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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征程全文阅读

作者:我爱小豆     骑士征程txt下载     骑士征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骑士征程全文阅读

上架感言

    在书籍简介处,小豆就说过自己是一个新手,作为一名新手,写的东西可想而知不是那么优秀。

    目前这本小说写到了50万字,每天大约40个点击,隔两三天涨一个收藏的状况吧,不怕大家笑话,这其中小豆自己就贡献了不少点击。

    我觉得衡量一个作者存在价值的主要因素是收藏和推荐票,收藏多,说明有人爱看,推荐票多,说明读者觉得作者写得还不错。

    说实话,有过太监的念头,但每次露出这种苗头的时候,评论区总有几位读者鼓励小豆。我常说的那句话,‘你们的支持,是我写作的最大动力。’

    只要还有读者看小豆的书,小豆是不会进宫的,宫里人手够了,不差小豆这一个。

    之前三个月,小豆都是保持一天一更,新手作者嘛,想写多点,码字速度摆在那,我也很难受。

    这个月在读者的建议和自己的鞭策下,小豆开始了日更两章的不归路。每天坐在电脑前码三个小时字,就是为了一份承认,希望大家能看好小豆的书。

    上架之后,迎来的又是一项数据,订阅。

    说实话,小豆心里没底。哈哈,很尴尬。

    对于小说以后的发展,小豆透个底,这本书不是传统西幻,至于到底什么情况,大家看到后面就知道了。

    小豆刚当上作者的那一天,就幻想某一天建一个读者群,现在暂时还不考虑,等收藏突破1000时决定吧,希望那一天能在完本前到来。

    17年12月草创《骑士征程》,从18年3月签约正式连载,到现在三个多月的时间里,小豆从未断更,而以后也不会。

    在这里也感谢我的责编胡大,在茫茫书海中选中《骑士征程》,让小豆能在网完成这份创作的热情。

    最后,就让我们一起期待《骑士征程》到底能走到哪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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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军衔

    洛克是福斯坦王国的二等兵,14岁开始服兵役的他至今已经是一个有四年军龄的老兵了。今天他心情不错,因为是发军饷的日子,王国二等兵一个月有三枚银德勒的军饷,加上凯多齐男爵为他的士兵们私人提供的两枚银德勒军饷,他能到手四枚银德勒,为什么少了一枚,因为国家发放的军饷,军部总要贪一笔,这是惯例。

    洛克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领到这四枚银德勒,然后拜托男爵大人的商队,将其中的三枚送回家乡,他希望自己的姐姐能够买一条自己喜欢的丝带,头发上不再裹着粗糙的亚麻布,也希望自己的父母能够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吃上一两顿白面包,他们的身体已经很差了。剩余的一枚银德勒,洛克依旧是留下来请自己手下的弟兄们喝酒,作为小有实力的二等兵,他是一个10人小队的队长。

    他知道,他的弟兄们也不好过,三等兵每月到手的只有两枚银德勒,仆兵只有一枚,他们需要将自己的钱掰成一枚一枚的铜德勒来花,既要补贴家里,又要自己花销,这根本不够。为了使作战更团结,也为了有那么几个忠于自己,能在关键时刻替自己挡那么两下的手下,洛克从不计较请客。

    他的十人小队,有五名三等兵,五名仆兵,这些家伙除了有三个是两个月前补充到他们小队的,剩下的都是在一起作战了至少半年的兄弟了,他们大多与洛克一样大,但军龄比洛克小,都是只参军一年或两年的新兵蛋,他们大多数人都发自内心的佩服他们的小队长洛克,因为他们的洛克大哥既慷慨又有义气,每次领完响总带弟兄们去喝一杯,打完仗也是,最主要的是,他们或多或少在战斗中受到过洛克的照顾,一个小小的照顾,使得他们小队成员在初次战斗后很少减员,随着一次又一次的战斗,他们小队的成员越来越契合,小队存活率也越来越高。

    这在整个军营中也是比较有名的,不管是新兵还是老兵,只要年龄比洛克小或是与他相仿,都会叫他一声,洛克大哥。这是对强者的尊敬,况且,据说洛克在两个月前的那次战斗中杀了不少夏尔洛王国的蛮子,功勋快要积累到一等兵了。

    洛克走到了军需营,这里不止发放军饷,还作为军营里的一个交易场,在这里你能买到你想要的一切。香醇的麦酒?锋利的精铁长剑?一匹耐力不错的战马?又或是美貌的女人。这里应有尽有,凯多齐男爵对自己士兵的需求十分照顾。但前提是,你有钱。。。或,你有权。作为二等兵的洛克,他的资本或许刚刚达到这里的标准,但他很少在这挥霍。不只是他,在军营中,基本有家室、有家庭负担的士兵都不会来这消费,不是因为士兵们自制力强,是因为他们口袋里的银德勒禁不起大手大脚。

    “嘿,洛克!你的饷!”一声粗吼,一个膀大腰圆,长满络腮胡的大汉扔给了洛克一袋钱,洛克打开一看,里面有三枚银光闪闪的银德勒和一百枚铜德勒。

    “约夏克大叔,下午去喝一杯?”洛克笑嘻嘻的对络腮胡大汉说道。

    “和你说多少回了,在军营里叫我中队长!你这小子!一杯就想打发我?至少两杯!”约夏克大叔对着洛克笑骂道。

    洛克请约夏克大叔喝酒不仅是为了客气,更是为了关于自己军衔晋升的事,他的战功快要达到一等兵了,一等兵是所有士兵的一个分界线,达到一等兵的人,男爵将赐予修炼斗气的功法,这是晋级骑士阶位的通道,而且一等兵,至少能当个中副队长,像夏约克大叔那样的老牌一等兵,是直接被任命为中队长的。

    约夏克大叔答应洛克的请求也不仅是为了照顾他的面子,他认为这是一个有潜力的年轻人,而且约夏克大叔和洛克来自同一个镇,矿山镇。其实他们大队的人大多都来自一个地方,凯多齐领。可以说洛克参军的这四年约夏克大叔给予了他很大的帮助,从他开始当仆兵一直照顾到他成为如今的二等兵。约夏克大叔也可以说是这些年看着洛克长大了。他也愿意帮助这个后生,这次喝酒,他准备提点一番洛克,给他指导门路晋升一等兵。

    “没问题,到时候我来叫您!”洛克收好钱袋,便径直离开。周围精致的铠甲、锋利的长剑以及周围搔首卖脸的女人让他差点害了红眼病。一副普通的铠甲至少需要100银德勒也就是一枚金德勒,一把不错的长剑至少需要10枚银德勒,而和一个卖相不错的女人过一宿,没有一枚银德勒你都不好意思开人家的门。洛克没有多少闲钱。他至今的装备也就是一副破损的皮甲,一把带有豁口但是依然锋利的铁剑,一把铁枪,以及一把藏在靴中的短匕。

    洛克回到自己小队的帐篷里,看着三三两两围坐在一起打牌、吹牛的手下,他也被这种轻松的氛围感染了。洛克踢了一脚边打牌边大呼小叫的凯恩,这家伙是小队的斥候,三等兵,战场上是冷静埋伏的斥候,生活中是大大咧咧的大嗓门。他、洛克还有小队的刀盾手汉斯三个人的关系最好,他们是两年以上的战友了。“下午带你们去你们喝酒,现在都给我去领中午饭!别在这胡闹!”洛克对着小队的人说道。

    “嘿,头儿,能别老踢我屁股吗?踢肿了下次去侦察被人发现了怎么办”凯恩对着洛克一顿挤眉弄眼,这逗笑了帐篷里的所有人。

    “肿了不怕,我去找里奇兄弟给你借份薄荷片敷上,第二天就好!”一旁的长枪兵亚德调侃道,这家伙也是三等兵。里奇兄弟是营里出了名的一对基佬,审那种硬骨头的敌囚,经常要他俩出马,至于薄荷片,他俩那常备着,是为了某种活动后的消肿,毕竟第二天还要战斗嘛。

    “滚,小亚德皮痒了是不,敢调戏你凯恩大爷,小心我训练场上不留情面”当然凯恩语气里的话玩笑成分大于责备。

    这帮大头兵每日的乐子就是打牌、吹牛、互相调侃,每个人都练了一副好嘴皮子,洛克对于这种现象是十分喜欢见到的,因为这无形之中提高了他们小队的凝聚力。“别耍嘴皮子了,快去领饭吧,顺便把我那份带上。”洛克对着自己的这帮手下笑骂道。“凯恩你别偷吃我肉啊,不然下午喝酒没你份!”

    “别呀,头儿,绝对没人偷吃,谁偷吃我削他!汉斯,我们走!”凯恩临走前信誓旦旦的保证道。

    军营之中为了激励士兵们勇敢作战,争取荣誉与功勋,设立了一大堆等级制度,在吃饭方面就能显示出来。仆兵,每顿吃的是槺栗饼,土豆汤;三等兵,黑面包,土豆汤;二等兵,麦饼,一块肉食,土豆汤;至于一等兵,每顿在军营中央的军帐内和男爵大人以及大队长等人一起吃饭,据说吃的是白面包和肉汤。然而这种待遇不是一般人能有的,全营五百多人,只有不到15人能在其中用餐,包括:4位步兵中队长及他们的4个副手,骑兵中队队长威尔骑士,大队长凯多齐男爵以及他的大儿子索隆和他的管家,洛克对享用白面包期待已久了。

    没过多久,洛克的手下便回来了,凯恩将属于洛克的那份午餐交给了他。“头儿,你看这块肉肥肉那么大,我帮你吃吧?”凯恩笑嘻嘻的说道。

    “滚,待会汉斯和我去一趟军需营,你们的军饷都领了吧?谁要给家里寄钱,把钱给汉斯,待会我帮你们去寄”洛克取过午餐,然后给了凯恩一脚,转身对他的队员们说道。

    或许是‘家’这个词对于战争中的士兵们太过于遥远,大家听到后都稍稍沉默了一会,大部分人都点头应是。在别的队,队长向队员们索要军饷是大忌可能会引起兵变,而在洛克的队不会这样,因为在队员需要借钱的时候,洛克从不皱眉。

第二章 送信

    四年的战争生活给予了洛克迅速饮食的习惯,他快速的吃完饭后擦了擦手,对着一旁的汉斯说道“汉斯,我们走吧”。

    洛克又来到了军需营,现在是正午,大多数人不是在睡觉就是在酒馆泡着,洛克径直走到军需营的后方驿站处,接过汉斯手里的钱袋,走进了驿站。

    “华纳!华纳!”洛克大声喊道。

    “要死了!你要死了啊!该死的洛克,我听见了,午觉都不让人好好睡,你这个该死的家伙!”负责驿站通信义务的华纳从驿站里间的一处屋子内走出,他抱怨道“又是给家里寄钱吧?来吧,给我!”

    “给,这是我的,这是我队里那几个家伙的,别弄混了!”洛克叮嘱道。

    “知道了,知道了,又不是第一次给你寄钱,别的小队都没你这么婆婆妈妈的!”华纳还是对洛克吵醒他午睡而不满,发着牢骚。

    “你小子,要是弄混了看我收拾你。”洛克对着这个好运的家伙咬牙道。说他好运,是因为他驿站负责人不仅享有三等兵的军饷,而且最主要的是这个岗位安全,毕竟什么都能出问题,唯独后勤不能出问题。而且在这个岗位不用看人脸色,一般的小队长还真不敢惹华纳。不过在这里是没有晋升途径的,洛克三等兵的时候华纳就是负责驿站这块的了,现在洛克晋升二等兵有一年多了,他还是在这。不过听说他和男爵大人的管家有亲戚关系,想来将来也会有门路上去的。

    “嗯嗯嗯,还有别的要求没?带话什么的。”华纳跟洛克打交道不是一天两天了,他知道这个家伙每次领了军饷把钱寄回去时总要给家里带两句话。

    “恩。带话给我父母让他们注意身体,还有我姐,让她不用老省着钱,想买什么买什么,我现在不缺那点钱。”洛克早已想好要说的话了,他相信他姐姐知道自己想让她买什么,一条束发的丝巾,这是洛克的执念。

    “恩,知道了,送往回咱们凯多齐领的商队明天就出发,先到东部提尔省的占领区彼得斯领,再到王都弗洛尔城,最后回咱们南部德尔省,最迟20天就能送回去。”华纳说道。与华纳寒暄了一会后,洛克告辞了。他也不打扰华纳的午休。别看现在华纳这就洛克一个人挺冷清的,等下午的时候才是热闹的时候。因为,今天发饷。

    走出驿站,洛克带着汉斯返回了他们小队的营帐。“汉斯,你说咱们村现在是什么样的?”回去的路上,洛克和汉斯着聊天。他俩是一个村子里出来的,他们两家更是邻居。

    “还是老样子吧。村口的枫树应该更大了吧,我老哥今年又有了一个儿子,我现在都三个侄子了,家里的地将来是不愁了,今年收成据说很不错,村里给咱们军户杀了一头猪,每家都有份,还有。。。”汉斯平时是个闷子,但是一打开话夹便收不住了,一直絮絮叨叨的直到两人回到营帐。

    “这场仗打了四年了,也快结束了,真想快点回去啊”洛克感叹道。

    洛克和汉斯回到自己小队的帐篷里后,小队中除了值守的仆兵菲尔,剩下的都在午休,上过战场的都明白,充沛的精力能让你在战场上活的更久。

    洛克走到自己的床位,脱下外套,也上了床,但他并没有睡着,他在想自己该怎么运作,能尽快晋升一等兵。福斯坦王**队中有自己的一套晋升体系:仆兵,战场上的炮灰,刚参军经过两个月训练后就是;三等兵,王**队中的主要战力,需要两年以上的军龄(战时需要一年以上)并且自身要有应付三个仆兵的实力;二等兵,担任军队中10人小队长,需要三年以上军龄(战时两年以上)拥有应付三个三等兵的实力;一等兵,军队中的王牌战斗力,担任百人中队长一职,需要军龄四年以上(战时三年以上),拥有击败至少三个二等兵的实力,没错,是击败,因为一等兵就有拥有修炼斗气功法的权利;至于一等兵晋升骑士,军队中并没有明确说明,想来没到那一层次是不会公众的。

    洛克清楚自己的实力,应付三个与自己同级别的二等兵,拼命的话短时间是没问题的,军龄也够了,但是能不能晋升他心里也没底,和他实力差不多的在他们军营有不少。因为两个月前那次战斗,他们营伤亡了三分之一,第三中队队长、第四中队副中队长战死,这才空了两个位子,僧多粥少,不知多少人暗中盯着这两个位子。

    想起两个月前的那次战斗,洛克也是不寒而栗,这是洛克经历的仅次于戈登高地血战的战斗,为了拿下这个通往敌国腹地的费尔默大峡谷,王国的三大军团是不计伤亡的用命往上填,为了打破僵局三大军团用车轮战轮流对峡谷高地发起冲击,防守峡谷的敌方据说只有一个军团的兵力,又怎么守得住。这场战斗打的异常艰难,敌军为了守住这条最后的战线可谓是拼了命,洛克不止一次经历深受重伤的敌军士兵在被己方包围后,不顾一切的疯狂进攻,这是为了守护自己的家园么?洛克扪心自问,如果自己的王国受到侵略,自己会不会这样做?想起了自己军队在去年成功打败夏尔洛王国的大部队,占领了彼得斯领后在夏尔洛王国做的事,烧杀抢掠,稍有资产的人举家被贬为奴隶,有姿色的女人不是被贵族老爷抢占就是充为军妓,又想起了自己淳朴的父母、善良的姐姐,洛克也理解了这些对手,因为同等情况下,洛克会做的更狠。

    面对这种有血性的对手,洛克心中充满了敬意,但他也没有手软。这是战争,他的兄弟也在伤亡。

    三大军团强攻了近一个月才拿下了费尔默大峡谷。他们营隶属雄鹰军团,是雄鹰军团第二步兵团的第五大队,那次战斗第二步兵团是全军团的先锋,而他们大队的第三中队和第四中队是他们营的先锋,最先的战斗是他们两个中队进攻的,震天的杀戮声从未停止,就连当时在后方修整的洛克都能听见惨叫声、喝骂声、刀剑碰撞的声音。天空上时不时划过一道火球、又或是闪电,这据说是魔法的力量,血腥染红了整片天空。

    当轮到洛克他们中队和第一中队参与进攻时,他们营撤回来的第三中队和第四中队已经减员近半,这给军营里的士兵们造成了不小的恐慌,然而打了四年仗的洛克强压下了心中的恐慌,在绞肉机一样的战场上活了四年的洛克懂一个道理,在战场上不能胆怯,你越怕就死的越快。那一仗他们小队在洛克的指挥下,躲避了几波的魔法轰炸,在对敌上,洛克也没有硬拼,这种抱有死志的敌人是最不好惹的,他选择建议中队长约夏克大叔参与峡谷侧翼的战争,那里多险壁奇石,容易躲避弓箭和魔法袭击,敌人驻守兵力也不多,是软柿子,而且占据峡谷侧翼的制高点算是功劳一件。

    战争毕竟是战争,洛克他们小队还是战死了两个人,三等兵格力、一个有一把子力气的刀盾手,仆兵加尔、一个挺幽默的小男孩、只有16岁。这一战洛克个人斩获了一个受了轻伤的二等兵、一个三等兵以及五六个仆兵,代价是洛克右胸被捅了一刀以及不少的小伤势。最终的战果是,他们小队共计斩杀了1个二等兵、5个三等兵、十余仆兵,能有这么大的战绩不仅因为他们的战斗从始至终是以多打少,更是因为他们小队的凝聚力强。

    斩杀敌军后拿他们的腰牌可以去营里兑换军功,仆兵在军队中占1点军功,三等兵占5点,二等兵占10点。洛克如今攒下的军功,差不多有50点了。军营里军功可以兑换升职,100军功就能兑换一等兵军衔;还有就是充当货币,士兵们可以通过军功在军需营买自己想要的一切,这比银德勒更通用,购买力也更强;最后就是可以换成钱,1军功换1银德勒。军功换钱这是大部分士兵们的选择,福斯坦王国经历两年旱灾,粮食价格居高不下,当兵的大多都是为了让家里活下去,用军功换的钱贵族和军部不敢贪污也不能贪污,这些钱给家里寄回去,自己的亲人就能活下去了。

    洛克之前也一直是将自己的军功换成钱,但从去年他经历了戈登高地血战后他改变了自己的想法,如果活不下去又怎能让家里过的更好。在战场上死的最多的、死的最快的是底层的炮灰,仆兵在高强度战争中死的最快,就连当时小有实力的三等兵的他,最后都是力竭后藏在死人堆里活下来的。那一场血战后他实力有了不小的进步,在凭借缴获的敌军大量腰牌和同样活下来的已经晋升中队长的约夏克大叔的照顾,他当上了小队长,脱离了大头兵的范畴。

    洛克考虑到,自己目前的实力在参与竞争的这些人中应该是中游,自己的军功虽然不一定是最高的,但一定比绝大部分人高,这次能不能提升军衔还是有一定机会的,相信约夏克大叔也会帮助自己。

第三章 绿棕榈酒馆

    时间到了下午四点,大部分人都醒了,洛克起了床开始招呼他的手下。“走,去营外喝酒!这天热的我都没睡着!”洛克抱怨道。

    “头儿,万岁!”洛克的队员们对于马上能享受免费的酒水十分兴奋。这种大热天,只有冰镇麦酒才能安抚这些大头兵燥热的心。

    “凯恩,你先带弟兄们去绿棕榈酒馆,每人一杯麦酒,再给我订个包间,告诉老板娘,帐记我头上;汉斯,你和我去找约夏克中队长。”洛克吩咐道。

    “好的,头儿”。两人回答道。

    洛克带着汉斯到了约夏克大叔的军帐,“约夏克大叔,去喝酒啦!”刚进军帐,洛克就冲着好像也刚醒不久的约夏克大叔喊道。

    “知道了,你小子嗓门小点,我脑袋被你震得直颤。”约夏克大叔打趣道。

    “大叔快走啦,营外吉萨镇的绿棕榈酒馆,我已经安排人去订了包间了。”洛克说道。

    “恩,走吧。”约夏克大叔穿了一身便服,便跟着洛克出发了。“这是汉斯吧,小伙子变壮了不少啊。”约夏克大叔对这个同镇的小伙子也有一点印象。

    “是啊大叔,我现在对自己的身体满意极了,打三个夏尔洛蛮子没问题。”汉斯接口道。

    “还是这家伙能吃才能这么壮,他一顿能吃我两顿的量。”洛克说笑道。

    “军人就是要能吃!你看大叔我一顿吃多少。你小子虽然体格还行,但还是瘦了点。”

    约夏克大叔对洛克的体型不是很满意。洛克如今身高一米76,其实这比大多数士兵要高一点,他体格很匀称,体重有150斤,比起约夏克大叔一米9的身高,快三百斤的体重的确不算什么。就连汉斯都有一米八的身高,两百多的体重。

    一行三人,说说笑笑的向营外走去。

    营外的吉萨镇是曾经的夏尔洛王国的领土,两个月前福斯坦王国强攻下费尔默峡谷后,夏尔洛王国就没有什么大的天险和抵抗力量了,三大军团分上中下三路进攻夏尔洛王国的腹地深处,直指夏尔洛都城奥迪斯城,一路碾压至今。雄鹰军团是从南部包抄进攻的,因为这一路的抵抗都是零星的抵抗,所以军团长决定散开队伍,将四个步兵团两万人,以大队平均500人为一营参与村镇级的进攻,对于进攻城市或者大的领地再重新整合为兵团的形式,一兵团5000人,军团指挥部只留下了骑兵团和后勤兵团共1万人留守军部。

    吉萨镇就是夏尔洛王国南部某个小镇。这个小镇刚刚经历了战火的洗礼,行走在路边,燃烧成焦炭的房子、面色黝黑的乞丐随处可见。这些人用害怕和惊慌眼神低头偷看着洛克他们,福斯坦王**队的制式便装揭露了洛克他们的身份。战争总要毁掉一些东西,两个星期前洛克他们营攻占了这里,血与火的教训让这个小镇的残存居民接受了这些陌生的来者。

    绿棕榈酒馆的老板是个妙人,据说他在福斯坦王国的军队还没抵达时就背叛了自己的祖国,通过出卖小镇的防布力量和亲手抓住了小镇镇长,绿棕榈酒馆的老板在献出大笔金钱后成功的获得了洛克他们营的实际掌控者——凯多齐男爵的橄榄枝。绿棕榈酒馆应该是小镇目前唯一一个还在营业的产业了,他的服务对象是军营里的士兵。

    至于为什么这么多士兵都愿意在营外喝酒,一是这里军营的高层很少,最高也是小队长这一层次的人在这喝酒,在这里这些大头兵们可以畅所欲言,随意喝酒吹牛划拳;二是这里花费很低,因为作为占领区,夏尔洛王国原先的那套货币已经快要不管用了,德勒现在是硬通货,一大杯麦酒只要一枚铜德勒,比营里便宜了一半,还有就是这儿还兼职着一些别的营生。因战火波及,许多家里穷的揭不开锅的女人都来这里挣一份外快。她们有的是自愿,有的是被人逼得,但在战争区域律法还没建立的现在,没人会管她们。因为价格便宜而且比军需营里那些女人新鲜,再严格的军纪也管不住这群燥热的士兵们的心,随着绿棕榈酒馆的这个隐藏业务有越做越大的趋势,高层们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实在占领区这是常事,夏尔洛王国的底层平民,今年因为本土战争有多少能安生的耕作,不耕作他们吃什么?只能卖血卖肉。。。。。。

    洛克一行人来到了绿棕榈酒馆内,刚进门一股浓重的汗味和嘈杂声扑面而来,看来已经有不少人来光顾了。果然,在看到不少熟面孔后,洛克他们都彼此微笑点点头互相示意,约夏克大叔更是受欢迎,毕竟这里还有不少他中队的小子,作为他们营的四个实权中队长之一,约夏克大叔也算高层一位,不少人上前问候。约夏克大叔只是略微点点头。

    “头儿,这儿!”一声高喊传来,果然凯恩他们一帮人已经占据了酒馆角落的几张桌子,看他们桌面上还未动的一大杯麦酒,看来还在等洛克他们。

    约夏克大叔还在应酬周围人,洛克先带汉斯走向了他们小队的那一桌。“你们先喝吧,我还有事要和约夏克中队长商量,凯恩,去给汉斯也点一杯。”洛克对小队成员吩咐道。

    “好嘞,头儿。”凯恩点头道,顺便递给了洛克一把钥匙,这是楼上包间的钥匙。

    “汉斯,你和弟兄们喝着,我去和约夏克大叔商量事去了。”洛克又对汉斯说道。

    “恩,你去吧。”汉斯点头道,看着不远前台处凯恩已经给他端了一大杯冰杖麦酒走来,汉斯笑着露出了一口黄牙,这家伙也好这口。

    “兄弟们先喝着,等会我就下来。”洛克说罢便向约夏克大叔走去。

    “头儿,去吧。”“好勒,头儿。”“头儿,我们等你。”。。。。。。小队成员们都纷纷说道。

    “大叔,我们上去吧。”洛克对着约夏克大叔说道。约夏克大叔还在与向他问候的士兵们寒暄道,听罢便对洛克点点头,对周围的人说道“我还有事,小伙子们接着喝吧。”“好的,队长。”“队长,再见。”“队长,下来要和我们喝一杯哦。”

    周围的士兵也不是没有眼色,纷纷点头应是。洛克在这里用‘大叔’这个词称呼约夏克中队长也不是没有用意,这显示他与中队长不同寻常的关系。军营里的争斗也无处不在,一个小小的称呼也体现了洛克不俗的后台。让有心人听去也对洛克的影响力无形中提升不少。况且这个时间段与中队长谈什么,到了某个层次的人大致都能猜到,这周围就有几名士兵神色微变。

    洛克与约夏克大叔从前台拐角的楼梯上了楼,期间也与前台的酒馆老板娘点头示意了一下。这是个有着红色波浪卷发,风韵犹存的女人,叫夏茜。毕竟在人家这喝酒谈事,得与主人家打个照面。夏茜甩了个媚眼,表示知道了。这个迷人的妖精,洛克心中想到。

    上了楼有一排五六个包间,洛克拿着钥匙找到了他们的包间开了门。房间不大,不到20平方,房间有一扇窗户,透过窗户可以看到远方葱翠的山峦,靠窗有一张桌子,桌子两旁各一张沙发,,门口一个并不精致但比较养眼的屏风,旁边立着一个小型衣架,桌子上摆着两个玻璃杯,两瓶瓶装麦酒,玻璃制瓶子、橡木瓶塞。房间布置整体让人感觉很舒服,洛克来过一次,从没附庸风雅过的洛克感觉在这里喝酒很有档次,所以印象深刻。这是个会做生意的女人,洛克对老板娘评价到。

第四章 酒馆议事

    约夏克大叔进门后随意的脱下了他的便服,放在衣架上,便坐在了一边的沙发上。洛克照做,将便服放好,坐在了另一边。两个穿着军队皮质衬衫的男人并没有急着说话,洛克先是将酒瓶起开,先给约夏克大叔满上了一杯,再给自己满上一杯,“碰”一声碰酒声后两人先干了一杯,这才开始说起正事。

    “不错,越来越沉稳了,看来你小子这些年长进了不少。”约夏克大叔先开口说道。真是令人不可思议,在外人看来,豪爽无心机,粗犷无比的约夏克竟然教育一个人沉稳。看来这个络腮胡大汉并不是像外表看的那么简单。

    “约夏克大叔您说笑了,我这点算什么,都是向您学的。”洛克腼腆道。

    “哈哈,你小子别扯!我哪教你这些了,我是那种人吗?”约夏克大叔笑骂道。说罢,两人又齐声笑出了声。

    “大叔,我这次晋升有希望吗?”洛克给两人又满上一杯,终于忍不住先开后问道。

    “洛克,你从当兵开始就是我带,现在带你也四年了,我是把你当亲儿子看的,这次你晋升我肯定是会帮你一把的。”约夏克大叔对洛克保证道,他是真的喜欢这个机灵又有实力的小伙子。

    “大叔,我相信您!”洛克的确相信约夏克大叔,他也把约夏克当成长辈看的,“不过,除了您的帮忙应该还不够吧,我需要打点什么大叔你和我说说。”洛克问道。

    “光有我一个支持是不够,不过我会叫上老卡尔也支持你,剩下的还需要你自己去打点。”老卡尔是他们中队的副中队长,听说和约夏克大叔有过命的交情,外人看来这是个严板认真,眼睛里容不得沙子的老军人,不过对自己的士兵很好。洛克对他的印象不错。

    “恩,约夏克大叔还有啥您直接说,我听着。”约夏克大叔显然还有话说。

    “这次选举空出那两个位子,有资格提议的有我们四个队的6个正副中队长,骑兵队队长,还有咱们的大队长凯多齐男爵,还有一个就是他的大儿子,现在骑兵队的副队长索隆少爷。”他们营是一个大队规模,有四个中队的步兵,和一个中队的骑兵。洛克见过很多次他们营骑兵的战斗,说实话,洛克感觉这一队骑兵在开阔地形下有挑战三倍于他们数量的步兵。坚固的铠甲、笔直的骑士长枪加上战马的冲击力,绝大多数步兵都不是骑兵的一合之敌。“这次选举,凯多齐男爵不会参与,骑兵队队长也不会,提议的人应该只有我们6个家伙和索隆少爷,我已经给你拉了两票了,剩下的你至少还得再拉两票。”约夏克大叔对洛克说道。

    “第一中队我只和他们的副中队长有点交情,第三中队副中队长和第四中队队长我都没有什么交情,而且他俩据说不是还在养伤吗?”洛克老实回答并问道。

    “哼,硬仗都打完了,现在正是搜刮油水的时候,那俩家伙才养了两个星期的伤就忍不住了,早就带着他们队剩下的崽子和刚补充进去的新兵蛋 子去‘游荡’了。”约夏克大叔不屑的说道。

    ‘游荡’这是军队里的一种术语,意思是去攻占还处于夏尔洛王国统治下的村庄,与其说攻占不如说是扫荡,像村子规模的抵抗力量都不成气候,没有正规军人,大多只有些民兵和鲁莽的村夫,大的村子有一两百人,小的村子只有几十人,一个中队就能料理。其实,他们中队在约夏克大叔的带领下,这两个月只要有时间也是去‘游荡’。

    他们营的主要任务是攻占还有些许抵抗力量的镇子,而且只有镇子规模以上的城市里才会存在商人、富农、甚至是贵族。凯多齐男爵和他的骑兵队对没有什么油水的村庄没多大兴趣,只有四个步兵中队才会去捞外快。不过,男爵的商队是会收购士兵们缴获的物资:乡下人祖传的银镯子、村里猎户收集的皮毛、甚至是马、牛、驴子这些牲口也收。还有些不错的衣服鞋子,士兵们‘扫到’也会留着自己穿。

    士兵们有自己的底线,至少粮食是不抢的,军营高层也严令禁止,不过要是抓两只鸡鸭改善一下伙食,这倒是常做。洛克也是农村人,本来他是对做这些欺负平头百姓的事不耻的,但经历了战火牺牲与死亡,他也不知道自己对这些夏尔洛人抱有什么态度了。有憎恨也有对被他们打的流离失所的普通平民的愧疚。然而这不妨碍洛克发财,他也需要生存,需要让家里人和手下弟兄过的更好。洛克前段时间腰包很鼓,经常给家里寄钱、请手下喝酒,就是那时候发的财。

    “大叔,咱们有快一周没去‘游荡’了,是不是快要开拔了?”回到正题,洛克问道。

    “恩,已经有决定了,男爵大人要和咱们兵团第7大队的喀什尔男爵合力进攻这儿的法兰斯城,这也是为什么要近期选举出两个中队长的原因。而且,这附近也没有什么有油水的村子了。”一般的城市都有城墙和护城河,光靠他们一个大队500多人是很难拿下的,所以高层领导人经常选择和友军合作,他们攻入夏尔洛王国腹地已经两个月了,城市级的战役也打了三场,都是和别的大队合作,洛克对于攻城战也有经验。虽然攻城战伤亡不低,但城破后丰厚的奖励,以及破城当天军队默许士兵们自己发财的做法,让大家对于攻城战的**大于对死亡的恐惧。其实破城当天发的财才是士兵们的重头。这个喀什尔男爵的部队已经和他们营合作了两次。

    两人一边喝酒一边交谈着,一会儿功夫一瓶麦酒见底了。洛克开了第二瓶,给约夏克大叔和自己满上。约夏克大叔举起酒杯喝了一口接着说道“第一中队的副中队长也是咱们矿山镇的,我也和他有些交情,你给他送些礼物,我再去说道说道,争取拿下这一票。至于剩下的那三个人我和他们都不熟,甚至还不对付,这就需要你自己努力了”。在军营里,大头兵之间还存在着不少龌龊更不用说中队长那一阶层了,就连人缘很好的洛克都不敢保证他和营里一半的小队长关系好。知人知面不知心,这是实话。

    “我建议你从索隆少爷那想想办法。”约夏克大叔说完仿佛又想起了什么,补充道。“你和索隆少爷都是18、9岁的年轻人,有共同语言,你找他表示忠心或者送些礼物,兴许能成。不过那样的话你以后就是大少爷的人了。”凯多齐男爵不止有一个儿子,虽然福斯坦王国盛行长子继承制,但男爵别的儿子并不是没有机会继承爵位。据他所知,现在在国内暂时帮助男爵管理领地的就是他的二儿子。

    “人家一个贵族,我送什么礼物能看得上眼啊?”洛克无奈的说道,“恩,我想想办法吧。”

    “我就知道你小子有办法,我能帮的只有这些了,剩下的靠你自己了。”约夏克大叔拍了拍洛克的肩旁说道。

    “好的,大叔,我会努力了。来,干了这杯。”洛克举杯再次与约夏克大叔碰杯。

第五章 短匕

    酒过三巡,两人也越喝越有感觉,开始聊起了家乡旧事。洛克看出约夏克大叔是想他的两个儿子了,言语间尽是教导洛克做事的行为态度。洛克也对约夏克大叔的这份情谊很是感动,频频以晚辈自居,向约夏克大叔敬酒。对于约夏克大叔的两个儿子,洛克也有印象。当初参军时,他的大儿子继承了约夏克大叔的铁匠铺,小儿子还是铁匠铺里打杂的小伙计。但就是这个小伙计,打造了洛克的第一把武器,一只短匕。

    这把短匕没有木质柄手,只有刀末端用一条粗糙亚麻布缠绕作为刀柄,短匕小且薄,一直被他藏在靴子里。这个短匕也有故事。

    在他14岁偷偷来参军时,他只带了这一把短匕,当时一个带着巴掌大匕首的半大小子来参军,成为了矿山镇训练营饭后的笑点与谈资。本来没有亲人引荐的他是不能参军的,但是洛克从小在矿山镇混熟了脸,时任镇军营第二小队队长的约夏克认出了小洛克,这个曾经的铁匠见过小洛克,其实在这个小镇,加上附属的村庄也就拥有一千多人而已。人数并不多,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除去一半的女人,以及剩余一大半的老弱,能参军的青壮年也就那么两三百,谁能参军谁又会去参军大家心里都有数。

    而且洛克的短匕,还是他的儿子,小约夏克打造的,他一眼就认出来了。洛克偷偷来参军时他的父母并不知道,知道的只有他的姐姐,在那个炎热的夜晚,洛克偷偷爬起床,拿着自己的亚麻衣服,穿着草鞋离开了他们的茅草屋,或许是他的姐姐了解自己的弟弟,又或许是毛手毛脚的洛克惊醒了自己的姐姐,在洛克刚刚离开不远时,夜色下,他的姐姐莉亚追了出来,追上了洛克。

    她心里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个弟弟要偷偷离开,他要去挣钱为这个家做点事,他要去参军!为了不让一家人在旱灾中饿死,为了不让自己被卖给商人,自己的弟弟在父母反对参军的情况下决定偷偷去,一旦他被军队录取,他就无法擅自离开!除非当逃兵,这是不可能的,他的家人还在这。所以,即使事后被父母知道,他们也只能接受这个现实,而且弟弟参军后上了前线就能有军饷了,父亲太老了而且身体也差,不能响应男爵的号召参军,只有弟弟的年龄刚刚符合,为了这一家人,弟弟决定用命去搏。

    看着这个满脸倔强的弟弟,洛克的姐姐莉亚忍不住哭了,她哭得泪流满面,眼泪浸湿了这个消瘦女孩的面庞。14岁的洛克有一股冲劲和一股狠劲,他什么都不怕什么都能忍受,唯独不能看到姐姐哭。他爱自己的姐姐,胜过爱自己。在洛克手足无措的安慰与劝导下,莉亚渐渐地停止了哭声,但眼角的泪痕使这个营养不良、瘦弱的女孩更添几分柔美。她看着自己的弟弟,翻便身上每一个角落,取出了20余枚铜德勒,这是莉亚所有的钱,她怔怔的对着洛克说,活着回来!

    洛克带着姐姐给的20余枚铜德勒,走了一晚上的夜路,在清晨到达了矿山镇。他用这仅有的钱去矿山镇的铁匠铺,希望打造一把顺手武器,然而当时铁匠铺老板也就是约夏克大叔的大儿子告知这点钱连一把剑柄都买不起,就在洛克失望的离开铁匠铺时,铁匠铺冲出来一个和他一般大小的孩子,他或是同情或是想赚点外快,他对洛克说“20铜德勒,用打锄具剩的铜矿石和铁矿石给你做一把匕首,成交不?”随即指向铁匠铺门口两三块不起眼的石块。

    洛克看向那堆比拳头还小的黄褐色和赤红色的石块,纠结一番后,只能无奈同意,毕竟军营的情况他还不了解,必须有一把家伙什,不然参军去干吗?当炮灰吗?

    于是洛克有了第一件自己的武器,一把没有刀鞘也没有刀柄的短匕。洛克怀揣着这把比自己手掌大不了多少的短匕,以刚刚够着年龄线的标准,参军了。第二天洛克父母就匆匆的带着他的姐姐来到了镇上,看着在军营里随着众人训练洛克,老洛克夫妇只能泪眼惺忪地长叹一口气,接受了这个现实,这也是穷苦平民的悲哀,在天灾下,人力的作用微乎其微,更何况是世代平民的他们家,他们给洛克留下了三张大大的槺栗饼,洛克知道,这是父母用家里剩余的所有粮食做的。。。接下来的半年,他们可能只能去吃树皮。

    洛克的姐姐,将裹着长发的亚麻布解下交给了洛克,还是对他说道“活着回来!”在傍晚时分,洛克的姐姐搀扶着一天间苍老了不少的父母,走向了回枫叶村的道路。洛克紧握着手中还带着发香的亚麻布,将它小心翼翼的收起,他准备将它缠到短匕上,让它携带着姐姐对自己的爱,与自己一起战斗。

    看着父母和姐姐离开的背影,洛克发誓一定活着回来。从那之后,洛克开始了他为期两月的军营训练生活,他在训练场上拼命的随着队长训练,年龄是他的劣势也是他的优势,他回复的要比一般成年人快。也是在那时候,他发现了一直与自己玩耍的邻居小汉斯也参军了,不过他是为了吃饱肚子参军的。经历两月的训练,洛克他们奔赴了战场。

    这把短匕是洛克刚刚参军时真实的写照,稚嫩却不失锋利,年轻又朝气蓬勃充满潜力。洛克的短匕见证着洛克的一次次的在生死间擦肩而过,军队发的劣质铁剑在第一次战斗就折断后,他用这把短匕杀了自己的第一个敌人。一个与自己差不多大的14、5岁的夏尔洛王国仆兵,那一战后洛克吐了整整一天。然而那一战后,洛克缴获了一把质量同样不怎么好的长枪和一双短靴。

    在后来一次又一次的战斗中,洛克的武器坏了又换,换了又坏,直至变成如今的装备,然而他的短匕却没有坏,也许是他保养得很好,也许是约夏克小儿子的技术很棒,他的短匕伴随着他成长。如今裹着刀柄的亚麻布已经褪去了曾经的颜色变得血红,有他的血也有敌人的血,洛克时常拿出自己的短匕端详,从那卷粗糙的亚麻布中,洛克仿佛又闻到了姐姐的发香。

    麦酒让约夏克大叔想起了他的儿子,也让洛克想起了他短匕的由来,想起了姐姐,想起了父母。两人一杯又一杯,第二瓶也马上见了底。绿棕榈酒馆的麦酒味道一般,不过它有一些后劲,两瓶麦酒并不能让两人喝醉,但也让两人变得多愁善感起来。

    在喝掉最后一杯麦酒后约夏克大叔建议离开,的确已经不早了,快到晚饭的时候了,绿棕榈酒馆可不提供吃饭,他们还得回营,约夏克大叔更是得回中军营帐和男爵他们一起吃饭,洛克他们晚上也会有巡营的查勤。“大叔,我们走吧。”洛克起身帮约夏克大叔拿起便服说道。

    在走出包间后,两人的情绪还是因为思家而沉闷,约夏克不愧是老油条,很快调整好情绪,还和洛克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活跃了一下气氛“你小子都18了,不会还是处男吧,我看这酒吧老板娘就不错”说了还对洛克挤了一个笑眼。

    “大叔你快别开玩笑了,人家还能看得上我?她那丈夫不挺有本事吗,还能和男爵递上话。”洛克也被这玩笑给逗笑了,伤感的情绪一下子冲淡不少,他对酒吧老板了解不多,不过一个能早早识得大局的人,想来不简单。

    “嘿,一个投机者,小丑罢了。男爵能正眼看他?”约夏克大叔显然对这个酒吧老板的认识比较深刻,这个看法应该不止是他的。哎,一个可怜的家伙。洛克心中对这位素未谋面的酒吧老板感叹道。看来营里高层对这个早早投诚的家伙并不是看的上眼啊。随即洛克又想起了风韵犹存的老板娘,或许是酒精的影响,心里突然一阵火热。

    洛克的确不是什么处男,他参军第二年,在一次较大规模战斗中死里逃生后晋升为了三等兵。那时候每个月除了给家里寄钱外洛克也攒了一些闲钱,就是在那段时间,他在战友们的怂恿下,去了军需营的那儿解决了自己的第一次。或许心里还是个孩子的缘故,他对比自己大的女人最感兴趣。当然他是不会承认自己有这个情节的。其实,洛克潜意识里认为,他所遇见的女人里,最漂亮的当属他的姐姐,但每次有这个想法,他都强迫自己冷静,并给自己一巴掌。

第六章 教训

    洛克随着约夏克大叔下了楼,楼梯拐角他又看见了前台的美艳老板娘。正在算账的老板娘弯着腰趴在柜台上,从洛克这个角度刚刚好能看见老板娘胸前那一抹白腻,并且算账中的老板娘充斥着一种知性的美,洛克看呆了,差点失脚滚下楼梯。

    此时已经接近傍晚,落霞染红天边,橙红色的光线透过酒吧门帘照射进来。酒吧里还在喝酒的大头兵已经不多,除了洛克他们小队的人还在等洛克他们外,只剩下三三两两几个人。约夏克大叔下楼后先是对还在酒吧的士兵们招呼了一声“小伙子们,快到晚饭时间了,我先回营了,你们别贪杯啊。”酒吧剩余的士兵们,都尊敬的回应了一声后,约夏克大叔才回头对自己点点头,先行离开了。

    将约夏克大叔送出酒吧,洛克才回来看自己这帮手下,这些家伙年龄都和他差不多甚至还比他小,酒量也比他差多了,除了汉斯、凯恩还能活蹦乱跳的,剩下的亚德、菲尔等人明显喝的有点高,脸上一股红晕,趴在桌子上不知喃喃说些什么。他们每个人面前也就两三个空杯,差不多相当于洛克和约夏克在楼上喝的一瓶的量。不过他们喝的酒档次比洛克低一筹,只是普通的冰镇麦酒。当然,除了第一杯是洛克请的,剩下的应该是自己掏的腰包。

    “你们这些家伙,酒量不行还给老子喝这么多,诚心给我找麻烦是不?”洛克对着酒馆角落横七竖八躺着的手下笑骂道。其实,平时他们自己来喝酒也就是一杯的量,阔绰的时候喝两杯,今天因为洛克与约夏克谈的时间有点长了,他们忍不住自己又花钱喝了一两杯,这一下就到量了。

    喝了酒大伙也对自己够义气的小队长更没了拘束,对于洛克的笑骂都爱理不理的,还是一个劲趴在那迷迷瞪瞪。凯恩、汉斯这两个家伙更是准备把洛克强压下座位,要去再点两杯。“队长,今儿个你请客,还没和弟兄们喝是什么意思?赶紧坐下,咱喝两杯。”凯恩对着洛克说道。

    “别扯了,你看这几个家伙还能喝?再喝今晚还回营不?赶紧拉一拉他们,让他们醒醒酒!不然待会没饭吃了。”洛克赶紧摆摆手,“今天是我的问题,谈的时间久了,把大家晾这儿,改天再请大家喝一顿!”

    话说到这份上了,洛克的手下也不是没有眼色,大多都硬挺着站了起来,凯恩和汉斯也去拉着站不起身的人,准备离开。此时天色渐暗,酒馆中除了角落里的洛克他们,已经没有喝酒的士兵了。

    这时,从酒馆外走进一行约15、6人,衣衫褴褛、面色缟黄的青壮年男子。应该是小镇残存的居民。洛克不动神色的打量了一下。这群不速之客气势汹汹的走进来,领头的中年男子刚准备说什么,突然看见了角落里的洛克他们,制式的军队服装揭露了洛克他们的身份,领头人面色一变,赶紧忍住了话。忐忑又敬畏的斜眼观察着这群士兵。他带的一行人,本来嘈杂的说话声突然一静,也是略显拘束的一动不动。

    洛克对这群突然出现的本镇贫民显然没有什么兴趣,他招呼着自己的手下离开。走之前他先到柜台处老板娘那把今天的帐结了,10杯普通麦酒共花费10枚铜德勒,加上两瓶较高品质麦酒也是10铜德勒,加起来一共20枚铜德勒,很划算。洛克掏出自己的钱袋,从中取出20枚,一把拍到酒吧前台。

    洛克听到喉咙吞咽的声音,是那帮衣衫褴褛的贫民发出的,洛克观察到他们不敢看自己的钱袋,而是盯着酒吧前台的钱吞咽口水。20铜德勒在这里算不少钱了,这个酒吧今天看似很红火,共有三四十人,然而不要被这表面现象所迷惑,这里大多数人都是一坐就坐一个下午的,他们不像洛克的手下那么幸运,有一个请自己喝酒的队长,他们都是自己来消费的。你能指望这群大多都是三等兵、仆兵的人有多少闲钱?他们一般只来喝一杯,但就靠这一杯,来这吹牛打发时间。

    这个酒吧正常一天盈利估计也就是三十多枚铜德勒,甚至生意不好的时候,只有二十多枚也有可能。也就是说,洛克拍下的这笔钱,差不多接近酒吧一天的营业额。

    老板娘先是有些畏惧的看了一眼领着一帮人进来的中年男子,随即又看到洛克上来结账,她谄媚的对洛克笑了笑,对他说了声欢迎下次再来的话。洛克点点头,看了这群略显局促的人一眼,招呼手下走出了酒馆。

    然而,刚走出酒馆,酒馆中就隐约传出带夏尔洛浓重乡音的低声喝骂声和若有若无的女子哭泣、乞求的声音。洛克回头看了一眼,只见那帮贫民中的四五个人堵住了酒馆门口,不让人看见里面的情况。洛克愕然,他想看看这帮人要搞什么。洛克看着这几个堵在门口衣衫褴褛的夏尔洛贫民,这些面色黝黑只剩皮包骨的下等贫民竟然挡住了他的视线,虽然没有对自己不敬,但竟然敢阻挡自己的视线,洛克生气了。在洛克越来越犀利的注视下,这几个守门的抵不住了,他们畏手畏脚的撤开了身子,露出了一条能看见里面的夹缝。

    只见酒馆中一个略显强壮的夏尔洛贫民正在从酒馆老板娘手中抢着一个包裹,酒馆老板娘哭诉着对那领头的中年男子说着什么,但那中年男子无动于衷,周围几个营养不良的小子手中攥着几枚铜德勒,兴奋的数着。这是自己刚刚付的酒钱,洛克想到。

    “你们在干什么!”洛克突然冷声喝道。酒馆中略显嘈杂的声音突然静了下来。酒馆外刚刚没走几步的洛克的手下也听到了头儿不善的声音,纷纷回头并走了回来。他们虽然醉了,但他们也是士兵,第一时间清醒了不少,顺着头儿的目光看了进去,心中明白了大概的士兵们开始摩拳擦掌起来,这是要教训人的节奏。

    美艳老板娘本来哭诉的声音也停了下来,她看向了酒馆外这个带有一丝男人气质的福斯坦王**官。她认识洛克,据说这是个小有背景和实力军官,来她这喝过几次酒,和一般粗犷、满口花花的一般军人不一样,这是个随和并且有气质的男人。美艳老板娘对洛克有很好的印象。他是要帮我么?美艳老板娘夏茜心中突然憧憬道。

    “大人,这是我们吉萨镇内部的事,您有事吗?”或许是被洛克的冷声喝问给吓到,又或是周围这些围上来的福斯坦王国士兵给的压力太大,那领头的中年男子在沉默一会后,不得不开口问道。

    洛克眯着眼发出阴冷的目光,缓缓走进酒馆,他的手下也随后跟着,凯恩和汉斯对还在酒馆门口守着的几个贫民一人给了一脚让他们滚开,一片哀嚎声响起。洛克走到前台那个与美艳老板娘抢包裹的夏尔洛贫民旁边,洛克一米75的身高给这个略微佝偻着身,营养不良只有一米七身高的家伙不小的压力,他与老板娘僵持着的手突然一哆嗦松开,包裹瞬间被拉扯了开来,“哗”,一片铜币掉落的声音,估计有三十枚,还有几件略微宽大的女士内衣和衣服,恩,应该是这个风韵犹存的老板娘的。

    “啪”,洛克先给了这个抢老板娘包裹的家伙一个响亮的耳光,将他抽的直滚了出去,然后才慢悠悠的转过身看着这个领了一群夏尔洛贫民的中年男人。“大人,您。。。”那中年男人还想说什么,“啪”,又是一个耳光,洛克没有手软,但这个中年男人还有几分实力,并没有像之前那个人一样滚出去,而是被洛克抽出来几枚牙齿,弯腰捂着自己的脸。这两声耳光仿佛是一个信号,洛克手下的弟兄们纷纷挽起袖子,给酒馆里的这帮人上了生动的一课,亚德一脚将他旁边攥着几枚铜德勒的青年踹倒,汉斯如同棕熊般提起两个瘦弱的家伙,双臂一合让他俩来了个亲密接触,凯恩对着两个酒馆里的夏尔洛贫民狂甩耳光,从头甩到尾,这是在学洛克,就连菲尔这小子都拽着一个与他差不多大的人一顿黑虎掏心,剩余的人有样学样,把酒馆里这群乌合之众揍得哭爹喊娘。

第七章 美艳老板娘(上)

    须臾之间,酒馆中除了洛克、他的手下还有略显呆滞的老板娘外没有一个站着的人了。这时候,洛克才慢悠悠走到那个领头的中年男子旁边,踩着他的腰问道,“谁给你的胆子,抢福斯坦王**队的钱?”可不是,这酒馆挣得所有的钱都是从福斯坦王国的军队里士兵们的钱,这不就是军队的钱吗。

    “大人,我错了,再也不敢了。”那中年男子很识相,捂着流血的嘴,弯腰低声告饶道,他也不敢解释什么了,和这帮凶狠的福斯坦士兵没有道理可讲。既然认错了,而且这帮人也被他们教训了,洛克也不好继续追究。他们营在男爵的管理下军纪很严,男爵要求不能‘过分’扰民,洛克总不能把这些人都杀了。

    “滚吧!”洛克对着这个低声下气的中年人踢了一脚,让他滚蛋。那中年人慌不即措的带着他的手下灰溜溜的离开,酒馆里瞬间又清静了。看着还处在呆滞状态的酒馆老板娘,洛克轻咳一声,叫醒了她。

    “大人,谢谢您。。。我,我。。。”老板娘突然惊醒,连忙手足无措的感谢道。这帮士兵们刚刚的蛮横吓到了她,她现在还处在惊慌失措中,不过这帮人是帮助了她,她还是赶忙道谢。

    “没事。”洛克对这个美艳老板娘印象不错,所以才出手帮她,“既然没什么事了,那我们就走了。”洛克摆摆手道,并打断了她的道谢,开始示意他的手下离开。现在天几乎完全黑了,镇外的军营已经燃起了火把,看来晚餐已经开始了,希望能给自己这些人留点,洛克嘟囔道。

    洛克小队的士兵们都纷纷走出酒馆,向镇外军营走去。洛克走在最后,在刚要出酒馆时,身后传来了隐隐的哭泣声。洛克回头看了一眼这个,风韵犹存的老板娘正趴在酒馆前台上低声抽泣着。洛克最看不得女人哭,尤其是比他大的漂亮的女人。洛克叫自己的手下先走,回身又走回吧台,轻轻拍了拍老板娘的肩膀,“快别哭了,有什么事说出来,我帮你。”洛克无奈安慰道。

    美艳老板娘低着头一听,哭声更大了,趴在吧台上抽泣着。洛克无奈,对于敌人他有办法对付,对付小混混更是不在话下,但对付女人,洛克没招。他虽然不是个初哥,但他的确不会安慰女人,你能指望一个从刚刚成年就开始在军营中混日子的青年,去安慰一个正在哭泣的熟妇吗?

    自己的手下越走越远,已经快要看不见人了,这帮家伙走这么快明显不怀好意,他们看来英雄救美之后正是两人升华感情的时候,自己插进去算什么。于是,这帮家伙很没有义气的把他们老大丢在了酒馆。洛克此时很尴尬,对着这个不理自己只顾埋头哭泣的熟妇很没有办法,走吧,不太合适,人家还哭着呢,不走吧,自己一个大男人在这里看一个女人哭算什么回事。不知道的还以为自己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虽然洛克不算什么好人,但强抢民女这种事他还真没干过。

    时间缓缓过去,老板娘的哭声也缓缓停了下来,只是不时的还会抽泣一下。她偷偷瞥着这个不会安慰自己,只是坐在一旁僵着脸许久的男人,不由噗嗤一声笑了。这个时候她才发现,这个这个福斯坦王国的军官其实还是个比自己小的青年罢了,洛克沉稳、冷酷外表下,其实包裹着略显年轻的本质。

    洛克也被这声笑打破了僵直的状态,不同于买酒结账时老板娘公式化的笑容,这个显得有些俏皮、可爱的笑让洛克内心一震。美艳老板娘夏茜也感觉到了洛克的变化,她红着脸低头再次对洛克说声“谢谢。”

    “唔,没事。”洛克没有提出告别的话,他现在倒不急着走了,营里估计早没晚饭了。至于夜晚查勤,他一个人小队长倒是不怕,自有手下帮忙。他现在也说不出自己对这个老板娘是什么态度了,反正他的直觉告诉他,他现在不能走。两人就这样大眼瞪小眼。

    就在两人比谁眼睛睁的大时,洛克先露出了莫名的笑意。美艳老板娘夏茜被洛克莫名的笑意弄糊涂了,她顺着洛克的目光往吧台一侧看去,几件颜色朴素的女式内衣和衣服散落在那。“呀!”夏茜发出一声尖叫,红着脸扑向那堆衣服,用自己的上半身挡住不让洛克继续看下去。

    洛克揉了揉被夏茜的尖叫震的不轻的耳朵,对夏茜笑道“别挡了,反正看都看见了,而且。。。”洛克刚要继续说什么,突然看到美艳老板娘此时趴在吧台上虽然用身体压住了她的衣服,但是她略显宽松的衣服显然压不住她丰腴的身子,胸前露出一片春光,惊得洛克把要说的话都忘了,嘴里憋出一句“好大。”

    夏茜显然也发现了什么,又是一声尖叫,赶忙将手里的衣服挡在自己胸前,但这又将她火热的内衣又暴露在洛克眼前。这个精明的老板娘此时就像个受惊的兔子,又是想挡着自己,又是想藏住衣服,很是可爱。

    一阵鸡飞狗跳的折腾后,美艳老板娘夏茜终于将她散乱的衣服收好,而且紧紧捂着她的胸前。拜托,你都不趴着了,就算不捂我也看不清楚了啊,洛克心里吐槽。“既然没什么事了,而且这么晚了,那我回营了。”洛克看了一眼美艳老板娘说道,他实在不知道自己留在这还能干嘛。

    “恩。。。好,大人今天谢谢。。。”老板娘话还没说完,“咕。。。”一声肚子叫声从洛克处传来,洛克无比尴尬。“大人,您还没吃晚饭吧,要不。。。要不今晚在我这吃?”夏茜看着洛克的囧样,心里的紧张冲淡了不少,那个精明的老板娘回来了,她立马邀请洛克在她这吃饭,她感觉要抱紧这个大腿,这也是为了感谢洛克今天的帮助。

    “那。。。好吧,随便做点什么就行。”洛克想到现在回去也没什么吃的了,估计只能啃麦饼或者黑面包了,不如先在这吃点。他让老板娘随便做点不是客气,而是他知道现在夏尔洛王国已经被他们攻占的平民的现状,大部分人都吃不饱饭,更不用说挑着吃了,就算她经营一个酒馆,看她今天被这些本地混混勒索,估计生活也好不到哪去。

    “恩,好,我现在就帮您去做。”夏茜先是走出吧台,走向酒馆门口,将酒馆门口侧面的一块木板推过去,堵住了酒馆门口,这是算打烊了。然后才扭着屁股走向酒馆的后厨,去给洛克做饭了。洛克观察到,这个美艳老板娘在关门时,脸上一直泛着一股红晕,像是要偷情的美丽熟妇,很诱人。的确是熟妇,然而并不是要偷情,洛克想到。

    看着老板娘施施然走到后厨,洛克也不坐着了,他帮老板娘将之前洒落的铜德勒一一捡起,重新包在原来的包裹里,天已经黑了,而且没有照明的用具,这也是之前老板娘只收起衣服,没有捡起那些钱的原因之一,洛克只能凭借几年来练就的一双夜眼来捡。

第八章 美艳老板娘(下)

    当洛克忙完后,老板娘也端着两盘食物出来了,她先是将食物放在一面桌子上,然后回吧台处摸出了一根已经燃烧至拇指大小的蜡烛,将其点燃后,酒馆里稍微亮堂了一些。夏茜注意到了吧台上重新包好的包裹和稍干净的地面,明白了什么,脸上露出一股感动的神色。“来吃吧,大人。”夏茜招呼道洛克。

    “额。。。我说随便做点你就真的随便做点了?咱们晚饭就吃这个?”洛克惊讶的指了指桌子上的两盘黑色糊状物。洛克认识,这是烤土豆泥,洛克小时候家里收成不好或是生活中遇到困难时常吃这个。

    “这。。。这是我这里唯一的食物。对不起,大人。”夏茜红着脸低声说道,或许是想到了什么,感觉又要哭出来的样子。

    “算了,我也好久没吃土豆泥,就当回味过去了。”看这个美艳老板娘又有要哭的趋势,赶紧改口道。说实话,洛克现在作为一个顿顿能吃上肉的肉食性生物,让他倒退去吃烤的土豆捣烂撒上一点盐巴的土豆泥,真是为难他了。洛克很好奇这个女人现在经历着什么,要知道,就现在桌子上的那一节拇指大小的小蜡烛,现在让洛克拿到军营里去换,就能换到一顿带肉的美味大餐。蜡烛是高档物品,大多都是贵族在用,因为复杂的工艺导致其价格很高,民间使用的很少,就是有也是富农和小有资产的商人会用一点罢了,约夏克大叔军帐里照明的也仅仅是油灯,至于洛克他们军帐,只能靠火把照明来打牌消遣晚上的时光了。

    “我只是好奇,你一个挺有名气的酒吧老板娘,每顿就吃这个。”洛克调侃的对渲而欲泣的老板娘说道,说罢也不等老板娘再说什么,拿起盛土豆泥的盘子风卷残云起来,他实在是饿了,下午喝了不少酒没吃东西,肚子到现在烧得慌。

    老板娘听到,想说些什么,又看到洛克此时粗狂的吃饭风格,把要说的话先咽了下去。不同于洛克端着盘子粗犷的吃饭风格,夏茜吃饭是拿着勺子,一勺又一勺,一点点的吃着,仿佛是在享受什么美味,很有风度。虽然夏茜给洛克的那份足有她的两倍,但洛克还是很快就解决了战斗,而且还意犹未尽的意思。

    “吃的好快。。。”夏茜嘟囔着,“给,反正我也吃不了,您再帮我吃点。”说罢,夏茜把自己盘里一半的食物拨到了洛克盘中。洛克的确没吃饱,看着美艳老板娘把自己的饭给他,也没多说啥,端起盘子接着战斗起来。

    夏茜将盘中最后一点土豆泥放入嘴中后,抬头发现洛克早已翘着二郎腿,眼神中带着一股笑意的看着他。夏茜有点受不了这个男人的目光了,赶紧起身收起两人干净的盘子,向后厨走去。

    当夏茜再次回来后,两人坐在桌子的两侧又静了下来,只有桌子中央那节短小的蜡烛,还在摇曳。“说吧,怎么生活这么惨淡,按你的情况不应该是这样啊。”洛克打破了平静,先开口问道。

    看着这个有意要帮自己的男人,夏茜忍住心里的激动,说出了实话“虽然我这个小酒馆每天大致能盈利三十枚铜德勒,生意好的时候甚至能达到50枚铜德勒,但是这些钱几乎到最后都不属于我。”夏茜低着头说道。

    “被那些本地混混抢了?就像今天?”洛克问道。

    “恩。。。”夏茜低声说道,仿佛又想起了不好的事,这个美艳老板娘脸上又露出了让人心疼的愁容。

    “怎么可能,就这些混混?他们不知道这个酒馆的服务对象是军营里的士兵?你丈夫呢?他不是搭上营里的高层了么,他只要和营里高层说一句,我相信这就会有人来给你解决麻烦。”洛克不解,他惊奇的问道。

    “人饿到一定境界的时候,就不会思考太多,这些混混都是活不下去的贫民,现在这个小镇只有我这里还有酒馆后面的那群女人那能收到钱。”夏茜诉说着其中的原因,又惊世骇俗的补充了一句“而且,我丈夫早就不要我了。。。”

    “恩?为什么?”洛克这次真的好奇了,这个美艳的老板娘竟然被自己丈夫抛弃了,那人脑子被驴踢了?这么漂亮的妻子不要。

    “他自从搭上你们军队后,在吉萨镇就成了最有权势的人,这个镇子的所有人以及从别的地方逃来的难民都得巴结着他,他现在又怎么缺女人。”夏茜惨然一笑,又说道“现在酒馆后面那群做皮肉交易的女人都归他管,更是不要我这个糟糠之妻了。”

    “或许是补偿我吧,他把酒馆给了我。”夏茜拂了拂秀发接着说道,“那些混混刚开始还害怕他的威名和在这里喝酒的士兵,后来饿疯了就不管那么多了,每次我店里人走光后,他们就来抢钱,次数多了他们也发现我丈夫其实不管这个酒馆了,那些混混也变得越来越得寸进尺。”

    “为什么不找在这喝酒的士兵求助?你要是求助像我这样人,应该会有人帮你,毕竟我们还要在这喝酒。”洛克问道。

    “就算能帮也只是帮一时,那些地痞混混之后是不会放过我的。。。”夏茜难过的诉说道,“现在酒馆里的麦酒都是以前保存的,因为挣得钱被抢和物价的暴涨,我已经很久没有酿新酒了,估计不到一周存活就要卖完了,我可能要和酒馆后面那群女人一样流落在外了。。。”美艳老板娘哀伤的神情惹人怜惜。

    “你想让我一直保护你,而不是仅仅教训一次那帮混混了事?”洛克换了个方向接着翘起二郎腿问她。

    被洛克看出了心事,老板娘哀愁的脸颊红了红,轻咬着皓齿微微点头。

    “先不说我就一个小小的小队长,手下满打满算10个人,营里又有训练,没有足够的人手一直留在这保护你。再说了,说不准哪天我就要接着去打仗了,就算我现在护着你,我走了之后呢?”虽然洛克有心帮她,但事实就是如此,洛克不是一个能被美色诱惑就轻易头脑发热的人,她很理智的拒绝了美艳老板娘。

    夏茜听到洛克的拒绝声后脸色一白,眼神中露出绝望的神色,桌面上的蜡烛已经燃烧到了底部,微弱的火焰摇摇欲坠,终于在燃烧出最后一缕白烟后熄灭了,酒馆里又陷入了黑暗。今晚月光不错,通过窗户缝执着的射了进来,淡淡的月光照射在两人身上,两人如同打着白蜡的石塑一动不动。

    “呜。。呜。。”美艳老板娘又发出了悉悉索索的低声哭泣,这个苦命的女人今天落得泪可能是一年中最多的一次了,她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她很迷茫很无助。洛克也对此无可奈何,这个世界就这样,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他连自己都不能保证能在战争中活下来,更没有能力去照顾一个并不相识的人。

    “唉。。。这几天我会让几个人来看着酒馆的,你安稳做几天生意,然后拿着挣得钱去占领区彼得斯领又或是投奔亲戚去吧。”或是被老板娘的哭声所动,洛克决定力所能及的帮一把这个美丽的女人,给她指了一条出路。“我只能做到这了。”说罢,洛克起身准备离开,天已经不早了,快到封营了。

    听道洛克的话后,老板娘的哭泣声又大了几分,泪水弄花了这个女人的脸,但她还是哭着,仿佛是对命运坎坷的无助。

    洛克缓缓的走向酒馆门口,他也不再劝了,要哭就哭吧,只有经历过后人才能变得更坚强。老板娘的哭声渐渐地低了下去,就在洛克走到酒馆门口,准备挪开门口的木板离开之时,一个温热的身体抱住了他。

    “不能让你白帮我。”老板娘沙哑着嗓子说道,“我现在除了这个酒馆、几桶剩下的酒,一无所有。除了自己,我想不到报答你的方式。”洛克能够听出,此时美艳老板娘心里除了有报答他的心思外,还有哀痛到极点破罐子破摔的情绪。

    “你不必这样,我们其实。。。”洛克还没说完,一条火热的舌头堵住了他的嘴,美艳老板娘夏茜抱着洛克强壮的胸膛,肆意亲吻着,堵住了他要说的话。

    洛克也不是一个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忍得住的人,他已经快一个月没碰女人了,被夏茜这么热情的亲吻更是干柴遇到了烈火,他也开始粗暴的回应着夏茜,转身横抱起她,准备在这里就地解决了这个迷人的妖精。“别,别在这里,去楼上。。。”夏茜也被洛克火热的亲吻迷晕了头,但她还比较清醒,催促着洛克去楼上。

第九章 激情

    洛克抱着浑身发烫的美艳老板娘,大步走上楼梯,在夏茜的指引下,来到了楼上最里面一个房间,他粗鲁的一脚踹开房门,将怀中的美艳老板娘扔到了房中间的一张大床上,以极快的速度脱光了身上的衣服,扑向了夏茜,一时间满堂春色。

    云开雨霁之后,房间里终于安静了下来。静谧的房间里此时只剩下两人喘气的声音。皎洁的月光透过房间里的田子格窗户照射进来,夏茜抱着洛克的左臂,微红的脸颊显得她更加水灵诱人,她希望时间能永远停留在这一刻。

    洛克发泄过后身体精神也是一阵轻松,他突然想起了约夏克大叔营帐里抽屉中的一条黑色小短棒,据说叫雪茄。是男爵赏赐给他的,他曾见约夏克大叔每次饭后总要点燃抽一两口,然后立马熄灭,等着下次再抽。大叔那抽完雪茄后舒服的神情历历在目,洛克想现在来根雪茄,是不是更完美。

    美艳老板娘此时慵懒的抱着洛克,脑袋靠在洛克的胸膛上,说不出的小鸟依人。洛克也抱着怀中的女人,他虽然不是好人,也不是冷血的人。之前他不帮助老板娘,是因为两人素不相识,仅有的一份好感今天用来帮她解围已经是用尽了,不过现在两人发生了这种关系,他就不得不给老板娘想想办法了,他可不希望自己的女人将来真的流落风尘。

    就在洛克还再为将来思考时,夏茜享受着这个比自己小不少的男人的温暖的怀抱,她抬头看着洛克不时的皱着眉头,心里有一丝心疼,她低声说“酒馆里的酒还能卖一周,要是没人来抢钱,一周挣的钱也不少呢,我会拿着这些钱去占领区找份工作的,你不必为我担心。”

    洛克还在想事,听到老板娘这么说,心里想也没想就脱口说道“怎么可能,你一周最多也就挣个两个银币,够干什么?”这是实话,两个银币要说在福斯坦王国腹地或者是洛克的家乡那个小村子,的确够她一个人舒舒服服的生活两个月甚至更久,但是在占领区就算了吧,现在夏尔洛王国的‘有识之士’都看出了这个王国快要覆灭了,大批的商人和资产家涌入彼得斯领要入福斯坦王国的国籍,据说就连夏尔洛的贵族也开始‘投诚’,那里现在虽然混乱,但消费水平不比大城市甚至王都弗洛尔城差多少,她这点钱去了那,够生活一周就不错了。

    夏茜听洛克这么一说,也沉闷下来,她下意识的紧紧抱住了洛克。洛克被老板娘这么一抱,也反映过来刚刚他说的话打击到了这个美丽的女人,他安慰道“别担心,我不是那种吃过后就抹干净嘴的人,我会帮你的。”“真的?!”夏茜听洛克这么一说,立马兴奋道。“当然,我正在想办法。”洛克说道。

    夏茜已经很久没被人这么关心了,就算有也是不怀好意的人,不是贪图她的美色,就是贪图她的钱财。虽然洛克也可能是因为她的美色才帮助她,但她还是摒弃了这个想法,她想当洛克的女人,试问一个有权利、有实力的男人,谁不喜欢,虽然这个男人的权利、实力还很小。“这些年来你是对我最好的人了,我不会再找别的男人了,我给你当情人吧。”夏茜突然说,声音很低但是却怔怔说道。

    洛克也听见了,他看来这个美艳老板娘对他不是露水情缘而是要当他的女人了,谁不喜欢漂亮的女人,而且洛克只是一个大头兵,没权没势,以前想找漂亮女人除了去军需营的那个地方,也就是自己在梦里想想罢了。他也紧抱着怀里的美丽女人,说道“你真的想好了?我可能哪天就不幸战死了。”

    “别瞎说!当然想好了,你要是战死了我就收敛你,然后给你守寡!”虽然真正相处的日子只有一天,但夏茜下定了决心,以后就跟这个小男人了。

    “嘿,能杀我的人还没出生呢,你放心吧,我什么大战都经历过了,还能在最后失脚?”洛克笑道。

    “嗯。。。”夏茜低声应道。

    两人对彼此这番深情表达都十分兴奋,互相搂着在床上聊起了各自的往事。洛克知道了这个女人叫夏茜,23岁,是本镇人,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因病去世了,只有一个哥哥还活着,因为家里只有兄妹俩,所以她从小就自力更生,在镇上卖家里哥哥做的木凳子、木桌子等,因为头脑灵活还在旅店打过零工,识得几个字会一些粗浅的算数,后来在17岁时经媒婆介绍嫁给了她经营酒馆的丈夫,但刚嫁过来不到一年,战争就爆发了,她虽然有不俗的才能,想要将这个酒馆做好,但四年的战争,动乱和贫穷的生活,熄灭了她满腔的热情,她的丈夫也对她没有多少感情可言,后来更是被丈夫抛弃。她想这辈子也就这么过去了。

    听罢夏茜的身世,洛克心里也是一痛,这个女人比自己的遭遇可惨多了,他好歹父母亲人健在,自己又是个男的,怎么都行,这个女人是如何担起如此重担的。他安慰着夏茜,对她保证肯定不会辜负她。他也对夏茜讲了自己的身世,如今18岁,家在福斯坦王国德尔省凯多齐领的枫叶村,有爱自己的父母、姐姐。在听到洛克已经当了四年兵了,夏茜先是一惊,随后才理解到,怪不得这么年轻就能当小队长。不过她对洛克的年龄很纠结,本来洛克在营中是不刮胡子的,所以常年的战争让他显得成熟不少,夏茜虽然看出来洛克比他小,但没想到小这么多,足足5岁,我的天,自己和他岂不是。。。夏茜心里哀嚎。

    洛克也听出夏茜的别扭,不过他可不管,而且表示亲昵,他叫夏茜“茜茜”,“别这么叫,只有我哥哥和我那些姑姑阿姨小时候才这么叫,你这么小,我听得别扭。”夏茜赶忙拒接。“不行,我现在难道不是你的‘亲哥哥’?就这么叫!”在洛克的强势下,夏茜也只能接受。

    洛克在知道夏茜过往身世后认识到,这个柔弱的女人可是有不小的能力的,尤其在听到夏茜认识字和会算数更是惊为天人。洛克可是一个文盲,他连自己的名字都写的磕磕巴巴的,要说算数,恩,低级的加减他倒是数的清,稍微复杂一点的话,呵呵,还是算了吧。她给夏茜的评价是,内心缺乏关爱,但是精明且有能力。所以在稍微考虑一会后便决定将自己目前遇到的晋升军衔的问题告知夏茜,因为洛克想了半天才发现,只有他晋升了一等兵,当了中队长,才有能力养着夏茜。营里只有那几个中队长以上的人物才在战时养情人而不被人诟病。

    于是洛克把这两天选举中队长甚至一周后就要出发进攻法兰斯城的事告诉了夏茜。夏茜在经过刚开始的吃惊后马上回过神来,她知道洛克把这些事告诉她,就是把她当自己的人了,而且是那种不会被抛弃的人,洛克也明确告诉她,只有他当上中队长才有能力在这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保护她。

    夏茜马上将自己代入洛克贤内助的角色,她仔细的询问了洛克关于他们军营的高层人员结构以及他自己的一些人脉关系,洛克知无不答,他相信夏茜不会害他。而且这些情况也不算什么机密,有心思的人花点小手段也能打听到。在把洛克的情况大致了解后,夏茜一针见血的指出让洛克抓紧索隆少爷这根线。

第十章 分析

    “你们营有一个大队的实力,最高长官是凯多齐男爵,就连大队长都是男爵手下的骑士担任,所以你想继续往上爬就要攀上男爵,军功什么的不都是男爵一句话?”夏茜说道。

    “所以我需要依附索隆少爷?他是领地内的大少爷,很有可能是将来的男爵继承人,现在就投靠势力不深的大少爷,很有可能得到大少爷的欣赏与栽培。”洛克还是有点小聪明的,他立马反应到夏茜建议他投靠索隆少爷的原因。

    “不错,听你的介绍我觉得现在你们军营里最有权势的是男爵大人,下来就是你们的大队长以及索隆少爷了。”夏茜解释道,“既然男爵大人和大队长不参与选举中队长,那么你就应该抓紧索隆少爷这跟大腿。而且我甚至认为这次选举中队长,男爵就是为了给索隆少爷建立自己的班底。”

    夏茜不愧是自小就在市井摸爬长大的人,对于世俗人情捏的很是精准。洛克曾经从华纳那听到三四中队可能要合并成一个中队,然后再重新建立一个中队。当时洛克是把它当成一个笑话听得,并没有当真,但被夏茜这么一说,这好像是真有可能,如果新设一个中队,那正副中队长由谁来担任,一个没有领导框架队伍不正是适合索隆少爷练历以及建立班底吗?

    洛克这么一想,如同茅塞顿开般,他激动的亲了一口夏茜,并将中队合并的消息和夏茜一说,夏茜也更加确认了自己的想法。

    “男爵为什么要这么早给大少爷建立班底呢?况且据说现在在国内管理领地的是男爵的二儿子啊。”洛克还是有点想不明白。

    “不明白的事多了,你管那么多干嘛?”夏茜白了洛克一眼,“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往上爬,让我们将来的生活更好一点。”夏茜毕竟也只是市井长大的普通平民,虽然精明但对于贵族们的处事还是不够了解甚至不敢了解,这个时代普通人对贵族更多的是敬畏。

    洛克也没有什么大志,能和家人吃饱穿暖就很满足了,夏茜的那句“我们”打动了他,他搂紧夏茜说道“我们将来的日子一定会很好。”

    第二天日上三竿洛克才醒来,至于原因,自然是昨晚两人情动之时又连番大战。“是不是憋太久了。”洛克忍不住嘀咕道。拍了拍自己的脸,让自己清醒了清醒,洛克大步走向军营。

    昨晚洛克和夏茜商量好了,就投靠索隆大少爷,至于送大少爷什么礼,夏茜建议不需要太过贵重或者奢侈,你就是一个小队长能有什么好东西孝敬,不如就送符合你身份的礼物,即能体现你的真诚,又能拉低你的门槛,不搞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让索隆少爷觉得你是个可用之人。

    洛克从大少爷担任骑兵中队副队长以及在营里的事迹看,也觉得索隆少爷不是注重物质享受的人,也就听取了夏茜的建议,至于选的礼品是昨天他和约夏克大叔喝的那种酒,夏茜说这种酒她也存货不多了,只剩五瓶了,必须买点小麦等原料酿制。这次,他带了两瓶准备去见索隆少爷。

    洛克回到营里他们小队的营帐,营帐里乱糟糟的,隔的老远也能听到这帮家伙的吵闹声,这次在营帐口值班的是彼得,一个年轻的仆兵,小伙子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是凯恩的跟班,专职是弓箭手。

    “洛克大哥!您回来啦!”彼得突然喊了一嗓子,倒是吓了刚走到门口的洛克一跳。洛克斜眼瞧了他一眼,不用说也知道他卖的什么药,没有多说,洛克一把掀开营帐的挂帘走进营帐。

    “我猜洛克大哥估计还在那酒馆老板娘被窝里耕地呢……”离得老远就听见凯恩兴奋的叫喊声,看来这个家伙并没有听见门口彼得的提醒声。他正背对着营帐门口,手舞足蹈的给营帐里的其他人讲述着他的意淫。

    洛克默默的走到凯恩身后,营帐里的其他人嬉笑的神情一变,凯恩不愧是斥候,在别人脸色一变时他也立马反应过来,一个恶狗扑食,向前一倒,躲过了洛克的一技扫堂腿。又是一个泥鳅翻身往左侧一滚,躲过洛克一踏。洛克不愧是拥有二等兵实力可以竞争一等兵的强者,仅仅是仓促间的一踏,地面也激起了一层尘土,发出了一声闷响。

    “哇,大哥您消消气,我就是闹着玩的。”凯恩一看洛克这气势,就知道老大是认真的,他可打不过洛克,除了实力的压制,你见哪个弓箭手肉搏厉害的?他可不傻,不想被老大白白揍一顿。

    “哼,算你没有退步。”洛克见接连两招都被凯恩躲过,也就没有追究他偷偷诽谤自己的事了。这家伙就是泥鳅,洛克嘀咕道。

    “好了,不闹了。这几天训练完,亚德你带菲尔他们几个去绿棕榈酒馆镇镇厂子。”洛克对周围的小队弟兄吩咐到,仅仅是对付一些地痞流氓,一个三等兵加四五个仆兵,足以应付。

    洛克的这句话也透露出许多意思,首先,洛克让手下人去镇子里的酒馆镇场子,这已经超出了一个小队长的能量,虽然他有这个实力,但能量不到,就不能随意妄为,这是招忌讳的,这也间接透露出洛克对于晋升一等兵中队长的势在必得。

    其次,洛克只吩咐了这几天去镇场子,也透露出一个信息,队伍可能要开拔了,至于是去哪里,生活在军营里,大家或多或少心里都有个数。

    最后,是去绿棕榈酒馆镇场子,联想到洛克一夜未归,这群大头兵不难想到,自己老大是不是和那位美艳老板娘发生了什么。老大派自己去保护嫂子,行,这说明没把自己当外人,自己一定保护好了。这也间接拉近了小队的凝聚力。

    至于洛克让亚德带着一群仆兵去镇场子,不光是因为他们足够应付那些混混。保护自己的女人,谁不想把最强的力量排过去?一个是营里还有巡查校士,自己目前还是个小队长不能做的太过,其次就是为了锻炼锻炼他们,这些仆兵大多都是最近一年补充到他小队的,一两年前甚至只是个普通的农夫,经历的战火还是不够,让他们去整那些混混,多多少少也能锻炼一点。别看昨天一个个打的都挺狠的,那是洛克和凯恩他们在旁边,他们带了头,激发了血气。

    在一起生活了这么久,队长话外的意思几个老油条都听明白了,就是没听明白也没事,晚上聊闲时凯恩这些人会提醒一番。

    这就是洛克的魅力了,将一些边缘的敏感信息提前告知队友,既让他们提前做好战斗准备,又让他们对自己晋升充满信心。

    下午三点左右,洛克来到了军营的中心位置,这里是男爵、大队长以及索隆少爷居住的地方,不愧是男爵的长子,索隆少爷的帐篷外少说有两个小队的兵力在守护,这还是明哨,暗中相信也存在不少高手。

    请求守门的士兵通报一声索隆少爷,洛克便在门外等候。这次来拜访索隆少爷,他是只身前来,身上只带了两瓶玻璃瓶包装的麦酒,被他提在手里。这是他和夏茜早就商量过得,一般的礼物索隆少爷也看不上,好的礼物他也没有,不如就带两瓶酒过去。军营里酒是拉进关系最好的良药,带两瓶酒既能拉进两人的关系,洛克可以接机表忠心,又不会显得他没有礼数。

    例行搜身后,传讯的那个守卫也回来了,他邀请洛克进去。洛克对他点点头,稍稍整理了下衣服,便走进营帐。

    这是洛克第一次来索隆少爷的营帐,他之前与索隆少爷交流甚少,只是在战斗中或者军营中相遇时会恭敬的问好。在洛克印象里索隆少爷是个实力强劲又比较随和的人,作为一个贵族,他没有嫌弃他们这些军营里的普通平民,反而和他们一起战斗,索隆少爷的实力也是毋庸置疑的,这是一个和约夏克大叔他们一样学习了斗气的强者,洛克估计以他现在的本事最多和索隆少爷打个平手。

    这已经很了不得了,没有学习斗气的人能与习得斗气的人争斗,这不亚于越级挑战,当然这其中更大的原因是索隆少爷是一名贵族,更是一位男爵的直系继承人,索隆少爷当然会自幼习得家传斗气,然而男爵大人是必定不会使他的儿子置于危险之中,洛克从尸山血海杀出来的实力能与身拥斗气的人相匹,这也在情理之中。

第十一章 索隆少爷

    这是一个十余平方的青色营帐,诺大的营帐两侧是不少珍奇的玩意,花盆里红色的小树、吊在半空中的金属架下面连着一个又一个的珍珠、一张灰褐色的熊皮、一个雄鹰翱翔状的木雕。。。。。。总之,洛克识得其中的一些是非常值钱的东西,另一些他不认识,想必更不是凡品。

    营帐正前方是一张橘红色泛着油光的木桌子,右侧是一面巨大的屏风遮挡住了屏风后的景象,洛克判断到,那是索隆少爷睡觉的地方。

    一名有着淡红色瞳孔,黑发,身材挺拔的年轻人站在书桌前,他淡淡的看着眼前这个灰发,神情中透露着好奇,与他年龄相近的士官。红瞳青年是索隆,这个标志性的特征显示出他拥有王都高贵的山德鲁侯爵家的血脉。

    索隆认识这个现在他面前,提着两瓶麦酒的洛克。不得不说,洛克此时乱糟的灰色头发搭配着他破旧皮甲加上提着两瓶麦酒的形象十分滑稽。

    不错,是滑稽,拥有深厚贵族修养的索隆少爷此时对洛克的评价是滑稽,不过,在考虑到这是一名实实在在的普通平民出身后,索隆也释然了,反而对他有了一些兴趣。

    这个灰发却身材比他还壮一号的小队长,这两天没少出现在他的耳边,部队要开拔了,可被打残了两个中队的三、四中队还需要两个中队长,后方的新兵都已经到了,然而中队长确迟迟没有定下。

    连续讨论了几次中队长的人选都没有定下,一是达标准的人有好几个,可位置只有两个,这种实权位置盯住的人不知凡几。二是军营的前两号人物还没发号,他的父亲凯多齐男爵和他的老师大队长威尔骑士。他两位没有发话,别的都是白费口舌。

    洛克也是呼声较高的一个人,竟然有两位中队长推荐他,虽然这两位都是他中队的正副队长。这些人毕竟都是平民出身,不懂贵族之间的权衡利弊,两个中队长都提携自己手下的人,这么粗糙的拉山头方式,简直让索隆少爷咧嘴。

    当然洛克的实力,资历都达标了,甚至在营里还有不小的声望,声望这东西在军营里尤为重要,这不仅能让你坐稳身下的位置,还能增强团队作战能力。至于年龄,索隆少爷就烦这个。

    他今年19岁,不也照样进军营担任骑兵中队的副队长?虽然他是去年才进的军营,因为是骑兵,后来的费尔默大峡谷之战也没有进入到最危险的争夺战中,所以没有经历两次血肉磨坊。

    而洛克,参军四年,大大小小的战役都打过来了,试问新兵们最服的是谁,洛克大哥。所以,整体上洛克晋升的可能是五五开。看洛克此时提着麦酒,略微紧张的看着他的模样,索隆也明白了七八分,这小子脑子不错啊,索隆心想。

    “大人,我是二中队的洛克,前些天刚得两瓶好酒,给您尝尝。”洛克在最初几秒好奇,紧张过后,立马调整好,恭恭敬敬的低头说道,并亮出那两瓶麦酒。

    “唔,不错嘛,放那吧。。。”索隆少爷一指侧面的架子。洛克小心翼翼的把酒放在了架子上,他又飞快的扫了一眼架子上的奇珍,他对这些东西很好奇。

    放好后洛克退回营帐中心的位置,低垂着眼,索隆看着洛克如此恭敬上道,他对洛克的好感加了不少。“你是哪个镇的?”索隆随口问道。“大人,我是矿山镇的。”“今年多大了?”

    “大人,我今年18了。”索隆提起兴趣了,都说洛克年龄太小,不足以担当中队长一职,都说他年龄小,索隆还真不知道这么小,比他还小一岁。他看着此时下把长着胡子,面庞成熟的洛克,他先入为主的以为他是二十几岁的人了。

    “听说你参加过戈登高地血战?”索隆略有兴趣的问道。“是的,大人。”这场可以说是夏尔洛王国与福斯坦王国之间的国运之战,索隆没少听身边的老兵讲,不过这些人都是老兵油子,讲述自己如何如何英勇如何如何杀敌,索隆是不信的。

    他的老师威尔骑士,一名高阶骑士侍从级强者对他讲的是,那一战就连他也身负重伤,个人勇武在十余万人的血肉交战中,连个花也翻不出来。别说他是高阶骑士侍从,就是巅峰级骑士侍从也不行,巅峰级骑士侍从是军团长那一级,高阶骑士侍从是兵团长一级,不得不说的是,凯多齐男爵以一男爵领地能培育出高级骑士侍从,的确不容小视。

    “能给我讲讲么?就讲你自己的情况就行。”索隆迫不及待的要求道,并邀请洛克坐在营帐左侧的休息位置,“这是沙发,夏尔洛人挺会享受的,上次攻破菲戈尔城在城主府缴获的。”索隆介绍道。

    “谢谢大人。”洛克谢道,拘谨的坐在“沙发”上。看索隆少爷如此求知欲,洛克心想,机会来了。

    洛克不是个会讲故事的人,他只是机械的讲述自己的所见所闻,虽然没有热血,没有激情,但却生动,索隆少爷听腻了夸张的描述,这种如小桥流水般的普通人面对生不由己的战争经历,吸引住了他。

    洛克讲到那次血战发生在他参军第三年的晚秋,讲了他当时作为一名长枪兵跟随在约夏克大叔手下作战,他对索隆少爷讲述自己的所见所闻,巨大的火球从天边滑落,寒冷的冰锥刺穿了最坚硬的铠甲,身披重甲骑着战马的强者一剑砍出的气浪劈翻了整整一个小队的人马。

    索隆越听越有兴趣,从不同人口中听出的故事截然不同,他显然比起威尔骑士更喜欢听洛克讲述的故事,他将自己代入洛克的经历,其中的凶险,刺激让他无法自拔。

    对于洛克所说的火球,冰锥等超自然攻击,索隆还是知道一点的,不过他还没资格接触这些,等他什么时候继承爵位后才能一窥究竟。所以他对洛克所说的那种骑士强者更为关注,他自己也修炼了斗气,深知要达到一剑砍翻十余人至少是中阶骑士侍从级实力,他至今也只是入门级骑士侍从,这还是他从九岁就开始修炼家传斗气。

    “那种强者是不是横扫一切?”索隆问道。

    洛克摇摇头,“那种级别的强者我也只见过一次,别人我不知道是不是横扫一切,但那个骑士在砍翻一个小队后立马被周围的士兵淹没,在激发了一片三尺高的血花后遍没了动静。”

    索隆显然不能接受这个事实,中阶骑士侍从级强者在两**队中至少都是大队长一级,这种级别的强者竟然死的这么简单?平平常常和正常人一样,就这么被杀了,被人海淹没。

第十二章 故事

    的确,过十万人级别的战争,高阶侍从级实力也就只够自保罢了。洛克接着讲到,他和其余人在约夏克大叔的带领下在戈登高地的左侧平原与夏尔洛人厮杀,淡黄色的美丽平原杀成了暗红色血与尸体的海洋,战争还没有结束。

    第一天他们小队就减员两人,第三天又有减员。。。直到仅仅过了一个星期,约夏克的小队仅剩了四人。仆兵全部死光,就连三等兵也一死一残,残的那个因为小队身处战场腹地,大家也没办法把他带回后方,在争取了他的同意后,由约夏克大叔动手,给了他一个痛快,两边都不需要俘虏,所有人深知这一点。。。与其被俘虏后虐待致死,不如自己了断。

    约夏克小队在后来的战斗中,虽然只剩下了约夏克一个二等兵带着三个三等兵,但他们的战斗力仍在,人少了默契更高了,几人竟然在后来的战斗中没有减员。

    战争毕竟是战争,充满了不确定性因素,在不停歇作战了一个月后所有的军队都打散了,广袤的戈登高地承载了十余万的人和尸体。洛克在夜晚值班时,他们营遭到了突袭,混战之中洛克没法回到营帐和约夏克大叔他们汇合。

    常年的夜间行军作战和年轻的身体让洛克有了不错的夜视能力,但在那晚,他宁可自己没有这种能力,因为处处都是危险,来突袭的敌人有很多,洛克看不到人海的尽头,他且战且退,跑啊跑,到第二天时竟不知道自己到了哪,每个地方都有战斗。洛克于是就近加入了一处战团。。。

    傍晚,历经一天一夜突袭结束了,敌人撤了,洛克与同为福斯坦一方的士兵们席地而坐,篝火旁洛特向同袍打听到,他竟然跑到了猛虎军团的作战区域,不过他们也打散了,他们中有猛虎军团第二兵团的,第三兵团的,甚至还有几个后勤兵团的。

    当然只是大部分人是猛虎军团的人,也有不少雄鹰军团和战狼军团的人。大家一起干了一整天的仗,收拾了战友尸体安顿好伤兵后,一共两百多人,在当时仅有的一位大队长号召下,一起坐下来吃饭。洛克熬了一天一夜了,在喝了两口肉汤之后就沉沉睡去。

    没有自己的直系长官就有一点好处,不用值夜,长官不认识你啊。接下来的日子里每天都有战斗,洛克当然不能脱离群体去寻找他们营,于是这两百多人,在那名叫福斯的猛虎军团大队长的带领下继续作战,这个时候已经与军部失去了联系,信鸽早就死光了,也不知派人去哪里取得战斗指令,福斯大队长率领他们向戈登高地的中心,也就是雄狮军团所在地行去。

    雄狮军团是福斯坦王国的王牌军团,他们作战的地方也是即将决战的地方。洛克他们这支临时组成的部队不得不来的原因一是这么多年的战争,所有人都打出了血性,懦夫早就死光了。二是离队超过二十天,将被判为失踪。

    失踪仅比逃兵好一些,逃兵不用说,被判后家人贬为奴隶,抓住后更是要在军营门口斩首,用以祭旗。失踪则是给家人补偿一点微不足道的抚恤,一是因为贵族们本着能不花钱就不花钱的原则;二是因为军部无法确定失踪的人是逃跑了,还是被俘了,还是死亡了。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士兵是不能脱离军队太久的,尤其是平民出身的军人。洛克当时已经参军两年,深知这一点。大不了战死算逑,洛克不止一次这么想。毕竟战死得到的抚恤,够三口之家五年饿不死。

    奥摩尔历1345年晚秋,夏尔洛西部行省戈登高地中部平原的一角,一支3000人左右的福斯坦军队与一支2000人左右的夏尔洛军队展开厮杀,福斯坦标志物一般的黑色战旗上一只雄狮咆哮图印刻其上,显示这支部队隶属福斯坦王国的王牌军团雄狮军团,另一支部队的红色战旗上一只苍狼仰天长啸,这是夏尔洛的王牌军团战狼军团。

    战斗已经开始了不知多久,五千人近一个兵团的总人数创造了这个血肉磨坊,这边以人数优势包围了另一边,那边比另一边似乎较多的超自然力量,也在支撑着。5000人杀成了不足三千人,此时战场上已经没有了明显的敌我之分,所有人都在与他最近的敌人厮杀,用剑砍,拿刀捅,用牙咬,无所不用其极,每个人沾满了血液,自己的或他人的。

    洛克所在的这个临时队伍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个景象,领队的福斯大队长当即激发斗气,策动战马,率领他们冲入战场。

    这么一大帮人出现,两军的指挥官都发现了,夏尔洛人本来就是苦苦支撑,见敌军来了援兵几乎都心存死志,因为所有人都在混战,根本撤不出来,没有了后路,夏尔洛人无所顾忌更加凶狠起来,于是战争更加升温。而福斯坦王国的指挥官是雄狮军团第三兵团的兵团长,一位高阶骑士侍从级强者。

    他的第三兵团和夏尔洛的这支部队在戈登高地来来回回战斗了半个月,这是一次绝好的抹杀夏尔洛军队有生力量的机会,作为高层他知道,福斯坦王国比夏尔洛王国多一个行省,国力就比夏尔洛雄厚,而且国内爆发了两年的旱灾,平民都吃不上饭基本,只能来吃军粮,招兵更不是问题,所以王国高层是打算强吃下夏尔洛王国。

    别看他率领的第三兵团阵亡数都过半了,但他只要吃下对面的敌人,打散他们的番号,他就是有功。他看到这支来历不明的援军心头一喜,这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其实按照正常老兵油子的做法应该是遇见这种规模混战能滑脚就滑脚,可是被两方发现后就不是这么回事了,夏尔洛人以为敌军又来援军了,做困兽之斗反而向他们冲去,福斯坦军队的指挥官兵团长也乐的减少自己的损失,将敌人向洛克他们引去,这个率领洛克他们的福斯大队长,不是个愣头青就是个从上面下来镀金的贵族,根本不知道战争的残酷,反而嗷嗷冲了上去,没办法,洛克他们也只得上。

    果然,在两军交战的一瞬间,局面就成一面倒的形势,一边是夏尔洛的百战强兵王牌之师,一边是临时组成的杂牌部队,相识还不到一周,根本不敢放心把后背交给别人,人人各自为战,成为夏尔洛人案板上的鱼肉。至于那名福斯中队长,他是第一个与夏尔洛军队撞上的人,斗气赋予了他更强的力量,这也给了他更强的反作用力,在撑了不久后,那个一飞高过五米的头颅应该是他的。

    主帅被杀,200多人的队伍像割麦子一样被层层撂倒,洛克处于队伍中心,他亲眼看着那个临时大队长高高的头颅飞起,看着周围的战友一个个倒下,洛克那时参军已经三年了,手上没少沾血腥,杀过的人之少也能凑齐一个十人小队了,之前是他杀别人,现在轮到别人杀他了。虽然他早就不把生死当回事了,但面对死亡的时候还是做不到那么镇定。

    王牌军队果然是王牌军队,虽然鏖战了半个月,夏尔洛的战狼军团战斗力依然不容小视,雄狮军团第三兵团的兵团长一看觉得差不多了,大手一挥,率领身边的兵团近卫骑兵队冲了上去。

    洛克他们现在的情况不容乐观,200多人被夏尔洛人杀的不足100,战狼军团指挥官也是一名高阶骑士侍从级强者,他一马当先率领麾下不足300人将洛克他们的阵型冲散,中阶骑士侍从级的福斯大队长,就是被他牵扯住一刀砍了脑袋。

    而此时第三兵团兵团长率领手下部队700余人又包围了夏尔洛人,没错,第三兵团这是把洛克他们这支突然冒出来的外援当诱饵了。

    杀杀杀,洛克疯狂的挥舞着自己的铁剑,这种近身肉搏不适合用长枪,他的长枪在刚刚交手时就被他扔了,洛克知道自己这些人被包围了,他不敢保留实力,更不敢停留在一个位置,他且战且退,活着的希望在哪他不知道,他只需要做到活的比别人更久就好。

    就算被包围,这只临时组成的队伍还是爆发了自己的潜力,100多人竟硬生生围成个圈挡住了夏尔洛人的拼死进攻,洛克此时在靠近战狼军团与雄狮军团的主战场位置。这也是战斗的最外围区域。

    洛克的实力在临时拼凑的这个队伍中只能算中游,甚至还有所不如。他虽然没有强劲的实力,但他有一个不错的脑子。他知道躲在最里面也没有用,只是死的晚一点罢了,这群夏尔洛人双眼通红,丝毫不在意自己受伤的进攻架势,绝不是自己这只临时队伍所能抵抗的,现在想要活命的话必须往己方人多的地方跑。

    自然不是被包围的人多的地方跑而是往包围圈外跑,只有往外冲,才能看到生的希望。

第十三章 红海花

    那一战洛克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下来的,只知道当他再次醒来时是在一座高达八米的死人堆脚下,一个面色略显稚嫩,有着黄糟头发的青年救的他。洛克向索隆少爷讲到,这个青年叫凯恩,和他年龄一样,但参军比他晚一年。

    这是洛克和凯恩的第一次见面,那时凯恩并不知道洛克还活着,他只是一个战场上的杂兵,奉不知姓名的别的士兵的命令,将战死的己方士兵聚集在一起准备火化,洛克也只是作为一具即将火化的尸体被他拖拽。

    所幸的是洛克没死,他只是流血过多晕了过去。也就在那时,虚弱即将死亡的洛克被凯恩的半个糠栗饼拉了回来。从那之后,洛克带着凯恩这个小弟经历了世人谈之色变的戈登高地血战活了下来。

    洛克后来终于想起他那次是怎么活下来的了,最后仅剩的十几人被百余骑士冲击,前排的人被高挑的长枪挑起,后排的人被矫健的战马撞碎了四肢,洛克在千钧一发之间,猛然抱住旁边己方一名被即将到来的死亡吓傻的士兵,冲向敌人战马的方向,将他举放在自己的正上方,承受来自战马践踏的力量。那名替死鬼作为一个缓冲,洛克第一时间没有被踏死。但洛克也被踏碎了几根肋骨,他强撑着一股求生的意志将周围的死尸拉过,掩盖在自己的周围后,终于失去了知觉。

    陷害战友是死罪,尤其在军营里,被发现后将被凌迟,并且家人世代被充做奴隶。所以洛克将此事烂在了心里,谁也没有告诉。也就是那次战斗后,洛克正真成长了。他并没有对此事有任何心里阴影,反正那种情况下所有人都会死,为什么不能用别人的命换自己的命?

    那一战之后洛克的收获除了更成熟外,就是收了凯恩这么一个小弟,凯恩是提尔省某一小镇的乞丐,旱灾中活不下去了才来当的兵,他所属的队伍被打散了番号,就算重回自己所属兵团也是沦为炮灰的命,所以他自那之后就跟着洛克。

    洛克战后找到了约夏克大叔所带的小队,10人小队就剩约夏克大叔,卡尔,以及洛克了。也就是那次战争,约夏克大叔升为中队长,卡尔为副中队长,洛克成为二等兵小队长,洛克看凯恩长得瘦又机灵就让他担任小队斥候,也是在那次战斗后,所有小队减员严重,别的小队的成员补充到了洛克小队。洛克,汉斯,凯恩这铁三角在那时凑齐。

    故事讲完了,不知是索隆少爷感慨还是洛克沉浸在了回忆中,帐篷里陷入了短暂的回忆。至于洛克从战狼兵团包围死里逃生那一段,洛克仅仅介绍道自己是躲在死人堆里才逃出生天。并没有细讲,这事只会烂在洛克心里,永远不会被发掘。

    “啪啪啪。。。”索隆少爷在短暂沉静后拍起了手,“不错,怪不得你洛克能在营中闯出名号来,的确有实力,有胆气。战狼军团在戈登高地被全灭一事震惊了福斯坦,夏尔洛,及周边各国,没想到你一个小人物也参与了这场大战之中。”

    “我所处的那处战场只是战狼军团下某个兵团与我方雄狮军团的战斗罢了,大人谬赞了。”洛克也不是第一次混官场了,这种套话一个又一个的,在索隆少爷面前展现了一个有实力又谦卑的好下属形象。

    “恩,你能做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说吧你这次来找我到底是什么事。”索隆少爷说罢,眯着眼睛问道。但这次的询问,更加掷地有声,也更加的真实。

    洛克立马弯腰抱拳,沉声说道“属下希望在今后的战争中能跟随索隆少爷左右,与少爷您一起上阵杀敌。”这就是夏茜昨晚分析所得,既然新军是为索隆少爷建立班底所用,索隆少爷一定就是队长指挥官角色,此时洛克不需求官,只需表得忠心就行。相信索隆少爷不会亏待他。

    “恩,你的事我知道了,既然你选择跟着我,那就有你的好处,这株红海花对汲取斗气一点帮助,他对我已经没什么用处了,你走时切一枝条带回去吧,放在周围可以加快修炼斗气,当然也可以研磨成汁喝下,可以生服,不过味道不太好。这够你用三天的。”索隆少爷显然也为能有一实力强劲又头脑灵活的下属效忠感到高兴,他毫不吝啬的指着左侧架子上一珊瑚状红色植株说道。

    “谢索隆少爷。”虽然索隆少爷没有明确说什么,但对修炼斗气有帮助的宝物都赠送了,一切尽在不言中。

    洛克走到那红海花前,拿起花旁边一袖珍小刀,沿着一食指长枝条边缘切下了一条,虽说索隆少爷言这东西对他没用了,但看着红海花上有不少切割痕迹,想来索隆少爷也是经常服用的,红海花也不是完全对他没用,洛克不敢造次,只是取了小小一条,便恭敬退到一边。

    “恩,你的酒我收下了,我要休息了。“已经过了很长时间,索隆也有点累准备休息会了,于是送客。洛克也不敢再打扰,目的已经达成,也离开了索隆少爷的帐篷。

    洛克心情愉悦恩走向自己小队的营帐,今晚他准备在营里过夜,毕竟不能每晚都外出不归,影响不好,当他当了中队长才敢那么明目张胆吧。夏茜那他昨晚已经说过了,不用等他,过两天洛克会去看她的。

    正午十分,军营里时不时传来士兵操练的呼喝声,快要开拔了,每个小队长都开始训练自己小队的士兵,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当然,机灵的人在这时最是积极,比如洛克。

    军营正中间的墨绿色帐篷里,气氛沉静。坐在首位的是一位拥有成熟气度、挺拔并留有一抹深色胡子的褐发中年人。凯多齐男爵今年已经40岁了,常年的位高权重和不俗的实力让他给营帐中在坐的其他人十分大的压力。在男爵讲话之前,没人敢出声。

    营帐**有10人,首座的是沉稳的凯多齐男爵,左侧是身穿铠甲,体格庞大威名赫赫的骑兵队队长威尔骑士,右侧是神态从容的索隆少爷,再之后则是包括约夏克在内的六位中队长,九人围坐在营帐中的一长条桌前,以首座的凯多齐男爵为首。男爵身后则是一身穿管家服的老者,看年龄估计有50多岁了,这么多年了老管家一直服侍男爵左右,在座的人没人敢小瞧他。

    “五日后进攻法兰斯城,军部这次给各兵团下了死命令,两个月后必须会师恩特尔城,所以这次法兰斯城攻城战必须速战速决,喀什尔那边已经联系好了。”男爵一出声便对此次会议下了任务,毋容置疑的语气让人无法反驳。

    “看来军部也着急了,也是,毕竟雄风军团都快打到埃利斯城城下了,咱们雄鹰军团连恩特尔城都没看见。”说话的是第一中队中队长蒙特,不同于约夏克大叔以资历和勇武而担任中队长,蒙特中队长倚仗的是他的头脑和智慧,他是男爵的智囊。也只有他敢在男爵面前这么说话。

    “恩,两大军团矛盾已久,这次让雄风军团的人拔了头筹,军部那帮人不着急才怪。”威尔骑士也附和道。

    几月前攻破费尔默大峡谷后,夏尔洛王国如同脱光了的羔羊,暴露在福斯坦军队的铁骑下。三大军团分上中下三路进攻夏尔洛腹地。雄风军团走上,雄狮军团走中,雄鹰军团走下。

    夏尔洛王国共有三个行省,国土整体成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位于西部的彼得斯领历经三年,在戈登高地血战,费尔默大峡谷失利后,已经告破全面失手。仅剩的两大行省在夏尔洛正规军被歼灭后也没有像样的抵抗力量,所以王国高层在商议后决定分三路而下。

第十四章 会议

    由雄风军团和雄鹰军团取两省省会埃利斯城和恩特尔城,王牌军团雄狮军团则是直奔夏尔洛王城奥迪斯城。奥迪斯城位于两省中央,雄狮军团遇到的阻力也最大,所以雄风和雄鹰两军团在拿下两省后要立刻驰援,将夏尔洛的王城攻破,以此来真正覆灭这个王国。

    “这次进攻法兰斯城只是一个跳板,第二兵团其他大队也几乎肃清占领了周边各城镇,兵团指挥部传来消息,要求我们尽快前往比摩尔城汇合。”男爵接着说道。

    “比摩尔城。。。”营帐里顿时传来窃窃私语声,看来在座的都对这个城不陌生,这是一座伯爵领的中心城市,也是第二兵团与雄鹰军团其他兵团会师的最后阻碍。

    “已经这么着急了吗?不是还有两个月的时间。。。”第一中队长蒙特不解道。此时他们大队距离比摩尔城还有很远,途中至少还有三四个城镇,况且作为一个伯爵领中心城市,那个伯爵要是脑子没坏掉的话,必定集结了大量武装,蒙特还不想这么快又打硬仗。相信男爵也不想。

    男爵看了他一眼,又环视营帐中的其余人,轻轻敲了敲桌子,窃窃私语声顿停,每个人都看向男爵。男爵沉默许久,皱着眉头终于沉声说道“国内快撑不住了,必须尽快结束战争。”所有人立马一凝,各有所思。

    凯多齐男爵在王都有人,自然清楚,虽然旱灾结束了一年多了,但国内劳动力严重缺失,尤其是青壮年,男女比例快要达到1:3了,田里耕种的都是老弱妇孺,虽然能勉强自给自足,但军队消耗是快维持不下了,这只是一方面,人口损失,战争损耗,巨额外债,福斯坦王国只是一个小王国,支持不了这么长久的消耗。

    既然男爵都说出了实情,蒙特作为男爵的智囊也附和道“既然如此,我们要尽快拿下法兰斯城。”

    “法兰斯城少说也是个男爵的领城,没有万全的准备恐怕不太好拿啊。”既然决定要拿法兰斯城,在座的人也不再拘谨,开始商议道。“况且,我们营至今还不齐全,是不是。。。”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就是决定营里两位中队长的人选,讨论了这么久,终于讨论到了正事。但这涉及到了官职替换,他们只是中队长,没资格决定,只有听从男爵的指派。

    “不错,营里至今还缺两位中队长,你们有什么推荐吗?”男爵略低着头,平静的问道。之前已经因这个问题讨论过多次了,但每次都没有定论,这次必须要决定人选。

    “我觉得拿罗马这小伙子不错,可以胜任。”说话的是第三中队的中队长,他推荐的也是他中队的一个小队长,他的中队上次被打残,副中队长都死了,这次选的中队长,不出意外是补进他的中队,他更希望来的是一个知根知底的人,而且能以他为首。

    “杰尔森怎么样,五年的老兵了,实力领导力都不错。”这次说话的是第四中队的副中队长,他们中队更惨,费尔默大峡谷之战活下来的不到三分之一,中队长直接战死,他目前代理中队长。现在他们中队大都是新兵,他急需一个老兵来帮他带带,他推荐的不是本队的人,是第一中队的。他也想把“代理”那两个字去掉,要是别的中队的人来他中队当副中队长,他也不怕被分权,他们中队现在的小队长都是和他一起活下来的兄弟,都听他的。

    “弗吉尼怎么样,一个实力强劲的小子。。。”

    “吉布呢,这家伙可是个老兵了,也有担当。。。”

    。。。。。。

    营帐里六个小队长都提出了自己的心仪人选,约夏克当然还是提及的洛克,他对洛克的评价是做事沉稳,有干劲。

    “都静一静。”首位的凯多齐男爵揉了揉眉心,用食指敲了敲桌子,果然又是这种场面,前几次也是这样争论不休,没有定夺。“这次采取投票的方式。”

    果然是这样,在座的几人都心照不宣的互相看了一眼,每当军营里遇见意见不合,或者重大事件时,如果男爵大人不亲自决定,而其余人又没有统一意见时,男爵就会选择投票。据说这是男爵年轻时在奥摩尔帝国留学时所学到的议会投票制度。

    一帮大老粗对这种制度的公平公正没读出来,只是觉得男爵这么做很有人情味,没有其它贵族那么大的架子,这个营帐中的所有人都对男爵很是信服的原因可见一斑。

    于是从男爵左手边的威尔骑士开始投票,六名中队长共提议了六名中队长候选人,他们中有两位幸运儿能晋升。热门人选是拿罗马和杰尔森,他俩毕竟是三四中队长自己挑的人,在座的相熟的都要给个面子,别人也不是没有机会,吉布、洛克也有不少人支持。

    威尔骑士一如既往的弃权,在这种权利更替的投票中,威尔骑士为了避嫌几乎都是放弃投票,原因是威尔骑士也是一名贵族,他是由男爵册封的贵族骑士,据说威尔骑士家族世代是凯多齐男爵家族的家臣,威尔骑士的祖先曾是凯多齐男爵祖先的亲兵,当年随凯多齐男爵祖先一起来到德尔省打拼。

    凯多齐男爵家族也不负威尔家族,将其封为世袭贵族骑士。早知道福斯坦王国为了防止大贵族割据,规定上位贵族只能分封其下两个阶层的贵族,而且名额只有一个。也就是说只有男爵才有资格分封贵族,虽然是最底层的骑士。以此类推,子爵可分封一名勋爵,伯爵可分封一名男爵,侯爵可分封一名子爵。而且由大贵族分封的贵族领地,需要大贵族自己支出。所以可见威尔骑士家族深得凯多齐男爵家族的信任。

    至于公爵,福斯坦王国是没有公爵的,几百年前福斯坦王国还是一个小小的公国,现任国王的祖先也只是公爵而已,所以王室深知公爵的能力与影响力,在福斯坦王国立国之初第一任福斯坦王国国王就告诫后人不得分封公爵。

    而威尔骑士家族也不负凯多齐男爵家族的支持,几乎每一代都有中阶骑士侍从级强者诞生,以至于这一代威尔骑士更是晋级了高阶骑士侍从,战力惊人。

    威尔骑士以后,则是蒙特中队长投票,依次投票直至右侧的第四中队副队长。至于索隆少爷,在场的大多数人习惯性的忽略了他,因为索隆和男爵一样,几乎不参与此类型的投票。

    洛克因为是第二中队长约夏克提议的,所以他作为第三位投票人,在六人中正好处于中间位置。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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