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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岚德鲞     打穿steam游戏库txt下载     打穿steam游戏库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八百九十八章 探索和电话

    战斗胜利,蛙吉特逃离后,原地留下两枚金币,鹿宗平把钱拾起来揣进兜里,叮叮当当碰撞着。

    他在房间里环顾一圈,有两个出口,鹿宗平愣了一会儿,有些难以抉择。

    鹿宗平想急切地证明什么,想做一番什么事情,找到什么人,学一点什么东西,证明什么能耐,可他实在是没有必要的。他已经在做想做的事情,在找想找的人,在学想学的东西,在证明想要证明的能耐。

    他是有些心急,却没有什么具体的目标。鹿宗平反思了一下,发觉他只是在为自己方才流泪的可怜模样而生气,但他现在是在旅途上,应该多看看风景的,多探索,这个地下遗迹藏着许多他没有记忆的景象,这也是他来到世上的理由。

    既然是探索遗迹,那不妨多走走,鹿宗平不是一个难以下决定的优柔的孩子,他只是下意识地排斥一成不变,不愿意走重复的道路——假设他要把房间的两个出口都探索一边,势必需要原路返回,他不喜欢这种感觉,走过的路他不想走第二遍。

    鹿宗平因此在房间的正中踟蹰了好一会儿,他还是不能说服自己,他一想到有一段路程需要重复走一遍就浑身难受,世上为什么会需要有重复行走的道路呢?假如一切道路能一遍走完全部的路径,那该多好。或者,能有什么能力使得他跳过重复的路段,这样该有多舒服。

    他贴着左手边的墙壁行走,道路是二维的平面,只要他沿着一边行走,不去看另一边的景象,这样就不算重复了……多少是个解决的办法。

    鹿宗平觉得这个主意很不错。

    前往了北面的房间,这里不算宽阔,两旁流水潺潺的,地下的水流干净到有些空无,北墙上是密密匝匝的爬山虎与藤蔓,四壁都遍布青苔的痕迹,房屋中央的石柱台上有刻字:“每人一颗”,台子上的石碗中摆着一堆包装完好的糖块,鹿宗平拿起一颗,径直撕开包装吞咽了了事,却也没品咂出什么味道口感,连是硬糖软糖都没分明白。

    既然是每人一颗,鹿宗平没有再拿,继续贴着道路的左侧出门去:低着头不去看右手边的来路,他的心情不错,糖果的余味从舌根里泛出来了。

    鹿宗平不会想念谁,他不想念父母也不想念白羊托莉尔,他对这个状态很满意,我果然是个冷酷的男人呢。

    这时候,白羊打电话来。他矜持了一下这才接通。

    “喂,这里是托莉尔,孩子,我就想问问,你更喜欢哪一种?肉桂还是奶油糖?等等,让我猜猜看,是奶油糖吗?”

    鹿宗平唔了一声,托莉尔将之当作是肯定的答复,她笑嘻嘻的,语气里透漏着一种快活的感觉,“嘻嘻,我有一种感觉,每当有人类坠落在这里,哎唷,说来奇怪,我时常感觉好像早就认识他们,只是唯独你,我不怎么了解,可我直觉你会喜欢奶油糖的,我虽然没有那种认识你很久的感觉,可在看到你的时候,我的心里就不由自主想到了奶油糖,第一次吃奶油糖的时候,那是很多年前了,是好温暖,好甜美的感觉,孩子,不管怎么样,谢谢你告诉我,你的偏好。”

    托莉尔挂断了电话,她的话语里,那种对奶油糖的描述让鹿宗平有些向往,他幻想在星空下的树屋里,温暖的橘色的灯光中,一个小铸铁锅里熬制着热腾腾的牛奶,加大量的糖与蜂蜜,那种暖烘烘的奶香和甜香,就像是一层被太阳烤热的金灿灿的薄雾似的,裹在身上。有个模糊的人坐在奶锅旁用小勺子搅动,勺子刮擦锅底发出轻轻的嘶嘶声。还有树屋外的蝉鸣蛙鸣,雀鸟啁啾,这些动静都厚厚的,绵绵的,乃至连黑夜都变得温柔神秘起来。

    可地下世界哪有星辰呀,地下世界有的是高高的岩石穹顶。这些怪物们,他们一定会向往蓝天和星空的,没看到过这些东西的生命是可悲的。

    鹿宗平的心里有一个隐约的愿望,他没去细想,愿望这东西不是记忆,随着时间是会越来越清楚的。

    他继续前进,这里的房间真的是遍布机关,下一个房间里有陷坑,鹿宗平轻轻大跳越过了这些坑洞:来到地下世界时他已经掉进坑里一次了,不想掉进去第二次,掉落的感觉没什么意思,他更愿意享受飞行。

    继续前进,穿过走廊到下一个大厅,托莉尔又打来电话,鹿宗平依然是矜持了一下,上一次矜持了两秒,这次就矜持三秒吧。

    “喂孩子,是我,托莉尔,我来问问,那个你不会不喜欢肉桂吧?当然我知道你更喜欢奶油糖,不过,你不会挑食吧?”她的语气里带着一种慈悯的小心翼翼,不等鹿宗平回复,她马上就自顾自往下说,“哦,我知道了,没事,感谢你的耐心。孩子,待会儿见。”

    房间里的陷阱没有让鹿宗平有什么特别的想法,不过,他又遇到一只蛙吉特。刚才他还幻想着蛙鸣呢,蛙吉特的到来似乎像老友重逢。

    强制进入战斗,鹿宗平等蛙吉特撞到自己身上摔倒,然后轻松地走上前去揉搓他湿滑厚实的肚皮,蛙吉特羞得捂住眼睛,“啊,脸通红了,呱呱!”不一会儿它就晕了过去。

    鹿宗平把蛙吉特搬到一旁,战斗结束,他的收益是两枚金币。

    继续往前,这时候托莉尔又是一个电话过来,鹿宗平矜持了四秒。

    “喂,孩子,对,又是我,那个,你没有什么过敏症吧?”她的嗓门亮亮的,有一种压抑不住的兴奋,依旧是不等鹿宗平说什么,她低声自语,“我在说什么呀,这算怎么回事,这孩子这么健康当然不像是会过敏的呀。那个,没什么了孩子,绝对没什么哦。”她挂断了。

    下一个房间,鹿宗平有些生气,为什么又是坑洞陷阱,为什么就不能有点新意吗?哪怕这次坑洞数量很多,但不能掩盖其本质上的不足!

    他后退两步,助跑着飞跃房间,落在尽头的走廊上,临走前还不忘对身后的陷阱和谜题撇撇嘴。

    前进又前进,遗迹的区域的确不小,可景色的风格有些单调了。鹿宗平对此表示了小小的不满。前面房间里有更多奇奇怪怪的怪物,怪物当然就是因为奇奇怪怪所以叫怪物了。蛙吉特,忧郁虫虫,还有小模怪,让鹿宗平评价,都挺可爱,各自赏了一顿揉搓和抚摸。

    怪物们就像含羞草,跑得飞快。

    鹿宗平没有理会房间里的谜题,前方桥面上满是地刺,被他一脚踢断,他站在桥面上朝水流望去,水面倒映着他的英姿,这使得他充满决心。

    鹿宗平:-_-

第八百九十九章 地下世界的新家在即

    继续前进,这时候白羊还以为鹿宗平停留在原先的房间呢:那怎么可能。

    下一个房间里空荡荡的,有的是一张圆木桌子,老旧又发霉,还有桌子上的一小块奶酪,脏兮兮的,半熔化又凝固住,沾在桌面上,看着像一坨湿抹布过于像奶酪。鹿宗平并不想食用这块奶酪,这房间里有吱吱叫的老鼠,它们被奶酪的香气吸引而在封死的砖墙后躁动,鹿宗平去把一块松动的砖石掏了出来,忽地一下就像是打开了什么闸门,老鼠们涌出来,水流似的,在房间乱逛,当然也有直奔奶酪而去的。

    鹿宗平有些讨厌这些老鼠,脏臭而不可爱,他默默离开了房间,不过也因为看到水流般的鼠群而略感振奋。

    前方有一片红色的花丛,蔫蔫的花簇堆里躺着一坨幽灵。白色的幽灵像是披着一件白床单,这种形象很久之前就吓不到人了。察觉到鹿宗平的接近,幽灵发出响亮的呼噜声,完全是在装睡嘛。

    鹿宗平蹲在它身旁,幽灵挡住了去路,当然,直接跨过去也无妨,不过那样似乎有些不礼貌。幽灵小声低语:“他走了吗?呼噜噜……呼噜噜……“

    鹿宗平在学习这里的语言,不过他还没打算开口说话,他保持着自己冷酷的形象。冷酷约等于帅气,嘿嘿。

    幽灵很有毅力的样子,鹿宗平好奇它这样虚幻的形体是否能触摸到。

    于是他伸出手,被猛地拉入了战斗状态。

    幽灵纳普斯特靠近了!

    鹿宗平保持人设而平静地与他对视。

    纳普斯特发出弱弱的“嘿”的招呼声,它爆哭,泪水劈里啪啦打过来,撞在鹿宗平的心魂上,他无动于衷。真正的男人不会被泪水打败的,哼哼。

    幽灵纳普斯特哭了一阵子,有些累了,看着心情也好了些,流泪能调节心情,看来是真的。

    鹿宗平上前踮起脚来,抬手轻轻抚摸幽灵的脑袋,手感就像是冰冰凉凉的凝胶,但不湿润,也不干燥,倒更近似丝绸的绒被——这不会真的是一个顶着床单的人吧?

    幽灵纳普斯特受到了鼓舞,它决定表演一下。

    它的泪水又迸了出来,倒流往上,泪水组合成一顶圆礼帽,戴在它的头上。

    幽灵纳普斯特嘿嘿笑着,声音就像是低哑的老电器,“我叫这个为,幽灵纳普斯文!”

    顶着圆礼帽就是斯文人了吗?看来这还是个绅士幽灵。

    鹿宗平点点头,冷酷的同时不失含蓄的鼓励。

    幽灵哎唷的叫了一声,连连地叹气呀,它主动结束了战斗,自言自语:“我经常来遗迹这里,因为没有人打扰,可今天我遇到了一个很好的人,哦,我又在嘟囔了,”它的身形慢慢散去,“我不挡你的路啦。”

    鹿宗平赢得了战斗,收获了0xp和0金钱!

    前进,托莉尔又打来电话,鹿宗平保持着自己精准的矜持,这次是五秒。

    “嘿孩子,是这样的,因为我没想到会有人来做客,所以遗迹里很乱,散落着一些东西,你要是能找到就带上一些吧,不过你还是得保证口袋有充裕的空间,这样以后遇到真正想要的东西就不至于装不下了。”她喃喃自语起来,“我在说什么呀,这孩子肯定是乖乖地呆在原地呢。啊,没什么了孩子,你就当什么也没听到吧,稍等一会儿就好了,我这样频繁给你打电话,你不会觉得烦吧?我就是怕你等得着急了。”

    她又挂断电话。鹿宗平有些窘迫,他违背了托莉尔的意愿,他不是个乖孩子,但叫他原路返回,那是万万不能,绝对不能,毫无可能的!

    男人的一生都在前进,嗯,就是这样。

    他继续前进,前进而不停歇,直到他听到了熟悉的声音,是幽灵纳普斯特,他在房间的陷阱坑里唉声叹气,鹿宗平循声跳了下去,在下方的小房间里,幽灵躺在红地毯上,它朝鹿宗平抱怨:“哦,不用理会我,我摔了下来,让我躺一会儿吧……等等,我是幽灵,会飞的,好吧……”它又慢慢消散不见。

    鹿宗平抬头看看上方的坑洞,他不想原路跳出去,好在这个陷阱房其实是有门户和楼梯的,他顺利返回上层,房间尽头是一个地刺机关,他抬脚把尖锐的地刺踩进了地面,可以听到机关弹簧绷断的闷响。

    前进吧,鹿宗平对谜题不耐烦,不过他挺喜欢路上遇到的怪物们,都很可爱呀,外形像玩具,性格像棉花糖,鹿宗平总是会选择饶恕它们的。

    说起来,到现在为止他遇到唯一的一个坏怪物就是小花了。小花被他搓成弹丸藏在兜里,鹿宗平想着看看它,把弹丸掏出来,小花正把脸顶着玻璃球内壁,奋力叫骂。鹿宗平把弹丸收回口袋,决定不再理会这个没礼貌的小怪物。

    下一个区域,是迷宫,鹿宗平讨厌迷宫,因为那意味着他可能在不知不觉里走了重复的道路,相似且具有迷惑性的布局叫他厌烦,一路上的小怪物们倒是依旧可爱。

    但可爱的怪物不是鹿宗平消气的理由!

    他在墙面上敲敲打打,只要察觉到墙后有空洞,马上就一拳砸过去,小小的白生生的拳头把坚硬的砖石凿穿击破,鹿宗平在飞舞的烟尘和碎屑里默默地笑:我真是一个强大又冷酷的男人呢!

    鹿宗平在某处房间见到了一把玩具刀,他小心藏好,虽然是玩具,但这可是兵器呢!男人对待兵器就像对待自己的妻子一样,嗯,就是这样的。

    一路搞破坏,他制造的动静叫沿途的怪物们瑟瑟发抖,总算是来到了一个庭院,这里有一颗枯死的树,托莉尔在树后,一边走过来,一边打电话。

    她总还以为鹿宗平乖乖留在原地呢。

    她绕过枯树,一下子就看到了鹿宗平,托莉尔快步小跑过来,蹲在他身前,用她碧绿的和蔼的眼睛凝视这个男孩,“你怎么到这里的?天哪,你没有听劝吗?真是个调皮的孩子,一路上你没有受伤吧?让我看看你的手好吗?”

    鹿宗平的手掌干净又柔软,没有沾染灰尘,托莉尔见状就放心了,“哦,你连手都没弄脏,身上呢,啊,衣服也很干净,还是那么漂亮,孩子,你没事就最好了。我正打算去接你呢。”她有十分的愧疚,不过只展露了三分,剩下都被温柔填满,“十分抱歉,我不该留你一个人怎么久的,可我刚才很忙,实在抽不出空来,其实,我是想给你一个惊喜……”托莉尔愣了一下,“唔,说漏嘴了,那好吧,我不能再对你隐藏什么了,孩子来吧,跟我来!”

第九百章 房间和骷髅的冷笑话

    遗迹里有这样一座简单可爱的小屋,托莉尔领着鹿宗平前往他在地下世界的新家——不过鹿宗平是不会承认的,他觉得一个旅人是不需要家的。

    小屋门前的庭院栽种着花卉和蔬果,充满生活气息,而且这些作物长势喜人,花朵饱满而果实香甜。这都是托莉尔的杰作,一个人生活总该学会去做些什么的,侍弄花草,亲近自然,当然都是很好的选择。地下的世界没有温暖滋养的日照,但这里有魔法的灯光,在高耸的穹顶上还有一些发荧光的矿石,近似于是星空了,只是矿石的色彩不一,比真正的星空看着绚烂,却也显得杂乱无序。

    鹿宗平在园圃中流连,摘取多汁浆果,每一个植被他都会停驻一会儿,不摘多,但他会挑选那些成熟饱满的果子食用,地上有过熟掉落的浆果,发酵出淡淡的酒味,还有一些虫豸在啃咬果实。鹿宗平蹲下来仔细观察,这些虫子对他这个大型动物的靠近不以为然。大多数吞食果子的虫有黑色的外壳,长相上分出三五类,群体行动的,也有单独行动的,相对来说,独行的虫子体型要大些。

    鹿宗平满意地得出一个结论:独行者总是更加强大。这使得他充满决心。

    鹿宗平:-_-

    托莉尔是匆匆走进房屋里去,她在为惊喜做最后的准备,鹿宗平迟迟没有进屋,这让托莉尔焦急起来,她迫不及待想看到鹿宗平惊喜的小脸蛋了。

    “孩子,进来吧,快些孩子!”

    小屋温馨的木头双开门朝里打开,淡橘色的暖光和香甜的气息不断发散开来,鹿宗平为这香气而吸引,走入屋内,光线平静喜人,结实而有条理的原色木质地板整洁清爽,室内的基调是偏棕的微黄色,让人想起柔软的布丁。

    托莉尔叉着手,用一种女主人特有的矜持语气说:“孩子,闻到了吗?惊喜,这是个奶油糖肉桂派!这是为了庆祝你到来,希望在这里定居能让你感到幸福。来,跟我来,我还有一个惊喜要给你。”

    鹿宗平想说的是:我想先把第一个惊喜吃了再去看下一个惊喜。

    不过他顺从地跟在托莉尔身后,白羊的脚步在家里变得轻快许多,走路时能看到她厚实柔软脚掌上白色的毛发轻轻前后摆动,带起了一阵小风。

    白羊领着鹿宗平往东面——也就是进门的右手边——的走廊去,他贴右前行,这样就能保证回来时不看到一样的场景:除了门,不过全天下的门都长得差不多,他对此早有心理准备。

    走廊的地面上铺着漂亮的鸭黄色花纹编织毛毯,没有完全铺满,两边都留出了缝隙,鹿宗平就溜着这道缝走。墙壁上有月季形的魔法灯,贴墙的有大花瓶和置物桌,花瓶里插着椭圆形花房的香蒲,桌上又摆着一盆花,墙面上的画框空着。房间的门安排在北面,鹿宗平不得不跨越地毯。

    托莉尔对孩子的小怪癖表示宽容,她在门前朗声说:“一间属于你的房间!希望你喜欢它!”她绷着脸,似乎是一种压抑不住的慈爱,白羊抬手轻轻抚摸鹿宗平的脑袋。怪物的手掌多毛而宽厚,男孩的发丝柔软顺滑,摩挲着极有乐趣,“进屋看看吧孩子。”

    她忽然仰头深吸一口气,“似乎什么烧着了,我得去看看,孩子,你自己玩一会儿吧,别乱跑呀。”

    鹿宗平进入房间。

    屋子里的灯光明亮,墙纸是橘红色的,一打光就像是吸足了日光的柑橘,这一个小房间,家具都靠墙摆放,进门时最显眼的就是对墙的单人床了,床尾有收纳盒,床边有立式台灯与毛绒玩具,鹿宗平对这样童稚的装扮表示了暗地里的不屑一顾。木制衣柜在床的西面,也是靠墙,低矮的书架、儿童鞋盒、拜访台灯的矮几,墙面上有一副花的画像,长得真像鹿宗平兜里的扑街小花。

    除此之外的空间是宽阔的,空地上铺着厚地毯,有波浪的纹路,鹿宗平对这地毯表示喜欢,他可以忍受着多看它一会儿:愈是精致复杂,信息含量高的东西,越看不腻的。

    这个房间里,似乎有人曾存在过,鹿宗平用一个冷酷矜持智慧强大的旁观者的视角来审视这个房间:确实曾是某个别人的房间。

    鹿宗平从口袋里把自己的收获拿出来,一把玩具刀,一颗小花弹珠,还有一把金币,数一数也就十四枚——都是他从战斗中获得的,这些怪物被他逗得羞走后总是会留一两枚钱币下来的。

    他把小花重新揣进兜里,连带金币一块儿放着,不过那把玩具小刀,他很珍惜得放在床尾的收纳盒里。

    鹿宗平出门去,他需要小心控制自己的路线,若是原路返回了,那可太叫人糟心了。于是他不得不在走廊继续前行,折返回大厅的道路被他的脚印划出一条线,他暂时不想跨过那条线。

    下一个房间是托莉尔的,这里的墙纸是宝蓝色,没有开灯,鹿宗平借着走廊的微光探索这里,进门时第一个看见的就是左手边的书桌,桌上正有一本摊开的日记,是托莉尔的日记,鹿宗平好奇白羊的文字,他打开书桌灯,向日记打量,大概都是些日常琐碎的记录。不过有些段落用红笔画了圈标注出来。

    “为什么骷髅想交朋友呢?‘因为她正感到骨独。’”

    所以,托莉尔遇到了想交朋友的骷髅怪物,而且骷髅怪物会说一些水平很次的冷笑话。

    鹿宗平闻到了越来越香浓的奶油糖肉桂派的气味,之前吃的瓜果没能填肚子,其实他不饿,只是有一种旅行家对美食的向往,美食也是美景嘛,仅此而已,哼哼。

    他能为了这种纯粹高尚的向往而暂时放弃对回头路的厌恶,不过他还是尽可能避免了走重复的路线,尤其是不想在自己的脚印上踩过。顺着气味,充满着空间的气味分子,牵引着他,鹿宗平穿过大厅来到西面的休息室,托莉尔正在壁炉旁的沙发上看书,她戴着一副考究的眼睛,看着像是一个老学士,壁炉里的柴火哔啵作响,驱散地下世界无声的寒冷空气。

第九百零一章 吃,月

    鹿正康的目光在房间的四处瞥了瞥,壁炉书架烛台衣帽架还有一张长方桌,桌上正摆放着的一盘热腾腾的派,应该刚从北面厨房拿出来,火烫火烫的,热气从派皮上蒸发,凝结成稀薄的水雾,缭绕着桌面上的那一盆翠绿的兰科植物的叶瓣。假如再不吃这个派,等到水雾凝结汇聚在叶脉上,变成露滴回落在派皮上,洇湿了可就失去那种香脆口感了呢。

    鹿宗平几乎能判断出这个危险的时间:在一分钟余二十一秒后会有水珠滴落的。

    托莉尔见他在休息室走廊口踟蹰,便朗声招呼着,一边仔细把书签别好,合拢书本,就搁在腿上,她用双手按着书皮,很娴静的姿态,“嗨小家伙,看到桌上的派了吗?现在还很烫,你不如去小睡一下再来?”

    让他无功而返?那是万万不能,绝对不能,毫无可能的,鹿宗平充满决心,小跑窜进厨房,从碗橱里取出两个大浅盘,又取来刀叉。

    托莉尔慌慌张张的,在沙发上探头四处张望:她就像是被沙发封印了双腿似的,屈膝在沙发座面上挪动,看着鹿宗平手里的餐刀她吓得心脏突突直跳。

    “孩子,你不能用这么危险的工具,万一伤到自己怎么办?”托莉尔慌忙想要起身,鹿宗平这时候已经把奶油糖肉桂派切分成了等大的六份,他的动作很快,不假思索。他各取一份放在两张大浅盘上,然后在碟子的一侧摆上刀叉,动作熟练就像是一个勤快的主人翁。

    托莉尔放心下来,“哦,真是出乎我的意料,孩子你常做家务吗?”

    鹿宗平不说话,他是第一次做家务:假如这也叫家务的话,只是他对这种简单的工作有很高的掌控力,无非是切派、分配和布置罢了,每一步他都提前预见到了。

    热腾腾的派,盛放在圆碗里,被火魔法烤炙后带着经久不散的热气。假如不是托莉尔提前把派拿出来,估计她又要担心鹿宗平被烫到手。

    鹿宗平把一份奶油糖肉桂派端过去给托莉尔,这是对主人家的尊重,哪怕是旅人,也要保持良好的礼貌,鹿宗平对自己可是很有要求的。

    托莉尔轻轻揉搓男孩舒适的发丝,“孩子,我发现你有些过于懂事了,真不知道你经历过什么。”

    鹿宗平:-_-

    果然,我这样拉风的男人是会让女性不由自主被我身上那种神秘的气质吸引的,嘿嘿。

    托莉尔总算摆脱沙发的捆缚,柔软的坐垫永远能让人感到流连忘返。鹿宗平与她在餐桌上并肩坐下,托莉尔吃相很文气,用叉子很小心地切下派皮,每次只一小口,就像是漫不经心的的点点笔触,她对这个给孩子特供的派没有太大的兴趣,不时侧头凝视着鹿宗平。

    流心的肉桂派,内馅没有完全凝固,保持着一定的流动性,轻轻按压派皮时能听到松软的噼啪声,内馅流淌出来在碟子上横溢,香气更充裕了些。鹿宗平不喜欢叉子,他直接拿刀切一大块,摆横送入口中,舌头舔舐着刀面上的残渣,看的托莉尔心惊胆战。

    托莉尔轻轻絮叨:“哦,这孩子真是太奇怪,太不让人省心了,不过,总的来说,他依旧是一个好孩子。”

    鹿宗平吃完一份,又给自己的盘子里添了一份,他的食量很大,不过他不常饥饿,吃两份是想表示对托莉尔手艺的肯定。

    旅途上,遇到的不同的人也是很重要的风景,鹿宗平暂时不着急继续地下世界的探索,他打算在托莉尔的家里暂住一段时间。白羊托莉尔正好也是这么想的,她已经准备亲自对鹿宗平进行教育。

    饭后,托莉尔希望鹿宗平去小睡一会儿补充精力,同时也是舒缓他受惊吓的心情。一个孩子贸然进入全新的世界,总是会感到恐惧的,哪怕没有表现出来。鹿宗平觉得自己完全足够坚强。托莉尔还请他务必穿上鞋子:卧室里就有满满一盒的儿童鞋。

    鹿宗平是光着腚摔下来的,身上的衣服是繁花编织,打赤脚,白润饱满可喜的小脚丫踏在地面上,一点也没有沾染尘污。托莉尔满是喜爱得打量这个浑身无一处不可爱的男孩。他完美不似天然,又天然得不加雕琢,或许只有天生的神圣可以做到吧。

    鹿宗平可以回去小睡一会儿,饭后他也有有些困倦,不过他不打算穿鞋,那些鞋子的样式他不喜欢,有些娘里娘气的,并且阻碍了他对大地的触感。

    松软的单人床有松软的绒被,鹿宗平陷入睡梦。

    托莉尔悄悄打开门,室内无光而昏暗,那男孩平躺在床面上安睡,忽得侧过身,蜷缩起来,白羊轻轻走到床边,望着鹿宗平的脸庞,洁白又美丽,像是阖眼的白玉人面雕塑,仿佛有阳光照耀一样,哪怕室内确然无光而昏暗,但这男孩给人以普照的温暖。

    世上真的有这样美好的孩子吗?

    托莉尔将这个天降的人类小儿当作是一个特别的礼物。

    白羊轻轻抚摸鹿宗平的额头,贴着他光泽顺滑的皮肤,才能察觉他细微的颤抖,男孩呼吸均匀,忽得皱起眉头,托莉尔疑心是自己惊扰了他的睡眠,正想抽身离开,男孩抬手四处摸索,仿佛在追逐什么,他做了什么梦吗?想必是的。

    托莉尔轻轻握住男孩焦急的手掌,他的眉头松缓下来。

    恬然的睡梦啊,是月神轻轻的枝蔓,男孩你不要惊慌,太阳就会出来;夜里深深的静流啊,淌过长长的行舟,怪物们在天上,吟唱天籁的歌,云也散去呀,雾也散去;岩石的穹顶开裂,土石的穹顶破裂,月神的枝蔓长长;男孩你不要惊慌,噢,太阳就会出来;地下的地下是天上,天上的天上是海洋,怪物们在海上,吟唱妖娆的歌,海浪平息呀,风暴平息;大气的穹顶塌陷,天气的穹顶坍圮,月神的枝蔓高高;男孩你不要惊慌,噫,太阳就会出来。

    鹿宗平轻轻握着白羊的拇指,他仿佛攀着月神的枝蔓,一直向上,飞入云空,晴空的晴空里有疏朗的星月。

第九百零二章 梦中景象

    鹿宗平睡醒了。他睁开眼睛,发现趴伏在床沿的托莉尔,白羊的睡姿静好。兽态的头颅有同人类一样细腻的神情。

    鹿宗平的情绪茫然,他还沉溺在梦的余韵里,可梦中究竟是什么景象,他完全记不得,他苦苦思索,凝视着白羊的脸庞。柔顺明亮的白色发丝,垂落的乖巧的长长的双耳,静美的面庞,如月一样。男孩回忆起来,自己似乎是在梦里见到了月,圆满洁净,表面起伏散漫的月海静谧得不敢想象。

    他的目光让托莉尔惊醒过来,白羊蜷了蜷手,鹿宗平这才意识到自己还攥着她的拇指。鹿宗平的脸色涨红,松开手,马上缩回被窝里。

    托莉尔感觉疲惫,她也是睡得迷迷糊糊,侧坐着,姿势有些伤损腰背,有时候她也不得不感慨时间对人的折磨,血管的酸麻,骨骼关节僵硬,皮肤的淤痕,神经末梢的迟钝,这些感官上的变化昭示着时间的流动,又或者是促成了时间的流动,托莉尔有时候感觉很安静:周围没有什么事情发生,她独自一人,时间远离了自己,就像是她与那些其他的什么人在空间距离上的原理一样。有那么一段日子,她几乎觉得时间凝固了,什么也没有在其间发生。事物的发展究竟是时间的原因还是结果?假如世界上真的只有一个她,只有她一个,那么时间或许也就彻底停止了。

    至少,托莉尔可以在孤独时选择与自然相处,自然的时间流逝永远是不紧不慢,植物和小动物,虫子和真菌,它们各自对时间有着一份理解,这样多的生命汇聚起来,时间就变得恰到好处。托莉尔常常借着这些自然事物的演变来调节自己的时间记忆,假如一直待在家里,看着一成不变的家具和装饰,她真的有漂浮在半空,不着边际的错觉。

    现在好了,家里多了一个成员,一个漂亮的男孩。如此富有活力,如此乖巧懂事,他的出现似乎加快了时间,托莉尔都不知道,方才自己怎么就睡了过去,又怎么清醒过来,时间如此快,就像是叶底飞窜的蜻蛉,她疑心下一秒这个孩子就会长大,变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家中的物什会很快老化,漆面脱落,木头腐朽,而她自己则越来越被衰老所困扰,这样的未来不但没有让白羊托莉尔退缩,她反倒觉得十分安心。

    她会负责这个孩子的教育,这样一个正直友善的孩子,只要给予他智慧和力量,他就能独自生活下去,帮助更多的人,帮助地下世界的怪物们。

    鹿宗平还躲在被窝里不敢露头,他感到由衷的羞耻,以及一些难以言说的安慰。

    梦里,他不只是看到了月,他见那月明亮闪烁,却是如一颗被架起来的宝珠一样,嵌在那繁美的玉白色的鹿角中央,鹿宗平凝视而又眺望,地平线上遥远崇高又曼丽的神鹿,就像远山一样俊伟,头顶的丫杈似乎一对逆生向上的神树的根系。

    鹿宗平无比想要追赶那神鹿,却永远无法触及。

    他终究是醒来了,这一些支离破碎梦的片段极快消失,就仿佛是世界镜面的另一个他的幻想,等到他清醒后就极快地抽离不见。

    除了梦之外,他心里的一个小小愿望,似乎也更加清晰,他现在有些向往蓝天了。

    托莉尔知道男孩醒了,不过她保持了一个理解的态度,只是轻轻起身出门。

    地下世界没有昼夜的分别,托莉尔一天的工作是检查遗迹,看看是否又有无意掉落的人类,生活是生活,工作是工作,可如今生活上的改变,使得托莉尔更加热切得对待自己的工作。严格来说,她不是受雇来看守遗迹的,只是她将遗迹当作是自己触手可及的管理范围,并且由衷希望帮助那些无意坠落的灵魂。

    对托莉尔来说,工作和生活的大部分其实有所重叠,她是个园艺与植物管理师,热衷于食用蜗牛,在工作时,她在遗迹四处转悠,关照那些小怪物们,并找寻、开垦适宜耕作的土地。这个遗迹是一片废墟了,差不多是离地表世界最近的地方,怪物们的聚居点在更深处。

    平时她独自一人,只有一对不知从何来的骷髅兄弟会偶尔造访。现在有了鹿宗平,当然不一样了,托莉尔时刻谨记自己对这个男孩的责任,即每一个社会中的成年人都需要尽责地抚养与教育后辈,托莉尔一直向往当一个老师来着,现在她终于有一个学生。

    给鹿宗平的第一课就该开始,托莉尔希望男孩能随她一起参与到对土地的工作里。

    一切生物既然要活下去,当然就得进行生产,没有见识过最基础的劳作的孩子们就像是无土栽培的作物一样,虽然精美却太娇贵,且常因一些不好的因子而孽生错乱的茎叶花卉。

    托莉尔准备了早餐,一盆新鲜的水果沙拉,一杯大约二十五盎司的热牛奶。她坐在休息室角落的餐桌旁等待,走廊尽头,男孩闭着眼睛慢慢走过来。托莉尔吃了一惊,“好孩子,你为什么闭着眼?”

    鹿宗平自然是不会回答的,他还在学习这里的语言,但他其实也不想解释,因为他厌恶重复的景象,虽然走廊上的地毯花纹叫他颇为满意,可这不能阻止他的烦闷,或许他是没有将这个地方真正当作是自己的家,用他自己的说法,永远是旅人,永远都要接受新鲜事物的冲击。

    不管怎么样,他闭着眼睛也能走路,那些他行走的道路,留下的无形的脚印在他心田历历可数,在一片黑暗里,他就像是涂鸦,每一笔都是一个脚印,脚印或完整或残缺,有时候也会拖曳出痕迹,但他尽可能避免踩在原先的脚印上:这种事情是越来越难以做到的,房屋面积有限。

    托莉尔看着鹿宗平闭着眼睛走到桌边坐下,随即才舒了一口气,开始享用早餐。白羊悄声问,“孩子,昨晚做噩梦了吗?”

    鹿宗平不说话,他不想回答,只是脸颊涨红,低着头戳了戳碗里的草莓,叉子刺穿果肉,挤压出的果汁发出酸涩鲜美的气味。

    托莉尔心中有数,她轻轻抚摸鹿宗平的脊背,“孩子,你不用怕,我会帮助你在这里生活的,事实上,我已经准备好了教育的全套书籍,我一直都有做教师的梦想,我想,饭后我们就可以开始第一课了。”

    鹿宗平点点头,他用洁白坚韧的牙齿咬碎果蔬。他是不需要换牙的,天生的四十枚牙齿会随着他身体的增长而发育起来,而若是受到巨大冲击使得牙齿脱落,那么也可以在一段时间后再生出来。

第九百零三章 农作

    饭后,托莉尔带着鹿宗平出门,在小家的西面,穿过一段溪流,另有一座单薄的工具间,这里是托莉尔储藏工具的地方,虽然常常来,可当开门时亦有一股尘土味。托莉尔每次劳作完会用溪水仔细清理农具,干净崭新,不过她身上的尘土气一次次带入工作间里,慢慢也就积累下来。

    托莉尔换下外面的袍子,显出内里一套短打的衣裳长裤,健壮美丽的肌肉与皮毛在腰肢与双臂处迎风,微微抖擞着,借着门外的灯光,鹿宗平看着自己的形体在白羊身上的淡灰色投影。

    “孩子,工作时要换上专门的衣物,这样就避免了平时穿着衣服被弄脏,不好清洗。”一边说着,托莉尔将橡胶套筒靴穿上,衣物摩擦的簌簌声都很清晰,鹿宗平在幻想着劳作的场面,他对此缺乏一个清晰的认知,这是他所期待的。

    “给你的衣服还没有准备好,孩子,今天你就看着我工作,你还太小,有些事情力不能及。”托莉尔忽然踟蹰,“孩子,请你出去一下,在门口等待一会儿好吗?我需要一些**的空间。”

    鹿宗平在门外背对着工具间坐下,望着幽深的遗迹废墟,这里毫无疑问,曾经是大型的聚落,现在呢,人工的硬化地面被自然浸染得斑斑驳驳,墙垣倒塌露出背后的洞壁,乃至更幽深的岩洞,魔法路灯并不是每一个都完好的,有许多已经不再发光,托莉尔并没有能力独自把遗迹经营起来,她也完全没有这个想法,只是在她时常路过的区域,她还会做路灯的保养而已。

    这些锈迹斑斑的灯柱,看着并不叫人开心,灯下的阴影常常遮盖了灯柱老化的事实。

    托莉尔开门出来,她已经换好了一身工作服,清爽整洁。右手提着一柄锄头,左手拎着畚箕,畚箕里另还装着一个篮子,篮子底放着一把小剪刀。

    “这次我要去给种下的一些番薯、洋芋松土,另外采摘一些成熟的丝瓜和豆角。”托莉尔是个很有打算的老农了。

    鹿宗平赤脚行走,跟在托莉尔身后,白羊会不断絮叨,说着一些自己对作物成长的经验之谈,还有从书籍上学到知识的实践应用。

    地下世界本是没有土壤的,缺少风化和成土作用的积累,这里到处是岩石。好在是魔法能弥补这些不足,化石成泥,改变物质的形态,当然这还不够,土壤绝不是单纯的松散的岩石碎屑,想要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土壤,需要创造一个完整循环的生态圈,有风有水有尸体有菌群,还有时间和能量。也就是一个能量和物质动态发展的一种集成,从本质上来说,地下世界既然能发育生命,那么欠缺的也就能量来源,没有太阳,但有地热能,在怪物的乐园里,它们发展出自己的一套生产体系,不同于地表世界向上的探索,怪物们选择向下。

    然而对托莉尔来说,遗迹废墟所在之地不上不下,即无法得到阳光,也没有靠近地热核心。不过她还有一个选择,也是在这个世界很普适的一个能量来源,即魔法与神秘。

    鹿宗平跟着白羊来到一片农田,这里也就大概两亩地,作物很杂,粗疏得数一数,大概有二十来种。田地里矗立着魔法路灯,魔法产生的光照给植物提供了光合作用的能量。

    他坐在田埂上看着托莉尔扛着锄头一步步迈向瓜田,得益于地下世界完整的能量循环系统,这里是有天气现象的,洞顶堆积的水汽常常凝结后淅淅沥沥落下,在寒冷的区域还会下雪。雨水润泽土壤,细颗粒的土壤在表面凝结,托莉尔需要将这部分敲破,让空气能顺着底下松散的土壤孔隙供给给作物的根系。而对于一些球茎植物,托莉尔会给它们拥上厚厚的土壤。

    每个农人对田地都有自己的理解,看着别人耕作是不能体会细微处的妙趣的。就像是看别人作画歌唱一样,在波澜不惊而规矩严谨的表面下藏着那些无言的故事。鹿宗平很快为这种有目的的行动所吸引,他有许多不解之处,托莉尔只是自顾自忙碌。她的脚掌宽大,所以开辟的田埂也就很宽大。

    鹿宗平除了呆坐着,其实并无多少可供操作的余地,托莉尔弓着腰挥舞锄头,用工艺精炼的农具破开松软的泥土。工艺,农艺,将精力和智慧交给自然和时间加工,就像是一次投机。自然是天然的工厂,对不了解自然的人来说,就像是一个黑盒。同样,魔法也是这样的一个黑盒。

    托莉尔会慢慢教授鹿宗平关于自然和魔法的知识。

    她在劳作中慢慢洇出汗水,在魔法路灯的光里,湿润的毛发仿佛刷着层厚厚的清油,亮堂堂不可言说,草木和泥土里的刺鼻气味搔着鹿宗平鼻腔黏膜的神经末梢,白羊的轮廓消融在余光中,一片浑浊的色彩,她挥舞锄头,轻轻抬起又落下,泥土摩擦金铁的声音是清爽的欻欻。她的呼吸喷吐着两条细细的白线,在某个向光的角度时看去那鼻翼两侧流淌着清爽的淡白色水雾。她的手掌有力而手臂结实,震动随着锄头的顶端顺着杆子,最后表达在她的毛发,濡湿的毛发上,又是细微的水滴被打散在空气里,她的存在感随着水分子的扩散一并扩散,就像土壤以气味分子作为存在感的基础一样,水分子混着气味因子,就像是她与大地的欢好。

    作为耗散系统,人与土地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宏观上有形的轮廓在微观上是模糊的,物体的表面积也会随着细节的充实而消失,时间的流动表现成微粒的演化。土地消化食物,人体长出植物,死亡和生命的边界也因此模糊,乃至神秘与非神秘的边界也渐渐被吞咽消化。

    强烈的,关于自然的质料粉碎,从形式的包裹里溢出来。托莉尔继续她的工作,她是在耕耘大地,是大地在耕耘她。

    鹿宗平蜷在路边,慢慢陷入微微的盹眠。他也感觉被大地包裹了,就像盖着棉被,虽然不困,但不妨补个回笼觉。

第九百零四章 自然之母

    “孩子,醒醒,怎么睡着了?”托莉尔蹲在鹿宗平身旁,热气腾腾的白羊身上传来体味、土腥气和植物汁液的气息。

    鹿宗平睁开眼睛,明亮而有神,他想说自己没有睡着,假如这是一场战争,他不会承认自己在当逃兵,他只是在自己力不能及的时候进行必要的休息罢了。

    托莉尔也注意到自顾自进行劳作是无法让孩子学到新东西的,但她实在舍不得叫这样漂亮的小孩在泥地里行走,变得脏兮兮就不好看了。

    不过,有些事情总该迈出第一步的,托莉尔只是想等这孩子长大些再说。不过,最重要的一步,可以让这孩子一起参与进来。

    “来孩子,我们祈祷吧。”

    托莉尔领着鹿宗平来到一条地下水流处,“跟我一起,用手捧起一瓢水。”

    白羊宽大多毛的手掌浸入水中,在微光的世界,极尽澄澈的溪河的存在近乎消失,只留下潺潺声,似乎是声波流淌组成的,托莉尔的毛发在水中宛如纯白的藻类,轻轻波漾着,毛发的反光照亮了水流。鹿宗平也将手掌浸入水中,微凉又柔软,水的存在让鹿宗平更直观得感触到了自然的存在。

    托莉尔将一捧水掬起,大人的手掌把水流包得严实,鹿宗平将一捧水掬起,小孩的手掌不断把水流漏出,滴滴答答。

    鹿宗平有些沮丧得看着手掌中的水位不断下降,小而细瘦的手掌确然是无法凹出一个碗的,他不过能凹出一个浅盘,装下一点点的水量。

    托莉尔爽朗得笑着,“不必烦恼,孩子,多试几次。”

    这回鹿宗平很清楚自己的能耐了,就只装一点水,足够,双掌并地严严实实,至少不让这一点水漏下。

    托莉尔点点头,“很好,孩子,来吧。跟我来。”

    白羊身后白玉般的孩子亦步亦趋,托莉尔的步伐踏实又洒脱,走路带起小风与近地表的气流融汇,她仿佛是踏着风暴的半神,鹿宗平小碎步,低头紧紧注视着手掌里颤抖的水流。

    他们踩着田埂,托莉尔将双手高高举起,稍稍松开指缝,让水滴能点点漏下,她仰着头闭着眼,大踏步,不断呢喃吟唱古老的赞词。

    “(大意):无边无际,怪物们在歌唱,我们的家园,是覆盖着苦艾,还是鲜草?遥远先祖,怪物们在祈祷,我们的明天,是洒满了蜜糖,还是汗血?古老巨树,怪物们在思想,我们的头顶,是洒满了荫凉,还是严霜?家园里的鲜草枯萎啊,祖先的汗血白流,巨树枝桠里没有了鸟叫,怪物们一无所有。伟大崇高,自然之母,怪物们会谨记,滋养滋长,新的家园有鲜草,后辈们的生活如蜜糖,巨树上的雀鸟重新翱翔……”

    如歌如诵,如唱似嚎,白羊浑厚的声带勃发着声浪,就像是地下世界无处不在的泉流。

    鹿宗平模仿着她,把手举过头顶,仰头闭目,大踏步,掌心的水不断滴落,在大地上,在他的脸颊上,大地垂泪,面颊滋润。

    声音的存在,水汽的存在,个体与自然的存在互相紧密纠缠,消融了彼此的边界,托莉尔的赞词声浪里有自然,自然里有托莉尔的赞词,个体无限大,自然无限小。

    鹿宗平感到手掌间的水流丝毫没有淌干的意思,不断滴落,他闭着眼睛,双手高举,承接天露,地下世界的田地在这点滴自然的恩赐下,勃发生机,土壤散发油润黑亮的色泽,作物青翠活泼。杂草与虫豸也一并被润泽。但这并不要紧,自然恩赐能让一切生物获得生存的根基。作物会结出累累的收获,供白羊与鹿宗平饱餐。

    他们在田埂上慢慢行走,就像鹿宗平最喜欢的那样,用精简的路线,让润泽的恩赐照顾到田地的每一处,没有重复,这就很好。

    一遍走完,托莉尔收回手掌,睁开眼睛,转头发现身后的男孩一直有样学样,并且也得到了自然的认可,顺利汇聚了天露,她不由得欣喜非常,“很好,孩子,你很有天赋,把眼睛挣开吧,我们做最后的祷告。”

    白羊在田间跪坐下来,鹿宗平跪坐在她身旁。

    “自然之母,感恩您的厚赐,请祝福怪物们吧,我们也是您的孩子,也请您眷顾我身旁的这个孩子,他是如此的善良纯洁,伟大的母亲,请您祝福这孩子,叫他今后的人生没有病痛,没有危险,让他行走在坦途上,让他饮下的都是甘美的泉水,让他食用最饱满的果实,让他能与动物们交朋友,让他能永远不被害虫毒虫毒草伤害,让他永远快乐,让他不被忧愁笼罩,让他成长,让他能与别人交朋友,让他的一片真心不被辜负……”

    祈祷完毕,托莉尔把手掌中剩余的天露洒向头顶,猛地溃散成一片白雾,消散不见,鹿宗平跟着把掌中露水抛起,同样是被自然接纳。

    托莉尔扶着膝盖站起来,对鹿宗平说,“孩子,自然之母答应了,你以后一定会很幸福快乐的。”

    鹿宗平心里有很大的疑惑,可他又说不出到底在疑惑什么。自然之母是什么,她为什么接受这样简单的贡品——且贡品本就来源于她——回报却如此丰厚,话说这样夸张的许愿真的能得到回应吗?假如她真的存在,那么世上所有人、怪物不都能得到她的馈赠?假如她只是一个泛灵意识,那么托莉尔的行为是无用功……

    白羊看着男孩低着头,莫名有些消沉的样子,她轻轻揉了揉他的脑袋,“自然会祝福每一个孩子,只要他不主动背弃自然之道。走吧孩子,我们摘一些菜。我还想去市集买一些蜗牛,不过家里还有一些存货,这样,我带你去采摘一些蘑菇吧?今天就这样,我回去给你安排一些书籍,然后我会出门一趟,孩子,你乖乖在家待着哦。”

    鹿宗平点点头,表示理解。

    托莉尔给鹿宗平的第一本书是字典:居然是工具书而非启蒙书。

    托莉尔信心满满,“孩子,以你的聪明,一定很快就能学会的。”

第九百零五章 神话

    鹿宗平确实很快就能学会,毕竟他看得懂文字,听得懂发音,这些天生的本领让他在交流和学习语言时有巨大的优势,不过,他还是不太乐意说话。

    托莉尔一直没把他当作一个哑巴,不得不说是有预见性的,鹿宗平当然不是哑巴,他就是不想说话,不说话等于神秘,神秘等于帅气与强大,并且冷酷,他就是这样一个奇男子,嘿嘿。

    不管如何,他喜欢这样一种无言的状态,托莉尔自己一个人自说自话习惯了,导致她时常意识不到鹿宗平的沉默是不自然的现象,或许在她的思维里,她把自问自答当作是鹿宗平的回复。

    托莉尔是出门去了,她是洗澡后出门的,干净清爽的去购物是一种礼貌。

    鹿宗平是很干净的,并不需要洗漱,只是托莉尔还是准备了全套是洗浴工具给他,这些东西不是简简单单就能买到的,而且也有些年头了。

    屋子里没有一个计时工具,不过手机上显示了时间,现在是上午十点,托莉尔说自己会赶回来给鹿宗平准备午饭的,叫他不要心急,如果饿了就先吃些水果,但请不要吃得太饱,那样的话就没胃口吃午饭了。

    托莉尔是从大厅下层的通道离开遗迹的,她嘱咐过鹿宗平不要跟过来,就待在家里是最好的,她时不时打来电话,问问鹿宗平喜欢吃什么,有什么想要买的。

    男孩总是沉默,白羊就自顾自把觉得用得上的东西都买了来。

    鹿宗平翻了翻字典,偷偷练习发音,日常交流的词汇他都反复嘀咕了几遍,托莉尔的电话时不时打断他,而鹿宗平保持着他强者的矜持:这个矜持的时间越来越长,很快就突破三十秒,以至于托莉尔在接通电话后都会很焦急。

    鹿宗平不想解释,书上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虽然他疑心这句话并不是用在这里的,但他对自己的个性表达了肯定。

    他在翻阅了十来页的字典后才意识到,自己从农田原路返回了住处,这样长的一段路,鹿宗平之前沉浸在思考中,竟毫无察觉。这多少叫男孩心里悲凉,优秀的传统被自己无意间打破,允悲,很可能再过一段时间后,他强大神秘的人设都要崩塌了。

    鹿宗平因为自己的人设有些崩塌而充满决心。

    鹿宗平:-_-

    他趴在餐桌上看书,休息室有个大书架,就在壁炉的东面靠着北墙,托莉尔的沙发在壁炉西侧,有一个背对的倾角,壁炉的火焰长燃不熄,其实是火魔法的效果,甚至可以把手伸进去,至少火光是足够宜人的,且没有那种频繁的闪烁,靠在沙发上,让温暖稳定的火光从侧后方照亮手中书籍,眼前明亮,心中温暖。托莉尔凭着这样简单的幸福度过地下遗迹里孤寂的一天又一天。

    假如不是男孩的手掌太小,不能很舒适得把书籍捧住,他就该试着躺在沙发里看书,而现在他不得不乖巧地在餐桌旁坐着:餐桌就是吃饭的地方,甚至能闻到食物组分残留不去的气味,这些气味组成了阅读的第二个感官体验,并总是让鹿宗平把眼前的词汇和蜗牛派、奶油糖、草莓果酱与吐司联系在一起。文字的痕迹扭曲转动,在失去其作为信息载体的符号意义的同时,拓宽了其作为画笔痕迹的信息介质广度。文字变成了画作上的线条轮廓,一个个单词扭曲成派、面包和清爽的甜瓜。

    鹿宗平合上字典,他受够了自己想象力的折磨,他打算去书架上挑选其余的书籍观看,并且,哪怕他是坐在地板上看也不愿意再靠近餐桌和厨房了。

    他的心里有对神秘魔法的好奇,在书架上,他蹦跳着,从最高一排的最左侧开始查阅书籍,基本上都是实用类的书,以食谱和农业指导为多,也有一些艺术类的书籍,还有一些是游记和历史,没有任何一本与魔法直接相关的书。

    他抽出一本《古代全球史:上册》翻阅,这是大部头,足有他的一巴掌厚,一千多页。地球的历史,怪物和人类,还有战争、魔法与科技。

    鹿宗平不太懂这些宏大叙事,也不感兴趣,他只是追寻着魔法的只言片语。魔法起源在原始时代,到了古贤者柏拉图所在的时期,魔法得以作为一门通用学科被广泛地交流,滋养出了繁盛的希腊文明云云。

    让男孩失望的是,书中对魔法的描述手法更像是一本演义小说,什么大魔导师阿基米德布置陨石召唤阵但中途被闯入的罗马士兵破坏了阵纹功败垂成被杀,什么怪物贤者史莱克将人类公主变成怪物后结婚之类的,很简短,且太旁观。

    他想知道的是魔法的细节诶,细节!

    另外,他还找到一些神话书籍。

    在怪物们的传说里,世界上有三种本源,自然、魔法与技艺。

    传说在仲夏,黑喉潜鸟越过沼泽,降落在一棵大树跟前,生下了三颗鸟蛋。第一颗蛋卵从巢中落下,摔碎在地面,自壳中流淌出七天七夜的鲜血,血中诞生了生命与死亡的概念。白色的蛋清流淌到西方,诞生了雪原与冰川,蛋黄流到东方,诞生了温暖和火焰,蛋壳则形成了大陆与群山。

    自然从第一颗蛋卵里孵化,自然是世间充满和谐。魔法从第二颗蛋卵里孵化,赋予自然造物们以灵魂,灵魂改变了万物的属性,黄金因高贵的灵魂而闪耀,淤泥因愚钝的灵魂而腥臭。

    最后一枚蛋卵里孵化出记忆,从此,自然的动物们得到了驾驭器具与机械的能力。

    鹿宗平的疑惑在看完这本神话后越来越多,他简直要抓破了头。

    假如世上已经有了仲夏、沼泽、大树和地面,那么破裂的蛋壳造就的那些陆地与山脉是什么?鸟蛋真的有这么厉害?自然和魔法是实际存在的吗?技艺为什么只赐予动物以力量而不给植物和死物们?

    这些问题,在托莉尔回来后,鹿宗平不由自主,一股脑得向她发问了。

    白羊在愣怔后,是巨大的惊喜,“孩子,你这么快就学会说话了!”

    鹿宗平心里咯噔一下,完了,冷酷神秘的人设崩塌了!

第九百零六章 三元,魔法技艺

    托莉尔其实不算一个好老师,她没有这个自觉,鹿宗平同样也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她只是缺乏教学实践而已。好在她其实算是一位大师,岁月给予她智慧,她愿意毫无保留地分享给鹿宗平。

    用托莉尔的话说,自然和魔法的本质都是混沌的,都倾向无序而稳定的状态,背离秩序和复杂精密的结构。

    古代大贤者亚里士多德提出形式和质料说,用以解释自然和魔法的现象,这个学说被看作是技艺实践的方法论之一,在怪物们被赶入地底世界之前,这个学说还一直大行其道。托莉尔接受的教育里,就是以形式和质料为基点出发研究魔法的。

    “孩子,你要知道,我们能感觉到的一切的具体的事物,都是由形式和质料两部分组成的。质料的来源有自然和魔法两方面,形式的来源则是三方面的,自然、魔法、技艺都可以塑造形式。”

    鹿宗平表示疑惑,“技艺不能塑造质料吗?把矿石精炼成铁锭,这不是改变了质料吗?”

    托莉尔点点头,“你能有自己的想法当然很好,不过技艺不能脱离自然与魔法单独创造出新的质料,这是它本身的缺陷。技艺是一位隐形的神,祂的一切表现都来源于自然和魔法本身的规则。”

    鹿宗平皱着眉,“这么说,技艺是我们创造的,而不是它赋予我们技艺的能力?”

    白羊回答不上这个问题,坦言说,“这个我也不清楚,但是孩子,你要记住,技艺是我们将自然和魔法从混沌无序向秩序规则梳理的过程。或者说,技艺可以被看做是自然与魔法的内生禀赋。”

    在鹿宗平的认知观念里,自然和魔法可以被类比为泉源,而技艺是水车,但还不够精确,他用大量类比和想象让自己对托莉尔所说的内容有尽可能完整的了解,但他毕竟是阅历不足。对初学者来说,这种高屋建瓴的内容反倒不适合建立正确的观念。

    托莉尔就打算说这类理论上的东西,她暂时不打算教授鹿宗平以真正实用的自然与魔法技艺,那样太危险了。

    鹿宗平的热情始终不息,他不断试图学习一些简单的技巧。

    托莉尔支支吾吾地推脱。

    她无奈,只好说,“你还太小,孩子,等你长大些,我就会把知识毫无保留地教授给你。”

    鹿宗平讨厌这种说法,他讨厌等待,浪费时间和精力,假如他不能学习到知识,他就不得不再次面对这个让他熟悉到有些憎恶的住处,平凡的一切让他感到刺骨的躁动。

    于是他不再说话。

    他想着,或许该离开这里了。鹿宗平知道出去的路,就在房屋地下室,那里通向地底世界的更深处,怪物的文明在那里发展,只要努力,他就能找到魔法的痕迹。

    鹿宗平的忍耐是有极限的,在他阅读完书架上的每一本书后,他的心里对魔法的渴望就无比强烈了。他需要新鲜的知识,他想要让自己看清世界更真实的样貌。

    托莉尔必须答应男孩的请求,然而她并没有察觉鹿宗平沉默外表下内心翻滚的情绪。在她看来,鹿宗平还是很乖巧的孩子,会帮忙劳作,聪颖过人。

    鹿宗平在托莉尔入睡后,悄悄走出房门,他往大厅处走,黑暗没有给他带来困扰,地下世界的寒气也无法叫他退缩,他继续前进,大厅的楼梯向下延伸,只有一层罢了,他顺着一个平直的坡道朝尽头走去。

    就在他即将接近终点时,托莉尔忽然在身后叫住了他。

    鹿宗平回过头,白羊手里捧着一盏蜡烛,她的碧绿色的眼睛在橘红的火光的照耀下微微闪动着悲戚的色彩,“孩子,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我们回去吧。”

    她很坚定,鹿宗平也很坚定。

    托莉尔并不用强,只是用她无限悲哀和温柔的目光注视着鹿宗平,他内心的愧疚感没过三秒钟就满出来了。他没遭受过这种攻势,但只觉得比一千把刀和一万柄剑都可怕。哪怕他闭上眼睛,烛光穿过他的眼睑抵达瞳孔,在仿佛一颗小橙子一样大的光斑里倒映的都是托莉尔碧绿的眼睛,浓深睫毛仿佛帘子一样,半遮着她的痛苦。

    她的痛苦叫鹿宗平感同身受,他的同理心驳驳跳动几乎要撕碎胸膛,鹿宗平暗自生气,但他不想争辩,那显得他非常无能。于是鹿宗平战略性得朝托莉尔的温柔投降。

    白羊牵着男孩的手,她另一只手的双指捏着烛台的边缘,颤抖表现在摇曳的火苗上,“孩子,不要怪我,每个坠落下来的人类都遭受的同样的命运。我一次又一次见证他们到来,离去,死亡,傻孩子,你还太小了,我知道未来的你一定什么都不怕,可你现在还太小,年轻在丛林里不一定是好事,假如你出去,那个人,艾斯戈尔,他会杀了你的。”

    她猛地眨眼,湿润的眼球表面的水分被挤出来,在她的眼角化作泪水,“跟我回去吧。我是在保护你,我绝不允许你受到一点伤害。”

    世上有一千种一万种告别的方式,困住鹿宗平这个天生旅人的,只有一种陷阱。

    他终究是跟着托莉尔回去了,但他的神色消沉,男孩意识到自己不得不忍受这个狭小无趣的世界,这个被托莉尔称作家,在他看来只是临时住处的世界。

    “孩子,你有什么需要吗?”

    “我需要技艺的知识!”

    托莉尔告诉鹿宗平,她需要考虑一天,到了第二天,男孩再次找到白羊,她依旧躺在壁炉旁的沙发上,戴着一副眼镜,手里捧着一本黑色封皮的书籍,书籍上有细小的魔法图文,鹿宗平感觉一股惊喜冲上了脑袋,他愣愣的说不出话了,当然,他平时也寡言少语。

    “给,孩子,看看吧,这是一本入门的召唤类法术,我将传授你这不可思议的力量!”

    男孩慢慢微笑了一下,很快收敛,只是迫不及待把魔法书拿在手里仔细观瞧。

    翻过序言和说明,他径直看向第一个魔法:召唤异界武器。

第九百零七章 维修虫骨钉

    怪物们天生就对魔法很敏感,根据他们自己的研究,人类的身体主要由水构成,怪物的身体主要由魔法构成,当然,人类也能感知和运用魔法,这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毕竟把怪物们封印在地下的就是人类的魔法。

    怪物们的灵魂由同情心、希望与爱构成,但这不是必须,人类的灵魂中就没有这些。灵魂真正的本质无人知晓。

    结合这些说法,人类诞生于创世的第一颗蛋卵中,怪物则诞生于第二颗蛋卵,是魔法,魔法赋予了原本那些动物、植物、元素和死物以灵魂和生命,因此它们能活动,能感受,并且有过剩的可爱与温柔,鹿宗平就是无法抵挡托莉尔的这种温柔才继续留下来。

    但不管怎么样,他学到了人生中第一个魔法,“召唤异界武器”。

    托莉尔的理论知识传授得不错,鹿宗平大概能想到这个召唤魔法的原理。

    本质上来说,魔法庞大的形体使其覆盖了多个世界,而这里的异界也是广义上的,包括但不限于外星球、平行宇宙、幻想世界等,相对来说,这个魔法足够安全,这也是托莉尔放心将其传授给鹿宗平的原因。

    这个魔法有多种的施放方式,但核心都是召唤异界武器的“形式”,不同的处理方法体现在对质料填充的选择。魔法的确可以凭空创物,但那样的要求太高,通常的方法是以纯粹的魔法能量作为质料,将异界武器以一种不稳定的状态召唤出来。

    假如对武器十分喜爱,那么就需要给其提供现实物质的依托。也就是需要一个壳子。召唤异界武器可以塑造形式和武器的魂魄,但毕竟不能塑造武器的质料和本体。

    一切的召唤系魔法都是一次占卜似的赌博。在广袤宇宙中,冥冥之中就是有呼唤着彼此的,武器呼唤主人。

    鹿宗平迫不及待要开始自己的第一次施法,托莉尔忧心忡忡却也不再多言,她决定给这个男孩充分的自由和尊重。

    鹿宗平吟唱,努力感受着魔法的存在,相对于包容的自然,魔法会显得更冷酷一些,哪怕自然都会有惊涛骇浪,魔法的波动潮汐更是能轻松将施法者粉碎。

    古老的施法音节引导他的灵魂意志,心魂发散着九色的光芒,鹿宗平看到了另一个角度的世界,魔法的痕迹无处不在,就像是世界下的另一个世界,那些物质原本的轮廓、质量、属性都被压抑,而灵魂与魔法的闪光如此清晰。

    鹿宗平望着前方失焦的时空,魔法的世界不断改变,时间在这里破碎而扭曲,超时空的混洞呼啸往来,就像是画布上色彩的漩涡一样奔流,他吟唱又吟唱,恳请那武器能到他的手中。

    在一个硕大无垠,撕裂房屋穹顶和岩石,乃至地表上的天空,扭曲星河的混洞背后,有一颗孤星闪烁,忽得飞来一道灿烂的白光,落在鹿宗平眼前。

    男孩吃惊地凝视着眼前的兵器:一柄苍白的三角骨剑,十分破旧,粗糙的表面有细细的裂纹,剑柄是个极度朴素的圆柱,而剑身仿佛一块被压窄的圆锥,剑刃晦暗无光,根本就是一柄破旧的钝剑。

    不管如何,它是第一个相应男孩的武器,他将这把破旧骨钉握住。

    眼前一闪而过多孔的苍白面具,鹿宗平眨眨眼,他已经完成了施法,视界回归正常,方才看到的魔法世界和幻觉隐匿得十分彻底,男孩攥紧手中的骨钉:总长三尺三寸,比他人略矮一些罢了。

    小孩举着这样大的武器有些诙谐,托莉尔在由衷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不禁欢笑,“做得好,孩子,我本以为你能召唤一把小匕首就足够出色了,没想到,你对魔法的感应很强。”

    破旧的骨钉现在只有一个魔法能量凝聚的虚幻的形体,鹿宗平的思维链接着它,从这把古老可怜的武器里传来光明温和的气息,这叫鹿宗平很喜欢,他决定将之当作自己的本命。

    男人对待武器就像对待自己的手足,鹿宗平现在恨不得当场与这把丑丑的,不体面的骨钉结拜成兄弟。

    但他又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托莉尔看男孩呆呆的,便轻声询问,“怎么了孩子?你似乎不开心。”

    鹿宗平摇摇头,他凝视着手里的骨钉,虚幻苍白的形体,握在手中轻如无物,表面仿佛水波一样不稳定的流淌着光,边缘的晕仿佛燃烧,这样轻飘飘的武器,为何会给他如此沉重的感觉?

    “喜欢这把武器吗?这是一把剑?”

    鹿宗平点点头,又摇摇头,“喜欢,不过,这个似乎叫做骨钉。”

    托莉尔温声,“我可以用辨识魔法探寻这把骨钉的奥秘,需要我帮助吗?”

    男孩把骨钉托在双手中,呈给白羊,她赞叹这骨钉上有厚重的历史积淀,不过这话是委婉得说明这玩意实在老旧,说得好听是怕孩子难过。

    托莉尔没有吟唱,直接在骨钉表面轻轻点了一下,随后闭上眼睛。

    鹿宗平颇有些紧张。

    白羊低声惊叹,“天,魔法在上,这把武器曾属于一位传奇的战士。”

    鹿宗平眼前一亮,“那位战士叫什么?”

    “呃,无名的战士,不过他应该也是一个怪物,似乎是一只甲虫?”

    鹿宗平马上又有些消沉,原来是虫子的武器啊,那能有多厉害?切。

    白羊继续惊叹,“这位战士在传说中孤身闯荡古老失落的王国,拯救地下族群,解脱轮回宿命,打破虚假光芒,抗击虚空,劈碎永夜,化身星辰,拥有众神之神的称号,是非常非常强大的。他的剑术据说出神入化,无人能敌。孩子,你能继承这样一位英雄的武器,是命运的恩赐!”

    男孩的眼睛猛然间被点亮,仿佛能发出炽烈的火光。

    “你没有骗我吧?”

    “当然没有,孩子,我甚至知道这把剑叫什么。”

    鹿宗平紧紧凝视着托莉尔。

    白羊睁开碧绿的眼睛,微笑着,“你记得他的名,他叫做维修虫骨钉。”

    男孩一下子就泄气了,“这是什么破名字啊!”

第九百零八章 钉术之路

    维修虫骨钉是魔法武器,而且还是被召唤过来的,通常来说,召唤的物品乃至生物都有一个持续期限,时间一到就会被放逐回异界。不过像这种召唤形式的魔法,只要施法者持续供给魔法能量,武器的形态就能一直维持着——一般来说没这个必要,大多数都是随用随召,平时带在身旁挺浪费精力的。

    鹿宗平还是决定时刻把这柄古怪的武器带着,籍由维修虫骨钉对魔法能量的汲取,他也能更频繁得去感应魔法。

    维修虫骨钉平时可以悬浮着,鹿宗平把它放在背后,就像是多了一个沉默寡言的小跟班。由于没有剑鞘束带的捆缚,因此哪怕是背着剑也不用担心抽不出来。只是以鹿宗平的身量,距离他能顺利使用这把武器,还需要时间的发育。

    他继续学习召唤魔法,托莉尔给他的魔法书里没有召唤生物的魔法,全都是召唤死物的,包括但不局限于箭矢、飞轮、链锯、爆炸晶体、弹丸、元素球等。在鹿宗平看来,这本来就单薄的书册里,三十来个魔法,大部分内容都是重叠的,不过是换一换吟唱的颂词罢了。

    这本书主要还是介绍召唤投射物的魔法,召唤来的物品可以赐予一定的动能,砸出去还是很有些威力的。

    不过也仅限于对付一些小场面。

    这本书他花了一天学会,三天熟练,然后鹿宗平又陷入无聊的境地。

    托莉尔却不肯再传授那些更危险的魔法,在她看来,鹿宗平现在学会的这些已经完全够用,让一个小孩掌握这种破坏性的力量本就是一件危险的事情。

    白羊在这些天也是紧急地补习了一些教育理论,鹿宗平对知识和力量的渴望在白羊看来是不自然的,或许是出于一种不安,一个孩子来到陌生环境总是会不安的,人类总是无法信任怪物的,因为怪物是异类,在本源的组成上就与人类不同,或许对男孩来说,白羊只是类似于自己的一个幻想。在男孩心中,可能他从未把托莉尔当作是平等的同类,更多的是一个提供心理慰藉的偶像。

    托莉尔有了自己的判断后,就试图纠正男孩的错误。只是她又不希望鹿宗平把自己也当作怪物,她始终相信,人与怪物是平等且可以做到互相理解的——只需要智慧。

    白羊劝说着鹿宗平,“孩子,你要知道,魔法是高深的,祂如此伟大,不容许任何一个学习者的轻视,你现在只是掌握了这些基础的魔法,可你还没有发掘它们真正的潜力。”

    鹿宗平沉默了一下,点点头,对他来说,只要能看到不一样的风景,怎么都好。只是魔法闯入男孩生活时,展现了神秘、强大、便捷的姿态,相比于随处可见的自然,魔法是一个离群索居的隐士,天性对物以稀为贵的追崇让鹿宗平渴望更多地了解魔法。

    就像是托莉尔说的,哪怕是入门级别的魔法,也有很深的潜力可以挖掘。鹿宗平对魔法的理解还很浅薄,他没有总结出魔法流动的规律,没有办法对魔法进行大规模的干预,他现在只是照本宣科,把魔法用出来而已。

    托莉尔自己是火魔法的魔导师,同时对自然技艺也有一定程度的钻研,她能教授给鹿宗平的,除了经验和自己总结的规律外,就是给男孩安排实践。

    鹿宗平发现什么事情一旦沉下心去体验,马上就能发现新天地。他发现自己可以为维修虫骨钉制作一个物质实体,发现可以研究召唤投射物的定向激发,每一个细节的研究都需要时间,都需要更多的知识。

    身处于一个与世隔绝的环境里,自力更生都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鹿宗平打算从简单的开始,即学会锻造一柄骨钉。

    打造骨钉从探寻矿脉开始。托莉尔笑着说,可以向自然母亲求助,她会带领着他找到需要的东西。

    现实世界是由自然与魔法共同造就的,而自然和魔法本身是高于现实的。

    鹿宗平持怀疑态度,白羊的解释是,自然是有灵的,而且是一个整体的灵,只是在不同地区,受到不同生命的祈祷,会衍生出不同的形态。

    鹿宗平:行8

    老师这么说,他就这么听,但他还是对自然受生物心灵力量的影响这个说法不以为意,宇宙那么大,为什么会服从一个小小微尘的意志?何曾有人见过能读心的小蚂蚁的?

    他顺着自然母亲的呼唤,找寻到地下矿脉,其实离农田不远,在一条溪流旁的石壁上就裸露着赤铁矿。冶炼的步骤交给托莉尔处理,她是舍不得让男孩进行高温作业的。

    最后的铸造步骤反倒是最简单的,在已有武器的“形式”的前提下,把质料注入即可,也就是将铁熔浆灌注进骨钉里即可。

    维修虫骨钉的本体相对鹿宗平来说太大了些,而铸造成器后这个问题更明显,这玩意让一个成年人来挥舞是合适的。三尺三,他一个小屁孩,连剑柄都需要双手才能把握得牢固。

    成型的骨钉比虚幻魔法态更丑了许多,表面晦暗,有细密的裂纹,让人疑心它的质量,而且这玩意是真的很钝啊,剑刃可以说并不存在,用来修脚都嫌切不开茧子。

    鹿宗平心里满是疑惑:就这玩意怎么陪伴那位传奇英雄征战地下王国的?开玩笑吗?托莉尔怕不是在表演哦。

    然而,毕竟是一把冷兵器,哪怕很丑很没用,鹿宗平不嫌弃,他还要试着挥舞它。

    但托莉尔不懂技击,鹿宗平当然也不懂,地下世界里的怪物少有懂得技击的,就连会战斗的都不多,大多数又很单纯,缺乏成熟的智慧,因此托莉尔无法给鹿宗平找到一本讲授技击的书籍。

    “没事,我自己练也能学得很好。”

    鹿宗平如是说,他还是酷酷的,面无表情的那个男孩,就像当初,有这样一只酷酷的维修虫,握紧了手中的兵器。

    技击和魔法相比,又是一个天地了。

    万物的本源确实是相通的,但这不代表鹿宗平可以分心在技击与魔法上。正好,托莉尔没有传授他进一步魔法的想法,他可以钻研剑术,或者是叫钉术。在白羊看来,这样一把累赘的武器,哪怕曾经辉煌,如今这样粗陋,也是没有伤人的能力的,让孩子自己玩吧。

第九百零九章 巨钉术

    鹿宗平每天的安排渐渐确定下来,早起用饭,陪托莉尔去工作,中午回来用餐后或可小憩一会儿,下午锻炼,钻研钉术,晚饭后研究魔法,晚八点准时睡觉。一些生活的细节,吃喝拉撒的工作,也规定了时间,入睡前洗个澡,这样就很好。

    他当然是需要排泄的,只要有摄食就需要排出废物,除非把物质转化成能量。鹿宗平的体质还是很奇异的,排出的废物没有气味——而且是上好的肥料。这证明他体内没有菌群的繁殖,全靠完善强大的消化功能对食物进行处理。当然他可以选择不吃不喝,也不知会不会饿死。

    鹿宗平挥舞骨钉,就像是在转动一块门板似的。

    在三维的构建中,骨钉以他的身体重心为轴,可以在一个广阔的范围里用各自姿态出现。也就是说,鹿宗平其实有无数种出招方式,假如使用穷举法,应该能找到一套合格的技击路线,包括挥舞进攻的角度、力度,步伐的配合,身体力量的运用。但那需要大量的练习,最好是有一个练习对象。

    他需要一个目标,不单是实际的目标,同样,他也需要一个虚幻的目标。

    一个假人可以勉强满足前者,但后者实在难以追索,暂时来说,鹿宗平练习钉术,只是为了酷,为了感受不一样的生活,但这样的理由,不够冷硬。

    心里一直说自己冷酷又强大的男孩终究意识到自己的软弱。

    他可以对着木桩劈砍,将其砍得伤痕累累,木头不会疼,不会求饶,不会哭,可鹿宗平只是抚摸着木桩上的凹坑就暗自愧疚。

    武器是用来对付敌人的。无敌是一个伪命题,武力上的无敌不能持久,人际关系上的无敌绝无可能。

    鹿宗平暂时没想那么多,他就是为了好玩才练习的。

    用木桩练过几回后,他就不愿继续。木头不疼,他心疼。

    托莉尔可以用幻术魔法给鹿宗平创造一个魔法幻象,但很不经打,而且呆呆的。

    鹿宗平无奈,后来找了一条瀑布,每天尝试用骨钉斩断水流。

    男孩的力气是足够的,挥舞一柄六斤重的铁制骨钉,也能呼啸成风。他想用骨钉劈出具有杀伤力的剑气,但总是不太成功。想要瞬时把骨钉加速到音速,他还没有那个技巧。只有把骨钉抡两三圈再猛地挥出去,这才有点感觉,空气在急速的骨钉下发出浑然的闷响,尖端音爆声音极响亮,仿佛抽鞭子。

    力量,速度,技巧,鹿宗平需要技巧,极其需要。

    “托莉尔,我怎么样才能提高自己的技巧呢?”

    白羊温声说,“我不懂这些,但我知道,真正的魔法大师,只需要知道魔法的流动,那些法术自然就会被他掌握的。”

    鹿宗平点点头,“我明白了。”

    这是一个混沌的世界,无数细节的堆砌,在严酷的自然界,就如身处火场滚汤之中,不但有痛苦的折磨,还有杂乱无条理的现象,无数信息被接受,被过滤,留下的是纯粹的条理。

    技击,钉术,保护自己,打倒敌人。鹿宗平天生就知道战斗的本意是胜利。

    在考虑一个宏大命题时,过多的选择却往往让人分心。

    鹿宗平要的是简单的实用钉术。既然没有人教,他自己创造。

    在创造技艺的道路上,人与武器是互相成全的。鹿宗平慢慢习惯了这柄想对他来说过大的武器,他创造出来的钉术自然也是巨钉术。

    他会了解武器的每一个构造在不同情景下的变化。

    因为骨钉过于钝,所以将其当作钝器也是一样的,缺点和优点是可以互相转化的。

    骨钉没有护手,剑体本身就已经保护了双手,而且以巨钉术的要求,他势必不允许敌人近身的。

    武器大的一个好处就是可以用作盾牌——多少算是苦中作乐的说法。门板一样大的武器,真的挥舞起来,肯定会有些优势的,至少能在出招时遮挡更多破绽。

    不过鹿宗平倒真的慢慢摸索出合格的钉术套路,双手持钉,克敌于四尺之外,哪怕剑刃再钝,至少急速的剑尖是可以撕裂血肉骨骼的。鹿宗平天然的距离空间感让他始终能保持一个相应的距离。当他试着劈砍木桩时,留下的凿痕是同样深浅,同样长度的。他也试着这么去切瀑布,只是水流的形状并不固定,所以没法直观感受自己的进步。

    挥舞时拧腰侧身,这样面对敌人时,露出的空门少,而且他也可以借腰力打到更强更快的出招目的。

    为了磨练短促猛烈的爆发力,鹿宗平也试过很多方法。他观察过地上的虫豸,大多数虫子的瞬间弹跳力都很好,在它们起跳时,肢节折叠蓄力,有弹簧般的轻盈感。

    鹿宗平灵光一闪过类似拔刀斩的思路,但仔细考虑,实践一番后被他否决,操作太不方便了,主要还是手短的缘故。把骨钉收在腰间蓄力,剑尖就戳地,把骨钉横放在胸前,一手捏住剑尖蓄力,也不理想,使不上劲是致命的。

    至于拖刀斩,那又是另一套思路了。

    总的来说,鹿宗平的巨钉术1.0版本是防守有余,进攻不足的。

    其实就三招,斜撩接下劈接前刺,然后转体再上撩,循环往复,连绵不断,再添上一两个散招就可以开始随机应变的实战环节了。

    就这点东西,练了他一个月。

    当初他爹练到这个程度只花了两个夜晚——情况不同,另当别论。

    毕竟是个新嫩,鹿宗平很为武器的发挥而考虑,为了顺畅的剑招,让身躯服从于武器的意志,也摈弃对战局的整体把握,在鹿宗平想来,战斗是电光火石的事情,哪有时间多想,上去把剑招打出来,生死就看这三板斧了。

    男孩的心中有激涌的热血,他迫不及待想要实战了,然而他还是只能对着瀑布空挥,并且是个不忍心伤害木桩的家伙。

    什么时候能切断水流呢?

    单靠剑招是不可能的。

    鹿宗平胡思乱想,有没有可能用骨钉释放魔法啊?那这就该叫魔杖了。

第九百一十章 愿望

    托莉尔就说过,人类之所以能用魔法打败怪物,就是因为他们掌握了魔杖的技艺。

    魔杖真的很厉害,甚至可以说是技艺的完美成就。一把魔杖,铭记一定数量的魔法,只要使用者能感应到魔力就能施法,极大得降低了施法者的门槛,怪物们数量稀少,在面对魔杖汹涌的潮流,很快就败下阵来。

    最早掌握制杖技艺的人类是女巫(noita),传说她们向神求取了魔杖的制作技巧,但关于诺伊闼的记载往往是语焉不详,有一种说法是她们为了追求伟大之作前往了时间的尽头,追寻神的轨迹。

    怪物们当然是不懂魔杖制作的。托莉尔无法传授鹿宗平任何相关的技巧。

    钉术到了瓶颈,魔法又难以精进,鹿宗平即将进入百无聊赖的境地。

    鹿宗平的小心脏又在躁动,他想出去,想去地下世界的深处看看,但他还是受不了白羊的眼神。

    男孩暗自发狠,只要托莉尔对他出手,施展魔法,他就会……他会怎么样呢?对她出手吗?魔法是她教的,骨钉是她冶炼的。他真的有勇气对温柔挥剑吗?

    鹿宗平意识到自己很可能会在这个遗迹废墟慢慢腐烂,他就头皮发麻。

    不过,生活偶尔会有意外的,比如偶然造访的客人。鹿宗平从没想过遗迹会有访客,毕竟通往怪物世界的大门是从内封死的,只有托莉尔出去采购才会短暂得打开一小会儿。

    来者是一个矮胖的骷髅怪物,外罩一件蓝色夹克,内里套一件带兜帽的白卫衣,下身黑色肥腿裤,脚上蹬着一双半新不旧的板鞋,双手插兜,给人的第一印象介于冬天街头瑟缩的老大爷和走街串巷的混混之间。这家伙明明是一副骨架子,可依旧给人胖乎乎的感觉,那脑袋仿佛白面馒头成精了,漆黑的眼窝里闪烁着森白的火。

    有些人胖在肉上,有些人胖在骨子里,这个骷髅怪物生前应该是个小胖墩。

    鹿宗平当时正在瀑布旁挥舞骨钉,这家伙悄无声息就靠近了,然后把手搭在男孩的肩膀上。

    鹿宗平进入战斗状态!他感到骷髅彡斯(sans)的重量爬上脊背!

    男孩面无表情地大吃一惊,转过头看到一颗胖乎乎的白骨脑袋,他甩手背剑式,将骨钉从肩头朝后刺去,彡斯赶忙举起手来。

    骨钉的尖端急停在骷髅怪物的眉间——眉骨之间。

    “别紧张,我叫彡斯(sans),是托莉尔的客人,倒是你,人类,难道你不懂和怪物打招呼的礼貌吗?”

    他慢慢伸出左手来。

    鹿宗平一脸坚决的样子,不过,他把骨钉往背后一放,自动漂浮着贴合脊背,然后,紧盯着彡斯的眼睛,慢慢伸出手。

    握手礼。

    鹿宗平攥着彡斯的针织手套,交握的地方,发出长长的屁声,而且这个屁挺湿润的,是个有故事有内容的屁,余音袅袅,还不绝如缕。

    这个骷髅在手套里塞了一个屁垫整蛊道具。

    鹿宗平依旧面无表情,他平时不会放屁,所以不太懂这个动静是什么意思。

    彡斯一脸滑稽的坏笑,身为骷髅,他也算笑口常开,“人类,我平时就在找人类,没想到有了这样的意外收获,托莉尔不在这里,她去镇子上买东西了,嘿嘿,看来我来得真巧。你知道怪物们会怎么对人类吗?”

    鹿宗平:-_-

    “会杀了你!”彡斯继续笑,“不过,不用担心,我不会这样做的,我什么都懒得做。”

    男孩看着眼前这个身高相近的怪物,虽然鹿宗平永远面无表情,可心里其实蛮高兴的。

    “骷髅,你会魔法吗?”

    彡斯闻言摊手耸肩,“会,那又咋了?”

    “我想学。”

    “可我懒得教。”骷髅怪物继续坏笑,牙齿轻轻撞击发出磕磕的笑声。

    鹿宗平问,“怎么样才能教我?”

    “我不会教,不会因为人类的要求而改变,这说明我很有骨气!”

    鹿宗平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彡斯是在说一个类似双关的笑话,然而他完全没注意到笑点。骷髅身上有骨气,没问题啊。

    “看,你说服不了我,不过,假如你多找几个怪物,说不定就会有人愿意教你呢?”

    鹿宗平眯着眼睛,“托莉尔不在这里,我或许应该出去看看。”

    彡斯只是笑,男孩问他能不能带他一块出去,懒骨头只是摇摇头,还眨眨眼,明明只剩下眼窝子,他还是能做出眨眼的动作,一层白色的骨膜闪了闪,还很俏皮“我是来找托莉尔的,她不在的话,我得等着她。”

    鹿宗平决心要出去见见世面了,现在就走,趁着托莉尔没回来,他匆匆赶回家,彡斯在他身后坏笑。男孩匆匆跑进卧室找来一张旧旧的空白纸张,一根黑色炭笔,然后跑到休息室的餐桌上开始写告别信。

    其实卧室里有书桌,还是他自己做的,但他打算有始有终,写完信就放在餐桌上,托莉尔回来就能看到。

    男孩嘀嘀咕咕得措辞,“亲爱的托莉尔,原谅我的不告而别……”

    “谁要不告而别?”白羊从他身后探出头来。

    鹿宗平愣了。

    托莉尔身上穿着围裙,手上湿漉漉的,看样子刚才在厨房忙活。她眯着眼睛,用怀疑的目光上下打量了男孩一眼,“孩子,你是想走?”

    鹿宗平默默把纸张揉成团,随手召唤一坨小火苗把信纸烧毁。

    彡斯在骗他。

    “彡斯怂恿你的?”托莉尔对鹿宗平的眼神总是很温柔。

    男孩默默点头。

    白羊默默解下围裙,阴着脸朝门外走去。

    鹿宗平拔腿就冲进了地下室,狂奔着冲出了遗迹,朝东再朝北,主要是朝下走,他离开了托莉尔的家!穿过古老破碎的大门,他来到一片积雪的杉树林,林间的小道漆黑无光,洞顶嶙峋的发光矿石遥远得不可触及,散发的光也更像星星。

    男孩几乎要欢呼,但他忍住了,这显得他是一个临危不乱的奇男子,而这又使得他充满决心!

    鹿宗平:-_-

    他一路往前,背后的骨钉似乎在微微颤动,那是他激烈的情绪在暗潮汹涌,新世界,我来了!

    就在他即将穿过杉树林的时候,电话响了,鹿宗平一个急刹车,双足在地上像钉子似的立住,保持矜持……他等待,两分钟零七秒后,就在电话即将挂断之前,他接起。

    “孩子,为什么?为什么你要离开?你会被害死的!快回来吧!”

    男孩缄默了一会儿,仿佛一万年那么一会儿,他低声回答:“托莉尔,我有一个愿望。一开始不太明白,现在这个愿望,已经生根发芽,我一定要实现它。”

    “……”

    “我希望能让你们,怪物们,抬起头,没有岩石的阻挡,能看到古老的蓝天。”

    “……”

    “所以,我不能留在一个地方,我会找到,真正的力量,打破魔法结界的力量。让你重返蓝天之下。”

    托莉尔泣不成声。

第九百十一章 骷髅兄弟

    鹿宗平出门时身无余财,既没有带干粮,也没有带盘缠,金币放在卧室存钱罐里,仔细翻找了身上的每一个口袋,只找出来一枚封印了小花的弹珠,一捆毫无用处的细棉线,一些干枯的植物种籽。当然,手机是带着的,这玩意是白羊的礼物。

    现在唯有背后的骨钉是最大的倚靠。

    当然,鹿宗平并不畏难,他是先天神圣,九色神光护体——这是他父亲的馈赠。

    地下世界应该是没有能伤害到他的事物,鹿宗平其实一点也不为此感激,他觉得这是父辈的溺爱,男孩想要的是战斗和流血,而不是当一个站桩法师。所以他也是学着慢慢控制九色神光——通常不怎么听使唤就是了。

    不过,其实这样也好,鹿宗平不会被这些怪物打伤,他也就没有了动手的理由:毕竟是个心软的小孩,能不动手是最好的。

    鹿宗平感慨得轻轻抚摸背后的骨钉,“老朋友,可能得让你再休息一阵子。”

    男孩对骨钉的技艺其实心里有数,能放不能收,万一失手伤人就不好了。平时用召唤系的法术应对也足够。

    眼前黑漆漆的杉树小径有一个小小的向下的倾角,走起来大踏步的,路面不算平整,不过也是岩石路段,哪怕积雪也并不泥泞,只是有些打滑,男孩的脚掌贴着松软的雪,在这深邃的地下,水汽在冰冷的洞壁上堆积凝结,纷纷飘落,展现一派宏观生态系统的景观。

    鹿宗平眼见前方地裂,有一截短桥通往对岸,地下世界这样破碎的岩层很常见,一不小心跌落,有时候是卡在地下,有时候就不知道掉入哪里去了。

    桥面上横着栅栏,或者是某种连续的木门?楼牌吗?鹿宗平不敢确定,这栅栏的间隙巨宽,就算是一头肥猪都能挤过去。

    身后雪地传来不紧不慢的脚步声,在这阴森森的地下世界,危险从来都不少的,两旁杉树林吹来的风如此严酷,还有生物活跃的气味,鹿宗平舔了舔嘴唇,抬手握住钉把,身后的脚步声靠近,他猛地转身,骨钉闪烁浑然的剑幕,剑尖指向来者——却是矮胖的骷髅彡斯。

    这家伙看起来是吃了点苦头,骨头都被打肿了,话说为什么骷髅也会脸肿啊?

    彡斯永远坏笑着,“人类,你可太坏啦,出卖了我,为了让你能逃出来,我可是牺牲良多呢。不握个手吗?”

    鹿宗平收回骨钉,看着彡斯伸过来的左手,他仔细审视了一下,这家伙戴着针织手套,看不出藏着什么,假如还是一个无聊的整蛊屁垫的话,鹿宗平是不会在同一个招数前败下两次的。

    于是他伸出右手,捏住了彡斯的手掌外缘。

    噗——哔哔噗……

    又是连绵的屁声,男孩面无表情,“不好玩。”

    彡斯乐呵呵的,“你以为我装了两个屁垫?事实上……”他从口袋里伸出另一只手,把左手手套揭下来,彡斯的骨掌原来藏在袖子里,手套里塞的全是屁垫,“事实上,我只装了一个。”他眨眨眼。

    鹿宗平点点头,“还是不好玩。”

    彡斯若有所思,“所以,你是一个很冷酷的人类,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一定会喜欢我的兄弟的,我的兄弟,帕派瑞斯,他就在前面,他现在对抓捕人类这件事可是狂热得不得了呢……怎么样,我们去看看他。往前走,穿过栅栏,我兄弟建造的栅栏太宽了,什么都拦不住。”

    鹿宗平点点头,他顺着彡斯的指向看去,对面确实有一个来回徘徊的身影。他大踏步穿过桥面和栅栏,彡斯跟在身后,对面那个高个子骷髅是看到兄弟彡斯了,也大踏步走过来。

    鹿宗平打量着迎面而来的家伙,好家伙,这骷髅可太酷了,身高体长,天庭饱满地阁方圆,红手套红靴子,蓝色金边三角短裤,上身一件性感白色露脊紧身短袖,脖子上系着艳红三角巾,随风飘着仿佛英雄的披风,鹿宗平不动声色地大吃一惊,低头默默打量自己身上繁华的袍服,顿觉村气,男孩一时间有些沮丧,对面这个骷髅的画风在他之上,可恶呀!

    高个子的帕派瑞斯一见到自己的兄弟彡斯就开始大声抱怨,他那空荡荡的肋骨发出高亢浑厚的回响,“哦,彡斯,你又在摸鱼!都已经快一个月了,你还没有调整好你的陷阱……等等,你身边那个是?”

    鹿宗平:-_-

    彡斯摊手,“如假包换,一个人类!”

    帕派瑞斯吃惊极了,他一瞬间被巨大的惊喜冲击得有些头皮发麻,然后他就想起来自己一个骷髅没有头皮。他大步走到鹿宗平跟前,空洞洞的眼窝瞪着男孩。

    鹿宗平需要仰头才能看到他的头骨,这也使得男孩对帕派瑞斯脖领上漂亮的红方巾更加心生嫉妒,该死,他的气势好强口阿!

    帕派瑞斯反复确认眼前的是一个人类,他甚至不确定自己的判断,把兄弟彡斯拉到一边,“彡斯,我说哥们,这真的是一个人类?”

    “当然。”彡斯笑得很滑稽。

    帕派瑞斯顿时大笑起来,转过头来意气风发地对鹿宗平发表言论:“捏哈哈哈!天啊,伟大的帕派瑞斯时来运转了!只要把你抓住,安黛因一定会把我招收进皇家护卫,然后人们就会对我笑脸相迎,到时候我会有一大堆朋友的,我是说,我会习惯于有朋友的感觉,那可真让人开心到骨子里!”

    彡斯被兄弟的冷笑话逗笑了,鹿宗平完全没反应过来这有什么好笑的,他只是更吃惊于眼前这骷髅是一个皇家护卫的预备役,妈的,好气派口牙!

    帕派瑞斯往自己耳后打了点“骨”龙水,然后他意识到自己没有耳朵,总之他要对鹿宗平出手了,然而,他灵机一动,“不行,我不能就这样把你抓住,我要让你明白,伟大的帕派瑞斯除了是一名坚强又厉害的皇家护卫,同时还是一位陷阱与谜题大师,同时还是一个意面餐点达人,我要让你全方位感受帕派瑞斯的伟大和智慧,然后心甘情愿地被我抓住,捏嘿嘿嘿!”他说完,迫不及待地跑开去了。

    鹿宗平面无表情,与帕派瑞斯的遭遇使得他充满决心!

    彡斯对男孩笑着说,“怎么样,我的兄弟很酷吧?”

    “是的,他好酷,我想和他交朋友,可他似乎对我有敌意。”鹿宗平很认真地说。

    “没关系的,我会帮你。咱们前面见,他去准备陷阱谜题了,这些对你来说肯定不成问题,只要你能破解这些,我的兄弟就会对你刮眼窝相看,然后说不定就能交上朋友了。”

    “好极了,一言为定。”鹿宗平露出决心脸:-_-

第九百十二章 遁狗与新的魔法

    鹿宗平继续前进,前方是一个三岔路口,路旁种着密密的赤松和冷杉,还有一些杂乱的常绿针叶植物,骷髅兄弟往东面去了,鹿宗平在路口发现一个箱子,箱子旁还有标牌注释,“这是一个箱子,你可以把物品放进去或拿出来,同样的箱子之后还会出现,不必担心要返回来取东西,谨上,一个箱子爱好者。”

    鹿宗平穷得叮当响,哪有用到箱子的必要,他撇撇嘴,继续往前,前面的雪地里冒出来一条“雪铁龙”,一个年轻的怪物,他是一个努力而得不到认可的喜剧演员。

    他来势汹汹,鹿宗平进入了战斗状态!

    雪铁龙喷吐出一连串的魔法飞弹,鹿宗平的心魂岿然不动,任凭飞弹击打,就是一点血皮都不会掉的。

    雪铁龙气喘吁吁,然后讲了一个很烂的冷笑话,鹿宗平完全没听懂,他跑上去一个背摔把雪铁龙放倒在地。

    雪铁龙昏了过去,鹿宗平获得胜利!他得到了0exp,32金币!

    男孩把昏迷的怪物放到路边,免得被人冒冒失失地撞到。随后继续启程向东,他已经做好准备破解酷酷的帕派瑞斯的谜题陷阱了!

    继续往前,他看到一个前哨站,这是他见到的第二个前哨战了,第一个是彡斯看管的,但这个懒骨头总是摸鱼,前哨站里见不到他的骨影子。而眼前这个哨站同样是鬼影子都没一个,倒是哨站柜台上的纸板箱上写着:你发现一个精心制作的前哨站,是谁建的呢?你琢磨着,我打赌是那个著名的皇家护卫-p.s.:暂时还不是很著名的皇家护卫。

    鹿宗平眼前一亮,这是帕派瑞斯的前哨站,他站开点仔细打量——然后意识到这前哨站挺丑的,根本够不上所谓的精心制作。

    无妨,人无完人,骷髅无完骷髅,帕派瑞斯虽然很酷,但不可能面面俱到,鹿宗平默默想着,他的缺点就是糟糕的建筑手艺,嗯,有小缺点使得他更加有个性了呢!

    一想到自己要和这么有个性的骷髅交朋友,鹿宗平就充满决心!

    往前,第三个哨站里终于不是空着的了,柜台后钻一只怪物,更精确一点,是一只斑点狗,他从阴影里探出头来——鹿宗平注意到他身上性感的黄色无袖汗衫——喃喃自语,“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假如是个人类,我会叫他永远也动不了。”

    遁狗从前哨站里跳出来了!鹿宗平进入战斗!

    遁狗手持双剑,上身黄色汗衫上印着一个漂亮的狼头,腰间有一条扣子锃亮的皮带,下半身是斑点肥腿裤,又是一个很酷的家伙,鹿宗平暗暗吃惊的同时也倍感焦急:自己必须快点找到怪物世界的潮流,否则他这样村气的家伙是要暴露的!假如大家觉得他不酷,不强大,不神秘,那么他的人设可就倒塌了!鹿宗平可不想转行当搞笑吐槽役,太可怕了,他根本没有幽默感的嘛!

    遁狗用他浑浊的眼珠四处打量,呢喃着,“千万不要动哦……”他挥出双剑,一道蓝色的魔法攻击飞了出来,鹿宗平自然是一动不动,蓝色的剑气从他身上穿过,毫无感觉,原来如此,这似乎是一个幻术魔法,只对移动的事物造成伤害。

    鹿宗平感慨这些怪物们不愧都是天生的魔法专家,就连一个前哨兵都会这样奇妙的魔法,男孩主动问:“嘿!朋友,你能教我魔法吗?”

    他心里嘀咕:我也想一剑挥出剑气的嘛!

    遁狗大惊失色,“谁?谁在那里!”

    鹿宗平上前怒搓狗头,“看清楚,是我!一个人类!”

    遁狗被抚摸得直翻白眼,“汪汪汪!我被抚摸了!我被一个人类抚摸了!好可怕,好可怕!”他猛然就想逃走,鹿宗平眼疾手快揪住了他的狗尾巴。

    “朋友,你能不能教我那个蓝色的魔法?我用身上所有的钱跟你换,32金币!”

    遁狗被攥住尾巴后就奄奄一息的样子,“好,我教,人类好可怕,我输啦!求求你放过我。”

    鹿宗平在前哨站里停留了十几分钟,遁狗把自己的魔法术式如数吐露,男孩练习了一会儿,挥舞骨钉,感应魔法,猛地就斩出一道青蓝色的剑气,划过半空,一路飞入树林中去了。

    “谢谢你!我身上就只有这点钱,都给你了!”男孩保持着他的风度,绝不平白接受别人的传授和馈赠,这就是一个强者的信条,哼哼。

    遁狗蜷在柜台底下,连一声再见都不说,鹿宗平对此表示失望,同时暗暗怀疑是自己不够好,吓到人家了。为此,他继续往前赶路的时候,情绪有些沉闷。

    往前走一段路,他从雪堆里踢出两块骨头棒子,一端烧得焦黑,有人拿骨头当烟抽,鹿宗平眼前一亮,好酷,好有个性!

    他张望四周,去攀下一截松树枝,召唤出链锯,嗡嗡作响,把树枝修裁成一支烟那么大小,叼在嘴里,然后点燃一端。

    鹿宗平召唤出一面镜子,看了看镜中吊着燃烧木棍的男孩,淦,冷酷指数暴涨啊!

    酷毙了。

    心情猛地就多云转晴,转大晴,巨晴!

    男孩继续赶路。前面路口,彡斯正等在那里,这家伙腿短,跑得却快,神出鬼没的,鹿宗平故意不把正脸对着人家,而是侧着身,慢慢把燃烧的木枝捏在手中,抬手的动作有三分不羁和两千万分的潇洒,然后斜睨了彡斯一眼,那表情就是:快说,我赶时间。

    “哇哦,原来你是一个会抽烟的小孩!真酷!”

    鹿宗平面无表情但心满意足,眯着眼睛,心里暗暗催促这个懒骨头多说两句好听的,他拿腔拿调,用他稚嫩清脆的童声缓缓说道:“这位骷髅朋友,我想,你的兄弟,平时应该一个朋友都没有吧?”

    彡斯耸耸肩,“确实。”

    鹿宗平发出满意的声音,“很好,只有绵羊才会结伴,猛兽总是独行,当然,托莉尔不算,她是羊中豪杰,那什么,你的兄弟帕派瑞斯,我有预感……”

    彡斯好奇,“什么预感?”

    “他在等待一个命中注定的朋友,同时,也是宿敌,就是那种相爱相杀,不不不,这么说太亲昵了。总之,你明白的,骷髅朋友,我和那位帕派瑞斯就像是舞台上的两支奇葩,当我们出场的时候,那些平庸之辈,就可以黯然退场了,我说,难道不是吗,哦,我的老天,我迫不及待要去和这位皇家护卫一决高下了。对了,假如你先遇到他,记得和他说,虽然你的建筑手艺很差,但我不嫌弃你,因为一个完美的人物是需要一些小缺点来衬托他的魅力的,嗯,就是这样。”

    彡斯从裤裆里掏出一只小号,嘟嘟吹了两声以示欢呼,他对这个少年的雄辩表示了滔滔不绝的赞美!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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