点儿吐血,当下也顾不得单挑的规矩了,手中的马鞭一挥:“儿郎们听令,给我冲过去,将这个汉人蛮子用马蹄给我踩死了,为我们死去的勇士们报仇。”

    随着魁头的一声令下,两万鲜卑骑兵向着刘民这边冲了过来,刘民一看这阵式,有些傻眼了:“老高,不得了了,这一次来的鸡来多了,这要让我杀到什么时候啊……”

    这也是刘民太过厉害,惹得魁头在士气低下的情况下,也把全军都压上了,高顺回过头去看吕布,想看看吕布是让他们撤回去,还是派兵冲上来支援他们,却见吕布将手中的方天画戟高高的举起来,却半天也没有下命令,这边鲜卑人的大军越来越近了,正当高顺心中有些着急时,吕布却将手中的方天画戟放了下来,然后高顺看到三千并州铁骑往城中撤了回去,却没有下令让高顺刘民他们也撤下去。

    “吕布竖子,这是想借刀杀人。”高顺心中大怒,明白这是刘民先前过于厉害的表现,让吕布那厮心中产生了嫉妒,先前故意不下命令,拖延时间就是要让刘民高顺他们待在两军阵前暂不回来,想借着鲜卑人的大军把刘民给除了,自此,高顺心中原先对吕布的敬意再也没有了半点。

    刘民这时也回头看到吕布他们都撤走了:“老高,我们的人都走了,我们是不是也回去?这些鸡……不是,这些鲜卑狗太多了,我们杀不过的。”

    高顺看了一眼冲过来的鲜卑人,取了那把刘民缴获的大斧在手中,叹了一口气道:“我们这时候撤有些晚了,回城只怕我们的机会不大,我们只能从敌人的侧翼杀过去。”

    “那好吧,老高,我听你的。”刘民点了点头,脸色有些白,这么大的阵仗,虽然刘民现在对自己的武力有那么一点儿信心,可这眼前的鲜卑人也太多了点,从前是宅男的刘民,多亏了现在脑筋上有些痴呆,才没有吓的尿裤子,便是高顺,这时的脸色也微微有一点儿白。

    刘民紧张的咽了一口唾沫,抡起手中的狼牙棒,按照高顺所指的方向冲了过去,高顺正要随着刘民冲杀过去,却现三千并州铁骑中冲出一匹马来,马上一员小将,手中一杆大枪,但看其打扮,似乎也是一个小兵。

第十八章第二个跟班张辽(一)

    一

    那员小将穿的虽然是小兵的战衣,骑的马也是普通的军马,但手中一杆长枪却是好枪,枪尖上明光闪闪,随着那小将的舞动在空中划出一道道银线,高顺也没太多的心思管那小将是谁,挥动着手中的大斧追着刘民后面杀了过去。

    慕容左左犹豫了一下,只是他现在却没有回头路可走,若是不跟着刘民他们,他慕容左左定然会被自己的同胞当叛徒杀掉,万般无奈的慕容左左只得牵着那几匹马跟在刘民的后面,这种情况下,慕容左左到也没有后悔,当时他若不投降,便已经被刘民一狼牙棒砸死了。

    那员小将迅的追了上来,与高顺一左一右的护在刘民的两边,正好把慕容左左挟在了中间,对面的鲜卑大军也正好在这时冲到了近前,刘民手舞着狼牙棒,大喝一声杀进了鲜卑人的大军之中,此时的刘民虽然是步行,但他那手中一百来斤的狼牙棒有如动的螺旋桨一样,人碰着人死,马碰着马亡,每一步之间必有一个鲜卑人被砸飞,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已经不足以说刘民的厉害了,冲上来还没有死的鲜卑人觉得,自己面对着的这个汉人,简直就是传说中的洪荒猛兽加幻化人形的妖怪。

    后面看着的慕容左左不由的张大了嘴巴,心中暗暗庆幸不已,眼前这位自己刚刚投靠的主人,实在是太厉害了,这哪里是人来着,简直就是长生天降下专门杀人的猛兽,这个时代没有机器一词,所以慕容左左也只能用杀人猛兽来形容刘民的厉害。

    慕容左左不知道的是,他敬为猛兽的刘公子,此时两只眼睛差不多闭了起来,只留下微微的一丝缝隙,一边舞动着手中的狼牙棒,一边不断的念叨着:“我没有杀人,我杀的是鸡……我没有杀人,我杀的是鸡……阿弥陀佛……阿门上帝……原谅可怜的我吧……这些鸡都是有罪的……对了,那个上帝是谁,我干嘛念到他头上去了……”

    左边的高顺虽然不善于用斧,但比他原先那根木头枪可强的多了,手中大斧上下翻飞着,那些鲜卑人遇到他,基本上也是一斧一个,砍脑袋就象砍瓜一样,右边的那员小将也是武艺高强,手中的大枪舞的风雨不透,所过之处,没有一个鲜卑人是他的一合之敌。

    四个人落在上万大军之中,那是连一点小浪花都不算,不过由刘民他们组成的这朵小浪花,却是厉害的紧,鲜卑骑兵的冲击遇到刘民这种非人生物,就象是大海的巨浪遇到了礁石一般,任那一**的巨浪不断的冲上来,最终都被刘民手中的狼牙棒搅的粉碎,夹在中间的慕容左左几乎都不用动手,非常悠闲的牵着几匹马跟着刘民往前走,这让慕容左左越的觉得,自己的投降实在是一个无以伦比的英明决定。

    这个时代,无论是鲜卑人还是羌人,乌桓人,或者北地的汉人,都是最重能杀人的勇士的,谁强就跟着谁,对于勇士是哪一个种族的人,并不会太计较,所以,这个时代就有很多的羌人投靠董卓,马腾,也有一些匈奴人投靠张燕,慕容左左投靠刘民,只要刘民够强够勇士,就没有哪个鲜卑人会嘲笑慕容左左投靠的不对,唯一会恨慕容左左的只有魁头。

    刘民带着高顺他们从鲜卑人的右侧杀透重围闯了出去,后面的鲜卑人却没有继续追杀刘民他们,那魁头反而鸣金收兵,他旁边的人有些不解的问道:“大王,何故收兵了,为何不趁此机会将那个汉人杀了?此汉人留着,实在是一个祸害。”

    魁头虽然没有称王,但他的一些亲信已经把他当成了鲜卑人的大王了,魁头听到手下亲信的问话,微微的一笑道:“汉人好内斗,由来已久,对面的守将乃是那闻名已久的吕布,我闻那吕布有万夫不挡之勇,但先前那员汉将,却何只是万夫不挡,我观那员汉将所穿装束,所用兵器,分明是一个不得重用的小兵,此必是那吕布妒贤嫉能,不肯使用比他厉害之人,先前我下令冲杀,那吕布既不下令让那员汉将回去,也不率军上前助阵,反而在拖延一段时间后弃他们而去,由此可见,吕布与那员汉将之间,已生内斗,所谓两虎相争,必有一伤,我又何苦让我们的勇士们与那个汉将拼杀下去,徒的牺牲了他们的性命,唉,那汉将,真勇士也,要想将他斩杀,不知道要牺牲多少我鲜卑族的勇士才行。”

    “大王说的是,让他们彼此内斗,实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那个魁头的亲信点了点头,抬头再看退出来的战场之上,不由的倒吸了一口冷气,就那汉人的一路杀过,竟然在战场上留下了数百的鲜卑人的尸体,更有不少被砸死的马尸,从这可以看的出,那个汉人蛮子是何等的厉害,这让那人不由的想起军中的谣言,这汉人蛮子,莫非真的是妖怪所化不成?

    回到城中,上了城墙的吕布看到刘民带着另外三人杀出了重围,不由的轻轻的叹息了一声,旁边的魏续问道:“奉先,何故叹息,可是为城外的鲜卑人势大?”

    “非也,我是为那个刘民,此人留在世上,我吕布又将置于何方,想我吕布平生少有三合之将,本该是天下无人能及,不想这刘民出现,其武艺似乎犹胜于我,有此人在,我吕布的名声将被他盖下了。”吕布对于自己的小舅子魏续到也不隐瞒,将自己的心事说了出来。

    “奉先何须忧虑,要杀此人却是易事,此人现在不过是一个小兵,奉先只须以军令相责,便可斩杀了他……”魏续小声的说道,心中对于吕布的忧虑却是不以为然。

    “只怕猛虎已经出柙,再想制他难矣……”吕布露出一丝苦笑,想起高顺所说的话,心想此人既然身份尊贵,又岂会在意自己一个主簿的身份,想要用强,对方肯定会反抗,到头来这事情闹的大了,对自己也没有什么好处,谁知道他的背后会有什么样的势力,而且自己已经摆了他一道,对方又怎会不防备着自己。

    城外的刘民见身后的鲜卑人退去,便停了下来,此时刘民全身都是那些鲜卑人的血,看上去有如一个血人一般,而高顺与那员小将的身上也尽是血,只有慕容左左的身上还是挺干净的,慕容左左看到血人一样的刘民,再想到先前的冲杀,心中对于刘民的敬仰,还真是有如那滔滔不绝的江水,心中也越的坚定了跟着刘民想法。

    高顺见鲜卑人退去后,便下了马休息,转头看到那员小将,不由的微笑道:“兄弟当真是好武艺,我观兄弟也当是名门出身,不知道兄弟你高姓大名怎样称呼?”

第十九章第二个跟班张辽(二)

    一

    “对了,某叫高顺,字元路,这位是刘公子,名民字……”高顺在为那位小将介绍刘民的时候,才想起忘记了问刘民的字是什么,一般来说,出生于士族的人,都是有名有字的,这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而且字也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取的,以高顺想象中的刘民家势,这刘民是一定得有字的,但他与刘民在一起的这些天,还真没有听到过刘民的字是什么。

    不过刘民似乎有失忆症,不记得从前的事情了,所以高顺没有听过刘民的字,在高顺看来也是正常的,只是现在这个时刻却是有些尴尬,高顺的目光不由的落在了刘民的身上:“公子,你可还记得自己的字否?”

    刘民这时正看着自己一身的血,脸色有些惨白,他再有痴呆症,但以前没有杀过人时,一些本能的反应还是会有的,只是轻重不一的问题罢了,刘民的嘴里还在念叨着:我杀的不是人,我杀的是鸡……他们都是坏人……他们都是强盗……我是奥特曼打小怪……

    那个小将也看出刘民的情形有些不对,当下一抱拳道:“某叫张辽,字文远,五原郡吏。”

    这郡吏的官职不大,在这个时代甚至算不上是官职,并且是文职,这让高顺微微有些意外,他见刘民还陷在症中,只得对那小将张辽道:“原来是文远兄弟,某看文远你一身武艺不凡,想必是出身于将门之后,以后有机会,某当与文远你切磋一番。”

    这个时候,刘民忽然抬起头,看着张辽道:“你就是张辽,我好象在哪里听过你的名字,咦,这个名字好熟悉呀,我怎么就想不起来呢……是了,是了,高顺你的名字我也听说过……奇怪了,我怎么就记得这些个名字啊……对了,好象是什么游戏里面的名字,我还玩过来着呢……那个吕布啊,是个最厉害的Boos……”

    高顺对于刘民的胡言乱语早已经习惯了,但张辽却对刘民的话有些奇怪:“刘公子,那个游戏是什么东西,那个最厉害的帛丝是不是一种布?”

    张辽从小在乡里便小有名气,也因为他的这个名气才当上了郡吏,所以对于刘民所说的听过他的名字,到也没有什么好怀疑的,不过张辽这一问,却让高顺也对刘民所说的有些好奇了,不想刘民对于张辽所问的话,睁大了眼睛道:“什么,你不知道游戏是什么?不知道Boos是什么?……对了,我好象也不知道……奇怪了啊,我应该知道的啊……”

    张辽被刘民的话弄的有些哭笑不得,他现在算是看出来,敢情这位刘公子似乎有些智障,张辽昨天见识过刘民扛马,爬上城墙的本事,今天又见他杀鲜卑勇士如同杀鸡一般,只道刘民是了不得的英雄好汉,当吕布率军撤回城里时,张辽对于吕布的行为很是不屑与恼怒,张辽是个聪明人,哪能不知道吕布的盘算,所以张辽便匹马来援刘民他们。

    现在的张辽是个热血青年,也最崇拜比自己强的英雄好汉了,他本是一个郡吏,战场上是用不着他的,但张辽从小学得兵法武艺,最向往的就是战场之上战斗,这一次鲜卑人来袭,张辽便带着家传的大枪投入了军队中,原本想跟着吕布在战场上厮杀,但吕布的行为却让张辽有些失望,见刘民厉害,张辽的心中又敬佩起刘民来,不想现在一看,刘民这副模样,让张辽好生的失望。

    那边慕容左左也很失望,他现刘民的情况有些不对了,心中不由的暗自叫苦,眼睛也不由的轱辘辘的乱转了起来,高顺一见张辽的眼神,便知道张辽心中所想,他得刘民所救,又得刘民指点武艺,心中是极尊敬刘民的,见不得别人对刘民那轻视的目光,当下微微一笑道:“我家公子,乃贵胄之后,因为一些事情,把从前的一切给忘记了,但我家公子文才武艺,皆是世上少有,武艺想必文远兄弟是看到了的,文才方面,便是当世大家蔡公蔡伯喈那都是赞叹不已,我家公子与蔡公一家打算南下,现在蔡公在九原城中,某还想请文远兄弟帮个忙,把蔡公一家都接出城来。”

    张辽对于所谓的贵胄之后并不感冒,但那慕容左左听了却是眼中一亮,心想自己这位新投靠的主人虽然智商上可能是有点问题,但他的身份却是在大汉无比尊贵,自己跟了他也不算吃亏,这时刘民将身上沾血的衣服脱了,这慕容左左很有眼色的把自己的衣服脱下献上,不想刘民却一皱眉头:“你这衣服,味道难闻的紧,你不会是很多天没有洗澡了吧。”

    草原上的人确实是很少洗澡,不过刘民这话听在慕容左左的耳中,却更是让慕容左左认定刘民是贵胄出身,要不然,一般的人家,经常洗澡干什么,事实上这个时代大汉帝国的百姓也不是经常洗澡的,只有那吃饱了没事的贵族,才会讲究身上的卫生。

    刘民这话也同样让张辽认可了高顺所说的话,不是有钱人家或者贵族人家出身的人,是不会有那么多的讲究的,这么多讲究的刘民,显然出身不一般,对于高顺所说的要求帮忙,张辽也没有推脱:“高兄所请,某尽力而行,有机会,某会把蔡公一家接出城来。”

    蔡邕蔡伯喈的大名,在大汉帝国还是很响亮的,没听过蔡邕大名的人,简直就算不上是士族人,那边刘民把慕容左左的衣服还了他,眼睛看着慕容左左牵回来的几匹马,又回头看着远处打扫战场的鲜卑人:“哎呀,真是可惜了,那么多的马,都让那些鲜卑狗捡回去了,要不然,那些马肉可以让我们吃很多天了……对了,老高,还有,这个张辽是吧,我们现在把这几匹马都分了吧,大家辛苦了一趟,没点好处可不行,以后,咱们也算是兄弟了,这抢劫的事情实在是太爽了,有机会咱们再合作一把……”

    高顺听到刘民的话,不由的暗自点头,觉得刘民这后面的话说的颇为有理,有那么一些拉拢人心的味道,一点儿也让人感觉不出智障来,不想后面刘民接着说的话却让高顺有些哭笑不得:“我现在算是明白了,为什么国家天天喊严打,还有那么多的抢劫犯,这事情实是爽……对了啊,我记起来,那个国家好象有警察来着,还有枪来着……”

    刘民的目光落在了张辽手中握着的大枪上,脸色突然有些变了,声音变的低不可闻:“是枪来着,事情好象很不对啊,那枪不是这种枪的,那枪很厉害的……我记起来……我叫刘民……我今年二十二岁……我大学刚毕业没多久……我没有找到工作……”

第二十章第二个跟班张辽(三)

    一

    几个生活的片断出现在刘民的脑海中,那是刘民心中最难忘记的时刻,那一年:

    那一年的那一天,自己是记得的,春雨如丝,春风就象在某一刻不经意间,吹开了自己的心扉,那一个娇俏的身影闯入了自己的生活中,从此自己的目光总会在某一刻某一时独自的凝眸,凝眸那个女孩子的笑颜,凝眸那个女孩子的秋水明眸,以及,那不经意的一眼,让自己的心跳加快了起来,然后是从快乐到失落,从失落到期盼,再从期盼到不经意间的慢慢沉默。

    刘民默默的想着,眼中微微有一丝亮光,最难排遣的,是少年的那一缕初恋呵。

    “叶子……”刘民喃喃的低吟,这一声低吟让刘民那早已经忘却的初恋再一次的浮现在了刘民的心中,人生若是如初见啊,那一刻的心情,早该沉埋于心底的,却在这个时候再现了,这一个名字,这一个身影,原来自己想要忘却,却又没能忘却呵。

    刘民忽然感到很伤心,有如诗人为那春去的伤春,有如醉鬼在将醉未醉时却现酒瓶中没有了酒的失落,得到的也许未必会珍惜,但没有得到过的,却是永远忘不了吧:

    那一年的那一天,自己结结巴巴的对她说:我叫刘民。

    那一年的那一天,她是怎么说的,自己不记得了,只记得那如春花般灿烂的笑脸。

    若干年后的一天,自己再一次的遇见了她,自己垂头丧气的说:我今年二十二岁……大学刚毕业没多久……

    那时的她,穿着一身的警服,显得英姿飒爽,腰间,还挎着一把手枪,正在执行任务,那一刻的细节自己记的不清了,但她那几根葱葱玉指搭在那枪套上弹动的情景,却让自己记忆深刻,那一次不经意的相见,也许就是自己从此沉沦的开始吧,自己没有找到工作,一个连工作都找不到的人,又怎么配的上她……

    不是自己不努力呵,可这个社会想要出人头地,又哪是那般的容易,于是自己就开始坠落了吧,好象,就是从那时开始,自己沉迷于了网络中,沉迷于游戏中……沉迷于自以为是的世界中……把人生当游戏,把游戏当人生……

    游戏……对了,就是游戏,这高顺,张辽,吕布他们就是游戏中的人物名字……难道自己现在还沉浸在游戏中不成?……刘民那原本悲伤的心,忽的变的有些迷茫。

    几个不太多的生活片断,却让刘民那原本如同混沌的脑海中划过一丝清明,仿如从一个梦中醒来,眼神也没有了先前的木讷,思维的连续性也顺畅多了,这让刘民隐隐约约的有些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他依然不记得很多的事情,不记得自己出生的世界,但他感觉到自己似乎与身边的人,与这个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现,这个世界的人和物,都与他脑海中的那个世界是不一样的,刘民分不清,到底是他脑海中的世界是个梦,还是现在眼前的世界是个梦,或者两个世界都是梦中世界的游戏。

    这让刘民的心中又生起一丝恐惧,恐惧自己是不是也变成了游戏中的某一个画面人物,回复了三分清明的刘民,现自己的心却乱了,思维有了一定的逻辑能力的刘民,反而因为脑海中有着太多的混乱记忆,而分不清现实与虚幻,分不清自我的真与假。

    高顺他们听到刘民不断的喃喃低语,也听不清刘民在说些什么,高顺知道刘民可能是想起了一些什么,所以不敢打断刘民的思绪,但张辽却不知道刘民为什么怔,暗想自己总不能一直站在这里陪着这位刘公子怔,便道:“刘公子,若是没有什么事情的话,文远先告辞了。”

    “啊,你要走?”刘民被张辽打断了思绪,抬头看着张辽,好一会儿才道:“你是叫张辽张文远,家住雁门马邑的是不是,本姓聂,家中为避祸而改姓了张是不是。”

    “啊,公子何以得知此事?”张辽睁大了眼睛,很是吃惊的问道。

    “我也是听人说的,文远,你就别走了,我与你一见如故,不如,我们与老高一起结拜为兄弟吧。”刘民脑海中想起桃源三结义来,于是想到什么便说什么的刘民对张辽建议道。

    刘民想起那个自己玩过很多回的三国游戏,虽然那个游戏的内容刘民记忆的也不多,但在第一时间,那种玩游戏时的本能让刘民觉得自己不能放走了张辽这个npc,每一个喜欢玩三国游戏的人,对于张辽这样的npc,都会有一种本能上的喜欢,遇到了都会想方设法的收服他,刘民的智商虽然没有完全恢复,但这种本能足以让他做出这种收服张辽的决定。

    高顺听到刘民如此条理清晰的话,心中不由的大喜:“公子,你的记忆恢复了?”

    “我……我记得一些了,我的家好象在很远的地方,我还记得有一个女孩子叫叶子,她……她大概不会再记得我了吧……老高,我很难过……”刘民说到后面,语气很是低沉,但他的话却让高顺误会了,一脸恍然大悟的模样。

    “公子,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男儿大丈夫的,何患无妻,顺观那蔡公之女昭姬,便与公子乃是良配,公子流落于此,与昭姬小姐相遇,此乃天意也,公子,过去的那些事,还是忘了它吧……”高顺以为刘民之所以会忘记过去的种种,是被一个叫叶子的女子伤了心,伤心忘情之下离家出走,这个时代的女人地位都不高,一个男人为情所困,是很让人瞧不起的,若不是刘民的一些本事实在是太过于惊人,便是高顺也会瞧刘民不起。

    “昭姬啊……是了,昭姬真的很漂亮哩,比叶子还漂亮的多,好象有哪个家伙对我说过,想要琰儿妹妹做老婆的,现在被我遇到了,自然是我的了……”刘民一边说着,一边眼睛在高顺,张辽他们的脸上扫来扫去,最后觉得想蔡琰做老婆的应该不是这两个人,到底是谁,刘民也懒得去想了,只要现在这两个人不与他抢女人就成。

    刚才刘民说要与张辽他们结义,不想话题被高顺转到了其他的方向,这让张辽觉得刘民说那话是言不由衷,心中颇为不快,一拱手正要离去,刘民忽的叫道:“对了,我刚才说要与文远结拜为兄弟来着,来,来,老高,文远,咱们这就结拜了吧。”

    刘民伸手拉住张辽,那张辽被他这一抓,便动弹不得,挣扎了几下却是挣不动半分,随后,刘民又拉住了高顺当先跪了下来:“皇天在上,后土在下,我刘民今天与高顺,张辽结为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如违此誓,那个……”

    刘民也不管张辽他们怎么想的,想到怎么做就怎么做了,至于结拜的誓词,也是按照桃源三结义的情节来的,但说到违反誓言的后果的时候,刘民却是忘词了,想了一会儿却没有想起来,心中一急,便冒出一句话来。

第二十一章第二个跟班张辽(四)

    一

    刘民说着说着就忘词了,他的记忆混乱不堪,很多东西都是只记得一鳞半爪的,在这结拜的当头忘记了下面怎么说了,刘民的心头不禁也有些着急,这一着急到让他想到几句词来:“那个,咱们以后就是兄弟了,谁要是背叛兄弟之间的感情,那他生儿子没屁眼,娶老婆是恐龙,出门踩狗屎,坐车出车祸……”

    这长长的一串诅咒,让高顺,张辽听的有些傻眼了,好新鲜的词啊,他们两个人都不曾听过,按照这个时代来说,那诅咒无非也就天打五雷轰,不得好死之类的,哪有刘民所说的这般丰富多彩,在感觉自己长了见识的同时,高顺与张辽又有些好奇的想着,生儿子怎么会没有屁眼呢,这人要是生下来没有屁眼,那岂不是奇哉怪哉。

    还有那牢婆与孔龙是什么东西,出门踩狗屎这大家都知道,可那车祸又是怎么回事,难道坐那马车也会有祸事……高顺与张辽对于刘民所说的话,想了半天也没能明白过,不知道这些诅咒的威力会不会比天打五雷轰来的厉害。

    高顺多少习惯了刘民的那些奇怪词语,没有想太久,他这时也看出了这位刘公子是想要收服这位张辽,对于此事,高顺自然是会帮着刘民,当下按照刘民的话了一遍誓言,而张辽心中并不太愿意与刘民结为兄弟,虽然刘民看起来很厉害,但同时这位刘公子看起来也有点傻,少时就胸有大志的张辽,怎肯把自己的命运与一个看上去有点傻的人绑在一起。

    刘民看到张辽沉默不语,有些好奇的道:“文远,你怎么不说话啊,快点吧,这般跪着,膝盖多难受呀……咦,你怎么还不说啊,你不说的话,老天爷怎么知道你愿意与我们结拜为兄弟呀……你不会是害羞了吧,我看你不象是害羞的人啊……还是说,你怕做了我的兄弟受欺负?你放心好了,以后我这个哥哥一定会照顾你这个弟弟的,谁敢欺负你,我们就一起扁他,扁的他的老娘都不认识他……你看看,我这个做哥哥的对你多好,快说吧,说了咱们就是兄弟了,以后,等我有钱了,给你娶个好媳妇……”

    刘民的一通叨唠,让张辽有些哭笑不得,这嗡嗡的声音,象是有一只苍蝇一般,好在张辽不知道后世有一个唐僧,否则一定会用他的长枪当了那金箍棒砸刘民一通,一旁的高顺却是对刘民如此滔滔不绝的话语敬佩不已,虽然说的让人难以明白其中的意思,而且有些不着调,但看他连哄带诱的,怎么的也不象是一个痴呆人啊。

    “文远贤弟,可是觉得某不配与你做兄弟?”高顺自然是帮着刘民说话的,不过这话他可以说,刘民却是不能说的,这话可是逼人跳墙啊,性质是很严重的。

    好嘛,这两位,这兄弟还没有结拜成呢,就叫上了哥哥弟弟的,张辽心中有些腹诽的想着,高顺的本事,他也是见识到了的,其武艺比他张辽只强不差,这样的人既然甘心跟着这位看上去有点傻的刘公子,那么他张辽与这位刘公子结成兄弟,也不算太委屈自己:“皇天在上,后土在下,我张辽今天与刘民,高顺结为兄弟……”

    “这就对了嘛,你看,你这一说,咱们不就成了兄弟……哈哈……”等张辽完了誓,刘民拉着张辽与高顺站起来,有些得意的笑道,看到刘民那一脸的得意,张辽有些郁闷的想,这还不是你们强逼着人家与你们结拜的,世上有这样让人做兄弟吗。

    三人站了起来后,各自报了年纪,刘民报的是二十二岁,高顺是二十一岁,张辽是十八岁,这般一来,刘民到是堂而皇之的成了大哥,听到高顺与张辽叫自己大哥,刘民一脸的眉开眼笑,他到不是因为别人叫他大哥而高兴的,当大哥的,可不一定就风光啊,也不是因为自己收得两员名将而高兴的,刘民不记得的事情太多,压根儿就不知道自己收了两员名将,这家伙以前玩游戏时,水平是极臭却很沉迷,每一次费尽心思收得一个npc小兵做手下时,都会高兴了半天,所以这一次收了两手下,刘民哪会不笑的脸上开花。

    慕容左左适时的上前向刘民恭喜,大拍了一通刘民的马屁,刘民这才想起,这还有一个也算是自己的手下呢,当下笑的更开心,大手一挥道:“好了,咱们现在回城去,这回咱们有了这么多的马,可以敞开肚子吃肉了,想必蔡琰妹妹见了也一定会高兴的。”

    刘民这话一出,高顺三人差点儿吃惊的趴下,杀马吃肉?亏这位刘公子想的出来啊,不说那四匹好马,另外三匹不好的马,那也是金贵的军马呀,一匹得换得多少只羊啊,刘民看着三人那张着嘴吃惊的模样,很得意的又说了一句:“高兴的呆了吧,不过这马肉的味道不太好,想当年,我吃过的那贵州狗肉才叫好吃呢……咦,真是奇怪了啊,我什么时候吃过那狗肉了的……对了,这个世界怎么就没看到一条狗呢……”

    “大哥,你想吃狗肉到是好说,那些大户人家中多半都养有看家的狗,到是这些马,大哥却不能杀了吃,大哥家中尊贵,只怕是好马无数,自然是不在意这几匹马了,但我们现在却需要这几匹马做脚力,杀了它们,我们以后只用两只脚走路了。”看到刘民又扯到吃肉一事上去了,高顺有些无奈的道,在高顺的想象中,刘民的出身一定是那种富贵之极的家庭,区区几匹好马肯定是不会放在这位刘公子的眼中的,但高顺却是个爱马之人,哪会舍得这好好的马让刘民杀了吃。

    “大哥,二哥,说到狗肉,小弟到是想起来了,这九原城中有一户人家到是养了不少的狗,我们可用一匹马与那家进行交换,却是比吃马肉强多了。”张辽先前虽然不认可刘民,但现在已经与刘民结拜了,这个大哥二哥的,他也只能认了。

    “嗯,嗯……这个主意好,二弟三弟,你们在这里等等,我去去就来。”刘民一边点头赞同,一边眼睛看着先前的战场上,看到还有一些鲜卑人在战场上收敛尸体,把那些尸体搭在马背上,心中不由的想到,要是再抢几匹马,不就可以换更多的狗肉了。

    刘民现在的智商就是那种想到哪,就做到哪的人,心中这个想法一冒出来,便拎了那狼牙棒向着鲜卑人冲去,他双腿奔跑起来,也比一般的马慢不了多少,看到刘民冲向那些鲜卑人,高顺与张辽有些莫明其妙,不知道这位新结拜的大哥要干啥,那些鲜卑士兵一见刘民向着他们冲过来,丢下手中的尸体,飞快的翻身上马就跑。

    “那个汉人妖怪来了,大家快跑啊……”先前刘民杀了鲜卑那么多的人,早把那些鲜卑人杀的胆寒了,原本还不相信那些谣言的人,这时已经相信了那流传在军中的谣言,一见到刘民冲过来,有几个鲜卑人吓的忘记了上马逃跑,迈开自己的双腿狂奔,这样一来,到是便宜了刘民,让刘民顺利的捡到了六匹马,这家伙却还不满足,又将一匹死马扛在了肩上。

    看到刘民为了几匹马就敢向那些鲜卑人杀去,高顺和张辽有些无语了,张辽更是心想,自己新结拜的这个大哥还真是强悍啊,看那些鲜卑人,见了自己的这个大哥,就是兔子见了狼了一样,不管怎么说,做人若此,也当的上是一条好汉了,自己与他结拜,似乎也是不错的事情,而那慕容左左心中则有些骄傲起来,自己的主人,乃真勇士也,看那些家伙,见了他,一个个比兔子还逃的急。

    远处的魁头此时还没有回营,见那些打扫战场的士兵一个个逃了回来,不由的望着刘民那大摇大摆着离去的身影对手下道:“此长生天所降的猛士也,却恨没有降在我鲜卑族中。”

    “大王说的是,此人真的是有万夫不挡之勇,没想到汉人之中,前有一个吕布,如今又有了此人,看来汉人也非全是羔羊之辈。”魁头的一个手下也不由的点头道。

    “汉人有一句话,叫做一山不容二虎,小小的九原城中,有吕布与此人在,必生事端,我等到也不用太过担心。”魁头见手下士兵低迷,便笑了笑道。

    刘民手中牵着六匹马,肩上扛着一匹死马,还拿着一根百来斤的狼牙棒,这让张辽与慕容左左看到,心中一边暗想刘民是个变态的非人怪物之外,一边心中又觉得跟着这种人还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慕容左左讨好的上前将刘民手中牵着的马接了过来:“主人真是长生天降下的真勇士也。”

    张辽上前接过了刘民手中的狼牙棒,心中也是由衷的道:“大哥你可真是厉害,那些鲜卑狗见了你,以后只怕都会做恶梦了。”

    城墙上的吕布看着刘民的所作所为,不由的摇了摇头,轻轻的叹息了一声。

第二二章开了一窍的刘民(一)

    一

    城墙上的吕布见刘民竟然为了几匹马,就跑的去杀那鲜卑人,不由的摇头叹息道:“某是空做小人也,此人为了几匹马,就不惜以身犯险,汲汲于蝇头小利,非大丈夫所为,可以看的出此人没有什么大志向,某与他计较,实在是有失了自己的身份。”

    吕布的声音很小,站在他旁边的人并没有听清楚,城外的刘民被张辽那一句很马屁的话,说的眉开眼笑,这位常常犯呆症,却并不是那种真正的傻,从前也就是一个小人物,哪能不喜欢听别人的马屁了:“三弟啊,这回你该知道了大哥我的厉害了吧……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我现在觉得还是这个世界好呀,抢人家的东西都不犯法,实在是太自由了,就是不知道抢女人会不会犯法,我记得好象有人说过那么句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抢,抢女人才是人生的至高境界啊,对了,好象是有个叫成吉思汗的家伙是这么认为的……”

    刘民说话总是前言不搭后语,高顺是早就习惯了,张辽却被刘民那种“伟大”的理论给惊住了,心想这种话大哥也说的出来啊,那个叫什么成吉思汗的,简直就是个人渣啊,这种人,太野蛮太禽兽了,不会这个大哥也这般野蛮和禽兽吧。

    刘民看到张辽张着嘴巴看着自己,说话的兴致便更高了,拍着张辽的肩膀道:“三弟呀,说到那个成吉思汗,我到是想起一些事情来了,那个成吉思汗可真不是个东西啊,当然,他更不是个人,他是个野蛮的禽兽啊,我好象在哪里听说过这个禽兽所做的事情……他杀了全世界很多很多的人,他抢了全世界很多很多的漂亮女人……真是让做男人的嫉妒他呀,虽然他是个禽兽……对了,三弟,我说到哪儿了?”

    你说到哪儿了,我哪儿知道呀,张辽有些郁闷而又无奈的想到,这位大哥到不是禽兽,可他向往着做禽兽啊,不过,抢女人虽然禽兽了点,但做男人的,遇到自己喜欢的女人却不出手,也太没男人气了,这位大哥呀,做男人,就是猛了点。

    “大哥,那个臣鸡丝寒是个什么人啊?”张辽算是明白了,自己的这个大哥应该不傻,就是说话做事有些不着调,若是一个傻子,说话哪能如此的滔滔不绝,这让张辽的心中好过多了,只要不是跟着一个傻子结拜成兄弟,其它的那只是小缺点了,人无完人啊,这位大哥既然如此勇猛,有些个小缺点那也是应该的,要不然,会天妒英才的。

    “成吉思汗?谁知道他是什么东西……我要记得他是什么东西,其它的事情我不就想起来了……三弟呀,做大哥的也有难处啊,你不能把大哥当那打小怪兽的奥特曼,那家伙也不是人呐……”刘民摇着脑袋,一脸诚恳的道,他的话头从东跳到西,让张辽现,原来自己很无知啊,不知道的东西太多了。

    “那大哥,奥特曼又是谁来着?”现自己很无知的张辽不耻下问,看到刘民那一脸的笑容,这一次,刘民没有摇头。

    “这个奥特曼我记得,这个家伙特别的不是人,专门欺负那些可怜的小怪兽的,小时候我还以为他是一个英雄来着,长大了后才知道,他就是一个专门欺负弱小的家伙……这话也不知哪个给我说的,但是很有理啊……这么有理的话,我当然是记得的。”刘民的那个笑容到不是那种开心的笑容,而是想起了一些有趣的事情,只是那些有趣的事情记的不清,总觉得有个模糊的身影在脑海中飘来飘去,很熟悉的身影,一想来,刘民便有种温暖的感觉在心中流过,刘民不知道的是,那种温暖的感觉叫做友情。

    “大哥,以后我们该怎么做?”高顺看到刘民说话的兴致很高,不过,高顺觉得,刘民再这般说下去,指不定又起痴呆来,所以打断了刘民继续说下去的话头。

    “我们先回城去吧,蔡老伯和蔡琰妹妹都还在城中呢。”刘民看着自己身边这么多的马,便想着在蔡琰面前表现一番,他的意识从混沌混乱中渐渐恢复过来,认识的第一个人就是蔡琰,是蔡琰一点一点的引导,让他的思绪恢复了一部分正常,所以对于蔡琰的依赖与感情,在刘民的心中还是很深的,以前浑浑噩噩的,还不怎么的想蔡琰,现在刘民的脑袋瓜子开了一窍,有些事情刘民是知道了的。

    比如,刘民现在知道了一个女人的美丑,知道了那么一点点男女之间的差别,一想到蔡琰那娇美可爱的脸,刘民便觉得自己的血液在一点一点的起热来,渴望看到蔡琰,渴望听到蔡琰那柔美的声音,做为一个男人,一个没理想没志气没智商没心机的四没男人,刘民自然觉得,拿着这么一堆马肉去讨好蔡琰,是一件很值得去做的事情。

    高顺张辽他们自然不知道刘民心中的想法,否则非气趴下不可,听到刘民这一句很正常的话,都不由的点头同意,至于到城中去是不是有危险,他们也没有太在意,他们都是武艺高强加心高气傲之人,有困难有危险的事情,他们从来都不会怕。

    刘民扛着那匹死马,高顺,张辽,慕容左左三人则牵着其它的活马向城中走去,到了城门下,慕容左左讨好的上前叫道:“城上的人听着,我家主人杀敌归来,你们快快放我们进去,你们也别做那等没有志气的事情,徒的让鲜卑人笑话我们大汉。”

    慕容左左武力值虽然不是很高,但为人却也聪明,先前看吕布的举动,便也知道吕布是什么心思,他后面的话,实际上是说给吕布听的,意思就是让吕布别玩这种花招,是男人的,就堂堂正正的与刘民相争,别埋没了你吕布那勇冠大漠的威名。

    吕布看着站在城门下的刘民他们,他也听出了慕容左左的话中之意,以他的脾气,却是难得的没有怒,转而对手下的人挥了挥手。

第二三章开了一窍的刘民(二)

    一

    “让他们进城吧。”吕布挥了挥手,他虽然对于刘民的武力很忌惮,但刘民为了几匹马就跑的去犯险,这让吕布对刘民看轻了起来,认为刘民这个人没有大志向,贪图小利,不足为惧,所以对于刘民的嫉妒之心也就没什么了,至于刘民那难以肯定的出身,让吕布也不想把事情做绝了,为了一个对自己完全没有威胁的人,不值得他吕布出手。

    吕布瞧不起刘民,是因为他对于刘民了解的并不多,象高顺与刘民生活在一起,对于刘民的事情了解的就比较多,刘民的种种神奇之处,让高顺的心中对刘民很是尊敬,心甘情愿的做刘民的追随者,因为高顺相信,有着种种神奇能力的刘民,出身绝对不会低了,这个时代,有一个好出身,就此得一些人追随于他。

    其实吕布的心中对于刘民出身很好的可能性也是有一点儿相信的,先是刘民长的俊秀,很象一个书生,往那一站,那种气质也让人觉得刘民不凡,加上吕布误以为高顺是刘民的家将,有这样一位武艺高强的家将,这绝不是小门小户该拥有的,所以,吕布认为,刘民身后可能真的有一个很大的家族,杀一个刘民容易,但惹到了一个大家族的话,这个时候也不是吕布愿意面对的,汉灵帝未死之时,大汉帝国的秩序还是在的,那些大家族还没有成为纸老虎,他吕布现在不能横行无忌。

    随着吕布的命令一下,九原城的城门被打了开,刘民一行四人进了城,那些个士兵见到刘民带了那么多的马进来,一个个羡慕的很,看到这些人羡慕的目光,刘民的虚荣心顿时飘了起来,将那匹死马丢在地上道:“这匹马,你们就拿的去分了吃吧。”

    那些近处的士兵一听刘民的话,向刘民谢过之后,七手八脚的把那匹死马拖了走,刘民回头看向城头上,却现吕布早已经不见踪影,嘴里不由的庆幸的道:“幸好这个大Boss走了,要不然又象以前一样,自己手下好不容易有几个兵,遇到这些Boss便全没了,嘿嘿,我说吕布这个名字怎么这般熟悉,还道他是个大名人,谁知道却是一个大Boss……”

    刘民自言自语的话,只有靠近他的慕容左左听到,不过他可不会不识趣的去问刘民,帛丝是什么,自己的这个主人,满嘴的怪词,真要问起来,可就没完没了的。

    因为吕布的放行,刘民四人顺利的进城后,高顺也不想多惹事,反正自己现在这个小兵的身份是没人当回事了,还不如快点儿离开这里的好,张辽带着刘民他们找到那家养了狗的大户人家,用一匹最差的马换了十二只狗,虽然刘民他们吃了些亏,不过这些马反正是便宜得来的东西,刘民才不会珍惜,至于吕布借给刘民骑的马,现在也被刘民当成自己的了。

    刘民没有想到还给吕布,高顺也不会去提醒刘民,反正吕布先前在战场上摆了这位刘公子加刘大哥一道,在高顺看来,这马就当是吕布赔偿刘民的损失好了,尽管高顺不知道什么叫精神损失,但一点儿也不妨碍高顺对于赔偿损失的理解。

    刘民在街上人群聚集的地方找到了蔡邕他们,此时因为城外的鲜卑人还没有攻城,所以街上的秩序还不算太坏,带着几百斤粮食的蔡邕一家没有遭受到乱民的搔扰,那些人看到刘民他们带着一身的血迹过来,一个个的吓得闪到了两边去。

    蔡邕此时正愁眉苦脸的坐在粮食包上望着天,他一个文人,最害怕的就是这种战争,想到城外的鲜卑人围住了这九原城,今后会是什么命运,让蔡邕简直不敢去想,他最担心的自然还是自己的女儿蔡琰,一旦城破,象蔡琰这样的美丽女孩子会有什么下场,更是让蔡邕不敢去想,这种严重的没有安全感,让蔡邕不由的想起他的那位刘贤侄来。

    刘民走到了蔡邕的面前,一脸是血的刘民让蔡邕一开始还没有看出眼前的人是谁来着:“你,你们要做什么?”

    看到三个血人加一个鲜卑人,带着十几匹马,十来只狗,蔡邕也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蔡邕的性子本来就是比较软弱的人,心中自然是害怕的很,但见当前那个满脸是血的人大嘴一张,露出里面那森森白牙,那洁白如玉的牙齿,本来应该是很好看的,不过这时候在蔡邕的眼中就有如两排小钢刀一般。

    “蔡老伯,是我啊,刘民,你这是干什么来着?”这声音一出来,才让蔡邕现,原来这个血人竟然就是自己刚才还想着的刘贤侄来着。

    “哎呀,我的好贤侄,你这是怎么了,怎么一身的血?”现眼前的人是刘民后,蔡邕的心中是又喜又惊,喜的是这位刘贤侄来了,自己一家也就有了个依靠,惊的是这刘民一身的血,不会是受伤了吧。

    蔡琰这时也走了过来,拉着刘民的手,眼泪便流了出来:“刘大哥,你这是怎么了,是哪里受伤了,让小妹给你看看好吗。”

    “琰儿妹子,你莫哭,我没有受伤来着,那都是那些鲜卑狗的血,琰儿妹子你看,我弄了这么多的马来了,以后咱们不用担心没有肉吃了。”刘民看到蔡琰的粉脸上挂着泪珠,心中便有些心疼,忙指着身后的那些马对蔡琰表功道。

    “有没有肉吃要什么紧,只要刘大哥你平安无事,琰儿心中就会高兴……”蔡琰听到刘民说没事,这才放下了心来,她与刘民在一起生活了这么久,心中早把刘民当成了自家的大哥,加上刘民长的又是丰神俊朗,写的一手让人叹为观止的好字,这蔡琰的心中,对刘民便又多了那么一丝丝的情丝,尽管这情丝很少,但也足以让刘民这位大哥在她心中的地位更高一些,也让她对刘民有着更多的依赖。

    刘民见蔡琰对自己温言软语的,心中自然是很高兴,尽管以他现在的理解能力,还不能明白男女之间的感情,但异性之间的天然相吸,做为一种动物的本能,一个男人喜欢一个漂亮可爱的女孩子,这是不需要什么智商的,刘民又把张辽介绍给了蔡琰一家人认识,至于慕容左左,到不需要刘民介绍,这位自己就很识趣的就向蔡琰一家子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对于收一个鲜卑人做仆役,在这个时候到也是很平常的,很多大汉的有钱人家中,便收有草原上的各族奴隶,不过象慕容左左这样有一些武力值的奴仆却是很少,做为一个新来的奴仆,慕容左左是很有眼色的,一个人上前杀了两只狗,然后找了一口大锅炖上,虽然没有什么调料,但狗肉的香味还是让满大街的人都抽着鼻子。

    聚在蔡琰一家附近的难民有近百人,刘民也不是一个小气的人,看到这些人那一脸的谗相,刘民便让慕容左左再杀了两只狗,多加了一些水炖上,等炖好后,给那些人每人分了一碗汤,有肉汤喝,那些难民自然是争先恐后的上前领取,独有一少年站在一旁没有上前,这让刘民很是意外,不由的向那少年问道:“你不喜欢喝狗肉汤吗?”

第二四章开了一窍的刘民(三)

    一

    那少年只有十三四岁的模样,长的虽然不算壮实,却也看的出是练过武艺的,听了刘民的话后,那少年摇了摇头道:“我的祖父的告诉我,做人不可以轻易的接受别人施舍的东西,否则,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

    “你叫什么名字?”高顺听到这少年的话后,心中不由的大加赞叹,他觉得这少年是个可造之材,不由的动了心思,当下抢在刘明的前面问道。

    “我叫贾逵。”那少年说到自己的名字时,脸上微微带着一丝骄傲。

    “贾哥儿,真是难得啊。”高顺赞叹道。

    “不对,不对,小哥儿的这种想法是不完全对的,做人不可以生搬硬套那些道理,倘若小哥儿饿昏在路边,被一个伪善的倭国鬼子施舍了一口粥,难道从此也要涌泉相报不成,那岂不是成了汉奸,做人可以做流氓,但不能做汉奸啊。”刘民却在这时摇着头道,也不知他哪根神经作了,一脸教书育人的模样。

    “既然被人所救,自当报答人家,这又有何不对?”高顺有些好奇的问道。

    “难道因为被一个倭国鬼子施舍了一口粥,就可以去做汉奸,去杀自己的族人,去出卖自己的国家不成?”刘民很理直气壮的道。

    “倭国鬼子和汉奸又是什么东西?”张辽这时也有些好奇的上前问道。

    “倭国鬼子啊,我记得好象就是一种很坏很坏的东西,就象现在的鲜卑狗一样,那个汉奸嘛,这个我知道,就是那种出卖自己的族人与国家的东西,是天下最坏的东西,你看,这小哥儿,若是因为鲜卑人给了他一口粥,他便帮着鲜卑人攻打我们的城池,抢掠我们的财物,杀害我们的百姓,这样的行为,岂能要得……”刘民说的滔滔不绝,脸上很有得色,记得自己似乎在某个叫校园的地方,与人相辩时,好象也是这般的让人畅快啊。

    “我若为鲜卑人所救,难道就不该报答他吗,那样与猪狗何异?”那贾逵有些不服气的道,这个贾逵,刘民是不记得名字的,但他在三国时也是一个很不错的人才,文武双全,效力于曹操手下,贾逵从小家贫,父母双亡,为他祖父贾习带大,贾习口授兵书战策数万言,把贾逵从小培养成了一个文武双全之人。

    “非也,非也,民族之仇,家国之恨,岂能让这等小恩小惠所左右,鲜卑狗是我们所有大汉人的敌人,凡是为鲜卑人做事的汉人,就是出卖国家,出卖祖宗,出卖族人的败类,那是连猪狗都不如的东西,做汉奸的,那真不是人啊……”刘民很感慨的道,觉得这个小哥儿的脑袋真是让驴踢了,这么简单的道理,他咋就不懂哩。

    刘民不知道,这个时代的人其实并没有多少民族的概念,也没有把国家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上,第一位的利益,是自己家族的利益,只要异族没有伤害到自己家族的利益,便不会有多少仇恨,鲜卑人为汉人卖命,汉人为鲜卑人卖命,都是一种理所当然的事情,只不过因为这个时代汉人的优越感,使得汉人较少为异族卖命而已,刘民所说的汉奸理论,在这个时代是没有多少人能够理解的。

    “那么,我把自己这条命还给那鲜卑人就是。”论到诡辩,贾逵这个时代的人哪里会是后世人的对手,尽管刘民的脑筋不是很清楚,但这种似是而非的理论辩驳,别说贾逵,就是诸葛亮来了,也会因为弄不懂汉奸的意义而被刘民驳倒。

    “你这样做,那又是大错特错了,你一条命,岂能只值一口粥,最好的做法,便是小哥儿以后有了钱,多养几个鲜卑狗中的老弱病残,每天给他们一口粥喝,岂不也是涌泉相报了……所以说啊,小哥儿,做人不可以死搬着道理不放的……来,过来,别崛着一张脸啊,哥哥我看你还是很顺眼的,你也别把哥哥我的狗肉当成了恩惠,反正这东西也算是从鲜卑狗哪里抢来的……吃,不吃就是看不起哥哥我了……”刘民一脸得意的拉着贾逵,将他拉到了大锅旁,让慕容左左为他盛了一碗狗肉,然后将这碗狗肉硬塞到贾逵的手中。

    贾逵哪有刘民的力气大,被刘民强拉着,一脸涨的通红,却是挣不脱刘民的手腕,旁边的张辽一看,心想,得,又一个可怜的人儿在这位大哥的蛮力下屈服了,这位大哥啊,真是野蛮的有理啊,看这小哥儿,只怕也是脱了不自己这位大哥的手掌了。

    贾逵涨红着脸,手中捧着那碗狗肉,眼中微微带着一丝泪光,也不知是委屈的还是激动的:“祖父的教诲,贾逵不敢忘记,今日大哥之恩,贾逵日后定当报答,贾逵的祖父在等着贾逵,还请大哥让贾逵把这碗狗肉送给祖父去。”

    “你的祖父?你的爷爷也在这里?嘿,真是一个好孩子啊,这时候还能记挂着自己的爷爷,好,好孩子啊,就叫你的爷爷也过来吧,反正这里有这么多的狗肉,吃不完的,对了,你也别把这点儿狗肉当成了恩惠,哥哥我也是个好人啊,小哥儿你不知道吧,我也在蔡琰妹妹家又吃又喝的,若是要涌泉相报的话,我岂不是要对蔡琰妹妹以身相许了……哎呀,这个主意好啊……你看,哥哥是个好人吧。”刘民的一大段话下来,便是熟悉他的高顺也有些哭笑不得,这位大哥呀,有这么说自己是好人的吗,以身相许,有这么做好人的吗。

    蔡琰抿着嘴直笑,脸上有些羞红,她也不知道刘民说的那以身相许的话是有心的还是无心的,但不管怎么说,那话让人在好笑之余,又让人有些羞涩,蔡琰把贾逵从刘民的手中拉了出来:“走,我们不用理刘大哥,我们去把你祖父叫过来吧。”

    蔡琰带着贾逵离开,这边慕容左左殷勤为刘民他们盛好狗肉,刘民拉着蔡邕坐下,当然,凳子是没有的,也就是往街边屋檐下的石阶上一坐而已,张辽也端了一碗狗肉坐在刘民的一旁,看着刘民张了张嘴,似乎有话要说。

第二五章开了一窍的刘民(四)

    一

    “大哥,你以后打算怎么做?”张辽是个胸有大志的人,他现在也看出了,自己的这位大哥是有点特立独行,这特立独行的人,多半有一点儿才能,但这个世上有一点儿才能的人多的是,有了一点才能就特立独行的人,大多数其实是干不成大事的人。

    张辽想干一番大事,但他现在的出身,让他想干一番大事有点儿困难,所以在遇到刘民后,因为高顺为刘民的吹捧,让张辽也以为刘民的出身很好,所以张辽才会与刘民结为兄弟,不过张辽现在还是很担心,这位大哥是个没有大志向的人。

    “怎么办?我们当然是去洛阳啊,到那里弄一个官职,然后再弄一个地盘,看谁不顺眼,咱就灭了他,那个游戏里不都是这么干的吗,是了,洛阳在哪儿啊,三弟你知不知道?”刘民并不知道张辽心中的那点儿想法,听到张辽的问题,刘民的脑海中便不由的想到游戏上去了,却不知他这轻描淡写的一说,把张辽吓了一跳。

    “大哥是想拥兵自重?”弄地盘干什么,还看谁不顺眼就灭了他,自己的这位大哥这是想做什么啊,张辽没敢说刘民想割据一方,那简直就是要造反啊,这个时候汉灵帝还没有死,董卓也没有进京,大汉帝国的秩序还没有崩溃,所以有割据一方的想法,如同造反一般。

    “什么拥兵自重,我现在手下就那个鲜卑人,不过三弟你放心,跟着大哥我,有一天一定会吃香的喝辣的,呵呵,三弟不知道啊,大哥我总觉得吧,三弟你和二弟都不是普通人呀,大哥有了你们,以后大哥就不用去怕那些个Boss了,咱们多招一些小弟,大哥我就不信,有了足够的多的小弟,还会打不死那些Boss……”刘民一边吃着狗肉,一边幻想着带着一群小弟打Boss的情景,想到美处,就差咧嘴大笑,却不知道自己的话让张辽,高顺,蔡邕他们产生了不同的想象。

    如果张辽他们是近代人,听了刘民的话后,心中一定会浮起一幅画面,这位刘公子,穿着一身的黑风衣,手拿着西瓜刀,带着一群小弟在街道上与人争地盘,什么洪兴社呀,庙街仔啊,就差在脸上写着:我是黑社会。

    不过张辽他们不是现代人,他们是大汉时代的人,所以听了刘民的话,蔡邕的心中浮起的画面是,这位刘贤侄穿着一身大红花的衣服,手提着一个鸟笼,带着一群手下,在街头呼啸而过,看到漂亮美人调戏一番,看到不顺眼的暴打一番……这位刘贤侄,原来向往的是做一个纨绔子弟啊,蔡邕有些惋惜的想到。

    高顺的心中则是,这位刘大哥穿着一身英雄襟,带着一群志同道合的好汉,到处锄强扶弱……自己的这位大哥,就是心肠好啊,总是喜欢到处做好事来着,高顺的心中不断的美化着刘民的形象,就差对别人说,这位刘大哥是个大汉时代的雷锋来着。

    张辽对于刘民没有什么了解,听到刘民否论自己拥兵自重,却又偏偏说要带着一群小弟与什么帛丝大打出手,于是张辽便想当然的在心中浮起一幅画面:刘民到处与人结拜成兄弟,到处招兵买马,在兵强马壮之后,开始攻城掠地……这位大哥,野心不小啊,张辽有些激动的想到,大汉帝国现在皇帝昏庸,朝*下黑暗无比,地方上到处是民不聊生,大哥有些取代之心,那也是正常的……只是,这个帛丝是什么东西?

    “大哥,这个帛丝是什么东西?”张辽一想到刘民拥有如此大的野心,心中便对刘民多了一分敬意,这一声大哥也叫的心甘情愿的多了。

    “Boss?……那个,好象就是那种我们必须打倒的东西,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叫Boss,反正三弟你把它理解成那些我们要打倒的人就成。”刘民对于Boss这个词叫的顺嘴,但还真的没有想起这个词本来的意思,所以按照他现在的理解解释给了张辽他们听。

    要打倒的人,这意思太让人明白了,张辽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理解了,心中却想到,果然啊,这位大哥的心中是有一些要打倒的人的,那些要打倒的人,定然就是贪官污吏了,看来自己想的没有错,这位大哥就是野心不小。

    众人正说着话,那边蔡琰,贾逵带着一名老者走了过来,那老者扫了一眼刘民他们,然后向着蔡邕躬身行礼道:“这位想必就是蔡伯喈大家了,某是贾习贾亦温,见过蔡大家。”

    蔡邕现在虽然很落魄,但他的名头在大汉帝国是很大的,是那种知名的名士,这个贾习就是贾逵的祖父,虽然家境贫寒,但也算的上是士族,也很有一些才华,否则也培养不出贾逵这样的人才来,对于蔡邕的名声,贾习是早就听过的,所以一来,自然就先拜见蔡邕了。

    贾习这人本身,也是文武兼资,现在虽然也是一个逃难的流民,那份气度却不是普通人能有的,蔡邕见贾习向自己行礼,当下不敢怠慢,站起来向贾习还了一个礼:“原来是亦温先生到来,失礼之处,还望亦温先生恕罪,来,来,亦温先生,邕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邕的贤侄刘民,邕的这位贤侄可是写的一手好字,足以称为当代的书法大家……”

    “小侄刘民见过贾伯父。”刘民也站了起来,按照蔡琰平时教他的礼节给贾习行了个礼,虽然蔡邕向贾习吹捧刘民是书法大师,但贾习并不相信,只是刘民长的玉面临风,这会儿身上虽然沾着一身的血,但也只是给刘民增添了一些男人气概,不至于成为小白脸形象,所以贾习一见之下,对刘民的印象还是很不错的,这不得不说,人长的好,是真的好。

    贾习将身后的孙子贾逵拉到了身前,将贾逵手中捧着的那碗狗肉取了过来,贾逵的眼神有些恋恋不舍的看着那碗狗肉,贾习将那碗狗肉举在了手中,不由的叹息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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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六章开了一窍的刘民(五)

    一

    刘民不等贾习说话,已经对着慕容左左叫道:“你怎么这般没有眼力劲儿,还不快给这位贾伯父盛上一碗狗肉……贾伯父,你看,小侄这儿也没什么好东西招待你,你也别嫌弃,有什么吃什么,等以后我们到了洛阳,小侄一定到酒店里好好的招待你一番。”

    刘民这一番话,说的很懂人情世故,听的蔡邕与蔡琰却有些纳闷了,今个儿这位刘贤侄(刘大哥)怎么就变的这么聪明了呢,不过刘民的脑筋时好时坏的,蔡邕与蔡琰也就没有去深究这其中的原因,只道刘民这会儿刚好就是聪明了一下,却不知道,刘民脑筋确实是比以前正常了一些,不过他能说出这些话来,主要还是因为为了显摆的原因。

    这刘民本身也就是一小人物,有幸而又可悲的成了外星生物的实验品,尽管能力是加强了,但智商刚刚从混沌中清醒了一点儿过来,这小人物的心理自然是没有改变的,这番话说的看似很不错,那也是以前的生活习惯的一种本能反应,习惯这种东西,有时候是很强大的,不会因为记忆上的缺失就消失了。

    人情冷暖,世态炎凉,贾习虽然有着一肚子的才学,却是饱尝了世间的辛酸,在原来的历史上,贾习是郁郁而终的,若非他的孙子贾逵在史书上留下了一笔,后世的人有谁会知道,在东汉末时有一个叫贾习的人也很有才学,刘民如此热情的对他,贾习再高傲的心也为此有所感动:“刘公子,老朽此来……”

    “哎呀,贾伯父,你就别跟小侄我客气了,来,来,没什么好东西,贾伯父你也别看不起……拿着吧,你跟小侄客气啥,别不是嫌弃小侄对你的招待不周吧……哎,就该这样啊,贾伯父,小侄要说的呀,你这个孙儿真是招人喜欢呐,小侄最喜欢这种懂事孝顺的孩子,若不是他辈份太小了点,小侄就要跟他结为兄弟了……”不等贾习的话说出来,慕容左左端了一碗狗肉到刘民的身边,刘民立即将那碗狗肉塞在了贾习的手中,一番滔滔不绝的话下来,愣是说的贾习再也开不了口。

    张辽捧着碗狗肉,低着头闷笑,自己的这位大哥啊,做人这个热情呀,实在是让人不得不接受,你不接受这碗狗肉,就是嫌弃招待不周,就是看不起别人,就是心胸狭隘的小人,咱算是明白了,难怪自己会糊里糊涂的与这位大哥结拜,敢情都是让他这种蛮不讲理的作风给套住的,张辽心中想着,自己的这个大哥,真是强人呐,不但喜欢强迫别人,还喜欢强人所难,偏偏又强的这么有理,别人想反驳都会觉得心理愧疚。

    贾习的脸上微红,胡子抖动了一阵,最后叹息了一声:“那么,老朽就多谢刘公子了……逵儿,还不多谢刘公子,记得以后别忘了刘公子的恩情。”

    “哎,这就对了,相逢就是有缘呐,贾伯父,什么也别说了,就当大家是一家人就好,你看,小侄我不也是在蔡老伯的家中白吃白住吗,你再看,小侄我与蔡老伯一家现在不就亲的象一家人吗。”刘民拉住了想要向他行礼的贾逵,一脸得意的向贾习表明自己做人是如何的伟大,光明,磊落和明智。

    高顺对于刘民的话,觉得说的很不错,不由的微微点了点头,忽然又想到刘民这几天老是口口声声的说要蔡琰做老婆,心中忽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这位大哥若是娶了蔡小姐,不就是与蔡家亲如一家人了吗,看来,大哥这也是话中有话啊。

    白吃白住?这话说的这么理直气壮,真不愧是大哥啊,张辽抬头用敬佩的眼神看着刘民,心中却是暗暗的想到,怎么什么话到了大哥的嘴里,都变的光明正大起来了呢,先前还道这位大哥有些痴呆,现在这么一看,这大哥是大智若愚呀。

    “哪里,哪里,能遇到刘贤侄,是邕的荣幸啊。”蔡邕谦虚了一句,心中却想着,这位刘贤侄今天说的话很象正常人啊,难道他已经恢复了正常不成,那可就是一件大好事了,刘贤侄这样的人才,若总是处在浑浑噩噩之中,那就太可惜了。

    蔡琰看着一脸得意洋洋的刘民,心中也为刘民说话如此顺畅而高兴,男人喜欢漂亮的女人,女人何尝又不会喜欢英俊的男人,尽管刘民现在有一点儿小人得志的模样,但在蔡琰的眼中,却是怎么看怎么都顺眼,有才华,有男人气,为人热情,心肠看起来又好,这样的男人,是打着灯笼也难找啊,若不是刘民现在一身是血,又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蔡琰一定会上前拉着刘民的手,向他询问为什么会变聪明了。

    贾习被刘民说的没法再放下手中的两碗狗肉,只好领着孙儿贾逵吃了起来,不吃不行啊,没听刘民说了吗,不吃这狗肉,就是嫌弃招待不周,就是瞧不起人,再让刘民说下去,简直就是有罪了,吃完了这顿狗肉后,张辽先向刘民告了辞,他要去辞了那个郡吏的职务,打算以后就跟着这位大哥,反正这位大哥看起来很有本事,出身又似乎很好,日后定然不是平常的人物,自己跟着他,也可能一展胸中的志向。

    高顺则带着一点粮食,向城中的住户换了两套衣服,拿回来与刘民一起换上,等张辽再一次回来后,众人商议着离开这个九原城的事情,不过考虑到城外有两万余鲜卑骑兵,要带着蔡邕一家子离开这个地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刘民,高顺,张辽三人再强悍,也不能保证带着一群没有战斗力的人在战场上安全的杀出去。

    最后大家觉得还是等打退了鲜卑人后再离开这个地方到洛阳去,这样的情况下,刘民他们自然也不能坐等着吕布他们打退鲜卑人,所以刘民他们决定再去帮助吕布他们杀鲜卑人,但城中治安有些混乱,刘民怕蔡邕一家遭到别人的抢掠,便央求有着一身还不错的武艺的贾习祖孙两人代为照看蔡邕一家,对于刘民的要求,贾习自然是满口答应了下来。

    刘民带着高顺,张辽,慕容左左三人再一次来到了军营,对于刘民的到来,让吕布感到很意外,吕布心胸虽然很窄,却也是一个很高傲的人,既然觉得刘民对自己构不成危害,便干脆对刘民他们几人来个不闻不问,当刘民再一次出现在战场上时,魁头却是很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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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七章谁抢谁的劫(一)

    一

    魁头决定攻城,九原城那低矮的城墙是挡不住鲜卑的勇士们的,城中的财物与那汉人女子,都将成为鲜卑勇士们的奖赏,一想到汉人那雪白粉嫩的女子,魁头便觉得自己的小腹升起一股热流,盯着城头的眼光中也带着一丝热切。

    鲜卑人中有着白人的血统,所以鲜卑的许多女人虽然白,皮肤却是粗糙无比,那手感自然是好不到哪儿去,哪象汉人的女子,皮肤白晰者,往往皮肤的手感也极好,魁头的身边有几个汉人女奴,不过都是贫人家的女儿,所以,魁头希望这一次能掠得汉人大户之中的女子,做为一个强壮的鲜卑勇士,魁头在那方面也是自觉很强悍的。

    不过魁头没有想到的是,吕布是一个骄傲的人,也是一个胆子极大的人,常常自觉自己胜过卫青,霍去病,所以手下虽然只有三千骑兵,却没有把魁头的两万鲜卑大军放在眼中,当魁头准备列阵攻城时,城头上一声号响,九城的城门大开,吕布领着三千手下冲了出来。

    “吕布此人,当真的好生狂妄,他以为区区三千人马,便可对抗某数万大军不成。”看到吕布率领着队伍出来,魁头不由的冷哼了一声,魁头自然也有着他的骄傲,不说他本身是鲜卑人中有数的勇士,胸怀大志的他,更是对自己自视极高,天下英雄,除了他那个祖父檀石槐,大概还没有谁被他放在眼中,就算昨天那刘民的悍勇,在魁头的眼中也只不过是匹夫之力罢了,匹夫,只不过是别人手中的棋子,岂能算得英雄二字。

    “大王说的是,此吕布,匹夫也,大王不足为虑,他现在肯出城来与我们在平原之地决战,却是再好不过的了,我鲜卑的数万大军一动,此三千人马还不踏成粉齑。”无论什么时候,什么种族,都不会缺少了会拍马屁的人,现在的鲜卑族虽然还属于没有文化与文明的野蛮种族,但会拍马屁的人才还是有的,当权者少了拍马屁的人,那是何等的一种寂寞啊。

    鲜卑人昨天在刘民的手中折损了数员战将,魁头今天可不会再与吕布斗将,所以不等吕布的大军压稳阵线,魁头便下令进行攻击,魁头不是一个呆板的人,打仗更是一种无所不用其极的事情,魁头学过汉人的文化,也学过汉人的兵要趁对方立足未稳之时攻击,不过魁头的如意算盘并没有打响。

    刘民带着高顺,张辽,慕容左左三人随在吕布的后面出了城,吕布这人在某些时候也是很大方的,知道刘民不会成为自己的手下,也知道刘民这样的人不可能在他的军队中当一个小兵,但刘民肯带着手下来杀敌,吕布也大方的任由刘民随着他们军队的后面,毕竟在战场上自己一方多一员比猛兽还猛的猛将,那也是一件好事。

    吕布看到鲜卑人想趁着自己阵角未稳杀过来,也是冷哼了一声,手中的方天画戟一举:“儿郎们,告诉某吕布,你们是什么?”

    “我们是并州的铁骑,是大汉的冠军营!……”

    “儿郎们,告诉某吕布,你们前面的是什么?”

    “是鲜卑狗!……”

    “那好,儿郎们,我们杀狗去!”吕布手中的方天画戟一挥,当先向着鲜卑人的大军冲去,三千并州铁骑也大声的呼喝着,随着吕布的身后杀了过去,两股骑军对撞在一起,如同大海中的海浪与礁石相撞一般,绽起的却是一朵朵的血花。

    刘民看着两军对撞在一起的情景,脸色微微有一点儿白,他昨天虽然杀人无数,也在鲜卑大军中杀进杀出,但今天却是第一次看到两支骑军对撞在一起的情景,那情景,惨烈的震撼人心,个人的力量在它们面前,都似乎已经变的微不足道了。

    “大哥,我们也快快杀上去吧。”看到两军对撞在一起的情景,张辽只觉得自己的血也沸腾了,他现在还年轻,血还是那种很容易热的年纪,这种时候自然是跃跃欲试。

    刘民抬眼望着两军阵后面那杆鲜卑人高高耸立的旌旄,转头对高顺问道:“那个是鲜卑狗的什么东西?”

    “大哥,那里是鲜卑狗的统帅所在地,大哥是想去杀了那个鲜卑统帅不成?”高顺眼中一亮,心想大哥不愧是大哥,胆子就是比别人的大,这不就是人们常说的,于百万军中,取上将级吗,看来,大哥,真英雄也。

    “哦,原来是个大Boss所在的地方,杀小兵历来就没什么好处可捞,只有杀Boss才会好处大大有,就是有些危险啊……”刘民自言自语的低声道,因为声音很低,高顺他们并没有听到,刘民在心中用他那简单的可怜的逻辑能力盘算了一番,最后觉得还是杀掉一个大家伙来的合算,手中的狼牙棒一举:“兄弟们,这是咱们结义为兄弟后的第一次开张,以后要想吃香的喝辣的,就看我们今天的本事了,把那个鲜卑狗的大家伙宰了,一定可以得到不少的好东西的……兄弟们,跟着我杀呀……”

    刘民能想到的,就是吃香的喝辣的,可听在高顺张辽的耳中,意思却不是这样的了,他们对于刘民所说话,理解是这样的,兄弟们,这是我们兄弟结义后的第一次战斗,以后想要在人前风光,想要在人前有所作为,现在就要拿出本事来,杀了那个鲜卑人的统帅,我们就会有功劳,有名利……觉得自己理解了刘民的意思的高顺张辽,心中的热血一起沸腾了。

    “杀啊,杀了那鲜卑狗的大家伙……”高顺与张辽一起随着刘民冲了出去,只有慕容左左是无可奈何的,他不上前厮杀也不成,他现在可是鲜卑人中的叛徒,上了战场,他不杀鲜卑人,鲜卑人就会杀了他,不过慕容左左在这方面也没有太多的心理负担,这个时代的人,没有太多的国家与民族的概念,自己与自己家族的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四人所骑的都是好马,刘民虽然不会骑术,但他身体本身的协调性可是一般的人数倍,骑在马上到也勉强可以跑路,四人绕过两军阵前,向着鲜卑人的后军杀去,一支鲜卑人的小队伍看到刘民杀来,赶紧迎了上去。

第二八章谁抢谁的劫(二)

    一

    向着刘民迎上来的鲜卑人,正是上一次见识了刘民那非人能力的小部落领,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这家伙带着他的人守在了战阵的后面,当初檀石槐领导下的鲜卑人联盟,到了魁头手上时,组织内部已经没有以前那般的严密了,各个鲜卑部落的人虽然要听从魁头的话,但各部落本身却是有一定的自由的。

    那位小部落领总觉得这一次鲜卑人出来抢掠情况有些不妙,心中有了这份担忧,行事自然是小心翼翼的,生怕折损了自己部落的人手,毕竟他的部落本来就小,损失的能战之士太多的话,他那个小部落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

    昨天这小部落领就躲在阵后,所以没有看到刘民在两军阵前的威风,并不知道拿着狼牙棒的就是那个汉人妖怪,隔的远,他也看不清刘民的长相,所以见有四个人绕过两军阵前,向着鲜卑人的后阵冲来,没有多少犹豫,便带着手下想要拦杀这四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人。

    在那个小部落的领想来,对方也就只有四个人,这简直就是一份送上门来的功劳,等冲到近前一看,那个小部落领有些傻眼了,因为这个时候刘民已经从战马上跳了下来,举着狼牙棒向他杀去,能跑的不比马慢什么的人,还能有谁?不就是那个汉人妖怪吗,那个小部落领只觉得自己嘴中一阵苦,我的长生天啊,为什么倒霉的就是我。

    “快走,快走,儿郎们,是那个汉人妖怪来了。”那个小部落领终于回过神来,嘶声叫道,遇到这个比猛兽还猛的杀神,那个小部落领几乎已经可以看到了自己那个小部落的未来,自己这点儿人,哪够人家杀的,等自己与自己部落的战士都在这里死光了,自己那个部落也就完了,不但牛羊马匹成了别人的,连自己的女人孩子也要成为别人的了。

    昨天的那场战斗,那个小部落领虽然没有看到,但后来也听人说了,这个汉人妖怪不但杀了他们鲜卑人中数名勇士,更是在后来的乱战中杀了数百人,那个长生天啊,杀了数百人啊,那个小部落领很悲愤的想到,这还让人活不活了。

    刘民昨天是没有杀到那么多的人的,只不过传言的鲜卑人在说给别人听时,进行了一番艺术加工,这种传言魁头虽然已经尽力阻止了,但还是不能完全的禁住那些鲜卑士兵的嘴巴,也正因此,那个小部落领证实了刘民是个汉人妖怪的论断。

    人可以跟人斗,也可以与猛兽斗,但不能与妖怪斗啊,在听到自己的领的嘶叫后,那些冲过来的鲜卑士兵全都把马头一拨,转了个方向,这些鲜卑人都是在马背上长大的,马腿就象是自己的腿一般,刘民一见这些人要跑路了,一时也想不到是什么原因,不过刘民的心中却得意了起来,那种有点儿小人得志的性子又浮了出来,对着那些鲜卑人威胁道:“别跑,别跑,把你们的马给我留下来,饶你们不杀……”

    都这个时候了,还想着他的马儿,高顺张辽加慕容左左心中都不由的感叹起来,这位大哥(主人),还真不是一般的人啊,两军阵前,竟然完全不把敌人当回事儿,强,实在是强,跟着这样的大哥(主人),心中就是爽啊。

    “留下你们的马来,饶你们不杀……”高顺张辽和慕容左左被刘民所感染,一个个跟着叫了起来,四个人追杀着一群人,这情景,不但让高顺他们觉得心中兴奋,就是刘民也有点觉得自己似乎了不得了,看咱们兄弟威风的,自己以前在游戏中何曾有过的风光啊。

    刘民虽然高喊着要对方留下马来,但那些鲜卑人到没有智障到真的听他的话,真要下了马,这性命可就掌握在别人的心中了,这一方的动静,魁头早就看在了眼中,见自己的手下还没有与对方交手,便掉头就跑,不由的怒哼了一声:“废物,真是一群废物,将我们鲜卑人的脸都丢光了……格日根,你带着自己本部的人马,去将那几个敌将杀了。”

    格日根也是一个部落的领,他的部落比那个小部落领的大了两倍,在鲜卑人中算起来,就是中上的部落了,他是比较亲近魁头的,是魁头的主要支持者之一,听得魁头的吩咐,格日根应了一声,领着自己的手下向着刘民他们杀了过来。

    刘民一见鲜卑人的队伍中冲出了一大群士兵,不但没有害怕,反而更加的兴奋,他这时正觉得自己威风着呢,心中想象着自己牛比轰轰的大杀四方,成为许多小美媚和大美媚抛媚眼的对象,这家伙越是对自己以前的记忆恢复的越多,就越有向小人展的倾向,这小人是不能得志的,小人一得志,便会忘记了自己是哪棵葱了。

    “抢劫,抢劫了,把你们的马都给我留下来,我饶你们不杀……”刘民一兴奋,就有点语无伦次了,弄的后面的高顺张辽他们一时汗颜不已,我的大哥啊,我们是来杀鲜卑人的,不是来抢劫的,别把我们这么高尚的行为说的这般粗俗啊。

    抢劫?格日根一听刘民的话,有些郁闷了,我们鲜卑人才是来抢劫的,我们才是长生天眷顾的抢劫者,什么时候轮到你们汉人来抢劫了?你们汉人要是也抢劫了,我们鲜卑人还怎么抢劫下去,格日根心中对于刘民的行为感到很气愤,做人不可以这样的,你们汉人不是不抢劫的吗,现在怎么抢起我们鲜卑人的饭碗来了。

    “儿郎们,我们的马是长生天给我们的,这几个汉人想要抢我们的马,这是长生天也不能答应的事情,杀了这几个汉人,雪洗他们对长生天的侮辱。”格日根一举手中的大刀,当先向着刘民冲了过来,他虽然知道刘民的厉害,昨天也见识过刘民那杀人如杀鸡的本事,不过格日根也是鲜卑人中少有的勇士,平时也没把那几个被刘民杀了的鲜卑人放在眼中,总觉得那些所谓的勇士,不过尔尔矣,哪能与他格日根相比。

    “鲜卑狗,叫的大声就了不起啊,当我抢劫的是好人不成,我也会杀人的……”刘民一见对方并不害怕自己,心中有些恼火了,心想别人做抢劫的事情时,为什么只要一掏枪,所有的人都乖乖的听话了呢,难道是因为我长的不够坏人不成。

    刘民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举着狼牙棒就向着格日根扫了过去,在这里抢劫不犯罪,杀人不犯罪,刘民估计着强那个的奸在这里也是允许的,所以,不用担心犯罪的刘民,这一狼牙棒扫的一点儿也不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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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八章谁抢谁的劫(三)

    一

    一百来斤的狼牙棒在刘民手中,有如一根小木棒差不多,格日根虽勇,也就比慕容左左强上那么一点儿而已,手中的大刀哪里抵挡的住刘民这一棒槌,铛的一声,格日根连刀带人被刘民这一下砸飞了,飞在空中的格日根还没有死,也就受了点伤,吐了点血,但他的运气很不好,因为他的族人也跟他一样很勇敢,跟着他一起冲了上来。

    所以,格日根往后面飞落的地方正是他的那些族人冲过来的地方,收蹄不及的那些鲜卑人硬生生的把格日根给踩死了,被马蹄踩死,是一种很憋屈很凄惨的死法,随着刘民过来的慕容左左看到格日根那被踩爆了的脑袋,心中在鄙视格日根不自量力的同时,也暗自庆幸自己当初的英明决定,跟什么人斗,也别跟自己这个比猛兽还猛兽的主人斗啊。

    慕容左左探手将格日根的坐骑牵在了手中,这匹马,可是一匹难得一见的好马,比刘民昨天弄到的那几匹马还要好上一些,这样的好马,慕容左左自然是要为自己的主人抓在手中的,在战场上,慕容左左前有刘民这个猛兽般的非人,左右有高顺张辽这两员大将,夹在中间的慕容左左能面对的对手很少,所以也只有他有闲功夫收拢那些失去了主人的马匹。

    刘民一狼牙棒让鲜卑人中的著名勇士格日根丢了性命,对那些冲上来的鲜卑士兵在心理上的打击是很大的,整个往前冲的骑兵队伍在气势上为之一顿,就这么一顿的瞬间时间里,刘民舞着手中的狼牙棒杀入了那些鲜卑人的队伍中,如果说高顺张辽是虎入狼群,那么刘民这个非人生物就无异于虎入羊群了,手中的狼牙棒上下翻飞,如同一架装了动机的碎肉机,所过之处,那是血人纷飞,不断有鲜卑人被刘民砸的飞起来,这些人自然没有格日根那般悍勇,哪里经的起刘民砸上一棒。

    可怜那些被刘民砸到的鲜卑人,十有**是骨断筋折了的,严重点的连内脏都碎了,掉到地上再被马蹄一踩,没一个能活下来的,后面看着的慕容左左也不由心中大起同情之心,真是悲惨啊,长生天啊,这些鲜卑人为什么要这么愚蠢,他们难道不知道自己的这个主人简直就不是人啊,跟不是人的人战斗,那不是勇敢,那是在找死啊。

    刘民这边一路厮杀,毫不留手,有些是连人带马一起砸,结果死伤了不少的马,但刘民一路杀的鲜卑人太多,活着无伤的马也有不少,慕容左左一个人也就能控制五六匹的马而已,所以慕容左左也只能凭着自己的经验,挑最好的马牵着,其余的马只能放弃了。

    最终,那些鲜卑人顶不住刘民这般非人的残杀,呼啸着逃散了,魁头原本的注意力放在了吕布与他的三千并州铁骑那里,等到刘民杀散了那些个鲜卑士兵后,魁头才现这边的情况不对:“为什么?!这么多的人也对付不了那几个汉将?那个格日根呢,他怎么如此的废物,领着这么多的手下还被人家杀的逃跑。”

    “大,大……大王,那个格日根已经死了。”一个魁头的手下战战兢兢的道,他本来与那格日根有些不和,所以一直看着格日根这边的动静,他当然不是担心格日根的安危,而是希望格日根在那几个汉人手中吃了败仗才好,可格日根现在确实是吃了败仗,但那个人也被吓的脸色有些惨白,全然忘记了与格日根的不和。

    “死了,怎么死的?格日根可是我们鲜卑人中有名的勇士啊。”魁头瞪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相信,这才多大一会儿的功夫啊,自己只不过转脸看了看前边战场上的事情,怎么格日根就死了呢,他可是鲜卑人中少有的勇士呀。

    “大,大王,格日根是被那个汉人蛮子一棒就砸死了的,那个汉人蛮子,就是昨天的那个很野蛮的汉将。”一想到格日根这样的勇士竟然被人家一棒就砸死了,那个人的心中就不由的胆寒,不过他不知道的是,格日根并不是刘民那一狼牙棒砸死的,而是被马蹄踩死的。

    一棒就被人家砸死了?魁头不由的到抽了口冷气,一想到刘民昨天在战场上的表现,魁头的嘴里便觉得苦,心火儿一个劲的往上蹿,魁头也是勇士不假,但勇士并非是什么都不怕的人,刘民这种非人生物,谁遇到谁都得怵,那个逃跑了的小部落领,此时心中正庆幸万分,还好自己这些人跑的快啊,要不然,还不得让那个汉人妖怪全都砸死了。

    刘民他们杀散了那些鲜卑人,看到那些无主的马满战场的乱跑,刘民心中便不由的大叫可惜,这么多的马,得有多少的马肉啊,足够自己这些人吃上一两年的了,抬头看了看魁头所在的方向,对高顺张辽大声的叫道:“兄弟们,鲜卑狗中的那个大家伙就在眼前,杀了他,抢光他的东西,以后我们就可以吃香的喝辣的了。”

    刘民的话引起了高顺张辽他们的轰然响应,他们都是大好的热血青年,征战沙场正是他们一生的向往,能在一场战斗中斩杀敌方的统帅,那是一种让人兴奋的光荣,至于刘民话中抢光人家的东西,高顺和张辽自然直接把这句话给忽略了,只有慕容左左对于刘民的这句话感到无比的正确,这才是自己的好主人啊,抢光敌人的东西,这才是一个男人应该做的事情来着,慕容左左紧紧的跟在刘民的后面,盘算着鲜卑人的领魁头身上有一些什么东西好抢的,到时自己一定不能放过。

    刘民迈着自己的双腿,一人当先,向着魁头的方向冲去,看到刘民他们四个人就敢来冲杀自己的大军,魁头不由的冷哼了一声,心想,我鲜卑人骑射无双,打不赢你这个汉人蛮子,难道我还射不死你们吗。

第二九章谁抢谁的劫(四)

    一

    魁头身边有着两千近卫战士,这是魁头手中最精锐的鲜卑骑兵,前方的战场上,鲜卑人正与吕布的手下杀的难解难分,魁头却一直没有把这两千人压上去,一来,这些人是专门保护他的安全的,二来,魁头也打算在关键的时刻用这些人对吕布行最后重重一击。

    刘民的悍勇,魁头现在算是明白的,魁头到不担心自己手下这两千精锐会挡不住刘民的进攻,但魁头不愿意,用人海战术,对于魁头来说,那样的损失太大了,也没有必要,因为自己鲜卑人的弓箭也不是吃素的,那是用来杀人的。

    两千张弓举起,一看那架式,刘民也知道对方要放箭了,当下转回头就跑:“兄弟们,快跑,快跑,这些鲜卑狗不讲道义,明的打不赢咱们,就用这种卑鄙的手段,想要暗箭伤人,咱们可不能吃了这个亏了。”

    暗箭?这明明就是明箭啊,高顺三人看了看那两千弓上所搭的箭羽,有些不明白刘民所说的暗箭是藏在哪里,不过,就算没有暗箭,这两千弓,也足以将他们四人射成刺猬,大家的武艺再高,也不能保证自己在这两千张弓下不会受伤身死,所以高顺三人立即掉转了马头跟着刘民往回跑,再热血,也不能当那送死的傻子不是。

    魁头看到刘民他们往回跑了,不由的骂道:“无胆鼠辈,怎么就不往前冲了。”

    魁头左右的手下却对魁头这话很是腹诽,这能往前冲吗,两千张厉弓啊,傻子才会往前冲来着,那边刘民往回跑了一段路,对高顺他们道:“这仗没法打了,他们也太不讲道义了,用那么多的弓箭对着咱们,这不是作弊吗,你们三个先把那些跑散了的马收集起来,我再想想办法,咱们不能这样就罢了手。”

    高顺他们也知道不能硬冲箭阵,听了刘民的话,也只能先把那些无主的马收集起来,然后再看看刘民能有什么办法,刘民张目在战场上四望,想找一个能挡住弓箭的家伙,却现这地方上,除了黄沙和野草,连树木都让鲜卑人给砍光了,想找个面积大点的家伙都不成,这让刘民不由的抓耳挠腮,难不成自己还要跑回城里去找个家伙来不成。

    正当刘民觉得无计可施之时,目光落在了鲜卑人的后勤队伍上,哪里有几辆鲜卑人做好的冲车,这是鲜卑人准备用于撞开城门的,冲车的上面,有用牛皮做成的箭篷,那是为了在攻城门时,用于防止城墙上射下的箭,这东西,是个好东西啊,刘民的眼中一亮,心中高兴的想到,就用这个家伙,撞死那些个鲜卑狗去。

    “二弟,三弟,我有办法了,你们把收集好的马交给慕容,咱们撞死那些个鲜卑狗去。”刘民对着高顺张辽叫道,一边叫着,一边向着鲜卑人的后勤队伍冲去。

    他这是要干什么?魁头和他的手下有些纳闷的想到,那后勤队伍中,可没有什么大人物在,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在,连一粒粮食都没有,他们跑去那儿做什么,难道是想杀了那些后勤队伍的人,那些人只不过是一些奴隶罢了,杀了能有什么作用?

    鲜卑人的后勤队伍与鲜卑人的主力军队并没有在一起,隔着数百米之远,这些人主要是由奴隶组成的,除了帮助鲜卑人运送东西,打造器具之外,就是在必要的时候给鲜卑人当攻城用的炮灰,至于本身的战斗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刘民三人杀过时,那些奴隶组成的后勤人员便一窝蜂的跑散了。

    刘民将其它几辆冲车上的牛皮解了下来,加固在其中一辆的冲车上,做成一面巨大而又厚实的牛皮大盾,看着刘民在那里忙忙碌碌,最后弄出了一面巨大的牛皮盾,魁头他们与高顺他们都恍然大悟,认为刘民是想用这个大盾抵挡弓箭来着,可是,这大盾绑在了那巨大的冲车上面,难不成这家伙还要推着这辆冲车上阵不成。

    虽然明白了那面巨大的牛皮盾的作用,可魁头他们与高顺他们仍是一头雾水,不明白刘民将要如何使用这面巨大的牛皮盾,一个魁头的手下小声的嘀咕道:“这家伙了疯了不成,或者说是个傻子,那盾牌得拿在手中才有用啊,绑在了那冲车上怎么用,难不成他还要推着冲车往前跑不成?”

    正当大家都在猜测着刘民会怎么用这面巨大的牛皮盾时,却见刘民将狼牙棒卡在了冲车上,然后两手抓住了冲车后面的推把,对着高顺张辽叫道:“好了,兄弟们,随着我出,咱们撞死那些个鲜卑狗去。”

    然后在众人瞪大的眼珠子中,刘民一个人推着那辆冲车飞快的跑了起来,这本来要十几个人才能推动的东西,在刘民的手中象是推着一小轱辘车一般,似乎比十几个人推着它还要来的轻松,看的高顺张辽一阵无语,这位,真的是咱们的大哥吗,可咱怎么看怎么都不象是一个人来着,做人的,能有这么大的力气吗。

    “我的长生天啊,我看到了什么了,哦,长生天啊,无所不能的长生天啊,你别告诉我,那还是一个人来着……”许多的鲜卑人惊叹了起来,便是魁头也张大了嘴巴,怀疑自己是眼花了,看的是幻象,这怎么可能啊,就那么一个白白净净的象小白脸的汉人小蛮子,一个人就把一辆冲车给推动了,这怎么看怎么也不是人呐。

    看到刘民一个就推着冲车跑了起来,高顺张辽两人的热血一下子就冲到了脑门上,大哥,这是我们的大哥啊,跟着这样的大哥,天下哪里不可去得,两人兴奋的催马上前,将身子藏在了那面巨大的牛皮盾后,随着刘民一起往魁头所在的队伍中冲去。

    看着刘民三人一往无前的向着鲜卑人的大军冲去,看守着一大群马的慕容左左张大的嘴巴,想要为刘民大声的喝彩,却总是叫不出声音来,他的心太激动了,激动的整个人的身体都似乎不受自己的控制,这样的主人,真是长生天派下来的勇士啊,自己当初决定了跟随着这个主人,看来是一件多么伟大而又英明的决定啊,我慕容左左有这样的主人,以后还有谁会笑话我慕容左左当初的投降行为,只有这样的长生天派下来的勇士,才是我们鲜卑人该有的领啊,也只有这样的强者,才能主宰别人的命运呵。

    与慕容左左激动的心情不同,魁头的心中却是抽抽着,抽的连嘴角都抖动了起来,不应该啊,不应该呀,长生天难道睡着了,把这样的一个勇士生在了汉人之中,这还是那些象羊一样的汉人了吗,这还是我们能随意抢掠的汉人吗?魁头心中悲愤的想着,只差没有破口大骂长生天瞎了眼,竟然把眷顾给了汉人。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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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兽焰介绍:
刘民是美乐星人的试验品,刘民变成了白痴,很不负责任的美乐星人把刘民当垃圾丢在了太空虫洞中,结果那个小虫洞是一个时空裂缝,刘民来到了三国,被好心的蔡琰捡到了。到了三国的刘民,兽血开始沸腾,兽焰开始高炽,将一身的野蛮进行到底。三国兽焰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三国兽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三国兽焰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