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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剑征天全文阅读

作者:书画河山     御剑征天txt下载     御剑征天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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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进城

    碧空如洗,风平浪静。大荒东部的海域,烟波浩渺。

    海平面上,有一女子练剑。

    她身着一袭淡青色的衣裳,在海面上来回穿梭,轻盈飘逸。

    方圆数里的海域,剑气纵横,万千水珠悬空,映射着她每一个角度的剑招。

    半炷香后,女子收剑,静静地伫立在海平面上,一袭高挑的背影,孤独地垂立在海平线上,撑起了万里的绝色风光。

    暮色越来越浓,海天一色,鎏金万里。

    远方的海面上,慢慢走来一个道姑,手持拂尘,一身暗紫色道袍,发出淡淡的紫色光芒。

    那道姑将一道卷轴交给那年轻女子,简单交代了几句后,便转身离去,消失在海平面上。

    女子握着卷轴,目送那位道姑离去后,转身踏着细细的海浪,走回岸上,继续向内陆进发。

    她将要去的地方,叫安国。

    那是大荒南部的一个大国,一场人间浩劫,即将降临。

    然而国都斯皇城内,却依旧是歌舞升平,一片太平盛世的光景。

    比如,人流如织的东街上,一家很不起眼的小茶铺里,就坐着一个绮襦少年。

    那少年坐在板凳上,翘着二郎腿,嗑着瓜子,正兴致索然地听书。虽然他坐姿很随意,但样貌却是很端正的。

    旁边两桌子的人,都是他的随从,个个都是懒散嚣张的样子。

    这少年叫杨佩,是申国的王子。和其他各国王子一样,他来斯皇城也是为了求娶安国的离忧郡主。

    刚好,那书讲的正是“离忧郡主奇香引蝶”的故事,这种在安国烂大街的故事,说给初来乍到的外国人听,反响还是出奇的好。

    杨佩听罢,拍案叫绝,跟下首的一个随从道:“赏!”

    那随从立刻起身,去寻那老书生打赏,老书生拿到巨额的赏银,被这银子的分量感动得称谢不跌。

    随后,少年走出了茶铺,对身边的一个随从吆喝道:“去,把我那匹玉花骢牵过来,回紫裕楼。”

    一个随从立刻领命而去,不多时便把一匹好马牵来。于是一伙人招摇过市,大摇大摆地沿着东街往东走。

    东街,是斯皇城最繁华的地段。东街的尽头,环境清幽,却有一处富丽堂皇的楼群,楼群中又有一栋八层高的塔楼。

    此处就是安国最大最好的酒楼紫裕楼,出入往来,不是国内的王公贵族,就是各国来的贵宾或富商巨贾。

    这日,碧空万里,春满大地。

    杨佩骑着他的玉花骢,带着一伙人,威风八面地来到紫裕楼外,看看时辰已将近日中。

    再看看紫裕楼外,早已拴着长长的一排好马。

    每一匹马都有两个马奴看守,每一匹马都穿戴着锃亮的饰品黄金打造的马鞍、辔头、马镫,还有蜀锦搓成的马缰,就连马尾巴,都梳得比普通平民的头发还要整洁。

    普通人站在这些畜生面前,都要自惭形秽。

    可想而知,今日的紫裕楼内,住的是何等人物。

    来来往往的路人只知道,各国王子要在紫裕楼办一个诗会。

    杨佩下了马,踏着嚣张的步伐,大摇大摆地走进紫裕楼,马奴屁颠屁颠地跑过来,把他的马接走。

    其他随从跟着进酒楼去,但大部分人只能跟到一楼,只有他的亲近随从【胡舟】,跟随到了七楼。

    杨佩自己登上八楼,见里面早已聚满了人,场中一片娇声浪语。

    整个诗会的大厅,只有在一个很不起眼的小角落里,象征性地摆放着笔墨纸砚,而且根本无人问津,其他地方都是堆得满满的酒肉。

    杨佩与众人见过面,照例寒暄,相互恭维几句,便自己挑了个座位坐下,目光早已直勾勾地落在了场中的女人身上。

    那些女人个个妩媚多姿,穿得十分露骨,时不时发出娇滴滴的声音,在场中来回游走,勾搭男人,依身傍体,令人浑身酥麻。

    不消片刻,便有一个歌姬带着一声直击灵魂的娇嗔,倒在杨佩的怀里。

    杨佩立刻神魂颠倒,上下其手,与之缠绵起来......

    就在众王子醉生梦死之际,远在几里外的城南官道上,一个约莫二十岁的少年,牵着一匹瘦小的驴,拉着一车猎物,悠闲地吹着口哨,徐徐进城。

    他身后的这一车猎物,正是要送往正在办诗会的紫裕楼。

    这少年叫李小默,名字是村里的老书生给取的,长得清俊而壮实,目下靠着家中的一条驴,给人送货营生。

    他赶了大半天的路,终于来到了城门下,守门的官兵厉声厉色,对他的身体和驴车进行详细盘查后,才放他进城。

    进了城后,又走了近半个时辰,傍晚方才到达紫裕楼。

    楼外的那一排威武雄壮的马,一下子就吸引了他的目光。

    “哇哇哇......这都是好马呀!”他看着这些马,忍不住发出连连赞叹。

    他兴冲冲地走过去,想要捋一捋这些马,但是被马奴阻止了。

    “快走开,瞧你脏兮兮的,弄脏了这些马,你没好果子吃。”马奴大声喝止。

    李小默心里很不服气,脚夫和马夫不是彼此彼此?当了有钱人的马夫,就比做个自由的脚夫强了?狗眼看人低!

    但是他旋即又讪笑道:“我瞧这马有些毛病,给它瞧瞧。”

    “你才有病,快走开,否则休怪我不客气”。马奴虽然狗眼看人低,不过他到底是行家,马有没有病,他当然知道。

    李小默见诓不过他,只好做个鬼脸,嗤之以鼻,牵着驴车继续往酒楼大门赶。

    那马奴倒也不和他计较,只要别人不碰那些马,他也懒得惹事。

    还没到大门口,酒楼掌班的就迎了出去,满口抱怨道:

    “哎呀,我说小默啊,你可算来了,搞得这么晚,楼上的爷们个个都快要把我这把老骨头给炖了。”

    李小默淡定地解释道:“山里的猎户们听说这次要的是鲜肉,都是连夜上山打猎,而我也是天亮后才陆续接到这批货的,这几十里路程,少说也需得走上一天,梁叔您说是吧?”

    掌班的一边急切道:“快别说了,先把肉给我抬到八楼去伙计们,快过来帮忙”,一边高声吆喝值班伙计过来一起抬。

    李小默抬起一头獐,随口问道:“为什么是八楼,以前不都是送伙房去的吗?”

    “楼上的爷们要生切,自己烤,说这样吃才好玩儿,快去吧。”

    掌班的看上去焦头烂额的,想必是因为迟迟接不到这批货,跟楼上的人周旋而累出来的。

    李小默扛着一头獐,跟着伙计们爬到了七楼。

    刚到七楼,就听到一阵阵、隐隐约约的娇声浪语,言辞污秽,简直不堪入耳,却又让人浑身酥酥麻麻的。

    声音是从八楼传下来的。毕竟,七楼和八楼之间,只隔着三层木板,隔音效果没那么好。

    伙计们个个看似淡漠,实则心猿意马,暗暗尖起了耳朵,努力想要听清八楼那些女人们的话。

    莒国王子的亲信【黄柏】,见货到了,趾高气昂地走过来,指着李小默和另外一个伙计,道:

    “你俩,把东西抬到八楼去,其他人把东西放下,都下去吧。”

    这时,另外一个王子的亲信连忙过来制止道:“慢着,怎么能让两个外人上八楼去?”

    黄柏指着两头猎物,反问道:“要不然换你我来抬?这一头猎物也不过七、八十斤重。”

    那制止的亲信看了猎物,复又尴尬一笑,改口对李小默道:“那就去吧,速去速回,不许逗留,其他人都下去吧。”

    李小默按照吩咐,和另外一个伙计,抬着猎物上八楼,守在门边候命的两个小厮,开门放他们进去。

    一进门,迎面扑来的就是一股浓烈的酒臭和汗臭,直呛李小默恶心反胃,险些呕了出来。他不禁腾出一只手臂,拉起袖口来捂住鼻子。

    眼下春寒料峭,房里的人又把衣服都脱了,所以只能紧闭窗户,避免受风。屋内的空气流通小,男男女女混在一处,玩得十分激烈,喝酒也凶,所以酒臭汗臭自然就浓了。

    偌大的房间里,几道纱帐从房梁上悬垂而下,故作朦胧羞耻之感。纱账背后,男男女女,衣衫不整,颠鸾倒凤,娇声浪语此起彼伏。

    另外一个伙计忍不住用眼角的余光,偷偷地看着满屋的香艳春色。

    李小默竖起一身的鸡皮疙瘩,把小獐鹿放下,正准备撤下楼去的时候,忽然被人叫住:

    “站住,那个抬獐鹿的人留下.…..”

第二章 阴谋

    同来的伙计看了李小默一眼,露出了羡慕的神色,他也很想留下,可惜么机会,只得自己出门走下楼去。

    李小默心难得有机会能跟这帮有钱人搭上话,心里禁不住兴奋,难道是有赏?

    叫住他的正是莒国的王子杜宵,此刻已经喝得醉醺醺了。

    “你,捂着鼻子干嘛?”杜宵指着李小默,打了个饱嗝问。

    李小默一听,立刻打消了领赏的念头,放开捂鼻子的手,讪笑道:

    “房中有异味......呃不,我只是在擦鼻涕,外面风大,吹得我流鼻涕。”

    李小默虽然及时改口,但是杜宵已经听出来了,他愈发火大,继续指着李小默骂道:“小杂种,还敢嫌弃我们这儿臭?你可知,今天在这里的,都是些什么人吗?”

    李小默自然知道,但如今只能沉默应对。

    “你听着,在座的都是各国王子,天潢贵胄,你竟敢在这里捂鼻子,简直是大不敬!”

    李小默依旧保持沉默,心里想着,这王子现在撒酒疯,必须尽早想个脱身之计,否则必会旁生枝节。

    杜宵见李小默还是沉默,觉得他好欺负,于是贼兮兮地向其他王子征询道:“众位王兄,你们说,该怎么罚他啊?”

    其他王子还有妓女,早就颠三倒四了,像一根根朽木,被赤条条的女人缠上了身。他们大都已经昏睡过去,剩下的也都是神志不清,所以连杜宵的话都听不清楚,更别说回应了。

    李小默见没人回应,心想:此时不走,更待何时?于是他默默转身向大门走去。

    杜宵见李小默要跑,连忙嚷叫起来:“站住,你还想跑?”

    李小默回过头来,微微嘲讽道:“我不是要跑,我是要远离你们。”

    杜宵顿好一会儿,才明白李小默的话有些讽刺,怒火中烧,骂道:“嘿,小杂种,还敢嘲讽本王,看本王不打死你。”

    他一边说着,一边冲向李小默,却因酒力发作,又不知道为什么会穿着女人的裙子,快要追上已经走到门边的李小默时,却突然踩到了裙裾,“啪”的一声摔了个狗吃屎。

    “来人,抓......抓住他!”杜宵抬起头来迷迷糊糊地说了一句,然后趴在地上喘着气。

    门外的两个小厮,一听到里面传唤,立刻夺门而入,堵住了李小默。

    李小默见这两个小厮愣头愣脑的,好像都还没发育完全,估计也不经打,所以也不是很慌。

    他耸了耸高大的身躯,先向前踏出一步,试探这两个人。

    两个小厮立刻比划起拳脚姿势,却不敢轻举妄动。

    李小默一看,便觉得:这两个小厮还是比较好对付的。但是绝不能惊动楼下的侍卫,必须速战速决。

    于是他心生一计,装出一副畏惧之状,对那两个小厮道:“千万别关门,不然我就跑不掉了。”

    两小厮一听,好有道理啊!于是赶紧回身把大门关好,然后回过头来,继续比起手势,大有和李小默一决生死的架势。

    李小默见他们把门关好了,冲他们狡黠一笑,然后冲上去,左右拳脚齐出,很快就把两个小厮都打趴下。

    什么情况?几个拳头就倒下了?

    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这两个小厮也太不经打了。

    “切,这也太不经打了吧,没劲没劲。”李小默噘着嘴,摇摇头,拍拍手。

    杜宵见小厮都被打趴下了,吞吞吐吐地喊道:“抓……刺客……”

    李小默一听“抓刺客”几个字,一时就急了,也没多想,连忙冲过去,一拳把他也打晕,免得他招来侍卫,那时就真的走不掉了。

    现在,整个大厅里,就剩下他一个人清醒了。

    他想,要不要做点什么?

    女人、珠宝、黄金,这里全都有......

    算了,蹭两杯好酒便罢,于是他在台上寻了个干净的杯子,倒满一杯酒,一口饮尽,然后带着酒气,潇洒地走出大门,把门关好,准备下楼去。

    底下七楼的人,原本自围了两张桌子,聚众赌钱,个个喊得面红耳赤,也没注意楼顶上发生了什么。

    倒是申国的胡舟,听到了一些声音,觉得有些不对劲,正准备离座去看个究竟,却被莒国的黄柏拉住说:“大惊小怪,楼上的动作一直都挺激烈的,咱们做下属的怎好去冲撞主子的好事呢?”

    胡舟听了,复又回到坐上看他们赌钱,但没过多久又隐隐约约地听到了什么声音,便决定上去看看。

    黄柏又一次拉住他说:“别老疑神疑鬼的,大伙正开心呢。”

    胡舟这回不听劝了,执意要上楼去,黄柏见劝不住,便跟着他一起去。

    李小默刚出大门,就看见有胡舟和黄柏,正从楼梯走上来。

    他先是一慌,不过很快就镇定下来,兀自埋头前行,故意和两上来的随从撞了个满怀,然后拈起兰花指,捂在鼻尖,跺一下脚,作出一脸羞愤模样,撒娇啜泣地骂道:

    “啊,禽兽,这帮禽兽,呜…….”

    然后顺势推开那两个亲信,径自下楼去。

    胡舟和黄柏,闻到李小默身上又浓又骚的酒气,看着他那委屈、羞愤的背影,两道鼻血汨汨而下,彼此面面相觑,心领神会,默默地走回七楼去赌钱......

    他们也很清楚,八楼里面是一群腐朽糜烂的人,女人玩腻了,说不定会想玩点儿别的。

    八楼房中,李小默离去后,那两个被打晕的小厮,竟突然醒过来。

    他们都是假晕,和李小默打架也是佯败。

    那两小厮站了起来,一个在门边把风,一个走到杜宵前面,对准他的要害部位,重重打了两拳,当场将他毙命。

    可怜那莒国王子杜宵,一摊烂醉,也没挣扎几下就一命呜呼了。

    杀了杜宵后,那小厮在王子身上随便搜了个玉佩,纵身一跳,跳到梁上,找了个非常隐蔽的缝隙,把玉佩塞进去。

    最后,两小厮回原地,彼此相互出拳,把对方打晕。非常狠的一拳,真真正正把对方都打晕过去,脸颊都肿了一大块,比李小默下手还重。

    为了把戏演得真实,就必须付出点代价。

    ......

    李小默出紫裕楼,拉上着驴车,穿插在繁华的街市里,消失在茫茫人海。

    夕阳的余晖无边无际地倾泻,流金一般,敷在一张张各奔东西的脸上。

    一道道暮光穿透云层,斜斜地投射在大地上,像一支支从天上伸下来的神笔,在苍茫大地上,绘就了一幅宏大的暮色音尘。

    入夜,城中亮起了万千灯火。

    黑夜就像一张黑色的布,而平凡百姓以灯火为绣,在这漫无边际的夜空里,织就了斯皇城的锦绣夜景。

    李小默家在城南四十里外的深山里,城中没有住所,眼下太晚又不宜赶路,只得在城中过夜。

    斯皇城寸土寸金,住一晚客栈,就要花掉他五趟远程的运费,他舍不得花这个钱,便想找个偏僻的角落过夜。

    他随便啃了两个馒头,拉着驴车,路过一条相对陌生的小巷。

    驴车咯哒咯哒的,惊动了巷子里的十几条恶狗,围着李小默狂吠不止,在黑暗之中闪烁着青绿的眼睛。

    李小默举起拳头,摆出一副攻击的架势来恫吓它们,想要借机冲出重围。

    但是,人凶一尺,狗恶一丈!那些恶狗见李小默竟敢挑战它们,群情激愤,吠得更凶。

    这时,伴随着一声“咿呀”,楼上的窗户开了,一盆水泼了出来,正好淋在李小默的头上。

    “大晚上的还拉破车,惊动了老娘的狗,吵得街坊邻居都不用睡觉了,赶紧给我滚,以后别从这儿经过!”是一个悍妇的声音。

    “啪”,窗户又关了。

    李小默双手撸掉脸上的水渍,又拉起衣襟擦了擦。

    他静静地站在原地,努力想要让自己冷静下来,但最终还是爆发了竖起食指,指着窗户大骂:

    “有什么了不起的,死泼妇,养那么多狗还担心吵到街坊邻居,你是不是有病啊?臭三八,有种你下来,老子用一根手指头戳飞你。”

    话音刚落,只见那扇窗户“砰”的一声爆开了,一股强大的气流自窗内喷涌而出,重重打李小默身边的地面上。

    “轰”的一声,地面爆出一阵电光,吓得李小默一屁股坐倒。

    驴儿也被吓得嘤嘤叫,绕着身后的车子打了好几个转。

    巷子里的狗都被吓得没了声音,躲在暗处瑟瑟发抖。

    “这下要是打在身上,那跟五雷轰顶也没什么区别吧?没想到这婆娘这么厉害,定是个隐世的高手,惹不起,走为上。”

    李小默咽了口口水压惊,然后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利索地跳上驴车,赶着驴,一溜烟似的蹿出了小巷。

    他慌不择路,一口气跑了好几条街,直到一条宽广的大街上才停了下来。

第三章 相遇

    冷冷清清的街道上,还剩两家面摊,看样子也即将打烊;一队巡防兵沿街走过,甲胄唠嘈,更加反衬了街道的冷清。

    闹到现在,已是亥时。

    李小默拖着疲倦的身躯走在街道上,继续寻找落脚的地方。

    前方一家面摊,掌柜的正和一个女顾客吵了起来:

    “什么?这就是你付给我的钱?这大半夜的,我特地给你做了一碗面,你居然就给我这么一串破玩意儿。”

    “这个真的不可以吗?那你要的钱,究竟是什么模样的。”顾客十分为难。

    掌柜的青筋暴起,口水溅出,哭笑不得道:“什么模样?钱你都不认识?那你认识爹娘吗?你别跟我装蒜,赶紧找找,看看身上还有没有其他值钱的东西。”

    那个顾客往后退了退,原地愣愣地站着,她真的没有其他值钱的东西了。

    掌柜的想对那顾客动粗,但又见她举止飘逸脱俗,一身打扮也是颇有几分仙气,担心她也是哪座名川大山的修士,真要动起手来,未必是她对手,所以只得站着跟她使气。

    修士,是当今世上最为崇高的职业,且不说他们能斩妖除魔,单说行走江湖,就很少人敢欺负他们。

    李小默拉着驴车走了过去,见顾客是位女子,身穿淡青色衣裳,身材颀长,可惜右边脸颊上长了一小块血斑。那血斑大约有茶杯大小。

    不过五官非常耐看,长眉入鬓,一双清丽的桃花目,目光清冷却透着柔情,鼻梁直挺,嘴唇丰润,轮廓清晰如刻。

    面摊的掌柜一看有人走了过来,连忙拉李小默过来评理,指着桌子上的那串东西,道:

    “小兄弟你来评评理,我大晚上的给她做了碗面,她吃完居然只给了我一串贝壳,你说这不是存心讹我嘛?”

    李小默看了看桌子上那一串精致的贝壳,再看看那姑娘一脸的无辜,跟掌柜的道:“算了,她这钱我先替她付了吧。”

    “真的吗?你真是个大好人!这姑娘年纪轻轻的不学好,出来讹人,哎......”掌柜的笑得合不拢嘴。

    李小默掏出几个铜板,放在掌柜的手掌上,跟掌柜的道:“好了,你也别说了。”

    青衣女子瞥了一眼那些铜板,终于知道掌柜的要的是什么圆圆的圈内一个方孔。

    李小默付完钱后,拿起桌子上的贝壳,转身递给那姑娘,微微笑道:“你这贝壳很精致,也很好看,不过人家掌柜的不需要,你还是收回去吧。”

    “他为什么不要?这......不是可以换东西吗?”青衣姑娘收回贝壳,疑惑的脸上,带着纯真。

    李小默一愣,心中哭笑不得,解释道:“贝壳在很久很久以前的确可以直接换东西,不过现在不行,你必须先把它卖掉,换成钱。”

    “钱?”青衣姑娘的眉毛微微蹙起,单纯而清丽的脸上,写满了疑惑。

    那掌柜的正在收拾东西,听了姑娘这话,忍不住笑道:“也不知道是从哪座山沟里爬出来的傻姑娘,怕是被人卖了都不知道,一个人也敢进城来。”

    李小默听了,咧咧一笑,想要化解那姑娘的尴尬,但是她似乎并不在意掌柜的话,只是看着李小默,等他的答案。

    “就是我刚才给掌柜的那几个铜板。”李小默这时候也开始有些奔溃了,这世上居然还有人不认识钱!

    “哦......”青衣女子漠然地低下眉头,似懂非懂。

    她顿了顿,又抬起眉眼,看着李小默问:“那你为什么帮我?”

    那目光,水亮水亮的,仿佛从未见过俗世人间一般,清澈得像天上的湖泊。

    李小默淡漠道:“江湖救急而已,倘若今后我有难,刚好也被你碰上了,你也不会袖手旁观的是不是?”

    其实,还因为觉得她长得煞是好看,又有些流露街头的同病相怜。

    青衣姑娘微微地点了下头,道:“那,这串贝壳就是你的了。”

    东西是好看,但李小默也不须要啊!不过为了不让人家难堪,还是权且“买”下吧,当个辟邪项链什么的,倒也凑合。

    “好。”李小默接过那串贝壳。

    “你叫什么名字?”姑娘又问。

    “李小默,默默无闻的默。”

    “我叫林青澜,谢谢你。”

    “林青澜,好,我记住了。”李小默说完,拉着驴车,继续前行。

    林青澜看着他离去的背影,然后也转身向反方向离去。

    夜已深沉,面摊的掌柜麻利地收拾摊子,打完烊后也匆匆地回家去,大街上变得更加冷清。

    李小默拉着驴车,继续往街头的深处走去,渐渐消失在夜色中。

    林青澜独自一人漫无目的地走着。她刚进城不久,见有人深夜煮面,便叫了一碗,却没想到掌柜的会向她要钱。

    她在海边独自生活了二十年,原本对钱的认识非常抽象,这种神奇的东西,还只是在书上看到过,并未真正见过,况且如今哪朝哪代她也不知,更别提使用什么货币了。

    所以才会闹出了刚才尴尬的一幕。

    她按照师父给所给卷轴的指示,离开海边后,就直接赶来斯皇城。但放眼城中,她也没有一个亲人朋友,身无分文,也不知道要去哪儿落脚。

    如今也只得跟李小默一样,流露街头。

    她不知走了多久,前方突然遇到一队巡防的官兵,拿着一叠纸过来,在各处路口的墙上张贴。

    士兵们贴完一处,又急急忙忙赶往下一处去张贴,一条街就贴了好几处。

    待士兵们走了以后,她走近前去看告示,上面的画像很是面善,榜上还附有一段文字,大意是:

    犯人李小默,二十岁,身穿粗短葛衣,三月十三酉时,于紫裕楼刺杀莒国王子杜宵,致其身亡,有能助官府将嫌疑人捉拿归案,赏银钱三百两。

    “这不就是刚才替我付账的那个人吗?赏银钱三百两?”她回头看了看,调头去寻李小默......

    一夜间,满城都贴满了捉拿李小默的告示。

    第二天一大早,全城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几个闲人在告示前议论起来:

    “这不是上个月给我家运送鸡蛋的那个脚夫嘛,我看他人挺好的,怎么会是刺杀王子的刺客呢?”

    “现在的送货小哥,个个都是卧虎藏龙啊。”

    “安国和莒国会不会为此开战啊?”

    ……

    正当人们议论纷纷的时候,李小默却在城内一座小山下刚睡醒,从草料堆里爬出来,伸了个懒腰,手舞足蹈,哼着小曲,自娱自乐,精神振奋:

    “啊!美好的一天又要开始了。”

    也许是早上天气晴朗,春光灿烂的原因吧,他心情格外的好!先给小驴喂了几口草,然后拉着它上路,准备到大街上买个馒头,然后出城回家。

    走到了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他突然发觉有点不对劲儿,路过的大婶,甚至是老奶奶,都在盯着他看,让他觉得怪不好意思的,禁不住问自己:“我真有这么俊吗?怎么都盯着我看呢?”

    走到前方,刚好碰到了告示,他兴致索然地凑了过去,也想看个热闹。

    但是,他一看告示后,整个人一下子都吓呆了,那告示上的通缉犯不就是自己吗?什么刺杀王子?昨天也只是打晕他们而已,难道是出手过重,失手杀人了?

    他心乱如麻,摊上这么大的事!

    血气冲上头顶,他不禁向后颠了一步,满心的悲愤,想不到命里竟有此劫。

    他低着头,悄悄地把车卸掉,单拉着驴走,打算先给驴找个安顿的地方,然后逃跑。

    这条驴,从小就跟了他,和他亲如兄弟,又是他父母的遗物,所以他还是不忍心丢下它。

    他拉着驴,低着头,行色匆匆,正要躲进巷子里的时候,忽然被一群捕快围住了。

    这群捕快分别是由两个大妈带过来的,这两个大妈就是刚才在路上盯着李小默看的人,她们看的不是李小默,而是行走的三百两。

    “我先看到的,这三百两是我的。”

    “我先看到的,赏银当然是我的!”

    两个妇人一见面就吵了起来。

    “好了,好了,你们都别争了,到了衙门后,自有分说。”

    捕快劝住了两个妇人,然后看了看随身携带的画像,再审视了一遍李小默,最后确定他就是嫌疑犯,于是喝道:

    “跟我们走吧,去趟城尉俯。”

    李小默指着捕快手中的画像,讪笑道:“官差大哥,您是不是认错了人了,要不要再对照一下?您先看这画上的人,贼眉鼠眼的,再看看我,浓眉大眼,明显比他俊多了。”

    他一边说,一边摆了个特别好的姿势,等待捕快的重新审视。

    “搔首弄姿,俊个屁,快走!”捕快以为李小默要耍滑,立刻拔刀架在他脖子上,大声呵斥。

    两个捕快不由分说,上前将他的手绑了。

    “我真的不是你们要抓的人,你们搞错了。”李小默抵死不认。

    “再不走就是找罪受,快走!”捕快大声呵斥。

    李小默没法,只得跟着他们走。

    两个妇人跟在后面,彼此盯着对方,谁也不服谁。

    一个捕快夺过李小默手中的驴,把驴也一并牵走。

    那驴一开始是不走的,任凭捕快拳打脚踢,它只是摇头晃脑,四条腿寸步不移。

    直到其他捕快把李小默带远,快要离开它视线的时候,它才急切地跟上,眼珠里分明滚下两行泪水,止不住低沉地“嘤嘤嘤”。

    李小默回头看一眼追上来的驴,对官差恳切道:“几位官差大哥,请你们一定要善待我这驴,它没有罪,不要杀它,它最爱吃胡萝卜......”

    几个捕快笑道:

    “都自身难保了,还挂念着这畜生的死活,也真是好笑。”

    “衙门杀不杀它,还能由得我们几个捕快决定?那我们岂不是发达了?”

    大街上,人们看着官差押着一个人走过,议论纷纷:

    “这不就是那个脚夫吗?”

    “以前看着挺老实上进的,经常让他帮我送菜,想不到会去刺杀王子。”

    “这么快就抓到了,不到半天功夫,三百两真好赚。”

    ……

    李小默埋着头往前走。从昨天到现在,不到一日光景,他却仿佛是被推上了戏台,一出又一出地被演,身不由己。好像冥冥之中,有人给他设了一个局,让他一步一步踏进死门。

第四章 审判

    就在李小默被押的路上,申国王子杨佩,正带着他的一帮随从,出来招摇。

    昨天他参加了紫裕楼的“诗会”,喝得酩酊大醉,醒来后就听说了莒国王子被刺杀一事,不禁冒了一身冷汗,所以出来散散心。

    大醉之后,精神有些萎靡,心情有些郁闷,逛了好几条街后,他依旧提不起精神来。

    直到在西街碰到了官差,得知刺杀杜宵的刺客已经落网,方才有一些宽心。

    于是,他带着一伙人,跟着官差来到了城尉衙门。众随从进不了衙门,而他却凭借安国发给他的信物,进到公堂里面去。

    城尉衙门里,已经聚集了十几个王子,都是“诗会”的参与者。

    昨日,他们个个衣衫不整,烂醉如泥,今天却个个都变得衣冠楚楚、一副谦谦君子模样,岸然立于公堂上。

    到场的还有那些歌姬舞姬,和两个小厮。

    这些歌舞姬昨日衣不蔽体,今日也是个个穿得严严实实,仪态端庄,仿佛一直把贞操守得很好,个个都是贞洁烈女。

    砰!一声惊堂木,带人犯!

    两个捕快很快将李小默押到堂上。

    【城尉令】端坐堂前,威仪棣棣,两鬓斑白,看上去年近花甲。

    “请原告陈情”,城尉令很庄严地说。

    堂下众人当中,走出一人,正是被害者莒国王子杜宵的亲信黄柏。

    黄柏毕恭毕敬地对城尉令和众王子行了个礼,道:

    “昨日,我家王子和众位殿下在紫裕楼八楼举办诗会,以诗会友,我等一众随从都在七楼伺候。这个脚夫前来,送生肉去往八楼,并在八楼逗留了许久才离去。后来,我们上八楼时,竟发现众位殿下皆已昏倒,而我家王子更是惨遭不幸。

    我想,定是这个脚夫杀害我家王子的,请贵国官府还我家王子一个公道。”

    黄柏一边说着,一边竟泣涕如雨,仿佛死去的是他爹娘。

    城尉令点了点头,然后看向李小默道:“针对原告的指控,被告作何辩解?”

    李小默一脸迷惘,自己也搞不清楚怎么回事,期期艾艾道:“昨天,我送猎物上八楼,进门后闻到了满屋子的的酒臭、汗臭......”

    “胡说,诗会的现场虽然略备酒菜歌舞,以助雅兴,但是满屋都是翰墨书香,哪里来的酒臭汗臭,分明是信口雌黄,欲盖弥彰。”

    李小默话音未落,一个王子立刻跳出来澄清,诗会风气是很正的,绝不是这个脚夫说的那么不堪。

    “我看你才是欲盖弥彰吧,一屋子乌烟瘴气,个个酩酊大醉,颠鸾倒凤,那根本就不是什么诗会,而是**宿娼。”李小默毫不客气地驳了回去。

    其他王子一听,个个都坐不住了,立刻群起而攻李小默:

    “满口胡说,好好的一场诗会,竟被你诬蔑得如此不堪,实在无耻,亵渎圣贤。”

    “这种低下贱民,没文化,无教养,说的话没一句能相信的。”

    “听说安国是文教礼乐,户户相传,但今日见这脚夫满口污言秽语,信口胡说,可见这安国教化,也不过如此。”

    ......

    几个真正的无耻之人,个个都说得义正辞严。

    砰!堂上又响起了惊堂木。

    “公堂之上,不许胡乱辩驳。”城尉令一听有人质疑安国教化,连忙止住众人。

    城尉令看着李小默道:“你继续说。”

    李小默继续说:“于是我将袖扣捂住鼻子,他们将此举视为不敬,欲将我留下处罚。我自然是不愿意无端受罚,见他们个个酩酊大醉,便转身欲自行离去,谁知那杜宵竟叫来门外的小厮,拦我去路,我无奈只得将两个小厮打晕,然后又将那杜宵打晕,逃了出去。”

    黄柏立刻接过话说:“这就对了,一定是你刺杀了我家王子殿下的。”

    “你那什么狗屁王子我根本不认,杀他作甚?”李小默怒辩。

    “为钱。一个穷得叮当响的脚夫,看到我家王子身上的宝物,一时起了贼心也是有可能的。”

    “我虽然穷,却也不至于冒着杀头大罪,去刺杀王子吧?”

    “那可不一定,常言道富贵险中求,你敢不敢让我搜身?”黄柏道。

    李小默一听就觉得搞笑,这有何不可?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何况是活人来搜身呢?

    于是他欣然答应,上前站好,任凭搜身。

    黄柏走近李小默,踌躇片刻,忽然转身,对一个衙役道:“为公平起见,劳烦捕快大哥替我搜一搜这个脚夫的身。”

    衙役看向城尉令,用眼神请示。城尉令点了点头,同样用眼神示意他执行搜身任务。

    衙役上前搜李小默的身,很快就在他怀中摸到了一片很有质感的东西,拖出来一看,竟是一片金叶子!

    黄柏故作惊诧,上前煞有介事地端详着一番金叶子,激动地嚷起来:“这正是我家王子玉佩上所系的金叶子,背面还刻着我莒国王室的标志七星梅。难怪我家王子随身携带的玉佩找不到了,定是这个脚夫偷走的。证据确凿,请大人为我家王子讨回公道。”

    李小默一看这金叶子,脑子顿时就懵了,什么情况?这金叶子哪儿来的?他两手不自觉地摸了摸两肋,试试看还有没有其他金叶子。

    没有,只有这一片。慌了一阵后,他脑子又恢复了清醒:如此煞费苦心的安排,这一定是栽赃嫁祸,而不是自己失手杀人。

    如果没有这片金叶子的巧合,他还以为是自己失手杀人。但是有了这片金叶子,他确定,这一定是栽赃嫁祸。

    “这片金叶子不是我拿的,一定是和那两个小厮扭打的时候,他们放进自己的怀里的,我要和他们对质。”李小默当场辩解。

    “好”,城尉令命那两个小厮上前对质。

    两个小厮走到前面,其中一个道:“大人,小的冤枉,这金叶子不是我们给他的。”

    李小默看着这两个小厮,怒道:“我跟你们无冤无仇,你们为什么要害我?”

    他心里好恨,但眼下毫无证据,只能凭着一张嘴争取公道。

    “大人,小的冤枉啊,小的冤枉啊。”那两个小厮也不管李小默说什么,只顾跟城尉令鸣冤。

    在没有证据指证的情况下,他们只需要鸣冤就行了,既不费力气,又不会失言说错话,还能博取同情,这比李小默的怒辩要高明很多,明显是早就准备好了的。

    “好了”,城尉令叫罢,然后跟李小默道:“你可有什么证据证明,这金叶子是他们偷偷塞给你的?或者这金叶子不是你拿的?”

    李小默低着眉头,不知如何作答,因为确实无法证明。

    黄柏这时候插嘴道:“这金叶子是从他身上搜出来的,不是他拿的,难道还能自己飞到他身上不成?请大人为我家王子讨回公道。”

    城尉令犹豫不决,仅凭着一片金叶子断案,会不会太过草率了?于是问昨天在诗会现场的众位王子:

    “你们有谁,亲眼见到了嫌疑人刺杀莒国王子,并拿了他的金叶子的?”

    众王子当时个个醉成烂泥,不省人事,根本什么都没看见,但是为了证明清醒,和诗会的风气清正,都道:

    “昨日我们饮酒赋诗,确实小醉,但是迷迷糊糊之中,似乎看到这个脚夫,和杜宵殿下发生了争执,还有肢体冲突,但是具体的细节,确是不曾细看。”

    城尉令点了点头,又转身看向那些穿得严严实实的妓女,问道:“你们呢,昨天看到什么了?”

    众歌姬舞姬跟众王子的想法差不多,既不想暴露诗会的糜烂真相,又不想被冤枉,如今不管是不是李小默杀人,只要有人顶罪,自己就什么事都没有,于是都冷冷道:

    “我记不太清了,昨天承蒙各位殿下赐酒,只喝了一杯就醉了,自己找了个角落休息去了。”

    “这脚夫确实跟杜宵殿下发生了严重的冲突,兴许是他出手过重,失手杀了人也未可知。”

    城尉令听到“失手杀人”几个字,招呼衙役道:“来人,传仵作。”

    仵作登堂,上报验尸结果:死者轻微外伤,无中毒、无病患,可能是被击中要害而死。

    “真相”似乎已经确定,“凶手”就是李小默。

    听了仵作的验尸结果,城尉令看李小默的眼光都变了,凌厉而严肃。

    所有人的目光也都落在了李小默身上,充满了审判的眼神。

    黄柏再次禀道:“这就对了,不论你是失手也罢,蓄意行刺也罢,我家王子终究是死在你的手上。杀人偿命,请大人给我家王子一个公道,给我莒国一个公道。”

    城尉令不再犹豫,当即敲了一下惊堂木,作出了判决:“李小默刺杀莒国王子致其身亡,罪证确凿,押入死牢,择日处斩。”

    黄柏听了判决,犹如沉冤昭雪,喜极而泣:“多谢大人,安国律法公正严明,大人明察秋毫,待我回国后必当禀明我王,永续两国之谊。”

    “退堂!”

    两个衙役上来扣住李小默,但是李小默死活不走,拼命挣扎,恳求道:“我不是凶手,这金叶子就是证明......”

    “就是证明你行刺的证据!本官办案十几年,从未徇私冤枉,现在罪证确凿,你莫再狡辩押下去!”城尉令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大人,您要给死者公道,也要给我公道啊,大人......”李小默一边竭力地和衙役拉扯,一边歇斯底里地呼喊。

    最后,李小默被推进了死牢,手铐脚链伺候得严严实实。

第五章 杨佩

    因为斯皇城内,将有一件喜事,最近不能见血,所以李小默的刑期,被往后推了几日。

    究竟是什么喜事呢?

    原来,再过几日,便是安国离忧郡主的生辰,斯皇城早就洋溢着浓浓的喜庆气氛。

    如今,莒国王子杜宵,不幸殒命,随行的人带着他的棺椁,黯然回国去了,此事便就此翻过。

    而其他王子,对此十分淡漠。往日一起纵酒取乐,如今却没有人去为他送行。大家为了准备离忧郡主的生辰宴,都不想去沾染那晦气。

    随着日子的临近,众王子也开始正经起来了,不碰女人不碰酒,甚至拿起了书温习起来,就像是临场备考。

    申国王子杨佩,不但突然收起了往日的纨绔,缩在紫裕楼的一个院子里,穿起了道袍、吃起了斋饭、念起了道经、耍起了桃木剑......

    对于一个五毒俱全,吃喝嫖赌无一不沾的王子来说,这些举动实在太反常了,怎么突然就清心寡欲了呢?

    他的一众随从侍婢,对此深为困惑,私下围成一团商讨起来:

    “已经两天了,殿下还在吃斋,一直躲在院子里耍桃木剑,大家说,他是不是中邪了?”

    “是啊,这一个上午都过去了,他还在耍剑,从没见他做一件事能坚持半个时辰以上的。”

    “除了玩女人。”

    “一大早起来就嚷着要斩妖除魔,守护天地。”

    “要不要赶紧告知安国朝廷,让他们派个御医过来瞧瞧?”

    “先不着急,眼下正是求婚的关键时候,不能让安国的人看咱殿下的笑话。”

    “那你说怎办?要不我们到城外请个巫师过来驱邪?”

    “不急,我们再观察两天再说。”

    于是众人继续小心翼翼地观察着王子的动向。

    一连几天,杨佩都像修士那样早睡早起,练习吐纳之法,吸收清晨的天地精气,然后穿着道袍在院子里耍剑。

    众属下见王子殿下虽然有些异常,但总体上还是很清醒的,甚至怀疑他变好了。

    所以大家也不担心,各自凉快去了,赌钱的去赌钱,泡妞的去泡妞。

    杨佩为什么会突然变得清心寡欲,一心向道呢?

    原来,他听说书的人讲,景离忧从八岁开始,便在【归云山】修道,每年只回王府两次。这十一年一直混在修士堆里,想必这个“大荒第一美人”一定喜欢仙风道骨的人。

    所以他才会突发奇想,装模作样地修仙,要练出一身仙气,至少也要收敛一些俗气。

    他的俗气实在太重了,吃喝嫖赌无一不不精,全身上下透着饮食男女的气息。

    转眼,景离忧的生辰到了。

    杨佩起了个大早,指着那身黑色的道袍,让婢女给他更衣。

    婢女提醒道:“殿下今日要参加离忧郡主的生辰,不能穿道袍,应该穿朝服。”

    “你懂什么?快给我更衣。”

    “这......恐怕不妥,请殿下三思。”两婢女负责王子的穿戴,若是王子穿戴不得体,她们是有罪的,所以再三劝告。

    “三什么思,到底我是王还你是王,要不我给你更衣?”杨佩有些恼。

    “奴婢不敢。”

    “少废话,快点,耽误了我的正事,把你俩都配给马厩里的老王。”

    两婢女既听此说,只好唯唯地替他穿上那件黑色的道袍。

    杨佩如愿穿上道袍后,心满意足,提着随身携带的伏妖剑,出门去。

    胡舟带着一众随从,早已在门外恭候。

    众随从一见杨佩这一身行头,真的是哭笑不得:这是要去参加生辰筵,不是去送殡,穿着一身黑衣服去干吗?

    他全身上下,完全不是一个年轻英俊的王子应该有的打扮,倒像一个居无定所、食不果腹的游方术士。

    还有,生辰宴上带伏妖剑去干嘛?去捉妖吗?

    如此荒唐,这个王子殿下不会是假冒的吧?

    丢了申国的脸,回去该如何跟王上交代?

    胡舟的脸僵得跟块铁似的,想要直言劝谏,却怕冲撞了王子的威严,只好对着两个婢女指桑骂槐:“今天什么日子知道吗?给殿下穿这种衣服,回头把你们配给马厩里的老王。”

    两婢女十分无辜,连忙伏地拜倒:“殿下救命!”

    杨佩一脸不快,语重心长道:“其实老王也挺好的,老实可靠,就是年纪大了点。”

    他深知胡舟性情执拗,只要他反对的,绝不会轻易放弃,只好顺水推舟让两婢女来替他担责,为自己挣回一点面子。

    两婢女只得哀求:“殿下.......”

    胡舟又训斥道:“还不快去给殿下准备朝服。”然后恭恭敬敬地跟杨佩道:“请殿下更换朝服。”

    杨佩怀着满腔的幽怨,像被禁足的少女,悻悻地回房去。

    换回朝服后,杨佩乘上马车,带着众人去安国昭王府。

    昭王景隆,是皇帝的叔父,与先皇是一母所生,战功卓著,备受荣宠,他的女儿也因此被封作离忧郡主。

    这日,昭王府外,宝马雕车排了好几条街,围的水泄不通。

    春风十里,掠过斯皇城,渗入每一条喧嚣的街,潜进宏大的昭王俯,吹皱王府中的滴翠湖。

    湖面波光嶙峋,清澈透碧,几只仙鹤优雅地伫立在远处的岸边,一副孤绝的模样。

    湖心有一个方圆约三丈的舞榭,是用白玉石堆砌而成的,雕琢成莲叶模样,漂浮在湖面上。

    景离忧的生辰筵就设在滴翠湖边的三座楼阁,还有几十桌外席设在湖边的红豆杉、银杏树林下。

    众亲友、臣僚、外宾等都已落座。

    景隆穿着一身厚厚的礼服,在中间一栋的小楼上接受众人的祝贺,搞得好像今天是他的寿诞,而正主景离忧本人却不见人影。

    这种情况大家都懂,这位传说中的“大荒第一美人”定是多才多艺,将会以一个特别的方式和大家见面的。

    所以那些春心荡漾的少年才俊也只好按住心火,在宴会上谈笑风生,静待景离忧。

    朝阳半悬,巳时一到,筵席正式开始。

    上百个婢女和家丁过来上菜,井然有序,仿佛这上菜就是一个节目,很有观赏性。

    各国王子都挤在楼上,努力找机会在昭王面前显露才华,努力坐到跟离忧郡主较近的位置。

    而杨佩,却自己在湖边的红豆杉树下开了一桌,也不和人招呼,只顾自己悠闲赏景。

    他这个人,对自己很随意,对外人很清高,全凭心情,什么都不放在眼里,更不放心里。总之就是率性,更确切地说是任性。

    蓝天碧水,良辰美景,不禁勾起了杨佩的闲情逸致,但是他不会吟诗,只好习惯性地从怀中掏出了自己带的瓜子,默默地嗑了起来,眼前一大桌山珍海味却碰也不碰。

    胡舟安顿好其他随从,又在王府中大致走了一圈,熟悉地形后,回去找杨佩,一来就看见王子殿下在嗑瓜子,还把瓜子壳吐到滴翠湖里,破坏了滴翠湖的纯净。

    他一下子就又被气得脸色发紫。

    这么盛大的日子,这么多王公子贵族聚集在这里,他不到楼上席去就座,不找机会去亲近昭王,却跑到外席来嗑瓜子,破坏环境,就这幅德性,还整天想着要抱得美人归呢,简直就是白日做梦。

    胡舟在心里抱怨了好几遍后,还是打起精神,准备阻止王子嗑瓜子。但劝肯定是劝不动的,须得找个借口才行。

    寻思片刻后,胡舟说:“殿下,属下今早来得匆忙,未曾吃饱,可否赏我几粒瓜子。”

    他觉得,殿下素来慷慨,定会把整包瓜子拿给她,让他自己抓,那时他就可以借机,把整包瓜子都没收起来了。

    “桌子上不是有酒有肉吗?你看这鹿肉,羊头、烤黄鳝,还有这鹧鸪,你随便拿去吃就是了。”杨佩用眼神指示。

    “属下身份卑微,不敢践席,殿下赏我几颗瓜子充饥便可。”

    杨佩没法,轻轻地捋了几颗瓜子,撒在胡舟的手掌上,一脸不舍地问:“够了吗?”

    胡舟看着手中不到十颗的瓜子,还有殿下那舍不得的表情,心中五味杂陈,殿下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吝啬了?

    没法,胡舟只好伸手去夺瓜子,免得殿下丢人现眼。

    “大胆,你敢抢我东西,我平日真是惯坏你们了。”杨佩见胡舟来抢瓜子,立刻捂住怀中瓜子,就像捂住自己的裤裆一样。

    “殿下恕罪,属下饥饿难当,您就把整袋瓜子给我吧,我拿到一边磕去。”胡舟央求道。

    杨佩略略忧伤道:“你以前不会这样的,记得有一次我遭人行刺逃亡,你连续两天都把食物让给我了,也没听你叫一声苦,怎么现在就为了几颗瓜子就要跟我抢?”

    胡舟见他不肯交出瓜子,干脆直言劝谏:“殿下,如今其他国的王子都坐在楼上,都挤在昭王的旁边,你却在这儿嗑瓜子,还把人家干干净净的滴翠湖弄脏,实在不成体统,您还是把手里的瓜子给我,赶紧上楼去就坐吧。”

    杨佩一边啃着瓜子,一边笑道:“原来你是为这个,放心,你们殿下我早有打算。”

    胡舟看殿下平日里稀里糊涂的,不信他会有什么打算,正想接着劝谏时,眼角的余光突然看见昭王世子、景离忧的亲哥哥【景淳兮】从侧面走来,只得作罢,恭恭敬敬地退到一边。

    景淳兮走到近前,抱拳道:“殿下,你怎么会坐在外席呢?是不是府中下人疏漏,没安排殿下上楼入座?”

    杨佩站了起来,还礼道:“此间天地开阔,无拘无束,观湖赏景,别有逸趣。”

    “殿下雅人深致,与众不同。您不远千里而来,是我王府的荣幸,同时也感谢您来参加小妹的生辰宴,我先干为敬!”

    景淳兮说完,举杯一饮而尽。

    胡舟连忙为殿下斟酒,杨佩满饮一杯。

    景淳兮喝完酒后,低头看见桌子上的酒肉似乎没被碰过,而地上、湖水中却满是瓜子壳,脸上露出了复杂的神色,心中打问号:

    “既然喜欢这地翠湖的景色,怎么还会把瓜子壳丢湖里?”

    胡舟见景淳兮的表情复杂,连忙开口跟杨佩请罪道:“殿下,属下一时马虎,将瓜子壳撒在了湖中,弄脏了王府的宝地,坏了殿下的雅兴,请殿下责罚。”

    他这番用心良苦的顶罪,杨佩自然也是明白的,于是顺水推舟、恬不知耻地骂道:“你这狗奴才,怎这么不小心,竟把王府的宝地弄脏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平时没有教你们言行举止呢,回去就把你配给马厩里的老王。”

    “呃,配给老王?”胡舟一听,一张脸立刻铁青,殿下怎么能在这种时候,说出这么荒诞的话呢?真是丢人不分场合啊。

    景淳兮听到最后一句也是怔了一下,然后禁不住笑了起来:

    “殿下言重了,王府简陋,怎敢说是弄脏呢?殿下严格约束下属,但也不必如此吓唬他。招待不周,让殿下落在外席,也是我的过失。还请殿下移步到楼上就坐。”

    杨佩道:“世子宏量,宽恕这奴才,我代他谢过了,待我喝完这盅酒,尽一尽这湖边的雅兴,便上楼去。”

    景淳兮笑道:“好,那我在楼上恭候。”

    说完,景淳兮转身离去。

    胡舟长舒一口气,瞥一眼殿下,气得说不上话。看来他是故意坐到外席来,然后让景淳兮亲自来请的,实在不要脸,还说是观湖赏景,把自己说得那么高雅,其实满肚子的荒唐。

第六章 离忧

    酒过三巡,空气中突然弥漫起一阵清新的梨花香......

    酒香和花香交织在一起,借着沁人心脾的春风,徐徐扑来,将在场的所有人熏得酣然欲醉;

    几只仙鹤腾空而起,排成一排,斜斜地划过碧空,在空中播撒悠远清脆的鹤鸣;

    湖光潋滟,波光嶙峋,犹如一大盘珍珠在闪烁,流光溢彩,如梦似幻;

    湖心的舞榭渐渐泛起氤氲,在水光的折射下,形成一道道五彩斑斓的霞光。

    当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湖心时,一阵空灵清脆的乐声,自天上荡漾而来,一阵梨花雨飘飘洒洒从天而降,花瓣落入舞榭、飘过窗台,飞到宴席里,拂过许多人的鬓角,撞在许多人的怀里......

    紧接着,一袭白色的身影从天而降,悠悠旋转,缓缓落入湖心的舞榭,扬起舞姿。

    是一个女子,身着一袭白色碎花衣裳,蒙着白色的面纱。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杨佩丢下瓜子,情不自禁地站了起来,向前站在湖岸的边缘;

    胡舟虽然也看得入迷,却下意识地拉住他家王子,防止他掉水里。

    不一会儿,那几只仙鹤围成一个圈儿,在湖面上盘旋。

    悠扬的鹤鸣声几乎传遍全城,让许多寻常百姓都如沐梵音、心旷神怡,就连被押在死牢的李小默,都能隐隐约约地听到几声。

    传说景离忧八岁的时候,就会跳难度极高的飞仙舞,招来山里的彩蝶。如今虽然没有出现传闻中的“与蝶共舞”,但“与鹤共舞”的盛况,更令在场的所有人都叹为观止。

    半柱香后,乐曲渐终,当最后一片梨花花瓣落地,景离忧的舞艺随之收起。

    所有观众意犹未尽,却都不由自己地送上掌声。

    胡舟也跟着双手鼓掌,刚拍了两下,就听到水里“扑通”一声,连忙看去,发现王子殿下掉进水里了!

    “救我,救我,快救我......”杨佩不习水性,在水里只顾慌乱地拍打,不停地叫喊。

    胡舟连忙伸手过去拉他,但是杨佩却在水中拍打着,越游越远,越游越远......

    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的,不过听他那凄惨惊惶的求救声,又不像是装的。

    胡舟也不习水性,他曾走过刀山火海,在乱箭之中救主,却是个旱鸭子,所以也只能在岸上伸着手干着急。

    舞榭上的景离忧,见有人落水,飞身掠过湖面,拎起在水中挣扎的杨佩,然后将他拉到岸上,两人双双落地。

    杨佩近距离接触景离忧,在半空中时,两眼就看呆了。落地时,他还是直勾勾地盯着景离忧那张蒙着面纱的脸。

    她的面纱很薄很柔,只是为了跳舞才蒙上的。高挺的鼻尖将面纱撑起来,让整张脸显得很立体。

    景离忧见杨佩一副呆傻的样子,先问:“你没事吧?”

    杨佩回过神来,笑嘻嘻说:“没事,多谢郡主,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小王愿意以身相许。”

    景离忧一愣,这是哪儿来的登徒浪子?早知道不救他。

    “自己当心便好。”

    她冷冷地留下一句话,然后张开双臂,拖着长长的披肩,朝对岸的楼台飞去,飘飘盈盈地划过湖面,就像掠过人间的仙女。

    杨佩木然站在原地,沉醉在淡淡的梨花香中。

    胡舟庆幸殿下得救,更庆幸周边没有别人,不然殿下这一番轻佻的话,又是丢人丢大了。

    不过,杨佩可不怕丢人,就算刚才身边全是人,他也会这么说的。在他看来,没有什么比遂了他的心更重要,说话做事,为的就是要爽。

    “殿下您还好吧,赶紧回去换身衣服再来。”

    杨佩没法,只好回到马车去换衣服。他的马车非常大,朝服备了两套,所以此刻倒也不慌。

    景离忧飞身到了楼台,朝大殿正中的昭王和王妃行了个大礼。景隆夫妇带着慈祥的笑走下台阶,将她牵到座位身边,为她摘下面纱。

    一张素净绝美的脸,初照凡尘。

    弯弯柳叶眉,底下是一双明亮、温婉的杏仁眼,于台阶上俯视一眼,已经足够倾倒众生;嫣然一笑间,双颊漾开浅浅的酒窝。

    景淳兮先读完祝词,众人再先后向离忧郡主祝酒。

    那些睁着眼还做春梦的王子,早已拟好文采华丽的祝词,个个口吐珠玑,仿佛这不是生辰筵,而是他们的诗会。

    杨佩换了身衣服回来,自己去了楼上的大殿,胡舟则因为身份的原因,只能在外席等候。

    进了大殿后,敬酒祝寿的环节已经过去大半,现在正是看杂耍表演的时候,据说这是某国王子献上的表演。

    大殿里,好的位置都已经被占了,杨佩似乎只能坐到末座去。

    因为各国王子太多,加上本国的王公子弟尽皆出席,所以位置很快被坐满。而景隆为表示一视同仁,也没有让人安排座次,所以大家都是自由落座。

    不过杨佩岂会甘心末座?无耻之人总会有办法!

    他很快就觑着一个座位,那是众王子席位中最靠近景离忧的一个,也就是位置最好的一个,座上坐的是薛国王子田越城,一个气量和他的国家一样小的王子。

    他巴巴地走了过去,恭恭敬敬地向田越城拱手道:“田王兄,那日在紫裕楼的诗会上,我记得你有一句诗的意境很好,让我吟之三日而意犹未尽,但在遣词用字上还有待雕琢,正想跟你说说。”

    田越城听完,满脑子都是问号,我什么时候写过诗了?那日大家不都是喝酒吗?谁写诗了?不过眼下人这么多也不能否认,只能陪他演下去,便道:

    “是吗,哪一句诗还请扬王兄赐教。”

    杨佩挺起了胸膛,一副端肃的样子,走到田越城身边,一屁股坐下,然后吩咐一旁侍女道:“拿对碗筷和酒杯来。”

    田越城立刻警惕起来,有了浓浓的危机感,觉得杨佩来论诗是假,鸠占鹊巢倒是真的。

    “不知王兄说的是哪句诗?”

    杨佩刚刚接过侍女递过来的碗筷和酒杯,听田越城这么一问,故作恍然道:

    “哦,我刚才又想了想,觉得还是斟酌仔细,再与王兄讨论,今天是离忧郡主生辰,咱们还是先看表演吧。”

    说完,他便只顾倒酒吃菜看杂技表演,还一脸淡定笑容,看得不亦乐乎。

    田越城:......

    他一脸的幽怨,知道杨佩是要赖着不走了。

    在场的都是每人一张桌子,一份酒菜,彼此谦让,杨佩却非要来跟他挤位子。

    他是个特别小气的人,这半边座位对他来说就跟半壁江山似的,而且这是最好的位置,最靠近离忧郡主,他实在不想有其他人坐在这儿。

    无奈,他只好喝闷酒,也没什么心情看表演了。

    杨佩占了座后,倒是兴致勃勃,完全不理会田越城的感受。

    在场的所有王子、贵族子弟都是有备而来的。他们有的准备了本国特色民族表演,有的准备了个人才艺,有的准备了宝物。

    申国没有什么特色的民俗表演,杨佩更没有什么才艺,所以只能准备宝物。

    杂技表演结束过后,杨佩就迫不及待地离开座位,走到大殿中央,对景离忧道:“郡主,今日是你十九岁生辰,小王特备一件好玩的宝物,恭请郡主赏玩。”

    景离忧悦然道:“殿下有心了,是什么宝物快拿出来大家一起看看吧。”

    杨佩一脸殷勤,道:“在此之前,容我先讲一个故事。”

    “殿下请说。”

    于是杨佩讲道:“大家都知道,我们申国有大半的国土都是沼泽,“无尽泽”更是名闻大荒,因为它神秘诡谲、又多仙草灵木,今天小王就给大家讲一段无尽泽中的故事。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对年轻的夫妻,结婚三年而无子,妻子十分自责,遂每日郁郁寡欢,婆婆也是每日没有好脸色,催着儿子纳妾。

    丈夫听说“无尽泽”中有衔子莲,吃了可以得子,于是毅然闯入无尽泽。他历尽艰辛,游水趟泥、披荆斩棘摸索了一个月,终于到了无尽泽的最深处,远远地看到了一片白色的、开的非常灿烂的衔子莲。正当他欢欣雀跃地游过去的时候,水中突然窜出了一条修行千年的双角玄蛇,将他一口吞入腹中。

    妻子在家中等了一个多月,不见丈夫归来,心中万分忧愁。一日怅然睡去,梦见丈夫被一条双角玄蛇吞入腹中,凄然惊醒,料定丈夫已经葬身蛇腹,泪流满面,心里想着:既不能同葬一穴,那便同葬一腹。

    于是她根据梦中所见,循着丈夫的踪迹,寻入无尽泽深处,找到了那条双角玄蛇,任凭它将自己吞入腹中。

    在蛇腹中,丈夫的魂魄尚未消散,于是夫妻两终于得以魂魄相聚。两缕魂魄缠在一起,竟化作一朵莲花,破腹而出,寄生在沼泽里衔子莲的莲藤上。可怜双角玄蛇修行千年,一朝毙命。

    数百年后,我杨氏先祖同样闯入了无尽泽的中心,遇到了衔子莲的元灵。

    元灵将这朵莲花命名为【金阙莲】,并将它送给杨氏先祖,说:“此花毕竟不是我同类,不能同气连枝,更不能长期寄生在自己的莲茎上,你可带它入世俗凡尘,希望这两个可怜的有情人将来能被唤醒,再次转世超生。”

    作为酬劳,金阙莲之中有一个幻真境域,能唤醒它的有缘人,将会进入幻真境域,看到自己一生牵绊的人,并获得一件灵宝【金阙莲环】,是一件十分强大的护身宝器。”

    这朵莲花离开了寄生的宿主后,灵力会不断消耗,直到它枯萎后,沉睡其中的两缕魂魄便会随之魂飞魄散。

    我杨氏先祖将它带出来后,流传至今也有百年,但始终没有人能将它唤醒。”

    杨佩讲完,座中就有一人忍不住发问:“怎会没有人唤醒它呢?”

    杨佩不假思索道:“我想这朵莲花乃是真情所化,能唤醒它的有缘人,想必也应是至真至诚的人吧。王族向来妻妾成群,想来是不能唤醒它的。”

    大殿里突然响起一阵哄笑,这杨佩讲话都不知隐晦,竟在此摆出了自家的风流事。

    杨佩不以为意,且看他们嘲笑,然后托起右手,凝起一朵光芒四射的白色莲花花蕾,面向众人说:“这就是【金阙莲】,不知在场的人可有愿意一试的,唤醒它就能拿到幻真境内的护身法宝了。”

    座中的各国王子瞬间敛起了笑容,不敢尝试,因为如果不能唤醒,岂不是暴露了自己没有真情?

    他们再看杨佩手上的金阙莲时,显然觉得它已不是什么宝贝,而是击鼓传花游戏里的花,谁也不愿接。

    杨佩喊道:“梁王兄,你满腹经纶,素来洁身自好,为人最是正经,要不要来试试?”

    梁国王子咽了口口水,推辞道:“不敢当,小王才疏学浅,无德无能,就不作尝试了。”

    他平日看似一脸正经,但是那些龌龊勾当只有他自己知道。

    杨佩又喊道:“陈王兄,机敏过人,才华横溢,要不你来试试?”

    陈国王子脸色立时僵住,呷了口酒,谦虚道:“恕小王无德无能,不敢尝试。”

    与其在事实面前坐实自己,不如在自谦中继续演下去,伪君子的惯用伎俩,各国王子是运用的炉火纯青。

    杨佩一连发问了几个,都没有一个王子或者贵族敢站出来尝试,于是转身面向景离忧,恭敬地说:

    “郡主不同于我等凡夫俗子,小王想托郡主之德,将它唤醒,让两位有情人再次转世重聚,不知郡主是否愿意一试?”

第七章 昭王

    景离忧作为一个初长成的少女,对这个故事很是触动,而且这些年,她一直想见一个人,听说唤醒这金阙莲便可以见到心中牵绊的人,遂欣然应允道:

    “想不到这世间竟有如此凄美的故事,我愿意一试。”

    她站起来,走下台阶,来到杨佩面前。

    近距离和景离忧站在一起,杨佩心中别提有多激动。他放开右手,那金阙莲的花蕾便慢慢地飘向景离忧。

    不一会儿,花蕾迅速膨胀,变得跟人一般大小,花蕾顶端的小孔散发出一颗颗光子,附着在景离忧身上,最后将景离忧吸进花苞之中。

    在场的人个个看得目瞪口呆,大殿之上的昭王和王妃更是一脸担忧。不过他们到底是见过世面的人,所以并没有阻止杨佩。

    景离忧进入金阙莲后,发现自己踩在一朵莲花上,眼前是浩浩无边的水域。

    莲花带着她,高速穿梭过一片云雾后,来到斯皇城内、城尉府大牢外,又托着她的身躯,带她穿过重重戒备,如入无人之境,来到了一间死囚的牢房。

    牢房内,昏暗的光线里,一个男子,正坐在墙角,一言不发。

    他头发有些散乱,脸有些脏,不过即便如此,依旧掩盖不了他的清俊,那一双明亮、坚毅的大眼睛,更是格外的清晰,仿佛在黑暗中,闪烁着一缕光芒。

    景离忧正要问他话时,眼前的景象突然变换,身体不断掉落,来到了一处粉红色的虚空世界。

    她右手的手腕上,突然多了一个镶嵌着莲花的手镯,这个大概就是杨佩所说的灵宝“金阙莲环”吧。

    随后,大殿内,那莲花花蕾开始绽放,花瓣一瓣一瓣地展开,慢慢开成一朵金光莲花。

    当最后一层花苞展开时,站在花芯的景离忧便显现出在众人眼中,一身金光,恍若天仙下凡。

    座中一帮王子贵族,看到站在莲花内的景离忧,愈加光彩照人,如仙女一般,心中不胜骚动。

    莲花完全开放后,忽然散作无数颗光子,飘悬在大殿内,绕景离忧旋转一圈后,飞出门外,向远方奔去。

    众人无不赞叹,听了离奇感人的故事,看到如梦如幻的莲花盛放,可以说不虚此行了。

    杨佩连忙走到景离忧的面前,大喜道:“你真的唤醒它了,可有看到什么人吗?”

    景离忧怅然若失,看了一眼杨佩,说:“看到一个人,但是看不清楚。”

    杨佩连忙问“可是身披道袍,手执伏妖长剑,仙风道骨,超然物外?就像......就像这样......”

    他一边说,一边神色庄严、装出超然物外的模样,暗示他自己就是这样的人......

    景离忧听他这一问,又见他装模作样,不禁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他:“这人怎么这么不着调?身披道袍,手执伏妖长剑,仙风道骨,超然物外,那不是掌门师尊吗?可恶,摆明是在戏弄本郡主,轻浮之徒,刚才就应该让他淹死来湖里。”

    不过眼下这么多人,也不好当面给他难堪,只得漠然道:“不是”,然后走回座位。

    杨佩见景离忧脸色不好,巴巴地看着她转身回座,心中万般不舍,脑子里不解:唤醒金阙莲,拿到灵宝,她不是应该很高兴吗?怎么反倒给人脸色看?

    不过他一点也不生气,只是有些难受,谁让他看她合眼呢?

    景离忧心中五味杂陈,闷闷地坐在位置上,看着手腕上的金阙莲花,发呆。

    景隆夫妇见女儿一脸怅惘,心中也跟着忧虑起来,想知道女儿在金阙莲里看到了什么,却又不好在席间多问。

    昭王妃见女儿无精打采,对杨佩笑道:“好一段离奇感人的故事,多谢殿下,请殿下入座吃酒,咱接着乐。”

    杨佩闷闷地回到座上,倒了一杯酒,闷灌入喉。

    田越城借机嘲讽,低声说:“原以为你跟郡主搭上话就占得先机了,可惜言谈荒诞无稽,自讨没趣了,哼。”

    杨佩正不高兴,听了这话,立刻把酒杯放到田越城的那一半桌子,就像插军旗宣示领地一样,把他的另一半桌子也占了,然后把屁股在往那边挪了挪。

    就欺负他国小民贫。田越城被逼到了桌角,缩在一边,就像被抛弃的怨妇,一脸无奈和幽怨。

    新的节目很快续上,只是景离忧和杨佩都没有心情看了。

    这一场生辰宴一直持续到未正时分,一众青年才俊、王公子弟吟诗的吟诗,献宝的献宝,卖艺的卖艺,都竭尽所能地表现了自己,个个志得意满,高高兴兴地回去了。

    送完宾客后,已是酉时。景隆夫妇陪女儿退到寝殿,问:“自从你唤醒了金阙莲后,这大半天都是心事重重的,到底在里边看到了什么?”

    景离忧犹豫了一阵,说:“我看到一个男子,被关在黑暗的牢房里,目光如炬,很像八年前救我性命的那个男孩。”

    王妃诧异地问道:“真是他?”

    景离忧茫然点了点头,说:“想来是我害死了他,心中一直有个结吧,才会在金阙莲里看到他。”

    王妃宽慰道:“当时不是没找到到尸体吗,他死没死还未可知,说不定活着,你也不必过于自责。”

    “母妃说得也是”,景离忧略略释然。

    王妃又道:“那你看清他现在关在哪里吗?若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回头让人把他给放了,算是补偿他了。”

    “好像是在城尉府牢房。”

    “这事好办,让你父王问清楚,然后把他放了。”

    景隆沉默良久后,听王妃这么一说,应声道:“嗯,我这就去看看。”

    王妃和景离忧都以为景隆是要去救人,但其实不是。

    景隆听女儿说起这么巧合的事,便默默地想起了女儿出生那年的怪事

    十九年前,景离忧降生时,正是仲春时节,王府中竟到处都结满梨花,屋顶、地面、门窗等处,都凭空长出了梨花,可谓枯木逢春。

    然而安国地处大荒南隅,虽有梨树,却只开花不结果,所以梨花在南方寓意不祥。

    于是他请【归云山承玄境】的【栖云真人】前来请教。

    栖云真人说,此女灵秀卓绝,然而梨花开而无果,怕是命犯“离”劫,成年之后必当漂泊不定,受尽颠沛流离之苦,遂为女儿取名:离忧,景离忧,远离忧患之意。

    如今女儿长大,遇到的这两件事竟这么巧合!而那个少年,既救了她的性命,又出现在金阙莲的幻境里,必有缘故,说不定会是一段孽缘。

    所以,为了保护女儿,景隆决定要去杀掉李小默。

    他背着手,出了寝殿,走到了大殿,立刻命人去召来城尉令,问道:“城尉府牢房中现在关押多少人?”

    城尉令禀告:“六十七人。”

    景隆点了点头,先肯定道:“罪犯数量不多,京城的治安还算好,辛苦了,城尉府做得不错。”

    城尉令拱起手来,恭敬地说:“这都是皇帝陛下德昭四方,王爷您尽心辅佐,才有如今这太平盛世。”

    景隆也不管他拍马屁,接着问:“死囚有多少?适婚青壮又有多少?”

    城尉令沉吟了一阵,道:“死囚仅一人,就是前几天刺杀莒国王子的那个刺客,至于适婚青壮......恕下官不曾留意。”

    “死囚仅一人?长得什么模样?”

    “这人原本是个脚夫,长得倒是清俊健壮,看样子二十岁出头,也算是适婚的青壮。”

    景隆踱步两个来回,说:“今晚饭后,带我去牢中巡视。”

    “下官领命。”

    城尉令嘴上唯唯地答应,心下却疑惑起来,不知道王爷怎么会突然对牢房里的囚犯感兴趣?难道是听到什么风声?

    他晚饭也不吃了,直奔牢房,吆三喝四的,让一帮狱卒大扫除。

    不到一柱香时间,整个牢房就焕然一新。新添的多盏油灯,把牢房照了个透亮;老鼠没了,蟑螂少了,地上的草料也换新的了,再也没有臭气哄哄的。

    没过多久,大门口突然传来一阵“嗖嗖嗖”的声音,紧接着,一排狱卒举着火把迅速冲进来,排好位置。

    随后,一群人簇拥着一个宽袍广袖的人进来。

    晦气的牢房里突然来了一个大人物,连城尉令都要在前面恭恭敬敬地引路,一众囚徒忍不住观望。

    景隆左右巡查,都没看见一个“目光如炬”的少年。他活了几十年,身居高位,阅人无数,眼力和直觉都是很好的。

    走到了最后一间最暗的牢房,看见一个人低着头,盘坐在墙角。

    “这个就是刺杀莒国王子的那个刺客。”城尉令先殷勤地向昭王介绍囚犯,然后对着李小默大喊道:“抬起头来......抬起头来,叫你呢!”

    已经一把年纪了的城尉令,卖命地吆喝起来,声音还是那么的洪亮,仿佛回到了年轻时候。

    李小默慢慢抬起头来,一双大眼睛在火光的照耀下,显得十分明亮。

    就是这个眼神!景隆一眼确认,这个死囚,就是金阙莲里预示的那个人。

    看他样貌确实不凡,保不准日后也能有所成就,但其中必然历尽艰辛,颠沛流离,若女儿跟这样的人有了牵扯,倒真是应了栖云真人的预言,“命犯离劫”。

    所以,想要替女儿除去命中的劫,须先除掉此人。

    思虑一番后,他一句话都没说就走出牢房,在大牢门口吩咐城尉令:“明日便将他处斩,不可拖延,尽快给莒国一个交代。”

    “诺。”城尉令满口应承。

    举目无亲,蒙冤下狱,连最有权势的昭王都要他的命,看来李小默这次凶多吉少。

第八章 获救

    昭王离开后,牢房里的油灯迅速被掐灭,仅留一盏灯照明。

    众囚犯开始谈论起来了:

    “喂,最里边的那个,刚才那个大官好像是来找你的。”

    “说不定你有救了?”

    “日后辉煌腾达了,别忘了我们这些狱友啊。”

    李小默一言不发,因为他从景隆眼里看到的不是慈悲,而是杀意,便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了。

    果然,当晚的晚饭特别的丰盛,有白米饭、烤鸡、还有两道青菜,一坛小酒。

    既然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无处伸冤,那就只能慷慨赴死,好好吃顿饭。

    想到这里,李小默端起饭碗,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烈酒入喉,生死不计,正好舒坦地睡个好觉。

    第二天,狱卒将李小默带出牢房,一路押解到刑场。路上也没多少人围观,刑场这边的防备也较为松懈。

    大概是因为觉得李小默是个微不足道的人吧,不会有人会来劫法场救他,也不会有多少人关心他的死活,所以没多少警卫,也没有围观的人。

    晌午时分,监斩官就下令行刑。

    刽子手喝了一口酒,喷在刀口上,对准李小默的脖子,准备下刀。

    李小默紧闭双目,头未断,意先死。

    就在大刀将要砍下去的瞬间,一柄青灰色的剑飞入场中,将大刀和刽子手一起击飞。

    随后,一名女子飞身进入刑场,站在李小默身边。

    细看时,她戴着半边面具,穿着淡青色的衣裳,身材颀长,露出来的那半张脸,已是惊为天人。

    李小默听到场中一片哗然,睁开眼,一眼就认出她来,两眼顿时燃气了希望,激动道:“怎么是你啊?”

    “还站得起来吗?”

    “当然可以。”李小默倏地站了起来,盯着林青澜的脸看,又问:“你怎会来救我?”

    “我相信你不是凶手,还有,我欠你一顿饭钱。”

    “一顿饭钱换一条命,这买卖我很赚啊。”李小默兴奋不已,早忘了自己还在死亡边缘徘徊。

    监斩官大喝:“大胆妖女,皇城脚下,你竟敢劫法场来人,给我拿下。”

    众兵将一拥而上,想要抓住刑场上的两个犯人。

    林青澜丝毫不慌,长剑横扫,将第一波冲上来的兵将击退,然后抓住李小默,飞身越过包围圈,且战且走,从法场一直打到斯皇城的南门。

    一开始,追兵都是老弱病残。

    后来,追兵越来越厉害,从原来的几十个狱卒和老兵,变成了身披重甲的禁军,还有几十个皇家修士。

    斯皇成的戒备向来都是极为森严,劫囚这种事一旦发生,所有的警备力量都会被调动起来,让犯人无所遁形。

    眼前是十丈高的城墙,城墙上是日夜守卫的兵将,身后是越来越密的包围,将林清澜和李小默死死困住。

    若是她自己一个人,林青澜当然可以打退这些人,潇洒地离去。但是眼下带着李小默这么个凡人,形势变得极为艰难。

    这必将是一场硬仗。

    包围圈里,领头的将军傲慢地喊话:“放下囚犯,本将军可以依法从轻发落,留你个全尸。”

    林青澜回头,一双明若秋水的眼睛,好似卷起万千惊涛,决然看着那个发话的将军,然后对李小默说:“握住我的手别放开。”

    李小默一听,二话不说就拉住林青澜的手,一股绵软温厚的感觉,立刻从手掌传至心扉,让他不由然地盯着林青澜的侧脸看了一阵。

    林青澜把剑一横,做出了决战的姿势。

    对面的将军见劝不动,比了比手势,下令进攻。众兵将立刻发起冲刺,长枪霍霍,径直刺向林青澜和李小默。

    林青澜长剑横扫,击退第一重围上来的士兵,只是将他们打伤,不取他们性命。

    但这是安国禁军,打伤他们是没有用的,他们除非战死,否则是不会停手或者后退的。

    李小默好几次都险些被刺死,却都被林青澜从死亡边缘拉了回来。枪头都已经在他胸口的衣服上蹭破了好几个洞,再有半点偏差,就能将他毙命。

    林青澜出招快得就像幻影闪电一般,既躲过了滴水不漏的攻击,又替李小默格去所有危险。但是这些禁军的进攻不但滴水不漏,而且不屈不挠、无休无止,让她也很难长久支撑。

    她想拖着李小默凌空翻越城墙,却被几十个修士在半空中将她们打回地面,左臂的衣服也被划破了,一道剑伤刻在嫩白的皮肤上,引得鲜血汨汨而流。

    李小默看着心疼,却连说话的时间都没有,只能拼命地躲攻击。千钧一发,毫厘之间就是生死,只要一不留神就会被刺死。

    一炷香的功夫,林青澜似乎已经扛不住了。

    李小默的手也松了一些,他觉得毫无机会,不想连累她,毕竟一碗面的恩惠,不值得她拿命来报。

    但是林青澜并没有丝毫气馁,紧紧抓住李小默的手,继续搏杀,虽然她身上已经有了四道伤。

    两人被逼到了城墙脚下,她用灵力凝结了一层护罩,挡住了刺过来的长枪。

    外面不但有数千的兵士,还有几十个修士联合,冲击着护罩,形势岌岌可危。

    李小默在护罩内帮不上什么忙,终于忍不住提出了放弃:“青澜姑娘,多谢相救,你走吧,别管我了,你我毕竟只是萍水相逢,不值得你这般豁出性命。”说着,便准备冲出护罩去送死。

    林青澜一看,连忙隔空封住李小默的穴道,将他定在原地,训斥道:“我以命相搏,你尽说些丧气话,实在让我寒心!”

    接着,伴随着一声女子吼声,林青澜剑气爆发,护罩爆开,将外面好几重的士兵和修士都震开数丈。

    强大的能量震荡开去,让方圆两里的范围都受到了波及,爆炸声吓得孩子们都躲进了母亲的怀中;正在街头交尾的两条狗都被吓分开了;正在床上调教寡妇的老汉也被吓得滚下床来......

    最后,林青澜挥舞手中长剑,幻化出成千上万的剑芒,与眼前的数百个禁军和几十个修士缠斗。

    然后,她乘乱拉着李小默越过城墙,一口气跑到到数十里外的深山。

    一棵百年榕树下,李小默扶着林青澜坐下,问道:“你怎么样了?”

    “没事,我调息一阵子便好。”林青澜面色苍白,双目无神,说话都上气不接下气。

    李小默见她盘坐调息,便说:“你先在这儿休息,我去打点水来。”

    他说完,便自己离去了。

    这里离李小默的家很近,李小默熟门熟路地去打水,顺便回了趟家。

    虽是回自己的家,他却不敢光明正大地走大路,而是从山林里小路穿过,来到自家的后山,在后山上观察了一阵后,确定没有危险,才慢慢地往自家的小茅屋挪动。

    他父母在他十五岁和十八岁那年,分别病逝,如今家里已是空无一人了。

    草草整了两套衣服,把一些常用便携物品如火折子、竹筒、金疮药之类的东西卷起来,又在他爹娘的灵位面前磕了三个响头,然后起身离去。

    他带着水回到榕树下时,已是暮霭沉沉。

    林清澜刚刚调息完毕,见李小默回来,问道:“去了那么久,我以为你出什么意外了。”

    李小默道:“我回了趟家,带了点东西,你好些了吗?”

    林青澜点了点头。

    李小默从包袱里掏出一个小瓷瓶,道:“你的伤,我帮你包扎一下吧。”

    林青澜看着他手上的瓶子,问:“这是什么?”

    “金疮药,刚从家里找出来的,对止血和愈合伤口很有用的。”

    林青澜看着自己左臂上、左腿上的三道血痕,说:“先帮我把右肩背的伤口敷一下把,剩下的我自己来。”

    李小默先把水递给林青澜,等林青澜喝完水后,走到她后面,看着皮开肉绽的肩背上,伤痕足足有两寸长,不禁心疼道:

    “我毫发无损,你倒是伤痕累累,真是连累你了。”

    “我说过,我相信你不是凶手。”

    “你怎么相信我?”

    “那天晚上,你替我付账的时候,我见你神色悠然,并不像逃跑的样子,便笃定你不是刺客。”

    李小默笑道:“只是相信,你就可以冒死救我啊!”

    “有何不可?”林青澜反问。扶危济困,救死扶伤,是她在【凌海涯】修道二十年里,她师傅时常教导的。

    李小默笑道:“也无不可,就是有点傻,一看就觉得是个不经世事的姑娘。”

    林青澜也不知道这是在夸她还是在笑她,无话可说,忍着痛让李小默上药。

    李小默帮她敷完药后,把金疮药递给林青澜,问:“你接下来打算去哪儿?现在估计全国都在通缉我们,我们一旦露面,就有可能被抓。”

    林青澜一边给自己上药,一边漠然道:“我自然有我的事要做。”

    李小默也不追问她有什么事,只是提议道:“我看你这满身的伤,也不是一时半会儿能痊愈的,我知道有一个地方,特别隐秘,也特别安静,我带你去那儿调养几日,养好伤再走。”

    林青澜低眉,沉吟一阵,然后道:“好,也只好如此了。”

    “眼下已经入夜,我看官兵不会应该不会追来,我们就先在这里休息一个晚上,明日再继续赶路。”

    林青澜点了点头。

    一夜无话,各自睡去。

第九章 烤鱼

    翌日,李小默带着林青澜,翻山越岭,去他说的那个隐蔽的地方。沿途采了些桑葚、刺泡之类的野果充饥。

    走了一天,太阳再次西斜。夕阳的金光洒落在两人的身上,在前路映出两道并行的影子。

    闯过茂密的丛林,劈开重重荆棘,两人来到了深山里的一处湖水。

    暮色已浓,碧绿的湖水在夕阳的光照下,显得特别静谧。一只只白鹭纷纷归巢,给人一种安稳平静的感觉。

    眼前是一艘木筏,两人登上木筏,李小默撑杆,一盏茶的功夫就来到了另一处岸边。

    下了船,前方是一棵高大的银杏,此刻杏花开得正旺。淡红色的杏花一簇一簇的,开得十分热闹,让这个偏僻无人的地方不至于冷清。

    淡淡的芳香徐徐扑来,让人顿觉精神焕发。

    杏树下是一间还没完工的木石搭建的房子,房子大约有三间,其中一间还没盖好。

    “就是这儿了。”李小默非常满意地指着前方的房屋。

    林青澜环伺四周,心情愉悦,脸上不由得露出了丝丝的笑意:“这里真美。”

    “可惜房子还没建好。半年前我意外寻到这里,造了木筏,来到了这个得天独厚的地方,便想着要造一个世外桃源,以后便住在这里。”

    “你那边有火吗”林青澜问。

    “当然有”李小默从包袱里掏出了火折子,将它吹着。

    “天快黑了,先把火升起来吧。”

    李小默在林子里捡了些柴回来,然后在杏花树下升了堆火。

    林青澜将四周的环境又看了一圈,甚是喜欢。一个人走到湖岸前,静静地观看湖水。

    湖水倒映着杏花树,片片落红微微撼动,一群鱼不断露头,逐食着水中的花粉。

    以前,她一个人在和海边生活了二十年,除了悬崖峭壁,就是海面和天空,这繁花似锦的景色,她还是刚刚接触,心下不胜欢喜。

    李小默把火升起来后,走过来陪着林青澜。看得出来,她是一个喜欢安静,性格清寂的女子。

    趁天还没黑,下水摸两条鱼上来还来得及。黄昏时分,水中的鱼儿非常活跃。

    他扑通一声跳入水中,不一会儿便摸了两条鱼扔上岸来。

    夜幕降临,月牙悬挂天边,微风渗入杏花树下,吹得火焰雀跃跳动,也撩得人身心舒畅。

    两个人凑在火堆前,烤着两条肥实的鱼。

    林青澜摘掉面具,一边翻着木枝上的鱼,一边问:“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留在这里吗?”

    “当然不是,我要去查清楚真相,洗刷我的冤屈,清清白白做人。”

    “你不怕再次遇到危险吗?”

    “怕,但是我不能这么含冤莫白,整天躲躲藏藏地活着。”

    “那洗刷冤屈之后呢?”林青澜很好奇世俗人的一生都是怎么过的。

    她这一生,师傅已经给她规划好了,完成使命,拯救苍生,得道成仙。然而对于世俗里的人,她还是保留着好奇。

    李小默听此一问,两眼放光,振奋道:

    “到那时,我想做的事情就多了。首先,我要攒很多钱,然后成立一个运货的小商队或者镖局,慢慢发展壮大,形成一个大商帮,控制整个大荒的押货生意,赚很多很多的钱,最后盖一座大庄园,娶个老婆,生他十个八个小猴子,天天陪我在庄子里玩......”

    吹嘘理想的时候,谁都可以滔滔不绝。

    林青澜嫣然一笑,心想:这难道就是凡尘俗世中,大多数人的想法吗?

    李小默看到火光中林青澜的笑容,有一种超脱和清寂的美。

    鱼香渐渐浓烈,鱼肉渐渐入熟。

    林青澜小心地剥下鱼肉送入口中,素手纤纤,动作十分优雅好看,剥鱼的样子也很美。

    李小默看着她右半边脸上的血斑,关切地问道:“你的脸,是怎么回事?”

    “八岁那年,在海底练剑,被一种海里的毒虫蛰伤,毒素残留在脸上,就成了这个样子。”

    “在海底练剑?”李小默惊呼。

    林青澜见怪不怪地撇了一眼李小默,然后点了点头。

    李小默回到话题:“那你这伤,可有办法治好?”

    “不知道,师傅说机缘一到,自然就好了。”林青澜剥着鱼肉,心平气和地说。

    李小默笑道:“机缘是万能的,这个世界上就没有机缘解决不老的问题,如果有,那就是机缘未到。”

    林青澜忍不住微微一笑。

    有鱼吃,有话聊,有明月,有花香,这样的时光是极好的。

    虽然各自只有一条鱼,但是因为聊了许多话,就仿佛这鱼很有分量,可以吃很久很久。

    所谓酝酿时光,大概就是是努力把它过得很充实吧。就像李小默和林青澜这样,虽然亡命深山,但说说笑话打打趣,每一刻都是美好的,不输给市井的繁华热闹。

    乙夜,各自回房睡觉。

    两间卧室是用一块天然形成的巨石隔开的,虽不平整,但是很结实严密。屋顶是树枝和茅草所盖,床也是现成的,只是没有被褥,只能合衣睡下,以免夜里着凉。

    李小默往石板上一躺,很快睡去,完全没有亡命深山的紧张感和担心未来前途的烦恼,仿佛所有事情睡醒了就会解决。

    而林青澜却有些思绪。她奉师傅之命,寻找【天维星阵】的九个【阵眼】,如今受伤耽搁,恐怕会延误任务。

    按照卷轴的指示,这第一个阵眼应该是在斯皇城内,可是她这十几天的探查并无所获,只能等伤好了以后,继续进城去摸索。

    第二天清晨,李小默睡得略晚,醒来的时候,便闻到烤熟了的鱼香味。

    走出房间,发现林青澜在杏花树下全神贯注地缝补衣裳,身边是刚好烤熟了的鱼。

    晨光透过杏树,疏疏落落地照在她的身上,给她蒙上一层柔美的光,十分清丽,再加上早晨杏花的清芬,实在让人迷醉。

    李小默醉了一阵,潜意识里的自我斗争,让他从光棍男的猥琐幻想里醒过来,笑着走过去道:“想不到你还有这手艺。”

    林青澜停下针线,道:“以前在海边的时候,衣服都是师傅送的,一年两件,穿破了就自己缝补,久而久之也就会了。”

    “既能穿针引线,又能舞枪弄剑,青澜姑娘真是好得没话说。”李小默笑兮兮地夸赞。

    林青澜莞尔一笑,看着两条鱼,说:“吃饭吧。”然后把衣服针线放在一边。

    李小默拿起两条鱼,递一条给她,然后道:“等下吃完,我怕是要出去一趟。”

    “你出去作甚?”林青澜问。

    “我出去找个锅和碗,不然我们老是吃烤鱼也不好,容易上火,也喝不到热水,你脸上的伤怕是不能这么吃,须吃些清淡东西。虽然只是暂住几天,但是也要好好过日子。”

    林青澜听完,心中一暖,这话倒是很体贴。但她脸上并没有显露出什么欣喜的表情,只是淡淡地说:“自己当心。”

    “放心吧,在野区,我就是只小猴子,他们抓不到我的。”

    吃完早餐,李小默乘木筏出去。

    林青澜继续把衣服补完后,开始打坐调息。杏花拂面,心无波澜,很快便进入神识入定的境界。

    李小默走出深山,卷了个小草帽戴在头上,哼着小曲儿在路上大摇大摆地走走跳跳。

    到了十里外的一个小村庄,村口的告示牌就贴着他和林青澜的通缉令,这通缉令对他的信息写得倒是十分的详实,对林青澜的描述却十分空洞,只有她戴面具的画像,还有性别,而且那画像也是没有半点像。

    也许是林青澜刚刚入世,关于她的信息实在太少了,无从收集。

    看来。若是贸然去镇上的集市买东西,就很有可能被抓,该怎么办才好呢?李小默躲在一棵树下细细思量。

    他把头上的草帽压低,遮住眼睛,然后继续向村子里走去。

    这个村子大概只有四、五十户农户,没有什么集市,也没有什么小店,买不到东西。

    到了村里的小河边,发现有座土地庙,里头的香案上摆着三只瓷碗。

    李小默心花怒发,当即跑过去扑倒在地,虔诚地拜了三拜,道:“弟子今日蒙冤遭难,避居山野,不得已向土地老爷您借点东西,如果您不说话,弟子就当您是同意了。”

    静候须臾......

    看看四周也没什么动静,他贼胆横生,站起来将那三只碗囊入怀中。

    还差一口锅或者一个铁鼎,上哪儿找去呢?正寻思之际,眼角发现庙埕有一口烧金箔纸的鼎,看样子还是刚换下来的新鼎。

    一并带走!

    他背着鼎、怀着碗回来深山的湖边时,已是傍晚,依旧是碧水金光、白鹭归巢的美景,只是湖面上多了一个人

    林青澜在湖面上练剑。

    只见她踏水如踏平地,身影婀娜轻盈,在半空中来去自如,剑光与日光交辉,灵动的招式在暮色中变换着,有一种侠骨柔情溢于山水的美。

    李小默看得心中羡慕极了,又动了修仙问道的念头。

    他小时候,也跟大多数人一样,梦想着修道成仙,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何其潇洒快活。

    但是在这世间,修仙就像没有工钱、门槛极高的工作,需要付出全部的时间和精力,忍受极其艰苦的磨练,而且未必有结果。

    所以一般人家的孩子都没有机会修仙,特别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因为他们都会迫于生计,而在凡尘俗世里疲于奔走。

    所以李小默跟绝大多数人一样,空有修道成仙的梦,却没有机缘。

    一只白鹭掠过眼前,划破他的思绪,他赶紧登上木筏,一边撑杆,一边欣赏林青澜的剑法。

    到了湖心,林青澜飞身降落在木筏上。

    李小默鼓掌:“好俊的功夫。”

    林青澜淡漠道:“趁这几天空闲,我教你一些防身功夫。”

    李小默喜从天降:“真的吗?你修为这么高,随便教我点皮毛,就算不似你这般来去如风,想必也是可以飞檐走壁的。”

    林青澜表情依旧淡漠。

    两个人静静地划过湖面,回到了杏花树下。

    晚上,李小默做了杏花鱼汤,清淡甘爽,既非常合林青澜的胃口,又对她脸上的伤没有刺激。

    杏花温补,药性温和,也有助于林青澜疗伤。

    李小默生活常识丰富,能够照顾好一个人,这也算是他的一个优点吧。

第十章 练气

    第二天早晨,李小默一出房门,林青澜便说要教他一些修炼法门,传他武技。

    李小默喜出望外,跳到石头上,盘膝而坐,认真地听她讲:

    “凡人修仙一途,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练气、结丹、证道,虽然这里面也有一些小阶段,但是我这边只讲最重要的三个。

    第一阶段练气,既是第一阶段,也贯穿着整个修仙过程。自盘古开天辟地以来,灵气分散于天地之间。灵气是力量之源,通过凝聚灵气,可以转化为灵力。所以,无论修仙到了什么阶段,都需要练气,或者说聚气。

    练气,基本上有两种方法,一时最寻常的打坐吐纳,二是通过服食名贵灵药。我今天要教你的,主要是打坐吐纳之术。

    第二阶段金丹。人体本是一个容器,可以容纳灵气,在容纳足够多的灵气后,身体会自然变强,也可以直接运用灵气,转化为灵力,进行超乎常人的行动,比如拔树、举鼎、飞跃等。

    但是人体作为容器,所能容纳的灵气是有限的。所以我们必须凝结金丹。

    金丹,是位于丹田,容纳灵气的绝佳容器,也是催动灵力的绝佳动力。金丹越强,其灵力也越强,所能练成的仙体也越强。

    凝结金丹,是修仙最重要的一环,也可以说是最难的一环。古往今来,修仙者不计其数,但凝结出金丹的却寥寥无几。

    如果凝结金丹失败,就等于断了修仙之路。每个人一辈子,几乎只能凝结出一颗金丹,一旦金丹丢失或者损毁,都基本无法复原。

    成功凝结金丹后,便是真正的修仙者了,具备了最基本的仙胎。这时,修为的进步就会有很大的潜力。

    第三阶段证道。所谓证道,基本都是渡劫,通过不断渡劫而不断领悟天地之道,从而获得更多的灵力,不断地进行仙胎的超脱和蜕变。

    凡人所练成的仙体,一般都比较弱,基本都是初始状态,需要不断地磨砺和渡劫,不断地超脱仙体,才能有望飞升天界。

    讲完。”

    李小默脸上一愣一愣的,但基本都能听明白,毕竟在这个世界,谁还没听过修仙这种事呢?

    林青澜讲完最基本的修仙法则后,开始教李小默具体的练气方法,主要是打坐和吐纳之术。

    “打坐和吐纳,是练气的最基本方法。

    前面我也说了,练气有很多种方法,比如吃药。但是所谓“是药三分毒”,吃药虽能加速练气,但是它所能聚集的灵气却不够纯,也容易对身体造成损伤,甚至是聚集邪气。

    所以,我师父主张不吃药!我自然也是。

    打坐和吐纳,用这种方法练气,虽然速度慢,但是所能聚集的到灵气也是最纯的,到了后期,一旦领悟天地灵气的运行本质,那天地灵气,将随时随地,为你所用,根本不需要什么灵丹妙药。

    打坐和吐纳,讲究“与天地同息”。

    天地其实也像一个人,有它的呼吸,有它的规律。所以,打坐和吐纳,不仅仅在于呼吸的节奏和深浅,更在于平时的德性修为。”

    德,存于心;道,存于天地。德即自我,道即天地。

    打坐和吐纳要实现“与天地同息”的境界,自身的德行修为是根本,因为只有德近于道,方能感悟到天地的气息,方能循天地气息,与天地相应。

    德近于道,方是修仙之本。

    今后无论走到哪里都要牢记这一点,不要急功近利,尽量不要通过补药等等方法来增加自己的修为,而是修身养德,如此方能达到“天地同息”的境界。”

    林青澜把师傅的话一一搬了出来,李小默又是听得一愣一愣的,特别是后面的“德-道”关系,实在太过艰深晦涩,完全没听懂。

    “德近于道?”李小默挠了挠头。

    “这个你现在不理解没关系,但一定要牢记。”

    “嗯。”

    李小默不复多问,照着前面那些简单的打坐吐纳之法,空腹打坐一个时辰!

    饿......

    难受......

    肚子一直闹,如何能达到林青澜所说的神识“入定”境界?

    他感觉自己快要翻白眼倒下了。

    林青澜也是空腹打坐,但是她坐姿端正挺直,纹丝不动,与李小默形成鲜明对比。

    李小默乜着眼睛偷偷地看林青澜,见她长长的眉毛几乎拖到了鬓角,睫毛弯弯翘起,鼻梁高挺,双颌清晰如刻,好一张完美的脸。

    看了一阵后,李小默瞬间血气升腾,挺直腰杆,调好坐姿!意守丹田,气行周身,神游太虚,渐渐进入入定的境界。

    一整个上午,他们都在打坐。醒来的时候已是晌午。

    虽然是坐在杏树的树荫下,春风也很凉快,但李小默还是满头大汗。

    林青澜问:“你感觉怎样?”

    “似有一股热流萦绕周身,双掌的劳宫穴上热乎乎的。”李小默一边说,一边翻着自己的手掌。

    “很好了,第一次打坐就能有这样的收获。”

    午饭还是由李小默来做,而且今后几天的伙食,估计也都是李小默来安排,谁让他欠她一条命呢。

    虽然林青澜常常辟谷,但是她还是很想吃李小默做的杏花鱼汤。

    午后,林青澜回房去午休。

    漫天飞舞的蜜蜂,还有嗡嗡不停的蜂鸣声,让李小默内心有了想法。

    趁林青澜休息,他钻进树林里,来到了一处石涧,看到了筑在石涧下的蜂巢,蜂蜜体积很大,还有大量蜂蛹。

    他折了一根树干,小心翼翼地靠近,一杆将蜂巢捅落在地。

    蜂群立刻就沸腾起来,愤怒的蜜蜂倾巢而出,直奔李小默。

    李小默早就算好了,纵身跳入石涧下的水潭,但没想到的是,刚刚跳入水潭,就有两条毒蛇朝他游了过来!

    乖乖,这上有蜂,下有蛇,李小默吓得赶紧翻出水潭。

    愤怒的蜜蜂立刻攻向他,把他蛰得满头包。

    但李小默还是冒死捡起了地上的蜂蜜,迅速钻进茂密的丛林里,利用草丛和荆棘甩开追击的蜜蜂,最后回到了杏花树下。

    林青澜刚刚睡醒,正在树下舒展身体,回头忽然看到李小默从树林里冒出来,浑身是伤,头上肿了无数个包,已经面目全非了。

    “你这是怎么了?”林青澜迎了过去,关切地问道。

    “我看这里这么多蜜蜂,觉得这附近一定有蜂巢,便去挖蜂巢,结果就这样了。”李小默一边说,一边把蜂蜜递给林青澜,张着已经肿成香肠的嘴,接着说:

    “这是蜂蜜,上面还有蜂蛹,今日可以换换口味,不用一直吃那淡淡的鱼汤。而且蜂蛹有利于消除痈疽疮毒,兴许能缓解你脸上的伤。”

    林青澜闻着芳香四溢的蜂蜜,心下很是感动,暖意洋洋的,语轻意重地说:“谢谢。”

    李小默咧咧道:“你还跟我说什么谢啊,我欠你一条命呢。快尝尝好不好吃。”

    林青澜掰了一小块蜂蜜,送进口中,待它慢慢融化,脸上也随之笑开了花:“很甜!你也尝尝。”

    “野蜂蜜我吃过很多,以前常挖。”李小默看她笑,自己也开心的不得了。

    林青澜说:“我原本是打算下午教你【御水剑】,现在看你伤成这样,还是先养伤吧。”

    “御水剑?听起来就很厉害。”李小默惊喜地问。

    林青澜点了点头说:“厉害倒是挺厉害的,不过想要练成可没那么容易,如今你这满头包的,怕是不能沾水,还是继续打坐吧。”

第十一章 练剑

    李小默既听林青澜这么说,也只好乖乖打坐,等待伤势好转,再练剑。

    打坐六天,李小默身上的毒疮已经好了很多了,肿痛消退了很多,但这六天他也确确实实饱受蜂毒的折磨。

    也许是因为打坐的原因吧,气行周身,加速伤势的恢复。他深深地体会到了打坐和吐纳之法,给他带来的好处。

    午后,林青澜开始教李小默练剑。

    “御水剑,顾名思义,就是以水理悟剑道。水,玄妙无穷,至柔也至刚,简单而又无所不有,你要同过参悟水理,来领悟剑道。

    这套剑术只有三层,乃是天界水神所创,虽然简单,但却是极难学会。

    它最大的优势就是,可以借用水的力量,只要领悟了水的规律,没有金丹的人也可以练到第二层,非常适合你这种没有任何基础的。”

    李小默喜道:“太好了,但不知第三层,好练吗?”

    “这套仙术的最难点,就在第三层,我练了十年,至今仍无所得。”

    李小默想,连林青澜都还没能练成,自己更是不易,便退而求其次,问:“那第一层呢?”

    林青澜说:“第一层相对简单,你要在深水底练,在复杂的水底环境中感悟水的至刚与至柔,配合心法去练,等你能够从深水底冲破水面,便算练成,这叫“破水而出””

    李小默微笑道:“这个“破水而出”,听起来跟面壁十年“穿墙而过”有些相似啊,那是不是也要“十年”?”

    林青澜道:“我八岁之前,每天都是打坐、聚灵,八岁后开始学习这套剑法,一年才从海底冲破海面,练成了第一层,师傅说我这是正常的速度。”

    “要一年!”李小默一脸惊讶,心中似有隐忧。他等不了一年,他打算再进斯皇城,去救他驴兄弟,拖得久了,怕它变成驴肉火锅。

    林青澜点了点头,然后把自己的剑递给李小默,教他剑招和心法。

    李小默接过林青澜的剑细看,剑身通体长三尺六寸,剑刃宽一寸半,呈青灰色,淡淡寒光,内敛而不失锋芒;中脊线圆润,似一股柔情流淌其中。

    剑如其人,清寂素雅,侠骨柔情。

    “这真是把好剑,先前一直没注意,现在细细看来才发现。”李小默赞道。

    “此剑名叫“青霜”,是师父所赠。”

    “竟是仙人所赠,我这几天还一直拿它当菜刀来削鱼鳞、切野菜,真是可惜了。”李小默惭愧。

    “剑可大用,亦可小用,人也是如此,没什么好可惜的。”林青澜淡淡地说。

    李小默用崇拜的眼神看向林青澜,觉得她说得好有道理。

    他先在岸上学了两遍剑招,背诵了灵力运行的法诀,然后自己跳下湖水,在水中练习。

    他原本就会潜水,在水中呆一段时间自然没问题,但是要在水中自由练剑却是十分不易的。

    而且他只修炼没几天,灵力很微弱,在水中无法通过运气来维持身体的平衡。

    所以一开始,他都只能拿着剑,在水里乱砍一通,就像是溺水挣扎。

    练了一个下午,又是夕阳西下,李小默与林青澜并排坐着,总结今日所学,也谈谈各自的故事。

    李小默的故事比较心酸。他原本也是普通小康人家,但十五岁和十八岁那年,父母相继离世,他先后变卖田产安葬父母,然后靠着家里的驴,当五年脚夫,四处奔波,食不果腹,衣不蔽体。

    林青澜自襁褓之中就做了江流儿,自然对双亲没什么特别的感情,倒是有一个非常厉害的师父悉心教导。

    坐了一会儿,林青澜转头看见李小默胸前挂着一串贝壳,那是他们初遇时,她误打误撞地“卖”给他的。

    “想不到你现在还留着它啊。”

    “留着什么?”李小默讶异地看着她。

    林青澜目光指了指他胸前的贝壳项链。

    李小默看着项链,微笑道:“我觉得挺好看的,原本是想戴着他辟邪的,没想到还真灵,行刑之际,你就来救我了。”

    林青澜看着李小默的微笑,像夕阳那般熠熠生辉,感觉充满温度。

    她以前习惯了一个人看海,一个人看夕阳,守着一份清寂,如今身边多了一个投缘的人,似乎连夕阳也多了一份温暖。

    天边流霞好似千军万马,在天边厮杀;身后杏花悄然飘落,小心翼翼的,怕扰了这一双人。

    入夜,两人围着篝火,用烤鱼肉蘸着蜂蜜吃。

    林青澜突然说:“我伤势已经好的差不多了,明天就要走了。”

    李小默虽十分不舍,却也知道她有事在身,只能感慨道:“时间真快啊!”

    这几日虽然短暂,但似乎足够填充一世的美好。

    景候昭华,忽闻告别,不免有些留恋。

    林青澜默然起身,看着天上的明月,圆圆如玉盘。月光照在湖面上,给湖水蒙上一层银白色的光辉,一如此刻心情,白茫茫一片。

    李小默把鱼骨头扔进火堆里烧,走到林青澜身边,微笑说:

    “以前爹娘告诉我,月亮是仙人的眼睛,它不出来时,是因为它睡着了;它只露出一半时,是因为它喝醉了,半醒半寐;月圆时,是它清醒的时候,可以向它许愿。你何不许个愿望?”

    林青澜认真思虑一阵后,漠然道:“我没有愿望。”

    李小默讶异地凝视她一阵,心想:她清寂惯了,竟连愿望都没有。

    “那我替你许一个吧:愿你,清寂不改,欢愉常在。”

    林青澜虽然只是微微一笑,但内心却是很滚烫的感动。

    第二天,李小默照例起得很早,躺在房间里就闻到了阵阵的烤鱼香味。

    走出房间,烧烤架上依旧是两尾鱼,却不见林青澜。走上前去,才发现火堆旁边的石头上刻着清晰的两个字:珍重!

    “看来她是走了。”李小默心中感叹。

    当务之急,就是勤练剑法,然后赶去斯皇城救他的小驴,再然后就是去查明他被冤枉的真相。

    分开半月有余,不知道那条驴还活着没有,他有些担心这位“兄弟”。

    李小默把两条鱼都吃得干干净净,然后打坐到中午。

    下午,继续潜入湖底练剑。

    他潜入湖底,怎么也站不稳,光线很弱,四周十分阴森,手中的树枝在水底很艰难地划开,比撑船还要累。

    他闭上眼睛,努力平静下来,放松全身......

    既然不能动,那就不动;既然水压大,那就不抵抗它;既然水流阻挡,那就顺着水流出剑,利用水流的方向,借助水流的力量。

    渐渐地,感觉身体没那么受限,动作也流畅了许多。

    剑有剑的章法,但水有水的规则,到了水底,剑法就要遵从水的规则来,如此才不会相互抵触。

    李小默泡在水底,越想越通透,手中的树枝也越来越顺溜。

    林青澜说,此套剑法的关键在于领悟,而不在于修炼时间的长短。

    不过修炼时间的长短也不是完全无用,至少,相同的招式,修炼扎实的人用起来,威力更强。世界上没有一种成就是一蹴而就的,时间的投入永远都不可或缺,武技更是如此。

    接下来的十几日,李小默一直在湖底练剑,剑气运行日益娴熟,剑法也越来越快。

    一日傍晚,湖面上“轰”的一声,水花高溅数丈,层层波浪不断地向四周荡漾开去。

    李小默从湖底冲破湖面,直飞到十数丈高的天空。

    他便“破水而出”,将御水剑练至第一层,可以说是天才级别的速度了。

    不过,因为修炼时间短,又因为自身灵体微弱,他的第一层威力有限,破水而出的效果也不够壮观,犹如早产的婴儿一般,有些先天不足。

    林青澜虽然修炼了一年,但是她从海底破水而出的时候,周围数里的海面,都为之巨浪滔天,仿佛要把大海这口“锅”掀翻。

    那时,她只有九岁。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是对的,林青澜踏踏实实,日积月累,自然是成效更好,威力更强。

    李小默在半空中大呼:“我做到了,我做到了,我练成御水剑的第一层了!”

    呼声响彻山间。

    李小默落回水面,脚尖轻点湖水,飘到岸上。

    接下来,他要尽快赶往斯皇城救他的驴,然后再去莒国探查,寻找他被冤枉的证据。

    他的直觉告诉他,莒国黄柏就是栽赃陷害他的人。

    眼下天就要黑了,还是先安顿一晚上,明日启程。

    翌日,李小默早起,简单地做了早餐吃完,便准备起身。

    临行前,认真看一眼四周的环境。杏花将要谢尽,树上只剩稀稀疏疏的几朵花,不像之前那般热闹,反而有几分热闹后的冷清。

    他捡了一块石头,在林青澜留下的“珍重”二字的旁边,刻下“后会有期”四个字。

    他的刻字,虽然没有像林青澜那样入石三分、剑气精纯,但应该也能保持许久,就当是当面告别吧。

    带上这几天准备的小鱼干,还有仅剩的一点儿小钱,登上木筏,划开撑杆,走出山谷!

第十二章 回城

    春雷阵阵,春雨骤然而至。

    大雨淅淅沥沥,冲刷了斯皇城内皇宫的琉璃瓦。

    深夜子时,林青澜黑衣人冒着大雨在琉璃瓦上奔走。按照卷轴指示,天维星阵的第一个阵眼很可能就在皇宫里,所以她夜探皇宫。

    雨夜里,皇宫的守卫相对较弱,皇族家眷都睡得早又睡得香,雨声也可以掩盖翻墙越瓦的脚步声,行动起来更加方便,也更加安全。

    皇宫很大,且要细细探查,自然需要耗费很多时间,不是一个晚上就能查完的。

    她找了一夜也没找出什么结果来,只好先回去休息。

    第二天,城南十里的小道上,李小默正缓缓地向城内走来。

    他不敢走官道,而是穿越崎岖小道。但即便是小道,这一路上的村镇,还是贴了不少通缉他的画像,悬赏金额从一百两银暴增至一千两银,这大概也是因为他画像的旁边,多了个可以突破京城守卫的林青澜吧。

    将近斯皇城的时候,他寻思着:城门一定会有盘查,怎样才能蒙混过关呢?

    披头散发,戴个独眼罩装瞎子?不行,盘查的时候,官兵一定会让自己摘掉眼罩的。

    拿个拐杖,贴点狗皮膏药装残废?也不行,守城的官兵个个贼精,什么鬼头鬼脑的人没见过?这点伎俩肯定瞒不过。

    抹些染料或者脏东西,装恶疾,引起官兵的厌恶,然后放水过关?不行,斯皇城何等地方,官兵怎么会那么娇贵、害怕脏东西呢?说不定被抓去隔离也未可知。

    趁着黑夜,翻墙入城?自己这点三脚猫的轻功,怎么可能翻越十丈高的城墙呢?而且城墙上也有官兵。

    找个商队,混在他们的箱子里?或者找个脚夫同行,混在他们的货车上?还是不行,因为容易被试探虚实的枪刺死。

    自己又不会江湖上传言的易容术,该怎么改变自己,混进斯皇城呢?

    一夜思索,苦无良策,便在树底下悻悻睡去。

    翌日,一只大黄蜂嗡嗡嗡地把李小默吵醒。睁开眼看见大黄蜂的时候,他突然就有了主意了。

    常言道,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何况是进斯皇城呢?

    于是他开始在附近寻找蜂窝,如果能找到蜜蜂窝那就更好,毕竟蜜蜂的毒性较低,自己能扛得住。

    时值暮春,百花凋零,蜜蜂不再成群结队,故而踪迹难寻。不过,李小默凭借着自幼生活在乡村的经验,还是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

    他来到一处小溪边,在石壁上发现了一个蜜蜂窝。于是先照一照溪水,再看一眼自己英俊的脸蛋。

    “唉,长得俊,就要承受更多,不要再犹豫了!不要再犹豫了!不要再犹豫了......”

    最后,他咬紧牙根,捡起一块石头朝蜂窝扔去,打了个正着。

    被侵犯的蜂群像炸了锅似的,愤怒地冲出蜂窝,直接杀向李小默。

    李小默直接跳入溪水中,利用溪水把自己的身体保护起来,仅留头部在水面上,接受蜜蜂们带来的暴雨梨花......

    “啊......刺激!”

    他顶着满头包,痛快地喊着,用这种方式来安慰自己。受点苦不算什么,只要能把他的驴就出来。

    他回到通往斯皇城的小道上,大摇大摆地,继续前行。走了一天,终于到了南城门。

    傍晚,回城的人很多。守城的士兵虽然加快盘查,但是粗中带细,手段非常娴熟,眼睛非常犀利。

    城门边上的告示牌,贴着好几个通缉犯的画像,其中就有李小默和林青澜。

    李小默十分自信,一点儿也不心虚胆怯,昂首挺胸地走到守兵面前。

    “站住!”守兵喝道。

    “官差大人”,李小默带着满头包,似笑非笑地问候。

    守兵仔细辨认了一番,只见他满脸浮肿,早已面目全非,只好问道:“你这是什么情况?”

    “官差大人,小的在城外不幸遭到蜜蜂的攻击,这才变成这样的。”

    “蜜蜂怎么只会攻击你,而不会攻击其他人呢?我值班一天了,怎么只看见你一个人被蛰?”

    李小默解释道:“回官差,我走小路,途中因为一时贪心,想要挖蜂蜜,才会招来蜜蜂的攻击的。”

    守兵:“把袖子挽起来。”

    李小默毫不犹豫地按照他的命令,把袖子捋起来。

    守兵细看了一番,质问:“怎么身上没伤,难道蜜蜂成了精,只会蛰你的脸吗?”

    李小默连忙解释道:“是这样的,当时旁边正好有一条小溪,我便跳进溪水中躲避,奈何我不习水性,只好把头露出来给蜜蜂蛰,这总比全身被蛰来得好些吧,也是没办法的事。”

    守兵一听,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连后面排队回城的人,都哄然大笑怎么会有这么尴尬的事呢?

    李小默僵着满脸肥肿的肌肉,赔笑了几声。

    “那你家住何处,进城做甚?”

    “哦,小的家住城南三十里外的小帽岭,进城采办些货物,以前也常来的,只是这次如此遭遇,变了模样,才要劳烦几位官差大哥盘问。”

    李小默是个经验十足的脚夫,对城南一带的村镇、地名都很熟悉,小帽岭这个名字自然是信手拈来。

    守兵仔细思量一番,没发现什么漏洞,便说:“好了,你可以进去了,下一位!”

    “多谢官差大哥。”李小默团团一揖,顺利进城。当时,他的内心非常平静,甚至想去吃碗面。

    在这城里,捉拿李小默的风声已经很小了。

    一方面,官府判定逃犯不可能躲在城中,也不想成天到处搜查扰民;另一方面,事情过去了快一个月,很多人早就不关心了。

    所以城里的氛围,反而比城外的氛围,来得轻松自在些。

    肚子饿,先找点吃的再说。李小默点了一碗清淡的素面,忍着满头满嘴的疼痛,把面吃完。

    夜幕降临,城里的小河倒映着万千灯火,待一阵风过,河水中的灯火全都被打碎。

    李小默坐在河岸边的石头上,在一边欣赏河边美景,一边思考怎样才能最快找到他的驴。

    驴是城尉府的人带走的,有可能在城尉府;另外,虞部司是掌管鸟兽牲畜的,也有可能在虞部司

    他以前曾经给虞部司运送过草料,对那里比较熟,就先从虞部司开始找吧。

    子时过后,夜探虞部司。

    他刚到虞部司的大门外,就看见几百条驴被栓在门口,周边亮起了好几个火盆,还有好几个壮汉在守夜。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突然之间,会有这么多驴?以前的虞部司很冷清的,今天怎么变得这么热闹了?

    李小默满心的疑惑。

    守卫这么严,看来今晚是进不了虞部司了,先回去想办法。

    他身上的钱撑不了半个月,所以不敢住客栈,依旧是去老地方露宿,想了一夜也没有想到办法,便昏昏睡去。

第十三章 打探

    翌日,李小默到热闹的坊市里转悠,希望可以打听到一点儿消息。他想知道,虞部司大门外,为什么会突然多了那么多条驴。

    前方的茶肆,传来声情并茂的说书声,讲的还是离忧郡主的奇闻轶事:

    “话说当日,在那生辰宴上,申国王子杨佩,生得那是丰神俊朗,仪表堂堂,在座的王子,是没有一个能及得上他的。

    杨佩王子不仅形貌出众,才华更是卓绝。他为景离忧讲了一个凄迷的故事,让在场的人无不感动流涕。随后,他献上了申国至宝,金阙莲。

    这金阙莲乃是真情所化,它里面有一个幻真境,可以看到一生牵绊的人。离忧郡主以至真至诚的心,唤醒了金阙莲,进入幻真境后,你们猜,她看到了谁?”

    书生顿了顿,吊足了听众胃口后,接着道:

    “据说,那人是一个手持伏妖长剑,身穿玄色道袍,仙风道骨,超然物外的男子,与那申国王子杨佩,十分相似......”

    茶肆内,登时响起了热烈的掌声,一个少年吆喝道:“赏!”

    打赏的正是杨佩本人,这故事,是他自己编的,叫说书的来说给他听,满足他自己的幻想。

    李小默在茶肆外漠然地坐着,听里面讲的故事。听到“手持伏妖长剑,身穿玄色道袍,仙风道骨,超然物外”后,不禁噗嗤地笑了这造型不就是村子里供奉的神像吗?小道姑恋上老神像,想想都有趣。

    须臾,杨佩带着一众随从走出茶肆,心情十分舒畅,恰巧见到满头疮的李小默,于是慷慨地扔下几块碎银子,并道:“小爷我今天听得高兴,这些碎银子拿去,有病治病,没病吃饭。”

    有钱人就是不一样,拔根汗毛,比穷人的腰还粗,他随手扔几块碎银子,就够李小默在城里生活大半个月。

    李小默抬起头来,看着眼前的这个贵族少年,觉得他好眼熟,怎么好像在哪儿见过。

    对了,在城尉衙门的时候,他曾出面辩驳,说不定他知道真相,跟着他说不定能打听到一些消息。

    于是他捡起地上的碎银子,笑道:“多谢贵人恩赏!”然后尾随上去。

    前方,杨佩问随从们:“你们说,我这故事编得好不好?”

    随从附和道:“殿下写的故事实在是精彩,离忧郡主迟早会像故事里说的,投入殿下怀抱的。”

    杨佩揪了下那随从的耳朵,淫笑道:“马屁精,不过我喜欢。”

    又走了一段路后,杨佩问胡舟道:“禺阳郡的灾情怎么样了?”

    胡舟回答道:“尚不可知,不过安国朝廷通知我们,暂时不能从那里经过。”

    杨佩埋怨道:“这禺阳是我们回国的必经之地,如今发生了瘟疫,害得本王滞留斯皇城,真是倒霉。”

    胡舟道:“安国朝廷封锁了灾情的实况,只说禺阳郡的灾情已经得到控制,但是我从宫里打听到,灾情不但没有得到控制,反而愈演愈烈。朝廷的兵马已经封锁了进出禺阳郡的所有通道。”

    “有这么严重吗?”杨佩皱起了眉头。

    胡舟点了点头道:“现在,安国朝廷正在各州各郡征调驴匹、草药和粮食,并派囚犯押送,去救援禺阳百姓。如今京城一带的所有驴,都已经被征调,不日就会遣往禺阳。”

    杨佩蹙着眉头道:“这么说的话,禺阳的瘟疫确实非常严重,那本王什么时候才能回国啊?”

    “走水路的话,至少要两倍的路程,而且速度更慢,如果殿下不嫌累,我们也可以即刻动身。”胡舟建议道。

    “什么馊主意,本王晕船你不知道吗?”杨佩训道。

    另一个随从说:“其实留在这儿也挺好的,好吃好喝的,安国的姑娘又漂亮,殿下您说是不是?”

    杨佩转身冲那随从骂道:“知道为什么我是主人,你是奴才吗?好吃好喝、姑娘漂亮就能把你绊住了?瞧你这点出息。”

    那随从连忙拍马屁时候:“是是是,殿下您英明神武、志存高远,小的怎敢和您相提并论呢。”

    杨佩回过身来,一本正经道:“本王是王储,怎能长期滞留在外呢?应该尽早回国,为父王分忧,为国中子民谋福祉才是啊。”

    众随从道:“是是是,殿下一片孝心,又心系国民,将来一定是个好王上。”

    杨佩满意地点了点头,吆喝道:“走,先去春满楼看看那里的姑娘。本王出使安国,身世辛苦,应该经常放松放松是不是?”

    一众随从连声附和,只有胡舟愁眉不展。他也劝过,可惜一点用都没有,后来索性就随他去了。

    于是一帮人簇拥着杨佩,招摇过市,径往春满楼而去。

    李小默跟在后面,听说朝廷要征调全城的驴,并派囚犯去运送救灾物资,心中便明白了,当即有了一个办法。

    他的计划是:混进囚犯中,随驴队运送物资,等到了禺阳郡再想办法逃跑,然后直接去莒国调查真相。

    这样一来,他不仅可以避开守门官兵的检查,顺利将小驴救出城,又可以顺路去莒国,中途还是吃官家的饭,不用再为去莒国的盘缠发愁,实在是一举多得。

    打定主意后,他又去虞部司打听消息,看看这运输队什么时候出发。

    位于城西的虞部司,很多驴匹陆续被牵到这里,驴圈已经装不下了,两百头驴被栓在虞部司外面。

    李小默顶着浮肿的脸,大摇大摆地走过去,被虞部司的守卫喝住:“站住,干什么的?”

    李小默看这人也没穿官差的衣服,手中没有刀剑,倒像是店里的伙计,或者驿站里的马夫,想必是个无关紧要的人,可以诓一诓他,于是计上心来,清了清嗓子,卯足了语气道:

    “我是太仆大人派来问话的,押运物资的驴匹都准备好了没有?”

    守卫上下打量了一番李小默,犹豫道:“你是?”

    “哦,我是太仆大人的幕宾,因为被蜜蜂蜇伤,所以穿得简陋些,比较透气;你只管告诉我你们这边的准备情况就行,我这就回去复命。”

    守卫想:太仆大人确有收养一些幕宾,瞧这人穿得破破烂烂,真的是太仆大人的幕宾吗?不过他说被蜇伤,才穿成这样的,倒也有几分可信。可能他是个新来的、籍籍无名的幕宾,只干些跑腿的事,但也保不准日后会受到器重,权且卖他个人情,于是守卫说:

    “回大人,虞部司当前共筹集了二百二十匹驴,目前还在继续征调,后天下午一定可以凑足二百五十匹,按时送到东城门外。”

    “后天下午,东门!”李小默心中窃喜,嘴上继续问:“那有没有具体的时辰呢?你这么说,我回去怎么跟太仆大人报告呢?”

    “回大人,后天下午,未时正刻出发,申时就可以到达东门外指定地点。”

    “好,这下我清楚了,这就回去向太仆大人复命。你们一定要小心仔细,爱护这里所有的驴,给它们吃饱,不要吝啬胡萝卜,不许打它们,现在驴可是我安国的宝贝,关系到救灾行动的顺利进行,知道吗?”

    守卫唯唯道:“明白,请大人放心,我们一定照顾好这些驴,也请大人转告太仆大人,虞部司全体人员日夜守卫,不敢懈怠。”

    李小默道:“知道,一定在太仆大人面前好好夸奖虞部司,升官加俸迟早都是你们的。”心乐得不行,想不到这做官这么过瘾,难怪人人都想去做官。

    接下来,就是要去打听,官府对于押运粮草的囚犯,是怎么安排的。

    斯皇城的囚犯,都是关在城尉府牢房的。

    这里,对李小默来说是高危地带,因为这里的人对他非常熟悉,年龄,长相、家世等等都了如指掌。

    他不能再像去诓虞部司的人一样,去套城尉府官差的话。虽然他现在整张脸肿得面目全非,但是以城尉府对他的了解,他被认出来的概率很大。

    所以他,还是谨慎地找了个地方,坐下来想办法。

    驴匹后天就要出发,那些囚犯具体会怎么安排呢?怎样才能混进囚犯里?

    深夜,李小默翻墙潜入城尉令的府邸,想要查探一下消息,但是这城尉令如今当了三十多年的官,一直上不去,也就不打算升官了,只想混日子混到告老还乡。

    所以他下班后只做些含饴弄孙、笔墨书画的事,绝口不谈公务。

    李小默蹲了大半夜,还是没听到什么有用的消息,只得灰溜溜地回去睡觉。

第十四章 安排

    翌日,晨光早早将他唤醒,他一睁眼就原地打坐,运气三周天,直到巳时才出去继续打探消息。

    他买了两个馒头边啃边走,感觉脸上的肌肉似乎不那么僵硬了,看来蜂毒快要消退了,行动上要更加谨慎。

    蜂毒对他的影响一向都很短暂,因为他曾多次被蜂蜇伤,早已不惧,加上打坐聚气,加速了身体恢复,让他身上的蜂毒消退得更快。

    既然不能去城尉府套话,那就只好通过大胆推算,然后做出行动计划了。

    “明日下午,虞部司便会将所有的驴牵到东门外,而城尉府也一定会把囚犯带过去,途中一定经过永安街、琅雀桥、兴庆街......”

    李小默一边啃着馒头一边思索。

    馒头啃完了,还是没啃出办法来,但已经不知不觉走了两条街。

    前方的墙角,坐着两个乞丐,四肢健全,头发散乱,在一边捣衣服,一边赶苍蝇,对路过的人也不讨好乞怜,反倒是一副视而不见的模样。

    李小默无聊盯着他们看了一会儿,却没想打激发了那两个乞丐的敌意,他们立刻用仇恨的眼光瞪着李小默看。

    “嘿,够拽啊!”李小默待要以眼还眼,却突然心生一计......

    混进囚犯队伍的办法,就这么有了!

    李小默故意趾高气昂地走过去,挤在那两个乞丐中间,然后突然跪了下来,声泪俱下地喊着:

    “路过的大叔大婶,请你们行行好,我被贼妇抛弃,她带走了所有财产,如今只剩下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悲痛欲绝,请你们赏点钱给我吃饭吧,各位大叔大姐,爷爷奶奶,行行好......”

    他喊了很久,全然不顾旁边两位乞丐的充满敌意的眼神。

    一个老汉走过,丢下一个铜板,感慨地说:“好久没有人喊我爷爷了,这个就给你吧。”

    李小默连忙捡起铜板,称谢不跌:“谢谢爷爷,谢谢爷爷。”

    旁边两个乞丐见他讨了一个铜板,羡慕嫉妒恨,眼珠子瞪得都快蹦出来了,恨不能一棒打死他。

    终于,他们忍不住了,左边的乞丐说:“兄弟懂不懂规矩?你占了我们的地儿了!”

    “喂!”

    “你占地盘了!”

    李小默充耳不闻,兀自悲声乞讨。

    右边的乞丐发狠道:“小子有种,给我等着”,然后带着另外一个乞丐愤愤而去。

    李小默等他们离开后,立刻停止乞讨呼喊,原地坐着,等待接下来的事。

    不一会儿,那两个乞丐果然带了十几个乞丐过来,围住李小默。领头的乞丐说:“小子,跟我们走一趟吧,老子好好教你怎么做人,怎么当好一个乞丐。”

    李小默假装胆怯,乖乖地站了起来,跟了他们去。

    那二十几个乞丐把他带到了一个偏僻的角落,领头的骂道:“你很狂啊,敢抢我们兄弟的地盘,把身上的钱都拿出来,或许哥儿几个会让你少受点苦?”

    李小默假装怯怯地说:“小弟实在是穷疯了,才会借用两位大哥的位置的,请你们饶了我吧?”

    “哼,刚才怎么那么有种?跟你说话当耳边风!现在却怂了?”

    “快把钱交出来,少受点皮肉之苦。”

    李小默抱住那领头乞丐的大腿,假意啜泣道:“我一顿饭都还没吃,这铜板就当是大哥赏给小弟的吧。”

    “哼,我看你是不进棺材不掉泪,给我打!”领头的乞丐一脚踢开李小默,吆喝起来。

    于是一帮乞丐一拥而上,把李小默按在墙角,拳打脚踢、一顿海扁......

    李小默挨了一会儿拳头之后,估摸着已经够了,于是催动灵力,瞬间爆发,一口气将围着他的十几个乞丐,全部震飞。

    四周的地上,一片哀嚎。十几个乞丐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

    李小默站了起来,艰难地睁开了两只熊猫眼,抹掉鼻孔下的血,抚摸一下脸上的淤青,双手捋了一趟头发,潇洒道:“这下应该连我娘都认不出来了吧!”

    脸俊遭罪!先是挨蜜蜂一顿蛰,现在又遭众人一顿揍,不过他这么做都只是为了躲开官府的追捕,演戏要演真的。

    众乞丐在地上痛苦地爬着,求饶不跌:

    “想不到兄弟是练过的。”

    “小的有眼无珠,冒犯了爷爷您了。”

    “求爷爷饶命,放我们一马。”

    “我这儿还有两个铜板,就孝敬给爷爷了。”

    ......

    李小默走过去,毫不客气地收下铜板,然后双手叉在胸前,看着众乞丐求饶,嘴角微微上扬,得意道:“要我饶了你们也可以,不过得有条件。”

    “有什么条件您说。”

    “第一,从今以后,我就是你们的大哥;第二,大哥让做什么你们就做什么。”

    众乞丐连忙道:“好,爷爷您就是我们的大哥!”

    李小默:......

    “叫大哥就行了!”

    一众乞丐于是站起来,高呼:“大哥!大哥!大哥......”

    李小默笑得合不拢嘴,一对熊猫眼都从圆形笑成了椭圆形,接着道:“好!大家都是带种的汉子,明天敢不敢跟大哥干一票?”

    两句话说得铿锵有力,几乎要把这些瘦弱的乞丐教化成悍匪。

    众乞丐服服帖帖地呐喊起来:“大哥有什么吩咐尽管说,兄弟们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李小默向众乞丐招了招手,让他们凑近前来,然后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地吩咐了一通。

    众乞丐领命而去。

    李小默布置完任务,长舒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可怜我这么俊的脸,哎呀真疼......”

    然后,径往黑市而去。

    黑市,卖一些朝廷的违禁用品,比如火油、官服、兵器、毒药等等。

    李小默以前也曾给黑市老板运货,风险极大,一旦被抓,轻则苦役,重则死罪,但是工钱给得多。

    如今主动上门,规矩都熟,先打了句暗语,得到伙计的确认后,引见了掌柜。

    他要买的东西很简单,只是一件监牢的囚衣。掌柜的立刻叫人拿给他。

    做好准备后,李小默自己找个偏僻的地方,静待明日。

    翌日中午,李小默带着三十几个乞丐来到永安街的十字路口,气势汹汹。

    等候他们的,是另外的四十几个乞丐,他们是另外的一个乞丐帮会。

    原来,昨日李小默刚刚当上大哥后,便通知次日召集所有兄弟,在永安街集合。

    同时,派小弟去给另外一个乞丐帮会下战书,约好在永安街打架,并撂下狠话:谁输了,谁就滚出斯皇城,永远不能回来。

    另外的一个乞丐帮会老大听完,气得须发倒立,当即召集兄弟准备应战,并在第二天率先到达约定地点永安街的街口。

    李小默把棍子横在肩膀上,朝着对面的老大,轻蔑地喊道:“你就是黑虎?这京城的乞丐霸王?”

    黑虎收到战书后,早就想见识下这个胆敢挑战他的人,如今见面,先仔细端详了一番李小默,见他一双熊猫眼,脸上青一块儿紫一块儿的,像是个挨打的主,于是傲慢地回话:

    “老子就是跟你娘的黑虎,是不是没挨够打,想让你黑爷爷给你点教训?”

    李小默一听这么粗鲁的话话,气得肚子快要出血,原本只想利用他们演一出戏,如今干脆假戏真做,好好揍他一顿。

    于是他抡起肩膀上的木棍,一人冲在前头,朝对面打去。一帮小弟见大哥如此英勇,全都热血沸腾,纷纷举起手中的棍子,跟着杀过去。

    对面的人也毫不示弱,一帮人正面冲杀过来。

    几十年都不能一见的乞丐当街斗殴场面,就这么发生在永安街路口。

    当时,碧空万里,阳光和煦,正好来一场酣畅淋漓的干架。

    八十几人扭打在一起,场面十分凶悍,整条街顿时乱作一团。京城虽然没有那么多乞丐,但是这场战斗,也有不少鸡鸣狗盗、穷凶极恶之徒加入。

    毕竟这是一场决定去留、今后生计的战斗,双方都带足了人手,拉足了战友。

    大街上的路人见状,纷纷避让不及,少妇赶紧捂住小孩子的眼睛;面摊老板赶紧收了自己的碗碟,躲得远远的;有的人赶紧跑去报官。

    恰巧,城尉府衙役,押着几十个囚犯要出东门,路过永安街,碰到了这一起聚众打架事件。

    身为皇城治安的职责部门,城尉府衙役自然不会坐视不管。

    捕头立刻分兵,带人前去镇压,只留下两人看守囚犯。衙役总共只有二十多人,想要制服八十多个已经打得不可开交的乞丐,还是需要花一点时间的。

    那些犯人穿着囚衣,也不敢逃跑,毕竟这里是京城。

    而且他们已经知道,此行是要去运送粮草物资,立功之后可以释放,所以都安安分分地待在远处,看着前方的打架场面。

    李小默料想衙役就要过来抓人,便使出破水剑,一招将对面的老大击飞,然后趁乱脱身,在偏僻的小巷脱下外套,露出了原本穿在里面的囚衣。

    那两个留守的衙役,也把注意力集中在打架场面上,目光紧盯前方。

    李小默趁他们的不注意,悄悄地绕后走了过去,续在囚犯队伍的后面......

    虽然很冒险,但是他成功了,有些运气。他终于混进押运粮草的队伍里了。

    衙役们花费了好一会功夫才把那两帮乞丐分开,他们都已经杀红眼了,个个头破血流。

    但是这里的衙役一时间也分不出人手来抓捕他们,只得将他们教训一顿,然后放了。

    最后,捕头下令收队,回过头来继续押送囚犯。

    那三十几个乞丐突然间找不到自己的大哥,全都一脸懵逼,像狗一样夹着尾巴跑了,再也不敢见到黑虎。

    城尉府的衙役押着囚犯,经过斯皇城东门,不经盘查,便出得门去。

    李小默也借此便利,顺理成章地出了城。

    出城不远,果然有两百多条驴候在前头,还有一车车的粮食衣物等等,早已跟驴绑在一起了。

    粮草后面,则是旌旗招展,枪刃丛丛。此次前往禺阳的,不但有运输物资的队伍,还有八万安国禁军。

    捕头最后又跟众囚犯交代了一遍:“你们此次参与运送物资,能为朝廷立功,待你们到达禺阳郡后,便是自由之身,这一路上切莫妄想逃跑,否则以逃兵论处,只有死路一条了,都明白吗。”

    “明白了”众囚犯欢天喜地地应和,然后自觉去赶驴车,准备出发。

    李小默果然在驴群之中找到了自家的小驴,久别重逢,好生欢喜。

    这小驴十分灵性,能感知它的主人是历尽千辛万苦,才来到它身边的。它低声地“嘤嘤嘤”,不停地蹬着后脚,看上去非常雀跃。

    虽说“三军未动,粮草先行。”但由于禺阳郡灾情紧急,朝廷的八万禁军全部是骑兵,走得快,必须率先开拔。

    领兵的主将拜别前来送行的朝臣后,便下令出发。大军带着滚滚烟尘,直奔禺阳。

    那领兵主将,正是昭王之子、离忧郡主的兄长景淳兮。

    李小默远远地看着军阵的前头,景淳兮一身白袍,身披银白色战甲,手持银白色的贯虹枪,座下骑着黑色战马,好生威风。

    运输队等那八万禁军走完才启程,有一千个步兵监督护送。

第十五章 柃木

    禺阳郡是安国东北部的一个大郡,方圆八百里,人口数百万,四面环山,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历来都是兵家的必争之地。

    这里爆发的瘟疫,远远超出了凡人的想象。就连天界那些高高在上的神明,都为之惶惶不安。

    整个大荒也从来没有发生这么可怕的瘟疫。

    安国朝廷怕有人趁机作乱,便严格封锁消息,让斯皇城和其他各郡县看上去都平静祥和,依旧繁荣昌盛。

    但其实,事情是这样的

    就在半个月前,李小默还在深山里练剑的时候,禺阳城上空,突然从青天白日,瞬间乌云密布,风雷交加,阴煞之气从地底下冒了出来,弥漫了整个禺阳郡。

    禺阳城东边方向的【堰山】,突然发出刺眼的红光,照耀了整个禺阳的天空,把天上的乌云都染红了。

    紧接着,一阵惊天地、泣鬼神的轰鸣声传开,堰山爆炸了!

    整座山被炸得四分五裂,地动山摇,烟尘冲天而起,把附近的村镇都淹没了。禺阳郡数日不见天日,花草为之枯萎。

    如今,堰山已经消失了,只剩下一个方圆约三十里的巨坑,还有无数条向四面八方延伸的裂缝。那巨坑深不可测,不断散发出可怕的毒气。

    其后,禺阳郡里的许多百姓便开始神志错乱,仿佛中邪一般,六亲不认,相互撕咬,一场可怕的瘟疫骤然而至。

    灾情报上朝廷后,立刻引起朝堂上的恐慌,从未听说过如此可怕的瘟疫。

    朝廷当机立断,重兵封锁进出禺阳郡的【柃木关】等重要关卡,不许任何人进出,并马上派人前往飞来山承玄境寻找解决办法。

    同时,朝廷也启动灾变的应急办法,调遣军队、运送物资等,从相邻的郡县一波一波地调人驰援。

    但是所有参与救灾的人,进了禺阳郡后,都杳无音信。从隔壁郡征调的四万驻军、还有三波的运输队,在进入禺阳郡的地界不久后,就失联了。

    时至今日,朝廷为防止有人乘乱造反,对外宣称灾情已经得到控制。而实际上,瘟疫日益蔓延,已经传遍了整个禺阳郡。

    安国建国百年,也出现过很多灾害,什么洪灾、蝗灾、火灾、海啸等等,但是朝廷救灾得当,都挺过去了。

    但这一次,拥有丰富救灾经验的朝廷,已然束手无策。满朝文武都决定放弃求援了。

    李小默这一波救援,将是朝廷派出的最后一波。

    从斯皇城派遣出去的八万禁军,日夜奔袭,十天跑了两千多里路,来到了柃木关。

    但他们不进入禺阳郡,而是协助防守柃木关,还有围住周边的几座大山,防止禺阳郡里面的“脏东西”爬出来,祸及周边的郡县。

    李小默所在的运输,队还有一千名步兵,跋涉一个多月才抵达柃木关。

    这一个多月里,他每天都比别人早起,在未赶路之前,就打坐半个多时辰,灵力增长不少,身体也日益强壮。

    当他们到达柃木关时,朝廷已经悄悄颁下命令:放弃对禺阳郡的救援,全力防守,务必将瘟疫围在禺阳郡内。这些运输粮食物资的囚犯,直接编入守军。

    夜,孤月半悬。

    守关的主帅已经入睡,只有值班的裨将下关来接应,把粮草物资抬入仓库,并将运输队安顿在一处休息。

    李小默一身赤色的囚衣,在月光下显得有些血红。军中不许随意走动,但是他看了看四周的景象,感觉这里弥漫着一股阴煞的气息。

    特别城门那边,好像鬼门关一般,汹涌着阵阵阴寒,又像一张血盆大口,要把人吞噬了,让人毛骨悚然;

    城墙之外,还时不时传来鬼哭狼嚎的叫声,凄厉惨绝。

    李小默不禁哆嗦了一阵。为今之计,必须尽快想个办法带着小驴脱身,离开这个鬼地方。

    白昼渐长,夏天的黎明来得特别快。李小默大致睡了一个半时辰就被晨光唤醒。

    没过多久,一个裨将过来,对着众囚犯说:“原本,你们是要运送物资进入禺阳郡的,但是因为情况有变,按朝廷旨意,将你们收编入军,驻守柃木关。”

    众囚犯面面相觑,颇感意外。原本听说,进禺阳郡救灾就是立功,立功之后就可以释放,如今被编入军,等于另一种囚禁,于是纷纷埋怨起来。

    裨将说:“入军一样可以立功,立功之后不但可以赦免你们的罪,还能酌情分给田地。”

    囚犯们听完,转怨为喜。

    “现在你们先把驴拉到对面的山脚下放养,然后回来集合。”

    众囚按照命令去放驴,很快又回来集合。

    等众人集合完毕后,裨将接着说:“现在,带你们去领军服,还有武器。”

    李小默等人随着裨将来到一处山洞外面,领了一件甲衣、头盔、行军鞋和一把长刀。

    换衣服的时候,众囚犯开始讨论起来:

    “虽然不能进禺阳郡救灾,但是做一名士兵,总比做一个囚犯或者流浪汉好,能吃饱饭,也不错。”

    “是啊,总算是个去处。”

    “他日卸甲归去,说不定还真能恩赐几亩良田呢。”

    “那可要立很多战功才有,这柃木关又不是边关,无仗可打,你这卸甲归田的梦,只怕是要落空了。等我们老了,朝廷把我们遣散,到时候孑然一身,死了都没人收埋,别提多凄凉了。”

    “是啊,不是边关,就没有外患,如何立功?我早听说这柃木关常年安逸,最多不过是盘查一下过往的客商,哪儿有什么军功可以立啊。”

    他们并不知道,如今禺阳郡里面的“脏东西”,远比边境外患来得可怕和凶残。

    在这里,他们都将可以立战功,但也随时要面对死亡。

    一个身材魁梧,约莫二十五六岁的大汉问李小默:“这位兄弟叫什么名字?这一个月多来也不怎么听你说话,却经常看见你打坐练功。”

    “我叫李小......浪,浪子的浪......”李小默有冤案在身,而且他的“罪名”是刺杀瓷方国王子,属于十恶不赦里面的罪,所以不敢以真实身份相告。

    “哦,我叫黄定山,今后在军中,咱们相互照应。”

    “如此甚好。你是怎么被抓的?”李小默随口一问。

    “我失手杀人了,被押到皇城复审,还是判了个死罪,结果恰巧朝廷让我们一起运送物资,戴罪立功。”黄定山感慨万千,一副劫后重生的表情。

    李小默说:“如此,跟我一样。”他虽然是蒙冤,却也不想解释太多,便简单说自己也是杀人获罪的。

    穿戴完毕后,众新兵走出山洞,在空地上列好队。

    裨将站在前面,高声道:“从现在起,你们就是我安国的士兵,军营就是你们的家,身边站着的,就是你们的兄弟,大家患难与共,生死同袍,明白吗?”

    几句话说得这些新兵热血沸腾,齐声高呼:“患难与共,生死同袍!患难与共,生死同袍!”

    “好!现在,先由我身边的这位千户萧环,带领大家熟悉柃木关地势和军中的规矩。”

    萧环走上前去,大声喝到:“接下来的日子,暂时由我带领你们,过些日子,我会从你们当中挑选一个人担任百户,来管理你们。时间很短,但你们一定要时刻保持精神的高度警惕,完成所有训练。因为你们很快就会参与战斗,生死都掌握在你们自己的手上。”

    参与战斗?众新兵心中不以为意,还暗暗嘲笑:这里又不是边境,哪儿来的战斗?这千户真会糊弄人。

    他们到现在还不知道瘟疫的真相。

    “跟我来!”萧环将他们排成“八列十一行”,带他们去分营帐,然后讲解军中的一些纪律。

    众新兵整齐有序跟随过去。他们原本已经随军一个多月,一些军中的规矩也知道一些,所以行动上也比较好管束。

    李小默和黄定山等七个人分在同一个营帐,他们也是新兵“八列十一行”队伍中的同一行,最后一行只有七人。

    在营帐里,大家相互认识了一下。等大家相互介绍完后,李小默心中一凉,原来他们都是杀人犯!从各地押来京城的!

    他们都是有脾气的,有的甚至还是武艺出众的,以后相处可得小心才行。既来之则安之。

    午饭过后,萧环带他们爬上柃木关。

    柃木关是斯皇城和禺阳郡之间的必经之路,连绵数百里的山峦,犹如一座天然形成的城池,地势十分险峻。

    原本这里只是一个常设的普通关隘,不会有什么战事。但自从禺阳爆发瘟疫后,这里变成了关内几个大郡和斯皇城的安全屏障,地位骤然变得十分重要。

    柃木关的城墙依山而建,山上的风景甚是宏伟,众新兵个个惊叹,如果不是作为驻军的关隘,这里应该会成为文人墨客歌咏的名山大川吧。

    但是,同样是晴天白日,关内是碧空如洗,层峦叠翠;而关外的禺阳郡,却飘荡着浑浊、微红的雾气。

    这些雾气自那次堰山爆炸后,从那个巨坑里冒出来,持续到现在近两个月之久还没散去,但已经减淡了很多很多了。

    城头上插满了驱邪的符旗帜,城垛上用红线悬挂着各种辟邪祛毒的草药;

    城墙上血迹斑斑,一片肃杀,似乎刚刚发生过非常惨烈的战斗,血迹还是很新鲜的。

    值班守卫的士兵列在城头,脸色凝重。

    众新兵见此情景,不禁都心里凉飕飕的,心中疑惑:这里不是边关,哪儿来这么多的血迹?还有那些符,红线,是做什么的?难道这里有妖怪作祟?

    萧环很快就来为众新兵解开疑惑,他指着前方绵延起伏的山脉道:“前面就是禺阳郡,如今已经成了人间地狱了。”

    众新兵闻言,面面相觑,不明就里。

    萧环先问众人:“这里不是边境,但你们可知道,我们为什么要守在这里吗?”

    众新兵一脸茫然地摇头。

    “那你们听说过僵尸吗?”

    众新兵惊慌道:“难道我们守的是僵尸?”

    萧环严肃道:“现在,我们必须要告诉你们真相,你们要做好心理准备。如今,柃木关守着的,就是僵尸,成千上万的僵尸!”

    众新兵脸色一白,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萧环高声呼道:“你们先听我说,如今的禺阳郡内,已经没有活人了,有的只是凶悍的僵尸。几乎每天夜里,僵尸就会前来攻城,源源不断的僵尸会一直攻到日出。”

    众新兵个个胆战心惊,心生逃跑的念头,李小默也是心里凉凉的。

    萧环接着道:“所以说,你们现在就处于战斗状态。你们要有心里准备,不要以为柃木关不是边关,就没有危险,这里比任何一个地方都要危险。

    另外,你们也别想着逃跑,没有机会的,逃兵的罪名你们都是知道的。况且,如果我们守不住柃木关的话,僵尸外逃,瘟疫扩散,不但我们自己难逃一劫,连我们身后的父母兄弟都会遭殃。这柃木关的背后,是几个大郡,还有京城,数千万人的性命,一旦染上瘟疫,都将无一幸免,都会变成僵尸。”

    众新兵咽了口口水,太可怕了。

    “在这里活下去的唯一办法,就是勇敢和团结。所谓勇敢,就是要比僵尸凶,和它们作战的时候一定不能害怕,它们个个都非常凶悍勇猛,但是你们要比他们凶,它们的弱点是头颅,只要砍掉他们的头,他们就死了。”

    而团结,就是生死相依。僵尸数量太多,你们一旦落单,必定会被僵尸扯碎。

    经过一个月的作战经验积累,军中总结了一种“八人阵”,可以有效防守僵尸,减少伤亡,现在我们就先开始练习这个阵型,你们八个人一组,背靠背围成一团。”

    众新兵按照萧环的命令,结成了阵型。

    随后,萧环开始教他们作战。

    因为时间太过仓促的原因,他们不需要进行刀枪训练,而是直接练习阵法,直接进行实战演练。

    训练了一个多时辰后,萧环让大家赶紧吃完晚饭,然后速速回营睡觉。

    因为,子时一到,整个柃木关,就会陷入血腥的战争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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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剑征天介绍:
首先,这是一个侠与剑、人与天的故事,纯粹、唯美。其次,本文不是练级文,也不算凡人流。整本书只有练气、金丹、证道三个等级,严格来说是三个过程,它们并不是作为等级来描写的,故事的重点也不仅仅在修炼上。而且,本文的配角个个都非常优秀,主角没有一枝独秀,也不无脑虐菜,只有耐心看完前面不装逼部分,明白配角的厉害,才能感受到主角慢慢崛起的实力。另外,前期情感描写较多,高甜,害怕酥酥麻麻的甜腻情节,请慎入。最后,祝阅读愉快,让我们到故事里,再把酒言欢。御剑征天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御剑征天,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御剑征天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