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巡查
虽然有着领主府的救援,再加上阳城百姓的积极自救,这几年来阳城已经再次恢复了昔日的风采,甚至由于这里是新城和领主府之间的中转站,是秦武领的交通要道,富庶繁华便是连首府青衣城也瞪乎其后,接到叶青要来巡视的公文后,王杨召集官员,反复确认阳城决没有什么可以让阳城查出问题的地方,将有可能的苗头都掐灭之后,方才放下心来。
王杨自认为自己在阳城做得还是挺不错的,不但吏治清明,百姓安居乐业,而且每年上缴给领主府的税银自己阳城也是高居领地之冠,虽然如此,但他仍很担心,因为自己不是领主大人的嫡系,而是半路投靠的,再上一次的人事调整并没有涉及到自己,但王杨相信,这样的一个好地方,如果让叶青发现了自己什么问题,他一定会非常乐意地将自己扒到一边,换上他自己的心腹。
这一次叶青从宣城返回领地,巡查地方的第一站就是选择了阳城,这更加剧了他的担心,叶青来这里做什么呢?。王杨便在这样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患得患失的心情等待着叶青的到来。
远处有人打马飞奔而来,王杨振奋心情,那是前去打探的下人回来了,看来叶青的车驾离这里不远了。
果然,那下人一跃下马,一路小跑看来到他再前后,拱手道:“大人,侯爷的队伍马上就到了。”
众人听到这话,纷纷从树荫下走了出来,整顿衣冠”束手而立,随即,眼际出现了大批的骑兵,溅起团团烟尘,直向这边而来。
天气太热,叶青只着了一件便衣,踏马而行,而他身后,亲卫队长杨帆和随行的亲卫们却都穿戴严整,须盔着甲,虽然这时节穿着铁甲在日头下行军着实是件受大罪的事情,但杨帆却丝毫不允许亲卫们有解盔纳晾的动作,即便是叶青发了话,也让他给须了回来。
“阳城城主王杨率阳城官吏士伸,恭迎侯爷。”王杨深深地弯腰行礼,身后各人也都随之行礼。
叶青哈哈大笑着跃下马来,随手拉起王杨“王城主和大伙都别多礼,这鬼天气,热得令人发慌,亏得你们还在太阳底下等着我,这不是找罪受么?”
王杨道:“侯爷来到阳城,是阳城的荣幸,别说现在只是一点太阳,便是下刀,大家伙也得来迎接侯爷啊!”
叶青笑道:“王城主,这一路行来,阳城百姓安居乐业,富庶有加,可见你的确是一个能吏,但想不到你拍马屁舟功夫也不错啊,看你样芋,倒像是刻刚从水里捞出来一般。”
王杨微笑道:“能拍侯爷的马屁,也是一件很荣幸的事啊,有人想拍,却也找不到门路呢!”
这句话让众人都笑了起来,便连不言笑的杨帆也咕的一声笑出了声。叶青有些诧异地看了一眼王杨,这人不简单呢,不但能做事,做人也是一等一的精明,三两句话下来
,不但让自己对他起了好感,更是让在场所有人都轻松了下来。
“下官已在城内备好酒菜,给侯爷洗尘。”王杨道。
“好,走吧,这天气太热,站在路边,大家伙也都受罪,还是赶紧进城,找一个荫凉所在,喝着冰镇茶水,打着扇纳凉爽快。”叶青大笑着跳上马,王杨等人也赶紧上轿的上轿,上马车的上马车,在前面引路,一行人等向着阳城奔去。
叶青这一次来阳城,的确是一个幌,他真正的目的地是新城,来阳城巡视只是掩众人耳目罢了,而李信等诸将早已在新城等候着他,正准备应对蛮族呢。
叶青并没有住进王杨已打扫干净的城主府,而是住进了阳城一个富商崔义城的家,这让阳城的士伸们对崔义城分外眼热,看这架式,崔义城老早就和叶青有联系,否则在今天的接风宴上,叶青不会对他分处客气,竟然还敬了他一杯酒,看来以后得和这崔义城多多交好了,有了叶青这座大靠山,他以后在秦武领还不横着走啊。
王杨却是心生疑惑,这崔义城是叶青在统一秦武领之后才在阳城置办下这偌大的产业的,而且据他所知,这崔义城却是宣城的一个大富商,在宣城也有着不小的能量,与叶青联系上不是什么希奇,但作为一个商人,为什么在秦武领有了这么大的靠山,这几个月来却从没有和自己知会一声呢?只要他滋一声,自己于情于理也会给他几分面的。
叶青都没有理会众人的不解,在吃过接风宴一草草听宗了王杨的汇报之后,便匆匆地住进了崔义城的府邸,这更让王杨明白,叶青此来阳城完全是另有目的。至于是为了什么,既然叶青没有跟他讲,他也不会蠢得去问个明白。只要叶青不是来找他事的”不管做什么,与他就没有什么关系了,只要做好自己的本份就行。
到了崔义城的府邸,一番洗梳之后,已是神清气爽的叶青坐在房,在他的对面,坐着的乃是锦衣卫的一位千夫长,而叶青则正在翻看他交给他的一叠案。
仔细地看了一遍之后,叶青将情报递给哪位千夫长,道:“蛮族血鹰部落的具体实力打听清楚了吗,还有你们假装奴隶混进蛮族的方案可行吗,决定了?”
千夫长道:“侯爷,我自然是下定决心了,否则也不会请侯爷到阳城来,不过还要侯爷给以支持啊!”
叶青点头道:“我明白,要尽最大可能地保证你的安全,并且为你们提供便利的。”
千夫长道:“看到侯爷在崔义城府里接见我,我就知道侯爷已是胸有成竹了。”
“嗯,崔义城是宣城大富商,这你是知道的,虽然我领地上不允许和蛮族私通,但是这催义城却是宣国最大的走私商之一,一直和蛮族有着联系,我们领地有着他需要的物资,他自然是要着力巴结的。”
“自古以来,走私便是暴利,宣国这
么多的走私犯,侯爷却将领地上的走私都给了他一人,他能不着力讨好么?恐怕这宅也在您的名下吧?”
叶青一笑“那你可猜错了。”
说话间叶青派人召了崔义城来,看着屋里两人,崔义城一脸的谦卑,自己虽然富可敌国,但在叶青这样的实力人物眼中,也算不了什么,一句话可以让自己上天,一句话便也可以让自己下地狱,秦武领一统,自己见机得快,很快便找上了锦衣卫的路,回报自然是惊人的,所有原来往秦武领走私的人统统被禁绝,只有自己一人得到了独家专卖,所付出的只是要为秦武领按时提供一些有关蛮族内部的情报而已。
不过福伯让他在锦衣卫里上了名册,给了他一个名义上的百户的名头,却让他有些忐忑。虽然能做官是他们这些商人一直以来的梦想,但锦衣卫是个什么部门”他也是一清二楚的,这里头的水有多深,他根本就探不到底,但商人逐利的思想仍是占了上风,心想便是成了锦衣卫的人,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说不定以后还真能披着这张虎皮,做成更大的事业呢。
所以他进来后,对千夫长行得是下属之礼。这让叶青很是惊讶。这才明白原来崔义城已上了锦衣卫的船。
“说说蛮族的事吧”叶青让他坐下,道。
“是”崔义城欠欠身,道:“血鹰部落首领血鹰是蛮族王庭外戚出身,他是当今向王庭王后的本家,正是因为这层关系,才成为部落首领,本身倒没什么能耐,而且极为贪财,我们这些走私商人可是吃尽了他的苦头。”
叶青笑笑,道:“说重点”
“蛮族不生产盐,所以他们十分缺盐,盐本身利润极高,但由于是控制物资,所以除了掠夺外,蛮族更多的是靠走私获得。可以说,蛮族食盐一半的消耗都是靠走私得来的。”
叶青微笑道:“崔百户,看来你在我们秦武领赚得可不乒啊,我给你的可是官价啊”
崔义城打了一个哆嗦,叶青却道:“嗯,你得到这些私盐肯定也付出不少的代阶,无可厚非,你们这样做走私,国主就没有察觉吗?”
“那怎么会?国主对走私食盐这件事还是知道的,可是却没有打击过度,甚至私下还鼓励走私,毕竟蛮族入侵出来食物外,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为了食盐了,走私食盐可以适当控制蛮族入侵的力度。”
叶青摇摇头,竟然是这样,真是不知人族是怎么想的,竟然朝着自己的死敌走私控制物资,虽然对于武道有成的蛮族来说,食盐可有可无,但是对于普通蛮族来说,食盐却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生活物资。
“不但如此,以前走私的物资还只限于食盐,现在已经开始扩张到其他说物资了,毕竟好多东西蛮族都是不能够生产的,但是它们需要生活却有离不开这些东西,所以就有了走私的市场。“
第三章 大岗镇
进入九月,秦武领与草原之间仍是一片平静,血鹰部落除了让两个部落在新城五百里之外构筑营寨外,再没有一点其它的动作,似乎血鹰部落在在占领附近草原之后,今年真没有东寇的打算了。堵在新城周围,也只是为了防止秦武领骑兵更深地突入草原腹地。
但叶青隐隐感到有些不安,蛮族可不是那种安于现状的性格,何况从锦衣卫得到的情报中,这血鹰部落还是一个十分好战的部落,而且今年由于部落新搬迁,生活物资比较缺乏,要平安度过这个秋天,血鹰部落肯定是要来掠夺物资的,叶青相信,血鹰部落平静的表面下,一定在蕴酿着什么诡计,至于这诡计已发酵到了什么程度,就不为人所知了。
往年的这个时候,已经几乎可以闻到战争的气味,双方早就剑极弩张了,但今年却诡异的平静,秦武领百姓自是乐得其所,认为侯爷在一统混乱之地后,再加上去年的大捷,已成功地震慑住了那些草原蛮,今年可以安安生生地过去了。但秦武领高层不会这么想。
不安的叶青来到了新城,在李信的陪同下视察了整个新城的城防,新城主城已经筑好,卫堡的地表工程也已完工,外围,一个个的围屋被栅栏和土方连接在一起,屯民们已经开始烧荒,翻地。他们准备在这里种上麦,到了来年,这里将变成麦浪滚滚的良田,为新城提供源源不绝的粮食。
站在新城的城头,叶青道:“李都尉,这几个月来,便一直是这样平静么?”
“不错,血鹰部落刚来的时候,我着实担心,日夜提防蛮的铁骑忽然来袭,但随着新城城防体系的日盖成熟,我也便慢慢放下心来,看来似乎这血鹰部落对于去年的事情已经有所了解,在没有了解清楚领地实力事情是不打算进攻了。”
听到经验丰富的李信也作如此判断,叶青提起的心又稍稍放下了些。
“对前面那两个蛮族部落的哨探一直在持续吗?”
“双方的哨探一直便在这百多里方园地里相互绞杀,小规模的交锋时有存在,这两个部落极为小心,我们的哨探根本无法靠近,一旦靠近便会遭到对方全力剁杀,这几个月,我已损失了上百人手了。”
叶青脸色微变“也就是说”你一直没有搞清楚两部到底在那里做什么?”
“不清楚”但我以不变应万变,不管他们想做什么,我只要将他们盯在新城就可以了。”李信道“他们想要进攻秦武领,那新城就必须拿下,我们守住这里,就抚住了对方的咽喉,不怕他们耍什么花招。”
“假如两部在那里什么也没有做呢?”
“啊?”李信没有反应过来,看着叶青,有些发楞。
“我是说蛮族两部数十万人口,七八万精兵,驻扎在眼皮子底下,建起了偌大的营塞,但一没有贮存粮食,二没有蓄集攻城器械,就是这样毫无目的在驻扎在哪里呢
?”
李信惊讶地道:“这不可能,以我看来,血鹰部落是想把西山经营成第二个新城”但西山不论是在地理位置还是其它方面,都不足以担此重任,所以那里只能是一个暂时的临时基地,对方一定会贮存粮食,打造攻城器械,以备进攻所用。”,叶青用力一擂城墙“不行,李将军,派出一队人马,突袭西山,打他一个闪电战,我不要求他们占领西山,也不要他们对敌人造成多大的伤害,我只想知道,对方在西山到底在做什么?血鹰部落绝不会做此无用功,如果两部一直对你有攻打的意图,甚对曾付诸行动的话,那我反而放心,但眼下这种情况,着实让人感到诡异。”
李信稍一迟疑,立即答道:“是,我马上派一支骑兵,争取打到西山附近,一探虚实。”
转过身,对身边的亲兵道:“速传李大兵万夫长来。”
日落时分,李大兵率领一万秦武领铁骑奔出新城,风驰电挚般地奔袭西山,而新城李信的官厅内,叶青与李信相时而座,默默地等待着李信的归来。
午夜,城外响起隆隆的马蹄声,城头上传来阵阵欢呼,两人对视一眼,李大兵回来了,片刻之后,李大兵一身血迹闯了进来,向两人行了一个礼,道:“侯爷,大人,我回来了!”
“怎么样?”李信急急地问道。
“还行,我冲进了蛮族的营寨,兜了一个圈便又杀了出来,大概杀了对方百多人,自己也损失了差不多的人手,这些蛮子,一直在我身后死死坠着,直到看到接应我们的骑兵后才返回。”
“我不是问你这个,是问你在蛮族营寨里看到了什么?”
李大兵稍稍想了一想“侯爷,还真是奇怪呢,蛮族营寨里的确没有您说的攻城器械,而且以他们反击的烈度来讲的话,也没有当初哨探的那么多人啊?以我看,蛮族营寨里包括老弱在内最我不超过十万人,顶多组成三万到四万的骑兵。”
“你冲击前面的蛮族营寨的话,后面的那个部落作何反应?”
“两个蛮族部落相距十里地作用,两部呈一字群排列,我冲出来的时候生怕他冉出营截击,但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对方虽然戒备,但并没有参与对我的追击。”
砰的一声,李信一拳砸在了案桌上,震得案上的东西跳起老高“上当了”他狠狠地道。这两部蛮族主力只怕早已退走了。
“大兵辛苦了”你先去休息一平吧”叶青平静地对李大兵道。
看到李大兵转身出厅,叶青转身看着墙壁上悬挂的地图“血鹰部落,你在打什么注意呢?”蓦地转身,对李信道:“不管他们打什么注意,但这两部人众,看来血鹰部落是打算送给我了,李都尉,全军开拔,给我拔了这两颗钉。”
“是侯爷!”李信大声道,心里又羞又恼,自己居然被这帮蛮骗了如此之久”看来当初两部蛮族大摆阵仗进驻西山之后”又
悄悄地一小部分一小部分地撤走了主力,留了一个空壳在西山迷惑自己,难怪双方的斥候如此不遗余力地刹杀自己的斥候,原来是怕自己发现了这其的秘密。
要不是侯爷发现端倪,也不知自己会被瞒到什么时候。
看着李信愤怒地离开,叶青在厅里踱来踱去,为什么,为什么l雅尔要这么做?利用自己来访耗掉两个蛮族部落一部分的实力好理解,但仅仅限于此么?
手指摁在地图上,在边境线上一寸寸地移动着,蓦地,手指停住,指尖所按压的地方,一个地名出现在他的眼“侯爷!”叶青大叫起来。
秦武领虽然由于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周围被大山包围着,前后只有三处出口,但是一处是在腹地,就是叶青去宣城所走的道路,一处就是新城所在的那条通道,还剩下一处,则是隐藏的大山中,相对应其他两处来说有些隐蔽,途中也相对危险的多,一般商队基本不会走这条路。
但是对于蛮族铁骑来说,这些都不是问题,估摸着,血鹰部落应该是抽调精锐从那里进攻了。
“杨帆!”他大叫道。
“侯爷,什么事?”
“八百里加急”速速传回秦武领,命令王峰都尉,秦飞都尉,火速驰援大岗镇。”
“啊!”杨帆吃了一惊,大岗镇出事了?
“快去!”叶青大声道。
“李将军走了么?”叶青出厅招来一名亲卫。亲卫指着城外几条火龙,道:“侯爷”李都尉已出发了,李大兵万夫长留守新城。”
“叫李大兵过来”
叶青心烦意乱”蛮族精锐一定会去攻击大岗镇,血鹰部落果然不出手则已,一出手便厉害非常,自己万万没有想到,他居然不顾骑兵的狼奔军长途跋涉,直接让他们攻击大岗镇,但问题是,自己在大岗镇的驻军极少,根本不可能挡得住蛮族铁骑,那怕对方也是人困马乏。
大岗镇本来只是一个有着三万居民的小镇,叶青在那里驻扎的只是三千人的守备部队,收入训练得还不错,但是毕竟没有上过战场,战斗力并不强,之前也没有想到这样的地方还会受到攻击。
失算了,自己还是低估了血鹰部落啊
快马赶回秦武领的叶青在第二天便接到了噩号,锦衣卫传回消息,大岗镇失守,而突袭者正是蛮族铁骑。
“情况怎么样?说详细点”看着信使,叶青满是懊恼,血鹰部落成功地摆了自己一道。
“蛮族据大岗镇之后,并没有再继续前进,而是就地驻扎在那里,秦都尉估计,蛮族铁骑长途跋涉,肯定也是疲乏之极虽然成功占据了大岗镇,但也无力再行深入。秦都尉已与王都尉合兵一处,驻扎在距大岗镇二十里处的沙河镇而定远两边的清水镇,清河镇都已准备作战,已下达了作战动员令,接下来如何行事,还需要侯爷的命令。”
第四章 无力
叶青长出一口气,心有些奇怪为什么一向信奉闪电战的草原蛮族这一次为什么打下大岗镇就停下了脚步?需知自己最怕的就是蛮族铁骑长驱直入,对大岗镇等地造成无可弥补的伤害,自己的大量骑兵都在新城,机动的便只有零星地分散在各都的骑兵队了,一时间也无法召集起来,而各地的守备队步兵虽然有些战力,但两条腿是万万赶不上四条腿的。
“我们在大岗镇的部队和百姓怎么样?”叶青接着问道。
信使脸色沉重起来“侯爷我们收拢了一部分溃兵,从他们那里得来的消息,是大岗镇守备队长苦战力竭,已壮烈牺牲了。三千大岗镇驻军大部战死,数百人人受伤被俘,只有数人夹杂在百姓中得以生还。”
砰的一声叶青一脚踢翻了桌椅,一镇守备队长在叶青军中虽然只是中层军官,但是却是叶青成军以来战死的第一个高级将领,还有那两千千多名战士,如果自己对血鹰部落保持足够的警惕的话,那么这些牺牲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侯爷!”杨帆向前一步,抱拳道:“战场胜负本是常事,守备队将士激战而死,也算死得其所。这一次让血鹰部落占了便宜,下一次我们加倍地找回来。”
锦衣卫的人也站了起来“锦衣卫应付主要责任,我们没有侦查到蛮族大军的动向,情报失灵是我们这一次失败的主要原因,我愿接受将军的处罚。”
叶青一挥手,眼圈有些红“眼下还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要搞清楚这一次对方的真实意图,他们究竟想干什么?”
叶青很奇怪”血鹰部落此举的确是占了便宜,但对于整人战略局势并不能造成太大的影响,血鹰部落不可能长期占据大岗镇,如果蛮族铁骑打破大岗镇,趁势劫掠一把便退走,叶青反而想得通,掠夺物资嘛。
但此时打又不打,走又不走,是什么道理?难道血鹰部落还想占据大岗镇不成?以蛮族铁骑来固守大岗镇?不可能,自己在秦武领,短时间便可集聚大批部队,对方根本不可能守得住。
他想干什么?叶青喃喃地道。
“传令秦王两都尉,在沙河镇就地驻扎,心戒备,命令清水镇清河镇,集结部队,等候出击命令。”
“杨帆,传令秦武领,做好战争准备吧!下达动员令,所有预备役集合。“锦衣卫全力以赴,搞清楚阿尼玛的目的是什么?”
叶青下达了一连串的命令之后,秦武领立时便隆隆地运转了起来,由于宣传到位,秦武领对于战争已是习已为常,短短的一天功大,整个秦武领便变成了一架战争机器”所有城镇都开始向部队倾斜,一应作战部队,预备役全都进入到了战争状态,秦武领城开始戒严。
战车如壁,长枪似林,叶军正规步兵如同钢铁壁垒,缓缓推进到大岗镇城一里开外,扎住阵脚,旋即,骑兵部队在步兵两翼展开,前哨骑兵纵马奔驰,一直奔到大
岗镇下数百步处,一个漂亮的回旋,绕城而走,排着严密的阵形成两路纵队整齐地从城下驰过。
而在稍微更远一点的地方,插重营正在向这边靠拢,插重营里,密如树林的大型投石机,高达数丈的攻城车,蒙着铁板,分为上下两层的蒙冲车,滑动式云梯等大型攻城器械让大岗镇城头的蛮族铁骑无不失色,在这些战争武器的制造方面,草原人永远瞪乎其后,这些年虽然掳掠了不少的人族工匠,也能制造一些诸如此类的工具,但看到叶青一次性拿出如此之多,林林总总的数十种攻城器械来,仍是让他们失色。蛮族仍旧习惯于马上冲杀,以野战来决定胜负,守城,他们以前想也没有想过。
有血鹰部落第一将之称的阿尼玛皱着眉头,站在大岗镇城楼之上,看着远处仍在源源来断向这里汇集的叶军。阿尼玛相貌清瘦,与站在他身边门板一样的亲卫比起来,体态偏瘦,长长的头发简单地梳了两个发辫,随意地垂在肩头,身上穿着一件伤痕累累的黑色铁甲,一手抱着自己的头盔,一手扶在垛碟上,不断握紧又松开的手掌骨节突出,显得极有力量。
一位部落族长担心地看着城下越来越多的叶军“大帅,人族会不会攻城?”
阿尼玛摇摇头“不知道。”他指了指正被手下士兵驱赶着向城上搬运守城器械的大岗镇百姓,道:“我们必须做好准备”迎接他强行攻城。”
部落族长倒吸一口凉气,原来大帅也根本没有把握叶青会怎么做“大帅,我军擅野战,不擅守城,如果对方强攻,我们倒不如出城作战!把握更大一些*……”
阿尼玛微微一笑“阿格,我族勇士千里奔袭,人困马乏,强行夺取了大岗镇,已是强弩之末,此时出城与如此劲旅做战,胜负若何?”点点城下的叶军
“对方的骑兵虽然人数不多,但观其阵容,实是强劲之敌,而人族的步卒我们与之经常交绎,那是一块难啃的骨头,如果我部铁骑养精蓄锐之后,我当有信心正面溃之,但现在,我们孤军作战,又是疲师,胜负不由我定,这仗,我怎么会和他打?”
“但大帅”如果叶青强行要打呢*……”
“我在赌”赌叶青不会强攻,他会为了这数万百姓而不与我开战。否则”阿尼玛用力地握紧拳头“那大岗镇必将血流成河*……”这一瞬间,阿尼玛立时便显出了残酷的一面“他若敢打,就将这些人押上城头,抵挡对面的大军。”
阿格族长闻言,狞笑道:“虎帅说得是,我倒想看看叶青会不会这么做,说实话,我倒是很期待他攻城呢?如此一来,他便算能夺回大岗镇,便也会失尽人心。”
阿尼玛笑道:“观叶青其人,实是擅于收拢人心,以我看来,他是不会这么做的”我军虽是疲师,但仍有五十万儿郎,而此时叶青集于城下的军队都是他嫡系的嫡系,没有十足的把握,他岂会与我硬碰,如果我们两败俱
伤,他在这里还坐得稳之侯爷之位吗?而且,此时我也不想和他打呀,阿格,血鹰族长带领我们迁徙到这里,可不是为了与叶青拼得两败俱伤的,我们还另有重要的事情要做,与叶青的决战,还早着啦!”
“既然两方都不想打,当然便打不起来。等着把,掠夺到足够的物资,我们便撤出大岗镇,放了这些百姓,但扣住大岗镇士兵,等我们出境了,我们再放这些士卒回去。“
“吩咐下去,抓紧时间搜刮物资,一粒粮食也别给人族留下!“
城下,战鼓忽地擂响,叶军士卒高声呐喊,声震云宵,阿尼玛吃了一惊,忙转头看时,却见城下尘土飞扬,一彪劲骑护着一人风驰电挚而来,叶字大旗在风猎猎作响,却是叶青亲临阵拼了。
“秦武军,万胜,万胜!”士兵们高举长矛大刀,齐声大吼。
叶青停住马,抬头,眼光与阿尼玛隔着千步距离,狠`狠`碰撞在一起,不由提示,不用介绍”叶青只一眼便看到了立于城楼上那个手抱头盔,身后大毫飘扬的削瘦身影,胸战意蓦地腾起,跨下战马也似乎感受到了叶青的心意,长嘶人立而起。
“杀*……”
“杀!”
“杀*……”
士兵挥戈狂呼,地动山摇。看到秦武(叶)军战意如此之强,城楼之上一直不动声色的阿尼玛终于色变“如此强军,当为我草原健儿劲敌!”。
叶青摧马,在战士队列之前缓缓驰过,所过之处,欢声雷动,叶青双手虚按,数十万人的队伍立马鸦雀无声。
“将士们”叶青高声喊道。手指着远处的大岗镇。
“我比你们更想杀进去,将那些该死的蛮斩尽杀绝”
“斩尽杀绝!”士兵们立时群起呼应。
“但是!”叶青提高音调,“此刻,在城里,还有我们的父老乡亲,还有我们的同袍手足,如果我们攻城,那些野蛮人便会斩杀我们的亲人”将我们的亲人椎上城头来抵挡我们。所以,虽然我很想杀了他们,但我不能*……”
“怎么办?放任我们的父老乡亲,同袍手足落在这些野蛮人手里吗?不,我叶青当然要将他们救出来。”
“秦飞、王峰,出击,出击,给我将阿尼玛留下来!”叶青断然军手下令。
左右两翼骑兵立即便如同两只铁钳,左右张开,奔腾而去。叶青率着亲卫营紧跟而上。
阿尼玛大笑着率军如飞而去,而此时,得到自由的大岗镇百姓纷纷站起来,奔向对面的友草,却无形挡住了秦武军的前进。
秦飞、王峰左右两翼骑兵紧追了十数里地”视线突地出现了蛮族大部人马,看到对面正阵以待的阵形,两位都尉识趣地停下了追击的脚步,收扰了兵马,遗憾地看着蛮族一群人乳燕入林般投入到那人马去,随即大军转身,一波一波地向远处涌去。
第五章 出兵
“侯爷,你来看!”李信指着巨大的地图,道:“锦衣卫前曰发来情报,发现血鹰部落常备军派出大将阿尼玛在向这块,也就是野狼破那那两个所驻之地移动,目的不明,昨曰,我部哨探也发现了这一情况,您看,是不是蛮族准备从正面试探我们了,抑或是要寻求与我部决战呢?”
叶青皱着眉头,手指头在这一块区域上画来画去,“没有道理啊!血鹰部落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要寻求与我们决战呢?不对,不对,李将军,有两个蛮族前哨部落的动向报告么?”
“有!”李信回头从案上拿过一大卷军情,翻了翻递给叶青。
叶青一张一张地翻阅着情报,每看完一张,便递给福伯,福伯再细细地瞧上一遍,突地叶青停住,拿着一张反反复复地看着,半晌,才道:“福伯,你来瞧瞧这份!”
福伯一生之中有大半时间都是在和蛮族交战中度过的,可以说是秦无领中军事经验最为丰富的存在了,后来有负责这叶青手下情报的分析工作,对于蛮族的信息最是敏感了。
福伯粗粗一扫,不由咦了一声,再仔细看了一遍,“少爷,有古怪啊!”
李信从福伯手中按过军情,看了一眼,道:“侯爷,有什么古怪?哈其宁部落移动他的部族兵兵,这很正常啊,只是寻常的军事调动。”
叶青摇摇头,道:“不寻常,李将军,你瞧瞧青的部族兵调动的方向。”
“是向着血鹰部落的常备军来的方向,是有点意思,不过,也可能是虎赫来援,他去迎接啊!”李信道。
福伯微微一笑,“李将军,侯爷如果带着他的亲卫来,你会没事带着你部精锐前去迎接么?”
李信不由一愕,无语地看了一眼福伯,道:“怎么可能,如果大敌当前,我当然要将精锐布置在前线。”
“着啊!青合适要面对这数十万的新城大军的,怎么可能有哪个闲心,更何况来人又不是血鹰族长,那么青为什么要带着部族兵向反方向移动呢!”
李信恍然大悟,“他在防备血鹰部落。”
叶青点头,“对,草原上大部落吞并小部落是常有的事情,血鹰部落想要晋升为大部落,首先它们的族民数量就不满足,更别说军事实力了。“
”所以,血鹰部落要晋升大部落,那就必须吞并其他小部落了,青这个部落能够被派来盯梢新城,明显就是受到了排挤,这样的部落更方便吞并。”
李信兴奋地道:“那侯爷,我们还打不打,让他们狗咬狗一番,我们还省了劲呢!或者让他们火并一番,我们再去捡便宜。”
叶青失笑道:“那倒是好,可是蛮子们会这么蠢么?我估计着血鹰部落只是威吓青一番,毕竟青也是有着数十万族民,十万大军的,不到万不得已,他们是不会火并的,所以,打,我们还是要打的。”
李信有些担心地
看了一眼地图,“侯爷,如果我们还打哈其宁部落的话,那血鹰部落的常备军距我们就太近了,哈其宁部也不是好啃的桃子,万一战事胶着,阿尼玛大军要是掺合进来,那对我们可就大大不妙!不如我们去打阿巴斯部,阿巴斯部比哈其宁部要差得多。”
叶青断然道:“不行,打哈其宁部,我们如打阿巴斯部,阿尼玛必然会去援救,而哈其宁部说不定也会去,那真的会打成一场乱仗,而打哈其宁部,阿尼玛决不会去援救,他只怕也担心与我们拼得狠了,损失过重,被哈宁齐到时反咬一口,血鹰部落若是失去了这支常备军,实力至少下跌四成,那哈其宁部就有隙可乘。而血鹰部落不动,阿巴斯部必然也不会动,哈其宁部孤军奋战,我们狠狠地敲打一下,让他处境再难过一点。给巴雅尔创造一个机会。”
“阿尼玛真不动的话,那血鹰部落以后只怕对附属各部交待不过去吧,这对他统一草原的大计也很不利啊?”李大利万夫长反驳道。
“你说得很对,阿尼玛不去救援哈其宁部,不会意味着不给我们来一下狠的。你来看!”叶青指着地图上一个地方,道:“我想,阿尼玛在得知我们袭击哈其宁部的消息后,会立即转向,奔到这里来,准备在你们回军之际横击一刀,截断你的后军,或者胃口再大一点的话,将你从中截断。”
李信倒吸一口凉气,“妈的!不错,阿尼玛如打这个注意,必定要人这里横向袭击我们,我们与哈其宁部熬战一番,回来之时人困马乏,战意下降,此时他突然来袭,的确是大麻烦。”
“不是可能,而是一定,虽然蛮族大多直来直往,但是能够做到血鹰部落第一大将,这点智谋还是有的,锦衣卫情报显示,这阿尼玛打仗很少有蛮攻硬来的,多是打在人软肋上。”叶青道。
福伯大笑,“少爷已成竹在胸,却要我来说这方法。李将军,少爷可以将守备军骑兵临时抽调出来,再加上侯爷的重骑亲卫,共四十万余铁骑直奔哈其宁部,在那里候着阿尼玛。”
“侯爷亲自领军?”李信吃了一惊,“侯爷,哈其宁这一次至少带了一多半的常备军,加上一些部族兵,起码也有六十万左右铁骑,我军只有四十万余骑兵,大多还是新兵,又不能带上步卒,那太危险了。”
叶青笑道:“李将军放心,我与阿尼玛这一仗是打不起来的,他不想打,我也不想这个时候跟他打,他只要看到我出现在哈其宁部,必然会立时退走,因为他没有把握很快地将我击溃,而你此时,想必也已在返回途中,他能冒着被夹击的危险与我决战么?当然,如果阿尼玛失去理智,想蛮干的话,我倒也是奉陪的,不过那就看你能不能及时赶回与我夹击阿尼玛了,你若来晚,我可就只有夹着尾巴逃跑了!哈哈哈!”室内三人都放声大笑起来。
其实李信心里也清楚,若论起战力之冠,就目前面对的敌人而言,还没有人能比
得过侯爷的亲卫营,亲卫营里即使一名普通的士兵,放在其它部队中都足以胜任一名百夫长,这些人都是老兵,单兵素质不用说,进了亲卫营,在叶青的着力培养下,无论是战术素养还是战术纪律,都不是其它部队能比拟的,这一点,从下派到自己部队来的那些亲卫们身上就可以看到。这样的一支部队,也许能击败他,但想击溃,消灭他们,则太难了。
从叶青身边的亲卫下放到部队担任基层军官的人,大部分表现都不错,下面各个都尉都十分喜欢这样的军官。
更何况这个军队都是叶青的,派遣自己的亲信充当基层军官,加大对部队的掌控,李信也无可厚非,只要指挥权还在自己手中,在战时不受到挚肘,他就很满意了。
其实自己要得只是能全心全意地打蛮子,现在这种状况,李信很满意,论军力,自己是叶青手下都尉中最强的,论实力,虽然其他几位都尉同样掌控着十万大军,但是就凭自己能够节制其他都尉,这样的权利在秦武领中就是独一无二的。
调动守备军骑兵的军令旋即发出,而本来准备只是来看一看的叶青也决定踏上战场,这么久没有经历过战场的血雨腥风,叶青略微有些兴奋,可惜,如果阿尼玛够智慧的话,那与他的这一场较量注定便又要延后了。
叶青嘴角露出笑意。与蛮子的大战还多着呢,等我慢慢地将你们的衣服一件件剥下来,当你们发现自己已是赤果果的面对着秦武领军这个强大的敌人的时候,赫然发现在他们的屁股后面还有一个骠形大汉正狠狠地冲着你们扑来。
我喜欢胜利,我喜欢征服,我更喜欢在你不知不觉中便已让你陷入万劫不复之地,血鹰部落还梦想着整合力量,图谋秦武领,嘿嘿,我来了,便是你的不幸,你没有时间了。
次曰,所有骑兵奉命到达,而新城李信则帅三十万铁骑则准时出发,顿集重兵的新城走了李信的两万骑兵,便只剩下了十万步卒和众多武装屯民。新城开始警戒,所有屯民拿起自己的武器,携带着配备给围屋的强弩,进了新城城和卫堡。战争气息开始在这座新近崛起的雄城里弥漫开来。
叶青手下,正规军就一百万,这已经是秦武领所能够供养的极限了,毕竟秦武领才刚刚完成统一,百姓的生活还十分困难,更何况还有着两百万的守备大军,这三百万的军队,就已经抽调了领地青壮的三分之一。再多就会影响到正常生产了。
而这三百万的大军,却只有这七十万的骑兵部队,而且大部分都还是新兵,没有上过战场,成为骑兵也只不过一年的时间。
叶青这次就是想要进行一次大练兵,让这些新兵感受一下战场气氛,为明年的大战准备准备,毕竟和蛮族交手,考的还是骑兵野战,步兵实在太吃亏了。
第三天,叶青率领着亲卫营与骑兵大军汇合,奔赴战场,候着阿尼玛大军去了。
第六章 突袭
蓝天,白云,微风,青草,构成一副绝美的草原图画,时起时伏,宛如波浪滚动的牧草间,白的,黄的,黑的,花的,一团团,一群群,或肆意嬉戏,追逐打闹,或悠闲昂头,目视青天,慢慢地咀嚼青草,或两两相对,伸出舌头亲昵地替同伴梳理毛发,更有姓子野的,怒目而视,长嗥威吓,片刻间片斗在一起,四蹄翻飞之下,撅起大片大片的草叶。尚未成年的小家伙们则畏惧地依偎在母亲的身边,看着战况激烈的搏斗,慢慢地眼睛中便显出一丝兴奋,小蹄子刨着地面,发出低低的呜咽声,每当这时,他们母亲总是适时地用头拱拱他们,让他们保持安静。
牧人们悠闲地或骑在马上摔着响鞭,或躺倒在软软的草坪上眯眼享受着阳光,生活在哈其宁部这样的草原大部落里,是他们的幸运,不需要同那些小部落的家伙一般,每曰为生计犯愁,他们只要每曰向族中头人们上交足够的皮毛或者奶酪,便可以享受部民的各种待遇。
哈其宁部百夫长勒夫很享受现在的生活,他有一顶大帐蓬,一个很能生娃的婆娘,如今,他虽然才刚刚二十五岁,就已是三个娃的爹了,最大的已能骑得小马,拉得开软弓了,看那身架,不出十年,便又是一个骠悍的骑士了。
勒夫躺在草地上,眯着眼看着背上背着最小的儿子的婆娘正撅着屁股在挤羊奶,那不断晃动的肥硕让他不禁有些心猿意马,当初讨她的时候,爹便说屁股大的女人会生养,当真是没有说错。想起爹,勒夫不禁有些黯然,爹是一个很强的武士,可惜在在和其他部落争夺草场的时候战死了,那些大部落的人真可恶,仗着自己人多势众,经常欺负他们这样的小部落,总有一天,我们会在头人的带领下成为大部落的,到时候就有自己固定的草场,不用再向现在一样到处迁徙了。
不过好在今年总算是在入冬前找到了一块地盘,更重要的是这里还是没有部落驻扎的,虽然有几个零星的牧民,但是总算可以安定下来了,正好对面就是人族的地盘,听说人族虽然羸弱,但是物资可丰厚了,随便去一趟都能够获得足够部落过冬的物资,难怪以前那些小部落经常喜欢玩边境上跑了。
可惜今年不能去了,部落新到这个地方,对于对面人族的情况并不是十分熟悉,部落也没有做好大举入侵的准备。更重要的是听说去年生活在这片草原的蛮族部落在对面人族的手下吃了大亏,,死了好几百万人,一个中型部落就因为那次失败而变得支离破碎,早就被其他部落吞并了。
但勒夫坚信这只是因为秦武领人族使了诡计才能得胜,真正野战,马背上长大的草原战士,从小便能开弓射箭的雄鹰们比那些秦武领农夫肯定要强上不知多少倍,只要摆开阵势,一定能杀得他们屁滚尿流。
今年不会有仗打了,便也不会有什么额外的收入,便安心在家养马牧羊,等到明年,想必
又要去秦武领打仗,明年,一定给婆娘抢一些首饰回来,勒夫瞄着老婆耳朵上戴着的那对金环子,那是他与那些人族来的商人换来,那些商人真是可恶,便是这两个环子,便要了他十张上好的牛皮,要不是头人严禁为难这些商人,自己真想一刀杀了那个一看就歼滑的商人,然后抢了他所有的东西。
想着心思的勒夫被太阳晒得昏昏沉沉,慢慢地进入了梦乡,他梦见头人带着他们,万马奔腾,连地面都颤抖起来,勇士们喊叫着冲进了人族领地,自己抢了好大一堆物资,还有那明晃晃,金灿灿的首饰。
地面的确在颤抖,勒夫猛地从睡梦中惊醒,确认自己不是在做梦的时候,便看见婆娘正呆呆地看着他,他猛地跳了起来,大地真的在颤抖,久经阵仗的他立即判断出这是大批骑兵正在靠近的缘故,头人带人走了,但不是那个方向,那个方向是?
他猛地大叫起来,“人族军队来了,敌袭!”他冲进帐蓬,匆匆地套上皮甲,拿起战刀,牵过自己的战马,向自己的婆娘大声喊道:“楞着干什么,还不快上马向大营方向跑?”勒夫一把捞起自己的大儿子放在身后,再将发呆的二儿子抓起来放在身前,这个时候,他看到自己的婆娘也跨上了一匹也,“快跑,向大营跑,跑进大营便安全了。”他大喊道。喊着的同时,他已看到远处,黑压压的黑盔骑兵们正如同洪水一般向这边泄来。
勒夫的婆娘策马跑了起来,不过她奔跑的方向却是秦武领军来袭的方向,勒夫不由一呆,大声喊道:“回来,你疯了吗?快回来!”
婆娘听到他的话,反而跑得更快了,勒夫一怔,猛地醒悟过来,自己的这个婆娘是一个货真价实的人族,是当初自己的老爹从奴隶商行买来的。
他打马追了上去,“快回来,不能去,他们会杀死你的,他们不知道你是人族!”勒夫放声大呼,但婆娘根本不听他的招呼,连连鞭打着马,反而跑得更快了。
勒夫流下了眼泪,“你这个蠢婆娘,你要死,为什么要带上我的儿子!”背上的两个孩子也大叫起来,“阿妈,阿妈!”
他圈转马头,向大营方向奔去,在马上,他回过头,看到秦武领军那奔腾的阵容,看到自己的婆娘瞬间便被对方强大的骑兵撞得飞了起来,带着他的小儿子,高高地飞上了天空,“你这个蠢婆娘!”勒夫哭了。
李信的三十万铁骑分面三股,两翼便像两道巨大的箭头呈弧形奔腾前进,中军则稍稍拖后,在他们的前面,无数在外放牧的牧民正打马狂奔而逃,他们的目标是不远处的哈其宁部大营,大营内,示警的号角声凄厉地响起,营内一片忙乱,大批的骑兵从营内冲出,开始列阵,李信看到对方衣甲不整的模样,脸上不由露出满意的笑容,这一次的突袭简直太完美了,哈其宁部的主力部族兵被哈宁齐带走,剩下的这些人如何是蓄势已久的秦武领铁骑的对手
哈其宁部大营的后门已大开,无数的老弱骑着马狂奔而逃,李信微微冷笑,看来留守的这名哈其宁部将领倒也不蠢,知道大营肯定要不保了,竟然让部族牧民逃走了,也罢,我要打的是你们的战兵,这些人杀来何用,留着你们还能让哈宁齐为养活他们而犯愁。
勒夫终究没有逃回大营,在离大营千多步的距离上,他被秦武领骑兵赶上,虽然他也曾在马上放箭,箭支虽然准确地命中对手,插在对方的盔甲上,但显然不足以让对方致命,而且,对方的人数也实在太多了。
胸口一痛,身前身后的孩子一前一后发出惨叫,勒夫低头看时,面前孩子的胸口上,透出一截矛尖,身后那名秦武领骑兵刺出手中的长矛后,立即松手,从勒夫身旁驰过,甚至还转头看了他一眼,勒夫看到了对方那双冷酷的双眼,他叹息了一声,从马上摔了下来,父子三人连成一串,躺倒在松软的草地上,身后无数的骑兵蜂涌而至,将他们淹没,骑兵过后,草地上仅仅剩下一地的血迹。
李信的中军停在了离哈其宁部大营两千步处,而左右两翼如同两支长矛,锋利地钻入了匆匆迎上来的哈其宁部骑兵阵中,喊杀声,惨叫声响成一片。
哈其宁部数十万人,能上马作战的不下十万人,但是真正有战斗力的不过七八万,族长哈其宁齐带走了五万人,哈其宁部此时真正的精锐在驻地的不过两三万,留守的是大将哈宁寿,当他看到秦武领骑军的阵容之后,立即判断出大营守不住了,当务之急,是要保存哈其宁部的元气,不能让哈其宁部毁在这里。
他当即下令,留守的数千精锐立即护着十岁以上的孩子,还有女人们马上自后营撤退,而自己,则率领着五万老弱列队出战,力图将秦武领人挡住,为族人赢得逃跑的时间。只要还有孩子,还有能生孩子的部落中的强壮女人,哈其宁部就不会灭亡。
二万老弱很多没有盔甲,就穿着单衣,提上长矛大刀跨上马,义无反顾地冲出了大营,飞蛾扑火般地迎向装备精良的秦武领兵。
这是一场一面倒的战斗,毫无战斗准备的哈其宁部骑兵被成批成批地砍下马来,他们的长矛甚至无法刺穿对手的盔甲,他们中的许多人唯一能做的便是在混战中涌身扑到对方的马上,扭着对方一齐摔下马来,然后在万千马蹄中被踩成肉泥。
李信冷冷地看着战场,久经阵仗的他对于血腥早已习经为常,不论是敌人还是自己人倒下,都不能让他铁铸般的神经动摇分毫,他审视着战场,计算着最佳的冲锋时间,终于,他举起了手中的长枪,高呼一声,“秦武领军,冲锋!”他的中军呼啸着一泄而下。
快马奔驰,马上的骑士挥舞着连着铁链的铁锤,借着马力狠狠地击打在哈其宁部大营的栅栏上,当数波打击之后,营栅轰然而倒,秦武领骑兵欢呼着自缺口一涌而入。
第七章 屠戮
战场上,浑身浴血的哈宁寿在随身护卫的保护下,拼命地冲杀着,阻当着一波又一波攻击而来的秦武领骑兵,当听到那声巨响中,听到秦武领兵的欢呼声,看到大营中冒起的熊熊火光,他痛苦地叫道:“突围,全军突围。”
哈宁寿想走,却是走不了了,他鲜亮的盔甲和精锐的卫队便如同一块磁铁,将大队大队的秦武领骑兵吸引到他的周围,不论他和他的卫队如何亡命搏杀,总是杀退一批,另一批便又死死地缠了上来。边打边逃,身边的卫士也越来越少了。
李信也注意到了这一队骁勇的蛮族骑士,看到自己的士兵被对手连连砍下马来,不由怒气勃发,冷哼一声,双腿一夹马腹,提着他的长枪,直冲过来。
看到主帅冲将过来,围住哈宁寿的秦武领骑兵纷纷策马避让,为李信和他的亲卫们让开了一条通道。
枪.刺出,一名蛮兵手提铁盾,大喝声中迎了上来,李信嘴角一晒,他这一刺之中含着崩劲,便是磨盘大的石头在这种崩劲之下也会碎裂,他不信这名蛮兵的铁盾挡得住,果然,枪尖刺在铁盾之上,一声闷响,蛮兵脸上露出怪异的神色,铁盾虽然完好无损,但却反撞回来,碗骨碎,紧跟着小臂,大臂,喀喀之声不绝,竟然被李信这一击直接粉碎了臂骨,断骨戳.入体内,李信看也不看他一眼,风一般掠过,身后的亲卫紧接过跟上,一刀枭首。
李信现在好歹也是侯阶中期的武者,有了叶青提供的众多灵药,已经弥补了习武年龄过大,底蕴不足的缺点,现在的它虽然和一些天骄级别的武者无法比较,但是在一般侯阶中也算是强者了,对付一群才不过是兵阶出头的蛮族亲兵,还不是手到擒来。
李信势如破竹,所过之处,几无一合之将,剩余的哈宁寿护卫被他一一挑下马来。
此时的哈宁寿,头盔已不知到了哪里,浑身是血,不仅有秦武领兵的,也有他自己的,披头散发的他狂吼着迎上了李信,。
哈宁寿狞笑道:“李信,受死!”
和李信对峙了这么久,哈宁寿对于李信自然不陌生,甚至还经过面,只不过那个时候双方都还十分克制,没有冲突罢了。
不过李信却不理会,只是把手中长枪高高举起,竟然如同铁棍一般,直砸下来。
哈宁寿举盾迎上,砰的一声巨响,铁枪高高弹起,李信大喝一声,再一次砸下,此时的他须发皆张,圆睁双目,所有的精妙招式都不要了,只以蛮力再一次狠狠砸下,此时哈宁寿护卫尽去,被秦武领兵团团围在中央,战马连个转身的余地都不大,熬战这多时,早已筋酸骨软,李信却是养精蓄锐,此消彼长之下,李信中砸了三下,便听得咯的一声响,哈宁寿的胳膊已脱了臼,面色惨变之际,李信的第四下已狠狠地抽在他的身上,哈宁寿整个人被砸趴在了马上,马儿受此巨力,四蹄一软,
已是跪倒在地,李信狞笑着伸枪一挑,将哈宁寿整个人挑飞到了空中,待他落下之机,长枪反抡,又将他抽上了半空,如是三两下,哈宁寿已是骨骼尽碎,死得不能再死了,落到地上时,已是浑身软绵绵的宛如一条布口袋,没一根骨头是好的了。
这哈宁寿虽然也是侯阶级别的武者,但是修炼的只不过是蛮族普遍流传的大路货,有没有大量的灵药供他打熬身体,也就是仗着修炼时间久了才慢慢爬到的侯阶,自然不会是李信的对手了。
“给我将哈其宁部大营一把火烧光。”李信大声道。
“遵命,将军!”
……
“一个时辰后全军集结,返回新城!”
半道,叶青率领着亲卫营与其他四十万的骑兵大军早早就到达此地,在一面缓坡上,四十万余名骑士集结在缓坡坡顶,耐心地等待着阿尼玛的出现。
傍晚时分,士兵们草草地吃了一点干粮,喝一了点水,便抓紧时间躺倒休息,说不准什么时候便有一场大战,此时,能多休息一下,恢复一点体力,在战斗中便能多一份活下来的指望。
“侯爷,阿尼玛真地会来吗?我很担心他在得到李都尉袭击哈其宁部的消息后,会与哈其宁部哈宁齐合兵一处,那李都尉那里可就顶不住了?”秦飞很是担心,作为秦武领十大都尉之一,秦飞和李信的关系还是很不错的,更重要的是李信曾经是他的上级。
而且,李信虽然是三十万大军,但是有二十多万是没有上过战场的新兵,其中还有十多万是来自守备队的士兵,这些士兵的战斗力也就比蛮族那些牧民好点,和蛮族铁骑相比可差多了,不像叶青这边的这四十万大军,几乎都是去年和叶青深入过蛮族,是见过血的老兵了。
叶青看着渐渐落下的幕色,肯定地道:“他一定会来,阿尼玛不会与哈宁齐一齐追击李信,因为他明白,如果他与哈宁齐合兵一处,李都尉便会脚底抹油,溜之大吉,他什么也不会捞到,而他选择奔赴青町,便是打得半渡而击的注意,说不定便能取得一场大胜,再说,哈其宁部此时实力越弱,对吞并它就便越有利,不然,你以为阿尼玛巴巴地带着狼奔军靠近哈其宁部为的是什么?”
王峰呵呵笑道:“秦都尉,放心吧,侯爷算无遗策,那阿尼玛一定会来,我倒是盼望着与他的血鹰军打上一仗,这可是血鹰部落的精锐,不碰上一碰,真是不甘心。”
“你们也不要小看蛮族铁骑,蛮族铁骑这些年能够把人族压制的喘不过气来,证明它们的实力还是很强劲的,去年我们虽然大败了蛮族一场,不过是遇到了些弱小的部落罢了,以前你我们面对的充其量碰上的是蛮族的杂兵,这血鹰部落能够在草原生存这么久,岂是好相与的?不要把敌人想得太差,想得太蠢,这会要你的命的!”听着王峰语气轻佻,有些轻敌的意思,
当下好不客气地斥责过去。
“是,侯爷,王峰一定记住您说过的话!”王峰凛然,见侯爷把阿尼玛狼奔看得如此重,心里原先那一点轻视也是荡然无存了。
“未虑胜,先虑败,为将者,一定要考虑周全,兵乃凶器,不慎加运用的话,死枉死很多人的,”叶青继续道。
这一下,不但是王峰,连秦飞等都尉也认真了起来。
“当然,我这样说也不是让你们畏首畏尾,兵法是死的,人是活的,运用之妙,存乎一心,这就要看为将者的灵机应变了,这也是良将与庸将的区别!”
“来了!”一名亲卫忽地惊喜地大叫起来,这一声,也仿佛号令一般,原本就地在地上或躺或坐的士兵哗啦一声全都站了起来,翻身上马,很快地,排成了攻击阵形。
叶青的嘴角露出一丝笑容,“阿尼玛,你还当真来了,来吧,让我来吓你一跳,哈哈!”
“吩咐下去,全军准备火把,让我们欢迎阿尼玛的蛮族铁骑吧!”
“侯爷,我们趁其不备,猛然击之,必破蛮族!”王峰大叫起来,多么好的机会啊,侯爷居然只准备吓阿尼玛一跳。
叶青大笑,“阿尼玛是血鹰部落第一大将,既有名将之声,岂是浪得虚名之人,他必有前哨突出,我等主动出击,就算灭得了他的前哨,但你不要忘了,此时,兵力占优势的可是他,我们赢了前面的,说不定就输了后面的,要是撑不到李信部到来,到时逃跑的可是我们,那不是徒惹笑柄吗?吓唬他一下便够了!”
叶青话应未落,果然众人便听到不远处有急骤的马蹄声传来,的确,阿尼玛派了一队前哨探路。
“点火!”叶青下令。
缓坡之上,陡地亮起成千上万支火把,将方园里许之内,映照得一片通明,前面的马蹄声骤然停止,旋即又响了直来,这一次,却是愈去愈越,而不远处,那奔腾而来的火龙却也猛地乱了一下,不久,即恢复了平静。
“果然是强军,好!”叶青赞道,阿尼玛狼奔在突遇敌情的情况之下,居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便压住了阵脚,让叶青不得不赞,蛮族铁骑,当真是劲敌。
火龙慢慢地汇聚成火海,一排排地排列整齐,然后向这边缓缓而来。
两军离开两千步的距离,逼近的狼奔军便停了下来,明亮的火光之下,狼头大旗迎风飞舞,阿尼玛明亮的目光看向坡上叶字大旗下的叶青。
“大帅,打不打?”阿尼玛身边一位大将问道。
阿尼玛脸上露出一丝遗憾,“怎么打?叶青即然在此,那就是他早就算准了我会来,这个人年纪青青,当真厉害,族长小瞧他了,想必此时攻破哈其宁部大营的李信正率部逼近这里,我们不能在短时间内击溃击败叶青的话,让李信大军自侧面袭来,必败!”
第八章 斗兵
“大帅,我们可以试一试!”部将跃跃欲试。
“阿巴斯,你的部下与秦武领骑兵交过锋,看到对面的罗字旗了么,那是你的老对手,你如何看?”
阿巴斯认真地思忖了一下,道:“大帅,对面的这些人族士兵并不像传言中的那样弱,反而十分难缠,士卒悍不惜命,根本就是一群不要命的疯子。虽然现在我们兵力上占上风,但是这些秦武领骑兵驻扎在此,以逸待劳,在地形上又占了上风,而且,他们事前料准我们要来,士气想必也高昂得很,这一仗,我们没有绝对胜算,如果李信部赶到,则我们就要败了。”
“是啊,你说得不错,所以,这一仗,我是不想打的,想必,叶青也是不想打的。”阿尼玛叹道。
“大帅为何料准对面的人族也不想打?”部落有些奇怪。
阿尼玛笑道:“如果叶青想打,就不会如此明火执仗了,而是在我军靠近之后,挥师突袭,趁我军不防之机,伺机击败我,嘿嘿,叶青倒是很看得起我啊,如此优势,仍不肯冒险,看来,他是想以后以堂堂正正之师与我正面较量击败我啊!”
“如此退兵,真不甘心,而且哈其宁部白白地吃了这么一个亏!”部将恨恨地道。
阿尼玛冷哼道:“如此退兵,岂不灭了自家威风,让我们看看叶青的士兵倒底有厉害,阿巴斯,你与对面的人族将领认识,上去告诉他们,我们不妨来斗斗兵,他们人族不是有斗兵的习俗吗,斗兵完后,不论胜败,我们都回去。”
“是!”阿巴斯大声领命,策马便向缓坡上奔去。
“不能大打,小打一场却是无妨,挫挫秦武领骑兵的锐气!”阿尼玛捻须微笑,两军交手,斗智斗力,互看手段,这小打虽然对眼下之局没什么意义,但长远来看,则影响深远了。
蛮族没有如预料之中的那般退兵,叶青倒有些拿捏不准了,象阿尼玛这类人,总是难以完全把握住他们的心思,叶青自认也只能猜个八成,从阿尼玛上一次奇袭大岗镇事件中就不难看出,这个人还是不拒绝险策奇计的,今天会不会孤独一掷呢?
叶青的心里打起了鼓,正常分析,血鹰部落新到,对于周围各个势力都不是很熟悉,更是有着大岗镇掠夺来的物资支撑,要想渡过这个冬天并不是什么难事。
两只老虎打架,最后的结局很可能便是便宜了猴子,阿尼玛会脑子发热么?看到蛮族人马不退,秦武领兵已做好了冲锋的准备,如果要开打,自己这边占据了地利,至少在马力上要稍胜一筹。
蛮族之中一人单骑而出,直奔这边而来,叶青不由长出了一口气,这便是不会打了,但阿尼玛派个人来干什么,说几句场面话,这又不是江湖殴斗,还要交待几句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么?
“血鹰部落大帅麾下阿巴斯,求见叶青叶侯爷!”
离叶军百步之际,阿巴斯勒住马匹,翻身下马,空手向前走了几步,示意自己没有恶意,叶青笑道:“让他过
来吧!”
罗斌大笑着策马向前几步,“阿巴斯族长,别来无恙乎?一别数月,罗某可是想念得紧啊!”
阿巴斯大怒,在阿巴斯部落刚刚迁徙到新城对面的时候,他就带兵和罗斌大战了一场,以为秦武领的人族也和传言中的那些人族一样好欺负,结果阿巴斯大意轻敌,只带着不到万人就来冲击罗斌数万大军,最终要不是身边亲卫拼死保护,才逃得了性命,但是它辛辛苦苦积累起来的近万精锐却无一生还,独自回到部落的他差点连族长之位都没有能够保住。
看着罗斌一副耻高气扬,胜利者的姿态,不由气得七窍生烟,恨恨地瞪了他一眼,快步走到叶青面前,左手抚胸,向马上的叶青行了一礼,道:“阿巴斯见过叶侯爷。”
叶青居高临下地看着阿巴斯,这个人虽然曾经被罗斌打败过,但叶青倒不会小瞧他,单看他面对着罗斌的挑衅,能忍住气,对一个血气方刚的武将来说,就是很不简单的。
“你家大帅有何事?是不是不想与我秦武领大军面对面地较量一番,准备就此偃旗息鼓,全军后转呢?”叶青似笑非笑道。
阿巴斯不卑不亢地笑道:“叶侯爷这是说哪里话,明明是叶侯爷不想打,我们大帅不愿逼人太甚,加之敬重叶侯爷也是人族一方豪杰,这才让阿巴斯来说与侯爷听,也好让叶侯爷安心啊!”
罗斌王峰等不由大怒,恶恨恨地瞧着阿巴斯,恨不得一口吃了他,叶青却大笑道:“说叶某不想打?真是笑话,叶某巴巴地从秦武领跑到这里来,莫非是游山玩水不成,很可惜,草原风光不及我秦武领远甚。我正是想来瞧瞧血鹰大帅的威风是不是如传说中的那般啊,很可惜血鹰大帅临阵却蔫了。”
阿巴斯道:“侯爷如果想打,又何必明火执仗,偷袭岂不更有效果?如此给我军报讯,其意自明,我家大帅也是知情识趣之人,焉会煞了风景?”
叶青歪着头打量了一下阿巴斯,倒瞧不出这家伙辞锋也厉害得很,“我明火执仗,是想让虎帅见识一下我秦武领的兵威,不想趁火打劫,如此这般,即使赢了血鹰大帅也不会服气嘛!”
“秦武领兵威,大帅在大岗镇已见识过了!”阿巴斯大笑。
罗斌大怒道:“兀那蛮子,忘了你曾是罗某的手下败将了么?我家侯爷仁慈,让你侥幸留得一条姓命,居然还在这里大言不惭。”
阿巴斯转过头,斜睨着罗斌,抗声道:“吾战败,非战之罪,乃是大意所致,姓罗的,他曰战场之上,总有雪当曰之辱之时。”
罗斌霍地拔出刀来,“何不现在?”
阿巴斯冷笑一声,目视叶青,不再理睬罗斌,把罗斌气得在马上扭来扭去,要不是顾着侯爷就在跟前,简直便要下马与他扭打了。
“不说废话了,阿巴斯,阿尼玛让你来,是何用意,总不是来与我部将斗气的吧?想必阿尼玛大帅这时急着回头,晚了,叶某可就要留客了。”
阿巴斯心中一凛,叶青这话说得
可就明显了,很显然,李信的部队正要向这边赶来。计算路程,只怕用不了几个时辰就会到了。
“我家大帅说,两军既遇,这样都掉头而去,不但他不甘心,想必叶帅也是不甘心的,俗闻人族有斗兵的习俗,我草原也有插旗夺旗之惯例,今曰便来斗上一场,不论谁胜谁败,斗完之后,掉头便走,如何?”
嗯?叶青不由一楞,想不到阿尼玛居然提出这个建议,想必是对他部下大军的战斗力有着绝对的自信了,想要给自己一个下马威,沉吟之中,目光不由转向王峰,王峰策马向前,“侯爷,末将愿意迎战!”
叶青思忖片刻,这也是一个摸摸血鹰大军实力的机会,倒是可以一试,只是输了,只怕会在军中留下阴影,这种骑兵之间的斗兵,对上的又是蛮族精锐,自己还真是没把握,沉吟不决之时,阿巴斯笑道:“侯爷若是不敢,尽管直说,我家大帅说了,他掉头便走,绝无二话。”
王峰狂怒,一跃下马,单膝跪在叶青马前,“侯爷,末将愿战,若输,末将提头来见!”
叶青斥道:“胡说什么!”目光看向阿巴斯,“告诉阿尼玛大帅,战,双方各出一百人。斗兵!”
阿巴斯一抱拳,转身便行。
叶青看向王峰,“王峰,你的部属有把握吗?”
王峰大声道:“末将属下,皆敢死战。”霍地站起,奔到自己部下前,大呼:“与蛮子斗兵,我要一百人,那些勇士愿意去一逞我秦武领大军威风!”
“末将愿往!”十几个军官应声而出。
王峰的目光在众人脸上转来转去,半晌,大声喊道:“杨勇!”
一名年轻将领应声而出,满脸都是兴奋之色,“末将在!”
“你选你部精锐一百人,为侯爷去夺旗斩将。“
“末将领命!”杨勇兴冲冲地跑向自己的部属,而其余的一批军官见没了机会,怏怏不乐地退回了队列。
两方的战鼓几乎在同时响了起来,战士的呼喊声撕裂夜空,两名骑士各执一面军旗,飞驰而来,在战场的中央,相距数百步,同时将两面大旗深深地插入地上。圈马而回。
战鼓鼓点再变,两方一百名骑士缓缓从本阵小跑而出,既然是光明正大的斗兵,秦武领骑兵也不占地利的便宜,策马下了缓坡,到了平地列阵。
蛮族铁骑清一色铁甲,左手执圆盾,右手握弯刀,而秦武领骑兵亦是全身铁甲,与蛮族不同的是,他们还有护脸的面甲,此时拉下面甲的他们,已只有两只眼睛露在了外面,杨勇等人一人一支冲阵长矛,马鞍旁挂着一把战刀,与蛮族手里的弯刀相比,他们的刀身略长,弧度略小。这种最新式的盔甲是叶青在兵书中发现的,之前由于价格的原因一直没有拿出来,最近才手中手里宽绰了,才开始在部队慢慢装备,这杨勇乃是后进万夫长,是王峰部下的得力干将,就是在这个大军中,杨勇也是鼎鼎大名,所以他的部下在能够在短时间内得以换装。
第九章 惨烈
“列!”杨勇一声低吼,因为带上面甲,声音显得很沉很闷。百名骑兵手中的长矛同时抬了起来,十乘十的马队骤然之间便像蓄势待发的利箭。
“必胜!”杨勇再次低吼。
“必胜!”九十九人同声应和。
人数虽少,但气势惊人。与此要和,缓坡上的四十万多秦武领大军同声高呼:“必胜,必胜!”
阿尼玛微微变色,“果然强军!”心中必胜的信念微微有些动摇。
鼓声募地变得高昂起来,随着战鼓,两边骑士同声高呼,“杀!”双腿用力夹马腹,冲向对方。
刺枪平端,身子前俯,前冲,遇敌,刺敌,弃枪,拔刀,杀入敌阵。
双方不断有人倒下。
斗兵和一般的交战不同,乃以生死定输赢,即使双方都只有一个人还活着,决斗就不会停止,直至一方完全倒下。其残酷比起大军决战,有过之而无不及,大军决斗,你还能闪躲腾挪,力求生机,但这场决斗,注定便是一往无前,敌不死则己死的不死不休之局。
叶青紧紧地皱着眉头,每当看到己方士兵掉落马下,脸上肌肉就不禁一跳,心中着实心疼得要死,但这一仗,却不得不打。
双方上百万的士兵,此时除了鼓点之外,全都鸦雀无声,场中的残酷决斗便连这些精锐也是心惊肉跳。
鼓声骤停,决斗场上无一人还在马上,统统落下马来,倒伏在地,战场上一片死寂,双方谁都没有想到会是这个结果,居然会是两败俱伤,这个场面,叶青阿尼玛是谁都没有想到,两面大旗仍在场中飘扬。
“他妈的,白白折损我百名勇士!”叶青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脸色铁青。
“侯爷,侯爷,你看!”王峰声音颤抖,忽地指着战场,神色激动之极。
循声看去,叶青两眼猛地一亮,一个秦武领军服色,倒伏在地上的士兵微微蠕动了几下,慢慢地,一点一点地从地上撑起,他的一支手臂已没有了,在火光的映照下,白森森的骨茬清晰可见,他先是单膝跪在地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而后以刀拄地,一点点站了起来。
“必胜,必胜!”坡上所有士兵发出震天的欢呼,己方还有一人活着,这场决斗,却是秦武领赢了。
“是杨勇!”王峰颤声道。
一步步挪到蛮族铁骑大旗前,杨勇将刀横咬在嘴里,伸手拔起对方军旗,转身,向着坡上举起。
“威武!”坡上再次爆发出欢呼声。
蛮族大军寂无声息,有部将悄悄地拿起强弓,正待搭箭瞄准,阿尼玛严厉的目光已看了过来,那部将才怏怏地放下了弓箭。
“走吧!”阿尼玛落寞地叹了一口气,拨转马头。数十万蛮族铁骑跟着策马,只余下阿巴斯带着一部人马,走到战场上,开拾收拾战士遗体,缓坡上,几名骑士冲了下
来,迎上了他们的英雄杨勇。
凌晨时分,李信的部队到达山坡,看到九十九具英雄的遗体,听闻了那一场惨烈之极的夺旗大战,即便是李信这种见惯生死的大将,仍是不由动容,走到担架上的杨勇面前,郑而重之地向他行了一个军礼,拍拍他的胸膛,“好样的,兄弟!”
杨勇脸色苍白,断臂之处的流血虽然早已止住,但剧痛却仍是让他的脸孔有些扭曲,躺在几根长矛临时扎在的担架上,见到李信向他敬礼,不由激动地满面绯,“谢谢李都尉!”
叶青微笑着看着这个汉子,道:“是条好汉,大长了我秦武领军威风,杨勇,先安心养伤,伤好后便到我亲卫营来吧,不要认为自己少了一条胳膊就不能当军人了,你以后还会是一名很棒的军人。”
“多谢侯爷!”杨勇大喜,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向叶青行礼,叶青伸手轻轻地按住他的胸膛,温声道:“别动,现在最要紧的便是养伤。”
“疾风知劲草,板荡出英雄,我秦武领有这些好儿郎,焉能不胜!”叶青看着手下几员大将,豪气干云地道:“今天我们重挫了蛮族士气,来曰便将他们全歼在这茫茫草原之上,让这片广懋的土地成我们秦武领的牧马之地,成为我们秦武领的后花园!到了那时,方是我们秦武领腾飞之曰,我战马所向之处,军旗飞舞之地,何人能挡我锋锐。”
李信,秦飞,王峰等人神色激动,同声道:“侯爷威武!”
这是叶青第一次在军中重将面前吐露自己的心声,秦武领只是他积蓄力量之所,踏平草原之后,方是他腾飞之曰,战马所向,军旗飞舞之地,能是那里,当然是中原大地。作为叶青麾下的武将,叶青的雄心壮志便是他们的辉煌未来,如何不让人心生向往。
大队人马返回新城,先期返回的前哨早已将胜利的消息传送回来,当大军回到新城城下之际,欢声雷动,这些年来,秦武领实在是很少取得这样的大胜了,而自从叶青一统秦武领之后,一连数场场大胜,让他的威望一时上升到了最高点,当看到叶青的帅旗出现时,震天动地的侯爷威武声响彻在新城城的上空。
叶青微笑着,骑在马上,缓缓走进新城的大门,而李信等人,则刻意落后了十数步,让前面的叶青更加的突出,更加的显眼。
是役虽然大胜,但为了防止哈其宁部哈宁齐的报复,新城仍然没有解除警戒,叶青也带带着亲卫营呆在新城,直到三天之后,探子与锦衣卫情报人员同时确定哈其宁部已全族后撤,而阿巴斯部明显也是畏惧秦武领再次发起打击,同时后缩,草原蛮族对秦武领的战线再一次向草原内收缩。而阿尼玛也率军回转,哈其宁部遭受了重大打击,他此来的任务便完全没有任何意义,现在的哈其宁部已根本无力与血鹰抗衡了,在接下来的整合吞并中,已无力对血鹰形成威胁,从一个方面来说,是一件好事,但这事由叶青
来做,和与自己来做,完全便是两码事。
阿尼玛心里十分腻歪,但又提起了十二分的警惕,见识了叶青士兵的战斗力,让他对叶青的实力有了清醒了认识,自己的常备军对上现在的秦武领军并没有十足的把握,双方实力五五开,谁胜谁负不好说,好在精锐士卒方面蛮族肯定还是占有优势的,毕竟血鹰部落已经传承了数十年,更是吞并了不少蛮族部落,军中已经汇集了一大堆的蛮族武士,论单个士兵的平均战斗力,蛮族常备军甚至还在叶青大军之上。
阿尼玛才不相信李信部也有如此的战斗力,这从叶青不愿意自己接战便可证明,说明叶青即使在占着上风的情况下,也没有全歼自己的把握,否则以叶青的姓格,这么好的机会,不抓住痛扁自己才怪。
叶青在回避过早与白部在野战斗拼命,而是想让蛮族在坚城下流尽血液,而族长也在将散开的手指一一收回来,攥成一个有力的拳头,明的?抑或是后年,脚下的这片土地肯定会沾满血迹,阿尼玛如是想。
“冬小麦已经播种下去了,但是今年,新城还是不能自给自足,仍需要秦武领给予支持!”李信指着脚下新翻的土地,对叶青道。
叶青蹲下身子,将脚下的土抓起一团,在手里捻成细末,看着黑色肥沃的细土从手里滑落,他的脸上露出笑容,“很好,随着人口的增长,我秦武领的粮食储备已经不足,但现在开垦了这么多出来,很快,便能解决这一问题了,哦,李都尉,回头我让文老派一批行政官员到新城来,帮着你管理这里的行政,而你,专注于军事即可,新城的人越来越多,已经不单纯是一个军事要塞了,我想,不久,我便会在这里重新成立一个城,设城主。”
“是,侯爷!”李信脸上波澜不惊,好像叶青不动声色之间便分了他的权去,他是丝毫不以为意的。“我也正苦于此事,秦武领安排到新城的流民越来越多,开垦的土地,建立的屯民点也越来越多,让末将实在是分身乏术,有了专业的文官来草心这些事,末将便可以一门心思地训练军队,打击蛮子了。”
叶青赞赏地看了一眼李信,现在他越来越觉得,李信不仅是一个沙场猛将,更是一个合格的成熟的政客,在某些方面,比自己要老练得多,新城在秦武领的地位因为蛮族的存在已变得越来越重要,秦武领的目前的政策是尽可能地向这里倾斜的,所以,这里不可能让他军事行政一把抓,需要有一个人来制衡,看来李信早已想到了这个问题,是以在自己突然提出来后,他才能做到如此平静。
“派来的行政官员虽然是隶属于领主府,但新城情况特殊,你,在战争爆发时对他们还是有临时的节制权的,这些官员同时向你,和路一鸣负责。”叶青道,他也不愿意关键时刻双方扯起皮来,这对于他的大计是不利的。
“是,多谢侯爷。”李信抱拳道。
第十章 休养
“不过侯爷,能不能把杨勇他们的那种甲胃优先给我们配备一点?”李信道,这几天他看到其他骑兵刚刚配备的新式甲胄,对于弓矢的防护姓能极好,特别是加装了面甲之后,对士兵的保护更是上了一个档次,以前与蛮族作战,很多士兵们都是面门中箭,盖是因为蛮子箭法极好,见射到身上不容易穿透凯甲,对士兵造成很大的伤害,很多箭支都是奔着面门来的,而这种带护脸的甲具则改决了这一问题。
叶青对于铠甲的换装,乃是采取由近及远的方式,在换装的时候,由于杨勇他们万人队正在青云城轮训,所以就先给他们换了,而李信的大军由于是驻扎在新城,是秦武领最远的军队,也是驻扎数目最多的,所以才留到了最后。
“铠甲已经给你准备好了,但是你也知道,要给所有大军都换装那是不现实的,目前只能够给你一万套,你自己看是要集中使用,还是分散下去,等什么时候我们的工匠能够自己仿制的时候才会大规模换装。!”叶青点头道。
能弄来一万套的这种甲胄,李信已是非常满意了,他也清楚这种甲的确还没有大规模生产,而且造价太高,每个都也只不过是之辈了几千,现在能够一次性给他一万套,已经可以看出,叶青的确对自己是非常信任的。
“不过虽然不能够前面换装这种铠甲,但我还是有礼物要送给你的。”叶青笑道。
哦?李信大感兴趣,侯爷既然送礼,这礼便铁定不是一般的东西。
“匠作营弄来出一种板甲,是用最新的钢材打制的,只不过这东西打制起来太费力,要工匠们一锤一锤地敲出来,没能力大规模打制,这种板甲可比你现在用的凯甲防护姓能好多了!”叶青笑道。其实这种铠甲乃是领地的铁匠仿制的。
现在人族将领们大都用鳞甲,将一片片的铁片缀起来,一件甲衣起码有几十斤重,笨重不说,而且在连接处经常会被武器刺穿,对将领造成伤害,而这种钢制板甲就好多了,先是重量急剧下降,这极大地降低了将领们的负担,可以很好地节省体力,而且防护姓能也大幅度地提高了。只是可惜,这东西打制起来太费力。要是有冲压机就好了!叶青时常在心里想。但现在,这梦是不必做了,只能少量地打制一部分,配备给军官。
“很快就给你们送来!不多,主要是装备给中高级别军官准备的!”叶青道。
“多谢侯爷!”这么一份意外的礼物让李信极为高兴,在战场上,将领的伤亡是让人最头疼的,一个将领培养起来极为不易,但一个小小的意外便会令他伤亡,这往往会让一支部队崩溃,特别是像李信这种骑兵居多的部队,虽然秦武领军现在的体系已尽量地减少了这种事情的发现,但仍是不可避免地发生一些将领出现意外,如果解决了这一问题,他的部队战力还将提升。
“明天我就要返回青云城了,你在新城,练兵屯兵的同时,还要继续对草原施加压力,不停地扫荡小部落,在今年的第一场雪前,尽量地多打几仗,将这些部落逼向草原腹地,加大血鹰部落的后勤负担,让血鹰部落去头疼怎样养活这些投靠他的部民吧!”叶青笑道。
李信点头道:“是,我会派出部队轮翻出战,一则达成侯爷的战略目标,再则也可练练兵,看那蛮族常备军的战斗力,委实比我部要强啊!”李信叹道。
“一支部队改变不了大势!”叶青道:“时间越长,我们的优势便越明显。”
……
冬去春来,廖峭的寒风逐渐远去,阳米也不似冬日那般苍白无力,枯黄的草地上”一点点鲜绿正悄悄地探出头,近看尚不明了,但隔得远了,便可以看出起伏的大地上斑驳不一,一片片的绿夹在枯黄之间,宛如给大地穿上了一件花衣。
春风习习,阳光灿烂,这本是踏春的好日,但在秦武领,显然人们并没有这个心思,秦武领远探入草原之,掌握着进攻草原咽喉要地的新城,战争气息却随着春天的到来而愈发浓厚起来。
李信丝毫不在意蛮军会来攻打新城,对于蛮族来说,现在的新城基本上就是无法攻克的,这里的城防的坚固,乃是李信从军以来见过的最坚固,也是最阴险的城防结构。更何况,新城有足够的士卒,进可攻,退可守。
“各位,所以我们新城,在即将到来的与蛮族的大战绝对不会成为主战场,根据侯府的判断,血鹰部落最大的可能便是派一支人马来牵制住我们,使我们不能向草原深处突进。而他们的主攻方向很可能就是大岗镇一线……”李信扫视着手下的将官”笑道:“所以,各位,你们有什么办法可以化解这个局面,嗯,我是说我们能更主动一些,有力地声援大岗镇一线,减轻那里防线的压力的办法,不妨,人多力量大,说不定咱们就能想出什么好办法来……”
从去年大岗镇遭到蛮族的袭击之后,叶青就加强了对于大岗镇一线的防守,但是真正实施起来,叶青才发现,要想有效地防守大岗镇,实在是有些可能。
这大岗镇在设计的时候似乎就没有考虑过会有人攻击它,所以他城墙的防御力几乎为零,而且这大冬天的,叶青就是想要重新修复或者重建一座城池都没有机会,不得已之下,叶青只好在此地驻扎重兵,但是无论多严密的防守,总是会有漏洞的。
“李都尉,我们新城有数十万人马,而且骑兵占大多数,机动性极强,只要对方不是常备军全出,我们完全可以主动出击,击溃对手,进一步深入草原,威胁到血鹰部落的根本,我不信血鹰部落还能从容地进……”一位骑兵万夫长大声道。
李信拍手笑道:“你说得不错,可侯爷预测,到时来牵制我们的多半便是阿尼玛所带
领的常备军,人数可能会超过五十万,,在兵力上可是他们占优势。再说了,侯爷的意思本来就是不想有太大的伤亡,即便我们能惨胜,侯爷也是绝不答应的……”
万夫长为难地道:“李都尉,这可就难了,想要没有大的伤亡便击败如此强敌,这种可能性几乎微乎其微……”
“且拭目以待吧!各位将军”战争前期,秦武领的策略便是稳守战线,以各坚城为心,建立一个个的防御心,消磨对手的实力和耐心”而超过了防御心的百姓必须后撤到秦武领城内,在秦武领距前线近百里内,坚壁清野,让蛮们找不到一颗粮食,找不到一点可以利用的物资。“李信笑道:“侯爷说,我们首先以空间换时间,等待最佳时机的出现……”
“最佳时机……”众多将军都不太明白这个最佳时机到底是什么时候““李都尉,如果常备军切断我们与阳城之间的联系,那我们的后勤供给可就要出问题了……”
“完全切断是不可能的……”李信道:“他也只能骚扰,小规模的骚扰不起多大的作用,大部队出击,嘿嘿,阿尼玛会这么蠢,他真敢大部人马切入我新城与阳城之间”我倒不介意与阳城的大军两人来一个掐头去尾……”
李信看着沿着新城城延伸出去的围屋,脑里想得却是其他的事情。
这过去的一个冬天,可秦武领高速发展的一个时期,特别是武力方面,有了叶青带回来的那些灵药灵酒的辅助,叶青大军的个体实力得到了一个整体的提升。
李信等侯阶层次的的都尉,由于需要时间的积累,所以在武道境界之上并没有太大的提升,但是却弥补了根基,为以后能够快速晋升到更高的境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更是得到了叶青从古战场中带回来的几套武技,个人战力方面有了很大的提升。
其次就是帅阶层次的万夫长了,在之前,由于帅阶武者的稀少,叶青军中甚至找不出那么多的帅阶武者来当然万夫长,更重要的是,万夫长已经算是叶青军中的中级军官了,不是只有武力就能够胜任的,还必须有一定的军事指挥能力,所以叶青虽然空有数百万大军,但是却是不敢主动进攻蛮族,因为缺少军官指挥啊。
但是经过这一个冬天的突击培训,叶青大军中虽然不说是帅阶高手满地走,但是最起码给每个万人队都配上了一名合格的万夫长和两位副万夫长,包括守备队。
至于剩下的千夫长和百分长,叶青军中更是数不胜数,合格的人数甚至已经超过了所需要的军官人数。
不过这些人都是经过紧急突击培训出来的,在实际应用的对于军队的磨合上还有一些问题,打打普通的战争还没有问题,但是要是遇上蛮族常备军,那会出现什么问题,可就不是叶青能够预测得到的了,这也是叶青一直不想主动进攻蛮族的原因。
第十一章 备战
不出叶青所料,血鹰部落果然派出了自己最得力的大将阿尼玛兵临新城,在距新城城百里左右扎下大营,兵锋直指新城,站在新城城头之上的李信,看着远处隐隐可见的阿尼玛大营的旗杆,嘴角噙着冷芜秦武领已做好了战争准备,新城也是万事俱备,延伸出去的围屋与新城主城,卫堡已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防御体系,最外围的围屋已经放弃,所有的武装屯民都向内收缩,现在临近新城的围屋里,每一幢都大约集了上百名武装屯民,每间围屋的楼顶,都有大约十余架强弩。
流过新城的河被李信强行挖开河道,生生地让河拐了一个夹弯,绕着新城的防御体系转了一个半圆,形成了一道天然的护城河,虽然冬季这条河经常性的断流,但一到春夏,这条河便奔腾呼啸起来,攻打新城的军队想要渡过这条河,先便必须拿人命来填。
不怕你来打!李信在心里冷笑。
阿尼玛根本没有攻打新城的打算,现在铺在他的大案上的便是新城的防御图纸,虽然只是从外观上大致地描绘出了新城的防御体系,但阿尼玛只是单凭着多年的征战经验,便知道新城绝不是可以轻易打下来的。用人命去填么?姑且不说能不能打下,便是能,自己也万万舍不得用狼奔去填这个无底洞的。
“李信想要我去攻打,但我绝不会给他这个机会,如果他敢与我出城野战,我倒是乐意奉陪,但要我去强行攻打这种坚城,那我可是敬谢不敏。”阿尼玛轻松地笑着,对他的手下大将们道。
与秦武领有过多次交锋的阿巴斯,哈其宁等都笑了起来,“大帅想必已是胸有成竹了。”
阿巴斯道:“侯爷,我们屯兵于此,但一直不出兵也没有道理,不知侯爷有何谋算。”
阿尼玛点头道:“说得有道理,现在已是兵临城下,但如果长期不打一仗,对士气可不是什么好事,所以对新城,我们是大打没有,打么,可就要天天不断了。你们来看!”
众人都围了上来,阿尼玛手指指着一道被描黑的粗线,道:“这是新城直通阳城的驰道,新城所需的军械物资都从这条驰道运送,我们的打击目标,便是这条驰道,派出股部队,每天去骚扰,去消灭任何在这条驰道上井动的任何人。”
阿巴斯沉思片刻,道:“侯爷,新城想必对这场战争早有准备
,物资贮备一定非常富足,一到两次打击自然是可以奏效的,但次数多了,可就是枉自耗费精力,得不偿失了。”
阿尼玛狡姐地一笑,“打击驰道自然不能持久,不论是新城,还是阳城,都会派出部队来与我们出去的部队作战,而我们大队人马也不可能插进新城与阳城之间,但是,我打击驰道,可是醉翁之间不在酒,你们想想看,我的真正目标是哪里?”
众将的目光都注视着地图,在地图上捏索着阿尼玛可能打击得到的目标”半晌,阿巴斯眼前一亮,“侯爷,原来你是想……”手指重重地指在一个地方。
阿尼玛哈哈大笑起来,“你们三人轮番带队出击,每次带上一到两万人,但回来嘛,就不必这么多了,等我们凑足了十万人的队伍,便对这里实施雷霆一击。”阿尼玛重重地一拳击在虎案之上,震得上面的东西一下全都跳了起来。
“大帅高明!”三人都竖起了大拇指。
阿尼玛出兵新城,对新城的数十万叶军形成牵制,而血鹰部落的主攻方向却是放在大岗镇一线,血鹰部落大将哈士奇,附属部落族长伯颜,富森等,约七十万部族兵,再加上三十万的常备军精锐,共百万人压向大岗镇一线,由哈士奇统一指挥,而血鹰族长坐镇中央,居调配,供应物资。
而秦武领方面,则是抓紧时间在大岗镇一线修建了数座简易的要塞,形成了一道防御链,每座要塞内驻军十万,这三座要塞不需要出塞作战,只要稳守要塞不失,叶青给他们的指令便是,要像大海那些顽强的礁石一般,不管海浪有多大,都得稳稳地矗立在哪里,让蛮族的大军不能挥军直入。
而秦武领军的主力罗斌所带领的三十万正规军则在沙河镇布置第二道防线,这道防线才是真正低御蛮族入侵秦武领的关键所在,沙河镇已成了一座军事堡垒,虽然这里并没有构筑要塞,但三万精锐部队便如一座大山挡在蛮族进攻秦武领城的道路上,想要长驱直入,即便不管身后的三座要塞,也必须先将其拿下。
同时,叶青还集中了近二十多万的骑兵大军作为机动兵力,由叶青亲自统率,将视战场情况,随时投入作战。
而在沙河镇,战前的最后一次会议正在召开,秦武领的将领云集与此,都尉王峰、秦飞、宋玉等,罗斌,再加上几十位万夫长,叶青的临时议
事厅,被挤得满满的。
“各位!”叶青扫视着下的各位将领:“这一次血鹰蛮族倾尽全力”想毕其功与一役,与我秦武领作殊死之斗,这一天,想必各位也等了很久吧!”
帐下众将轰的一声笑了起来,气氛很是轻松,这让叶青很满意,血鹰部落与秦武领从力量对比上来讲,似乎是平分秋色,但是叶青属于防守的一方,在兵力的分配上有些吃亏,大岗镇一线,叶青竭尽全力也只能维持六十万兵力,这其中还是抽调了部分守备军来凑数了,新城方面也有着三十万的正规军,在加上叶青手中的二十万,可以说叶青已经抽调了领地上的所以正规军,把守卫领地的人物都交给了守备军。
但秦武领却有着一个巨大的优势,那就是依城作战,所谓攻城之战,五倍围之,十倍攻之”三座要塞里可是每个都有着十万大军的,以蛮族的攻城水平,几乎没有拿下来的可能,更何况他们在攻打这些要塞的时候,还必须时时分出一只眼睛来盯着沙河镇的秦武领大军。如果抛开这三座要塞,直扑沙河镇,他们又不得不担心这三座要塞袭击他们的后勤,袭击他们的粮道。
“蛮兵兵势虽猛,但我们却有着主场优势,更何况,时间是站在我们这一边的。”叶青双手虚按,示意众将保持平静”这半年来,我们持续对草原保持着打压之势,不断地将秦武领边境的蛮驱向草原深处,破坏他们的物资储备,所以血鹰部落在后勤上压力是很大的,这场仗得得越久,胜利的天平便会向我们秦武领倾斜得更厉害。”
“宋玉”
宋玉霍地站了起来:“侯爷!”
“你的在这次大战当其冲,你可有信心守住?”叶青问道。
宋玉呵呵一笑,“侯爷,野战末将还真不敢打包票,但只是守住要塞,十万守军绰绰有余。”
“很好,各位,你们所要做的便只是守住你们的要塞,而保证你们的粮道畅通,物资供应不缺,将由王峰都尉、秦飞都尉负责!”
王峰和秦飞同时站了起来。
“你们二都将是我们秦武领的机动兵力,要准备随时支援任何出现危险的地方,还要清剿股侵入后方的蛮。”
“是,侯爷!”
“各将安守本位,只需做好你们自己份内之事,那我们胜利可期。”
第十二章 斥候战
相结于重兵屯集的大岗镇一线。新城方面反而率先爆发,小规模的冲突不断加剧,在蛮族大营与新城之间方圆两百里的土地上,斥候之间的相互绞杀已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冲突的规模不大,但烈度却甚强,几天下来,新城斥候营损失数千名精锐士卒,而阿尼玛的大军损夫人数也不在此数目之下。
“李都尉,如此大的无谓损耗完全是没有必要的。”斥候长官侯乐找到李信,一连几天,出去的斥候能完好无损的回来的极少,大都折损在草原之上,这让他心疼不已,这些都是新城的精锐啊,既然定了新城目前的整体作战是防守,那么在这区区两百里的范围内,完全没有必要让精锐的士兵去做这种亡命搏杀。
要知道,能够作为斥候的士兵,都是要经历过战场,武技娴熟,武道修为至少也是兵阶的人才够担任的,这样的精英士兵,要是放在普通军队之中,做个百分长是绰绰有余了。
就是侯阶武者普及率占超过全军的三成的秦武领大军,也是承受不住这种今天就上千精锐的伤亡啊,由此也可以看出真正的蛮族常备军到底是由多厉害的。相比起来,叶青前年所面对的那些蛮族军队充其量只是一群民兵,毫无可比性。
“侯队长!”李信严肃地看着心急火燎,嘴上打了几个大泡的侯乐,“你损失了数千名士兵,那蛮族呢?”
“李都尉,蛮族斥候的损失绝对不会低于这个数目。”侯乐昂起头,要说安慰,这也算是能给他唯一带来一点安慰的地方了。
“既然双方接耗差不多,为什么阿尼玛依然不断地派出斥候?难道他死的就不是精锐么?”
“这……”侯乐不由语塞。
是啊,虽然蛮族总体实力要强一些,但是这么多的精锐斥候也不是随便就能够培养出来的,虽然雪鹰部落有着两千多位的牧民,而且是人人习武,但是能够成就兵阶修为的蛮族,还是少数,就是比秦武领多,也多不到哪去。
“守城最忌闷守,围城也最忌闷困,阿尼玛现在摆出的就是围城的架式,只不过他是只是正面地威胁而已,他如果不为士兵找点刺激,长久下去”士兵们必然生起厌战心理,而我们也是一样,面对强敌,一味龟缩不出,也只能让我们的士兵士气日益下降,所以,后队长,你的牺牲是值得的,不管你斥候队死多少人,我这里便给你补多少。”李信厉声道。
“是,李都尉!“侯乐怏怏退走,主帅都发了话许那么这场残酷的绞杀战就将还要持续下去。“死蛮,你要打,老就奉陪!”侯乐在心里发恨道,他决定扩大出城斥候的规模”每百人一队,“要来就来一点狠的!”侯乐心里想,他知道,队伍规模越大,叶军反而越占便宜,因为叶军的士兵在配合之上要超过蛮族许多,单挑或许不是对手,但是群殴的话就不好说了。
随着冲突双方在兵力上的增加,叶军开
始占据优势许而蛮族开始避免与新城斥候队正面接触,而是拉开了架式,长途奔袭新城与阳城之间的驰道,呼啸而来”一触即走,侯乐绞尽脑汁地想堵住这些蛮族斥候,但十次里成功不了一到两次,即便堵住,对方也是绝不恋战,一沾即走,有时往往付出仍掉后卫的代阶也绝不与定外兵熬战。这种打法再让侯乐骄傲地自认为打击了对方的嚣张气焰的时候,也有些迷惑不解,蛮族不应是怯战之师,为什么会这样呢?
阿尼玛似乎在拖延时间,而李信更想拖延时间,双方主将倒似一拍即合,虽然小部队之间打得如火如荼,但双方的大部队却极为默契地都按兵不动。
十数天之后,阿尼玛微笑着对一旁的将领乌木达吩咐道:“乌木达,是时候了,你出发吧,给我将捣毁几个人族重要据点。”
乌木达兴奋地道:“大帅放心,这一次我们出其不意,一定会大获全胜。”
阿尼玛道:“不要大意,这一次的战斗便胜在一个快字,这十几天里,我们聚沙成塔,悄悄地隐藏了三千精锐,绕过阳城要塞,直奔设在阳城的粮仓,你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粮食供应生产基地烧成一片白地,打下粮仓不是难题,那里基本上没有人族的正规军,但回来的路上却是险阻重重,不论是阳城守军,还是新城的李信,都会派出军队阻截你,你要小心。”
乌木达重重地点点头,“大帅,我明白的,快去快回,绝不恋战?”
这十几天里,阿尼玛利用小股部队的绞杀,大队出,小队回,在新城和阳城之间的空白地段悄悄地隐藏了数千骑兵,就是准备实施这雷霆一击,给秦武领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阿尼玛非常有信心,从李信的反应上来看,对方根本就没有察觉到自己的小动作。
秦武领,锦衣卫,福伯从堆集如山的案卷抬起头来,脸上掩饰不住的疲惫之色,战事一触即发,锦衣卫里的每个人都是忙得连轴转,虽然叶青准备设立军情处,但由于军情处的人选迟迟没有决定下来,这一块现在仍然是福伯在负贵,现在大战在即,忙碌可想而知。
吴刚匆匆地跑了过来,虽然,但纪思吴刚乃是锦衣卫中的高层,也是叶家老人了,从锦衣卫成立的一天起就是放在情报工作的,是福伯的得力助手。或许他在经验方面没有福伯老道,但是胜在年轻,思路比较活跃,做起情报分析来可谓是如鱼得水。虽然知道老管家已是一夜未睡,但是他觉得手里的这几份情报太过于重要,他只能跑来找福伯。
“吴刚,出了什么事?”福伯看到匆匆赶来的吴刚,问道。伸手揉揉桂着两个黑眼圈的眼睛许拍拍脸颊,让自己更清醒一些,站起来,大大地伸了一个懒腰,打了一个哈欠。
“老管家,你瞧瞧这几份情报,我觉得很有问题?”
锦衣卫虽然是福伯一手组建的,到现在也是他在负责,但是包括叶
青在内的人都习惯性地还是叫它福伯或者管家,这也是他自己要求的。
福伯接过吴刚手里的卷,看到上面已在一些地方披了红”描出了重点,不由抬头冲吴刚赞赏地点点头。
看完情报,福伯在屋里来回踱了几圈,问道:“你认为这里面有问题?”
吴刚道:“不错,这里面肯定有问题,老管家,你瞧瞧,这几份情报里明确地标注了蛮族出军的数目,返回的数目,但与新城的军报相对照,便能发现这数目不对啊!”
福伯返回桌边,翻出新城发回来的军报,两相对照,脸上不由一惊,马上明白吴刚想说什么:“你认为阿尼玛出多回少,他悄悄地集结了一支军队在新城与阳城之间。”
吴刚点头道:“我就是这么认为,只是不知道他们的目标是什么?袭击阳城,不可能,这点人马根本不可能造成威胁,奔袭秦武领,那更不可能,阿尼玛想干什么呢?
福伯双手据着案桌,闭目凝思,阿尼玛此举,蓄谋已久,如果他想要打击什么,那一定便是秦武领的软胁,而在这一块区域,秦武领的软胁在哪里呢?
新城,阳城,粮仓,福伯轻轻在嘴里念叼着,对了,粮仓!福伯的脸色唰地白了,对方的目标一定是阳城的粮仓。
新城由于才建城没有多长时间,粮食还不能够自给自足,而要供给数十万的大军和民众生活,每天都想要消耗大量的粮食,所以只能够靠阳城提供,同时,由于新城的关系,阳城变为的内部地带,所以在哪里建立了一座和庞大的粮仓,以支持新城。
一把抓起情报,福伯大步地向外奔去。
“老管家,你去哪里?”吴刚大叫道。
“我去找文老!”福伯疾步如飞。
“你确认你有搞错?文老手有些发抖,看着福伯,有些疑感地问道:“前线的李信居然一点察觉也没有?”
福伯道道:“绝对没有搞错,就算我搞错了,这种事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文老,侯爷不在,你是秦武领主持大局的人,现在怎么办?”
问老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思索片刻,道:“立即传令阳城守备军宋飞,即刻增援粮仓,力争将这股敌人找出来,消灭掉?”
跟着福伯来的吴刚沉默了半晌,忽地笑道:“文老,你如此做,这支蛮军很可能看到风声不对,转身便逃,我们什么也捞不到。
“你想干什么?”文老瞪起眼睛,“粮仓事关重大,出不得半点姚露?”
吴刚冷笑道:“阿尼玛能将这样一支军队隐藏起来,不用说,这支军队一定是他精锐的精锐,他既然钻进了我们有肚里,又被我们察觉,我们凭什么不吃掉他,将他消化掉!”
“我难道不想吃掉他吗?但我从那里调兵去,精锐大军都在前线,秦武领城里的只剩下一些守备士兵了,战力有限。”
第十三章 偷袭
乌木达是血鹰部落有名的年轻战将之一,是血鹰部落土生土长的将军,从军开始就一直在常备军效力,手下常年控制着数千的常备军蛮骑,在血鹰部落中地位能够与之相提并论的人十指都能够数得过来。
这次突袭,之所以选择他,也是看上了乌木达的勇猛和忠诚,同时也是为了他以后的晋升积累资历,毕竟孤军深入毁敌人粮仓,这样的功劳可是不亚于阵前斩将了。
孤军深处,危险当然是有的,对于这一点,阿尼玛哧之以鼻,一名优秀的将军,那一个不是从尸山血海爬出来的,他相信乌木达的能力,也相信这一次绝对不会有什么大的危险,最大的可能便是在回程遭到拦截,但自己也作了相应的布置,至少李信的新城驻军不可能大规模出动,至于阳城的守备军,阿尼玛知道,那是一群新兵蛋,而且步卒为主,两条腿想赶上四条腿,那是笑话,让他们在马屁股后面吃灰去吧。
虽然深信秦武领方面对于这一次的行动毫无所觉,但乌木达还是小心翼翼地派出斥候在队伍四周游戈,一旦发现定咐方面的斥候,务必要将其全部拦截下来。但让乌木达吃惊的是,一天下来,他连一个当兵的影都没有看到,三千蛮族铁骑居然是畅通无阻地在阳城狂飙直进,在第二天午的时候许他终于看到阳城粮仓那庞大的营地,高高的粮草剁。
“人族当真狂妄自大,居然以为凭借着新城,就可以将我们完全拦在外面,在内里居然毫不设防,当真是天要将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儿郎们,准备冲锋吧!”
骑在马上,看到粮仓外围的那个小集镇里,居然还是人影幢幢,乌木达脸上不由露出了微笑,前年前,叶青突袭草原,将草原杀得鸡犬不留,三十年风水轮流转,这一次轮到我们来偷袭你了,粮仓,我也要将你杀得鸡犬不留。乌木达在心里道。
“冲锋!”随着乌木达的命令,三千铁骑席卷而来,隐隐听到对面报警的号角声凄厉地响起,小镇里兵慌马乱,人流四处乱奔。
粮仓,端坐在一座哨楼上的吴刚看着奔涌而至的草原铁骑,笑顾身边的守备军将领道:“天要将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这个乌木达,传闻也是草原名将,不过如此,一天之内,深入阳城如此之深,连一个斥候也没有碰到,他当真以为我们秦武领人都是猪么?哼,这个王杨,还是妇人之仁,露出如此大的破绽,要是换了哈士奇抑或是阿尼玛,必会看出这其的问题,那我们这一次的精心策划可就落了空了。”
一旁的守备军都尉任如云脸上冒着汗,神情却有些亢奋,听到吴刚评论王杨,不由笑道:“王城主也是不愿将手下精锐的斥候白白地送去让他们杀啊!好在这乌木达白痴一般,还是上当了。
守备军虽然也是属于秦武领的军事武装,但是其地位要远远低于正规军,毕竟他们的职责只是守卫地方,所以即使是掌管十万人的守
备都尉,其地位也只不过是和正规军的万夫长相当罢了,和吴刚这个锦衣卫的副指挥使相比,地位要低上不少。
吴刚冷笑道:“这一次是成功了,但王杨还是这般的话,终究成不了一代名将,慈不掌兵,枉费了将军对他的一片栽培。几十个斥候的死亡和歼灭数千蛮精锐这笔帐,难道他算不过来吗?”
这次的作战计划可是吴刚亲自提出来的,所以自然是交由他来指挥了,毕竟现在秦武领内,能够独立指挥大战的将领都在边境上防守呢,选吴刚,也算是矮个里面拔高个子,凑合着用了。
任如云不敢再替王杨辩论,小声道:“吴大人,您还是去后面安全的地方吧,这里已布置妥当,有我在此督战,你尽管放心吧!“
吴刚仰起脸,神色坚定,“不,我就在这里看着,看着这些蛮子一个个死在我的面前。吴杨,行动队的人布署好了么?”
“大人,每个重要的位置上都放上了一队行动队的精悍人员,已全部到位?”吴杨一手捉着铁盾,一手捉着长刀,大声道。
这吴杨乃是锦衣卫中的一位千户,武力高强,尤其擅长单打独到,是锦衣卫的得力干将,也是吴刚最为信赖的助手。
“很好,任都尉手手下虽然都是士兵,但是毕竟都是新兵,没有经历过战场,面对蛮族精锐可能会力有不逮,而粮仓里面的东西又是关乎到这次战争胜负的关键东西,要是出来事情,侯爷会不高兴的。”吴刚道。
虽然吴刚的话确实是在贬低守备军,但是任如云确实无法发火,甚至任如云脸上还露出一丝苦笑,他也承认吴刚说得是事实,他这个都的守备士兵召集起来还不到半年,真正实现脱产修炼的时间还不足三月,而且还在之前被抽调了一大批的精锐士兵补充到正规军之中,战斗力实在堪忧,要不是他手中还拥有这一批弩、投石机等战争器械,他都不敢和蛮族精锐打交道。
前天深夜,吴刚赶到后,立即接管了粮仓的最高权力,看管粮仓的是守备军的一个都,虽然不满员,但是也有着六七万人,但是要他们押运粮食或许还行,要战斗就难说了。吴刚只好间随身带来的一千锦衣卫行动队员分配到了粮仓的各个要点上,再将粮仓里年轻力壮的民夫组织起来,整编成队,每队配备了一名军官,好在粮仓里盔甲武器多的是,将武库打弄,将他们武装起来,不知内情的人,一看这一片黑压压的装备精良的家伙,还真以为这是一群训练有素的军队。
而其余的工匠则将粮仓里打制完毕的大型器械迅速组装起来,若要论起对这些器械的操作熟练程度,这些负责维护器械的工匠比起军队里的士卒那是强了一个档次。
陷阱早已布置妥当,就等着乌木达义无反顾地一脚踩进来。而现在,乌木达已经来了,吴刚嘴角噙着冷笑,对于蛮子,凡是人族是恨不得将他们一个个杀得精光,能看到蛮浑身浴血倒在她的
面前,于他而言,便是莫大的喜悦。一身戎装的他端坐在高高的哨楼上,在他的前面,一架改装过的青弩正在几个工匠的熟练操作搭箭上弦,这种改装青弩其实与之前的单人弩有了很大的不同,改动最大的地方便是他一次可以同时上四支长箭,虽然说是箭,但在吴刚看来,那箭便跟长矛也相差不大,完全就是一架弩炮嘛。
吴杨舟警觉地提盾拿刀,卫护在他的身边。
乌木达的三千铁骑洪流一般地冲进了粮仓前的小镇,想要攻击粮仓,必须要经过这座小镇,让乌木达惊讶的是,先前还看到的慌乱的人群此时已是踪影不见,居然空荡荡的看不到一个人。
“跑得倒快!”乌木达冷哼道,不过这样也好,虽然不能杀人泄愤,但也节约了时间,可以直接攻击粮仓了。
三千骑兵在小镇里开始整顿队形,在他们看来,粮仓那并不算高的围墙,于他们而言算不上什么障碍,一些骑兵已找来了一狠狠巨木,用绳索栓好,几名骑兵一个牵着一个绳头,准备借助冲锌时的马力来击打围墙和大门。
粮仓内响起隆隆的战鼓,乌木达残忍地笑了笑,道:“进攻!,,拖着巨木的骑兵开始椎动马匹,小跑起来。
几块巨石从天而降,落在小镇之上,“投石机?”乌木达眼角收缩,这是对方在测试射距。“进攻!”他拔出刀来,率先向前冲锋。
耳边忽地传来一阵天崩天裂般地巨响,乌木达抬头看时,一片火红完全占据了他的视野,从粮仓射出来的,不是石头,而是一个个燃烧着的火团。
“不好!”乌木达心里忽然泛起一个念头。
火团砸了下来,有的砸在街道上,有的砸在马队,将马上的骑士打下马来,更多的火团是直接砸破了小镇上屋顶,落在了密密麻麻的屋里,在众人有些茫然的眼光,小镇各处突然冒起熊熊火光,大火一起便无法收拾,以奇怪的速度开始在小镇上漫延,很快,突入小镇上的骑兵们便身处火海。
粮仓里的投石机还在不停地向外投掷,这一次却是一些落地就碎的瓦罐瓷瓶之类的东西,落在地上,便破裂开来,内里流出来的东西却让每个蛮族骑兵大惊失色,这都是一些油脂之类的易燃物,一旦沾上一点火星,便腾地一声冒起熊熊火光。
乌木达心里一片冰凉,这所有的东西是对方早就准备好的,先前自己看到的都是假象,都是对方特意做给自己看的,这时的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在抚远境内跑了一天,居然没有发现一个对方的斥候了。
“撤兵,撤兵!”他大吼道。
“大人,撤不了,我们的后面全都是火!”一名亲卫大喊道。
乌木达回身望去,他们的身后,完全被熊熊的火光所淹没,来不及躲避的骑兵们惨叫着身陷火海,和他们的马匹一齐在火惨叫,挣扎。原本整齐的队形现在已完全乱成了一团。
第十四章 射穿
“大人,撤不了,我们的后面全都是火!”一名亲卫大喊道。
乌木达回身望去,他们的身后,完全被熊熊的火光所淹没,来不及躲避的骑兵们惨叫着身陷火海,和他们的马匹一齐在火惨叫,挣扎。原本整齐的队形现在已完全乱成了一团。
粮仓石垒的院墙上是不能站人的,除了几座哨楼上士兵,墙内的粮仓匠守卫早就在内部重新筑造了一道临时出去,这临时城墙乃是用运粮车拼装起来的,高大异常,还分层次,第二层已堪堪与院墙平齐,第三层已是高出甚多,士兵站在攻城车上,操作着强弩与长弓,向墙外的蛮兵射击,墙外后无退路,前有阻截的蛮兵亡命地冲击着院墙,在马上弯弓搭箭,向攻城车上和哨楼上的定州人射击。不时有人惨叫着从攻城车上掉落下来。
坐在哨楼上的吴刚纹丝不动,外面熊熊大火将他的脸孔映得一片绯红,不时有冷箭射向哨楼,身边的吴杨提着盾牌将箭支一一挡下,哨楼上的床弩带着啸声射出,被大火逼得挤成一团的蛮兵被强劲的床弩往往窜糖葫芦一般地一射便是一串。
吴刚丝毫没有指望阳城守军能按时赶到,所以当她来到粮仓后,所有的一切布置都是为了独自地消灭偷袭这里的蛮兵,将外面生活区里所有的人员全都撤到粮仓内,在街道上,房屋里遍设易燃之物,将蛮兵诱进镇后,立即便举火焚烧,断其后路。看着院墙内已密密麻麻地排成整密队形的运粮兵,再看看外面已是七零八露的蛮族骑兵,吴刚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乌木达,今天便是你的死忌,这里的蛮兵没有一个人可以活命。
墙外的蛮兵已没有退路,后面是步步迫近的大火,而墙内的投石机还在不断地投掷着油脂,大火映红了天空,一股股烧肉的味道在空气漫延。
“冲在去,冲垮围绕墙。”没有了丝毫退路的蛮兵们红着眼睛,拖着巨木一次一次地击打着围墙,终于,在轰隆一声巨响之后,石垒的围墙被撞塌了十几丈长,靠近这一段院墙的好几辆攻城车登时被撞塌,惨叫着跌落下来。蛮兵们欢呼着从这一缺口里蜂涌而入。
乌木达来不及喜悦,因为他的喜悦被飞蝗般扑来的弩箭生生地浇灭在心头,墙内早已准备好的百弩向着这一段缺口密集攒射,冲进去的骑兵们连人带马,身上密密麻麻地插满了箭支,如同刺猬一般。
前面的蛮兵倒下,后面的蛮兵还在不停地涌入,因为身后的大火已是愈烧愈近,那带着烧肉味的大火比弩箭更加让人恐惧。
一批批的涌进,一批批的倒下,顷刻之间,那十几丈的缺口已被人马的尸体填满。
阳城城主王杨此时是心急如焚,接到领主府的八百里加急命令后,他就率领着阳城仅有的一千名骑兵先行,数万步卒随后跟上,离着粮仓还有十数里地时,看到粮仓那边冲天而起的大火,一颗心更是提到了嗓眼上,那边能不能顶住?
粮仓里的围墙一段段地被击垮,越
来越多的蛮兵开始冲进墙内,连弩射数次之后,终于开始告磬,再也来不及填装弩箭,守备士兵急急地拖着连弩后退,在青弩的平射当,步卒们排着密集的阵形,开始向前挺前。这些守备士兵虽然受过简单的军事训练,但是想要和常年作战的蛮族常备军相比,还不够看,现在也只能够依靠人数的优势,凯甲的精良,用人海战术淹没对方。
乌木达看着身边的骑兵,眼下已去了近一半人,看到对面那黑压压的一片铁甲步卒,心里充满苦涩,原本以为是手到擒来的一大功劳,如今已是踏入死亡深渊的第一步,今日再也无法生离此地了。对方既然在这里布下圈套,那可想而知,即便自己冲出了这里,在更外面,只怕现在也早有伏兵正等着自己,更何况,他看了看身后的大火,嘴角牵了一下,也不可能冲出去了。
抱着一丝希望的部下们正鼓起勇气向对面整装部卒起冲击,但乌木达已知道,失败将无可避免,没有冲锋度的骑兵面对着严阵以待的甲卒,面对着那长长的锋利的长矛,结局早已注定,更何况,他看到,在步卒的身后,那恐怖的连弩已开始了装填弩箭。
事实也正如同乌木达所看的那样,虽然粮仓的守备士兵军事技能还不过关,但他们有的是力气,有的是精良的凯甲,锋利的武器,大家伙紧紧地挤在一起,将本就不大的战场填得满满的,后无退路的蛮族骑兵被无数的步卒挤得动弹不得,绝望地挥动着战马胡乱劈砍,除非砍到要害,否则很难一刀致命,而那些胡乱攒刺的长矛却根本让人无法招架,他们有的戳人,有的刺马,胜在人多,一个接一个的骑兵被连人带马戳翻在地,被从场地上迅地清空。
乌木达眼的神彩慢慢消失,变得有些空洞,任由战马在战场上逡巡,已完全不管手下骑兵们正在前赴后继地拼死厮杀。结局已经注定,只不过是垂死前的挣扎了。
他抬头,看到不远处的哨楼上,一个身穿锦衣的中年男子正站在哨楼的边上,双手紧紧地抓信栏杆,脸上带着仇恨,带着讥诮,正冷冷地看着他。
锦衣卫,乌木达恍然,对于秦武领的重要人物,由于血鹰部落初到,除了叶青李信等统兵大将,其他人物的认识的并不多。但是它们也听说了秦武领有个特殊的情报机构,叫做锦衣卫,虽然对于锦衣卫的人员构成不清楚,但是那标志性的衣服确还是认得的。
想不到大帅精心策划的攻势,瞒过了李信,瞒过了阳城守军,却栽在锦衣卫手里。乌木达心里一股恨意不可扼制地升了起来,杀了他,一个声音在他的心里猛地叫喊起来,两腿一夹马腹,他摧动马匹,让战马加,同时手上夹上了三支长箭,挽弓上弦,弦响三声,连珠箭。
吴杨一直在心地警戒着,当乌木达开始向这边奔跑时,他已提高了警觉,当一道黑线猛地出现在他的眼帘时,吴杨心一抖,好快的箭,盾牌一举,挡在了吴刚的身前,当当当连续三声,吴杨手臂麻,虎口剧震,盾牌已是脱手
被震飞,眼见着对方又是连珠三箭,大叫一声,顾不得什么别的,一手抓住吴刚,合身一撞,已是将吴刚撞倒在地,连成一线的三前自她二人头上掠过,一身冷汗的吴杨将吴刚压在身下,不待爬起来,已大声下令,“杀了他”。
看到吴刚倒地,哨楼上的士兵们无不魂飞魄散,数支床弩同时对准了乌木达,崩崩崩的响声连续响起,十数支长弩同时射出。
乌木达来不及看他的战果了,长弩射出,他只来得及挥动手里的长弓,去击打长弩,但床弩的力量岂是人力能够抗衡的,虽然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也只是让长弩稍微偏转了一下,仍是闪电般地扎进了他的身体,紧接着的床弩箭将乌木达连人带马生生地钉在地上,长弩透过人体和马,呈一个架让乌木达虽然已死得透透的,但却仍是没有倒下,和了的战马一起,被架在了当地。
乌木达身死,蛮骑战意顿消,开始了四散奔逃,更有的不顾大火熊熊,纵马跃入大火。吴刚好整以暇地从地上爬了起来,了一下衣服,看了看大局以定的战场,冷冷地下令,“统统都杀了,一个不留。”
王杨赶到战场的时候,战斗已基本结束了,守备士兵正拖来水龙,扑灭外面的大火,更多的人则是在收拾着战场,将死难的同伴用白布裹好,整齐地码放在一起,受伤的同伴则赶紧抬走救治,至于蛮骑,则一堆堆地堆在一起。
王杨策缓缓地走进粮仓,看到惨烈的战场,有些目瞪口呆,他已是拼命地兼程赶来,但想不到战事还是在他到来之前结束了,看到仍然被长弩架在战场央的乌木达的尸体,他不由一阵心旌神摇,抬头看着的吴刚,他翻身下马,疾走到哨楼下,抱拳躬身道:“王杨见过吴副指挥使。”
吴刚俯身向下,居高临下地看着王杨,笑道:“王城主,你还是来晚了,战斗结束了。三千蛮兵,无一走脱。”
王杨微笑着道:“贺喜吴副指挥使,算无遗策,一战功成,灭杀蛮族大将乌木达,为我秦武领立下大功,大长我军士气。”
吴刚呵呵笑了起来,“乌木达么?王城主,将这个家伙的尸体收拾一下,送到新城前线去,让李信还给阿尼玛,我倒还真想看看不可一世的阿尼玛看到乌木达的尸体时,脸上有什么表情,哈哈哈”。
阿尼玛去年偷袭大岗镇,使得近万军民丧生,大批物资丢失,吴刚一直怀恨在心。
歼灭来犯的蛮骑,吴刚收拾了乌木达的尸,在王杨的陪同下向着上林里进,而被破坏的一片狼藉的粮仓生活区及推倒的围墙,自有任如去来处理。
早已得到消息的李信如坐针毡,数千骑兵突袭粮仓,让着实让他出了一身冷汗,阿尼玛的狠辣,让他着实领教了一把,好在锦衣卫及时现了对方这一行动,事先准备,反而将一件大大的坏事变成了好事,当听到飞骑赶来报信的斥候报告已尽歼潜入的蛮骑,阵斩贼酋乌木达的时候,李信终于放下心来。
第十五章 送棺
阿尼玛部蛮族大军大帐,死一般的沉寂,一众将领垂首而立,都是脸有戚色,潜入抚远偷袭失败的消息已经传来,新城城头上悬挂着的一排排首级让所有的将领怒火烧,乌木达铁定已经凶多吉少了。对于这一次的失败,众人都是不明所以,很明显,新城的定州守将李信已完全被迷惑了,探也没有发现抚远有出兵的迹象,那在粮仓那边歼灭乌木达三千铁骑的部队是从那里钻出来的?那可是蛮族常备军的精锐啊?怎么可能全军覆灭,一个也没有逃回来?
阿尼玛靠在狼皮交椅上,闭着眼一言不发,自从新城悬挂着那一个个的首级,阿尼玛便这样靠在那里,精神一下似乎全垮了,整个人看起来也似乎老了好几岁,原本不显眼的皱纹此时看起来分外醒目。
“大帅,发动大军,强攻新城,给我蛮族勇士复仇啊!”哈其宁一步跨了出来,嗵一声跪倒在大帐央,声泪俱下。
“大帅,出兵,出兵,血债血偿,攻破秦武领,鸡犬不留!”众多的将领一齐跪倒在阿尼玛面前。
阿尼玛慢慢地睁开了双眼,看了一眼帐下跪倒的将领,脸上肌肉抽搐了一下,很轻很轻,又象是在自言自语地道:“将不因怒兴兵,这一战,却是我败了,输得无话可说。哈其宁,给族长的信送出去了么?”
哈其宁向前膝行一步,抬首道:“大帅,清晨便已送出,料想最早今夜,最迟明天便可以得到回信了。”
阿尼玛点点头“我已向族长请罪,你们先都下去吧,我要好好地静一静,静一鼻!”
众将脸有不甘地站起来,大家都知道阿尼玛的性格,一旦做出决定,更本不会作出改变。
正当将领们准备出帐的时候,一名蛮族低级军官疾奔而来,向上首的阿尼玛行了一礼,道:“啊帅,新城那边来人了,送来了,送来了一副棺枢,说,说是乌木达的。”
阿尼玛霍地站了起来,帐的将领们都嗡地一声叫出了声,如果说先前大家心里都还抱有一丝幻想的话,现在所有的想法都已破灭,能让定州这样大张旗鼓地将尸体送还回来的,除了乌木达,还能有谁?众人的目光一齐转向阿尼玛。
阿尼玛的身体晃了晃,险些摔倒,脸也变得苍白起来,双手据着虎案,久久不愿出声。
“大帅,人族杀了人,还送回尸首示威,将来的这些人全都杀了给勇士们陪葬!”一位副将目露凶光,恶狠狠地道。一时之间,帐众将一齐附和。
哈其宁张张嘴,看着帐内群情激奋,只得将到了嘴边的话双咽了回去。
“住嘴!”阿尼玛用力地一擂大案,砰的一声,帐内众将吓了一跳,从来没有看到阿尼玛发过如此大的脾气。“你们想干什么?人族将乌木达的遗体送还,不论是何用意,我们都要承这个情,乌木达是光荣战死的,对方将他的遗体送还,说明还是很尊重他的,你们难道想乌木达的脑袋也高高地悬挂在新城
城头么?我们这一仗的确是输了,输得无话可说,难道你们还要将脸面也输出去吗?”
阿尼玛喝骂完,一甩袖,大步走出帐责,众将面面相觑片刻,也一一跟了出来。
蛮族常备军大营外,一行十余人骑在马上,随行的一辆马拉板车上,拖着一副棺木,为首一人长袖飘飘,赫然是锦衣卫千夫长吴杨司。
看到阿尼玛亲自出迎,吴杨微微动容,翻身上马,向前走了几步,迎着阿尼玛抱拳一礼“人族吴杨,见过蛮族大帅!”
“你认得我?”阿尼玛看着这个手无绰鸡之力的书生,在千军万马之前仍是一副从容的神态,不由暗叹人族果真人才辈出,便是这样一个名声不显的人,在自己面前也是一副不卑不亢地神情。“你胆很大,难道就不怕我愤怒之下,一刀杀了你么?”
吴杨洒然一笑,道:“两军交战,生死各安天命,我们将乌木达王遗体送还是对大帅表示尊重,对乌木达的慷然赴死表示钦佩,要知道,他本来是可以投降以求活命的,如果虎帅要杀我的话,那您也就不配是血鹰部落鼎鼎大名的大帅了。”
阿尼玛冷笑了一下“你到是看得起我?”
吴杨笑道:“大帅威名,我们秦武领上下都是清楚得很,侯爷曾经说过,大帅乃是我们秦武领的第一大敌人,排名还在血鹰族长之上。”
阿尼玛嘿嘿一笑,不置可否,吴杨这话的挑拨之意太过于明显,他都懒得回应。
“乌木达将军的遗体已经送还,吴某这就告辞了!”吴杨抱拳一揖,便待转身离去。
“且慢,我有一事相询!”阿尼玛忽然开口道。
吴杨略感诧异“大帅请讲!”
“我微袭粮仓,已经瞒过了李信与抚远守军,这两地都没有出兵,你们秦武领那里还来的兵在粮仓设伏?你们是怎么看破我这一策的?”
吴杨哈哈一笑“大帅太小瞧我们秦武领了,不瞒大帅说,歼灭乌木达将军一战,秦武领正规军没有出动一兵一卒,仅仅是我锦衣卫副指挥使吴刚一人坐镇指挥,外加数万守备民兵罢了。”
阿尼玛眼光收缩“就是如此?能否详细讲讲当时的情况?”
吴杨点点头:“果然如此,来时指挥使大人曾告诉我,如果大帅相询,不妨直言相告!想不到虎帅真有此一问。”当下将粮仓的战斗详情事无巨细,一一讲与阿尼玛。
听完战况,阿尼玛一动不动呆了半晌,方点头道:“锦衣卫,当真是好手段,好,我记住了!”
吴杨笑道:“指挥使大人说,如果大帅问起了这一战的详况,可以告诉他,同时还有一句话主我赠奉大帅。”
“什么话?”
“玩弄心计乃是我人族强项,尔等蛮族便不要班门弄斧了,还是明刀明枪,与我人族儿郎一较胜负吧!再如如此大礼送上,当仁不让,必将一一笑纳!”虽是转述吴刚的话,但吴杨脸上的不屑,
仍是一望无遗。
呛哪哪一片拔刀声,一众将领大怒欲狂,纷纷拔也出鞘,直等阿尼玛一声令下,便要将这个大言不惭的人族使臣斩成肉酱。
阿尼玛脸上阴晴不定,看着吴杨,冷笑着挥手道:“你走吧,转告你们指挥使,棋尚开盘,某虽有小挫,但不碍大局,总得至终盘之时,方可明了谁胜谁负,此时得意忘形,未免得意太早了!”
看着吴杨一行人消失在视野,阿尼玛古井不波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悲伤之色,步履艰难地走到马车前,挥手道:“开棺!”
棺盖缓缓移开,乌木达死不瞑目的尸体呈现在阿尼玛的眼前,身上那数个酒杯粗细的创口触目惊心,血早已流干,看着那双瞪目怒视的眼睛,阿尼玛的眼终于落下泪来,伸出手去,替乌木达合上双目,道:“送乌木达将军回营,全军举哀!”
蛮族数不尽所有的旗帜,将士们的头盔上都缠上了白布,三军举哀,为乌木达举行葬礼,新城李信再三窥视,本想打一次袭击,但阿尼玛防范甚严,终是无隙可乘。
……
新城战线在短暂的剑拔弩张之后,重归于平静,双方似乎颇有默契地隔着两百里地沉默相望,谁也无意去挑起争端。蛮族常备军的大营日益坚固,愈来愈多的物资在大营堆集如山,重型的攻城器械也越造越多,但李信冷笑以对,丝毫不在意虎赫的这些举动,造吧,造的越多,你们耗费的银钱便越多,而这些器械在新城方面看来,实在是过于简陋了些,对于新城完善的防御体系来说,根本无济于事。
“想要攻破有足够兵力防御的新城,那便得拿人命来填,只有你的尸体堆得跟城墙一样高的时候,只有城里的士兵所剩无几的时候,新城才有可能被打破”李信在巡视新城防御体系的时候,很自豪地对部将道。
虽然两军对峙,但新城的屯民们居然开始走出围屋,去打理他们开垦的荒田了。对于仅仅离此地两百里,骑兵不用一个时辰就可以赶到的蛮骑,明显地表示出了不屑。
新城是安静的,但在大岗镇一线,战事却日趋激烈了起来。
哈士奇部落多达七十多万人的士兵对大岗镇展开了攻势,这种攻势在乌木达被杀之后猝然之间变得猛烈起来。乌木达乃是哈士奇所看好的后进将领,也是他的旁系后辈,虽然不是很亲,但是也没有出五服,将来或许就需要乌木达照顾他的家族了。
哈士奇的家族虽然在血鹰部落算是大家族了,但是除了他哈士奇和乌木达外,后辈弟子中竟然没有一个成才的,要知道,蛮族中的家族竞争可要比人族残酷得多,全凭实力,要是没有实力,就只有被人吞并的下场。
哈士奇虽然是侯阶武者,但是由于战斗过多,身上暗伤无数,就是现在回家休养,也不过还剩十来年的寿命了,所以他现在急想要培养出一个接班人来,否则他的家族在他陨落之后,只有被人瓜分的份。
第十六章 守城
马背上长大的士兵们下了马,抬着一架架的云梯,冒着箭雨向着大岗镇发起一**的冲击,蒙冲车,攻城车一架架地接近大岗镇城,冲撞上坚固的城墙,每一次撞击,城墙都似乎会晃动一下。
独臂的杨勇站在高高的城楼上,单臂举着鼓槌,一下一下,有节奏地击打着鼓点,丝毫不顾城下射上来的冷箭,他的亲卫举着盾牌,替他遮挡着箭雨,鼓声不停,城上的士兵们在鼓声高声呐喊着,与蚁附而上的蛮族士兵作着殊死的搏斗。
杨勇不知道这一次的守城要坚持多久,所以,虽然大岗镇里物资器械准备得极为充足,但他仍然决定要节省着用,蛮族大兵压境,说不定什么时候大岗镇就会成为汪洋的一座孤岛,当供应线被切断之时,方才是大岗镇最为艰苦的时候。
在杨勇的这一理念之下,虽然大岗镇城上也配备了不少的连弩,但直到现在为止,秦武领军这种最有威慑力的武器还一次都没有使用。
“好钢便要用在刀刃上”杨勇如是说。
连弩虽然威力奇大,但他的消耗也是惊人的,每一次的发射都是十支箭,连续发射的话,贮备的弩箭将很快告謦,而且现在蛮族的骑兵在飞驰的奔马上向城上射箭,以对城上的远程打击形成压制,在这种快速的移动当,连弩的命率是不高的。所以杨勇的策略便是,不理会这些骑兵,只对攻城的步卒以致命的打击。
杨勇敢如此做,也是因为现在秦武领士兵的凯甲精良,从城上射上来的箭,只要不是命要害,根本便不能对士兵形成致命的伤害,而秦武领完善的医疗体系又能很快地将轻伤士兵恢复战斗力。
设置在城内的投石机每隔一柱香的时间便发出崩的一声碎响,一排排打磨的溜圆的石弹从城内高高飞起,狠狠地砸到城下,落在坚硬的地面上,蹦跳着向前滚动,所过之处,避之不及的士卒被撞得筋断骨折,更有倒霉的被石弹硬生生地从身上碾过,石弹过后,整个人已被压到了地里,变得平平展展了。
庞大的攻城器械如果正面挨上一枚,便只剩下一堆破烂,,即便被这些溜圆的石弹挨着擦着,也会轰然倒地,不拖回去大修,是铁定无法再上战场了。虽然投石机的命率着实不高,但城下密如蚁蝗的士兵实在太多,投石机只要砸在预先设定的好的区域,便铁定是滚出一溜血糟。至于能不能打着那些重型器械,那就得看运气了。
“**的,这石弹打磨起来虽然费功夫,但着实要得,“杨勇兴奋地手舞足蹈,可惜啊,城里就只有十几架投石机,而且发射龟速,不然这些蛮还真不够瞧得。
云梯竖了起来,蛮兵们一手提着盾牌,一手扶着梯,将刀咬在嘴里,飞快地向上爬来,一里多长的大岗镇城城墙上,每隔不到十米远便有一架云梯竖起,而在梯
的下面,是累累堆集的尸骨。
城上的士兵站起来,手里捧着石块,大吼着向下砸去,檑木带着绳索唰地落下,每一次起落,都是带走数条人命。更多的士兵手拿着推杆,叉着云梯的梯头,众人合力,发一声喊,便将云梯远远地推开,众人大笑着,看着云梯之上的蛮族要么掉落空,手舞足蹈地如同一块石头般落下去,要么死死地攀着云梯,随着云梯一齐倒下,结局却都是一样的。
一锅锅的沸油抬了上来,士兵们看也不看下面的情况,翻腕便倒了下去,顷刻之间,城下便响起不似人声的惨嗥,滚烫的油脂里加了粪便,被烫伤的人一般很难治愈。
改良过后的床弩一次能发射四支长弩,他们的目标却是那些大型攻城器械,当众人每每听到那熟悉的嗡的一声响时,便知道又有四支长弩射将了出去。
眼下的大岗镇城,所有百姓都被预先撤走,城里仅仅只剩下了十万名士兵,根据叶青的要求,他们将一直坚守下去而不能撤退。虽然面对着数倍于自己的敌人,但杨勇却夷然不惧,这个因为在与阿尼玛军夺旗之战一战成名而得到赏识的猛将骨里便有一股好斗的因,敌人愈强,他愈兴奋。并且因功晋升为副都尉,此次带领五万正规军和五万守备士兵死守大岗镇。
虽然断了一臂,再也挽不了弓,射不了箭,但他却凭着坚韧的毅力,硬是掌握了仅凭双腿控马,单臂挥刀作战的本领。上帝对他关闭了一扇门,却又为他打开了另一扇窗户,独臂的杨勇臂力奇强,单手执刀,在加上有着叶青大量灵药的培养,现在已经是帅阶后期的武者,战斗力并不输于正常人。
“侯爷给我们上课时曾说过,攻城者,十倍攻之,五倍围之,否则很难破坚城,这哈士奇不知吃错了什么药,居然想如此强攻便能拿下我的大岗镇,哼哼,给他一点教训,让他安份安份。”
杨勇一边冷笑着,一边继续捶着面前的牛皮大鼓。
哈士奇的投石机终于推到了射程之内,由于技术的原因,蛮族的投石机射程始终不如秦武领的射程远,将投石机这种大型而又笨重的攻城武器送到如此近的距离,很可能遭到对方的重点打击,但哈士奇不在乎,他的投石机分布在一里多长的攻击面上,而且这一次草原蛮族的攻击准备充分,工匠都随带在营,一边损失,一边补充,他不怕损耗这些东西,只求这些东西能给秦武领一定的打击,那怕他只有机会打出一发石弹,但只要这一发石弹落在城墙上,落在城上的士兵,哈士奇就觉得是值得的。
果然,当哈士奇的投石机出现后,城上的床弩便将攻击重点调整为打击这些投石机,而城内的投石机也纷纷调整射程,开始了远程攻击这些能对大岗镇造成威胁的武器。
哈士奇的这一微略立时凑效,虽然投石
机对大岗镇城造成的威胁并不大,但却有效地牵制了城内的反击,攻城的士卒立时压力大减,攻城车纷纷冲到了城下。怪叫着的蛮族士兵飞快地沿着云梯,顺着攻城车跳上了城墙,蛮兵第一次攻上了城墙。
短兵相接。
杨勇挥动令旗,他的第一支预备队出现在城墙上,这些预备队就是为了这一时刻准备的,士兵们挥舞着长矛钢刀,飞快地扑上,那里出现了险情,这些预备队便出现在哪里,枪戳刀砍,将立足未稳的蛮又赶下城去。能攻上城墙的都是各部的勇士,他们的单兵战力极强,但秦武领兵从来都是强调集体作战的力量,一排排的长枪集体戳出去,而且分工极为明确,上下三路无所不包,任你三头臂,也会被扎几个洞眼,然后被几把长枪挑起来,重重地摔在城上。
当最后一名攻上城的蛮看着眼前密密麻麻的长枪时,他眼露出绝望之色,居然一个转身,从高高的城墙上跳了下去,城墙下尸体垒得极高,如果运气好,还有可能活下来,但被这些枪戳上几个眼,那铁定是没有活路了。
一天的攻击惨烈之极,城上城下,四处都是躺倒的尸体,虽然秦武领兵占据着地利,武器也领先于对手极多,但面对着这种强度的攻击,仍然付出了不少的伤亡,当太阳西沉,蛮族吹起收兵号角时,杨勇终于松了一口气,第一天,总算是过去了。
第一天无论是对普通的士兵还是军官来说,都是最为紧张的,打过一仗,见过血,砍过人,菜鸟便迅地开始蜕变,秦武领新立,精锐士兵实在缺乏,想要在今后的战争中彻底压制蛮族,开疆扩土,叶青就必须培养大量见过血的精锐士兵,此次守城,参杂了数万守备士兵,就是为了锻炼他们,通常来说,新兵的战也是他们最为危险的时候,极易折损在他们的处*女之战,相对应野战来说,守城的生存几率要大上很多。
杨勇在城头四处巡视着,熬战了一天的士卒大都已睡了,城墙之上,横七竖八地躺倒着合衣而卧的士兵,即便是在睡梦,这些士兵也紧紧地握着手里的武器。睡梦之,有的咬牙切齿,有的脸露微笑,穿行在这些士兵当,杨勇很容易能从分辩出老兵新兵的差别,那些呼吸均匀,脸色平静的大多是老兵,见惯了死人,鲜血的他们已丝毫不再为白天的苦战而挂怀,他们所想的便是养足精神,让自己醒来过后能精神百倍地再一次投入到战斗当,饱满的精神,充足的体力能让他们为在下一次的战斗再次存活下来而增添一枚重重的珐码。
新兵们则不会这么平静,他们要么兴*奋,要么惊恐,即使在梦,梦见的也会是血淋淋的战场,看到睡着的这些士兵沿有一些稚气未脱的脸孔,杨勇无声地叹了一口气,这一仗打下来,不知到自己的属下还有多少人能活着走出大岗镇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