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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梦短全文阅读

作者:吴几     江湖梦短txt下载     江湖梦短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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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骑黑马的白衣人

    七月的蜀中,酷暑难当,骄阳似火,晒得拉车的马匹都耷拉着脑袋,嘴角甩着白沫。位于车队中央的一辆镖车上,绑着两口上有特制铜锁的箱子,用油布包裹的严严实实,又在车沿上绑立有一柄宽大的伞,为下面坐在车沿上的人遮挡着太阳。

    伞下面坐着的人叫做胡震,此时他正倚靠着车厢上的箱子,闭着眼睛,身体随着车子的前进而不断起伏,仿佛是睡着了,但从他怀中紧紧抱着的斩马刀来看,他并没有表面看起来的那么放松。

    被人们称为“西南二刀”之一的胡震,本可以不用亲自走这一趟镖的,作为“威震镖局”的总镖头,他已有好几年未亲自押镖了,二十多年来,他凭借着手中的那柄“饮恨断马刀”和他那豪爽的性格,已经为“威震镖局”打下了偌大的名声。近些年来的镖都交给了徒弟们去走,毕竟徒弟们也要学着独当一面了,总体来说,镖局这些年总算是顺风顺水的积累了一些资财,他也准备要享享几年清福了。

    但是最近几个月发生的几起劫镖事件,让他对这次的镖一直惴惴不安,索性带着他那厚重异常的斩马刀,亲自押着镖来了。这次的镖是“万永商号”托付的二十万两白银,从蜀中运往长安,价额巨大,不由得让他倍感压力。

    此刻他正在车沿上倚着银箱想着近来发生的那些诡异的劫镖案:上上个月,“镇远镖局”送往汉中的黄金两万两被劫,副总镖头及随行三十六人皆被杀害,几日后“四海镖局”押往扬州的价值十万两白银的一对玉佛,在师兄弟四人秘密送往的途中不翼而飞,押送的四人在河中被人发现时尸体已经泡的腐烂;上个月,“长风镖局”押送“珍宝阁”托运的总价在四十万两白银左右的大批珠宝,在全镖局上下一百六十三人护送下出发去往长安,行至半道,珠宝被劫,随行之人在一个杂草丛生的山谷中被发现,除总镖头杨超盛及其一位弟子下落不明之外,其他人无一幸免,一时引得江湖中各镖局人人自危。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万永商号”的掌柜来到了他的“威震镖局”,表示愿意花大价钱请镖局护送二十万两白银去往长安,斟酌再三之后,他接了此单。

    “威震……行镖……”趟子手钱小宁是一个充满精力的年轻人,虽然在暴晒的日头下方赶路,他的嗓门依旧有力,喊出的声音也带着中气。胡震很喜欢这个充满活力的年轻人,他是三年前二弟子行镖途中救下来的一个饿晕在路边的乞丐,后来加入了镖局,一直跟着弟子们做趟子手。这是一个惜福的人,知道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生活,不必为吃饭发愁,就能让他心满意足。尤其在这次的行镖中,可能是总镖头亲自押运的缘故,他显得比以往每次更加的精神十足。

    胡震睁开眯着的眼睛,看了看走在队伍最前端的钱小宁,他忽然觉得自己确实有些老了,或许,走完这趟镖,以后真的可以封刀归隐了,镖局也交给年轻人去打理吧。然后,他又想到,或许用不着要求大家在这种暴烈的大日头下着急赶路,前面若是有可以打尖的地方,让大家喝喝水,歇一歇,等着日头偏斜了再走也不迟。

    这样想着,他起身来,翻下车沿,顺着车队走向前去,招呼众人道:“大家且再忍耐片刻,等前面有了可以歇息喝茶的地方,我们便坐下吃些茶水,等着日头偏西再赶路吧。”众人听到他的话语后仿佛比之前多了一些精神,用力握了握手中的刀柄,加快了脚步向前。

    钱小宁听闻总镖头的吩咐后,喊出的号子更为响亮,他知道就在前面不远处便有一家为来往行人供给茶水与吃食的客栈,只要翻过前面这座不高的山,再前行约两三里便到了。

    念及此,他便抬头望向前面的山坡,这一望,却让他的心猛地一颤,只见前面山顶处,静静站立有一匹通体呈黑色的马,那马从远处看就显得高大威猛,他只一眼就知道自己车队中绝无那样神骏的宝马,就算是总镖头的那匹枣红大马也远远不及远处那匹黑马。

    但让他心头一颤的却不是那匹高大的黑马,而是骑在马上的人,却见那人身穿一袭白色的长袍,长袍下方是白色的裤子与靴子,跨在马背上,就连马鞍子、马鞭子和脚蹬都是白色,更为诡异的是,他的袍子从衣领那里一直延伸上去,盖住了整个头部,只在眼睛位置掏出了两个窟窿。

    所以钱小宁第一眼望去,仿佛看到了一只鬼在骑着一匹大黑马,且是一只没有长五官的鬼。他这几年跟着镖局的车队,也算是经历了众多不凡的事情,但那些绝对都没有今日的这个人来的诡异。

    他停下脚步,举起拳头示意身后的车队停住,然后转身跑向车队中的胡震所在的位置,同时嘴里喊道:“总镖头,总镖头,前面出现了状况,请您快来看看”。

    胡震在知会完众人到下一茶水点歇息后,并未坐回车沿,而是跨上了他的那匹枣红马,走在队伍一侧。此刻他听闻到前面钱小宁的呼喊,便一提缰绳,纵马赶上前去。

    钱小宁看胡震前来,立马迎了上去,道:“总镖头,您看山那处。”

    胡震抬眼随着钱小宁手指的方向望去,一个全身穿白色的人,跨坐在黑色大马上,通身包裹的严严实实,只留两只眼睛从窟窿中似是望着自己这边,人与马都仿佛静止了,纹丝不动,令人心惊。

    “这是怎么回事?”他回头望向钱小宁道。

    钱小宁闻得胡震询问,便立即答道:“回总镖头,小的也不清楚,看那人立于在我们必经之路,又静静不动,小的拿不定主意,因此叫停了队伍,请您定夺。”

    “走,你随我前去探个究竟。”胡震用手一指钱小宁说道,但未立马出发,又沉吟片刻,回头望向其他人道:“众人原地待命,等我消息,都打起精神,注意警戒周围。”

    车队众人拱手称是,便纷纷抽出刀子,围在了车子周围,朝向四面八方张望,同时又不自觉地向胡震走去的方向望去。

第二章 一个好人

    胡震右手紧紧握了握刀柄,将刀提在了顺手的地方,左手策马缓缓前行,待到山腰处停下,再看那人,却依旧望着车队方向,对他二人的到来视若无睹,。他心中想到,“这种酷热天气,寻常之人身着短卦已然是汗流浃背,此人却冒着烈日将自己包裹地如此严实,又立马于自家车队必经之路,甚是蹊跷,恐怕是来着不善啊。”

    念及此,胡震皱了皱眉,向跟随一侧的钱小宁使了个眼色。钱小宁跟随众人行走江湖时日也久了,且作为车队中的趟子手,心思总比别人要灵活许多。看到总镖头眼神示意,他立马领悟,两三步越过马头,走上前去,拱手朗声道:“在下威震镖局钱小宁,敢问朋友站立此处所为何来,可否行个方便,借道与我等通过?”

    白衣人骑在马上,依旧在望向车队停留的位置,似是完全不知道他二人走到前来。

    钱小宁见状,便又前趋几步,再次大声道:“朋友,能不能让让路?我等感激不尽。”

    话毕,只见这次白衣人有了反应,“看来这人并非是个聋子。”钱小宁这样想到。白衣人缓缓地转过头来,将目光落在了钱小宁身上,钱小宁迎着对方眼神看去,却又是心里一颤,这人的眼神仿佛针似的,扎到了他的眼睛。

    钱小宁知道这是自己的错觉,无论如何,没人能够以眼神让别人受伤,即使他的武功天下第一也不行,但看着对方的眼神,他还是不由自主地想把头转向别的方向。

    胡震见此,有些暗暗着急,遂飘身下马,行至钱小宁身前,向白衣人抱了抱拳,道:“朋友立马于此,不觉得热吗?”

    白衣人依旧在看着钱小宁的脸,没有转头,但总算是开了口:“在烈日下等人,无论是谁总算会感觉到热的。”

    胡震二人初次听闻此人说话声,不自觉地感觉到自己的嗓子有点儿干了,只因此人说话声音实在是太沙哑,就仿佛嗓子中塞着一团抹布。

    胡震压下嗓子中传来的一阵不适感,向那人道:“原来朋友在此等人,却不知在等何人?”

    白衣人道:“在等一个好人。”

    胡震稍显惊讶,反问道:“好人?那是什么样的人?”

    白衣人忽然笑了笑,道:“好人便是好人。”

    胡震也笑了笑,再次问道:“那他怎么被称为一个好人的?”

    白衣人道:“倘若一人平常十分乐于帮助他人,无论是谁有求于他,不管认得还是不认得,他都鼎力相助,那他算不算得一个好人?”

    胡震接道:“此人自然算得上一个好人。”

    白衣人道:“我等的便是这样一位好人。”

    胡震又不解了,问道:“那朋友何不换地荫凉处等待,岂不是比站在此处受日头毒害来的自在?”

    白衣人道:“此处必有此处的好处,既然于我有好处,我有何必去那不相干的荫凉处呢?”

    胡震道:“噢?却不知此处有何好处?”

    白衣人道:“此处居高临下,可让我更快地看到那位好人的到来,这对于我这种等待着有求于人的人来说,岂不是大大的好处?”

    胡震恍然,笑了笑道:“果然此处是有着大大的好处。”说完后特意向身后扫视一圈,发现除过自家镖局里的众人外,并未发现其他人,便回首又道:“在下刚才望了一圈,并未有人来到,看来朋友还得再等片刻了,我等就不在此叨扰了,烦请朋友将路让也一让,我等好继续赶路。”

    白衣人却并未动身,反而望向胡震,道:“那你就讲错了。”

    胡震不解,道:“讲错了?不知我哪里讲错了?”

    白衣人悠悠地道:“你刚说我还要再等片刻,却是讲错了。”

    胡震道:“此话怎讲?”

    白衣人道:“我已经等到了那位好人。”

    胡震惊道:“等到了?却不知那位朋友现在身在何处?”

    白衣人缓缓低头,将目光落在了胡震身上。

    胡震笑了,朝白衣人道:“原来我竟是那位好人,这真是奇怪了,我活了这么久的日子,还真不知道自己是竟然是一个会鼎力帮助别人的好人。”他顿了顿,又接着道:“朋友既然说我是你等的那位好人,那想必是有事让我帮忙了?”

    白衣人也跟着笑了笑,道:“我既然说你就是那位好人,自然是有求于你了。”

    胡震道:“却不知有何事是我可以帮得上朋友的?”

    白衣人看向胡震的眼睛,虽看不到他的神情,但语气仿佛凝重了许多,道:“我的小黑饿了。”

    胡震道:“小黑?是你骑着的这匹骏马吗?”

    白衣人点了点头,道:“朋友果然好眼力,它便是小黑,已经伴随了许多年了,可是,身为它的主人,却让它饿着肚子赶路,心中实在是愧疚得很。”

    胡震一摆手,道:“这个好说。”便转向钱小宁,道:“快去车上拿上好的草料来,交于这位朋友的宝马吃。”

    钱小宁闻言,随即准备转身离去,却听得白衣人又道,“这位朋友稍待,我这匹马比较挑食,非一般草料能够喂饱的。”

    胡震闻得,不禁奇道:“那朋友这匹小黑却是爱吃哪种的草料,凡我车队中有的,尽可随便吃用。”

    白衣人抬起来头,看向天空,悠悠地道:“我这匹小黑,自多年前跟随于我之后,我便带他走南闯北,到处游走。凡是有去过的地方,都是当地的招牌美食,我吃一份,它吃两份。走过的地方多了,以至于把它的嘴也养的特别挑剔了,就算是给它平常人吃的东西,不是美食的话,它便宁愿饿着肚子,也不会去吃上一口的,更不论是给其他马准备的草料了。”

    胡震道:“既然朋友的马不吃草料,那为何还要问我要帮助呢?”

    白衣人道:“既然我的马不吃草料,自然是由我给它去买好吃的,可是我现在身无分文,又怎么买得起那么贵的一桌子酒菜呢?”

    胡震道:“原来朋友是想借一些银两,好说。”

    白衣人快速地点了几下头,道:“对对对,正是借一些银两,听闻贵镖局车里有二十万两雪花银,我为了借上一些,特意在此等候多时。”

第三章 剑光无痕

    胡震闻言又惊又怒,扬起刀指向白衣人,厉声道:“你怎么知道我们押送的是银子,这么说你是来劫镖的?”

    白衣人却还是悠悠闲闲地骑在马上,悠然道:“我只是想向朋友借一些银两,好为我的马儿买一桌好下口的酒菜而已。”

    胡震冷笑道:“那朋友想借多少银子?”

    白衣人低下头来,用两个漆黑的窟窿,盯上胡震,不急不缓地道:“既然贵镖局此时车队上有二十万两白银,那我便可以多借一些,省的到了下个山头又要麻烦其他人借与我了。”

    胡震道:“噢?朋友的多借一些是多少?”

    白衣人道:“既然车中有二十万两的话,我便借十九万两好了,想必以胡总镖头的性格,应该是乐于帮助我这个身无分文的人的。”

    胡震闻得此言,虽然内心很是吃惊,但面上却依然沉得住气,纵声大笑,道:“朋友既然知道我是谁,又清楚我这车上装载的东西,又知晓了我们的行程,还算准了我们会顶着烈日赶路,而恰好在这大热的太阳底下等在我们的必经之路,想必是铁了心要借我这车上的二十万两银子了?”

    白衣人忽然笑了,接着他的话语道:“胡总镖头果然是个明白人,不愧为创立了‘威震镖局’这样名头响亮的镖局之人。”

    胡震闻言,沉声道:“好说,只要朋友胜的过我手中这把刀,车上的银子自然全都是你的了,不止是银子,我脖子上这颗脑袋,也送你了,想必你这匹马走南闯北吃过那么多的美食,人脑袋却还没吃过吧?”

    白衣人闻言,缓缓摇了摇头,道:“虽然我这马嘴比较挑食,却总还是知道什么是可以吃的,什么又一定是不可以吃的。虽然马吃给人吃的饭食有点怪异,但饭食做出来总是用来被吃掉的,无论是被人吃还是被马吃。可是,你的脑袋就不能被我的马吃掉了,如果这样做了,那么一来你以后就没有了吃饭的家伙了,二来万一我的这马吃一次脑袋就上瘾了,我以后可上哪里找那么多脑袋给它吃了,既然找不到脑袋,要么我自己的脑袋给它吃,要么只能一剑杀了它。这样想来,你的脑袋还是长在你自己的脖子上比较好,对你以后方便,对我而言,以后也不必纠结是将我的脑袋喂马,还是杀了我心爱的马儿。”

    胡震已经完全被对方这一通话语惊呆了,听对方此言,仿佛是自己上赶着将脑袋给对方喂马去,于是满脸错愕道:“朋友的想法倒是奇异,只可惜,我既不想借给阁下任何一两银子,也不想将脑袋给阁下喂马,所以,我只好砍下阁下的脑袋了!”

    话音未落,胡震用力一跃,已飞到对方上方,扬起手中厚重而锋利的刀锋,朝向对方脑袋劈去,似是要将对方连人带马从中间劈为两半。

    胡震这柄“饮恨断马刀”虽不是什么神兵利器,但也是昔年青城派的“刀狂”无念道人的真传,乃青城派的无上武学之一,且他从少年时期拜师于青城到后来离开青城独自闯荡,再到开创了“威震镖局”,成为“西南二刀”之中的“饮恨刀”,期间沉积了数十年的苦功夫。此时他所劈下的这一刀,正是他刚刚积蓄了许久了力量,而全力施为的一刀,可想而知其中所蕴含的威力了。

    胡震很有自信,因为很少有人可以躲得过他的这一刀,正是因为这一刀,让他在江湖中屡次化险为夷,而活到了现在。

    然而,这次他却失算了,当他劈下这一刀,快要挨到白衣人头顶之时,突然他感觉到眼前晃过一道亮光,然后他就犹如被巨石砸中似的,竟然比劈下之时更快的速度被弹了出去,摔在了他之前站立的位置。更令人震惊的是,他的双脚还压住了刚刚不久他自己留在尘土的脚印,但是整个身体却是倒在了后面。

    此时,随行的几位镖师正好赶来,最前方一人立即掠身过去,扶起了胡震快速地检查了起来。只见他此时异常狼狈,满脸沾满了尘土,因吐血而混合的红色泥巴裹满了他平日爱惜异常的胡子。但全身并未有任何伤口,脉搏紊乱但仍旧有力,显然并无生命之忧,不由地长舒一口气。

    这是,他才顾得上抬头看向白衣人,只见他未有什么动静,依旧端坐在马上,只不过手中多了一柄剑。那是一柄剑身异常光滑的剑,在阳光下反射出的刺人眼睛的明亮光线,仿佛给人一种错觉,那并不是一把剑,而是一堆闪闪发光的珠宝。只因那把剑,长约三尺,但剑身异常宽阔,竟超过寻常剑身两倍有余。此时白衣人正将它垂在马的身侧,观望着众人。

    扶起胡震的镖师见此情景,大喊一声:“大家小心,一起上!”对于半道拦路劫镖之人,无需什么江湖规矩,用不着讲究单打独斗。作为常行走于江湖的,与各色人等打交道的镖局,更犯不着为所谓江湖道义而置自身于险地,而通常拦路之人,本就不是什么有道义之人。

    随行八位镖师,听闻当先一人大喊,纷纷从不同角度直取白衣人。链子枪直刺前胸,两柄雁翎刀斜劈左右两腿,有一位使得却是短兵刃双钩,双钩交叉前进,目标直向马腿。众人平日一起练功,又一起出生入死,招式出手,自然配合地得心应手。

    白衣人猛地呵道:“回去!”剑光被斜斜地挑起,寒芒闪动间,围向他的八人便以不同角度倒飞了出去,跌落在地上生死不明。攻向马腿那人,人已落地,双钩却被甩脱手,远远地跌落在道旁草丛中。

    好快的剑,好深厚的功力!无一人能看清他的出手,便已被震飞。没有人能够形容这样的出手,只觉得那人从始至终未动分毫,却刹那间击中了同时攻来的镖局众人。

第四章 一留客栈

    留在原处保护车队的众人,见己方武功最高几人,全然不是对方一招之敌,便心中慌乱不已,不由地面面相觑。终于,其中一人受不了场间诡异的气氛,弃刀而逃,慌不择路地朝后狂奔。其余之人,见一人带头,纷纷尾随,弃车不顾,向来路奔逃而去。

    眨眼间,大道之上只余下二十余辆镖车以及拉车的马匹留在原地。

    白衣人将头转向场间唯一清醒之人,扶着胡震的那位镖师,道:“朋友,你看,现在这里只有你一人是清醒的了。”

    那镖师听闻此言,额头冷汗狂冒不止,心惊胆战地放倒了胡震,咬紧了牙关,但是又双手握住抖动不停的刀子指向前方。

    白衣人又道:“这位朋友到是一幅忠肝义胆,说不得日后我还会请你喝酒也为不可啊。”

    镖师听闻,鼓起勇气问道:“阁下要杀我那便动手吧!”

    白衣人道:“我本就未想着杀你,自然是不会动手。”说着又指了指昏迷在地的众人,“就是他们,我也并未杀了他们,只是将其打昏过去了。我既然是来借你们的银子,又怎会杀了你们呢?”

    镖师道:“你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白衣人道:“自然是你听到的意思,这些银两我先借去用一段时间,到时如数返还贵镖局。”

    镖师道:“阁下要杀便杀,何苦这番挖苦讽刺于我呢?”

    白衣人道:“朋友此时不信任我,乃人之常情,毕竟没有人会去相信一个半路出现的素不相识的人,何况这个人还打晕了他所有地同伴,并扬言要借走他们所有的银子。不过,此中详情,不便细说。不过现在嘛,还得麻烦朋友也晕上一晕。”

    他话音未毕,用剑尖挑起一粒石子,正好击中镖师脖颈之处,只见那人双眼一翻,登时昏了过去……

    胡震醒来之时,发觉自己躺在一张柔软无比的床上。他虽是“威震镖局”的主人,但他的生活一直保持着节俭朴实的习惯,从未有过多余的奢华,所以当他睁开眼的第一时间,就已被这间房子的奢华震惊到了。睁眼望去,床架为上好陈年楠木所制,床边的帘子,反射着窗外照射进来的阳光,使得床铺上呈现一种明亮的黄色,定眼看去,整个帘子竟是用一根根金线串连着密密麻麻的金叶子做成。此时帘子在正垂下,挡住了外面床铺外面的视野。胡震虽困惑于自己竟然没死,却又为一个帘子而暗自心惊不已,但他总算还记得自己被人打伤了,便运起了功仔细检查起了自己的身体。

    一番运功之后,他发觉自己不仅全然无事,就连身体受的伤都依然好了,连一点受过伤的痕迹都未留下,便立时坐了起来。缓缓掀开帘子,眼前是一间宽敞异常的房间,地面铺着红色的地毯,踩上厚实而松软,这种地毯他曾在创立了镖局不久之时,为一告老返乡的员外郎押送过,说是来自西域,用极少的特定羊绒,由数百人花费数年织成,可谓价值千金。此时,他的脚下,整个房间地面上铺满了这种珍贵异常的西域绝珍。地毯之上,放置有一圆桌,周围配有四把圆凳,桌椅均为降香黄檀制成,通身泛着幽深的黄色。房梁、窗柩、门叶,无一不是各种名贵木料所制,且上面均装饰满了各种奇珍异宝,特大的珊瑚、通透的珍珠、鲜艳的宝石,都被用来装饰到房间各个角落。所有的一切,无不彰显着此间主人的豪富与奢华。胡震站立房间,内心的震惊已无法自抑。

    他艰难地迈开腿,朝门口走去,他实在是不知该如何在这种地毯上走路,低头看着自己还沾有灰尘的脚,没找到靴子,显然是被人脱在了外面,这让他心头涌现出了难以自拔的愧疚感,恨不得自己会飞,从而不让任何一点灰尘落在地上,想到此处,他提气纵身一跃,人他已然到了门前,借着下落地势头,朝门一推,门顺势而开,他便借势一滚,站在了院子里。他果然再没让一点尘土沾到地毯。

    正当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欣慰时,却听到一声赞叹:“胡总镖头果然是好身手!”

    胡震转身看去,却在刚打开的门后站立一青衣小厮,正对着他竖起着大拇指。显然刚刚的赞叹就是他发出来的。他便站定,拱手道:“敢问小哥,此为何处?为何我会在此处?”

    青衣小厮闻得发问,答道:“此处乃是一留客栈。”

    “一留客栈?”胡震不禁加大了声音,难以置信道,“此处就是吴老板的一留客栈?”

    青衣小厮回道:“此处正是一留客栈,我家主人也恰好姓吴。”

    胡震稳了稳心神,道:“那我又是如何到了这里?”

    青衣小厮道:“阁下是昏迷之时被一身穿白袍之人送来的,同时送来的还有昏迷的几人和两个装满了银子的箱子。他留下话说,让我们客栈尽心照顾好各位,那两箱银子便是住店钱。”

    胡震听得“白袍”二字,登时目眦尽裂,厉声道:“这恶贼现在哪里?我要与他拼命!”这时的胡震,只像一个打架输了的孩童,已没有了“西南二刀”的气度与冷静。毕竟无论是谁,眼看着奋斗了一辈子,就要安享清福了,却又眼睁睁地看着大半辈子历经坎坷得来的财产遭人打劫,在听闻到劫匪的消息时,无论如何也是忍耐不得的。

    但青衣小厮仿佛未看到胡震震怒的神情,道:“胡总镖头切莫着急,那人早已走了。临走之前让我等你醒来后转告总镖头,银子真的是借去一用,用完便还,一两不差。且他走了一段时间后,又拿了一箱子银子而来,让我们务必保证总镖头和你的那些属下住在店里后院,不可外出。我们收下了银子,所以胡总镖头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胡震已缓和下来,道:“也罢,既然那人并未害我等性命,我又技不如人,暂且信他一会吧。至于待在客栈一月不出,我可却是住不起,谁人不知一留客栈的规矩,住满一月,我岂不是要倾家荡产了。”

    青衣小厮笑道:“总镖头多虑了,你们的住店费用,那人已付过了。你们只需留在这里别外出便可。”

    胡震无奈地道:“既如此,那我也住上一住这一留客栈。”

第五章 吴笑风

    一留客栈,是一家位于不同地方的客栈,只因一留客栈并不是一家客栈,它是由坐落在不同地点的三十六家客栈组合而成,其中每一地的每一家,都叫做一留客栈。一留客栈在江湖中的名声可谓是如雷贯耳,凡江湖中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一留客栈之所以有着如此偌大的名声,却不是因为它有着三十六家一样名字的分店,毕竟同样有这么多分店的客栈没有五十也有一百家,甚至有的客栈有着上百家的分店,它的名声,来自于那寻常人难以想象的住店价格。

    每一家一留客栈,大门处都镌刻有同样一副对联:“一入此门心自安,留得恩怨明日言。”所有住进一留客栈的人,都会因为这副对联而睡得一个无比安稳的觉。只因想住进一留客栈之人,大多数都为身不由己之人,或为仇家追杀朝不保夕,或家财万贯怕被谋财害命,亦或是被逼无奈四处躲藏之人,总而言之,寻常之人非到万不得已之时,绝不会想着去住一晚一留客栈的。

    倘使住进了一留客栈,便果真如对联所言,就可以安心的歇息,而不用担心随时会出现的各种刀光剑影了,所有的恩怨都留待明日再言吧。因为迄今为止,从未听闻有人在一留客栈中去动手找别人的麻烦,也未听闻有人去找一留客栈的麻烦。

    “凡进一留客栈,须得放下一切恩怨,即使有着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也不可在客栈中动手。”这是一留客栈的宗旨,也是江湖中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但行走江湖之人都在严格恪守着这条规矩,只因这是所有江湖之人为他们自己留下的一条后路。

    身为江湖中人,每日过的便是刀头舔血的日子,就免不了无止尽的打打杀杀,所以没有人敢言自已一直立于不败之地,没有仓皇无措的一刻。所以当吴笑风创建一留客栈之时,派人给江湖中一百零八个门派、七十二个组织、一百八十家山寨还有二百家镖局都送去了一封信。信中言明所创立之一留客栈“只留过客,不留恩怨;只认银钱,不论身份”,为的是给江湖同道一个“最后的机会”。

    在第一家一留客栈开业之时,无数的江湖中人前来祝贺,并纷纷表明立场,愿与众同道一起维护客栈的宗旨,自此之后,江湖中便人人都知晓了有一留客栈这样一个地方。再后来,武当、少林、峨眉等三**门派,一起前来拜访吴笑风,并表示为武林众同道计,愿共同出资,请其扩建一留客栈,于是便有了现在的三十六间一留客栈,分布于天下三十六道。

    而此时胡震等人所在的这一间,正是位于蜀中的一留客栈。一留客栈虽为吴笑风所创,但因是武林各大门派都有鼎力协助,故吴笑风与其协定,客栈除了掌柜与厨子他自己聘请以外,其余人员,由愿来的各门派弟子充任。每凡有弟子在客栈任事期间,客栈所得钱财由客栈与各派按比分派,且不论何门何派,或是何种组织,亦或是孤身一人,均可在客栈中做事。只有一条限制,那便是同一人最长可在客栈中待三年。

    因此胡震在听闻自己要在客栈中住满一个月之后,虽显得无奈,但也隐隐有着期待。他不禁好奇道:“这位小哥来客栈多久了?”

    那青衣小厮笑道:“总镖头,我并未前来的客栈任事之人,乃是吴府的弟子,今日前来伺候我家师父,临时帮工而已。”

    胡震惊道:“莫非吴大侠此时正在客栈?”

    青衣小厮道:“正在前面喝酒。”

    胡震忙道:“可否小哥帮忙引荐,让我见一见吴大侠?”

    青衣小厮道:“恐怕今日不方便,我家师父正在与朋友喝酒,他与朋友喝酒的时候最怕别人的打搅。我若是此刻去找他,非得被灌下七八坛子酒不可……”

    青衣小厮话未说完,胡震便听到一阵话音伴随着爽朗的笑声传来:“既然是与朋友喝酒,当然朋友是越多越酒越美味,请胡总镖头也来共饮几杯吧。”

    胡震听闻,不禁笑道:“果然是吴大侠,江湖传闻,只要你想找人喝酒,吴笑风肯定会是最好的选择。看来不止是别人找他喝酒,他也会找别人喝酒啊。”

    此刻,阳光大好,风自东方而来,轻盈地穿过前方的走廊,迎上了胡震的身体,带走了蜀中的酷热,同时也带走了他此前焦虑的心情。无论是谁,马上要去与江湖中鼎鼎有名的吴笑风一起喝酒,总是有一个好心情的。

    江湖中人人都知道,吴笑风是一留客栈的主人,是一个酷爱银子的人,不然也不会将客栈的住房钱定的奇高。他自己也总是喜欢别人称他为“吴老板”或者“吴大官人”,但江湖中从未有人用这两个称呼去叫他,人们更愿意称他为吴大侠。吴笑风却不愿当什么大侠,他更喜欢的是当一个富家翁,花着大手的钱财,坐着宽敞舒适的马车,车厢中放着上好的各色美酒,再邀得一倾心的佳人相伴,游历在人世间,这是他一直一来的梦想。

    当然,对于吴笑风来说,梦想就是用来实现的,所以,他便有了一辆宽敞的又结实的马车,以及拉车的两匹西域宝马。

    胡震转过廊角,首先看到的便是停在院子里的大柳树下,那辆宽大的车,在车旁,是两匹高大俊朗的枣红色宝马,正悠闲地吃着草料。马车另一侧,树荫下,放置一宽大凉席,凉席之上置有一矮几,乃一不知名红色木头所制。矮几上,正放有两大一小三个酒坛,矮几两端,两尊玲珑剔透的白玉酒樽,正满载着美酒。

    一人正从身后拿出另一酒樽,拿起矮几上的较小的酒坛,倒满了一杯酒,转过头来,望向胡震:“来着皆是客,来,请朋友满饮此杯!”

第六章 朋友与酒

    胡震快步迎了上去,接过了对方手中的酒樽,拿于手中,笑道:“吴大侠的酒,想必定是人间佳酿了,来,在下就借花献佛,敬二位!”

    吴笑风笑道:“且慢。”

    胡震道:“为何且慢?”

    “他平日喝酒,有个特点,那就是敬酒不吃,罚酒也不吃,而你刚刚的这杯,算得上是一杯敬酒了,自然要且慢了。”矮几另一端的那人站立起来接过话,走近胡震身旁,举杯与他手中酒杯轻轻碰了一下,开口说道,“所以这杯敬酒,你我二人自饮便好。”

    胡震听得此言,打量过去,看到对方虽身高低于自己半头,但站立之时,显得神采奕奕,与他人说话时脸上带着真诚而谦和的笑容,不由得让人生出无限的好感。仿佛他的笑,会在冰天雪地中给人带来温暖,又在酷热盛夏中给人带来清凉。胡震此时便是如此感受,在这有树荫,有酒,还有清凉的笑容的地方喝酒,果然是天大的乐趣。只见此人身着一件一尘不染的素蓝长袍,腰间斜系着一把约三尺长的剑。此刻,他正一手拿着一把扇子,一手举着酒樽。

    胡震见此,举杯仰头,一口喝干酒樽中的酒,长舒一声:“果然是好酒,却未请教阁下是?”

    对方答道:“在下燕林雪。”

    胡震惊道:“原来阁下就是江湖中传闻‘半柄青剑无影踪,一把折扇任去留’的燕林雪。”

    燕林雪只有半柄剑,如果你取下他腰间系着的那把剑,你就会发现,那是一把无法拔出剑鞘的剑,只因他的主人将剑柄与剑鞘的开口处给炼化在了一起。江湖中流传的“半柄青剑无影踪”,正是在形容他的这把剑。这把剑之前乃是是华山派三大名剑之一的“无影剑”,但现在只能算是一个大一些的吊坠,因为这把剑被削断了。

    三年前,燕林雪带着无影剑从华山下来,那时他已经是华山第一剑了,便是如今的华山掌门,他的师叔青松居士,也已远不是了他的对手。同样的,那时的他,脸上也绝不会带有一丝的笑容,有的只是一脸的坚毅与激情。年轻的剑客,带着“无影剑”,满怀着憧憬离开了山门,欲在江湖中留下自己的名字。所以,他一下山,便径直去了“五羊观”,只因人称“江湖第一不败剑”的江轻月,此时正在五羊观清修,道号“不思”。

    江轻月那时虽已出家,但仍旧时刻想着有人来寻他比剑,师父给他取名“不思”,便是要他放下争执之心,学会淡然与温和。但,年轻的心,怎么会那么容易就被收的回来,于是,燕林雪前来,正应了彼此的念头。

    二人在崆峒后山,各尽所能,肆意挥洒,剑光往来间显得惊心动魄而又酣畅淋漓。这一战,整整两个时辰,最终以“无影剑”断为两截而收场。

    燕林雪与吴笑风,正是在这一战之后成为朋友的。

    下山后的第一次比剑,却是以自己的剑被削断而结束,看着手中余下的半截剑,让燕林雪犹如当头淋了一盆冷水,顿时心灰意冷,了无生意。江轻月看着对手,刚才的快意也忽然的消失了。正当二人心中思绪万千,静立不动之时,他们听到了马车的声音。

    那是一辆由两匹高头大马拉着的白色马车,正在林间蜿蜒穿梭而来。二人望去之时,从马车中飞出一人,怀抱三坛酒连纵而来,同时口中喝道:“酣畅淋漓,怎可无酒!”此人正是前来寻江轻月喝酒的吴笑风。

    于是,三人便在林中,喝了整整一马车的酒,又聊了一天一夜的天。

    分别之时,燕林雪道:“在下欲离开华山之时,师叔曾言,说我的剑道已攀高峰,欲再上一步,便得寻找机缘。不曾想,下山第一战,便败与江兄之手,实在汗颜。但经历此战,又与二位畅谈许久,我突然有了一些感悟,在此就先别过,咱们来日再聚,且看兄弟手段。”

    一阵风吹过,带走些许暑意,吴笑风半眯了眯眼,给自己倒满了一杯酒,想着这些往事,他便举起了杯,转向胡震道:“我与朋友喝酒,都是干杯。倘使别人敬我酒,那必然不是真正的朋友,既然不是真正的朋友,那我又何需与他喝酒呢;又假如别人罚我喝酒,那这酒必然不是我所喜欢的酒,既然是不喜欢喝的酒,那我喝了岂非是亏了自己?所以我与人喝酒,只碰杯饮。”

    胡震闻言笑道:“果然是如此啊,喝酒若不能凭本心,便失去了喝酒的乐趣。那便不敬了,我们就干了这樽!”

    顷刻间,桌上三坛酒已然见了底。胡震便问道:“吴大侠何时来的蜀中?”

    吴笑风道:“昨晚。”

    胡震道:“来蜀中是有何要事吗?”

    吴笑风笑道:“说来此事,还与胡总镖头有关,我是为银子而来。”

    胡震惊喜道:“莫非你是为了查最近的几起劫镖案件而来?”

    吴笑风道:“正是如此。前几日我在少林寺与无念大师喝茶,等我喝完茶之后出了少林寺,发现有人在我停在山门前的马车里放了三箱银子,并留有一封信。信中介绍了最近发生在蜀中附近的几起劫案,请我前来一看。”他正说着,又朝燕林雪望去,“这不,我就坐车来蜀中的路上,路过华山,便邀请了燕兄一起前来。长时间的乘马车,总要有人一起喝酒嘛,恰好他也极静思动,我二人便一同前来。”

    胡震高兴极了,有吴笑风与燕林雪前来,那我那二十万两白银岂不是可以找回来了。想到这里,他立马又去了屋子里面又拿出一坛好酒,拍开泥封后给二人和自己都满上,举起酒杯,对二人道:“有二位出手,我的镖银寻回有望了,二位定能将凶手绳之以法,再干一杯,祝二位旗开得胜!若有用得上我的地方,一定请不要客气,我必尽全力相助。”

第七章 雨中的懒人

    雨。大的出奇的雨。仿佛是天被谁的剑劈开一个口子,将里面藏着的水,给尽情肆意地挥霍。现在正是午后,平日这个时候,本应是饭后在荫凉处小酌,或者是在窗子前软塌上休憩,等阵阵的风穿窗而来,可是今日不行,一刻钟之前,吴笑风还在身后的客栈中与燕林雪吃完了二斤牛肉、一只烧鸡以及一碗鸭汤,同时又喝掉了老板埋在树下十年之久的一坛“三里醉”。酒足饭饱好赶路,于是他二人便乘着吴笑风的那辆马车出发了。

    可是,蜀中的雨,总是来得这么猝不及防,又气势磅礴。一刻钟后,世界仿佛变成了一种弥蒙流动的透明色。山道上转眼就没了行人的踪影,只剩下一辆马车停留在雨里。

    “果然是懒人出门,风雨来阻啊……”燕林雪用扇子挑起车帘一角,望向雨幕感叹道。听他的语气,似是充满了无奈,但他的神情却完全出卖了自己此时的心情,只因他的嘴角挂着浅浅的笑意。

    吴笑风听出了他话里对自己的揶揄,笑道:“懒人出门,总得要一点大的动静,若是如常人般那样平常,那岂非不能称之为懒人了?”

    燕林雪这次虽然嘴角依旧有着笑意,却是真的无奈了,道:“妙极了。”

    吴笑风又接着道:“还好懒人出门,总是不愿自己走路的,所以尽管此刻外面雨势如此之大,可你我二人还是连一片一角都未沾湿,可见懒人总是有懒人的便利。”

    燕林雪道:“既然你说自己是个十足的懒人,那我们为何不调转车头,回客栈避上一避雨呢?”

    吴笑风摇了摇头,道“这就是我是个懒人而你不是的原因了。懒人既然已经知道了这是必须要走的一段路,又怎会调头回去,等着雨停再多走一次已经走过了的路呢?”

    燕林雪此时觉得自己突然有些理解了懒人的内心了,笑道:“有道理,果然是有道理。”说完从车厢壁下掏出一个银色酒壶,对嘴尝了一口,又接着道:“既然我们不会调头回去,那总该告诉我此行的目的何在吧。适才胡震只说了劫他镖车的是一个全身套着白袍的骑着黑色大马的人,你便拉着我坐车出发,连午饭都不在一留客栈中用了,其中用意总该告知我一下吧,莫非你已经知晓了劫镖的人?”

    吴笑风听着他稍微表示的不满,自己也从榻下拿出一壶酒,举起朝燕林雪示意之后,饮得一口,心满意足地道:“自然是带你去找劫镖的那个人。”

    燕林雪惊道:“你果真知道那人是谁?”

    吴笑风道:“我自然知道他是谁,而且非但知道他是谁,还知道此刻他在哪里,更知道他此刻在干什么?”

    燕林雪不禁睁大了眼睛,奇道:“他在哪里?在干什么?”

    吴笑风放下酒壶,道:“他就在我们要去的地方,他正等着我车厢里的酒,好与我喝个三天三夜。”

    燕林雪还想再问,忽然又忍耐住了,因为他知晓,能够让吴笑风载着美酒去找他喝酒的人,必不是默默无名之辈,既然他已经要去与那人喝酒,自然会能够见到他的真面目,现在再去问,必是徒增烦恼罢了,他定然要保持着自己那点神秘,好到时向自己炫耀。

    雨,丝毫未有见小的的样子,反而越发的大了起来,天地犹如连在了一起。大道上前后望去,只能见到这一辆马车不断溅起着泥巴,丝毫未停的朝前走去。吴笑风二人倚靠在车厢里,各自握着手中的酒壶时不时的喝上一口。他们没有说话,专心地听着外面的雨声,以及雨打着车顶的节奏。

    负责赶车的老赵,是一位寡言沉默的人,从不愿与人多说一个字,但他也是一个好酒的人。他腰间的葫芦中,从未有没有酒的时候,毕竟他日常管理的这辆马车,总是载满着各色的美酒。但他能一直为吴笑风赶车而又能随时喝着车厢里的酒,只因他有一个无法忽略的优点,那便是,无论马车的主人要去哪里,无论是在白天黑夜,无论刀山火海,他也不会有丝毫的怨言,总是仰头狠灌下一口酒之后便甩起了马鞭。所以吴笑风自从有了这辆宽敞的马车后,便由老赵专门负责赶车,从未有过换人的念头。

    此刻老赵正端坐在车前,身披一件蓑衣,头顶草帽,认真地辨识着方向。他明白自己能够随时从车厢中拿酒喝,全都是因为,他喝酒从不像吴笑风那样,兴致所起,三天三夜也不嫌多,他是一个很懂得克制的人,虽然好酒,但从不多喝,腰间常挂酒葫芦,但从未贪杯。

    这辆马车的前半部分赶车的位置,有着远超过寻常马车的宽大遮雨蓬,雨蓬的前端甚至是超出了车沿,所以老赵身上的蓑衣,在路途中并未湿的过多,他抬起葫芦,灌了一口酒后,朝前望去,隐约看到前方出现了一座模糊的影子,于是他转身朝车厢里说道:“公子,前面不远便是目的地了。”

    吴笑风还未动,燕林雪却以挑开了帘子,望向前方,问老赵道:“在哪里?”

    老赵扬起手中马鞭遥指右前方,燕林雪望去,果然一座山庄的身影映入眼帘。他回过头去,看向吴笑风,道:“那是哪里?”

    吴笑风笑了笑,淡淡的说道:“九星山庄。”

    燕林雪惊道:“九星山庄?白余花的九星山庄?所以,你的意思是劫镖的是白余花?”

    说到白余花的时候,燕林雪不自觉地提高了声音,内心充满了不可思议的错觉,堂堂九星山庄庄主,江湖中大名鼎鼎的“双星剑”白余花竟会是劫镖的凶徒?

    吴笑风道:“对,他就是劫镖之人,胡总镖头的镖就是他劫去的,但是之前的几起凶案,却不是他做的。”

    燕林雪听着他的话,不禁更加的奇怪了,再次问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因为威震镖局的镖,是我请他劫的。”吴笑风缓缓地说道。

第八章 爱马的人

    雨还是那样大,车厢依旧在不断的起伏前行。但燕林雪这一刻却对这些都仿佛没有了知觉,他已经完全的呆住了。

    因为他刚刚听到了世上最不可思议又最可笑的一件事:吴笑风竟然叫人劫了别人的银子。

    如果你在江湖中随便拉住一个人,问他,“如果吴笑风抢劫了你的银子,你会有什么反应?”那人定会告诉你:“不用吴大侠亲自动手,他老人家想要多少银子,我这就打包送去。”

    人们宁愿去相信大河中流淌的水全都变成了百年的佳酿,或是去相信冰凉的西瓜飘满了天空,亦或是去相信山中的老虎从此改吃竹叶,但是,他们肯定不会去相信吴笑风会去抢劫别人的银子。

    所以燕林雪此刻竟完全不知说什么好了,他便只好转过头去,望向窗外的雨线,等待着吴笑风的下文。

    吴笑风见燕林雪并没有请教自己的打算,只好讪讪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接着说道:“我那日在少林寺出来,车厢里不仅仅多了三箱银子,还留着一封没有署名的信。那信里不仅介绍了之前三起劫案的详细经过,而且在末尾提到,说万永商号最近有纹银二十万两准备从蜀中运送到长安,这可能是近期要转运的财货中价值最大的一笔了。所以我传书给了此地的白余花,请他帮忙阻止万永商号近期运送银两。”

    燕林雪听到此处,不由地道:“那为何他又劫走了这笔银子呢?”

    吴笑风摊了摊手,道:“我也不知道。”

    燕林雪还想再说些什么,但他却住了口,只因他突然感觉到马车已经停了下来。这时,老赵的声音也从车外传了进来:“公子,我们到了。”

    燕林雪掀开车帘,发现马车已然停在了一扇高大的大门前面。他抬头看去,只见大门之上,挂有一副牌匾,上面大书“九星山庄”四个大字,字迹苍劲有力,入木三分,显然出自于名家之手。却看大门本身,宽阔异常,且不像寻常大门那样放置门槛。

    看到这里,燕林雪不禁笑道:“九星山庄的大门,竟然是没有门槛的。”

    “我这里的大门,当然是没有门槛,若是因为有了门槛还撞到了我的马儿们,岂不是大大的不美。”燕林雪话音刚落,就听见门内传出一句清冽的声音,很好地解答了他的疑惑。

    大门缓缓地开启,一人撑着黑伞出来,看到门前的马车后,快去跃了上去。伞已留给了门口处跟来的一个小厮。

    “把车赶进院子。”那人上了马车里,先对着老赵吩咐了一声。

    燕林雪笑了,道:“原来大门没有门槛,确是有了不被雨淋的好处。”然后他又顿了顿,说道:“不过,我却还是第一次直接坐马车进别人家里,白庄主待客果然热情。”

    上车之人,自然便是九星山庄庄主白余花。

    白余花听闻,看了一眼他手中的扇子,笑道:“原来吴兄竟然是跟燕兄一起来的,真是让人不胜欣喜啊。”

    燕林雪道:“白庄主却也认识我?”

    白余花道:“能与吴兄坐在马车上喝酒,又手拿折扇,腰系长剑之人,世间又有几人呢?而且阁下这般让人倍有好感的笑容,恐怕全天下再也找不出第二人了吧。”

    吴笑风此刻也跟着笑了,道:“如此这般真是妙极了,省的我为你二人引荐了。”

    说罢,马车兄三人均哈哈大笑了起来。

    江湖中人都知晓,白余花使的是双剑。别人使剑,只用一把,是因为用剑,最为讲究个“快”字,若是一个人使用两把剑,那肯定会变的慢很多,这样就失去了剑的先天优势。但是,这一切并不适用于白余花,他的“双星剑”每一柄单独使出来时,已然很少有人抵挡地住了,但是当他的两柄剑都使出来,你肯定会觉得不可思议。只因为,他的双剑比单独一把剑使出来的速度,还要快上一分。这就好比,与人对战之时,你只出了一剑,而对方竟然以比你还要快的速度刺出两剑,那又怎么抵挡地住呢?所以,白余花的脸,已然在江湖中很少有人可以抵挡了。

    但是,江湖中很少看到白余花的出手,只因他厌倦各种与人打交道的行为,与人对战当然也包括在里面。

    除去练剑,白余花只对两件事感兴趣:一件便是与吴笑风喝酒;另一件,便是养马。

    白余花喜爱养马,也喜欢到处搜寻各种宝马,为了得到一匹上好的宝马,他可以用九星山庄宝库里的任何一件宝贝去交换,因为在他的心里,一匹上好的宝马,比宝库中的任何宝贝都要珍贵。

    所以,放当三人下得马车,站立于屋檐之下时,白余花立马指着吴笑风开始抱怨了起来:“你,你,你竟然在这种大雨天乘坐马车来我庄里!”

    吴笑风知道此间缘由,便觉得不好意思,不由地抬手摸了摸鼻子。

    燕林雪确实感到好奇,道:“白兄是何意?莫非要我二人冒着大雨步行前来?”

    白余花恨恨地道:“你二人就该淋着雨前来,最好全身都湿透,变成一只掉在水坑的的鸡那种样子。”

    燕林雪听闻,脸上的笑意仿佛更加的深切了,道:“却不知白兄为何要我二人让雨淋湿才好呢?”

    白余花用手指点了点吴笑风,道:“他竟然让红一和红二冒着大雨拉车,你说该不该让你俩也淋湿?”

    红一红二,便是吴笑风马车前的那两匹枣红色的马。当初吴笑风前来九星山庄之时,给他拉车的马还是客栈之人帮他买的普通挽马。白余花再喝完酒送别他之时,看到了宽大的马车,和那不怎么相衬的两匹马,便讽刺他不如用驴子来拉车,至少不会被沉重的车沿给压垮。

    讽刺完毕之后,他便牵出两匹异常神骏的枣红色宝马,道:“我把红一红二送与你,虽然作为宝马,拉车有些不值得,但想来给你吴笑风拉车,不至于辱没它俩。不过,你可要好生对待它们,不可虐待它们。”自此,吴笑风的马车便有了两匹宝马来牵引。

    当燕林雪知晓了其中缘由后,立即表示赞成白余花的想法。所以,吴笑风果然变成了一只落汤鸡。只有白余花一人时,他当然用不着去雨里,可当燕林雪与白余花联手之时,他便只好去院子里淋雨了。

第九章 野狗与肉骨头

    客厅里燃起了熏香,酒菜也以备齐在了桌上。吴笑风已经沐浴回来。

    白余花、吴笑风和燕林雪三人坐在了桌前,举起手中的酒杯。

    燕林雪却突然转向吴笑风,笑了笑,道:“看来你果然没有说错。”

    白余花道:“他说了什么?”

    燕林雪道:“他说你正等着喝他车厢里的酒。”

    白余花听后,也笑了,道:“还算他还记得自己欠我一顿酒喝。”

    燕林雪道:“那他又是怎么欠了你一顿酒的呢?”

    说到这里,白余花便有一丝的不满,忿忿地道:“我那日正欲出门去,听闻有一批从高原来的宝马将要来到蜀中,不料却收到了他的信,要我去什么万永商号阻止他们运送银子。”

    燕林雪听到此,知道果然是吴笑风请了他帮忙,便又静心听他的抱怨。

    白余花接着道:“你说,别人要搬送自己家的银子,哪个要他多管闲事,所以当我去了万永商号时,他们不但不听我的,而且次日便去找了镖局,要快点送走。最令人生气的是,他们竟然以为我意欲图谋他们的银子,专门留人跟着我,直到我离开。”

    白余花说到此处,拿起酒杯猛灌一口。

    吴笑风不禁叹了口气,道:“看来我请你去却是犯了一个错误,你确实应该去看你的宝马,而不是管他们的闲事。”

    燕林雪却不由地笑了,问道:“那后来呢?”

    白余花道:“后来他们便请威震镖局押着银子上路了,我想了想,便半道把银子拿到这里来了。”

    燕林雪惊了,道:“威震镖局的银子在这里?”

    白余花道:“正是,就在后面偏房,等着你们前来处理呢?”

    燕林雪又追问到:“那镖局里的众人又是怎么会出现在一留客栈的呢?”

    “我请他送去的,我在写信的时候就想到他们可能不会相信我们的一面之词,便请白兄在他们执意要送银子的时候,想办法先将银子留下,将押运的人送到一留客栈里暂住。”吴笑风放下了筷子,缓缓地道。

    燕林雪道:“那我们岂不是就没有了线索,接下来却又该如何查探呢?”

    吴笑风道:“我们为何一定要去追查凶手呢?何不让他们来找我们呢?”

    燕林雪恍然大悟,道:“你的意思是我们来引蛇出洞?”

    吴笑风道:“人的贪欲是无穷无尽的,抢劫银子这件事,有了第一次,便会有第二次,何况他们已经进行了三次的抢劫。就好比路边的野狗,在吃到了第一根肉骨头后,它只会想着去吃更多的肉骨头,再也不会想着去捡拾那些只有一些破烂菜叶子的剩菜残羹。所以,只要我们有了足够诱人的肉骨头,总会有忍不住的人出来想狠咬一口的。”

    白余花闻言,抚掌大笑,道:“果然是妙极了,狗改不了吃肉骨头,就像吴笑风改不了喝酒。倘若别人用一车美酒做诱饵,那他肯定会屁颠屁颠地跑去上钩。”

    吴笑风听到这样的评价,居然笑的更欢乐了,道:“没错,若是有人用一车美酒引诱我,就算知道那里有个钩,我肯定会咬上一咬。何况我们此刻,有着整整二十万两白花花的银子做钩子。”

    燕林雪皱了皱眉,若有所思地道:“这么说来,我们却是要用胡总镖头的银子来做诱饵了,这样是不是得和他商讨一番?”

    吴笑风道:“明日便前去与他商讨,若他同意,便依旧请他押着银子上路。”

    燕林雪道:“若他不同意呢?”

    吴笑风道:“若他不同意,自然是将银子完完整整地交还给他们。他们自会押送银子接着去长安的。”

    燕林雪听闻后,笑道:“这样一来,无论他答应与否,只要这二十万两银子在那里,就始终会变成为那根散发着诱人味道的肉骨头。只是,世人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心目中的大侠吴笑风,也会如此的奸诈。”

    白余花缺却有些不耐烦了,举起酒杯,道:“管它什么银子还是野狗,此时你我喝个痛快,再吃个痛快才是正理。恰好我们这桌上有着一大碗煮好的肉骨头,当然不能便宜了那些野狗。”

    说罢,他便从桌上捞起一大块猪脊椎骨,满咬了一大口。

    吴笑风也笑着饮下一杯酒,他忽然觉得自己实在是有些不应该,这些话本应该是留在酒足饭饱以后再慢慢商榷的,而不是在面对着满桌子好酒好菜的时候,去讨论些野狗肉骨头之类的话,毕竟,人在饿的时候想出来的一些方法,做出来的一些决定,总是不如吃饱后做出来的那么正确。

    外面的雨,开始由急烈的暴雨,变为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也许过得片刻,说不定可以看得见一轮明月出现在天空中。

    菜已经吃完,酒却依旧在喝,时间已不知不觉间入了夜。

    吴笑风躺在榻上,盯着屋顶上的房梁,不由得发起了呆。白余花却不想给他一个发呆的机会,他踱着步子走近前来,问道:“后面哪些银子什么时候交换回去?”

    “明日便可还回。”吴笑风转过头来,说道。他又突然翻起身,对二人说道:“明日待我返回客栈,与胡震商量一番,便可与他来一招引蛇出洞了。”

    白余花听闻后,道:“如此甚好。”

    吴笑风又道:“只是到时还需二位出力不可了。”

    燕林雪道:“我既已从华山跟随你来了蜀中,自然想着有力出力来的,再说,我可并不是一个懒人。”

    吴笑风道:“那白兄呢?”

    白余花笑道:“一天一顿酒,干什么都无妨!”

    吴笑风大笑,道:“好,那我们明日便分头办事,你们两个带着银子去一留客栈找胡震,完了一起送银子上路。如果路上有人劫道,定要让他成功地劫走银子。”

    燕林雪怔了怔,以为自己听错了,道:“让他将银子劫走?”

    吴笑风答道:“正是如此。因为我相信世上绝不会有人,在你们二位的跟踪下,将劫来的银子完美地藏起来。”

    燕林雪却是明白了他的意思,道:“我也相信,他可能不仅这次的银子藏不住,之前的所有银子,都有可能也会藏不住的。”

    白余花听到这里,不由地道:“我二人去给别人送银子,那你呢?”

    吴笑风道:“我要去找一个人!”

    白余花道:“去找谁?”

    吴笑风道:“一个让人头疼的人。”

    白余花道:“一个让人头疼的人?那定是一个女人了。”

    吴笑风笑道:“没错,确是一个女人,不止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特别漂亮的女人!”

第十章 漂亮的女人

    吴笑风最为头疼的东西有三种:一是没有酒喝;二是有人送银子上门;三是漂亮的女人。

    对吴笑风来说,如果没有酒,那简直是最为糟糕透顶的事情,甚至是比没有饭吃更让人无法接受。但如果有人上门来送银子给他,那他宁愿三天不喝酒也不想要那人的银子,因为别人会拿着银子来找他,必定是有着其他人无法解决的麻烦。但是如果要让他去找一个漂亮的女人的话,那他宁愿想着有很多人拿着银子来找他,最好是越多越好,越远越好。

    可是,吴笑风还是得去找那个女人。

    爬墙虎爬满了院子的围墙,使得整个院子仿佛是一个绿色的花盆。院子里种满了花,最外围是月季,红色的花朵争相斗艳,丝毫不顾及已经掉落在地面上的花瓣。中间是却是一大块各色各样的花混种在一起,雏菊、合欢、红掌、黄蝉、韭兰、射干,金丝桃、美人蕉、三色堇、勿忘我、君子兰……

    这些花本来有的生长在山间,有的在湖边,还有的在道路两旁,此刻,却有人将它们每一种都收集了起来,种在了一起,所以,这时候的院子里面,白的、红的、黄的、粉的、紫的、橙的、蓝的、绿的……各种颜色交织混杂,仿佛构成了一个奇幻瑰丽的世界。

    吴笑风走进这个院子里的时候正值黄昏,夕阳的金黄更为这奇幻添加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所以,他已然陶醉在了这美景中。他只想躺在这色彩斑斓的花丛中,美美地喝上一壶酒。

    “喂,你是何人?怎么在我家的院子?”一声清脆的声音传来,打断了吴笑风的安静。吴笑风已深深地被这花的美丽所吸引,所以以至于有人来了他也未曾发觉。

    吴笑风转过身去,便看到了一个扎着一根马尾的小姑娘,此刻正睁着大大的眼睛,脆生生地盯着自己,仿佛一只警戒的小兔子。

    吴笑风笑道:“听说这里花开得特别好,我特意前来准备摘上几朵,好回去泡酒。”看到这样胆小又可爱的小姑娘,不论是谁,总是想逗上一逗她的。

    “不行!”小姑娘的眼睛瞪得更大了,她的声音也变得有些尖锐了,道,“这里是我家,这里的花都是我们费了好大的力气从各地挖来的,你不能摘!”

    吴笑风偏偏作出一副要摘花的势头,笑着道:“可是我马上就要摘下一朵了。”

    小姑娘却不再言语了,只将两只手使劲地揉捏着两片一角,大大的眼睛里已经变成了氤氲的水潭,仿佛下一刻就会立马掉下眼泪。

    吴笑风看着这样的场景,实在是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只好悻悻地收回了放在花边的那只手。那只手从花上边收了回来,却又探进怀中拿出了一个巴掌大的木偶,伸到了小姑娘眼前。

    小姑娘放开了一角,接下了木偶,开心地笑了起来,说道:“这是给我的吗?”

    吴笑风也笑了,道:“自然是给你的。”

    就在这时,一个女子掀开了小姑娘身后的花丛,走了出来,道:“有的人真是好不要脸,许久不来,一来便欺负人家的妹妹,真是个彻彻底底的大坏蛋,最好让他脚底流胧,头顶长疮!”

    她穿着一件雪白的衣服,上面零零散散点缀着蓝色的小花,一缕长发正被风吹得飘起,整个人仿佛融入了身后的花海。她就那样盈盈地站在那里,似是要随时跟着风儿去走向远方。

    她正在盯着吴笑风看,眼睛里充满了那种能留得住春风的温柔,又仿佛满含着无尽的无人可诉的幽怨。

    小姑娘看到来人之后,马上小跑了过去,亲昵地拉起了对方打胳膊,银铃般地声音响了起来,道:“姐姐,你看,那人个人给了我这个。”说着便举起了自己手中的木偶,递到给那女子眼前。

    那女子看了一眼小姑娘手中的木偶,眼里的幽怨已全然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谁也说不出来的微笑与温柔。只因他看到了,自己妹妹手中的人偶,赫然就是自己的模样。

    “坏人总算是还有一丝的良心。”她不由地嘀咕道。

    却不料小声的嘀咕竟被耳尖的小姑娘听了去,立马问道:“姐姐,他是一个坏人吗?”

    吴笑风笑了,对着小姑娘道:“我当然是好人了,非但是一个好人,还是个惹人爱的大大的好人。”

    那女子听得此言,猛然间脸全红了,仿佛摘了一抹那山间的晚霞,遮住了整个脸庞。她已然很害羞了,却咬了咬嘴唇,道:“你就是一个坏人,一个大大的坏人,谁叫你这么久也不来也不来找我的?我恨不得咬你一口,以便……”她已说不下去后面的话了,不由地低下了头去。

    吴笑风看着他,仿佛忘记周遭的一切,也忘记了那些美丽的花,和绚丽的晚霞,只因此刻最美丽的事物,便是眼前的人与她如红过晚霞笑脸。吴笑风看得痴了,也醉了。

    那女子微微抬了一下头,轻轻地道:“你这坏人盯着人家做什么?难道人家脸上有了花不成?”

    吴笑风不觉得也说话轻了起来,道:“你脸上虽没有花,但你已经变成了一朵花,而且是这个院子里最让人可爱的那一朵。”

    那女子道:“你这人,一张嘴却比蜂蜜还甜,果然会讨的女孩子的欢心,却不知这一次又骗了多少女孩子的心。”

    吴笑风却叹了一口气,道:“我骗了多少女孩子的心,能避过你这个一留客栈消息的负责人,江湖人称‘通心仙子’的古茗雪的耳朵吗?”

    古茗雪道:“果然是负心的男人。”她轻轻白了吴笑风一眼,似羞似恼地说道。

    吴笑风又叹了一口气,道:“不管在哪里,我总会回来找你的。”

    古茗雪也叹了一口气,道:“可惜你每次却不是专门来找我的。”

    吴笑风道:“你已经知晓了我为什么来找你?”

    古茗雪道:“自你从九星山庄出来时,我便知晓了你要来找我。”

    吴笑风再一次叹了一口气,道:“有一个了解自己的女人,真是一件幸福而又美妙的事情。”

第十一章 失踪的人

    客厅中传来阵阵的花香,夜空中繁星水,吴笑风面前的小桌子上已然摆满了酒菜。但他看着这样一桌酒菜,还有身旁贴心为他夹着菜的女人,却没有一点吃饭的心思,此刻他只想喝一大口酒。

    对于两个人来说,这实在是一桌丰盛之极的饭菜。可是桌子上的每一道菜都有着“花心”两字来命名,爆炒花猪心、辣椒炒花鸡心、花心炒牛肉……这确实是一桌完全出自于同一个人手中的饭菜。

    古茗雪正夹起了一片清脆萝卜,递到吴笑风眼前,道:“坏人,来吃一片这个花心萝卜,清脆爽口,甘甜多汁。”

    吴笑风只得叹了一口气,道:“我怕吃了这萝卜,我就别想看到明天的太阳了。”

    古茗雪道:“你怕什么?怕我给你放了毒药?”

    吴笑风苦笑,道:“我宁愿你给萝卜里放了毒药,放了毒药的萝卜,总比泡在醋缸里的萝卜好下口一点。”吴笑风说着便拿起酒杯,想喝上一口酒。他本已将酒杯举起,快贴上嘴唇了,但又放下了酒杯。他的两条眉毛使劲地皱在了一起,一只如柔荑般的手,落在了他的腰间,两根仿若春笋般的指头间,却已经拧起了他腰间的一大块软肉。

    很少有人能够将腰间的软肉练的如同金钟罩铁布衫那样,吴笑风当然也不行,何况他一直是一个懂得享受,自诩为“富家翁”的人,更不会去练那些费时费力外家横练功夫,所以,古茗雪的手落在他的腰间的时候,很容易的便拧了起来。一个被女人拧着腰间的男人,无论如何也喝不下去酒。

    吴笑风只好苦笑着道:“看来古小姐不仅心炒的好,便是‘吴笑风肉’,怕也是做的出神入化。”

    古茗雪听闻,白了他一眼,恨恨地道:“你的肉我自然是做的很好,我看这一块下酒最好了。”她说着话,又加重了手中的力气,恨恨地拧了一下才松手。

    吴笑风已是疼得龇牙咧嘴的模样了,拿一只手轻轻地揉着腰间,另一只手却是拎起眼前的那块萝卜,放入嘴里,又猛灌下一杯酒。

    古茗雪笑道:“这花心大萝卜是不是很合你的口味?”

    吴笑风陪笑道:“这萝卜是清脆,可它一定不是花心的,花心的萝卜必定没有这么甘甜。”

    古茗雪瞪了瞪他,道:“除了萝卜,这里还有在一桌子菜,你必然会喜欢的。”

    吴笑风只好再次苦笑,道:“这一桌子你做的菜,我必要慢慢品味不可。然而我在吃菜之前,还有一件事想问问你?”

    古茗雪叹了口气,不满地道:“果然你又有事才来找我。这次想又知道什么?”

    吴笑风正色道:“我此次来,想一件事的经过,或者说是三件事情的经过?”

    古茗雪道:“你果然在查探蜀中镖银被劫一事了。”

    吴笑风道:“此事你可知道?”

    古茗雪道:“此事我虽有耳闻,却无从知晓任何细节。劫案发生后我曾派人查探过,回来的人却一无所获,只看到遍地的死者,却连凶手的一丝痕迹都未曾见到。”

    吴笑风听闻,不禁皱了皱眉头,道:“看来这真是一件棘手的事情,怪不得值得三大箱银子。”

    古茗雪道:“如果不棘手,又怎会有人给你银子?”她也拿起来桌上的酒杯,轻轻地抿了一口,又突然接着道,“虽然派去的人没有发现关于劫匪的任何线索,但他却在无意间发现了一个人的下落。”

    吴笑风好奇道:“一个人?一个什么样的人?”

    古茗雪道:“一个已经失踪的了的人。”

    吴笑风道:“什么人?”

    古茗雪道:“长风镖局总镖头,杨超盛。”

    吴笑风真的惊讶了,急忙道:“你说的可是上个月被劫珠宝总价值约四十万两的那个长风镖局?随行之人都被杀的那个杨超盛?”

    古茗雪道:“正是他。”

    吴笑风道:“那他此刻在哪里?你们又是怎么发现的他?”

    古茗雪有点得意地道:“其实长风镖局我们客栈之前也有生意往来,说来也巧,恰好那天我派出去的人,以前正好作为联络人去过长风镖局,故而认得他们镖局的一些人。那件事发生了几日后的一天,他去街上一家酒楼约了几个同伴去吃酒,正好从酒楼对面的一家药铺中看到了一个人。”

    吴笑风道:“此人乃是杨超盛?”

    古茗雪却摇了摇头,道:“此人不是杨超盛,却是与他一起失踪的那个长风镖局的弟子,同时也是杨超盛的亲儿子,杨彦伟。”

    吴笑风道:“看到了儿子,想必那人必定是顺藤摸瓜找到了老子吧?”

    古茗雪道:‘正是,他看到杨彦伟后,便立即跟随上去,最终发现了杨超盛。’

    吴笑风道:“那他二人现在何处?”

    古茗雪眨了眨眼睛,道:“莫急。明日一早我们便去寻找他二人。”

    吴笑风怔了怔,道:“我们?”

    古茗雪道:“自然是我们。”

    吴笑风淡淡地道:“可是我想一人前去找他。”

    古茗雪同样淡淡地道:“可惜你一人却不知该上哪里去找他。”

    吴笑风只好无奈地摊了摊手,顺手喝了一口酒,道:“有一个聪明又能干的女人陪着走路,真是一件不可多得的美妙体验,何况还是像你这样漂亮的一个女人。”

    古茗雪的脸又红了,却没有低下头去,她反而看向吴笑风的眼睛,道:“既然如此,那你为何每次都是一人出发,却从不想着带上我同行?”

    吴笑风却说不出话来了,只得蒙头大口嚼着桌子上的爆炒猪心,只因他实在不知道此刻该说一些什么。

    古茗雪却还是不放过他,道:“莫非你每次的马车上都载满了年轻漂亮的女子?”

    吴笑风只好放下了筷子,抬起头,道:“明日一早我们便出发,去找他二人的位置,”他顿了顿,轻声道:“我这次的马车,就只载你这个年轻漂亮的女子了。”

第十二章 一只老鼠

    吴笑风平时很爱坐着他的那辆马车游玩或访友,但他此刻倒是宁愿去骑马,或者是走路,只因古茗雪正在马车中与他喝酒。古茗雪一向是个文文静静的姑娘,同时又是个脾气很好地姑娘,就算是生气时,也不会大声的说话,至多会拧一下别人腰间的软肉,可是这项技能,江湖中只有吴笑风才有体验的机会,别人就算是想体验一下,却连一丝丝的机会也没有。

    车子在老赵的手中,行驶的总是很平稳,即使此刻行走的路并不是难么平坦。通向能够藏人的地方的道路,通常都是不怎么平坦好走的。

    吴笑风倚靠着车后壁,用手摸着鼻子,好似鼻子上有个虫子再爬,痒的让人受不了。他的鼻子上当然没有虫子,但却有着一缕头发。头发的主人,当然是古茗雪了。古茗雪就倚靠在他的身上,撩起一缕自己的头发,在他的鼻子上来回摆动。

    吴笑风却不想再喝一杯酒了,他便只好握住了她的手,忍不住道:“现在你总该可以告诉我我们正要去哪里了吧!”

    古茗雪道:“我们这不是正在去那里的路上吗?”

    吴笑风道:“可是我还是想现在就知道。”

    古茗雪笑着道:“可以啊,只要我心情好了,便立马告诉你我们要去哪里。”

    吴笑风道:“难道你此刻心情不好?”

    古茗雪道:“无论是谁,与一个闷葫芦一起坐车,想来都不会有好心情的。”

    吴笑风道:“谁是闷葫芦?”

    古茗雪道:“自然是你。”

    吴笑风只好又摸了么鼻子,无奈地道:“我究竟是大坏人?还是闷葫芦?”

    古茗雪笑道:“两样都是,不过你更是一个大傻瓜。”

    吴笑风发现他此刻却又多了一种身份,只好闭上嘴巴。

    古茗雪却是想坐实他的“傻瓜”身份,又道:“你若不是一个大傻瓜,又怎会看不出我们正在去哪里?”

    吴笑风不由地坐起了身子,掀开车帘望向窗外,只见随着马车不断前行,道路两侧的树荫正不断地往后退去,盛夏的蝉,却是异常地活跃,“滋……滋……滋……”的声音不绝于耳。吴笑风认出了这条路。

    吴笑风放下了帘子,坐了回去,拿起脚边的酒壶,喝下一口酒,又叹了一口气,道:“看来你说的没错,我果然不是怎么聪明。”

    古茗雪笑得如同凉风轻抚的莲花,嫣然道:“人人都说吴笑风是江湖中最聪明的人,今日看来,传闻却并不是那么的靠谱。”

    吴笑风苦笑道:“无论是谁,与你这样的女人在一起时间长了,都会变得不怎么聪明。我当然也不会例外。”

    古茗雪道:“哦?那你知道我们此行去往何处了?”

    吴笑风道:“其实我早该想到的,论到藏人藏东西,谁又怎么会是老鼠的对手呢?何况是一只生活在黑暗里,从未见过光的老鼠。暗处不正好是他的天下吗?”

    古茗雪道:“你已知道了他们在哪里?”

    吴笑风道:“我若再不知道,岂不是真的变成了一个大傻瓜。”

    江湖中有一只很出名的“老鼠”,凡是老鼠,都会在地下打洞,建造自己的窝,当然这一个也不例外。因为他是江湖中最为出名的“老鼠”,所以他住的地方便被人称为“老鼠窝”。“老鼠窝”却不是真的一个很小的老鼠洞,相反,它不仅不小,而且还很大,足足有一个镇子那么大。所以,“老鼠窝”便是“老鼠镇”。

    “老鼠窝”是修建在一片密林里的一个镇子,并未与外界连通,因为凡是想住在那里的人,都绝不会再想回到外面去。所以,要是有人想藏匿自己的行踪,那去“老鼠窝”绝对是一个再好不过的选择了。吴笑风想到这里,不由地叹了口气。

    古茗雪便问道:“你为何要叹气?”

    吴笑风道:“只因马上我们就坐不了马车了,想到走路,我的头就不由自主地大了。”

    是的,想要去“老鼠窝”,自然是坐马车去不了的,何况是他的那辆比寻常马车都要大的车,更没有路可供行走的了。这也是“老鼠”多次邀请吴笑风喝酒,他都未曾前去赴约的缘由。

    古茗雪看着他,道:“我一直想不明白一件事,那便是,一个长着一颗好奇欲那么强烈的心的人,为什么却偏偏是一个实打实的大懒人?”

    吴笑风笑道:“正因我是个懒人,所以才想着去一些不同的地方,看一看不同的风景。”

    说话间,马车却已经停了下来,老赵转过身来,道:“公子,古小姐,前面已经没有了路,你二位只能在此下车了。”

    吴笑风与古茗雪跃下了马车,看向前方。前边赫然是一处断崖,又有小河从崖上掉落,形成了一个直立的瀑布。此刻他们正位于瀑布的前方,周围都是郁郁葱葱的树木,盘根错节,林间传来水流的回响,和蝉的尖鸣。吴笑风想来,老赵能把车赶到此处,想必已经十分地不容易了。他便回首对老赵道:“我二人从此地步行前往,回来时间不定,你便先把车赶回客栈吧。”

    老赵拱手称是,便将马车调头赶回。

    古茗雪看着眼前的断崖,感慨道:“世人想必怎么也不会想到,如此与世隔绝的茂林里,竟然会藏有一个镇子。”

    吴笑风回道:“这也正是‘老鼠’在江湖上出名的原因了。他不但善于给自己建造一个窝,还乐于收留各类身不由己之人。我们一留客栈只是留人住宿,却不能长久,但他的‘老鼠窝’却可以永久的住下去。”

    古茗雪道:“可惜想在他那里长久住下去的人,必不是什么好人。肯定要么是官府的逃犯,要么是偷盗的毛贼,要么是专门在暗中打架杀人的杀手,总而言之,好人是不会想着去那里长久住下去的。”

    吴笑风道:“也还有杨超盛这种被迫无奈之人!”

    古茗雪忽然哑口无言了,她却已经忘了此行来找的人,既不是逃犯,也不是毛贼,更不是杀手,而是一个失去了家的受害者。

第十三章 老鼠窝

    古茗雪有一样本事,确是连吴笑风都不得不佩服的,那便是她有着一身绝妙的轻功,江湖上有她那样的轻功的人,绝对是少之又少。

    此时,古茗雪身体轻微一晃,仿佛随着一阵风儿飘了起来,但更像是风儿追随着她而去,等到吴笑风回过头时,她却早已飞上了崖壁,站立在水流一侧,俯身向下看来。

    吴笑风抬了抬手,取下一片随风落下而正好遮住他一只眼睛的叶子,拿在眼前用力吹去。叶子飞向空中,人也平地而起,乘着那片在这盛夏时节过早的枯黄的落叶,径直地向上飘去,顷然间已落在了古茗雪的身侧。脚畔不停地水流,奔涌着坠入崖下,传来阵阵回响,同时带来丝丝氤氲的水汽。古茗雪看向吴笑风,嫣然一笑,却并不言语。她纵然一跃,便于林木间轻盈向前,只是偶尔脚尖轻点叶尖,引起叶片的震颤。

    她早有与吴笑风比拼一番的念头了,这就像拥有了一颗甘甜无比的棒棒糖的小孩子,最迫切的不是快速地吃掉它,而是向自己的好朋友展现一番,她练有着几乎无人可比的轻功,但却从未有用到的时候,身为一留客栈的消息负责人,江湖中人只知晓她是江湖中消息最为灵通的“通心仙子”,但几乎从未有人见过她真实的模样,更无从知晓她会哪些武功了,只因人们只知晓一留客栈有吴笑风便已然足够了。所以,她便一直想在某一方面可以胜过吴笑风。

    吴笑风见她身法缥缈,有奇快无比地径直向西而去,便已然明白了她心中所想,不由地摸了摸鼻子。他提步上前,身体沿着古茗雪的方向快速掠去。他明白,若是在此时不尽力追赶,日后免不了耳朵被咬个大口子,她一定不会想他退让敷衍与她。

    吴笑风越往前飞去,便越是明白了古茗雪的想法。只因无论他如何尽力飞行,却依旧只是能隐约间望见一片衣角的残影,他竟全力奔行,只能堪堪与古茗雪的身影保持相同的速度。

    古茗雪此时心里非常高兴,若不是需要保持专注,她真想唱一首歌或喝一壶酒,“坏人也不过如此嘛,怎么传来的那些消息都说的他好像简直不是一个人了,好像已经成了一个无所不能的神了,现在看来,他至少还是在轻功上是追不上我的嘛。”

    正当她不禁有一点沾沾自喜时,突然前方变得豁然开朗起来。她收住身影,飘然落在了地上,放眼望去,茂林中忽然间没有了树木,取而代之的是一大片参齐不齐的各式建筑,以及来往匆匆的行人。

    古茗雪上前几步,便来到了镇门前。她顿时在心里觉得惊讶,不由得喃喃道:“这地方果然诡异得很,竟然给镇子筑起来了围墙,还特意建了这样宽阔的大门。”

    “住在这里的人,当然需要一面围墙,虽不能真的抵挡前来的人,但总会带来一些慰藉与安全感的,只要有了这一种功能,当然可以建一面围墙。”吴笑风已在不知觉中赶到了她身旁,正好听到了她惊讶的低声自语,便回应道。

    古茗雪却没有顺着他的话接下去,笑道:“这次你总是没有追上我吧。”

    吴笑风正不知道如何回答她,突然听到一阵声音传来:“两位是谁?来此有何贵干?”,只见从镇子大门内飞快跃出两人,转眼间已来到他二人面前。

    古茗雪对此时而来的二人有些不喜,便扭过头去。吴笑风便上前答道:“我二人听说这里最近闹鼠灾,特意前来为民除害。”他的话说完毕后又特意大声笑了笑,仿佛是想给与二人一个热情豪爽的印象。

    但显然二人并未接受他的好意,闻言脸色大变,手中的刀子已然对准了吴笑风二人,狠狠地道:“两位可知此处是何地?”

    吴笑风悠然道:“此处难道不是一个镇子吗?”

    说话那人闻言不觉得皱了皱眉,道:“这岂不是废话,我是问两位可知这是什么镇子?”

    吴笑风道:“莫非此处不是老鼠镇吗?”

    对面另一人闻听此言,立马大声喝道:“朋友既然已知晓此处为何地,却扬言来此除害,真是欺人太甚。”他的话未说完,手中的刀带着冷冽的寒芒已然来到吴笑风眼前。

    吴笑风却站在那里,竟似忘记了躲避,一动也不动,但是那人的刀子却再也落不下去了,只因他的刀子,已经握在了吴笑风的手里。吴笑风倒转过刀子,将刀柄递回给那人,但那人却早已怔住,忘记了接过去,只仿佛一幅见了鬼的神情似的死死盯着吴笑风的脸。

    最先开口的一人见状,立马上前接过了刀子,但脸上早已不是最初的神情了,他的一张脸强露出一幅谄媚的笑容,拱手道:“敢问这位大侠名号?来此意欲找谁?”他心中依然明了,此人必是知晓此地的高人,既然知晓此地,又敢带着姑娘孤身前来,定不是自己所能惹得起的人物。像他这样生活在老鼠窝里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惜命。往往异常惜命的人,都是非常识得时务的人,所以,他立马没有了反抗的想法,只求对方能够放过自己。

    吴笑风并未再开玩笑下去,正了正身道:“我来找老鼠。”

    那人道:“大侠,想必您也知道,凡是来到这里的人,都想找老鼠,可是,老鼠他不见得谁都会见啊。”

    吴笑风道:“你去告诉他一声,就说我来了,他自会前来找我。”

    那人不禁好奇地问道:“那敢问大侠贵姓?”

    “他姓吴。”吴笑风正欲张口,却见古茗雪抢着回答了那人,“吴笑风的吴。”她想了想接着补充了一句。

    那人闻言,立马连连拱手,口中忙道道:“原,原来是吴大侠驾临,请,请,请莫怪小人有,有眼无珠,未曾认,认得出来。”那人已然心情激动异常,一句话竟都磕磕盼盼的说不完整了。

    吴笑风见状,笑道:“不敢当,不敢当。那便请阁下与老鼠说道一声,就说吴笑风来请他喝酒来了。”

    那人忙点头道:“在下这就去,请您稍待。”

第十四章 地下的茶馆

    镇中的街,石头起伏垫道,所以走起来有一些磕磕绊绊,吴笑风第一次觉得坐马车还可以这样的让人难以忍受,便只好与学着古茗雪下车步行。

    随着不断前行,古茗雪终于发现了这里的特殊之处,只见街道两侧,两排房屋,或为木制的,或为石垒,但却都有着一个共同的特点,那便是矮。没错,街道两侧,无论酒馆、客栈、布庄亦或是粮店,都建造着矮小异常,更无论寻常住宅,以至于走在街头,轻易便可平视两边各色牌匾,却不易望见店内情形。

    吴笑风难得的勤快了一次,他见古茗雪不断地因好奇而左顾右盼,便知晓她对此地是不甚了解,便开口轻声为她解释道:“此地之所以被称为老鼠窝,便是大部分的建筑藏于地面之下,因此地面上的部分都建的矮小昏暗。”

    古茗雪讶异非常,不由地感慨道:“将房屋建造在地下,果然是天下间最适合藏人的地方了。”

    此时,身旁前来迎接他二人之人接过话道:“我家主人曾说,想要躲过世间的阴暗,最直接的方法便是本身活在黑暗里。所以他才来此,建造了这里的第一座茶楼。他总说,活在黑暗里,才能更清楚地看见阳光。”

    老鼠便住在那间茶楼里,他家主人,自然就是老鼠。

    然后,吴笑风便看到了那间茶楼,以及茶楼前站着的那个人。他已然笑了出来,上前与那人热情一拥。

    古茗雪却已惊讶的忘记了前行,无论她之前做了多么充足的准备,眼前的这一幕却仍然让她觉得世间的事竟总是这么不可思议。无论是谁,在听闻一个人名字叫“老鼠”之时,定会认为那是一个邋遢懒散、土里土气又长相渗人的人,绝不会将他与英俊、挺拔、伟岸之类的词语联想在一起。可是,此时正与吴笑风交谈甚欢的那人,身穿一身绯色锦袍,用一根白玉发簪将一头长发束缚在头顶,腰间坠有一方青翠玉佩,脚蹬黑色靴子,身形挺拔,举止文雅,言语间透出一种让人信服的神态。无论是谁,第一次见到此人之时,肯定会将其看做一个学富五车的读书人,或者是出身富贵的富家公子。

    古茗雪实在是想不明白,像这样一位翩翩公子,为何会有一个“老鼠”的名字。她正百思不得其解之时,却听见一声低沉浑厚的话语传进耳中:“古姑娘仙名,早已如雷贯耳,却一直未曾有机缘得见,不料姑娘今日与吴兄一起前来,真令敝舍蓬荜生辉啊。”

    古茗雪听闻对方的欢迎之语,却一时不知如何回话了。恰好此时吴笑风出面替她缓解了尴尬的氛围,只听他介绍到:“茗雪,你面前的便是此间主人,江湖人称‘老鼠’的那位了。不过世人皆以为他叫做老鼠,却很少有人知道,其实鼠兄原来却姓‘冷’,叫做冷书。”

    老鼠听到后却笑道:“冷书这个名字已经很少有人叫了,吴兄都称我为‘鼠兄’了,姑娘叫我老鼠便可。”

    古茗雪此时才从连续的惊讶中回过神来,道:“冷兄有礼了。”她实在不知如何当着一个人的面称对方为老鼠。

    老鼠闻言,不禁哈哈一笑,侧过身道:“知道二位前来,以备足了好酒,请!”只见他说话间伸手做出请进的姿势,让出了身后昏暗的矮门。

    古茗雪望了吴笑风一脸,见他腰身一弯,人便已钻了进去,便也跟随而入。

    进得门内,眼前是一间低矮的茶馆,零散地放置着几张桌子,却并未看到一人在喝茶,也为看到小二或者掌柜的之流。二人跟随老鼠绕过了那些错乱的桌椅,拐进一个测间,却发现此地竟是一个通向地下的阶梯。古茗雪跟随前方之人慢慢向下,却是越来越心惊。

    只见随着台阶不断向下,各种鼎沸的声音不断传入耳中,台阶显得异常漫长,但两侧灯火通明,走起来绝不会有任何不适之感。等过了约莫盏茶时间,众人终于来到了地下。此时古茗雪终于明白了嘈杂的人声来源于何处了,原来真正的茶馆竟是位于地底,而此刻的大厅,熙熙攘攘坐着众多的人,每个人眼前都放有一壶热气腾腾的茶水,每人均手捧茶杯,却又与相邻之人大声地说着什么。只是,此刻说话之人太多,所以整个大厅都充斥着各色话音,却是让人不知道都说了什么。

    老鼠并未带领二人在大厅停留,而是沿着厅壁又走进一段通道,与之前的楼梯不同的是,这段通道虽是之行向前的,在刚进去之时却有两位彪形大汉相对坐立,显然是在看守着通道防止别人进去,看来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走进这段通道的。

    走过一段通道,前方几间明亮的石室出现在众人眼中。老鼠当先进入中间一间石室,吴笑风二人跟随进去,便看见了一堆的酒坛子。

    老鼠回过身道:“前几次请你来喝酒,你却不来,所以我便把几次的酒都攒起来了,怎样?”

    吴笑风却震惊了,原来请人喝酒还可以将之前的未喝的酒都给攒起来,他不禁摸了摸鼻子,苦笑道:“按照鼠兄的说法,那全天下的酒便应该由我一人喝光才好。”

    老鼠笑道:“你本来便已经喝了一半了。”

    吴笑风听闻,却只剩下苦笑了。

    老鼠便又道:“古姑娘请入座,酒菜刚好,看看是否符合你的口味?”

    古茗雪便落了座,但并未举著,道:“多谢冷兄款待。”

    吴笑风已然拿起来一坛酒,拍开了上面的泥封,深吸一口,不禁赞道:“果真好酒!但是喝酒之前,我却想先请你寻一个人。”

    老鼠道:“来我这里寻人,想必你们已经知道他在此处了?”

    古茗雪接过话道:“客栈里的人曾见过他来了此处。”

    老鼠道:“却是何人?”

    吴笑风道:“一个受害者。”

    老鼠道:“受害者?我这里别的不多,受害者却是最多。”

    吴笑风道:“想必你也有所耳闻,近期蜀中镖局多次被神秘人物抢劫,我此次前来找寻之人,正是此前便是被劫之一的长风镖局总镖头,杨超盛。”

第十五章 晚到一步

    老鼠听得“杨超盛”这个名字,不禁眉头一皱,道:“吴兄,我在这里却并未听闻过有此号人物。”

    古茗雪道:“客栈之人亲眼看到他的儿子买了药,来了这里。”

    老鼠听到,便道:“二位稍待,我去去便来。”只见他话说完毕,便起了身子,走道石室门口,招来一人,在那人耳边低声说了一些什么,而后回来,对吴笑风道:我已经安排了人去找,想必稍后便有消息传来。我们且先用饭,顺便等待消息。”

    吴笑风闻言,举起桌上的酒杯,道:“既如此,便先喝酒。”

    桌上有酒,泛着琥珀色的好酒,更有好菜,三人已然饿了,吃菜时并未有多余的话语。

    饭已用毕,酒也已经微醺。老鼠开口道:“蜀中的劫案可有丝毫头绪?”

    吴笑风摇了摇头,道:“现在还未有,若是有头绪,也要着落在你这里了。”

    老鼠道:“你的意思是,杨超盛?”

    吴笑风道:“正是,此人从劫匪手下逃的一命,想来应该可以告诉我们一些劫匪的信息。”

    老鼠低着头沉思片刻,道:“能全部杀死镖局多人,想来凶手不是一人了。”

    吴笑风想了想道:“想来是如此了。”

    正当二人说着话时,一人匆匆推门而入,疾行至老鼠身前,拱手道:“禀老鼠,杨超盛已找到。”

    老鼠听闻,向吴笑风一笑,显然是表示手下之人不负所望。但又听闻那人接着道:“只是……”

    吴笑风急问道:“只是什么?”

    那人道:“只是,我们找到的却是他的尸体,他已然被别杀了。”

    老鼠震惊,道:“被杀了?在哪里?”

    那人道:“我们的人在镇中寻找他二人,寻到一家名为‘春秋客栈’的客栈之时,店中掌柜曾说,并未有姓杨的人前来,但却有两位姓张的客人前段时间入住,其中一人像受了重伤的样子。我们的人便下去查看,待到房间之时,才发觉二人已被杀死在屋内。”

    吴笑风便道:“尸体此时在哪里?”

    那人道:“还在客栈,并未移动。”

    吴笑风看向古茗雪与老鼠,道:“茗雪,老鼠,走,我们前去看看。”

    春秋客栈,位于茶馆的西侧半里之处,此时门前已无一人。老鼠镇的人,从不像外界之人那样,并未有着看热闹的习惯。吴笑风众人来到客栈之时,只有客栈掌柜在门前等候。

    掌柜的见众人前来,朝吴笑风身侧的老鼠一拱手,说道:“你们来了,那二人的尸首还在地下二层,请跟我来。”

    吴笑风等人便随着掌柜的走入地下,掌柜的在途中介绍到:“那二人便住在地下二层的地字丙号房内,大约是月余之前入住此地的。二人年龄相差挺大,观其神态似是父子,但那年龄偏大之人却仿佛一幅身受重伤的样子,说话间不停地咳嗽,且面色苍白,行走间一直被那年少之人搀扶着。”

    吴笑风听闻,已然确认了,掌柜的口中的张姓二人,便是自己此番前来寻找的杨超盛父子了。

    房间里燃着火烛,照的室内仿若白昼。房门洞开,还未进门,房间内的情形已然映入众人眼中。吴笑风此时已完全看不见一丝的酒意了,只见他当先迈入屋内,同时向后摆了摆手。古茗雪与老鼠明白了他的意思,便停下来脚步,不再向前。

    老鼠忽然轻轻叹了一口气,道:“我现在总算明白了一件事!”

    古茗雪好奇道:“什么事?”

    老鼠道:“怪不得江湖中总是有人想请吴笑风出手解决一些棘手又复杂的事。”

    古茗雪不解地皱眉道:“这是为什么?”

    老鼠感慨道:“虽然人人都知道他喜爱银子,但他拿的银子确实是物有所值。就他的的细心来说,已然要比你我高出太多了,而越复杂的事物,往往需要最细致的观察与缜密的逻辑,恰恰这两样,他都比较擅长。”

    古茗雪承认道:“他虽爱喝酒,且没有酒简直不能活,但他确实有着比女人还细致的观察力。他虽懒的出奇,能坐着的时候绝不躺着,但他的脑子,却比寻常之人勤快的太多。”

    老鼠不再言语了,却看向屋内正在查验现场的吴笑风。

    吴笑风走入屋内,第一眼便看到了横在床榻之上的一具尸体,只见那尸体脖颈间,被一利器戳处一个小洞,但那人全身的血已经由那个小洞流满了整个床铺。全身再无一处伤痕,很显然,他是被人从正面,在毫无防备之时刺中了颈间大血脉,而流血身亡。他俯身仔细看了一眼伤口,仿佛为一圆棒状的物件造成,类似于短刺之类武器造成。

    吴笑风转身扫视一圈屋子,桌椅摆放整齐,窗子也完好无缺。他便走到屋外,向掌柜的问道:“掌柜的你说是此间屋内住了两人,那另一人此时在哪里?”

    掌柜的闻声答道:“那年轻点的一人,以有两日未见了,却不知去了何处。”

    吴笑风闻言,不禁皱起了眉头,又摸着自己的鼻子不知在想些什么。

    古茗雪见状,走上前去,轻声问道:“可有什么发现?”

    吴笑风抬起头来,道:“此人便是杨超盛了,显然,有人不想让我找到他。不过依据现场情形来看,行凶的倒不像是外来的杀手,更像是与他相熟之人,他是被人在正对面用断刺之类刺穿脖颈而死,现场未见丝毫的凌乱,显然对方出手之时他并未作出任何防备举措,是被对方在出其不意间给杀害了。”

    古茗雪不解道:“可是他是藏身于此的,按理说没人能知晓才对。”

    吴笑风道:“不然,我们都能通过杨彦伟而找来此地,凶手定也有此能力。只是……”他说着说着却又停了下来。

    老鼠突然插话道:“只是什么?”

    吴笑风道:“只是,此处并未见到杨彦伟的行踪。”

    古茗雪道:“也许他今天出去正好抓药了。”

    吴笑风道:“未必如此,恐怕他早已凶多吉少了。我怀疑凶手精通易容术,假扮成杨彦伟的模样杀了杨超盛。”

    古茗雪与老鼠等人闻听此言,不由惊讶莫名。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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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梦短介绍:
人人都说吴笑风是一个很爱银子的人,也是一个懒散的出奇的人,但是江湖中凡有解决不了的事,都有人拎着装满银子的箱子来找他。江湖梦短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江湖梦短,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江湖梦短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