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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邪尊修仙记全文阅读

作者:三生万物     风流邪尊修仙记txt下载     风流邪尊修仙记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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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前世,往事

    常笑死了!

    死因,马上风!

    消息传来,并被确认无误后,整个s市鞭炮齐鸣、锣鼓喧天。

    市民们自的涌上街头,跳起最欢快的舞蹈来表达自己心中的狂喜之情,整个s市陷入一片炽烈的沸腾之中。

    s市的市民们见面之后都已经不问吃没吃了,两个熟人一见面,齐齐吼一声常笑死了!然后齐齐大笑,就跟偷偷排练了多少遍似地。

    常笑的死,代表着一个带有黑社会色彩的组织的灭亡,一个欺压良善,横行不法的势力的终结,一个灭绝人性的混账畜牲从此永远沉沦在地狱深处。

    s市市长听着窗外沸腾起来的爆竹轰鸣,这位五十出头,经历了半生宦海沉浮的半老头子,坐在宽敞的办公室,一向在家里都十分注意仪表的他,今天没有梳头,地方支援中央的头今天彻底放纵了一回,抛弃了没有一根毛的凌绝顶,朝四周搭拉着,使他看上去有些滑稽。

    他特意开了一瓶陈化五十年以上的路易十三,就着花生米一口一口的闷着,喝一盅就狠狠的拍一下大腿,哈哈大笑几声。

    他在s市当市长的这三年受够了常笑的欺压,虽然他也从常笑手指缝里捞了些钱,但一个市长被一个黑社会骑在头顶上作威作福,实在是窝囊透了,每天他都像是坐在一个随时可能爆炸的火药桶上,要知道他的前两任每一个都身败名裂,就是因为得罪了常笑!

    都是当了半辈子的官儿,哪一个不是老油条?哪一个不是有这样那样的手腕?更何况还是手握实权,但在常笑面前一样被耍得团团转,他们是高明,但常笑实在太高明了!而且心太黑、手太辣!

    “死了好!死了好!哈哈哈!”市长办公室不时的传来放纵的大笑。

    常笑的死也成就了一位女英雄,正是这位女英雄用自己的磨盘般的水蛇腰生生磨死了纵横s市十余年的一代枭雄常笑,谱写了一曲荡气回肠,可歌可泣的巾帼传奇。

    这一天,s市所有的人都大笑道:“常笑,你终于再也笑不出来了!”

    ……

    三百余年前。

    庞大的光幕横贯整个夜空,好似天漏了一个大窟窿,银河倒灌下来一般。

    咯的一声脆响,玉碎!

    倒灌而来的光瀑在半空中崩散,化为无数萤火重新回归天际。

    一个玄衣道士,一个白袍和尚,呆呆的看着光芒消散后呈现出来的一块破碎的玉璧。

    “命运终究是无法改变的,仙道注定要萧条下去,得悟,咱们这一回彻底失败了!”道士双目呆滞,呐呐自语的说道,虽然是对身边的得悟和尚说,但更像是在告诉自己这个事实。

    “诸法因缘生,缘谢法还灭。万物有生有灭,不可强求。明尘老友,一切看开吧!这缘因轮转盘被你我催谷破碎了也未曾唤来一位圣人降世,那么这仙道、佛道、魔道陨落也就是必然之事了,况且连那些仙佛都不管他们在这世间的道统,想必也是放弃了,你我不必强求了,一切随缘吧!”

    明尘道士呆呆的道:“数十年前的仙魔大战使得千年累积下来的仙道高人一一陨落,各派典籍重宝损毁大半,我道家仙门的《三洞经书》万千典籍仅余一成,七宝玄台也彻底封死。魔门传承本就艰难诡秘,各派弟子虽多,但真传仅有一人而已,一人死而一派灭,大战之后整个魔门数百门派仅十余个还有真传而已,甚至你们佛门之中号称万法不灭、坚不可摧的佛国极乐世界都崩碎了,各派精英弟子也尽皆消耗殆尽,偌大仙道后继无人啊!”

    “我推演过了,两百年内仙道便会彻底衰败下去,逐渐被西夷那边兴起的东西取代,三百年后,世人便要落入西夷那帮邪物的圈套之中了,那时天道骤变,文明倒转,中土便不是天地之中了,我等也将死无葬身之地……”

    “我们已尽力了。”得悟和尚低喧了一声佛号后说道。

    明尘不甘的闭上双眼,随后陡然睁开,坚毅的道,“还没有,我还要再试一试!”

    ……

第一章 游魂附体 黑锅上头

    “呃!好腰,好屁股……”常笑喃喃自语中揉了揉眼睛,他的神智还有些模糊,昨晚喝得太多,又和那水蛇腰的小娘皮嘶磨得太久,眼睛一黑便睡过去了。

    朦胧中,常笑看到不远处有一豆火光在翩然跃动,略显昏暗的灯光下,一个模糊的人影蜷缩在被子里面。

    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大对劲……

    常笑又揉揉花的眼睛,世界清晰起来,就见一个头披散的女子蜷缩在床上,一脸惊慌的抱着洗得白的麻布被子,惊弓之鸟一样瞪瞪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望着他,惊恐的哀求道:“不要过来,再过来,再过来我就一头撞死!”

    女人这种动物常笑见过太多了,从大姑娘到风韵少妇,在他胯下呻吟娇|喘的白嫩身子凑够一个营是绝对没问题的。

    但常笑还是不得不说,那些女人的味道和眼前这个女子比起来,简直就如同嚼蜡一般。

    那惊恐无助的表情,因紧张而瑟瑟抖的身子,眼角溢出的泪花,楚楚可怜的模样,啧啧,装得可是真像。

    现在这些大学生呀,一个比一个会演戏,尤其是在床上,说得上是花样百出,不去百花拿个影后实在是浪费了。

    “不过这小妞怎么在我屋中?是黑子他们给我的惊喜么?”

    常笑正想着,身后猛的传来夜鹰般的贱笑,常笑是经历过风浪的,半辈子摸爬滚打什么都见过了,但他还是得承认,自己被身后这一声笑吓了一跳。这声音太近了,好像就在他耳朵边上一般。

    常笑猛的扭头朝身后望去,在他看来,能闯进自己房间的,绝对不会是什么善茬。想杀他的人可是一样能够凑出一个营的!

    一望之下,常笑不由得一怔,眨了眨眼后,确定自己所见后,心中不由呼了声见鬼。

    落入他眼中的是三个男子,光是如此的话没什么了不起,就算他们端着冲锋枪,常笑也不会觉得奇怪!但这三个人的衣着打扮,实在叫常笑有种见鬼的感觉!

    当前的男子一身翠绿锦缎长袍,头戴四方巾,腰扎百宝带,身上还有许多常笑看不明白的零碎花样,总之在常笑眼中,这是一个衣着光鲜的古代公子哥。

    这公子模样还算周正,比不上潘安,但是在一般人中也算是上上之选,一米七五左右的身高,宽肩窄腰,除了身高差那么一点外,身材标准的跟模特似地。要不是这公子哥此时脸上的笑容太过**,还真当得上一句耐看。

    常笑觉得这小子的相貌身材和自己比起来只是略差一线而已。

    在他身后还跟着两个一身青衣打扮的仆从,一个稍壮,一个则瘦小些,都是一脸浪荡的奸笑。

    为的公子哥收了淫笑,举步便从常笑身上一穿而过。就好像常笑是一团雾气。

    常笑整个身子僵硬了一下,他最开始以为对方是雾气,但随即他便现自己根本就没有身子,是一个飘飘荡荡的游魂……

    什么情况?

    记忆如潮水般猛然涌来,常笑昨天新签下一块地皮,晚上他喝了许多酒,将夜店里的一个细腰如柳的小妞带回了家,然后胡天胡地,后来,后来……后来似乎在最后冲刺的紧要时刻脑袋里面突然一炸,就像是一颗微型炸弹爆开了一般,随后他流鼻血了,然后就是满耳朵的尖叫声,再然后一切就安静了……

    “我,死了……”

    常笑一下明白过来。

    当初他在部队之中执行秘密任务的时候脑袋曾经挨过一颗子弹,他命大,这颗子弹没有要他的命,也正是因为脑袋受了伤,他才退役回到了s市,医生一直嘱咐他不要大悲大喜,不要过度操劳,想来昨晚玩得是有些太过……

    常笑很快就确认了这个事实!他脑袋中弹的时候就做好随时去死的准备了。

    虽然早就做好了死的准备,但真到了这个时候,常笑心中的滋味还真不好过,这滋味说不出什么感觉,细细咀嚼,不是那种悲痛欲绝,也不是彻底轻松,或许就是一种若有所失的怅然,觉得自己上辈子没做出什么了得的事情来,甚至白走了一趟,除了钱什么都没有留下。

    对于常笑来说,自从退伍回家,一把菜刀剁了欺负他爸爸的小混混出道以来,已经过惯了刀口舔血的日子。常笑知道自己脑袋里面那颗子弹随时都会要他的命,所以老爸死后,他除了挣钱抢地盘放|荡的过日子外什么都没干,没娶媳妇儿,没生孩子,没交朋友,他没什么可牵挂的,是以此时的他很容易就接受了自己已死的事实。

    再说了,他本就不是拿不起放不下的人,死都死了,想再多也活不过来了不是?

    “我一死,恐怕好多人都要笑了吧!就是死在女人屁股下面有些窝囊啊……”常笑感慨一句后便收拾心情,应付眼前的事情,至于自己死了为什么变成这个样子,常笑倒是看得开,觉得自己是没死干净。

    又是一声淫笑从常笑脑后传来,“你喊吧,你大声的喊吧,最好把左右邻居都喊来,你家常公子办事儿的时候就怕人少,人越多公子我越有兴致,哈哈哈哈!”

    “禽兽!呃?这玩意儿也姓常?”常笑嘀咕道。

    一直跟在公子哥身后的两个青衣仆从此时也凑趣的叫道:“小娘子,我家公子仪表堂堂,能看上你的卑贱身子可是你的福分,你就乖乖的从了吧,今儿夜里把我家公子伺候高兴了,说不定明儿就收了你进府做小,这可是野鸡变凤凰的美事儿,多少大姑娘小媳妇求都求不来呢。”

    这两个仆从一边说一边也从常笑身上透了过去,常笑的身子雾气般的一散,随即又融合在一起。

    就见常公子淫笑着凑到那小娘子身前,伸手扯住小娘子紧紧抱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最后屏障——被子,一边笑着一边极无耻的缓缓拉扯。

    对面的娇弱小娘子哪有力量和他抗衡,被这常公子戏辱般的将被子一寸寸拉开,一寸寸的露出乳红色小衣包裹下的曼妙身材。

    这小娘子不过十六七岁,正是含苞待放之期,身材自然说不上豪|乳丰|臀,但身前一对玲珑细乳被双臂死死护住,挤压得好似要滴出奶来一般,别有一番风味。

    这小娘子蜷着身子,是以看不出腰身如何,但是那一对修长紧致的大腿却格外诱人,给人一种火山爆般的冲动,是个男人想要将这一双修长细嫩的**搭在肩膀上轻轻摇晃,缓缓疯癫。

    就是阅女无数的常笑都不由一边大骂这公子禽兽无耻,一边食指大动。

    其实这女子的面貌放在常笑前世的话,不过是中人之姿罢了,属于常笑看一眼便丢在身后记不住的那种,但这女子一身古装小衣,面目清越,没有后世的浓厚粉彩熏人香气,反倒平添了一份真实一份清新。

    和常笑前世之中要扒开屁股才能找到裤衩,认识十分钟就能宽衣解带的女子比起来,眼前这个包裹得严严实实,羞红了脸的小娘子更加刺激他的神经。尤其是那惊恐的好似小兔般的表情,再配上那盏摇曳不休的烛火,啧啧,这氛围实在是太过刺激太香艳了些。

    常笑食指大动,这是男人的正常生理反应,但他心中同时横生出一股怒火来。

    常笑是坏,他前世作恶不少,但却绝非没有底线的无恶不作,他毕竟是当过兵的,在那个年代,当过兵的都不会坏到无恶不作,只有那些当官的才完全没有底线!

    常笑也一直认为自己虽然半黑不白,但却比那些外表红亮亮内里黑臭臭的家伙们青白许多,他承认自己是个恶人,但绝不承认自己是个坏人!

    像眼前这种强奸女子之事被他撞见那就绝对不能不管。

    用他当初对手下的话说,咱们可以下黑手办黑事,但是绝对不能做贱事,显然,这强奸在他眼中就是贱事,下三滥才干的事情,做人要有自己的骄傲,一旦下三滥了那么也就是垃圾什么骄傲都没有了!

    常笑此时突然想到自己莫名之间来到这里,恰巧遇上这么一件事情,莫不是老天派他来英雄救美?

    按照寻常的电视、电影、民间故事的情节来说,他此时似乎就应该一拳干掉那公子哥,一脚一个将那两个仆从踢出门外,然后赢得美人以身相许,从此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其实常笑并不觉得王子和公主会有什么幸福生活,但这并不影响常笑英雄救美替天行道的决心。

    常笑探手就去抓那公子哥的脖子,这一抓却抓个空,他的手指一碰到那常公子的脖子便立即雾气般散开,根本抓不着。

    若是在前世,常笑至少有一万种方法叫这公子哥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但是现在他连碰都碰不到对方,这还怎么救人?

    “常公子,求求你,我已经许给王家大哥了,一个月后就要过门了,常公子你放过我吧……”小娘子一双大眼睛里面早就蓄满了泪水,此时终于控制不住刷的一下滑落下来,然后便断线的珠玉般再也止不住了。

    常公子贱笑两声,食指搭在那女子尖尖的下巴上,将小娘子的脑袋微微抬起,自己将嘴巴凑进,几乎挨着那女子的嘴唇,轻言轻语的荡|声说道:“小娘子,那王大山不过是个破军户,一辈子当兵的料,一年能回来几趟?你和他在一起就是守活寡,本公子破了你的身子,你再去嫁他,他一定会很高兴。以后他有差役出行,好歹家里有本公子帮他照料,没有后顾之忧,说不定他出去一圈回来的时候连儿子都有了,这么便宜的事情他开心都来不及呢!”

    常公子身后那矮个仆从配合的笑道:“谁叫那王大山不识好歹,敢得罪我家公子,一个破军户,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混上个锦衣卫的小旗,竟然就吃了豹子胆敢和我家公子叫板,他以为现在还是太祖爷在位的时候哪?当今圣上崇祯爷爷可不稀罕什么锦衣卫,我家公子今天睡了你,就是要叫他好好尝一尝这刷锅水的味道,明儿一早儿,咱哥俩就挑着破|瓜的红旗给那王大山送去,叫他好好明白明白,在这五峰县究竟是谁当家,谁做主!”

    另外一个长得壮实些的也笑着道:“小娘子,我家公子怜香惜玉,哪是那蠢汉能够比拟的?你就从了我家公子吧,我家公子在这床底之间的功夫可是得了神仙亲授的,保你一试就再也记不起你那破军户汉子了,嘿嘿嘿。”

    说到这里一主两仆尽皆嬉笑起来。

    常笑一愣,历史他是一问三不知,但他或许不知道明朝皇帝有几个,但这个锦衣卫他却如雷贯耳,朝廷鹰犬么,小时候被港台武打片熏陶过得都会知道,“明朝?这是明朝!崇祯有些耳熟,是那个皇帝?”

    常公子嬉笑着一把捉住那小娘子胸前小衣,伸手一扯,也不知是这常公子确实手劲不凡还是那麻布小衣质量太差,竟然被常公子一把撕碎,三两下就将个小娘子剥得乳猪也似,白花花的美|肉在灯光下险些晃花了他们的眼睛。

    屋中立时就是一静,常公子和那两个仆从的呼吸微微重了些,尽皆贪婪的看着这小娘子毫无遮拦的身子。

    小娘子原本羞臊得通红的脸蛋瞬间变得煞白,吓得本就蜷起来的身子抱得更紧,呜呜痛哭起来,又因为害怕这种丑事惊动旁人,只能出压抑至极的抽泣声,这声音越的撩拨人了。

    她是知道的,在这五峰县之中没人管得了眼前的这个常大虫,而且这常大虫最喜欢当众淫|人妻女,所以她叫了邻里来非但不会为她解围,反倒是自取其辱罢了。

    常公子狠狠地吞了口口水,随后哈哈淫笑起来,就在常笑以为这位常公子要大逞淫|欲之时,这常公子竟然开口叫道:“拿纸笔来,本公子要吟诗!”

    常笑正看得目眦欲裂,却无法出手相救,胸中憋闷得快要爆炸一般,闻听此言整个人都是呆住了,眼见那两个仆从好似早就知道自家公子要吟诗似地,变戏法般的从怀里拽出纸墨笔砚来,那略矮的仆从手脚麻利的将纸排布在已经跪在地上用背脊当桌子的健壮仆从背后。

    瘦小些的仆从轻快的磨着砚台,片刻之间便将一管毛笔蘸饱了墨汁递到了常公子手中。

    这是什么毛病?

    真他妈奇葩呀!

    就差临门一脚的时候竟然要吟诗?这得多小清新的文艺腔啊!这是典型的文青病啊!不,这简直就是文艺青年和二|逼青年的杂交混合体!这是要被世人唾骂一万年的呀!

    常笑自以为也是见过世面的,什么古怪的癖好他都见过一些,再不济也多少听说过,但是在这个就要上马扬鞭一冲千里的时候竟然还要吟诗的,他还是次遇到,次听到。他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孤陋寡闻。

    常笑震惊的看着这位一本正经拧眉思忖的常公子,此时他头一次以姓常为耻!再看看这常公子的下身,常笑一阵皱眉,公子爷,你那玩意儿都支起来还装什么文化人呀!

    常笑突然觉得,或许那些文青们本就如此,下半身都已经禽兽了,上半身还要坚持自己是君子,扭捏之中玩着风雅。

    常笑本来是目呲欲裂气愤不已,此时被这奇葩公子一搞,气全都泄了,就觉浑身无力。

    这常公子或许还真是有些才学的,手中抓起笔来略微想了想便笔走龙蛇,在小厮背上的宣纸上挥毫写了起来。

    常笑当真是好奇,很好奇,好奇的要死啊!

    一个男人在这种精|虫上脑的时候不提枪上马,究竟会写出个什么东西来。

    反正常笑在这里就是空气,谁都看不见他,他便凑近了,探头望去。

    就见这常公子一行行楷书写得倒也端正大气,虽然是繁体字,但寥寥几个字并不影响常笑认知。

    “红裘袄中灯下雪,本是白无瑕,奈何红透?”

    “锦绣被里娇羞儿,春到苞未开,花蕊向谁吐?”

    “更待何人?”

    常笑撇了撇嘴,暗暗骂道:“原来是一打油诗!附庸风雅的小清新二|逼文艺青年!”

    常公子一边大声宣读,一边笔走龙蛇,写完之后将笔一丢,嘿嘿淫笑道:“小娘子,你等得可不就是本公子我么?”

    说完这常公子终于淫|性勃做饿虎扑羊之状,要将那白绵绵的小羊压在身下仔细蹂躏。

    他身后的两个奴才已经麻利的收了纸张毛笔,跑去关门,这倒不是常公子怕人观战,而是夜风习习,两个奴才怕自家公子折腾起来着凉。谁不知道常公子床上之术得过仙人指点的,折腾起来大半夜都完不了。

    常笑微微一叹,他倒是很想替天行道,收拾了这文青公子,可惜心思满满手中无力,常笑只得抱歉的睹了一眼那小娘子,但随即常笑微微皱眉,从他的角度刚好看到那小娘子紧紧抱着胸口的手掌朝着身后缩了缩,从零散的头后面摸出了些什么,紧紧攥住。

    眼看着常公子已经一只大腿搁在了床上,双手就要抓住小娘子的奶白肩头,那小娘子双眉猛的一轩,脸上露出一股决绝的气势,与刚才的孱弱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就见小娘子紧紧攥着的手掌猛的从胸前探出,掌心之中赫然攥着一根尖锐的铁簪,倾尽全力朝着常公子胸口便刺了过去。

    常公子胸口是血肉之躯,这一下要被刺实了定然要开一个血洞,在这个时代救都没得救,必死无疑。

    常笑大喜,压抑不住的大声叫好,哪知道这一簪子刺到常公子胸口还有三寸的时候,却一下定住,颤抖着再难前进分毫,常公子哈哈大笑起来,就见他的一只手正好叼在小娘子的洁白手腕上,常公子手指微微用力在这小娘子手腕上那么一捏,小娘子立时吃痛,嘤咛一声,紧紧攥住的铁簪落在床上。

    常笑本以为这常公子不过是个纨绔子弟,没想到竟然很有两下子,至少这一手擒拿功夫在常笑这个吃过军粮的看来,就很不简单,正所谓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这一下很是高明。

    “小娘子,捅人这种活计还是本公子比较擅长些,你乖乖的留着力气,把双腿分开等着本公子动作开来,欲死欲仙之时再使劲叫唤吧。”

    说着常公子一只手便将小娘子的两只白皙小手全部擒住,向上一举,屋中的灯光立时一黯,眼前却陡然光明起来。

    就见白花花的胸脯闪烁着晶莹夺目的光彩,在这胸脯上一对不算太大的梨形白腻在剧烈的弹动,羊脂般的白腻上羞得通红的一对红珠紧绷绷的挺立着,不知是因为寒冷还是因为羞臊,红珠周围浮起一层细细的鸡皮疙瘩,更使得这两团腻脂坚挺无比。

    唏……

    常公子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恰在此时常笑突然感到浑身上下猛的一热,一股燥痒从身下涌上头来,周身上下绽放出道道红芒,身子不受控制的朝着常公子撞去,常笑正自惊异,心中却大喜,“这是什么变化?我这是要替天行道了么?终于轮到我上场了!终于不用当炮兵连的炊事员了?”

    恰在此时,门外陡然传来一声大喝:“呔!朗月当空,何方妖物敢在城中作祟!”

    轰的一声,被两个仆从关严的屋门被一下撞开,一道劲风穿门而过,两个仆从打着旋的摔倒在地,一个人影瞬即来到常笑身后,常笑觉得自己的衣领被什么东西一把抓住,紧接着自己就被提了起来,双耳灌风腾云驾雾的飞出了大门,重重的摔在地上,这一摔,简直将他的骨头都摔散架了。

    咦?骤然剧痛之中常笑猛的愣住了,他原本是雾一般的游魂,根本就感觉不到身躯,也不会被人抓住,但是此时为何会有这种痛感?甚至还觉得自己有了血肉身躯?

    马上常笑就明白过来了,因为他看到了自己的衣着,他现在穿着那常公子的衣衫,也就是说他的魂魄附在了那个淫|荡无耻的常公子身上了!

    附身,而且还是附身在这么一个放|荡公子身上。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现在岂不是成了强奸犯?

    要背一口很大很大的黑锅?

第二章 惊雷一掌 魂肉两分

    原本以为自己就是传说中替天行道英雄救美的英雄,没想到,当真正的英雄到来的时候,才现自己原来就是那个二|逼文青恶人!被英雄垃圾一般的丢出门外。世间之事没有比这更加叫人沮丧的了。

    怪不得人家都说童话里的事都是骗人的。什么英雄救美全是扯淡呀!

    常笑没来得及多想,因为他的那两个仆从此刻也变成两只黑球被从屋中丢了出来,看轨迹要是不闪的话肯定是要砸在他身上的。

    幸好常笑练过,再加上这具身躯的身子板也是相当的不错,常笑就地一滚堪堪避了开来。

    啪唧一声,两个仆从摔做一堆,滚地葫芦一般,互相拥抱着滚开了。

    一旦恶人成了自己,常笑的一些想法立时生了改观,刚才还恨不得一拳揍死这常公子,但现在他成了常公子,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究竟是那个王八蛋黑吃黑抢生意,出来胡乱替天行道啊?

    虽然背了黑锅,但其实常笑现在开心的要死,原本以为自己已经死了,莫名其妙的变成了一团雾气,来到这里要做一辈子炮兵连的炊事员,或者什么时候牛头马面就来拘他的魂魄,到时候就要下地狱永受煎熬了,谁能想到眨眼之间自己竟然又有了一具身躯,活了过来。

    背黑锅,天下最惨的事莫过于此!

    死而复生,天下最好的事莫过于此!

    若是常人的话,凭白得了一具身躯死而复生那里还在乎什么其他,赶紧走人,找地方先好好笑一笑再说,但常笑不同,他从来都不是吃闷亏的人,被人拽着衣领垃圾般丢出来,摔得二五八万似地,一声不响连个屁都不放就走人,实在不是他的性格。

    他这边噌的站起来,还没等冲进屋去,从屋中却有一个人影携风冲了出来。

    朗月之下,窜出来的果然是一条好汉,一米八的个头,身材壮硕得铜浇铁铸一般,面目微黑,阔口圆目,一身干净利落的长袍,袖子挽起,露出来的胳膊足有木桩粗细,上面生着长长地黑毛。

    这男子虽然长得极壮,偏生又长得十分好看,耐看,一张国字脸满脸正气,眉目俊朗,粗犷之间透出一股精致,英秀不凡,看在常笑眼中,也不由得赞叹一声好汉子。常笑心中当真有大好男儿奈何与我为敌的感慨。

    这男子出来的度比常笑他们飞出来的度还快,一边走一边臊得满脸通红,边走边道歉道:“小娘子,是俺莽撞了,是俺莽撞了。”

    然后看到常笑连忙拱手道:“学艺不精,学艺不精,本来感觉到这里妖气弥漫有阴魂作祟,哪知道一进去却坏了兄台和夫人的好事,抱歉,抱歉。”

    “阴魂?难道说的是我?”

    常笑微微皱眉,细细打量,这男子虽然长得极壮,是好端端一条大汉,但他嘴巴上的绒毛却道出了他的真实年龄,恐怕也就是个十六七岁的愣头青,看他此时行事显然是未曾见过什么世面,是个雏儿!

    常笑这边心中急转,屋中突然传来哭声,那小娘子骤然得了这么一个大汉解救,听闻这大汉连道误会,还给常公子道歉,生怕这大汉走了,常公子继续坏了她的清白,立时哭号着叫道:“壮士救命,你丢出去的是个淫贼,想要淫辱与我……”说道这里已经泣不成声。

    那愣头青一愣,本来羞臊得通红的脸,此时却陡然变黑,一双眼睛精光闪闪,看着常笑透出强烈的不善来。

    愣头青看了眼那两个摔得三荤五素,哎呦哎呦叫个不停地仆役,又看了看常笑,此时才想明白,常笑要是和那小娘子是一对夫妻,正在行闺房之乐的话,怎么可能叫下人在旁边站着观摩?更何况这男子的衣着光鲜和这简陋的房屋根本不相衬,这一套绸缎衣料恐怕都够买半间房了。

    愣头青撇了撇嘴,“我当是坏了人家的夫妻好事,原来却是撞上了个采花淫贼!没想到我刚出师门就撞上了头彩,正好替天行道,抓你去衙门杀头。”说着迈大步朝着常笑走来,蒲团大的手掌朝着常笑衣领就抓了过来。

    常笑冷哼一声,心道我还没有找你,你个愣头青竟然敢来对付你家常爷,常笑手掌一摆,就去擒这愣头青的手腕。常笑倒忘了,刚才那常公子就是以这手段去抓那小娘子的手腕。

    愣头青呦的一声惊叹,显然也和当时的常笑一般,没有料到眼前这淫贼竟然还很有两下子,最起码这手擒拿功夫就很是高明。

    常笑一把擒住愣头青的手腕,心中冷笑,另外一只手则化为炮拳,直奔对方面门,定要叫这乱出头,抢了自己替天行道生意的小子脸上开个油盐铺再说其他。

    替天行道不是不对,但你抢我常笑的生意就大错特错了!

    哪知道这一拳势道刚走到半路,对面的愣头青脸上也露出一丝冷笑,本来被常笑擒住的手腕筋肉蟒蛇般的一鼓,手腕陡然一粗,随后又骤然一缩,一细。

    常笑就觉得自己抓住的手腕活了,变成一条泥鳅,这泥鳅往后微微一缩,猛的向前,常笑就知道不好,想要躲避,却也来不及了。

    常笑的炮拳还没轰中愣头青的面门,愣头青一掌已经结结实实的拍在了常笑的胸口,常笑如中巨木撞击,身子好似破烂一般倒飞出去,此时刚刚爬起来的两个仆从还算忠心,连忙跑过来想要接住常笑,却被常笑撞得滚做一堆。

    那愣头青哈哈大笑,明明十五六的年纪却偏偏搞得好像是五六十岁的老物一般。

    这一掌拍得常笑半边身子都动弹不得,常笑忍着剧痛心中却大感奇怪,按理说这一掌力道虽大,但还不至于将他打得瘫痪一般,常笑对于身体各处穴位和气血流通虽然说不上是十分精通,但也多少有数,至少在挨打上他还是很有心得的,他当初的教官禀行的教条就是要想会打人就得先挨打!

    以他的经验来看,胸口中了这个力度的一掌最多也就是胸部麻痹,严重点也就是呼吸不畅,甚至心跳骤停,但是和浑身僵硬半身不遂完全没有关系。

    现在的他感觉这一掌将他的神魂从这具身躯之中拍出来少许,使得身体和魂魄错了位,“难道是神魂还没有附体牢固?被拍出来了?”一想到这里,本来还想跳起来再斗的常笑立时不敢乱动了,生怕活动剧烈,这具身躯和神魂彻底脱轨,那就真是欲哭无泪了。

    那小娘子胡乱穿好了衣物急急奔了出来,她也没想到这半路杀出来的壮士竟然真的给她撑腰,但她却知道眼前这常公子是什么人,这小娘子甚至觉得很是过意不去,因为她的一声喊将这壮士拉进了火坑之中。

    小娘子在后面想要拉那少年,却不敢动手,急急说道:“多谢这位壮士相救,这常大虫非是善类,你今天打了他,他定不与你干休,你还是快快走避,离开这里吧,免得惹祸上身,在这五峰县中这常大虫就是天。”

    愣头青回头看了眼小娘子。

    小娘子身上裹了一身不大合体的宽袍,想必里面空荡荡的,在这月下显得羸弱无比,脸上还挂着泪痕。见到这一脸正气的粗壮汉子回头望来,不由得面上微微一红。

    愣头青目光清明,没有丝毫杂念,两道粗眉一挑道:“姑娘放心,苍天在上,自有天道循环报应不爽,就算天道不管还有王法来管,要是王法都管不了这淫贼,那么便由俺来管。”

    “王法不管的俺管!”

    这话说得豪气,小娘子闻言身子微微一颤,面色红得要滴出血来,两只眼睛盯着愣头青就差喷星星了。

    但这话落在常笑耳中却变了滋味,他是老油条,在他看来,这种愣头少年正是情窦初开之时,见了漂亮女子就走不动道,意气风起来什么都敢干,这种豪气千云的话语,也就是哄哄女人罢了,他是不信的。

    此时常公子的两个随从缓了过来,那瘦小些的最先蹦起来,一边扶着常笑起身,一边开口喝道:“呔!小杂种,你知道你打了谁?你别想活着出五峰县了,自己乖乖的去骆驼峰下挖个坑,筹备后事,免得咱们动完手你连葬身之地都没有!”

    另外一个壮实些的仆从也搀着常笑,面目阴沉,双目瞪得溜圆,死死盯着愣头青,虽然一句话不说,但任谁都看得出他心中所想十分不善。

    愣头青冷哼一声笑道:“区区凡俗之辈也敢在俺面前口出大言,俺倒要看看,那个敢断俺生死!”说着迈步上前一把去抓常笑的胸口衣衫,常笑这两个仆从人品随坏,倒还真是忠心耿耿,壮实些的立即挡在常笑身前,另外一个矮小些的则灵猴一般转身就跑,常笑心中一动便知道这小子不是逃走而是搬救兵去了。

    常笑现在魂魄和身体不在一条轨道上,总觉得身体比自己的想法慢半拍,身上的各个关节好似用了数十年没有维护过的机器一样,锈得死死的,就算能动他也不敢妄动,站在那里身子僵直,双目微眯,静静的盯着对面的愣头青,所谓输人不输势,常笑此时倒是很有一番凛然气势。

    常笑身前的仆从虽然忠心,可惜这仆从身手只是一般,根本不是那愣头青的一合之将,愣头青随手一扒拉,便将他甩到一边。

    常笑心中暗叹自己倒霉,非但没有英雄救美,反倒背了黑锅,这些倒也没什么,反正他常笑前世也不是什么好人,但现在看来这些还不是最糟糕的,他虽然不知道自己此时究竟是个什么状态,但是也知道自己现在神魂不稳,再挨一掌的话,这具新到手的身躯立时便要和他的魂魄说拜拜了!

    就在此时,愣头青却眉头一皱,鼻子嗅了嗅,眼中露出疑惑的神情,上上下下的打量常笑。

    常笑从未见过这样的目光,就见月光下。愣头青的眼中几乎全是眼白,他的瞳孔缩小得好似针芒一般,然后放大,再缩小,就像是一台摄像机在不停地调节焦距,似乎要将他看个通透。

    面对这样的目光常笑心中不由得生出彻骨的寒意来,这目光好似一柄利剑,直透他心扉之中,将他穿透,还将他的五脏六腑都扒出来晒在太阳下面,在这样的目光之下,他再没有任何秘密可言。

    就在此时外面突然传来一阵熙攘之声,小院子的大门本就没关,从外面呼啦啦的冲进来十余条大汉,为的正是那跑去报信的瘦仆从。见到这仆从,常笑心中一下轻松起来。

    笨蛋都知道救兵来了!

第三章 冗长一梦 醒来是谁?

    愣头青目光闪烁了下,这十余个壮汉都是常家的护院家丁,每一个都是硬把式,手中虽然没有提着刀剑,但却也抓着一根镔铁短棍,这东西分量不轻,长短正好,用得好比刀剑都要好使。

    愣头青显然是掂量了一下自己的份量,觉得不是这十多个壮汉的对手,至少动起手来占不到便宜,毕竟他身后还有一个娇滴滴的小娘子,随即转身,拉着那小娘子退回了屋中。

    瘦小的仆从大喝道:“就是他打伤了公子,林管事万勿叫他跑了!”

    十几个壮汉之前,一个脸上带着一道蜈蚣般长疤的精壮汉子显然就是林管事,一咧嘴,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狰狞一笑道:“小哥放心,那小子怕是吓昏了头,这么多条路不走,专门躲进屋中,正好叫咱们瓮中捉鳖!抓住了就给他安个勾搭民女毁人青白之罪,扒光了游街!”说完便领着人大步冲进屋中。

    常笑心中暗叹,这林管事看来也不是一般人,随随便便就能往人身上泼这种一箭双雕的脏水,就看这应变能力,就知道平时这种事情没少干。

    屋中却并没有出现预料之中的厮杀声,片刻之后,林管事领着那群护院挠着脑袋退了出来,口中连呼奇怪,“明明看着他们进去了,怎么转眼间就没了?”

    本来正搀扶着常笑的两个仆从都是一愣,那瘦子连忙进了屋中。

    屋子实在不大,十个平方多一点,除了一张床以外就是一个大柜子、一张小桌子再无他物,此时柜子和床都被掀翻,绝对藏不了人了。

    房梁上就更不用说了,你要不注意或者能藏人,但进这巴掌大的屋子里面找人先看的就是房梁,一个一米八的大块头,还有一个小娘子,加起来好几百斤的份量压上去,就算这简陋的房梁不塌,也是藏不住的。

    屋中除了一个被愣头青踹烂的大门用来进出外,就只剩下一扇不算太大的窗户,这窗户还是在门口这一侧,也就是说不管什么人进出,他们堵在门口都能够看得真切,绝无两个大活人从窗户离开他们却看不到的道理。

    这真是活见鬼了,两个大活人竟然就在眼皮子底下消失不见了。

    常笑不敢动,见到那瘦仆从脸色有些不大好看的退出来,便知道找不到愣头青和那小娘子了,不过这些他懒得关心,现在最紧要的就是怎么叫魂魄和身躯再次融合起来,脱离现在这种状态。

    常笑艰难的开口说道:“走,回去!”然后就闭上眼睛不再说话,他是怕言多有失,他不知道这常公子究竟是怎么回事,什么言行什么做派,所以还是闭口不言假装昏厥来得好些。

    两个仆从见常笑脸色惨白,头顶上汗珠滚滚,也吓坏了,连忙叫人拆了门板将常笑放在上面抬回常府。

    一帮人稀里哗啦的走了,四周的邻居门缝才微微打开一线,后面一只只的眼睛谨慎的来回扫视,生怕惹祸上身

    常笑从半眯着的眼缝中清晰的看到自己穿过黑灯瞎火的街道,来到一座朱漆大门之前,鸡飞狗跳之中常笑被人抬着穿过一道道的院落,一个个月亮门,一直伴随着他的是头顶上的一轮格外清晰地明月。

    前世之中看不到这样的月亮,清晰明亮、皎洁得不沾染半点尘世气息,在这月光下,耳边的嘈杂似乎不是那么真切了,一切仿似是在梦中一般。

    终于,他被抬进了一间大屋,看不到那轮月亮了,一切嘈杂又回到了身前,他被抬到了一张舒适的锦床上,屋中飘荡着奇异的香味,很好闻,这张床实在是太大了些,足足能够躺下五六个人,整张床是都是檀木雕成,抬眼望去满目全是镂空的雕刻,上面镶嵌着金银还有一些不知名堂的宝石,估计这张床价格不菲。

    床说不上软和,至少和常笑睡惯了的床垫比起来要硬太多,但是这种感觉很亲切,叫常笑想起了当初他在军营之中睡的板床,要不是身子下面滑不溜丢的锦被叫他感到十分不舒服的话,那么这床还真是不错的。

    常笑躺在上面,被那淡淡的香气一熏,竟然真有种昏昏然想要睡去的感觉。

    不知多久,他的手腕被三根略微冰冷的手指轻轻搭上,一下将常笑惊醒,就见一个十分清瘦的中年男子坐在他的旁边,手指搭在他的手腕上号脉,双目微闭,想来应该是大夫。

    这大夫身后站着一个衣着华贵,有些福的老夫人,这老夫人脸上皱纹虽然不少,但皮肤却白皙得很,显然是那种劳心不劳力的人物。

    老夫人满脸惶急,双手揪着一块锦帕捧在心口,焦急的看着大夫。

    大夫又看了看常笑胸口,眯眼半晌,随后歪了歪脑袋露出奇怪的神色,似乎有些什么问题难以想明白,急得那老夫人几乎要背过气去了。

    “呃,公子身体健壮,胸口的伤不过是些皮肉伤,没有伤及筋骨,稍微休息一下就好。”

    说到这里那老夫人明显长出一口气,一张脸上露出稍微轻松的神情,哪知道这大夫接着道:“不过……”

    算命先生和大夫嘴里的话最可怕的就是这个不过了,老夫人的心一下子就又揪了起来,瞪着眼睛看着那大夫,见大夫犹犹豫豫不开口,这老夫人的面容渐渐露出不耐来:“孙大夫,我常家待你不薄,你……”

    这孙大夫一听话头不对,知道自己沉吟思索被当成了拿腔捏调行江湖游医的敲诈勒索之道了,他是常家家养的大夫,虽然地位很高,但是离开了常家他就什么都不是了,哪里敢给主家留下这个印象,连忙站起来躬身道:“夫人,孙某受恩于常家数十年,心中常常感怀,只恨才疏学浅难以尽报大恩。”

    常夫人闻言面色稍霁,等着孙大夫后话。

    孙大夫想了想道:“公子身体确无大碍,不过似乎心思上出了些问题,有些……有些像是游魂症,神魄不安,难以回归本位,孙某与此道实在不算精通,不敢妄下诊断,方才就是在琢磨开什么安神的方子才好。”

    常夫人闻言猛的紧张起来,离魂症可大可小,往小了说养养神,睡一觉就好了,往大了说要么一辈子颠傻,要么再也醒不过来,常夫人闻言惶急的开口道:“孙大夫,我们常家就这么一根独苗,你无论如何也得想出个主意来,你可知道有什么治游魂症的名家没有?花多少钱我常家都请得起。”

    孙大夫连忙道:“夫人,这些神道上的事情恐怕还要神道上的人物来解决,公子不是有个师父么,我看可以请他先来看看。”

    常夫人闻言恍然大悟,连连称是,随后一顿足,叫道:“黄仙师正准备出游,快快叫人去拦住,快快!”常夫人说着转身出去吩咐,转眼间就又回来了,孙大夫看了眼床上的常笑,略微凝思,抓起笔来写了一个安神养魄的方子,无非是朱砂、琥珀、磁石之类的东西,算是进了自己的一份心力。

    常笑此时也多少明白了,眼前这个老夫人就是自己这个身体的母亲,他可没想过要多一个妈,连忙将微睁一线的双目闭上,继续装昏迷。

    这一闭眼常笑还真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其实睡觉是身体和神魂最好的融合方式,这也算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反应。

    迷迷糊糊之间,常笑做了个梦,似乎是一个很漫长的梦,而且很累很累,当他睁开眼睛醒过来的时候却什么都记不起来了,甚至连以往在另外一个世界之中的事情都有些模糊起来,常笑甚至有种感觉,现在这个才是自己,那个曾经生活在另外一个世界之中的常笑不过是梦中的自己。

    阳光穿透窗棱,被窗框上的玻璃一隔便不是那么锋利,落在常笑的脸上微微有些痒。

    常笑缓缓睁开双眼,没有半点熟睡之后的萎靡,相反,此时的他清醒极了,就像是刚刚洗了一个凉水澡一般。神魂离体的感觉已经彻底消失。

    常笑微微侧头,就见到常夫人坐在床头,头微微的低着,这常夫人头上的银丝被阳光照射得闪闪光,看起来七十多岁的模样,但常笑知道对方只有五十八岁,这个时代的人就算是再怎么养尊处优也比不上常笑来的那个时代的人。

    常笑感到有些奇怪,自己怎么会一下就清楚这个从未见过面的常夫人的年龄,这些似乎一直都被他记在心中一般,不需思考便知道了。

    或许是一个神魂融合了另外一个神魂的些许记忆吧,就像常笑刚才一醒来便知道自己的这个身体从前的主人也叫做常笑一样,这也是他困惑的缘由之一,这叫他有些分辨不出前一世是否只是一场漫长的大梦。

    上了岁数的人熬不得夜,这老夫人估计就这么守在床边枯坐了一宿,此时处于半睡半醒之间,疲惫的打着轻鼾。

    常笑不想去打扰她,也不愿意她来打扰自己,他需要好好捋顺一下自己脑中的纷杂。

    常笑再次细细体味了一下,确认自己的身躯和魂魄已经完全的合二为一了,再不是当初的那种随时都要被撕裂开来的感觉,从此之后没有任何隐患了,这种感觉很清晰,对常笑来说,这实在是一件好事!

    常笑正想着突然感觉自己的手被人死死的攥着,攥得生疼,甚至已经麻木了,所以刚开始竟然没感觉到。

    他微微抬头,这才看到自己的手被常老夫人牢牢攥住,似乎生怕自己跑了一般,即便是睡着了精神恍惚之中都不曾松手,估计已经被攥了一整晚,麻木之中指尖冰凉,已经不过血了,很难想象这么一个老夫人竟然有这么大的手劲。

    “这老婆娘肯定练过!”这是常笑此时心中的想法。

    常笑这微微抬头的动作很小,但还是惊动了常夫人,常夫人一激灵睁开双眼,正好和常笑四目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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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畜牲儿子 禽兽主人

    一愣之间,老夫人眼中猛的一闪,是那种喜悦到了极致的光芒,整张遍布皱纹的脸瞬间绽放开来,攥住常笑的手一下更紧了,常笑脸色微微一白,险些痛呼出来。

    常夫人眼泪哗的一下就掉下来了,“我儿醒来了,我儿醒来了!死丫头快给我儿将汤水端来。”最开始声音很大,但随即便将声音压低了下来,生怕惊到常笑。

    常笑不着痕迹的抽回自己酸疼不以的手,在被窝里面抖了抖,他不知该说些什么。

    显然,这老夫人对他是关心至极,这种母子亲情是人间大爱,不掺杂任何其他的杂质,是世间最感人的情感。

    但躺在床上的已经不是常夫人的儿子了,是占据了常夫人儿子躯体的另外一个魂魄。是一个寄生者!

    所以面对这人间大爱,常笑并不感到温暖,他所能感到的只有恐惧,是的,恐惧!

    常笑不用想都知道他占据的这个身躯是根独苗,除了有个姐姐已经嫁人外,整个常家只有他这么一个男丁,而且是常夫人在四十岁的时候才得了这么一个传宗接代的儿子,宝贝的就差捧到天上去了。

    若是常老夫人知道此时躺在这里的并非是她的儿子,而是杀死他儿子的凶手的话,恐怕马上便会变成天下最狰狞的恶鬼,将常笑撕得粉碎。

    或许有些人此时会坦然接受对方的慈爱,接受这个慈爱的苍老母亲,但是常笑不是这种人,要是遇见一个对自己好的便要叫她娘的话,那么娘这东西是不是太不值钱了?

    虽然娘死得早些,但常笑有妈,也不缺母爱,更没有乱认娘的习惯。

    常笑看着眼前这个欢喜得不得了的常老夫人,只感到深深地头疼,斟酌着,干巴巴的说道:“一晚上没睡了,你快回去休息吧。我没什么事。”

    老夫人一愣,眼中露出不可置信的光彩来,常笑心中一惊,难道自己的话语说错了被拆穿了?是了,是了,自己的言语太过冷漠了些,不似儿子对母亲应有的表现。或许自己的语气声调也变了,或许母子之间还有什么其他的称呼方式,等等、等等。一瞬间常笑想到了很多……

    常笑的手下意识的攥起,只要这老夫人有什么不对,他就擒住这老夫人为质,先离开这里再说。这种想法未免太过敏感了些,但对于陌生的环境常笑还是习惯于将所有的陌生都当成是敌人,这是他在部队之中受到的训练,陌生的世界中除了站在你背后的战友以外,其他的一切都是潜在的敌人。

    常夫人本来已经止住的眼泪忽的一下又淌了出来,看样子怎么都不是伤心欲绝或者怒火中烧的模样,相反,则是喜极而泣的样子。

    常夫人一叠声的道:“好好好,我的乖儿知道疼娘了,好好好……娘这就走,这就走,你好好休息。你能想着娘的身子,娘现在就是死了也安心了。”

    说着常夫人真的一边抹眼泪一边一步三回头的走了出去,刚好端着硕大食盒的小丫鬟进来,小丫鬟连忙侧身闪让。

    常老夫人却不耐烦的道:“小妮子你想饿死我乖儿么,还不快快伺候去。”

    那丫鬟看起来也就是十三四岁年纪,模样长得很是不错,粉雕玉琢一般,就是有些清瘦,被老夫人呵斥,吓得大气都不敢出,诺诺点头称是。

    常笑愣了愣,有些哭笑不得起来,就在方才,看到老夫人喜极而泣的时候,常笑想起来了,以前的那个常笑平日里对待这位娘亲可是从来都不给好颜色的,而且向来惜字如金,一般就给对方一个字,嗯!

    一个小小的嗯字在常公子这里可以表达出行!不行!你怎么这么烦?有完没完?等等诸多意思。像常笑方才那般冷冰冰的说出那么多话,对这位老母亲来说简直是难得的优待,言语之中更是表达出对这位老夫人的关切之情,难怪这老夫人要喜极而泣。

    常笑哪里知道这个老夫人竟然如此容易满足,心中暗暗感叹,自己这是附身到了一个怎样的畜生身上呀!

    要知道常笑最看重的就是孝道,在他看来,一个孝顺的人绝对不会是大奸大恶之辈,至少心中还有底线存在,一个连父母都不顾的人心中自然没有底线,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他手下那些兄弟要是不孝顺被他知道了,打个半死都是正常,因为这种人最容易背叛。

    这时那小丫鬟有些怯怯的凑了过来,显然这个小丫头极怕常笑,常笑从她的双眼最深处的恐惧可以看出来。

    常笑见到这个小丫头便想到了这小丫头的相关事情,随即常笑如中雷击,整个人都木了一下,不由自主的冲口骂道:“禽兽!”

    常笑这一声喝,吓得这小丫头浑身一激灵,抱着食盒噗通就跪在了地上,下意识的叫道:“公子,奴婢知错。”

    就这样这丫鬟白嫩嫩的双手还紧紧抱着那硕大的食盒,生怕洒了,将食盒举在身前,好似要将自己整个都藏在食盒后面一样,在常笑眼中,只有一个食盒飘在空中瑟瑟抖。

    常笑艰难的转了下头,看了看这小丫鬟,这可是一个只有十三岁的小女孩啊,身子还没长开呢,在常笑眼中就是个小学生而已,而且这个时代的人育的比较慢,这小丫鬟比常笑记忆之中的十三岁孩童还要小一些。

    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个小女孩竟然已经伺候常笑三年了,这个伺候还是那种男女之间的伺候,并且常公子畜牲得很,水路旱路都走,各种花样层出不穷,一想到这个身体竟然有玩弄这种小女孩的习惯常笑就觉得难以接受,他虽然内心十分强大,但却也难以接受这种以淫玩幼童为乐的事情。这简直就是虐待狂的行径。以这具身躯前主人常畜牲的这个玩法,这小丫鬟不害怕他才奇怪。

    常笑倒是不知,其实这种事情在此时十分寻常,大户人家都喜欢这个调调。甚至还有更不堪的,此时常笑就突然想起这个了。

    常笑突然坐了起来,脸色青,因为他想到了那一个瘦小一个壮实模样还算耐看的仆从,无论怎么说,这两个仆从都长得太过好看了些。

    难道这个身子的主人不但喜欢幼女,还喜欢……还有龙阳之好?一滴汗珠顺着常笑的脑门淌了下来,最后停在了他的鼻尖上。

    常笑舒了口气,脑中不是很连贯的记忆清楚地告诉常他,这个身体不喜欢男人,而且很厌恶,常笑以手抚胸连连道:“还好,还好。不然真得一头撞死重新投胎了。”

    常笑貌似疯癫的举动着实吓坏了那小丫鬟,小丫鬟浑身都哆嗦着,藏在食盒后面露出小半颗圆溜溜的脑袋,眨着明亮的大眼睛,惊恐的看着常笑。

    常笑受不了一个小女孩这么可怜巴巴的样子,摆了摆手,尽量以记忆中那个常公子的做派不耐烦的道:“起来,想饿死公子我么?”

    在身边不分白天黑夜的伺候了三年,这么亲近的人,他自然要小心谨慎些,虽然被人现异常也可以托词是得了离魂症性情大变,但最好还是不要被现不是?

    瓶儿闻言噌的站了起来,麻利的将食盒放在桌上,一一打开,将内中的一样样菜点取出来。这小丫头伺候常笑三年,倒也知道常笑的性子,这么说了就是没事了。是以手脚也麻利起来。

    食盒一开,香气便冒了出来,常笑肚腹不争气的滚动几下,常笑在前世就好吃,到了这个世界,自然有猎奇的心思,都说古代的东西不好吃,他有这个机会自然要好好品尝一番。

    常笑一掀被子便起身来到桌前。略微活动下身子,骨头节咯吧咯吧响个不停,别说,常公子虽然畜牲了些,但给常笑留下的这副身子板还真是不错,十分强壮,常笑能够感觉到那种隐藏在肌肉之中的爆力!

    常笑的魂魄此时已经完全和这具身躯契合在一起,自然不会有任何问题,现在就和正常人一模一样。

    常笑坐下,看了看,就见瓶儿从食盒之中取出来四道主菜,十几道小菜,一碗黑乎乎的不知道是什么名目的汤水。都用画工精美烧制考究的瓷器盛载。常笑觉得这一个吃饭的盘子拿到前世去估计要很值钱,可惜回不去了!

    小丫鬟瓶儿见到常笑沉思,怯生生的道:“公子,您现在不能沾酒,老太太已经吩咐下了,谁要是敢给公子送酒,就活活打死了泡酒……”

    常笑被瓶儿逗笑了,这老太太还真会吓唬人。随意的一摆手,虽然有菜无酒他确实不爽,但他也不计较这些事情。

    四道主菜都是肉菜,除了葱花外看不到半点青菜,一碗红彤彤的烧蹄子,一碗香喷喷的油炸烧骨,一碗肥秃秃的干蒸鸡,一碗闪烁着油花的白炸猪肉,按理说这油腻大肥之物可不应该给病人吃,但却极对常笑的胃口,常笑就好这口肉。

    小时候他可是连香菜叶和葱花都要用筷子挑出去的。后来到了军营之中勉强吃了不少青菜,这非但没有改掉他的食肉习性,反倒将这个习性放大无数倍,从部队退出来之后,常笑从来都是无肉不欢。

    想来常笑这具身躯的前主人也和他一般都好吃肉,不然怎么可能长得这么壮?

    除了四道主菜外,还有十几碟的精致小菜,这些小菜一个个都用十厘米左右的小碟盛着,每一样都不多,但看起来就爽口无比,不过常笑对菜没多大兴趣,就没细看。

    常笑抓起银箸,最先夹起一块白炸猪肉,常笑以美食家的挑剔来面对这道菜式,仔细看了看,才放进嘴中。

    慢慢咀嚼一下,嗯了一声,点了点头,不难吃,这肉炸得外焦里嫩,肥而不腻,香而不燥,这还不算什么了不得,常笑前世吃多了这种火候的东西,就是他自己都做得出,最重要的是这肉中透出一股最原始的香甜的味道,这种味道可不是那种吃惯了饲料的猪能够有的味道。恐怕就是那些天天喝红酒听柴可夫斯基的猪也比不了。

    很多人都说这个时代没有味精,食物没有味道,这不纯粹就是放屁么,在这种人心中菜里没有味精估计连放出来的屁都是缺少味道的!一辈子都靠味精提鲜的生活是可悲的,但更可悲的是,有些人深陷悲剧之中竟然还以此为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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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骑人头上 才叫气派

    这些油滑大肉十分合常笑的口味,捧着一碗白米饭,三口两口便吃个精光,最后常笑端起那碗有些黑乎乎的汤来,也没多想,便一口灌下去,准备顺顺食儿,紧接着常笑险些将刚才吃进肚子里面的东西都吐出来。

    捂着嗓子好半天才喘过气来,沙着嗓子喝道:“这是什么狗屁汤?”

    一旁伺候的瓶儿噗通一声又跪倒在地连连磕头道:“公子,奴婢该死,这汤是您的神仙师父嘱咐熬制的,究竟是什么奴婢也不知道。”

    常笑脑袋微微一晃,想起自己确实还有这么一个神仙的师父,姓黄,是个道士,都叫他黄仙师,其余的倒也想不太起来了,只是觉得常公子以往对他很恭敬!

    想到这里常笑忘记了汤水的苦涩,心中冷笑道:“招摇撞骗,欺神弄鬼的臭道士,爷当年可是党员,是无神论者!”虽然常笑能够来到这里本身就是玄之又玄的事情,常笑也常说自己死后要下地狱,但是常笑心底是不信鬼神的,是那种完全彻底的不信!这和常笑当初的一些经验有关。

    当初常笑执行任务的时候就曾经抓过一个所谓的气功大师,这位大师名震大江南北,信众百万,据说能够隔空取物,妙手回春,更曾经和其他神仙打过架,还挪移走了撞击地球的一颗陨石。还能徒手在病人身体中抓出活虫来,总之是玄之又玄,妙不可言。

    结果常笑他们去了,枪还没举起来,对面那个就举手了,常笑还以为对方要功了,结果立马就闻到刺鼻的骚|味,原来对面那位大师在这千钧一的时刻,打通了十二经脉之中的足太阳膀胱经,尿崩了……

    “这什么狗屁汤说不定就是用树根锅底灰之类的熬制的,怪不得喝着有股刷锅水味。”常笑又砸吧砸吧嘴:“嗯,还有腌酸菜剩下的酸菜汤那股闹腥味!”呸呸呸!

    常笑正在心中咒骂,房外传来禀报的声音,声音有些激动:“公子,公子,你醒了?奴才两个来看你了。”

    常笑想起来了,是昏倒之前陪着他去淫玩那个小娘子的两个奴才,一个叫常福一个叫常有,这两个狗奴才虽然不是东西,但对自己十分忠心,算是常笑在这府中最贴身的也最贴心的人物了。

    “进来吧!”常笑想了想,没什么理由拒绝他们进来。便开口说道。

    两个青衣打扮的少年弓着腰一瘸一拐的走了进来,每走一步看起来都有呲牙咧嘴的冲动,可是强自忍着,还尽量表现得正常一些。

    这两个奴仆见到常笑已经可以站起来了,又吃了许多,精神也完全恢复了,面色红润显然是全好了,两双眼睛都透着兴奋开心来。

    常笑这个阅历的人物,一看就知道这份开心不是假的,这两个家伙是真的很担心自己这个主人的安危。

    当然,常笑也能想到,在这个时代,奴仆的命运是和主子紧密相连的,所谓一荣俱荣,一辱俱辱,要是他这个主人出了事情,他们这两个奴才也没有好果子吃,这一瘸一拐的模样,肯定是因为保护主人不利,还带着常笑去淫辱她人被常老夫人管教的,要是常笑醒不过来的话,这两个奴才给常笑陪葬都大有可能。所以两个奴才此时的开心或许是真的关心常笑这个主人,更多的也可能是因为保住了自己的小命。

    军旅生涯使得常笑认为并肩生死的战友才是最可信赖的,这种主仆之间因为种种利害钩织在一起的关系,常笑是不大相信的,对于这种忠诚从心底便有种排斥感。但是他也知道,这种忠诚是古代最大的特点,他这种见识了太多杂七杂八的自由观念的人,永远都不会理解这种念头单一,忠心为主的仆人的心思。

    这两个奴才都不是从小被常家家养的,常家家养的奴才都规矩的很,还没有胆子纵容主子去强奸民女,只有这两个野奴才有这个胆子,关于这两个奴才的记忆点点滴滴的在常笑脑中拼凑起来。

    这两个奴才瘦小些的原名叫陈七,是个山窝里面的贼寇,心眼儿最多,一肚子坏水说的就是他,他是生在贼窝里的,父亲就是山贼头目,也有些地位,可惜后来他爹下山做‘生意’被一群替天行道的侠少给斩了,没了老爹的庇护,他在山窝里面混不下去了,趁着年少,手上又没沾过血,便逃了出来,辗转投奔到了常笑手下,常笑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家里又富贵,不怕王法,是以就将他收下了,昨天去报信叫人的就是他。现在进了常家,自然丢了原名叫做常福。

    另外一个长得有些高大的,原名叫做方寒,原本是方家的奴仆,结果和方家大小姐勾勾搭搭的,乱搞男女关系,最后被方家现打了出来,方家势力不算太大,那段时间正好惹上了不大不小的官司,怕是非,也不敢直接杀仆,打断了他的一条腿,将身契丢还给他,叫他自生自灭。

    这个年代做家仆其实是一件好差事,有吃有穿不愁生计,尤其是大户人家,那是打破脑袋都进不去的!

    做个寻常百姓,要是没有地没有产业,没有活计,那可真就是死路一条了,尤其是他这种弃仆,除了伺候人也没什么别的活计在手,倒是有一把子力气,可惜腿断了再加上他勾搭主家大小姐,哪个店主敢用他?难道不怕后宅养出猫来?是以根本没人肯雇佣他,最后他饿的实在不行了倒在路边的时候遇到了常笑,也不知道常笑是那根神经不对了,兴许是鱼找鱼虾找虾,臭味相投,反正他被常笑收了下来,还出钱治好了腿伤,现在叫做常有。

    常福、常有,就是这么两个东西,常笑捂着额头使劲揉了揉,看来自己这具身躯的前主人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臭鱼找烂虾,看仆而知主。

    不过这些都无所谓,既然来了,前生又没什么值得特别留恋的,那么就在这里先混混,过过公子的瘾吧,说起来常笑对于这种没有王法,老子最大的生活还是十分向往的。

    在上一世,他虽然也算是在s市一手遮天的人物,却也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因为他在s市再牛,上面也悬着一把利剑,一个中央集权的政府是最可怕的怪物,别看他闹得挺欢,一旦真的出了大事,那么这利剑斩下来的时候,你就是孙悟空也得脑袋搬家,这个道理在军队之中厮混过得他再明白不过了!

    所以他前世看起来骄横霸道,其实行事的时候还是谨慎小心,甚至十分艰难,他做的那些勾当,在那个社会之中行走,就像是踩着钢丝走在悬崖峭壁上一般,看起来高高在上风光无两,实际上当真是天风凛冽,步步惊心,一旦跌下来,肯定是粉身碎骨。

    马上风,死在女人的水蛇腰上,其实对于常笑来说是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算是善终,还是风流鬼。

    常笑对于历史了解不多,从商朝往后的朝代有那些勉强能够背出来,别的就基本不知道了,常笑只知道这个时代虽然皇权至高无上,但和后世的那种中央集权社会完全无法相比,虽然早就已经没有了诸侯,但地方豪绅权贵们当真是说一不二,就和土皇帝没什么区别。

    常笑甚至觉得在这个世界之中呼吸都顺畅起来,及时行乐,好好享受生活是常笑前世脑袋受伤之后的最大改变,因为大夫和他说过,他的脑袋之中就像是有一颗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爆炸的炸弹,既然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死了,那么自然是多多享受为上,现在正是好好享福的大好时机,想到这里,常笑不由得笑了笑。

    旁边的常福和常有一见自家公子脸上露出的这种笑容立时脸都绿了,常有拽了下常福衣角,常福斟酌着作揖道:“公子,您身体刚好,可不能再出去做那些事情了,要是再出什么问题,奴才就不是屁股开花了,您要是有个万一,奴才脑袋开花都难以抵罪啊。”

    常笑一愣,眨了眨眼,才明白对方是什么意思,显然常福、常有两个以为他又要出去淫|人妻女了,难道自己笑一下就这么龌龊么?

    常笑脑子之中的记忆有些零散,只有看到相应的东西,相应的记忆才会拼凑起来,看不到也就想不起来,对于自己以往究竟如何还真就没有多少记忆可供参考。

    常笑根本就没想出去,对于他这种外来户最重要的还是先熟悉熟悉这具身体,还有这个家,免得露出马脚,这才是最重要的。

    随后常笑在常福、常有的带领下在这片姓常的宅子之中转悠起来。

    大,真是大,足足走了半个时辰都没有将这片宅院逛完,就算常笑见过世面,此时都有些被惊呆了,这个时代的大户人家和他前世的大户人家比较起来,那些所谓的大户人家也就是个贫农罢了。

    在前世,住个别墅有个三五百平方也就算是有些小小的资本了,雇上两个保姆也算是有些地位,哪像这个时代,富贵人家圈个宅子就要好几十亩地,仆役下人在眼前走得心烦,眼前的每一个人都是常家的下人,都是奴仆,每一个见到常笑都低眉顺眼,你就是他们的天,他们一辈子所要做的就是伺候好你!

    要说气派,还有什么事情比骑在人头上更气派?

    常笑当年也气派过,手下小弟百十个,但和这种奴仆比较起来那些小弟更像是合作伙伴,一起打天下然后分好处,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手下,这些奴仆却没有那么多的要求,只要吃饱饭有地方住,要是能得了主家恩遇,娶上个丫鬟过日子,生下个孩子继续伺候主家,那就是天下最美的事情了。

    真实万恶的剥削阶级啊!

    这种感觉对于享受过人人平等的常笑来说就像是一杯毒药,喝下去甜丝丝的却危险得很。但明知道是毒药,常笑都会咧着嘴一口气喝光,因为现在的他不是下人,他是骑在下人脖子上的人上人!

    人人平等什么的在人上人眼中就是狗屁!越被人骑在身下的人才越愿意喊这种口号。

    现在谁跟常笑提人人平等,谁就是常笑的敌人!

    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仇恨是多么的深刻啊!

第六章 常家幕后 皇亲国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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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不觉间常笑来到一处大宅外面,这宅子安静得很,和常府各处的热闹格格不入,甚至有些阴森的感觉。怎么看都不像是正常人呆的地方。

    常福在旁边笑道:“公子,前面就是黄仙师的居处了,他老人家昨晚给您疗治了离魂症后便急匆匆的走了,好像是有什么要紧事,恐怕一时半会回不来了,这段时间公子就有空闲了。”

    常笑正在心中感慨不已,闻言一愣,随后想起自己还有个装神弄鬼的师父,脸上露出一丝不屑道:“狗屁,装神弄鬼的家伙而已,这种招摇撞骗混取钱财之徒,一棍子打出都是给他脸了……”

    常笑还待说下去,一旁的常福和常有脸都绿了,连忙拉着常笑摇头摆手,看架势都有上前捂住常笑的嘴的想法,可惜以他们的身份可不敢这么做。

    常福焦急的道:“公子,关于黄仙师的话可不敢乱说,要是被哪个听去了,传到老太爷耳朵里,老太爷非得打断公子您的腿不可!”

    常笑眉毛一挑,随后脑中突然有些奇怪,好像是缺了点什么,想了想才突然想起来,他脑中没有对父亲的记忆,怎么都有些想不起来的样子,在父亲之上还有一个爷爷,印象也不怎么深刻,就是记得脾气很暴躁,很威严,常福常有口中的老太爷就是他了。

    见常笑面上露出深思的神情,不再多说不敬之语,常福、常有都长出口气。

    常笑想不起来也就不去多想,这么一来也就没了什么兴致再逛,便回了自己的内宅。

    之后一连三天常笑都未出门,而是叫常福和常有陪着说话,其实就是常笑想要套一套话,将常府的情形搞清楚。

    这三天功夫没有白费,常笑终于搞明白了个大概,现在果然是明朝,皇帝是崇祯,一个大名人,常笑最开始没想起来,但是再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一下就想起来了,吊死在煤山上的那个皇帝,亡国之君么,大明就是葬送在他手上,从那之后汉族江山就算是彻底沉沦下去了!

    常笑想到崇祯立马就想到一个人的名字,袁崇焕,民族英雄,关宁铁骑,等等,常笑对于古代的一些名将可是极为推崇的,其中就有袁崇焕,虽然后世对于袁崇焕褒贬不一,但对于军人出身的常笑来说,袁崇焕能够练出关宁铁骑这一支强军来,就足够常笑敬佩了!

    可惜他刚说出这个名字来,常福、常有就气冲冲的告诉常笑,袁崇焕这个汉奸刚刚被凌迟处死。

    八个月前皇太极带着十几万军马在京师城外游玩结束,将香河、顺义、三河一代蹂躏的千疮百孔,袁崇焕带着四万大军跟在皇太极屁股后面,却只追不打,还在皇城脚下安营扎寨,形迹如同谋反,更有传言袁崇焕已经投降了皇太极,总之袁崇焕是叛徒,万民唾弃之!杀了大快人心。

    知道这个消息的常笑一晚没睡好,不是因为即将到来的天下大乱而感到害怕,反倒是兴奋,他是军伍出身,最不怕的就是打仗,一想到自己或许有可能扭转汉族王朝的倾危,抵御住外族入侵,扭转历史,甚至还可以黄袍加身也做做皇帝的龙座,然后推进什么资本主义萌芽,什么工业革命之类的,他就兴奋地睡不着。

    其实常笑不知道,他所将面对的是一个更广阔的世界,一个更诡谲的未来,一个崭新的他从未接触过甚至从未想到过的世界!这个世界完全不在他现在的理解范围之内。

    常家所在的地方叫做五峰县,具体在中国的什么位置常福、常有也说不清,这个时代的人没有那么大的地域观,知道周边四五个县再知道皇帝老子住在北京城就算是有点见识了。总之,常笑知道五峰县属于真定府,距离京师不算太远也不算太近,

    而常家在这五峰县中就是头把交椅,县太爷来上任,第一件事不是去衙门而是到常家报道,给常老爷子请安,说白了,常家就是这五峰县的土皇帝!

    所谓的常老爷子不是常笑的父亲,而是常笑的爷爷,老爷子当年做过一任知府,具体在哪里常福、常有两个奴才也说不清楚,其实知府究竟有多大他们这些年轻的奴才也不知道,因为他们来的时候就在五峰县!他们没见过常老爷子当初的风光场面!况且在他们眼中一个知府实在算不得什么。因为常家现在的身份比知府可要金贵得多。

    常家现在的富贵靠的不是官职,常家的富贵最主要的缘由要从常老爷子的两个孩子说起!

    常家历来生育艰难,人丁不旺!

    常老爷子和现在常笑的爹一样,一辈子也只有一儿一女,而就是这个女儿嫁给了光宗皇帝朱常洛的第五子朱由检,也就是当今崇祯皇帝,三年前崇祯登基,常家这个女儿便封了贵妃,虽然算不上独宠后宫,但也算是周皇后和袁贵妃之下的第三号人物,在后宫之中也能拿些主意,能说上几句言语。

    也就是说,常家是皇亲国戚,这般身份只要天下不乱,至少能够管常家三代富贵了,说实话在这小小的五峰县上横行无忌对于常家来说已经算是憋屈了,就是去了真定府,常家也是数得上的角色。

    在大明朝,常家真拿出皇亲的身份来,三品以下的官员都要思量思量。

    皇亲国戚这东西没什么,老朱家破落的亲戚多得是,朱元璋自己就有二十六个孩子,这些孩子两百多年来开枝散叶养猪般的使劲生养,得是个什么数字?很多人都吃不上饭被活活饿死,所以就算是皇家血亲也没什么了不起!

    但能够吹得上枕边风的皇亲国戚就了不得了,崇祯皇帝是个牛脾气一根筋的倔性子,真要被吹动了,那真是牛车都拉不回来,说杀谁就杀谁,从他翻掌之间便灭了大太监魏忠贤还将阉党杀得一干二净就可以看出来,是以那些大员们不得不顾忌一下。

    不过常家和其他行事高调的皇亲国戚不同,常老爷子极为低调,当崇祯皇帝登基杀了魏忠贤站稳脚跟之后,他就把京师的宅子卖了,连挂名的知府都不做了,直接致仕,回老家五峰县养老,说得上是急流勇退,这样一来虽然常贵妃表面上少了一个外援,但实际上却大大的得到了崇祯皇帝的好感,使得常贵妃的地位更加稳固,毕竟王皇后和袁贵妃虽然得宠,但是里里外外争来争去,争得崇祯皇帝脑袋疼。这越显得常家识大体。

    从常福、常有两个嘴中,常笑还知道自己这具身躯的父亲常友章之所以这段时间不在家,是因为刚去江南上任,督管织造,算得上是个肥差。

    这就是常家的背景了,常笑怎么都没想到自己竟然跟崇祯勾搭上关系了,这叫常笑心中五味杂陈,万恶的皇亲国戚啊!

    怪不得常公子去耍王家未过门的老婆,王大山到现在连个屁都不敢放,原来这常家根子这么硬,一个小小的锦衣卫小旗和皇亲国戚斗当真是找死。

    常笑现在多少明白了些,也知道了自己这个身躯的身份还真就不是可以随便放弃的,之前他还想着实在不行就走,离开这里,但现在常笑彻底打消了这个念头,现在是崇祯时期,袁崇焕刚死没多久,他不知道明朝还有多少年的寿数,但总之是不会太长久了,他若是单身一人在这样的乱局之中能够有什么出路?

    保命或许没有问题,但常笑既然来了就没想过仅仅是要保命而已,军人出身的他,有自己的使命感!更何况他也很想坐坐皇帝的宝座,三宫六院啊,太挥霍了,太叫人羡慕了!常笑没少玩过女人,但那都是妓女,纯是兽欲泄,今天伺候他,明天就伺候别人,那一张嘴一个洞不知道多少人进出,和这种只属于自己女人是完全不同的。

    常笑虽然退伍后做了些不光彩的事情,但他却一直以军人自居,以军人自豪,往大了说能够有这么一个拯救大汉民族的机会,常笑是绝对不愿意放弃的,往小了说能当一当皇帝怎么说都是极大地诱惑,能够实现这个愿望必须要有一个身份,显然,皇亲国戚的身份可以使得他少走不少弯路。

    当然,这些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毫无头绪,所谓的拯救大汉民族,所谓的将皇帝拉下马,说起来好听,但如何入手操作,常笑现在没有一点办法,他毕竟只是个执行命令的军人而已,不是政治家,更不是谋略家,常笑唯一能够想到的就是先做好常笑然后等待机会。

    常笑在屋中闷了三天,搞清楚了一些事情,对于常府也多少有了了解,便琢磨着出去转转,常福和常有两个不愧是他肚子里面的蛔虫,立时便知道了他的想法,不用他说,常福便识情知趣的嘿嘿笑着道:“公子,憋闷久了,身子都要不舒服的,咱们出去转转?”

    常笑自然不会摇头,常有转身就出去安排,常府因为这次常笑离魂的事情被吓得不轻,随后又见一向闲不住的常大公子竟然闷在屋中憋了三天,而且连丫鬟瓶儿都没碰,反倒是和常福常有两个厮混整天,一个个都急坏了,还以为这位大公子脑子出了问题,性趣转变了,此时见到常大公子终于要出门了,这才一个个放下心来,常家就这么一根独苗,要是有什么意外,那常家就算是皇亲国戚也要败落了。他们这些下人的生活也会随之败落掉。

    不一会常有便收拾停当赶了回来,一见到常有牵着的东西,常笑就不由得嘴角微微一抽,好大的一条狗!

    看到这条狗,常笑想起来了,以往常公子上街从来都是牵着这条叫做恶兽的大狗的,说是狗,但却跟个小老虎似地,面目狰狞,嘴中犬牙交错,脸上还有一道长疤,一看就是个狠角色。这狗是从小和常笑在一个被窝里面滚出来的。小时候长得还可爱些,现在就剩下凶恶了。

    常笑不由得咽了口吐沫,牵着这东西上街一定很拉风吧,这比开宝马可威风多了,这个时代真他娘的没有王法啊!

    好好好!没王法好啊!

    这狗被常有牵着低头走来,一声不响也不四处乱看,看起来倒也温顺,但一抬头看到常笑,狗眼先是一愣,鼻孔微微抽了抽,随即瞳孔之中立时绽放出凶恶至极的光芒,身子一矮噌的一下挣断常有手中的绳子,张开血盆大口,和着一股腥风朝常笑扑来。

第七章 恶兽有灵 辨识真假

    这狗叫都不叫,见到常笑就扑。

    常有根本没来得及反应,被恶兽巨大的力量带得整个人都摔倒在地。要知道这恶兽和常笑关系极佳,一人一狗兄弟一般,从小在一个被窝里面滚大的,谁都想不到恶兽看到常笑竟然有这么大的反应。

    幸好常笑练过,猛然间看到这么一条大狗心中又早就生出警惕,是以这恶兽眼中凶芒一吐,他便已经做出反应,在恶兽喷着腥气扑过来的时候,常笑已经调整好身躯状态,身子微微一弓,随即一脚撩了上去,正中恶兽的脖子。

    就听嘎巴一声,紧接着恶兽小老虎般的身子便打着横的侧飞出去,嘭的一声撞在院墙上,震起好大一片灰尘,跌落下来抽搐几下便不动了。

    院中立时静了下来,这一切只不过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度太快,事情的冲击力又太大,以至于所有人半晌都缓不过神儿来。

    常笑心有余悸的顿了顿脚,这恶兽骨头极硬,脚趾头恐怕肿了,这不是最重要的,常笑突然现自己想要保持这个身份或许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这个畜生方才肯定是看出他不是真正的常笑了,这才会激起凶性来,狗这东西真有灵性,看东西不像人一样,全都靠眼睛。

    “不行,必须得走,离开这里,否则时间长了说不定就露出什么马脚了,得好好想个办法,寻个由头外出。过个一年半载再回来,即便有些变化也不会有人生疑。”

    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常笑再也没兴趣外出了,假装悻悻的悲哀一下,摸了摸那死去的恶兽,确认这狗死透了,这才吩咐好好埋了,然后做出悲伤的样子回了屋中。

    一条狗而已,又是被常笑亲自宰杀,谁都说不出什么来。更何况这条狗狗仗人势,平日里凶得很,如今死了,下人之中偷着笑的不在少数,不过所有的人看常笑的目光都变得有些异样起来,所有人心中都有了疑惑,这恶兽和常笑两个好的亲兄弟一般,怎么会有今日?

    常笑虽然名字起得不错,但前世的常笑活得实在和笑没多大关系,当兵那几年是他少有的快乐时光,后来虽然在s市呼风唤雨,但却也不过是醉生梦死罢了,真没过几天快乐日子,本来还想就在这宅院里先过几年太平日舒心日子,现在看来事情根本就没那么简单。

    常笑一天都没出屋。

    第二天,常有突然跑了过来,带来了一个叫常笑兴奋的消息。

    那天揍了常笑的愣头青在街上出现了。

    常笑几乎是蹦起来的,他上辈子是有仇必报的性子,另外常笑是军人,他虽然不迷信,但在某些方面还是十分讲究的,这出师之利尤为重要,他一来到这个世界就吃了瘪,背了一口黑锅不说,还受了窝囊气,替天行道抱得美人的买卖都被人抢了,可以说是出师不利,常笑以为,这对于他在这个世界上以后的生活大有影响,这口气要是不出,以后说不定还要受什么窝囊气!

    另外,还有一件,那就是他觉得那天愣头青看他的眼神有些奇怪,那来回缩放的诡异瞳孔,他觉得自己的秘密或许已经被愣头青知道了,至少也是被他看出些端倪来了,所以他需要早点找到他,要不要灭口到时再说!

    是以他虽然一直没出门,但弄明白身份的时候便嘱咐常福、常有两个时刻关注那个小子,一但看见了,就立即前来禀报。

    其实不用常笑说,常福和常有两个也是弥辣的性子,对那愣头青都恨之入骨,他们屁股上吃得那一顿板子就是拜他所赐,自然不会放过他,只不过自那晚之后愣头青好似消失了一般一直都未曾露面罢了。

    常笑并没多带人,身边就是常福、常有两个,他自认为自己的身手不差,自己现在这具身躯也十分健壮,基本上能够完全挥出他前世的水准,上次之所以被这愣头青揍了一掌,完全是因为身躯和神魂还没有融合在一起的原因,反映稍慢的原因,现在他自认为已经恢复了巅峰状态,再加上常福常有两个,对上愣头青应该问题不大。况且他这次去有一大半的可能是为了灭口,总不能搞到人尽皆知。

    主仆三人急急赶到街上,街边上正有常家的一名狗腿在一旁跟着,见到公子来了,连忙凑过来讨好。

    “公子,这小子在街上转了两圈了,逛了好几家棺材铺,买了不少元宝和纸幡,不知道要去拜祭那个死鬼。”

    常笑也没心思细瞧这世界的街路光影,也确实没什么好看的,一排排的低矮房舍,好的地方也就是和北京的郊区没啥区别,真正有钱的大户人家能看到的都是一面面墙壁而已。

    常笑瞪眼一看,在街上抱着两个大口袋的可不就是那愣头青么。

    常笑冷笑一声,随即便看到这愣头青腰间悬着一口黑鲨鞘的长剑,不由得摸了摸下巴,从那天的交手可以看出来,对方手段不低,一身艺业肯定下过苦功,他现在和这小子争斗起来也就是旗鼓相当的模样,那天天黑,再加上一片混乱,常笑也没注意这小子身上还有剑,常笑还没自负到要去空手入白刃的地步,拍了常福一下低声耳语数句,常福扭头就朝常府跑去。

    常笑跟在那捧着两大袋子金银元宝还有好几个纸扎的草马草人的愣头青身后,一路走下去,这愣头青竟然出了县城,这倒不奇怪,捧着这些拜死人用的东西,总不可能在五峰县之中乱转,自然是要出县去坟地的。

    在常笑看来,这愣头青是自己朝着死路走过去了,在城里他还真不好下手,这真是天助他杀人灭口!

    果然,这愣头青一路走去,直奔五峰县边上的坟地。

    五峰县四面环山,一条山脉将整座城镇围起,周边绕有五峰,分别是滴翠峰、木华峰、云香峰、骆驼峰和指路峰,这就是五峰县名字的由来。

    出了县城,除了一条南北官道外,便都是向上的山路,这也是五峰县的一个特点,处于一个盆地之中,气候宜人!

    五峰县的坟地都在骆驼峰山脚下,这骆驼峰好似一个王座一般,山势平缓,风景宜人,远处遥望银带般的金水江,背山面水,确实有风水宝地的感觉。老人们都说这山上风水好能出皇帝。

    既然知道对方的去处,常笑索性走慢些,等着常福将东西取来,他也怕跟的太近被愣头青觉跑了,在这种山里,两人追一个根本就是扯淡,随便找块大石头后面一猫,人就没了。

    常福去的时间有些长,等到常福追上来的时候,那愣头青已经进了坟地。

    常笑接过常福送上来的长刀,在手中拎了拎,分量不轻,这是常笑这具身躯的前主人的宝贝,据说也有些名堂,不过常公子并不常用,一般都是挂在屋中的。

    常笑对于这种冷兵器还真就不大习惯,前世的他近战用惯了匕,这种厚背朴刀确实很少接触。

    常笑接过长刀,没料到常福又从背后摸出一个东西来,一看这东西常笑险些叫出声来,甚至闻着这东西的味道都叫常笑感到亲切无比。

    常福之所以去的时间有些长,就是为了取这东西,一柄镶金错银好似工艺品般的转轮打火枪。

    原来常福也觉得那愣头青有些诡异,手段不低不说,似乎还有些歪门道,不然那天这小子带着那小娘子进了屋怎么就没了踪影?常福生怕常笑有什么闪失,是以将这火枪取了来,以备不时之需。

    常笑对于枪的了解远远过于对于其他任何东西的了解,这种转轮打火枪他在军事博物馆之中看过,也摆弄过类似的仿制品,再加上这具身躯的前主人对于这柄火枪十分熟悉,是以常笑对这火枪一点都不陌生。

    这个时代的火器威力还不大,这转轮打火枪在常笑这种人眼中就像是大炮竹一般,最多就是个威力大点的二踢脚,但火箭筒在孩童手中未必就能挥出什么威力,二踢脚在常笑这种人手中也未必就不能杀人。

    常笑将这火枪喜爱至极的摸了又摸,随后熟练的将火枪用通条上好火药,将铁珠放进其中,轻快的转动转轮上弦,做完这些,常笑用鼻子凑进枪膛的位置,使劲闻了闻火药的味道,这味道对于常笑来说既能提神又能安神。

    常笑心中可没有什么对付使剑的人用枪胜之不武的想法,没理由高级文明要去迁就低端文明,要是能迁就的话,中国也不会被列强欺辱了百年光阴。

    此时那愣头青已经来到一棵大槐树之下,树下有孤零零的一个坟冢,这坟看上去十分普通,上面的压坟纸早就已经没有了,坟上长满了荒草,若不是坟头上立了一块残碑的话,就是一块寻常土包罢了,显然是一座绝户孤坟。

    就见愣头青将金银元宝从袋中取出,围着坟头撒了一圈,然后在坟前排布起纸扎的牛马小人来。

    常笑手指点了点,常福和常有两个也不知道以前是怎么和常笑这具身躯的前主人配合的,常笑的部队手语他们竟然一看就明白,立即转身,朝着边上摸去,常笑怕这愣头青跑了,所以叫常福常有绕一圈从四周围上去。

    常笑见到他们已经到位,便弹了弹衣衫,斟酌了下是奸笑一声呢还是贱笑一声然后才迈步出去。

    常笑打算先奸笑一声,然后迈着拉风的八字步走出去,不知为何,或许是因为身躯年轻了许多,常笑现在竟然多了不少的童心。

    常笑这笑声还在喉咙里面酝酿,正要从嘴巴里面钻出来,突然就见那愣头青口中呐呐几句,手指一弹,忽的一下,一道浓重的青烟伴随着点点火星从愣头青手指之中弹出,就像是一道火焰枪喷出的烈焰一般,忽的一下将他洒在地上的金银纸宝点着起来。

    常笑一愣,随即晒然一笑,这魔术倒也拉风,不过你说你在人前卖弄一下也就罢了,在这荒无人烟的坟场你装给鬼看啊?

    常笑重新张嘴正要奸笑出声,愣头青身前的那座孤坟竟然晃动起来,将常笑这声奸笑一下又憋在了喉咙里,吐不出来了。

    就见那坟头上的土壤好似波浪一般的鼓动起来,噗的一下竟然有一只惨白的手从坟冢之中破土而出,紧接着一个干枯瘦狭,面目苍白的人从坟里钻了出来。

第八章 白皮洋人 所为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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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见这人皮肤土白,没有半点人色,是个半秃,头顶上没有头,稀疏弯卷湿漉漉的土黄色头披散在肩膀上,虽然这人浑身上下都透出**的气息,但他身上的衣服却是丝绸织造,十分艳丽,要不是浑身湿漉漉好似刚从水里爬出来的话,定然十分光鲜华贵。

    而且这人的面目和中土之人大异,深目、高鼻、鹰唇、绿瞳,以常笑的见识立时便看出来,这是个白种人。

    那愣头青浓眉一轩,一声冷笑道:“孽畜!敢到中土大地来害人,见到俺就是你的末日!”

    常笑愣住了,要说这从坟里面爬出来的东西是鬼,常笑是不相信的,常笑是饱受主席思想熏陶的无产阶级战士,什么牛鬼|蛇神他都不相信,更何况这洋鬼子分明是新躲在坟里的,不然他这一身崭新的光鲜衣着怎么解释,要真是被泡了几年,除非这些水是福尔马林,否则早就泡烂了,常笑愣住是因为他有些摸不清楚这洋鬼子究竟要干嘛,难道是间谍特务?这是作为军人出身的常笑心中第一个想出来的念头。

    就见这洋鬼子喉咙之中蹦出生涩的话语来,“你,是道士?”

    愣头青哈哈一笑道:“你都要魂飞魄散了,还在这刨什么根底?要问也应该是我来问你,千百年来你们都在外洋之地,为何此次派了这么多妖孽来我中土?”

    愣头青似乎知道对方不会回答自己的问题,一边说一边将手一招,一阵旋风猛然刮起,地面上燃烧起来的金银纸宝呼的飞了起来,化为万千火焰朝着那洋鬼子撞去。

    洋鬼子双目之中透出一股血红,猛的出一声低沉嘶吼,身形一晃忽的一下重新钻回坟里。

    愣头青手指一点,狂风立时一卷,那些燃烧着的金银纸宝紧随着洋鬼子便冲了下去,随即整个墓穴好似一桶汽油里面掉进了一颗火星一般,轰的一下着起大火来。那炽烈的火焰升腾起三米多高。

    常笑看得双眼有些直,心中绝对不相信这世界上有什么法术传奇,但此时他还真就不知道愣头青究竟施展了什么手段,因为他一直尾随在愣头青身后,愣头青的所作所为他都看得一清二楚,根本没有往坟里浇汽油之类的东西。

    坟墓之中传来一声惨嚎,那洋鬼子忽的一下又冲了上来,身上竟然没有沾上半个火星,或许是因为他浑身湿漉漉的才没有烧着。

    这洋鬼子嘶吼一声,说了句洋文,手中捧着一个黑乎乎厚厚的东西朝着愣头青便扑了上去。

    常笑最开始以为对方拿的是块砖头,还以为这位也是街头上斗殴的常客,仔细一看才看出来,对方拿的是一本书,书面上有一个鲜红的十字架……

    “来得好!”

    愣头青冷笑一声,喷声一吼,手指在腰间一扯,长剑嚓的一声蹦了出来,剑光在愣头青手中一跳,当空划出一道银蛇曲线,噗的一声直接刺中洋鬼子心口,洋鬼子竟然不死,挥舞着那本厚书继续前冲,任凭长剑刺穿心脏。

    愣头青似乎早就料到了,面色不变,一拍腰间布囊,从中取出一道黄符,一咬舌尖,张嘴喷出一口鲜血将黄符打湿,啪的一下拍在了那张牙舞爪的洋鬼子脑门上,洋鬼子头顶上青烟冒起,立时定在那里一动不动。

    常笑在一旁看得好似戏曲魔术为主的曲苑杂坛一般,常笑觉得自己整个脑子都变成浆糊了,这样鬼子心脏上中了一剑怎么竟然还不死?甚至连一滴血都没有留出来?

    那洋鬼子身子不能动,但是嘴巴却能动,愤恨的道:“道士,快快放开我,不然我就将你的心肝脾胃都刨出来,将你的皮也剥下来,将你的灵魂送进地狱之中给撒旦撕咬。”

    愣头青哈哈一笑,那里在乎他的威胁恐吓,抓过洋鬼子手中的那本厚书,也不知道他做了什么,那厚书忽的一下烧着起来,厚书出一声惨嚎,转瞬间便烧个精光。

    愣头青手腕一扯,将长剑从洋鬼子的胸口抽出,他这长剑有八十厘米,剑身很厚,也很宽,比常笑见到的剑都要厚重,看起来就像是一块铁板,怕不有**斤重,没有一把子力气根本施展不开,要知道一般的剑也就是两三斤重而已,显然这把剑用来砍削也是极为好用的。

    愣头青转身到了这洋鬼子身侧,嘴中唱了一句晦涩不明的言语,一脚踹在这洋鬼子腿弯处,洋鬼子嘎嘣一声跪倒在地,愣头青好似刽子手一般,用手中长剑在这洋鬼子的脖子处比量一下,开口道:“为何来俺中土作乱?你说是不说?”

    洋鬼子喉咙里冒出一声冷笑,双目死死地盯着愣头青,显然是什么都不肯说。

    愣头青随即挥剑便要斩下去。

    常笑看得又是一愣,凭他的经验自然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愣头青是真要杀人,这一剑斩下去,脑袋和身子搬家是铁定的事情,常笑是见过场面的,自己也没少下手杀人,在他们那个年代,他们这些执行特殊任务的,当初为了练胆就曾经专门去执行死刑。

    杀个藏在坟冢之中鬼鬼祟祟的洋鬼子实在算不上什么大事,他本人对洋鬼子就没有多少好感。换成是他碰到了这么个鬼鬼祟祟的洋鬼子,很有可能也是一刀宰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更何况还在坟中做些不可告人的勾当。

    眼看愣头青的宽剑就要斩在这洋鬼子脖颈上,远处突然传来一声厉吼,这声音凄厉无比,听起来好似半夜鬼哭一般,常笑心尖儿一酥,大感不妙,连忙放目望去,果然,声音传来之处正是常福所在的位置。

    就见常福此时被一个高大的白人女子单手捏着脖子举起,这白人女子面色苍白有若涂满白泥一般,露出一口黄牙,嘶声厉吼不止。

    常福虽然瘦弱,但总也有些份量,能将他这样单手将他举起显然手劲不弱,这洋女人也不知道多久没有剪过指甲,漆黑的指甲锋利如剑,常笑觉得这洋女人一旦下死手,五指一捏,说不定就将常福的脖子钻出几个洞来。常福就像是一只小鸡仔一般,脸红脖子粗的拼命挥舞双手双脚,却摆脱不了当前的困境。

    愣头青的剑一下顿在洋鬼子的脖子上,面上露出几分凝重,微微眯眼,低声骂了句晦气,然后看向洋鬼子道:“没想到你还炼了一具铁尸出来!将人放了!”

    那洋鬼子桀桀一笑,他身子被黄符定住,动弹不得,面上却没有半点惧意,用生涩的言语说道:“一起放人!”

    “你也配称作是人?”愣头青厌恶的一声冷哼,随即手中的长剑一晃,贴着洋鬼子鼻子尖一划,嚓的一下将这洋鬼子脑门上的黄符挑开,洋鬼子身上骤然一轻,大喜之下连忙后退,愣头青剑法了得,剑身一晃又狠狠的拍在了这洋鬼子的脖颈上,将洋鬼子拍得一个趔趄。

    “放人!”

    洋鬼子眼中冒出一股怨毒之色,双目坚定地道:“一起放!”

    愣头青目光一凝,洋鬼子毫不犹豫的和他对视,显然是有鱼死网破之心。

    愣头青看了眼脸色已经紫的常福,撇了撇嘴,随后剑身微微抬起。

    洋鬼子随即口中说了一句什么,那洋女人五指一松,常福一下掉落下来,幸好他身子灵巧,再加上从小在山里做贼,很有一些计较,遇事善于应变,落地就是一窜,远远滚开。

    愣头青的剑身明明已经抬起,但在常福身形窜开的一瞬间,宽剑剑身猛的放出一道精光,包裹住剑身,使得整个剑身一下涨大了一倍有余,本就宽大的剑身变得更宽,足足有二十厘米宽窄,愣头青手腕一动,朝着洋鬼子脖子便斩了下去。

    愣头青这一举动大和常笑心思,对洋鬼子讲什么信用,操刀杀了就是!

    愣头青这一剑嘎嚓一声,将洋鬼子的脑袋一下削掉,然而情况却有些不对,那被削掉的脑袋在空中一下软了瘪了,就像是一个空无一物的皮口袋一样。

    在常笑这边的角度看去,就见一个浑身通红的血淋淋的东西在长剑斩中脖颈的时候一下从那洋鬼子的皮囊之中钻了出去,愣头青所斩的就是一个空壳。

    噫?

    就在常笑还来不及错眼珠的刹那,那血淋淋的东西一猫腰,一脚蹬在地上猛的朝着愣头青一头撞去。

    常笑耳边就听噗的一声,伴随的还有清脆的嘎吱声响,常笑瞬间做出判断,这是锋利之物刺进胸膛的声音,是肋骨断裂的声响。

    就见愣头青被直接撞了出去,身子倒飞出三米才跌在地上,在地上打了三个滚撞在坟边上的槐树上才停下来,此时的愣头青,胸前破开一个大洞,鲜血淋漓,嘴中鼻中全是喷溅而出的滚烫鲜血,眼看就活不成了。

    这个变化来得太突然,原本完全占据上风的一方竟然如此简单的便被那洋鬼子阴了一记,还直接阴死了!

    常笑眉头一皱,心中生出一股怒火来,他一来到这个时代就不停地被人抢生意,先是愣头青抢了他的替天行道的生意,现在这洋鬼子又跑出来抢他杀人灭口的生意!这还给不给人活路了?他娘的做点小本生意真实太难了!

    常笑擎起手中早已经预备好的转轮打火枪,对准了那红彤彤血淋淋的东西就是一枪。

    嘭!

    常笑此时藏在草丛之中,距离那东西不过四十余步,他本身又是神射手,这枪他虽然不大熟悉,但却也并不完全陌生,这么近的距离打一个大活人,打不着才怪!

    那血淋淋的东西脑袋上立时迸溅出一道浆白色的脑花,常笑一跃而起,抽出腰间的长刀,冲破枪管中喷出来的充满火药味的白雾,放开脚步,窜到近前,一刀斩在这东西的脖颈上,一颗血淋淋的头颅嗖的飞起,鲜血噗的一声终于从腔子里喷溅出来。

    直到此时常笑才看明白这血淋淋的是个什么东西,即便是他见过看过,此时也觉得胸口一片冰凉,就见被他鸠的竟然是一个剥了皮的活人,血淋淋裸露出来的是一层层的肌肉纤维,还有白色的肉膜脂肪,此时看起来就像是一只被剥了皮的山羊,那阵阵的血腥气直直冲上来,好不骇人。

    怎么回事?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在这一刻,常笑的世界观崩塌了!

第九章 人之将死 其心也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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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笑还来不及细想,远处传来一声凄厉的哞吼。

    那洋女人了疯一般,化为一阵狂风朝着常笑猛冲过来,度太快。

    感受到一股腥风直扑胸前,常笑下意识的身子一旋,肚子一缩,撕拉一声,常笑胸口的衣服被生生扯了下来。

    这洋女人的指甲果然厉害,简直堪比刀子了。幸好常笑闪得快,不然这一下说不定就要被她撕下一块肉来。

    常笑后脖子上冒出一层冷汗,心中暗叫一声好快,眼角余光看到一个白影朝着自己左肋飘来,常笑手中的长刀刀尖儿猛的一拧,迎着那撞来的东西便砍了过去。

    铮的一声金铁交击的鸣响。

    常笑一刀结结实实的斩在洋女人脖子上,常笑却笑不出来,反倒是面色一变,虎口溅血,手中的长刀嘎嘣一声从中崩断,那洋女人好似完全没有受伤一般,两只手爪继续朝着常笑胸口抓来。

    常笑没时间去想对方的脖子怎么这么硬,他知道要是被这脏兮兮的爪子抓到,至少要被撕下来一块肉来,刀已经断了,他左手正抓着还在冒烟的转轮打火枪,此时也顾不上了,用这火枪在胸前一架,另一只脚猛的一弹,一个直踹正中那洋女人胸口心脏处。

    常笑这一下非但没有将那洋女人踹走,反倒好似一脚踹在了凸起一个颗粒的钢板上,将常笑脚心硌得钻心一般的疼痛。

    常笑誓,上辈子他虽然阅女无数,但却从未见过这么坚挺的铁铸般的奶|子!

    而他架在胸口的那柄转轮打火枪被那洋女人双爪一抓,出一声金属悲鸣,面条一般弯曲变形彻底报废了。

    这是什么武术?九阴白骨爪?

    不过常笑反应也快,这一脚踹上去感觉不对,立马由踹变蹬,身形一窜堪堪从那两爪之间脱身。

    就是这么一个照面,就使得常笑背后冒出一层毛汗,衣襟都湿透了,前世他也没少搏杀,但还是次面对这么厉害的东西,简直是个人形机器,尤其是那对空洞无神的双眼,更是叫常笑觉得自己面对的就是一个化身女人的钢铁战士,这里不是过去而是机械做主的未来。

    那洋女人嘶吼一声又要朝着常笑追来,常笑瞳孔一缩,正要拉开架势,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呼啸,这声音有些苍白,但随着这一声呼啸,坟边上躺着的纸人纸马突然活了过来,朝着洋女人猛|撞过来。

    啪啪啪啪,纸人纸马在洋女人身上撞得粉碎,看起来似乎没有伤害到洋女人分毫,但那洋女人前行的度却陡然变慢,冲出十余步之后一个跟斗摔倒在地,没了动静。

    常笑一愣,今天的事情每一件都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而且全在他所认知的世界之外。

    此时常笑耳边传来微弱的声音:“快,快,戳烂那铁尸的心脏,没了主人的控制,那铁尸一会就要尸变了……”

    常笑听到这个言语心中最先蹦出来的是一句封建迷信,但他却一刻都不停留,来到愣头青身边,操起他的宽剑,几步来到那洋女人身边,刚一过来,常笑便闻到一股剧烈的腥臭气,其间还伴随着一股骚|味,刺鼻难闻,那洋女人身上生出一层浑浊的尸水,味道就是从这尸水上来的,继而这身躯上竟然开始生出一层层的白毛,以肉眼可见的度飞生长,看上去就像是某种菌丝一般。

    常笑心中也生出忌讳来,二话不说,一脚踏在这洋女人的后背上,手中长剑扑哧一声插进洋女人的后心,洋女人喉咙之中出一声嘶吼,猛的直挺挺的站起来,将踏着他后背的常笑直接顶飞了。

    洋女人双手疯癫的舞动几下,胸口腥臭的鲜血喷溅得到处都是,走出了三五步,终于一头栽倒,再也不动了。

    常笑被这洋女人顶得飞起一人多高,直接拍在地上,摔了个实在的,不过他身子板好,一个跟斗就蹦了起来,眼见那洋女人彻底不动了,心脏之处也确实被刺个透心凉,这才长出了一口气。

    身后传来愣头青微弱的声音:“你是那个淫贼吧,咳咳,你人品不好,本来俺是绝对不愿意和你有什么牵扯的,但是现在这里也没有旁人,俺想拜托你一件事,你愿意答应就答应,若是不愿意,千万不要勉强,但你一旦答应了就务必帮俺办到。”

    常笑扭头看向这个愣头青,虽然长的壮些,但毕竟不过是十六七岁,正是少年之期,风之时,一身本领也是上佳,可惜竟然殒命在这荒坟乱岗,当真是可惜可叹!他此时倒是忘记了自己前来就是为了杀这愣头青的。

    不过常笑也不是见到个陌生人向他求助他就不顾一切答应下来的人,而且是这种临终之人的求助,肯定不是那么容易办到的,所以根本不用犹豫,常笑一口回绝,“不好意思,我不能答应你什么。”

    那愣头青一愣,他没想到常笑拒绝的这么干脆,他甚至没想到常笑会拒绝他,随即愣头青脸上露出一丝惨笑,此时的他口鼻鲜血淌个不停,胸口一片血迹,已经是出气比进气多了。

    看着这双眼睛,常笑心中一痛,好似看到了当初死在他身边的年轻战友一般,同样的眼神,出身未捷身先死,同样的充满了遗憾。不过常笑的心肠没有那么软,不会随便答应什么。

    愣头青惨笑一声,原本梗着的脑袋一下软了,躺倒在地,双目有些直的看着天空,艰难的叹息道:“师父说得对,俺这性子成不了道,什么事情都要管上一管,最后自己的性命就交代在这个好管闲事上了,不怪师父不传俺真传道法,俺根本就不是那块料!俺现在才知道师父当初之言的深意,他说俺做个游行天下的侠客绰绰有余,但做个修道之士却完全不够格,心境不成,心境不成啊!”

    说着愣头青伸出颤抖的手指头指着常福道:“我要不管他的死活,我根本不会落到这个地步,那孽畜早被我一刀切掉了脑袋,我的心肠不够硬,不够硬啊!妇人之仁,妇人之仁!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啊!”

    说到这里或许是一口气堵住胸口,愣头剧烈的咳嗽一声,噗的喷出一大口鲜血,一张脸瞬间化为金纸之色。

    愣头青一只手猛的抓住蹲下身来的常笑的肩膀,双目暴突,张开嘴来又噗的喷出一口鲜血,这口鲜血和第一口不同,这一口直接喷在了常笑脸上。

    常笑一张脸瞬间鲜血淋漓。

    常笑一下愣住了,最开始还以为是这愣头青心血澎湃没控制住,但看到愣头青此时的那双眼睛他便知道这是愣头青故意的,常笑心中不由大怒,本来他蹲身要扶起这愣头青,帮他顺顺气,不然他嘴巴鼻子里面冒出来的鲜血全都倒灌了回去,看着就憋气,没想到竟然被愣头青故意喷了一脸!

    常笑擦了一把脸后扭头就走,他也懒得和一个将死之人过多计较。倒是常福、常有早就来到常笑身后,眼见自家主子吃亏,上前就要给气息奄奄的愣头青送行,被常笑一声吼喝退了回去。

    常笑不打算再和这愣头青说一句话,让他自生自灭吧,刚走出几步,身后却传来愣头青咯咯咯的笑声,笑到后来却成了哭声,常笑最看不得这种娘们儿作态,心中更生厌恶。

    却听到愣头青沙着嗓子吼道:“你中了我的心血剧毒,若找不到解药绝活不过三个月!”

    常笑闻言险些笑出声来,这不是武侠小说之中常出现的那一套么?对于从科技达的时代过来的常笑来说,他从不相信世界上有这种三月之后才作的毒,又不是狂犬病和艾滋病,一个毒药还搞什么潜伏期,所以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愣头青大话欺人,可笑可笑!

    愣头青似乎知道常笑不相信,他此时也不知道被哪里来的一口气撑住,或者是回光返照,总之他直着脖子艰难的说道:“你要是不信的话,你就叫你的那两个奴才看看你的心口和后背是不是出现了几条蚯蚓般的红线!那就是我的心血之毒。”

    常笑双目微微一眯,扭过头来看向愣头青,脸上露出一丝嘲讽,不论这愣头青说什么,常笑都是不信的。“小子,你这套江湖把戏,对爷爷我完全没用……”

    常笑不信,但常福、常有两个却是饱受封建迷信迫害的,也经常听说什么中毒几年之后不得解药立时七窍流血,肠穿肚烂的事情,是以常笑不信,他们却信得很,两人齐齐朝常笑胸口望去,常笑胸口的衣衫被那洋女人扯掉一大块,露出健壮的胸膛,自然是一览无余,常福、常有一看,立时慌张的哎呀一声叫了出来。

    常笑正说着,猛的被常福、常有打断,心中大感不快,但看他们的眼睛死死盯着自己胸口,满脸惊慌,不由得也低头看去。

    这一看常笑就愣呆了,就见他胸口果然有三条红色的蚯蚓般粗细的红线呈放射状围绕着心脏。

第十章 恶人当世 好人难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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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上突然长了东西,任谁都会感到害怕,常笑下意识的用手去摸,但手指一触及这几根红线,常笑心脏就猛的一抽,整个蜷缩起来,剧烈的疼痛疼得常笑几乎难以呼吸。

    不过这疼痛在他手指从红线上离开之后便消失无踪,常笑愣怔了,今天一天,他愣住的次数比前世几十年都多,他觉自己以往的世界观正在一点点的崩塌,今天生的每一件事在以前都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哪怕是在那个科技进步到了达程度的时代。每一件事都像是一柄大锤,挥舞起来砸碎他的世界观。

    “怎么回事?”

    愣头青咯咯笑了起来,不过这笑声半道而停,愣头青剧烈的喘息几下,吐出一口鲜血后惨声道:“俺学艺十三年,好不容易炼出真气,出了师门,总想着要做一番事业出来,借此磨砺心智增强修为,没想到这第一步就没有迈过去!”

    “俺这一生光明磊落,没做过一件亏心事,自认无愧于天地,没想到今日竟然以这巫毒之法害你,这是俺一生最大的遗憾!”

    “但是没有办法,俺有一件事需要你帮俺去办,只要你在三个月之内帮俺把这件事办妥了,自然会得到解药。师父说得对,这天下终究是恶人的,做个善人终究是不会长命的!更不可能在修道之途上走得长久!心善之人心中禁锢太多,怎么都不若恶人来得潇洒随意!俺懂得太晚了!”

    说着,愣头青颤抖着从怀中摸出一个玉佩,爱惜的放在手中摸索着,然后开口道:“你去京师,将这个带给一个叫做青袅的女子,她会给你解药,去你身上之毒,切记,对她就说俺去大岚深山之中去修行了,万万不能说俺已经死了,就说,就说俺……”

    说到这里愣头青强撑着自己的那口气一下消散了,后面的话语终究没有说出来。

    常笑眼角狠狠地抽了抽,猛的跳起来重重地踹了已经变成尸体的愣头青一脚。

    他心中这个恨啊!

    自己这才刚刚得了一具躯壳,还有一个大好的身世,以后天高海阔,想怎样就怎样,虽然适逢乱世,但乱世对于军人来说没什么不好,他很开心,还想着要做一把皇帝,哪知道突然蹦出这么个东西,竟然说给自己下了毒,还要自己去京师送信,不然就得毒身亡,当老子是跑腿的么?

    常笑怒气勃,就差鞭尸了,但跟一个死人置气实在算不上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常笑使劲的揉揉脑袋,看向身边的常福、常有。

    这两个显然是将愣头青的话信以为真了,此时都是面色如土,看着常笑胸口的弯曲红线哭丧着脸说不出话来,上一回公子被这愣头青拍了一巴掌得了离魂症,他们挨了几十板子,屁股都打烂了,这刚消停几天,没想到又被这愣头青下了毒,这回就不是挨板子了,就算是公子再怎么护着,老太太都得打断他们的腿!

    还是常福机灵些,一拍手道:“主子,快去找黄仙师他老人家,他老人家乃是一只脚踏入仙道之人,肯定能解你身上的毒。”

    常笑撇了撇嘴,心中正想驳斥封建迷信,但看看躺在地上的那具浑身上下没了皮的尸体,还有那个身子骨好似钢铁一般坚硬长满白毛的洋女人,常笑还真就说不出封建迷信这四个字来。

    此时的他心中好似被压了一块大石头,很多不解纷纷涌上心头,对他来说,这个世界不应该是这个样子,应该更加美好更加和谐才对。

    常福见常笑看着两个洋人的尸体,连忙道:“主人,反正是两个佛郎机鬼子,昆仑奴一般的东西,死了也就死了,只要没有苦主,衙门里的人才懒得去管,咱们还是先看看如何解毒才是正题。”

    常笑微微摇头,走向那洋鬼子的没皮尸体,他觉得自己很有必要搞清楚这个世界竟是怎么回事,不然以后要是再遇到这种没头脑的事情,可就没有这次的好运气了。

    常笑细细观察,将那没皮的尸体上上下下看了个透,没什么现,又走到那长着白毛的洋女人身旁,用树杈将其翻转过来,常笑想了想,用树杈挑开她的前胸衣襟……

    一旁的常福、常有不由得面色一变,常福更是干咳一声,嗫嚅的劝道:“公子,这尸体没什么好玩的,况且都长毛了,你看这味儿这么骚臭,您要是好这皮白的,小的明天就给您弄十个八个过来,这东西脏啊……”

    常笑最开始还没听明白,听到后来才明白,常福这混账竟然是以为他要奸|尸……

    常笑抓起树杈就砸了过去,常福身子小,灵活得很,一闪身就避开了,当然,常笑也没想真打。

    “难道我这具身体的前主人就是一匹种马?见到什么都有冲动?”常笑心中莫名的生出一种悲哀来。

    常笑当然不是对这尸体感兴趣,他感兴趣的是,人怎么会有那么硬的奶|子,就是现在,常笑走路都是一瘸一拐的,脚心那里还是钻心的疼,这全是那一脚踹在了这洋女人奶|尖儿上造成的,但是他刚才用树杈戳了戳,那东西松软得很,这使得常笑大感摸不着头脑,难道是硬气功?

    常笑此时终于明白了,这个世界似乎不是他所了解的那个世界,或者说他对那个世界的了解并不全面。

    常笑又走回愣头青身边,指着尸体道:“搜搜,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

    他自己则上前将愣头青死死攥着的手用力掰开,将那枚玉佩拿了过来,细细端详,这玉佩像是用鸡血石打造的,上面血丝殷红,在阳光下好似流淌起来一般。

    常笑前世的时候,鸡血石很值钱,但在这个时候鸡血石恐怕都没什太大的名气,所以这块玉佩应该没有什么了得的价值,而且这玉佩上没有什么花纹,就是刻画了一个小门一样的图案,这小门雕刻的还算是精致,但雕工也就是一般般,没什么艺术价值。

    常福抓着一个青布口袋送到常笑面前,道:“公子,这愣头青身上就一个破口袋,没什么别的东西了。”

    常笑倒是见过这个口袋,那张拍在洋鬼子脑门上将洋鬼子定住的黄符,就是愣头青从这口袋之中抓出来的。

    常笑展开口袋,往里面瞧了瞧,就见里面是两打黄符,几两散碎银子和铜板,除此之外还有一本翻旧了的书,这书连封皮都没了,直接露出里面已经黄皱巴巴的纸来。

    常笑随手一翻,看了几眼,就感到有些头疼,这繁体字要是少的话,他看起来还勉勉强强,但要是许多字儿堆在一块,那就头疼了,更何况写这书的人似乎生怕浪费纸张,每一个字都是用的蝇头小楷写就,虽然笔画清秀俊雅,但常笑依然看得想要拽头。常笑看了看只好将书合了,丢回布袋之中。

    常笑又拿出那黄符来看,这黄符比正常的纸张要沉重,很坚韧,不容易损坏的同时又很薄,似乎是用什么特殊的材料制作出来的,最起码常笑可以肯定这纸里面含有金属矿物,黄符上面用朱砂画着各种图案,和常笑后世看到的那种镇宅符差不了多少,当然,有区别常笑也看不出来。

    常有此时在远处叫道:“公子,这坟里有些不对劲。”

    常笑收了黄符,几步来到坟前,这坟不看他都感到古怪无比,那洋鬼子难道整天藏在荒坟里?这样的话岂不是传说之中的吸血鬼?还有这坟中当时冒出来的大火是怎么回事?

    刚到坟前,常笑就闻到一股恶臭,常笑站在坟边上捏着鼻子探头朝着坟里望去,结果又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就见这坟里全都是黑的脏水,咕嘟嘟的还在冒泡,好像这坟底下有一汪泉眼一般。

    太邪门了!

    常笑摇了摇头,实在看不明白了,这里也没什么其他的东西,或许坟里有,但是看看这黑臭的脏水,恐怕没有那个愿意去沾。

    常笑皱着眉头挥手带着常福、常有回了五峰县。

    骆驼峰下的坟场之中多出三具诡异的尸体,常笑本以为这个消息很快就会传扬开来,但这个消息从始至终没有传来。就好似那三具尸体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至少常笑耳朵中没听到关于骆驼峰下出现三具尸体的传闻。

    后来常笑才知道,现在正是明官三年大计的时候,所谓大计就像是后世的审核政绩一样,政绩分四等,称职、平常、不称职、贪污阘茸,在这个节骨眼上生这么一件三尸命案,五峰县县令的考绩一定是不称职,头顶上的乌纱十有**保不住。

    所以县令大人就将这件事压下来了,毕竟只是两个番鬼,还有一个不明来历的少年,更没有苦主,最关键是这案子太诡异了,一个皮被剥光了,一个浑身长着白毛,就那个年轻汉子还算正常点,但肚子也被不知道什么东西掏了一个洞,这种案子一看就知道没法破,更何况这县令也不是吃白饭的,稍微调查就知道这件事和常家常公子有关联。

    得!调查到这里就可以结束了!涉及到常公子的案子就更不能管了,常家可是能吹枕边风的皇亲国戚,他一个小小的县令那敢得罪!

    所以一桩三尸命案就这样化于无形,据说那三具尸体在坟岗上随便挖个坑就都埋了。

    愣头青要是知道自己死后是和曾经斗得你死我活的两个洋鬼子同穴,不知道心中会是个什么想法。

第十一章 一路颠簸 直奔京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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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笑现在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是胸口上的三根蚯蚓般的红线到底是什么东西,除此之外他后背上相同的位置上也有三条红线,这六条红线不碰什么事情都没有,一旦稍稍碰触,立时就是疼入肺腑,常笑曾经尝试用刀将这六条红线挖出来,她在红线边缘下刀,割了一个深达四厘米的口子,连骨头都看见了,结果现这红线是从肋骨骨头缝之中钻出来了,就像是爬山虎一般在肋骨上一圈圈的缠绕着,即便没有ct设备,常笑也知道这红线在肋骨后面的胸腔里还不知道有多少。

    常笑觉得世界变了,变得莫名其妙,不过他也习惯了这种变化,原本坚信科学的他,现在再也不会说什么封建迷信了,一味的崇信一样学问,哪怕他是科学,本身也是一种迷信,所以常笑现在放宽了心,将自己当成一张白纸,什么都能接受。

    知道自己确实无法解决身上的红线问题之后,常笑决定去一趟京师,他本就想要暂时离开这个家一段时间,去那里都无所谓,既然如此不如就去京师走一走,顺便看一看这大明王朝的都城。

    下了决定,还需要一个借口,离家的借口,常笑不想说自己身上中了毒,这样他这具身躯的娘,那个常夫人非得寻死觅活不可,绝对不会叫他离开,所以他需要一个借口。

    常笑对于以前的那个常公子还有许多未知,胡乱编瞎话就不大容易,所以他叫来了常福、常有,叫他们帮他编个瞎话。

    这话刚说出来,常笑就觉得常福常有用异样的目光在看着自己,不由得微微皱眉。

    常福笑道:“公子,难道你忘了京师里面您的姑姑早就叫你去京师了?说是在那边给您在京卫指挥使司安排了一个七品的经历,虽然官职不大,但您股姑姑说了,有了官身再向上走就不难了,前一段时间还专门来信催了呢,就是老夫人都叫您去混个功名,不过公子你一直都觉得那里都不如在家自在,京师里面权贵遍地都是,不能欺压良善,不能淫玩旁人妻女,肯定无趣,所以才没去,您要是想去京师直接拿这件事去和老夫人说就成了。老夫人肯定答应。”

    常笑一愣,还有这样的好事?来了竟然就有官做?这个常公子还真是没什么大志啊!给官都不做!

    常笑一笑道:“我倒忘记这件事了。”说完便迈步去找他这具身躯的娘。

    常笑其实是不大愿意见到常夫人的,毕竟这老夫人的儿子等于是死在他手上,但硬着头皮也要见,见完了他就拍拍屁股走人,要真是有了一官半职,他一时半会也不用再回到这个地方了,如此正合了他的心思。

    见面从始至终常笑就说了一句话,“我要去京师。”这是常笑尽量学着常公子的做派说的,其实这和常公子平日的表达能力差远了,常公子只用一个嗯字就能把这个意思清晰无误的表达出来。

    常老夫人自然是不舍,她知道自己这个儿子是什么性子,真要是去了京师,那里贵人遍地,真要是惹到硬茬子上恐怕就捅出泼天大祸来,可惜明明知道,常老夫人也没法拒绝,常笑在家从来都是说一不二,以前还怕他爹,他爷爷,现在老头子去了江南,老太爷又得了病,精神不大好,自然也就管不了常笑了。

    常笑其实根本没等常夫人说出什么话语,撂下那句话转身就走了。

    然后就回去筹备去京师的事情了。

    当然,具体的事情用不着常笑办,常福、常有两个被老太太叫去说了足足一个多时辰才擦着汗走出来,去张罗各种路上需要带的东西,给姑姑送的礼物,等等,忙得不亦乐乎。

    这筹备事宜就忙活了三天,第三天一早,鸡刚叫常笑便爬起来了,常福、常有两个比他还早,已经在指挥着套车了。

    在瓶儿的伺候下常笑穿好了衣衫,这才出门。

    不甘不愿的去给老太爷请了个安,其实就是远远地看看,老太爷精神一天不如一天,一天里面有两三个时辰清醒就算不错了。

    远远地看一眼,常笑连那老头子长的什么样都没细看,就看见一个身材宽大的老者躺在床上。

    这老者面色苍白,还有一层淡淡的虚汗,伺候的丫头不时用毛巾擦拭,常笑觉得这是自己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看这个老头了!

    随后常笑又去见了常夫人,常夫人有千言万语要说,常笑还真就乖乖的站在那里听着,本来常笑是想要看一眼留个嗯字就走的,但这一来就走不了了,不是因为什么亲情之类的东西羁绊,而是因为常夫人此时讲的都是常家在京师之中的种种关系,和各个势力之间的瓜葛,仇人是谁,朋友是谁,谁能够用得上,谁两面三刀,谁需要虚与委蛇,等等、等等,每一样对于常笑都有大用途。

    常笑虽然是混黑道的,但是官场上的这些弯弯绕绕他也多少明白些,要不然光凭一个心黑手辣他也不可能将三任市长玩弄于指掌之间。

    所以他听得很认真,记得很仔细,只不过那些绕口的官职名字实在叫他感到难受,前世什么市长省长,科长、局长很简单,到了这里就变成了什么郎中、主事、尚书、左右都御使、通政使之类的,繁琐不说从字面上还分不出高下来!

    还好老夫人昨天花了一晚上的时间给常笑整理出来了一个名目,上面分门别类的将常家的关系一一记录下来,有了这个东西就好办了。

    常夫人其实也不是寻常女子,常老太爷早就不管琐事了,常友章又常年在外,整个常家这几年都在她的打理下,一切井井有条,也就是常笑这个老来得到的儿子她收拾不了罢了。

    常夫人此时说出来的东西清晰明白,也没有哭哭啼啼的舍不得常笑,一晚上的时间,常夫人也想明白了,常笑愿意上进总比窝在这一县之地要强,宫里的关系也就是保住他们家三代富贵而已,现在到了常笑这一代就算是第三代了,常笑要是混不出个名目来,这常家就得败在他的身上,常家虽然人丁艰难点,但没有富贵了要人丁还有什么用?

    常笑拿了名单,常夫人又拿出一个锦袋,内中放的全是宝银号的银钞,一五千万两,当做他去京师的花销。

    常笑对于这一五千万两没什么概念,他要是知道这一万五千两银子相当于后世的一千万人民币的话一定会大吃一惊。

    常家还是很有钱的,随随便便就拿出这个数目的现银,要知道前世常笑身家也过亿了,但都是不动产,是死钱,真正能够在手头上流动的现金也不过几百万而已。而且这还是以防万一用的,不能随随便便动用。

    光看一千万或许还不算大数目,但能一下随随便便拿出一千万作为花销的,后面的资金就没法算了,要知道,这一万五千两现银不是用来打点关系的,像他们家这个层次打点关系不会直接给现银,都是一张画一幅字一个玉壶之类的,说是花销就是平时吃饭打赏下人用的钱。用来送礼的东西恐怕价值更高。

    常夫人也确实是下了血本,毕竟常家就这么一根苗,钱再多留着干嘛用?有了官身就是富贵,就是源源不断地财源。

    然后常笑就带着常福、常有,十辆盛满各种礼物的大车还有以林管事为的一百个家丁出了。

    常笑叫了常福,给了他些盘缠,叫他带着十个人先走一步去京师,去打探一下那个叫青袅的女子究竟在哪里,京师想必不会太小,愣头青死得太着急,也没说出这个青袅究竟在哪里落脚,常笑只能希望这个青袅不太难找。

    一起随行的还有瓶儿,常笑本来是不想带着这小丫鬟的,他对这贴身伺候他三年的小丫鬟很有戒心,女人的心思都极为敏感,在常笑心中,女人的心思和那条一眼就看出他不是常笑的恶兽也差不了多少。

    可惜常夫人觉得他路上不能没有人照顾,瓶儿虽然害怕常笑,但离开常笑还真的不愿意,常笑的贴身丫鬟可不是谁都能当得了的,在下人之中也是一份光彩。况且瓶儿还有其他的任务在身。在常夫人看来,常福、常有两个加起来都不及一个瓶儿有用。

    五峰县距离京师说远不远说近不近,正常走的话要一个月的时间,如果赶路的话二十天左右也就到了,常笑不着急,胸口的红线还要三个月才作,前头已经有常福去打探消息了,他去早了也没多大意义,所以不快不慢的走着。

    此时正是秋高气爽,一路皆是官道,官道两旁红枫翠柏相映成趣,很有一种踏青郊游之感。

    常笑坐在宽敞的马车中,这马车车厢虽然不算太宽,但很长,都可以睡觉了,马车之中各种吃食果品都有,不过什么都好,就是这马车有点太颠,是以用软垫垫着,或许是因为垫得太厚,坐久了腰酸屁股疼。

    常笑旁边小心翼翼的坐着瓶儿,这小丫鬟随时等着伺候常笑,当然,如果常笑想的话,各种伺候都包括在内。

    可惜常笑对于这么小的丫鬟实在无法提起性趣来,要是换成一个十**的大丫鬟的话,常笑倒是很想体味一下这车中之乐,至少也要她以口舌温存一下。

    突然觉得有点精|虫上脑却无处泄的常笑不由得一叹,随后常笑笑了,京师里面的女人应该有很多吧,这古代女子玩耍起来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没来由的常笑第一个想起来的竟然是宾馆里面的红床……这个时代要是还没有这种大型玩具的话,他准备明一个先!

    想到红色,常笑面色又阴沉下来,一想到自己身上还有六条蚯蚓似地恶心东西,什么性趣都烟消云散了,这简直就是催命符,常笑有种想要去将愣头青挖出来鞭尸的冲动,说起来到现在他都不知道那愣头青叫什么名字。他就是被这个连名字都不知道叫什么的小屁孩摆了一道!

第十二章 饥民互食 不慕美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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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笑将愣头青的那个口袋又拿了出来,摆弄了下玉佩,又翻翻那些黄纸,最后将那本几乎翻烂了的书拿了出来。丢给一旁的小丫鬟瓶儿道:“读读。”

    常笑现在已经恢复了大半的繁体认知能力,完全可以看懂书上的繁体字了,但他还是觉得麻烦,直接叫瓶儿来读。

    小丫鬟瓶儿一张笑脸立时涨的通红,低声道:“公子,咱们坐车呢,上次你叫奴儿给你读金瓶梅,读到一半你就那样,咱们在车上可不好那样……”

    常笑愣了愣,随后使劲揉了揉脑门,暗暗叹道这常公子的花样还真多,叫这小丫鬟读些淫词浪调,啧啧,有时间我也找个试试!

    或许是古代人天一黑就没啥事儿可干了,只能干这些事儿,所以在这方面现代人比古代人差远了啊!

    常笑没好气的瞪了眼瓶儿,瓶儿立马将红红的脸蛋藏在了书后,一看不是那些污秽文字,便开心的读了起来。

    “道通天地有形外,思入风云变态中……”

    常笑连忙叫停,问道:“这什么意思?”常笑前世是当兵的,文化程度自然只能说是一般,还是很一般的那种,这还是相对于那个世界来说,到了这个世界除了半生不熟的认识几个繁体字可以说是两眼一抹黑,和文盲也没啥区别,一旦涉及到什么典故更是一问三不知,这开头第一句话就叫常笑不知所谓,变态,变什么态啊?

    瓶儿有些奇怪的看了眼常笑,道:“公子这是宋代程明道的一诗,道通天地有形外说的是大道无形,思入风云变态中,说的是存神天外可以于风云变幻之中来去自如。”

    常笑还真没想到这一个小丫鬟竟然懂得这么多,随后想起来了,这瓶儿是常家从两岁开始便收留的,是专门给他养着的通房丫头,也就是小老婆预备役,自然管教的严,先生来教课都是这小丫鬟在旁边陪着,也学了不少,实际上文化程度比常公子这家伙还要高明些。

    常笑心中大叹自己运气好,找了这么一具身躯,不但来了就有官做,还是皇亲国戚,又是独苗没人争产业,连个丫鬟文化程度都不低,啧啧,就是太小了点不好下口。

    随后常笑仰倒身子,叫小丫鬟继续给他读。

    常笑听起来有些意思的就是这书中对于力气、精气、元气、真气、丹气、和罡气的划分,书中说,力气就是正常的体力,这个没啥,而从精气开始就有意思了,书上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也说:“人之所以生者,精气也。”

    书中意思是说,生命始于父母阴阳交|合之际,而游魂投入母胎,藉父母的精气而成身形,即‘精气为物’之义,此称为生。

    生命终结源于身体的衰老,阴阳的分离,由此魂失其所,此称为死。

    身体一死,魂既失所,再为游魂,再遇阴阳交|合,而感气分相投,又是一生之始,此即‘游魂为变’之义。

    游魂为变是死生之际的一大转变,但这转变后的新生命不一定是人生,这要看他生前是何居心而定,居心在人可以仍旧为人,居心在鬼神,在其它动物,则为鬼神或其它动物。

    常笑听到这一段的时候心中一震,叫瓶儿仔细解读,这一段说的岂不就是他游魂投入常公子身体的情形么?虽然常笑依旧不明白其中附体的缘由,但关于这一段常笑听了便深信不疑了!

    关于元气书中说:“天地者,元气之所生,万物之祖也。”天地都是元气构生出来的,元气充足的人百病不生,身体强健,元气稀薄则身体衰弱。

    至于真气则是由元气和精气结合化生出来的,是一种玄之又玄的东西,按书中所说,一旦将真气修炼的强大起来,便可施展无穷道法神通,修出真气便等于是一只脚踏进了修仙之途的大门槛。

    而丹气,据说是要炼出金丹种子来,何谓金丹书中没有细说。罡气则又是由丹气演化出来,书中同样没有细说。

    常笑想起当初那愣头青说自己刚刚修炼出

    来,显然愣头青是一只脚踏进了修仙之门了,常笑一想到自己也可以随手放火甚至腾云驾雾成为仙人,心中不由一喜,现在的他可不是刚来之时了,他现在基本上已经接受了神仙鬼怪的说法。

    可惜,瓶儿大致读了十余页,常笑便逐渐没了精神,显然这是一本修道的科普书啊,讲的都是些浅显的修道道理,什么存神出窍,什么胎息修炼还有什么张果服气法,等等、等等,但都是随便点一点,说了个大概没说具体修炼细节,就好似是个纲目,这些东西对常笑没啥用处,便叫瓶儿停下,收了起来。

    然后瓶儿将常夫人准备的那份名单拿了出来,或许是因为得了常夫人的指示,瓶儿一有空就给常笑讲解这个人是怎么回事,那个人是怎么回事,常家在京师是怎么样的情况,常笑对于这个却很上心,这是他以后混世界的根本,也难为瓶儿将这么多人的事情都记得清清楚楚。

    一路晃晃荡荡的走了十余天,算是走了一半的路程了,常笑已经不再坐车了,将那车给瓶儿一个人享用,他则骑了一匹马,在他来说,马背上比在车上还要舒坦一些。而且还可以和林管事多聊聊天,这林管事是老江湖,知道的看到的都很多,常笑现在缺的就是这些东西。

    这一路走来,道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眼前的景象可真叫常笑笑不出来,就见路途之上,处处都有衣衫褴褛的难民,常笑从林管事那里得知陕西大旱,而且是连续很多年的大旱,他们这一条路正好和陕西通往京城的道路相交,所以难民突然就多了起来。

    这些难民要只是衣衫褴褛皮包骨头也就算了,但他们一个个神情木然,弯着腰麻木的往前,似乎根本不知道要去那里一般,这感觉就像是丧失了魂魄的行尸,这才是最可怕的,行走在其中,到处都是死气沉沉的感觉,尤其是在清晨的雾气下,就像是坠入了无边地狱之中。

    常笑还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这些难民之中没有孩子,也很少有妇女,都是些男人,甚至连老人都很少。

    这就有些奇怪了,不过常笑的好奇心也没那么重,在他看来或许就是因为妇女、孩子、老人行走较慢,所以才慢慢被落下了,亦或是这些人抵抗力太差病死了。

    虽然他心中还有些别的想法,但是他不愿意去想,更不愿意去问旁边肯定知道事情真相的林管事和常有,他不大愿意知道事实的真相。

    他心不愿意去接触的事实真相,一个时辰之后便被证实了。

    不知道是谁最先现了难民队伍之中有个女人,这女人穿的褴褛胸口却扎得严实,其实这女人已经饿得皮包骨头了,就算不穿衣服也看不出什么来。

    之所以她被现是因为她背着一个竹筐,竹筐之中传出了一声被闷在层层包裹之下的婴儿啼哭,就是这一声小小的几乎听不见的啼哭,周围麻木的难民陡然直起腰板,齐齐看向这个女子,一双双饥饿至极的眼睛之中绽放出贪婪的光芒。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女人就有个名字叫做‘不慕羊’,意思是说女人的肉吃起来比羊肉还要佳美,小孩也有个名字叫做‘和烂骨’说小孩的肉软烂好嚼,一煮就熟。

    常笑看到前面的骚乱,诧异走过去的时候,那女子已经被难民拆分了,藏在篮子之中被厚厚的草死死压住的孩子也被扯出来,撕成了不知道多少碎片,不要说肉,就是洒在地上的鲜血都被难民抓起来和着土粒往下咽,碰到要是咬到石头就在嘴里好似含糖一般的含上好久才舍得吐出去。

    这一番争抢食人,就活活噎死了两个,抢夺之中彼此殴斗重伤了几个,这两个噎死的还有重伤的再次被分食,这感觉就像是一群乌鸦在抢夺地上的腐尸一样。

    很难想象这些看上去骨瘦如柴应该一点力气都没有的难民,此时竟然会爆出这么强大的力量,能够将人的胳膊从肩膀上生生的撕扯下来,能徒手敲碎人的脑壳,挖去脑浆。

    即便是常笑心思如铁,此时也不由生出寒意!要是依常笑的脾气此时就应该将这些没有人性的难民都杀了,但是他知道,杀了这些难民不过是招来更多的难民来分食人肉罢了,有几个人是愿意吃人肉的?彼此相食都是被饥饿所迫,这能怪谁?

    也有不少难民眼中匪光四射,盯着常笑他们这一行人,可惜也就是看看而已,常笑这一行人有近百条持刀大汉,腰中还有不少都别着火枪,哪个不长眼的会撞上来找死?是以一路走来倒也太平。

    一行人未曾停留,一路走过,常笑不愿回头去看,也不愿意去想这队伍之中为什么没有老人和女人孩童,常笑以前常听说乱世乱世,当时他没什么感觉,但现在才知道什么叫做乱世。

    正走着,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喧哗,声音潮水一般的涌过来,紧接着就是难民们的大声呼喝,一个个撒腿向前狂奔。

    常笑一怔看向旁边的林管事。

    林管事是走惯了道的,眼中露出警惕的目光道:“公子,看难民这架势是碰到民匪了。”

    “民匪?”

    林管事双腿一蹬马镫,噌的窜起站在马鞍上,张目一望,随即脸色一变,连常笑的问话都不回,连声叫道:“退退退!”

第十三章 香气熏人 半途中邪

    林管事说完一屁股砸在马背上,一边拨转马头一边道:“公子,前面民匪太多,咱们先找个地方避避。”

    十辆车的车队并不算太大,转身就走,一直退出去一里多地,等了一晚上,第二天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没有民匪了。

    一晚上常笑也基本从林管事那里弄清楚民匪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了,就是所谓的义民或者说是土匪,总之就是没饭吃,活不下去,又想要活下去的那些人。

    昨天跟着他们一路前行的那些难民们一听到有民匪非但不逃,反倒是啸聚而去,就是加入民匪去了,因为成了民匪就可以随着大伙去抢,也就有饭吃了。这些民匪就是这么出来的,且声势越来越大!

    很有登高一呼万鸟影从的架势,没办法,大家都没饭吃,活不下去了,只能团结起来去找那有饭吃的抢。在这方面说得上是万众一心。

    哀鸿遍野,民不聊生!

    这是常笑心中突然蹦出来的话语。

    遇见了这两件事情之后,常笑不再慢慢行路了,和林管事打个招呼,其实不必他打招呼林管事就已经安排完了。

    车队将度提升起来,常笑骑马技术不算高明,有些跟不上马队了,他也没必要糟那个罪,骑马缓行和纵马疾驰完全是两个概念,便重新坐回马车里。

    十辆马车都是双马的,车上的东西也不算沉重,度快了许多,急急赶了一天,临天黑的时候来到了一处小村落处,这小村落本来是来往客商的休息之处,整个村子的人除了种地以外,就靠着给村里的两家客栈忙活赚点铜板。

    但是今日这村落已经被烧成了一片白地,两座客栈更是被彻底破坏,所有能吃的能用的东西都被抢光,好似蝗虫过境一般。

    常笑从马车上掀帘走了下来,刺鼻的辛辣味熏得他眼睛酸,即便是军人出身,这种整个村子被屠的情形他也是次见到,就见村中,浮尸处处,甚至许多尸体都被撕咬过,这副景象真当得上是人间地狱。

    林管事他们似乎见惯了这场面,还进了村子转了一圈,林管事拍马过来道:“公子,这里没有歇脚的地方,死了这么多人肯定不干净,咱们往前再赶赶吧,找个山坳也好。”

    常笑点了点头便钻回马车里面了。

    常笑此时才真正知道自己回到了一个什么样的世界之中,不亲身经历,任书中写得如何凄惨都无法描绘此间情形万一。

    他们这边刚刚准备摸黑前行,就看到远处有光亮朝着他们这边靠近。

    马蹄声也随之传了过来。

    “前面的可是去京师么?这一路大不太平,咱们结伴同行如何?”喊话的声音从后传来。

    林管事不愿节外生枝,扬声回道:“我等路赶得急,不方便同行。”说完就拍马前行,不再理会后面的人了。

    常笑对于这个时代不大了解,当年的常公子也基本没怎么出过五峰县,所知只比常笑多一点而已,所以常笑自然不会瞎掺合,便回了马车上。

    一行人走了足足大半夜这才找到一处山坳,秋天的夜晚也已经比较寒冷,尤其是这山坳里面湿气还要重一些,更显得夜凉刺骨。

    但是这里乃是荒野不能生火,不然引来了民匪就麻烦了,只能将十辆马车围起来当风,凑合一晚。

    第二天天蒙蒙亮的时候常笑便醒了,他不是公子哥出身,自然没有公子哥的臭毛病,看了眼睡得还熟的瓶儿,常笑悄声走下了马车。

    刚下马车,常笑就微微皱眉,因为在他们的车外百丈的地方也有一队马车停着。清晨的雾气有些重,影影焯焯的。

    林管事正在一旁张望,看到常笑醒了便小跑过来道:“公子,是昨晚要求同行的那伙人,后半夜追上来的,没什么不妥的举动,我就没有惊动公子。”

    常笑点了点头,这山坳在这里,你能停下来休息,别人自然也能。

    常笑张目望了望,雾气之中,对面的车队有四辆车,没什么气派,不知道有多少人,要是看马匹数量推断的话应该是三十多人。

    此时那车队里面死气沉沉,似乎还都在睡觉。确实没什么异常之处。

    常笑微微皱了皱鼻子,道:“这是什么味道?”

    林管事一愣,随即嗅了嗅,疑惑的道:“有些像是脂粉气,公子不说我还真没闻出来。”林管事咧嘴一笑,对面车队里要是还有女人的话那就更没什么可疑的了,想来对方也是看到他们人多势众,所以才靠过来想要找个依靠。

    常笑想了想,不知为何心中有一丝阴霾一闪而过,又仔细的闻了闻这气味,随后摇摇头,暗笑自己被愣头青那些神神叨叨的事情给搞得神经了,刚转身常笑猛的又转过身子,一把抓住林管事的手腕,林管事被常笑骇了一跳。

    常笑压低声音道:“这女人身上的香气怎么这么重?距离这么远还能闻得到?而且咱们这里是山窝,风根本就不往咱们这里吹。”

    林管事一愣,随后目光猛的一闪,他是老江湖了,只不过鼻子不太好使,那香味又实在太淡,这才没有注意,但这个淡不代表这个香气真的很淡,能够隔着百丈距离,有不靠风吹动,直直透过来的香气,怎么说都应该是极为浓郁的!

    林管事最初没在意,此时经常笑一说,他也感觉出不对来了。林管事用舌头往手指上舔了舔,然后伸在空中,感觉了下,确实没什么风。

    “公子回车,咱们现在就出!”林管事脸色凝重起来,出门在外,小心无大碍,虽然他现在还觉得对面那队车马应该没什么问题,但诡异的东西还是离得越远越好!

    林管事说完便匆匆去招呼还在睡着的家丁起身。

    近百人的队伍一动作,立时纷杂起来,马匹也被惊动,嘶鸣起来。

    常笑进了马车,一双眼睛微微眯着,盯着对面沉在雾气之中的车队。

    越看常笑心中越不拖底,他们这边闹成这样了,对面的车队竟然一点反应都没有,依旧是死气沉沉的模样,看着就叫人堵。

    幸好常家这些家丁也是常家喂大的,有些纪律,虽然照着军队差远了,但还是十分麻利,这就看出世家的好处了,只有家中从小养大的家丁才能这样,要是从外面招来的家丁那和主家是不可能完全一条心的,出了事情说不定就乱了,就像是头婚和二婚之间的区别一样!半路夫妻怎么都不如原配。

    常家马队片刻整顿便收拾停当,林管事看了眼百丈之外依旧一点动静都没有的车队,眼中的警惕更重,招呼一声,整个车队便开始行进。

    那车队比他们略微靠前一些,横在路中间他们要想继续前行便要在两边绕过去,所有的家丁都看出不对劲来,边走边注视着那死气沉沉的车队。

    此时太阳还隐在山后,头顶上虽然已经白蒙蒙的,但山下这里还是有些黑,清晨山中又有不少雾气,所以对面的车队究竟是什么情形他们这边也看不清楚。

    常笑一行不急不缓的兜了个大圈子,绕过了那安静得叫人感到不舒服的车队,回归到官路上,所有人都送了一口气。

    就在这个时候充溢四周的香气突然变得浓重起来,这香气熏熏然叫人有头重脚轻之感,更有种想要翻江倒海呕吐的感觉。这感觉就像是晕船一样。

    常笑在车中便感觉到有些不适,瓶儿年龄小身子更要弱些,此时已经被这香气熏得面若桃花一般,一双大眼睛之中闪烁起妖媚光芒,猛的俯下身子,张开小嘴一口便隔着衣服叼住了常笑的那话事。

    常笑正觉胸腹难受,冷不防关键部位被瓶儿一口叼住,心中一惊,刚要推开瓶儿,哪知道瓶儿已经上下动作起来,小舌头更是不停旋转,也不知道她哪来的这么多的口水,将常笑的衣服都湿透了,那感觉几乎和没有隔着衣物没什么分别了!

    常笑脑袋咚的一下炸开,精神都有些恍惚了,差一点就沉浸在这快乐之中。

    差一点,就是没有!

    常笑使劲咬了一口腮帮子,剧痛使得他一下清醒起来,抓住瓶儿的双肩将她从自己的胯部一下搬了起来。

    就见瓶儿现在面若桃花,双眼里面波光闪闪,媚眼如丝,樱桃小口中喷出浓浓的香气,口水滴滴答答的流淌。一只小手使劲的去抓常笑的腰带,另一只手则不停地拽着自己的衣领,露出一片白腻腻的胸口来。

    一看这模样,常笑就知道有问题,这和前世那些嗨大了的吸毒女没什么区别,常笑想也不想,一个手刀准确的切在瓶儿脖颈上,小丫鬟嘤咛一声身子便软了,常笑将她放在一旁,挑开门帘朝外望去。

    就见外面已经乱了套了,近百个家丁一个个尽皆面红若血,鼻息沉重的嘶吼着,只有林管事、常有和其他几名特别强壮的家丁还保有一丝清明,手中抓着一块布捂住口鼻,抽出腰刀朝着他这边赶来。

    一边跑林管事一边呼喊:“公子快快屏住呼吸,将布用水打湿了捂住口鼻。这香气太邪门了。”

    常笑闻言,连忙将车中水壶里面的水打湿了衣襟,扯下来捂住口鼻,随后扯着愣头青的那把宽剑一个箭步也从车上窜下来。

    林管事还有那几个家丁一凑过来,常笑就闻到一股骚|味,常笑看了眼他们用来捂嘴的布,正冒着热气,常笑心中不由得赞叹一声:“不愧是老江湖,应变能力就是强。”

    此时那些面色如血般的家丁已经开始撕扯自己的衣服,将胸口挠出一道道血痕,双目也因为充血而变得赤红起来。

    本来就有些浓厚的晨雾不知为何此时变得更加厚重起来,二三十米外就已经看不清楚了。

    常笑觉得这个场景实在是太过诡异了,他不惧怕任何敌人,但是此时这种莫名其妙的情形却叫他感到有些束手无措,这是他不擅长应付的局面!

    “林管事,什么情况?”

    林管事紧捂着口鼻,所以声音有些呜,朝着常笑靠了靠,常笑连忙退后些,林管事这才想起自己捂着口鼻的是什么,连忙说道:“公子,麻烦了,估计是什么邪门手段!早就听说最近陕西大旱死的人太多,处处都不干净,没想到在这官道上也能撞邪。”

    这话说的和没说一样。

第十四章 一吼破法 红袍喇嘛

    此时浓雾之中突然传来一阵阵的笑声,这声音十分悦耳动听,好似能够钻进人的心扉之中一般。

    本来就已经状似疯狂的家丁们听到这个声音,陡然变得安详起来,好似梦游一般,脸上带着傻傻的笑容,跌跌撞撞的朝着浓雾之中走了过去,似乎被这声音彻底迷住了一般。

    林管事叫了一声不好,“他们被迷住心窍了!”

    就算是常笑都知道任凭这些家丁循声而去的话定然会出事,常笑突然之间就想到了那在他们旁边扎营的空荡荡的车队,不由得打个寒颤,或许那个车队根本就没有问题,之所以一片寂静就是因为车队之中的人都被这声音勾走了,现在轮到他们了。

    就在此时常笑身后的车上也传来响动,常笑和林管事还有常有等人骇得回头去看,就见瓶儿晃晃荡荡的从车上走了下来,双目瞪得大大的,内中没有半点神采,空洞的就剩下灰黑色的眼仁,一步步的朝着那声音走去。

    常笑一把拽住瓶儿,还没待常笑开口,瓶儿一张脸陡然扭曲,张开小嘴朝着常笑便咬了过来。

    这感觉和当初那恶兽扑过来时的感觉一模一样。

    幸好林管家手疾眼快,将刀鞘一下架在两人之中,这一口才没咬到常笑。

    瓶儿毕竟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没有多大力气,被常笑一把抓住双手,抽了瓶儿的腰带将她的手手脚脚牢牢捆住丢回车里。

    林管家看着那些家丁面上露出犹豫神色,随后狠狠地一咬牙,小声道:“公子这些东西招惹不得,咱们还是远远躲开,免得引火上身。”

    这些家丁都是跟在林管事手下不少年的老人,彼此都熟得很,甚至有些还和林管事有不远不近的亲戚子侄关系,但林管事他们的任务是护送公子去京师,在他们眼中公子的安危大过天去,所以只能咬牙弃了他们,保住公子的性命!林管事做出这个决定显然也是十分痛苦的。也只有他这样的老江湖能够在此时进行这种割舍!

    其他几个家丁闻言都露出震惊的表情。

    常笑却皱眉道:“真的没有办法了么?”常笑可不想当光头司令,在这难民如潮的地方,要是没了护卫,他也不知道自己能否活命,看到那血淋淋的人食人的场景之后,常笑觉得这个世界处处都充满了不安全因素,他虽然对自己的军事素养有信心,但好汉架不住群狼,更何况是比狼还凶猛狡猾的人,所以只要能救这些家丁,常笑是绝对要救的!

    林管事迟疑道:“也不是没有办法,只是不知道这办法有没有用,但不管是有没有用,都会惹来不干净的东西,公子是千金之躯……”

    常笑看着那些家丁的身子已经有不少沉入雾气之中,隐隐快要完全没进去了,低声吼道:“不要娘里娘气,吞吞吐吐的!快说,有什么办法?”

    常有和其他几个家丁也看向林管事,常有就不说了,其他几个家丁和那些被迷住心窍的家丁可是从小光屁股玩大的,那是真有感情。见死不救他们也做不出来。

    林管事连忙道:“喊!大声喊,将他们喊回来!”

    常笑还有常有和其他几个家丁都愣住了,喊?要是喊有用你怎么不早说?再说了这些家伙一个个目光呆滞一看就是中了不干净的东西,光凭喊有什么用?

    林管事道:“我以前走关外的时候,听说过,人身上有烈血阳罡之气,尤其是阳气重的男人喷声一吼,神仙也得抖三抖,只要阳气够重,什么妖术邪法都能破!知道为什么小孩得了离魂症要反复叫他的名字么?知道人受到惊吓的时候为什么本能的尖叫出声么?都是为了喷出这口阳罡之气破解邪祟,要想将他们救出来,恐怕也就只有试试这个法子了。”

    说到这里林管事又道:“公子这个法子不一定有用,万一咱们这里一喊那些人没招回来,反倒把别的东西引过来怎么办?公子你是千金之体……”

    “你才千金呢!”

    笑不等他说完,已经直起腰板,扯开嗓子叫唤起来,“大河向东流啊……”这是常笑认为最有阳刚之气的歌了!

    林管事一愣,随即感激的看了眼常笑,也跟着扯着嗓子喊起来。

    常有和其他几个家丁也不闲着,齐齐开口,他们这边有十个人,是这近百家丁之中最强壮的,声音也洪亮,齐齐扯着嗓子怪嗥还真就有种雄壮的气势,好似群狮狂啸一般。

    别说,他们这声一喊,浓雾竟然真的变得稀薄不少。

    甚至有几个家丁身子摆了摆,有些挣扎犹豫的模样。

    没想到真的有效!最复杂的问题往往解决的方式非常简单。

    常笑几人一见这个情形,扯着嗓子叫唤的更凶,那些家丁的脚步越来越迟缓,终于有一个家丁在吼声之中晃了晃脑袋,然后扭过头来莫名其妙的看着好似神经了一般大吼的林管事和公子爷。

    林管事大喜,连忙吆喝道:“小二子,赶快回来,你们中邪了!”

    小二子愣了愣,似乎是在考虑究竟是他中邪了,还是神经病般嚎叫的林管事中邪了。

    林管事一双眼睛立马瞪了起来:“快他娘的回来!再***站着不动老子敲了你小子的命|根子!”

    被林管事这一吼,小二子好悬没坐地上,连忙撒腿往回跑。跑回来林管事就叫他一起吼,小二子虽然莫名其妙,但是在林管事的积威下连忙大吼装起神经病来。

    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数十个家丁66续续的跑了回来,然后莫名其妙的跟着一起喊。

    人数一多,声音便变大起来,那浓浓的雾气竟然被震得越来越淡薄,远处的情形也逐渐清晰起来。

    终于所有的家丁都被召唤回来,那浓雾也彻底消散,直到此时,常笑才知道原来日头已经升起了这么高了,约莫已经有上午十点左右了,方才一直被雾裹着常笑还以为一直都是清晨。

    一见到阳光,所有的人都心中一松,尤其是被阳光一晒,觉得什么不干净的东西都被吹散了。

    常笑觉得自己的喉咙都快给喊破了,不过他没休息,而是拽着话都说不出来的林管事还有常有带着十余个家丁朝着那半夜在他们旁边扎营的车队走去。

    没了雾气阻隔,在阳光的照射下,一切都清清楚楚,就见这车队鸦雀无声,一个人都没有,静的叫人毛骨悚然。

    留在原地的只有四辆马车,还有三十匹马,其余的什么都不缺,就是缺人!

    林管事叫了声邪门,然后道:“公子,此处不宜久留,咱们还是快快赶路,争取在天黑之前赶到辛桦岭,那里有落脚的地方。

    常笑点了点头,他可不想自己的队伍第二天变成这般极静模样,所以有些东西还是要先搞清楚,常笑叫林管事搜了搜这四辆车。

    车上装的都是些药材,其中不乏山参、灵芝、虎骨之类的贵重药材,除了这四辆马车之外,还有一辆宽大的马车,车内有些女人用的东西,显然是带着女眷的,而且不是一个女人,看情况车内起码有四五个女人,其中至少有两个孕妇,这是林管事这个老江湖看完车子之后说的。

    “这就有些奇怪了,药材商人贩药带着女眷干什么?”

    林管事猥琐一笑,但随即感到场合不对,道:“公子爷这您就不大清楚了,这小女孩和怀了孕的女人加上女人肚子里面的孩子都是药材,还都是极为贵重的药材,元朝的时候那些蒙古鞑子最信的就是密宗喇嘛了,这群喇嘛就有一味药很出名,叫做甘露丸,这甘露丸里面就要用到女人,不光女人还有男人。”

    “这甘露丸需要的材料有一千多支,其中最主要的有五甘露还有五大肉甘露,公子你可知道这些都是什么?”

    常笑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但林管事脸上已经写清楚了,其中至少有女人还有男人。

    林管事确实是有点水准的,不愧是跑惯了东西南北,开口就道:“这五大肉甘露就是人屎、人尿、男精、女血还有骨髓,五肉就是狗肉、牛肉、羊肉、象肉最后一个就是人肉了,元朝的时候只要是有点身份地位的人家都愿意朝喇嘛们捐赠换

    取这甘露丸,连服用,你说这么大的需求得死多少人?这还是比较出名的,什么紫河车啊、葵水啊、人皮、人骨、人头都是药材。人这玩意儿浑身都是宝啊!”

    常笑还真不知道古代将人当药材,这些药商岂不是和土匪一般?不过常笑对这些都没什么兴趣,摆了摆手,退回自己的车队。

    那些家丁看到这整车的名贵药材虽然有些不甘心,想要弄点拿走,但一想想他们的主人现在的下场,便不由得打了个寒颤,退回车队。

    车队此时已经准备好了,常笑一猫腰钻进车里,随后马车便开始行动起来。

    常笑他们一行走了之后,两个红色的人影不声不响的出现在静寂的车队之中。

    这两个人影一个消瘦无比,另外一个则极壮,都是皮肤黝黑,披着火红色的僧袍,头戴鸡冠帽,面目有些狰狞猥琐,一看就是两个喇嘛!

    其中一个皮肤干裂得好似干涸河床的喇嘛道:“竟然破了魔女的迷窍招魂法,要不是太阳已经升起来了,阳罡之气太盛,我就叫他再也醒不来。”

    另一个不屑的撇了撇嘴道:“丹增,天魔女已经盯上他们了,你还怕没有机会享用他们么?”

    丹增嘴角裂开一线,点了点头:“益西你说得对,咱们先去享用那些花一样的男女,等到夜晚降临咱们再去享用这些命好的家伙们。”

    说完两个喇嘛齐齐一笑。

    他们身后的一处荒野突然抖动起来,好似水面被石子惊动,一圈圈的涟漪出现,涟漪之后显现出四十多个人来,这四十多个人男多女少,其中还有两个腹大如瓜的孕妇,此时一个个尽皆赤身**,面色艳若桃花,彼此纠缠嘶磨在一起。

    这一群人里面本来就只有五六个女子,精壮汉子却有三十多个,如此一来,一个女子身边就围着五六个汉子,身上的洞都被塞满了还不够用,那些汉子好似有无穷精力,怎么折腾都泄不出去,女子更是如狼似虎,下面两个洞都已经淌出血来了,那两个孕妇更是有涓涓羊水从下体流出,但依旧娇|喘浪|叫,拼命索取,场面荒淫无比,诡异无比!

    两个喇嘛见到这个场景都淫笑起来。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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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邪尊修仙记介绍:
明末是仙道衰弱的开端,一场波及整个天下的仙魔大战使得仙魔佛妖等等所有的修仙教派元气大伤,整个仙道危急,二百年后就会被西夷的一种全新的文明所代替。
仙道衰微!佛道衰微!魔道衰微!这个时候恶人常笑来了!
这个世界上没有所谓的仙侠,有的只是一个个在烘炉之中挣扎求存的弱小生灵风流邪尊修仙记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风流邪尊修仙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风流邪尊修仙记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