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言情小说开海TXT下载开海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开海全文阅读

作者:夺鹿侯     开海txt下载     开海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零九章 防务

    烟草商人李禹西收到普利县极为隆重的欢迎。

    先是两条福船在入港前最后一里触礁搁浅引发船祸,十四艘运送物资的船舰由于临近海港距离过于接近,在海湾撞成一串。

    随后平安下船的水手不少被普利城弥漫着无法散去的硝烟与硫磺味道呛得流鼻涕。

    气氛立即沉重起来,李禹西皱着眉头环顾着迎接他的熟面孔,抽着鼻子问道:“战况激烈?”

    说实话这座城带给他的反差感很严重,明明街道上带着巷战结束的气息,偏偏守城军士看上去没经历什么惨烈战事,尤其是一看长相体格就能分辨出来的大明水手,更是各个面色红润,完全不像围城久困的模样。

    一众守将面面相觑,约瑟华上前抱拳笑道:“义父,李校尉守城得当,敌军始终未能攻破城池;艾伦校尉巡城极佳,土夷也不能造反;艾兰国的泰隆卫应指挥使还率军五百前来驰援,如今指挥使领兵于西郊牵制敌军,另有一部百户率军出东郊,这些日子还有艾兰国运来粮草。”

    “城里的硝烟味,是先前曹知县为肃清瘟疫放的炮仗,放太多了,一时半会散不了——如今您来了,孩儿们的心就算定了。”

    最早贩卖烟草李禹西就亲自跑过这趟航线,直至将航线摸清才转而派遣公司旗下押货船长单独带船队行商,绝大多数押货的船长都是他的义子,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备受亲待。

    约瑟华只是三两句,告诉了李禹西很关键的信息,这座城如今的兵权掌握在李常来手中,土夷头人艾伦慕明则与土民打成一片,城外还有从艾兰国赶来的北洋军。

    正应了那句庙小妖风大,水浅王八多。

    李常来他知道,这个人最擅长从别人手里头咬肉吃,面皮厚的很。

    他在吕宋开金矿,李常来用自己的兵船给运送;他在牧野种烟草,李常来用自己的兵船贩运;却始终一副游离在外的独立模样,引人不喜……这些都是能赚钱的活儿,人人抢着做,凭什么就该给你,给你了却不知感恩,谁又能待见他。

    一来二去,李禹西便不愿跟他做买卖。

    李禹西是打心眼里不愿意让李常来掌普利兵权,这种人不能得势,他永远都觉得让他得势的是自己的才能,而非别人的帮助,到时也不会给别人大开方便之门。

    烟草商人到这儿不是来夺权的,他有办法对付所有人。

    他笑眯眯对众人拱起手来作个揖,道:“李某在牧野听闻普利县整治瘟疫深得民心,受百姓推举行独立之事求援亚洲,当即请牧野知县杨公开出公文,准李某募兵,这才有三千部属泛海来援。”

    说着李禹西回首伸展了右臂向码头上正卸货的船舰示去,道:“如今所携辎重正在卸下,全赖诸位死战防守,这才能撑到李某来援,如今援军已至,诸位大可高枕无忧,不论城防还是出城野战,都不必担心了。”

    李禹西的到来确实给李常来带来许多危机感,尤其是港口那些卸货的力士。

    他们穿着亚洲最常见简洁的土色靖海服,头上不蒙发巾,他们的头发很短,只能在头上束出个小发髻、额头用一圈黑布围着,腰间佩着古代制式的环首刀、悬手弩、斜插梭镖、拄大盾持标枪、长矛与钩镰。

    还有些人肩上扛着巨大的弩,每个人不论带不带弩,腰间都有木筒削出药矢筒。

    他们看上去像苗人,可任谁都知道他们不是苗人,苗人男子至多带一双耳环,这些人不但戴耳环,还在脸上刺青,鼻子中间穿骨头……这些人是牧野知县杨兆龙编练的牧野保甲。

    李常来看得清楚,这帮人受李禹西雇佣,让他们接管城防就等于是将普利县向李禹西拱手相让。

    他拱手道:“李兄带兵前来驰援,我等普利长吏感激不尽,目下诸位舟车劳顿,先请兵丁入营歇息,我已吩咐大营备下酒菜接风洗尘,咱们先去衙门吧,也好将城外敌军情况一一告知。”

    李禹西这边笑呵呵,身后闪出一人,着北洋旧式胸甲,抱拳道:“诸位就不必管我的军兵了,在下晋江舰队提督杜克虏,我的副提督在亚洲专修城池攻守,从现在起接手防务。”

    别看杜克虏话说的很硬,其实他这个晋江舰队提督听起来好听,实际军职为东洋军府标下总旗,在东洋军府的军事体系之下,公司六甲舰队和地方千户所的副千户为平级,千料舰队提督比百户还低半级,这是为了方便护航舰队与正规军一同面临战争时的指挥系统不错乱而设定的。

    换句话说,应明这个东洋军府的百户进城,就能就地指挥这支舰队。

    海上就这么个情况,别管商人还是移民,都是百姓;哪怕是民兵,也得听正规军的。

    这话一出,李常来是真没了脾气,他又不能明着说自己想要在这当土司。

    那边提督已经把部队任务分配下去,该登城的登城、该驻防城内的驻防城内,紧跟着就有兵头去找各个守城的商兵首领问询情况,短时间里把他们的部署全部都撤换下来。

    就连曹长青、李禹西、李常来、约瑟华等人进入衙门,酒席还没开场,往来报信的牧野保甲易洛魁士兵便已跑了七趟。

    一条一条的命令随发布通知衙门立即执行。

    先是规定了整座城池归属东洋军府军士管理,各个街口的房屋被牧野保甲征用,每街驻扎二十五人,城中施行信符制度,没有信符任何人不得出行,一意孤行者斩首示众。

    放人出街道的连人带保甲一起斩。

    紧随其后,城门的卫兵倒是没被撤换,他们都是艾伦慕明的人,但武装被卸下了,安排其轻装守城,还在身后设立两支牧野保甲,言说是预防里应外合将城门赚去,以防有变。

    城池被分为十个街坊,各街守备保甲一方面召集百姓,让他们有冤说冤、互相有仇的也为之开解;另一方面各挖大坑,以瓮反扣,设置地听,以防敌军挖掘地道。

    同时规定城内任何人不准在房顶高举杆、矛,不准吹击乐器,懂天文的百姓全部被送进衙门养着,不准他们随处走动。

    各街巷的守备保甲另有一项使命既为灭火,即使邻居家着火也不准百姓四处奔走,城内富户更是被重点约束,严防死守。

    还在城内每隔百步掘井一口,并向海港方向挖掘暗沟,赶制鱼鳔等漂浮物放于井中观察水位。

    一切命令都在极短的时间里颁布下去,弄得衙门里李常来等人根本没心情吃饭。

    守城就守城嘛,哪儿来这么多幺蛾子?

第一百一十章 惊喜

    没办法,这都是他们在亚洲雇佣兵训练场学到的标准守城法。

    由于最早学员们对这些守城法的态度也和李常来等人一样,所以这些法则的命名都来自三国演义中的人名事例。

    比方说防备水淹每隔百步挖掘的通水暗沟、将河水引入地下河的水井漏泉还有井里为观察水位放的漂浮物,被称作‘吕布下邳曾如此’;守备城门的法则叫‘审配邺城亦如此’。

    其实除了这些还有敌军刚刚攻至城下集结时可以选择的几种方案:出城袭击他们可以用‘孙权合肥当的此败’,效法张辽集结少量锐士趁敌军阵势未定、行军未整,以其想象不到的方式先兵出击发动奇袭。

    当然有个注意事项是‘张燕在常山被吕布十余日七进七出’,这个法则主要讲的是衡量敌我双方士兵训练程度,如果精选出的锐士依然不如敌军,那还是不要作妖了。

    如果先兵出击却出现了这种情况,就要使用‘贾诩二次追击法’,攻其不备。

    没办法,亚洲雇佣军训练场的头子,那个瘸腿的校长以前是东洋军府的千户,上过讲武堂,原本也是一颗冉冉升起的将星,奈何跟西班牙的战争中腿被重型火枪打断,这才依照陈沐的意愿给自个儿装了条假腿,转业当了雇佣军训练场的校长。

    转业后依旧忘不了铁马金戈,生平最爱捧着都察院官刊三国演义、三国志读呀读,雇佣兵的常规训练用的是东洋军府操练艾兰复**的那一套,但对将官的集训则用的是他自己编的教材,里头的事例全部都选自三国演义和三国志。

    这些东西说起来有些儿戏,但都是由亲历战火的老将择选,并加上他自己对战争的解读,确实有效可行。

    比方说如今的普利城,先是驻防城东的牧野保甲上报发现普利姆河的河水变得浑浊,此后城内观察地听的士兵又报告听到在夜间有非同一般的动静,城内守军成功在入城第三日截获敌军正在挖掘地道的情报。

    紧跟着他们又收到海上巡逻的福船编队传来情报,海上有一支十余条大船组成的舰队正自东向西逼近海湾,人们认为是从伦敦方向开来的敌军舰队。

    普利县情形一时间极为危险。

    正逢此时,应明率其骑兵部队入城,与牧野援军会师,极大减轻了护卫舰提督杜克虏的压力。

    “应指挥使回城,属下就放心了,海上有敌舰于今夜至,海湾纵横交错,我们来时便有几艘船舰触礁,我估计他们会在明日清晨发动进攻,我打算于今夜率舰队出海,明日将其堵在海湾河道歼灭击沉,暂且将城中防务交给将军,如何?”

    应明出去一趟斩获颇多、人困马乏,说实话挺想歇息歇息,不过战事当头,歇不歇他自己说了也不算,只得应下,召集部下将战马在城中暂且换了,准备出城迎敌。

    相较而言,应明这种没受过军事教育单以战功和运气升迁的将官,综合实力还真比不上受过些许雇佣军训练场教育的舰队提督,他的想法极为简单,敌人要来打、守城是挨揍,那就出去揍他们呗。

    被杜克虏拦住了,他道:“敌军舰队一至,围城大营兴许已知晓这一消息,这两天挖地道的声音越发清楚,如明日地道挖通,则城池里应外合、海上舰队相击,恐对我不利,不如我们跟他们一起挖。”

    应明皱着眉头:“跟他们一起挖?”

    “地道狭窄,为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地,我们有火力优势。”杜克虏说着,扬臂指了指商队水手常备的三眼铳,道:“地道之下近身交战,铁王八也挡不住三眼铳,即便挡他不住,亦可灌火吹烟,熏死他们,不论如何都于我有利。”

    杜克虏展现出雇佣军训练场的高超教学能力,他道:“一旦费时多日挖掘地道攻势为我所阻,溃军顺地道逃回之时,便是围城敌军军心大乱之日,那时将军领兵出击,必可收获全功,海上战事自有卑职一力承担,陆上战事,还需将军铁骑大显神威,将敌军主力统统吞下。”

    这话给应明捧得乐呵呵,拍着胸甲道:“好说好说,杜提督且放心去与敌船海战,应某管教他们有来无回。”

    “对了。”

    杜克虏在城墙上看着周围水势,对应明指着河岸道:“河流两岸,还请将军派遣牧野保甲驻守,一旦两头夹击将敌军舰队憋在海湾,他们自相大溃后很有可能登岸化作乱军,一旦散离这片河道就再难捉住,如被敌将收拢,又是一支兵将。”

    “放心吧,这个我懂,要打就打歼灭战,不过我看牧野保甲的编练似乎不以小旗总旗设置,他们是怎么回事?”

    “他们是牧野知县标下苗人武士编练牧野土兵,依的是播州九股苗的规制,最小为伍,一伍五人,这原本是苗人的猎虎队,三人重弩一张、小弩三两张、标枪五杆、梭镖十五支、大盾两面、环刀四柄,因牧野修路,尚不备重甲。”

    “用于军事,五伍为甲,有甲长御使,四甲一哨,有老虎汉为哨长,跟百户差不多,再往上四哨一营,每营四百人,营长为把总,皆为牧野黑将军标下旗官。”

    亚洲有两个黑,这个黑是黑云龙的黑。

    “北亚土民身条都不错,胆气也足,他们原本就不用重甲,因此无重甲作战也不胆怯,各伍闲时皆为猎队,用苗人重弩捕猎比过去的软弓好上许多,三人合开大弩费时,但可射远、劲力十足,药矢涂北亚土毒,虽无苗人毒矢见血封喉,中者亦片刻麻痹,如待宰羔羊,远战有奇效。”

    杜克虏将事情交代的差不多,再度对应明拱了拱手,道:“如今城内已选三处民居对照地听方位挖掘地道,不过今夜仍需将军派人值夜听音,地听终究只能听出远近大致方位,差之毫厘亦不能通,仍要慎防敌军挖通地道。”

    说着,他自己也笑了,道:“不过挖地道这事,只要被提早发现,就算不得好计策。”

    应明在脑子里想了想,如果是自己费了好几天劲,带兵挖呀挖、挖呀挖,终于挖通了松出口气,抬头却发现一票大汉等在上头摩拳擦掌,恐怕都不用开打,内心便已被绝望填满。

    当下也咧嘴笑了起来:“咱们今夜,给他们个惊喜!”

第一百一十一章 硫磺味

    攻城战能战争奠定战争的优势,但比起守城方,攻城方往往需面临更大的困境。

    普利茅斯的伯爵查尔斯也不例外。

    他们的军队不是常备军,不论效忠于他的贵族家族还是其他应邀而来的领主,他们的服役时间都是有限的,为了援助他,许多来自西面的贵族在这场战役中失去性命,对士气造成很大打击。

    如果这场战争看起来让人无利可图,那贵族们征召自己领地内的自由民和农奴组成军队,长驱百十里来到普利茅斯城下为的又是什么?

    最大的困境也是最重要的问题还是钱。

    往往战争中他们能劫掠地方,一旦围城大营确立,士兵四出煽动农民对领主的不满,以夹裹着进行抢劫。

    问题出在这是普利茅斯,查尔斯伯爵的领地,他们如何煽动领民、又如何自己抢劫自己?

    没有额外经济来源,伯爵已几乎散尽家财来犒劳从各地赶来的援军,所有人的希望都是攻陷城池,劫掠那些大明商人。

    至少在人们眼中那些商人还是有钱的,但没人知道他们究竟多有钱,但现在只有这些不能确定的数目来为贵族们抵消每天上百英镑军事开销带来的忧虑。

    围城已经持续很久,他们迫切需要一场胜利,尤其对查尔斯伯爵来说——已经有骑兵、步兵开小差离开大营,事实上开小差还是好的,更过分的是一些人开始劫掠地方,抢劫他的领民,把那些属于他的作坊、农庄化为灰烬。

    他们的试探性进攻失败了,围绕城池三面进行的虚张声势也没能引起守军松懈,草率制造的投石炮与弩炮在射程上始终会受到敌军火炮重点关照,攻城塔也被敌人用回旋炮和一种能连发冒火箭矢的守城武器打坏。

    在常规的攻城战斗中,守在城里的大明商人看上去比他们有更强大的意志力。

    当然是意志力,而非更加专业,事实上查尔斯伯爵知道,如果他能让所有攻城部队齐心进攻,依靠超过守军数倍的部队,他们很容易在长达数里的攻城面发起众多突击,最终这座守军数量严重不足的城池是一定会陷落的。

    但他不能,除了直接效忠于他的几个家族,其他援军贵族没人愿意为了普利茅斯冒着炮火或是奇怪的着火箭雨前进。

    一开始还能用城里大明商人所拥有的财富诱惑他们一下,但现在棘手的问题是许多贵族比起城内商人的财富,更关注家里的女人。

    他们在春季开打,给粮食筹集也带来很大难度。

    这一切让查尔斯伯爵怀疑围攻能否坚持到地道挖通的那一刻。

    所幸,海上的援军来了,王弟霍华德与德雷克率领八艘盖伦船、十二条武装商船抵达普利茅斯近海的消息为他扭转局势。

    “明天我们将发动总攻,对峙的时间已经够久了,我们的地道已确信挖到大教堂下面,但工人们说在地下听到上面的谈话与杂乱且不停歇的脚步声,他们很可能把我们的教堂当成兵营。”

    “所以我们要继续向三个方向挖下去,贱民居住的两街道和我的庄园,米勒、尼斯两位爵士率领部队带武器从地下进入街道,控制民宅里的贱民,发给他们兵器,在街上制造混乱;哈里爵士率领士兵进入庄园,敌军指挥官很有可能在那休息,你来控制他们。”

    “最好让他们宣布投降。”

    “如果不行,你们会造成尽量大的动静,来吸引守军注意,或想办法打开城门,不论你们的行动能否成功,只需要坚持一会,我们会向普利茅斯发起总攻。”

    接到命令的贵族召集了部下,整个围城大营在这个夜晚再一次开始战前祷告,人们跪拜着亲吻剑柄,随后携带短兵器的征召兵跟随铠甲明亮的贵族钻进狭窄的地道,向普利茅斯城内发起袭击。

    不论贵族老爷们先前脑袋里想的是什么,这个节骨眼上他们都不想在来自宫廷的大贵族面前展现出自己的无能,因此他们要提前一步行动,最好赶在海军击败商船前攻下普利茅斯,或至少要与守军在城市中形成拉锯。

    否则他们是无能之人的传闻将会伴着这些宫廷大贵族回还而传遍伦敦。

    而在普利茅斯地下,宽腰带别着手斧的大明水手正托着瓷碗倒扣在墙上,侧着身子在地道里把耳朵贴上去听了很久,直到听见有锁链甲相撞的声响,他转过头,对身后攥火绳端三眼铳的水手们做出几个手势。

    人们挤出通道,穿千层底布鞋扎着行缠的水兵快步沿地道爬到地上,向守备在地上的将官通报着来自地下的发现。

    哨所的北洋骑兵面前有绘制的辖区草图,各处地听的士兵都在向此处汇报发现,依照士兵听见的声响,他在图上用炭笔画出敌军在地下的行军方位,一条自城外延伸进城内的路线渐渐清晰,骑兵招来部下,快速写就书信一封,要求递给一名驻守防区的牧野保甲把总。

    消息快马传送,保甲把总集结部下所有老虎汉,在信上提到的地点瓮声瓮气地问道:“就在这个地方?都准备好了,有火箭升起就给他们挖塌了,堵死退路!”

    而在城内其他地方,则有人将井口掘开,挖掘暗沟;有人燃起火来,用木头做成烟囱;他们都等待着应明在城中发起信号。

    如果用三眼铳的商队水手在地下不能战胜敌军,他们会先把地道靠近城墙的地方挖塌堵死,阻断敌人援军,如果这样还不能让水手战胜敌军,所有人都会撤到地面,用烟囱把烟导入地道,随后灌水将地道淹没。

    不论敌人武装有多精良、战斗力有多强大,只要他们进了地道,这就是一条通往奈何桥的死路。

    地道还在继续挖掘。

    最前的士兵极力压抑着他们的笑容,他们能感觉到,道路越来越容易挖掘了,后面的骑士在小声告诉他们没有多远,马上就能抵达酒窖,一定要小心、小声。

    随着不知谁凿去最后一下,土墙发出金石之音,露出一块块砖石,人们的心提了起来,有人发出强压着的欢呼,回头道:“大人,我们挖到了酒窖墙壁!”

    有人推着松动的砖石,试图透出一点光亮向酒窖里看一看,身后提着短剑、斧头的征召兵扣好自己的头盔,聚集在骑士身旁,准备进行突破。

    一墙之隔的另一边,盘腿而坐的水手们被凿墙声惊动,他们摩拳擦掌地提起心爱的三眼铳,有人翘着大拇指向自己身后的墙壁示意,那块砖正被人缓缓凿活了向外推着。

    火把引燃了长长的火绳,在砖头落地的那一刻,两支三眼铳顺着空隙怼到想要向外张望的惊恐眼睛上。

    水手们听见墙壁那边的人嘀嘀咕咕说了句话,但他们听不懂。

    “大人,酒窖很黑,我什么都看不……这是什么,很凉像是铁的,它带着硫磺味。”

第一百一十二章 地道

    有道是千金难买早知道。

    查尔斯伯爵的府邸被改造为普利县衙,酒窖也成为守军保护的重中之重,挖掘这条地道的士兵还没彻底挖通,推下去一块砖头就被伸进去的三眼铳打爆头颅。

    紧随其后,听其嘀咕上前探查的骑士也被铅丸就近贯穿护喉,惊恐的士兵试图以携带燧发手枪还击,无奈墙壁尚未打穿,又贴近不得,几个轮射的功夫尸首便堆满整个坑道。

    通向贫民窟的另外两个坑道倒是运气好些,其中一条正好挖通在民房之下,搭梯爬出后两名士兵在骑士米勒的率领下控制屋内市民,询问得知外面的街道已被明军封锁。

    此时最好的方案时询问情报原路出城,但总攻在即,他们别无选择。

    待后续军士陆续爬出,火枪手在房屋二楼以火枪向街上执勤的牧野保甲射击,步兵旋即鱼贯而出上街同缺少铠甲的保甲兵展开巷战。

    一时间米勒等人虽占据兵力优势,且有火枪手于制高点压制射击,但苗人大弩依然像一台弩炮般劲透甲胄,投矛梭镖齐出之下,尽管难以给他们精锐武力造成伤亡,箭头枪头上过的毒却使中标者多无再战之力,惊慌失措使他们错过最好的突破时机。

    最糟的是原本该从坑道中不断涌出的士兵没了,最后这条路仅钻出来四十余人,而临近街道防备的保甲兵却越聚越多,大弩手弩也压制了射击缓慢的火枪手,让他们不敢冒头。

    再叫人回坑道催促援军,却只能从坑道内传出夹杂火枪放响与惨叫声的喊杀之音。

    明军水手听见外面的枪声,从坑道隔壁将土墙撞破,把后续援军拖住,以三眼铳、短斧短刀在坑道内展开搏杀。

    出不得街道、退不回坑道,在街上留下几具尸首还带有半队士兵受伤,他们的伤普遍都不严重,除了那些长得像弩炮一样要多人一起拉开的大弩外,小手弩和标枪、梭镖都只会卡在胸甲上,再被武装衣挡一挡,伤到皮肉却无性命之忧。

    可就这点伤,让他们现在一个个全都成了软脚虾。

    甚至包括米勒,在更多保甲听到火枪声来援助时,他被一支来自身后的短弩射中大腿后侧,那个位置没有板甲保护,只有他的锁甲裤,锁环阻止了弩矢射入更深,但它确实扎在腿上,带走他用之不竭的力气,也逐渐摧毁他的斗志。

    短暂的交战让米勒爵士对他们是否能取胜感到怀疑,他现在只希望领一支负责从地道进城引起混乱的尼斯爵士能尽快打开局面。

    哪怕不能来救他,也希望尼斯能打开局面,这样也许聚在楼下门外的明军士兵会因为他那边的动静而暂时放弃自己?或者那边撑下去,查尔斯伯爵领兵攻入城中或海上的舰队攻入城中,不论哪个先来,对他来说都是生的可能。

    否则很可能再过一会儿,城外那些训练有素但缺乏攻坚力量的明军步兵就会冲进来把自己干掉。

    米勒强撑着晨星锤拖拽伤腿站起身,环顾二层狭小的房间,窗框、天花板上到处插着短小的弩箭,窗边的桌子上丢着三支染血的燧发火枪,有具尸体正脸中箭仰脸躺在地上,还有一个倒霉鬼头盔被两根指头粗的大弩矢穿透,整个人被钉在墙上。

    屋里还有咳咳的倒气声,唯一的床上靠墙坐着一名火枪手,他两手扼着自己的喉咙,包裹在脖子上的麻巾早已红透,造成这一致命伤的罪魁祸首就安静躺在床边——一根沾了血的、指头粗的小弩箭。

    看上去他也活不了多久。

    唯一一名毫发无损的火枪手看上去也没有交谈的**,他用无神的目光看向米勒,在整间屋子散发着绝望的气息里,抬头问道:“爵士,我们都要死了,对吧?”

    米勒摇了摇头,看得出来这名火枪手在经历战友纷纷阵亡后内心已至崩溃边缘,他坚定地摇头,道:“只要尼斯爵士从地下爬出来,就能扭转局面,撑下去火枪手。”

    “尼斯爵士在哪儿呢?”

    是啊,尼斯爵士在哪儿呢?

    米勒想问这个问题,他的人都快死透了,早就该出来的尼斯爵士在哪呢?

    其实不光他们想问,尼斯爵士也很想知道自己究竟在哪。

    他率领忠诚勇敢的战士们沿着地道一直走,在地道尽头向上挖掘,他们十分确定他们就在贫民窟下面,上面应该是寥寥可数的双层木石房与更多茅草棚。

    当瘟疫发生他们从城里撤出去时,茅草棚这一片是非常严重的疫区,现在恐怕都没什么人,他们的突破应当极为容易。

    问题就出在这儿了,他们想过茅草棚的地面像垃圾堆一样,地下可能有各有脏东西,或许会让他们恶心一下。

    到底战事当前,谁都能挺过去。

    可他们开始向上开凿后马上就感觉到异状,上面的土非常松软,就像被刨开又埋上的地一样。

    然后他们挖到了厚厚的湿泥和木板,当木板被挖穿,地道上方的泥土塌陷下来,把几个用力挖掘的士兵活埋在里面,露出的小缝隙先伸进来几杆三眼铳,放了两轮把前面几名士兵打死,随后伸进来几根木管。

    大量浓烟被一股一股地喷进地道,还能听见上面的大明人大声喊着什么。

    烟雾在地道中弥漫,吓得尼斯爵士连忙带兵后撤,前面的人往后跑、后面的人不知所以地往前走,他们拥堵在地道中不辨方向、不知所在,闷头逃窜只为逃命。

    等尼斯爵士回过神来,他和几名侥幸逃出的士兵眼前豁然开朗,他们已经出现在城外东郊倾倒地道挖出废土的河边,这里离他们的围城大营要比城里近得多。

    城上的应明倒是看得挺清楚,城内早就没有茅草房了,瘟疫过后所有的房屋被重新分配,那些不能遮风挡雨且周围太肮脏的茅草房被铲平,大多数建材都被做成守城器械,屯在那里的士兵正烧着大火。

    他们在地听听到的方位挖掘通道,铺盖湿泥与木板来防止敌军在地道内放火,同时用牛皮与木架赶制了人力鼓风机,在地道塌陷的那一刻起便向地道内鼓去浓烟。

    现在应明能看见,城东的河岸上有浓烟从地下升起,几个倒霉鬼狼狈地从浓烟中窜出,辨别方向后朝北方奔去。

    “让骑兵上马,要不了多久敌人就知道地道攻城失败的消息,我们可以去冲击他们了。”

第一百一十三章 得失

    有时候狭路相逢勇者未必能胜。

    把穿着收藏级别板甲的重装贵族送进地道原本就不是一个好决定。

    也许查尔斯伯爵朴素地价值观让他认为几名防护极强的骑士能在地道中为后面的燧发手枪兵、弩兵挡住所有伤害,但在地道这种地形当中,敌人发动的进攻也很难躲避。

    他们遇见了更加朴素的敌人。

    来自大明商队的水手不穿重甲,他们最前方几名商兵甚至连兵器都不带,只是简单地提着两面门板切削的简易盾牌,直接朝着敌人脸上怼。

    一面门板糊上去,重型板甲头盔原本就狭窄的视野根本看不起其他任何东西,几杆三眼铳架上盾牌,地道里就成了铅丸铳子的狂欢。

    坏处是水手们也不知道究竟有没有打死敌人、或者说不知道前面还有没有活着的敌人,所以就只能一直射。

    后面的铳手根本没机会挤到前面放铳,最初的几杆三眼铳射击完毕也没空隙给他装填弹药,只能跟着盾牌手一同顶在后面,倒是中间的铳手非常沾光,他们能拿着三眼铳举过头顶向前射击,射空了就交给后面的人装弹,再拿来他们的三眼铳继续射击。

    直到地道中只剩下硝烟把人呛得直咳嗽,他们却听不到来自前面的咳嗽声,终于把盾牌撤到一旁,短暂休息装填弹药后,踩着满地尸首继续前进,直至在地道内遇到下一批敌人。

    米勒爵士心心念念的援军,统统被他们以这样的手段消灭在地道内。

    他们顺着地道的分岔路口走到河边重见天日,发觉好像走错了路又原路返回,直至接近敌军大营,看见地道尽头那一抹亮光,水手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敢再往前走。

    他们知道普利城里的正规军打算怎么对付从地道里爬出来的敌军,潜意识里就觉得敌人也会这样对付他们,让他们像地鼠般钻出去,他们不敢;让他们就在这儿原路返回,又谁也不甘心。

    最后只能上百人蹲在地道里,听着来自上面的动静,带着地道战神器三眼铳静静等待着来自明军的反攻。

    地面上,查尔斯伯爵等待着他的军队建功立业,却见到狼狈至极的尼斯爵士率几名连兵器都没了的残兵从城东一路返回,带回地道进攻失败的消息。

    紧跟着另一路地道也同样跑回来两名士兵,他们的模样倒是要好一些,只是看上去极为惊恐,在地道里摔了跤蹭得浑身泥土,报告道:“敌人在庄园酒窖有防备,他们用火枪攻击我们,哈里爵士被打死了,只有我们两个人逃回来。”

    坏消息一个接一个袭来,查尔斯伯爵的表情越来越坏。

    围城大营的新教随军修士正率领他们的军队进行祷告,等他们念叨完所有人都将士气大振,这个时候绝对不能出现意外。

    伯爵藏在猪面盔下的脸色阴晴不定,突袭的结果、战争的局势,都比他想象中坏的多……不单通过地道进入城内的三支小队遭到歼灭,东面已经有三天没有任何援军前来。

    西边的先例在前,查尔斯伯爵只需要稍稍动动脑筋,就能得出显而易见的结果,城里的敌人派兵把东边的路断了,不论援军被歼灭还是被阻断,查尔斯当然希望是后者,但眼前有比援军更为重要的问题摆在他面前。

    查尔斯伯爵命自己的随从骑兵把两路地道钻出来的溃兵带到军帐里,给信任的侍从使了个眼色,顿了顿发现侍从没有反应,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戴着头盔别人看不见自己的眼色。

    只好抬手动了动侍从,指向一旁的帐篷。

    猪面盔是一种盛行于百年战争早期的头盔,到如今早已过时,为防御早期火枪,它的面甲做的很厚,让佩戴者的脑袋与肩膀承担了太多重量,如今已很难在战场上看见它。

    倒是因为防护较好,这种老古董在比武场上很受欢迎。

    此时查尔斯伯爵所戴的头盔就是一件比武用具,他的铠甲武具都在城内,由于最心爱的铠甲有独特的配饰,前些日子在普利茅斯城墙上还看见了呢,穿在某个不知姓名的大明军官身上。

    “大人,总攻在即,我以为我们该……”

    侍从的话没说完就低下头,他显然知道,自己的主人知道现在该干什么。

    “进攻失败的消息不能让所有人知道,现在只能进攻,即使失败,留给英格兰收复失地的时间还很长。”

    只是留给他的选择余地不多了。

    摆在查尔斯伯爵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硬顶着把这场仗打完,不管成功与否,赢了就能协助海军攻下普利茅斯;输了则承认技不如人,去伦敦的远亲那住一段,等王国把这场仗打下去,普利茅斯终究还会回到他手中。

    要么告诉围城大营所有人地道攻势已经失败,城内做足了防御,贵族们会争相提议防御地道、紧跟着进一步提出向北撤军,这样能保全所有贵族的兵力,但他的名誉必然受损,由于他们没有坚定进攻,伦敦的好事者会从他身上找出这场仗失败的原因,就好像他奋力一搏是有机会取胜的一样。

    最后也许连封地都会被剥夺。

    他知道在战争过程中一名杰出的指挥官应该做什么,但他不能。

    现在围城大营里的几个贵族已经给他起外号了,叫‘破城者’,用于讽刺他围城近两个月连城墙都没摸坏。

    如果这个时候大军北撤,这个外号恐怕会跟着他一辈子。

    在可能葬送友军与可能葬送自己名誉的选择中,他倾向于前者。

    但事实上,内心斗争有时毫无用处。

    总攻即将开始之际,有个活泼的骑士率领征召自由民向神明做完祷告,转头就钻进了地道里,打算从地下协助大军进攻。

    地上的军队相互鼓劲还没结束,地道里就已经传出沉闷如同爆豆子般的响声,刚钻进去的士兵连滚带爬地钻了出来,高喊着将消息公之于世:“敌人,有敌人,地道里有敌人!”

第一百一十四章 谗言

    普利茅斯海湾。

    盖伦船甲板上,德雷克皱着眉头从桅杆上爬下来,喃喃自语:“今天风向不好。”

    在他身后近海,由盖伦船、武装商船、商船组成的船队正挂着半帆,准备驶向海湾。

    他们有近三十条船,其中属于英格兰的主力战船不多,多数为武装商船,除此之外还有一路走来德雷克向商人、海盗们借来的商船,其中有四条船被他改造为火船。

    战斗的目的非常明确,他们突袭冲进普利茅斯海港,如果敌人没有防备就趁势展开登陆进攻,配合城北的陆军一起拿下城镇。

    如果敌人有所防备,就用火船烧掉船厂及港口停泊的船只,为下次袭击创造机会。

    由这一战术着眼,今天的风向并不算最坏,海上吹着西南风,意味着驶入海湾后船舰很快就能靠近港口展开突袭。

    坏处则是普利茅斯海湾的暗礁太多,对他们这支临时拼凑起来的舰队有半数平时跑的都是东方航线,甚至有两条船此前几年一直在波罗的海和莫斯科公国贸易,对普利茅斯海湾的暗礁并不熟悉。

    船队已靠近海湾,德雷克扶着船舷对矮小的通信艇上水手喊道:“告诉伯爵,我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最坏的打算是,明军在港口船舰很多且有所防备,焚烧船厂后他们因风向无法原路返航,就顺风驶入普利姆河,依靠狭窄的河道来摆脱敌军——当然,没人愿意这么做,一旦局面坏到那个程度,他们可能需要在河里自沉一两条船来堵塞河流。

    其实德雷克这一路一直在心里抱怨,抱怨女王的表弟为什么非要和岸上的陆军协同作战。

    在二三百年后,协同作战是一个褒义词,它意味着不同组织、不同力量,在不同领域共同为一个目标而努力作战;但在这个信息沟通极为不畅的时代,协同作战是个傻主意,往往意味着一团混乱的灾难。

    开黑没语音,沟通靠托梦。

    前两天船队刚抵达普利茅斯附近海域,王弟当即单方面决定要和陆上的查尔斯伯爵来一场陆海协同作战,派人告知围城大营的伯爵,舰队将于今日向普利茅斯港口发起进攻,让贵族军团准备好配合进攻。

    这没啥问题,可昨天海上刮得是西风,所有船都抛锚趴窝,根本没办法侦查海湾以西的情况;今天风向终于有一点儿变化,吹了西南风,倒是对进攻有利,但还是没能做好侦查。

    偏偏德雷克还不能说王弟半点儿不是,他到现在还没个爵位呢,在伦敦的大贵族眼里就是个善战的海盗老兵,本来女王都打算授予爵位,普利茅斯就出了这事。

    在伦敦,听霍金斯说女王本打算开战前授予他爵位,结果被刚从牢房里放出去的杨高给搅合了……整个伦敦的人们都说女王不应该再在这个时候把杨高请进宫廷,即便他已经洗脱嫌疑,终究是个大明人。

    但架不住杨高理直气壮的要为自己正名,大明帝国险些打断了咱的老腿,疤还在呢,咱哪儿能再为它效力,现在咱被英格兰女王信任,自要为英格兰出力,出的第一个力,就是支持女王授予德雷克爵位,在宫廷与一众旧贵族展开辩论。

    出发点非常明确,德雷克能以功勋受爵,那英格兰就比法兰西强、就比西班牙强,假以时日西法两国不受重用的人肯定都要到英格兰来试试运气——别的都不用说,这就新旧俩死对头,就搔到了痒处,刚刚好。

    本来霍金斯、德雷克看老头这模样还挺高兴,一分析确实觉得老头儿说的是真话,他话里话外是为德雷克好、为英格兰好,可实际上他真想说的在二人听来,意思还是想让英格兰重用外国人。

    谁是外国人?杨高就是外国人,听明白这个再去听他说的话,也就明白了杨高偷换的概念:假如今天德雷克能封爵,那明天他杨高立功就也能封爵。

    别管外国人不外国人,霍、德二人当时是真觉得杨高跟自己是一条心。

    结果前脚辩论赢了,后脚杨高就使出个大绊子,偷偷摸摸跟女王说他非常支持授予德雷克这样的英雄爵位,但建议女王不要在现在授爵,说现在授爵位是什么,是师出无名。

    要授爵,就要在战争结束后作为战功赏赐,以在今后激励其他有才能的人为王国效力。

    女王一听,是这么回事,立即学习了来自大明的先进经验,德雷克封爵的事儿就此搁浅。

    把海盗头子差点气死还没地方说理,那这仗要是输了呢?输了爵位不就没了?反倒是他杨高要是什么时候立个功,已经在女王心里打下基础,弄不好就真给他封爵了。

    况且这关窍是,德雷克没爵位,在军中空受尊敬却无实权,凡是都要听那个没打过几场仗的王弟说了算——那这仗还有的赢么?

    谗言!

    这老头子坏得很,进谗言!

    眼下陆军收到王弟的消息,只怕不敢不进攻,眼看着约定进攻时间已至,德雷克为谨慎期间向王弟建议延缓进攻……延缓得了么?这是协同作战,他们自己说了不算。

    海军不进攻,陆军打进城若不能一战制胜,则是损兵折将白打一遭,谁又愿意看见这般局面?

    战舰驶入海湾那一刻,风吹在脸颊很冷,德雷克又想起在伦敦时杨高为女王分析普利茅斯明军时提到的一个词,骑虎难下。

    当时他还不太懂,骑在老虎背上又能怎么样,该下来不还是要下来?

    现在他明白了。

    明白归明白,驶入海湾意味着这场海战已经开始,所有人都要打起精神来,随着水手长抽出细剑,座舰左舷在接连不断的轰鸣声中传出一阵震动,六门荷兰锻钢炮、十二门回旋炮发起轰击。

    他们在海湾西岸的礁石上断断续续看见明军步兵,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德雷克眯着眼睛搜寻着,没有在那些人身旁的礁石上看见火炮,让他松了口气,不过其实就算在那看见火炮也没什么关系,礁石太小又不够平坦,不足以成为放置火炮的炮台。

    不过他还是看见一些非比寻常的东西,那些明军不知道在布置什么,把一个个木箱小心翼翼地推下海,顺着风向水流,飘飘荡荡地朝他们必经之地晃过去。

    为了躲避礁石,他们的舰队排成线列,这么看总会有船舰会撞到那些木箱。

    那里面会是什么呢?

    每个箱子里藏着一个扛锄头的明军士兵,靠近后打算把他们的船凿沉?

第一百一十五章 水雷

    海上飘着连成串的木箱子,尤其是还让人看着放过来,在必经之路的入港航道上确实吓人。

    哪怕最没脑子的炮手,也无法让自己沉浸在炮轰礁石吓得明军泅水游泳的快感中,他们争相在船首望着,提着火枪与长矛防备从箱子里跳出来的明军。

    没有明军,甚至连船首撞上箱子也什么事都没发生。

    人们好奇箱子里装的究竟是什么东西,水手乘着放下去的小桨船把一个个沉重的木箱用绳索勾到甲板上,或用船桨尝试把木箱挑开,让它不要干扰船舰航行。

    偌大的木箱被水手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拖上甲板,见多识广的老水手在箱子缝隙摸了摸,放在鼻间嗅了嗅,对水手长道:“油和灰,大明人给它做了防水。”

    箱子固定的很结实,用刀剑还不易撬开,要用斧头才能砸破箱体,露出里面的碎石、废铁,老水手从里面先抱出块大石头,又摸出一把用于填缝的卵石,甚至还拽出一只铁马掌。

    围上来的水手、炮手们面面相觑,不知明军把这些东西放在海里到底想干什么。

    这年头人们对强迫症与套娃还不够了解,看着木箱里三层外三层整整齐齐的摆设,只感觉到奇怪,一个大木箱套着个小木箱,两个箱子中间外面摆一圈卵石废铁,里面摆一圈大些的石头,最里面再放个木箱,整个大箱子有三四十斤重,搁在水里都只能露出个角,差一点就沉下去了。

    不过就在水手们打算打开里面的木箱时,船体水线以下突然传来一声巨大的震动,让甲板上的水手都站不稳,还以为遭受了炮击。

    有水手惊慌地从下层甲板跑上来,大叫道:“我们不知道撞上了什么,左舷裂开了!”

    就在这时,人们簇拥中的老水手把鼻子凑到甲板上那个打开的大木箱中,看着小木箱上露出的缝隙,他的鼻子嗅到一些奇怪的味道,他皱着眉头道:“有点像西班牙人用的熏香,还冒烟……”

    其实不是西班牙人用熏香,是明西贸易航线把熏香带去了西班牙,这年头西班牙人无疑是让人羡慕的,那话怎么说?大明的卷烟熏香、神罗的坚果饭食,两大帝国可着一个人伺候,这还不算造化么。

    英格兰的倒霉鬼就没这造化,老水手刚说完,小木箱里传出短暂的嗤嗤声,下一刻一声巨响爆发在甲板上,卵石、废铁、巨石都成了飞射的子弹炮弹,以横扫之势将凑在一起的水手削成一滩血肉,把最近的桅杆上船帆打得满目疮痍。

    水雷,飘在海上二百多个木箱都是水雷。

    由于离岸边礁石滩太远,不能使用更准确的牵绳发火装置,所有水雷用的都是点香发火,依照估计距离决定香的长短,燃香后盖上小木箱,再在上面封住大木箱,为避免熄灭,箱子上有几根中通的羽毛透在外面。

    其实还有更好用的锚雷,用类似小型火炮的装置朝天放置坠于水下,用木板提供浮力悬在水中,爆发之时对船底造成极大伤害,但他们没有时间与匠人去造那种更为机巧的水雷。

    说句难听话,他们除了火药多,啥都缺。

    由于水雷内香长度不一、布放时间有先后之分,水兵都很难拿捏一个水雷准确爆炸时间,英格兰王室舰队更难掌握这种从未见过的兵器,但大致上水雷群在舰队横穿雷区时先后引爆。

    一时间爆炸声不绝于耳,有些水雷被人捞到战舰甲板上炸开、有些在人群中炸开、有些在船舷水线位置炸开、有些将试图捞起它们的小桨船炸得稀碎,当然更多水雷完全没挨到目标就炸开了。

    岸边苗兵装束的易洛魁人望着海上他们造成的战果狠狠地攥着拳头发出欢呼。

    别看短短三年前他们还一无所有,但短时间里也沾染了大明人的毛病——他们的将军杜克虏说了,在咱大明火药倍儿便宜,随便造,五千多斤火药只要能干沉敌军一艘船就算赚了。

    在杜克虏脑子里,这是一道数学题,东洋军府雇佣兵的抚恤金是一人十两;李禹西对招募牧野保甲的抚恤为一人五两,但在招募保甲时他们的苗兵教官要求只要有可能,必须把战士们的尸首带回牧野,实际上要花费比抚恤金更贵。

    想在船战、水战中击沉敌军一艘船舰,至少要付出二十条人命,这样的支出就已经超过了白银二百两。

    而依照大明本土的火药价格,万斤火药才二百四十两,就算不提仁者爱人的思想,能用火药把人和船炸死,也绝对比拼人命合适的多。

    事实上在东洋亚洲,火药的成本更是低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他们的火药已经很难用价格来换算,基本上脚钱就等于火药价格。

    岸边保甲兵没瞧见敌军哪艘船被直接炸沉,但近半船舰都在海里摇摇晃晃,看上去被炸伤的不少,还有最前头两条船燃起大火,毫无疑问这绝对是划算的。

    德雷克仍旧乘坐着他那艘金鹿号,这条船陪伴他渡过一段艰难岁月,在回到英格兰后又经过新的修整加固,增加了吃水深度与吨位,二百多吨的排水让它在海上有更强的战斗能力。

    这年头不论再好的船,水线以下都比较脆弱,英格兰的盖伦船可能是全天下防御水线下最好的船。

    就好像这个世界最早认识到防空重要性的是被戚继光撵到瓦剌的蒙古汗庭一样,英格兰人对标的敌人是善于横冲直撞的西班牙盖伦船,伊比利亚半岛上都是见船就扑到脸上使劲怼的怪物,所以他们的船专门加强了水线下的强度。

    即便如此,还是会被几十斤火药炸开驱动的巨石炸出裂痕,金鹿号的船匠正在下层船舱里疯狂钉木板修补船舰,德雷克的心思则不在这上面,他知道大明这种会在水里炸开的‘炮弹’只能给他造成麻烦。

    真正糟糕的是他一直盯着舰队最前那两艘冒烟的小船。

    一起爬在桅杆上的瞭望手听见船长咬牙切齿道:“我的火船怎么烧着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 顺风

    火船嘛,火船本身不就该着火的?

    话是这么说,可舰队才刚驶入海口,离港口还有六七里远,满载着枯草、油脂木料的火船就先烧了起来,等会到港口都该烧完了。

    何况那船上还有人呢!

    两条火船烧起来自然不是船上水兵愿意点火,水雷在他们船舷炸开,把船上的油灯撞倒,大火烧起来便止不住,谁也没办法。

    不过至少在目前看来,这两条火船兴许依然能达成他们的使命,德雷克在桅杆上看见,虽然敌军在海岸两侧与港口准备了岸防炮阵地,但海港里仅停留着寥寥可数的几条船,看上去明军并不打算和他们展开海战。

    德雷克离开普利茅斯前就知道明军有不少武装商船,但现在那些船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而在女王的表弟、舰队指挥官霍华德看来,尽管他的舰队被明军丢在海上的小箱子炸得满目疮痍,但船匠们会尽快修补到合适水平,依然足够支撑舰队突破港口,只不过爆炸确实造成很大麻烦。

    水雷造成最大的麻烦并非把战舰坚硬的船壳炸裂,这种程度的伤害其实对庞大战船来说算不得什么,即便被人脑袋大小的巨石砌在船壳水线以下又能如何呢?它们刚好补上了窟窿,只要船匠钉上几块木板,船还能继续行进。

    甚至就算有些海水漏进船舱都没关系,舀水太困难,把压舱物丢出去就好了。

    真正受损的不是大船,而是战舰与战舰之间放下去的作为通信艇的小桨船,水雷争先恐后的爆炸中,二十几艘小桨船每个水手都恪尽职守往返于战舰之间传递消息,他们很多人直接把水雷抱到船上,还有些桨船正划过水雷旁边。

    当水雷开始爆炸,人们意识到这些漂浮在海上的木箱是一种武器,有些人奋力划离水雷、有些人纵身跃入海中,却依然无济于事。

    别说被飞射的巨石轰到船体,哪怕只是水雷在旁边炸开的波浪都足以把小桨船掀翻。

    失去通信艇,让这支舰队的水手想要传达指挥官的消息变得分外困难,后面的船能看到前面船艉的水手伏着身子摇摆手臂,却听不到他声嘶力竭的喊声,更不知道他们想要传达指挥官什么样的指示。

    似乎指挥舰也意识到这一问题,霍华德的座舰先后升起了霍华德家族的纹章与新教十字架。

    把后面的船看蒙了。

    “他什么意思,要我们像在陆地一样跟着他冲锋么?”

    “升起旗子就是要冲锋吧?可我们不是陆军啊。”

    海军对英格兰来说是个新概念,或者说对欧洲所有人而言都是新概念,除了西班牙,西班牙是正经分出水师陆师的王国,至少在规定上,西班牙船舰上总有两名长官,一个负责水战、一个负责陆战。

    至于说负责水战的长官总用陆战方式去打仗、水兵属于下等人这种情况,只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但人家确实明确区分水陆两师。

    英格兰的海军则仍然处于襁褓之中,全凭普利茅斯的霍金斯家族一手建立,作战思想则来源于德雷克的海盗生涯,使用火炮以弱胜强的经验让他们避免攻坚、接舷,船上全是炮手、水兵,这会儿霍华德爵士拿出陆地作战的旗子让他们看,把所有人都看得很迷。

    迷惑,但有效,至少离得近的几艘船能读懂这是什么意思。

    远一点儿就不好使了,隔二三百米离个旗,正常人连旗子上画的是狼还是哈士奇都分不清,更别说波涛颠簸的海上了。

    不过岸边悬崖上居高临下的李禹西倒是能看清,这位烟草商人身负重任,罕见地给自己身上披挂甲胄,端着望远镜看见海湾中逐渐接近的敌军船舰,尤其是最先两条航速逐渐慢下来的火船,对左右道:“他们已进入射程,把龙旗立起来。”

    随着命令,在他身前三个方向,六面显眼的赤底龙旗招展而起,最先接收到这一信息的是海口河湾西岸守军,那驻扎着一营四百牧野保甲与一百三十名大明商兵。

    在营把总的命令下,他们从林中走出,扒下三十六门从船上卸下安置岸边的佛朗机炮上的绿色棉布,在商兵的操控下从侧后方向驶过他们的英军舰队末尾船舰展开炮击。

    牧野保甲则在沙地中伺机隐蔽,有些人端着大弩、擎着环刀做守卫,还有些人则钻进沙滩提前挖好的隐蔽工事中拽着绳索,他们在沙滩上布置了地雷与陷阱。

    随后是东岸,那边同样安置着火炮阵地与雷区,用佛朗机炮向敌军船舰发起轰击。

    宽四五里的河道两侧遍布暗礁,只有中间狭窄水道可供船舰入港,从这个距离向河道中船舰发起射击,其实收效甚微,那几乎是佛朗机炮的最大射程,让商兵射击还是牧野保甲射击完全没有区别,就算换了北洋炮手也一样,能否命中都要看敌船接得好不好。

    李禹西的设想是通过水雷、两岸佛朗机炮来最大程度上打击敌军士气,让他们慌乱,他知道敌军一定会慌乱,因为他已经在普利茅斯东西两侧的普利姆河、泰马河自沉了四条福船,把河道完全堵塞。

    现在的普利茅斯就是个大口袋,敌军除了登陆白刃战还有一线生机,不论他们往哪儿跑都是绝路。

    霍华德爵士已经能看见普利茅斯海岸上密密麻麻的脑袋了,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佛朗机炮,顺着走向海滩的石阶,下面一层、上面一层、斜着一层,三层矮石墙后面站满炮手,清一色佛朗机炮瞄向前方。

    但他们并不射击,只是静静等着,似乎等着他们登岸一样。

    最先的火船由于火势太大烧毁了自己的船帆,搁浅在半路上,但更多战舰已接近普利茅斯,他们用船炮向港口轰击,速射的回旋炮与威力巨大的前装荷兰锻钢炮向木制、石制建筑倾泻炮弹。

    才不过一轮就把港口打得满目疮痍,可就在这个时候,最先顺风转弯驶入普利姆河的两条船发出巨响,不知撞上什么东西,一条船搁浅在河岸边,另一条船则横在河口,紧随其后又有两条船撞在它身上,挤成一团。

    而在他们后面,传来喧天战鼓夹杂唢呐交响,人们看见远处一艘庞大战舰的阴影驶入海口,率领数艘船舰向顺风向他们攻了过来。

第一百一十七章 农夫

    老约翰是个自由民,住在普利茅斯乡下远离人群的农庄里。

    小时候家里小有田产,赶上贵族老爷收地养羊,本来应该能继承点遗产什么的,可他走投无路的爹吃饱撑的上船当了水手。

    那可是大海啊,海上有葡萄牙人有西班牙人有法国人,还有恐怖的海怪,闹着玩的?果然一去不回。

    所以到他这会已经什么都没有了,挖了个大树洞做房子,靠在骑士老爷的牧场外打猎、采集为生。

    有时候会兼职做个强盗,其实英格兰没有强盗这个词,意思相同的词叫扒袍子的人,有时候他会袭击过往行人,随便得点什么东西就赚翻了。

    他的运气很好,所以到现在都没被抓住,人们管他叫林中野人,社会地位跟遥远大明国的野人女真差不多。

    他有一张弩,不是精锐部队的那种钢弩,就是普普通通的木弩,打兔子用的。

    听说战争的消息他很开心,自己背着木筐装着风干肉和干粮,提着弩就找上了最近的骑士老爷,说出来估计占领普利茅斯的大明人都不信——老约翰是求着骑士老爷上战场的。

    不光他,在他身边有很多农民,都是背着粮食、自备兵器,求着贵族老爷上战场。

    为什么要求呢?因为贵族们不想让他们上战场,战斗力低下只是其次,他们作战意志极低,即便组成军队也很容易溃散,缺少防护装备也没什么纪律与战斗技能,最关键的问题是小封建经济,如果让这些农民都上战场,后勤供应不上。

    回到老约翰,他为什么想上战场呢?

    这年月日子枯燥乏味,反正也知道自己不是主力部队,跟着到战场上打打酱油是很让人开心的事。

    人们常说现在的生活好了,一个铁匠工作多少天就能给自个儿置办一身铠甲、一个士兵服役多少天就能给自个儿置办多少装备,问题出在除了他们呢?领主老爷不缺铁匠,一个村子有俩就足够了,领主老爷也不缺士兵,老约翰穷的好几年都没有新衣服穿了。

    他背着个木筐就是全身家当,赌上全身家当就一个目的,他给自己的作战目标就是在战场上捡两柄剑。

    至于是己方贵族老爷的佩剑,还是大明商人挂在腰上的剑,他没想过,他就是单纯的想要捡两柄剑回去,只要捡两柄剑,往后两年的开支,就都不用发愁了。

    要是运气好的话再扒上它一件袍子,别管是骑士老爷的罩袍还是战马身上的挂袍,最好是大明商人穿的绸袍。

    扒一件绸袍,他就能娶个妻子、生一窝孩子,最好这场仗再打的久一点,让普利茅斯周围的地价低一点,买几亩地盖个木屋,孙子的名字他都起好了,就指望着这场仗了。

    他相信自己是能活下来的,活下来的几率至少要比当水手大得多,而且他的运气一直特别好。

    老约翰的运气确实很好,在赶往骑士老爷领地的路上,他被装备精良的北洋骑兵斥候撞个正着,四个骑着小马儿的骑兵提长矛、手枪围在他身边兜圈子,用他听不懂的话盘问他,那是个什么场景?

    所以说老约翰幸运,这种实力极端差异的情况他都没死,而且还从明军那弄来揣了一篓子的黑面包,厉不厉害?

    当他到围城大营向别人吹嘘这段经历时,抱着相同期待赶来的农兵都管他叫勇敢的约翰,其实就连他自己也好奇为什么会活下来。

    他并没做什么,只是见到骑兵就情不自禁地先尿为敬,把木弩、风干的兔子肉、两块黑面包、短袍与兜帽全部摆好,最后看明军骑士还在说什么,又不情不愿的把打着三个补丁湿了的麻布紧身裤脱下来。

    结果这些骑兵就走了,过了一会又追上来,在正穿裤子的老约翰呆滞的目光下,往他的木篓里丢下一袋子黑面包、两只皮水袋和一把便士后扬长而去。

    从那时起,老约翰心里就觉得自己和明军骑士产生了一种微妙的联系,他一度认为那名给他黑面包、水袋和钱的骑士是想雇佣他打仗,可他实在追不上,这才到了围城大营。

    刚到围城大营没几天,被发了一只长柄链枷,受命跟着雇佣兵一起修营筑垒、修检装备、照顾部队吃喝拉撒,他们不是雇佣军,是领主老爷从雇佣来的流民,就像他一样。

    这就是个怪圈,领主老爷不愿征召领民作战,因为他们不是士兵而是生产财富的工具;贫苦农民愿意上战场,求着神明保佑不死,最好也别落下啥伤残,捡点东西就能捞一把。

    除了领主与领民的主观博弈,还有现实客观条件是军队打仗需要有人干修营筑垒、劫掠物资、拷问俘虏、运输补给、修检装备、清理战场、处理吃喝拉撒等问题,这些活儿领主、骑士、有产步兵组成的正规军不愿意干,专业的雇佣军又一切自理。

    那么问题来了,总要有人办。

    最后的结果就是甲领主雇佣乙领主治下乱跑的流民做雇佣兵;乙领主雇佣甲领主治下乱跑的流民做雇佣兵;最后领主和领民在大营里相见却不相互统属,战争结束回家领主老爷都发现治下领民少了一茬,并为此感到疑惑。

    老约翰一直盼着战斗开始,可足足等了好几天,运了两次粮车、挖了整整一天的地道,胳膊酸疼四肢无力就像连着打了九个半小时飞机,更别提挖地道时塞在裤裆里的便士还掉了,不知道让哪个王八捡走,气的一宿没睡着觉。

    早上好不容易眯着眼打个盹儿,就被率领他们的老爷用板甲靴叫醒,整个营地都在做祷告,好像是要发起总攻。

    这个值得开心的时刻终于到了,他和许多抱有相同想法的流民雇佣兵被集结在靠后的阵线当作预备队,大概要在部队控制城墙与城门后再加入控制街巷的战斗。

    率领他们的队长阴阳怪气地夸赞着肮脏老鼠挖掘地道的手艺,说有三位勇敢的骑士老爷已经带兵通过他们挖掘的地道打入城中,马上他们就能控制普利茅斯,赶走占据城市的大明人,尤其着重告诉老约翰,要他小心使用那张木弩别打中自己人。

    憨厚的老农能理解队长因为率领自己而无法在战斗第一线的恼怒,并盯着队长的纹章罩袍背影记下了叮嘱。

    千载难逢的好时机终于要到了,老约翰恶狠狠地咽下喉咙里的口水,背篓早就不知道被丢到哪里,背着他的旧弩、紧紧攥着长柄链枷,就在这时营地乱了,有捂着身上血窟窿的人从地道里钻出来,大喊大叫。

    有几个骑在马上的老爷试图带兵离阵线远一点。

    前面的人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很快他们也乱了,人们只能越过人山人海看见普利茅斯城门开了,那个方向扬起大队人马走动的烟尘。

第一百一十八章 交涉

    牧野知县杨兆龙从没有想到牧野的战争来的这么早,他这个知县非常失职,在百姓还未得到教化时便上了战场。

    这个教化是教给他们人命的珍贵,他们依然带着易洛魁与休伦共有的战争观念,他们生来要参与战争、必以战死终结,就算战死了也会在被收养的俘虏身上延续生命。

    也不知道究竟是哪个天才提出的这一设想,敌人被俘虏了,经过一场祭祀,祭司说他已经被战死的战士灵魂附体,俘虏自己心知肚明,可他能怎么说呢?

    说自己没有附体,然后在祭司的惋惜中宣布祭祀失败,一石斧砍死?

    还是假装祭祀成功,继续活下去?

    反正不管俘虏怎么选,最后只有祭祀成功的人活下来,祭祀不成功的都死了。

    就像保证生男孩,不生男孩退钱的骗子一样。

    久而久之,部落勇士根本对战死毫无畏惧。

    别说没有铠甲,就连没有兵器,拿着石弓都敢跟法国人的火枪互怼,更别提如今他们有了精炼环刀与合开药弩。

    野蛮获胜的原因从来不是野蛮,恰恰是野蛮本身向文明靠拢,从中学习对自己有利的知识,并尚未被积重难返的恶习影响之结果。

    杨兆龙苗兵的营甲制打散了牧野原住民部落的编制,把他们有效的统合在一起,建立起一支由北洋军官直接领导、播州杨氏苗人教官训练、天朝铁器武装的北亚部队。

    在老约翰的视野里,明军的进攻阵形非常整齐,整齐到完全不像一次奇袭,而是以他从未见过只听说过的会战形式出城结阵,五个独特军阵排山倒海般向围城大营压过来。

    从来没人知道,城里的明军有这么多士兵。

    三营苗兵装束的牧野保甲位居最前,每营把总左右皆有三十多名身穿板甲未着罩袍的步行骑士,他们统统提着有各式各样纹章的盾牌,肩膀上扛着流星锤与金瓜之类的钝器,军阵整体给人压力极大。

    这些人后面同样还是轻装步兵,不过他们普遍穿着皮甲、棉甲、链甲,端有三根管子的棒槌,队伍里有一小部分人光着脚,看上去像水手才有的习惯,他们赶着拉动佛朗机炮的马车,这些马儿本来都是艾兰骑马步兵的坐骑,如今全被征用了。

    最后是十个小队明军骑兵威风凛凛的横阵排开,老约翰确信给自己钱的骑兵就在那些人里面,他们有银光闪闪的盔甲,有赤红镶嵌铁钉的甲裙,还有那引人注目的红穗盔枪,让人看一眼就记住,绝不会错。

    敌军正在向围城大营压迫过来的过程中,还有许多本该在前阵指挥部队的贵族老爷在营帐里跟伯爵讨价还价,还有几名贵族在战斗来临前便率小股部队离开大营向北撤退。

    事实上战斗已经开始了,大营中一位受人尊敬的贵族是米勒爵士的好友,他认为米勒爵士死在地道,发誓要把挚友的尸首从大明人手中拯救出来,不被那些异教徒玷污,率领麾下二百多人组成的部队一路从前阵赶往营中地道口,指挥部队向地道内潜伏的明军进攻。

    整个围城大营是越乱,明军有序的行进就给前方部队带来越大的压力。

    更糟的是明军阵前使用纹章盾牌的步行板甲战士给围城部队阵前的贵族造成错觉,几乎每个贵族身边都有精熟纹章学的侍从,他们以为有贵族参与这次反叛,还派出骑手端着带有同样纹章的旗子上前试图交涉。

    结果没有丝毫意外,左翼牧野营的保甲军早已开好了大弩,端着纹章盾牌的艾兰王国下马步兵看着敌军阵中跟自己盾牌画一样画的骑兵前来内心毫无波澜。

    阵前被下马步兵保护严实的营把总一手执旗,抽出护手刀镡铜铸大明东洋四字的佩刀,骤然间百矢齐发,旗杆落地,连哀鸣的机会都没有,人马俱被弩矢钉个通透。

    三个营把总都是参与过明西二次战争的东洋老兵,中军牧野营与右翼牧野营的把总在那场战争前都只是旗军,因功升小旗,后来跟黑云龙去牧野当了保甲的把总,这就算断了退役的路,做军官了。

    左翼把总则是因为在北洋成绩优异,东渡时就是小旗,整个明西二次战争没捞到功勋,后来去到牧野,因缘际会又让他捉住打仗的机会,这场仗他说什么要立出点功勋来,让自己这把总名副其实了,因此心里最急,恨不得自个儿把唢呐抢过来吹,让部队步伐比另外两营快一点。

    大多东洋军府旗军出身的军官都有这个毛病,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就是觉得敌人全是土鸡瓦狗、一锤就碎。

    就连这次,没有东洋军标配镇朔将军炮,他们还是觉得取胜将会非常容易,因而士气如虹。

    说起来局面吊诡,本来准备列队攻城的围城军队看见明军出城营地,理论上应该感觉到轻松且欢快——攻城相较野战伤亡可要大的多,可此时此刻他们非但没有轻松,反而因情况更改混乱失灵的指挥系统而倍感担忧。

    等查尔斯伯爵率领众人从营帐里钻出来,那些少数脱离战场的小贵族已经脱离了,明军阵线也在行军中完成变换短暂止步于大营二百步外,十二架炮车两翼分鬃架设,以炮弹向摆设在大营壕沟外的两架投石炮展开轰击。

    余下炮车继续随四营部队缓缓前进,并在行进过程中分散并入牧野三营。

    在这个过程当中,英格兰围城军只使用一门回旋炮反击,反倒是被火炮间断射击压制的投石炮向两军中间的空地上丢出两块巨石——他们的火药不足。

    即便如此,英格兰火炮依然在射程上令领军的应明耳目一新。

    这年月,用一样规制的炮,别人的射程可都比大明短一截,在艾兰国的都柏林部队也是如此,唯独在这,他发现围城部队的火炮跟明军火炮在弹道、射程上差不多。

    挺让人惊奇,不过这个新发现对战局没丝毫影响,敌军只有一门炮能用,炮手还不懂跳弹对军阵的杀伤力,在这个距离开炮不易拿捏落点,对部队造成威胁有限。

    很快他的部队就推进到百步距离,敌人的长弓与己方药弩都开始射击,他的马拉炮车也终于跟随部队推进至前线,把清一色的马屁股露给敌人。

    这个距离是散弹的天下。

第一百一十九章 天赋

    英格兰长弓第一次在异域来客面前展露出它的獠牙。

    这种单体弓易于制作、威力也还行,最关键的是在这片土地上目前施行的法律中有一条既为男子每日要练习射击,这使得英格兰有大量可供征召的弓手。

    长弓不是人人都有,即使都是长弓,磅数也不一样,威力自有大小之分,但军阵中任何一种投射武器数量基数上去,投射能力都非常恐怖。

    值得一提的是这条法令直至四百年后仍未废除,也就说四百年后的英格兰人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都在犯法。

    英国佬在历史上多次与欧洲主要陆权国家做对,始终在人口上不占优势,其取得战争优势的开始就在于大量征召应用于战争的长弓手。

    但这一次他们面对不一样的战争、不一样的对手。

    他们的敌人主力部队甚至都没穿像样的铠甲,列出棱面线阵准备投射轻步兵的长弓手们早已引弓待发,却见敌人在百步之外停下了。

    他们试着射出一阵,长短兼备的弓阵射出箭矢在这个距离失去力道,绝大多数抛射的箭矢都落在牧野军撑起的苗人大盾上,造成伤害极为有限。

    在这一时代,很多时候军事进步靠的不是智能。

    人们追捧几十年后瑞典雄狮古斯塔夫二世的军事改革,将使用步兵线性战术的他奉为现代战争之父——当然这和亚洲军事无关,别管是明朝神机营、沐英、张辅还是日本的织田信长都用过线性战术、而十六世纪性能最好的滑膛枪与最早的战壕狙击战术诞生于奥斯曼帝国,为什么欧洲一直没用?

    是欧洲不想用?还是他们想不到?

    都不是,法国人在十五世纪末、十六世纪初把火枪、火炮能使用的战术全用了一遍,结果发现并不好使,为什么?

    因为法国人不像瑞典,家里有硝矿。

    你没火药,怎么玩火器战术?动用十几门火炮三天在意大利攻陷一座巨城,把王国三年的火药储量全部用完,过分倚重火炮部队,后面的战争还怎么打?

    为什么奥斯曼能玩炮、大明能玩炮,因为这俩爷家里都有大沙漠。

    为什么西班牙、葡萄牙、日本能玩火枪铁炮?因为这仨哥哥里边俩人跟奥斯曼商人贸易,动不动还想摸摸非洲的大沙漠;另一个跟大明贸易而且还会在自个儿家里搞屎尿硝田。

    法国人情况就稍微坏一点,但他们至少会刮教堂椅子。

    轮到如今的英格兰会干啥?第一他跟奥斯曼不搭界海上航线完全被西班牙掌控,第二他跟大明也不搭界,第三他还没学到从教堂椅子挂硝土,不过另一个时空英格兰后劲很足,到十七世纪查理一世掌权,面对日益扩大的火药缺口,这位爷当即把全国厕所收归国有。

    不光如此,还让各地主教号召大伙儿到教堂尿尿,解了燃眉之急。

    不过这会儿老约翰的祖国还不会,所以站在军阵后边听着军阵里前面的人窃窃私语,说明军端着大盾顶着箭雨把一排佛朗机炮摆在阵前,他的心有点慌。

    两相对阵,防守方通常有些许优势,尤其在预设阵地的条件下,防守方通常不愿离开阵地,但手短的话情况就不一样了。

    牧野三营在变阵结合商兵炮手后,营前各有十二门佛朗机炮,简易制作的双轮马车上满载着清洗装备、火药箱、炮弹箱与供给换弹的子铳,总之一眼就能让人看出他们充分的准备。

    这些火炮当前一摆,就把军阵吓住了。

    有道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至少普利茅斯的英格兰贵族就听说过一则关于明军火炮的趣闻,那是明西二次战争的过程中,有一西军骑士仰仗板甲挥舞大剑冲入明军阵中,接连砍翻击伤数名明军,无人可挡。

    结果被一炮放翻脑袋都没了。

    不过也有人说这事发生在法国,别管发生在哪,反正其中一个主角是不变的,这是对贵族们的震慑。

    因此这些炮往阵前一立,大部分贵族都试着离部队远一点……倒不是他们害怕,敢驱马至阵前的就没怂人,主要是认为明军的火炮在这个距离会专门瞄准他们,自己离部队远点能避免火炮对部队的误伤。

    他们多多少少都用过炮或见过别人用炮,知道这东西很难瞄准一个人,只要不离近,倒也没那么恐惧。

    这种想法在火炮打响时就被轰得一干二净。

    炮膛里打出来的不是一颗炮弹,是一片,一片散子!

    三十六门佛朗机炮在三营牧野军中各自从左到右先后方向,炮口升腾而起的硝烟中散子由中喷出,在工事林立的围城大营留下一片既像撕扯麻布又如冰雹洒落之音。

    根本没人去瞄准那些落单的骑士与贵族,东洋军府跟板甲重骑有充足的交手经验,板甲重骑虽然战力高超,但这一单一兵种并不足以拎出来对抗建制完整的军队,在大量步兵、投射力量配合下能最大限度发挥重骑兵的统治力量。

    跟他们搭伙的步兵更容易杀死,只要辅助部队崩溃,数量不多的板甲重骑没有扭转局面的办法。

    对待缺少火炮但有防御工事的围城部队,佛朗机炮发射散子筒广阔的打击面并不能造成应明想象中一轮齐射打出个不受控制前进的突出部、或大量伤亡与后退造成的凹陷部。

    大量散子喷射到敌阵身后将军帐扯破,或打进后面敌军的头盔与脸上将人打伤,最该重伤垂死失去战力的前线步兵却在良好工事的保护下受损颇轻。

    倒是暴露在外的投石炮终于不堪重负,后阵侧翼的大炮弹射击下侥幸击传绞绳,投射臂轰然被扭力扯飞,重重地砸落在营地之内。

    不过应明并不着急,他只是继续挥动令旗,让炮兵继续轰击,哪怕伤害有限,也总比敌军够不到他情况来得好。

    如果敌军始终没有出营的打算,后勤补给够让他在这打上整整一天。

    炮火齐鸣的战场上,应指挥使自在得很,他甚至掏出小本与炭笔,在马背上记录下敌军缺少火药这一特点。

    他相信敌军总会意识到,他的火药用不完这一惨烈现实,并最终放弃没有寨墙的营寨来与他血战。

第一百二十章 牧野营

    围城大营外的佛朗机炮打空第十一个子铳时,查尔斯伯爵终于忍不住了。

    眼睁睁看着士兵死亡无动于衷并不难,难的是如何让士兵止住哀嚎散播恐惧。

    明军的火炮喷射散弹的伤害非常有限,每个军阵前方都是各地赶来领主麾下的老兵,他们普遍有良好铠甲防御并站在工事后面,而那些缺少防御的步兵与流民雇佣兵都被安排在阵后。

    前线领军的贵族甚至夸下海口,就算明军用火炮整整轰二十轮,他们恐怕都死不到四百人。

    确实说的挺中肯,只是大伙儿忽略了伤者。

    明军火炮轰出第一轮,整个军阵士气低落;不过到轰第三轮的时候大家就都不怕了,前后左右都没死人。

    可越到后来,越来越多人听见哀嚎,有人眼睛没铁丸击中、有人倒霉被铁丸打伤,惨叫声越来越多,老约翰的预备队就派上用场,把那些受伤的人从前线拉到营地里提供包扎。

    伤兵留在军阵中只会不断哀嚎降低士气,不过一旦能得到医治,他们就安静多了。

    虽然他们没军医,但不少领主老爷都带着私人医师,后面部队的同乡好友、随军牧师也会参与救治,好赖能包扎一下。

    但老约翰的预备队跟不上战士变成伤兵的速度,没完没了的炮击也让士兵惊惧不安,比起被一炮打死,这种随时可能落下残疾的恐惧更让人害怕——这年头可没社会保障。

    战场伤亡率和部队崩溃不崩溃没直接联系,关键要看阵形散不散、指挥系统失灵没失灵,还有就是一支军队从将军到士兵对当前情况是否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查尔斯伯爵很清楚,最为要命的第三种情况被他摊上了。

    前线的贵族指挥官与老兵都不知道现在他们该怎么办,长弓抛射威力不足、直射距离不够,前进直面更大伤亡、后退导致敌军追击,是进亦忧退亦忧中不断承受少量伤亡,触探着士兵崩溃逃跑的底线。

    查尔斯伯爵必须下令,再不下令过会儿他可能就没有下令的机会了。

    围城大营的号角,终于被吹响了,随后阵前各个贵族依照自己的作战习惯,低沉的号角声此起彼伏。

    每个贵族部下都有不同的作战习惯,有的习惯吹两声、有的习惯吹三声,但别管几声最后一声一定是一样的目的,让士兵准备战斗。

    提着火枪与长矛的马队在营地内奔驰集结,转向两翼;步兵阵线在新教修士鼓劲后听命向前,当然也有深受骑士小说影响的二杆子骑士带着一腔蛮勇打算直面炮火持矛挺进。

    他们没有统一指挥,各自指挥部下士兵,不是一支军队而是以查尔斯伯爵为首的几路贵族联军,每路贵族联军之下又是几路骑士联队,各部队行动灵活,力量也因此分散。

    不过分散也只是相对而言,诸如部队最多的查尔斯伯爵就轻松地聚集起二百由骑马骑士、重骑兵、轻骑兵组成的马队,收集军队中所有短火枪发给轻骑,以他们组成半回旋马队,掩护重骑兵向明军侧翼移动。

    自打意大利战争结束后,脑子正常骑士老爷就不爱冲锋了,不是怂了,他们依然乐于同敌军骑士互怼,只是冲击有组织的步兵阵线这种事一言难尽。

    不是说不能冲或者冲不垮,战术都是由人进行的,这个问题得衡量双方技能与时机,但大多数情况确实是得不偿失,有那功夫把敌军重骑逐出战场有什么不好呢?

    半回旋战术更加让他们青睐,其实半回旋只是个不同的叫法,类似中原王朝古代骑射与日本流镝马,抵近五步左右射击。

    五步是中原王朝弓手放箭的习惯,非常科学,这个距离通常是步兵冷兵器够不到的位置,这种战术就是用来攻击冷兵器居多的步兵阵线的,世上大多数弓骑兵都习惯在这个位置放箭,因为在安全的情况下提供了最大命中的可能。

    当然如果骑兵足够精锐,能在更远的位置射中但未必能破甲,不是弓的问题,马上不易借力;如果执行战术的骑兵足够弱鸡,他们也会从更远的位置射击,但未必能射中。

    这种战术本来就是对付步兵枪阵的,古代罗马统治时期也列阵,但后来他们不知道怎么列阵了就很奇怪,所以西欧、北欧这种战术出现的比较晚,东欧自蒙古西征就继承了骑射无双的基因,不在此列。

    有时候好使、有时候不好使,主要看遇上什么敌人,用的好能撕开阵线,用不好的话被李陵射死的匈奴人也会在地下欢迎他们。

    眼下的情况在查尔斯伯爵眼中就是个使用半回旋战术的好机会,明军三营阵线长矛林立、多为轻甲步兵、火枪稀少、主要投射兵器为上弦较慢的大弩,火炮调转炮口缓慢,只要从侧翼袭击过去,用半回旋战术射杀敌人,重骑兵趁机冲击炮兵阵地,应该能为主力步兵撕开阵线。

    即使不能,他们也可以冲击不成全身而退。

    二百骑在围城大营兜了个圈,从东侧出击,绕过火炮射程向明军牧野右营开进,区区一二百步的距离,右营把总确实来不及调转炮口,便干脆吩咐商队炮兵继续向前轰击敌阵,麾下步兵以大盾长矛结阵,准备防守反击。

    位居中军的应明也观察到这一点,挥手命部下总旗率五十骑奔赴右营驰援,余下五十骑继续压阵防备敌军后手。

    查尔斯伯爵在短暂的冲锋中看见明军阵线在调整阵形,那些弩手把大弩架在大盾上,奔驰中的马队也纷纷将盾牌架护面前,提着火枪快速逼近。

    其间佛朗机炮轰击两次,有几名骑手战马被击倒,滚落马下,这样的损失他们能够承受。

    临近三十步,几十张合开大弩劲射而出,将一排骑兵连人带马射翻,所有骑兵都放心了……他们不会再给敌人重新开弩的机会,阵线就在眼前,他们将火枪端起,马上就要接近射击位置了!

    一个个骑兵在奔驰中调转马头,伸展了手臂向几步之外的明军射击,带队的查尔斯伯爵甚至在硝烟迸发之前能看见敌人长得跟他们不太一样的脸,可那些脸上没有畏惧,很奇怪。

    就在战马已转过马身,他也即将转头时,却隔着硝烟听见发力的闷哼,紧随其后,有东西从硝烟里钻了出来,擦着查尔斯伯爵身旁飞向远处。

    耳后破空之音接二连三。

    马背上的伯爵像见了鬼——那是一支标枪。

第一百二十一章 困兽

    标枪是一种古老的兵器。

    这种同样脱胎于狩猎活动中的兵器如今已很少出现在战场上,它在精准与射程方面同弓弩相比并无优势。

    但在大明西南、中南山区,它依然凭借威力大、制造简易、重复使用的优势保存于每个苗人武士家中,随时拿出来对付那些伤人食畜毁苗的野兽。

    有时会干这些事的也不仅仅是野兽,嘉靖三十一年倭寇入侵,湖广永顺保靖等地土苗乡兵万余受朝廷征召远赴东南离乡作战,战争结束后数以千计的背尸人出山,带回客死他乡的壮士尸骸,从那以后这一习惯便延续下来。

    现在苗兵在牧野教出一群徒弟,同样用他们的方式与敌人作战。

    这种投射兵器太古老,以至于查尔斯伯爵根本没意识到牧野三营林立的长矛有可供投射的投矛,等他意识到已经晚了。

    骑兵们用各式手枪掠过阵线外沿,凭战马高度优势越过苗人大盾毙倒其后的牧野战士,随即被更多飞射而来的投矛射翻,再高明的武艺也不能阻拦他们跌落马下的速度。

    有些人能用盾牌保护自己,但一方骑盾挂上两支长矛就算有再大的力气也举不动,随即被第三支长矛打在身上;有些投矛打在马上,隔着铁马面像被锤子砸在脸上,吃痛的战马人立而起露出柔软腹部,旋即被开肠破肚。

    营阵前方的佛朗机炮仍在向正前方射界里冲锋而来的敌军步兵轰击,保护侧翼的商兵火枪手也端着三眼铳自侧翼向准备冲阵的骑兵展开轮射。

    他们主要防御方向为前面,因此支援火力不足,但距离近、射速快,十个人就能在短距离打出三十杆火枪齐射的密度。

    面对想象不到的投射兵器,手枪骑兵队几乎被投矛报销了,很多人并没被杀死,现实迫使他们改变战术,跟着骑士与重骑兵冲入敌阵,少数被投矛打蒙的骑兵向炮兵阵地冲锋,遭到三眼铳的毒打又退了回来,继续进攻这支没有火器的步兵。

    双方以命相搏。

    短兵相接,缺少铠甲的牧野右营受重骑四蹄践踏,阵形无可避免的散开,古往今来步兵能顶着重骑冲锋埋头齐进斩马腿的也就那寥寥可数的几支部队,余者皆是一冲即散,此乃常情。

    不过牧野右营保甲兵却不是向后溃散,他们绝大多数都朝着前方炮兵阵地跑,或者说是在向牧野中营跑,被冲散的过程中也不乏有人被撞倒后四处挥刀砍断马腿。

    他们的防护铠甲很差,但兵器尤其锋利,苗人打铁用的还是古代锻造方法,极为费时费力,但锻出来的都是好刀,过去由于部落缺铁,都是小孩出生时长辈送一块铁,这些铁放到一块每年锻一次,等长到十六岁锻出刃口。

    一年到头部落里出不来几柄刀,因此刀成只是也是小孩成人之日,要大贺,用新刀斩牛首,试其锋利也试部落新战士的力量。

    这个习惯在牧野被改变,铁矿突然就不缺了,杨兆龙的苗人锻刀匠忙得脚不沾地还是造不出那么多刀,最后只好收许多学徒一起打刀,每天都有新刀被造出来,他们也没那么多牛拿来试,更没那么多小孩过成人礼,贺喜都免了。

    生产力爆炸让古老习俗失去了原有的意义。

    右营把总在炮兵阵地前重整溃兵旗鼓,以下马艾兰骑兵与商兵火枪手列出二道阵线,面临骑兵践踏的威胁,右营火炮半数哑火,不过就算仅剩六门佛朗机炮仍在轰击,依旧把正前方的敌军步兵打得魂飞魄散,张不开弓。

    与他们对阵的敌人已经冲进佛朗机炮散子杀伤力最大的范围内,每一次冲锋都只能在五十步外的空地上留下一地哀嚎的伤员,左翼和中军两营牧野保甲兵甚至都已经在把总的率领下迎着敌军冲杀过去。

    没有骑兵威胁,得到炮兵支援的左营甚至一马当先踏着尸首把数个敌军队形冲垮,朝围城大营追了过去。

    中军把总没那么悍勇,他是把敌人吓跑的,这个蔫坏的家伙以前在艾兰学了满嘴英格兰土话,战场上时刻关注着右营骑兵的情况,眼看着敌军骑兵被投矛射击随后战事胶着步骑战做一团,他便带兵在战线最前与敌军血战的过程中开腔了。

    “伯爵死了!伯爵死了!”

    对面正在和艾兰下马骑兵作战的骑士们都懵了,本来大伙打起前线混战就挺难的,他们自己的骑士和骑士碰面了弄不好还得先提大剑上去干两下,说两句话才分开去寻找别的敌人。

    有时候还会遇到敌军骑士穿着自家纹章罩袍,上来还能接上两句,刚转过身一斧子就劈后脑勺上,再扭头接着打架。

    尤其是看见俩板甲怪物撞在一起格斗,都不知道该提着兵器帮哪个。

    双方言语不通,敌军还有部分人穿着自己的铠甲,突然有人在阵前用己方言语喊出这么一句话,完事还有穿板甲的骑士扛起战斧就往自家大营跑,边跑边叫伯爵死了、男爵死了、贵族老爷死了。

    反正他们也不知道敌军指挥官到底叫啥,在这帮人的理解中,这就跟战场上大喊将军死了是一样的。

    这要是有无线电,伯爵下一秒就能在电台里叫骂:放你娘的屁。

    可是没有,整个牧野中营是撵着敌军溃败砍杀,轻装牧野兵在此时此刻爆发出最大的战斗能力。

    他们环刀锋利、还有镖枪大弩手弩等远程投射能力,追杀起敌军效率极高,经常跑过了余光一扭头:哟,这还有一个。

    抬手一弩箭射过去,提着刀继续追。

    押在中军的应明看见战局也大为振奋,将麾下五十骑全部撒了出去,不是让他们参与追击,是让他们在敌军大营附近收拢各个部队,这场战斗胜利能解决他心里头最重要的问题。

    铠甲装备的问题。

    左中两营的大胜连带着影响了右翼敌军,他们在拼死搏杀中受到越来越大的阻力,牧野右营以生命为代价干掉他们大多数战马,把他们统统变成下马的重步兵,在三十多个身披板甲的艾兰步兵加入战斗后,他们就不再有那么大优势了。

    这个节骨眼上,应明早先派出的一总旗北洋骑兵马队同样杀至侧翼,友军全线溃败,让他们成了困兽之斗,最后能做的只有投降。

第一百二十二章 盐

    普利县北面,取胜来得很容易。

    围城月余的敌军一战而定,牧野左营把总首个率军衔尾追击杀入大营,使其中粮草辎重敌军统统来不及带走,还逼得敌人中军被诓骗溃败的敌人只能绕过大营向东奔逃。

    “他们为何向东跑不向西跑?”

    在中军帐里看着伯爵出游避瘟疫时带着的摆件与华贵饰物这摸摸那碰碰的应明对部下总旗问着。

    他看见追击敌军的骑兵总旗有一只手套不知去了哪里,满手都是风干凝固的血迹:“咱见过西边的敌人,他们在那边有好几百人,完全能重新设立防线——有盆子,洗洗手。”

    “难道他们在东边有更多部队?”

    骑兵总旗官摇了摇头,边在绘着宗教花纹的银盆里洗手边道:“将军,他们在西边不是几百人,拷问俘虏的人已经得知,他们驻守在雷头乡的是当地男爵,带了千余部队,开战前还有认为这不是良好开战时机的几个贵族也带兵朝西边去了。”

    “现在雷头乡敌军至少千二百人,还可能得到西面贵族援军;至于溃军为何朝东溃逃,可能是因为他们认为很多贵族都往东跑了吧,那边有土夷女王大将来援。”

    应明这支部队相较其他北洋旗军,他们在自我认知上更为艰难,他们拥有双重官职、双重官职之下面对不同的人又衍生出不同的身份。

    在北洋系统,他们是百户、总旗、小旗与旗军,而在艾兰王国他们又成了指挥使、千户这些将军,哪怕普普通通的北洋骑兵在那片土地是都有百户老爷的身份。

    高地位、高待遇,让他们对大明以外的世界,谁都看不起。

    “派斥候去看看他们,收到围城兵败的消息,他们会怎么做?”

    应明笑着将这些事放到一边,抱着手臂专心问道:“战利统计出来了么,装备和盐,李禹西找我要盐,如果大营的盐不够,就拿俘虏的贵族找英格兰人换盐。”

    铠甲是最重要的事,板甲、武装衣、锁甲,是什么铠甲都没关系,应明认为这场反攻战役很好地证明了牧野军的战斗勇气,他必须为麾下每个士兵都配备防护。

    铠甲是不是最好的并不重要,没有铠甲才是最要紧。

    哪怕是全副武装的板甲战士,照样会被杀死,穿锁甲的士兵也有几率能活下来,在应明所受到的军事教育里,老兵是军队中最重要的人物,在战场上一名参与多次战斗的老兵能鼓舞起周围十名新兵的勇气。

    应明刚提出自己的问题,看了看伯爵军帐里原封不动的陈设,自己也感觉这话好笑,当即摆手道:“把所有东西运进城去,去城内清点物资,海战还在继续,分兵把守要道,我们回城去探望伤兵。”

    开战前普利县做了充足的准备,城墙下的空地安置了近八百个伤兵床,一个营把总的部队与十几名船医在城下准备对外伤士兵进行处理,他们不像北洋军医那么专业,但有就比没有好。

    牧野三营伤兵很多,尤其直接被重骑冲击、践踏的右营,到战斗结束,六十三名战士没撑到最后就已经断气,合上左中二营,阵亡一百一十。

    单看这个数目,他们此战为一场大胜;但这只是第一批阵亡数目,随后还有更多战伤士兵会因失血、伤口处理等问题死掉,再加上因伤永久退役的士兵,应明觉得他的部下损失会达到一个营的兵力。

    这个营是明代的营兵里的营,四哨一营,四百人。

    但他并不打算将牧野右营的编制撤销,还打算将此次参战三营依照苗人的习惯编为一镇,从其他牧野营抽兵补充,作为接下来战役的主力军使用。

    走出军帐,命令已被传达下去,各营没有战伤的士兵都在营把总的率领下驱驰俘虏向营中运送物资,敌军溃败过程中未能带走大多数伤兵,再加上战场上投降的活口,俘虏有爵位者四十四、无爵位者一千三百三十。

    快撵上应明参战总人数了,他们一共上阵三个牧野营、一个商兵炮营、二百重骑重步,合军千八百。

    对了,还有地道下边百余商兵火枪手,他们先干掉了通向城内的百余人,又拖住了敌军大营内三百多人,他们端着三眼铳在狭窄地道里所向无敌,长火枪在地道里展不开、弩又会被盾牌挡住,谁也没他们的火力强度,把地道杀得被尸首堵塞。

    最后两头都是尸首,想上来都上不来,差点被堵死在里面,还多亏了收集战利的保甲兵,从地道里搬尸首收集他们的铠甲兵器与随身财物,这才把地道搬通,让他们重见天日。

    被俘的还有跟他们遭遇一样的米勒爵士,起先他冲出地道据守房屋,被围困后牧野兵不愿攻坚,他又打不出去,实在没办法领十几名存活手下想顺地道返回,结果发现地道里被援军尸首堵死,好不然容易搬开个缝隙立即遭受火枪压制,吓得又退了出去。

    等他完成这一遭反复横跳,城外的仗都打完了,心灰意冷,在前来招降的艾兰马兵劝说下投降。

    仗打完就到了李禹西兑现承诺的时候,尽管海战仍在继续,但自从杜克虏率千料晋江舰驶入海口,这场水战的便大局已定,如今剩下的只是围着敌船看他们什么时候投降罢了。

    毕竟用火炮硬生生把盖伦船击沉确实费力不讨好,炮弹洗过甲板、桅杆也打断,后面除了投降敌人也干不了啥。

    李禹西的承诺,就是要把所有阵亡士兵的尸首送回牧野,所以他需要盐来为阵亡将士防腐——他可能是整场战役中最不希望牧野营出现死伤的人。

    被投矛打落马下,随后被步兵淹没力竭投降的查尔斯伯爵随后遭遇到明军的灵魂拷问,他想过明军会对他逼问一些重要军事情报、或者向他提出一个不可能被接受的赎金价格。

    当然也有可能这些没有赎金习惯的残暴之徒会直接把他杀死,但他没想到,明军问他的第一个问题,是用生涩的言语问他:“你觉得你这个贵族值多少盐?”

第一百二十三章 关窍

    “你觉得你这个贵族值多少盐?”

    查尔斯伯爵面对这样一个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回答的问题,坐在普利茅斯他自己修建的监狱牢房内,足足想了俩小时。

    所有被俘的贵族都被丢进监狱,反倒是被俘的伤兵与投降的士兵得到更好的待遇,他们正在城外明军看管下修筑一座战俘营,重伤者与未经处理的轻伤士兵还能在城内得到治疗。

    难住他的不是这个关于盐的问题,让查尔斯伯爵陷入深深自我怀疑之中的,是究竟什么原因……让他沦落到在自己封地的大城镇自己修建的监牢里思考自己到底值多少盐。

    伯爵老爷马上就要追溯到关窍了,他已经领悟到瘟疫来临之时不应该带着家眷和漂亮小姐姐出城寻欢作乐,应该在城内对这些刁民严防死守。

    或者城内一出问题立刻跑到伦敦去避难,或许情况也会好很多。

    最后,直到最后,伯爵也没想明白自己的部队怎么就溃散了,明明他和骑兵还在奋战,那些部队却没能赶来支援,反而四散而逃,那些士兵辜负了他。

    监牢外的争吵打断伯爵思绪,他先听见穿戴铠甲之人走动的声音,随后有青年用极快的语速、暴躁的嗓音说着什么,但监牢石质墙壁让他除了一双很胖、黑色皮靴露出的靴尖儿外什么都瞧不见。

    很快,他见到一个只穿武装衣腰间插着斧头的爱尔兰红胡子,身后是那双黑胖靴的主人,那是个皮肤不算白皙的青年男人,逆着火把摇曳看不清表情。

    只让人觉得体态健壮且非常高大,穿着大明人并不常见的深蓝色立领短袍,短袍外罩着做工精致的胸甲,肩膀与手臂带着长时间穿戴铠甲压出的褶皱。

    他的腰间扎着宽皮带,悬着腰刀,宽松的棉裤插进黑皮靴里,他的皮靴筒被利器划开小破口,能看见靴内层层叠叠的铁甲片。

    走在前面的爱尔兰人隔着牢房木栏叹了口气,抬手拍了拍木栏,道:“将军很生气,说你用半个时辰还没算出自己值多少盐,你没有时间了,算术不好的人会被杀掉。”

    查尔斯伯爵:我他妈数学不好就要把我杀了?讲道理,从古至今谁听说过这样的原因!

    “我是普利茅斯的伯爵,整个英格兰最尊贵的人之一,就算我被俘虏也应该得到配得上身份的待遇,不应该把我关在牢里。”

    发了两句牢骚,伯爵还是服软了,道:“这周围你能看见的所有土地都是我的封地,我怎么知道赎我的钱能买多少盐,你们到底要多少盐,我的财富可以把切斯特柴郡今年产的盐全买下来。”

    虽然英格兰四面靠海,但这世上并非靠海就能产盐,这里气候湿润多雨,晒盐就是一件看脸的事,事实上直到四百年后晒盐依然是一件看脸的事,印度降雨过多就能让国际盐价上涨。

    英格兰主要产盐地在比邻威尔士的柴郡,利物浦这座城市正因盐矿而兴。

    爱尔兰翻译看上去不喜欢查尔斯伯爵这种自诩尊贵的德行,在给应明翻译时加了点料,不一会儿他就得到了应明的回应,对伯爵转述道:“去你妈的蛋,我家将军乃尧舜禹之后,应姓出自姬氏,传承至今已数千年,谁知道你那狗屁柴郡是什么地方!”

    “不要提你的封地,普利县已为我大明治下,现在将军在问你,能拿出多少赎金。”

    查尔斯被爱尔兰翻译这一顿根据他们用语习惯并不通顺的痛骂骂蒙了,眨了眨眼才缓过来,心里蒙上几分欲哭无泪:不让我提封地,那我拿什么给你们交赎金?

    没办法,伯爵运气不太好,如果在一个小时前,即使爱尔兰翻译给他的话加点料,应明也不会说话这么冲,现在应指挥使正在思考写给军府的公文中关于三名营把总的评语,眼下还真没心情听俘虏浪费时间。

    “尊敬的将军,普利县城是你的战利品,除此之外我的全部采邑每年收入给你三分之一,我们达成一个持续七年的合约,在这期间你给我自由,即使女王和你们达成和约,这份你我之间的合约依然有效。”

    说实话应明瞧不上边鄙岛夷上一个小领主所谓的采邑收入,艾兰王朱晓恩投奔大明前不就跟这查尔斯一样,穷得要死。

    伯爵以为自己提出一个非常有诱惑力的条件,却不料听见牢狱外青年将军一声冷哼,随后他的爱尔兰随从翻译道:“你一年能有多少收入,还三分之一、七年,加在一起能有多少?盐,能买多少盐。”

    哪里来的土包子,瞧不起人呢!

    就冲这没见识样儿,查尔斯伯爵胆气足了,从裤裆的小鸟袋里摸出个银币,道:“这是一先令,它值十二便士,能买一只最好的鹅,也能在柴郡买相当于你们五十斤的盐。”

    “二十个先令换一镑,告诉你的主人,我的年收入是一万两千到一万四千镑。”查尔斯这话是对着爱尔兰翻译说的:“只要满足两个小小的请求,我可以每年给他四千镑作为赎金。”

    查尔斯伯爵渴望从应明眼中看到他的震惊,但是并没有,实际上应明正在脑子里换算物价呢。

    鹅和盐都是挺好的等价物,鹅这东西非常贵,他离开天津那年,出海前北洋给各小旗备一顿大餐,当然这年月不叫大餐小餐,叫大廪、小廪,都有标准菜式,训练甲等的吃大廪区别就是有鹅;乙等的小廪没鹅,用两尾鱼代替;丙等的只有一尾鱼。

    鹅的价钱为银子一钱八分,这价钱顶牛肉十斤,这还是北洋把天津牛肉吃高了的缘故,以前没北洋的时候一只肥鹅顶牛肉十二斤半。

    至于盐就更好算了,北洋用盐与京营同价,一斤折银五厘,二百斤银一两。

    应明在脑袋里算了算,一两银子买二百斤盐,四个先令也能买二百斤盐,一镑能买盐千斤,顶五两银子,那这每年四千镑……不是个小数目啊。

    这个伯爵年收入合白银六万两?

    面对唾手可得的每年两万两白银,应明会说什么?

    他摇了摇头,向爱尔兰翻译留下句话,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座修建于地下的监牢。

    在查尔斯伯爵惊愕中,他听见翻译对他说道:“将军说了,你的提议不合适,接着在牢里住着吧。”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26757/ 第一时间欣赏开海最新章节! 作者:夺鹿侯所写的《开海》为转载作品,开海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开海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开海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开海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开海介绍:
明朝嘉靖四十五年,隆万中兴前夜。这是最好的时代,戚家军向近代军队迈出第一步,脚踏缫车在东南日夜不休产出丝绸,它强大、富庶。这也是最坏的时代,卫所制因贪污**而日趋崩溃,土地兼愈演愈烈内阁夺位混战不休,它衰落、垂暮。当排枪火炮轰鸣在欧洲战场,当西班牙无敌舰队纵横四海,当传教士手捧圣经怀揣密信对这片新大陆露出觊觎的目光。清远卫小旗陈沐头顶笠铁盔,鸟铳扛肩膀,望向大海高高扬起下巴。-已有完本作品,人品保证,更新勤劳,敬请收藏。读者群:102341981,欢迎大家。开海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开海,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开海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