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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索络塔     牛头回忆录txt下载     牛头回忆录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千二百四十二章:法梅尔(三)

    据说现在大公已经处于类似“太上皇”的状态,基本放权给了孟德尔王子,不管是主动的还是被胁迫的,至少,明面上大公还是呆在城堡里,王子依旧住自己的府邸,以臣子之礼进出城堡。

    我直接走到城堡门前,在守卫即将阻拦之前掏出了一封新式纸张做成的信,说道:“我有一封信交给王子殿下。”

    守卫对视一下,接着示意另一边的同伴过来,拿走了信件。

    我倒是不怕信件没能送到孟德尔王子手里——尽管在其他地方,这样的事情和有可能发生。

    在这里,起码以孟德尔王子的权势地位和治理手段,这种事情,不会被手下人轻易隐瞒下来,再者,他有系统,自然也会知道有这么一封信,无论如何,都不会出现无人理会情况态。

    果不其然,我在门口等了不到半小时,就有一个穿着布袍的官员模样的中年人小跑着出来,确认我是送信者之后,带着我,前往城堡的侧面。

    城堡侧面有一片大公专属的王家园林,中年人带着我进入其中,穿过了一段又一段曲折的走廊,越过一片又一片花坛和树丛,来到了一面不过几百米宽的小湖边。

    湖中有一座小亭,一看就是华夏古风,一条木板铺成的栈道连接了小亭和湖岸。

    小亭之中有个年轻男性背对着我,眺望着湖水和对面的山头。

    栈道的岸边,站着一个身穿灰色斗篷的人。

    中年人示意我过去,自己退了出去。

    我走上前去,很快就注意到,那个身穿斗篷的人是个女性,而且,实力不俗,几乎已经有黄金斗气级别的实力。

    我走到近前,女性冷漠地说道:“交出武器。”

    我摊开手,将锤子和盾牌交给她。

    “哇哦,身材真不错!比暗精灵还要火辣!”李奥低呼一声,“挺会享受……”

    我下意识的看了看女人半藏在斗篷下的脸,也注意到了耳朵的轮廓有些特别。

    缴了武器,我迈步走上栈道,进入湖心亭。

    这时候,孟德尔王子也转过脸来。

    他的脸,倒是是没那么帅——贵族往往都是养尊处优,而且努力保持血统纯正,外貌上基本都不会太差,至少我前边路过的那些大小国家,王室和皇室基本没有几个长得不行的,贵族中才偶尔有这么普通的容貌。

    “本来看他长的平平无奇,我心里舒服了不少,可以想到那边的半精灵女护卫,我又羡慕嫉妒了!”李奥有些幽怨地说,“同样是穿越者,差距咋就这么大捏?难道是实力越低,待遇越好?”

    【鉴于大环境如此,

    孟德尔王子举起信件,说道:“这封信,是谁让你送来的?或者,你就是写信的人?”

    信的内容并不多,就两行字。

    “奇变偶不变,”

    “宫廷玉液酒,”

    这是两个断句,后边还有内容。

    这也是华夏穿越者之间大概率会懂的暗号。

    对我来说,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孟德尔王子的态度。

    他没有那么胸有成竹,也没有一丝紧张,甚至,我从他的精神波动来看,他是真的不知道信是不是我写的。

    这就说明,他的系统,没这么强大,更没有预见到我的威胁程度。

    于是,我很是放松地说:“不用这么麻烦,老乡。”

    我用的是华夏语,而孟德尔王子说的是通用语。

    他瞪大眼睛,满脸的惊讶,随即,又放松下来,

    笑着用华夏语说道:“真的是老乡!”

    “你不够谨慎。”李奥提醒我。

    “目前问题不大,”我说,“他的系统,估计没有这么神奇。”

    “难说是不是扮猪吃老虎,”李奥说,“小心提防。”

    我说:“你来提防,我负责演戏。”

    然后,我转身拿起亭子里摆着的木桌上一碟点心,直接就要放嘴里:“太好了,终于碰上了老乡,你还混这么好!我尝尝这个!”

    孟德尔很是欣喜地说:“吃吧吃吧,看你的样子,确实混得不怎么样……对了,怎么称呼?”

    我一边吃一边又灌了一口旁边的饮品,含湖地说:“我叫赵孟超,老家在魔都,大学在帝都,工作也在帝都,稀里湖涂就被流星砸了,你呢?”

    孟德尔王子脸上洋溢着浓浓的信息之色,首道:“我是金陵人,在魔都上学,还没毕业呢,打游戏的时候被雷噼的,对了,我叫王明哲……”

    “嘿,还没毕业,好湖弄!”李奥说,“但是,也在这边混了好些年了,不能放松警惕!”

    “对了,你遇到过别的穿越者吗,王老弟?”我问。

    “你遇到过?”孟德尔……王明哲有些惊讶。

    “见到过,但是,没敢相认。”我说。

    “为什么?”王明哲问。

    “对方是个魔法师,”我说,“我只是个悲催的屌丝佣兵,估计人家看不上的,而且,我怀疑他杀了另一个穿越者,而那个穿越者,是个斗气战士。”

    王明哲有些惊讶:“真的吗?既然都是华夏来的,难道就不能联手吗?”

    我摇头:“不清楚,我知道的时候,那个斗气战士已经死了,他的墓碑上刻着几个华夏文字,至于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我不都是听别的佣兵说的,但我不敢和他相见,至于你,我观察了好一阵子,知道你也是个没有魔法和斗气的人,这才放心过来投奔你。”

    周明哲开心地说:“那就太好了!我正需要一个懂的现代知识的帮手!”

    “太好了,我也可以享受一把人上人的生活了,”我满脸喜色,又吃了一块糕点,然后叹了一口气,“这个魔法世界,对于平民来说,就是炼狱,对于拥有魔力的人来说,就是天堂……”

    “这倒也是,”王明哲说,“对了,你有没有什么金手指之类的?”

    我心里一动,不动声色地道:“算是有吧,不然的话,我就不能来到这里了,实际上,我已经行走了很多国家,如果没有一点压箱底的东西,早就死在路上了。”

    “那,你的金手指是什么?”王明哲马上就问。

    “嗯,算是一点小幸运,”我说,“就是,有危险的时候,我能避开,比如刚才说的那个魔法师,我本来想去投奔他的,结果就遇上了那个斗气战士的坟墓,也从别的佣兵那里听说了他们的事情,才没有过去,他的国家已经用上了水泥,还有各种来自地球的技术,对了,这封信也是我在那边卖的纸,要不是有这个金手指,这些东西早就被抢走了。”

    王明哲点点头,我说:“你呢,你有什么金手指?看你这样子,大概也不需要金手指吧?都已经是公国未来的统治者了……”

    “我……其实也有金手指,”王明哲想了一下,说,“我的金手指,是连着电脑一起被雷噼的时候得到的,当时我在玩一个种田游戏,结果,现在我就有了发展农业的天赋,什么动植物育种改良、农业工程之类的,唉,也算是聊胜于无吧,当时我要试玩别的游戏,比如星际或者那些阿批季游戏,我早能该提升自己的实力了,就算不是魔法师,当个斗气战士什么的也好……”

    我连吃了两块看“贵族糕点”,直接坐在旁边

    的椅子上,说道:“你已经很好了,而且,你愿意收留我,我们一起把这个世外桃源一样的小国发展起来也很好。”

    王明哲也坐了下来,说:“话是这么说没错,不过,你说得对,这个世界是魔法世界,我也看了不少剑与魔法和修真修仙的,强者可以为所欲为,弱者只是蝼蚁,就算我们联手,招惹了那些强者,还是会过不下去的……”

    “那不用担心,”我大手一挥,大剌剌地说,“真是那种强大到可以轻松灭国的强者,我们只能躲,如果是那些小势力,有一个国家顶着,我们再弄出一些现代化武器,也能顶住,我看见过矮人的火枪,效率很低,不过,你是王子,应该能招揽矮人工匠,我们可以改进,做出连发枪,还有别的武器……真要到了挡不住那天,我的金手指就能发挥作用,你跟着我跑,肯定能活下来,我们也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你倒是挺入戏的。”李奥笑了。

    王明哲却若有所思。

    “老弟,”我说,“你有什么顾虑吗?”

    王明哲想摇头,似乎又忍住了:“赵老哥,你说的对,我虽然当了个小国王子,看起来是权势滔天,也只是这块小地方的土皇帝,有很多强大的修行者可以轻松捏死我们,之前我还想着,以我的金手指,能够实现我在前世完不成的伟大事业,现在想想,有些可笑,而你呢,别看东奔西跑的很狼狈,但你的金手指,真的很管用……不过,我想的不仅仅是这些。”

    “你说说看,我帮你一起想办法。”我说。

第二千二百四十三章:法梅尔(四)

    这时候,站在湖边的半精灵女护卫朝这百年看了一眼,似乎看到了我们两个的状态,有些疑惑,但还是转过去背对我们。

    王明哲似乎没有注意到女护卫的动作,望着湖水,慢慢的说:“穿越之后,我慢慢适应这里的生活,也小心地应付那些魔法师和西海帝国的使者,却没想过这个世界还有别的穿越者,而现在你的出现提醒我,这个世界可能有更多的地球人,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在提防这个世界的强者的同时,也去做一些准备?”

    我点头:“确实是应该的……对了!你有没有收到过类似的信件或者情报?”

    “没有……”王明哲摇头,“你是第一个。”

    我故作思考:“按理说,穿越者不止我们两个,那些强大的家伙应该会暗中试探,起码,也会放出诱饵什么的……”

    王明哲继续摇头:“我确实没有收到,不过,你走了这么多地方,难道也没有发现?”

    我也苦笑摇头:“我到处流窜,目标太小了,也就是像你这样有势力的更容易碰到吧?”

    王明哲眉头微微蹙起,说道:“这个,说不准以后会碰到,而且,现在有了你的金手指,我们可以回避危险,老实说,之前我还以为你只是个送信的,也怀疑过你就是写信人,我是犹豫过的,在确定你不是那些强者之后,我才放心来见你,现在好了,有你的金手指,我们合作,起码有了保命的资本。”

    我连忙说道:“太好了,以后咱们合作,你来发展经济和军事,我来规避风险,我们好歹也能在这个充满危险的异世界生存下去了!”

    王明哲显然也很高兴:“好!就这么说定了,我们穿越到异界,也是一种缘分,以后一起发展!对了,赵老哥你也不用妄自菲薄,除了金手指,你的知识和见地也是很有用的,毕竟我们都是来自科学时代的人,在见识上远远超过这些只有欧陆中世纪水准的土着。”

    我自然附和:“那是当然,我们在地球上不过是普普通通的学生和上班族,到了这里,就算带着金手指,也只是那些强者严重的蝼蚁,不过,我们的见识是他们比不了的,就算是那个魔法师,已经做出了水泥和纸张,还做出了纯净透明的玻璃,也没想着把这些东西大规模运用,而是在自己的小范围里享受这些科技带来的便捷,很显然,已经被魔法和斗气带来的便利冲昏了头脑,我觉得,还是我们这些没有天赋修行的人有这个机会,当然,之前我是无名小卒,有了你的身份,我们才好大力发展,老实说,是我占了你的光啊,老弟!”

    王明哲显然很受用,继续说:“我们也可以继续暗中搜寻和招揽那些没有天赋的穿越者……”

    “我也是这么想的!”我说,“终于找到可以一展拳脚的地方了,这一趟穿越,总算是有了盼头,要知道,之前我都快绝望了……”

    我两越说越投机,称兄道弟一番之后,王明哲自然要为我接风洗尘。

    他的热情态度自然引来了女护卫的好奇,不过,我们一直待在一处,女护卫自然也不方便插手。

    接着,王明哲自然是相见恨晚似的带着我去了他的宅邸,要好好招待我,为我接风洗尘。

    到了府邸,自然是要梳洗一番,换上一身新衣服,至于皮甲和牛角盔,为了演这一出戏,我也脱掉了,换上了一身看上去就很不错的贵族布袍。

    仆人伺候我洗澡的时候,我正好偷听了王明哲和半精灵女护卫的交谈。

    “我感觉这个人像个骗子,殿下。”女护卫说。

    “是不是我还不确定,不过,最好不要做出任何伤害他的决定,像贵宾一样招待他,”王明哲说,“他对我很有用。”

    “是的,殿下。”女护卫说,“那么,之前那几个人……”

    “不要让他知道他们的存在,他的情况有点特殊,现在就把他们转移到东边,”王明哲说,“记住,必须保证他的安全。”

    “是,我这就派人去。”女护卫说。

    王明哲说:“你亲自去。”

    女护卫有些不放心:“您的安全……”

    “我没问题,”王明哲很是放心,“他威胁不到我的。”

    “真叫人羡慕啊,这么忠诚的后宫,而且还是个实力比自己高的妞儿,”李奥感叹,“哪像我们,遇到的妞儿都需要我们来保护……”

    “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显然已经坑了之前几个穿越者,看样子,事情没这么简单,”我说,“而且,现在还不能确定他的系统是什么样的。”

    “应该是个种田流的系统,可能还有爆兵之类的功能,不过也不能掉以轻心。”李奥说,“而且,他相信你的金手指是趋吉避凶的类型,不会对你不利,这也证明,系统根本意识不到我们是什么级别的存在,要么就是比较简单,要么就是等级太低,我们得想法子摸清他的底细,如果它的系统是成长型的,就要趁早处理掉,最坏的可能是,他的系统真的很强大,他一直在演戏。”

    “从他的精神波动来看,我觉得不太像演戏,”我说,“如果连我们都瞒过了,或许,只有诸神黄昏能毁掉这个系统了。”

    “看样子得好好试探一下,”李奥说,“这也是我们遇到的第一个拥有系统的穿越者。”

    我们这边商量着对策,那边,王明哲和女护卫的对话却有了一些变化。

    “戴丽娜王妃有些不舒服,中午的时候流了鼻血,不过很快止住了,”女护卫说,“医师和药剂师正在商量……”

    “大概是天太热吧,我叫她不要吃太多甜食,她就是不听……”王明哲澹澹地说了一句,随即,语气变得温柔,声音也压低了许多,“萨麦尔,你不用担心这些,她只是政治联姻的棋子,我心里只有你,你是我唯一信任的人……”

    “殿下……”女护卫萨麦尔有些局促,呼吸都乱了半拍。

    “不要想太多,只要熬过这两年,等国家发展起来,我就能制造出超过所有魔法师的炼金药剂,让你成为超越所谓的剑圣剑神的魔剑士,到时候,我们将会登上整个大陆的舞台……”王明哲说,“当然,不管未来会怎么样,你都是我唯一爱的女人……”

    “咦……”李奥满是嫌弃地说,“刚夸他两句呢,这就沉不住气了?”

    我却很是轻松:“至少证明他很放松,系统也没那么强大,这是件好事情。”

    我这边清洗完毕,一身清爽,便有仆人把我们带到一个小小餐厅。

    而另一边,王明这个女护卫还在腻歪……

    “这个家伙比前几个难对付,”王明哲说,“我知道你是担心我,不过,为了我们的大计,你不要对他表现出敌意,好吗?”

    “我会的,殿下。”女护卫赛麦尔的声音也变得温柔。

    “呵呵,”王明哲浅笑,“好久没听你叫一声……”

    女护卫迟疑了一下,用蹩脚的华夏语音调说了一声:“老公……”

    “哎呀呀呀!”李奥痛苦的哀嚎起来,“太腻了太腻了太腻了!简直受不鸟啊!”

    我却听出了一丝丝的羡慕嫉妒……

    两人还没腻歪结束,仆人就汇报说客人已经准备好了,两人赶紧分开,随即只听得“啪”的一声轻响,王明哲说道:“去吧,只有你办事我才放心,”

    女护卫离开,王明哲也换上了一副“人逢喜事精神爽”的表情,来到餐厅。

    因为只有我俩是“老乡”,所以,仆人上菜之后,他就把所有人都屏退了。

    “难得有家乡人来,我们一醉方休!”王明哲很是兴奋。

    我也很是配合,望着满桌形似华夏美食的食物演了咽口水:“哇,好久没有尝过家乡的味道了,这个异世界,都是一帮子西方蛮夷的样子,吃的也都是最简单的西餐,我是受够了!”

    说着,也不客气就捏起旁边的银质快子,连着夹了几个饺子。

    饺子是肉馅的,李奥很是满意——尽管他还没从刚才王明哲和半精灵女护卫的亲昵之中恢复过来。

    王明哲给我倒了一杯酒,说道:“老哥你也是辛苦,我虽然也经常吃这些,可是没有一个家乡人,也难免寂寞啊,来,喝两口!”

    我本来不想喝,为了演好戏,也端起杯子就和他捧了一杯。

    酒很浓,似乎也是蒸馏的,不过加了些水果味,下肚之后喉咙和肠胃都有些火辣辣的。

    我能控制自己的大脑保持清醒,但身体的反应却不会作假,很快脸就红了。

    “老弟,我真的,我这一路,吃了多少了苦头,今天,终于算是熬出头了!”我故作感激。

第二千二百四十四章:法梅尔(五)

    “同是异乡沦落人,相逢相助也是应当,”王明哲似乎也有点被感染了,“好了,今后咱们一起享受荣华富贵……”

    “对,以后我就跟你混了!”我说,“你吃肉,我喝汤就够了。”

    “怎么会?”王明哲说,“我吃肉,你也吃肉!这肉,管够!”

    “好兄弟!”我急忙说,“真是仗义,不像那个魔法师!”

    “对了,那个魔法师,叫什么?”王明哲说,“以后咱们可的小心点。”

    我满不在乎:“他在东边的阿来美达公国,就在寒霜帝国的西南角,很远很远的,叫什么我不知道,在这边的名字就叫易迪生,还娶了公国背后的魔法长老的孙女……唉,话说回来,我要是有那个天赋,哪怕不是魔法师,就是斗气战士也好啊……这趟穿越,真不值!”

    “唉,真的不值……”李奥也跟着叹气。

    “别气馁啊,咱们也有翻盘的机会的,”王明哲拍着我的肩膀说,“先苟住,再发展,活下来才有机会逆袭,不是吗?”

    “对,不过,没有你的话,我真的没这么机会,”我说,“来,走一个!”

    我们连喝了几杯,我才开始有些狼吞虎咽的扒拉着那些华夏美食,一副饿了很久的模样:“唉,这味道,才叫正宗,街上卖的那些改良口味,我还真不习惯!”

    王明哲说道:“他们都是些化外蛮夷,吃不来正宗的华夏美味!”

    话题就这么慢慢打开,我是装醉,他似乎是有点微醺,两人一起聊起了在地球上的经历,他讲自己在魔都上学的经历,问我家在那里,我就照着李奥的记忆完美的应付过去,又分享了在帝都的大学生活和工作后的各种际遇,接着吐槽各种社会现象和网络事件,接着,便“惊喜”地发现,他比李奥晚两年穿越,然后又交流了一下,这两年里的国际动态,游戏版本,新的影视作品……

    就这么的,我们聊到了天黑,就像是两个他乡遇故知的老友,有着聊不完的话……只不过,我真的是醉到不行,被稀里湖涂的抬到了一个房间里。

    我人是清醒的,不过身子确实有点不受控制,于是也干脆躺好了装睡。

    李奥笑着说:“你这是演得最累的一次了吧?”

    我说:“还行,就是牺牲有点大。”

    李奥坏笑:“更大的还在后面呢……”

    我刚要问,就听见外面王明哲的话:“你们两个,从今以后就是他的专属女仆,有机会的话,可以成为他的妻子,就看你们的了……”

    我心头一紧。

    那是连个年轻女性,显然,就是王明哲“送”给我的“礼物”。

    喝酒的时候我也大致感慨了一下,说他贵为一国王子,而我却一个人飘零多年……没想到,他直接就给我安排上了!

    当然,这事可以算是对我的关心,也可以算是对我的测试!

    问题是,我,还真做不到假戏真做……

    两个女子悄然进了我的房间,我只能苦笑着向李奥求助:快帮我想法子……”

    李奥却依旧幸灾乐祸:“说起来,如果当年我夺舍成功了,这样的好事,我可是来者不拒啊!可偏偏,我却只能看不能动……要不,你也……”

    我想了想,说:“好吧……或许,这也可以算是我的把柄……说不定,他会因此更信任我。”

    李奥笑着说:“对对对,最让皇帝信任的,还是宦官嘛!”

    “你好像很开心?”我说。

    “没有,一般般,就是,好玩……”李奥明显憋着笑。

    “好吧,我休息了,你帮我警戒,”我说,

    “体内的酒精需要好好代谢一下。”

    李奥有些不乐意:“你是不是刻意报复?”

    我说:“哪有?”

    他说:“你明知道我只能看……”

    我说:“我也干不了什么啊?”

    “哼……行了,你睡吧,”李奥说,“等摸清了这小子的底细再好好收拾他!”

    这时候,两个女性已经到了床边,然后,开始宽衣解带……

    后边,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像个烂醉如泥的醉汉一般。

    等我早晨醒来,就看见身边多了两个衣衫凌乱的女子。

    “什么都没发生吧?”我连忙问李奥。

    “睡的跟死尸一样,”李奥说,“她们也不会做什么……”

    我松了一口气,假装醒来,然后,惊呼一声。

    两个女子也醒了,马上开始伺候我穿衣服。

    李奥马上开心起来:“表演的时候到了!”

    女子称呼我为“主人”,这也让我有些吃不消,我说:“嗯,叫我,老板!”

    女子连忙改口,我也开始表演。

    我的表情,开始猥琐起来,就像……当年在雷霆城神庙守护兵团的时候,老兵们谈论起靠近角斗场那边的繁华街区里的“快乐屋”……

    女子见我的脸色变化,似乎也明白了什么,紧张而羞涩地低下头。

    我的手,自然就跟着“不老实”起来……

    我伸手,捏住一个女子的下巴,坏笑着说:“你们现在是属于我的财产了吧?”

    女子连忙回答:“是的,主……老板!”

    我笑的更得意,又摸了摸另一个的脸蛋,另一个女子也是一脸的羞涩和顺从。

    接着,我的手开始往下……

    刚到女子的脖子,忽然,停住了……

    “脖子以下,不可描述……嘿嘿嘿嘿!”李奥坏笑。

    而我,则做出一副惊愕的表情。

    两女似乎已经预想到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结果看到我错愕的表情,也跟着纳闷起来。

    然后,我一脸颓然地后退几步,跌坐在床边。

    “老板?”女子小心地问。

    我摇摇头,摆摆手,说道:“你们出去……”

    两人也被吓到了,脸色一变。

    我马上明白过来,她们如果被我赶出去,估计下场不会很好,于是,我又连忙改口:“嗯,算了,帮我洗漱……”

    两女显然还没明白,但都松了一口气,继续伺候我穿衣洗漱。

    接着,我便离开了房间。

    外面有护卫和仆人,不过稍微有点距离,我一出来,仆人便迎上来,问我要做什么。

    我问:“王子殿下在哪里?”

    仆人说:“殿下去处理政务,您可以在府里等候,也可以出门闲逛,小人会为您安排好一切……”

    我说:“那我先等一等吧,给我准备早餐,对了,我房里……那两个也准备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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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这个机会。”

    “算了,这个贵宾看起来没那么糟糕……”

    两人议论着,我这边一门的吃着早餐。

    李奥则一直在笑:“呵呵呵呵呵,你也有今天。”

    我说:“我不是没能力,只是不想,不像你!”

    “你让我享受一下这种找回平衡的感觉嘛……”李奥说,“这就绷不住了?”

    我说:“其实也没什么,等你拥有了克隆彷生体,尽管去试,现在忍一忍也没事的。”

    “唉,说破就没意思了。”李奥说。

    闲扯几句,我又回了房间,看着两女正在吃明显不如我的早餐面包,直接让仆人送来一份跟我一样的早餐,看着两女吃完,我又等了一阵,故作心神不宁,又准备出去逛一逛,于是,先前的的仆人汇报给了府邸的管家,管家派了护卫跟着我。

    这一套流程下来,足见王明哲的重视,虽然不清楚他的具体计划,但至少,是想好好利用我的,我也就心安理得地接受了。

    刚出门,就隐约听见两女又在议论我。

    “这个人,真的很好……”

    “如果我们不能成为他的女人,这些好事也会很快失去的。”

    “那我们到底该怎么办?”

    “祈祷吧,他今天没有动我们,可能只是太累了。”

    李奥听了也叹气:“唉,可怜的妞儿,如果你们遇到的是我,怎么说我也给你们安排一个好的前程。”

    我说:“我也不是不行,只是你让我演这么一个角色……”

    “你自己随时可以改剧本的啊。”李奥说。

    “算了,我就不该犯反驳你,”我说,“让你开心一点也好。”

    说着,我就在街上闲逛起来,不过,还是表现出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下午,王明哲回来了,仆人告诉我的时候,我自然是迫不及待迎了上去。

    “昨晚过得怎么样,老哥?”屏退下人之后,我们都是用华夏语交谈,王明哲也就有下人的时候稍微端着点王子的架子,这下也笑得有些猥琐。

    于是,我苦着脸说:“老弟,我,我这,流浪奔波好些年,好像,出了点问题……”

    “嘿嘿嘿嘿……”李奥已经忍不住笑了起来。

第二千二百四十五章:法梅尔(六)

    王明哲有些奇怪:“怎么了?”

    我故作难以启齿,支吾了一下,才说:“老弟,你是王子,宫廷里应该有这样的医师吧?或者,花点钱找个炼金药剂师,找神殿的牧师,帮我,治治看……”

    王明哲明白了我的意思,显然有些想笑,不过还是忍住了:“这个,赵老哥,我这就找医师过来……”

    我继续苦笑:“老弟,我知道你想笑,老实说,我也不指望在这个异世界留下自己的子嗣什么的,毕竟这副皮囊也不是我原来的模样,但是,不能享受那种乐趣,这穿越的意义,简直就少了一半啊!你要笑就笑吧,但是,我还是求你,看在老乡的份上帮帮忙,我也尽我所能帮你搞事业!”

    王明哲马上严肃地说:“老哥你说的哪里话?我们才说好了一起做大事,一起享受权势,你放心,医师治不好的,神职人员也能行的,就是花点小钱的问题!你也知道,那些家伙可是缺胳膊少腿都能治的!”

    我大喜:“还是要让你破费!放心,老哥我一定全心全力助你成就大业!”

    王明哲连忙道:“老哥不用这么客气,医师很快就到,你别急,还有别忘了,这里是异世界……”

    我也顺势说道:“还得靠你啊,老弟,断肢再生的神术我也见过,不过,没有那个身份地位,是享受不到的……”

    我一通感激,王明哲也连声安抚,倒也把隐藏的笑意慢慢变成了对我的同情——也不知道这份同情有几分真心。

    当然,这些客套话都是为了拖延时间,免得双方都尴尬。

    只有李奥,一直笑得那么开心……

    不多时,医师就来了,开始为我“治疗”。

    这个医师显然不是什么高明的神医,只是个掌握这个时代基本医疗手段的医者,上来就要给我来一个全身检查,还要尝试放血,好在王明哲也是有着地球上的医学常识的,看我一脸的慌张,便没有同意,说:“罗素先生身体消瘦,血液明显不足,还是先用药物和食物补充营养之后再考虑……”

    医师显然对王明哲也是颇为敬重,并没有仗着自己是专业人士而反驳,开了一些富有营养的药食,然后又拉着王明哲汇报起了王妃的情况。

    我暂时回避,就听医生说:“殿下,王妃昨天又流鼻血了,这已经说明她体内的血液已经丰盈到了超出身体容量的程度,自然外溢了,我觉得,还是尽快给她放血,这对胎儿也有好处……”

    王明哲显然是有些不满的,不过也没有直接否定,只是说:“再看看,如果王妃还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会亲自监督放血的过程。”

    医师显然很满意他的认可说道:“殿下终于同意了,我很欣慰。”

    王明哲说道:“我要看一看王妃的食谱。”

    医师说道:“殿下放心,我开的都是最安全的配方。”

    两人谈了一阵之后,医师告退,王明哲回来找我,说道:“这些落后的医术,连我都看不下去,动不动就是放血灌肠,太野蛮了!”

    我也心有余季地说:“唉,我也是急得昏了头,就不该指望这些古代医术,还换不如直接找神殿的人。”

    王明哲说:“神殿的人架子很大,就算是我和那个便宜的大公老爹也不能随时叫到,可能要等些时候了,对了,我还派人去别的国家招揽那些实力比较低的魔法师来做宫廷客卿法师,不过,需要等一些时间。”

    我点点头:“只要有希望就行。”

    “那,赵老哥你最近就慢休养养吧,那两个侍女……”王明哲试探着说。

    “嗯,还是留着吧,”我说,“我虽然没收了她们,好歹她们也能伺

    候我的生活,至于休养什么的,老实说,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重病,不如,我这就帮你干活,毕竟,在你这里白吃白喝也说不过去……”

    王明哲颇为感动地说:“老哥,你是真仗义!”

    我说:“不能这么说,不管能不能治,我都不能白白让你费心费力的,这是咱们作人的准则!”

    王明哲点头:“也不用这么着急,明天我带你去看看我的班底,有些东西他们不懂,你帮我指点指点,也别太累着,就当是休养了。”

    我也感动得连连点头:“好好好,老弟,还是你靠谱啊,那些个掌握了斗气魔力的家伙,真就不把老乡当人的……”

    王明哲说:“谁让我们没有那个天赋呢……算了,华夏有句老话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个世界的王侯将相还真不一定有种,但是那些掌握着魔力的家伙是真的有种,我们也只能认了,但是,能在这个看上去还算和平的乱世成就一番事业,也不枉这一趟穿越,你也别气馁,凭咱们的见识眼界,没有魔法斗气也能成事的!”

    “你俩现在也开始腻歪了啊……”李奥又像是提醒我一般。

    不过,我知道自己在演戏,也知道王明哲在演戏,所以说:“反正我不尴尬。”

    李奥叹气:“我是看出来了,你俩都不尴尬,尴尬的人是我。”

    我说:“只有我知道你尴尬,他不知道,所以,你没必要这么尴尬……”

    “得啦!再演下去就露馅了。”李奥说。

    我也差不多适可而止,王明哲说道:“既然这样,今晚咱们就不喝酒了,吃点清澹滋补的。”

    我也做出一副“我是病人”的姿态,应付着吃了一顿有鸡鸭鱼肉的“病号饭”。

    当然,王明哲自然要回自己的正宅陪他的王妃,而我这里,说是王子府邸,其实也是一连片的住宅,这一处就是用来招待贵宾的,很有可能,之前被他坑害了的穿越者也是一样的待遇。

    入夜没有多少娱乐,不过法梅尔城至少在王明哲的治理之下,有些娱乐消遣,随便逛逛还是不错的,我玩了一阵子,倒也没花钱,就看了个热闹,然后就一脸忧心忡忡地回到了住处。

    两个侍女依旧要服侍我的起居,我也没有赶走她们,只是我也没喝酒只能故作烦闷的让她们睡在另一边的小床上,我自己“郁闷”的在大床上“辗转难眠”。

    李奥这回倒也没再笑话我。

    一夜无话,次日,我也算是进入了王明哲的管理班子,虽然只算一个类似“特聘顾问”的身份,但显然,比起我们世界的原着民,他更信任我这个“老乡”,尽管他背后正在酝酿着如何利用我和坑害我的计划,但目前,我的利用价值起码是者的这份待遇的。

    至于“病情”,我假装很在意,他大概也觉得我很在意,这也能放松他对我的警惕心。

    他的班底,自然就是王子手底下的管理人员,其实也包括改革吏治之后在各个小城小镇设立的官员,都是按照地球上的中央集权制来安排的,也算是打击了那些封地小贵族的权势,所以,也不像我们来时看到的那么美好,明争暗斗也不少。

    这些人手,有原本就隶属于孟德尔王子的亲近之臣,也有很多是他从民间提拔而来的,也有招纳和收养的孤儿。

    班底的主要工作,一方面是教授那些原有的班底如何处理更多的信息,另一方面,就是教导那些孤儿。

    公国的生产力在王明哲的治理下有了明显的提升,这是大公安心把权力交给他的原因,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主要就是他的金手指系统,外加这些忠诚的手下,所以,我能够参与到其中,足见他对我的信任。

    我要做的,就是培训那些已经成年且有一定文

    字基础的手下人如何用科学的方式来衡量和统计各地的各种情报,并作出适当的安排,有空的话再去教那些孤儿识字。

    用李奥的话说:“换一个县长基本也能做好这些事情,不过,一般人也做不到,没有他的系统,这些人的忠诚度饱和效率都没有保障的,所以,这个系统估计还有些控制思维的作用,只是,暂时不敢对你用。”

    我也这么认为,不过,一旦进入了这个体系,就有些腾不出手来,去调查王明哲的其他部署——比如,除了这些官员,他对军队的管理也用上了华夏的法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有了不小的提升,我们在来的时候就已经领会过了——比起别的地方,包括大帝国还是魔导国这样的大势力,这些士兵都更加有纪律。

    【鉴于大环境如此,

    民生、经济、农业、城市管理、军队改革,王明哲都做得很不错,如果仅仅凭借一个大学还没毕业的穿越者的能力和见识做到这些,虽说也不是完全不可能,但还是有极大难度,除非他在地球上的时候就是家境不凡,否则,基本可以肯定,他的系统功能相当全面。

    我们只是不敢确定,系统有没有意识到我们的威胁……

第二千二百四十六章:法梅尔(七)

    两天之后,半精灵女护卫萨麦尔回来了,王明哲对我更是信任,我也是“知恩图报”,好生帮他培养手下,并且用之前送给他的信纸做参照,帮他升级完成了植物纤维纸的工艺,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凭借着一份缺少一点点不重要原料的水泥配方,烧制出了硬度稍差一些,但已经能够用在各种地方的水泥。

    这下子,王明哲更是欣喜不已,在跟女护卫亲热的时候都不忘夸我一句:“你看,这就是他的利用价值。”

    我倒是挺盼望着他赶紧翻脸,拿出自己压箱底的招牌来对付我,不过看样子,他并不着急。

    他不着急,我有点着急,表面上更要表现得着急。

    半个月后,王明哲终于请来了神殿的祭司,为我“治病”。

    我自然是满心欢喜地接受了“治疗”。

    结果,祭司一连释放了两个治愈术,我还是没有任何反应——所谓神力,是三点九维以太构成的神国力,仅仅是光属性的魔力,自然也没法在我身上停留。

    神殿祭司架子很大,来的时候连王明哲都是陪着笑脸的,这会儿见我完全不吸收,顿时有些不乐意了。

    “你不够虔诚,连神赐的力量都不愿意为你修复伤势!”祭司很是不满地说。

    我自然只能表现出一脸的不解。

    祭司指着王明哲的一个护卫说:“不如我再试试看!”

    这个护卫的小手指缺了半边,据说是一年前猎杀一头为祸郊区的魔兽时被咬伤的,虽然也让医师治了,但没得到圣职者的治疗,指尖只剩下半边。

    祭司也不管别的,直接一个治愈术,护卫的半个指尖就长了回来,护卫顿时惊喜不已,连声道谢。

    祭司澹澹道:“殿下你也看见了,不是我的神术不灵光,只是这位罗素先生体质的问题……”

    说罢,就像是日理万机的统领者一般,从容离去。

    护卫对王明哲万分感谢,王明哲稍微安抚一番,又对我说道:“看样子,只能找那些魔法师炼金士试试看了……”

    我故作沉着,道:“本来也是,我就不喜欢去拜这些假神,受不到神术治愈也认了,至于魔法师和炼金术,嗯,试试看吧,实在不行……听说,有些见不得人的禁术,什么术士之类的……”

    【目前用下来,听书声音最全最好用的App,集成4大语音合成引擎,超100种音色,更是支持离线朗读的

    桑塔斯一切都好,快要把可视电话做出来了,而巨魔族那边,已经彻底投降,接受改编,只有少数顽固派跑了出去,但也成不了气候,狼族那边,整个***人联邦都在施压,差不多到秋天也要投降了。

    一切都在稳步顺利的进行着,只是我这里,进度有点慢。

    倒也不是我没法子解决王明哲和他的系统,只是,我和李奥都想搞清楚具体的情况再动手,而且,我也有些沉浸在这种慢慢建设和发展一个小国的“种田流游戏”体验之中。

    慢慢地,秋天到了,狼人族投降,兽人联邦诞生在即。

    而我们,已经给城邦的主要城市都建起了水泥路和更加牢固的水利工程,整个公国,也将迎来秋天的丰收。

    而王明哲自己,其实也没闲着,培养合格的官员和教育孤儿的工作,他自己也会亲力亲为,而且,那些孤儿对他简直就是奉若神明,很显然,一方面是他收买人心的策略做得很好,平时的教育中,我和其他手下要做的,也是跟孤儿们宣扬“一切都来源于英明仁慈的孟德尔王子”,另一方面,他的系统显然也发挥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秋收过后,王明哲也在花园角落里建起温室,培育出了冬天可以种植的耐寒粮食作物,更是让大公和群臣都惊喜不已。

    而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关于他的系统的端倪——说不上意料之外,就是整个国家的实力提升,对他的系统有着一定的提升,这也证明,系统确实是是成长性的。

    这就稍微有点矛盾了,毕竟,我帮他管理好国家建设,他的系统越来越强,搞不好会超出我们的能力范围——虽然目前来看,他的系统依然比不上最初级的神职人员和魔法师。

    我想试探试探他,他也开始试探我。

    就在深秋的一次“奉旨出巡”中,我遭遇到了疑惑来自国境之外的匪徒的袭击。

    实际上,这些匪徒在几公里之外就被李奥发现了,而我,则在一公里外才表现出对危险的感知,让使团队伍加强戒备,甚至干脆更换路线。

    结果,匪徒们自然是受命而来,不会轻易放弃,一路追赶,直到我们牺牲了几个护卫做断后,逃到一座边境小城里,才算躲过了一劫。

    回到法梅尔成之后,我将事情如实上报,并抚恤了护卫的家属,接着便偷听到了一些新的信息。

    在女护卫萨麦尔面前,王明哲才会敞开心扉说实话:“这次试探证明,他的金手指太灵敏了,我们还不能动手,不过,我也很想得到这样的能力啊……那几个废物的能力终归比不上魔法和斗气,他这个就很不错。”

    看得出来,他的系统,还有着“夺取他人金手指”的功能,之前那些被坑的普通人穿越者的能力大概也被他得到了,所以,他想得到我的金手指,又怕被我察觉……

    接着,又过了一段相安无事的日子。

    慢慢的,冬天,也到了。

    一般国家到了这个时候,基本已经进入了生产完全停止或者半停滞的状态,越是靠北越是停得彻底,法梅尔大公国属于中等纬度,横向比较的话就是寒霜帝国最南边的程度。

    而这个冬天,因为孟德尔王子搞出来的冬季粮食,平民们会比往年忙很多。

    因此,情报网络搜集到了不少平民的抱怨,不过,这种抱怨并不是苦大仇深的情绪,而是有些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味道,甚至于,连那些村镇级别的贵族们也对王子的政策有了好感——毕竟平民们收成越多,自己能得到的税收也会越多,于是乎,底层贵族们对王子的政策也不再那么抵触了。

    与此同时,大公国的发展,也引起了周边国家的注意,而这些信息,早就被我们提前知晓,并通过王明哲的情报网络,做出了一

    定的误导,使得周边的国家,尤其是西海帝国和魔导国的普通情报人员收到的信息都有所偏差,与此同时,情报人员也从外界了解到,有一些优良品种的粮食作物,已经从魔法师们的异位面,流传到了主位面各个国家,王明哲还拿到了一些种子,拿来研究。

    “这就是魔法的手段吗?”王明哲看着温室里中出来的幼苗,颇为感慨,“已经把原本基因里的优良性状都保留了下来,还诱导自身的基因变异出优良的形状,根本不用像地球上一样把其他生物的基因片段转接过去……”

    老实说,我是懂他的意思,毕竟未来的农业技术比这个高级多了,不过还是装作半懂不懂得样子,其他心腹手下根本就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我虚心求教:“意思就是说,这些魔法师改良的种子,不是转基因?”

    王明哲点点头:“转基因是把别的生物基因片段嫁接过来,难免有排异反应,而自然的基因变异虽然没有这种排斥反应,却是漫无目的乱来,出现无用基因甚至坏基因的可能性很高,但他们却可以让植物变异出自己想要的优良性状,这,就是魔法的强大之处,不可理喻……”

    这回,其他手下可是完全听不懂了。

第二千二百四十七章:法梅尔(八)

    我倒是能听懂,更能解释,因为那些变异种子就是我们结合魔法和德鲁尹技能改良出来的——魔法不是不讲道理,只是其中的道理跨越了时间和空间维度,所谓的根据需要编译出新的基因性状,要的也不过是时间,科学手段不是达不到,只是需要的次数太多,而魔法,确实是借助以太和念动力涉及到空间和时间法则的原理,让那些无效的变异直接消失,让有效的成果像是占卜结果一般显现出来……

    实际上,后来我和李奥还有李嘉图他们都不怎么管种子改良,都交给了丹布罗和老园丁还有小妖精们,崔斯特偶尔也会关注一下。

    王明哲不理解没关系,我也没打算和他讨论,只是,我更加确定了他的系统确实很不错,起码已经能分析基因层面的东西了。

    而我嘴上还是恭维两句:“殿下不用担心,我们就算做不出来也可以播种,魔法手段也可以用科学的思路来规划和利用。”

    王明哲不禁点头:“魔法,就是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他们会做,但不清楚原理,对了,我们的摊探子在西海帝国接触到了一个被驱逐的魔法学徒,我准备,暗中资助他做研究……”

    我两眼放光:“是炼金术士吗?”

    王明哲点点头:“是学过炼金药剂,好像是炼制了什么禁忌药品才被除名的,我们也要小心,尽量把他隐藏好……”

    我高兴得值搓手:“这个,交给我!”

    王明哲点头:“有你在,也能避开危险,我还是比较放心的。”

    这虽然说我们私下里以“老哥”“老弟”互相称呼,但在手下人面前还是上下级身份,不过,他越来越有上位者的气质……不对,是穿越后占据了孟德尔王子的身体之后就一直有,现在越来越强了。

    我当然没有表现任何的不满,而是甘心做一个“忠心手下”,开始操办这件事情。

    入冬之后,预备魔法师学徒悄悄来到了大公境内,就在一处山岭之中藏匿,那里被划分为王家猎场,平民和贵族都不得随意进入。

    魔法学徒是个虚胖的中年人,知道了我的“病情”之后并没有意思的为难:“这样的药剂,在大国宫廷和贵族之间并不少见,我甚至,还知道一种绝对有效的方式,都不需要配制药剂。”

    我连忙问:“那是什么?”

    胖子魔法学徒神秘而阴险地笑了:“你听说过魅魔吗?”

    我故作惊讶,李奥也笑了起来:“嘿嘿,神魔大战的时候,魅魔军团可是一只不容忽视的力量啊,不过她们可不分敌我……再说了,一个小小的学徒,能够召唤魅魔投影吗?”

    胖子见我惊讶,说道:“不必慌张,我可没那个本事把魅魔召唤过来,要是能召唤,早就被所有魔法师和神殿追杀了……嘿嘿,我只需要召唤一些跟魅魔有关的东西,哪怕是魅魔的修剪剩下的指甲屑,陀螺下来的尾巴鳞片,或者半根头发,都够你用一辈子了!”

    我大喜过望,胖子却说:“这个其实并不难,难的是凑够材料……”

    我连忙问:“需要准备些什么?”

    胖子给了一堆材料的名称,李奥笑起来:“这么多材料,召唤一个圣域顶峰接近神域的魅魔投影都够了!这是实力不够还是准备捞回扣啊!”

    我说:“大概是准备凑够自己晋级的材料……”

    “也是哈……差点忘了,”李奥说,“既然这样,他这辈子就别想晋级了!”

    我说:“在再过几年,他就是高级异能者了,也没必要晋级低级魔法师了吧?”

    李奥说:“我的意思是,这两年之内也晋不了级!”

    “好吧,算他倒霉。”

    我说。

    见我似乎有点迟疑,胖子魔法学徒问:“怎么,罗素先生?”

    我说:“这个,药剂的材料我们倒是能凑够,您说的这些材料,需要好几年的国库收入……”

    胖子显然有点不满意,不过也没发作,大度的摆摆手:“我知道,你们这样的小国家不容易,实际上这些材料异位面都有……算了,我先给你炼制药剂看看。”

    “那就辛苦您了,阁下,”我欣喜地说,“还有,其实,殿下拜托我问您个事……”

    胖子漫不经心地问:“还有什么要求?”

    我说:“这个,您可能不知道,殿下的王妃快要临盆了,殿下呢,听说有一种药剂,能够让胎儿获得更好的天赋,将来有可能成为斗气战士或者魔法师……”

    胖子皱起眉头:“是有那那种药剂,但是,材料不好找,而且,成功率很低的……比起你需要的药剂,这个更难,而且,时间也不多了。”

    我连忙说:“我这个不要紧,可以推迟一些,王妃可能在春天没到之前就临产,时间耽误不得!”

    胖子意味深长的看着我,皮笑肉不笑的说:“我听说罗素先生是殿下最信任的近臣,果然是这样。”

    我笑了:“正因为如此,殿下的事情就比我的事情更重要。”

    “你的演技,越来越精湛成熟了……”李奥有些阴阳怪气地调侃。

    “好,”胖子说,“我就优先给王子殿下调制药剂。”

    在我的前后张罗下,药剂只用了一个月就完成了,我自然是连夜送到王子府邸。

    接待我的不是王明哲,而是半精灵女护卫萨麦尔。

    她神色复杂的接过药剂,问道:“药效是真的吗?”

    我如实相告:“据说,十个孕妇喝了这个药剂,最多也只有一个能生出有天赋的孩子来。”

    萨麦尔拿走了药剂,李奥感叹一声:“倒也是个痴心的妞儿,也不知道是系统的作用还是真被这小子迷住了。”

    “都有吧。”我看着她的背影。

    目前来说,我和她都是王子最信任的人,不过很显然,王明哲是真把她当成自己人,而我,依然是个“待宰”的工具人。

    完成了这件事,我自然是一边帮忙处理别的政务,一边等待着我的“药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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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眯着眼睛,笑着说:“恭喜王子殿下,喜得贵子啊……”

    他眼中闪过一丝不悦,但还是拍着我的肩膀说:“我理解你的心情,别着急,我们还有别的方法。”

    “当然有,我已经问过了,禁忌的魅魔召唤术,需要的材料和步骤只是……”我说,“不能在这里做,我准备,另外找个地方,不连累你。”

    王明哲有些意外:“你要离开法梅尔?”

    我吐了口酒气:“嗯,这事毕竟是块心病……老弟,现在国家一切都运转良好,暂时不缺我这一个,我出去试一试,成了就回来,如果不成……我也回来!”

    王明哲沉默了半晌,才说:“好吧,无论怎么样你都要回来!”

    我点点头:“当然……”

    他拿起一酒罐子,也喝了起来。

    许久之后,我是真的醉了,他也喝得半醉。

    我直接躺下就睡,不过,脑子还是清醒的,就听得轻微的脚步声,然后,女护卫萨麦尔问道:“殿下?”

    王明哲澹澹地说:“动手吧。”

    李奥叹了一句:“终于动手了……我都快玩腻了这个游戏。”

    接着,就有一帮手下从外面进来,把我捆住,显然是要送到别处。

    两个侍女已经被控制住了,赛麦尔问:“殿下,她们两个呢?”

    王明哲说:“送回原来的地方去,反正他也没用过,还是崭新的……”

    很快,我就被送到了郊外一个小农场的地窖里。

第二千二百四十八章:法梅尔(九)

    这个农场我来过,本来是做一些农作物培育实验的,而且,我也知道这里有个地窖,不过没想到,地窖底下还有一个地窖,而且很是奢侈的,用了钢铁做支撑——这些钢铁是我来之前王明哲让国内的铁匠研究的成果,产量很低,我以为他都拿去给军队储备盔甲武器了,没想到相当一部分用在了这里。

    地下室只留下了王明哲和萨麦尔,我也被捆在一张不是很挂的铁椅上。

    屋里通风效果不错,温度不高,王明哲还亲手给我灌了点胖子魔法学徒随手炼制的醒酒药,我很快就醒了过来。

    “这是干什么?”我没有惊慌,很是冷静地问。

    “我试探了你好多次,除了认识你的第一天,这是你的第二次喝醉,”王明哲一脸平静,火光里的脸却有那么一丝阴沉,“不得不说,你的金手指很好用。”

    “嗯,我没猜错的话,你拥有的不是什么金手指,而是一个系统吧?”我说,“而且,它能够将别人的金手指抽取出来,安在你身上,而且,之前已经有好几个地球来的老乡被你坑死了?”

    王明哲似乎有点意外,不过,却摇了摇头:“看来你也一直在试探我,不过,现在已经这样了,告诉你也没关系,我没有什么系统……”

    这回轮到我有些奇怪了。

    李奥也很是郁闷:“浪费小半年的时间,结果是我们高估了这小子?唉……说出去都丢人!”

    我说:“你为什么要说出去呢?”

    李奥也回过味来:“对啊!太过于重视对手,这只能算是谨慎过度……”

    王明哲见我不解,继续说道:“我的金手指,一开始就是获取别人的金手指,不过,不能夺取太强的人的金手指,也不能夺取这个世界土着的魔法和斗气天赋,所以,我暗中搜罗了不少穿越者,得到了他们的金手指,实际上,也跟一个系统差不多了。”

    我笑了笑:“你这是老乡专门坑老乡啊!”

    他摇摇头:“不过是为了活下去而已,你也知道的,周围国家对我们已经开始感兴趣了,迟早要对我们动手,这个世界本就是弱肉强食,我搜集了这些金手指,也不过能发展好一个小国家,争霸大陆什么,根本没机会,不过,你的金手指是个好东西,我们已经测出来了,你感应到危机的极限距离是五公里,我准备了这么久,本想找一个好机会把你灌醉,可惜你一直不上套,这一次,正好是你自己喝醉了。”

    我点点头:“嗯,确实是我自己要这么做的,实际上,我一直都不怎么爱喝酒,在你这里,我喝醉了两次。”

    王明哲咧了一下嘴:“那么,还有要交代的吗?”

    我说:“你拿走了我的金手指,我应该不会死吧?”

    他点头:“不会,他们几个都没事,主要是不该该太贪心,我给他们金钱权利和女人,他们居然还想要跟我平起平坐……”

    说到这里,他语气有些阴沉:“大家都是老乡,我也不想撕破脸的,可惜了……”

    “那我呢?”我皱起眉头,“如果我不反抗,你也不会杀我是吧?”

    “当然,”他继续冷笑,“老实说,你比他们更让我放心,如果你愿意做我身边最忠心的太监,你会过得比他们好……”

    “呵……”李奥笑了一下,马上说,“不好意思啊,我是笑我自己太笨了……”

    “行吧,懒得跟你计较了。”我说。

    “那么,”王明哲说,“我要动手了,一点也不疼,就是头有点晕……你,交代完了吧?没事,没说完的话,以后有的是时间,不过,那时候,咱们俩就不能再以兄弟相称了。”

    我连忙说:“嗯,还有两句话。”

    “两句?”王明哲表现出了一点耐心,“你说说看。”

    “第一句,”我说,“反派死于话多,你知道吗?”

    他皱起眉头:“反派?这里有吗?我不算,你也够不上……”

    我没有回答,接着说:“第二句,你说你没有系统,我说,我也没有金手指……”

    “嗯?”王明哲愣了一下。

    我咧嘴笑了起来:“对了,主要是有些情报,被我隐藏起来了。”

    女护卫萨麦尔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以一个常人难以企及的速度挡在了王明哲身前,手中已经我捉了两柄钢制匕首,满脸戒备。

    “什么情报?”王明哲倒是冷静。

    我说:“其实也不是什么大的新闻,就是各个大国的魔法师和高层们在都在秘密追踪一个人,这个人,叫罗素·尹凡,而且,他们已经知道这个人在法梅尔大公国带待了近半年,不过,他们也没想着要来查看。”

    “你?”王明哲瞪大眼睛,“你被魔法师,通缉了?”

    我摇头:“也不算通缉,就是看着我走到哪里,但他们不敢来找我,也不会让中层和底层的贵族知道有这样一个人存在,所以,这条情报也只有高明的情报人员能拿到,不得不说我们的情报网络其实做的不错,不过,我觉得你也没必要知道。”

    “你……到底是谁?”王明哲显然意识到了危险,后退了一步。

    我说:“我算是你的半个老乡吧。”

    李奥有些郁闷地说:“你是从我这里攀老乡吗?”

    王明哲说道:“你,不是华夏人?难道是……外邦的间谍?”

    我摇头:“嗯,解释起来有点复杂,老实说,我也不想为难你,就想看看你到底混得怎么样,身上有没有一个强大的系统,看来是我估错了……就玩到这里吧……”

    “杀了他!”王明哲毫不迟疑地对萨麦尔下命令。

    萨麦尔更是狠辣果决,话都没说完就要动手。

    我都没说话,直接发动了梦境。

    萨麦尔动作顿时停住,手中匕首缓缓放下,王明哲也一脸呆滞地望着我。

    而在我早就为他们准备好的梦境之中,我身上冒出强大的七彩光芒,轻松地挣开了铁椅的束缚,他们两个人,则被地上突然冒出来的黑色藤蔓捆得结结实实,动弹不得。

    在他们惊恐的目光中,我挥手召唤出了一面装饰着华美边框的镜子。

    镜子里面,开始放映王明哲在地球上的一切经历。

    其实,这些都是从他的记忆深层找到的,作为一个普通人,他就算有一些金手指,也还没达到魔法师的程度,根本不难发觉。

    王明哲的童年和青少年时期,和李奥比较相似,都是按部就班一路学习,区别就是,李奥毕业工作了几年才穿越,而王明哲,是即将毕业的时候穿越的。

    这些,在我和李奥看来,没什么稀奇的,但是女护卫萨麦尔却是看得入了神——作为王明哲真正的心腹,王明哲并不避讳她听见我们用华夏语交流,但她还是想象不到,王明哲来自一个那样的“奇怪”的世界。

    穿越之后,王明哲夺舍了原本的孟德尔王子,那时候的他,甚至都没有发现自己能够吸收别人金手指的能力,但也很快适应了当王子的生活,还用地球上的知识搞了些小创新,不过,无论是粮食种子改良还是改革吏治之类的,都不是很顺利,直到某一天,他碰到了一个疑似地球穿越者的佣兵。

    这个佣兵不是华夏人,而是一个正宗的欧陆人,在法梅尔城的时候无意间用欧陆经典的粗口“王德发”骂人,正好被“微服私访体察民情”的王明哲碰到,于是,王明哲派人跟踪此人,并在城外与之接触,用大学里勉强达标的英文四级水平和那人沟通。

    于是,这个兴奋不已的佣兵和王明哲也认了老乡——这个名叫汤普森的欧陆人有着欧陆青年散漫自由不思进取的心态,对于治理国家、争霸大陆什么的完全没有野心,纯粹是把这场穿越当成了一个大型中世纪阿批季游戏,把遇到的所有人都当成了游戏的恩批西,而王明哲,是他遇到的第一个玩家。

    当然,这个汤普森并不排斥以地球老乡的身份沾王明哲的光,享受一下贵族待遇。

    王明哲都不知道自己有剥夺人家金手指的能力,也就把汤普森当做宾客一般长期养着,汤普森投桃报李,还做了几张现代弓弩,提升军备水平。

    不过,日子稍久,汤普森又开始向往冒险打怪升级的日子,也对王明哲的治国理念提出了质疑——很显然的,汤普森理解不了王明哲的管理制度,很快上升到地球上的形态之争,两人不欢而散。

    说是不欢而散,两人还是正式的吃了散伙饭,就在席间,王明哲得知,汤普森有个金手指,就是制作装备或者手工艺品的时候,成功率会有随机的提升概率,波动范围在百分之到百分之十之间,所以才能轻松的改良原有的军用弩。

第二千二百四十九章:法梅尔(十)

    王明哲得知此事,心中五味杂陈,感慨自己没有一技之长,就算是一国王子,也不能像前世的穿越者一样做出诸多新奇器物,也开始妒忌汤普森的特殊能力。

    不过,当时的王明哲并没有动手,尽管心有不舍,还是让汤普森走了。

    汤普森还没走出国境,王明哲就发现自己的王妃身边一个自己早就想纳入后宫的侍女,竟然被汤普森捷足先登了……

    他愤怒不已,质问自己的护卫们为什么不通知他,接过护卫们误以为两人关系很铁,一个小小的侍女不足挂齿……

    王明哲愤怒了,派人将汤普森抓了回来,严刑伺候,而且,从此之后,他对于自己的后宫,更加重视,这也是他放心我的原因之一……

    在对汤普森的折磨之中,他终于“觉醒”了自己的金手指,吸收了汤普森的金手指,于是乎,更多的技术改革,才被做了出来。

    此时,他穿越过来也才两年多。

    后来,他又暗中派出人手,观察可能是地球穿越者的人,还真找到了几个,其中有两个华夏人,还有三个地球上其他文明的人,这些人为他带来了植物培育、感知对方体质、提升好感、粗通工程规划之类算不上强大却实用的金手指,他的治国理念,终于得到了更好的发挥。

    在此期间,王明哲还去西海帝国出了一趟差——原则上,法梅尔公国是西海帝国的附属国,称臣但不用纳贡,也就是有大事的时候出出兵陪着吆喝一下,当然,要参与大国家之间的贸易之中,受到别国欺负的时候,西海帝国也会帮忙调停一下,所以,派王子去出差学习交流什么的,不是年年都必须,但隔个几年也是应该的。

    就在那一趟旅程之中,王明哲在海港城的奴隶商人手上,买下了萨麦尔。

    当时的萨麦尔,只是个普通的半精灵,父母是几十年前从潮汐行者海岛那边出来,到沼泽边缘谋生的混血精灵,父母二人在靠近洛汉帝国东南角的海域被人类捕获,随后,辗转在洛汉帝国,凄凉死去,萨麦尔则被转卖到了西海帝国。

    半精灵在人类这边,地位跟兽人差不多多少,是被鄙视和奴役的存在,其中容貌姣好的,则是被贵族们买回去……

    萨麦尔容貌确实不输于寻常的精灵族,不过因为常年的颠沛流离,饿得面黄肌瘦,完全看不出来,被王明哲买下之后,王明哲对她是百般照顾,完全没有丝毫的歧视与鄙夷,让一生担惊受怕的萨麦尔如沐春风、如遇甘霖,顿时被他感动,并将自己的心都交给了这个“无条件对自己好”的人类。

    接着,萨麦尔身上出现了特殊的魔法感应,两人之间建立了类似于灵魂契约一般的链接,虽然不能像魔法师和魔宠那样能够感知对方位置那样强大,不过,也算是心有灵犀……

    同时,萨麦尔也觉醒了斗气天赋。

    这一切,更是让王明哲惊喜不已。

    在后来,王明哲又发现自己的金手指其实是可以缓慢升级的,于是,他觉得自己已经有了走上世界巅峰的资本,只是,一切才刚起步。

    不久之后,他就被易迪生盯上了,当然,这一切他毫不知情。

    准确的说,是交易市场位面的佣兵工会的情报,提到了被王明哲买下的半精灵觉醒了斗气这样“微不足道”的消息,引起了易迪生的注意。

    再后来,他就遇到了我……

    实际上,我也受到了他的金手指一点点影响,所以,对他的观感并没有那么差,不过,一切谜底都已经揭晓,我多多少少是有些失望的。

    倒不是对王明哲的做法失望,比起赵日天和易迪生,他做的,只能算是小打小闹。

    算起来

    ,他遇到的穿越者,倒是比我们其他几个更多……

    我失望的,是我们自己如临大敌一般布局了这么久,结果却是误判。

    当然,这也不算是特别严重,毕竟,高估了对手总比低估了对手来得好。

    至于金手指,实际上,一直以来李奥都强调我们有主角光环,赵日天也坚信自己有主角光环,严格来说,金手指的本质,跟我们身上的时间法则和时间神格有一点关系,但也不完全一样——主角光环更多偏向运气,也就是说,能够得到更好的物质和精神收获,还能避开危险,继续深究,所谓的幸运,也跟时间有关,就像是已经让未来可能发生的多个坏结局都坍缩掉,只留下最好的那个。

    而王明哲所得到的金手指,跟时间、空间乃至念动力都有一定关系,但是很弱,比如提升发明制作的成功率、感知和改变植物的一部分性状而达到增进产量的效果、影响周围人对自己的观感并产生好感,但这些,都只对客观事物和念动力较小的对象起较好的作用,所以,无论他的金手指有多强大,我也可以完全不受影响,不过,我决定留着他慢慢观察,毕竟,后世的他也掀不起什么浪花,我也不用担心他能改变历史。

    镜中投影就到遇见我为止,我收起“神通”,冷笑着说:“你太令我失望了,我还以为你是有着强大系统有低调蛰伏的野心家,没想到,格局也这么小,算了,我不陪你们玩了,我也不计较你对我的不敬,看在半个老乡的份上,我会饶你一命,不过,你已经被我种下了魔法印记,今后,无论走到哪里,我会关注你的所有举动,好好干,别让我失望!”

    说着,我便一个金光爆闪,消失地窖之中……

    实际上呢,我是用念动力拿走了他们的钥匙,解开绳索,打开房门走出去的。

    至于外面的人,随便一个暗示,就没有人“见过”我了。

    离开了农场,我直接让李奥带着我遁入冬天的寒风之中,离开了法梅尔公国,到了南边的一个小城邦。

    这个城邦再往南走两天,就进入了西大陆西南角人类国度四大帝国之中最为“另类”的帝国——洛汉帝国。

    之所以这么着急,是因为,复苏节到了。

    这一次,桑塔斯给我准备了一份新的大礼。

    在冬日的雪野之中,我换上了一年前在寒霜帝国的穿的那一身行头,戴上了小半年没有戴过的牛角盔。

    接通电话,阿尔法康姆告诉我,惊喜就在前方一座废弃石矿的小屋里,我们的情报人员刚离开。

    我也没敢走太快,等情报人员离开之后,才到达废弃石矿。

    法梅尔大公国和魔导国的情报基本上是断了,不过,我留下的印记可以很轻松地得到法梅尔公国当地的信息,至于魔导国,我们可以通过帕西美达商会的马猴烧酒金妮亚的法师塔塔灵得到消息——魔导国终究没那么重视我留下的种子,只是拿来做了小范围的试验性种植,不过,他们也注意到了法梅尔公国的事情,发生改变是迟早的事。

    我从小木屋里拿到所谓的“惊喜”,却没有太过惊喜——实际上霸王龙早就说过了。

    这份礼物,就是一部砖头大小的可视电话,或者说,是放大版的未来掌机……准确的说,未来的掌机有那么一段时间,体积是很大的,想到那个放大版的大哥大,或者加厚的地球笔记本电脑。

    打开可视电话之后,并不能直接连线,因为我们还没有足够庞大的信号网络,所以,需要经过调试,找到合适的频道,就像电报机一样,占用一个唯一的信号段,不过,这个时代除了我们自己,也没有人跟我们抢用信号频段,也不着急。

    调试了约莫半个小时,信号终于接通了。

    我从人类

    巴掌宽的屏幕里,见到了正在建设中的新桑塔斯地下堡垒,也就是未来我看的到的桑塔斯,这里已经经用上了各种合金,保证诸神黄昏魔力枯竭之后不会崩塌,也用上了基础的电能,不过,清洁高效的核能还没有用上,只能用基础的发电机将燃料内能转化为电能。

    画面里,桑塔斯众人一一跟我照面,尽管屏幕的像素不是很多,甚至有点模湖,比起未来的掌机差得远,也不如各种魔法手段做出来的幻影不过,在这个时代,已经是顶尖的技术了。

    荒野里,我一个人捧着厚重的可视电话,跟着同伴们、部下们、家人们聊了很久很久,直到天色亮起,电池也接近耗光。

    我没有急着去附近的居民点,而是继续执行走在荒野里。

    李奥专门为之前的发报机电池充电,然后又转充到可视电话里,到了傍晚,电量才堪堪充满。

    再次打开电话,接着,我便看到了老家维尔村的景象。

    “差点忘了!”李奥叫了一声。

    接着,我感觉身上一阵变换,衣服和头盔什么的也跟着掉了下来。

    我变回了牛头人模样。

第二千二百五十章:视频电话

    画面中,出现了小侄子好奇的脸,接着是小外甥。

    接着,大嫂和姐姐的连随之出现。

    他们也是一脸惊喜。

    再接着,爸爸妈妈和哥哥他们也出现在小小的屏幕里。

    妈妈又是第一个忍不住红了眼睛。

    在他们看来,我已经快两年没回家了,上一次就在爷爷的葬礼之后,我和尹恩、艾伦一路北上,“随后”我就回了桑塔斯,然后从铁壁堡垒进入人类国度,去年复苏节,我跟他们通上了电话,今年,总算是了一面,而上上一次,我离开了草原,成了兽人族的叛徒,然后去了龙界,一去就是三年。

    但是,从我的角度来说,我已经离家四千年了……

    就算中间穿越的三千年不算,也有足足一千年……

    不过,他们的模样,一直埋藏在我心底的记忆深处,我也会不时地拿出来做成梦境,就像爷爷在弥留之际回忆奶奶年轻时的模样,跟他们聚一聚。

    他们两年没见我,我其实,也就是几个月没见他们……

    可是,这份牵挂一直都在。

    爸爸有些抱怨的地说:“怎么又哭上了?”

    我也连忙说:“妈妈,别难过,以后我们会有更多时间用这台机器见面的。”

    妈妈抹了抹眼泪,说:“我知道你很忙,可是,我们也不能想见你就让霸王龙把机器拿过来,我知道你们有别的事情要做。”

    爸爸点点头说:“这就对了,比洪,别担心,我们就是要看看你怎么样。”

    我说:“我过得挺好的……”

    妈妈那边又说:“你看你,一个人在外面,都没有一个安稳的住处……”

    我笑了笑:“没事的,我不能被别人看见,所以才到野地里的,我平时就在有人的地方跑。”

    爸爸说:“住野外怎么了?我们打猎的回收也会睡在外面的……”

    “我就是担心嘛……”妈妈委屈地说。

    这时候,外公凑了过来,说:“这个机器,比上次的厉害……可惜,我老了,学不会了。”

    我又跟外公稍微讲解了一下所谓的“炼金术”,跟家人们闲谈了半夜。

    就在侄儿和外甥都困得睡着的时候,就听见对面一阵小小的喧闹,接着,妈妈大叫:“艾伦伦!”

    却是艾伦回家了。

    在复苏节的晚上,他终于赶回了家。

    家人自然是高兴不已,同时,也纷纷拉着他凑到镜头前。

    艾伦看着我,也很是惊喜:“三哥!哇,你们居然做出了这么神奇的东西!还有,霸王龙,待会儿你去看看我的宠物,它叫大霸王龙!”

    霸王龙不在屏幕里,笑着说:“我们早就知道了!”

    艾伦有些郁闷:“我就知道,你们那些神奇的东西,就算我已经成了大将军也搞不懂……”

    我笑着说:“你的伟大事业,才刚开始呢!以后,杜恩家就靠你了,我已经比不上你的名气了。”

    艾伦连忙说:“三哥,打仗的本事都是你教我的,这些荣耀都属于你的!”

    我笑着摇头:“没事,你的荣耀,就像是我的荣耀,你先拿着……”

    他看着我,顿了好一会儿,才笑着说:“你就没打算拿回去,是吧?”

    “怎么会?”我笑了,“对了,你现在回来,准备在家里呆多久?我没记错的话,兽人联邦就要成立了。”

    艾伦脸色认真起来:“嗯,没多久了,要在春天之前完成,我今晚只能待一会儿……”

    妈妈的声音传了过来:“啊,刚回来就要走?”

    艾伦回头说了一声:“妈妈,大军还在雷霆城等着我呢,里面可还是有各族的战士,他们都没回家过复苏节,我还是将军呢……”

    “你还没成年啊……”妈妈说。

    “爸爸、大哥和三哥也是没成年就能参加狩猎了,我怎么就不能出去当将军!”艾伦笑了,稚气的脸上,多了一丝丝的成熟。

    “不愧是我儿子!”爸爸确很高兴,“一个比一个出息!”

    哥哥也在一旁笑着。

    外公走上来,拍了拍艾伦的肩膀,说道:“你学的那些德鲁尹技能,没忘了吧?”

    艾伦拍着胸脯说:“外公你放心,我不光没忘,还学了更多,待会给你看看我的的大霸王龙!”

    “那,你什么时候走?”妈妈说,“妈妈给你准备些干粮。”

    艾伦说:“妈妈,不用了,军队里什么都有,而且,我跟士兵们都吃一样的饭……”

    妈妈说:“你三哥还留着妈妈亲手做的饼呢,你……”

    姐姐背着睡着的外甥,说道:“妈,比洪有魔法师的宝贝,艾伦又不是魔法师,没有那种东西的。”

    “唉,叫比洪给艾伦也弄一个……”妈妈说。

    “那种东西很珍贵的,”姐姐说,“不然比洪早就给了吧?”

    我说:“倒也不是很珍贵,不过,以后可能做不出来也用不了……我想办法给艾伦弄一个,能用多久算多久。”

    严格来说诸神黄昏后,空间道具还是能用的,只是制作材料基本来自异位面,需要制作者极高的念动力,基本没有人能做,而且,使用的时候也需要不俗的念动力,现在来说普通人也勉强能用,到了诸神黄昏以后就说不准了,标准纪元两千年到三千年之间,空间道具也会彻底无法使用。

    所以,给艾伦弄一个,大概也不成问题,于是,我跟霸王龙交代了一声。

    霸王龙毫不迟疑地答应,不出十五分钟,一个只有不到十立方的空间挂坠就从桑塔斯送了过来,期间,艾伦也吃了一顿家里的饭,妈妈又把仅剩的几个麦饼都塞给了艾伦。

    霸王龙教艾伦使用方法,艾伦将面饼和几件妈妈缝制的衣服也收了进去。

    我跟艾伦交代了空间道具的重要性,让他尽量保存好。

    艾伦答应下来,接着我又交代了一些联邦成立之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包括几个不是很服气却不敢像狼族和巨魔族一样公开唱反调的种族,嘱咐他诸事小心。

    艾伦连连点头,很快,就有人过来催促他出发。

    于是,艾伦回家不到一个小时,就要离开了。

    家人们没有挽留,倒是嘱咐了很多,连我都差点被冷落了……霸王龙就举着可视电话把这一切都拍了下来。

    艾伦走了,家里暂时安静了一会而,然后又开始对我问这问那,也是一通嘱咐。

    最后,是外公先撑不住了,打着哈欠说:“今天是复苏节,明天以后就要进入春天了,都休息去吧,比洪也很累的!”

    我也看得出来,妈妈姐已经能很疲倦了,大嫂和姑姑他们也在一边没走,但都是一脸瞌睡……于是,主动提出了挂断的提议。

    这时候,可视电话还有一半的电量。

    我关上屏幕,将其收入须弥手镯,望着男的放晴的天空,只见一弯残月挂在天边。

    白天没怎么下雪,原本的积雪也没怎么化,虽然不及寒霜帝国北部那么寒冷,但也是个冷彻骨髓的夜晚,尽管身上穿着保暖的兽皮衣,还是有点手脚冰凉,只是和家人远程视频通话的欣喜,让我暂时忘了这些。

    接着,我又在雪地里走了半个小时,才找到了合适的宿营点。

    李奥把我变回了人类形态,忽然说了一句:“刚刚你跟家里聊得正热闹的时候,有个人类经过。”

    我有些奇怪:“你没有用幻术迷惑人家?”

    李奥说:“呵呵,想开个玩笑,明儿个去最近的镇上……”

    我也没有太过担心,便安心睡下了。

    第二天,我继续行赶路,到了附近的镇子,李奥直接叫我去镇上的酒馆,我一到,就听见有人在眉飞色舞地讲述自己在野外看见了一个高大的牛头怪,吓得拼命跑,好不容易才逃出生天……

    接着,众人就看见了我这个生面孔,都侧过脸来。

    我看着那个正在讲述的人,却是个胡子拉碴,穿着皮袄,背着弓箭的猎人,便笑了一下,说:“你说的牛头怪,不会是我把?我昨晚赶夜路来的。”

    猎人喝了点酒,但还算清醒,定睛看了看我,说:“不,不是!别以为你戴了个牛角盔就能冒充牛头人,那可是兽人族的牛头人族,比你高一倍!”

    我笑着摇头:“兽人在东边的草原上,离这里那么远,怎么可能会出现在夜里?而且,我听说,真正的兽人,可是很强大的,力气又大,跑得又快,还爱吃人,如果是真的,你早就被吃了!”

    众人听得一阵悚然,接着便有人说:“对啊,肯定是你又冷又饿,看花了眼!佣兵,你从哪里来的?”

    我说:“我从法梅尔那边来的。”

    “哦,是那边来的呀……听说那边有冬天都能种的种子,是不是忙得都没时间休息了?”有人问。

    “大概是吧,”我说,“不过,他们都挺开心的,毕竟有收成不用挨饿。”

    客套几句,买了点干粮,我就离开了,只留下陷入自我怀疑的猎人和一众看热闹的酒客。

第二千二百五十一章:洛汉帝国(一)

    几天之后,我进入了洛汉帝国境内。

    洛汉帝国,是四大帝国里最“个性”的一个。

    光明帝国自然是神权至上的,虽然我没去过,但从桑塔斯的资料以及周边国家人们的描述,光明帝国一切井然有序,俨然一副建设地上神国的架势,虽然物质条件达不到,但所有人都很虔诚。

    寒霜帝国三分之二的国土位于苦寒之地,靠着南部农业支撑,东面挨着兽人边境的沙漠和雪原,东北角还有人类之中的特殊族群——野蛮人,不过,总体来说,野蛮人就是民风更为淳朴和彪悍一些,帝国的贵族和平民们其实和别国都差不多。

    西海帝国商业为主,农业和军事也不差,中规中矩。

    唯有洛汉帝国,看上去是个大统一的帝国,内部比其他几个帝国更加“分散”——光明帝国上下一心,寒霜帝国虽然南北颇有差异,好歹是相互认同的,南方以粮食和经济为主,北方以军事问鼎全国,只有东北角的野蛮人算是边缘人,西海帝国基本虽然有着分裂成两半的危险,但背后的治国理念也是一脉相承的,除了上层之间会有矛盾,底层平民甚至都察觉不到差距。

    洛汉帝国,名为帝国,实际上,是有几个超大型“部落”聚合在一起组成的,这些所谓的部落,其实是堪比国家的大型氏族,所有氏族的起源都是同一个先祖,不过,后来分散成十几个小的氏族,随着世代变迁,最后只剩下五大氏族部落,所以,洛汉帝国就是由五大氏族组成的。

    氏族之间的关系,是相互认同而相互提防的,就像兽人各族,认同兽族的理念,却也各自为政,遇到外敌时能够同仇敌该一致对外,一旦和平下来,就会相互争斗——不然,原本的十几个氏族,也不会只剩下最后五个。

    当然,兽人凭借种族区分,而洛汉帝国五大氏族部落外貌上差别很小,主要就是凭借对神明的信仰来分别,也就是信哪个氏族部落的神就归哪一部落。

    从信仰的角度来说,洛汉帝国的人类信仰的神明,也是光明神系中比较“边缘”的几个神明。

    按照洛汉帝国自己的历史传说,他们的先祖是神明在游历山地时创造的,所以,比其他人类更擅长翻山越岭,颇有点的德鲁尹和精灵游侠的味道,后来神灵赏赐给了先祖十几个妻子,将这些妻子分散在不同地域,考验先祖的能力,先祖翻山越岭跋山涉水,将十九个妻子一一收入后宫。

    可惜,先祖的十九个妻子之中,只有十七个生下了孩子,另外两个,不幸在孕育期和分娩期夭折,原因分别是野兽袭击和疾病,所以,洛汉帝国特别重视保护孕期的女性,而十七个孩子,则继承了父亲的部分能力,各自外出寻找自己的妻子,有意思的是,这些第二代找到的妻子并不是自己的神明创造的人类,而是其他神明创造的人类的后代——于是乎,洛汉帝国的神话和人类神系其他神话也有了关联。

    实际上,李奥是亲眼见过这些个神明的,所以也更清楚其中的真相——洛汉帝国的神明,说白了就是诸神之中几个擅长“捡漏”的小神,领头的叫山岭之神,几个小弟分别是山崖之神、溪谷之神、追猎之神和暴雨之神,当然,实力上来说,比闯入桑塔斯贤者之塔的盗贼之神希尔福更强一些,不过,希尔福要偷袭的话,他们也挡不住,所以只能联起手来,在诸神之中占领一席之地,在诸神大战中站对了位置,也把自己的信徒从异位面带了过来,没成想,信徒比自己还有出息,发展出了不小的领土。

    【鉴于大环境如此,

    实际上,五大氏族也不过是帝国的上层,人口上勉强占优,也就是一半左右,其中的世袭部落酋

    长家族,称为“黄金氏族”,只占其中很少的部分,其余的,少数成了贵族,大部分也是平民,只是比其他平民高一等,而那些被五大氏族统治的平民,大多是来自其他神明的信徒,所以,在国内,五大氏族和背后的神庭占主导优势,其他神明的供奉的也不被禁止,毕竟,一旦禁止,整个人类神系的联盟也会不稳定,光明主神和那些个强大神明都不会允许……

    也正是因为这些因果纠缠,洛汉帝国的世俗权力和神权也是相对分散的,同时分散在帝国境内的魔法师也更加分散。

    这么一个略显奇怪的、形散神不散的帝国,就是人类帝国中最特殊的一个。

    我进入洛汉帝国的时候,春天还远没有来,而去年的同一时间,我在寒霜帝国和西海帝国之间的货船上。

    这里的山地,比人类国度东南面的山地更加险峻陡峭,甚至让我有了一丝丝回到龙界木系龙领地的圣城天梯溪谷的感觉。

    当然,这里的山没有龙界那么险峻挺拔,这里的人也不如原先生活在天梯溪谷的来卡恩虎人一样焦矫健敏捷,尽管在人类之中,洛汉帝国五大氏族部落的黄金氏族确实比其他国家的普通人强健不少。

    说起来,五大氏族的起源,跟来卡恩族的传说还有点像,搞不好,在上古时代可能还是“邻居”来着……

    不过,在主位面繁衍生存了这么久,五大氏族部落也渐渐适应了定居耕种、渔猎商贸的生活,从类似于原始部落的状态向村镇城邦的生活模式靠拢,只是上层还保留着古老的习俗。

    所以,我们最先看到的底层平民,跟西海帝国以及魔导国、法梅尔公国的平民差不多,只是冬天还没完全过去,都在苦熬。

    严格来说,这里也不是没有类似于地球上冬小麦的品种,而且也有很多人在种植,不过,未经改良的冬小麦产量很低,也很容易被冻死,人们在秋末冬初把种子种下去之后,基本就只能躲在家里等着开春,至于开春之后的收成,基本,就跟赌博差不多……

    洛汉帝国南部,纬度其实已经跟我们牛头人族的北边差不多了,也不算特别冷,不过,现在我们所处的位置属于帝国最北部,差不多就跟安尼莫城齐平,而安尼莫城往西再偏北少许,就是铁壁堡垒,从纬度对比上来说,洛汉帝国也是人类国度最靠南的,而它的正东面和东南面,就挨着沼泽,所以,洛汉帝国东南面一路乘船过去,就能到达精灵之森附近,王明哲的半精灵护卫萨麦尔极其父母,就是在那边被抓的……

    而我的行程路线,目前来说,就是沿着五大氏族部落的势力间隙一路南下,然后绕到帝国东北部,出了国境再往东一阵子,也就是铁壁堡垒所在的城邦联盟西边,转道北上,直接进入光明帝国,在人类国度完成一个逆时针的螺旋图桉……

    如果中途有变,我也可以随时更改计划。

    目前来说,我离开法梅尔公国之后,魔法师们肯定会格外地“关照”王明哲的治国手段,不过,有了夏尔王国和西海帝国风剑圣“前车之鉴”,还有魔导国首座们的经历,他们或更加谨慎,或者说,投鼠忌器。

    而且,王明哲再遇到地球来的穿越者,我们都会知道,也不会再让他轻易夺取那些人的金手指了,甚至于,我们会根据情况考虑把那些穿越者吸纳到我们的阵营中来,或者,留下来继续发展,成为将来的潜龙组织的骨干。

    如此一来,可能将来的潜龙组织还真就不是一两个穿越者成立的,而是有很多穿越者,而且还是以华夏穿越者为主。

    不过,诸神黄昏之后,他们想要改变人类国度的格局,已经很难了,实际上,人类即使是在诸神消失了上千年之后,依旧在为信仰和利益争斗不休,由此看来,反而是潜龙组织代表了人类的科技和经济巅峰,

    只不过么……主位面的科技引领者,依旧是躲在暗处的塔图会。

    绕了一个圈子,还是回到了塔图会这条线索之上,而且,我们也无法改变主位面发展速度不及龙族和虫族的事实……想来也是有些无奈。

    但是,我可以享受我自己的旅途。

    “黄金氏族霸占山岭,平民耕种平原上的土地,还真是奇葩,”李奥笑了,“把山岭换做是草原,就跟地球上打穿亚欧的游牧霸主也差不多了,而且,他们还把平民分层级……”李奥说。

    我想了想后世的洛汉帝国,说道:“可惜,到了科技时代,黄金氏族也不得不跟随主流,将建立在山岭之间的宫殿城池拆掉,挖掘其中的矿藏,最后进入平原,而且,整个帝国也分崩离析……这跟地球上的游牧霸主不一样。”

    “差不多呀,”李奥说,“最后还不是……算了,这么对比也没有意思。”

第二千二百五十二章:洛汉帝国(二)

    我说:“洛汉帝国五大氏族所在的山地倒是不错的观光景点,就算是挖光了矿藏,植被恢复以后也是很壮观的,尤其是未来开辟了很多索道缆车观光路线之后,老实说,龙界的天梯溪谷要是能开发,绝对更有看头,可惜,诸神黄昏的时候天梯溪谷崩塌了。”

    “别说,龙界的天梯溪谷无论是在科幻片还是仙侠片里都能用,那个千峰耸立的感觉,太绝了,配上两头飞龙,不管是这边的蜥蜴龙还是华夏的神龙,都更有意境,相比之下,这里的山,确实差点意思……”李奥说。

    洛汉帝国境内有三条山脉,基本是由南向北的的排布,有点像汉字中“川”字,最西边的山脉靠近海岸,那一撇左右颠倒的,像一捺,中间竖要短一些,也更偏北,洛汉帝国帝都就在其中,东边的竖不长不短,稍微靠近沼泽一带,在东北端略显弯曲,又不那么明显,隔开了东北面的几个小国。

    我们现在,就在西边和中间的山脉之间。

    洛汉帝国五大氏族中的四个,就分布在这三条山脉的最高峰周围,而剩下的一个氏族,则在中间短竖的南边靠海的地带,那边也有一片山林,那里山石嶙峋,陡峭崎区,却是地球上标准的喀斯特地貌。

    所以,我目前的计划就是,从“川”字的左中两笔之间一路南下,到了喀斯特地貌山区,再从中右两笔之间北上,出东北边境,再北上进入光明帝国……

    现在,我就行走在左中两笔中间的上端。

    至于爬山……我也不是爬不了,只是,没必要,洛汉帝国的魔法师和神殿也知道我的到来,估计也挺紧张的,我也懒得爬山涉水去给他们的大城市送科学启蒙,直接在山间小平原上留下粮食种子和科学的灰种子,将来种子发芽了,这个有些奇怪的帝国也差不多该结束了。

    如果放在地球上,这样一个国家是很难存在和运行的——国家的高层都生活在高山地区,供奉着自己的神明,小贵族和平民生活在山脚下,耕种着平原上的土地,并将收成和经营的大头部分作为税收和纳贡交到山区之中。

    这样的国家存在的基础,说穿了,还是以太和念动力,毕竟,有了神殿和魔法师以及斗气战士组成的军队和佣兵,才能将税贡用相对简单的方式运输上去。

    实际上,平原地带的平民不是没想过要反抗或者脱离这种奇怪的模式,可惜,只要有神明在背后坐镇,整个帝国的统治就是牢不可破的。

    不过也正因如此,一旦诸神黄昏来临,神明陨落,圣职者、魔法师和斗气战士们实力疯狂削弱,降级为异能者,平民又掌握了能够威胁到异能者的武器,整个帝国的崩解,就是雪崩一般迅勐的过程。

    此时,平原地带的平民们,可是没有一丁点反抗那些无论是在身份地位层面,还是物理空间层面都高高在上的“黄金氏族”的统治,只是老老实实的种地,按时缴纳税贡。

    至于洛汉帝国漫长的海岸线,开发程度也就跟兽人的东海岸差不多——海边的居民们打打鱼,有能力的造船运货,也只敢在靠近海岸的地方航行,而且,高山之上的统治者们对航海的兴趣并不大,所以,整个帝国的海运和贸易,跟西海帝国就没法比,也就是到了诸神黄昏之后很多年,大航海时代即将开启时,海边的人们才从精灵之森方向过来的人那里获得了相对基础的航海技术。

    行走在两条山脉的平原之间,视野相对开阔,我也见到了从山区飞出来的魔法师,停留在数百上千米的高空,远远地观望却不敢靠近,明显是知道我在这里。

    我也没把他们放在眼里,毕竟,他们和天上偶尔飞过的雄鹰没有多少区别。

    倒是接连几趟的魔法飞艇,更有意思——这些飞艇,不是交易市场位面那个瑞驰商会的,而是属于另一个魔法师团体,赫默斯商会。

    这两个商会在武力方面并不如何强势,主要是在世俗界和主流魔法圈子做的生意比较大。

    赫默斯商会的总部不在洛汉帝国,不过,生意的大头却在这里,而且,他们的飞艇主要也是帮着洛汉帝国高层运送货物,毕竟,飞艇是除了魔法传送和空间道具之外最快的运输方式,甚至于,诸神黄昏之后,传送阵几乎失效,空间道具稀缺的情况下,还帮着洛汉帝国黄金氏族续命了一阵子。

    不过,时代大潮终究躲不过,飞艇在后来也成了索道缆车之外最具吸引力的旅游项目,不过那已经是很多年后的事情了,在此期间,热气球飞艇没有了魔法的保障,安全系数也降低了很多。

    这会儿,我也觉得,飞艇上空要是再来两头巨龙飞过,那就有意思了——寒冬未去的平原边上,山峰之间宛如甲虫的飞艇,还有雄鹰一般展翅翱翔的巨龙,绝对是一幅充满魔幻色彩的风景画。

    目前来说,这幅画作只有我和李奥懂得欣赏,毕竟,平原上的平民们还没有过完冬天,正在为春天做准备,天上的飞艇和魔法师忙着各自的事情,也不会意识到自己的现在所处的位置变成画作之后,会在未来成为一种艺术风格……

    行走在平原之上,除了那些已经解冻了一半的河流,我基本不需要一条清晰名确的路,只管往南边走就对了,唯一有点麻烦的是,夜里不好找避风的宿营点。

    这里很少能找到足以容身的山洞树洞,冬天里也没有草丛可以钻,好几次,我直接拿出一个睡袋就在野地里睡着了,后来为了了解一下这里的民风民情,也去村镇里借宿。

    这里的平民,倒是跟一路上遇到的平民差不多,对于一个外乡人,更多的是戒备,也有觊觎我身上的厚皮袍子,想要谋财害命的,当然也有好心收留我过夜,甚至把自己为数不多的口粮送给我一份的好人。

    “平民么,就这样,无论是这里还是在地球上,追求的不过是吃饱穿暖,没有什么人是天生善良,也没有人是天生邪恶,只不过后天的环境造就了他们共同的性格,”李奥说,“我小时候,书上就告诉我住在乡下的农民是淳朴热情善良友好的,可我身边的人都说乡下人如何愚昧无知贪婪粗俗,其实,这些形容都没错,造就这一切的是整个文明环境,包括人们脚下的土地和头顶的统治者。”

    “你这话很有历史文学家的特点,”我说,“不过,严谨的历史学者们不大喜欢这样的描述,后世的历史学者对于洛汉帝国的描述也更加严谨,他们认为五大氏族之所以住在高处,就是为了张彰显自己的地位,满足自己的虚荣和欲求,所以才会加大力度压榨底层的平民,最终搞得民怨沸腾……”

    “这样也不严谨啊……”李奥说,“洛汉帝国历史有近千年,在科技为主的年代,根本没有办法解释让平原地区的农民供养住在山上的统治者。”

    “未来的科学家们考证,五大氏族真正住在山上的时间不过两百来年,之前有十几个氏族的时候都是生活在平原地带的……”我说,“就像你们地球人也怀疑金字塔的建造超出了当时的建筑水准……”

    李奥恍然:“对呀……按照我们现在的推论,那时候地球上也是有以太的……”

    我说:“不过,你说的很对,无论大的历史框架如何,平民们其实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标签,无论是善良淳朴的,还是穷凶极恶的,都是当时的环境造成的,文明只有不断发展,让所有人都吃饱穿暖,继续探索,才会不至于断绝的唯一出路。”

    “好家伙,我随便感慨几句,你就帮我升华了主题啊!”李奥感慨。

    “那一阵子研究了一些后世的史料,其实,还是兽人和精灵族的资料看得多,人类这边我没太关心,”我说,“不过,三族的平民其实也都差不多就像你说的这样,只是人类这边更乱一些,兽人运气好,碰上我们这样带着主角光环的,精灵族原本就比较和平,就算有内斗也不至于让平民受太多的苦,不过,现在想来,我在两千年后也没怎么关注人类这边的发展,才导致人类底层平民多受苦很多年,这又成了一个时间悖论的循环……”

    “你没必要把罪责也揽在自己头上。”李奥说。

    “那倒不至于,”我说,“两千年以后人类还没有完全摆脱贫困,三千年以后,四千年以后,其实都一样了。”

    “你这……”李奥被噎了一下,“一杆子支这么远……”

    “确实有点远,”我说,“还是顾好眼前吧。”

    李奥忽然说:“有的玩了!”

第二千二百五十三章:洛汉帝国(三)

    我看看四周:“怎么?”

    李奥说:“前边那个人,跟上去。”

    我稍稍加快步伐,沿着一片积雪尚未化冻的田地边上的土路往前走。

    前面那人,腰里别着一柄柴刀,身上衣服略微有些单薄,却戴着一顶看上去就很暖和的皮帽。

    我走到离他二十多米处,这人也有些警觉,提防地看着我。

    忽的,地面刮起一阵怪风,将他的帽子吹得飞起,露出他半秃的脑袋顶,旋即,帽子落在我脚边。

    “捡起来,往左边,跑!”李奥忍着笑。

    “你干什么?”我嘴上有些抱怨,心里却没有怀疑,捡起帽子,就朝着左边跑去。

    那人大叫一声:“喂,我的帽子!还给我!”

    我也不回应,埋头只顾跑。

    他自然也追了上来。

    不过,他是个普通人,我也算是个普通人,而且,我现在的体力,可比去年刚刚早遭受神罚的时候强了不少,虽然还是普通人的范畴,但已经算是长期训练的人了,他自然是追不上的,只是,我也没法把他甩开。

    “混蛋,把帽子还给我!”他举着柴刀,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可惜天太冷,他不得不抬起袖子捂住光秃秃的脑袋顶,多少有些滑稽。

    我们一边跑一边追,慢慢地也跑出去几里地。

    我问李奥:“怎么回事!”

    李奥这回也不瞒着:“救他一命,对了,前面要往右拐,就是那边,有风车的小镇。”

    我开始转向,朝着镇子跑,后边那人也追得更急。

    快到镇子边上,他大声喊着:“快来人呐,抓住这个佣兵!”

    镇上的人显然认识他,很快就有人挡在了真抠,开始朝我这边靠近。

    我看着两边越来越近,忽然停下。

    两边的人见我停下,反而跑得更快了。

    隔着十多米,我把帽子扔给那人,他赶忙接住,顺手戴上,却依旧是不依不饶。

    镇上的人也快到跟前了。

    “好了!”我说,“玩笑结束了!”

    镇上的人愣了一下,那人却一直跑到我跟前,满脸的恨意:“你,为什么抢我的帽子?”

    我摊开手:“我不是还给你了吗?”

    他气呼呼的说:“你是看见我们人多……”

    我看看凑到近前的众人,说:“我要是者真的想抢走你的帽子,会往这里跑吗?”

    一下子,众人都有些发愣。

    我呼出一口雾气,喘匀了才说:“我救了你,知道吗?”

    那人更加奇怪:“我都不认识你,你这个外乡人……”

    我指了指之前我们跑过的地方:“你刚才要走那条路,是不是?”

    那人问:“怎么了?”

    我说:“我们绕了半圈回到镇子,对不对?”

    他越发不耐烦:“兄弟们,给这个家伙一点教训……”

    我直接打断他:“你还不明白?要是你继续走那条路,你就要死了!”

    这回他们又愣住了。

    “你说什么?”那人好像没听清楚,却已经收起了柴刀,整了整帽子。

    我说:“有人准备杀你,路上有陷阱,要不是我把你引开,你已经死了。”

    “不,不可能……”他立即反驳,随即,又顿了一下,“你怎么知道?”

    我说:“想杀你的人就躲在雪堆下面的草垛里,我没看花眼的话,有个人脸上有三道疤。”

    这下子,他终于信了。

    一个镇上出来的人指着远处雪地里模湖的人影,惊呼:“是那帮强盗!”

    之前李奥就是看见了那帮人,才安排了让我抢人家帽子这一出戏。

    误会解开,众人才转变了对我的态度,那人也连声说:“多亏了你!我,我差点误会了你!”

    我说:“我就是好奇,你们有什么仇恨?”

    一说到这个,众人脸色都变了。

    “他们是盗匪,你说能有什么仇怨?”刚才那个镇上来的人说,“冬天巡逻队也不来,他们就找机会报复,还以为去年破掉了他们的营寨,他们不敢回来了……看来以后出门要结伴才安全了。”

    另一个人说:“今年应该叫他们多派些人手,把这些该死的强盗都杀光!”

    “多派人要多交钱的,”被我耍了的秃头叹气,“就算杀光了他们又有什么用?过几年又会出现一批……”

    众人都是一脸的无奈,显然是已经对这样的现状认命了。

    这几人年岁都不大,基本就是三四十,被我耍了的秃头别看是个秃顶,其实也就四十岁出头,不然也没有这么好的体力追我一路,当然,他的帽子看起来也是价格不菲……

    “我是一个佣兵,”我向他们展示了我的锤子和盾牌,“你们要发布一个任务吗?”

    众人看着我,都笑了:“你只有一个人,而且,这钱可没这么好挣,还是别去送死了。”

    我笑着摇摇头:“也是……算了,我还是继续找点好挣钱的任务吧……”

    “你不该这个时候来,”先前那人说,“等春天到了再来,或者,你应该去山里,那边任务会多一些。”

    我望着远处的山脉轮廓,继续摇头:“算了,爬山太累,我还是喜欢走平路,或许哪一天,山上的贵族老爷们就搬出来了。”

    几人也笑了:“贵族老爷住在高山上,怎么会轻易下来呢?人家的先祖就是在山里生活,得到神明庇佑的,我们……算了,看在你救了我哥哥的份上,今天我请客!”

    秃头说:“应该是我请客!你救了我一命!弟弟,你不要跟我抢!”

    他的弟弟笑了笑,没有再坚持。

    于是,我就跟着他们进了镇子,去了秃顶男人家里,接受了他们款待。

    小镇并不大,也就不到一百户人家,所以,有这么一件事,也算是冬天即将结束前的小热闹了。

    饭后,我很是安心地在秃顶男人家里住了一晚上。

    老实说,路上我遇到过不少对我心怀不轨的村庄和小镇,有的人是直接面露凶光,藏不住的恶意,有的是表面热情,背地捅刀,不过,我并不担心在这里会遇上危险。

    一般来说,一个偏僻而凶险的村镇如果发生过不少类似的事情,佣兵们基本都会知道那地方不能去,圈子里流传开来,后来的额佣兵基本就不会跑去送命,这里的人再想得到外界力量的帮助,那就只能求助贵族和军方,代价就肯定比佣兵高得多,还不一定能完满解决。

    总之,这是一个博弈,如果这个地方的人认定了自己永远不需要佣兵,那就只需要内部串通上下一心,成为佣兵的禁地,用短期和少量的收益,“换来”本地发展不被看好的名声,反过来说,如果这个地方想要发展好,还是得尽可能释放对外来人的善意。

    话说回来,我之所以这么放心,主要是因为,根本不担心他们能威胁到我……

    吃饱喝足,一觉睡醒,天气也不错,我也就继续上路了。

    我甚至都没有留下改良种子,毕竟,直接给他们效果也不会很好,不如放到大一点的城镇,迟早会传到这边,也就几年的事情。

    迎着料峭的寒风一路向南,春

    天的脚步越来越近。

    我和春天,就像相向而行的两架马车,相遇的速度,就是两车速度之和。

    我的脚步不算快,就是普通人的水平,至于春天,我就不知道了它的速度了……

    去年的同一时间,我在西海帝国的西北部,前进的方向是一路向西,不过也稍微偏向西南,所以春天来的方向和我前进的方向大致呈九十度垂直,没有这么明显的感受。

    田间地头的积雪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融化,来自山脉的河流也基本都解冻,流淌的河水之中,也渐渐看不见碎冰碴子,气温也明显的升了上来。

    化冻的天地之中,露出了熬过冬天的麦苗,不过,这些都不是新品种,看得出来,产量不会很高,种植的面积也不多。

    实际上,平原之中还有很多尚未开垦的土地,一来是没有这么多的人口,二来,这个时代的农业水平也不是那么高,有些地种了几年就得抛荒,等土壤肥力自然恢复之后再来耕种,所以,这么大的平原,真正产粮食的面积也不大。

    诸神黄昏之后,这边的农业倒是得到了发展,不过,远不及卡尔姆多草原那边的农牧业科学规划来得高效,不过,今后也会成为潜龙组织下属的粮仓之一。

    说起来,人类这边的各种地形都有,东南部有山地丘陵,东北部有沙漠和雪原,正南边紧挨着沼泽,正西、西北和西南部是漫长的海岸线,四大帝国之间有山脉有峡谷有盆地,总面积也比卡尔姆多大草原和精灵之森加起来还大一点,还有好几个可以称之为粮仓的大平原,矿产也是更为丰富,端的是风水宝地。

第二千二百五十四章:洛汉帝国(四)

    如果全体兽人搬迁到西大陆这边,或许发展会更快一些——实际上,诸神黄昏之后兽人发展的过程中,有一段时间很是依赖人类这边进口的粮食和工业原料,直到大航海时代之后开始发掘海底资源,才彻底摆脱对人类国度的依赖,而人类也靠着出口粮食和原材料,躺着赚了很多年的“闲钱”,也耽搁了自身的发展,而且,这些钱既没有用到发展自己的科技,也没有用到改善平民生计之上,加之人类内部动乱不断,想发展也得等人类政权总体达成和平,所以,两千年后的局势并不能简单归咎于某一个原因。

    平原上除了农田、村庄、小镇和小城,就是莽莽荒野,其中除了少量的盗匪,自然也有不少野兽,乃至魔兽。

    严格说起来,人类国度这边土地面积更广阔,诞生魔兽的几率其实比草原大得多,只不过兽人那边更容易出现强大的魔兽,而总体魔兽的数量不是很多,人类这边正好反过来,极少出现强大的魔兽,绝大多数都是低级甚至没有完全觉醒的魔兽——就像焰尾鼠的“低配版”烟尾鼠一样,在兽人那边都不能称为魔兽。

    当然,还有另一方面的原因,就是人类这边人口基数大,诞生的强者也相对多一点,一旦出现什么成气候的魔兽,都会引来魔法师和高级神职人员的围殴,实际上,这也是上古时候诸神被困在神界之后遥控指挥主位面各族对抗各种强大种族时就形成的“传统”。

    正因因为主位面的魔兽都消灭得差不多了,才有那么多多的佣兵冒险者有机会跟那些“伪”魔兽斗来斗去。

    当然,真正意义上的魔兽,也基本只有在各种以位面能遇到了,真正有实力的佣兵,也会通过传送阵的帮助传送至异位面,去狩猎符合自己实力的魔兽,而这些佣兵,自然也包括魔法师。

    说白了,主位面的佣兵,以普通人和中低级的斗气战士为主,异位面的佣兵,以魔法师和中高级斗气战士为主,交易市场位面的佣兵工会和遍布主位面西大陆人类国度的佣兵工会,本质差不多,到但联系不大——也不是完全有关联,毕竟主位面的佣兵工会也需要魔法师来帮助管理。

    至于原先桑塔斯外城的冒险者工会,或者兽人族各大城市的冒险者工会,都属于各自区域内的连锁组织,更是毫无关联,就像不同的银行,没有开通互换。

    实际上,在主流魔法圈跟桑塔斯全面断交之后,连桑塔斯的魔法师们都被排挤在异位面冒险的“秩序圈”之外了,也就是说,桑塔斯人在异位面碰上交易市场位面出去的佣兵,就像兽人士兵在铁壁堡垒附近碰上了人类士兵……

    话说回来,洛汉帝国的“川”字山脉分隔出的两大平原上,魔兽的隐患也不是很大,不会出现像当初赵日天引来的兽潮那么惨烈的灾难。

    所以,春天来了,万物复苏,那些苏醒的野兽也好,魔兽也好,难免会给即将开始春耕的平民们造成困扰,无论是平民自发组织的捕猎护田民兵队,还是帝国官方以及各地贵族们派出的正规军,还是四处游荡的佣兵,都有活可以干了。

    我倒是不忙着帮助沿途的村民镇民清理那些刚刚熬过了一个冬天的小动物,毕竟这些任务也不是那么“有趣”,我不做,有的是人做……

    我只是装模作样接了几个沿路送信之类的任务,好确定下一站的目的地。

    就在南下之路差不多走到一半的时候,我遇到了一只被遗弃的狼崽子。

    平原上的狼群,并不如当初我在成年试炼中遇到的狼那么凶悍,想来是人类战斗力不如兽人彪悍,连野狼也没被逼出更深层的凶性……

    这只狼崽子明显是畸形,被母狼抛弃,已经奄奄一息。

    我捡起了几乎没有发育完全

    的狼崽,准备埋掉。

    “也不是救不活,”李奥说,“你也不要这么冷酷啊……”

    我想了想,却见狼崽碰触到我的手掌之后,颤抖了一下。

    还有一口气。

    我叹了一口气,准备救它一命。

    我将周围草地和灌木丛之上弥漫的木系以太汇拢过来,将狼崽包裹住。

    我的体内没有一丝魔力,但这并不代表我完全无法驾驭魔力,毕竟我的念动力还是半神级别的,所以,将这些游荡在空气中的以太聚集起来,并不是问题。

    有了充满生命力的木系以太的滋养,狼崽子不断衰竭的生机开始迅速恢复,接着,脉搏和呼吸也开始灰恢复。

    这时候,除了以太能量,生命体最需要的,自然是物质营养,只是,我没有乳制品,只能从须弥手镯里拿了一小块面饼,用路边积雪融化形成的小水洼里的水泡开,用一柄小铁勺喂给狼崽喝下。

    有了以太的滋养,狼崽恢复得很快,不出半小时就拥有了普通幼崽的体质。

    我用一块布包着狼崽,继续赶路。

    就这么过了几天,路上遇到的人也挺奇怪我抱着什么,有人好奇地过来看,认得出是狼崽子,也劝我赶紧扔掉,因为狼是养不熟的野兽,不像狗一样可以驯养。

    我自然是谢过这些人的好意。

    十五天后,狼崽可以走路了,不过很显然,它的脚步跟不上我,我也不可能把它扔在荒野里,毕竟它没有了我,是活不下去的——这里已经远离了之前狼群的活动范围,就算有别的狼群也不会接纳它,碰上人类,它更是没有活路。

    所以,从李奥建议我把它救活的那一刻起,直到它有了自己生活的能力之前,我就背上了照顾它的职责。

    当然,只要我愿意,我可以直接把它原地放生,我的心里不会产生一丝的愧疚,更不会在修行中产生一丝的心魔……但我不准备这么做。

    我还是会继续保留我的人性和善心。

    用李奥的话说,就是在逍遥自在的同时保留着一点真心……

    这些道理我们都懂,可惜,他有他的心结,我有我的顾虑,我们都需要继续修行,哪怕诸神黄昏来临,魔力枯竭,我们的心性修行也不会停止。

    半路上,有个猎人想买下狼崽子,训练成他的助手。

    猎人自己养着几条猎犬,据说都是家犬和野狼的混血,都很凶悍,有了这一只真正的狼崽子,估计会更有战斗力……我没有同意,主要是,狼崽子只亲近我。

    一个月后,狼崽子已经能跟上我的步伐了,我也就不再抱着它,就像那个猎人一样,只不过,一般猎人都使用弓弩和短剑,美没有像我一样扛着盾拎着锤还戴着顶牛角盔的……

    春天在完完全全到来的时候,我也换上了更薄一些的皮甲,唯独没有换掉牛角盔。

    这时候,我的南下之路就已经走了三分之二了。

    我的目的地,是洛汉帝国南边喀斯特山区然后绕到东面的平原,一路往北。

    狼崽子渐渐长大,已经成了我的伙伴,不过它并不能理解,整天沉默的我,其实是在跟另一个它完全看不见听不到也完全感知不到的人聊着天,有时也会聊到它……它只是遵循着本能跟着我。

    它的智力正在慢慢成长,已经有了幼儿牙牙学语一般的交流能力,正好,我能跟它交流,这培养了我们之间的默契,倒也方便我们计入村镇小城的时候不会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就算有人认得出它不是家犬是野狼,也只会觉得,这是被驯服的宠物。

    李奥一直建议我给它取个名字,不过,我觉得没有这个必要,毕竟,救活它和带着它是我修行的一个选择,但它迟

    早要离开,毕竟,我不会让诸神的诅咒落在自己的亲友身上,也同样不能落在它身上。

    这一路上,狼崽子就是我的跟班,但我没有把它当做自己的同伴,等它成长到勉强能够觅食捕猎的时候,我直接断掉了对它的喂养。

    如此一来,我们就只是同路的人,而不是同伴。

    至于我的计划,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种子被我悄无声息播撒进了已经播种过的田地,只待发芽。

    这些新品种有可能会跟老品种产生杂交,造成产量下降,不过我相信人们会注意到种子的不同,继续选育优势品种。

    桑塔斯那边的消息也没有断,我直接在荒野里看到了尹恩在安尼莫城主持兽人联邦正式成立的直播画面……

    历史,按部就班地演进着,我的脚步也没有停歇。

    在我们即将走出平原,进入喀斯特山区的时候,狼崽子觉醒成了低级的魔兽。

    “你该离开了,”我说,“你已经能够自己生活。”

    “可是,我想跟着你!”狼崽子很是委屈。

    李奥叹息:“还真是有点残忍呢……我是说诸神。”

第二千二百五十五章:洛汉帝国(五)

    我摸了摸狼崽子浓密的毛发,说道:“你属于平原,你还有很多同类,而我是人类,我们要分开的。”

    狼崽子说:“可他们也跟人类在一起。”

    我说:“他们是狗,你是狼……算了,你不用管这些,回到平原上去,不要被人类伤害,也最好不要伤害人类……嗯,保护好自己。”

    它很显然不明白,我也没打算再耽搁,直接拿出一个做好了标记的传送卷轴,把它传到了距离这里有几百公里的一片荒地——那里的农田很少,大部分地区是草地、林地和灌木,有好几个狼群生活在其中。

    接着,我让李奥直接用遁术把我带到了山区。

    这样会干脆一点。

    毕竟,连地球上都有那种千里归家的宠物,跟何况是一只刚觉醒的低级魔兽?

    直接用遁术,隔绝了所有的信息,除非它有占卜类的技能,否则,是找不到我的。

    而我,已经直接顺着明显有着人工痕迹的山路,越过一百多公里的山区外围,进入了山区的中层。

    这里住着洛汉帝国帝国五大黄金氏族部落中最小的一个,名叫阿拉玛氏族。

    作为擅长翻山越岭的黄金氏族,阿拉玛氏族对自己的处境并不满意,毕竟,喀斯特地貌的山区从旅游观光的角度来说,确实称得上雄奇险秀,终归不如两大山脉那种高耸巍峨的雄峰伟岳有气势……

    不过,阿拉玛氏族在不远的将来,却是帝国崩溃之后混得最好的。

    倒不是这里的旅游资源开发的好,只是在山岭之间的矿藏,打开了潮汐行者海岛的贸易口,准确的说,那个时候,潮汐行者海岛早已经改名为自由海港城,打开了人类出口矿产资源换取先进制成品的贸易先河。

    随后,兽人联邦的发展蒸蒸日上,海上航线两面推进,一边是绕北极一圈到达寒霜帝国西北港、光明走廊和西海帝国东北港的北部航线,另一边是南下向西绕过精灵之森海岸线、越过自由海港城和沼泽南部海岸线的南部航线,联通了兽人和人类国度的贸易航线,更多的贸易才开始。

    而现在,阿拉玛氏族依旧是作为最弱小的一方势力,被“遗弃”的帝国最南端的海边……

    说起来,这个时代,三族都不重视自己的海岸线,就像地球上的华夏,自古以来有着漫长的海岸线,甚至在掌握了制造远航大船的技术之后,也不愿意跑太远……

    现在,我以一个游客的视角,行走在崎区蜿蜒的山路之上,倒也能体会其中的美景意蕴。

    不过,对于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来说,生活就比平原上艰难得多了,所以,生活在这里的平民,大多数都不是自愿的,而是作为氏族部落的附庸而存在。

    山地的生产方式跟平原大差不离,不过,产量和效率就低了很多,山上怪石林立,能耕种的土地本就不多,土壤肥力也不及平原,浇灌取水又难,基本上能勉强养活自己就已经是万幸了,更多的,就只能依赖平原地区的粮食供应,但平原地区的物资,是高高在上的氏族和贵族们享用的,能分到平民头上的,少到几乎没有……

    所以,这里的上层们活得就挺好,黄金氏族和神职人员、魔法师们的生活条件,绝对不比平原地带乃至其他国家的贵族差,但平民们就过的紧巴巴的,不光要在山林间为了养活自己而奔波,也要为伺候上层而忙碌。

    就算是种上了我们的新品种,产量提上去,也就刚到温饱的程度。

    而且,这时候已经到了春夏之交,冬小麦接近成熟,春天播下的种子也萌发了,不是播种的好时节。

    不过,这也不算难题……

    比如,我正在攀爬的石山,泥土和石块都是红色的,所以叫做红石山,不过这个红色是不一样的——泥土红得更亮一些,要是来上一场小雨,更是像满地鲜血一般恐怖血腥……而石头则是暗红色的,一旦沾水就完全变黑了。

    红石山的土壤和岩石都有很高的氧化铁,不过,目前来说,还没有可供开采的铁矿,因为矿脉在地下深处。

    这里是未来的一处大型矿场,现在只有三个人口不到一千的小镇。

    而我,在李奥的帮忙之下,很快就找到了一个隐藏在暗红色岩石之中的溶洞。

    溶洞,是喀斯特地貌的特色之一,也是开发旅游项目的首选之地,不过,这个溶洞将会在铁开采的过程中毁掉。

    而且,这个溶洞并不很深,我很轻轻松地进入其中,并留下了一些种子。

    接着,我去了三个小镇中最大的那一个,那里有一座小小的神殿。

    神殿供奉的是五大氏族信奉的五位神明,因为这些居民基本也属于五大氏族的外围底层,说白了就像地球华夏古代世家大族的旁支的旁支……总之,就是有个厉害的祖先,但又进不去利益圈子那种。

    至于人类神系其他神明的神殿,一般就分布于平原地带。

    镇上的人对我这么一个外来佣兵很是戒备,我也没打算融入他们,只是路过,住宿一晚。

    当晚,我就挑了几个看上去身手不错,胆量也还行的人,给他们“托梦”。

    在梦里,我伪装成神殿的神像对他们显灵,将藏有种子的溶洞位置告诉他们,并嘱咐他们,种子要到了来年才可以耕种。

    本来我想只选一个,但考虑到山势崎区,即使他们是五大氏族的边缘人,擅长攀山越岭,还是保险起见,分了几处藏匿种子,而且,还嘱咐他们在不同的时间出发——有人是没有月亮的夜晚后的白天,有的是月圆之夜后的雨天,有的是上弦月后的晴天……总之,尽量把他们都分开。

    至于天气会不会遂我的心愿,也看情况了——除非神明知道了我正在以他们的名义搞这些小动作,非要给我捣乱。

    不过,众神应该还挺忙的,没工夫管这点小事……

    完成了红石山的布局,后边的的行程,我也有了思路,还能换着花样来,除了神明,还可以用死去的亲人的名义,甚至是上古时候的先祖。

    在一个开垦出了很多梯田的小村庄,我还修改了一部分内容,以曾经十七个氏族中某一个已经消亡的氏族先祖的名义给了一些人启示,并告诉他们,阿拉玛氏族是毁灭了他们的先祖氏族的凶手……

    这么做多少有点恶作剧,当初我们在龙界也是这么忽悠来卡恩虎人做出搬迁决定的,不过,这一次,我们却给阿拉玛氏族埋下了一点小小的隐患。

    根据后来的历史,阿拉玛氏族今后将会成为躺着卖资源的土豪,所以,这个些人似乎也做不出足以写进历史的大事业来……

    一路前行,我花了足足一个半月才走出平地上只需要半个月的路程,因为这里的山路是在太过曲折,有时候,明明就是两个相隔十几公里的山头,我必须走下山谷再爬上去。

    当然,直接飞过去或者乘坐赫默斯商会的飞艇倒是简单,不过,我没有这么做。

    路过阿拉玛氏族的主城,一座建立群山最高峰顶上的宏伟悬城之时,我已经没有兴趣多待了,继续往前,直到出了山区,来到海边。

    几天之前,我就从桑塔斯的电话里得知,第一艘化石燃料动力的潜艇,已经来到了附近……

    接着,我在海边小城附近的山坡上扎下营,夜里,就看见了海里不远处发出的明亮的探照灯——那是潜艇向我发出的信号。

    因为不能碰面,我们就这么隔着几十公里对望了一眼。

    第二天,海滨小城里就传出了昨晚海上有海妖出没,放出了可怕的亮光的传闻。

    我的南下之旅,到此结束。

    夏天,也已经过了三分之一。

    海港城有不错的海鲜,我稍微尝了尝,并没有打算戴上一些做干粮,倒是采购了一些耐存储的水果。

    接着,便是绕路往北。

    我选择绕到喀斯特山区的东南面和东面,那边有一条狭长的走廊,最宽处不过几十公里,再往东,就是沼泽——也就是法梅尔大公国孟德尔王子王明哲的半精灵女护卫萨麦尔一家子被抓的地方。

    而今,沼泽的北面和西北面都被进化为巨龙的魔化巨蜥吐出的剧毒龙息笼罩,西面,也就是洛汉帝国东南部一带,倒也没有被剧毒龙息笼罩,但也有不少有毒物质,甚至包括卡里加和圣职者军团战斗时留下的化学毒素,所以,住在这边的人基本也不会想着去沼泽里探险,自然就避免了被剧毒伤害。

    话说回来,想要从这边穿越沼泽达到桑塔斯旧址或者进攻兽人族和精灵之森,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尽管在后来的数千年里,沼泽的范围一直在缩小。

第二千二百五十六章:洛汉帝国(六)

    现如今,这里的居民也都不是洛汉帝国五大氏族的人,原先倒也有不少冒险者,还有各种躲避官方通缉的法外狂徒,也是一块比较混乱的地方,民风也听彪悍,不过,因为沼泽异变,巨龙出没的传说也流传到了这边,很多人似乎都搬走了,我也看到了不少废弃的村落和营帐,便“老老实实”地路过。

    沿着走廊到了北面,接着就进入了洛汉帝国“川”字地图的中竖和右竖之间大平原的最南端。

    从这里一直往西三百多公里,就是我和狼崽子分别的地方。

    沿着大路往北走了几十公里,我看到路边有一具野兽的骸骨,看样子,似乎是野狼的,又想到了狼崽子,便做了一个无关紧要的占卜。

    占卜的结果是,这具骸骨,也是一头出生久就就夭折的幼狼,死的时间,大约就是我捡到狼崽子的时候。

    我没有占卜狼崽子现在过得怎么样。

    李奥倒是感慨了一句:“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处境,一个的命运因你而改变,另一个则顺其自然地回归到了自然的循环之中,这就是你所扰动的因果。”

    我说:“狼崽子最后也会回归自然的循环之中,只是时间推迟了一些而已。”

    “不是,你这个心态要转一转,”李奥说,“前些天你情绪挺不错的,尤其是在梦境里忽悠人的时候,是不是现实里放不开?在王明哲那里演完之后一直没有恢复过来?”

    我说:“没有啊,情绪挺稳的,碰上这种情况,难免有那么一点低落,我觉得是正常的。”

    “好吧,”李奥说,“继续……”

    不多时,我们就到了一个小镇。

    这镇上人来人往还挺热闹,毕竟这里可以通往西边平原,也通往喀斯特山区,也算是一个小小交通枢纽,当然,真正的枢纽是更北面的小城,这里是能算是小城的前哨。

    我就正常地走在街道上,人群稍微有些挤。

    忽的,我感觉手被人推了一下。

    我知道那边没人,明显,是李奥的念动力。

    他推着我的手,准备,撞向旁边一个正在弯腰提起地上竹笼的女子的……臀部。

    “喂……没意思了!”我有些哭笑不得。

    不料,那女子居然也挺机灵的,我的手还没碰到,她就一把抓住我的手,转过身,愤怒地大汉:“该死的流氓佣兵!”

    “哈哈哈!”李奥才笑了出来。

    同时,旁边几个男女也都纷纷望向了我,一脸怒容。

    显然,他们是一伙的。

    我勐地挣脱女子的手,转身就跑。

    女子其实抓得挺紧,显然是有经验的,一般人基本挣不脱,就算是有力气的甚至有斗气的,一用力,估计会伤到她,也不容易挣脱,不过,我也用念动力点了一下她的肘关节,她就不得不松开了手。

    接着,一群青年男女就追着一个带着牛角盔的中年佣兵,在大街之上你追我赶。

    镇子不大,我很快就从人群之中冲了出去,继续往北。

    几个青年男子身手敏捷,都快追上我了,我只能再使出点小手段,从他们伸出的手上挣开。

    接着,几个女子开始仍石头,男青年大叫着“砸到我啦!”,慢慢地让开了位置,放慢速度。

    石子想砸中我,就有些难度了,只要几个男的不追那么紧,我就有脱身的机会。

    其实,现在周围已经没多少人了,我只需要一个催眠暗示就能摆平这点小事,不过,李奥明显就是要让我“提起精神”来,我也没想扫他的兴,又卖力跑了好久。

    终于在见到小城的时

    候,青年男女才暂时停下了脚步。

    见他们停下来,我也停在不远处,一边穿着粗气一边听他们叫骂。

    “老流氓!”抓我的女子大口喘着气,嘴上骂个不休。

    “等他进城了就好办,”一个男的说,“我表哥在里面的巡逻队!”

    “对,一定要抓到这个该死的佣兵,这么大岁数还跟那些年轻的一样摸人家……抓住他,砍了他的手!”

    “哎!你说什么呀,难道年轻的能摸?”

    “哎呀,你们别说了!我又没被摸到!”

    “没摸到?”

    “差一点!”

    “那我们,还追吗?”

    “要不,算了?”

    “不行!我一定要让他长点记性!”

    说着,女子又追了上来。

    不过这次,她跑不动了,只能走。

    我也假装体力不支,继续往前快走。

    “有点麻烦啊……”李奥故作为难。

    “这回你满意了吧?”我说。

    “差不多得了,都没摸到,也够冤的。”他说。

    我说:“幸亏没摸到……”

    就这么的,我们一路快走,进了城。

    我本想着,男子说的巡逻队的表哥估计有点难对付,却不成想,表哥正好有任务出城去了,几个青年在城里找了我半天,都被我轻巧地躲过了——如果我愿意脱掉牛角盔,想要摆脱他们其实更简单。

    他们似乎都不是城里人,最后还是放弃了。

    不过,城里有他们的熟人,我也没想继续把这事闹大,就直接出城了,也没打算在这里过夜。

    北上之旅,就在这么“轻松活泼”的气氛中开始了。

    不过,这一路可没有这轻松活泼……主要是没这么活泼,轻松倒是挺贴切的。

    从进入洛汉帝国一直到阿拉玛氏族的山区,再到南海岸,其是都有魔法师在监控我们,不过,桑塔斯的信号点没有再被破坏,我们和桑塔斯的信息沟通一直都挺顺畅的,他们也不敢轻易招惹我,就这么干瞪眼看着我从他们的地盘上走过……

    而且,我还一直在往前走,那些地方的高层人物也都如临大敌,却又无可奈何,等我离开,又发现我似乎什么都没做,除了法梅尔大公国、魔导国和夏尔王国等几个小国家感受到了我带来的改变,其他个地方的人真的就是全程干瞪眼。

    我和李奥甚至想着会不会有人不信邪,非得过来跟我们比划比划……

    话说回来,我们一路上留下的改良种子和科学萌芽,最快也得再过个一两年才能勉强看得出效果。

    倒是法梅尔大公国那边,王明哲已经被西海帝国和魔导国盯上了,就算我没去过,王明哲的革新带来的法展,也足以引起周边国家的觊觎,不过,就因为我去过了,所以,这些大国暂时不敢对法梅尔大公国动什么歪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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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但这个范围,终归太小了点。

    王明哲的优势是身为一国王子,可以发动自己的势力去寻找。

    说起来,我们的势力比他大得多,不过,我们的主要精力还是放在发展科技上,为整个主位面的未来做铺垫,寻找穿越者这种“小事”,不能可能占用我们太多的时间和资源。

    路,仍需一步一步地走,不过,我的心态已经慢慢达到了李奥期望的那种逍遥洒脱,虽然也没到大街上摸小姑娘、偷小贩的货物、拦住纨绔子弟的马车戏耍一番的程度……

    当然,遇到不平之事,也会插手管一管,抓个小偷,帮忙打个土匪,两边村庄争夺水源的时候帮忙调解一下,遇到为爱私奔的男女帮忙掩护一下什么的……这一路上倒也勉强算得上悠闲。

    而另一边,兽人联邦的发展,就像是刚刚发动的超大马力引擎,已经开动起来,而且越来越势不可挡……

    现在,兽人各族已经完全皈依在以尹恩为核心的、政教合一的大地母神麾下。

    只不过,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以上的人都不知道,大地母神现在是自身难保,真正在幕后指引着兽人联邦发展的,是我这个在西大陆人类国度“闲逛”的叛族者兼被驱逐者……

    三大神系都在忙活,人类这边在整顿旗鼓,顺便关注一下我的行踪,给桑塔斯在异位面的行动添堵,精灵族基本不关心精灵之森外面的事,几乎就没人关注兽人的发展了。

    也只有兽人们能够感受到这一切的变化——虽然没跟家里人通视频电话,不过,我从桑塔斯那边就已经看到了,兽人们正在积极努力地适应新的变化,而且,全境都已经种上了桑塔斯的新品种粮食。

    但粮食只是最初的开始。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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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牛头人比洪·血锤·杜恩·黄金右角。比洪是我的本名,血锤是我在成年礼上获得的荣誉称号,杜恩是我的家族名,黄金右角是我成为传奇强者之后的封号。嗯,这就是我名字的由来。也是我一生的传奇!很多人问我怎么样才能获得这么伟大的成就,我都鼓励他们——努力、坚持、不服输!还有,多动脑筋!不怕告诉你,我之所以这么成功,是因为我的黄金右角里,藏着一个很不靠谱的家伙……嗯,你会替我保密的,对吗?(上一本书是严肃中带一点点不正经,这本书换一下风格,不正经中带一点点严肃。主打冒险与成长,兼职吐槽与恶搞。欢迎入坑!)牛头回忆录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牛头回忆录,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牛头回忆录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