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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系危机全文阅读

作者:萤光飞舞     太阳系危机txt下载     太阳系危机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太阳系危机全文阅读

第一章 追杀

    恩戈罗火山海拔近三千米,像一根擎天巨柱,矗立于非洲大地。顶 点 X 23 U S它算得上是非洲最令人生畏的山峰了,山腰处山势陡峭,毒蛇、猛兽、疟蚊横行,山顶则遍布松软的火山灰和碎石,而且还积了厚厚一层硫磺,别说人,哪怕是山羊,也很难爬得上去。

    当然,也很少会有人脑子锈逗了,去挑战这座高峰。不为别的,它太危险了。

    这是一座仍在活动的火山。

    在历史上,恩戈罗火山曾数次喷发,把山顶都给喷掉了,以熔岩湖为中心形成一个巨大的碗状巨坑,坑底是终年翻滚不休的熔岩之海。也许是因为在过去数百年的几次大喷发中消耗掉了绝大多数的能量,它变得比较温驯,不会再动不动就把山体都给喷掉,但是从熔岩之海中喷发出来的带着硫磺的烟雾还是将这里变成了生命的禁区,谁敢爬上去,那绝对是活得不耐烦了。

    更别提山间处处都在喷发着烟雾,地面松软,一个不留神,一脚踩下去便一陷到底,可能人还没有反应过来,脚便被隐藏在松软的地表下的岩浆给烧掉了!

    这是死神的禁区,擅入者死。敢去挑战恩戈罗火山的登山爱好者,没一个能回来的。

    杨炜正在这片死神的禁区中狂奔。

    他赶上了好时候,这几天恩戈罗火山处于休眠期,连烟雾都没怎么喷发,所以他得以狂奔,不然的话,连能不能走动都很成问题。

    近三千米的高度,氧气含量比地面要稀薄得多,在这么高的地方进行剧烈的运动,哪怕他的身体比一般人要健壮得多,也有点儿不堪重负。他的肺像是在沙漠里暴晒了好几天,干瘪干瘪的,吸进来的每一口空气都滚烫烫的,呛得他只想咳嗽!脑袋更是在嗡嗡作响,眼前白茫茫的一片,浑身的每一束肌肉都在哀号,在哀求他赶紧停下来,不然他肯定会死的!

    但他不能停。

    在后面,十几名身披绿色伪装、与山林融为一体的神秘人正在在巨石之间星跳丸走,动作之矫捷,哪怕是将海豹突击队最顶尖的队员请来,也是瞠目结舌,目瞪口呆。这些神秘人像打猎一样,将他和最后几名队友三面合围,不断开火,枪法极准,充斥杨炜耳畔的不是什么枪声,而是队友中弹时凄厉的惨叫!

    “啊”

    身后又响起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是东北佬老虎。这个出身于北部战区某集团军侦察大队的硬汉,就算将烧红的烙铁烙到他身上,他也是一声不吭,但是现在他却吼得好像心脏都被撕裂开来了,那惨叫声令杨炜浑身发冷!杨炜不敢回头,他很清楚这个东北佬身上正在发生着何等可怕的事情:

    那帮神秘人所使用的是一种很古怪的子弹,打在身上,不管是哪个部位中弹,肌肉和骨骼都会迅速溶化,最多两分钟整个人就会变成一摊血水,化为乌有!在跟这帮可怕的魔鬼周旋的这两天里,二十多名队员大多都是被这种子弹击中,然后彻底消失,就连他也有一次险些遭此厄运,幸亏东北佬将他踹开,不然他也化成血水了。

    可现在,东北佬却被打中了,而他却没办法救他!

    老虎痛极狂吼:“你们这帮杂碎,老子跟你们拼了!!!”这个东北硬汉硬是忍受着血肉被迅速腐蚀的痛苦,朝后面的追兵猛烈开火,81式自动步枪快装弹鼓内的子弹刮风似的扫了过去!

    好有两名追兵被子弹击中,身体稍稍向后仰了一下,然后又有数发子弹拖着微光闪烁的弹道激射而来的,打在老虎身上,老虎的怒吼声戛然而止。

    杨炜没有回头,只是加速,加速,再加速!

    队长声音沙哑:“分散开来,能逃出一个算一个!集合地点不变,如果有人逃出去后在那里等候四十八小时,四十八小时之后没有人前去会合,可以自己想办法回国……”

    然后是稀落的回应:“明白!”

    “明白……”

    “明白……”

    杨炜苦笑。他可不认为分散突围就能逃出去,这些敌人实在太可怕了!

    杨炜,合肥人,今年二十五岁,曾在海军陆战队服役四年,是一名不错的尖兵。退役后跟着朋友来到非洲闯荡,结果很不幸撞上了骗子,被骗得血本无归,朋友随后卷走了所有资金跑路,于是他一无所有了。正不知道如何是好,他遇上了队长,同样是海军陆战队出身的“海狼”萧战雷,这位在非洲拉起了一支佣兵队伍,队员清一色的华国退役士兵,专门为战乱地区的华国企业提供安保服务,收取不菲的佣金。在萧战雷的劝说之下,杨炜加入了这支小小的佣兵队伍,一呆就是一年,在数次战斗中表现出色,得到了队友们的一致认可。这一年来他们出色地完成了好几个颇有难度的任务,他也跟着发了一笔小财。这次他们接受一家企业的委托,进入恩戈罗山区营救数名被恐怖组织绑架的员工,由于该恐怖组织的凶悍是出了名的,萧战雷不敢大意,整个队伍全员出动了!

    结果他们顺利地消灭了十几名恐怖份子,救出了被绑架的员工,却在撤离的时候遭遇了一伙神秘人的袭击,二十多名苦命的佣兵,还没有反应过来便已经倒下了近一半,队长带着剩下的人且战且退,始终无法摆脱敌人。在较量中,杨炜吃惊地发现这伙敌人出奇的强悍,奔跑速度堪比蹬羚,动作快如闪电,枪法精准,而且装备极其精良。他亲眼看到,猎鹰用m200狙击步枪击中过两名敌人的胸口,然而敌人只是被打得倒地滚了几滚便又跳了起来,浑若无事!

    这可是10.36毫米口径狙击步枪!

    连这种可以击毁轻型步兵战车的狙击步枪直接命中都奈何不了敌人,其他人手中的中小口径自动步枪、机枪打上去,也就配给人家捶捶胸口了。

    所以,他们只能逃,不停地逃,不能投降,不能停下来交战。投降就得死,停下来交战也得死!

    两名敌人出现在左边,子弹带着微光激射而来。听不见枪声,杨炜怀疑他们所使用的根本就不是装了消音器的步枪,而是类似于电磁步枪那样的玩意儿!

    杨炜就是一滚,险之又险的与子弹擦身而过,然后跳起来,继续狂奔!

    身后又传来两声惨叫,接着是手雷爆炸的轰鸣……中弹的队员无法忍受身体溶化的痛苦,拉响了光荣弹。

    空气中传来阵阵音爆,紧接着一大片血雨泼洒过来,淋了杨炜一身。这应该是被大口径狙击步枪打中的,对方所使用的狙击步枪很恐怖,打出的子弹初速达到六倍音速,打中身上,整个人都碎了。杨炜根本就顾不上看是谁中弹了,他一个急转弯,瞅见一片浓雾,想都没想就猛冲过去!

    又是那让人毛骨耸然的音爆之声,杨炜浑身的汗毛都倒竖了起来!明知道没有什么卵用,他还是不顾一切地向前飞扑出去,拼命翻滚!他的动作是很灵活,很快,但跟六倍音速飞行的子弹相比就差得太远了,无谓的挣扎而已。幸运的是这一枪打的不是他,在翻滚中,他瞥见队长身体化作一蓬血雾,溅射出老远。

    心口刺痛。

    萧战雷大他十岁,一直以来都将他当成弟弟来照顾,一年的相处下来,两个人早已情同手足了,现在萧战雷被对方的子弹撕碎,他顿时就红了眼。

    不跑了……反正再怎么跑也跑不掉的,不如趁着现在还有一点力气,跟他们拼了……

    “你们到底是什么怪物!!!”

    干涩的喉咙里迸出嘶哑的怒吼,他手中的81式自动步枪喷出膛焰,弹壳飞溅间,子弹汇成一把火镰狠狠扫向那些无冤无仇却要对他们赶尽杀绝的追兵!

    对方根本就不在乎,甚至是以一种气定神闲的态度任由子弹打在自己身上,然后朝他举起了手中的枪。

    那是一种外型很科幻的枪,枪托枪身一体化,又粗又短,跟以色列的塔沃尔突击步枪有几分相似,但枪管更短一些,只从枪身延伸出五六厘米。口径大致在7.6-7.9之间,没有安装瞄准镜、战术手电筒之类的配件,看上去颇为科幻。当然,它开火的时候更加科幻,每一发子弹都带着耀眼的微光,如果是在晚上,肯定能看到子弹飞行时拖曳的光带,非常漂亮。这玩意儿杀伤力实在惊人,完全无视防弹衣,打哪穿哪,打中了整个人就会化为乌有,被它指着,杨炜只觉得浑身发冷,血液几乎凝固!

    最后一点勇气随着弹匣里的子弹的减少而飞速消失,他大吼一声,抢在对方开火之前扔掉步枪,就地一滚滚入浓雾之中。

    然后他便惊骇地发现自己就像一块被人从高楼上扔下去的砖头,带着呼呼风声飞速下坠,下坠……

    这是万丈深渊!

    惊骇欲绝的嗥叫声响彻天空。

第二章 奇遇

    最后一个被猎杀者像块砖头一样坠入了万丈深渊,虽然浓雾阻隔,肉眼难以视物,但是追杀者一体化头盔上的智能透视眼镜却可以透过浓雾看得清清楚楚。www.uu234.net他们带着嘲弄的笑容目送这个倒霉蛋在自己的视野内消失,其中一个军官模样的家伙点了一下手臂上的微型通信终端,屏幕亮起,他用一种非常古怪的语言报告:“猎杀结束,二十七个猎物全部击杀,无人漏网,完毕。”

    屏幕里传出一个冰冷的女声:“第1011小队,你们用的时间太长了!这一批人里,你们的表现是倒数的!”

    军官平静地说:“是的,我的小队还不够老练,需要更多的任务磨练他们。”

    冰冷女声说:“我没有那么多猎物给你消耗!猎杀结束,立即开始寻找我让你们找的东西,四十八小时之内务必完成任务,否则后果是什么你们是知道的!”

    军官还是很平静:“明白,四十八小时之内必定完成任务!”

    结束对话后,他向待命的部下下达简短的命令,这些刚刚结束了一场漫长的追杀的士兵一声不响,立即分头行动,消失在烟雾之中。

    杨炜对此一无所知,他还在往下坠呢。天知道这个深渊到底有多深,他身体下坠的速度已经逼近音速了,居然还在一路加速!当然,对于他来说,这不失为一件好事,加速就意味着还在继续下坠,还在继续下坠就意味着他还没有死。当然,这种好事不会持续太久的,他很快就会像颗炸弹一样砸在地上,变成肉饼,在巨大的冲击力的作用下,他的血液会化作血雾,喷起几米高,而他的身体……估计连块完整的骨头都不会有了!

    杨炜心中无比悲愤,他一个小小的雇佣兵,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怎么就得个粉身碎骨的下场?老天爷对他也太狠了吧?最可悲的是,不会有人知道他死在这里,包括与他相依为命的妹妹!

    想到妹妹,他心里惨痛。早在十年前,一场车祸夺走了他的父母,他和妹妹都成了孤儿,兄妹俩相依为命,现在他也要死了,死在这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妹妹大学都还没有毕业呢,以后可怎么办!

    我不想死在这里,我要回家!!!

    在失去意识前,他脑海里迸发出强烈无比的意念,也许直到现在他才知道什么对自己是最重要的。

    可惜,太晚了!

    “小炜,我……我不行了,照顾好你妹妹……”

    “再苦再难也要熬下去,以后这个家,全靠你了……”

    “爸,妈,求求你们,不要走,不要扔下我不管!!!”

    “哥哥,爸爸妈妈都走了,你会不会也扔下我不管?”

    “哥哥,你一个人在非洲闯荡,记得要多给我打电话,别让我担心,好吗?我们家只剩下咱们两个了!”

    都说人垂死的时候会像穿越时空隧道一样,一生的经历快速回放,但杨炜却没有看到什么回放,脑海里全是嘈杂的声音,父母临终前的嘱托,妹妹撕心裂肺的哭声,去非洲闯荡前依依不舍的叮嘱,都在耳畔回响,萦绕不散,令他万分伤感。而到最后,似乎又有影子在他眼前晃动……没错,真的是影子,极淡极淡的影子,了无实质,仿佛是空气波动形成的涟漪。这个影子围着他走来走去,发出奇怪的声音,似乎在嘲笑他,只可惜他一个字也听不懂,只觉得吵得烦,不耐烦地冲那家伙说:“滚一边去,别来烦我!”

    连他自己都没有听到自己的声音。

    尖刻的嘲笑声透入灵魂深处,他终于听懂了那个影子在说些什么:

    “愚蠢的蝼蚁啊,你也开始后悔了?后悔离开家乡跑到一个该死的地方闯荡了?”

    “为什么总是在再也无法回到家乡了才来后悔当初为什么要离开?”

    “知道我是谁吗?达莱雅星系最俊美、最富有、最有才华的萨文埃兰伯爵!整个星系的美丽女子都为我的容貌和才华所倾倒,我所拥有的财富足以让我得到任何我想得到的东西,任何东西!”

    “后悔啊,我居然鬼迷心窍的,放弃了如此优裕的生活,离开深爱我的亲人,孤身一人开着飞船前往未知的世界探险,以寻找刺激,最终因为一次太空事故坠落在这个该死的星球,再也无法返回美丽的故乡!”

    “你知道数百年如一日仰望星空,看着故乡所在的星系而遥不可及的滋味吗?你知道眼睁睁看着自己一步步走向生命的终点,救援队却杳无音信的绝望吗?在这个鬼地方,我熬了整整几百年,几百年啊!”

    “现在,你也来尝尝这种滋味吧!”

    那家伙肯定有好几百年没有跟人说过话了,激动得不行不行的,那声音堪称震耳欲聋,杨炜百分之百确定,再这样下去,自己非得让他吵得魂飞魄散不可。他好想一脚将这家伙踹飞,但是他的身体一点知觉都没有,灵魂仿佛脱离了身体似的,无从着力。他叫:“你能不能安静点?你到底想怎么样?”

    那个影子逼近他,一字字问:“你想回家吗?你想回到亲人身边吗?”

    杨炜懒洋洋的说:“想啊,可惜我回不去了……不过不要紧,我记得回家的路,我的灵魂会飘回去的!”

    影子说:“我可以让你回去,但是你必须答应我,想办法向我的星系发送信号,让我的遗体回归故乡,你能做到吗?”

    杨炜仍然是懒洋洋的:“倒霉的孩子啊,你莫不是在掉下悬崖的时候摔坏了脑子?还向你的星系发送信号,什么乱七八糟的!”

    回应他的是一连串的笑声,就像涟漪一样层层扩散:“答应我,你就能回家……”

    杨炜只想让这个鬼魂安静一点:“行,我答应你!”

    吵死人不偿命的聒噪声消失,世界清静了。

    白茫茫的一片混沌……

    身体像被生生撕裂,然后再一块块的拼接起来,肌肉纤维在破碎的肉块中疯长,血管和神经在迅速蔓延,痛、痒、麻、酸,种种极度不适的感觉袭来……

    这不像是坠入万丈深渊摔得粉身碎骨应有的感觉!

第三章 打猎

    大雨从天而降,浇在身上,寒彻骨髓。m.www.uu234.net

    杨炜打了个冷战,倏地睁开眼睛。

    首先看到的是铅云低垂的天空,一道道电光在云缝间飞舞,雷声震天动地,筷子粗的雨丝咝咝落下,天地之间白茫茫的一片。这是暴雨,哪怕是在气候变化无常的恩戈罗山区也是很少见的暴雨。

    接着便发现自己几乎一丝不挂,就这么赤条条的仰面躺在暴雨之中,颇有要日天的气势。他坐起来,检查自己的身体,惊讶地发现自己从那么高的地方掉下去,居然还是四肢健全,没有哪里闹独立的。

    这不科学!按理说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去,他早就变成一团连他老妈都认不出来的玩意儿了,怎么可能毫发无损?

    轰!!!

    一个狂雷在头顶炸开,狰狞的电光向四面八方延伸,疯狂扭动,仿佛要择人而噬的怪兽。杨炜意味到继续躺在这里很危险,不是被暴雨活活淋死,就是被闪电劈死,反正都是个死!他跳起来,抹掉脸上的雨水,用手掌挡在眉毛处遮住瓢泼的大雨极目四望,看到不远处有一幢小木屋,他也不管有没有人了,撒腿狂奔,顶着不断劈落的电光冲过去!

    很幸运,木屋里没有人。这应该是一幢伐木人小屋,有些年头了,门锁着,被大风吹得吱牙作响。杨炜捡起一块石头照着锁砸去,几下将锁砸开,推开门钻了进去,然后把门关上,总算是暂时摆脱了这可怕的大雨。

    木屋并不大,但足以将狂风暴雨挡在外面,为他提供一个宁静的角落。他目光一扫,看到一条毛巾就挂在门的后面,于是他也不客气了,拿过来一阵猛擦将身上的雨水擦干净,然后走到木床前,在一堆乱七八糟的衣服中一阵挑挑拣拣,最后挑中了一套农民工迷彩。所谓的农民工迷彩,就是华国有名的87式迷彩服,彩色和款式都挺土的,华军穿了整整二十年,直到2007年才被07式迷彩服取代。这玩意儿太常见了,华军士兵参军从参军到退伍都是穿着它去穿着它回来,退伍兵也是穿着它去找工作,其中以农民工为甚,一些服装厂也大量生产,以满足一些没能当上兵的年轻人的心理,这就使得87式迷彩服越发的泛滥成灾,这不,都泛滥到非洲来了。这倒便宜了杨炜,他三两下将农民工迷彩穿上,总算是摆脱了一丝不挂的尴尬,也让身体暖和了一点……嗯,如果再来一点吃的就好了!

    当然不可能有吃的,他找遍了整幢木屋,没有找到任何能吃的东西,没办法,只能在木床上躺下,倾听着风声、雨声、雷声,闭上眼睛,默默的想着心事。

    这一段经历处处都透着离奇。他们所遭遇的敌人之强悍,完全超出了一名军人的认知范围。杨炜知道,他们这支雇佣兵队伍里,每一名队员都是来自华国陆军或者海军的精英战士,战斗力相当强悍,装备精良,作风更是硬朗,并没有一般雇佣兵那种欺软怕硬、见便宜就拣有麻烦就闪的拉稀作风,这种硬朗的作风是他们从军队带出来的,永远不会被磨灭。这样一支队伍,天下无敌自然是万万称不上,但是也不容轻视,哪怕是对上海豹突击队、sas等顶尖的特种部队,也不至于毫无还手之力,在他们倒下之前肯定会给对方造成数人伤亡的代价。但这次他们却被一股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敌人打得别说还手之力,就连招架之力都没有,只能在溃逃中被对方一一击杀,如同闯进了猎人伏击圈内的蹬羚。

    这段遭遇本身就够离奇了,但更离奇的还在后面。他从悬崖坠入万丈深渊,居然屁事都没有,只是脑海里多了一个聒噪的声音,一个劲的提醒他要履行承诺,否则绝对不会放过他……他精神有些恍惚,自己该不会是在梦境之中吧?这一切真的很像是一个荒唐的梦……不,哪怕是再怎么怪诞的梦,也不会如此离奇、荒唐!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自己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想不起来……想不起来……想不起来……

    他用手箍住脑袋,脑壳在隐隐作痛。纷繁错乱的记忆,离奇的遭遇,让他的大脑有点儿吃不消,只能先行打住,不然的话他该疯掉了。

    只有两点是百分之百肯定的。

    第一:他效力了一年之久的佣兵团队已经全军覆没;

    第二:非洲非常危险,他得回家。

    等雨停了再说吧……太累了……

    这样想着,他慢慢地睡了过去。

    当他再次醒过来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天空一碧如洗,连绵的山峦在暴雨洗过之后越发的苍翠,青灰色的岚气又为它披上了一简薄薄的面纱,越发的美丽、神秘。杨炜仔细观察,费了好大的劲才在天边找到恩戈罗火山的影子,目测距离至少在五六十公里以上。这一发现又让他的心头多了几分玄之又玄的感觉,要不是恩戈罗火山口喷发的气体呛得他的肺现在仍然在隐隐作痛,要不是战友们的惨叫犹在耳边,他们的血肉溅在身上那种粘腻滚烫的感觉仍在,杨炜真怀疑自己只是做了一场梦,根本就没有到过恩戈罗火山!

    肚子在咕咕作响,猛唱空城计,杨炜叹气:“算了,不想那么多了,先找点东西把肚子填饱吧!”

    深山老林里野生动物不在少数,伐木工人一般都喜欢在空闲的时候进入密林去打猎,弄点野味回来改善生活,这幢伐木人小屋的主人也不例外,杨炜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一把猎刀,一支akm自动步枪,一具手工制造的弩,还有一筒弩箭。人们时常说ak-47是世界上产量最大的武器,其实不然,真正的ak-47产量并不大,真正产量惊人的是ak-47的改良版本akm,只是它跟ak-47太过相似,年代也差不多,人们把akm都算作ak-47了而已。这玩意儿美、欧、亚三大洲那些军事实力较强的国家早就不用了,但是在非洲却仍然很受欢迎,原因无它,便宜,结实,耐用,砍根木头就能换回一支外带好几个弹匣。这一带并不太平,经常有恐怖份子和非法武装活动,伐木工人弄几支akm防身,那是再正常不过了。不过这支akm有些年头了,膛线磨损得不轻,估计精度好不到哪里去,用它打猎只会把猎物给吓跑,所以还是得靠弩。

    弩是踏张弩,杨炜试着拉了一下,张力还挺强的,只要能命中躯体,击倒一头驼鹿都不成问题。猎刀则是伐木工人用汽车弹簧钢片打造的,全长二十七厘米,刀柄刀身一体,有刀环,用麻布和麻绳密密麻麻的缠裹了好几重,握在手中感觉挺舒适。杨炜用它削一下木床以试试锋利度,结果一下子给削掉了一小块,真够锋利的。他满意地将猎刀插入刀鞘,别在大腿上,反挎着akm自动步枪,弩箭筒固定在后背,右手一伸就能拿到。然后又找到一双不错的布鞋穿上,算是装备齐全了,他对着木屋团团作了个揖,低声说:“兄弟,对不起了,你们的东西我先借用一下,打到猎物我分你们一半!”说完大步流星的走出木屋,钻进了密林之中。

    临走的时候还不忘把门关上,证明自己是一个很有职业道德的小偷,至少在拿走了主人的东西之后不会忘记要帮主人关上门。

    暴雨过后的森林空气清新,火山区特有的那种含火山灰的臭味被冲涮得一干二净,深深呼吸几口,真的是心旷神怡。由于几百年来火山时不时喷发一下,大量火山灰被喷到半空再落下来,以火山口为中心,方圆数十公里的土地都十分肥沃,树木、灌木、野草什么的都在疯长,尤其是一些大树,一家伙长到三四十米高,吓人得很。这里人烟稀少,有众多动物栖息,刚下过一场暴雨,这些动物都出来活动了,正是打猎的最好时机,杨炜很快就发现了好些跑出来喝水觅食的小动物,只是这些小动物没多少肉,他不感兴趣,猎人嘛,都喜欢大家伙。

    他找到一条山溪,先灌了几口,然后潜伏在下风处,静静地等待猎物过来喝水。

    森林里的动物并没有让他等太久,潜伏了两个多小时,树丛中就有动静了,悉悉娑娑中,一头漂亮的麂羚从灌木丛中钻了出来,转动脑袋东张西望,小心翼翼地接近水源。丛林里掠食动物众多,处处隐藏杀机,像麂羚这种温驯的食草动物自然要时时保持警惕,以免被掠食性动物伏击。好在现在到处都有动物在活动,掠食动物的选择很多,一时间也顾不上它,它安然接近了水源,开始大口大口地喝水。

    杨炜还在耐心等待,连呼吸都放得很轻。麂羚是一种胆子很小的动物,稍有风吹草动立即溜之大吉,现在它喝两口水就抬头四处张望,显然还没有放松下来,如果这个时候动手,搞不好他还没有端起弩,这头二十来公斤重的小东西便跑得只剩下一道烟了。

    耐心……耐心……

第四章 冤家路窄

    那头麂羚似乎很渴,试探了几次都没有动静后,便放松了警惕,开始大口大口地喝水了。

    好机会!

    杨炜端平强弩,瞄准麂羚柔软的腹部,食指均匀发力,扣动机括……这头麂羚的体重大致在二十公斤左右,这样的块头,强弩只要射中腹部就是对穿,它将在一分多钟之内倒地不起,死于大失血,然后杨炜接下来的几天就用不着为肉食发愁了。

    就在他即将击发的时候,麂羚似乎感觉到危险,警惕地抬起头来,身体本能地后退。然而为时已晚,一道耀眼的微光带着阵阵轻微的音爆声激射而来,正中它的腹部,左边进右边出,凿出一个碗口大的窟窿,血浆四溅!麂羚发出尖厉的惨叫声,平地蹦起一米多高,然后身体如遭雷击般蜷曲,四肢抽搐,轰然倒地,痉挛几下就不再动弹了。

    这可不是杨炜干的。

    潜伏在下风处的杨玮同样如遭雷击,这一幕他实在太熟悉了!

    没错,在过去两天,这一画面反复在他眼前重演,追杀他们的神秘人扣动板机,无声无息间,弹丸带着微光激射而来,将与他一起逃命的队友击倒,然后在非人的惨叫声中化为血水……

    是那帮家伙!

    这帮阴魂不散的家伙居然还没有走!

    只一瞬间,杨炜的衣服就让冷汗给湿透了。他太清楚这帮家伙有多可怕了,十一二个人追着二十多名装备精良的雇佣兵打,整场战斗就是一边倒的屠杀,他们毫无还手之力!现在他的战友全都死了,就剩下他一个,遇上这帮魔鬼,只怕是九死一生!

    极度恐惧让他别说扑出去抢夺猎物,就连呼吸都放得极轻极轻,生怕惊动了隐藏在暗处的魔鬼。

    在他惊骇欲绝的注视中,两个身穿林地迷彩的男子幽灵般在树林中现身,无声无息地朝猎物走来。距离很近,能见度也不错,于是杨炜很幸运地成了整个“猎熊犬”佣兵团中唯一一个看到敌人真面目的人。这两个魔鬼都是青年男子,身高都在一米七五到一米八之间,不算太高,肌肉也不算发达,体型比较偏向亚洲人,不像欧洲人那么强壮,恨不得连颅腔里都长满肌肉。然而他们却都有着一张白人的脸庞,皮肤白皙,碧眼勾鼻,相貌挺普通,属于那种见过了就忘的,那头金色的头发都比他们的相貌更抢眼。由此基本可以确定,这伙追杀了“猎熊犬”佣兵团整整两天两夜,将整个佣兵团杀得全军覆没的魔鬼,是白人。

    但是他们的装备却是欧美任何一个国家都不曾装备过的。左边那个端着一支跟塔沃尔自动步枪极为相似的步枪,右边那个反挎着一支又粗又长的狙击步枪,看外型应该是反器材狙击步枪,枪管比一般的反器材狙击步枪短了三分之一,接近枪口那十五厘米的枪管明显比后面的要粗很多,看上去很笨拙。此外不知道为什么,它的枪托是实心的,而不是像很多反器材狙击步枪那样采用中空结构枪托以减轻重量。这样的设计无疑进一步增加了重量,如果哪个设计师敢采用这样的设计,各部队首长肯定会纷纷打电话过来问候他的全家女性,反器材狙击步枪本身就够重了,还这样整,成心想累死那些士兵啊?不过,这个背着看似笨重的狙击步枪的狙击手却一脸轻松,大步流星,跟同伴有说有笑,丝毫不像背着一支重得要死的大家伙。除了佩服他体能好之外,杨炜实在没有更多的想法了。

    这两个家伙并没有注意到灌木丛里还躲着一个,他们很放松,一路说笑着走近那头被击倒的麂羚,先是用脚挑动自己的猎物,欣赏着这头麂羚那漂亮的皮毛和饱满的脂肪、肌肉,甚至蹲下去用手抚摸着麂羚的皮毛,笑容灿烂,语调轻快,哪里还有半点追杀“猎熊犬”佣兵时的凶残冷酷?要不是他们手上的装备给自己的印象实在太过深刻了,杨炜都险些以为自己认错人了!

    这两名神秘人的语言非常古怪,杨炜在非洲闯荡了这么久,跟两个由欧美退役士兵组成的佣兵团有过合作,什么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俄语,多少都能听懂一点,但这两个家伙在他面前聊了那么久,他愣是没分辩出这是哪一国的语言。他盯着这名敌人,战友们的惨叫又在耳畔响起,他们中弹后化为血水的惨状在脑海中浮现,他的眼里渐渐蒙上了血丝。在家同生共死一年,彼此之间早已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么多可以彼此将生命托付给对方的好兄弟就这样死了,而杀死他们的敌人就在眼前,而且毫无戒备……

    干掉他们!

    干掉他们!!

    干掉他们!!!

    这个念头越来越强烈,以至于他不得不咬紧嘴唇,用刺痛来压抑住跳出去将这两名敌人撕成碎片的冲动。过去两天整个佣兵团被人家团灭的惨痛经历已经足以让杨炜了解对方的实力有多恐怖了,别看他们毫无戒备的样子,真想干掉他们可不容易,先不说他们身上那连反器材狙击步枪都轰不开的防弹装备,光是他们那可怕的反应速度和极其精准的枪法,便够杨炜喝一壶了!这伙人随便哪个拎出来,都是这个星球上顶尖的精英战士的水准,如此可怕的敌人,哪怕对方毫无戒备,杨炜也没有信心能将他们都干掉。

    最要命的是,鬼才知道这附近有没有他们的同伙!万一他开火后,这帮家伙的同伙迅速赶来,那他这条好不容易才捡回来的小命,就彻底交代在这里了!

    冷静,冷静!

    杨炜迅速分析了一下形势,很沮丧地发现,就算对方毫无戒备,他也没有半点优势。首先他不能开枪,枪声一响,附近的敌人就会恶狠狠地扑过来将他撕成碎片;不能开枪就意味着他只能一把猎刀,一具猎弩去解决这两名强悍的敌人而对方是随时可以开枪的,他们根本就不害怕枪声会招来敌人,再说他们开火的时候也不会有枪声。是的,他们的枪射击的时候几乎没有噪声,哪怕在十米之内都听不见,鬼才知道是怎么回事,也许他们的枪根本就不是火药发射的。换句话说,哪怕我暗敌明,他也没什么优势,这一仗,可真是够难打的!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两个家伙没有戴头盔,脑袋暴露在外面,不然的话就更难打了:他们的防弹头盔跟摩托车头盔差不多,有透明面罩,防弹能力极其强悍,步枪子弹打上去连一点弹痕都不会留下来。身体包裹在反器材狙击步枪都打不穿的防弹装备里本身就够气人了,再加这么一顶头盔……站在那里让你打你也奈何不了人家啊!如果他能准确地将弩箭射在对方的头部,还是可以置对方于死地的,这比这两天来只能干挺着挨打没法还手强多了,至少还能拉一个垫背的!

    这时,那两个白人已经将麂羚身上的血污清理干净了,背起麂羚,原路返回,他们仍然没有留意到三十米外的灌木丛里躲着一个想要他们命的家伙,急着回去品尝鲜美的麂羚肉呢!杨炜看得很清楚,是那名步枪手背麂羚,那支要命的步枪交给狙击手替他拿!

    杨炜简直要放声欢呼了,他的等待没有白费,杀敌的良机来了!

    他慢慢直起身体,平端弩机,朝那名狙击手的头部瞄准。海军陆战队一些特殊的单位也会装备狙击弩,他也学过,用狙击弩射八十米内的目标基本上是箭无虚发,说射眼睛不会沾到眉毛,这手绝活让他在海军陆战队里赢得了不小的名声,被首长誉为“当代李广”,所以摆弄弩这玩意儿他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弩机根据横风的速度下压了一点点,锁定了目标的后脑勺,食指均匀发力,扣动机括!

    噔!

    弓弦颤响间,弩箭激射而出,化作一道冷电,直取那名狙击手的要害!

    那两名白人的反应再一次证明了他们的强悍,在杨炜扣动机括的下一秒,他们竟然不约而同地转身,朝这边望了过来!

    这听力,真的灵敏到恐怖了!

    不过,他们的反应还是慢了半拍,弩箭已经射出,不到四十米的距离,不用一秒钟就射到了!那名狙击手只看到一点寒光迤逦而来,紧接着就是箭镞入肉的闷响和骨骼碎裂的骇人声响,大型猎弩威力是惊人的,尖锐的弩箭洞穿坚硬的颅骨,穿透颅腔,从左耳根后面突出血淋淋的一截,小脑干被撕裂,他眼前一黑,仰面栽倒,将手中的突击步枪甩出老远!

    干掉了一个!

    弩箭射出去后,杨炜根本就没有时间去看有没有命中,飞快地甩掉猎弩,整个人就像一头发了狂的猎豹,追着弩箭朝敌人猛冲过去!没有时间去考虑迎着一支随时可能开火的自动步枪冲刺的后果,反正他是将吃奶的劲都使了出来,无视前方一切危险,两点之间直线最短,径直冲过去!

    猎刀出鞘,带起一泓寒光,直刺!

第五章 狼牙棒

    杨炜选择那名狙击手作为第一个击杀目标,自然不是随便拍一下脑壳作出的决定,像他这种有着四年军龄,又在战场上厮杀过一年的老兵,早就已经过了随便作决定的年纪了。www.uu234.net那两名强悍的敌人可能以为这片土地已经没有敌人了,很放松,所以犯了个可怕的错误:由狙击手携带两个人的枪支,步枪手背麂羚。如果是在山林中打猎,这样安排一点问题都没有,但如果几十米外躲着一个一心复仇的精锐战士就另当别论了。这不,狙击手由于两只手都拿着枪,根本就没有办法在第一时间开火,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弩箭射来洞穿自己的头颅,而步枪手在第一时间扔掉了碍事的麂羚,然而他的步枪在狙击手手中,狙击手倒下的时候将他的步枪甩到了一边,他必须先捡起步枪才能反击!

    从扔掉麂羚到扑上去捡枪,大致需要三秒钟,再算是据枪、瞄准、射击,整个过程需要五秒,也算是很快了。但是,没有五秒时间给他捡起步枪,杨炜实在太快了,整个人就像一道拖着残影的闪电,只一闪间就扑到了他的面前,如果他非要捡枪还击,那么,那把寒光闪闪的猎刀会抢在他端平步枪之前斩进他的颈脖,将他的脑袋劈飞!

    魔鬼藏在细节之中,精英战士之间的生死对决,往往就是由一些细节决定胜负,赢的活下去,输的留在丛林里做肥料,没有第三种可能。

    这名白人步枪手的反应再一次证明了他的强悍,当发现杨炜快如电闪的扑来之后,他生生刹住了捡枪的动作,手往大腿处一抹,一支手枪出现在他掌中,扣动板机!

    然后就听见“嗤”一声,好像电线短路了似的,枪口迸出一道电光,一发子弹带着电弧激射而出,射向杨炜!

    这还是杨炜头一回清楚的目睹对方枪械开火的情景,整个人都处于莫名卧槽状态。这伙人还真是邪门,他们的装备处处都透着一股邪劲,跟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一样,他别说认出型号和来历,连那些武器的原理都搞不懂!

    这帮家伙的画风实在是太怪异了!

    不过,懵逼归懵逼,可没有妨碍杨炜痛下杀手。在对方扣动板机的同时,他整个人奋力往前窜扑出去,身体缩成球体,擦着子弹滚过,狠狠撞在那名白人身上,冲击力之猛,生生将其撞倒,手枪也给撞飞了。他本人也往一旁翻滚出去,眼前金星乱舞,手掌往地面一撑,一个鲤鱼打挺翻起,低吼一声,又朝在七八米外的那个白人猛扑过去,猎刀反握,狠命一刀凿向他的额头!

    那个白人同样是一个鲤鱼打挺翻起,右手一挥,一道绿色的、极其强烈的绿光出现在他手中,凝成一把短刀的形状,照着杨炜狠狠劈过去!

    杨炜再次处于莫名卧槽状态!

    这……这都什么玩意儿啊,可别告诉我那是激光刀之类的科幻玩意儿,开挂不是这样开法的!

    电光石火间,杨炜奋力拧腰,改直冲为侧闪,手腕拐了一下,猎刀迎向那把处处透着古怪的刀。两把刀相交,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就这样交错而过,只是猎刀被截成了两段,有七八厘米长的一截带风飞了出去,连带的,杨炜胸口的衣服上也多了一道细细的裂痕,冒出一缕青烟。杨炜骇然后退,定睛一看,乖乖,精钢打造的猎刀被切豆腐似的切成两段,切口光滑如镜,看不到一丝毛糙。如果刚才那一刀劈在他的身上,只怕他还没有感觉到痛楚,整个人就给劈开两块了吧?

    杨炜大吼一声,奋力将断刀掷向那名白人的脸,肩膀一耸,akm自动步枪反握在手中,在对方用手臂格开断刀的同时猱身抢进,把步枪当成狼牙棒,使出吃奶的劲照着对方的手腕狠命砸去!

    啪!

    几个零件从步枪内迸了出来,就这一下,一支以结实耐用闻名的akm自动步枪便彻底报废了。当然,硬挨了这一下的白人也不好过,这枪六七斤重呢,哪怕是空枪,杀伤力也是相当惊人的,自古以来就有一记杀招名为“天降正义”,具体套路就是双手反握枪管,抡圆了一枪托砸向敌人的天灵盖,没砸中还好,如果砸中了,百分之百是颅骨粉碎,脑浆迸裂!很显然,这位仁兄的腕骨没有颅骨那么硬,杨炜这一记狠砸,生生将他的腕骨砸了个粉碎,那把古怪的刀自然是握不住了,脱手甩飞出去。他大吼一声,飞起一脚踹在杨炜胸口,将他踢得倒飞出四五米远,忍着剧痛向狙击手的尸体那边扑去,试图捡起自己的自动步枪,干掉这个卑鄙无耻的袭击者。

    杨炜挨了这一脚,只觉得五脏六腑像是被沸水煮着一般,喉咙阵阵发甜,一股逆血几乎要从口鼻中直喷出来,这家伙的力量实在太惊人了,那一脚的力量,比起成年骆驼来有过之而无不及。杨炜也是打红了眼,根本就不顾自己的伤势,再次一个鲤鱼打挺跃起,扑向那个家伙,akm牌狼牙棒抡出一阵风,照着那家伙身上猛砸!

    那个白人已经抓起了自动步枪,但他的右手手腕已经粉碎性骨折,一只手持枪很困难……这是他在较量中犯下的第二个错误,他应该去捡手枪的!战场是一个容错率极低的地方,很多时候犯一个错误就足以叫你万劫不复,何况他犯了两个!于是不等他扣动板机,akm便砸到了他的左腿脚踝骨上,腿骨碎裂之声清晰可闻。他发出惨叫,惨叫到一半又变成了尖叫,因为akm砸在了他的左手手腕,碗骨也被砸了个粉碎!

    现在这家伙双手和一条腿都废了,彻底丧失了战斗力。杨炜总算是松了一口气,扔掉给砸得面目全非的akm,捡起那支古怪的自动步枪,剧烈喘息着,把枪口对准他,用英语一字字的问:“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追杀我们?”

    被砸成了残废的家伙咧开嘴,牙齿满是血丝,发出野兽般的低吼,要不是杨炜一脚踩住他,他非跳起来咬人不可。杨炜粗暴地将枪口塞进他的嘴里,怒吼:“老实点,老子没有时间跟你磨叽!说,为什么要追杀我们!?”

    那名白人居然用力一口咬在枪管上,牙齿与枪管摩擦,发出令人牙酸的声响,他的牙都都磕掉了两颗。如此暴烈的表现让杨炜暗暗心惊,这家伙还是人吗?怎么跟头被困在笼子里的猛兽似的?

    白人非常硬气,忍着浑身剧痛,眉头都没皱,只是嘎嘎大笑,用那种古怪的语言说了一句什么,杨炜听不懂他的意思,但那种源自骨子的轻蔑和鄙夷是如此的强烈,以至于不必听懂他的话,他都能感觉到。杨炜大怒,正想给他点颜色看看,却见那家伙作个吞咽动作,咕一声将嘴里的血水连同碎牙一起吞了下去。没等杨炜反正过来,就听见砰的一声,似乎有什么爆炸开来。杨炜吓了一大跳,以为这家伙身上还藏着什么要命的玩意儿,往旁边蹦开……他确实是让这伙人给打怕了。然而却只见这名白人的咽喉处像被人塞入一枚小小的炸弹然后引爆似的,由内而外炸开一个茶杯口大小的窟窿,食道、气管、喉结、软骨都被炸成了肉泥,两侧颈部大动脉破裂,鲜血直直的喷出两米多远,溅了他一身!

    这家伙自杀了!

    杨炜盯着这具死状恐怖的遗体,眉头越拧越紧,心中疑窦丛生。

    刚开始的时候他怀疑追杀猎熊犬佣兵团的是某一支雇佣兵,非洲这地方,雇佣兵多余牛毛,大家都要挣钱吃饭,利益冲突在所难免,而有冲突就有仇恨,一支佣兵挟怨伏击另一支佣兵这种事情并不少见。然而对手手中那古怪而杀伤力凌厉的武器却推翻了这一设想,如此先进的武器装备,岂是在战场上混饭吃,一个月撑死拿一万几千美元的雇佣兵买得起的?于是他一度认为这是某个国家最顶尖的特种部队,可能猎熊犬佣兵团无意中得罪了某个大国,对方派出一支最强悍的特种部队,装备尚未量产的先进武器,要将他们斩尽杀绝。但现在这个猜想也被推翻了

    原因很简单,如此强悍的士兵,培养的成本并不比航天员低多少,不管在哪个国家,都是当刀刃在用,并且每一次动用都是慎之又慎,生怕折损了几个。如果他真的是某个国家的绝密作战人员,在被俘后肯定会很冷静地告诉杨炜他来自哪个国家,想动他的话最好先掂掂自己的份量,看是否能承受得起他的祖国的怒火。而这名俘虏却话都不多说一句,直接就自杀了,这种表现,哪里像是什么顶尖的特种部队出身的精英战士?分明就是被人当成炮灰用的死士!

    没有一个国家会这样用如此优秀的士兵的!

    古怪,实在是太古怪了!

第六章 匪夷所思

    杨炜本来还想严刑逼供,从俘虏口中掏出一点有用的东西,但他做梦都没想到俘虏会死得如此干脆,如意算盘彻底落空了。m.www.uu234.net没有办法,他只好试着从对方的武器装备上寻找线索。他捡起那支自动步枪,一入手便感觉不对,这么大一支步枪,顶多只有三公斤多一点!可别小看这份量,现代战争可不像以前那么粗糙了,像特种部队这类特殊的部队,对武器的各项性能要求都非常苛刻,要好用,耐用,通用,适用,威力要大,重量要轻,功能要多,尤其是对重要,那不是斤斤计较,那是两两计较,重一两都不行!这支步枪的外型和结构总给人一种笨重的感觉,杨炜原本以为它起码得七公斤,没想到拿到手里,却是四公斤不到!

    他又拿起那支狙击步枪,这回感觉更加明显了。大口径反器材狙击步枪一大缺点就是笨重,非常笨重,像m82a1,重达十四公斤,这就有点儿吓人了,要知道海豹突击队一般队员全副武装负重也才三十公斤左右,这一支狙击步枪就顶了将近一半……而这支狙击步枪口径比m82a1还要大,可能都达到十四点五毫米了,但重量……好像只有十一公斤。他拿出一支弩箭,用箭镞去敲枪身,回声沉闷,显然并不是金属所制,至于是什么材料做的,就不得而知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这两支枪一定是大量使用了类似高标号纤维那样的材料,否则没有办法做得这么轻。

    跟武器相比,他更好奇的是这些敌人的防弹装备。但他把两具尸体全身上下都翻了一遍,都没有找到防弹衣或者防弹背心之类的玩意儿。也没有时间给他继续研究了,敌人随时可能赶来呢。他用最快速度将这两名敌人都扒了个精光,武器装备,随身携带的急救包,衣物,靴子,手套……全都拿走,浑如传说中的周扒皮。搜刮完了,他拿起一支手枪,往弹匣里装了几发弹头涂成红色的子弹,照着两具尸体的胸部各自开了一枪。

    嗤!嗤!

    两道电弧窜出,弹丸激射,没有震痛耳膜的枪响,没有发射药爆炸的硝烟和火光,几乎感觉不到后坐力,这玩意儿真是太先进了!子弹打进尸体的胸部,正如他所料,尸体飞速溶化,就像是在烈日暴晒之下的雪人,按照这速度,顶多十分钟,这两具尸体就会化为两滩血水,连根头发都不会留下来。不过看着两具尸体在自己面前溶化可不是什么赏心悦目的事情,至少杨炜对此没有兴趣,他用断刀确下麂羚两条后腿,用树藤捆在一块扛上,然后溜之大吉。

    小木屋是万万不能回去的,太近了,才不到两公里,敌人发现有同伴被杀后展开搜查,很快就会找到那里去,躲回木屋里跟找死没有任何区别。所以他只能继续往密林深处钻,寻找可供躲藏的地方。一口气跑了五六公里,他终于找到一个洞穴,这应该是一条巨蟒的窝,但从洞穴里老鼠乱窜的情况来看,蟒蛇可能已经死了,否则老鼠哪里敢跑到它的巢穴来定居?杨炜钻了进去,躲了好一阵子,见周围没有动静,这才放下心来,跑到外面搜集了一点木柴和树脂,又掏了好几个老鼠的洞,将老鼠储藏在里面的干草通通都拿了出来,然后用从小木屋里找到的打火机点着。

    火光一起,山洞里老鼠吱吱乱窜,这些家伙,生来就不喜欢光明。

    杨炜先将一些潮得不是很厉害的树枝放进去,然后加入几块树脂。树脂在火堆中剧烈燃烧,很快就将树脂的湿气给蒸发得一干二净,在树脂烧光之前,树枝也熊熊燃烧起来。他用猎刀削掉柴棒外面潮湿的部分,削好一根就放进去一根,经过一番努力,一堆火终于烧得旺旺,可真不容易。

    然后自然是把麂羚后腿穿上,架到火堆上慢慢烤。

    利用烤麂羚肉的时间,他继续研究缴获的武器装备。俘虏自杀了,他只能通过研究对方的装备来获取信息,毕竟武器装备本身就是情报来源,越是先进的武器越能透露更多、更明确的信息。

    一支自动步枪,一支狙击步枪,两支手枪,两个跟小号手电筒差不多,但一按就会射出无坚不摧的绿光的玩意儿,还有两套军装,两件背心,两个急救包,一些弹药,几枚类似手雷的玩意儿,这就是杨炜打死生死的所有收获。他一件一件的看,试图找到一些字符、特殊标记或者生产日期之类的信息,兵工厂管理是非常严格的,每一件武器装备都会刻上厂址、生产批次、出厂日期,一旦出了问题,上头按着这些信息,很快就会查到相关责任人头上,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就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了。找到这些信息会非常有用,但是这伙人似乎早就料到了这一点,他们的武器装备没有留下任何标记,都是一片空白,杨炜找了半天,连个字符都没找到,白忙活了。

    于是他转而研究装备本身。

    令他吃惊的是,所有枪支枪膛内部都光滑如镜,根本就没有膛线!

    这实在是太离奇了,膛线的作用白痴都知道,一支没有膛线的步枪,敌人就算是站在五十米外让你打你也很难打得中,这么先进的步枪居然没有膛线?那真的是见了鬼了!

    不过联想到对方枪支射击时那惊人的初速,他也就能理解为什么没有膛线了。原因很简单:根本就没必要。高初速就意味着弹道平直,弹道平直就意味着高精度,既然如此,还要膛线干什么?那么高的初速,对膛线的磨损肯定非常严重,设计者很聪明,没有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自动步枪和狙击步枪的枪管管壁都很厚,那厚度起码是普通枪支的两倍以上,真不知道他们弄把枪管弄得这么粗到底想干什么。

    每一支枪上面都有一块电池,自动步枪和手枪的电池安装在握把上,狙击步枪的电池安装在枪托上,块头不小由此也可以理解为什么要将枪托整成实心了,不然装不下。这些电池都是呈方块状,厚度是手机电池的两倍,长度同样是两倍。看着这些电池,杨炜嘴角直抽搐,喃喃自语:“这……这该不会是传说中的电磁枪吧?不是说各国都还在研究中,没有列装吗?我这是走了什么狗运,撞上了一伙装备如此精良的敌人?”

    那两个手电筒一样的玩意儿同样有电池,就装在手柄上。上面有两颗电钮,一颗红色,一颗绿色,杨炜按下绿色电钮,马上,嗤的一声,一道绿光射出,凝成一把绿色的短刀,在黑暗中无比刺眼,满山洞的老鼠都发出惊恐的尖叫声,惊慌逃窜,仿佛遇上了天敌。杨炜照着一块突出的岩石一刀削过去,光刀轻飘飘的,从头到尾都没有砍中什么的感觉,只是那块岩石被削下了一大块,跟削豆腐似的,这样的威力,着实让他冷汗直流。他苦笑:“很好,激光刀也出来了,可别告诉我,我撞到的是从星球大战中走出来的绝地武士!”

    这玩意儿的技术含量超乎他的想象,再怎么研究也研究不出个所以然来,所以他按下红色电钮,光刀倏地消失。放下这要命的玩意儿,他转而研究弹药。

    手枪弹药弹头涂红的,很软,仿佛用力一捏就能捏扁。不过杨炜不敢去捏它,亲手试过之后,他很清楚这种弹药打进人体会是什么后果。步枪弹药则有三种之多,一种弹头较软,用猎刀很轻松就能在上面刻出刀痕来,这种弹药应该是用来打人的,柔软的弹丸打进人体后会变形、炸裂,冲击力完全由人体吸收,一点都不浪费,再联想一下那惊人的初速,挨上一枪就算大罗金仙也得打出gg。第二种弹药则非常坚硬,比高碳钢还要坚硬,如果他猜得没错,它应该是用来对付战车、直升机这类目标的,如此坚硬的弹丸加上七八马赫以上的高速,基本上是无脑穿,只怕战车、直升机里面的人到死都不知道攻击来自何方。

    第三种弹药则是枪榴弹,35毫米口径,比一般的枪榴弹多了一个导引头,尾部有折叠型弹翼,这样的结构……很眼熟,激光制导炮弹就是这样子的!只是这帮疯子玩得比较狠,连枪榴弹都上精确制导了,就是不知道制导模式是什么?

    再研究一下狙击步枪的子弹,他整个人都傻巴了:

    弹翼!

    制导头!

    超过一半子弹有弹翼和制导头!

    狙击步枪枪管左侧有个小小的、类似激光笔那样的玩意儿,打开,一道细细的、肉眼几乎看不见的光束射出,这玩意儿的用途再明显不过了。

    没错,它就是专门负责为精确制导子弹提供制导的!

    连子弹也玩激光制导,这伙人未免也太变态了!你们这么叼,怎么不去日太阳!

第七章 插翅难飞

    这帮家伙的军装也很有特色,军装似乎是用一种特殊的纤维制成,每一根线都很粗大,杨炜试着用猎刀去割它,结果割了半天都没有割断一根线头。www.uu234.net而军装的内里还有一层非常柔软的内衬,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制成的,杨炜用猎刀扎用火烧,愣是伤不到它分毫。内衬内部充满了液体,杨炜琢磨了好一阵子,大致明白了:

    难怪找不到防弹衣,人家的军装本身就是防弹衣!柔韧无比的纤维外层足以轻松裹住高速射来的弹丸,而那层充满液体的内衬则将冲击力分散开去,就好比你用瓦片在池塘打水漂,池塘表面会激起一圈圈波纹,但下面却波澜不惊,冲击力都让内衬层的液体呈放射状分散开去了,能传导到人体的少之又少,可能连十分之一都不到,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m200狙击步枪那么大的威力,打中对方之后对方只是仰面摔一跤,然后又生龙活虎地跳起来继续冲杀了,人家连根毛都没伤着!

    这么一套军装,总重量……三公斤。

    对了,还有一件背心,不知道是什么纤维织的,柔韧得匪夷所思,这是最后一道防线,当军装被弹丸撕裂之后,它将进行最后的拦截,就算无法阻止弹丸打进人体,也会将弹丸死死裹住,一拉出就来了……相信能在撕开这等防御能力超群的军装之后还能打进身体的枪械,各军事强国都还没有做出来吧?

    看着这些装备,杨炜陷入了长时间的呆滞。

    “猎熊犬”佣兵团全体成员上辈子得造了多大的孽,才会莫名其妙的撞上这么一帮仿佛是从好莱坞科幻大片里走出来的强悍敌人,被对方直接灭团?人家是一言不合大打出手,这帮家伙连一言都没有,直接灭团!

    呆滞之余是悲愤,我们这帮苦命的小佣兵,在非洲战场东奔西走,拿命去换点小钱,没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吧?你们凭什么对我们大打出手?装备好就可以随便灭人家团吗?真真是岂有此理!

    这事我们没完!

    他暗暗发狠,一定要将这帮孙子揪出来,替“猎熊犬”佣兵团的战友们报仇!跟那些见钱眼开有奶便是娘的雇佣兵不一样,“猎熊犬”佣兵团每一名队员都是满腔热血、为维护同胞的利益而奋斗的华夏男儿,他们每一个都是他的好兄弟,现在他们被一伙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神秘人杀光了,这个仇他不能不报。

    肉还没有烤熟,他将麂羚腿翻了一下,换一边继续烤,然后脱掉那身农民工迷彩服,试着换上缴获的特殊军服。

    首先穿内衣,这种不知道是什么材料织成的内衣非常柔软、光滑,穿在身上极为舒适,如果能大量生产拿到市场上去卖,非赚疯不可。接着是军装。看似较厚的军装同样出人意料的柔软,美中不足的是没有拉链,得像穿t恤那样套上去,这多少有点儿不方便。不过穿上去之后就很舒服了,暖暖的,软软的,有种被爱人轻轻拥抱着的感觉。裤子有钮扣有拉链,穿的时候倒是方便,很快就穿好了。这么一套两公斤重的衣服穿在身上,感觉出奇的舒适,柔软之极也就算了,内衬层里的液体还带来一种冰凉的感觉,在这种闷热的鬼天气,没有比这个更棒的了。杨炜除了感慨那帮家伙开挂开得太厉害之外实在无话可说,唯一能做的就是将另一套小心的折叠包裹起来,塞进同样是抢来的背包里。这样的好东西,一套怎么够?起码得两套啊!

    当然,有三四套的话他也不嫌多。

    急救包里有十几支针剂,还有一些药粉和一罐喷雾剂,这次那帮孙子总算是良心了一回,有名字说明。只可惜……那些文字杨炜一个都不认识,盯着看了半天,看得眼冒金星,愣是没有看出个屁来,只能承认自己不是做语言专家的料。不过,这些药物肯定是好东西,先收起来,以后有机会了再找医药专家研究,早晚会弄清楚这些药品的用途的。

    忙完这些之后,肉也烤熟了,杨炜焦黄焦黄的,滋滋冒油,闻起来很香。杨炜等它凉了一点之后便大口大口的撕咬起来。虽说没有盐,吃起来少了点儿滋味,但他还是吃得狼吞虎咽,这还是他这两天来第一次安心吃一点儿东西呢。

    就在杨炜享用自己的猎物的时候,十几名穿着跟他缴获的一模一样的军装,整个头部都封闭在一顶全封闭式头盔里,全身上下刀枪不入的神秘人正围在那两大摊污血前,浑身上下迸发着阴冷的杀气。

    没错,那两具尸体早已化为污血,渗入了泥土之中,与大地融为一体了。然而这伙人在发现有两名同伴失踪之后展开搜索,迅速找到这两摊污血,然后提取了一点点样品,用一台巴掌大的仪器进行鉴定,一分钟不到就确认了死者的身份,顺便又通过分析现场留下的脚印、气味,确定了袭击者的性别和人数。

    鉴定的结果让每一个人的面色都异常难看。

    有人独自一人杀死了他们两个同伴,抢走了他们的武器装备!

    这种事情还从来没有发生过,一直以来都只有他们杀死别人,抢别人的武器装备回去研究的份!

    每个人头盔的屏幕上都出现一个美丽的女军官的身影,只是这位女军官的心情却一点都不美丽。她神色阴冷,那目光令人生畏,用一种古怪的语言一字字向他们下达命令:“找到那个人,将他抓回来,我要将他扔进强酸中溶了!”

    冰刀一样的语气让所有人不寒而栗。

    这十几个人的队长,一个身高一米八以上的魁梧男子沉声应:“明白,大人,最多二十四小时,我们就会将他送到你的面前!”

    女军官寒声说:“我等着!”

    通话结束。

    那股可怕的压迫力消失了,队长松了一口气,向队员们下达命令:“马上展开搜索,务必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把人挖出来,否则……你们知道大人的手段!”

    所有队员都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战,齐齐将手掌按在胸前一鞠躬,然后展开搜索队形,开始搜索。

    丛林非常茂密,繁密的次生灌木丛、无处不在的树藤和幽暗的光线让人很难看得清三四十米外的东西,在这种鬼地方想找到一个精通特种作战的人,可以说是难过登天。但队长胸有成竹,他拿出一架巴掌大小的、有两个旋翼的小型掌上无人机,按下启动按钮,无人机的旋翼急速转动,腾空而起,在密林中飞速穿梭,电子眼闪烁着绿光,搜索着地面。头盔通过数据链与飞行器实时连接,无人机电子眼所看见的一切都实时出现在所有队员的头盔屏幕上。另一个可能是副队长的角色也拿出些无人机模块飞快地组装起来,前后不到一分钟,一架翼展六十厘米左右的无人机便组装成功,按下开关,无人机的电动引擎嗡鸣,往天上一抛,马上直冲而上。跟队长放飞的那架在树丛中穿梭的不一样,这架无人机从树冠中钻了出去,飞上蓝天,以袭击现场为中心,一公里为半径开始盘旋,一台微型雷达发射出雷达波,对地面进行扫描。这架无人机体积不大,但雷达的功率却相当强劲,雷达波扫过,方圆三百米内的一切纤毫毕现!

    很快,杨炜曾藏身的木屋出现在屏幕上。与木屋一起出现的,还有一行从木屋向这边延伸过来的脚印,这个是那架旋翼飞行器的功劳。

    队长打了个手势,三名队员立即在旋翼飞行器的指引下扑向木屋。

    十几分钟后,这三名队员返回,向队长报告:“木屋里有人停留过,刚离开不到三个小时。我们收集了残留的气味,通过比对,跟现场袭击者的气味完全一致。”

    很好,袭击者出发的地点找到了。队长问:“他是从哪里来的?”

    队员回答:“线索太少,无从判断。”

    队长倒也能理解,毕竟在这之前下过一场大雨,气味、脚印都被冲了个一干二净,想找到对方从哪里来的太难了。不过想弄清楚他去了哪里却比较容易,人只要在地上行走,就肯定会留下脚印和气味,尤其是气味,是无法抹除的,那架要命的旋翼飞行器灵巧地在林木间穿梭,像猎犬一样遁着极淡的气味,还有地上的脚印,带着主人一步步向猎物逼近。

    杨炜已经够小心了,尽量走倒伏在地上的树木和岩石,尽量走溪流,为的就是不在地上留下太多脚印让追踪者找到。但他还是小看了这帮家伙开挂的程度,无人机在天空中盘旋用雷达像筛子一样筛过去,旋翼飞行器低空搜寻用电子眼拍并且合成图像,这两架飞行器相互配合,他那还算出色的丛林行军技巧在这等高科技面前简直就不值一提,那点点很不显眼的痕迹像秃子头顶的蜢蚱一样显眼,这帮冤家死对头找到他,只是时间问题。

    什么叫插翅难飞?这就是了!

第八章 逃奔

    杨炜美美的饱餐了一顿麂羚肉,又休息了一个小时,恢复了体力。www.uu234.net他不敢在这里停留,立即离开山洞,寻找离开山区的道路。虽然这个山洞很隐蔽,似乎可以躲藏几天,但是被人追杀了两天两夜的痛苦经历告诉他,在这伙人面前不存在什么安全的角落,那两天,“猎熊犬”佣兵团不止一次找到看似隐蔽的藏身之地,停下来喘息,但最多不过半个小时,追兵就杀到了,好像他们个个都是千里眼顺风耳似的,那如附骨之蛆般的、没完没了的追杀,简直就让人崩溃!他干掉了对方两名队员,对方肯定不会放过他的,只怕现在追兵已经在逼近了,还是早点开溜好一点。

    离文明世界最近的地方就是伐木场,那里有道路通往山外,如果往那里走,要离开山区很容易。但是打死杨炜也不敢往那里走,他可不想傻乎乎的一头撞上追击者的枪口,死得稀里糊涂。于是他选择了往丛林深处走,先摆脱追兵再想办法离开丛林。

    柔软厚韧的军装,同样厚实柔软的军靴,为他在丛林中穿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至少他用不着挂心被树技、荆棘什么的划伤扎伤。最妙的是内衬层那些液体,不仅可以极大地分散弹丸撞击带来的强大冲击力,还有为人体降温的功效,现在丛林里的气温大致在三十四到三十五度之间,闷热潮湿,在这种环境下行军,士兵很快就会疲惫、口渴,注意力分散,而由于有这么一层液体内衬,杨炜却觉得像是坐在山口吹凉风一样,浑身凉丝丝的,越走越来劲,越走越精神。

    不知道这玩意儿在寒带地区是不是也可以起到保温的作用,像热水袋那样将人体包裹起来,帮助穿着者抵御严寒,防止冻伤?

    杨炜对这帮苦苦追杀他的人越来越感兴趣了。这帮家伙到底是从哪里蹦出来的,怎么会有如此先进的技术?这样的装备,别说他一个拎着81式自动步枪在战场上玩命的苦逼小命,就算是以不差钱闻名全世界的海豹突击队、三角洲特种部队、sas这些大土豪,恐怕也是目瞪口呆吧?这类装备不敢说不存在,但就算存在,也是在实验室里,不知道何时才能小批量生产,可这帮家伙居然能批量列装!

    不行,得想办法再宰掉几个,抢几套装备,就算自己用不了那么多,也可以拿去卖嘛,相信会有一大堆军事强国愿意为此买单的,一套卖个一两百万美元都是理直气壮!

    当然,这只是某个穷疯了的钱串子在独自行军的时候无聊的自我yy。他搞偷袭都千辛万苦才干掉了两个,就算给他个缸做胆,他也不敢主动去找那帮魔鬼玩命啊!没有美国队长那样的神装和神奇身手,最好还是别主动去招惹这帮魔鬼,还是有多远逃多远吧,拯救世界这样的事情还轮不到他这个小佣兵!

    天渐渐黑了,路越来越难走。一开始的时候他一小时起码能走六七公里,现在一小时能走几百米就算不错了。他苦笑:“唉,为什么我就没有抢到一顶头盔呢?这帮家伙的头盔里肯定有夜视设备,有这么一顶头盔,在夜间活动可就方便得多了。运气可真是够背的!”

    其实他运气好得很,如果对方戴了头盔,他哪里有机会伤到对方一根汗毛?更别提一举击杀两个了。

    这是典型的贪心不足。

    天一黑,丛林加倍的热闹起来,很多野兽纷纷出动,大肆活动,喝水的喝水,捕猎的捕猎。偶尔会从远处传来麂羚、野猪之类的动物惊恐凄厉的惨叫声,很快又归于沉寂。掠食性动物正在捕猎,撞上它们,那些食草动物可倒血霉了。那声声惨叫让杨炜心里发毛,越发的警惕,他可不想成为那些猛兽的宵夜!

    比猛兽更加可怕的是蚊子。丛林里闷热潮湿,哪怕是白天,往灌木丛里一蹲蚊子也能叮得你连老妈都认不出来,到了晚上就更恐怕了,蚊子成群结队浩浩荡荡的出动,充斥耳膜的全是那恐怖的嗡嗡声,走到哪跟到哪,找到一丁点的缝隙都猛扑过来叮,一巴掌下去起码能拍扁七八只!走过一条小溪的时候杨炜撒了一泡尿,结果就一泡尿的功夫,那疯狂的蚊子就把他的老二给叮成了玉米棒,又痛又爽,那个酸爽就别提了!

    妈的,以后跟谁有仇就将他剥光光扔进这片丛林来,让蚊子叮足他三天三夜,没被叮死再拉回去,看他还敢不敢惹老子!

    杨炜的幸运之处在于他有一身厚厚的军服,这身能防住十二点七毫米口径反器材狙击步枪直接命中的军装别说蚊子,就算是老虎,让它放开了啃也啃不动,再往脸上、脖子糊一层烂泥,只要别大小便,蚊子基本上拿他没招,他也因此逃过了被叮成猪头的厄运。

    只是,该往哪里走?

    杨炜有点儿头疼,前后左右都是树,天空被树冠遮得严严实实,根本就分不清东南西北,方向都辨不清了,怎么办?这样走下去,就算他能摆脱敌人的追击,最后也得被困死在丛林里!

    没办法了,他只能挑了一棵大树,很费劲的往上爬,试图爬到树梢上仰望星空,寻找北斗星以辨别方向。这样也挺冒险的,树上往往藏着毒蛇、毒蜘蛛、毒蝎之类的玩意儿,在爬的时候给他一口乐子可就找大了。但他没有办法,总不能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吧,那跟找死有什么区别?

    只是树还没爬到一半,他便听到远远的传来“啪”一声炸响,紧接着是闷哼和人体倒地的声响。这些声音都很轻,但是在这个惊弓之鸟听来却如同炸雷一般,让他浑身一颤,汗毛倒竖!

    有人踩上了他设的子弹雷!

    他那支从木屋里顺出来的akm在打斗中生生砸废了,扔掉了,但是子弹没有扔。哪怕没有枪,子弹也是很有用的,一个小小的弹力装置加一小块钢片,再加一枚子弹,就能做成令人头疼万分的子弹雷,踩上去脚掌百分之百会被打穿,不会致命,但会让人丧失战斗力。这个家伙一边逃跑一边设置子弹雷,而且每颗子弹都用猎刀在弹头刻出十字形豁口,暴露出铅芯,这样一来子弹的整体强度就被破坏了,打进人体之后会碎裂开来,杀伤力倍增!普通子弹做的子弹雷只是在脚掌上打出个窟窿来,这种做过手脚的子弹则会将半个脚掌炸个稀巴烂!这些子弹雷一直没有响过,现在突然响了,以他的耳力来判断,追击者离他只剩下一百五十米左右!

    来不及多想,他手一松,整个人贴着树身飞速下坠!

    正如他所料,在下一秒,一枚子弹便带着耀眼的微光激射而来,正正打在他刚才的位置,炸起的木屑甚至溅到了他的脸上。

    该死的,还真的追上来了!

    杨炜碰一声落地,跟普通军靴不一样,他缴获的靴子底部内层似乎也有跟军装内衬层一样的东西,起到非常好的缓冲作用,所以他从十几米处落下,身体只是晃了晃,没有伤到。一落地,他便猛扑出去,贴着地面翻滚,在一百多米开外,嗤嗤声大作,条条弹道拖拽着耀眼的流光扫来,以他为中心,方圆十几米内跟遭到龙卷风摧残似的,树木倒折断裂,泥浪翻滚,岩石粉碎,蔚为壮观。

    只是这种壮观可不是杨炜想要的,这可是数倍音速的子弹营造出来的美景,美是美,但是会要人命的,挨上一发他要么残废,要么当场挂掉!如果让他用这样的火力去盖别人,他会觉得很壮观,很美,但现在他是挨揍的那个,除了汗毛倒竖之外就没别的感觉了。他奋力翻滚,滚下一道小斜坡,暂时摆脱了对方的火力,然后跳起来,也顾不上还击了,撒腿狂奔!

    貌似打从撞上这伙神秘人开始,他一直都是在苦苦逃命,好像他生来就是抱头鼠窜的命,真是够憋屈的。

    尖锐的啸声,应该是有枪榴弹朝他打了过来。他脚尖往地上一蹬,炮弹似的窜扑出去,身体在空中缩成球状,双腿并拢屈起靠在胸前,双手护住头部,尽可能的减少身体的被弹面。不出所料,那枚枪榴弹在头顶不到十米高处化作一团白得刺眼的强光,爆炸冲击波砸落,生生将拍飞出好几米远,钢珠和预制破片钢雨般钉入地面,整片地面顷刻之间便成了马蜂窝!他后背的军装同样成了马蜂密,至少六块预制破片和十几枚钢珠打在他的后背,军装深深的凹下去……他有生以来做得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扔掉那套农民工迷彩穿上了缴获的军装,这套防御能力超群的军装替他挡下了绝大部份的爆炸冲击波,密集的预制破片和钢珠同样没能伤到他一根汗毛。他连滚几滚,活动一下身体,还好,没有哪里闹独立。他瞪向枪榴弹来袭的方向,破口大骂:“要不要这么狠!?”

    如果发射枪榴弹的步枪跟他手中这支是同一型号,那么,那枚枪榴弹的口径应该也是35毫米,然而爆炸威力却跟一发82毫米迫击炮炮弹有一拼,只强不差,震得他耳膜剧痛,差一点就聋了……这帮孙子也太狠了!

第九章 沼泽

    现在杨炜最想弄清楚的就是枪榴弹里的装药的成份。这肯定不是普通型号的炸药,就他所知,目前爆炸威力最强的c4、黑索金都远远没有这样的威力,除非……除非这枚榴弹弹里装的是传说中的金属氢或者全氮阴离子盐!

    你大爷的,还真的是土豪无人性!

    比较幸运的是,这种型号的枪榴弹主要是靠破片和钢珠杀伤,而非冲击波,所以轰到他身上的冲击波虽然让他不大好受,但并没有伤到他。他再次跳起来,撒腿狂奔!

    后面是急速的脚步声,让人不由自主的联想到猛追羚羊的猎豹,而且还是一大群猎豹!天知道来了多少敌人,一团漆黑的根本就看不清,听脚步声好像到处都是,着实让人心慌,杨炜闪到一棵大树后面,自动步枪探出去,照着脚步声最密集的方向扣动板机。打的是他最拿手的三连发点射,在海军陆战队,他练得最多的就是三连发点射,在百米距离,他射出去的三发子弹散布面也就小碗那么大,瞄都不用瞄,冒头就是三枪,枪响人倒。扣动板机,枪口迸出电弧,弹丸几乎是无声无息地射出,狠狠凿向那些追兵。他没有夜视设备,看不清敌人在哪里,只能靠耳朵辨位确定大致位置然后开火,没指望能打中,只想让敌人知道他手里同样有一支威力巨大的枪,别把他逼得太紧了,真逼狠了他也会咬人的!

    一连几枪打出去,有没有打中人不知道,反正那边传来了愤怒至极的吼声,射向他的火力变得散乱。趁此机会,他闪了出去,继续狂奔。连敌人在哪里都看不见,在这种情况下他一对一都招架不住,何况至少十名敌人四面展开攻击,脑子有坑才在这里死扛,脚底抹油才是正道!

    子弹追着他打,前后左右的划来划去,咻咻作响,那尖啸声让他心惊肉跳。他不断走之字形,在林木间变换着位置,没指望林木能帮他挡住子弹,但子弹在打穿树木之后弹道会改变,偏离目标,这多少可以为他提供一点保护。

    吸入体内的气体变得潮湿,这说明他闯进了浓雾区,这对他来说是件好事。浓雾会不会影响追兵那先进得匪夷所思的夜视设备不知道,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在被浓雾笼罩的地方,激光制导武器无法使用。也就是说,对方的激光制导枪榴弹和狙击手的激光制导子弹都被废了武功,他的小命又多了一重保障。

    当然,他的激光制导枪榴弹和激光制导子弹也没法用,大自然果然是公平的。好在他也没想过要跟人家硬扛,没法用就没法用呗,逃就是了!

    轰轰轰轰!

    一连四枚枪榴弹轰过来,爆炸产生的白色强光刺得他眼前白花花一片,差点就被致盲了。预制破片和钢珠密密麻麻的倾泄而下,吓得他亡魂直冒。显然,追兵追了这么久都追不上,有点不耐烦了,打算用枪榴弹把他给废了。幸好,浓雾同样对追兵造成了干扰,这几发枪榴弹都打偏了,绝大部分的弹片和钢珠都打到了地上,徒劳地溅起点点泥浪。但也有好几块破片打在他后背,撞得他向前冲了几步。

    然后就感觉自己一脚踩空。靴子和裤子都很厚,皮肤也就感觉不到什么了,但耳朵却分明听到了水声,这一脚好像踩进了水里,而且水还蛮深的?

    不加思索,他飞快地关掉步枪的电源,将背包卸下来抱紧,纵身一跃跃入水中。然后就被一股激流卷住,朝着下游一路横冲直撞而去,真的有大河!

    后面的追兵追到的时候,这小子已经顺水漂出老远了。这一带雾气太浓,无人机什么都看不见,队长只能收回,打了个手势,带领队员沿着河岸狂奔,朝下游追去。这条神秘的河流他们知道,通向一片沼泽,那片沼泽无边无际,而且长年被浓雾笼罩,更有强烈的磁场干扰,一切电子侦察手段到了这里都失灵了。在土人口中,这片沼泽被视为地狱,进入沼泽的人,没有一个能活着出来。那小子到了沼泽,肯定要上岸的,除非他想死,否则决不会往沼泽深处跑。想将他从沼泽岸边挖出来可能要费点事,但有无人机帮助,他跑不掉!

    这条河起码有七八米深,水流湍急,杨炜就像一只小小的肉丸,被水流抛来掷去。幸运的是背包防水性能极佳,而且内部有不少空气,提供了强大的浮力,他才不至于被拍进河底去。漂着漂着他便发现,两边都看不见树木的踪影了,四下里白茫茫的一片,除了水还是水。他暗暗骇然,这条该死的河,到底有多宽啊!?为什么这样的大河,在地图上根本就找不到?

    坑死人咧!

    幸运的是,漂了大概一个小时后,水流的速度放缓了,只是雾气反而变得更浓,无法辩别方向。杨炜只能以自己来时的方向作参照,奋力往反方向游去,边游边求老天爷保佑,如果这个湖泊很大,而他又在湖里迷失了方向,那他必死无疑,唯一的生路就是在自己体力耗尽之前赶紧上岸!

    岸在哪里?不知道,蒙吧!

    这一次,他终于交上了好运,同时过硬的游泳技术和体能也帮了大忙,又游了大概一个小时,他依稀看见一些树木了,没错,是岸边!他蒙对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水里泡了这么久,他居然一点也不觉得冷,全身暖洋洋的。他猜对了,防弹衣液体内衬层确实有调节体温的作用,在燥热的环境它会变冷为人体降温,而在寒冷的时候它会被加热为人体供暖……真的是太先进了。

    岸边是一大片红树林,这玩意儿在湖边和海边很常见,扎根于淤泥之中,非常耐涝。它的根系极其发达,跟滚地铁丝网似的,而且是纵深数百米上千米的滚地铁丝网,相信任何一个有过穿越红树林的人都会对那无处不在的根系印象深刻,甚至是恨之入骨。比如说杨炜,他就非常讨厌红树林有过被困在红树林中让蚊子叮了三天三夜的惨痛经历,他对红树林真的爱不起来。不过现在是雨季,水位高涨,那发达的根系都被淹没在水底下,鱼儿在树冠中嬉戏,杨炜逃过了在纵深几百米的滚地铁丝网和泥深中苦苦挣扎的厄运,一路游过去就是了。

    雾气渐渐散去,晨光如水,温柔地唤醒了沉睡在温暖的巢穴中的虫儿鸟儿。第一声清脆的鸟鸣在某个树冠中响起,接着是第二声、第三声……很快就响成了一片。不知不觉中,天亮了,杨炜迎着从天空泄落的晨光吐出一口闷气,很好,他又挺过了一个恐怖的夜晚!

    什么时候活过一晚都值得庆幸了?这种略微有点得意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沼泽很大,水也很深,到处都是水,到处都是树木,天知道哪里才是个尽头。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一带似乎没有鳄鱼之类的玩意儿,不然他的麻烦就就大了,他又不是超人,可没有在水里掐死鳄鱼的本事。他抱着背包慢慢往前游去,非常耐心,毕竟是在海军陆战队里出来的,没少跟大海打交道,抱着个背包连琼州海峡都照样游过去,这片沼泽再阔,也没有琼州海峡阔吧?总有游到头的时候。

    唯一让他揪心的是,不知道那伙神秘人现在在哪里?他可不希望自己一爬上岸便看见好几个枪口正指着他。现在他已经筋疲力尽了,万万不是那帮家伙的对手!

    那伙神秘人现在就在沼泽的边缘。他们又放飞了无人机。固定翼无人机在沼泽上空无声无息地来回盘旋,旋翼飞行器一如既往地灵活,在沼泽林木间穿梭,寻找着目标。

    这一带的地磁很强,对无人机的探测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固定翼无人机传回来的画面比较模糊,时不时扭曲成一团麻花,看样子雷达还得再改进一下,增强抗地磁干扰能力。旋翼飞行器倒没有受地磁影响,只是沼泽太大了,障碍物又太多,想要搜索一遍得花很多时间。队长有点不耐烦了,下令:“再放飞一架飞行器,加大搜索力度!!”

    于是,有队员取出一架同型号的旋翼飞行器模块拼装起来,启动,放飞。在队长的指挥下对第一架旋翼飞行器尚未搜索到的地方进行搜索。

    其他队员也没有闲着,有人从背包里拿出一卷厚实的软体塑料展开,然后好几名队员各自拿出一瓶透明的液体灌进去。液体不多,但进入塑料内层的空间之后立即均匀地分布开来,软体塑料像塑模一样迅速成型,变成了一艘可容纳五六个人的小艇。又有人拿出两台口径比水杯大不了多少的引擎,安装在它的尾部,再在船头装上方向舵,接上电池,一艘小巧但绝对结实的小船就算完成了。用这种方法,他们在很短时间内变戏法似的变出了三艘同样的小船,足够搭载两个八人制的小队。

    还在沼泽中苦哈哈地游着的杨炜要是知道了,肯定又要骂对方开挂开得过份了。

第十章 该死的猴子

    杨炜对此一无所知,他还在丛林中划着水,往天知道在哪里的岸边游去。www.uu234.net

    算一算,他已经在水里泡了三四个小时了,往常情况下,早就该冷得直哆嗦了。但现在他全身都暖洋洋的,一点都不冷。

    只是很累,累得快抽筋。

    不光累,还饿。游泳是最消耗体力的,游了三四个小时,他昨晚吃麂羚肉补充的那点能量早就消耗得一干二净了,肚子又开始唱空城计,而且越唱越凶。他边游边看着从头顶飞过的鸟咽口水,恨不得变成长臂罗汉伸长手臂将它们拽下来一口吞了。

    好饿,好想吃点东西……

    红树林已经被抛在身后,周边的树木变得越来越高,足有三四十米高。这是件好事,这意味着他终于不用担心红树木那跟触须怪一样的根系了。只是,这该死的沼泽,到底哪里才是边缘?

    咕咚!

    有什么东西从树上落下,溅起一朵水花。饿得眼睛发绿的杨炜第一时间扭头望去,同时脑补出一颗甜美多汁的水果。在丛林里,野果熟透了落下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只要会找,只要季节对,在丛林里行军就不用担心饿肚子。如果嫌树太高了,不好爬,可以捡石头砸树上的猴子,挨了砸之后保证那些猴子会疯了一样摘下水果砸过来,拉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捡几颗就跑而已,轻松得很。莫非现在他要转运了,老天爷知道他饿了,特意为他送来熟透了的野果?

    一圈波纹扩散,落入水中的东西又浮了上来,黄澄澄的,呈不规则的条状,散发着独特的气味。杨炜看了一眼,马上望向头顶的树冠,激动地叫:“是哪个王八蛋在树上拉屎!!!”

    咕咚、咕呼、咕咚!

    硬物落水之声不断,还带着欢快的笑声,在树上拉屎的王八蛋可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一大群,生平第一次,前海军陆战队员尝到了被人骑到头上拉屎的滋味。其实只要他留意一下头顶便不难发现,在高高的树冠上搭建着一幢幢小木屋,木屋边缘三三两两的露出一个个光溜溜黑乎乎的屁股……这是聚居在丛林深处的部落,他们与世隔绝,除非是必要的交易,否则绝少与文明社会来往,一直生活在丛林深处,坚守着他们的传统。为了远离毒蛇猛兽的侵袭,也为了避免在雨季被沼泽淹没,他们在上千年前就学会了在几十米高的树上搭建木屋,旱季的时候住在地面,雨季的时候就搬到树屋上去,吃喝拉撒都在上面解决,嫌无聊了出了门再往上爬一爬就能到达树梢,居高临下欣赏丛林里的壮美风光,别提多惬意了。

    但惬意的人里肯定不包括杨炜,他现在正被从天而降的大便狂轰滥炸,狼狈不堪呢。树上那帮小兔崽子肯定也发现下面有人了,然而这帮毫无公德心的家伙居然拉得更起劲,看着他狼狈躲藏,笑声越来越大,跟过节一样开心。气得杨炜只想抄起电磁步枪照着树上扫上一梭子,打光一个弹匣看还有几个活着的,再揪下来语重心长地教导:不要随地大小便,尤其是在下面有人的情况下!

    树上那帮猴子一点也不理解他的心情,他们大概还没有见过这么笨的人,居然在大家早上起来方便的时候在树下游泳,一个个瞅着狼狈的杨炜嘻嘻哈哈,又笑又跳,别提多开心了。碰到这么一帮欢乐的家伙,杨炜只能自认倒霉,加快划水的速度,先离开这里再说。

    这时,对面驶来几艘独木舟,每艘独木舟上都有两三个男子,身材高瘦,只穿一条小裤衩遮挡住要害,每个人的脖子上还挂着一串漂亮的兽牙和贝壳……话说这种内陆地区,他们哪来的贝壳?一名年约四十岁的男子见杨炜正被从天而降的污物逼得狼狈逃窜,一帮兔崽子在树上嘻嘻哈哈,马上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冲树上发出一声大吼。他可能是族长,这一声大吼凛然有威,那帮闹得正欢的兔崽子好像老鼠见了猫似的齐齐噤声,不敢再作怪了。

    这名男子指挥独木舟驶向杨炜,向他露出热情洋溢的笑容,嘴里一连串的古怪音节发出,毫无疑问是在询问什么,但杨炜一个字都听不懂,大写加粗的懵逼。

    那男子似乎也知道自家部落的语言有多小众,可不是谁都能听懂的,于是他又换了一种语言,语速很快,有点像某种家禽的叫声,错落有致,也挺有趣的。但是很可惜,杨炜还是听不懂……所以说,多学几门外语是很有必要的,甭管多小众。艺多不压身,学会了,总有派上用场的时候。现在他只能很无奈地用英语问:“can you speak english?”

    这回轮到那名男子懵逼了。英语虽然是世界上流传最广的语言没错,但还没有广到一个世代居住在丛林深处、与世隔绝的小部落也能掌握一口流利的英语的地步。

    杨炜只能换一种:“pouvez-vous parler franais?”

    你能说法语吗?

    在一百年前,非洲大陆被欧洲殖民者瓜分,英国占大头,法国次之,而德国、西班牙、意大利、比利时、荷兰、葡萄牙之流的角色则只能捡点残羹剩饭吃,肥肉都让英法抢光了嘛。所以在非洲,法语也是不少非洲国家的官方语言,而杨炜刚好学过一点法语,对方听不懂英语,他只好换法语啦,如果对方还是听不懂,他可就没招了。

    然后看到那名男子的神色终于有了点变化变得更加懵逼了。

    这下杨炜是真没招了,语言不通,鸡同鸭讲,玩个毛?

    这时,又一艘独木舟驶了过来,有人用字正腔圆的英语问:“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

    杨炜顿时有种飙泪的感觉……怎么以前就没觉得英语这么美妙,这么好听呢?终于有个可以沟通的人了,泪目啊!他遁声望去,就看见在两个黑哥们中间,一个留着一头乱蓬蓬的长发和一把乱蓬蓬的胡子,满面皱纹的老头子正探头探脑的看着他……嗯?是个白人老头子?这帮黑哥们中间怎么混进了个白人?好吧,现在也不管是黑是白了,能交流就成,他用英语说:“我是一名雇佣兵,无意中进入了这片土地,实在不是有意冒犯,还请这位先生代我向部落首领传达我的歉意。”

    白人老头让人把船划到那名不怒自威的中年男子旁边,他伸出一支桨将杨炜拉上独木舟,然后向男子翻译杨炜的话,同样是咯嗒咯嗒的叫,语速飞快,十分流畅,显然这个老头不是一般的精通这门语言。

    由此杨炜也可以确定,那名不怒自威的男子就是部落的首领。

    首领听完翻译,愣了一下,看着杨炜用手比划着,飞快的说了一串,以至于白人老头都不大记得住了,只能勉强翻译:“首领问你是不是从大湖那边过来的。”

    杨炜大方的承认:“是的,我正是从大湖那边过来的。”这个没什么可隐瞒的,而且也瞒不住,还不如老实承认,免得尴尬。

    白人老头的神色有些古怪,望定他,问:“你真的是从大湖那边过来的?”

    杨炜说:“是的。我们的佣兵团遭到一伙佣兵追杀,所有队员都死了,只剩下我一个,迫于无奈只好跳进河里以摆脱追杀,被河流带进了大湖,然后误打误撞游到了这里。”

    白人老头的神色越发的古怪:“你真的进了那个大湖?”

    杨炜说:“对啊,游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才游出来,那里被大雾笼罩,看不清星月,辨不清东南西北,真是可怕。”

    白人老头将这些话都翻译给首领,首领居然露出很激动的神色,伸手过来跟杨炜握手,叽哩咕噜的一大串,口水糊了杨炜一脸,也不知道他在激动个什么。还好,白人老头可以翻译:“首领说,能从那魔鬼般的迷雾中走出来的都是受到神灵祝福的勇士,他很高兴在有生之年能看到一个人能通过如此可怕的考验,请你务必到他的木屋中坐坐,让他和他的家人分享一点你的好运气!”

    杨炜愕然:“这……有这么夸张吗?也就是一个被浓雾笼罩的湖泊而已……”

    白人老头苦笑:“也就是一个被浓雾笼罩的湖泊?如果你对这个湖泊有更多的了解就不会这样说了。”

    杨炜有些好奇:“这个湖泊有古怪?”

    白人老头说:“非常古怪。我们还是先上木屋吧,我看你也很累了,先上去吃点东西,喝点饮料,我们慢慢说。”

    杨炜确实是又累又饿了,实在没有办法拒绝这样的邀请,所以他一口答应了下来。

    于是独木舟带上一个不速之客,继续在林间穿梭,往首领的树屋驶去……

    每次独木舟从一幢树屋下驶过,杨炜总有一种找点东西遮挡住自己的感觉……他刚才真的让那帮在几十米高处扯掉裤子就拉的家伙整怕了。

    还好,这次有首领在,没人敢骑到树冠上拉屎了。

十一 树屋

    作为一个部落的首领,哪怕是原始部落的首领,多少是有点特权的。m.www.uu234.net这位首领的特权就体现在他居住的地方。他的木屋建在一棵参天巨树上,这棵巨树的树干直径超过一米五,近乎笔直的直插云天,高出周围的树木二十多米,气势逼人。首领的树屋就建在那离地面五十米高处的树冠上,弄得还挺美观的按照这些住在树上的部落的传统,树屋的高度跟个人的地位有直接的关系,树屋越高,在部落里的地位就越高,而反过来,也只有在部落里地位很高的人才有能力建那么高的木屋,毕竟想在离地面几十米高处搭建木屋并非易事,得整个部落帮忙才行,除了部落首领和长老,还有谁敢劳烦整个部落帮自己建木屋?

    据白人老头介绍,首领的名字叫波巴亚,五年前当上首领的,花了好几个月时间挑中这棵大树,然后整个部落一起动手,帮他建起了这幢漂亮的木屋,别说雨季沼泽水位升高,就算是发洪水也淹不到。这幢木屋是波巴亚的骄傲,偶尔有客人来,他都会邀请客人到他的树屋上作客。

    可惜杨炜的注意力完全不在那幢跟鸟巢似的的木屋上,他一眼就盯上了这棵大树,看着那巨大的、笔直的树干直咽口水,心里嘀咕着:“这么大一棵树,砍下来拖到木材市场得值多少钱啊!”

    不知道如果波布亚知道他内心的想法,还会不会如此自豪,如此热情地邀请他上去作客?

    估计还是会邀请他上去的,但会不会弄点酒灌到他迷迷糊糊然后将他从五六十米高处扔下来就不好说了。

    树屋盖在那么高的地方,气派是够气派了,但想爬上去也是非常困难的,哪怕是猴子想爬上这么高的树也不容易。不过,部落的人自有办法。波布亚在下面吆喝了几嗓子,上面很快就放下了一个很大的吊篮,波布亚和他的儿子七手八脚将独木舟里运载的东西搬到吊篮里去。完事了,他的儿子也坐进吊篮里,上面的人绞动绞盘,吊篮慢慢上升,就这样晃悠悠的扶摇直上。杨炜看着都有点儿揪心,问白人老头:“他们平时都是这样上下的吗?”

    白人老头说:“对啊,这么高的树,不用吊篮怎么上去啊?嗯,你们年轻人可能没问题,但是小孩子和像我这样的老头子可万万爬不上去了。对了,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

    杨炜这才想起自己还没有自我介绍呢,便主动说:“我叫杨炜,华国人。”

    白人老头笑:“来自华国的雇佣兵?很少见哦。”

    杨炜说:“是啊,我们国家愿意出来当雇佣兵的人很少。对了,先生,还没请教你的名字呢!”

    白人老头说:“我叫沃尔顿,威廉w沃尔顿,是个生物学生,同时也酷爱探险,听说恩戈罗山区非常神秘,我便和几个同伙一起过来探险了。”

    杨炜对此是见怪不怪了。白人酷爱探险,在全世界都是出了名的,这个种族的历史就是一部冒险史,早在四千年前,白人的先民印欧人便离开了大草原,兵分几路向欧亚大陆迁徙,一路探索,一路征服。他们摧毁了古印度、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希腊文明,他们建立了盛极一时的波斯帝国,他们缔造了明珠般璀璨的希腊城邦。他们向着欧洲腹地艰难而坚定地挺进,跟古罗马爆发了长达将近六百年的战争,最终将无比辉煌的古罗马变成了废墟,然后在废墟上建立了一个又一个国家。他们总是在探索,总是在冒险,尤其是在文艺复兴之后,这种冒险风潮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在那几百年里,靠着这股不要命的劲,他们瓜分了新大陆,开辟了欧亚航线,发现了美洲新大陆,他们的探险队穿越撒哈拉沙漠,乘坐雪撬抵达了南极大陆……这是欧洲民族最为辉煌,最为自豪的一段历史,影响最为深远。直至今日,他们依然很喜欢去冒险和探索,一代代探险家的足迹遍及整个蓝色星球,越是凶险越是恶劣的地方他们越感兴趣,甭管你欢不欢迎,他们都要来。在非洲这种兔不拉屎鸟不下蛋的鬼地方撞到一个来自英国的探险家,实在是再寻常不过了。所以杨炜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随口说:“嗯,恩戈罗山区确实非常神秘,不知道隐藏着多少秘密,值得花时间去探索。”

    沃尔顿有点遇见知音的惊喜:“你也深入过恩戈罗山区探险?”

    杨炜心里苦笑:“何止深入恩戈罗山区探险,我还在那里被人追杀了三天三夜呢!”不过这话不能说,所以他只是嗯了一声。

    沃尔顿拉住他的手,连声说:“快说说你在山区探险的经历,快说说!”

    杨炜有个屁探险经历,被人追杀的经历倒是挺多。他只能含糊的说:“这个……没什么好说的,我们佣兵团刚进入山区不久就遭到不明武装势力的攻击,逃命都来不及了,哪里还有时间去探险?”

    沃尔顿有点遗憾,说:“打打杀杀有什么意思,大家一起合作去探险多好?”

    杨炜心有戚戚焉:“可不是么!”

    跟与那帮神秘人干仗相比,他还是更喜欢与他们合作去探险,尽管他对探险是一点兴趣都没有。

    这时,吊篮已经升到木屋上了,上面是一阵欢呼,有人将里面的东西都搬了出来,然后再次将吊篮放下。杨炜还没决定是沿着藤梯爬上去还是乘坐吊篮,就让波布亚给拽了进去,沃尔顿也进去,坐稳,上面的人飞快地绞动绞盘,吱吱呀呀声中,吊复慢慢上升。

    只要别往下面看,乘坐这种吊篮被吊上五六十米高的大树还是挺好玩的。

    颇费了一番功夫,装着三个人的吊篮终于升上了树冠,木屋那木制地板里预留了升降口,吊复就从升降口升了上去,进入木屋中。杨炜跟在波布亚和沃尔顿后面走出吊篮,飞快地扫了四周一眼,嘿,人还真不少,有两个妇女带着五个孩子,还有两个白人小伙子,不用说了,是沃尔顿的伙伴。木屋里塞了这么多人,难免有些逼仄,不过这帮家伙浑不在意,那两个妇女带头,五个孩子整齐划一的拍手,冲着杨炜唱起歌来,显然是在欢迎他的到来。听不懂这些小不点在唱些什么,但这歌声质朴、热情奔放,很好听,就算一个音节都听不懂也能感受到这一家人的热情。波布亚拉着他的手向他介绍,沃尔顿在一边翻译:那两个妇女是波布亚的大老婆和小老婆,那五个兔崽子都是他的孩子,最大的十五岁,最小的六岁,再算上跟他一起出去打猎的长子,他就有六个孩子了。而且小老婆的肚子明显隆起,嗯,顶多今年年底,这一家子还得再增加一双筷子,不得不说,这哥们的生育能力还真是强悍!

    那两个小伙子一个叫查尔斯,一个叫巴斯克,都来自约克郡,是沃尔顿的助手。杨炜观察他们的举止,第一时间确定,这两位都是军人出身,精通枪械射击和格斗。没有理由,他们身上就是有一股当兵的味,抹不去的。

    他也作了自我介绍,再次得到孩子们的欢呼声。波布亚大声说:“孩子们,杨可是从杀人湖里闯出来的勇士,他非常勇敢,也非常幸运,我希望你们能在他作客的期间能分享到他的勇敢和幸运!现在,把我们最美味的食物拿出来,欢迎我们的客人!”

    孩子们欢呼着忙活开了,一个个跑得飞快,把木板钉成的地板踩得咚咚作响,杨炜都替他们捏一把汗:小兔崽子,你们轻点啊,万一把地板给蹬穿了,你们可就一掉到底了!

    他小声问沃尔顿:“教授,这么多人住在木屋里,腾挪得开吗?”

    教授哈哈大笑,将他拉到窗口往上面一指,杨炜看到,在对面五六米高处,一个巨大的树桠上也有一幢木屋,不过比这幢要小很多。沃尔顿换了个窗口,指点给他看,那里也有一幢小木屋。现在杨炜才算是看清楚,这一家子将这棵大树彻底给霸占了,林林总总的搭建了五幢木屋,有囤积谷物的谷仓,有圈养家禽的鸡圈鸭棚,还有给客人休息的客房。好嘛,客厅、客房、仓库、鸡圈都齐全了,安排得挺好的。这个部落总是在树上和地面之间来回的搬迁,每到雨季所有家当都搬到树屋上,包括家禽和猎狗。

    所以树屋上面挺热闹的,风一吹,树冠摇动,鸡咯咯狂叫,鸭拼命拍打翅膀呱呱叫,猎狗炸毛狂吠……如果再来点虫鸣鸟叫,那简直就是纯天然的《森林狂想曲》了。

    住在这么高的木屋,舒不舒服不知道,但几十米的海拔足以让这一家子远离森林地面的闷热潮湿,尽情享受微风带来的清凉,坐在这上面,连空调都省了!

十二 树屋主人的盛宴

    “他们是真正的森林之子,丛林里的精灵。m.www.uu234.net”

    看着远处一幢木屋和在树桠间嬉戏的孩子,杨炜心有感触,由衷叹赞。

    沃尔顿说:“森林之子……”点了点头表示赞同,“确实啊,再没有哪个民族能像他们这样懂得与森林和平共处,尽量利用森林提供的资源而不破坏森林了,跟他们比,我们这些生活的钢铁混凝土丛林里的人差太远了,应该为此感到羞愧。”

    杨炜可没有那么深邃的思想,他很快就转移了话题:“教授,你在这里住了整整一年?”

    沃尔顿点头:“是啊,整整一年,我都跟他们在一起,向他们学习如何与森林和平共处。”

    杨炜有点好奇:“为什么?我是说,这地方有什么秘密让你如此着迷,愿意花这么多时间去一点点的探索?”

    沃尔顿指向远处那片浓雾:“那片湖泊,那片湖泊始终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令我欲罢不能。我做梦都想进入这片迷雾的深处,揭开它的面纱,探寻浓雾之下隐藏的秘密。”

    杨炜皱起眉头:“那片湖泊到底有什么秘密?”

    沃尔顿正要回答,波布亚的次子,一个十五六岁大的小黑从厨房里跑了出来,脑袋上顶着一个巨大的木盆,手里拎着一个藤筐,蹬蹬蹬的走过来,先是将藤筐放下,然后双手托起木盆将它放到地上,马上,一股浓浓的香气扑面而来,让杨炜的肚子疯狂叫唤。沃尔顿听得分明,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早餐时间到,小伙子,先享用一顿丰盛的早餐,填饱你那咕咕叫的肚子,我们再畅谈吧,相信我,他们的早餐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

    杨炜也真的是饿狠了,也不矜持,和教授一起走过去坐下。没有登子,就这样直接坐在地板上,跟韩国人用餐有点相似。当然,韩国人比较小气,碗碗碟碟摆了一地,看似很多,但每个碗碟里的食物就那么一撮,连猫都喂不饱,而树屋主人则大气得多,食物是论筐论盆的上的。现在摆在客人面前的是一盆跟豆浆很相似的饮料,热气腾腾的,甜香扑鼻,光是闻着就胃口大开了。小藤筐里则是满满一筐布满细洞的薄饼,真的很薄,顶多也就三张餐巾纸叠起来那么厚一点,都被细心地卷成筒状码得整整齐齐,看着舒服,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几个孩子陆续出来,端上来果酱、肉酱、豆酱、莫名其妙酱……呃,真的是莫名其妙酱,黑糊糊的一碗,看着有些恶心,不知道是什么做的,姑且叫它莫名其妙酱吧。最后由波布亚亲手端上最后一道菜,这道菜看似很普通,一不留神就将它当成盛在木碗里的米饭一粒粒的,晶莹洁白,细长可爱,可不就像是一碗没有煮开的米嘛。但仔细看看就会发现完全不是这么回事,那根本就不是什么米,而是……

    “织叶蚁的卵。”杨炜作出了判断。

    将这一碗蚁卵摆在食物的正中央,波布亚坐下,搓搓手,对杨炜说:“现在是雨季,洪水淹没了大地,我们既无法耕作也无法打猎,所以拿不出什么好东西来招呼客人,希望你不要嫌弃这些寒酸粗陋的食物。”

    杨炜真诚地说:“这已经很丰富了,非常感谢首领的热情招待。”

    波布亚高兴的笑了起来,好像这些食物能得到客人真心的夸奖是件很值得开心的事情似的,不得不说,部落的人啊,真的是太淳朴了。他指挥大老婆帮杨炜盛了满满一碗的饮料,自己从藤筐里拿出两卷泛黄的薄饼放到杨炜面前的木制餐盘里,热情地说:“来,尝尝我们用霸奔儿波草籽磨制的面粉做的饼,你肯定会喜欢上它的!”

    杨炜一怔:“霸奔儿波草籽?这是粮食吗?”

    查尔斯自己动手从藤筐里拿了两卷薄饼,又从女主人手中接过饮料,这才笑着向杨炜解释:“霸奔儿波草是他们这里特有的一种野草,可以长到一米高,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这种野草就会抽出穗,结出红色草籽,部落里的人等到草籽成熟了就去收割,用独木舟运回来脱粒烘干,脱壳储存,这是他们的主粮,他们一年有九个月是吃这种草籽的。”

    杨炜恍然,指向摆在一边的藤筐里那一穗穗结满了红色小谷粒的谷穗:“就是这些?”

    查尔斯说:“对,就是它。这种草籽吃起来很香,而且营养非常丰富,部落里的人都非常喜欢,将它做成薄饼或者磨成浆煮沸加入糖做成饮料,味道都非常棒,你尝尝吧,肯定会喜欢它的。”

    杨炜半信半疑,端起来喝了一口,果然是又香又浓,带着一股淡淡的谷物芳香,味道真棒,喝了还想喝。他连喝几大口,要不是怕吃相太难看招人嫌,他会一口气将整碗都喝光。

    吃饭不能光喝饮料,得多吃固态食物才能顶肚子。所以他放下木碗,拿起一卷薄饼正想啃,却看见所有人都像看傻子一样看着他,“你这种吃法不对”这句话都刻到脸上了。他有些尴尬,僵在那里:“我……我这样吃不对吗?”

    沃尔顿大笑:“当然不对啦,学着点吧小伙子!”麻利的从薄饼上撕下一块摊在餐盘上,拿起小勺子从酱碗里舀起小半勺果酱倒在薄饼中心,然后放下勺子,将薄饼卷起来包住果酱,送进嘴里,美滋滋的嚼了起来……

    我靠,原来是这样吃的啊?

    杨炜有样学样,也撕下一块,往里面倒了一点肉酱,然后包住,送进嘴里……这个没有加糖,吃起来微微带点酸,但很软,很香,再加上喷香的肉酱的滋味,不用说,非常美味。

    这种薄饼本身没多少滋味,就是微微带点酸,也正因为这样,它可以与任何食物搭配,果酱、肉酱、豆酱、蚁卵……甭管是哪一种,送进嘴里都有种味蕾要爆炸的感觉,好吃,真是好吃。最好吃的还得数那种黑糊糊的酱料,跟薄饼搭配,有种在吃陕西羊肉泡馍的感觉,真是太棒了。如果他的好奇心少一点,别寻根问底的话,这顿饭肯定会吃得更加愉快的。

    但是……好奇心害死猫啊,他最终还是问了:

    “这是什么酱?”

    沃尔顿狼吞虎咽,声音有点儿含糊:“小伙子,你还是别问了,不知道的话你会觉得它更加美味的。”

    杨炜说:“它十分美味,所以我想知道它是用什么做的,回去也试着做。”

    巴斯克专心地往薄饼里放蚁卵:“这是蟋蟀酱,你确定要回去做?”

    杨炜的嘴角微微抽搐……沃尔顿教授说得一点都没错,如果不知道是什么做的,这碗酱吃着非常美味,当知道那是蟋蟀做的之后……

    直到酒足饭饱,杨炜都没有再碰过这碗蟋蟀酱了。

    提起森林,大家首先想到的可能就是各种美味的野果,还有满山乱跑的野味,自然而然的就觉得在森林中定居似乎是件很浪漫的事情。但是,现实可不是这么回事,先不提能撒泡尿就能将你老二叮成玉米棒,拉泡屎能把你屁股叮得大一圈的蚊子,也不提那无处不在的毒蛇毒虫,更不提丛林中那些不为人所知,但绝对能让全世界最顶尖的医生束手无策,一不留神就让一大队人死透透的病菌,光是物质匮乏这一条就够那些向往丛林生活的人欲哭无泪了。就拿这个部落来说,一切跟电力有关的东西想都不要想,连个最常见的塑料袋都见不着,除了那些钢铁制造的工具外,生活所需的一切都要自己动手,向森林索取。据沃尔顿介绍,他们所食用的草籽种在二十公里外一片洪水淹不到的坡地上,他们在那里完成收割、脱粒、烘干,然后用藤筐装着用独木舟运回来,每一粒草籽都来之不易。

    不光是草籽,在洪水泛滥的雨季,一切吃的东西都来之不易,所以部落里的人只能找到什么吃什么,野果、昆虫、蚁卵、鸟雀、鱼、蛇……只要是带肉的,含蛋白质的,都在他们的菜单上,在他们的餐桌上出现一碗蟋蟀酱实在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如果能猎杀到一两只猴子,那么整个部落的人会像过年一样开心,煮得烂熟的猴子肉蘸上蚁卵做成的酱,这是他们能想象到的最为美味的东西了。

    真的是一群非常容易满足的人。

    当然,杨炜也非常容易满足,这还是这几天来他头一回正儿八经的吃一顿饭呢,刚开始的时候还注意一下吃相,但很快他就将“吃相”这玩意儿给扔到了太平洋,两只手一起上,左右开弓,大开大合,抓着食物往嘴里猛塞,至于饮料,更是成碗往喉咙里倒,那吃相足以吓退千军万马!吃着吃着,所有人都停了下来,傻傻的看着他一个人在餐桌上冲锋陷阵,脸上的表情简直就是惨不忍睹!

    巴斯克用右肘碰了碰查尔斯,小声说:“这哥们像不像是刚从难民营里逃出来的?”

    查尔斯用力点头:“我觉得像,太像了!”

十三 杀人湖的秘密

    十几号人一顿猛嚼,将端上来的食物吃得一干二净,一个个都塞了个肚皮滚圆,直打饱嗝。www.uu234.net当然,这不包括杨炜,他可没有忘记自己仍然处于险境,随时可能遭遇敌人,吃得太饱的话会极大地影响他身体的灵活性,直接要他的命,所以他只吃了八分饱。他意犹未尽地对波布亚说:“非常感谢你们的美食,真的太美味的,尤其是这个薄饼,百吃不腻啊!”

    沃尔顿翻译过去,波布亚大笑起来,自豪地说:“这可是我们部落独有的美食,它是独一无二的,任何一名品尝过它的人都会对它赞不绝口!”

    杨炜说:“它当得起这样的夸奖,我非常喜欢它,不知道能不能给我一些种子?我想把它带回去种,以便可以常常吃到它。”

    看到这位贵客这么喜欢自己的主食,波布亚越发的高兴,吩咐一声,一只小猴子走出木屋,蹭蹭蹭几下爬上谷仓,很快又回来了,带回来一把晾干的谷把子,有二十几穗,大致两公斤的样子。波布亚接过来递给杨炜,说:“这是霸奔儿波草的种子,我们自己留的,喜欢的话送给你!”

    杨炜接过来仔细观看,只见这玩意儿长得有点儿像跟糜子的谷把子有几分相似,但跟糜子的谷粒不一样的是,它呈嫣红色,粒粒都像玛瑙,非常漂亮,就算不能吃,作欣赏也是挺不错的。他从背包里拿出一个袋子将这些种子装起来,放了进去,看到背包里有几根巧克力棒,便拿出来分给几个孩子。

    这些小猴子还从来没有吃过这么甜的东西,只舔了一下双眼便亮得跟灯泡一样,欢呼雀跃,高兴得不得了了。

    而这时,波布亚的小老婆又端来了一壶茶。在这种鬼地方自然不可能种出真正的茶叶,不过这难不住这些在大森林里生活了不知道多少个世纪的森林之子,他们找到一种树,将老树皮刮掉,将里面白嫩的那层剥下来带回树屋晒干,储存起来,这就是他们的茶叶了。想喝茶的时候就抓一把扔进水壶里和水一起煮上半个小时,一样是清香扑鼻,沁人心脾,跟真正的茶叶没有任何区别。杨炜接过茶碗呷了一口,茶水里有一种很原始的清香,入口苦涩,但苦涩过后便是甘甜,满口生津,神清气爽。他不由得再次为这些森林之子的智慧和经验叹服,也只有他们才能从无边无际的森林中找到这种能代表茶叶的树,将树皮制成茶叶的替代品吧?这些古老的知识都储存在部落长老的脑子里,在日常生活中心传口授代代相传,不是部落的人想学到这些,太难了。

    就这样吹着凉风喝着茶,大家开始聊起湖泊的事情来。看得出波布亚和沃尔顿都对那个湖泊有着非常强烈的敬畏心理,这让杨炜有点儿诧异,不就是一个被浓雾笼罩的湖泊么,在湖里是很难认清方向,有点危险,但也用不着怕成这样吧?他问:“你们似乎很害怕那个湖泊?那个湖泊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沃尔顿窒了一下:“你从那个湖里游上来,就没有感觉到诡异吗?”

    杨炜回忆:“没有啊,除了雾浓了一点,很难看得清方向之外真没有别的感觉了……哦对了,湖里很安静,好像一条鱼都没有。”

    波布亚苦笑:“不是好像,是真的一条鱼都没有。”

    杨炜不大相信:“那么大的湖泊,一条鱼都没有?这不可能吧?”

    沃尔顿说:“你不必怀疑,我亲自调查过,湖里真的一条鱼都没有,就连飞鸟也会远远的避开这个湖泊。”

    杨炜愕然:“为什么?”

    波布亚神情的些沉重:“因为这是一个死亡之湖,你也可以称它为杀人湖。别说人,就连飞鸟进入了湖面的浓雾中,也飞不出来了!”

    联想起那个湖泊那不同寻常的死一样的寂静,还有那阴森森的浓雾,杨炜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战……别说,“杀人湖”这个名字起得真是太贴切了,那里确实像是个被浓雾笼罩的古代修罗屠场!

    沃尔顿说:“三年前,我的好友爱德华找到我,对我说恩戈罗山区有一个恐怖的杀人湖,听说进入杀人湖的人,就没有一个能活着出来,他对此很好奇,想一探究竟,约我同行。当时我有一个课题要攻克,抽不出时间来,便婉拒了他,他自己组建了一支探险队,并且聘请了几名退役的伞兵保护自己,作了周全的准备后便出发了……两个月后,我便得知,他失踪了。不光是他,整个探险队都失踪了,十六名成员,无一幸免!”

    波布亚的长子卡布说:“我还记得当时的情景,一个衣着得体、彬彬有礼的白人老头带着一支队伍来到我们的部落,向我们了解了很多关于杀人湖的事情,甚至要高薪聘请部落里熟悉杀人湖的情况的人作向导。有两个人接受了他的聘请,在一个天气晴朗的日子里和他们一起搭乘橡皮艇进入了浓雾区,然后……然后就没有再出来。整个部落都被惊动了,四处寻找,找了好几天,连个人影都找不到,巫师说,他们都被浓雾吞噬了。”

    杨炜简直有点儿毛骨耸然了……十八个人进去,一个都没出来,连根头发都找不着了,这也太邪门了吧?而他愣是误打误撞的从湖泊里游了出来,这运气是不是太逆天了一点?

    沃尔顿有些沉痛地说:“爱德华是特种部队出来的,甚至短暂地担任过sas特种部队的助理教官,虽说已经有五十多岁了,但真要打起来,空手捏死三四名二三十岁的青壮小伙子轻而易举。他本人是一名比较有名气的冒险家,跟我有过多次合作,我们一起经历过无数险境,命悬一线,他都是从容应对,轻松化解,没想到这次竟然在一个名不经传的湖泊里遇难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得知这一消息后,我十分震惊,以最快的速度将手头的工作交给助手,组建了一支新的探险队来到这里,试图查清他遇难的真相,最好能找到他,或者找到他的遗体,但是……”说到这里他摇了摇头,深深的叹息,一看他的神色就知道,事情并不顺利。

    查尔斯说:“到了这里我们才知道,部落里的人对杀人湖也是知之甚少,而且被爱德华探险队人间蒸发的诡异事件给吓坏了,不管沃尔顿先生开出多高的报酬,都没有一个人愿意接受他的雇佣,充当他的向导带领他去探索杀人湖。”

    巴斯克说:“期间有三名队员按捺不住了,自己开着橡皮艇进入了杀人湖,结果……”

    沃尔顿神色越发的沉痛:“结果跟爱德华探险队一样,彻底消失在浓雾之中,一个都没有回来。”

    杨炜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妈个鸡啊,那什么鬼湖泊,居然如此恐怖!现在他总算知道为什么在得知他是从被浓雾笼罩的湖里游出来的之后,部落会给他这么高的礼遇了,实在是太罕见了哇!这就跟鸡窝里蹦出只天鹅,昆仑山山顶长出灵芝一样,太稀罕了,换作他是波布亚也会对这样的幸运儿礼敬三分的。杀人湖的种种神秘也激发了他的兴趣和无尽的想象,他忍不住问:“这个杀人湖是什么时候形成的?它一直是这样的吗?”

    波布亚摇头:“并不是。据部落巫师说,几百年前,这个湖泊是没有雾的,湖里有很多鱼和水鸟,湖面宽阔一望无际,是最肥美的鱼场,那时候我们的祖先旱季的时候狩猎种植,雨季的时候下湖捕鱼,衣食无忧,非常快活。但是,在一个可怕的夜晚,天空突然燃烧起来,大大小小的火球从天而降点燃了森林,很多族人就这样被活活烧死了。幸存的族人看到,一颗巨大的、闪耀着比正午的太阳还要刺眼十倍的光芒的凶星从天而降,撞入大湖彼岸……地动山摇,天空在颤抖,大地刮起了带着火焰的狂风,所到之处,一切尽数化为灰烬!祖先们都说这是因为我们不敬神灵,招来了这场可怕的劫难,当时我们的部族差一点就被灭绝了!”

    卡布接着说:“当大火熄灭后,我们的祖先惊魂甫定,三三两两地回到已经变成焦土的家园,眺望大湖,惊讶地发现整个湖泊都被笼雾笼罩,在那场劫难中幸存下来的鱼儿疯了似的往岸上跳,弄得岸上全都是鱼。我们的祖先于心不忍,将一些小鱼放回湖中,但它们很快又蹦了上来,似乎湖底有什么怪物在追逐着它们,它们宁可渴死在岸上也不肯回到湖水中。当这些鱼都死光了之后,就再也没有一条鱼敢进入湖中,更没有一只水鸟敢飞越那浓雾,整个湖泊终年笼罩在浓雾之中,一片死寂,哪怕仅仅是从那里经过,我们也会毛骨耸然!”

    杨炜打定主意,回国后第一件事就是到祖坟山去看看祖坟是不是在冒烟……那么凶险、诡异的鬼地方他居然迷迷糊糊的游出来了,毛都没少一根,这运气好到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必须是祖坟冒烟才行啊!!!

十四 阴魂不散

    杀人湖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在世界各地都有,比如说卢旺达境内的基伍湖和喀麦隆境内的尼奥斯湖,都是不折不扣的杀人湖,前者曾在一夜之间夺去数十人的生命,酿成可怕的悲剧,而科学家居然认为这只是小儿科。www.uu234.net卢旺达人对这种言论肯定很不舒服,但是等到尼奥斯湖悲剧发生之后,他们彻底服气了:后者在一夜之间夺走了一千八百多人的性命,跟它比,基伍湖的悲剧还真的是小儿科。这两个湖泊都有共同的特点:邻近火山口,湖底积压着海量的二氧化碳,压力极高。一旦压力被打破,二氧化碳便会火山爆发般喷发出来,横扫周边地区,让周边地区的一切活物死于窒息,能活下来多少完全取决于二氧化碳的浓度和覆盖范围。这头蜇伏的魔鬼让人闻风丧胆,“杀人湖”当真是实至名归,那么,这个湖泊接连吞噬那么多生命,会不会也是二氧化碳在作怪呢?要知道,它也是邻近火山的。

    至于凶星坠地天火降临什么的……当神话传说就行了,原始部落的人没有自己的文字,无法记录那么久远的事情,这一代代的传下来,早就走样了,鬼才知道有几分是真实可信的。

    杨炜将自己的猜想跟沃尔顿说了,教授失笑:“不不不,不可能是二氧化碳。在过去一年里我几次冒险进入湖中,抽取了大量气体和湖底淤泥样本进行分析,发现不管是湖面还是湖底,二氧化碳的浓度都在正常范围内,不可能杀死人的。”

    巴斯克说:“而且我们进入湖中的队员都背着氧气瓶,戴着氧气面罩,避免吸入有毒气体,在氧气瓶里的氧气耗尽之前,二氧化碳是奈何不了他们的。”

    这下杨炜可想不出是何缘故了:“不是二氧化碳,那是什么呢?”

    沃尔顿说:“我到现在都还没有头绪……太神秘了,也正因为如此,这个湖泊才让我着迷。小伙子,你愿意留下来与我们一起探索这个湖泊的奥秘吗?”

    杨玮一激灵,说:“不不不,我不能留下来,我的敌人还在追杀我呢,他们随时可能杀到!”

    不得不说,一顿美味的早餐和一幢坚固的树屋让他太放松了,几乎忘记了敌人的存在,现在教授这么一提,他才想起自己还没有摆脱险境,骇然一惊,立马拒绝。

    沃尔顿教授皱着眉头问:“你的敌人?你的敌人到底是什么人?如此苦苦相逼,可不像雇佣兵的作风!”

    雇佣兵就是一群拿钱办事的家伙,给多少钱办多少事情,为了钱或者利益,两伙雇佣兵干仗那是常有的事情。不过,别看雇佣兵心狠手辣,火拼的时候还是会留几分情面的,达到目的则可,很少赶尽杀绝。大家都是混口饭吃,都不容易,没必要做得这么绝,万一哪天风水轮流转了,也指望对方手下留情不是?而这伙人已经灭了“猎熊犬”佣兵团,可以说早已达到打击对手的目的,却还对唯一的幸存者苦苦相逼,欲除之而后快,这种作风,真的不像雇佣兵。杨炜苦笑:“我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什么来头,好像不将我们最后一名队员杀绝绝不罢休似的!”

    他还是有所保留,没有将那伙神秘人武器装备的先进程度远远超出了任何一个军事强国的事情说出来。

    沃尔顿教受说:“既然如此,我也就不强求了,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杨炜苦笑摇头:“现在我过了今天都不知道还有没有明天,能有什么打算?先离开这片沼泽再说。”

    沃尔顿教授正要说话,一只小猴子跑过来,叫:“爸爸,爸爸,有大鸟!很大的鸟!”

    波布亚被小猴子硬拉到窗口,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顿时惊叹起来:“真的好大啊!”

    查尔斯探头出去一看,惊奇地叫:“无人机!这种地方怎么会有无人机?”

    杨炜面色微变:“无人机?不好!”扑到窗前探头出去一看,果然看到一架涂成蓝白色的无人机正在不远处盘旋,速度还挺快的。他苦笑,这伙人还真是阴魂不散,不管他躲到哪里,只要停下来喘息一阵子,他们马上就杀到!他对波布亚说:“尊敬的首领,我必须跟你说再见了!”

    波布亚愕然:“为什么?尊贵的客人,难道我们的款待怠慢了你,让你不满吗?”

    杨炜说:“不不不,你们的热情款待令我终生难忘,将来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会好好报答你们。但是那群一直在追杀我的魔鬼即将发现我,如果我继续逗留在这里,会为你的部落带来巨大的灾难,所以我必须离开了。”

    波布亚依依不舍,他还想留杨炜多住几天,让自己一家人沾沾他的好运气呢……原始部落嘛,迷信得很。但是他也不想给自己的部落招来大麻烦,一伙全副武装、心狠手辣的雇佣兵,可不是他这个小小的部落扛得住的,如果继续留杨炜在这里住,他们沾上的可就不是好运气,而是厄运了。沃尔顿见多识广,足迹遍及世界各地,他比波布亚更清楚雇佣兵的可怕之处,于是当机立断,说:“真的是太遗憾了……查尔斯,你送送杨先生,用我们的橡皮艇,尽快送他离开沼泽!”

    查尔斯应了一声,对杨炜说:“杨先生,请跟我来!”

    杨炜本想拒绝的,因为那伙人太可怕了,跟他在一起非常危险。但他对这片沼泽一无所知,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走,自己一个人瞎蒙的话天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走出去,找个向导是非常必要的,于是他接受了沃尔顿的好意,临走的时候叮属波布亚和沃尔顿:“他们肯定发现我了,说不定会到部落来找人,如果他们真的找来了,你们能逃就逃,不能逃的话就投降,千万不要抵抗,你们是打不过他们的!”

    巴斯克往腰间一抹拔出一支自卫手枪:“英国伞兵的字典里没有投降这个词!他们敢闯进部落里,我就一枪一个送他们下地狱!”

    杨炜摇摇头,说:“如果你真的这样做,那整个部落必将面临灭顶之灾。”见巴斯克一脸不服气,他伸出手,说:“把枪借我用用。”

    巴斯克不明所以,还是将手枪递给了他。

    杨炜检查了一下,手枪状态良好,只要扣动板机,子弹马上就会射出。他倒转枪口,照着自己扣动板机,砰砰砰砰连开四枪!

    木屋里所有人都看傻了,两个小孩尖叫起来。

    查尔斯和巴斯克本能的想阻止,但哪里还来得及?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冲自己开火。

    然后又眼睁睁的看着子弹打在他的身上,他的军装发生波纹状的波动,近距离射出的子弹像是撞上了一堵柔韧的、弹性极强的墙,强大的冲击力只是让弹着点凹了一下,随即子弹就耗尽了动能,无力的跌落,军装完好无损。

    好强的防御能力!

    杨炜照自己胸部和腹部连开四枪,可能感觉冲击力还不够,又把枪口对准自己的手臂、大腿,连开两枪,完了,又往腋部开了一枪,再朝两个脚掌各开一枪,把一个弹匣祸害得一干二净。

    查尔斯和巴斯克看得直抽凉气。当过兵的都知道,现在的防弹衣防弹性能越来越强,中小口径枪弹想打穿重型防弹衣是非常困难的,但并不代表穿上重型防弹衣就能刀枪不入了。防弹衣防弹能力再强,也只能防住躯干,四肢、脖子、头部是保护不了的,腋部更是任何型号的防弹衣的罩门。美伊战争,伊军对付美军的杀手锏就是路边炸弹、汽车炸弹和狙击手,其中狙击手效率最高,十年美伊战争,有超过一千名美军士兵死在伊拉克狙击手枪下,绝大多数美军士兵都身着重型防弹衣,但这保不住他们的性命,伊军狙击手要么打脸部,要么打腋窝,都是防弹衣保护不了的要害,一打一个准。但是这个家伙穿的这套军装……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薄弱位置,子弹打上去,噗一声就弹开了,屁用都没有,就连脚掌也是一样!

    得,人家不仅有防弹衣防弹裤,连防弹鞋都有!想必在战场上碰到这种全身上下刀枪不入的家伙,再怎么训练有素的精英战士也会头痛万分吧?

    杨炜将手枪还给巴斯克,很认真地说:“这就是他们的军装,在较量中,我们佣兵团的狙击手多次用m200狙击步枪发射穿甲子弹直接命中他们的胸口,他们也只是仰面摔倒,但马上又爬了起来,继续冲杀。”

    吸凉气的声音更加响亮了。

    杨炜从背包里拿出步枪,瞄准远处那架飞得越来越慢,明显锁定了这幢木屋的无人机,一扣板机,电弧连闪,嗤嗤声中,三发子弹连成一线射出,微光闪过,那架无人机炸成一团火球,碎片四下激射,当真称得上是粉身碎骨了。

    查尔斯和巴斯克这两名英国伞兵部队退役的士兵再度傻眼了。

    “这是他们用的枪……”

    不等杨炜说完,巴斯克便满脸羞愧的将自己的手枪藏了起来,由衷地赞成杨炜的话:能逃就逃,不能逃就投降,反正绝对不要抵抗!

    这他妹等于是拿电狗怼ak,抵抗个屁!

十五 寡不敌众

    在沼泽里活动自然不能没有船,沃尔顿教授在进入沼泽之前就准备好橡皮艇,不过并不常用,他们日常活动都是乘坐部落的人提供的独木舟虽然橡皮艇更快更轻便,但部落的人嫌像皮艇行驶的时候噪声太大,将沼泽里的鱼和小动物吓跑,害他们饿肚子。顶 点 X 23 U S入乡随俗,沃尔顿只能将橡皮艇收起来,免得招人抗议。不过现在他的像皮艇派上用场了,从树上下来后,查尔斯划着独木舟来到树丛中,没废多大力气就从里面拖出一艘橡皮艇,仔细检查了一下,嗯,状态还不错。杨炜帮忙固定好独木舟免得被水冲走,两个人换乘橡皮艇,然后发动,杨炜坐在后面,查尔斯掌舵,橡皮艇一路突突突的缓缓在沼泽之中行驶,在林木间穿行。

    沼泽里的环境非常复杂,到处都是大树,到处都是水,偶尔看到一点零星的土地,也是被水泡得稀烂,或者干脆就是由泥泞组成的,一脚踩下去能陷到脖子。这是不折不扣的鬼地方,杨炜真应该庆幸自己接受了波布亚的邀请,不仅饱餐了一顿,还得到了有力的帮助,如果没有橡皮艇,没有向导,他得游到什么时候才能游出这片可怕的沼泽?

    查尔斯一边驾驶橡皮艇一边问:“杨,你的敌人都是些什么人?他们的装备真的像你说的那么精良吗?”

    杨炜苦笑:“说来惭愧,打了这么久我都不知道他们是些什么人。他们……怎么说呢?非常恐怖,每一名成员的战斗力都达到甚至超过世界顶级特点精英的水准,装备更是令人瞠目结舌,以至于我都怀疑他们根本就不是地球人!”

    查尔斯用左手指了指他手中的枪:“你这支是电磁步枪吧?”

    杨炜点头:“是的。它的子弹没有装药,就一个金属弹头,射击的时候无声无息,初速却可以达到数倍音速,无坚不摧,除了电磁步枪,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步枪有这样的威力了。”

    查尔斯皱着眉头说:“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么事情可就复杂了……我大哥是在sbs特种部队服役的,sbs也算是世界顶尖的特种部队了吧?但他们连电磁步枪的影子都没有见过,更别提成建制装备了!”

    sbs也就是特别舟艇中队,这支部队成立于二战,战功显赫,骁勇善战,是英国最为强悍的特种部队。人人都知道sas特种部队是英国最负盛名的特种部队,很多国家顶尖的特种部队都视sas特种部队为榜样,极力学习模仿,但可能很少有人知道,能加入sbs特种部队,配带上那枚一只青蛙手持两支船桨的徽章是所有sas特种部队队员的梦想。换句话说,sas特种部队只是sbs特种部队的兵源地而已。这样一支部队确实有资格声称自己是世界顶尖的特种部队,他们没有资格的话,恐怕也没哪支特种部队有这样的底气发出同样的宣言了。

    杨炜没有加入过特种部队,不了解特种部队的装备情况,但连sbs特种部队的队员都没有见过电磁步枪的影子,那只能说明,放眼全世界还没有一支特种部队装备这玩意。也就是说,他遇上的那帮家伙的装备水平将全世界最顶尖的特种部队都给甩开了一大截,这得逆天到什么地步了!

    杨炜越发的心事重重。他忽然觉得,惹上了这么一群家伙,他别说报仇,连保命都很成问题啊!

    查尔斯继续开船,边开边频频扭头过来看着他手里的枪,那眼睛绿油油的……这哥们该不会是起了歹心,想找个地方将他宰了,把枪抢过去吧?别说没有这种可能,电磁步枪啊,一种划时代的武器,如果能搞到一支送回英国去,将会对英国的轻兵器工业造成多大的影响?让英国重回世界之巅这么中二的事情就不要想了,但英军的单兵装备必将遥遥领先于全世界,英军的战斗力也将大幅提高,那时候恐怕再也没有人敢叫英国“五常之耻”了。

    得亏杨炜将那支电磁狙击步枪拆成零件藏在背包里没拿出来,不然的话……搞不好这位前英国伞兵真的会杀人越货了。

    杨炜可不关心这家伙的想法,他一心只想尽快离开这片是非之地:“还要多久才能走出沼泽?”

    查尔斯说:“你得给点耐心,还要好一阵子呢。今年降雨极为频繁,湖泊水位暴涨,把方圆十几公里的森林都给淹没了想要出去的话得花些时间。”

    杨炜频频望向天空,面有忧色:“我怕……”

    眼角的余光瞥见一道流光正从好几棵大树间贯穿而过,朝自己激射而来,他不禁骇然,顶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火速趴下,那反应速度简直就接近光速了!

    零点五秒钟后,一枚红得刺眼的弹丸激射而来,从头他头擦过,音爆声震得他耳朵嗡嗡直响。不过对杨炜来说,这音爆简直就是世界上最美妙最动听的声音……子弹的速度是音速的几倍,能听到它飞行激发的音爆声就意味着他没有中弹,中弹的人大多数是没有机会听到枪声和子弹破空的爆响,除非没打中要害!

    轰!

    百米外一棵大树被与杨炜擦身而过的弹丸打了个正着,子弹飞行了这么远,弹丸与空气剧烈摩擦,产生高温,让本来就有点软的弹丸接近半熔化,一脚就能踩扁。由于太软了,这次它没能贯穿树身,打进树身之后炸裂开来,无以伦比的动能扩散,生生将那棵水桶粗的大树打断了一大半,那棵大树树身一震,轰然倒下,压倒了一片比它小的树木。杨炜骇然失色,冲查尔斯叫:“他们来了!马上调转方向,走s形!”

    查尔斯也让刚才那一枪给惊出了一身白毛汗,乖乖,这是什么见鬼的枪叫,这威力也太恐怖了,如果打在人的身上,还不得把人给打成碎片啊!他不敢怠慢,立即调转方向。而这时,橡皮艇的左侧,一艘小艇露出了尖尖的一角,没错了,就是那帮神秘人,他们追过来了!

    杨炜擎起电磁步枪照着那边连连点射,打得木屑四溅,树枝树叶啪啪的往下掉。电磁步枪的威力可不是那些用双基发射药发射的普通步枪能比的,所以那帮普以少打多将“猎熊犬”佣兵团灭团的家伙丝毫不敢大意,都尽量缩小身体的被弹面。刚刚压住这边,在右边又有一艘小艇冒了出来,一挺机枪无声无息地喷吐着金属风暴,枪口指向哪里,哪里的树木就像被一把无形的电锯树过,成排倒下。杨炜整个人都趴在橡皮艇上,将背包垫在下面,架起步枪照着两边的追兵猛扫。他身上这套军装防弹能力是出类拔萃没错,能让任何一支现役的步枪徒呼无奈,但他可不敢拿自己的小命去赌它能扛住电磁步枪射过来的子弹!

    查尔斯也给吓住了,将橡皮艇的速度飙到极限在丛林里猛窜,面色发白的叫:“他们……他们用的都是些什么见鬼的装备?无声无息的,威力却是如此恐怖!”

    杨炜吼了一句:“我比你还想知道!”嗤嗤嗤一个三发点射,还是没打中,小艇在以三四十公里的时速狂飙,又有那么多树木阻碍,想要打中同样在高速移动的目标实在太难了,他连连开火,只是想干扰对方射击,以那伙人的身手,如果不给他们造成一点威胁,让他们从容瞄准射击,他迟早会被他们一枪撂倒的。

    值得庆幸的是林木同样对那帮神秘人造成了巨大的麻烦,他们的狙击手一开始开了一枪之外,就一直没有开火,都是步枪手和机枪手在射击,而且步枪手也没有发射枪榴弹担心被树木挡住浪费弹药。但即便是这样也够可恨的了,尤其是那挺机枪,真的跟电锯似的,将树木一排排的扫倒,这玩意儿效率比电锯还高!

    杨炜一下子被逼得左支右绌。

    那帮神秘人不光武器犀利无比,所驾驶的小艇也是非常先进,杨炜根本就没见他们有人控制舟艇,小艇是在自动行驶,灵巧地避过大树和浮木,步步逼近,其灵巧程度足以让任何一支特种部队的操舟高手羞愧万分。就在杨炜对这帮氪金玩家那一身神奇的装备恨得牙痒痒的时候,又一艘小艇杀了出来,对他形成了三面合围之势。这下他简直要绝望了,就算他是兰博也不可能抵挡得住这么多如此凶猛、装备如此精良的敌人的围攻啊!他不管不顾,装上枪榴弹连轰三发,每个方向打一发,爆炸声震耳欲聋,弹片和钢珠将水面打得沸腾,这些威力更强大的枪榴弹的现身总算迫使对方放慢了一点速度,这是他们自己的装备,威力如何他们再清楚不过了,鬼才知道这个命硬得可以的家伙掌握了多少,万一他完全掌握了,给自己来一发精确制导的,那可得死一船人!

    趁此机会,杨炜冲查尔斯吼:“往湖里开!我们进入湖里利用浓雾甩掉他们!”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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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系危机介绍:
海军陆战队员杨炜在退役后跑到非洲打拼,加入了一支雇佣军。在一次任务中,这支倒霉的雇佣军遭遇了一股装备极其精良、极为强悍的敌人的伏击,全军覆没……杨炜在一股神秘的力量的帮助之下侥幸生还,面对战友惨死和敌人的苦苦相逼,他在心里发下了穷尽一生去复仇的誓言。一场场惊心动魄的较量就此展开,一次次险死还生的交锋中,对手的神秘面纱渐渐被揭开,直到这时,他才惊骇地发现,这是一股来自遥远外太空的、极具侵略性的势力,他们在地球已经蜇伏了好几个世纪,暗中经营起恐怖的势力,整个地球已经危在旦夕!太阳系危机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太阳系危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太阳系危机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