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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爱小豆     骑士征程txt下载     骑士征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章 逛街

    今天洛克收到消息,也正是半个月后他们营需要抵达恩特尔城前的赖摩萨小镇。战事已经拖的够久了,军部下了严令要求半月后攻下恩特尔成,彻底瓦解夏尔洛的有生力量。

    傍晚,洛克叫来了汉斯,交代了一番后,汉斯带着一队士兵离去。

    深夜的吉萨镇如同鬼域一般,阴阴沉沉,到处都是破败的房屋和倒塌的建筑,只有若有若无穿出的熙索声证明,这座小镇还有人活着。

    哈根最近过得很滋润,没想到他的妻子能傍上一位大人物,顺带着他也水涨船高。他以前就是个开酒馆的,别的不会,察言观色的本领不差。早就看出了夏尔洛的落败,投靠了福斯坦人。但自己没啥屏障,被福斯坦利用了就一脚踹开也属正常,不过现在不会了。哈根信心满满。

    哈根醉醺醺的走在吉萨镇的路边,他这是去他的一个情人家,战争虽然摧毁了一切,但对于他来说还是不坏的,至少他过得比别人好。夜晚的道路总是磕磕绊绊的,哈根已经被绊倒一次了,他骂骂咧咧的继续走着,周围的一些乞丐、难民被他随意踢打。

    突然,一个黑影撞了上来。“你踏马没长眼啊!……”哈根怒骂道,但紧接着没了声音。月光照射过来,露出了黑影雄壮的身躯,手持短匕的汉斯面无表情的看着地上喉咙口被扎了一刀的哈根。

    “嗬嗬……”哈根睁大了双眼,指着黑影想说什么,最后头一扭没了生息。

    黑影背后出现了一群人,他们快速的清理现场,最后在夜色中黑影以及那一群人都消失了,只留下了一个无头的躯体。

    周围的乞丐、难民慢慢的聚拢在一起,再观察到周围没有危险后一拥而上,抢夺着躯体上为数不多的衣物。

    一个乞丐笑容满面的从躯体的某个地方掏到了一枚硬币,但很快被另一个更强壮的乞丐抢走,争抢过后,最后地上空无一物。那半截尸体也不知被人群踢到了哪个角落。

    在吉萨镇的某个地下室里,几十个面黄枯瘦的人聚集在这里取暖。地上只燃烧着一堆并不大的木材,周围人大多只穿着一两件单薄的粗布。这里有男有女,也有老有幼。

    汉斯一行人出现在这里,看到的就是这一副情形,这种事他们看的多了,也没有多大感觉。

    这里的人似乎有不少人认识他们,一惊而起,但更多的是害怕和彷徨。一消瘦中年人站了出来,他似乎是这里的领头。

    汉斯没有和这些人废话,手一抛扔出了哈根的人头。“这个小镇的地下世界以后就由你看着了,但每个月的上交要比以前高两成,不然他就是榜样!”

    中年人似乎还没消化刚刚得到的信息,惊愕之中说道“大人他,不生我们的气了?”

    “只要你做的好,我们不会拿你怎么样。总之要给我们做出成绩,不然……”汉斯冷冷的威胁道。

    中年人一惊,马上回答道“绝对比哈根上交的多两成。”

    汉斯冷哼一声,带领人离开,没有多废话。

    中年人看他们人都走了,身体才仿佛掏空了一样,颓然坐下。“大哥,我们这次发了,”周围的小弟们都激动的说道,老人和妇女也露出了笑容,只有孩子们懵懵懂懂的看着这些大人。

    中年人就是当初抢劫夏茜酒馆的那一群人。当初被洛克他们教训后,他们就过的很不好,后来洛克当了中队长,就有更多的人想找他们茬。

    中年人曾经是个小商人,有一点头脑,不然也不会是这一群人的头领,他一直希望能代领他们过上好日子,就算是手段不光彩也无所谓。

    这里的难民都是一个镇子出来的,夏尔洛因为战争失利,国内山贼横行,他们是逼不得已逃难过来的。中年人当初就是没有出路选择抢劫的,那时也只有夏茜的绿棕榈酒馆还在营业。

    也是那时候他惹上洛克这个煞星。那段日子他们这群人饿死了好几个老人和小孩,没办法这就是活法,他也不敢迁怒洛克。现在有机会过得更好虽然是黑势力,但能过得更好,管那么多干嘛,即使是仇人给予的机会也不能放弃。

    中年人打算好好干,千万不能落得哈根那个下场。

    法兰斯城停止了士兵“巡逻”后城里终于安静了下来,街面上一些夏尔洛人开始走动,但他们仍然畏畏缩缩的,似乎是忘不了城破时福斯坦士兵的蛮横。

    对于夏尔洛普通平民,福斯坦士兵还是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的,因为没必要。

    洛克和夏茜走在法兰斯城间感受异国他乡的城镇风味。夏茜以前也没来过法兰斯城这种大城市,对于大城市的好奇比洛克还甚。只是这时候街面上没有什么繁华的景象,为数不多的铺子也是洛克他们营和喀什尔男爵他们营的商队开的,卖的也只是粮食。

    这种店铺什么都收,首饰、硬币、战场上捡的武器盔甲都能换粮食,粮食只有一种叫煤饼的吃的。这种食物呈黑色表面有碳色颗粒,所以被称为煤饼。如果说糠栗饼是用谷物杂粮的皮壳所做,那么煤饼就是用做完糠栗饼的锅底做的。这东西连老鼠都看不上眼,但这个时候却被夏尔洛人趋之若鹜。

    洛克吃过煤饼,那东西吃下去喉咙口又干又涩直冒烟,吃多了会肚子疼,没有一点营养,连续吃几天的话会四肢无力。如果说糠栗饼有时候会客串一下马匹的粮食的话,煤饼是万万不能的,除非你想要军队里的马软弱的驼不动东西。

    夏尔洛人也不是傻子,但他们没办法,尤其是他们这种“城里人”,如果说类似吉萨镇的那种乡下,人们还能在田里,在树林里找到吃的,但在城里,除了种了几个果树的院子,你别想找到一点吃的。

    贩卖煤饼的大多数他们营的商人都认识洛克,对洛克报以一笑,算是打招呼了。而喀什尔男爵那边的商铺,看场子的人恰好有一个就是那天和洛克喝酒的西恩。

    “洛克大哥,你怎么有空来这了?”西恩正在教训一个难民,应该是饿得发昏,抢粮食了。

    洛克的确是一个奇怪的中队长,别的中队长平时要不是在自己的住处修炼或者快活,要不是就去男爵或者别的中队长那里走动,只有洛克仿佛无所事事,整天要不是在街面上和下层士兵厮混,要不就是瞎转悠。

    用杰尔森的话说就是“洛克毕竟还年轻,没有适应中队长应有的生活。”

    用索隆少爷的话说就是“洛克喜欢热闹。”

    但只有约夏克大叔说得最准“洛克在用自己的能力发展。”这话说的太邪乎,听过的人没几个明白。

    洛克常年累月在外,十四岁就在死人堆里打滚,他比谁都想过上好日子,比谁都想享受。但常年的生不由己,给了他深深的忧患意识。他想尽一切的发展自己。

    其余中队长选择向上,向上爬,拉拢同级别的,攀附更高级的。而洛克虽然也懂这些,但以前毕竟很少接触,还没有适应这种状态。但他没有气馁,而是选择了另一条道路。

    他相信,现在就能是小队长人,将来再差也不会混的太惨,现在对自己没用,将来呢?不要否定任何一个人的价值。

    所以他与非自己中队的小队长打成一片,甚至与喀什尔男爵手下的小队长也有几个好交情。所以他选择他们营没人看得上眼的吉萨镇的黑势力,现在虽然能孝敬的钱比较少,将来呢?吉萨镇是过往交通要道,他不信这个小镇会发展不起来。

    “出来随便看看。”洛克搂着夏茜的腰肢说道。

    “这就是嫂子吧?洛克大哥你有眼光。”西恩说完,朝后面的一商队伙计喊到,“达克,你小子昨天收的那个银镯子呢?拿出来给嫂子。”

    一机灵的小伙答应一声后,从商队中跑出,恭恭敬敬的递给了洛克。洛克把玩一番后,给了早已按耐不住激动的夏茜,这是她的第一件首饰,也是最珍贵的一件。

    说实话的确是精品,比起那天从二道贩子克比箱子里翻出的别的收拾都要好上一点。洛克拍了拍西恩的肩膀。

    夏茜早就对同住一院的格蕾丝等人的首饰羡慕不已了,格蕾丝脖颈上的蓝宝石,拉菲手腕上的金镯子,在她看来都是那么的精美。

    夏茜欢快的把玩着手中的镯子,洛克感觉是不是平时亏待了她。洛克想起了那天从那二道贩子手中拿到的镯子和耳环,他本来打算将来送给姐姐的。夏茜喜欢,就先给她吧。

    既然夏茜已经有镯子了,洛克就从怀中掏出了那一对耳环,递给了夏茜。

    “喜欢吗?”洛克把耳环放在夏茜手中。

    如果说那个银手镯是首饰中的贵族,那么这枚耳环就是首饰中的皇族。优雅的弧度,精美的钻石,构成了这一对极品耳环。

    “喜欢!”夏茜激动的亲了一口洛克,丝毫不在意周围人的眼光,她越来越觉得当初选择这个比她小的弟弟是个正确的选择。

第三十一章 再度出发

    下午回到院子,夏茜激动的去找拉菲给她带耳环。耳环一直是夏尔洛贵族的权利和象征,平民是没有机会也没有权利钻耳洞戴耳环的。但现在夏尔洛国家都快没了,谁还管呢?

    格蕾丝一直有一种贵族气场,平时压的夏茜都不太敢和她说话,克莉丝汀又总是吃洛克“豆腐”,所以夏茜与拉菲的关系在几人中竟是最好的。拉菲在洛克找回她的手镯后,对洛克少了几分敌意,对于同一国家的夏茜当然渐渐的也有了一丝友谊。

    拉菲在看到小姐曾经让她典当的耳环出现在自己眼前时,露出复杂的神情。但她也没有说破,只是认真的给夏茜戴上。“可能会有点疼,你忍住。”拉菲说道。

    “放心吧。”夏茜挥挥手,对钻耳洞的那点疼痛根本没放在眼里。

    晚饭时,几个人的目光都停留在夏茜身上。“怎么样,好看吧?”夏茜高兴的舞了舞手腕,露出那枚银镯,翘手弄耳的展现她的新耳环。

    “那是姑姑……”克莉丝汀盯着看了半天,终于认出来了,张口想要说道。

    格蕾丝拍了拍克莉丝汀的头,打断了她想说的话,评价道“的确不错。”

    被格蕾丝夸奖,夏茜心里很是得意,于是更加的黏起了旁边的洛克,将头枕在了洛克的肩膀一侧。克莉丝汀一看,马上不服,加入到了黏洛克的战场,对于之前想揭露的事实忘在了脑后。

    这顿饭洛克怀里坐着一个,左侧靠着一个,只能用空余的右手吃饭。时不时还得客串的贼她俩人,真是痛并快乐着。

    格蕾丝期间假装不经意的问过耳环的来处,洛克说是一个二道贩子送给他的。格蕾丝露出果然如此的神情。

    晚饭后,天已完全黑了下来。几人都各回各屋,今晚洛克没有外出,也早早的和夏茜入房。在这个地方,没有什么娱乐活动,洛克每天的快乐时光就是晚上,可以……嘿嘿。

    这几天格蕾丝等人睡得很不好,因为每天晚上都有亢奋的尖叫声和沉闷的撞击声从隔壁传来。今晚更是,夏茜为了报答洛克的关怀和体贴,使劲浑身解数伺候洛克。一个美妙的夜晚。

    两日后,男爵在给几位中队长开过几次会,明确了任务目标后,部队又要开拔。这次是要在一周内抵达兵团总部所在的康纳尔城,半月内他们第二步兵团要与全军团在恩特尔城前汇合。

    恩特尔城是夏尔洛仅次于王都奥迪斯城的大城,据说光城墙都有二十余米高,而且驻扎着夏尔洛人仅剩的精锐。为什么福斯坦军队在突破费尔默大峡谷后所受的抵抗力量太过微弱,导致都可以化整为零,就是因为夏尔洛把剩余的职业士兵都聚集在了恩特尔成,埃利斯城以及王都奥迪斯城,做最后的挣扎。

    整个雄鹰军团有三万人,六个兵团,其中四个步兵团,一个骑兵团,一个后勤兵团,这么多人只为进攻恩特尔城,可见那的确是一场硬仗。洛克不敢掉以轻心。

    占领法兰斯城后,凯多齐男爵留下了一部分士兵和运输队后继续开拔,虽然是私军,但名义上还属于雄鹰军团,他的老丈人还是雄鹰军团的副军团长,这次必须前往参战。

    既然先是汇合,那么凯多齐男爵与喀什尔男爵就一同汇军前往。

    洛克依旧骑着战马,行走在队伍中央,夏茜、格蕾丝等人被他安置在了队伍后面的运输队中。他不太放心把夏茜留在法兰斯城,这种部队离开后,原先占领的城市暴动的不在少数,他不想赌。

    至于格蕾丝,恩,他的财产,还是随身携带的好。格蕾丝不同于夏茜,夏茜的美貌如果还能让人接受的话,格蕾丝的高贵和惊艳,必定会引发喧哗。为了不引起没有必要的麻烦,格蕾丝等人自觉的戴上了面纱。运输队的人也知道这是洛克的女人,都照应着,只是有时会腹诽一下,“别的中队长最多就两个女人,这家伙倒好,一下子四个,还有小孩!”

    消息传到别的中队长耳中,他们也只是笑骂道“还是年轻好啊。”

    行军途中并没有什么危险,现在夏尔路境内除了类似法兰斯城那样有坚城可守的地方,别处都几乎没有抵抗力量了,有也只有一些山贼罢了。山贼也只能欺负欺负他们夏尔洛自己人,面对福斯坦的正规军,根本不敢露出头来。

    “为什么没有坏人呢?”克莉丝汀问着她的姑姑格蕾丝。她们从王都来到法兰斯城的路上可不是这么平静,要不是有家族护卫她们寸步难行。

    “因为狼只能欺负羊,遇见狮子就要逃跑。”格蕾丝说道。

    克莉丝汀似是明白的点了点头。

    洛克这次把那个二道贩子克比也带上了,把他发配到了后勤处和夏茜的哥哥一起打杂。克比是个人才,很多珍贵物品都能认识,洛克中队一路上缴获的不少东西都由他掌眼。

    而且他还有不错的人脉,他们这队人马在与兵团总部汇合前会经过几个小镇和两个小城,都是那种没多少抵抗力的小城镇,按两位男爵的意思是直接碾压过去,法兰斯城之战两位男爵吃的满嘴流油,已经看不上那点小东西了。

    男爵看不上了,但洛克他们这些中队长不是啊,洛克已经私下和约夏克大叔商量合伙干一票。

    克比这家伙是个人精,没有洛克要求,自觉站出来表示愿意带他们去抄他昔日同行的家。

    战乱年代,走私犯、二道贩子的确是一群活的很滋润的家伙。那几个城镇按他说,是存在几个团伙,规模和他曾经的人马差不多。

    洛克对克比承诺,只要抄的东西够100个金币,就放他离开。100个金币,够换50左右的金德勒,这不是一笔小钱。

    洛克的200银德勒其中50银德勒拜托商队送回了家乡,虽然家里只有父母和姐姐,估计也用不了这么多钱,但寄钱回家是每个外出作战士兵的习惯。

    剩余的钱洛克都交给了夏茜打理,夏茜之前打理过酒馆有不错的头脑,她打算以洛克的名义在运输队中参一股。150银德勒在几个商队管事眼里都不值一提,不过既然是一位中队长,钱再少也要给一分面子。

    这就是夏茜的精明之处了,就凭这一手,洛克以后每次战后也能有几十甚至上百银德勒的进账了。而且还会增值。

    一路上经过了两座小城三座小镇,凯多齐男爵和喀什尔男爵为了按时抵达汇合。都选择了由骑兵中队带头碾压,几座城镇没有一丝的抵抗能力就被攻破。

    但是虽然攻破却没有入城仔细搜查,只是打散了夏尔洛的抵抗力量,为后续的运输队和其它部队开辟一条道路罢了。

    这给了洛克可乘之机,就是在这时,洛克与约夏克大叔各带了五十人抄了一座小镇。虽说只是一个普通的镇子,但全镇大概也有几百人,足够洛克他们吃饱了。

    不光洛克他们动手了,其他中队的几位中队长也按耐不住寂寞,各自拉人也敲了一座小镇。凯多齐男爵对此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男爵深知,一名优秀的领导,要学会放权和体谅手下。

    中队长们做的事虽然可能会影响他的作战计划,但结果是好的就行。当然,如果出了什么事,该背锅的还是要背,赏罚分明才是部队的立足之道。

    后来甚至喀什尔男爵的部队也忍耐不住了,几个中队长清理了最后一个镇子。

    洛克他们100余人,吃下一座镇子足够了,别的也得留给别人,不然会遭嫉恨。这是约夏克大叔教给他的。

    至于为什么不选择城市,除非他们营倾力而上,还要承担不小的风险,否则是不可能拿下拥有高墙城市的,即使正规力量已经被他们打散了。

    不过这并不妨碍洛克发财,二道贩子克比给洛克带来了不小的惊喜。

第三十二章 黑市

    清晨,一行五人从军营中悄悄离去。洛克,凯恩,汉斯,古拉斯以及克比朝着部队行进的反方向而去。

    时间已经入了深秋,不论是福斯坦还是夏尔洛,秋冬季节总是冷的发指,而夏季又是热的让人难以忍受。所以目前军队的行军时间是从正午直到傍晚。

    还好两位男爵之前决定尽力赶路,距离抵达兵团总部所在的比摩尔城前已经不需两日就可抵达。

    洛克这回就是趁着部队上午不行军的机会,和克比去之前他们经过的一座夏尔洛城做一笔生意。

    沃利尔城,一座曾经拥有两千居民的小城,这座小城没有别的特点,唯一奇异之处,就是这座城市的城墙堪比中等城市的城墙,有将近10米。

    据说这是这座城的上任城主,艾比克男爵倾力修建的。这曾在夏尔洛的地方贵族中,也闹过不小的笑话。区区一座小城,整那么高的城墙干嘛。

    而此时,那些曾经笑话过艾比克男爵的贵族,如今却悔恼不已,为什么自己当初没有想着把城墙修殓一番呢。正是因为这座近10米高的城墙,使城内的夏尔洛人,暂时免遭战火。

    也正是因此,沃利尔城成为附近夏尔洛富商和有钱人的避难港口,也成为夏尔洛难民们的一处归处。

    洛克几人的目的地就是沃利尔城。

    洛克这次来沃利尔城不是杀人抢劫的,而是来交易的。之前在那座小镇的确也逮到了几个走私的和倒卖东西的,但他们的货物都是一般的粮食和夏尔洛的硬币,值不了几个钱,知道被放无望的克比提了一个意见,到沃利尔城参加那里的交易会。

    每个城市都有一群活在黑暗中的商人,他们有的是强盗,有的是走私犯,有的是混混,在这里可以买到市面上买不到的东西,就是价格会有点贵。这就是黑市。

    克比之前就在黑市中干过,法兰斯城曾经繁华的时候也存在黑市,福斯坦军队破城后,黑市也随之荡然无存。克比深知这群黑暗中的商人拥有怎样庞大的财力和物力,这次怂恿洛克带人来,不是来买东西的,而是来卖东西的。

    “夏尔洛要完了,现在有识之士心里都清楚。”克比走在一群人中间侃侃而谈,洛克等人对他爱理不理,“德勒现在可是硬通货,那帮黑市商人绝对不计成本的会吃下。”

    这就是克比的建议,用德勒来换夏尔洛的硬币,在福斯坦商队里,德勒和硬币的兑换比例是2:1,但在夏尔洛5:1也有人换,这就是发财之道。

    洛克这次不仅把在刚刚“扫荡”的小镇所得换成了德勒都带了过来,还向约夏克大叔借了一大笔钱,足足400个银德勒,汉斯和古拉斯的后腰都鼓鼓的。

    对于这次交易,洛克考虑过后觉得可行,但保守起见带了手下三位得力干将。别说那黑市里有没有能挡住洛克的,就是汉斯等人对付普通混混一个打七八个还是没问题的。

    几人没有耽搁时间,从军营出来后就匆匆赶往沃利尔城,清晨的余霜还没有褪去,几人已经抵达了沃利尔城外。

    沃利尔城与法兰斯城的区别并不大,唯一明显的就是城墙高了几米。不过略显残败的城墙就是再高,在洛克等人眼里这座城也是不堪一击。

    城墙上三三两两站着几个守卫,西面城墙上一个明显硕大的石坑是那么的突兀。那是昨天他们的部队路过这座城时,喀什尔男爵的魔法师给他们的警告。

    石坑给了夏尔洛人无穷的恐惧和担忧,也给了洛克一行人信心。

    城门外已经聚集了不少人,都是要进城的难民。不过可能是昨天还没走远的军队造成的压力太大,平时允许通行的城门此时只开了一条小缝。

    此时虽然还早,但洛克一行人已经排到了几十米之外,按这个龟速,别说中午前赶回去了,就是能进城就不错了。

    洛克皱了皱眉,看了克比一眼,克比挺胸保证道“看我的吧!”说罢,克比大步走到城门入口处,与守门的士兵交流了几句,隐蔽的用左手在其中一守城士兵的裤子口袋一划,那士兵感觉自己的口袋重了不少,给了周围同僚一个眼色,于是拍了拍克比的肩膀,这事成了。

    克比向还在排队的洛克等人招了招手,几人走向了城门。周围难民都生气看着这几个插队的家伙,有一两个暴躁的似乎想要动手,汉斯只是往过一瞪,那两个人屁话都没有了。众人才发现,这几个人没一个是好欺负的。

    光汉斯近两米的体型,周围这些面黄肌瘦的难民就没有一个能比及的,更不论说比汉斯强壮程度也丝毫不差的古拉斯。就是几人中略显“瘦小”的洛克、凯恩也有一米八左右的身高,在旁人看来,也是壮汉一位。

    古拉斯双手抱肩,冲着这群难民冷哼一声。一群难民仿佛看见什么洪水猛兽一样,吓得退开一片。

    等洛克几人走到城门口时,几个守门士兵看清几人长相后,立马手紧握长枪,如临大敌。克比这时又忙是解释,几名士兵当然能感觉到这几人的不同,凡是杀过人的,都会散发一种煞气,当过兵的都能感觉到。

    洛克几人作为军队里的佼佼者,他们的煞气当然是相当惊人。克比见守城士兵还是不为所动,又是右手一挥,之前那位士兵口袋里又多了一些东西,那士兵露出犹豫之色。

    克比见有效,又是将自己身上所剩不多的硬币都一股脑塞给了那士兵,最终那士兵才收起了武器,对周围别的士兵点了点头,周围士兵才收起了长枪,只不过枪头若有若无的还指着洛克等人。

    “不要搞事!”那士兵似是威胁的对洛克等人说道,但回答他的是古拉斯一个白眼。

    几人进城后,古拉斯一拍克比肩膀,“彭”一掌下去,克比的小身板怕不是要散架,“不错嘛,你小子还挺机灵,当初抓到你的时候怎么没感觉到。”

    克比谄媚的笑道“大人您说笑了,这时候还在守门的,都是城里选出来的炮灰,能有什么见识,几十个铜子足够打发他们了。”

    沃利尔城内与法兰斯城差别不大,甚至还要更加破财,街面上到处都是躺在地上的难民,还在营业的商店没有一家。

    洛克赶时间,没有兴趣欣赏这座城市,对着克比说道“带路吧。”

    “大人,每座城市的黑市都必定在最乱的地方。”克比边带路边解说道“现在没有比贫民窟更乱的地方了。”

    几人走在一片错综复杂的屋棚之间,周围的人都身披连身体都遮蔽不全的破布,头发杂乱,面色灰白,双眼无神的看着这群不速之客。

    洛克几人都没有过多留意这些难民,突然一个步履蹒跚,杂乱的头发遮住面庞,连鞋子都没有的人冲到洛克等人面前,“大人,行行好吧,我三天没有吃饭了……”这人还没靠近洛克,就被旁边的凯恩一挡,停在了路边。

    这只是路上的一个小插曲,几人转眼间就忘了。不过洛克注意到,那人之所以会停下来,是因为他手里紧紧攥着突然出现的一枚铜子,而那时候只有凯恩离得他比较近。

    几人走近一黑色木棚屋前停止,门口有四个手持木棍、铁镐的混混,他们手里的家伙虽然看起来好笑,但确是这座城唯一允许的制式武器。商人和富人已经被吓怕了,他们不允许正规武器出现在平民手中。

    要说这四个混混在周围难民中比较显眼的话,洛克几人简直就是鹤立鸡群,一看就不像普通市民。

    古拉斯、汉斯雄壮的肌肉就是入场券,四个守门混混连拦都没有拦,就放几人入场。倒让洛克几人有些疑惑。

    木棚屋虽然也有一两百平方大小,但显然也不足以作为一座城市的黑市。果然,进入后映入眼帘的是一直通而下的阶梯。

    “这是?”洛克第一次见向下的道路。

    “是地下室,大人”克比适时的站出来解释道,“据说最初是魔法师建造的。”

    这是洛克见到过的第二个由魔法师创造的东西,第一个是在索隆少爷帐篷见到的沙发。

    “也存在街面上的黑市,那个更大”克比解释道,“但咱们的身份不太好抛头露面,所以来这个地下的,虽然小了点,但都是精品,来这的也不是普通来黑市买东西的。”

    “不错,仅仅是货币交易,不需要去多大的交易场所。”洛克点头表示赞成。

    两边悬挂着一根根火把,这向下的阶梯不长,但因为是在地下,显得格外的黑,好在几人都是胆大的硬汉,并没有太大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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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最后一章啦,小豆得忙去考试啦,大家三天后见~~~

第三十三章 交易成功

    当几人眼前一亮时,一将近四百平方的空间出现在了几人面前。这空间四周都是火把,并不显黑,没有房屋,有的是一个个的摊位,卖什么的都有,粮食、武器、奴隶……

    入口周围有一群随意站着的混混,这些人都露着双臂,显示出各种各样的纹身,无处不在透露出我们是坏人的样子。这些人是这个黑市看场子的人,类似于保镖,要是有什么事,都是由他们解决。

    洛克扫过去,除了有两三个双目有神,肩甲微提的人让他留意外,别的在他看来都是炮灰。

    “那两个家伙有三等兵的实力。”汉斯低声说道,大家都看出来了,没有多说。

    “区区一个黑市,也算不错了。”凯恩大大咧咧的说道,这家伙最近受到汉斯晋升小队长和二等兵的双重刺激,一直在拼命训练,现在也差不多有二等兵的实力,说出这番大话,也是有资格的。

    古拉斯没有说话,只是对那帮混混露出感兴趣的神情,怕是手痒了。

    克比经过近期的相处,深知这帮人是什么货色,连忙带头走向黑市的中央,一般黑市最大的卖家都在那,也只有那能吃下他们的银德勒,而且不会有麻烦。

    那一群混混整天在这守着,除了混吃等死自然也练就了一副看人的本领,古拉斯和汉斯等人看猎物的神情让这帮人很不爽,不是他们带头的俩个人拉着,这群人怕不是早就上去找茬了。

    那两个小头领也算是精明之人,一看就知道这几个人不好惹,战乱年代能活下来,还混的不错的人,哪个是傻的,连忙约束自己的手下。“谁给老子惹事,我让他见不到今晚的月亮。”脸上有一道疤的小头领之一,恶狠狠的对着手下说道。

    洛克等人走进黑市中央时,发现这竟然有一座底下空间内唯一的屋子,仅仅三十平方的小屋子,在洛克几人进入后显得格外拥挤。

    “几位客人有什么要求吗?”洛克几人还在四处大量这小屋子时,一阴沉干涩的声音传来,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头子坐在房间内唯一的柜台后问道。

    这座屋子很奇怪,没有货物,有的只是一个个架子和纸条,每个架子上都有一个纸条,上面写着货物的名单。一眼望去,有二三十个架子,看来这家的确能量不小,不过大多都是粮食的种类和少数的生活用品,武器只有很少的几种,譬如匕首和短剑,盔甲更是一个没有。

    克比对于应付这种事当然得心应手,“老家伙,这次给你带来了大生意,就看你吃不吃得下了。”说罢,对汉斯和古拉斯使了个眼色,两人将后腰的钱袋取出,重重的抛在那柜台上。几人之前商量好了,由克比出面交易,几人扮演随从的角色。

    那老头刚开始还对克比的话不以为然,露出轻蔑的神色,只是对洛克几人更加关注,但随后被那两个钱袋的一声重响砸醒,活了几十年的他当然能听出这是钱的声音,似乎还不是硬币。

    老头伸出干瘪的手掌,剥开钱袋,里面银灿灿的德勒耀花了他的眼。他拿出其中的几枚,迫不及待的用牙齿咬测试真假。夏尔洛的硬币银和别的金属比例是6:3,外加一成的杂质,而福斯坦的银德勒金属比例虽然是5:5,但胜在杂质很少,所以更硬,内行人很容易分辨真假。

    “不知几位是想……”老头验证了真假后,开始正色洛克等人,开始询问交易内容。

    “我们要银币,全部换成银币,如果是金币就更高了。”克比说出了自己的要求,银币当然是夏尔洛的货币,和银德勒在福斯坦的地位一样,属于平民能接触的最高档货币。

    “金币,嘿嘿,老头我可没那么大本事。”那老头怪笑了一声,如同100银德勒虽然官方上等同于1金德勒,但绝对是没人肯换的,夏尔洛也一样,金币与银币的实际比例是1:12左右,甚至更高。

    如果这老头有渠道搞到金币,这些银德勒估计能换2000银币也就是20枚金币,就是18枚金币,洛克也决定交易,这可是一本万利的买卖,金币不同于银币,它的贬值是有限的,18枚金币后勤处收的话没有2000银德勒,洛克是不会松手的,这一来一回净赚1600银德勒,没有比这来钱更快的了。

    “金币没有,银币倒是没问题。”老头嘿嘿一笑,说罢拍了拍手,一身披黑袍的侍从,从门外进去,附耳听了老头一番吩咐后走出。

    不多时一更大的袋子由四个大汉护卫着送进来,看样子这些人都是黑市里这家铺子养的人。四个护卫放下袋子后就出去守在门口,没有走开。

    克比上前剥开袋子口,里面全是银币。

    交易圆满的完成了,洛克几人没有过多的停留在沃利尔城,匆匆的回到了营里,本来带上古拉斯、汉斯等人是担心黑吃黑,没想到是虚惊一场,一路上没有不开眼的打扰他们。

    这次一共换到了接近2000的银币,这些钱直接放到后勤处交管太扎眼,洛克取出了其中的700银币,让汉斯找人带给约夏克大叔,这700银币比约夏克借给他的200银德勒恩价值高了将近一倍,用来还人情再好不过。

    剩下的钱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陆续出手就是,洛克没有太大的志向,以前是活下来,现在是活的更好。这笔钱只是第一步,他争取在战争结束后将自己和家人一辈子的养老钱都挣下,然后在男爵领下买个庄园享福,这就是洛克的梦想,这1000多银币,让他离自己的梦想更近了一步。

    傍晚,部队停留在一树林旁边。

    “安营扎寨!”巡营校士的吆喝声传来,部队士兵开始有序的整合。

    洛克此时骑在马上,嘴里叼着一枯枝,看着不远处的树林。

    说实话洛克对魔化生物和魔兽还是很好奇的,他在猜想这片树林里会不会有魔化生物。

    “我们现在在白令山脉西南,这片树林应该是属于白令山脉。”约夏克大叔不知什么时候骑马走到了洛克旁边,“我知道你想找魔化生物提升实力,但我还是要劝你,目前还是老实修炼,等你斗气总量上去了,在考虑其他。

    “知道了,大叔。””洛克点头应是。

    约夏克并不知道索隆少爷给洛克红海花,洛克也不是大嘴巴,当然不会到处宣扬,这一个月的勤奋修炼外加两次红海花的服用,洛克的斗气已经接近约夏克大叔的三分之二。

    当然,这件事情只有洛克知道。

    “白令山脉只是摩菲森林的一部分,后天下午应该就到位于白令山脉西北的比摩尔城了。”约夏克骑着马,自顾自的说道。

    “这次兵团集合,又有硬仗打了。”洛克双腿一夹马匹,跟着上去说道。

    “快要入冬了,战争再拖一年,再铁的士兵也撑不住了。”约夏克大叔年纪大了,明白的事不少,已经预感到王国内部已经快耗空了。

    “咱们这次急行军赶路,说不准会是第一个抵达兵团总部的大队。”洛克一挥马鞭,向军营内部骑去。

    “也许吧,我知道你小子发了财,等到了兵团总部,你找点路子,那儿可是有不少好东西呢!”约夏克大叔笑道,也跟着向营内骑去。

    深秋了,天边的红霞还挂在云边,但丝毫没有散发出应有的热量,冷风吹过,枯黄的树枝随风而落。

第三十四章 洛克一家

    福斯坦王国境内,德尔省,凯多齐领,枫叶村,一箍着白色发带的年青女子正在河边浆洗衣服。

    虽然已是深秋,但凯多齐领属于南方,气温还没有太过低冷,所以女子此时还在洗衣服,也在情理之中。虽然她的手已经被冻的生白。

    “莉亚~蒂亚喊你回家吃饭呐~”远处的村口,一抱着头巾的中年妇女向着此处喊到。

    “知道了~玛丽大婶~”女子回应了一声,快速的将洗好的衣服收好,没洗好的也放在了一边,准备明天有空接着过来洗。

    女子收拾好后,发现玛丽大婶还在村口等她,麻利的拿着东西跑了过去。

    “玛丽大婶,我们走吧。”女子一手提着盛放衣服的木盆,一手挽着玛丽大婶的胳膊。

    “哎,蒂亚真是有个好女儿啊,我真羡慕。”玛丽大婶赞叹道。

    “玛丽大婶,汉克他们也不错呀,今年的田还要感谢您一家的帮助呢。”女子说道。

    “那几个小子,除了又给老娘生了几张嘴吃饭,哪还有别的本事!”玛丽大婶一向那么泼辣。

    “呵呵~”女子捂嘴轻笑。

    “要说咱们村还是你弟弟最有出息,这才几年都是小队长了,以后那还得了?”玛丽大婶赞叹道。

    许是想起了几年没见的弟弟,女子陈默了片刻,又笑道“汉斯也挺好的呀,三等兵呢,在村里大家也都夸呢。”

    “那小子还不是得靠你弟弟,洛克我打小就觉得这孩子机灵。”玛丽大婶听女子夸她的儿子十分高兴。

    两人结伴走在村里,路过的村民都十分热情的打着照顾。村中父母老人居多,青壮年大多都参军未归。

    走到村子偏西的一处院子后,玛丽大婶与女子聊了两句,便离开了,她们家在隔壁,离得并不远。

    女子挥了挥手,目送玛丽大婶进了自己的院子后,也推门进屋。门扉只是普通的柴门,不过看样子挺新,应该是刚修不久的。

    “母亲,我回来了。”女子喊到。

    女子就是莉亚,洛克的姐姐,而这间院子也是洛克曾经生活了14年的家。

    “奥,女儿回来啦。”一长着灰白头发的老者,蹲在院子内的一木墩上,边抽着旱烟,边打着招呼。这是老洛克,洛克和莉亚的父亲。

    平民是没有姓氏的,只有名字,比如洛克、夏茜。而一些文化程度低的家庭,在只有一个男孩的情况下,孩子会继承父亲的名字,比如洛克就继承他父亲的名字,认识的村民称呼两者为,老洛克,小洛克。

    当然,洛克现在已经是个青年了,而且地位不低,大家不会再叫他小洛克,而是叫他洛克。

    贵族则不同,每个贵族都拥有自己的姓氏,家族,以及族徽。这三样是贵族中评判势力大小的重要标准。而外人一般称呼贵族的姓氏,比如凯多齐就是一个姓氏,而姓氏代表的是贵族的脸面,贵族中只有当家的家主才有资格被人尊称姓氏。

    比如凯多齐男爵只有一个,索隆少爷虽然也姓凯多齐,但别人只称他为索隆。

    “父亲,都说了多少次了,不要总是抽烟!”莉亚是个懂事、乖巧的女孩,但唯独在父亲喜欢抽旱烟这件事上,莉亚总和父亲意见不合。

    “咳咳……反正没几年好活了,临死前过过嘴瘾。”老洛克咳了两声,将烟枪熄灭后,绑在后腰,对于女儿的话还是听得。

    莉亚将衣服和木盆放回屋后,搬了个小凳子出来,坐在老洛克身后,给老洛克敲起了背。

    “还是女儿好啊~”老洛克伸了伸懒腰,舒服的赞叹道。老洛克自认这辈子做的最成功的两件事就是,领养了姐姐生的女儿,以及生了洛克这个好儿子。当然莉亚不是他亲生女儿这件事,只有他和他老伴以及村里的一些老人知道。

    不多时,饭香味传来,一中年妇女从屋中端着碗出来,这个眼角长满鱼尾纹,头发也花白的女人是蒂亚,洛克和莉亚的母亲。

    碗里只是面饼以及几根玉米棒子,但这也是难得美味,要不是这两年有一个一直照应家里的弟弟,他(她)们可能连这都吃不上。

    蒂亚将碗放在一木墩子上,又回屋端了一大碗汤出来,汤是煮过玉米棒子的水,蒂亚在水中又加了几根野菜,使得这碗汤既有玉米的甜味,又有野菜的清新蔬菜味。一顿简朴的晚餐,是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平民的常态。

    三人提着小板凳围坐在木墩子周围,开始了晚餐。虽然凯多齐领隶属南方,但深秋季节,北风吹过,用餐的三人还是不由哆嗦了一下,在低气温的环境下,几人加快了用餐的进度。

    不是不想在屋内吃饭,而是洛克家的木屋只有小小的20平米,这小小的空间还分成三份,一份厨房,一份老洛克和蒂亚的房间,一份莉亚和洛克的房间,屋内除了灶台和两张床,甚至没有多余的家具,洛克一家的吃饭或者蒂亚和莉亚做的一些手工活,都是坐在屋外的院子里完成的。

    不只是洛克一家,在枫叶村这个小村,绝大多数人家都是如此。屋里站着都嫌挤,更别说围坐着吃饭了。

    饭桌上,三人默默的吃着饭,围坐着的木墩空出了一个位置,这是曾经洛克的位置。老洛克性格老实,莉亚的性格随了母亲蒂亚,也是个任劳任怨的朴实女子,一家人凑在一起吃饭,总是想起了曾经的洛克,所以饭桌上的闲聊虽然也有,但是不多。

    老洛克抓起一个玉米就开始啃,时不时的低头喝一口汤,莉亚随母亲蒂亚,只是小口小口的咬着面饼,很轻柔。

    “镇上的粮食又涨价了。”蒂亚吃饭时说道。洛克家不同于隔壁汉斯家,他没有青壮男丁,家里的两亩地光靠身体俞下的老洛克和她娘俩,种的粮食根本不够吃,只能保证饿不死罢了,想要吃饱,还得靠买粮。

    “涨就涨吧,这日子谁家也没余粮。”老洛克边吃便说,“洛克上个月寄回来的钱,还有多少?”老洛克问道。

    “上个月寄回来的钱存了一半,另一半还剩下30铜德勒。”蒂亚说道。

    “够了,估摸着这两天男爵的商队就回来了。。。”老洛克说完没再说话,男爵的商队回来了不假,但并不能保证他们的孩子能寄回钱来,他们见多太多村里的年轻人出去后就回不来,回来的只是男爵商队的死亡补偿和噩耗。他们太害怕有一天收到自己孩子的死亡通知,和大多数村里人一样,他们对于男爵商队是既希望到来又希望不来的复杂情绪。

    “别净想那些不好的消息。”蒂亚知道自己老伴心里想什么,她往好处说道“洛克这几年寄回来的钱我存了不少,加上去年当了小队长,寄回来的钱更多了,家里是够用了,是不是该给洛克物色一个媳妇了。”蒂亚对于洛克的婚事很上心,洛克现在已经18了,早到了结婚生子的年龄。

    “恩,洛克这些年在男爵大人的军队里混的不错,是该给他找个好媳妇了。”老洛克点头应和道,对于妻子想给洛克物色一个妻子,老洛克是双手赞成的。

    饭后,莉亚和蒂亚收拾碗筷,老洛克则是驼着背,检查了一下院子里的门关好没,摆放好了院子里的农具等物品,最后提着吃饭时的三个小板凳回了屋。

    深秋时节,天总是黑的特别快,不止洛克一家,大多数人家此时都已进屋睡觉。

    收拾好碗筷后,莉亚向父母问了声好,便回屋去了。这是个七八平米见方的小屋,有的只是两张单薄的木板床,以及一个半米高的小柜子,这既是莉亚的衣柜,又是莉亚放自己的一些小玩意的箱子,比如束发的丝巾、自己编织的手帕。。。。。。

    莉亚将束在头发上的白色丝巾解下来,小心的放在柜子里,柜子里除了这条白色的丝巾还有一条青色的,都是莉亚今年买的,仅仅是因为前线的弟弟拜托商人带的一句话。莉亚抚摸着丝巾,心思不知去了哪里,等回过神来时,脸色一红,将丝巾放回了原位。

    莉亚躺在自己的床上,看着旁边的空床,心里也空落落的。她想起了自己的弟弟,洛克,那个调皮又懂事的小男孩。或是想起了小时候,自己抱着洛克睡的情形,莉亚双臂环绕,拢着一团空气,想起了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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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后天又要开始考试了,小豆得到15号左右才能恢复写作,手里也没存稿了,最近复习很忙,没时间写,所以今天就先这一章。在到15号前小豆可能会更,但不一定,见谅。

第三十五章 深夜

    洛克的孩童时代还是比较幸福的,有一个深爱他的姐姐,一对老实本分的父母,他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在炎热的夏天,父母与姐姐在田间务农时他在一旁的水沟里摸鱼,虽然只是不大点的鱼,只有拇指粗细的土黝鱼,但洛克仍乐此不疲,因为这是他们一家生活中有数的肉食。

    然而美好的日子在天灾的肆虐下一去不复返。在洛克14岁时,一场大规模的旱灾降临在了这个幅员并不是旷阔的福斯坦王国,四个行省有三个陷入了粮食与饮水危机中,德尔省凯多齐领矿山镇枫叶村的洛克一家陷入了绝境。

    已经整整一个半月没有下雨了,时间已经到了六月中旬,往年再有一个月就是收获的季节,往往这个时候伴随着田间活动的减少,父母应该带着自己前往镇中采办,并卖一些村中特产,赚取些许铜德勒以维持并不宽裕的生计,姐姐也会拿着竹篮,包着头巾,盛着她半年来用家里用剩的亚麻布做的围巾、手帕等小物什到镇中卖给过往的行商或冒险者。

    粗糙的亚麻布做的围巾、手帕用的并不舒适,但是耐用、结实能御寒的特性受到了小买卖商人和并不宽裕的冒险者的喜爱,而且洛克姐姐的手艺还很不错,六月是下雨的季节,往年这个时候气温还是很低的,姐姐的小物什总能卖的出去。小洛克最喜爱做的事,就是傍晚时坐在村口的大枫树旁边的石头上,在那里远远地眺望姐姐归来,当裹着蓝布头巾、挎着篮子的姐姐从远处出现时,洛克就会兴奋的冲上去,抱着风尘仆仆的姐姐,摸索姐姐的衣兜?乘着亚麻布的篮子?没有,就当洛克露出失望的神情时,姐姐就会笑眯眯的伸出手,几枚暗黄色的甘果,洛克兴奋极了。

    洛克的姐姐是村里为数不多的美人之一,在洛克7岁的时候,洛克的姐姐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虽然当时姐姐只有十岁,但说媒的人快踏破了他家的门槛,毕竟在这个小村庄绝大部分人都是在15岁时结婚,17、8岁时孩子都有几个了,10岁说小也不小了,一桩亲事虽然还办不了,但还是可以订下的。每当这个时候,洛克总是不开心的,因为他觉得这些人是要抢走他的姐姐,洛克大吵大闹、在提亲的人面前胡搅蛮缠,姐姐的亲事最终还是拖下了。外人看到这种情况总是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洛克,随即仿佛想到了什么,用不大舒服的语气留下几句话便离开。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洛克的父母也觉得太早了,乡下人结婚是不存在订婚这一说的,只有贵族才有这些规矩,一般都是到年龄后,寻找本村或本镇的年轻后生,要是感觉差不多,女儿不会吃苦,便嫁了。寻找本镇青年是因为知根知底,女儿嫁过去后不会受罪,自己也能经常见到女儿,女儿也会时常回家,帮衬着家里。洛克的姐姐,莉亚,才十岁,就是洛克的父母当年也是在洛克父亲16岁母亲15岁的时候结的婚,现在的确是太早了。

    而且洛克的父母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女儿长得这么利落,他们可不想将女儿嫁给普通的农夫家或铁匠家孩子,要是能嫁给镇长家的某位儿子或是某个小有资产的商人家庭里,他们的女儿就有福享了,顺便还能帮衬着自己的弟弟将来讨个媳妇。况且,洛克家虽然是卑微的农夫家庭,但这是个勤劳的家庭,老实本分的老洛克、勤劳会持家的蒂亚、他们懂事的女儿莉亚、活泼的小洛克组成了这个穷困但温馨的美满家庭。

    然而人力还是抵不住天灾,就算有人能,但也肯定不是福斯坦这个领土小、土地贫瘠的弱等王国的人,也肯定不是小洛克一家所能抵抗的。

    旱灾已经持续了一个半月,田里的作物大半已经干死,小洛克的父母愁白了头发,小洛克发现只有30岁的父母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一小半的头发都变得发白。打小便喜欢听镇里吟游诗人讲故事的小洛克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在这个人均年龄只有不到50岁的大陆上,父母已经快要步入晚年。

    小洛克连续两周没有吃黑面包了,虽然黑面包硬实而且有一股若有若无的霉味,但这毕竟是用小麦皮与糟糠做的,含有丰富的营养,以前家里就算穷,父母也会给自己和姐姐一周吃一次用黑面包和土豆汤做的晚餐。而这次,父母却没有做。但洛克并没有询问父母,因为姐姐已经三周没有吃了。

    或是从小喜欢粘着姐姐,小洛克跟着姐姐拥有了同龄人所不具备的懂事。邻居家的小汉斯已经因为一周内没有吃黑面包,吵得老汉斯和玛丽大婶脸上的愁容一天比一天多。而洛克却没有这么做。

    日子还是一天天的过着,从吃麦皮粥到用谷物的槺栗做的饼子,再到野菜汤、再到嚼树根,洛克家的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着。

    终于有一天,洛克一去不复返,他选择了参军。12岁之前的洛克和莉亚是不分床睡的,莉亚又是当姐姐又是当母亲的在夜晚照顾洛克,那年那夜,虽然洛克已经很小心了,还是被同居多年的姐姐莉亚发现了,莉亚并没有阻止洛克,而是含着泪让他活着回来。

    似乎是想起了那个夜晚那个倔强的弟弟,莉亚露出了又是心疼又是欣慰的神情。

    “希望洛克能平安回来吧......”莉亚叹了口气,轻轻说道。这个家比起以前来说,生活好了不止一点,但父母亲缺并没有更加高兴,他们唯一的儿子在外作战,生死不知,老两口根本没有机会享受片刻的安宁。

    或许是想起了刚刚父母亲说的给洛克张罗一门亲事,莉亚也动了动脑筋,村里长得漂亮的姑娘很少,就算有,以老洛克和蒂亚的打算来看,也肯定是看不上的,那就是要娶镇上的姑娘,矿山镇是个小镇,主要盛产矿石和动物皮毛,商人居多,这其中有钱的商人不多,但也不少,相信如果是一位小队长娶亲的话,一些小商人会答应嫁出自己的女儿的。

    莉亚在镇上卖自己做的手工活时,时常能见到一些小姐们成群结队的购物,她很羡慕那些小姐们,她们是那么的无忧无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但莉亚也仅仅是羡慕罢了,她对于优渥的生活并不多么向往,只是想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罢了,想到亲爱的弟弟将来或许会娶其中的一位小姐为妻,她就堵得慌,感觉自己的弟弟要离自己而去。

    弟弟捎回来的口信中,有不少是让自己买丝巾或者衣服,莉亚很感动,说明弟弟没忘记她。但寄回来的钱有限,现在不光粮食涨价,就连盐巴也开始涨价,莉亚根本不敢乱花钱,这些年也就买了两块丝巾,衣服没买,穷苦人家从不买新衣服,都是买来布自己做的,去年蒂亚扯了一尺新布给莉亚做了身裙子,很好看,莉亚只穿了一次就不敢穿了,她怕弄脏。

    另一边,老洛克和蒂亚躺在床板上并没有睡着,老洛克今年才三十多还不到四十,但已经老得快耕不动地了,都是这些年累的,蒂亚也是,刚刚三十岁的蒂亚,得承担起和老洛克一起耕地和做家务的重担,胳膊这些年晒得黝黑,想当年蒂亚在枫叶村也是一位美人来着。

    老洛克对老伴这些年的帮扶很感动,躺在床上,老洛克一只手握着蒂亚的手,一如20年前,老洛克第一次握着蒂亚的手一样,一晃这么多年就过去了。蒂亚也反握着老洛克,老两口静静的躺着,感受着彼此的温度。

    “洛克那孩子......”蒂亚开口了,“哎,他的心思莉亚不清楚,咱俩还不明白吗。”

    老洛克不说话,在这方面他不知道说什么好。

    “当年你姐姐把莉亚托付给了你养,这些年家里虽然穷,但不还是好好地把莉亚养大了嘛,我早就把她当亲生女儿看了,你说洛克他......”蒂亚握着老洛克的手紧了紧,显得有些激动。

    “儿孙自有儿孙福,洛克和莉亚的事,就让孩子们自己解决吧。”老洛克说道。

    “也只能这样了。”蒂亚无奈道。

    洛克和莉亚两个人,根本没有发觉两人彼此之间早有了羁绊,这可能就是只缘身在此山中吧。老洛克和蒂亚作为父母,从洛克带回来的口信和莉亚的反映,当然能看出不一样来,一次两次也就罢了,这么多年了,一直如此,由不得作为两人的父母乱想。

    “我听村长说,贵族就盛行这一套,据说凯多齐男爵的二夫人就是他的表妹......”老洛克在黑暗中嘟囔道。

    “你管人家那么多干嘛!咱们是平民,能和贵族比嘛!”蒂亚反对道。家里老洛克虽然和蒂亚很和睦,但一般情况下是老洛克听蒂亚的,因为他太爱自己的老伴了,也觉得亏欠了蒂亚,她跟着自己受了不少苦。

    “等洛克回来再说吧......”老洛克决定打住这个话题,他担心两人说话声音太高,让女儿听见。

    “恩。”蒂亚应答到,枕着老洛克的胳膊,侧身问他“洛克能回来吗?”

    “你看看你,又说这个......”老洛克拍了拍蒂亚的肩旁,“咱儿子本事多大,你还不清楚吗,肯定能活着回来,睡觉吧,睡觉吧,别瞎想了,明天还得去地里一趟,把藤薯收一收。”

    “恩。”蒂亚回答道。

    夜,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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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抽空写了一章,这次考砸了,唉,桑心。

第三十六章 王宫内的争吵

    此时,王都弗洛尔城,在豪华的宫廷中的某个庭院,时任福斯坦王国九世的国王陛下,正怒砸来自东方的珍贵瓷器,指着面前匍匐在地的一黑衣人,大声呵问“混账!我的安吉丽娜呢?你是怎么保护的!我要诛你九族!!!”

    匍匐在地的黑衣人神色并没变化,只是他此时颤抖的身体,显示他并不像外表那么平静。“陛下,公主执意去寻找正在前线作战的大王子,属下不敢阻拦。”黑衣人低头说到。

    “什么不敢阻拦!你就是……你就是……”国王怒急,指着黑衣人气的说不出话。

    “陛下,公主既然非要去找大王子,就让她去吧,有暗卫的保护,不会出什么差池的。”突然,一阴柔女声从国王侧身传来,说话的是现任王后。

    “哼。”国王并没有因王后的劝说而消气,反而心里更是愤怒,公主安吉丽娜只有区区低级魔法学徒实力,怎么可能在重重森严的王宫中,在不惊动他的前提下,悄悄离开。分明是有人专门掩护,而最有可能的就是他的这个第二任王后。

    现在光生气是没有用了,必须尽快挽救,“公主身边的暗卫有哪几队?”国王问着依然匍匐在地的那个黑衣人。

    “是……是……是地字三队……”黑衣人磕磕巴巴的说道。

    国王眼色一凝,作为一掌控近百万子民的王者,散发出的气势仿佛将空气凝固。

    “好,很好,我最宠爱的公主安吉丽娜独自出宫,还是前往前线,竟然只有一队暗卫保护!”国王指着黑衣人吼道,此时的他更像是一头雄狮,择人而噬。

    “算了,陛下,王都本来就缺乏保护,只派一队暗卫也情有可原。”王后此时又站出来了,现在谁都看得出来,王后并不关心这个安吉丽娜公主。

    国王陛下刚刚还暴怒的样子,听王后一句话突然又沉寂下来,但抖动的肩膀显示国王陛下忍耐到了极限。

    王后当然感觉到了国王的变化,不再出声,这个时候她要是再多嘴,这个有“雄狮”之称的男人恐怕会要她好看,即使她是王后。

    国王平息好怒气,问道身后的侍从官:“现在王都待命的暗卫有多少?”

    这名侍从官显然是国王的亲信,对国王的询问,如数家珍道:“天字二队四队,以及地字一二五八队都在。”

    “派天字二队,地字一二五队都去,把安吉丽娜安安全全的带回来。”国王吩咐道。

    “好的,陛下!”侍从官对国王的命令不敢违背,只是对于国王的安全问题,不能不管,所以委婉的说道“可是,都派去的话,王都的守备力量就不足了,而且陛下您的安全…”。

    不光侍从官如此说道,王后以及地上的黑衣人也以王都安全和陛下的护卫力量不足,请国王收回成命。还好此时是在国王寝宫的偏殿,要是让一干大臣们。知道了国王的旨令,劝谏的人会更多。

    “哼,都别说了!”国王陛下显然烦到了极点,“有那一位在,王都和我无忧。”国王挥了挥手,打断了他们想要再劝谏的想法。

    王后脸色一凝,似乎是猜到了什么,“陛下说的难道是……”王后意有所指。

    国王斜视了王后一眼,他这个王后是他三年前娶的,是福斯坦王国南方利基亚联盟中,作为大领主之一肯特侯爵的妹妹,肯特王妃嫁过来的目的,一是与军事实力强大的福斯坦王国交好,二是将利基亚联盟过剩的粮食作物出口。

    政治婚姻在哪都有,就连他这个国王也不能免俗。

    事到如今,前线战局已经大致稳定,就算说出来也不是什么秘密了,而且也能安这个王后,以及站在他身后的肯特侯爵甚至整个利基亚联盟的心。

    甚至借这些人的口,平复绝大多数贵族的心,虽然战事显利,但多年的战争,让福斯坦王国的经济链早就崩断,巨额的税务与债券,让每一个贵族都心惊胆战,如果不是周边多个友好王国的援助,如果不是南部利基亚联盟提供的这个大粮仓,如果不是宗主国奥摩尔帝国站在背后支持,福斯坦能不能在这场战争中笑到最后,还未可知。

    “罗姆骑士已经触摸到地骑士的门槛。”国王斟酌了一会后,徐徐说道。

    瞬间,王后和地上的黑衣人都露出震惊的神色,而侍从官的脸色没有变化,显然早已知道这件事。

    深夜,福斯坦王都弗洛尔城的大门悄悄打开,一队人马趁着夜色迅速离去。这是国王派出寻找公主的暗卫。

    天字二队首领是一目光内敛的汉子,在出发前国王就曾秘密召见过他,必须不惜一切代价保证公主的安全,公主的行踪已经被一些不轨分子泄露,一位在正在敌对的夏尔洛腹地的公主,国王的掌上明珠,败事已定的夏尔洛毫无疑问会抓住这根仅有的稻草,而这一切的幕后黑手,在隐秘机构待这么多年的这位暗卫首领,当然能判断出就是那位国王现在的枕边人。

    但他只是国王藏于暗处的一把尖刀,不需要考虑缘由,只需要完成任务。“三天之内抵达夏尔洛!”暗卫首领一声低呵,周围的人马齐声答到“是!”

    福斯坦王都距离夏尔洛足有几千公里,就是骑马昼夜奔行也得一周的时间,但这队人马不是普通人,他们是福斯坦王国的暗卫,是只听命于国王和第一顺位继承人的一把尖刀,暗卫全员都是身负斗气的低阶骑士侍从以上高手,地字队的几位队长都是高阶侍从级强者,而作为领头的这位天字二队的首领,更是巅峰级骑士侍从,距离到达骑士的那一步,也仅仅差一丝而已。

    虽然阵容无比强大,但作为领头的首领还是不敢耽误丝毫,公主身边只有一队地字暗卫保护,而现在距离公主失踪已经四天了,也就是说在他们抵达夏尔洛境内时,公主早已经踏入了敌方领域,必须尽快抵达!

    王宫中,国王在派出的这队暗卫后,又立马请了一位在王都留守的魔法师,让其给前线的大王子发一份火焰传信,让大王子也派人接应安吉丽娜公主。

    “什么!安吉丽娜到前线来找我了?”火焰幕布中,年轻的肯塞尔王子惊怒交加,不同于一直生活在父亲与哥哥呵护与保护下,不谙世事的安吉丽娜公主,肯塞尔王子一收到这个消息,立马就反应到这是别有用心的人在借敌人之手,要加害安吉丽娜公主,而这个人只可能是……

    “立马派骑兵团前往后方国界处,接应安吉丽娜公主!”火焰幕布中,肯塞尔王子不顾国王可能还在一旁,就对着周围的将领发号施令。

    “可是奥迪斯城已经被我们围住了大半,这时候撤掉骑兵团……”立马有将领反驳,不是这个将领不想保证安吉丽娜公主的生命安全,而是战事的确如此,如果为了一名公主的生命安全,而让夏尔洛的王室或者有生力量逃脱,而导致战事无限拖延下去,这是对士兵生命的不负责任,更何况,福斯坦还有能力将战争拖延下去吗?

    除了这位将领,别的将领也纷纷站起来劝谏,骑兵团是福斯坦的王牌军团,是福斯坦进攻奥迪斯城的最大威慑力,要是把骑兵团撤掉,这后果可不是好说的。

    “这是我的妹妹!谁拦我,谁就要死!”肯塞儿王子拔剑而立,双眼通红,显然已经愤怒到了极点,他痛恨自己的父亲不能保证自己妹妹的安全,也痛恨这些同僚,不让自己派军搭救自己的妹妹。

    营帐外的士兵显然也听到了王子的怒吼和拔剑的声音,一时间一大群士兵一拥而入,护在了王子左右,而剑尖指得是那群反对的将领。瞬时,火焰幕布中安静了下来,群情激愤的将领们终于被冰冷的刀剑安定了下来。

    “其实派骑兵团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时有的将领开始说话。

    “是啊,快马加鞭前去护送公主,再急行军赶回来也是来得及的。”聪明的人不只有一个。

    “是啊……我同意……”

    “就是,没什么大不了的……”

    “这点时间,夏尔洛根本反应不过来……”

    营帐里又开始吵吵,不过这次话风一致对应,都同意去接应公主。

    “肯塞尔,冷静!”火焰幕布中,国王直呼王子的名字,让正处于暴怒的肯塞尔王子冷静了下来。“派一个大队的骑兵去吧,再让周边的其余部队接应一下。战事不能再拖了,两个月之内,我要看见福斯坦的雄狮战旗插在奥迪斯城的城楼上!”火焰幕布中,国王福斯坦九世的目光深凝而又坚定,看着自己的长子。

    肯塞尔王子终于是接受了国王的建议,并发号命令派士兵前往,但只有一个大队的骑兵能不能及时找到公主,答案还未可知,只能寄希望于离得近的周边队伍。

    火焰幕布的持续时间马上就要结束,其实能坚持这么久的火焰幕布,国王身边的那个魔法师至少是高级魔法学徒实力,而这种实力的人在福斯坦不超过五个。“如果安吉丽娜出了什么事情,我会让某些人付出代价!”火焰幕布即将结束的前一刻,肯塞尔王子抬头对着国王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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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很多事,抱歉了,这么久才继续更新,实在对不起。

第三十七章 节日前的准备

    王宫里,火焰幕布早已消散,但国王依旧如同一尊雕像一样,静静的现在那里。“咳咳……王子还是那么年轻气盛啊。”一老者现在国王右侧说道,他就是刚刚支撑火焰幕布的那个魔法师,在这个国家,也只有他这个地位和阶段的人能这么随意的在国王旁边说话。

    “唉,是我欠他(她)们的啊。”国王叹了口气,“麻烦您老了。”说罢,对着老者抱拳。

    “不碍事,不碍事,老朽年纪大了,不能上阵杀敌,能为国王您服务老朽也很高兴。”老魔法师说道。

    “恩,送大师回塔。”国王对着左右的侍从说道。

    “是。”一侍从走出,搀扶着老魔法师离开。在福斯坦,每位高级魔法学徒,在给王国效力一定年份后,王国都会出资给该魔法师修建一座魔法塔,魔法塔是每位低阶魔法师毕生的梦想。

    老魔法师走后,国王所在的这个诺大的宫殿,此时除了国王身边的侍从和宫女,只剩下国王一人。“索菲亚,我只能做到这一步了。”仅仅四十岁福斯坦国王,一位刚刚处于壮年的英明君王,此时竟如同一老者一样,面色憔悴的叹气。索菲亚,上一任王后,国王的毕生所爱,也是安吉丽娜和肯塞尔的亲母。

    “孩子们都长大了。”国王回想起刚刚王子暴怒之时,一大群士兵一拥而入簇拥在王子身边,剑指将领的场景,就已经知道,他的这个长子至少已经完全把控了雄狮军团。

    雄狮军团是福斯坦的王牌军团,掌控了雄狮军团,几乎也就掌控了福斯坦军队的权柄。那个女人这些年一直奔走在王都权贵和财政大臣周围,是为了什么,还不是自己的这个王位,让她的儿子能够继承。

    而她不知道的是,多年的战争,福斯坦的经济早被打烂了,那些贵族除了底蕴深厚的那几个,还有多少有能力帮她的儿子争取王位,现在这个国家最值钱的就是前线的百战强军,军队是福斯坦目前最珍贵也是最强大的力量。而肯塞尔王子,现在就是这支力量的实力掌控人之一,他的的那个小儿子,将来拿什么和自己的大哥斗。

    就算他有一个身为利基亚联盟大领主之一的舅舅,但要记住,是之一,在吸收了夏尔洛领土后国力大增的福斯坦,不光是那个大领主,就是整个利基亚联盟,也要对福斯坦俯首称臣!

    国王相信肯塞尔王子的能力,也相信肯塞尔王子能把这个国家治理好,他要在自己还活着的这些年,尽力为肯塞尔王子扫除障碍,深夜了,国王带着侍从官又去了书房,在这里不知疲倦的处理公务。这是一位英明而又勤勉的国王,福斯坦的崛起不是没有原因的。

    又是一年的深秋时节,矿山镇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啤酒节,啤酒节是传自于王都的一个盛大节日,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目的是为了庆祝今年的丰收,以及期盼来年的好运。虽然每年都不一定是个丰收的好年,但这个节日却一直流传。

    今年的啤酒节和去年一样,疲软而又怠惰,矿山镇的镇长老比利对自己的管理能力非常自信,老比利已经40岁了,他从25岁开始接任父亲的班当镇长至今已经过去了15个年头,他的前半生过的和他父亲一样顺风顺水,体重直达200斤,是个名副其实的胖子,但就在他即将卸任的这几年,仿佛家族的厄运积攒了几百年一样,如今一股脑宣泄给了他。

    “战争!又是战争!”老比利现在年纪大了,话也多了,总是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可能是近几年来什么都要老比利操心,他完全没有同龄老人应有的沉稳。“海格特,叫你家的小儿子去广场帮忙!”老比利走在镇里,对着一半掩着门的商铺叫喊道,在里面传来一阵答应声后,老比利迈步走到下一家。“布里茨,快出来,啤酒准备好了吗?”这是一家酒馆,也兼着住宿、吃饭等功能,当然,这也是镇上目前唯一一家带有娱乐性质的商铺。

    酒馆老板布里茨有着深红色两撇络腮胡,酒槽鼻子上点点黑斑,腆着个大肚子,真不知道在粮食接连涨价的当下,这个家伙是怎么维持这个体格的。老比利腹诽道,要知道,就连他这个镇长,这些年也是狂掉体重,现在估计能有个150斤也是谢天谢地了。“布里茨,好了没?”见酒馆中没有动静,老比利拄着拐杖在铺子前又喊了一声。

    “好了好了!”酒馆深处终于传来了布里茨浓厚的嗓音,慢慢的一个红胡子大汉抱着两个酒桶走了出来,这是个比老比利还胖的大胖子。

    “怎么这么慢。。。”老比利嘟囔了两声,不满道。

    “嗨,啤酒当然是先做的好喝,我昨晚本来在地窖里看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布里茨挠了挠头,说道。

    “我看是你忍不住喝了两口,喝醉了吧!”老比利剁了剁拐杖,呵斥道。“这次的麦酒,够今晚的用度吧?”

    “够够够,绝对够!”布里茨连忙答应道,“两桶呢!”说罢拍了拍抱着的两桶啤酒。两桶啤酒都是半人高的大酒桶,也就布里茨这个体格能连抱着俩都不喘气,

    可能是看见镇长脸色不太好,布里茨急忙打了个招呼就抱着酒去了镇中心,今天的啤酒节是在夜里举行,现在要把啤酒放过去,做好准备工作。

    布里茨抱着酒桶走了,老比利还待在原地,要不是镇里现在只有这一个酒馆,我才不会在你这定酒!老比利内心愤恨道。这大概是他这个镇长做的最憋屈的几年了,现在镇里青壮年都去参军,甚至从去年开始,男爵的征兵年龄从14岁降到了13岁,导致现在镇子里能撑起来场面的,就剩下了几个老家伙。如今镇上经济奇差无比,就连粮食都要依靠男爵大人进口才能满足,这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头啊。老比利感叹道。

    摇摇头,老比利去了下一家,裁缝铺。啤酒节光喝啤酒有什么意思,必须要有两个节目才行,上个月就让老裁缝米特做的表演服,不知道做好没有。

    枫叶村中,家家户户也一大早开始收拾东西,整理家务。啤酒节在福斯坦只是众多节日中微不足道的其中一个节日,但在凯多齐领,这是新年前最盛大的一个节日,起因据说是第一任凯多齐男爵嗜好饮酒,所以才大力发展起这个节日。

    莉亚早早的起来帮着母亲喂养家畜,收蓄稻谷。这几只鸡是前段日子买的,洛克自从去年成了小队长,寄给家里的钱也比以前多了,老洛克和蒂亚一商量,就从男爵大人的商队买来了几只小鸡仔,虽然只是小鸡仔,但因为是母鸡,所以也花费了不少的积蓄,而且鸡也要吃粮食的,几只鸡仔的消耗量不比一个儿童差多少,现在枫叶村有能力养家畜了除了村长一家,也就他们家有这能力了,这几只鸡仔,不知羡煞了多少同村人的眼。

    如今鸡仔也长大了,除了夭折的一只,剩下的每天能给他们家贡献三、四枚鸡蛋,这些母鸡是全家人的宝,莉亚每天有一小半时间都用来照看它们。

    老洛克还在睡觉,这两年地里的农活大多由他一人完成,而且都是旱地,耕种就更加不易,身子骨早就操劳坏了,所以现在还没醒,他需要休息。

    莉亚小心的拾掇着一篮子鸡蛋,篮子并不大,约莫只有二十余枚鸡蛋,但这也是他们家攒了一个星期才攒了这么多。这篮子鸡蛋蒂亚打算晚上去镇上时卖掉,他们家一般是不去镇上的,但因为今天是啤酒节,村长号召全村人都去,既然要去就不能空手去,勤俭精明的蒂亚省了一个星期的鸡蛋,就是打算带到镇上,卖个好价钱。

    上午10时,老洛克才伸着懒腰起了床,莉亚娘儿俩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老洛克和母女俩打了声招呼,又去了地里,虽然是深秋,但田里还种着米薯,这种耐寒耐干的作物是男爵商队近两年来卖给农民的,虽然米薯的味道很涩而且个头也很小,但能在如今的地里种出来能糊口的粮食,已经是大幸了,没人在乎这。老洛克必须去看看,因为快到冬天了,豚鼠等动物也开始疯了一样的储备粮食,如果没人照看他家的田,估计不到两天,他家的米薯能被豚鼠搬空。

    老洛克挥舞着木藤做的鞭子行走在土路上,他家的田虽然离家不远,但也靠近山涧,一路上都是树叶飘落的萧瑟,一些毛发灰白的豚鼠在枯草丛中窜来窜去,这些豚鼠以前看着还挺可爱,但现在没人喜欢它们,平民尤其是农民对于抢夺自己粮食的强盗都有一种莫名的愤慨。

    老洛克走到自己的田里,两亩种着米薯的田里翻起了不少土包,土包中清晰可见块茎状作物的根须,上面依稀存在锯齿咬过的痕迹。“该死的豚鼠!”老洛克咒骂道,走到土包附近蹲下用手推平了土包。米薯生命力极强,要是及时盖上土,兴许还能活。做完这些,老洛克起身用鞭子挥打着地面,豚鼠性情胆小,丁点大的动静就能吓跑,老洛克这么做是为了赶走田地里可能还存在的豚鼠。

    要是年轻10岁,老洛克绝对不会轻易放过这些豚鼠,小洛克小时候吃过的肉类很有限,除了河里的鱼虾等小东西,就是豚鼠了,那时候老洛克没少给小洛克尝鲜。

第三十八章 节日

    夜晚的矿山镇寂静无声,除了一处,镇中心的广场。这里此时篝火漫天,几乎所有矿山镇以及矿山镇下辖的村落中的人都来到了这,参加一年一度的啤酒节。

    “今天我们汇聚在这里,预祝我们的明年将更加美好!”镇长老比利开始了例行的演讲,在他看来这是每年最重要的一环。

    “虽然我们的孩子们,你们的丈夫们,此时也许仍然在前线打仗,但我们矿山镇的所有人,都将守护他们!”老比利不愧是做了几十年的镇长,说起话来条条是道,而且极易煽动镇民的情绪,至少现在广场内的所有人都被他勾起了对亲人的思念。

    “今年,我们矿山镇克服重重困难,已经......”老比利仍在演讲,但下面的人听他说话的已经不多,因为已经讲过了最重要的部分,接下来讲述的都是老比利作为镇长,这一年做了多少多少贡献,取得了多少多少成就。很多平民的文化水平有限,比如洛克一家,就洛克在前线可能识了几个字,剩下的绝大多数人,根本就听不懂老比利在说些什么,那些矿产增量,经济变好等词语,老实巴交的平民们都听不懂,别说他们,就连老比利可能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他的这套说辞是镇上的行政官给他的,行政官是男爵封派给每个镇的管理人员,级别比镇长低,但是直属于男爵,老比利也不敢得罪。

    篝火周围,除了一部分更老实的平民在听老比利的天书,剩下的人都开始了自己的狂欢。喝酒的喝酒,吃面包的吃面包。今天的啤酒是免费的,面包需要花钱,不过很少,只需要几个铜德勒,这对于大多数吃不饱饭的人来说,简直是一年一次的福利。精明的商人开始贩卖自己的商品,虽然整个矿山镇的商店关门的关门,倒闭的倒闭,但总有那么一两个还在坚持,而这一年一度的啤酒节,就是他们赚钱的最好时机。

    老洛克此时正端着一杯啤酒与镇上相识的人喝酒吹牛,吹牛的对象无外乎就是他那个当了小队长的儿子,在他周围的也都是一帮老实巴交的普通人,小队长在他们看来的确已经不是小角色了,值得他们这些人巴结,甚至有不少人趁此提亲,就算小洛克还没回来,至少婚事可以订下。

    老洛克虽然老实,但也不傻,当然不能随便应下,而且女儿、妻子就在旁边,儿子的终身大事,他怎么可以随便处理。而商人们则不太关注老洛克,小队长,这个等级也就和镇上守备小队的队长平级罢了,往大了说最多和村长平级,而且是管军事的,含金量根本不能和村长相提并论,而且商人重利,老洛克的儿子能不能从战场上活着回来还未可知,商人因为拥有金钱,地位要高于普通人一筹,所以他们并不在意一个小队长的父亲。

    而地位再往上的镇里的官员,比如书记官、税务官、财务官、守备队的几位队长就更瞧不起区区一个小队长了,他们为什么会看重一个级别比自己还低的小队长。

    当然,这只是一部分人的想法,也有不少人找老洛克寒暄。比如镇里管林木的一位官员,这位管林木的官员是一位八面玲珑的人,谁都不得罪,和谁都有交情,口评不错。老洛克受宠若惊的敬了一杯酒,林木官随便交谈了两句,也让老洛克更早的醉了。矿山镇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镇里出来的小队长据说也就五六个,这五六个人的家属至少要比目前在场的九成以上的人家尊贵,多攀一个交情,又费不了多大的事,林木官是这么想的。

    到后来,就连镇长一家,也派了一个亲属找老洛克敬了一杯酒,聪明人在哪都有,尤其是这些混了这么多年的老油条。

    福斯坦地处西南,不同于偏东的夏尔洛盛产麦酒,这里更多的人喝的是啤酒,啤酒成本比麦酒还低,绝大多数人都喝的起,也在福斯坦流传的更广。

    啤酒节的夜晚是深邃而又美丽的,小小的矿山镇又度过了美好的一夜。

    第二天清晨,广场中央横倒在一地的人们都被寒风吹醒,虽然有啤酒暖胃,虽然篝火燃烧了一夜,但毕竟是深秋季节,身体再好的人也撑不住。老洛克被这寒风一吹,腰疼又犯了,睁着朦胧的眼睛,走向镇子里。

    蒂亚和莉亚母女俩昨晚借住到了镇上的某家亲戚家,她俩可受不了一整夜的寒风。老洛克走在路上,又想起了自己的田,劳动人民就这样,除了一日三餐、家长里短,想的也就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在镇上这个远方亲戚的热情挽留下,老洛克一家三口走向了镇子口,准备回家了。矿山镇很小,基本每户人家往上传三代可能都有点亲戚关系,老洛克现在是独苗,蒂亚倒是有几个姐妹弟兄,但都关系很淡,谁都瞧不起这个嫁到农村的亲戚,母凭子贵,洛克在军队里混出了名堂,她这个当母亲的也沾了光,那些以前瞧不起她的人,现在对她说话都没那么随意了,蒂亚虽然很不适应,但感觉很好。

    走到镇子口,老洛克又念叨起自己的地,不知昨天赶走的那些豚鼠今天会不会又回来偷他家的米薯。蒂亚则是揣着怀里的几十枚铜德勒,不停的摸索着,这些是昨晚她卖鸡蛋挣得,她打算给女儿在过年的时候扯两块布,做个新裙子,女儿这些年照顾他们老两口受了罪,她早把莉亚当自己的亲生女儿了。

    莉亚则是搀扶着自己的父母,老洛克脸上依旧红光满面,一看就知道是昨晚喝多了,蒂亚虽然抱着头巾,穿着厚厚的亚麻衣,但依然被冻得发抖,老两口毕竟年纪大了,莉亚要操不少心。

    三人走到镇口,远处一条龙般的黑色马队走来,马儿脖子上挂着的铃铛丁玲桄榔响着,熟悉这响声的人一听就知道,这是男爵的商队,回来了!

    老洛克一行人一看,得,今儿个暂时不用回了。

第三十九章 骄傲的老比利

    “嘿,老洛克,这么着急回家干吗?”离得老远,一声大嗓门传来,说话的是商队的一个小管事,“来来来,今天和我喝一杯!”小管事骑着马,颠颠的走了过来。

    老洛克认识他,叫布鲁斯,这是一个跟随商队混油水的小管事,不同于男爵管理商队的管事,和其他大家族参入商队的管事,这种小管事在商队有很多,干的都是一些呼和小楼咯打杂的活,叫他一声管事是巴结他,这类小管事没有多少实权,但做一些倒买倒卖的小生意,商队里的管事们不会多管。因为,既然能混在商队当小管事,谁都有一两门后台,或是这个队长的表亲,或是这个商人的子侄,管事们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田就行,别的很少搭理。

    布鲁斯的后台当然也不是小角色,他的叔叔就是那位帮助洛克把夏茜塞到军营里,并且答应帮助洛克打造盾牌的胖子管事亨利。亨利这种商队真正的管事,当然不会随回乡商队,专门回一趟凯多齐领,目前作为战争收割胜利果实的时候,时间就是金钱,亨利率领商队在彼得斯领将货物宣泄一空后,立马又跟随大部分商队回到了前线,前线虽然目前还依然混乱,不少地方仍有战火,但那里却处处是黄金。

    至于布鲁斯这种小管事,就被亨利打发回乡了,回乡虽然能远离战火,甚至可以回家与亲人相聚,但这种军队里的商人,和士兵一样,都是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挣钱的,早就将生死置之度外了,德勒才是他们毕生追求的目标,要是能继续待在前线发大财,鬼才愿意回来呢,但毕竟人家是真正的管事,他只是打工的小弟,也只能听这个叔叔的话,乖乖回乡。

    布鲁斯虽然年纪小,职位也低,但他眼光不错,交际也算可以,商队里的人大大小小都能说上话,而且这厮因为常年被叔叔打发回乡,所以和各个村镇中小队长的亲人都熟,洛克去年晋升小队长,就是这家伙通知的洛克家乡人。

    老洛克看着这个去年给他们家带来好消息的人,老洛克谄媚的笑道“是布鲁斯大人啊,这次回来的够早啊。”

    由不得不早,矿山镇是凯多齐领最偏僻的镇子,而且多山石,道路艰险,一般情况下是商队最后一站到达的地方,而这次,矿山镇在商队的行程里排第二,仅次于凯多齐男爵的城堡,至于原因,正在眼前。

    布鲁斯以前面对小队长的亲属,倒还可以装模作样,因为小队长虽然也是个队长,但也就比普通士兵强点,一场恶仗打下来,总有或死亡或失踪的小队长,和他这个在运输队里的小管事差的不是一点半点。虽然和小队长平级,但他也有自傲的资本。但现在可不行,他面前站着的可是一位中队长的父母和姐姐,他必须要保持足够的敬意,要是有什么闲话传出去,到了那位洛克大人的耳朵里,不说别的,光他那个叔叔就绕不过他。

    “洛克大叔你说笑了,我哪称得上什么大人呀,我这次可是有好消息给你带来呀!”布鲁斯笑道。

    “哦?什么好消息啊?”老洛克、蒂亚和莉亚都好奇的看着布鲁斯,在他们心中小洛克安安全全就是最好的消息。

    布鲁斯眉头上挑,得意的说道“你们的儿子,洛克大人,上个月被男爵提拔为中队长了呀!”

    “中队长?!”说话的不是老洛克三人,而是周围陆续听见商队抵达的矿山镇镇民,“那不就是和镇长一级了嘛!”有人惊讶道,嘴里带着一股化不开的羡慕的酸味。

    “当然。”布鲁斯笑道。

    老洛克已经被布鲁斯说的震惊到了,呆在那不知说什么好。蒂亚也好不到哪去,她倒不是关心洛克有多大的官,而是知道儿子安全就已经心满意足了,再加上洛克升职,她又是高兴,又是欣慰,只感觉生了一个好儿子。莉亚则平静多了,但眼神中也露出了不一样的彩色,直把旁边的布鲁斯电的找不着北。

    最后还是镇长出面了,“都散开点,散开点,让商队进镇。”镇子里陆陆续续出来的人,堵住了这个本就不宽阔的道路,商队卡在那也不是办法,镇长老比利昨晚虽然喝了不少,但他也是个久经酒场的人物,今天早早的就醒来,正好听见商队回来,边急急穿着好走到镇口迎接。

    老比利刚刚也听见布鲁斯所说的,老洛克家的小崽子被男爵提拔为中队长了?我怕不是没睡醒,老比利拍了拍自己肥胖的脸。清醒后认识到这是事实,也愉快的接受了。要是十几二十年前,他听到这个消息,或许会嫉妒,或许会不甘于一个比自己小了整整一辈的小家伙与自己同级,但已经40岁的老比利,作为半截入了土的人,早已看破了世事,有的也只是作为同镇的骄傲。

    不得他不骄傲啊,据他所知男爵部队里只有四个中队,正好对应男爵治下的四个镇子,每个镇子出两位中队长,既是出于平衡也是出于方便管理,如今小洛克也晋升为中队长,如果其他两位中队长都没事的话,那就说明他们一个镇子出了三位中队长,这讲出去,他老比利的面子也比同为镇长的其他三位镇长大得多啊。

    但保险起见,老比利在看到周围镇民围着老洛克一家道喜和寒暄中,悄悄的拉了一把布鲁斯,“小布鲁斯,你给我说说,约夏克和卡尔没出啥事吧。”

    布鲁斯笑嘻嘻的对着老比利说“比利大叔,约夏克大叔和卡尔大叔身体好着呐,他们还要你给他们留好酒,等战争结束了,找您喝酒呐。”

    老比利一听,才放下心来,笑着对布鲁斯说“你给他们说一声,我老比利每年都给他们攒了一批酒,四年了,等他们回来,我请全镇外出的小伙子们喝酒都没问题!”

    布鲁斯笑道“那敢情好,到时候我和我叔叔也来凑一杯。”布鲁斯和他的叔叔亨利不是矿山镇的人,他们是男爵城堡里的商人家族,也就是城里人。

    “没问题!”老比利大手一挥。

    矿山镇又迎来了黑夜,今天的夜晚虽然没有昨天那么热闹,但对于有些人来说,这个夜晚更加美妙。

    比如老洛克一家,洛克能在凶险的前线活下来对于老洛克一家来说,就是不敢奢求的希望,在听到小洛克晋级小队长时,老洛克就高兴的一宿没睡着觉,蒂亚更是连着一周嘴上念叨着她的小洛克,莉亚则对自己的弟弟无比自豪。

    现在洛克又晋升中队长了,这不就是和镇长一级了吗?洛克一家三代都是平民,什么时候出来过这么个大人物,老洛克此时想的就是,赶紧回家,去后山上给他的父亲,他的爷爷,以及所有去世了的亲人们,告诉这个好消息。

    可惜老洛克失望了,镇子上的小商人、富人缠住了老洛克,有巴结的,有讨好的,甚至还有提亲的,不光有介绍自己家中闺女的给洛克,还有几个将自己家中的青年才俊领过来,给老洛克夫妻俩长眼,这是看上了莉亚。

    可笑,现在镇上哪有什么青年才俊,有本事的后生都去打仗了,留下来的不是老弱病残就是酒囊饭袋,凭借着父辈的一两个钱,躲过了男爵的征兵令,老洛克和蒂亚虽然只是普通平民,但他们不是什么都不懂,虽然曾经期望过把女儿、儿子入赘到富贵之家,但现在不同了,小洛克如今混的这么好,他们才不会轻易定下儿子、女儿的婚事。

    不光洛克一家忙,镇长也忙起来了,镇上以前有权有势的就那么几家,如果非要细分的话,就是镇长与守备队长,书记官处于最高等级;治安官,税务官等小官职人群处于第二等级;富人,商人处于第三等级;平民第四等级。如今洛克在前线晋级成了中队长,将来战事结束,回来至少也是个守备队长,甚至更有可能加入男爵的私军,担任高职,从而带领亲属入住男爵的城堡。所以,镇长此时需要做一些准备,比如召集税务官、治安官等手下讨论关于洛克一家的优惠政策,或是少收些税务,或是打发一两个闲人去帮洛克一家务农,虽然都是小事,但这些事最能打动人心,镇长职位在一个家族中连任三代,不是没有道理的。

    矿山镇连续两个晚上的热闹,仿佛将这几年缺少的人气都找了回来,镇里的每个人都期盼着自己的丈夫或是儿子或是兄弟,能像洛克一样在前线不仅平安活着而且还能被男爵提拔,或许这是这几年来,为数不多的几次,矿山镇大部分居民都充满希望的两个夜晚吧。

    洛克挥舞着皮鞭,驾驭着身下这匹被他命名为布鲁的战马,周围士兵们整齐的行军,军旗飘扬,下一站是比摩尔城,距离洛克他们离开沃利尔城已经过去了三天,这期间他们一直绕着白令山脉前行,为了与其余部队按时抵达比摩尔城,一路没有停歇。

第四十章 玛门侯爵

    凯多齐男爵,宛如一个智者般,静静的骑在战马上,指挥部队的前进,远处的洛克看着男爵稳稳当当战马上的样子,羡慕极了,他什么时候才能像男爵那样啊,他的布鲁真难伺候,不仅跑得慢,还给他脸色看,要不是洛克实力强劲,还要不小的杀气,还真镇不住这头蠢马。

    现在是正午时分,然而男爵并没有下达休息的指令,甚至今天一整天都不会下达,因为距离到达比摩尔城的路程只剩下一天,洛克收到消息,凯多齐男爵与喀什尔男爵准备连行一天,在黑夜到来之前,抵达比摩尔城。

    部队继续行进着,累对于普通士兵来说,的确如此,就连小队长们也都得提起精神,盯着自己的手下,不然哪个倒霉鬼就会因为落下队伍而失踪,这些年失踪的士兵数占到了死亡数的一半,每个人都不能掉以轻心。当然,这仅仅指的是小队长以下,洛克此时正和杰尔森舒服的骑在马上聊天扯闲。男爵只给中队长以上配马的这条命令简直友好到了极点,洛克从没想过,以前枯燥的行军路程,在骑在马上会是如此的轻松,或是与别的中队长扯淡聊天,或是借来一张弓对天上飞过的一些鸟儿指指点点,顺带提升一下夜宵档次,或是骑着马追赶一番云儿,美名其曰“练马术”,洛克过的很滋润。

    这不,洛克骑着马刚从部队的后方骑到前方,他刚刚去视察了一下他们中队是否有落队的问题,结果是脸上多了一道浅浅的夏茜的吻痕。恩,不错,他们中队都是有干劲有体力的小伙子,那种落队的问题肯定是不存在的,如果有,那也是杰尔森的问题,谁叫他是正的中队长呢,洛克只是个副的,管好自己的人马就行,别的就交给杰尔森了。

    洛克与杰尔森关系颇为融洽,杰尔森也只是平时吃饭时玩笑式的抱怨一下洛克的不作为,“您是老大哥了,怎么也得照顾照顾我这个后辈啊。”洛克如此对杰尔森说道。

    “洛克!”约夏克大叔骑着自己的战马走到队伍中央,对着洛克喊道。

    “恩,来了!”洛克赶忙回应。

    “什么事吗?”洛克骑着布鲁走到约夏克大叔旁边,询问道。

    “你小子,把那几个女人藏好点,别让一般士兵知道!”约夏克大叔皱着眉头训斥道“你这几天收敛一点,马上就到沃利尔城了,估计还有一场恶仗,到时候在男爵大人面前好好表现一番!”

    “知道了,大叔。”洛克赶忙答道。

    约夏克大叔说道完,骑着战马回到了自己的中队,洛克赶忙也去找杰尔森。他这几天的确是放肆了不少,但这也跟约夏克大叔等人混熟了不无关系。

    洛克刚晋升中队长时,忙着行军攻打法兰斯城,之后又是策划游荡村落又是去沃利尔城的黑市交易,洛克很少接触他目前这个阶层所能接触的,还好有约夏克大叔帮他了解,才让洛克知道了不少消息。比如男爵为什么有这么好的骑技,就是因为男爵年轻时曾经留学奥摩尔帝国。奥摩尔帝国,在洛克眼里,只是个传说。

    。。。。。。

    “快!别落队!”部队里,小队长得呼和声此起彼伏,洛克曾经也是他们中的一员,现在站在中队长的角度,洛克才发现,原来小队长才是这个队伍的核心,每个小队长所率领的10人小队就是一个小团体,每个小团体密不可分,构成了他们这个强大的大队。相比较于喀什尔男爵的队伍,洛克就发现,他们部队的实力,之所以比喀什尔男爵的部队强,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他们队伍中,小队长的凝聚力更好,而为什么呢,曾经作为小队长中一员的洛克并不知道。

    如同一个愚者,在凯多齐男爵这位智者的领导之下,迸发了比常人更加强大的力量。洛克从不否认自己是个愚者,他知道自己没读过多少书,认知有限,但他又知道,只有靠着智者,比如凯多齐男爵,或者索隆少爷,又或是约夏克大叔,他才能混的更好。他也这么做了,所以他是中队长,洛克常常以此自得,因为他觉得自己比他们营大多数当兵的普通平民更有头脑,他觉得自己是愚者之中稍微聪明点的。

    对于比摩尔城,洛克心里是略带期待的,虽然在此之前会有一场恶仗,但这都不重要,四年都这么过来了,还差这一场战斗吗,洛克不敢保证自己能在战争中活下来,但他觉得自己不会死在比摩尔城,这个小地方,的确,伯爵领,在四年军龄的洛克眼里已经是个小地方了,因为约夏克大叔等人都说,这个伯爵领最多只有两三千人的抵抗力量,而他们,则是整整一个兵团,五千人开外,更何况是一群饱经战争的精锐,吃下这个伯爵领是手拿把攥。

    至于洛克期待,是因为约夏克大叔答应,兵团汇合时会带着他去兵团后勤部转转,说不准能淘到一些对他有用得药剂,药剂,在洛克眼里和神秘的魔法挂钩,他询问约夏克大叔两者的关系时,约夏克大叔也说的模棱两可,仿佛他也不太清楚,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两者之间必定有什么联系。

    洛克的斗气已经沉寂很久了,虽然他从开始修炼到现在也就一个月,但没有最开始的那种明显提升之后,洛克感觉很不爽,而且实力的缓慢提升让洛克没有安全感,说实话,在战场上生活了三年以上的老兵,虽然求生能力比新兵强了不止一点,但他们的安全感却不如新兵,这就是活的越久,胆子越小。

    红海花洛克这两天或从旁侧击,或委婉请求向索隆少爷求过,但索隆少爷都以就算服用也不会提升而拒绝,刚开始洛克心里还有些许不服,但次数多了,洛克了解到,或许索隆少爷说的是真的,毕竟洛克感觉索隆少爷不是个小气的人。

    “红海花是骑士侍从入门的最珍贵的良药,只有底蕴深厚的贵族才会拥有。”某一天,洛克在为没有红海花提升实力而烦恼时,格蕾丝突然开口说道。洛克更加确信,这个女人不简单,也更加坚定,不能放走这个女人,娶个极有可能是贵族的女子做老婆,想想都激动,洛克咧着嘴心中如此想到。

    小侍女拉菲与洛克的关系也越发的融洽,洛克很惊讶拉菲也曾经服用过红海花,据拉菲所说是她们的侍女长给她们这一类护卫型的侍女服用的,甚至因为她保护的是小姐,而服用过两次。或许两次就是红海花的极限,洛克推测。

    “傍晚就抵达比摩尔城外了,希望能遇见那几个老兄弟。”约夏克大叔这么对着洛克说。作为老牌中队长,约夏克大叔认识的人不光仅仅限于喀什尔男爵的部队,可以说在整个第二兵团,约夏克大叔都吃得开,当然只是在中下层。至于其余几个兵团,约夏克大叔也有熟人,就连独立的骑兵兵团,约夏克大叔护卫凯多齐男爵到兵团总部报道时,也与几个家伙有交情。

    “大叔您可要给我引荐几位前辈啊。”洛克笑道。

    “你小子,没问题。”约夏克大叔豪迈的答道,豪爽这一性格,在哪都吃的开,尤其是军队。

    比摩尔城前的阿尔斯山谷,雄鹰军团临时总部就设在这里,连片的墨绿色帐篷在这个寸草不生的山谷接连拔地而起,在山谷的最中心,一褐色的雄鹰展翅战旗迎风飘扬,其下的帐篷里,则时不时有传令官洪亮的传令声。

    “第二兵团第三大队已就位!”

    “第二兵团第七大队已就位!”

    “第三兵团第五大队已就位!”

    。。。。。。

    “报告!第二兵团就位数已达一半!”一身着黑色福斯坦军服的传令官抑扬顿挫的对着此时站在营帐中心的一位身材佝偻的老人说道。如果洛克在这,一定会羡慕传令官整洁的军服和佩剑,而忽略这位老人。因为真要对比同是福斯坦的军服,传令官的才是真正的军服,而洛克的则是一团破布。而这位老人,除了眼神比常人更加明亮锐利,其余的和普通老人没什么区别。

    “第三兵团呢?”老人语气平静的问道,但却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味道。

    “呃。。。”传令官顿了顿,才答道“目前只有第一大队和第三大队就位。”

    “哼!这帮混吃等死的贵族!什么杂碎都往我雄鹰军团里塞,真当这是垃圾场吗?”老人双手猛地一挥,一阵劲风吹过,光凭这一手,老人至少也有高阶骑士侍从的实力,斗气外放,高阶骑士侍从的招牌能力。

    这个老人就是雄鹰军团的军团长,年轻时被现任国王授予“猎鹰”称号的玛门侯爵,斯泰尔·玛门,这是老人的全名,在整个福斯坦都赫赫有名。

第四十一章 大口气

    怪不得玛门侯爵如此生气,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雄鹰军团曾经只有两个步兵团一个骑兵团,总计1万五千人,都是精锐中的精锐,但这是和平时期。作为福斯坦王国的护**团之一,拥有一万五千人的编织绰绰有余,然而战时,一万五千人则显得太过单薄,更何况还有减员的情况,于是玛门侯爵不得不听取国王陛下的命令,允许在军团中,充入贵族私军、以及雇佣兵和冒险者。

    雄鹰军团历经四年战火,所拥有的编制打散了又重组,重组之后又被打散,来来回回无数次的厮杀,如今最纯正的军队,只有第一兵团,第四兵团,以及部分第二兵团。而其中的王牌,只有第一兵团。第四兵团大多由新兵组成,战力略低于由大贵族、雇佣兵以及第一兵团打散的残兵组成的第二兵团,但比起完全由冒险者和中小贵族的私军组成的第三兵团,不知强了多少。

    玛门侯爵此时,就是为第三兵团而生气,这个臃肿的、拿着雄鹰军团将近三分之一物资军饷的、战斗力不达第一兵团一半的第三兵团,如同一个恶性肿瘤,长在雄鹰军团这头本应展翅飞翔的雄鹰腋下。但数次的请求被国王陛下驳回,常年混迹官场的侯爵早就看出来了,那些中小贵族都是依附在大贵族下的触手,想要动他们,除非动摇王国的根基,否则别想完全去干净。

    距离约定的汇合时间不到五天,第四兵团在这种情况下竟然只有区区几只队伍抵达,这简直不把军令当回事,看来他又要好好整理整理这帮家伙了。愤怒下的侯爵,丝毫没有意识到他把自己也骂进去了,他也是个贵族。

    当然,在老牌侯爵家族的玛门侯爵眼里,那些中小贵族都算不上贵族,只是一群靠着先辈的努力的暴发户而已,不过三代,这些贵族都会没落下去,而另一些新兴贵族又将成长,从而淘汰他们,代替他们,只有像他们这样的,伯爵以上的大家族,才是真正的贵族。

    相比于第三兵团的酒囊饭袋,第二兵团在玛门侯爵眼里就顺眼多了,举个例子,第一兵团是直系,可以说是玛门侯爵的大儿子,是将来的希望,也是自己最大的资本和骄傲,第四兵团是小儿子,还很年轻,但胜在听话,需要侯爵好好关怀、训练,潜力很大,第二兵团是继子,亲近度没有前两个兵团那么亲,但仍要关照一些,而第三兵团,则在侯爵眼里是一帮垃圾,眼不见为净最好。性子较直的玛门侯爵,心里如此定义自己手下的四个步兵团。至于骑兵团?恩,这个兵团是侯爵的心肝,虽然这个心肝目前由自己的老搭档、老对手山德鲁侯爵把控。

    打发走了传令官,玛门侯爵拿拇指捻了捻眉心,战斗是越来越好打了,但侯爵感觉自己更累了,贵族圈子内各个势力为了利益的扯皮、手下几大兵团的细碎杂事都需要玛门侯爵一一处理、再加上这个侯爵最反感的第三兵团,玛门侯爵在战时闲下来后,不禁想到,自己是不是打完仗该休息休息了。

    “再有一年!”侯爵喃喃说道,再有一年战争必需结束,这是福斯坦高层近几个月来达成的共识,如果还结束不了与夏尔洛的战争,福斯坦王国就会派遣特使,前往宗主国奥摩尔帝国,请求奥摩尔帝国参与调停。福斯坦只是一个两百万人口的小王国,四年的战争,经过王都作战室与财政大臣的共同计算,福斯坦损失了10余万的人口,其中绝大多数还是青壮年,如果再打下去,国力的根基就会动摇。

    当然,夏尔洛的损失更大,毕竟是在夏尔洛的本土作战,玛门侯爵敢断言,夏尔洛的损失至少高出福斯坦的一半,更何况夏尔洛的总人口、整体实力还略逊于福斯坦,这个时候就是看谁先顶不住了。玛门侯爵相信,福斯坦绝对不是第一个顶不住的国家。

    “等攻下比摩尔城,就看骑兵的了。。。”侯爵目光深邃,考虑的更远,眼前的比摩尔城再侯爵眼里,仿佛已经被攻下。

    “什么?让我派骑兵团去白令山脉腹地!士兵,你不是在开玩笑吧!”营帐中,一身材高大的中年男子喝问着面前一半跪在地上的信使打扮的士兵。“骑兵怎么能进白令山脉,况且还是需要进入密林!是我听错了吗?”中年男子语气严厉。

    信使并没有因为中年男子的严厉声音而露出胆怯之色,而是不卑不亢的说道“这是王子的命令。”

    中年男子哑言,他当然认的出来,这信使胸前別着雄狮军团的灰白色勋章,这是做不了假的,而且仔细看的话,不同于普通的雄狮勋章,信使的勋章周围有一圈唯美的花纹,而这,只有肯赛尔王子的亲卫才能拥有。

    中年男子沉吟,终于说到“可是马上就要攻破比摩尔城了,城破之日,就是军部约定的各大骑兵团合围之时,这个时候我不能把骑兵团调走。”中年男子斩钉截铁的说道。

    “我只是传达王子的命令,大人您怎么做,事后王子自然会有处理。”信使说道。

    中年男子此时也很为难,命令与命令的相冲突,他当然知道孰重孰轻,如果不是这信使佩戴着王子亲卫的勋章,他早就将这个胡乱下达命令的士兵赶出去了。

    “我需要和玛门侯爵商量一下,你跟我来。”中年男子考虑许久,终于说到。

    此中年人就是山德鲁侯爵,掌握了雄鹰军团最精锐的骑兵部队,也是凯多齐男爵的老丈人。不同于玛门侯爵的一副小老头样,山德鲁侯爵虽然年纪与玛门侯爵差不了多少,但更强大的实力,让他的外貌稍以停留,这位是雄鹰军团明面上最强大的男人,巅峰级骑士侍从。

    不多时,山德鲁侯爵赶到了玛门侯爵的营帐,在简单的叙述了一番后,玛门侯爵也沉默了。“为什么?”玛门侯爵开口问道,虽然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但即将享受胜利果实的玛门侯爵还是想不通,他不知道一向英明果断的肯赛尔王子怎么会下达如此愚蠢的命令,而且命令只是让骑兵团去白令山脉,并没有下达具体执行的任务。

    “这是机密,而且侯爵你只需要执行命令即可。。。。。。”传令官如此说道。

    “住口!告诉我,为什么?”玛门侯爵暴怒而起,冲着这个年里足以当他孙子的小小传令官吼道。

    “说吧,原因是什么?我相信肯赛尔是不会下达这种命令的,肯定有原因。”山德鲁侯爵也帮腔道,他虽然与玛门侯爵是老搭档,也是老对头,但在这个节骨眼上,山德鲁侯爵与玛门侯爵意见一致。

    信使见两位大人都有拒绝命令的架势,想到王子在临行前的嘱托,务必要使各军团出兵相救安吉丽娜公主,信使终于道出了原因“因为安吉丽娜公主。。。。。”

    在听了信使的叙述,两位侯爵一瞬间就想明白了事情的启末,“这个肯特王妃,真是越来越过分了!”性子较急的玛门侯爵,直接指名道姓的骂了出来。幸亏这间帐篷此时只有两位侯爵和信使三个人,不然这话传出去,不知要掀起多大的波澜。

    “现在的问题是,要派多少部队去接应,除了骑兵还要派多少步兵去,光靠骑兵在漫长的边界寻找是不可能的,况且白令山脉作为摩菲森林的附属山脉,那也不是一片安全之地。”山德鲁侯爵没有和玛门侯爵一样抱怨,而是冷静的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玛门侯爵也收敛了自己的抱怨,开始认真的思考,安吉丽娜是他看着长大的,可以说王都那么多侯爵中,安吉丽娜公主小时候只有在他的怀中才能安稳睡去,他早就把安吉丽娜公主当成自己的亲孙女了。要说收到公主可能遇险的消息中,最着急的人,除了国王和肯赛尔王子,就是他了,当然玛门侯爵不会表现出来,他会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

    “骑兵团就派三个大队去吧,步兵就让第四兵团去,正好当练兵了。”玛门侯爵大手一挥,做出如下决定。

    听玛门侯爵如此说道,山德鲁侯爵强忍住自己拍桌的冲动,一字一句的说道“不可能!我最多派一个大队的骑兵去,第四步兵团我不同意调动,这次比摩尔城攻城,第四兵团是主力,你把他派出去,打算让哪只兵团攻城?第一兵团?费尔默峡谷大战后,第一兵团到现在还没缓过来,现在调动第一兵团,我不同意!”山德鲁侯爵气呼呼的一口气说完。

    “不是还有第二兵团嘛。”玛门侯爵弱弱的说道。他与山德鲁侯爵就像磁石的两个极端,你弱他就强,你强他就弱,别看玛门侯爵平常一副火爆的脾气,而山德鲁侯爵则是老好人的形象,这个时候玛门侯爵自觉理亏,但为了他亲爱的安吉丽娜甜心,只能先装怂,期望自己的这个老搭档可以同意他的意见。

    “第二兵团你也知道牵扯有多大,出了什么事,谁担这个责任。”山德鲁侯爵仍旧不同意,两人还在争执。

    而我们的传令兵呢,此时早已被玛门侯爵的大口气吓住了,大半支骑兵团?一整支步兵团?侯爵大人,您口气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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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断更了好久,在这里小豆说声抱歉,今天先在此一更,晚上我争取再爆一章。

第四十二章 军令

    营帐里的两人还在争论不休,不过较为默契的是,两位侯爵都没有提到第三兵团,这个由中小贵族私军、冒险者雇佣兵组成杂牌,他们的唯一用处就是大混战时一拥而上,到处捡好处。

    两位侯爵的最终争论是第一步兵团派一支大队,第二步兵团派三支大队,骑兵团派一支大队,至于两人之前已经决定用于攻城主力的第四步兵团,则选择不动,这支新军还需要战火的磨炼。当然,具体选择由那几只大队前往,则是两位侯爵自己考虑了,传令官已经被打发回雄狮军团总部向王子报道。

    山德鲁侯爵这次做出了很大的让步,让玛门侯爵算是欠了个小小的人情,所以第二步兵团的大队选择权,玛门侯爵大度的交给了山德鲁侯爵,不同于玛门侯爵作为雄鹰军团的军团长,在军中甚至王国内都有极大的威望以及举足轻重的地位,山德鲁侯爵仅仅只是骑兵团的负责人而已,作为雄鹰军团的副军团长,山德鲁侯爵为了维持家族的常胜不衰,如同别的大贵族一样,扶持了不少中小贵族作为自己家族的附庸。

    据玛门侯爵所知,第二兵团就有一支大队是依附于山德鲁侯爵的,这份好意相信山德鲁侯爵能够了解。

    傍晚时分,洛克他们营终于红日落下山头之前看到了阿尔斯山脉连绵的军营。战马上的洛克感慨不已,这就是他们第二兵团乃至雄鹰军团的雄姿,连绵的墨绿色营帐汇成一股浓重的洪流,如同一只俯瞰大地的雄鹰,时刻将显示自己的利爪和锋喙。

    洛克之前也曾参与兵团以及军团的大规模汇战,但他那时只是作为其中微不足道的一名士兵参与其中,生命朝不保夕,哪有机会做此感慨,要说洛克曾经的感想,那就是,这么多同僚士兵,至少打起来会安全许多吧。

    与洛克相同,杰尔森作为新晋中队长此时也是感慨良多,这位中队长此时正向克里斯、达尔等中队长询问关于兵团总部以及军部的知识,这位老兄现在怎么也算是一位中层军官了,可不能像底层大头兵一样浑浑噩噩,提前了解自己所处的环境,才能越走越远,不同于洛克有约夏克和卡尔提携,杰尔森虽然资格较老,但也需要自己努力取经。

    索隆每次看到这连绵的军帐,心中总是窜起一股豪迈之气,仿佛自己是一名指挥若定的将军一般,虽然从军时日还浅,这位男爵之子却对军旅生涯十分的惬意,的确如同凯多齐男爵想的一样,索隆比起他的那些混吃等死的同父异母的兄弟,又或是擅长经济与运营的二子,更适合待在军中,凯多齐领一直盛行武风,这也是能在两国汇战中,在诸多中小贵族中脱颖而出,能以一男爵领实力直逼子爵甚至更强的原因。凯多齐男爵不得不考虑将来的继承人选择中,是否再给索隆一更重砝码。

    “加把劲,伙计们,争取赶上今晚的晚饭!”蒙特中队长大喝一声,中气十足,声音从营前传到了营后,这位低阶骑士侍从实力的中队长竟然将珍贵的斗气用于传令。

    凯多齐男爵此时平稳的骑着自己的带有优质血统的战马走在队伍首列,平静的面容让人难以猜透这位男爵心里所想。

    “驾!驾!。。。。。。”远处一骑烟尘,有人往这来了,看样子是从兵团总部大本营的来人。

    一骑着褐色矮马的士兵径直向队伍首的凯多齐男爵而去,这种矮马力量略低而且身材偏矮,不适合用于战马用途,但这种矮马的价值并不比一匹纯种战马差多少,其主要原因就是矮马耐旱、耐水,这种、马的坚韧力在所有马类中都属前列,所以矮种、马被广泛应用于军队中通信部队,此马大多生活于丘陵地带,是利基亚联盟的特

    男爵周围的蒙特等人都上前一步,阻挡住来者的道路,在男爵右侧的威尔骑士没有动,而是握住了自己腰间的佩剑,就算是同等实力的强者来犯,威尔骑士也有信心第一时间挡住,护住男爵周全。

    凯多齐男爵一反之前平静的常态,而是露出了笑容,丝毫没有在意周围手下略微紧张的内心,大大方方的骑着马向前走去,他认识这个士兵佩戴着雄鹰军团骑兵团的团徽,不像玛门侯爵虽身为一军团之长,但只能指挥动手下两个兵团,剩下的还需要自己平衡各方的利益才能完整的运行一整个军团,山德鲁侯爵则早已将骑兵团打造的铁桶一块,异心的人几乎不存在。可以这么说,两位侯爵同是侯爵,所处职位、等级都不一样,但两人的实际拥有的实力都差不太多,骑兵在旷野上的战斗力,不是一两倍的步兵所能抵挡的。

    既然离军营都这么近了,那就更不可能有什么问题,这个士兵应该是从军营赶来的,而且可能带有侯爵的命令。

    果然,士兵虽然被凯多齐男爵手下的几位高手若有若无的锁定,他当然知道这是杀气,但作为侯爵手下的精锐士兵并没有露出胆怯,而是挺直了腰,下了马向男爵施了一个向长官和贵族的礼仪,才从怀中取出了侯爵的手谕。这就显示了洛克、蒙特、约夏克等人的鄙俗之处了,他们哪懂什么向贵族施礼的动作,甚至他们向长官报告也是半弯着腰了事,这位士兵的表现显示了这是来自兵团总部,甚至军部的人,士兵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周围这帮大老粗证明了自己。

    蒙特等人一见,也并不显尴尬之色,淡定的收起来自己的兵器,收敛了气势。

    凯多齐男爵取过手谕一看,这是一张只有半个巴掌大的纸条,纸条上只有寥寥几个字,但纸条的末端,却印有雄鹰军团的军印、骑兵团的团印以及山德鲁侯爵的签字。

    凯多齐男爵抬头问道士兵“侯爵还有什么话说吗?”显然凯多齐男爵已经知晓了自己的任务是什么,他相信侯爵应该还有话和自己说。

    士兵走上前,悄声对着凯多齐男爵说了几句,在男爵点头后,翻身上马,回头向阿尔斯山脉的连绵军营而去。当然在此之前,一直处在男爵左侧的老管家已经给了这位传递消息的士兵一份不轻的钱袋。士兵显然也知道这位男爵是侯爵手下的红人,是自己人,也就坦然收下。别的信使去下属部队传令,哪有这待遇,也就这位凯多齐男爵会做人,可以将事情做得尽善尽美。

    凯多齐男爵对着旁边的蒙特以及索隆低声吩咐几句后,带着自己的亲卫骑兵队20余骑,加速向着阿尔斯山脉而去。他需要亲自去请示一下山德鲁侯爵。

    蒙特则传令部队西偏,向白令山脉进发,索隆少爷也整合骑兵中队,一同前往,威尔骑士刚刚跟着凯多齐男爵一起走了,他现在作为骑兵中队的副队长,需要暂时管理骑兵中队。

    士兵们都对这条命令摸不着头脑,但服从命令早已深入骨骼,所以都选择执行,其余几位中队长也有些不了解,这马上就要去第二兵团报道了,现在又去哪,有两个已经去询问蒙特了,看刚才凯多齐男爵对他说了什么,但蒙特中队长只是严肃着脸,并没有向同僚解释什么,两位中队长碰了一鼻子灰。

    洛克也不了解,所以他去找索隆少爷了,他现在是索隆少爷的嫡系,索隆少爷应该会让他知道些什么。

    “大人。。。。。。”洛克走到索隆少爷旁边,刚开口说话,就被索隆少爷挥手打断。

    “具体什么我也不太清楚,总之咱们可能要进白令山脉了,甚至更深入到墨菲森林也不一定。”索隆少爷说道。

    “难道咱们要从白令山脉饶过比摩尔城?然后合围比摩尔城?”打了这么几年仗,洛克当然也懂得了一些粗浅的军事知识。

    “谁知道呢。”索隆少爷吹了个口哨,轻松的说道“可以安稳两天啦,去了白令山脉可有野味可以吃了。”

    “。。。。。。”洛克不知怎么接话。他并不特别想吃所谓的野味,这两年偷鸡摸狗,肉食也吃了不少,对于口腹之欲洛克的兴趣不大。洛克一直想抵达兵团总部后用自己的“巨款”在后勤处托关系,购买一些有用得药剂。他的钱不能曝光,因为这也算是钻了男爵商队的空子,被男爵知道,谁知道男爵心里会怎么想,所以最好就是赶紧花出去,只留其中一部分较好。兵团后勤处,乃至军团后勤处,约夏克大叔所说的种种神奇物品,洛克好奇已久。

    “甚至会遇到魔化生物。”索隆少爷的一句话拉回了洛克的遐想,魔化生物,洛克也早想见识见识了,他想知道一只魔化生物顶多少位二等兵。魔化生物的血液、肉食、皮毛也都是好东西。

    “白令山脉虽然在墨菲森林外围,但一些魔化生物也是可能会跑出来了,距离上次吃魔化生物的肉已经过去好久了,真想再尝一次。”索隆少爷接着说道,他与洛克已经很熟了,说话也少了顾忌,颇为融洽的说道。

    洛克可没索隆少爷的背景,他连魔化生物都没见过呢,更别说吃了,不过这息减不了洛克对魔化生物的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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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一章昨晚的,下午和晚上应该还会再更,感谢各位在评论区支持的读者,谢谢各位!

第四十三章 面见侯爵

    凯多齐男爵带着亲卫骑兵队到达阿尔斯山脉腹地的第二兵团总部时,恰好山德鲁侯爵也在这,第二兵团作为大贵族们私军的组合,里面的关系错综复杂,而山德鲁侯爵作为福斯坦四侯爵之一,自然是作为一众大贵族们的领袖,而事实上,福斯坦四位侯爵,也只有这位侯爵在所有大贵族中人缘最好。

    不论是脾气暴躁的玛门侯爵,还是性格较直的伍德侯爵,又或是与王族关系较近的西亚侯爵,都不擅长贵族圈的交际,其实又未尝不是因为贵族之间复杂的交际网,三位侯爵身居高位,而不敢主动拉扶中小贵族。能到侯爵这个阶位,就算本身是个莽夫,但其下一定不缺少智囊团。

    山德鲁侯爵则没有这个顾虑,因为他是四位侯爵之中,维一一位不手握一整支军团的侯爵。玛门侯爵是雄鹰军团的军团长,伍德侯爵是雄风军团的军团长,西亚侯爵是驻守王都的戍守军团的军团长,至于雄狮军团,军团长一职由肯赛尔王子担任。

    或是趋于四位侯爵实力的平衡,或是贵族之间的妥协,又或是希望能够团结大贵族的力量,现任福斯坦王国默认允许了山德鲁侯爵拉拢中小贵族的行为。也幸亏山德鲁侯爵实力强大,生育力强劲,膝下共有二十多个子女,除了最亲近的几个子女侯爵打算将来培养成接班人,剩下的都用联姻的方式拉拢了一大帮支持者。

    凯多齐男爵也有幸是其中之一,而且也是唯一一位爵位只有男爵的小贵族。在福斯坦,伯爵侯爵才能算是大贵族,子爵算是一个过渡区,有的子爵家族传承数百年,就是与伯爵家族相比也相差不多,有的子爵家族则破落下来,泯然众多贵族中,子爵以下的男爵、勋爵、骑士则是彻彻底底的小贵族。第三兵团有近半就是由这些小贵族的私军组成。

    山德鲁侯爵正在营帐中与其余几位贵族议事,他当然注意到了营帐外的凯多齐男爵,侯爵笑着向凯多齐男爵招了招手,他对于自己的这个女婿还是很满意的,仅仅以一男爵领就独立支撑起一支大队的兵力,可见凯多齐男爵能力不俗,何况据他所知,这个凯多齐男爵曾经有和肯赛尔王子一起留学奥摩尔的经历,加上与凯多齐男爵的接触几次后,山德鲁侯爵可以说比起嫁给他的那个女儿,更亲近凯多齐男爵这个人。

    “我们正在商议白令山脉的搜寻事宜,你也过来听听,毕竟你也参与其中了。”侯爵笑着说道。

    凯多齐男爵下马应是,他注意到这个营帐里的几人都是实权伯爵。营帐里的几位伯爵也笑着向凯多齐男爵打招呼,他们也听说过山德鲁侯爵的这位女婿之一,拥有的兵力比许多子爵都强盛。

    一番交谈后,凯多齐男爵才吃惊的了解到,他们福斯坦肯赛尔王子的亲妹,安吉丽娜公主竟然到前线来了,而且还是秘密前来的,身边护卫情况未知,而且连公主到了哪都不知道,肯赛尔王子下命令各军团出兵寻找安吉丽娜公主,将她安全的带到雄狮军团总部。

    现在唯一的情报就是公主按行程,可能已经抵达夏尔洛与福斯坦的南方边境摩菲森林,这次救援行动就如同大海捞针,凯多齐男爵与众贵族都如此想到,但想到安吉丽娜公主是肯赛尔王子唯一的亲妹,也就释然了,王子对于自己妹妹的爱护,贵族圈内众所周知。甚至有人戏言,谁将来娶了公主,就相当于坐拥一半的福斯坦王国。

    “这次救援,三大军团都有派部队,雄风军团从北,雄狮军团从东,我们雄鹰军团从南方的白令山脉进入,务必找到公主。”侯爵斩钉截铁的说道。

    “是。”众人答道。这个营帐的各个贵族都是即将派兵搜救的人,这次的任务说起来是个肥差,搜救任务不会有什么危险,而且找到就是立了泼天大功,最重要的是可以完美的错过即将展开的比摩尔城攻城战,一伯爵领虽然对整体战局构不成威胁,但夏尔洛的残存力量也在这汇聚了不少,算是一个难咬的骨头,谁也不想自己的实力在这损失。

    会议后,凯多齐男爵又独自与山德鲁侯爵交流了一会,这次是以女婿晚辈的身份交谈的,说话间少了上下级的严格位阶隔阂,多了几分亲近感觉。凯多齐男爵的骑兵中队,在战前就在山德鲁侯爵的扶持下组建了大半,而且这几年的战争损耗更是巨大,这都是山德鲁侯爵在背后支持,就连凯多齐男爵身处第二兵团,也是山德鲁侯爵使得力,可以说凯多齐男爵在战争中所获得的成功,有三分之一来自于山德鲁侯爵。不看同为男爵的喀什尔男爵,他的编制就在第三兵团。

    凯多齐男爵在与山德鲁侯爵的私下交谈,态度依旧恭敬,除了这些表面的,凯多齐男爵还让亲卫搬进来了一檀木箱子。当着侯爵的面,凯多齐男爵将斗气运在手掌中央,一掌拍在箱子上,箱子瞬间打开,光线略微阴暗的房间里多出了一股绚烂又柔和的光线,这是一整箱的珠宝。看款式是属于夏尔洛特有的风格。

    “上次攻打法兰斯城缴获的。”凯多齐男爵说道。

    “就是那个侯爵之子的领地?不错!”山德鲁侯爵笑着肯定道,侯爵手下的人自然的将这箱珠宝重新盖好,搬走。至于搬到哪里,只有侯爵自己知道了。

    山德鲁侯爵心情显然在珠宝的衬托下更好了,翁婿二人交谈的甚为融洽,其实进攻法兰斯城也是侯爵暗示凯多齐男爵去做的,站在更旷阔的视野里,山德鲁侯爵更为清晰的知道夏尔洛目前残存的势力,哪些地方更肥,哪些地方更容易攻打,法兰斯城果然给了两人一个惊喜。这一箱珠宝的价值至少在两千金德勒以上,这对于一位侯爵,也是一笔值得高兴的意外之财。

    而为什么进攻法兰斯城的队伍里还有喀什尔男爵,则是因为喀什尔男爵背后也有人,魔法师不是那么容易请的。

    凯多齐男爵在告别了山德鲁侯爵后,又向军部走去,他的大队毕竟隶属雄鹰军团,第二兵团那边有他的老丈人,他可以仅仅报道一下即可,军部这边,则必须亲自面见一下军团长。

    在通报后,凯多齐男爵走进了玛门侯爵的营帐,玛门侯爵刚打发走一批报告的文员,坐下来倒了一杯茶,安静的听着凯多齐男爵报告自己的军务,也就是一些部队战损情况以及接下来白令山脉的救援规划。其实凯多齐男爵是不够资格来玛门侯爵这的,但是因为参与了白令山脉救援行动,玛门侯爵也必须耐着性子听完凯多齐男爵的叙述,他还希望这个凯多齐男爵能真的帮他把安吉丽娜找到呢。

    出了玛门侯爵的军帐,凯多齐男爵叫上刚回来的威尔骑士,一齐向营外走去,他们需要再度赶上索隆他们的大部队。

    威尔骑士刚刚去了一趟军需处,高阶骑士侍从的修炼,不是如同洛克他们那样,每天坚持吐纳斗气,锻炼身体就能做到的,这种处于人体极限的水平,修炼时必须辅以特制的药剂,而这些药剂,价值不菲,也只有军部这里的后勤会有了。也就威尔骑士这种高阶骑士侍从,在整个王国里都备了案,后勤处才会痛痛快快的帮他提供修炼药剂。

    威尔骑士是凯多齐男爵的左膀右臂,也是他最重视的战力,就凭威尔骑士一人,凯多齐男爵就可以俯视几乎所有的子爵。山德鲁侯爵为什么这么重视凯多齐男爵?真的是因为凯多齐男爵有能力?这个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有能力的人,如果凯多齐男爵手里没有威尔骑士这一张王牌,凯多齐男爵能不能娶到侯爵千金还尚未可知。

    也有一些别有用心的贵族和急需高阶强者镇压宵小的人来挖墙脚,其中不乏伯爵等阶的人,但威尔骑士都没有离弃。不光是三代辅佐的恩情,仅仅就凭凯多齐男爵和威尔骑士两个人青少年时,独自跟随大贵族的车队前往奥摩尔帝国求学的这段经历,友情就足以锻炼金银。两人可是曾经共吃一张饼的生死之交。

    凯多齐男爵与威尔骑士率领亲卫走出军营时,刚好遇到了刚刚抵达阿尔斯山脉军营的喀什尔男爵一行,喀什尔男爵正想上前打声招呼,询问为什么凯多齐男爵的部队转向了,要去干什么。凯多齐男爵只是友好的点了个头,就径直离开。

    这让抬手到一半准备打招呼的喀什尔男爵尴尬不已。只能忻忻的放下了手,对着已经走远的凯多齐男爵心里恼怒不已。虽然两人合作多次,但合作的越多,产生的间隙和隔阂也越多,上次法兰斯城的争吵让两人的实际关系又破裂了一些。

    喀什尔男爵虽然生气,但也只能咽下去,没办法,谁让他的实力不如凯多齐男爵。虽说他手下有一位低阶魔法师,但这位威尔逊大师实际上是他身后的那位根基深厚的子爵大人介绍的,平时威尔逊大师根本不太鸟喀什尔男爵。喀什尔男爵此时又无比羡慕凯多齐男爵,有山德鲁侯爵这根大腿可以抱。

    喀什尔男爵甩了甩头,将那些幻想甩去,率领着部下进了军营,他不像凯多齐男爵那样在兵部有山德鲁侯爵撑腰,他还需要去面见一下第三兵团的兵团长。

第四十四章 血红

    由于部队要前往白令山脉,在这深山老林里极为考验后勤,所以军需营的商队只能选择留在原地,他们跟着去了难道和魔化生物和魔兽去交易吗?

    不得已,洛克又去找后勤商人亨利帮忙,夏茜她们还需要亨利帮着忙找个地方安顿下。

    胖子亨利在洛克面前拍着胸口保证几女的安全,作为一名商队管事,亨利手下也有几个亡命之徒给他效力,洛克看过,大多都有三等兵的实力,他很放心。亨利前几天曾经给他带了一顶手臂直径的黑色圆盾,是他请彼得斯领认识的一位铁匠打造的,虽说只是普通的矿材打造,但打造之人应该是位技术娴熟之人,盾牌洛克试了试,比起自己的半身铠坚固了一倍以上,而且重量也比较轻,自己的左臂完全能承受。

    洛克到现在欠了亨利不少面子,所以上次搞来的一千多枚银币,洛克都在亨利这出手了,亨利没有坑他,军需营的比例是2:1,亨利给的比例是3:2,洛克到手了足足800个银德勒,约夏克大叔那得银币洛克没管,他相信约夏克大叔肯定也有自己的渠道,说不准更优惠,这是每个人建立的属于自己的人脉,洛克不能什么都靠约夏克大叔,这会显得他没有能力。

    因为洛克发的是一次性财,而且这种事约夏克大叔之后也告诫过他不能长干,所以洛克就把这当成一锤子买卖了,连带着将沃利尔城的那个黑市情况给打包送给了亨利,算是还了亨利一个人情,亨利早就知道夏尔洛黑市的存在,可就是缺少一个契机,洛克告知的地点真是雪中送炭,因为沃利尔城地点的特殊性,福斯坦军队近期不会扫荡掉这个夏尔洛人的聚集地,相信这个黑市会存在很长时间,甚至黑市的规模也会越来越大。

    不像洛克只能选择货币交易,亨利手里拥有更多夏尔洛人急需的物资,至于这属不属于私通敌营,别开玩笑了,就沃利尔城的位置,就属于福斯坦军团占领区的腹地,仅仅是因为急于汇战的需要,才暂时忽略掉这个城市,一但前线战事结束,随时可以攻破这个小城。而且沃利尔城只是一群贫民和逃难者、流民组成的城市,几乎没有威胁性。

    亨利知道这个消息后,对洛克敢独自率人去夏尔洛的黑市交易感到诧异,这是个有勇气也有智慧的小伙子,亨利如此想到。

    夜晚来临,这注定是个令人难忘的夜晚,因为今晚的军营没有休息这个词。刚刚回到部队的男爵命令士兵们全速向西处的白令山脉进发,要在天亮前抵达。

    夜间行军在士兵们眼中是家常便饭,加上近期没有什么大战发生,士兵们都状态良好。洛克不久前与夏茜告别,夏茜等人在亨利的帮助下将前往最近的福斯坦占领地,待商队整顿之后,直接前往阿尔斯山脉的军部,不过应该那时军部已经不在阿尔斯山脉了,比摩尔城则是新的军部所在地。

    侍女拉菲渐渐的对洛克没有了戒心,可能因为与洛克处于同年龄,也可能是常年没有与别人过多交流,这傻姑娘每次在洛克提出话茬后总能接一大堆,要不是看到格蕾丝的脸越来越黑,估计拉菲能和洛克有说有笑。

    克里斯汀仍然是与洛克最亲近的人,这丫头最近使用了一招熊抱,经常在洛克与夏茜独处时突然冒出来,然后飞跃拦腰抱在洛克腰间打扰两人的好事,而夏茜不仅不生气反而生出一种母性的关爱,对克里斯汀爱护有加。这让两个相差了十余岁的女人结成了不拥有年龄代沟的友谊。

    格蕾丝依旧是一副不痛不痒的样子,刚开始可能还抱有逃走、另谋出路之类的想法,但现在是安静下来了,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洛克有时候就是觉得自己很奇怪,这个女人他明明可以用强,但却一直没有,心里反而会生出一种保护她的**,这个大多时候表现很淡定的女人,让洛克联想到了凯多齐男爵,他俩很有可能是一种人,一种玩脑子的人,四肢发达的洛克这么安慰自己,这种人可能天生就克洛克这种大老粗。

    对于洛克的暂时离开,夏茜当然表示不舍,但这是军队,洛克必须走,离别之际,夏茜除了用拥抱表达自己的不舍外,只能用含情脉脉的眼神将洛克融化。洛克把自己的银德勒大多给了夏茜,让夏茜打理,这个会粗浅算数、当过老板的女人会好好处理这些财富,夏茜在商队的这些天也没有闲着,积极的观摩、学习亨利的一些交易,仅仅是普通的交易亨利也没有藏私,夏茜学到了不少。洛克告诉夏茜吉萨镇欺负她的那批混混被他收服后,夏茜心里立马蹦出来一些关于交易的想法,男爵的商队经常来往前线和彼得斯领,路过的就有吉萨镇,夏茜准备做一些事情,她不想当花瓶。

    克里斯汀对洛克的即将离开是最不情愿的,她害怕洛克就像她的那些亲人一样,永远都不会出现在她的面前,比如她的爷爷。这孩子也没有什么方法留下洛克,只能用哭,洛克很感动,感觉这些天没白疼克里斯汀。

    格蕾丝以审视的目光看了洛克一会,“你不会死的,对吧?”仅仅一句话,差点没把洛克惊得从马上摔下来,赶忙驾马厉害,洛克对格蕾丝有一些想法,但他在心里上还是有点发憷的,虽然洛克完全没必要害怕格蕾丝。小侍女拉菲则在自己的小姐背后对洛克做了个可笑的白眼。

    一营500余人,就这样剩下了纯战斗人员,400余人,士兵们牟足劲赶路,男爵又发命令了,抵达白令山脉外围后会休息两小时。

    死气沉沉的巍峨宫殿群坐落在一片群山之中,城墙依旧挺拔,箭垛依旧完整,城门口的灰白而又肃穆的大理石柱仍然显示着这座城市曾经拥有的辉煌。但此时,城中的声音却无多少,就是亮着油灯的人家,也是=融入在这整体的沉静中。

    不错,这里就是夏尔洛的王都奥迪斯城,这座位于群山之巅的王城,这座被历代夏尔洛国王寓意辉煌的城池,此时将要步入坟墓。

    王宫内,来来往往的士兵、传令官、将军、侍从、宫女、贵族都急忙的做着自己的事情,与王都整体的安静格格不入,虽然夏尔洛可以说是已经败了,但可以看出的是,上层贵族还没有放弃。

    正中心的大殿之中,深夜了,50岁高龄的夏尔洛现任国王还在与众大臣处理战事。这位夏尔洛的掌权者,仅仅比福斯坦国王高出几岁年龄,但却比福斯坦国王苍老了不止一筹。灰白的头发随意披散在肩膀上,沉重的王冠压在这位老人的头顶,仅仅披着明黄色的绸袍,夏尔洛国王静静听着下面一官员的叙述。

    “这么说,福斯坦的公主安吉丽娜已经到我国境内了?”国王说道。

    “是的。”这位官员应该是从事地下任务的,暗黑色的官袍与周围的其余大臣、将军们格格不入。

    “我认为应该抓住莫格子爵提供的这个消息,将那敢深入我国腹地的福斯坦公主抓获。”一个将军站出来说道。

    这是一句废话,现在福斯坦的军队哪个已经不深入夏尔洛的腹地。

    “据情报所知,这位安吉丽娜公主是福斯坦国王最宝贝的女儿,也是肯赛尔王子的唯一亲妹。”一位拥有鹰钩鼻的中年大臣站出来说道,这是夏尔洛的财政大臣。

    财政大臣虽然没有明说,但周围的人都知道,只要抓住这位公主,就可借机要挟福斯坦方面。

    这又引起了宫殿内的其余人共同的争吵,所有人的想法一致,必须抓住这位安吉丽娜公主,这可能是他们的救命稻草。

    “人派出去了吗?”国王的声音不大,但却压住了底下人的吵论。

    这情报虽然刚刚传入夏尔洛王都国王耳里,但地方上,甚至某些情报精通的大臣在此之前就已经知晓了。

    “臣下已经派了所属兵团的斥候队前往。”一位将军说道。斥候虽然是战场上的眼睛,大多擅长弓箭,但每一位都是精锐,暗杀、抓捕这种事对他们来说也在能力之内。

    “恩特尔城和埃利斯城的菲利普侯爵、坎贝尔侯爵也已经收到了消息,他们已经派出了部分人手。”军部中的某位大臣说道。

    “不够!”国王说道,“把血红也派出去。”如同福斯坦有暗卫,夏尔洛也有自己的秘密部队,血红曾经一度流传于夏尔洛高层之中,这支只为王室效力的部队,担任着监察贵族,处刑叛乱之人,人人听之色变。但现在,在夏尔洛国家危难时刻,这支队伍也已经浮出水面,不少部队也有和血红合作过。

    “血队的一队、三队都派出去吧!”夏尔洛国王说道,大臣们听到后一惊,随之也释然。血队是血红最精锐的一部分,战争打到现在,只剩下了三队,这一下,就派出了绝大多数,国王陛下这回,是下狠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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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码字到一半停电了。早上起来补上。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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