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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黑色贝斯     摇滚教父txt下载     摇滚教父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387章 大项目

    休假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

    或者说,罗杰给自己安排的假期太短了些。

    仅仅只休息了一周多一点的时间,《阿瓦隆幻想曲》被推入北美市场的当天,罗杰就再一次投入到新专辑的筹备当中。

    和过去惯用的模式一样,《阿玛拉》和《重金属圣经:所罗门之钥》两张专辑会同步开始录制,然后在差不多的时间里一起推向市场,前后相差最多不会超过一个月。

    地点就在罗杰庄园内的录音室里,经过几次补充,录音室的设备已经相当先进了,就连罗杰最喜欢的neve-88r,都弄了一台。

    单以设备而论,放眼全球,也没有几家录音室比得上这里。

    而且它足够大,足以容纳整个乐队的六名成员一起录制。

    事实上,考虑到未来有可能增加新的成员,罗杰将这座一千多平米的地下室分割成了足足九间大小不等的录音室,现在乐队才六个人,绝对绰绰有余。

    “你这间录音室真的不错,整个西海岸,可能只有好莱坞录音工厂比得上你这里。”

    大卫-劳伦斯在罗杰的带领下,参观着庄园里的录音室,一边走一边说道:“真可惜,我本来想投资这两张专辑的,如果你们愿意再等几个月就好了。”

    大卫-劳伦斯的资金全部砸进了《美国偶像》之中,没有多余的钱来投资《阿玛拉》。

    虽然第一季还没有结束,但第二季已经开始了前期的筹备。

    当然,第二季的预算远远不如第一季那么多,能够省下一大半。

    第一季高达两亿美元的预算,其实有很大一部分是用来挖角制作组的成员,为他们赔付合约中的违约金。

    到了第二季,当然不需要再重新成立一个新的部门,就算有些位置需要调整,顶多也就是小修小补,不会大动干戈。

    即便如此,《美国偶像》第二季的预算仍然高达近亿美元,足足九千多万,平均到每一集,接近两百万美元。

    在如今这个北美各大电视剧、真人秀和脱口秀节目的预算还没有被hbo带头“玩坏”掉的年代,这样的预算说出去会吓死不少制片人。

    在这个年代,除了少数几部由于演员阵容完全固定,且几乎不可能更换的热播剧,因为演员片酬太高而推高制片成本之外,绝大多数热门剧集和节目的单集成本都在一百万美元以下。

    但罗杰很清楚,从二十一世纪开始,北美一切主流电视节目,无论是什么类型,高投入、高产出的模式将会取代过去的低成本模式,成为主流。

    例如《兄弟连》、《杀与艹之歌》等等,都是这类高投入精品剧集的代表。

    当然,这同样也代表着巨大的风险,用屁股想想都知道,一部剧集花费数以亿计的高额成本,要多少收视率和广告费才能赚得回来?

    别说版权衍生收入,那是建立在收视率的基础上的。如果收视率不佳,版权也不可能卖得出高价。

    一部剧扑街,直接带跨一家大型制片公司,这样的场景以后会成为常态。

    霸占北美绝大多数用户的大型电视网们,也会逐渐减少自己制作的剧集,转而向纯粹的制片公司“购买”,以降低风险。

    好在,《美国偶像》这个品牌如今已经做起来了,进入到决赛圈之后,收视人数始终牢牢稳定在第一名,从来没有动摇过。

    在上一期,更是突破了4000万大关,几乎直逼总统大选的辩论环节。

    (注:大概就和春晚差不多,全国人都在看。)

    如此高的收视率,fox电视台几乎要笑疯了,要知道,fox电视台拿下《美国偶像》的播放权,几乎没花多少代价,绝大多数的广告收入都落入了自己的腰包。

    当然,看到《美国偶像》大火,fox电视台也很着急,希望能够尽快签下更长年限的播放协议。

    不过现在是《美国偶像》的制片方,也就是mad唱片占据主动,自然不会着急。

    同等条件下,mad唱片或许会优先考虑fox电视网,但这并不是唯一的选择。

    北美以播放真人秀和热门剧集为主打的电视网,可不止福克斯一家。

    “fox的人整天跟在我屁股后边,就tm差找个黑人帮派来绑架我,逼我在协议上签字了。”

    大卫-劳伦斯抱怨着。

    这当然是开玩笑,就算fox电视台找人绑架了大卫-劳伦斯,也不会对达成协议有任何帮助。

    虽然大卫-劳伦斯是主要投资人,但做主的还是mad唱片。

    抱怨了一阵,大卫-劳伦斯话题一转,又说道:“我听说有几家海外的电视台希望购买《美国偶像》的改编版权?”

    这种真人秀节目,除了节目本身之外,卖版权也是相当重要的一项收入来源。

    mad唱片当然不会忘记这一点,早就在全球几乎所有主要市场上,都注册了相关的版权。

    虽然有些地方的版权保护实质上没有任何作用,但如果代价在预期范围之内,任何正经商人都不介意花点钱搞定版权方面的问题。

    毕竟,要是曝出抄袭丑闻,那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就不是多花点版权费能够解决的了。

    而那些版权保护做得好的地区,更是容易卖出高价来。

    比如说英国,bbc就开出了7000万英镑的价格,希望购买三十年的改编权。

    即使价格高到如此地步,bbc仍然还有竞争者,比如说新闻集团旗下的天空电视台。

    “我最近忙着新专辑的事,没有关注这方面的消息。”

    罗杰摇了摇头,又说道:“如果有人要购买北美之外的改编版权,出价合理的话,我认为最好卖掉。”

    这个世界太大了,无论是mad唱片,还是大卫-劳伦斯,都不可能吃得下全部的市场。

    专注做好北美,把海外市场让给别人去做,自己坐等着收钱,这才是最省事,也最合理的方法。

    “我也是这么想的。”

    大卫-劳伦斯点了点头,开口道:“我的家族和法国的维旺迪有些关系,如果出价相差不多的话,希望你们能优先考虑。”

    生意场上,当然是利益为先。

    但也不会完全看利益说话,规则内的人情,有时候能够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如果双方能够给自己带来的利益相差不大,任何人都更愿意和更亲近、更可靠的人做生意,而不是完完全全的陌生人。

    至于这个“相差不大”的理解,那就要看这项生意本身的价值了。

    以《美国偶像》的海外版权出售为例,如果两方的报价相差一亿美元,那什么人情都不好使,肯定选出价高的一方。

    但如果差距仅仅只有一两百万,这种情况下,是否更可信、是否与自己或是自己的朋友有什么亲密关系,反而是更主要的决定因素。

    “维旺迪?”

    罗杰有些疑惑:“我好像在哪听过这个名字。”

    “环球的母公司,法国最大的传媒巨头。除了影视以外,公司旗下的资产还包括十几个国家的电视台,互联网企业以及游戏公司。单论资产的话,可能比新闻集团还要值钱一些。”

    大卫-劳伦斯解释了一句,又说道:“我家族里有一部分人持有维旺迪的股份,数额不多,加起来不到百分之十。”

    一说环球的母公司,罗杰立刻知道了大卫-劳伦斯所指的是哪一家企业。

    这家法国的公司以供应自来水起家,后来重心逐渐偏移向传媒、娱乐行业,收购了包括环球影业、暴雪公司(做游戏的那个暴雪)在内多家世界知名的品牌。

    罗杰对维旺迪的了解,也就仅限于这两家被收购的“巨头”了。

    环球、暴雪,无论哪一个,在自己所处的领域里,都是毋庸置疑的巨头,但却只是维旺迪旗下的一家子公司。

    可想而知,维旺迪自身有多么可怕。

    不到百分之十的股份看起来不多,但考虑到维旺迪本身就堪称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这部分股份所代表的价值相当惊人。

    考虑到维旺迪是一家法国公司,这绝对不可能是劳伦斯家族的主要投资。

    从这个角度去想,劳伦斯家族所掌握的财富,恐怕比罗杰之前猜测的还要惊人。

    “你就别打击我了。”

    罗杰有些无语:“和你们这些真正的土豪比起来,我觉得我简直像是贫民窟里的穷人。”

    “如果你是穷人,整个北美能算得上富豪的,可能还不到二十个人。”

    大卫-劳伦斯不经意间,似乎透露出了什么了不得的信息。

    不过两人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从录音室出来,回到客厅里,大卫-劳伦斯又问道:“现在可以告诉我,你之前说的那个大项目是什么了吧?”

    大卫-劳伦斯这次受到罗杰的邀请,来到庄园里,为的可不仅仅只是参观一下罗杰的录音室。

    “【红皇后】,关闭摄像、录音功能,暂时不要让任何人进入这里。”

    罗杰没有立刻回答大卫-劳伦斯的问题,反而是向庄园里的智能控制系统吩咐了一句。

    有些呆萌可爱的萝莉声音立刻传了出来:“权限确认,关闭摄像机,已确认。关闭录音系统,已确认。第6区域监控系统已关闭。封锁大门,已确认。”

    随着【红皇后】的话音落下,不远处的大门上,传来咔哒一声轻响,显然是门已经被锁上了。

    这阵仗把大卫-劳伦斯吓了一跳,却没有表现出什么,镇定地开玩笑道:“罗杰,你该不会是打算绑架我吧?”

    “别开玩笑了,这只是以防万一。”

    罗杰摇了摇头,从茶几下的小冰柜里拿出两瓶啤酒,丢了一瓶给大卫-劳伦斯,开口道:“出了这扇门之后,我不会承认说过接下来要说的话,明白吗?”

    “我今天只是来和你喝一杯,参观一下你的录音室,仅此而已。”

    大卫-劳伦斯的表情立刻认真了起来,问道:“什么事需要这么谨慎?和你说的那笔投资有关?”

    大卫-劳伦斯提出想要投资《阿玛拉》专辑的时候,虽然被罗杰报出的数字吓退,但却并没有放弃,依然打算投资点什么罗杰的,或者说乐队的项目。

    按照这位富家少爷的说法,家族里已经完成了对他的考核,评价相当不错。

    在考核中表现出色的人,自然会得到相应的奖励。

    再过上几个月,就会有一大笔资金可供大卫-劳伦斯调遣,这笔钱的数字,比大卫-劳伦斯现在所能掌握的资金要多出好几倍来。

    在美元不断贬值的今天,把钱放在银行吃利息是最愚蠢的做法,必须要投资出去。

    无论是以钱生钱,还是用于购买具备长远投资价值的产业,都比单纯扔在银行里要划算得多。

    在得知这笔资金的大致数目之后,罗杰反复试探了数次,终于有了决定,邀请大卫-劳伦斯来到庄园里,准备好好谈谈这件事。

    为了这次的会面,罗杰甚至找了个借口,将庄园里所有人都暂时支开,留出一个足够隐秘的环境。

    “知道米迦勒-杰佛逊吗?”

    罗杰问出了一个看似很白痴的问题。

    确实不是每一个人都知道这位黑人天王,但对于想要,并且已经进入唱片行业的大卫-劳伦斯而言,这种级别的巨星的资料,必然反复研究过无数遍,不可能不知道他们的事迹。

    “你说的投资和他有关?”

    大卫-劳伦斯皱起了眉头,仅仅只停顿了几秒钟,似乎就想到了什么,开口问道:“你在打他手里那批版权的主意?”

    要说米迦勒-杰佛逊手中最值钱的是什么,毫无疑问,就是这批价值连城的版权。

    涉及三个不同时代最顶尖的巨星,或者至少是最顶尖的之一,仅仅只是这数百首歌的版权,就已经不能单纯用美元来衡量它的价值。

    而这还不是全部,除此之外,还有涉及数百位艺人,总计数千首歌的完整或者部分版权。

    而且,在北美的版权法上一次修改之后,这批版权距离保护期结束,还有数十年的时间。

    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看,它都符合“具备长期投资价值”这一属性。

第388章 吃不下

    (码字翻前边章节的时候才发现381章写错了个歌名……《》写成了《》大概当时脑子瓦特了,……已修改)

    “他不会这么容易放手的。我专门做过调查,那些岛国人出价到三十亿美元,他都没卖。”

    大卫-劳伦斯摇了摇头,说道:“他为了这批版权,几乎得罪了整个北美的娱乐圈,想要他死的人太多了。失去这批版权,他连明天的太阳都看不到,无论我们出再多钱,也不可能让一个人主动去求死。”

    大卫-劳伦斯的说法有些偏颇,但这批版权在给黑人天王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的同时,确实也是黑人天王的保命符。

    最起码是保命符之一,而且是最重要的那个。

    如今,黑人天王的身体状况每日愈下,早就唱不动也跳不动了,能够继续和索尼合作,靠的就是这批版权。

    如果失去了这批版权,也就意味着失去了岛国人的庇护,单单是来自唐宁街十号和fbi的麻烦,就足以让黑人天王身败名裂。

    “这些版权终有一日会害死他。他现在就像是在沙漠里脱水濒死的旅者,明知眼前摆着的是一瓶毒药,也要硬着头皮喝下去。”

    罗杰摇了摇头:“我们现在什么都不做,等到岛国人忍不住动手了,那才是我们的机会。”

    “说清楚点。”

    大卫-劳伦斯的眉头一直紧锁着,大脑飞快地运转,试图分析出罗杰的想法,或者说谋划,到底有多大的把握,是否值得冒险一试。

    “米迦勒-杰佛逊是个聪明人,他自己得到这批版权的手段就不光彩,必然防着别人用同样的招数对付他。所以,在他还活着的时候,任何人都不可能得到这些版权。”

    罗杰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但是,如果他死了呢?”

    “你……!”

    大卫-劳伦斯被吓了一大跳:“罗杰,你可不要做傻事!几十亿美元确实值得拼命,但是你的前途……这不划算啊!”

    无论是从投资者的角度,还是朋友的角度,大卫-劳伦斯都觉得,罗杰的提议太疯狂了。

    当然,这是因为这家伙想岔了。

    安安稳稳、按部就班就能赚到大钱,何必冒这种风险?

    劳伦斯家族的势力再怎么大,也不可能轻易压下一桩涉及顶级巨星的谋杀案!

    这可不是一个没人认识的流浪汉或者站街女郎,而是每一天都生活在无数媒体目光下的乐坛巨星!

    哪怕这位巨星已经有些显得过气了,但也依然是巨星。

    虫子乐队的主唱约翰被粉丝枪杀引发了多大的轰动?

    别说劳伦斯家族了,哪怕是摩根、洛克菲勒、肯尼迪、亚当斯和劳伦斯联手,也压不下这种惊天大案。

    “咳咳……”

    罗杰被大卫-劳伦斯的动作呛到了,咳嗽了半天,才用古怪的语气问道:“你想什么呢?你觉得我会去谋杀他?是我疯了还是你疯了?”

    大卫-劳伦斯瞪大了眼睛:“那你刚才说……”

    “我只是说等他死了,我们的机会就会到来,但没有说要亲自下手!”

    罗杰瞪了大卫-劳伦斯一眼,抽出纸巾,擦干净喷到身上的啤酒,继续说道:“米迦勒-杰佛逊很精明,也很自私。但他身边的人未必会一心一意为他着想,比如说他的律师,约翰-布兰卡,就是一个非常贪婪的家伙,就像是喂不饱的秃鹫。”

    “我喜欢贪婪的家伙,只要有钱,他们会为你做任何事情。”

    大卫-劳伦斯似乎明白了罗杰的意思,身体微微前倾,问道:“你打算从律师身上入手?”

    “事实上,我的人已经搞定了约翰-布兰卡,他答应在为米迦勒-杰佛逊拟定遗嘱的时候留下【合适】的漏洞。”

    罗杰在【合适】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

    自从米兰达-斯特里普加入经纪人团队之后,一直在追踪这件事,已经忙碌了一年多,几乎没有在罗杰身边出现过。

    除了少数的几个人,甚至没有多少人知道米兰达-斯特里普是罗杰的经纪人团队的一名成员。

    米兰达-斯特里普的能力确实令人满意,在前前后后砸进去数百万美元之后,约翰-布兰卡早就被“搞定”。

    当然,这种谁给钱就为谁办事的家伙不值得哪怕一丁点的信任,但罗杰需要的也不是一个可靠的合作伙伴,而是一颗打入敌人内部的钉子。

    考虑到米迦勒-杰佛逊的谨慎程度,一颗钉子,恐怕还不够。

    稍微整理了一下思路,罗杰继续说道:“除了约翰-布兰卡之外,米迦勒-杰佛逊最信任的人还有两个,分别是一名叫做约翰-麦克莱恩的音乐制作人,以及一位名为巴里-西格尔的好莱坞演员。”

    再加上约翰-布兰卡这个律师,如果一切和前世的状况没有太大出入的话,不出意外,米迦勒-杰佛逊的遗嘱执行人就是这三人了。

    这三人的名字和履历,甚至都和罗杰前世所了解到的相差无几,这倒是方便了米兰达-斯特里普去找人。

    不过,米兰达-斯特里普反馈回来的消息却不太好。

    巴里-西格尔倒是好说,这位籍籍无名的小演员如今正处于困难时期,只要能够拿出一定的好处,比如某部电影中的重要配角,打动这个小演员的难度不大。

    罗杰在好莱坞没有多少人脉,但这并不是问题,只要肯付出足够的利益去交换,无论是华纳还是环球,想必都愿意帮这个忙。

    “问题出在约翰-麦克莱恩身上,这个老家伙已经退休了,又不缺钱,我的人找不到合适的切入点,无法说服他答应合作。”

    罗杰点了点桌子:“如果我所料不差,米迦勒-杰佛逊的遗嘱执行人有很大可能是这三个人。我能够搞定约翰-布兰卡和巴里-西格尔,二比一,看上去优势很大,但却怕万一。”

    这就像是想要收购一家公司,如果这家公司的股权结构复杂,那么搞定占有大部分股权的股东就够了。

    而如果这家公司只有三个股权平均的股东,哪怕是搞定了其中的两个,万一出现点什么意外,说不定就是白忙活一场。

    “约翰-麦克莱恩?”

    大卫-劳伦斯回忆了半天,也没想起这家伙的详细资料来,仅仅只是知道有这么一号人。

    就这,还是因为大卫-劳伦斯在决定投资唱片业的时候,收集了近三十年来全部产生盈利项目的创作团队名单。

    约翰-麦克莱恩作为最受米迦勒-杰佛逊信任的制作人之一,参与过不少米迦勒-杰佛逊的专辑制作,在这份名单中出现的频率不算低,因而大卫-劳伦斯多少有些印象。

    但更详细的资料,却是想不起来了。

    这只能说明一点,约翰-麦克莱恩算不上是特别成功的音乐制作人,或许唯一的成就,就是搭上了米迦勒-杰佛逊这班快车。

    考虑了片刻,大卫-劳伦斯开口道:“这个约翰-麦克莱恩,我来想办法搞定他。不过,你确定米迦勒-杰佛逊活不长了?”

    全北美的人都知道,米迦勒-杰佛逊的健康状况糟糕到了极点,只能说是苟延残喘。

    但这个苟延残喘究竟是多久,却不好说。

    可能是下一秒,也可能是几十年之后。

    在重症监护室躺了几十年,依然吊着最后一口气,不肯咽下去的先例,绝对不少。

    最重要的是,米迦勒-杰佛逊不缺钱,可以找到全世界最好的医生。

    再好的医生也战胜不了死神,但一个出色的医生,想要让病人多活一段时间,却并非不可能。

    如果米迦勒-杰佛逊还有几十年的命,那今天两人谋划的这些,就没有任何意义。

    “不会太久,岛国人迟早会忍不住的。”

    罗杰早就通过隐秘的渠道,调查过这方面的信息。

    根据收集到的资料来看,这件事很有可能沿着前世的轨迹走下去。

    前世那位黑人天王到底是不是被索尼谋杀,或者暗害,一直到罗杰来到这个世界之前,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结论。

    但从无数支离破碎的线索分析,罗杰更加倾向于这个可能。

    而不是“官方结论”宣称的那样,是因为医生的“操作不当”,给黑人天王误服了“不恰当的药品”。

    想了想,罗杰不太确定地开口道:“索尼唱片现在还不算真正陷入了困境,估计他们内部有一些人,也抱着黑人天王的身体能够恢复健康的想法。真正要失去耐心,起码也要三五年以后。不过这种事,早做准备比较好。”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认为可以干这一票。”

    大卫-劳伦斯说话的语气简直像是电影中的毒贩,不过很快就话题一转,开口道:“我需要考虑几天,没办法现在就给你答复。”

    事实上,按照罗杰的思路去操作,风险是很低的。

    不需要做任何违法或者违背道德的事情,只需要等着,等岛国人按捺不住动手,等到一切尘埃落定之后,再出来摘桃子就是。

    以劳伦斯的背景,也不需要担心索尼的那些岛国人。

    毕竟这里是北美,不是东亚。

    但缺陷也很明显,这笔投资……姑且称之为投资吧。

    这笔投资的收益回报比,完全取决于米迦勒-杰佛逊还能活多久,这就是一件很碰运气的事了。

    如果不想成为什么“二十一世纪十大谋杀案”主角的话。

    和几乎所有的富豪一样,大卫-劳伦斯不喜欢将投资的成败交给运气来决定。

    “我需要你做的事也很简单。”

    罗杰生怕大卫-劳伦斯不答应,继续劝说道:“你负责搞定约翰-麦克莱恩,然后等到米迦勒-杰佛逊去世,准备好【购买】版权的资金。剩下的,我会全部搞定。”

    就和黑人天王拿到另外两大巨星的版权的过程一样,名义上是购买,实际上嘛……

    但是如果不想引起fbi的注意,该花的钱还是要花的。

    外界对这批版权的普遍估价在二十亿到五十亿美元之间,最高价肯定是不可能出的,那和直接买没有任何区别。

    最低价……也得打个折扣,但这个折扣却不能太狠。

    比如说,花上十亿美元,至少能够给外界一个看上去合理,也说得过去的理由。

    再怎么往少了算,也得花上十亿,或者至少是接近十亿美元的价码,才能“光明正大”地得到这批版权。

    这么一大笔资金,别说现在了,就算保持现在的赚钱速度,再过上几年,罗杰也不可能拿得出来,只能另找金主。

    大卫-劳伦斯就是一个很合适的选择。

    首先,和乐队的关系足够亲密,不仅仅只是事业上的合作伙伴,更是值得信赖的朋友。

    虽然是一定程度上的信任,而不是全部,但在这个尔虞我诈的圈子里,这已经十分难能可贵了。

    其次,劳伦斯家族的背景足够硬,不必担心岛国人恼羞成怒之下的报复,也能压得下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因此,分出一部分利益,将大卫-劳伦斯拉下水,无疑是一件十分划算的事情。

    独吞?

    罗杰倒是想这么做,但却没有这么好的胃口。

    拿下这批版权,目的是巩固和加强自身的地位和影响力,而不是成为下一个被放在砧板上等着挨宰的米迦勒-杰佛逊。

    即使面临着一座可以开采数十年的金山的诱惑,罗杰依然保持着足够的冷静。

    “我会认真考虑。”

    大卫-劳伦斯明显表现出了心动,但却没有立即答应下来。

    这可不是什么小事,无论是谁,都会慎重考虑。

    哦,崔佛-菲利普大概不会,他只会先抢了再说,如果有人反抗,就全部杀光。

    好在这个疯子并不存在于这个世界。

    “不用着急,如果我猜的不错,我们起码还有几年的时间。”

    罗杰举起酒瓶,开口道:“希望能得到一个好消息。”

    “我也是。”

    大卫-劳伦斯拿起酒瓶和罗杰碰了一下,转移话题道:“你们的新专辑,什么时候开始录音?”

    “【红皇后】,恢复监控系统,解除门禁。”

    罗杰对着空气喊了一句,才对大卫-劳伦斯回话道:“大概下周就进入录音阶段,发行的话,要到夏天了。”

第389章 工会备案项目

    《阿瓦隆幻想曲》拖的时间似乎有些长。

    这项计划从2002年九月底就开始立项,并且对外公开,但直到2003年三月,才被推进了北美的线下市场。

    依照这个年代的主流模式,以cd唱片为例,大多采取cd-r音轨刻录,这种模式下,一张标准的cd光盘可以刻录大约74-80分钟左右(注:也有一种说法是50分钟)的音轨,而不是按照多少mb的容量来计算。

    后者通常来说容量比cd-r音轨高出不少,可以在一张光盘内塞进去大约700mb的mp3音频文件,但机械式cd播放器却无法读取这种格式的数据,只能在拥有光驱的设备上听,比如电脑。

    总之,无论选择哪一种,一张cd光盘显然是不够的。

    不过在几支乐队讨论之后,并没有将这张专辑如前世那般分成上下两部,而是干脆在一套唱片中塞进两张cd,然后给它定一个高价:39.99美元,全北美统一零售价。

    这个价格相当于两张到三张普通专辑,如果去买便宜点的迷你专辑,至少也够买四张。

    为了避免给歌迷们留下“吃相太难看”的印象,mad唱片所采取的主要宣传口号之一,就是“长达120分钟的金属史诗。”

    后半句不是重点,前半句才是。

    直接告诉歌迷们:你们看,这张专辑长度相当于三四张普通专辑,卖贵一点不过分吧?

    对于这个价格,大多数经济状况不怎么好的歌迷都怨念深重,然后一咬牙,我买还不行吗?!

    北美的底层平民可不像外界想象得那么有钱。

    确实,北美几乎所有人都有车有房,但同样的,几乎所有人都背负着沉重的贷款压力,不比不可描述国度的房贷轻松多少,甚至犹有过之。

    对于中低收入群体而言,以家庭为单位,每年能够投入到“娱乐”方面的开支是有限的,在这一张专辑上多花40美元,就意味着一家人要少去一次电影院,或者原本计划好周末带孩子去公园游玩的计划要被迫取消。

    根据mad唱片调查部门的反馈,确实有一小部分歌迷,因为价格的原因,放弃购买这张专辑。

    不过对于这部分歌迷,mad唱片也没有放弃。

    无论在哪一个国家,穷人才是唱片业消费的主力群体,越穷的人,反而越舍得在购买专辑上花钱。

    因为他们消费不起那些富人阶层的娱乐方式,一场派对就花掉几十万美元?这对中低收入群体来说是不可想象的,他们只能选择相对廉价的音乐、电影以及电子游戏。

    40美元的完整专辑买不起?

    没关系,数字唱片了解一下?一首正版歌曲下载只要0.99美元,整张专辑二十三首歌打包,还有一个小幅度的折扣,只需要19.99美元!

    在如今这个年代,绝大多数唱片公司和明星的选择,都是在实体唱片上架一段时间之后,再开放正版数字唱片的付费下载。

    这样做的好处很明显,数字唱片的销量不会对实体唱片造成太大的冲击,可以收益最大化。

    愿意为了少花点钱,去等上几个月的歌迷,其中的绝大多数人本来也就不会掏钱购买实体唱片。

    乐队的大多数专辑也同样采取类似的策略,比如去年夏天发行的《波西米亚狂想曲》和《大卫-鲍伊》,就是在格莱美结束之后,才卖出了数字唱片的授权。

    但《阿瓦隆幻想曲》却是一个例外。

    在金属乐的歌迷群体中,起码有百分之三十左右的人,是不会愿意花费四十美元,去购买一张cd的。

    这又不是具备收藏价值的黑胶唱片,只是廉价的平装版cd!

    因此,早早开放数字唱片的付费下载,反而更加有助于提高这张专辑的口碑。

    利润上的损失也不会太大,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当然,收听数字唱片所需要的mp3播放器,或者pod、带有mp3功能的音乐手机等等,这些因素就被mad唱片无视掉了。

    我们为买不起实体唱片的歌迷推出了更加廉价的选择,至于买不买,那就不关我们的事了。

    不过,大部分会对几十美元斤斤计较的穷人群体,都不会介意花不到一百美元的价格,去购买一台低配的数字唱片播放器。

    一台pod的售价高达近四百美元,但这并不是唯一的选择,质量差一些,但售价便宜得多的产品,在北美的市场上也并不少见。

    虽然音质差了点,但是便宜啊!

    一张专辑就能省下二十美元,买上几张专辑,播放器的钱就省出来了。

    几家数字唱片的渠道商依然在不断砸钱抢占市场,在分出个胜负之前,mad唱片不会偏向任何一方。

    所有渠道,我全部要上。

    至于歌迷选择哪一家,那就看你们自己的本事。

    平心而论,绝大多数唱片公司,都希望数字唱片渠道之争永远不要结束。

    否则,若是一家独大,内容为王的时代就会过去,变成渠道商拥有制定规则的权利,这对唱片业,或者说唱片公司的发展是很不利的。

    这是纯粹的利益之争,不涉及任何私人恩怨。

    扯远了……

    在经历了数次跳票之后,歌迷们对《阿瓦隆幻想曲》的期待值早已达到了最高点。

    虽然这并非有意为之,但却正好契合了饥饿营销的模式,将潜在消费者们的“饥饿感”培养到了极致。

    新鲜上市的专辑,就好像摆在自助餐架上的美食,让人忍不住大快朵颐。

    又赶上格莱美的热度渐渐散去,热卖的《阿瓦隆幻想曲》理所当然地占据了娱乐新闻的重要版面。

    各种好评、差评纷纷出现在各大媒体上,当然,在mad唱片砸下大笔的公关费用之后,绝大多数的乐评家,尤其是专注于摇滚乐的乐评家,都给出了正面的评价。

    即使是差评,也是出于立场的需要,而不是真的有多差劲。

    在这个年代,撰写评论是一种谋生的职业,而不是什么“指导性的艺术”,在金钱的面前,没有什么评论家是不能被收买的。

    乐评人如此,影评人如此,就算将范围扩大到所有以“评论”为职业的群体中,也同样如此。

    史蒂文-蒙哥马利在收下了一张价值75万美元的支票之后,再次提笔,在自己的专栏为《阿瓦隆幻想曲》写下了一篇长评。

    文末的总结一针见血地表达了这位普利策奖获得者的观点:“尽管风格上稍显杂乱,但仍不失为一部经典之作,融合了力量、旋律、速度的金属乐,正如这张专辑的名字一样,这是一部金属乐的史诗幻想歌剧。9.5分(满分十分)。”

    《乐坛快讯》周刊则以《阿瓦隆幻想曲》为中心,制作了一期专题。

    该周刊统计了177位对《阿瓦隆幻想曲》做出评价的职业乐评人的观点,最终的结果一目了然。

    159篇好评,8篇差评,好评率百分之八十九点八。

    在这177位职业乐评人中,有152人对该专辑做出了打分,换算成百分制,平均高达93分。

    著名的数字音乐平台spotify上,《阿瓦隆幻想曲》上架仅仅两周,就取得了170多万的付费下载量。

    可惜的是,如今这个年代,无论是《公告牌》还是其它销量榜单,都不计算数字唱片的付费下载,唱片业协会的认证销量也不会将数字销量统计在内。

    所以,在最新一期的《公告牌》榜单上,《阿瓦隆幻想曲》只排在专辑榜的第四位。

    考虑到前三名的专辑都没有选择在实体唱片销售的高峰期开启数字唱片的付费下载,实际上在这个春天,《阿瓦隆幻想曲》的销量应该是全北美的第一。

    除了惊人的销量之外,spotify上的评论也几乎是清一色的好评。

    尽管歌迷们对于这张专辑接连不断的跳票颇有怨言,但在听到它的第一时间,就将那点不快抛之脑后,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之言。

    不过外界的这些赞美,丝毫没有影响到乐队。

    在结束了第一阶段的宣传之后,乐队就集中到了罗杰-克里斯蒂安庄园的录音室里,开始《所罗门之钥》和《阿玛拉》两张专辑的录音。

    这两张专辑虽然是一起出,但实质上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除了前者属于《摇滚圣经》系列之外,最大的区别在于,《阿玛拉》是在唱片业协会备案的工会项目。

    在去年和二十世纪娱乐的解约事件中,唱片业协会帮了乐队很大的忙,这个人情必然是要还的。

    拿出一张专辑的部分利润,做一件工会备案项目,就是一个非常合理的选择。

    去年的《大卫-鲍伊》就已经是公会备案项目了,但是一张专辑显然不足以满足唱片业协会的胃口。

    当初出手帮助乐队的唱片业协会理事,名为费迪南德的中年人如今希望更进一步,去竞争一个高层的位置。

    哪怕仅仅只是出于在圈子里名声上的考虑,乐队也必须要给对方应有的回报。

    乐坛内明星之间的合作不像好莱坞那么广泛,但单打独斗那一套也是行不通的。

    留下一个有恩必报的好名声,对乐队未来的发展非常有利。

    而且,人情债是最难还的,如果只是付出一小部分利益就能还掉一个人情,这对乐队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

    简单地沟通过后,《阿玛拉》专辑就被确定为工会备案项目,功劳算在费迪南德的头上,这将会是他更进一步的资本之一。

    通常而言,唱片业协会在工会备案项目中会抽取百分之三点五左右的抽成,这是针对大多数普通艺人的比例,对于顶级明星而言,自然会有不一样的待遇。

    费迪南德给出的抽成比例,是协会内规定的最低数字,百分之二,而且不是全收入分成,仅仅只从“乐队收入”中抽取。

    这样一来,操作的余地就很充裕了,采用做账的手段减少乐队明面上的收入,这并非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在大卫-劳伦斯之前投资的《大卫-鲍伊》专辑上,乐队就考虑过这种方式。

    当然,考虑到唱片业协会不是对这个行业一无所知的外人,有些事做起来也不能太过分,必须在游戏规则允许的范畴之内去玩。

    结合乐坛过往的惯例,一系列操作下来,最终实际“上缴”给唱片业协会的抽成比例应该是百分之一点五左右。

    而且这不会是最后一张要给工会“交保护费”的专辑,根据乐队和费迪南德理事之间的约定,未来至少还会有三张专辑,成为工会备案项目,抽成比例和操作模式和《阿玛拉》保持一致。

    加上《大卫-鲍伊》和《阿玛拉》,一共五个工会备案项目,加起来大约要付出千万美元级别的利润。

    同样是在二十世纪娱乐的解约事件中出手相助,相较于几十首歌就能打发掉的华纳和环球,唱片业协会的胃口无疑要大得多。

    当然,这也和两者的性质有关。

    华纳和环球要的是市场占有率,而唱片业协会则除了钱什么都不要。

    只认绿油油的美元。

    这也难怪,很多巨星都不会去给唱片业协会好脸色,在成名之后,迫不及待地和工会划清界限的巨星也不在少数。

    相较于好莱坞的工会们,乐坛的几大工会吃相未免太过难看了些。

    “只要钱的家伙是最容易打发的。”

    罗杰一边听着刚刚录完的录音,一边对身旁的蒂娜-林说道:“唱片业协会的价值,值得在他们身上投资上千万美元。他们的名声虽然很差,但是在乐坛内的影响力仅次于五大。”

    “您不用跟我说这些的。”

    蒂娜-林面无表情,再次确认了一遍之前的问题:“费迪南德理事的约会,要我帮您推掉吗?”

    “乔治,准备一下,我们重新录一遍这段。”

    罗杰对录音师喊了一句,转头看向蒂娜-林,问道:“西奥多最近在忙什么?”

    蒂娜-林开口道:“天天往mad唱片跑,据我所知,好像和《阿瓦隆幻想曲》的宣传有关。”

    “我和费迪南德没什么好谈的了。”

    罗杰摇了摇头,站起身,推开录音室的门,回头对蒂娜-林吩咐道:“让西奥多去见他吧,如果没什么特别的事情,就不用向我汇报了。”

第390章 重金属的误区

    重金属摇滚,作为最早的摇滚乐之一,实际上在很多人的认知中有一个误区。

    认为它很“重口味”。

    在西方传统的摇滚乐分类中,是没有“重金属(heavy-metal)”这个分类的。

    在七八十年代的时候,传统意义上的重金属摇滚,实际上是被划分在“硬摇滚(hard-rock)”这一类别中。

    至于重金属这个名称,事实上是起源于亚洲。

    八十年代,随着一系列不可描述的政.治环境改变,枪炮与玫瑰、黑色安息日等等,这些顶级乐队的作品得以进入太平洋对岸的市场,并在极少数歌迷群体中迅速流行起来。

    以做梦、轮回、超载等乐队为代表的不可描述国度摇滚,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在那个年代,这种音乐对于太平洋对岸的大多数歌迷来说,无疑是相当重口味的。

    再加上当时的歌迷们对摇滚乐一知半解,听到摇滚中有一个“金属乐”的分支,就以为金属乐就是摇滚,因而就有了重金属这个名字。

    发展到后来,许多人开始认为重金属和硬摇滚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类别,甚至催生出了heavy-metal这个单词的诞生。

    以八十年代的审美来看,重金属摇滚对太平洋对岸的歌迷们来说,确实非常重口味。

    强烈失真的吉他音色,暴躁而撕裂的旋律,主唱低沉嘶哑的嗓音……

    这对当时听着谭咏麟、邓丽君、费玉清、罗大佑等歌手长大的歌迷们来说,可能会觉得重金属摇滚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重口味的音乐。

    但事实上,在所有的摇滚类型中,重金属实际上是偏“清淡”的一类。

    若是按照今天的审美,想必不会有太多人觉得重金属真的很“重”。

    不提死亡金属、碾核这种极端的摇滚类型,就连年轻人最喜欢的电音,都比它重多了。

    重金属摇滚中有不少诸如《欢迎来到丛林》这样【略显】暴躁的音乐,但是也不乏《变革之风()》这种很有小清新感觉的单曲,甚至当做民谣来听,都没有任何的问题。

    不过在《阿玛拉》专辑中,相较而言,唯一一首较为柔和的,也就是这首《变革之风》了。

    其它的九首歌,单纯以重金属摇滚的标准而言,都属于相对偏暴躁、嘈杂的类型。

    当然,这仅仅是以“重金属摇滚”的标准来评判的。

    若是和万恶的碾核相比,这张专辑可以说是干净得不能再干净。

    为了给这张专辑增添足够的“轻柔风”,在录制《变革之风》的时候,安妮甚至放弃了平时惯用的电吉他,而是用上了一把木吉他。

    配乐中的键盘,也被贾森换成了一架钢琴。

    在不影响成曲质量的前提下,罗杰并不反对其它队友根据自己的理解,对歌曲做出适当的调整或者改动。

    经典之所以是经典,除了作品本身足够出色之外,如何完美地体现出乐队众人对歌曲的理解,反而是更为重要的一点。

    若非如此,也不会有那么多翻唱超越原唱的事情发生了。

    事实上,这反而更有助于保持专辑整体风格上的一致性。

    若是全部照搬原版,不需要具备多么高的音乐素养,任何一个听歌多一点的人都能察觉出来,这压根不可能是同一支乐队的作品。

    对于那些大名鼎鼎的顶级乐队,哪怕去掉主唱的人声,你也能准确地分辨出来是谁的作品。

    一支乐队的标签会有很多,主唱只是其中较为突出的一个点,而不是全部。

    吉他手惯用的riff和效果器,贝斯音线前置还是后置,鼓的节奏……

    这些都是在曲谱之外,真正构成一支乐队的关键所在。

    而不仅仅只是体现在五线谱,或者主唱声音的辨识度上。

    就好像乐队过去的所有作品一样。

    歌词、曲谱或许是照抄,但做出来的音乐,却不是空中铁匠、ac/dc、枪炮与玫瑰的作品。

    而是属于darkness乐队,属于罗杰、安妮、理查森三人,带有强烈个人印记的作品。

    无论是主唱的嗓音,还是乐器的音色、演奏的手法,都和原版有着很明显的区别。

    脑海中数千首前世经典作品,只是让罗杰有一条通向成功的路,而不是直接将罗杰送上巅峰。

    单纯只是模仿,别说一线,能够达到二线的门槛,已经算是极为出色的成绩了。

    …………

    和过去的任何一张专辑一样,《阿玛拉》在录制的过程中,众人的进度并不完全一致。

    甚至录音的顺序都是不一样的。

    安妮最先开始录的是吉他旋律相对简单且舒缓的《变革之风》,以求尽快恢复状态。

    虽然休息的时间不长,但几周没摸吉他,肯定多少会有一些生疏,如果一上来就录《一》这样强调吉他solo的高难度歌曲,说力不从心倒是不至于,但必然会拖慢进度。

    而罗杰的第一首歌,则选择了ac/dc乐队的《地狱高速()》。

    钢铁侠托尼-史塔克最爱的单曲之一。

    单从技术性的角度来讲,这首歌并不复杂,甚至可以说有些过于简单了。

    许多人甚至会产生一种“我上我也行”的感觉。

    但事实上……

    不去探讨那些技术性和艺术性的问题,仅仅只看它的火爆程度就知道了。

    纵观整个重金属摇滚的历史,能够和《地狱高速》相提并论的作品,永远只是有数的那么几首。

    若是真的像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怎么可能在几十年的时间里,依然没有人模仿出来?

    说起来,这首歌还有一个有趣的梗。

    ac/dc:。

    齐柏林飞艇:。

    黑色安息日:。

    齐柏林飞艇到底是不是重金属乐队尚且存在争议,罗杰在制订《摇滚圣经》系列计划的时候,也是将他们的作品归类到了布鲁斯摇滚(蓝调摇滚)中。

    但若是硬要说齐柏林飞艇是一支重金属乐队,问题似乎也不是很大。

    好歹有个重金属三大鼻祖的名头在,尽管他们的作品几乎没什么金属味。

    如果这样算的话,三支顶尖的重金属摇滚乐队,似乎可以说是以天堂和地狱为主题,来了一场“隔空竞赛”。

    以天堂和地狱为主题的摇滚歌曲很多,多到没有人能够数得清究竟有多少。

    但能够出色到成为一支顶级乐队代表作,又如此直白地写进歌名里的,也就这三首了。

    除了早已录完,但要等到《摇滚圣经》系列即将完结时才会发行的《天堂的阶梯()》之外,另外两首,都在《所罗门之钥》专辑中。

    这两首歌,也是《重金属圣经》的绝对核心,还要再加上一首metallica的《一(one)》。

    metallica这个名字,一度就是北美金属摇滚的代表,从他们的乐队译名就可以看出来:重金属乐队、金属乐队、金属之王乐队。

    严格来讲,metallica的主要风格应该算是介于重金属和激流金属之间,还要再加上一点速度金属的属性。

    不过,作为七十年代北美最具代表性的摇滚乐队,将其归入重金属乐队当中,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毕竟在那个年代,人们还不知道什么叫做激流金属,thrash-metal这个概念,也是从metallica出现之后,才被人们所定义。

    不过,和其它激流金属乐队不同的是,很少有敲击乐队会像metallica这样重视吉他,在歌曲中大量使用大段的吉他solo。

    这也是他们更像重金属乐队,而不是激流乐队的主要原因。

    这支乐队的成就没有必要多说,历史上最伟大的重金属摇滚乐队之一,激流金属的创始者,就足以说明他们的伟大。

    在1991年莫斯科郊外的摇滚音乐节上,三支乐队吸引了共计超过两百万名歌迷,其中就有一支乐队叫做metallica。

    提到metallica,有一首歌是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那就是《一》。

    这首歌几乎一度成为metallica的标志性符号,将乐队碰上神坛的同时,也让metallica乐队从这首歌发行之初,就再也无法走出它的阴影。

    在《一》之前,3/4拍是摇滚乐中很少使用的节拍,但在这首歌中,3/4节拍却被metallica使用到了极致,几可称之为艺术。

    无论你是否喜欢重金属,无论你是否喜欢摇滚乐。

    只要听过一遍,一定会爱上它。

    当然,吉他solo出色的,并不仅仅只有这一首。

    重金属摇滚的一大特点,本就是喜欢使用大段大段的吉他solo,如《阿玛拉》专辑中的《我亲爱的孩子('.mine)》、《消失在黑暗中()》等等,都有不逊色于《一》的、华丽到极致的吉他solo。

    某种程度上来说,在《阿玛拉》和《所罗门之钥》这两张专辑中,安妮的发挥,甚至比罗杰这个主唱还要重要得多。

    话说回来,罗杰在乐队里的核心地位,最大的依仗本来也不是主唱的位置,而是能够源源不断拿出出色的作品。

    以三人之间的关系,也完全没有必要为“被抢去风头”这种莫名其妙的事情而担忧。

    至于理查森……

    这个胖子就和任何一支乐队的鼓手一样,功成名就、家财万贯、身边美女如云。

    但没有人知道他是谁。

    这当然是个夸张的说法,但在乐队的三人当中,胖子的知名度确实是最低的,这还是在胖子经常在媒体上高调地刷脸熟的情况下。

    若是换一个低调的鼓手,恐怕真的没几个人知道他是谁了。

    想起没有存在感的胖子,罗杰突然想起了前世一个很有趣的梗。

    所有乐队的鼓手,他们的隐身能力,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可以算是一种超能力了。

    比如说酷玩乐队(coldplay)的鼓手,他除了音乐之外,还客串过《权利的游戏》红色婚礼那一集,但哪怕是coldplay乐队的粉丝,十个人中,起码也有七八个人压根没意识到,在婚礼上敲鼓的那个家伙,就是酷玩乐队的鼓手。

    甚至于,在拍摄的时候,有一个群众演员问威尔-钱丕恩(酷玩的鼓手),“你是全职群众演员吗?”

    威尔-钱丕恩回答道:“不,我是搞音乐的。”

    群众演员:“那你有什么我可能听过的作品吗?”

    威尔-钱丕恩:“???”

    (注:酷玩确实有很多黑粉,但是他们的作品在欧美流行度很高,几乎是个人都听过。)

    至于贝斯手……

    咳,咳,让我们跳过这个让人悲伤的话题。

    事实上,乐队曾对乐队的粉丝做过多次调查,结果显示,罗杰的个人粉丝是最多的,但几乎全部是因为主唱和创作者的身份而喜欢上罗杰,而不是贝斯。

    哪怕罗杰再怎么为手中的琴刷存在感,粉丝们更感兴趣的,依然是罗杰的外表、身材、以及嗓音。

    其次是安妮,这个问题少女具备一切吸粉的条件,出众的外表,张扬的个性,让人眼花缭乱的吉他技术,以及乐队中“第二重要”的位置。

    当然,这个第二重要,是指对乐队一知半解的人眼中的。

    鼓手隐身、贝斯手压根不存在,所有的光芒都聚焦在主唱和吉他手身上,这几乎是摇滚乐的普遍情况。

    像flea那种光芒压过所有人的贝斯手,只是个例中的个例。

    但若是真正组建过乐队,就会知道,一个人在乐队中的地位,和他的位置无关,只看对乐队贡献的大小。

    摇滚和流行音乐最大的区别在于,摇滚是团队合作的产物,每一个人都同样重要,谁也离不开谁。

    假如艾克索-罗斯、安格斯-扬、罗杰-泰勒和罗格-沃特斯组建一支乐队,或许也会是一支顶级乐队,但却绝对不会是另一支枪炮与玫瑰、ac/dc、queen、或者平克-佛洛依德。

    至于胖子,这家伙的个人粉丝在乐队粉丝中的比例,已经从几年前的接近四分之一,降低到了不足五分之一。

    不过有趣的是,调查结果显示,胖子的粉丝,反而是最死忠、最硬核的那一批。

    无论是粉丝黏性,还是消费能力,都远远超出平均水准。

    毕竟,胖子的粉丝大多自己就喜欢敲鼓,这东西可不便宜,玩得起的,家境多半差不到哪去。

    这也是为什么圈内人总说鼓手有多么重要,他们的存在感确实不高,但能够为乐队带来的帮助,却是显而易见的。

    尽管所有的明星都喜欢说自己不在乎粉丝有没有钱,肯不肯为自己花钱,但私底下,谁都喜欢消费能力更强的粉丝。

    说到底,明星归根结底也是一种生意,做生意的人,当然更喜欢出手大方的豪客。

第391章 英国重金属新浪潮

    “你没法问他,这一切意味着什么。他从来就不曾与你同在,上帝从来不曾与你同在……”

    录音室里,罗杰正在卖力的唱着,耳机中突然传来一声“cut!”,把罗杰吓了一跳。

    转头看过去,视线正好对上录音师带着歉意的表情。

    “凯文,这里是录音室,不是片场!能不能不要用那个好莱坞的玩意?!”

    罗杰没好气地对着麦克风吐槽了一句。

    这个名叫凯文的录音师是迭戈团队的新成员,在十几年前,曾经是一位很有名的录音师,后来转行去好莱坞做了导演。

    凯文在好莱坞打拼了十几年,执导过近十部电影,大多数是几百万美元的小制作,但也有两部对外宣称的成本高达两三千万美元的中等制作,倒也算是混得风生水起。

    只不过,在两年前,这位导演搞砸了一部投资高达两亿美元的超级大制作,然后就再也找不到任何和电影有关的工作,只能无奈回到乐坛,继续当一名收入微薄的录音师。

    这个收入微薄,是和导演相比的,事实上,绝大多数专业录音师的收入都要超过普通中产阶级。

    当然,哪怕是金牌录音师,收入也和能够执导好莱坞主流商业电影的导演完全不在一个位面上。

    独立电影圈确实有惨到饭都吃不上的导演,但一旦进入到主流商业电影的圈子,片酬七位数以上是很轻松的事情。

    罗杰曾在一次闲聊中,听凯文抱怨过,以他的履历,哪怕让一部超级大制作扑到马里亚纳海沟去,也不至于彻底被好莱坞各大制片公司拉进黑名单里。

    哪怕是圈外人都知道,在好莱坞高成本的商业电影里,几乎全部都是制片人中心制,导演对一部电影成败的影响甚至还没有主要演员大。

    会造成这个结果,仅仅只因为凯文来自墨西哥。

    如果换成一个纯粹的白人导演,或许不会再得到一线制作的机会,但最起码还能在低成本小制作中拿起导演筒。

    这就是北美,很现实,也很讽刺。

    无论反种族歧视的口号喊得再怎么响,肤色依然能够决定很多东西。

    白人导演连续搞砸三部一线大制作都能继续找到工作,黑人导演最少也会有第二次机会。

    但除了这两者之外的其它有色人种,失败一次就等于彻底告别这个圈子。

    “抱歉,拍电影习惯了。我会尽快调整好状态。”

    凯文挠了挠头,又说道:“罗杰,你刚才那一段,颤音太重了,这样听起来会很奇怪。控制一下你的气息,转音的时候不要刻意带出颤音。”

    说完,凯文按下了播放键,让罗杰听了一遍自己刚才的表现。

    “确实是这样。”

    罗杰点了点头,隔着玻璃,对凯文做了个手势:“重新再来一遍。”

    “你没法问他,这一切意味着什么。他从来就不曾与你同在,上帝从来不曾与你同在……”

    …………

    这首《上帝从未与你同在(god.was.)》,是七十年代英国金属复兴时代最伟大的乐队,摩托头(motorhead)的作品。

    这支乐队也叫摩托党,很有黑帮味道的一个名字。

    成员的标志性装束,也是一身黑色皮衣,像极了帮派分子,就差骑上一辆哈雷。

    不过考虑到这支乐队来自英国,大概不会喜欢北美的标志性机车。

    另外,摩托头的主唱和罗杰很像某种程度上他是主唱的同时,也兼任乐队的贝斯手。

    不过外表就差得很远了,莱米-凯尔斯密特的外表是出了名的丑。

    如果说右半张脸还算能看的话,另半边就……大概丑到不用做鬼脸就能吓哭小朋友的那种程度。

    不过,虽然人丑,但莱米-凯尔斯密特和他的乐队,在金属乐上的造诣却是有目共睹的。

    摩托头出过的专辑数量不算多(不算live专),尤其是进入到九十年代之后,不是在巡演,就是在去巡演的路上,压根没怎么进过录音室。

    不过,只要说起英国重金属新浪潮运动,摩托头这支乐队是一定绕不开的。

    七十年代末期,英国最为重要的三支重金属乐队,齐柏林飞艇、深紫乐队和黑色安息日,前两者彻底脱离了重金属,分别去玩起了布鲁斯摇滚和另类摇滚。

    而黑色安息日也在邪典的路上一去不回头,再也没有碰过传统的“重金属”。

    再加上当时以性手枪为代表的朋克浪潮崛起,这几乎让英国的重金属摇滚彻底死亡,因为除了齐柏林飞艇、深紫乐队和黑色安息日之外,没有人扛得起这面大旗。

    不过很快,就有一批新的乐队,接过了前辈手中的旗帜,再一次让英国重金属复兴。

    其中有两支乐队,分别叫做摩托头和铁娘子()。

    当然,威豹乐队(def.leppard)也很重要,不过这支乐队后来很快就沉寂了下去,只能算是昙花一现,远远没有摩托头和铁娘子那么坚挺。

    两支乐队最大的不同在于,摩托头更重视巡演,而铁娘子则更喜欢把时间花在录音室里,不断地推出新的专辑。

    某种程度上来说,罗杰的乐队更像是后者。

    不过有趣的是,单论专辑总数,摩托头反而比铁娘子出的专辑更多。

    因为他们的live专辑实在是太多了,哪怕一次巡演只出一张live专辑,几十年下来,那数量也会很吓人。

    对于很多人来说,出live专辑是一个相当省事的做法。

    不需要花多少时间,把live现场的片段剪接一下,就能拼凑出一张专辑来。

    这种工作,甚至不需要多么出色的专业能力。

    反正购买live专辑的粉丝对音质也不可能会有太高的要求。

    事实上,几乎所有的乐坛明星都是这么做的。

    虽然live专辑的销量从来都不会高到哪去,只有喜欢收藏的歌迷会买,几十万张就算卖得很好了,但是,反正也没什么成本,少赚总比没有的强。

    就好像乐队前两几年的联合巡演和【燃烧&信仰 tour】,两份live专辑虽然没卖出多少,但也给乐队带来了一百多万美元的分红。

    扯远了……

    若是仔细去研究摇滚音乐的发展历史,英国重金属新浪潮,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时期。

    从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中期,这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出现了许多非常出色的乐队。

    当然,更多的乐队仅仅只是昙花一现,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但在这段时期里冒出头,又经过了时间的考验的,几乎全部都是摇滚乐历史上大名鼎鼎的那一批顶级乐队。

    例如摩托头和铁娘子。

    事实上,还有不少成立更早的乐队,也是在这段时期才真正打响了自己的名声。

    例如犹大圣徒(),彩虹乐队(rainbow),虎皮鹦鹉乐队(budgie,不知道翻译的对不对,这个乐队不太熟悉,只听过几首歌)等等。

    齐柏林飞艇、深紫乐队和黑色安息日的“离开”几乎杀死了英国重金属摇滚,但却也真正让那些被压制的看不到未来的乐队们,第一次拥有了被世人所熟知的机会。

    这三支乐队可怕的统治力,即使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仅仅只从文献资料上,就能感受得到。

    在整个七十年代里,世界乐坛事实上是被四支乐队所统治。

    齐柏林飞艇、深紫乐队和黑色安息日“垄断”了整个重金属摇滚,而披头士则垄断了其它所有类型。

    直到他们解散的解散、退隐的退隐,流行乐坛才进入了百家争鸣的新时代。

    所以总是有人会说,在七十年代的唱片更好卖,因为当时全世界有一亿名会掏钱买正版唱片的人,货架上只有十支乐队或者歌手的唱片可供选择。

    到了二十一世纪,全世界有十亿人会为一张cd掏出美元或者其它什么纸币,但选择范围却增加到了一千个。

    市场大了十倍,竞争者则多了一百倍。

    顺带一提,在《滚石》杂志的这段评论中,七十年代的十个歌手或乐队是指猫王、小理查德、披头士、滚石乐队、深紫、黑色安息日、the.、大卫-鲍伊、鲍勃-迪伦、以及与猫王同一时代的摇滚天后蒂娜-特纳。

    既然这段评论是出自《滚石》杂志,只罗列摇滚乐队和摇滚歌手,似乎也不是什么值得奇怪的事情。

    至于为什么没有齐柏林飞艇……

    【几乎】所有出自《滚石》的各类排行榜单中,齐柏林飞艇乐队都会被忽略,或者最起码名次要下调一个大段位。

    就好像在摇滚类吉他手中,吉米-佩吉是不是第一尚且存在争议,但必然是公认的前三。

    而《滚石》将他放在了第十几位。

    众所周知,齐柏林飞艇乐队和《滚石》之间的恩怨,简直可以写出一本篇幅长达千万字的长篇小说。

    如果翻拍成电视剧,长度肯定会超过《老友记》。

    咳,咳……

    又扯远了……

    回到这首歌本身。

    这首《上帝从未与你同在》,如果早个几十年,罗杰根本不敢拿出来发行。

    二战之后的那个时期,北美的天主教势力,甚至要比欧洲大本营还要强。

    不过现在嘛……

    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除了南方少数几个保守州以外,在东西两海岸,以及整个北方,天主教的势力一年不如一年。

    哪怕是犹他州这样的绝对保守州,年轻人也不怎么买天主教的账。

    当然,不管怎么说,基督系教派始终是北美第一大宗教信仰,接近八成的成年人都是基督教徒(2001年数据79.8%),这种庞然大物,能不招惹还是不要招惹的好。

    让罗杰敢于把《上帝从未与你同在》这种就差把“干掉天主教”写到歌名里的歌放在《摇滚圣经》系列最重要的一部之中,还是因为许多前辈们已经证实了一点。

    在这个年代,几乎所有的信徒都是口头上的信徒,或许饭前会祈祷,或许周末会去教堂做礼拜,但也就仅此而已了。

    真要让他们为自己的“信仰”做点什么,哪怕仅仅只是捐献五十美元,也没几个人愿意。

    尤其是年青一代,更是压根不把上帝放在眼里,他们只在乎一样东西是不是足够酷、足够有趣,如果答案是“是”,他们就会爱上它。

    若非如此,前世那些动不动就喊着要艹翻上帝的金属之王、麦格戴斯等乐队,也不会活得好好的。

    事实上,在许多年轻人心里,这种行为反而会让他们觉得“哇,这太酷了!”

    这部分人,正是和摇滚乐迷重合度最高的一个群体。

    明星本质上和任何商品都一样,都要找准自己的定位。

    迎合目标受众的喜好,至于非潜在受众,谁会去管他们的想法?

    举个不那么恰当的例子。

    一家牛排餐厅,只需要考虑怎么样把牛排做得好吃。

    因为会来这里的客人,都是喜欢吃这玩意,至少也不会排斥它。

    至于素食主义者的想法……如果不是因为法律不允许,或许绝大多数主打肉食的餐厅都会在门口挂上“素食主义者禁止入内”的标示。

    《所罗门之钥》中的《上帝从未与你同在》也是一样。

    这是写给非基督徒听的音乐。

    如果你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那么它不适合你,或许你该去听听【闪现】乐队的歌,他们唱的是最纯正的福音摇滚,每一个标点符号都在赞美耶和华。

    罗杰胡思乱想着,一个不小心,又给吉姆的乐队想到了一个广告词。

    “那家伙前阵子好像找我邀歌来着。”

    罗杰摸了摸下巴,自言自语道:“要不要把这个广告一起卖给他?”

    反正虔诚的基督徒肯定不会购买《所罗门之钥》,这部分人本来就不是《摇滚圣经》系列的潜在受众。

    而吉姆的【闪现】乐队,他们的福音摇滚风格,却正好很契合这部分人的口味。

    反正都是朋友,有资源当然是要共享。

    考虑了片刻,罗杰跟凯文打了个招呼,暂时中断了录音,掏出手机,拨通吉姆的电话。

    “嘿,伙计,是我。”

    “歌?当然有,让人找我的经纪人去谈就好了,我想跟你说的是另外一件事。有没有兴趣在宣传上合作一次?”

    “不是《阿瓦隆幻想曲》,是新专辑。”

第392章 不能两个都出吗?

    刚刚从录音室走出来,安妮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门口等着了,手上还拿着一卷录音带。

    “有事?”

    罗杰指了指安妮手中的录音带。

    “那首《梦想()》,我有些特别的想法,多录了一个新的版本,你听一下看看。”

    安妮开门见山地说出自己的来意,将录音带递到罗杰手中,话题一转,又说道:“这件事明天再说,我约了几个好莱坞的演员开派对,要不要一起?我想她们会很欢迎你的。”

    自从来到洛杉矶之后,原本就是个派对狂人的安妮,愈发地肆无忌惮了起来,各种各样的派对几乎就没断过。

    好莱坞就在天使之城,自然不会缺乏各种各样的美女和明星。

    那些顶级明星或许不在乎,但以安妮的身份,对那些地位一般的小明星,诱惑力还是很大的。

    鬼知道这个家伙是怎么做到夜夜笙歌,第二天一大早又能立刻活蹦乱跳地投入工作中的。

    看着某人每天换着新的妹子,而且一次还是好几个,罗杰简直嫉妒得想死。

    “你去吧,我就不去了。”

    罗杰摇了摇头:“那个不能提到名字的神兽最近有点……你懂的,总之我不能做任何越线的事。”

    “可怜的罗杰。”

    安妮装出一副心疼的模样,不过仅仅只维持了一秒,就哈哈大笑起来:“你现在的样子太有意思了!哈哈哈哈!”

    “你开心就好。”

    罗杰耸耸肩,转身朝楼上走去,背对着安妮挥了挥手:“这卷录音带,明天再谈。”

    …………

    安妮送来的这段录音,是《所罗门之钥》中排在第四首的歌,《梦想()》的吉他部分。

    和之前排练时的版本不同,安妮重新录制的这个版本,更加接近于空中铁匠(aerosmith)乐队的原版。

    一个更像是布鲁斯摇滚,而不是重金属摇滚的版本。

    这是撇开人声和其它乐器,单单只说吉他而做出的评判,事实上,空中铁匠早期的作品确实带有明显的布鲁斯摇滚的特点,但本质上还是一支重金属乐队。

    事实上,早期的摇滚音乐,无论是哪一种风格,或多或少地都带有很强的布鲁斯风格。

    毕竟,摇滚本身就是从布鲁斯音乐中发展出来的。

    那些五六十年代的摇滚作品,以现在的审美来看,几乎都更像是节奏布鲁斯和古典流行的结合,而不是摇滚。

    进入到七十年代以后,摇滚音乐的发展变得迅速了起来,但在七十年代前半段,依然没能摆脱布鲁斯的影响。

    作为一支七十年代初就成立的乐队,空中铁匠在早期的作品,带有布鲁斯音乐的风格,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并且随着乐队风格越来越成熟,布鲁斯音乐和重金属摇滚的融合,也让空中铁匠成为了北美有史以来最畅销的乐队之一。

    单以销量而论,空中铁匠以6650万北美总销量,位于乐坛历史第十四位。

    若是将范围缩小到“重金属/硬摇滚”领域,排在空中铁匠之前的,仅有一支ac/dc。

    就连metallica,都在空中铁匠之后。

    (ps:metallica的riaa认证总销量是6300万,差距很小。)

    销量并不总能说明一切,但很多情况下,乐坛的现状,就是销量决定一切。

    以歌迷的视角,这并不公平。

    但做决定的永远是资本,而资本,毫无疑问,追逐的必然是利益。

    咳……又扯远了。

    在这次选用的两首空中铁匠乐队的单曲,《梦想》和《阁楼里的玩具()》,这两首歌发行时间差了十几年,在这期间,空中铁匠乐队的风格也有很大的变化。

    前者的布鲁斯味道更浓,还没有从传统的布鲁斯摇滚中走出来。

    而被罗杰选入《阿玛拉》专辑的《阁楼里的玩具》,几乎就是最纯正的“现代版”重金属了。

    《阁楼里的玩具》不存在任何问题,《梦想》若是要照搬原版,虽然也有很大一部分重金属乐的成分,但事实上,原版更加适合被放进《布鲁斯圣经》中,而不是《重金属圣经》。

    为了适应专辑的风格,乐队在排练的时候,也做出了不少改变。

    这些改变大多源自于效果器、音色等方面,对曲谱本身的改动很小,只是极其细微的调整。

    不过,被安妮这么一改,又回到了原版的老路子上去。

    吉他变了,其它位置也必然要跟着调整,这么一调整下来,整首歌的味道就从重金属彻底地跳进了布鲁斯摇滚中去。

    要说这个改动不好,倒是不怎么准确。

    事实上,单论质量,有着先入为主的印象在,罗杰还是更喜欢空中铁匠乐队的原版。

    但关键是,偏向布鲁斯的版本,不适合这张《所罗门之钥》。

    第二天,和安妮谈起这件事的时候,安妮的反应很奇怪。

    “不可以两个版本都出吗?”

    某人顶着熊猫一样的黑眼圈,一脸“你是不是白痴”的表情。

    “两个都出……”

    罗杰摸着下巴,想了一会,却没有立刻做出决定,摆了摆手道:“先录了再说,至于要不要发行,我再考虑考虑。”

    到了乐队现在这个级别,许多事情都可以玩得随性一些。

    但随性并不代表不假思索,拍脑门就做决定。

    再怎么说,发行专辑也算得上是一件大事,多考虑几天,总是没错的。

    随后,罗杰又盯着安妮打量了一阵,有些犹豫地问道:“你确定你现在这个样子还能工作?要不休息一天?”

    这家伙昨天不知道跑到哪去开派对,单从这一对熊猫眼上来看,恐怕一晚上都没睡觉。

    而且玩得肯定很疯。

    罗杰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些很“特别”的画面,然后立刻感到一阵深深的嫉妒。

    身为一个男人,在泡妞这一点上,竟然被一个女人给比了下去,这简直……

    算了,还是忍了……

    “安啦,不就是熬夜嘛,早就习惯了。”

    安妮打了个哈欠,继续嘴硬道:“本小姐年轻,身体好,别说一晚上不睡,就是一个礼拜不睡,也能继续嗨。”

    罗杰正要说什么,安妮又开口了:“对了,晚上在比佛利山庄还有一场派对,有大概三四十个好莱坞的女明星,你确定不去玩玩?”

    “……”

    罗杰无语地看着安妮,都快变成太平洋对岸的国宝了,还想继续疯下去?

    两人大眼瞪小眼地对视了几秒钟,还是罗杰忍不住先开口了:“你去楼上睡一觉,休息好了再干活。还有,明天不要让我再看到你的黑眼圈,否则这两张专辑的分成你就别想要了。”

    听到这句话,安妮当场就炸毛了。

    罗杰眼见不妙,在安妮发作之前,赶紧溜进了录音室。

    或许是和安妮斗嘴了几句,心情比较愉悦的缘故,罗杰今天的录音状态非常出色。

    仅仅只是一个上午的时间,就搞定了包括《梦想》在内,三首歌的人声部分录制。

    当然,《梦想》只能算是小半首,另外一大半,昨天就已经搞定了。

    吃午饭的时候,罗杰正在考虑着下午是加一把劲,争取再多录两首歌,还是偷懒摸鱼,休息一下的时候,蒂娜-林传来了消息,大卫-劳伦斯带着妹妹米拉-劳伦斯,将要于下午前来罗杰-克里斯蒂安庄园拜访。

    “得,这下不用考虑了。”

    罗杰听完蒂娜-林的汇报,耸耸肩,端起酒杯,将杯中猩红色的液体一饮而尽:“蒂娜,去酒窖里帮我拿瓶好酒出来,下午我要招待重要的客人。”

    …………

    在一辆沿着太平洋高速公路行驶的轿车中,劳伦斯兄妹似乎发生了一点争执。

    “不就是一个摇滚明星吗?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和一个摇滚明星做朋友,家族的脸都要被你丢光了!”

    米拉-劳伦斯似乎很鄙视这些“摇滚明星”,对大卫-劳伦斯的举动,也没什么好的脸色。

    事实上,摇滚明星四个字,在北美从来都不是褒义词。

    这个职业从最初诞生到现在,都和各种各样的丑闻脱不开关系。

    如果说哪个明星群体最容易闹出吸.毒、酗酒、性.侵、乃至于任何你能想到的违背法律和违背道德的举动,毫无疑问,摇滚明星必然排在这个榜单的最前列。

    因此,无论摇滚音乐在底层平民中有多么火爆,许多自诩为上流社会的人,都对摇滚嗤之以鼻。

    不过,有人反对,自然也会有人喜欢。

    更何况,大卫-劳伦斯选择和罗杰三人以朋友的身份交往,并不是因为他是一名摇滚音乐的粉丝。

    而是在投资罗杰这个人。

    “你刚才说的【摇滚明星】,仅仅一张《大卫-鲍伊》专辑,就帮我赚了上千万美元。”

    大卫-劳伦斯竖起两根手指,继续说道:“《美国偶像》第一季,目前虽然是亏损,但是按照我的投资顾问的报告,第二季结束之前,前边亏出去的钱不但能够全部赚回来,而且还能有不少的盈利。哪怕不计算海外版权授权的收入,这部分数字,保守估计,也有三千万以上。”

    这番话让米拉-劳伦斯完全无法反驳,张了张嘴,过了好一阵,才有些气恼地别过脸去:“不过是三千万美元而已,你的姓氏可是劳伦斯!就算你没有继承权,在你名下的信托总价值也有十亿美元以上!”

    尽管这部分信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到了某个指定的年龄,才能自由支配,但也能算作是名下财产的一部分。

    最为重要的是,作为劳伦斯家族的后代,大卫-劳伦斯名下的这些信托,几乎全部都是现金和很容易套现的股票。

    这也是劳伦斯家族在超过一百年的时间里,不断扩大家族影响力的方式。

    给每一名直系后代一大笔资金,任由他们自由发挥。

    无论这些劳伦斯们在哪一个领域取得成功,提升的都是整个家族的势力。

    对一名拥有十位数身家的富豪来说,“区区”三千万美元的盈利,只相当于百分之三的财富增长,似乎也算不上特别大的喜事。

    “三千万美元确实不多。”

    大卫-劳伦斯点了点头,但很快就话题一转,说道:“但是这三千万美元,是我第一笔亲手赚到的钱,这成就感,可比三千万美元本身重要多了!”

    不等米拉-劳伦斯反驳,大卫又接着说道:“而且,这三千万美元,让我能够提前三年拿到信托的支配权。你也是学商的,不会不知道,三年的时间,在十亿美元的财富面前意味着什么。”

    时间就是金钱,这句从“地精时代”就开始流传的名言,一直到了今天,依然被各行各业的商人们奉为金科玉律。

    假如按照金融业较为常见的百分之六的年收益率来看,三年下来,十亿美元的财富,少说也会有两三亿美元的增长。

    这可不是什么小数目。

    这番话让米拉-劳伦斯完全没有反驳的余地,只好气鼓鼓地说道:“那是罗杰-克里斯蒂安的本事,又不是你的!”

    结果这番话,不但没有让大卫-劳伦斯不开心,反而是笑了起来:“想投资罗杰和他的乐队的人很多,为什么他选择了我?”

    米拉-劳伦斯正打算说“因为你要求的条件最低,出价最高。”

    但想了想,又将这句话憋了回去。

    平心而论,无论是《大卫-鲍伊》,还是《美国偶像》,这两个项目,罗杰完全没有必要引入外来的资金。

    虽然在这两笔投资中,最赚的是乐队,以及mad唱片,但作为最大投资方的大卫-劳伦斯,得到的利润也极为惊人。

    这种项目,可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能参与到投资当中去的。

    “快到了。”

    大卫-劳伦斯看了一眼这个从小就喜欢和自己较劲的妹妹,换上一副有些无奈的语气,说道:“米拉,我不管你心里对他们有什么想法,一会可别表现出来。我和罗杰要谈的这笔投资,对我来说很重要。”

    “明白,我又不是白痴。”

    米拉-劳伦斯轻哼了一声,打开手包,掏出一个小镜子,开始检查自己的妆容。

第393章 米拉也要加入?

    “欢迎,大卫。”

    罗杰朝大卫-劳伦斯打了个招呼,又看向旁边的米拉,笑着说道:“好久不见,劳伦斯小姐。”

    罗杰和大卫之间很熟,但和他的妹妹就没那么熟了,只是见过几次面,言语间相对也要谨慎一些。

    “叫我米拉就好。”

    米拉-劳伦斯的嘴角微微扯动了一下,看上去像是在微笑,但却笑得很是诡异,甚至有些渗人。

    很显然,米拉-劳伦斯不擅长控制自己的面部肌肉,以至于连“微笑”这个基本的表情,都无法做到正常人的水准。

    “好吧,米拉,你还是第一次来这里吧?”

    罗杰自动忽略了米拉-劳伦斯恐怖的可以直接拿去做恐怖片封面的笑脸,问道:“我和大卫打算喝点烈酒,你呢?来点咖啡或者果汁?”

    “嘿!我什么时候说要跟你喝酒了?!”

    大卫-劳伦斯发出了抗议,跟罗杰喝酒?那简直是找罪受!

    罗杰完全无视了大卫-劳伦斯的抗议,目光停留在米拉的身上。

    米拉-劳伦斯略微思考了片刻,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哥哥,轻声开口道:“听大卫说你们要庆祝《美国偶像》的成功,那么我也喝点带酒精的东西好了。太烈的我受不了,有香槟吗?”

    大多数香槟的度数还没有啤酒高,口感则要更好一些,比较受到女士们的青睐。

    一般需要喝酒的场合,优雅的淑女们总是会端起高脚杯,小口抿着香槟或是名贵的红酒。

    当然,也有像安妮那样,喜欢喝烈酒的女孩,不过像米拉-劳伦斯这样出身的人,即使有这种爱好,所谓的“身份”也不允许她们这么做。

    至少在非私下场合不会。

    “干型香槟可以吗?”

    罗杰询问了一句,见米拉-劳伦斯没有反对,对一旁的蒂娜-林招了招手。

    后者立即会意,离开了客厅。

    片刻之后,蒂娜-林带着两名侍者,端着两瓶酒返回。

    “这个香槟是前段时间发现的新牌子,价格稍微有些偏贵,不过我个人感觉比安邦内黑钻还要好喝一些。”

    在侍者为客人倒酒的时候,罗杰简单地介绍了一下这瓶香槟的来历,然后转头看向大卫-劳伦斯,像是炫耀一般地说道:“大卫,你来的可真巧,这瓶是我上周在拍卖会上买到的好东西,1928年的麦卡伦,花了我六十多万美元。”

    一瓶价值几十万美元的酒,对在场的几人来说,天天喝或许不一定舍得,但也绝对没昂贵到值得炫耀的程度。

    但关键是,这种上了年份的好酒,可不是有钱就能买得到的。

    在威士忌的领域当中,麦卡伦不像那些大众品牌,例如尊尼获加、芝华士等等那么有名。

    但在有钱人的圈子里,这个创立于十九世纪的苏格兰品牌,却是身份的象征。

    甚至于有一种说法,麦卡伦就是威士忌酒中的劳斯莱斯。

    由于麦卡伦坚持纯麦酿造,以及在装瓶上市之前,放在传统的雪莉酒桶中陈放至少五十年以上,使得该品牌非常受到嗜酒的富豪们的钟爱。

    再加上不知是真的产量高不起来,还是为了保持品牌价值而刻意降低产量,麦卡伦系列的威士忌,价格一直居高不下,从这个角度来说,威士忌中的劳斯莱斯,至少从价格上是符合它的“身份”的。

    至今为止,威士忌酒类的拍卖成交价格记录,就是由该品牌的某个限量系列所保持的,价格超过一百万美元,都够买一辆稍微便宜点的劳斯莱斯了。

    罗杰手中的这瓶,是55年系列中的一款,即在上市之前,就已经陈放了55年的时间。

    1928年指的当然不是装瓶上市的年份,而是酿造完成后,装入雪莉酒桶内储存的年份。

    也就是说,这瓶酒的上市时间是1983年。

    麦卡伦系列的酒每一批产量都不高,少则两三瓶,多的也不过百瓶左右,能够保存下二十多年,已经是极为难得的事情了。

    “1928年的麦卡伦?”

    大卫-劳伦斯立刻将刚才说的“不喝酒”抛到到后,露出一副兴致勃勃的表情:“这可是好东西!快,给我来一杯!今天咱们不醉不归!”

    这话当然是开玩笑,不提这时候喝醉是否合适的问题。

    大卫-劳伦斯的酒量本身就很不错,罗杰更是变态级别,就这么一瓶酒,想让两个人醉倒,那难度可真的不低。

    “这香槟确实不错。”

    米拉-劳伦斯端起高脚杯,抿了一小口,轻轻点了点头,问道:“这是什么牌子的?我回去也让人买点。”

    “玻尔科夫,法国货。”

    罗杰回了一句,转头对蒂娜-林吩咐道:“叫人准备一箱香槟,一会给劳伦斯小姐带走。”

    相较于有钱也难买到的麦卡伦威士忌,这种香槟虽然一瓶的价格高达上万美元,但产量却不算太低,很容易买到。

    送一箱出去,也不过是几十万美元,没什么舍不得的。

    哪怕仅仅只是劳伦斯这个姓氏,也绝对值得这个价值的礼物。

    大卫-劳伦斯也明白这点礼物对罗杰来说不算什么,对米拉点点头:“收下吧,罗杰不是外人,没关系的。”

    “那就谢谢你了。”

    米拉-劳伦斯本打算拒绝,听到大卫-劳伦斯的话,立刻改口道谢。

    两兄妹虽然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但更多的时候,却是和任何一对普通兄妹没什么区别。

    尤其是在有外人在场的情况下,米拉-劳伦斯很懂得如何给自己的哥哥“长脸”。

    “对了,你们刚才说庆祝《美国偶像》的成功?”

    罗杰突然想起了什么,疑惑地问道:“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吗?”

    “海外版权卖出了一个漂亮的价格,这难道不值得庆祝一下吗?!”

    大卫-劳伦斯表情十分的夸张,大声道:“还是说你压根不知道这事?”

    这么大的事,罗杰当然不可能一无所知。

    尽管第一季还没有结束,要到四月份才会决出最终的冠军,但这并不影响海外版权的谈判。

    虽然没有亲自参与到谈判中去,但最后达成协议的数字,若是没有罗杰点头,根本不可能通过。

    在第一季的决赛即将开始之前,几个主要的海外市场,改编版权就纷纷卖了出去。

    英国地区的版权被bbc以4500万英镑的高价拿下,法国则被维旺迪集团旗下的【canal+】以5500万欧元的价格买走。

    甚至于太平洋对岸,也有一家芒果台,买走了大陆地区的版权,价格达到了一亿软妹币。

    换算成美元,只有一千多万,和欧洲市场比起来,显得很不起眼。

    尤其是考虑到这个国家的人口几乎相当于整个欧洲的两倍。

    不过……谁都知道这片市场的“特色”,能卖到这个价格,已经算是出乎意料的惊喜了。

    毕竟,据罗杰所知,前世芒果台的那两档选秀节目,可是一毛钱的版权费都没出,哪怕泰晤士电视台(ps:英国《流行偶像》版权方)动用了法律的武器,最终的结果依然是不了了之。

    咳……这个话题暂且跳过,总之能收到意料之外的钱,总归是好事。

    在mad唱片和大卫-劳伦斯的运作下,《美国偶像》海外改编版权的出售非常的顺利。

    除了少数几个价值不大的国家和地区,世界上绝大多数主要市场的改编版权都成功卖了出去,而且价格相对都不错。

    大多数合约是使用购买方所在国的货币,会产生一系列的汇率和结算等问题,以当前的汇率来看,单单只是海外改编版权这一项,换算成美元,《美国偶像》的收入就能达到三亿美元以上。

    当然了,这笔钱虽多,但却是一锤子买卖。

    毕竟这些改编权协议都带有排他性,而且年限最短的也有十年,再加上能卖出高价的地区,版权都已经卖了出去,剩下的都是版权保护较差,或者本身就没什么价值的市场,例如非洲、南美洲。

    基本上不太可能再靠卖改编版权赚到多少钱,可以说这就是唯一的一笔入账了。

    要论长期收入,还是北美地区的《美国偶像》本身,更加重要一些。

    按照mad唱片的报告,只要第一季的决赛,收视率不要比现在的最高收视率更低,到了第二季的时候,冠名、赞助、广告以及转播权费用方面,mad唱片有把握让《美国偶像》第二季的盈利突破一亿美元。

    罗杰前世就是《美国偶像》系列的忠实观众,虽然后边有越拍越烂的嫌疑,但却一直在追,对这部真人秀有足够的了解。

    mad唱片的预估,不但没有任何的夸张,反而还过于保守了些。

    在罗杰的前世,这档节目最巅峰的时期,仅仅一季,广告收入就达到了八亿多美元,比超级碗还要恐怖得多。

    不过不管怎么说,有一大笔收入,总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

    哪怕大卫-劳伦斯这个大投资人要拿走大头,剩下的也要三支乐队来分,分到每个乐队手中,也有数千万美元的巨款。

    不过这笔钱并不会直接拿出来给股东们分红,而是会投入到mad唱片中,以扩张公司的业务。

    毕竟,对mad唱片而言,《美国偶像》最大的意义不在于它能够赚多少钱,而是能够源源不断地为公司提供优秀的新人歌手。

    有着《美国偶像》决赛圈的名气打底,这些新人的质量是毋庸置疑的,不过也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才能将《美国偶像》的粉丝转化为这些选手的个人粉丝,源源不断地为mad唱片贡献着腰包里的美钞。

    这部分,可是完完全全由mad独享的收益,和其它投资人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也是mad最大的利润点所在。

    “海外版权?”

    罗杰点了点头,“我知道,不过这点钱,不至于让你亲自跑一趟吧?”

    “这点钱”这个说法有点夸张,不过确实也没有必要让大卫-劳伦斯专门上门一趟。

    更何况,还是带着米拉-劳伦斯一起。

    显然,这对兄妹有更重要的事找自己。

    “这个……”

    大卫-劳伦斯看了一眼旁边的佣人,罗杰立即会意,对蒂娜-林说道:“你们先出去,顺便把门关上。”

    等到不相干的人都离开了,罗杰才看向大卫-劳伦斯,好奇地问道:“什么事这么严肃?”

    “你上次跟我说的那件事。”

    大卫-劳伦斯放下了酒杯,很认真地说道:“我对这个项目很有兴趣,但是细节方面,我有些别的想法。”

    大卫-劳伦斯指的是谋划黑人天王手中那批版权的“项目”。

    用“投资”来形容,倒也勉强说得过去,毕竟这笔“投资”,要花掉的资金和精力,可一点都不少。

    在商人的眼里,所有需要花费资金和时间来获取收益的行为,都是商业投资项目。

    “说说看。”

    罗杰一听大卫-劳伦斯的话,立刻放下手中的酒杯,摆出认真倾听的姿势。

    “我需要米拉也加入进来,她和索尼的关系很近,我需要米拉为我们提供竞争者的动向。”

    在去年大卫-劳伦斯决定投资罗杰的乐队时,米拉-劳伦斯选择了索尼的一个项目,并因此索尼唱片建立了不错的交情,接连投资了数个索尼旗下的专辑项目,有亏有赚,但总体而言,盈利还是相当不错的。

    大卫-劳伦斯毫不避讳这一点,开门见山地说道:“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最大的竞争者就是那些岛国人,我可不想谋划了好几年,最后被那些岛国人抢先。”

    北美没有“截胡”这个说法,不过大卫-劳伦斯差不多就是这么个意思。

    虽然岛国人在北美处处受到排挤,但仗着背后几家财团和华尔街的关系密切,再加上有着雄厚的资金作为后盾,势力绝对不可小觑。

    有这么强大的竞争对手在,如果不能掌握对手的动向,也就意味着失去项目的主动权。

    这可不是一个精明的投资人所喜欢的事情。

    “米拉也要加入?”

    罗杰立刻就明白了,大卫-劳伦斯为什么要带着自己的妹妹前来拜访。

    略微考虑了片刻,如果真的像大卫-劳伦斯所说,米拉-劳伦斯和索尼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又会站在自己这一边的话,确实是一个非常好的提议。

    至于这一点是否可靠……

    罗杰并没有傻到当面质疑这件事,而是准备通过其它的方式进行一番调查,再做决定。

    思考了一小会,罗杰很快就开口道:“出资的比例和各自负责的工作,我们过后再详谈。但是收益方面,我要占到百分之五十,这是我的底线。如果低于百分之五十,我无法向我的团队交代。”

    罗杰一脸义正言辞的模样,好像在这个项目背后,真的有一支庞大的团队在为此运作一般。

第394章 直接用钱砸反而更省钱?

    (汇报一下状况,嗯,电脑没修好,一咬牙直接买了台新的,除了硬盘和显示器别的全换了……

    总之今天还好没断更,明天起恢复每天中午12点正常更新。)

    米拉-劳伦斯和索尼之间的合作不是什么秘密,没费多大的功夫,罗杰很快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

    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又约大卫-劳伦斯兄妹面谈了一次,很快就敲定了合作。

    很多事情难以提前预知,再加上这毕竟不是什么好事,三人并没有签署任何的协议,仅仅只是做了口头上的约定。

    约定主要在两个方面,投入和收益的分配比例。

    前者没什么好说的,从即日起,有关这一“项目”所需要的资金,均由三人平摊。

    而在收益方面,由于罗杰已经为此事谋划了数年的时间,前期的投入虽然不多,但也少不到哪去。

    罗杰当然不会蠢到告诉劳伦斯兄妹自己已经在约翰-布兰卡这个贪得无厌的律师身上砸进去了多少钱,两兄妹真正关心的事情也不在这上面。

    重点在于罗杰前期有所投入,花费了不少的时间、精力以及金钱。

    至于这金钱的数字,到底是一百万美元,还是一亿美元,都影响不了什么大局。

    三人默契地避开了这个话题,简单地约定,若是最终成功拿到这批版权,罗杰可以得到其中的百分之四十,作为对项目发起人,以及前期投入部分的补偿。

    剩余的百分之六十,两兄妹之间如何分配,那就不关罗杰的事了。

    在达成了约定之后,米拉-劳伦斯立刻告诉了罗杰一个消息。

    “在索尼内部,关于这批版权,主要分成两派。”

    米拉-劳伦斯拿起笔,在一张白纸上写下一个名字:“霍华德-斯特林格是保守派的代表,在索尼内部也占据了上风。他现在的全部精力都在促成贝斯塔曼的收购上,没有多余的时间为争夺版权这样的小事分心。如果这起收购案成功,索尼将会超越环球,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唱片公司。”

    霍华德-斯特林格这个名字,任何一个在北美乐坛混的人都不会陌生。

    他不是什么明星,但说他掌握着许多明星的命运,却一点都不夸张。

    身为索尼集团在北美地区的最高负责人,同时身兼索尼集团董事长、首席执行官等多个高层职位,霍华德-斯特林格无论是在乐坛,还是在好莱坞,影响力都可以说非常恐怖。

    贝斯塔曼就是bmg唱片,本身就是五大巨头之一。

    这两年来bmg唱片近况不佳,德国传媒巨头贝斯塔曼集团有意将bmg唱片出售,但这毕竟是一家庞大的商业巨头,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买得起的。

    环球唱片从成立以来,各种大动作的收购持续不断,如今大部分的精力都用在整合内部资源上,百代则和bmg唱片没什么区别,都是自身难保的典型。

    而华纳一向不喜欢大规模的并购,反而喜欢收购一些有潜力的小公司。

    这样一来,索尼基本没有遇到什么实力强劲的竞争对手。

    即便如此,涉及数百亿,乃至于上千亿美元的并购,也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变数。

    在这样一笔“大生意”的面前,一系列价值数十亿美元的版权,确实只能算是小事。

    反正已经浪费了十几年都没搞定那个难缠的黑人,岛国人也不介意多等几年,等到搞定了bmg唱片,腾出手来,再慢慢对付索尼/atv出版公司的另一位大股东也不迟。

    毕竟,相较于一批价值数十亿美元的版权而言,索尼唱片和bmg唱片的并购案,对索尼要重要得多。

    若是霍华德-斯特林格连这一点优势都抓不住,不借机抢占先机,那也不可能配得上索尼集团北美地区最高负责人这个位置。

    要知道,在霍华德-斯特林格掌管之下的,可不仅仅只是一个索尼唱片,还有索尼-哥伦比亚影业、索尼-爱立信手机、索尼娱乐(ps系列主机)等一系列索尼旗下的大型公司。

    一个索尼唱片在五大之中确实垫底,但整个索尼集团,哪怕放到全北美,也是排的上号的超级商业帝国。

    “等等……”

    罗杰正在想着,突然反应过来,米拉-劳伦斯所说的单词是“收购”,而不是“合并”。

    在罗杰的前世,索尼和bmg的合并案对世界乐坛影响深远,说是直接改变了乐坛的格局也不为过。

    哪怕是罗杰这个不怎么关心这些事的人,都知道这两家公司是重新分配股权之后合并为一,而不是bmg被索尼买了下来。

    事实上,以索尼集团的财力,除非背后的三井等财团全力支持,否则也几乎不太可能买得起。

    资产和现金可是两码事,不是每一家商业帝国,都能像维旺迪-环球集团一样,连续几年做出大手笔的收购的。

    不过再仔细想想,从收购变成合并,似乎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一个想低价买,另一个不愿意卖得太便宜,通常的结局要么是谈崩,要么是股权置换。

    若是后者的话,实际上和合并的区别已经很小了。

    不管是收购,还是合并,实际上对罗杰这些外人来说,都没有太大的区别。

    反正乐坛的格局肯定要被重新改写,一场大地震是无论如何也避免不了的。

    如今的五大,差不多是环球一家独大,华纳稍逊一筹,索尼、bmg和百代emi三家轮流垫底。

    而在这起并购……姑且称之为并购吧。

    在这起并购案成功,索尼和bmg完成了资源整合之后,能不能超越独占全球音乐市场近四成的环球还不好说,但超过华纳和百代,却是不会存在任何问题的。

    至于五大之外的小公司,例如mad唱片,就更没有和索尼-bmg唱片抗衡的资本了。

    但这对mad唱片的影响不会太大,两者本来就不在一个层面上,也不会产生太过直接的冲突。

    无非是以后的资源更加紧缩,但有着《美国偶像》的签约权在手,将分散的资源集中起来,说不定反而是更加高效的策略。

    一场规模如此庞大的并购案,必然要牵扯索尼高层几乎全部的精力,在完成它之前,黑人天王相比都不会是索尼首先要对付的目标。

    这对罗杰三人的计划当然会有影响。

    无论前世那些阴谋论的说法是真是假,索尼对黑人天王手中的那批版权,必然是有着贪婪之心的。

    而这本身就是一个极好的挡箭牌,将所有人,尤其是黑人天王的注意力全部吸引到索尼的身上,罗杰三人可以暗中行动。

    若是索尼迟迟不出手,鬼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有动手的机会。

    由于时间过去的太久,罗杰不记得前世索尼和bmg合并完成的具体时间,只记得那时候自己在高中组建的乐队还没有分道扬镳。

    大概推算一下,应该是2003到2005年之间。

    也符合这一世的情况。

    只不过,更具体的时间,罗杰就没办法回忆起来了,人脑毕竟不是电脑。

    好在,几年的时间,还是等的起的。

    而且许多事情,也需要时间去谋划、运作。

    如果和前世一模一样的话,米迦勒-杰佛逊可是还有五六七年的生命。

    罗杰如今才二十多岁,哪怕再等上十年,也就三十岁出头,根本无需着急。

    不过,劳伦斯兄妹是否愿意等这么久,可就不好说了。

    想到这里,罗杰看了一眼米拉-劳伦斯,转头对大卫-劳伦斯说道:“大卫,还记得我上次说的吗?这件事至少需要五年的时间,我希望你们不要太着急。记住,我们首先要确保自己的安全。”

    “我明白,五年而已,我等的起。”

    北美的财团一向是矛盾的典型,一方面喜欢激进的、高风险、高收益的短期投资,例如期货、外汇。

    另一方面,在面对足够重要的大项目时,又有着足够的耐心,甚至愿意花费两代人以上的时间去布局,例如中东。

    大卫-劳伦斯面色严肃地点了点头,又开玩笑一般地说道:“当初我的祖辈投资肯尼迪,可是用了将近一辈子的时间来做成这笔生意。”

    “然后没过两年,那位总统先生就遇刺身亡了……”

    罗杰差点用手捂住自己的嘴,才把这句话憋回了肚子里。

    罗杰不清楚这件事情是否像是那些阴谋论里的说法一样,但对劳伦斯家族,乃至于整个波士顿财团来说,肯定是一个不愿提起的禁忌。

    想想就知道,那位遇刺身亡的总统这么一死,背后的金主们必然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这种得罪人的话,哪怕是对朋友,也还是最好不要说为妙。

    略显尴尬地咳嗽了一声,罗杰很从容地转移了话题:“对了,《美国偶像》第一季是不是快结束了?”

    由于最近一直忙着录《所罗门之钥》和《阿玛拉》两张专辑,罗杰没什么时间去关注外界的事情。

    只是从时间上来看,差不多快到了当初预定的完结时间。

    “你还是项目发起人呢,一点都不关心这些工作。”

    大卫-劳伦斯有些责怪地看了一眼罗杰,开口道:“这周是歌手组决赛,下周乐队组,再下周就是合并淘汰赛了。”

    到了两类合并,一直到决出最终的冠军,也就是几期节目的时间,要不了两周就会结束。

    来到这个阶段,无论是竞争本身,还是《美国偶像》的收视率和商业价值,都来到了最巅峰的时期。

    可以说,前边几个月的预热,就是为这最终的决赛做铺垫的。

    这也可以说是果实成熟,可以采摘的时间。

    和公开宣传中的一样,最终的冠军,可以得到一纸价值数百万美元的唱片合约。

    而无论是为了mad唱片的利润,还是为了《美国偶像》这个品牌,至少第一季的冠军,罗杰绝对会花大力气去捧红他。

    至于能红多久反而不重要,只要让人们看到,《美国偶像》确实拥有制造明星的能力,那就足够了。

    无论是现在的《美国偶像》也好,还是在罗杰来到这个世界之前那几年,极为流行的《美国达人秀》也好,本质上,都是以造星作为核心吸引力,引入数量庞大、质量出众的选手们进行激烈地角逐。

    而这,恰恰是这类节目最大的看点所在。

    只要保持住这一点核心吸引力,无论是节目本身的吸金能力也好,还是为mad唱片培养后备人才也好,也才更加的游刃有余。

    或者换句话说,更加赚钱。

    “mad那边的人都很专业,又有你盯着,我没什么不放心的。”

    当然,真正让罗杰如此放心,放手不管的理由,是普华永道严格的审计、监督制度,以及财务报表上漂亮的数字。

    至于说出来的这些,只能算是次要的理由,但却更适合在这种场合下,当做场面话来说。

    一句话说完,看到大卫-劳伦斯正张口语言,罗杰不等对方开口,连忙又转移话题道:“对了,我记得你前段时间不是看上了一个参赛的小妞?搞定了吗?”

    大卫-劳伦斯没好气地瞪了罗杰一眼:“你说呢?!”

    “不会吧?”

    罗杰瞪大了眼睛,惊讶道:“难道你没得手?!”

    “你才没得手!”

    大卫-劳伦斯气得差点跳起来:“本少爷出手,哪有搞不定的女人?!只不过我玩了几天就腻了,那个妞已经被我甩了。”

    最后那句话,颇有几分欲盖弥彰的嫌疑。

    任何男人,都不会愿意在这方面受到别人的质疑。

    这和气度、涵养、又或者身处的层次没有半点关系。

    “他甩了一张两百万美元的支票,那个小妞就乖乖爬上了他的床。”

    米拉-劳伦斯不知道怎么想的,毫不犹豫地开口揭穿了自己哥哥的老底。

    哦!

    原来和某位胖子鼓手一样,喜欢用钱砸……

    罗杰心下恍然。

    不过,对于大卫-劳伦斯这样的人来说,或许用钱砸,反而是最省钱的方式了。

    若是真正认真去追求一个女孩,单单浪费掉的时间和精力,就能赚到更多的钱。

    当然,以罗杰现在的收入来说,差不多也可以归入到这一类当中去。

    不过罗杰所享受的,不仅仅只是某些不可描述的事情,而是由始至终,一整个连贯的过程。

    这就不是可以简单地以价值来衡量得失的了。

第395章 《美国偶像》第一季决赛

    两张专辑的录制进度算不上很快,在专辑还没有录完之前,《美国偶像》第一季,就已经来到了尾声。

    和一开始的预期有很大的不同,由于通过海选的选手人数太少,节目的进程比预想得要快得多,才刚刚四月份,就已经到了第一季的决赛。比一开始计划的六月,足足提前了两个月。

    虽然这档节目出自罗杰之手,但由于工作太忙的缘故,罗杰根本顾不上去看。

    反倒是安妮,倒是《美国偶像》的忠实观众,不但一期不落地追完,甚至还经常发投票短信,参与到节目当中去。

    当然,也就仅限于此了。

    如果让安妮在媒体上站出来公开支持某一位选手,那么它的胜率起码也会被拉高五个百分点,对其他人未免有些太不公平。

    决赛播出当天,安妮和胖子聚到了罗杰的家里,一起来看第一季《美国偶像》的最终决赛。

    “就这样吧,让豪斯曼律师明天给我发一份报告,发到我的工作邮箱里。”

    罗杰终于从一大堆的文件中挣脱了出来,将签好的最后一份文件交到蒂娜-林的手中。

    拎着一瓶啤酒,坐到客厅的沙发上,问道:“我错过什么了吗?”

    “还是被淘汰的选手们表演的部分,主角还没上场。”

    安妮盘着腿坐在沙发上,怀里抱着一大盆薯片吃得津津有味,问道:“你最近工作很多吗?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

    “去年解约的时候,我不是给了华纳和环球一些歌吗?我的分成结算到账了,有些文件要签。”

    在一年之前,罗杰拿出了一批歌曲,去和华纳、环球谈判,得到了一定的支持。

    像u2这种几乎纯粹的流行乐队的歌,罗杰自己不打算唱,版权价值又不低。

    直接卖掉不划算,拿出来做利益交换,无疑是最合适的选择。

    当初为了博取华纳和环球的支持,两家巨头分别拿走了80首和370首歌的版权,涉及u2、共和时代(one.republic)、翻闹小子()、酷玩(coldplay)等十多支乐队,歌曲质量有好有坏,但基本上这些乐队的歌,除了最具代表性的那几首之外,罗杰手里有的,差不多全部送了出去。

    虽然这些歌交给了对方,但基本的费用还是要收的,这也是圈内的惯例。

    分成比例倒是都不高,最高也没超过百分之五,以罗杰现在在作词、作曲上的“江湖地位”而言,这已经是优惠价了,要知道,罗杰可是连词曲版权一起送出去了,而不仅仅只是授权。

    即使分成比例很低,以当时罗杰拿出的歌曲数量而言,总价值也低不到哪里去。

    两家公司将这些歌放进了版权库中,没有一次性全部拿出来,而是根据需要,时不时拿几首出来,用于培养旗下艺人所用。

    这一笔分成,也仅仅只是第一笔,涉及不到20首歌,金额倒是不大,只有几十万美元。

    不过考虑到这是一笔长期的收入,累积起来,也不会是一个太小的数目。

    再过上几年,等华纳和环球用掉的歌数量多起来了,每年给罗杰提供数百万美元的收入,都不会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最重要的是,这笔收入完全属于罗杰个人,不需要和乐队分成。

    提到钱,理查森突然开口问道:“咱们的下一笔收入是不是快到账了?”

    现在正是报税季,无论是乐队,还是三人个人,都需要一大笔资金,来应付税务局。

    在这个为了抗税而独立的国度,对于几乎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来说,北美的主宰不是白宫、五角大楼或者各大财团,而是把持着税收大权的irs。

    有句开玩笑的话很能说明问题:在北美,你可以欠任何人的钱,都不会有麻烦。但如果你欠了irs的钱,那你的麻烦就大了。

    “会计师已经在核算账目了,这周之内应该就能到账。”

    罗杰回忆了一下,有些不确定地开口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笔资金大概有三四千万吧,缴税肯定是够了,还能剩下很多。最近乐队没什么要用钱的地方,缴完税剩下的拿出来分了吧。”

    “也好。”

    胖子点了点头:“我最近的房贷压力有点大,正好缺钱。”

    “嘿,伙计们,你们是不是忘了什么事?”

    安妮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突然叫了一声。

    看到罗杰和理查森疑惑的目光,安妮无语地拍了一下脑门,提醒道:“咱们的慈善基金很久没有动作了!”

    罗杰:“……”

    胖子:“……”

    两人大眼瞪小眼地对视了半天,罗杰忍不住开口道:“我怎么把这事给忘了?”

    除了一开始高调地捐出了一笔钱之外,罗杰直接就把慈善基金的事扔到了脑后。

    西奥多偶尔到是提过基金会的运作,会计师有时也会送来基金会的账目来让罗杰过目。

    但是每次罗杰都是看过了就忘,压根想不起来自己名下还有个慈善基金。

    至于乐队名下的那个,更是想都想不起来。

    “你们两个……”

    安妮对自己这两个队友简直没脾气:“算了,反正一直都是我在打理的,你们俩掏钱就行了。”

    这话倒是没什么问题。

    事实上,一开始,三人说好了由胖子来负责这事,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被安妮接手了过去。

    当然,主要负责慈善基金会事务的,还是会计师和律师,安妮主要是起到一个监督的作用。

    一直到现在,罗杰压根没怎么关心过。

    只要不闹出什么贪污**的丑闻,账目对的上,罗杰甚至希望基金会的这点小事别传到自己耳朵里。

    反正这几个基金会的目的仅仅只是避税,需要的时候,也能拿出来炒作一下,博个好名声。

    至于平时,爱咋咋地。

    北美的富豪们,尤其是明星出身的富豪,没几个是真正热衷于慈善事业的,目的都是避税和扬名。

    对乐队来说,前者还更重要一些。

    “需要多少,你直接跟会计师打招呼就好了。”

    罗杰想了想,又说道:“这事情你全权处理,我就不过问了。”

    “夏天不是有一场巡演吗?”

    安妮提议道:“把巡演和慈善联系起来吧,说出去也好听一点。钱不需要太多,一共拿一千万美元就够了,省下来的税款也不止一千万,我们还是赚的。”

    按照和大卫-劳伦斯的约定,乐队的【大卫-鲍伊 tour】举行的时间,就是在今年的夏天。

    准确的说,是在八月份,一共十场,都是小场,耗费不了什么时间和成本,当然,收入也不会多到哪去。

    巡演的目的主要是维持演出的频率,重点是有还是没有,至于规模,反倒是无关紧要的事。

    按照乐队的规划,下一次大规模巡演,至少也要到2005年,才会开始。

    从那之后,乐队的工作重心,也会从专辑转移到演出上,不会像现在这样,每年出好几张专辑。

    工作重心转移以后,甚至都不一定会每年出专辑,而是将频率降低到每两三年出一张完整专辑,或者每一两年出一张迷你专辑。

    单以推出作品的速度而论,纵观乐坛历史,哪怕不去考虑作品的质量,只计算数量,出专辑速度比乐队更快的歌手和乐队不是没有,但也寥寥无几。

    算上正在筹备当中的《所罗门之钥》和《阿玛拉》,五年的时间里,乐队发行了十三张专辑,能达到这个速度的可不多。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算是打破了乐坛的“记录”。

    罗杰正打算说点什么,电视机上,《美国偶像》的节目已经过半,宣传片、花絮以及嘉宾的演出都已经结束,来到了真正的决赛环节。

    “别说话了!看电视!”

    安妮突然出声,将罗杰要说的话堵了回去。

    罗杰无奈地笑了笑,举起酒瓶,和胖子碰了一下,一边喝着啤酒,一边欣赏着决赛选手的表演。

    由于加入了乐队组,这一世的《美国偶像》和前世自然有了很大的区别,不过整体上,还是朝着流行音乐的方向去靠拢。

    这也是选秀节目必然的趋势,只有流行,才能吸引最多的观众观看。

    无论是摇滚、乡村还是其它什么类型,都只能吸引特定的群体,没有流行音乐的包容性那么强。

    最终争夺冠军的两位选手,分别是一位黑人女歌手,和一支来自哈佛大学的乐队。

    学霸光环的加成,无论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很受公众推崇的东西。

    这支乐队的风格偏向于流行朋克,不过流行的成分更重一些。

    有趣的是,他们在录制现场演出的,正是罗杰他们的歌。

    《怪胎》专辑的第一首歌,《》。

    不过就和任何翻唱作品一样,和原唱相比,做出了不小的改动,加重了流行的味道,而减少了朋克摇滚的成分。

    至于那位黑人女歌手,唱的则是拉丁天后佩内洛普-加西亚的一首成名曲,充分展现了自己宽广的音域,纯粹靠唱功和嗓音来碾压其他人。

    如果闭上眼睛,只听歌的话,罗杰也会被这位歌手的声音折服。

    只不过她长得实在是不符合罗杰的审美,如果要投票的话,罗杰肯定不会投给她。

    做明星,尤其是流行明星,外表可是很重要的加分项,甚至很多时候要凌驾于嗓音和唱功之上。

    不说要有多好看,最起码也不能太丑才行。

    “你支持谁?”

    罗杰朝安妮问道。

    罗杰可是很清楚,安妮是《美国偶像》的忠实粉丝,从进入决赛圈开始,每一期都会发出投票短信。

    “当然是【蓝色心情】啊!他们从一开始都是唱我们的歌,算是自己人!”

    安妮一边发着短信,一边回话道。

    【蓝色心情】是那支学霸乐队的名字,四名成员都是外表英俊的小鲜肉,要不是知道安妮的取向,罗杰说不定会以为她是看上了其中的哪一个。

    又或者是全部。

    当然,以北美的审美标准,“小鲜肉”指的也不是太平洋对岸那种雌雄不辨的类型,而是外表俊朗的肌肉猛男。

    很快,安妮把手机丢到一边,对罗杰和胖子伸出手:“你们的手机拿来!”

    很显然,这家伙拿自己的手机投票还不够,还要用罗杰和理查森的手机再投一次。

    罗杰摸了一下口袋,没找到自己的手机,喊了一声,叫蒂娜-林找到手机交给安妮,然后说道:“他们的风格有点……太偏流行了点,感觉不是很适合唱我们的歌。”

    虽然说《》本身就是流行朋克类的歌,但朋克的比重还是要略高于流行那么一丢丢。

    而在【蓝色心情】的手上,这首歌几乎变成了纯粹的流行乐,朋克的味道已经少得快要听不出来了。

    这种演绎风格,听起来倒是没太大的问题,但是对已经熟悉了原唱的罗杰来说,总觉得有些怪怪的。

    “他们买过翻唱授权吗?”

    理查森关注的点永远和别人不一样:“如果他们没交钱,我觉得我们应该发一封律师函。”

    “我查了,节目组付的钱。”

    安妮翻了个白眼:“翻唱授权才多少钱,这点你也要计较?”

    翻唱对于原唱作品是一个很好的宣传,尤其是大牌明星的翻唱。

    因此,乐队对翻唱授权的开价都很低,一首歌只需要数百到数千美元,就可以在任意场合翻唱。

    但若是用于出版,则还需要加入一定比例的分成。

    以乐队的收入来说,哪怕一年被翻唱个几百次,也赚不了多少钱,压根没必要在意。

    “这不是多少钱的问题,免费这个口子不能开。”

    理查森很认真地说道:“如果翻唱授权也免费,会影响到其它版权的价值,版权收入对我们来说很重要!”

    不知道胖子这个结论是哪来的,但版权收入,在乐队现在的收入中所占的比例确实不低。

    自从将版权交给mad唱片来运作之后,乐队在这方面的收入大幅度上涨,如今每年都能从各种版权授权中获得千万美元级别的收入。

    相较于唱片收入来说,一千万美元确实显得不多,但也没有低到可以忽略的地步。

    而且,随着乐队的名气越来越大、歌曲越来越多,这部分收入必然是持续上涨,而不会下降。

第396章 名字很难听

    “黑幕!绝对是黑幕!”

    安妮大喊大叫着,一副张牙舞爪的模样,似乎随时准备冲过去把电视砸了。

    在刚刚结束的《美国偶像》第一季决赛当中,安妮所支持的【蓝色心情】乐队以极小的差距,惜败给了那名来自佛罗里达州,名叫范特西-巴丽娜尔的黑人女歌手。

    在统计了近六千万投票之后,两人的得票率分别是百分之五十二和百分之四十七,差距非常之小。

    至于剩下的那百分之一……

    严格来讲,这些都不应该被算作有效投票,纯粹是瞎投着玩的,不能算作有效投票,比如说有人投票给了《美国偶像》的主持人,甚至还有投票给评委的……

    就和前世太平洋对岸的网民一样,北美这边喜欢瞎搞的人一点都不少,甚至还要更多一些。

    反正看热闹不嫌事大。

    平心而论,范特西-巴丽娜尔的唱功技巧上确实更加的出色,无论是和【蓝色心情】乐队的主唱相比,还是和这一届《美国偶像》所有的参赛者相比,都可以说是碾压。

    但这位黑人的外表实在是……

    目测上去,体重差不多都快赶得上理查森这个胖子了,又是黑乎乎的一大坨,可以想象有多么的恐怖。

    对范特西-巴丽娜尔来说,外表就是最大的减分项,哪怕声音再怎么好听,喜欢她的人也不会太多。

    这也是为什么,明明在嗓音和唱功上有着碾压性的优势,但每一场下来,范特西-巴丽娜尔都只是凭借着肤色的优势险胜。

    在北美的任何选择题当中,绝大多数黑人手中的选票,几乎只会投给黑人,除非压根没有黑人参选者,他们才会考虑白人和墨西哥人。至于亚裔……在黑叔叔们眼里,亚裔是用来抢劫、勒索以及欺压取乐的。

    如果不是因为这一点,恐怕在决赛圈的前三轮,范特西-巴丽娜尔就要被淘汰掉。

    不过肤色优势本身就是最大的优势,尤其是在肤色文化畸形到了极点的北美,能否把肤色上的优势利用好,也是评判一名明星是否称职的重要依据。

    由于前世在某个沿海省份,以及来到这个世界以后的经历,罗杰对黑人没有任何的好感。

    这个种族的劣根性深入骨髓,比岛国人还要让人恶心,虽然也不乏拥有高尚品质的人,但相较于整个黑人种族的人口来说,恐怕连万分之一都不到。

    不过在商言商,罗杰不会因为自己的喜好,就对范特西-巴丽娜尔有什么看法。

    事实上,无论在哪一个领域,能在北美混出头的黑人,剥开黑色的皮,里边一定是白色的。

    根据mad唱片的报告,从《美国偶像》进入决赛圈的这几个月的表演来看,范特西-巴丽娜尔也和绝大多数黑人明星一样,表面上以自己的肤色为傲,站在黑人一方,实际上却是典型的黑皮白心。

    换句好听点的话来说,范特西-巴丽娜尔没有大多数黑人身上那些让人无法忍受的毛病。

    也就意味着,和范特西-巴丽娜尔共事,不会是一件让人太过于不愉快的事。

    “喂,你想什么呢?!”

    安妮不知道什么时候停止了抱怨,推了推罗杰的肩膀,将罗杰从思考中叫醒。

    转头看过去,某女孩一脸不满的样子,似乎还对决赛的结果耿耿于怀。

    “在想他们唱片合约的事。”

    罗杰指了指电视,然后才反应过来,《美国偶像》的决赛已经结束好一会了,早就换成了另一个节目。

    收回手指,看了一眼一脸不开心的安妮,又安慰道:“不就是一个节目嘛?那么认真干什么?无论谁赢了,还不都是给我们赚钱?”

    对罗杰来说,谁赢得《美国偶像》根本不重要。

    重要的是,谁能够为自己,为mad唱片带来更大的利益。

    在这一点上,罗杰反而不太看好这一届的冠军。

    作为一名流行偶像,范特西-巴丽娜尔的外表实在是……

    不过,靠着《美国偶像》积攒下来的人气,若是好好开发一下,至少几年之内,范特西-巴丽娜尔都是很有价值的一名歌手。

    至于几年之后……

    若是不能为公司带来足够的利益,放弃掉就是了。

    “我觉得【蓝色心情】更有潜力一点。”

    理查森面前摆满了空的啤酒瓶,打了个酒嗝,继续说道:“几个外表不错的年轻人,主唱的声音和乐手的技术也勉强说得过去,又是哈佛的高材生,这天然就具备宣传的话题性。”

    “你也看好【蓝色心情】对吧?!”

    安妮仿佛找到了知音一样,一脸兴奋地说道:“从选秀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他们了,这一届《美国偶像》,就他们最出色!我给你们说……”

    “停!停!”

    罗杰连忙打断了安妮的长篇大论,开口道:“这个乐队确实有潜力,但是这是mad唱片的事,和我们没关系!”

    理查森说的没错,【蓝色心情】的优点很多。

    而且“学霸乐队”,这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宣传素材。

    虽然基本功上差了些,从决赛的表现来看,也有些缺乏想象力,气场不足等问题。

    但这都是小问题,这支乐队不可能成为绿日、blink-182这样流行朋克的顶级乐队,但是若是宣传得当,捧出一支翻闹小子这种级别的乐队,还是很有希望的。

    一线?

    那是可遇不可求的事,如果能够稳定提供具备二线潜力的歌手和乐队,《美国偶像》的价值,对mad唱片来说就已经相当惊人了。

    每一季能提供几个二线种子,只要其中有哪怕十分之一能真正成为二线明星,能够为mad唱片带来的利润都是非常可观的。

    与此相比,mad唱片每年为决赛圈选手付出的,总计一千多万美元的签约费,简直不值一提。

    按照《美国偶像》的参赛规定,mad唱片会根据排名,为进入到决赛圈的所有选手提供一份唱片合约。

    这些选手没有说“不”的权利,这一点是写入了参赛条例的,只要进入决赛圈,就必须按照参赛条例所规定的签约金,与mad唱片签下一份为期十五年的唱片合约,否则就要赔付一大笔违约金。

    而且这个违约金还是依据名次来定,前六名的违约金都堪称天价,几乎不存在被挖角的可能性。

    略微思考了片刻,罗杰开口道:“明天我去一趟公司,让那边拿一份报告出来,再考虑后面怎么做。不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认为我们主要还是去捧红范特西-巴丽娜尔,至少最开始的一年里要这么做。如果正式出道以后,亚军的声势反而压过了冠军,对《美国偶像》这个品牌不利。”

    见安妮还要说什么,罗杰赶紧抢先开口,继续道:“长远来看,重点培养的对象还是【蓝色心情】,这支乐队只要把基本功的缺陷弥补上来,走红的可能性很大。我会建议公司对他们制订不同的运作策略,那个女黑人走短线,尽快榨干她的价值。【蓝色心情】则慢慢培养,主要为长期的利益考虑。”

    罗杰对于整个《美国偶像》的决赛圈不是很了解,算上这次的决赛,加起来看了也不到三次,还都没有看完全程。

    不过单从决赛中,已经大致能够判断出冠亚军的价值了。

    或许会有疏漏,这也是为什么罗杰要得到mad唱片的报告之后,才会做最终的决定。

    但即便有所疏漏,也不会太过离谱。

    毕竟范特西-巴丽娜尔的外表就摆在那,除非能够在几个月内减去体重,瘦下来之后还要能够变得好看,否则基本上不太可能成为一名特别受人追捧的当红明星。

    这是流行明星,又不是交响乐团的高音主唱,外表好看与否,比声音重要得多。

    对于明星们来说,减肥不会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有金钱和名气的驱使,懒惰不会成为体重的阻碍。

    但减肥以后是否能够变得漂亮起来,这可是天生的,哪怕去做整容,也得基础够好才有调整的余地。

    “你看着办好了。”

    安妮不知道在想什么,楞了一会才对罗杰摆了摆手,把盛着薯片的零食盒丢到沙发上,伸了个懒腰:“我该去派对了,你们要一起吗?”

    胖子第一个开口道:“我就不去了,我答应了杰西今晚会回家。”

    自从有了杰西卡这个女友之后,胖子在外面乱搞的次数倒是少了不少。

    当然,没有少到彻底没有的地步。

    毕竟男人嘛……

    “我也不去,你自己玩吧,让保镖送你去,注意安全。”

    罗杰倒是想去,但不敢。

    鬼知道开派对这种事会不会触碰到那把不能提起名字的剪刀的敏感神经。

    好不容易有了现在的身家和地位,要是一不小心被变成了三位神秘的数字代码,那可就划不来了。

    “真扫兴。”

    安妮嘀咕了一句,却也没有多说什么,又聊了几句,很快就告辞离开了。

    安妮走后,胖子打开最后一瓶啤酒,开口问道:“公司那边,你打算怎么办?”

    这个问题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罗杰疑惑地问道:“你是指哪件事?”

    “钱。《美国偶像》第一季完结,大部分账目差不多也都该结算了。”

    胖子和罗杰碰了一下杯,喝下一口啤酒,然后继续说道:“这笔钱有几千万吧?是准备留着拓展业务,还是股东分红?”

    在《美国偶像》播出之前,和fox电视台,以及大部分的赞助商,签订的都是浮动式的协议。

    以如今的成绩来看,mad唱片无疑能够拿到最高一档的收入。

    杂七杂八的费用加起来,一亿美元肯定是达不到,但几千万美元绝对是有的。

    准确的说,去掉前期已经支付过的部分,等待结算的数字应该在3000万到5000万美元之间。

    “我没说过这事吗?”

    罗杰挠了挠头,却也没有多想,开口道:“第二季的筹备已经开始了,第一季签下来这些新人,推广也需要费用,我和加里他们商量过,钱最好留在公司的账上。”

    以现在的业务量而言,mad唱片并不缺钱。

    无论是雷蒙娜-拉维尼等歌手和乐队带来的收入也好,还是《美国偶像》这个品牌所带来的巨额收入也好,都在数千万美元级别。

    如果这一笔收入到账,公司的账户上将会有上亿美元的现金。

    如果这笔钱是在乐队的账户上,那没什么好说的,留下一小部分备用,剩下的肯定是全分了。

    但运营一家公司却不是这么玩的,必要的流动资金必须要保持稳定,除此之外,当有业务扩张的需要的时候,也需要大笔的资金注入。

    按照mad唱片和大卫-劳伦斯之间的协议,《美国偶像》第二季的主要投资也将由大卫-劳伦斯承担,但mad唱片也要出资百分之五十,单单这一笔钱,就高达四千万美元。

    再加上【蓝色心情】等乐队,和范特西-巴丽娜尔等歌手的唱片合约签下来之后,也需要大笔的费用,一亿美元的现金看起来多,但也实在是不经花。

    和乐坛惯用的模式一样,唱片合约的签约金是按照合约的年限分期支付,总计一千多万美元,分散到十五年里其实很不起眼。

    但要为这些歌手和乐队出唱片、推广、宣传、乃至于筹备演出等等,这都需要实打实的资金投入。

    这方面,可不存在什么分十五年支付的说法,即使有些款项可以分期,年限也不会超过三年。

    想要赚钱,必须要先有所投入,在这一方面,罗杰和加里-贝尔、埃文-泰勒三人之间早就达成了共识。

    这几年是mad唱片发展的高峰期,没有充分的理由,这几年里公司的大部分收入都会重新投入在公司的发展上,而不是拿出来做股东分红。

    等到《美国偶像》所培养出来的一大批歌手发展稳定之后,才是股东们大笔捞金的时间。

    “那个……”

    理查森犹豫了一下,开口道:“我之前投资了一家公司,谈好的银行贷款出了点问题……”

    罗杰一听,立刻就明白了胖子的意思,毫不犹豫地开口问道:“需要多少?”

    以两人之间的关系,借钱这种小事,连用途都没必要问。

    就算万一出了什么问题,还不起钱,也可以用乐队未来的收入分成来抵扣,根本没什么好担心的。

    “1500万美元,月底之前就要用。”

    理查森停顿了一下,又说道:“我之前算了算,这个月的分红我能拿到七八百万,缴税要一百多万,大概还有八百万美元左右的缺口。”

    “等这笔分账到账,我借给你好了。”

    不到一千万美元,这个数额不算大,罗杰没怎么思考就答应了下来,然后又好奇地问道:“你投资的是个什么公司?”

    “一个刚成立的视频网站,我只是买下了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胖子耸耸肩,开口道:“公司的名字很难听,叫油土鳖(youtube)。”

第397章 危险的想法

    mad唱片反馈的消息和罗杰的预想没有太大的偏差。

    从短期角度来看,这一届《美国偶像》决赛圈的所有选手里,黑人女歌手范特西-巴丽娜尔的优势无疑是非常大的。

    如果马上推出个人的《美国偶像》原声大碟,预期起码也能拿到两到三个白金的销量。

    以一个新人而言,这无论如何都能够算作大获成功了。

    但若是从长远考虑,mad唱片的分析结果表明,这位黑人女歌手不具备太高的培养价值。

    在《美国偶像》冠军的光环褪去之后,她最多只能维持一个小明星的地位。

    相反的,那支名为【蓝色心情】,来自于哈佛大学的流行朋克乐队,却更加具备成功的可能。

    这很正常。

    虽然在决赛的投票中,范特西-巴丽娜尔胜过了【蓝色心情】乐队,但这并不能代表什么。

    在前世《美国偶像》所有决赛圈的选手,最让罗杰印象深刻的也不是哪一季的冠军,而是第五季的第四名,克里斯-多特利。

    在美国偶像十多年的历史当中,这位仅仅只获得了第四的选手,单论在音乐方面的成就,起码也能排在前五。

    公司的专业人士建议,应当把重点长线培养的目标,放在【蓝色心情】乐队上,并为乐队规划了一条看起来很不错的“星途”。

    对于这份报告,罗杰仅仅只对涉及自己的一条提议做出了回复。

    mad唱片希望将罗杰交给公司运作的一些歌曲,交给【蓝色心情】乐队来唱,涉及blink-182、翻闹小子、简单计划()等几支乐队。

    所有交给公司运作的歌,都是罗杰自己不打算唱的,对这条提议,批复也仅仅只有一个单词:同意。

    既然将公司交给了ceo卢西恩-格兰奇去负责,只要大的方向不偏离罗杰的想法,罗杰就不会对公司的决策做出过多的干涉。

    罗杰没有插手公司运作的想法,要求公司定期向自己做汇报,也仅仅是出于最基本的谨慎。

    罗杰没有太强的权利**,如果有信得过的人,罗杰很愿意让他们放手去干,但也不想变成一个空有股份的傀儡,或者摆在股东大会上的吉祥物。

    北美确实是一个资本主义的国度,资本的力量在某些时候甚至于凌驾法律之上,但资本的涵义可不是单纯的金钱,而是在商业领域当中的话语权。

    换句话说,就是在某一个,或者多个领域拥有强大的影响力,可以一句话就让某个行业出现大地震,或者让数以千计的人失去工作。

    如果没有这些,仅仅只是有钱,那再多的财富,也只是待宰的羔羊,例如那位银行账户上有着28万亿美元,但却在监狱里过了数十年的cia前任特工。

    批复完mad唱片的报告,罗杰继续清理着工作邮箱中的未处理邮件。

    罗杰清理邮箱的次数不算频繁,大概每周最多只会看两次,忙的时候甚至连一周一次都未必能保证。

    不过若是有急事,也不会通过邮箱来发送,虽然复杂点的事在电话里说不清楚,但论效率,却要比发邮件高多了。

    这几天下来,邮箱中到也积存了一些邮件。

    一封来自西奥多,说起来,这位经纪人一直在全北美飞来飞去,两人已经有挺长时间没见过面了。

    不过现在罗杰身边可用的人足够多,西奥多在不在,影响倒不是特别大。

    西奥多的来信很短,仅仅只是一封回执,说自己完成了罗杰交代的任务,并将合同的电子档随附件发了过来。

    至于纸质合约,早在一周之前就已经寄到了。

    西奥多上周去了一趟东部,找上了正在巡演路上的【闪现】乐队,谈妥了一批歌曲的授权。

    吉姆的【闪现】乐队这几年确定了福音摇滚,或者说基督教摇滚的路线,几名成员至少表面上都是虔诚的教徒,歌曲主题也是以赞颂上帝、耶稣为主。

    这支乐队几年来积累了不少的粉丝,不过受限于音乐风格,以及歌曲质量的问题,一直处于一个不上不下的尴尬位置上。

    不久之前,罗杰和吉姆口头上达成了合作宣传的约定,也顺便送了几十首歌给对方。

    当然了,说是送,钱还是要收的。

    三十多首歌,涉及skillet、dc.talk、等前世知名的福音摇滚乐队,至少够吉姆他们出五六张专辑,加起来能够给罗杰带来几百万美元的收入。

    作为合作的内容之一,【闪现】乐队要从这些歌中挑选出一部分,与他们自己写的歌混合在一起,尽快推出一张新的专辑,以与《阿玛拉》、《所罗门之钥》两张专辑,在宣传上形成呼应。

    加里-贝尔等人听说了这件事后,也有兴趣参与进来。

    不过像【金属猴子】这样的乐队,过去的曲风一向是立场鲜明地反天主教,若是加入进来,只能站在罗杰这一边,就会变成一群大佬组团“欺负”小朋友,一点都不好玩。

    在这封邮件之中,西奥多还用加粗的字体标注了一件事:【闪现】乐队的唱片合约还有不到两年就要到期,提议mad唱片出手挖角。

    和罗杰、【金属猴子】、【a】等几支乐队比起来,吉姆的【闪现】乐队无论是咖位,还是盈利能力都差了许多。

    但再怎么说,现在也勉强摸得着二线的门槛,挖角这样一支乐队,对mad唱片的业务肯定会有不小的好处。

    而且挖角已经成名的乐队,最大的好处在于不用耗费大量的成本、承担巨大的风险,去做太多的推广和宣传。

    只需要采取过去已经证明了成功、可行的策略,就能稳妥地赚钱。

    尽管在合约方面肯定要比纯粹的新人宽松许多,唱片公司的收益比例也要相应地降低,但胜在这钱赚得安稳,几乎没有风险。

    同时,西奥多还指出,鉴于罗杰和吉姆两人的私交,如果【闪现】乐队转投mad唱片旗下,对乐队在公司的话语权也会有一定的帮助。

    尽管三支乐队目前的合作很愉快,但谁也说不准以后是个什么情况。

    在生意场上,这一刻还是亲密无间的盟友,下一刻就反目成仇的例子简直太多了。

    关于西奥多的警告,罗杰直接无视掉了。这个可能性确实存在,但为了一个低到可以忽略不计的可能,就去大张旗鼓地搞七搞八,显然是不划算,也完全没有必要的。

    不过将【闪现】乐队挖到mad唱片旗下,确实是一个很让人心动的提议。

    虽然对方现在的唱片合约还有一年多的时间,但早做准备,总是不会有错的。

    以自己和吉姆之间的交情,这件事成功的可能性也很大。

    而且有自己在,双方之间签署的肯定不会是一份纯粹剥削式的合约,至少会比【闪现】乐队能够从其它主流唱片公司拿到的合约要稍微好上那么一些,绝对可以算是双赢。

    “就是不知道吉姆那家伙能不能受得了这事……”

    罗杰脑海中有些模糊的记忆突然清晰了起来,在当初murphy乐队的《你好,冰冷世界》大获成功之后,吉姆打来的电话说是恭喜,实际上却是发出了挑战宣言。

    至于结果嘛……咳,咳,我们还是跳过这个话题。

    从“竞争对手”变成上下级关系,以吉姆的性子,未必能接受这样的转变。

    不过这么多年在乐坛厮混,吉姆当初那副天老大我老二的性格,多少也应该有些改变了才对。

    想了一会,罗杰给西奥多回复了一封邮件,要求对方有空的时候,去试探一下吉姆的口风,根据吉姆的反应,再决定如何去做。

    赚钱确实重要,但朋友却更重要一些。

    至少以【闪现】乐队的吸金能力而言,还不足以超过吉姆这个朋友在罗杰心里的分量。

    回复完之后,罗杰继续翻着后边的邮件。

    粗略地扫了一遍,没有什么重要的内容,大多数是歌手、乐队向罗杰邀歌。

    这种邀请,罗杰几乎每次打开邮箱都会收到一大堆。

    罗杰的“写歌”能力,至少在摇滚音乐的领域,是得到了如今北美乐坛普遍认可的。

    一首《滑板少年()》、一首《超复杂(plicated)》,捧红了雷蒙娜-拉维尼。

    ac-130乐队的《混合理论》和《流星圣殿》两张专辑如今销量都已经突破了千万大关。

    再加上给【闪现】、【金属猴子】等乐队的作品,整个北美摇滚圈子都公认一点,出自罗杰之手的作品,绝对具备捧红一名歌手或者一支乐队的能力。

    想要搭顺风车的人,无论在哪一个圈子里都不会少,在娱乐圈尤其地多。

    毫不夸张地说,想要从罗杰这里邀歌的人,可以从罗杰-克里斯蒂安庄园排队排到好莱坞去。

    有着几千首前世的经典,若是罗杰想要“退休”,光是卖歌,也绝对够过上一辈子的富豪生活了。

    不过若是什么人的邀歌请求都接受,罗杰也别干别的了,光是注册版权就够把人忙死,自然不可能什么请求都答应下来。

    按照发件人分类,先看了一遍熟人的名字,从【本森的烟火】乐队退出的鲁伯特-贾尔斯在几天之前发过一封邮件,说自己的新专辑缺一首主打歌,希望罗杰可以帮忙。

    下载附件,听了一下鲁伯特新专辑的demo,从退出乐队之后,鲁伯特的风格相较于过去,有了一些小的改变,但整体而言,依然是属于重金属、硬摇滚一类,只不过由于solo歌手的必然性,比过去更加偏向流行了一些。

    这一个类别的经典之作简直太多了,罗杰懒得精挑细选,直接打包将范-海伦乐队(van-halen)的第一张专辑《1984》的九首歌发了过去,让鲁伯特自己挑。

    这支创造了吉他点弦技巧的乐队,一直是重金属摇滚历史上最为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若不是名额有限,《摇滚圣经》系列必然有他们的一席之地。

    《1984》也是范-海伦乐队有史以来最成功,也最伟大的一张专辑,该专辑中的单曲《跳(jump)》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在公告牌单曲榜上压制了一首叫做《》的歌。

    顺带一提,后者的吉他伴奏也是由艾迪-范-海伦完成的。

    虽然鲁伯特现在是一名solo歌手,但却是背着电吉他的solo歌手,将这支注重吉他的乐队的作品交给鲁伯特,无疑是十分合适的。

    而且,多少也算弥补了《摇滚圣经》系列中没有范-海伦乐队的遗憾,以一种另类的方式。

    除了鲁伯特之外,mad唱片旗下,如今有着“朋克小天后”之称的雷蒙娜-拉维尼也又一次发来了邀歌的请求。

    嗯……又。

    类似的邮件每周至少会发三封到罗杰的工作邮箱中。

    不久之前,罗杰刚刚从mad唱片调阅过这方面的资料,雷蒙娜-拉维尼的第二张专辑,由于没有罗杰的歌的帮助,她自己的写歌能力又差了些,反响很一般。

    看着同期加入mad唱片的ac-130乐队一天比一天火,雷蒙娜-拉维尼显得很着急。

    不过好歹她很有分寸,除了邀歌邮件发的频繁了点之外,几乎没怎么打扰过罗杰。

    考虑了一会,罗杰很快就拿定了主意,帮她一把。

    严格来说,应该是帮自己一把。

    雷蒙娜-拉维尼的人气越高,mad唱片赚的钱也就越高,所以帮这个问题少女,就是在帮自己。

    某位朋克小天后是罗杰前世最喜欢的女歌手,几乎每一首歌,都在罗杰的脑海中。

    不过好东西要慢慢拿出来,这样才能延长雷蒙娜-拉维尼的“职业寿命”。

    嗯,绝对不是有什么潜规则的想法。

    考虑了片刻,罗杰拿出的依然是两首艾薇儿早期的作品。

    《我的大团圆结局(my.)》和《失控()》。

    和《滑板少年》以及《超复杂》一样,这两首都是艾薇儿早期的代表作,就和现在的雷蒙娜-拉维尼一样,那时的加拿大女孩依旧是一个叛逆的少女。

    也是给罗杰留下最深刻记忆的形象。

    正编辑着回复的邮件,罗杰突然想起来一件事。

    这个世界的雷蒙娜-拉维尼出生于1985年,而现在是2003年……

    正想着,一头不可名状的神兽形象闪过罗杰的脑海,吓得罗杰打了个冷颤,连忙驱散掉这个危险的想法。

第398章 发行时间确定

    忙碌到五月中旬,《所罗门之钥》终于录制完毕,后期也进行到了尾声,最多再有两三天,就可以完成最终的母带。

    《阿玛拉》的进度稍慢一些,不过也只剩下一点收尾的工作,两周之内绝对可以搞定。

    两张专辑的宣传预热,从格莱美结束之后就已经开始了,但大规模的宣传还没有开始。

    在开了几次会议讨论之后,mad唱片根据制作的进度,调整了两张专辑上市的时间。

    《所罗门之钥》在六月的第一个周末上市,而《阿玛拉》则要延迟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放在了七月四日,正好是独立日假期,也是七月的第一个周末。

    唱片不是电影,独立日、阵亡将士纪念日等所谓的“黄金档期”基本没什么加成,除非是某些在宣传上采取特殊策略的特定类型唱片。

    选择这个时间,仅仅只是这个周末正好合适,仅此而已。

    按照迭戈的团队目前的工作进度,大约在六月初就可以完成母带的制作。

    位于南美的唱片刻录厂也已经谈妥,只等母带到位,就可以在两周之内加工完数以百万计的cd唱片,并运抵旧金山的码头。

    由于乐队八月份就要踏上巡演的旅途,《阿玛拉》的发行自然是越早越好,绝对不可能拖到八月之后去,否则乐队在宣传上就帮不上太多的忙。

    考虑到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预留半个月的缓冲时间,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我们这次依然采取保守宣传的策略,主要针对15到25周岁的年轻人群体,尤其是男性歌迷进行宣传。”

    mad唱片的宣传部门副总监强调了一遍发行、宣传的策略。

    总体来说,宣传的重点还是放在了对摇滚乐接受程度最高的青少年男性群体当中,其次是年龄差不多的少女们。

    而对于15到25周岁之外的群体,宣传的力度就要降低许多。

    众所周知,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对摇滚乐的接受程度,要远远超出40岁以上的人们,消费倾向性也同样如此。

    绝大多数学生口袋里或许没有多少钱,但他们在决定购买一张专辑的时候,不会太多地去考虑是否值得,只会说“我很喜欢它,我要把它买回去。”

    而一个三四十岁的摇滚乐迷,在看到一张喜欢的专辑时,或许也会有买下的冲动,但却会多想一想。

    例外总是有的,但普遍情况下却是如此。

    所以,无论是音乐还是电影,或者任何和娱乐产业有关的产品,重点的宣传目标,都是在25岁以下,或者至少是三十岁以下的年轻人群体当中。

    强调过后,副总监又继续说道:“这一次,我们和ffr唱片达成了协议,【闪现】乐队的新专辑《耶稣迷()》将会和《所罗门之钥》以及《阿玛拉》在宣传上达成合作,不过还是以各自的宣传为主,只会在涉及宗教内容的部分,提及对方的作品。”

    ffr唱片就是【闪现】乐队的签约方,一个连二线都算不上的小唱片公司,大概和刚刚被三支乐队收购时候的mad唱片差不多,或者比那稍微好一点,但强得也有限。

    “重点宣传《所罗门之钥》,《摇滚圣经》系列是我们未来几年最重要的计划。”

    罗杰想了想,继续说道:“资源方面,尽量朝《所罗门之钥》倾斜,尤其是铺货量方面,我希望全北美每一个有唱片店的小镇,都能买到这张专辑。”

    和太平洋对岸不同的是,北美虽然也以州、市来划分地域,但实际上人们生活中却是以市镇(town)为单位的。

    某种程度上来说,北美的镇,是最小单位的“行政区”,可以视作是一个社区。

    不同在于,人们在生活上,镇与镇之间的分界线还是很明显的。

    人们总是会说“我们xx镇”怎么样,而不会说“我们纽约”怎么样。

    比如说纽约的曼哈顿,上东区就是一个单独的小镇,上西区也是。中城区、下城区都同样如此。

    又比如说洛杉矶,就分成上百个小镇,像是罗杰所居住的马里布,既是洛杉矶的富人区,同时也是一个独立的小镇。

    当然,这个“小”镇的面积和人口都稍微大了点,但本质上还是个小镇。

    “我们已经和一百三十一家经销商达成了浮动式协议,首批将会有至少一万六千家线下零售店出售《所罗门之钥》的cd唱片。”

    宣传部副总监停顿了一下,低下头翻了翻手中的文件,继续说道:“根据首周末的销售成绩,这个数字最高可以提升到一万九千家店面。但如果销量达不到预期,也有可能降低。”

    1.6万家店面,这个数字已经相当惊人了。

    全北美大概有不到2万个镇(准确数字是19355个),如果去掉居住人口数量在一千人以下的超小型镇子,几乎相当于平均每个镇子上都有至少一家店面出售《所罗门之钥》。

    当然,这并不是代表每个镇子上都能买到这张专辑,像是那些人口多的镇子,唱片店的数量和铺货密度就会高一些。

    比如说马里布,就有十一家音像店,全部都有《所罗门之钥》出售。

    而许多人口不那么多的镇子,甚至连一家唱片店都没有,尤其是在人口偏向于老龄化的中部地区。

    不管怎么样,1.6万家线下店面,这个数字足以让人感到满意。

    尽管如今的网络购物已经非常方便,但人们仍然习惯于在实体店铺中去挑选货物。

    就和数字唱片取代实体唱片一样,网购取代实体购物,所需要走的路更长,起码在十年之内都不会有太过明显的改变。

    有多少家线下店面出售一张专辑,对专辑销量的影响是十分明显的。

    一张专辑再怎么好,没有店面愿意去卖,销量怎么可能高得起来?

    即便在宣传上砸下重金,歌迷们知道这张专辑,但在家门口的商店买不到,很大概率上也不会专门为了一张专辑跑去另一个镇子上购买,除非是某支乐队的死忠粉丝。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自然也意味着潜在销量降低了一份,无论是对唱片公司来说,还是对歌手、乐队来说,这都不是让人愉快的事情。

    而作为掌握了线下店面的渠道商们,他们决定某一张专辑的进货量和铺货率的时候,所考虑的因素往往较为简单,取决于是否看好这张专辑。

    这是一个很主观的判断,不过却可以用数据来作为支撑。

    比如说某支乐队过去的专辑一直大卖,并且新专辑的风格没有太过突兀的改变,绝大多数渠道商都会继续看好这张专辑大卖,会选择较多的进货量和铺货率。

    而如果过去的数据不佳,或者是没有数据作为判断依据的新人,渠道商们往往会采取保守策略。

    《阿玛拉》是不用担心的,以罗杰三人的名气,和每一张专辑都销量大爆的历史成绩摆在那,渠道商们也不是白痴,不会有钱不赚。

    《所罗门之钥》挂的是十支在这个世界完全陌生的乐队的名字,但有着《摇滚圣经》的名头在,虽然比《阿玛拉》得到的待遇差一些,但差距也不算明显。

    前边的两张《摇滚圣经》系列,都取得了相当令人瞩目的成绩。

    对于《摇滚圣经》这个品牌来说,已经算是初步建立起了一定的号召力。

    再加上mad唱片以相当优惠的条件,为《摇滚圣经》系列做下了背书,渠道商们也不傻,有钱当然要赚。

    mad唱片对渠道商们开出的条件很简单,先拿货,卖出去之后再付款。如果卖不动,可以全部包退,只需要渠道商们自行承担运费。

    相较于《阿玛拉》专辑百分之三十的预付款以及不接受退货的合约,《所罗门之钥》的条件显然要宽松许多。

    一万六千家线下店面,以及首批铺货量200万张cd,这个数字,就很能说明问题。

    “当前阶段,主要的宣传内容是各大渠道的广告投放。另外,公司计划在《摇滚圣经》的网站上放出一首歌的免费在线试听。”

    宣传部副总监继续讲解着公司的宣传计划,说道:“免费试听的歌曲方面,我们认为《上帝从未与你同在(god.was.)》或者《梦想()》会是不错的选择。”

    这两首歌,单以歌曲质量,以及从流行性的角度考量,都是《所罗门之钥》专辑中第二梯队的单曲,仅次于几首核心单曲。

    一般来说,如果一张专辑中高质量的歌足够多,那么在免费宣传阶段,通常都不会把最好的拿出来,以便在专辑推出的时候,让更多的歌迷为了几首质量更加出色的核心单曲而掏出美元。

    而反之,如果一张专辑中只有那么一两首好歌,剩下的都是凑数的b-side单曲,那么在免费阶段,就会直接拿最好的出来,以给歌迷们留下“这张专辑质量不错”的印象。

    当然,这里所谓的好歌和差歌,是以流行性的角度来区分的。

    毕竟,市场只在乎是否符合大众口味,而不会去管你这首歌在编曲上使用了多么高大上的音符,弹奏技巧又多么牛逼。

    以《所罗门之钥》这张专辑的质量,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看,十首歌都是质量上乘的好歌,很显然,更加适合采取第一种模式。

    “《上你从未与你同在》?”

    罗杰皱了皱眉头,提出了反对:“我觉得这首歌不合适。”

    宣传部副总监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连理由都没有问,直接开口询问罗杰的想法:“那么你觉得哪首歌更合适?”

    “《地狱高速()》。”

    罗杰毫不犹豫地开口道。

    单以流行程度和传唱度而言,这首歌毫无疑问,是《所罗门之钥》中价值最高的单曲。

    至少在北美,无论是《所罗门之钥》,还是《阿玛拉》,这两张专辑中都没有比它的传唱度更广的了。

    在罗杰的前世,在整个西方世界,几乎找不出来不会唱《地狱高速》的人,无论是不是摇滚音乐的歌迷,上到七八十岁的老头老太太,下到十五六岁的孩子,都会哼哼上几句“i’m.on.the.!”

    这首歌的流行程度,至少在英语地区,比《we.》还要夸张几倍。

    在《钢铁侠2》使用了这首歌作为配乐之后,不可描述国度的网络上,有小罗伯特-唐尼带火了《地狱高速》这首歌的说法,简直看得令人发笑。

    “《地狱高速》?”

    宣传部副总监皱起眉头,质疑道:“这首歌做免费,会不会太亏了?”

    这种质疑纯粹是就事论事,不带有任何私人感情的因素。

    整张专辑都已经录完,虽然《昏睡(a)》的后期还没做完,但每一首歌曲质量如何,已经是显而易见的了。

    在mad唱片内部,公认的一点,《地狱高速》会是《所罗门之钥》这张专辑最为流行的单曲,不可能有之一。

    单以流行度、传唱度而论,《所罗门之钥》不会有哪一首歌比得上它。

    当然,从摇滚乐价值歌、歌词深度、艺术性以及技术性的角度来看,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不过作为一家商业公司,mad唱片最重视的依然是市场,所以其他的东西可以暂时不做讨论。

    如果将最具流行潜力的歌做免费推广,哪怕仅仅只是在互联网上,这也多少会对专辑造成一定的影响。

    影响是好是坏、有多大,这一点没人能够下定论,但既然有稳妥的方案,通常而言,不会有人愿意冒着让专辑销量下降的风险去做这个决定。

    “就算把《地狱高速》挂在网站上让歌迷们免费听,对专辑的销量影响也不可能太大,这点损失,我们承受得起。”

    这个影响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坏的。

    可能会有人因为这首歌而购买这张专辑,也可能会有人因为能听到免费的,而选择不去付费购买专辑,哪一种人更多,谁也不知道。

    但即便是从坏的角度去考虑,罗杰也不在乎这点销量的下降。

    罗杰摇了摇头,继续说道:“《摇滚圣经》这个系列,我们要的是名气,对销量有些影响,这一点我可以接受,但是我要更多的人听到这首歌,知道它出自《摇滚圣经》。”

    由于乐队本身就是mad唱片的老板之一,在乐队和公司之间,占据主导权的显然是乐队。

    罗杰给出了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无论这个理由是否具备足够的说服力,只要有,就没几个人会去忤逆自己老板的意思。

    副总监想了一会,点了点头:“我会拿到公司内部做讨论,周末之前会向你提交书面的报告。”

第399章 销量口碑双爆

    从五月底开始,《所罗门之钥》的宣传广告,就铺满了各大媒体。

    尤其是在互联网上,以及平面媒体上,mad唱片投入了巨额的资金,为这张专辑做宣传。

    经过了《波西米亚狂想曲》和《诗人与钟摆》两张《摇滚圣经》系列专辑的积累,这个系列在北美的粉丝人数已经非常之多了。

    甚至就连乐队的粉丝群体中,都分成了两派。

    根据卡尔-瓦伦西的报告,在乐队的粉丝当中,有相当数量的人同时也是《摇滚圣经》系列粉丝。

    而另一派,则是因为mad唱片在《波西米亚狂想曲》和《大卫-鲍伊》两张专辑发行时采取的引战式宣传策略,坚决抵制《摇滚圣经》系列。

    当然,无论哪一派,在乐队粉丝中所占的都是少数,更多的人则是报以无所谓的态度,只做乐队的粉丝,至于《摇滚圣经》系列,喜欢的就买一张回去,不喜欢的就不听,既不讨厌,也不排斥。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摇滚圣经》系列虽然仅仅只发行了两部,但这个系列的粉丝,一点都不比乐队的粉丝少。

    再加上mad唱片喊出了“《摇滚圣经》系列最重要一部”的宣传口号,粉丝们的期待值也是非常之高。

    无论是喜欢哪一种摇滚类型的人,都不会去否认,重金属摇滚绝对是摇滚中至关重要的一个大类,最起码也是之一。

    华丽摇滚和歌剧金属虽然也有极为广泛的受众,但和重金属却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

    如果说一百个摇滚歌迷中有五个人喜欢华丽摇滚、五个人喜欢歌剧摇滚,那么喜欢重金属摇滚的,最起码也有三四十个人。

    在铺天盖地的宣传海报、软文广告以及电台宣传之下,《所罗门之钥》还没发行,就已经是今年夏天最受瞩目的专辑。

    6月11日,网购预售准时开启,仅仅48小时,就通过网购,卖出了110万张的恐怖数字。

    到了周末,全北美一万多家线下实体店面的门槛,几乎都快要被疯狂的粉丝给踩烂掉。

    在少数地区,甚至出现了粉丝们排着长队,等着第一时间购买专辑的情况。

    在西好莱坞的一家唱片店门口,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

    一大早,商店还没开门,外面的长队就快要排到两条街之外去,足足一百多米长,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里又发生了什么抗议游行。

    有不少粉丝手中都举着支持《摇滚圣经》的标语,又或者是《所罗门之钥》的宣传海报。

    海报和专辑的封面一样,图案非常之简单,一个圆形,中间有两个交叠在一起的正方形,在被分割开的边缘,写着十六个意义不明的字母,圆的中央,则是三个奇特而诡异的图案。

    正是传说中那本中世纪魔法书《所罗门之钥》的封面图案,一个典型的恶魔学符号。

    当然,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能看懂这个符号的人估计也找不出来几个,哪怕是专门研究神学的学者,多半也是连蒙带猜。

    罗杰选择这个封面,仅仅只是为了呼应专辑的名字,突出这张专辑的反宗教意义,仅此而已。

    不过在mad唱片的宣传之下,这个“邪恶”的封面风格,反而受到了许多年轻人的追捧。

    看起来很酷,又不明觉厉的东西,最受这个群体的喜欢。

    《所罗门之钥》也不例外。

    虽然说音乐作品始终是要靠质量说话,但不可否认,若是外观设计的足够出彩,确实很能提升人们的购买**。

    在唱片业,粉丝们排着长队,等待着第一时间购入某张专辑,这种景象是非常难得一见的。

    福克斯新闻台甚至开来了一辆转播车,对这家唱片店门口的盛况进行转播,还采访了数十位排队等候的歌迷,得到的答案无一例外,都是为了第一时间买到《所罗门之钥》,才选择一大早就开始排队。

    来的最早的一个,甚至天还没亮就在这等着了。

    仅仅一个周末,《所罗门之钥》就拿到了一个让绝大多数专辑都难以企及的销量。

    241万!

    当然,这个数字中包含了网购渠道的销量,和传统的线下渠道相比,两者大概各占百分之五十。

    由此也可以看出,如今的网购已经发展得非常惊人了。

    不过越往后,线下渠道的销量所占的比例就会越高,而网购则由于北美快递业普遍速度偏慢、收费偏贵等缘故,除了想要提前买到专辑的歌迷之外,后面的增长就会大幅度放缓。

    毫不夸张地说,如果太平洋对岸的快递业效率以及收费标准放到北美,什么联邦快递、ups之类的,都得倒闭,这也是北美网购发展远远不如太平洋对岸的最大原因。

    在北美有一个很奇葩的现象,在北美本土内部快递,运费往往要超出从北美寄往海外。

    比如说网购一张唱片cd,若是从洛杉矶发货,邮寄到太平洋对岸,运费通常只需要1.99美元(不算关税),但若是发货到距离近得多的拉斯维加斯,运费往往要5到15美元,而一张专辑,通常也就十几二十美元。

    由此可见,相较于太平洋对岸的9.9包邮,北美昂贵的快递费用,绝对是阻碍网购发展的最大瓶颈。

    咳……

    话题回到《所罗门之钥》。

    在《所罗门之钥》上市之后,【闪现】乐队所签约的ffr唱片公司就很快宣布了《耶稣迷》的发布时间,就在六月的最后一个周末,比《所罗门之钥》晚两周,比《阿玛拉》早一周。

    在宣传的话题上,三张专辑也被频繁地放在一起做对比。

    不过无论是话题性,还是粉丝数量,《耶稣迷》都无法和《所罗门之钥》、《阿玛拉》相提并论,很大程度上来说,只能算是蹭热度。

    蹭热度这种事,在圈内非常常见,罗杰等人以前也蹭过洋基队的热度,自从人气高了之后,也没少被别人蹭热度,早就习惯了。

    而且【闪现】乐队是自己人,也没什么不高兴的。

    最早发行的《所罗门之钥》,是所有媒体所关注的焦点,或吹捧,或贬低的评论数不胜数,不过更多的却是单纯地凑热闹。

    毕竟,在六月份,《所罗门之钥》已经成了一种娱乐热点,只要和乐坛有关的媒体,无论如何也是绕不开这张专辑的。

    当然,按照媒体业的一贯尿性,如果不给点“公关费用”,那报道的篇幅就不会太长,位置也会放到角落的版面,立场则完全看心情。

    总之,想要长篇幅、重要版面的正面报道,钱肯定是不能少的。

    在这一方面,mad唱片毫不吝啬,一张张支票开出去,让那些没有丝毫节操的媒体,直接将《所罗门之钥》吹成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神作。

    【重金属神作:《摇滚圣经:所罗门之钥》!】《好莱坞新闻报》

    【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摇滚专辑!】《每日娱乐新闻》

    【可以用《所罗门之钥》之前,和《所罗门之钥》之后,来划分重金属摇滚的历史了!】《滚石》

    【除了完美,我想不到任何词汇来形容这张专辑。】史蒂文-蒙哥马利

    ……

    罗杰在看到这新闻的时候,脸色多少有些古怪。

    以《所罗门之钥》的质量,前无古人肯定是配得上的,但后无来者,这吹的就有点过分了。

    摇滚乐诞生到现在,满打满算也不到一百年,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肯定会源源不断地诞生更加经典的作品。

    当然,赞扬的声音虽多,但反对的也不少。

    比如《基督教谶言报》就撰文称,这张专辑是“邪恶的、不洁的”,号召每一名教徒都应当抵制它。

    不过这种言论,对于老一辈的影响力确实不低,但对《摇滚圣经》系列主要目标群体的年轻人,却起不到多大的作用。

    尤其是在经济最为发达的东西两海岸,天主教虽然仍然是信仰人数最多的宗教,但影响力却是非常的低。

    甚至于在购买《所罗门之钥》的歌迷中,就有不少是基督教或者天主教的信徒。

    毕竟如今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信仰更多的是精神上的依赖,而非中世纪那种信仰大于一切的宗教意义。

    再者说,《基督教谶言报》与摇滚圈站在对立面,这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摇滚圣经》最初发行的时候,就被这家媒体喷过,罗杰压根不在乎,完全无视这种意见。

    反正那些最虔诚的教徒本来就不可能买《所罗门之钥》,抵制不抵制的,又有什么区别?

    专辑的销量口碑双爆发完全在意料之中,而在单曲方面,也同样没有出乎罗杰的意料。

    无论是在电台点播的频次,还是通过调查得来的结果,在十首单曲中,最受歌迷欢迎的歌曲,排在第一的就是《地狱高速》,并且将第二名甩开了几乎不可能追的上的距离。

    甚至于,有不少本身不是摇滚乐粉丝的歌迷,都因为这首歌而购买了这张专辑。

    这首可以说是ac/dc乐队最具代表性的单曲,其影响力并不仅仅只局限于摇滚,甚至凌驾于流行之上。

    无论是在前世发行这首歌的八十年代,还是这一世的二十一世纪,《地狱高速》的魅力,几乎没有人能够抵挡。

    在第二周发布的《公告牌》榜单上,《地狱高速》也以毫无悬念的压倒性优势,占据了单曲榜第一的位置。

    有趣的是,单曲榜的前三,全部出自《所罗门之钥》。

    第二和第三,分别是《昏睡(a)》和《一(one)》,而《四月(april)》则排在了第六位。

    前十之中,《所罗门之钥》一张专辑就占据了四个席位。

    仅仅数百万美元的打榜投入,取得这样的成绩,连罗杰自己都被吓了一跳。

    不过仅仅只过了一周,摇滚乐的小众性就体现了出来,《昏睡》掉到了第七位,《一》掉到了第九,只剩下《地狱高速》依然还保持着第一。

    在这一期《公告牌》更新之后,《阿玛拉》的预热也进行到了尾声,只隔了一个周末,网购渠道就开启了预售。

    当独立日假期开始的时候,这张专辑也被摆在了各大唱片店的货架上,以供歌迷们挑选。

    在《阿玛拉》上架的时候,经过三周的积累,《所罗门之钥》的北美销量已经突破了三百五十万张。

    尽管单周增长量已经出现了明显减缓的趋势,但谁都看得出来,这张专辑在北美拿到一个钻石认证,绝对不会有任何的问题。

    区别只在于,达成千万销量是需要三个月,还是一年以上。

    最终销量,是刚刚过千万,还是更高。

    《阿玛拉》一上市,《所罗门之钥》最大的竞争对手立刻就出现了。

    算上提前开启的网络预售,在第一个周末,《阿玛拉》拿到了259万的销量,比《所罗门之钥》的首周末销量还要高出将近20万。

    不同的是,这张专辑中,最受欢迎的是《消失在黑暗中()》,其次才是《黑暗中归来()》和《我亲爱的孩子('.mine)》。

    在《阿玛拉》发行之后,事实上,从这张专辑录音结束之后开始,乐队就已经将工作重心完全转移到了宣传上去。

    罗杰、安妮和胖子三人,都在全国到处飞来飞去,不断地跑宣传通告,还要抽空考察八月份的【大卫-鲍伊 tour】的演出场馆。

    采访、脱口秀节目、电台直播……

    各种各样的宣传通告,几乎占满了三人所有的时间。

    这很枯燥,也很累,但三人都只会私底下抱怨一番,然后继续拿出最好的状态,来应对第二天的工作。

    相较于和媒体打交道,不断鼓吹自己的专辑,骗……哄歌迷们解开腰包,掏出美元,罗杰更加喜欢泡在录音室里,或者在舞台上进行演出。

    不过这就是娱乐圈,光有作品是远远不够的,如何将作品卖出去,比推出高质量的作品更加重要。

    那些从不为自己的专辑做宣传的歌手和乐队,从来没有哪怕一个能够在商业上取得成功的。

    哪怕口碑再好,也不会例外。

    无论是北美,还是海外。

第400章 搬家礼物

    圣莫妮卡山,卡斯特罗峰。

    这里有一栋介于豪华别墅和庄园之间的房子,占地不到罗杰-克里斯蒂安庄园的三分之一,不过在寸土寸金的马里布地区,这样的豪宅已经算是最为顶级的那一档次了。

    早在四月份,安妮就从罗杰家里,搬进了这座被命名为【圣-安迪(st.andy)庄园】的房子,不过直到几天之前,所有的改造工作才算彻底完成,搬家派对也拖到了这个时间。

    罗杰来得算是最早的,吃过晚饭就直接赶了过来,天都还没有黑。

    给罗杰开门的,是安妮家里唯一的管家兼女佣,一名三十多岁的女性。

    “安妮小姐在后花园里,需要我带您过去吗?”

    这不是罗杰第一次来了,女管家显然也认出了罗杰。

    “我自己去就好了。”

    罗杰摆了摆手,指了指跟在后边的保姆车,说道:“给我的司机找个休息的地方,别让他喝酒。”

    庄园不大,尽管车速放的很慢,也只是不到十分钟,就开到了后花园里。

    安妮第一时间就看到了罗杰,或者说看到了罗杰开的这辆车,站起身,朝罗杰大声喊道:“你从哪搞来的这家伙?!”

    “你说这辆黑斑羚(impala)?”

    罗杰指了指身后那辆黑色的旧式肌肉车,掏出一串钥匙朝安妮丢了过去,笑着说道:“给你的搬家礼物。”

    安妮和罗杰一样,也是一个美式肌肉车的爱好者。

    不同在于,罗杰更喜欢较新的车型,例如道奇的蝰蛇(viper),而安妮却更喜欢收藏旧式的肌肉车。

    当然,仅仅只是收藏,至于平时出门,安妮这家伙几乎从不开车,就算要开车,也是开那辆骚包的红色法拉利。

    不过在收藏上,安妮却更加偏爱几乎可以称之为古董的古老肌肉车,比如说1967年那款经典的福特野马,在安妮的车库里就停有一辆。

    罗杰送给安妮的这件搬家礼物,同样是1967年的经典车型,通用公司旗下的雪佛兰黑斑羚,这个从1958年开始出的系列车型,如今已经推出到了第八代,不过最为经典的,还是1967年的第二代黑斑羚。

    这辆车,在众多的好莱坞电影、美剧之中都有出场,比如说早期的007系列,比如说罗杰前世最喜欢的某部美剧。

    在北美的肌肉车爱好者当中,1967年黑斑羚的人气非常的高,许多人甚至愿意用一辆最新款的法拉利或者兰博基尼来换一辆第二代黑斑羚。

    “327式四塞发动机,275马力。看起来破了点,但绝对是个宝贝。”

    罗杰拍了拍车子的尾部,继续说道:“这是我最喜欢的部分,它的后备箱大到足以让你塞进去五个人,这下谋杀之后不用担心没地方藏尸了……别露出那种表情,这只是个玩笑。”

    “我当然知道你不会去做公路连环杀手,你连杀只鸡都不敢!”

    安妮的面色很古怪,语气也同样如此:“我的意思是,你什么时候对它这么了解了?我记得你对肌肉车懂的很少,你那辆ram坏掉之后,你甚至不知道到哪去修!”

    罗杰在纽约的那辆ram,前段时间被安妮找人修好并运到了洛杉矶,虽然几乎不会再开出去,却也霸占了罗杰车库里的一个位置。

    现在罗杰平时出门,大多数时间是由保镖兼司机开mad唱片的商务车,偶尔自己开车,也是开新买的道奇蝰蛇,至于那辆ram,正如罗杰所说,到了退休的时候了。

    “从销售商那学来的,我就记住了这么两句。”

    罗杰耸耸肩,问道:“这件礼物喜欢吗?”

    “我就不跟你客气了。”

    安妮早就等不及了,迫不及待地钻进驾驶座,不断抚摸着方向盘,轻声道:“亲爱的,你真是太完美了!”

    这个亲爱的当然不是叫罗杰,而是在说这辆车。

    那语气,简直像是把这辆黑斑羚当成了自己的情人。

    罗杰站在一旁,有些无奈地看着安妮,开口道:“我建议你最好不要开着它出去。你知道的,这玩意年龄比瑞克还大,修理厂差点修不好它,最后只能换了个新的发动机。”

    安妮没搭理罗杰,嘴里吐出一个单词:“她!”

    “什么?”

    “是她!不是它!”

    安妮的手依然放在方向盘上,就像是在抚摸自己的情人一样:“我决定了,伊莲娜,她的新名字。”

    “好吧,伊莲娜……”

    罗杰有些无语,“你该不会是打算当着我的面和你的……额,伊莲娜,你该不会打算当着我的面和伊莲娜亲热吧?”

    “你可真会破坏气氛!”

    安妮的表情显得有些不开心,推开车门,从车上跳下来,转眼间又换上一副兴奋的表情:“你从哪找到她的?这简直是最完美的礼物!如果你是个女人,我一定会向你求婚!”

    “……”

    罗杰被呛得完全说不出话来,正在这时,旁边突然传来一个声音:“那个,不好意思,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们了?”

    转过头去,正看到一个胖子抓着一瓶肥宅快乐水,一脸目瞪口呆的样子,看着安妮:“我刚才听到你向罗杰求婚?”

    安妮:“……”

    罗杰:“……”

    三言两语解释清楚误会之后,安妮就迫不及待地拉着胖子,开始炫耀自己新的收藏品。

    “嘿,我们去来一场公路旅行怎么样?!”

    安妮突然提议道:“下个月的巡演,我们开车去!”

    “你是指在荒凉的洲际公路上每天开车六七个小时、住十几美元一晚的汽车旅馆、吃廉价的汉堡和薯条来填饱肚子?”

    罗杰瞪大了眼睛,然后拼命地摇头:“谢谢你的提议,但是,不,我绝对不会这么干!”

    安妮一点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提议有什么问题,疑惑地问道:“为什么?这很有趣,不是吗?”

    “我的答案也是no,谢谢。”

    胖子解答了安妮的疑惑:“我们拼命工作赚钱是为了享受,私人飞机、五星级酒店的顶级套房、每位五百美元的高档餐厅,这才是我们的生活!”

    “短时间的公路旅行可以接受,比如说两三天,最多不超过一周。”

    罗杰又补充了一句:“但是一整场巡演?拜托,演出已经够累的了,你确定我们还有精力浪费在洲际公路上?”

    “说的也是……我大概坚持不了一个月那么久。”

    安妮这次倒是没有继续反驳,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不过又继续说起了公路旅行的话题:“那我们能开多久开多久,累了就换成飞机,怎么样?”

    “我……”

    罗杰正要说话,安妮又开口了,用撒娇一样的语气说道:“罗杰,和心爱的女孩一起来一场公路旅行,这不是每个美国男孩的梦想吗?嗯哼?”

    “嘿,要我给你们留出点私人空间吗?或者你们可以去房间里?”

    理查森调侃的声音从一旁传来。

    “你又不是不知道这家伙。”

    罗杰朝理查森做出一个无奈的手势,又转头对安妮假笑一声,没好气地说道:“哈哈,这个玩笑真有趣!ok,你赢了,我加入你那什么公路旅行。”

    连许久没用的“绝招”都用出来了,如果再不认怂,天知道安妮这家伙还会说出什么不靠谱的话来。

    安妮正要欢呼,罗杰又连忙补充道:“但是话说在前边,玩累了,我们就要换飞机!”

    “好啦好啦,答应就行了。”

    安妮立刻过河拆桥,将罗杰推开,对胖子问道:“你呢?加入还是不加入?”

    胖子无奈地摊开手:“我还有得选吗?不过我不开车,这是我的条件!”

    “我才不会让你摸的宝贝伊莲娜呢!”

    安妮翻了个白眼,一副“你想开车也没戏”的表情。

    “伊莲娜?”

    胖子有些疑惑不解。

    罗杰指了指旁边的雪佛兰黑斑羚,解释道:“她就是伊莲娜,安妮的不知道第几个妻子。”

    “如果你们打算开它……她去旅行,我觉得我们得多带几个后勤人员,我可不想被困在某个有变态杀手出没的荒郊野外。”

    胖子对古董车没有太多的研究,但从外形上也能看出来这车有些年头了。

    若有所思地考虑了一会,开口道:“算了,我负责搞定这件事,反正巡演的事也归我管,你们安心玩就是了。”

    和过去的任何时候一样,无论是否重要,一切琐碎的事情,通常都是由理查森来负责。

    这位胖子鼓手也从来没有让罗杰和安妮失望过,虽然也很少带来惊喜,但却为乐队带来了难能可贵的稳定性。

    “你们自便,我去把车停回车库里。”

    安妮终于玩够了,对罗杰和胖子摆了摆手,转动钥匙,发动了车子。

    胖子忍不住嘴贱了一句:“我以为你打算一会对别的客人也炫耀一下这件礼物。”

    “跟那些家伙有什么好炫耀的。”

    安妮从车窗里伸出一根中指:“还有,下次我会和杰西讨论一下某人上周泡到的那个女演员,叫什么名字来着?莉莉?还是莱利?”

    不等胖子反击,黑斑羚的排气筒中就冒出一股黑烟,一个角度极大的转弯,直接从草坪上碾了过去。

    “这家伙……”

    胖子无奈地摇了摇头:“我跟你赌五美元,等杰西回来,她肯定不记得这事。”

    “杰西去参加什么扑克比赛了?”

    罗杰记得胖子提起过这事,作为一名职业牌手,各种各样的比赛,就是他们赖以为生的根本。

    或许有些人更喜欢在赌场里赢那些菜鸟的钱,但和正式的比赛相比,赌场中的不确定性太大了,一般的老鸟都不会喜欢这种不确定性。

    胖子的女友杰西卡,就经常奔波于世界各地,到处参加各种各样的比赛。

    见胖子点头,罗杰调侃道:“放心好了,等杰西回来,我会让蒂娜提醒安妮的,这五美元你输定了。”

    “嘿!你这是作弊!”

    胖子差点被气晕过去:“五美元而已,你至于这么坑我?”

    “这和多少钱没关系,我就是不喜欢输。”

    罗杰一脸坏笑。

    这当然是开玩笑,但怕老婆的胖子却不敢赌,恨恨地掏出钱包,翻了半天,没有找到零钱,拿出一张富兰克林摔到罗杰手心里:“我认输,别落在我手里。”

    “这样就对了嘛。”

    罗杰郑重地收起美元,好像这不是一百块,而是一百万一样。

    这栋房子,两人都不是第一次来,非常熟悉,边走边聊,几句话之间,已经来到了花园的尽头。

    这里被护栏隔着,外面就是山崖边上。

    当然,以圣莫妮卡山的地形,这所谓的悬崖也没有多深,坡度也不算陡峭,不过视野却是非常宽广,可以一眼就看到大海。

    在夕阳下的海面,景色非常的漂亮,似乎将整个世界都染成了金黄色。

    “你那个投资怎么样了?”

    罗杰没话找话地问了一句。

    “第三轮融资才刚过去两个月,哪有那么快?现在的市场份额依然只是第三,远远比不上ms操作系统捆绑的视频网站,以及gg搜索引擎旗下的那家。”

    胖子摇了摇头:“我倒是很看好这家公司,我认为它的未来不会比你投资的那个……叫什么来着?”

    “。”

    “对,我认为它的未来不会比差。”

    胖子双手撑在护栏上,一副指点江山的模样:“现在互联网的带宽越来越高,视频比简单的文字、图片能够承载更多的信息,必然成为未来的主流。”

    “我们会看到的。”

    罗杰没有和胖子争辩社交网络和视频网站哪一个更有潜力的问题。

    这两者都是互联网的未来,但竞争也同样的激烈,无论在哪一个领域出头,都会成为极为可怕的庞然大物。

    尽管自己错过了油土鳖,但胖子能够选中它,也是罗杰乐于见到的。

    自己的两个队友在乐队之外的投资越是成功,越是有钱,三人之间因为利益而产生矛盾的可能性也就越低。

    假如三人都有数十亿美元甚至更高的身家,还会因为乐队每年数千万、一两亿美元的收入如何分配而闹翻吗?

    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讲,这都是好事。

第401章 别忘记联系媒体

    经过一个多月的积累,到了七月底的时候,《所罗门之钥》的销量已经突破了一千万,达到1041万张。

    这是乐队的第五张钻石专辑,除了《怪胎》、《a&b》以及《波西米亚狂想曲》以外,1998年的第二张专辑《希望》,也靠着漫长时间的积累,在年初的时候,终于爬过了北美一千万张销量的门槛。

    在这五张专辑之中,达成千万销量速度最快的,毫无疑问,是仅仅只用了不到七周的《所罗门之钥》,这也创造了新的乐坛记录。

    当然,这个记录,更多的是因为如今的北美唱片业协会并不承认数字版本的销量,只计算实体销量,否则最快达成千万销量的记录至少还要被缩短一半以上,也不会属于摇滚乐,而是必然在嘻哈音乐中产生。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嘻哈音乐的大多数粉丝只会去购买便宜得多的数字版,而不会购买实体唱片。

    哪怕如今才是2003年,在嘻哈音乐这一分类中,实体专辑所占的销量比例还不到百分之二十,比所有音乐类型普遍的百分之七十要低了两倍还多。

    由于如今riaa并不承认数字版销量的缘故,尽管嘻哈音乐在底层的黑人和墨西哥裔中流行度非常的高,但在销量统计上却处于劣势,前排基本看不到这类音乐的名字。

    不过,作为最直接的竞争对手,在唱片业内部,包括所有有野心的摇滚歌手和乐队,却没有人会忽视这块庞大的市场。

    说白了,两者主要的受众目标都是社会底层,或者至少是中产阶级以下的群体,唯一的不同在于,摇滚音乐在白人中更加流行,而嘻哈则更符合黑人的口味。

    但是喜欢摇滚的黑人,和喜欢嘻哈的白人,这两者都不少见,也是竞争最为激烈的部分。

    “你们过去的专辑,太过于白人化了。”

    西奥多坐在副驾驶座上,用笔杆敲着罗杰面前的文件,开口道:“在你们的粉丝当中,白人占据百分之七十三,黑人和其它少数族裔加起来只有百分之二十七,这个粉丝构成很不健康。”

    这个比例不健康到什么程度?

    说一个简单的数据就知道了。

    在北美的人口结构当中,白人大约占百分之六十出头,黑人和拉丁裔的比例都在百分之十五左右,剩下的百分之十则是亚裔和混血。

    当一支顶级乐队的粉丝群体与本国的人口结构出现极大的偏差的时候,这显然会导致想要更进一步变得困难无比。

    “也就是说,我们需要拓展少数族裔的粉丝数量?”

    罗杰考虑了一会,却还是没什么头绪:“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黑人和拉丁裔都是不错的选择,如果可以的话,最好出一张符合黑人或者拉丁裔喜好的专辑。黑人就不说了,这几年以来,拉丁裔的人口增长速度也越来越快,很有超越黑人,成为北美第二大民族的趋势。”

    西奥多耸耸肩:“如果你认为可行的话,我让皮埃尔拿出一个完善的计划出来。”

    “行吧,让皮埃尔去处理。”

    罗杰想了想,没有提出反对,好奇地问道:“这个问题也是皮埃尔发现的吧?”

    皮埃尔-奥瑟在经纪人团队中负责职业生涯规划,这种事,显然是在他的职务范围之内。

    “对,他们都不是白拿钱不干活的人。”

    西奥多开了个玩笑,又将文件翻到下一页,继续说道:“《阿玛拉》的销量也很惊人,截止到上周,三周时间,已经卖出去719万张。乐观点估计,突破钻石销量可能比《所罗门之钥》还要快。”

    这两张专辑的质量相差无几,流行度方面也同样如此,甚至连目标受众群体都几乎完全一致。

    除了发行时间上的区别,以及“乐队名字”的加成以外,几乎没什么能够导致两张专辑出现太大销量差距的可能因素。

    无论是从发行前mad唱片市场部的预测,还是发行之后的追踪反馈来看,这两张专辑的最终销量也确实不会有太大的差距。

    这种在意料之中的事情,没什么好兴奋的。

    好吧,还是有点兴奋的,毕竟这每一个销量数字,代表的可是绿油油的美元。

    万恶的资本之源,没有人会不喜欢它。

    换成红色的rmb、英镑,以及紫色的欧元,也同样如此。

    罗杰在心里默默算了一笔账,《所罗门之钥》和《阿玛拉》批发给零售商的出货价都是一样的,18美元一张。

    就按照北美一千万的销量来计算,两张专辑一共卖出去两千万张,就意味着3.6亿美元的收入。

    在分账之前,mad唱片首先需要扣除总计大约5500万美元的宣传预算以及其它成本费用,剩下的3亿500万美元,乐队可以拿到百分之九十。

    也就是……

    2亿7450万美元!

    尽管这笔钱还要扣除税款、经纪人、会计师、律师佣金等等一大堆的费用,但剩下的部分,再怎么往低了算,也绝对在2亿美元以上!

    这可不是什么小数目。

    说的夸张一点,这样一笔巨款,足以让人为之做任何事情。

    这还仅仅只是北美实体唱片的部分,若是算上海外发行权,数字唱片,以及后续版权方面的收入,乐队在《所罗门之钥》和《阿玛拉》这两张专辑上所能获得的利益绝对能让乐坛百分之九十九的明星嫉妒到吐血。

    “几天前,派拉蒙的人联系过我,想要购买包括《白兔()》在内,共计17首歌的版权,开出了一个很不错的价格。”

    西奥多指了指罗杰放在方向盘上的文件夹,说道:“就在后边一页。”

    罗杰对出售乐队的歌曲版权没有任何兴趣,不过却对派拉蒙的开价产生了一丝好奇。

    翻到第二页,文件中罗列出了十七首歌的名字,后边标注着派拉蒙的出价。

    想要购买乐队版权的人很多,但绝大多数报价根本过不了西奥多这一关。

    能够被送到罗杰这里,至少派拉蒙的出价不会低得太过离谱。

    最高的是《白兔》,这首迷幻摇滚的经典之作,派拉蒙给出了足足一千五百万美元的高价。

    不过这也是唯一一首出价过千万的,排在第二的《小煤球乔尔()》就只有600万美元。

    林林总总加起来,如果按照这个价格,卖掉十七首歌的版权,乐队能够一次性获得大概6000万美元的收入。

    而且通常来说,这种初步的报价,肯定留有充足的谈判余地,绝对不会是对方的底线。

    “回绝掉吧。”

    罗杰看了几眼,就对这份报价单失去了兴趣。

    这些版权,好不容易才从二十世纪娱乐手上拿回来,早就被罗杰划分到了“非卖品”一类。

    当然,在商业领域中,并不存在什么真正意义上的非卖品。

    对于一个“商人”而言,只要价格合适,没有什么是不能卖的。

    但是,若是想要按照市场价买走乐队歌曲的版权,在罗杰这里是绝对不可能得到通过的。

    乐队出道至今,积累下来的这一百多首歌的版权,是一座可以开采超过百年的金矿。

    现在卖掉版权,确实可以赚一大笔钱,但却会损失更多的后续收入。

    而且随着乐队名气的提升,这些歌曲的版权也会不断的升值。

    就算退一万步说,万一哪一天乐队失去了继续作为明星的资本,手握着这批版权,也不至于再去过那种穷困潦倒的落魄生活。

    现在乐队的收入一年比一年高,但版权方面的收入比例不但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了。

    今年截止到现在,单从各种版权授权中,乐队已经签下了价值超过两千万美元的合约,而且随着《摇滚圣经》系列口碑的不断发酵,这个数字增长的相当的快。

    这种级别的“宝藏”,除非罗杰脑子坏掉了,才会想要去卖掉。

    “话说,派拉蒙怎么想到要买这些版权了?”

    罗杰对派拉蒙的举动感到有些奇怪。

    虽然说好莱坞和北美乐坛一向联系紧密,但除了同时跨界发展的环球、华纳、以及索尼之外,其它三大好莱坞巨头,很少插手乐坛的生意。

    尤其是在迪士尼解散掉了自己的音乐部门以后,就更是如此。

    迪士尼、派拉蒙以及福克斯,都是紧守着好莱坞的典型,就算是他们的母公司,业务也几乎全部围绕电影和电视展开,跟乐坛之间几乎没有任何联系。

    如果电影中需要使用某一类型的歌曲,最多也只是以一个相对较低的价格去取得授权,除非实在很便宜,否则很少会考虑直接买断版权。

    “大概是打算组建自己的音乐版权库之类的。”

    西奥多耸耸肩:“他们在电影配乐上投入的资金太多了,长期来看,其实买断比购买授权更划算,尤其是你们这种处于上升期的乐队的作品。”

    其实这个道理谁都懂,但为什么派拉蒙、迪士尼以及福克斯从来没有做过类似的举动?

    就和北美总统的制度一样,北美这些商业公司的董事长、总裁或者ceo,都是有任期的,虽然没有四年那么短,但一般签约也就是十年到二十年之间。

    再加上还有中途被问责机制清算离职的风险,平均下来,像派拉蒙这种公司的一把手,能干上七八年就算“长寿”的了。

    除非对自己有着绝对的信心,确定能在这个位置上干上几十年,否则没有人会花掉大笔的资金,去给后来人铺路。

    那些股东可不是所有人都会对“长远投资”的计划买账,尤其是当许多人本来就只是为了炒短线而持股的情况下。

    他们只关心财务报表是否足够漂亮,手中的股票又值多少钱。

    “还有这么多?”

    罗杰举着文件夹,看着后边还没翻的厚厚一叠,不由得感到有些头痛:“后边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吗?如果没有,我晚点再看。”

    差不多一个中午过去,手里这一叠文件,才翻了不到一半。

    想要看完,最起码还得几个小时,这还必须要没什么需要浪费大量时间去思考的内容才行。

    “呃,还有一件事。”

    西奥多接过文件夹,翻了片刻,找到其中的一页,递回到罗杰手中,开口道:“关于【保护伞慈善基金会】的,还有【光明慈善基金会】,和钱有关,我认为你会想要了解一下。”

    这份资料是罗杰个人名下的慈善基金,以及乐队名下的慈善基金的运作情况,以及粗略的账目清单。

    具体的账目明细,在会计师审核过后,罗杰已经看过一次了,这会也没有兴趣再看一遍,仅仅只是核对了一下数字。

    在过去的两个月里,前者有一千万美元的入账,后者则有两千万美元,全部来自罗杰个人以及乐队的注资。

    而在开销方面,【保护伞慈善基金会】通过学校、医院等合作机构,为超过200名孤儿、贫困家庭的儿童提供了不同程度的生活、医疗以及教育补助,总计花掉了三百多万美元,其中资助十几名白血病、癌症等绝症的儿童的医疗开支,就占去了一百二十万。

    无论在哪一个国家,医疗和教育,这两笔开支永远是底层平民难以承受的。

    至于【光明慈善基金会】则举行了四次不同规模的慈善活动,花出去了近一千万美元。

    这两个慈善基金,包括安妮和理查森个人名下的慈善基金,在最近的这段时间里,非常的高调,不断地刷着存在感。

    哪怕仅仅只是出几千美元资助一个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学,都要找上十家媒体去现场报道。

    尽管几个慈善基金最大的作用是避税,但身为明星,当然要利用好这个优势。

    任何一个热衷于慈善的富豪或者明星,其目的都不单纯,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确实帮到了许多的人。

    “这个孩子在圣地亚哥?”

    罗杰翻了片刻,指着一个被乐队的【光明慈善基金会】列入援助目标的小孩的照片。

    这个少年看上去十岁出头的样子,一副骨瘦嶙峋的模样,躺在病床上,脸上罩着沉重的输氧器,看上去十分可怜。

    西奥多点了点头:“是,圣地亚哥,准确的说,是南克雷斯特。”

    “记得提醒我,到了圣地亚哥之后,去医院探望一下这孩子。”

    罗杰合上文件夹,丢给西奥多:“另外,别忘记联系媒体。”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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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27224/ 第一时间欣赏摇滚教父最新章节! 作者:黑色贝斯所写的《摇滚教父》为转载作品,摇滚教父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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