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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般冶行     永序之鳞txt下载     永序之鳞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087章 铺路(求推荐票!求月票!)

    鹅场很大,食物也都是现成的。而且,或许是因为不愿意闻到那股鸟屎味,先前占领此地的领主们并没有把营帐扎在这片三面环水的地方,而是向内陆又走了半里格。作为最早几波抵达此地的登陆者之一,按照软槭人的规矩,格罗夫和他的兄弟乌弗瑞克宣布他们这船人有权利占据一间牧鹅人的茅屋,陆续抵达的软槭人都没有异议。

    吃午饭的时候,年轻的铳士休·胡德走到鹅棚里面,捉了七八只肥鹅并扭断了它们的脖子。他先是粗野地扒光它的毛,再到附近溪流的上游把它们逐一清洗干净,最后用茅草搓成细绳把它们的脚脖子逐个捆上,将这些食材拎回了营地。

    船员们已经用捡来的木柴生好了火,休·胡德直接把肥鹅架在了火堆上烤。过了没多久,烤肉的香味和羽毛根部燃烧的气味混在了一起,充斥着茅屋外面的场院。附近一些同样抢到茅屋的软槭人,基本也都是选择这么解决午饭。

    整个下午和晚上,陆陆续续有许多人来到了鹅场。有些人选择在此地扎营,也有一些走得再远点,在距离领主营地更近的地方住下。第二天上午的时候,领主们派遣扈从来寻找各个船长,格罗夫同那个人交谈了两句,把自己这艘船的情况以及登陆时选择的那条路径汇报了一下。那个领主扈从走后,格罗夫和乌弗瑞克又带上一些食物,顺着那条路回海边看望了一下船上的留守船员。

    大约三个沙漏时,这两个兄弟便联袂返回。这时,有不少人已经聚集在鹅场附近,就连他们的领主格里苏斯也来到这边。原来,休·胡德带他们行走的那条路径,因为足够近且有一条紧挨一条小河,所以被领主们选定为正式的道路。

    而真正出人意料的是,格里苏斯将这件事交给了哈拉蒙德来负责——“他是君临城大学的高材生,最年轻的‘哈拉德’称号获得者”——那位软槭人民选市长就这么跟所有人解释。虽然包括说这句话的格里苏斯在内,几乎没几个人真正理解“哈拉德”称号的真正意义,但是软槭人肯定都知道君临城,他们也都觉得在那座“拉姆齐第一城”里的学问人也肯定是顶有学问的。因此,哪怕是曾经在船上屡次质疑哈拉蒙德勇气的格罗夫,这次都破天荒没有什么异议。

    得到了任命,哈拉蒙德第一时间并没有指挥人们干活。而先是从自己的包裹里拿出了炭笔和几纸稿张,没过多久,他就将一行行文字和数字写满了纸面。除了化名休·胡德的奎斯站在他身后看得津津有味,其他人对于哈拉蒙德写得一堆数学公式,则完全没有任何概念。

    演算过后,哈拉蒙德让被调派过来的软槭人去砍掉一些新生的树,让他们并把树干削尖,做成长长的木桩。紧接着,他又动员所有人去附近挖掘黏土,收集鹅卵石和砂砾,并且将其按照几个尺寸进行分类。因为分类不需要那么多的人手,所以在这段时间里,哈拉蒙德又带领剩余的劳工制作了一些轧路锤、木锤、独轮车手推车之类的工具。

    等到晚上离去之前,他又让人找了几艘小艇,把木桩放在船上顺流而下。每隔一段距离,他就会亲自下船把木桩钉进堤岸旁边。然后再用树皮和茅草绳子把他们连在一起。因为每条绳子的长度大致相同,所以各个木桩之间的距离其实也都相差无几。等到完成了这项任务,他才最后一个回去休息,不过并不是在营地,而是在那些堆放着的黏土、鹅卵石和砂砾附近,自己独自看守场地。

    太阳再次升起,哈拉蒙德按照木桩间隔的数量,把那些被安排在他手下承担劳动任务的软槭人分成了若干队,每组都由威望最高者作为队长。他先是让那些队长带领队员用大镰刀和斧头,把各自负责区域内的芦苇和树木全都砍掉,并且在靠近盐沼的那一端挖掘除了防火带。然后,哈拉蒙德让人带着火油和火把,将所有被砍伐的草木都烧成灰。

    这些草木灰并没有被清理掉,而是作为地基的第一层,铺上颗粒度最小的鹅卵石并且令其充分混合。而且,每个工作队都分配到了一根上面拴着几根绳子而下方被削平的粗大木舂,这些软槭人用这种工具不断锤击这层敷设物,让草木灰和鹅卵石结合得更加紧实。

    之后,还是用那些小木舟作为载具,哈拉蒙德把一船船黏土送到了每段正在施工的道路。他指挥着那些软槭人用水和泥,在道路两边堆砌出楔形的路基。当他们恰好完成这项任务,领主营地里面的三名随军法师也赶了过来,哈拉蒙德已经算好了时间让人去领主那边邀请他们。这三个人昨天就已经将自己的法术位全部用“化泥为石”填满,根据能力不同,每个人施展了七、八个到十几个不等的法术,恰好将这条长约一个半里格的道路全部覆盖,为道路构筑出了便于排水的石板坡道。

    接下来的工作就简单了许多,哈拉蒙德带人把昨天收集起来的鹅卵石分层填筑进路面,下面用小颗粒的填充,上层则铺设大块的鹅卵石。随着铺设,工人们还会把砂砾撒进鹅卵石的缝隙里面。这样做既可以让路面变得更加紧厚,又能确保在下暴雨的时候路面不至于积水。最后,他们又在最上层的鹅卵石里面撒了一些黏土粉末,再一次使用木舂反复把路面锤平夯实。

    加起来仅仅用了一天多一点的时间,哈拉蒙德就带着人铺设出一条跨越岸边沼泽的道路。接下来,他还带着那些工人抢在天黑之前用剩下的木料在岸边修建出一条深入海里的码头。像格罗夫那艘桨帆船排水量的船只,完全可以系泊在这个码头上,哪怕落潮时也不会搁浅。那些剩下施工剩下的独轮车也都留在这里,可以为即将从船上卸下物资的船员们提供很大的便利。

    就连戈林多都不得不承认,哈拉蒙德这个人类小崽子在工程统筹方面确实天赋独到,甚至都可以和稍微老练些的矮人建筑匠人相媲美。当然,在工程质量方面,矮人对于这条匆忙修建出来的道路就不怎么看得上眼了。“随便来一队山丘巨人战又或者矮人打造的重型载具来此帮走一趟,这条路基本就会开裂报废。比起矮人修建的道路,这条路质量实在差了太多。”当然,他也承认,“用软槭人的施工队,再加上寒酸的材料,哈拉蒙德修出来的道路总体来说还算是马马虎虎。”

第1088章 冒险(1)(求推荐票!求月票!)

    因为修建道路的功劳,不单单是哈拉蒙德受到了嘉奖,所有参与劳动的软槭人都有收获。他们的钱袋子里面都多出一大把叮咣乱响的铜德本,而哈拉蒙德则多出了五枚银凯特。他用这笔钱在军需官那里买来了足足够一船人饱餐一顿的蜂蜜面包、带着蓝纹的干酪、炒熟的坚果外加一些新鲜的水果和现宰杀并切下来的牛肋排。由于他的这番举动,因为和船长格罗夫“同仇敌忾”而对他也有一些偏见的船员,对于这个格林家族的大少爷也有了一些改观。

    不过,已然崭露了自己的本领,哈拉蒙德也因此而忙碌起来:那些软槭人的领主宣布要在这个地方暂时休息一周,现在还剩五天时间,他们便给了哈拉蒙德一个又一个的新任务。渐渐地,这个登陆地点出现了一批低矮的木制住宅和高高的石头城堡(虽然是有哈拉蒙德统筹得当的原因,但着里面肯定也少不了随军法师的功劳)。最早修建好的那个码头,几乎每日都在翻新扩建。不少软槭人领地的商旅也陆续到来,船只来来往往,载着商人和货物,就像蜂巢里忙忙碌碌的蜜蜂。

    那个老威瑟因为要履行对格林的承诺,所以必须每天都跟着哈拉蒙德东奔西跑。他们一行人之中,只有戈林多和奎斯由于是哈拉蒙德的冒险伙伴,而没有义务跟着他到处干活。和每日除了喝酒吃饭,就是依靠同一些软槭人战士斗殴来锻炼身体的矮人不同,奎斯更喜欢一个人在营地里闲逛。

    走在这座暂未被命名城市的街道上,化名为休·胡德的年轻铳士看到了来自拉姆齐位面五湖四海的商人和货物,甚至包括他都没有听过语言和名字的偏远小国。他喝着从岚枫城运来的葡萄酒,给自己买了一辆君临城生产的、昂贵的越野脚踏差速自行车(这是整个营地里唯一卖出去的一辆自行车)。他尝了来自红松城的橄榄油,又买了一些从永序之鳞专卖商店转运来的香料和异位面果蔬干。他甚至还和一些人玩了几把骰子游戏,下了几局带着少许彩头的英雄棋……

    商人们算了他给的银凯特后,有时因为没有足够的铜德本又不想剪开那些成色十足的银币,所以会用一些特殊的小面值银币找零。这些硬币上面印着形似蔓藤的卷曲符文,奎斯认出这种文字脱胎自侏儒通用铭文,估计就是塔普特岛本地流通的钱币。由此可见,这群商人,要么是从岛屿北面来,那里有着征服了一部分塔普特的约姆斯人,后者手中应该会有这种硬币;要么这些商人可能就是早就来过此地,而他们之前的主顾,则很可能就是那些曾经侏儒岛代理人家族的子孙后代。

    对此,奎斯并没有感到什么意外。追逐利益是商人的天性,而且,说不定这些小商小贩的货物就有一部分是从君临城、从永序之鳞商会里批发来的。虽然塔普特岛是不少拉姆齐人眼中“刑徒”的居留地,但是他们不也是拉姆齐的人类?他们和在拉姆齐大陆居住的人没什么区别。奎斯之前看过永序之鳞一些内部参考文件,对于那些曾经侏儒代理人的家族及其附属家族,再加上不少追随他们来到此地的自由民(的后代),商会并不倾向于动用武力手段进行镇压和奴役。反而,商会的智囊团认为在这里生活的七十多万居民在未来也许会成为一个比较大的消费市场,可以与之进行贸易。

    除此自发前来这种可能性之外,软槭半岛的商人前来塔普特岛贩卖物品,也有可能是出于领主们的授意。他们想要远征这座岛屿,那么就绕不过去情报搜集工作,而软槭人的领主不可能有永序之鳞商会那么多的职业秘谍。因此,这些来此地做买卖的商人,就成了执行“刺探各个势力情报”、“绘制岛屿地图”之类工作的最佳人选。而且,通过贸易活动,他们还能知道塔普特岛的“物产资源”、“各地区的贫富差距程度”情况。对于来此做“刀口生意”的软槭人远征军团,这些信息都是不可或缺的宝贵财富,领主们也可以利用这些信息作出更加明智的判断。

    当然,采用小商贩而非职业秘谍来获取情报,其实也是一把双刃剑:领主们不可能面见每一个来此地做过买卖的商人,侍奉领主的施法者不可能对每一个人都施展“侦测谎言”;那些商人完全有可能既向各个软槭领主递交情报领取奖励,来到这边的时候,也顺便把对岸的信息卖给塔普特岛各方势力的首领来换取赏金。

    当奎斯骑着那辆自行车,在渐渐展露出雏形的城镇里逛荡到第五天,刚刚在一个新建成的酒屋里吃完作为午餐的燕麦饼、奶油蘑菇菜汤以及烤野猪肉之后,远处就突然响起了一阵纷乱声音,人类喊叫、马匹的嘶鸣,还有几声犬吠,全都混杂在了一起。有一辆两轮马车从营地外的树林里疾驰而来,已经完全失控,惊得营地内的行人纷纷作鸟兽散。车夫使劲扯住缰绳,压下全身重量刹住马车。“急救!”车夫喊着,尽力使那两匹受惊的马平静下来。

    紧接着,车夫就把一个脸色蜡黄的男人从平板车后面抱了下来,一道淡淡的疤痕横过那个人的脑门就好像要将他的颅骨掀开似的。那个人的脖子还系着一条红色的围巾,表明了他商船船长的身份。车夫的力气很大,用一个肩膀扛着那个人就向着营地里的医疗营帐跑去,很明显是知道该去哪里寻求帮助。不过,在经过酒屋门口的时候,看到了病人有些凹陷且散发着一种青紫色的眼眶,奎斯就知道这个人现在多半已经没救了——除非,这个人能够让侍奉领主的法师对其施展“高等解毒术”又或者是“生命共享”——前者对于施法者技艺水准的要求比较高,那些随军法师估计施展不了;后者则会永久损毁施法者一部分健康(虽然这种损毁理论上和寿命没有直接关系,但是身体各项机能变得孱弱,通常也都会导致寿命的缩短),那些法师若是和其非亲非故,当然不愿意付出这样的代价。

    当天下午,哈拉蒙德就再一次受到了格里苏斯的召见。连同奎斯和戈林多这两个冒险伙伴以及作为其书记员的老仆威瑟一起,他们一行三人被带到了一座刚刚矗立起来的领主宅院里。

    这栋建筑呈长方形,长约五十码,宽则有长度的一半。他的四周有二十尺高的石头围墙,厚度堪比一个成年人的肩宽,都是先往地下打入木桩,而后堆砌泥土垒成雏形,最后再由法师施展“化泥为石”法术一体塑造成型而建立起来的,墙壁上方每隔一段距离还排列着楔形的射击孔径。建筑中间的大殿,除了作为议事厅之用,还可以储藏食物、酒水和各种武器,必要的时候可以容纳整个领主亲卫队龟缩于此地据守。整个建筑就像是一座小型堡垒,大约动用了四百名人工、用了两天建立成型。类似的堡垒还有六座,全都属于各个软槭人的领主,它们彼此之间还都架设了滑索相互连接。万一到了战局最为不利的时候、软槭人必须登船撤出塔普特岛,这片堡垒群就可以像钉子似地钉在这片地区,为了撤退的软槭人阻拦可能出现的、不断尾随追击的军队。

    因为这个宅院本身就是哈拉蒙德设计的,所以他对于门口附近有军事用途的曲折廊道并不陌生。不需要旁人引路,他自己就带着其它三个伙伴来到了领主的大殿。格里苏斯已经在那里等他了,这位软槭人名义上的市长高坐在属于自己的王位上面。除了站岗的卫兵之外,大殿的地上还有一台覆盖着白布的担架,以及一个面露悲愤神色的人站立在担架旁边。

    “我需要你的知识和智慧,”见到哈拉蒙德之后,格里苏斯开门见山道:“登陆之后,我们就派出了数支佯装成商队的探子前往附近的城镇收集信息,可是最后只有这一队人两个人活着回到了营地,而且现在勇士的数量也仅仅剩下一位。”说话的时候,格里苏斯轻轻拿起套在头上的王冠然后又放下,这是在对那个站立在大殿之中的人致意。一进入大殿,奎斯就认出此人就是扛着人在营地里飞奔的那名车夫。而这个人立刻单手抚胸,鞠躬九十度,对格里苏斯回馈了礼节。

    “躺在地上的那位勇士,他并不是死于刀剑、箭矢又或者子弹,”格里苏斯扶着座位的两只把手,站起身子,大声说道:“他是在归来途中被人追上,被一根淬毒的吹箭夺走的性命。生死有命,特别是在战争之中,无人能够苛求太多。只不过,回来的这位勇士同我讲,那个追上他们的家伙很有可能不是一个“人”——如果我没有因为喝了太多酒而醉倒,你应该是这样说的……”

    这位软槭领主看向那个站立着的手下,对方立马意会,开口说道:“没错,大人。我们遇到的那个追兵,根据情报,是隶属于塔普特岛上库姆布莱家族的一个战士——仅仅就是那么一个人——按照常理来说,我的小队连我在内共计七名成员,对付一个人应该不难将其斩杀。可是在战斗之中,那个人既异常敏捷又力大无穷,就好像是穿了君临城那种天价的‘狂徒装甲’似的。然而,那个人其实没有穿那种先进的动力外骨骼甲胄。因为在交战的时候我们伤到了他,所以发现那个家伙身上已经和许多金属打造的奇怪零件嵌合在一处,他就像是情报之中提及的那种‘改造人’……”

    格里苏斯抬起手,打断了他的言语。这位领主不希望在场的其他人,对于自己掌握的情报以及情报的来源方式等问题知道太多,他们知道“改造人”这个名词就够了。

第1089章 冒险(2)(求推荐票!求月票!)

    当然,格里苏斯并没有丁点信息都没有透露,那样做得就未免有些太过分且有让格林家族的大少爷白白去送死的嫌疑。他给了哈拉蒙德一份“阅后即焚”的卷轴,上面还有另外一个法术可以保证这张卷轴只能供一个人观看。

    “小气得近乎怯懦。”戈林多嘟囔着,自打看到那些牧鹅人的尸体,这个矮人变得愈发看不惯软槭人的做派。不过,因为站在其身边的奎斯,所以的话语仍旧未被其他人听见。奎斯和他对视了一眼,仿佛认可了他说的话语。

    “这是我知道的关于‘改造人’的一些情报,”格里苏斯对哈拉蒙德说道:“你是君临城大学的‘哈拉德’,想必能够看懂一些东西。我的法术顾问告诉我,塔普特人运用了某些禁忌的技术,方才制造出了那些玩意儿……”

    软槭人市长顿了顿,似乎在斟酌着词句,这种情况在他身上可不常见。“……法术顾问说,他们不仅使用了侏儒岛以前的一些机械技术,甚至可能还借鉴了那个黑暗帝王在创造劫将时所用到的古怪术法。这个推断很不乐观。特别是,我们还不知道他们有多少那种‘改造人’。因此,我命令你带队去寻找‘改造人’的踪迹,抓捕它、研究它,以便让我们知晓更多关于这种战争兵器的情报。我希望你最好能够利用从君临城学到的知识,发现那些家伙的弱点。”

    哈拉蒙德接下了格里苏斯的命令。他将其视作自己冒险旅程的一部分。只不过,戈林多却嘲笑他,“或许你这个第一次参与到战争中的人类崽子,还分不清楚战争和冒险之间的区别。”这次,奎斯没有屏蔽矮人的话语,而是任由哈拉蒙德将其听进耳朵里,只是不知道他会如何思考这件事。

    ……

    天上的弦月洒下了银光,让他们足以看清前面那条由碎石铺成的苍白道路,但还不足以确定路旁树下的阴影里是否潜伏着威胁。不过,他们并不害怕强盗,因为那些强盗大概不会料到这里会有旅行者经过,也不太可能会试图攻击如此全副武装的队伍。但是一行人仍然睁大眼睛,竖起耳朵前进。大约在午夜时分,他们进入了一片灌木和沼泽遍布的低洼地带,周围是长着橡树、桦树、榛子和角树的森林。在树叶的掩映下,前方的道路一片昏暗,肯定无法安全前行。考虑到已经走出了登陆营地几十里格远,哈拉蒙德决定就在这里过夜。

    他们离开窄路走了一段距离,来到一处有着三棵大橡树的地方,每棵树的宽度都比双臂展开还要长。他们在树干背对道路一侧的扭曲树根间歇息,轮流放哨。从他们躺着的地方看不见道路,但这意味着路上的任何人也都看不见他们。哈拉蒙德带着一些绳索,他把这些麻绳系在树干上组成了支架,然后又铺了一些干树枝在上面为几个人搭出了一张张床铺。在上大学时,他参加过几次野营活动,因此知道该如何让自己远离潮湿的地面。

    不得不承认,他的这个选择非常明智,就连矮人戈林多都很喜欢这种吊床,因为在上面睡得既暖和又踏实。在没有爆发战斗之前,保存好每一分体力都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正是因为如此,除了搭建吊床这种小伎俩之外,哈拉蒙德在临行前还特意向格里苏斯讨要了马匹作为代步工具。

    只是,作为矮人的戈林多不喜欢骑马,而化名休·胡德的奎斯早在两天前就在随军商人那里买了辆君临城生产的宽胎越野助力车。那辆车上有个金属后椅子架,矮人戈林多也可以坐在上面跟着搭个便车。所以,最后拥有马匹代步的,只有哈拉蒙德和作为其书记官的老威瑟。

    虽然对于这两匹马就掏空了自己这五天来忙前忙后建筑施工而获得的一半银凯特而有些腹诽,但是哈拉蒙德其实还是挺中意自己的坐骑的。它是一匹混血的软槭马,体内流淌着一些岚枫城军马血统。它的体格虽不算高大,可是却非常有劲且耐力惊人,适应力和智慧程度也都非常好。它有着闪亮的栗色毛皮,稻草色的鬃毛,眉心有一抹白色——不知怎么想的,休·胡德一见到它的模样就给它起名叫“萝卜”。更加奇怪的是,这匹马似乎还真的接受了这个古怪的名字。行进路上,每次那个年轻的铳士蹬着脚踏车经过它身边喊它“萝卜”,这匹马都会缓辔慢行,歪着头欢快地回应。

    有次吃饭的时候,奎斯还从“萝卜”为自己背着的粮食袋子里,拿了几块压缩成饼状的燕麦饼干尝了尝。因为这是格里苏斯领主亲卫队里拿来的战马饲料,所以味道其实还可以。里面加了些食盐,无论是人和马吃了都能补充盐分。对此,“萝卜”一开始有些不高兴,可是当奎斯拿出几块甘草糖喂给它吃之后,这匹聪明的战马就不怎么介意了。只是每当停下了休息的时候,它总会眼巴巴地瞥向奎斯那辆自行车车梁上的挎包。

    ……

    一夜无话,哈拉蒙德值守的是黎明之前最后一班岗哨,因此在众人神清气爽醒来之后,这个年轻的格林家族大少爷略微有些疲惫。他用水囊里兑了精力药剂的水漱了漱口,吃过早饭,疲惫感才渐渐消失不见。等太阳完全升起来之前,他们这一行人就再次出发了。没过多久,前方的景色逐渐变得开阔,懒洋洋的太阳在一座城镇废墟上升起,脚下的道路带领着他们前往那里。虽然即便以拉姆齐大陆的规模来看,这座城市也依旧不算小,令人印象深刻,但它的断壁残垣和建筑却令其哪怕被太阳照射着也依旧显得有些冷清,就好像是死者的居所。

    “这是战争造成的结果,”虽然哈拉蒙德明智地选择绕过这片废墟(而非从中穿过),但是在看到断裂的石柱、坍颓的屋顶、带着利器斫痕的木柱,以及被蔓藤和青苔遮掩着的、遭到过大火焚烧的痕迹时,他还是看出了这座城镇被废弃的原因。想必,在周围某些地方或者就这片废墟之中,可能还存在着一些已经看不出来的坟头。

    “在约姆斯人和软槭人尚未联袂造访之前,定居在塔普特岛上的居民,其实也未必有资格享受安稳和平的生活。”化名休·胡德的奎斯一脚拄着地面,一脚轻放在越野自行车的脚踏板上,内心稍微有些感慨。“人和人相处,总会诞生出嫉妒或者其它什么负面情绪,这几乎无可避免。而这些负面兴趣则可能挑起争斗,继而引发战争。事后,无论各方说得如何冠冕堂皇,战争其实都和‘荣誉’这个词汇没有什么直接关系。”

    他们很快就离开了废墟,正午时分,他们来到了一座撒克逊人的集镇。他们经过了田野和农场,又经过了立在集镇边缘的几所房子。盖尔蒙德在前方看到了集镇中心的一个十字路口,那里的几栋建筑紧密地排列在一起,其中有着看起来像冷面包屋和麦芽酒馆的地方,还有许多空空的市场摊位。他看到周围几乎没有撒克逊人,好像人们都躲藏起来了,但是紧接着有一个男人走到他们跟前,举起手拦住了他们。

    那人身长应该不到六尺,可是肩膀宽阔,胳膊粗壮。一件及腰的狗皮背心,紧贴他的胸膛,里面那面或许还嵌了金属片——这应该是一件皮制的“布面甲”。他的腰带上别着一根战棍和一把钢刃的长匕首,下身鹿皮紧身裤,脚蹬一双皮靴。令人有些印象深刻的是,他的头发剃出了错综复杂的迷宫图案,从一侧太阳穴绕到另外一侧;半截袖亚麻衬衫下方裸露的胳膊上还覆盖着刺青,那是些奇异的漩涡和钩子状的图案,只有奎斯认出那是艺术加工过的一种变体侏儒文字。他脸形瘦削,棱角分明,因为留着一脸络腮胡子,所以很难判断年龄。但在紧蹙的眉头下,那双满怀敌意的褐色眼眸显得饱经沧桑,若是几个冒险者没看错的话,这个人应该经历过许多场战斗。

    “喀都灵好不容易变得安定了。”这个战士拦在了哈拉蒙德一行人前面,眼神越过牵着“萝卜”站立的哈拉蒙德,望着他和他的同伴们。“什么风把你们吹来了?这里没有你们想要的东西:无论是来索要钱币,还是要征兵,喀都灵这个平静之地都不会欢迎你们的到来。”

    从格里苏斯交给他的那份卷轴上,哈拉蒙德知道了一些相关信息。他知道这座名为“喀都灵”的集镇,这里是一个在塔普特岛某次内战之后出现的聚居地,这里的居民大部分都是战败城镇的幸存者,现在以种植豆子和小麦维持生计。只不过,这片土地(不知为何)没有被任命新的郡长,所以只能由当地居民自行治理。而此时拦在他们面前的这个战士,估计就是那份卷轴之中所描述的那位被当地居民选出来的“法律讲述官”。

    “我们正在向北旅行。”哈拉蒙德注意到附近还有三个人站着,他们都带着武器,其中一个人手里还拎着长弓,“我们不打算在这儿停留,也不打算破坏这里的和平,我们只是路过。”

    “那你们是从哪儿来的?富勒福德,还是俄宁根大道那边?”法律讲述官耸了耸肩,“虽然我的职责不是要了解谁来了、谁走了,以及他们的来路和去向。但是鉴于旅行者经常会带来麻烦和纠纷,所以多问点事情是我的习惯。”

    说到最后这句话时,他的眼睛眯了起来。眼神最敏锐的奎斯注意到,他的脖子上有一道已经几乎看不到了的老旧瘀伤,嘴唇边的一块伤口也似乎不是自然干裂的,他几天前应该参与了一场战斗。

第1090章 冒险(3)(求推荐票!求月票!)

    法律讲述官忽然从腰间抽出战棍和匕首,动作之快,哈拉蒙德几乎没有看清。那人双手持兵器,熟练地耍了两下,格林家族的这位公子只感觉气血翻涌,好容易才按捺住拔剑的冲动。那人始终盯着他的眼睛,若有所思,似在算计。须臾,那人满意地咕哝一声,把两样兵器重新别回腰带挂钩,后退一步,举起双手,脸上的敌意有所缓和。

    喀都灵的瞭望哨之前传来一则消息,有四个打扮怪异的男子来到了集镇附近。法律讲述官这才匆匆带着人手赶了过来,不过他能够带来的人不多,只有三个。绝大部分人手都被其派去帮助村民,他们现在已经从集镇的地道疏散至附近的桦树林里。来此之前,法律讲述官其实也做好了心理准备。他很担心前来此地的这些人是一位塔普特郡长手下的供奉武士,毕竟,哈拉蒙德一行人的打扮虽然古怪,但是身上散发出的气质是骗不了人的。

    “你们最好快点——”

    他的话语被两长一短的号角声打断了,声音是从藏着村民的桦树林那边传来的,法律讲述官听见之后瞬间脸色大变。他用和之前一样快的速度,重新拔出武器。根本没有多余的言语,这个人抡起战棍就砸向了距离他最近的哈拉蒙德。只是,这不过是一记佯攻,若是对手举盾挡格又或者是闪身躲避,那么他另外一只手上握着的匕首就会像阴险的毒蛇一样,借机“咬”到对手的喉咙。

    除此之外,隐约包围着哈拉蒙德一行人的另外三个人也全都反应过来:有一个人立马举弓平射向背着一把火枪的铳士;其余两个人则都把背后的盾牌摘下来,掏出腰间插着的钢斧,一边嚎呼着意义不明的口号,一边以夹击的姿态扑向了刚刚从奎斯那辆宽胎脚踏车后椅架上跳下来的矮人。

    先杀远程火力手,两个人找上了明显是重装战士的戈林多,这几个人临阵作出的判断非常有条理,显然也都受到过相应的训练。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一开始的时候才放弃了攻击那个骑在一匹驽马背上的老威瑟。后者只是穿着一身亚麻布的衣服,身上没有携带任何武器装备,反而马背上还扛着几件行囊,他看起来就像是跟随主人出门、照顾主人饮食起居的老年仆役。

    “来得好!”

    戈林多“唰”的一下子从背后摘下战斧,单手挥舞着它斫向一面盾牌,与此同时这个矮人埋头就想要用自己头上戴着的那顶尖刺钢盔直接尝试击破另一面盾牌。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两面盾牌和那两个人的手臂,下一秒就会分别被矮人的战斧和尖刺头盔应声撕裂。只不过,奎斯及时出手了。

    化名“休·胡德”的年轻铳士从脚踏车上原地蹦起,向前一个空翻,不仅躲开了射向他的那根弓箭,还跃过了矮人戈林多要面对的那两个持盾战士的头顶。他的两条腿腿同时快速弹出,踹在两个人的肩膀上,将其踹飞出去。这最多就是肩膀上多出一个肿块,起码好过他们各自损失一条手臂。

    而且,在空翻的时候,奎斯还借势从背后摘下了长枪。落地之后,他一个箭步就赶到那名弓手面前,用枪杆砸开了弓臂,枪口直接怼到这个五大三粗壮汉的脑门上面。“停手,”奎斯用不容置疑的语气同法律讲述官说道。那人因此而有些分神,手上的动作也慢了半拍。他的战棍砸到了哈拉蒙德匆匆举起的盾牌上,可是另一只手上的匕首却没能递到敌人的咽喉里面。

    见那个法律讲述官投鼠忌器,哈拉蒙德直接把盾牌扔到了地上,以示自己的确无意杀死他们,继而开口说道:“我们和那边桦树林的人没关系。”说完,他就用鞋底踩了一下地上那面盾牌的边缘,然后接住了弹起来的盾牌,扭头走向自己的战马“萝卜”,用力一撑马鞍骑到了马背上面。再没有其它过多言语,哈拉蒙德只是一拉缰绳,操控着战马跑向了那片桦树林。

    “那个人类崽子想要干什么去?”矮人戈林多把手指伸进头盔,挠了挠自己的头发,有些不解地询问向奎斯。

    “凑热闹、长见识、滥好心……”奎斯无所谓地说道,他把火枪收了回来扛到肩膀上,“……不过,估摸着多半有场仗可打了。而且,肯定比在这里和几个老兵油子打烂架要更体面一些。”

    无论是骑在驽马背上追着哈拉蒙德离去,但却把一只耳朵留在身后的那个老威瑟,还是几个刚刚从蒙圈状态之中缓过神来的喀都灵集镇的治安官吏,全都没能听懂他说的话语。这是因为,奎斯和戈林多说话时使用的是矮人语。而后者在听到“打体面的仗”这个说法之后,马上就将刚刚被奎斯“抢人头”的不愉快抛到了脑后。

    “那还等什么?”戈林多眨了眨睁大了的眼睛,说了一句,然后扭头迈开腿就追向了骑马的哈拉蒙德和那个老威瑟。因为心情迫切,矮人甚至已经忘了叫奎斯骑上宽胎脚踏车载他一程。

    奎斯无奈地摇了摇头,走到脚踏车旁边,从横梁上的挎包里拿出一条铁锁链,将这辆车和集镇旁边的大树锁在了一起。然后,他也扛着枪,看似慢悠悠可实际上却以丝毫不慢于自己那几个同伴的速度,同样也是跑向了那片桦树林。

    本来已经做好最坏打算的几个治安官吏,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他们的目光都投向了那位法律讲述官。“大人,十几个兄弟和集镇里两百多口子村民,可都躲在那片桦树林里了。”拿着长弓的那个守卫,率先忧心忡忡地对法律讲述官说道。他本就是集镇上的猎户,两个亲弟弟,和自己一家老小现在就都躲在树林里面。

    “那还等什么?能从那群‘狼崽子’嘴里救出多少人是多少,咱么也去。”听了他的话,那个法律讲述官直接摆了摆手,非常干脆地说道:“不过要记住,咱们人少,一定不能和人家硬拼。”

第1091章 冒险(4)(求推荐票)

    桦木林里,来了一支骑兵队,每个人都穿着甲胄、持握着盾牌和武器。他们的装甲极为为轻便,并不穿戴常见的铁胸甲和宽边头盔,只有锁子甲和内衬铁片的皮帽。

    这些人驱使着战马,不停践踏着林间的灌木丛,时不时还拿着狭长的马刀狠狠劈砍一二。之前躲藏到桦树林里的那些喀都灵村民,一个接一个地被骑手们揪了出来。

    运气不好又或者躲闪不及的村民,身上还受了些伤害。有些人想要反抗骑手的暴行,可换来的却是带着猎猎破空声的马刀劈砍,身上的粗布衣服可没法保护他们。

    只是,在有限几个反抗者之中,的确是有几个手里有武器的人给骑手们造成了麻烦。他们不仅是喀都灵的治安官吏、是那个法律讲述官的兄弟;同时,他们要么身兼屠夫,要么还干着铁匠活计——都得是孔武有力的人才能干的职业。

    有些可惜的是,他们的武器不怎么凑手,那些短刀和手斧很难对穿着锁子甲、持握着盾牌的骑手造成太严重的伤害。而反过来,那些骑手的狭长马刀却相当致命。

    每当一个反抗者倒地,骑手们都会高呼一声——“沙拉玛什”——这个词是塔普特语里“必胜”的意思。他们不仅是要鼓舞自己的士气,还要威吓那些村民。

    当哈拉蒙德策马冲进桦树林里,听见的第一个声音就是着这个词汇,这位格林家族的大少爷“唰”的一声拔出了自己的钢剑。

    “我必须提醒您,现在您要面对的既不是苔原巨魔,也不是格里苏斯市长提到过的‘改造人’,他们只是一群塔普特某个郡长手下的雇佣骑兵。”在哈拉蒙德准备策马而去之前,一直骑着那匹驽马和他保持一个身位距离的老威瑟,突然开口说了这么一句话,引得哈拉蒙德思索了几秒钟。

    “你说的没错,”哈拉蒙德点了点头,重新把钢剑插回腰间的剑鞘。本来,他之所以会带着一行人来到喀都灵集镇,就是因为不想要在那片树林里继续盲目转悠着去寻找“改造人”的踪迹:与其大海捞针似地去找那么一个人,不如让对方来找他们。现在,虽然还不知道那群骑兵到底属于那位郡长,但是他们散播消息的能力,肯定要比老实巴交和土地打交道的村民要强得多。

    于是,在老威瑟诧异的眼光之中,哈拉蒙德至极从马背后面的挎包里拿出一把转轮手枪。因为这是哈拉蒙德之前在上学时的金工实习作品,不属于格林家族提供的武器装备,所以哈拉蒙德才带着他来到了塔普特岛作为防身之用。当然,在进行成年试炼的时候,他不能使用这件武器。

    由于这把枪是自己亲手做出来的,哈拉蒙德对它非常熟悉,拿着胡椒瓶灌上火药、填入气密片和弹头,再用枪管上折叠的杠杆将其压实这套流程做得那叫一个迅速。最多不过十几秒工夫,八连发的转轮火枪就被他完成了装填。轻轻在手里转了一圈,确认子弹都压严实了,哈拉蒙德才拨开了枪上的击锤。他的两条腿稍稍用力一夹,战马“萝卜”就接受到了指令,紧接着就跟一阵风似地撒开蹄子跑进了桦树林。

    这么大一个目标,那群在林地里驱赶村民的骑手们不可能看不到。于是,立刻有三个骑手拨转马头以“品”字阵型迎向了这个不速之客。他们看见哈拉蒙德手里拿着盾牌,可是腰上明明有一把钢剑却没有拔出来,所以一开始真的没有以为对方是来教他们做人的,只以为他是个过路的旅客。

    “来者止步!”

    阵型最前面的一个骑手一拉缰绳,战马的前蹄微微扬起又跺在松软的地面上,并且发出“希律律”的鸣叫声。这个骑手用马刀指着哈拉蒙德,说道:“奔狼在这里作战,无关的闲杂人等速速离去,要不然连你们也一起收拾了。”说着话,他还虚劈了两下,刀锋斩过空气发出“簌簌”响声。

    在格里苏斯给他的那份情报卷轴上,哈拉蒙德看到过有关“奔狼”的介绍,那是一个名为麦西乌斯郡长麾下雇佣士兵的番号,而那个麦西乌斯则是塔普特岛南部王者、维克塞斯国王的封臣。只是那位麦西乌斯并不是后者的铁杆拥护者,对于维克塞斯国王号召全体塔普特人同心协力抵抗约姆斯人联军(他们可能尚不知道软槭人也发动远征)的命令,执行得好像并不怎么上心。

    “那些人只是一些村民,你们没有必要对他们动刀兵。”哈拉蒙德陈述了一个事实。在前来塔普特的路上,他学会了塔普特语,不过说得总归是不那么流利而且口音也说不上醇正。因此,刚刚同他喊话的骑手马上意识到,树林里出现的这一老一少两个旅行者多半不是塔普特人。

    “攻击!”那个骑手当机立断,向同伴低声说道:“这俩人都是外乡人,务必小心。”

    话音未落,他便径直策马前冲,另外两名骑手也分别从两翼夹向了这个外乡人。看样子,他们是下了决心要将哈拉蒙德一个照面斩落马下。哈拉蒙德不由得蹙了蹙眉头,马匹再快能有子弹快?他抬起手里的转轮手枪,连续扣动三次扳机。

    “砰、砰、砰……”

    三声枪响过后,火药产生的烟雾就笼罩了哈拉蒙德的身形。“萝卜”被枪声吓了一跳,硝烟的味道也刺激得战马连续打了几个喷嚏。好在它是一匹战马,天生胆子就比较大,而且这些天也和哈拉蒙德混熟了。从硝烟之中蹿出,哈拉蒙德稍稍安抚了它一下,这匹战马就再次冷静下来。

    至于说那三个骑手,他们就比较惨了:距离实在太近,纵然哈拉蒙德的射击训练次数并不算太多,可是也绝无射偏的可能性。这三个骑手都是胸腹中枪,身上的锁子甲根本没法防住弹头,他们还都被子弹的拒止作用给推下了马背,甚至有一个人还被受惊的战马踩了几脚,显然活不成了。

    这边闹出的动静,很显然也惊动了其他“奔狼”们,那些骑手见到战友被一个人用奇怪的武器射落马下生死不知,纷纷调转马头,也不管那些被其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乡巴佬了,全都向哈拉蒙德冲了过来。他们先是策马小跑,然后大步慢跑,纹丝不乱,步伐惊人得保持着一致。

    毫无疑问,这些骑手应该都受到过严格的训练,否则决计无法操控马匹在树林里也能做出如此正规的冲锋动作。哈拉蒙德低下身子拉着缰绳,一边让“萝卜”兜个圈子以避免被奔狼骑手们围在当中,一边扭头冲老威瑟喊了句“你自己小心”。他驾驭着战马,冲向骑手最为稀疏的右翼,然后将转轮火枪里剩下的五发子弹全都倾泻一空。四名骑手应声落地,一个胯下战马被射中的骑手在坐骑倒地之前及时“骨碌碌”滚到一边,避免了被压在马下的厄运。而这个骑手也被激发了凶性,落马之后就直接化作步兵,把盾牌举在胸前继续冲向哈拉蒙德。

    他是一个身材健壮肤色黝黑的壮汉,皮帽头盔的护颚下面露出修饰整齐的胡子,他跑到哈拉蒙德没有持握盾牌的身侧。此时,哈拉蒙德刚刚射空了弹匣还没来得及装填,只能随手把武器丢到地上,赶紧从腰间拔出钢剑用力荡开了劈向自己小腿的马刀。紧接着,他又借势头使劲一抹,割断了那人握着马刀的几根手指。聪明的“萝卜”也帮了主人一把,它扬起蹄子就踢中了那个人的盾牌,将其连人带盾牌踹飞出去好几步远,那人倒在地上口中吐着血沫,生死不知。

    即便解决了眼前的麻烦,可是随之而来的敌人则是加倍麻烦——哈拉蒙德只有一个人,而这片桦树林里的奔狼骑手足足有三十多人——在打斗的过程中,他的胳膊上挨了一刀。伤口并不算很深,他的挎包里还有自己配置的一种神奇溶液(就是他在行狩大屋地下室里用过的那种),可以很快把伤口修复如初。只不过,现在正正处于激战过程中,他没办法分心去为自己涂抹那种溶液。

    正当情况变得岌岌可危的时候,转折点突然出现,一个穿着厚实板甲的矮人总算及时出现在树林里。“总算让俺赶上了!”戈林多兴奋地用矮人语狂呼了一句。然后,这个宛如铁皮罐头似的矮人就冲向了被奔狼骑手们围攻的哈拉蒙德,他双手持握着勾斧左右劈砍,将一个个骑手连人带马一齐劈成了两段。有些骑手的马刀砍中了矮人,只是他们手上的武器甫一接触戈林多身上的那件板甲,就会像磕碰上坚硬的花岗岩似地被弹开,甚至连给那件甲胄弄出个划痕都做不到。

    矮人酣战不休,时不时地,他还会稍微矮身低头从敌人的马腹之下钻过。而每当他这么做一次,总会有一匹战马哀嚎着仆倒到地面上。因为那可怜畜生的肚皮,已经被矮人头盔上竖起的、带着锯齿的尖刺划开,鲜血和肚肠会同时从马匹的腹腔内统统滑落出来。

第1092章 冒险(5)(求推荐票!求月票!)

    有了一个重装矮人战士加入,哈拉蒙德得到了片刻喘息的机会。他从被围困的境地挣脱出来,暂且停手,一边恢复体力,一边估算着整个战局。令他感到有些意外的是,旁边骑在马背上的老威瑟居然也从靴筒里拔出一把匕首,捅穿了一个想要拿他开刀的塔普特奔狼骑手。

    不过他看到战场中又添进了一些人,那是一些甲胄外披着蓝色加绒罩袍的骑手。他又望向正在和矮人戈林多缠斗的奔狼,发现其后方的队列已然稳固,在出现减员的同时他们的阵线也逐渐被拉直了。看来,这些人已经熟悉了林间战斗。

    突然,老威瑟大喊起来,把哈拉蒙德的注意力拉回到身边的战场上。有个塔普特人手持军刀,策马冲来,接着突然身子一歪,斜挂在鞍上,原来是喀都灵集镇的那个弓手跑进桦树林一箭射穿了他的胸膛。不过,那人的战马仍在前进,瞪着惊恐的眼睛,冲向“萝卜”的侧腹。

    这一撞,双方都倒在了地上。“萝卜”飞快地站起来,愤怒地打着响鼻,对撞倒它的马又踢又咬,那匹惊马转身逃跑,它旋即追了上去。一个骑着灰色公马的奔狼骑手再次持刀刺来,快若闪电,哈拉蒙德堪堪躲开,只有招架之力而无还手之功,直到老威瑟策马冲过来抽冷子刺死了那家伙。“等着,少爷!”战场喧闹,他只有高声叫喊,同时拉紧缰绳,准备下马。“骑我的马!”

    “你别下马!”哈拉蒙德喊道。

    跟着喀都灵弓手进入到桦树林里的,还有包括那位法律讲述官在内的其他三名战士。虽然他们不像那个弓手一样受过专门的弓术训练,但是却人手一把十字弩。即便射速不够,可是十字弩更加方便瞄准,哪怕是孩童都能用它来战斗。除了不断向奔狼骑手射击,以阻碍他们向哈拉蒙德几个人合拢的速度之外,他们还在招呼着刚刚回过神来的喀都灵村民,让这些人赶紧跑出林间的交战区域。逃跑是他们唯一的生路。

    哈拉蒙德一直都没有看到休·胡德,不知道那个年轻的铳士跑到那里。不过,他并不相信那个家伙会畏战逃脱,毕竟他是戈林多的朋友,而勇敢的矮人是不可能与胆小鬼肝胆相照的。事实上也的确如此,此时此刻,“大头”一个人摸索到了桦树林最危险的地方。只不过,对与他来说,整个拉姆齐位面其实也没有什么危险可言罢了。

    八个人对阵一百多人——除了已经出现的三十多名奔狼骑手之外,还有另外二十余骑(他们身上全都披着蓝色的加绒罩袍)和五十多名步兵在守候在桦树林外面,正准备加入战斗——的确是有些力有未逮。只是,如果能找到正确的血管,即使是蝰蛇也能杀死公牛。

    此时的奎斯就像是一条蝰蛇,隐藏在一片灌木丛中。那些集结完毕,正准备开进桦树林的士兵在他大约二十码开外的地方。突然,他们的队列忽然一阵波动,骑手们纷纷策马转身,只见一名骑手挥舞着页锤冲了出来,同时大声发令。他胯下是一匹威武雄壮的白色战马,这名骑手外罩镀有珠白珐琅的胸甲,其上用金线勾勒的圆形图案,与高高竖立在队列当中的狼形纹章一模一样。

    他没戴头盔,留着胡子,古铜色的脸庞满是怒容。奇怪的是,围在他身边的骑手都想要制止他,甚至有人伸手拉他的缰绳,但听到白甲男子厉声呵斥,那人便顺从地缩回了手。他策马慢跑,然后站住,用页锤指了指桦树林,接着一抖缰绳,直接策马带队向里面猛冲。

    “用骑兵冲击树林里的敌人,哪怕有步兵作为掩护……不知道是过于骄傲,还是真的愚蠢。”对于那名男子的举动,奎斯直接给出了个差评。而且,他身上的盔甲实在是太过醒目,这样的指挥官在战场上就是个活靶子。没什么好说的,奎斯直接用准星和照门锁定了那个白甲男子,扣动了扳机。

    虽然外形像是常见的燧发火枪,但是奎斯拿着的这把长枪其实是一杆电磁射钉步枪。因此,除了钢钉破空发出的声响之外,它在发射的时候既没有火药的爆炸声,又没有产生任何烟雾。那个男人身上的珠白色珐琅胸甲根本无法提供有效的防护,直接被钢钉钻出了两个对穿的窟窿。

    伤口汩汩往外冒血,那个男人困惑地捂着肚子上的那个破洞却忽略了背部另一个伤口,显得有些不知所措。他不知道伤害自己的东西来自何处,那些跟在他旁边的骑手也是如此。只不过,他们纷纷策马上前将那个白甲(现在应该是红甲了)男子护在当中,用盾牌和自己的身体为其提供庇护。步兵们失去了指挥,变得有些散乱,过了十几次呼吸的工夫才被几名骑手用马鞭重新教会了保持秩序。他们除了撤退别无选择。

    号角声再次响了起来,不过只有一声悠长的长鸣,代表着收拢军队向后撤退。在桦树林里正在围杀哈拉蒙德等人的奔狼骑手们百思不得其解,不过还是遵从了指令,拉拢缰绳迅速撤离了战场。三十多个骑手,被被狂暴的矮人和哈拉蒙德斩杀了将近一半,他们都快要气炸了。然而,在了解到后方本阵发生了什么之后,这些骄傲的奔狼便不多作言语,只留下两三个骑手负责监督步卒后撤,其他人全部都护着那位受伤的大人物,快速奔向最近的郡辖治所,在那里他们能够获得医师的帮助。

    早已有骑手帮助那个大人解下了珐琅板甲,同时用急救用的亚麻布勒紧了他身上的对穿伤口。为了防止马背颠簸加深他的伤势,一些身穿蓝色加绒罩袍的骑手脱下罩袍将其相互系在一起,组成一张网兜来承载伤员,两个骑手把网兜拴在马鞍上带着那个大人物。其余的骑兵都分散在四周,为他们开路的同时担任着守护任务。

    ……

    “他们撤得很有章法,”戈林多砍开一块桦树皮,喝了些里面的汁液来缓解口渴顺便漱了漱口。刚刚酣战的过程中,马血和人血淋得他浑身都是。过一会儿等事情消停了,他估计就得脱下那身矮人板甲,好好用清水和刷子将清洗干净再做一些其它处理,否则这套甲胄说不定就得发臭生锈了。

    奎斯嚼着根甘草,走到了哈拉蒙德这一行人旁边,拍了拍扛在自己肩膀上的长枪,说道:“我打伤了一个大人物。”他不是在炫耀功劳,而是很清楚地描绘了那个白甲男子的容貌和穿着特点。刚刚找回“萝卜”,并且把战马安抚下来的哈拉蒙德听闻之后,立刻就猜到了那个人的跟脚。

    “麦西乌斯,绰号‘白皙骑士’,他有一件精工的珍珠白色珐琅掐丝胸甲,总是穿在身上。”哈拉蒙德喝了一小口从马背挎兜里拿出的饮料,然后继续说道:“如果你还看见他拿着一个六页晨星锤的话,那么那个人就是麦西乌斯无疑了。因为那件武器是塔普特维克塞斯王赐予麾下重要封臣的信物,在他的疆国内只有六个人有权力拿起那种制式的武器,那是一种身份上的象征。”

    化名休·胡德的年轻铳士耸了耸肩膀。“看来我真的打伤了一个大人物,不过他没有立刻死掉,若是他活了下来,多半会采取更多的报复。”说着话,他就看向了那些正忙着救助伤者和收敛尸体的喀都灵村民。“不用猜也知道,那个家伙首先要报复的,就是这些种豆子的农民。”

    哈拉蒙德皱了皱眉,他陷入了思索之中,道德方面的一些问题正在困扰着他。若是从软槭人的远征军团的利益这个角度考虑,在距离登陆营地几十里格之外这么近的地方,如果能够获得当地人的支持,肯定有好处的。可是那样一来,他们也就相当于把喀都灵的这些农民绑上了另外一辆战车,同时还会在塔普特人这个群体之中建立仇恨。而若是还任由事态自行发展,那么喀都灵的这些农民接下来可能不仅仅要面对那位麦西乌斯郡长的报复,而当软槭远征军团来到此地的时候,他们的下场也很有可能落得和前者相同。

    奎斯仿佛看出他的为难,于是干脆提醒他道:“或许你是想为那些人拿个主意,可是他们的命运好像并不是由你来负责的。”紧接着,他又指了指正带人砍伐木柴准备堆起篝火来处理尸体的那个喀都灵法务讲述官。他身上虽然也受了些伤,但是不算是严重,并且不会耽误他干活。“每个人的命运属于每个人自己,有时也会有个代言者。”

    哈拉蒙德打量着这位结识了几个星期的冒险同伴。他头一次在聊天打趣之外,发现“大头”说出的话居然如此富有思想,就好像从其枪口射出的子弹一样例不虚发,直指每个人的本心。“你说的很对,我得真正为此负责的人聊一下。”

第1093章 冒险(6)(求推荐票!求月票!)

    当哈拉蒙德和那个法律讲述官坐下来聊天的时候,喀都灵集镇外的一片空场上已经堆起了大片木柴,无论是死去的村民、治安官吏,还是造成前者死亡的奔狼骑手,现在要被焚烧成灰烬以免滋生瘟疫。就在毕毕剥剥的柴火燃烧声、痛失亲人朋友的哭泣声中,哈拉蒙德第一次知道了这个男人的名字。他叫图卢兹。这既是他的姓氏,也是他的名字。换而言之,这个法律讲述官是一位贵族后代,只不过他现在并无效忠的对象。

    在他们开始聊天之前,图卢兹正在用石舂“笃笃笃”地捣碎线绒菊、黄白花、以及其他一些草药,然后再用一小瓶蒸馏过的高度烈酒清洗了伤口,再把草药泥用干净的亚麻布缠绕在伤口上面。他给其他要去照顾伤者的人做了个示范。等到那些人离去,图卢兹才开始和哈拉蒙德进行正式的交谈。

    图卢兹开门见山,“你们是异乡人?”

    “没错。我们来自拉姆齐大陆那边。”

    “不像是商人,倒像是精锐的雇佣兵。可是人数又有点太少了点儿,连个雇佣兵的小队都凑不齐。”图卢兹一边说着,一边疑惑不已,他确实猜不到哈拉蒙德这一行人的跟脚。

    哈拉蒙德沉吟了片刻,斟酌了下措辞,而后说道:“我们是冒险者。只不过,我现在正在为其他人效力——这是为了抵偿乘船跨海欠下的债务——当然,我的冒险伙伴倒是并不需要为其所累,因为这次来到塔普特岛是我一力促成的,和他们无关。”

    图卢兹马上抓住了哈拉蒙德话语中的重点。“你是在为其他人效力?听你的谈吐,应该是拉姆齐大陆那边的贵族子弟,能够让你为其效力的人肯定是大贵族。”这时,图卢兹顿了顿,再次看向哈拉蒙德的眼神就蕴含着一丝忧虑,“众多拉姆齐大陆的贵族齐聚于此,这件事对塔普特绝非幸事。”

    “那些人有一支远征军,人数超过你的想象,”哈拉蒙德正视着图卢兹的眼睛。同时,他也用肯定的话语证实了对方的猜测,只是始终没有透露软槭人的身份,“而且,他们已经和占领了北面小半个塔普特的约姆斯联军缔结了盟约。不出一个月,两军就要会师于维赛克斯王的都城近畿。”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对于那些肆虐塔普特北方地界的约姆斯人,图卢兹没有任何好感。事实上,绝大部分塔普特人都是如此,只有被征用的铁匠以及少量获准随军做买卖的商人例外。不过,他还是很快理解到了哈拉蒙德话语中的深层含义,“……你说的那支人数庞大的远征军,是不是就在附近,随时都有可能拿下喀都灵?”

    哈拉蒙德点了点头。但是,他始终没有透露软槭人大军距离喀都灵只有几十里格路程,如果采用急行军的话,最多一天半的时间,步卒就能来到这座集镇。虽然软槭人的战略方案可以他可以和盘托出(无外乎就是来获取财富、占领土地的,塔普特岛上但凡能够思考的人,在得知这一消息之后都能够轻易推理出结论),但是他们的相关战术部署哈拉蒙德却只字未提。

    ……

    麦西乌斯被奔狼骑手护送到了一个名为莱什富德的镇子,奔狼把镇子搅和得鸡飞狗跳,总算是找到了郡署任命的首席医师。只是,那人对于麦西乌斯郡长的伤势也没有太好的处理办法,只能用烙铁先将皮肉弥合,涂抹了一些消炎的油膏,然后又给这位大人猛灌了一些加了斯库玛的烈酒止痛。

    做好这些之后,那些奔狼也不顾疲惫,强行征用了莱什福德镇上各个马厩里的一些良驹,带着麦西乌斯再次起程。丝毫不爱惜脚力,每个奔狼轮换骑乘坐骑。终于,他们在第二天的傍晚的时候,来到了郡城瓦林斯堡。这时,麦西乌斯郡长已经发烧得神志不清,整整一天只喝了少量清水。

    好在,郡城毕竟是郡城,瓦林斯堡不仅有比领地内其他城镇加起来还多的医师、炼金药剂师,而且还有几名被郡长重金雇佣的魔法师。医师们先对麦西乌斯进行了会诊,然后就紧急进行了一场手术,重新处理了他体内的淤血和发炎化脓的伤口。在手术的过程中,炼金药剂师一直使用珍贵的“万用补血剂”为麦西乌斯吊命。接下来,那个几个魔法师轮流施展“治疗轻伤”,将那道被清理干净的贯穿伤从内到外重新长出了血肉。

    在麦西乌斯躺在自己大床上的第二天中午,这位塔普特岛南部地区有数的大领主、大贵族、维克塞斯国王的重要封臣、南塔普特六位重要实权郡长之一,总算是睁开了眼睛。遵照医师的叮嘱,他最近一段时间都不可以饮酒,因此只是在**制蜂蜜面包的时候蘸了些葡萄酒。

    不过,除了这点小小的瑕疵之外,厨房提供的山羊奶酪、奶油蘑菇浓汤、燕麦布丁之类的食物,还是挺符合他心意的。静养了两天之后,他的餐桌上就出现了绿奶酪、刺山柑、蜂蜜烤野猪肉、黑布丁、腌制鲱鱼等比较重口味的食物,这说明麦西乌斯的身体健康已经恢复到了之前的状态。

    “神奇的魔法,精湛的医术……”麦西乌斯私下里不由得感慨。当然,作为一名合格的统治者,他也不会忘了另外一些人。“……以及忠诚的勇士,这三者相加,才能确保一位王者的安全。”

    他在恢复健康的当天便叫来了书记官,麦西乌斯需要写两封信:一封要被送到维克塞斯国王的御案上面,告诉那位塔普特的王者,他的忠实封臣遭到了何种不公正的对待;另外一封信,则是要送给和他有着领地纠纷的诺森布里亚郡长埃勒温,他要向其讨要个说法,为何自己在争议之地打猎的时候会遭到使用莫名武器之人的袭杀?

第1094章 冒险(7)(求推荐票!求月票!)

    “尊敬的南塔普特六大封地之共主、滕斯贝格与维克福德(暨‘双城’)的实质所有者、英明且受人尊敬的维克塞斯国王陛下,祝您的统治长久、身体康泰。您忠实的封臣和仆人麦西乌斯,自瓦林斯堡的床榻,为您送上真挚的祝福……在喀都灵集镇附近的桦树林狩猎,严重损害了我的健康,同时受到伤害的还有本人的荣誉。我本人及我的家族成员,希望获得公正的裁判。我希望您能够授权本人,暂时接管喀都灵集镇的法律判决和缉捕强盗的工作,还此地太平……”

    书记官用塔普特地区的正统语言,流利地念诵完整张由对芦摹写的信件,坐在桌子后面的人却没有抬头。那人伏案面对一卷羊皮纸,鹅毛笔飞速游走,留下细长的笔迹。

    这个男人上了年纪,约莫六十来岁,依然肩宽体壮,垂在眼前的长发不复当年的火红,如今已然灰白,但仍可见少许红铜色。他身穿一件朴素的亚麻白上衣,袖口沾有墨迹,浑身上下唯有一件饰物,便是戴在右手无名指上的金质图章戒指,图案是一匹人立而起的健壮骏马。

    念完信件,书记官躬了躬身子,把摹写信件放到面前那位老人的书桌上,然后便自行退出了这间小小的书房,他离开的时候还不忘拨动门锁,好让大门碰撞到门框的时候自行从内部锁上。

    伏案工作中的老人没有抬头,他手中的鹅毛笔一刻不停地在一张张羊皮纸上跳跃,只是时不时会用拈起沙罐里的一些细腻白沙,把墨迹吸收干净。房内唯一的声音,就是他书写时的沙沙声。墙边的书籍堆积如山,几乎挨到了房顶。书堆之间还有卷轴盒子,有的因年代久远而破旧不堪。仅有的装饰物就是挂在壁炉上方的一幅巨大的塔普特南部疆国的全局地图,某些地方有简短标注,笔迹仍是那般细长。奇怪的是,有的标注是用红墨水书写,有的则是黑色。地图底部边缘有一串名字,全用黑墨水写成,却用红墨水划掉。这个单子很长。“麦西乌斯”这个名字赫然在列,只是它并未完全写完,也未被人用蘸了红墨水的笔尖一笔划掉。

    “呼~”

    写完最后一份必须要今天送出的信件,那个老人总算抬起身子,呼出一口浊气,扭了扭有些僵硬的脖子,然后又伸了个懒腰。他喝了放在桌子上的一杯牛奶,吃了几块带着腌制水果碎块和坚果屑的饼干,算是对付完今天的晚饭。虽然那些精制的饼干若是在糕点店售卖,绝对只有那些有钱人才能买得起,但是作为一名国王,维克塞斯的这顿晚饭绝对可以说简朴得令人有些心酸。

    只是,他自己却并在意。

    “浪费不仅是一种可耻的行为,更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犯罪。特别是,在塔普特这种资源受局限的地方。”维克塞斯国王内心告诫着自己,这是他父亲从小就教育过他的道理。他的两手手指交叉,胳膊拄在桌子上,眼睛盯着那份来自麾下有数大封臣麦西乌斯的摹写信件,陷入了思索与计算。他在衡量得失。“要不要让那个‘改造人调转方向,临时去关照一次这位官老爷的健康情况?”

    ……

    诺森布里亚士兵们的在路上走了十天,橘林和柠檬树日渐稀疏,取而代之的是茂密的林子,那些树木叫不出名字,越往北走就越发高大。气温也在升高,一路炙烤,天天大汗淋漓地跋涉,着实是煎熬。他们不喜欢这片树林,四处弥漫着腐臭难闻的气味,生出无数讨厌的虫子,嗡嗡喧闹,犹如夜晚的疯人院。唯一的光亮来自树冠上方的半轮明月,给林间万物抹上了一层淡蓝色。

    带领他们前进的是埃勒温郡长,骑着一匹受过训练的矮种马,走在队伍最前面。每队士兵都被发放了一小瓶预防蚊虫叮咬的药膏,由队长保管并负责分发。他们在扎营休息的时候也不能点火用烟熏走蚊虫,故而只能用这种从炼金药剂师那里买来的药膏来对抗蚊虫的。

    除了蚊虫之外,这片树林里面还隐藏着其它一些危险的生物。譬如说老虎、毒蛇,以及四处翻找食物的狂暴野猪。好在,诺森布里亚的这支军队有两百多人,那些动物一般都不会来招惹如此之多聚集在一起的“恐怖直立猿”。

    有一次,这支军队遭遇了一头正在觅食的的丛林树懒。这头野兽站直了少说有十五六尺高,浑身上下满是蓬松的长毛,靠着粗壮但又颀长的四足爬来爬去,爪子锐利骇人。它的脑袋像根长管子,嘴巴只有一条缝,扯下树苗时发出含糊不清的啸叫,枝条折断的噼啪声在丛林里回荡。好在,军队的斥候及时发现了它。士兵们全部屏息凝神了一会儿,那头丛林树懒便消失不见。

    接连跋涉过后,他们总算看到了一条与丛林交界的大河,岸边有一座吊脚楼组成的小镇。河面将近有一里格宽,不过和通常的河边城镇不同,目力所及之处见不到渡口——这个小镇干脆就横跨在这条河流上面,有镇里的建筑地基就是一些用木板和砖块铺成的吊脚高台,上头挤满了房屋,摇摇欲坠的建筑风格如出一辙。每座高台之间都有索桥相连,而且河里还有一些小舟在不断穿行。

    这个小镇的河道旁边修有两条分水渠,既可以算作是“护城河”,又可以在雨季的时候作为泄洪的通道。当初的建设者在设计这座小镇的时候,肯定是下了一番功夫,整个小镇修建得易守难攻。否则,它也不会被当作疆国的一座重要藩屏,用于勾连这条大河流经区域的一个个贸易小镇。

    诺森布里亚的埃勒温,此次前来这座小镇就是奉维克塞斯国王的命令,接管它的管辖权。根据从北边和东边沿海地区传来的情报,前来袭扰塔普特岛的约姆斯人又寻觅到了一个有力的盟友,他们即将一个从北面南下,一个从东面西进,两支军队不日就将会盟于此地附近。

    若是他们会盟成功,届时,附近星罗棋布的那些贸易小镇,就会成为敌方军队的一个个补给点。那些原本要借助这些贸易小镇在塔普特岛南北进行转运,可是却因为战争而暂时堆砌在仓库里的粮食、钢铁、煤炭、皮革、布匹,就会成为敌人南下掠夺疆国的一份助力。

    而这座跨河小镇的镇长,因为是商人贵族出身,所以惯于审时度势。维克塞斯国王信不过那个人的操守和勇气,于是便命令诺森布里亚的埃勒温亲自来接管这座重要河上隘口。他带着三百名亲卫士兵进入到镇里,立刻将国王的命令公布于众,随即也解除了那个镇长的军队调派权限,并且让其回到自己家中“写检查”。除了其家族所在的一座吊脚高台,那个镇长和他的亲友不允许踏足其他任何一座吊脚高台,否则就会遭到逮捕和审判。用了不到半天功夫,沿河的十几座小镇也都向埃勒温递交了服从状令,各个镇长都将镇上的卫兵统一送往诺森布里亚郡长军前接受调遣,以及战斗训练。

    这些士兵的数量并不算太多——至少和维克塞斯国王送来的情报中提到的、约姆斯人和软槭人的数万士兵相比,三千多人并不是一个具有威慑力的数字——而诺森布里亚的埃勒温也没有办法从自己的封地调派更多的人手,他的士兵也有需要保护的城市、集镇和村庄。

    但是好在,相比于直接从农民之中强行拉人,塞上一根木棍或者长矛就用来充数的士兵,这些贸易城镇的卫兵好歹都是些半职业军人。他们虽然没有正儿八经打过仗,但是都接受过一定程度的军事训练、缉捕过穷凶极恶的盗贼,平日里为了维持各自城镇的秩序也都是见过血的。埃勒温将其原有建制打散并按照不同的标准重新编队,让自己的亲卫负责带队和训练,希望能够在战争来临之前打造出一支堪用的“巡河军队”。

    除了练兵之外,埃勒温还接手了诉讼和阐述法律的任务,他必须要尽可能梳理出沿河各个商贸城镇之间的脉络。也正是因为如此,诺森布里亚的领主头一次明白了,为何维克塞斯国王在统一了疆国之后还要留出一些悬而未决的、没有划归于六大封地的自治城镇——他们之间的关系实在太过混乱了,只有时间才能冲淡其彼此之间的隔阂,继而令其变得易于统治和管理。只是,由于迫近的战争,留给埃勒温的时间不多了。

    他每天最多只能睡五个沙漏时,休息的时间甚至比率领军队在丛林之中前行时还要少,还好这些沿河贸易城镇之中不缺茶叶库存,埃勒温每天都要靠那些宝贵的草木饮料来提振精神。所以,在接到那封由老对手麦西乌斯从自家床榻上书写出来的(因为麦西乌斯既不识字,也不会书写,所以这封信肯定是由他的书记官代笔)、用对芦摹写再发到案头的信件时,埃勒温差点没有愤怒得推翻桌案。“那个不学无术的老白痴又在搞花头。”丝毫不顾及对方和他一样的大贵族身份,埃勒温直接就在众多下属面前破口大骂出声。

第1095章 冒险(8)(求推荐票!求月票!)

    这天是赶集的日子,城门口的卫兵忙着找小贩们收费,没怎么费心盘查他们。由于人味儿过浓,萝卜不悦地翕动鼻孔,甚至抬起了前蹄,哈拉蒙德只好下马安抚它。

    “不太喜欢这里是吧?”他说着话,递了一根胡萝卜喂到它嘴里,“没关系,咱们不用在这里待太久的,我向你保证。”

    他们在人群中推推搡搡了个把钟头才挤出去,又扎进了集市周围纵横交错的街巷。他们没头苍蝇似地乱窜了好久,最后终于找到一家带马厩的旅馆,挂在门口的牌子写的是“车夫歇脚地”。

    店内挤满了旅行者和牲口贩子,大多数人两手空空,看到哈拉蒙德带着武器,无不避而远之。待到一个招待过来打招呼,哈拉蒙德给了那个半大孩子整整二十个铜板(塔普特的一种方形货币),让他去给自己的“萝卜”和老威瑟的那匹驽马准备些“硬磕”的饲料,再给他们桌上也弄点吃食。

    很快,那个孩子就给他们送上了一大碗热腾腾的炖菜、两盘烤馅饼和一壶麦酒。炖菜和麦酒无甚可说,不管在哪里味道都差别不大,不过那两盘烤馅饼确实相当实在——对得起哈拉蒙德多给的那几枚铜板——松软的面皮里夹有浸过酒的羊肉块和烤蘑菇,吃起来别具风味。

    “我们在瓦林斯堡待不了两天,在确认了那个麦西乌斯郡长的动向之后就离开,”哈拉蒙德一边吃着馅饼,一边小声对老威瑟说着。他说话的声音低如蚊蚋,可是那个老仆人却非常神奇地能够一个字不落地完全听到,这份本事令哈拉蒙德都感到非常好奇。

    “如果哈拉蒙德少爷不管那些贱民死活的话,我们甚至都不用来来这里冒险……”吃过晚饭之后,哈拉蒙德又花了几个铜板,换来了一间可供两人暂住的房间。这个房间没有床,只是在地板上铺了一层厚厚的干草,哈拉蒙德只能寄希望于这里没有那么多的跳蚤。老威瑟借着最后一点天光,用炭笔在一个记录其行程的本子上面书写着今天的日志,他会把这个本子带回翠木城。

    和哈拉蒙德与老威瑟不同,戈林多与休·胡德实在是太扎眼了——前者是个身披厚厚甲胄的矮人,而后者则是个铳士,不可能为了进城打探消息而放弃武器——所以,他们就都留在了瓦林斯堡的外头,没有跟随哈拉蒙德一起进城。

    他们找到了一座破旧的守林人小屋,这儿荒草丛生,几近坍塌,但还能勉强栖身,也能遮住夜晚的火光。年轻的铳士出去觅食,带回了植物根茎和蘑菇,还有两条徒手抓到的鳟鱼。那两鱼在附近的溪流里游荡,可惜离岸太近,结果被他一把捞起。他去除了鱼的内脏,用牛蒡叶子裹好,放到火上烤熟。闻着鱼肉的味道,戈林多露出凶神恶煞的表情,狼吞虎咽地吃掉了自己的那份。“饥饿向来是最好的佐料。”他吃完后评论道。奎斯没有在意矮人话语里的隐藏含义,只是在对方诧异的目光中,变戏法似地拿出一堆孜然、辣椒粉、精盐、罗勒和迷迭香的叶子撒到烤鱼上面,最后还拿出了一个柠檬,将它的汁液均匀拧满了整块鱼肉。

    “这东西就是份零食,”奎斯说得理直气壮。以他本体的大小,别说这一条烤鱼了,就是这一条河流里所有的鱼儿加在一起也不够他吃个一分饱。“吃得就是个味道。”

    矮人感到深深的恶意,他出去找了一棵大树,用拳打脚踢的方式消了消食才回来睡觉。

    翌日清晨,奎斯打了一头鹿作为早餐。他只吃了一条鹿腿,而戈林多则把剩下的肋排和三条鹿腿全部装进肚皮里面。“早饭要吃得像国王一样,”矮人这么跟奎斯说道。而奎斯也很赞同他的观点,所以又拿出了一壶不知从哪里找来的奶酒,和戈林多分享。

    “我准备去瓦林斯堡看看,在这里闲得有些发慌,而且这趟冒险的进度也有必要加快一些,”吃过早饭,奎斯用湿润的泥土将营火覆盖住,只留下一些干硬的树枝在地面下方的坑洞里闷烧。些许烟尘会顺着昨天挖出的烟道排放到不远处一处灌木林里,丝毫不会引人注意。每隔几个沙漏时,只需要从一个手指大小的孔洞里续上几根木条,就能保持底火不灭,省得下次使用是还得重新点火。

    对于奎斯说的话,戈林多不想也不愿意费脑筋去思量。反正,他这趟回到拉姆齐就是为这位之前在灰烬世界进行过一次地穴冒险的同伴作向导。如果不是那种要下到矿坑里的任务,他这个地底掘者通常都不会自己拿主意。“快去快回,还有,留点麦酒给我。”他知道奎斯的空间装备里,绝对不会缺少各式各样的饮料。

    “省着点喝,这是正宗的伯格曼牌矮人啤酒,我亲眼看着伯格曼动手酿造出来的——比那位格林族长行狩大屋酒窖里的高仿品要珍贵多了。”奎斯同意了矮人的要求,留下一小桶珍贵的高品质麦酒,以及一句令矮人有些凌乱的话语,然后转身便走向瓦林斯堡。

    “不会吧,我的舌头从来不会骗我……”

    奎斯没有大摇大摆地走进了城门。他把手里的长枪做了些伪装,提前塞进一辆运送瓜果的牛车上,进城之后又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其从车厢里抽了出来。目送牛车辘辘而去,抬头看了一眼远处的尖塔,他便顺着街道走向瓦林斯堡的中心广场。除了那座规划时根本就没有设计相关建筑物的君临城,无论是在拉姆齐大陆,还是在塔普特岛,一座城市统治者的居所其实都很好找。

    广场的地面铺的全是花岗岩,一群群鸽子飞来飞去,聚了又散。那座尖塔就位于广场正后方,它旁边是一座宏伟的三层大宅,窗户奇多,周围环绕了一圈十英尺高的石墙,墙顶插满铁刺。两两一对的侍卫时不时沿着墙边巡逻,还有五人把守大门。他数了数,屋顶至少有名弓手。很显然,那位麦西乌斯郡长非常在意自身的安全。

    奎斯绕着庄园走了几圈,尽量藏在阴影之中,避人耳目。他发现背面的屋顶上还有八名弓手,后门则有四人把守。围墙受到了良好的维护,距离最近的掩体也有二十多码。侍卫们相当警觉,每隔两个钟头就换一次岗。地底应该有水渠,可以经由下水道摸进庄园,但他有理由相信,负责保护麦西乌斯安全的人,对于那种地方肯定也是严防死守。

    一般的人不好进去,奎斯最后得出结论。他坐在广场旁边的一个台阶上,拿了一个刚从旁边的水果小贩那儿买来的苹果。

    “来请愿的吗?”他刚咬了一口,那人就问,“不像是城里人,你睁着眼睛到处瞅。”

    奎斯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作为瓦林斯堡的法律讲述者,麦西乌斯沿用了先辈流传下来的制度:每个月的第一天,其领地内的合法居民都可以到瓦林斯堡来进行“请愿”活动。他们会拿到刻有从一到两百(甚至数字更大,不过要看麦西乌斯当天的心情)数字的木牌,在广场上排队等候麦西乌斯听取他们的诉讼,并且作出带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这天中午,麦西乌斯还会为这些请愿者提供一顿午饭,虽然算不上什么大餐,但是绝对不至于让人饿肚子。

    “我们那儿的贵族老爷圈死了一个林场,不让我们这些猎人进去打猎,”他一边嚼着苹果,一边信口胡诌,“可是就算我们守规矩,每年还要交一次林务税给那个老爷。”

    那个小贩点了点头,关于贵族的话题,他自觉还是少掺和为好。忽然,他的目光瞟到奎斯背后,立刻收起了那副闲聊的表情,单膝跪倒在地。奎斯回过头,看到一支队伍从北边走进广场,所经之处,周围的人纷纷跪下。

    走在最前面的年轻人身着面部长袍,迈着沉稳的步伐,高举一面纹有绿色蔓藤图案的锦旗。他身后有五人并肩而行,全都穿着深绿色的服饰,每人两手里都各有一本书。走在队伍最后的,是一位身穿素净白袍的老者,他目不斜视,沉静自若,气度不凡,就是隆起的腹部有点碍眼。

    “快跪下,小子!”水果贩子轻声呵斥,“你想挨鞭子吗?”

    在水果贩子的提醒下,奎斯同样单膝下跪——当然,这只是周围的人看到的景象——就和之前水果贩子同他攀谈时,眼中就只有一个背着根扁担的年轻汉子一样。可实际上,他就站在那里,把苹果吭哧吭哧都啃干净了。

    是诵经者。奎斯想了两秒钟才回忆起自己从哪本书里看过类似的服饰和纹章,那些人属于一个比较小众的德鲁伊教派,名为“都市诵经人”。此时队伍已走上几码开外的台阶。那白袍老人提起长袍下摆拾级而上。他的五官无甚特色,除了鼻子稍带鹰钩,皱纹满面,眼神无光,善恶难辨。

第1096章 冒险(9)(求推荐票!求月票!)

    麦西乌斯接连试了四件外套,这才总算找到了满意的请愿日服饰:一套素白色丝绸做的衣裤,外罩用来防风的深红色半肩塔尼克长袍;脖子上戴着拥有“8”字形褶皱的拉夫领,以及一块镶着玛瑙和宝石的黄金胸牌;脚上踏着一双深棕色的小牛皮软靴,鞋子底部材料用的是上好的山核桃木,踩在地面会发出类似马蹄的“闼闼”声。

    “力量是有代价的。”麦西乌斯深谙此道,在他还年幼时,他的父亲就亲自拉着他的手对其解释过其中的道理:“一切的力量——统治的力量,杀戮的力量,人心汇聚的力量……都必须要付出代价才能够获得。”所以,明明伤势初愈,身体里还始终盘桓有一股疲惫劲,可是今天他还是要穿着盛装出现在那些来瓦林斯堡请愿的人面前。

    他让侍卫们打开了家族的大门,不过仅仅只开放内墙外部的一个觐见大厅,内宅是郡长最后的堡垒从不轻易放外人进来。这个经检大厅内部亦堪称壮观,拱顶和窗户极其高大,透过彩绘玻璃的阳光也染上了各种颜色,穿梭于石柱之间,空气中弥漫着上好焚香的浓郁气味。过了许久,所有人才全部到位。最前排的是锦衣华服的贵族和商人,穷人在后排,最穷的只能贴着墙边。

    一名家族侍卫顺着队伍走过来,手里提了一条敞口的麻袋,他走过身边的时候,排在队伍里的请愿者就伸手进去取一块木牌。在这些人被领进大门前,全都挨个儿接受过检查,确定没有携带武器,才能接着往前走,经过种满果树的场子,以及修剪得千奇百怪的灌木丛,最后进入这座觐见大厅。他们每个人都领到了一个号码牌,顺序从一到一百不等,富有的人也没有优先权。

    “等会儿每叫到一个号码,你们就从队列里出来,跟着我们上前请愿。记住,号码牌不可以交易和更换,不可以交头接耳,不可以打架斗殴,不可以随地吐痰便溺……否则就要挨鞭子,严重的可能还要挨刀片子!”那个家族侍卫走过这些请愿者,确保自己的话语被他们每一个人听见。他身边跟着三名拿着斧戟的士兵,还有更多士兵藏在这座觐见大厅是一排排廊柱后面。

    哈拉蒙德低着头,端详着手上的号码牌。八十九号,几乎是可以说非常靠后。虽然在进到瓦林斯堡内部之前,他已经用一种用某种虫子做成的染料把自己的黑发染成了棕红色,以掩盖自己那头在塔普特岛非常扎眼的黑色头发。但是匆匆制作的染料昨夜就已经有些褪色,他今天不得从集市上买来一顶羊毛编织头巾,用它把头发包裹住。

    第一位请愿者是个老头,代表村民来抱怨最近上涨的租子,怪他们的地主老爷太过溺爱儿子。“每个月给他买匹马,大人。这不行啊,大伙都在挨饿,可那十二岁的小少爷非要骑新买的公马。”

    “你们地主的名字?”麦西乌斯问。

    “回郡长,是加文老爷。”

    “我记得他的长子前些年在去北方一个公国学习,给一名骑士当扈从的时候,因为和一伙约姆斯海盗交战死了。”麦西乌斯想了片刻,回忆起“加文”这个名字的相关事宜,脖子上戴着的拉夫领让他不好低头或者扭头。

    “是的,郡长大人,自那以后加文老爷就愈发宠溺他的幼子了。”那个老人回答道。

    “你所述情由已经记录在案,”麦西乌斯对那个老人说,“我们会尽快商议出结果。”

    于是,请愿者们一个接一个,诉说着大同小异的悲哀故事——租子不公、胡乱剥夺继承权、抢夺土地,还有个年轻姑娘请求拨一笔救济金,给爷爷买一条木头假腿,他是在为封地领主某位野心勃勃的祖先效力时残疾的。“我认为这个判决可以立刻下达。”麦西乌斯说着做了个手势,仆人上前递给姑娘一个钱袋,钱数是她所请求的两倍之多,引起了一阵骚动,众人纷纷交口称赞。

    他不愚蠢。哈拉蒙德心想。这个麦西乌斯郡长处理事情的时候,显然很懂得轻重缓急。只是,这样的人在仇恨某些人、某些东西的时候也会变得很可怕。

    中午的时候,仆人们抬着饭桌和长凳走进大厅,桌上很快就摆满了面包、鸡肉、奶酪和一碗碗热气腾腾的汤。食物寻常却很丰盛。请愿者们高高兴兴地落座吃饭,而郡长则已经离开大厅,单独用餐去了。哈拉蒙德发现,很多人虽然已经请过愿的人,但还是留了下来。穷人如此做很好理解,可是有些富人也如此做派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下午请愿继续,开始之后不久,哈拉蒙德就猜到了那些富人留下来的原因。他们想看一场热闹,又或者说,想要看看自家郡长如何处置一场风波。麦西乌斯如何处置这件事情,关系到富人们接下来该以何种态度,来对待一伙和他们都有过联系的人。

    一个身穿素白袍子的老人走到觐见大厅中央,准确地站在地面的骏马浮雕上面,他说话的声音并不大,可是却能够让整个觐见大厅的人全部听清。那个位置很有讲究,哈拉蒙德看出了其中的远离,作为“哈拉德”,他的学问很多时候都能让他触类旁通。

    “尊敬的郡长麦西乌斯大人,我谨代表宗会向您致以问候。昨日是对账日,宗会盘点了以往的借贷款项以及尚未完成的建筑项目,”说话的同时,他伸出了自己的手掌,一个身披墨绿色罩袍的宗会执事立刻跑了过去,将一个卷轴放到了宗会长老的手上。

    “封地各地区地主拖欠宗会的财物如下:安茹加尔爵士修建磨坊一座,尚有五百方银币材料贷款尚未结清,逾期部分即将追加利息;温克勒男爵修建两栋家族大宅,聘用宗会持证工匠百又三十三名,尚未结清工钱约一千六百二十七方银币零十五个铜板;加文领主修建上等马厩一座,材料费及工费合计拖欠宗会五十三方银币……瓦林斯堡的麦西乌斯郡长——也就是您——去年修建的排水渠、商业区的仓库、大宅内部赛马场和一系列的不宜公示的重要城防设施,以及对尖塔进行的修缮维护,算上为您提供的折扣和宗会今年需要缴纳的税金,您共计还有三万六千方银币的账款尚未结清。”

    “有意思了。”哈拉蒙德心中暗想道。“居然有人在请愿日当天向麦西乌斯当面讨债。”

    他的耳朵支棱着,仔细听着周围人们的小声言语,很快就对那个所谓的“宗会”了解了个大概。原来,那是一个德鲁伊教团组织,其中的德鲁伊都是比较偏门的“城市德鲁伊”一脉。

    因为受到维克塞斯国王的青眼相待,所以这个宗会在整个南方疆国范围内都很有势力。他们依靠为各地区的领主提供领地建设贷款,以及承包各位领主的领地建设工程来赚取维持宗会运转的钱财。也有一些商人也购买过宗会的服务,不过仅仅是最为富有的一小拨商人才有那样的财力。

    有些人猜测,宗会之所以能够获得维克塞斯国王的支持,是因为它可以为国王以极为划算的代价,营建国王领地内的一座座城市。而支持那些城市建设的钱财,正是这个德鲁伊教团从各个封地领主和富商的钱袋子里赚来的,只是没什么切实的证据。

    通过倾听得来的消息,再加上在君临城接受高等教育带来的认知高度,哈拉蒙德看待这个宗会的行为比在场的所有人都要“真切”。除了宗会的运营模式之外,他还大致猜测出了这个宗会的行事目的:虽然不尊奉某位特定的神明,但是这些德鲁伊既然是“城市德鲁伊一脉”,那么只有不断构建完善更大规模的城市才能更好地弘扬其教诣,令宗会内部的德鲁伊们愈发强大。而构建更加完善的大规模城市,无疑也符合那位有着雄才大略名声的维克塞斯国王的心意,所以宗会和国王达成了一致。两者结合,宗会和疆国都能火力,变得更加有力。

    说实话,这和拉姆齐大陆那边永序之鳞商会的理念是很吻合的。换而言之,那个维克塞斯国王选择和这个德鲁伊教团合作,其实是在带领国家走向强盛的道路上作出了比较正确的选择。只是,哈拉蒙德隐隐约约觉得他们和永序之鳞的模式还有所区别。

    永序之鳞商会指导拉姆齐大陆各个城邦的发展,一般都是以投资修筑高标准的通行道路作为开始,然后这样的道路自然会引来更多的行人走在上面,经由它们到达各个城市。先是有更多的往来交通,继而让城市自行发展扩大。而塔普特岛这个南部疆国的模式,则恰恰与之相反,是国王依靠宗会先修建出了引人入胜的城市,再依靠这些城市吸引更多的人前往。

    两种模式孰优孰劣,其实尚未可知。哈拉蒙德因为自己不愿意承认的优越感,所以觉得塔普特岛上的这个模式很有可能出现问题。然而,同样也在倾听宗会请愿的另外一个人——“毫无存在感”地抱着肩膀站在觐见大厅角落的奎斯——反而觉得这样的模式也有其可取之处。

第1097章 冒险(10)(求推荐票!求月票!)

    “……为了确保宗会的正常运转,以及各位领主、地主和富商的建筑项目能够顺利进行,我认为在请愿日之后十天内——”

    怦然作响的火枪声,打断了宗会长老的话语,他身上那件素白色的长袍的前胸和后背都被喷涌而出的鲜血所染红。几个身披墨绿色罩袍的宗会执事飞也似地跑上前去,他们之中有人尝试用双手为长老按住伤口,可是却徒然无功。

    请愿者队伍之中,有一个身穿肮脏且打满补丁短衫的男人拼命向大门处跑动,他的手里拿着一把短粗的双管火枪,一边跑还一边向企图扑向他的麦西乌斯家族侍卫射击。

    “抓住他!”

    一名宗会执事大吼着,他刚刚从已经失去生命的长老身边站起,手上还有一团血污。可是随着他两个手掌交叉相握,觐见大厅门前一面墙壁上的骑士浮雕瞬间就从墙壁中跃出,薄片似的骑士举着长枪就向刺杀者发起了决死冲锋。

    那个男人用双管火枪里的最后一发霰弹,打散了挡在自己面前的浮雕骑士。只是,他的前脚刚刚迈出觐见大厅的门槛,就被一根弩箭穿喉而过。麦西乌斯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一把扯下了围在脖子上的硬直拉夫领,他的另一只手上还擎着一把从座位底下拽出来的强弩。

    麦西乌斯郡长带着人走到刺杀者旁边,鞋尖一挑就令那个扑倒在地的男人正面朝天。“快说,是谁派你来的?”郡长踩着那个人的胸口,喷着唾沫星子向其怒吼。

    可惜的是,刚刚那发弩箭已经撕裂了这个人的声带,他只能发出一段无意义的哀鸣。而且,他的面庞已经渐渐变得青紫,显然是快要憋死过去了。或许是因为鞋子触碰到了什么东西,所以麦西乌斯皱了皱眉,弯下腰伸手从那个男人怀里拿出一张羊皮纸。

    虽然他不识字,但是这个觐见大厅里还是有人识字的——麦西乌斯把羊皮纸递给了一名匆匆跑过来的宗会执事。“给我念念这上面写了什么,”他直接对那人说道。只不过,那个宗会执事只是念了几句就停止念诵,凑到郡长身边轻声耳语了两句。

    “没关系,这没有什么不可以同诸多请愿者说的,”麦西乌斯摆了摆手,“大声念出来,让所有人都听听这个人是什么货色!”

    “……这,好吧,”那名宗会执事只得遵命,“现有约姆斯游侠卡尔,接受喀都灵集市全体村民合力雇佣,为其铲除贪得无厌的宗会长老。盖因后者向麦西乌斯郡长建言,故而封地之内处处兴建土木,喀都灵集镇居民无法承担相应的税赋……本协议一式两份,悬赏完成之后,卡尔本人可执此协议前往喀都灵索要悬赏余额,共计一百方银币整。”

    宗会执事的这番话,登时就引起了在场请愿者们的热议。他们之中大部分人都知道“约姆斯”这个词的含义,有些人对于喀都灵集市也有印象。人们不断低声交流着各自的看法,整个觐见大厅都充满了一种如同蜜蜂挥舞翅膀的嗡嗡声。

    “安静!”麦西乌斯吼了一声,“书记官在哪里?”他的话音未落,一个男人就从觐见大厅后面跑了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根鹅毛笔,像是刚刚跑过来时太匆忙而忘记放在桌案上面。

    “大人,”那人气喘吁吁。

    “给我写那么一长串话,”说着话,麦西乌斯的双手在面前展开,相距大约一码,“告诉我的封臣、盟友和支持者们,到底是什么货色在这样一个神圣的日子,付出了可鄙的赏金,勾结了侵略塔普特的约姆斯海狗崽子,在我面前策划了一场针对宗长老的谋杀!”

    说话的时候,麦西乌斯的每根胡子仿佛都翘起来了,他生气的样子十分可怕。刹那间,整个觐见大厅都变得阒静无声,就连敢于大喘气的人都没有。瓦林斯堡的统治者用目光梭巡着在场的所有人,就像是在寻找异见者。“我将对喀都灵的那些不法之徒,施加代表律法和正义的严厉惩治!”

    他满意地点了点头,这样的氛围才对。麦西乌斯伸手拔出了系在腰带上的权杖——就是他那把名为“晨星”的六页锤——用手握住杖柄。“当然,”他大声说道:“我也会布施仁慈,就从这个可怜的家伙做起。”他用权杖指着那个喉咙上插着一根弩箭的刺杀者,然后弯下腰猛地用六页锤砸在了那个家伙的脑袋上,结束了对方的痛苦。

    请愿日草草结束。因为突如其来的刺杀,所以很多请愿者的诉求都没能得到解决,其中就失去一名长老的城市德鲁伊宗会。

    哈拉蒙德随着人流走出了觐见大厅后,立刻回旅店找到了老威瑟,他已经明白了麦西乌斯的想法,现在是回喀都灵为软槭人远征军招徕盟友的时候了——他们的领主是一个十足小心眼且阴险的人,那些集镇村民已经没有了选择。

    瓦林斯堡发出了军队召集令,明天军队就可以出发,后天就能赶到喀都灵去实现正义的复仇。这也就是说,哈拉蒙德有一天工夫可以找到等在城外的铳士和矮人、全速赶往集镇,然后用两句话说服那个法律讲述官及其治下的村民,再用一张通信卷轴与格里苏斯取得联系,让其派人前往喀都灵进行会盟和协助防御。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软槭人可以在两天之内就和此地的封地领主兼郡长过上招。到时候,凭借人数和武器装备上的优势,麦西乌斯就不会像上次桦树林之战时那么容易跑脱了。而如过维克塞斯国王失去了这么一位封疆大吏,这片领地也将会很快被软槭人的大军各个击破,蚕食占据殆尽。

    唯一的问题就是,过于轻松拿下麦西乌斯的领地,软槭人的远征军固然能够收获胜利的果实:包括瓦林斯堡在内的几座城市、盛产农牧产品的村庄和各个封地贵族大宅里储藏的财富。可是,他们渡海而来之初所秉持的那种掠夺欲,恐怕就不能顺利发泄在占领地的居民身上了。这对于一支军队(特别是扮演入侵者角色的军队)而言,其实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关乎军队的士气。不过,那是软槭人的市长和领主议会该头疼的问题,哈拉蒙德并不想替他们排忧解难。

第1098章 改造人(1)(求推荐票!求月票!)

    “哦,当然,现在时代变了。”老威瑟想了想说道:“现在那些盗匪除了少量练习弓弩技术的,大部分都会拿着劣质的火枪充数,不怎么爱摆弄刀剑这些技术工具了。”

    哈拉蒙德点了点头,事实的确如此,只不过那些爱用火枪而非刀剑的盗贼在拉姆齐大陆一样活不长久。因为各个城市的巡逻队同样也会配发火枪,质量更好,射程更远。那些盗匪要么是死于清剿,要么就是死于自己火枪炸膛。只是,想到这里,哈拉蒙德不由得联想到格林家族领地内新出现的那伙倭桑人盗贼团,也不知道他们被清剿得怎么样了?那个团伙里面的电僧有没有惹麻烦?

    “下一个!”

    城门口的守卫继续喊着,让排队的人走向城门。无论是进城还是出城,都需要缴纳两个铜板的城门费。可是因为瓦林斯堡内有宵禁规定,相比于在城内住一宿的花费旅费,当天出城无疑更为划算,所以进城卖东西的农民大多会在当天出城回到村里。

    他们缴纳的钱币会被用来发放士兵的饷金、瓦林斯堡的道路修缮、城墙的加固等诸多事宜。只是脚下满是排泄物气味的泥浆道路,让哈拉蒙德觉得这笔钱要么是不够用,要么就是被挪作他处了。

    城门口突然发生了一阵骚乱,不过很快就被弹压住了。几个推着小推车的农民从门洞里退了回来,为两个傍晚进城的人让出了道路。一男一女,两人骑着马匹走进城里。女人身材矮胖,肩上趴着一只大老鼠,她一头漂亮的蜂蜜色金发,眼神却是冰冷的,就好像时时刻刻在打着不怀好意的算盘似的。男人体形健壮,窄窄的鹰钩鼻尤为醒目,让人联想到秃鹫那种食腐动物。

    这两个人身上都穿着厚厚的脏衣服,浑身上下鼓鼓囊囊的,看起来像是星夜兼程的骑手。然而,真正令那些农民出现骚乱的,是他们胯下的坐骑:它们远比一般的塔普特马要高大,根据哈拉蒙德的目测,它们肩膀到地面足有十五掌高,浑身上下黑漆漆的,只有额头上有一撮白毛;这两头畜生的眼睛呈石榴红色,鼻孔翕动之间还会喷出一股股白蒙蒙的水汽,嘴巴里的牙齿也不像寻常的马匹,而是长有类似猛兽的尖锐牙齿;哈拉蒙德还注意到,这两匹马的腿部、胸肌、腰腹等地方,似乎全都装有金属护板。

    有着和“哈拉德”名号相称学问的哈拉蒙德,一眼就能看出那些金属护板后面,绝对还有机械结构在运行着,否则安装金属护板在那些地方非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会平白增加马匹的负重。

    两匹高头大马的蹄子踩在城门附近的地砖(为了防止沉降,瓦林斯堡的城墙都有坚实的地基,城门附近更是铺着地砖,而瓦林斯堡城内的道路显然就没有那么高的标准了)上面,马蹄铁和石板碰撞发出铿锵的响声,不单单是那些与其直面的农民感到惊恐不安,就连已经提前得到通知的城门守卫,看到这些生物其实也被吓了一跳。只不过,那些守卫因为知道一些内情,所以他们更害怕骑在马背上的那两个人就是了。

    “艾拉维拉,”从那守卫们小声交流时的口型,哈拉蒙德解读出了这么一个词汇。在塔普特混杂了侏儒语的语言之中,这个伴生词汇的意义比较复杂:“增强者”或者“变异者”,取决于重音的时候前后。

    哈拉蒙德马上低下了头。因为要骑马出城了,所以他没有戴上自己买来的那个羊毛头巾,那件可以遮掩他已经褪色头发的饰物让他像是农民而非拥有一匹良马的骑手。本来,傍晚时分的天色会帮助他,那些守卫在拿到铜板之后多半不会注意到他头发是棕红色还是黑色的,可是那两个“艾拉维拉”就未必了:根据格里苏斯那份情报卷轴记载,这种“改造人”的目光敏锐,哪怕在无光的黑夜里都能找到软槭人最优秀的密林斥候。

    这时候,哈拉蒙德反倒有些羡慕老威瑟了。格林家族那位老仆人因为上了年纪,所以头发也变成了灰白色。再加上,他能说一口流利的塔普特话语,就和上了岁数的塔普特人没什么分别。

    ……

    二十七号和三十四号策马缓行。两天前,他们刚刚接收到维克塞斯国王用对芦传递的命令,于是就从塔普特东部沼泽滩涂地带返回,一路赶到了瓦林斯堡。

    原本,他们两人的任务巡视那条不适宜登陆的海岸,以确保情报之中的软槭人那支远征军没有出人意料地选择在那些地方登陆。他们还有一些同伴,则是在尽力肃清软槭人派到塔普特南部疆国之中的间谍,在大战之前杜绝己方情报的泄漏。

    之所以他们这支疆国的特殊部队会被分得如此零散(最多是一两个人结伴而行),一来,是因为他们每个人的实力都非常强劲,有能力独自完成任务(特别是跟杀戮有关的);二来,则是因为疆国现在确实正处于多事之秋,分不出更多的人手。否则,这支特殊队伍的每个人其实都接受过相应的培训,完全有能力训练并带领一支百人规模左右的军队快速投入战争。

    他们是维克塞斯国王麾下的最强之军,从小接受的训练确保了这一点无可置疑;他们每一个人都是无可媲美的利刃,诞生自熔炉中的千锤百炼,这就是字面意义而非什么修饰。

    维克塞斯国王在整个南部疆国的范围内,寻找出他们这些人:有的是来自孤儿院,有的是来自农民的家庭,还有的是来自富庶商人或者贵族的家族。只是,入选之后,从前的一切就和他们再无任何瓜葛了。他们不再拥有名字,有的仅仅是一个代号。仅仅当其战死(这其实很困难)又或者是为国王效力满二十五年、服役期结束(第一批入选者尚才服役了一半)之后,他们才能重新拥有自己的名字,然后携带着自己历年的饷金、国王的赠礼,以及足以荣耀整个家族的荣誉离开军队,以自己愿意的任何形式去度过余下的生命。

    这是维克塞斯国王的保证,它以文字的形式被雕刻在一根石柱上面,而那根石柱就矗立在国王觐见大厅的正中心。国王的每一位封臣都见过那根石柱,他们都是诺言的见证者。

    而为了对得起国王的承诺,像二十七号和三十四号这样的入选者,已经付出了相当多的代价。他们从小就被教会了如何读写文字、如何野外求生、如何带领军队、如何使用计谋、如何进行战斗。年岁稍长,这些人就会被绳索吊着垂入一个名为地坑囚牢的地方。在那如同莲蓬一样的地坑里中,他们每日都要和杀人不眨眼的罪犯,饥肠辘辘的猛兽,使用武器乃至徒手进行殊死搏斗。虽然搏斗的时候有手持弓箭的导师站在地坑上方看护,受伤了也能得到医师和施法者的治疗,但还是有一些入选者最后落得个身体残疾,又或者干脆身死命消的下场。

    经历过几年的淘汰训练,幸存下来的入选者年纪也都接近成年,身体的各项指标(身高、体重之类的)也都趋于稳定。这时,他们则会经历更为残酷的考验,他们需要接收锻造——他们每日都会服用大量的炼金药物,以应对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情——在整整一年的时间里,几个神秘的施法者会对这些年轻人的身体进行改造。他们的血肉、骨骼、内脏会被增强,用来负担移植入身体的各种机械部件。根据每个人的身体情况不同,他们接受的改造也都不相同。譬如,有的人身体表皮会被一种魔法金属完全替代,变得刀枪不入;有的则有可能多出一条甚至数条机械手臂……

    二十七号和三十四号,之所以衣服穿得鼓鼓囊囊的,就是因为要遮掩住被改造过得身体。并非是出于羞耻,而是他们都懂得在没有同敌人交战之前,最好不要让对方摸清自己的虚实。

    在改造完成之后,这批年轻人就算是正式开始服役,他们利用自身特长来为维克塞斯国王服务。多数时候,他们承担的任务是剿杀在疆国境内流窜的盗贼团。这样既可以确保疆国内部安定,又可以为这些改造战士提供真正战场厮杀的机会。和许多以荣誉起誓的骑士团不同,这支“艾拉维拉”部队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可不会讲什么荣誉:暗杀、下毒、离间……无所不用其极。他们的荣誉只有在退役之后才能被找回来,在那之前,国王的命令就是其行动的第一因。

    因此,突然被从东部滩涂巡查任务抽调回来赶到瓦林斯堡,这件事情本身并不会引起二十七号和三十四号的不耐烦。他们最多只是对于造成其之前任务被迫中断的罪魁祸首——野心勃勃的麦西乌斯郡长,有着强烈的不满。这个封地贵族的举动,影响到了国王维克塞斯的通盘布置,他们两人来到瓦林斯堡除了要尽量维持此地稳定之外,其实还有着一项可供选择的任务。而它是否要被执行,则要看这两人对麦西乌斯进行的评判了。

第1099章 改造人(2)(求推荐票!求月票!)

    “兄弟,黑鼻有觉得有人在窥视咱们。”

    有一着一头金蜜色长发的二十七号,借着伸手梳理头发的机会,用腹语术向自己的同伴说道。三十四号没有回应她,只是将目光投向了四周的人群,他的脖子能够转动的幅度远超常人。

    对于二十七号说的话,三十四号没有任何怀疑,改造人搭档彼此之间都很相信对方的能力。二十七号肩膀上趴着的那只黑老鼠,其实是一个披着仿生外衣的机械动物,它的主要能力就是侦查与反侦察。

    “西南三十八度,窥视者在那里,”二十七号解读出黑鼻传给她的信息,然后立刻出言提醒。这次她直接大声将话语说了出来,因为黑鼻报告了那个窥视者除了窥探之外,还有别的举动,“那个家伙拿出了武器,他藏了一副军用弩想要袭击我们。”

    她话音未落,一根弩箭就“嗖”的一声射向了三十四号,有着鹰钩鼻子的男人双脚已经从马镫里脱离,就好像雄鹰似的向前扑出。他用双臂环绕着胯下黑色巨马的脖子,绕了一圈之后又重新坐回了马鞍上面,那只弩箭则已经偏离了原本的目标。

    砰……

    失去了目标的弩箭,扎在了一个出城农民的小推车上面,那辆小推车里还有几颗没有卖出去的芜菁。弩箭扎到车板上,随即崩裂开来,迸发出一团炽热的火球。小推车登时被炸得四分五裂,推车的农民也被火焰和肆意飞溅的木刺杀死。

    城门口立马陷入混乱,之前还在排队的农民全都四散而逃,拼命想要远离这个是非之地。他们有的扭头跑向城里,有的则胆战心惊地绕过门洞口旁边的两人两骑,想要赶紧趁乱跑出瓦林斯堡。

    守卫们尽力维持着秩序,可是因为人手不够,所以力有未及。他们拿长矛和剑脊抽打着那些乱跑的农民,可是那些看到死人场面的农民就好像受惊的马群,这点威慑力明显不足以令其恢复平静。

    就在这时,两名艾拉维拉默契地同时拽了一下马匹的缰绳,那两匹黑色的巨马同时人立而起,发出“嘶律律”的长鸣。它们那钉着厚实铁掌的前蹄,重重落到了城门附近的砖石地面上,砸得砖石碎屑到处飞溅。这种巨马的嘶吼似乎带着某种魔力,听到的人全都不由自主地捂住耳朵,有些胆小的人甚至直接被吓得蹲坐到了地上。

    与此同时,二十七号也从自己马鞍挂钩上摘下一把成人手臂粗细的短枪,她单手握着它向一个方向扣动了扳机。伴随着“啪”的一声脆响,枪管里面冒出一股淡淡的青烟,一根尾部拴着绳索的飞爪也从枪口喷射而出,刹那间就窜出去几十码远。

    飞爪扣住了一个伏低下身子,企图借着人群遮掩逃向远处之人的肩膀。那个人身上穿着带有补丁的褐色束腰外衣,下半身穿着马裤和一双皮条编的凉鞋。他之前身上还套着一件衬毛外套,偷袭三十四号所用的那副军用弩就藏在它里面。

    刚刚暗杀没有得手,这个人就立刻把衬毛外套脱了下来包裹住弩弓,往地上一丢。那件衬毛外套值些钱财,见财起意之辈将其捡起,说不定就能替他挡灾。

    很好的算计。只可惜,他遇到了两个有着堪比鹰隼视力的艾拉维拉。二十七号和三十四号之前之所以会被维克塞斯国王派到东部海岸巡逻,正是因为他们两个人的双眼都经过改造——施法者改变了他们的眼睛,在里面添加了更多的神经组织和一些精密的机械零部件——无论是在白天或者黑夜,若无障碍物遮挡,他们都可以轻而易举看清十几里格距离之外的一草一木。而且,在百码之内,若是被其用眼珠聚焦锁定,哪怕一只苍蝇也别想逃脱他们的注视。

    飞爪深深嵌入皮肉,就像一只有力的手掌攥住那个暗杀者的肩胛骨,骑在黑色巨马背部的二十七号将绳枪重新挂到挂钩上。她拉起从枪口射出的绳子,将其缠绕到马背上面一个凸出的转轮上面,然后以特定的节奏拍了拍胯下坐骑的脖颈。那个转轮开始旋转,将绳子重新缠绕成盘状,同时也拉动着那个不断哀嚎的刺客,把那个男人硬生生拖到了黑色巨马旁边。

    “软槭人,”三十四号跳下马背,一把扯下了裹在那人脑袋上的羊毛编织头巾,露出一头卷曲的蜡黄色头发。这是大多软槭人的头发颜色,再配合宽大的下巴,三十四号随即就作出了判断。

    当然,这只是他得出的一部分答案,每个艾拉维拉从小就被训练熟悉各种算计。“你是一个软槭人,你使用的武器里面装了拉姆齐生产的爆炸药剂,你潜藏在瓦林斯堡袭击维克塞斯国王的士兵……可是,你并不一定是在服从软槭人市长及领主会议的决定,毕竟你们软槭人都是些见钱眼开、极度贪婪的蠢蛋。”三十四号一把将那个男人从地面拎起来,凑到其耳边小声说道。那个人的脚尖使劲向下够,可是却始终无法碰到地面。

    呵忒……

    暗杀者挣扎无果,突然张嘴冲三十四号淬了口浓痰。不过即便仅仅相距咫尺之遥,三十四号还是敏捷地偏过头,躲开了这记“暗算”。他带着铁手套(也不能排除那条胳膊就是机械手臂的可能性)的另一只手掌攥成拳头,狠狠打在暗杀者的侧腰上面,直接打断了那个男人的好几根肋骨。

    “如果你不是蠢得无可救药,就应该知道……”三十四号突然使用软槭人的语言说道:“……即便有麦西乌斯手下的一队奔狼骑士过来,打着关押审讯的名义将你带走,他们最后也肯定不会放你离开,而是干脆利落地让你永远闭嘴。”

    仿佛为了证明他的话语,此时,从城门对面街巷拐角处突然冲过来一队骑兵。马蹄踩得路面上的泥浆四处飞溅,路人哪怕及时躲闪开,多半会被溅射到一些带有恶臭气味的烂泥。那些骑在马背上的人全都身穿轻甲,甲胄上面绘有一颗狼首。果不其然,那个刺杀者登时脸色大变。

    三十四号抬眼皮瞥了下二十七号,这个女性艾拉维拉几不可察地点了点头,趴在她肩膀上的黑鼻有着鉴谎能力。那个机械宠物可以收集到周围人散发出的气息(通常是汗味),通过检测有无某种特定的物质,就可以判断出那人的情绪或者话语是否是真实的。撒谎的人一般都瞒不过它,除非有十分高明的施法者帮助,又或者是使用了某种炼金药剂来掩饰自己的身体气味。

    “不要把我交给他们,”那个暗杀者这才用塔普特话开口说道,作为软槭人,他居然能讲着一口流利且地道的塔普特语。很显然,这个人如果不是软槭人特别训练出来刺探情报的密探,那么他就是很早之前就来到塔普特、与塔普特人做买卖的商人。

    “我是瓦林斯堡的秘密采购官,”那个人快速说着,竭力表现出自己价值,“最早我是走私商人,后来麦西乌斯雇用了我,让我从拉姆齐为他采购燧发枪、连珠炮,以及各种各样塔普特岛上没有的炼金材料。他则用豆油、紫衫木和黄金付账。今天是他逼着我过来攻击你们的,他给了我一磅黄金,说要看看那种爆炸药剂的功效……”

    三十四号眯起了眼睛,艾拉维拉都受过教育,他们对于疆国的法律很了解。他知道,除了豆油之外,紫衫木和黄金都是受疆国法律管制的物资,只有维克塞斯国王有权力决定是否用其与拉姆齐大陆的商人进行贸易。毫无疑问,那个麦西乌斯郡长既违背了疆国的法律,又损害了国王的利益。

    “真是该死啊。”

    两名艾拉维拉心里同时做了决定:此行瓦林斯堡的秘密任务,其优先度有必要提升一些。

    ……

    “我说呢,怪不得这么疯癫。”奎斯看着眼前正在举行的仪式,心里不由得暗暗不爽。

    此时,他就蹲在郡长大宅里面那座尖塔的一个洞开的窗户上面,只是无论窗外还是窗内的人都没有注意到他这么个不速之客。

    那位麦西乌斯在请愿日中止之后,便回到了自己家的尖塔内部。这座尖塔高约一百五十多尺,内部有螺旋状的阶梯直通塔顶。可是,麦西乌斯并没有走楼梯,而是乘坐一个由滑轮组成的大型吊篮,从底部直接来到了尖塔中心的一个房间。

    没有人随着他一起上来。事实上,这个房间平日里也只有他本人才能进入,就连打扫卫生的仆役也不允许进入这个房间,违令者将会被处以极刑。进到房间之后,麦西乌斯便用燧石点燃了一座壁龛里的灯火,火焰顺着暗藏在墙壁内的孔道蔓延,将墙壁四周所有的壁龛全部点燃。

    每个壁龛内部都镶嵌着银制的镜片,火焰的光芒被银镜反射,汇聚到了房屋的正中心。那一条条光线交织汇聚,勾勒出一个巨大的长着六根手指的手掌图形。

    “伟大的乌黯主君……”麦西乌斯轻声念诵起一份祷词。而后,他又拿出一条浸润了处子鲜血的丝绸,用匕首一分为二,再用双手捧着它们伸到了光线汇聚起来的图形之中。

第1100章 改造人(3)(求推荐票!求月票!)

    奎斯很难想象,在拉姆齐这个位面居然有人会有恶魔信仰。诚然,永序之鳞商会对拉姆齐大陆的控制力非常强大,可是塔普特岛上却出现了乌黯主君的信徒。由此可见,恶魔们见缝插针的本领有多么强大,就跟田间地头的杂草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毕竟,就连七丘天堂不也曾出现过恶魔的影踪,”奎斯安慰着自己,“相比于灰烬世界的情况,拉姆齐位面出现零星个把恶魔信徒也不是难以接受的事情。反正,就连之前那个‘帝王’所掌握的知识,永序之鳞也没有刻意禁止传播不让人们学习。”

    只是,再怎么安慰自己,奎斯看到那个熟悉的徽记还是有些不爽。“和狗皮膏药一样,无论什么地方,你都敢伸出自己畸形的六指。”他内心咒骂着,格拉兹特值得如此。

    短暂的召唤仪式结束了,匍匐在地麦西乌斯爬了起来,这位塔普特南部疆国的郡长热切地盯视着眼前那个光芒四射的恶魔邪徽。“伟大的乌黯主君,”他诚恳地说道,用得是有些荒腔走板的深渊语,人类的喉舌很难模拟无底深渊生物说话时的剐蹭声,“您的仆人向您致以崇高的敬意。”

    屋内的光线仍然保持不变,可是那个由壁龛反射光线汇聚出来的六指手掌却动了动。远在无底深渊阿兹格拉特的强大恶魔,对信徒的召唤给予了回应。麦西乌斯立刻请求恶魔为其施展一个“远望术”,六指同意了,于是那个由汇聚光线组成的格拉兹特邪徽立刻就变为了一面光滑的圆镜。

    瓦林斯堡城门口,两个艾拉维拉进城时闹出的动静,全部被麦西乌斯一点不落地看在眼中。同样地,那位恶魔领主(以及抱着膀子看戏的奎斯)知道了此时发生的事情。

    对此,格拉兹特倒是没有评论哪怕一句话。因为那位强大的恶魔领主还在忙着别的事情——他有超过别的恶魔领主三倍的领地,自然也有超过那些竞争者三倍的忙碌——所以,很有可能刚刚回应麦西乌斯的,仅仅是格拉兹特留在他那银色尖塔里的一个专门回应信徒祷告的意识。

    恶魔施展的“远望术”非常细致,麦西乌斯不仅看到了自己那个秘密采购官,还能听到他被抓住之后为了保命向三十四号和二十七号吐露的话语。“没有任何荣誉可言的软槭商贾,”麦西乌斯咒骂着,显示出了内心的慌乱。虽然他知道维克塞斯国王麾下的艾拉维拉十分厉害,但是却没有想到那些改造人会如此难缠。

    “伟大的乌黯主君,”麦西乌斯虔诚地匍匐在地,他已经知道了维克塞斯国王的意图,因此只得对两个改造人下达暗杀指令。然而,这两个人居然在近距离遭到弩箭射击的情况下仍旧毫发未损,更加可怕的是,他们还捉住了那个实施暗杀的刺客。正如他自己所做的事情,他从不会高估别人的忠诚,特别那个人还是个软槭人。

    “我祈求您的帮助,敌人已经进入到我的堡垒,而我麾下的人恐怕无力抵挡他们。”

    “是无力抵挡,还是他们没有足够的理由?”格拉兹特的声音,从空洞的光线之中传出,明明那些光线是由璀璨灯火汇聚出来的,可是却给人一种阴冷的感觉,“当然,我,伟大的恶魔之王、乌黯主君无数个世纪以来,都是以慷慨而闻名。对于忠心仆人的诉求,我一般不会予以拒绝。”

    麦西乌斯低下了头颅,双手从胸口的衣服里面拿出了一张羊皮纸,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一个个名字。“我愿意向您奉上忠诚,这是我在疆国范围内部分盟友的名字。他们都符合您之前向我口传心授的条件,想必如果能够为您所用,那么您在疆国范围内的组建教团的进度能快上一大截。”

    仿佛是被光线牵引着,那张羊皮纸倏尔就从麦西乌斯手里飘浮起来,继而很快被那团光线之中的无形手掌所捕获。在羊皮纸消失的瞬间,那团光线中间蓦然出现了一个黑点,而后迅速张大。麦西乌斯抬起头,鼓起勇气准备亲眼目睹某种可怕的恶魔降临到人世间。

    然而,令其疑惑不解的是,那个黑色的洞口张开到一个人大小便忽而迅速闭合,就好像从未出现过一般。不仅如此,原本汇聚在一起的光线也凭空消失了。房间中间只留下一团朦朦胧胧的烟气,以及地面上的一团被汇聚光线烧焦的污渍。“伟大的乌黯主君,”麦西乌斯尝试开口询问。

    “格拉兹特陛下已经回寝宫了。”

    声音是从麦西乌斯背后传来的,这个趴在地面上的郡长猛地一个侧身翻滚,弓着身子对向声音传来的地方。那是这个房间的一个阴暗角落,不会也不应该有人能够躲藏在那里。“我叫亚萨斯,”声音蓦然再次响起,只是这次说话就不是用深渊语而是纯正的塔普特南部地区通用语。

    麦西乌斯猛地抬头,说话的那个人再一次站到了他的背后,因此他还是没能看清对方的面容。反而是蹲坐在房间窗台上的奎斯,饶有兴致地看清了发生在屋内的一切:在召唤格拉兹特的光幕出现黑色洞口之后,一个男人就从那个黑洞之中走了出来,他迈动着诡异的步伐,始终保持自己身处麦西乌斯的视野盲区之中。

    之前说第一句话时,他就已经将手掌抚到了这位郡长的头顶上,哪怕对方在地面上翻滚时都没有挪开。而且很明显,那个人在介绍自己名字的时候,就已经从麦西乌斯的大脑里获得了自己想要知道的一应事物——不仅仅是那口流利的塔普特南部通用语,奎斯估计应该还有其他一些东西。

    那是人身披纯色黑袍,满头黑发梳在脑后扎成了一个马尾,两鬓微微泛白,额头光滑,脸颊消瘦,面无表情。不过,从其乌木般的肤色和消瘦的体态来看,这个家伙多半拥有黑暗精灵血统。

    事实也正是如此。作为格拉兹特与一名容貌绝美的黑暗精灵牧师所生下的儿子,拥有黑色的皮肤以及六根手指的亚萨斯看起来就好像他父亲较为年轻的样貌。在残忍和虚伪方面,他和格拉兹特相差无几,只是碍于混血的缺陷,这个半深渊血统的黑暗精灵其实并不具备他父亲的华丽气质或远见。

    当然,那也得分跟谁相比。格拉兹特竞争对手之一,曾经支配着名为“颅枕域”(无底深渊第507层)的恶魔领主艾狄马丘斯就深受其害。在格拉兹特最近的一次颠覆艾狄马丘斯统治的行动中,亚萨斯发挥了关键作用,他通过使用药剂和自身的魅力,成功诱使对方进入了黑暗之井那个闻名无底深渊的恐怖监狱。鉴于那里永久的囚徒兼典狱长、有着“弑神者”称号的马元对待黑暗之井诸多囚犯的态度,失去了大部分追随者的艾狄马丘斯恐怕这辈子都别想再离开那里了。

    在那次胜利之后,格拉兹特赋予亚萨斯他大部分恶魔军团的指挥权,少数人暗地里嘲笑乌黯主君根本没有察觉自己儿子的政治野心。亚萨斯也愚蠢地认为这是格拉兹特惧怕他的表现,并开始暗中谋划对抗自己的父亲。可是,这却让有着纯粹黑心肠的格拉兹特感到无比自豪——子不肖父,多半是串了种——而且,给与了亚萨斯诸多荣誉,乌黯主君也有了更多的理由指使他去做更多的事情。

    譬如,让亚萨斯单枪匹马来到一个物质位面,帮助一个侍奉着他的贵族信徒。虽然从表面上看,来到拉姆齐这个名声不彰的物质位面,还是在拉姆齐里也算是偏远地带的塔普特岛,这趟远行与其说是来执行任务倒不如说是来度假放松。但是,亚萨斯却并不知道,这个位面其实是一头最近在多元宇宙名声骤起的强大巨龙的藩属之地。奎斯干掉他这个强大的“恶魔领主之子”,难度其实并不比捏死一只跳蚤高出太多。

    哪怕他已经足够小心,降临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阅读麦西乌斯大脑之中的信息,可是黑心肠的格拉兹特怎么能没有预料到自己儿子的举动?狡猾的六指早就在这个郡长的头脑里设置了诸多陷阱和错误的念头。因此,亚萨斯读取出来的信息严重失实,他根本不清楚自己此行有多么危险。就好像他最引以为豪的壮举,把一个恶魔领主送到上一代“弑神者”身边,格拉兹特根本没费什么力气就把这个产生了过多野心的儿子,送到了多元宇宙新一代“弑神者”的眼皮子底下。

    当然,出于对那位六指父亲的敬畏,亚萨斯此时此刻依旧还保持着适当的警惕。

    “你无法看到我,我在你的眼中是无形的,”这个家伙面仗着超凡的步伐技巧,不改色地欺骗着麦西乌斯,“你只需要知道,那两名‘艾拉维拉’将会被我解决。对我而言,这是伟大乌黯主君的命令;对你而言,这则是一种恩惠。懂得感恩的人,一般也都懂得珍惜机会,你明白我的意思?”

    好不容易来一次物质位面,这个深渊领主之子,自然也不会忘记公然索贿这项传统手艺。

第1101章 改造人(4)(求推荐票!求月票!)

    最终,麦西乌斯用自己原先准备用来安抚城市德鲁伊宗会的三十磅黄金,换来了亚萨斯的一个“尽快出手”,这位恶魔领主之子向他保证会用一种丝毫不会引发别人猜测的手段,帮郡长大人解决掉那两个“改造人”。他们的交易全过程,都被抱着肩膀看戏的奎斯瞅在眼中。

    “用钱就能够收买的恶魔,”奎斯看得有些想要发笑:“这个亚萨斯王子在无底深渊过得得有多惨?”他所不知道的是,对方正是因为是格拉兹特的儿子,而且还被六指授权指挥大部分军队,所以亚萨斯在无底深渊每时每刻都需要提防刺杀。只要他在无底深渊一天,那么他就不得不花费天价来雇佣一支由三十头六臂蛇魔组成的保镖队伍来护卫自己,仅靠六指发放的饷金是远远不够的。

    和麦西乌斯达成了交易,亚萨斯转瞬间便从窗口一跃而出。奎斯及时贴到了尖塔的外墙上,这才没有被急冲冲去“赚外快”的恶魔领主之子碰到。亚萨斯既从其母族那边继承了不俗的敏捷性,又有着塔那厘恶魔的超强耐力,他在瓦林斯堡数座房屋顶端轻点几下便来到了洞开的城门附近。

    而这时,那些被麦西乌斯安排等候在此地的奔狼骑手,也不过刚刚从街角拐出。四十多名骑手和他们的战马当街呼啸而过,吸引了几乎所有人的注意力,这让亚萨斯那超强的隐匿本领都显得有些多余。他步履轻盈地走进了一家进城准备参加秋收庆典的马戏班子,胜似闲庭信步一样在其驻地游荡,很快就找到了自己所需的东西。

    像这样的马戏班子,除了畸形秀、飞刀表演和会玩一手法术戏法的不入流施法者之外,通常还会有专门的驯兽者存在。在进到瓦林斯堡之后,因为担心野兽脱逃冲撞市民,所以马戏班子都会在城市边缘地带驻扎。这里和戍守部队的营房不远,在能够获得额外护卫力量的同时,也方便了马戏班子里的某些街头淑女,与那些溜出营房找乐子的军士们做一些“咿咿呀呀”的生意。

    亚萨斯正巧就碰到那么一对等不到晚上,就开始着急忙慌地在一堵围墙边上办事的男女,他走到那个衣衫不整的军士身后,拍了拍这个人的肩膀。紧接着,这个人就蓦地愣了一下,身体也停止了耸动还冷不丁地打了一个激灵。就在那位街头淑女以为交易结束的时候,这名军士却突然伸出手掌,拔出了挂在裤带上的一把短柄匕首,用力塞进了女人的手中。

    “啊……”女人发出一声尖叫。

    那名军士嘴角翘起,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然后就用力攥着女人的手腕把匕首刺入了自己的心窝。“噗嗤”一声,热血激射,溅了那个女人一脸。她一边尖叫,一边忙不迭地把还和自己负距离接触的尸体推到在地。也不顾下身衣裙还系在腰间没有放下来,这个女人趿拉着鞋子飞也似地就向马戏团驻地外面跑了出去。

    “还不错,作案的动机有了。她想要逃跑,于是打开了兽栏放出里面的畜生……”

    亲手导演了这一切的亚萨斯垫着脚尖,轻盈地跃过躺在地面上的尸体,一步就跳到了十几码开外的兽栏旁边。半恶魔黑暗精灵歪了歪脑袋,思考了一两秒钟,而后就勾勾手指打开了关着一头雄鹿的兽栏闸门。这是一头马戏团平时用作拉车巡游的大角鹿,因为已经被阉割过,所以性情温顺。

    亚萨斯用超凡魅力将其魅惑得自行走出兽栏,然后又抚摸着它的脖颈,在它耳边以一种极为温柔的语调,说出一连串凡人无法听懂的邪恶话语。这头雄鹿猛地立在原地,头颅高高抬起,它下半身已经被割掉的性腺部位突然生出一个鼓包,撑得皮肉都显得有些透明,用肉眼就能看到上面的血管。

    只是,那些血管之中流淌的并非红色的血液,而是某种带有诡异墨绿颜色的液体。随着鼓包不断泵动、缩小,那些液体也以极快的速度被这头雄性大角鹿的身体吸收殆尽。

    “出发吧,我的勇士。”亚萨斯露出满意的笑容,轻点下嘴唇,又将手指往雄鹿鼻尖一抹。这头已经被恶魔腐化堕落的自然生物,随即便发出“昂”地一声怒号,它低下头猛地冲向马戏团驻地附近的围栏。伴随着木板破裂的噼啪声,这头化身猛兽的雄鹿一下子就冲进了瓦林斯堡的街道里。

    ……

    “兄弟!”

    坐在马背上,二十七号猛地抬头望向远处。黑鼻刚刚用低沉的吱吱鸣叫提醒她,它察觉到附近突然出现了一股邪恶的法术波动——二十七号还是头一次听到机械魔宠这样形容什么,法术波动就是法术波动,为何会被冠以“邪恶”这个修饰语?尽管内心疑惑,可她还是及时提醒自己的搭档。

    三十四号闻声立刻将那个抓获的软槭人刺客打晕,他从二十七号的马鞍挂钩上摘下了那个射绳子枪,扥出一截绳子把俘虏三两下捆成个粽子。随后,他又将其往二十七号马鞍后面的马屁股上面用力一扔,让黑色巨马驮着这个俘虏,而非把人交给那些城门附近的瓦林斯堡守卫。

    “我去看看情况,你先把城门守住。”言简意赅地说了句话,三十四号便飞身跃向远处,他把自己那匹黑色巨马也留给了二十七号看管。作为搭档,他们彼此之间非常熟悉,因此也不用作过多解释。就像二十七号的改造侧重于侦查和反侦察,三十四号的能力则比较擅长发动突袭和突围。

    哪怕那个麦西乌斯郡长真的不管不顾,只要二十七号能够把瓦林斯堡的城门守住片刻,三十四号就有把握带着两人两骑冲出重围。最糟糕的情况,也不过是舍弃两匹黑色巨马,他一样有办法带着搭档突围。只不过,黑色巨马每一匹的培育代价都很高,甚至比起他们这些艾拉维拉也不遑多让。如果失去了自己的坐骑,短期内他俩估计很难分配到新的坐骑,再为了任务奔波就只能依靠两条腿了。

    他飞扑向奔狼骑手们冲来的地方,长街之中,三十多名骑手将道路堵得严严实实的。不过,这些骑手全都没有拔出腰间的武器,他们的任务只是被麦西乌斯派来铲除那个秘密采购官,而非与维克塞斯国王派来的艾拉维拉交恶。

    “让开道路!”领头的骑手看到三十七号冲向马队,再想勒住缰绳显然是来不及了,他只能大声对这名艾拉维拉大声吆喝。然而,三十七号却并未停止脚步,反而奔跑得更快了一些。

    马队踩得街道震颤,雷鸣滚滚,掩盖住了不远处人群发出的惊呼声。而就在那个领头骑手不知所措的时候,街道旁边用木头和砖石垒砌的房屋突然“哗啦啦”垮塌了大半。他惊讶地扭头,一头雄壮的大角鹿陡然跃入眼帘,犹如地平线上冒出一棵树,枝丫伸展,迎风摇摆,逐渐变大,周围很快形成了一片小树林。那个雄鹿拥有足足十英尺宽的鹿角,身高堪比两人叠加。它的脑袋低垂,角尖犹如剑锋,蹄下尘土飞扬,撞碎了房屋之后便一头扎进了奔狼骑手的马队之中。

    “砰、砰、砰……”接连好几匹战马都被这个突然从旁边冲出来的庞然大物撞飞了出去,战马倒在地上,脖子断裂,蹄子乱蹬一气。而那头以一己之力“遏制”住一整支冲锋马队的大角鹿,在发生碰撞事故之后则仅仅有些头晕,它的脖颈上长出了一层层骨质的外壳,很好地分散了冲击的力道。

    大角鹿喷吐鼻息,摇晃着稍稍有些开裂的鹿角,径直冲向离它最近的、一个拔出马刀的骑兵。那个骑手砍中了它的脖子,然而雄鹿势头不减,鹿角抵进了对方胯下坐骑的肚皮,狠狠地将那匹被开膛破肚的战马连带这骑手一起掀飞出去。紧接着,它有调转脑袋用一双变得如同磨砂玻璃似的眼睛盯视着已经来到其近前的三十七号。

    “昂!”雄鹿怪叫了一声,口中的舌头倏尔弹出——这可不是正常大角鹿能够拥有的舌头——像是一条蓄势待发的毒蛇。它的舌尖上还有一层散发出金属色泽的硬壳,如果被这东西戳上一次,那结果肯定不会令人感到欣喜。

    “小心!”有奔狼骑手立刻发声喊道。虽然他们受到麦西乌斯郡长的指示,要解决掉那个软槭人刺客(最好也能给两个艾拉维拉一个下马威),但是郡长可没有让他们杀死那两个艾拉维拉,对方毕竟是维克塞斯国王的使者。

    不过,看样子那个艾拉维拉并不需要帮忙。在大角鹿怪异的舌头抵身之前的最后一刻,三十七号突然向斜过身子躲开了舌枪的攒射,而且他还一个猛跃,越过雄鹿的头顶,双手撑着它的脖子稍一借力,人在半空翻转半周一下子就站到了大角鹿的后背。其身手之矫健,连杂耍艺人也要自叹不如。

    雄鹿打了个响鼻,愤怒地嘶鸣着,掉转自己喷着白色水汽的脑袋想要撕咬站在自己背上的男人。而就在这时,三十七号手里突然多出一把钢锥,一下子就插进了大角鹿的眼睛里,紧接着他就再次跃起,一下子翻到街边房屋的顶部。血水从大角鹿的眼睛里汩汩流淌出来,它的口鼻都沾上了鲜血,脸上和胸前的白毛很快就都染成了猩红色。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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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序之鳞介绍:
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属于五色巨龙的蓝龙从破壳而出到构建属于其自己的传奇故事的岁月经历。而这段旅程最开始的部分则是从名为“破碎之鳞”的故事讲起。“巨龙从出生开始,每个年龄阶段,都会经历旧的鳞片破损脱落然后再长出新的鳞片这种循环的过程。对于巨龙来讲,这是成长所必需的历程。”——龙类研究专家布鲁《巨龙的一生》永序之鳞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永序之鳞,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永序之鳞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