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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凤传之百鬼朝圣全文阅读

作者:杨子铃     阎凤传之百鬼朝圣txt下载     阎凤传之百鬼朝圣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六十章 蔑视

    郊区的孤儿院,没有了孩子的哭闹声,没有了工作人员的责骂声,显然孤僻、死寂。风,吹过,树,摇曳。

    沙土之中,只露出个头的徐妈妈已是在弥留之际,她活到现在,就是为了让一个嗜杀的恶魔,留下一份早餐。

    阎凤震惊,孙海江既然毫不在乎这个水晶球!没道理啊,这东西对孙海江应该很重要才对。一定是试探,故意装作不在乎。阎凤又退了一步,他假意将水晶球举高,一副立刻就要摔下去的动作:“我可真摔了,你可别后悔。”

    孙海江慢悠悠的走了过来,肆无忌惮的样子:“没关系,里面那一万道冤魂,给你就是了。据我所知,整个鹏城有三百多万人,区区一两万,收集起来也不费劲,还赶得上百鬼朝圣。”

    “我草。”孙海江一步步逼近,他也只有一步步后退,他可不觉得孙海江是在危言耸听,对于一个毫无人性的恶魔来说,杀一两万人,对于如今连个强一点的巫师都没有的鹏城,已经不是痴人说梦。

    孙海江边走边摇头:“如果我是你,我就不会摔,毕竟一两万个人,杀起来也要废些时间。等我占据你的身体,吃了你的魂,你的灵魂虽然没了,但躯体可以在我的英明神武下走向人生巅峰,你也不枉此生了。这球里的冤魂,可是我们融合以后的第一道美食啊,毕竟,这花草尚且需要养料,这人啊,更加需要营养不是?”

    阎凤在退出十几步后,再往后退,就是墙了。他不退,也不需要退了:“你听没听说过一句话,叫做肆无忌惮,必有所依仗!”

    阎凤的表情变了,从惊恐担忧,变成凶狠。孙海江愣住,他不明白一个弱小的蝼蚁为什么可以如此对他说话,难道不该是害怕的蜷缩在墙角,满口的求饶之声吗?

    忽然,孙海江听到后面有沙沙声,他猛然回头,见到一个男人装双手抓住徐妈妈的肩膀,将她从沙土中提了起来,而那些沙土,就好像水一般轻柔。孙海江没有去管徐妈妈是否被救下,既然现在多了一个人,那自己的胜算自然就少了,时间拖的越长,变数就越多。

    孙海江依然一副不把阎凤放在眼里的口气:“哦,以为人多就能改变什么吗?一起上吧,省得我一个一个杀。”

    阎凤没有直接理会孙海江,而是对救起徐妈妈的那个人说:“二师兄,先把人送到医院,这里我可以处理。”

    严雪山没有问,阎凤真正的实力究竟有多强,连他这个与之相识多年的师兄都不是很清楚。严雪山点了点头,扛着奄奄一息的徐妈妈,手触摸在孤儿院的墙壁上,只是一摸,墙壁立刻像散沙一样落到地上,出现了一个人那么高的洞口。严雪山就这样扛着徐妈妈走出了孤儿院,直奔医院。

    阎凤将水晶球小心翼翼的放到了地上,还特意将外衣包裹在水晶球外。这一万条冤魂,自然是要把他们送回冥界,阳间的路由活人走,阴间的人自然要送往阴间的路。

    孙海江觉得有些不对头,但哪里不对头,就不好说了:“你们有两个人尚且能和我一战,可你偏偏不珍惜,你觉得你一个人就能对付我了?”

    阎凤扭了扭腰,晃了晃脑袋,一副赛前热身的架势:“之前不确定,现在确定了,以你这种人的性格,要是有把握把我干掉,哪里会废这么多话,既然你没把握干掉我,那很对不起,我就只有干掉你了。”

    怯懦,是弱者的表现,就好像村里的大狗,要是遇到离你三尺就恶狠狠的叫唤的那种狗,不需要怕,以为它要是敢咬你,它早就下口了。最怕的就是那种,只哼哼不叫唤,上来就是给你一口的那种狗。

    那种狗为什么可怕,因为它,什么都不怕。

    阎凤泰然自若的一步步走向孙海江,居然把孙海江吓的退了一步,阎凤道:“我很爱惜自己的生命,所以有的时候,不需要拼命的时候,我都会把自己的命留下。真到了需要去豁出性命时,那我也会拼命,就算打不死你,我也会在你身上狠狠的撕下一块肉。”

    你打我一拳,我避开不理你,你砍我一刀,我必灭你满门。

    永远不要去挑衅别人的底线,因为这种代价,你负担不起。

    “狂妄!”孙海江愤怒的冲了过去,他是风属性巫师,拥有同境界内最快的速度。他手上握着一把锥子,他就是用这把锥子,戳开了余一妹的天灵盖,吸走了她的灵魂。而现在,这把锥子,已经握在了孙海江的手中,正以极快的速度从侧边绕过去,只见孙海江一跃而起,他附身在刘小海的身体中,这副身体太矮,不得不跳的高一点,才能把这把锥子尖儿刺进阎凤的天灵盖。

    可是——

    “怎么会,慢了!”

    孙海江无法相信,自己的速度,会被瞬间限制,他感觉他即将刺下去的空间就像一个弹簧,越是用力,越是反弹的厉害。孙海江借力用力,迅速的跳到了三步开外,谨慎的盯着阎凤,寻找最适合下手的时机。

    孙海江道:“你究竟做了什么?为什么突然变那么强?”

    孙海江原本是大巫境巅峰,一只脚已经迈入巫王境,就算死去后力量消失不少,但经过吸食那么多人的灵魂,自身境界也已恢复到了大巫境初期。他之所以一直没有出手,一是怕动作太大,阎凤的身体损伤严重的话,夺舍后是一副残破的身躯,损失就大了。二是因为阎凤是巫师境巅峰,如果阎凤跟他硬碰硬的话,阎凤是毫无胜算,但阎凤毕竟是打败过他一次的人,他一直都觉得阎凤这个人,邪得很。

    对,阎凤打败过他一次,虽然那一次有那个人的帮忙,再加上自己当时确实很虚弱。但是,巫师境和大巫境,毕竟还是有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瘦死的骆驼还是比马大的!

    “你一直都会空间之术!”孙海江恍然大悟,当时那个人在阎凤面前展示了雨属性巫术比较高深的巫术——空间术。对于空间扭曲的运用,是雨属性巫师独有的本事,当然了,每一种属性都是很特殊的,就看能不能用好了。但空间之术的运用,可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学会的,任何一直功法、巫术,都不可能在一瞬间就学会,要是真有这种天才,那还不举世哗然?还会待在这种默默无闻的小地方做个小火夫?

    阎凤转过了身,他诡异的朝孙海江笑了笑,道:“是的,我一直都会,巫徒境的时候,我就已经尝试着雨术的所有可能性。知道为什么我明明可以和我的师兄联手干掉你,可我没有,我让他先走了,我可好久没有展示我真正的实力了。”

    只见阎凤周身空间扭曲,他所释放的真气,居然有压过孙海江的势头,威严!凌驾于一个大境界才会有的气势,以绝对的力量,凌驾于众生之上。

    孙海江双脚打颤:“你,你是——巫王境!不,不可能,我怎么会一点感觉都没有!”

    阎凤冷冰冰的说道:“我十一岁的时候,就已经是巫王境了。”(未完待续)

第六十一章 孽杀

    什么中原第一天才,千年不遇,三十岁即将突破到巫圣境的齐国公子姜毅,在阎凤眼里,根本不算什么。十一岁巫王境,那个时候的他,甚至连力量是什么都知道的不是很清楚,但他却天生就极易修炼,如果不是因为那一年,他的义父被仇家杀死,以他的天资,怕是早已突破到巫圣境了,五十岁问鼎巫神,成为中原大陆膜拜的对象根本不是梦想。

    可是,就在那一年,那一个夜晚,都变了。他永远不会忘记,仇家在杀死他义父之后,盯着他的眼神:“你太弱了,我甚至连动手杀你的念头都懒得有。想找我报仇,等有资格的时候再来吧,在此之间,得小心活着,别死了。”

    他不敢死,他要找到这个人,所以他很小心的活着,哪怕自己是巫王境,也只能低调的不敢露出一点破绽。可是今天,他积压十年所有的怨气,应该爆发了,就让这个丧心病狂的恶魔,也尝一尝,恃强凌弱是种什么感觉。

    “你听说过秒杀吗?”阎凤诡异的笑了笑,“这种感觉,应该很妙。”

    “什么!”孙海江惊讶的看着阎凤,“不,你不可以杀我,你杀了我,他们,是不会放过你的。”

    “哦?”阎凤仿佛听到了一个笑话,一个既不好笑,又可悲的笑话,“你们?那倒也好,像你们这种嗜杀成性,毫无公理道德的混蛋,根本就不配在这个世界留存。来一个,我便杀一个,来两个,我便杀一双。让你看看,什么叫绝望。”

    阎凤手上虚抓,迅速将真气外放,只是眨眼之间,便在孙海江周身密密麻麻布了一层网,这层网在形成的一瞬间,便急剧压缩,仿佛身置另外一番天地般。

    “星罗密布!”阎凤杀机大起,将孙海江困在一个密闭的空间之中,这个空间,星光璀璨,仿佛置身于宇宙,不断的旋转变化。孙海江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在爆裂,还没有来得及大喊大叫,便只剩下一滩血水和一副骨架。这是刘小海的骨架,阎凤微微的闭上眼睛,想不到这孙海江的灵魂还真是强大,在躯体爆裂的一瞬间毫不犹豫的放弃躯体,想要冲开阎凤制造的空间。阎凤猛地睁开双眼,他的左眼,出现一个“狱”字,这个狱字,犹如跳动的火焰般,阎凤看了一眼想要逃亡的孙海江,就这么一看,仿佛一股莫名强大的力量,将孙海江往阎凤眼睛里吸。

    阎凤冷冷道:“你不是怕进饿鬼道吗?你如今恶贯满盈,我当即宣判,汝,进饿鬼道,永世不得超生。”

    “不!”孙海江的灵魂绝望的吼了一声,就被吸进了阎凤的左眼之内,也就在这个时候,左眼中的狱字也消失了。

    阎凤收起所释放的术,虚脱的坐在了地上,他为什么不喜欢雨属性,就是因为雨属性无论使用什么巫术,所付出的真气都是用“不可估量”来形容,真气那是哗哗哗的往外流,跟不要钱似的。雨术是八种属性当中唯一一个可以开辟新空间,只要在这个空间之内,可以创造有利于自身的天时地利,但所付出的真气也是不可小觑。对单个敌人,那简直就是浪费,对多个弱小的敌人,又好像用不着多强大的巫术,属于很鸡肋的巫术属性。

    八种元素之中,战斗力最强的是金属性,最强大最省力,唯一的确定是远战不行,但也是阎凤最想选择的属性。当时选择的时候还年幼,再加上他的义父非得让他选择雨属性,说是以后会超级牛掰,可是现在阎凤也没觉得牛掰在哪里。如果不是巫王境杀虚弱到只有大巫境初期孙海江,想要一招杀死他是不可能的。

    也不是说巫王境击大巫境就想虐就虐,而是因为孙海江无力超控刘小海的身体,才使得风术原本占据优势的速度讨不到便宜,所以才被阎凤虐杀。

    他望着凄凉的孤儿院,原本这里有多少孩子的欢声笑语,如今却只剩下一副副枯骨,他们原本就可怜的灵魂,永远得不到救赎和轮回。阎凤叹了口气,从兜里掏出一支烟,从昨天晚上回到家后就一直都没有抽过烟。在和孙海江动手之前,他还是提心吊胆的,毕竟从义父死后直到今天,他才敢露出巫王境的实力。这么多年都没真正动过底牌,未免会生疏。所以之前他想过离开益州,前往暴乱之地。他在鹏城待了三年,日子过的忙碌而安逸,已经几乎对战斗开始厌恶,开始对碌碌无为而感到麻木和习惯。

    不过去暴乱之地前,他必须把之前的恩怨了解,有些恩怨,越拖,就越是理不清。点燃香烟,从怀中拿出一本用油纸包裹住的书,掀开油纸,里面包裹的书是一本手定本蓝皮书,他从来没有翻开看过里面的内容,更不知道,这本书中究竟有没有字。

    “从今以后,这本《控魂术》就是你的了。”

    阎凤长长舒了口气,为了这本秘籍,导致师兄弟相残,软禁师父,祸害师妹,究竟值不值得?

    才抽了半支烟,阎凤的电话就响了,是冷天渔打来的,这家伙,这个时候打电话来不会是让自己请他吃早点吧。

    “阎凤,你在哪里?赶快过来,燕州五虎疯了,居然用石婉吸引午夜屠夫。”冷天渔的声音很急促,显然很着急。

    阎凤听话,叼在嘴里的烟都吓的掉在了地上。

    疯了,疯了,真是疯了,居然用石婉的命去引出午夜屠夫。杨跃说过,他很有可能是总工会的下一任会长,所以这次午夜屠夫案对他很重要,一但失败,他将失去总工会长老们的支持。就算杨跃的本事再大,在这个关键时刻也不能做错一件事,况且,能不能抓捕午夜屠夫对总工会也是异常重要,这是杨跃唯一的机会,他是不会放过的。

    阎凤道:“在哪里?”

    “菜市场,城北的菜市场。”冷天渔说完,阎凤立马起身。城北的菜市场,那不就是刘大海还活着的时候摆摊的菜市场,高啊,实在是高,看来杨跃是铁了心要干这种恶心的事了。拿一个女人来做诱饵,呵,就算午夜屠夫被你们抓到了,你们的名声也该臭的可以了。

    阎凤走出孤儿院,在孤儿院门口放着一辆自行车,阎凤把车推了出来,这没个趁手的交通工具,还真是像断了条腿一样。城郊的孤儿院离城北菜市场有三十多公里的路程,还不算红绿灯、堵车这种外在因素,靠这玩意儿骑到那里,恐怕黄花菜都凉了。

    “滴滴!”正当阎凤郁闷的蹬着踏板,使劲往前冲的时候,后面一辆车正拼命的按喇叭。阎凤回头瞅了眼,是一辆加长型轿车,这车少说得几百万吧。阎凤最烦这种有钱人,仗着自己有钱,瞧不起他这种骑自行车的,老是想显摆。这路虽然不宽,但也是双车道。阎凤还是有素质的往旁边挪了挪,可后面那车还是不停的按。

    阎凤这可就急了,心情正不好,还杀出辆豪车来气他。

    穷,穷怎么了,吃你家饭了?(未完待续)

第六十二章 诱饵

    此时,这辆车已经和他并排,车窗摇了下来,一个长相好看但很嗲的女孩探出头来,那女孩约莫十**岁,妆化的很妖艳,说话那声音,像见谁都撒娇:“嗨,帅哥,我家哥哥有话跟你说。”

    阎凤皱了皱眉头,没有搭理他们,那车也很规矩,不快不慢,就这么并排走着,拐弯的时候也让出一条足够阎凤自行车通过的空间。

    阎凤捏了捏刹车,停了下来。那辆轿车,也停了下来。

    阎凤走上前,透过车窗往驾驶座上瞧,驾驶座上坐着一个高大帅气很有气质的年轻人,大概也就二十出头,年轻人朝着阎凤很有礼貌的笑了笑,道:“你好,我姓陆,想跟你交个朋友。”

    阎凤可不想跟这种有钱的公子哥有太多的瓜葛,于是说道:“我这种身份低微的人,想必不配跟你做朋友吧。”

    没钱的人和有钱的人交朋友,那得多真诚才能维持下去。

    姓陆的年轻人笑了笑,道:“如果在益州地界,年仅二十就有巫王境实力的人都不配的话,那这益州可就没谁配了。”

    阎凤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有一个陌生人,忽然出现,说出自己的年龄和境界,还说要和自己交朋友,那这个人,不仅不简单,而且是冲着自己来的。

    阎凤想拒绝,可是他不敢,这才刚露出自己的真实实力几分钟,就有人来要挟他,这个人,能简单吗?阎凤尴尬的笑了笑,道:“你说什么我不清楚,不过我真不想和你交朋友。”

    年轻人说道:“没关系,你不是要去城北菜市场吗?我可以送你一程,至于做朋友的事,可以慢慢说。我也是刚到益州,说不好有什么地方还得劳烦你。”

    “客气,客气。”阎凤倒还真不客气,这时候要是客气,那就真该扇自己几个大嘴巴子。他不是不想让石婉死,石婉毕竟杀夫罪名是跑不了的,所谓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就算抛开法律,这也是天理。他只是不想看到石婉就这么被利用,如果这样的可怜人,还要被利用来杀自己的丈夫第二次,那实在是太残酷了。

    坐在车上,阎凤望着自己的小自行车渐行渐远,心中不免有些凄凉,有钱人和穷人,还真是不一样。

    一路上,阎凤没有说,年轻人也没有再问他什么,只是一路上旁边那女的总是“哥哥”长“哥哥”短的撒娇,而且从举止看来,这两人可不是亲兄妹,要是亲兄妹,那就太乱来了。女孩一直粘着,说要到城里买什么“包包”最好看,买什么化妆品最划得来。

    “那套化妆品啊,才十万一套,太便宜了,启明哥哥,你看我,是不是很为你省啊。”女孩撒娇的在年轻人胸膛上撩拨着,年轻人的脸色变了一下,口气也严肃道:“开车的时候,不要做多余的动作。”

    女孩嘟起嘴,好像生气的样子:“哼,你干嘛对人家凶嘛,你是不是不想给我买啊,不想买你就说嘛,干嘛呀,小气鬼。昨天你开车的时候还让我给你口——”

    “啪!”年轻人一巴掌打了上去,打的那女孩捂着脸直流泪,就是不敢哭出声,流的眼泪太多了,妆都花了,跟个鬼似的。

    这年轻人从女孩一路上的话可以听出来,身份很不简单,除了有钱,恐怕还很有地位,姓陆,启明哥哥,有可能叫陆启明。虽然阎凤很讨厌男人打女人,可从刚才这女人嘴里一路叨叨,不是说买这买那,就是说要吃什么玩儿什么,这陆启明什么话都没回,只是一直带着礼貌性的微笑。

    这一巴掌,打的真及时,剩下的时间,她再也没有敢再坑半句话。

    好车就是快,才十多分钟,就跑到了城北菜市场门口。阎凤客套的说声谢谢就下了车,前面的路就不是车可以进去的了。那是人山人海,围个水泄不通,足足围了有上千人,还有一群看热闹不闲事儿大的记者想上前采访,被燕州五虎直接就把设备给砸了。

    记者还口口声声说要把这件事报出去,让广大群众声讨他们。

    阎凤注意到,不管闹多大事儿,刑狱司的人始终都没有出现,不仅是刑狱司的,半个衙门的官差都看不见,这里,可是州府衙门所在地啊,不能这么无法无天吧。

    杨跃也注意到,围的人越来越多,他当然也怕事情越闹越大,也很烦那些个记者,披露贪官污吏的事儿不见他们报几件,拉仇恨的事儿倒是乐此不疲。杨跃最关心的,万一午夜屠夫真过来了,这这千余号人,估计没几个能完好无缺的活着离开。

    而且这才二十多分钟就聚了那么多人,再过半个小时不得聚上万人啊。

    阎凤根本就挤不进去,又退了回来,刚好退到那辆豪车旁。陆启明问道:“怎么了,挤不进去?”

    阎凤漠然的点了点头,陆启明下了车,阎凤看到,陆启明从腰间,居然拿出了一件东西。

    “枪!”在益州,能有枪的除了刑狱司,就只有黑社会了吧。

    这大白天的,陆启明居然敢拿枪出来。

    只见陆启明朝天开了一枪,瞬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了过来。陆启明又开了一枪,有些人已经开始乱了,纷纷逃命,尖叫声,咒骂声此起彼伏,还有人说要上去揍陆启明一顿。此时,陆启明高声喊道:“知府衙门办案,无关人员请速速离开,否则——”

    “否则怎么样啊,你还能把我们吃了?”刚才一个被枪声吓坏了的四十多岁的女人没好气的说,根本就不怕什么知府衙门。

    只见陆启明居然笑了,而且,笑的很阴冷:“否则——与午夜屠夫同罪,当场处死。”

    “当场处死!”

    阎凤看见,陆启明的枪口已经对向了那名不服气的妇女,阎凤赶紧上去按住他的枪:“陆兄,稍安勿躁。”

    陆启明道:“我可以给你个面子,杀与不杀都无所谓,毕竟,这种人在我眼里,不过是蝼蚁罢了。”

    阎凤愣住,蝼蚁,这叫什么称呼?

    可还没等阎凤想这句话该怎么接的时候,在人群的尽头,又发生了更大的【骚】乱。这一次不是吓唬,血溅三尺,喊声此起彼伏,更可怕的是,什么人头,肢体,内脏到处乱飞。

    “午夜屠夫,来了。”

    午夜屠夫不是只有晚上会出来,炼尸术炼制的行尸,是不惧怕阳光的,但在阳光下,境界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这也是为什么杨跃宁愿孤注一掷也要用石婉来吸引午夜屠夫。他们的时间已经过了,这是杨跃唯一的机会,也是最后的机会。

    “我是在救他们,可是他们却不见棺材不掉泪。”陆启明无奈的摇了摇头,他颇具意味的看了眼阎凤,随后开着车走了。

    阎凤看着慌乱的人群,人踩人,人拉人,人推人,一千多人,有数十人是被其他人踩死,有一百多人是被午夜屠夫直接砍死。阎凤明白了,如果刚才陆启明真的开枪杀死那个女人,让这群人产生畏惧,在午夜屠夫来之前离开,那么,这些现在死去的人,是不是就不用死了?

    “杨跃!”阎凤看着杨跃,杨跃看着午夜屠夫,死了那么多人,流了那么多血,也是在杨跃的意料之外。他哪里会知道,真有人会为了看热闹连命都不要的。

    午夜屠夫并没有感到杀人是一个乐趣,他没有感情,没有愤怒,也没有快乐。他之前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受了孙海江的操控,现在孙海江已经死了,他也有了一丝丝清醒。杨跃用石婉作为诱饵把变成行尸的刘大海引出来,这手段是杨跃唯一能想到的对策,可是他不知道,这对策之所以奏效,那是因为孙海江在半个小时以前死了。(未完待续)

第六十三章 团聚

    场面已经乱作了一锅粥,吓的杨跃脸色苍白,事情闹这么大,要是午夜屠夫还没有被他们抓住,那么整个益州将没有驱邪师的立足之地。这个时候刑狱司居然还没有出现,他们是想把驱邪师彻底排除在益州之地之外,更有可能,下一步,整个秦国,将不会再有驱邪师。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别人需要你,你才有存在的必要和价值。

    幸好午夜屠夫的目标只是燕州五虎身后的石婉,石婉被五花大绑,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丈夫成为一个滥杀无辜的恶魔,可是这个恶魔,难道不是她亲手缔造的?

    “布阵。”杨跃高喊一声,要想打败午夜屠夫,唯一可以制衡的,就是他们一直引以为傲的五行阵。他们纷纷摆开阵势,将午夜屠夫困在中间。

    人群散去,整个菜市场周围就除了燕州五虎和刘大海,就只剩下阎凤孤零零的站在那里,手足无措。

    石婉惊恐中带着一丝期盼,阎凤从她的眼神中,看到了对儿子的关切。

    可是,她的儿子刘小海,已经死了,在被孙海江占据身体后不久就死了,而且弄的个魂魄被吞噬的下场,连轮回转世的资格都没有。

    阎凤不敢去直视她,纵使石婉罪大恶极,对自己孩子的关切却是真的,他不忍心去告诉她这个事实。

    杨跃这一边,五行阵法虽然对刘大海有一定的克制作用,但很快就被刘大海的蛮力直接破开,虽然刘大海也受了重伤,但杨跃五人也不好过。刘大海执着的朝着石婉走去,口中还喃喃低语:“婉儿,婉儿。”

    老五吴中眼见刘大海就要把石婉救下,冲动的冲了上去,杨跃高喊一声“不要”!可是已经晚了,吴中境界低微,虽然刘大海已经身受重伤,但毕竟是大巫境,回头一刀便把吴中劈成了两半,血溅当场。

    如果阎凤不出手,那么不出意外,燕州五虎都会死在这里。

    阎凤捏紧拳头,他对燕州五虎虽然没有什么好感,但他是有能力救下来的。可是,如果在这里暴露出全部的实力,那么他的麻烦将会不断增加,益州官方一定会不择手段的把阎凤杀死,以绝后患。

    “可是,我——”可是他不能死,如果现在是冷天渔的生命受到了威胁,他一定会不顾一切的去救下他,去把敌人大卸八块。

    刘大海没有了孙海江的控制,恢复了一些神智,他还记得,眼前的这个人是他的妻子,是他曾经最爱的女人,也是他曾经伤害最深的女人。刘大海解开石婉的绳子,两人拥抱在一起,或许曾经的恩恩怨怨,都会在今天了结。

    刘大海艰难的说着:“对不起,我——我不该——”

    石婉露出了难得的笑容,从什么开始,她已经不再对这个伤害自己的男人有过笑容了:“没关系,没关系,我们一家人终于团聚了。”只见石婉咬破中指,将手按在刘大海的后颈,嘴中飞速的念叨着咒语,刘大海和石婉的身躯,渐渐的支离破碎,化作了灰尘。

    石婉在消失之前,看了一眼阎凤,阎凤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一切,发生的太快。或许,这才是他们最好的结局。

    曾经最美丽的感情,若不能朝夕恩爱,又何尝不能同生共死。

    就像电影里一样,刑狱司的人在石婉和刘大海消失后,几十号捕快举着枪,也不知是从哪里跑来的,口中纷纷念着:“不许动。”

    阎凤无奈中带着鄙视的举手抱头,蹲了下去。

    午夜屠夫案件迅速告破,不出意外的,刑狱司大力宣传他们是如何如何破案,付出了多少多少代价。

    但暗面上,刑狱司还是履行了承诺,让驱邪师重返益州,但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这件事必须要通过阎凤的同意。阎凤把皮球踢给了赵佳媚,毕竟她才是益州驱邪师公会的会长。阎凤并没有像曾经想像的那样去夺了赵佳媚的权利,或许是通过这件事,他明白了,自己并不适合做个领导人。曾经,宋亦文死的时候,和今天的燕州五虎的老五吴中被刘大海一刀劈死的情形何其相似,他迫于种种无奈,终究还是没有出手。

    阎凤还需要再历练,直到有一天,他心里那个敌人,不再是他的心理阴影,或许那个时候,他才能被称之为真正的强大。

    (结语:第一卷完结了,但是其中有一些比较精彩的段落因为情节衔接的关系只能用几句话带过,所以可能会用一两章来进行补充,敬请谅解【微笑 微笑】)

    【附身】

    整个家的气氛,根本不像一个家,更像是一个监狱或者——地狱。

    刘大海见状气不打一处来,这算什么?把自己当瘟神,说着一脚把石婉踢倒在地上,石婉含着泪,捂着嘴巴,生怕发出痛苦的叫声,让原本就已经害怕的儿子更加绝望。刘小海躲在房间门后瑟瑟发抖,他知道外面正在发生什么,但是他太小,他只有十岁,连他爸爸的胸口都没有达到,出去,说不定自己也会被打。

    刘小海绝望的倚靠着门,坐在地上,捂着嘴巴,眼泪哗哗的流淌着。(衔接第十八章)

    “不可以,我害怕,好害怕。”刘小海眼泪哗哗的流淌着,从小就看见父亲喝醉以后殴打母亲,他不明白为什么,从前不明白,现在也不明白。每到这个时候,他只能默默的流着眼泪,听着母亲一声声闷哼。巴掌声,捶打在身体的闷响声,让刘小海的心一次次背痛。他怕,他怕母亲被打死,他怕父亲不解恨,冲进门把他打死。他只能靠着门,用自己弱小的身躯抵挡住这一场场的家暴。

    冰冷刺骨的感觉不断的席卷着他的大脑,一只若隐若现的虫子正慢慢的朝他爬了过来,正处于惊惧中的刘小海却还没有发现,这只虫子,钻进了他的裤腿。孙海江被燕州五虎杀死后,他的灵魂逃离躯体,他在灵魂方面可以说是轻车熟路了,他需要找到一副意志力脆弱的躯体,而刘小海的躯体,刚好是最快最好的选择。他将刘小海的灵魂压制下去,占据着这副灵魂已经千疮百孔的躯体。

    他站了起来,用着这副活人的躯体,打开了门,走到了石婉和刘大海的房间门口。他打开了门,看到一个小鬼骑在刘大海的脖子上,而石婉,正用开水,从刘大海的头上浇了下去。

    孙海江叫了一声:“妈妈!”

    刘小海也目睹了这一切,他很害怕,很绝望,可是他发现,自己的嘴角正在轻轻上扬,他看到母亲的眼神,充满了恐惧和内疚,可是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什么都做不了。

    很快,他看到了一个男人,一个异常邪恶的男人,他正一口一口的咬着自己,而自己,却什么也做不了。(未完待续)

第六十四章 第一卷完结篇

    【鬼童】

    刘大海并不是一个很帅气的男人,他很笨,却很用心,当他第一次看到石婉的时候,似乎觉得整个世界都是春天。他们恋爱、结婚,石婉和刘大海有了第一个孩子。临盆那一天,他焦急的等待在产房的门口。听到了石婉一声声的凄厉声,他抱着头,无力的看着地板。是啊,曾经说要保护一辈子的女人,却只能在门外等待着结果。

    当大夫推开手术室的门,大夫手上抱着一件被褥,包裹着一个孩子。刘大海欣喜若狂的走上去接着,大夫却说难产,孩子一生下就死了。

    刘大海只觉得天旋地转:“那我妻子呢?她——”

    “她很好,就是有点虚弱。”大夫也不太愿意再面对产妇的家属,遇到这种事情,谁的心情都不会好。

    “我的孩子。”手术室的门再一次被打开,石婉穿着一条血淋淋的连衣裙,原本是黑白相间的连衣裙,已经被血染成了黑红色。她一把抢过孩子,放声哭泣。

    之后,刘大海不断的安慰着石婉:“没关系,我们,我们还年轻。”

    可是石婉,却始终抱着死去的孩子,还不停的哄着他睡觉。

    “小宝贝,乖乖睡,妈妈在,妈妈不会离开你。”

    刘大海觉得很害怕,孩子哪里是睡着了,孩子已经死了,已经死了两天了。第三天的时候,他发现石婉把孩子的尸体放到了一个土罐子里,房间里有很浓的药味,石婉正跪在土罐子前烧香,口里不停的念着听不懂的话语。

    刘大海担心石婉会因此得了神经病,但是石婉从那天以后,却渐渐的恢复过来,刘大海当然也很高兴。很快,他们有了第二胎,可是,石婉依然每天都对着土罐子念着什么,就好像跟一个人有说有笑,刘大海害怕了。他每天都辛勤的屠宰猪,辛苦的赚着钱,他以为,第二胎生下来,石婉就不再这么神经兮兮的。

    刘大海每天晚上,都会听见孩子的笑声,他害怕了。第二胎生下来,是个男孩,他以为生活会变的正常,可是,石婉还是每天晚上都对着土罐子说话。他把这种恐惧化成了愤怒,每当他害怕的时候就会喝酒,每次喝完酒之后就会不停的殴打石婉。他不敢去碰那个土罐子,那里面,好像有着什么东西,一直盯着他看。

    【孤儿院】

    刘小海来到了孤儿院,他不喜欢这里的人,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充满了无尽的悲伤。

    “你是新来的吗?”和他第一个说话的人,是一个比他小两岁的小女孩,这个小女孩得了先天性心脏病,一检查出来,就被抛弃在了医院。可是她奇迹般的活了下来,至于能活多久,就很难说了。

    “是啊,我们能做好朋友吗?”刘小海忐忑不安的说着,他感觉到,说话的这个人,不是自己,而是每天都会来咬他一口的人。他无法控制自己的躯体,但他能看见,看见自己的身体露出了诡异的笑容。

    “当然,我们能做好朋友。”女孩这样回答着,可是她太弱了,身体已经不知道能不能撑下去。

    刘小海看见,自己的身体,拿出了一把锥子,插进了女孩的头顶,而另外一只手,捂着女孩的嘴巴,不让她发生一点声音。他看见,自己正贪婪的吸允着头顶上飘出的白雾。

    【停尸间】

    仵作正在检验着新送来的尸体,他们都很害怕,因为这具尸体,据说是被什么奇怪的仿佛杀死并且泡在了一个药缸里。草草的检查了尸体,他们准备离开,事实上,这具尸体也没有什么好检查的,是被开水烫死,最终的死亡原因,是因为窒息。

    停尸间的门被关闭后,一个小孩走了进来,他是被一个男人带进来的,那个男人,被称之为“接应人”。他走到了刘大海尸体的旁边,掀开遮挡的白步,贪婪的摸着刘大海的尸体,口中呢喃道:“对,对,接应人说的没错,这具行尸,完成的很好。”

    刘大海的尸体,被某位大人物,调包了。

    阎凤传之百鬼朝圣第一卷《暴爱》完结。(未完待续)

第一章 自杀的女孩

    【自杀的女孩】

    车站的等候室已经人满为患,在这里,你能闻到很多种味道,这很多种味道结合起来,就是酸臭味,任何味道都抵抗不了抠脚大汉的脚臭味。

    “开往水远庄的客车将在十五分钟后发车,请还未上车的旅客尽快上车。”

    甜美的播报声音响起,旅客们纷纷拿起自己的车票,阎凤也不例外,看了看时间,他拐了拐一旁发呆的冷天渔,说道:“嗳,该上车了。”

    “啊。”冷天渔木然的回答着,等阎凤拿着行礼站了起来的时候,他说,“嗳,哥们,扶哥们一把,我腿软。”

    “呵呵。”阎凤把冷天渔扶了起来,真不知道他在害怕什么,这总要面对是事情,你还能逃?难道冷天渔的父母已经厉害到了让他如此害怕的地步?

    冷天渔的婚事看来是不可能瞒着父母了,这不,阎凤就舍命陪君子,走上那么一遭,反正因为燕州五虎,唉,现在就剩四虎了,谁叫那个吴中那么冲动。被他们这么一闹,老板娘赵佳媚把店关了些日子,声音差到不行,也正好,阎凤可以陪着冷天渔去见一件他那双不讲理的父母,至于怎么对付,到时候再说呗,反正以不变应万变。

    胡媚娘也想跟着来,被冷天渔拒绝了,为什么?胡媚娘在冷天渔父母那里本来不讨喜,这还跟着来,那不等于找死?

    坐在客车上,冷天渔还不停的颤抖着,这得多严苛的父母才能让儿女有这种反应?冷天渔跟傻了半截一样,就发呆。车发动后,阎凤还一直劝他不要太紧张。可是要是能劝的话,也就不至于如此了。

    车辆出了车站,正行驶在路上,忽然,一样东西从天而降,落到了地上,要不是司机眼疾手快,估计得惹事儿。

    时间回溯到十分钟前。

    某大型商城内,一个穿着时髦,长相美艳的年轻女孩,她最近常常来这里买东西,而且所买的物品价值都很昂贵。所以商场化妆品专柜的小刘对这个女孩格外注意,朝她抱以温和的笑容。可是这个女孩并没有理会小刘,她看起来失魂落魄的,好像是失恋了。小刘记得,女孩来的时候,有时候会带着一个帅气的年轻小伙,那个时候,小刘还忍不住夸他们郎才女貌。女孩听到后倒是听高兴,但那小伙很明显的有些生气。

    女孩从一楼直接坐了电梯,上了顶楼,给她的男朋友打了个电话,电话直到打到第十三个男朋友才接的,一接听,对方就很不耐烦的说:“你是不是有病啊。”

    女孩带着讨好的口吻说:“哥哥,让我回到你身边好吗?我真的好爱你,我不能没有你。”

    对方带着不屑的口吻,说:“你是不能没有我的钱吧,不是都说清楚了吗?你想要什么我给你买,你的青春给我玩儿,我觉得这场交易应该停止了。”

    “交易?我跟了你三个月,你就说是场交易?”女孩很愤怒,她在想,在想怎么才能把这个男人追回自己身边,“好了,我知道错了,以后我保证不乱花钱,我真的好爱你啊。”

    电梯到了顶楼,女孩走出电梯,爬上了商场的天台,天台上风很大,一个人都没有。三十几层的商场,往下看的时候,给人头晕目眩的感觉。尽管女孩是软是硬,对方都不买帐,直到对方电话里传出一个妖娆妩媚的声音,嗲嗲的,甚是好听:“哥哥,我们去哪里嘛,人家看上了一套化妆品,不贵,就两万块。”

    “你真会给我省。”女孩的前男友是这样说的。

    女孩绝望了,一样的话语,比她还要会讨好男人,而且,听的出来,这位前男友是真心称赞。因为她随便买一套化妆品,都没下过十万。男朋友很有钱,挥金如土,这是她舍不得的一点,还有一点,男朋友不仅长的帅,而且身家背景强大,他几乎满足了她对男性的所有要求。

    “亲爱的,我——”

    女孩还下再说什么,对方却打断了她。说道:“好聚好散,可以吗?一场钱色交易,咱能不谈感情吗?”

    “你这个渣男,你这个混蛋,你骗了我的身子,骗了我的感情,你——”女孩怒了,她站在天台的边缘,摇摇晃晃,她既想死又不想死,她已经被宠坏了,她不想离开那个男人,不想离开那种纸醉金迷的生活。一但离开那个男人,她将一无所有,在昨天之前,她从来没有想过,那个男人兜里的钱会突然对她停止供应。

    而对方显然也很生气了,正极度的压制着怒火,但并没有爆粗口,而是很平淡的说道:“神经病。”

    电话挂断了,无论女孩多努力的拨打,对方都在占线中。

    女孩绝望了,她又气又脑,从天台上跳了下去。

    “啪!”

    刑狱司封锁了现场,这一次倒来的挺快,阎凤被拉过去问话,在问话的时候,他瞟了眼地上的尸体,那个女孩长的怎么样倒没看见,脸朝地,三十几层,头都摔爆了,满地的鲜血混合着内脏、**,唯一还算完整的,可以就是她那身衣裳了。很漂亮的毛皮大衣,要不怎么说贵的就是好,人都摔成浆糊了,这衣裳居然没怎么坏。

    她的四肢扭曲,因为极大的压力,大腿上的骨头被挤了出来,在烈日炎炎下,白骨森森。

    不知道为什么,阎凤居然有想吐的感觉,他一生也见过不少妖魔鬼怪,但这么震撼的场面,倒还是第一次见。他在历练的那几年,认识了一位大巫强者,那时他为了剿灭当地的山匪,独自一人上山。当阎凤再找到他的尸体的时候,尸体已经被山匪大卸八块。当时阎凤并没有觉得恶心,而是将那位强者的尸身都收了起来,葬在了山脚下,将山匪头子的头颅放在了墓碑前。

    他不知道那位强者的名字,但那位强者请他喝了壶酒,是一个很豪爽的人。他只知道是一位英雄,或许这个世界正是有了这一个个没有名字的英雄,才有了片刻的安宁。

    “你见过死者吗?”

    “没有见过。”阎凤心里吐槽,这都摔成肉饼饼了,就算他爹妈来了,也认不得了吧。

    问不出什么结果,刑狱司就收队了,反正是自杀,这种情况,就算是六扇门来了,也只能以自杀定案。

    【老汉】

    鹏城辖区内某镇某乡,一个头发花白的老汉正在捡着鸡窝的鸡蛋,他板着个脸,但心里却很开心。今天要去看他的女儿,他听一个同乡说,在鹏城看见他的女儿。这个女儿,已经离家快一年了,之前还时不时的打个电话回来,后面半年干脆就没主动联系,都是老汉的老伴去联系,但女儿很显然不怎么喜欢听他们讲话,更不愿意回来。

    “我现在过的很幸福,你们不要来打扰我。”这是女儿的最后一个电话,已经是一个月前的事情了。

    老婆子正洒着鸡食,嘴里还“咯咯咯”的叫唤着,见老汉只捡了一箩鸡蛋,很是不高兴:“你再拿点,咱女儿身子薄,多给她补补。”

    “补,补个屁,你没听村里人说,咱女儿——唉,我都闲害臊。”老汉嘴上这么说,却还是多捡了一箩筐。

    老婆子揉了揉眼睛,呢喃道:“你说,你说咱女儿会不会真的给人家当小三儿了。”

    “她敢,我不把她腿打折咯。”老汉越想越生气,越生气就越担心。

    他坐上了去城里的车,一到城里就懵了,这城里哪儿是哪儿都不知道,去哪儿找女儿。

    “现在插播一条新闻,今天上午十点左右,一名年仅十八岁的女子从某某商场跳楼,根据监控显示,女子独自一人上了天台,三分钟后便跳楼自尽。根据捕快多方查证,此女子是鹏城某某村人士,姓名丁丽丽,原名丁娇娇,系因感情问题自杀。在这里提醒广大群众,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而放弃生命。”

    娇娇!

    老汉的目光,停在了车站候车厅大厅悬挂着的电视上,照片、地址、姓名,对没错,是他的女儿。老汉浑身发抖,脑子“嗡嗡”炸响。

    老汉来到了刑狱司停尸间认领尸体,他看到了自己的女儿,时隔一年,他再一次见到,已是阴阳两隔。

    仵作把资料给了老汉,并且说道:“在上面签个字,就可以把尸体领回去了。”

    老汉颤抖着双手,他痴呆的看了女儿的尸体很久很久,他并没有用笔签字,而是用笔尖划伤了他的手掌,将手印按了上去。

    “女儿,我要为你,沉冤昭雪!”(未完待续)

第二章 钓鱼惹了祸

    客车行驶在坑坑洼洼的路上,有好几次阎凤想睡着了,都被颠醒了。特别是那股子汽油味,浓的让人怀疑会不会因为谁点支烟就把车子给炸了。

    “你家怎么那么远?”阎凤都快忍不住要吐了,今天早上吃的东西,差点就浪费了。

    冷天渔满脸抱歉的说道:“兄弟,真不好意思,还让你来跟我受这份苦。到了,快到了,估计再有个一个小时,就到我们村儿了。”

    冷天渔的家,据他说是在秦国与南疆的边防线上,名曰丰收镇,看这名字,就是个好兆头。按理来说,边疆发展的都不是很好,而且战乱频繁。就像秦国与赵国的边疆景城,以前就挺乱,自从十年前益州全面驱逐驱邪师,所有原益州三教九流,杀人放火的恶徒,也都被赶去了那里,久而久之,秦国和赵国的恶徒也纷纷聚集,那里一下子成了三不管地带,秦国、赵国都不敢插手。

    人们还送了一个贴切的外号——暴乱之地。

    而丰收镇就好多了,往外都是连忙数千公里的大山和原始森林,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最重要是水好,养鱼业发达,整个丰收镇,几乎都是冷家的产业,镇上的村民,都是给他家打工的,要不渔业巨子这个称号,可不是白来的。

    阎凤发现,距离丰收镇越近,冷天渔的情绪就越不稳定,流着冷汗,嘴唇发白。

    阎凤越来越好奇,他爹到底厉害成什么样子,才能把他吓成这样。

    车一停,阎凤一下车的时候就被吓蒙了。一路走来,都是跟渔业有关的厂房,原本想着一个边陲小镇就算不差,也好不到哪里去。乖乖,这完全就是工农业区,就连自己平常最喜欢吃的小鱼干都是这里生产的。

    阎凤已经在想象,冷天渔家得豪成啥样子,才配得上他这一家人的身份。

    “到了。”冷天渔指着一座民宅,很普通的住宅,说不一样吧,可能就大了点。

    “到了!”也不怪阎凤吃惊,这土豪家的房子,居然——太朴素了,这叫什么,这就叫接地气。阎凤不敢相信:“你家的豪宅呢?你家的大豪车呢?你家的保镖黑眼镜呢?”

    冷天渔嘴角挑了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家难道不是有着三千尺花园,上个厕所都开车去的那种?前后侍女簇拥,出名一排排保镖?还真不是,我爹说房子大了一家人住着空落落的,人多了,人多嘴杂,听着烦。所以一直以来,都只有一个老阿姨在煮饭,卫生都是我妈和老阿姨在做,至于保镖。”

    “我相信,在丰收镇没有人动我冷家人一根汗毛。”冷天渔说到这里还挺自信,这不废话嘛,全镇人都给你家打长工,谁会对你家怎么样。冷天渔接着说道:“只有出了镇子,才会有保镖跟着,但那是保护我妈,我爸爸,从来不需要保镖,至于为什么,我不是很清楚。”

    冷天渔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转了转,眼神有些飘忽。他知道,只是他不说,既然他不说,阎凤也没问,谁还不许有个小秘密?

    阎凤耸了耸肩,说了句大实话:“你家可真够低调的。”

    冷天渔苦笑道:“嗨,财不露白,我爹说,骄奢淫逸,都是祸害自身的东西,清心寡欲,方得大道。”

    “呵呵。”阎凤敷衍的笑了两声,其实这句话他也听义父说过,不过是表述的不一样。他义父说,酒色财气,乃是虚妄,修行之道,若被酒色财气所困扰,则难以上进。阎凤奇怪道:“你爹不是巫师?”

    冷天渔摇了摇头,他显然并不想提及这件事情,转头笑道:“我们进去吧,好久没回家了。”

    冷天渔的表情很奇怪,对家的感觉也很奇怪,既害怕又期盼。年轻人大多都不喜欢被“家”所束缚,年轻人血气方刚,都想凭自身闯出名堂,用那句老话说,如果他没本事闯出自己的一番天地,他就得回家继承百亿家产,听的让人好羡慕,好心酸。

    “妈!”

    冷天渔的母亲在家,他的母亲是一个很普通的中年妇女,很平易近人,不会让你跟她说几句话就感觉到压力。她的母亲很激动,离家半年,一上来就捏着冷天渔的胖脸蛋。他的父亲出去了,干大生意的都挺忙,不过只要还在镇子里,晚饭都会回家吃。

    这也是冷天渔最为担心的,搞不好还得贵在祖宗牌位前挨一顿训斥。

    冷天渔家倒没有那么多规矩,她母亲听说阎凤在外挺照顾冷天渔的,都是万分感谢,搞的阎凤都不好意思了。他们是吃过饭以后,他爹才回来的,看见冷天渔的时候,冷天渔喊了他一声,他只是不咸不淡的回了一句:“回来了。”

    这天晚上倒是没发生像冷天渔想的那样悲催的事,他爹冷傲没有多问什么,就叫他们自己出去玩儿,这倒是出乎了冷天渔的意料。

    “我爹可能是给你面子。”冷天渔神神秘秘的说。

    “给我面子?”阎凤指着自己的鼻子,自己有什么面子,还让这位百亿富翁给面子。

    冷天渔说:“他估计是想等我先开口,然后将我一军,现在我已经是羊入虎口,都不知道要怎么办了。”

    他们一大早就到河边钓鱼,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冷天渔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而冷天渔也没有辜负他这个名字,天生就是钓鱼的材料,还没有办个小时,就掉了七八条鱼,而阎凤的箩筐里,还一条鱼都没有。钓鱼其实是种乐趣,如果想要鱼,直接往河里撒渔网不是更快?更何况整个丰收镇的鱼塘都是他家的,鱼估计是他见过最多的生物。

    “我觉得还是你先开口,既然你爹等你开口,不如先把事情说清楚,我看伯母也是个好说话的人,可以先把事情跟她说清楚,让她站在你这边。”没有钓到鱼阎凤很沮丧,这技能确实很讲究技术。

    冷天渔一听,立刻喜出望外:“你说的没错啊。”

    “不过——”阎凤有些疑惑,“你真的想好了,要和媚娘结婚?”

    冷天渔不高兴了:“我说你什么意思,我是那种不负责任的男人吗?”

    阎凤尴尬的笑了笑,道:“这倒不是责任不责任,毕竟是终身大事,还是先得问问你自己的内心,不是兄弟罗嗦,婚姻这种事,想清楚了,对你对媚娘,都好。”

    毕竟冷天渔和胡媚娘就谈了半年的恋爱,当时追胡媚娘的时候,阎凤也在身边,他这个两百瓦的大灯泡最清楚,冷天渔是如何死皮赖脸的追着人家,什么肉麻的话都敢说。最让阎凤记忆犹新的一句话就是“你看,我们两个都胖,是不是天生一对。”

    要不是早点就吃了豆浆油条,阎凤都差点整吐了。

    冷天渔很是坚定的,说:“清楚,早清楚了,首先说好我不是冲动啊,那是真想好了。对了,别光说我啊,你和那个王娴怎么样了,最近也没见你们怎么联系啊。”

    “呵呵。”联系,有时候联系吧,之前因为余一妹被午夜屠夫杀害的事情,阎凤确实冷淡了一段时间,现在他们的关系怎么个样子,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

    “哟!来了。”阎凤喜出望外,好家伙,等了半个小时,终于等来一条大鱼,瞧这阵势,没个一二十斤没这个力气,“快,快帮把手。”

    冷天渔先是一惊,后是一喜,这得踩了多少狗屎才釣得到那么大的鱼。二人直拉着鱼竿,可这鱼竿虽好,鱼线又不是铁丝,一下子就断了。阎凤心里那叫一个气啊,扔下鱼竿就开始脱衣服。冷天渔见状,感觉劝他:“为了一条鱼,不值当。”

    阎凤把衣服往地上一扔:“这不是鱼的问题,这是面子的问题。”

    笑话,好不容易拉条大鱼,就这么跑了?阎凤一个猛子扎了下去,这条喝很深,以前搞建设的时候到处挖河沙,深的地方能有十几米。

    冷天渔在岸上等了一分多钟,真怕阎凤飘起来(死人才会飘起来),正忙着脱衣服下去看看,此时,阎凤一下子从水里跳了出来,拉着冷天渔就跑:“快,快走。”

    阎凤捂着胸口,受了很重的伤,河面波涛汹涌,好像随时会从里面跑出什么东西。

    他们跑到了一处鱼塘边,钻进木屋里大口大口的床着粗气。

    阎凤靠在木屋墙边,木屋里虽然有凳子,可是他实在是坐不起来。他一直捂着胸口,五指之间,血液透过衣裳流了出来,看着他的表情异常的痛苦,冷天渔的脸都吓白了,还没来得及多歇上一会儿,赶紧问道:“你这是见鬼了?”

    “我——的确是见鬼了。”(未完待续)

第三章 水猴子

    “我——的确是见鬼了。”

    阎凤脸色发白,嘴唇发紫,每说一个字,血液都会往外冒一点。冷天渔见状,哪里还敢再问半个字,这里离他家也不是很远了,冷天渔说道:“你先在这里休息,我回家拿医疗用具。”

    冷天渔刚要起身,就被阎凤一把拉住,对他无力的摇了摇头,示意他不必去拿了。

    可是——

    受了那么重的伤,真的能硬撑着?

    阎凤没有多作解释,封住自身血脉周边几大穴道,长长的舒了口气,可是一口鲜血还是从嘴里冒了出来,等他把嘴里的血吐干净,才无力的说道:“现在外面太危险,你先去看看,门外是不是有青苔。”

    冷天渔被搞的莫名奇妙,青苔!木屋旁有青苔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嘛。他打开了木屋的门,果然,门外有青苔,绿油油的,就好像刚被人浇灌过一样,湿漉漉的。因为最近几天丰收镇都没有下雨,所以不管是野草还是树木,叶子都不该是有露水的。

    可是,偏偏木屋外的泥土,好像越来越湿润。

    冷天渔感觉到不妙,但又说不上来哪里异常:“恩,外面有青苔,不过——”

    不过不该是很正常的吗?

    “是不是很湿,而且,越来越湿润,就好像——泡在水里一样。”阎凤的脸色越来越白,白的如一张纸。

    冷天渔凝眉道:“是啊,这是为什么?”只要他不是瞎子,都能看得出来事情的严重性和诡异。

    阎凤没有多作解释,而是说道:“趁我刚才吐的血还没干,你赶快用来在整个木屋内部画一条线,线头线尾一定要连接到,尽量粗一点。”

    冷天渔看了看地上阎凤刚才吐的血,又看了看阎凤,带着满腔的疑惑,道:“哦。”

    可是地上的血没有多少,根本画不了一圈,冷天渔把阎凤扶了起来,阎凤又用手上粘的血把剩下的线条画完,才放心的坐在地上,从兜里掏出一个陶瓷小瓶,拨开盖子,抖出一粒药丸咽了下去。盘膝而坐,将全身的真气运行了九九八十一个周天,才吐出一口白烟。又从兜里掏出一支香烟,将烟丝取出揉碎,将衣裳脱掉,把烟丝敷在了伤口处。

    冷天渔此时才注意到,阎凤的胸前一一片碗大的血口,不是很深,但看的血肉模糊的样子很是吓人。约莫过了一个多小时,见阎凤的脸色好看了些,才问道:“你这是怎么了?你的胸口——”

    “是心头肉!我胸前的肉被那东西扯下一块,幸好我反应的快,不然就回不来了。”阎凤侥幸活了下来,不禁感谢自己的机智和神勇。

    冷天渔讶然道:“那东西?是什么?”

    “唉,刚才我下水的时候——”

    阎凤讲起他刚才不服气跳下了水,他还会一点水的,这条河本来就不是很深,最深的地方有七八米。这条河比较特殊,以前丰收镇搞城镇建设的时候在河里捞沙,所以深一处浅一处的。有时候这一脚还在膝盖,下一脚就能把人都淹了,很是危险。渐渐地,河道越来越糟糕,就禁止在河里开采沙石,改用石块磨成碎石替代。但河道治理没有得到落实,所以在死了不少人后,就被禁止下河了。

    就当阎凤跳下去的时候,他踩到了河底,水也刚好末过他的头,水相对来说还是比较清的,他睁开眼睛,一眼扫过去,根本没看见什么大鱼。他当然是不甘心,往前踩了一脚,脚下失重,吓了他一大跳,正准备游起来的时候,却有一只毛茸茸的手抓住了他的脚腕子。阎凤一下子就响起有些地方的水里因为死的人太多,鬼魂无法离开水面,天长日久变成了水猴子。阎凤另外一只脚往下一蹬,想要把抓住他脚的手给蹬掉。可是这一蹬,另外一只脚也被抓住,阎凤被扯进坑洞,他看见一个头冒了出来,他长着一张猴子一样突出的嘴,其余部分和人很像,没有毛发,眼睛突起,好像随时都要爆开。

    幸好那个坑洞不是很宽,阎凤赶紧用双臂撑住。水猴子见拉扯不下来,就往上蹭着阎凤的身体往上游,裂开嘴,露出森森白牙,似乎在笑。水猴子一把抓住阎凤的胸口就往外扯,活活撕下一块皮,血流了出来,在阎凤心想完蛋的时候,血液突然光芒大盛,他似乎听到了水猴子凄厉的叫声。阎凤趁机往上游,他往下一看,从许许多多的坑洞之中都冒出了一个个类似于人猴杂交的物种。他们似乎对阎凤的血液感到莫名的恐惧和憎恶。

    阎凤一跳出水面,爬上案来,就拉着冷天渔往前跑。

    可是阎凤回头的时候,看到水猴子也跟了出来,被阳光照射后立刻又缩了回去。但阎凤发现,身后的泥土湿润的很快,而且,迅速长起了青苔。

    阎凤好过了许多,在长长舒了口气后,说道:“他们一定追到这里来了,当然青苔和湿润的泥土完全漫进来时,估计我们就死路一条了。”阎凤苦笑着,现在多少还能笑出来。他刚才服用了治疗外伤的药,因为刚才一直流血不止,他封住了胸膛附近的穴道,真气无法畅通无阻的运行,那么力量就很难恢复到鼎盛时期。

    为今之计,必须要撑到伤势好了大半,否则,他们两人都得死。

    冷天渔又不是笨蛋,现在听的也很清楚,他拿出了手机,准备给他爹打个电话叫支援。

    可是——

    “【妈】的,没有信号,居然没有信号。”冷天渔这个时候真想把电话给砸了,关键时刻掉链子。

    阎凤苦笑道:“附近灵压太高,扰乱了信号覆盖,现在就希望不要下雨。”

    “轰隆隆!”

    真是想什么好事儿偏不来,坏事倒是灵得快,说话间,乌云密布,雷声滚滚,阴风阵阵。天气一下子凉了许多,冷风从木屋的缝隙中透了进来,冷天渔仔细一看,木屋外的木板已经布满了青苔,而且木板已经渐渐湿润。

    他惶恐的向阎凤望去,阎凤已经坐定,他必须要在青苔完全将木屋浸湿之前恢复到七八层功力。

    阳光已经完全被遮蔽,天边闪过一道道雷电,木屋外,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声音,伴随着一声声低吼。

    木屋外,密密麻麻的爬满了数百只水猴子,他们四脚着地,虎视眈眈的盯着木屋,似乎就是在等待,下雨将木屋彻底淋湿的那一刻。(未完待续)

第四章 雨水

    天,乌云密布,山的那头,闪过一道道霹雳。

    冷母站在院子前,手上拿着两把雨伞,满面愁容。看这势头,这场雨小不了,她准备送伞给冷天渔和阎凤,要没把雨伞,淋湿了生病了可怎么办。可是,她不知道他们两个究竟去了哪一段河钓鱼,她又怕送过去,没找着他们,他们自己就回来了。村里小路众多,走岔了是件稀松平常的事。

    正踌躇间,冷傲回来了,他看见妻子站在外边,直张望着西山头方向,冷天渔他们出去的时候,走的是那个方向。冷傲问道:“这都要下大雨了,你站门口干什么?”

    冷母道:“孩子们出去钓鱼去,这都响雷有个时候了,他们还不回来,我正要送雨伞去。”

    冷傲看了看冷母,又瞅了瞅西山的方向,把手伸了过去:“行,我去找找看。”

    冷母把伞递给了他,叮嘱道:“你可千万要快点,别让他们淋着。”

    冷傲有些不耐烦的说:“行了,你就知道疼孩子,这臭小子都被你惯成什么样子了。”

    冷傲拐过了几条弯道,朝着西山方向去,一个身穿黑衣的男子跑了过来,步伐极快。冷傲停住了脚步,只见黑衣人跑到冷傲身边,在冷傲耳边轻语几句,就候在了一边。冷傲点了点头,他的面容除了愤怒外,更多是担忧。

    从冷天渔跨进丰收镇的那一刻起,冷天渔和阎凤就被全面监视,每天见了什么人,去了哪里,大概说了哪些话,都会传到冷傲的耳朵里。他们两个遇到的麻烦,他自然是知道了。

    冷傲倒吸一口凉气:“我以为拖上一拖,想不到还是来了。”

    益州原本是一个古战场,秦赵两国的军队数千年来在此进行过许多场大型战役,丰收镇是最边上的战场,从此往南数千里的丛林高山,退无可退。无论是赵**队还是秦**队,一但被逼到了这里,基本都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战,要么死。

    可是,每一场战争死伤最多的都不是军人,而是老百姓。

    当时,在丰收镇死去的百姓都被扔进河里喂鱼,在河里困住的冤魂不得轮回,也不会消失,久而久之,它们沉寂在河里,互相吞噬,就成了河底内的水猴子。战争是苦难的,秦赵两国修书停战,毕竟两国再这么争执下去,国力消耗巨大,肯定是要被其他国家所吞噬。

    时间长了,人们忘记了战争所带来的痛苦,但河里的冤魂却没有忘记,他们的灵魂,不断的被河水冲刷,一百年、两百年,它们出不来,它们恨。

    它们之中最弱的也是【黄】级五星的实力,最高的,据说已经有玄级五星的实力,这就相当于巫王境了。而且在水里,没有人类巫师可以匹敌。他们有两个的缺点,不能离开河水太远,不能直照阳光。

    可是这两个短处,现在看来作用也不大了。

    而阎凤这边,正在静坐养伤,忽然,他听到冷天渔焦急的声音:“下雨了。”

    下雨了,给他们的时间,也不多了。

    雨越下越大,外面传来一声声低吼,冷天渔透过木屋木板间的缝隙望了一眼,四周密密麻麻的全是水猴子,他们有着猴子的轮廓,脸却更接近人型,四肢伏地,虎视眈眈的盯着木屋,喉咙里发出“呜噜呜噜”的声音。

    “这【tm】的得有几百只吧。”冷天渔初步估算着,也在寻找哪里的布置薄弱一点,这么坐以待毙,不是好心态。

    阎凤的伤好了很多,他解开胸口附近的穴道,伤口已经不再流血了,但他还是很虚弱。水猴子在咬下他胸口的一块肉时,他除了感觉到痛之外,还感受到冰冷的寂寞。在水底呆了上千年,他们一直在等待,一直想要超脱。它们已经没有了智慧,没有了人性,有的,只是——怨恨!

    不甘心!

    阎凤皱了皱眉,提醒道:“它们身上携带着某种奇怪的毒,我的真气一直都很难凝聚成形,这种毒应该不致命,只是会破坏巫师的真气凝结,就好像是麻痹了神经一样。”

    “我咋感觉好像在动物世界里听过这种情形。”麻痹猎物,再慢慢享用,“蜘蛛,我们被困在了网内。”

    就好像蜘蛛猎食,猎物入网,先麻痹猎物,再慢慢享用美食。

    啧啧,果然是物竞天择啊,真到了被杀的时候,都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阎凤勉强的笑了笑,道:“不要那么悲观,如果这场是阵雨,阵雨过后,雨过天晴,那么死的就是他们。”

    “轰隆隆!”雨,越下越大,一声声炸雷不绝于耳,屋顶已经开始漏雨了,一滴雨水滴在冷天渔鼻子上的时候,他却是怎么也乐观不起来。

    “我看,还没等出太阳,我们就被撕碎了。”

    木屋受到了巨大的撞击,一下下,如同敲击着他们二人的心坎。木屋内那条用阎凤的血画的红线,发出淡淡的光芒,但那条光芒,正在开始弱化,等到成为一条暗红色、毫无光彩时,阎凤所辛苦布下的隔离阵,将会彻底瓦解。届时,门外成百上千的水猴子,将会吃他的肉,喝他们的血,把他们的骨头嚼的连渣都不剩。

    “我当时就应该先让你走的。”阎凤后悔不已,如果当时阎凤没有存在侥幸心理,而是让冷天渔把自己放在木屋里,独自一人去村里求援,最起码,现在他们两人还能活一个。

    冷天渔咬了咬牙,眼见着红线越来越淡,而外面的雨越来越大,撞击越来越猛烈,恨声道:“你说什么傻话,我怎么可能丢下你一个人不管。我只恨外面那群人不人鬼不鬼的畜生,老子只是在河边钓个鱼,用不着如此劳师动众,搞的我好像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阎凤的嘴唇惨白,看来毒已经攻心,他只是勉强的支撑着,以自己的血作为媒介,运行空间阵法,强硬的撑着整个木屋内的空间不至于崩坏。阎凤道:“我感觉他们并不是冲着某个人来的,而是无差别攻击。无论是谁今天去那里都会落到现在我们的处境,以前有什么人封印了那条河里的怪物,而现在,那道封印已经无法阻挡他们。我们只是开胃菜,整个丰收镇的人才是大餐。”

    其实阎凤估计的没错,虽然只是结合了他的所见所闻得出的猜想,但也是目前最符合逻辑的。但猜的准又能怎么样,还不是做了人家的开胃菜,如果阎凤不能把这群水鬼化成的水猴子拦截在这里,所料不错的话,雨水所经过的地方,都会成为一片废墟,废墟中的所有人,都会成为——盘中餐。(未完待续)

第五章 征兆

    雨势越来越大,木屋顶部被凿开一个洞,索性洞口还不算太大,还不足以供一只水猴子钻进来。而那些水猴子见被抛开一个洞,都争先恐后的往里面钻,一只只毛茸茸的手往里面捞,还发出“吱吱”的叫声。那条用血化成的红线,正在闪动着,每闪动一下,便沿着木屋上下发出一道道光圈,覆盖着木屋内部。

    而木屋外,一只只水猴子生怕被前面的捞去了好处,你踩我,我踩你的往前奔去,木屋外边已经是密密麻麻的粘着一只只水猴子,谁也不肯放手。他们撞击、啃咬木屋,一块块木板被撕咬下来,直接就吞进了肚子里面。

    阎凤的脸上已经没有一丝的血色,他狠狠的咬着牙关,随后对冷天渔说了一个字——

    “逃!”

    随后,阎凤用尽最后一点力量,将整个隔离空间阵法往外一荡,就好像超声波一般,四周的水猴子被震的前仰后翻,顶上的水猴子落到了下面垫背的水猴子身上,发出一声声怪叫。

    阎凤在喊出一声后,倒了下去。

    冷天渔上前撑住了他,将阎凤甩在了背上,嘴角一扬:“哼,难道只许你逞英雄,还不让我也逞逞能?”

    没有了阵法的保护,木屋根本受不了水猴子的第二轮攻击,很快就被压散。

    “轰隆”一声,在木屋承受不住重量倒塌的一瞬间,一个影子冲出了木屋。

    “命术——超感知!”冷天渔背上阎凤,闭上了眼睛,不停的往前奔跑,所踩踏的地方,无论是水猴子的背还是地面,都准确无误、如履平地。无论水猴子如何的攻击,闭上眼睛的他都可以完美无缺的避开。所有的动作都是无意识的,他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往前跑。

    命术之术,命术师特有的巫术,冷天渔的巫术皆是学习他爷爷留下的《九经》中的术,【超感知】可以避开一切对自己的伤害,随着境界的提升,所能避开的伤害就越大。其术本身是无极限的提升自我的作为生命最基础的“趋利避害”的本能,但感知的能力越强,对真气的消耗就越大,当真气消耗殆尽时就会伤及寿命。

    但现在这种情况,小命都不保了,哪管得了什么寿命。

    才往前奔跑了一百多米,冷天渔已经感觉到自己的真气支撑不住了,如果他还不赶快停止,一但伤及寿命,越往后就会成倍增加,跑上一两公里就直接跑死求了。

    “天渔,还不快停止!”

    忽然,冷天渔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带着愤怒和严厉。冷天渔睁开眼睛,在睁开眼睛的一瞬间,术也停止了,如果术停止了,以冷天渔的境界来说,很难在一天之内继续使用第二次术。但那个声音,除了让冷天渔感觉到由内而外的惊怕,还有绝对的安全感。

    “爹!”冷天渔平稳的站在地上,出现在眼前那个满脸怒容的男人,不是冷天渔的父亲冷傲又是谁?

    后面的水猴子穷追不舍,冷傲周身十几名黑衣人纷纷与冷天渔擦肩而过,个个手持兵刃,将水猴子杀的节节败退。

    但水猴子好像根本就不知道害怕,黑衣人再厉害,也架不住量多,一分钟不到,就已经有四名黑衣人被水猴子杀死,只要有一人倒地,其他的水猴子就会围着把他们撕扯吃掉,场面极其残忍。

    冷傲将冷天渔和阎凤一手提着一个往后撤退,黑衣人也是边打边退,饶是如此,也依然相继有人被扑倒啃咬。

    忽然,天空中响起炸响,一阵阵亮光,在雨中格外醒目。很快,雨势减小,乌云退去,阳光普照大地,水猴子不再往前追,而是一个个往河流的方向跑去,但局势转变的太快,水猴子一照射到阳光,立刻化为虚无。它们争先恐后的往后退着,只见一道道黑雾冒起,那是水猴子消散时留下的残影。

    一千多号水猴子,能跑到河里逃过一劫的,只有寥寥数十只。哀嚎之声不绝于耳,水猴子消散前所散发出的黑烟,使得附近的草地和树木全部枯死,仿佛在水猴子离开人世之前,也带走了这些凡间的生命。

    虚弱的冷天渔终于露出了难得的笑容:“终于,终于都结束了。”

    “不,才刚刚开始。”冷傲表情凝重,如果这是一场生与死的对决,那么,对于这一场对决来说,现在只是“小荷才露尖尖角”。

    “爹,是不是——”冷天渔想问清楚冷傲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因为阎凤之前也提过,如果事态继续发展下去,鹏城,乃至于整个益州,都会成为人间炼狱。当时他还觉得是危言耸听,那是因为阎凤毕竟还年轻,而且阎凤的性格也属于那种比较喜欢把事情往坏的地方去思考的人,冷天渔则是属于比较乐观的人。但如果是养育他,与他相知相处二十年的父亲冷傲也如此说的话,那么这件事情就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了。

    但如果要把千里之外的鹏城和丰收镇的事联系起来,倒是有些勉强。这个世界每天都有人死,而且死法千奇百怪。有些事他们看见也知道,有些事情他们看不见也不知道。或许只是午夜屠夫的事件闹的太大,所以才会潜意识的把所有遭遇到的不好的事情联系起来,才总是觉得其中有什么瓜葛。

    “你让我很失望。”冷天渔的问题才刚刚起了个头,立刻就被冷傲给打断了,冷傲板着脸,看着地上躺着的四具黑衣人的尸体。他们都是年轻人,其中有一个代号为“虎”的年轻人,今天才十八岁,比冷天渔还小一岁。他们都是孤儿,从小就被挑出来训练成为冷家的护卫。除了冷傲,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存在,他们的存在,除了保护冷家人的安全,还要为整个集团做一些上不了台面的事。

    他们忠心耿耿,对于冷傲来说,他们既是仆人,也是孩子,他们一身的本事都是冷傲教给他们的。

    冷天渔震惊的看着这位既熟悉又陌生的亲人,他从来没有看透过自己的父亲,他只知道父亲的本事很大,但究竟有多厉害,他从来也不知道。或许,他从来也没有真正了解过自己的父亲。

    是冷傲不让他了解,还是他不愿意去了解?

    他以为,冷傲不会对他产生任何的希望,但当冷傲说对冷天渔很失望的时候,冷天渔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自责。

    即使是连冷傲都知道,河里的水猴子迟早有一天会出来,会杀死全镇的所有人。但现在,地上躺着的四个人,确确实实是为了救他而失去了生命。他宁愿冷傲暴打他一顿,他之所以独自一人想要出去闯一番天地出来,就是为了让冷傲刮目相看。但现在没有,不仅没有,而且已经让冷傲对他的最后一丝期待都变成了失望。(未完待续)

第六章 饿鬼道

    “我他【妈】的真不想做个好人。”

    巨大而锈迹斑斑的大门前,阎凤坐在门口,他不敢去开门。这已经是他第四次梦到了这里,以其说是梦到,倒不如说,他在睡觉的时候会触发某种阵法,让他进入这个空间。阎凤的猜测是,有人在他的左眼中布置了一个空间阵法,当他触发这个空间时,他能以某种很奇妙状态进入。之所以说奇妙,是因为自己的肉身确实是在现实当中,但在这个“梦里”所受到的一切伤害都会原原本本的返还到现实中自己的身体上。而且他现在很清醒,清醒到都能感觉到大门外的地上冰冰凉凉的。

    这个空间只要一推开门,人一走进去,门就会被关上。当说了一句类似于“芝麻开门”的咒语,就会有一个高台出现,高台中间有一汪水,看不清有多深,但能映照出自己曾经的过往,而且都是自己所做过的坏事。既然开启的咒语是“我要做个好人”,那为什么还要有一个声音反驳自己“孽镜台前无好人”?这种当面反驳的滋味很好受,很爽?

    能布置出这么一个空间阵法的人究竟有多变态。

    更可怕的是,从水面下回浮现出一个人,一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人。这个人不说话,做事倒也干脆,一见面就动手想要干掉自己,那是有多大的仇恨啊。阎凤进去过三次,三次都差点被干掉。这次是第四次,打死他他都不会进去,不就是个梦嘛,就坐在门口坐等自己醒过来,看水台里面那个人能把自己怎么样。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阎凤听到四面八方传来很嘈杂的声音。

    在他面前,浮现出一段段画面。

    “你虽然天赋不错,但要记住,凡事不要与人争执,更不要在外人面前露出真本事。”

    “来,凤儿,我告诉你开启饿鬼道的方法。什么叫饿鬼道?等长大了你就明白了。但是你要记住,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你能开启饿鬼道,否则你将有杀身之祸。”

    一幕幕都是自己与义父朝夕相处的画面,而看到的,没有自己的声音,也没有自己的画面,就好像自动过滤掉和自己相关的画面。

    “义父!”阎凤已是泪流满面,八年了,义父已经死了八年,可是他却什么都做不了,仇人太强,太强,强到了一个他永远也无法达到的境界。巫神境?不,他一直怀疑巫神境并不是巫师修炼的巅峰。

    阎凤埋着头,他不敢再去看那一幕幕,或许,这就是身为弱者的悲哀,连正视曾经的勇气都没有。

    “凤儿,真正的敌人并不是别人,而是昨天的自己。真正强大的不是真气的强弱,不是巫术的优略,而是人本身的意志力和信仰。”

    阎凤抬起了头,这句话,犹如醍醐灌顶。他没有再看到任何的画面,四周又恢复到了黑暗和死寂。真正的敌人,是昨天的自己!

    那么,门里面那个人,就是昨天的自己。

    昨天的自己很虚弱,被水猴子暗算以后,自己身中毒素,为了维持木屋内的空间阻隔阵法,他是又流血又付出了极大的真气。也就是说,昨天的自己是他十年来最虚弱的一天。

    “好机会啊!”阎凤盘算着,现在自己的真气显然恢复了不少,趁“昨天的自己”还在虚弱,赶紧进去打败他,说不定后面又触发什么福利?

    说干就干,阎凤兴高采烈的推开了门,水台出来以后,还没等自己多高兴一会儿,就看到了一个巨大的拳头朝自己脑门打了过来。

    “啊!”阎凤一下子从床上爬了起来,连捂着自己的脸,“别打我,别打我。”

    当他看清楚自己在哪里时,立刻意识到,自己已经被打回了现实。现在怎么办,梦里很残酷,现实也很残酷。

    自己正躺在丰收镇的乡镇卫生院里,不出所料,自己的脑门肿起了一个大包。更悲观的是,自己记得在脑门挨了一拳以后,对方(梦里的另一个自己)还毫不留情的踢了自己的小腿一脚,他敢保证,当时都能听到骨头碎裂的声音。他赶紧掀开裤腿一看,左腿小腿前已经淤青肿胀,护士听到声音赶紧进来看,在高兴阎凤醒过来的时候也在奇怪他的脸和腿到底是怎么受伤的。

    阎凤已经昏迷了一个星期,身体没什么大碍,就是真气透支需要得到安静的休养。但无论冷傲和冷天渔用什么办法,都无法把阎凤唤醒,要是阎凤再醒不过来,他们就要把阎凤送到市里的大医院了。而阎凤在观看自己与义父的过往时,梦里只是白驹过隙,现实早已过了一个星期了。

    阎凤无故受伤,推进了检查室,检测出头部有些许震荡,但小腿胫骨裂开,需要打石膏,并且一个月内不要做剧烈运动。

    “特别是你们年轻人,冲动的时候要忍着点。”检查的大夫意味深长的说了这么一句,推了推眼镜,“通知东家来领人吧。”

    丰收镇几乎所有的产业都是属于冷家的,所以这里的人大多会称冷家为东家。

    阎凤吊了最后一瓶针水,刚要爬起来,奈何腿上打了石膏,整条腿都是麻木的。门外走来一个人,面容憔悴,满脸的胡渣子,身上的衣服还挂着许多倒刺和枯枝,就跟刚从深山老林里出来的野人差不多。要不是这个人阎凤认识,还真以为走错了门。

    “天渔!”阎凤目瞪口呆的看着冷天渔,这才几天不见,就被折磨成这样了?原来胖乎乎还带着可爱的脸庞,现在也是瘦了一圈,看起来还是瘦点帅。

    冷天渔尴尬的笑了笑,问道:“你看起来精神还不错,对了,你的腿和你的脸是怎么弄的?我记得刚送你进医院的时候没这些伤啊,不会是你调戏了哪位护士姐姐被打的吧。”

    前几天阎凤住院,也是看了人家漂亮的护士姐姐就流鼻血了。当然了,其中的原由阎凤并没有说明,遇到这种事情,阎凤也不敢随便往外乱说。阎凤的左眼太过诡异,当场他的义父教他开启饿鬼道的方法,就是用左眼作为媒介,将作恶多端的鬼魂镇压进饿鬼道。因为之前一直没有遇到合适的对象,所以也没证实这种开启饿鬼道的方法是不是真的。原本阎凤是想把鬼王血痕作为第一个关进饿鬼道的恶鬼,但没想到,半路杀出个孙海江。

    当时阎凤问义父什么是饿鬼道,他的义父说他长大就明白了。成为驱邪师以后,驱邪师入门手册上有过说明。相传冥界关押惩罚有罪的恶鬼,分不同的性质和罪恶,共有十八层。一层比一层的刑法重,每一层都有执法者执法,但第十八层不停,第十八层地狱什么都没有,因为太过神秘,连地狱本身的执行者都不是很清楚。

    而第十八层地狱,被称为——饿鬼道!(未完待续)

第七章 要求

    “所以,你爹让你在你家族的后山上面壁思过?”

    乡村小路上,阎凤坐在轮椅上,冷天渔推着,面对阎凤的疑惑,冷天渔倒是没有丝毫的隐瞒,把阎凤昏迷过后的事情说了个大概。原来,冷天渔把阎凤送到医院后,就被冷傲罚到了后山悔过,没有电视里那么唯美,就扔进大山里自我生存。那深山老林里,豺狼虎豹不计其数,蛇虫鼠蚁更是扎堆的侵略可怜的小胖子。为了填饱肚子,他不得不徒手抓捕猎物,摘野果,喝露水。

    “我已经习惯了。”冷天渔笑了笑,虽然笑的很勉强,也是掩盖心中的苦楚,“这是我家的家规,凡犯错的家人必须经历上天给的磨难,是否能够生存下来除了看自己的本事,还得看老天能否饶恕我。”

    阎凤终于知道为什么冷天渔对他爹如此敬畏,如果不是冷天渔的妈妈对他的疼爱,阎凤真怀疑他是不是冷傲的儿子。家中独子,资产百十亿的公子哥,就这个待遇。冷傲真不怕冷天渔就这么嗝屁了,冷家断了香火?

    或许这就是老话所说的,家家有本难念的经。阎凤奇怪道:“这么奇葩的规矩是谁定的?”

    “我爷爷。”冷天渔在说到他爷爷的时候,总会带着无限的崇拜和敬意,是那种很幸福向往的表情,“我父亲儿时也是这么过来的,他一向不喜欢我爷爷,以前我不知道是为什么,现在我知道了。因为,我也不喜欢我父亲。”

    要不是关系好的铁哥们,是不会和他说出这种大逆不道的话的。

    可是看冷天渔的样子,对他爷爷可没有半点惧怕的意思,就像冷天渔说的,他不喜欢他父亲,正如冷傲不喜欢冷天渔的爷爷一样。这就是隔代亲,对自己儿子那是态度恶劣,换成了孙子态度就是有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的改变。或许,这就是为什么冷傲会提出冷天渔和胡媚娘结婚的条件就是让冷家有个后代。

    老人或许并不是因为真的想要所谓的传递香火这种使命感,更多的,是对于孩子的心灵寄托。

    阎凤道:“那你爹对你的婚事,你们谈的怎么样?”

    冷天渔苦涩一笑,道:“谈?我还敢谈吗?我连话都不敢跟他多说半句,哪里还敢提什么婚事。”

    冷天渔的家中,冷母正在门口织毛衣,冷傲则在房前的小园子里给花浇水。冷傲从来没有出过手,但能够训练出这么多大巫境的巫师作为看家护院的护卫,他的实力至少也是巫王境。现在整个益州处于非常时期,任何巫师想要在益州待,都必须要低调行事,哪怕你是富甲一方的豪绅也不外如是。

    冷母还是和以前一样客气,她很高兴自己的儿子能有一个知心的朋友。而冷傲经历了这件事后,对阎凤的态度有了很大的改变,不再是冷冷冰冰的,倒是多了一些亲切。

    “你救了我的儿子,我可以满足你一个要求。”冷傲倒是个很干脆的人,和大多数生意人一样,其实阎凤并不喜欢这种与人相处的方式,用感情做交易是很难有患难朋友的。而且这件事情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他并没有救冷天渔,反倒是冷天渔救了他。

    “我——”阎凤没有想好,但他忽然意识到,这个机会不可以放过,阎凤可不是君子,他是穷人。一个富翁忽然对一个穷人说能答应你一个要求,那这个要求可值不少钱。

    “你可以想好再说。”冷傲露出一丝厌恶的表情,他从阎凤的表情里看出一丝贪婪,那么这个要求,就没那么简单了。

    阎凤笑了笑,道:“晚辈承蒙叔叔一家人照顾,哪里还敢有什么要求,要说有要求的话——”他看了看冷天渔,露出一抹诡异的微笑,“我希望您能答应天渔的婚事,他们是真心相爱的。”

    “相爱!”冷傲嘲讽的哈哈大笑起来,这种居高临下的嘲讽,让阎凤很不爽,要不是对方是冷天渔的父亲,现在自己又受了伤,估计此时能打起来。

    冷傲道:“没有经历过风风雨雨的感情,凭什么说是相爱?”他放下手中的水壶,背负着双手,走到了冷天渔的身边,一双浓眉轻轻皱起,以一种质问的口吻对冷天渔说,“我承认,你的运气比我好,你有一个真正关心你的朋友,能放弃一个大好机会来为你说情。但据我所知,你和你的小女朋友只认识了半年,从相识相知相爱到结婚,半年的时间,你们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能够确定你们不会彼此抛弃?能够共患难,也能同富贵?”

    冷母距离他们不过十几米,当然也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她放下毛衣,很复杂的看着冷傲和冷天渔。她不希望他们父子的关系一直僵硬下去,就像冷傲和他的父亲一样,到死都不能互相原谅。

    这个场景,何其的相似,二十多年前,同样的一句话,同样的口吻,同样的身份。或许冷傲已经忘记了,当年冷天渔的爷爷也是想这样拆散他们。

    “我——”冷天渔捏紧拳头,他一直估算着会发生的所有情况,现在这种情况虽然也是在意料之中,但真正发生的时候,还是打得他措手不及。冷天渔全身都在发抖,他很想撒手一走了之,他有这个资本,他还年轻,而且以他的能力养活一家老小完全不是问题。但现在,阎凤还坐在轮椅上,几百公里的路程回到鹏城,那阎凤只双腿怕是不想要了。

    阎凤见事态越来越恶劣,本来他们此行的目的也是为了冷天渔的婚事能有个完美的解决,但这件事完全出乎了阎凤的意料。他相信,无论冷傲说出什么样的话,都会在这个边陲之地实现,因为冷傲就是丰收镇的王,说出的话,就如同圣旨一样有力。

    可是阎凤还是很不合时宜的开口道:“叔叔,年代不同了,现在的年轻人有年轻人自己的想 法。”

    “狂妄,我冷家的事何时需要你一个外人来开口。”冷傲一个冷厉的眼神,顿时,强大的威压压迫而来,一阵阵气浪冲向四面八方。冷天渔真实的实力只是大巫境,根本驾不住巫王境的境界压制,顿时觉得整个人犹如置身深海之中,喘不过气来。他全身被压的趴在地上,努力的想要去抗争这股力量,他不能跪下,一但跪下,还谈什么给心爱的人一个美好的未来?

    可是阎凤却安然的坐在轮椅上,伸手过去按住冷天渔的肩膀,冷天渔立刻就觉得舒服多了。

    “恩?”冷傲能够感觉到,自己施加的压力不但没有让他们二人狼狈不堪,反而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力量袭面而来。冷傲大手一挥,双方力量抵消,四周顿时又安静下来。

    冷傲饶有兴致的盯着阎凤:“好,很好。”

    说着,冷傲背着双手,朝着门外走去。

    冷傲前脚一走,冷母立马站了起来,冲进里屋,又跑了出来,往冷天渔手里塞着一样东西。冷天渔低头一看,红色的本本上赫然写着——“户口本”。(未完待续)

第八章 老李

    阎凤和冷天渔都没有想到,冷母居然还有这么一手。

    “等生米煮成熟饭了再回来。”

    冷天渔永远也忘不了,母亲在离别时的面容,好像老了许多许多。冷母好像已经早就做好了打算,她打好的毛衣也正好是为了冷天渔所打的。知子莫若母,当年冷傲一气之下,带着冷母离家出走,那是一个天寒地冻的夜晚,他们相互依偎,他们经历了太多太多。

    冷母就怕儿子冻着,所以早就准备好了一切。可是现在是夏天,穿着短袖都觉得是多余的。

    “我在镇子西边的老李家给你准备好了车,你们连夜就走。”冷母交代着,满目泪花,“别辜负了人家姑娘。”

    镇子西边的老李家是烤酒的,几乎每过两三天就会往城里送一批酿好的酒进城卖钱,他家是少数不属于冷家的长工,所以他们并不会过多的去考虑冷傲的想法。

    而今天傍晚,老李会开着车连夜送一趟酒进城。

    老李是一个很健谈的人,人不高,一米六还差点,四十多岁,也许是常年和酒打交道,酒糟鼻看的人很变扭,所以他们二人也不太愿意直视老李。老李年轻时候老婆就跟人跑了,一直都没再娶老婆,在丰收镇一个人酿酒,一个人卖,倒也落得逍遥自在。

    “我穷,长的吧,又对不起观众,所以没有女人肯嫁给我。”老李好像喝了些酒,说话还喷着酒气,要不是实在没有办法,他们还真不敢上这辆车。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点最简单的道理都不明白?

    老李一边说话,还时不时的回头,这可吓得阎凤和冷天渔脸色一阵后一阵白。冷天渔抹了把汗,尴尬的笑了笑,道:“老李叔,要不咱好好开车,有时间可以慢慢聊。”

    老李呵呵一笑,道:“放心,我技术好得很,这条路我都开了十多年了,这车啊,翻不了。”

    阎凤和冷天渔都有种上了贼船的感觉,但没有办法啊,他们没本事走着回鹏城。

    老李边开车,还边喝着矿泉水,但喝着喝着,老感觉他越喝越醉。

    他那瓶子里,装的不会是酒吧!

    冷天渔试探的问道:“老李叔,要不,你停个车,我尿急。”

    老李好像完全没有听到,自顾自的说:“我年轻时候吧,长的就不好看,村里的姑娘都瞧不上我,死乞白赖的娶了个寡妇,生了个儿子,没过多久就嫌我穷,嫌我丑。”

    喝酒说起伤心事?这个预兆可不好。冷天渔还想说什么,阎凤扯了扯他的衣裳,对他摇了摇头,示意他不要说话。

    老李还说上劲儿了:“可我穷啊,这儿子养不起,就给扔了。扔了也好啊,要是死在外边了,被豺狼叼了去,也省得和我受苦遭罪,下辈子兴许投了个好胎,不要投在我这穷人家里,投去有钱人家。对,就跟你们一样,有钱人的家里,娶媳妇都不用愁了。”

    阎凤听到这里,心里已经凉了半截。他很同情老李的遭遇,有钱是男子汉,没钱是汉子难,这个世界就是这么残酷。但他相信,一个人只要不懒不笨,吃穿总不会有什么问题的。但阎凤可不是知心姐姐,也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去开导一个正在开车的酒鬼。他已经调动丹田内的真气,随时应对突发状况。

    老李并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更准确的说,他是一定要把内心的话说出来。

    老李又喝了一口酒,车已经在开始飘了:“可是谁知道呢,我这儿子福大命大,居然没有死,还给冷家做了护卫。我这老爹啊,太不是东西了,没有能力养儿子就算了,还非得死乞白赖的要儿子认祖归宗。我这儿子啊,长的很帅,也很有出息,能给冷家看家护院,这是咱的运气。可是啊,他死了,是啊,冷家要谁去拼命,整个丰收镇,又有谁不去呢?就在上个星期,我的儿子,死了!”

    阎凤恍然大悟,上个星期,护卫,应该就是上次水猴子的事,死去的那四名护卫,其中一个,是他的儿子。

    “我们走。”阎凤拉着冷天渔,一脚踹开车门,车门被整个踹开,落到地上“哐当”直响。阎凤拉着冷天渔就跳车,这是要给他儿子报仇来了。车开到了七八十迈,这个时候跳车对于巫王境的阎凤来说,不会受太大的伤。

    “谁也走不了。”老李一把方向盘,就往路边山下驶去。

    说时迟那时快,阎凤架起空间阵法,使他和冷天渔的下坠速度降低,一层又一层的空间架起,他们平安着地,可是眼前的车,在山坡上滚了几圈,早就砸的不成样子了。冷天渔惊魂未定,等稍微平复,他赶紧上前,试图将车辆翻起来,看看老李还有没有救。可是车身太重,根本就掀不起来,阎凤也上前帮忙,刚才连续十几个空间阻隔,已经让他的真气见底了。

    车上的酒泄露,泼洒的到处都是,冷天渔踩着被酒浸湿的草地,他不敢相信,平常老实巴交的老李,居然要杀了他们两个。冷天渔毕竟还是涉世未深的小白,不太明白江湖的风险。冷天渔不停的问着为什么,阎凤没有说话,因为这种事情,他总要经历的。

    为什么?

    这种事情,很难说清楚谁是谁非。冷家的护卫,从加入的那一天起,就是为了冷家而卖命,或许这不公平,可是,这世间本来就没有什么是公平的。没有死的觉悟,就没有资格成为一名巫师,因为成为一名巫师后,就意味着,这个和平的世界不再属于他们。

    他们的世界,就充满了腥风血雨。

    “也许,当场我爹把爷爷留下来的典籍烧掉,是对的。”冷天渔喃喃自语,是啊,他爹是希望他能当一个衣食无忧的一方富翁。正是如此,富二代的标签狠狠的压着冷天渔,他很想做一番事业来证明自己,不是只会花钱的纨绔子弟。但亲眼见证了这么多的死亡后,他开始动摇了。

    阎凤皱了皱眉头,说道:“你觉得成为巫师之后,可以欺凌弱小吗?”

    冷天渔愕然道:“你是什么意思?”

    阎凤苦笑一声,道:“如果再出现一个午夜屠夫,你觉得要死多少人?”

    如果没有他们阻止午夜屠夫,查清背后的始作俑者,究竟是要死多少人?十年前的益州,大量屠杀巫师,那其中,又有多少的无辜百姓受到了牵连?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

    阎凤道:“无论你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我都支持你。”

    有些人不能辜负,有些选择,却不得不去选择。

    “我们走吧。”冷天渔手按在车上,地上立刻出现了十多根粗壮的藤条,将车紧紧的包裹着,拖入了地底,这也算是把老李安葬了吧。

    可是这一手,至少是大巫巅峰才能做到的。

    所以,冷天渔的境界,至少是大巫境。(未完待续)

第九章 半夜遇鬼

    大巫境和巫徒境,隔着一个巫师境,那可就了不得了。冷天渔一直说自己的巫徒境,是想扮猪吃老虎?可是阎凤认识他大半年了,也没见他吃过什么老虎。难怪了,当场抓午夜屠夫的时候他敢跟着去。

    但阎凤倒也没怎么生冷天渔的气,毕竟益州内禁止巫师境以上的巫师进入,有家族有背景的,不是隐姓埋名,隐藏实力生活,就是被杀的杀,驱逐的驱逐。换句话说,如果阎凤的境界被益州知府知道了,肯定是要请阎凤喝茶了。

    不过,也就是说,冷天渔一开始就看得见那个骑在刘大海脖子上的倒霉鬼,只是装作什么都看不见。大巫境的巫师就自动开启了阴阳眼,能看到所有的鬼魂。

    大巫境和巫师境的区别,力量得到了质的变化。用客观的角度来说,巫师境的巫师,能抵抗一般的子弹,但连续的“突突突”就抵挡不了。但大巫境,特别是大巫境巅峰,只有***以上的杀伤力武器才能对其产生伤害。所以即使是热武器的出现,也没有让其他国家的巫师地位跌落多少。但要培养一个巫师,所需要的成本自然是高的吓人。境界越高,所需要的资源就越多。并不是所以人都像阎凤和冷天渔这样,靠吸收天地间的天地灵气就能有如此高的修为。更何况,境界越高,想要突破就越是难。阎凤在巫王境待了十一年,而所谓初期,中期,巅峰,无非是真气的储存和释放的能力。

    有些人,三年五年便可从大巫境到巫师境,而有的人,天资愚钝,又好逸恶劳,一辈子待在大巫境的数不胜数,境界光靠丹药和法器,想要提高是不可能的,打铁还需自身硬。

    “我们走吧。”阎凤看了看远处,黑夜之中,有着说不清的危险。但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回去是不可能了,只能往前走,看明天能不能有运气拦上一辆客车,回到鹏城。

    “恩。”冷天渔的心情很失落,这件事情,要说没他什么事儿,倒也很难撇得清。虽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但善恶之间,本来就很难说清楚。

    徒步旅行是很累的,特别是冷天渔这么胖的人,走到夜晚三点多钟的时候,体力就跟不上了。他们是沿着官道上着的,现在的官道和以前不同,就是沿着水泥路往前走。这样走是比较安全一点,碰上危险的机率很低。

    “走不动了,歇会儿吧。”冷天渔一屁股坐在地上,幸好是夏天,不然这天气在这荒郊野外的,冷的受不了。

    “恩,那就休息一会儿。”其实阎凤也是走不动了,那就顺坡下驴,先休息一会儿,只要冷傲不追来,那么他们就暂时是安全的。

    冷天渔比出两个指头,凑在嘴巴比了比:“唉,精神粮食。”

    “额!”阎凤摸了摸口袋,把烟盒掏了出来,把剩下的两颗烟拿出来抽。冷天渔舒心的吞云吐雾一番,说道:“这大半夜的,荒郊野外,真是渗人,要不碰到鬼就好。”

    阎凤瞅了他一眼,说道:“你个乌鸦嘴,少在那儿放臭屁。”

    又吐了两口烟,听到远处有吹喇叭的声音,阎凤一个激灵站了起来,四处张望:“你听,这号子声,是哪家死人了?”

    冷天渔则不以为然,道:“少在那儿唬人,谁会在大半夜抬人,又不是城里。”

    阎凤摇了摇头,说:“不对,那喇叭声,好像越来越近了,嗳,不对啊,怎么会有敲锣打鼓的声音。”

    喇叭吹的是抬死人的哀乐,不是那种“百鸟朝凤”的喜悦之声,而锣鼓,则是新人嫁娶的喜乐声。难道是在这后半夜,有人抬棺材,有人娶新娘?

    这【tm】多背的命才会把娶媳妇儿的时辰算在后半夜?

    冷天渔也有些好奇:“要不,去看看?”

    阎凤一脑蹦子敲在冷天渔的头上,哭笑不得,道:“这大晚上的,这么诡异的事儿也敢去凑热闹,真服了你了。”

    冷天渔有些不高兴,道:“兴许是好事,不是坏事呢?”

    这大晚上的,能有好事儿才怪了。

    那乐声越来越近,竟然是直朝着他们来的。

    阎凤眉毛一挑:“我觉得我们还是找个地方躲起来,不然心里老不踏实。”

    “我觉得你说的对。”冷天渔和阎凤意见一致达成,刚准找个地方躲起来,就见前方一队人马,敲锣打鼓,洒着纸钱,却抬着一副轿子,由远及近。

    阎凤苦笑一声,道:“看来是躲不了了。”

    冷天渔把抽完的烟屁股往地上一扔,脚狠狠的踩在烟屁股上搓了搓,气愤道:“嗨,欺负人呢是不是。”

    那对不知是送葬还是迎亲的队伍,走到他们面前时停了下来。一个长的撒是好看的女人走了出来,对他们鞠了个万福,说道:“我家主人知二位公子落难,特来迎接二位公子。”

    免费的午餐你敢不敢吃,那么免费的晚餐的?

    阎凤见对方没有敌意,说道:“这,怎么好意思,就是不知道你们家主子是谁?”

    那女人微微一笑,道:“我家主人,是鬼王惜云,知道二位公子今日有难,特来请二位公子到府上做客,还望二位公子不要嫌弃奴婢怠慢。”

    怠慢?

    这还叫怠慢,那世间确实少有客气的了。

    阎凤望后边一看,鬼王找来的迎接队伍,那么,在后边的,可就是鬼了。

    “哦,客气,客气。”阎凤拱了拱手,来而不往非礼也,混到阎凤这个境界要是还害怕鬼的话,那就没得聊了。但鬼抬来的轿子,你敢不敢坐?

    不坐,你还能坐什么?

    阎凤和冷天渔上了轿子,就昏昏沉沉的睡着了,等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到了他们第一次遇到鬼王惜云的地方。要说这鬼王惜云,倒也还真是个女中豪杰,要是她还活着的话。

    这件事情,可得追溯到在给那个倒霉鬼找极阴之地吸阴气的时候的事儿了。

    说的轻巧,过程却很——愉快!

    要说这大半夜的遇到鬼,那可是一件即倒霉又心酸的事儿了。

    且说,当时把那个吊死鬼干掉后,他们二人在得知了倒霉鬼就是刘大海的第一个儿子后,那心里的滋味儿,可是百感交集。石婉被关在了刑狱司,刘大海又变成了午夜屠夫,那得多倒霉的孩子才能有这样的父母。可是人啊,能选择死,却不能选择生。

    他们在回鹏城的路上,却遇到了鬼打墙。鬼打墙阎凤是不怕的,怕的是走不出去,那就麻烦了。他们是人,可不能光靠吸阴气就能过活。

    茂密的森林里,他们走了一遍又一遍,不是很确定是不是迷路了,就在树桩上刻了记号,在走了一两遍后,他们很确定,自己迷路了。朝着一个方向走还能迷路,这又不是南北极,那么只有一个解释——鬼打墙。(未完待续)

第十章 鬼王惜云

    “好了,遇到鬼打墙了,就说怎么出去吧,我的算命大师。”阎凤干脆就坐在地上,拼命跑,那是普通人干的事儿,遇到鬼打墙或者更神迷的事儿,那肯定就是慌不择路的到处跑。可阎凤不该啊,他是巫王境的巫师,又是驱邪师,要是还干出这么不靠谱的事,那不笑掉大牙吗?

    “啊,容我想想。”冷天渔开始装【逼】了,他拿出罗盘,可是这罗盘,也是乱的可以,到处乱踹,根本不像他原来想的那样,按照原路返回就可以了。原路是哪里,难道说是在脚下?

    冷天渔也是一屁股坐在地上,靠在了草地上,数着满天的星星:“你看,满天的星星,多好看,要不,今天晚上就在这儿数星星?反正明天太阳一出来,怎么都能出去了。”

    “呵呵。”阎凤心里纵然有一百只羊驼飞过,也只能化作一句呵呵,“就怕我们过不了今晚,就都嗝屁了。”

    万念俱灰是不可能的,毕竟阎凤是巫王境,他不任务益州境内有鬼怪伤得了他。

    一排排的灯笼,凭空出现,唱起了儿时的歌谣,让人陶醉。

    “月光光,照地堂,你家可有夜哭郎。夜哭郎,不要慌,好人自有好人报。”

    阎凤和冷天渔从草地上坐了起来,看着后边越来越近的白色灯笼,一名妙龄女子举着灯笼,哭哭啼啼的,站在他们面前,说道:“两位官人,小女子命苦啊。”

    要说这女人,长的真好看,樱桃小嘴泪汪汪。不过这种情形下要是还问:“小娘子你为何哭泣?”那肯定是无异于找死,这大半夜的,荒山野岭,别说妙龄女子,就是抠脚大汉都不会来吧。

    所以阎凤说:“得了,有事儿说事儿,没事儿就放我们走。”

    那女子倒也停止了嘤嘤作态,反而笑了笑,说:“听闻益州现在就两位驱邪师,想必就是二位吧,我家主人有请,还望二位不要推迟。”

    对于灵界的事来说,驱邪师就像官方组织,而妖魔鬼怪就像黑社会,有些妖魔鬼怪总想和驱邪师扯上点关系。

    阎凤耸了耸肩,道:“行,反正也走不了,不如就走一趟。”

    鬼王,就是一个地界鬼里的老大,益州的鬼王从前是血痕,失踪之后,自然要有新的鬼王出来。让阎凤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届的鬼王,居然是个女鬼,而且还很有古典之风,温文尔雅。

    鬼王的府邸冷冷清清的,只有些许萤火虫漂浮在半空,有种说不清的凄凉。

    “我叫惜云,爱惜的惜,云彩的云。”惜云鞠了个万福,这种能当鬼王的鬼,至少都有几百年的修为了,鬼分四个等级,天地玄黄,看这资历,至少都是玄级鬼,对阎凤他们还能这么客气,做的确实比血痕厚道。

    阎凤道:“尊驾既然已是益州的鬼王,我们这两个小人物在你的面前,好像并不需要这么客气吧。既然这么客气,肯定有什么事情需要我们去办。”

    惜云长的很漂亮,倒也不是说鬼在死后就可以随意变化,形体和外貌是不会有太多变化,惜云这样的身材和外貌,想必死的时候还很年轻。这么年纪轻轻就死了,身上的怨气想必轻不了。

    惜云莞尔一笑,道:“公子说笑了,那些地痞流氓尚且与衙门搞好关系,我们这些孤魂野鬼,自然要和驱邪师搞好关系。”

    阎凤道:“你们把我们叫过来,就是为了搞好关系,我看没这个必要吧。”

    益州驱邪师公会,是一个随时都会被取缔的公会,说白了,阎凤自己都不知道能待到什么时候。

    “公子说的这是哪里话,我看二位公子在林子里大圈圈,甚是心疼,不如在我这两看看歌舞,喝些酒,明日我就送二位公子下山,”惜云说着,拍了两下手掌。立时,一群美女在眼前歌舞,歌还算好听,属于古典乐器,舞就算了,跳舞的鬼修为太低,在阎凤看起来都是一个个骨架。

    也不知看了多久,惜云笑了笑,道:“二位公子,该下山了。”

    所以,后来就下了山,满身的狼藉。

    想起这段往事,阎凤还打了个寒颤。

    在轿子里,就这么个屁大点地方,阎凤的寒颤倒还真像完事儿后的举动,冷天渔一连鄙夷之色:“你不是吧,这么个女鬼,你还——”

    阎凤瞅了他一眼,说道:“少贫嘴,你真觉得鬼王惜云找我们会有事儿?”

    冷天渔又不是傻子,无事不登三宝殿,这能有什么好事儿:“我看啊,肯定有事儿求咱们。”

    “既来之则安之!”阎凤倒也不操心了,靠着就睡了过去。太累了,浑浑噩噩的过了三年,此时倒还真有种重出江湖的味道。益州自从十年前将所有巫师驱逐剿灭后,就真的没这么乱过,有时候连阎凤自己都搞不明白,这个世界,究竟需不需要能力超出常人数倍的巫师存在。如果没有巫师的存在,是不是就真的天下太平了呢?

    也不知走了多远,只感觉轿子剧烈的震动了下,阎凤和冷天渔一个激灵,立马坐了起来,两人对视一眼。却听得外面惜云轻语道:“二位公子,到地方了,请下轿。”

    到地方了!

    要说人间也有鬼门关,或许就是在这里。

    每方圆千里之内都会有一个极阳之地,而那里,大多是城市兴旺之地,而相对的,阴阳处于相对平衡,就会在某个地方有个极阴之地。极阴之地大多人迹罕至,树林茂密,却鸟兽稀少。在很久以前,极阴之地又被称为鬼城,而鬼王被称为城隍,统治方圆千里之内的众鬼。而随着时代的变化,城隍这个称谓也在慢慢消失。百鬼占据着诸多极阴之地,以阴养魂,食魂渐强。而最强的,便是鬼王。和虎狼一般,鬼王无疑在百鬼中最强的存在,但人有衰老,鬼也有盛极而衰的时候,所以鬼王也会随着易主。

    上一代鬼王血痕受伤失踪后,惜云屹立在百鬼之上,成为新的鬼王。总体来说,惜云运气算好的,因为秦国对益州之地的巫师驱逐剿灭后,没有足够强的驱邪师对其造成威胁,小日子过的倒不错。阎凤与惜云的关系,就好比刑狱司司长和黑社会头目,听上去是水火不容,但总有些千丝万缕的关系,就看谁压得过谁,谁在利用谁了。

    如果没有鬼王会怎么样?

    没有鬼王,整个益州的妖魔鬼怪将会横行无忌,肆意妄为,因此鬼王的存在即是头疼又不能没有。

    惜云是阎凤见过鬼王中最低调最讲礼性的鬼王,究竟她有多强,连阎凤都看不出来,他只能看出比自己弱的鬼,那么惜云实力的确是在自己之上了。(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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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凤传之百鬼朝圣介绍:
十年前,秦国王室下令屠杀驱逐益州境内所有巫师,阎凤蒙受冤屈,逃亡益州。而作为低级驱邪师的阎凤在遇到一件又一件诡异的事后,却已是陷入泥潭,越陷越深。阎凤传之百鬼朝圣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阎凤传之百鬼朝圣,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阎凤传之百鬼朝圣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