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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水碧     自带锦鲤穿六零txt下载     自带锦鲤穿六零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七百零二章 混合双打

    热河离京城并不远,身娇肉贵的皇帝老儿,不可能顶着大热天一坐马车就是好几天,在路上就折腾中暑了,避暑山庄也就没存在的必要了。

    尽欢他们早上出发的早,一路而来的路况也很好,中午就顺利到达热河。

    刚好是饭点,尽欢还说找个国营饭店先解决午饭,吃饱喝足之后再去游览避暑山庄,胡运明自告奋勇指路,最后车却开到了革委大院。

    “下车吧,徐同学,”胡运明笑嘻嘻说道:“家里已经煮好饭在等我们了!”

    胡君澜也热情招呼,“出发前就打过电话,我大嫂肯定会在家里等,要是知道我们去下馆子,肯定要数落,国营饭店可赶不上大嫂的手艺!”

    “行,那我就不客气了。”尽欢也不扭捏,这都已经到门口了,再调转车头走人,未免太矫情。

    她让胡君澜姑侄俩拎行李,她则在后备箱的掩饰下,从空间里拎出两小坛桃子酒来。

    胡君澜惊奇地看着尽欢,“你出门玩还带着酒,别不是准备在路上喝吧?”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尽欢笑着说道:“我有择席的毛病,怕在外面失眠睡不好,睡前喝两口可以助眠。”

    胡君澜见觉得有点不好意思,“那你留着晚上再喝呗,去我大哥大嫂家,真不用客气的!”

    “车里还有,快走吧!”尽欢拽着胡君澜往前走,不是硬要客气,主要是没有空手上门做客的习惯。

    尽欢和胡君澜还没上楼,就看见胡运明从楼梯上冲下来,后面追上来的中年女人拿着鸡毛掸子怒气冲冲。

    “臭小子!你给老娘站住,你有本事闯祸,没本事挨打呀!”

    “我错了,我知道错了,妈,我小姑和同学都在呢,您老好歹给点面子!”胡运明躲到胡君澜和尽欢的背后。

    中年妇女瞪了他一眼,转而招呼起胡君澜和尽欢,“澜澜,你来啦,这就是徐同学吧?快跟上我上楼,饭已经好了? 就等着你们呐!”

    “胡大嫂你好,我是徐尽欢,今天叨扰了。”尽欢犹豫了两秒? 最后还是跟着胡君澜的辈分称呼,毕竟相比起刚认识的胡运明? 明显是跟胡君澜关系更近。

    上楼还没进屋,门内站着一个脸色阴沉的中年男人? 手里还捏着一根皮带,想必这就是胡君澜大哥,胡运明亲爹。

    男女混合双打呀? 尽欢默默为胡运明点了个蜡。

    但好歹有客人上门? 胡家夫妻到底还是给儿子留了几分面子? 先招呼客人吃饭。

    桌上饭菜已经摆好,万字扣肉、炒榛蘑、熘咯吱、杏仁炒花椒芽? 都是热河的特色。

    胡君澜所言非虚,胡大嫂的厨艺确实很好,四个菜色香味俱全? 水平甩国营饭店几条街。

    胡大哥开了一坛桃子酒,馥郁的香气弥散,让人不由得吸鼻子。

    “好香啊!”胡运明狗腿冲自己老爹笑得谄媚,“爸,也给我倒点呗!”

    胡大哥没搭理他? 倒是转头问起尽欢? “徐同学,你是能喝酒的吧?”

    “我一会儿可能还要开车,还是喝这个好了,你们尽兴!”尽欢拿起一瓶北冰洋汽水。

    她说不喝酒,胡家人都不再劝,人家一个年轻姑娘上门做客,非让人喝酒也不像话。

    不过桃子酒的香气非同一般,一般人抵不住这个诱惑,胡君澜把汽水推到一边,让她大哥也给她倒点。

    尽欢没跟胡君澜喝过酒,不知道她的酒量,但看那端酒杯的架势也是个老手,也就没开口扫兴。

    结果胡大小姐比尽欢想象的更豪放,小半杯酒一口就给闷了,结果就是呛得脸红脖子粗,咳得惊天动地,把所有人都给吓了一跳。

    “咳咳,尽欢,这不是桃子酿的果酒吗?怎么这么厉害!”胡君澜灌了一杯水,拍着胸口大喘气。

    胡大小姐难得狼狈一回,尽欢歉意一笑,“是桃子酿的,但不是单纯的果酒,度数可能有点高,刚忘记提醒你了。”

    “嘶!”胡大哥抿了口酒,顿时嘶嘶吸凉气,“徐同学,这度数可不仅是有点高的问题,我喝过的酒也不算少了,还真找不出几个比这个更霸道的来!”

    “爸,你过分了啊!”胡运明撇嘴道:“那还有一坛呢,能不能不要这么小气,别以为这么说,就能少了我的酒?”

    胡大哥都快给气笑了,把面前的酒杯推过去,“臭小子,老子这是小气吗?老子是为你好,不信你试试!”

    胡运明看着面前的酒杯不以为然,他十岁就能喝下二两白酒,现在什么酒不敢喝?

    他端过酒杯,仰脖一饮而下,那冰凉的酒水一入喉就像是着了火,从喉头一路烧到胸腔,灼烫感在胃里翻腾上涌。

    灼烧感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消退,反而愈演愈烈,然后迅速从肠胃蔓延到四肢百骸,整个人仿佛都被热气给点燃了。

    “咳咳咳……”为了不露怯,胡运明死死忍着,但那口气最终还是没憋住,还是捂着胸口咳嗽起来。

    装逼失败的他,可没有胡君澜那样,有人端水拍背的待遇,只能拎起汽水咕咚咕咚就是一阵灌,汽水不想白水,对口舌喉咙也有一定的刺激性,两股作用冲突碰撞,又是一顿剧烈的咳嗽。

    半天之后才把气儿给喘匀,胡运明面红耳赤地问尽欢:“这酒估计都有70度了,徐同学,你这是哪里买的?”

    尽欢咽下一口橘子汽水,“酒是我在老家酿的,度数是比普通白酒高些,不过你们放心,这酒劲儿大却不上头,喝醉最多睡一觉,没啥不良反应。”

    “是不错,喝一口浑身上下都热乎乎的,舒坦啊!”胡大哥笑着感叹着又把酒杯斟满。

    胡大嫂白了他一眼,“只要有酒给你喝,你就没有不舒坦的,跟你这蠢儿子一样,都是牛嚼牡丹的货!”

    转头又招呼起胡君澜和尽欢,“来,吃菜吃菜,澜澜、小徐,咱吃咱的,甭管这爷俩!”

    有她热情的劝菜添饭,一顿饭宾主尽欢,胡运明父子最终都没抗住桃子酒的酒劲儿,还没下桌就彻底醉倒。

    胡君澜也有点微醺,尽欢劝她躺着睡一觉,她非要跟着尽欢去逛避暑山庄,整个人软绵绵靠着尽欢,恨不得手足并用挂到尽欢身上。

    尽欢走马观花在博物馆粗略浏览了一圈,就赶紧开车把胡君澜这只醉鬼送回革委大院,回去之前还在大院隔壁招待所开好了房。

    胡大嫂还让她把房给退了到家里住,尽欢坚决给拒了。

    虽说家属大院居住条件不错,但单位分的筒子楼到底不宽敞,看那格局一共就两个房间,胡君澜那是自家人,挤一挤倒是无所谓,她这个外人也跟着凑热闹,那也太没有眼色了。

    再说她也不习惯在别人家里留宿,招待所的条件不管是好是坏,方便自在最重要,实在不行把门一反锁进空间呗。

    胡君澜一进屋就歪在沙发上,打着小呼噜睡得不知今夕何夕,等她第二天醒来,发现尽欢不在,以为她把人给弄丢了,鞋子都赶不及穿就要出去寻人。

    尽欢哪能走丢,别说是在这种各项基础设施都成熟的城里,就是给她扔地广人稀的荒郊野外,她也能把自己照顾得妥妥贴贴。

    这不,还不到六点,尽欢已经从黑市里溜达一圈,端着装满杏仁茶的饭盒,提溜着甜大果子和包子往回走。

    胡君澜看到她安然无恙,这才舒了口气,微微埋怨道:“你别说你一大早出去,就是为了买早饭?”

    “不然呢?”尽欢微挑了下眉,反正她是不会主动供认她四点半就起床逛黑市的事实。

    “我信你个鬼!”胡君澜恨恨咬了口包子,“反正你没事就好,吃完饭我们去塞罕坝呗!”

    尽欢有点惊讶,大小姐怎么突然想去塞罕坝玩?虽说塞罕坝没出冀省,但离热河也有将近400里路。

    不过她最后也没提出异议,远是远了点,但闲着也是闲着,就开车去看看呗。

    前一阵在广播里听到塞罕坝治沙造林的成果怎么怎么好,森林都造好了,那风景估计差不了。

    胡运明醉酒平安无事渡过了一天,满心以为警报解除了,结果胡君澜前脚出门,他后脚就被爹妈从被窝里拽出来狠狠收拾了一通。

    经过男女混合双打的胡运明,屁股肿了一大圈,凳子都挨不得,更坐不了长途车,去塞罕坝的就只有尽欢和胡君澜。

    尽欢一个人开车也没压力,又不赶时间,一路上还有人陪聊,自然不觉得疲劳。

    但在围场县城停车后,她的心情就不那么美妙了。

第七百零三章 恋爱小学鸡

    围场县的荞面河漏是一绝,再来上一份手把羊肉,配上刚开始生发的坝上蘑菇和蕨菜,这一餐可以说是相当丰盛。

    这也是岳卫州提前两天就订好的菜,现在全国各地的国营饭店都一个德行,上面供应啥大厨就做啥,顾客也就得吃啥。

    想要吃点超出供应范围的新鲜玩意儿,要么自带食材要么提前加钱加票预订。

    美食当前,尽欢埋头大快朵颐,选择对旁边黏糊的两人视而不见,难得吃一顿原滋原味的草原美食,单身汪对狗粮可以忽略不计。

    吃过中午饭在小小的围场县逛了一圈,岳卫州就邀请胡君澜和尽欢去他单位,说晚上有晚会。

    尽欢好奇现在不年不节,甚至最近几天气氛还很紧张,岳卫州单位堂而皇之开晚会,确定不是顶风作案?

    不过外面也没啥娱乐活动,北方春天来得晚,才中午两点,冷风呼啦啦刮个没完,不管是大街还是小巷都是空荡荡,走过个把路人都躬身缩颈匆匆而过。

    胡君澜穿得跟个发面馒头一样,还死死黏住尽欢不放,恨不得跟条八爪鱼挂到尽欢身上。

    “我发现你丫跟冷血动物一样,还带自动调节温度的呀,夏天梁浸浸的,现在又比热水袋都好使。”

    “滚蛋!黏你男人去!”尽欢翻了个白眼,胳膊肘一拐就把黏在她身上当树袋熊的胡大小姐摆脱了。

    胡君澜退了两步,踉跄往后面的岳卫州撞去,岳卫州怕胡君澜摔跤,赶紧张开手去扶,刚好抱了个满怀。

    吃饭的时候两人的小眼神你来我往腻乎缠绵,肢体接触基本为零,不仅没有主动的接触,甚至还默契地回避着。

    现在就是这样,拿了结婚证的正经夫妻在外面都基本不会太亲密,还没合法化的情侣,就更不可能公开卿卿我我。

    年轻男女正经处对象都小心翼翼,偷偷勾勾手指牵个小手,已经算很大胆了。

    亲亲抱抱举高高?别说在外面不行,就是私底下也只能在心里想想,胆小保守一些的,估计连想都不敢想。

    尽欢胳膊肘一拐,就让人在大马路公开抱个满怀,这对两只纯情的恋爱小学鸡来说,实在是刺激大发了。

    两人跟触电一样分开,胡君澜煞有介事地理头发扯衣角,岳卫州则用拳头捂嘴咳嗽了两声。

    两人的粉红泡泡很快就消退干净,如果忽略胡君澜红了两个色号的脸颊和岳卫州快熟透的耳廓,好像刚刚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尽欢作为一颗电灯泡? 已经足够锃光瓦亮,就没再起哄调侃两人? 头也不回走在前面,给两人留足**空间。

    却没想到两只恋爱小学鸡进步很快? 到了停车的地方? 胡君澜这个见色忘义的家伙,直接撇了尽欢上了岳卫州的车。

    两人还很“体贴”替尽欢找了个开车的司机,同样被支开的联络员委屈巴巴,也只能来跟尽欢大眼瞪小眼。

    哦不,联络员还不敢跟尽欢瞪眼。

    年轻的联络员特别腼腆? 根本不敢看尽欢那张好看得很过分的脸,人家一路上都死死盯着前面的车屁股? 尽欢跟他聊两句话? 他都紧张得打磕巴。

    好在岳卫州的单位? 离县城也不算太远,开车也就半个小时? 在大门那条路? 大老远就看到门口的热闹景象。

    有车有马人也很多,还有少数民族的盛装打扮,不是说开晚会吗? 现在才三点多换衣服是不是早了点?

    联络员跟尽欢解释? 那不是为了舞台效果的表演服装? 真的是当地群众过来看晚会。

    这边的单位有这个传统,到了少数民族节日聚会时,单位也会被邀请,常来常往,好处关系也有利于民族团结。

    尽欢看到大门左边还有人扯幕布,看来不仅有文工队表演,一会儿估计还会放露天电影。

    大门口人来人往,车也不好过,只好把车停在大门口的临时停车场。

    刚把车停妥,胡君澜就过来拉开车的后座车门,从行李袋里拽出个包袱往岳卫州面前一递。

    包袱拽在手里都还没打开,岳卫州嘴就快咧到耳朵后,笑得那叫一个开心。

    两人又开始冒粉红泡泡,电灯泡又开始发光发热模式,要不是看在异地恋不容易的份上,尽欢想一脚踢翻这碗狗粮。

    好不容易眉来眼去结束,岳卫州问要不要一起去单位招待处登记的时候,尽欢直接把头摇成拨浪鼓。

    狗粮吃多了,真的会消化不良,打扰了告辞,比起当电灯泡,那边搭台扯幕布可能更有趣。

    胡君澜拿着她和尽欢介绍信,先跟岳卫州去单位招待点登记。

    单位条件有限,并没有设独立的招待所,就在家属区划拉出一个简单的招待点,统共就三个房间,不赶紧去登记,没房就麻烦了。

    扯幕布搭舞台比吃狗粮有意思,但也仅限于此,尽欢在溜达了一圈之后就兴致缺缺,反倒是小树林拴着的几匹马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马儿多半是来参加晚会的群众骑来的,有的马鞍马辔还有些古老神秘的图腾印记。

    看着这些马儿尽欢就觉得亲切,跟她空间里的两匹马一样,都属于蒙古马,这些马的蒙古血统可能还更纯一些。

    蒙古马体型毛色基本都不起眼,比不上欧洲马西域马颜值高,速度和跳跃能力都不算好,国际赛马场很少看到蒙古马的踪迹。

    但这样其貌不扬名声不显的蒙古马,为700年前蒙元辉煌的战绩立下过汗马功劳。

    如果说700年前蒙古铁骑的历史太遥远,就当前来说,国内的骑兵部队也一直沿用蒙古马作为军马。

    原因无他,就俩字儿——实用!

    蒙古马体质强壮少病,耐寒耐劳,饲养粗放,耐力好善负重,生命力强,能适应各种环境条件,所以是骑兵战马和农用蓄力的极佳选择。

    不过蒙古马的实用也就未来这二三十年光景了,等骑兵大部分裁撤,草原上牧民放牧都骑摩托开卡车的时候,蒙古马就真的荣光难再,

    天天宣扬蒙古马精神,草原却没有了真正的蒙古马,光想想都觉得怅然若失。

    “你在这儿看了这么久,是很喜欢马?”一道嘹亮的嗓音打断了尽欢心里的唏嘘。

第七百零四章 情敌见面

    回头一看,一个穿靛青袍子戴貂帽的姑娘就站在不远处,圆脸高b穿着打扮是少数名族,汉语说得很流利,还带着点冀北的地方口音。

    尽欢不怯生,笑着冲对方点头,“是,这些马都很漂亮,这里面应该有你的马吧?是哪匹?”

    “最东边那匹,白额白鼻的那个,它叫扎那,是我最忠实最可靠的伙伴。”姑娘神采飞扬地介绍自己的坐骑。

    尽欢对马的名字很感兴趣,“扎那是蒙古语吧?是什么意思?”

    “是大象的意思,扎那已经十三岁了,还跟大象一样强壮威武,去年那达慕大会,我还骑着它拿过赛马冠军!”

    姑娘得意洋洋介绍着爱马的战绩,尽欢本来就喜欢马,所以也不觉得无聊,两人相谈甚欢。

    等胡君澜和岳卫州回来的时候,两人的话题已经从单纯的马儿延伸到坝上民风甚至蒙元历史。

    “岳同志好久不见呀,中午我到的时候,单位的人说你不在!”姑娘热情熟稔冲岳卫州打招呼,眼光扫过胡君澜时停顿了两秒。

    岳卫州的回应礼貌又得体,“常高云同志你好,中午我确实不在单位,去县里接我未婚妻了。”

    突然被冠上“未婚妻”这个正式称呼的胡君澜,微微愣了愣神就落落大方说道:“卫州,这位常同志是找你谈事情的吗?我和尽欢回避需要回避吗?”

    岳卫州摇头,“不用,没有工作要谈,常同志所在的革委,跟单位职权范围并没有交接的地方,你好不容易来单位,我当然陪你四处看看走走。”

    干脆利落就把跟常高云关系拉开,又掐断了胡君澜误会的可能,岳卫州同志这一手,不得不说干得漂亮。

    亏得之前还觉得他是恋爱小学鸡,这么强烈的求生欲,只能说岳卫州同志情商高天赋好。

    看把胡大小姐哄得多熨帖,眉开眼笑跟朵花儿似的。

    作为情敌的常高云,心情就不那么美妙了,但常高云没有黑脸? 很有风度地跟岳卫州打完招呼再走。

    常高云前脚走? 后脚胡君澜花一样的脸就凋谢? 使出全国女人都会一招——拧岳卫州腰上的肉。

    可惜没成功,伸手过去捏到的全是棉花,这种军大衣足足有七八斤重,里面絮的棉花实打实的,就胡君澜能捏到肉才怪。

    “澜澜,你别气,我跟常高云没什么的。”岳卫州捉住胡君澜的手,往大衣前襟里伸,摆出一副躺平可以任胡君澜随便虐的态度。

    这表情这动作? 尽欢简直没眼看,赶紧退开往旁边走,不然瓦数过高,她这颗电灯泡真的烧坏自爆的风险。

    军大衣抗寒能力没得说? 岳卫州穿在里面的制服都暖烘烘的? 明明是很适宜的温度,胡君澜却觉得像热水热油一样滚烫? 死命甩开岳卫州,把手拿了出来。

    “你放手!”胡君澜对岳卫州还是相信的,刚才只是没忍住吃飞醋,现在这么一弄,才是真的又羞又恼。

    她甩开岳卫州,红着脸跑了一段,拽过尽欢的胳膊就往前走。

    尽欢看她气呼呼的,也没直接开口劝,反而说道:“你要是实在生气,要不我们就别在这儿待了,干脆开车回县城去?”

    “我不走!”胡君澜气呼呼的,“我走了不就刚好给那个常高云腾地方,她刚好趁机接近岳卫州,平白给人制造机会,我又不傻!”

    尽欢噗嗤一笑,“那你还气啥?”

    “哎呀,你就别问了,算我无理取闹还不行吗?”胡君澜蜷了蜷刚被岳卫州拉过的右手,又想起刚才的事儿,她赶紧胡乱甩头,打断刚才的思绪。

    走在后面的岳卫州,也渐渐回过味儿来,原来刚才胡君澜不是在生气,而是不好意思。

    至于之前胡君澜吃飞醋的行为,他也不讨厌,吃醋证明在乎啊,不吃醋那是不在意,对他们的关系不上心。

    想到了这些,岳卫州心头泛起甜蜜的暖流,他很想跟立刻跟胡君澜分享心里的热烈和甘甜,可胡君澜不给机会,一下午都死死扒拉着尽欢不放。

    四月份的围场县,天黑的还是很早,晚会晚饭后就正式拉开了序幕。

    尽欢他们到的时候,电影已经接近尾声,放的是《小螺号》。

    去年上映的片子还算比较新,不过尽欢和胡君澜都已经看过,就没再赶着凑热闹,不慌不忙在食堂吃完了晚饭,才慢悠悠过来。

    现场是人山人海,不仅有单位的人,过来看演出的当地人也很多,要不是有岳卫州的联络员带路,尽欢和胡君澜可能都找不到位置。

    可好巧不巧的,旁边正好坐着常高云,常高云还换了衣服化了妆,显然一会儿是要上台。

    尽欢下意识去看胡君澜的表情,生怕大小姐脾气发作撂脸子就走。

    可胡君澜却一脸镇定坐下来,还落落大方冲常高云打招呼,常高云也不小气,认真礼貌地回应。

    看双方都很淡定,尽欢也微微松了口气,不求气氛热烈美好,但求不场面失控弄成修罗场。

    不过就算是修罗场,也是岳卫州的修罗场。

    岳卫州好歹也是单位领导,坐的是最前排,回头看到胡君澜和常高云坐在一起,心里也有那么一点不踏实。

    但他总不好让人临时换座位,中间好歹隔着一个尽欢,真有什么应该还能帮忙处理一下。

    他是彻底高估了尽欢,也低估了情敌见面分外眼红的厉害之处。

    晚会相安无事到后段,常高云站起来去舞台候场,经过胡君澜的时候,突然开口。

    ”就算你是岳卫州的未婚妻,只要你们没结婚,我也有追求的权利。”

    修罗场终于还是降临了,尽欢心里只能叹气。

    对于常高云的自由追爱的宣告,胡君澜作为情敌,才有资格有立场回应。

    “如果公平竞争,不用下三滥的手段,你要能撬走岳卫州,算你有本事。”胡君澜扬眉一笑。

    她自信得要命,被偏爱的有恃无恐,说的就是她。

    常高云也没再说什么,拎着宽大得裙摆飘然而去,最后在舞台上跳了一支欢快优美的顶碗舞。

第七百零五章

    晚会进入尾声,尽欢和胡君澜本来结束就散,结果当地人和文工队却意犹未尽,点起篝火开启另一轮狂欢。

    没有赛制也没有局限,邀歌也好斗舞也罢,甚至还有当地人搬出了酒坛,准备不醉不归。

    相比较一板一眼排练好的晚会,尽欢显然更喜欢凑这种临时起意的热闹,没想到胡君澜比她还积极,拉着她一股脑就扎进了人堆。

    篝火旁唱歌的人却正是常高云,有个高壮魁梧的男人拉着马头琴给她伴奏。

    马头琴和蒙古长调真是绝配的灵魂伴侣,缠绵哀婉的曲调打动人心,真的又让人落泪的冲动。

    一曲终了,自然收获掌声无数,包括胡君澜都可劲儿鼓掌呢。

    胡君澜鼓掌的手还没放下,常高云却突然点名邀请胡君澜去表演。

    怎么看都正常的邀歌请舞,有没有夹杂私心,只有常高云自己清楚。

    就算是常高云真的不怀好意,但旁边的人都在鼓掌起哄,胡君澜不可能无动于衷。

    胡君澜算是不会唱歌跳舞,都不会不战而退,这种情况下她胡大小姐怎么可能认怂?

    作为第三代唯一的女孩,胡家对她的爱好培养也很舍得,她学过钢琴跳过芭蕾,连唱歌的老师都是歌舞团专业的台柱子。

    虽说懒懒散散最终没一样坚持下来,但曾经的基本功还在,一首耳熟能详的《嘎达梅林》信手拈来。

    之前给常高云伴奏的马头琴也跟着响应,由于胡君澜唱的不是蒙古语而是汉语,唱起来很快引发了大合唱。

    歌唱完大家也一起欢呼鼓掌,也没有刻意去比较,都是蒙古族民歌,但一首蒙古语一首汉语,外行看不出门道。

    再说胡君澜确实唱得也好,音准调足嗓子也好,感染力也不差。

    常高云大大方方地鼓掌叫好,还邀请胡君澜改天一起去骑马。

    骑马胡君澜是真不会,她想说明天没空,要跟岳卫州约会,好像有点太欺负人了,正犹豫怎么开口。

    话头却被尽欢截走,“骑马好啊,明天有点太迟,我心急等不了,不如现在我陪常同志赛一场!”

    胡君澜扯了下尽欢的袖子,摇头示意尽欢不要应邀,她知道尽欢会功夫体育运动也好,但骑马真的很危险。

    “当真?”常高云顿时欣喜,马上又推拒起来,“徐同志? 不瞒你说? 我是从小就会骑马? 跟你们偶尔骑一回的比,有点不公平。”

    别看她取的是汉名,户籍里填写的都是汉族,但内里却是地道的蒙古族,她是想有给胡君澜下马威的意思? 但拿自己的长处比别人的短处比? 说出去也丢人。

    胡君澜没应? 尽欢却提出了赛马,倒让她更为难。

    她跟尽欢下午还聊得很高兴,尽欢说起马来头头是道? 但谁知道尽欢真正会不会骑马,就算是会估计也不会太好,就算是她赢了也是胜之不武。

    “没有不公平,我跟在城里长大的君澜不同? 我在家乡是能骑马的? 骑术还行? 也不是啥正式的赛马,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就当是让我见识下扎那赛马冠军的风采!”尽欢笑着说道。

    话说到这份上,常高云也不可能再推辞,应了尽欢就要去树林旁牵马。

    旁边人欢起哄不嫌事大,还有人主动借马给尽欢,表示拴在小树林的马随尽欢挑。

    既然这样,尽欢也没客气,指着一匹毛色浅棕黄,嘴边有一圈白的马,“我选它!”

    马的主人是个长着络腮胡的大叔,“小姑娘眼光不错,这马是我套的野马,还没驯好脾气烈着呢,我都骑不了它,所以只上了衔铁要不你还是选我这匹大黑马,脾气好跑得还快!”

    “不!我就选这匹!”尽欢伸手解开棕黄马栓在树上的缰绳,笑嘻嘻冲大叔说道:“骑最野的马,喝最好的酒,才算是痛快啊!”

    她这个说法,让大叔一震,驯服烈马,痛饮好久,确实是快意。

    烈马骑着不走输了比赛事小,把人甩下背再踏一脚,事情就大发了,大叔好想劝两句。

    可本来这匹他这个这人,牵着不走打着倒退,各种拧巴各种犟的马,尽欢牵着缰绳还没拉,居然就乖乖跟着往前走,简直不要太温顺。

    其实这也不奇怪,尽欢本来就很招动物喜欢,要不是她散出了一点威压的精神力,这匹野马估计能绕着她撒欢儿求抚摸。

    好歹还要骑人家去比赛,尽欢准备先贿赂一下,在挎包的遮挡下从空间拿出个苹果来,塞到马儿的嘴里面。

    马儿咔擦咔擦嚼着苹果,尽欢摸了摸马脖子,还是开始检查马具装备。

    说是装备夸张了,就只有缰绳辔带,连马鞍和脚蹬都没有,当真是野马待遇。

    尽欢骑术也是野路子入手,也不拘泥于这些马具,只要有缰绳在,她照样能骑。

    手搭在马身上微微借力,一个旋身就轻巧落到了马背,整个上马动作利落又干净。

    她动静已经很轻,但马从没负重过,难免不适应踢踏四蹄,焦躁来回踱了几步,不过也没耍脾气,试图把她甩下去。

    拉紧缰绳又松开,来回反复,最快让马适应,中间还拍了几下马脖子安抚鼓励,这才让马有了基本指令。

    胡君澜在旁边,看得心惊肉跳,生怕尽欢一个不小心就摔下来。

    尽欢很快就能平稳地驱马小跑,她提到嗓子眼儿的心好不容易回落一截,那边常高云骑着马哒哒哒跑过来,直接冲尽欢竖大拇指。

    “徐同志厉害啊,这匹马可是烈马,这么一会儿功夫就被你驯服,不少人都说要向你请教驯马秘诀呢。”

    “其实也没啥秘诀,就是我比较招动物喜欢,动物都喜欢亲近我,我才占了这个便宜,嘿嘿!”尽欢谦虚道。

    这个说法有些玄妙,但常高云却深信不疑,“场地限制发挥,既然你起码没问题,那我们增加点难度?”

    “行!你说还想玩点啥花样?”尽欢性质很高。

    常高云拍了拍身上的箭筒,“你会不会射箭,会开枪也行!”

    尽欢点头,射箭还是打枪她都不在话下,“箭靶设在哪个位置?是算环数还是有其他要求?”

    “靶子就设在路两边的树林里,一共三支箭,环数多最快来回的人胜出!”常高云也很爽快。

    “行,那我没问题,”尽欢在人群中四处搜寻,“不过我得先有一副弓箭才行!”

    常高云笑着递上自己的弓箭,“要不你用我的,我去找人再借一副。”

    “你弓箭太轻,我还是另外去借一把。”尽欢一看尺寸就知道这是一把女士用的锦绣弓。

    不合用都是小事,要是一上手就把人家弓拉断了弦,尽欢拿啥赔给常高云?

    不过来看晚会的老乡,有不少带着弓箭的,不是为了装饰摆设,是为了防止夜晚出没的野狼。

    尽欢成功借到了一张弓,大小合适力数也趁手,骑着马就往出发点而去。

    出发点等她的不只是常高云,还有好几个骑马的人,都是年轻的姑娘小伙,竞争瞬间就显得激烈起来。

    发令枪一响,六匹马踏着四只马蹄疾驰而出,在这条并不算宽的路上赛马,需要加倍小心,万一马撞到一起,后果不堪设想。

    但尽欢的担心显然有点多余,马的爆发力各有不同,没几秒钟几乎并排的几匹马,迅速拉开差距。

    尽欢的位置不是最后,却也只是居中,跑在前面遥遥领先,赫然是常高云,是上一届的赛马冠军,果然不同凡响。

第七百零六章 赛马遇狼

    常高云领先第一,尽欢也不眼红,谁笑到最后还说不一定呢。

    尽欢她骑的这匹马,可谓是潜力巨大。

    她观察过了,鸣枪令的时候,旁边的几个人不是大声吆喝就是拼命夹马腹催马前行。

    她这匹马跟她一样佛系,不慌不忙还能处于居中位置,如果尽全力,速度最起码还能提升一倍多。

    赛程并不算太长,从起跑线到回转点的分叉路口,距离估计不到8公里,来回15公里路,就算蒙古马不以速度见长,半小时跑完全程绰绰有余。

    中途的射箭才是难点,昏黄的路灯照不到树林里面,而且骑马的人根本不知道箭靶的具体位置。

    又要兼顾速度,又要考验眼力,射箭还要有准头,常高云制定这样的赛制,可见她对自己骑射水平非常有自信。

    其实不光是常高云,这些敢参赛的人没一个不自信,包括不经常骑马的尽欢在内也是。

    倒不是盲目自信,尽欢骑的这匹马太给力了,起跑的时候懒洋洋,没跑出两里地,好像就找到了感觉,持续提速再提速。

    没费力气就超过第二和第三,和第一的常高云距离约拉越近,直到两匹马并驾齐驱。

    “徐同志,你骑马很不赖啊!”常高云冲尽欢竖拇指,她是真心实意的称赞,而不是口头上敷衍的恭维。

    能在短时间驯服一匹野马,可以说是运气,但没有马鞍没有脚蹬,只靠一条缰绳还能骑这么快,不得不说尽欢在骑术上是有真本事。

    常高云的爽朗大气的嗓音,在烈烈冷风中有些失真,能跟这样有实力的对手一起比赛,尽欢觉得不失为一种享受,也真心称赞对方的骑术。

    “常同志你也是,不愧是上一届赛马冠军!”

    “刚刚只能算热身,我要让扎那真正跑起来了,咱们马上见真章!”常高云一震缰绳呼喝着冲出去。

    不用尽欢催促,她骑的这匹马就撒开四蹄疾驰起来,速度比之前快了很多。

    一鼓作气追上了常高云还不算,甚至还拉开了几十米的距离,看来不管是人还是马,好胜心都很强。

    尽欢从旁边一掠而过,速度快到让常高云不可思议。

    不过她也没沮丧? 仍旧很有信心? 尽欢那匹烈马速度快? 她的扎那也不慢,她吆喝着催扎加速,很快就把两人之间的差距拉近。

    两匹马在你追我赶和并驾齐驱的来回转换,在胶着的比赛中? 尽欢终于发现了箭靶的位置。

    树靶的人也挺狠? 刚好把靶子立在一棵树后面,树干刚好从正面挡住了靶心位置。

    射箭水平差点? 连上靶都难,更别提正中红心。

    常高云不知道是还没发现箭靶,还是已经发现了却按兵不动? 尽欢稍微紧了下缰绳? 不动声色跟常高云拉开了一点距离。

    别说尽欢鸡贼,比赛嘛,除了实力和运气之外,策略还是很重要滴。

    按照现在的速度? 常高云如果没发现箭靶? 很可能会直接跑出合适的射箭路段。

    错过了最佳路段,掉头肯定耽搁时间,不掉头的话? 返程再找一遍箭靶更不划算。

    果然,发现尽欢在拉弓瞄准的时候,常高云已经跑出了两三百米,她犹豫了一下,果断调转马头。

    骑射在电影电视作品中看起来很轻松,实际上马在跑动中,瞄准箭靶就已经很难,没有马镫马鞍的尽欢是难上加难。

    开始的时候她还打算三箭齐发,后来一掂量弓箭,还是老实一支一支依次射。

    缺了马鞍和马镫,她完全不能借力支撑,单纯靠小腿力量也能撑在马肚子两边也行,但稍微用力过猛,就可能让马受伤。

    尽欢控制缰绳把速度降低,手上的动作却很利索,拉弓搭箭放箭一套动作行云流水。

    前一支箭刚放出,第二支箭就搭上弓弦,最后一支箭射出的时候,第一箭刚上靶。

    这速度让掉头回来还没开弓的常高云都看愣了,射箭不瞄准,真的不是破罐子破摔乱射一气?

    她往树林里一看,箭靶红心处赫然三支箭,还在颤巍巍震动,她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睛。

    惊诧中尽欢已经连人带马风一样掠过身旁,常高云忽然有点颓丧,今晚这场赛马,她几乎没了胜算。

    后面一阵纷乱的马蹄声,把她从颓败的情绪里来回来,她再这么耽搁下去,不仅赢不了尽欢,后面几个人也会后来居上超过她。

    想通了的常高云瞬间振作起来,双脚蹬着马镫微躬着身体,一次性把三支箭都搭到了弦上,三箭齐发同时射入箭靶。

    没心思去看到底环数如何,夹紧马腹,扎那也感受到主人的情绪,嘶鸣一声驰骋而出。

    赛马场上能夺冠的马,实力真不容小觑,死命之下更容易潜能爆发,很快就赶了上来,跟尽欢的距离越来越近。

    尽欢肯定不能眼睁睁地让头名位置失守,双腿发力催促马儿快跑,两匹马咬得很紧,眼看着快到岔路口,尽欢突然听到一声嗥叫。

    这种凄惨悲怆的独特叫声,自来草原食物链最顶端的霸主——狼。

    别说这种林场和草原兼具的生态环境,经常有狼出没,北方稍微偏僻些的农村,偶尔都会遇到野狼进村拖养偷鸡的情况。

    夜晚在野外听见一两声狼嚎,也是见怪不怪,可这一声拖长的嗥叫还没结束,就陆续收到长短不一的回应。

    此起彼伏的嗷叫声,听在耳朵里格外瘆人,尽欢大感不妙,光凭叫声就能判断,这不是一头独狼,而是规模不小的狼群。

    孤狼单打独斗,杀伤性威胁性都有限,但狼群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战斗力不仅强还耐力还很持久,轻易不会放弃遭遇的猎物。

    尽欢顺着声音的方向发散出精神力,迅速查看狼群的情况。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群狼先不论别的情况,单就数量规模上就很可观,足足有四十多匹。

    一大群狼在夜里狂奔,在稀薄的月光下,一双双狼眼睛闪着幽幽绿光,光看着这画面,就感觉毛骨悚然。

    狼群周围并没有其他动物的踪迹,不是在追赶伏击猎物,这群狼到底为什么拼命往这边跑?

第七百零七章 歪头杀犯规

    尽欢散发出威慑的精神力,狼群果然在不远处停下来,但精神力覆盖面广,也有一定的坏处。

    你如她这匹马,是刚套回来的马野性未驯,对精神力也格外敏感。

    惊惧害怕之下,抬高前蹄大声嘶鸣,要不是尽欢手紧腿牢,已经被甩下马背了。

    后面追上来的常高云比尽欢更惨,她的马扎那直接被吓得陡然一个急刹,惯性之下额头跟马脖子来了个亲密接触,磕得头昏眼花。

    “徐同志,什么情况,怎么停都下来了?”常高云捂着脑门问尽欢。

    尽欢没说话,只伸了下右边不远处。

    几十双闪着绿光的眼睛,原来真的有狼,刚才马跑得快,风声和马蹄声太大,她还以为听错了。

    从小在草原附近长大,她也不是没见到过狼,但数量这么多的狼群,还真的是第一次遇到。

    同时被这么多狼盯上,任谁都会害怕。

    “怎,怎么办?”常高云差点咬到舌头。

    尽欢从挎包里摸出她那把小弓弩拿在手上,“掉头,你先去提醒后面的人赶紧往回撤,我有办法断后!”

    “可是……”常高云想说,那么小的弓弩够干啥。

    “还可是啥呀,”尽欢打断对方的犹豫,“再耽搁下去,大家都要留下来喂狼!”

    常高云看着空空如也的箭筒,明白留下来帮不上任何忙,总不能上去空手肉搏,只能咬牙扯缰绳掉头。

    可马却不听使唤,愣着一动不动,对关键时刻掉链子的扎那,她第一次扬起了鞭子。

    半天没动静,尽欢回头才发现,马这是被威压震慑着呢,赶紧收回了精神力,扎那也被抽了一鞭,嘶叫着掉头狂奔。

    没了精神力的震慑,常高云骑马跑了,狼也趁机追了过来,几十只狼同时向这边靠近。

    尽欢从空间里又摸出一把上满箭的手弩,手弩看着迷你袖珍,但威力不小还能连发,要是两把弩同时发射? 杀伤性不可小觑。

    她正想射一箭,警告一下狼群,一头狼突然抬起脖子长嗥,接着几头狼也跟着叫? 然后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就发生了。

    除了刚才嚎叫的几匹狼,别的狼不声不响,慢慢往后退? 退到尽欢收回精神力的地方。

    那么这几匹狼的叫声,是在指挥狼群后退,难道是意识到手弩的危险?

    既然狼群有回退的意思? 尽欢也不急着大动干戈? 估计最先嗥叫的那匹狼就是头狼。

    不对? 头狼应该是刚才用叫声呼应的那几匹狼,能只指挥动头狼的? 只有狼群最高等级——狼王。

    头狼领导下属的成员狼? 又服从于狼王,怪不得这个狼群成员众多。

    如果没有狼王? 那头狼领着自己的下属成员狼,也可以独立成团? 小狼群一般就是由头狼领导控制。

    尽欢还是第一次真正见识到传说中的狼王? 跟书本故事中提到狼王的神秘独特不同? 她真没看出这头狼王跟普通的狼有什么不同。

    狼王的体型不是最大? 甚至还赶不上那些下属狼的强壮,毛色跟别的狼也一样,就是最普通的黄棕色。

    毛色漂亮、体型高大,威风凛凛的外貌,原来都是人类的艺术加工,都说阿拉斯加犬和哈士奇长得像狼,但实话说,阿拉斯加和哈士奇的长相要好看很多。

    或许跟人一样,狼王也是靠脑子取胜?

    靠脑子取胜的狼王,却突然朝这边跑过来,尽欢没预料到这个突发情况,更搞不明白狼王的来意。

    这是准备身先士卒,跟尽欢来一场恶战,还是只是过来探路观察?

    狼王几步就跑到了尽欢面前,尽欢只握紧了手里的手弩,并没有立即发动攻击。

    狼都是很记仇的,要是她先动手激怒了狼群,那就必须硬着头皮跟狼恶斗一场。

    尽欢心里盘算过,狼群要是先发起攻击的话,她把马往空间一收,再用精神力吓退这群狼。

    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尽欢也没必要太紧张。

    但是马很紧张,狼王在靠近的时候,它接连打了几个响鼻,不断腾挪着四只马蹄,要不是缰绳被尽欢死死控住,它估计早就撒腿开跑了。

    狼王走到了跟前,马反而安静下来,一动不动地站着,可能是真的被来自食物链最顶端的死亡威胁给吓坏了。

    其实也算不上死亡威胁,毕竟狼王一直注意的就不是这匹马,而是马背上坐着的尽欢。

    狼王盯着尽欢看了几秒,然后又凑过来嗅了两下,尽欢伸腿踢脚驱赶它,它还低声哼唧,声音还有点委屈,然后不甘不愿退了两步。

    退后两步也不走,蹲坐在地上继续看尽欢,正常仰视还不行,还来回歪着脑袋看。

    尽欢扶额,“你是狼,还是狼王啊喂,没事做什么歪头杀啊!”

    狼王估计是听不懂尽欢的话,但却高兴冲尽欢挪了两步,然后突然吐出了舌头。

    歪头杀还不够,还要吐舌萌,犯规!

    这怕不是一头傲视草原的狼王,而是以卖萌为生的大狼狗哟!

    受过可爱暴击的尽欢,现在可以确定,狼王对她真的没有恶意,可能是被她身上的气息所吸引。

    就算是这样,她也没有下马亲近狼王的打算。

    不管有心还是无意,人都不应该和野生动物接触太近,人有生命危险,动物也容易丧失野性和警惕感,对谁都没有好处。

    尽欢正想着怎么把这只狼王赶走,就听到一阵声响,回头一看,远处一辆汽车正往这边开过来。

    “去,赶紧走!”尽欢踢腿吆喝着狼王。

    狼王也听到后面的动静,但还是坐在地上不走,尽欢拿出长鞭“啪”一下抽在地下,狼王这才站起来。

    狼王刚站起来,狼群那边就躁动起来,有些狼甚至龇牙咧嘴,对攻击跃跃欲试。

    “还不赶紧走?”尽欢放出威慑的精神力,“是你们等着被做成褥子?”

    狼王扛不住,这才夹着大尾巴跑了,它嗥叫了一声,狼群里立马有狼回应,群狼如潮水一样迅速退开。

    等那辆车开到的时候,就只能看见远处闪着幽绿的眼睛,还有瘆人的的嗥叫声音。

    “老乡,你没事吧?大老远就听到狼叫!”吉普车停下之后,从驾副驾驶跳下一个年轻小伙儿,“呃,你不是那个那个……”

第七百零八章 公开秀恩爱

    小伙儿结巴了几下,然后猛拍车门几下,“贺队贺队,快醒醒!”
    后座上闭目眼神的人,不正是尽欢两月不见的贺重九吗。
    本来被吵醒还一脸不悦的贺重九,从车的小窗户里看出去,看到马背上的冲他招手的人,就不由得自动柔和了表情。
    “徐宝儿,你怎么在这儿?”
    “跟君澜约着出来玩!重九哥,你是来出差的?”这里唯一一条路就是通往岳卫州单位,又属于同一系统,贺重九的目的并不难猜。
    贺重九点着头,就要推门下车,尽欢赶紧拦住。
    “那你别下来了,我们一会儿再聊,我赛马还没结束呢!”说着双腿紧了下马腹潇洒而去。
    联络员被马蹄踏出的灰尘给扑了一身,上车还不忘回头找贺重九八卦,“贺队,这是过年我去接你时的哪位女同志吧,是不是你妹妹?”
    贺重九没说话,联络员的帽檐就挨了一记。
    “冯队!你干啥打我!”联络员挺委屈。
    副驾驶上的冯挺痞痞地笑,“因为你蠢!你那只眼睛神看出那是妹妹?”
    “不是妹妹,贺队能这么……”联络员突然福至心灵,“冯队,你是说那位女同志是的贺队的,媳妇儿?”
    冯挺对这个说法不以为然,“是不是媳妇儿还不一定呢,小钱我告诉你,像你们贺队这种,成天冷着脸的男人,注定不讨小姑娘喜欢!”
    “那什么样的讨姑娘喜欢?”小钱十分好奇。
    “像我这样的啊!”冯挺小表情挺傲娇,“要想讨媳妇啊,就得能说爱笑,才会讨小姑娘欢心。你可别跟你贺队学,就他那样冷冰冰的,别说小姑娘,老母猪都能吓跑!”
    小钱被忽悠得一愣一愣的,说到后面的时候,他忍不住从后视镜里偷瞄贺重九。
    “开车!”逼着眼睛的贺重九,仿佛察觉到偷窥,扔出两字。
    小钱赶紧拧车钥匙,“是!贺队!”
    他们的车在后面慢慢开,尽欢策马狂奔,迎面遇到了带着人折返而来的常高云。
    “徐同志,你,你没事?”常高云气喘吁吁,“我让人回单位报信了,狼呢?”
    尽欢猜到常高云是担心她,连忙宽慰道:“我没事,狼被我的手弩吓跑了!”
    “狼还能那么容易被吓跑?”有人嘀咕了一句,明显是不相信尽欢的说辞。
    “可能狼群只是路过,本来就没打算跟人对上硬抗,我用弓弩放了两箭,它们也就顺理成章跑了。”尽欢乐呵呵说道:“也可能是我运气好,侥幸就碰上狼群吃饱喝足,根本不想捕猎的好时候。”
    她这个说辞逗得大家大笑,也就没有人再深究,难不成还能怪她运气太好,全须全尾从狼口脱险。
    有人对尽欢所说的手弩很感兴趣,“徐同志,我能借你的弓弩看下吗?”
    “行!这有什么不行的!”尽欢从挎包里拿出弓弩递给对方,“用的时候小心,手弩的机关灵活,威力也很大,千万别误伤了。”
    几个人骑着马有说有笑往回走,快到单位的时候果然遇到了两辆解放汽车,是岳卫州带着人去帮忙解决狼群。
    看尽欢没事,岳卫州才稍微松了口气,要是尽欢在他这里出事,别说沈云旗那里他没法交代,怕是胡君澜也会因此和他起疙瘩。
    不仅是岳卫州,看见所有人安全归来,单位门口的人,不禁都欢呼呐喊。
    那些少数民族表达高兴的方式更为隆重,又在篝火上添柴加火,准备来新一轮的载歌载舞,场面热闹得不行。
    尽欢把找人把马和弓箭还了,便拉着还没从担惊受怕中醒过神来的胡君澜加入进去。
    情敌都走到面前,胡君澜自然不好再唠叨尽欢。
    常高云过来找尽欢说话,还大大方方跟胡君澜打招呼,胡君澜也不扭捏礼貌得体回应,学跳蒙古舞的时候,常高云还手口并用指点了胡君澜抖肩动作。
    都说情敌见面分外眼红,相互没红脸都属于有风度,但情敌之间气氛和谐成这样的,估计也是世间少有。
    俩情敌都不尴尬,夹在中间的尽欢尴尬啊,比起这样场面,尽欢都宁愿当电灯泡吃狗粮。
    贺重九和岳卫州谈完公事过来,两人都饶有兴致欣赏着舞蹈。
    胡君澜最先发现了新观众,跳舞的劲头比之前可足多了,转圈的同时不忘给她男人送个秋波。
    接收到媚眼儿的岳卫州,还愣了几秒钟,咧开嘴大步走向胡君澜的身旁,配合着来了个双人舞。
    周围起哄声一浪高过一浪,特别岳卫州的下属,是真没想到他们领导还会这样。
    “小钱,瞧见没?”冯挺嘴里叼着烟说道。
    “嗯嗯,”小钱认真点头,“瞧见了瞧见了,岳同志的舞跳的可真好啊!”
    冯挺一巴掌拍在这小子后脑勺上,“你个蠢蛋,我让你看的是岳卫州的舞跳的好不好吗?”
    “不是看跳舞,还能看什么?”小钱一脸懵。
    冯挺长长吐了口烟,嫌弃道:“果然什么锅配什么盖,你就跟贺重九一样榆木脑袋,岳卫州跳的那是舞吗?”
    “难道,不是吗?”小钱闹不明白冯挺究竟想说啥,他是真心觉得岳卫州舞跳得挺好。
    是比不上文工演员专业,动作也不如那些少数民族群众放得开,但比起场上那些硬邦邦甩手跺脚的人要好太多。
    最重要的是岳同志感情到位啊,笑脸都跟旁边那位女同志同步。
    冯挺见跟这愣头青说不通,又转过头怂恿贺重九,“贺小九,你家那位也挺会跳舞的,长相也出挑的很,那么多男同志都盯着她,你要不赶紧跟岳卫州学,她就要被别人请走啦!”
    贺重九没说话,脸却越来越黑,此时马头琴的声音停下来,冯挺赶紧趁机溜之大吉。
    篝火场中间,岳卫州和胡君澜对着观众致礼谢幕,下场之前两人相视一笑,一切都在不言中。
    已经做过心理建设的的常高云看到这一幕,还是觉得酸楚的滋味在心头上来回翻腾。
    正大光明秀恩爱,才是挫败情敌的利器,胡大小姐深谙这一道理,毫无疑问赢了这一局。
    篝火晚会是当地群众唱主场,来慰问的文工组织自然认输,干脆就着场地放起了舞曲音乐。
    交谊舞这几年在外面很少有人跳,就怕被说成小资不正经。
    不过文工组织是艺术工作者嘛,在这方面一向要特殊些。
    就像现在,就有不少文工队的姑娘,就算知道贺重九是上官是领导,一个个还敢大着胆子向他邀舞。
    贺重九面瘫脸降低温度,冷冰冰说声抱歉就打发了,一连几个都是拒绝,那些姑娘还仍旧跃跃欲试。
    尽欢都为那些小姑娘着急,小声问道:“重九哥,你不会跳舞吗?”
    “嗯,不会,”贺重九点头,突然向尽欢伸出了手,“徐宝儿,你能教我吗?”

第七百零九章 包藏祸心

    “当然可以啦,”尽欢把手放到贺重九的手掌上,“难得重九哥你也有兴致。”
    兴致么,确实是难得,贺重九对文艺类活动没兴趣,尤其是这种牵手搂腰的双人交谊舞。
    可现在他承认自己双重标准,不管是看尽欢摆手抖肩挑蒙古舞,还是下场和尽欢一起跳交谊舞,好像都特别有意思。
    被尽欢牵着下场,他手心微微有点出汗。
    “别紧张,重九哥,跳舞不难的!”尽欢体贴凑近他的耳边安慰他不要紧张。
    工作性质决定了贺重九时不时就会出任务,有时候的任务还特别危险,在边境线上几度面临生死,他都能保持平常心冷静对待。
    而现在,在一个露天的不正式的舞池,他却真的紧张了。
    他紧张的显然不是跳舞,而是跟他举止亲密的舞伴。
    尽欢说话时,呼吸拂过他的耳朵,热气从耳廓蔓延到脖颈,往下更是带来内心难以克制的悸动。
    他看在眼里藏在心尖儿的这个小姑娘,完全都没放火撩拨的自觉,认认真真当着尽职尽责的舞伴兼老师。
    “你的左手牵着我保持不动,右手放在我后背,脚上的动作也不复杂,我退你进,我进你就退,嗯不错,就这样的跟着音乐的节奏走,很简单的对吧?”
    跟着节奏试着跳了一小段的贺重九,蹙着眉头微抿唇角,“徐宝儿,这好像没你说的那么容易,还有刚才我是不是踩到你脚了?”
    “没有,你是踩脚了,”尽欢笑得贼兮兮,“但你踩的好像是跟你来的那位同事!”
    跟贺重九一起来的同事,只有冯挺和小钱,小钱还恪守着护卫职责,在篝火外围根本没下场,那被踩的就只能是冯挺了,怪不得刚还龇牙咧嘴瞪他。
    贺重九知道踩的是冯挺就放心多了,尽欢跳起舞来这么开心,他不想当破坏气氛的踩脚大王。
    哪怕是尽欢不一定会介意,那他也舍不得踩尽欢的脚。
    至于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冯挺,踩两脚算很便宜了。
    皮糙肉厚的大男人,被踩两下能怎么样?
    贺重九对挤眉弄眼的冯挺视而不见,低声跟尽欢说道:“我还没学会,音乐换了,我们再跳一首好不好?”
    “好啊!”尽欢一口答应下来,忍不住问了一句:“重九哥,你真的是第一次学跳舞吗?”
    学会得太快,让她完全没体会到教练教学困难,就享受了合拍舞伴的福利。
    动作标准却不僵硬,乐感也很好,每一步都能抓住拍子,踩脚这种新手常见的失误,也就发生过一次,踩的还不是她。
    贺重九认真点头,“是啊,我以前不跳舞的,这是我第一次学。”
    “那就是天生悟性好,几年前我跟先生跳过一次舞,也是这首曲子,先生当时也夸我乐感好有天赋来着……”想起先生已经逝去,尽欢不禁悲从中来。
    贺重九扶在尽欢后肩的手轻轻拍了几下,本来想开口安慰,却最终什么都没说,语言在这种时刻显得尤为苍白。
    尽欢却很快就调整过来,嘴角重新扬起了笑,语气中带着怀念说道:
    “我跟先生跳的也是快三步,先生带着我转着圈满场飞,你不知道当时有多少女同志,羡慕我能跟先生跳完一整首曲子。”
    “我听说过先生跳舞从不固定舞伴,基本是跳一小段就换人,能跟你跳完一整首曲子,可见他老人家是真的很喜欢你,别的女同志羡慕你也不奇怪。”贺重九低声说话的同时,也不耽误他带着尽欢移步转圈。
    两人舞步合拍,气氛也很融洽,加上两人个子都很高挑,在人群中显得分外出众。
    还有人打算等这曲跳完,就拆散他们这对舞伴换自己上,其中就有正在和自己对象跳舞的胡君澜。
    她行动力还很强,曲子结束立马就要甩开岳卫州。
    “澜澜,怎么了?”岳卫州还以为哪里惹了她不高兴。
    胡君澜理直气壮,“下一曲我要找尽欢跳,跟你跳久了我手累!”
    她个子刚刚一米六,而岳卫州却有一八五,跳舞时要把手搭在岳卫州肩膀上,时间久了确实费劲。
    “你跟徐同志跳,撇下我一个人咋办?”岳卫州哭笑不得。
    “你还缺了舞伴不成?那边那谁,估计巴不得跟你跳呢。”胡君澜撇嘴。
    岳卫州愣了一愣,这已经是今天胡君澜第二次吃飞醋了,他没觉得无理取闹,反而觉得甜蜜又欢喜。
    可他还没来得及诉衷肠表心意呢,怎么君澜老想往别人那里跑?
    本来岳卫州还感谢尽欢陪着胡君澜来围场县,但现在嘛,尽欢已经俨然成了他们谈恋爱的阻碍,名副其实的大电灯泡。
    可不能让君澜和尽欢老凑在一处,不然两姑娘在一起腻歪,他真的插不上手。
    “澜澜,不是我拦着不让你,”岳卫州拉住胡君澜的手不放,“你看徐同志那边不是贺重九吗?”
    胡君澜满不在乎,“没事,我们过去交换舞伴不就成了。”
    “交换舞伴?你要去跟贺重九跳舞?”岳卫州瞬间急眼。
    刚才还窃喜胡君澜为他吃飞醋,还没过几分钟,胡君澜一提交换舞伴,他自己就变成了醋缸。
    “跟贺重九跳舞?你看我像是有毛病吗?”胡君澜扁嘴,贺重九身高跟岳卫州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她是嫌手臂还不够累不成。
    岳卫州松了口气,他也是一时想岔了,就贺重九那样的万年冰山,澜澜这性格,一定不会主动接近。
    “你要是愿意,倒可以跟贺重九跳,反正我跟尽欢搭伴,你们俩在旁边闲着也是闲着!”胡君澜想了一下又补充道。
    岳卫州脸都要绿了,“我跟贺重九,两个大男人牵着手跳舞?”
    还是两个都牛高马大的男人,胡君澜想了想,觉得那画面是有点辣眼睛,“不跳也行,站旁边给我和尽欢当观众。”
    “不是我非拉着你,不让你去找徐同志,”岳卫州压低声音,“你真没看出贺重九对徐同志有点那啥?”
    胡君澜不明就里,“啥?”
    “你没看出来贺重九对徐同志态度不一般?”岳卫州本来不想多说和贺重九和尽欢的事情,总觉得有八婆的嫌疑。
    可胡君澜仍旧没想透,含糊说道:“他俩关系一直都挺好的呀!”
    “他们老早就认识?那贺重九藏得还挺深。”怪不得胡君澜一点不觉得突兀,这是温水把青蛙都快煮熟了,当然习以为常,
    “澜澜,就贺重九那样的性子,要是对徐同志没意思,会对人家这么温柔小意千依百顺?”
    胡君澜瞪大的眼睛满是惊讶,“你确定?我看贺重九对尽欢一直很照顾,尽欢也没表现出异样,两人处得跟亲兄妹一样。”
    “又不是真的亲兄妹,”岳卫州凑近胡君澜的耳边,“以前我们关系也好,我照顾你,你不也没发现我暗恋你,整天哥哥长哥哥短的喊我。”
    刻意压低声音的话语,就像是火苗,燎燃了胡君澜的耳朵,热气瞬间就蔓延到心头。
    半晌之后,胡君澜才憋出一句话,“那还不是你包藏祸心!”
    “是是是,是我包藏祸心,可我的那颗坏心不是交给你了吗?澜澜,它跟你跑了,你可要对我负责啊!”岳卫州用控诉的口吻,一本正经跟说情话。
    情话好听么?自然是好听的。
    特别是那种用严肃正经的表情说出来的情话,更打动人心。
    胡君澜脸颊滚烫内心火热,却很久说不出话来,别看性格活泼大方,在感情表达上,却比不上眼前这个平素沉默少言的男人。
    “澜澜,不说话就是默认了啊!”岳卫州笑的像只狡诈的狐狸,“来,我们再跳一曲,跳完这首曲子我就送你回去休息。”
    胡君澜被情话技能点满的岳卫州,撩得晕晕乎乎,那还有心思去找尽欢,只能被岳卫州的节奏带着起舞。

第七百一十章 送温暖撞车

    这边胡君澜被岳卫州拉着跳舞,那头尽欢一直跟贺重九搭档,从头到尾也没想过换舞伴。
    一来是尽欢和贺重九跳起舞来合拍融洽,二来她这个持续发力成功踏进一米七大关的身高,在场能匹配的男士并不多。
    舞会正式结束的时候,尽欢还有些意犹未尽,贺重九虽是个新手,但悟性强天赋好,跟他一起跳舞让尽欢觉得很过瘾。
    “重九哥,以后你可别跟别人说你不会跳舞啦,这么好的天分,只当观众多可惜呀。”尽欢毫不吝啬地夸赞道。
    对于尽欢的称赞,贺重九照单全收,但要说以后遇到舞会就下场,他笑笑也就罢了。
    除了尽欢之外,他没兴趣跟别人牵手搂背。
    胡君澜突然搭腔,“你们跳得真好,本来我还想来找尽欢你跳一曲,看你们太投入,就没敢过来打扰!”
    “现在是结束了,但你想跟我跳舞还不简单,回了京城等哪天有舞会,我找你跳个够!”尽欢一点也没听出话外之音。
    胡君澜和岳卫州对视一眼,心照不宣笑起来。
    两人的默契亲密的动作,引得尽欢揶揄,“重九哥,我们快走,不要在这里当电灯泡。”
    胡君澜翻白眼,“谁当谁电灯泡还不一定呢!你怎么不说你和贺……”
    可她话还没喊完,突然就被岳卫州打断,“澜澜,招待点没有热水瓶,你先跟我去宿舍拎两个?”
    “水瓶什么时候不能拎,你急什么,我话还没说完呢!”胡君澜走得不情不愿。
    岳卫州无奈一笑,“看他们俩那样,就知道还没明确关系,你贸贸然把窗户纸捅破,不是让人尴尬吗,万一徐同志真的无意,那贺重九岂不是更下不来台!”
    “幸好幸好,”胡君澜拍着胸口,“真要像你说的,贺重九还不得恨死我!”
    岳卫州挑眉,“那倒也不至于,要是他们最后没成,不是贺重九不够努力,就是徐同志真看不上他,跟别人没关系!”
    “那他俩估计还有得磨,贺重九要是动作再不快点,说不定哪天尽欢就被别人给追走了。”胡君澜语气感叹,“你看尽欢那张脸就知道,狂蜂浪蝶一定少不了。”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岳卫州在心里给贺重九点了个蜡。
    以他过来人的经验,暗恋是没有前途的,该表白就得表白,不然心上人被别人追走了,痛苦的还不是自己。
    贺重九跟尽欢在前面一路走一路聊,压根不知道已经有人为他们俩操上了心。
    不过别人怎么想也不重要,贺重九觉得就这么和尽欢并肩散步,已经足够愉悦舒心。
    只是晚上风大也冷,尽欢穿得也薄,不好在室外多待,只得回单位招待点休息。
    招待点本就是临时性质,给探亲的家属的短暂落脚点,条件自然不可能有多好。
    胡君澜从京城出发之前,其实已经做了要艰苦的心理准备,但把门打开之后还是傻眼了。
    靠墙放着一架高低床,天花板吊一颗白炽灯,除此之外,房间里就啥也没了。
    “咱俩晚上就住这儿了?”胡君澜转头问道。
    她其实很不好意思,如果尽欢不是陪她,估计不可能到围场县来,更也不可能住这么简陋。
    没曾想尽欢却不嫌弃,爽快点头说:“就住这儿呗,挺好的。”
    不是为了宽慰胡君澜,是真没觉得条件差。
    虽说屋里只有床,但晚上睡觉也就只用得着床,又不是长住,别的家具也没用啊。
    再说屋子收拾得很整齐,被褥也干干净净,看得出是刚换的,光凭这卫生程度,就已经强过外面的招待所太多。
    唯一的不足的可能是被褥不够厚,屋子里也没供暖,尽欢体质特殊不怕冷,但胡君澜估计扛不住。
    刚想让胡君澜找岳卫州再借一条被子来,就响起了敲门声。
    两人回头,没想到站在门口的人不少。
    岳卫州拎着暖水瓶和搪瓷盆,后面的联络员还抱着两条被子。
    贺重九两只手也没闲着,左手拎着打得整齐的被子背包,右手臂上挂着一件军棉衣。
    送温暖都能撞车?也就这两人献殷勤的对象不一样,不然这场面就热闹了,冯挺憋着笑。
    他本想玩笑几句,又怕被岳卫州和贺重九围殴,干脆挤开两人率先进屋,“你们快把被子抖开,这玩意儿烫死人了!”
    “谢谢冯同志!”尽欢弯着眼睛。
    放到被窝里的是裹着毛巾的输液瓶,输液瓶里面灌满开水放被窝,是时下很流行的取暖方式。
    尽欢在老家,就没少被人讨要输液瓶。
    虽说她义诊大部分用的都是中医,但关系亲近些的,都知道她和县医院来关系不错,找熟悉的医生护士要几个用过的输液瓶不难。
    别看灌了开水的输液瓶抱着烫放开冷,一不小心还容易烫伤,但关键是这玩意儿不花钱还方便,很多人冬天都爱用。
    像胡君澜这种生活条件很好的一小撮人,从小到大就习惯供暖,没供暖的时候她用的也是有工业券才能买到的橡皮热水袋。
    输液瓶灌开水这种简陋取暖方式,她别说用,连见也没见过。
    虽然没搞明白干嘛把一团毛巾塞进了被窝,但胡君澜还是客客气气说说道:“辛苦冯同志,谢谢你!”
    “单位条件艰苦,嫂子来一趟也不容易,我跑个腿算啥。”冯挺冲胡君澜说话,眼睛却扫向尽欢,“都是一家人,嫂子真不用跟我客气。”
    “嫂子”这个称呼,让胡君澜瞬间红了脸,虽然和岳卫州感情日笃,但到底还没结婚,很是不好意思。
    以尽欢的敏锐,当然察觉到了冯挺的视线,但她没了解到内涵,还以为是沾了胡君澜这个家属的光。
    冯挺意味深长瞄了一眼贺重九,后者仍旧挺淡定,把背包和大衣递给尽欢,“没有暖气,晚上会很冷,盖厚点别感冒了。”
    尽欢也没推辞,接过来放到上铺,开口跟他说道:“我开来的车还停在大门口,重九哥,你跟我一起去取一趟呗。”
    “同志,你的车我已……”岳卫州的联络员出声。
    话还没说完,就被冯挺勾肩搭背拖走了。
    弄走这个不长眼色的愣头青,一下子就解放了两对儿,世上怎么就有他这么好的人呢?

第七百一十一章 光荣失落

    有了输液瓶和加厚的被子,双重温暖之下,一晚上也很安稳过去了。

    至少胡君澜没冷得,爬到上铺跟尽欢挤一张床。

    但早上刚醒胡君澜就抱着脚嚷嚷上了,她脚心上赫然有两个胀鼓鼓的水泡,被输液瓶烫出来的。

    昨晚睡前尽欢还提醒过,让她不要图暖和光脚去碰那个输液瓶,哪知道她半夜把袜子给蹭掉了。

    幸好烫得不严重,脚不红不肿,两个水泡也不大,如果放着不管,休息三天也能自愈。

    可胡大小姐就不是个能吃苦的主儿,脚心两个水泡都能喊出双脚残废的动静。

    为了不让自己的耳朵受摧残,尽欢只好翻药箱给她找烫伤膏,涂上估计能有点心理暗示的效果。

    烫伤膏拿出来,还没来得及拧开盖子呢,胡大小姐就手欠把两个水泡给撕破了。

    这作死的手速,尽欢也是很服气,只能拿酒精棉先消毒。

    棉球刚沾到水泡的创面,胡君澜脚心的肉不由自主地抽搐,肉眼可见的痛感,却没听到人喊痛。

    尽欢还纳闷呢,抬头一看大小姐正死死咬着嘴唇呢。

    为了配合这视死如归的架势,尽欢还煞有介事用纱布,给这都不算伤口的伤口裹了纱布。

    岳卫州来叫两人吃早饭的时候,看到胡君澜脚上裹着纱布挺紧张,得知只是水泡破了皮,弄这么大阵仗,还有点哭笑不得。

    可胡君澜一喊痛,岳卫州就方寸大乱,恨不得以身代之。

    就是两个黄豆大小的破皮,不清楚内情的,估计还以为是啥缺胳膊少腿儿的重伤呢。

    受不了两人的缠绵黏糊劲儿,尽欢拒吃狗粮,自行退散去洗漱。

    等胡君澜磨磨唧唧收拾好去食堂,刚赶上早饭的收尾,再晚来十分钟,估计就只剩涮锅水了。

    一顿早饭吃得兵荒马乱,狼吞虎咽吃完饭,贺重九和岳卫州放下碗筷就要先走。

    之前在招待点,岳卫州对胡君澜丁点大的伤紧张地不行,现在胡君澜只能目送岳卫州的背影走远。

    今天不是休假日,岳卫州没空陪胡君澜,就算是休假,有了任务也得立马收假上班。

    单位性质摆在那里,不可能说请假就请假,工作和任务永远排第一。

    当单位的家属,光荣是光荣,苦也是真苦。

    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胡君澜也不是没有考虑现实问题。

    但感情渐入佳境,就算岳卫州不能随时都能陪她,婚后极有可能两地分居,但总不能因为这些顾虑分手吧,她舍不得。

    也只能提前做好和单位共享对象甚至丈夫的心理准备,但此时此刻,心里难免还是觉得很失落。

    没有人陪,单位也不能随意走动,尽欢和胡君澜干脆出了门。

    其实就是开车出去瞎转悠,外面也没有啥好玩的地方,盛名在外的塞罕坝美景一点也没领略到。

    谁让她们来的时间赶巧,正碰上青黄不接的尴尬期。

    冬天刚过去,积雪已经消融,没有银装素裹的雪景可看。

    春天却没到,草木还未萌发,开满野花的绿草地也没有。

    从车窗望出去,入目的尽是一年沉寂萧索。

    本来打算开车去月亮湖,现在已经化冻,开阔的湖面估计还有点看头。结果刚进林场就被拦下来了。

    月亮湖现在可不是后世的景点,而是林场重点保护的水源地,当然谢绝外人参观。

    两人只有灰溜溜开车原路返回,中途在县城吃了顿午饭,还去供销社逛了一圈。

    围场县的供销社很小,供应也不算充足,柜台有一半都是空的,胡君澜把点心柜台最后两斤饼干给包圆了,准备给岳卫州当充饥的存粮。

    “你这个未婚妻,是当得越来越称职了啊!”尽欢打趣,“我什么时候能喝上喜酒啊?”

    现在就只有尽欢一个人,胡君澜自然很放得开,一点也没有谈婚论嫁的羞涩扭捏,大大方方点头。

    “两边家里已经在商量了,估计不是今年就是明年,反正少不了你的酒,你提前把礼物准备好就成!”

    “你这婚期都还没定,就催着我送礼,”尽欢压低声音,“给你做一身睡衣的承诺,我还记着呢,你就安心等着,包你有个难忘的新婚夜!”

    提到“婚期”和“喜酒”,胡君澜能大方坦荡,但“新婚夜”这样的别有暗示的话,她就不好意思了,满脸通红就要去捂尽欢的嘴。

    调侃归调侃,胡君澜要结婚,尽欢也真心为朋友感到高兴,做新婚睡衣,也不是嘴上说说而已。

    她很正经询问喜好需求,可胡大小姐却以为她在开玩笑。

    受限于时代风气的保守,胡君澜别说跟尽欢讨论睡衣的风格样式了,羞窘得根本张不开嘴。

    尽欢也只好作罢,就打算自由发挥,她再说下去,胡君澜真的要恼羞成怒了。

    出了县城开车经过伊逊河大桥,刚化冻的河滩上有不少人和马,这个天气总不可能是在扎堆钓鱼。

    人脚下和马背上大包小裹,还有那些人警惕的表情,扫眼一看就知道这是个正在营业的黑市。

    黑市尽欢就没少逛,她的兴趣点在于古董古玩等老物件,对这种以粮食交易为主的黑市兴趣不大。

    可胡君澜不一样,百货大楼和友谊商店她是常客,黑市还真没去过,这种开在野外的自由小市场就更新鲜了。

    “我们下去看看吧?”胡君澜跃跃欲试。

    被胡大小姐眼巴巴央求,尽欢还是用精神力先摸排了一圈,确定没有安全问题,才开车掉头下桥。

    车还没开到河滩上呢,那些摆摊的人,就迅速拎口袋的拎口袋,牵马的牵马,随时准备撤退。

    看到下车的是两个女的,刚才的骚动小了些,不过还是很警惕,投机倒把是重罪,不管是买方还是卖方,都得小心再小心。

    胡君澜兴致勃勃地来,逛了几个摊子后就有些失望,传说中的黑市并没有她想象中那么有意思。

    摊位一个挨着一个,数量不少,卖的基本都是吃的用的,最多的就是粮食,粗粮占绝对主流,细粮很少,大米白面这样的精细粮更是看不到。

    有个摊子上居然有粘豆包,黄灿灿的颜色在一众摊位中很显眼,还能闻到一丝红豆馅儿的甜香。

    作为一个甜食控,胡大小姐怎么会错过,一开口就要三十个。

    她也不想想,这些粘豆包冻得硬邦邦,岳卫州住的宿舍也没开火,一会儿回去怎么加热?

第七百一十二章 黑市无貂

    不是尽欢不想提醒,主要是没空,忙着买药材。

    塞罕坝造林工程成效显著,生态恢复得好,野生中药也很多,黄芪、柴胡、防风,金莲花和板蓝根……

    药材种类还挺齐全,北地典型药材基本都有,品质也不错,就是炮制方法粗糙,买回去需要进一步加工。

    尽欢制药走的一向是精品路线,制药时药材的淘汰率损耗率都很大,遇到品质好的药材,就忍不住买买买囤囤囤。

    等买完药材就看到胡君澜拎着一篮子粘豆包傻乐,还嘚瑟告说买豆包还绕到一个篮子。

    尽欢一问价格就知道被宰了,怪不得人家舍得把篮子当搭头送了。

    但买都买了,黑市的规矩是买定离手,不能反悔退货,贵了也只能认了。

    本以为买到豆包,胡君澜过了购物瘾就能撤退,结果大小姐又瞄上前面的皮毛摊子。

    逛了那么多黑市,尽欢也是第一次见到卖皮毛的摊子,不过想想也不奇怪。

    围场县本就是皇家猎场,清朝皇族王公的贵族“秋季运动会”——木兰秋狝,就在围场县举行。

    虽然猎场早几百年前就已经没落,但围场县到底还是满蒙聚居地,老祖宗传下来骑马狩猎的本事还没弄丢。

    而毛作为打猎吃肉的副产品,在黑市流通也正常。

    现在什么都靠计划,布料和棉花的供应尤其紧张,皮毛还真是难得的保暖物品。

    不过摊子上都是寻常皮毛,没有特别稀有奢侈品种,最起码尽欢没看见东北大哥老妹儿挚爱的貂儿。

    没经过染色调色的皮毛,颜色灰突突的,品相也很粗糙,跟几十年后那种处理得油光水滑的奢华皮草,肯定是没法比。

    胜在现在的东西都实在,买到啥就是啥,摊主再会吹,也不会把兔皮忽悠成貂皮,主要假冒伪劣技术也不达标。

    胡君澜对着摊子上的皮毛两眼放光,摊主很有眼色地热情介绍皮毛的种类和价格。

    野兔皮三块一张,羊皮一条要三十,狼皮八十,狐狸皮最显高档也最贵一百。

    摊主把价格喊这么高,尽欢砍起价来也没手软,自由买卖,向来是漫天要价,就地还钱。

    六张兔皮,四张羊皮,两张狼皮,两张狐狸皮,最终以22张大团结成交,摊主嘟嘟囔囔报怨说亏大了。

    亏本是不可能亏本的,买的没有卖的精,最多就是没宰太狠而已。

    拎着打成捆的皮毛,胡君澜很高兴,“尽欢,除了狼皮,别的皮子我们平分一人一半?”

    尽欢很奇怪,“为啥要跟我平分?”

    “要不是你会砍价又会挑,这么多皮毛别说220,500块钱可能都买不到,我分你一半很应该啊,”胡君澜一副理所应当的表情,

    “狼皮我不分是我另有打算,我姥爷老寒腿,一到冬天就难受,我想用狼皮给他缝一床褥子,可惜没有貂皮,不然还可以做套棉裤内胆,听说那个更暖和也更轻便。”

    价是尽欢砍的,皮子是她挑的,但纯属帮忙,可没想到要分东西占便宜。

    再说这些皮毛也不是小东西,就算不分狼皮,就按照刚才220块钱的成交价格,一半的皮子也得值个百八十块。

    这么值钱的东西,胡大小姐说得就像给个大白菜一样轻松,尽欢哭笑不得。

    “心意我领了,不过这些皮子你还是留着吧,我没你那么怕冷,冬天连棉袄都穿的少,更别说皮袄了。”

    “谁让你做皮袄?穿出去太扎眼,被人举报作风奢靡就完了,毛朝里穿在棉袄里面就挺好。

    做帽子也可以,不过样式最好别太出挑,仿制那种栽绒帽就不错。

    我记得你之前也戴过兔皮围脖,这狐狸毛肯定比兔毛暖和。”

    胡君澜是典型的怕冷星人,深谙各种保暖技巧,反正这批皮毛已经被她安排得明明白白。

    “这个等回去再说,你还有没有想买的,没有我们就早点回去。”尽欢没打算在黑市长久逗留。

    两个年轻女孩子,突然出现已经足够惹眼,还出手阔绰大肆采买,难保不会被人盯上。

    虽说尽欢有功夫在身,但黑市上鱼龙混杂,又带着手无缚鸡之力的胡君澜,小心一些总是没有错的。

    胡君澜却还没逛过瘾,可以自由砍价的黑市,跟她经常逛的百货大楼和友谊商店,完全是不同的体验。

    新鲜好玩还刺激,自然舍不得这么快走。

    “不继续走了,我们从那边慢慢往回逛行不?”

    被她眼巴巴瞧着,尽欢还真说不出拒绝的话,只好绕过这排摊子,逛后背的那一溜。

    本以为没曾想胡君澜还有看上眼的东西,是一个莲花口的鎏金盒子。

    盒盖中心双狮,周围花枝缠绕,外围以凸线、联珠、花朵等为边;

    外层为飞鸟、昆虫、云朵、缠枝组合纹,以宝相莲瓣纹作边框;

    侧边为奔驰的双狮、双鹿、双羊及花卉纹。

    这么多纹样凑在一起,可以说是相当繁复,但凑在一起却不纷乱,显得华丽又富贵,带有浓厚的草原民族风情。

    也怪不得胡君澜能在上一堆东西中一眼瞧中这个盒子。

    “这个怎么卖?”胡君澜迫不及待问价。

    摊主是个脸圆身胖的中年大叔,做生意也很唠叨圆滑,一开口就是好听话:

    “小姑娘眼光可真好,保存这样好的老物件不多见了,我也不跟你多要价,两张大团结就能带走。”

    胡君澜早就眼馋尽欢砍价,迫不及待自己尝试一把。

    “20块钱太贵了!不当吃不当喝的东西,现在破四旧,这种东西不能放明面上,藏着还占地方。”

    嫌货的才是买货人,摊主稳操胜券笑眯眯地讲解道:

    “老物件本就是用来收藏的嘛,别说上面的花纹全是一点一点錾刻上去,不提这精细的手艺,就单说这盒子的材质,表面的黄的是鎏金,鎏金下是纯银,20块钱千值万值。”

    黑市的小萌新,口舌上还是敌不过老油条子的摊主,胡君澜被说得词穷,只能眼神求助。

    “盒子的纹样大部分是压模,錾刻用得可不多,给个实在价,要合适我们就买了。”

    尽欢这么多年的黑市也不是白逛的,眼光练得跟嘴皮子一样毒辣。

第七百一十三章 千年狐狸玩聊斋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摊主很意外尽欢居然懂行,惊讶之余也松了口。

    “这个盒子是我在乡下花八块钱收来的,原封不动八块钱卖,一分钱都不赚你们的,好几天没开张了,就当是讨个吉利。”

    尽欢摇头,“八块钱都够买十几斤猪肉啦,就买个中看不中用的盒子,回家一顿打跑不了!”

    “这样水灵好看的姑娘,家里人疼都来不及,哪会舍得动手?”摊主笑着扯闲,“八块钱你都觉得我报价高,那你说个你中意的价。”

    尽欢没说出,伸出三根手指比手势。

    “三块?”摊主瞪圆了眼睛,“不行!绝对不行!这盒子不说外面的鎏金錾花工艺,就是送银行去按银子称重收购,也不止三块钱!”

    “东西要是能送银行的话,您也犯不着来这儿摆摊不是?”尽欢凉凉地回了一句。

    摊主神色有那么一瞬间不自然,随即又苦笑起来:

    “要不是实在没办法了,谁愿意来黑市混饭吃?顶着冷风摆摊有多受罪就不说了,就怕投机倒把办抓,下乡收东西也提心吊胆,收这个银盒的时候,价格谈不拢,差点被村民围着打。”

    尽欢盯着摊主愁苦的脸,定定看了几秒钟,嘴角勾起嘲讽的弧度。

    都是千年的狐狸,还玩什么聊斋啊!

    算是从下乡收来的,那也不是能见光的正当来路。

    摊子上这些物件,很大可能都出自辽金时期。

    别看摊子上的东西杂七杂八,摆得也是乱糟糟,但整体风格却很统一,有指向性的东西还不少。

    比如放在摊主脚边,刚还被踢了一脚的瓷器,扁平的壶身,顶部有两个圆孔,就是辽代特有的鸡冠壶了。

    又比如银盒旁边那那一堆,大大小小的玉佩玉器,时代特征也很明显。

    春水秋山玉以渔猎为主题的玉器,毫无疑问是辽金时期的玉器典型代表力作。

    雕刻成刀、剪、锥、锉、勺等工具的组玉佩,这么简朴化的生活题材,南方汉族玉佩很少涉及。

    连马具也镶玉,蹀躞带上缀着一长串的和田白玉,可以说是相当豪奢侈了,足以见得契丹人对马的重视和热爱。

    还有那个卷成筒的鎏金片,也能划归于马具的范畴,是骑马时护腰的金捍腰,跟传说中的金腰带差不多,不过捍腰是戴在背后。

    如果说器物还有后期可以仿造,那么文字就是考古判断时代最直接证据。

    尽欢面前有一面铜镜,铜镜上面雕刻的跟文字很像汉字,却又不是汉字,看了许久才想起来这是契丹文。

    契丹文是辽朝建立后根据汉字创造的文字,从辽朝一直沿用到金朝前期,按照最晚使用时间,距离现在也至少有800年。

    800年前的东西大批量的出现,说是从乡下的农民手里零散收上来的老物件,用脚指头想都觉得不大可能。

    如果说是窖藏或是从墓穴出土,明显会靠谱一些。

    玉器都有程度不一的沁色斑点,瓷器锈渍就不说了,瓶瓶罐罐的边缘连泥尘都没清理干净。

    这么新的出土痕迹,虽说不至于会害怕,但多少还是有点忌讳。

    所以尽欢在摊子旁蹲了半天,一直都只是拿眼睛看,而没有选择上手,还拽着胡君澜不让碰。

    忌讳归忌讳,既然都碰上,尽欢还是不想错过,不然这些东西到最后不知道要流落到哪里。

    “那确实够不容易的,要我给你出个主意?”尽欢挑眉说道。

    摊主饶有兴致,“说来听听!”

    尽欢用手指比了个剪刀手,“我出这个数,摊子上这些东西一起打包带走,也省得你天天顶着冷风摆地摊了。”

    “2000?”摊主试探着问,这个数字他自己都觉得有点难以置信。

    尽欢还来得及说话,胡君澜顿时就炸了,“2000?你咋不干脆去抢银行?”

    “你这小姑娘,咋急眼呢?”摊主表情讪讪,“价钱是慢慢谈出来的嘛,你要觉得价高了,可以还价嘛!”

    尽欢晃了两下手指,“我这比划的可不是2000,而是200!”

    “二百?”这下轮到摊主炸了,“二百块别说成本,就连跑腿费都不够,要是诚心买,砍价也不是这么砍的!”

    尽欢冷冷嗤笑了一声,“东西是从哪里来的,成本到底多少,我们大家心里都有数,我懒得讨价还价磨嘴皮子,才给你200。”

    “这么多东西呢,我腿都跑细了,200真的太低了,老本都要赔没了。”摊主嘴上不乐意地咕哝,其实心里早已松动。

    围场县也不是啥富裕的地方,有钱有眼光买老物件的人少之又少。

    他也不全是扯谎,他的确是好久都没开张了。

    没有买主,他还是得天天顶着冷风出来摆摊,不然东西真要砸在手里。

    捏在手里等时机行情,谁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去?

    放家里不仅占地方,关键这些东西还晦气!

    有人打包一起买走,倒是省心省事了,正中他的下怀,没一口答应,是觉得价格还有谈的空间。

    “那算了!”尽欢不耐烦低头看了眼手表,冲胡君澜说道:“时间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胡君澜分不清这是砍价的策略,还是真准备回去,不过一句废话也没有,抬脚就跟了上去。

    摊主却笃定她们为了压价做样子,气定神闲地数着她们的步子。

    一步,两步,三步……

    两人头也不回,摊主心里有点慌,背影越来越远,眼看着就要转弯走出去了,他连忙喊道:

    “小姑娘别急着走啊,价格我们好商量嘛!”

    胡君澜扯了下尽欢的袖子,“那人好像在在喊我们。”

    “别回头,他还想商量,商量个屁!200块价格已经够高了,”尽欢连脚步都不带停顿。

    摊主这下子真急了,丢下摊子追上来,“哎,小姑娘,我服了你们了,就你说的那个价格,卖给你还不成吗?”

    尽欢也不拿乔,顺势被摊主给拽了回去,“我们东西多拿不了,你打包好帮我们拎到车那边行不?”

    “行!”摊主很爽快答应,“你这小姑娘,嘴皮子也忒利索了,我这常年摆摊的人,都不如你会砍价,这单生意真的亏大发了。”

    尽欢不置可否,“怎么可能会亏?这些东西可都是四旧,就算有人买也不会比我出价高。

    原本东西也不止这点,好变现的东西早出手了,早就赚大发了好吧!”

    辽金时期的墓葬都是厚葬,特别是辽朝大墓,陪葬的金银玉器数不胜数。

    摊子上的金属器,最贵的只有银和鎏金,金器不是被摊主留起来,就是早就已经出手。

    “也就将将够糊口,你也说了这些东西是四旧,哪有人愿意买!”摊主敷衍。

    他把东西打包好拎上,送到了路边的车上,尽欢才从包里数出20张大团结给他。

    银货两讫交割完成,尽欢才和胡君澜开着车满载而归。

第七百一十四章 棒棒哒呵呵哒

    尽欢和胡君澜回了单位,等到吃晚饭的时候,都没见岳卫州和贺重九,直到晚上快熄灯的时候,才匆匆赶过来打了个招呼。

    贺重九和岳卫州是真的忙,尽欢和胡君澜在单位呆着也是真的无聊。

    “这里离红山也不远,要不我们去红山玩两天?”尽欢看过地图后提议。

    “去呗,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胡君澜也是百无聊赖,“好端端的,你怎么突然想起去红山?”

    反正她不相信尽欢是去玩的,塞罕坝以美景风光声名在外,现在都一片荒凉,更别说名不见经传的红山。

    “我有个朋友在那边的农场,好多年没见过面,都走到这里了,干脆过去看看她。”尽欢说的是张慧珍。

    这些年她和慧珍一直通信,信件不算很密集,但一直保持着联络。

    去年腊月里她还收到慧珍的信,说她已经谈了对象,准备今年五一劳动节结婚,现在过去探望也算是提前恭喜。

    说走就走,尽欢和胡君澜吃过早饭就开车出发,下午2点就到了红山市。

    停车先解决午饭,国营饭店服务员还是那个德性,抬着下巴看人,说话还阴阳怪气。

    颠簸了一上午,饿的前胸贴后背,吃个饭还要服务员脸色,胡大小姐受不了这个鸟气。

    “您赶紧往地上瞅瞅,掉的脸子还捡不捡的回来,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欠您二五八万呢!”

    服务员被她那口京片子给镇住了,这年头京城人对很多地方人来说,就是高高在上的。

    毕竟京城是首都嘛,够牛气!

    服务员也不傲了,低眉顺眼收了钱票,规规矩矩端盘子上菜。

    前后态度对比差距,简直不知道让人说啥好。

    服务员虽然不咋地,厨师却很有两把刷子,把本地的招牌小吃——对夹皮儿,做得既有卖相又有内涵。

    金黄色的饼皮外酥里嫩,内馅夹着肥瘦相间的熏肉,一口咬下去,酥脆适口,香飘四溢。

    菜还没上呢,尽欢一口气吃了五个对夹,连嘴巴挑胃口小的胡君澜,都就着酱油清汤吃了仨。

    人吃饱喝足后,车也得加油,结果加油站里面居然没油了。

    红山这样的地级市,汽车数量并不多,这里离东北的油田又不算远,按道理说不会缺油。

    加油站的工作人员跟之前饭店的服务员比,服务态度那得是全国劳模级别。

    耐心解释现在是春耕时节,红山有好几个机械化农场,拖拉机农用车耗油量也不低,加油站那点存量根本赶不上供应。

    从别的地方紧急调的油还在路上,估计晚饭前后才会运到。

    现在离晚饭还早,总不能坐着干等,尽欢和胡君澜商量干脆去市里溜达。

    几十年后红山市是红山文化和辽文化的双重遗址,逛逛博物馆看看文物展品,随随便便就能打发掉一天时间。

    至于现在的红山市,丝毫看不出文化旅游城市的影子。

    街上人少,建筑物也不高,越发显得空旷萧索,天上还挂着太阳,走在路上也感觉凉风飕飕。

    人气最旺的地方要数百货大楼,说是大楼,其实也只有两层楼的房子,规模虽然不大,供应倒是很充足。

    柜台几乎都是满的,过道人头攒动,顾客还真不少,让人有过节抢促销品的错觉。

    尽欢也准备买点东西,带去农场给张慧珍当新婚贺礼。

    主要是跟胡君澜一起出来的,要不然她从空间里拿个暖水瓶搪瓷盆啥的,就能算一份很不错的添妆礼物。

    胡君澜纳闷,“你老盯着搪瓷盆瞧啥呢,你去农场看朋友,还要自带洗脸盆?”

    “慧珍五一要结婚,我琢磨给她买点东西添妆,”尽欢收回视线,“没有本地票券,看了也是白看,等回京城买了再寄过来吧。”

    “你要想现在买也行,门口就有票贩子,来的时候我看见了。”胡君澜压低声音。

    尽欢想想还是摇头,“还是算了,人生地不熟的,我们还是不要冒险的好,反正现在还早,回京城买了邮寄,说不定也能赶上婚期。”

    单纯去探望慧珍,随便带点伴手礼就成,她就买了几包点心,用的全国粮票。

    结完账拎着点心刚想撤退,旁边卖布料的女售货员,从柜台里出来把她们给拦住了。

    “大侄女啊,来市里买东西,咋也不跟你姑我打声招呼?”

    尽欢第一反应不是认错了人,而是觉得人贩子要拐带,尽管这个中年女售货员长得很慈眉善目,她还是拽着胡君澜退了两步。

    售货员也看出了尽欢的戒备,连忙压低声音:“同志你别害怕,我不是坏人,就是想和你换点全国粮票。”

    原来是想换票啊,这阵仗搞得跟地下党接头似的,尽欢也没有马上答应。

    “我手里的全国粮票也不多,还得在外面呆好几天呢!”

    “多少匀点给我吧,我换票也不是为了转手挣钱,是为我闺女,我闺女跟你们也差不多大,她马上要去哈省插队,”

    售货员叹气,说话都带着哭腔:

    “在家连家务都干不好,去农村种地不知道要吃多少苦!我这当妈的再心疼再舍不得,也得拥护国家政策不是?

    想着给她凑点全国粮票,到了那边贴补口粮也好,遇到事情也能拿来应急!”

    说完话,还用手抹了抹湿润的眼眶,看着确实是情真意切。

    胡君澜也深受感触,忍不住掏兜想拿粮票,尽欢赶紧拽住,就怕她一激动把老底全露了,出门在外,还是得多留个心眼儿。

    “您说得也在理,粮票可以给你匀两斤,但私下交易,不会被举报吧!”

    “亲戚之间赠送交换票据,是正常的人情往来,谁能挑出理来?”售货员微微拔高声音正气道。

    话说到这份上,那就换吧,最后商量好用2斤粮票换了7尺半布票。

    布票尽欢都没过手,当场换成了一块灯芯绒料子。

    灯芯绒红彤彤的颜色,用来当新婚贺礼在合适不过,喜庆又体面。

    出了百货大楼,两人又在外面晃荡了一圈,才拎着点心布料慢慢走回去,刚好赶上运油车进站。

    要不是尽欢用的燃油票是特殊单位专用,不然按规矩只能加一个油箱。

    也不能加油站故意卡人,外面停着一长串的拖拉机卡车,都在等着加油呢。

    供应不足,也只有用调剂手段,不然真要乱套打起来。

    加满了油即刻出发,太阳早已偏西,张慧珍所在的农场,离市区还有好几十里地。

    前面的路程都很平顺,最后十几里的路稀烂,吉普212好歹是纯正的越野血统,上山下河都不带怕的,这种坑洼路况简直是小菜一碟。

    通过性越野性,吉普212是满分棒棒哒,至于舒适度嘛,就只能呵呵哒了。

    尽欢感觉自己像开着一辆三蹦子进了迪厅,然后连人带车一起蹦迪一起嗨。

    她身体素质好,本来又喜欢玩车,这种情况下,比起颠簸的不适感,更多是兴奋和刺激。

    胡大小姐就惨了,被颠得七荤八素,感觉灵魂都要出窍。

    一只手抓着死死抓住把手,一只手忙着捂紧嘴巴。

    过了颠簸路段尽欢赶紧踩刹车,车还没停下来,她就推门跳下去,扶着电线杆子一阵哇啦哇啦。

    阵仗看着挺大,其实就是干呕。

    “哟~这是怀上了吧?几个月啦?”旁边就传来一道女声。

    声音娇滴滴的还挺好听,话是挑不出理儿,就是这语气明显不是友好和善,红果果的幸灾乐祸。

第七百一十五章 恶心透顶

    女孩子的名声宝贵,胡君澜还是个极度自尊的死傲娇,怎么忍得了?

    本来还吐得气若游丝,被这么一刺激,瞬间就来了精神,直起腰就怼:

    “你才怀上了,你全家都怀上了!”

    “你这同志咋不识好歹?好心当作驴肝肺!”那女的瞪着眼睛很不乐意。

    “好心?可省省吧,”胡君澜捶胸口顺气,“心口不一阴阳怪气的人我见过了,还没见过你这种不认识,还平白跑出来恶心人的!”

    尽欢把水壶递过去,“漱口再喝点水,你上啥火,这位同志不是故意的!”

    胡君澜瞪眼,这死丫头怎么回事,胳膊肘往外拐?

    还没来得及抗议,对面那个女的就抢着接话,得瑟得不行:

    “就是!你发啥火,我关心你还关心出错来了,就算是说得不对,也不是故意的啊!”

    “你——”这矫揉造作的腔调,怎么听怎么不爽,胡君澜真的很想把手里的水壶抡到她脸上。

    尽欢看到她的动作,赶紧把她拽住,上上下下把对面正洋洋得意的女人打量了一番,视线最终停在了腹部上。

    “说了让你别上火,这位同志还真不是故意的,人家也不过是以己度人罢了!”

    “啊?”胡君澜没明白。

    “孕妇嘛,自然看谁都像是大肚子啰!”尽欢表情很认真地说:“按她肚子的月份,估计孕吐正严重,见你晕车干呕,误会你害喜太正常了。”

    “哦~”胡君澜故意把尾音拖得老长,“原来是,自己是屎,看谁都是屎。”

    尽欢实在没忍住笑出来,“话糙理不糙,就是这么回事儿!”

    两人一唱一和,几句话就挤兑着女人脸色大变,“胡说!我才没怀孕,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你们这是污蔑,我要去革委告你们!”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句话我原封不动还给你,”胡君澜冷哼,“你说我怀孕是好心关心?我说你怀孕就是污蔑!要去举报行啊!现在就去革委会,谁先怂谁特么就是孙子!”

    尽欢凤眼微挑,“行了,你跟这种人还犯得着置气?有劲儿也就在嘴上!

    还去革委呢!我们敢去她敢去吗?

    一旦背上破鞋的名声,那一辈子都洗刷不干净!”

    女人本来还变来变去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连嘴唇的血色都褪尽,额头沁出密密匝匝的汗,整个人都天旋地转摇摇欲坠,她赶紧扶住旁边的电线杆子。

    电线杆子最终还是当了一回痰盂,这女人又不像是胡君澜,她是哇啦哇啦一顿狂吐,还是有实质性内容的那种吐!

    场面异常生化,尽欢和胡君澜齐齐往后蹦了两步,裤脚才幸免于难,就是那恶心的味儿,捂鼻子都遮不住。

    胡君澜再提不起怼人的兴趣,嫌弃地皱着脸。

    “我们赶紧走吧,天都快黑了,还不知道你朋友在哪儿呢?”

    “那边好像是办公室,我们过去问问。”

    去年帮徐祖爷走访老朋友,外面一晃就是好几个月,尽欢在找人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到了农场这种单位,直接去办公室准没错!

    尽欢把车停在这里,也不光是胡君澜受不了,让她缓解晕车。

    旁边这排房子,一看就不是普通的民房。

    地上竖旗杆,墙上刷标语,电线杆上还挂着俩大喇叭,妥妥的“政治中心”配置,又在农场的范围内,肯定就是农场的办公室了嘛。

    其中一间里面亮着灯,敲门却没人应,尽欢只好上手推门。

    开了门之后却连忙往后退,淡蓝色的烟雾和尼古丁焦油味扑面而来,这是抽了多少烟才有这个阵仗?

    透过袅绕的烟雾,依稀看到有个人站在正在讲话,其余人坐着的人都忙着记录,估计是在开会。

    开会抽烟也没啥,在这个年代很常见,但为啥要关门啊,农场会议有必要这么保密?

    二手烟的浓度都快赶上生炉子了,也亏得里面的人还在拿笔记录,能透过烟雾看清楚本子写的是啥不?

    有个中年女人走出来,询问尽欢的同时,不忘大口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

    得知是来打听人的,她把尽欢带到旁边的办公室,慢吞吞坐下来,又站起来端着搪瓷缸子,去倒了一缸子热水,还问尽欢和胡君澜要不要喝水。

    人家态度这么好,尽欢也不好直接说,别假客套瞎比比了,赶紧办正事吧!

    革命年代,是激情燃烧的岁月,不管单位大小,能捞上干部当的人,都不大可能是啥真正的慢性子。

    这个中年女干部,也不是为难尽欢,纯属不想回去吸二手烟,想拖延一点时间摸鱼划水。

    尽欢对这样的人也没辙,从挎包里抓出一把大白兔奶糖,放到女干事的办公桌上。

    糖衣炮弹还是很有效的,中年女干事动作更比之前可利索太多,很快就找出了张慧珍的信息,得知尽欢她们是开车来的,还特意出门给指路。

    刚要去开车门上车,刚那个跟她们吵架,却气吐得稀里哗啦的女人,带着一个男人,气势汹汹走过来拦路。

    “哥,就是她们俩欺负我!”

    有武力担当的尽欢在,胡君澜完全不带怕的,丝毫没把男人放在眼里,开口就是讥讽:

    “哟!瞧你那点出息,吵个架吵不赢还要找帮手,他一个大男人不好骂架,你是想干仗吗?不过随便你们,我们可不怕!”

    尽欢只是点头没有说话,她总觉得这个帮手有点面熟。

    仔细打量之下,发现模样是挺周正,一张略方的国字脸很有棱角,浓眉大眼,个子也高。

    这样的长相,说不上特别帅,但很符合时下的审美,要是去当演员,绝对是正派的男主形象。

    说到演员和男主形象,尽欢一下子想起来,这人是跟那个老演战斗英雄的王新刚有点撞脸。

    脸的长相有类似,但气质这东西却很难做到雷同。

    论精气神,这男人离王新刚同志有十万八千里的差距。

    眼神就不正,轻佻又油滑,视线在尽欢和胡君澜身上来回逡巡。

    如果只是欣赏惊艳的眼神很正常,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色眯眯觊觎也不算太可怕,大多数小人都是有色心没色胆。

    这种眼神怎么形容呢,像买东西一样,在两者之间衡量挑选的审视,蠢蠢欲动势在必得的架势简直恶心透顶。

    呸!他算个什么东西,也配!

    “二位同志,你们别紧张,我不是来算账找麻烦的,我妹妹的性子我了解,莽撞蛮横说话不好听,你们别跟他一般见识,如果有得罪的地方,我替她向你道歉!”

    男人收回恶心的视线之后,话倒说得滴水不漏。

    尽欢和胡君澜还没接茬,他妹妹先尖叫抗议起来,“哥——”

    “你闭嘴!”男人狠狠瞪了一眼,他妹妹的抗议果然吞了回去,“两位同志真的太对不起了,我妹她……”

    就这种演技,就算跟王新刚撞脸,也吃不了影视这碗饭!

    他有兴趣演,尽欢都没耐心看,不客气地掐断话头:

    “我们对你们的事情不感兴趣,不想把丑事抖落出去,就躲开让路,再纠缠我们,我现在就去办公室举报她搞破鞋!”

    举报是不可能举报的,萍水相逢都算不上的恶心货色,她真的一点也不想打交道。

    只是没想到,她跟这对儿兄妹,还孽缘不浅。

第七百一十六章 深度颜控

    兄妹见尽欢这么强势,一个愤恨一个愕然,却都不敢造次,只得把路让了出来。

    尽欢和胡君澜利索上车打火绝尘而去,还附赠了兄妹俩一脸汽车尾气。

    农场内部的路虽说都是机耕道,但却很好走,没几分钟就到了宿舍区。

    在门口就碰到了张慧珍,正坐在马扎上奋力洗衣服。

    这么多年过去,她长相体格变化都不大,还是瘦巴巴的,看着没有几两肉,精神却仍旧旺盛饱满。

    尽欢喊了她一声,她抬头看尽欢,辨认了好半天都难以置信,“尽欢?是你吗?”

    “是我!”尽欢笑着点头。

    慧珍激动之情溢于言表,湿手在围裙上擦了又擦,想去拉尽欢的手,却还是怕冷到尽欢,干脆握住了尽欢的手臂。

    “你都长这么大了,我刚差点没敢认!”她跟尽欢也就差了几岁,口气怎么像两人差着辈分。

    尽欢也不在意这回事,笑着说道:“就是长了个子,长相跟小时候没啥差别吧?”

    转头又跟胡君澜和张慧珍相互介绍了一下,然后几个人一起进了素珍的宿舍门。

    宿舍房间面积不大,两个大炕都有七八个枕头,显然是集体大通铺。

    看被褥的摆放,就知道铺位不宽裕,晚上她跟胡君澜住哪儿,这天气打地铺估计够呛。

    “我这脑壳简直有包!带你们来宿舍干啥?该去食堂啊!”慧珍一拍脑门站起来,“一路吹着风都冻透了吧,煮点热乎的给你们暖和下,明天打牙祭,我请你们吃红烧肉!”

    食堂已经在刷锅洗碗了,慧珍冲窗口喊道:“曾婶儿,还有面不?给我下两碗!”

    “没有!”刷锅的大婶很不耐烦。

    慧珍一点也不生气,“婶儿,没有手擀面就下挂面嘛,或者弄两碗胡辣汤也行啊!”

    “没有没有!啥也没有!”大婶把勺子锅铲摔得哐哐作响,“就姓罗的那两个白眼狼,还胡辣汤,他们想屁吃!”

    “婶儿,不是给静宇静文吃,是我老家的朋友专门来看我,俩小姑娘跑了一路,你给煮点热乎的暖暖身子!”

    大婶一点也不客气,态度可以说是恶劣,慧珍却嬉皮笑脸,语气都有点撒娇,相处模式有点奇怪,但能看得出两人的关系不错。

    还有大婶口里罗家的两个白眼狼是谁,尽欢挺好奇的,她冲窗口里面打招呼:

    “婶儿,我们还没吃晚饭,麻烦你给煮点吃的呗,放心!我们不白吃,粮票和钱照给!”

    大婶弯腰从窗口看出来,外面果然站着俩姑娘,“哟,还真是俩小姑娘,我马上给你们做吃的哈,就做胡辣汤,再热几个晚上的馒头!”

    尽欢点头,说着就要从挎包里掏钱,慧珍怎么可能让她给钱,赶紧拦住她,从口袋里抓了几张票就要往窗口里扔。

    大婶锅铲一挥,霸气打断了两人的撕吧,“你俩都别争了,钱和票收回去,你们远道而来看慧珍,婶儿高兴,自掏腰包请客!”

    “那我就不跟婶儿客气了,”慧珍还真没客气,不仅把自己的钱票收了回去,连尽欢的也给塞回了挎包里。

    慧珍都不客气,尽欢还矫情啥,就坐等着吃了。

    张婶儿动作很利索,没一会儿胡辣汤和馒头就端上了桌,还加了一小盘炒鸡蛋,菜色也算是很丰富了。

    胡辣汤香浓微辣,一口汤咽下去,热气从胃里升腾起来,迅速流向身体各处。

    身体暖和了,食欲就打开了,这时候啃一口宣软的馒头,整个人仿佛都圆满了,炒鸡蛋这个配角,有没有都无所谓了。

    尽欢和胡君澜吃饭,慧珍和张婶儿在一旁陪着说话,气氛非常好,偏偏就有人不长眼,偏要来破坏美好气氛。

    “嫂子,你不是说你要洗衣服吗?怎么来食堂了?”一道熟悉的女声从食堂门口传来。

    声音还挺熟悉,尽欢回头一看,呵,这还真是熟人.

    门口进来的两人,不就是之前在场部办公室,碰到的那对恶心巴拉的兄妹吗?

    这女人叫慧珍嫂子,那男的岂不就是慧珍准备要结婚的对象!

    慧珍这眼光可真是不知道说啥好,难道也是个深度颜控,只看脸别的一概都不管的类型。

    罗静宇长相周正,以现在的审美眼光来看,还真是无可挑剔。

    性格人品方面,就一言难尽了。

    不是因为之前发生不愉快,尽欢匆匆一面,就随便下结论。

    张婶儿跟罗静宇同在农场工作,就够熟悉了吧,也很看不上罗静宇,一提到姓罗的兄妹,就用白眼狼来代替。

    慧珍让做点吃的,张婶以为是给罗家兄妹吃,也恶声恶气不乐意。

    “哇,胡辣汤好香啊,还有鸡蛋!”罗静文大声感叹,咽口水的同时还不停拿眼睛瞟慧珍。

    后面的罗静宇没那么夸张,视线也是在桌子上扫了一遍,才用探究的眼神看向慧珍。

    尽欢就算知道这对兄妹人品不行,也没想到会这么快刷新下限,眼皮子这么浅,几百年没吃过饭啊。

    慧珍却没觉得兄妹俩有啥不对,反而有点不好意思,“尽欢和君澜大老远跑来,还没吃完饭,我带她们来食堂吃点……”

    “我也没吃饭,嫂子快给我来双筷子。”罗静文没耐心听完,直接一屁股坐下。

    罗静宇也跟着坐了下来,“原来两位同志是慧珍的朋友,之前我们……”

    有了场部办公室外面的那一出,尽欢自然不会搭理这样的自来熟,胡君澜连眼皮都没抬,忙着吸溜碗里的胡辣汤。

    不是她们俩不给慧珍做脸,实在是这对儿兄妹太讨厌,连表面工夫都不值得。

    张婶儿嫌弃的表情毫不掩饰,“你们想吃饭,拿钱票来啊,我也不会不待见你们就不卖饭菜。”

    “我吃我嫂子买的饭菜,用得着你来管?”罗静文很不服气。

    罗静宇瞪了罗静文一眼,但眼神轻飘飘的,显然没啥威慑力。

    “这些饭菜是我自掏腰包,跟慧珍可没有半点关系。”张婶儿冷哼。

    “怎么可能?这是我嫂子的朋友,你非亲非故,干啥要请她们俩吃饭?”

    “我乐意请客,也用不着你来管。”张婶儿冷嘲热讽,“慧珍倒是想尽地主之谊请朋友吃饭,可她哪来那么多钱票?她有多少细粮和肉票,你们兄妹俩不是最清楚吗?”

    罗静文一点也不心虚,“我又不当家,我嫂子的工资也不给我,我咋知道她有多少钱票?”

    张婶儿冷哼一声,掰着手指数:

    “你不知道?我看不仅清楚的很,还把她的工资补助安排明明白白!

    月初发了工资补助,月初你就头晕,说需要吃肉补充营养,

    过几天你胃不舒服,窝头黑面馒头拉嗓子,得只咽地下大米粥和细面馒头。

    十多号修沟渠,罗静宇出一天工就请病假,吃了两天糖水荷包蛋,

    大前天你们兄妹俩,跟慧珍一起来食堂,慧珍打了一份红烧肉,她一共吃了几块?还不是都进了你们的肚子?”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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