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团聚
阳光温热,文他娘正在院内的土灶上生火做饭,忽然间,院外传来一阵马鸣声。
“律!”
“孩他娘,俺朱开山回来啦!”
哐当!
听到这日思夜想的呼声,文他娘身子一颤,手上的锅铲当啷一声掉进了铁锅里。
恍惚间,文他娘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直到朱开山的声音再次传入她的耳中,她方才确信。
那个令她朝思暮想的男人,回来啦!
文他娘激动地跑出了院子,当她看到朱开山和李杰,眼中的泪水犹如决堤一般,哗啦啦的流了下来。
朱开山翻身下了马车,走上前去擦了擦文他娘的眼角。
“孩他娘,你这是作甚。”
“你可算回来了。”文他娘轻轻地锤了锤朱开山厚实的胸膛,埋怨似的回道:“你这个昧良心的,一封口信也不往家里捎,你知不知道俺们有多担心?”
朱开山哈哈一笑,一把搂住老妻。
“俺这不是回来了。”
“看看!”说着说着,朱开山放开了文他娘,站在原地转了一圈:“没缺胳膊少腿吧?”
“去你的!”
文他娘摸了摸眼角,余光恰好瞧见了一旁的李杰,到了这时,她才想起儿子还在现场呢,顿时脸色一红,不过好在她的肤色比较黑,即便脸红也不太看得出。
李杰上前一步,笑着招呼道:“娘,俺回来了。”
就在这时,院内飘来一阵糊味,文他娘一拍脑袋。
“哎呀,俺锅里的菜!”
朱家现在一共有五垧地,正值农忙时节,仅凭传武、文他娘、鲜儿三个肯定是种不完的,为了尽快耕完,朱家在镇上招了几个短工来帮忙。
按照惯例,朱家不仅要付钱,还得包短工们一顿中饭。
这次朱家一共招了八个短工,再加上家里的三个人,十几个人的伙食烧起来可不少,关键是文他娘刚才做的还是肉食。
虽然老朱家现在经济宽裕了不少,但过惯了苦日子的文他娘依然秉持着精打细算的习惯。
这一大锅菜糊了,可把她心疼坏了,以致于她都顾不得重逢的喜悦,连忙折步冲进了院门。
看到这一幕,李杰和老朱两个大老爷们,不由相视一笑。
这次回来为了带上那几箱金子,两人可算是费了不少心思。
出发前,两人在集市上购置了一辆马车,顺带着还买了一批不值钱的草药作掩护,除此之外,他们还绕了一大圈,尽可能的避开了有土匪的地方。
然而,即便如此两人路上还是遇到了好几拨劫道的,幸好两人全副武装,带足了弹药,有惊无险的击退了这些土匪们。
不仅如此,他们还反抢了这些土匪们。
不过,绕路总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不,本来小半个月就能走完的路,两人硬是走了一个多月。
“传文,你去厨房看下火,娘去趟地里,把鲜儿叫回来。”
没过一会,文他娘又风风火火的跑了出来。
“鲜儿要是知道你回来,不知道该有多高兴呢,你是不知道,这段时间她想你想的有多厉害,想的人都瘦了。”
提到鲜儿,李杰情不自禁的露出一丝暖笑。
这丫头,真是好久没见了,还有点怪想的。
文他娘离开没多久,李杰就听到门外传来清脆的呼喊声。
“传文哥!”
“传文哥!”
听到这熟悉的嗓音,李杰放下手头的锅铲,擦了擦手,迈着小碎步迎了上去。
“传文哥!”
鲜儿看到那个日也想,夜也想的身影,眼眶立马红了,犹如乳燕归巢般,娇躯一晃,扑进了李杰的怀里,紧紧的抱住了李杰。
同时,眼中的泪水也止不住的顺着微红的面颊流了下来。
李杰眼中满是温柔,轻轻的抚了抚她那柔顺的秀发,低头在她耳边轻声道。
“我回来了。”
“传文哥,我……我好想你。”
鲜儿难得大胆地吐露出了自己的心声,而后又撒娇式的往他怀里拱了拱。
“有多想啊?”
李杰轻轻的推开了鲜儿,低头打量着眼前满是娇羞的女人,一段时间不见,鲜儿出落得更加水灵了,配合着她那粉若桃花的面颊,当真是娇艳欲滴。
作为旧时代的女性,鲜儿何曾受过这种调戏,何况,她的眼角还看到了站在院中的朱开山,这一发现,鲜儿立马羞答答的低下头来,声若蚊蚋道。
“传文哥,你老是调戏俺。”
门内,朱开山看到两人的亲密互动,不住的点了点头,眉宇间满是欢喜之色。
这,就是他梦寐以求的日子啊。
一家人团团圆圆在一起,地方不用大,够住即可,钱不用多,能养活一家人就行。
然而,下一秒钟,朱开山的脸色忽然一变,凭添几抹忧色,旋即,他的视线转向了一旁的麻袋,那里面不止有草药,更有几百根‘大黄鱼’。
如果他早知道老大的心思,他或许就不想把这笔钱运回来了。
如今在他眼里,这些钱已经不是钱了,而是麻烦。
或许,还是祸根。
回来的路上,李杰曾经和他说过,未来这笔钱的去向。
正所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日俄两国在东三省这片土地上交战日久,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战争,外加一个懦弱的清政府。
东三省的老百姓可遭了殃,不知道多少老百姓流离失所。
世道乱了,老百姓活不下去,走偏门的人也就多了,如今东北大地上,大大小小的土匪也不知有多少,匪患严重的威胁了老百姓的日常生活。
同时,那些溃兵们也不是什么善茬,自古以来,匪过如梳,兵过如篦,溃兵的危害远胜于土匪。
因此,当李杰告诉朱开山,他打算用这笔钱拉起一支队伍时,朱开山并没有拒绝,因为李杰给出的理由令老朱无法反驳。
恰逢乱世,万一哪天有一群溃兵来到元宝镇,如果没有足够的力量,不仅镇上的老百姓要遭劫,他们老朱家辛辛苦苦攒下的家底,也很难保存下来。
如今这年月,成立保安队在东北也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毕竟没有人想死,也没有人想流离失所,自保完全是刚需。
第三十九章 出发!
天色渐暗,朱家小院上空升起袅袅炊烟,历经风雨,一家人终于团聚在了一起。
传武是位闲不住的主,总是对外界充满了好奇,从看到李杰那一刻开始,他便围着大哥问东问西,直到现在也没有消停。
“哥,哥,你再给俺说说老金沟呗,那里真的遍地都是金子吗?”
“传武!”
然而,没等李杰开口,一旁的朱开山就忍不住出声说了他两句。
“你有完没完了?”
关于老金沟发生的一切,朱开山并不想让家里人知道太多,毕竟那里也不是什么好地方。
被老爹这么一吼,传武立马闭上了嘴巴,怯生生的看了朱开山一眼。
“开放啦!”
就在这时,文他娘端着一盘热腾腾的猪肉炖粉条走了过来,而鲜儿则是端着碗筷亦步亦趋的跟在了文他娘身后。
朱开山瞄了一眼一旁的老三,吩咐道。
“传杰,去屋里拿两壶酒过来。”
“好叻!”
相比于好动的传武,传杰的性子就要沉稳多了,如果不是两人的年纪相差太大,传杰反倒是更像一个哥哥,听到老爹的吩咐,传杰连忙起身,蹬蹬蹬地小跑进了屋里。
这一晚,朱开山喝着喝着就不自觉的喝多了,他高兴啊,他们一家能团聚,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早些年间,他因为闹义和团的事被迫离家,一走就是好几年,独身一人来到关东这片陌生的土地。
那些年,每逢月圆之夜,他的思想之情就开始泛滥,他曾无数次的梦到过一家人团聚的日子,直到今天,他的梦终于映照进了现实。
一家人,终于团聚了!
忽然间,朱开山很想把这一刻保留下来。
怎么做呢?
对了!
照相馆!
朱开山记得前年元宝镇上就开了一家照相馆,那时候,他们一家人还未团聚,每次路过照相馆看到橱窗里的样照时,他就想,以后他们一家人团聚了,一定要照一张全家福。
“传文,明天我们一家人去元宝镇拍个照吧,拍个全家福,洗出来挂在家里的墙上。”
“好啊。”
李杰想也不想便一口答应了下来,只是去元宝镇拍照,未免有点不够意思,拍照就是为了纪念,自然应该在熟悉的地方拍。
去照相馆拍照,那背景,看起来就不舒服,哪有在家里拍好。
“要不俺去镇上,把师傅请到家里来拍吧?”
朱开山仔细一想,觉得这样好像更好一些,于是点了点头,道。
“行,那就交给你了。”
翌日,李杰来到元宝镇照相馆,一开始照相馆的老板一听要去放牛沟拍照,那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得,但是谁让李杰拥有钞能力呢,最终,老板还是答应了。
没办法,给的太多了!
虽然老板的态度颇有些前倨后恭的意味,但赚钱嘛,不寒碜!
中午。
朱家小院。
眼瞧着朱家六口人摆好了姿势,照相师傅抬了抬手,招呼道。
“往这看。”
噗!
随着镁光灯一闪,一道白烟升起,画面至此定格,不过为了保证呈现,照相师傅又连续拍了好几张,确保选出最好的那一张照片。
当然了,这是要额外付费的。
毕竟这时候的照相机,还是个金贵玩意,不像后世,只要有了一台智能手机,照片是随便拍。
……
……
……
几天后,在家休息多日的李杰再次行动起来,时不我待啊,今年已经是1905年了,再过些年,大清就要完了,混乱的民国时代就要来了。
趁着大清还没亡,李杰可不得好好挖挖大清的墙角吗。
何况,再过些年,老张就要崛起了,不,准确来说,老张已经在崛起的路上了。
说起老张,这位也是个风云人物,贫苦农民出身,父亲早亡,母亲不久便改嫁了,在这种家庭长大,日后还能成为东北王不可谓不传奇。
老张的人生履历也是十分精彩,当过兵,参加过甲午战争,干过兽医,从过匪(虽然他没承认),最红靠着剿匪起家,被大清诏安踏上仕途。
之后更是长袖善舞,游走于日俄之间,猥琐发育,谁给好处跟谁干,一步步壮大自己的队伍,最后成了东北的无冕之王。
发动过两次直奉战争,最后更是成了北洋政府的最高领导人。
老张的一生,既有功,也有过,其中老张饱受后世诟病的大概就是和鬼子纠缠不清,不过放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老张这么做也不能算错。
毕竟谁能想到,鬼子竟然有吞并神州的野心。
别说老张,就是大清,甚至小鬼子自己,他们当时也没敢那么想,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鬼子渐渐发现,原来一切都是纸老虎。
自觉掌握了‘真相’之后,小鬼子的野心越来越大,越来越膨胀,随后便走上了‘作死’的道路。
结果,小鬼子如愿以偿,顺利作死成功。
不过,那都是原来的轨迹了,李杰既然来到了这个时代,鬼子的扩张之路也就到此为止了。
嚣张?
不存在!
侵华?
想都别想!
北上?
怕不是在做梦!
如果哪天李杰心情不好了,说不准他就一个飞的跑到东京,和他们的天皇谈谈心,谈的好,你好我好大家好。
谈不好?
那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天皇就是砧板上的那块鱼肉,想怎么拿捏就怎么拿捏。
离家之前,朱开山最后一次问道。
“传文,你真的决定好了?”
“决定好了!”
“不后悔?”
“不后悔!”
看着李杰一副笃定无比的样子,朱开山默默叹了口气。
孩子大了,雏鹰,终究是要展翅的!
可是,参加过战争的朱开山心里非常清楚,这条路是多么危险,是多么的难走。
踏错一步,极有可能就是万劫不复!
不过,仔细一想,老大即将要做的事,也不是什么坏事,反而是好事,大大的好事!
思虑良久,朱开山走上前去拍了拍李杰的肩膀,语重心长道。
“注意安全,遇到事情,记得向家里捎信,别什么事都自己扛着,你老头子我,还没老到提不动枪的年纪!”
第四十章 保安队
一眨眼,时间来到半个月之后,李杰从奉天归来,这一次前往奉天,主要是为了采购军火,毕竟拉保安队没有吃饭的家伙怎么行?
虽说如今不比民国,私人大批量购买军火不是那么容易,但办法总比困难多,李杰亲自出发,买上几百杆枪,那都不是事。
不过奉天终究不比魔都,商业没有那么发达,李杰挑来选去,最终还是选了毛子货,也就是大名鼎鼎的莫辛纳甘步枪。
莫辛纳甘步枪定型于1891年,由毛子政府对外招标,当时毛子最中意的设计方案有两款。
其中一款是由比利时武器设计师里昂·纳甘提交的设计方案,一份3.5线口径步枪和500发子弹进行测试。
另外一款则是毛子本土的设计师莫辛提交的,一份5发单排弹仓的7.62口径步枪。
结果,两款方案不分胜负,管委会采用了折衷的方案,将两款设计合并在一起,最终武器定型后得名为莫辛-纳甘步枪。
莫辛纳甘步枪属于第一代使用无烟药枪弹的步枪,因为烟雾少,枪声清脆,尤其是供弹、发射动作干脆利落,连续发射时如同水珠溅落,故此又称之为‘水连珠’。
此次,李杰一共采购了三百发水连珠以及两万发子弹。
除了步枪,李杰还额外购买了五门47毫米口径的诺儿登费尔德式机关炮,这几尊火炮他是从清军手上购买的。
虽然这几门火炮服役了将近十年,但维护保养还算得当,基本上和崭新的没有区别,用在保安队上完全是足够了。
至于,机器什么的,李杰暂时还没有采购。
之所以不买,主要是因为这些机器有些敏感,大清这还没亡呢。
回到家李杰也没闲着,第二天便马不停蹄地赶到元宝镇。
成立保安队的目的是为了保境安民,自然要和当地的地头蛇们打个招呼,而且李杰也不是做慈善的,购置武器花了那么多钱,多多少少也得回点血。
春和盛,传杰看到大哥来了,连忙走出柜台迎了上去。
“哥?你咋来了?”
“我来找夏掌柜谈点事。”
元宝镇是一个大镇,得益于优良的地理位置,南来北往的商客很多,夏家的实力虽然不是元宝镇最强的几家之一,但夏家在镇上也算是说得上话。
因此,李杰才上门找到夏掌柜,让他将自己介绍进圈子。
“正好,夏掌柜在后面呢,我这就给你去叫。”
传杰很懂事的没有问李杰来找夏掌柜的原因。一溜烟的跑进了后堂。
没过一会儿,夏元璋就走了出来,热情的招呼道。
“朱老弟,许久不见,甚是挂念!”
李杰笑着拱了拱手:“夏老哥,不必如此客气,无事不登三宝殿,俺这是来找你帮忙来了。”
一名新来的伙计,眼看着两人‘老哥’、‘老弟’的顿时有些迷惑,这年轻人不是传杰的哥哥嘛,按辈分应该是东家的小辈啊。
怎么就老哥、老弟了?
满腹疑惑之下,伙计忍不住戳了戳身旁的老人。
“志哥,东家怎么对传杰那小子的哥哥这么客气?”
啪!
老人并没有回答新伙计的疑惑,反倒是给了他一记暴栗。
“管那么多闲事干嘛,你的工作都做完了吗?”
新伙计看了一眼老人,眼里满是委屈,但没办法,谁让他是一个学徒呢,这年月,学徒可没有人权,想要学本事,就得忍着。
另一边,夏元璋听到李杰来找他办事,不仅没有不高兴,反而乐的哈哈大笑,他巴不得李杰多找他办点事呢。
人情,就是这么来的。
“请!”
“咱们有事里面谈。”
言谈间,两人一前一后走进了后堂。
春和盛占地数亩,前院是商铺,后院是住宅,搁在后世,这种建筑结构叫做‘商住一体’。
两人来到会客厅,夏元璋伸手招来丫鬟,让她沏上一壶好茶,顺带在送些点心过来。
吩咐完丫鬟,夏元璋目光一转看向李杰,主动开口道。
“老弟,你刚刚说有事找我?”
李杰点了点头:“夏老哥,这世道是越来越乱了,我前几天去了一趟奉天,毛子和鬼子打的是不可开交,一路上到处都是流民。”
说着说着,李杰又叹了口气。
“唉,除了流民,更让人担心的还是匪患,很多老百姓活不下去,只能靠劫道度日。”
说到匪患,夏元璋是深有感触,做买卖的,总是要进货出货的,随着世道越来越乱,春和盛的生意也是越来越难做。
以前出门顶多请几个护卫就行了,但现在不行了,队伍里没有几杆枪,根本就不敢出去。
更甚者,即便队伍里有家伙也不安全,一旦遇到大批的马匪,那几杆破枪,压根就不顶用。
如今,元宝镇的商户们大多都是结伴出行,每家或出钱,或出人,集众人之力,才能确保商途的安全。
但如此一来,运输成本可谓是数倍于以前,像春和盛这样的大商户还好,尚能支撑,那些做小买卖的,可谓是苦不堪言。
“是啊,现在世道乱了,和之前相比,路难走多了,说起来前些日子,黄掌柜家里的一批货就被马匪给抢了。”
“唉,这一年,老黄算是白干咯。”
感慨过后,夏元璋好奇道。
“老弟,你这是打算做点买卖?”
“是,也不是。”
“哦?”
望着夏元璋一副迷惑不解的样子,李杰主动解释道。
“是这样的,我打算成立一支保安队,一来,保护家人的安全,二来,也能起到护境安民的作用,算是为乡里们提供些许帮助。”
夏元璋闻言心中一喜,其实,元宝镇的商户们早就想集资成立一支保安队了,但关于出资比例方面,大家一支没能谈拢。
另外,关于保安队领头的人选也没定好。
于是,事情就这么搁置了下来。
而李杰是什么人,他又有什么本事,夏元璋可是亲眼见过的,由李杰出面,成立保安队,夏元璋是一万个赞成。
“太好了!”
“老弟,不瞒你说,咱们镇上也有这个打算,我本来还打算找你,问问你的意见呢。”
“没想到,我们这是想到一块去了。”
第四十一章 小弟来了
“没想到,我们这是想到一块去了。”
夏元璋所说的全都是肺腑之言,他本来就有意引荐李杰给元宝镇商会,只是前些日子李杰一直不在家,再加上他又有些担心李杰多想。
所以,这件事便一直搁置了下来。
双方都有意向,接下来的事情就好谈了,随后,李杰将未来的大致规划和夏元璋说了一遍。
虽然李杰这次采购了三百杆长枪,但他并不打算一次性招满三百人。
毕竟,三百人的保安队着实太过显眼。
瞧瞧隔壁的保安队,拢共也就二三十杆枪,五六十个人,而且人员都是歪瓜裂枣的,老的老,小的小,战斗力也就比大清国的军队稍微强那么一点点。
若是遇到真正的悍匪,或者是精锐部队,一个冲锋,估计就被拿下了,像这样的保安队顶多只能吓唬吓唬一些小角色,比如二龙山上的老蝙蝠,再比如三水寨的老鹞子。
就在李杰和夏元璋商讨保安队的事情时,一名披头散发,浑身上下破破烂烂,犹如乞丐一般的男子,面带欣喜的走进了春和盛的大堂。
大堂的一位伙计看到这名男子,十分嫌弃的摆了摆手。
“去去,讨饭往别处去!”
被人误认成了乞丐,男子当即大怒。
“你说谁是乞丐呢?啊?”
说着说着,男子把袖子一撸,扬起拳头,恶狠狠的瞪了伙计一眼。
看着男子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伙计气势一弱,不自觉的往后退了半步。
“你……你想干嘛?”
这时,其他的伙计听到动静连忙赶了过来,将男子团团围住,其中一名年纪稍长的伙计从人群中站了出来,朝着男子拱了拱手。
“这位小兄弟,不知道是哪路英雄?”
眼见这人和和气气的样子,男子的脸色也稍微缓和了一些,抱拳道。
“英雄二字不敢当,我是来寻人的。”
寻人?
听到这句话,老伙计不由仔细的打量了眼前的男子,好像要瞧出对方的真面目来。
“不知小兄弟是来找谁的?”
男子咧嘴一笑:“我来找我老大,朱传文。”
现场众人闻言纷纷将目光投向人群中的传杰,被大家这么一瞧,朱传杰也很是疑惑,因为眼前这位他不认识啊。
“你是来找俺哥的?”
男子闻言眼前一亮:“你是老大的弟弟?”
“是啊。”传杰呆呆的点了点头,问道:“你又是谁?俺没见过你啊?”
男子呵呵一笑,解释道:“我和老大是在老金沟认识的。”
这位男子正是老金沟的大金粒,几个月前,李杰虽然认下了他这个小弟,但两人并没有一起走。
毕竟,大金粒还有一个妹妹仍在马匪手中,他总不能丢下妹妹不管,就算是大金粒同意了,他娘大黑丫头也不能同意。
何况,即使大金粒想,李杰也不能同意,他和朱开山回来的时候可是运了一大批金子,这批金子的来路不是那么正,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出于以上原因,两人最终还是在老金沟分手了。
不过,李杰也没有对大金粒完全放任不管,他给大金粒留了一个地址,让大金粒办完事情,安顿好老娘,弟弟妹妹之后,再来寻他。
而李杰留下的地址,不是别处,正是元宝镇春和盛。
尽管大金粒声称是自家大哥认得小弟,但少年老成的传杰却留了个心眼,没有轻易的相信对方,转而问道。
“你叫啥名字?”
大金粒老老实实的回道:“我叫大金粒。”
“好,你在这等着。”
言罢,传杰蹬蹬蹬的小跑进了后堂。
传杰心思细腻,虽然夏元璋没说今天在哪会客,但根据过往的观察,他也大致猜到了夏掌柜和大哥在哪。
一路小跑到了会客厅,果不其然,自家大哥和夏掌柜都在呢。
夏元璋看到气喘吁吁地传杰,还以为前面出了什么事呢,率先开口道。
“咦,传杰,你怎么来了?”
“东家。”传杰停下来后,先是朝着夏元璋施了一礼,而后慢条斯理的回道:“外面有人来找俺大哥。”
旋即,传杰目光一转,看向了李杰。
“大哥,你认识一个叫大金粒的人吗?”
李杰缓缓点头道:“认识,怎么,他来了?”
传杰老老实实的回道:“是的,他现在正在大堂呢。”
“好,我知道了,你过去告诉他,让他在外面候着,我一会就来。”
关于保安队的事情,李杰和夏元璋已经谈的差不多了,两人商量好了,过几天由夏元璋将李杰引荐给元宝镇商会。
尽管保安队还未正式成立,但根据夏元璋所说,这件事基本上不会出什么问题。
唯一值得商榷的就是‘保费’的问题,元宝镇虽然是一个商业大镇,但商会里的商家太多,人一多,意见就难以统一。
如果李杰开价太高的话,只怕会引起一些非议。
一般而言,保安队的‘保费’是以年为单位收费的,参照隔壁县的保安队,他们每年的收费是两千大洋的现金,外加价值两千大洋的物资。
四千大洋对于普通的保安队来说,价码已经不低了,但对于李杰即将成立的保安队而言,明显就有些低了。
李杰计划第一批招募五十名队员,这五十个人,李杰不仅包他们吃住,每个月还要给10块大洋的工资,如此一来,单单在薪酬上每个月的开支就要500大洋。
再加上吃住,一个月的支出最少也要7-800大洋,一年的经费就是一万多。
这一点,正是夏元璋所担心的。
一万多大洋,太多了!
即便元宝镇的富户多,估计也很难通过这样的方案。
传杰离开没多久,李杰也顺势提出了告辞。
“夏掌柜,要不今天就到这?”
夏元璋默默的点了点头,只是看他的神色,明显肚子里有话没说完。
迟疑片刻,夏元璋最终还是将心中所想说了出来。
“老弟,老哥这边有个建议,关于保费这一块,老哥建议你还是再好好考虑考虑。”
尽管夏元璋说的委婉,但李杰还是秒懂对方的意思。
“嗯,我会的。”
第四十二章 俺也要
“老大!老大!”
大金粒一看到李杰,立马兴冲冲地的迎了上去。
看到大金粒穿的跟乞丐似得,李杰不禁问道。
怎么搞的这么狼狈?”
“嘿嘿。”
大金粒只是一个劲的傻笑,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
当初,两人分别的时候,李杰给他留了一笔钱,只是大金粒考虑到家里只有老娘一个人赚钱,未来日子过得会很拮据,便把钱全都留在了家里。
李杰看到大金粒一副为难的样子,心下了然,大概也猜到了钱的去处,不过他既然把钱给了大金粒,钱就是对方的了,怎么花都是大金粒的事,他并不在意。
“好了,跟我走吧。”
随后,李杰带着大金粒去了一趟布庄,给他买了几身衣服,又带着他去了一趟浴室,转了一圈,大金粒总算恢复了本来的相貌。
回去的路上,大金粒望着李杰的背影,一想到刚才老大又是给他买衣服,又是带他剃头洗澡,眼眶顿时就红了。
这辈子,除了他娘,就没人对他这么好过。
大金粒的出身不好,父亲是个烂赌鬼,家里的钱、地全都被父亲败光了,但即便如此,他父亲也没有收手,依旧嗜赌如命。
最后,他爹死在了赌桌上,是被人打死的。
父亲死后,母亲为了躲债便带着他们兄弟姐妹四处流浪,从小到大,他就没过过什么好日子,也从来没穿过新衣服。
这一次,是他十八年的人生中,第一次穿上崭新的,属于他自己的衣服。
约莫半个小时,李杰带着大金粒回到了朱家小院,文他娘看到跟在儿子身后的年轻人,不由问道。
“传文,这是?”
李杰介绍道:“这是大金粒,是过来投奔我的,暂时先在咱们家住几天,等过段时间有了落脚的地方再走。”
大金粒上前一步,拍着胸脯道:“大娘,以后有什么事,您尽管吩咐,我别的没有,力气倒是有一把。”
“好,好孩子。”
文他娘是个热心肠,即便在齐鲁时,家里不宽裕,也不忘偶尔接济一下邻里,如今家里有钱了,更加不会在意多个人吃饭。
何况,这孩子还是老大领回来的。
对于老大,文他娘有着近乎盲目的信任,反正老大不论做什么事,肯定都有自己的道理。
“娘,饭好了吗?俺饿了。”
就在这时,传武扛着锄头走进了院门。
“好了,马上就好,等人齐了,就开饭。”
看到家里来了一个陌生人,传武楞了一下,而后开口问道。
“娘,这是?”
文他娘随口回了一句:“你哥的朋友。”
“大娘,是小弟,是小弟。”
听到这样的介绍,大金粒连忙解释了一句,他可不敢乱了辈分。
传武一听顿时有点好奇,家里不论发生什么事,只要跟大哥有关,他都很感兴趣。
大金粒非常自来熟的招呼道:“二哥,你好,我是大金粒,以后您就叫我小金好了。”
看外表,大金粒明显要比传武要大一些,头一次被比自己大的人叫哥,传武还真有点不适应,不过,以他大大咧咧的性子,也没怎么在意,笑着回应道。
“你好,你好,俺叫朱传武。”
家里多了一个陌生人,对于老朱家并没有多大影响,反正就是多一副碗筷的事,以老朱家的豪富,完全没有压力。
大金粒骨子里是个要强的人,自然不会呆在朱家吃白食,第二天就跟着传武下地干活去了。
两人年纪相差不大,很快就混熟了。
一次偶然间,两人聊天时,大金粒说漏了嘴,说到李杰即将要成立保安队的消息。
朱传武虽然一直待在放牛沟,但保安队是什么,他还是知道的,以前听说的时候,他就生出过向往,如今一听自家大哥要成立保安队,当即就动了心思。
不行!
这件事,他必须要参与!
那可是保安队,能摸枪的!
多威风!
得知这一消息后,朱传武也没心思继续种地了,立马就把锄头一扔,二话不说就往家里跑。
回到家,朱传武第一时间找到了李杰,脱口而出道。
“大哥,大哥,你是不是要成立保安队?”
看着传武一副猴急的模样,李杰放下手中的毛笔,笑眯眯的问道。
“怎么?你也想跟着一起干?”
“嗯!嗯!”
朱传武忙不迭的点了点头,一脸期待。
“成吗?”
“成!不过,你得先问问老爹的意见,如果老爹同意,我这边随时欢迎。”
“啊?”
听到这句话,传武的脸色立马垮了下来。
他虽然憨,但憨是憨,傻是傻,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老爹那一关肯定不是那么好过的。
保安队是干啥的?
保境安民!
未来,少不了要和胡子打交道。
其中的危险性不言而喻。
咋办?
传武脑中急转,忽然间,他心中生出一计,只见他笑嘻嘻的走到李杰身边,又是捏肩,又是敲背。
“哥,这件事能不能由你和老爹说啊?”
“不成!”
李杰虽然不介意带上传武,并且他也有信心保证传武的安全,但这些朱开山不知道啊,哪怕他说了,朱开山也不一定信。
此外,如何说服朱开山,也是他给传武定下的考核之一。
如果传武连老头子都搞不定,只能说他暂时还不适合出去做事。
然而,传武哪是那么好打发的,一计不成,他又心生一计,居然开始撒气了娇。
“哥!哥!你就帮帮我俺嘛,帮帮俺!”
看着传武那张神似‘韩春明’的脸,这小子顶着这张脸撒娇,李杰竟然有一种‘自己’对着‘自己’撒娇的感觉。
这一联想,身上立马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然而,即便如此,李杰仍旧没有松口的打算。
“去,去,去,给我滚一边去,你要是再这样,就算你说通了老爹,我这边也不带你了!”
“呃!”
听到大哥放出的‘狠话’,朱传武立刻不敢继续造次了,只得苦着脸,乖乖离开了房间。
‘咋办呢?’
‘俺该咋办?’
接下来的一整天,朱传武是活也干不动了,吃饭也不想了,满脑子都在想,该怎么说服老爹同意自己跟着大哥做事。
第四十三章 如愿以偿
“你干啥?”
朱开山瞥了一眼站在一旁的朱传武,怎么看都觉得这小子有点问题,这两天一得空就跑到自己身边,什么话也不说,就是跟着。
一问,这小子刹那间就变成了一个闷葫芦。
“爹……”
偷偷瞄了一眼老爹那砂锅大的拳头,传武一张口没等把话说完,又怂了。
朱开山回头一瞧,得,又开始了,他已经记不得这是第几次了,朱传武总是这么磨磨唧唧的,传武不烦,朱开山却是烦了。
“有事,说事,没事就起开!”
也不知道是朱开山的催促管用了,还是朱传武终于鼓足了勇气,迟疑片刻,只见他一咬牙,一跺脚,拿出了奔赴刑场的架势,吐露出了自己的心声。
“爹,俺……俺想跟着大哥干。”
“啥?”
听到这句话,朱开山立马放下手中的刨刀,瞪着眼睛看向传武。
“你再说一遍,你想干啥?”
真把话说开了,朱传武反倒是放开了,尽管朱开山的语气颇为不善,但他仍旧没有退缩,上前一步,拿出‘视死如归’的精神,挺胸道。
“俺想进保安队!”
朱开山惊讶道:“你要进保安队?”
传武倔强道:“对!没错!”
然而,令朱传武意外的是,自家老爹并没有勃然大怒,反而心平气和的问了他一句。
“说说,你是怎么想的?”
“啊?”
刹那间,朱开山傻眼了,本来,他已经做好了迎接狂风暴雨的准备,但谁曾想,迎接他的却是‘和风细雨’。
“啊什么啊?”朱开山没好气的瞪了传武一眼,直接上手给了他一记暴栗:“好好说!”
传武揉了揉脑袋,心里暗道,老爹这也太狠了,打的好疼。
“说话啊,哑巴了?”
“俺不想种地,俺想出去见见世面。”
这是朱传武内心最真实的想法,老朱家一共三个男丁,李杰就不用说了,绝对是豪杰一般的人物,传武肯定不敢和大哥比。
老三传杰虽然年纪小,但为人机灵,如今进了春和盛,跟着夏家学本事,未来肯定不会是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
传武从来没有奢望比得过大哥,但身为二哥,比不过老大,总不能被小弟比下去吧?
眼瞧着传杰越来越受东家的重用,每次听到老三回来说起镇上的事,传武心里就忍不住羡慕,他也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他本性就不是那种安分守己的人,他不想以后就守着家里的几十亩地过日子。
望着可怜巴巴的传武,朱开山心里不由一酸,三个儿子,都是自己的种,身为一家之主,自然不能厚此薄彼。
可是,老大将来是要干大事的。
尽管李杰没有明确说未来会如何如何,但朱开山还是察觉到了老大的‘野心’,老大的最终目标绝不会是一个小小的保安队长。
可以预见,老大未来的生活一定不过太过平静,这条路,必然充满了荆棘。
家里有一个人走这条路,已经够让朱开山担心得了,他不想传武也走上这条路。
“你想出去见见世面,也不一定非得跟着老大吧?要不这样,明天我去趟镇上跟夏掌柜说说,让你也进春和盛学本事?”
传武摇了摇头:“俺就想跟着大哥。”
朱开山瞧了瞧一脸笃定的朱传武,不禁有些头疼,看老二这架势,是吃了秤砣铁了心要跟着老大一起搞保安队啊。
平心而论,他是真的不想老二跟着老大一起瞎掺和,那条路,太危险。
然而,他固然可以强行按住传武的心思,但留得住人,却留不住心。
想到这里,朱开山只觉得脑门发胀。
“你等等,让我好好想想。”
一时间,朱开山也没想到什么好的办法,只得行了个缓兵之计。
“哦。”
传武回应的语气略带着一丝失望,不过他很快就调整好了自己的情绪,他本来就没打算一次性成功。
这一点也充分证明了,只要预期足够低,心中的失落也就会越小。
傍晚,吃过晚饭,朱开山给了李杰一个眼神,让他待会来找自己,关于传武的问题,他打算问问大儿子的意思。
没过一会,李杰就在外面找到了正在散步的朱开山。
“老头子,你找我是有话要说?”
“嗯。”朱开山面色沉重的点了点头,犹豫片刻,道:“今天上午,传武找我,他说他想跟着你一起干保安队,这是你的意思,还是他自己的意思?”
李杰坦言道:“这是他自己的意思。”
“那你是怎么看的?”
嗯?
李杰闻言略微愣了一下,随后,他立马意识到了,原来,不知不觉,自己在朱开山心中的地位竟然这么高了。
听朱开山的口气,好似这件事行不行,只在他的一念之间。
如果他同意,估摸着传武就能圆梦了。
其实就李杰本人而言,朱传武跟不跟着,都是无关紧要的事,不过站在朱开山的角度,他可能就不是这么想的。
打虎亲兄弟,身边有一个知心人,总是好的。
“你这是同意了?”
李杰并没有直接回答朱开山的问题,反而将皮球踢了回去。
“嗯。”朱开山无奈的笑了笑,“不过,老大,有一点我希望你能做到,不要让传武陷入太过危险的境地,这小子有点莽,热血上头,什么事都能做得出来。”
“我晓得。”
传武是朱开山的儿子,同时也是李杰的弟弟,他当然不会让传武冲锋在一线,毕竟,子弹可不长眼,而且李杰也不可能时时刻刻跟在传武身边。
一旦上了战场,能不能活着回来,谁也无法保证。
“那就好。”
听到老大这么说,朱开山心中的担忧顿时打消了不少。
言罢,朱开山沉默了一会方才开口道。
“这件事,就由你跟传武说吧。”
“好!”
片刻后,朱家小院里忽然传来一阵躁动,只见朱传武双手叉腰,站在院子中央,正在那激动无比的狂笑着。
“哈哈!”
文他娘听到动静走出房门,一脸茫然的看着莫名其妙‘发神经’的老二。
第四十四章 见面
事后,文他娘从李杰口中得知传武要加入保险队的事,虽然她打心眼里不想传武进保险队,但这件事是李杰和朱开山共同决定的。
身为传统女性的文他娘,纵使有所不愿,也没有提出明确的反对意见。
兴奋的嚎了几嗓子之后,传武屁颠屁颠的跑到李杰身边,露出一丝讨好的笑容,搓着手道。
“哥,你啥时候教俺打枪?”
李杰瞥了他一眼,淡淡道:“过几天吧,等我买的枪到了,到时候你和大金粒一起学。”
上次去奉天李杰一共买了几百杆枪,几万发子弹,外加几门速射炮,这么多的东西,他一个人当然没法带回来,毕竟他又没有传说中的储物空间。
何况,这么多的军火也有些敏感,一般人还真不敢运,好在卖家是包邮的,算算日子,再过三五天,这批军火就能运到元宝镇了。
几天后,军火顺利抵达元宝镇,接受完这批军火,李杰便给夏元璋带了封口信,商会那边可以约起来了,
夏元璋的动作很快,当天晚上就让传杰带回了消息,告诉李杰,事情已经办妥,明天晚上,他将会在得月楼邀请李杰以及元宝镇商会成员。
得月楼是元宝镇最大的酒楼,同时,也是元宝镇档次最高的酒楼之一,在那里吃一顿饭的钱,大概要花费一个五口之家三个月的生活费。
……
……
……
得月楼,三楼。
夏元璋作为组织者,当仁不让的站了出来,朝着一众老板们介绍道。
“诸位,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便是朱传文,朱小兄弟。”
李杰朝着众人拱了拱手:“各位老板,朱某初来乍到,还请多多关照?”
坐在主位上的华服老者,笑眯眯的打量了一眼李杰,当他看到李杰的发型时,不由偷偷瞄了一眼旁边桌上的一名穿着马褂的老者。
此时,马褂老者的脸色可是不太妙,眼睛瞪得老大,就差吹胡子了。
看到这一幕,华服老者的嘴角不禁微微扬起,笑吟吟的夸奖了李杰一句。
“果真是一表人才。”
李杰闻言目光一转,看向了这位老者,朝着对方拱了拱手。
这名老者,他认识,根据夏元璋提供的资料,此人名叫邱松,是元宝镇商会的会长,实力雄厚,凡是赚钱的生意,邱家全都有涉足。
不仅如此,邱家在奉天也很有人脉,据说,此人还和现任盛京将军赵尔巽的侄子关系匪浅。
盛京将军,全称‘镇守盛京等处将军’,为从一品武职,是统辖奉天等地的最高军政长官。
再过两年,这一职位就会改成‘东三省总督’,是东三省的最高长官。
盛京,作为满清的龙兴之地,对于满清是有着特殊意义的,作为盛京的最高长官,赵尔巽在清政府内绝对是一方大佬。
历史上的东北王张作霖能够崛起,和赵尔巽的赏识脱不了关系。
因此,能和这样的人物搭上话,邱松在元宝镇自然是当之无愧的龙头老大。
另一边,李杰注意到了邱松的小动作,借着眼角的余光,李杰看到了被邱松‘嘲讽’的那名马褂老者。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在前来赴宴之前,夏元璋便给李杰介绍过商会成员,这名马褂老者不是旁人,正是那文的舅舅,是正儿八经的旗人,出身不凡。
然而,县官不如现管,纵使马褂老者的体内留着皇族血统,但还是被邱松强压了一头。
听到邱松的夸奖,那赫当即还以颜色,发出一声冷哼。
“哼!”
旋即,那赫眉头一挑,冷冷的瞥了一眼李杰的头发,质问道。
“你的辫子呢?”
虽然这人是那文的舅舅,但李杰却懒得搭理此人,随口胡诌了一个理由,敷衍道。
“被烧了。”
“你!”
那赫尽管染上了抽大烟的恶习,但他人可不傻,自然听出了李杰话中的敷衍,当即大怒。
“好大的胆子!”
满清自入关后边颁布了‘剃发易冠’令,法令颁布之后,清兵四处出击,强制所有治下百姓剃发,有蓄发者立执而剃之,不服则斩,悬其头于剃头挑子所缚高竿上示众。
不过,到了晚清时期,随着西方思想的不断涌入,剪辫子的问题并没有清朝初期那么敏感了。
而今,不少旅日的留学生已经剪掉了辫子,很多地方官员对于剪辫子,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早在光绪二十四年,康有为便向光绪皇帝提出,废掉辫子。
但光绪皇帝的魄力明显不够,这一提议并未能获得批准。
不过,康有为也并没有受到处罚。
就在这时,邱松忽然开口道。
“那员外,你这就不对了。”
那赫斜睨了邱松一眼,语带威胁道:“怎么?你想包庇他?”
“岂敢,岂敢!”
邱松笑眯眯的摆了摆手,转而说道。
“刚刚这位小哥不是说了嘛,他的头发是被烧掉了。”
大金粒突然跳了出来,举手发言道:“对!我能证明!老大之前在老金沟为了救我,闯入火海,就是那个时候,老大的头发被烧光了,几个月过去,好不容才长了这么多。”
邱松呵呵一笑,指了指李杰,道:“你看?这位小哥可不是故意剪头发的,而是为了救人,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至于辫子的问题,完全是无关紧要的嘛。”
“呵呵,如果你非要揪着这个问题不放的话,你应该去奉天看看,那边剪辫子的人更多,而且是光明正大的剪!”
“哼!”
那赫冷哼一声,把头一偏,摆出一副懒得搭理你的模样。
邱松并没有说谎,改革派和留学生是剪辫子的主力军,受到他们的影响,如今不少中学生也开始剪了辫子,这种现象并不罕见。
随着那赫被怼,李杰暗中朝着邱松投了一个‘感激’的目光,毕竟,人家给他解了围嘛。
对于邱松为什么帮助自己,李杰心中也有所猜测。
这位可是元宝镇最大的资本家,匪患越严重,邱家生意受到的影响就越大,而成立保安队,明显对邱家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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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先更后改
第四十五章 条件
那赫的退缩,令邱松很是满意,两人之所以结怨还得追溯到二十年之前,那时候的那赫还没染上抽大烟的坏毛病。 彼时,那赫家财显赫,是元宝镇当之无愧的‘首富’。 虽然元宝镇是商业重镇,但商业再怎么繁华,它也不过是个镇子,市场终究是有限的,那家和邱家同为豪富之家,在生意上多有摩擦。 久而久之,两家便杠上了。 不过,随着那赫开始吸起了大烟,那家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败了下去,如果不是那家的祖产够厚,今天的现场只怕就没那赫这个人了。 邱松能成为元宝镇商会会长,自然不是那种小肚鸡肠之人,刚刚‘讥讽’那赫,不过是出于长久以来养成的习惯罢了。 眼见着那赫败下阵来,邱松也没有穷追猛打的意思,转而将视线投向了李杰,聊起了正事。 “小兄弟,我听元璋说,你打算成立个保安队?” 李杰拱了拱手道:“惭愧,小子别的都不会,勉强会几手庄稼把式,成立保安队只是想为元宝镇做点贡献,尽一份力所能及之力。” “谦虚了。”邱松笑眯眯的抚了抚胡子,语气热切道:“我可是听元璋提起过,当初若不是小兄弟你仗义出手,他的家人只怕是回不来咯。” 李杰客客气气的回道:“哪里,哪里,小子不敢居功,夏掌柜的家人吉人自有天相,即便没有小子的帮助,想必也能安然无恙。” 邱松笑了笑,不置可否,转而说道。 “如今世道越来越乱,咱们元宝镇自然不能独善其身,小兄弟想成立保安队,邱某是举双手赞成的,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再成立之前,该立的规矩,咱们必须说清楚。” “小兄弟,你说是也不是?” 李杰点头道:“当然!” 邱松拍了拍手,开门见山道:“那好,我观小兄弟也是个爽快人,有什么话尽管说,能同意的,我们自然会同意,如果遇到争议,咱们也尽量商讨,以便令双方都满意。” 听到这句话,李杰不由暗自皱起了眉头,他不相信夏元璋没有和对方提过,现在这家伙装着一副不知情的样子,明显是对之前的条款不满意。 尽管李杰心里有些不悦,但表面上依旧是一副和和气气的表情。 “老爷子敞亮,既然如此,那我就好好给诸位老板们,介绍一下保安队的章程。” “得益于优越的地理位置,元宝镇跻身为‘边外七镇’之一,自古以来便是商业重镇,南来北往的客商极多。” “因此,想要保卫元宝镇的安全,保安队的规模定然不能太小。” “小子初步计划,一期招募五十名队员,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保安队的首要任务便是扫清周边盘踞的匪徒,确保商路通畅。” 听到李杰即将招募五十人,并且还是一期,现场众人顿时议论纷纷。 五十人,可不少了。 虽然大家都希望保安队越强越好,毕竟实力越强,他们就越安全,但养队伍是要花钱的,人数越多,也就意味着保安费越高。 在座的都是见多识广之辈,对于保安队这一新生事物并不陌生,其中花费多少,大家纵使不知道详细情况,心里多多少少也有个底。 五十人规模的保安队,维持下来可要花上不少钱。 听到众人的讨论声,李杰微微一笑,主动闭上了嘴巴,将现场交还给了众人。 过了一会,一名身材微胖,留着八字胡的中年男子站了起来,朝着李杰拱了拱手,问道。 “小兄弟,我老胡是个俗人,咱们在商言商,不知你这边是怎么个收费的?” 此话一出,现场顿时为之一静,众人的目光重新聚焦到了李杰身上。 显然,大家对于‘钱’的问题都比较看重。 李杰也不客气,直接提出了自己的条件。 “第一,每年的保费为五千大洋,其中三千的现大洋,另外两千大洋则折算成同等的物资。” 听到这样的条件,现场顿时又是一片骚动。 “五千?” “是不是多了点?” …… 李杰见状淡淡一笑,不紧不慢道:“诸位,先别急着发表意见,请大家先听听保安队的人员配置问题。” “未来,每名保安队队员都会配上一杆水连珠,每一队还会配上一挺重机枪,同时,我还额外采购了几门速射火炮。” 听到这样的火力配置,胡掌柜的脸上明显露出一丝惊讶。 这配置,简直太奢侈了,大清朝新军的火力配置也没有这么猛。 该不会是骗人的吧? 想到这里,胡掌柜目光一转,面带询问的看向了夏元璋。 现场众人的反应大多和胡掌柜差不多,一个二个都将目光投向了夏元璋,毕竟,人是他介绍来的,对方知道的,肯定要比他们多。 夏元璋起身道:“诸位老板请放心,夏某可以以春和盛的名誉作保,朱小兄弟刚刚说的都是真的,前几天,武器运到时,夏某就在现场。” 其他人一听夏元璋都把春和盛搬出来了,心中的怀疑顿时打消了不少。 与此同时,众人也理解了,为什么保费会如此之高。 随着现场的讨论渐渐平息,李杰继续道。 “第二,保安队在扫清周边之后,还会提供‘护卫’服务,不过,这项服务是额外收费的。” “当然了,收费的标准肯定不会定的太高,具体章程,等到保安队成立之后,小子会明确公布出来。” 关于这一点,现场众人反倒没什么异议。 “第三,既然成立保安队,那么兄弟们肯定要有个落脚的地方,小子打算购买一处房产,最好能够同时满足训练、住宿等需求。” “这个好办。”邱松抬了抬手,出言道:“老夫在镇上恰好有一处院子闲置,那里足够住下五六十人,同时,院子里还有一个大校场,训练,住人,都不在话下。” “这样,你也不用买了,这座院子就当是老夫赞助保安队的。” 李杰竖起大拇指,赞道:“邱会长,大气,小子就却之不恭了。”
第四十六章 出征
“齐步,走!” 一声令下,队员们顿时迈开脚步,尽管他们走的仍然不够整齐,但伴随着一二一的口号声,精气神倒是提了上去。 “一二一!一二一!” 转眼间,距离上次会谈已经过了一个多月。 经过数次谈判,元宝镇商会基本上同意了李杰提出的三点要求,但是以邱松为代表的商人们,也提出了要求。 钱,他们可以给! 但是骡子是马,得先拉出来溜溜,要在看到成效之后,他们才会如约支付钱和物资。 根据约定,商会给李杰为期三个月的准备时间。 三个月之后,保安队必须要拿出成绩,当然,商会方的要求也不高,仅仅只是要求保安队拿下二龙山的老蝙蝠。 平心而论,这个要求确实不高。 二龙山上的胡子,虽然人数不少,但他们的实力却很差,搜遍整个寨子,估摸着也找不出二十杆长枪来。 在元宝镇方圆两百里的范围内,二龙山的胡子绝对是垫底的存在。 如果保安队连二龙山都平不了,那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队列训练结束后,队员们迎来了难得的休息时间。 场上的‘新兵’们尽管看起来都是膀大腰圆的壮汉,但这些人之前大多都是普通人,压根就没有经受过任何军事训练,一休息顿时便原形毕露。 一名浓眉大眼的壮汉,一边坐在地上揉着发酸的大腿,一边朝着旁边的同乡抱怨。 “累死俺了,六哥,你说这都是什么事啊?哪有这样练兵的?” “你小子是不是飘了?”老六斜睨了他一眼,鄙夷道:“你是不是忘了之前闯关东路上受的罪了?” 两人并不是本地人,他们和老朱家一样,都是齐鲁人,去年闯关东来的元宝镇。 在来到关东之前,他们还畅想着,到了关东该如何如何,但真到了关东地界才发现,原来传言中一切大多都是假的! 关东,的确有肥沃的土地,但要花钱买! 关东,的确有打不完的猎物,但那都在深山老林! 之前他们在齐鲁是穷人,到了关东,他们仍旧是穷人! 幸好他们两个都是那种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单身汉,平日里两人结伴四处打打零工,好歹还能活得下去。 然而,活下来和吃得饱是两回事,自打来到关东地界,两人就没有吃过一顿饱饭。 直到一个月前,两兄弟看到李杰在镇上发的告示,上面第一条就写着包吃包住,看到这个条件后,两人想也不想,立马就报了名。 “哪能啊。”壮汉挠了挠头,不好意思道:“俺就是想早点摸摸真枪。” “急啥,东家既然把咱们招来了,肯定会让俺们摸枪的。” 相比于傻乎乎的黑脸壮汉,老六明显是个明白人,虽然他一开始不知道东家找他们是干嘛的,但真正被选上了之后,他就懂了。 一开始,他是真的有点后悔,毕竟,保安队可不是什么安稳的活计,以后他们是要真刀真枪的和别人拼命的,一个不慎,搞不好连命都丢了。 但练着练着,他便发现,如今的日子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乱世之中,什么最重要? 枪炮才是王道! 没有这些东西,你就是任人宰割的鱼肉,手里有了这些家伙事,你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 当然,以上这些想法并不是老六自己的,而是东家讲给他听得。 比! 比! 比! 哨声响起。 “集合!” 咚! 咚! 咚! 听到集合的口令,新兵蛋子们立马停止了闲聊,一边拍着屁股上的尘土,一边乖乖的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站成了一排。 高台上,李杰看着乱糟糟的队伍,就这表现,还不如后世参加军训的大学生呢。 尽管对众人的表现有些不太满意,但没办法,谁让这批新人的素质不过关呢,能够像现在这样,勉强做到‘令行禁止’,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一分钟后,队列终于排好了。 “朱传武!” “有!” “开始发放器械!” “是!” 朱传武敬了一礼后,带着几人蹬蹬蹬的朝着库房跑去。 没过一会,几人便背着一堆木枪返回了训练场。 接下来的训练便是围绕着‘木枪’举行,尽管不是真枪,但这些木枪是完全仿照莫辛纳甘步枪,一比一制作而成的。 整个下午,保安队都在进行着基础的枪械训练,校场上时不时传来朱传杰的吼声。 “卧倒!” “举枪!” “瞄准!” “换弹!” “刺!” …… …… …… 两个月后。 这一天,元宝镇商会的所有成员悉数来到保安队基地,今天是保安队首次‘出征’的日子,身为保安队的‘投资者’们当然要过来看一看了。 “集合!” 比! 比! 比! 经过三个月的严格训练,这些新兵蛋子们几乎发生了脱胎换骨的转变,逐渐从普通老百姓,蜕变成勉强合格的军士。 咚! 咚! 咚! 很快,新兵蛋子们便自发的组成了一排排整齐的队列,所有人都穿着统一的灰色制服,肩上扛着崭新的步枪。 总体而言,看起来倒像是那么回事了。 “报数!” “一!” “二!” “……” “十!” …… 邱松看到训练场上秩序井然的‘队伍’,眼里满是惊讶。 这还是之前的那支队伍吗? 仅仅三个月时间,变化就如此之大,虽然还没有看到队伍的真实战力,但单从现场的表现来看,这支队伍已然初步具备一丝精兵悍将的气质。 一念及此,邱松不由暗自打量了一眼正在发号施令的李杰。 ‘这小子,倒是有几把刷子。’ 队伍整编完毕,李杰大手一挥。 “出发!” 整齐的踏步声响起,保安队正式出发! 目标,二十里的二龙山! 保安队的成员们大多都是穷苦人家出身,过去的三个月,他们每天都能敞开肚子吃,单单这一点,就是他们以前难以想象的。 他们都知道,今天是他们正式亮相的日子,未来,他们是吃香的喝辣的,还是喝西北风,就看今天这一战了!
第四十七章 胆小的土匪们
二龙山。 “大当家,不好啦!不好啊!” 一名动作敏捷的小喽啰面色发白的朝着聚义厅冲去,一边跑着一边高声的嚷嚷着。 厅内,老蝙蝠骂骂咧咧的站了起来,迎面就冲着小喽啰踹了一脚。 “嚎什么丧!嚎什么丧!” 挨了一脚,小喽啰一个不稳差点摔倒在地,但山寨本来就是一个规矩森严的地方,他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喽啰,是寨子里最底层的存在。 被大当家踹了一脚,他只能忍着。 望着小喽啰唯唯诺诺的样子,老蝙蝠就气不打一处来,瞪了他一眼,怒气冲冲的喝问道。 “说!出什么事了?” 小喽啰哭丧着脸道:“外……外面有部队进山了!” “啥?你说什么?” 听到这一消息,老蝙蝠大惊失色。 这…… 这……该如何是好? 老蝙蝠是一个老江湖了,自己有多少斤两,他自己心里很有逼数,以他们山寨的实力,随便来一支装备齐全的部队,就能轻松的攻破二龙山。 之前,二龙山一直没有被官方打击,主要是因为老蝙蝠很小心,他从来不打官方的主意,同时,每次劫道他只劫财,很少要别人的命。 正是因为这份小心,二龙山才能在一次次在剿匪运动中存活下来。 然而,仔细一想,老蝙蝠又觉得有点不太对劲。 因为这一次他没有收到任何消息,能在官方眼皮底下蹦跶十多年,老蝙蝠自然不会一点关系都没有,几年前,他便‘重金’收买了当地清军的管带。 每次遇到围剿时,他都会事先得到消息。 一收到风声,老蝙蝠就会带着手下们跑进山里。 难道马管带那边出了岔子? 不应该啊! 如今东北这旮旯,毛子和鬼子才是真正的话事人,上面不可能在这个时候乱动的。 苦思冥想半晌,老蝙蝠仍旧没能琢磨明白。 不过,事到临头,他也没有太过担心,毕竟,钱能通神,以清政府的腐朽,没有什么是花钱搞不定的,只要自己舍得出钱,这次大概率是能脱离危险的。 “走!出去看看。” 言罢,老蝙蝠一马当先的冲在了最前面,只是此刻,他的脸色不太好,黑的如同锅底一般。 这很正常,因为接下来他肯定是要大出血,任谁遇到这种情况,心情都不会好。 没过一会儿,老蝙蝠便带着下属们来到寨子门口,当他看到秩序井然的队伍时,心里当即一阵抽搐。 完了! 这气势,这装备,明显是遇到了精锐! 这一关,只怕不好闯啊! 然而,即便如此,老蝙蝠仍旧没有太过绝望,只见他站在木墙上,朝着下面的队伍拱了拱手,高声喊道。 “敢问对面是哪路英雄?” 山寨门外,朱传武看了一眼身旁的大哥,在得到李杰的首肯之后,方才回应道。 “我们是元宝镇保安队的!” 老蝙蝠闻言心里更加迷惑了,这元宝镇保安队是什么鬼? 就在这时,站在他身旁的二当家提醒道。 “老大,这元宝镇保安队是两个多月前成立的,当时招人的时候,还闹得沸沸扬扬的。” 老蝙蝠横了他一眼,怒声道:“这么重要的事,你怎么不早点跟我说?” 二当家苦着脸道:“我和您提过啊,你……你……” 剩下的话,二当家哼哼唧唧半天,还是没能说出口。 忽然间,老蝙蝠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幕场景。 确实,老二是跟他提过,但当时,他好像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因为保安队这东西,他一点也不陌生。 保安队成立的初衷虽然是为了保境安民,但真正做到这一点的却很少,绝大多数保安队不过是为了‘吸血’,吸那些商户们的血。 此外,很多保安队的前身都不怎么干净,大多都是想从良的绿林中人。 你指望这些老油条去拼命? 谁干啊? 一念及此,老蝙蝠的脸又黑了几分,没再去责怪老二,而是继续朝着外面喊道。 “原来是元宝镇的英雄们,不知各位今日登门有何贵干?” 朱传武再次瞧了一眼身边的大哥,李杰张嘴做出‘练兵’的口型。 旋即,朱传武笑着喊道。 “练兵!” “老蝙蝠,现在给你两个选择!” “一是,开门投降!” “二是,负隅顽抗,我们直接打进去!” 听到这句话,老蝙蝠眼前顿时一黑,此刻,他的脑海中只余下一个念头。 完了! 这次是彻底完了! 对方根本就没打算和谈的打算! 怎么办? 老蝙蝠纵横绿林十来年,虽然没能闯出什么名堂,但真要他放弃寨子出门投降,他心里是一百个,一千个不愿意。 当土匪多好啊! 吃香的,喝辣的,日子要多舒坦就有多舒坦。 如果真的投降了,以后哪还有这种好日子可过? 可是,若是拒不投降,情况更糟! 看看别人是什么装备? 再看看自己! 双方的力量相差,太过悬殊! 已方根本就没有任何胜算! 就在老蝙蝠沉吟不决的时候,二当家忽然抬了抬手,战战兢兢道。 “老……老大。” 老蝙蝠闻言回过神来,看了一眼二当家,还没来得及问话,就看见二当家颤颤巍巍的伸手指着下方。 “他……他们有炮!” 顺着二当家的指引,老蝙蝠朝着下方看了过去。 这一看,立马令他亡魂皆冒,只见数名壮汉正在下方鼓捣着火炮,看样子好像是在调整炮口。 看到这一幕,老蝙蝠连忙大声求饶。 “英雄!英雄!有话好好说!有话好好说!” “千万别开炮!” 然而,朱传武却故意装作没听到,直接大手一挥。 “开炮!” 砰! 砰! 两发炮弹直接轰向山寨的大门,在炮火的洗礼之下,木质的山寨大门就跟纸糊的一样,立刻应声而碎。 眼见对方真的开炮了,老蝙蝠立马吓破了胆,扯着嗓子喊道。 “投降!” “我们投降!” 大当家一怂,寨子里剩下的喽啰们也没了胆气,跟着吼道。 “别开炮!” “别打了!” “投降!” “我们投降!” 听着此起彼伏的‘投降’声,朱传武暗自撇了撇嘴。 这都没出力呢,对方就倒下了,真不过瘾!
第四十八章 凯旋
尽管此次剿匪行动很顺利,但保安队中的绝大多数人对于此次行动都不是很满意。 除了那几名炮手之外,其他人一枪都没放。 没意思! 真是太没意思了! 望着一个个负手而降的土匪们,朱传武很想上去问两句,你们为什么这么怂? 你们不是土匪吗? 胆子怎么这么小? 两炮就吓到投降? 丢不丢人? 然而,这些话朱传武顶多只敢在心里逼逼一下,因为他大哥还在现场呢,他可不敢当着大哥的面,说这些话。 不然的话,即便他是大哥的亲弟弟,估计也逃不过条例的处罚。 毕竟,这是在战场上,虽说这个战场有点儿戏,但再儿戏,本质上它仍旧还是战场,就得遵守条例。 由于土匪们实在是太配合,整个行动进行的无比顺畅,包括后续的搜查也是如此。 为了保命,老蝙蝠十分痛快的将寨中的财产全部上交了。 眼瞧着对方如此识相,不禁令李杰有点刮目相看。 其实,在出发之前,李杰便已经决定好了老蝙蝠的去向,他并不打算将老蝙蝠送到官府,因为官府那边压根就没有针对老蝙蝠的悬赏。 即便把老蝙蝠送过去了,也拿不到钱。 如此一来,李杰又何必将他送官呢? 当然,李杰也没打算将其收入麾下,毕竟这厮年纪也不小了,以保安队的训练强度,他肯定是跟不上的。 不过就这么把老蝙蝠给放了,也是有点可惜。 因此,李杰最终决定将老蝙蝠派去老金沟。 老金沟可是一块宝地,金矿只是它众多优点之一,除此之外,老金沟附近的山林里,漫山遍野全是各种药材。 早在进入副本之前,李杰就订好了计策,打算在老金沟附近建立一个药材作坊,专门生产各种中成药。 不论古今,中成药都是暴利行业,卖成品的汤剂,可比单纯出卖原材料的利润要高得多。 此外,嫩江平原距离老金沟也不远,只要手里有人有钱,那里的地完全就是白捡,如果利用得当的话,以嫩江平原的自然条件,养活几万人肯定不是问题。 未来,北大荒一定会变成北大仓! 中午时分,保安队全员返回,这一次,他们可谓是满载而归,二龙山虽然上不得台面,但缴获的财产可不少。 此次一共缴获了五千斤粮食,一百两金子,一千现大洋以及价值两三千大洋的珠宝首饰、古玩字画等杂物若干。 凯旋而归的保安队,不仅受到了商会成员的热情接待,元宝镇的老百姓们同样爆发出了相当的热情。 在中午的庆功宴上,邱松带着众人主动找到了李杰。 “英雄出少年,小兄弟今天这一仗,打的漂亮!” “哪里,哪里,咱们保安队能有今天,多亏了各位老板们照顾,没有你们的大力支持,也就没有今天的保安队,军功章有你们的一半!” “哈哈!” 花花轿子众人抬,接下来邱松和李杰互相吹捧了几句,闲谈过后,邱松拍了怕手。 “抬上来!” 话音刚落,两名壮汉抬着一个古色古香的木箱来到了场中。 两名壮汉的步子很重,一看就知道木箱的重量不清,李杰见状心里不由暗自疑惑,这唱的又是哪一出? 交保费? 不应该啊。 三千大洋虽然不清,但也不至于让两个壮汉如此吃力。 注意到了李杰脸上的疑惑,邱松淡淡一笑,朝着仆人吩咐道。 “打开!” 箱子一打开,里面的东西也暴露在了众人的眼前。 银子! 满满一箱的银锭! 李杰粗粗扫了一眼,这一箱银锭的价值绝对超过了三千大洋,而后面带疑惑的看向了一旁的邱松。 “这是?” 邱松笑着解释道:“这是今年的保费,一共五千两银子。” 听到这个数字,李杰不由楞了一下,一块大洋的价值约等于0.6两银子,五千两银子价值已然远远超过了约定好的保费。 “这些银子,扣除今年的五千大洋保费,剩下的是我个人出的,算是邱家预付的‘护卫’款,未来,邱家商队的护卫工作就麻烦小兄弟了!” 邱松之所以如此大方的撒钱,自然是有目的的。 这个决定是他今天临时做出来的,今天早上,令行禁止的保安队着实令他大吃一惊。 在他眼里,元宝镇保安队简直比奉天的清军还要精锐! 于是,他便想着,一定要让保安队招更多的人,尽快开展护卫工作。 而他多付的这笔钱,就是一块敲门砖,他打算用这笔钱拉近双方的关系。 虽然这么做会占用一部分资金,但邱松却认为,这是值得的,反正未来雇佣保安队护送商队也是要花钱的。 李杰拱了拱手道:“好!这个活保安队接下了!” …… …… …… 直到下午三点,庆功宴方才结束,今天的宴会上,李杰是当之无愧的核心,见识到了邱松的豪爽之后,剩下的商会成员们对保安队的事也多上了几分心。 因此,李杰便成了众人的‘集火’对象,元宝镇有头有脸的人物,基本上都来到他这一桌敬了一杯酒。 一来二去,即便以李杰的酒量,也忍不住有点醉意了。 宴会结束后,朱传武端着一碗醒酒汤走了过来,关心道。 “大哥?你没事吧?” “没事。”李杰摆了摆手,转而问道:“老蝙蝠呢?在哪?” 传武指了指后院:“关在后院的厢房里呢。” “走,去看看。” 李杰点了点头,而后抬起步子就往后院走去。 与此同时,身处厢房内的老蝙蝠一想到今天的遭遇,心里不由一阵忐忑,自打被俘,他就没看到对方的首领,也不知道对方会怎么处置他。 吱呀! 就在他胡思乱想之际,厢房的门忽然开了,看清来人的身份后,老蝙蝠顿时眼前一亮。 如果没有认错的话,这位年轻人就是保安队的首领。 就在老蝙蝠暗自琢磨,该怎么跪舔对方的时候,一道不带任何感**彩的声音蓦然传入了他的耳中。 “老蝙蝠,想死还是想活?”
第四十九章 安排
“老蝙蝠,想死还是想活?” 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人呢,老蝙蝠心里自然是想活的,脱口而出道。 “想活!想活!” “好,你的命我就暂且收下了。” “是!是!是!” 老蝙蝠头如捣蒜,连忙开始表忠心。 “您以后指东,属下一定不会往西!” 李杰低头瞥了老蝙蝠一眼,对方虽然说得好听,但他可不会轻易相信,反正对方已经落在了自己的手上,未来有的是时间慢慢调教。 “传武!” “有!” 朱传武听到大哥的喊声,立马小跑进了厢房。 李杰伸手指了指邋邋遢遢的老蝙蝠,朝着传武嘱咐道:“将他带到澡堂子,好好洗漱一下,换身衣服,然后再带他来见我。” “是!” 旋即,朱传武转身朝着外面喊道。 “马维!王刚!进来一下!” 处理完老蝙蝠,李杰又去了一趟后院的校场,还未走近便听到里面传来一阵阵清脆的枪声,穿过门廊走入校场一瞧,果不其然,里面练枪的人正是大金粒。 “老大?” 大金粒看到李杰的身影,立马放下手中的步枪。 李杰看了一眼百步之外的靶子,不由暗自点了点头,大金粒这小子的天赋虽然不如传武,但在训练的刻苦程度上,却是丝毫不弱于传武。 这不,别人在庆祝,在喝酒,他却在训练场上苦练。 下属如此努力,作为上级怎么能不夸奖一下。 “不错,你小子进步不小啊。” 大金粒憨乎乎一笑,挠了挠头,颇有些自卑道:“不行,我这还差得远呢。” 李杰摇头道:“好的枪手都是靠子弹喂出来的,你接触的时间还短,不要着急,只要你用心训练,迟早有一天会变成一个真正厉害的枪手。” 大金粒重重的点了点头:“嗯,我一定会努力训练,争取早日成为一个有用的枪手!” “我相信你能做到。” 李杰点了点头,以示认可,随后又提起了另外一件事,这件事也是他来找大金粒的主要目的。 “你有没有想过再回老金沟?” 听到这句话,大金粒的脸色唰的一下变得惨白一片,只以为李杰嫌他不中用,不要他了。 “老大,我……” 看到大金粒的反应,李杰岂会猜不到他的心思? “你先别着急,我这么说并不是要赶你走。” 大金粒顿时懵了,不知道老大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赶他走,为什么要让他回老金沟? 那地方,一片荒山野岭的,除了金子,还有什么好的? “老金沟虽然地处边陲之地,但物产丰富,老参、松茸、灵芝遍地都是,我手上有几个中成药的方子,未来,我打算在那里建立一个制药作坊。” “而你在老金沟待会,对于那里的环境更加了解,我打算派你去操办这件事。” 听完解释,大金粒提着的那颗心终于落到了肚子里,顺带着脸上的神色也跟着缓和了许多。 “今天我来就是问问你的意见,如果你不想去的话,我就派其他人去。” “我去!” 老大的吩咐,大金粒哪会不听,再者说,他的亲人全都是那边,如果去了那里,正好可以把家人接到身边照顾。 在前来投奔李杰之前,大金粒把他的亲人们安排在了墨尔根。 墨尔根是北方历史名城,是边陲进入内地的咽喉要道,同时,也是黑龙江将军和墨尔根副都统驻地,更是东北边疆的‘边外七镇’之一。 北负群山,南临沃野,江河襟带,上下要枢,形容的便是历史名城墨尔根。 与此同时,墨尔根还是黄金之路的起点,老金沟的黄金便是通过墨尔根转运至外界的,得益于优越的地理位置,墨尔根的繁华程度丝毫不亚于元宝镇。 但这一切都变成了历史。 曾经辉煌无比的墨尔根,在1900年的庚子俄难中惨遭摧毁,俄军入侵墨尔根后,将城中劫掠一空,离开之前,更是一把火直接将这座边外重镇焚烧一空。 根据李杰的计划,未来他会重建墨尔根。 当然,即便是重建,也是一到两年之后的事情了。 “好,那这件事就这么定下了。” “老大,我什么时候出发?” “不急,这件事尚需从长计议,具体时间等我通知。” 听到‘从长计议’几个字,大金粒心里是既高兴又失落,高兴的是这段时间他仍旧能跟在李杰身边,失落的是没办法尽快和家人团聚。 “对了,回头我给你安排一个助手,以后去了老金沟,他便是你的搭档。” 搭档? 大金粒面带疑惑的看了一眼李杰。 “就是今天俘虏的老蝙蝠,未来,他会和你一起去老金沟。” 老蝙蝠见多识广,虽然年纪大了,少不了战场,但辅佐大金粒办好药厂还是没有问题的,派他去,也算是物尽其用。 大金粒恍然道:“原来是他啊。” 随后,李杰对着大金粒交待了一番,让他平日里多多留意老蝙蝠,此人用是可以用,但要多留几分心眼,别被这种老油条给忽悠了。 听完李杰的教导,大金粒拍着胸脯,保证道。 “老大,您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看着他!” “跟我来。” 该交代的事情都交待了,李杰便带着大金粒朝着议事厅走去。 两人未来要在一起搭班子,提前见一面还是很有必要的。 再次见到老蝙蝠,对方的形象已然大变,之前破破烂烂的旧袄子换成了崭新的保安队对付,老蝙蝠满脸的胡子也被修建的干干净净,整个人看起来清爽了许多。 见面后,李杰将之前和大金粒说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老蝙蝠得知自己要被派往老金沟,心里不由暗暗叫苦,老金沟是什么地,他是熟的不能再熟了。 早些年间,在他没当胡子之前,他还曾经在老金沟那边掏过金。 虽然时间过去很久,但他仍旧对那段时光记忆犹新,毕竟,那里的环境实在是太差了。 然而,纵使老蝙蝠心里很是不愿,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面对强势无比的李杰,他只能捏着鼻子应下了这份差事。 苦过日子,总比没命要强吧? 老蝙蝠心里如是想到。
第五十章 提醒
转眼间,两个月后。 在这段时间里,保安队频频出击,以雷霆扫穴之姿,强势清剿了元宝镇方圆百里之内的土匪。 得益于先进的装备,高效的执行力,在剿匪过程中,保安队几乎没有遇到什么强大的抵抗,后来,许多土匪更是望风而降。 对待这些投降的土匪们,李杰并没有赶尽杀绝,遇到坏事做尽的,自然是赏他一粒花生米。 如果遇到类似老蝙蝠这样,只求财不害命的,其中身强力壮的会被吸纳进保安队,那些老弱病残,则是暂时扣押,留着以后送到老金沟药厂做工。 随着剿匪的不断进行,元宝镇保安队的名声也是越来越响。 这一天,夏元璋忽然找到李杰。 两人关系匪浅,甫一见面,夏元璋便道出了来意。 “传文,你有没有想过将保安队再扩一扩?” 李杰若有所思的瞧了对方一眼,这想法倒是和他不谋而合。 一转眼,保安队成立也有将近半年的时间了,最初的那批队员们,经历了一轮又一轮的剿匪,已然有了‘强兵’的雏形。 如今他们距离真正意义上的强兵,差的只是一场血与火的淬炼。 然而,东北境内虽然不太平,但此时清政府尚未倒台,即便李杰想让他们经历一场真正的战争,也没地方可以突破。 除非他现在就选择造反! 不过,虽然造反的条件还不够,但扩招的时机却已来临。 “你的意思是?” 眼见李杰没有直接拒绝,夏元璋心里顿时松了一口气。 “自打日俄之战结束后,清廷对于东三省的掌控越来越弱,如今东北境内是草莽四起,世道是越发的乱了。” “前些日子,我的一个好友找到我,他姓袁,单名一个鹏字,是隔壁吴山镇的一名商人。” “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打听到了我和你的关系,他希望通过我,结识你一下。” 说到这里,夏元璋语气稍微停顿了一二,观察了一下李杰的神色,只见李杰正笑吟吟的打量着他,一副静听下文的模样。 旋即,夏元璋整理了一下思绪,继续道。 “虽然老袁没有明确和我说,他想找你做什么,但根据我的分析,他这次的目的无非只有两种。” “一是,和你认识一下,接下一份善缘。” “二,大概是想让保安队将吴山镇也纳入保护的范围之内。” “其中,后面一种可能性应该更大一些,因为据我所知,吴山镇目前并没有保安队。” 李杰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夏元璋分析的很有道理,吴山镇距离元宝镇不过一百多里地,那边的情况他多多少少知道一点。 相比于商贾云集的元宝镇,吴山镇的繁华程度要差一些。 商业不够繁华,也就意味着没有多少油水可捞,因此,那边胡子的数量比元宝镇要少很多。 但土匪数量少,并不代表着危害性不大。 一支臭名昭彰的悍匪正盘踞在吴山镇周边,平日里可没少祸害吴山镇。 吴山镇的民间势力也不是没有想过剿灭这只胡子,但谁让这群胡子攀上了毛子的大腿,自古以来,打狗还要看主人。 正因为杜老三攀上了毛子,不论是民间势力,还是官方势力,都不敢动杜老三。 此外,杜老三之所以逍遥至今,那是因为他得到了毛子的资助,武器装备要比普通的势力强得多。 另一边,夏元璋又瞧了一眼李杰的神色。 作为本地的地头蛇之一,对于吴山镇的困境,夏元璋知道的远比普通人要多得多。 在元宝镇保安队成立之前,他们这些商人可没少关注杜老三,生怕哪天这厮忽然动了心思,把老巢搬到元宝镇来。 万一杜老三真来了元宝镇,首当其冲的便是他们这些商人。 毕竟,老百姓兜里没钱,根本就没有什么油水可榨。 因为关注的比较多,关于杜老三的‘传说’他们也听过不少,据说,这家伙攀上了毛子的一个高官,平日里没少为毛子办事,包括且不限于刺探消息、征收粮草、民夫,充当别动队,乃至在敌后进行骚扰破坏。 在众多的‘传说’,有一条是最令人瞠目结舌的。 据传,杜老三带着属下们上过真正的战场,还杀过一队鬼子。 此外,还有一条小道消息,据说这位杜老三还跟‘辽西巨寇’杜立三有关系。 杜立三是何许人也? 杜立三出生土匪世家,他的父亲和叔叔很早就在东北拉了大旗,做起了土匪,后来,他叔叔将他爹告发了,害死了他爹。 长大后的杜立三,直接带着几名兄弟上门,杀了叔叔,给父亲报了仇。 再之后,杜立三也走上父辈的道路,并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逐渐成了辽西地区最有名的巨寇。 不过,此人虽然是匪,但却从来不欺负普通老百姓,被他抢的全都是一群为富不仁的大商人和大地主。 除此之外,他还是极其抵制洋人,凡是落到他手上的洋人,尤其是毛子,基本上都没法活着回去。 这一点,不仅触怒了毛子,同时也触怒了大清。(毕竟跪舔洋人跪惯了) 毛子和大清先后出兵几次,但每次不仅没能剿灭杜立三,反而被对方打得落花流水。 因此,杜立三变成了东北地区名声最响的几股土匪之一。 以上这些消息,全都是元宝镇的地主老财们辛辛苦苦搜集而来的。 这杜老三背后又是毛子,又是杜立三,随便拿出其中一个,别说民间势力,就是官府都不敢惹,更别说两者放在一起。 杜老三也正是靠着这两位大靠山,方才混的风生水起,无人敢惹。 夏元璋犹豫片刻,觉得自己有义务提醒一下李杰。 “老弟,不知你可听说杜老三?” 李杰点头道:“听过一些。” “唉,这位可不好惹……” 夏元璋叹了口气,随后将自己知道的情报毫无保留的告诉了李杰,最后,他还忍不住多了一句嘴。 “老弟,吴山镇可是块烫手山芋,你最好还是多想一想。”
第五十一章 报复!
听完夏元璋的讲述,李杰反倒是对杜老三产生了一丝兴趣。 毛子? 杜立三? 别人惧怕这两个庞然大物,李杰却是不怕。 沙俄看似强大,实则内部却是充满了隐忧,今年年初,沙俄爆发了第一次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事件的导火索源自于沙皇政府枪杀彼得堡工人。 如今,沙俄各地的工人罢工的罢工,游行的游行,各种解放运动日益高涨,国内已然乱成了一锅粥。 虽然这场革命最终失败了,但也促使了尼古拉斯二世制定了等同于宪法的基本法,成立了国家杜马立法议会以及施行多党制。 同时,这场革命也为未来十月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此外,随着日俄战争的失利,毛子在东北境内的影响力急剧下降。 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毛子的势力已然大不如前。 至于,杜立三,那就更加不足为虑了,毕竟这位再怎么传奇,终究只是一个名声比较大的土匪而已。 不论怎样,对于夏元璋的善意提醒,李杰还是要好好感谢一下的。 “多谢老哥提醒,我会仔细考虑的。” 夏元璋摆了摆手,不以为意道。 “客气!” 站在他个人的角度,他是不希望李杰接手吴山镇这个烫手山芋的,因为一旦李杰答应了在吴山镇成立保安队。 那么,未来李杰势必会分散一部分注意力。 一个人的精力就那么多,对于那边的关注高了,分到元宝镇这边的就少了,如此一来,对于元宝镇而言,自然不是什么好事。 聊完正事,两人又闲聊了一会之后,夏元璋便起身告辞了。 …… …… 清风岭。 杜老三最近的心情很不好,令他心情欠佳不是别的,正是因为逐渐崛起的元宝镇保安队。 吴山镇距离元宝镇的直线距离不过百里,突然冒出一个实力强劲的对手,任谁遇到这种情况,心情都不会太美丽。 就在这时,一名精瘦的男子一阵风似得跑到杜老三的身前。 “大当家,大当家!” 被人打断了思绪,杜老三正待发怒,然而,在看清来人身份时,胸口的那股怒气顿时被他强压了下去。 这名精瘦男子虽然看起来其貌不扬,但却是杜老三的军师,杜老三能有今天,对亏了精瘦男子在其背后出谋划策。 在杜老三的印象中,很少有事能令精瘦男子如此慌乱。 难道是那件事出了什么岔子? 一念及此,杜老三连忙问道。 “元亨,怎么了?” 钱元亨气喘吁吁道:“根据山下的兄弟回报,吴山镇那边出了点情况,他们最近打算联合元宝镇商会共同资助朱传文。” 得知这一消息,杜老三心情反倒是平静了许多。 起初,他还以为是毛子那边出了问题呢,谁曾想是吴山镇那群老棒槌闹起了幺蛾子。 “哼!真是不知死活!” 杜老三冷哼一声,嘴角露出一抹嗜血的笑意。 “六子回报了这件事是谁的主意吗?” 钱元亨点了点头:“说了,这次事情最早是龙七爷提议的,目前联络元宝镇那边的是大营商号的袁鹏。” 听到‘龙七爷’的名字,杜老三顿时脸色一沉。 这家伙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龙家不仅在院墙周围修建了炮楼,还长期养着一支近四十人的卫队,如果选择强攻的话,即便能够勉强拿下,清风寨的损失也不会小。 “老不死的!” 杜老三恨恨的骂了一句龙七爷,这个场子,他一定会找回来的。 “元亨,让弟兄们准备一下,咱们今天晚上去拜访一下袁家。” 虽然没法拿龙家出气,但区区袁家,还没被杜老三放在眼里。 枪打出头鸟! 袁家既然敢出头,那么就要做好承受清风寨怒火的准备! 钱元亨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大黄牙。 “是!” 没过一会,今夜突袭袁家的消息便传遍了整个山寨,与此同时,寨内顿时响起了一阵阵兴奋地嘶吼声。 是夜,月至中天,袁家此时已是一片漆黑。 忽然间,沉睡中的袁鹏被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惊醒。 哐当! 还没等他起身查看外界出了什么事,卧室的木门就被人猛然踹开,发出一声巨响。 此时,袁鹏的老妻也被惊醒。 两人转头一瞧,只见一群凶神恶煞的壮汉鱼贯而入,借着火把的余光,袁鹏终于看清了领头之人的身份。 这一看,顿时把他吓得半死。 怎么是他? 杜老三! 刹那间,袁鹏只觉得万念俱灰。 事到如今,他怎么会不清楚杜老三为何而来? 肯定是他联络元宝镇的事情暴露了! 此刻,他已经顾不得去想到底是谁走漏了风声,只是一门心思的想着。 该如何逃过这一劫? 然而,一想到杜老三平日的作风,袁鹏又觉得今天这局面,简直无解。 用钱? 显然没用,人家都打上门来了,家里的那点财产,还不是任人予取予求? “袁老板,晚上好啊。” 尽管袁鹏心里已经猜出了对方的来意,但他依然抱着侥幸心理,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杜三爷,您这是?” 杜老三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残忍的笑容。 “怎么?还搁这跟老子打哑谜?” 说着,杜老三几步走到床边,就跟提着小鸡仔似得,揪住袁鹏的衣领,一把就将他扔到了地上。 扑通! 猝不及防之下,袁鹏的后脑勺重重的嗑在了冰冷的地板上,脑中顿时嗡嗡作响。 养尊处优的袁鹏何曾受过这种伤害,当即便发出一声惨叫。 杜老三目光冰冷的望着躺在地上打滚的袁鹏,嘴角勾起一抹不屑的笑容。 没过一会,杜老三觉得现场的表演似乎有点不够精彩,旋即,只见他掏出腰间别着的手枪,朝着袁鹏的小腿开了一枪。 砰! 袁鹏整个人如同煮熟的大虾一般,缩成一团,双手捂着受伤的小腿,哀嚎不止。 “啊!我的腿!我的腿!” “哈哈!” 望着对方垂死挣扎的模样,杜老三仰天大笑,兴奋的浑身发颤,眼下这种场景,正是他最喜欢的。 “好汉饶命!饶命!饶命啊!”
第五十二 寻求庇护
翌日清晨,龙家大宅。 龙七爷正在饭厅吃饭,一名仆人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连嘘带喘的对着龙七爷汇报道。 “老……老爷,大事……大事不好了!” 龙七爷不紧不慢地放下筷子,一旁的丫鬟适时地递上了一块手帕,龙七爷顺势接过手帕,不慌不忙的擦了擦,而后方才开口问道。 “出了什么事?” 青年仆人哆哆嗦嗦的回道:“袁……袁老板一家全……全都遇害了!” 哐当! “什么?” 听到这一消息,龙七爷再也无法保持淡定,猛地站了起来,由于动作幅度太大,甚至带倒了桌上的茶杯,刹那间,茶水撒的满地都是。 同时,还有不少茶水溅到了龙七爷的身上,不过,此时的龙七爷压根就顾不上这些旁枝末节,只是面色凝重的朝着仆人追问道。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应……应该是昨天夜里的事。” 尽管此时已经身在龙家,但青年仆人一想起袁家的惨状,至今仍旧有些心有余悸,以致于他连说话都有点不利索。 “昨天夜里?” 龙七爷眉头紧皱,喃喃自语道。 袁家和龙家相识多年,彼此知根知底,龙七爷怎么也想不通,到底谁和袁家有这么大的仇。 忽然间,龙七爷脑海中想起一件事来。 难道联络元宝镇的事暴露了? 杜老三得知这一消息,然后找上袁鹏进行报复? 龙七爷越想越觉得这种可能性极高,可是,他们联络元宝镇做的非常隐秘,知道这一消息的人并不多。 除非是他们之中出了叛徒! 思虑片刻,龙七爷决定暂时先不管这件事,逝者已矣,如今的当务之急乃是保证自家的安全。 “顺子,快去镇上叫大少爷回来!” “是。” 旋即,青年仆人便急匆匆的离开了龙家,朝着镇上赶去。 一个小时后,一名穿着灰色军装,身材魁梧高大,脸颊棱角分明的年轻男子,威风凛凛的走进了龙七爷的专属书房。 “爹,回来的路上,顺子把袁家发生的事都告诉我了,您打算怎么做?” 经历了最初的慌乱,此时的龙七爷已然恢复了镇定。 “老大,你现在能调动多少人?” 龙大少爷沉吟片刻,道:“我手底下的兵全都能调动,当然,如果付出一定的代价,管带那边我也有把握说服。” 甲午战争后,清政府为了加强陆军力量,改革了原有的陆军制度,将原有的部队一一编练成了新军。 新军完全使用西式的军制、训练以及装备,一切依照德日制度,由洋人担任教习,具体编制为,两镇为一军,两协为一镇(一镇官兵12512人)、两标为一协(一协官兵4038人),每标三营,每营四队。 其中,统辖一营的长官称之为管带,统辖一队的为队官,龙大少爷如今的军职便是吴山镇新军一营二队队官。 “好,待会你就回去一趟,不论你用什么办法,一定要说服你的上官!” 龙大少爷闻言眼中闪过一丝惊讶,用不确定的语气问道。 “不计代价?” 龙七爷斩钉截铁道。 “没错!不计代价!” 昨天晚上,龙七爷还和袁鹏把酒言欢,谁曾想,仅仅一夜的时间,两人便阴阳相隔,袁家悲惨境遇,无疑给龙七爷敲响了警钟。 面对杜老三这种无法无天的悍匪,谁也无法预料对方下一步会干嘛。 龙家的防御虽然不差,但以杜老三麾下的实力,如果对方发疯,不计代价的攻打龙家,届时,龙家定然挡不住对方的进攻。 一旦龙家被清风寨攻破,其结果不言而喻。 袁家就是前车之鉴! 龙大少爷面色沉重的点了点头:“孩儿明白了。” “赶紧去吧。” “我这就回去!” 言罢,龙大少爷身子一转,步履匆匆的离开了书法。 “唉!” 良久,寂静地书房内突然响起一道叹息。 龙七爷知道,这一次,他要大出血了。 吴山镇新军管带是什么德行,他心里再清楚不过了,虽然龙家平日里没少孝敬对方,但此人的胃口极大,遇到这种机会,对方势必会狮子大开口。 不过,到了这种时候,再去计较钱财的得失,已然没有了意义。 如果没有对方的保护,龙家极有可能步上袁家的后尘。 人一死,再多的钱又有什么意义? 因此,纵使肉疼,这笔钱也是不得不花的。 正因为周管带的贪婪,龙七爷才会想到联络元宝镇,希望李杰可以将吴山镇纳入保安队的保护范围。 早在一个月前,龙七爷便注意到了四处剿匪的元宝镇保安队,甚至,他还派人跟在保安队后面,全程观察了保安队的剿匪过程。 见识到了保安队的战力之后,龙七爷便动了心思,派人仔细搜集了这支保安队的资料。 结果,当他得知元宝镇保安队一年仅仅只收五千保费时,心里是大为惊讶。 如此精锐的队伍,一年只要五千? 简直太划算了! 龙家为了讨好周管带,一年少说也要花上一两千大洋。 而这,仅仅是一个人的花费。 若是算上打点其他官员的费用,龙家每年在这方面的花费,这个数字起码得翻一番,固然,龙家支出这么多,其中大部分都是为了给龙大少爷铺路。 但区区五千大洋,就能获得一支精锐‘部队’的庇护,这笔买卖怎么看,都是物超所值。 …… …… …… 元宝镇,保安队基地。 李杰根本就不知道吴山镇发生的一切,同时,他也不知道自己被人‘惦记’上了,不过,即便他知道了,也不会在意。 相比于保安队扩张到邻镇,眼下这件事显然更加重要。 最近几天,李杰一直待在基地当‘教官’,只是这一次他教的并不是军事训练,而是教人如何处理药材,以及如何制作中成药。 另一边,大金粒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渍,小心翼翼地瞄了一眼李杰,随后如同献宝似得,将炮制药材递到了老大面前。 “老大,您看这份烧伤膏合格吗?” 李杰低头瞥了一眼,淡淡道:“还不错,勉强还能入眼。” 听到这一评价,大金粒顿时长舒一口气。 不容易! 太不容易了! 学了小半个月,他终于制作出了一份合格的药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