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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放羊小星星     诸天万界之大拯救txt下载     诸天万界之大拯救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八章 团聚

    阳光温热,文他娘正在院内的土灶上生火做饭,忽然间,院外传来一阵马鸣声。

    “律!”

    “孩他娘,俺朱开山回来啦!”

    哐当!

    听到这日思夜想的呼声,文他娘身子一颤,手上的锅铲当啷一声掉进了铁锅里。

    恍惚间,文他娘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直到朱开山的声音再次传入她的耳中,她方才确信。

    那个令她朝思暮想的男人,回来啦!

    文他娘激动地跑出了院子,当她看到朱开山和李杰,眼中的泪水犹如决堤一般,哗啦啦的流了下来。

    朱开山翻身下了马车,走上前去擦了擦文他娘的眼角。

    “孩他娘,你这是作甚。”

    “你可算回来了。”文他娘轻轻地锤了锤朱开山厚实的胸膛,埋怨似的回道:“你这个昧良心的,一封口信也不往家里捎,你知不知道俺们有多担心?”

    朱开山哈哈一笑,一把搂住老妻。

    “俺这不是回来了。”

    “看看!”说着说着,朱开山放开了文他娘,站在原地转了一圈:“没缺胳膊少腿吧?”

    “去你的!”

    文他娘摸了摸眼角,余光恰好瞧见了一旁的李杰,到了这时,她才想起儿子还在现场呢,顿时脸色一红,不过好在她的肤色比较黑,即便脸红也不太看得出。

    李杰上前一步,笑着招呼道:“娘,俺回来了。”

    就在这时,院内飘来一阵糊味,文他娘一拍脑袋。

    “哎呀,俺锅里的菜!”

    朱家现在一共有五垧地,正值农忙时节,仅凭传武、文他娘、鲜儿三个肯定是种不完的,为了尽快耕完,朱家在镇上招了几个短工来帮忙。

    按照惯例,朱家不仅要付钱,还得包短工们一顿中饭。

    这次朱家一共招了八个短工,再加上家里的三个人,十几个人的伙食烧起来可不少,关键是文他娘刚才做的还是肉食。

    虽然老朱家现在经济宽裕了不少,但过惯了苦日子的文他娘依然秉持着精打细算的习惯。

    这一大锅菜糊了,可把她心疼坏了,以致于她都顾不得重逢的喜悦,连忙折步冲进了院门。

    看到这一幕,李杰和老朱两个大老爷们,不由相视一笑。

    这次回来为了带上那几箱金子,两人可算是费了不少心思。

    出发前,两人在集市上购置了一辆马车,顺带着还买了一批不值钱的草药作掩护,除此之外,他们还绕了一大圈,尽可能的避开了有土匪的地方。

    然而,即便如此两人路上还是遇到了好几拨劫道的,幸好两人全副武装,带足了弹药,有惊无险的击退了这些土匪们。

    不仅如此,他们还反抢了这些土匪们。

    不过,绕路总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不,本来小半个月就能走完的路,两人硬是走了一个多月。

    “传文,你去厨房看下火,娘去趟地里,把鲜儿叫回来。”

    没过一会,文他娘又风风火火的跑了出来。

    “鲜儿要是知道你回来,不知道该有多高兴呢,你是不知道,这段时间她想你想的有多厉害,想的人都瘦了。”

    提到鲜儿,李杰情不自禁的露出一丝暖笑。

    这丫头,真是好久没见了,还有点怪想的。

    文他娘离开没多久,李杰就听到门外传来清脆的呼喊声。

    “传文哥!”

    “传文哥!”

    听到这熟悉的嗓音,李杰放下手头的锅铲,擦了擦手,迈着小碎步迎了上去。

    “传文哥!”

    鲜儿看到那个日也想,夜也想的身影,眼眶立马红了,犹如乳燕归巢般,娇躯一晃,扑进了李杰的怀里,紧紧的抱住了李杰。

    同时,眼中的泪水也止不住的顺着微红的面颊流了下来。

    李杰眼中满是温柔,轻轻的抚了抚她那柔顺的秀发,低头在她耳边轻声道。

    “我回来了。”

    “传文哥,我……我好想你。”

    鲜儿难得大胆地吐露出了自己的心声,而后又撒娇式的往他怀里拱了拱。

    “有多想啊?”

    李杰轻轻的推开了鲜儿,低头打量着眼前满是娇羞的女人,一段时间不见,鲜儿出落得更加水灵了,配合着她那粉若桃花的面颊,当真是娇艳欲滴。

    作为旧时代的女性,鲜儿何曾受过这种调戏,何况,她的眼角还看到了站在院中的朱开山,这一发现,鲜儿立马羞答答的低下头来,声若蚊蚋道。

    “传文哥,你老是调戏俺。”

    门内,朱开山看到两人的亲密互动,不住的点了点头,眉宇间满是欢喜之色。

    这,就是他梦寐以求的日子啊。

    一家人团团圆圆在一起,地方不用大,够住即可,钱不用多,能养活一家人就行。

    然而,下一秒钟,朱开山的脸色忽然一变,凭添几抹忧色,旋即,他的视线转向了一旁的麻袋,那里面不止有草药,更有几百根‘大黄鱼’。

    如果他早知道老大的心思,他或许就不想把这笔钱运回来了。

    如今在他眼里,这些钱已经不是钱了,而是麻烦。

    或许,还是祸根。

    回来的路上,李杰曾经和他说过,未来这笔钱的去向。

    正所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日俄两国在东三省这片土地上交战日久,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战争,外加一个懦弱的清政府。

    东三省的老百姓可遭了殃,不知道多少老百姓流离失所。

    世道乱了,老百姓活不下去,走偏门的人也就多了,如今东北大地上,大大小小的土匪也不知有多少,匪患严重的威胁了老百姓的日常生活。

    同时,那些溃兵们也不是什么善茬,自古以来,匪过如梳,兵过如篦,溃兵的危害远胜于土匪。

    因此,当李杰告诉朱开山,他打算用这笔钱拉起一支队伍时,朱开山并没有拒绝,因为李杰给出的理由令老朱无法反驳。

    恰逢乱世,万一哪天有一群溃兵来到元宝镇,如果没有足够的力量,不仅镇上的老百姓要遭劫,他们老朱家辛辛苦苦攒下的家底,也很难保存下来。

    如今这年月,成立保安队在东北也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毕竟没有人想死,也没有人想流离失所,自保完全是刚需。

第三十九章 出发!

    天色渐暗,朱家小院上空升起袅袅炊烟,历经风雨,一家人终于团聚在了一起。

    传武是位闲不住的主,总是对外界充满了好奇,从看到李杰那一刻开始,他便围着大哥问东问西,直到现在也没有消停。

    “哥,哥,你再给俺说说老金沟呗,那里真的遍地都是金子吗?”

    “传武!”

    然而,没等李杰开口,一旁的朱开山就忍不住出声说了他两句。

    “你有完没完了?”

    关于老金沟发生的一切,朱开山并不想让家里人知道太多,毕竟那里也不是什么好地方。

    被老爹这么一吼,传武立马闭上了嘴巴,怯生生的看了朱开山一眼。

    “开放啦!”

    就在这时,文他娘端着一盘热腾腾的猪肉炖粉条走了过来,而鲜儿则是端着碗筷亦步亦趋的跟在了文他娘身后。

    朱开山瞄了一眼一旁的老三,吩咐道。

    “传杰,去屋里拿两壶酒过来。”

    “好叻!”

    相比于好动的传武,传杰的性子就要沉稳多了,如果不是两人的年纪相差太大,传杰反倒是更像一个哥哥,听到老爹的吩咐,传杰连忙起身,蹬蹬蹬地小跑进了屋里。

    这一晚,朱开山喝着喝着就不自觉的喝多了,他高兴啊,他们一家能团聚,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早些年间,他因为闹义和团的事被迫离家,一走就是好几年,独身一人来到关东这片陌生的土地。

    那些年,每逢月圆之夜,他的思想之情就开始泛滥,他曾无数次的梦到过一家人团聚的日子,直到今天,他的梦终于映照进了现实。

    一家人,终于团聚了!

    忽然间,朱开山很想把这一刻保留下来。

    怎么做呢?

    对了!

    照相馆!

    朱开山记得前年元宝镇上就开了一家照相馆,那时候,他们一家人还未团聚,每次路过照相馆看到橱窗里的样照时,他就想,以后他们一家人团聚了,一定要照一张全家福。

    “传文,明天我们一家人去元宝镇拍个照吧,拍个全家福,洗出来挂在家里的墙上。”

    “好啊。”

    李杰想也不想便一口答应了下来,只是去元宝镇拍照,未免有点不够意思,拍照就是为了纪念,自然应该在熟悉的地方拍。

    去照相馆拍照,那背景,看起来就不舒服,哪有在家里拍好。

    “要不俺去镇上,把师傅请到家里来拍吧?”

    朱开山仔细一想,觉得这样好像更好一些,于是点了点头,道。

    “行,那就交给你了。”

    翌日,李杰来到元宝镇照相馆,一开始照相馆的老板一听要去放牛沟拍照,那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得,但是谁让李杰拥有钞能力呢,最终,老板还是答应了。

    没办法,给的太多了!

    虽然老板的态度颇有些前倨后恭的意味,但赚钱嘛,不寒碜!

    中午。

    朱家小院。

    眼瞧着朱家六口人摆好了姿势,照相师傅抬了抬手,招呼道。

    “往这看。”

    噗!

    随着镁光灯一闪,一道白烟升起,画面至此定格,不过为了保证呈现,照相师傅又连续拍了好几张,确保选出最好的那一张照片。

    当然了,这是要额外付费的。

    毕竟这时候的照相机,还是个金贵玩意,不像后世,只要有了一台智能手机,照片是随便拍。

    ……

    ……

    ……

    几天后,在家休息多日的李杰再次行动起来,时不我待啊,今年已经是1905年了,再过些年,大清就要完了,混乱的民国时代就要来了。

    趁着大清还没亡,李杰可不得好好挖挖大清的墙角吗。

    何况,再过些年,老张就要崛起了,不,准确来说,老张已经在崛起的路上了。

    说起老张,这位也是个风云人物,贫苦农民出身,父亲早亡,母亲不久便改嫁了,在这种家庭长大,日后还能成为东北王不可谓不传奇。

    老张的人生履历也是十分精彩,当过兵,参加过甲午战争,干过兽医,从过匪(虽然他没承认),最红靠着剿匪起家,被大清诏安踏上仕途。

    之后更是长袖善舞,游走于日俄之间,猥琐发育,谁给好处跟谁干,一步步壮大自己的队伍,最后成了东北的无冕之王。

    发动过两次直奉战争,最后更是成了北洋政府的最高领导人。

    老张的一生,既有功,也有过,其中老张饱受后世诟病的大概就是和鬼子纠缠不清,不过放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老张这么做也不能算错。

    毕竟谁能想到,鬼子竟然有吞并神州的野心。

    别说老张,就是大清,甚至小鬼子自己,他们当时也没敢那么想,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鬼子渐渐发现,原来一切都是纸老虎。

    自觉掌握了‘真相’之后,小鬼子的野心越来越大,越来越膨胀,随后便走上了‘作死’的道路。

    结果,小鬼子如愿以偿,顺利作死成功。

    不过,那都是原来的轨迹了,李杰既然来到了这个时代,鬼子的扩张之路也就到此为止了。

    嚣张?

    不存在!

    侵华?

    想都别想!

    北上?

    怕不是在做梦!

    如果哪天李杰心情不好了,说不准他就一个飞的跑到东京,和他们的天皇谈谈心,谈的好,你好我好大家好。

    谈不好?

    那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天皇就是砧板上的那块鱼肉,想怎么拿捏就怎么拿捏。

    离家之前,朱开山最后一次问道。

    “传文,你真的决定好了?”

    “决定好了!”

    “不后悔?”

    “不后悔!”

    看着李杰一副笃定无比的样子,朱开山默默叹了口气。

    孩子大了,雏鹰,终究是要展翅的!

    可是,参加过战争的朱开山心里非常清楚,这条路是多么危险,是多么的难走。

    踏错一步,极有可能就是万劫不复!

    不过,仔细一想,老大即将要做的事,也不是什么坏事,反而是好事,大大的好事!

    思虑良久,朱开山走上前去拍了拍李杰的肩膀,语重心长道。

    “注意安全,遇到事情,记得向家里捎信,别什么事都自己扛着,你老头子我,还没老到提不动枪的年纪!”

第四十章 保安队

    一眨眼,时间来到半个月之后,李杰从奉天归来,这一次前往奉天,主要是为了采购军火,毕竟拉保安队没有吃饭的家伙怎么行?

    虽说如今不比民国,私人大批量购买军火不是那么容易,但办法总比困难多,李杰亲自出发,买上几百杆枪,那都不是事。

    不过奉天终究不比魔都,商业没有那么发达,李杰挑来选去,最终还是选了毛子货,也就是大名鼎鼎的莫辛纳甘步枪。

    莫辛纳甘步枪定型于1891年,由毛子政府对外招标,当时毛子最中意的设计方案有两款。

    其中一款是由比利时武器设计师里昂·纳甘提交的设计方案,一份3.5线口径步枪和500发子弹进行测试。

    另外一款则是毛子本土的设计师莫辛提交的,一份5发单排弹仓的7.62口径步枪。

    结果,两款方案不分胜负,管委会采用了折衷的方案,将两款设计合并在一起,最终武器定型后得名为莫辛-纳甘步枪。

    莫辛纳甘步枪属于第一代使用无烟药枪弹的步枪,因为烟雾少,枪声清脆,尤其是供弹、发射动作干脆利落,连续发射时如同水珠溅落,故此又称之为‘水连珠’。

    此次,李杰一共采购了三百发水连珠以及两万发子弹。

    除了步枪,李杰还额外购买了五门47毫米口径的诺儿登费尔德式机关炮,这几尊火炮他是从清军手上购买的。

    虽然这几门火炮服役了将近十年,但维护保养还算得当,基本上和崭新的没有区别,用在保安队上完全是足够了。

    至于,机器什么的,李杰暂时还没有采购。

    之所以不买,主要是因为这些机器有些敏感,大清这还没亡呢。

    回到家李杰也没闲着,第二天便马不停蹄地赶到元宝镇。

    成立保安队的目的是为了保境安民,自然要和当地的地头蛇们打个招呼,而且李杰也不是做慈善的,购置武器花了那么多钱,多多少少也得回点血。

    春和盛,传杰看到大哥来了,连忙走出柜台迎了上去。

    “哥?你咋来了?”

    “我来找夏掌柜谈点事。”

    元宝镇是一个大镇,得益于优良的地理位置,南来北往的商客很多,夏家的实力虽然不是元宝镇最强的几家之一,但夏家在镇上也算是说得上话。

    因此,李杰才上门找到夏掌柜,让他将自己介绍进圈子。

    “正好,夏掌柜在后面呢,我这就给你去叫。”

    传杰很懂事的没有问李杰来找夏掌柜的原因。一溜烟的跑进了后堂。

    没过一会儿,夏元璋就走了出来,热情的招呼道。

    “朱老弟,许久不见,甚是挂念!”

    李杰笑着拱了拱手:“夏老哥,不必如此客气,无事不登三宝殿,俺这是来找你帮忙来了。”

    一名新来的伙计,眼看着两人‘老哥’、‘老弟’的顿时有些迷惑,这年轻人不是传杰的哥哥嘛,按辈分应该是东家的小辈啊。

    怎么就老哥、老弟了?

    满腹疑惑之下,伙计忍不住戳了戳身旁的老人。

    “志哥,东家怎么对传杰那小子的哥哥这么客气?”

    啪!

    老人并没有回答新伙计的疑惑,反倒是给了他一记暴栗。

    “管那么多闲事干嘛,你的工作都做完了吗?”

    新伙计看了一眼老人,眼里满是委屈,但没办法,谁让他是一个学徒呢,这年月,学徒可没有人权,想要学本事,就得忍着。

    另一边,夏元璋听到李杰来找他办事,不仅没有不高兴,反而乐的哈哈大笑,他巴不得李杰多找他办点事呢。

    人情,就是这么来的。

    “请!”

    “咱们有事里面谈。”

    言谈间,两人一前一后走进了后堂。

    春和盛占地数亩,前院是商铺,后院是住宅,搁在后世,这种建筑结构叫做‘商住一体’。

    两人来到会客厅,夏元璋伸手招来丫鬟,让她沏上一壶好茶,顺带在送些点心过来。

    吩咐完丫鬟,夏元璋目光一转看向李杰,主动开口道。

    “老弟,你刚刚说有事找我?”

    李杰点了点头:“夏老哥,这世道是越来越乱了,我前几天去了一趟奉天,毛子和鬼子打的是不可开交,一路上到处都是流民。”

    说着说着,李杰又叹了口气。

    “唉,除了流民,更让人担心的还是匪患,很多老百姓活不下去,只能靠劫道度日。”

    说到匪患,夏元璋是深有感触,做买卖的,总是要进货出货的,随着世道越来越乱,春和盛的生意也是越来越难做。

    以前出门顶多请几个护卫就行了,但现在不行了,队伍里没有几杆枪,根本就不敢出去。

    更甚者,即便队伍里有家伙也不安全,一旦遇到大批的马匪,那几杆破枪,压根就不顶用。

    如今,元宝镇的商户们大多都是结伴出行,每家或出钱,或出人,集众人之力,才能确保商途的安全。

    但如此一来,运输成本可谓是数倍于以前,像春和盛这样的大商户还好,尚能支撑,那些做小买卖的,可谓是苦不堪言。

    “是啊,现在世道乱了,和之前相比,路难走多了,说起来前些日子,黄掌柜家里的一批货就被马匪给抢了。”

    “唉,这一年,老黄算是白干咯。”

    感慨过后,夏元璋好奇道。

    “老弟,你这是打算做点买卖?”

    “是,也不是。”

    “哦?”

    望着夏元璋一副迷惑不解的样子,李杰主动解释道。

    “是这样的,我打算成立一支保安队,一来,保护家人的安全,二来,也能起到护境安民的作用,算是为乡里们提供些许帮助。”

    夏元璋闻言心中一喜,其实,元宝镇的商户们早就想集资成立一支保安队了,但关于出资比例方面,大家一支没能谈拢。

    另外,关于保安队领头的人选也没定好。

    于是,事情就这么搁置了下来。

    而李杰是什么人,他又有什么本事,夏元璋可是亲眼见过的,由李杰出面,成立保安队,夏元璋是一万个赞成。

    “太好了!”

    “老弟,不瞒你说,咱们镇上也有这个打算,我本来还打算找你,问问你的意见呢。”

    “没想到,我们这是想到一块去了。”

第四十一章 小弟来了

    “没想到,我们这是想到一块去了。”

    夏元璋所说的全都是肺腑之言,他本来就有意引荐李杰给元宝镇商会,只是前些日子李杰一直不在家,再加上他又有些担心李杰多想。

    所以,这件事便一直搁置了下来。

    双方都有意向,接下来的事情就好谈了,随后,李杰将未来的大致规划和夏元璋说了一遍。

    虽然李杰这次采购了三百杆长枪,但他并不打算一次性招满三百人。

    毕竟,三百人的保安队着实太过显眼。

    瞧瞧隔壁的保安队,拢共也就二三十杆枪,五六十个人,而且人员都是歪瓜裂枣的,老的老,小的小,战斗力也就比大清国的军队稍微强那么一点点。

    若是遇到真正的悍匪,或者是精锐部队,一个冲锋,估计就被拿下了,像这样的保安队顶多只能吓唬吓唬一些小角色,比如二龙山上的老蝙蝠,再比如三水寨的老鹞子。

    就在李杰和夏元璋商讨保安队的事情时,一名披头散发,浑身上下破破烂烂,犹如乞丐一般的男子,面带欣喜的走进了春和盛的大堂。

    大堂的一位伙计看到这名男子,十分嫌弃的摆了摆手。

    “去去,讨饭往别处去!”

    被人误认成了乞丐,男子当即大怒。

    “你说谁是乞丐呢?啊?”

    说着说着,男子把袖子一撸,扬起拳头,恶狠狠的瞪了伙计一眼。

    看着男子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伙计气势一弱,不自觉的往后退了半步。

    “你……你想干嘛?”

    这时,其他的伙计听到动静连忙赶了过来,将男子团团围住,其中一名年纪稍长的伙计从人群中站了出来,朝着男子拱了拱手。

    “这位小兄弟,不知道是哪路英雄?”

    眼见这人和和气气的样子,男子的脸色也稍微缓和了一些,抱拳道。

    “英雄二字不敢当,我是来寻人的。”

    寻人?

    听到这句话,老伙计不由仔细的打量了眼前的男子,好像要瞧出对方的真面目来。

    “不知小兄弟是来找谁的?”

    男子咧嘴一笑:“我来找我老大,朱传文。”

    现场众人闻言纷纷将目光投向人群中的传杰,被大家这么一瞧,朱传杰也很是疑惑,因为眼前这位他不认识啊。

    “你是来找俺哥的?”

    男子闻言眼前一亮:“你是老大的弟弟?”

    “是啊。”传杰呆呆的点了点头,问道:“你又是谁?俺没见过你啊?”

    男子呵呵一笑,解释道:“我和老大是在老金沟认识的。”

    这位男子正是老金沟的大金粒,几个月前,李杰虽然认下了他这个小弟,但两人并没有一起走。

    毕竟,大金粒还有一个妹妹仍在马匪手中,他总不能丢下妹妹不管,就算是大金粒同意了,他娘大黑丫头也不能同意。

    何况,即使大金粒想,李杰也不能同意,他和朱开山回来的时候可是运了一大批金子,这批金子的来路不是那么正,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出于以上原因,两人最终还是在老金沟分手了。

    不过,李杰也没有对大金粒完全放任不管,他给大金粒留了一个地址,让大金粒办完事情,安顿好老娘,弟弟妹妹之后,再来寻他。

    而李杰留下的地址,不是别处,正是元宝镇春和盛。

    尽管大金粒声称是自家大哥认得小弟,但少年老成的传杰却留了个心眼,没有轻易的相信对方,转而问道。

    “你叫啥名字?”

    大金粒老老实实的回道:“我叫大金粒。”

    “好,你在这等着。”

    言罢,传杰蹬蹬蹬的小跑进了后堂。

    传杰心思细腻,虽然夏元璋没说今天在哪会客,但根据过往的观察,他也大致猜到了夏掌柜和大哥在哪。

    一路小跑到了会客厅,果不其然,自家大哥和夏掌柜都在呢。

    夏元璋看到气喘吁吁地传杰,还以为前面出了什么事呢,率先开口道。

    “咦,传杰,你怎么来了?”

    “东家。”传杰停下来后,先是朝着夏元璋施了一礼,而后慢条斯理的回道:“外面有人来找俺大哥。”

    旋即,传杰目光一转,看向了李杰。

    “大哥,你认识一个叫大金粒的人吗?”

    李杰缓缓点头道:“认识,怎么,他来了?”

    传杰老老实实的回道:“是的,他现在正在大堂呢。”

    “好,我知道了,你过去告诉他,让他在外面候着,我一会就来。”

    关于保安队的事情,李杰和夏元璋已经谈的差不多了,两人商量好了,过几天由夏元璋将李杰引荐给元宝镇商会。

    尽管保安队还未正式成立,但根据夏元璋所说,这件事基本上不会出什么问题。

    唯一值得商榷的就是‘保费’的问题,元宝镇虽然是一个商业大镇,但商会里的商家太多,人一多,意见就难以统一。

    如果李杰开价太高的话,只怕会引起一些非议。

    一般而言,保安队的‘保费’是以年为单位收费的,参照隔壁县的保安队,他们每年的收费是两千大洋的现金,外加价值两千大洋的物资。

    四千大洋对于普通的保安队来说,价码已经不低了,但对于李杰即将成立的保安队而言,明显就有些低了。

    李杰计划第一批招募五十名队员,这五十个人,李杰不仅包他们吃住,每个月还要给10块大洋的工资,如此一来,单单在薪酬上每个月的开支就要500大洋。

    再加上吃住,一个月的支出最少也要7-800大洋,一年的经费就是一万多。

    这一点,正是夏元璋所担心的。

    一万多大洋,太多了!

    即便元宝镇的富户多,估计也很难通过这样的方案。

    传杰离开没多久,李杰也顺势提出了告辞。

    “夏掌柜,要不今天就到这?”

    夏元璋默默的点了点头,只是看他的神色,明显肚子里有话没说完。

    迟疑片刻,夏元璋最终还是将心中所想说了出来。

    “老弟,老哥这边有个建议,关于保费这一块,老哥建议你还是再好好考虑考虑。”

    尽管夏元璋说的委婉,但李杰还是秒懂对方的意思。

    “嗯,我会的。”

第四十二章 俺也要

    “老大!老大!”

    大金粒一看到李杰,立马兴冲冲地的迎了上去。

    看到大金粒穿的跟乞丐似得,李杰不禁问道。

    怎么搞的这么狼狈?”

    “嘿嘿。”

    大金粒只是一个劲的傻笑,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

    当初,两人分别的时候,李杰给他留了一笔钱,只是大金粒考虑到家里只有老娘一个人赚钱,未来日子过得会很拮据,便把钱全都留在了家里。

    李杰看到大金粒一副为难的样子,心下了然,大概也猜到了钱的去处,不过他既然把钱给了大金粒,钱就是对方的了,怎么花都是大金粒的事,他并不在意。

    “好了,跟我走吧。”

    随后,李杰带着大金粒去了一趟布庄,给他买了几身衣服,又带着他去了一趟浴室,转了一圈,大金粒总算恢复了本来的相貌。

    回去的路上,大金粒望着李杰的背影,一想到刚才老大又是给他买衣服,又是带他剃头洗澡,眼眶顿时就红了。

    这辈子,除了他娘,就没人对他这么好过。

    大金粒的出身不好,父亲是个烂赌鬼,家里的钱、地全都被父亲败光了,但即便如此,他父亲也没有收手,依旧嗜赌如命。

    最后,他爹死在了赌桌上,是被人打死的。

    父亲死后,母亲为了躲债便带着他们兄弟姐妹四处流浪,从小到大,他就没过过什么好日子,也从来没穿过新衣服。

    这一次,是他十八年的人生中,第一次穿上崭新的,属于他自己的衣服。

    约莫半个小时,李杰带着大金粒回到了朱家小院,文他娘看到跟在儿子身后的年轻人,不由问道。

    “传文,这是?”

    李杰介绍道:“这是大金粒,是过来投奔我的,暂时先在咱们家住几天,等过段时间有了落脚的地方再走。”

    大金粒上前一步,拍着胸脯道:“大娘,以后有什么事,您尽管吩咐,我别的没有,力气倒是有一把。”

    “好,好孩子。”

    文他娘是个热心肠,即便在齐鲁时,家里不宽裕,也不忘偶尔接济一下邻里,如今家里有钱了,更加不会在意多个人吃饭。

    何况,这孩子还是老大领回来的。

    对于老大,文他娘有着近乎盲目的信任,反正老大不论做什么事,肯定都有自己的道理。

    “娘,饭好了吗?俺饿了。”

    就在这时,传武扛着锄头走进了院门。

    “好了,马上就好,等人齐了,就开饭。”

    看到家里来了一个陌生人,传武楞了一下,而后开口问道。

    “娘,这是?”

    文他娘随口回了一句:“你哥的朋友。”

    “大娘,是小弟,是小弟。”

    听到这样的介绍,大金粒连忙解释了一句,他可不敢乱了辈分。

    传武一听顿时有点好奇,家里不论发生什么事,只要跟大哥有关,他都很感兴趣。

    大金粒非常自来熟的招呼道:“二哥,你好,我是大金粒,以后您就叫我小金好了。”

    看外表,大金粒明显要比传武要大一些,头一次被比自己大的人叫哥,传武还真有点不适应,不过,以他大大咧咧的性子,也没怎么在意,笑着回应道。

    “你好,你好,俺叫朱传武。”

    家里多了一个陌生人,对于老朱家并没有多大影响,反正就是多一副碗筷的事,以老朱家的豪富,完全没有压力。

    大金粒骨子里是个要强的人,自然不会呆在朱家吃白食,第二天就跟着传武下地干活去了。

    两人年纪相差不大,很快就混熟了。

    一次偶然间,两人聊天时,大金粒说漏了嘴,说到李杰即将要成立保安队的消息。

    朱传武虽然一直待在放牛沟,但保安队是什么,他还是知道的,以前听说的时候,他就生出过向往,如今一听自家大哥要成立保安队,当即就动了心思。

    不行!

    这件事,他必须要参与!

    那可是保安队,能摸枪的!

    多威风!

    得知这一消息后,朱传武也没心思继续种地了,立马就把锄头一扔,二话不说就往家里跑。

    回到家,朱传武第一时间找到了李杰,脱口而出道。

    “大哥,大哥,你是不是要成立保安队?”

    看着传武一副猴急的模样,李杰放下手中的毛笔,笑眯眯的问道。

    “怎么?你也想跟着一起干?”

    “嗯!嗯!”

    朱传武忙不迭的点了点头,一脸期待。

    “成吗?”

    “成!不过,你得先问问老爹的意见,如果老爹同意,我这边随时欢迎。”

    “啊?”

    听到这句话,传武的脸色立马垮了下来。

    他虽然憨,但憨是憨,傻是傻,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老爹那一关肯定不是那么好过的。

    保安队是干啥的?

    保境安民!

    未来,少不了要和胡子打交道。

    其中的危险性不言而喻。

    咋办?

    传武脑中急转,忽然间,他心中生出一计,只见他笑嘻嘻的走到李杰身边,又是捏肩,又是敲背。

    “哥,这件事能不能由你和老爹说啊?”

    “不成!”

    李杰虽然不介意带上传武,并且他也有信心保证传武的安全,但这些朱开山不知道啊,哪怕他说了,朱开山也不一定信。

    此外,如何说服朱开山,也是他给传武定下的考核之一。

    如果传武连老头子都搞不定,只能说他暂时还不适合出去做事。

    然而,传武哪是那么好打发的,一计不成,他又心生一计,居然开始撒气了娇。

    “哥!哥!你就帮帮我俺嘛,帮帮俺!”

    看着传武那张神似‘韩春明’的脸,这小子顶着这张脸撒娇,李杰竟然有一种‘自己’对着‘自己’撒娇的感觉。

    这一联想,身上立马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然而,即便如此,李杰仍旧没有松口的打算。

    “去,去,去,给我滚一边去,你要是再这样,就算你说通了老爹,我这边也不带你了!”

    “呃!”

    听到大哥放出的‘狠话’,朱传武立刻不敢继续造次了,只得苦着脸,乖乖离开了房间。

    ‘咋办呢?’

    ‘俺该咋办?’

    接下来的一整天,朱传武是活也干不动了,吃饭也不想了,满脑子都在想,该怎么说服老爹同意自己跟着大哥做事。

第四十三章 如愿以偿

    “你干啥?”

    朱开山瞥了一眼站在一旁的朱传武,怎么看都觉得这小子有点问题,这两天一得空就跑到自己身边,什么话也不说,就是跟着。

    一问,这小子刹那间就变成了一个闷葫芦。

    “爹……”

    偷偷瞄了一眼老爹那砂锅大的拳头,传武一张口没等把话说完,又怂了。

    朱开山回头一瞧,得,又开始了,他已经记不得这是第几次了,朱传武总是这么磨磨唧唧的,传武不烦,朱开山却是烦了。

    “有事,说事,没事就起开!”

    也不知道是朱开山的催促管用了,还是朱传武终于鼓足了勇气,迟疑片刻,只见他一咬牙,一跺脚,拿出了奔赴刑场的架势,吐露出了自己的心声。

    “爹,俺……俺想跟着大哥干。”

    “啥?”

    听到这句话,朱开山立马放下手中的刨刀,瞪着眼睛看向传武。

    “你再说一遍,你想干啥?”

    真把话说开了,朱传武反倒是放开了,尽管朱开山的语气颇为不善,但他仍旧没有退缩,上前一步,拿出‘视死如归’的精神,挺胸道。

    “俺想进保安队!”

    朱开山惊讶道:“你要进保安队?”

    传武倔强道:“对!没错!”

    然而,令朱传武意外的是,自家老爹并没有勃然大怒,反而心平气和的问了他一句。

    “说说,你是怎么想的?”

    “啊?”

    刹那间,朱开山傻眼了,本来,他已经做好了迎接狂风暴雨的准备,但谁曾想,迎接他的却是‘和风细雨’。

    “啊什么啊?”朱开山没好气的瞪了传武一眼,直接上手给了他一记暴栗:“好好说!”

    传武揉了揉脑袋,心里暗道,老爹这也太狠了,打的好疼。

    “说话啊,哑巴了?”

    “俺不想种地,俺想出去见见世面。”

    这是朱传武内心最真实的想法,老朱家一共三个男丁,李杰就不用说了,绝对是豪杰一般的人物,传武肯定不敢和大哥比。

    老三传杰虽然年纪小,但为人机灵,如今进了春和盛,跟着夏家学本事,未来肯定不会是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

    传武从来没有奢望比得过大哥,但身为二哥,比不过老大,总不能被小弟比下去吧?

    眼瞧着传杰越来越受东家的重用,每次听到老三回来说起镇上的事,传武心里就忍不住羡慕,他也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他本性就不是那种安分守己的人,他不想以后就守着家里的几十亩地过日子。

    望着可怜巴巴的传武,朱开山心里不由一酸,三个儿子,都是自己的种,身为一家之主,自然不能厚此薄彼。

    可是,老大将来是要干大事的。

    尽管李杰没有明确说未来会如何如何,但朱开山还是察觉到了老大的‘野心’,老大的最终目标绝不会是一个小小的保安队长。

    可以预见,老大未来的生活一定不过太过平静,这条路,必然充满了荆棘。

    家里有一个人走这条路,已经够让朱开山担心得了,他不想传武也走上这条路。

    “你想出去见见世面,也不一定非得跟着老大吧?要不这样,明天我去趟镇上跟夏掌柜说说,让你也进春和盛学本事?”

    传武摇了摇头:“俺就想跟着大哥。”

    朱开山瞧了瞧一脸笃定的朱传武,不禁有些头疼,看老二这架势,是吃了秤砣铁了心要跟着老大一起搞保安队啊。

    平心而论,他是真的不想老二跟着老大一起瞎掺和,那条路,太危险。

    然而,他固然可以强行按住传武的心思,但留得住人,却留不住心。

    想到这里,朱开山只觉得脑门发胀。

    “你等等,让我好好想想。”

    一时间,朱开山也没想到什么好的办法,只得行了个缓兵之计。

    “哦。”

    传武回应的语气略带着一丝失望,不过他很快就调整好了自己的情绪,他本来就没打算一次性成功。

    这一点也充分证明了,只要预期足够低,心中的失落也就会越小。

    傍晚,吃过晚饭,朱开山给了李杰一个眼神,让他待会来找自己,关于传武的问题,他打算问问大儿子的意思。

    没过一会,李杰就在外面找到了正在散步的朱开山。

    “老头子,你找我是有话要说?”

    “嗯。”朱开山面色沉重的点了点头,犹豫片刻,道:“今天上午,传武找我,他说他想跟着你一起干保安队,这是你的意思,还是他自己的意思?”

    李杰坦言道:“这是他自己的意思。”

    “那你是怎么看的?”

    嗯?

    李杰闻言略微愣了一下,随后,他立马意识到了,原来,不知不觉,自己在朱开山心中的地位竟然这么高了。

    听朱开山的口气,好似这件事行不行,只在他的一念之间。

    如果他同意,估摸着传武就能圆梦了。

    其实就李杰本人而言,朱传武跟不跟着,都是无关紧要的事,不过站在朱开山的角度,他可能就不是这么想的。

    打虎亲兄弟,身边有一个知心人,总是好的。

    “你这是同意了?”

    李杰并没有直接回答朱开山的问题,反而将皮球踢了回去。

    “嗯。”朱开山无奈的笑了笑,“不过,老大,有一点我希望你能做到,不要让传武陷入太过危险的境地,这小子有点莽,热血上头,什么事都能做得出来。”

    “我晓得。”

    传武是朱开山的儿子,同时也是李杰的弟弟,他当然不会让传武冲锋在一线,毕竟,子弹可不长眼,而且李杰也不可能时时刻刻跟在传武身边。

    一旦上了战场,能不能活着回来,谁也无法保证。

    “那就好。”

    听到老大这么说,朱开山心中的担忧顿时打消了不少。

    言罢,朱开山沉默了一会方才开口道。

    “这件事,就由你跟传武说吧。”

    “好!”

    片刻后,朱家小院里忽然传来一阵躁动,只见朱传武双手叉腰,站在院子中央,正在那激动无比的狂笑着。

    “哈哈!”

    文他娘听到动静走出房门,一脸茫然的看着莫名其妙‘发神经’的老二。

第四十四章 见面

    事后,文他娘从李杰口中得知传武要加入保险队的事,虽然她打心眼里不想传武进保险队,但这件事是李杰和朱开山共同决定的。

    身为传统女性的文他娘,纵使有所不愿,也没有提出明确的反对意见。

    兴奋的嚎了几嗓子之后,传武屁颠屁颠的跑到李杰身边,露出一丝讨好的笑容,搓着手道。

    “哥,你啥时候教俺打枪?”

    李杰瞥了他一眼,淡淡道:“过几天吧,等我买的枪到了,到时候你和大金粒一起学。”

    上次去奉天李杰一共买了几百杆枪,几万发子弹,外加几门速射炮,这么多的东西,他一个人当然没法带回来,毕竟他又没有传说中的储物空间。

    何况,这么多的军火也有些敏感,一般人还真不敢运,好在卖家是包邮的,算算日子,再过三五天,这批军火就能运到元宝镇了。

    几天后,军火顺利抵达元宝镇,接受完这批军火,李杰便给夏元璋带了封口信,商会那边可以约起来了,

    夏元璋的动作很快,当天晚上就让传杰带回了消息,告诉李杰,事情已经办妥,明天晚上,他将会在得月楼邀请李杰以及元宝镇商会成员。

    得月楼是元宝镇最大的酒楼,同时,也是元宝镇档次最高的酒楼之一,在那里吃一顿饭的钱,大概要花费一个五口之家三个月的生活费。

    ……

    ……

    ……

    得月楼,三楼。

    夏元璋作为组织者,当仁不让的站了出来,朝着一众老板们介绍道。

    “诸位,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便是朱传文,朱小兄弟。”

    李杰朝着众人拱了拱手:“各位老板,朱某初来乍到,还请多多关照?”

    坐在主位上的华服老者,笑眯眯的打量了一眼李杰,当他看到李杰的发型时,不由偷偷瞄了一眼旁边桌上的一名穿着马褂的老者。

    此时,马褂老者的脸色可是不太妙,眼睛瞪得老大,就差吹胡子了。

    看到这一幕,华服老者的嘴角不禁微微扬起,笑吟吟的夸奖了李杰一句。

    “果真是一表人才。”

    李杰闻言目光一转,看向了这位老者,朝着对方拱了拱手。

    这名老者,他认识,根据夏元璋提供的资料,此人名叫邱松,是元宝镇商会的会长,实力雄厚,凡是赚钱的生意,邱家全都有涉足。

    不仅如此,邱家在奉天也很有人脉,据说,此人还和现任盛京将军赵尔巽的侄子关系匪浅。

    盛京将军,全称‘镇守盛京等处将军’,为从一品武职,是统辖奉天等地的最高军政长官。

    再过两年,这一职位就会改成‘东三省总督’,是东三省的最高长官。

    盛京,作为满清的龙兴之地,对于满清是有着特殊意义的,作为盛京的最高长官,赵尔巽在清政府内绝对是一方大佬。

    历史上的东北王张作霖能够崛起,和赵尔巽的赏识脱不了关系。

    因此,能和这样的人物搭上话,邱松在元宝镇自然是当之无愧的龙头老大。

    另一边,李杰注意到了邱松的小动作,借着眼角的余光,李杰看到了被邱松‘嘲讽’的那名马褂老者。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在前来赴宴之前,夏元璋便给李杰介绍过商会成员,这名马褂老者不是旁人,正是那文的舅舅,是正儿八经的旗人,出身不凡。

    然而,县官不如现管,纵使马褂老者的体内留着皇族血统,但还是被邱松强压了一头。

    听到邱松的夸奖,那赫当即还以颜色,发出一声冷哼。

    “哼!”

    旋即,那赫眉头一挑,冷冷的瞥了一眼李杰的头发,质问道。

    “你的辫子呢?”

    虽然这人是那文的舅舅,但李杰却懒得搭理此人,随口胡诌了一个理由,敷衍道。

    “被烧了。”

    “你!”

    那赫尽管染上了抽大烟的恶习,但他人可不傻,自然听出了李杰话中的敷衍,当即大怒。

    “好大的胆子!”

    满清自入关后边颁布了‘剃发易冠’令,法令颁布之后,清兵四处出击,强制所有治下百姓剃发,有蓄发者立执而剃之,不服则斩,悬其头于剃头挑子所缚高竿上示众。

    不过,到了晚清时期,随着西方思想的不断涌入,剪辫子的问题并没有清朝初期那么敏感了。

    而今,不少旅日的留学生已经剪掉了辫子,很多地方官员对于剪辫子,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早在光绪二十四年,康有为便向光绪皇帝提出,废掉辫子。

    但光绪皇帝的魄力明显不够,这一提议并未能获得批准。

    不过,康有为也并没有受到处罚。

    就在这时,邱松忽然开口道。

    “那员外,你这就不对了。”

    那赫斜睨了邱松一眼,语带威胁道:“怎么?你想包庇他?”

    “岂敢,岂敢!”

    邱松笑眯眯的摆了摆手,转而说道。

    “刚刚这位小哥不是说了嘛,他的头发是被烧掉了。”

    大金粒突然跳了出来,举手发言道:“对!我能证明!老大之前在老金沟为了救我,闯入火海,就是那个时候,老大的头发被烧光了,几个月过去,好不容才长了这么多。”

    邱松呵呵一笑,指了指李杰,道:“你看?这位小哥可不是故意剪头发的,而是为了救人,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至于辫子的问题,完全是无关紧要的嘛。”

    “呵呵,如果你非要揪着这个问题不放的话,你应该去奉天看看,那边剪辫子的人更多,而且是光明正大的剪!”

    “哼!”

    那赫冷哼一声,把头一偏,摆出一副懒得搭理你的模样。

    邱松并没有说谎,改革派和留学生是剪辫子的主力军,受到他们的影响,如今不少中学生也开始剪了辫子,这种现象并不罕见。

    随着那赫被怼,李杰暗中朝着邱松投了一个‘感激’的目光,毕竟,人家给他解了围嘛。

    对于邱松为什么帮助自己,李杰心中也有所猜测。

    这位可是元宝镇最大的资本家,匪患越严重,邱家生意受到的影响就越大,而成立保安队,明显对邱家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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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先更后改

第四十五章 条件

    那赫的退缩,令邱松很是满意,两人之所以结怨还得追溯到二十年之前,那时候的那赫还没染上抽大烟的坏毛病。
    彼时,那赫家财显赫,是元宝镇当之无愧的‘首富’。
    虽然元宝镇是商业重镇,但商业再怎么繁华,它也不过是个镇子,市场终究是有限的,那家和邱家同为豪富之家,在生意上多有摩擦。
    久而久之,两家便杠上了。
    不过,随着那赫开始吸起了大烟,那家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败了下去,如果不是那家的祖产够厚,今天的现场只怕就没那赫这个人了。
    邱松能成为元宝镇商会会长,自然不是那种小肚鸡肠之人,刚刚‘讥讽’那赫,不过是出于长久以来养成的习惯罢了。
    眼见着那赫败下阵来,邱松也没有穷追猛打的意思,转而将视线投向了李杰,聊起了正事。
    “小兄弟,我听元璋说,你打算成立个保安队?”
    李杰拱了拱手道:“惭愧,小子别的都不会,勉强会几手庄稼把式,成立保安队只是想为元宝镇做点贡献,尽一份力所能及之力。”
    “谦虚了。”邱松笑眯眯的抚了抚胡子,语气热切道:“我可是听元璋提起过,当初若不是小兄弟你仗义出手,他的家人只怕是回不来咯。”
    李杰客客气气的回道:“哪里,哪里,小子不敢居功,夏掌柜的家人吉人自有天相,即便没有小子的帮助,想必也能安然无恙。”
    邱松笑了笑,不置可否,转而说道。
    “如今世道越来越乱,咱们元宝镇自然不能独善其身,小兄弟想成立保安队,邱某是举双手赞成的,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再成立之前,该立的规矩,咱们必须说清楚。”
    “小兄弟,你说是也不是?”
    李杰点头道:“当然!”
    邱松拍了拍手,开门见山道:“那好,我观小兄弟也是个爽快人,有什么话尽管说,能同意的,我们自然会同意,如果遇到争议,咱们也尽量商讨,以便令双方都满意。”
    听到这句话,李杰不由暗自皱起了眉头,他不相信夏元璋没有和对方提过,现在这家伙装着一副不知情的样子,明显是对之前的条款不满意。
    尽管李杰心里有些不悦,但表面上依旧是一副和和气气的表情。
    “老爷子敞亮,既然如此,那我就好好给诸位老板们,介绍一下保安队的章程。”
    “得益于优越的地理位置,元宝镇跻身为‘边外七镇’之一,自古以来便是商业重镇,南来北往的客商极多。”
    “因此,想要保卫元宝镇的安全,保安队的规模定然不能太小。”
    “小子初步计划,一期招募五十名队员,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保安队的首要任务便是扫清周边盘踞的匪徒,确保商路通畅。”
    听到李杰即将招募五十人,并且还是一期,现场众人顿时议论纷纷。
    五十人,可不少了。
    虽然大家都希望保安队越强越好,毕竟实力越强,他们就越安全,但养队伍是要花钱的,人数越多,也就意味着保安费越高。
    在座的都是见多识广之辈,对于保安队这一新生事物并不陌生,其中花费多少,大家纵使不知道详细情况,心里多多少少也有个底。
    五十人规模的保安队,维持下来可要花上不少钱。
    听到众人的讨论声,李杰微微一笑,主动闭上了嘴巴,将现场交还给了众人。
    过了一会,一名身材微胖,留着八字胡的中年男子站了起来,朝着李杰拱了拱手,问道。
    “小兄弟,我老胡是个俗人,咱们在商言商,不知你这边是怎么个收费的?”
    此话一出,现场顿时为之一静,众人的目光重新聚焦到了李杰身上。
    显然,大家对于‘钱’的问题都比较看重。
    李杰也不客气,直接提出了自己的条件。
    “第一,每年的保费为五千大洋,其中三千的现大洋,另外两千大洋则折算成同等的物资。”
    听到这样的条件,现场顿时又是一片骚动。
    “五千?”
    “是不是多了点?”
    ……
    李杰见状淡淡一笑,不紧不慢道:“诸位,先别急着发表意见,请大家先听听保安队的人员配置问题。”
    “未来,每名保安队队员都会配上一杆水连珠,每一队还会配上一挺重机枪,同时,我还额外采购了几门速射火炮。”
    听到这样的火力配置,胡掌柜的脸上明显露出一丝惊讶。
    这配置,简直太奢侈了,大清朝新军的火力配置也没有这么猛。
    该不会是骗人的吧?
    想到这里,胡掌柜目光一转,面带询问的看向了夏元璋。
    现场众人的反应大多和胡掌柜差不多,一个二个都将目光投向了夏元璋,毕竟,人是他介绍来的,对方知道的,肯定要比他们多。
    夏元璋起身道:“诸位老板请放心,夏某可以以春和盛的名誉作保,朱小兄弟刚刚说的都是真的,前几天,武器运到时,夏某就在现场。”
    其他人一听夏元璋都把春和盛搬出来了,心中的怀疑顿时打消了不少。
    与此同时,众人也理解了,为什么保费会如此之高。
    随着现场的讨论渐渐平息,李杰继续道。
    “第二,保安队在扫清周边之后,还会提供‘护卫’服务,不过,这项服务是额外收费的。”
    “当然了,收费的标准肯定不会定的太高,具体章程,等到保安队成立之后,小子会明确公布出来。”
    关于这一点,现场众人反倒没什么异议。
    “第三,既然成立保安队,那么兄弟们肯定要有个落脚的地方,小子打算购买一处房产,最好能够同时满足训练、住宿等需求。”
    “这个好办。”邱松抬了抬手,出言道:“老夫在镇上恰好有一处院子闲置,那里足够住下五六十人,同时,院子里还有一个大校场,训练,住人,都不在话下。”
    “这样,你也不用买了,这座院子就当是老夫赞助保安队的。”
    李杰竖起大拇指,赞道:“邱会长,大气,小子就却之不恭了。”

第四十六章 出征

    “齐步,走!”
    一声令下,队员们顿时迈开脚步,尽管他们走的仍然不够整齐,但伴随着一二一的口号声,精气神倒是提了上去。
    “一二一!一二一!”
    转眼间,距离上次会谈已经过了一个多月。
    经过数次谈判,元宝镇商会基本上同意了李杰提出的三点要求,但是以邱松为代表的商人们,也提出了要求。
    钱,他们可以给!
    但是骡子是马,得先拉出来溜溜,要在看到成效之后,他们才会如约支付钱和物资。
    根据约定,商会给李杰为期三个月的准备时间。
    三个月之后,保安队必须要拿出成绩,当然,商会方的要求也不高,仅仅只是要求保安队拿下二龙山的老蝙蝠。
    平心而论,这个要求确实不高。
    二龙山上的胡子,虽然人数不少,但他们的实力却很差,搜遍整个寨子,估摸着也找不出二十杆长枪来。
    在元宝镇方圆两百里的范围内,二龙山的胡子绝对是垫底的存在。
    如果保安队连二龙山都平不了,那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队列训练结束后,队员们迎来了难得的休息时间。
    场上的‘新兵’们尽管看起来都是膀大腰圆的壮汉,但这些人之前大多都是普通人,压根就没有经受过任何军事训练,一休息顿时便原形毕露。
    一名浓眉大眼的壮汉,一边坐在地上揉着发酸的大腿,一边朝着旁边的同乡抱怨。
    “累死俺了,六哥,你说这都是什么事啊?哪有这样练兵的?”
    “你小子是不是飘了?”老六斜睨了他一眼,鄙夷道:“你是不是忘了之前闯关东路上受的罪了?”
    两人并不是本地人,他们和老朱家一样,都是齐鲁人,去年闯关东来的元宝镇。
    在来到关东之前,他们还畅想着,到了关东该如何如何,但真到了关东地界才发现,原来传言中一切大多都是假的!
    关东,的确有肥沃的土地,但要花钱买!
    关东,的确有打不完的猎物,但那都在深山老林!
    之前他们在齐鲁是穷人,到了关东,他们仍旧是穷人!
    幸好他们两个都是那种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单身汉,平日里两人结伴四处打打零工,好歹还能活得下去。
    然而,活下来和吃得饱是两回事,自打来到关东地界,两人就没有吃过一顿饱饭。
    直到一个月前,两兄弟看到李杰在镇上发的告示,上面第一条就写着包吃包住,看到这个条件后,两人想也不想,立马就报了名。
    “哪能啊。”壮汉挠了挠头,不好意思道:“俺就是想早点摸摸真枪。”
    “急啥,东家既然把咱们招来了,肯定会让俺们摸枪的。”
    相比于傻乎乎的黑脸壮汉,老六明显是个明白人,虽然他一开始不知道东家找他们是干嘛的,但真正被选上了之后,他就懂了。
    一开始,他是真的有点后悔,毕竟,保安队可不是什么安稳的活计,以后他们是要真刀真枪的和别人拼命的,一个不慎,搞不好连命都丢了。
    但练着练着,他便发现,如今的日子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乱世之中,什么最重要?
    枪炮才是王道!
    没有这些东西,你就是任人宰割的鱼肉,手里有了这些家伙事,你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
    当然,以上这些想法并不是老六自己的,而是东家讲给他听得。
    比!
    比!
    比!
    哨声响起。
    “集合!”
    咚!
    咚!
    咚!
    听到集合的口令,新兵蛋子们立马停止了闲聊,一边拍着屁股上的尘土,一边乖乖的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站成了一排。
    高台上,李杰看着乱糟糟的队伍,就这表现,还不如后世参加军训的大学生呢。
    尽管对众人的表现有些不太满意,但没办法,谁让这批新人的素质不过关呢,能够像现在这样,勉强做到‘令行禁止’,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一分钟后,队列终于排好了。
    “朱传武!”
    “有!”
    “开始发放器械!”
    “是!”
    朱传武敬了一礼后,带着几人蹬蹬蹬的朝着库房跑去。
    没过一会,几人便背着一堆木枪返回了训练场。
    接下来的训练便是围绕着‘木枪’举行,尽管不是真枪,但这些木枪是完全仿照莫辛纳甘步枪,一比一制作而成的。
    整个下午,保安队都在进行着基础的枪械训练,校场上时不时传来朱传杰的吼声。
    “卧倒!”
    “举枪!”
    “瞄准!”
    “换弹!”
    “刺!”
    ……
    ……
    ……
    两个月后。
    这一天,元宝镇商会的所有成员悉数来到保安队基地,今天是保安队首次‘出征’的日子,身为保安队的‘投资者’们当然要过来看一看了。
    “集合!”
    比!
    比!
    比!
    经过三个月的严格训练,这些新兵蛋子们几乎发生了脱胎换骨的转变,逐渐从普通老百姓,蜕变成勉强合格的军士。
    咚!
    咚!
    咚!
    很快,新兵蛋子们便自发的组成了一排排整齐的队列,所有人都穿着统一的灰色制服,肩上扛着崭新的步枪。
    总体而言,看起来倒像是那么回事了。
    “报数!”
    “一!”
    “二!”
    “……”
    “十!”
    ……
    邱松看到训练场上秩序井然的‘队伍’,眼里满是惊讶。
    这还是之前的那支队伍吗?
    仅仅三个月时间,变化就如此之大,虽然还没有看到队伍的真实战力,但单从现场的表现来看,这支队伍已然初步具备一丝精兵悍将的气质。
    一念及此,邱松不由暗自打量了一眼正在发号施令的李杰。
    ‘这小子,倒是有几把刷子。’
    队伍整编完毕,李杰大手一挥。
    “出发!”
    整齐的踏步声响起,保安队正式出发!
    目标,二十里的二龙山!
    保安队的成员们大多都是穷苦人家出身,过去的三个月,他们每天都能敞开肚子吃,单单这一点,就是他们以前难以想象的。
    他们都知道,今天是他们正式亮相的日子,未来,他们是吃香的喝辣的,还是喝西北风,就看今天这一战了!

第四十七章 胆小的土匪们

    二龙山。
    “大当家,不好啦!不好啊!”
    一名动作敏捷的小喽啰面色发白的朝着聚义厅冲去,一边跑着一边高声的嚷嚷着。
    厅内,老蝙蝠骂骂咧咧的站了起来,迎面就冲着小喽啰踹了一脚。
    “嚎什么丧!嚎什么丧!”
    挨了一脚,小喽啰一个不稳差点摔倒在地,但山寨本来就是一个规矩森严的地方,他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喽啰,是寨子里最底层的存在。
    被大当家踹了一脚,他只能忍着。
    望着小喽啰唯唯诺诺的样子,老蝙蝠就气不打一处来,瞪了他一眼,怒气冲冲的喝问道。
    “说!出什么事了?”
    小喽啰哭丧着脸道:“外……外面有部队进山了!”
    “啥?你说什么?”
    听到这一消息,老蝙蝠大惊失色。
    这……
    这……该如何是好?
    老蝙蝠是一个老江湖了,自己有多少斤两,他自己心里很有逼数,以他们山寨的实力,随便来一支装备齐全的部队,就能轻松的攻破二龙山。
    之前,二龙山一直没有被官方打击,主要是因为老蝙蝠很小心,他从来不打官方的主意,同时,每次劫道他只劫财,很少要别人的命。
    正是因为这份小心,二龙山才能在一次次在剿匪运动中存活下来。
    然而,仔细一想,老蝙蝠又觉得有点不太对劲。
    因为这一次他没有收到任何消息,能在官方眼皮底下蹦跶十多年,老蝙蝠自然不会一点关系都没有,几年前,他便‘重金’收买了当地清军的管带。
    每次遇到围剿时,他都会事先得到消息。
    一收到风声,老蝙蝠就会带着手下们跑进山里。
    难道马管带那边出了岔子?
    不应该啊!
    如今东北这旮旯,毛子和鬼子才是真正的话事人,上面不可能在这个时候乱动的。
    苦思冥想半晌,老蝙蝠仍旧没能琢磨明白。
    不过,事到临头,他也没有太过担心,毕竟,钱能通神,以清政府的腐朽,没有什么是花钱搞不定的,只要自己舍得出钱,这次大概率是能脱离危险的。
    “走!出去看看。”
    言罢,老蝙蝠一马当先的冲在了最前面,只是此刻,他的脸色不太好,黑的如同锅底一般。
    这很正常,因为接下来他肯定是要大出血,任谁遇到这种情况,心情都不会好。
    没过一会儿,老蝙蝠便带着下属们来到寨子门口,当他看到秩序井然的队伍时,心里当即一阵抽搐。
    完了!
    这气势,这装备,明显是遇到了精锐!
    这一关,只怕不好闯啊!
    然而,即便如此,老蝙蝠仍旧没有太过绝望,只见他站在木墙上,朝着下面的队伍拱了拱手,高声喊道。
    “敢问对面是哪路英雄?”
    山寨门外,朱传武看了一眼身旁的大哥,在得到李杰的首肯之后,方才回应道。
    “我们是元宝镇保安队的!”
    老蝙蝠闻言心里更加迷惑了,这元宝镇保安队是什么鬼?
    就在这时,站在他身旁的二当家提醒道。
    “老大,这元宝镇保安队是两个多月前成立的,当时招人的时候,还闹得沸沸扬扬的。”
    老蝙蝠横了他一眼,怒声道:“这么重要的事,你怎么不早点跟我说?”
    二当家苦着脸道:“我和您提过啊,你……你……”
    剩下的话,二当家哼哼唧唧半天,还是没能说出口。
    忽然间,老蝙蝠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幕场景。
    确实,老二是跟他提过,但当时,他好像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因为保安队这东西,他一点也不陌生。
    保安队成立的初衷虽然是为了保境安民,但真正做到这一点的却很少,绝大多数保安队不过是为了‘吸血’,吸那些商户们的血。
    此外,很多保安队的前身都不怎么干净,大多都是想从良的绿林中人。
    你指望这些老油条去拼命?
    谁干啊?
    一念及此,老蝙蝠的脸又黑了几分,没再去责怪老二,而是继续朝着外面喊道。
    “原来是元宝镇的英雄们,不知各位今日登门有何贵干?”
    朱传武再次瞧了一眼身边的大哥,李杰张嘴做出‘练兵’的口型。
    旋即,朱传武笑着喊道。
    “练兵!”
    “老蝙蝠,现在给你两个选择!”
    “一是,开门投降!”
    “二是,负隅顽抗,我们直接打进去!”
    听到这句话,老蝙蝠眼前顿时一黑,此刻,他的脑海中只余下一个念头。
    完了!
    这次是彻底完了!
    对方根本就没打算和谈的打算!
    怎么办?
    老蝙蝠纵横绿林十来年,虽然没能闯出什么名堂,但真要他放弃寨子出门投降,他心里是一百个,一千个不愿意。
    当土匪多好啊!
    吃香的,喝辣的,日子要多舒坦就有多舒坦。
    如果真的投降了,以后哪还有这种好日子可过?
    可是,若是拒不投降,情况更糟!
    看看别人是什么装备?
    再看看自己!
    双方的力量相差,太过悬殊!
    已方根本就没有任何胜算!
    就在老蝙蝠沉吟不决的时候,二当家忽然抬了抬手,战战兢兢道。
    “老……老大。”
    老蝙蝠闻言回过神来,看了一眼二当家,还没来得及问话,就看见二当家颤颤巍巍的伸手指着下方。
    “他……他们有炮!”
    顺着二当家的指引,老蝙蝠朝着下方看了过去。
    这一看,立马令他亡魂皆冒,只见数名壮汉正在下方鼓捣着火炮,看样子好像是在调整炮口。
    看到这一幕,老蝙蝠连忙大声求饶。
    “英雄!英雄!有话好好说!有话好好说!”
    “千万别开炮!”
    然而,朱传武却故意装作没听到,直接大手一挥。
    “开炮!”
    砰!
    砰!
    两发炮弹直接轰向山寨的大门,在炮火的洗礼之下,木质的山寨大门就跟纸糊的一样,立刻应声而碎。
    眼见对方真的开炮了,老蝙蝠立马吓破了胆,扯着嗓子喊道。
    “投降!”
    “我们投降!”
    大当家一怂,寨子里剩下的喽啰们也没了胆气,跟着吼道。
    “别开炮!”
    “别打了!”
    “投降!”
    “我们投降!”
    听着此起彼伏的‘投降’声,朱传武暗自撇了撇嘴。
    这都没出力呢,对方就倒下了,真不过瘾!

第四十八章 凯旋

    尽管此次剿匪行动很顺利,但保安队中的绝大多数人对于此次行动都不是很满意。
    除了那几名炮手之外,其他人一枪都没放。
    没意思!
    真是太没意思了!
    望着一个个负手而降的土匪们,朱传武很想上去问两句,你们为什么这么怂?
    你们不是土匪吗?
    胆子怎么这么小?
    两炮就吓到投降?
    丢不丢人?
    然而,这些话朱传武顶多只敢在心里逼逼一下,因为他大哥还在现场呢,他可不敢当着大哥的面,说这些话。
    不然的话,即便他是大哥的亲弟弟,估计也逃不过条例的处罚。
    毕竟,这是在战场上,虽说这个战场有点儿戏,但再儿戏,本质上它仍旧还是战场,就得遵守条例。
    由于土匪们实在是太配合,整个行动进行的无比顺畅,包括后续的搜查也是如此。
    为了保命,老蝙蝠十分痛快的将寨中的财产全部上交了。
    眼瞧着对方如此识相,不禁令李杰有点刮目相看。
    其实,在出发之前,李杰便已经决定好了老蝙蝠的去向,他并不打算将老蝙蝠送到官府,因为官府那边压根就没有针对老蝙蝠的悬赏。
    即便把老蝙蝠送过去了,也拿不到钱。
    如此一来,李杰又何必将他送官呢?
    当然,李杰也没打算将其收入麾下,毕竟这厮年纪也不小了,以保安队的训练强度,他肯定是跟不上的。
    不过就这么把老蝙蝠给放了,也是有点可惜。
    因此,李杰最终决定将老蝙蝠派去老金沟。
    老金沟可是一块宝地,金矿只是它众多优点之一,除此之外,老金沟附近的山林里,漫山遍野全是各种药材。
    早在进入副本之前,李杰就订好了计策,打算在老金沟附近建立一个药材作坊,专门生产各种中成药。
    不论古今,中成药都是暴利行业,卖成品的汤剂,可比单纯出卖原材料的利润要高得多。
    此外,嫩江平原距离老金沟也不远,只要手里有人有钱,那里的地完全就是白捡,如果利用得当的话,以嫩江平原的自然条件,养活几万人肯定不是问题。
    未来,北大荒一定会变成北大仓!
    中午时分,保安队全员返回,这一次,他们可谓是满载而归,二龙山虽然上不得台面,但缴获的财产可不少。
    此次一共缴获了五千斤粮食,一百两金子,一千现大洋以及价值两三千大洋的珠宝首饰、古玩字画等杂物若干。
    凯旋而归的保安队,不仅受到了商会成员的热情接待,元宝镇的老百姓们同样爆发出了相当的热情。
    在中午的庆功宴上,邱松带着众人主动找到了李杰。
    “英雄出少年,小兄弟今天这一仗,打的漂亮!”
    “哪里,哪里,咱们保安队能有今天,多亏了各位老板们照顾,没有你们的大力支持,也就没有今天的保安队,军功章有你们的一半!”
    “哈哈!”
    花花轿子众人抬,接下来邱松和李杰互相吹捧了几句,闲谈过后,邱松拍了怕手。
    “抬上来!”
    话音刚落,两名壮汉抬着一个古色古香的木箱来到了场中。
    两名壮汉的步子很重,一看就知道木箱的重量不清,李杰见状心里不由暗自疑惑,这唱的又是哪一出?
    交保费?
    不应该啊。
    三千大洋虽然不清,但也不至于让两个壮汉如此吃力。
    注意到了李杰脸上的疑惑,邱松淡淡一笑,朝着仆人吩咐道。
    “打开!”
    箱子一打开,里面的东西也暴露在了众人的眼前。
    银子!
    满满一箱的银锭!
    李杰粗粗扫了一眼,这一箱银锭的价值绝对超过了三千大洋,而后面带疑惑的看向了一旁的邱松。
    “这是?”
    邱松笑着解释道:“这是今年的保费,一共五千两银子。”
    听到这个数字,李杰不由楞了一下,一块大洋的价值约等于0.6两银子,五千两银子价值已然远远超过了约定好的保费。
    “这些银子,扣除今年的五千大洋保费,剩下的是我个人出的,算是邱家预付的‘护卫’款,未来,邱家商队的护卫工作就麻烦小兄弟了!”
    邱松之所以如此大方的撒钱,自然是有目的的。
    这个决定是他今天临时做出来的,今天早上,令行禁止的保安队着实令他大吃一惊。
    在他眼里,元宝镇保安队简直比奉天的清军还要精锐!
    于是,他便想着,一定要让保安队招更多的人,尽快开展护卫工作。
    而他多付的这笔钱,就是一块敲门砖,他打算用这笔钱拉近双方的关系。
    虽然这么做会占用一部分资金,但邱松却认为,这是值得的,反正未来雇佣保安队护送商队也是要花钱的。
    李杰拱了拱手道:“好!这个活保安队接下了!”
    ……
    ……
    ……
    直到下午三点,庆功宴方才结束,今天的宴会上,李杰是当之无愧的核心,见识到了邱松的豪爽之后,剩下的商会成员们对保安队的事也多上了几分心。
    因此,李杰便成了众人的‘集火’对象,元宝镇有头有脸的人物,基本上都来到他这一桌敬了一杯酒。
    一来二去,即便以李杰的酒量,也忍不住有点醉意了。
    宴会结束后,朱传武端着一碗醒酒汤走了过来,关心道。
    “大哥?你没事吧?”
    “没事。”李杰摆了摆手,转而问道:“老蝙蝠呢?在哪?”
    传武指了指后院:“关在后院的厢房里呢。”
    “走,去看看。”
    李杰点了点头,而后抬起步子就往后院走去。
    与此同时,身处厢房内的老蝙蝠一想到今天的遭遇,心里不由一阵忐忑,自打被俘,他就没看到对方的首领,也不知道对方会怎么处置他。
    吱呀!
    就在他胡思乱想之际,厢房的门忽然开了,看清来人的身份后,老蝙蝠顿时眼前一亮。
    如果没有认错的话,这位年轻人就是保安队的首领。
    就在老蝙蝠暗自琢磨,该怎么跪舔对方的时候,一道不带任何感**彩的声音蓦然传入了他的耳中。
    “老蝙蝠,想死还是想活?”

第四十九章 安排

    “老蝙蝠,想死还是想活?”
    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人呢,老蝙蝠心里自然是想活的,脱口而出道。
    “想活!想活!”
    “好,你的命我就暂且收下了。”
    “是!是!是!”
    老蝙蝠头如捣蒜,连忙开始表忠心。
    “您以后指东,属下一定不会往西!”
    李杰低头瞥了老蝙蝠一眼,对方虽然说得好听,但他可不会轻易相信,反正对方已经落在了自己的手上,未来有的是时间慢慢调教。
    “传武!”
    “有!”
    朱传武听到大哥的喊声,立马小跑进了厢房。
    李杰伸手指了指邋邋遢遢的老蝙蝠,朝着传武嘱咐道:“将他带到澡堂子,好好洗漱一下,换身衣服,然后再带他来见我。”
    “是!”
    旋即,朱传武转身朝着外面喊道。
    “马维!王刚!进来一下!”
    处理完老蝙蝠,李杰又去了一趟后院的校场,还未走近便听到里面传来一阵阵清脆的枪声,穿过门廊走入校场一瞧,果不其然,里面练枪的人正是大金粒。
    “老大?”
    大金粒看到李杰的身影,立马放下手中的步枪。
    李杰看了一眼百步之外的靶子,不由暗自点了点头,大金粒这小子的天赋虽然不如传武,但在训练的刻苦程度上,却是丝毫不弱于传武。
    这不,别人在庆祝,在喝酒,他却在训练场上苦练。
    下属如此努力,作为上级怎么能不夸奖一下。
    “不错,你小子进步不小啊。”
    大金粒憨乎乎一笑,挠了挠头,颇有些自卑道:“不行,我这还差得远呢。”
    李杰摇头道:“好的枪手都是靠子弹喂出来的,你接触的时间还短,不要着急,只要你用心训练,迟早有一天会变成一个真正厉害的枪手。”
    大金粒重重的点了点头:“嗯,我一定会努力训练,争取早日成为一个有用的枪手!”
    “我相信你能做到。”
    李杰点了点头,以示认可,随后又提起了另外一件事,这件事也是他来找大金粒的主要目的。
    “你有没有想过再回老金沟?”
    听到这句话,大金粒的脸色唰的一下变得惨白一片,只以为李杰嫌他不中用,不要他了。
    “老大,我……”
    看到大金粒的反应,李杰岂会猜不到他的心思?
    “你先别着急,我这么说并不是要赶你走。”
    大金粒顿时懵了,不知道老大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赶他走,为什么要让他回老金沟?
    那地方,一片荒山野岭的,除了金子,还有什么好的?
    “老金沟虽然地处边陲之地,但物产丰富,老参、松茸、灵芝遍地都是,我手上有几个中成药的方子,未来,我打算在那里建立一个制药作坊。”
    “而你在老金沟待会,对于那里的环境更加了解,我打算派你去操办这件事。”
    听完解释,大金粒提着的那颗心终于落到了肚子里,顺带着脸上的神色也跟着缓和了许多。
    “今天我来就是问问你的意见,如果你不想去的话,我就派其他人去。”
    “我去!”
    老大的吩咐,大金粒哪会不听,再者说,他的亲人全都是那边,如果去了那里,正好可以把家人接到身边照顾。
    在前来投奔李杰之前,大金粒把他的亲人们安排在了墨尔根。
    墨尔根是北方历史名城,是边陲进入内地的咽喉要道,同时,也是黑龙江将军和墨尔根副都统驻地,更是东北边疆的‘边外七镇’之一。
    北负群山,南临沃野,江河襟带,上下要枢,形容的便是历史名城墨尔根。
    与此同时,墨尔根还是黄金之路的起点,老金沟的黄金便是通过墨尔根转运至外界的,得益于优越的地理位置,墨尔根的繁华程度丝毫不亚于元宝镇。
    但这一切都变成了历史。
    曾经辉煌无比的墨尔根,在1900年的庚子俄难中惨遭摧毁,俄军入侵墨尔根后,将城中劫掠一空,离开之前,更是一把火直接将这座边外重镇焚烧一空。
    根据李杰的计划,未来他会重建墨尔根。
    当然,即便是重建,也是一到两年之后的事情了。
    “好,那这件事就这么定下了。”
    “老大,我什么时候出发?”
    “不急,这件事尚需从长计议,具体时间等我通知。”
    听到‘从长计议’几个字,大金粒心里是既高兴又失落,高兴的是这段时间他仍旧能跟在李杰身边,失落的是没办法尽快和家人团聚。
    “对了,回头我给你安排一个助手,以后去了老金沟,他便是你的搭档。”
    搭档?
    大金粒面带疑惑的看了一眼李杰。
    “就是今天俘虏的老蝙蝠,未来,他会和你一起去老金沟。”
    老蝙蝠见多识广,虽然年纪大了,少不了战场,但辅佐大金粒办好药厂还是没有问题的,派他去,也算是物尽其用。
    大金粒恍然道:“原来是他啊。”
    随后,李杰对着大金粒交待了一番,让他平日里多多留意老蝙蝠,此人用是可以用,但要多留几分心眼,别被这种老油条给忽悠了。
    听完李杰的教导,大金粒拍着胸脯,保证道。
    “老大,您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看着他!”
    “跟我来。”
    该交代的事情都交待了,李杰便带着大金粒朝着议事厅走去。
    两人未来要在一起搭班子,提前见一面还是很有必要的。
    再次见到老蝙蝠,对方的形象已然大变,之前破破烂烂的旧袄子换成了崭新的保安队对付,老蝙蝠满脸的胡子也被修建的干干净净,整个人看起来清爽了许多。
    见面后,李杰将之前和大金粒说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老蝙蝠得知自己要被派往老金沟,心里不由暗暗叫苦,老金沟是什么地,他是熟的不能再熟了。
    早些年间,在他没当胡子之前,他还曾经在老金沟那边掏过金。
    虽然时间过去很久,但他仍旧对那段时光记忆犹新,毕竟,那里的环境实在是太差了。
    然而,纵使老蝙蝠心里很是不愿,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面对强势无比的李杰,他只能捏着鼻子应下了这份差事。
    苦过日子,总比没命要强吧?
    老蝙蝠心里如是想到。

第五十章 提醒

    转眼间,两个月后。
    在这段时间里,保安队频频出击,以雷霆扫穴之姿,强势清剿了元宝镇方圆百里之内的土匪。
    得益于先进的装备,高效的执行力,在剿匪过程中,保安队几乎没有遇到什么强大的抵抗,后来,许多土匪更是望风而降。
    对待这些投降的土匪们,李杰并没有赶尽杀绝,遇到坏事做尽的,自然是赏他一粒花生米。
    如果遇到类似老蝙蝠这样,只求财不害命的,其中身强力壮的会被吸纳进保安队,那些老弱病残,则是暂时扣押,留着以后送到老金沟药厂做工。
    随着剿匪的不断进行,元宝镇保安队的名声也是越来越响。
    这一天,夏元璋忽然找到李杰。
    两人关系匪浅,甫一见面,夏元璋便道出了来意。
    “传文,你有没有想过将保安队再扩一扩?”
    李杰若有所思的瞧了对方一眼,这想法倒是和他不谋而合。
    一转眼,保安队成立也有将近半年的时间了,最初的那批队员们,经历了一轮又一轮的剿匪,已然有了‘强兵’的雏形。
    如今他们距离真正意义上的强兵,差的只是一场血与火的淬炼。
    然而,东北境内虽然不太平,但此时清政府尚未倒台,即便李杰想让他们经历一场真正的战争,也没地方可以突破。
    除非他现在就选择造反!
    不过,虽然造反的条件还不够,但扩招的时机却已来临。
    “你的意思是?”
    眼见李杰没有直接拒绝,夏元璋心里顿时松了一口气。
    “自打日俄之战结束后,清廷对于东三省的掌控越来越弱,如今东北境内是草莽四起,世道是越发的乱了。”
    “前些日子,我的一个好友找到我,他姓袁,单名一个鹏字,是隔壁吴山镇的一名商人。”
    “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打听到了我和你的关系,他希望通过我,结识你一下。”
    说到这里,夏元璋语气稍微停顿了一二,观察了一下李杰的神色,只见李杰正笑吟吟的打量着他,一副静听下文的模样。
    旋即,夏元璋整理了一下思绪,继续道。
    “虽然老袁没有明确和我说,他想找你做什么,但根据我的分析,他这次的目的无非只有两种。”
    “一是,和你认识一下,接下一份善缘。”
    “二,大概是想让保安队将吴山镇也纳入保护的范围之内。”
    “其中,后面一种可能性应该更大一些,因为据我所知,吴山镇目前并没有保安队。”
    李杰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夏元璋分析的很有道理,吴山镇距离元宝镇不过一百多里地,那边的情况他多多少少知道一点。
    相比于商贾云集的元宝镇,吴山镇的繁华程度要差一些。
    商业不够繁华,也就意味着没有多少油水可捞,因此,那边胡子的数量比元宝镇要少很多。
    但土匪数量少,并不代表着危害性不大。
    一支臭名昭彰的悍匪正盘踞在吴山镇周边,平日里可没少祸害吴山镇。
    吴山镇的民间势力也不是没有想过剿灭这只胡子,但谁让这群胡子攀上了毛子的大腿,自古以来,打狗还要看主人。
    正因为杜老三攀上了毛子,不论是民间势力,还是官方势力,都不敢动杜老三。
    此外,杜老三之所以逍遥至今,那是因为他得到了毛子的资助,武器装备要比普通的势力强得多。
    另一边,夏元璋又瞧了一眼李杰的神色。
    作为本地的地头蛇之一,对于吴山镇的困境,夏元璋知道的远比普通人要多得多。
    在元宝镇保安队成立之前,他们这些商人可没少关注杜老三,生怕哪天这厮忽然动了心思,把老巢搬到元宝镇来。
    万一杜老三真来了元宝镇,首当其冲的便是他们这些商人。
    毕竟,老百姓兜里没钱,根本就没有什么油水可榨。
    因为关注的比较多,关于杜老三的‘传说’他们也听过不少,据说,这家伙攀上了毛子的一个高官,平日里没少为毛子办事,包括且不限于刺探消息、征收粮草、民夫,充当别动队,乃至在敌后进行骚扰破坏。
    在众多的‘传说’,有一条是最令人瞠目结舌的。
    据传,杜老三带着属下们上过真正的战场,还杀过一队鬼子。
    此外,还有一条小道消息,据说这位杜老三还跟‘辽西巨寇’杜立三有关系。
    杜立三是何许人也?
    杜立三出生土匪世家,他的父亲和叔叔很早就在东北拉了大旗,做起了土匪,后来,他叔叔将他爹告发了,害死了他爹。
    长大后的杜立三,直接带着几名兄弟上门,杀了叔叔,给父亲报了仇。
    再之后,杜立三也走上父辈的道路,并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逐渐成了辽西地区最有名的巨寇。
    不过,此人虽然是匪,但却从来不欺负普通老百姓,被他抢的全都是一群为富不仁的大商人和大地主。
    除此之外,他还是极其抵制洋人,凡是落到他手上的洋人,尤其是毛子,基本上都没法活着回去。
    这一点,不仅触怒了毛子,同时也触怒了大清。(毕竟跪舔洋人跪惯了)
    毛子和大清先后出兵几次,但每次不仅没能剿灭杜立三,反而被对方打得落花流水。
    因此,杜立三变成了东北地区名声最响的几股土匪之一。
    以上这些消息,全都是元宝镇的地主老财们辛辛苦苦搜集而来的。
    这杜老三背后又是毛子,又是杜立三,随便拿出其中一个,别说民间势力,就是官府都不敢惹,更别说两者放在一起。
    杜老三也正是靠着这两位大靠山,方才混的风生水起,无人敢惹。
    夏元璋犹豫片刻,觉得自己有义务提醒一下李杰。
    “老弟,不知你可听说杜老三?”
    李杰点头道:“听过一些。”
    “唉,这位可不好惹……”
    夏元璋叹了口气,随后将自己知道的情报毫无保留的告诉了李杰,最后,他还忍不住多了一句嘴。
    “老弟,吴山镇可是块烫手山芋,你最好还是多想一想。”

第五十一章 报复!

    听完夏元璋的讲述,李杰反倒是对杜老三产生了一丝兴趣。
    毛子?
    杜立三?
    别人惧怕这两个庞然大物,李杰却是不怕。
    沙俄看似强大,实则内部却是充满了隐忧,今年年初,沙俄爆发了第一次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事件的导火索源自于沙皇政府枪杀彼得堡工人。
    如今,沙俄各地的工人罢工的罢工,游行的游行,各种解放运动日益高涨,国内已然乱成了一锅粥。
    虽然这场革命最终失败了,但也促使了尼古拉斯二世制定了等同于宪法的基本法,成立了国家杜马立法议会以及施行多党制。
    同时,这场革命也为未来十月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此外,随着日俄战争的失利,毛子在东北境内的影响力急剧下降。
    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毛子的势力已然大不如前。
    至于,杜立三,那就更加不足为虑了,毕竟这位再怎么传奇,终究只是一个名声比较大的土匪而已。
    不论怎样,对于夏元璋的善意提醒,李杰还是要好好感谢一下的。
    “多谢老哥提醒,我会仔细考虑的。”
    夏元璋摆了摆手,不以为意道。
    “客气!”
    站在他个人的角度,他是不希望李杰接手吴山镇这个烫手山芋的,因为一旦李杰答应了在吴山镇成立保安队。
    那么,未来李杰势必会分散一部分注意力。
    一个人的精力就那么多,对于那边的关注高了,分到元宝镇这边的就少了,如此一来,对于元宝镇而言,自然不是什么好事。
    聊完正事,两人又闲聊了一会之后,夏元璋便起身告辞了。
    ……
    ……
    清风岭。
    杜老三最近的心情很不好,令他心情欠佳不是别的,正是因为逐渐崛起的元宝镇保安队。
    吴山镇距离元宝镇的直线距离不过百里,突然冒出一个实力强劲的对手,任谁遇到这种情况,心情都不会太美丽。
    就在这时,一名精瘦的男子一阵风似得跑到杜老三的身前。
    “大当家,大当家!”
    被人打断了思绪,杜老三正待发怒,然而,在看清来人身份时,胸口的那股怒气顿时被他强压了下去。
    这名精瘦男子虽然看起来其貌不扬,但却是杜老三的军师,杜老三能有今天,对亏了精瘦男子在其背后出谋划策。
    在杜老三的印象中,很少有事能令精瘦男子如此慌乱。
    难道是那件事出了什么岔子?
    一念及此,杜老三连忙问道。
    “元亨,怎么了?”
    钱元亨气喘吁吁道:“根据山下的兄弟回报,吴山镇那边出了点情况,他们最近打算联合元宝镇商会共同资助朱传文。”
    得知这一消息,杜老三心情反倒是平静了许多。
    起初,他还以为是毛子那边出了问题呢,谁曾想是吴山镇那群老棒槌闹起了幺蛾子。
    “哼!真是不知死活!”
    杜老三冷哼一声,嘴角露出一抹嗜血的笑意。
    “六子回报了这件事是谁的主意吗?”
    钱元亨点了点头:“说了,这次事情最早是龙七爷提议的,目前联络元宝镇那边的是大营商号的袁鹏。”
    听到‘龙七爷’的名字,杜老三顿时脸色一沉。
    这家伙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龙家不仅在院墙周围修建了炮楼,还长期养着一支近四十人的卫队,如果选择强攻的话,即便能够勉强拿下,清风寨的损失也不会小。
    “老不死的!”
    杜老三恨恨的骂了一句龙七爷,这个场子,他一定会找回来的。
    “元亨,让弟兄们准备一下,咱们今天晚上去拜访一下袁家。”
    虽然没法拿龙家出气,但区区袁家,还没被杜老三放在眼里。
    枪打出头鸟!
    袁家既然敢出头,那么就要做好承受清风寨怒火的准备!
    钱元亨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大黄牙。
    “是!”
    没过一会,今夜突袭袁家的消息便传遍了整个山寨,与此同时,寨内顿时响起了一阵阵兴奋地嘶吼声。
    是夜,月至中天,袁家此时已是一片漆黑。
    忽然间,沉睡中的袁鹏被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惊醒。
    哐当!
    还没等他起身查看外界出了什么事,卧室的木门就被人猛然踹开,发出一声巨响。
    此时,袁鹏的老妻也被惊醒。
    两人转头一瞧,只见一群凶神恶煞的壮汉鱼贯而入,借着火把的余光,袁鹏终于看清了领头之人的身份。
    这一看,顿时把他吓得半死。
    怎么是他?
    杜老三!
    刹那间,袁鹏只觉得万念俱灰。
    事到如今,他怎么会不清楚杜老三为何而来?
    肯定是他联络元宝镇的事情暴露了!
    此刻,他已经顾不得去想到底是谁走漏了风声,只是一门心思的想着。
    该如何逃过这一劫?
    然而,一想到杜老三平日的作风,袁鹏又觉得今天这局面,简直无解。
    用钱?
    显然没用,人家都打上门来了,家里的那点财产,还不是任人予取予求?
    “袁老板,晚上好啊。”
    尽管袁鹏心里已经猜出了对方的来意,但他依然抱着侥幸心理,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杜三爷,您这是?”
    杜老三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残忍的笑容。
    “怎么?还搁这跟老子打哑谜?”
    说着,杜老三几步走到床边,就跟提着小鸡仔似得,揪住袁鹏的衣领,一把就将他扔到了地上。
    扑通!
    猝不及防之下,袁鹏的后脑勺重重的嗑在了冰冷的地板上,脑中顿时嗡嗡作响。
    养尊处优的袁鹏何曾受过这种伤害,当即便发出一声惨叫。
    杜老三目光冰冷的望着躺在地上打滚的袁鹏,嘴角勾起一抹不屑的笑容。
    没过一会,杜老三觉得现场的表演似乎有点不够精彩,旋即,只见他掏出腰间别着的手枪,朝着袁鹏的小腿开了一枪。
    砰!
    袁鹏整个人如同煮熟的大虾一般,缩成一团,双手捂着受伤的小腿,哀嚎不止。
    “啊!我的腿!我的腿!”
    “哈哈!”
    望着对方垂死挣扎的模样,杜老三仰天大笑,兴奋的浑身发颤,眼下这种场景,正是他最喜欢的。
    “好汉饶命!饶命!饶命啊!”

第五十二 寻求庇护

    翌日清晨,龙家大宅。
    龙七爷正在饭厅吃饭,一名仆人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连嘘带喘的对着龙七爷汇报道。
    “老……老爷,大事……大事不好了!”
    龙七爷不紧不慢地放下筷子,一旁的丫鬟适时地递上了一块手帕,龙七爷顺势接过手帕,不慌不忙的擦了擦,而后方才开口问道。
    “出了什么事?”
    青年仆人哆哆嗦嗦的回道:“袁……袁老板一家全……全都遇害了!”
    哐当!
    “什么?”
    听到这一消息,龙七爷再也无法保持淡定,猛地站了起来,由于动作幅度太大,甚至带倒了桌上的茶杯,刹那间,茶水撒的满地都是。
    同时,还有不少茶水溅到了龙七爷的身上,不过,此时的龙七爷压根就顾不上这些旁枝末节,只是面色凝重的朝着仆人追问道。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应……应该是昨天夜里的事。”
    尽管此时已经身在龙家,但青年仆人一想起袁家的惨状,至今仍旧有些心有余悸,以致于他连说话都有点不利索。
    “昨天夜里?”
    龙七爷眉头紧皱,喃喃自语道。
    袁家和龙家相识多年,彼此知根知底,龙七爷怎么也想不通,到底谁和袁家有这么大的仇。
    忽然间,龙七爷脑海中想起一件事来。
    难道联络元宝镇的事暴露了?
    杜老三得知这一消息,然后找上袁鹏进行报复?
    龙七爷越想越觉得这种可能性极高,可是,他们联络元宝镇做的非常隐秘,知道这一消息的人并不多。
    除非是他们之中出了叛徒!
    思虑片刻,龙七爷决定暂时先不管这件事,逝者已矣,如今的当务之急乃是保证自家的安全。
    “顺子,快去镇上叫大少爷回来!”
    “是。”
    旋即,青年仆人便急匆匆的离开了龙家,朝着镇上赶去。
    一个小时后,一名穿着灰色军装,身材魁梧高大,脸颊棱角分明的年轻男子,威风凛凛的走进了龙七爷的专属书房。
    “爹,回来的路上,顺子把袁家发生的事都告诉我了,您打算怎么做?”
    经历了最初的慌乱,此时的龙七爷已然恢复了镇定。
    “老大,你现在能调动多少人?”
    龙大少爷沉吟片刻,道:“我手底下的兵全都能调动,当然,如果付出一定的代价,管带那边我也有把握说服。”
    甲午战争后,清政府为了加强陆军力量,改革了原有的陆军制度,将原有的部队一一编练成了新军。
    新军完全使用西式的军制、训练以及装备,一切依照德日制度,由洋人担任教习,具体编制为,两镇为一军,两协为一镇(一镇官兵12512人)、两标为一协(一协官兵4038人),每标三营,每营四队。
    其中,统辖一营的长官称之为管带,统辖一队的为队官,龙大少爷如今的军职便是吴山镇新军一营二队队官。
    “好,待会你就回去一趟,不论你用什么办法,一定要说服你的上官!”
    龙大少爷闻言眼中闪过一丝惊讶,用不确定的语气问道。
    “不计代价?”
    龙七爷斩钉截铁道。
    “没错!不计代价!”
    昨天晚上,龙七爷还和袁鹏把酒言欢,谁曾想,仅仅一夜的时间,两人便阴阳相隔,袁家悲惨境遇,无疑给龙七爷敲响了警钟。
    面对杜老三这种无法无天的悍匪,谁也无法预料对方下一步会干嘛。
    龙家的防御虽然不差,但以杜老三麾下的实力,如果对方发疯,不计代价的攻打龙家,届时,龙家定然挡不住对方的进攻。
    一旦龙家被清风寨攻破,其结果不言而喻。
    袁家就是前车之鉴!
    龙大少爷面色沉重的点了点头:“孩儿明白了。”
    “赶紧去吧。”
    “我这就回去!”
    言罢,龙大少爷身子一转,步履匆匆的离开了书法。
    “唉!”
    良久,寂静地书房内突然响起一道叹息。
    龙七爷知道,这一次,他要大出血了。
    吴山镇新军管带是什么德行,他心里再清楚不过了,虽然龙家平日里没少孝敬对方,但此人的胃口极大,遇到这种机会,对方势必会狮子大开口。
    不过,到了这种时候,再去计较钱财的得失,已然没有了意义。
    如果没有对方的保护,龙家极有可能步上袁家的后尘。
    人一死,再多的钱又有什么意义?
    因此,纵使肉疼,这笔钱也是不得不花的。
    正因为周管带的贪婪,龙七爷才会想到联络元宝镇,希望李杰可以将吴山镇纳入保安队的保护范围。
    早在一个月前,龙七爷便注意到了四处剿匪的元宝镇保安队,甚至,他还派人跟在保安队后面,全程观察了保安队的剿匪过程。
    见识到了保安队的战力之后,龙七爷便动了心思,派人仔细搜集了这支保安队的资料。
    结果,当他得知元宝镇保安队一年仅仅只收五千保费时,心里是大为惊讶。
    如此精锐的队伍,一年只要五千?
    简直太划算了!
    龙家为了讨好周管带,一年少说也要花上一两千大洋。
    而这,仅仅是一个人的花费。
    若是算上打点其他官员的费用,龙家每年在这方面的花费,这个数字起码得翻一番,固然,龙家支出这么多,其中大部分都是为了给龙大少爷铺路。
    但区区五千大洋,就能获得一支精锐‘部队’的庇护,这笔买卖怎么看,都是物超所值。
    ……
    ……
    ……
    元宝镇,保安队基地。
    李杰根本就不知道吴山镇发生的一切,同时,他也不知道自己被人‘惦记’上了,不过,即便他知道了,也不会在意。
    相比于保安队扩张到邻镇,眼下这件事显然更加重要。
    最近几天,李杰一直待在基地当‘教官’,只是这一次他教的并不是军事训练,而是教人如何处理药材,以及如何制作中成药。
    另一边,大金粒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渍,小心翼翼地瞄了一眼李杰,随后如同献宝似得,将炮制药材递到了老大面前。
    “老大,您看这份烧伤膏合格吗?”
    李杰低头瞥了一眼,淡淡道:“还不错,勉强还能入眼。”
    听到这一评价,大金粒顿时长舒一口气。
    不容易!
    太不容易了!
    学了小半个月,他终于制作出了一份合格的药剂。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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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万界之大拯救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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