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四章 又得一员猛将
失捏干王帐位于曾经的齐王府。
曾经大明关外的藩王府邸,其实就只是修建了一座勉强过得去的王府,然后在王府周围有诸多相应的职权部门。
只算是一个小镇。
不过如今捕鱼儿海作为总府,曾经的齐王府改为顺平布政司,在这两者之间,要修一条官道,是分成三段同时开工,以撒儿都鲁为中心同时向两边修建——这个在草原上修路不存在接龙的难题。
狭风口在撒儿都鲁和顺平布政司之间。
恰好撒儿都鲁的民夫修建官道到了这个位置——一整个冬天,修建官道的事情就没落下,官道一旦修建好了,大明雄师几乎可以指哪里打哪里。
当然,必要的交通设施也是需要的,这个黄昏自由定夺。
既然敢全面建设关外区域,说明有些东西已经可以投用。
抵达狭风口时,恰好来了一场大风雪,伸手不见五指那种,黄昏等人只好停下,连修建官道的民夫也停工聚集在帐篷里取暖。
其实修建官道的技术人员全部来自于华为房产下辖的建筑工程商行。
民夫主要负责运输物资。
等了四日大风雪才停,黄昏叫来林东来。
两人相对而坐。
黄昏将倒好的暖茶推倒林东来面前,笑眯眯的,“我需要说点什么吗?”
林东来愣住。
黄昏缓缓的道:“之前那一次去往于家埭救人的路上,我已经很清晰的了解过你的家人,我也知道你的所有情况。”
林东来眉头一紧,心中思绪电转,然后恍然大悟,犹豫了一下,起身,重新拱手弯腰作礼,“黄佥事这是何意,卑职可没有背叛你,神机营中军永远是你的神机营中军。”
黄昏摇摇头,“不,林指挥你想错了,我没有将公器私用的想法,神机营不会背叛陛下,永远也不会,但有一点我需要确信,我是否能够相信你。”
林东来想了想,“黄佥事若是不信卑职,大可将卑职家人作为人质迁走,卑职绝无怨言。”
黄昏叹气,“林指挥,我可不敢违法囚禁人,用人也不是这么用的,有道是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我就是想在你这里得到一个我想要的答案:我能相信你吗?”
林东来斩钉截铁,“请黄佥事放心!”
黄昏颔首,“神机营这边,会越来越大? 以后整个大明雄师,都将成为神机营,而你林东来只需要再立一些战功? 到时候成为五军都督府的都督并非难事? 当然,你这一两年都在漠北这边? 所以我的想法,是让你来替代丘福? 成为漠北总府都督? 再当然一下? 这个事情就是我的想法? 能否施行还不得而知,毕竟这事敲锤子的还是咱们的永乐陛下。”
林东来愕然? “黄佥事为何如此看重卑职?”
黄昏笑眯眯的? “因为啊……你有能力,能辨是非,有正义感,当然,当初在去往于家埭救唐青山的那几个和我一起收拾了赵高等人的将领? 都不应被埋没,他们现在应该和你啥关系很好罢?”
林东来笑道:“是的。”
黄昏颔首,“很好,以后你们几个,就是这整个漠北的大明雄师的主心骨,我希望你们不要辜负陛下和我的厚望。”
林东来弱弱的道:“兀良哈和瓦剌还没打下呢。”
旋即自嘲的笑了。
有神机营在,打下兀良哈和瓦剌不过是时间问题。
黄昏笑道:“对了,顺天那边的华为房产,坊子修好以后,我会按照成本价给你一座宅邸,可以安置你的老母亲和妻儿,嗯,其他几位也会有,也别怪我不厚道,为何有的朝臣我要送,而你们几个则是成本价出售。这个没办法的事情,我现在用钱的地方很多,再则,你们都是将士,我不希望你们因此对我怀有人情,我希望我对你们的相信,是基于我们对大明未来的共同美好愿望,而不是利益输送,希望你能懂我的苦心。”
对待爽快男儿就要更爽快。
林东来笑了,“如此最好,黄佥事若是送,我等还不愿意要。”
我们也是有骨气的。
他心里很是受用,至少从这点来看,黄昏是尊敬他们的,没有说用金银来收买他,也不会因此让他欠人情而将日子过得沉重。
黄昏哈哈一笑,“知道这两年神机营屡屡建工,为何中军这边的官员只是得到赏赐和散官擢升,而没有实质性的实权擢升么?”
林东来犹豫了下,“说实话?”
黄昏笑道:“当然说实话,我是读书人,但只是个半灌水,我一直尊重的都是你们这些负重前行,而让后方百姓轻松过日子的热血男儿。”
林东来心情大好,之前的郁闷一扫而空,笑道:“确实,这一两年,神机营中军这边怨言很大,同样拼死拼活,左掖、右掖、左哨、右哨的将士们都因功擢升,唯独我中军这边还是原地不动,甚至于把官司魏翔一枪射杀了鞑靼万夫长巴根,也依然只是个把司官,大家怎么可能不知道原因。”
原因就是因为眼前这位黄佥事。
真以为去于家埭救唐青山途中发生的事情陛下不知道?
他都知道。
在陛下的眼中,神机营已经被烙印上黄昏的标志。
所以朱棣不会擢升林东来、魏翔等神机营中军将领,而会继续压在原地,也不贬黜,毕竟都是有战功的人,更不会调走,毕竟经验在那里摆着。
但以后可就说不准了。
所以神机营的将领其实已经没了选择。
黄昏笑道:“所以其实你们对我很有怨言,是可以理解的,罢了,等之后你给那几位解释一下罢,再捱几年,等我有足够的底气在陛下那里说硬话了,就是你们的出头之日。”
林东来笑道:“卑职等愿意等待。”
黄昏大喜。
又得一员猛将!
一口将杯中热茶饮尽,起身,“你去让魏翔率领五百儿郎返回捕鱼儿海,你带上火铳,披甲随我去一个地方,当然,你现在还有最后一次机会,可以选择不去,因为一旦去了这个地方,你若是再改变心意,等待你的将是无尽的黑暗,陛下也保不住你!”
林东来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他知道黄昏要带他去参与一个秘密。
但这个秘密是什么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很重要。
而一旦知晓了这个秘密,他就将彻底成为黄昏的心腹?
去不去?
当然去!
他相信眼前这个半灌水读书人。
他这些年做的事情大家都看在眼里,不论是建策下西洋,还是医疗、货币、火器改革,甚至于自掏腰包帮助把陛下施行多项政策,他的一举一动,只有利国利民,没有祸国殃民。
唯独他的西院例外……是真心让人羡慕。
但跟着他,绝对不会错。
第七百四十五章 野心昭然若揭
一路向西。
两人四骑,黄昏和林东来各一骑,剩下两匹骏马则背负着粮草,在雪原上留下一串脚印,走向茫茫深处,西风紧俏时,卷起雪花又将脚印掩埋。
雪原上的四个黑点,很有些“天地一沙鸥”的感觉。
虽有大雪掩草,好在黄昏手中的地图比较详尽,加之又有人接应,是以只用了一两日便抵达了别里古台世袭封地以西的隐秘山坳里。
这是个方圆约莫四平方公里的极其微型的盆地。
林东来看着盆地里两三百顶帐篷和帐篷背后马厩里那密密麻麻,数目约莫两千左右的战马,头皮一阵发麻。
大明雄师什么时候在这里安置了一两千骑军?
可如果是漠北总府或者陛下悄然安置在这里的,黄昏没必要对自己说那么重的话,所以林东来迅速反应过来。
这是黄昏私自安置在这里的。
而且全是鞑靼人。
一支由鞑靼人组建的千多人的私人骑军!
黄昏好大的胆子。
这要是被陛下知道了,他区区一个四品顾问、都督佥事,就算是有丹书铁券都保不住项上头颅,必死无疑。
这可是抄家灭祖的谋逆大罪!
难怪……
难怪黄昏会说自己一旦到了此处就没了选择余地。
确实如此。
自己现在只有选择站在黄昏那边,成为他的心腹,要不然根本不用回到捕鱼儿海自己就得死,而且就算回去了,自己若是有二心,一样是死。
以黄昏的能力,自己很可能无法向朱棣告密,而且林东来确信,黄昏敢带自己来,就一定有相应的后手来应付自己的告密。
呼兰巴特带着十余人前来迎接黄昏。
因为大雪封了草原,这一千人基本上没拉到驻地外训练,只是在这盆地里分队集训,按照黄昏的要求,主要两个方面。
一是个人战力的训练,骑术就不说了,鞑靼人印刻到骨子里的技术,个人战力主要集中在对骑**度上的训练。
要求在快速奔跑中骑射时要精准命中目标。
二是“政治思想”训练。
简而言之,就是洗脑,告诉这一千人,时代已经进步了,你们再跟着可汗和大明作对已经没有前途,不如好好在这里混,有吃有喝还能给家里带钱粮回去,以后出征若是得了军功,更有光明前途,一句话总结:剥离对可汗的信仰,忠诚于蚍蜉义从。
不仅如此,黄昏还从顺天的蚍蜉义从调了人来,教导这些人学习汉文化。
不过因为目前受限于形势,这片驻地娱乐设施很单薄,不能像正规军那样设立营妓之类的,黄昏也不打算设置。
这是陋习。
至于火器,在确定这一千人彻底忠心于蚍蜉义从之前,不打算配备。
大家在中军大帐里落座。
黄昏作为这支蚍蜉义从的主人? 发表了一番感人肺腑的言论? 对呼兰巴特和十余个将领给与嘉奖? 并允诺雪化之后,供送大量物资过来。
让大家再坚持一段时间。
呼兰巴特等人没有意见,在大雪降下来之前,黄昏已经将接下来一年的军饷都发放到手,这一千人驻扎在这个鸟不拉屎的无名盆地里,有钱也没处用,全部送回了家,而他们也能频繁的请假回家,发现因为自己的军饷? 这个比去年还冷的寒冬里,家人过得很是幸福。
这就够了。
有奶就是娘,这一千人发现这是个很不错的美差后,士气很是凝聚? 恪守着加入蚍蜉义从时的各种规章制度? 别说亲朋,就是妻儿都不知道他们这个冬季在哪里。
最后黄昏问呼兰巴特有什么需求。
呼兰巴特想了一会? 才缓缓的道:“条件方面,黄佥事你都落实得相当完善,只不过我们这一千人很迷茫,都知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军饷丰厚,可我们好像什么都还没付出,就这么坚持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内心很是不安,不知道何日是个尽头,也不知道等待我们的会是什么。”
直白点的意思:你养着我们到底干嘛,什么时候会去打仗?
黄昏微微颔首,“打仗的话,目前暂时还不会,至少要两年之后,你们也清楚,这一两年大明频频战事,要休养一两年才会远征兀良哈和瓦剌,当然,打兀良哈和瓦剌你们也不会上阵,但是这一两年内,你们要做的事情很多,今天就是来给第一个任务的。”
呼兰巴特精神大振,“请说。”
黄昏道:“这一千儿郎中,有多少人是失捏干部族的人?”
呼兰巴特沉思一阵,“约莫两成,最早我们是跟随阿鲁台的,您也知道,失捏干是阿鲁台的长子,所以我们当中不少人是从失捏干部族里选出来的勇士。”
黄昏来了兴趣,“其他呢?”
呼兰巴特继续道:“有脱火赤、鬼力赤、马儿哈咱,也有本雅失里的——”说到这里,呼兰巴特的情绪有些黯然。
可惜,大家的脊梁都碎了。
本雅失里下跪请罪,依然被黄昏着人一剑斩首,草原可汗那不可侵犯的上位者威严,已经被黄昏用脚踩进了泥泞。
黄昏点点头,“明天,你找四五十个失捏干部族的人,回到失捏干的王帐附近去,潜伏在那边,有什么消息第一时间通知捕鱼儿海,如果失捏干和吴笙游有什么异动,可直接袭杀!”
指了指身边的林东来,“一应消息,告诉给他就可以。”
又道:“当然,你呼兰巴特等人还是直接和我联系,只不过潜伏的这些消息,向林东来传递就可以,记住,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能被失捏干的人发现。”
呼兰巴特点头道:“好。”
又问道:“黄佥事您是要对失捏干下手么?”
黄昏笑了笑,“自己人,下什么手,只是把他盯着,确定他不会背叛我而已,呼兰巴特,你知道该怎么做的罢。”
呼兰巴特瞠目结舌。
这一次是真的服气了,这位大明臣子不仅秘密组建了一支千人骑军,甚至还掌控了失捏干,只怕接下来就是那位五年可汗马儿哈咱了。
他的野心已经昭然若揭。
林东来也一样,他终于明白黄昏带他来这里的目的:一方面是建立和这一支骑军的联系,另一方面是动用这一支骑军盯住失捏干。
黄昏的野心,在林东来看见这一千人的时候,就已经明白。
但黄昏仅仅只是为了成为草原隐王?
不可能的。
以黄昏当下的身家、地位,草原隐王对他而言并不是什么成就,所以黄昏图谋的是更远的地方,但是在那里呢?
林东来想不到。
但他没想到,在离开这里回捕鱼儿海的路上,黄昏对他说了一段话,让他越发看不透身边这位大明权臣。
他想要的,是不是太过于高远不着边了?
第七百四十六章 君臣合璧,天下无敌!
一千蚍蜉义从中,一百余骑出了那处小盆地,一南一北向上下而去,很快消失在茫茫雪原尽头,只留下天地一片苍茫。
除去去顺平那边盯住失捏干的五十人,呼兰巴特还选了五十人南下去延顺布政司那边,盯住当今鞑靼的可汗、延顺王马儿哈咱。
黄昏、呼兰巴特和林东来三人站在驻地最高的山上。
春风吹不停。
依然峭寒。
黄昏侧首看着身边骑高头大马的呼兰巴特,认真的道:“我要再次申明一点,我们蚍蜉义从虽然不是官方编制,属于私人力量,但无论如何,我们都不会将刀锋指向大明雄师,也绝不会破坏草原的繁华,我们的目标是遥远的西域和更遥远的西洋,在陛下彻底整合草原后,大概也就两三年时间左右,你们便要去西域,又或者是下西洋,所以你们要忍受寂寞,几年之后,便是你们闪耀于异国他乡之日,千百年后的后人,会记得我泱泱神州有你们这么一群人,你们用鲜血、生命、青春、热忱,为后人们将那‘自古以来’四个字牢牢的刻进番夷洋人的灵魂里,也为我泱泱神州筑造出一副千古未有的画卷,那一日,世人会记得,大明王朝,是古往今来未有之的、一个真正的日不落王朝。”
呼兰巴特听得心神荡漾,不过认同感不强,心中倒也石头落地了,黄昏养着自己这一千人,不是为了造反就好。
毕竟漠北其实很少有对神州的归属感。
但林东来却听得热血沸腾,“日不落王朝?!”
黄昏颔首笑道:“但有阳光照耀之处,便有我大明旌旗之飘舞,但有阳光升起之时,便有我大明王旗随之升起,是为日不落,此等强国,远迈汉唐。当然,你也许会疑惑世界终究会有黑夜来临,哪来的日不落?关于这个问题,等个一二十年后,郑和会告诉你答案的。”
因为大明黑夜了,而大明的彼岸却是黎明。
林东来讶然,“听黄佥事这意思? 您是知道答案的?”
黄昏哈哈一笑? 没有回答林东来,对呼兰巴特道:“我们关内汉人有句话,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还有一句话? 梅花香自苦寒来,所以希望你和众多儿郎能熬得住寂寞的同时? 努力提高自己的战斗素养,同时也要提高文明和文化素养,到时候到了西洋和西域,我们尽可能的做到以德服人? 实在是有冥顽不灵的? 那便以火器服人,总之一句话,我们是文明之师,但从不畏惧战斗!”
说完一拍脚下的矮脚马,冲山坡上缓缓冲下去? 直奔远方。
林东来急忙跟上。
呼兰巴特独自站在山上,看着两道身影远去,若有所思,若是真能如黄昏说的那般,哪怕是只以放牧的草原,也能富得流油罢。
咱们蚍蜉义从去西域和西洋搞什么?
当然不是扶贫。
是去掠夺。
一如当年草原儿郎南下一样。
只不过黄昏的言辞说得更好听一点而已,以四夷和番邦来养一个大明,最先被大明纳入疆土的漠北,也会享受这庞大王朝带来的福利。
但是,真能做到日不落?
呼兰巴特深呼吸一口气,嘴角扯起,“很向往啊。”
黄昏骑的矮脚马,爆发力不强,但耐力极好,适合长途奔袭,也适合雪天骑行,林东来骑的高头大马,爆发力强大,但不适合长途跋涉。
等林东来带着干粮追上黄昏时,已距离那一片驻地二三十里之远。
并骑而行。
黄昏呵了口热气,对林东来道:“虽然你现在已经没有选择了,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能心甘情愿的帮我做事,所以有些事我不得不重申一遍。”
“一如我对呼兰巴特说的一样,我豢养着蚍蜉义从,绝对不是为了造反。”
“所以你不用担心未来的身家性命。”
林东来笑而不语。
空口说话,我也可以,可有多少信服度呢。
黄昏深呼吸一口气,“林东来,你可曾想过数百年后的世界会是什么样子的,你可曾想过,在那海洋之外,还有什么样的精彩世界?”
林东来摇头。
活着已经很辛苦了,哪有心情去想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
黄昏笑着说,“其实并不精彩,至少在当下不比大明精彩,可是数百年后会比大明精彩,见过我在草原修的官道么,用的水泥,以后的大明,会有四纵四横全国境内的大官道,会有呼啸着冒着浓烟的钢铁马车穿越田野穿过村庄穿过开满鲜花的山岗,会有钢铁战舰敲开海外诸国的国门。林东来,你见过我在漠北总府旁边的那个大院子么,用的水泥和钢铁的框架结构,未来的大明,所有的城镇的大房子都会是这样的建筑,且会耸入云霄,真正的做到那一句“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那一天若是真的到来,大明城镇皆为钢铁城市,光明神器遍及街巷,一座大明王朝,入夜之后宛若星空,点点繁华处皆是不夜之城!”
林东来笑了,“这天方夜谭有点意思。”
黄昏摇头,“不是天方夜谈,你会知道的,比如说,在我之前,你可曾想过一座府邸,可以在入夜之后依然亮若白昼么?”
林东来愣住。
确实没想过,如今的应天到了夜里,大部分的权贵富贾家里依然亮若白昼,整座应天便若夜空,繁星点点。
黄昏看着远方,轻柔而深情的说:“会的,你、我、陛下……所有人,都会看见那样一个繁华盛世,只不过这个盛世,需要我们一辈人或者几辈人来奋斗,我已经做好了觉悟,也愿意为之付出一生,你们呢?”
林东来沉默不语。
许久,才用黄昏听不见的声音在心里说了句,说得天花乱坠,那我便拭目以待。
黄昏精神一振,大笑道:“不过当下,我们需要做到以这片草原为根基,让我有一个可以和愚钝和落后斗争的环境。”
这是一个实力为王的年代啊。
没有权势,没有地位,没有兵力,一切的改革都无从说起。
必须掌控漠北!
以漠北为跳板,带动朱棣让整个大明按照自己的步骤走。
打仗,是你朱棣的事情。
建设,我是黄昏的事情。
君臣合璧,则天下无敌!
第七百四十七章 有轨马车它不香吗?
在黄昏视察蚍蜉义从的时候,顺平布政司那边,失捏干和吴笙游坐在王帐里烤着火喝着暖过的马奶酒,吃着烤羊腿,进行着秘密会谈。
失捏干一口饮尽杯中酒,龇了龇牙,道:“你和黄昏说了什么,他怎么什么都没和我说就走了。”
吴笙游看着失捏干身边那个原本属于鬼力赤后来属于本雅失里如今属于失捏干的中原小娘子,失捏干懂了,推开女子让她出去。
吴笙游并不放心,起身,看了一眼王帐外,叮嘱心腹,“守住王帐,不能让任何人接近十步之内。”
这才回身坐下,对失捏干道:“殿下,当下的局势,您可了解。”
失捏干颔首。
哪能不了解。
吴笙游问道:“那你可还想为太师报仇?”
失捏干苦笑不语,不是没想过,但是已经没有让自己报仇的机会了,鞑靼人再勇猛,也无法战胜大明神机营的火铳大炮。
吴笙游点头,“说句不孝顺的话,人死如灯灭,太师已经仙逝,殿下还是要多为您自己考虑。”
失捏干嗯了声,“所以呢?”
吴笙游沉默了一阵,慢慢喝了口马奶酒,轻声道:“我们的脊梁,已经被黄昏在王帐前剑斩下跪的本雅失里踏碎,何况我们的儿郎真的打不赢神机营,这是现实,我们必须面对,目前来看,殿下已经被朱棣封王,且在五年后会成为可汗,不过殿下有没有想过,一旦大明在关外经营稳定了,朱棣会不会过河拆桥?”
失捏干一脸忧心,“不是会不会,是一定会!”
吴笙游心里轻松了许多,失捏干有这种想法,就比较好说服了,笑了笑,道:“所以殿下必须要为未来打算? 根据我读史书得来的经验,如果大明想要真正掌控这片草原,很大概率是用南人来治理,而你和马儿哈咱? 会成为傀儡统治者? 然后被逐渐淡化影响力,最终成为无用之人? 所以我们与其被淡化影响力? 还不如……”
失捏干急忙问道:“还不如什么?”
吴笙游斩钉截铁? “还不如主动放弃,选择一个比较好的立场,抛弃草原主人的想法? 彻底成为大明的臣子,如此一来,殿下您和您的后人? 会像大明的藩王一样,成为这片草原的第一批门阀? 尽管您不会有兵权? 但你可以享受大明藩王的世代富贵? 而您的子孙也能落下世袭罔替的完美结局。”
失捏干不解? “现在不就是大明藩王么。”
吴笙游摇头,“表面上而已,如果大明只是朱棣,那么咱们就没了选择,不过现在大明有一个黄昏,一个野心勃勃的黄昏,我们就可以去追求实际的藩王了。”
失捏干一脸茫然,“说简单点行不。”
读书人确实肚子里曲折多。
吴笙游只好坦白道:“其实黄昏的种种举措,不外乎是一种‘阉割’战略,而且照目前局势,他必然会成功,但是问题来了,当他的战略成功之后,这片草原就属于大明了,殿下您的部族和子民,都必然会慢慢汉化,也就是说,殿下您其实饮下了一杯慢性毒药,当大明不需要您的时候,就是您的死期。但是黄昏不会,黄昏此人野心勃勃,虽然没有造反的意思,但他为了后路,需要成为北境之王,也就是说,他需要掌控漠北,而不是一个完全被汉化的漠北,这也就意味着,他需要人来帮他管理漠北,把北境变成他的北境,而不是大明的北境。”
失捏干懂了,“所以我们应该支持黄昏?”
吴笙游颔首,“没错。”
又道:“殿下您要做的不仅仅是支持黄昏掌控漠北,还要觊觎亦力把里和西域,我有个预感,以黄昏这个读书人在大明和漠北的布局来看,他的目光很远,远到我不敢想象的地步,也许有一天,这个人会在大明的疆域之外,打造出一座不逊色于大明的王朝,而我们鞑靼就是他的第一站,所以我们现在要提前站队,争取成为他的心腹,那一日若真是来临,殿下您将是那一座新王朝的开国重臣,其待遇可想而知,远非一个饮下了慢性毒药的傀儡藩王可以比拟。”
失捏干略有担心:“朱棣那边?”
吴笙游微微一笑,“朱棣那边……其实不影响,那一天到来时,朱棣已经仙去,而当今太子乃是一介读书人,仁厚有余,哪是黄昏的对手,黄昏那时候不掉过头针对大明,当今太子就要烧高香了,当然,这只是我的揣摩,黄昏这个人的行事太过诡异,老实说,我真不知道这个人到底想要什么。”
一个不知道他想要什么的人,是无比可怕的。
失捏干一阵头大,索性问道:“你就一句话,我应该怎么做就行了。”
吴笙游心里暗笑,果然是蛮子。
道:“一句话,配合黄昏,尽可能的帮助黄昏在草原站稳根脚,比如适时的来一场因为不满丘福、张辅两人的军事压制的暴乱,让大明重新派遣一个镇守将军来。”
这个人最好是徐辉祖。
这话简单直白,失捏干笑道:“那我就懂了,不过,黄昏不给我们好处么?”
说一千道一万,还是看好处。
吴笙游呵呵一乐,“再有一两月,我会和黄昏一起入关一趟,到时候会给殿下带些女子回来,当然,黄昏的时代商行在草原上的各种经营,我们都能投钱进去赚取分红,到时候我会和黄昏具体商议,殿下您准备好钱,然后做好赚钱的心理准备即可。”
有钱,有女人……那还有什么还说的。
失捏干当即就没意见了。
反正自己的兵权已经被阉割了,还不如图点美女金银这些实际上,至于大明那对君臣的博弈,关我鸟事。
吴笙游大喜,“如此甚好,殿下,那么我们现在就可以开始准备投名状了,朱棣允许您建立八千到一万的护卫,为了表达忠心,请殿下去联系黄昏,让他派人来指导您的护卫学习大明的先进战法。”
失捏干愣住,“要把自己卖得这么彻底吗?”
这样操作,意味着把这八千人或者一万人送给了黄昏,名副其实的脱光了摆在黄昏面前,以后就成了任人宰割的俎上鱼肉。
吴笙游一脸正色,“当然需要,我们要获得黄昏真正的信任,以后才能走入他的王朝的中枢,放心吧殿下,现在您放弃的八千或者一万,我敢打赌,一旦黄昏成功,你收获的将是一个封疆大吏和子孙世代富贵!”
失捏干一拍脚膝盖,“那就这么办了!”
……
……
历史的进步,需要一代代的累积。
黄昏心知肚明。
一个人要全方位的推动历史前进,只有改革,而他恰好就知道怎么做,也有这个前瞻性和半灌水的知识量。
只不过他的知识已经用尽,接下来就是靠当下社会的人才。
黄昏明白,他是一个巨人。
他做的事情,就是撑起一双强壮的肩膀,让扶摇会馆和从西洋那边“骗”过来的人才站在他的肩膀上,把15世纪的大明变成十九、二十世纪的美利坚。
黄昏愿意这么做。
他也一直在这么做。
只不过黄昏终究是一个人,不是圣人,他也要为自己铺好后路,他可不想成为韦小宝,最后被皇帝逼得辞官远走他乡。
黄昏要做的是哪怕到了那一天,大明天子为了天下,也不敢动他黄昏一根汗毛。
所以草原必须掌控在手。
大明,应该是那个背上多一块版图得雄鸡。
所以黄昏没打算长久掌控草原,只不过是以草原为跳板,然后掌控中原半岛、西域、西洋之外,一句话,神州那只雄鸡是大明天子的,但除此之外的疆域……是我黄昏的!
为此,他继续枯守北方。
日子当然不会咸淡。
很忙。
比如,黄昏已经思考如何研发蒸汽机和内燃机,为火车的出现打基础,不过当下么,还是考虑有轨马车——毕竟有铁轨了嘛。
有轨马车,物美价廉,它不香吗?
第七百四十八章 永乐十年的关外军事迁动
黄昏准备让时代商行研发有轨马车,是以这些日子在漠北总府除了政事之余,其他时间一直在画有轨马车的设计图。
说是有轨马车,实际上是马拉火车。
主要功能是运送兵员、物资和大炮。
客运功能也会具备。
所以从顺平布政司那边回来后,黄昏其实忙得天昏地暗,到底有多忙呢……从权氏那欲求不满日夜挑拨各种明示暗示黄昏大官人就知道了。
反正半个月左右,黄昏都没爬过她的床。
不过成果也是卓著的。
黄昏将马拉火车的雏形设计图弄了出来——是严格按照设计图的要求画出来的,当然,其中肯定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需要专业的人士去改正。
黄昏也不急,现在的大明钱有兵有,人才也有。
自己只需要提出创意和模型,有的是人来完善。
这一日傍晚,丘福、张辅和郑亨联袂来见黄昏,让黄昏很有些受宠若惊,大家分主宾落座,权氏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捧茶之后,坐到了一旁。
她当然不爽了。
大官人好不容易画完了那什么设计图,今晚也不用熬夜,而自己已经连续喝了好几天的中药,不用担心怀孕,会是很美好的一夜,结果这群五大三粗的汉子来了。
这一谈,又得和以往一样,谈到大半夜。
她又要独守空房。
郑亨等人略有尴尬,张辅笑道:“要不,我们明晨再来,反正也不急在这一夜功夫。”
黄昏也是无语,女人啊……
得了。
毕竟权氏还是很讨他欢喜的,而且确实乖巧,自己这段日子确实有点过分,于是想当然的伸手拍了一下权氏的屁股,“你先回去洗洗睡。”
权氏翻了个媚眼,扭腰甩胯的走向后院。
张辅等人不忍卒观。
也很羡慕。
年轻就是好,黄昏这小子也不迂腐,这种画面,一般只有宴请的时候才会出现,这小子根本不分场合的放浪着啊。
黄昏咳嗽一声,“诸位有事?”
不知不觉,黄昏这气场已经拿捏出来了,搞得在场之人中,他才是官职最高的那个人一样。
实则上……他官职最低!
丘福咳嗽道:“再有个把月,就要进入晚春,草原上的雪已经在大片大片的融化了,今是永乐十年,从永乐七年开始,陛下就一直在关外征战,大明也打了两三年的仗了,不出意外的话? 陛下会休养两三年,所以今年陛下应不会来北方? 陛下虽然不来? 可我们做臣子的却要守住陛下的基业,所以来问一下黄佥事? 雪化之后,我们要如何防止瓦剌和兀良哈流窜到鞑靼这片区域来,毕竟咱们现在的官道和布政司修建都已经到了关键时刻? 不能再出岔子了。”
黄昏哈哈笑乐道:“丘国公? 这其实有点小心谨慎了,官道是用水泥修筑? 根本不怕瓦剌和兀良哈的破坏,而两座布政司极其周围的功能建筑,也全部采用水泥结构,不畏惧火烧水淹? 瓦剌和兀良哈就算闯进来? 最多就是屠戮一些民夫而已——”
张辅蹙眉? “而已?”
民夫的命就不是命?
黄昏当然清楚,道:“张国公别急,听我说完? 我当然知道民夫的命很重要,我的意思是我们这一次不用地方瓦剌和兀良哈来搞破坏,所以我们的策略不是防备,而是歼敌。”
郑亨笑道:“这确实是,就看黄佥事这大院子,除了用大炮,我实在想不到还能用什么来破坏。”
黄昏有些嘚瑟,“郑国公其实不知,我这院子,大炮也轰不塌。”
随着连续的征战,掌控神机营的郑亨,也终于因为军功升了国公,所以郑亨其实很感激黄昏,如果没有神机营,他这国公还不知道猴年马月才到手。
闻言笑道:“那倚你的意思?”
黄昏沉吟半晌,“瓦剌那边,其实有顺平王失捏干镇守,不用太过于担心,但失捏干才降我大明没多久,不敢过分依赖,所以要派两千神机营去帮他镇守。”
丘福点头,“这是自然。”
黄昏笑道:“人选的话,让中军把司官魏翔领中军指挥之责,率领中军五千人,并八十门大炮,如何?”
众人愣住。
其实大家心知肚明,神机营中军一直被烙印上黄昏的痕迹,算是他的嫡系部队,按说这种情况他应该把他的人保护起来,却愿意送到最危险的前线上去……
只是有点奇怪,为何不是中军指挥林东来领五千人,而是从中军把司官中选了一个魏翔。
这小子做事果然揣摩不透。
也没人反对。
黄昏又道:“为了确保瓦剌绕过两座布政司和漠北总府,从居庸关独石关侵扰关内,所以我们还需要派一万人左右去往延平布政司,一方面可以支援居庸关和独石关,另一方面也能回援捕鱼儿海的漠北总府,这个人选我认为张国公应该亲自去。”
众人看向张辅,张辅点头,“我没意见。”
黄昏又道:“至于神机营其余的一万五千人,化整为零,以两千人为一组去保护官道修建,剩下一千人则五十人为一标,作为斥候游曳在这一整片区域,保护兀良哈和瓦剌的骑军若是流窜进来,能第一时间发现他们的踪迹,同时剩下的一万步卒,则留在漠北总府,诸位以为何如?”
众人自然也没意见。
丘福问道:“那这一万五千人由谁来负责指挥?”
众人看向郑亨,自然非你莫属。
郑亨咳嗽一声,“再有个把月,我要回京述职。”
众人看向丘福。
丘福苦笑,“我得镇守漠北总府啊。”
众人看向黄昏。
黄昏咳嗽一声,“要不,提拔一点新人,比如中军指挥林东来,就很胜任这个职位。”
众人恍然大悟。
感情这小子让魏翔领中军,是在这个地方等着大家。
可当下又确实没有更好的人选,而林东来的能力大家有目共睹,指挥一万五千人的神机营,足以胜任,只是这样一来,神机营貌似就成了黄昏的神机营。
众人犹豫了。
黄昏呵呵一笑,“那诸位再考虑考虑,反正我也是个军事门外汉,而且只是个都督佥事,也就不操这些空心了,且等几日我也要回关内了,大概要明后年才会再来关外。”
其实也很讽刺。
在场的人,除了黄昏,哪一个不是军事大家,结果永乐四年的草原排兵布阵,大家都来找黄昏——这本身就是大家对黄昏对大局观的掌握的一种认可。
再者,黄昏刚才说的这些举措,其实都很在理。
丘福想了许久,“这样罢,在郑亨回京述职期间,由林东来指挥,我来总领,等郑亨从京畿归来,再由郑亨直接指挥,如何?”
还是要防着黄昏。
黄昏耸耸肩,“我没意见。”
反正老子现在也没打算一口把漠北吃了,局还没布下去。
丘福看向张辅和郑亨,“那就这么着?”
郑亨笑了笑,他算是看出来了,丘福这么做表面上看还是在提防黄昏,实际上卖了黄昏一个人情:因为他述职至少要三五个月,而这三五个月内,林东来掌控神机营,完全有机会拉拢一部分人。
也罢。
反正才一万五千人。
而且无论黄昏如何做大做强,大明都不可能有他造反的土壤。
第七百四十九章 伴君如伴虎
丘福、张辅、郑亨三人从黄昏的楼房里出来,三人踩着残雪回漠北总府,身后跟着七八个亲卫兵,丘福双手拢袖,不无抱怨的道:“看吧看吧,我就说吧,陛下让咱们来也白来,黄昏这小子虽然指挥打仗狗屎一堆,比不如徐辉祖,但在大的战略布局上,还是看得贼清楚。”
郑亨咳嗽一声,“咱们又不是来验证黄昏的战略眼光。”
张辅笑道:“可不是。”
丘福叹道:“那现在你两人可放心了?”
别说,漠北总府的大佬,除了黄观是黄昏的叔父,黄昏本人占了个顾问、佥事职责,剩下三位大佬,丘福因为鲜衣布庄和黄昏有经济纠葛,张辅则是投资了两三万白银到华为房产,郑亨么……原本是没有经济关联的,不过在发展关外时,黄昏在华为房产下组建华为建筑工程商行,让郑亨掺和了一脚。
郑亨有钱。
出手就是五万两白银。
这就不提了,连顺平、延平两座布政司的布政使,也和时代商行扯上了关系,其实何止布政使,大小官吏,不少人集资入股。
所以整个漠北总府都有黄昏的影子。
丘福、张辅和郑亨三人自然担心。
一则怕漠北出乱子。
二则黄昏若是出事,那么他们几个人也少不了要受一些牵连。
所以接到陛下密旨后,三人非常勤快的联袂前来试探黄昏。
看这小子到底对这片草原有没有野心。
大家都是精明人。
如果黄昏对这片草原有野心,看见三个人联袂前来求见一个军事白痴,黄昏岂会不惊觉,做贼心虚之下,他绝对不敢举荐属于黄昏嫡系的人。
但是现在却和他们想的不一样。
黄昏不仅举荐了他自己的人,还毫不避嫌的给了那么大的权柄和职位,完全没有一丁点觉悟,或者说——完全没有做贼心虚?
张辅若有所思,“是黄昏没看出我们的来意,还是他已经有恃无恐了?”
郑亨笑乐,“张国公你还是太年轻了啊,别嫌弃我倚老卖老,这一点你真的小看了黄昏,他怎么可能看不出我们的来意呢。”
张辅知道自己虽然也是国公,但论资历还是比不过郑亨,闻言点头,“倒也是,黄昏若是连这点猫腻都看不出来,他也混不到今天这个地步。”
丘福也道:“确实,我敢说,咱大明找不出几个比他更聪慧的人了? 不过要说有恃无恐? 也不妥当? 他凭什么有恃无恐? 要知道他终究只是臣子? 陛下一句话就可以让他一无所有,他如果真有野心? 哪敢让陛下看出来。”
三人对视一眼,笑了。
那就只有一个答案:这小子夜半行路身正不怕影子斜。
所以敢举荐魏翔和林东来。
张辅欲言又止。
不过看了一眼满脸笑意的两位老资历国公? 没吭声,他其实想到了一个可能:黄昏知道了他的来意? 于是反其道而行之。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黄昏这城府就太可怕了。
不过陛下叫自己三人来试探黄昏? 就这么两种可能,而黄昏只要稍微有点仕途经验? 绝不会选择这种风险极大的应对方式。
有更保守的做法:中庸之道。
反正大家都知道他军事水平稀烂,黄昏只管乱说,最后大家也不会当真? 陛下也会对他放心,不会对他有猜忌。
想到这? 张辅打了个寒颤。
天子多疑啊……
连黄昏这样有功于大明的宠臣都在怀疑,又何况自己这些人。
……
……
伴君如伴虎。
这是从古至今流传下来的名言,或者说是真理。
不分明君和昏君。
只要你是臣子,只要你跟在君王身边,那么你的脑袋就随时拽在那位君王的手中,说不准这老虎什么时候就雷霆咆哮了。
当然,有个情况例外。
像乱世之中的董卓、曹孟德这样的人物,是不用惧怕君王的,而张居正之流,虽然不是乱世,可因为国家制度的缘故,也是不惧怕君王。
可惜,张居正死后还是被天子给清算了,张居正风光一生,然后由他的后人来承担他风光下的黑暗和痛楚。
黄昏当然也明白这个道理。
所以丘福、张辅、郑亨三个人联袂而来时,他就明白了,这三位国公是奉朱棣的旨意,来试探自己,稍微应对不好,估计就得回应天去当个闲官。
要不然就自己这军事尿性,这三位谁来搭理自己,没有道理的事情嘛。
对此他早就有心理准备。
鞑靼已经解决,兀良哈和瓦剌还要等一两年,那么这一两年,就是自己和大明朝臣乃至于大明君王斗智斗勇的窗口期。
实际上,仕途斗争从不分时候。
因此黄昏很是爽快的直接举荐魏翔和林东来,朱棣你不是要看我是不是做贼心虚么,我还就真一点也不心虚。
送走三位,黄昏喝了口茶,慢慢悠悠走向后院,上二楼,进最里面的房间,敲门,房内传来口音很重的女子娇俏声:“睡了!”
黄昏:“……”
哟,没有我你能睡得着?
这半个月你哪天不是睡着睡着穿着睡衣来书房,冻得直哆嗦还要在我面前扭腰摆姿的,这小春心荡漾得很明显嘛。
想了想,决定欲擒故纵,“那我回书房了。”
悄无声息的下楼,沐浴。
然后回到楼上,看着书房里坐在那里等自己的女子,心里贼笑一声,决定给她个惊喜:权氏既然是自己的女人了,那就要好好呵护嘛。
悄无声息的回到她的房间,吹了烛火,钻进她的被窝里。
权氏等了许久,没见大官人回来,加上只穿了睡衣,冻得守不住,不无幽怨的回屋,结果刚坐到床上,就被一双有力的大手拦腰搂住,还没反应过来,就感觉到那熟悉的身体将自己压倒床上,然后野蛮入侵……
没有丝毫温存可言。
野蛮,粗暴。
但权氏却在惊喜之余的刹那之间感受到了新鲜感,一种被蹂躏的快感,只一瞬间,她的肌肤她的血肉她的五脏六腑都起了鸡皮疙瘩,灵魂开始颤栗。
然后……
她反客为主。
谁说用强只能男人,女人也可以!
第七百五十章 我欲为姚广孝,你可敢做朱棣
半夜。
黄昏忽然清醒,看着忽然亮起的电灯,又看着身旁也清醒过来然后又晕过去的权氏,再看着站在床边的女子,身上浮起一层冷汗,“你是谁?”
女子面无表情的看着黄昏,“有人想见你。”
旋即转身出门。
黄昏无语。
暗暗忧伤,还好不是办事的时候出现,要不然……老子要是留下后遗症,饶不了你!
起身,穿好衣服来到书房,看着里面坐着的人,大感意外,“你怎么来了?”
有些微怒。
你妹,这是老子的家,你如履平地?
关键是这里是漠北总府。
这边的防御形同虚设么!
明日得找丘福好生说道说道,让一个读书人如此悄无声息的来到漠北总府顾问、都督佥事的府邸里的床边上,万一被抹了脑袋,传出去大明还有面子可言?
书房里坐着一人。
读书人。
在这读书人身边,还站着一位身材高大的女子,一身鞑靼人装扮,腰间挎了弯刀,一看就是个打架很厉害的草原泼辣女子。
长得也不错。
嗯,不错是相对于灯光下看而言,实际上很有些漂亮,就是脸蛋红扑扑的,显得肌肤不好。
刚才就是她一个手刀把权氏给敲晕的。
怨恨的盯了她一眼。
女子没好气的乜了他一眼,嘀咕了三个字。
黄昏听不懂。
吴笙游呵呵乐了,“阿如温查斯,你怎么能说咱们的漠北总府黄顾问是个老色胚呢,别人风华正茂,身边又有佳人如云,晚上翻云滚雨个把时辰,不是很正常嘛。”
黄昏:“……”
感情这俩人已经来了好久,自己和权氏之间的那点事儿那女子都听了个清清楚楚,最后见自己两人睡下了才出手的?
这特么什么癖好!
没好气的坐下,“不是说我通知你再来么,回关内的时间还早。”
看了看那鞑靼女子,“小姑娘家家的,也没个羞臊,去听别人的墙角,以后哪个男人敢要你,长得又丑就算了,还多做怪。”
阿如温查斯黑脸,“你才丑人多作怪!”
黄昏大感尴尬。
没想到这女子竟然会大明官话。
吴笙游哈哈一乐,“忘了介绍,这是我女儿,阿如温查斯,意为瑞雪,和名字一样,她确实是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天气呱呱落地的。”
黄昏无语,“你这当爹的也是奇葩,让女儿去听墙角,就不怕被我带柺了,万一她一见我的雄风,就此沉沦,你可就要当老丈人了。”
吴笙游笑而不语,草原女儿什么没见过。
就你黄昏这种读书人,女儿阿如温查斯看得上你才有鬼了,女儿心目中的理想夫君,是那种一骑当千踏破云霄的大英雄。
阿如温查斯也撇嘴,一脸的不屑,“一条小泥鳅也在嘚瑟,也就是那些妖精会配合你,你自己心里没点数么。”
黄昏:“……”
知道你泼辣,但你这么说可就是不对了啊,“明明是一条狂傲开天的大黑龙好不,还泥鳅,要不咱们去房间里,你再仔细看看?”
阿如温查斯脸色涨红,锵的一下就要弯刀出鞘。
黄昏动也不动,看向吴笙游。
吴笙游挥挥手,示意女儿别轻举妄动,
咳嗽一声,“我可不是为了去关内找几个女子来找你,实际上我今日来,是有要事要和你商讨,先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黄昏唔了声,“说说看。”
吴笙游道:“失捏干已经同意,让你派人去训练他那一万人的护卫,所以你最好是挑几个心腹,去顺平布政司那边,早日掌控这一万人。”
黄昏讶然,意外,惊喜,“失捏干会同意这种事情?”
这可完全把他架空了。
吴笙游笑道:“当然会同意,我说的话,别说失捏干,马儿哈咱也要听几分,所以接下来,我会去一趟延平布政司,帮你说服马儿哈咱。”
黄昏愣住,“你这做的事情,已经超过了的我预想,所以我有点好奇,你如此主动地做这些事情,难道真就为了一个漠北总府事。”
有点不同寻常。
吴笙游有野心,但他的野心还不足以让他如此贴心贴肺的帮自己。
所以吴笙游图谋的更多。
但他到底在图谋什么?
吴笙游笑了笑,“聪明人不说暗话,黄昏,有句话,叫识英雄重英雄,你我都是读书人,我也知道你的野心,那么我们就不用藏着掖着了。”
黄昏笑了,“我的野心?说说看。”
吴笙游摇头,“你这就没意思了。”
黄昏紧了紧衣服,没甚耐心的道:“那就敞开天窗说亮话,说吧,你到底要什么,我能否给你,如果我不能给你,那这一趟延平布政司,你也不用去了。”
更重要的一点,现在发觉,这个吴笙游不好掌控。
黄昏有点想撤了这一步棋。
他要做的事情,现在还不能和朱棣翻脸,所以不敢承受一丁点的风险。
吴笙游沉默了一阵,“也许,你以为我要的是漠北总府府事,又或者是参与到你的时代商行中赚个十万八万雪花银,确实,这也是我的目的和诉求之一。”
黄昏点头,“那么之二呢。”
吴笙游盯着黄昏,许久才道:“可知姚广孝学的什么?”
黄昏想都不想,“老和尚学的什么,天下人人尽皆知,屠龙术!”
吴笙游颔首,“我没学屠龙术,但也读书等身,自认才华不输姚广孝多少,所以黄昏,我今日来是问你一件事,你可敢真实回答。”
黄昏心头一颤,隐然猜到了吴笙游要说什么,缓缓的道:“你先说说看。”
吴笙游迟缓的道:“我欲做那姚广孝,你可敢做朱棣?”
黄昏啪的一下站了起来。
旋即又坐下,“你想怂恿我造反?”
胆子忒大了啊。
造反,还是造朱棣的反,你觉得我黄昏有几个脑袋,你觉得你吴笙游又有几个脑袋,敢造千古君王朱棣的反。
这不是找死么。
我黄昏来到大明,拥有的可比你吴笙游强多了,造反朱棣这种事,我想都没敢想。
你倒好,竟然敢这么想。
不可思议。
第七百五十一章 老子也能享受刘秀的待遇了?
吴笙游哂笑:“造反?” 怕是没这个土壤给你。 黄昏不解了,“你这什么意思,难道不是这个意思?” 吴笙游叹道:“当下大明开疆拓土,先定安南,再平八百大甸,又征鞑靼,一时之间大明之煌煌已可追汉唐,国内民心齐聚军心沸腾,再有某位臣子一力打造出的经济民生盛世,别说区区臣子造反,就算是太子造反,都不会有任何人跟随。” 黄昏唔了一声,“这不是明摆的事么。” 吴笙游笑道:“但是,大明境内没有让你成为一方诸侯的土壤,不代表大明境外没有,只要你运作得当,不管是漠北还是交趾,又或者是八百大甸,你都可能开创一个王朝出来,而这才是我所希望辅佐的雄主应该做的事情。” 黄昏悚然惊心。 为何说读书人可怕,可怕在这里。 对世界格局和局势的观察太到位。 沉默了许久,没说话。 吴笙游懂了,起身,“也许这个蓝图很大,十年二十年都不能实现,也许今生也无法实现,不过人这一生总要做些事情,在将来行将就木时可以无愧的对自己一句,我这一生不算白过,那便够了。” 黄昏盯着吴笙游,他实在有点不清楚这个吴笙游了。 贪财,贪色,怕死。 但却有敢于孤注一掷做这种事的气魄。 吴笙游盯着黄昏,“这些事你比我更清楚,实际上这天下,除了我之外,姚广孝之流也能看出来,你之一步步的布局,皆在大明疆域之外,那么你以为是姚广孝不点破这一点么?” 吴笙游摇头,“是因为不用点破。” “没必要。” “因为朱棣,也早就看穿了你的谋划,黄昏,你可以小看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因为你有这个资本,你的出现,你所拥有的才华,是古往今来未有的天纵之姿,昔日有人曾言天下才八斗,一人独占七斗,在后人看来,皆是狂妄之言,但这句话套在你身上,别说当下世人,就算是千百年后的后人,也会认为无比贴切,只要你继续布局,继续做出改革,推动国家进步,迟早有一天,这天下将多一位圣人,一位媲美始皇帝的天地圣人。” “但是,你绝对不能因此就小看朱棣!” “因为他是朱棣。” “我吴笙游甚至认为,如果给朱棣时间,如果给他明臣和武将,朱棣将来是有希望做到媲美始皇帝的,当然,能有这个认为,是因为你的出现,如果没有你,朱棣大概最高也就能走到汉武帝的位置,也难以企及始皇帝那个高度。” “正应了那句时势造英雄。” “那么你知道朱棣明知道你经营境外的野心,还一直纵容你,并且重用你么?” “原因很简单,你应该想得到,朱棣坐拥大明疆域,不论你在大明境外如何发展,你始终是要以大明为根本,而你不断的发展之下,大明也在不断壮大,朱棣便坐拥神器,在他百年之前,必然会将你斩于皇权之下。” “朱棣已经五十三岁,且一生多战沙场,陈伤旧疾遍身,他还能活二十年么?恐怕难,所以黄昏,你若是不做好这最后一战的准备,那么你的余生,也就最多二十年!” “如何最后一战?” “大明疆域之内,你和朱棣一战,不论你权柄多高,终究难逃一死,所以你必须拥有和朱棣坐在一张棋盘前对弈的资格,而这个资格,就是大明的境外,是漠北、交趾、八百大甸……也可以是其他地方,不一定要是一块完整的疆域,只要你在境外拥有足够的势力,让朱棣觉得杀了你,大明也就由盛转衰,那么他就会放弃杀你,转为留下后手,保证大明的辉煌,以及太子对大明疆域内的掌控之力,不至于被你反噬,当然,其实你我都明白,如今的大明之辉煌国力下,不论你怎么经营境内,也无法反噬了,又或者说,你欲为圣人的话,就永远不能反噬大明疆域,你的远处,永远在大明境内,是漠北、西域、交趾之后的那片区域,又或者是西洋诸国更远的地方!” “但人力有穷尽之时。” “所以你需要谋臣,需要很多很多的谋臣,我吴笙游不才,有些事虽然不愿意承认,但又不得不承认,我比不了姚广孝,我也不想做你麾下那个掌控大片疆域的一人之下的臣子,我只希望,如果那一天来了,我能成为今日一国他日一省的封疆大吏,安南也好,八百大甸也罢,皆依你之愿。” 吴笙游深呼吸一口气,“何如?” 黄昏依然沉默。 书房里很是安静,阿如温查斯悄悄的按住了腰间的弯刀。 她怕黄昏对她爹下杀手。 当然,作为一个女人,阿如温查斯内心之震撼已经无以言表,她从没想到过,她这个贪财贪色害怕死的爹,竟然有如此远大的宏图。 许久,黄昏才轻声道:“你先去延平布政司找马儿哈咱罢。” 吴笙游哈哈一笑,“善。” 将手中意思风流的折扇啪的一下打开,单手负后,一手摇摆画扇,端的写意洒脱——他已经明白黄昏的意思。 不管怎样,吴笙游觉得自己的后半生会很壮观。 不负一身笔墨。 愿应了辛弃疾那句诗: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 白发生又何妨。 用折扇指了指阿如温查斯,对黄昏笑道:“阿如温查斯是我的女儿,嗯,我是靖难之后才来的漠北,但她却是我的亲生女儿,这里面的曲折我也不好细说,主要还是当年的一笔糊涂账,在洪武年间她娘作为鞑靼的细作潜伏在大同,当时我还年轻,发生了一些事……阿如温查斯今年刚到及笄年龄,我靖难后到漠北就亲力亲为教导她诗书笔墨,也请马哈丹教导她骑马射箭,如果没有你和朱棣平鞑靼,我这一生大概就会用尽心血来扶持她成为鞑靼……不,是成为草原第一位女可汗,如今,我把她留在你这里。” 吴笙游哈哈一笑,“黄昏,我给你的见面礼,便是这鞑靼的草原,以及我这将来可为一方女诸侯的女儿,如此,愿你不要辜负我之一番殷切期盼!” 黄昏:“……” 上下打量了一番阿如温查斯,“真的才十五?” 太尼玛早熟了。 倒也不是像娑秋娜和乌尔莎那种天赋异禀,关键是这翘的翘了,该凸的也凸了,浑身上下之流线,几乎可以称之为完美。 又挂弯刀,扎着一头的辫子,脖子上挂着骨链,手上戴着狼牙手腕,野性十足,或者说是一股英姿飒爽气睥睨得很。 心头暗暗有些得意。 吴笙游这是要送一片草原给自己,还要送女儿,这…… 老子也享受刘秀的待遇了?
第七百五十二章 草原上最烈的少女
吴笙游走后,黄昏继续静坐。 阿如温查斯送了吴笙游后归来,鬼魅的很,走路没脚步声那种,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了黄昏的身后,依然按住弯刀而立。 面无表情。 看这位大官人的眼神,颇多厌恶。 不像是看人。 让黄昏总有种被脱光了衣服摆在她面前的感觉——尽管这确实发生过。 没去理她。 吴笙游今日来此,显然已经搞定了失捏干,失捏干的王府护卫大概能有八千到一万人,如果自己能把顺平布政司安插上自己的人,那么鞑靼的北方就完全属于自己。 一文一武,还掌控不了么! 而延平布政司那边,如果吴笙游能说服马儿哈咱,也会是八千到一万人的护卫,而延平布政司要想安插自己的人,有点难。 那个位置极其重要,不论哪种情况,朱棣都会用他的心腹。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样一来,自己在草原就有两万人左右的兵马。 这两万人不是为了对抗朱棣。 而是保命。 如果完全掌控马儿哈咱、失捏干、顺平布政司这三方,则意味着鞑靼这片区域基本上属于自己的禁脔,漠北总府将会被完全架空。 这确实是自己的理想计划。 没想到啊…… 吴笙游竟然有这等眼光。 也罢。 毕竟自己要做的事情很多,需要一个像吴笙游这般有政治眼光的人,而且吴笙游贪财贪色怕死的性格,也方便自己掌控。 就是他野心大了些。 阿如温查斯留在自己身边,真是作为人质送来暖床的? 怕没那么简单。 想到这里,抬头问阿如温查斯,“你父亲说你跟着马哈丹学习武功技巧,冒昧问一句,你现在水平如何,能打赢几个壮汉?” 阿如温查斯不屑一顾,“你这样的,十个又何妨。” 黄昏:“……” 咳嗽一声,强调道:“壮汉。” 阿如温查斯犹豫了下,不确定的道:“在马哈丹死之前,我可以和他打个平手,这一两年应该比当年的马哈丹强那么一点了。” 黄昏讶然,“那时候你才十三岁罢?” 阿如温查斯颔首。 黄昏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可真的是天赋异禀了,你力气很大?” 阿如温查斯:“……” 读书人就是读书人,真以为打架纯粹靠力气么。 黄昏也不问了,道:“明日我会着人给你准备汉服,你换上衣衫,把你这一身骨链手腕行头藏起来,不要轻易让人看出你是鞑靼人身份。” 好在阿如温查斯说大明官话的时候,口音不重。 阿如温查斯犹豫了一下,“不要裙子,紧身衣即可。” 黄昏上下打量了一番,乐了,“当然是紧身衣最好,对了,以后在我身边,不能称呼你的真名,以后就叫你阿如罢。” 阿如。 这个名字应该听不出什么毛病来。 阿如温查斯不置可否。 黄昏起身,“你爹这一趟帮了我不少忙,本来还要一两个月才回关内,他这一次去延平布政司那边找马儿哈咱,我们就可以直接回关内,过几日罢,还有些琐事需要安排,你自己去挑一个房间,里面被褥都是齐全的,洗漱用具以及换洗衣衫,明日让权氏帮你解决。” 打了个哈欠,“睡了。” 出门后回头,“这一次不许来我房间了哈,有要事记得敲门,以后也得记住,我没叫你,绝对不能进入我的房间。” 顿了下,“尤其晚上!” 阿如温查斯盯了一眼黄昏的下身,一脸不屑。 蚯蚓而已,谁稀罕看一样。 黄昏:“……” 这女子着实有些烈啊。 …… …… 黄昏知道自己不能在草原久待,自己在草原经营,考验的是朱棣的耐心,绝对不能超过他的底线,所以入夏之前,必须回关内。 并且尽量要在丘福换防、郑亨述职之前。 用了两三天时间,将时代商行所有事情安排下去,当然,也没忘了驻扎在秘密之地的一千蚍蜉义从,送去了大量物资。 同时让呼兰巴特再派了几十个人去延平布政司那边,重点盯住吴笙游。 因为已经晚春,瓦剌和兀良哈又开始活跃。 不过漠北总府这边听从了黄昏的建策,将神机营分开,各个地方驻防兵力,确保兀良哈和瓦剌的骚扰无法得逞。 而瓦剌和兀良哈也不敢大规模入侵。 这一两年神机营在漠北打出了威名,马哈木的瓦剌和兀良哈那边,畏如蛇蝎,一看连骚扰都不成,索性安静的缩回放牧之地,等待时机。 然后…… 瓦剌和兀良哈都派出使臣去往应天请封了。 骚扰不成,打又不敢打。 那就臣服罢。 没准还能捞点甜头。 黄昏布置了所有事情后,开始让权氏收拾东西准备南下回应天,在出发的前几天中午,宴请了叔父黄观、丘福、郑亨、张辅等漠北总府一干要员。 晚上则是和权氏、阿如温查斯吃火锅。 因为在草原期间吃火锅的次数极多,权氏已经得心应手,是以黄昏从漠北总府回家时,已经准备齐全,只等毛肚之类的下锅。 权氏还是那个权氏,因为近来被喂得很饱,整个身心都散发出快活的春意,如一朵娇艳花朵在最美好的年华绽放。 也很乖顺。 另一位就不好说,阿如温查斯看黄昏的眼神还是充满不屑。 黄昏倒是眼前一亮。 这几日忙着布置琐事,没怎么注意,今日发现阿如温查斯换上了一身黑色紧身衣,嗯,还是经过改良了的那种。 本来是那群西域妖姬穿的。 镂空露出大半个后背,肌肤呈小麦色,两缕布带缠绕脖子一圈,衔接前胸的布料,将前胸全部覆盖,露出整个手臂,加了一双黑色的护臂,下装是贴着肌肤的紧身裤,有些类如健身裤,显得阿如温查斯的身材极其的修长。 一头长发扎堵辫。 十五岁的少女,英姿勃发,唯一的遗憾是脸蛋儿很红。 黄昏眼尖,摸着下颔想了想,觉得阿如温查斯这紧身裤需要加个假裙子在外面,免得走光。 紧身裤勒出了隐羞处的轮廓。 也是个让人想入非非。 可惜这女子太烈。 而且在身边的目的不明,不敢对她有任何幻想,关键是感觉自己降不住她。 也没时间。 回到应天,该为徐皇后分忧了。 小宝庆和徐家四妹可都及笄了。
第七百五十三章 男人之间的默契
早在入春,黄昏就上了奏折,请求朱棣允许他回应天。 要不然他作为地方官,哪能随意回南方。 在吴笙游来找他之前,黄昏就收到了朱棣的示意,让他酌情看时间回应天即可,不过黄昏还是不能太拖,所以吃了火锅的第二天一大早,就大包小包的南下。 叔父黄观、郑亨、张辅前来相送。 丘福没来。 不是这位国公和黄昏之间有什么矛盾,是因为丘福又卧床了——痔疮发作得厉害,这段时日,他没少到黄昏这边来蹭火锅,加上烤羊肉吃得多,不上火才是怪事。 南下途中,黄昏准备了两辆马车。 不过他好心没好报。 本来是给阿如温查斯准备了一辆马车,可这十五岁的少女没有坐马车,选择了一匹高头大马,纵马狂奔而去,黄昏看着骑马的姑娘,眼里说不出的羡慕。 这骑术……真好。 是个好姑娘。 腰力尤其好,在骑马之时,大腿上的肉根本不带颤抖的,显然肌肉非常精致,完美的没有一点赘肉的那种。 阿如温查斯看着黄昏那深邃的眼光,冷哼着丢下一句:“没看过女人吗?” 说完纵马而去。 黄昏无语。 一旁的权氏若有所思,“这少女的腿很有力呢,夹腰得折。” 黄昏越发无语。 权氏,你这是越来越浪了啊。 不过权氏确实没说错。 阿如温查斯那双从草原马匹上锻炼出来的大腿,确实是人间极品,可以不夸张的说,配合她的身姿,这双腿绝对是世间无双。 想猥琐了…… 因为漠北总府到延平这一段的官道还没修好,不过也修好了一段,所以大体上来说,要比之前的时间快了许多。 黄昏也不赶时间。 他这一次回应天,准备在路上半年时间,要处置的事情很多,尤其是要在顺天呆上个把月,把顺天的各种工坊再提升一下。 或者直接将工坊改名,改成工厂。 进入工业模式的名称。 而不是一直传统小作坊模式的名称。 是以在去往延平布政司的路上,但有遇见修官道的,黄昏都会停下半日,仔细观察民夫施工工程,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知识,提出其中的一些细节错误。 他能做的也就这些了。 术业有专攻。 论专业知识,黄昏还是差专业的人太多。 倒也让他发现了个问题。 排水的问题。 当下的官道,只能容许两辆马车并行,和后世的乡村道路差不多,路面之下不需要设立排水沟,但路两边还是需要设置的。 而施工过程中,却是一直选择全线设置排水沟。 黄昏提出建议,在地势较高的地方,不需要设立排水沟,节省成本,而在地势较低的地方,则必须设置排水沟和引流沟,防止积水侵蚀路面。 不过也欣慰的发现,人才是真的有——有些路基是沉降土层,在这样的情况下,华为建筑工程商行的施工员选择了用烧焦的木头在下面大片铺陈,之后再浇筑混凝土,尽可能的减少沉降带来的破坏和影响。 就这么走走停停来到了延平布政司。 延平布政司这边忙得热火朝天,没人来巴结黄昏,倒也有人来迎接黄昏。 可汗、延平王马儿哈咱。 以及手持折扇尽显风声意气的吴笙游。 黄昏看着吴笙游,讶然,“你不随我去一趟顺天或者应天了?” 吴笙游笑道:“还有事,就不去了,那件事就拜托黄顾问了。” 黄昏:“……” 我怎么知道你的审美。 吴笙游看了看周围,发现女儿阿如温查斯在纵马在远处游曳,于是压低声音,笑眯眯的对黄昏说:“也没什么要求,就皮肤好一点,五官精致一点,胸大一点,屁股敲一点,腿长一点,嗯,最重要的一点,一定要十八岁左右的,不要超过二十岁,其他的黄顾问看着办就是,我相信你能的眼光。” 黄昏忍不住长叹。 男人啊,果然都是一个德行。 漂亮,好看,身材好,年轻。 无论哪个年龄段的男人,喜欢的都是这样的女子。 于是笑道:“无妨,交给我便是,等我到了应天,帮你物色个三五个送来,再送几个给失捏干。” 吴笙游咳嗽一声,“还得多几个。” 说完看了看马儿哈咱。 黄昏秒懂,大喜,“善。” 看这架势,吴笙游是把马儿哈咱也拿下了,既然如此,那么我们男人之间的默契,我就遵守一下好了,反正不是良家姑娘。 找几个青楼姑娘高薪聘请过来,等她们上了年纪,就送回关内去养老。 也不亏待她们。 想到这黄昏正色道:“先前说了的,良家姑娘是不可能的,所以肯定是青楼姑娘,而且是别人自愿的,这相当于是一桩生意,所以我希望你们能尊重她们,也要确保她们的安全和健康,当然,能都让她们心甘情愿的成为你们的女人,看你们个人魅力了。” 吴笙游呵呵一乐,不置可否。 黄昏看向马儿哈咱,笑眯眯的,轻声道:“五年可汗,虽然短了些,不过倒也什么,毕竟你心里清楚,可汗这个位置,将来会彻底失去作用,希望你能安收住本心,只要你选择好道路,我黄昏也不会亏待你,其他的我就不说了,吴笙游想必都给你说过,最后我再提一点,你这延平王府基本上没有战事,不知道你的八千到一万的护卫组织起来没有,若是组建起来了,可以把这一万人开个几千人到西边区域去巡游,帮助大明边关缓解瓦剌的骚扰。” 吴笙游一一翻译给马儿哈咱。 马儿哈咱略有犹豫,“陛下会同意么?” 黄昏笑眯眯的,“放心,这是漠北总府的意思,陛下不会有意见的,你如此表达忠心,陛下高兴还来不及呐。” 藩王护卫守边关,天子当然高兴。 马儿哈咱沉默一刹,点点头,“等几日我便让人率领八千人去往榆林、归化、云川一带巡游。”又脸带谄媚的说:“那事,黄顾问别忘了啊。” 黄昏哈哈一笑,“忘不了。” 只要是花钱能解决的事情,在我黄昏大官人眼中,那都不是事。
第七百五十四章 人间各有下雪处
黄昏并不打算在延平布政司这边耽误时间,拒绝了马儿哈咱共餐的邀请,带着人穿过延平布政司,继续南下,打算从独石关入关。 在离开之前,吴笙游说他那女儿受到他的影响,以及她那个曾经当谍子在大明潜伏数年的娘的影响,很是喜欢汉文化,尤其喜欢宋词,如果黄顾问有心,到了大明,可愿为她找个名师辅导一番,让这孩子多学一下大明的礼义廉耻忠信仁孝,也能让她收收心,将来才符合大家闺秀的形象。 黄昏欲言又止,口头答应了。 心里却在腹诽。 大家闺秀大明有很多,你家这女儿却是草原的一匹小烈马,若是也学成了大家闺秀,那就泯然众矣,还不如让她就这么野蛮生长。 风四娘她不美吗? 阿如温查斯身材极好,五官也是极好的,再有一副风四娘那般的烈马性情,如此特点鲜明的女子,才是光彩熠熠的风景线。 所以只是敷衍了几句,应诺会找国子监大儒帮忙指点。 黄昏倒也没忽略一件事。 马儿哈咱看见阿如温查斯跟着黄昏南下时,眼眸里闪过一丝嫉妒,以及一丝不满,心中了然,马儿哈咱肯定是误会了。 嫉妒倒是可以理解,按照阿如温查斯这条件来看,鞑靼第一美人大概算的。 不满,一定是以为吴笙游在提前给他女儿布置后路。 所以马儿哈咱会认为跟着吴笙游和黄昏做的这些事风险很大,要不然吴笙游为何要提前给阿如温查斯安排后路? 所以黄昏临走之前意味深长的对马儿哈咱说了一句很是酸晦的话:“人间各有各人的下雪处。” 话很难懂。 马儿哈咱看着远去的马车,一脸茫然。 吴笙游在一旁轻笑道:“黄昏的意思,人间人,千千万,各人有各人的下雪缤纷,但也有各人的雪后寒冷,你不用在意阿如温查斯南下的背后原因,扫好自己的门前雪即可。” 吴笙游何其聪慧,哪能看不出马儿哈咱的小心思。 马儿哈咱懂了。 犹豫了下,压低声音,“你是为了让黄昏相信你,所以才把阿如温查斯送到他身边,或者说,你是为了成为他的老丈人?” 吴笙游沉默了一阵,许久才叹道:“其实你们的想法,就是我的想法,所有的意思,都在里面,我既是为了让黄昏相信我,也是为了成为他的老丈人,拉近和他的关系,更是为了阿如温查斯的未来,还有一点,也是用阿如温查斯去监视黄昏。” 马儿哈咱叹气,“怎么我感觉除了能当他老丈人,让阿如温查斯享受富贵,其他的目的一个都无法达成呢。” 吴笙游哈哈一笑,“也可了。” 天高地远。 草原辽阔。 这舞台很大,大得可以让无数人纵横驰骋,接下来的人生,一定会很精彩了。 想起这吴笙游很想仰天长啸。 这才是读书人一身才华不辜负的精彩岁月啊! 很是期待。 自己这边失捏干和马儿哈咱已经成为棋子,要做的事情也基本上在操作了,接下来就是等待黄昏在应天那边的操作,当自己成为漠北总府佥事的时候,就是真正经营漠北总府官场的时候。 最重要的一点,需要为黄昏在漠北总府这边争取到一定的盐铁自治权——这种事不要奢望朱棣彻底放手,有一定权限就可以了。 何况吴笙游知道,黄昏也不敢让漠北总府掌握完全的盐铁自治。 那样的话,漠北总府会成为鞑靼的漠北总府。 有了盐铁,失捏干和马儿哈咱还有两万护卫,你说这鞑靼算是大明的鞑靼,还是失捏干和马儿哈咱的鞑靼? 朱棣和黄昏都不蠢。 想起这吴笙游看向马儿哈咱,“为了对朱棣表达忠心,可汗你等几日让人去西巡的话,最好是能亲自帅兵前往,但只是西巡,如果遇到马哈木的人南下或者东进来骚扰,你只管率人后退,千万不要和马哈木大战,打仗这事,还是交给大明雄师罢,咱们这点人经不起折腾。” 马儿哈咱一瞪眼睛,“这是自然的。” 你当我傻么。 随着黄昏在草原上的落子,如今鞑靼部族子民的日子都在欣欣向荣,已经没有多少战意了——至少自己招募这一万护卫,是没之前那么顺畅。 以前招募军队,可汗振臂一呼,儿郎八方来聚。 现在呢…… 得明码实价的说军饷给多少,还得有各种好处,这才勉强招够了一万人,而且还得私下里向他们保证,绝对不和大明雄师打仗。 所以说……自从黄昏在王帐之前剑斩本雅失里后,鞑靼的脊梁已经碎了。 想起这马儿哈咱叹了口气。 有些忧伤。 曾几何时,草原儿郎会落入这种困境? 被中原王朝打败也不是没有过的事情,可像现在这个境况,被大明打得崩溃,连脊梁都被踏碎,真是古往未有之。 朱棣加黄昏这一对的君臣的文武组合实在太可怕了。 犹在汉武+霍去病之上。 于是不无担心的道:“咱们筹谋的事情,万一被朱棣知道了,怎么办?” 吴笙游哈哈一笑,“咱们筹谋什么了?” 马儿哈咱一脸茫然,“什么意思?” 吴笙游笑道:“黄昏这一次入关之后,大概要等到大明出击兀良哈或者瓦剌的时候,他才会再次来到草原,而这期间,除了时代商行,他所有的事情都是由我来经营,你觉得永乐陛下会惧怕我这个失意读书人?” 不会的。 朱棣忌惮的不是自己,而是黄昏。 而黄昏若是不来草原,朱棣的注意力也不会重点放在草原。 所以接下来两年是大明和漠北这边的蜜月期。 但两年之后必定出击瓦剌和兀良哈,从而将整个漠北捏合在一起,到了那个时候……不管漠北总府府事是黄观也好,是自己也好,黄昏都有无比巨大的操作空间。 话说回来,这一两年内大明大概不会老老实实的,毕竟交趾那边已经休憩了足够时间,且有黎利的黎族配合,所以大明应该会考虑出兵占城,为海外拓宽更大的空间。 然后会是吴哥、大城、澜沧……
第七百五十五章 人才压力
骑最快的马,喝最烈的酒,玩最快的刀。 眼前那个纵马草原的小女子,大概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风四娘一样的女人,唯一不同的是,阿如温查斯话少。 权氏依然温顺。 南下之路也很平淡,进入独石关后之后的沿途上,大多是在巡检时代商行的各地分行。 随着关外的投资,北方这边也活跃了起来。 无数人从南方、西方、东方那边跑过来寻找机会,各大重镇的商号也蜂拥而来,整个大明的经济都呈现出肉眼可见的繁荣。 钱只有流动起来才能有更多的钱。 而这几年的货币改革效果显著,当下各地的交易,基本上都以大明宝钞为主,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好的东西:假钞。 为此货币改革司那边奏请兼国的太子朱高炽,在大明律上明确了仿造宝钞的判罚、刑律,并且由货币改革司牵头,新建了一个宝钞研发部门,加强防伪的研发。 同时,勒令地方官府加大对伪钞制作的打击力度。 一旦抓获都是死罪。 这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伪钞的出现。 当然,历史从来不乏投机者,制作伪钞这种暴利行业,依然有人将脑袋挂在裤腰带上前赴后继,这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货币改革司的重点问题。 抵达顺天。 历经了差不多快十年的修建,顺天城的紫禁城已经具备雏形,至少朱棣如今再北上,不用继续住在燕王府里办公,可以直接到顺天紫禁城的大殿处理政事。 不过朱棣不会去,毕竟还有很多民夫在里面搞建筑,人员复杂,他若是去哪里办公,安防方面容易存在疏漏,需要等内城那边完全竣工,大概还有一年时间。 回到顺天,入城之前,来城外十里长亭迎接黄昏的有顺天城行部部分官吏,更多的还是时代商行的高层人员。 以沈熙礼为首。 在黄昏南下顺天之前的一段时间,他就已经写信通知沈熙礼,让他迅速北上一趟在顺天等他,因为时代商行改组之后,沈熙礼已经不用日理万机,所以接到信后立即北上。 实际上沈熙礼现在的工作很轻松,他只负责整个时代商行大的战略方向,其余细节方面都有专业人才去落实。 沈熙礼甚至觉得时代商行没有他也可以自行运转。 不得不承认一点,黄昏对时代商行的改组是前所未有的成功,优化了时代商行的运转,也消除了黄昏自身被架空,或者他的时代商行被自己这些人架空的可能。 一行人入城。 先是时代商行设宴,宴请了前来迎接黄昏的行部官吏,也去邀请了行部尚书郭资和黄福,这两位还是很给面子。 宴后又匆匆告辞离去。 没办法,现在的行部实在是太忙了,作为大明北方的政治中枢,顺天行部不仅担任着新皇宫的修建、周边州府的民生,还要负责关外建设的诸多事宜,郭资一度累得卧榻,好在朱棣后知后觉,发现行部这边有点人手不足的迹象,立即加派官员…… 然后朱棣发现个蛋疼的事情。 官员不够! 哪怕永乐八年朱高炽大肆提高了科举名额,官吏还是不够……交趾那边需要大明官员过去管理,八百大甸也需要,漠北还是需要,现在连行部也需要,应天储备的官员早就被用光了,就是一直储备干部的翰林院,都已经空荡荡的了。 是以朱棣很快确定,永乐九年加了个恩科。 然后永乐十年继续开科举。 然后为了缓解官员压力,朱棣盯上了顺天和应天的扶摇会馆——遗憾的这两座人才馆主要囤积的各行各业的专业人才,做官的料没几个。 朱棣在日思夜想之后,想了个折衷的法子:精简吏员。 比如地方的县衙官府里,一般设有县令、主簿、县丞、县尉、教谕,其中县丞相当于副县令,撤了;主簿相当于秘书,撤了;县尉……这个不能撤,教谕也一样。 当然,撤了并不是罢官,而是将县丞和主簿升迁到县令,然后将县令调职其他地方,比如交趾、八百大甸、充应天各部和顺天行部等。 同时从吏员之中考查、擢升。 反正就是从底层大肆擢升官员来缓解压力。 效果还是很明显。 在朱棣这样的刺激政策下,地方官府的办事效率大大提高——尤其是吏员,都看到了跨过从吏到官这不可逾越鸿沟的可能性。 但还是不够,是以太子朱高炽建策,在交趾和八百大甸那边,多重用本地读书人,采用本地读书人+大明外派官吏的方式,一正一副来管理当地。 朱棣允了。 但是永乐十年乃至于接下来的科举,朱棣都确定了,要大开名录,每一科至少要录取千人以上,同时会在交趾、八百大甸开科举。 就这样一番操作猛如虎之下,大明这个巨人才渐渐让它庞大的疆域安稳下来。 黄昏和郭资、黄福在席间交谈时得知这个情况,暗暗担心,现在才知道,要经营一个庞大的日不落帝国是何等的艰难。 仅是这庞冗的官场,就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 所以还是要尽可能的促成殖民地政治拥有自治权,大明只在军事上辖领的局面,要不然这个巨人就有可能百病丛生。 反正当下还是朱老板在忧心这些事。 下午时分,黄昏和沈熙礼去巡查了华为房产在顺天的坊子、小区建设,之前修的普通坊子已经竣工,而且基本上全部卖了出去。 不怎么赚钱。 毕竟就没想过靠这个赚钱,当然,这个不怎么赚钱是相对之前的疯狂暴利产业而言——实际上作为房地产产业,依然是暴利。 而为官员修建的高档坊子,也在水泥研发出来后开始修建,初具规模,其中黄昏的那座豪宅已经完工,正在装修之中,装修是华为房产的负责人直接负责,大概有拍老板马屁的心思,也是怎么奢侈怎么来。 随后在暂住的院子里,黄昏和沈熙礼落座,几乎用了一下午的时间,具体说了以后的操作事宜。 第二日,沈熙礼奔走忙碌,和黄昏一起频频走动在顺天的各大工坊。 他要去准备新产品:有轨马车!
第七百五十六章 疯狂工业
黄昏在顺天有多少座工坊? 有研发水泥的工坊,如今已经在批量生产,因为受限于交通运输,所以生产速度略慢,仅能满足关外的建设。 这远远不够的。 关外建设了,关内难道不建设? 所以黄昏确信,自己这一次回到应天,朱棣会逼着自己表态,帮助他建立应天到顺天,以及这两座都城周边重镇的官道。 当然,黄昏肯定要从朱棣那里得到回报。 他会“被迫”的同意让华为房产下的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大明境内所有官道的重修和扩建,嗯,不包括蜀中。 蜀中那边修路太痛苦。 反正大明人口不多,不如把偏远山庄的人口迁移出来,集中到一起,然后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再返殖回去。 水泥的研发,有赖于简单球磨机的出现——顺天球磨机工坊已经研发出最简单的人力球磨机,黄昏继续投入资金,让他们考虑其他动力设置,比如水力和电力。 但电力很复杂,需要电动机,这个事情需要自己找球磨机工坊那边的技术人员开个“技术”会议,确定大方向,从海内外找人才攻关。 转念一想,不如直接成立一个电动机研发部门。 水力简单。 在电动机没发明之前,先用水力球磨机过度几年,毕竟就算投入重金研发,电动机没个五年十年甚至几十年,很难弄出来。 人力球磨机的出现,得益于顺天的炼钢工坊的技术进步,研发出了性能勉强合格的“特种钢”,因为性能勉强合格,所以球磨机的损耗极大,更换率极高,因此成本也很巨大。 所以黄昏到了顺天后,继续投入重金提升超硬特种钢,并且让炼钢厂继续研发其他性能的特种钢,总之一句话,自己出思路,让经济和工业需求来带动进步。 黄昏能做的也就这么多了。 而水力发电那边,遇到了瓶颈……主要是电压的稳定无法控制,技术人员已经攻关两三年,还是没有找到解决的方案。 黄昏巡查之后,一拍脑袋,懊恼不已。 是自己的错! 当初设立了这个水力发电研发工坊后,就因为太忙忽略了一件事:水力发电发出来的电力巨大,涉及到高低电压的转换以及长途输电的问题。 其实说来说去就是一个变压器问题。 水电站距离城市再怎么的也得有个好几里,为了城市的规划发展,至少得在几十里外,所以涉及到输送电压的解决。 变压器的原理简单:变压器利用电磁感应的原理来改变交流电压的装置,主要构件是初级线圈、次级线圈和铁芯,次级线圈在初级线圈外边。当初级线圈通上交流电时,变压器铁芯产生交变磁场,次级线圈就产生感应电动势。 这是初高中物理课本上就有的。 虽然简单,但电力对大明而言是个划时代的产品,技术工人脑袋再能异想天开,也无法想到这个问题,所以他们无法搞出变压器。 黄昏巡查完水电研发工坊后,又用了一天的时间,和一群技术骨干讨论了整整一天,把变压器原理详细的说了一遍,再花时间帮他们画了个设计原理图。 其后是解决电力输送途中的损耗问题——石油工业没发展,也就意味着没有塑料,那么用什么来隔绝电线能保证输送电的安全,降低损耗? 用瓷管肯定不可行,长距离电桩之间,瓷管太重。 用漆? 安全性较低,且貌似减少不了多少损耗。 想来想去,最后决定选用橡胶。 橡胶这玩意儿是马来西亚的特产,当下大明时期,基本上就是暹罗属地满剌加王国盛产,随着宋元海外贸易的发展,虽然大明禁海,不过还是有橡胶流传过来。 黄昏选定橡胶之后,立即有了主意:郑和第二次下西洋已经归来,今年会准备第三次下西洋,可以让郑和带大量橡胶回来。 转念再一想,以后是要全国铺陈线路的,郑和带回来的肯定不够用。 得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两个方案:一,这一次回到应天,无论如何,哪怕是触犯所有官员的利益,都必须让大明重开海运,如此才能洋为中用。 二,引进橡胶树,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引进橡胶树不仅能提供多种材料,也能为有轨马车提供进步,同时为大明境内百姓提供新兴行业和就业机会。 嗯,这个事情可以考虑在交趾那边也同时推行。 让交趾大量种植,这样能安抚交趾百姓,至于大明百姓么,老老实实享受工业变革带来的利好就是,提前当一个“美利坚人”。 想到这黄昏有了主意,对水力研发工坊的负责人交代,成立一个输送线路研发部门,去市场上不惜代价购买橡胶,实验如何将橡胶变成包裹线路的管线设计。 然后,黄昏又找来沈熙礼。 设立的工坊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工业的发展远远不是几个工坊可以全线带动的,还需要其他产业,其中最重要的产业,便是石油和煤炭工业。 这个必须提上日程。 石油工业对于大明而言,开采是个问题,当下的解决方案是从国外购买,这是个长远问题,需要油船,而油船又需要巨大的动力设备,大明目前技术还不具备,需要等发动机和炼钢产业继续进步,但可以未雨绸缪,先用大明领先于世界的商船去购买桶装石油回来做工业研发。 其次是煤炭,要加大对煤炭的运用。 最后,黄昏拿出一张他在草原上抽空画出来的有轨马车设计图,交给沈熙礼,让他成立一个部门,按照这个设计图,仔细研究并且改进,然后投入生产。 这个有轨马车不难。 其实就是马车的升级版,主要是轴承方面需要钢铁工业的自称,好在球磨机使用的钢材就是超硬钢材,能够胜任轴承的使用。 是以这个产品最多半年左右,就可以投产。 沈熙礼叹为观止。 当然,沈熙礼的震撼不止是来自于有轨马车,更重要的是他这些日子跟在黄昏身边,看着这些工坊的蓬勃发展,他看到了一个崭新的世界。 然后有一个感触。 疯狂。 太疯狂了。 黄昏做的这些,在旁人看来就像是疯子,而他做的这些工业,也像是疯狂的一般。
第七百五十七章 女大十八变
黄昏的疯狂,带来的却是顺天的繁华。 首先是华为房产提供了大量的工作岗位,其次是炼钢、球磨机工坊极其配套产业对资源运输需求是行业,也提供了大量的工作岗位,然后是有轨马车的研发和投产,几乎会为整个顺天的木匠都提供了岗位,这就不提其他琉璃工坊之类的了。 再加上时代商行…… 可以说,黄昏以一己之力,为顺天的繁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而随着黄昏工坊的工业需求,其他相关行业也开始萌芽,比如建筑工程商行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木材和焦炭,于是木材行业和煤炭行业开始竞争,并提高相应的工业水平。 工业就是这样,从一个点带动另外一个点,然后就是整个面。 要知道大明本来就有工业萌芽和资本主义萌芽的。 所以黄昏这一点星星之火很快就要变成燎原之姿——前提是朱棣不来压制,所以黄昏知道自己的责任还很重大。 必须保证朱老板的利益。 如果不能保证朱老板作为皇家代理人的利益,他就有理由也有能力将所有的萌芽扼杀。 在确定了顺天的诸多事情后,黄昏办了一件事。 去顺天的青楼里,花重金为十五个漂亮姑娘赎身,并与之签订合约,让她们去草原服侍失捏干、马儿哈咱和吴笙游。 还是之前的设想:按月支付高薪,如果愿意可以一直干下去,如果不愿意,可以提前解约,若是当中发生非她们责任的事情导致被失捏干、马儿哈咱和吴笙游抛弃,黄昏会支付其大笔安家费用。 着人将这十五个女子送去关外,并附信给三人,希望他们不要肆意妄为,要懂得尊重这些姑娘,如果不满意,不要打骂,赏赐钱财解雇即可。 其后,黄昏启程去往应天。 沈熙礼要留下一段时间,然后他会用一年多的时间,来巡查全国境内的时代商行分行,并且按照黄昏的规划,在全国合适的地方宣定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的场址——黄昏除了水力,也打算发展火力。 当然,沈熙礼要忙的不只是发电。 还有其他产业,比如橡胶、炼钢、木材、琉璃……但凡是能促进工业进步的,黄昏都做了规划,需要时代商行当这个领头羊,然后一步步落实到位。 尤其是煤炭和石油,他要准备弄起来。 除此之外,沈熙礼还有个秘密任务,这个任务除了他,时代商行谁都不能知晓,那就是秘密会见一些这几年唐青山在大明境内组织起来的明教教众。 会见,给钱。 然后在合适的时机,这些明教教众就会变成保护时代商行在海外进行“殖民”贸易的武装力量。 就这么简单。 黄昏也相信,最多十年,大明就将具有工业雏形。 而这…… 必然是领先于世界的! 不知道到时候自己能不能混一个工业先驱者,或者来好听点,工业“圣人”的噱头,说不得还得想办法把一些牛顿三大定律、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墨菲定律、薛定谔定律什么的提出来。 这个纯剽窃,简单得很。 搞不好还得去弄一下量子力学,到后世这些定律成命之后,自己会不会被誉为古往今来第一“鬼才”?自抛自扣的说:很有可能。 要知道这些定律随便弄一个出来,就可以传名千古了。 出了顺天,走了几日后路过大名,因为车夫张月明估算失误,还没抵达驿站就天黑了,一时间又找不到民家——大明这个时候,可不像后世走几百米就有人。 封建时代人口很稀薄。 黄昏只好让张月明在官道旁边停下,然后露营。 好在已经是夏季。 当然,他是不需要露营的,有马车。 问题来了。 权氏作为他的女人,当然要在马车里陪睡,可以避免蚊虫的侵扰,但阿如温查斯和黄昏的关系比较疏远,也不可能让她一个黄花闺女和男人在车里共度一夜。 黄昏思忖再三,决定让权氏睡马车,他和车夫张月明以及阿如温查斯点了篝火,燃上驱蚊檀香,决意在马车旁边熬一宿。 当然一点,黄昏是有小心思的。 他想多了解一下阿如温查斯这匹烈马,毕竟要天天呆在自己身边。 可惜了。 阿如温查斯话不多。 黄昏说十句,她能接一句就算不错,赶车的马夫张月明是黄昏的心腹,很快明白了大官人的意思,借口去小便后就不见了踪影。 篝火劈啪。 火光熊熊,映照在阿如温查斯的脸上,来到关内后,她脸上的红色已经消退了一些,但要彻底消失,大概还要几年。 红扑扑的脸蛋在火光下显得分外好看。 黄昏见套不出阿如温查斯的话,也便作罢,开始思忖其他事情,大舅哥徐辉祖如今在八百大甸换防,和沐晟互相掣肘平衡。 许吟如今在边关,升官了,官至指挥。 已经和他的“义兄”李潋滟成婚。 夫妻俩如今在边关成了有名的雌雄搭档,冲锋打仗是许吟的事情,出谋划策则是李潋滟的工作,而李潋滟不仅能谋略,也能沙场陷阵。 从某方面来说,李潋滟更像是那座关城的主将。 不过这女子聪慧。 所以从始至终她都站在许吟背后的阴影里,绝对不影响丈夫的声名和前景,颇有点韩世忠和梁红玉的感觉。 应天的蚍蜉义从依然只有五十人。 由张凤阳和苟布率领。 赵芳生已经去了交趾,在黎利的政策支持和交趾时代商行的资金配合下,要在交趾那边组建一支三千人的蚍蜉义从。 草原上自己布局了呼兰巴特的一千蚍蜉义从。 还有失捏干和马儿哈咱、吴笙游的支持。 布局已具雏形。 正思忖间,耳畔忽然传来弯刀出鞘的声音,黄昏抬起头,发现阿如温查斯已经如狼一般,凶狠的盯着周围黑暗里挡在黄昏前面,然后黄昏就听到了一丝隐约有点熟悉的声音,“想活命,留下马车和钱滚蛋!” 声音很泼辣。 也很侠情。 旋即便见黑暗中走出十余道身影。 为首女子年纪不大,身姿飒爽,一身大红短襟劲装,腰间悬剑,眉目犀利中又多狡黠,五官轮廓极为清晰,乍然看去,便似那倚天屠龙记剧中的小娇。 嗯,是邱淑贞扮演的小娇版本。 一瞬间,侠女风情让黄昏迷了眼,然后他从阿如温查斯肩膀后露出半张脸由衷的叹道:“哟,好久不见,真是女大十八变啊!”
第七百五十八章 又见唐赛儿
一晃好几年。 从朱棣征讨鞑靼,自己从应天北上,然后让唐青山去布局,在大明境内宣召有能力的明教教众组成蚍蜉义从后,已有两三年不见。 眼前女子,正是那还没及笄的唐赛儿。 似乎只有十三岁。 短短两三年时间,唐赛儿已经从一个小女孩变成了一个小姑娘,哪怕是夜色漭漭,也能感受到这丫头是个白幼直。 白幼直的意思就是肌肤白嫩光滑腿长且细的幼小姑娘。 直男最爱! 唐赛儿脸一黑,挑眉,“我又不认识你,变你妹咧!” 拔出腰间长剑唰的一下就冲了过来。 黄昏被阿如温查斯挡住,唐赛儿一时间没认出来,只是听说麾下兄弟说官道边有个肥羊,有可能是鞑靼的贵人。 唐赛儿一想这哪能放过。 虽然如今大明在重点建设鞑靼区域,但大明百姓对鞑靼的认同感几乎没有。 这个没有办法的事情。 元朝时期,中原百姓对关外人恨之入骨。 若是南宋遗民,那就国仇家恨百年不褪。 在唐赛儿掠出之后,在她身后亦同时跳出两个大汉,一左一右按刀押阵,深恐唐赛儿出点问题,大家都不傻,那眼神如狼一样的鞑靼女子一看就不是善茬。 锵! 刀剑交鸣声在夜色里格外清晰。 唐赛儿的爹娘是唐青山和张涟,前者是明教教主,功夫不提了,绝对一把好手,后者是江湖侠女,似乎身手犹在唐青山之上。 唐赛儿有这样的高手教导,身手差不到哪里去。 阿如温查斯亦是一把好手。 一柄弯刀玩出了花。 一大一小两个姑娘,宛若两只穿花蝴蝶,打了个花团锦簇,上演了一场视觉盛宴,大的虽才十五,比小的大两岁,但整个身形要大两圈,可也只能略战上风,一时半刻拿不下唐赛儿。 黄昏也不急了,重新坐在火堆边。 借口去小便没了踪影的马车车夫悄无声息的回来,将衣袖缓缓挽到胳膊处,也不紧张,笑眯眯的说:“大官人,大水冲了龙王庙啊,这群人好像是明教的人。” 车夫其实是李潋滟的心腹。 当初李潋滟跟着许吟入伍,她麾下的儿郎有一些不愿意去,随黄昏回了应天,后来黄昏就找了一些人冲入黄府护院之中,这名车夫就是其中品行最好功夫不错的人之一。 姓张,名月明。 貌似年轻时候当过道士,后来受不了苦,从山上跑到应天,结果在应天大病一场,垂死之际被李潋滟所救,索性便留在应天。 黄昏用人,当然要查清楚底细。 张月明当年是在武当山当的道士,着人去查过,然后得到的消息让黄昏也有些意外:张月明的师父,叫宋远桥。 没听错,就叫宋远桥。 武当七侠中的宋远桥。 而宋远桥的徒弟之中,只有张月明一个姓张的,这就有意思了,意味着张月明的后人之中,可能会出现一个张松溪! 武当七侠中的张松溪! 和金庸大侠的《倚天屠龙》记载的不同,宋远桥确实是张三丰的弟子,而张松溪其实不是张三丰嫡传,张松溪是嘉靖年间的人,哪可能是张三丰的嫡传弟子。 徒孙的身份比较符合历史。 张月明虽然跟随宋远桥学的太极,但更擅长武当内家拳,又是精壮当打之年,此刻并无担忧,站在黄昏身边,摇头道:“一个江湖搏击术,一个沙场杀人术,明教那小姑娘要输。” 江湖搏击术,哪是沙场杀人术的对手。 前者花哨好看,后者狠厉实用。 谁高谁下一目了然。 黄昏笑道:“那你看着时机阻拦一下,别让阿如伤了那位明教小姑娘,她父亲是我好友,她要是伤了,说不过去。” 张月明颔首,“用不着罢,那押阵的两个大汉也不是庸手,气息极其沉稳。” 黄昏放下心来。 对两个小姑娘的打斗没了兴趣。 其实真正的武术么……也就那样,并没有武侠剧中那种一剑挥出剑气纵横剑鸣阵阵的绚丽,反而简单朴实。 所以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关键是这个热闹也不好看,让黄昏想起了一部电影《师父》,电影是好电影,但里面完美还原功夫的那种打斗就很乏味。 权氏从马车里探出头,晕乎乎的,“有山贼?” 黄昏捏着她的脸,戏谑笑道:“就是就是,有人要抢你当压寨夫人。” 权氏莞尔。 “哧啦!” 正打算调戏一下权氏,耳畔传来刀锋割裂衣衫的声音,黄昏一惊,回头看去,发现两名明教大汉已经抢入阵中,一左一右拱卫在唐赛儿身畔。 唐赛儿短襟胸口上,留下一道裂口,隐约可见血痕。 吓了一跳,急忙道:“住手!” 不能打了,阿如温查斯学的沙场杀人术,出手讲求一击毙命,这么打下去要出人命,示意张月明上前拦住阿如温查斯,黄昏咳嗽着走到唐赛儿面前,“丫头,这才几年时间,你不认识我了么,按照辈分来说,你得喊我一声叔父。” 我喊你爹喊大哥呐。 唐赛儿看清黄昏,讶然,脸上倏然涌起神采,戏谑的哟了一句,“哎哟喂,这不是我爹说的那个他想和你当兄弟,你却想当他女婿的黄大官人么。” 黄昏无语,没大没小了啊。 倒也还行。 毕竟这样才符合唐赛儿的人设嘛,这世上哪来的那么多大家闺秀,民间江湖女子,大多应是唐赛儿这种性情才对。 乐了,“那行啊,我继续想办法当你爹的女婿,你也别喊我叔父了。” 唐赛儿翻了个白眼,“美的你呐!” 黄昏微微笑着,倏然间脸一沉,眼神凌厉,瞪着唐赛儿,“你爹呢?” 唐赛儿吓了一跳,“不知道!” 黄昏眉头蹙起,怒叱唐赛儿,“简直胡闹!从认识你爹开始,我对明教多有照拂,甚至当初在于家埭还违抗军令不惜发动兵变去救你爹,结果你就是这么报答我对你们明教的照拂?” “还打家劫舍了?竟然敢带着人劫道?是谁给你的胆子,你知不知道,你这个举动若是被地方官府传到陛下耳中,我以往和你爹两人为明教谋求的所有利益,都将烟消云散,到时候大明雄师铁骑四出,配合北镇抚司的锦衣卫缇骑,你们明教就会瞬间土崩瓦解死伤无数!” “任性,也是要有限度的。” “过来,领罚!” “我替唐大哥好好管教你!” 唐赛儿眼里瞬间弥漫起一层水雾,委屈巴巴的眨着大眼睛,看着黄昏,一手捂着胸口一手捏着衣角,惴惴不安的嗫嚅着,“这么凶干嘛,他们又不是明教的人,再说了,我都和我爹娘走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