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类消失的世界
李凤栖慵懒睁开双眼。
头疼欲裂。
是昨夜和同学集会宿醉的后遗症。
窗帘后的光亮有些朦胧,时间应该还早,街上也没有传来车水马龙声。
却没了睡意。
拿起手机看时间,有些意外,竟然已经上午九点半。
起床收拾一番,取了房卡下楼。
过道里很安静。
电梯里很安静。
大厅里很安静。
前台没人!
李凤栖喊了几声退房。
没人来。
也不急,估摸着那个颜值极高的前台小妹去了卫生间,于是手肘撑在柜台上斜着腰身哼着歌,安静等着。
许久不见人影。
浪费时间的行为中,等待最让人无法容忍。
李凤栖下意识的推开门来到街上。
瞬间懵逼。
县城繁华商业中心的大街上,此刻本应该车水马龙堵个不亦乐乎,然而放眼望去,却只有一片白茫茫大雾!
现在是盛夏。
怎么可能会起这种笼罩全城的大雾,而且这雾气……呼吸进入心肺后,如饮甘露,神清气爽之余,连身体都轻飘了许多。
嗯……
像是网络小说里说的灵气。
透过雾气,隐约可见几辆车停在路中央。
神一样的司机。
竟把车停在道路中央,罔顾人命。
模模糊糊看见不远处公园广场上大屏幕滚动着的无声广告,十字路口红绿灯交替颜色。
安静。
整个世界安静到了极点。
本该人来人往的繁华商业区,空旷得像是凌晨四点的马路。
一个人都没有!
大街上也没有一辆移动的汽车、三轮车、电瓶车和共享单车。
这不合理。
九、十点钟,正是繁忙时候。
李凤栖瞬间不头疼了,心里慌的一批,差点以为还在做梦。
难道……
出了什么大事,所有人都大撤离了?
急忙拿起手机拨通父亲的电话。
无人应答。
又拨通母亲的电话。
也无人应答。
李凤栖汗毛炸立。
哪还在意开房的押金,转身回酒店停车场取车,收费的保安不见踪影,李凤栖开着车从停车场来到街上。
大雾笼罩的城市,只有汽车发动机的轰鸣。
愈发显得寂静。
街巷在雾中朦胧而空旷。
依然不见一个人影,稀稀落落有一些车子停在路中央。
李凤栖心里发毛,顾不得交通摄像头也顾不得红绿灯,一脚地沟油直奔向家。
十分钟的车程,像奔驰在一片雾原上。
回到小区,李凤栖冲回家里。
客厅没人。
厨房没人。
卫生间也没人,阳台上,萨摩耶的“豪宅里”空空如也。
连狗都不见了!
推开父母的卧室,李凤栖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父母的衣服整整齐齐的挂在衣架上,左右床头柜上各有一部手机。
他们去哪里了?
为什么连手机也不带?
李凤栖颤抖着手拨通了一个又一个亲戚朋友的电话。
无一例外。
全是无人应答。
李凤栖心里已是一团浆糊,如果说是大撤离,父母至少会带着手机,也至少会给自己打电话,然而都没有。
究竟发生了什么。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摁下了110。
然而……
无人应答!
李凤栖四肢冰冷,他想不到什么情况下会让110都没人值班。
来到阳台上。
顿时呆滞。
雾呢?
原本笼罩着整座城市的白茫茫大雾,竟然在他回家的片刻时间里,消失得一点不剩。
匪夷所思。
哪有退得如此之快的大雾?!
十五楼的落地阳台,可以俯瞰大半个县城。
偌大的城区里,李凤栖看不见一个人影,也看不见一辆移动着的汽车,除了几家烧烤店,所有店铺都关着门,目光所及之处,一片死寂。
人呢?
人呢?
人呢?
李凤栖狠狠的掐了掐大腿,疼得一哆嗦。
不是做梦啊!
可人呢?
二三十万人口的县城怎么可能一个人都没有,仿佛所有的人都在昨夜某个最安静的时刻瞬间蒸发了一般。
深呼吸,再深呼吸。
李凤栖不断告诉自己冷静,一定要冷静。
关门,下楼。
驱车行驶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努力的想寻找人类的踪影……人生二十余年,从没有如此迫切的扎根人堆的想法。
可是别说人,甚至连鸟都看不见一只,整个县城内的生灵仿佛都蒸发了。
他不甘心。
也许大家都避难去了?
家乡是一座川内小县城,丘陵地带,没有防空洞,避难的地方一般在体育馆、城市广场和几所学校的操场。
李凤栖驱车来到最近的学校。
校门紧闭。
这难不倒他,读书的时候没少爬围墙。
然而……
当他看着空荡荡的学校操场时,欲哭无泪。
不甘心的出校门,忽然想起什么,急忙拉开一辆停在路中央的小车,发现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都在车上,车钥匙也还插在启动档上。
车主是有多急,才会连手机钱包都不拿就跑。
而且为何不开车跑?
李凤栖心中划过一道闪电,他想起了一部电影。
《我是传奇》。
但……
就算是那部电影里的世界,人类也是慢慢消失的,而且还有丧尸和动物的存在,现在脚下的这座小县城,别说丧尸,连一只狗一只鸟都看不见。
发动机轰鸣,李凤栖来到另外一座高中。
操场上依然空无一人。
又去县体育馆。
无人!
李凤栖不敢相信,也无法相信。
他只是不断的驾车狂奔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不断的寻找,又不断的失望。
最终陷入无尽绝望。
走遍了县城的每一条街,没有发现任何生命痕迹,甚至那条穿城而过本应该有很多鱼的小河里,也死水一片。
连鱼都没了!
李凤栖瘫在驾驶室。
他心中升起无法言喻的恐惧。
脑海里蓦然灵光一闪,发生了这样大的事情,网络上肯定有消息!
急忙拿起手机,然而……
今日头条上没有任何消息,所有的内容都是昨夜的,最新消息的发布时间是半夜三点整,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什么状况?
李凤栖瞳孔收缩。
难道……
不止是家乡这座县城?
急忙打开他最喜欢逛的体育论坛app,李凤栖遍体生寒:论坛所有帖子的发布和回复,最新时间也停滞在半夜三点!
打开qq和微信,寥寥无几的群发言里,停滞时间也是半夜三点。
这不可能!
难道整个世界的人都消失了?!
李凤栖颤抖着、哆嗦着打开了《王者荣耀》。
无论何时这个游戏都有人玩。
然而……
跳过cg,李凤栖登陆后看着绿色图标后的两个字,身心如坠深渊。
本该是“爆满”。
如今却是“空闲”。
点击排位,点击单排……
跳出时间提示:预计需要时间99999999999……秒!
没人!
连王者荣耀都没人玩!
啪。
手机跌落。
浑身失去力气的李凤栖跌坐在地,得出一个恐怖的结论:人类消失了。
只剩下他。
第二章 唯一的人类
李凤栖呆坐许久。
他想起年少时曾经在某科幻杂志上看过的一个短篇惊悚故事,记忆犹新:一所学校里,一个少年在操场上纵身一跃时,周围的一切都陷入静止,只有他能自由活动,少年在绝对静止的城市里一个人孤独的游走,只坚持了三天,最终对静止的世界感到绝望后自杀。
在少年死亡的那一瞬间,静止的世界又重新运转。
他却无法扭转死亡。
李凤栖觉得那少年是个傻子。
绝对静止的世界里,你不知道好好享受一番,至少也要先睡了女神后再自杀啊。
蠢不可及。
这样的白日梦,他没少做。
当然,作为一个正常男人,他的白日梦里可不止睡区区一个女神而已。
睡得更多。
但现在身临其境后,他才知道……
这是一件何等恐怖的事情。
而且更甚。
不过李凤栖并不觉得整个世界的人消失了,那太不符合科学。
也许有另外一种可能。
他和故事里的少年一样,进入了一个神奇的空间。
人类并没有消失。
他们依然在原本的地球上过着精彩的生活,而消失的只有李凤栖自己。
这是否意味着死亡才是终结?
不寒而栗。
李凤栖不想死,他还有很多梦想,但此刻,孤寂的城市,一个人的世界,还有比死亡还可怕的事情孤独。
没有人能承受永恒的孤独。
最恐怖的事情,莫过于在这样的世界里连死也做不到。
李凤栖猛然汗毛炸立。
自己能死吗?
如果不能死,那会是一种任何词语都无法形容的绝望和痛楚。
李凤栖立即实验。
随意在路边角落里找了颗钉子,对着手背轻轻刺。
痛感立即弥漫心间。
长出了口气。
钉子应该能刺破肌肤,会痛,肯定也会流血,也就意味着自己会死。
旋即猛然苦笑。
自己这是有多**,此刻不去想法弄清楚事情的真相,却想着是否能死,比绝对静止世界里的少年还要蠢不可及。
可真相是什么?
是地球上的其他人消失了,还是自己消失后进入到另外一个空间的地球上?
不得而知。
但总要去追寻。
如果是前者,那么至少要去尝试下是否能找到有和自己一样境遇的人。
嗯,最好是个女人。
最好是个漂亮女人。
还得年轻。
李凤栖决意在继续寻找,希望能有同病相怜的人。
土生土长的小县城,这些年虽然发展神速,高楼林立,但李凤栖闭着眼也能找到每一条小巷,熟稔每一块城区。
他缓慢驱车行走在空无一人的街巷。
南北干道,没人。
东西纵横的小街,没人。
顺路拐上一环路,路过一座桥时,李凤栖在河畔发现两把伞,伞下摆放着钓竿和钓箱,装鱼的鱼护放在水里,钓箱旁边立着夜钓灯。
钓鱼人不在!
李凤栖也钓过鱼。
知道钓鱼人如果暂时要离开,一般不会把鱼竿放水里,而是会收起来放在支架上,避免鱼竿被大鱼拉跑或者鱼钩挂底。
他忽然想到了先前查探的情况:街上路中央的车,车钥匙没拔,手机和钱包都在!
现在夜钓人连鱼竿都没有收。
只有一种可能:人消失的时候,是一瞬间的事情。
这也能解释为何父母没有给自己打电话。
一念及此,李凤栖满身伤心。
他现在只希望是自己消失了,而不是整个世界的人类消失,那样父母会伤心,但至少活着的。
继续。
开车行驶在公路,绝对的寂静中,生出一股无际无边的错觉,在绝望、伤心的同时,他内心深处竟然升腾起一股从没有过的刺激感。
如果全世界只剩他了……
自己一个人坐拥一座星球,是这座蔚蓝星球的王!
这种想法刺激着他的神经,既恐惧又雀跃。
整整一天,李凤栖开车走遍了小县城的大街小巷,没有发现一个人影,甚至也没有发现一个动物的影子。
消失的不仅仅是人。
还有动物。
夜幕降临,李凤栖回到家。
今天找遍了街巷无所收获,打算明天去各个小区寻找。
煮了碗煎蛋面狼吞虎咽。
洗碗后泡了茶。
在落地阳台上,李凤栖瘫在躺椅里看着夜景,街上依然灯火辉煌,很多小区里尚有一些房子亮着灯火,偶尔可见的烧烤店虽然开着门,却没有人。
吃烧烤和卖烧烤的人,都在昨夜三点消失了。
整座城市如此安静。
李凤栖点了根烟。
无法言喻的寂寞充斥心间。
人类消失的世界,作为唯一的幸存者,自己将拥有古往今来从没有人达到过的自由,但这自由却意味着孤独。
李凤栖吐了一口烟圈,深深的叹气,思绪凌乱。
如果无法忍受孤独……
会自杀吗?
万一自杀的那一瞬间,比如跳楼时,人在半空中却发现所有人又都出现了,那一刻会是什么样的绝望。
李凤栖不敢去想。
就像电影《迷雾》里一样,一场大雾过后,男主角带着儿子一路和怪物厮杀,最后绝境来临时,哭泣着亲手杀了儿子和同行的人,却发现大雾散去,他一个人获救了……
那一刻是何等的黑暗和绝望。
烟抽了一根又一根,茶水早喝得没了味,李凤栖依然毫无睡意,起身来到父母的卧室,迟疑了一阵,还是决定不收拾。
也许有一天自己醒来,爸妈又从卧室里出来喊自己起床呢。
走进书房打开电脑。
网络没断!
只是找遍网络所有角落,李凤栖都找不到任何一条在昨夜三点以后的消息,哪怕是翻墙到国外去看脸书和推特,也一样。
李凤栖没有放弃。
登录上最喜欢上的体育论坛虎扑,疯狂的发帖刷屏,只有一句话。
有人在吗,有人请回答。
不止如此。
他还去了知乎、微博、豆瓣、贴吧……
希望能够找到其他人。
做完这一切,李凤栖洗漱、睡觉。
但愿明日醒来,厨房里会有母亲忙碌的身影,父亲坐在客厅从报纸里抬起头,恨铁不成钢的说你看谁谁谁和你一样大,别人都带二胎了,你小子还是赶紧给老子带个姑娘回家。
第三章 穹顶之上?
一夜辗转。
起床后,李凤栖走出卧室,厨房里没有母亲忙碌的身影,客厅的沙发上不见父亲,站在落地阳台看城区,依然空无一人。
一声长叹。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从冰箱里拿出面包和牛奶简单吃了早饭。
出门。
按照昨夜入睡前想好的计划,今天去各个小区寻找幸存者。
找到最近的电器店,用绳子挂住防盗门上的拉手,另一端栓在汽车尾钩上,缓慢给油,将防盗门缓缓拉开。
李凤栖到店内取了个喇叭。
已顾不上法律。
若是在犯罪这一刻人类出现,他会被送入拘留所。
真这样,李凤栖会喜极而泣。
可惜没有发生。
李凤栖先回到小区,站在最中央的健身广场,这里平日是大妈大爷们跳广场舞的场所,李凤栖本烦扰不堪,可如今他却无比希望能看见那些身影。
只是想见时却不能见。
抬起喇叭,被压抑在身体里一天一夜的能量在这一刻尽情宣泄,怒吼:
有人吗?
空旷的高楼之间,三个字震耳欲聋。
也仅仅如此。
没有回应!
李凤栖没有犹豫,立即取车,直奔隔壁小区,路过小区外那座桥时忽然想起什么,将车停在路边,在桥下找到一辆面包车。
折腾半个小时后,继续出发。
空旷的街道上,从李凤栖车上传来了格外清晰的声音:“维修水管、空调、通厕、补防水”。
循环播放。
几条街外都能听见。
李凤栖当然不会这些活,他只希望,在这座无人的城市里,有人听见这个声音后会过来找他。
在城区内穿梭。
用了整整一天,李凤栖走遍了所有小区,也去了所有的公共场所。
如果存在和自己一样处境的人,发现人类消失,听到有人呼喊,一定会过来抱团。
但他得到的只有沉默。
这只意味着一个可能:县城的人消失了。
全部!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事实被证明后,李凤栖的内心深处还是被绝望弥漫,他终于明白那个静止世界里的少年为什么会崩溃。
这种境遇下,谁还有心思去睡女神?
傍晚在开着门的烧烤店,自力更生吃了顿夜啤酒。
喝着酒,吃着自己烤的鱼,李凤栖望着孤单长街,忽然笑了起来。
现在不笑,以后就笑不出来了吧。
酒足饭不饱。
李凤栖沉默着回家,休憩一夜,明日去市区。
……
……
清晨,万里无云。
李凤栖开车在通往市区的高速路上,心情略微愉悦,总觉得去市区里会遇见和他一样境遇的人人对于未来,总是怀有希望。
希望大小而已。
路面空旷,偶尔能看见一些车停在路中央,李凤栖心中猛然划过一道闪电。
急忙停车。
爬上一辆停在路中央的物流大挂车,不出意料,司机消失不见,李凤栖却只是盯着车钥匙,毛骨悚然。
第一天的在学校门口,他检查过一辆车。
当时没在意。
现在想起来,和这辆挂车一样,车钥匙都在启动档上。
这……
李凤栖仔细回想,发现所有停在路中央的车都没有急刹的痕迹,而车钥匙在启动档上,说明车是在行驶过程中忽然停下。
不对,不是停下。
是停滞!
车辆是在行驶过程中陷入绝对的停滞状态!
就如在那一刻,时光停滞一般。
这怎么可能?
如果人是在半夜三点瞬间消失的,车子就会失控,所有行驶的车辆都会出轨,不可能都规律的停在路中央。
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惯性定律。
但现实并非如此。
人,确实是在半夜三点那一瞬间消失的。
而所有的车子,也确实安安静静稳稳当当的停在路中央,不难推断出结论:所有车子在人类消失的一瞬间,停滞在原地。
完全违背了物理学!
李凤栖知道,整个地球人类的文明,没有任何力量能够做到这些。
可是……
苍茫宇宙,星辰亿万无以为计,真的只有地球文明?
必然有外星文明。
难道……
人类消失,是外星人的手笔?
正如《三体》中,三体人要摧毁地球文明,竟然只需要一个二向箔降维打击地球,那么也可能存在这种外星文明的科技,让人类瞬间消失,让全球行驶的汽车在瞬间停滞。
李凤栖抬头看向天空。
万里无云。
并没有看见《独立日》中那种遮天蔽日的外星战舰,应该、大概、可能、或许没有外星人吧?
下一刻,李凤栖目光呆滞。
此刻他所处的位置,距离县辖境线还有几公里。
然而就在辖境线的上方,一层玄光在阳光的映照下不再透明,而是泛着隐隐的光彩,从地而起,左右延伸,直冲天际。
李凤栖想到了一个恐怖的可能。
急忙上车,疯狂的一脚地沟油,发动机轰鸣,爱车风驰电掣。
临近时放慢速度。
下车,李凤栖几乎是疯了一样跑过去,看着面前那层在眼前近乎透明的玄光,又看了看这层玄光向上和左右蔓延的方向。
浑身冰凉。
伸出手去触摸。
心中更凉。
这虽然是一层玄光,但却像有实质,根本穿不过去。
李凤栖回到车上,从尾箱里找到千斤顶,来到玄光前,用尽全身力气疯狂的砸了上去。
蓬!
巨大的反震力将千斤顶弹飞。
李凤栖双手发麻虎口沁血。
那层玄光却夷然无事,连一丝的涟漪都没有。
他不甘心。
回到车上,将车缓慢开到玄光前,缓慢给油,意图用汽车顶开这层玄光。
发动机轰鸣,轮胎摩擦草油路升腾起阵阵青烟和焦糊味道,车子的引擎盖开始拱曲,前保险杠后陷、变形。
玄光纹丝不动。
李凤栖颓然的松了油门,呆滞在车里。
出不去了。
他甚至不需要去验证就能想到,这片玄光是沿着县境线蔓延,最后汇聚在县城上空的天穹之上,如一个巨大的透明锅盖。
坚不可摧。
自己被牢牢的困缚在里面,这让他有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感觉。
而且实锤了。
是外星文明在操纵这一切!
因为这层玄光,和李凤栖看的一个美剧里的设定极其相似,也和《超级战舰》里外星人在大洋上空弄出来的那层防护罩极其相似。
那部美剧叫《穹顶之上》。
第四章 哪怕来只丧尸也好
空旷的城市,灯火依然。
微风拂过。
渐有乌云,晚间大概会有一场雨。
李凤栖一个人孤单的走在大街上,身心俱疲,眼眸无神。
茫然不知前路。
用了整整一天时间,他开着随时都在呼喊“维修水管、空调、通厕、补防水”的车子,去了县城通往其他县市的所有省道、国道甚至县道、乡镇道路。
无一例外。
在每条道路的县辖境线上,都有一层玄光屏障,形成一个巨大的牢笼。
坚不可摧。
李凤栖用尽了一切办法,都不能让那层牢笼屏障起一丝涟漪。
他成了笼中鸟。
活着或者死去,这是一个问题。
他现在想活着。
同一瞬间消失的人类和动物,骤然停滞的汽车,不知来路的牢笼屏障,发生的所有事情科学都无法解释,但这不是求死的理由。
想活着。
他想知道发生这一切的原因,他想人类重新出现,世界如常。
然而……
他却不知道该从什么方面下手去查探这科学无法解释的现象。
漫无目的,不知不觉来到城东的魁山下。
信步登阶。
站在山巅高塔下,回身望向偌大的空城。
忽然之间,泪流满面。
如果人类不会再重新出现,如果自己不能找到真相,等水电气耗尽后,自己会变成原始人吗,然后一天又一天的孤独着老死么。
环望高楼。
李凤栖深呼吸一口气,擦干眼泪。
哭泣无用。
那是懦夫的表现。
如果自己进入了一片神奇的独立空间,那只有认命。
但若是这一切的背后存在着某种外星文明的话,外星人迟早会出现,就算自己是小白鼠,他们也会有科研人员之类的存在在某个地方暗中观察自己。
那么……
我等着他们出现的那一刻。
李凤栖伸出手,似要将整座县城拥入怀中,从今天起,我要做这座城市的主人!
下山。
李凤栖回到小区外的小超市,像对电器店那样故技重施,暴力破坏了超市大门,将大量的生活用品搬回家。
李凤栖没有去弄武器防身。
如果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是外星文明,那么人类的普通枪支肯定无法对付他们。
而动物和人类一起消失。
又没有丧尸。
防身武器毫无存在的意义。
他现在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好吃好喝,等待着始作俑者出现的同时,用尽一切办法去探查当下状况的真相。
一个人拥有一座城市,会有什么样的生活?
李凤栖制定出严格的生活计划。
上午,雷打不动的去图书馆,去书中和电脑里寻找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也充实他自己的知识储备。
下午是娱乐时间。
窝在家里看电影、电视剧、动漫,或者出门去飙车、打电玩、篮球……他能想到的一切活动,小县城有的一切娱乐,只要能打发孤独,他都勇于去尝试。
晚上泡健身房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强健体魄都不会错。
时间过得很快。
也很慢。
不知不觉半年过去,李凤栖几乎将图书馆科技类的书看了个遍,也找遍了网络的每一个角落,没有找到任何形成当下状况的原因。
更没有外星人出现。
而李凤栖渐渐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时间仿佛停滞。
人类消失已经半年,电脑和手机上显示的日历时间,已经到了春节前后。
然而……
整座小城的季节,依然是炎炎夏日。
超市里的蔬菜和肉类永远不会变质过期,所有的生活用品永远不会腐朽,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也从来没有因为人类的消失出现破损。
李凤栖永远不用担心没吃、没喝、没住、没水、没电。
他也不用担心头发和胡子会长长。
这半年来他没理过一次发,头发、胡子依然和人类消失的那一天一模一样,他仿佛凌驾了时间,成了永生之人。
但有一样东西却与日俱增。
孤独。
安静的城市里,只有他一个人日复一日的重复着枯燥的生活,那种孤独感越来越沉重的压在心头。
这是必然的。
可人类已经消失,这座县城被牢笼屏障隔绝,李凤栖根本无力挣扎。
他很孤独。
于是在一个傍晚时分,鬼使神差的,李凤栖走进了县城最好的一家成人用品店,在店内看着那一排排和真人一模一样的真人娃娃,内心无比纠结。
林志玲、迪丽热巴、杨幂……
只要他想,他可以全部带回家,就算不能和他说话,至少能解决男人应该解决的问题。
但……
他最终空着手回家。
他想,但不愿意。
对于男女之事,他有自己的原则。
然而孤独却像毒药,一天又一天的侵蚀着他的意志。
他开始怀疑了。
也许……根本就没有外星人,自己真的进入了一片神奇的空间,在这片空间里,时间停滞,自己和所有的东西一样,不会衰老不会腐朽。
将要在这停滞的时间里,无穷无尽的承受着无法用言语形容的孤独。
迟早有一天会疯。
而死亡才是终点。
但李凤栖还不想死,他的内心深处还有希望对正常生活的希望。
可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只能按照制定的计划,一天又一天,麻木的过着孤独的日子。
一年。
李凤栖还没有疯。
可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说过一句话了。
两年。
李凤栖还没有疯。
他早已失去了一个人坐拥一座城市的兴奋,毫无灵魂的一天又一天继续着他制定的生活计划,等待着变数出现。
三年……
四年……
五年……
十年……
李凤栖还没有疯,哪怕这十年间他阅读了无数道家典藏,意图以道家修身养性,但他那早已麻木的内心深处,还是数次浮起自杀的念头。
他要坚持不下去了。
没有人能在这绝对孤独的世界里坚持太久,何况已经十年。
晚霞落照。
李凤栖来到小区楼顶。
望着空旷城区,仿佛还是人类消失的那一天。
一成不变。
李凤栖张开嘴,用几乎有些陌生的词语呢喃着说哪怕是来只丧尸也好啊。
当然没有丧尸。
轻轻叹了口气,我憎恨孤独。
就这样吧。
无穷无尽的独孤世界,就用死亡来作为终结。
心中的希望已经湮灭。
李凤栖张开双手,闭上双眼,不愿意再看一眼这个丑陋的世界。
就这么跳了下去。
风在呼啸。
在那一瞬间,李凤栖的内心深处宁静如湖泊。
他的肉身在飞翔。
他的灵魂在飞翔。
他等待着触地的那一刻灵魂和**的解脱从十年的孤独里解脱,拒绝永生的孤独。
然而……
许久许久,李凤栖讶然睁开眼。
他站在地上。
没死。
面前出现了一团氤氲白光,寂然无声,轻微闪耀。
有个声音在对他呼唤。
第五章 人间有妖
李凤栖抬头看了看。
确实跳楼了。
确实没死。
难道在这十年里出现了一些察觉不到的变化,自己连死都做不到,将要无休无止的承受一个人守着一座空城的旷世独孤?
面前那团氤氲白光里,有声音直接响荡在李凤栖的心间,呼唤着他将手伸入其中。
是个女声。
充斥着让人联想到红烛帐暖玉生烟的诱惑。
李凤栖连死亡都能坦然面对,还畏惧什么?
无所畏惧。
毫不犹豫的听从那声音的召唤,将手伸进白光之中。
他摸到了一个东西。
似乎是……
网球拍?
心中一动,握着网球拍一样的东西便往外拉。
劈啪一声。
氤氲白光溅射出数道细小闪电,缭绕着手腕,却不伤害李凤栖,他缓缓拉出了一截,看清手中的东西后,眼睛一亮。
是剑柄!
什么状况?
李凤栖茫然之中越发好奇,握着剑柄缓缓外拉。
电光劈啪不绝于缕。
氤氲白光在缩小。
剑身一寸一寸出现,当剑身完全被拉出来时,氤氲白光也彻底消失,李凤栖的手中,出现了一柄无鞘长剑。
剑身漆黑如墨,缭绕着细微闪电。
许久才湮灭。
剑极长,剑柄约莫三十八厘米,呈紫黑色,不知道是什么材质打造,竟然有些晶莹感,正反面各篆刻着盘龙造型的纹路,便于紧握。
没有护手。
剑身狭长,宽仅两指,长近一米,有轻微弧度,说是剑,又有些类似刀。
乍然看去,整剑呈一种赏心悦目的流线型。
漂亮至极。
剑柄护手处,篆刻有两个古老的字,李凤栖不认识。
应是剑名。
奇怪的是没有剑鞘。
李凤栖的思维有些混乱。
自己跳楼不死,面前出现一团氤氲白光,从中拉出这把漆黑如墨的长剑后,白光消失,所以这柄剑其实就是那团白光?
心湖骤然起涟漪。
有充满杀伐的霸气声音在心底里凭空响起:“此吾佩剑,名朝歌,重九百九十九斤,得此剑者,可修吾之《青云三式》,自此踏上剑修路。”
一段口诀和数幅挥剑的画面直接印记在了脑海里。
应是剑诀和剑招。
旋即又有沧桑得有些仙气的声音在心底里响起:“赐汝《太虚经》,修身养性而辨善恶,纵贯阴阳而知太极,凌太虚而冠宙宇。”
其后,是一大段晦涩难懂的口诀,直接印记在脑海里。
永不泯灭。
李凤栖怔在原地,心中波澜起伏,有些懵逼有些震惊。
手中这柄剑有九百九十九斤?
完全感觉不到。
最多便是一两斤的样子,若是九百九十九斤,自己怎么可能拿得起来!
这并不是让李凤栖震惊的事情。
他震惊,是因为……
幕后黑手出现了。
整整十年,在自己意图以死亡作为终结的这一天,让人类消失,用一层玄光形成牢笼将自己囚禁在这座空城里的幕后黑手终于出现了!
这柄剑,这套剑法和《太虚经》……
怎么看都不像是外星文明,更像是玄幻和仙侠,所以,根本没有外星文明?
按剑四顾。
心茫然。
城市依然是这座空旷的城市。
不见任何人影。
李凤栖实在不明白,幕后黑手如此费尽心机,只是为了让自己练剑,目的究竟何在?
会不会是什么绝世高人在收弟子?
自己经历的所有事情都是幻境,是一种考验,当自己以死亡作为终点时,便是这场考验结束时,然后绝世高人便开始传授自己修行功法,
也许有一天,自己就成了万中无一的剑仙。
嗯,很有可能。
尽管李凤栖对此很有些不爽,但终究有点头绪,不至于整日与孤独相依为伴。
幕后黑手既然让自己练剑,那便练剑。
他迟早还会出现。
无尽的孤独里,有一件事做,终究是很幸福的。
李凤栖默然回家。
横剑在膝,坐在沙发上,脑海里的《太虚经》似乎铭刻在灵魂里,每一个字都无比清晰。
“太虚者,大虚也,又曰道貌。道大而虚静,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而天地之在彼太虚,太虚无形,气之本体,其聚其散,变化之客形尔,充盈於天地之间……”
李凤栖一阵头大。
这不就是道家玄理么,对一般人很难,不过这十年他为了寻求心灵的宁静,图书馆的道家典藏他几乎能倒背如流。
对他而言,《太虚经》不算太难。
不过……
幕后黑手是道家高人?
这不难理解。
如果真是封神、西游神话中的道家圣人,确实有造就幻境的大神通。
但那柄剑和剑法又是怎么回事。
自己得到的这些东西,应该不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他们目的何在?
李凤栖不知道,他所经历的一切都是个谜,却只能接受,等待着某一天幕后黑手出现,揭开这一切的谜团。
他更不知道,此刻的天穹之下,笼罩着整座空城的玄光之上,端坐着一个人。
一个女人。
一个血肉鲜活的漂亮得世间任何风景在她面前都黯然失色的女人。
女子腰间挂剑。
长裙飘飘。
五官极其精致细腻,梳着飞天髻,发髻上的步摇还在轻微摇晃。
浑身上下却透着一股若有似无的妖媚之气。
目光透过长空,直直的盯着李凤栖,略有讶然的樱唇微张,“淬炼心境不过十年而已,竟然拿到商皇的朝歌,该说他运气好呢还是运气太差?”
只坚持十年,本不应该得到天道垂青。
李凤栖却得到了。
而他得到的《太虚经》,出自当年斩掉自己一命的“天枢上相”,道家最为玄妙的心法之一,大概是因为这十年他熟读道家典藏的缘故。
这个凡夫俗子已入道?
按说,既已入道,又得《太虚经》,就应该修道。
天道垂青之下,得到《太虚经》,那么天道让他选择到的宝物,理应也是出自天枢上相之手,从而成为一位有望证道成仙的道家修士。
偏偏造化弄人,天道让他得到的却是商皇佩剑。
朝歌。
一位剑仙的佩剑……
这便注定李凤栖要练剑。
练剑……
可不是件易事。
女子莞尔一笑。
“九州四最,最酸书生言,最仙道家气,最重武夫拳,最难……剑修路。”
剑仙,可不是那么容易达到的。
何况以道家心法练剑法,李凤栖的剑修路,注定要比其他人更艰难。
很可能是断头路。
女子也有些不懂,为何一个只坚持十年的人,天道会赐予他如此的至高机遇,在九州掌控一切的圣人们,不知道是否预见了这等意外。
拭目以待罢。
倒要看看,李凤栖能否有出彩的表现。
女子长身而起。
转身踏空而去,晴空之中,女子身后,骤显阴影。
高大如山。
九尾遮天。
……
……
人间有妖。
第六章 灵气复苏
二十一世纪的人,科学为王。
不过这十年发生的事情,早已让李凤栖心中的唯物主义信念崩塌:没有外星文明的情况下,科学无法解释的事情,大概便只能用玄幻和仙侠来解释了。
一柄无鞘长剑,朝歌。
一套剑法,名字很俗气,《青云三式》。
一套道家心法,《太虚经》。
十年来,李凤栖第一次有了目的。
尽管是被迫的。
发生的一切让李凤栖无力挣扎,也隐隐觉得,这件事绝不是绝世在高人收弟子那么简单。
更像是饥饿游戏那种。
尽管如此,李凤栖身心也充斥着雀跃。
棋子,也可逆袭!
于是彻夜不眠,盘膝坐在沙发上,脑海里翻来覆去的都是《太虚经》,看过电视剧和小说,但凡修行,根基为重。
所以首要之务,是吃透这一套道家心法。
前面什么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玄奥理义,早就在网络小说里烂大街了,谁都能明白,关键是怎么修行。
心法有三阶。
静气凝神,气脉周天。
神秀内敛,心观己身。
天辉广曜,眸明万物。
第一阶不难,这十年来为了修身养性,不至于让自己在孤独中陷入疯癫,读过的道家典藏中关于坐而修道的内容,李凤栖早就烂熟于胸。
他甚至能做到松静自然、知心明性。
然而最终还是敌不过十年岁月叠加起来的孤独,选择了自杀。
现在修行《太虚经》,事半功倍。
人,在经历过漫长的孤独和无聊之中,一旦发现有意义的事情,必将投入百倍千倍的精力,李凤栖便是如此。
自得到朝歌、《太虚经》和《青云三式》后,他便忘情投入。
夜以继日。
时间过得极快极快,转眼已是一年。
这一年里,李凤栖没有去碰过一次朝歌和那套剑法。
只修《太虚经》。
一年后的一个细雨清晨,李凤栖缓缓睁开眼。
慢慢将两眼神光从远处收至天心处,即两眉间,同时轻合上双眼,再引神光进入脑中泥丸宫,又慢慢降神光至中脉,即位于两肾之间、脐后七分、命门前三分处的气穴。
深呼吸一口气,气沉至气穴,七分满时,闭气,意守气穴。
呼气时,气从鼻慢慢呼出,放松腹,两肾火热如汤煎,肾中精气涌动,如钱塘大潮叩击着气穴,体腔内爆发出大潮拍岸的轰鸣声,更有天风之声,滚滚不绝。
精气已内敛。
李凤栖立即引此精气行走带脉,直入丹田之中,当丹田之气充足之时,意运此气过尾间、夹脊、玉枕的督脉三关,再入泥丸,顺任脉降中丹田,再降至下丹田。
周天循环不已,脉路畅通!
再睁开眼时,目光清澈,神情宁静,心间便似白云拂过清涧,不沾尘埃不惹悲喜,身体更是濯然一清,宛若鸿羽轻飘。
飘飘欲仙。
第一阶,达成!
太虚经是一套道家心法,有三阶,但并非和修行境界一般,从低到高层层递进,而是齐头并进,第一阶的气脉周天是基础。
吞气,养气,气行周天。
如此循环。
迟早有一日,能够达到心观己身眸明万物。
实际上,李凤栖根据这些年读过的道家典藏,知道这一阶对于人类消失前的修道者来说,已是得道之人。
人类消失前,在终南山、武夷山等道家圣地的修道者,达到这种境界者也是并不多。
当达成第一阶后,李凤栖已可观己身,也可视一些万物。
比如他此刻内观。
脑海的视线里,便能清晰的看见气在体内周天的游走情况,宛若涓涓溪流,在体内气脉那张巨大的蛛网里,缓缓流动。
收起内视神光,李凤栖抬头望远处。
愕然。
怎么……又起大雾了。
大雾?!
李凤栖猛然想起什么,当初全人类消失时,也出现过一场大雾,难道这场大雾之后,消失的人类又要回来了?
若是以往的李凤栖,大概要欣喜若狂。
只是经历了十年的漫长孤独,又修了一年的太虚经,李凤栖内心已有古井不波之意,见到漫天大雾,也只是喜悦盘心。
起身欲去看看情况。
他现在还只是刚刚入道,不能像道家高人那般,体内精气无时不刻不在大小周天运转,是以他起身之后,精气已不在运转。
眼前的大雾骤然消失。
李凤栖不解,旋即又气运周天,大雾再次出现在眼前。
如此反复几次后,李凤栖恍然。
当气运周天时,自己神光内敛可观己身,神光外放可视外物,是以看见的大雾应该不是普通意义上的雾。
而是……
灵气!
是各种小说各种电视剧中修行者不可或缺的灵气,也是自己修行太虚经时吸纳进入体内在大小周天运转的气!
难怪自己修炼如此之快。
人类消失前,地球上有如此浓郁的灵气吗?
想来是没有的。
否则那些得道高人早就会在各种道家著作中提及。
如此浓郁灵气,应该是人类消失的那一天出现的出的那场大雾,在自己回家短短的片刻间消失。
李凤栖想起了人类消失前看过的一些网络小说流派。
灵气复苏流。
肉眼不可见,神光才能看见的这片雾气,就是复苏的灵气,这也解释了自己一个普通人,为何能在短短一年时间内修行得道。
人类消失,灵气复苏,牢笼屏障,莫名得到的心法、剑和剑法……
李凤栖嗅到了阴谋味道。
也许并不是全人类都消失了,各地还有很多像自己一样的人。
没准是一座城市一个人。
最后么……
大概会是一场类似饥饿游戏一样的猎杀。
一念及此。
李凤栖便油然而生压迫感。
十年孤独后,当一个修行的崭新世界出现在他面前,李凤栖便贪婪了一些,他已经不仅仅是想活着寻找真相,更想走得更远看得更广……
伸手,从沙发畔拿起那柄无鞘长剑朝歌。
剑上已布满尘埃。
这是一年后第一次握剑,握剑刹那,寒光骤亮,剑身轻颤剑吟阵阵,将尘埃涤荡一空。
李凤栖暗赞一声。
好强的杀意!
得到朝歌时,李凤栖并没有发现它的异常之处,经过一年修行,真正成了入门修行者后,他终于能感受到更多。
剑还是那柄剑。
但洋溢起来的沸腾杀意,便如大河天来,飞流如瀑。
乍起狂风。
杀意如织。
李凤栖握剑在手,恍然间,看见一道伟岸身影,面对天穹众神无惧举剑。
剑气浩荡三千里!
第七章 最难剑修路
距离李凤栖三百余里外的邻市。
亦有一座玄光牢笼。
曾出现过一次的女子端坐于云端,目光透过层层乌云,落在大河里的一道身影上,那是一个面目犀利的少年。
**上身站在河中。
挥拳。
简单而朴实的挥拳,每一次挥拳,五指之间皆有惊雷炸裂,拳锋之下,狂风卷浪,河水倒涌,威势惊人。
端坐云端的女子微微颔首。
这少年在绝对的孤独里坚持了两百余年,淬炼出的心境远超他人,天道赐予的是九州巫族的拳法和心法,将来应该是走武夫路子。
若是天赋足够,未必会输给肉身见长的巫族。
女子忽然讶然转首。
目光透过千山万水,三百余里外手握朝歌的李凤栖身影,竟然直接出现在了她瞳孔里,女子神色有些哭笑不得,“一年时间才让朝歌剑意共鸣?”
废材啊。
就这资质,还踏什么剑修路,永远也不可能成为剑仙。
不知道远在九州,此刻说不准还在打死打活的商皇和天枢上相,得知他俩的佩剑和心法被一个废材得到时,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大概……很差吧。
……
……
好剑!
李凤栖由衷的称赞。
关于剑,武侠层面李凤栖知道的很多,三少爷的剑,燕十三的剑,独孤求败的独孤九剑,叶孤城的紫气东来和天外飞仙,什么倚天紫电……
似乎都不如这柄朝歌。
太虚经小有所成。
是时候练剑了。
执剑下楼,来到小区中央的广场。
没有名师指点,空有剑法,李凤栖只能摸索着过河,提着剑随意挥了几下,越发怀疑之前得到信息的真实性:这剑能有九百九十九斤?
怕不是吹牛。
轻若鸿毛嘛。
青云三式的口诀在脑海里极其清晰,倒也是老实,真的就三招。
动作极其简单。
李凤栖练了一遍动作,越发懵逼。
这真是剑法?
剑法名字随意,连招式都极其随意,感觉就是三岁孩童也能挥出这些动作。
神奇之处在于口诀?
于是凝神静气,深呼吸一口气,灵气在大小周天运转一周,化作太虚经之精气游走在四肢百骸。
暗想,精气大概就是武侠里所谓的内力。
思绪未落,手中朝歌的狭长剑身骤然沸腾起紫黑烟气。
烟气缭绕着剑身,氤氤氲氲又如火焰。
狂肆的杀意有如实质。
李凤栖古井不波的心里骤起波澜,按照剑诀所述,这黑色烟气其实是剑气!
实锤了!
绝对是玄幻、仙侠而不是武侠。
轻轻挥了挥。
黑色剑气缭绕剑身,拉出了一片弧光,美不胜收。
大喜。
单手握剑,用尽全力的横着挥出。
眼前一亮。
狭长剑身扫过身前长空,寒光炸裂,剑气脱剑而出,化作一道绚丽的月牙形黑色剑光,快逾闪电的激射,击中十余米外凉亭的一根柱子。
蓬!
烟尘四起。
钢筋水泥修建的凉亭柱子黑色月牙拦腰切断,坍塌中溅起阵阵尘埃。
李凤栖呆若木鸡。
这……
这是自己刚才做的事情?
不可置信。
一个初修太虚经,第一次练剑的人,用尽全力的一挥,威力竟然已经媲美不,甚至说已经超过了武侠里那些绝世剑客。
不敢想象,若是将青云三式练到登峰造极,一剑挥落会是何等壮景。
一座山也能劈开吧。
难道我真的是万中无一的绝世天才?
自信睥睨!
等自己练到一定境界,就去劈开那层牢笼屏障。
想到这忍不住叹了口气。
果然……
强者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
李凤栖很快收摄心神,全心全意练习那三招剑法,当然,没敢再用口诀运转太虚经的精气,毕竟小区经不起折腾。
三百余里外端坐于邻市云端上的女子一直盯着这边。
忍不住摇头。
“修道一年,太虚经小有所成,借朝歌之利才将一座凉亭柱子斩断,如此天资也敢自诩绝世天才,这人脑子怕不是有病。”
旋即莞尔一笑,“他大概还不知剑修路有多难。”
要不了多久,李凤栖就要怀疑人生了。
女子低头。
脚下那条大河里,**上身的少年连续出了一百余拳,储养出漭漭拳意,缓缓收拳于肋下,又缓缓的一拳轰出。
很简单。
却已有大道至简的神韵。
简单的一拳而已,身前却骤然炸响惊雷,拳头之上,电光缭绕迸射,形成一张巨大的电光蛛网,绚丽至极。
轰!
身前迎面而来的河流,随着这一拳轰出,倏然一分为二,出现一条无水之道,逆流而上。
磅礴的拳意下,恢弘拳力举世无匹。
上流四五十米外的闸门桥被拳力轰中,瞬间爆炸,精钢铸就的闸桥竟被摧枯拉朽的轰出一个大洞。
余力未消。
闸桥上面及其左右的水泥建筑,也在拳力波及下四分五裂。
一拳而已。
便将四五十米外的闸门桥轰出了一个缺口,威势惊人。
端坐云端的女子目露赞赏。
“这才是绝世天才该有的风姿,李凤栖迟早面对这颗拳头,到时候,在剑修路寸步难行的他,挡得住这一颗拳头?”
女子摇头。
尽管李凤栖拥有商皇之剑,天枢上相之心法,依然让人难以看好。
剑修……
已经很多很多年没有出过一位剑仙。
仙坠之后,九州在这一两千年中,无论是多么天资绝世福缘深种的人,始终无法突破桎梏成为剑仙,修行界甚至流传着剑道已死的说辞。
随着漫长岁月流逝,仙坠之后无人新晋剑仙,如今九州的剑仙已是屈指可数。
剑修隐然有绝迹的征兆。
反倒是武夫,频频有人肉身登仙,在九州修行界掀起了阵阵狂潮,以肉身见长的巫族成了九州最强势力。
甚至压过了读书人和道家修士以及练气士。
所以商皇才会送出朝歌。
他是想在这片土地上培养出一位剑仙苗子继承衣钵,重振濒死的剑道。
可惜……
得到朝歌的李凤栖,在天道安排之下,不是与之配套的剑修心法,却是天枢上相的道家《太虚经》。
很是讽刺。
在九州打死打活的两位圣人,却在这颗星辰上拥有同一个传人,万一李凤栖狗屎运气好,今后有机会去九州,商皇和天枢上相两位圣人会怎么看待他?
端的是尴尬。
当然,李凤栖大概是去不了九州。
他若是挡不住河中的那颗拳头,结局只有一个。
死。
毕竟这么多人,真正能活下来等到那一天的人,不能太多。
只剩两年了。
第八章 饥饿游戏(求推荐收藏)
十年的孤独都能挺过来,李凤栖并不觉得练剑难。
上午《太虚经》。
下午《青云三式》。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尽管空旷的城市依然停留在全人类消失的那个夏天,日历上显示的时间,却已过了十一年多。
几个月后,李凤栖发现了问题。
无论他多么努力,无论他将《青云三式》练得有多熟练,全力挥出的一剑,其破坏力很难再上层楼,最强能拦腰斩断一座小凉亭。
那道月牙形的剑气最远只能触及到二十米开外的地方。
再远便消失了。
修行陷入了瓶颈。
这不科学。
瓶颈按理说不会出现得如此之早。
可惜没有名师。
李凤栖只能继续自己摸索着过河,希望有一天厚积薄发,忽然间就破开瓶颈,那时候便真如练习的剑法名字一样,乘风上青云而扶摇。
两年半。
整整两年半。
练了两年半的剑法后,进步依然极小。
李凤栖有时候都在怀疑,是不是灵气复苏后只是武侠世界,自己现在已经处于无敌的状态,所以再无法突破桎梏。
也就是想想而已。
全人类消失,牢笼屏障,以及修行的方式,怎么看都不仅仅是武侠。
唯有坚持。
总会有出现转机的一天。
李凤栖没有意料到的是,转机来得如此之快。
这天傍晚,他站在小区广场练剑时,一阵狂风突来,吹起漫天尘埃,乍然之间,便似入了秋,肌肤间骤感寒凉。
汗毛倒竖了起来!
然后……
他看见了一个人。
没有任何言语能形容李凤栖这一刻的心情。
他讷讷的张开嘴。
却发现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回来了吗?
消失的人类都回来了吗?
现实却无情的将他的希望鞭挞粉碎,侧目四望,城市依然空寂。
但总算有人了。
不过他很快发觉,让他肌肤感到寒凉汗毛倒竖的并不是天气入秋,而是那个突兀出现迎面向他走来的男子。
一个很漂亮的男子。
大概是人类没消失前的那种小鲜肉,二十四五的年纪,娘里娘气。
却很俊美。
男子倒提长枪,一步一步来到李凤栖面前,默然不语。
漫长的十多年里,不见一个人影,忽然出现这样一个奇怪的男子,李凤栖心中的喜悦淡去,浮起无数疑惑。
他是谁?
是和自己一样的人?
他提着一柄长枪,难道也是像自己一样,在选择以死亡作为终结时得到的修行武器?
他是怎么破开那层牢笼屏障的?
他来干什么?
他会不会就是幕后黑手?
长得极其俊美的男子长枪拄地,看李凤栖的眼神充斥着上位者的不屑,如天穹神仙俯视人间蝼蚁,冷声说道:“滚,或者死,你选一个。”
李凤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什么意思?你又是谁?”
那男子依然冷笑,“陆旭。”
李凤栖又问道:“你从哪里来,又是怎么破开那层牢笼屏障进入这座县城的?”
陆旭愣了下,“牢笼屏障?”
旋即恍然大悟,一脸奇怪,“在人类消失之前,你都从不看网络小说的么,难道不知道,你口中所谓的牢笼屏障,其实是一种结界。”
结界?
李凤栖并不算很意外,“所以,你可以自由出入结界?”
陆旭摇头,“不能。”
李凤栖不解。
陆旭似乎不愿意解释,不过旋即释然,对将死之人不妨多一些怜悯,于是说道:“根据我已知的信息,全人类消失的那一天,每座城市都只剩下一个天选之子,就如你我,皆是天选之子,而每一座城市又都笼罩着一层结界,每层结界里都的时间都已经停滞,直到某一天触动终结的剧情,我们这些天选之子就会得到某些修行宝物和功法,但只有三年的修炼时间。”
李凤栖如听天书。
但内心深处明白,陆旭说的很可能就是事实。
陆旭继续说道:“半年前,离这里三百余里外那个市的结界开始收缩,只用了一个月时间,就收缩到弹珠大小,迫使结界里那个练拳的少年进入其他结界”
李凤栖急声道:“等等,那个少年为何可自由出入他那座结界?”
自己这两年试了。
哪怕是练了太虚经和青云三式,用朝歌也劈不开结界。
陆旭深呼吸一口气,保持着最后的耐心,“我怎么知道为什么,反正他离开了那个市,进入另外一座结界后,又开始收缩,这就意味着,一旦一座结界里超过两个人,就会开始收缩。”
李凤栖恍然大悟。
这是幕后黑手在逼迫天选之子为了生存余地而互相厮杀。
结界收缩后,里面的人若是不选择离开,最终会被收缩到弹珠大小的结界抹杀这种死亡方式是何等的惨烈。
问道:“那个练拳的少年很强?”
陆旭闻言无奈的笑,俊美的脸上涌起惊惧,低声自问,“很强吗?”
李凤栖懂了。
恐怕是的,那个练拳的少年应该是极强,陆旭一定是在躲避那个少年,所以他来到了自己这座结界里
意味着,这里的结界也将收缩。
陆旭抬头,脸上涌起不服输的倔强和穷途末路的凶狠,“不妨告诉你罢,没有人能自由出入结界,那个少年和我能自由出入其他结界,是因为我们比结界里的人更强,仅此而已。”
所以他知道李凤栖死定了。
很简单的道理。
如果李凤栖比他强,他就无法进入这座县城,而会被结界拦在外面。
李凤栖苦笑。
果然如此。
幕后黑手在驱使着强者去屠戮弱者。
这……
就是一场饥饿游戏!
陆旭抬枪,衣衫无风自飘,杀意张扬,“在你死之前,送你一个福利只要进入别人的结界,并杀了对方,不仅可获得对方的宝物,自身实力也会有所提升。”
强者逾强。
可以想象,当所有的天选之子只剩下最后一个,那人会强到何等变态的地步。
陆旭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像你这样的人,我已经杀了三个,而那个少年,只怕杀的更多。”
从始至终,陆旭都没想过饶了李凤栖。
他要提升实力!
只要进入的结界够多,杀的人够多,没准下一次和那个练拳的少年相遇之时,自己手中这柄长枪,就能破开他的拳头。
想起那个少年的拳头,陆旭俊美的五官因为耻辱和惊惧而扭曲。
那根本不是人类应该拥有的拳头。
他被那少年一拳吓破了胆,用尽一切办法逃离,万幸他临近城市的那个人实力极差,所以陆旭自由进入了那个结界,并一路杀到了这里。
他要变强。
迟早有一天,要将半年前的耻辱,百千倍的还给那个少年!
一定!
第九章 绝境
虽然很不公平,但李凤栖知道,世间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公平可言。
面对陆旭的长枪,他表面稳如泰山。
实则……
内心慌的一批!
陆旭可以进入自己所在的这层结界,意味着他的实力在自己之上,只怕手中这柄朝歌挡不了陆旭的那柄长枪。
不过,战斗这件事,哪能以实力论高低。
逆风翻盘的例子多了去。
否则大家开打之前,说一句原来你实力在我之上,咱们也别浪费时间了,你过来把我杀了吧……这样的修行毫无灵魂。
李凤栖按剑的同时心思电转。
只能智取。
脑海里灵光乍现,望着陆旭,冷笑,“原来那个练拳的少年很强,我还以为他很弱呐。”
陆旭怔住,“什么意思?”
李凤栖体内精气运转大小周天,手中朝歌骤然升腾黑色剑气,缭绕在狭长剑身上,宛若黑色的火焰,狂肆的杀意汹涌而起。
面无表情的看向陆旭,“你大概不知道,第一个收缩的结界不是那少年所在的市,而是我所在城市的那层结界,不巧,我遇见的第一个人就是他。”
陆旭愕然,“你能赢他?”
这不可能。
如果李凤栖能赢那个练拳的少年,为何自己现在能进入他所在的结界。
李凤栖呵呵一笑,“很奇怪,为何你能进入这座城市的结界?”
顿了一下,“因为这座城市的天选之子还没死,别说是你,只要任何一个比他强的人,都可以进入这座城市,而我……”
一字一句的道:“今天刚到!”
陆旭半信半疑。
在找到李凤栖,从暗处现身之前,他观察了一阵,李凤栖练剑的时候气势很弱,但此刻他手中那柄无鞘长剑散发出来的气势……
确实像很强的样子。
难道……
他说的是真的,刚才只是在示弱套自己的话?
如果李凤栖很弱,知道真相后,此刻应该想着逃命才是,但他没有,反而按剑望向自己,杀意张扬,有如实质。
强者气质睥露无遗。
陆旭迟疑了。
就在他迟疑这一刹那,李凤栖像大反派一样怪笑道:“吃我一剑。”
朝歌扬起,轻描淡写的一剑随意劈落。
唰!
朝歌狭长剑身在空中寒光炸裂,黑色剑气脱剑而出,化作月牙直射陆旭,快若闪电,撕破空间的尖锐啸声鼓动着耳膜。
练剑两年半,终究有那么一丢丢进步。
陆旭吃了一惊。
没料到李凤栖如此轻描淡写的一剑,竟然有这等威力,若是全力出手,恐怕真能对自己造成威胁,想都不想,掉头拖枪就走。
身影也是个快如闪电,一闪而逝。
月牙劈空。
落在地上,轰然巨响中炸出一个两米左右的深坑。
李凤栖仗剑在手,冷笑连连,对着陆旭逃遁的方向喊道:“算你跑的快,不过既然来了这座结界,就别想跑,我一定会取你性命。”
做戏做全套。
实际上李凤栖内心依然慌的一批啊。
这哪是轻描淡写的一剑。
这是他全力出手的一剑。
他在赌。
陆旭既然能被那个练拳的少年吓跑,肯定怕死,就他那细皮嫩肉的模样,只怕自小就娇生惯养,肯定不愿意冒险。
赌赢了。
虚张声势的一剑,还真的吓跑了他。
所以说,脑子是个好东西,这些年自己几乎把图书馆的书都翻遍了,忽悠你一个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还不是小事一桩。
转身上楼。
这地方已经不安全。
得走。
当结界继续收缩,陆旭发现并没有其他天选之子时,就会明白他上了当,所以得趁他没反应过来,找个地方藏起来。
或者……
离开这个结界,去另外一座城市。
回家收拾了几套衣服,带了些生活用品,李凤栖下楼开车,没有直接离开,而是大张旗鼓的在城内四处寻找。
给陆旭造成假象:我李凤栖在找你们两个人。
估摸着火候差不多了。
李凤栖绕到城郊时,循着一条隐蔽小路上了县道,直奔邻县。
按照陆旭的说法,如果邻县那个天选之子实力比自己差,那么自己就能进入他的那座结界,至于是否杀他……
李凤栖暂时没有想法。
可惜。
半个小时后,李凤栖看着收缩了数百米的结界哭笑不得。
过不去!
这就意味着邻县的那个天选之子实力比李凤栖强。
还剩两个去处。
李凤栖没有耽搁时间,掉头就走。
家乡所在的县城,辖境相交两个邻县和被辖的市境,然而半夜后,李凤栖绝望了,另外一个邻县的结界已经不见。
应该已经彻底收缩,里面的人要么走了,要么死了也许陆旭就是那边来的。
市区方向的结界还在。
但进不去。
这倒是不难理解,毕竟一座城市只剩一个人的话,市区人口远超县城人口,市区被挑选出来的天选之子的天赋应该超过县城的天选之子。
李凤栖无路可去。
他已经陷入绝境。
注定和陆旭之间有一场你死我活的厮杀。
然而……
真的可能打不赢。
李凤栖在车里呆到天亮,思考了很久,决定还是回县城,毕竟那里是自己的主场,天时地利人和之中,至少拥有地利。
他没有回家。
而是去县体育馆,仔细勘察地形,着手布置。
正面打不赢,那就智取。
反正这场游戏并没有明确规定手段,只看结果,一个结界里只剩下一个人就行。
十年孤独间,看过的书终于发挥作用。
李凤栖用了一天的时间,布置出一个他认为万无一失的陷阱。
他开始等。
等着陆旭自投罗网。
时间很快。
没过几天,体育馆门口就出现了陆旭拖着长枪的身影,盯着盘膝而坐的李凤栖,怒道:“我已经去看过,周围县市的天选之子,一个死在我长枪之下,剩下两个结界没有动静。”
顿了一下,“你就是这座县城的天选之子!”
李凤栖睁开眼,点头,“又怎样?”
陆旭一字一句狠狠的道:“你在虚张声势,今日我必杀你!”
李凤栖起身。
按剑。
伸手做出一个请的手势:“来。”
杀人者……
人恒杀之。
李凤栖不想杀人,但也不想死,既然是你死我活的无解之局,终究有一个人要死。
为何不能是你陆旭。
第十章 智商是个好东西
陆旭一步一步走入体育馆。
长枪拖地。
李凤栖眼角微蹙,陆旭这柄长枪散发出的杀意不如朝歌,但也不是一般宝物,长枪拖过的地上,竟然留下了一道冰槽。
触地结冰。
这柄长枪应是寒冰系的宝物。
眼热。
生死关头,也不敢多想,只有活着,才能得到更多。
李凤栖按剑。
陆旭抬枪。
一触即发。
陆旭顿足,欲一枪直捣黄龙。
但下一刻,陆旭立即跳开一旁,蓬的一声,体育馆的塑胶地面上响起一阵乱声,噼里啪啦金属脆鸣声中,几十把菜刀、榔头从上空倾泻下来。
陆旭无语,“都成了修行者,你认为这种小孩把戏能杀我?”
李凤栖哦了一声,“不试试怎么知道。”
陆旭一振长枪。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你做再多陷阱也是白费,受死!”
身影凌空跃起。
一枪如龙,猛然劈落。
这一枪若是砸中,李凤栖将直接被砸成一团肉泥,曾经有个天选之子,竟然妄图用他的宝物横档,结果呢?
结果就是那人连带他的宝物,都被这一枪砸碎。
李凤栖举起了剑。
陆旭看见这一幕,嘴角浮起冷笑。
不自量力。
在得知李凤栖就是这座城市的天选之子后,陆旭已经明白,第一次见面时李凤栖看似随意的那一剑,其实是他全力一剑。
这一枪虽然没尽全力,但杀他足矣。
长枪砸落。
陆旭的眼角猛然一紧,什么状况。
手中长枪直接贯穿了长剑,又畅然无阻的砸入李凤栖的身影。
虚影?!
须臾间,陆旭明白过来。
是全息投影。
思绪未落,他的长枪收不住势,猛然砸落在地。
暗叫不好。
李凤栖用一个全息投影引诱自己出枪,必然不止是怕死这么简单,肯定在这里留下了陷阱。
不出意料。
头顶上空传来哗啦啦的水声。
小心驶得万年船。
陆旭借着长枪触地的力量,身影猛然跃起,在间不容发间凌空跃起,落在了十余米远处,回首看去,出了一身冷汗。
好阴险的人。
从上空倾泻下来的不是普通水,而是硫酸,塑胶地面正在不断的冒泡、溶解。
可恨!
可惜他还没来得及恨。
耳畔忽然传来风声,眼前一花,便见雪花飘舞。
当然不是雪花。
是石灰粉!
四面八方,十余个巨大的风扇以最强的档位吹拂起漫天的石灰粉,瞬间功夫就弥漫了整个体育馆,浓郁的呛鼻味道让陆旭无法呼吸。
这不算什么。
陆旭只须眯缝着眼,尽量不让眼睛进石灰,否则他就成了瞎子。
那时候就算实力比李凤栖高,也必死无疑。
陆旭大恨。
在先前杀的三个人中,没有一个人像李凤栖这般狡猾。
李凤栖站在体育馆门口,看着在弥漫的大量石灰粉中被围困得一动不敢动的陆旭,摇头叹道:“脑子是个好东西啊。”
陆旭是想不到么?
这个世界并不是冷兵器为王啊至少当下不是。
要杀死一个人的方法很多。
为何一定要近身厮杀?
也许是所有的天选之子在修行之后陷入了怪圈,本能下意识的选择用修行手段杀敌。
却不知还可以利用科学。
过程不重要,结果最重要。
所以陆旭死定了。
李凤栖点了根烟,深呼吸了一口,对不起,我想活着,所以只能请想要杀我的你去死。
用尽全力的将老式的柴油打火机丢进去。
转身就跑。
这是李凤栖在电视里、书本里都看过的原理:粉尘炸弹。
当一个密闭或者近乎密闭的空间里,弥漫着超过一定浓度的粉尘后,若是被火星引燃,就会发生不可阻挡的爆炸。
电视里用的是面粉。
李凤栖用的石灰粉目的是为了困住陆旭,让他无法逃离。
陆旭终究是天选之子。
对危机的嗅觉极为灵敏,眯缝着眼尽量不让石灰进眼睛,隐约中看见了有人扬了扬手,又隐约看见了一点火星。
脑子瞬间炸了。
他想到了人类消失前看过的一些电影桥段。
粉尘炸弹。
思绪刚落,眯缝着眼的视线里,便看见一片炽目的火光闪耀,耳畔传来的巨大轰鸣声,一瞬之间,陆旭失聪,再也听不见任何声音。
巨大的冲击波形成。
爆炸!
接二连三的爆炸!
李凤栖跑到远离体育馆两三百米的地方,才停下脚步回身看去。
体育馆已经不断的爆炸中崩塌。
浓烟升腾而起。
废墟里火光熊熊。
只要是有血有肉的人,在这样的爆炸里,绝对不可能活下来。
李凤栖长叹一声。
并无喜悦。
今日杀了陆旭,没准明日又来个更强的天选之子,无穷无尽,直到剩下最后几人,幕后黑手促成的这一场饥饿游戏,自己真的能活到最后吗?
万一遇见那个练拳的少年怎么办。
李凤栖当下很忧郁。
也很犹豫。
他在纠结,要不要回去翻废墟,把陆旭那柄长枪弄到手。
毕竟是件宝物。
下一秒,李凤栖汗毛倒竖。
因为他在废墟里看见了一片不合时宜的光:是寒冰映照着火焰的反光。
体育馆里怎么会有寒冰?
那把长枪!
陆旭手中的长枪触地生冰。
难道……
陆旭还没有死?
李凤栖刹那间有了决断,趁他病要他命,就算陆旭在爆炸中活了下来,也应该受到重创,自己有机会强杀他。
在生与死之间,没有仁慈和怜悯,尤其对手还是满手血腥,这样的人实在找不到对他仁慈的理由。
按剑狂奔。
废墟之中,一块方圆近五米的巨大冰雕闪耀着寒光。
冰雕之中,陆旭手持长枪。
粉尘爆炸后的生死瞬间,他以冰块覆盖全身,成功活了下来!
陆旭看见了按剑狂奔而来的李凤栖。
怒不可遏。
一声怒吼,巨大的冰块崩碎,浑身血迹的陆旭凌空跃起,手中长枪用尽力气,猛然一枪刺出。
全力一击。
长枪如龙。
于是在李凤栖的眼中,便似真的看见了一条淡蓝色的冰龙。
但毫无畏惧。
他看见了陆旭肋下的白骨。
遭受重创的陆旭再强,也强的有限,这一枪极有可能是强弩之末。
此时不杀陆旭,更待何时?
第十一章 龙胆
李凤栖不是一个血腥的人,更不自私,但也没有一颗圣母心。
人生本就是一场竞争。
出生之前,要和两亿多兄弟姐妹竞争一个名额,杀出这条血路后,在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乃至于找工作找对象,竞争无处不在。
天选之子间也存在着竞争。
只不过赌注是命。
输了,死。
赢了……赢了会有什么未来,李凤栖也不知道,但想知道。
没人想输。
所以,哪怕是人生第一次面对杀人,李凤栖也没有丝毫犹豫,更不会手软。
对敌人仁慈,是对自己残忍。
粉尘炸弹虽然没有收拾掉陆旭,不过看他遍体鳞伤以及肋下肉眼可见的排骨,显然已被粉尘炸弹弄得欲仙欲死。
强弩之末的一枪,垂死挣扎而已。
按剑,跃起,挥剑,劈落。
一气呵成。
不再藏拙,朝歌出剑便是《青云三式》第一招:君临天下!
名字霸气。
李凤栖一度怀疑,这套剑法的主人怕不是一般身份,极有可能是贵胄帝王,要不然一般人起这么牛逼霸气的剑招,自带仇恨buff的节奏。
朝歌划过长空,但见光寒。
黑色的剑身划出绚丽弧线,缭绕着的黑色剑气随着挥剑,被拖曳得极长。
乍然看去,李凤栖腰间掠起了一座黑色虹桥。
惊艳至极。
电光石火间,持枪如龙的陆旭咬牙切齿的神情消失殆尽,代之而起的是释然和轻松,更多的是毫不掩饰的得意和讽刺。
手中那柄长枪并没有光彩泛散也没有烟气缭绕,有的,仅仅是寒气逼人,以及刺穿空气发出的尖锐啸声。
但气势如龙。
几乎是刹那之间,枪尖和枪身便浮起一层厚厚的淡蓝色寒冰,乍然看去,真似一条淡蓝色的寒冰巨龙破空飞舞。
映照着阳光,威力惊人。
陆旭冷笑一声,竟然还有闲暇之力在间不容发间说话,“你以为你是主角吗,遇见的对手都是弱智?你在体育馆里等待,我会不知道有陷阱?你以为我能杀三个天选之子全靠运气?又或者是实力的绝对碾压?”
天真!
我陆旭也曾智取。
天选之子再弱也是修行者,一座城市那么大,若是作为猎物的天选之子选择游击,胜负真不好说,所以陆旭一路杀到这里,并非没有苦战。
但他都赢了。
这一次也一样,知晓李凤栖骗了他,陆旭就藏身在暗中一直观察,发现猎物在体育馆布置好陷阱后,他毅然闯阵。
这是基于实力的自信。
粉尘炸弹根本杀不死他,甚至也不会受这么重的伤,之所以如此,是为了示弱,引诱李凤栖出手。
只要正面对决,陆旭绝对没有输的理由。
手中长枪,名龙胆。
四十多年前的那个清晨,陆旭从别墅里醒过来,本想梅开二度,不料身旁的两个嫩模不见踪影,不止如此,整个别墅区的人都消失了。
陆旭找遍了整个城市,没有找到一个人。
人类消失了。
陆旭是个富二代,虽然长得俊美而娘气,但他内心深处充斥着血性,在他的私人拳击场,没有任何陪练能坚持够一个月。
其中最惨的陪练被抬出去后,三个月才下床。
陆旭喜欢玩车。
有一次出事,陆旭没愚蠢的说他爹是谁,他只是配合,然后私下里让人去找到受害者家属,用钱解决了所有的事情。
陆逊眼中,没有任何事情是钱做不到的。
他喜欢着他拥有的一切。
当确定全人类消失后,陆旭憎恨并恐惧着,他不想这样的自由。
在正常的世界里,不仅拥有上位者的地位,还有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钱,那样的自由才有意思。
他想回到正常世界。
正是怀着这样的希望,他才能在无人的城市里坚持四十多年,然而,再强大的心境,再美好的希望,都无法支撑一个人孤独太久。
四十多年,陆旭支撑到了极点,他还是输给了全世界唯有一人的孤独感。
最终崩溃自杀。
但在自杀那一天,他的面前出现了一团氤氲白光,有个充斥着诱惑的女子声音让他伸手进去,他伸手了。
抽出了一柄长枪。
龙胆!
枪如其名,名为龙胆,竟然真的是用一条寒冰属性的蛟龙所铸,枪身坚不可摧,枪尖锋利无匹,所及之处,皆生寒冰。
除了龙胆,还得到了一套枪法。
当然,也有一套用以吸收天地灵气的修炼心法。
陆旭的世界彻底改变。
从一个富甲一方的富二代,摇身一变成了修行者,但他依然向往支配他人的俯视感修行者的世界,实力就是金钱。
曾经的陆旭用金钱支配他人,如今的他,欲用龙胆支配他人。
因为…
他是陆旭!
是用金钱支配了无数人的上位者陆旭!
连得到的武器都是蛟龙所铸,注定他陆旭不是寻常人。
陆旭开始修行。
三年后,体内吸纳的灵气终于突破**气脉的桎梏而爆炸,于混沌之中在气海穴位置生出一片独立的奇异小世界。
小世界是一片湖泊,被称为秘境。
秘境内的湖水是灵气化作的灵力,牵连气脉滋润血肉。
是修行者入门境界。
只有开辟出秘境的人,才是真正的修行者。
也就在那一天,结界开始收缩,时隔四十多年,陆旭第一次见到了活人。
一个少年。
一个练拳的少年。
那个五官犀利的少年并不想杀人,他只是对着陆旭出了一拳,很简单的一拳,但却隔着十数米的距离,直接将陆旭轰飞。
那一拳,轰飞了陆旭,也轰塌了他身后的别墅。
那根本不应该是人类拥有的拳头。
陆旭只有逃。
可是他明白,他的尊严和骄傲都碎在了那一拳之下,他要杀更多的天选之子,他要变强,等待着有一日,可以持枪堂堂正正的面对那个练拳的少年。
失去的东西,他要亲手拿回来!
所以……
他怎么可能输给李凤栖,一个小县城的天选之子,凭什么赢他?
必杀李凤栖!
看见陆旭反常的神情,再听到他的话,李凤栖心中猛然一跳。
有诈。
然而此刻收力不及,唯有怀着必杀的信念全力出剑。
不破楼兰终不还!
杀!
长枪与剑,在这座无人的城市里,撕开最后的战幕。
强者生存。
弱者……
死!
第十二章 八方来朝(求推荐收藏)
朝歌起长虹,龙胆破碧空。
剑与枪之舞。
两位天选之子,终于在这一刻真正交手。
轰!
一声震天巨响,李凤栖只觉手中握住的不是一柄剑,而是一线大潮狂驳的力量,宛若钱塘大潮拍面而来。
区区血肉之躯,在一线大潮之前,何其微渺。
长枪激进。
双方终究有着实力差距,李凤栖手中的朝歌根本挡不住陆旭手中的龙胆,枪如龙,破开黑色剑气,点在剑刃之上。
剑气迸散。
李凤栖只觉五脏六腑都被那一线大潮拍了个实实在在,浑身每一寸血肉都似被放在火上炙烤,血肉之下的器官在颤抖,在呻吟。
痛痛痛痛痛!
巨大的痛楚瞬间将他湮没。
身躯不由自主的向后飞去,直直落到二十余米外。
翻滚几圈卸力。
李凤栖急忙起身,执剑向前,喉头却一甜,哇的一声猛然吐出一口鲜血。
不止如此。
李凤栖握剑的手虎口沁血,酸麻难耐的颤抖。
他已受伤。
很重的伤。
但陆旭……
竟然没有追击。
他单手持枪,默然的看了一眼肋骨下的伤势,拖着枪缓缓的一步一步走向李凤栖,“以我的实力,粉尘炸弹根本伤不了我分毫,之所以受伤,是为了让你误以为有杀我的机会。”
受伤,是故意抛下的诱饵。
李凤栖苦笑。
想不到自己千算万算,反而被陆旭将计就计,也是个狠人。
陆旭站定。
缓缓抬起龙胆,枪尖直指李凤栖,“你还不明白吗,人类消失,自我们这些天选之子得到修行武器和心法后,世界就变了。”
上前一步,枪尖开始泛散着淡蓝色光彩。
欲要致命一击。
道:“这个世界,是修行的世界!”
再前进一步,枪尖到枪身,覆盖起一层淡蓝色寒冰。
又道:“这个世界,弱肉强食!”
双手握枪,屈膝,收肘。
再道:“而我陆旭,注定将再次成为人上之人,俯视众生,你这样的普通人,注定将成为我走向王座的垫脚石!”
杀!
一枪刺出。
这一刻,不止是李凤栖,就是陆旭自己,也看不清手中长枪。
龙胆
便似真的化作了一条淡蓝色蛟龙!
全力一枪。
陆旭不是弱智,他知道反派死于话多的道理,更知道很多时候会因为刹那的犹豫,导致被翻盘。
他不会给李凤栖机会。
这一枪,是在杀了三个天选之子后,自身实力精进情况下全力的一击。
陆旭相信,哪怕此刻面对的是那个练拳的少年,也有五成胜算,何况一个实力远比自己低,还受了伤的李凤栖。
在他眼里,李凤栖已经是个死人。
陆旭全力刺出这一枪后,他已经在考虑晚上应该喝点什么好酒来庆祝,无人的城市,任何好酒都唾手可得。
李凤栖脸上浮起苦笑。
陆旭受重伤后竟然还有这样变态的实力,从一开始就低估了他。
自己受伤不比陆旭轻,此刻已经无法逃离。
唯有一战。
向死而生。
按剑,眸子死死的盯着狰狞咆哮着扑过来的淡蓝色蛟龙《太虚经》运转周天气脉,神光外放,李凤栖便能清晰看见长枪龙胆的轨迹。
挥剑。
一声铿锵剑吟响彻长空。
李凤栖全力出手。
在经历了简单的斗智斗力后,只剩下一场你死我活的近身厮杀,没有任何取巧之处。
剑气化虹。
长枪如龙。
剑在怒吼,枪在咆哮,淡蓝色的碎冰四处激射,黑色剑气漫天飞舞。
锵!
一声脆响,朝歌飞落远处。
陆旭手中长枪直逼李凤栖胸口,没有丝毫停滞,杀人,从来不需要心软,强者生存,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谁也救不了李凤栖。
李凤栖赤手空拳,看着刺过来的长枪,咧嘴一笑。
他还笑得出?
陆旭隐然觉得不对,可又不知道问题在哪里。
无所谓了。
当龙胆贯穿李凤栖,无论他笑还是哭,都只有一个下场。
李凤栖当然笑得出。
他伸出手,并了个剑诀。
再出剑!
《青云三式》第二招:八方来朝!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青云三式的第一招是君临天下,第二招八方来朝,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剑侠的剑法。
更是皇室剑法。
不过……无论什么剑法,能杀敌就是好剑法。
《青云三式》是剑术和剑气的体现,本质不是高端的剑意,仅仅是纯粹剑招下驱使的剑气,是任何一个剑修都能做到的最为基础的立身之本。
所以有说辞:青云扶摇之日,可驱剑气三万缕。
这在开篇里讲得很清楚。
李凤栖当时犹豫过,万一自己不适合练剑呢,万一自己更适合当一个远程输出怎么办,而且他也极度怀疑,以道家心法《太虚经》来练剑法,会不会走火入魔之类的……
可他没得选择。
随着李凤栖并捏出剑诀,原本因为激战四处飘散的黑色剑气,凭空显形。
乍然之间,八方有剑!
每一缕剑气都是一柄剑。
数十柄剑,从四面八方无死角的向着陆旭激射,一时之间,但见黑色的细线贯穿长空,交错纵横。
剑剑催命。
陆旭不会坐以待毙。
其实他完全可以无视这些剑气,继续递出长枪,则李凤栖必死无疑。
但他不敢。
也不愿意。
区区一个李凤栖,也配和他陆旭换命?
陆旭双手持枪,用尽全力旋舞,速度之快,竟然出现无数残影,于是在李凤栖的眼中,陆旭消失不见,代之而起的是一个淡蓝色的圆球。
叮叮咚咚铿铿锵锵。
不绝于缕。
剑气如织,都被长枪龙胆挑开。
数十道黑色剑气,被挑开之后,在空中舞出一道黑色弧线,继续激射,无穷无尽。
陆旭暗暗叫苦。
一步错,步步错。
没料到剑气竟然无穷无尽,但已无法摆脱困境,只能坚持。
李凤栖也在暗暗叫苦,他并指如剑,保持着剑诀,体内《太虚经》储聚的精气在周天内疯狂运转,又经由手指剑诀透入漫空剑气里。
损耗极大。
剑气每激射一次,体内的精气便少一分。
他无法后退。
若是陆旭一旦脱困,那么死的人绝对是自己。
拼了!
这个时候,谁能坚持到对方灵力耗尽,谁就是最后的胜利者。
第十三章 你知道什么叫绝望吗
李凤栖苦不堪言。
陆旭比他强。
这一点毋庸置疑,以《太虚经》中描述所说,陆旭应该开辟出了秘境,只是不知道是秘境第几阶,尴尬的是,李凤栖尚未开辟秘境。
这很被动。
他能驱动剑气依仗的仅仅是气脉内周天循环的精气。
而陆旭却有一座秘境的灵力。
随着时间推移,最先油尽灯枯的必然是李凤栖。
想到这,李凤栖暗暗遗憾。
如果自己能完美掌控青云三式最后一招,哪怕境界和实力都不如对方,在当下僵持局势里,也能顺利击杀陆旭。
世间事没有如果。
只能疯狂的运转《太虚经》,吸纳灵气源源不断的补充气脉内流转的精气。
三分钟后。
李凤栖脸色惨白,捏着剑诀的手颤抖不停,凌空激射的剑气越来越少。
陆旭也不好过。
他体内秘境的那片湖泊已经见底,挥舞的长枪龙胆已不再密不透风,只能见招拆招,但有剑气来,便以龙胆挑飞。
但他却笑了。
李凤栖坚持不了多久,他能驾驭的剑气已经只剩下七道。
败亡,迟早的事。
两分钟后,当只剩下最后一道剑气激射时,陆旭长吁了口气,体内秘境的灵力,至少还能让他再坚持一会儿。
李凤栖输定了。
陆旭要做的,就是等待。
等待着李凤栖灵力耗尽,等待着最后一道剑气迸散。
想到这,陆旭冷笑道:“你知道什么叫绝望吗?”
李凤栖沉默不语。
陆旭挑飞了剑气,继续说道:“绝望就是,当你油尽灯枯之时,我秘境之内的湖泊依然灵力荡漾,绝望就是,我会一枪一枪刺穿你的四肢,让你慢慢看着自己失血过多而死。”
满头大汗的李凤栖依然沉默。
陆旭目露不屑,“人类消失前,我坐拥亿万家财,麾下兄弟无数,你喜欢的明星女神,在我这里,也只能是舔狗,像你这样的蝼蚁,我只需一个电话,就能让你人间蒸发,如今人类消失,进入修行世界,我注定要踏着蝼蚁的尸首再次俯视天下!”
李凤栖哦了一声,反问,“你赢定了?”
陆旭冷哼一声。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李凤栖的身影已是摇摇欲倒,陆旭挥枪的动作越来越慢,双方似乎都已经达到了最后的临界线,就看谁先崩溃。
一个经历了十年孤独,一个人经历了四十多年的孤独。
心境都极其坚毅。
为了活下去,绝不会轻言放弃。
但是……
陆旭渐渐发觉了不对劲。
明明李凤栖脸色雪白身影摇摇欲倒,偏生这剩下的唯一一道剑气,始终不见颓势,依然凌空激射快如闪电。
而他体内秘境的灵气,即将干涸。
这……
不可能。
李凤栖实力比自己低,他的灵力怎么可能比自己还坚持得久,难道也已经开辟出了秘境?
但也不可能。
如果李凤栖的实力更强,那么在某种规则下,自己进不来这座城市的结界。
李凤栖忽然咧嘴一笑,“知道什么叫绝望吗?”
陆旭沉默不语。
李凤栖继续说道:“绝望就是,当你秘境内的灵力已经荡然无存,我依然能驾驭剑气攻伐,绝望就是,当你以为胜利在握,实则地狱的大门已经向你敞开!”
陆旭握枪的手渐渐不稳。
李凤栖目露不屑,“人类消失前,我只是个普通人,我不追星,我也不在意你们这些富二代玩了多少小明星和嫩模,但我明白一个道理,如今的天选之子,靠的是自己,不是过去!”
陆旭渐渐力不从心。
李凤栖虽然面色雪白满头大汗,身影也摇摇欲倒,但驾驭的最后一道剑气始终锋芒不减,一句话彻底击溃陆旭的心境:“虽然我尚未开辟秘境,但我练的道家心法,气行周天源源不断,要驾驭数十道剑气,难以为继,但只驾驭一道剑气的话,则无穷无尽,你以为那些多余的剑气是被你长枪崩散的,又或者是我灵气不足自行崩散的?不是!是我故意让多余的剑气逐渐崩碎,以此麻痹你不会垂死一击,现在你就算想垂死一击,也做不到了。”
只能等死。
陆旭脸色大变,眸子里第一次浮起恐惧,“这不可能。”
李凤栖摇头。
人生就是这样,谁也不是主角,你永远不知道前面有什么陷阱在等待着你,陆旭这个曾经的富二代也一样。
从一开始,他就在自己的陷阱中。
他输了。
不是因为他不够强,而是输在他不敢和自己以命换命,输在他高高在上太久,没有给蝼蚁一样的对手足够的重视。
须知蚍蜉可撼大树!
当秘境内最后的灵力耗尽,陆旭手中的长枪龙胆被剑气击飞。
剑气再转。
闪电一般没入陆旭体内,又破体而出,在他身后轰出一个一米深的坑。
李凤栖一屁股坐在地上。
陆旭睁大着眼睛,讷讷的说,“为什么?”
李凤栖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怜悯的看着这个将死之人,“没有为什么,世界不一样了而已。”
陆旭倒地。
犹自睁大着不甘心的双眼。
李凤栖长吁了口气。
终于赢了。
何其艰辛!
从一开始的陷阱无效反而被陆旭将计就计,到中途的绝境,再到最后挖了个陷阱给陆旭,每一步都走得异常艰难。
稍有不慎,便真的成了陆旭的垫脚石。
所以……
智商是个好东西!
陆旭养尊处优,他的世界里,遇到事情只需要用钱挥挥手就能解决,而我为了活下去,为了活得更好,则要绞尽脑汁。
当没了外在依仗,自身的能力才是关键。
古往今来皆如是。
没了权势和金钱,泥地里打滚的乞丐,和四方来朝的君王,也差不了多少。
李凤栖准备起身去收拾残局。
不料……
浑身仿佛失去了力气,根本站不起来,已经不再运转《太虚经》,但体内气脉依然在周天运转,灵气源源不断的进入体内。
怎么回事?
李凤栖大惊,却发现无论他怎样,都没办法停下运转的周天气脉。
源源不断涌入的灵气在气脉中游走,仿佛江河迎来了洪流,甚至听见了体内传来浪涛拍岸的声音,响荡如钟。
又似挣脱枷锁的蛟龙,雷霆万钧的在气脉中横冲直撞。
他感觉身体成了一个气球,在不断发胀。
痛!
胀痛!
李凤栖觉得身体快要爆炸了。
灵犀突来,急忙手捏剑诀,意图让体内过多的灵气找到宣泄口。
晚了!
李凤栖只觉自己像个气球一样爆炸。
眼前一黑。
第十四章 秘境(求推荐收藏)
城市上空的云天之上,有女子端坐。
背后阴影如山。
九尾遮天。
陆旭打不过练拳的那个少年,情理之中。
陆旭得到的传承不算太高,长枪龙胆虽然不错,仅是九州某位武夫以寒冰蛟蛇炼成的武器,不在神器之列,可输给李凤栖……不合理啊。
毕竟李凤栖尚未开辟秘境。
而且他根本没发挥出朝歌的真正威力。
女子坐云端,低头看着一动不动的李凤栖,有些意外和不解,“赢了陆旭,他竟然没有规则奖励,是哪里出错了吗?”
女子第一次遇见这样的情况。
但并没有放在心上。
那么多的天选之子,她可没心思去在意一个李凤栖。
意外的是,他竟然还是开辟出了秘境!
女子沉默了。
以她的修为,竟然也看不透李凤栖这个人,着实诡异。
“已开辟秘境,他是选择道家还是剑修?”
选择道家,有天枢上相的《太虚经》,将来极有可能证道成仙。
选择剑修……
很大概率是一条断头路。
皆在他一念之间。
……
……
李凤栖不知身在何处。
目光所及之处,一片虚无,无穷无尽。
似乎是太空?
可也不对,若是在太空之中,为何看不见一颗星辰,更看不见那些浩渺壮阔的星云。
这是一片绝对空虚的小世界。
广袤无边。
李凤栖却仿佛站在最高点俯视着这片小世界里的任何一个角落,也能感受到每一个角落里最细微的变化。
心中一道闪电划过。
这片小世界,是自己在体内开辟出来的秘境!
什么都没有的秘境?!
《太虚经》中,有一段话详细提过秘境,所谓秘境,是修行者的根基,只有开辟出秘境的修行者,才能在修行路上有更多的可能。
开辟两字,极为精髓。
开天辟地。
秘境虽然在修行者体内,却自成一方天地,既是修行者灵力汇聚之处,亦是温养神兵利器的地方,相当于仙侠世界的乾坤袋。
因为秘境的特殊性,让它存在着无限可能。
小者,随修行者而生或死。
大者,不生不灭自成天地。
意思很简单,不成气候的秘境,会随着修行者的死亡而湮灭,而强大的秘境,修行者死亡之后,它会反噬修行者的尸首,最终自成一片独立于世界的小天地。
只不过称呼不同,有的秘境,因为有修行者的众多天材异宝,以及灵力重归的浓郁灵气,便成了修行者抢得头破血流的洞天福地。
有的秘境,因为过于庞大,在漫长的岁月里衍生生命,形成一个独立的生态世界。
只不过后者极其罕见。
更多的是前者。
最多的,还是随着修行者的死亡而湮灭。
当初在修行《太虚经》看到这一段话的时候,李凤栖一度怀疑,会不会地球就是某个超级强大的修行者死亡之后,遗留在宇宙中的秘境。
那么问题来了。
自己开辟的这片只有虚无的秘境,到底在哪个档次。
是好是坏?
秘境当然也分高低,好的秘境,开辟出来便拥有日月星辰,最终在修行过程中衍生天地万物,自成一片小天地。
弱鸡的秘境么……
一片小湖,一座矮山,一块田,一口井,都是有可能的。
自己这个秘境,大是够大。
无边无垠。
看不到边际,差点让人误以为是星空。
但没有日月星辰。
这就尴尬了。
也没办法,毕竟这事情半点不由人。
好的秘境,不过是有一个好的起点而已,正如陆旭,他起点比自己高,然而还不是被自己安排得明明白白。
关键看人。
修行如此,人生亦是如此。
只要努力,终究会有回报,就算哪天我们失败了,也可以问心无愧的对自己说一句。
我努力过了。
如此,足矣。
既然秘境已成,那么自己的修行本源呢?
意随心动。
于是刹那之间,李凤栖视线所及,这片秘境的中央,出现了两朵火焰。
一黑一白。
寂静无声。
这就是修行本源。
李凤栖略有犹豫,他练了《太虚经》,按说,修行本源应该是道家,可他又练了《青云三式》,修行本源应该是剑。
到底是选择剑,还是道?
这不算问题。
李凤栖不是个贪心的人,很快有了决定。
可以既道又剑。
道家仙气飘飘,让人仰慕,而剑么……每一个热血的青年,心中都有一个侠客梦,用剑自然最潇洒,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泡面头李探花,也没那么多平平无奇古天乐。
就算将来修道不成,那也可以练剑,若是练剑不成,还可以修道。
两全其美。
随着他心念动处,那两朵一黑一白的火焰,便倏然幻化,变成一黑一白两柄小剑,互相逐尾旋转,便若黑白双鱼,形成阴阳。
空寂的小世界里,随着双剑形成阴阳,竟隐然有道家吟唱,响彻每一个角落,仙气十足,又有霞光万道如剑,杀意滔天。
皆只昙花一现。
一切重归沉寂,只剩黑白双剑如鱼游走。
妥了!
李凤栖并不觉得有何不对之处。
没人指点,一切都是摸着石头过河,能如此顺利开辟秘境,已是大幸。
哪还要什么自行车。
意识
准确的说,这不是意识,是神识。
即初修《太虚经》时内观己身眸明万物的神光。
心念一动,神识便退出了秘境。
李凤栖有点讶然。
秘境位于腹部气海穴位置,退出秘境后,他看见了自己的肉身……不是寻常意义上的肉身,而是一片世界!
广漠无边的世界里,无数条峥嵘山脉如一条条卧龙,既形成了这片世界的框架,又镇守着这片世界,不可撼不能动。
在山脉之中,有十一座拔地而起耸入云霄的大山!
其中数座,有新坍塌的创伤。
峥嵘山脉间是广阔平原,平原上覆盖着无数生机盎然的春草。
间或有大江和溪流绵延。
李凤栖的神识在这片世界里飞翔,感概万分。
这就是我的肉身啊。
山脉是骨骼。
那十一座拔地而起耸入云霄的高山,则对应着五脏六腑,其中有坍塌创伤的几座山,应该是和陆旭厮杀时受的内伤。
平原是血肉,那些春草则代表着血肉的生机。
河道自然便是经血气脉。
河水和溪流,是血液和周天运转的灵气。
当然,这个世界还有很多东西,比如天穹日月,代表着人的眼眸,还有个奇怪的东西,像镇海的金箍棒一样矗立在天地之间。
可惜没看见生灵。
如果有的话,估计都是些奇形怪状,毕竟在自己体内活着的生灵,都是各种寄生虫或者细菌之类的。
若是有绦虫……
大概在代表着肠胃的高山上,显化出来的就是龙一般的生物。
第十五章 这世界,我来了!
神识退出肉身。
只觉浑身神清气爽,飘飘欲仙。
李凤栖睁眼看向现实世界,眼前一片白雾。
心中明了。
这是灵气。
只不过相对于上两次看见的灵气,这一次看见的灵气稀薄了不少。
倒是不难理解。
一座城市一个天选之子,所有人都在修行的话,吸纳灵气又消耗,再不停的吸纳,灵气终究是会少的,最终会消耗殆尽。
除非有源源不断的灵气补充。
挣扎着起身。
先拿回朝歌。
一步一步来到陆旭尸首面前,感触万端。
无论人类消失前你是何等牛逼的富二代,又或者是富一代,甚至是高高在上的当权者,在这个人类消失的修行世界里,所有人都在同一起点。
当然,世界没有绝对的公平。
所以,也并不算在一个起点。
天赋好的,自然拥有更多可能和前景,天赋差而又不努力,更没脑子的人,终究会成为他人走向王座的垫脚石。
李凤栖不知道自己算哪一类。
天赋不好?
可又得到了朝歌这柄一看就牛逼闪闪的剑,还有配套的剑法,又得到《太虚经》。
怎么看都天赋满满。
天赋好吗?
可练了三年多的剑,直到今天因为杀了陆旭,在某种规则下,实力增加才开辟出秘境,算不得自身努力的成果。
难得糊涂。
当这一场猎杀游戏结束时,所有的事情自然水落石出。
先去捡长枪龙胆。
极重。
不过练了三年多的剑,也练了三年多的《太虚经》,又开辟了秘境,李凤栖双臂之力早已非常人,倒是不难。
龙胆,好名字。
没来由的让人想起演义里万军阵中七进七出的赵子龙。
佩剑扛枪,李凤栖准备回家。
走了两步又顿住。
回首看了一眼陆旭的尸首,一声长叹。
得了。
谁叫我勉强算是个受儒家影响的读书人。
死者为大,入土为安。
李凤栖先将长枪龙胆放到他停在停车场的车顶上,车身竟然下沉极多,显然这长枪至少也得一两百斤,不比腰间的朝歌轻多少。
在大街上找了一辆还有车钥匙的车。
将陆旭的尸首运到郊外埋葬。
忙完这一切,等李凤栖回到家,已是夜幕深沉,煮了碗面随意吃了两口,下楼找了个药店,按照他的生活经验以及这两年看过的书,配了些治疗内伤的药。
以万金油云南白药为主。
睡觉。
一觉到天亮。
端坐于云天的女子一直关注着李凤栖,看见他埋葬陆旭的尸首,女子撇嘴吐出两字。
迂腐。
看见他自己配药治疗内伤,女子又撇嘴。
愚蠢。
《太虚经》可不仅仅是吸纳灵气的修行心法,也有疗伤之能,当年牧野一战,天枢上相和商皇打了个两败俱伤,大道受损。
天枢上相不一样重返圣人之境。
可不是靠什么灵药。
就《太虚经》。
直到看见李凤栖睡去,端坐的女子无聊的荡漾着小脚丫,搅弄脚下的云朵,如搅弄着清流,叹道:“哎,贪心的人哟,选择道、剑双修呢,会死得很难看啊。”
道、剑双修,在仙坠之前,不难。
可仙坠之后,剑修很难。
道、剑双修,更是绝无仅有。
这条路太难!
女子百无聊赖,起身,长长的伸了个懒腰,“走了走了,去看看那个练拳的少年,是不是还不愿意他那双圣洁的手沾染上一丝血腥。”
其实可以理解。
谁叫那少年祖上数人都是医者,耳濡目染深受影响,而人类消失前,他又学医……
医者仁心,救人而不杀人。
……
……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
还有远方的苟且。
一觉醒来,身体好了不少的李凤栖不敢松懈,昨日惨胜陆旭,这并不是终结,接下来还有更多的厮杀。
杀人,或是被杀。
无从选择。
世界,已不是原来的世界。
但无论这样,李凤栖不也会选择主动杀其他的天选之子。
人生就是如此,很多时候我们都在随波逐流,却渐渐忘记了初心,然而追求初心,意味着我们要放弃很多。
有时候放弃的是生命。
李凤栖虽然还没有这种为了心中的正义而放弃生命的觉悟,但他具有一个人该有的人性生命是平等的,在没有绝对的理由下,剥夺他人生命……
有违初心。
休养了数日,很快发现若是运转《太虚经》,内伤痊愈的速度会快上许多,
没过几日,他便伤势痊愈。
因为陆旭的出现,严格制定的生活计划被打乱。
结界一直在收缩。
李凤栖没得选择至少他现在的实力下,没得选择。
只能离开。
临近家乡这座小城的其他县市,一座县城的结界已经完全收缩,那里不会有人,还有一个县城的结界尚在,辖领家乡小城的那个市的结界也还在。
里面的天选之子实力都比他高。
这是之前。
如今他已经开辟秘境,也许实力并不比他们弱。
衣衫数套,洗漱用品,带上大包小包的便捷食品没办法,虽然已经是修行者了,不过还没达到辟谷的高端境界。
饭还是要吃的。
手机等电子产品可以有,导航、查资料用,在关门离开之前,恋恋不舍的看了最后一眼。
再见了。
我的世界。
今日我将踏上旅途,行走在一个崭新的世界里。
是生是死,嗯……
李凤栖想起了看过的一部动漫。
没来由的豪气顿生。
我命由我不由天,我的生死,只能我说了算,去你的鸟命!
走出去。
走下去!
仅此而已。
下楼,长剑朝歌比较好办,放在车里即可,但长枪龙胆有点麻烦,得有二米四五长,车里放不下,只能找绳子绑在车顶。
也是无奈。
开辟了秘境,按照《太虚经》所说,本可以将龙胆和朝歌放入秘境里。
问题是……
李凤栖不懂怎么操作。
拆了维修水电气的广告喇叭,现在的局势下,天选之子互相厮杀,躲还来不及,傻子才会蠢得故意暴露自己的行踪。
先去附近的加油站加了油,然后奔上县道。
出发!
意气风华。
我可能不是最有天赋、最厉害的天选之子,我能做的,就是在不违背我做人的原则下,尽我最大的努力活下去。
我能承受十多年的孤独,也能承受残酷猎杀。
这世界……
我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