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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之神话逆袭全文阅读

作者:倾世大鹏     无限之神话逆袭txt下载     无限之神话逆袭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卷 第七章 他们比狼群还危险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也碾碎了天地间的寂寞。

    罗长风与阿飞都听到了身后传来的车轮声,让他们知道,他们真的快到人类聚居地了。

    不过两人都没有回头,因为无论来者是谁,都跟他们没关系,不是吗?

    拉车的马儿迈着四蹄奔过,车厢与罗长风阿飞并行,坐在车辕上的车夫,是一个满面虬髯,目光如鸷鹰般锐利的大汉。

    此时他似乎刻意拉了拉马,令其放慢了奔走的脚步,车窗上那用貂皮做成的帘子忽然被掀开,一张脸出现在车窗旁。

    这是张很容易让人记住的脸,这张脸很英俊,却已不再年轻,看上去有些憔悴,还带着病容。

    他眼角布满了皱纹,似乎每一条皱纹里,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与不幸,只有他的眼睛是年轻的。

    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宛若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也许就因为这双眼睛,才能使他活到如今。

    此时这双眼中,似乎带着一些笑意,他忽然开口道:“上车来,我载你们一段路。”

    他的话一向说得很简单,很有力,在这一望无际的冰天雪地中,他这提议实在是任何人都无法拒绝的。

    罗长风与阿飞对视一眼,齐齐停下了脚步,拉车的大汉也勒停了马车。

    两人侧头,看向车上那人,罗长风开口道:“你认识我们?”

    “不认识。”

    罗长风又问道:“那你是收山货的商人?”

    “也不是。”

    “好,你走吧!”

    罗长风说完这句话,没有任何犹豫,扭头便走,阿飞与他的动作保持了出奇的一致。

    两人便似后世军队中,已经一起训练许久的战友,脚步迈动的频率与步幅,几乎完全一致。

    刚刚他们停步时一致,此时再起步时同样一致,这是他们同行小半月来,自然而然养成的默契。

    李寻欢笑了,他已经很久没遇到过,如此有趣的少年,“上来喝囗酒吧,一囗酒对任何人都不会有害处的。”

    罗长风头也不回的道:“我们喝不起。”

    他居然会说出这样一句话来,李寻欢连眼角的皱纹里都有了笑意,但他并没有笑出来,却柔声道:“我请你们喝酒,用不着你们花钱买。”

    这次是阿飞回答了他的话,“不是我们自己买来的东西,我们绝不要,不是我们自己买来的酒,我们也绝不喝,我的话已经说得够清楚了吗?”

    李寻欢道:“够清楚了。”

    阿飞同样头也不回的道:“好,你走吧!”

    又是这句话,刚才是左边的少年说的,这次却是右边的少年说的。

    李寻欢沉默了一会儿,忽然一笑,道:“好,我走,但等你们买得起酒的时候,肯请我喝一杯么?”

    阿飞回头瞥了他一眼,道:“好,我们请你。”

    “哈哈哈哈……咳咳咳……”李寻欢朗声大笑,随即又剧烈的咳嗽起来。

    他原本以为这两个少年,必定已饱经沧桑,但他们说的话,却那么天真,那么老实。

    他看到了两个少年肩上搭着的那两叠狼皮,想起了左边少年之前的话,一口气平复下去后,又笑道:“你们的狼皮是要卖的么?”

    罗长风与阿飞终于又停下了脚步,重新看向李寻欢,阿飞瞪眼道:“你不是说你不收山货吗?”

    李寻欢道:“我只说我不是收山货的商人,却并未说过我不收山货。”

    罗长风闻言,将肩上的狼皮取了下来,阿飞亦然,他们只留下了用来包肉干那张,以及罗长风用来包纯钧剑那张。

    其他狼皮罗长风全都举到面前,道:“狼王皮一张,狼皮二十二张,全都是完整的,你出价几何?”

    李寻欢略一思忖,笑道:“我出五十两银子,如何?”

    一张狼皮的价值大约在一两五钱银子左右,李寻欢开的价,可以说已经很高了。

    但其实这对罗长风与阿飞来说,并没有什么意义,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市场价,哪怕李寻欢开价十两,他们也只能选择卖掉。

    “好,卖给你了。”

    李寻欢好整以暇的道:“现在,你们可以请我喝杯酒了么?”

    ……

    马车的角落里堆着许多三斤装的陶酒瓶,阿飞大口大口的喝着,因为这酒他已经付过钱。

    李寻欢将五十两银子交给了罗长风,罗长风又拿出十两银子给他,这是车钱与酒钱。

    罗长风也慢慢喝着酒,这个时代的酒度数已经不低,在这冰天雪地中喝些酒,能让自己暖和些。

    所以原本不喜欢喝酒的罗长风,也陪着阿飞喝了一些。

    李寻欢瞧着两人,眼中充满了愉快的神色,他很少遇见能令他觉得有趣的人,这两个少年却实在很有趣。

    “这些狼皮很新鲜,刚刚剥下不久?”李寻欢脸上始终带着淡淡的微笑,便如跟熟人闲聊一般随口问道。

    罗长风道:“是,十天前,我们灭了一个狼群。”

    李寻欢讶异的看着罗长风,道:“据我所知,这附近没有狼群出没,最近的地方,也要到口外两三百里的草原上才有。”

    罗长风颔首道:“你没说错,我们刚从草原来。”

    李寻欢目光微微闪了闪,他不动声色的看了阿飞腰间,那宛若玩具般的长剑一眼。

    随即又看了看罗长风那被狼皮紧紧包裹住,竖立在他身边车厢壁上的纯钧剑。

    光是他们拿出来的狼皮,就有二十几张,这表示他们遇到的狼群绝对不止二十几头。

    两人两剑面对狼群,自身没有任何伤势,反而杀死了二十几匹狼,看来这两个少年,比狼群还危险。

    李寻欢不再说话,他从身边拾起一截雕了一半的木桩,原本空无一物的右手中,不知何时已捏上一把小刀,他开始雕刻一个人像。

    小刀的刀锋薄而锋锐,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

    他雕的是个女人的人像,在他纯熟的手法下,这人像的轮廓和线条,看起来是那么柔和而优美,就像是活的。

    他不但给了她动人的线条,也给了她生命和灵魂,只因他的生命和灵魂,已悄悄自刀锋下溜走。

第四卷 第八章 因为你是李寻欢

    “你的刀,很特别。”罗长风看着李寻欢手中的小刀,忽然开口道。

    李寻欢抬起头看了看他,笑道:“事实上,并没有什么特别,这只是我请大冶铁匠,花了三个时辰打造的。”

    罗长风没有接这话,而是撩开外衣的衣摆,露出腰上的刀囊,他探手从刀囊中拔出了一柄飞刀。

    阿飞只是平静的看着,李寻欢眼里却有了惊奇之色,这刀……

    “我说的特别,不是指刀的材质,而是它的形状,这样的刀,又急又快,那不是一把刻刀,而是一把飞刀。”

    阿飞来回看了看李寻欢与罗长风手中的小刀,他发现,这两把刀的外形竟有九成相似,若不细看,甚至会认为一模一样。

    李寻欢饶有兴趣的看着罗长风,笑道:“原来小兄弟还是个飞刀高手。”

    罗长风将飞刀放回了刀囊,李寻欢终于发现,罗长风与他不同,他只有一把飞刀,而罗长风,有很多把。

    “我用飞刀打猎,是为了生存,你用飞刀雕刻,是为了什么?”

    李寻欢明亮的眼睛黯淡下来,他瞪着罗长风道:“我有没有问过你不愿回答的话?有没有问过你父母是谁?武功是谁传授的?从哪来?到哪去?”

    “没有。”

    “那么你为什么要问我呢?”

    罗长风静静的凝注他半晌,忽而展颜一笑,道:“好,我不问你,我姓罗,名长风,他叫阿飞。”

    李寻欢也笑了,他放下雕像,重新提起酒瓶,对罗长风与阿飞示意。

    罗长风与阿飞伸出酒瓶,与他碰了碰,随即各自仰头喝酒。

    李寻欢喝下一口酒,又开始弯腰咳嗽,喘匀一口气后,他对罗长风问道:“通常别人看到我咳嗽,总是会劝我戒酒,为什么你不劝?”

    罗长风道:“因为你是李寻欢。”

    李寻欢此人给人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从他出场开始,人们就在担心他的身体,怕他什么时候一口气上不来,就此挂掉。

    但是直到多年后,他的敌人都死了个精光,他却活得好好的,依旧一副咳得像是要断气的模样。

    罗长风这句话,就是基于这个原因说出来的,可到了李寻欢耳中,意味却全然不同。

    “你认得我?”

    “我认得你的刀,除了小李飞刀,我想不到还有谁能想到,将飞刀打造成这般模样。”

    李寻欢的笑意大了几分,“你自己不也想到了吗?”

    罗长风凝视着李寻欢,道:“我想的是,李寻欢是怎么想的,所以我的飞刀就成了这般模样。”

    罗长风说的是实情,所以他的眼神显得特别真诚,他当初就是琢磨着小李飞刀的款式,才最终将飞刀打造成了这样。

    没想到打造出来后,会与正版小李飞刀相似度如此高,这表示他是对的。

    但这话听在李寻欢耳中,却完全是另一个意思,连赶车的虬髯大汉脸上,都露出了一抹会心的微笑,原来这是个仰慕少爷多时的少年。

    李寻欢心里有了一种遇到知己的感受,他心情十分愉悦。

    原本阿飞只是静静听着两人的对话,此时忽然看着罗长风开口问道:“他是不是个很有名的人?”

    罗长风缓缓点头,道:“很有名,品评天下兵器,作兵器谱,小李飞刀排行第三。”

    “但在我看来,排行第二的龙凤双环,排行第一的如意棒,或许比小李飞刀强,但是使用它们的人,却未必能躲过小李飞刀的出手一刀。”

    虬髯大汉脸上的笑容大了几分,其中还夹杂着几许骄傲之色。

    李寻欢自己却叹道:“有名并不是件好事。”

    阿飞扭回头,看向李寻欢,正色道:“但我却希望变得很有名,我希望能成为天下最有名的人。”

    李寻欢笑道:“每个人都希望成名,你至少比别人都诚实得多。”

    阿飞摇了摇头,道:“我和别人不同,我非成名不可,不成名我只有死。”

    李寻欢吃了一惊,忍不住问道:“为什么?”

    阿飞没有回答他这句话,目中却流露出一种悲伤愤怒之色,似有火焰燃烧起来,李寻欢感觉,这种火焰或许连眼泪都无法熄灭。

    李寻欢这才发觉,阿飞虽天真坦白得像个孩子,但他心里藏着许多秘密,他的身世如谜,又显然充满了悲痛与不幸。

    李寻欢看向罗长风,却见罗长风也微不可查的摇了摇头,心下不由更加惊诧。

    连他的同伴都不知道,那一定是他心中最深的痛,李寻欢实在不忍再问下去。

    事实上,罗长风并非不知道,他只是不能说。

    阿飞姓沈,他叫沈飞,取他父亲的姓与他母亲的名组成,而他的父母……沈浪,白飞飞。

    二十年前,沈浪抛下白飞飞,跟朱七七、熊猫儿、王怜花远避海外,遁世隐居。

    白飞飞独自远引草原,生下阿飞,艰难抚养,却最终在阿飞七岁那年郁郁而终。

    之后阿飞一个孤儿,在草原上挣扎求存,自是艰难无比,受尽苦难。

    草原之中有什么?野狼与虎豹,他与狼共舞,与虎豹争食,倔强又顽强的活了下来。

    所以阿飞从小就在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他要回到中原,他要成名,他要让自己的成就,超过他的父亲。

    如此,他才能堂堂正正的站在父亲面前,质问他当年为何要抛下他们孤儿寡母,这是他活着的意义。

    罗长风拍拍阿飞的肩膀,坚定的道:“你一定会成名的,总有一天,‘飞剑客’之名,会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我相信。”

    阿飞看向罗长风,双目在不住闪烁,他重重点了点头,没有再说话,只是重新举起了酒瓶。

    车厢内安静下来,三人各自喝着酒,谁都没再说话,只听得车行辚辚,偶尔响起几声咳嗽声。

    不知过了多久,马车到得一处小镇,停在一间客栈之外。

    小镇上的客栈本就不大,这时住满了被风雪所阻的旅客,就显得分外拥挤,格外热闹。

    客栈院子里堆着十几辆用草席盖着的空镖车,草席上也积满了雪。

    东面的屋檐下,斜插着一面酱色镶金边的镖旗,被风吹得猎猎作响,使人几乎分辨不出,用金线绣在上面的是老虎,还是狮子。

第四卷 第九章 客栈杀戮

    客栈前面的饭铺里,不时有穿着羊皮袄的大汉进进出出,有的喝了几杯酒,就故意敞开衣襟,表示他们不怕冷。

    李寻欢他们到这里的时候,客栈里一间空房都没有了,甚至连大通铺都已经客满。

    罗长风与阿飞都没有在意,与客栈掌柜交涉之后,他们获得了在柴房中凑合一夜的机会,这已经比卧在雪地里要好了无数倍。

    李寻欢更不在意,因为他知道,这世上用金钱买不到的东西毕竟不多,而他……并不缺金钱。

    所以他就先在饭铺里找了张角落里的桌子,要了壶酒,慢慢的喝着,他酒喝得并不快,却可以不停的喝几天几夜。

    罗长风与阿飞则是点了一桌热腾腾的饭菜,这是他们这近半月来,吃过的第一顿像样的饭菜。

    李寻欢不吃菜,他只是不停的喝酒,然后不停的咳嗽,脸上却始终带着淡淡的笑意。

    他很欣赏两个少年对待食物的态度,他们吃饭非常认真,他甚至从他们脸上,看到了对食物的虔诚。

    但与此同时,李寻欢又有些心疼,因为从他们对待食物的态度,他可以大致想象出,他们以前活得有多艰难。

    虽然阿飞是真的活得很难,罗长风并不是,但他有了连续几天几夜找不到任何食物,不得不吃生肉来充饥的经历,在面对食物时,也变得跟阿飞一样。

    那虬髯大汉从二楼走了下来,站到李寻欢身后,道:“南面的上房已空出来了,也已打扫干净,少爷随时都可以休息。”

    虬髯大汉叫铁传甲,绰号“铁甲金刚”,一身铁布衫的横练功夫,已练到极高的境界,几近于刀枪不入。

    他是李家最忠实的仆人,因十八年前的一桩公案而结下仇家,在逃亡了数年后受李寻欢父子收留,从此便跟在李寻欢身边为仆。

    李寻欢像是早已知道,他一定会将这件事办好似的,只点了点头,并未说话。

    过了半晌,铁传甲忽然又道:“金狮镖局也有人住在这客栈里,像是刚从囗外押镖回来。”

    “哦!押镖的是谁?”

    “就是那‘急风剑’诸葛雷。”

    李寻欢皱了皱眉,又笑道:“这狂徒,居然能活到现在,倒也不容易。”

    说话间,就看到三个人从后面的一道门走进了这饭铺。

    三个人说话的声音都很大,正在谈论那些刀头舔血的江湖勾当,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就是金狮镖局的大镖头。

    李寻欢认得那紫红脸的胖子就是“急风剑”,却似不愿被对方认出他,于是他就又低下头雕他的人像。

    罗长风与阿飞一个坐在他侧面,一个坐在他对面,刚好将他的身形挡住,诸葛雷等人并未发现角落中低调吃饭的几人。

    罗长风只是淡淡瞥了诸葛雷一眼,便不再理会,专心对付面前饭菜,阿飞更是连头都没回。

    诸葛雷几人很快要来了酒菜,开始大吃大喝,可是酒菜并不能塞住他们的嘴。

    喝了几杯酒之后,诸葛雷更是豪气如云,大声笑道:“老二,你还记得那天咱们在太行山下遇见‘太行四虎’的事么?”

    被称为老二的人笑道:“俺怎么不记得,那天太行四虎竟敢来动大哥保的那批红货。”

    “四个人耀武扬威,还说什么‘只要你诸葛雷在地上爬一圈,咱们兄弟立刻放你过山,否则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红货,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第三人也大笑道:“谁知他们的刀还未砍下,大哥的剑已刺穿了他们的喉咙。”

    老二又道:“不是俺赵老二吹牛,若论掌力之雄厚,自然得数咱们的总镖头‘金狮掌’,但若论剑法之快,当今天下只怕再也没有人比得上咱们大哥了。”

    “哈哈哈……”诸葛雷举杯大笑,但是刚笑得三声便即停顿,只见那厚厚的棉布帘子忽然被风卷起。

    两条人影,象是雪片般被风吹了起来。

    这两人身上都披着鲜红的披风,头上戴着宽边的雪笠,两人几乎长得同样形貌,同样高矮。

    大家虽然看不到他们的面目,但见到他们这身出众的轻功,夺目的打扮,已不觉瞧得眼睛发直。

    两人缓缓摘下雪笠,露出两张枯黄瘦削而又丑陋的脸,看上去就像是两个黄腊的人头。

    他们的耳朵都很小,鼻子却很大,几乎占据了一张脸的三分之一,将眼睛都挤到耳朵旁边去了。

    但他们的目光却恶毒而锐利,就像是响尾蛇的眼睛。

    然后,他们又开始将披风脱了下来,露出了里面一身漆黑的紧身衣服。

    原来他们的身子也像是毒蛇,细长,坚韧,随时随地都在蠕动着,而且还黏而潮湿,叫人看了既不免害怕,又觉得恶心。

    这两人长得几乎完全一模一样,只不过左面的人脸色苍白,右面的人脸色却黑如锅底。

    他们的动作都十分缓慢,缓缓脱下披风,缓缓叠起来,缓缓走过柜台,然后,两人一起缓缓走到诸葛雷面前。

    饭铺里静得连李寻欢削木头的声音都听得见,诸葛雷虽想装作没有看到这两人,却实在办不到。

    那两人只是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他,那眼色就象是两把蘸着油的湿刷子,在诸葛雷身上刷来刷去。

    诸葛雷只好站起身,强笑道:“两位高姓大名?恕在下眼拙……”

    那脸色苍白的人蛇忽然道:“你就是‘急风剑’诸葛雷?”

    他的声音尖锐,急促,而且还在不停的颤抖着,就像是响尾蛇发出的声音,诸葛雷听得全身寒毛都竖立起来,“不……不敢。”

    那脸色黝黑的人蛇冷笑道:“就凭你,也配称急风剑?”

    他的手一抖,掌中忽然多了柄漆黑细长的软剑,迎面又一抖,内力灌入剑身,这腰带般的软剑,已抖得笔直。

    他用这柄剑指着诸葛雷,一字字道:“留下你从囗外带回来的那包东西,就饶你性命。”

    那赵老二忽然长身而起,陪笑道:“两位只怕是弄错了,咱们这趟镖是在囗外交的货,现在镖车已空,什么东西都没有,两位……”

    “噗”

    他的话还未说完,那人掌中黑蛇般的剑已缠住了他的脖子,剑柄轻轻一带,赵老二的人头就忽然凭空跳了起来。

    接着,一股鲜血自他脖子里冲出,冲得这人头在半空中又翻了两个身,然后鲜血才雨点般落下,一点点洒在诸葛雷身上。

第四卷 第十章 杀完人后,记得告诉别人你的名字

    这一幕让许多人的眼睛都瞧直了,两条腿在不停的弹琵琶,李寻欢眉头皱了皱,他看向罗长风与阿飞,却见两个少年眼中,都已有了一丝寒意。

    李寻欢心下一动,脸上露出一丝微不可查的笑意,便不再理会发生的事,自顾自的雕刻他的人像。

    诸葛雷能活到现在还没有死,毕竟是有两手的,他自怀中掏出个黄布包袱,抛在桌上,道:“两位的招子果然亮,咱们这次的确从囗外带了包东西回来,但两位就想这样带走,只怕还办不到。”

    那黑蛇阴恻恻一笑,道:“你想怎样?”

    诸葛雷道:“两位好歹总得留两手真功夫下来,叫在下回去也好有个交代。”

    他嘴里说着话,人已退后七步,“锵”的一声拔出长剑,别人只道他是要和对方拼命了。

    谁知他却一反手,将旁边桌上的一碟菜挑了起来,碟子里装的是虾球,虾球也立刻飞了起来。

    只听剑风嘶嘶,剑光如匹练的一转,十多个虾球竟都被他斩为两半,纷纷落在地上。

    诸葛雷面露得色,道:“只要两位能照样玩一手,我立刻就将这包东西奉上,否则就请两位走吧!”

    他这手剑法实在不弱,话也说得很漂亮,但李寻欢却在暗暗好笑。

    他这样做,别人也就只能斩虾球,不能斩他的脑袋了,他无论是胜是负,至少已先将自己的性命保住。

    黑蛇狞笑道:“这只能算是厨子的手艺,也能算剑法么?”

    说到这里,他长长吸了囗气,刚落到地上的虾球,竟又轻飘飘的飞了起来。

    “唰”

    只见乌黑的光芒一闪,虾球忽然全都不见了,原来竟已全都被他穿在剑上。

    就算不懂武功的人,也知道剑劈虾球虽也不易,但若想将虾球用剑穿起来,那手劲,那眼力,更不知要困难多少倍。

    诸葛雷面色如土,因为他见到这手剑法,已忽然想起两个人来,他脚下又悄悄退了几步,才涩声道:“两位莫非就是……就是‘碧血双蛇’么?”

    听到“碧血双蛇”这四个字,另一个已被吓得面无人色的镖师,直接溜到桌子下面去了。

    只听那黑蛇嘿嘿一笑,道:“你还是认出了我们,总算眼睛还没有瞎。”

    诸葛雷咬了咬牙,道:“既然是两位看上了这包东西,在下无话可说,两位就请……就请拿去吧!”

    白蛇忽然道:“你若肯在地上爬一圈,咱们兄弟立刻就放你走,否则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包袱,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这句话正是诸葛雷他们方才自吹自擂时说出来的,此刻自这白蛇囗中说出,每个字都变得象是一把刀。

    诸葛雷面上一阵青,一阵白,怔了半晌,忽然趴到地上,居然真的围着桌子爬了一圈。

    李寻欢到这时才忍不住叹了囗气,喃喃道:“原来这人脾气已变了,难怪他能活到现在。”

    他说话的声音极小,但黑白双蛇的眼睛已一齐向他瞪了过来,他却似乎没有看见,还是在雕他的人像。

    白蛇阴恻恻一笑,道:“原来此地还有高人,我兄弟倒险些看走眼了。”

    黑蛇狞笑道:“这包袱是人家情愿送给咱们的,只要有人的剑法比我兄弟更快,我兄弟也情愿将这包袱双手奉上。”

    白蛇的手一抖,掌中也多了柄毒蛇般的软剑,剑光却如白虹般眩人眼目,他迎风亮剑,傲然道:“只要有比我兄弟更快的剑,我兄弟非但将这包袱送给他,连脑袋也送给他。”

    他们的眼睛毒蛇般盯在李寻欢脸上,李寻欢却在专心刻他的木头,仿佛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却见原本坐在李寻欢对面,埋头大吃的阿飞忽然放下碗筷,站起身来,走到白蛇面前,认真的问道:“你的脑袋……能值几两银子?”

    白蛇惊疑不定的上下打量了一番阿飞,然后,他就看到了阿飞插在腰间那柄剑。

    瞧见这柄剑,白蛇目光中的惊怒已变为错愕,下一刻,他嘎嘎笑道:“你想买我的脑袋?”

    阿飞摇摇头,道:“我只想知道它能值几两银子,因为我要将它卖给你自己。”

    白蛇怔了怔,“卖给我自己?”

    “不错,因为我既不想要这包袱,也不想要这脑袋。”

    “如此说来,你是想来找我比剑了。”

    “是。”

    白蛇凝视了他片刻,又瞧了瞧他腰畔的剑,忽然纵声狂笑起来,他这一生中,实在从未见过这么好笑的事。

    阿飞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完全不懂这人在笑什么,他自觉说的话并没有值得别人如此好笑的。

    只听白蛇大笑道:“我这头颅千金难买……”

    阿飞认真的道:“千金太多了,我只要五十两。”

    白蛇骤然顿住了笑声,因为他已发觉这少年既非疯子,亦非呆子,更不是在开玩笑,他说的话竟似很认真。

    但他再一看那柄剑,又不禁大笑起来,道:“好,只要你能照这样做一遍,我就给五十两。”

    笑声中,他的剑光一闪,似乎要划到柜台上那根蜡烛,但剑光过处,那根蜡烛却还是纹风不动。

    大家都觉得有些奇怪,可是白蛇这时吹了囗气,一囗气吹出,蜡烛突然分成七段,剑光又一闪,七段蜡烛就都被穿上在剑上,最后一段光焰闪动,烛火竟仍未熄灭。

    原来他方才一剑已将蜡烛削成七截。

    白蛇傲然道:“你看我这一剑还算快么?”

    阿飞脸上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很快。”

    白蛇狞笑道:“你怎样?”

    “我的剑不是用来削蜡烛的。”

    “那你这把破铜烂铁是用来干什么的?”

    阿飞的手握上了剑柄,一字字道:“我的剑……是用来杀人的。”

    白蛇笑道:“杀人?你能杀得了谁?”

    “你。”

    这“你”字说出囗,他的剑已刺了出去,剑本来还插在阿飞腰带上,每个人都瞧见了这柄剑。

    然而眨眼之间,这柄剑已插入白蛇的咽喉,每个人也都瞧见三尺长的剑身,自白蛇的咽喉穿过。

    但除了罗长风与李寻欢,没有一个人看清,他这柄剑是如何刺入白蛇咽喉的。

    没有血流下,因为血还未及流下来。

    阿飞瞪着白蛇,道:“是你的剑快?还是我的剑快?”

    白蛇喉咙里咯咯的响,脸上每一根肌肉都在跳动,鼻孔渐渐扩张,张大了嘴,伸出了舌头。

    鲜血,已自他舌尖滴了下来。

    黑蛇的剑已扬起,却不敢刺出,他脸上的汗不停的在往下流,掌中的剑也在不停的颤抖。

    只见阿飞忽然拔出了剑,鲜血就箭一般自白蛇的咽喉里飙出,他闷着的一囗气也吐了出来,狂吼道:“你……”

    这一声狂吼发出后,他的人就扑面跌倒。

    阿飞却已转问黑蛇,道:“他已认输了,而他的脑袋,还在他脖子上,五十两银子呢?”

    他说的仍是那么认真,认真得就像个傻孩子,但这次再也没有一个人笑他了。

    黑蛇连嘴唇都在发抖,“你……你……你真是为了五十两银子杀他的?”

    阿飞点头道:“不错。”

    黑蛇的一张脸全都扭曲起来,也不知是哭还是笑。

    他忽然甩却了掌中的剑,用力扯着自己的头发,将身上的衣服也全撕碎了,怀中的银子一锭锭掉出来,他用力将银子掷到阿飞面前,哭嚎着道:“给你,全给你……”

    一直冷眼旁观的罗长风忽然开口对黑蛇道:“杀死白蛇的人,叫‘飞剑客’,在超过他之前,以后别再跟人说你的剑很快。”

    说完又看向阿飞道:“阿飞,以后杀了人后,记得告诉别人你的名号,这样别人才能记住你。”

    李寻欢与铁传甲都露出了笑容,阿飞眼中则是闪过一抹恍然之色,认真的点点头,道:“我记住了。”

    “啊啊啊……”黑蛇手舞足蹈,就像个疯子一样狂奔了出去。

第四卷 第十一章 人与畜生

    阿飞蹲下身,在地上那堆金银中拾取了五十两,其他的却是视而不见,任由其留在地上。

    阿飞太讲原则,甚至连死人的便宜都不愿占,这在旁人看来有些迂腐,有些傻。

    但这却正是他可爱的地方,便如李寻欢,此时他眼中的笑意里,就带着激赏之意。

    阿飞揣好五十两,若无其事的往位于角落中,属于自己那张桌子行去。

    他没有注意到诸葛雷的动作,诸葛雷一直就没有从桌子下爬起来,便在阿飞越过他时,他竟忽然掠起,一剑向阿飞的后心刺出。

    他的剑本不慢,阿飞更绝未想到他会出手暗算。

    阿飞杀了白蛇,算是替他报了仇,他本该感激才是,阿飞又怎么会想到,他竟会恩将仇报?

    “咻”

    眼看这一剑便要刺穿他的心窝,一道微不可查的破空声忽然响起,诸葛雷狂吼一声,蹦起来六尺高,掌中的剑也脱手飞出,插在屋梁上。

    剑柄的丝穗还在不停的颤动,诸葛雷双手掩住自己的咽喉,眼睛瞪着李寻欢,眼珠都快凸了出来。

    然而李寻欢此时也正自愕然无语,他看着便如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正端起碗来喝汤的罗长风,心下是又惊又佩。

    惊的是他的飞刀竟如此之快,几不在自己之下,佩的是他反应竟如此灵敏,出手比自己还要快了一线。

    此时李寻欢捏飞刀的手腕,正向内扣着,这表示他正准备出手。

    这倒是李寻欢高估罗长风了,罗长风是因为早就知道有此一节,所以在阿飞捡银子的时候,就已经做好准备。

    诸葛雷刚有起身的动作,他就已经毫不犹豫的射出飞刀。

    而李寻欢却是在事情发生之后,瞬间反应过来,这才准备出手,动作也不过比罗长风慢了一线而已。

    但就算他后出手,罗长风也相信,两把飞刀会同时射中目标,因为李寻欢的飞刀,比他更快。

    罗长风的综合实力,毫无疑问在李寻欢之上,但是单以飞刀论,他跟李寻欢相比,还有一段差距。

    罗长风的飞刀,快固然是够快的,甚至他相信,这世上除了李寻欢,不会有人比他更快。

    但也仅此而已了,罗长风的飞刀虽然比李寻欢多,可他并没有每一刀发出,都必中的把握。

    “例不虚发”并不单纯是一个赞誉,那更是一种境界,罗长风尚未达到那等境界,他甚至不知道要如何达到那种境界。

    做不到“例不虚发”,他的飞刀哪怕再快,也永远比不上李寻欢。

    缕缕鲜血自诸葛雷的手指缝里流了出来,他瞪着李寻欢,咽喉里也在“咯咯”作响。

    没有任何人发现,插在诸葛雷咽喉上那把小刀是从哪来的,只有诸葛雷自己以为自己知道,很显然,他以为那飞刀,是李寻欢的手笔。

    只见诸葛雷满头大汗如雨,脸已痛得变形,忽然咬了咬牙,将那柄小刀拔了出来,瞪着李寻欢狂吼道:“原来是你……我早该认出你了。”

    见罗长风喝完汤,放下碗后只是看着他,并无其他表示,李寻欢失笑的摇了摇头,这才看向诸葛雷,道:“可惜你直到现在才认出我,否则你也许就不会做出如此丢人的事了。”

    诸葛雷瞪着双眼,缓缓倒了下去,阿飞回头瞧了一眼,面上露出一抹惊奇之色,似乎想不通这人为什么要杀他。

    待阿飞回到桌旁,李寻欢微笑着问道:“吃饱了吗?”

    罗长风微微颔首,道:“吃饱了。”

    阿飞也表示已经吃饱,李寻欢咳嗽了几声,站起身来,道:“那就走吧!”

    罗长风没有异议,跟李寻欢一起起身,向着客栈外行去。

    路过诸葛雷时,俯身拾起了自己的飞刀,在诸葛雷尸身上拭净,插回了刀囊中。

    客栈中其他人,这才知道飞刀是这少年的,并非诸葛雷认为的李寻欢所发。

    ……

    道上的积雪已化为坚冰,车行冰上,纵是良驹也难驾驭,铁传甲已在车轮上捆起几条铁链,使车轮不致太滑。

    铁链拖在冰雪上,“格朗格朗”的直响。

    阿飞连喝了三大碗酒,这才放下酒碗,他离开客栈时,在客栈买了十两银子的酒。

    “你为什么定要我们到你马车上来喝酒?”阿飞瞪眼瞧着李寻欢问道。

    他跟罗长风离开那草原边缘的山洞后,已经好几天没睡过一个好觉,原本他跟罗长风,打算在客栈中好好睡一觉的。

    李寻欢笑了笑,道:“只因为那客栈已非久留之地。”

    “为什么?”

    “无论谁杀了人后,多多少少都会有些麻烦,我虽不怕杀人,但平生最怕的就是麻烦。”

    阿飞默然半晌,这才又从坛子里勺了一碗酒,仰着脖子喝下去,李寻欢含笑望着,很欣赏他喝酒的样子。

    罗长风不喜欢喝酒,他喝酒只是为了暖身,李寻欢觉得,不喜欢喝酒的男人,人生中会少了许多乐趣。

    阿飞喝完这碗酒,轻轻叹了囗气,道:“杀人的确不是件愉快的事,但有些人却实在该杀,我非杀人不可。”

    李寻欢微笑道:“你真是为了五十两银子才杀那白蛇的么?”

    阿飞摇摇头,道:“没有五十两银子,我也要杀他,有了五十两银子更好。”

    “为什么你只要五十两?”

    “因为他只值五十两。”

    李寻欢笑了,“江湖中该杀的人很多,也有些不只值五十两的,所以你以后说不定会成为一个大富翁,我也常常会有酒喝了。”

    阿飞看向罗长风,道:“我也该送你五十两的。”

    罗长风明白他的意思,微笑着摇摇头,道:“不,诸葛雷非但不值五十两,简直连一文都不值。”

    阿飞不解道:“为什么?”

    罗长风道:“畜生的皮肉还能值些钱,但他的所作所为,却连畜生都不如。”

    阿飞还是有些不明白,李寻欢赞赏的看了罗长风一眼,对阿飞道:“你知道他为何要杀你么?”

    阿飞老实的道:“不知道。”

    李寻欢解释道:“白蛇虽然没有杀他,但对他的羞辱,已令他无法在江湖中立足。”

    “而你杀了白蛇,他只有杀了你,以后才可以重新扬眉吐气,自吹自擂,所以他非杀你不可,江湖中人心之险恶,你难以想象。”

    阿飞沉默了很久,才喃喃道:“有时人心的确比虎狼还恶毒得多,虎狼要吃你的时候,最少先让你知道,但我只听到过人说虎狼恶毒,却从未听过虎狼说人恶毒。”

    “其实虎狼只为了生存才杀人,人却可以不为什么就杀人,而且据我所知,人杀死的人,要比虎狼杀死的人多得多。”

    李寻欢凝注着他,缓缓道:“所以你就宁可和虎狼交朋友?”

    阿飞又沉默半晌,忽然笑了,“只可惜它们不会喝酒。”

    李寻欢也笑了,他似乎想再敬阿飞一杯,但刚勺起酒,已咳得弯下腰去,连气都喘不过来。

    罗长风替他推开了窗子,想让他透透气,马车却忽然停下。

    李寻欢探首窗外,道:“什么事?”

    铁传甲道:“有人挡路。”

    李寻欢皱眉道:“什么人?”

    铁传甲似乎笑了笑,道:“雪人。”

第四卷 第十一章 一文不值

    阿飞蹲下身,在地上那堆金银中拾取了五十两,其他的却是视而不见,任由其丢在地上。

    阿飞太讲原则,这在旁人看来有些迂腐,有些傻,但这却正是他可爱的地方,便如李寻欢,此时他眼中的笑意里,就带着激赏之意。

    阿飞揣好五十两,若无其事的往位于角落中,属于自己那张桌子行去。

    他没有注意到诸葛雷的动作,诸葛雷一直就没有从桌子下爬起来,便在阿飞越过他时,他竟忽然掠起,一剑向阿飞的后心刺出。

    他的剑本不慢,阿飞更绝未想到他会出手暗算。

    阿飞杀了白蛇,算是替他报了仇,他本该感激才是,阿飞又怎么会想到,他竟会恩将仇报?

    “咻”

    眼看这一剑便要刺穿他的心窝,一道微不可查的破空声忽然响起,诸葛雷狂吼一声,蹦起来六尺高,掌中的剑也脱手飞出,插在屋梁上。

    剑柄的丝穗还在不停的颤动,诸葛雷双手掩住自己的咽喉,眼睛瞪着李寻欢,眼珠都快凸了出来。

    然而李寻欢此时也正自愕然无语,他看着便如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正端起碗来喝汤的罗长风,心下是又惊又佩。

    惊的是他的飞刀竟如此之快,几乎不在自己之下,佩的是他反应竟如此灵敏,出手比自己还要快了一线。

    此时李寻欢捏飞刀的手腕,正向内扣着,这表示他正准备出手。

    这倒是李寻欢高估罗长风了,罗长风是因为早就知道有此一节,所以在阿飞捡银子的时候,就已经做好准备。

    诸葛雷刚有起身的动作,他就已经毫不犹豫的射出飞刀。

    而李寻欢却是在事情发生之后,瞬间反应过来,这才准备出手,动作也不过比罗长风慢了一线而已。

    但就算他后出手,罗长风也相信,两把飞刀会同时射中目标,因为李寻欢的飞刀,比他更快。

    罗长风的综合实力,毫无疑问在李寻欢之上,但是单以飞刀论,他跟李寻欢相比,还有一段差距。

    罗长风的飞刀,快固然是够快的,甚至他相信,这世上除了李寻欢,不会有人比他更快。

    但也仅此而已了,罗长风的飞刀虽然比李寻欢多,可他并没有每一刀发出,都必中的把握。

    “例不虚发”并不单纯是一个赞誉,那更是一种境界,罗长风尚未达到那等境界,他甚至不知道要如何达到那种境界。

    做不到“例不虚发”,他的飞刀哪怕再快,也永远比不上李寻欢。

    缕缕鲜血自诸葛雷的手指缝里流了出来,他瞪着李寻欢,咽喉里也在“咯咯”作响。

    没有任何人发现,插在诸葛雷咽喉上那把小刀是从哪来的,只有诸葛雷自己以为自己知道,很显然,他以为那飞刀,是李寻欢的手笔。

    只见诸葛雷满头大汗如雨,脸已痛得变形,忽然咬了咬牙,将那柄小刀拔了出来,瞪着李寻欢狂吼道:“原来是你……我早该认出你了。”

    见罗长风喝完汤,放下碗后只是看着他,并无其他表示,李寻欢失笑的摇了摇头,这才看向诸葛雷,道:“可惜你直到现在才认出我,否则你也许就不会做出如此丢人的事了。”

    诸葛雷瞪着双眼,缓缓倒了下去,阿飞回头瞧了一眼,面上露出一抹惊奇之色,似乎想不通这人为什么要杀他。

    待阿飞回到桌旁,李寻欢微笑着问道:“吃饱了吗?”

    罗长风微微颔首,道:“吃饱了。”

    阿飞也表示已经吃饱,李寻欢咳嗽了几声,站起身来,道:“那就走吧!”

    ……

    道上的积雪已化为坚冰,车行冰上,纵是良驹也难驾驭,铁传甲已在车轮上捆起几条铁链,使车轮不致太滑。

    铁链拖在冰雪上,“格朗格朗”的直响。

    阿飞连喝了三大碗酒,这才放下酒碗,他离开客栈时,在客栈买了十两银子的酒。

    “你为什么定要我们到你马车上来喝酒?”阿飞瞪眼瞧着李寻欢问道。

    他跟罗长风离开那草原边缘的山洞后,已经好几天没睡过一个好觉,原本他跟罗长风,打算在客栈中好好睡一觉的。

    李寻欢笑了笑,道:“只因为那客栈已非久留之地。”

    “为什么?”

    “无论谁杀了人后,多多少少都会有些麻烦的,我虽不怕杀人,但平生最怕的就是麻烦。”

    阿飞默然半晌,这才又从坛子里勺了一碗酒,仰着脖子喝了下去,李寻欢含笑望着,很欣赏他的喝酒的样子。

    罗长风不喜欢喝酒,他喝酒只是为了暖身,李寻欢觉得,不喜欢喝酒的男人,人生中会少了许多乐趣。

    阿飞喝完这碗酒,轻轻叹了囗气,道:“杀人的确不是件愉快的事,但有些人却实在该杀,我非杀人不可。”

    李寻欢微笑道:“你真是为了五十两银子才杀那白蛇的么?”

    阿飞摇摇头,道:“没有五十两银子,我也要杀他,有了五十两银子更好。”

    “为什么你只要五十两?”

    “因为他只值五十两。”

    李寻欢笑了,“江湖中该杀的人很多,也有些不只值五十两的,所以你以后说不定会成为一个大富翁,我也常常会有酒喝了。”

    阿飞看向罗长风,道:“我也该送你五十两的。”

    罗长风明白他的意思,微笑着摇摇头,道:“不,诸葛雷非但不值五十两,简直连一文都不值。”

    阿飞不解道:“为什么?”

    罗长风道:“畜生的皮肉还能值些钱,但他的所作所为,却连畜生都不如。”

    阿飞还是有些不明白,李寻欢赞赏的看了罗长风一眼,对阿飞道:“你知道他为何要杀你么?”

    阿飞老实的道:“不知道。”

    李寻欢解释道:“白蛇虽然没有杀他,但对他的羞辱,已令他无法在江湖中立足。”

    “而你杀了白蛇,他只有杀了你,以后才可以重新扬眉吐气,自吹自擂,所以他非杀你不可,江湖中人心之险恶,你难以想象。”

    阿飞沉默了很久,才喃喃道:“有时人心的确比虎狼还恶毒得多,虎狼要吃你的时候,最少先让你知道,但我只听到过人说虎狼恶毒,却从未听过虎狼说人恶毒。”

    “其实虎狼只为了生存才杀人,人却可以不为什么就杀人,而且据我所知,人杀死的人,要比虎狼杀死的人多得多。”

    李寻欢凝注着他,缓缓道:“所以你就宁可和虎狼交朋友?”

    阿飞又沉默半晌,忽然笑了,“只可惜它们不会喝酒。”

    李寻欢也笑了,他似乎想再敬阿飞一杯,但刚勺起酒,已咳得弯下腰去,连气都喘不过来。

    罗长风替他推开了窗子,想让他透透气,马车却忽然停下。

    李寻欢探首窗外,道:“什么事?”

    铁传甲道:“有人挡路。”

    李寻欢皱眉道:“什么人?”

    铁传甲似乎笑了笑,道:“雪人。”

第四卷 第十二章 可惜他不喝酒

    道路中央,不知被哪家顽童堆起个雪人,大大的肚子,圆圆的脸,脸上还嵌着两粒煤球算作眼睛。

    三人下了车,李寻欢深深吸了几口新鲜空气,阿飞却在出神的瞧着那雪人,像是从来没见过雪人似的。

    李寻欢望向他,微笑道:“你没有堆过雪人?”

    阿飞摇摇头,道:“我只知道雪是可恨的,它不但令人寒冷,而且令草木果实全都枯萎,令鸟兽绝迹,令人寂寞、饥饿。”

    他捏个雪球,抛了出去,雪球呼啸着飞到远方,散开,不见。

    他目光也在眺望着远方,缓缓道:“对那些吃得饱,穿得暖的人说来,雪也许很可爱,因为他们不但可以堆雪人,还可以赏雪景,但对我们这些人……”

    他与罗长风对视了一眼,接着对李寻欢道:“你可知道我是在荒野中长大的,风、雪、霜、雨,都是我最大的敌人。”

    李寻欢神情也有些黯然,忽也捏起团雪球,道:“我不讨厌雪,但我却最讨厌别人挡我的路。”

    他也将雪球抛出去,“嘭”的一声击在那雪人上,雪花四溅,那雪人竟没有被他击倒。

    只见一片片冰雪自那雪人身上散开,煤球也被击落,圆圆的脸也散开,却又有张死灰般的脸露了出来。

    雪人中竟藏着一个真正的人。

    死人。

    死人的脸绝不会有好看的,这张脸尤其狰狞丑恶,一双恶毒的眼睛,死鱼般凸了出来。

    阿飞失声道:“这是黑蛇。”

    黑蛇怎会死在这里?杀他的人,为什么要将他堆成雪人,挡住道路?

    铁传甲将他的尸体自雪堆中提了起来,蹲下去仔细瞧着,似乎想找出他致命的伤痕,从尸体的伤痕上,往往能看出许多东西。

    但是他竟一无所获,尸体身上,没有任何伤痕。

    李寻欢忽然注意到,罗长风双目微闭,而他的耳朵,却在微微颤抖着。

    他知道这是功聚双耳的景象,不由心中一动,下一刻,他的耳朵同样动了起来。

    李寻欢并未听到什么异常的动静,罗长风却忽然开口道:“两边林**伏有六人,其中一人为独臂,还有一人身形瘦小,有一条腿是瘸的,但他轻功很高。”

    “另外四人武功比之二人要弱,但步法十分诡异,距此已不足百丈。”

    铁传甲心下一紧,立刻站起身来,退到几人身前,一身横练的铁布衫已暗暗运转开来。

    李寻欢耳力之敏,目力之强,可说冠绝天下,可他根本什么都没听到,罗长风却已将来人形貌都说出来,这是什么本领?

    而且听罗长风所言,对方距离他们还有近百丈距离,李寻欢自己可听到方圆三十丈内的动静,百丈他是万万做不到的。

    相距百丈,他便已能听到动静,莫非他除了一手不弱的飞刀外,竟还有一身如此深厚的内力?

    感受到李寻欢正惊奇的注视着自己,罗长风似是知道他的疑惑,转头看向他,道:“我有一项天赋,可通过声音,听出制造出声音之物的外形。”

    “神奇的天赋。”李寻欢惊叹着赞了一句,接着道:“那独臂人不出意外,便是金狮镖局总镖头查猛了,至于那轻功极高的瘸子……是虞二拐子,其他四人就不知道了。”

    阿飞问道:“他们为何要杀死黑蛇,还将他做成雪人挡住路?”

    罗长风断然道:“因为那个包袱。”

    “包袱?”

    “不错,就是包袱。”李寻欢赞赏的看了罗长风一眼,道:“那包袱一直在桌上,我一直没有太留意,但等到黑蛇走了后,那包袱也不见了。”

    “所以我想,他故意作出那种发疯的样子来,为的是要引开别人的注意力,他才好趁机将那包袱攫走。”

    “他却未想到,那包袱竟为他招来了杀身之祸,杀他的人,想必就是为了那只包袱。”

    罗长风摇摇头,道:“杀他的人的确是为了包袱,但包袱不是他拿走的,我看得很清楚,他跑出客栈时,包袱还在。”

    “而这,也是他被做成雪人,挡住你去路的原因。”

    李寻欢心下一动,恍然道:“你是说,查猛他们认为包袱被我们拿了?”

    罗长风道:“不错。”

    李寻欢点点头,如此一来,所有事情就说得通了,“那包袱里究竟是什么?为何有这么多人对它感兴趣?也许我本该拿过来瞧瞧的。”

    他看了罗长风一眼,眼中尽是毫不掩饰的欣赏之意,想不到他除了天赋异禀,飞刀是一绝外,竟还有如此缜密的心思,这实在是个不可多得的少年英杰。

    可惜,他不喝酒,如果他喜欢喝酒,这个少年就完美了。

    几句话之间,李寻欢耳中终于听到了动静,便不再多言,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朗声道:“各位既已到了,为何不过来喝杯酒呢?”

    “哈哈哈哈……”道旁林木枯枝上的积雪,簌簌的落了下来,一人大笑着道:“十年不见,想不到探花郎的宝刀依然未老,可贺可喜。”

    笑声中,一个颧骨高耸,面色淡金,目光如鹰隼般的独臂老人,已大步自左面的雪林中走了出来。

    右面的雪林中,也忽然出现个人,这人干枯瘦小,脸上没有四两肉,象是一阵风就能将他吹倒。

    阿飞一眼便已瞥见,这人走出来之后,雪地上竟全无脚印,此地雪虽已结冰,但冰上又有积雪。

    这人居然踏雪无痕,虽说多少占了些身材的便宜,但轻功之高,也够吓人的了。

    李寻欢笑道:“在下入关还不到半个月,想不到金狮镖局的查总镖头,和‘神行无影’虞二先生就全都来看我了,在下的面子实在不小。”

    虞二拐子阴沉的一笑,道:“小李探花果然是名不虚传,过目不忘,咱们只在十三年前见过一次面,想不到探花郎竟还记得我虞二拐子这老废物。”

    这虞二拐子因为右腿天生畸形残废,是以从小苦练轻功,他要以超人的轻功,来弥补天生的缺陷。

    李寻欢微微一笑,道:“两位既然还请来几位朋友,为何不一齐为在下引见引见呢?”

    虞二拐子冷冷道:“不错,他们也久闻小李探花的大名,早就想见见阁下。”

    他说着话,树林里已走出四个人来,此刻虽然是白天,但李寻欢见了这四人,还是不觉倒抽了囗冷气。

第四卷 第十三章 他什么都明白

    这四人年纪虽然全已不小,却打扮得像是小孩子,身上穿的衣服五颜六色,花花绿绿,脚上穿的也是绣着老虎的童鞋,腰上还系着围裙。

    四人虽都是浓眉大眼,相貌狞恶,却偏偏要作出顽童的模样,嘻嘻哈哈,挤眉弄眼,叫人见了,连隔夜饭都要吐出来。

    最妙的是,他们手腕上,脚踝上,竟还戴满了发亮的银镯,走起路来“叮叮当当”直响。

    铁传甲一见这四人,脸色立刻变得铁青,忽然涩声道:“那黑蛇不是被人杀死的。”

    “哦?”

    “他是被蝎子和蜈蚣蜇死的。”

    李寻欢脸色也变了变,沉声道:“如此说来,这四位莫非是苗疆‘极乐峒’五毒童子的门下?”

    四人中的黄衣童子咯咯一笑,道:“我们辛辛苦苦堆成的雪人被你弄坏了,我要你赔。”

    “赔”字出囗,他身子陡然飞掠而起,向李寻欢扑了过来,手足上的镯子如摄魂之铃,响声不绝。

    罗长风依旧面无表情的站在李寻欢身侧,没有任何动作,阿飞却下意识的将手搭到了剑柄上。

    李寻欢则是含笑瞧着他,动也不动。

    虞二麻子忽然纵身而起,半空中迎上了那黄衣童子,拉住他的手斜斜飞到一边。

    查猛也立刻大笑道:“探花郎家财万贯,莫说一个雪人,就算金人他也赔得起,但四位却不可着急,先待我引见引见。”

    红衣童子笑嘻嘻道:“我知道他姓李,叫李寻欢。”

    黑衣童子接道:“我还知道他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所以我们早就想找他带我们去寻寻欢,找找乐子了。”

    绿衣童子又接道:“我还知道他学问不错,中过皇帝老儿点的探花,听说他老子,和他老子的老子也都是探花。”

    黄衣童子最后道:“只可惜这小李探花却不喜欢做官,反而喜欢做强盗。”

    他们在这里说,别人还未觉得怎样,阿飞却听得出了神,他实在想不到这新交的朋友,竟有如此多姿多采的一生。

    他却不知道,这些人只不过将李寻欢多采的一生,说出了一鳞半爪而已,李寻欢这一生的故事,他们就算不停的说上三天三夜,也是说不完的。

    阿飞未发现,李寻欢面上虽还带着微笑,目中却露出痛苦之色,像是别人只要一提及他的往事,就令他心碎。

    忽听虞二拐子沉着脸道:“你们对李探花的故事实在知道不少,但你们可听过,小李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不虚发?”

    那黄衣童子吃吃笑道:“出手一刀,例不虚发……原来你是怕我被他手上那把小刀弄死,回去无法向我师父交代,所以才拉住我手的。”

    李寻欢微笑道:“但各位只管放心,在下的第二刀就不怎么高明了,而一刀是万万杀不死六个人的。”

    说完面色一沉,凝声道:“所以各位若是想来为诸葛雷复仇,还是不妨动手。”

    查猛干笑了两声,道:“诸葛雷自己找死,怎么能怪李兄?”

    李寻欢心知肚明,却故作不知,道:“各位既非为了复仇而来,难道真的是来找我喝酒的么?”

    查猛沉吟着,像是不知该如何措词,虞二拐子已冷冷道:“我们只要你将那包袱拿出来。”

    查猛这才开口附和道:“不错,那包袱乃是别人重托给金狮镖局的,若有失闪,敝镖局数十年的声名就从此毁于一旦。”

    “只要李兄肯将那包袱发还,在下非但立刻就走,而且多少总有点心意,给李兄饮酒压惊。”

    李寻欢皱了皱眉,叹息着喃喃道:“我平生最怕麻烦,麻烦为什么总要找上我?”

    他知道查猛等人已认定是他拿了包袱,再怎么解释,对方也绝不会听,查猛与虞二拐子倒还罢了,这五毒童子的弟子却着实麻烦。

    他烂命一条,死了就死了,不惧五毒童子,但他不能不为这两个新交的好朋友想想。

    五毒童子下毒,根本就无迹可寻,被五毒童子盯上的人,全都死得不明不白,凄惨无比。

    同样的食物,别人吃了就没事,五毒童子要杀之人吃了,却必死无疑,可见其下毒手段之高。

    若在此杀了四人,五毒童子固然不会放过他,与他在一起的罗长风与阿飞也定然受到牵连。

    毕竟,在那客栈中,看到两人与自己在一起的人可不少。

    想到此,李寻欢忽然笑道:“不错,那包袱的确在我这里,但我却还未决定是否将它还给你们,你们最好让我考虑考虑。”

    查猛面上已变了颜色,虞二拐子却抢着道:“却不知阁下要考虑多久?”

    “一个时辰足矣,一个时辰后,还在此地相见。”

    虞二拐子想也不想,立刻道:“好,一言为定。”

    他再也不说一句话,挥手就走。

    黄衣童子咯咯一笑,道:“有半个时辰,就可以逃得很远了,何必要一个时辰?”

    虞二拐子沉着脸道:“小李探花自出道以后,退隐之前,七年中身经大小三百余战,从未逃过一次。”

    他们来得快,退得更快,霎时间已全都失去踪影,再听那清悦的手镯声,已远在十余丈外。

    阿飞看着几人的背影,开口道:“包袱并不在你手上。”

    “嗯。”

    “既然不在,你为何要承认?”

    李寻欢笑了笑,道:“我纵然说没有拿,他们也绝不会相信,迟早还是难免出手一战,所以我倒不如索性承认了,也免得跟他们噜嗦麻烦。”

    罗长风目光微动,淡淡道:“既然迟早难免一战,你还有什么好考虑的?杀这六人,阿飞一人足矣,更别提还有你我在此,你在担心什么?”

    李寻欢目光闪了闪,不动声色的偏过头,看向远方,口中道:“我没担心什么,我只是需要一个时辰,去找到一个人。”

    阿飞不解的问道:“什么人?”

    “偷那包袱的人。”

    “你知道他是谁?”

    “我知道,昨天那客栈中有三个金狮镖局的镖头,除了诸葛雷与那赵老二外,还有一个人,我要找的就是他。”

    阿飞略一沉吟,道:“你说的可是那穿着件紫缎团花皮袄,腰上似乎缠着软鞭,耳朵还有撮黑毛的矮子么?”

    李寻欢微笑道:“你只瞧了他两眼,想不到已将他瞧得如此仔细。”

    “我只瞧了一眼,一眼就已足够了。”

    “不错,我说的就是他,昨天在客栈中的人,只有他知道那包袱的价值,他一直躲在旁边,没有人注意他,所以也只有他有机会拿那包袱。”

    阿飞沉思着,道:“嗯。”

    李寻欢接着道:“就因为他知道那包袱的价值,所以存心要将之吞没,但他却怕查猛怀疑于他,所以就将责任推到我身上,好在我替别人背黑锅,这已不是第一次了。”

    阿飞若有所思的道:“查猛他们知道你的行踪,自然就是他去通风报讯的。”

    “不错。”

    “他为了怕查猛怀疑到他,暂时绝不敢逃走。”

    “不错。”

    “所以他现在必定和查猛他们在一起,只要找到查猛的落脚之地,就可以找得到他。”

    李寻欢拍了拍他肩头,笑道:“你只要在江湖中混三五年,就没有别人好混的了,以后我们若是还有机会见面,希望还是朋友,因为我实在不愿意有你这样的仇敌。”

    阿飞闻言双目一凝,瞪眼瞧着他,罗长风也凝视着他沉声道:“以后?你的意思是,你现在要我们走?”

    李寻欢理所当然的道:“这是我的事,和你们并没有关系,别人也没有找你们,你们为何还不走?”

    阿飞注视着他,沉声道:“你是怕连累了我们,还是已不愿和我们同行?”

    李寻欢目中露出一丝痛苦之色,却还是微笑着道:“天下无不散之宴席,我们反正迟早是要分手的,早几天迟几天,又有什么分别?”

    阿飞沉默着,忽然回身自车厢中舀了三碗酒,递给罗长风一碗,对李寻欢道:“我们再敬你一杯……”

    李寻欢接过来一饮而尽,缓声道:“劝君更尽一杯酒,与尔同消万古愁……咳咳咳……”

    他想笑一笑,却又弯下腰去,不停的咳嗽起来。

    阿飞与罗长风对视一眼,两人齐齐转身,大步离开。

    走出一段距离后,罗长风忽然开口道:“忘了告诉你,我曾服食过一条千年蜈蚣的内丹,早已百毒不侵。”

    李寻欢浑身轻轻一颤,霍然扭头看向罗长风那挺拔的背影,脸上露出一抹复杂的苦笑。

    原来,他什么都明白。

第四卷 第十四章 一剑杀四人

    罗长风与阿飞走过一道拐角,李寻欢的视线被林木遮挡后,两人不约而同的停住了脚步。

    阿飞霍然扭头看向罗长风,目中有欢喜之意在闪烁。

    罗长风也偏头看向他,道:“看我作甚?查猛他们已经出了百丈,再不追,我就听不到他们的动静了。”

    阿飞笑了,笑得十分欢畅,他重重的点了点头,两人都没再说话,身形一动,已掠入林中,无声无息的向着查猛他们离去的方向奔去。

    那边,李寻欢望着两个少年挺拔的身形,在风雪中渐渐消失,他又倒了碗酒,高举着酒碗,喃喃道:“来,少年人,我再敬你们一杯。”

    “你们可知道,我并不是真的要你们走,只不过你们前程远大,跟着我走,永远没好处,我这人好像已和倒霉,麻烦,危险,不幸的事交成了好朋友,我已不能再交别的朋友了。”

    罗长风与阿飞自然已听不到他的话,铁传甲始终就像石像般站在一边,一言不发,满身虽已积满了冰雪,他也绝不动一动。

    李寻欢饮尽了碗中酒,才转身望着他,道:“你在这里等着,最好将这条蛇的尸体也埋起来,我……我一个时辰,就会回来的。”

    铁传甲垂下了头,沉声道:“我知道金狮查猛虽以掌力雄浑成名,却只不过是徒有虚名而已,少爷你在四十招内就可取他首级。”

    李寻欢淡淡笑道:“也许还用不着十招。”

    “虞二拐子呢?”

    “他轻功不错,据说暗器也很毒辣,但我还是足可对付他的。”

    铁传甲霍然抬头,道:“据说‘极乐峒’门下每人都有几手很邪气的外门功夫,方才看他们的出手,果然和中原的武功路数不同……”

    李寻欢微笑着打断了他的话,道:“你放心,就凭这些人,我还未放在心上。”

    铁传甲的面色却很沉重,缓缓道:“少爷也用不着瞒我,我知道此行若非极凶险,少爷就绝不会让长风少爷跟飞少爷走的。”

    李寻欢板起了脸,道:“你什么时候也变得多嘴起来了?”

    铁传甲果然不敢再说什么,头垂得更低,等他抬起头来时,李寻欢已走入树林,似乎又在咳嗽着。

    这断续的咳嗽声在风雪中听来,实在令人心碎。

    但风雪终于连他的咳嗽声也一齐吞没。

    铁传甲目中已泛起泪光,黯然道:“少爷,咱们在关外过得好好的,你为什么又要入关来受苦呢?”

    “十年之后,你难道还忘不了她?还想见她一面?可是你见着她之后,还是不会和她说话的,少爷你……你这又何苦呢?”

    ……

    罗长风与阿飞如两匹在捕食的野狼一般,脚步轻捷的跟在查猛他们身后数十丈外。

    小半个时辰后,罗长风听到,他们停下了,而在他耳中,又多了一些动静,多了几个人,还有马嘶声。

    罗长风与阿飞出了林子,出现在眼前的,是建筑在山脚下的几间敞轩,屋外四面都有宽阔的走廊,朱红的栏杆,配上碧绿的纱窗。

    这是一间山野酒家。

    两人对视一眼,互相点了点头,随即默契的左右一分,阿飞往屋后绕去,而罗长风则是准备前往正厅。

    罗长风没有遮遮掩掩,他就这么光明正大的走进了大厅内,门上并没有挂帘子,里面也没有摆上桌椅,显见这酒家也并不想在这种天气做生意。

    很宽敞的屋子里,只有靠窗旁摆着一桌菜,四色童子与虞二拐子都坐在桌旁喝酒。

    除了他们外,还有一个人,他身穿紫缎团花皮袄,腰上缠着一条亮银链子枪,耳朵旁还有撮黑毛。

    此人正是与诸葛雷在一起的第三人,便是他告诉查猛等人,是李寻欢拿走了包袱。

    除了他们外,一名身形微胖的老者正站在柜台后,当是这酒家的老板,唯独查猛不在。

    一见罗长风走近房中,桌旁六人大惊,齐齐起身,四色童子身形闪动间,已分四个方向将罗长风围在当中。

    黄衣童子嬉笑道:“这不是跟李寻欢站在一起的少年郎吗?”

    红衣童子狞声道:“好小子,居然找到这里来了。”

    黑衣童子看了看门外,道:“李寻欢呢?他可是打算交出包袱了?”

    最后一个绿衣童子没能再说话,他永远也无法说话了,因为就在黑衣童子话音刚落之时,罗长风已经拔剑。

    “锵……”

    “噗……”

    “唰”

    一道悠长的金铁摩擦声响起,余音未绝,四道几乎合成一道的利刃入肉声,混合着长剑还鞘声传入了虞二拐子的耳朵。

    虞二拐子骇然失色,他双手在身上一探,瞬息之间,手中已握上了满把暗器。

    “咻”

    “噗”

    一道寒芒闪过,虞二拐子瞪大了双眼,难以置信的看着罗长风,握满暗器的双手,不由抓得更紧,嘴巴开合几次,却一句话都没能说出来,便就此倒了下去。

    在他喉咙上,插着一把刃如流水的飞刀。

    罗长风缓缓放下掷出飞刀的左手,便似一个信号般,四色童子齐齐仰天直挺挺的倒了下去,在他们咽喉上,都有着一个血洞。

    四个人的尸体形成了一个“十字”,头朝外,脚朝内,黄衣童子的足底和绿衣童相对,黑衣童子和红衣童子相对,四人的脸上还带着狞笑。

    罗长风的剑很快,比以前更快,最早的时候,他的出手一剑快若闪电,让人目不及瞬。

    后来学了白猿的剑法,他在同样的时间内,已可以刺出三剑。

    而在得到系统奖励的越女剑法,令自己的剑法圆满大成后,他已能瞬息之间刺出七剑。

    四色童子不过四个人,他刺出四剑,却比最早的时候刺出一剑更快。

    面对阿飞,四色童子还来得及褪下手腕上的银镯,准备出招。

    可在罗长风面前,他们连褪下银镯的时间都没有,他们甚至都没意识到,罗长风已经拔剑。

    掌柜的惊呼一声,缩到了柜台下去,而那腰缠链子枪的家伙,双腿已经开始弹起了琵琶,冷汗大颗大颗从脸上滑落。

    他不敢伸手去取链子枪,也不敢逃,甚至动都不敢动一下。

    身后传来脚步声,罗长风听出,是阿飞的脚步声,他一剑杀死查猛的动静,他自是尽收耳中。

第四卷 第十五章 杀伐果断

    罗长风没有回头,只是开口问道:“怎么样?”

    阿飞道:“没有后门,查猛在马厩,已经杀了。”

    罗长风点点头,面无表情的看向最后那人,道:“贵姓。”

    那人脸色煞白,用发干的舌头舐着嘴唇,颤声道:“在下洪汉民。”

    “你是要自己交出来,还是我杀了你,再自己找?”罗长风若无其事的自腰间再拔出一把飞刀,一边轻刮指甲尖,一边向着洪汉民走去。

    “咕噜”

    洪汉民目光死死盯着罗长风手中飞刀,暗暗咽了口唾沫,脸上神色显示,他惊恐已极。

    他想求饶,但嘴里干得发麻,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想后退,但一双腿软得连站着都已十分勉强。

    罗长风的气息太过冰寒,那是一种根本不把人命当回事的冷漠,当罗长风看着他,就像在看着一个毫无生机的死人。

    面对李寻欢,洪汉民还敢狡辩几句,可在罗长风面前,他连话都说不出来。

    罗长风走到他面前,表情平静的道:“你知道你错在哪吗?”

    “……”

    “你最大的错误,就是不该让李寻欢背黑锅,若你告诉查猛他们,是另一个人拿走了东西,今日便不会有此事了,可以说,是你害死了他们。”

    洪汉民眼中浮起了深深的悔恨,他绝没想到,查猛跟虞二拐子他们,居然没有跟李寻欢动手。

    他更没想到,查猛他们前脚回来,后脚就来了这么两个煞星。

    罗长风将飞刀抵到了洪汉民心口,一字一顿的道:“我最后问你一次,东西在哪?”

    “在……在我身上,可是……可是……”洪汉民终于还是说了出来,他眼中泛起了泪花,却并非因为自己的性命危在旦夕,而是一种委屈,一种焦急。

    便如自己为之奋斗了一生的目标,眼看就要达成,却被人生生破坏了。

    “拿出来。”罗长风没有理会他的感受,依旧以没有丝毫情绪起伏的声音道。

    “我……我……”洪汉民紧紧咬着牙,连嘴唇都被咬出了血来。

    罗长风叹了口气,道:“我已经给过你好几次机会了。”

    “噗”

    说完这句话,罗长风手一抬,手中飞刀在洪汉民完全没反应过来的情况下,刺入了他的咽喉,又拔了出来。

    拔刀的同时,身子微微一侧,避过了洪汉民喉中飙出的鲜血。

    “呃……咯咯……咯……”洪汉民怒目圆睁,双手捂着脖子踉跄着连连后退,死死盯着罗长风。

    似乎到死都不敢相信,罗长风会如此杀伐果断,说杀就杀,他只是稍稍犹豫了一下,就丢掉了性命。

    洪汉民退到板壁旁,贴着板壁滑坐在地,很快就气绝身亡。

    阿飞眉头微微皱了皱,道:“你不该杀他的。”

    罗长风将飞刀收回刀囊,抬步上前,蹲到洪汉民身侧,口中道:“你是说,我们应该将他留给李寻欢,让他来审问此人,找到东西?”

    “理当如此。”

    “不,你不明白,若真这样做,反而是害了他。”

    “哦?为什么?”阿飞不解的看着已经开始扒洪汉民外衣的罗长风,问道。

    罗长风扭头看了看他,没有说话,只是抬起一只手,指了指自己的耳朵。

    阿飞神色一凝,他明白了罗长风的意思。

    罗长风扒开洪汉民外套后,露出来的是一件金色马甲,那马甲是以金丝编就,“原来是此物,果然是宝物动人心。”

    阿飞走近了几步,看着那金色马甲,问道:“那是什么?”

    罗长风一边将之从洪汉民身上脱下来,一边道:“金丝甲,此物刀枪不入,水火不伤,乃是武林中一等一的护身至宝。”

    阿飞闻言却并不在意,“在我看来,这所谓的护身至宝一钱不值。”

    罗长风将金丝甲叠好,以洪汉民的外套作为包袱包好,道:“的确,金丝甲只能防御躯干,可是能致人死命的部位实在太多,对我们来说,对手有没有金丝甲,又有什么区别?”

    阿飞点头表示赞同,罗长风接着道:“但是此物终究应该属于李寻欢,要如何处置,由他自己定夺。”

    罗长风一边说着,一边走到阿飞身侧,随即看向柜台,道:“掌柜的,人都死光了,出来吧!我有些事要托你办。”

    那体形微胖的老者这才战战兢兢的冒出头来,声音颤抖的道:“公……公子有何吩咐?”

    罗长风举了举手中包袱,道:“你过来。”

    那老者看了看罗长风手中包袱,垂着头绕过柜台,身子微躬着向罗长风走来。

    由于他垂着头,又躬着身子,是以阿飞没看到,那从他眼中一闪而过的喜色。

    “公子……”

    “锵……”

    老者尚未走到罗长风面前,刚刚开口说了两个字,那让他印象深刻的长剑出鞘声再度响起。

    而在声音响起的同时,他便感觉脖子上一凉,锋锐无匹的长剑,已架在他的颈侧。

    他完全没想到罗长风会这样做,是以根本没有任何防备,事实上,就算他有防备,也决计躲不过罗长风的剑。

    老者似乎被吓呆了,他颤声道:“公子这……这是做什么?小老儿并非武林中人,对公子也绝无威胁。”

    阿飞也有些不明所以的看着罗长风,不过罗长风刚刚对他表示过,他听到了一些异常动静,是以他并未开口询问,他相信罗长风不会无的放矢。

    罗长风脸上表情没有丝毫变化,手上微微加了一丝力,剑刃与老者颈侧相贴之处,立马有血液溢出。

    罗长风沉声问道:“蔷薇夫人在哪?”

    老者浑身一震,脸色骤然大变,但是他连抬头都不敢,罗长风手中之剑,锋利得难以想象,他怕稍稍一动,他的脑袋就掉了。

    “小老儿不明白公子说的是……”

    “‘紫面二郎’孙逵,我再问你一遍,蔷薇夫人在哪?”罗长风不待老者的话说完,就面无表情的打断了他的话。

    听到罗长风这句话,老者再不狡辩,一声长叹,道:“没想到我隐藏了二十年,竟被你一个少年认了出来,你究竟是谁的人?”

    罗长风声音冷了下来,“我已经给过你两次机会,但你跟洪汉民一样蠢。”

    “噗”

    “滋滋……”

    罗长风说完这句话,没有丝毫犹豫,纯钧剑一拉,孙逵的颈动脉便就此断掉,鲜血喷溅而出。

第四卷 第十六章 咱们这一路,恐怕要杀很多人

    阿飞眉头皱了皱,他不明白罗长风为什么要杀了此人,但他没有多问。

    罗长风还剑入鞘,扭头看向阿飞,道:“你为何不问我,为什么要杀他?”

    阿飞看着他的眼睛,道:“因为我相信,你不是一个滥杀无辜的人。”

    罗长风笑了笑,径自走向厅中左侧那个小火炉,那上面温着几壶酒。

    罗长风取出一块碎银子,丢在地上,随即提起一壶酒,将之向着地上的银子淋了上去。

    阿飞双目一凝,心下再无疑虑,只因那酒淋到银子上后,那块银子顷刻间就变得漆黑如墨,显然,酒中有剧毒。

    并非所有毒碰到银都会使之变黑,真正让银变黑的是“硫”,而非毒本身。

    但是古代大部分人造毒中,基本上都含有硫,所以在古代用银试毒是靠谱的。

    当然,也有小部分不含硫的毒,用银是试不出来的,用桃木枝却可以,但那样的毒并不多。

    “李寻欢嗜酒如命,这紫面二郎孙逵,是了解李寻欢的。”罗长风只说了这么一句,便没再多解释,以阿飞的智商,自然能明白。

    他随手将酒放回炉子上,也不捡回那块碎银子,那是留给李寻欢看的。

    “不过这毒恐怕不是孙逵下的,他还没那个本事,配出这等无色无味的剧毒,下毒的人,多半是他的姘头。”

    阿飞沉声道:“就是你口中的蔷薇夫人?”

    “不错。”罗长风微微颔首,想了想,走到虞二拐子尸体旁,将他咽喉上的飞刀拔出,随即走到孙逵尸体旁,蹲下身在地上划动起来。

    很快,一串串小字出现在地上,罗长风将包袱中是金丝甲,孙逵的身份等信息一一刻上。

    刻好给李寻欢的留言后,罗长风起身看向阿飞,道:“走吧!咱们这一路,恐怕要杀很多人。”

    “都是冲这金丝甲来的?”

    “不错。”

    阿飞双目一寒,轻轻抚了抚腰间长剑的剑柄,道:“那就杀吧!”

    罗长风与阿飞出了酒家大厅,刚走到院子中,罗长风忽然顿住了脚步,阿飞注意到,他的耳朵又在不住颤动。

    数息之后,罗长风转向了西面厨房方向,脚步落地无声,阿飞紧跟在他身后。

    进入厨房,罗长风转头四顾,很快就锁定了一个位置,那是碗柜旁的一块地面,地上不是泥土,却是一块四四方方的木板。

    显然,那是一个地窖的入口。

    罗长风好整以暇的站在地窖侧面五尺开外,阿飞则是站在厨房门口,堵住了去路。

    数息之后,木板下有了动静,有人拉开木板的栓,推开木板走了上来,那是一个让阿飞都露出了目瞪口呆之色的中年妇人。

    在二十年前,蔷薇夫人原也是个名满江湖的美人,如今二十年过去,她还并不显得太老,眼睛还是很有风情,牙齿也还很白,可是她的腰……

    她实在已没有腰了,整个人就像是一个并不太大的水缸,装的水最多也只不过能灌两亩田而已。

    美人年华老去,本是件很令人惋惜,令人伤感的事。

    但她若不知道自己再也不是双十年华,还拼命想用束腰扎紧身上的肥肉,用脂粉掩盖着脸上的皱纹,那就非但不再令人伤感,反而令人恶心可笑。

    这道理本来再也明显不过,奇怪的是,世上大多数女人,对这道理都不知道,也许……是故意拒绝知道?

    蔷薇夫人穿着一件红缎的小皮袄,梳着万字髻,地窖入口的木板甫一打开,就可以嗅到一阵阵刨花油的香气。

    她并未注意到站在入口侧面的罗长风,因为她爬出地窖就已经费了老大的力。

    等到她完全爬出来,回身关好地窖门,直起身时,眼角的余光才终于发现了不对劲。

    霍然转身,蔷薇夫人瞪眼瞧向罗长风,不由又惊又怒,喝骂道:“哪来的小杂种,吓老娘一跳。”

    罗长风脸皮一抽,双手骤然握紧,然而比他反应更大的,是阿飞,这次没等罗长风动手,一道寒光已自门口飞来。

    “噗”

    “呃……”

    阿飞的剑自蔷薇夫人后颈刺入,咽喉穿出,难为他能在那几乎与肩膀融为一体的脖子上,准确的找到咽喉位置。

    阿飞此时双目通红,太阳穴上青筋直颤,握剑的手,几乎在微微抖动,可见他实已愤怒至极。

    无论别人骂什么,他都不会有如此大的反应,他唯独听不得“杂种”二字。

    虽然蔷薇夫人并非骂他,但他视罗长风为兄弟,与他同病相怜,那与骂他也没什么区别了。

    蔷薇夫人倒在了地窖旁,罗长风拍拍阿飞的肩膀,躬身拉开了地窖门,纵身跃了下去。

    阿飞深吸几口气,平复了胸中怒意,这才跟着跳下地窖。

    ……

    “他又是谁?”

    地窖之中,阿飞看着面前那个趴在地上的怪人,皱眉对罗长风问道。

    地上那人看起来就像是个肉球,腹大如鼓,全身都挤着肥肉。

    浑身上下沾染着泥垢,头发和胡子更乱得一塌糊涂,就像是已有许多年没有洗过澡,一阵阵酸臭之气,不断冲击着罗长风与阿飞的鼻腔。

    他之所以趴在地上,是因为他两条腿已被齐根斩断。

    罗长风看着那死死盯着他的怪人,道:“江湖中有七个最卑鄙无耻的人,叫做‘七妙人’。”

    “而七妙人中又有个最卑鄙无耻的人,叫‘黑心妙郎君花蜂’,便是此人。”

    花蜂听完罗长风的话,呼吸顿时急促起来,他惨笑道:“想不到你一个小小少年,竟有这般见识,你还知道什么?”

    罗长风道:“我还知道,那酒水中的毒叫‘寒鸡散’,是七妙人中的‘妙郎中’梅二所制,毒虽是蔷薇夫人所下,但来源却是你。”

    花蜂听闻此言,面上惨然之色更浓,“如此说来,孙逵跟蔷薇夫人都已死在你们手上。”

    “不错。”

    “所以我也定然是活不成的。”

    “不错。”

    “那你还在等什么?为何还不动手?”

    “这就动手。”

    “锵……”

    “噗”

    ……

    罗长风与阿飞带着金丝甲离开了,这荒野酒家恢复了宁静,只有那空气中散发的浓郁血腥气,似乎在诉说着什么。

    两人离开不到十分钟,又一道身影自林中窜了出来,不是李寻欢又是谁?

    他不似罗长风,可以听到百丈外的动静,是以准确的跟着他们,来到了这处荒野酒家。

    他在林中寻踪觅迹多花了些时间,故而晚到了片刻。

第四卷 第十七章 你买不起

    “长风。”

    “嗯?”

    “我有一个疑问。”

    “你问。”

    “十二天前,我在草原遇到你。”

    “是。”

    “之后我们就一路同行,片刻也未曾分开。”

    “的确如此。”

    阿飞扭头看向身侧的罗长风,认真的道:“那为何你对数百里外发生的事,几乎了如指掌?”

    罗长风早知阿飞会有此一问,自然早就想好说辞,“很简单,因为我虽然身在口外,却知道许多事,知道许多人。”

    “当掌握的信息足够多,再结合现场一些情况稍一推断,便能将事情推断个**不离十。”

    阿飞目光闪了闪,似乎迟疑了一瞬,但他最终还是问了出来,“你为何能知道那么多?”

    若是换了刚认识的时候,他定然不会问出这等涉及**的问题,此时他问出来了,便表示他已将罗长风当成自己人。

    罗长风微微仰头,看向遥远的天边,道:“因为我认识一位前辈高人,也是一代奇人,这世上之事,很少有他不知道的。”

    阿飞听闻此言,不知为什么,呼吸急促了几分,“那位前辈叫什么?”

    “古龙。”

    “他在哪?”

    “已经羽化飞升。”

    听闻此言,阿飞眼中的希冀顿时熄灭,罗长风瞥了他一眼,道:“你有事想问他?”

    阿飞缓缓点了点头,没再说话。

    “问我也是一样的,因为他知道的事,我也基本上都知道,我不知道的事,他即便知道,也未必会说,因为能说的,他都已经告诉我。”

    阿飞听闻此言,身子不由轻轻一颤,眼中消散的希冀重新凝聚,不过他目光疾速闪烁了片刻之后,终究还是没问出什么,“我会问你的,不过不是现在。”

    “是不是要等到你成名后才会问?”

    “不错。”

    “好,我等着你来问我。”

    两人都不再说话,只是默默赶路,两人并肩而行,脚步迈动的幅度与频率完全一致。

    风雪之中,留下了两串漫长的,整整齐齐的脚印。

    ……

    林外官道上,李寻欢的马车静静停在道路中央,铁传甲那如铁塔般的身躯,依旧挺立在车厢旁,他身上已落了一层薄薄的积雪,但他仍然一动不动。

    李寻欢让他在此等他一个时辰,不到时间,他绝不肯动弹一下。

    但他只等了大半个时辰,就看到自家少爷自林中施施然的走了出来,铁传甲不由将提起的心放回了肚子里。

    李寻欢的心情似乎不错,他手中还提着一个酒瓶,脸上带着开怀的笑意,走几步便要仰头喝一口,然后就是一阵咳嗽。

    “少爷,事情……”

    李寻欢笑道:“已经解决了,走吧!”

    “是。”铁传甲没有多问,因为他知道,少爷若想说,自会说给他听。

    马车再行启程,寒风刺骨,李寻欢却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被一股暖意所包围。

    这漫长而又寂寞的旅程,似也不再那么寂寞。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

    官道上,一架马车忽然出现在罗长风与阿飞眼中,那是一架又大又豪华的马车,车轮之间,竟有八尺之宽,以两匹马拉动,几乎占据了三分之二的路面。

    坐在车辕上的,是三个身穿羊皮袄的彪形大汉,以罗长风的耳力,能隐隐听到车厢内传来的女子娇笑声。

    罗长风双目微眯,然而他并未去关注那马车,而是将注意力,集中在了路旁的松林之中。

    两人脚步不停,只是让到了道路右侧,罗长风在前,阿飞在后,依旧一步一步缓缓前行。

    马车在距离他们还有三丈远时,赶车的大汉就勒马驻车,马车内传出一个清朗的声音,“小兄弟,我要买你肩上的包袱,你开个价吧!”

    罗长风与阿飞停住了脚步,原本走在罗长风身后的阿飞,站到了他身侧。

    “我肩上的包袱,你买不起。”

    “哈哈哈哈……这天下间我买不起的东西不多,小兄弟你尽管开价便是。”车厢内传出一阵大笑,便似罗长风的话,有多么可笑一般。

    罗长风眼中闪过一丝不屑,漠然道:“败家子潘大少,的确富可敌国,挥金如土,但有些东西,不是用钱能买到的。”

    车厢门上的狐皮门帘被人掀开,一名身穿重裘,面如冠玉,年纪虽已有四十左右,但胡子却刮得干干净净的中年男子,钻出车门,跳下了马车。

    他左手拇指上,戴着一枚价值不菲的冰种帝王绿翡翠斑指,右手提着一支同样镶着块翡翠的短矛。

    此人正是“金玉堂”大少爷,江湖人称“花花大少”的潘小安潘大少。

    在他下车后,车上又下来一名形容猥琐,头上光秃秃的汉子。

    潘小安以派头奇大闻名江湖,衣、食、住、行样样都要讲究,花起钱来,连钱庄老板都表示牙疼,那是真正的挥金如土。

    但他们家是做翡翠玉石生意的,用潘大少自己的话来说,他究竟有多少钱,他自己都不知道。

    而这光头汉子却刚好与潘小安相反,他名叫施耀先,在江湖上也算是一号人物,绰号“一指追魂”。

    从外号可以看出,他擅长指上功夫,尤其精通点穴。

    但真正令他出名的,却并非“一指追魂”,而是他那爱财如命的性子,故而他还有另一个绰号,叫“棺材里伸手”。

    棺材里伸手死要钱。

    这潘大少与施耀先,一个挥金如土,一个爱财如命,凑在一起倒也是相得益彰。

    潘小安与施耀先下车后,三名赶车的大汉也跳下车,跟在了两人身后。

    一行五人在罗长风与阿飞面前丈外停住了脚步,潘小安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左手在他手中短矛镶嵌的那块翡翠上轻轻摩挲,口中道:“那不知,本少要用什么东西,才能买到这个包袱呢?”

    罗长风凝视着潘小安,口中冷冷吐出了一个字,“命。”

    潘小安脸色不变,嘴角依旧带着若有若无的微笑,眼中却已有了寒意,“小兄弟,虽说人不轻狂枉少年,可在不该轻狂的时候轻狂,那就是愚蠢了。”

    面对这样的脑残,罗长风已经不想再多说什么,所以他直接动手了。

    “锵噗”

    一丈距离,对如今的罗长风来说,跟在眼前也没有什么区别,剑离鞘的声音响起时,也是剑尖刺入潘小安咽喉时。

    “比不该轻狂的时候轻狂更愚蠢的是,连对方底细都不了解,就一副吃定对方的架势。”

    罗长风淡淡说完这句话,拔出了纯钧剑,潘小安那丝微笑凝固在了脸上,眼中只剩下错愕惊诧之色,再无其他。

第四卷 第十八章 卿本佳人 奈何为贼

    潘小安死了,死得轻描淡写,与他一起倒下的,还有施耀先。

    罗长风既动手,阿飞又岂会看着?

    他出剑只比罗长风慢了一线而已,施耀先的武功与潘小安在伯仲之间,潘小安躲不过罗长风的剑,他同样躲不过阿飞的剑。

    施耀先死前,伸出右手,似乎想要抓住什么,却什么也没抓住,他再也无法自棺材里伸出手来要钱了。

    三名潘小安的手下面色如土,他们根本没有勇气上前为主人报仇,反而大步踉跄着后退,似乎只有离罗长风与阿飞远一点,他们才能有安全感。

    罗长风没打算杀了三人,因为他们还不值得他杀,只看着三人道:“我不杀你们,带上你们主人的尸体走吧!如果有人问起,你们就说,潘小安与施耀先,死在‘飞剑客’手中。”

    听了罗长风的话,三人如蒙大赦,立刻上前搬起潘小安与施耀先的尸体,往车厢而去。

    车厢内顿时传出两名女子的尖叫声,一名大汉厉声叱喝了一句,两名女子顿时噤若寒蝉,不敢再发出声音。

    一名大汉调转马匹,朝来时的路飞奔而去,罗长风与阿飞各自收剑。

    “嗤嗤嗤……”

    就在两人收剑之时,密集的破空声陡然自松林中响起,一片密密麻麻,如蜂群一般的暗器,铺天盖地的向着罗长风与阿飞笼罩而来。

    暗器并非同一种,其中有袖箭、牛毛针、五芒珠、毒蒺藜、飞蝗石、雷公钻、钢钉、十字镖、梅花镖、金钱镖、流星镖、火龙镖、七星镖。

    足足十三种暗器,却在同一时间被人发射了出来,足可见发镖之人出手之快,暗器造诣之高。

    但让发镖之人没想到的是,罗长风不仅出剑快,收剑也同样的快。

    原本她选择两人收剑之时出手,对时机的把握,可以说是巧妙至极。

    一者还剑入鞘,手中便没了可抵挡暗器之物,二来剑客收剑,便表示战斗已结束,此时也是剑客心神最为放松之时。

    可惜她哪里知道,罗长风天赋异禀,早已将她的动静听得清清楚楚,即便是收剑之时,也随时注意着她。

    加上罗长风收剑速度奇快,在她暗器出手时,罗长风便已完成了还剑入鞘的动作。

    随即罗长风丝毫没有迁延,左手抓住阿飞肩膀向后急退,右手一扬,一道寒芒一闪即逝,瞬间没入林中。

    两人的身形几乎化为一团虚影,在那一堆各种暗器尽数落地之时,罗长风已拉着阿飞暴退两丈。

    那些暗器上无一例外的,全都闪烁着绿油油、蓝汪汪的光芒,显是淬了剧毒。

    “嘭”

    林中一道重物坠地声传入两人耳中,却是一人从树上掉落了下来。

    阿飞此时看向罗长风的目光,充满了钦佩,这次,还是他真正第一次见识到罗长风的剑。

    在草原遇到罗长风时,他已经杀完了狼群,并未再出手。

    在小镇客栈,他只见识了罗长风的飞刀。

    在荒野酒家,他杀死查猛进入大厅时,四色童子与虞二拐子都已经死了。

    直到这一刻,他才见识到了罗长风的出手一剑,那是比他更快的剑。

    感应到阿飞那灼灼的目光,罗长风扭头看向他,道:“想学吗?”

    “想。”

    “我教你。”

    阿飞这次没有再说什么不想欠债之类的话,脸上露出一个孩子般的笑容,道:“好。”

    看着阿飞脸上那纯粹的笑容,罗长风也不由自主的浮起一丝微笑,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身往林中走去,“走吧!去看看人死了没。”

    两人步入林中,走了十来丈后,看到了躺在地上的发镖之人。

    阿飞眼中升起了一抹异色,似是没想到,偷袭他们的竟会是这样一个人。

    这是个女人,很美的女人。

    她肤色白皙,瓜子脸蛋,皓齿如贝,眸似秋水……本就已经极美的容貌,再配上一身华丽的衣裙,更显明艳动人。

    她这身衣裙,若被施耀先看到,定要不择手段的给她扒下来,只因她的衣裙乃是以金线织成,其上还缀着明珠美玉作为装饰。

    可惜,这身华丽的衣裙此时已被鲜血染红,而女人却还没死,她大张着嘴,大口大口的喘息着,每一次呼吸,都能听到水声。

    这也正是罗长风的飞刀,不如李寻欢的明证。

    毕竟没有亲眼看到目标,罗长风这一刀并未准确的插到她咽喉中,位置偏低,飞刀自她锁骨下一分处扎了进去。

    这个位置是深静脉与动脉所在,飞刀从这个位置穿进去,若不拔刀,不会立刻致死,却会血流不止,最终流血过多,导致休克而亡。

    而如果拔刀,则会在十来息间断气。

    看着女子那痛苦万分的模样,阿飞眼中浮起了一抹恻然。

    罗长风见此,似笑非笑的看着他,道:“是不是觉得她很美,动了恻隐之心?”

    阿飞沉默了一息,叹道:“卿本佳人,奈何为贼。”

    罗长风转回头,看向地上的女人,道:“这世上有一种女人,面若桃花,心如蛇蝎,根本死不足惜。”

    “刚刚她一口气发出了十三种暗器,这十三种暗器,全部淬了剧毒,无论任何一种都可以置人死命。”

    “但她偏要将十三种暗器,都钉在我们身上才过瘾,如此残酷毒辣的疯子,江湖中除了她‘千手罗刹’,再找不出第二个。”

    阿飞默然,无言以对。

    罗长风见此,也不再多言,他没有去管地上的千手罗刹,而是向着一旁走了几步,对着七八丈外一处树丛道:“我直到现在还没对你出手,是因为你还未对我们出手。”

    “但若你再这样跟着我们,那不管你出不出手,我也得给你一刀了。”

    “我的飞刀没有李寻欢的‘例不虚发’,但是……”说到这,罗长风双目一凝,接着道:“我飞刀很多,不知你有把握躲过几把?”

    阿飞听了罗长风的话,顿时知道,还有人窥伺在侧。

    他皱了皱眉,终究还是拔出剑,上前刺入千手罗刹的咽喉,结束了她的痛苦,给了她一个痛快。

    随即他走到罗长风身侧,长剑斜斜指地。

    只听树丛后传来一道怪异的声音,“我一把也没把握躲过,在我看来,你的飞刀实已不在李寻欢之下。”

    这道声音很奇特,就像是硬逼出来的,既听不出男女,也听不出老少,显然,对方以内力改变了嗓音。

第四卷 第十九章 三种人

    自树丛后走出来的是一个青衣人,他身材并不矮,也不太高,神情悠闲而潇洒。

    一张脸青渗渗,阴森森的,仿佛戴着面具,又仿佛这就是他本来的面目。

    但他一双眼睛却是极为明亮动人,和他的脸实在太不相衬,就像是两粒珍珠嵌在了死猪肉上。

    若非这里并不是射雕神雕世界,罗长风几乎要认为是黄药师到了。

    青衣人手上,戴着双暗青色的铁手套,形状丑恶而笨拙,但它的颜色却令人一看就不禁毛骨悚然。

    罗长风此时就正在看那双手套,待来人站在两丈之外后,他这才开口道:“武林有七毒,最毒青魔手,只是青魔手竟然不在青魔伊哭手上。”

    青衣人不动声色的道:“你怎知我不是伊哭?你认得他?”

    罗长风道:“我认得很多人。”

    青衣人眼中似乎浮起了一丝笑意,道:“那你可认得我?”

    罗长风道:“你若揭下面具,我未必不认得你。”

    青衣人呵呵一笑,道:“我揭下面具,很多人都认得我。”

    罗长风一点面子都不给的道:“我对你的身份没兴趣,在我眼中,这世上只有三种人。”

    “哦?哪三种?”

    “敌人,自己人,不相干的人。”罗长风说完,凝视着青衣人道:“你不是自己人,那么你打算做我的敌人,还是不相干的人?”

    青衣人瞪了罗长风一眼,道:“为什么我就不能成为你的自己人?又要如何,才能成为你的自己人?”

    罗长风沉声道:“从你打上金丝甲主意那一刻起,就注定你已不可能成为我的自己人。”

    青衣人的眼睛便如会说话一般,神色变幻间,阿飞从中看到了一丝悔意。

    “我现在已经后悔打金丝甲的主意了,与成为你的自己人相比,金丝甲的价值实在算不了什么。”

    罗长风毫不留情的道:“什么都以价值来论取舍的人,同样不可能成为我的自己人。”

    青衣人点点头,道:“原来如此,我知道了,既然我已注定不能成为你的自己人,那我还是打打金丝甲的主意吧!”

    罗长风若无其事的自腰间拔出一把飞刀,一边垂首修着指甲,一边道:“相信你一直都看在眼里,打金丝甲主意的人,都已经变成死人。”

    青衣人看着罗长风手中飞刀,心下顿时一紧,忙道:“我与他们不一样,我绝不白要你的金丝甲。”

    罗长风不屑的道:“潘大少也没打算白要。”

    青衣人摇头道:“不一样的,金丝甲是无价之宝,用钱买它与强抢也没什么区别,更何况,你不肯卖,潘大少本就打算强抢。”

    “哦?那你打算如何做?”

    青衣人抬起双掌,道:“你总该知道,这‘青魔手’乃是伊哭采金铁之英,淬以百毒,锻冶了七年才制成的,可说是武林中最霸道的兵刃之一。”

    罗长风道:“作兵器谱,青魔手排名第九,可算珍品。”

    “我若将这青魔手送给你,你肯不肯将金丝甲让给我?”

    罗长风将飞刀竖到面前,道:“我的飞刀只不过是湘西的铁匠,花了两个时辰打好的,但是它可与小李飞刀相提并论。”

    青衣人叹了囗气,道:“你的意思是说,兵器的好坏并没有关系,主要看用兵器的是什么人。”

    “你是个聪明人。”

    青衣人略一沉吟,忽然自怀中取出个长而扁的匣子,他一手托着匣子,一手将盖打开,这黝黑的铁匣子里,竟是柄寒光照人的短剑。

    “宝剑赠英雄,这柄‘鱼肠剑’,天下无双,总该能配得过你了吧?”

    罗长风没有回答他的话,将飞刀插回刀囊,探手到狼皮中一拉,纯钧剑被拉出了一半,青衣人立刻看到了那尽显尊贵之意的剑鞘。

    “剑名纯钧,曾有人以千匹骏马、三处富乡、两座大城来跟越王勾践换这把剑,却没能换到,你现在还认为,鱼肠剑配得上我么?”

    “……”

    青衣人无言以对,他此刻对金丝甲实已没多大兴趣,因为,他的兴趣已转移到罗长风身上。

    默默收回鱼肠剑,青衣人叹道:“单是一把纯钧剑,价值便已在金丝甲之上,你将之带在身边,穿又不穿,反而只会招惹无尽的麻烦,这又是何苦来由?”

    罗长风凝视了青衣人一会儿,道:“其实你有一句话说错了。”

    “哦?”

    “你方才说,‘绝不白要你的金丝甲’,事实上,这金丝甲并不是我的,我只是帮朋友代为保管。”

    青衣人闻言,脸上浮起了一丝恍然之色,“原来如此,你认为,金丝甲应该是李寻欢的,所以你绝不会把它给任何人,对么?”

    “不错。”

    青衣人叹道:“你故意带走金丝甲,不马上交给他,就是想让所有打金丝甲主意的人,都将目光放在你身上,你便可趁机为他清除所有威胁。”

    “李寻欢有你这样的朋友,何其幸运。”

    罗长风将纯钧剑重新插回腰间狼皮中,淡淡道:“你走吧!看在你选择用宝物交换,没有对我们出手,我不杀你。”

    青衣人再度长长的叹了口气,道:“既如此,那在下就告辞了,但愿我以另一张面目出现时,能成为你的自己人。”

    青衣人说完,痛快的转身飘然而去,很快就消失在林中。

    他却没看到,罗长风在他转身后,眼中掠过的那丝嘲讽之意。

    罗长风对青衣人的身份,自然是一清二楚,只不过留着此人的性命,还有大用。

    许多事,还要以她为引子引出来,否则,许多该死之人,他都无法光明正大,名正言顺的杀。

    他要助阿飞成名,还不能是恶名,那就不能肆无忌惮,多少要讲究一点师出有名。

    罗长风与阿飞重新上路,他们徒步而行,便没有走官道,而是抄了小路,这样也能避免李寻欢赶上他们。

    而那青衣人在奔出去里许后,站到了一处高岗上,看着罗长风与阿飞所在的方向,缓缓揭下脸上的面具,露出了她的本来面目。

    那是一张美丽得令人窒息的少女脸庞,千手罗刹的容貌在她面前,瞬间便沦为了陪衬。

    然而这张美绝人寰的脸,此时却带着一丝神经质的笑意,口中喃喃道:“我林仙儿想要的东西,还没有得不到的。”

    “终有一天,你会趴在我脚下,求我收下金丝甲。”

第四卷 第二十章 安定

    罗长风与阿飞穿林过野,几乎是呈直线往保定城前进,一个礼拜后,两人顺利进了保定城。

    李寻欢走的虽然是弯弯曲曲的官道,但他乃是乘坐马车,速度自然比两人要快,他们到保定时,李寻欢早已到了。

    走在繁华热闹的街道上,罗长风心下竟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这大半个月,他与阿飞在风雪之中翻山越岭,满眼所见尽是白茫茫的一片,除了在张家口那个小镇的客栈,与李寻欢相交一场外,再无他人在侧。

    就算遇到其他人,也基本都是冲着金丝甲而来,是敌非友。

    如今重新走在人群中,罗长风反而感觉有些不习惯。

    罗长风看向阿飞道:“我们得设法做些营生,否则连落脚之处都没有。”

    阿飞沉声道:“我知道有一个地方可以落脚,你跟我来。”

    两人从北门进城,顺着主道走到城中心,阿飞带着罗长风转向右边街道,往西门而去。

    罗长风没有问阿飞要带他去哪,他只是静静跟在他身后,此时接近正午,天上的雪小了许多,街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阿飞与罗长风在街旁小摊上买了些干粮,一路出了西门,顺着官道行得里许路,随即便拐上了西北方向的一条小路。

    很快,一栋占地面积不小,却已十分陈旧残败的建筑出现在罗长风面前。

    与大门相连的围墙坍塌了一段,门前路径已被荒草覆盖,此时被厚厚的积雪压倒在地,一脚踩下,顿时陷下去尺余深。

    罗长风跟着阿飞走到大门外,看着门上那块油漆几乎完全剥落的牌匾,依稀还能看见四个铁钩银划的大字。

    罗长风不认识甲骨文与大篆小篆,但这繁体楷书他却不至于不认识,牌匾上写的是“沈家祠堂”四个字。

    阿飞仰头看了那牌匾一眼,神色复杂万分,不过他什么都没说,罗长风也什么都没问。

    阿飞推开已摇摇欲坠的祠堂大门,抬步走了进去。

    沈家祠堂不小,建筑结构也十分完整,照壁、门厅、前厅、后厅、附房、住楼一应俱全。

    板壁门窗虽已十分陈旧,且蛛网密布,但整体框架却还是稳固的,也没有残破得太严重,只需将屋顶瓦片稍作休整,遮风挡雨是足够了。

    正厅之中只剩一个供桌与木架,架上的牌位却不见踪影,想必是主人家离开这里时已将之带走。

    “这里怎么样?”站在中庭院子里,阿飞开口问道。

    罗长风道:“清幽僻静,是个好住处。”

    阿飞点点头,没再多说什么,只是转身往住楼行去,默默的开始打扫清理。

    他们需要打扫的也不多,只需将两间可供居住的房间整理出来,再将一间房改造成厨房即可。

    花一个时辰,整理出了相邻的两间卧室,又将一间附房中的一应残破家具劈了做柴。

    罗长风在靠近房顶的地方开出几道窗户,如此,日后在此生火做饭便可散烟。

    只是,若勾践知道,他将之视若绝世珍宝的纯钧剑,被罗长风当成了柴刀使用,不知会作何感想。

    打扫整理完必须的房间后,两人纵身跃上了房顶,将房顶上的积雪清空,随即将那因常年无人修整,变得凌乱残破的瓦片整理了一番,重新一片接一片叠放好。

    所有可能漏雨的破洞尽数被堵上,瓦片不够,便将其他无用房顶上的瓦片取下来,补到他们的卧室与厨房屋顶上去。

    两人从未时动手,到酉时方才完成,天已经黑了下来,但他们还缺许多东西,不过今日是无法了,只好先将就一晚。

    两人拿出了白天经过集市时买的干粮,凑合着填饱了肚子。

    床板上没有被褥,睡着太凉,两人便到厨房烧了一堆篝火,一左一右在篝火旁放一块门板,如此将就一晚。

    ……

    次日,天色渐明,雪意也越来越浓了,北方的冬季似乎特别漫长,也不知道那万物复苏的春天,何时才能到来。

    罗长风与阿飞一早就离了祠堂,往城中而去,官道上偶尔可见着挑着菜、担着柴禾去城内贩卖的农人樵夫。

    进城后,便见长街如洗,积雪昨夜已被扫在道旁,一块块粗糙的青石板,在熹微的晨光中,仿佛一块块青玉。

    远处已有市声传来,大地渐渐苏醒,但天色还是暗得很,看来今天还是不会有阳光。

    罗长风与阿飞今日要买许多东西,锅碗瓢盆、被褥床单、柴米油盐等等。

    他们身上总共加起来,还有七十多两银子,这已经相当不少。

    之前买干粮的时候,罗长风已经摸清了银子的购买力,一个平民一年的生活费,只要一两半银子就够了。

    七十两,就算他们购置生活必需品需要花掉一些,平日哪怕吃好一点,顿顿有肉,也够他们生活几年的了。

    之前罗长风说需要做些营生,是建立在要买房或建房的情况下,有了落脚之地后,他们暂时便无须再为生活发愁。

    至于以后,当剑客混江湖的,难道连些许银两都弄不到?

    在罗长风的计划中,要让阿飞天下闻名,这扫荡恶势力可是必不可少的一环,而恶势力,通常都不会缺钱。

    两人到得集市,先到篾匠那买了两个大箩筐,又到木匠处买了一根扁担与两条长条凳,桌子倒是不必买,祠堂中有,只需清洗干净即可。

    随即便挑着箩筐,去铁匠铺买齐了锅碗瓢盆,然后是到裁缝铺买了床单被褥,同时量身定做了几身衣衫,裁缝铺老板让他们三日后来取。

    用的买齐了,接下来自然是吃的,两人到得粮行,米粮暂时只买了一石,而一石米,只需要半两银子。

    罗长风暗暗掂量了一下,一石米大约有一百七八十斤左右,够他们两人吃上好几个月。

    便如此,罗长风挑着一石米,阿飞挑着箩筐,跟粮店掌柜打听到了菜市场的位置,便径直往菜市场而去,他们打算去买些菜,好好犒劳一下自己。

    大半个月来,他们也就在张家口的小镇客栈里,吃了顿像样的饭,其他时候,不是在茹毛饮血,就是在吃干粮。

    如今,总算是可以安定下来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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