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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阔剑能超神全文阅读

作者:橘子和秀秀     我用阔剑能超神txt下载     我用阔剑能超神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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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艾莉小镇

    佩特拉洲,尤坦王国东部的艾莉小镇,一个肩扛阔剑的小少年百无聊赖地走在路上。

    这个小少年名叫路易斯安德森,今天刚刚来到小镇。他的身上没有多余的行李,只有一个钱袋,里面装着三枚银狼。

    这是老爹给他的,老爹原话是这样说的,“小路易,你今年十二岁了,是个小男子汉了。我们赫拉大陆的男人,早早地就要外出闯荡,去吧,拿着钱去外面的世界看看。”

    路易斯扛着老爹给他打造的粗糙的阔剑就出了门,期间走走停停,一个月才到了艾莎小镇。

    赫拉大陆崇尚实力,这里的人勇猛好斗,作风也相当豪迈开放。

    此时街上十分热闹,不论是摆摊的小贩,还是店里出来招揽客人的店员,都十分健谈。

    路易斯一路走过,吆喝声不绝于耳。

    “狼牙手链!可以震慑森林中的野兽,只要十五铜狗!”

    “麦莉大婶独家蜂蜜鱼排!三铜狗一份,好吃不贵!”

    “老爹牌麦酒,香醇爽口,三杯不过瘾!”

    路易斯听到这顿了一下,那个吆喝的店员眼睛一亮,拉着路易斯就进了酒馆。

    这时候老板娘帕梅拉刚好挽着头发从后厨走进柜台。

    “阿德拉,说了你多少次!不要拉着小孩子进酒馆!对面的麦莉大婶看见,又要说我们昧着良心赚钱。”

    那名叫阿德拉的店员挠了挠头,“帕梅拉,最近来喝酒的客人太少了,这样下去店里哪还有钱可赚啊!”

    帕梅拉走出来,把路易斯的胳膊从阿德拉的手里拽出来,“那也不行,这也太小了!”

    路易斯抬头看着眼前颇有成熟风韵的老板娘,她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鼻子上还有一些小雀斑,看起来非常俏皮。

    她穿着棕色的小牛皮马甲,象牙白的棉布裙,红色的头发慵懒的盘在头顶,还有几根调皮的碎发垂在脸颊的两边。她的身材匀称健美,肩膀平直,与养尊处优的小姐们有着明显的差别。

    此时她温热的手正抓着路易斯的胳膊,她低下头冲着路易斯善意地笑了一下,“孩子,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快回家去吧。”

    阿德拉在一边不情愿地嘟囔,“后三条街的妓院里到处都是有钱人家的小少爷,到了我们酒馆,来喝酒的还不能低于十五岁。”

    路易斯对着老板娘笑了,他的脸上还有婴儿肥,看起来十足可爱,“帕梅拉姐姐,我想要一杯老爹牌麦酒,我有钱。”

    说着,他还拍了拍自己实在称不上丰厚的钱袋。

    帕梅拉不赞同地看着他,“小小年纪,不要喝酒,这可不是个好习惯。”

    店里的一个中年大叔这时候喊了一句,“帕梅拉,什么时候心疼心疼我们,也劝劝我们别喝酒啊!”

    店里的几个人哄堂大笑,“就是就是,帕梅拉,心疼个毛头小子有什么用。”

    帕梅拉一改在路易斯面前的和颜悦色,泼辣地叉着腰,“你们这群老流氓,哪里用得着我心疼,你们的皮厚着呐!”

    说完她拉着路易斯要往外走,“可别跟着这群老混蛋学坏了!”

    路易斯站在原地没动,“我也有个老爹,我想他了。”

    帕梅拉顿了顿,叹了口气,带着他到柜台对面的椅子上坐下。

    不过她可没给路易斯倒酒,反而是端来了一碟土豆饼和一杯热牛奶。

    “孩子,吃吧。”

    路易斯确实饿了,切下一块土豆饼就大口吃了起来。

    土豆饼里还夹着细碎的的虾米,带着一股奶香味,只加了一点点盐,非常美味。

    帕梅拉自顾自拿着一个橡木酒杯,杯子看起来比她的脸还要大一圈。

    虽然不让孩子喝酒,她自己却拿起杯子毫不客气地喝了几大口。

    “说说吧,怎么一个人跑到这的,小家伙,你看起来可不像本地人。”

    帕梅拉的嘴唇上还沾着一些啤酒泡沫,原本就鲜红的嘴唇染上湿润的色泽,看起来十分诱人。

    路易斯和老爹在森林里打猎为生,从没见过像帕梅拉这样的女人,不过他年级尚小,因此没什么肉欲上的渴望,只是单纯觉得帕梅拉现在非常美。

    帕梅拉等了一会,没有等到回答,鼻子皱了皱,小麦色皮肤上的雀斑随着皱纹凝聚在一起。

    昏黄的萤石灯下,她长长的睫毛垂下,在眼睑下投射出扇形的阴影。

    帕梅拉乌黑的眼珠转向了路易斯,可怜的路易斯与她的视线一交汇,就感到脸颊像是被火舌舔舐了一下,整张脸像被点燃一样腾地烧了起来。

    他连忙低下头,大口吃了几块土豆饼,拿起牛奶杯咕咚咕咚喝下半杯,才勉强把脸上的热意压下。

    老爹曾和他说过不少怪话,有一句叫做“山下的女人是老虎。”,路易斯原来以为这是老爹瞎编的,如今却感觉,老爹那个人也不是满嘴胡话。

    他试探着抬头,偷偷瞄了帕梅拉一眼,发现对方又低头开始喝酒,这才慢吞吞地开口。

    “我是出来闯荡世界的,老爹说了,我已经是个男子汉了。”

    帕梅拉听见这话想发笑,还没等她开口,刚才起哄的男人就笑开了。

    “小家伙,你想当男子汉,得去后三条街看看!”

    帕梅拉拿起一颗下酒的腌梅子砸了过去,男人灵活地伸手接住,把梅子塞进嘴里吃了。

    “一群臭男人每天就想着下三路那点事儿,你自己去吧,没人拦着你。”

    男人挠挠头,瞄了她一眼,喝了一大口麦酒。

    帕梅拉把探出吧台的身子缩了回去,顺手揉了揉路易斯一头金棕色的卷毛。

    “别听他们的,在镇子里玩几天就回去吧,你才几岁,外面的世界哪是那么好闯荡的?”

    路易斯没说话,不过表情上来看,肯定是不服气的。

    帕梅拉看他的样子,细长的眉毛扬了起来,“怎么,不信我的话?”

    她转过身拿出一块木板,上面钉着几张羊皮纸。

    “瞧瞧,这些在外闯荡的人都在做些什么?”

    帕梅拉敲了敲木板,路易斯顺着她的手指向羊皮纸上面看去。

    这些羊皮纸上面的字迹都很潦草,仿佛写字的人再多拿着羽毛笔哪怕一秒钟就要暴跳如雷了。

    路易斯辨认着上面的字迹:

    “一枚金龙买巫师拉斐尔的一只手,一个月期限。”

    “小镇最有名的药剂师,需要五只跳跳鸡的头冠,赏金三十银狼。”

    “挖下后三街头牌伊莎贝拉的眼睛,一手交货,一手交钱,赏金三枚金龙。”

第二章 神秘人

    路易斯盯着后两张羊皮纸,“这两张署名是同一个人呀!”

    帕梅拉伸头看了一眼,有些避讳地转开了眼睛,“你这孩子,我是让你看看他们做的事多凶残,你这么小,还是别掺和这些事。”

    这时候门口的铃铛响了起来,一个身形臃肿的老婆婆走了进来,手里还端着一个土黄色的陶盘。

    帕梅拉吓得赶紧把手里的麦酒塞进柜台下面,做出一副求饶的样子。

    “麦莉大婶,我可没拐着小孩子喝酒,不信你看!”

    帕梅拉抬着下巴,眼睛扫着路易斯面前的碟子和陶杯,生怕麦莉大婶看不见杯子里的是牛奶。

    麦莉大婶把盘子放在路易斯面前,盘子里正是麦莉大婶的拿手好菜蜂蜜鱼排。

    麦莉大婶慈祥地抚摸了一下路易斯的头发,“吃吧,这可是麦莉大婶的手艺,尝尝准没错!”

    麦莉大婶说完,才转过头搭理帕梅拉。

    “瞧瞧这里乌烟瘴气的,哪里是孩子该待的地方,说你呐,臭小子,把烟掐了。”

    刚才还起哄的男人立刻掐灭了手里的烟卷,几个人喝干了麦酒,付了钱,就匆匆走了。

    路易斯不知道眼前的老婆婆有什么可怕的,那几个人男人竟然都一溜烟儿的跑了。

    店员阿德拉的脸黑得像一块炭,店里的气氛一下子就变得低沉起来。

    路易斯三两口吃完了鱼排,把盘子递给了麦莉大婶,“麦莉大婶,你做的鱼排真好吃,我都吃完了。”

    麦莉大婶这才回过神来,接过陶盘,叹了口气就走了。

    等门口铃铛声停下来,阿德拉才忍不住把手上的抹布甩在了桌子上。

    “帕梅拉,你怎么总是忍着这个老太婆,她三天两头来搅和生意,你们还都让着她!”

    阿德拉是新搬来的,在酒馆刚刚工作几个月,很是看不惯多管闲事的麦莉大婶。

    帕梅拉笑笑,没有说话。

    路易斯转了转眼睛,“老爹说过,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帕梅拉用手指刮了一下他的鼻子,“你知道的还挺多,不过这句话我可没听过,虽然听起来还挺有道理的。”

    路易斯红着脸嘿嘿地傻笑,“老爹经常说一些怪话,刚开始我也听不懂。”

    路易斯拍拍钱袋,“帕梅拉姐姐,这附近有旅馆嘛,一会天就要黑了,我要找个地方睡觉。”

    帕梅拉又倒了一杯酒,自顾自喝了起来,“不着急,一会麦莉大婶一定会来找你,她这人最热心了,肯定不会看着你一个小家伙睡在脏兮兮的旅馆的。”

    路易斯吃完了土豆饼,从吧台上拿了一个梅子含在嘴里,梅子很酸,他的脸立刻皱了起来。

    “刚才那个大叔吃的时候也没什么反应啊……”,路易斯嘀嘀咕咕的。

    帕梅拉此时喝的半醉,拄着头看着他笑。她的脸此时变得粉红,鼻梁上的雀斑都变得更加迷人。

    “那几个都在我的酒馆喝了十几年的酒了,早都吃习惯了。”

    路易斯捂着腮帮子的手放了下来,偷偷看着醉眼迷离的帕梅拉镇里的女人可真好看!

    这时候门口的铃铛有一次晃动了起来,发出清脆的响声。

    帕梅拉本来半眯着的眼睛忽然睁大了,她扫了一眼没来得及收回去的任务板,神色有些不安。

    进店的人穿着轻便的短衫和长裤,脚上是一双尖头皮靴。

    他的腰上缠着一个皮质腰包,头上带着兜帽,让人看不清面容。

    他找了个座位坐下,将手上的匕首放在桌上,路易斯看到了他露出来的左手,上面青青紫紫,还有许多细小的伤口。

    “老板娘,给我一杯麦酒,再要一碟鹰嘴豆。”

    帕梅拉调整好表情,要把任务板悄悄放到吧台里面。

    “等一下,把赏金最高的那个羊皮纸给我,我接了。”

    帕梅拉为难地看了他一眼,“哈维,这个任务还是不要接了吧。”

    叫哈维的人抬起头,他的脸上戴着面罩,只露出两只灰蓝色的眼睛。

    “怎么,酒馆里的任务,不就是要来往的人接手的嘛!”

    帕梅拉只好把羊皮纸拽下来,不情愿地递给他,没好气的说道,“可别怪我没提醒你,你自己看看吧。”

    说完,她就扭过身拿起一个杯子去接麦酒,又盛了一碟鹰嘴豆出来,一起放到了哈维的面前。

    路易斯看着哈维从面罩上解开了一个扣子,露出有些干裂的嘴唇。

    “帕梅拉姐姐,这个人一直这样吃饭?”

    帕梅拉不太雅观地翻了个白眼,“一直这样,来我这接任务一年多了,都没见过他的脸。”

    他们说话的音量不小,哈维能听见他们在说什么,但却始终沉默着,就着鹰嘴豆喝完了一杯麦酒。

    他从腰包里掏出二十枚铜狗,放在了桌子上,抓起羊皮纸和匕首,准备离开。

    帕梅拉赶紧把头探出吧台,“你真要接这个任务啊!伊莎贝拉的骈头可不少,你挖了她的眼睛,会有人给她报仇的!”

    哈维径直向外面走去,到门口的时候,低沉地笑了一声,“帕梅拉,你太高估那些男人了。”

    门口的铃铛声沉寂下来,帕梅拉忍不住叹了口气。

    “你瞧瞧,挖别人的眼睛,在他们眼里就像闹着玩似的。”

    路易斯抬起头,琥珀色的眼睛在萤石的映照之下,像一池浓稠的蜂蜜。

    “帕梅拉姐姐,为什么有人要挖伊莎贝拉的眼睛?”

    阿德拉这时候忙完了,跑过来坐在路易斯的旁边,“这事我知道,发任务的是镇长的小女儿塞西莉亚。”

    “阿德拉!”

    帕梅拉的眼神透露出不赞同。

    阿德拉一脸不在意,“小孩子懂得越少越吃亏,帕梅拉,你对孩子们的保护太过了。”

    他拍拍路易斯,“接着听我说,这可是个桃色新闻,不想知道嘛?”

    路易斯点点头,“说吧,我听的可认真呢。”

    阿德拉满意于唯一听众的配合,清了清嗓子,开始“播报新闻”。

    “塞西莉亚是镇里数一数二的药剂师,她今年才二十岁,就能够配置二级药剂了,这在咱们艾莎小镇,可是独一份。”

    路易斯双手捧着脸,“既然是镇长的女儿,又是优秀的药剂师,怎么会和妓女结仇呢?”

    阿德拉眼神带着深意,“怎么不能,只要有男人,全天下的妓女都是女人们的公敌。”

    “塞西莉亚的未婚夫是马诺城邓肯男爵的次子西蒙,这个西蒙非常好色,在伊莎贝拉那里砸了不少钱。”

    路易斯有些不解,“那她为什么不去揍自己的未婚夫?”

    帕梅拉拍拍他的脑袋,“你还小,很多事情都不懂,女人有时候就是喜欢为难女人。”

第三章 麦莉之家

    路易斯不太懂这是什么逻辑,好在老爹告诉过他,不要试图和女人辩论,输了没出息,赢了也不光彩。

    阿德拉正要接着说,麦莉大婶又一次闯了进来。

    阿德拉的脸一下子就黑了,他随手抓了几颗梅子,对着帕梅拉摆摆手,“酒馆也要打烊了,我就先走了。”

    帕梅拉知道他不喜欢麦莉大婶,给他一个眼神,示意他可以走了。

    “孩子,你一个人在外面不安全,来大婶家住一晚吧,我家也有几个小鬼头,刚好和你作伴。”

    路易斯被麦莉大婶拉着往门口走,他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帕梅拉,帕梅拉端着酒杯,对着他微笑,“去吧,做个好梦。”

    也许是萤石昏黄的光造成的错觉,帕梅拉低着头,面容陷在阴影里,在路易斯看来,竟有几分孤独。

    街上的店铺基本都打烊了,只剩下路面上一些被路人随手丢弃的果皮果壳。

    路易斯的手被麦莉大婶拉着,能感觉到她温热的手心正在出汗,这个老人家似乎总是风风火火的,要不是看得到本人,很难想象她已经是个老年人了。

    麦莉大婶家似乎不卖堂食,路易斯只看到有一个已经关闭的窗口,再就是一道木门。

    麦莉大婶拉开门,发出吱呀一声,显然这是个居住很久的老房子了。

    虽说房子正面对大街的地方很小,纵向却还是很长的。

    路易斯跟着麦莉大婶路过平时制作鱼排的厨房和售卖窗口,里面就是麦莉大婶居住的地方了。

    “奶奶,他是谁?”

    从狭窄的走廊尽头,一个圆脸的小姑娘从房间伸出头来。

    她看起来不过四五岁,棕色的头发看起来软软的,眼睛是漂亮的杏眼,配上长长的睫毛,像是工匠手中最精美的人偶。

    小姑娘话音刚落,从其他房间就跑出来六七个孩子,大的和路易斯差不多高,小的则才到路易斯的胸口。

    路易斯被围在中间,有些无所适从,好在麦莉大婶出声解围,“这是今天刚到镇里的年轻人,你们要好好相处,去吧,互相认识认识,我在你们这个年纪,最喜欢认识新朋友了。”

    麦莉大婶推着路易斯进了男孩们居住的房间,自己则转回厨房,清洗厨具去了。

    刚才第一个出声的小姑娘眨巴着眼睛仰望着路易斯,“你叫什么名字,我叫爱丽丝。”

    路易斯弯下腰,尽量和她平视,“你好,爱丽丝,我是路易斯安德森。”

    这时孩子里一个叫塞拉的小姑娘扯住路易斯的衣袖,“你看起来像是个探险家,你是出来寻找宝藏的是吗?”

    路易斯看起来风尘仆仆的,常年跟着老爹在山上打猎,他的身体比同龄人结实一些。

    还没等他回答,房间里最大的那个男孩把塞拉扯了回去,“塞拉,你可不要上当,寻宝者都是一群骗子,他们会用寻来的财宝,骗取良家的少女做他们的情妇!”

    那个男孩挑衅地瞪了一眼路易斯,路易斯看着五短身材,顶多**岁的塞拉,皱了皱鼻子。

    他还是觉得帕梅拉好看,他长大了,一定要娶像帕梅拉那样好看的女人做妻子,才不要这种豆芽菜呢。

    不过这话可不能说,老爹说了,不能对女人们评头论足,女人最记仇了。

    路易斯不着痕迹地收回有些嫌弃的眼神,换了一副笑脸,“我可不是什么寻宝者,我已经十二岁了,老爹叫我出来闯荡世界。”

    那个男孩夸张地叫了一声,“哇!这也太棒了,十二岁你爸爸就让你出来了?我都十三岁了,奶奶还是把我关在家里,这也不让做,那也不让去。”

    路易斯耸了耸肩膀,“我和老爹打猎为生,不怕森林里的野兽,所以才能从森林来到这里。”

    那个男孩激动地拍了他一下,“这样吧,明天你给我打掩护,咱们两个去后三街看看!”

    爱丽丝眼神懵懂,“帕特里奇,后三街是哪里,为什么我从来没去过?”

    那个叫帕特里奇的男孩挠了挠胳膊,“那不是女孩子去的地方……”

    塞拉已经九岁了,听过不少大人说的事,因此知道后三街是什么地方,她嘲笑帕特里奇不自量力。

    “帕特,你还是别做梦了,天天在酒馆喝酒的潘西都说,没有一百铜狗,连最下等的妓女都见不到。”

    帕特里奇的脸红了,他还是个孩子,奶奶绝不会给他一百铜狗让他挥霍的,不过路易斯既然出来闯荡,应该是有钱的吧?

    帕特里奇两眼放光地看着路易斯,路易斯在他的眼神里败下阵来。

    “我倒是有一百铜狗,可我不想去妓院,今天酒馆里,还有人要去挖头牌伊莎贝拉的眼睛,没准他明天就去了呢?”

    帕特里奇腾地一下站起来,“那更要去了,这么刺激的事情,不去看看怎么行?”

    他的声音太大,麦莉大婶在厨房喊了起来,“帕特里奇,你又要去哪里惹事?当心回来我揍你!”

    帕特里奇的声音一下子萎靡下去,“我们明天悄悄去,你就说我带你去逛集市去了。”

    路易斯不太想撒谎,“这里不就是集市么?”

    帕特里奇摆摆手,“这算什么集市,东市那边好东西才多呢,那边住的都是有钱人,后三街也在那边。”

    路易斯看他不会轻易罢休,只好敷衍地答应下来。

    “孩子们,快去洗把脸,天晚了,一会就该睡觉了!”

    麦莉大婶浑厚的声音透过墙壁传过来,几个孩子才起身跑到厨房后面的盥洗室洗脸。

    说是盥洗室,其实只有一个水缸,几个木桶和木盆子。

    玻璃制品和瓷器是达官贵人们才用得起的东西,富商们多用的是金属器具,只有穷人才会用木头和陶土制作器皿。

    路易斯家里多是木头器具,老爹毛毛躁躁地,陶碗不知道被他打碎过多少个,最后他们只好把家里的东西都换成木质的。

    路易斯跟着几个孩子洗完了脸,才和帕特里奇一起回到男孩们的卧室。

    几个女孩也回到了女孩们的卧室。

    麦莉大婶挨个房间检查了一遍,吹灭了蜡烛,才回到自己的房间睡下。

    帕特里奇因为明天的行程,整个人异常兴奋,拉着路易斯说了好半天的话,等到客厅里的老座钟响了十一下,路易斯才得以闭上眼睛,进入黑甜的梦乡。

第四章 瓦斯科森林

    与此同时,靠近小镇边界的瓦斯科森林,一群绿皮肤的小个子在暗处交头接耳。

    他们有着精灵一样尖尖的耳朵,但相貌却与精致俊美的精灵截然相反,这是一群丑陋的哥布林。

    他们身上都穿戴着装备,有的手里拿着铁叉,还穿着皮甲,脖子上还带着宝石项链。

    这种穿着在哥布林中很常见,他们虽然其貌不扬,但极其喜爱珠宝和金子,出色的采矿能力,更为他们提供了便利。

    其中一个手持鹤嘴锄的哥布林这时开口说话了,他的嗓音嘶哑难听,“凯恩斯,这里真的能等到你说的那个人嘛,我怎么觉得不太靠谱?”

    叫凯恩斯的哥布林用手肘推了推其中一个长相非常出众的哥布林。

    这个哥布林和其他哥布林相比,简直美貌得不像话。他的眼睛是像杏仁一样的形状,眼尾却向上扬出一个妩媚的弧度,鼻梁挺直,鼻头精致,嘴唇中间还带着诱人欲吻的唇珠。

    如果不是绿色的皮肤和红色的眼睛,谁都不会认为他是一个哥布林。

    此时他站在那里,眉头一皱,似乎为其他哥布林的怀疑感到不悦。

    另一个哥布林隐秘地嗤笑了一声,对着旁边一个瘦小的哥布林耳语道,“还当自己是个高贵的精灵呢,也不看看那身皮是什么颜色。”

    另一个小声附和,“可不是,咱们之前谁出身差了,堕落就是堕落,最后还不都是哥布林?”

    之前的那个笑嘻嘻地,“你听没听过极东之地的人说过一句话?”

    “什么话?你行啊兄弟,极东之地的人你都认识,那可离咱们太远了。”

    之前的哥布林颇有些得意,“我以前有幸跟在温伽大人身边,坐过一次传送阵。极东之地那可是物产丰饶,美人儿也多,就是武力太高,别说咱们,就是温伽大人也不敢造次。”

    “温伽大人都要毕恭毕敬?嚯!这都是什么高手?”

    “不过你说了这半天,极东之地的人到底说了什么话?”

    那个哥布林笑得猥琐,“什么话?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

    两个哥布林一起笑了起来,之前那个精灵长相的哥布林不知道听没听到之前的谈话,只淡淡地瞪了他们俩一眼。

    那两个哥布林立刻捂住了嘴巴,虽说大家都是同类,但堕精灵转化的哥布林实力普遍很高,他们也就过过嘴瘾,真打起来,两个加一起都不是萨米尔的对手。

    那个叫萨米尔的哥布林显然不屑与这样胆小如鼠的哥布林作战,他不耐地瞥了凯恩斯一眼。

    “哈维和我做过不少生意了,这个人爱财如命,只要有钱,什么任务他都会接的。这次温伽大人给的报酬丰厚,除去我们的辛苦钱,能给哈维的也有三千金龙。”

    他扬起一边的嘴角,笑容邪肆,“哈维就算苦哈哈地接一年任务,也未必赚的到三千金龙,他一定会来的。”

    凯恩斯抬头看了一眼圆月,“这都快后半夜了,这人还不来,怕是任务太危险,他不敢来了吧。”

    萨米尔皱了一下眉头,“你在质疑我?”

    凯恩斯赶紧摆手,“这怎么可能呢,萨米尔,你是我们中实力最高的,要不是我们不能深入人类的居住地,哪里用得上他哈维?”

    萨米尔这才放松了捏紧的拳头,“放心吧,他一定会来的。”

    萨米尔话音刚落,就看到月光下,一个黑色的人影缓缓靠近,等到走得近了,他们才看清来人的穿着,熟悉的面罩和兜帽,来人正是哈维。

    几个哥布林把哈维围在了中间,哈维却连防御的架势都没做出来,显然,这些小鱼小虾,他都没有放在眼里。

    他只盯着眼前的萨米尔,只要他没动手,自己就完全没有危险。

    萨米尔从腰上解下一卷羊皮纸,扔给哈维,哈维看了看,忍不住眉头紧蹙。

    过了一会,哈维抬起头,平视着萨米尔,“任务我可以接,只不过需要订金,不然我冒着风险,你们跑路了,我可承受不起这个损失。”

    萨米尔没多犹豫,扔给他一个钱袋,“报酬先付你三分之一,剩下三分之二,一手交货一手交钱。”

    旁边的凯恩斯忍不住威胁了一句,“小子,你最好老老实实做任务,别想着拿钱跑路,不然以后森林里的哥布林,都是你的死敌。”

    哈维的眼睛弯了,虽然没有声音,但是谁都能看出他在笑。

    “我哈维虽然爱财,但还从来没在做生意上出尔反尔。”

    萨米尔一抬手,阻止凯恩斯再开口,“行了,任务我也交给你了,三个月期限,如果你完成了任务,就催动月光石,到时候我们自然会和你汇合。”

    哈维走出哥布林的包围圈,抬手示意自己知道了,不一会就消失在森林的边缘。

    皎洁的月光照射在树木上,给它们披上了一层洁白的纱衣。

    刚才谈话的地点此刻空荡荡的,仿佛刚才的一幕是个错觉。

    树上一只猫头鹰扑棱着翅膀飞了起来,越飞越远。

    奥克兰特山脉上,一座巨石宫殿里,温伽抬起手,猫头鹰从窗口飞了进来,稳稳地落在他的手臂上。

    温伽是兽人族的一位小首领,他的身躯高大,足有八英尺,身上肌肉虬结,小臂比成年人类的大腿还要粗。

    他身边站着的那一位可就娇小多了,只比普通人高一点,身上纹身遍布,从身材上看,是一名半兽人女子。

    这个半兽人女子头上编着满头的辫子,脸上画着艳丽的花纹,细长的挑眉,清纯与魅惑交融的猫眼,嘴唇丰润。

    她走向温伽,长长的尾巴随着走路时扭动的身躯左右摇摆。

    “温伽,你的担心太多余了,萨米尔既然已经成为了哥布林,就不可能背叛我们,他已经与我们为伍,精灵一族是绝对不会接受他的。”

    温伽眨着野兽一样闪着寒光的眼睛,低下头看着只到自己胸口的半兽人,语气生硬地解释道,“芙拉,我们与精灵族的宿怨太深了,族里忽然来了一个实力不低的堕精灵,我不得不多加注意。”

    温伽的眼睛闪过一道红光,猫头鹰的眼神变得呆滞它所看到的画面此刻完整地传进了温伽的脑海。

    等温伽看完了交易的全过程,猫头鹰一头栽倒在桌子上,芙拉从内室拿出一颗药丸,塞进了猫头鹰的嘴里。

    过了好一会,猫头鹰才缓缓爬起身,抖了抖全身的羽毛,向外飞走了。

第五章 悠闲清晨

    第二天早晨,镇中心响起六声悠远的钟声,一些人家的雄鸡也叫了起来。

    路易斯打了个呵欠,手撑着床板坐直身体,另一只手忍不住揉了揉眼睛,旁边的帕特里奇还睡得很香,这个年纪的孩子正在长身体,很少有人像路易斯一样,听见响动就会清醒过来。

    得益于和老爹上山打猎,路易斯在外一直比较警惕。

    帕特里奇的脸睡得红扑扑的,皮肤泛着光泽,年轻的生命在皮囊上总是格外受到优待。

    即使帕特里奇只是个长相普通的男孩,光滑又有弹性的皮肤也让他看起来格外可爱。

    帕特里奇的一只腿伸出被子,把被子卷成一团抱在怀里,不知道梦到了什么,他转了个身,砸吧了几下嘴。

    路易斯小心翼翼地从床上把腿伸下去,踩着自己的小皮鞋。

    老爹打猎所得的皮毛不少,因此路易斯随身携带的东西里,有不少皮具,其中就包括皮马甲,皮鞋,护臂和护膝,以及一个皮质的箭囊和被羊皮完美包裹的反曲弓。

    这些东西和行囊堆在一起,放在床边的胡杨木矮柜上。

    路易斯此刻还穿着棉布工字背心和短裤,他拿起矮柜上的象牙色衬衫和棕色马裤,穿好之后才把脚彻底伸进皮鞋,系好带子。

    他看着矮柜边上立着的阔剑,想了想,没有拿起来,只拍了拍裤脚上的尘土,就走出卧室,准备去盥洗室洗漱。

    麦莉大婶此时已经在厨房忙活起来了,她听见声音,伸出头看了路易斯一眼,从手边拿起一把新的马鬃毛牙刷,噔噔噔地快步走向路易斯。

    “给,小路易,昨天天太晚了,街边的杂货店都打烊了,这还是我今天早上跑去买的。”

    路易斯拿着牙刷,有些不好意思,在这里白吃白住,今天又要带着帕特里奇出去鬼混,给麦莉大婶添堵,实在让人羞愧难当。

    麦莉大婶递完东西,就转回身准备早餐了,根本没空休息路易斯此刻纠结的表情。

    路易斯用小木勺从牙粉盒子里舀出一小勺白色的牙粉,撒在蘸了水的牙刷上,就把牙刷塞进了嘴里。

    一股浓烈的薄荷味充斥口腔,路易斯立刻完全清醒了,白色的泡沫在嘴边组成一圈可笑的白胡子,路易斯对着不太清楚的铜镜龇了龇牙,就拿起杯子开始漱口。

    等路易斯洗漱完毕,其他孩子才陆陆续续地从房间走出来,最小的爱丽丝还是麦莉大婶抱着出来的。

    早饭很快就摆了一桌,每个人都有一杯牛奶,一个煎蛋以及一碟撒着枫糖浆的松饼。

    麦莉大婶和很多老妇人一样,非常注重孩子们的饮食。

    路易斯切下一块松饼,用叉子叉了起来,松饼中间还夹着蔓越莓果酱,红色的果酱顺着缝隙流出来,看起来就非常美味。

    虽然昨天在卧室里闹哄哄的,此刻在餐桌前,孩子们却安安静静地吃饭,只有爱丽丝因为年纪小,用不好刀叉,吃的满脸都是鲜红的果酱。

    路易斯转了转眼睛,偷偷觑了麦莉大婶一眼,显然麦莉大婶平日里对孩子们的管教比较严格。

    这也难怪,自己一个陌生人,麦莉大婶都生怕自己酗酒学坏,更何况她自己家的孩子呢?

    想到这,路易斯觉得后颈一凉如果自己带着帕特里奇去逛窑子被麦莉大婶发现,怕是会被打断腿。

    路易斯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看了一眼斜对面的帕特里奇。

    此时帕特里奇也在看他,还冲他挤了挤眼睛,路易斯还没来得及阻止,帕特里奇就开口了。

    “奶奶,路易斯让我带着他去集市转转,我们下午就回来。”

    麦莉大婶审视地眼神冲着路易斯看了过来,路易斯只好强装镇定,点了点头。

    过了一小会,麦莉大婶吃完了最后一块煎蛋,才慢悠悠地说,“去吧,带着小路易四处转转。”

    麦莉大婶顿了顿,声音拉长了一些,“不过,帕特里奇,你可别想起什么歪主意,不然回来我可是会把你的屁股打开花!”

    帕特里奇赶忙点了几下头,“奶奶,我们就去逛逛,绝对不给您闯祸。”

    麦莉大婶这才站起身,收拾起碗筷。

    就在她转身的一瞬间,路易斯的肩膀垮了下来,塞拉冲着他狡黠一笑。

    路易斯有气无力地往卧室走,路过帕特里奇的时候,忍不住瞪了他一眼。

    帕特里奇显然也有点理亏,他冲着路易斯讨好地笑了一下,跟着他去了卧室。

    路易斯在卧室里穿戴自己的装备,帕特里奇拿着他的反曲弓,爱不释手。

    “天哪,路易斯,你怎么有这么多帅气的装备!”

    路易斯把匕首藏在护腿里,又在腰间挂好方便随时取用的投石索,才转头和帕特里奇说话。

    “这些都是猎人常用的装备,没什么好稀奇的。”

    帕特里奇指着阔剑,“这个也是,你还和野兽近身搏斗?”

    路易斯摇了摇头,“多数情况下是不用的,不过嘛,我的理想是做一名强大的战士!”

    早晨的阳光照过来,给路易斯的面庞镀上了一层金色,帕特里奇看着此刻满眼都是光辉的路易斯,心里有些羡慕。

    他的梦想是什么?帕特里奇现在仍旧没有想明白,只知道奶奶希望他跟着镇里的木匠做几年学徒,日后也做一名木匠。

    可是瞧瞧人家路易斯,居然要当一名战士!

    早知道,并不是所有的士兵都能成为战士的,只有掌握了斗气,才能成为战士,才能成为贵族老爷们的护卫,飞黄腾达。

    帕特里奇想到这,好奇地问了路易斯一句,“路易斯,你要去哪里学习使用斗气呢,据我所知,艾莎小镇只有普通人的学校。”

    路易斯拍了拍胸脯,“老爹说了,车到山前必有路,我昨天在酒馆听到有人说,马诺城有男爵老爷,他的护卫们肯定有战士。既然如此,马诺城肯定有学习斗气的途径。”

    帕特里奇觑了一眼路易干瘪的钱袋,“可是学习斗气需要给教师很多钱的,怎么……怎么也要几枚金龙吧!”

    路易斯顿住了,“不会吧,这么贵,我和老爹打猎这么多年,也没攒下几枚金龙。”

    他跺了跺脚,“不行,我得靠自己赚钱,老爹那么大年纪,连个老婆都没有,我不能花他的金龙。”

    路易斯扛起阔剑,冲着帕特里奇扬了扬脑袋,“走吧,帕特里奇,我们去东市看看,也许我需要在周围的森林里打猎赚钱了,我们先去看看这边的野味,是个什么价钱。”

第六章 后三街

    路易斯和帕特里奇走在街上,两个人身高差不多,但路易斯明显比他强壮,整个人看起来比帕特里奇大了一圈。

    路易斯拿起一张野牛皮,问摆摊的小贩,“这个多少钱?”

    小贩抬头看了他一眼,发现是个半大小子,他掀了一下眼皮,“一张牛皮一银狼三十铜狗!”

    路易斯放下皮子,和帕特里奇继续往前走。

    “怎么样,路易斯,这个价钱比你在家时候高了还是低了?”

    路易斯皱着眉头,“卡米勒这个骗子!”

    “卡米勒,那是谁?”

    帕特里奇歪着头问道。

    路易斯攥紧了拳头,“亏了老爹还说他是个好人,我和老爹打猎的猎物都卖给了他,一张野牛皮只有十五铜狗!”

    帕特里奇眼睛瞪大了,“十五铜狗?十五铜狗在东市连一个做工精良的兔皮帽子都买不来!”

    路易斯脸都气红了,自己和老爹不知道当了几年的冤大头!

    路易斯气呼呼地往前走,速度越来越快,帕特里奇在后面跟得很吃力,没忍住拽住了他,“路易斯,你慢点走,我们是来逛街的,又不是来赛跑的!”

    路易斯这才反应过来,赶忙放慢了脚步。

    他略带歉意地看了帕特里奇一眼,“抱歉,我刚才有点走神。”

    帕特里奇毫不在意地揽过他的肩膀,“唉,你别说了,我都懂,任谁被坑了这么久,会不生气呢?”

    路易斯拍了一下大腿,“我得去写封信送回去,不能让老爹继续被骗了!”

    “帕特里奇,你知道附近哪里有信差嘛?”

    帕特里奇挠挠头,“知道倒是知道,不过我不认识几个字,也不清楚信差能不能把你的信送到。”

    “这有什么,你带我去,我自己问。”

    帕特里奇带着他往街道另一头走,边走还忍不住回头和他说话,“路易斯,你明明比我小,怎么会认识那么多字?我们镇子里,除了四处接任务的游侠和盗贼,再就是贵族们才认识许多字。”

    路易斯不知道不识字的人这么多,他也有些不解,“从小老爹就教我识字了,学了七八年,常见的文字我都认识。”

    帕特里奇佩服地感叹了一声,“哇,你可真厉害,我认识的字还是帕梅拉教我的。”

    他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不过我坐不住,连塞拉都比我认识的字多。”

    两个人边走边说,很快就到了邮局。

    邮局里的信差懒洋洋地,显然这里送信的人不多。

    路易斯走到柜台前,“先生,先生!快醒醒,我们想要寄信。”

    信差慢悠悠地睁开眼睛,从抽屉里拿出信纸和羽毛笔,指了指旁边的墨水瓶,示意路易斯赶紧去一边写信。

    路易斯拿着羽毛笔蘸了一些墨水,把这几天的所见所闻写在心里,并着重说了一下这里的物价,提醒老爹换个人交易。

    一页纸很快就写满了,帕特里奇看着满纸的蝌蚪文,整个人都快睡着了。

    路易斯拿着信纸走到邮差面前,敲了敲桌面,信差拿出信封,在蜡烛上烤好火漆,把信密封好。

    路易斯填好地址,邮差挑了挑眉毛,拿出一张邮票在路易斯面前晃了晃,“你这信送的地方太偏了,要用十个铜狗的邮票,加上信纸和信封,一共要十五铜狗。”

    路易斯从钱袋里掏出一枚银狼递给他,邮差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从钱匣里拿出九串铜狗,又数出来三十五个铜狗,一起递给他。

    路易斯的钱袋一下子就鼓起来了,他拍了拍呆滞的帕特里奇,一起离开了邮局。

    帕特里奇此时都有点语无伦次了,“我、我的天,路易斯,你爸爸给了你多少钱?”

    路易斯纠正他的说法,“是老爹,不是爸爸。”

    帕特里奇此时非常兴奋,“路易斯,快、我们去后三街吧,我喜欢吉普赛姑娘!”

    路易斯想着,做人不能言而无信,于是就跟着帕特里奇往后三街走。

    越靠近后三街,越是鱼龙混杂,路易斯身边路过一个穿着丝绸长袍,戴着头巾的男人,他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丝绸可不是便宜的东西,看来后三街确实算得上是销金窟了。

    没一会,两个人就走到了后三街,顾名思义,这里有三条街,两个人在最外面一条街晃了晃,这里都是充满异域风情的女人。

    有的吉普赛姑娘甩着海藻一般浓密的黑发,小麦色的皮肤裸露在外,纤细的腰肢随着手鼓的鼓点扭动着。

    周围一圈男人吹着口哨,偶尔往她摆在地上的帽子里扔几个铜狗。

    这些吉普赛女郎充其量只是卖艺的舞女,她们不接皮肉生意,因此只能待在最外围的一条街。

    除了这些吉普赛女郎之外,还有许多皮肤雪白,赤红头发的苏摩尔人。

    她们穿着红色的长裙,眼波流转,丰润的嘴唇上涂着鲜红的玫瑰花汁。

    一些看起来风尘仆仆的男人总是会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苏摩尔女郎,搂着她的肩膀向招待客人的小屋里走去。

    帕特里奇此时看得目不转睛,相比于白的吓人的苏摩尔人,他更喜欢活力四射的吉普赛女郎。

    他的口袋里有十几个铜狗,都一股脑儿地扔给了刚才跳舞的吉普赛女郎。

    路易斯在一边忍不住摇了摇头,色令智昏,老爹说得果然不假。

    路易斯拉着帕特里奇往更深的街道里走,帕特里奇还恋恋不舍地频频回头看着跳舞的女郎。

    “回神了,再看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路易斯在旁边忍不住喊了一句,帕特里奇吓了一跳,才回过神来。

    他高兴地拍了一下路易斯,“潘西说了,这里晚上才热闹呢!”

    路易斯给他泼了一盆冷水,“你可是答应了麦莉大婶,下午就回去。”

    帕特里奇的肩膀耷拉下来,“唉,说的也是,我要是晚上回去,奶奶真的会把我的屁股打开花的。”

    路易斯忍不住把心中的疑问问了出来,“麦莉大婶怎么看你们看得那么紧,我以前动不动就往山上跑,老爹都不怎么管。”

    帕特里奇叹了口气,“奶奶只是太担心了,我父母都是佣兵,很少回家,叔叔婶婶之前也是,只不过他们自从三年前接了一个羊皮纸,就再也没有回来。”

    “其他人都说他们两个在外面遭遇了不测,奶奶从此以后,就再也不许我们夜晚出门,也不准我们学家里的大人,去当什么佣兵。”

    路易斯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只好说了一句,“麦莉大婶也是为了你们好,好了,帕特,我们去里面看看,如果你想找一个吉普赛女郎,我可以出钱。”

第七章 法师西蒙

    帕特里奇欢呼一声,“真的?”

    路易斯拍拍胸脯,“那当然,我可是说话算话。”

    两个人哥俩好地揽着肩膀往里走,第二条街都是一些貌美的姑娘,只不过其中可没有帕特里奇喜欢的吉普赛人。

    这也难怪,吉普赛人四处流浪,多以卖艺和占卜为生,真正留下来的人想必是非常少的。

    两个人一直往深处走到第三条街,这时候,从街口走出一个颇有成熟风韵的中年女人。

    她上下扫视了两人一会,目光停留在路易斯腰间鼓囊囊的钱袋,这才喜笑颜开地扭着腰肢走了过来。

    “二位小少爷,快请进,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只管和我马西亚说,我们这儿,什么样的美人儿都有!”

    显然,她是这家妓院的鸨母,从她浓妆艳抹的脸上,依稀能看到她年轻时娇美的五官,即使是现在来看,她也比普通人要好看的多。

    只不过她的皮肤已经比许多年轻姑娘松弛得多,眼角和额头已经有了不少皱纹,此刻笑起来,深深地法令纹让她的五官变得有些阴森。

    路易斯用手肘顶了顶帕特里奇,帕特里奇才磕磕巴巴地说明自己的来意。

    “女、女士,我们想、想看看吉普赛女郎。”

    马西亚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小少爷的眼光真独到,这后三街,可只有我们才有吉普赛姑娘。”

    她领着两个人走进妓院的内院,这是一个环形的大楼,中间有一大块空地,摆放着酒桌,几乎座无虚席。

    男人们怀里搂着喜欢的姑娘,说着调笑的话,美艳的妓女被环住纤细的腰肢,柔软白嫩的小手托着铜制的酒杯,劝诱客人喝酒。

    路易斯和帕特里奇刚一进去,就觉得眼花缭乱,眼睛都不知道要放在哪里了。

    马西亚在一边带着些揶揄地笑着,这样没见过“世面”的小男孩,她几乎每天都能见到几个。

    这样的小男孩,有时甚至比有钱的大少爷更好赚钱,不过这两个人的穿着……

    马西亚打量了一下两个人,感觉都不像是特别有钱的样子。

    大厅里喝酒的有不少都是十四五岁的富商之子,因此大家看到路易斯两个人,都见怪不怪。

    马西亚带着两人往楼上走去,因为走廊在房间内侧,墙两边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颗萤石悬挂在墙上。

    三人越走越往里,直到最深处,马西亚才停了下来。

    她敲了敲门,门很快就从里面被打开,露出一张充满异域风情的脸蛋儿,马西亚笑着说道,“安努舒卡,有客人来了,是两位可爱的小少爷,你可要好好招待。”

    她把路易斯两人轻轻推了进去,就关好门离开了。

    安努舒卡是一个标准的吉普赛美人,相比于本地女人柔美的线条,她的脸更加轮廓分明。

    两弯又细又长的眉毛下面,是妩媚的桃花眼,睫毛浓黑卷翘,有轻微的鹰钩鼻,肉嘟嘟的嘴唇边还有一颗极小的痣,看起来风流又魅惑。

    她平伸出手,请路易斯和帕特里奇坐下,桌上有一些占卜用的小工具,最显眼的就是中间紫色的水晶球。

    待两人坐下之后,安努舒卡才到对面坐下,一只手拄着脸颊,慵懒地和两人说话,“两位少爷想玩些什么?”

    帕特里奇咽了一口口水,“安努舒卡,可以给我跳一支舞嘛?”

    安努舒卡显然有些惊讶,来房间里的人要做什么,所有人都心知肚明,跳舞?难不成是脱衣舞?

    “你是第一次来这里?”

    帕特里奇红着脸点了点头,安努舒卡这才有些了然。

    她站在房间里的空地上,一边唱歌,一边跳起舞来。

    她的腰间系着一串铃铛,脚踝上也有两串,每次舞动起来,铃铛都发出清脆的响声。

    帕特里奇坐在椅子上看的目不转睛,安努舒卡随着舞步缓缓走进,俯身注视着帕特里奇,两人的脸离得非常近,帕特里奇的脸红扑扑地,甚至能感受到安努舒卡的呼吸吹打在脸上。

    帕特里奇没有躲闪,反而鼓起勇气凑近了一些,轻轻地亲吻了一下安努舒卡的鼻尖。

    路易斯赶紧站起身,拉开门跑了出去,他转身关好门,尴尬地不知道去哪里好。

    虽说以前没去过妓院,但是不打扰别人亲热,是个人都知道。

    路易斯搓了搓脸颊,准备到楼下的大厅坐一会。

    马西亚在门口远远地看见路易斯衣衫整齐地走下来,于是快步走过去询问,“小少爷怎么下来了,对安努舒卡不太满意?”

    路易斯赶紧拼命摆手,“不不不,是我兄弟要过来,我就是顺便凑个热闹。”

    马西亚点点头,“原来是这样,那不如下楼喝点酒水吧!”

    路易斯跟着她走到一个空桌,坐了下来,立刻就有一个面容稚嫩的少女走过来倒酒。

    路易斯四处张望,看到了大厅最中间的一桌。

    这一桌只有一个男人,其余都是陪酒的妓女。

    男人穿着紫色的丝质长袍,上面绣着神秘繁复的纹路,他有一头金色的长发,梳理的十分整齐。

    这时一个非常貌美的红发女郎,双手捧着酒杯,“来嘛,西蒙,再喝一杯。”

    周围其他的女人虽然带着谄媚的笑容,但坐姿十分拘谨僵硬,显然面前的男人身份高贵,让人不敢造次。

    只有之前的女郎,她的容貌最出众,行为也最大胆,她站起身,走到西蒙的面前,抚摸着西蒙的脸。

    西蒙揽着她的腰把她拽到了怀里,哈哈大笑起来。

    “伊莎贝拉,我可都和马西亚说好了,你今天是我一个人的!”

    这时候,门口走过来一个醉鬼,大声嚷嚷着,“让伊莎贝拉出来陪我,别给老子废话,老子刀尖上讨生活,为的就是喝最烈的酒,睡最美的女人!伊莎贝拉呢,让她出来!”

    马西亚脸色尴尬又僵硬,这个醉汉是镇里的一个佣兵,颇有些实力,她也不敢太过得罪,只好让妓院里工作的东瀛龟奴把他架出去。

    醉汉虽然喝醉了酒,但实力还在,几下就把龟奴打趴在地。

    西蒙听着门口吵吵闹闹的,忍不住皱紧了眉头,站了起来。

    “伊莎贝拉今天被我包了,识相的赶紧滚!”

    醉汉此刻根本分不清人,不假思索地喊到,“哪里来的小白脸,找死!”

    西蒙的怒火腾地一下烧了起来,他抬起手杖,念了一段咒语,醉汉的衣服就燃烧了起来,灼热的火苗炙烤着他的皮肉,醉汉大叫一声,在地上打起了滚。

    西蒙好整以暇地欣赏了一会他痛苦的表情,才转回身,回到酒桌坐下,直到火被扑灭,也没回头看哪怕一眼。

    门口的醉汉身上被烧的都是燎泡,低声痛呼着,马西亚赶紧叫人把他送了回去。

第八章 美人失明

    这边的烂摊子刚收拾完,西蒙就搂着伊莎贝拉要往楼上的房间里走。

    两个人刚一进房间,西蒙就觉着有些不对劲,果然,没等他抬起手杖,一把匕首就攻了过来。

    房间里藏着的,正是哈维,他的目的本来就不是击杀西蒙,此时只不过就是个幌子。

    伊莎贝拉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看到哈维的匕首,吓得她缩在柜子后面不敢动弹。

    她以为这是西蒙的仇人,殊不知,哈维此次的目标正是她自己。

    西蒙虽然在艾莎小镇地位崇高,但这不过是占了法师这一职业的便宜。

    他不过是个刚刚脱离学徒阶段,步入一级的法师,所学的法术很少,法力也不浑厚。

    而哈维,已经是游走于生死边缘多年的三级盗贼了,他的身手灵活,西蒙发出的火球根本打不中他。

    西蒙刚刚在楼下已经使用过一遍法术,又经过几次消耗,此时法力几近枯竭。

    哈维瞅准机会,侧身越过西蒙,瞬间就到了伊莎贝拉的面前。

    伊莎贝拉发出一声尖叫,哈维手起刀落,划开了伊莎贝拉的眼皮,一伸手,两颗乌溜溜的眼睛就被他挖了出来。

    伊莎贝拉沾着鲜血的眼珠躺在哈维的手上,他把眼珠塞进随身的一个小布袋里,在裤腿上随意地擦了擦手,就几个跳跃,离开了这里。

    伊莎贝拉的眉毛下面,原本应该被眼睛占据的位置,此刻变成了两个流血的黑洞,她捂着脸嚎啕大哭。

    西蒙此刻却有些嫌弃,他原本图的就是伊莎贝拉姣好的容貌和玲珑的身段,此刻伊莎贝拉嚎啕大哭,满脸是血,哪有什么美感可言?

    西蒙抬起腿就想离开这里,伊莎贝拉听见响动,赶紧抱住了他的腿,“西蒙少爷,您要为我报仇啊!”

    此时伊莎贝拉情绪激动,全然不顾平时温柔似水的形象,西蒙不好对女人动手,只好支支吾吾地答应了她,才掰开她的手,离开了妓院。

    帕特里奇被之前的一声尖叫吓得从房间里跑了出来,衣衫不整的。

    妓院里出了这么大的乱子,众人都惊慌失措,有胆小的早就夺路而逃。

    路易斯拿出几串铜狗递给老鸨马西亚,就拽着衣衫不整的帕特里奇赶紧走了,生怕出了什么事,回去不好和麦莉大婶交代。

    帕特里奇被路易斯拽着一路走出了后三街,才得以挣脱。

    帕特里奇整理好半脱不脱的衣服,才有心思问路易斯,“刚才发生了什么?我只听见一声尖叫,就赶紧跑出来,什么热闹都没看见,就被你拉走了。”

    路易斯扛着阔剑跑了这一会,脸不红气不喘地,“能有什么,昨天都和你说了,有人要来挖伊莎贝拉的眼睛,这不今天就来了?”

    帕特里奇跺了跺脚,“哎呀,那你刚才把我拉走干什么,这下好了,我什么都没看到!”

    路易斯横了他一眼,“你还想看什么,没看见那个金发的法师都跑了?”

    帕特里奇不以为意,“你说的是西蒙吧,他可是伊莎贝拉的常客,我在酒馆可听了不少。”

    路易斯点点头,“那个人昨天去酒馆接了单,看来他的实力比西蒙要强。”

    “昨天?你知道是谁接了单?”

    “听帕梅拉说,那个人叫哈维。”

    帕特里奇一拍手,“我知道他,潘西说他实力很强。要知道,潘西是个佣兵,之前还和叔叔组过队,他都说哈维厉害,哈维一定很厉害。”

    路易斯猜测潘西就是昨天在酒馆里喝酒的某个男人,那几个男人看起来风尘仆仆的,想必平日里就在艾莎小镇奔波。

    两个小少年讨论着刚才的事,一边向家里走去。

    他们没有注意到,街角有一抹翠绿的裙摆一闪而过。

    雏妓艾拉偷听了两人的谈话,悄悄地跑回了妓院。

    马西亚还在妓院里主持大局,客人基本都扫了兴,匆匆付了钱离开了。

    伊莎贝拉的眼睛,确切的说,应该是两个黑洞,已经被包扎起来,绑在头上的白布上渗出一些鲜血,配上她精致的下巴,竟有些病态的美。

    伊莎贝拉瞎了眼睛,马西亚也不指望她最近能赚钱了。

    不过以她多年看人的经验,伊莎贝拉绝对不是个经受打击,就一蹶不振的女人。

    秉承着伯乐精神,马西亚决定把她的头牌身份保留一段时间,没准她还能给自己带来惊喜。

    她略带深意地看了伊莎贝拉一眼,才带着龟奴出了房间。

    这时艾拉气喘吁吁地跑进来,马西亚也没做理会,雏妓赚不了多少钱,要让她高看几眼,等她十**岁,风华正茂的时候再说吧。

    艾拉跑到伊莎贝拉的门前,拉开门跑进去。

    “滚出去!谁给你的胆子擅闯我的房间?我还没死呢!”

    伊莎贝拉此时余怒未消,竟然有不长眼的妓女胆敢不敲门就闯进来,连马西亚都没说什么,这些人就敢瞧不起自己!

    艾拉吓得退后了一步,她鼓起勇气,关上了房门。

    “伊莎贝拉,我在街口听见两个人聊天,他们认识凶手。”

    伊莎贝拉顿住了,然后忽然站起身,由于力道太大,险些摔在地上。

    艾拉过来扶住她,手却被她抓的生疼。

    “你说真的?”

    “当然是真的,他们说行凶的人叫哈维,是个很厉害的盗贼。”

    伊莎贝拉表情有些扭曲,“盗贼从来不做没有利益的事,一定是有人雇佣了他!”

    “他们还说,这个哈维是昨天去一个酒馆接了单,老板娘叫帕梅拉。”

    伊莎贝拉的手攥的更紧了,“我知道她,她是老杰克的女儿。”

    艾拉小心翼翼地观察她的神色,想把手抽出来。

    伊莎贝拉忽然抱住她,“艾拉,好孩子,谢谢你告诉我这些,现在我需要你帮个忙。”

    艾拉显然没被如此温柔对待过,妓院里的高级妓女们向来都是瞧不上她们的,此时她有些激动,又有点自惭形秽伊莎贝拉即使没了眼睛,也比自己迷人多了。

    “艾拉,你有空的时候,去西边的杰克酒馆打听打听,是谁发布了那个任务。”

    伊莎贝拉摸索着从床头柜拿出几枚银狼,塞到艾拉手里。

    “喏,给你,剩下的钱你可以去买些好吃的,去吧,姐姐等你的消息。”

    艾拉惊喜的看着手里的银狼,她们平时几乎是没有生意的,只能给客人们倒酒,一个月也赚不来几枚银狼。

    “放心吧,伊莎贝拉姐姐,我一定会打听出来的。”

    艾拉小心地吧钱币收好,拉开门啪嗒啪嗒跑走了。

第九章 巫师普兰

    这边路易斯带着帕特里奇回到了麦莉大婶家,两个人都有点做贼心虚。

    不过麦莉大婶反而没起什么疑心,白天忙着售卖鱼排,只要孩子们按时回来了,在她看来就足够了,何况今天两个人比预想中回来的要早。

    路易斯想想今天发生的事,心里有些不安,准备去找帕梅拉聊聊。

    麦莉大婶看着他往对面跑,连忙喊了一句,“小路易,可不许喝酒。”

    路易斯挥挥手,示意自己知道了,就头也不回的跑进了杰克酒馆。

    门口的铃铛响起来,原本在柜台算账的帕梅拉抬起了头。

    “呦!小路易,怎么又来了,麦莉大婶没拦着你?”

    帕梅拉促狭地笑了,路易斯挠挠头,“麦莉大婶不让我喝酒,可没说不让我来酒馆。”

    帕梅拉点点他的鼻子,“你还玩上文字游戏了!”

    “今天我可没做土豆饼,厨房还有一些白面包,配着覆盆子果酱最好吃了,要不要来一点?”

    路易斯摸摸肚子,从早上逛到现在,都已经中午了,确实有点饿了。

    他从钱袋里拿出一串铜狗,放在柜台上,“那我来一点吧!”

    帕梅拉从他的钱袋里拿出五枚铜狗,把原本那一串塞回钱袋。

    “出手这么阔绰,就不怕钱花光了没钱回家,几个面包能值多少钱?”

    她一边说,一边掀起半边门帘,到后厨去拿面包去了。

    路易斯从小跟着老爹生活,倒是没有人像帕梅拉和麦莉大婶一样,如同长辈一样关怀她。

    只不过帕梅拉外在太美,很难单纯把她当成一个长辈。

    现在不过是中午,酒馆里除了路易斯和帕梅拉,没有旁人,连伙计阿德拉都没有来。

    帕梅拉托着盘子,里面放着切好的面包,白白胖胖的,非常可爱,除此之外,她还挤了一些鲜红的果酱在盘子上。

    路易斯拿起一片面包,蘸了点果酱,咬了一大口。

    “唔……比老爹做的黑面包好吃多了!”

    帕梅拉笑起来,“黑面包比较好做,对麦子也没什么要求,做白面包的小麦粉可要精细的多。”

    路易斯吃完了一片面包,看了帕梅拉几眼,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最终,他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帕梅拉,我今天……看到哈维了。”

    帕梅拉顿了顿,随后才反应过来,“你去后三街了?”

    路易斯红着脸点了点头,“我就是去看看,结果看到哈维……”

    帕梅拉双手撑着桌子,居高临下地看着路易斯,“哈维挖了伊莎贝拉的眼睛,对不对?”

    路易斯点点头,“妓院当时乱成一团……”

    帕梅拉揉了揉路易斯的小卷毛,“小路易,这件事不要和别人讲,不然可能会有麻烦。”

    “可是……”

    “可是什么?”

    路易斯破罐破摔地瘫坐在高脚椅上,“今天不是我一个人去的,帕特里奇也去了,他都知道了。”

    帕梅拉忍不住捏了捏眉心,“天哪,如果麦莉大婶知道,你带着帕特里奇去了妓院,你会被打死的。”

    “当然,帕特里奇也会被打死。”

    路易斯怯生生地看了她一眼,“帕特里奇应该不会说出去吧。”

    帕梅拉叹了口气,“难说,万一露馅你就完了。”

    这时候门口的铃铛响了起来,帕梅拉和路易斯一起向门口看过去。

    一个穿着紫色长袍的上走了进来,由于帽子太大,两个人只看到他长长的鹰钩鼻,以及拄着手杖的苍老的手。

    他的声音低沉,带着些金属质感的沙哑,“老板娘,给我来一壶苦荞酒。”

    帕梅拉赶忙跑到后厨灌了一壶苦荞酒过来。

    来的人是当地颇有名气的巫师,名叫普兰。

    没人知道他的具体年龄,也没人见过他的正脸,赫拉大陆虽然崇拜法师,对于巫师,他们却是又敬又怕的。

    原因无他,巫师得益于天赋,能够学习不同的元素法术,这是法师所不具备的。除此之外,他们还擅长制作各种稀奇古怪的药剂、占卜、甚至还能通过巫术,为别人更换器官。

    未知的东西总是可怕的,如果不是有天赋成为巫师的人实在是凤毛麟角,恐怕赫拉大陆就不是法师,而是巫师的天下了。

    普兰盯着路易斯看了许久,背着身子路易斯都能感觉到一种强大的压迫感。

    “小家伙,你身上有件宝贝,能不能给老头我看两眼。”

    路易斯感觉汗毛都竖起来了,他僵硬地回过头,“老爷爷,我身上没有宝贝。”

    普兰笑了两声,声音像是破掉的风箱,“我说的是你的项链。”

    路易斯不明所以,这不就是个白玉牌子,玉质不怎么样,自己从小就戴着了,没什么好稀奇的,这东西对于平民来说可能还能值点钱,眼前这个老人看起来非富即贵,会喜欢这个?

    他将信将疑地把领口里的项链掏出来,摘下来递给普兰。

    普兰小心地捧起玉牌,仔细地端详起来,过了许久,他才把玉牌归还给路易斯,“这是个好东西,关键时刻,兴许能救你一命。”

    路易斯把项链戴好,看到普兰又低头喝起了酒,才转过身继续吃自己的面包。

    路易斯此时陷入沉思,其实他早就知道,自己不是老爹的儿子。

    老爹是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自己是白皮肤,金棕色的头发,琥珀色的眼睛,怎么看自己也不可能是老爹的孩子。

    自从自己记事开始,身上就戴着这个玉牌,每次问老爹,他都支支吾吾的,不肯说玉牌是哪里来的。

    即使路易斯只有十二岁,也知道老爹身上的谜团太多了。

    比如从来不刮胡子,也不和自己一起洗澡,明明不是战士,却总能去森林深处抓住一些大型野兽,甚至是低级魔兽。

    还总是抱着一只猞猁,说一些怪话,什么“猫奴的终极奥义”、“只要每天能蹭蹭主子,疲惫就会消除”之类的。

    每天给猞猁炖肉吃,比给自己做饭都精细。

    路易斯听说过养猎犬的猎人,还没听说过养猞猁的猎人呢。

    只不过老爹实在太喜欢那只猞猁了,也多亏是从小养大,不然不知道要被挠多少次了。

    路易斯一边吃一边想,一盘面包不知不觉就见了底。

    “回神了,在这发什么呆呢,果酱都蹭脸上了。”

    路易斯回过神,发现店里又剩下自己了,他接过帕梅拉递过来的手帕,擦了擦脸。

    “帕梅拉,你的老爹会有事情瞒着你嘛?”

    帕梅拉转着眼睛想了想,“肯定会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

    路易斯点点头,“也是,我也有秘密没告诉老爹呢!”

第十章 巫师塔

    妓院二楼的房间里,伊莎贝拉坐在梳妆台前,慢条斯理地梳着头发。

    虽然她的眼睛看不见了,但是她心里明白,必须要维持体面。

    有眼睛的时候,有灵动的美,没眼睛的时候,自然也有病弱的美。

    来妓院的男人,难道都喜欢同一种女人?

    呵,那怎么可能。

    伊莎贝拉深谙勾引男人的诀窍,这不,这几天不单单西蒙回来看她,她甚至还来了一些新客人。

    其中一个客商,在所有客人中,是最富裕的,人脉也很广。

    伊莎贝拉明白,西蒙虽然好色,但绝不会真的为了一个妓女做什么出格的事,指望他报酬,就是做梦!

    他的未婚妻明目张胆地买凶伤人,西蒙却做出一副不知情的样子!

    伊莎贝拉心里恨得要命,恨镇长的女儿塞西莉亚,更恨男爵之子西蒙。

    这些人自诩出身高贵,不把她当人看,她的眼睛在他们眼里算什么?

    哈,三个金龙?

    但富商阿卜杜勒不同,他不仅富有,而且怜香惜玉,是个真正的多情种子。

    在他看来,伊莎贝拉不仅仅是满足肉欲的工具,还是一朵解语花。

    伊莎贝拉神情变得无助又柔弱,站起身摸索着向床边走去。

    原本倚在床边欣赏美人梳妆的阿卜杜勒站起身,把伊莎贝拉抱进怀里。

    阿卜杜勒是个波斯商人,贩卖丝绸瓷器以及香料,他的商队途经艾莎小镇,众人提议去酒馆妓院等地方放松放松。

    商队花了三个月骑着骆驼穿过伏尔甘洲,又乘坐大型帆船在海上漂浮了近一个月,早已疲惫不堪。

    这时候休整,正合适。

    阿卜杜勒认为这是火神伏尔甘赐予的缘分,让他遇到了温柔又善解人意的伊莎贝拉。

    这几天相处下来,他自以为对伊莎贝拉的过往,已经完全了解透彻。

    这个女人在妓院这样的泥潭之中,却依旧心思纯洁。

    那个西蒙不过是个男爵的次子,男爵本身就不世袭不说,身为次子,恐怕连家产都分不到多少。

    伊莎贝拉居然对他死心塌地,他那恶毒的未婚妻,面对这样一个柔弱的女人,居然狠心的让别人来挖她的眼睛。

    阿卜杜勒家族里世代从商,是波斯有名的富商家族,他们家为什么能世代富贵?

    就是因为与人为善,交友广泛。

    阿卜杜勒拍着胸脯保证,原话是这样讲的,“伊莎贝拉,你大可以放心,我认识你们本地的巫师普兰,只要有他出手,你一定可以重见光明。”

    伊莎贝拉心里恨不得立刻就拖着阿卜杜勒去见普兰,但作为一个温柔善良的女人,怎么可以主动提出用别人的眼睛让自己复明呢?

    果然,今天阿卜杜勒先忍不住了,商人重信,尤其是像阿卜杜勒这样成功的商人,说出去的话,就一定要做到。

    再有几天他就要离开这里,去往帕尔马主城这次货物的售卖目的地。

    一直以来奉行的守信原则,加上伊莎贝拉确实是她所喜欢的类型,阿卜杜勒决定带着伊莎贝拉去找普兰大师。

    早年他的父亲曾经为普兰大师提供过金钱援助,这次他去求普兰帮忙,普兰一定不会推辞。

    这天下午,阿卜杜勒带着伊莎贝拉和一众护卫去了瓦斯科森林深处,普兰大师为了方便配置药剂,常年居住在植物茂盛的密林里。

    护卫们一路上,解决了不少不长眼的低级魔兽,直到傍晚时分,阿卜杜勒才远远看见密林层层掩映下,若隐若现的巫师塔。

    阿卜杜勒常年在外奔波,倒是没什么事,苦了伊莎贝拉。

    她走路的姿势有些别扭,那些护卫看着她,是不是发出猥琐的笑声,然而实际情况是伊莎贝拉的脚上已经起了水泡。

    妓女虽然是下流的职业,但也没听说哪个做皮肉生意的还要长途跋涉的。她们依靠的就是娇嫩的皮肤和面容,怎么可能做这种粗活?

    但是想到自己可以重见光明,别说从白天走到傍晚,就是让她赤着脚走过熔岩山脉,她都愿意!

    伊莎贝拉咬着牙跟上阿卜杜勒的脚步,阿卜杜勒拉着她的手,感觉到身边的美人开始力不从心了。

    “伊莎贝拉,再忍忍,马上就要到了。”

    伊莎贝拉作出一副自责的表情,“都怪我太没用了,走一回路都会疲倦。”

    阿卜杜勒安慰地扶住她的肩膀,“这怎么能怪你,伊莎贝拉,你总是把过错揽到自己身上,我真担心,我走了之后,你照顾不了自己。”

    阿卜杜勒嘴上说着,心里想着回程途中要不要把伊莎贝拉买走,反正他的宅院里,也不会缺姬妾的房间。

    两人边走边说,很快就到了巫师塔前。

    阿卜杜勒斥退手下,亲自走到门前,抬起手叩了三下门,然后侧过身体,在门旁安静地等待,态度可以说是非常恭敬了。

    过了一会,巫师塔的大门从里面缓缓打开,露出普兰深紫色的长袍。

    巨大的帽子将他的面容藏在阴影里,阿卜杜勒只能看到他枯瘦的手和下巴上长长的白胡须。

    塔内奇特的气味顺着门口飘了出来,伊莎贝拉轻微的吐了口气,不敢捂住鼻子,生怕惹怒了这位巫师。

    普兰的目光犹如实质地扫过两人,即使伊莎贝拉没有眼睛,也感到背脊一僵。

    “阿卜杜勒,带着你的人进来吧。”

    普兰转过身去,阿卜杜勒示意护卫们在外面守着,自己带着伊莎贝拉进了巫师塔。

    他可不会天真的以为,“你的人”是指身后的所有人。

    两个人进去,阿卜杜勒就看到了熟悉的大锅,里面全是绿色的液体,看起来黏糊糊的,就像是沼泽里德鲁伊的尸体被融化成的,令人作呕的尸液。

    旁边的架子上晾着许多不知名的草药,工作台上还有一些空白的丝质卷轴。

    屋子里的书架上的书非常多,阿卜杜勒小时候曾经翻看过一本,全是一些晦涩难懂的文字。

    普兰拿着一根木勺子搅拌着锅里的液体,没有开口,他在等着阿卜杜勒说出自己的来意。

    实际上根本不用说,普兰也看得出来,他要让身边这个肮脏的女人重见光明。

    普兰昨天已经在水晶球里看到了一些片段,这个女人,是妓院里的妓女。

    普兰心里有些可惜,老阿卜杜勒可不是这样的人,生出的儿子却是个四处留情的浪荡公子。

第十一章 被劫走的爱丽丝

    阿卜杜勒直接说明了来意,“普兰大师,我这次过来,是想让您帮忙,帮伊莎贝拉重见光明。”

    普兰点点头,“我确实欠老阿卜杜勒一个人情,但是你可要考虑清楚,真的要为了一个妓女用掉这次机会?”

    伊莎贝拉暗自咬牙,但普兰是什么人,他会怕一个妓女记恨?

    阿卜杜勒毫不犹豫地点头,“普兰大师,请您帮伊莎贝拉重见光明。”

    普兰叹了口气,“既然你下定了决心,我自然可以帮你,但是,你要自己去找供源。”

    阿卜杜勒自然知道供源的意思,他让护卫把带来的礼物送进巫师塔,就带着伊莎贝拉离开了这里。

    “伊莎贝拉,你喜欢什么样的眼睛?”

    伊莎贝拉一副憧憬的样子,“海蓝色的眼睛应该非常美吧,可惜我以前是黑色的眼睛。”

    阿卜杜勒搂住她,笑了起来,“这有什么难的,蓝眼睛虽然不多,但找找总是有的。”

    伊莎贝拉趴在他的怀里,状似无意地说了一句,“杰克酒馆对面,好像有一个蓝眼睛的孩子呢,我以前见过,非常可爱。”

    阿卜杜勒把这句话记在了心里,等到把伊莎贝拉送了回去,才转头对护卫说,“去打听打听,杰克酒馆对面是什么人,如果是平民,就把蓝眼睛的女孩劫过来。”

    此时麦莉大婶还在售卖窗前忙着,鱼排价格实惠,周围的邻居经常会过来买几份回家,作为晚餐的配菜。

    路易斯从酒馆回来,就跑到卧室练习拳脚,路易斯没有师父,所学的本领全都来自于老爹。

    不过从他结实的身形上来看,显然老爹的指导还是很有用的,不然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哪里用的动阔剑?

    别看路易斯扛着阔剑,走路虎虎生风的,要是换成另外一个同龄人,恐怕提起来这把阔剑都很困难。

    这时候,他听到窗边有些响动,偷偷把窗户拉开一丝缝隙,路易斯看到几个男人正飞速往这边奔来,还没等他反应过来,爱丽丝就被一个男人从另一个卧室提了出来,抱起路易斯就全速奔跑起来。

    路易斯立刻打开窗户,背着阔剑跳了出去,顺着那群人逃走的方向追了出去。

    那群人看到追出去的是一个小屁孩,根本没做理会。

    他们可都是佣兵,有二级战士的实力,就一个半大孩子,谁会怕?

    况且路易斯背着阔剑,根本追不上他们。

    这群人想着早点回去交差,不顾爱丽丝的哭闹声,一路飞奔回了阿卜杜勒的临时住处。

    此时天已经黑了,没一会,这群人就消失在夜色中。

    阿卜杜勒看到眼前这个可爱的孩子,心里叹了一声可惜。

    但这个孩子在阿卜杜勒眼里,可没有伊莎贝拉重要。

    几个护卫放下孩子就退了出去,爱丽丝看着阿卜杜勒,忍不住问了一句,“你是谁,为什么要抓我?”

    阿卜杜勒蹲下身和她对视,“怪只怪你命不好,我喜欢的美人想要一双海蓝色的眼睛。”

    爱丽丝没听懂是什么意思,“可是她自己有眼睛呀。”

    “她现在已经没有了,不过,有了你,她明天会有一双更好看的眼睛。”

    爱丽丝这回反应了过来,“你要挖宝宝的眼睛!坏人!”

    阿卜杜勒叹了口气,“如果这样能让你好过一点,你可以骂我。事后我会给你的祖母一笔钱,平民一辈子也花不完的钱。”

    他的语气高高在上,这位所谓行善积德的商人,行善也是看人的,无外乎有利可图。

    商人的本质就是趋于利益,真正善良的又有几个呢?

    曾经的老阿卜杜勒是个真正的善人,但他的儿子,只不过是个披着伪善面具的花花公子罢了。

    爱丽丝毕竟只有三岁,面对这样的情况,只会嚎啕大哭。

    爱丽丝的哭声震着阿卜杜勒的耳膜,过了一会,他忍不住叫进来了一个护卫,“你现在动手吧,眼睛挖出来放到冰盒里,再把她送回去。”

    他所说的冰盒,是由魔兽晶石供能的一种保鲜的水晶盒。

    沙漠里没有海鲜,阿卜杜勒每年都要用冰盒带一些回去,这些东西在当地可是有价无市的无上珍馐。

    护卫领命去拿了一个冰盒过来,爱丽丝知道他要挖自己的眼睛,吓得蜷缩在地上,拼命地往后躲。

    这时候木屋的屋顶传来一声巨响,一把阔剑从屋顶穿透下来。

    只听哐哐哐又是三声响起,屋顶上已经被切开一个四四方方的大洞。

    路易斯一跃而下,没有先去救爱丽丝,反而快步上前,一把抓住了阿卜杜勒,用反曲弓套住了他的脖子。

    他的反曲弓弓弦是金属制成的,只要用力往后一勒,阿卜杜勒就会变成一具无头尸体。

    阿卜杜勒举着双手,不敢轻举妄动。

    路易斯此时表情凶狠,就像是森林中的野狼,“叫你的人把爱丽丝送回去!”

    阿卜杜勒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你是她的哥哥?不如我们做笔交易,你把她的眼睛卖给我,我可以给你一百金龙。”

    路易斯在屋顶听到不少他们的对话,此时正气愤难当,他把弓猛的往后一勒,“少废话,把她送回去,我们不需要你的臭钱!”

    阿卜杜勒感觉到脖子上面一痛,血顺着脖子流到了胸口,丝绸袍子上被染出点点猩红。

    旁边的护卫看到这一幕没忍住拔出了刀,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少年会一路追到这里,还敢独自闯进这里。

    谁能想到这个小少年,居然是一个老道的猎人,仅仅凭着蛛丝马迹,就找到了这里。

    “怎么,想动手?你可以试试!”

    弓弦一点点收紧,勒进了阿卜杜勒的肉里。

    护卫只能把武器放在地上,以示屈服。

    路易斯一只手紧紧地拽着阿卜杜勒的胳膊,另一只手始终不离反曲弓。

    “你跟着我一起走,把爱丽丝送回去。”

    “呵……你以为回去了就能逃过追杀?”

    阿卜杜勒这时候还不忘威胁路易斯。

    说实话,路易斯确实没把握能全身而退,但麦莉大婶对他照顾有加,他绝对不能让刚才他们谈论的惨剧发生。

    这时候屋顶又有响动,路易斯以为是护卫准备从上方偷袭,连忙向上看去。

    来的人不是护卫,而是个这两天经常见到的熟人哈维。

第十二章 重剑无锋

    哈维来这里做什么?路易斯不觉得他有那么好心,专门来救自己和爱丽丝。

    阿卜杜勒原本以为是自己的护卫进来了,结果进来的是哈维,真是雪上加霜。

    阿卜杜勒从伊莎贝拉口中听说过哈维的名字,但不确定是否是眼前的人。

    “梁上的朋友,如果你为了钱而来,请不要插手。”

    阿卜杜勒的护卫先声夺人,生怕哈维掺上一脚,只不过他注定要失望了。

    哈维根本没和他废话,单手一甩,掷出了一把飞苦无。

    护卫的双目变得呆滞,头朝上栽倒了下去。

    飞苦无是东瀛忍术中的一种暗器,暗器体型细小,想要把控准头非常困难。很多盗贼都会选择回飞镖或投石索作为暗器,只有投掷技巧极好的,才会选择飞苦无。

    路易斯看着护卫眉心那一把小小的飞苦无,对哈维的实力有了真实的认知。

    哈维蹲在房梁上,声音冰冷,“现在你有现成的眼睛了。”

    阿卜杜勒内心不解,“这小姑娘不过是一个平民,你们为什么要这么拼命地维护她?”

    哈维没有回答他,只说了一句,“你动了不该动的人。”

    一把飞苦无顺着阿卜杜勒的鼻尖擦过,哚的一声插在墙上。

    等阿卜杜勒回过神来,哈维已经消失了。

    一起消失的,还有原本应该在房间里的爱丽丝。

    此时最倒霉的就是路易斯,人没救到,自己却困在阿卜杜勒的宅院里。

    他可没有哈维那上房梁的本领,当初选择跳下来,现在就只能硬闯出去。

    好在爱丽丝已经没有危险,路易斯叹了口气,“老兄,看来要靠你出去了。”

    路易斯一路挟持着阿卜杜勒,往院门口走去,周围的护卫都不敢轻举妄动,只能寻找机会偷袭。

    然而路易斯在森林里生活了那么久,最是警惕。他们想要偷袭,也找不到机会。

    等出了大门,路易斯挟持着阿卜杜勒向街道后退,离开护卫有一段距离之后,才松开阿卜杜勒,背着弓狂奔起来。

    他深知自己跑的不够快,于是左冲右突,在巷子里七拐八拐,很快护卫们因为追赶他,分散了开来。

    路易斯从来没想过逃跑,他想要的,只不过是一个让敌人落单的机会。

    此时路易斯所在的巷子里,两个护卫正在逐渐靠近,路易斯解下投石索,打出了一颗烟雾弹。

    这东西是老爹制作的,主要原料是臭鼬的腺体和硫磺。

    一个弹丸打过来,护卫立刻挥刀格挡,然而这弹丸碰到刀锋,立刻就炸开了,一股黄烟伴随着恶臭逸散出来。

    “妈的,这是什么鬼东西!”

    护卫忍不住破口大骂,这简直就像是被臭鼬对着鼻子放了一串臭屁!

    护卫这里自乱了阵脚,路易斯一跃而起,巨大的阔剑带着强烈的劲风袭来,一名护卫被一剑劈倒在地,瞬间失去了战斗力。

    路易斯没有罢手,又是一剑横砍向另一名护卫。

    这时另一名护卫已经有了防备,长刀挡在身前,路易斯的阔剑挥过来,被他成功格挡。

    然而护卫也不轻松,路易斯虽然没有斗气,但一身力气大的出奇,和一级战士相比也不差多少。

    此时护卫内心震惊,一个半大孩子,却有一级战士的实力,难道他是某个战士世家的孩子,外出历练?

    想到这里,他有些退缩,阿卜杜勒家不过是商人,他们是越不过世家去的。

    反正夜色掩盖,这个少年也没看清自己的脸,不如现在退走。

    那护卫连队友都没管,飞快地撤退了,路易斯听到不远处的声音。

    “怎么样?”

    “我和法尔哈德分头找了,这里没有。”

    脚步声越来越远,路易斯看着躺在脚下,昏迷不醒的护卫,相比他就是法尔哈德了。

    路易斯蹲下身,在他的身上翻找,全身上下摸了个遍。

    最后,路易斯找到了两枚金龙和五枚银狼,揣到了自己的钱袋里。

    商人的护卫钱可真不少啊,路易斯一面想着,一面有点后悔让刚才那个护卫跑掉了,那可是两枚金龙,就这么长腿跑了!

    路易斯想起老爹的话穷寇莫追。

    跟着老爹,他学了很多东西,其中之一,就是极东之地的语言。这个地方的人很有意思,说话简洁,意蕴深刻。

    至于为什么学这个?老爹说了,出门在外,要掌握几门外语,不学白不学。

    其实路易斯之所以敢只身去救爱丽丝,是因为他对自己的实力有所了解。

    根据老爹所说,他的力气天生就比普通人高出很多,适合大开大合的武器,也就是阔剑。

    一级战士除了会运用斗气之外,和普通人的差别也不过是力气更大,格斗技巧更好。

    路易斯七岁的时候,就比普通成年男人的力气大了,这也是为什么老爹愿意带着他一个小孩子在森林里打猎。这些护卫看着他一个小孩子,一定会有轻敌的想法,路易斯打的就是出其不意。

    要说路易斯心中的道德标准,基本都是来自于老爹,老爹说兵不厌诈,战斗的时候用点计谋那是非常正常的。

    于是路易斯从家里出门之前,带的弹药都是烟雾弹,毒气弹这一类暗算别人的东西。

    虽说不太光彩吧,但是好用啊。

    路易斯掂了掂钱袋,加上自己之前的钱,钱袋里一共有两枚金龙、七枚银狼、一百多个铜狗。

    路易斯转了转眼睛,从护卫的怀里掏了掏,果然,脖子上还有一个项链是个蛋白石骰子。

    这东西是个什么用处?

    路易斯把项链揣进裤子口袋里,扛起阔剑,往瓦斯科森林里狂奔而去。

    麦莉大婶家是不能回去了,哈维既然救了爱丽丝,就不会让阿卜杜勒再得手,至于自己这个连一级战士都不是的小菜鸟,还是先去森林里躲一阵吧。

    看阿卜杜勒的穿着,应当是个波斯人,波斯人来这边都是做生意的,路易斯就不信他还能留在这里不走了。

    他一路狂奔,没一会就消失在小镇的通向森林的一条小路里。

    月光下的森林看起来非常静谧,偶尔有几声猫头鹰的啼叫响起,很快又沉寂下去。

第十三章 森林历练

    几天后,路易斯叼着小树枝,悠闲地走在瓦斯科森林里。

    这几天他都待在森林的外围,遇到的都是普通的动物,这些动物的肉不值钱,值钱的无非就是皮毛、牙齿、角这些东西。

    这些东西带在身上占地方,路易斯早就把它们藏在隐蔽的地方了。

    森林这么大,除了他知道地方,其他人想找到,几率太低。

    他今天是想找找,附近有没有路过的猎人。

    天天吃没味的烤肉,嘴里都快淡出鸟了。

    这时候,路易斯听见了脚步声,森林里枯枝落叶很多,踩在上面发出的响声不小。

    果然没一会,他就看见了几个背着弓箭的猎人。

    路易斯走过去,打了个招呼,“老兄,能不能找你换点东西。”

    要是别人过来,猎人们还会警惕,只不过路易斯一个小少年,在他们眼里,还构不成威胁。

    为首的猎人回答他,“要换什么?”

    “一罐盐。”

    猎人从羊皮背包里拿出一个小孩拳头大小的陶罐,“五十铜狗。”

    路易斯从钱袋里掏出一串铜狗,十分不舍地递给猎人。

    他的金龙和银狼都藏在里口袋里,只有铜狗还放在钱袋里。

    猎人收了钱,就带着其他人往前走了。

    路易斯龇了龇牙,可真是黑心,就这只够做几顿饭的咸盐粒子,卖五十铜狗?

    不过也没别的办法,谁让森林里轻易碰不到人呢?

    把盐罐挂在腰间,路易斯决定去森林更深处看看。

    要是每天还和跟着老爹的时候一样,出来闯荡还有什么意义?

    路易斯一路往更深处走去,越是深处,动物的踪迹越是稀少。

    这并不代表深处更安全,事实恰恰相反,动物稀少,说明距离魔兽的地盘,越来越近了。

    瓦斯科森林里没有老虎,最厉害的动物是棕熊,但棕熊除了抚养幼崽的时期,其他时候往往不会主动攻击别人。

    当路易斯已经几英里没有发现棕熊的踪迹时,他就知道离魔兽的地盘不远了。

    森林中心他不敢去,但最外围的魔兽,他是敢试试的。

    路易斯压低身体,在森林里小心地隐蔽着。

    这时一丛灌木里发出喔喔喔的鸡叫声,一只脖子无毛、形似公鸡的动物跳了出来。

    它的头冠是淡粉色,形状像一个桃心,粉红的皮毛围在身上,看起来像个绒球。

    这是一级魔兽跳跳鸡。

    别看它的体型比鸽子大不了多少,战斗起来,却能跳起来一口啄破棕熊的脑袋,吸食脑髓,这也是为什么附近没有棕熊的原因。

    路易斯屏住呼吸,在茂密树枝的遮掩下,缓慢地用弓箭瞄准跳跳鸡的位置。

    嗖的一声,一支羽箭破空而出,射中了跳跳鸡的眼睛,箭头穿过大脑,跳跳鸡当场毙命。

    路易斯环顾一圈,确认周围没有其他魔兽,才钻出树丛,用匕首把跳跳鸡的头冠和魔晶取了下来。

    至于跳跳鸡的肉?路易斯一把拎起跳跳鸡,当午饭!

    路易斯走出魔兽的地盘,在外围点起了火堆,把跳跳鸡穿在削好的树枝上,一边转动,一边撒盐。

    还别说,这魔兽就是不一样,真香!

    路易斯转动着树枝,盯着跳跳鸡的肉皮,有些急迫地等待着。

    巧合的是,今天碰到的那几个猎人此时经过了这里。

    看到路易斯脚边一堆粉色的羽毛,为首的猎人眼神一凛。

    这个小少年居然一个人猎杀了一只魔兽?

    此时猎人队伍里一个年轻猎人吸吸鼻子,“这什么肉,这么香?要不咱们去要点?”

    老猎人按住他的胳膊,“别惹事,咱们弄死陷阱里的棕熊就回去。这个人实际不低,不要招惹。”

    路易斯余光扫过这些人,没有说话。

    这老王八坑了自己五十铜狗,不搭理他!

    跳跳鸡的表皮已经烤的金黄焦脆,散发出浓郁的肉香,路易斯顾不上烫不烫,就掰下一只鸡腿,啃了起来。

    “唔……烫烫烫!”

    路易斯一边呵着气,一边还不忘把嘴里的肉咽下去,用老爹的话说,这叫无情铁嘴。

    虽然路易斯是个半大孩子,饭量却不小,这一只鸡没一会就被啃的只剩下一堆骨头。

    路易斯把余火踢散,准备再进去抓几只跳跳鸡。

    杰克酒馆里的羊皮卷不知道有没有被揭走,路易斯记得镇长的小女儿塞西莉亚需要五只跳跳鸡的头冠。

    伊莎贝拉那个坏女人既然想挖爱丽丝的眼睛,路易斯乐得把这个消息告诉塞西莉亚。

    相信以塞西莉亚的嫉妒心,伊莎贝拉少不了吃些苦头。

    不过自己一介平民,想去见塞西莉亚,总要有个由头吧?

    路易斯看着森林深处,决定用跳跳鸡的任务做个由头。

    于此同时,小镇另一边的班希森林深处,有人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不远处的掘地虫王立刻警觉,一口酸液向着他的藏身地喷了过来。

    这人立刻原地跳起,以不输盗贼的速度狂奔起来。

    地面轰隆隆作响,掘地虫王庞大的身躯追在这人的后面,带起一片片的地皮。

    楚南星一边跑一边抱怨,“妈的,刚才怎么就鼻子痒痒了呢,蹲了两天了,好不容易有个机会……”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路易斯口中的“老爹”。

    估计打死路易斯,他都想不到,老爹居然是个女人,还是个从末日世界穿越过来的现代人。

    楚南星一路狂奔,六级魔兽的速度可不是盖的,不跑简直就是给自己领盒饭的节奏啊。

    好在森林六级魔兽不止一只,出了它的地盘,掘地虫王就不追了。

    楚南星三两下爬上一颗大树,把树上的松鼠一把砸晕扔了下去,自己坐在树枝上,准备歇口气。

    她把手伸进树洞里掏了掏,果然抓出一大把榛子,嘎嘣一声咬开,把榛子仁扔进嘴里。

    她在魔兽的地盘上偷袭失败,也不是第一次了,好在十几次里,总有一次成功。

    现在楚南星手里的六级魔晶已经有三颗了,再攒一颗,她就能凑够传送阵的消耗了。

    楚南星想去极东之地看看,她穿越过来十几年了,期间碰到过几个人,这些人都认为她是极东之地的人,想必这个极东之地,应该有很多黄种人。

    当然,这里大多数人是不知道极东之地的,他们通常都认为,楚南星和他们是一样的人,只不过长得奇怪了点。

    楚南星吃了一地的榛子壳,才拍拍手跳下树,贴好满脸的毛胡子,才往森林外围走去。

第十四章 激活

    路易斯藏在灌木丛里,再一次蹲守跳跳鸡。

    这几天这里的跳跳鸡已经被他偷袭杀死了十几只了。

    此时跳跳鸡已经比前几天谨慎多了,但是,它虽然是堂堂魔兽,可没有吃过人类的白面包。

    这白面包是从路过的游侠那里买到的,路易斯把它撕碎了,放在灌木丛旁边的空地上。

    果然这些嘴馋的小家伙跑了过来,唯一让路易斯不太满意的是,来了三只。

    路易斯想了想,决定先偷袭,再正面解决另外两只。这几天总是搞偷袭,未来伟大的战士,怎么能天天藏在灌木丛里呢?

    嗖地一声,放完了冷箭,一只跳跳鸡应声倒下。

    还没等其他两只反应过来,路易斯就从灌木从冲了出来。

    阔剑砰地一声砸在一只跳跳鸡身上,另一只跳跳鸡拔腿就跑。

    实在是事发突然,过了一会,跳跳鸡才反应过来,调转方向往路易斯这边猛冲。

    别看它身材娇小,用全力时能蹦两米多高,速度如同闪电。

    路易斯把阔剑横在脸前,听见叮的一声,跳跳鸡的尖嘴啄在了阔剑的表面上。

    这时路易斯另一只手拿着匕首嗖地一声划过跳跳鸡居然逃开了。

    路易斯明白,必须要速战速决,不然战斗的动静引来其他的魔兽,自己可就真的危险了。

    跳跳鸡又一次发动攻击,这一次路易斯没有格挡,而是拿出投石索,一把套住了跳跳鸡的脖子。

    趁着它没挣脱,路易斯用力一甩,把它砸在了荆棘从里。

    跳跳鸡的鲜血飞溅出来,路易斯走过去看了一眼,“噫~真惨……”

    不过这只跳跳鸡的头冠显然不能用了,路易斯挖出它的魔晶,又回去收拾好另外两只,心满意足地准备走。

    “砰!”

    路易斯感觉后背上一湿,紧接着就是一股闷痛。

    路易斯赶紧向前跑了几步,才回过头一只史莱姆。

    路易斯有些紧张地观察一下四周,好在没有其他东西过来。

    史莱姆属于二级魔兽里实力最低的一种了,只不过这是对于战士来说。

    路易斯没有斗气,只能完全依靠身体去肉搏,史莱姆对他来说,已经是非常难缠的对手了。

    史莱姆会喷射粘液,柔软的身体喷出的粘液却像是一支水箭一样,打在身上虽然不会破皮,却非常疼。

    路易斯感觉后背黏嗒嗒的,连行动都变得迟缓了。

    史莱姆圆滚滚的身体弹了起来,像炮弹一样对着路易斯发射过来。

    路易斯在身体正前方,挥剑竖劈,史莱姆的身体哚的一声抖动了起来,在撞上阔剑的一瞬间,成功变形,免去了被劈开的命运。

    路易斯感受到一股巨大的力量,阔剑的把手震动,虎口流出血来。

    史莱姆又一次跳起来,这一次正中路易斯的胸口,路易斯向后倒去,却没有感觉到多大疼痛。

    路易斯可不会认为史莱姆留手了,他从怀里掏出之前从护卫身上拿到的蛋白石骰子项链,果然骰子已经裂开了,在路易斯拿出它的瞬间,就碎成了几块散落在地。

    路易斯一个翻滚,史莱姆击打在了他刚才倒地的位置。

    这史莱姆不过人头大小,力量却如此巨大,路易斯的阔剑砍不断它,就只能选择把阔剑刺进它的身体。

    问题在于,他的阔剑根本没有开刃,这是老爹的规定,力量没有达到顶峰的时候,阔剑不能开刃。

    路易斯咬咬牙,拄着阔剑站了起来,决定跑路。

    老爹说了,好汉不吃眼前亏,好汉在极东之地就是和战士一样的所在,所以他逃跑,不算是懦弱。

    然而这时他的前胸后背都是史莱姆的粘液,想跑速度也不快,没一会史莱姆就追了过来。

    “海格力斯在上,我可不想被一团绿鼻涕杀死啊。”

    史莱姆砰的一声砸过来,路易斯的胸口发出一阵柔和的白光。

    史莱姆的速度在路易斯的眼里被无限放慢,路易斯挥舞阔剑,砰地一声砸碎了它的身体。

    史莱姆碎成了无数的碎块,中间有一块圆圆的晶石滚动出来,路易斯捡起它这是史莱姆的魔晶。

    “滴!”

    “宿主在危机中击杀二级魔兽史莱姆!”

    “系统激活!”

    “滴!能量不足!”

    “检测到宿主手中有能量体,是否充能?”

    路易斯拿起二级魔晶的一瞬间,就听见了耳边响起滴滴滴的金属音。

    “谁?!”

    “谁在说话?出来!”

    “系统能量不足!是否充能?”

    路易斯的面前出现了红色的光屏这是极东之地的文字!

    路易斯不明所以,手指向前点了一下,选择了是。

    只一瞬间,路易斯手里的二级魔晶变成了粉末,怀里藏着的十几颗一级魔晶,也变成了粉末,顺着衣服的下摆,掉在了地上。

    路易斯的心在滴血,这个东西不是说了检测到手中有能量体?

    我选了是你就把我怀里的也收走了?

    这时脑海里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

    “充能中……”

    “充能17%,系统能量高于5%,系统激活……”

    “欢迎宿主使用哨兵系统!”

    路易斯看到眼前的光屏上不再是红色的警告,而是变成了蓝色,光屏的上方有三个长长的横条,每一个旁边都有一个阿拉伯数字。

    横条旁边还有一个小方块,里面是路易斯的脸。

    路易斯点开方块,弹出了一个窗口,上面显示了一串信息。

    宿主:路易斯安德森

    种族:人族

    年龄:12

    等级:1

    技能:重击(挥动阔剑,发出2倍攻击力的打击,消耗耐力5,冷却15s。)

    攻击力:2

    防御力:1

    力量:3

    敏捷:1

    智力:2

    魔法值:0

    生命值:37(缓慢回复中00:22:42)

    耐力值:20

    经验值:10/1000

    成就:无

    称号:无

    人物评价:你只是个初出茅庐的菜鸟。

    路易斯又点了一次那个小方块,窗口就收回去了。

    不过这地方指不定一会还有多少史莱姆会蹦出来,还是先跑为妙。

    路易斯想着,这光屏横在脸前面也太遮挡视线了。

    这时光屏一闪,变成一条白线,消失了。

    “海格力斯在上,这是什么神器……”

    路易斯一边喃喃着,一边往森林边界走去,躲了好几天了,阿卜杜勒也该走了。

第十五章 塞西莉亚的疑惑

    路易斯鬼鬼祟祟地走过通往艾莎小镇的林中小路,扯了一个路人问道,“大叔,最近有没有商队进出啊。”

    大叔笑呵呵地,人很和气,“有啊,前几天刚走了一批波斯人。”

    “镇里有没有发生什么大事?”

    大叔抬头作思索状,“大事?我想想,有一件,不知道算不算大事。”

    “什么事?”

    “那个波斯商人似乎死了个护卫,结果第二天,伊莎贝拉的眼睛就好了。镇里的人都说,伊莎贝拉用死人的眼睛,找黑巫师给自己施了法术,才能重见光明。”

    路易斯一听这中间没有麦莉大婶家的事,就知道爱丽丝现在很安全。

    他和大叔说了谢谢,才提着手里一串跳跳鸡的头冠,打算去镇长家找塞西莉亚。

    一路打听到了镇长家的位置,路易斯来到了镇中心的西边,这里住的都是富贵人家。

    路易斯刚到镇长家,就被门口的人拦住了。

    这两个人穿着方便的短衫,腰上配着一把短刀,路易斯留意看了一眼两人的虎口几乎没有老茧。

    呵,俩摆设!

    “你是什么人,这可是镇长的府邸。”

    路易斯提起手上的跳跳鸡头冠,“我接了任务,来给塞西莉亚小姐送跳跳鸡头冠。”

    门口的两个守卫基本没打过架,更别提去森林里狩猎,闻言狐疑地看了他一眼,“你等一下,我先去报告给塞西莉亚小姐。”

    路易斯点点头,好整以暇地在原地等待着,没一会儿,守卫就挥挥手让他进了院子。

    塞西莉亚坐在白色的大理石凉亭里,石桌上摆着新鲜的水果和一壶红茶。

    路易斯走过去,没有落座。

    塞西莉亚满意他的识趣,开口道,“跳跳鸡头冠给我看看。”

    路易斯把头冠双手奉上。

    “嗯,还不错,这十几个我都要了。”

    说着她拿出一枚金龙抛给路易斯,“可别说我占你便宜,给你一枚金龙。”

    路易斯傻笑一声,“那怎么会,头牌的眼睛才三个金龙。”

    塞西莉亚顿住了,“你怎么知道这件事?”

    路易斯挠挠头,“我之前住在杰克酒馆对面,听酒馆的人说的。今天森林里还碰到了个大叔,说是伊莎贝拉的眼睛复明了呢!”

    塞西莉亚猛的一拍桌子,“你说什么?”

    塞西莉亚的表情越来越难看,那个婊子居然能够复明?

    “你消息还挺灵通,这样吧,你去打听打听,是谁帮塞西莉亚复明的,我给你五枚金龙作报酬。”

    这时路易斯脑海里又响起了声音。

    滴!

    检测到支线任务:塞西莉亚的疑惑。是否接取?

    路易斯心中想着“是”,任务一栏出现了变化。

    原来心里默念也可以!

    路易斯心中惊喜,这样就不用手指在空中点来点去了,不然别人还以为自己是个疯子。

    他看着眼前的光屏。

    支线任务一:塞西莉亚的疑惑

    任务描述:镇长的小女儿塞西莉亚前些日子买通盗贼哈维,挖掉了红枫叶妓馆头牌伊莎贝拉的眼睛,今天却得知伊莎贝拉复明了。塞西莉亚非常疑惑,请帮助塞西莉亚查明伊莎贝拉复明的真相。

    任务难度:f级

    任务奖励:普通抽奖x1、玄铁戒指x1、金币x10、经验x300

    路易斯飞快看完了任务内容,赶紧对着塞西莉亚点点头,“当然可以,愿意为您效劳。”

    塞西莉亚满意的笑了,她就说嘛,这小子刚才一定是被五枚金龙吓傻了。

    这种小乡巴佬,怎么可能见过五枚金龙?

    路易斯离开了镇长府邸,一时也没有头绪。

    当初帮助伊莎贝拉的人里,他唯一认识的就是阿卜杜勒,但问题阿卜杜勒早就去了其他地方,何况自己和他还有过节,怎么可能去问他?

    路易斯一边往麦莉大婶家走,一边思索,忽然他灵光一闪问哈维!

    路易斯想着哈维时常会去酒馆接任务,决定去酒馆看看。

    清脆的铃铛声响起,帕梅拉视线向门口看去。

    “小路易!你终于回来了,我们都很担心你!”

    “对啊,那天麦莉大婶说了,你去救爱丽丝,结果哈维带着爱丽丝回来了,你却不知所踪。”

    阿德拉在旁边插嘴。

    路易斯到吧台前面坐下,帕梅拉给了他一杯橘子汁。

    “我当时从阿卜杜勒……就是那个劫持爱丽丝的人的府邸逃出去,一路被他们追着打,最后只好跑到瓦斯科森林里躲了几天。”

    “对了,帕梅拉,我把塞西莉亚的任务完成了,你可以把羊皮纸扯下去了。”

    这时阿德拉开口说道,“那你要给帕梅拉十个铜狗,作为接到任务的手续费。”

    路易斯从钱袋里往外拿铜狗,阿德拉趁机看了一眼,“哇!你怎么有那么多金龙?!”

    帕梅拉瞪了他一眼,“不许盯着别人的钱袋!”

    路易斯不好意思的笑了,“用魔晶换的。”

    他才不会傻傻的告诉阿德拉,这是抢来的钱。

    帕梅拉不赞同地数落他,“五个一级魔晶,至少可以换十个金龙,你被别人坑了。”

    路易斯心里一讪,原来刚才你也看了,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帕梅拉。

    他歪着头,“那不对啊,为什么五个跳跳鸡头冠只有二十银狼?”

    帕梅拉喝着麦酒,解释道,“跳跳鸡身上只有头冠能做药剂材料,其他的什么用处都没有,在市场上甚至还不如熊掌值钱。这魔兽和魔兽还是有很大分别的,同样是一级,人家刺甲蜥蜴的皮至少还能做装备,光是价格就比跳跳鸡头冠高了五倍。”

    她喝了口酒润润喉,接着说,“塞西莉亚那个任务,酬金不高,又危险,只有你这个愣头青才会去接。”

    路易斯摸摸鼻子,心想着,我这不是顺手做的么?

    “对了,帕梅拉,哈维今天会来嘛?”

    帕梅拉皱着眉头,“你这样说起来,自从上次救了爱丽丝,哈维就再也没来过,算算也有六天了。”

    帕梅拉摆摆手,“唉,不过他这个人向是这样,动不动就消失一阵子,然后再忽然出现,我都习惯了。”

    路易斯苦着脸,可我不习惯啊,这不是个好习惯,我的任务,我的装备,我的金龙!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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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阔剑能超神介绍:
赫拉大陆,法师是公认的人族权威,小小战士路易斯表示不服。战士天赋低下?只配做个护卫?我偏不信,我的命运我做主!且看少年路易斯,如何逆风翻盘,改写命运!我用阔剑能超神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我用阔剑能超神,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我用阔剑能超神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