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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兽焰全文阅读

作者:唐同     三国兽焰txt下载     三国兽焰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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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章象宠物一样的男人(上)

    一

    刘民是地球二十一世纪的一个宅男,自从他遇到美乐星人后,刘民就变的不再是人了,在美乐星人的官方报告上,刘民被描绘成直立行走,拥有简单的智慧,并且能够使用简单工具的一种生物,美乐星人官方名字叫做异形。

    之所以被称之为异形,就是因为刘民这个代表了地球几十亿人类的家伙,在被美乐星人试验时,让美乐星人惊恐的现,美乐星人所认定的十几种非常恐怖的基因病毒,竟然在地球上这种两只脚走路的生物身上产生了让美乐星人恐惧的融合,因此,美乐星人把与刘民一样的地球生物命名为异形。

    当然,异形这个词在美乐星人的文字中不是这样的,只是字面的意思是异形的意思而已,后来,美乐星人又抓了不少的地球人进行试验,证实了刘民的这种融合能力是地球人普遍的现象,只是融合后进化的程度不一样,刘民的进化表面上是最微不足道的一个,于是刘民失去了继续做一个试验品的资格,美乐星人把他当成废物利用进行了最后一项试验,对刘民的脑域进行了强行开,原本美乐星人为了安全起见,只将地球上的一些知识灌输给了刘民,谁知刘民的承受能力太差,竟然变成了白痴,彻底成了废物。

    对于废物,美乐星人自然没有义务把他继续圈养下去,便把刘民当垃圾一样丢进了一个宇宙间的小虫洞中,这种处理垃圾的方法,当真是干干净净的没有一点儿残渣留下。

    二

    蔡邕是大汉帝国很有名的人物,不过在这五原西安阳县,蔡邕只是大汉帝国的一名有罪之人,好在蔡邕出身于士族,尽管是有些破败了的士族,却也不会象其他的老百姓一样食不果腹,只不过是身上担了一个罪名,有些不自由而已。

    近来一段时间,蔡邕却不得不为家中的境况而起愁来,这年月,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事情的起因却是因为他的女儿蔡琰,有一天,蔡琰从外面捡回来了一个人,一个长的虽然不错却是个白痴的男人,这对于现在家境窘迫的蔡邕来说,多一口人吃饭,可是个不小的负担,好在这个白痴虽然什么事也不懂,却有着一把力气,而且也很听话。

    蔡邕一直想给这个白痴男找点事情做,但别人一见他是个白痴,自然是不愿意收留,蔡邕的女儿蔡琰也舍不得让他出去做事,怕他受到别人的欺负,这让蔡邕心中愁不已。

    这个白痴除了记得自己叫刘民之外,其它的什么也不记得了,每天痴痴呆呆的坐在屋檐下看着天空,也不知那天空上有什么好看的,有时候还会自言自语说一些让人无法明白的话来,换了其他的人,早把他赶出门去了,省得浪费粮食,看着还让人生气。

    “刘大哥,你怎么又一个人坐在这里了?”蔡琰捧着一卷书出来,看到刘民又在看着天空呆,也不由的在心中轻轻叹息了一声,长的多好的一个人儿啊,那皮肤白净的让女人都嫉妒,怎么就是一个白痴呢。

    “我在看天上的星星。”刘民转过脸来,傻乎乎的道。

    “这大白天的,哪来的星星?”刘民的回答虽然很傻,但蔡琰还是不由抬头看了看天空,现天上除了云之外,根本就看不到一颗星星。

    “有啊,只是被太阳的光摭挡到了。”刘民伸出一只手,似乎想极力证明自己所说的话。

    “是么,你真的看的见天上的星星?”蔡琰好奇的问道。

    “看不见,但我知道天上有很多的星星,它们其实与太阳一样,都是很大的,以前我常常看到,有些星星,比这太阳还要大很多呢。”刘民紧皱着眉头,似乎在回想什么,不过他的话,听在蔡琰的耳中,却又是在说胡话了。

    “怎么可能呢,星星怎么会比太阳还大。”蔡琰摇了摇头,同情的看着刘民那白痴的表情,她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子,若是换了别的人,早就会讽刺几句了。

    “真的,我没有骗你,我以前看到过的,在一艘很大的船上。”刘民的眼神回复了一点儿清明,但很快又陷入了迷茫中,喃喃的道:“为什么我会记得有艘很大的船呢。”

    “怎么可能,那船怎么可能会到天上去呢?”蔡琰再一次的摇了摇头,决定不再在这个问题上与刘民计较,毕竟刘民所说的事情实在是太白痴了。

    “船……是在太空中飞行的船……它叫,它叫什么来着……”刘民努力的回想着,却总也记不起来,心情不由的有些焦躁起来。

    “好了,好了,刘大哥,不要想那么多了,要不,我教你认字吧。”蔡琰看到刘民的表情,不由的安慰起刘民来,这刘民虽然是个白痴,但五官英俊,皮肤又长的极白净,若是不说话时,任何一个女孩子见了,都会不由的怦然心动,蔡琰现在十五岁,正是少女怀梦的时候,自然为眼前这样一个英俊的白痴男子可惜不已。

    刘民嗯了一声,目光落在蔡琰手中的那卷书上,这个时代纸刚刚明的时间不长,还没有普及,绝大多数的书都还是竹简或者绢布,蔡琰将那那竹简摊开,指着头一个字道:“这个字叫吕,是吕氏春秋的吕,也是姓氏之一……”

    “嗯,真厉害,没想到你识字的度这么快,我现在来教你怎么写它们……”蔡琰见刘民一教就会,心中不由的高兴起来,赞许的点了点头,开始教刘民如何写字。

    这个时代,童子学字时,一般是在沙盘上练习写字的,所以蔡琰折了一根木枝,在地上写了起来,当她把那个吕字写好后,把手中的木枝递给了刘民,不想刘民在地上刷刷的就写了起来,不但是吕字,其它的几个字也都写了出来,看着地上那几个铁划银钩,字体端庄大气的字,蔡琰的嘴巴不由的张大了,这种字体她从没有见过,却是好看之极,以蔡琰现在的学识,却是看的出这种字体的风格不但成熟,而且绝对是一代大师级的水平。

    蔡琰再抬头看刘民时,眼中的神情已经完全变了,多了一份怜惜,却多了九分的赞叹:“刘大哥,你原来会写字啊,以前都在骗小妹的不是?”

    “我,我不知道……”刘民的脸上一片迷茫,蔡琰怎么看都没有觉刘民有骗人的迹象,心中不由的叹息了一声,心中暗想,这刘大哥长的丰神俊朗,又写得一笔让人赞叹的好字,以前定是好人家的出身,若非世家大族出身,怎么可能写的出这样好的一笔字来,也不知刘大哥遭遇到了什么事情,竟然把以前的一切都忘记了。

    “刘大哥,你再写几个字给我看看好不好?”蔡琰看到刘民那迷茫的表情,心中有些不忍,便转移了目标,把手中的竹简摊在了刘民的面前,正想再教刘民几个字,但这一回刘民却只望了那竹简一眼,手中的木枝便又在地上写了起来。

    这一次刘民写在地上的字比较多,蔡琰现,这些字不但工整,与先前所写的字体又是不同,更加的端庄,有如雕刻的一般,蔡琰仔细比较了一阵,现后一种的字体似乎是从前一种的字体展而来的,两者之间多少有一些脉络可寻。

    蔡琰也是一个很爱好学习的人,如今见到刘民所书写的字体,心中的兴奋那是难以平静的,见刘民写完后,又一脸痴呆的表情,心中暗自下定决心,无论如何,自己也要让这个刘大哥记起以前的事情来,要不然真是太可惜了刘大哥这样的人才。

    “刘大哥,你在这里等等我,我去把我父亲叫过来。”蔡琰吩咐了刘民一句,便兴冲冲的去找自己的的父亲蔡邕,蔡邕对于自己女儿所说的话,无论如何是不会相信的,一个白痴一样的人,怎么可能写的出有大师水平的字来,不过蔡邕架不住女儿的拉扯,为了应付女儿,蔡邕只好随着女儿蔡琰前来。

    等看到地上的字,蔡邕的嘴巴张的快合不拢了,蔡琰的年纪还小,学问还没有完全到家,有一些问题蔡琰是看不出来的,但蔡邕看的出来,蔡邕的书法水平也是极高的,虽然比不得后来的大书法家钟鹞,却也是大师级的水平。

    在蔡邕的看来,刘民所写的字虽然少了一丝灵气,却强在整体的布局非常的合理,看上去不但非常的整洁舒心,挑不出一丝瑕疵来,而且每一个字的力道都是一模一样的,掌控到了极精细的地步,不过,这也是看起来少了一丝灵气的原因,这样的字,没有个十几二十年的苦功,没有极高天份的话,是达不到这种水平的。

    对于书法,蔡邕也是一个爱好者,抬起头来看着刘民的目光,已经变的兴奋起来,有如一个饿极的人看到了一块香喷喷的红烧肉。

第二章象宠物一样的男人(中)

    一

    两种从没有见过的字体,而且风格已经非常的成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如果是刘民自己明的,那刘民足够称的上是书法方面的大宗师,以蔡邕对于文学方面的热爱,自然知道自家的女儿从外面捡回来的白痴是个怎样的宝贝。

    就算不是刘民自己明的,能写到这种水平,那也是大师级的,所以,这会儿的蔡邕再看刘民时,不但不觉得刘民是个白痴,反而象是在看一件少有的宝贝一般,就差两眼之中放出绿幽幽的光芒来:“刘贤侄,这些字可真的是你写的?”

    蔡邕一激动,连刘贤侄这样亲热的称呼都用上了,但刘民却一脸茫然的看着蔡邕,并没有回答蔡邕的问题,看到他一脸白痴的模样,蔡邕的心中又不由的恼火了:“大刘,老夫问你话呢,这字可是你写的?”

    “写字……是啊,我会写字的,我记得我会写字的……我为什么会记得自己会写字呢?”前面的回答还好,后面又变成了喃喃自语,那种表情若还不是白痴,世上便没有了白痴,但蔡邕心中的恼火却突然消失了。

    眼前是多好的一个年青人啊,蔡邕心中为刘民可惜了起来,从他可以写出这等水平的字来,以前定是一代杰出人物,也不知遇到了什么事情,竟然变成了如今这幅模样,以前蔡邕怎么看,怎么都觉得刘民这个白痴碍眼,现在再看刘民时,却是觉得刘民身上每一处都是那般的顺眼,多俊雅的五官啊,多白净的皮肤啊,多挺拔的身材啊……

    多好的一个人儿啊,蔡邕在心中叹息了一声,不过这声叹息除了有一点儿为刘民可惜之外,没有一点儿伤感,反而是满心的喜悦,因为眼前这一个人,让蔡邕见识到了书法方面的一个新天地,蔡邕的心中怎能不高兴。

    从这一天起,蔡邕不再为家里多了一个吃白饭的人烦恼,虽然日子苦了点,但家里养着一个书法大师,那是一件光荣的事情啊,日后人们说起来,也是给蔡家长脸的事情,所以,蔡邕也任由自己的女儿每天教刘民读书认字,从蔡邕的内心来说,到是希望这个白痴能够快点儿恢复一些正常,有时候,有一些慕蔡邕大名的人前来拜见蔡邕时,蔡邕便会拿出刘民所写的字来给众人观看,这其中不无一些炫耀的意思,但也让刘民小有了一些名气。

    有一些识货的,自然也就向刘民求取墨宝,蔡邕虽然不好意思向人要润笔的费用,但有一些讲良心的人还是会给一些钱财的,这也让刘民后来不至于完全的吃白饭,不过蔡邕虽然是个老实人,但他心中最清楚刘民所写的字的价值,所以一般也不会轻易让刘民给人家写字,无意中也减少了刘民在后来的损失。

    二

    五原郡西安阳县地处并州北端,这里的汉人与草原上的民族混居,是一个非常混乱的地方,战争常年不断,所以这里的百姓,一般也悍勇非常,蔡邕一家子自从到了这里后,一般也就轻易不会出门,自从收留了刘民之后,蔡家在安全上到是有了一些保障。

    刘民长的虽然象个书生,力气却是惊人,百来斤的石辗只手可以舞动,所以蔡家人谁要是上街时,必定把刘民带在身边,特别是蔡琰,以前因为安全上的问题,从来不敢上街,在有了刘民后,蔡琰就象是出了笼的鸟儿一样,三天两头的带着刘民在街上逛荡。

    蔡琰虽说是十五岁的人了,但实际的年龄却只有十四岁,正是比较好动的年纪,西安阳县虽然残破,但也有好几条街,有着近万人口,自然也就有一些热闹可看,蔡邕对于自己的这个女儿极为疼爱,平时管束的也不是很多,有了刘民在,蔡琰喜欢上街,蔡邕到是很放心,尽管刘民是白痴了点,但刘民对于蔡琰还是非常听话的,比别人家养的狗好使唤多了。

    “刘大哥,你怎么不说话,是不是觉得这里不好玩?”蔡琰回过头来,现刘民正痴呆的看着到在街边的一个流浪汉身上,那流浪汉身材虽然也算魁梧,但有些形消骨立,而且身上脏兮兮的,象个乞丐一般。

    这样的流浪汉到处都是,大汉帝国这些年来天灾**的不断,加上黄巾军叛乱,使得大汉帝国的北部到处都是生活无着的流民,这城里面还好一点,有守城的军士清理,在城外,到处都是饿死的尸体,所以,一般人对于这种流浪汉是见怪不怪的。

    刘民听到蔡琰的问话,转过头来指了指那个人道:“他病了……”

    “他病了,你又不是郎中,他病了你又有什么方法?”蔡琰虽然心地善良,但她家中也很困难,实在是帮不了别人,当初她能把刘民从她家的院子外捡回来,除了刘民身上有一身很古怪但很干净的衣服之外,刘民那俊朗的相貌也让蔡琰对他更多了分同情心。

    “我可以治好他的。”刘民说这话时,表情没有一点儿白痴的模样,那一刻,蔡琰几乎觉得自己是眼花了,那一瞬间的刘民,让蔡琰觉得自己仿佛看到了一个傲然人间的智者。

    “你真的可以治好他的病?”自从刘民在蔡琰的面前表现出极高的书法造诣后,蔡琰就没有再把刘民当成白痴看待,反而认为刘民是一个很有学问的人,只是暂时的忘记了罢,所以刘民突然对她说,他会给人治病,蔡琰也没有太大的怀疑,毕竟刘民身上妖孽的地方太多了,单单那一身比牛还要大的力气,就不能让人把刘民当正常人看。

    “我,我不知道,我只是看到那个人时,便觉得自己可以治好他的病的。”刘民又恢复了那种很白痴的表情,这让蔡琰看的有些叹气,在蔡琰的心中来说,是希望刘民早点儿恢复正常的,所以蔡琰才会想尽一切办法来教导刘民,希望通过这些教导让刘民恢复正常。

    “刘大哥,既然是这样,那你就给他治治吧,也许这样,可以让你想起更多的东西来。”蔡琰安慰的说道,不管刘民是不是真的会给人治病,蔡琰都觉得不能放过这个机会,也许可以通过这种方法,让刘民的记忆再恢复一些。

    刘民嗯了一声,却没有移动脚步,蔡琰伸出手拉着刘民向着那人走去,大汉时期虽然独尊儒术,却没有象后世那般变态,在男女之防上并不是很严,尽管女人的地位很低,但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的单独相会不是那种要浸猪笼的罪过,而且女人一嫁二嫁三嫁都不会有人说三道四的,甚至还保留了一点原始人那种抱着女人就上的豪爽作风,直到有一个姓陈的搞出了一个九品中正制后,人性才开始消失了。

    那名流浪汉虽然有些形消骨立,但相貌还是不错的,长的很方正,此时正靠着一户院子的墙角昏睡着,刘民随着蔡琰到了那个人的身前,伸手摸了一下那个人的额头:“他正在高烧,而且似乎有好几天没有吃东西了。”

    刘民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又是有那么一瞬间的清明,看的蔡琰的眼中一亮,觉得自己把他带过来的这个决定是正确的:“那么,需要给他开点什么药吗?”

第三章象宠物一样的男人(下)

    一

    刘民对于蔡琰的话没有回答,只是点点头又摇了摇头,蔡琰弄不明白刘民这是什么意思:“你又点头又摇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要药的话,我们去药铺中抓一点好了。”

    “用不着下药,他主要是太过于饥饿,又受了点风寒,我给他扎几针就好了。”刘民说完,摸了摸自己的身上,似乎现自己身上少了些什么,眉头不由的皱了一下。

    “扎针?可我们家没有治病用的针啊,还是要到药铺中去的……”蔡琰没有现刘民皱眉头的表情,不过她对于刘民所说的到是没有怀疑,正要建议刘民把那个流浪汉弄到药铺里去,刘民却已经伸手把那个流浪汉扛在了肩上。

    “那样要钱的……家里没钱……”刘民的声音很温柔,虽然表情很木讷,但听在蔡琰耳中,却让蔡琰心中一暖,她这时更愿意相信,刘民不是白痴,而是心思很纯真罢了,尽管这种想法有些自欺欺人,但蔡琰在心里不断的告诉自己,刘大哥其实不是白痴,他是个很聪明的人,是那种大智若愚的人。

    “刘大哥,真希望你快点儿好起来才好。”蔡琰的声音不太大,看着刘民的眼中多了一丝温柔,自从她把刘民捡回家后,越来越觉得自己喜欢与刘民在一起,虽然刘民在她面前总是有些痴呆的让人叹息,但蔡琰觉得自己与刘民在一起总是很快乐。

    蔡琰所不知道是,她对于刘民除了那一丝同情之外,更多的是一种母性的情怀在里面,刘民的痴呆在某些方面与小孩子的单纯有些相同,蔡琰每天教导他照顾他,就象是养的一只宠物一般,时间久了就会产生感情,这种感情当然与爱情是无关。

    以刘民的力气,扛上一人是不费一点儿力气的,那个流浪汉长的虽然高大,刘民却也长的不矮,虽然长的不是很健壮,但绝对给人一种高大的感觉,所以身上扛着一个大汉时,反而给人一种很默合的感觉,那流浪汉被扛起来后,清醒了过来,却没有说话,只是扫了刘民一眼,复又将眼睛闭上了。

    二

    还会给人治病?蔡邕看着刘民扛了个人回来,不由的有些蒙了,这个自家女儿捡回来的白痴,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怪物,写得一手独步天下的好字,又有着一身可比西楚霸王的力气,现在竟然又说会给人看病,也不知他后面还会些什么,不过现在不是研究刘民是不是怪物的问题,蔡邕先想到的是,家里又多了一个人,这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

    “刘贤侄啊,你怎么扛了个人回来了,这个……这个……”蔡邕实在不好意思说,家里穷的快没有饭吃了,要知道蔡邕好歹也是士族出身,穷到这个份上,哪有脸说出来。

    其实蔡邕在老家陈留还是有一些家产的,不过那不是个人的财产,而是蔡氏家族的共产,属于他私人的财产不是很多,以前蔡邕做为蔡氏家族的一面旗帜,整个蔡氏家族自然是不会让蔡邕受穷了,只是如今是待罪之身,蔡氏家族自然也就不会千里迢迢的送钱送粮给他,而蔡邕当初带在身边的钱早就用完了。

    “伯,伯父,他病了。”这个伯父的称呼,是蔡琰教给刘民的,以前他不明白刘贤侄是什么意思,后来蔡邕叫多了,他也就渐渐明白过来,蔡琰教导刘民读书认字,虽然对于刘民的痴呆症状没有太大的改变,但说话却还是算顺溜的。

    “我知道他病了,我是说……我要说的是……咳……琰儿啊,你怎么就让他扛了个人回来呢,你不知道家里的情况啊。”蔡邕现自己没办法与刘民说那些,虽然刘民是白痴,但一个在书法方面至少是大师级水平的人,蔡邕还是很尊重的,把刘当了平等的人物看待,所以,蔡邕没办法对刘民说,我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了,毕竟刘民不是蔡家的人来着。

    “父亲,女儿只是想……只是想让刘大哥多做一点他会做的事,好让刘大哥早点恢复以前的记忆。”蔡琰也知道家中的情况,所以面对着父亲的责问,蔡琰不由的低下了自己的头,她心地善良,希望能帮助更多的人,但她也同样明白,自己的父亲为了这个家,可是费尽了心思,奈何蔡邕只是一个文人,不懂得其他的营生,在五原郡这种地方,文人可不好混。

    蔡邕叹了一口气,没有再说什么,刘民似乎并不明白蔡邕父女俩说的是什么,把那个流浪汉扛到了自己睡的地方,不一会儿,蔡琰也跟了过来,想看看刘民到底怎么治疗那个流浪汉,只是刘民并没有立即给那个流浪汉治病,反而在自己睡的地方翻找起来。

    “刘大哥,你在找什么?”蔡琰见刘民象是在寻找东西,不由的问道。

    “我……我也不知道,好象是有什么东西,我却不记得了。”刘民用手抓了抓自己的头,皱着眉头有一些苦恼的模样。

    “刘大哥,是不是这些东西?”蔡琰从一个角落中拉出一包东西来,这些东西是蔡琰捡到刘民时,刘民身上所带的东西,由于刘民是个白痴,蔡琰与她的父亲蔡邕也不知道刘民身上的东西是做什么用的,所以与刘民身上换下的衣服一起,包成了一个包放在了角落中。

    刘民解开那个包袱,里面除了一些原先刘民身上的衣服之外,还有一幅眼镜,一个打火机,一串钥匙,一条皮带,当初那些美乐星人还算仁义,没有收缴刘民身上的东西,在把他当垃圾丢掉时,这些东西也随着刘民一起丢了。

    刘民拿着那皮带和一串钥匙道:“卖了……钱。”

    那皮带扣是一个溜金的虎头扣,不但造型精美,看上去也很威风,而那钥匙上,除了几个钥匙之外,还有一个装饰品,在黑暗中会光的观音吊坠,在二十一世纪,这些东西是很平常之物,但在这个时代,却是稀罕无比的东西。

    “刘大哥,你是说,把这些卖了?可是,可是这些东西看起来很贵重啊,以后,你可能还要靠着这些东西找到人的家人呢。”蔡琰虽然不知道这些东西是做什么用的,但也明白,这些东西看起来都是非常贵重的东西,说不定是刘民家里很重之物,自然不忍心让刘民把这些东西贱卖了,毕竟五原郡这种地方也没有什么很有钱的,在这里肯定卖不出好价钱来。

    “卖了,有钱买粮食。”刘民露出一个有些痴呆的笑容,但这个笑容中所包含的温柔,让蔡琰觉得刘民一点儿也不痴呆,反而感觉到刘民心性中那种单纯的让人心痛。

    蔡琰踌躇了一会儿,终于从刘民的手中拿过了那条皮带,这皮带上的扣虽然造型精美,栩栩如生,但也只能说它工艺精湛,看上去所用的材料不是很贵重,所以蔡琰最终选择了那条皮带,她却不知在后世,刘民身边所有物中,这条皮带才是最值钱的。

    “刘大哥,要卖的话,就卖掉这件东西好了。”蔡琰不是那种愿意沾人家便宜的人,也不是那种施恩望报的人,但家里现在实在是太穷,她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父亲操尽了心,拿起那条皮带,蔡琰走了出去,眼中,却带着一丝泪光。

第四章宠物男的第一个跟班(上)

    一

    阳光透过树叶,照在屋檐下坐着的刘民身上,高顺很郁闷的看着坐在那儿呆的刘民,高顺就是那个流浪汉,虽然高顺也不是一个喜欢说话的人,但碰上一个老是呆的人,心中就不能不郁闷了,对着他说点什么吧,他只会傻笑,不说什么吧,两个大男人就这么傻呆呆的聚在一起,也不是那么个事儿。

    所以,高顺只好拿了根木棍练习起武艺来,反正也是要打时间的,不想一直呆的刘民却转过头来,看着练武的的高顺不断的摇头,那表情,好象高顺练错了,大错特错的那种,弄的高顺一个大男人的也不由的红了脸,也不知是生气还是羞愧。

    “刘公子,可是某家练错了?”高顺对自己的武艺其实是很有自信的,家传的武艺,在乡里一带没有一人能是他十合的对手,而刘民看起来不但白痴,还象一个书生模样,这就这让素有自信的高顺心中多少有些不平。

    “我不知道……”刘民总是说我不知道,高顺虽然与刘民在一起的时间很短,但听到刘民这句几乎已经是口头禅的话,心中还是哭笑不得,不过刘民的话头却忽的一转:“我看你练的那个好象破绽百出,而且使用的力量也不对头,总之就是让人觉得很不好。”

    “这么说,公子也是习得武艺了,不知公子可否上场指点高某一下?”高顺到是知道刘民有一身的力气的,但问题是刘民长的太白净了,看上去也不强壮,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没有白痴前的刘民都是一个书生,所以高顺下意识的总是忘记刘民那非人的力量。

    “我不知道对不对,我看你刚才使的是一套枪法,我记得有几套枪法,我使给你看好了。”刘民说着站了起来,接过了高顺手中的木棍,那一瞬间,高顺现,眼前那个有些痴呆的刘民不见,整个人的气质似换了一个人般,那俊朗的脸,那一双变的明亮的眼,竟然让高顺看的有些呆了呆,觉得自己有些自行惭愧。

    那根木棍并不长,稍微有些粗大,刘民随手一抖,棍尖上却出现几个枪花来,其力量之强,用劲之巧,高顺也不得不赞叹一声,随后一套枪法犹如*一般在刘民的手中使出,好似摧折着人世间的生灵暴君,树枝低矮处的树叶被那枪势所卷,竟然纷纷的落下,随着枪尖带动的空气舞动,看的高顺眼花缭乱,自忖与之对阵的话,自己能接下这个刘公子的几枪,想了一阵,高顺惊恐的现,步战之下,自己恐怕难过十合。

    “这套枪法叫做暴雨梨花枪,我不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我只记得自己的记忆中有这么一套枪法,下面的一套枪法叫做岳家枪,你看好了。”刘民使完了一套枪法后,转而又换了一套枪法,这套枪法相对前一套枪法简单一些,没有那么多的花巧,但比前一套枪法多了一些杀气,刘民本人并没有那种杀气,只是使出的这一套枪法,让高顺感觉到那种扑面而来的杀气,以高顺的见识,也明白这是一套适合于战场之上的枪法。

    待这一套枪法使完,刘民又使了二套其它的枪法,使到高兴处,刘民也不再拘泥于枪法,木棍时而是棍法,时而是刀法,破空之声,嘶嘶不绝,高顺眼中只觉得自己面前是一片棍影,场中的的刘民踩着奇怪的步伐,有如随着那棍影飘动的蝴蝶。

    真正的武功不是舞给别人看的,高顺心里很清楚这一点,但在刘民的手中,无论什么招式都显得让人赏心悦目,高顺心中的那个崇敬,用后世某位星星的话说,那就是有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啊,高顺是并州人,这里人与草原上的民族混居,从生下来就是与人斗与天斗,最崇拜的就是那种武力值很高的人,哪怕那个人是个恶棍,也会有很多的崇拜者。

    高顺看到激动处,正想鼓掌叫好,不想那根木棍受不住刘民的力量,从中折断开来,一头飞上了天空,另一头握在刘民的手中,而刘民这时也停了下来,傻傻的看着手中的断棍,那一截断棍在空中打了个转后,从刘民的头顶上掉了下来,但刘民却似乎进入了痴呆的状态,完全不知道躲闪,掉下来的木棍正好砸在刘民的头上。

    高顺听到那卟的一声,不由缩了一下自己的脖子,却见刘民挨了那一下之后,脸上却毫无表情,不用想,高顺也知道,这位刘公子又进入了痴呆状态,正想上前问一下,刘民却丢了手中的断棍,重又坐到了屋檐下,眼睛茫然的看着天空,嘴里还喃喃自语着:“这是怎么回事……我为什么会这些东西……我应该不会这些东西的啊……我记得我应该是叫刘民的……可为什么我觉得我现在不是刘民了呢……”

    高顺与刘民才只接触了三天,对于刘民一些事情不是很清楚,不过也听蔡琰说过,这位刘公子似乎遇到过什么事情,把以前的一切都忘记了,看到刘民现在的情况,高顺也不敢上前去打搅他,高顺觉得,这位刘公子现在的状况应该是正在回想什么。

    刘民表现的虽然痴呆,但现在高顺可不敢小看他,练武之人看到高明的武功就如文人看到了好文章一样,心中哪能不喜欢,高顺更是恨不得现在就给刘民磕头,求这位刘公子收自己做徒弟,古时的一些技艺,非父子,非师徒的话,是不会传授的,正常情况下来说,高顺想要学习刘民的那些武艺,就得拜刘民为师。

    高顺轻手轻脚的坐到了刘民的旁边,不敢打搅了刘民回想事情,不过有人却不识相,几个人推开那院子的柴门就进了来,其中那个为的看到刘民与高顺两个,招了招手道:“你们两个,某问你们一事,此处可是蔡邕蔡伯楷的家?”

    那人鼻孔朝天,一脸鄙夷的看着刘民与高顺,高顺看了那人一眼,心中很是恼怒,他本就怕人打搅了刘民想事情,偏偏就有人来搅事,欲不愿理睬那人,刘民却老实的站了起来:“这里是伯父的家,不是那个伯楷的家,我没听说过叫伯楷的,你找错地方了。”

    “我说呢,难怪下人这么没有规矩,竟然随地而坐,蔡伯楷的家里怎么可能这般没有规矩。”那人哼了一声,转身就带着人离开了。

    屋中的蔡邕正在与女儿解说功课,听到外面的动静便走了出来,只是那人已经离开了,蔡邕也就没有多想,转头看到刘民,便道:“贤侄啊,刚才来的是什么人?”

    自前天刘民把那皮带交与蔡琰后,一贯老实忠厚的蔡邕心中很过意不去,他是君子不言利,可这肚子饥饿的滋味不好受,只好把刘民的那皮带拿去卖了,从西安阳县的主薄那里换了一千来斤粮食,这个时候的粮食非常的贵,西安阳县这种地方更是贵的离谱。

    刘民听到蔡邕的问话,用手苦恼的抓着自己的头,想了一会儿之后,眼睛忽的一亮,对蔡邕道:“我想起来了……”

第五章宠物男的第一个跟班(中)

    一

    “我想起来了……”刘民有点儿兴奋的叫道:“蔡邕蔡伯喈这个名字我在哪儿听过……好象……好象他有个女儿叫蔡琰的,也很有名的……”

    蔡邕一听,有些哭笑不得,好吗,这位在我蔡邕家住了这么久,竟然还说老夫的名字在哪儿听说过,还真是白痴的可以啊,想老夫在大汉也算是有些名声,就算不是住在老夫家里,听过蔡邕蔡伯喈这个名字又有什么稀奇的:“刘贤侄啊,老夫就是蔡邕蔡伯喈,这需要贤侄你费这么大的劲想起来吗?”

    蔡邕却是不知,刘民所说的这句话的意义就在于“我想起来了”这一点上,他所说的听说过,不是在蔡邕家里听说过,而是他的记忆中有这么一个历史人物的存在,是过去的,掩没在历史的某个时段中的过去式人物,不是现在站在他面前的蔡邕蔡伯喈。

    刘民的大脑被美乐星人改造后,有点儿类似于生物电脑,后来由于下载的信息过多,造成了刘民大脑的思维系统崩溃,变成了白痴,不过人类毕竟是一种生物,受损的肌体与器官有一定的修复能力,被蔡琰捡到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刘民的大脑修复了一点儿功能,能够做出简单的思维,也有一小部分的信息在记忆区中被大脑给整理了出来。

    只是这些记忆都是残缺的片段,还没能整理成前后衔接的完整记忆,刘民往往在用到某个信息时,其相关的记忆便会把那个片段从记忆中的提取出来,所以刘民的思维能力虽然还较低,但表现出来的才能却是让蔡邕,蔡琰,高顺他们刮目相看。

    对于蔡邕那近似于开玩笑的话,刘民现在并不能理解,仍旧按照自己的思维道:“蔡邕和蔡琰好象都是文学家……对了,文学家是什么东西?……还有,他们好象是古代的人……是了,好象有哪个家伙曾经对我说,他想娶蔡琰来着……还有……貂蝉……”

    蔡邕一看刘民在哪儿喃喃自语,就知道刘民又陷入了那种白痴状态中,不由的摇摇头,转身不再理会刘民,看看那被推开的柴门,没了那个看看是谁来了的心思,便又回到屋内,高顺看着刘民那苦苦思索的表情,心中也不由的为刘民着急起来,这样一位武艺高的勇士,要是就这样白痴下去,哪该多可惜啊。

    蔡邕是习惯了刘民的这种状况,所以对于刘民所说的那些话并没有在意,毕竟一个人在犯白痴时所说的话,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除非遇到的是另外一个疯子和白痴,否则正常人都知道,听白痴的话,那是给自己找不自在,但刘民给高顺的震撼却是太大了,而高顺与刘民相处的时间还短,也没有习惯于刘民是个白痴的这个事实,刘民又对他高顺有救命之恩,自然是不会去打搅刘民的思考问题。

    却说先前那位来找蔡邕的人,跑到旁边人家一打听,蔡邕蔡伯喈就是在先前问话的那一家,明白过来的那人可气的不轻,带着人又跑了回来,对着屋子里大叫道:“蔡伯喈,你在家吗,某家是丹扬笮伟明(笮融,东末年的佛教领袖),你家养的好家奴,竟敢如此欺骗于我,蔡伯喈,你家岂有如此待客之道。”

    说话的这位叫笮融,与蔡伯喈并不相识,此时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人物,在徐州陶谦手下为初任下邳相,这笮融善于钻营,与诸多佛子交好,又胸有大志,欲为自己扬名,便想到了正在受难中的蔡邕名声极大,想把正在难中的蔡邕渡入他所办的浴佛会,以壮大自己的声势,所以带着几个手下到了这五原郡来。

    笮融的脾气一直不好,与他在佛教史上的地位完全不相符,残忍好杀,对于手下动不动就是皮鞭相向,被刘民这样一个看起来象是下人的人摆了一道,以他的脾气哪能不怒,他这一叫,高顺不高兴了:“此乃蔡大家的家中,你是什么人物,竟敢在此胡乱吼叫。”

    蔡邕在大汉帝国中是什么样的人物,高顺多少是明白一点的,虽然蔡邕现在是落难之中,但以他士族之中的名气,岂能容一般的人物在些喧哗,但高顺是说的义正词严,可听在笮融的耳中却不是那个味儿,一看一个小小的家奴也敢呵斥自己,笮融的脾气更是受不了了:“你……你……你一个小小的家奴,竟敢对我笮伟明大呼小叫的……”

    笮融并不是士族出身,只是一般的地主豪强出身,因为受到了陶谦的赏识才有一点儿地位,象他这种地位,上不上,下不下的,最在意别人对他的态度,如果是地位比他高的人到还没什么,地位比他低的人说他,无论如何,笮融都是受不了的。

    高顺的祖上乃是大将,祖辈里出过好几个将军,虽然现在家道衰弱,论出身却是比笮融强,与人相处,自然不会奴颜婢膝的,对于笮融的话,冷冷的哼了一声,旁边的刘民好奇的看着笮融,想了想,很认真的对笮融道:“我记得,你是刚才的那个人,你说你是找蔡邕蔡伯喈的,你有没有搞错,跑到这里来疯,蔡邕是什么人啊,你能见的到他吗,你当你是那些一神经就能够穿越的家伙……真是的,要神经也不要到这里来啊,跑到山上让雷劈一下就行了,以前穿越的都是这么干的……”

    刘民长篇大论的说了一通,不但笮融听的糊涂了,高顺也听糊涂了,不明白刘民说的是什么,只不过高顺知道刘民现在的脑筋不清醒,刘民说什么胡话也是理所当然的,但笮融不知道,而且有一点笮融是听明白了的,那就是刘民似乎是在说他笮融疯。

    “你……你……你,真是气煞我也……”笮融指着刘民,气的一时说不出话来,心中恼怒的想到,这蔡邕家里也真是没有教养的了,这家奴一个比一个的还要猖狂。

    蔡邕听到外面的动静,而且这动静似乎有些大了,只好又走了出来,但见一个脸相长的有些凶狠的带着几个手下正围着刘民与高顺,似乎是在理论着什么,一看那人的长相,蔡邕便有些不喜欢,非是蔡邕以貌取人,蔡邕是一个文人,最不喜欢的人就是中看似凶狠的人。

    蔡邕一看来人自己并不认识,便知道又是一个听闻了自己的名声,前来拜访自己的人,便上前走了几步,正要与笮融打声招呼,那边高顺已经很不客气的伸出了自己的手。

第六章宠物男的第一个跟班(下)

    一

    “我家公子岂是你能随意用手指着的。”高顺用手把笮融指着刘明的手拍了下去,用手指着别人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特别是这个时代有身份的人之间,高顺知道刘明的脑筋不正常,所以他便出手为刘民维护尊严。

    蔡邕也现了来人那很不礼貌的行为,这个时代,士族与庶族之间的界线已经很分明了,士族之间是很讲究各自的面子问题的,刘民客居于蔡邕家,他受到不礼貌的对待,作为主人家的蔡邕也同样丢了面子。

    不得不说,一个男人长的好也是有优势的,刘民容貌俊朗,皮肤白皙,怎么看也不象是一个整日操劳的农夫,在蔡邕这样的人看来,书法到达了大师水平的刘民,绝对是出身于贵族之家,在高顺这样的人看来,武艺如此高的刘民,一定是出身名将世家,这样的人虽然落难于他蔡邕的家中,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侮辱的。

    这样一来,蔡邕对于来人的印象就更不好了,所以也就没有主动的与笮融打起招呼,笮融是个怎样的人?历史上的笮融先是陶谦的手下,后来叛变想夺取陶谦的势力,但实力不及陶谦,只得离开了陶谦所在的徐州,投靠了赵昱,赵昱好心的收留了他,没想到笮融是条级的白眼狼,杀了赵昱,吞了赵昱的手下势力,转而投靠了薛礼,薛礼也很热情的收留了他,但笮融随后杀死了薛礼,投靠了刘鹞手下的朱皓,可怜的朱皓被笮融那整天的“阿弥陀佛”给迷惑住了,再一次成了笮融这个级白眼狼的点心。

    可以说,笮融这个人属于志大才疏却又心狠手辣的人,他想请蔡邕加入他的浴佛会,却又没有肚量容忍别人对他的不敬,这家伙自从创立了浴佛会后,与那些佛子尼姑聚在一起,在那些佛子尼姑的奉承下,笮融是真当自己是金身罗汉下凡,有些目空一切:“反了,反了,你们两个下贱的贱民,竟然敢对我笮伟明动手,我笮伟明可是湿婆罗下凡,三千世界,俱是我佛所主,你等冲撞于我,来生定当不得好报。”

    笮融也是被高顺与刘民给气急了,一急之下把他那套教导手下佛民的东西拿了出来,对于佛教而言,笮融可以说是佛教史上最伟大的存在之一,正是因为他创办了浴佛会,又不择手段的让浴佛会四处扩张,才使得佛教在中土真正的扎下根来,成了气候,笮融在那些佛子,佛民的心中,那可是高高的存在,就算他举刀杀人时,那些佛子佛民也认为这是笮融为了那个人好:这是在为那人消除来生的罪孽啊。

    不得不说,除了中国的本土教派外,其他地方所产生的教派在它们展之初,无不是充满了血腥的,笮融就是一个这样充满了血腥的人,最后的结局算是应那一句老话,恶有恶报,被山越人砍下了脑袋送给了刘鹞。

    “这位笮大人,不知老夫的刘贤侄何处得罪了您,让您这样大的脾气,老夫就是蔡邕,有什么得罪处,还请笮大人看在老夫的面子上,原谅这位刘贤侄。”笮融穿着一身官服,所以蔡邕称他为笮大人,不过蔡邕的语气没有一点儿恭敬的意思,要知道刘民虽然脑筋不正常,但就是他蔡邕也不敢有半点对刘民轻视的地方,这个时候,更是站在刘民的一边,一致对外,岂能让外人对自己家的客人指指点点的。

    “你就是蔡邕蔡伯喈?”笮融到也不是傻子,蔡邕语气中的不客气,他还是听的出来的,看到蔡邕与刘民他们一样穿着粗麻衣,眼中不由的露出怀疑的神色,怎么看,眼前的这个老头都不象是那名满天下的蔡伯喈,这身打扮,还不如他一个下邳相手下家丁。

    “老夫既然已经说了,信不信由你,恕老夫家中简陋,不能招待笮大人,还请笮大人见谅。”蔡邕一听笮融那怀疑的语气,对笮融更加的没有好感,当下出言送客。

    “哎,伯喈兄……”笮融的话还没有说完,高顺便已经打断了他的话头。

    “这位笮大人,你也别在这里攀亲戚了,还是请离开这里吧。”高顺一听蔡邕送客走的话,赶紧站了出来让笮融离开,这边刘民又在呆了,高顺心中对于刘民的敬意,让高顺不愿意被外人看到刘民那痴呆的模样。

    刘民虽然时不时的有短暂时刻的清醒,但大多数时候脑袋里面都处于混乱之中,先前他自己所说的那一段话,可以说的上是很有条理了,旁人听得是不明白,但对于刘民自己或者刘民同时代的人来说,那些话一点儿也不犯糊涂,也就是那一些话,又引起了刘民的一些相关回忆,这些回忆可说是刘民脑海中最深刻的信息,因为这些信息本身就是属于刘民自己的,当得到相关的信号触时,刘民便想起了自己以前生活的一些记忆片段。

    这些记忆片段让刘民对于自己本身的认知有了个模模糊糊的印象,这让刘民更多的沉浸在对自我的思考当中,想分清楚自己是什么人,来自于什么时候地方等等,那笮融到是没有看出来刘民处于痴呆的状态中,见刘民一脸向着天,完全不把他看在眼中的模样,心中气恨不已,暗想这些人如此不把自己放于眼中,这口气无论如何也得报回来。

    笮融这人心胸极窄,别人施恩于他尚且恩将仇报,象高顺他们这样不把他放在眼中的,笮融更是恨不得立时斩杀了才好,他也不想想,自己先没有礼貌在前,别人怎么可能对他恭敬了,这笮融虽然气极,却也知道这大白天的不好动手,他的脸色好一阵变化,最后化为极为生硬的笑容:“既然如此,那本官就先告辞了。”

    先前笮融还自称笮某,微微算是有那么一点儿谦虚,这会儿见事情不谐,便打起了官腔,这笮融也不想想,在蔡邕这样的人面前,他一个庶族的地主豪强,虽然当了下邳相,但在蔡邕这样的人面前,真正是狗屁一般的东西,笮融倚仗的,无非就是数千被他洗了脑的佛民,而这个时代,佛教的领袖,还不如草原上一个小部落的领来的重要。

    蔡邕是个老实人,但蔡邕的生活中,所交往的人真正是那种往来无白丁,对于笮融这样的人,蔡邕根本就瞧不起,所以也没有多说什么,向笮融拱了拱手,算是与笮融告辞,笮融带着几个手下气呼呼的出了蔡家的那个柴门,临离开时,眼神凶狠的回望了那大门一眼。

第七章刘民看吕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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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北方的秋天,对于大汉帝国的人来说,绝对有些凄凉,秋高气爽正是北方游牧民族秋猎的时候,这个秋猎,就是那些北方的民族南下抢掠的行动,因为,在那些游牧民族的眼中,南方的汉人,实实在在就是一头在秋天里养肥了的猎物。

    自从檀石槐领导下的鲜卑族强大起来后,大汉帝国北边就没有过安宁,从熹平五年(公元一七六年)开始,每一次数万骑甚至十几万骑鲜卑人南下寇边,给大汉帝国的百姓所造成的损失是灾难性的,象九原县,西安阳县这些地方一度被鲜卑族人占据,万幸的是,檀石槐死后,鲜卑人内部分裂,在刘民到达这个世界的前几年,大汉的边境到是安静了几年。

    那笮融离开后,便寻思着报复蔡邕这一家子,本想等停个几天后再行动,也好撇清自己,让人不至于想到他笮融头上,不过盘算的是不错,偏偏这几年没有来犯的鲜卑人竟然在这一年又跑来抢掠了,听到鲜卑来犯的消息,整个五原郡都乱成了一团。

    象西安阳县这样的小地方,城墙矮小,根本就抵挡不住鲜卑大军的进攻,所以能跑的老百姓一窝蜂的都向五原郡的治所九原县城逃去,这种情况下,笮融想报复蔡邕一家子都不成了,因为蔡邕一家子与其他的老百姓一起,逃往了九原城。

    历史上,蔡邕一家子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去了大汉的扬州,这一次,蔡邕一家子中多了刘民与高顺,这几天下来,便是蔡邕这个文人也知道了,刘民扛回来的这个流浪汉是一条不可多得的好汉,再加上一个力大无比的怪物刘民,蔡邕在逃难的时候,心中到也不是很慌。

    西安阳县到九原县的路程不是很远,不过蔡邕,刘民他们没有马,靠两只脚走路,需要的时间就长了,特别是蔡邕的夫人与他女儿蔡琰,体力比不得男人,象刘民与高顺,背着那数百斤的粮食,行动上却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

    也就在这些老百姓逃命的时候,并州的刺史丁原也正在调动军队,一路之上,时不时的可以看到那斥候小队的人,骑着马往来飞奔,望着那些骑兵匆忙的身影,高顺不由的叹息了一声,若刘民是个正常的人,听到高顺的这一声叹息,必定要问一句:高兄何故叹息。

    可惜刘民不是一个正常的人,听到高顺的叹息之后,他也说了一句:“老高,那马肉好不好吃,我们好象很久没有吃过肉了。”

    刘民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确实是没有吃过一次肉,以蔡邕家现在的条件,别说吃肉,有粮食吃就不错了,所以刘民看到马后,第一个念头就是吃肉,刘民的话不但让高顺一愣,也让旁边的蔡邕有些脸红,他到不是因为刘民想吃肉而感到羞愧,而是做为一个家中的顶梁柱,没有照顾好自己的妻女,多少让蔡邕心中有些内疚。

    “公子……”高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以高顺正直的个性,便是饿死也不会去偷去抢,要不然凭着他的武艺,也不会饿病了,对于刘民,高顺是从心里敬重他的,虽然刘民现在的脑筋不灵光,但这些天的相处,也让高顺知道,这位刘公子其实是个很好很有本事的人。

    “贤侄啊,那些马是军队中的,是不能吃的,贤侄你放心,到了九原城,那是个大地方,定然有羊肉卖的。”蔡邕只道刘民是小孩子的心性,所以出言安慰了一句,他之所以说羊肉,是因为这个时代的大汉帝国中,牛马是不能宰杀的,而猪肉是下等人才吃的,一般的士族家中要吃肉的话,吃的是羊肉,当然,士族私下里也会杀牛吃肉的,只不过在街面上卖的不会有牛肉。

    不过蔡邕却不知道,后世的人吃猪肉可没有什么下等人的概念,这时在刘民脑海中浮起来的,正是一盘红烧肉,咂巴了一下嘴,刘民没再说什么,因为他只要回忆起什么东西时,便会陷入呆的状态中,脑海中的一些片断开始有序的链结起来。

    蔡琰也听到刘民所说的话,见自己的父亲用那哄小孩子的语气与刘民说话,蔡琰不由的抿嘴笑了一下:“刘大哥,要想吃马肉也容易啊,那些鲜卑人来了,刘大哥可以去抢他们的马,抢那些鲜卑人的马,朝庭还会给刘大哥表功呢。”

    蔡琰是知道刘民力大无穷的,再加上高顺来了后,让蔡琰知道,刘民还有一身很厉害的武艺,用高顺的话来说,是天下少有的,蔡琰还是一个小孩子,只知道刘民很厉害,不知道战争之中,一个人很厉害也是有限的,在蔡琰想来,以刘民的本事,抢那鲜卑人的马是没什么问题的,有一点蔡琰到没有说错,那就是抢那些来犯的鲜卑人的马,对于大汉帝国来说,不但没有错,还是有功劳的。

    蔡琰的话让高顺的眼睛微微的亮了一下,做为一个正直的人,高顺是不会抢平民百姓的东西的,但对于敌人的东西,却是没有道德上的顾虑,不过高顺也知道,除非遇到的是落单的鲜卑人,若是遇到一队鲜卑骑兵,自家的武艺再高,那也是吃不了兜着走。

    刘民正处于痴呆的状态中,对于蔡琰的话没有什么反应,蔡邕本想呵斥自己的女儿乱出主意,看刘民没有反应,显然又是在呆,心疼自家女儿的蔡邕便没有做声,蔡邕虽然是个文人,但这个时代的文人大多数是有那么一点武力值的,讲究的是君子六艺,不象宋明时代的文人,视武力为下贱的东西,所以蔡邕多少也知道,兵战凶危,一个人的武艺再好,在战场上也难保不出意外,蔡琰建议刘民去抢那鲜卑人,岂不是置这位刘贤侄于危险之中。

    蔡琰看到自己父亲的眼神很不对,便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娇俏的伸了一下舌头,笑兮兮躲到了一边去了,众人走走停停,一天就这么过去了,到了夜晚,高顺便带着大家选择了一个稍高的土坡后面背风处扎下营来,对于行军打仗,从小就学习过的高顺在这一方面是行家里手,这没马没车的,莫说蔡琰与她的母亲,就是蔡邕这样的男人也在走了一天之后累的够呛,反而是背了不少粮食的刘民与高顺没怎么累着。

    一夜无话,第二天又继续赶路,走了没到一个时辰,前面人群忽的乱了起来,然后很快传染到走在后面的蔡邕刘民他们,正当蔡邕有些心慌之时,前方出现一面旗帜,上面书着一个斗大的吕字,不多时,一支骑兵队伍便出现蔡邕他们的眼中,那支队伍呼啸着从蔡邕他们的面前穿行过去,为的一人,身穿亮银吞兽甲,内衬红袍,头顶凤尾冠,手中一杆方天画戟,长的极为高大,远比刘民,高顺这样本身也算高大的人还要来的高大,骑着的一匹马也算是高头大马了,但在那人的身体衬托下,那匹马显的有些娇小了。

    这么高大的身形,给人感觉是很有压迫感的,便是蔡邕也不由的赞叹道:“好一员威武的猛将,不知此人是丁刺史手下的哪位将军。”

    高顺看着那人,眼中透着一丝兴奋,听到蔡邕的话,不由的解说道:“此人叫吕布,字奉先,有万夫不挡之勇,不是丁刺史手下的将军,他在丁刺史手下任主簿,不过此人早年间便已经名震并州和草原之上,十一岁时便在草原上有勇士之称,手中一杆方天画戟,难有三合之敌,最是勇猛不过,顺曾经多有耳闻,只是这是第一次见到他。”

    “如此猛将,竟然是一个主簿,这丁刺史是不是犯糊涂了?”蔡邕有些惊愕的问道,任谁都不会想到,一个如此高大威猛的人,怎么看怎么都是战场上的一员猛将的人,竟然是一名文官,这不能不让蔡邕感觉意外之极。

    “这吕布极得丁刺史看重,听说他如今已经是丁刺史的义子,丁刺史如此安排于他,想必是有原因的。”高顺又补充了一句,看着那马上威风凛凛的吕布,心中不由的把他与刘民比较了起来,这吕布长的也甚是英俊,与刘民是两种极端的美。

    高顺没有见过刘民骑马,所以不知道刘民的马上功夫,高顺也没有亲眼见过吕布的武艺,只是听别人说过,所以心中难以肯定,刘民与吕布,到底是谁强谁弱,眼睛不由的向刘民望去,但见刘民也正看着那吕布,眼中露出惊讶之色,嘴里很招牌化的喃喃着:“这家伙长的还真高大啊……都可以去打篮球了……奇怪了,篮球又是什么东西……”

    吕布与手下数百骑,如风卷残云一般从众人的面前纷驰而过,这数百匹马奔腾的场面,可不比在电视电影中看到的那样,这种场面给人直观的感受是震撼的,个人的力量再勇武,在这样的场面中也显得有些渺小,除了刘民这个没心没肺没什么感觉的怪物之外,其他的人眼中多少都有一些敬畏之色。

    高顺望着远去的队伍,有些感叹的道:“大丈夫,当如是也。”

第八章刘民看吕布(二)

    一

    吕布的队伍离开后,高顺依旧有好长一段时间沉浸于感叹之中,整个逃亡的人群却似乎感受到了战争的来临,一个个都急着向前赶路,眼看着九原城的城墙在望,背后又是传来轰然的马蹄声,众人回过头去,却现吕布的队伍又回来了。

    数百匹马这一次却是跑的急了,一路上那些躲闪不及的人,惨叫着被马蹄踩死,其中似乎有人大叫着:“快走,快走,鲜卑人已经来了。”

    蔡邕,刘民等人急忙闪到一边让过吕布的队伍,蔡邕见吕布的队伍竟然毫无顾忌的踩死行人,不由的怒道:“竖子,怎的如此恣无忌惮的伤人性命。”

    “是啊,是啊,这人该拉出去枪毙了。”刘民说了一句口齿很清晰的话,蔡邕与高顺抬头,现刘民的眼神竟然清亮如眸,似乎人很清醒,不过后面的话,让蔡邕与高顺觉得,这位刘公子兼刘贤侄的神智并没清醒过来。

    “奇怪啊,那辆车子怎么与我记得的车子不一样啊,咦,真是奇怪了,我怎么会管这种东西叫车子呢……”刘民指着路边上翻倒的一辆马车,又是自言自语的道,那辆马车先前躲闪吕布的队伍时,走的急了,一不小心翻倒在地。

    对于刘民的表现,蔡邕与高顺只是见怪不怪了,这个时候谁也没有心思研究刘民所说话是什么意思,众人随着人群,匆匆的进了九原城中,蔡邕虽然是有些身份的人,但在九原城中也不认识谁,这种逃难的时候,蔡邕也没那么多的讲究了,与其他的难民一样,找了个街边就开始安营扎寨,刘民与高顺把身上背着的数百斤粮食放了下来。

    安下身来没有多久,战争就来临了,这一次来犯的是鲜卑中一支较大的部落加上一些小部落的联军,共有两万多骑控羽之士,本来草原上的军队是不善于攻城的,正常情况下,这些草原上的民族应该是抢掠四边而不是攻城的。

    但九原城做为五原郡的治所,城墙却也高不到哪儿去,按现代的来计算,也就不到六米的高度,而且年久失修,以前鲜卑族强大的时候,曾经占据过这里,对城墙进行了好一番的破坏,后来鲜卑人退走了,大汉帝国收回了这些城市,但已经是千疮百孔的大汉帝国,哪有钱去修这城墙。

    刘民他们安身没有多久,便有一队队的士兵开始将他们这些逃难的人驱赶到一处空旷的地带,这样做,一是为了防止有奸细随着这些难民进城来,二是将这些难民集中在一起也好管理,免得在战争期间闹出什么事情来,第三就是把这些难民中的强壮之人抽出来守城。

    刘民与高顺再一次的见到了吕布,高顺这时看吕布的眼神没有以前那般的崇敬了,城外吕布任由手下的士兵踩踏百姓,对于正直的高顺来说,是有些不屑的,他现在还没有亲眼见到吕布之勇,反而看到了吕布的残忍,对吕布的印象自然就不好了。

    吕布虽然是丁原手下的主簿,平时自然是只能管一管文书方面的东西,但吕布这人天性好战,又怎肯埋于文案之间,丁原也不可能在有战争的时候,放着这么一个级的武将不用,这一次,吕布就是奉了丁原之命,做为前锋防守五原郡的。

    五原郡是吕布的出生之地,但在鲜卑人强大起来的时候,吕布一家便内迁进入了河套地区,后来吕布投入了丁原的帐下,丁原手下的并州军有七万左右的人,这些人都是北地男儿,在大汉帝国来说,是一支战斗力颇强的队伍,其中的骑兵大约占了一半人数,大约是三万到四万之间,这一次,丁原拨给了吕布三千人马。

    吕布一直以勇武自持,每战也必是身先士卒,这也是他能在三国这个时代成为战神的重要原因,这一次也不例外,带了自己的亲兵亲自去探敌情,不想那鲜卑人来的极快,放弃了一路上其他的城池,竟然直奔九原县城而来。

    相对来说,九原县城还算的上是一个城池,象西安阳县城那种地方,那城墙简直就是一个土墩子,整个县的人口加起来也没有一万人,又穷的够呛,所以平时也没有多少士兵在这种地方防守,对这一带熟知情况的鲜卑人对这种地方自然没有太大的兴趣,而且他们也不用担心把自己的后背卖给了那数百管理治安的大汉守军。

    先锋到达九原县城的鲜卑族人是三千人马,这些人也早知吕布的威名,所以到了城下后,并没有向城上挑战,等待着后面大军的到来,吕布也没有出城向这人邀战,草原上的士兵来去如风,并州铁骑虽然厉害,但在相同数量下的战斗力却要稍弱于鲜卑人,这个时代的大汉军队已经不是汉武帝时代的了。

    吕布趁着这个时间,把城内所有的丁壮都组织了起来,这些人虽然不是士兵,也没有受过训练,但可以做为辅助人员,帮助守城的士兵坚守城池,刘民与高顺自然不能逃脱,那些抽丁的士兵见两个人长的都很高大,一看就知道是当兵的好料子,便没把他们编入民夫的队伍中,而是把两人编入了九原县原来的守军当中防守城墙。

    刘民与高顺,也因此有了较近的距离观看吕布,对于刘民来说,确确实实是观看两个字,他与高顺的心境是不一样的,高顺早年听闻过吕布的勇名,曾经对他有过一份崇敬的感情存在,刘民在脑海中也有吕布这个名字,只是这个名字所代表的人物和意义,刘民却是没能完全想来,刘民只知道吕布很有名,对于很有名的人,自然是要观看一番的。

    至于自己拉壮丁了,刘民却完全没有明白这其中的意思,他这一什的什长叫李立,给刘民与高顺一根木头身上面加了一个铁尖的枪,算是刘民他们的武器装备了,然后有个都尉训了一番话,再然后,刘民,高顺与一些新加入军队的人便上了城墙。

    刘民的视力比正常人要好一些,那三千鲜卑人的先锋部队虽然没有靠近城墙,但刘民还是看的清清楚楚,先前吕布的数百骑看上去就很有气势,现在这三千骑的鲜卑军,场面看起来更加的壮观,还没有意识到战争来临的刘民,很没心没肺的笑道:“高大哥,这些人聚在这里做什么,你看那些人打扮的也真是奇怪了,好好的头竟然弄成那幅模样。”

    刘民的话虽然让高顺很无语,不过刘民话中所表露出来的意思却让高顺很惊讶,不由的惊讶的问道:“公子,你是不是可以……”

第九章刘民看吕布(三)

    一

    “公子,你是不是可以看清那些人的样貌。”鲜卑人在四里外扎下营来,这样的距离想要看清楚一个人的头样式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高顺对于刘民的话感到很惊讶。

    “对呀,难道你看不清吗?”刘民理所当然的点了点头,用有些奇怪的眼神看了高顺一眼,高顺却被刘民这反问的一句弄的心中又是有些郁闷。

    这刘公子,还真是一个怪物啊,高顺心中想到,这样的眼神,都快比的上天上飞的老鹰了,这哪里还是个人来着,简直就是披着一张人皮的妖孽呐,高顺不知道的,刘民的体质经过外星病毒基因的融合后,确实含有相当多的外星球动物身上的基因,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高顺也没有猜错,刘民就是一个披着地球人皮的外星怪兽。

    “公子,你这话还真让我不知道说什么好,这么远的的距离,正常人哪里能够看的清楚。”高顺闷闷的回了一句,两人说话的声音稍微有一些大了,队伍中的什长李立恼怒的瞪了刘民与高顺一眼,示意两人不要再说话,要知道两军阵前正是紧张的时候,哪能随意的喧哗,万一惹恼了后面押阵的军法队,被不明不白的执行了军法可就冤枉了。

    要说什长李立还是很看重刘民与高顺的,尽管北地男儿多数长的高大,但象刘民与高顺这样高大的却也不多,更何况在城守军中,象刘民与高顺这样适合当兵的身胚更少,造就好了,以后可就是他李立手下的两员悍卒,若是什队中有两员悍卒在,整个一什的人在战场上活命的机会也就会大上那么一丝,尽管这一丝不多,想要活命,就是这一丝的努力也得争取。

    刘民看到李立的眼睛眨呀眨的,心中有些奇怪,正想问一问那李立干吗对自己眨眼睛啊,高顺扯了一下刘民的衣袖,低声道:“公子,不要说话了,这里是战场上呢。”

    刘民说白痴也不是完全的白痴,当下闭了嘴不再说话,仰头看了看天,又低头看了看地,一脸的很不自在的模样,不过队伍中象他这样一脸不自在的人很多,这一次的军队招收了不少的新兵,这些新兵没有受过一天的训练,军纪实际上是无从谈起,更多的人因为心中的紧张与害怕,脸色都有些惨白。

    好在这第一天的守城,鲜卑人没有动进攻,这守城的任务也就轻松之极,除了吃饭的问题之外,刘民到也没觉得当兵有什么辛苦的,汉时的百姓吃饭,是只有两顿的。上午一餐,下午一餐,刘民来到这个世界这些时间,到也是习惯了,只是军队中的粮食实在是不好,这让刘民怎么的都有些咽不下去,在蔡邕家,蔡邕虽穷,吃的也是粗粮,但好歹那也是粮食,这军队中下的军粮,刘民怎么看怎么也觉得这不是人吃的粮食。

    “老高,这东西你确定这是给人吃的吗?”刘民瞪着眼睛看了看四周,见别人都吃的很香,不由的侧过脸来对同样吃的飞快的高顺问道。

    黑乎乎的不说,粗糙的感觉舌头都要磨破了,还带着一股子霉味,高顺看到刘民吃不下去,不由的苦笑道:“公子,你是贵人家出来的人,不知道老百姓的苦楚,现在的老百姓有这个吃的就已经很不错了,这还是当了兵的人才能享受到的,城里那些没当兵的百姓,连这个也没的吃,卖儿卖女,与人易子而食的事情也多的是,公子想吃肉,城里面到也有卖肉的,不过那些都是菜人的肉……”

    “菜人?那是什么东西?”刘民的记忆中有猪肉,牛肉,羊肉,鸡肉,就是没有菜人这种东西的肉,所由有些好奇的问道。

    因为刘民长的白白净净的,高顺一直以为刘民是某个世家子弟,因为刘民姓刘,高顺甚至在心中暗自猜测刘民是某个王室后代,所以对于刘民受不了这个苦,到也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公子,那菜人就是老百姓卖掉的儿女或者自己的女人,那些肉铺买下后,当成猪肉卖给大家,甚至卖的比猪肉还便宜。”

    “这么说来,就是人肉了,天啊,这些人真是野蛮,怎么吃起人肉来了。”刘民这话说的一点儿也不白痴,不过高顺只能对与苦笑,对于这位刘公子不知道人世间的疾苦,高顺实在是没什么话好说,肉食者鄙,说的就是刘公子这种人啊。

    高顺觉得没法与刘民说清楚老百姓的苦楚,低着头猛嚼自己手中的军粮,刘民一脸苦相的望着众人,怎么的也吃不下那比猪食还不如的东西,抬着头四处张望,忽然看到城外那辆倒在地上的马车,那辆马车就是刘民先前在城外时看到的,在马车翻倒时,还有一匹劣马,被当时路过的吕布手下一刀砍死了,众人当时惊慌的进城来,谁也没去管那倒在地上的马。

    “我知道有好吃的东西了,老高,你等一下再吃,我去去就来。”刘民放下手中的军粮,拿了自己的那根铁尖木头枪,如一只大鸟般纵身便跳下了城墙,这城墙不到六米高,以刘民那非人的体质,这五米多高与一米高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他这一跳,引来众人的惊呼。

    刘民扛着枪向着那匹马飞快的跑去,高顺一看他跑去的方向,便明白刘民要干什么,心中不由的苦笑,心想这位刘公子为了吃的,还真是什么事都干的出来,眼见城外鲜卑大军云集,他一个人就敢跑出城去虎口夺食,天下,大概也只有他这一份了。

    其他人却不知道刘民要干什么,看到一个人跳下城墙,便纷纷起身观看,刘民队伍中的什长李立看到刘民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却没有一点儿事,不由的咋了咋舌头,众人见刘民跑的不比那马慢,更是惊讶的下巴都快掉了,待见到刘民把那匹倒在城外的马扛了起来,不由的喧哗起来,更有人大声的叫好,正在巡城的吕布听到喧哗声,不由的问道:“那些人何事喧哗,不知道军纪吗。”

    身边的人都没有看到刘民跳下城墙的一幕,自然也就无法回答吕布,吕布怒气冲冲的带着亲兵上了那段城墙,正要向人询问时,却看到城外的刘民正扛着一匹死马向城下跑来。

    “真猛士也!”吕布的眼中暴出一抹精光,看着城外的刘民赞叹道。

第十章刘民看吕布(四)

    一

    那匹马虽然是劣马,却至少也有四百来斤,吕布也能扛的起,但不能象刘民一样,扛着这么重的东西还能跑的飞快,是以吕布也不得不赞叹一声。

    两军阵前,近万人都看到了这一幕,那边鲜卑人也同样在看着,先前鲜卑人看到一人从城墙上跳下来,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只道是有人想离开这个城池,是以有一小队鲜卑骑兵,纵马向刘民这边冲了过来,待见到刘民扛起一匹死马往城墙下跑,都不由的停了下来。

    “长生天啊,此乃长生天的勇士也,怎么生在汉人家。”为的那名鲜卑人惊叹的叫道,鲜卑人也是最重勇猛之人的,刘民那非人的力量,任谁都认为刘民是一个勇士,却不知刘民见有人追过来,跑的更快了,那度,好象他根本就没有扛着一匹马一般。

    “族长,此人如此勇猛,却为何在到城下扛走一匹死马来。”那名鲜卑领的手下似乎有些智慧,此时还能冷静的向自己的头人提出疑问来,经他这一提醒,那名领也醒悟过来,心想难道那匹死马有什么蹊跷不成。

    那鲜卑人的小领这般一想,便觉得此事有许多的疑点,他自然想不到刘民只是因为吃不下那不如猪食的军粮,这才想到把城外的那匹死马弄回城去吃肉,那鲜卑人领不敢怠慢军情,对手下喝道:“孩儿们,大家快追,不能让这汉人把那匹马带回城去了。”

    城上的人见鲜卑人向着刘民追了过来,都不由的为刘民着急起来,便是吕布,在心里也有点为刘民着急,有些离的得吕布远的人,不由的出声向刘民叫道:“兀那汉子,快跑啊,鲜卑狗追过来了。”

    这些人中,最清楚刘民的便是高顺,他知道刘民的力量很大,但他也没有想到刘民的力量能大到扛着一匹死马奔跑,不过刘民的体力虽然非人,但两条腿终究跑不过四条腿的马,鲜卑人离的刘民越来越近,到后来,便是高顺的心也不由的为刘民紧张起来。

    尽管高顺知道刘民不但力量大,武艺也很高,后面那三十余骑鲜卑人不一定奈何的了刘民,但高顺心中也认为刘民是个贵族公子出身的人,这样的人,多半没有经历过战场之上的厮杀,一身本事未必就能完全挥出来,而且刘民的脑筋有一点儿不灵光,这也是高顺最担心的事情,城墙上越来越多的人对着刘民喊了起来:“快跑,快跑……”

    这个时代没有加油一词,否则必定是满场都是加油声,这样的场面让吕布那颗好战的心也热切了起来,没有制止手下士兵的喧哗,随着这些人的叫喊,刘民的脚步迈的更加的有力了,但见他双脚下的泥土被踏的飞扬了起来,在他的身后形成一条长长的土龙,久久不散。

    那些追赶刘民的鲜卑人看到刘民扛着几百斤重的东西还跑的那么快,一个个心中郁闷无比,谁遇到了刘民这样的非人生物,都要郁闷一番,以前高顺曾被刘民郁闷了很多回,这一次却是轮到鲜卑人郁闷了,高顺看到刘民跑的那么快,心中却是畅快无比。

    鲜卑人哪能让刘民就这么跑脱了,一个个使劲的催马来追,吕布看到那些鲜卑人追究着刘民不放,不由的冷哼了一声,吕布这么固然是个残忍好杀之人,而且自视极高,一般的人也不会被他放在眼中,但吕布生于这草原之上,心中最重的也是那些勇武之人,刘民如此之大的力量,让吕布也不由的高看了一眼,再加上吕布这人还是有一点儿护短的,对于自己的手下士兵,容不得别人来欺负。

    吕布取下自己的弓来,弯弓搭箭,瞄准了当前的那名鲜卑人领,吕布弓马娴熟,三国演义中有一出辕门射戟,可见吕布的箭法是很不错的,待那鲜卑人进入了射程之后,吕布吐气开声,一箭射了出去,正中那鲜卑人的马,那马惨嘶一声,将那鲜卑人掀下了马来,其余的的鲜卑人一见自己的头领掉下了马,各自心中微微一惊,明白自己等人已经进入了对方的弓箭的射程之内,再往下去追,只怕会被对方射成靶子,当下不由的放慢了马。

    趁着鲜卑人一愣神的功夫,刘民象一只被追急了的兔子一般,蹭,蹭,蹭,很快跑到了城墙下,城墙上的众人见刘民终于跑到了城墙下,有些人不由的欢呼出声,更有人叫道:“快,快拿绳子过来,把他吊上来。”

    刘民抬头看着城墙上,本来是想找高顺的,但吕布那身材模样在人群中实在是太鹤立鸡群,所以刘民一眼便看到了吕布,一想到吕布是这个城池的守将,刘民觉得自己最好与对方打一声招呼,吕布这会儿心情也正好,早忘了先前这些人的喧哗之罪,向着城下的刘民看去,但见这位堪称猛士的刘民长的唇红齿白,完全是一个翩翩美少年,便是那一身的粗布衣也摭挡不住这位美少年那俊朗飘逸之气,与吕布先前以为的猛士形象实在是差的太远了。

    若不是亲眼见到,吕布说什么也不会相信,这位的一个美少年竟然有着比自己还大的多的力气,这让自认为长的俊美的吕布心中微微有一点儿嫉妒,冲着刘民招了招手,吕布示意刘民快点儿上来,他心中有太多的疑问想问一问刘民。

    刘民见吕布先向自己打了招呼,不由的乐了,在他的记忆中,吕布是个名人,只是刘民无法从自己的记忆中提取有效的信息,也就无法认定吕布是那一类的名人,不过无论是那一类的名人,对于以前是个小人物加宅男的刘民来说,都是一件高兴的事情。

    刘民这一高兴,猛的想起这遇名人就该让人家给自己签个名才是,好象有一种什么叫追星族的人都是这么干的,记忆混乱无序的刘民,想到哪儿就是哪儿,转了目光看到离吕布不远的高顺,当下把木头枪插在了地上,随后双手托着马,冲着城墙上大叫道:“老高,快点过来接着,别让人把马抢走了。”

    刘民这话被高顺直接无视了,这五米来高的城墙,他刘民怎么可能把马抛上来,这不是在说胡话吗,再说了,就算他刘民能抛的上来,他高顺也没这个能力接住啊,高顺转身便接过后面的人送上来的绳索,正要放下城墙去时,却见刘民猛的大喝一声,双手猛的往上一抛,那匹马尸忽的一下飞上了城墙,看到那马尸飞了过来,吓的高顺急忙往后退去。

第十一章刘民看吕布(五)

    一

    那马尸堪堪擦过城垛滚进了城墙内,虽然没有压到人,却吓到了不少的人,高顺一抹额头上的冷汗,心想这位刘公子也实在是太猛了,几百斤重的东西竟然让他抛进了城墙,还真是一个猛字怎生了得,这么大的力量,这还能是人吗,就是猛牛也没有这么大的力量啊。

    所有看到这一幕的人眼珠子都瞪圆了,不少的人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这家伙还是人来着吗,吕布擦了擦了自己的眼睛,怀疑自己看错了,那可不是一只狗一只兔子,那是一匹马啊,竟然让那个小白脸给抛上了城墙!吕布尽管自己已经长的很白,可他的心中还是认定,城下的那个家伙长的就一小白脸,男人不可以长的这么好看的,太没有天理了。

    男人更不可以长的比他吕布还有力气的,别人都说他吕布不是人来着,可与这家伙一比,吕布觉得自己还是在人类的范畴内,至少他吕布不能把一匹马当一只兔子丢出去,吕布的一名亲卫脸色有些白的道:“这个家伙真的是这九原城中的城守军吗,会不会是一只变化成了人形的妖怪混入了九原城中?是人的话,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力气,是人的话,哪能长的这般俊美,天上的神仙只怕也就这个样吧。”

    另一人道:“吕将军,小的记起来了,这人是刚刚从那些逃难的人中征招过来的新兵,他这样的相貌,任谁一见都不会轻易的忘记了,将军,你说,逃难之中的人,怎么可能有如此厉害的,有这般厉害还需要逃难么?”

    “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说这人是奸细?”吕布皱了一下眉头,向那人问道。

    “不,不,小的料那鲜卑狗中也不可能有如此勇猛的人,这个人,会不会真是三子说的那样,是个妖怪来着。”那人摇了摇头。

    “哼,你等是少见多怪,此人只不过有一身大力,哪里会是妖怪。”吕布想起自己小时候,也有人说自己是妖怪,便不由的为刘民辩驳了起来。

    不远处的什长李立一边擦着额头上的冷汗,一边心中嘀咕着,自己的这个手下,到底是什么东西来着,也太猛了点吧,李立有心想向高顺询问,却见高顺也是一头的冷汗,嘴里喃喃着:“我的天啦,这位刘公子以前到底是什么人啊,文可以让蔡伯喈拱手为敬,武可以把一匹马抛上城墙,天底下的好处都让刘公子一个人得了,还让不让别人活了。”

    那位鲜卑人的小领刚刚从地上爬了起来,看到刘民把一匹马丢上了城头,嘴巴大张着难以合拢,好半天才吁出了一口气:“你们说,那个汉人蛮子丢的是一匹马吗,我怎么觉得那人丢的是一只小羊羔来着。”

    “族,族长,我觉得吧,我们遇到了长生天派来的勇士。”一个鲜卑人忽的跳下马来,也不顾两军阵前的危险,趴在地上磕起头来。边磕边念念有词。

    “胡说,长生天是保佑我们草原上的人儿的,怎么可能把这样的勇士生于汉人之中,这定是汉人之中出了个妖怪。”那个小领踢了那个跪在地上的人一脚,语气不但没有一丝愤怒,却有着一丝惶恐。

    那城墙上的高顺终于回过神来,边将手中的绳索放下城墙去,边对着刘民抱怨道:“公子,蔡老伯不是交待过你,做事不要这么冲动吗,看你这事做的,砸到了人怎么办?”

    “这个,我忘记了……”刘民用手搔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一脸憨憨的模样,对于刘民的这个借口,高顺也只能是无语,他也知道刘民脑筋不灵光,时而聪明无比,时而又愚蠢万分,聪明时做出来的事情让人看不懂,愚蠢的时候做出来的事情让人看的心中犯糊涂。

    就象现在,刘民做的事情就让所有看着的人都犯起糊涂来,只见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居然把他那杆木头铁尖枪郑重的绑在绳子上,一个探着脑袋看着的人不由的好奇的问道:“喂,我说这位兄弟,你把杆枪绑在这上面做什么?”

    “当然是让你们帮我拉上去啊,要不然我丢上去,砸到了人怎么办?”刘民理直气壮的道,这话一出,让城墙上的众人不由的轰笑起来,连见惯了刘民的愚蠢的高顺,也有一种想要跳下城墙去的冲动,太让人无语了,这么愚蠢的事情让他说的这么理直气壮,这位刘公子当真是非人也。

    把那杆枪在绳子上绑好之后,刘民冲着高顺喊道:“老高,绳子你拎好了,别把我的枪给弄掉了,我可没钱赔给人家……”

    这话说的,多么有条理啊,高顺心想,怎么刚才那句话说的让人觉得那么蠢呢,高顺摇了摇头,打算先把刘民的那杆枪拉上来,却见刘民放开绑着枪的绳子后,将自己的整个身体贴近了城墙的墙面上,他要干什么,对于刘民的这个动作,不仅高顺心中觉得奇怪,其他人也觉得好奇,一个个都屏气凝神的看着刘民的动作。

    很快众人就明白刘民是在干什么了,只见他贴着城墙的墙面,手脚并用,噌噌的几下,象一只上树的猴子一般,飞快的爬上了城墙,看着就这么上了城墙的刘民,城墙上所有的人包括吕布在内,都震惊的说不出话来,咣铛,有个士兵手中的兵器掉在了地上,一个站在刘民前面的士兵颤声问道:“你,你怎么上的城来的?”

    “当然是爬上来的啊。”这个时代的人并不知道有一项技术叫做攀岩,这九原城的城墙年久失修,不但凹凸不平,而且还有裂缝,对于刘民来说,到处都是借力点,想爬上来不是什么难事,但其他的人却不知道,对于守城的人来说,城墙这么容易就让人爬上来了可不是什么好事,是以便是吕布的脸色也有些变了。

    城外那些鲜卑人看到刘民竟然就这么没用任何工具的爬上了城墙,自然也不明白是什么原因,那个鲜卑小领忽的跳上了一个手下的马背:“快走,快走,这个人定然是妖怪,告诉咱们的大王去,这汉人之中出了个妖怪,需当让大王小心些才是。”

    那边鲜卑人忽啦啦的跑了,这边城墙上的众人却没有一个在意的,大家都望着刘民,听到刘民说爬上来,许多人探着脑袋看了看城墙的墙面上,再听刘民给众人解说了一下,众人才明白刘民是怎么上来的,心中一个个对刘民佩服不已,心想这人难道是猴妖转世不成,爬墙如爬树一般。

    众人看刘民的目光自然是怪怪的,不过时常犯糊涂的刘民根本就不会去注意这些人的目光,正想把那匹死马弄走剥皮,背后传来一阵脚步声,刘民回过头来,看到的正是吕布和他手下的一众亲卫,吕布的那张脸,此时的表情真是精彩万分。

第十二章杀鸡猛将(一)

    一

    吕布在人类中本来是个妖孽般的存在,现在却现一个比自己还要妖孽的存在,这心中既嫉妒,又十分的喜欢,更希望把刘民收为自己的手下,所以吕布走了过来,打算招揽刘民,毕竟象刘民这样的人,一看就知道以后是一员猛将的料子,做为统兵之人,谁都希望自己的手下多几个这样的猛将才好。

    刘民回过头来,一看是吕布,不由的想起先前签名的念头来,便把自己的外衣脱了下来,双手捧到吕布的面前:“这位想必就是吕布吕将军吧,我叫刘民,早就听说过吕将军的大名,那个……那个什么来着,对了,就是人中吕布,马中赤兔,我对吕将军的敬仰,有如那黄河之水,滔滔不绝啊……吕将军,请给我签个名吧。”

    刘民说完,不由的打了个寒颤,自言自语的嘀咕:“奇怪了,这么恶心的拍马屁,我怎么会说的出来,还有这个吕布,到底他是什么人来着,我怎么就记得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这句话来着,这话说的,这个吕布好象很牛比啊……”

    对于刘民那满嘴的新鲜词,吕布听的并不是太懂,但他知道刘民这是在拍自己马屁,是在奉承自己,普通的人对吕布的奉承,吕布是不屑一顾的,但刘民这样的人所说的拍马屁,吕布却是很受用的,刘民是什么人啊,刚才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厉害的象是妖孽一样。

    “哦,原来是刘小哥儿,某家正是吕布吕奉先,不知刘小哥儿所说的签名是什么东西来着。”吕布低头看着刘民捧在他面前的衣服,不知道刘民这是要做什么,因为这个时代的人是无法理解后世的人那种追星的行为的,吕布对待普通的百姓是很残暴的,这个时代的士族人也不太将百姓当成*人看,但刘民不一样,刘民不管是什么出身,那样的一身力气,让刘民显然不能划入普通的百姓中,而且吕布也有心招揽刘民,所以说话的语气是很和悦的。

    “这个签名嘛,就是想要将军你把你那宝贵的名字写在这件衣服上,以后我穿着它,可以在别人的面前炫耀一番了。”刘民眨巴了几下那看起来很清纯的目光,一脸崇拜的模样,这个表情让吕布的心中更加的受用,看着刘民那张俊美的脸,也不如先前那么让他讨厌了。

    “这个事情好说,不知刘小哥儿可愿意到本将军帐下用事?”虽然刘民的话让吕布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但这个时代的人与后世人的观念是不同的,虽然大家都很想出名,但象刘民这样的方法,这个时代的人会觉得是一种很失脸面的行为,背着个名字满意世界的乱跑,不是疯子就是傻子,他吕布可不是疯子也不是傻子,怎么可能陪刘民一起疯,所以吕布对于签名一事轻轻带过,向刘民出了招揽。

    “帐下用事?什么意思……”刚才说话顺溜,似乎很正常的的刘民转眼间就进入了有些痴呆的状态,转回头向高顺傻乎乎的问道。

    高顺知道刘民的情况,若刘民是一个脑筋正常的普通小民,高顺到希望刘民能在吕布帐下谋个出身,但刘民是个脑筋不正常的人,而且看起来出身也是不同凡响,在高顺看来,以刘民那很可能的出身,是绝不可能到吕布这样一个小小的并州主簿手下做事的,相反,吕布到刘民的手下做事才是正常的,所以高顺对着刘民摇了摇头:“公子,吕将军的意思是希望公子能够到他的手下做事,这事情,还得公子家中的长辈同意才行。”

    高顺的话是提醒刘民,不可以胡乱的答应吕布,要不然,以后家里人找来了就不好了,他怕刘民不能理解他所说的,所以高顺干脆转头对吕布道:“将军的好意,我家公子实在是不能答应,我家公子的出身来历可不一般,所以对于将军的厚爱只能抱憾了。”

    高顺对吕布的话说的已经很清楚明白了,这位刘公子的出身是很高的,是不可能到你吕布手下做事的,高顺的话让吕布的心中很不高兴,但他也明白,他吕布实际上只是一个士族之中的小寒门出身,在这个视出身为重要的人生条件的世界,他吕布现在是用不起高门大阀的人的,而且吕布从高顺的话联想到刘民姓刘,也立时打消了招揽刘民的念头:“原来是刘公子当面,吕布领教了,以后有机会,还望与刘公子多多讨教一番。”

    吕布的出身让他对于高门大阀的人没有好感(当然,女人除外),话虽然是这么说的,吕布心中却没有一点儿以后要与刘民讨教的意思,当下向着刘民拱了拱手,带着手下亲卫便离开了,他吕布的心也是高傲的,绝不愿意在那些高门大阀的人前虚与委蛇,自然是要立时走了的好,而吕布之所以这么轻信了高顺的话,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刘民长的太俊美了,不说话时的气质又实在是太出尘了,这样的人,根本就不是一般人家里出来的人。

    看到吕布就这么走了,捧着衣服的刘民有些傻眼了:“怎么的,就这么走了,难道当名人的都是这样的德性?得了,咱还是回去找蔡老伯他签名吧,好象蔡老伯也是一个名人来着,还有他的女儿蔡琰……对了,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蔡琰妹妹啊,以前老有人这么在我面前念叨着的,想必比这个吕布更有名来着,唉,怎么就记不起是那个禽兽在我面前这么说的。”

    看着刘民又开始胡言乱语了,高顺只得扯了扯了刘民:“公子,这马该如何处理?”

    “那能怎么处理,杀了大家吃啊,反正已经死了的……对了,老高,记得给蔡老伯他们留着点。”刘民回过神来,记起了那匹死马还没有处理,好在刘民这人时常犯痴,但还是很良心的,至少不会忘记了蔡邕他们,这一点,更让高顺认定,刘公子是个好人。

    这个时期的好人卡还是很值钱的,有了好人卡,就会有男人愿意投效他,有女人愿意嫁给他,不象后世,有了好人卡的人,男人会嘲笑他,女人会离开他,所以,现在属于士族寒门的高顺,觉得自己就这么跟着这位刘公子,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其他的人听说有马肉吃,忽啦一下拥上一大堆的人帮忙杀马,要知道当兵的人都是穷苦人,在这个时代是很难吃到肉的,有这样的机会,哪能不卖力了,一匹马很快分解完毕,除了高顺给刘民留下的一份,其它的都放在大锅中熬成了肉汤,因为有着二三千人,所以这肉汤稀的,在刘民的眼中快成白开水了,只是那些人喝着近似于白开水的肉汤,一个个仍旧是兴高采烈的。

    高顺带着刘民向上司请了假,拎着马肉去找蔡邕他们,由于刘民先前的表现,那个上司也是看着眼中的,自然就准了刘民与高顺的假,两人转悠着找到蔡邕他们,看到高顺手中的马肉,蔡邕的眼中也不由的微微带上了一丝喜色。

    城外,鲜卑人的大军却在这个时候来临了,而汉人中出了个妖怪的事情也在鲜卑人中流开了,有人相信,有人不信,那个鲜卑小领深深的后悔了。

第十三章杀鸡猛将(二)

    一

    紧靠着并州的鲜卑人势力是檀石槐的儿子和连领导下的西鲜卑族,和连是继了檀石槐的位子当上鲜卑人的领的,但和连这个人既无才,又贪淫,处法不公,弄的鲜卑人联盟四分五裂,不过现在势力最大的一股还是和连的西鲜卑部落。

    和连的儿子现在还年小,在和连手下最得力的是和连的侄子魁头,前些时候,和连在北地郡被人射死,魁头趁着和连的儿子年幼,接过了西鲜卑部落的大权,为了将内部的争权斗争引开,魁头动了对汉地的战争,希望通过对汉人的掠夺,来缓解内部之间的矛盾。

    在魁头的内心之中,还是希望自己能象檀石槐一样,让鲜卑人重新强大起来,他希望让所有的鲜卑人都知道,他也能象檀石槐一样,有能力占据汉人的锦绣河山,整个战争的开局还是很好的,进入大汉帝国的并州境内后,便没有遇到象样的抵抗,让他魁头领导下的鲜卑大军长驱直入,一路直到五原郡境内。

    汉人的战斗力如何,魁头还是知道一点的,虽然大汉帝国没落,但凉州铁骑和并州铁骑还是有一定的战斗力的,只是并州铁骑的规模却是远远少于凉州铁骑的,所以魁头不敢去凉州,而是选择了并州,并州有士兵六万余人,其中骑兵是两万余,这点儿兵力,魁头相信,自己是有能力吃的下的,不过,魁头也知道,并州境内有一名厉害的汉人的勇士存在,这名勇士就是在十一岁时便名扬大漠的吕布。

    魁头带着大军到了九原城下,没有听到太多的吕布的消息,到是听到前锋军队中都在议论着汉人中出了一个力大无比的怪物,有人说他是长生天降下来的勇士,有人说他是汉人中的妖怪,至于这个怪物的能力,更是众说纷纭,有人说他拔出一棵大树来做武器,有人说他能在天空中飞来飞去,还有人说他两只手各挟着一匹马,跑的还比马快……

    魁头相信长生天,但不相信天下会有这种人物存在,谣言的制造者,那个鲜卑小领此时却是后悔莫及,谣言的起头确实是从他这儿开始的,可他当时也是实话实说啊,并没有夸张的成份在里面,谁知道到了后来,传到魁头大王的那儿,意思就完全变了个样,不是谣言也变成了谣言,弄的魁头为了军心,差点儿宰了这个小领,好在有其他鲜卑部落的领为他求情,最后才免了这个小领一死。

    所以,那个小领心中因此后悔的要死,觉得是自己某一点做的不对,才让长生天这样的惩罚自己,甚至怀疑这一次鲜卑人进攻大汉的行动也是长生天所反对的,要不然,长生天怎么会让汉人出现那样勇猛的人物,只是这个怀疑,那位鲜卑小领是不敢说出口的,心中打定主意,这一次的战斗,自己要让自己小部落中的族人小心一点,别冲的太前了。

    魁头让手下的两万大军休整了一天后,便开始攻城,这一次的攻城行动,除了两万多鲜卑族士兵外,还有六七千汉人奴隶也将参与攻城的行动,不过在攻城之前,还有一件事情要做,那就是斗将,两军阵前的斗将,那是从商朝时期就开始了的,到了这个时候,斗将还是一种战争的手段之一,草原上的部落在这个时期还是很喜欢这种手段的,因为,这是证明一个人是不是勇士的机会。

    魁头知道九原城中有吕布在,不过没有亲眼见到吕布的勇武,魁头是不会相信的,他更相信长生天眷顾下的鲜卑人中有着更多的勇士,相信自己的勇士比那个吕布更加的勇武,至于谣言中的那个汉人怪物,魁头在心里直接忽视了。

    刘民与高顺陪着蔡邕一家饱食了一顿马肉,虽然马肉不是很好吃,没有驴肉,狗肉那么香,但也终究是肉,大家都是很久没有吃过肉了,这感觉自然是不错的,这也让刘民的心情好了不少,并且,刘民终于完成了一件事情,让蔡琰把她的名字写在了自己背后的衣服上,蔡琰也是小孩子的心性,觉得这事情很好玩,便满足了刘民的要求。

    刘民带着高顺心满意足的回了军队中,那军士见刘民的背后写着一个人的名字,心中都是很好奇,大家与刘民也只接触了一天,还不知道刘民有着犯痴呆的毛病,大家只知道刘民的勇猛,所以对于刘民背后写着人名的事情除了高顺之外,没有人往坏处想,反而觉得这可能是某种护身符之类的东西,于是也有刘民的新任崇拜者学着刘民的模样,请那识字的人在自己的背后写上了几个字。

    吕布带着手下三千骑兵出城迎敌,本来没有刘民这个城守军士兵出城的份的,但吕布见识了刘民的力量,出城斗将,吕布觉得应该是用的上刘民的,至于刘民的身份问题,在吕布想来,既然这刘民还愿意待在他的队伍中,那么自己现在调用他打仗也是应该的。

    高顺不放心刘民随着吕布出城去,便也跟着刘民身后,对于高顺,吕布没有太注意,只道高顺是刘民家中的家将,家将跟着自己的主人走,在这个时代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吕布让手下让出了两匹马给刘民与高顺,高顺家学渊源,马上功夫自然是很好的,但刘民的记忆中却没有骑马这一项,经过高顺的指点,刘民才勉强骑在了马上。

    三千人忽啦啦的出了九原城,数千骑兵的阵式,让没有见过大规模人马集群的刘民心中有些惶恐,刘民的脑筋虽然不灵光,但人类的一些本能却没有受什么影响,还没有在个人的武力上树立起信心的刘民,面对着这种大规模的战争,自然是人类的本能占据了上风。

    鲜卑人与并州军各自摆了阵式,一名鲜卑人自鲜卑军的队伍中驰出,耀武扬威的举着手中的狼牙棒冲着并州军高声的喝道:“汉蛮人听着,某乃乞伏突,哪个敢上前来送死?”

    吕布现在手下除了他的那个小舅子魏续之外,其他的七健将可还不是吕布手下的人,见鲜卑人中有人出来挑战,吕布的目光不由的落在了刘民的身上,不等吕布说话,高顺已经跃马出阵,一扬手中的木头铁尖枪,向着那个乞伏突冲了过去。

第十四章杀鸡猛将(三)

    一

    高顺一看吕布的目光,便明白吕布希望刘民出阵挑战那个鲜卑人,高顺担心刘民在两军阵前犯糊涂,所以抢先冲了出去:“呔,鲜卑狗休要猖狂,让我高顺来会会你。”

    高顺与刘民一样,刚当了一天多的兵,连一身小兵的衣服都没有,身上穿的还是那身粗布衣,骑着一匹不算好的马,手中拿着一杆足以让人笑掉牙的木头铁尖枪,而那个乞伏突穿着一身上好的皮甲,骑着一匹少见的宝马良驹,手中拿着重达一百来斤的狼牙棒,双方的形象,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冲过去的高顺简直就是一幅前去送死的架式。

    如果是刘民冲出去,昨天已经见识了刘民的厉害的并州军必定会大声的喝彩,可高顺的厉害谁也没有见过,莫说鲜卑人看着高顺的目光是来送死的,便是一众的并州军士兵看着高顺,也是充满了对将死之人的同情,连那吕布也不由的摇摇头,心想这位刘公子的家将,还真是一个忠心之人,为了护主,明知道是去送死也义无反顾。

    若是刘民的记忆全在,一定不会为高顺担心,这个三国时期被埋没了的名将,其武力值与张辽差不多,甚至可能比张辽强上那么一丝,只是刘民现在的记忆是残缺不全的,虽然每天都面对着高顺,却对高顺在历史上的名声没有一点儿印象,刘民只看到对方的鲜卑人拿着一根吓人的武器,而高顺手中只一根与烧火棍差不多的木头铁尖枪,刘民这个人的本性还是很好的,至少算的上是善良,出于对高顺的关心,刘民也一挟马冲了出去。

    “老高,那鲜卑狗看着厉害,不如我们一起揍他。”刘民在高顺的后面叫道,在刘民的心中,根本就没有单挑的概念,只知道打架最好的办法就是兄弟们一起上,人多欺负人少,总是要占些便宜,并州军的士兵看到刘民冲了出去,本来为高顺担心的,现在都喝起彩来。

    由于那个鲜卑小领受了罚,心中便有些消极怠工,这一次,他领着自己的手下躲在了队伍的最后面,所以他们这些人没有看到刘民,其他的鲜卑人又不认识刘民,不知道这就是那个传说中的汉人怪物,见并州军中一次冲出两骑,都是骑着劣马,拿着汉人小兵用的木头枪,阵地上的鲜卑人都不由的哄笑起来,一个鲜卑勇士嘲笑的道:“汉人蛮子真也无能,就知道仗着人多,大王,让某也去打杀一个这没脸没皮的汉人蛮子。”

    “去吧,轲受,让汉人知道,我们鲜卑勇士的厉害。”魁头见手下求战,微笑着应允了。

    那个叫轲受的鲜卑人见魁头同意了,当下一摆手中开山大斧,夹马冲出,这轲受骑的也是一匹好马,虽然比刘民晚出来,却比刘民先到阵中,不过轲受没有与乞伏突夹击高顺,而是直冲着刘民而来,刘民一见那鲜卑人举着寒光闪闪的大斧向着冲过来,心中便有些慌了,拔转马头想要躲开那轲受,但轲受又哪能让刘民跑了。

    “兀那汉人小蛮子,休要逃,让某把你的项上人头砍了。”那轲受紧追刘民不放,他的马比刘民的好的太多,不一会儿便追究上了刘民,举起手中的大斧便要砍,刘民一见对方追上来了,便从马背上跳了下来,迈着两腿在场中满场狂奔,虽然两腿跑不过四腿,但刘民的身体却灵活无比,上跳下蹿的,轲受硬是砍他不着,让轲受心中郁闷无比。

    心中郁闷的不只是轲受,并州军的士兵心中更是郁闷,昨天还神通的有如怪物的刘民,这会儿竟然被一个鲜卑人追的满场狂奔,那模样,活象是一只猴子,便是吕布看的也觉得脸上没有一点儿光彩,心中暗想,自己昨天是不是看错了,如此大力之人,竟然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废物,还好自己昨天没有把他收为手下,要不然可丢尽自己的脸了。

    对面的鲜卑人见刘民跑的狼狈,更是哄笑的厉害,高顺刚与对手交战了几个回合,由于马劣兵器差,吃亏很大,一时之间也收拾了不了对手,一见刘民被鲜卑人满场追杀,便舍弃了对手向着刘民这边冲过来,他到不是担心刘民的安危,以他对刘民的了解,高顺相信那个鲜卑人根本就不能把刘民怎么样了。

    高顺认为,象刘公子这种出身很好的人,很可能根本就没打过仗,所以尽管有一身的本事,到了战场之上却还是怯战,更有可能的原因是,这位刘公子的脑袋又犯糊涂了,不知道自己的厉害是天下少有的,那边乞伏突见高顺甩开他向着另一个人冲去,心中大怒:“兀那汉人蛮子,休要走了,让某家与你大战三百合。”

    那乞伏突虽然只与高顺交手几合,却已经知道了高顺的厉害,是以说话时也不那么嚣张了,鲜卑人就这种性子,遇到强者,他们就会尊重,遇到弱者,他们就会毫不留情的打杀了,乞伏突的马好,没几下便追上了高顺,两人又动起手来。

    刘民被那轲受追的急眼了,转头对着轲受怒道:“你这鲜卑狗,好没道理,追我做什么,当心惹恼了我,真的一枪把你捅了。”

    “汉人小蛮子,休要说大话吓人,有本事你就来捅死某家啊,别这么没脸没皮的逃走,要不然,让某砍你一斧头,你若不死,某便放你离去。”轲受被刘民的话说的怒极而笑,心想这小蛮子本事没有,口气到是挺大的,这般跑来跑去,让某家也跟着被人嘲笑。

    两人说着话间,从高顺他的旁边路过,高顺与那乞伏突之间的战斗,高顺其实是游刃有余的,只是武器太差,一时之间找不到对方的破绽下手,所以高顺还有闲心观察着刘民这边的动静,见刘民到了近前,高顺大声的叫道:“公子,你的武艺天下少有,那个鲜卑狗远不是你的对手,公子为何不把他杀了?”

    “我,我没有杀过人啊,杀人可是犯法的。”刘民的脑筋虽然时常犯糊涂,却也知道自己这般一个劲的逃跑是一件丢脸的事情,被高顺这一喝,把自己本能的潜意识说了出来。

    “那是鲜卑狗,不是人,就算是人,他们也是你的敌人,是敌人就该杀了,杀了他们是不犯法,而且大汉朝庭会给公子你记功劳的。”高顺一听,就明白这位刘公子真的是犯糊涂了,连敌我都分不清了。

    “可我真的没有杀过人啊。”刘民边跑边叫道。

    “鲜卑狗不是人,你就当他是一只狗,一只猪好了,公子你杀过狗,杀过猪没有?”

    “没有……”

    “羊呢?”

    “没有……”

    “兔子呢?”

    “没有……”

    “鸡呢,杀过没有?”

    “这个鸡我杀过,以前在家里时杀过……”

    “那公子你就把他当鸡杀了。”

    “可他是个人啊……”

    “鲜卑狗就是一只鸡……”

    “真的可以当一只鸡杀了……”

    “真的,公子快杀了那只*,杀了那只鸡,那匹马就是公子你的了,还有那一把大斧,公子你可以拿它换粮食……”高顺最后很肯定的点点头,对这位刘公子说之以理,诱之以利,颇有一种做园丁的潜质。

    “那,那好吧……他不是一个人,他是一只鸡……他不是一个人,他是一只鸡……”刘民嘴里念念有词,停了下来,眼睛盯着那个轲受,那轲受被刘民的目光盯的心中有些毛,怒叱一声,举着大斧向着刘民冲了过去。

第十五章杀鸡猛将(四)

    一

    他不是一个人,他是一只鸡……这话听在轲受的耳朵里,心中的那种愤怒比火山还要猛,太伤人的自尊了,他轲受堂堂一个鲜卑族的勇士,竟然被人比作一只鸡。

    “汉人小蛮子,受死吧!”轲受挟着十二万分的愤怒,迎着刘民的脑袋就是一斧头砍了下去,这一斧头的度之快,让轲受觉得满意极了,因为他以前从来没有使出过这么快的一招,但这种满意的心情连零点一秒的时间都没有维持到,轲受现,那个汉人小蛮子在他的眼前消失了,很诡异的消失了的那种。

    轲受扭头四望,现那个汉人小蛮子正站在他的马旁,手中那杆很搞笑的木头枪已经没有了,更让轲受觉得很搞笑的是,那个汉人小蛮子闭着眼睛,傻愣愣的站在那里不动,嘴里还念念有词:“他不是一个人,他是一只鸡……”

    这真是一个好机会啊,轲受心中想到,这一回,看这个汉人小蛮子还望哪儿逃,轲受想再一次挥动手中的大斧把那个汉人小蛮子砍了,但现手上却没了半分力气,随后,轲受现,自己的左胸上多了一根东西,是那个汉人小蛮子的木头枪。

    那枪怎么会扎在自己的胸前?轲受心中狐疑的想着,难道这个汉人小蛮子会妖法不成?不等轲受想明白这个问题,轲受的身体便从马上摔了下来,掉下马来的轲受还没有完全死透,他最后看到的,是那汉人小蛮子的一只眼睛微微的睁开着,很好奇的看着倒地上的他。

    看到轲受掉下了马来,本来哄笑的正欢的鲜卑人立时变了鸦雀无声,而并州军的士兵在一阵目瞪口呆之后,一齐大声的喝起彩来,除了不少数的人看清楚了轲受是怎么掉下马来的之外,那些士兵一般都没明白刘民是怎么赢得这场战斗的。

    看的最清楚的是吕布,当刘民以他那非人的度闪到了轲受的马旁,抬手一枪扎在了轲受的胸前时,其他看清楚了的人不明白,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一枪,轲受竟然傻乎乎的不知道躲闪,只有吕布明白,刘民的那一枪,度太快了,快的让吕布的心中也有一点儿怵。

    刘民小心的蹲下身去,伸出指头推了轲受的脑袋一下:“死了没有?……好象是死了。”

    刘民见那鲜卑人不再动弹了,飞快的捡起轲受的大斧,然后拉着轲受的那匹好马便跑,一边跑一边对高顺叫道:“老高,那只鸡……不对,那个鲜卑狗死了。”

    那匹马是一匹好马,好马的性子大多数都不太好,本来正眷恋在主人身边,不想却被一个不认识的人拉走,那匹马不由的怒了,嘶叫出声,想要挣脱刘民的拉扯,但刘民的力气,岂是那匹马能挣脱的,被刘民一步步的硬是拽的不得不走。

    乞伏突本来应付高顺就很吃力,哪敢有半点分心,突然听到刘民大叫着那个鲜卑狗死了,心中微微有些奇怪,但他不敢分神去看,而是强攻一招,错开与高顺的距离后,拨马便走,当然他到不是要逃走,而是想趁着拉开距离的时间,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刘民见那乞伏突拨马便走,只道他要逃了,甩手就将手中的大斧向着乞伏突甩了过去,正好乞伏突扭过头来看向刘民这边,见一黑乎乎的东西向着自己飞来,乞伏突举着手中的狼牙棒磕了过去,当的一声巨响,以勇力见长的乞伏突只觉得自己的手中一震,手中的狼牙棒竟然再难握住,脱手飞了出去,而那飞过来的东西并没有改变多少飞行的方向,重重的砸在了乞伏突的胸前,随后那东西上面的长杆飞的掉转过来,重重的砸在了乞伏突的脸上。

    连惨叫一声都来不及出,乞伏突便死于非命,这一下,不但所有的鲜卑人呆住了,并州军士兵也被眼前这景象震惊的忘记了欢呼,魁头握着手中的马鞭,手指因为用力过大而有些白,只是这个时候没有人注意到,魁头那微微抖的手,这边的吕布则是嘴角抽抽着,他已经看到刘民连杀了两名鲜卑族的勇士,却没能看出刘民的武艺到底如何,不过刘民的表现,还真是应了那一句:一力降十会。

    高顺握着手中的木头枪,看着被刘民一斧头砸死的乞伏突,心中还真是有些无语,你说这位刘公子吧,要么不杀人,杀起人来却是凶悍的紧,人家堂堂的也是一个鲜卑人中的勇士,但在这位刘公子面前,却象杀一只鸡一般,或许,在这位刘公子的心中,还真是当这些鲜卑人是一只鸡来杀了的,不知道这些鲜卑人在知道自己是一只鸡的时候,心中会有什么感想,高顺心中不无恶意的想着。

    刘民一下一个,凶悍的让人震惊,那些鲜卑人不由的想起那个谣言来,尽管眼前的这个汉人蛮子没谣言中的那么强悍,但轲受与乞伏突都是鲜卑中的有数的勇士,只一招就被那个汉人蛮子给干掉了,那也太厉害了一点儿,那边并州军的士兵终于回过神来,大声的叫好,这一叫,让鲜卑人的士气顿时下降了很多,魁头一看手下士兵的士气低落,不由的皱了皱眉头,手中的马鞭往前一指:“你们谁个与我杀了那个汉人蛮子,我赏他黄金百两,牛一百头,羊一千只,美女十名,奴隶三百人。”

    魁头也看的出,那个汉人蛮子很厉害,所以许下了重赏,魁头虽然接过了和连在鲜卑人中的权力,但并没有接掌到和连的王位,所以,魁头现在的位置是名不正言不顺的,他需要一场胜利,来让自己在鲜卑人中树立起自己的威望,鲜卑人最重勇士,为了士气,所以,魁头也需要一名鲜卑勇士把那个汉人蛮子打压住,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确实是有人不信邪,也确实是有人对那重赏很动心,这边,刘民很快乐的把三匹马收拢起来,把那斧头与狼牙棒挂在了马上,然后准备把马牵回自己一方的队伍中,那边,一名鲜卑勇士大喝一声,驱马向着刘民冲了过来。

    刘民连杀了两个人,本来按照正常的人来说,是应该有初次杀人后的反应的,但一来那轲受他们死的模样并不惨,二来,这家伙时时有些痴呆般的智障,对杀人后的反应并不灵敏,加上他在自己的嘴里与心里不断的念叨着对方不是人,是只鸡,所以杀人后,并没有什么反应,特别是并州军的士兵给他的喝彩声,消除了他杀人犯法的这个潜意识念头,让刘民这会儿还有点儿得意洋洋,是个男人,没有几个会不想做英雄的。

    见又有鲜卑人冲了过来,已经胆大了一些的刘民,盯着那个鲜卑人骑的马两眼放光,刘民是容易痴呆,但并不代表刘民真的很傻,他吃了一回马肉,这会儿心中正对此念念不忘,马对于刘民来说,那是越多越好,那代表着又有马肉吃了。

    高顺并不知道刘民的心中一心想着夺马吃肉,否则非给刘民郁闷死不可,这么好的马吃肉,这可都是宝马良驹啊,每一块肉都象是金子做的,一匹这样的马,得换多少只羊啊,见刘民放开了手中的马缰绳,拎着那狼牙棒向着那个鲜卑人冲去,高顺的心中也不由的为刘民高兴起来,觉得这位刘公子现在知道了主动迎敌,是一种非常好的进步行为。

    那名鲜卑人勇士见刘民没有骑马,只是拎着根狼牙棒迎向了自己,心中不由的微微有些高兴,骑兵对步兵,马战对步战,一般情况下都是有马的在战斗力上强的多,所以那个鲜卑人勇士更加的将马加快了,想要借着马匹的强大冲力,把这个汉人蛮子给一下砸死。

    整个战场上,双方的目光都盯在了这场马战与步战的对决上,谁也没有想到,这个时候的刘民还有闲心对着高顺叫道:“老高,又来了一只鸡……”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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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兽焰介绍:
刘民是美乐星人的试验品,刘民变成了白痴,很不负责任的美乐星人把刘民当垃圾丢在了太空虫洞中,结果那个小虫洞是一个时空裂缝,刘民来到了三国,被好心的蔡琰捡到了。到了三国的刘民,兽血开始沸腾,兽焰开始高炽,将一身的野蛮进行到底。三国兽焰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三国兽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三国兽焰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