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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子铃     阎凤传之百鬼朝圣txt下载     阎凤传之百鬼朝圣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二章 再次相遇

    在废弃公路上的阎凤,走了三个多小时才走到了城郊,坐在车上不觉得,真正要走路的时候,才会觉得挺远的。

    很多城市都因为方便扩张而把城门楼拆除了,古代为了抵御外敌而辛苦修建的城门楼,在今天这个时代却是很鸡肋,最多只能当哨塔用。而鹏城的城门楼则更多的是一种景观,也会在上面张贴广告或者告示。

    城门楼下,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蹲在城墙下,刑狱司的捕快有三四个都围着小乞丐,想下手,又不敢。这个小乞丐三四天前就蹲在这里,既不进城也不离开,捕快路过的时候警告过好几次让他走,他却置若罔闻。估计是捕快们被惹火了,才要动手抓人,谁知这乞丐只要一靠近就又抓又咬。

    阎凤看见卫伟好像也走了过去,最近好多事情都弄的他焦头烂额,他虽然有时候脾气差了点,但也不是横行霸道的人。他走过去,叫左右两边的捕快拿着麻袋,并且叮嘱道:“等下我说动手你们就动手,注意别弄伤了他,不然我还得出钱给他医治。”

    忽然,卫伟的肩膀被人拍了拍,他回过头,看见了阎凤。阎凤打趣道:“哟,卫大捕头,好兴致啊。”

    卫伟白了他一眼,他和阎凤也可以说是相爱相杀好几回了:“没看见我忙着嘛。”

    阎凤耸了耸肩,道:“看见了,那你忙。”

    阎凤刚要走,就听见有人叫他的名字,是一个很细很尖的声音,是个女人的声音。阎凤回过头,就见那个被捕快围住的乞丐冲出包围,扑进了阎凤的怀中。这一下,把所有人都搞蒙了。

    阎凤低头看去,是她!

    居然是她,那个,去年在街上捡到的小乞丐。

    她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这个时候的鹏城,是个是非之地。

    既然是熟人,阎凤也愿意收留这个乞丐,那么卫伟也没有再为难她。卫伟开着车,将他们送回去,在路上,阎凤问了一个他很想问的问题:“有时候我不是很明白,你究竟是好人还是坏蛋。”

    卫伟楞了一下,他这一生做过很多好事,也做过很多坏事。有人对他恨之入骨,也有人对他感恩戴德。卫伟道:“成为六扇门中的一员是我的梦想,这个梦想很久了,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儿时的梦想吧。”

    阎凤对六扇门这个组织不是很了解,那是一个维护中原大陆,惩恶扬善的非官方组织,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不听从任何一个人的指令,他们有他们自己的法律,自己的信仰,听说大部分捕快都会有想要加入六扇门的想法。

    所以,卫伟为了加入六扇门,为了想要表现,做过很多坏事,但不可否认,他也的确为了鹏城付出过很多。他不是一个好人,却是一个好捕快。

    阎凤道:“那么现在呢,还想去吗?”

    卫伟摇了摇头,苦笑一声,道:“有些人天生不幸,有些人却是天生幸运的。我被很多事情,压的太死,也让我看清了很多事情,现在的我,只想为益州的老百姓再多做一些事吧。”

    在风起云涌的今天,谁也不能幸免,卫伟不过是夹杂在这风云中,怀揣着梦想却很不幸的其中一个人而已。

    回到家后,小乞丐洗了一个澡,换上刚买的衣裳。她依旧是那么灵动,依旧是那么楚楚可怜。但这个人,让他想起了一件事,在南疆遇到的南疆圣女。阎凤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想起这件事,但此时这个念头总是挥之不去。

    传闻南疆圣女,年方十八,天生双魂,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有些人纵然天生强大,内心却依旧柔弱,仿佛与天涯海角的某个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纵然隔着千里,也会彼此思念。

    “彼岸花,花开花叶落,叶生花不开。生死两茫茫,我为君而来,君已忘却我。”

    小乞丐,不,阎凤很想问问她的名字,总这么称呼也是件很不礼貌的事。而且她显然并不是乞丐,或许正如言情剧的狗血剧情,她是某个大财团的千金小姐,出来体验生活,傻只是她的伪装?说不定周围就有几十个胸肌都会颤抖的保镖注视着,朝阳台张望着这间屋子?

    她趴在阳台边上,吹着刚洗完还没有干透的长发,哼唱着歌,那是一首委婉而凄凉的歌,像是一首情歌,曲子像是某种久远的调调。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阎凤想着,总是要问问名字的,于是先开了口,可是,就在这个时候,他眼前的场景,忽然变了,不再是家里那摆设简陋的阳台,而是一片一望无际的花海。红色犹如精灵一般的花朵,在风中摇曳,花香鬼魅,具有着一股神奇的力量,像是在指引着迷途的鬼魂。

    一个五官清秀,个子不高,却格外迷人的女孩子,背着双手,朝他招手:“我们在这里,快过来,快过来。”

    “我们?”这是什么意思,自己的面前,周围一望无际的花海之中,明明只有那个女孩子。

    阎凤走了过去,女孩子拉着他的手摇摆着,就好像许久不见,多了相思之情的情侣:“我们想和你都好好再活一次,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都好。”

    那个女孩子的容貌,明明就在自己的眼前,可是就是看不清楚。不,不能说是看不清楚,而是记不清楚,这是一种很诡异的感觉,明明近在咫尺,明明看的很清楚,却不记得这个女孩子长什么样子。阎凤喃喃道:“你是谁?”

    女孩子说:“我们深爱着你,我们会来找你。”

    突然,女孩子就这么消失不见了,阎凤想冲过去找到那个女孩子,因为他感觉,自己也同样深爱着他。这种感觉,就好像前世就已经认识一样的熟悉感。

    可是——

    一双手扯住了他的胳膊,一个男人的声音在背后大喊道:“你想干什么?”

    阎凤一回头,是木子花,木子花什么时候进来的,什么时候站在自己的身后,他完全没有感觉。阎凤木然道:“什么跟什么?”

    “你是受了多大的刺激,居然想跳楼?”木子花指着前方的阳台,阳台离着阎凤只有一步的距离,以阎凤刚才冲刺的状态,下一步就会一头栽下阳台。

    阎凤瞬间吓出一身的冷汗,他还没蠢到真的去跳楼,但是——

    但是刚才那种感觉,好像真的身处在一个异世界中。

    阎凤松了口气,小乞丐正坐在沙发上,拄着脑袋看着电视屏幕傻笑,电视没有开,她是在朝着屏幕倒映出的自己傻笑,真够奇怪的。

    阎凤走了过去,坐在小乞丐的旁边,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啊珠!”她说着,然后又朝着电视屏幕傻笑。阎凤皱了皱眉头,打开电视,播放着广告,可是,她已经津津有味的看着,像是在看一部精彩绝伦的喜剧。

    “她就是你上次捡到的女人?”木子花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任谁都能看出,这女孩脑子却是有病。

    阎凤耸了耸肩,道:“找我什么事吗?”

    木子花道:“你想要的东西,我找到了。”(未完待续)

第三十三章 找帮手

    找到了!

    阎凤要木子花帮找的东西,是一种无色无味的**,中毒的人昏睡个三天三夜,其实不管多久,只要能够让人像喝醉了睡觉一样就可以了。

    “千日醉,这种药很贵,一两黄金一瓶,直接兑在酒里就可以了。”木子花解释着,一两黄金一瓶确实已经贵的很离谱了。可是,木子花的话却让阎凤感到很诧异。

    阎凤道:“一两黄金?什么时候买东西要黄金了?”

    木子花苦笑道:“周灭蜀后,天下一统就只剩下秦国和南疆,南疆人少且势力众多,自古以来都很难管理,所以无论哪个大统一王朝都不会过多的去强硬管理。因此,最后要灭的国家,就只剩下秦了,秦一但灭亡,谁还会用秦国官方的货币。在这个青黄交接的时候,黄金白银就会成为硬通货。”

    阎凤道:“你居然还有黄金?”

    木子花道:“离家出走,总会有一点存货的。”

    阎凤想想也对,木子花,原本就是先秦王赵构,这么大个王,就算要假死遁走,也总会带上一些钱财,而钱财最保险的,当然是金银珠宝了。只是想不到天下的时局居然演变成了这个样子,但就算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对于死灰复燃的大周王朝来说,他们这些平民,不过是脚底下的蚂蚁,路过的时候,谁会在意有没有踩死一只蚂蚁。

    木子花道:“你确定要这么做?”

    阎凤点了点头,道:“嗯。”

    阎凤想要将冷天渔约出来,当然,能把胡媚娘一起约出来更好,不过那样会引起冷天渔的怀疑。只要把冷天渔约出来,酒过三巡,再扔上冷傲准备好的车,那样,冷天渔就能安然的回到家,避过这场风险。

    以冷天渔的能力,想要在百鬼朝圣中活下来,确实是件很不容易的事。如果有必要的话,他自然是希望鹏城所有的人都能迁出去,但那太困难,谁会相信阎凤这样一个无权无势的人的话?难道还要去挨家挨户的敲门,告诉他们,这里很快就要被妖魔鬼怪占领了,你们这些凡人,只能作为它们的饲料?那人们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拨打精神病院的电话,把阎凤抓起来,那如此的话,必然会惹怒公孙起。

    阎凤没有那么强的大局观,也没有公孙起那么冷漠,如果百鬼朝圣不可阻止,他希望,能少死一些人,至少,该让他们能多活一天是一天。

    所以,阎凤打算着最好的结果就是,在百鬼朝圣那一天,能把多数的邪祟驱除,让更多的百姓能够有时间逃出去,否则,鹏城怕是要真的变成炼狱。

    现在就是要先找到百鬼朝圣的祭祀地点,埋藏的**和阵法符箓,能用**炸的就用**炸,炸不到的灵体就用符箓和阵法驱散。而做这一切之前,就是要先把冷天渔送走。

    夜晚,来的匆匆忙忙。

    “长夜漫漫,求醉,速来。”

    阎凤更希望时间就停止在这一刻,不用去面对即将迎来的一切苦难,和好友畅饮,不醉无归。冷天渔还和往常一样,提了两斤猪头肉过来。当然,他知道阎凤是厨师,好吃的自然是不会少。

    炒上三两个菜,将酒杯倒满了酒,谈谈从前的过往,冷天渔的话题中,总是会感慨自己与胡媚娘相遇,相知,相恋的场景。

    不知不觉,酒醉了。

    阎凤默默的拿起手机,拨通了冷傲的电话:“他醉了。”

    他醉了,他睡了,他——要离开了。阎凤有着无比深重的罪恶感,但他必须要这么做,若是此次玉石俱焚,又何必陪上冷天渔一条性命。

    冷天渔被冷傲带走了,阎凤恍恍惚惚的坐在沙发上发呆,从前的种种,映入眼帘,眼泪打湿了他的眼眶。

    可是时间还是要继续!

    他推开房门,看到啊珠正在熟睡,又轻轻的关上了房门。诺曾经说过为他留下了一点东西,让他去找。于是他拨通了木子花的电话,他希望在这个时候,身边还能有一个朋友说说话。

    木子花在前面开着车,他们却一路无话。穿过鬼城,鬼城此时也是一片虚无,连半个游魂野鬼都看不见。再往前走,就到了那座石堡,石堡外有一个泥人。

    “这就是你要找的——东西?”木子花打着手电筒,仔细观察着这座泥人。石像五官清晰,线条流畅,看起来就好像是活的。

    阎凤记得上一次见到这个人的时候,还是个了不得的行尸,不说别的,那力量,扛个几十吨东西没有任何问题。别看这老头表面上是个七八十岁,走路都要人搀扶的老人,真硬钢起来,阎凤都不一定能和他打平手。一个死了两千多年的老头,吸收阴气与月华一路从僵尸变行尸,再变飞尸,再进一步,便是传说中僵尸至尊旱魃,那可是吐口气都能让方圆百里寸草不生的存在。

    阎凤不是很肯定的点了点头,说:“应该是,这老头姓周,还算好说话,不过现在已经被封住了,需要念动口诀打开封印。”

    “哦!”木子花淡淡的应了一声,然后往后退了几步,他总感觉这个泥人很危险。

    阎凤将手按在泥人的头顶上,念着生涩的咒语,这是诺告诉他的打开周老头身上封印的方法。随着咒语的念动,周老头身上的泥土层开始崩坏,生出一条条裂缝。与此同时,一股令人胆寒的阴气也在不断外泄,木子花又退了两步,他感觉这股阴气正在与他身上的阳气相互搏斗,仿佛要把他身上的阳气耗尽一般。

    终于,听到鸡蛋壳剥落的声音,而此时,周老头却一拳轰出,这一拳,少说也有万斤的力道,这一拳要是结结实实轰在阎凤身上,全身的骨头都得打散了。再强大的巫师,在毫无真气抵御的情况下,也和普通人没有太大的区别。不过也就是在这一刻,阎凤感觉到了危险,瞬间驾驭起空间阻隔,将力量卸去十分之九,他继续往后退着,这一拳剩下的力道,还是打在了阎凤的胸口处,若不是真气及时抵御,纵然是十分之一的力道,也能把阎凤当场打死。

    这一拳的拳风朝着阎凤周边飞过,所过之处,草地皆是迅速的枯黄,死去。木子花正准备动手,阎凤叫住了他。

    阎凤捂着胸口,调整内息,说道:“按住约定,我现在是你的主人。”

    主人!

    诺交给阎凤的咒语并不是简单的解开封印,更重要的是签订契约,这是一份十年的契约。只要在不触碰底线的情况下,周老头都必须要遵从阎凤的命令,而这个底线是什么,阎凤是不知道,但周老头是知道的。这个底线,就是“德”。若阎凤是个仁义之人,自然是要追随的,但如果阎凤是个嗜杀的暴君,那么,周老头就是诺安排在身边的匕首。

    周老头稍微犹豫了一下,他毕竟是有智慧的,随后,他缓缓的跪下:“拜见主人。”

    在这一刻,契约算是签订了。

第三十四章 荣升长老

    七月二十三日,阴,偶有小雨。

    丰收镇,冷天渔从睡梦中醒来,昏昏沉沉的,才一醒来,就觉得屋内的摆设很是熟悉。他的身体犹如被雷击一般颤抖着,是的,这里是他的家,他生活了二十年的家。屋内的摆设,还和自己离家出走时一模一样。他努力的回忆着,忽然想起了昏倒前的一幕幕。

    在阎凤家喝酒,然后就喝醉了。就算冷天渔是什么榆木脑袋,这一刻也意识到了,是阎凤在酒里作了手脚。他立刻起身,他要回到鹏城,找阎凤问个清楚。可是,才一出房间,就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房门外,依旧是自己的房间,他立刻往回走,又关上了门。等他再打开的时候,门外,还是自己的房间。他猜测自己是不是还在做梦,离开奔跑进去,又打开了第二个房间的门,而门外,还是自己的房间。

    一模一样的摆设,一模一样的格局。

    他马上意识到,是不是自己的父亲布置了一个阵法,将自己困住。他朝着四周大喊道:“冷傲,你究竟想干什么?”

    他直乎父亲的大名,也是想激怒冷傲,否则就算他喊破喉咙也没有用。

    果然,冷傲的声音带着怒意,不知从哪里传了过来:“臭小子,你就别想了,无限空间阵你是走不出去的,老老实实的待着,哪儿也不许去。”

    好大的手笔,这种阵法光布置的法器和消耗的资源每一天都在千万以上,难道冷傲想把冷天渔困在这里一辈子?

    八月一日,清晨,益州靠近赵国边界的三座城池的人逃到了鹏城,周朝大军已集结二十万在一天之内攻破城池,将大军驻扎在离鹏城五十里外。这倒是出乎公孙起的意料,他原本以为周朝的军队再怎么着急,也会等百鬼朝圣后再大举南下。

    鹏城,陷入了史无前例的恐慌之中。

    而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公孙起下了自重生以来第一道命令:“将秦人撤离益州。”

    恐慌中的秦国百姓,却只有十分之一的人离开了益州,而其他的人,却舍不得这一生积攒的财富,选择留了下来。

    八月五日,秦国驱邪师公会总会长,在戚云路的带领下,找到了阎凤。那是一个九十多岁,精神有些萎靡的老人,因为年纪太大,耳朵也是不好使了。

    总会长叫关少鸿,年轻时候也是个风云人物,那时的秦国驱邪师公会,风头无二,是最有希望统一整个中原大陆驱邪师公会的人物,可惜他生性慈悲,不愿造就杀戮,因此一直致力于培养新一代的驱邪师,但很可惜,至今也没有培养出什么出类拔萃的人才。

    关少鸿抬起眼皮,两撇八字胡在一阵咳嗽声中不停的颤抖着:“很好,年纪轻轻,就已是巫圣境,三千年来,你是天赋最高的一位。”

    戚云路站在关少鸿的身边,恭恭敬敬的倒了杯茶,见面地点是阎凤的家里,他的家里依旧充斥着一股发霉的臭味。阎凤并不知道杨跃是戚云路的外孙,所以杨跃的死,和私自处理杨跃尸体的事情,阎凤并没有告诉戚云路。

    戚云路道:“你要进总工会任长老的事,我已告知总会长。”

    “哦。”阎凤虽然表面平静,但心里却跟第一次去找工作面试一样紧张,“我需要完成什么条件吗?”

    关少鸿也被阎凤的状态给逗乐了,他想不到境界如此之高的年轻人,居然身上没有太多的傲气。正常情况下,遇到这种事情,对方一定会趾高气扬的问公会能给他什么好处,而不会反过来问自己需要完成什么条件。不过这也让关少鸿更欣赏阎凤了。关少鸿道:“自然是以驱邪师公会的利益高于一切为原则,我就要退休了,也很希望在之前能够见到年轻一辈的风采。”

    显而易见,关少鸿似乎想把阎凤当接班人培养,但站在一旁的戚云路显然有些不是很高兴。因为总公会会长的位置,他是想为杨跃去争取的。于是戚云路道:“总会长,我的外孙杨跃,最近几年也是颇具风采,而且,阎凤毕竟才刚去总公会,怕是要先立威信。”

    这句话让阎凤整个人都僵住了:“杨跃是你的外孙?”

    “当然,他一直都是个负责任的驱邪师。”戚云路虽然知道杨跃的境界并不高,要想在同辈人中脱颖而出,确实很不容易,“难道你觉得他不配?”

    “不,不是的。”阎凤的回答倒是让戚云路很意外,因为阎凤和杨跃本来相处的并不愉快。

    “只是——”阎凤手紧张的在大腿上搓揉着,他不知道该怎样去向戚云路解释这件事情,“他的确是个铁骨铮铮的男子汉,也是个了不起的驱邪师。”

    但是,他已经死了,而且是魂飞魄散。

    这让阎凤怎么说得出口。

    对于年迈的戚云路来说,自己的外孙能有长进,的确是骄傲的事,但他唯一的亲人就这么惨死,估计戚云路当场得昏死过去。

    戚云路冷哼一声,倒也没在说什么,毕竟关少鸿在这里,他也不好说的太多,反而让关少鸿反感。

    关少鸿眯起眼睛,笑了笑,道:“我看得出来,你是个很有野心的人,但也过于优柔寡断。我年轻时候就是太过于优柔寡断,才导致整个公会青黄不接。要说条件,我希望你能履行自己的职责,能让秦国的驱邪师公会所有的驱邪师,少一些伤亡。”

    戚云路哪里听不出,关少鸿,已经是将阎凤当作了半个继承人。关少鸿年轻时候就已经是个慈悲心肠的烂好人,错过了很多机会,如果关少鸿能像戚云路这般手段铁血,也就不会导致今天驱邪师公会被秦国王室处处压制。

    阎凤点了点头,道:“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会的。”

    再过十天,不,或许最多七天,整个鹏城将会聚集从整个中原大陆而来的妖魔鬼怪,如果阎凤想要为将来打算的话,他最好的选择就是离开益州,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但他不会的,如果要走的话,他早就走了。

    关少鸿拿出一块白玉打造的令牌,上面写着“长老令”三个字,做工精细,白玉圆润,和自己拿的这块木质的低级驱邪师令牌真的是天壤之别。关少鸿道:“这块令牌,是戚云路戚长老所有。驱邪师总公会有四名长老,有人上就一定会有人下,他既然推举你坐上长老的位置,你也是该思考一下。”

    关少鸿的意思,阎凤还是明白的,戚云路作为四大长老最强的长老,将位置让出来,自然是想让阎凤来为杨跃的上位铺桥搭路。可是,杨跃已经死了,从戚云路对杨跃的关怀来看,杨跃的死更不能让戚云路知道了。

    阎凤接了过来,关少鸿也没久留,直接走了,这里充满了那股腐尸的臭味让他很不适应。这倒是让阎凤很诧异,关少鸿居然没有问这股味道是怎么来的。而这股腐尸的臭味,正是那周老头留下来的。因为关少鸿要来,周老头提前出去避让,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出现。

    将他们送出去的时候,阎凤不禁喊了一声:“戚长老——”

    “嗯?”戚云路回过了头,纳闷的看着阎凤。

    而阎凤话到嘴边,却是怎么也说不出口,只得说道:“杨跃,他的确是条汉子。”

    “哦。”戚云路皱了皱眉头,淡淡的回了一声,又继续跟在关少鸿的身边走了。

第三十五章 曾经的人

    驱邪师公会总会长的到来,本来阎凤也想把百鬼朝圣的事情说一说,好得到驱邪师公会的帮助。但转念一想,这么大事情,难道作为秦国驱邪师总工会会不知道?但他们也和公孙起一般听之任之,顺其自然,想必也和公孙起的决定是一样的。

    那就真的没有必要再多做口舌了,还不如靠自己,就算天塌下来,他也要顶回去。

    秦国,益州,明域城,益州十三城之一。

    此时的明域城已被周军攻陷,城民死的死,逃的逃,只留下不到三分之一。一队三百人的军队集结在广场之上,为了防止瘟疫和腐烂尸体的臭味,将一具具的尸体搬运到广场上烧毁。

    赵国大将军刘广福手插着腰,一身轻薄的军装,帽檐压的很低,冷冷的注视着正在燃烧的尸体。这些尸体,在昨天还是鲜活的生命,而现在,已是不会说话不再动弹的尸体。

    赵国丞相叶昌已是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按理来说早该退休了,但身居高位的他还是不肯放弃打拼一辈子才换来的荣华富贵。只是,他也不是很确定,这些荣华富贵,今后还属不属于他的家族。

    刘广福自然不是很待见这个行将就木的糟老头子,也没有搭理他。反而是叶昌饶有兴致的欣赏着这一切,说道:“好久都没有见到这样的景象了,想不到,秦国也有这么一天。”

    而刘广福的脸色很显然变的很阴沉:“这不是我赵国的功劳,天下诸侯都在看我们的笑话,待秦国灭亡后,周天子重新分封诸侯,还不知道赵王会受到何种待遇。”

    叶昌则是笑了笑,道:“至少我们的荣华富贵,是有保障的。而赵王,呵呵,今后说不定周天子会将这些诸侯王一个个都撤了,学着秦始皇帝,设为郡县制。毕竟,一个个土皇帝不好管理,赵正开了先河,其中的甜头,难道周天子不想尝尝?”

    刘广福说道:“我赵国,第一个不答应。”

    叶昌冷冷一笑,道:“别逗了,你代表不了赵国,就算是赵王,也不见得敢忤逆周天子。三千年前,秦荡**,统一天下,书同文,车同轨,这可是连三皇五帝都没干过的丰功伟绩。秦国亡了,我们这边帮凶,也该是兔死狗烹的时候了。”

    刘广福惊讶道:“既然你知道其中的厉害,为什么不向赵王禀明情况,难道你是想做赵国的千古罪人吗?”

    叶昌道:“哟,你可真看得起我老夫,赵国算什么,要是不同意向周天子称臣,也是蜀国的下场。那么今天,烧掉的尸体就不是秦国的子民,而是我赵国的子民了。”

    刘广福的手仅仅的握着,他虽然是巫圣境,但与周天子比起来,接不过三招。而且,周天子背后,显然有更强大的势力在支撑着。大军在此地驻军,不能进也不能退,而其他诸侯的军队,正在其他边界线上驻扎着,只等周天子一声令下,即刻覆灭秦国。当然,秦国也不是软柿子,秦国最强战力公孙起,能轻易的将他们引以为豪的巫圣境巫师斩杀。而秦国的军事力量,也能让各国闻风丧胆。这三千年来,几次联军都被秦国打退,但现在所不同的是,所有的军队都听从周天子的号令,结局,会不会有所改变?

    刘广福道:“我们在等什么?”

    叶昌道:“这个就不是很清楚了,但我收到了一些消息,是和上古的某件事有关,而且,最近也会有大动作,我们能做的,就是等,和避让。”

    而在鹏城内,公孙起的内心也是在蠢蠢欲动,天下所有的军队都集结在了秦国的周围,他们就像一条条饿狼一般,正准备将秦国一口口吞下去。

    陆亚希已是热锅上的蚂蚁:“他们,怎么还不动手?”

    公孙起轻轻吐了口气:“他们在等百鬼朝圣。”

    人类和妖族的契约,没有人,甚至没有妖可以阻断,这就是天所注定的。而只有阎凤的微薄之力,是否能改变结局?他并不知道妖族的强大,因为自古以来,妖族就一直都被人类所克制,这是人类的固有思维,所以就算前段时间妖族在人间现身,也没有人感觉道恐慌,因为自从那一天后,妖族就仿佛失踪了一般。

    八月十日,阴,有雾。

    雾气忽然在这一天弥漫整个鹏城,车辆都不敢轻易的驶出家门,可见度不足五米。已是中秋,天气也冷了很多,而今天这种冷,则是从脚底板开始直到头顶的阴冷,就好像有鬼魂在人的背后吹着冷气。

    走在街头一筹莫展的阎凤,忽然听到有人高声叫喊,凄厉的叫声,让阎凤一个机灵。他冲向了居民楼,很多居民都已经搬离,只有为数不多的人还在这栋楼里。阎凤在三楼的楼道上看见一个影子,那影子看到阎凤的时候也是楞了一下,随后朝着对面的屋子穿了进去。阎凤冲了过去,又听到一声凄厉的叫喊声,鲜血从门下流了出来。

    阎凤一脚踢开门,门被重重的甩了出去,他看见,从玄关处一直到客厅的沙发,躺着四个人,有老人,有孩子,是祖孙三代一家四口。而家里的男主人显然还没有断气,在地上抽搐着。阎凤震怒了,他冲了进去,看到黑影正准备离开,阎凤立刻释放空间阵法,将黑影困住,整个家都被笼罩住。而此时,阎凤也看到那个黑影,是一个满脸溃烂,身形有些佝偻的老人,这个人有些熟悉,但一下子想不起来。

    阎凤怒道:“你居然敢闯进民宅杀人?”

    那个“人”先是低下了头,然后缓缓的把头抬了起来,那张腐烂的面孔,慢慢变成了一张正常的脸。

    “丁老汉!”

    丁老汉,那个从农村来城里,为女儿丁娇娇到处讨冤屈的丁老汉。他怎么,会变成了一个厉鬼?不,他比普通的厉鬼还要厉害,而他的手上,拿着一颗水晶球!

    纳魂珠,原来,丁老汉也变成了百鬼朝圣中的一员。不可能,百鬼朝圣不可能是丁老汉这种冤死不久的鬼魂可以参与的,那么,他就一定知道些什么。

    阎凤冲了上去,试图将丁老汉抓住,丁老汉释放纳魂珠中的力量,想要强行破开阎凤的阵法。阎凤一把掐住丁老汉的脖子,质问道:“是谁,是谁把你变得如此强大的。”

    丁老汉嘴里吐出绿色的液体,他还不会熟练的使用纳魂珠的力量,但整个身躯都被阎凤压的死死的。虽然阎凤压住的只是脖子,但阎凤的空间封锁,已经将丁老汉整个封印住,根本不是此时的丁老汉能够匹敌的。

    丁老汉说道:“你说过要为我讨回公道,公道呢?”丁老汉是鬼,已经不用嘴来发声,他因为愤怒和仇恨,一双眼睛流出血红色的眼泪,身体开始迅速的腐烂。

    阎凤道:“你的女儿是自杀的,就算走法律流程,陆启明也不会受到多少损害,你又何必呢?”

    丁老汉道:“那我呢?我被他们活活打死,我们这种底层人的心酸,你们这种强大的巫师,又怎么能明白?”

    阎凤的手松开了,他呆呆的站着,自从义父死后,他一个人漂泊在外,就很清楚权贵们从来都没有把平民当作是人。弱肉强食,从来没有一刻消停过,只是在换着方法不停的上演着。

    丁老汉瞬间从地上爬了起来,怒喝道:“既然人间的法律制裁不了他们,那就用阴间的法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突然,阎凤感觉到自己的空间阵法被强行破开,一个人朝他飞速的掠来,阎凤赶忙回头,就见到一张熟悉的脸,之后,他就被这个人一掌拍晕。

第三十六章 执着

    当阎凤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处在一座监牢之中,监牢的阵法很厉害,不是人类所习惯用的阵法,所以阎凤一下子想不出破解的方法。

    而牢门外,一个女人缓缓的走了进来,正是那视频中出现的女人。她走到了监牢外,微微皱了皱眉头,说道:“你本不该阻止我的。”

    阎凤冲过去想要抓住这个女人,可是手一碰到牢房的铁栏,就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弹射开,摔到地上。阎凤努力的挣扎起来,说道:“你究竟是谁?”

    女人摇了摇头,道:“我是谁并不重要。”

    阎凤道:“胡媚娘,你是胡媚娘!”

    女人怔住,叹了口气,道:“既然你已经认出了我,那就不能再留你了。天渔的朋友本来不多,你又何必急于求死。”

    胡媚娘本来并不想杀他,但既然阎凤已经知道了,那就留不得了。胡媚娘缓缓的抬起了手,又放下,叹了口气,道:“我们毕竟是有些交情的,就让你活到明天吧,明天早上,我亲自来送你上路。”

    说着,胡媚娘转身就要离开,但又回过了头,说道:“想吃什么喝什么,都可以提出来,在醉梦中死去,也是一种福气。”

    胡媚娘走了,就剩下阎凤一个人坐在冰冷的囚笼之中。这里是哪里,还在鹏城吗?他不是很清楚。

    八月十五,阴,多雾,可见度不足一米。

    公孙起看了看墙上的挂钟,现在是中午十二点,他朝着窗外看去,楼下,一队队人井然有序的在街上走着。以公孙起的境界,看见这些一点都不奇怪。而这些人,长的各式各样,有身体正常,脖子比长颈鹿还长的,这种是吊死鬼。有比侏儒还要矮小,长着一对红色的犄角,面目狰狞,这种是山中横死的野鬼。不光有鬼,还有山精,水怪,长长的队伍,在引诱着他们走向同一个地方。

    而此时,公孙起的电话响起,是一个陌生号码。公孙起先是皱了皱眉头,之后接通,电话那头,说道:“大哥,好久不见。”

    而公孙起的全身犹如被电击一般颤栗着,之后,才缓缓道:“陛下。”

    阎凤的家中,木子花正手持电话,翘着二郎腿,手上捏着一支烟,说道:“你应该猜到我已经复活,为什么不来找我?”

    公孙起道:“我想把天下打下来,再送给你。”

    木子花叹了口气,道:“那么现在呢,你觉得还能不能打下来。”

    公孙起道:“不能,我已无能为力,事情发展的比我们预计的快很多。”

    木子花道:“休息吧,你已经尽力了。”

    公孙起道:“可是我想试试,我可以杀一次周天子,就可以杀第二次。”

    木子花道:“他们不会让你这么做的,听我一次,我在这三千年的封印中想了很多,统一天下又如何, 我的儿子,孙子,为了争权夺利,已让我伤心欲绝。”

    公孙起道:“这是我的信仰,大秦的铁骑,能再次踏遍中原。而他们,他们自百鬼朝圣后,就不会再干扰我们的计划,而今天,是最后一天。”

    木子花抬头看看周围的人,是的,在阎凤的家里,来了十几个人,都在直勾勾的盯着木子花。木子花挂断了电话,耸了耸肩,道:“我已经劝过他了,他比较执着。”

    一个带着眼镜的年轻人,很显然是这群人的头,笑了笑,道:“没关系,我们已经有人去处理这件事了。”

    木子花皱眉道:“你们想怎么处理?”

    年轻人说道:“既然冥顽不灵,那当然是解决掉了。毕竟今晚以后,我们将不得再踏入这片大陆,公孙起太强了,就连姬浩也不可能是他的对手。我们会按照约定,直到中原大陆最后一个人类死去之前,是不得踏入中原大陆的。这里是人类的起源,十几万年前诸神就开始布置的后手,一个真正能让妖族覆灭的计划,又不违背上天的旨意。直到中原大陆的人类死绝,我们将再次踏入这片人类的发源地,一举将所有妖族剿灭。当然,如果你们运气好,能抵御妖族,将他们再次赶回古老森林,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木子花道:“中原大陆的命运,我们会自己解决,只要我们团结一心——”

    年轻人道:“团结一心,你自己信吗?千万年来,自相残杀的而死去的人类,还少吗?你当年统一天下时,不也是人心向背?”

    木子花不再说话,有些事情,他也是无能为力。他曾经一统天下的时候,也想过将天下治理得繁荣昌盛,但秦国的军队打了几百年的仗,已经不懂得治理天下,他们在得到天下后,江山不稳,就开始在享受得到手的一切。

    木子花沉默了会儿,说道:“你们会怎么对待我,对待武安君?”

    年轻人道:“这个问题问的好,你已经元气大损,此时的境界不过是巫王境,很难在掀起太大的风浪,待周天子一统天下后,你也就不再是威胁了。毕竟当初诸神骗了你,也是很内疚的。”

    当年,赵正和公孙起被神打败后,编了一个谎话,让他和公孙起一起沉睡,到时候他们复活时一样可以一统天下,诸神将不再过问。而此时,突然冒出个周天子,这怎能不叫人气愤。时过境迁,他手上已经没有强大的军队,没有超越巫神境的实力,居然成为了待宰的羔羊。

    年轻人道:“公孙起就惨多了,只能送他上路。”

    “不,不可以,你们不可以。”木子花瞳孔剧烈的收缩着,怒喝一声,强大的气息朝四周喷涌而出,这是他目前为止最强的杀招。

    神之傲视!

    可是,周围的那些人只是头发凌乱了一些,其他就没有什么影响了。木子花惊呆了,不可能,就算是巫圣境,也会受到影响,虽然木子花的境界只是巫王境,境界过于低微,但这一招是神留下来的巫术,本身就强大无比。

    年轻人捋了捋头发,推了推眼镜,道:“不错,很厉害,早就听说秦国的先祖为神养马,功劳卓越,被赐予神技。但很可惜你境界太低了,连原本的十分之一都很难发挥。毕竟,你所看到在场的所有人,都是巫神境啊。”

    “什么?”(未完待续)

第三十七章 营救

    八月十五,下午四点十三分。雾,正浓,飘起蒙蒙细雨。

    公孙起的正慢慢的合上一本书,这近一年来,他像个好学的孩子一般孜孜不倦,正是要为将来一统天下做基础。他本来就是一个好学的人,这三千年来,人类发展的很快速,但他明白,如果仅仅靠目前的科技手段对抗妖族,是远远不够的。

    陆亚希已经带着陆启明远离了这里,他很清楚,自己的力量太过于卑微,自然是要把重伤未愈的陆启明转移到较为安全的地方,而目前整个益州都是危险的。

    窗外,还在灰蒙蒙的,却有着黑夜即将来临的前兆。

    “砰——”随着一声巨响,那扇精雕细琢的木质大门,被一脚踢开。碎屑和木块飞溅进来,朝着公孙起的方向喷来。天花板上的吊灯摇了几下,就因为支撑不住随之而来的起浪而掉落下来。木屑冲将而来,在距离公孙起只有三十公分的地方突然静止,就如同有人按了暂停键。公孙起眼神随便一督,这些碎屑就沿着来的路径又返回而去,速度更加惊人。

    就在这些碎屑冲往大门的时候,被一道金光斩下。

    灰尘散去,门口站着一个身高一米八作用的中年汉子,身形魁梧,目光如炬,光着膀子,身下穿着一条看起来七零八落的夸大裤子,他并没有穿鞋,腿上裸,露的地方有许多浓密的汗毛。中年汉子留着八字胡,头发却是很短的短发,看起来年纪不大,却已是白发苍苍。

    公孙起看到这个中年人流露出来的气息,也是眉头微微一皱。

    “那边的人?”公孙起忽然没头没脑的问了这么一句,而对方,却是微微一笑,点了点头,笑的很是爽朗,和所显现出来的霸气有些格格不入。

    公孙起道:“你们曾经答应过我们,不会再插手。”

    “计划有变。”中年人手上拿着一把短剑,看那剑的纹路和制式,却是秦剑。这倒是让公孙起有些诧异。

    公孙起道:“所以,你是来铲除我的?”

    “是。”而说这个字时,中年人却丝毫没有犹豫,这本来就是他此前来的目的。

    公孙起将书放下,叹了口气,道:“我觉得你似曾相识,可以有资格让我知道你的名字。”

    中年人道:“白鹤,白色的白,鹤立鸡群的鹤。”

    突然,公孙起消失在了椅子上,下一刻,却是出现在了白鹤的面前,一张拍出,白鹤被拍出十几米远,在空中一个翻身,直挺挺的又站了起来。这倒是让公孙起有些诧异:“你明明可以躲,为什么不躲?”

    白鹤被挨了这么一拳,也是很好受,虽然只是公孙起三分力道的一拳,但这一拳也有崩山之力,足有万斤。白鹤深吸一口气,调整好气息,道:“杀你,我总有些过意不去。”

    “哼,狂妄。”公孙起疾步向前,跑到白鹤面前时,只过了不到一秒钟,整座楼都似乎在晃荡,公孙起之厉害,在整个中原大陆,不出其右。公孙起一腿扫出,白鹤一掌压下,不出十秒的时间,已过了十余招,虽皆只是拳脚,但每一招都蕴含了山崩地裂之势,整座楼都承受不住这一股股巨力而倒塌。

    而他们,也在下落。

    几十层的大楼就这么倒下,所造成的威力不亚于一场小型地震,烟尘过后,二人却都是立与废墟之上,被一层金光包裹着。

    金属性巫师,都是体巫双修,巫术早已贯穿这个身体的神经系统,骨骼,甚至皮肤。公孙起不禁为这个中年人的实力感到惊讶:“你今年多大。”

    白鹤道:“四十有余。”

    像这样强大的人一般都有驻颜之术,所以实际年龄要比看起来大很多,他原本以为如此强大的人至少也有百岁以上,想不到如此年轻。

    公孙起道:“不错。”

    白鹤却是客气的说了句:“谢谢。”

    下午,五点整,夜幕却是突然降临,雨,越下越大。

    在一间废弃的仓库中,偌大的仓库,外围却是什么人都没有,而在最里边,却是一个强大的法阵,法阵之内是一座囚笼,囚笼之内,是阎凤。

    阎凤试图将真气侵入整个阵法之中,改变阵法的走向,以图控制阵法而逃离这里。但很可惜,这种事情不是一时半会儿做得到的,因为这个阵法在封闭着周围的真气,将所有在内试图打开阵法的力量拒绝。这样诡异的阵法阎凤倒是第一次见,他也算是阵法比较厉害的了,毕竟空间法阵是他主要修炼的,但对于这个阵法却是无计可施。好在胡媚娘好像并不想杀了他,所以这个阵法只有囚困的作用,不会对他的生命产生威胁。

    “不用再试了,没用的,困兽奇门阵,八大阵法之一,别说是你,就是我也不一定能很快从里面脱困。”

    阎凤看到了一双鞋子,这双鞋子很干净,他还是听得到外面在下雨,因为这间仓库是由铁皮搭成的,雨点落下来声音很大。而这个人的鞋子,却是一点都没有湿,别说是泥土了。阎凤抬起了头,看到一个令他感到很意外的人。

    “诺!”

    是的,那个神秘而强大的老头,总是温文尔雅,像个谦谦君子。

    诺道:“这个阵法虽然强大,但有个致命的缺点,从外面就很容易破除了。”

    只见他走到一根柱子前,把一把电闸往下一拉,只听到电流碰撞的声音,仓库内的灯也灭了。可是阎凤却是能看见,他的左眼可以在夜间视物,虽然不能说是像白天那样清楚,但也可以看清周围是什么。他释放真气将周围的牢笼挤压变形,然后在出现一个巨大的缝时走了出来。他也是无语,这么强大的阵法居然是用电来维持。更可笑的是,电闸居然就在旁边。

    不过很快他就反应过来,八大阵法他也听过一些,基本都是靠强大的能量石来维持,胡媚娘并不想杀他,也不想让阎凤在这里饿死,只要阎凤够聪明,应该能在一两天内找到这个阵法的漏洞。

    阎凤道:“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诺道:“你的小情人带我来的。”

    阎凤搞的懵了,他一个单身汉,哪里来的小情人。诺和阎凤走到仓库门口,门口听着一辆车,车上坐着的,正是啊珠,那个捡回家两次的小乞丐。阎凤不是很明白,啊珠本身脑子就有问题,怎么可能知道他在这里。

    诺似乎知道了阎凤所想,毕竟任谁都会有些懵。于是诺解释道:“她和你有些渊源,在你遇到危险的时候能够提前知道。而且,她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

    阎凤道:“什么?”

    诺这句话就说的不明不白了,但阎凤的提问,诺却没有再说,似乎并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在走出仓库后,在上车前有几步路会淋雨,这个时候,阎凤很好奇诺是怎么保持如此风度翩翩的。可让阎凤惊讶的是,诺居然一丁点雨都淋不到,甚至脚下的水都自动远离他。

    太牛了。

    阎凤道:“你不是已经离开中原大陆了吗?”

    诺道:“我们做完这件事后,就不会再回来了。”

    上车后,阎凤看了看啊珠,阎凤回来,啊珠很高兴,一直对着他傻笑。

    阎凤道:“什么事?”

    诺道:“杀公孙起。”

    阎凤整个人惊呆了,公孙起是对抗妖族最后的堡垒,他们为什么要杀他,难道真的要置中原大陆的人于死地?阎凤道:“为什么?”

    诺沉默了会儿,还意外他不会再回答,但还是说道:“任何威胁到周王的人,都必须铲除,这是诸神的决定,也是诸神的诺言。”

    周王,周天子,诸神为人类寻找的人王,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第三十八章 原来在这里

    “好了,下车吧。”

    车缓缓的停了下来,诺的表情很淡然,在那张优雅的脸上,岁月并没有造成太大的痕迹。阎凤看得出来,他是个很稳重的男人,稳重到甚至有些冷漠。在这里,诺将他们二人放下,接下来的事情,也变得越来越棘手。

    八月十五,下午五点二十一分。雷声滚滚,暴雨倾盆。

    阎凤打着一把很大的伞,一把宽大的黑伞,这是诺在临终前留给阎凤的最后的礼物,而下一次会不会再见到这个男人,就很难说了。阎凤有这种感觉,诺口中所谓的诸神,对中原大陆的所有人都很苛刻,但却不包括他,这种感觉就很诡异了。从诸神要对公孙起下手就看得出来,任何威胁到周天子的人都将被铲除,而且任何影响到此次百鬼朝圣的人也会被铲除,至少目前为止,他依然联系不上木子花。但阎凤好像是个例外,无论他做什么事情,那边的人都不会阻止他,不仅不会阻止,还会给以一定量的帮助。

    形形**的妖魔鬼怪,手上都捧着一颗珠子,纳魂珠。胡媚娘想要献祭,纳魂珠是必须品,这就好像一份请柬一样,在指引着百鬼朝着同一个方向前进。而在街上站着的阎凤二人手上并没有纳魂珠,这些妖魔鬼怪已经在用不善的目光注视着他们。

    阎凤有纳魂珠,就在之前住的宿舍内,他利用空间法阵将纳魂珠藏了起来。

    时间,下午五点三十分。

    公孙起和白鹤已经斗了数百回合,不分伯仲,方圆一里内的所有事物,包括建筑,树木,设施,和人,都成为了废墟的一部分。周围还活着的人纷纷逃窜,但一走到街上,就被正在赶路的妖魔吞噬,就好像只是随口吃掉了一根小黄瓜。

    公孙起已是满头大汗,他的灵魂终究不稳定,若不是夺舍重生的对象是自己的灵魂转世,估计这副身体早就崩溃了。身体内强大的力量终究不是这副身体可以承受的,他的皮肤已经在开始撕裂。

    白鹤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手上的剑沾染了血,可惜那血不是公孙起的,事实上,公孙起从头到尾都没有受伤,反而是白鹤被公孙起打伤了右手,右手破开的皮肉正在流血,流到了那把短剑上。白鹤此时才明白,他和上古的神究竟有多少的差距。

    公孙起道:“你在你们那里,是什么水平?”

    白鹤紧紧的握住剑,说道:“我是战神。”

    公孙起道:“三千年前,打败我和始皇帝陛下的,也是战神。”

    白鹤被说到了痛处,若是此时面前站着的,不是转世重生的公孙起,而是三千年前,那个中原大陆的第一杀神,那么白鹤早已是个死人了。白鹤道:“那是我的师祖。”

    公孙起道:“你已经很强了,可惜实战经验不足。既是杀人之技,自然要在生死之间感悟。我看你用的是秦剑,难道你们那里,也有秦国?”

    白鹤道:“没有,这把剑是你的。”

    “嗯?”公孙起就纳闷了,自己的剑,怎么会由远方的人带回来。那只是一把普通的剑,并没有太特殊的功能,只不过比普通的铜剑又稍微精致那么一点罢了。到了他们这个境界,甚至已经不需要武器,柳叶,枯枝,亦可杀人夺命。

    白鹤道:“我并非最强,但却是最适合杀你的。用你的剑,来结束一场千年的恩怨。”

    公孙起猜测道:“哦?你是赵国的后代?”赵国被坑杀四十余万人,他们的后人远走他方,到今天回来报仇,也不是不可以理解。

    白鹤摇头道:“不,我的先祖,乃是白氏,公孙姓,名起。”

    公孙起的瞳孔剧烈的颤抖着,公孙起,而在先秦的叫法,应该是白起,那么,眼前站着的这个人,正是自己的后代。确实,最适合杀自己的人,难道不应该是自己吗?他是杀神,也是战神。

    公孙起道:“就算你这么说,我也不会手下留情。”

    白鹤将剑一横,说道:“正是因为要在生死之间战斗,才会有所突破,这是我们白式一族最远古的教条,今天,我要亲手将你埋葬。”

    “好。”公孙起有一种莫名的兴奋,他仿佛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三千年前的自己。

    下午,六点。

    雨忽然停了,空气有些潮湿,阎凤和啊珠依然打着那把黑伞,这把黑伞可以遮挡住他们身上的人气,不被这些妖魔鬼怪发现。

    此时,他在裤兜里的手机在震动,阎凤拿起手机一看,是个陌生号码。他奇怪的接通,可电话那边,却是张口就骂:“你nnd,姓阎的,你究竟想干什么,你知道老子差点没跑出来吗?”

    冷天渔!

    “嗳,不是,你在哪儿呢?”果然,阎凤还是小瞧了冷天渔,他不仅破开的囚困他的阵法,而且还拿到了一个手机。

    电话那头的冷天渔道:“你往左边看一看。”

    阎凤的视线往左边一移,立刻吓了他一大跳,冷天渔正站在离他十多米远的地方,而手上,同样打着一把黑色的雨伞。看来冷天渔这两年的驱邪师没白当,知道黑伞能遮蔽住人的气息。

    冷天渔笑了笑,走了过来,他自然是不会怪阎凤的,百鬼朝圣有多危险,他是知道的,那么,如果换作自己,估计早就把阎凤的双腿打断,扔到一个安全的地方。阎凤捂着脸,摇了摇头,道:“你真不应该来。”

    冷天渔道:“若我不来,你死了谁替你收尸。”

    阎凤苦笑道:“这么多鬼,别说收尸,还能不能剩下点囫囵的肢体都很难说。”

    冷天渔朝着百鬼行走的方向看去:“是啊,覆巢之下无完卵。”

    阎凤和冷天渔,啊珠三人跟着百鬼一起走,事实上,在阎凤拿到纳魂珠的时候,忽然就从纳魂珠中得到了准确的地点。原来如此,难怪得到纳魂珠的人都不知道百鬼朝圣的地点是什么,原来这纳魂珠不仅可以装纳人的灵魂,还有通讯提示的功能。无论怎么走,什么时候走,都会在纳魂珠内提示,要是早知道这样,他也就不用到处奔波去找地方了。

    他一直人物纳魂珠是邪恶的,所以就把这东西给忽略了。

    而他们走到的地点,居然是——鹏城第一中学!

    那座巨大的始皇帝石像,依旧矗立在那里,此时却显得格外的诡异。

    原来这里,就是长平之战的原址,而那座石像,其实是用来镇压四十余万冤魂的阵法,难怪一直都在修葺。

    此时,操场上聚集了近千名妖魔鬼怪,各种各样的都有,全都全神贯注的看着,漂浮在空中的一个女人。这个女人,身材凹凸有致,面容精致,目光冷然,扫视着操场上的纵鬼。

    而整个团队中,只有两把雨伞就显得很突兀了。但放下雨伞,又怕人气泄漏,到时候就被百鬼撕成碎片。此时,冷天渔从怀里掏出一瓶味道很浓的东西,递给阎凤,说道:“抹上。”

    阎凤有些嫌弃:“这是什么。”

    冷天渔道:“米田共。”

    阎凤默默的闭上了眼,打开盖子,在自己和啊珠身上涂抹了一点,此时,前面有只犀牛精很不满的回头道:“你们踩屎了吧。”

    阎凤本来心里就不爽,朝犀牛精骂道:“你少管。”

    他们把伞收了起来,果然,污秽之物也能混淆视听,暂时遮掩住了。

第三十九章 百鬼朝圣

    之前阎凤的各种忐忑不安,真到了地方倒也没那么紧张了。放眼望去,四处是有人有鬼有妖有怪,有不少都是人类的模样,但阎凤大体能嗅得出这些人模人样的,都是灵魂堕落的人,和孙海江一样,他们虽然是人,却已堕入魔道,成为心魔的奴隶。中原大陆是没有魔界这种概念的,所谓魔道,是人走了邪路后,所思所想都会偏离正轨,在用了非常手段修炼了邪法后,身体内属于人类的部分就会越来越少。不是鬼,因为他们没死;不是怪,因为他们先天是人,不是毫无生气的物,不是妖,因为种族不同。他们是人类堕落化后的产物,会用尽一切方法使自己强大。

    恶人在这群恶魔眼中,根本就是善良得像个小绵羊。

    狐妖的公子胡琪现身了,他显得很憔悴,脸色煞白,但心情大好。他走到胡媚娘的身边,低声耳语几句:“可以开始了。”

    胡媚娘点了点头,但心中的疑虑终究挥散不去。她虽然是三千年的大妖,但此时就好像是个第一次在大舞台的小明星,生怕自己的演出搞砸了。她深吸一口气,缓缓的飘了起来,飘到离地约莫二十来米的时候停了下来,大概是她觉得差不多了,抬头看看天空,雨停,雾散,夜幕降临。

    空中一轮圆月,发出耀眼的光芒,将周围所有的星辰掩盖。而胡媚娘,就像是天空中的那轮圆月,在下面的人,就是被遮挡住的星辰。所有的妖魔鬼怪都在抬头仰望,他们露出的目光,却是贪婪而凶狠的。他们带来了献祭的礼物,自然是想要丰厚的回报。

    冷天渔离的远,看胡媚娘的样貌看的不是很清楚,但他是有这种熟悉感的。冷天渔喃喃道:“咦,这个女人,好面熟啊。”

    阎凤心里一凉,但很快他也确定冷天渔是绝对看不清胡媚娘的样貌的,于是打着马虎眼道:“嗯,漂亮女人都眼熟。”

    冷天渔伸了伸舌头,他的心思要比阎凤单纯很多,如果不是阎凤从小经历了很多残酷的事,他也能够像冷天渔那样的单纯。

    月光,照耀在胡媚娘的身上,如同圣女一般圣洁无暇,所有人,包括阎凤三人,一时间都被这神迹一般的场景给迷住了。光芒四射,如同春雨一般滋养万物,百鬼手上捧的纳魂珠,在这一刻飘向空中。胡媚娘嘴里念动着咒语,先是一段阎凤完全听不懂的咒语,但不知道为什么,阎凤就是知道这段话的意思。

    妖族的语言,虽然妖族千奇百怪,但也和人类一样有着统一的官话。

    咒语并不多,祭祀大典严肃而神圣,自然不会像开学典礼那样冗长。而说完妖族官话后,胡媚娘又念动着人类的官话。

    “敬远古妖族之神明,人族之神明,苍天为鉴,今妖族尘封九万年,奉天之命,妖族得以重返大陆,与人匹敌,不死不休。”

    很短,很短的一句话,是妖族重返大陆,与人类宣战的宣言。

    胡媚娘张开嘴巴,吸取着来自纳魂珠内的数百万人的灵魂,过程并不像阎凤想的那么长,很短,大概一分钟左右,所有的灵魂就被吸食干净。那可是数百万人的灵魂,却好像一盘豆芽菜一样,分分钟被吃的一干二净。

    在这一刻,阎凤忽然明白了驱邪师在人类中的重要性,上古时期,驱邪师听随统一号令,压制着所有的妖魔鬼怪,而那树皮书,也是在那样的情况下与妖族签订的。可是现在,随着诸神的离开,驱邪师四分五裂,甚至互相攻击。别说是国与国之间的驱邪师都会互相攻击,就连秦国九州中的八个驱邪师公会,也并不完全听从于总公会的号令。或许这也就是为什么关少鸿会对百鬼朝圣的事情绝口不提。如果这次秦国驱邪师公会参与阻止百鬼朝圣,那么,不仅一点用也没有,反而会被这群妖魔鬼怪杀的片甲不留。人性终究是自私的,其他国家的驱邪师公会,必然会把秦国驱邪师公会当作是蛋糕,一口一口的吃下去。

    明哲保身,虽然无耻,但也情有可原。

    胡媚娘在吸收着纳魂珠中灵魂的力量,在这一刻她是不是最虚弱的,那很难说。月光照耀在她的身上,却丝毫没有减弱半分,或者出现什么异样的光芒,依旧是圣洁的。

    阎凤忍不住想要自嘲,在某些人看来,杀人吸魂这种事,是罪恶的,是黑暗的,所以身上飘出来的气息也应该是恶心的黑气。但那只是对于人来说,对于妖来说,吃人就好像人吃牲畜一样,似乎不会一罪恶感,当然也就不会影响自身的气息。

    你会因为今天吃了一盘糖醋鱼而感到内疚吗?你会想到这条鱼也有父母,兄弟、子女吗?而对于妖来说,无论是吃掉人的**,还是人的灵魂,都跟吃掉一盘刺身毫无区别。

    百鬼贪婪的看着这一切,他们都清楚,在拿到纳魂珠的时候他们就知道这所有的游戏规则。阎凤也知道,但却不是从纳魂珠那里得来的信息,因为纳魂珠本来就不属于他,自然也不会给他什么信息。

    百鬼朝圣,在胡媚娘吸食掉所有的灵魂后,月光会帮助她消化掉,然后她会变得无比强大,甚至可以与远古的神比肩。但一下子来了这么强大的力量,她的身体会撑不住临近崩溃的边缘。而最后,她会吸收掉满怀怨念的灵魂,也就是那被坑杀的四十多万赵军的灵魂,然后身体就会爆裂。

    爆裂,是的,也就是说,胡媚娘会在那一刻死去。身体会化作养分被百鬼吸食,就如同深海中的鲸鱼,庞大的身躯死亡后,又会滋养着海中的生灵。

    胡媚娘千辛万苦的,居然是来找死,将自己所有的修为和力量分给其他的妖魔鬼怪?那可就真是圣人了。

    胡媚娘的眼睛,变得通红,皮肤也似乎要崩裂。就要到最后一步了。

    胡琪兴奋的看着这一切,他等了太久了,所有的妖族,也等的太久了。他负责着这里的安保工作,因为百鬼朝圣完成前,妖族是不可以大量的来到古老森林外的。但他也不担心,因为人类的诸神,也在这一刻,齐聚中原大陆,保护着百鬼朝圣的完成。

    这很矛盾,人类最顶尖的强者,难道也在帮助妖族?

    木子花恶狠狠的盯着看守他的人,这些人,居然都这么强大,那么为什么还要坐以待毙?

    木子花怒骂道:“你们这群冷血的浑蛋,就这么看着中原大陆覆灭。”

第四十章 过河拆桥

    阎凤的家中,木子花坐在沙发上,他和想挣扎,却被一股强大的威压镇住,他的力量毕竟太薄弱,他也立刻意识到,眼前的这些人,个个都是巫神境,但却不是所谓的诸神,他们只是那些神的弟子,负责来保证百鬼朝圣的有序进行。

    “你们这群冷血的浑蛋,就这么看着中原大陆覆灭。你们还是不是人,不,你们根本不是人。”任凭木子花怎么辱骂,那些人都是无动于衷。

    冷血,都不足以形容他们。

    年轻人说道:“你也省省吧,不要用激将法了。”这个时候,门被打开,又被关上,一个满身是血的中年人走了进来,脸色很不好看。这群看管木子花的人见到来人,纷纷弯腰抱拳,恭敬道:“战神大人。”

    白鹤皱了皱眉头,说道:“起来吧,我们准备回去。”

    木子花瞳孔剧烈的收缩着,怒吼道:“你们为什么不连我也一起杀了。”

    他明白了,这个人身上的血,是谁的。白鹤的出现,也就意味着,公孙起已经死了,死了!

    这个中原大陆第一战神,居然死了。

    白鹤并没有因为杀掉公孙起而感到自豪和兴奋,事实上,他根本打不过公孙起,而是公孙起意识到,就算白鹤杀不了他,其他的神也会陆续来杀了他,那倒还不如死在自己子孙的手中,以成就白家战神之名。所以,公孙起并没有躲开白鹤的最后一招。

    白鹤叹了口气,道:“赵正是吧,公孙起临死前让我转告你,他不能再为你平定天下了。他让你好好活着,至少这一次,能够寿终正寝。”

    白鹤他们倒也不啰嗦,任务完成后即刻离开,木子花想要追出去,但他们已经远走了。

    三辆私人飞机在天空中飞行着,诺最后再张望一眼这片大陆,有很大的感慨。白鹤擦拭着脸上的血渍,问道:“水神大人好像对这片大陆依依不舍?”

    诺摇了摇头,道:“不,我是对某个人依依不舍。他是我儿时最崇拜的偶像,这次也算是见到他了。”

    白鹤疑惑道:“哦?他很强大?”

    诺道:“不,他现在还很弱,但总有一天,他会变得无比强大。”

    白鹤道:“一个弱小的人,居然是您儿时的偶像?”

    诺笑了笑,道:“有些事情,本就很矛盾,却又是顺理成章。中原大陆即将进入数万年来最黑暗的时代,时间,会让很多人发生改变。”

    白鹤道:“您认为他们自己就能解决困境?我不觉得他们能够团结,毕竟,他们已经分离的太久了。”

    诺道:“困难会让人类团结,这也就是为什么十万年前,人族与妖族的大战,会是人类获得最终的胜利。我们限制中原大陆时间太久,这是上天给妖族的机会,但同样也是给人类的机会。千万年来,人类布置了很多后手,想要一举消灭妖族,这也许会是一个机会。”

    白鹤将沾血的毛巾扑在了脸上,他已经很疲惫,身心都很疲惫。

    百鬼朝圣,还剩最后一步,阎凤能做什么?他此时才感觉,其实自己什么都做不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枚火箭炮向胡媚娘飞了过来,在剧烈她十几米的距离爆炸,爆炸威力被瞬间吞没,化作一团光圈。

    “所有人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赶紧缴械投降,否则我们就开火了。”

    是卫伟的声音!

    阎凤整个人愣住了,想不到卫伟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四周,有着四驾直升飞机向胡媚娘飞来,猛烈的开火。但很遗憾,所有的子弹在刚发,射就被弹了回去。飞机也因为失控而坠毁。

    而妖魔鬼怪,却丝毫没有去注意这场变故,依旧紧紧的盯着胡媚娘。

    阎凤一咬牙,开启了左眼中的饿鬼道,但才刚刚开始,饿鬼道就被强行关闭,一阵剧烈的刺痛感传来,就好像骨头在燃烧。

    为什么?

    难道,这就是天道的力量,连天,都在帮妖族!

    阎凤不信,他强忍着痛苦,一跃而起,向胡媚娘冲去。而在这一刻,天摇地动,地下那尘封了三千年的冤魂,鬼哭狼嚎的飞向了胡媚娘,就这么被瞬间吸收。太快了,快到还没等阎凤做出什么反应,胡媚娘的身躯,就崩裂了。

    完成了!

    百鬼朝圣,完成了。

    “不!”阎凤腾空而起,已经会扑个空,可是,谁知又一团光突然冒起,胡媚娘的血肉正在下坠,成千上万的肉块,碎骨,内脏碎片飞向周围,百鬼拼命的抢夺着,在吃下这些碎肉后,百鬼们身体获得了无比强大的力量,开始互相啃咬,厮杀。

    而卫伟也带着人冲了进来,不停的用枪扫射着,但子弹对这些妖魔却丝毫不起作用。冲进来的人类,包括卫伟,也被无情的吃了下去。在卫伟死去的那一刻,他看到了阎凤,阎凤被一个巨大的光团吸了进去。

    阎凤在光团之中,看到了胡媚娘的身体正在一点点重新组成,完美奥妙的身躯,绝美的脸庞,丰润的酮体。胡媚娘睁开了眼睛,满怀怨恨的说:“阎凤,我本不想杀你。”

    阎凤道:“你——做了什么?”

    胡媚娘道:“我变成了人,一个女人,一个真正的女人,能为天渔生儿育女,白头偕老的女人。”

    现场一片混乱,人类,在这里,显得那么渺小。

    胡琪一跃而起,拿着一件衣裳将胡媚娘包裹住,落到了地上,而阎凤,也被胡琪一脚踹了出去。冷天渔赶紧跳上去接住,双双落下。

    “天渔。”在胡琪怀里的胡媚娘,看着冷天渔,但还没有说什么,就被胡琪一掌朝脑门拍下,当场死亡。可怜胡媚娘一生为爱执着,却在完成祭祀后被无情的杀死。

    “你既为人,便是妖族的耻辱。”胡琪化身为巨大的狐妖,一口将胡媚娘的尸体吃了下去。

    阎凤瞪大双眼,指着胡琪道:“妖族,当真是冷血无情。”

    冷天渔还不太明白发生了什么,但他的心,却在这一刻无比的痛,很痛,他不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最爱。死去的胡媚娘的灵魂,化作一点点白光,侵入冷天渔的大脑。阎凤以为胡媚娘死了还想缠住冷天渔,想要一把去抓住,谁知道按在了冷天渔的脑门上。冷天渔莫名其妙的看着他,说道:“你干嘛。”

    阎凤道:“你——没事吧。”

    冷天渔摇了摇头,说:“没事吧,但不知道为什么,觉得很伤心。可能看到这么多妖魔死去,觉得太残忍,毕竟我是个同情心很泛滥的人啊。”

    阎凤皱眉道:“你,不会是老婆死了,傻了吧。”

    冷天渔白了一眼,道:“你老婆才死了,我老婆——对了,我根本没老婆好不好,你傻啊,我都单身二十多年了。”

    原来如此,胡媚娘,把自己灵魂的最后一点力量,用来抹去冷天渔对她的爱。

    或许,这样也挺好吧。

    胡琪化身为巨大的狐狸,足以三层楼那么高,一脚朝着阎凤他们踩下,阎凤还没来得及躲闪,就被一个人推了出去。阎凤看到,啊珠将他推了出去,而自己则落到了胡琪的脚下,被一脚踩成了——泡沫!

    啊珠居然不是人,只是泡沫!

第四十一章 终章

    怎么也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个样子,而最可怕的,是百鬼朝圣的既得利益者——这些吞噬掉胡媚娘妖体的百鬼们,他们迅速的强大起来,为了争夺更多的力量,他们互相厮杀,啃咬,吞噬。

    “走,快走。”阎凤眼见事态严峻,立刻拉住冷天渔就走。冷天渔早就想走了,这么危险的局面,谁不走谁是傻子。

    他们逃出城去,身后,整座鹏城已经处于火海之中,惨叫声,哭喊声,此起彼伏。而冷天渔,却不知道为什么,留下了泪水。阎凤扶着他,问道:“你怎么了?”

    “我——”冷天渔闭上了眼睛,这个地方不能待太久,最聪明的选择,就是立刻离开这里,越远越好。而阎凤好不容易迎来的四年安逸的时光,就在这一刻,宣告结束。

    阎凤叹了口气,道:“还好,你能够忘记也是好事。”

    冷天渔摇了摇头,道:“她想要我忘,我却没有忘。”

    想忘,却无法忘却,想见,却也无法再见。

    秦国九州边境外,周朝大军在见到火光的那一刻,就下令攻城略地,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忧外患的秦国,结束了其光辉的一世。万年前,秦国先祖虽身为皇帝后裔,却无权无势,后为神养马,得神器重,后代被赐予神技。七千年前,周一统天下,被封为大夫,国土仅为方圆五十里。五千年前,周式衰弱,秦人救驾有功,封赐为侯爵,独霸一方。三千年前,秦人公孙起灭大周,时年,秦王赵正称帝,扫**,定中原,前无古人,认为功绩已盖过三皇五帝,于向天祭奠,称始皇帝。建神殿,复封印,以抵御妖族。其死伤者无数,故而,天下人不解,曰“天下人苦秦以久”。而后三十年,始皇帝崩,六国原贵族诸侯纷纷起势,秦朝帝国亡,立国于南,天下纷争,而后三千年,称战国时代。今,周天子复位,一统天下,战国时代结束。

    周朝归位,南疆圣殿归服,中原大陆,又重新回归统一。

    而妖族的入侵,也才刚刚开始。

    周天子担忧周重蹈秦之覆辙,承秦制,立县郡,加强中央管理,这也让原本的诸侯国心生不满。妖族入侵,犹如遍地开花,民不聊生,各方诸侯再次拥兵自重,天下一统后的安宁犹如昙花一现。

    天下重新划分九州,寻九鼎以御妖族。

    原南疆云山城,今交州云山城。

    刘横已经将云山城发展成一个及经济、军事、农耕为一体的大城市,他本以为百鬼朝圣后就可以大展拳脚,谁料后几经变故,不过好在南疆这边一直没太大变化,当然,现在应该叫交州了。百鬼朝圣后,南疆圣殿突然毫无抵抗的宣布解散,那也就意味着,统治这片地方的,已经变成了各方势力,虽然明面上是听大周调遣,但其实也是各自为政了。

    而其实刘横多少也是知道一点,南疆圣殿这几百年来威信越来越低,大多数豪门势力已经不再听从圣殿的命令。既然大周复国,那还不如借坡下驴。只是奇特的是,圣殿好像从此消失,那些长老、护法,就连圣女也是消失的无影无踪。

    云山城外,刘横走在汉水河畔,一直唉声叹气,二弟关霸走到身前,询问道:“大哥,为何愁眉苦脸。”

    刘横叹了口气,道:“今周王初立,诸侯多有不服,但碍于他过于强大,又是上古周王后裔,诸侯虽是隐忍,但却不听号令。而外,妖族生性残忍,所过之处,皆是尸骨堆积如山。(周)天子虽下令寻找九鼎以御外族,但若九鼎一直未寻得,那人类终究是要面临灭顶之灾的。”

    关霸摸了摸长须,想说什么,却又闭上了嘴。反而是身后一人大喊道:“我倒观这天子不过如此,我大哥仁义无双,不如让你来当这天子。”

    刘横全身一震,这种话哪里敢说,传出去,如同造反。还好这河边只有三个人,除刘横、关霸外,还有那个黑脸的汉子,名叫张飞扬,人如其名,做什么都大大咧咧的。

    刘横怒道:“三弟莫要信口开河,周武王伐残暴殷纣,立大周朝,今天子乃仁义之君,只可惜时局动荡,妖魔横行,我们不能为天下百姓做出贡献,已是内心有愧了。”

    “咦。”关霸微眯着眼睛,轻抚长须,眼见水面上忽然波涛汹涌,皱眉道,“大哥快看,那水面上是什么?”

    刘横也是看去,只见水面上被水下的某股力量托起一样东西,很巨大,渐渐的,他们看清,那是一口一人多高的大鼎,鼎上依稀可见一人头鹿角的图案。

    九鼎之一的鹿角鼎,当年尧帝收天下之兵铸造九鼎,将鹿角鼎赐给了镇守交州的蚩明,蚩明乃战神蚩尤的后裔,虽在逐鹿之战被赶到了交州,但后止戈后,也被赐予了爵位。后周王集九鼎以镇妖族,周朝灭亡后,九鼎失落,想不到这鹿角鼎又回到了交州,就在这汉水之中。

    只见鹿角鼎被托起后,又迅速下落,在水中跳出一条三层楼那么高的巨大白蛇,那白蛇逃到岸上,见到刘横三人,说道:“我被这九鼎所伤,正元气大伤,想不到就有三盘小菜送上门来。”

    关霸欲上前杀之,被刘横拦住,刘横道:“今天,就让我斩了这白蛇,以表我救民之意。”说着,刘横取出腰间两把短剑,这短剑一雌一雄,配合之下,将白蛇砍成两断。白蛇气绝之前诅咒道:“妖族必将踏遍中原大陆,将所有人类,都杀掉,我族十大妖帝,即将复苏,你们,就等着死。”

    刘横一剑刺进白蛇的大脑袋上,鲜血喷在他的脸上,刘横冷冰冰的说道:“那就看看,鹿死谁手。”

    刘横收起武器,对着汉水发誓道:“我刘横向天起誓,若不将妖族斩尽杀绝,复我中原,我刘横如同此妖,断腰而死。”

    关霸和张飞扬走了上去,向天抱拳道:“大哥之志,也是我等之志。”

    而后,他们下水打捞鹿角鼎,却是怎么也捞不到。刘横意识到,要想做成一番事业,就要勇于涉险,于是前往荆州(原赵国),荆州英城城主刘牧是他的远方亲戚,之前有过一些交情,现在带兵去投靠,想必是会收留的。

    阎凤和冷天渔没有再待在秦国,而今至百鬼朝圣后已过了三年,很多事情,已是时过境迁。

    大街上,阎凤一人独自走着,人来人往,心里却更加孤寂。

    只见一个女孩子大包小包的,提的很是费劲,阎凤看那女孩子的容颜,也是吓了一跳,走了过去,激动的叫道:“啊珠。”

    女孩子放下手中的东西,抹了把汗,好奇的看着他,说道:“你这个男人真奇怪,一上来就朝着人家叫嚷,怎么的,想泡我啊,告诉你,这种手段过时了。”

    像,太像了,无论是身材,样貌,甚至是给他的感觉都很像。但显然不是,啊珠已经化成了泡沫,呵,怎么会是泡沫呢。

    “对,对不起。”阎凤摸了摸脑袋,既然认错了人,那还不赶紧走,等着人家骂?

    阎凤刚要走,就被那位姑娘叫住:“我说你这人怎么回事儿,既然想泡我,还不帮我搬东西,真是的。”

    阎凤被这么一说也是一愣。

    “还愣住干嘛,快过来啊。”姑娘插着腰,好像有些生气。

    幽暗的冥界,四处充斥着痛苦的哀嚎,而在那座忽明忽暗的桥上,很多灵魂正在拍着队,看不清表情,但有一个灵魂却从他们面前飘过,木讷的往前移动。

    “等等。”一名鬼差奇怪的看着她,“怎么回事儿,这鬼魂怎么插队,不知道这里是冥司专用道吗?”

    那鬼魂留下了两行血泪:“我很痛苦,我要回去找他。”

    “你——”鬼差正要给她套上枷锁,却被另外一个浓妆艳抹,五官精致的女人拦了下来。鬼差见到这个女人,弯身恭敬的拱手道:“孟大人,这个女鬼——”

    孟云姿晃了晃手,示意鬼差下去,然后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个新来却不是很懂事的女鬼。笑了笑,说:“妖魂,很有意思的妖魂。”

    她在女鬼身上闻了闻,掐指一算,道:“哟,大功臣啊,既然上天愿意给你一个机会,我也不好逆天而行,至于以后你的人生如何,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

    随即,她命手下前往人间一趟。

    地狱鬼差,以无常为尊,黑白无常座下,七色无常。赤橙黄绿青蓝紫,以帽子和衣服来区分,越是靠前,越是强悍。而这一次,她派出的是七色无常中最厉害的赤色无常萧眯,萧眯个子不高,身材却很匀称,一张人畜无害甚至有些可爱的脸庞,但手段却是极其残忍。

    她一身红衣,来到那已经残破不堪的鹏城。三年,这座城所活下来的人,除了成为奴隶,就只能成为食物。

    胡琪作为此次百鬼朝圣仅次于胡媚娘最大的功臣,本来应该得到很多的好处,但他一时冲动,将胡媚娘吃掉,他的父王震怒之下,不仅什么好处都没给,还将他贬到了这座城市中。胡媚娘再怎么说,也是狐妖一族的长公主,就算再制裁,也还轮不到胡琪。

    胡琪当然是愤愤不已,但是没用,狐妖之王并不太喜欢这个胆大妄为的儿子。

    他只能整天饮酒作乐,人类之中最漂亮的那几个,为了活命,成为了他的泄欲工具。她们赤,身露,体的给胡琪灌酒,胡琪已经喝醉了,他很少有不醉的时候。

    萧眯走了进来,冷冷道:“奉我主之命,来剥开你的肚子,乖乖配合,可留你一命。”

    胡琪色眯眯的看着萧眯,那玲珑有致的躯体和可爱的脸庞,立刻让他又燃起的兴趣。当然,胡琪从那身行头和萧眯身上所散发出的阴冷气息,看出她的来头,他还从来没有玩儿过无常,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胡琪道:“有趣,有趣,一个小小的无常,也敢在我面前放肆,若是你们黑白无常一起来,我还会忌惮。不如你就留下吧。”

    说着,胡琪化身一只巨大的白色狐狸,将房顶都给顶破了,身边的人惊叫着纷纷逃窜。萧眯眉头微皱,长袖之中,飞出一条锁链,而另外一只手,一把形状很像镰刀,却又很弯曲的武器已经握在了手中,身形一闪,就在胡琪被锁链捆缚住的一刹那,肚皮就被割开,散落的肠道和内脏滑了出来,滚落出一个没有穿衣服的女人,已然沉睡多时。

    萧眯抱起那个女人,消失在了那里。

    百鬼朝圣,终究画上了句号。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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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凤传之百鬼朝圣介绍:
十年前,秦国王室下令屠杀驱逐益州境内所有巫师,阎凤蒙受冤屈,逃亡益州。而作为低级驱邪师的阎凤在遇到一件又一件诡异的事后,却已是陷入泥潭,越陷越深。阎凤传之百鬼朝圣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阎凤传之百鬼朝圣,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阎凤传之百鬼朝圣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