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言情小说开海TXT下载开海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开海全文阅读

作者:夺鹿侯     开海txt下载     开海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百零二章 剧本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伦敦府下辖城镇的大街小巷、村庄郊外,每个百姓都发现他们身边到处有人在传播一个消息。

    “知府大人的安民小剧场就要开播啦!

    正在面向英格兰、爱尔兰、苏格兰招收编剧、演员、舞娘、诗人与乐人。

    不论是全英格兰最老练杰出的演员,还是只对演戏稍有了解的愣头青,只要有志于此、用心学习,在伦敦府的安民小剧场都有你的一席之地!

    一经录用即发放安家银十两,月薪二两白银起,更有伦敦城内安排住房的重大福利,夏日饮冰、冬日暖墙,成家立业指日可待!”

    布告一出,即轰动全国,别管会不会、甚至别管到底看没看过戏剧,只要能凑出点路费,各地赶来的应募者络绎不绝。

    老剧场的詹姆斯做梦也想不到知府大人为他们准备的新剧场选址。

    原本官府的计划是修缮被抢掠烧毁的老剧场,可修缮的工作做到一半,老詹便陷入浓重的担心中,不敢再继续修缮下去。

    因为女王被明军押送上船了,伦敦城内一定还有心向都铎王室的百姓,到时候老詹等人为汤显祖演出,哪怕他们不懂众矢之的这个成语,也能想到自己的下场。

    汤显祖也有这样的担心,这些优秀的老演员如果在别人的破坏中被杀,造成的损失比官府捕杀几个反叛者要大得多。

    何况如果发生那样的事,带来的影响会很不好。

    所以他专门找上老詹说:“没事,可以换个剧场位置。”

    老詹姆斯认为汤显祖会给他换个安全的地方,却没想到几天之后,他和在汉文学堂上课的莎士比亚一起被带到城外西郊。

    城外西郊的汉普顿宫。

    在泰姆河畔,汤显祖跨入宫门站在最前约五十米见方的前广场中间,转过身张开双臂道:“这里,这里作新的剧院。”

    汤显祖差点就为自己这明智的想法鼓掌了!

    汉普顿宫这地儿它在郊外,全石制大型建筑,放火是肯定烧不坏,又有一座城门能对看戏的百姓进行检查,内部还能驻军。

    几乎能杜绝里应外合、火药爆炸、携带兵器等问题。

    而且这王宫以前谁来过?如今直接给他们开放了——这也是安民大剧场名字的来源。

    在大明,安民的意思是安定百姓生活。

    而在词汇匮乏的英格兰,反正这是个新词儿,由‘人’和‘剧场’这两个旧词拼在一起。实际上怎么理解都行。

    人的剧场、观看者的剧场、或者人民剧院?

    他们没那么多词,日常所需的分类词就俩,一个是‘女王的’、一个是‘人的’。

    汤显祖最近刚刚学习到一切比较新奇的东西,新生。

    英格兰人从欧罗巴学来的东西,在汤显祖的理解里,比较像王莽的托古改制,名义上效法古人,实际上为自己代言。

    也就是通俗理解上的文艺复兴,不过它在这个时代的直接翻译是再次出生……不论陈沐、赵士桢还是汤显祖,所有接触到这个词的人并不觉得有什么好翻译的,所以它可能至多也就是重生了。

    因为这个词跟大明没关系,跟新大陆也没关系,跟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没半点关系。

    也造成不了什么深远影响,有人在乎印加帝国的意识形态改革吗?

    一群人为神是天下最重要的人,突然有一天被新贵族煽动对抗教会约束,拿出了人才是世界是最重要的东西这一道理,有什么值得推崇的吗?

    值得推崇肯定是有的。

    只不过对这个时代掌握全部话语权的大明人来说,能明白这意义的人都少之又少——他们从非常非常久远的古代就认为人是这天下最重要的了,而且还有人非常明确地提出人这一集合中民是最重要的。

    汤显祖也觉得这事非常奇怪,你又不是神,身为人,为何要觉得神是天下最重要的?

    值得高兴的是,他们当中一部分在航海贸易中赚到钱的人,终于以一种暴发户心态认识到自己是天下最重要的,不打算继续当奴隶了。

    但汤显祖拒绝让他们当主人。

    汉普顿宫的安民剧院,就是拒绝的开始。

    巨大的广场被修出了舞台,从牧野营中调来的军匠正紧锣密鼓地对这里实施改造,

    他们的知府大人计划将汉普顿宫改造出四个大剧场,每个剧场要有不同的摆设,以适应不同剧本下的场合需要。

    人最怕的是没有想法,一旦有了想法,实施起来的难度都要小得多。

    汤显祖第一个要创作的剧本,直接用上了心机,他要做一出悲喜剧,目标就是那些数量最多、头脑浑浑噩噩,最容易参与反叛的英格兰百姓。

    他专门从部队里找了几个艺人出身的军乐手、从拳场招了仨嗓门大的人,还打算招几个英格兰本土乐手,演戏时让他们充当伴奏。

    不过在剧本创作上,还是犯了难。

    “你们这儿没有进京赶考?”

    汤知府写出个发生在英格兰以男性视角为主、女性视角为辅,中间穿插大量王公贵族、走卒贩夫、叛军强盗等多个立场不同的角色。

    披着长篇爱情故事的外衣,从中宣扬都铎王室、教会、贵族、商人新贵族对百姓的压榨,旧国家对平民百姓的不公、女性的歧视与限制,以及来自爱尔兰的大明侠客对百姓的解放。

    结果在一开始就卡住了,计划里男主角出身低微,与女主角青梅竹马,通过科举成为秀才,回乡却见心上人被贵族霸占。

    结果翁立安说这没科举,急得汤显祖差点背过气去。

    “没科举怎么改变地位?他低微的地位,如何能看见贵族的全貌?”

    翁立安示意知府大人不要气坏了身子,抬起一根手指道:“私生子,他可以是一位财产丰厚贵族的私生子。”

    “那是个什么玩意,不行不行,我们要宣扬的是人可寒窗苦读十年改命,而非人因命而改,何况他若是贵族的私生子,那他也是贵族。”

    紧跟着,翁立安又抬起一根手指:“那,那就让他是教会学徒,寒窗苦抄十年书。”

    看见汤显祖的眉头再一次皱了起来,翁立安灵机一动,以更快速度拍响了自己的胸脯,道:“那就让他叫翁立安,进汉文学堂苦读十年!”

第三百零三章 翁立安

    当一件事开始时,大多数人想不到它会以如何结尾作为收场。

    伦敦知府发出覆盖全英格兰、爱尔兰、苏格兰的招募演员,最终除了几个出自剑桥的学生,其他人统统落选。

    成百上千的落选者兜兜转转,最后不约而同地进了西敏寺的汉文学堂。

    这可能是大明设立南洋军府、建立海外第一所汉文学堂以来,最成功的一次招生。

    人们只是用眼睛看,就已经认识到有一口熟练的汉文,在伦敦能起到什么作用了。

    安民剧场的真正掌权者不是过去老剧场的主人,汉名金米的老詹姆斯;也不是剧作家克里斯托弗·马洛与罗伯特·格林。

    而是名不见经传、毫无演艺剧本经验的翁立安,威廉·莎士比亚。

    只因为他既会汉文,也会英文。

    哪怕掌握的没那么好,也已经能与汤显祖进行一些简单的对话,足够理解汤显祖想要表达故事的内核。

    第一个被搬进汉普顿宫安民剧场的戏剧,名为《伦敦记》,一切以故事主角‘翁立安’的眼光,从普利到伦敦,讲述这段战争岁月里小人物的悲剧人生。

    剧本由汤显祖写成,翁立安加以翻译、并加入自己想要的桥段,最终交由克里斯托弗·马洛与罗伯特·格林润色。

    故事以百丽儿与一名同在伦敦的女孩两个演员的视角展开,地点是普利茅斯的郊外,她们二人扮演一对商业新贵族的女儿。

    用她们的所见所闻,交代黑死病来袭、贵族逃出城镇进行封锁、大明商贾赈灾道长治病,在她们郊外的家中,父亲受命去城外为避难的贵族提供衣食等招待。

    这样的背景下,下一幕故事发生在普利茅斯城内,年轻的平民翁立安对教会有着近乎病态的虔诚,眼看黑死病肆虐城中,听信教会主教的唆使,企图用火枪杀死前来治病的曹道长,却因为火枪劣质未能发火。

    百姓舆情汹汹,要在普州独立,报复那些抛弃他们的贵族,翁立安被夹裹其中,试图第二次对曹长青进行暗杀,借着曹长青的信任,用火药埋在县衙二楼,最终将曹长青炸伤。

    借城内明军与城外交战的机会,翁立安与同伙逃出城去,但旁白会为他思考,为何统治他们的贵族抛弃百姓、为何教会对黑死病束手无策、为何要伤害帮助他们的曹长青?

    在城外,翁立安与几名同伙饥寒交迫,进入百丽儿姐妹的庄园想乞讨些吃食,却被百丽儿拿着棍棒打了出去,她们在言辞中充满了对翁立安这种平民百姓的鄙视。

    翁立安没有还手,带着朋友离开普利。

    而百丽儿姐妹也很快就杀青了,因为在翁立安等人离开不久,她们热情地接待了两名贵族青年,却被玷污身体,夺取性命最后被扔进井里。

    “什么?我要被当着所有观众的面扔进井里?”

    百丽儿听着翁立安的陈述,瞪大了眼睛尖叫道:“我会死的!”

    “不不不,没事的,就是这个井。”翁立安带着她走到汉普顿宫第二幕的一个场景舞台上,指着地上的井道:“它是个假井,舞台下铺着棉被,你下去后可以爬到后场。”

    百丽儿这才安定了心思:“开场前我要试着跳几次,这对观众来说一定很刺激。”

    “对吧?我也是这么想的,汤大人原本的剧本,是要你们两个在受到玷污后自己跳井,我对这很疑惑,认为被人杀死丢进井里更好。”

    “那后面呢?”

    翁立安翻开剧本,继续看着道:“你的父亲回来,发现家中一片狼藉,通过别人口中知道你们的遭遇,决定去伦敦向女王控诉;而我,也在与你告别后踏上去伦敦的路。”

    “在路上,还会有马洛扮演受尽折磨的奴隶,受不了贵族主人的欺压,切下主人的鼻子吃掉,把主人的妻子扔出窗外,最后自己对神发出嘲笑自杀。”

    “格林会扮演一个制皮匠,因战争被贵族征召,战事不利时被贵族自己逃跑,把他推到面前,被魏先生扮演的明军士兵饶过性命,却又为旧主人背叛魏先生,杀死了他,可是回到家乡制皮铺子已经被贵族吞掉,什么都没给他留下。”

    “你的父亲在伦敦向女王控诉,却因证据不足被遣返;在伦敦郊外,我、格林、你父亲,三人相遇,我们会看见王室的暴政、贵族的骄傲、法律的混乱、贪官的侮辱、愚民的欺负。”

    “这些向东是死、向西是死,等死是死,叛乱也是死,只为引出一个:是默默忍受贵族支配而死,还是跟随明军誓死抗争,为推翻都铎旧贵族、建立我们平民百姓靠学习选拔官吏统治的国家而活。”

    翁立安缓缓点头:“这,是个问题。”

    说罢,他合上剧本,道:“故事里我还有一段爱情,不过汤大人原本安排的故事不太符合英格兰的文化传统,哪儿有人一辈子只和一个人上床,而且还终身未嫁,我认为这还需要再做考虑。”

    “不过即使不加入我的爱情故事,这个剧本也已经很完美了,只差让格林和马洛好好润色一番,就可以放在舞台上表演。”

    “而且汤大人还为演出准备了乐队,眼下正在县衙编曲、编唱词。”

    百丽儿也接连点头,道:“我朋友家的木材厂最近也在忙着制作舞台,听说这部戏剧将来不单单要在汉普顿宫演出,还会周游全国。”

    “以后还有机会去法兰西、西班牙甚至新大陆演出,剧作家、演员、乐队,这真是前所未有的改变!”

    翁立安的脸上也带着满足的笑容。

    他有一种预感,这部剧本很可能会成为历史上最有影响力的戏剧,开启一个行业的先河。

    更重要的是,出于汤显祖的矜持,尽管知府大人几乎完成了整个剧本一大半的工作,却并不打算在剧本、演出中署名,而将所有功劳都给了他,翁立安。

    并且以后汤显祖写的剧本,也打算交由他来署名。

    知府大人不在乎钱财、也不在乎名气,实在太让翁立安快乐了。

    他并不在乎身后的名声,但他很在乎身前的富贵。

    翁立安前些时候在伦敦郊外买了一片坟地,让石匠把创作的真相埋了下去,上面毫不吝啬对汤显祖的感激之情。

第三百零四章 随便挑

    《伦敦记》是汤显祖的牛刀小试,在这一过程中,使用了许多阴暗的手段。

    玩心眼,很难有人能玩过熟读圣贤书的文化人,毫无疑问汤显祖就是其中之一。

    只不过他缺少经验。

    自幼知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成年清楚水如何载舟又如何覆舟,他学到数不清关于统治的知识,却从来没有哪本书告诉他:如何用别人家的水覆被人家的舟。

    这需要弄清楚权力的本质——一种配合的游戏。

    即人们相信,追随皇帝、国王、诸侯、领主,对自己有利、能得到奖赏;相反与皇帝、国王、诸侯、领主做对,对自己不好,会受到惩罚。

    所以当人们配合的时候,看不见摸不着的权力就存在了;反之人们若不愿配合,看不见摸不着的权力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对汤显祖来说是个非常新奇、有趣的观点,对他意义甚至大过了《伦敦记》本身。

    如今他的伦敦记这一出戏,目的就是把英格兰都铎王室在战败后松散的权力解构掉,彻底推翻百姓对都铎王室的配合。

    正因如此,这位伦敦知府才能在见到心急如焚的普州参将应明时不急不躁,不但能劝他冷静,而且还能胸有成竹地告诉将军这场战争真正的目的。

    “战争胜负的关窍在于支持,非为军争,假使都铎夷无人支持,德雷克不过一夷人裨将不足为虑,三五农夫便可擒杀。”

    英格兰的事情,在汤显祖几句话的过程中又走上了正常的轨道。

    以应明为代表的明军低级武官在海外战争中是不理智、不正常的,他们重视军事征服超过一切,笃定军事胜利能解决一切问题。

    这种弊端在过去并未显现,是因为在他们活动的东洋亚洲,所遇之敌皆为以部落形式反叛的原住民、同样以军事征服为目的的西班牙、深陷分裂宗教战争泥潭的法兰西。

    他们的敌人都没有认识到脚下正在发生战斗的土地是他们的国土。

    至于艾兰王国,一切撕扯的力量都被艾兰王朱晓恩承受了,与明军无关。

    只有在英格兰,同样的政策行不通,因为这是一个本土承平百年的国家,尽管女王的部队已经投降,但人们还有抗争的渴望。

    有渴望,德雷克便应运而生。

    即使应明能杀死德雷克,也还有阿雷克、约雷克,没完没了的叛军会跳出来。

    军队是用来破坏的,鸟铳与大炮不能拿来铺路架桥、开辟矿山,杀得满地人头滚滚,越杀反叛越多,又能如何?

    最后还是没人干活,种不出粮食、赚不到金银。

    汤显祖认为他们不是杀人狂,到这海外夷岛目的非常明确,不是杀光岛上的人,而是要为国内创造财富与资源。

    说白了,他才不信掉进钱眼里的陈沐把他送来伦敦当知府就为看些战报。

    不过应明不懂这些道理,他认为伦敦的这个知府脑子可能坏了。

    这个人政务处理的不错,被打烂的伦敦很快被修缮,丈量土地、百姓上籍、分配田产都井井有条,还给汉文学堂从各地招来数千学生,那些个教谕都忙不过来了。

    唯独,太喜欢看戏了。

    应明就没见过有人像汤显祖这样着迷戏剧的,他听说上一个这样的人叫谭纶,可也没听说谭纶是整天跟戏班子混在一块的。

    汤显祖倒好,不但自己整天跟戏班子混在一起,还不停地从他手里要人。

    刘志、魏进忠、百丽儿,还有好几个军乐手,全部都被汤显祖要去,偏偏他还不愿意因为这点小事和知府闹脾气。

    结果现在连带着魏进忠对戏剧也有了非凡喜爱,整天一回军营就喊台词,烦的不行。

    应明是真对戏剧没兴趣,唱戏还行,可这的戏剧跟唱戏不一样。

    比较起来,更像上古时代的祭祀和街上杂耍打把势的。

    或者说干脆是把几个打把势的放到祭祀台子上,巴拉巴拉的,没什么意思。

    他这是标准的征服者心态,打心底里就看不上被征服者的一切。

    这还跟殖民者不一样,对比同时代稍早的西葡殖民者们,应明在地位上比皮萨罗、叶尔马克高的多,要是殖民者们同处一个阵营,别人的权力、身份只能在应明手底下当个小队长。

    殖民者们是恨不得发现点什么,发现了捡也好抢也好,都装到自己的包包里。

    汤显祖这种,就比较像传教士心态,满心想的都是意识形态输出,剩下点精力也要用在研究上。

    应明就不一样了,财富,他不需要财富,因为整个英格兰所能拿出、能吸引他的东西,已经在西敏寺被攻陷时成为他的战利品。

    现在整个英格兰拿不出他想要的东西,财富又有什么用?

    求知欲?应明也没有求知欲,整个人除了征服的功勋,没有一丁点儿动力。

    因此先前城外的演出他就路过的时候看过一眼,往后就没一丁点儿兴趣了。

    就这在排练的时候,汤显祖还叫应明过去呢。

    汤显祖说必须让他过去,对战局有帮助。

    应明挺难受的。

    他是真觉得——这知府大人就看不出别人的喜好,拒绝一次还不行。

    打马往汉普顿宫走的应明憋了一肚子气,他觉得确实要挑个时间跟汤显祖好好谈谈了。

    你喜欢看戏,你就去看,只要政务处理好了,你是伦敦知府,整个英格兰谁都不能拦着不让你看戏。

    可干嘛非要拉着我去看戏呢,我应明就喜欢打仗杀人放火,可那我也没出征把你夹在肋下策马冲锋对吧?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啊。

    他现在就觉得自己是别人冲锋把他夹在肋下的那个。

    汉普顿宫的安民剧场看上去确实挺像那么回事,不过台上的表演却很难吸引他——言语不通,汤显祖说这些戏剧是演给百姓看的,所以暂时需要用英文演,应将军只能看图猜话。

    所以台上的演出甚至没有果盘那点梨子有意思。

    直到百丽儿姐妹俩演员被杀,尸首被贵族丢进井里,才终于让他挑了挑眉毛,开始认真观看。

    沉默一直到魏进忠扮演的明军士兵出现,演出被站起身的应将军突然叫停。

    应明指着魏进忠道:“魏四儿你下来,汤知府,换个演员。”

    说罢,一脸蒙圈的魏进忠就听应明道:“你回营,选一总旗人高马大相貌英俊的旗军来,过来让汤知府挑,随便挑。”

第三百零五章 与世长存

    尽管在嘴上,应明说的是魏进忠不能做这样的工作。

    他是要当军官的人,将来四处巡演很危险,而且伦敦离不开人。

    但实际上真相只有一个——应明觉得魏进忠长得不够威武。

    当然这个标准跟魏进忠好不好看没关系,魏进忠好看,从墨西哥到伦敦,别管是西班牙妓女还是英格兰妓女都喜欢他。

    但他在应明的审美里不够威武,更像个游侠而非士兵,应明看来这种需要与敌人搏斗、富有仁慈之人且最后被敌人害死的角色,应该是威武且温柔的。

    恰好,应明在伦敦的兵,有很多这样的人——最早是北洋骑兵里个头比较大的人。

    北洋骑兵的战马标准,是肩高四尺二寸至四尺五寸,这个数据基本上就是蒙古马里肩高最高的那一部分。

    而旗军的最高身高则要求在五尺七寸八分,因为身量越高、铠甲越重。

    一名一米八的士兵全副武装时所穿戴的铠甲在甲裙、臂缚上就会比一米六的士兵重上三四斤,他们本身的人也重,通常都有一百五十级斤。

    算上盔甲、装备,一匹马的负重在二百斤往上,这种情况下没有副马,战马连续机动两日就得瘫。

    他们在海外当着当着兵,个子变高或变壮了,就会超过战马承受能力,差一点儿就要被调到步兵部队当副旗官,靠着安达卢西亚、夏尔马才续上骑兵生涯。

    其实在相对低烈度的战斗中,骑兵兄弟们很喜欢有这样的战友在身边——他们总会把战马累死。

    身为骑兵没人愿意把战马当作消耗品,但不可辩驳的事实是战马确实是消耗品,就连人命,投入战争也会成为消耗品。

    应明突然在这个时刻就对汤显祖的戏剧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汤显祖所准备的一个甚至与明军没多少关联的情节里,他无端地看见了战争的残酷。

    他甚至能从这个简短的剧情里看见这个人的一生。

    有个孩子,家乡青山绿水梯田壮美,读了十年书,在宗族社学深受教谕喜爱,说将来这会是个举人公。

    农活是他拿手好戏,种地插秧总是比别人干得又快又好,他聪明伶俐,总认为天生有才能、配得上更好的生活。

    考科举那年,看重他的二大爷拿出棺材本,整个宗族凑出白银十四两送他考试,拿了个秀才回家,却没钱再去考举人。

    他会书法、会画画、会写词能写诗,知道人生之艰难,也看过崇山峻岭之风采。

    他不屑于当个跑堂的、算账的、教书的,喝醉了,梦想要在最近的府城外买上二顷地、盖起二进八间悬山顶的大房,憧憬着有一天成为人上人。

    有一天他离开家乡出外闯荡,留着垂垂老矣的父母与青梅竹马的姑娘,说去投奔他处,混出名堂就回家。

    他没能投奔到哪个大员身边做幕僚,最后加入帝国的后备军校,穿着有好几颗铜扣子的新军兵服,每天喝牛奶吃鸡蛋,二两的月俸享受着整个帝国最新的军士技术。

    手腕粗的长矛刺断三根、负重奔袭跑坏了膝盖,就连停训休息那半年都把精造天下太平铳的铳管打弯两条,一斤装的虎蹲炮火药包一天能打空八包,练习炮术佛朗机炮都被打涨两门,火箭、掌心雷更是没完没了地放。

    他不想在老家的府城买房了,将军说帝国在海外有大片未经开垦的土地,等他们出海退役,可以随便挑选一个地方,官府会给五百亩甚至更多的荒地。

    带着这样的憧憬,他成为光荣的北洋骑兵,加入帝国最精锐的部队,为皇帝照临四方而战。

    为此不惜在麻家港的隆冬蜷缩发抖、在常胜县的盛夏大汗淋漓,在白马河的泥泞中与敌对的西班牙人浴血厮杀。

    终于,遥远大洋的另一边,帝国商人说有一片土地要归附大明,调令很快就下来,年轻的天之骄子乘着能买下整个城镇的巨大战舰,在大东洋的万顷波涛里被咸湿的海水溅了一身。

    他来到普州、来到伦敦,这个比他家乡到北京还遥远十倍百倍的偏僻地方,打赢了一切所能打赢的战斗,最后因为仁慈放下端起的鸟铳。

    死在一把从背后刺来的卑劣匕首上,没有棺木、没有草席,人们发现他时躺在丛生杂草里,价值数十两的装备无影无踪,腐坏的尸首被野狗与渡鸦蚕食。

    他留在家乡的父亲收到消息后积劳成疾很快去世,母亲不能接受发了疯每天站在村口树下等孩子,青梅竹马的姑娘在第三年寻了人家,给一个和他没有任何相似之处的富商做了小。

    而他,只是东洋军府向朝廷年度报告中四位伤亡数字的其中之一,在十几个文件中出现,只有一个留下他的姓名,并在十几年之后被某个清理档案的吏员拿去烧掉。

    应明并不觉得这样的剧情在这片土地上真的发生过,但他认为相似的事每天都在发生。

    无非是一颗炮弹、一颗铅丸、一支弩箭、一杆长矛、一次冲撞、一场失败的手术,几个家庭、数十上百人数年如一日的培养,全部灰飞烟灭。

    一名跟自己奋战的士兵,最终能留下什么?

    他看不上的戏剧,突然就有了意义。

    至少应明看见的《伦敦记》,能证明一个死去的士兵活过。

    如果换个剧本,也许能证明许多死去的士兵曾经活过,他们会活在以后。

    等他同时代的人都死了,也许他还活着,活在每个看过戏剧的人的记忆里。

    应明不在乎英格兰百姓看了这部戏剧会想到什么,能不能感受到汤显祖处心积虑的解构都铎王室权力,即使这部戏剧像他原本所想象的那样,在战争的应用上只是一场无用功也没关系。

    他是个盲从陈沐的人。

    在陈沐的对外策略中从来没用过怀柔手段,低级军官出身的应明也不懂什么叫因地制宜,在他看来陈沐能为帝国掌控新大陆,他也一定能用同样手段掌控英格兰。

    但对他来说这次前来观剧是值得的,让他明白一些比战争更为重要的东西。

    就像陈沐推动的英雄志小说,这一次,应明要推动大明英雄戏剧的发展。

    让他们与世长存。

第三百零六章 峰区

    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会看见不同的事物产生不同的感悟。

    当伦敦府成为后方,汤显祖和应明大可把最多的时间拿去研究,研究如何彻底消灭这片土地的反叛力量。

    但是在前线的刘汝国眼中,他无暇顾及一切生存之外的东西。

    这场战争在历史意义上已经随着女王投降、明军顿兵而停止,但对身处英格兰的大多数人来说,战争远未结束。

    因为明军仅完成了战争的前半段,而未完成后半段。

    通常意义上来说,随都铎王室最后一位继承人投降,战争就应该结束了,但在这片土地上的权力分配却并非如此。

    明军的征服条件也并非名义上统治这片土地,或者说女王的投降,只意味着英格兰的国王放弃了继续抵抗,但这个王国没有。

    明军的风格与他们过去所见识到的任何敌人都不同,这个王国掌握权力的只有两种人,一是贵族、二是教会。

    明军不承认贵族与教会的存在,反而将百姓推到了历史地位最高点,这是对一个公文还大面积出现‘自由民’词汇的王国最大侮辱。

    出现自耕农,说明有佃农。

    出现自由民,说明有奴隶。

    贵族与教会率领下的反叛力量是不会消失的,这在刘汝国率领其顺天安民军,踏上英格兰的土地的那一刻就已经知道了。

    因为这就好像一个外部力量靠军事力量快速击败大明帝国的中央朝廷,却宣布以后没科举了,也不需要六部官员,要使用一套根源完全不同的路子来统治。

    其统治阻力之大,可以想象。

    明军最大的优势无非在于制度更加完善,在刘汝国的意识里,他很简单地把大明的制度理解为官、吏结合,而把英格兰的制度理解为一种非常模糊的贵族、教会与掾属制度。

    没有成熟的制度,贵族不是贵人而是贵族,整个家族掌握一片土地;教会不是修士而是教会,整个教会管理一片土地。

    只有掾属才是一个个独立的人,没有升迁制度,仅依贵族喜好,有些任人唯贤、有些任人唯亲,任用为领主的卫队长官、面包匠、铁匠、税官这些东西。

    贵族不是官员,没有管理地方、发展地方的责任,他们最大的义务是享受生活,打猎、游玩、买贵东西、睡别人老婆以及好好活着。

    教会也不是官员,同样也没有这些责任,他们的首要使命是侍奉神,次要使命是传教以收更多的税,像开妓院、啤酒厂、睡妓女这些活计只能往后排。

    现在拿出大明的制度硬生生往这片土地上套,刘汝国认为不让他们亲身体验,就连百姓都理解不了。

    反叛很正常,不反叛才奇怪。

    但这种经过分析很容易理解的结论,为现实带来的变化,摊在刘汝国身上就不能接受了——德雷克的后备兵源很多,多到只需要找几个贵族与修士振臂一呼,领地里成百上千的农夫就会拿起兵器加入叛军。

    哪怕他们战力低下、很少离开封地,却屡败屡战遍地都是。

    刘汝国太难接受了,他带着从艾兰王国辛苦拉起的队伍,受应明邀请而来。

    顺天安民义军从南安普敦登陆,挥师北上迎着大明帝国正规军在泰恩河南岸的防线而去,随后正规军南撤,由顺天安民义军顶上。

    然后便开始了大明帝国隆庆年大扩张以来战史最为诡异的一幕:

    顺天安民义军在战斗中打出一场又一场辉煌的大胜,战线却一步又一步地朝伦敦的方向逼近。

    起初,刘汝国能随意越过泰恩河,甚至能在把德雷克部叛军撵到哈德良长城更北的同时顺手打垮一两个苏格兰贵族的部队。

    但这没用。

    他前脚打垮德雷克,后脚就有割据一地的贵族起兵袭击他的粮道、抄掠他的后路。

    甚至有人为阻止顺天安民义军,放任士兵在自己统治的村庄里毫不留情地放火杀人,在冲天的火光里接受修士热情洋溢的赞美。

    当刘汝国决定后撤,在苏格兰王国重整旗鼓的德雷克再度南下,与四面八方蜂拥而来的叛军汇合,沿途围追堵截。

    第一次交锋,刘汝国赢了。

    第二次刘汝国挫败敌人的追击。

    但到第三次交战,粮草不济、疲于奔命且缺少睡眠的士兵已经没精力再和敌人打一仗了。

    最后实在难以走脱,敌军压迫而上,身披铠甲提长朴刀的刘汝国面对打空弹丸的火枪阵单骑打马,劈死几名枪手,夺下旗帜环视睥睨,而后持旗打马全身而还。

    这才吓退敌军,让他的部队有机会后撤,险之又险地逃出包围圈。

    后来战线就一直被德雷克向南推进,先是占领了诺森伯兰郡,而后又夺取约克郡谷地,一直把刘汝国的顺天安民义军驱赶到约克郡南方交界的山里去。

    不过到这,德雷克也不敢再向南进攻了。

    这片山地东部是谢菲尔德,德雷克曾在那跟应明交手,吃了场大败,还是多亏了东部沿海的渔船,这才让他有从叛军被打成海盗的机会。

    否则恐怕这会儿已经没命了。

    在那场战斗中德雷克的部下们学到个汉语名词,叫北洋骑兵。

    谢菲尔德战役结束后,德雷克的人什么时候看见明军里头有骑马的就会大叫北洋骑兵,而后飞快溃退。

    这边的区域除了刘汝国被逼进山地,周围的平原都是明军骑兵可能活动的区域,德雷克根本不敢出去乱跑。

    他也能看得出来,刘汝国这帮人不是正规军,这从那不同色的兵装、不知从哪捡的板甲、少量的火枪与难得一见的火炮就能看出来。

    不过德雷克也没想到刘汝国的人是起义军,只当这是大明从爱尔兰弄来的仆从军。

    起义军的长处从来都不是硬碰硬的打仗,而是从百姓中来,更容易煽动百姓。

    特别巧的是,德雷克把刘汝国驱赶过去的这片山区,面积虽大、农田不少,但里面土生土长的百姓却不多,更多的是矿工。

    因为自十六世纪以来,越来越多的英格兰人在这里发现黑色、白色的大理石,大量铅矿、煤、紫英石和铜。

    所以很多日子不太好过的矿工以及一些法外之徒就来到这,提着矿镐采石为生。

    刘汝国在武师以前,也是个石匠。

第三百零七章 明白

    狭长河谷内,独轮木车被停在某个不能再继续行进的位置。

    一小队百姓看着远处半山腰用木头搭起简易哨所那面飘扬顺天安民旗,从车上卸下货物带在身上,加快了脚步。

    这是义军防备力量最为稀疏的后方,沿着这条河向南走,就能走出山谷进入明军控制下的德比郡。

    这些百姓有二十多人,有壮年男子、妇女以及几个孩子,看上去像是几个英格兰土生土长的家庭,身上却运载着驴骡都难以媲美的辎重,一步一步朝着北方前进。

    叫瓦德的男人在肩上扛着帆布面粉袋,另一边的手上还要提上一只;女人背着盛放帐布之类物资的背篓,还牵着小孩。

    小孩手上倒是没拿什么,但脖子上挂着三条垂到膝盖装满弹药的武装带。

    几个家庭,几乎人人都是这样,背负的东西只比这些多、没有比这些少的,有些人还牵着马。

    他们看上去身材矮小瘦弱,饿得面色苍白看上去快要死了,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只是沉默的行进。

    累了,他们就在河畔的卵石滩坐着休息一会,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半山腰那面顺天安民旗,再起身脚步依然坚定。

    他们是来自德比郡北方贫瘠乡村的农民,听说顺天安民军的刘汝国被德雷克困于山地,自筹粮草向北输送,孩子肩膀上挂的武装带,是德比郡驻军看见他们拜托送来的。

    尽管言语不通,却没人怀疑他们的心意。

    这些百姓是德比郡或者说如今的德比县第一批登记在籍的百姓。

    可以说,第一批在籍百姓还活着的,几乎人人是大明死忠。

    因为他们没得选。

    当苏格兰军团南下,各地村镇被苏格兰人抢掠一空,贵族起兵、强拉壮丁,让地方人口锐减。

    而后苏格兰军团被明军击溃,追击的明军杀了回来,应明委任在战斗中负伤的北洋旗军总旗代行知县事。

    粗略的人口登记、粗略的清丈田亩、粗略的分田置地,和平没有持续太久。

    而后德雷克叛乱一度将战火烧至此地,德比县之行政、经济、农业遭受巨大破坏,更大的危害是对这些已经归于明军统治下的百姓。

    因为明军说,那些土地是分给他们的,除了每年收两次粮税,只要那些土地不荒废,就永远是他们的。

    幸运的是德比县北方土地贫瘠、多为山地,许多害怕战争的百姓都选择逃到山上避难。

    因为他们认为贵族一定会让他们把土地交出来,甚至可能会因此责怪他们,何况留下来很有可能会被卷入战争之中。

    战争的立场不提,除了职业军人,大多数人根本没有面对战争挺身而出的勇气。

    有些老人家或没有把这当成事、对贵族抱有期待的百姓留在村庄。

    尽管女王投降了,但谁心里没有一股气呢?这是他们的国家,他们国家的军队回来了!

    很快战争就结束了,贵族与修士一部分跟随德雷克败军去往他处,没走的也只能隐姓埋名,彻底的军事斗争也彻底摧毁了最为传统的封建统治。

    躲在山上的百姓回到家乡,那些留下来的人,活口寥寥无几。

    瓦德只是一步一步走着,直至深入山区,他和妻儿都快要饿死了,才终于见到顺天安民义军的小头目,并把他送到刘汝国面前。

    刘汝国从没想过会有当地百姓来给他送粮。

    义军的粮草并不多,但也还没到短缺的地步,他们在山脉东方的谢菲尔德有一条粮道,大明官军会从那组织民夫向山内运粮,他们也在山地开垦种植,甚至还有余粮养猪养鸡。

    他们只是因先前连续不断的战斗而感到疲惫,士兵需要一段时间休整而已。

    瓦德也没送来多少东西,六百来发弹药、八百多斤粮食,还有些帐布之类的零碎物资,刘汝国的义军都不缺。

    但刘汝国很感激,有人支持的感觉很好。

    其实他更想知道,瓦德为什么会带人来给自己送粮食……通常百姓对他们避之不及,就像在艾兰王国那些英格兰人统治的土地上,他在村庄立旗招兵都找不到,要花大价钱才会有人跟他走。

    更别说不花钱,人家把粮食送过来了。

    瓦德说:“我们以为他们会问,以为他们会骂我们,然后把土地收回,他们没有。”

    刘汝国知道,瓦德口中的他们,指的是跟德雷克打回来的贵族们。

    “他们根本没有问,也没有说,只是有一天,领主的骑兵突然出现在田里,用剑和长矛,驱赶看见的每一个人。”

    “领主下了命令,让骑兵把那些肮脏下贱占有土地的农民杀死。”

    “肮脏下贱的农民,呵!”

    瓦德说起这些时脸上没太多悲伤,只是撇了撇嘴:“有些活下来,被领主招进军队,然后死在和明军的战斗里;还有些人跟着领主往北跑了。”

    瓦德摇着头,眼神空洞,仿佛在回忆着收到战争结束的消息,从山上逃回家乡时看见的情景。

    “田地和道路被血染成很深的颜色,尸体被长矛戳死挂在村庄门口,井里和地下,有很多人杀。”

    这些事让刘汝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心里认为那些死去的人是自找的——收下大明赐予的土地,就该和大明站在一起;愿意为领主效忠,就该与大明划清界限。

    没人能种着大明给予的土地,却跟在领主身边。

    他甚至想问一问,难道在这片土地上,可以进入别的店铺,往怀里揣一堆东西却不付钱,还想和店主有很好的关系吗?

    但他不能说,他不能因为这些英格兰百姓贪了明军的好处,还想再和贵族站在一起而嘲笑他们。

    这一切只能靠他们自己体会,尽管很多人会成为代价,但最终人们会明白。

    刘汝国只能说:“百姓得到土地,不是大明有求于百姓,而是大明赶走了贵族。”

    “大人,请杀死那些贵族吧,一定要杀死他们。”

    “我已经没有更多东西了,但只要能杀死贵族,就算是死,我也不愿让贵族再回来了。”

    刘汝国深深地吸了口气,他缓缓点着头,过了很久才长长地把气息喘出来,道:“贵族不会回来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第三百零八章 义军

    任何时代,开辟新时代的人只要踏上第一步,就无法回头了。

    他可能半途而废,因与整个旧时代为敌而放弃,但永远无法回头,因为责任与大势,会推着他往前走。

    刘汝国是个幸运的人,在这片离家乡非常遥远的土地上找到了自己该做的事。

    只是前路艰险。

    山外各处都在流传刘汝国物资短缺的消息,几处山口都时不时有百姓人拉马驮地给他送来粮食、盐、麻布甚至还有呢绒。

    刘汝国缺物资吗?

    他是真缺,但他缺的不是这些。

    谢菲尔德驻扎的明军每月都组织百姓进山运粮,粮食他有,很多;布料与呢绒不算太多,却也够用。

    在山区东山口靠近谢菲尔德一线,刘汝国带人忙着在北边修水库、沿南下河岸东西两侧修水渠,甚至还在河流交汇之处设立了名为安民镇的城镇。

    又到了北洋骑兵护送百姓押运粮草抵达安民镇的时候,像这样的队伍月月都有。

    运粮队由谢菲尔德出发,通常由两名北洋旗军带队,率牧野兵二十,沿途看护民夫民勇百余、押马车二十余辆,把粮送过来,休息一日交换情报,次日便返回谢菲尔德。

    “开凿矿山的农具,战马、铠甲、官造兵器还有火器,我需要这些。”

    刘汝国对着押运粮车愁容满面,向押粮的北洋旗军道:“还请代我报于齐千户,我可以买。”

    驻扎在东边的明军将官姓齐,最早是应明麾下的骑兵,在艾兰王国作战时期就立了功,如今引兵千余屯驻谢菲尔德,是防卫北方敌军的二道防线。

    刘汝国是真难,自艾兰率徒众数人起兵始,至今他麾下统帅部队最多时接近八千,但就像云卷云舒,兴许开战前有八千人,见一仗打完就剩三千了。

    等下一仗开始又有七千人,打完一仗就剩两千了。

    来的人总有新面孔,打过仗剩下的却多是老面孔。

    正儿八经死在战斗力的没多少,不论是他打德雷克还是德雷克打他,双方都死不了多少人。

    英格兰与苏格兰最能打的旧封建部队都在战斗中被消灭,重新组织起来的部队没有那么旺盛的战斗**,通常扛不住三冲就大溃而散。

    当然反过来,刘汝国手下很多部队也是如此,基本上打仗不论他账面上有多少部队,真正能起到作用的,就是刘汝国手下五个百人队。

    其他人别说打仗了,只要战场上敌人的炮一响,就树倒猢狲散,跑个无影无踪。

    他吃亏就亏在手上没像样的炮。

    而且也捡不着敌人的炮。

    尽管刘汝国打了许多胜仗,但始终靠的是手下五队人马,别的都是归附而来的追随百姓,兵甲有限、战斗力亦非常薄弱。

    他们不但在进攻中不能给敌人带来有效打击,就连追击,都不能扩大战果。

    与德雷克的交战经常是五队撕开缺口,大部队跟着往前上,敌军见势大溃,可追一段之后再次搏斗,就会让敌人扭转战局重新回到战线僵持,而后五队再撕开缺口,敌军再从被突出部整体大溃。

    这样一来,几乎没有能直接歼灭敌军的,自然也没法打扫战场,无法真正减少德雷克的战斗力。

    归附追随的百姓,刘汝国过去没办法,也不能不收留他们,只能蚁附着参加一场又一场战斗,如今建立了安民镇,他便尽量沙汰老弱,扩编五营,结果军械又不够使了。

    刘汝国的话,令押粮的旗军也犯了难:“刘爷,你这事给齐千户说也没用,他做不了主,他的千户部兵甲还没凑齐呢。”

    “何况军械也没法卖,您只能给应将军写信,只要您跟将军请一卫编制,军备军械,多半是不用买,伦敦府能给批多少,就都给送来了。”

    活动在英格兰、爱尔兰的北洋旗军,哪怕身上没有个一官半职,在这片土地上几乎都是能‘上达天听’的人物。

    应明就像这里的土皇帝,这些北洋旗军每个人都是应明的老部下,最晚也是在应明做试千户时追随他,都是亲信。

    刘汝国的事,很难办。

    站在北洋旗军的角度,他们是做的仁至义尽了,刘汝国没要求过送粮食,他们送粮食也从来不用买的方式,就是来送粮。

    各地不论是驻守谢菲尔德的齐千户,还是驻扎别处的千户百户,都佩服刘汝国,所以能帮上多少就帮上多少。

    但军法在那摆着,军械不能给,托民间支援的百姓送个几十颗弹药,就已经是他们所做的极限了。

    因为刘汝国不是正规军。

    其实不是正规军没什么大不了,李禹西招募的牧野兵也不是正规军,如今行走在英格兰的上万牧野兵全部都是雇佣军。

    来,李禹西给安家银;在,李禹西出军饷;死,李禹西给抚恤。

    但是,李禹西凭的是牧野知县杨兆龙准其募兵的公文,他凭着公文募了兵,同样持东洋军府委任令的应明一句话就把兵权拿到自己手里。

    如今李禹西除了给这些牧野兵付钱之外,这些兵跟他没半点儿关系。

    就这,一年近二十万两的军饷,人家李禹西愿意出,说句难听话这在李禹西眼里头就是十艘烟船跑一趟的事。

    用十艘烟船跑一趟,换每年近千船次在普利港入关停船补给不交税,怎么算他都赚。

    虽然这些牧野烟英格兰只能消化一半,剩下的到法兰西、到西班牙大明港还是要交税,但那他也赚海了去。

    何况英格兰的烟草市场,对李禹西来说是一片可以深耕的土地,他这儿现在有抽烟习惯的人至多二十万,不足十分之一。

    为这,李禹西就是把赚的钱都投进来都愿意,他的目标就是一句话。

    你连烟都不抽,配当英格兰人吗?

    但刘汝国不一样,他手上没有任何大明官方准他募兵的公文,他的部队也没有军饷这一说,打仗几乎是走到哪就把贵族、商贾抢一通,卷起百姓继续走,直至如今才在安民镇定下来。

    何况最要紧的是不论他曾与艾兰王朱晓恩联手对敌、还是如今应明一个命令把他调到伦敦府北方拒敌,刘汝国都从未对官府说过,给我一个编制。

    来到这的北洋旗军,实在是不愿以此刺激刘汝国——按照传统观念来说,刘汝国的人往好听了说是义军,往难听了说就是一支流贼。

    不是大明正规军不要他,而是他从未表达过有加入大明正规军的想法。

    谁敢把炮卖给他?

第三百零九章 奉天

    刘汝国确实没有加入正规军的想法,也从来不认为自己会加入正规军。

    他统帅的这支人马,这支顺天安民义军,也没有丝毫成为正规军的意愿。

    这如果是在大明,那毫无疑问这属于造反。

    不过这发生在海外,所有人对此的界定都很模糊,就连刘汝国自己也不知道顺天安民义军究竟算什么。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是反大明的,或者说反东洋军府的,没有。

    因为刘汝国不是个受过现代教育的人。

    这里的‘现代教育’指的是隆庆、万历十余年间的私塾、乡学、社学、讲文院、讲武堂以及北洋学堂,总之是这个时代大明所有的正规教育。

    刘汝国不在其中,他是嘉靖年受的教育。

    如今就算是私塾的教书先生,也会谈起海外,哪怕这私塾先生不是很懂,但教材都发下去了。

    所有受教育的正规渠道,只要教师照本宣科,学生都能明白一个常识——这个世界有很多国家。

    其实这个世界有很多国家不是个新知识点,大家都知道这世上有很多国家,朝鲜、吕宋、安南,都是国。

    不过在现代教育出现以前,大家并不认为,中国也属于这些国家其中之一。

    大中华文明圈,是国家意识出现最早的地方,但这个国家意识跟后世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世纪的国家意识有点区别。

    在这个时代的国际上,大家公认世上有许多国家,安南、朝鲜、日本,都是国家,国民也都有自己的国民意识,都知道我是安南人、我是朝鲜人之类的。

    但中国不一样。

    在中原大地上长大的人,别管他是个汉朝人、唐朝人、宋朝人、元朝人、明朝人、清朝人,如果说他的祖国会成为别国的属国,都是极大的耻辱。

    人们根本不能接受,哪怕整整一代人为之流血牺牲都不能接受。

    但事实上世界上各个时代,有这种集体意识的国家才是少数,只有它是整个接触圈最强大的那个,才会产生这种意识。

    大国专有的骄傲。

    这种意识是双刃剑,并非都是好的,很多时候这种心态正是衰弱的开始。

    尤其对中原王朝这片诞生过公羊学派的神奇土地来说,坏处还要更多一些。

    公羊学派没了,但后世人人都知道中华武人最高荣誉为封狼居胥。

    对一个自大统一以来千余年贯彻这种集体意识的国家来说,它从乡野百姓到中央朝廷,自信心极强,但外交意识非常弱。

    弱到他们从不觉得自己是在外交。

    中华帝国认为世上只有一个中国,当然其他的国也是国、国王也是国王,但世上就是只有一个天子之国。

    那些在外面的国王,和潞王有什么区别呢?

    区别自然还是有的,毕竟没潞王那么高贵。

    本质上,他们眼中已知世界里所有国都是蛮族,让天子高兴,册封一下,就能脱离蛮族。

    不是蛮族有许多好处,比如前俺答时代草原部落的皮囊煮肉、后俺答时代草原部落的铁锅炖肉。

    让天子之国承认不是蛮族,只有一个渠道,进贡。

    要么看着可爱好玩,天子一高兴准其进贡;要么不可爱也不好玩还挺壮实,就得打出底气之后还懂尊卑。

    除此之外几乎没别的办法了,在这个时代的已知国家里,不给中原王朝进贡,这叫自绝于国际社会。

    一直到陈沐为主的现代教育出现,人们的已知世界范围越来越大,也逐渐理解了原来世上许多国家里,有些地方把天朝看得和他们一样。

    争强好胜的人,就会觉得,这个国家敢把自己和天朝并列,需要打一下。

    云淡风轻的人呢,则很容易就接受了万里之外有国家认为自己和天朝是一样的,并只是发出轻蔑的嘲笑。

    刘汝国不在这二者之中,他是受过去教育的人,跟新派的北洋旗军不一样,他眼里这世上就一个天子,也从不觉得自己是在造反。

    从心理角度上,他不愿意成为正规军,也不想跟官吏混在一起。

    而从现实角度上,他认为成为正规军会有许多麻烦,意味着他要接受更多调令和更多指挥,不自由。

    刘汝国没想着当将军,他的想法都在旗子上了,顺天安民。

    民心即天心。

    新派的北洋旗军知道世上有许多地位平等的国家,所以看敌友会先从国别上分,存在歧视但也更倾向于是针对整个国家的征服战争。

    旧派的刘汝国就不一样了,他觉得世上只有天朝,那女王和他宿松老家隔壁楚藩前些年因荒淫无道,被万历皇帝送去西洋印度的楚藩武冈王没啥区别。

    刘汝国分辨敌友的方式是先看阶级,这才是他不想跟正规军站在一起的主要原因。

    官造鸟铳、官造火炮,是他最心心念念的物件。

    甚至就连官造的腰刀,要是能给他弄来几百口,也是天大的好消息。

    在海外的义军就像个擦边球,四洋各地都有这样的部队,大家都有购置老旧军械的渠道,这关键看主官的胆子大不大了。

    相对来说,应明和汤显祖都是属于胆子小的那个。

    不过很快,就有人给他们增强了胆量。

    来自东洋军府的辎重船再一次靠港,上百封来自军府的公文书信送到伦敦府,其中有两封是交给刘汝国的。

    一封来自遥远大洋另一边的万历皇帝,为表彰刘汝国在艾兰王国助朱晓恩起兵,授其武略将军,准其节制民兵保甲,镇抚一地。

    第二封信,则来自东洋大臣陈沐,或同一起的官服、铠甲、腰刀、手铳等物。

    陈沐在信上说,授予官职时皇帝并不知道他人在英格兰,因此他的官职依然以皇帝授予艾兰镇抚、武略将军为主,另调其移兵英格兰,行使权力。

    这两封信的到来,标志着刘汝国的部队受到朝廷认可,而刘汝国也欣然接受了来自朝廷的委任。

    奉天承运啊。

    没人能拒绝这种极富神圣使命感的诏令。

    他就想率领一帮贵族口中肮脏下贱的泥腿子,把奴役他们的贵族打个稀巴烂——人人有地种,人人有衣穿。

第三百一十章 赤足队

    《伦敦记》的演出非常成功,人们惊讶于来自大明伦敦知府汤显祖创造的艺术形式。

    在过去演出的戏剧基础之上,有了更多演的成分以及音乐,尤其重要的是为照顾百姓,除几名大明演员外,所有人使用英语,更便于百姓理解。

    不过同样也有场次使用汉语,观众付出一样的票价,在汉语场次中能得到更加优质的服务,比如说冷饮、啤酒、水果,还能和英格兰如今真正的掌权者坐在一起。

    当贵族阶层与教会力量被扫除,来自大明的汉文化摧枯拉朽地席卷岛屿已是板上钉钉。

    谁也挡不住了。

    北方边境的刘汝国,也如愿以偿地得到能够武装部队的大批军火。

    包括四门镇朔将军、十二门佛朗机、六十门虎蹲炮,三百支铁炮与五百杆南洋造以及供这些军火打上一场大仗的千斤火药。

    军用物资中混入了奇怪的东西,铁炮。

    这些铁炮来自驻扎在亚洲西部沿岸的日本部队,说实话这些年他们的日子过得还不错,除少数几个诸侯依旧有能力领兵,大部分首领在武士难得的平静中得到善终。

    还有一部分首领在上了岁数得病后交出兵权,在北亚带部分家臣属兵分得田地做了大地主。

    即使成为农夫,他们依然因忠心从征而得到保留武备的权力,只不过像铁炮、甚至是部分诸侯携带的国崩就没有必要保留了。

    而此次英女王入东洋,也让东洋军府大臣倍感欣慰,又向应明再度增兵,便将许多没老到可以养老、尚能一战的日朝部队送入英格兰。

    一方面是为做援军,另一方面是为避免日朝部队在东洋军府继续增加影响。

    说起来诸如上杉景胜之辈,在东洋数年都算镇守有功,可陈沐不想给他们升官,随其想要封地或归国的愿望愈加强烈,送出门打仗自然也是应有之意。

    此次支援应明的,便是日朝联军的先头部队,由上杉景胜所率四千步军,登陆南安普敦。

    他们登陆时应明专程去港口接了,说实话……这帮人真的是大变样了。

    应明来的时候,有一支船队已经继续往欧罗巴走了,运兵的不是军舰,统统是乘坐李禹西送货福船过来的。

    近海停泊着十几艘大福船,数十艘运兵小桨船一拨一拨地将士兵往返运送,海滩上黑压压的士兵正在扎帐,沙滩上堆放着成箱的军事辎重。

    当海螺号被起起伏伏地吹响,不论是扎帐的还是休息的,所有士兵就近披挂装备,在帐前依所属部队站成方阵等待检阅。

    上杉景胜是他们的直属长官,但调至英格兰,应明就成为所有军官的顶头上司。

    宗藩军的特点就是位卑权重,谦信在路上喝酒喝死,从征好歹算个工伤,接班的景胜领受卫镇抚的官职,后来常驻金城被编入金城右卫。

    从官职上来说只是个从五品,但在金城很受知县吴中行信赖。

    因为他们文武不分家,被当作继承人培养的人物以前在老家不但掌军而且还能管民,正是吴中行需要的好手。

    景胜在金城五年,起初干的是卫所事,第二年就兼主簿,成了县城第三把手,后来还当了三年练兵佥事。

    当时正值吴中行北征黑脚之后,黑脚人给金城送去了大量奴隶,吴中行自其中摘选强壮之辈编为保甲,都由景胜训练。

    金城保甲到现在军纪都非常好,只不过就是汉语不太好,因为这帮人汉语全是景胜教的。

    知县吴中行曾向东洋军府表达过担忧,认为以后金城会出现方言。

    应明过去也是见识过日本部队的,各路诸侯的兵往那一站,最引人注目的便是入眼到处是旗子,现在可好,那些旗子基本上都不见了。

    如今景胜这已经登陆的千余部队,仅有百余人背插小旗,看上去整洁多了,也容易认。

    军旗,是战场上用来分辨敌我、番号的东西,过去他们的背旗多,多到需要人手一面,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分封混战带来轻整体、重局部、小规模等特点决定的。

    武士、足轻,装备口粮自备,一名千石武士麾下十二名足轻装备各不相同,有的有甲、有的无甲;有的有阵笠、有的没阵笠。

    打起来如何区分敌我、区分统属?

    统一国家是不需要那么多旗子的,日本进入战国时代前,平氏统治时所有人都用红旗,源氏与之对抗因而用白旗,两个阵营,红白两色就够了。

    但进入战国时代,自然不够用。

    这名武士也没有资财为所有人配置统一的铠甲与装备,但他能让每个人准备一块布。

    人人一面军旗非但不费钱,而且还是最省钱的方法。

    现在就不一样了,应明眼前的这支部队,装备还是那个样子,由于当年从征皆为各个家族抽调之精锐,哪怕是足轻也有像样的铁甲和铁阵笠,几乎除了头盔,跟武士在装备上不差什么。

    所有人的盔甲全部在胸口后背加了勇字铁牌,编制亦被统一为小旗有靠旗、总旗有盔旗,除此之外只有传令兵背旗。

    不仅盔甲统一、他们也头一次穿上了统一布料与颜色的兵服,是由东洋军府批下布料,由景胜差人制作。

    倒不是为避免他们打仗时穿不惯,主要还是赵士桢懒得记录了,头一次是由军府制作制作制式兵服两万套,结果北亚保甲兵能穿,景胜的兵普遍反应兵服做大了不合身。

    没办法,北方的兵服较厚实,智利那边的兵用穿不上,陈沐只好再收上来,打包送去西班牙,也不知道如今卖出去没有。

    反正后来是又由军府直接给景胜批的布料,让他们自己做了,这人也挺实诚,做好兵服剩的布料还全上交回去。

    挺懂事一人。

    他们也确实省布料,不用做军鞋,缝个足袋穿草鞋,足轻们自己都编得挺利索。

    如今这会,应明瞧见的就是一群穿着扎甲,光着脚丫列队的士兵,他们刚从船上下来没多大会儿,足袋和草鞋都挂在腰上,整备自己的装备,照景胜的话说,这些赤足队已经准备好投入战斗了。

第三百一十一章 神仙

    伦敦以西的方圆三百里的辽阔大地村村起战火。

    为了让汤显祖的戏剧队能随处表演,短短一月之间,上杉景胜四处出击,打出了难以言喻的威名。

    应明给他的部队做了一次简短的分析,最终认为上杉景胜暂时还不适合被派往北方与苏格兰军团作战,命其根据情报,在伦敦府与普利县之间剿匪。

    他这四千人被称作上杉卫军,这是一支没有战场支援力量的轻步兵。

    由于是整编而成的部队,士兵成分非常好,即使是足轻也早在日本列岛经历过战斗厮杀,后来在金城成为职业士兵好几年。

    更有大量战技娴熟的武士。

    但问题同样不少,第一没有火炮、第二没有骑兵、第三是火枪很少,与弓箭手混编才能勉强达到三成比例。

    这导致他们的地位非常尴尬,拿去镇压剿匪,有点屈才。

    拿去跟北方叛军、苏格兰军团硬拼,战报传回军府应明又怕死伤惨重让陈沐觉得他智商低。

    战绩再娴熟,缺少火枪、没有火炮的部队,只能在小规模战斗里捡便宜,大规模硬仗太吃亏了,更别说他们的主要兵器还是长矛和刀。

    十几个铁罐头骑着夏尔马冲进来,就能接连碾压冲散几个百人队全身而退。

    一样是全身披挂,应明认为在冲击力、防护能力上,铁罐头的冲击力确实天下无双,北洋骑兵也差上一筹。

    这个东西应明是承认的,他自己率领骑兵交战时见到敌军骑士搞集群突击,都会带人撤退避让。

    毕竟装备造价都不一样,谁吃饱撑的拿t-34一对一找虎式单挑啊。

    北洋骑兵从来不强调个人勇武,在战斗中也极力避免骑兵彰显个人勇武的行为,也正因如此,才让武装到牙齿、对他们有威胁的骑士总吃瘪。

    因为这帮贵族在应明看来就是俩极端。

    要么怂的不行甚至厌战,就像早前普利围城时出征就带一支箭、在城下拿长弓射出去就骑马回家的那种。

    要么猛的不行不畏生死,凭马重加厚两军对阵初初接战就撕开缺口猛冲,什么都不怕。

    而且毕竟在部队中这种玩意属于少数,真被单对单逮住了算运气不好。

    可搁在上杉景胜的赤足队身上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他们的刀、矛都无法对骑士造成伤害,那些玩意对布面铁甲都得砍刺半天碰运气,更别说防护部位更加全面的铁王八了。

    但在剿匪战斗中,景胜赤足队几乎等于无敌。

    北方叛军好歹还有苏格兰明晃晃、法兰西暗搓搓的提供支援。

    南方叛军跟他们比起来惨多了,就是一群傻乎乎的农夫跟着坏极了的贵族起兵,而且贵族连兵器铠甲都都无法给他们配齐。

    说是剿匪,一点都不夸张。

    虽说赤足队在体格上矮小了些、也瘦弱了些,但兵器、战术、胆量、素养都要比叛军强大太多。

    剿匪半月,送到伦敦的战报厚厚一叠,让应明觉得自己手下是一群神仙。

    俩德川氏出身的低级武士脱离百人队说要出去打猎,带了四个足轻,其实是想去附近村子趁机抢劫弄点财物。

    六个人闷头进村,谁知道运气不好,就在半个时辰前盯上的这村子刚有一伙叛军进村抢劫,被人捷足先登。

    俩人顿时火冒三丈拔刀就追,他妈的同行是冤家呀!

    别看上杉景胜是上杉卫的头目,可他麾下的武士最多的都是来自德川氏,主要是来自三河的穷鬼武士。

    大明东征也好、西征也罢,日本的各路诸侯出力极大。

    这背后的深层原因是万历册封的大王足利义昭、将军德川家康对许多诸侯都不放心。

    跟着明军出征——这基本上就等于流放。

    除了上杉谦信当年是真想撵着明军出征,别人几乎没大名带队从征的,都是被大名指名道姓地派出去。

    别人是派战争中后归附的地方豪族、不听话的小头目出征,就德川家康不是,他是诚心实意地要把三河武士送出去。

    别看家康总对着外人夸什么三河武士,什么三河魂,其实他一点都不待见那些三河武士。

    除了少数几个人,绝大多数三河武士是外战外行内斗内行,先砍死家康祖父、再砍死家康老爹、把主君儿子卖给敌人,堪称三河魂之阴魂不散。

    历史上在华夏大地上也有许多能与三河魂媲美的精神。

    比如汉末西凉叛军韩文约、唐末忠心耿耿安禄山,比他们还优秀的大概也就只有历史上明末的目标明确洪承畴了。

    皇帝让他剿农民军,好,督师大人就去剿农民军了。

    剿到后来哪怕大明的国策都从攘外先安内变成联寇御虏、身上的官袍和发型都变了,可督师大人的目标从来没变过,坚定不移地和农民军做对到底。

    从三十六岁打王左挂,一直剿到七十岁,其间还组建了自个儿的叛变者联盟,麾下主要将领几乎人人叛变两次。

    非常摇滚。

    三河武士也很摇滚,他们是最早一批到了东洋就不想回家的人。

    家里头穷啊,像个有一百石知行的下级武士、足轻小头目,听起来挺唬人,其实就是管理产出一百石粮的土地,四五十亩地,类似封地。

    完事还得五公五民交一半。

    种出粮食,种地的农民得吃、家里的佣人得给钱、还有几个有兵役的民兵也得有俸禄,兵器铠甲这些东西零零散散的开销,不能维持体面生活就不说了,关键好多人根本就吃不饱。

    并非人人都是百石知行,最惨的是小贵族手下的高级武士手下的中级武士手下的下级武士们。

    有的人知行地才三石。

    搁建国后一亩半的地都没法给定性地主。

    反倒让他们到北亚轻松了,兵役不用担心、跟着部队管吃管住、更别说卫所还有军田,而且随随便便一个小旗官就有二三百石的知行地。

    尽管卫所收税也类似他们的五公五民,到底是能吃饱了,舒服得像神仙一样呀。

    也正因如此,他们到了英格兰,那就像狼进了羊圈一样,看哪儿都想下嘴。

    就这样,两名来自德川氏的下级武士,追击叛军直入贼巢,被人堵在村子里打了整整一下午,等半夜他们的百户率兵来援,俩人非但没死,还把四十多名敌人砍死砍伤,战绩斐然。

    应明都好奇俩人到底是咋打的。

    别说四十头猪,就算四头猪,也能把这俩人撞个半残吧?

第三百一十二章 麻烦

    猪比叛军厉害多了。

    尤其是英格兰的野猪。

    如果要是把俩下级武士、四个足轻换成六头野猪,整个村子的叛军与村民下场肯定比这个要惨得多。

    等上杉景胜把前线情况统计完毕,再报告到应明那,情况就清晰多了。

    遭遇战打得要多糊涂有多糊涂,从装备上,不论是下级武士的标准还是足轻的标准,他们的装备都非常完备;对手却是一群连像样衣裳都没有的叛军。

    地形上也对他们有利,一下午三场战斗,初次交锋是六个人蹲在村子外,等叛军分完财货各自归家,这才拔刀冲了进去,若非人少,这一次就把叛军击溃了。

    第二场战斗,他们在街上被四面八方赶来的叛军围住,见势不妙躲进村里最好的石头屋子,据守的战斗里没人能攻进去,一直到敌人搬来草垛引火,这才从窗户跳出去,其间一名战斗中腿部中弩箭的足轻被擒下杀死。

    第三场战斗发生在村子外的树林里,叛军追进树林却被杀了几个人,恐惧让他们不敢进林,直至人多了才冲进林间,厮杀到一半,武士的援军赶到,把这伙叛军歼灭了。

    在这打仗,对上杉景胜来说没有一点儿不习惯,应明交给他们的任务区域,作战半径只有一百五十里,这是他们最习惯的战斗,几乎就等于从三河到远江打一仗,在过去他们也是这样打仗的。

    在这个区域里,散布着数十个叛军贼巢,如果让他们集结人马,很可能会汇聚成一支数千人的大军。

    放在应明手上是非常棘手的问题,但在兵多将广的景胜手上,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便逐个击破、统统剿灭。

    景胜的活儿干得漂亮,应明笑呵呵地给他们录功,紧跟着就把景胜叫到了衙门偏厅。

    “将军打了胜仗,应某本该让将军稍事休息,大帅也是有命令的,在这挑选一片土地,由上杉卫永镇斯土,就像北亚的呼兰卫一样。”

    “不过今日将军却不能休息。”

    景胜的听力没问题,但汉语有问题,他自己也知道,金城不知道多少人都被他带拐了,所以尽量不吭声,只是轻轻点头。

    应明展开地图,指向伦敦北方的一片山地,道:“刘汝国将军在此,操练兵马已有数月,军府刚为他送去一批辎重,他打算再次向北开战,问军府能有什么支援。”

    “我想要将军北上彻底肃清残贼,这场战斗可能会持续很久,如若取胜,我可为将军向军府表功,入夷兰都指挥使司。”

    上杉景胜的表情明显在听到都指挥使司这个词时有所变动,看上去有几分强忍着问道:“那将军麾下那些南蛮人,可会参战?”

    南蛮人,在应明耳朵里几乎可以笼统指代一切和他们长得不一样的人。

    不过在这,特指杨策麾下的西班牙人。

    应明笑道:“他们不参战,他们要启程去荷兰了,西国离此终究太近,他们和我们不同,用他们打几仗也便是了,但朝廷不会给他们官职。”

    “我若北征。”他问道:“几品?”

    “至少都指挥佥事吧,正三品。”

    说实话景胜这种问法把应明问的有点脑袋转不过来弯,他们这些海外兵将什么时候在乎过品级啊,手上的权力才是最重要的。

    刚过来时应明不过是个试千户,打下多大的土地,官职不就跟着往上走了么。

    解普利之围,就成了普州参将;兵进伦敦就算大局已定,这不就是总兵官了。

    在应明看来,只要夷兰两岛得到长久的和平,都指挥使司设立后,都指挥使一定是他,还能在东洋军府兼个都督,岂不快哉。

    他是不知道,景胜一直在想养父谦信当年是越后卫指挥使,正三品的官职,他这后继之人总要超越养父啊。

    “将军若想要品级,我有个办法。”

    “待夷兰岛叛军平定,你荣受夷兰都指挥使司指挥佥事之职,由我代你向军府提议,东征丹挪。”

    应明说着指向地图上并不存在的东边,道:“这里有两国,曾与夷人为盟,早晚也是要讨伐的,其东方还有些蛮族部落。”

    看着景胜的表情,应明语气颇有蛊惑意味,道:“二品不是问题。”

    尽管蛊惑,但应明说的是实话,景胜要是能带兵把那三国都讨了,别说区区二品,就算被册封个爵位都没有问题。

    景胜向后猛地靠了靠,拱手道:“北征南蛮人,我去;将军,能否派人至日本地方,准我再募万人?”

    “再募万人?他们可赶不上北征啊。”

    “北征不用他们,东征用。”

    这一句东征用,把应明高兴得够呛,鼓掌道:“放心,你这便挑选能吏亲信,三十人吧,我派船派人,带回东洋军府,向大帅请下一份募兵令,准他们去日本地方募兵。”

    “既然如此,我愿意去。”景胜看着地图道:“这场仗的时间会很长,我希望将军能不催促我进兵,南蛮叛军,与一揆无异,人多便不能精诚团结;大势在我,待能攻取故地,我会据河以守,一城一地的和他们争夺。”

    “如此甚好!”

    应明站起身来让人上酒,对景胜道:“将军北征,一应辎重物资皆由应某负责,你后方粮道不必担心,只需全管作战便是。”

    其实这一下,给应明解决了两个麻烦。

    眼下应明眼中最大的两个麻烦。

    麻烦跟德雷克、跟苏格兰、跟叛军都没有关系,他们称不上麻烦,实际上应明眼中最大的麻烦就是杨策、刘汝国,以及新来的上杉景胜。

    杨策出征,是打到哪儿、杀到哪儿、抢到哪儿,跟汤显祖想要在夷兰两岛大治的思想相左,杨策打过的地方再想治理非常难。

    如今他要去荷兰,应明就差自己去送了。

    刘汝国和上杉景胜,对地方的破坏力稍弱,但他们两个人的所求则是对立的。

    刘汝国想要的,是把打下的土地依照大明惯例,设官员管理,而且还要让跟随他的百姓有参与科举的权力,哪怕就在伦敦搞乡试呢,也要掌握权力的人来自百姓。

    上杉景胜就不一样了,他求的是像这片土地过去的贵族一样,统治一片封地,这是他最大的愿望。

    让这俩人一起,在应明眼中是最大的麻烦,比什么德雷克破坏力大多了。

    如今好办了,上杉景胜去北边打仗,打完仗接着渡海去东边,到时候打下来的土地一多半给他当封地都没关系。

    剩下个刘汝国,跟汤显祖的执政理念勉强合得来,这就不会出现内乱了。

第三百一十三章 孟信

    德雷克的部队再次集结,向南方大山席卷而下。

    并非德雷克想要南下跟明军打仗,而是不往南走就没办法,秋天要来了。

    苏格兰诸部皆缺少壮男,先前受伊丽莎白感召南下作战,也错了过耕种土地最好的时间,眼下他们除了要去南方抢一把,再无别的出路。

    有赖于应明布置在边境的斥候,刘汝国能在德雷克南下之初便收到消息,顺天安民义军扩编后的五队人马倾巢而出,在山北布防,打了一场漂亮的伏击。

    而后德雷克北撤,被刘汝国一路追至山区西北名叫曼彻斯特的城郊,是德雷克的二道防线。

    这座城并无坚固城防,但城镇被三条河环围,围城持续多日。

    刘汝国的大军被调往此处,德雷克的援军也向城镇增兵。

    控制曼彻斯特,就掌握了西部利物浦的出海口,就掌握了通向北方或南方的道路。

    而谁能控制河流,谁就能控制曼切斯特。

    城南原野中并不宽广的默西河,成为战役最关键的地点,渡过河流,对刘汝国的部队来说,渡过河流,北方目力极尽处的繁华城镇,就是唾手可得的战利品。

    双方援军皆至,在河畔展开惨烈的反复争夺,战斗已经打响十七天了。

    孟信在河南岸的树下单人壕里用通条疏通着铳膛。

    他是艾兰人,生在艾兰南方叫不上名字的小地方,家中兄弟姐妹极多。

    前年刘汝国起兵打到他家乡,单靠一家之力就能把富商宅邸抢得干干净净,后来带兵的山东移民成了他大姐夫、传令兵成了他三姐夫。

    整个家族跟着姓了孟。

    再后来,给贵族当马夫的大哥先做骑兵,往北方打时当了总旗;身强力壮擅用伐木斧的二哥做了刀牌手,在普利用盾牌砸死一个贵族弄了身板甲。

    四哥跑得快做了传令兵,不过到现在也没给自己混上战马;六弟在另一个部队当长矛手,他过去是个猎人,后来大哥给他弄了张钢弩,当弩手。

    他们整个家族的男丁跟随刘汝国席卷整个艾兰,又登上英格兰人的土地,一直走到这。

    孟信咬开木弹药筒,向铳管里装好弹药,从单兵壕里抬头看了一眼河滩上仰面躺着四仰八叉的尸首,那个来打水的英格兰人不知脑子哪里出了问题,要越过河流。

    他混着汉语轻声骂骂咧咧,用火绳在铳柄熏出个黑点。

    他吹了吹,上面已经有三个黑点,这是第四个。

    英格兰人在河对岸立起许多尖头木杆,很高,有些木杆上面戳着人头,有些还空着。

    距离有点远,孟信看不清那些头颅的面孔,但他知道上面有一个是他大哥。

    那是十几天前第一次战斗,他们追过河岸,骑着战马的大哥尤其勇猛,被敌人的伏兵用长弓射死。

    孟信的大姐在俩月前才送信过来,说生了两个男孩。

    本来姐夫想回艾兰一趟,结果走到一半北方开战的消息传过去,他又在出征前几天回来。

    大哥死后第二天,那些尖木杆就在对岸立起来,姐夫要在夜里把大哥的头颅偷回来,可是去了就没回来。

    所以那些被穿在木杆上的脑袋也可能有一个是他大姐夫的。

    刚进部队时经常欺负他,也在战场上照顾他的兄弟是牧野人,以前跟着白老虎做事,后来加入部队,前几天在他眼前被射成刺猬。

    还有个入伍没仨月的英格兰孩子,是在山区加入他们的,总是唯唯诺诺,胆小极了,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跟大哥同一天被骑士踩成了一滩泥。

    他想拼起来的,他试了,可丢的那条胳膊怎么也找不到。

    孟信挠了挠发痒的脑袋,空气里到处散发着难闻的气味,他的腿又开始疼了,在麻布裤开着的裆旁边,大腿上被箭射破的伤口正在溃烂。

    他有点想向天主祈祷,想了想还是放弃了,只是拿起土坑里沾着泥土的饼子往嘴里咬了一口,抬头望向河对岸。

    辎重有几天没往前线送了,吃完这块饼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吃上下顿,所以孟信已经有三天就吃个半饱了,胃里的饥饿感时时刻刻折磨着他。

    这场战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艰难,昨天做传令兵的四哥给他送来二哥死在不远处村子里的消息。

    就在五天前。

    一支英格兰部队的小队从侧翼袭击了一个村子,二哥带人前去支援,情报上敌人的数量太少,实际要多得多,最后是被逼进屋子里活活烧死的。

    反攻还没开始,将军让他们等,据说他们是在等待来自后方的援军,伦敦府的总兵会给他们调拨一支非常善战的部队来支援他们。

    孟信不知还要等多久,也许再等下去,三姐夫、四哥、六弟,还有他这里的战友,都会死在这。

    对岸来了两个人,穿着锁子甲,身上罩着不知是哪个贵族的纹章,猫着腰弓着背,好像那样走路就不会被发现。

    怎么会不被发现呢?

    孟信盘算着壕沟到河畔的距离,至多只有五十步,用眼睛一扫就看见他们了。

    他们俩可能是想来取回尸体的,又或者只是想把尸体上的装备捡回去。

    不过无论他们想干什么都不重要,很快进入自己的射程才重要——就算是一只来自叛军的兔子,孟信也要打死他。

    孟信看了看土坑里放着那张上好弦的弩,安静地把指头粗的弩矢放在坑旁,吹了吹快熄灭的火绳,把鸟铳搭在土坑旁。

    砰!

    铳响了,弹丸越过正在扒板甲衣的二人打向远处的河水,这两个人反应很快,丢下刚捡的头盔拔腿就往身后跑。

    紧跟着没跑出几步,一支弩箭就从背后钉了过来,打在一人后背,他还在跑,但速度显著地慢了下来。

    孟信放下钢弩,又抬起手边的鸟铳,重复着装弹的动作,只是他的脸并未看向鸟铳。

    而是面无表情地看着那个背后插着一支弩箭的身影,脚步一步一步地慢下来,在接近河岸时跪倒在地,用手一把一把地向前抓着爬过去,直到一动不动。

    他舒服了。

第三百一十四章 复仇

    很快,爱尔兰孟氏家族的幸存者们聚集在孟信的战壕后开了个小会。

    因为在默西河西段沿岸爆发了一场小冲突,遭遇战中孟信的四哥作为传令兵被十几名长弓手攒射,英勇负伤。

    这可能是孟氏家族最幸运的一个,虽然缺少甲胄的客观条件不可改变,但连续失去两个亲戚,孟老四上前线传信一直背着面大圆盾,因此保住了命,只是后背被箭簇射出的皮肉伤难以避免。

    除此之外,左耳朵被箭射穿打掉了一半。

    其实这也是重伤了,连命令都没传完就因为失血倒地,被后面的援军捡回去,进了伤兵营。

    他们家还能继续战斗的只剩三个人了,三姐夫也是传令兵,而且还是山东移民,跟各部长官都说得上话,直接找上了他们的将军赵灿。

    一家子弟兄上战场,算上俩姐夫七个人,如今就剩仨,还有一个是女婿,再跟着打下去就要灭门了。

    三姐夫专门跟赵灿请了一道军令,把孟信和全须全尾的六弟送回老家,他继续跟着部队效力。

    其实赵灿答应这事跟这家五个上战场的兄弟没关系,他只是记得孟信的大姐夫,开战前刚跟他告了假说媳妇在艾兰生了两个儿子,要回去看一看,转头开战又回来,不几天冲锋陷阵死了,现在脑袋还挂在河对岸。

    调令是十分艰难地请下来了,家族开小会却又出了问题。

    问题不在老六那,那傻小子只要三姐夫一瞪眼就害怕,让他往东不敢往西,是孟信。

    孟信不走,非但孟信不走,还一定要让三姐夫回去。

    理由是报仇一个人就够了,他们家大姐夫已经没了,如果三姐夫再没,留他们在老家也抬不起头,三姐夫是汉人,回去谁都要敬着,家里男丁少也不会受欺负。

    当天夜里,孟信一瘸一拐地拄着鸟铳,手上提着四个脑袋去见了将军赵灿,请下一封调令把三姐夫跟老六弄回家。

    自个又一拐一拐的回了那个挖出的小战壕。

    四个英格兰人的脑袋不单换了两份把兄弟送回家的调令,还给自己换了一身行头。

    腿上的箭伤,伦敦府下派到义军部的北洋军医给瞧了,剜去腐肉、上药包扎,知道他是派驻河畔的铳兵,还专门准备了个小背囊,装了要换的药与医用品。

    那杆被熏了四个点儿的旧火绳鸟铳没收走,还给他发了两新一旧,一长两短三杆火器,两杆新的都是燧发,一杆长鸟铳、一杆短手铳。

    旧的则是杆三眼铳,不是给他用的。

    将军赵灿把他们孟家的事告诉了刘汝国,刘汝国欣赏勇士,也要把孟信这个名字告知全军,意在让所有人都学习孟信这种精神,专门给他调了个小跟班,跟他一起在战壕里监视河滩。

    这只是明面上的说法,真实原因是刘汝国把赵灿狠狠批了一顿,怎么能让个腿脚不利落的人监视河畔。

    监视河畔的使命不是杀伤敌军,而是敌军大举突破时能有人向后方传信,在赵灿需要设防的阵线上却有一段防区是由一名瘸子负责的,这难道不是天大的笑话?

    只是事已至此,让孟信换防他也不愿意,只能再给派个腿脚灵便的小伙子,出事能代替孟信完成传信的任务。

    除了这些,等孟信再回到河畔树底下挖出的小壕沟,他的头上戴着一顶早年南洋卫军制式铁笠盔、身上穿着前胸有一处枪弹凹痕的西班牙胸甲,整个人看上去比谁都像个正规军。

    刘汝国要立典型,活着的孟信才是好榜样。

    不能才刚向全军介绍了这个为兄弟复仇在前线放死四个敌人的英雄,回头没过三天让敌人打死,那这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后来的几天,孟信驻守的河滩陆续来过几次敌人,似乎对岸的英格兰叛军已经知道在这有一名凶狠的明军火枪手,他们每次游过来都不再是单个行动,目的明确地搜寻着什么。

    有时候看见超过三个人,孟信就会放他们过去,少于三个,就等他们走近到三十步再放铳,这个距离除非运气太坏,否则很少有打不准的时候。

    何况他现在有三杆铳了。

    他已经摸出规律,不但两个人的小队可以打一下,就连三个人的小队也可以试着打一下。

    只要打伤一个,剩下两个人就会慌张,要是打伤两个,剩下那个人一定会向河对岸跑。

    何况就算剩下两个人不慌张,还有五颗铅丸、一根弩箭等着他们。

    三眼铳这个玩意,在与防护很差的敌人近距离战斗中实属神器,至少对放铳的人来说非常壮胆,还能令敌人极为胆怯。

    毕竟人在大多数时间还是相信技术的,面对一个端着鸟铳的人,被瞄准的心里可能会寄望于对方鸟铳的技术不好,有打偏的可能。

    但面对有一个夹着三眼铳的人,被瞄准的人连祈求运气都显得多余。

    就连放铳的人都不知道点放出去这三颗铅丸会打到哪里,被瞄准的哪儿知道呀,三根铳管直接形成一种心理上的震慑。

    但说到底,孟信认为最好的火器还是铳管有天下太平铭文的燧发鸟铳。

    其实他心里特别纳闷,这火绳鸟铳与燧发鸟铳看起来在制作工艺、成本上并无太大区别,可用起来能发挥的作用却差别极大,那大明为何要做这么多火绳鸟铳?

    当然这个‘并无太大区别’并不单单是因为爱尔兰都不会造,还因为它俩长得也基本一样。

    孟信没少在私底下吐槽,基本上用燧发铳打死一个人,就会对自己的小跟班嘀咕一遍。

    他们哪里知道大明心里的苦。

    还不都因为陈沐,不过几年的极短时间,他要求用火绳鸟铳完成替代快枪、三眼铳、火铳作为一省都司军器革弊的标准之一。

    结果这几年刚过,万历皇帝又要求要用燧发鸟铳完成替代火绳鸟铳作为革弊标准。

    可折腾死人,人家西北边军还玩弓箭呢,你们这内卫的就连火绳鸟铳都看不上了。

    孟信持之以恒的复仇,终于引起了敌军注意,多次有人向德雷克反应在某个地段的侦查步兵渡河会遭受火枪手伏击后,终于向孟信所在的地方派遣了一支七十余人的小队。

    这一次,黑压压的敌人从岸边登陆,战壕里握着鸟铳的孟信内心极为平和。

    他看着铳兵上被熏出的十几个黑点,长长地吐出口气,转头对小跟班道:“你走吧,我已经报完仇了。”

第三百一十五章 杀戮

    孟信依然带着满腔怒火,只是他并不认为自己能面对几十名敌人全身而退。

    如果他的腿没受伤,也许跑得比小跟班还快,还能回头把钢弩留下,让几个倒霉鬼有生之年看见最后的东西是他的背影。

    但他的腿瘸了,就连从土坑里爬出去都很困难。

    所以干脆就放弃了。

    生在矿工家庭的小跟班从没见过这样的阵势,加入顺天安民义军后还没打过仗,干的最多的事就是给人跑腿,面对敌人气势汹汹地渡河,把他吓坏了。

    看着小跟班一边跑一边把将军给他配的头盔丢在地上的背影,孟信深深吸了口气,转过头握着鸟铳的手更紧了。

    敌人密密麻麻地淌水过河,让孟信有极大的命中信心,他吹亮火绳,朝着人群最密集的方向打了过去。

    砰!

    闷闷的响声传遍河畔,吓得几乎所有人弯腰躲避,有个倒霉鬼抬着中弹后血肉模糊的手惊叫着,身后第二个人捂紧肚子大喊着跪倒,第三个人看着自己被溅了满手的血半天,才确定那颗铅弹并没有打伤他。

    紧跟着,一支弩箭无声地射过来,钉在最前转过头看战友负伤的人的屁股上,把他惊得向后跑出好几步。

    人们看见了树下灌木丛升起的硝烟,很快,几支长弓射出的利箭在孟信头上曳着尖啸飞过,身旁的树干不停发出哚哚的响声。

    让孟信不敢把头抬起,努力顶着铁笠盔与地面平行,只露出一个能让双眼从地面看见情况的缝隙,伸手扒着灌木根须试图看清远处的情况。

    敌人并未贸然接近,他们渐渐散开,用长弓、用钢弩、用火枪向灌木丛射击。

    人们在海滩大喊大叫,有人站在前面大胆坚定的射击,有人躲在后面小心翼翼的环视。

    片刻后,箭雨稍息,孟信才抽出燧发鸟铳又向远处放了一铳,但这次人群散开了,没能命中。

    让他气得攥拳砸了一下自己的腿,结果扯动伤口,更直观的疼痛顿时让他心里更气愤了。

    他蹲在土坑战壕里,背后和河滩那边,攥着三眼铳直勾勾盯着缓慢燃烧的火绳。

    明明已经口干舌燥,却还止不住地咽口水。

    不过这一次,打向头顶的箭雨明显少了许多,孟信壮胆向外看了一眼,许多人把长弓方向指向他的侧翼,似乎是刚才有人从那个方向用鸟铳打放了一铳。

    是旁边的哨兵!

    一定是旁边的哨兵听到他这里的枪声,赶过来帮他了。

    不过这对孟信来说也只是瞬间的振奋,他很清楚身旁有更多哨兵,但方圆数百步只有几名哨兵,每个哨位都只有一两个人,就算周围全聚过来,也不过五六个人罢了。

    这只意味着他们在死前,有机会能打死更多敌人而已。

    他飞快地装弹,甚至没有疏通铳管,只是把火药和弹丸倒入铳中,压实了便倒上引药,朝河滩上瞄准射击。

    这一次他似乎发现了敌人的指挥官,立在正中央不停对士兵高声叫喊着命令,那些命令就连孟信都听得见。

    数十人乱糟糟的队形里,只有几个人身上穿着锁甲,有板甲衣的更少,而那个高个子不但穿着板甲衣,身后还站着一名旗手,一定是敌人的指挥官。

    孟信端着鸟铳吃力瞄准着,那个军官站得位置离他有点远,让他对这一次射击并无把握,最终就在即将打放的时刻,他突然改变了目标,指向最近的步兵,一铳放出,那人应声而倒。

    在他射击的同时,有人在右边用长弓向敌人射击,再一次吸引了火力,不过左侧的哨兵不再射击了,孟信不知道那个最早来帮他的兄弟是否还活着。

    他的三眼铳就放在战壕外,快速地疏通着燧发鸟铳的铳管,这一次他要做完一切应有的步骤,以求火器有最好的状态,能让他把那个英格兰军官打死。

    军官是最有价值的目标,打死一名军官,比打死十个士兵还有用。

    因为那些人是贵族或贵族的扈从,德雷克手下的贵族已经越来越少了,只要尽量在遭遇战中杀伤他们的贵族,等到会战的时候就可以为友军创造更多优势。

    这是最有意义的事。

    叮!

    正在装弹的孟信突然听见清脆的响声,紧跟着他的脑袋就被狠狠推了一下,抬手向后摸过去,一支箭从背后落下来,箭簇好像在落下时把他靠在土墙上的后背划破了。

    他要是有张长弓,就算不带羽箭都能不停射向敌人。

    突然,他听见来自侧后方传出的奇怪的号声,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感觉不像见过的明军牛角号、唢呐或英格兰部队的小号,更不是苏格兰风笛。

    就像,就像爱尔兰小孩在海边捡到的大海螺,把肉吃光后拿着壳玩耍时吹出的声音,但又不太一样,声音很大,远不像那些小海螺能吹出的声音。

    那些英格兰士兵似乎也听见了这种怪异的声响,把本已逐渐分散的队形又集结起来,小心翼翼地盯着发出声音的方向。

    紧跟着,孟信听见来自很近的地方传出刀剑出鞘的声音,有人用好像喉咙压扁了般的嗓音喊出一句他听不懂的话。

    纷乱的脚步里,孟信看到一群穿着黑甲、头戴黑盔的人,他们人数不多,也就二十多人,但队形有序,所有人低头、弓腰,按着腰间不知道是刀还是剑的弯曲兵器快步疾行,从灌木林冲出去直本敌军阵形。

    他们的铠甲很特别,从孟信的角度看过去,背后有铸出的鲜红勇字;他们的人也很特别,看上去都不太高。

    双方也就相距不过三五十步,在列队的英格兰人还没反应过来时,这支小队便已撞进英格兰人的队形,一柄柄奇形刀抽了出来,尽管区区二十余人,却仿佛以人多势众的模样把英格兰士兵包围起来。

    他们一边大吼大叫,一边用非常锋利的剑或劈或刺,腾挪跳跃间蹦蹴出三步,极为灵活。

    几乎一面倒的战斗把孟信看呆了,他们好像切瓜砍菜,把缺少防护的英格兰士兵一一砍倒,等那几名看上去像军官的英格兰人想要逃跑时,周围已经只剩他们了。

    三五个黑衣兵围着一个人,不停用剑砸这儿、砸那儿,刺这儿、刺那儿。

    最后他们放弃了这种打法,用几个人按着英格兰军官,一个人高高攥着他的头发向后拉着,另一人干脆地用剑抹过喉咙。

第三百一十六章 稍安勿躁

    德雷克有些孤注一掷。

    他面对的是一个与过去所有战斗不同的对手。

    正如他不明白,为何刘汝国能不考虑财政,没完没了地大举募兵,而他却连贵族的军饷都发不起。

    严格意义上来说,德雷克率领的并不是一支叛乱而起的叛军,恰恰相反,他们应该是一支平叛部队。

    哪儿有叛军领军饷的呀,德雷克这是独一份,每月,他都要给贵族、士兵、雇佣兵提供接近两千镑的军饷,并在辎重、后勤事务上再花掉三千镑。

    这还是建立在苏格兰给他提供支援的基础上。

    这样程度花销,就算是过去一个整体的英格兰王国都难以支撑两年,他们一年的财政收入,议会津贴、王室领地、关税和封建收入才加起来还不到二十五万镑,更何况如今的独木难支的德雷克。

    他本来就没钱。

    没钱,却还必须要把战争进行下去,就只能发扬伊丽莎白时代优良传统,出售教会和王室土地、强迫贷款、大规模卖官鬻爵和出卖特权来换取金钱。

    这种方法起初是很好用的,跟着往北跑的贵族都失去了土地,向南打下多少土地,可以先进行洗劫,而后立即将土地拍卖或折价册封。

    没有土地就提前拍卖,打下土地直接支付,还有诸如向新贵族、商人出售矿山、盐场专营或某区域的垄断经营权力,都能便捷地得到大批资金。

    如此一来,兵力的事就不需要德雷克操心了,这些贵族会把事情办妥。

    但当一面倒的袭击变成反复拉锯,从他们第二次打下某片土地开始,这些土地已经册封出去了,又遭遇多次洗劫,无法换来有价值的财富,这种方法得到的资金链就断开了。

    新分封的土地、新出售的商路、新授予的爵位与新售卖的垄断,都需要稳定的政治环境才能持续产出价值。

    其实本来这对德雷克也不算什么打击,他能挺过去的。

    哪怕把牙齿咬碎,他也要挺到刘汝国支撑不住。

    直到知道站在对面的刘汝国,顺天安民义军根本没有军饷这回事。

    世上最让人感到傻眼的事莫过于此,德雷克一直寄望于对手失败在一个从来不是问题的问题上。

    等到真相大白,让他濒临崩溃。

    一直以为大家都花这么多钱,我还一直有苏格兰支援,没想到你压根不花钱!

    也许在知道这事前,德雷克还能扛两年,可弄明白这事,德雷克突然就不对继续扛下去有任何寄望了,反而砸钱动员贵族、农奴还有原先城内的居民,在城北当作第二道防线的河流修起一座大棱堡。

    几乎是成败在此一举。

    权力是一种配合的游戏,对此时此刻的德雷克来说,愿意配合他玩下去的人,越来越少了。

    而在对岸,越来越多。

    他想不明白,为什么明明对面穷的连军饷都没有人们却愿意追随刘汝国,如果说是因为贵族,他德雷克也不是贵族啊!

    前线的哨兵在傍晚向德雷克汇报最新的军情,一支渡过默西河试图肃清明军哨兵的部队在南岸登陆,随后被一支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小规模部队全歼。

    在那之后,那支小规模步兵聚集起更多部队,在河岸边安设营帐,于下午向石桥发起突袭,随后突破桥头二百守军,占领桥面。

    在哨兵启程时,他们已经向东西两侧沿河岸肃清哨兵,拔除每个英格兰苏格兰部队安置在前方的哨所,可以想象,在这个傍晚,明军正向默西河北岸集结。

    留给德雷克的时间并不多,一支侦察兵小队越过被大军压境兵荒马乱的城镇,在夜幕降临前的最后一刻,登上钟楼眺望着郊外河岸那些灯火通明的营帐。

    那些他们从未见过士兵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侦察兵看到人们在营地摆放的大炮,以及远远超出他们预料的敌军规模。

    在夏末的夜晚,双方调集超过三万规模的兵力,波及十余万人的生活,在曼彻斯特这个狭小到不过方圆三十里的区域,反复调动。

    死里逃生的孟信继续前进,他如愿以偿地渡过默西河登上对岸,却没能如愿收敛大哥与姐夫的首级。

    分不清。

    他分不清哪个才是大哥的头骨,也不知道哪个才是姐夫的脑袋。

    积攒心头半个月的怒火,只能让他在人来人往的河岸,面对数十根直插向天的尖刺木柱,在数十颗被取下的骷髅头中间哭成一滩烂泥。

    受命支援前线的部队是上杉卫的越后千户,百户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带队救下孟信,并把那伙敌人一个不留全部歼灭。

    这一次,还是他把哭成烂泥的孟信扶起来,告诉他:“明天,进军。”

    到现在孟信也没弄明白这个年轻人到底叫什么,他们的交流很不顺畅,就连他写出名字,孟信也认不全。

    所以在心里,孟信一直把他称作直江圈圈。

    直江很佩服孟信的忠义,更佩服他的胆量,凭几支朝廷铁炮就敢立在壕沟里对数十名敌人射击,并在十几天里射杀、打伤二十多名敌人。

    虽然南蛮人还是南蛮人,但这至少是个很厉害、站在自己这边的南蛮人。

    孟信想找直江要一把刀,可他没给。

    他很清楚孟信要刀是想做什么。

    在前线,顺天安民义军的士兵不少都有这种需要,他们最大的共同点是都有亲属、家人死在这场战役中,尤其像孟信这种。

    家门连损数人,部属袍泽身死人手,身上带着伤口蜷缩在战壕里整整一月,兄长的首级就在对岸挂着,吃不好睡不好。

    这个时候给他刀,明天冲进城镇就会把刀举向敌军壮丁、平民百姓、老弱妇孺,就是在他眼前窜过去一只人畜无害的猫,他都会毫不留情的给剁了。

    倒不是直江觉得报仇不好,这个时代复仇是非常容易理解且正常的事。

    只不过在百户直江这里,暂时还没有接到长官允许破城之后放开劫掠的命令。

    他相信,刘汝国与上杉景胜,都正在为这次战役进行得失评估,以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劫掠。

    “长官允许,我给刀你,在此之前。”

    直江拍了拍孟信的肩膀:“稍安勿躁。”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26757/ 第一时间欣赏开海最新章节! 作者:夺鹿侯所写的《开海》为转载作品,开海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开海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开海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开海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开海介绍:
明朝嘉靖四十五年,隆万中兴前夜。这是最好的时代,戚家军向近代军队迈出第一步,脚踏缫车在东南日夜不休产出丝绸,它强大、富庶。这也是最坏的时代,卫所制因贪污**而日趋崩溃,土地兼愈演愈烈内阁夺位混战不休,它衰落、垂暮。当排枪火炮轰鸣在欧洲战场,当西班牙无敌舰队纵横四海,当传教士手捧圣经怀揣密信对这片新大陆露出觊觎的目光。清远卫小旗陈沐头顶笠铁盔,鸟铳扛肩膀,望向大海高高扬起下巴。-已有完本作品,人品保证,更新勤劳,敬请收藏。读者群:102341981,欢迎大家。开海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开海,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开海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