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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龙妈全文阅读

作者:辣酱热干面     我成了龙妈txt下载     我成了龙妈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6章 幼龙出世

    “嗷~~~~~~”拉札女祭司在烈焰中嚎啕,声音尖细高亢,充满痛苦。

    她还是没自己想象的那样坚强。

    丹妮盘腿坐在卓戈身边,亲自把火炬丢入柴堆。

    “嗖嗖嗖......”

    细小的苍蓝色火苗,顺着香油的湿迹,如迅捷的游蛇在柴堆各处蹿出。

    香油首先引燃了细枝与干草,几秒之后木柴开始噼啪作响,一股热气从火中升起,朝围在火葬台的众人袭来,初时如爱人的轻抚,温柔而暖和,但很快蹿起的火苗由火蛇蜕变为火龙,盘旋腾空,张牙舞爪,肆意挥霍着自己的光和热。

    乔拉爵士他们看着火焰,只听到木材燃烧的噼啪脆响与女祭司的歌声。

    刚开始弥丽用大声的歌唱来掩饰恐惧,来发泄的苦楚,随着烈焰升腾,火势渐猛,她的歌声变得更嘹亮、更尖锐……然后浓烟袭来,她突然喘了口气,再喘一口、一口,接着歌声成了颤抖的嚎啕。

    味道随着热浪散入人群,似乎与篝火上烤马肉的气息并无二致,乔拉闻到后却想吐。

    那里面会不会有自己公主的味道?

    想到这,他“哇”的一声,真的吐了。

    十字形的火葬台完全点燃,犹如一头咆哮着的巨龙,声音洪亮,压过女祭司逐渐微弱的惨叫。

    火龙向天空,向四面八方喷吐长长的舌头,舔舐夜空的肚腹,啃咬多斯拉克人的肌肤。

    愈加浓密的烟雾中,马民无法忍受窒息与灼热,咳嗽着往远离火堆的地方退去。

    火龙发出愤怒的咆哮,带起一股来自炼狱的强风,把附近的旗帜吹得啪哒作响,木柴嘶声爆裂,发光的余烬自烟幕中升起,朝无边的黑夜飘去,仿若千百只新生的萤火虫。

    此时火海中的丹妮却似乎进入一个奇异的世界。

    彩绘背心与丝裤凉鞋冒烟燃烧时,丹妮还在心里嘲笑女祭司弥丽用歌声掩饰哀嚎,但很快她的注意力便被手里的黑龙蛋吸引。

    龙蛋散发出比烈焰更高温的气息,她几乎忍不住将它抛开。

    丹妮立即强迫自己进入龙梦状态。

    龙梦的根本原理是,丹妮与龙的灵魂嵌合为一体。

    她本人的灵魂是一个完整的“1”,“黑龙的灵魂+丹妮的灵魂”依旧等于“1”,一个更加完整的“1”。

    (ps:马丁对龙梦没有详细介绍,这里的解释参考了狼梦与狼灵。)

    龙梦状态下,她能拥有黑龙的视角和感知。

    此时她看见自己身处一片血红色的火焰炼狱,身前是她的黑龙,一如之前那般遮天蔽日。

    黑龙张大嘴巴,仰头嘶吼,天外有无数细小如萤火虫的彩色光点汇聚成一条河流,流入它的喉咙。

    金的、银的、绿色的、紫色的、亮红色的......光点的颜色丰富的丹妮数不过来。

    “这是......“丹妮突然福灵心至,“孵龙!”

    她立马联系到自己的法宝,找到人物面板......除去不焚者与龙梦,‘龙母’的血脉天赋还有“孵龙”这一奇特能力。

    ——孵龙:将烈焰与灵质赋予龙蛋,从而让保留灵魂本源的龙蛋化石、死亡的龙蛋、健康龙蛋孵化出幼龙。

    “什么是灵质?”

    念头刚起,一条信息流入意识海,丹妮莫名对龙之母“孵龙“天赋有了更本质的认识。

    灵质,具有生命活性的灵魂的本质,它们存在于有生命存活的天地间,存在于生命的灵魂中。

    在没有轮回地府的世界,是灵质集合在一起,让有机物诞生了生命的奇迹。

    比如一个新生婴儿,由灵魂与**构成,肉身继承自父母,灵魂源自天地间灵质在**内的富集。

    潘托斯总督伊利里欧送给丹妮的三颗龙蛋,因为千万年历史的变迁,已经结为化石,理论上它们与钻石、宝石一样,只是美丽的死物。

    偏偏龙蛋化石遇到了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她的血脉太过罕有,几乎是瓦雷利亚龙之魔法文明的最终极成就。

    别说坦格利安家族,也许几千年历史的瓦雷利亚也几乎从没出现过她这样的“龙之母”体质。

    也许,丹妮是个异变体。

    她的“龙母”天赋可以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将天地间的灵质赋予龙蛋。

    化石龙蛋获得新生命的确是个奇迹,但龙本身就是代表奇迹的魔法生命,不能以常理判断。

    原本的丹妮只是潜意识希望自己的龙蛋生出龙宝宝,她几乎没有主动开发过龙梦与孵龙的天赋。

    这个新来的丹妮却明白,在这个关键时刻,自己最好做点什么。

    “大黑,我来帮你。”她朝头顶的黑龙叫道。

    下一刻,她的位置变了,从烈焰熊熊的地面来到墨玉鳞片的龙首。

    她骑在龙后脖上。

    似乎来到命中注定属于她的位置,丹妮在这一刻又有了不同的体会:她与龙融为一体,龙与她一起在烈火中获得新生。

    霎时间,黑龙头顶灵质光点越发密集,渐渐的竟然在向天张开的嘴巴上方出现一个七彩漩涡,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在激发尾兽玉呢!

    “昂,昂!”不知过了多久,丹妮第一次感知到黑龙之外的龙,白龙与绿龙。

    之前即便抱着龙蛋,她也无法像与黑龙一般,和白龙、绿龙产生龙梦联系,这一刻她清晰“看见”白龙与绿龙向她飞来。

    她骑着黑龙,白龙与绿龙如同僚机一般环绕在她周围,她们四个一起,自由自在地徜徉在七彩海洋中。

    她们是那么的快乐,那么的骄傲,天空都被她踩在脚下......

    她是龙之母,源自血脉注定的巨龙母亲,也许命运安排她的降生,但她的天赋与其他任何神灵、任何事物都没有关系。

    “唯有死亡方能换取生命”出自巫魔女之口,她是以侍奉阴影中魔鬼的仆从的身份说的这句话。

    而阴影之主是一名邪神,一名恶魔,同时还是拉赫洛的另一个身份,与“光之王”共同组成‘拉赫洛’这一完整神灵。

    坦格利安属于古瓦雷利亚民族,瓦雷利亚人有自己的神灵,贝勒里恩,米拉西斯,瓦格哈尔。

    没有光之王拉赫洛。

    在瓦雷利亚时代,龙与魔法的文明发展到巅峰,压根没拉赫洛什么事儿。

    光之王也许也觊觎龙,但祂与龙没有任何联系。

    丹妮“生”龙,也与光之王无关,她的龙之母体质源自瓦雷利亚超绝的血魔法。

    火势到半夜时分就减弱到明火不可见的程度,但灰烬覆盖下的火红木炭,依旧灼烤着大地与空气。

    直到夜晚的寒雾被晨光驱散,煎熬了一夜的乔拉莫尔蒙,终于可以忍受滚烫的地面,他在十字形灰烬中心找到丹妮。

    她半蹲在地上,身旁尽是焦黑的木炭和发光的火烬,以及人和马烧焦的骨头。她浑身**,下半身覆盖近半米厚的烟灰,可以看到**的手臂与脊背,要不是满头银丝如此显眼,他几乎分辨不出这个与木炭同一颜色的躯体。

    (ps:《冰与火之歌》中,丹妮的头发无法免疫火焰,但《权利的游戏》里她的一头银发并没受到损伤。顶着电灯泡脑袋的丹妮我实在接受不能,这里沿用电视剧的设定。)

    “七神保佑!”他满是狂喜地惊呼,弯下身子打算去扶她的肩膀。

    “嘶——嘎——”乌亮的“蛇头”自丹妮发间蜿蜒探出,嘶鸣着从口鼻吐出几缕白烟。

    乔拉脸上的惊喜立马变为惊骇,触电一般收回右手,与“蛇头”上红亮如火炭的眼睛对视片刻。

    “龙?!”他涩声说。

    虽然很不想相信,但“蛇头”长长的脖子后面,那对带起一阵烟灰的扑扇着的翅膀......它不是蛇,而是奇迹一般从烈火中诞生的龙。

    骑士一言不发,后退几步,带着从未有过的恭敬神情单膝跪下。

    丹妮从奇异的状态惊醒,缓缓抬起脑袋,先看了莫尔蒙一眼,又将视线扫向他身后的卡斯众。

    那些多斯拉克人,无论男女老幼,甚至被扣留的那十个奥多的武士,有一个算一个,全部都放下武器,将脸贴近冒烟的地面,敬畏地跪在沙土地面上。

    丹妮知道从这一刻起,他们完全臣服于她,今日如此,明日亦然,直到永远。不是惧于卓戈威势的臣服,而是打从心底对她心悦诚服。

    她直接沐浴着烟灰,赤果果地站起身——此时无一人不是低垂着脑袋。

    “伊丽,去把我的衣服拿来,多莉亚、姬琪,准备热水为我沐浴。”她对自己的侍女吩咐道。

    黑龙趴在她的肩膀上,如蛇一般的颈脖几乎围着丹妮脖子缠绕一圈。另外两只则是挂在她胸前,她用双手环抱着它们。

    伊丽小跑着将一件丝质袍服取了来,又小心翼翼为丹妮披上,她看着吮吸的两只幼龙,突然脸色剧变,喃喃道:“骑着世界的骏马,这是骑着世界的骏马!卡丽熙,您果然生下骑着世界的骏马,老妪的预言实现了。”

    “你话太多。”丹妮淡淡道。

    “嘶嘎——嘶嘎——”黑龙立即转过头,对着伊丽怒吼,它的两个兄弟也同时松开丹妮,齐声加入它的嘶鸣。

    “呜......”可怜的马人小姑娘捂着嘴,快被吓哭了。

第17章 我的卡拉萨

    梳洗过后,丹妮把自己的部众召集在丘陵下,她骑上小银马,手里抱着一只幼龙,两肩各趴着一只。

    银马踏着干涸的红沙从人前走过,她大声喊道:“自今日此刻起,我的卡斯将改组成卡拉萨,而且我不会去马王城加入多希卡林,你们是否愿意跟随我一起走向‘大家都不知道’的未来?”

    “我愿意。”

    “愿意。”

    “我们都愿意。”

    她的卡斯部响起一阵混乱而响亮的应和声。

    “好!”丹妮满意点点头,再次向人群喊道:“乔戈,阿戈,拉卡洛。”

    三人似乎猜到接下来将发生什么,脸上不仅没有迟疑与抗拒,反而充满激动与掩饰不住的喜悦。

    没被点名的魁洛神情沮丧,满脸灰败,这一刻他特别痛恨“大家都知道”的三人血盟卫的传统。

    果然,丹妮翻身下马,走到那三个马人青年跟前,把挂在马鞍上的银柄长鞭递给乔戈。

    “这把银柄长鞭是我的新娘礼,在此我把它送给你,并任命你为寇,同时要求你宣誓成为吾血之血,与我同生共死,并肩作战,保护我免于危难。”

    乔戈郑重将马鞭接过来挂在腰间,接着“噌”的一声抽出亚拉克弯刀,单膝跪地,弯刀由双手捧在与额头齐平的地方。

    “吾血之血。”他大声道。

    如同一种承诺。

    丹妮接过他的弯刀,再亲自将乔戈拉起来,把弯刀插回刀鞘。

    “吾血之血。”她以多斯拉克的方式回以承诺。

    接着依次是阿戈与卡拉洛,分别送了他们双弧龙骨长弓与镀金亚拉克弯刀。

    三件武器都是丹妮的新娘礼,结婚时卓戈的血盟卫送给她的,哈戈送她马鞭,弯刀来自科霍罗,比丹妮人还高的长弓是柯索送的。

    也就一年前的事,如今却物在人走......

    三位新血盟卫离开人群,站在丹妮身后,她将目光看向魁洛。

    对上他暗淡中升起希冀的目光,她说道:“魁洛,我有一项重要的使命交给你。”

    “看见我的龙了吗?”她特意将手里的白龙高高托起,白龙笨拙地在她手掌间扑扇半透明的薄膜翅膀。

    “未来它们足以驾驭整个世界,现在却脆弱得连飞行也不能够,我需要一位忠贞勇武的‘巨龙守卫’来保护它们,你愿意吗?”

    “这是我的荣耀,卡丽熙。”魁洛激动拔起弯刀大声宣誓。

    “爵士,你已经向我宣誓效忠,”丹妮最后看向换回多斯拉克服饰的骑士,“有朝一日,你将会从我手中得到一把举世无双的长剑,它将由真龙打造,以瓦雷利亚钢铸成。”

    乔拉并没有重复一遍之前的宣誓过程,只是认真地点了点头。

    “现在是正中午,天气太过酷热,大家先去自己的帐篷里休息,等傍晚的时候我们离开这里。”丹妮做出决定。

    “我们去哪?”阿戈问道。

    丹妮想了想,原剧情中他们好像是以天上的彗星为标定。

    可问题来了,有谁见过固定方向不移动的彗星?

    彗星之所以是彗星,就因为它们没有固定的可观测坐标,出现得突然,离去也在不确定间。

    比如此时的泣血之星——多斯拉克人为它取的名字。

    昨天晚上突然出现在东方接近地平线的位置,血红色,硬币大的一个点,拖着几乎不可辨察的细小尾迹,不认真看几乎找不到它。

    一晚上过去,它已经升高一大截,方向与亮度也变了。

    大白天的,也能在东方稍微偏南,与地平线30度角的方向看到一抹血红,如同在天空蓝蓝的脸蛋上挠出一记悠长的抓痕。

    跟着它走,几乎是在大地上绕圈。这里可是红色荒原,在这绕圈就是找死。

    事实上,原本剧情中,丹妮的卡斯便损失惨重,老人与幼儿几乎死绝,走一路,留下一路尸体,几乎是用血与死亡趟出一条“淘汰之旅”——非强者皆被淘汰,连她的侍女多莉亚都死了。

    唔,诡异的是,刚死了老公,十个月大的儿子被巫魔女献祭给魔鬼的丹妮,都不坐月子,穿过几千里的大戈壁......最后恁是全须全尾地活了下来。

    这......龙梦的效果太好了。

    丹妮从思索中回过神,微笑看向自己的部下,问道:“先说说我们不能去哪?”

    乔拉爵士首先说道:“不能向北,且不说奥多的卡拉萨在等着我们,即便躲开了,等我们进入多斯拉克海,遇上的头一个卡拉萨便会将您残破不堪的队伍吞噬殆尽,战士会被尽数诛杀,余人将沦为奴隶。

    河流以南的“羊人”之地同样不可行,您的队伍实在太弱,连面对那支不好战的民族都无法抵挡。而拉札人恨死了马人,他们没有任何理由善待我们。

    躲开羊人村落,沿河朝东南方的下游走,去弥林、渊凯和阿斯塔波等港口......”

    拉卡洛立刻提出警告:“马丁告诉我,波诺的卡拉萨正驱赶着几千奴隶往那里去,他打算去奴隶湾沿岸的奴隶市场卖掉他们。”

    马丁是新加入的马人战士...唔,也算不得新人,他本来就是卓戈卡拉萨的咆哮武士,混乱中跟奥多离开了。

    如今算是“物归原主”,被丹妮“不焚者”、“龙之母”的身份降服了。

    嗯,多斯拉克人都在偷偷叫她“不焚者”和“龙之母”。

    “那些奴隶都是从卓戈卡奥那抢走的,波诺看不上卡奥留下的黄金奖章,因为奴隶更值钱。”阿戈补充道。

    “那只有往南,穿过红色荒原。”丹妮看着他们凝重的面色,叹道:“到了海边,无论是去贸易城邦,还是找个物产丰富的地方种田......”

    “种田?”乔拉莫名其妙。

    “我的龙太小。”丹妮含糊道。

    作为超级大后期“英雄”,当然要尽量猥琐发育,不能浪。

    无论前期如何凄惨,等三条龙长大,还不是立刻天下任我行?

    到时候别说复国了,是不是当个成吉思汗或者亚历山大,都随她开心。

    站在丹妮身后的多莉亚却满脸恐惧道:“卡丽熙,那可是红土荒原,荒凉恐怖的恶魔之地啊!不仅骑马民族都知道,我在里斯也从航海的商人那听过它的可怕名声,几乎无人能穿过那片有魔鬼与地狱生物盘踞的地方。”

    “我不怕魔鬼,你们跟着我也不用害怕任何鬼怪。”丹妮安慰她,还将她的手拉过来,抚摸自己怀里的龙,如同烈日下灼烤很久的铁皮,滚烫滚烫的。

    等女仆的情绪被安抚,丹妮对自己的部下命令道:“我们的卡拉萨虽小,但我还是决定对它进行改组。”

    “一支部队最重要的是什么?”她扫视众人一圈问道。

    “勇气,无惧战死的勇气。”阿戈道。

    “最强的卡奥,”卡拉洛立即跟着说,“最强的卡奥带领下,我们的队伍将战无不胜,之前卓戈卡奥便是这样征服整个大草海的。”

    “还有战马与部族,人多马强力量大。”乔戈补充道。

    以马人见识与智慧能想到的话,都被三个血盟卫说了出来,魁洛皱着脸苦思良久,依旧嘴巴开阖无一言发出。

    “将士的技战术与不同兵种配合更重要,”乔拉爵士认真道:“在维斯特洛,每一位骑士都要从小接受训练,武术教头教导他们剑术、骑术、枪术、弓箭。

    学士教年少的贵族子弟算数文学、天文地理、各大贵族谱系。排兵布阵的艺术则由他们的父兄,或者封君教导。”

    毫无疑问,从这次对话看出,野蛮的马人差骑士文明太多。

    “你有大规模战争的指挥技术吗?”她好奇问道。

    华夏有一句古语: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丹妮的小卡拉萨才几十个战士,用不着高明的将帅统领,但未来呢?

    “我指挥过最多两千人的部队,那是在......”他神色一变,话语停住了。

    “那是在随北境公爵艾德史塔克推翻我父亲王朝的时候?”丹妮淡淡道。

    “抱歉,公主殿下。”乔拉垂头低声道。

    “不用抱歉,你为自己的封君效力,一点错也没有。”丹妮摆摆手,继续之前的话题,“我觉得一支军队最重要的是完善的制度。”

    “什么制度?”阿戈疑惑道。

    “先建立军士长制度,之后的再一步步完善,”丹妮对上马人疑惑的眼神,笑着道:“从今天起,我麾下的多斯拉克战士放弃之前一切杂乱旗帜,统一竖龙旗,男子年满14岁起,自动编入战士队伍。”

    这不能怪丹妮残酷,她自己也才14岁,她的侍女、血盟卫都是卓戈故意挑选的与她差不多年龄的马民少年少女。

    如果弄个18岁成军,她的麾下都没人了。

    当然,如今只是权宜之计,未来实力足够后,她会大幅度提升入伍年限。

    “10人为一小队,选最强者为队长;五支小队合为一个大队,以战功从五名队长中选出一名统领;五支大队......”丹妮停住话头,因为她看见自己四个马人小弟一脸茫然。

    那表情,好似在听天书。

    “有什么问题?”她问道。

    “卡丽熙,十个战士为一个小队我还能理解,可五个小队、五个大队又有多少名战士?”阿戈掰着手指疑惑道。

第18章 我大清

    多斯拉克人似乎被十以上的数字,与“繁杂”的管理制度弄懵了?

    丹妮簇眉,卓戈的四万咆哮武士是以卡斯为单位行动的,而卡斯就是卡拉萨之下最小的集团单位,由卡斯寇领导,他本人只需管理十几、几十个寇就够了。

    也就是说,多斯拉克人只有“卡奥——寇——咆哮武士”三个军衔阶级......事实上,卡奥与寇是同一阶级,寇又与咆哮武士是一个阶级。

    卡奥是最强大的寇,寇是最强大的武士,三者间最多只有两个阶级差别。

    马民很原始,原始的近乎实现了真正的民主。

    可她不想要这种民主,如果多斯拉克人更封建一点,卡丽熙的下场也不会那么惨了。

    嗯,她至少可以当个摄政太后。

    丹妮改组卡拉萨的目的,其实就是让卡拉萨形成等级制度,有了等级制度便可以快速过度到封建集权社会——因为封建制已经在其它民族出现几千年,只需借鉴、适应,并非创新。

    简单来说,这个世界有足以发展封建制的生产力。

    丹妮心中对多斯拉克人的最低要求是,建立以她的血脉为主的“黄金家族”。

    成吉思汗出现之前,任何人都可以在大草原上称“汗”(也就是马人的卡奥),无所谓血脉,只看个人勇武与势力强弱,甚至那时候蒙古人都没有完善的血脉与姓氏挂钩的传承制度。

    几乎与此时的马民一摸一样。

    但成吉思汗统一漠北建立蒙古帝国之后,只有“孛儿只斤”能称汗。

    如果你不是孛儿只斤,也得娶一名孛儿只斤家族的女子为妻,你们的儿子依旧有孛儿只斤家族的血脉。

    这些孛儿只斤有一个响亮而伟大的称呼,黄金家族。

    能不能称霸世界,丹妮还没想那么远。

    但拥有三条龙的她,如果不能弄出属于她自己的黄金家族,那真是白瞎了这么好的资源与机会。

    目前还是一团散沙的多斯拉克人,简直是上天恩赐的“帝王基业”。

    黄金家族的机会有且只有一次。

    原本的丹妮有点憨,或者与慕容复一样形成执念,一直想着回维斯特洛当女王。

    天可怜见的,她距离维斯特洛有几万公里呢!

    而且那里的贵族个个...嗯,宫斗技能满点,武斗技能满点,权利与野望值满点,凶残度满点,忠贞度满点——呃,负的,一个个都是白眼狼。

    对了,环境恶劣值也是满点,每隔一段时间还特么有异鬼出来灭世。

    那破烂地方,白送丹妮,她都不想要。

    所以无论多困难,多斯拉克人的改革不能停。

    “阿戈,五个十是多少?”她问自己的血盟卫。

    阿戈想了会儿,回答道:“是不是五十?”

    丹妮点点头,又问:“五个五十加起来又是多少?”

    这一次他花费的时间更多,苦着脸掰手指算了好一会儿,才不确定道:“250?”

    “这不是算对了嘛!”丹妮摊开手鼓励他。

    “可你不是说还有队长与统领吗?去掉他们,还有多少骑士呢?”他问道。

    “为什么要去掉他们?如果你是统领,除你之外的249人全是你麾下的战士。”丹妮告诉他道。

    “但......”阿戈神色纠结,“队长也是统领的战士?队长不是寇吗?寇为卡奥效力,却不算......”

    阿戈言辞笨拙,心中想的无法用语言完美表达,激动得手舞足蹈却说不出完整的句子。

    但丹妮明白他的问题了。

    还是那句老话,马民不习惯多层级的等级制度。

    “这是新规定,大家慢慢熟悉。”她只能用自己的威信来强制他们适应。

    乔拉理解丹妮的想法,帮忙出谋划策道:“卡丽熙,不要用‘小队’‘大队’那样的生僻词汇,马民有自己的队伍划分。”

    “大队”与“小队”是丹妮从通用语中的队伍编制,转化成的多斯拉克语,乔拉听得出来,乔戈他们却是第一次听说。

    “有吗?”丹妮一脸疑惑,“我怎么不知道?是什么?”

    “你知道‘萨卡多’和‘哥勒忽’吗?”乔拉说出两个多斯拉克词汇。

    “‘萨卡多’是狩猎队,‘哥勒忽’是旗帜。”丹妮念道两句,困惑看向骑士,“这是队伍编制?”

    乔拉笑了笑,说道:“马民的传统,狩猎队一般十人为一组。人数过少无法应付狮子那样的猛兽,人数太多猎物又不够分,十个刚刚好。

    其实在维斯特洛,我们贵族出去打猎,进林子前一大群人聚在一起,进了狩猎场大家都分开行动的,大概也是十人左右为一个小队。”

    “原来如此。”丹妮若有所思。

    还是不够接地气,今后要更加深入地了解人民群众啊,她暗暗想到。

    “至于哥勒忽......卡丽熙,你知道每次卡拉萨出行前都有探骑四散八方吧?”乔拉又问道。

    丹妮点点头,她的卡斯战士也为卓戈充当过探骑,似乎是个个卡斯轮流做这项任务。

    探骑最远要到卡拉萨前方一两日的骑程,是最累、最危险的活计,没人可以长时间坚持干这种活。

    “根据卡拉萨队伍的大小,派出去的探骑数量也不一样,大概每一百人为一组,同组之人举着一样的旗帜。

    如果两个卡拉萨相遇,并非立即交战,通过对方旗帜数量大概判断其实力,从而避免入不敷出的惨胜。

    所以,你可以看到,卓戈的卡拉萨有很多种类的旗帜。

    同样的,他们将一百人的探骑队伍叫做哥勒忽。“乔拉仔细给丹妮解释道。

    丹妮突然问道:“会不会有人故意用假旗帜欺骗对方?比如,十人使用一种旗子。或者,打肿脸充胖子,故意多派遣探骑让对方以为自己人多。”

    “呃......”乔拉愣住了,“这不符合马民传统啊!”

    “没人会那么做。”阿戈几个也应和道。

    乔拉仔细想了想,郑重道:“卡丽熙,你看看我们周围的营地,生活痕迹太明显了。

    卡拉萨移动之处,都有人畜生活过的痕迹,最明显的是篝火燃烧的灰烬,因为大家都要吃饭,通过灶炉的数量就能大概推测你的卡拉萨的人数。

    你也许可以通过探骑欺骗对方,但等他发现你之前生活的篝火数目不对时,被欺骗激怒的卡奥八成会立即掉头,那......”

    “那你肯定不知道,吃饭的炉灶其实也能造假吧?比如,我人少,却故意多烧篝火吓死对方。

    再比如,我人多势众,但我故意少造锅炉,等那个自以为被骗的愤怒卡奥追来,我好整以暇地打他埋伏。”丹妮充满优越感地说道。

    “呃......”不仅乔戈那些淳朴的马人杏仁眼瞪得圆溜溜,连自以为受过多年高等骑士教育的乔拉爵士也张大嘴巴,傻了。

    七层地狱啊,还能这么干?可是,貌似理论上......真的可行呢。

    乔拉古怪看着自己“单纯”的小公主,难道她是天生军事奇才?

    可是,总觉得有点龌龊呢,一点也不符合骑士精神。

    唉,看来从小缺失维斯特洛贵族教育的她,被狡诈的商贩带坏了。

    (ps:丹妮从小在九大贸易城邦长大,维斯特洛人相当看不起重利轻义的城邦商人。

    公平的讲,维斯特洛人虽然也热衷于权利的游戏,但他们比海峡对岸的商人更有节操。或者说,维斯特洛总算还有几个好人,九大联邦却多是恶棍流氓。)

    “卡丽熙,多斯拉克海虽大,可你骗了第一个卡拉萨,其他人很快也会知道这件事。”魁洛反应过来说道。

    三十六计也还多着呢,全部用一遍......就算多斯拉克大草海广阔无垠,估计也不会剩下几个卡拉萨了。

    “行了,”丹妮摆摆手,一锤定音道:“十人队叫牛录,百人大队是‘固山’。”

    嗯,萨卡多与哥勒忽换成天朝人容易理解的词,就是牛录与固山。

    明明心里想着建立蒙古帝国,却稀里糊涂将我大清复活在这个奇幻世界。

    好吧,其它不说,我大清前期的军队与政权组建制度还是比较有活力的,而且丹妮现在面临的局势,也更像努尔哈赤而非成吉思汗。

    努尔哈赤靠13副铠甲发家,丹妮比他稍微好点,她有三条龙保底...也只是保底,这个奇幻的世界,龙也不能代表无敌。

    “今后所有的旗帜都换成统一的黑旗,代表我怀里的黑龙。女人不能是卡奥,所以我自认旗主,所有为我效力的士兵、仆役皆为旗人。”

    目前只有那么点兵,八旗是别想了。先把制度制定好,人员慢慢补充吧。

    几个人在帐篷里商量了两三个小时,制度被丹妮确定后,第一时间开始执行。

    首先分辨兵与民,算上老人与半大的孩子,丹妮总算凑够了一个固山,她自认旗主,同时领一个牛录,剩下九个牛录除去阿戈乔拉五人,还剩四个。

    就在丹妮对老弱妇孺进行户籍改组的时候,另一边空地上的马人武士喧闹起来,有几个人连弯刀都拔了出来。

    丹妮赶紧过去,让自己的牛录将闹事的人隔开。

    她骑在小银马上,看着下方脸红脖子粗的多斯拉克武士,问道:“怎么回事?”

    “卡丽熙,我更强,让我杀了那个混蛋。”一个马人大声说道。

    被他用弯刀指着的马人也叫道:“杀我?你们不要拦,我要剥掉他的面皮。”

    两人都是丹妮卡斯众的老成员,一起保卫她一年多了,此时说翻脸就翻脸,非常多斯拉克。

    乔拉解释道:“他们要比武争夺牛录首领的位子,可咱们就剩这点人,经不起消耗。”

第19章 炼狱荒原

    多斯拉克人崇尚强者,轻贱生死——无论别人的还是自己的,没有娱乐活动的他们,打架斗殴是常事。

    还往往会因为一点鸡毛蒜皮大的小事,抽刀子分生死。

    “在维斯特洛,骑士间有没有比武活动?”丹妮问乔拉道。

    乔拉点了点头道:“我们都有铠甲,即便团体混战也很少死人。倒是可以学习骑士学徒阶段的刀剑比武,让他们换上全身皮甲,用没开封的钝剑比试。”

    这种比试肯定没真刀真枪来得公平,因为很多马民都走敏捷路子,一刀毙命才是他们的追求。

    钝剑与皮甲,对力量与体力要求更高。

    但为了不死人,丹妮也只能接受乔拉的建议。

    傍晚时分,新绘制的黑旗迎风飘扬,她的卡拉萨开始缓缓向南方移动。

    以太阳与星辰为参考方向。

    临走前,丹妮还让人去火葬堆,将烧融的黄金刨了出来。

    “这是卓戈用剩下的,他需要的都带去夜之国度,剩下的奖赏给我们。”面对踟蹰的马人,丹妮这样忽悠道。

    卓戈的龙骨弓也取了回来。

    龙骨弓中的‘龙骨’,并非比喻,它就是龙骨。

    不提坦格利安王朝的几十条龙尸,古老的瓦雷利亚文明也才消亡300年,而巅峰时期的瓦雷利亚自由堡垒能出动300条巨龙组成征服大军。

    龙也有寿命极限,它们会死,死亡后留下难以磨灭的龙骨,于是有很多龙骨流传于世。

    龙骨中含有丰富的铁,更加含铁量,颜色不断加深,最终呈乌黑色。

    普通火焰的灼烧并不能伤害它们......连幼龙都能承受木柴燃烧的高温,更何况成年巨龙的骨骼?

    除了黄金与龙骨,几个马人还在灰烬中发现一堆裂开的石头,龙蛋化石。

    将那些石块拼凑在一起,竟完整复原出三颗石蛋!

    “龙不是从石蛋里出来的,”几个马人先是面面相觑,接着似乎想到什么,惊恐大叫,“卡丽熙生下了三头龙!多希卡林的预言实现啦,卡丽熙生下骑着世界的骏马!”

    被马人叫声惊动的丹妮在看过石蛋后,也骇然不已。

    “龙是个什么样的存在方式?”她心中产生了怀疑。

    不管龙如此出世的,他们都必须离开了。将火葬台剩下的焦黑残骨被收拢在一起,埋入深坑,队伍出发。

    第一晚,丹妮的卡拉萨只走了十公里。

    离开驻地五公里后,他们遇到卓戈卡拉萨取水的溪流,被十多万人、几十万头牲畜折腾了四五天,潺潺溪流已经只剩一层稀泥。

    丹妮改变行动路线,决定顺着这条湿地走。

    又走了五公里,他们遇到新的浅水坑后,丹妮让卡拉萨停下,他们要在此修整一两天。

    “那87头牛羊必须全部杀掉。”丹妮告诉自己的族人,“越深入荒原,水源与草料便越少,不能留着它们与马争夺资源。”

    卡拉萨经过丹妮改组之后,人力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效力提高的很多。

    羊肉制成肉干,羊皮连外层的羊毛都没处理,被马民妇人阴干,缝制成兜帽斗篷。

    荒原太过酷热,披着斗篷可以白天躲避日头,减少人体水分蒸发,到了夜晚还能披在身上保暖。

    多斯拉克是游牧民族没错,可游牧民族也不能保证人人有皮大衣、皮斗篷,丹妮的原本的百十个卡斯部众自然不缺衣物。

    但她如今又多了差不多两百人,其中八成是被人抛弃的老弱,他们还多连换洗的多斯拉克背心都没有......

    丹妮也有自己的皮斗篷。

    丹妮莉丝随着卓戈第一次来到多斯拉克海时,他专门为她捕杀了一头白狮,比她的小银马还高大的雄狮,骇人的狮首正好形成兜帽,遮盖她的脑袋,狮皮则成了天然披风,从肩头垂下背部。

    第三天傍晚,卡拉萨再次开始前进,这一次他们走了一夜,一直等到第二天太阳从地平线升起才停下。

    10个小时,大概走了一百五十公里。

    这时候丹妮遇到了麻烦,十余探骑在搜遍周围五公里,依旧没找到一处干净的水源。

    顺着干如枯骨的河床,他们时不时可以见到枯浅凝滞、曝于烈日的苦水池。

    但那是连动物都不喝的死亡之池,里面充满各类病菌、淤泥、腐烂的动物尸体,甚至还有浓郁的硫磺气息。

    丹妮对这个世界越发好奇了,这么一处东西群山环绕、北面是大草原、南面靠海的大平原,竟然是荒芜的大戈壁。

    戈壁也就算了,水源里哪里来的硫磺?

    这又不是温泉......

    想到温泉,丹妮心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她问乔拉爵士:“听说古瓦雷利亚建立在14座火山上,那片靠近夏日之海的大陆,之前是不是也如这里一样的炼狱场景?”

    “你的意思是?”乔拉疑惑。

    “咱们现在所处的红色荒原下方会不会也藏有火山?所以河流会被蒸发,池水里还有硫磺味道。”她猜测道。

    丹妮更想说的是,古瓦雷利亚与红色荒原都是奇特的薄地壳地理环境,地表距离地下岩浆层太近了。

    “因为这里有恶魔出没,所以才有硫磺气息。”侍女多莉亚插嘴道。

    虽然躲在帐篷里,她依旧热得满脸涨红,好似蒸熟的大虾,汗水顺着她的脖子往下流出几条小溪,玲珑有致的身材全在薄薄的丝衣下展露出来。

    “你看到恶魔了?”丹妮嗤之以鼻。

    “我...我好像被恶魔附体了,浑身难受的厉害,”她艰难揉了揉与自己的心口,喘气道:“它在啃咬我的心脏,要不多久就要吞噬灵魂啦!”

    里斯女孩双眼带着恐惧之色,说得信誓旦旦,丹妮差点都信了。

    “你这是中暑!”她说道。

    “什么是中暑?”伊丽打着扇子问道。

    丹妮不怕热,侍女都为自己扇扇子,不用服侍她。

    “公主,你说的是热症吧?”乔拉挣扎着脱下马甲,露出胸前狗熊一般的丰盛黑毛。

    “差不多吧。”说着,丹妮将自己的马奶皮袋递给多莉亚,“别喝水了,你体内的矿物质都.......”

    “算了,喝我的马奶。”

    “可是,这是您的配额。”多莉亚神色恍惚,刚伸手碰触到皮袋又触电般缩了回去,摇头说:“我还能坚持,可以喝水......”

    丹妮没去劝说,直接将皮袋塞到她手里。

    因为物质匮乏,前途未定,丹妮早在出发前就制定了配给制度。

    水可以随便喝,因为此前一直沿着河道,总能找到水。

    马肉也可以随便吃,干硬的能当刀子割木头的肉干,即便敞开供应,大家也吃不了多少。

    主要是马奶、食盐、酒、水果,需要限量配给。

    看这情形,连水也......

    不,不行!

    水必须管够,否则他们即便能走出荒原,也得死一大半人。

    想到这,她坐不住了,对侍女道:“我会将男女分开扎营,所有人都可以在自己帐篷**,等会你们将衣服脱了吧。”

    “帐篷里跟火炉似的,脱了衣服也不顶用。之前在草原,在地上铺了两层羊皮褥子都会在夜里冻醒,现在踩在地上却烫脚。”伊丽叹道。

    丹妮调笑道:“你可以将最上面的一层沙土铲去——”

    说到这她突然灵光一闪,大笑起来,“这么简单的方法我怎么现在才想到。”

    “什么方法?”乔拉好奇道。

    丹妮摆摆手,“我们出去看看。”

    帐篷门帘掀开,丹妮直觉眼前一花,太阳公公几乎把脸凑到她跟前,如光柱投下的白光一瞬间让人进入一片白芒芒的世界。

    低下头揉了揉眼睛,好不容易恢复视觉,丹妮又产生一种自己真到了炼狱的错觉。

    耀眼的白光照在平整的红砂石地面上,几乎反射出同等强度的红芒,如同火焰的红光,大片密集的红芒又组成红色火海,行走在这片荒原上的人就好似在炼狱中散步。

    天呐,还有鼻尖萦绕的硫磺气息,这......

    果然只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这里就是“红色炼狱”!

    赶紧将白狮兜帽戴上,丹妮四处打量自己的营地,各家的营帐都静悄悄的,犹如平地堆砌的几十个坟包。

    她走到最近的那一个,准备提醒大家让男女分居,以便脱衣避暑。

    可刚走到那个牛皮、羊皮、马皮补丁一般缝制的大帐篷门口,她就听到一阵压抑的喘息声。

    男女混合的那种。

    丹妮长大嘴巴,一脸不敢置信。

    直到她悄悄上去一步,揭开门帘一角......

    看来我想多了,马民哪里在乎男女之别。

    而且,他们不是多莉亚,似乎适应力超强,非常皮实耐“操”。

    悄悄退后几步,丹妮没去打扰那些挥洒激情的马人,踩着发烫的砂石地面,走到河床边缘。

    四五十匹卸下马鞍的健马,耷拉着耳朵,顶着头顶的烈阳,四散在一片开阔地带,它们艰难咀嚼着从岩石下、枯树底生长出的黄褐色坚韧恶魔草。

    “卡丽熙,您来了?”一个小老头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的,突然就出现在丹妮身前。

    “阿凡提,马儿在天黑前能恢复体力吗?”丹妮问了一句自己都不相信的话。

    这个帮卡拉萨放牧马群的小老头,就是那位服侍过十二位卡奥的“多朝元老”,如今丹妮是第十三位。

    呃,有点不吉利呢!

    阿凡提又矮又瘦,背还有些驼,秃顶的花白头发,勉强在脑后扎了一节还没他老二长的辫子,红褐色的脸庞布满岁月割裂的干瘪纹路,活像一个晒干的橘子。

    只有一对变了形的、不再像杏仁的眼睛,依旧充满象征生命的神光。

    他张开缺了牙嘴巴,讨好地向丹妮笑了笑......很丑的笑容。

    “卡丽熙,如果有足够的清水,加上这片荒原特有的恶魔草,他们至少可以坚持半个月。”

    丹妮松了一口气,她的队伍如果不走弯路,半个月这么也该穿过这片戈壁了。

    “但是,我这里的都是健马,”阿凡提又忧心忡忡地告诉丹妮,“除了百十儿郎们骑着健壮的好马,绝大多数只是老瘦病弱、跛脚、虚弱和坏脾气的畜生。

    即使在大草海,有着丰富的草料,它们也坚持不了多久......

    大家都知道,那样的马早该杀掉取马肉了。我们之前的卡拉萨,便是以此为食。”

    “我明白了,到时候会有其他安排的。”丹妮面色沉静道。

第20章 剃发

    丹妮明白,自己现在是众人的领导者,必须展现自信与力量,不能害怕,不能示弱。

    就像主治医师决不能在进手术室前,向病人露出疑虑与担忧的神色。

    “马儿是不是不愿意去喝水坑的水?”丹妮又问道。

    “是的,它们甚至不愿靠近那里。”阿凡提面露恐惧之色,颤声道:“那是毒水,牲畜不能喝的水都是被恶魔诅咒过的毒水,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

    一个声音从丹妮身后传来,是阿戈。

    丹妮的血盟卫云散雨停,光着膀子穿着丝裤出来了。

    马民虽然蒙昧,但生存智慧还是值得肯定的。

    “我告诉你们一个小诀窍,来解决这个问题。”

    很快丹妮便忙碌起来,她让人将自己的大红铜盆从帐篷里抬出来。

    那是个比现代家庭浴缸还大的澡盆,两米高的卓戈洗澡用的,一百多斤重的大家伙。

    然后在水坑边上挖一道沟槽,将红铜澡盆放进去——澡盆太高,放地面不方便往里倒水。

    接着,又在澡盆表面覆盖一块羊皮毯,皮毯子中心挖一个碗口大的孔洞——羊皮防止澡盆的水在高温下蒸发。

    下一步,在澡盆上方搭建一个两米高的三角支架,架子分为四层,每一层挂一个棉布袋。

    从上往下,第一个袋子装了一层厚厚的粗大沙粒,第二个袋子是细沙,第三个袋子塞了半袋子棉絮,第四个却是满满一袋子焦炭。

    最后,因为天气实在太热,丹妮又安排人在三角木架上方搭建一座营帐。

    “现在,去将那个死水坑的水取来,倒入最上面的那个广口布袋里,慢慢来,不要洒。”

    没一会儿,水滴一层层渗透,“滴滴答答——当当当”,开始只是一滴滴的滴淌,渐渐的,随着布袋内填充物被浸湿,最后一个布袋下方,透亮的水滴几乎形成一条银线往澡盆流去。

    阿戈就爬在木架底部,惊讶叫道:“水变得好干净,比我们在羊人河里取的还要干净。”

    “这......”见多识广的乔拉爵士也震撼难言,他从未见过如此简陋而精巧的取水方式。

    难道公主殿下真的是不出世的天才?

    他可是知道,她的这个智慧到极点的念头,只是被侍女一句话启发出来的。

    红色荒原并非大沙漠,有不少污水浅薄的泥坑存在,它缺的是干净的水源。

    如果这样滤水技术真能祛除“恶魔的诅咒”,他们说不定真能带来大部分卡拉萨穿过荒原。

    想到这,乔拉越发激动起来,“公主殿下,我们应该将澡盆融掉,制成一个个大水壶。

    荒原分散着众多浅水坑与湿泥地,但单一水坑无法装满这么大的澡盆,而水坑间隔太远,放弃可惜,一一取之,又太浪费时间与人力。

    不如选择数十精锐骑兵,三人一组,一人双马,一组一个大水壶加若干空水袋,以探骑的形式分散四方。一面探索地形,一面搜集荒原水源。”

    丹妮惊疑打量眼前这个黑熊一般魁梧的中年秃顶汉子,第一次发现他竟有如此机敏的头脑。

    “可以。”她点头认可了他的想法。

    “卡丽熙,水流不下去了,这怎么回事?”一直往上层布袋倒水的拉卡洛惊慌叫道。

    丹妮上前一步,凑到木架旁边,拉开布袋一角......

    “好臭!“一个不注意,她竟被熏得连连后退三步。

    原本亮红色的砂砾,此时被一层乌七八糟的糊糊覆盖,过滤系统已经瘫痪。

    “每隔一段时间都必须更换里面的沙土木炭,棉絮数量有限,如果用完了可以换成杂草。”

    丹妮想到那坚韧的马都嚼不动的恶魔草,又补充道:“先将草揉做一团,捣碎成絮状。或者塞到马嘴里,让它咀嚼一会儿再抠出来。”

    “能不能抠出来,阿凡提?”她望向小老头问道。

    “可以的,草不嚼碎马儿不会吞下去,只是......”阿凡提迟疑片刻,苦着脸说:“温顺的母马老实,可有些骏马性子烈,连狮子都敢咬。”

    “这个你们自己看着办。”

    即便经过碳吸附过滤,丹妮依旧让人将水煮沸过之后才分发下去,这一次她考虑到汗水带走人体矿物质的问题,还在水中添加了食盐与无花果果干。

    淡淡的甜,淡淡的咸,清凉可口,多莉亚爱死了它。

    第二个傍晚,丹妮的卡拉萨只走了一百公里,比前一晚少了一半,大概半夜的时候停了下来。

    除了这里正好遇到一座稍大点的污水潭,丹妮更希望节省马匹的体力。

    她的队伍每个人都有至少一匹马,以一小时15公里的速度前行,这样的运动烈度无论是对马,还是对人,多不算太大的负担。

    关键在于补给,健马也无法在缺食少水的情况下坚持高强度行军。

    这一次丹妮还对帐篷安置点做了调整。

    后半夜过滤饮水的过程中,她指挥一批身强力壮的战士用岩石与稀泥,糊了一堵墙,弧形的矮墙,一点也不坚固,但第二天太阳升起后,这堵墙挡住了70%的直射光照。

    第三天离开的时候,丹妮又对马人的发型做了改变。

    马人只有在失败时才会剪掉辫子,辫子越长,越受人尊重,所以,即便养马的老人阿凡提,也将稀疏的秃发编成辫子。

    虽没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说法,但马民从不理发。

    天气这么热,又没法洗澡,容易感染细菌生病不说,那满头油腻的感受......即便马人自己习惯了,可一边的丹妮闻到那股味,她也受不了啊。

    如果不是有抗热体质,她自己都打算剪掉这一头银金色的秀发呢。

    于是她提议阿戈剪个光头,呃,秃头的乔拉不用理发,他也没几根头发可以打理。

    “剪掉辫子,大家都会看不起我。”阿戈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那我让大家都剃光头。”丹妮说道。

    “大家都知道辫子对多斯拉克人的意义,我们离开荒原后,其他人会怎么看待我们?战败的懦夫?从奴隶湾来的奴隶?”乔戈也坚决反对。

    “听说马民奴隶宁愿被奴隶主杀掉,也不愿让人剃掉自己的头发,除非是从婴儿开始培养的多斯拉克奴隶。

    长辫子与辫子上的铃铛,是比亚拉克弯刀更鲜明的多斯拉克标志。”乔拉在一边劝说。

    丹妮纠结了一会儿,咬牙道:“那就留个月亮门发型吧......唉!”

    最后一声叹息,包含了多少唏嘘与无奈。

    除了她自己,又有谁能明白呢?

    别人都是“穿清不造反,菊花套电钻”,到了她这儿,却似乎要在这个“清白”的大好世界,将“我大清”给复活了。

    匕首在乔拉的手指间艰难推动,如同在没有蹲坑的厕所里铲屎,刀刃贴着头皮,刮下厚厚一层乌黑污垢。

    那是头油、汗水、头皮屑、尘土、跳蚤卵混合在一起,发酵几个月的奇特产物。

    被刮掉头顶与两鬓毛发的阿戈,如同乌龟褪去龟壳......那真的是板结在一起的一层壳啊!

    “有什么感受?”一边的拉卡洛好奇道。

    “感受?”阿戈露出一种便秘半个月后得到彻底释放的爽快表情,呢喃道:“我像是在大夏天脱下焐了半天的羊皮褥子,有一种整个人轻松了不少的错觉。”

    “不是错觉,你脑袋上这次起码减轻了三斤负担。”丹妮夸张地吐槽道。

    “辫子果然毫无损耗地保留了下来。”魁洛指着阿戈后脑那块依旧保留头发的头皮,兴奋地叫道:“你们看,对辫子的长短没影响,这种月亮门发型简直太棒了。它是卡丽熙代表马神赐予我们的礼物,应该在整个多斯拉克海推广。”

    “卡丽熙,我们能不能也剃这样的发型?”马人侍女姬琪羡慕道。

    丹妮差点被口水呛到。

    “你还是剪短发吧。”

    到最后,她的卡拉萨无论男女都剪去一大半头发,男人,包括男孩都留了月亮门发型,女人本也打算有样学样,直到她们见到丹妮为多莉亚剪的齐耳短发......

    丹妮自己倒是没剪头发,她不需要,第一,她耐热,第二,她清理头发很简单,只需进入火堆里烧烤自己一番就可以了。

    什么头皮屑、油污、虱子、细菌,都无法抗过1000度高温的灼烧。

    每次沐浴烈火时,她的三条幼龙也会扑扇着翅膀跟过来,如同随妈妈进女澡堂洗澡的娃娃。

    而每次看见丹妮与三条龙在火焰中嬉戏,她的侍女便露出如同面对神灵的敬畏表情。

    也是因为与龙宝宝的烈焰浴,丹妮才知道如何喂养他们。

第21章 马民旧事

    幼龙刚出生,就像一只营养不良的猫咪,瘦骨嶙峋,只能分辨出脖颈、尾巴和翅膀,好似他没有躯干一般。捧在手里,几乎感受不到重量。

    不过当他们张开翅膀就不同了,翼展是身长的三倍,每一只翅膀都是一片半透明的精巧皮肤,色彩斑斓,紧致地张在长长的细骨之间。

    丹妮小时候比较惨,从5岁起,开始流窜于九大城邦之间,过着缺衣少食的生活,很有些发育不良,加之年纪小,14岁,没什么身材。苹果大的胸部,完全无法提供充足的奶水。

    小龙没吃的,饿的不住地伸长脖子嘶叫,如同蒸汽火车的烟囱一般,鼻子、嘴巴时不时冒出一股滚烫的白烟。

    丹妮试过将肉干、马奶、血淋淋的鲜肉、煮过的熟肉,放在他们跟前,但幼龙只闻一闻便移开脑袋。

    她急坏了,乔拉也不知如何喂养他们......在三条龙诞生之前,龙已经消失了一百多年。只有孩子睡前的床头故事里,才可以听到他们的传说。

    直到第一次烈焰浴,黑龙挣开丹妮的臂弯,如饥似渴地在火堆里撕咬一根烧焦的骨头。

    然后丹妮明白了,龙只吃火烧过的肉类,还必须烧焦的那种。

    他们还太年幼,无法喷吐火焰,无法自己炙烤食材。

    而第一次证明龙果然是魔幻生物的事,并非浴火而生,而是他们惊人的食量。

    丹妮亲自测试过,他们一次能吃下自己体重三倍的食物!

    (ps:并非某人胡扯,《冰与火之歌》中就这个设定。不这么能吃,异鬼灭世了,丹妮的龙都还没长大)

    什么大胃王,什么浪味仙,与三条龙相比就是个弟弟。

    这完全违背了她的科学的世界观,丹妮无法想象食物都哪里去了。

    有一次,她故意捏着黑龙的肚皮,感受食物的蠕动,然后......

    没然后了,他一直吃,肚皮一直蠕动,一直蠕动,一直吃......

    也因为吃的多,他们的体型肉眼可见地一天天长大。

    丹妮开心地想,也许她很快就能骑龙了。

    而要想骑龙,至少龙必须学会飞,丹妮的贪吃龙每次离地不到两尺,便扑扇着翅膀一头栽倒在地。

    非常狼狈。

    这天,随着鸡蛋黄一样的太阳从地平线挣扎爬出来,丹妮欣喜自己的龙宝宝终于可以像纸飞机一样在低空滑翔了。

    每次喂食之后,她都会用竹篓子背着自己的龙,找到一片空地训练飞行。

    金红色的晨光斜斜泼洒大地,丹妮捧着龙宝宝,用力往上一抛。

    幼龙扑扇着翅膀往前蹿去,然后她弯下腰,从地上再捞起一只......

    栽倒在地的幼龙会自己爬到母亲身边,排着队,等待下一次试飞。

    那时候,往往会有一群泥猴一样孩子,他们只穿着一条短裤,躲在远处的丘陵后面,睁大圆溜溜的杏仁眼睛,用好奇的目光“偷窥”她们,时不时还发出满足的惊呼。

    上午十点钟左右,马民妇人大声吆喝着,呼唤自家孩子回家吃饭睡觉。

    嗯,一般睡到下午四五点左右,整理一番继续上路。

    除了卡奥与寇,生的娃只有母亲而没有父亲。

    除了极个别,多数是分辨不出父亲的。

    卡拉萨会负责将孩子养大,长大的孩子重复父母的命运,女的负责生育,男的成为战士,随卡奥征战八方。

    千百年来多斯拉克人都是这么过来的。

    也许,未来会发生改变,毕竟,改变已经出现了。

    丹妮重新背起背篓,载着三条小龙,慢悠悠回到帐篷。

    先是用红色细沙搓去身上的污垢,又与龙一起分吃了点肉干,她便抱着龙躺在草帘上沉沉睡去。

    这一次,紧靠着丹妮修建的矮墙搭建帐篷,多莉亚终于能在正午时分安然酣睡了。

    之前别说这个里斯女孩,连多数马民也耐不住闷热,几乎无法入眠。

    即便丹妮很好的完成卡拉萨首领的责任,但这里毕竟是红色荒原,炼狱平原。

    第三天黄昏,卡拉萨只走了半小时,一位老人便脑袋一歪,从自己的马上摔了下来。

    由于丹妮制定了比较严格的牛录制度,第一时间,老人坠马之事便被队伍最前方的她知晓。

    留下阿戈与拉卡洛陪她,乔戈带着大部分卡拉萨继续前进。

    大部队不能停,更前方还有四处找水的探骑等着他们呢!

    坠马的老人有一对泛着死鱼白的蓝眼睛,他的皮肤也远比其他部民更白皙,而且花白的头发的根部有金黄色泽。

    他不是多斯拉克人,而是卓戈卡拉萨的奴隶。

    丹妮还有个穿越任务呢。

    ——解放奴隶。

    所以她掌控卡拉萨后,第一件事便是解开奴隶脖子上的奴隶项圈,赐予所有奴隶“旗人”的身份。

    眼前这个摔断左臂的老人,就是新制度的第一批受益人。

    丹妮将马奶袋子凑到他跟前,问道:“你多大了?”

    检查过后并没发现中暑与缺水的迹象,反而看见他的嘴巴......

    他老的一颗牙齿都没了。

    “我...我不记得了,卡丽熙。”老人喝了发酵马奶,从昏沉中清醒过来。

    “你哪个地方不舒服?”丹妮又问。

    “我...咳咳......我的手。”老人痛苦呻吟。

    丹妮皱眉,她当然知道他的手断了,可她想知道老人因何坠马。

    她花了大概20分钟清理好断臂,又用两块木板把老人续接的手臂固定好。

    即便是粉碎性骨折,丹妮也只能做到这样了,没有药物的医生与普通人没区别。

    她对牧马人阿凡提吩咐道:“将他抬到马车上。”

    阿凡提是老人所在牛录的统领,管理一个由老人组成的队伍,平时负责放牧与看管物资。

    两个老人将板车上的帐篷取下几个,为老人腾出位置,又将那几个帐篷挂在老人的马鞍上。

    队伍继续前进。

    “卡丽熙,应该将他留在这里,他的时辰已到,”丹妮身边的女仆伊丽,用向众人宣布的语气说,“任何人都不该活得比自己的牙齿更久。”

    其余马人纷纷赞同。

    丹妮缺不认同,“你想过没,卡拉萨不留无用之人,他为何能活这么久?肯定是卡奥需要他,我猜测他一定有什么了不起的技能。”

    “也许是医术,也许是文学,”刚说完,她自己立即又摇头否定,“不会是文学,也许他的放牧技术特别好。是不是,阿凡提?”

    阿凡提骑马跟在丹妮后面,听到叫唤,他灵巧的打马来到她身侧,落后半匹马的身位,用夸张的语气赞叹道:“卡丽熙,您真是慧眼如炬,什么都瞒不住您。”

    虽然马屁有点生硬,可这是从多斯拉克人嘴里说出的恭维啊!

    好似在北极看到企鹅般稀奇。

    “他有什么绝技?”阿戈好奇道。

    “华生精通十二种春啼之术。”

    “嗯,蓝眼瓦蓝提斯人就是华生。”阿凡提补充道。

    “春啼之术?”丹妮面露疑惑之色,问道:“什么是春啼之术?”

    “哎,那些住石头房子的人就是事多。”阿凡提摆摆手

    丹妮脸蛋一红,立马明白过来,那就是春宫秘术。

    “这算什么绝技?”她感觉被打脸了,心里很不愉快。

    阿凡提察言观色,有点慌了,努力回忆老华生曾经对自己吹嘘的话,说道:“卡丽熙,即便大名鼎鼎的凯渊,世界女奴培训中心,也只懂得七种春啼之术,而华生......他是瓦蓝提斯人,懂得瓦雷利亚毁灭前,只有龙王们会用的技巧。虽然只流传下来五种,也足以称雄当世了。”

    瓦蓝提斯是古瓦雷利亚自由堡垒在大破灭危机中,唯一幸存下来的一座城市,现今九大自由贸易城邦之一。

    瓦蓝提斯的统治阶级,是与坦格利安家族一样正统的瓦雷利亚贵族。

    坦格利安当年属于被放逐者......

    “就算他世界第一,年纪都这么大了,有什么用?卡奥为何还留着他?”丹妮不解道。

    “他是哈戈卡奥的父亲,”阿凡提郑重道:“卡奥的父亲不能抛弃。”

    “哈戈...卡奥?哈戈之前是其它卡拉萨的卡奥吗?”丹妮越发疑惑。

    “并非卓戈卡奥的那位血盟卫大人,是二十年前蓝眼哈戈。咱们现在的卡拉萨这么小,都至少有三个孩子叫哈戈呢。”

    “原来如此,这个华生不简单啊!”丹妮点头,将肩上的白狮斗篷往胸前拢了拢,感慨道:“一个奴隶的儿子,竟然成了卡奥。”

    “混血,哈戈的母亲是多斯拉克人。因为华生很好地服侍了上一代卡奥——他可是精通12种村啼之术,他那个勇武的儿子成了寇。

    后来,蓝眼哈戈又成为卡奥,在大草海很是闯出一番名堂,直到遇见卓戈卡奥的父亲......”阿凡提神色唏嘘。

    丹妮暗自点头,一个人有没有价值,并非只看武力,老人的智慧与丰富阅历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

    “卡丽熙,你知道卓戈卡奥小时候曾经被人偷走过吧?”阿凡提突然问道。

    “我知道,是科霍罗拼死将他就了回来,那一次,科霍罗脸上多了两条深可见骨的刀疤,同时也成为卡奥最信任的伙伴,后来还成为卓戈的血盟卫。”

    说到这,丹妮突然心中一动,惊道:“难道是蓝眼哈戈干的?”

第22章 泣血之星与预言之子

    “到底不是被圣母山下老妪祝福过的纯粹马民,蓝眼哈戈有不输于任何伟大卡奥的武技,却没有他们的勇气。

    与那些住石头房子的人擅长使用毒药与诡计一样,他被华生的血脉污染,也习惯用无耻的手段去打击敌人。”

    老阿凡提面露不耻之色,摇头晃脑地说:“派人偷偷潜入对方卡拉萨绑架卡奥的儿子,是大草海千百年来从未发生过的事。

    大家都知道,我们多斯拉克人都是骑着烈马,用手中的弯刀解决问题的。”

    丹妮听了却不由感慨,那个蓝眼哈戈太过时运不济,要是他老爹不精通春啼之术,而是三十六计或者鬼谷子之类的兵法权谋之术......凭他灵活的脑袋,行使无耻之事的觉悟,非常有可能弄出个黄金家族。

    一行人一边聊着天,一边慢慢地追上了大部队。

    即便酷热的大风会带起红色砂砾,湮灭队伍行走在炼狱平原上的任何痕迹,但那个过程也需要一两天的时间。

    丹妮他们只落后卡拉萨一个小时的骑程,碎石与红沙的地面上,还有群马踏过的印记,泣血之星的血红光芒照耀下,细碎的痕迹如一条浅浅的河流铺在红色戈壁。

    醒目异常。

    阿凡提人老成精,通过几次与丹妮对话,发现她是个很平和善良的卡丽熙,渐渐的胆儿也肥了起来,竟大逆不道地对她说:“天上的彗星给我们夜行带来了方便,可那好似天神血液的红色,也充满了不详啊。

    特别是在这个炼狱荒原,红色的沙地,被泣血之星映得血红的暗淡天空,红色地狱一般......似乎有什么不好的事,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发生了。”

    “是啊,是啊,我也这么觉得。”他那个牛录的老人跟着附和,渐渐的,连丹妮的血盟卫都不自在起来。

    这老货,竟敢当着我的面妖言惑众?!

    丹妮很生气,怒斥他道:“我问你,卓戈卡奥下葬之前,彗星出现了吗?”

    老头被她严厉的语气吓了一跳,诺诺道:“没......”

    “我再问你,泣血之星是不是卓戈卡奥的象征?”

    “是......”

    “卡奥的骏马是不是火红如碳?”她用逼人的语气再次喝问。

    “是......”

    “卡奥是不是有五百名英勇战死的武士陪伴?”

    “是......”

    随着丹妮的大声喝问,周围的马民由惊恐转为茫然,又渐渐的,茫然

    的脸蛋上露出些许若有所悟。

    这时,丹妮总结道:“我们的卡奥在烈火中骑着骏马升入夜之国度,那颗彗星就是骑着红马的卓戈,彗星后面横亘天空的血色尾迹,是他的血盟卫带领五百血洒疆场的咆哮武士,就像生前一样跟随在卡奥身后。“

    “他们的头都被割了下来,能不将天空都染红吗?”她对着阿凡提质问道。

    “因为卓戈知道我们夜行昼伏,知道我们正艰难穿越红色荒原,所以迟迟不肯离去,一直带领部下守护着我们。等我们彻底安全,卓戈就会真正进入夜之国度。”

    丹妮这话简直无懈可击,彗星迟早要离开的,而什么时候彻底安全,还不是她这个**oss说了算?

    果不其然,马民们被她的话说服了,一个个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看向她的目光充满敬畏与崇拜。

    老马民阿凡提也真心实意地信服了,毕竟,卡奥在烈火中骑着自己的骏马升入星空,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丹妮的话又没有破绽,一切都太过巧合,巧合的如同命运。

    “卡丽熙,你简直就像马王城的老妪一样有智慧。”他赞叹道。

    马王城的老妪,就是多希卡林的首领。

    这话丹妮可不爱听,她不想当多希卡林,虽然她理论上已经是多希卡林了。

    “阿凡提,华生病了,不能喝水,你那份马奶,就分配给他吧。”丹妮说了句,也不听他回话便打马离开了。

    “我......”阿凡提张大嘴巴,一脸茫然加委屈,“我也是老人,需要马奶啊!”

    回到卡拉萨大部队,丹妮对泣血之星的解释很快流传出去,马民一边偷偷打量队伍最前方的卡丽熙,一边窃窃私语,虽然有些添油加醋,但大体上还是那套说辞。

    “唉,连儿子的死了,卡奥能不‘泣血’吗?卡丽熙肯定也偷偷泣血了吧?”

    “是啊,几百战士随着少主一起战死沙场,多惨呀,鲜血都染红了天空。”

    “这下我们可以放心了,之前可吓坏我了,大白天也在蓝色苍穹留下一道鲜明的血迹,还以为是不祥之兆呢。”

    很大程度上,迷信的马人减去了忧虑,增强了信心。

    其实不仅丹妮和她的卡拉萨被泣血之星影响,因为它日益鲜明,在夜晚,染红了天空,亮度如同黄昏;白天,与日同辉,犹如在天空之神脸蛋上砍了一刀。

    整个冰与火世界都为之恐慌,他们如同丹妮一样,尽力将之形容成对自己有利的征兆。

    比如,君临宫廷称之为“红信使”,向世人宣告新王现世。

    嗯,抢走丹妮家王位的劳勃·拜拉席恩被自个老婆整死了,他那“真·别人家”的儿子,乔佛里,继承王位。

    不过因为史塔克、徒利、提利尔、拜拉席恩四大领主叛乱,君临物价飞涨,人民食不果腹,而王后瑟曦·兰尼斯特与詹姆兰尼斯特姐弟**的消息被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公开,更加上乔佛里残暴赛‘疯王’......

    几个原因加起来,导致君临此刻民怨沸腾,市井百姓称呼彗星为“红剑”。

    血与火的红剑,是上天将要惩罚瑟曦母子的预兆。

    呓语森林大获全胜后,大琼恩指着划过蔚蓝天空的红色轨迹,大笑着对自己的主君——罗柏·史塔克——说道:“那是旧神为奈德展开的复仇火旗。”

    徒利家的少主,艾德慕·徒利则欣喜以为,那是徒利家的族徽——蓝底白鱼,跃出河面的鳟鱼。

    嗯,艾德慕看见的是一条长尾巴的鱼,以蓝色天空为底,透着火红。

    在铁群岛,巴隆·葛雷乔伊意气风发,对自己的封臣说道:“那是我们铁民的吉兆,一个燃烧中的火炬,与我族古时所持者无异。

    淹神自海中带来的火炬,预示着即将高涨的海潮。此刻我们自当集结船队,让刀剑和烈火降临人世,一如他过去所作所为。”

    在坦格利安家族的族地,丹妮莉丝的出生地,瓦雷利亚自由堡垒最西边的前哨站——龙石岛。

    红袍女梅丽珊卓告诉如今的龙石岛公爵,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这是龙息,是泣血之星,远古的预言就要在您身上实现。”

    然后她说出那个代表《冰与火之歌》核心内容与最终预言的...呃,预言。

    “长夏之后,星辰泣血,冰冷的黑暗将笼罩世界,在这个恐怖的时刻,将有一位战士自烈火中拔出燃烧之剑,那把剑是‘光明使者’,英雄之红剑,持有该剑者便是亚梭尔·亚亥转世,而他将驱离黑暗。”

    “现在,长夏将近,泣血之星已现,亚梭尔?亚亥将在烟与盐之地重生,并唤醒石头中的魔龙。

    陛下,您就是预言中的那个人,亚梭尔亚亥的转世,上天注定要你来拯救世界。”

    “唉,为什么是我!”史坦尼斯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我只想当个好弟弟,好臣子,为什么我必须成为王,这样的责任......”

    凤息堡的蓝礼拜拉席恩,多恩的马泰尔,长城上的守夜人......所有人都看到天空的红色彗星,对这个自古从未出现的异象,他们都有自己的理解。

    这一刻,在遥远的维斯特洛,没人知道在星辰泣血之时,某人已经重生,还唤醒了石头中的魔龙。

    似乎......

    好吧,丹妮绝不是亚梭尔·亚亥转世,她不过是套娃的最后一层。

    红色荒原南行第三天,丹妮的卡拉萨走了大概130公里,三天加起来大概300多公里的样子。

    食物消耗其实不大,人均至少一匹马的他们,并不缺马肉,关键是饮水与极限的生存环境。

    “卡丽熙,今天遇到的苦水坑比昨天少了大半,我们的水袋好多都空着。”魁洛苦着脸道。

    丹妮抹了把脸,强打起精神,此时她已经第三次将队伍驻扎下来,与昨天一样,修了一道弧形的低矮石墙。

    安排妥当营地的事务,东方天际已经泛起鱼肚白。

    认真思考一会儿,丹妮凝重道:“人马的饮水决不能少,魁洛,我教你一种新的取水方式。”

    她将魁洛等十几个马人战士带到一处高地,指着下方的平原,“你们发现没?有的地方杂草丛生,更多的却全无一点植物。将视线放远,可以看出来,恶魔草最繁盛的地方几乎可以连成一条线。”

    “也许那里有一条地下暗河,或者,它曾经是一条河流。”

    走到现在,第一次遇到的小溪的河床早已看不出半点痕迹,只有一撮撮规律分部的红褐色恶魔草,在不断给人们某种暗示与猜想。

    丹妮的法子很简单,将队伍两分,最强的战士骑马前走几十,甚至上百公里,他们顺着恶魔草最丰富的地方行走,一路走,一路挖坑。

    挖深坑,足以渗出地下水的那种坑。

    即便没有水,也会濡湿沙土——可以捏出水的泥土,然后第二批取水的骑士也用湿土放在纱布上过滤。

    与水坑过滤相比,这种方法更慢,效率更低,土坑不能挖太大,否则找不到挡住洞口的石头或树干。

    只能多挖洞,挖深洞。

    丹妮还当众演示了一遍,她将一个苦水坑舀干水后,将刨出来的污泥放在帐篷布支起的布兜。

    一滴滴污水从布兜底部滴落,而挖走烂泥的坑洞也肉眼可见地开始往外渗水。

    马民们见状,个个欢呼雀跃,似乎已经打败了这个可怕的红色荒原一般。

    乔拉却将丹妮拉到一边,忧心忡忡道:“公主殿下,您这是牺牲健壮战士的精力与生命,来喂养无用的老弱。”

第23章 垂死老爷爷送神功宝典啦

    乔拉说得对,要完成丹妮的“三段取水”任务,前后两批取水的骑士将额外增加几倍的体力劳动。

    无论在坚硬砂石地面挖深坑,还是来回往卡拉萨送水,骑士休息时间大量减少,在烈日下极限工作的时间随之增加,也许......

    “这是我的部落,无论老弱病残,他们都是我的臣民,我有责任与义务保护每个人的生命安全。”丹妮坚持道。

    “可您的战士呢?他们可能累死在寻找水源的路途上。”

    丹妮只迟疑片刻,便又恢复庄重的神色,“战士死于为人民服务,是最光荣伟大的归宿。”

    “为人民服务?”

    乔拉愣了愣,他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似乎...有点道理,至少比两个傻逼吃撑了,拿刀子互砍而亡更有意义。

    但他一点也不关心马民的死活与荣誉,他只为自己的公主做最有利的打算。

    乔拉咬咬牙,低声劝说道:“公主殿下,您的取水之法非常棒,如果只有您与那80个精锐战士,我们一定可以毫发无伤地走出荒原,不如......”

    他的眼神晦暗莫测,声音中有说不出的阴冷,“不如在他们睡觉时,我们带走物资,悄悄离开。活下来百人,总比卡拉萨整个崩溃要好。

    您有金子,等到了沿海城市,可以买船去任何一个自由贸易城邦,也可以悄悄买一栋庄园等龙长大。”

    丹妮摇摇头,叹道:“爵士,我是他们的卡丽熙,这样的话你以后不要再说了。”

    “唉,好吧,”乔拉爵士脸色由凝重转为轻松,也不知是不是彻底放弃后的无所谓,“公主殿下,您要做好心理准备,部民估计很快开始陆续死亡,您不是神,帮不了所有人。”

    “大概还剩多远?”丹妮担忧道。

    “四分之三,至少三分之二,这还是在我们一直走直线的情况下,而事实上我们因为河床,绕了一段路。”乔拉不确定道。

    这时候丹妮也明白,危机即将到来。

    越深入红色荒原,发现的水源以等比数列的形式递减,在今天,水源几乎处于极限供应状态,那么明天......

    “我们该抛弃一批老马。”丹妮决定道。

    突然,她灵光一闪,笑着道:“差点忘了一处最重要的水源。”

    “哪里?”乔拉惊讶道。

    “算了,还没到那时候。”她摆摆手,抿嘴笑道。

    当然是尿液!

    贝爷喝了多少次尿呀。

    喝尿对那个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男人来说只是小儿科,记得最夸张的一次,他还将海龟的血液灌进自己肛门里,灌得自己哇哇叫。

    ——海龟血太过腥臭,喝下去会吐,大肠可以吸收血液中的水分。

    虽然有点恶心,但与小命相比也不算什么了。

    真到危机时刻,马血灌大肠肯定要试一试的,反正丹妮是卡丽熙,怎么也轮不到她缺水。

    想到这,丹妮看向乔拉的眼神诡异起来。

    “怎么了?”大熊直觉一股凉意从后颈脖爬到尾椎骨。

    “没,”丹妮转过视线,向自己营帐走去,“我去训练龙。”

    丹妮背着竹篓刚一掀开皮帘子,就看见阿凡提骑着一匹老马“嘚嘚”停在她帐篷前。

    “卡丽熙,华生不行了,他要死啦。”他急惶惶地大叫道。

    “唉,我知道了。”丹妮叹口气,便准备离开。

    阿凡提急忙问道:“卡丽熙,华生的身后事这么安排呀?”

    丹妮顿住脚步,不解道:“他是瓦蓝提斯人,我也不知他们的习俗啊,你去问他呗。”

    “他想火葬,还想要陪葬,我决定不了,才来请示您的。”阿凡提快速说道。

    这下丹妮明白了,在这个资源匮乏的平原,木炭多被用来过滤污水了,连烤马肉也是弄的大锅饭,以节约柴火。

    而陪葬......

    丹妮只得背着三条龙,跟阿凡提来到他的牛录。

    马民的帐篷虽小,却也是三四人合住,不需要摆放太多东西,只要能铺下毯子、草席、睡袋即可。

    见到丹妮过来,其他两个老人问了一声“好”,便自觉退了出去,把空间留给他们。

    听到卡丽熙关于葬礼仪式的疑惑,无牙老人艰难说道:“瓦蓝提斯贵族源自古老的瓦雷利亚自由堡垒,他们与您的坦格利安家族一样,流行火葬。我只是出生在洛恩河边的一个奴隶,按理应该选择河葬与土葬,可是...咳咳咳......”

    老人咳嗽一会儿,老脸上露出思念的神色,“可是,我的哈戈是卡奥,他与卓戈卡奥一样,也是一位伟大的马人勇士,最终骑着烈火战马,奔入马神的夜之国度,我想...咳咳咳......”

    丹妮怜悯地说道:“不用再说了,我已经明白了。之前我已经解除你的奴隶项圈,你不再是奴隶而是马民,我会按照马民的习俗安葬你,马神会接纳你的。”

    老人闻言又激动,又担忧。

    脊椎抽搐般弓起,他艰难抬高身子,用希冀的蓝眼看着丹妮,一叠声问道:“真的吗,真的可以吗?马神会让我进入夜之国度?可我......”

    丹妮眼珠子一转,严肃道:“你也看到天上的彗星了,它的意义你明白吧?”

    老人疑惑,勉强点头道:“我听说了,那是卓戈卡奥与他的血盟卫带领五百勇士...喔,还有您的小卡奥,血染苍穹。”

    去泥马的血染苍穹,一下子丹妮心情就不美妙了,但眼前将死老人没法嫉恨。

    于是,她恶狠狠瞪了旁边的阿凡提一眼,心里给他记了小本本。

    嗯,肯定是他在妖言惑众。

    “这样,你骑着烈火战马先与天上的卡奥会合,等我们脱离险境,卡奥带领众武士进入夜之国度时,会顺路将你也带进去。卓戈是最伟大的卡奥,马神绝不会阻拦他的部下。”丹妮胡诌着安慰道。

    “太好啦!”老人像是卸下千斤重担一般,弓起的身子沉沉的砸回草帘上。

    丹妮刚松一口气,老华生又诈尸似的弹起,死死抓着丹妮的手腕,不确定道:“可卓戈卡奥不认识我,他会不会接受我呢?”

    “这......”丹妮龇牙咧嘴想了一会,高兴道:“没关系,火葬你的时候,我会对着天空上的卡奥大喊,让他收留你。他一直看着我们,肯定能听到。”

    “喔,太好啦。”老人放开丹妮的手,又直挺挺躺了下去。

    丹妮双手撑在膝盖上慢慢直起腰...没能直起来。

    老人似乎再也无力坐起来,只能紧紧攒着丹妮丝裤裤腿,勒得紧紧的。

    “怎么了?”丹妮蹲下,握着他枯枝一般的手问。

    “卡丽熙,您是个好人,我要离开了,无法再服侍您以报答您的恩情,唯有我毕生的心血记录在......”老华生歪着脑袋四处打量,好一会才颤悠悠抬起右手,指着帐篷角落的一个破旧的褐色马皮裹囊,“那里有一本羊皮纸装订的手抄书,记录我一生心血,送给您了,卡丽熙。”

    一生心血?

    丹妮可没忘记眼前这位的职业,虽然五种流传自古瓦雷利亚的春啼之术,也算一种文化遗产——中世纪的欧洲,精美的春宫图可以当传家宝流传千古的。

    可她是龙之母,有大好前途,一点也不想去发扬那种特殊的技艺啊!

    阿凡提之前莫名其妙被卡丽熙瞪了一眼,一直心里惴惴,思索自己哪里做错了,或者哪里做的不好。

    此刻眼见有表现的机会,不等卡丽熙吩咐,立马手脚麻利地走到角落,解开皮裹囊,从里面抽出一本a4纸大小、新华字典厚的灰羊皮书籍。

    看着递到面前的“宝典”,丹妮狠狠剜了一眼“不醒目”的阿凡达。

    阿凡达吓得手一抖,厚厚的书本“哒吧”一下掉在地上。

    他瞪大双眼,似乎快要绝望。

    书本砸落在丹妮脚边,书页一下翻开来。她探头一看,果然,第一眼便看到一副引人遐思的图画。

    还是彩绘,炭笔素描。

    那是一个对体操运动员来说也算高难度的动作,旁边还有瓦雷利亚文字解说,密密麻麻,似乎注解的十分详细。

    她赶紧将书“啪”一下合上,轻咳一声,道:“你的礼物我收下了,谢谢。”

    老华生点了点头,瞥见从竹篓爬到丹妮耳侧的白龙,他即将熄灭的浑浊眸子闪过一丝精芒,喘着气道:“卡丽熙,这本书耗费我60多年的心血,本想......此刻我才发现,它就是为您而生,也只有您才能更好地利用它。”

    丹妮那个尴尬与气愤啊,如果换个人或者换个场景,她早一顿老拳砸了过去。

    这个死老头子,坏得很,竟如此看待本小姐!

    她是一刻也不想再待下去,含糊应付几句,便抱着厚厚的羊皮书起身离开。

    “哎,等一等,”蓝眼老人鬼爪时代枯手抠住丹妮绑腿凉鞋的绑带,“卡丽熙,差点忘了,还有祭品呢!”

    “我没忘,你那匹马不老实,竟将你摔下马背。等会儿,我帮你挑一匹更温顺点的杀掉与你陪葬。

    如果你需要,我还会为你准备一袋子黄金奖章与战士配套的弯刀与弓箭。”丹妮赶紧做下承诺。

    “谢——”老人一个“谢”字没说完,脑袋一歪,手一松,人便去了。

    开心与期待的神情,凝固在他干瘪如地瓜干的老脸上。

第24章 易形者与狼灵

    “血彗星的尾巴真的变长了一些,华生已经加入卡奥的队伍啦!”阿戈指着天空的血色痕迹,惊叹不已地大喊道。

    普通马民火葬时,其实并不需要在夜空寻找征兆的,只不过丹妮言出必行,将老人尸体放上小小的火葬台后,她还真的当众扯着嗓子,对天空喊了几声。

    然后马民惊骇“发现”彗星的尾巴长了一点点。

    彗星在不断靠近这颗星球,理论上会越来越亮,彗星尾也越来越清晰,但只几句话的功夫,绝不可能出现如此明显的变化。

    错觉,一切都是错觉。

    不过丹妮也没纠正他们,而是以庄严肃穆、神秘莫测的表情下令道:“杀马!”

    一匹倔脾气的驽马被牵了过来,嗯,果然比华生之前的坐骑更健壮。

    两个武士按住马头,第三个马人弯刀闪亮,一道白线映着火把的红光,划破佛晓的昏暗夜空。

    马儿嘶鸣着挣扎,却只是让脖子处血箭喷射愈烈。

    “哗啦啦”,暗红马血瀑布一般落入下方的铜盆。

    “把温顺的草马抬过来。”丹妮又说。

    一位年老的多斯拉克武士闻言出列,肩上扛着一个由木棍与恶魔草扎成的草马。

    “灵魂出窍!”她右手指着垂死挣扎的驽马,连续用汉语普通话、英语、四川老家方言、多斯拉克语,不间断地喊了一遍。

    在她的卡拉萨部众看来,卡丽熙似乎念了一句连成一串的神秘咒语。

    “妈咪妈咪哄!”又念叨几句丹妮自己都不知道啥意思的“咒语”之后,她猛地一摔手臂,左手剑指直指草马,“灵魂归位!”

    在马民敬畏、乔拉茫然的注视下,丹妮喘息一会儿,才扫视大家一圈,道:“好了,骏马的精魄已经进入草马,这将是一匹有着草马的温顺与烈马神力的罕世宝马,老华生再也不用担心追不上卡奥,也不需害怕从马背上摔下来啦!”

    “将草马放上去,天快亮了,准备点火。”她挥手下令道。

    “那这个怎么处理?”扶住马儿放血的武士指着眼眶挂着泪珠的马尸,忐忑问道。

    卡丽熙不仅是不焚者与龙之母,竟然还懂祭祀用的魔法,太让人敬畏啦!

    “你傻呀,当然是就着大火烤了吃。”丹妮翻个白眼,没好气道。

    她这么穷折腾半响,不就是为了在完成马民传统的情况下,尽量保存食粮嘛。

    火里烤着华生的尸体,火堆外一群马民热火朝天地忙了起来,有人烤马肉,有人用铁锅煮汤——马血、马骨、大麦、干苹果、芜菁块、花椒,不用加盐,喷香喷香。

    唔,也不知是食物的香气,还是火烧华生肉的焦糊香味,或是两者混合在一起?

    奇异的的味道让人食欲大增,马民与乔拉都吃得西里呼噜。

    丹妮自个却受不了,背上竹篓,挎着一篮子烤肉,用驯龙的借口跑开了。

    第四天卡拉萨如前几日一样,在黄昏时分启程,一路上不断可以看到用岩石与木桩标记的水坑。

    情况比丹妮预想的最坏情况要好一点,多数水坑即便被取过第二批骑士取过水,等卡拉萨过来,搬开压在上面的石块,依旧可以看到浅浅的水迹。

    丹妮一个不放过,卡拉萨一路走,储备的水也一路消耗,她用空出来的水袋,将掺着泥沙的渗透水全部装起来,等扎营的时候再倒出来过滤。

    即便水资源得到暂时缓解,在行走了大概三小时后,队伍中还是死人了,一个半岁的女婴。

    她的母亲哭的撕心裂肺,整个队伍都能听到母亲的痛苦与绝望,丹妮心里很不好受,却又无能为力。

    她甚至不知道女婴的死因,没有中暑,没有缺少吃喝,在她母亲怀里拉了半天稀就去了。

    按照多斯拉克人的传统,这可怜的孩子年纪太小,还不能骑马。她不能进入夜之国度那无止无尽的黑色草原,她必须再度投胎。

    孩子被就地埋进沙土里。

    队伍几乎没有停歇,与昨天处理坠马的老华生一样,只丹妮与那位母亲所在的牛录留下善后。

    也许否极泰来,第二天的晨光中,丹妮欢笑着向天空挥手鼓掌,为自己龙宝宝的第一次飞翔欢呼。

    而当黑龙盘旋着升入高空,化为一个小点消失的时候,丹妮心里一急,竟意外进入龙梦状态。

    也是第一次,她在不碰触黑龙的情况下,远距离龙梦......其实,此时用“龙梦”来形容这个状态已经不太合适了。

    如果用史塔克家几兄妹的“狼灵”作类比,丹妮可称之为“次级龙灵”。

    狼灵,又叫易形者,或者易形者中的一种,是指能够侵入动物或其他人的意识并控制其行为的人类。

    对于易形者而言,如果人与动物双方存在一种情感纽带,更容易做到这一点。所以狗的近亲、比较具有忠诚基因的狼,是最常见的易形者伙伴。

    控制狼的人叫狼灵,并非他只能与狼沟通。

    史塔克家的布兰、瑞肯、艾莉亚,以及《冰与火之歌》名义上的真主角——琼恩·雪诺,都是狼灵,他们具有强大到令人嫉妒的易形者天赋。

    只不过没经过系统训练,还一直在潜意识里否定、排斥自己的天赋,能力没能完全展露出来。

    布兰之强,无需赘述,等他从易形者升华为绿先知,便可以游走在维斯特洛大陆的时间线上,改变过去,观察未来。

    (ps:修改时间线的能力,《冰与火》中还没出现,但《权利的游戏》里关于阿多(hodor)的剧情应该符合马丁的设定,作者马丁在采访中亲自承认了阿多的“梗”。)

    嗯,旧神通过鱼梁木观察世界,而鱼梁木只存在于维斯特洛大陆,旧神的力量应该无法达到厄索斯大陆。

    琼恩的天赋让最强野人易形者——“六形者”瓦拉米尔心生忌惮,那么瓦拉米尔有多强?

    强到在被红袍女祭司打成皮血的状态下,依旧有余力去夺舍其他健康的人类。

    即便命运不济,夺舍失败,瓦拉米尔也没死,而是附体在自己的宠物狼身上。

    呃,最后倒霉催的,竟遇到维斯特洛第一易形者布兰......

    老天不想让他活。

    再说艾莉亚,她的娜梅莉亚老早就被放生,结果都去布拉佛斯当无面者学徒了,狼与艾莉亚隔着海峡,隔着几千公里,她们依旧能时常通过狼梦沟通。

    (ps:与电视剧草率处理娜梅莉亚不一样,原著艾莉亚的狼出场次数很多,几次拯救艾莉亚不说,艾莉亚还在迷迷糊糊的狼梦状态下救了自己老娘...的尸体,嗯,尸体也可以复活。)

    最后,才三岁的瑞肯,居然可以通过狼梦有限度的预测未来。

    珊莎的“淑女”死的太早,她的经历与人生价值观又非常不“北境人”,无法猜测其是否具有狼灵天赋。

    不过罗柏·史塔克应该也有非常强大的天赋,他的冰原狼可以预见主人危机,曾几次提醒自己的主人,“有危险”,或者“这个人不可信”,灵异如神兽。

    只是罗柏有了老婆忘了狼,对潜意识中从狼那接收的危机预感一直排斥。

    狼灵是公认的,与异鬼、古灵精怪同等级的“邪恶生物”,只要发现狼灵,人人灭杀。之所以有这样的社会舆论,也维斯特洛的大陆的历史息息相关。

    之前说过,除了森林之子与巨人等奇幻物种,维斯特洛全体人类都是厄索斯大陆过去的入侵者、逃难者。

    森林之子是一支黝黑而美丽的民族,身材矮小,成年人的身高也和普通人的小孩子差不多。

    他们有着深栗色的皮肤和大大的耳朵,大大的金色眼睛。

    但有些拥有绿先知天赋的森林之子眼睛是绿色或红色的,这样的森林之子如果与心树融合就会成为绿先知,获得绿之视野。

    关键就在这儿了,易形者几乎起源于森林之子,是逝去文明的代表。

    一万两千年前,第一代入侵者带着青铜武器,与原住民争夺生存之地。

    一方人小力弱,族群数目少,但有奇异的魔法;另一方人高马大,有先进的青铜武器,人数也更多,但没有超能力。

    双方“菜鸡互啄”,勉强打成平手,在神眼湖中心的小岛—千面屿,签订分配势力范围的“盟誓”。

    这个过程持续了4000年。因为第一代的入侵者,“先民”,见识过森林之子的“魔法”,他们本身的信仰也非常“松散”,渐渐的,先民开始崇拜森林之子的神秘诸神,成为旧神的信徒。

    也许是信仰,也许是血脉杂交(别怀疑,别说“孩子”大小的森林之子,维斯特洛人连巨人都上,胃口好得吓人),先民中也开始出现易形者。

    一千人里有一个易形者,一千个易形者里出现一个绿先知。

    这比例...看着有点低,但只要想一想,几乎每一代人里都有一两个绿先知,那......

    一两个“布兰”啊,每一代都有一两个布兰那样的人物...真是有点吓人呢!

第25章 白城

    先民与森林之子盟誓之后的岁月,易形者不仅不是异端与怪物,反而是人人尊敬的先知与祭祀。

    但4000年后,金发碧眼的安达尔人杀来了,他们带着精钢打造的武器,胸膛画了象征新神的七芒星,用坚定的信仰武装自己,渡海杀来。

    说到这,不由得不让人想吐槽两句:mmp,四千年前你们都是青铜文明了,与有魔法的森林之子相处4000年,魔法文明没发展起来,科技文明...**,文明停滞了。

    4000年恁是没从成熟的青铜文明过度到铁器文明,食屎啊!

    活该七大王国被人家轻松横扫六个(没灭亡,多数选择了投降或者改换门庭,或者与安达尔人联姻),唯有北境,因为有颈泽这处天险挡着,勉强将“先民”的势力保存下来。

    嗯,颈泽可以理解为维斯特洛大陆的“蜀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还是没有“陈仓”给你暗渡的那种“唯一通道”(其实还有海路)。

    颈泽到底多难通过?

    “五王争霸”时期,士气低落的铁民,用63个弓箭手挡了北境万人大军足足三年!

    安达尔入侵时,北境并非史塔克家一家独大。

    除了史塔克,还有很多强大的领主势力,比如喜欢剥人皮的波顿家族。

    别看小剥皮、老水蛭口味独特、性格乖戾,他们家的底蕴真一点也不输史塔克。

    那时候,好几个史塔克家主都被波顿家给剥皮了,嗯,用他们的人皮做披风。

    好......牛逼!

    言归正传,史塔克在实现对北境的统一过程中,也逐渐在进行一个“脱先民”的过程。

    史塔克虽一直将“我是先民”之类的话挂在嘴边,还一直坚持信仰“旧神”的传统,其实他们早已不是纯正的先民。

    最后一名记载中的易形者君主,海龙角领主,人称“狼灵王”,是森林之子忠实盟友。

    但史塔克们杀了他与他的儿子,杀了他野兽宠物和绿先知,只留下他的女儿们作为战利品。

    ——真正的先民会杀残绿先知吗?

    可还记得当今在千面屿与森林之子签订的神圣盟约?

    只有塞外野人和颈泽的沼泽人,才算正统的先民,他们还保留对绿先知的崇敬,而史塔克只是有先民血统而已。

    不仅是史塔克家族,凯岩城的兰尼斯特,青手加尔斯的高庭族系,风暴地的杜兰登(拜拉席恩是伊耿入侵之后才继承风息堡的),他们都是先民后裔,都有着几千年的旧神信仰。

    那时候,易形者可不是人人喊打的怪物。

    但在安达尔人成功入侵维斯特洛之后,没有七神的七神信仰,取代原始却真实存在的旧神。

    有点讽刺。

    南方各大家族,代表旧神圣堂的神木林,渐渐成为淑女与孩子们游玩的花园。

    易形者与绿先知逐渐被妖魔化,几乎与异鬼一样,变成遇之必杀的角色。

    只要在长城以南遇到能与动物沟通的人,周围人会立即杀死他。

    如此过去几千年,到了艾德·史塔克的子女那一代,狼灵已然成为童话故事里的存在。

    你即便大声说自己是狼灵,别人也只会笑着嘲讽你白日做梦。

    所以,琼恩、艾莉亚、布兰,甚至罗柏,都一度十分抗拒自己的狼灵本质,对自己的天赋不仅不去开发,反而恨不能将其封印。

    丹妮的“龙之母”天赋绝对不逊色与绿先知,绿先知为百万分之一的出现概率,旧神信仰的鼎盛时期,每一代都至少有一两个。而丹妮也许是瓦雷利亚5000年历史中,唯一一位“龙之母”。

    嗯,基因突变种。

    原剧情中的丹妮莉丝,比琼恩还抗拒自己的天赋与本能。

    她想与龙玩耍,可她的伙伴与臣民都怕龙;她想带着龙自由狩猎,可又公务繁忙无法分心,还因为担心龙出去伤人,她不顾少年龙的悲鸣将他们锁了起来;她想骑龙飞走,一了百了,但她又想起自己对臣民的义务。

    那时候,她连龙梦都没了,几乎单方面失去对龙的全部联系——她的黑龙还能感知她的安危。

    那个丹妮莉丝是个善良的女王、失败的龙之母。她有些本末倒置,执着于自己女王的身份,而完全放弃了“龙之母”的称号。

    那不仅是称号,还是她存在的根本意义。

    现在这个丹妮不一样了,就算没人教,她也用自己方式去开发天赋能力。

    她的努力也得到了回报,黑龙的飞行中,丹妮通过龙梦的灵魂连接,获得他的视野。

    狼灵不仅能获得动物的五感,还能以人身占据狼的身体,不能算控制它的行为。而是自己化身为狼,可以算临时夺舍了狼。

    之所以说丹妮只是“次级龙灵”,是因为她对龙的控制,比狼灵对伙伴动物差太多。

    她只能接收黑龙的五感信息,别说成为龙,都无法控制他们的行动。

    而且,除了黑龙,她不仅无法如易形者那样控制不同种动物,就连白龙与绿龙,丹妮也无法与之建立稳定的龙梦。

    并非那两条龙在排斥她。

    怎么说呢......有点像一个技能位只能选择一个技能,随着她与黑龙之间的联系越发紧密,另外两条龙却越少与她产生龙梦。

    ——其实狼灵也有“技能位“的限制,天赋高者可以控制更多的动物,天赋差的只能控制一条狗——狗最温顺最容易控制。能控制六个动物的瓦拉米尔,获得一个“六形人”的“荣耀”匪号。

    乔拉爵士告诉丹妮,每一条龙只有一个主人,一个人也只能驾驭一条龙。当前主人死亡之前,其他人不能单独骑乘他的龙。

    嗯,外人可以在龙的主人的陪伴下,作为乘客搭载一程。

    同样的,已经有龙的坦格利安,无法再去驾驭另一头龙。

    “咦,那是什么?”丹妮突然被惊醒。

    就在刚刚,惊鸿一瞥间她看到一副异常画面。

    黑龙视野非常惊人,似乎可以在千米高空看到几十公里之外的景象。

    不太清晰,持续的时间也不长,但红色荒原的色彩太过单一,统一的暗红色。

    先前丹妮通过黑龙的视角,只能看见蓝天、红彗星、清晰度不一的暗红平原。

    突然的,黑龙转向的一瞬间,丹妮看到一直是暗红的地面,突兀出现一片白色。

    似乎是一座城?一片特殊颜色的岩石丘陵?

    “大黑,别野了,快帮我找刚才那个白色的...似乎是一座城池。”她在心里急切说道。

    根据多斯拉克的传统,不应该给人之外的动物取名字,丹妮不认为自己的龙是动物,她们是传奇生命,不输于人。

    所以早早的,她就为她们取了名字。

    呃,大黑,小白,小绿......

    好吧,那是小名,她常常那样叫。

    黑龙不叫“死亡之翼”,简直浪费他那一身如地狱一般的黑红鳞甲。

    但是“死亡之翼”这名字太招人恨,她不想自己的龙宝宝夭折。等他无敌于世的时候,让他自己用冒着硫磺与死亡气息的大嘴巴去说:吾名死亡之翼,天命之灭世者,万物之终结者,吾,即大灾变......

    嗯,很带感。

    另外两个就普通多了,翡翠,白玉。

    绿龙晶莹如玉,身体犹如最上等的翡翠,是一种生机盎然的绿。

    白龙主体是白玉一般的温润色泽,但在沿着骨骼纹路是好似阳光般的白金之色,散发一种令人崇敬的神圣气息。

    如果别人询问,她也会告诉他们,黑龙鳞甲晶晶发亮,犹如黑色晶石,所以叫“黑钻”。

    翡翠,白玉,黑钻,都是美丽无害、让人喜爱的宝石。名字完全没有攻击性,这样可以掩饰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残暴生物的事实。

    “嘶嘎——”黑龙找到丹妮需要的那片白,如镜面反光一片白芒。

    龙睛瞳孔收缩,暗红大地上的一块白芒在不断放大。

    “那真的是一座城!”丹妮欣喜叫道。

    大概在卡拉萨西南方30公里处,在她的取水骑队探寻范围之外。

    “好险错过。”她后怕地拍拍胸脯。

    黑龙到底是幼龙,他没坚持多久就扑扇着翅膀,落回丹妮身后的背篓。

    丹妮立即找到乔拉,将这件事告诉给他。

    “这......”骑士面露惊容,既意外于城池的出现,又惊叹幼龙的视线居然能看那么远,而丹妮还能与之共享视野。

    “公主殿下,我从未听说过红色荒原有城池,甚至不知道这片恶魔都嫌弃的地方有人类定居。”他摩挲下巴,谨慎说道。

    丹妮却想到之前遇见的干枯河道,说:“也许是遗失在历史长河中的文明。距离太远,龙也看不清楚,只知道那座城非常大,绝不会是村落。你我都知道,如今的红色荒原万万无法供养大型城池的。”

    “废弃的城市?”乔拉点点头,若有所思道:“让探马先去看看,那地方至少可以躲日头。”

    30公里不过一两个小时的骑程,在中午之前,阿戈便与另外两名战士回来了。

    “卡丽熙,您没看错,那的确是一座石头城市,整个全是白色。不过没有居民,城门残破,屋舍坍塌,唯有风沙与苍蝇穿梭于街市。它是一座死城,不知名字,没有神灵眷顾,我们应该避开它。”

    “为什么?”丹妮不解问道:“没人更好,我们可以随意占据它。如果有居民,我还担心他们对卡拉萨的态度呢。”

    姬琪颤声道:“神灵一旦离去,恶鬼便会在夜间外出猎食,这种地方最好避开,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伊丽附和。

第26章 白云城主

    多斯拉克人很喜欢说“大家都知道”,当他们这样说时,并非指在场的大家知道某一件事,而是在表达一种约定俗成的传统。

    其实马民的“大家都知道”还是非常具有生存智慧的,比如现在,丹妮的侍女与血盟卫因为害怕恶魔,而劝说她避开可以救命的死城。

    姬琪说“神灵一旦离去,恶鬼便会在夜间外出猎食”,有没有道理呢?

    这对追逐草原与河流的牧民来说,非常有道理。

    一座城市为何会死亡?

    在这个时代这个世界,往往只有两种原因:第一,瘟疫;第二,战乱。

    瘟疫就不用说了,当然要避开。而战乱造成的大屠杀,会留下满城死尸,堆积的死尸也会引发瘟疫。

    马民不怕战争,但面对几乎无法抵抗的瘟疫......引发瘟疫的病菌,就是马民口里的“恶鬼”。

    蒙昧的多斯拉克人,通过千年来先辈们血淋淋的经验教训,总结出一套适应这片大地的生存法则。

    “我有龙,任何恶鬼见到龙都会主动避开。”丹妮只能这样安慰马民。

    “新鲜”的死城不用提醒她“大家都知道”,丹妮自己就会警觉地避开,但那座废墟也不知过去多少年。当年无论什么原因导致其毁灭,都无法再伤害到今日的他们。

    没有耽搁,丹妮立即下令:召回前方寻找水源的骑士,卡拉萨改变前进的方向,先头20名战士此刻便出发,去白城寻找食物与水。

    为了安抚担忧的马民,丹妮这次还派遣黑龙一路跟随着他们过去。

    嗯,她会进入龙梦状态,指挥小龙行动。

    事情的进展比她预想的更顺利,一个小时后,黑龙随着先遣军来到白城。

    那是一座皎洁如明月、秀美如少女的白色城市,白色的城墙,白色的高塔,在午后氤氲的气幕中闪耀着光芒,美丽得让人以为是海市蜃楼。

    到达白城外围,在丹妮的要求下,黑龙从阿戈后背的竹篓里挣扎着飞上天空。

    只一眼,丹妮就通过大黑的视线,看到城中的一片翠绿。

    更靠近之后,丹妮因为太惊喜,而激动得从龙灵状态脱离。

    “那里有果园,无花果,葡萄,我还看到桃树。”她起身握住多莉亚的手,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我们的队伍有救了,我们可以在那定居,一直farm到小龙长成巨龙,哈哈哈......”

    下午,太阳还四十五度角斜挂在天空,丹妮便急不可耐地催促卡拉萨拔营出发。

    “这一次不用吝惜体力,只两三个小时的路程。阿戈他们已经准备好新鲜的水果,甘甜的井水,大家加把劲,希望就在眼前。”丹妮恨不得打马狂奔。

    走到距离白城5公里的时候,大黑飞过来落在她肩头,天空陷入一片落日的浑黄中,丹妮和她的卡拉萨终于来到白色的城墙下。

    “想不到在荒芜的红色平原,还能看到这么雄壮的建筑。”乔拉爵士用不可思议的语气对丹妮感慨道:“即便在我们维斯特洛,这样的城市也不常见。”

    那是你们的维斯特洛,这才是我的白城。

    丹妮紫罗兰的大眼睛笑出一弯月牙,“我宣布,这座城市被我占领啦!”

    见到丹妮如此开心,乔拉也轻松地开玩笑道:“那请公主殿下为您的城市命名。”

    她歪着脑袋想了想,咯咯笑着说出一个词,“白云城”,便骑着小银马快速奔入城门。

    从远处看这是一座美丽绝伦的纯白石城,三丈高的城墙挡住之后的一切糟粕。进入其中才发现眼前一片断垣残壁,恶魔草在地砖石缝间生长,蔓藤在坍塌房屋内蔓延。丹妮甚至看到在本该是街中心的地方,长了一棵大腿粗的酸枣树,上面挂着稀疏的青瘪小枣。

    也许它来自几十年前的一颗枣核?

    “你们说这座城市荒废多久了?”她问身边的人。

    “看它保存完好的程度,应该二三十年。”乔拉不确定道。

    丹妮摇了摇头,“绝对不止。”

    她回过头,对扶着树枝、站在马鞍上揪枣子的老头喊道:“阿凡提,你过来。”

    “喔,卡丽熙,我马人来。”

    “嘚嘚嘚......”马儿在灰白石头地板上踏出清脆响声,一会儿功夫就来到丹妮身前。

    “你多大了?这些年可以听说过这座城市的消息?”

    “卡丽熙,您吃枣子。”阿凡提谄媚捧着七八个小拇指肚大小的青枣递到丹妮跟前。

    “你自己吃吧。”丹妮摇头。

    阿凡提这才将枣子宝贝似的收在马背上的褡裢里,思索着说道:“卡丽熙,我也不知自己活了多久,大草海上很多时候连续几年都一个季节,我迷迷糊糊也分不清,只记得大概见过**次冬雪。”

    别说完全没有发明日历的马民,就算是维斯特洛的贵族,他们也搞不清时节与年岁,全靠学城的学士每年发出渡鸦提醒。

    冰与火的世界没有固定四季变换,比如丹妮,她的记忆中只在很小很小的时候见过雪,她与这一代很多青少年一样,都是夏天的孩子。

    “上次冬季是什么时候的事?如今算什么季节?”她转头问最博学多才的骑士。

    呃,有点尴尬,在丹妮手下,熊岛莽汉竟成了智慧担当。

    乔拉莫尔蒙抠着晒得发红的头皮,艰难思索片刻,道:“我还是熊岛伯爵的时候,好像听学士说过,这个夏季特别长。那时候...大概六年前,算起来...如今应该还是夏季,有10年了。”

    他看了看闷热的暗红色天空,没办法否认如今依旧是夏天。

    “您需要一位学士。”他叹口气,无奈地建议道。

    “如果真有一名学士来到我身边,恐怕用不了多久,每个维斯特洛贵族的办公桌上,都会放上一份关于我与我的龙的详细报告。”丹妮不置可否地轻声说道。

    “没那么糟,学士发誓效忠自己的服务对象......”乔拉底气不足地喃喃。

    他突然想到了自己......

    察觉到卡丽熙望过来的询问眼神,阿凡达愣了愣才说道:“在我的印象中,红色荒原一直是个不可踏入的禁忌之地。”

    “卡丽熙,您看!”众人一边说着话,一边往城市中心的宫殿走,行经某个六巷交会之所,阿戈突然发出惊呼声,他指着一个空荡荡的大理石基座,道:“白城的神灵被马民搬走了。一定有卡拉萨来过这里,很可能是某个卡奥掠夺了这个城市。”

    “咦......”老阿凡提骑马上前,围着街中心的大理石基座转了两圈,也惊疑道:“真的有马人来过,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你们怎么知道的?”丹妮疑惑。

    “卡丽熙,你注意了吗?”阿凡提握着马鞭指了周围街区一圈,“这里是六条街道的交汇之所,可是算市中心,所以,大理石基座上应该安放白城信奉的神灵。”

    这个说法得到丹妮认可,她点点头,“然后呢?”

    “您忘了?只有多斯拉克人有抢夺其它民族神像的习惯。”乔拉插话道。

    被他一提醒,丹妮大脑中突然跳出一段记忆,多斯拉克人毁灭城市之后,喜欢抢窃他们的神灵或英雄雕像。

    多斯拉克人的圣地,从马门开始,有一条贯穿马王城的主干道——诸神大道。

    那条道路两边摆放了难以计数的雕像,有石头的,有青铜的,有铁铸的,有木雕的,甚至有瓦雷利亚钢的。

    有神灵的雕像,也有国王与英雄的雕像,连阴影之地的邪神和魔鬼的雕像也有。

    “看来这里的历史比我们想象的更久远,起码有百年以上。多斯拉克大部队能到这来,肯定是因为那时候河道还没干枯。单单几百个马民勇士,绝对打不下这座坚城。“

    说着话,丹妮和她的卡拉萨已经穿过街区,来到城中心的宫殿遗址。

    马民们不愿住进有鬼魂游荡的石头屋子,丹妮无奈,只能让他们靠着高大宫殿的墙根搭建帐篷。

    有围墙遮着,可以阻挡日头。

    一切都安顿好后,卡拉萨围坐在宫殿前的广场上,先头派来的战士搜集了很多水果,有无花果,葡萄,桃子,苹果......

    虽然果子普遍发育不良,个头小,味道也差,但她的子民个个贪婪地伸手抢夺,相互推挤,把果子塞进嘴里,发出满足的咀嚼声。

    “城墙是白色的,高塔是白色的,街道上的建筑也是白色,宫殿依旧是单调的白色,街道上还有白色的骷髅,放眼望去一片惨白,应该叫它枯骨之城。”乔拉摩挲着毛茸茸的手臂,用怪异的语气说道。

    其实城市到处都有焚烧的痕迹,但烈火焚城的乌黑也在时光下变得斑驳。

    黑夜里,红色彗星血色光芒映照下,唯有鬼哭一般的风声在城市巷口回响,的确有点渗人。

    丹妮的两个马人侍女本就有点惴惴不安,听了骑士的话,直接吓得颤抖起来。

    姬琪带着哭腔道:“卡丽熙,我们不能待在这,这是恶鬼的地盘,你听,他们在角落里诅咒我们呢!”

    “什么枯骨之城?瞎说!”丹妮瞪了大熊一眼,语气坚定道:“这是白云城,我是白云城城主,这里是我的地盘。”

    “嘶嘎!”大黑收到她的信息,适时地张开嘴巴,喷出一条30cm长、拇指粗细的亮红龙炎。

    龙炎还夹杂一阵黑色烟雾,看着甚是骇人。

    两个侍女不说话了。

第27章 开始种田啦

    第二天天亮,丹妮亲自在白云城走了一遍后,开始后悔太早杀死所有羊羔了。

    这里的资源太丰富,足够他们在这里永远住下去。

    几乎每条街道,每个大型庭院,都至少拥有一口井,井里的水没有干涸。

    想也如此,丹妮的取水队伍能从一两米深的土坑取水,十多米深的石井理所当然地蓄满了水。

    而庭院里,石板缝隙间,长满了一丛丛的恶魔草,足够马匹、羔羊繁殖。

    可惜羔羊杀光了。

    马儿并不是很好的食用牲畜,杀之取肉,性价比太低。

    将整个城市大致参观一遍后,丹妮立即开始了大建设。

    老妇负责清理果园的杂草,并为卡拉萨日常所需采集果实。

    精壮妇人则在乔拉爵士的带领下,整理废弃的宫殿。

    宫殿的房屋足够所有马民居住。

    老人负责喂养马匹,修补鞍辔、马镫与马蹄铁。

    丹妮亲自带领血盟卫与马人战士,推倒城市里贫民区的低矮房屋,多余的砖石拿起修葺宫殿,空下来的地面被揭开石块地基,与裸露泥土的地面一起被骏马犁开土地。

    接着,丹妮带着卡拉萨集体出动,从城外找到大量木柴与杂草,铺在新鲜翻看的泥地上,大火燃烧一天一夜。

    然后再犁第二遍,草木灰与泥土混合均匀,优选出的大颗粒麦粒被洒入泥土。

    嗯,在这个可以连续十多年夏天的世界,没有什么春天播种秋天收获的说法,真要春播秋收,间隔十多年的夏天,人类早饿死了。

    只要里地空着,只要没到冬天,你随时可以种植任何作物。

    什么春天的桃,秋天的梨,也不存在的。

    在地球不同季节才出现的水果,可以在这里同时看到不同果树枝丫上果实累累的场景。

    芜菁也是这个世界的主食之一,丹妮的卡拉萨一直有携带它。

    此时,干瘪的芜菁切成块,先闷在湿布里发芽出幼苗,再取出分开种下。

    除了一直作为口粮芜菁与大麦,他们还在白云城花园里发现甜菜、洋葱、大蒜、黑莓、薄荷、胡椒等植物。

    花园里不可食用的花草被拔掉喂马,空出来的地方全部栽种粮食。

    孩子们也没闲着,他们游荡在曲折繁复的巷道,穿梭于房屋窗台间,寻找古老的青铜器,锈蚀的铁锅和武器。

    卡拉萨里有懂得铁匠技艺的老人,他们曾经是卓戈的奴隶,因为老得再也举不动铁锤,被波诺、贾科那些新卡奥抛弃。

    丹妮挑出四个武力值最差的马人武士,让他们转职为铁匠。

    “我们是伟大的骑马战士,天生就该杀人与被人杀,不能去做奴隶的活计。”

    马人好似受到奇耻大辱一般,涨红着脸大声抗议。

    丹妮很想嘲讽他们:没有杀人,你们只会被人杀。

    就凭你们的身手,除了帮别人锻炼刀术,还能有什么用?

    “谁说铁匠不能杀人了?”丹妮板起脸,义正言辞地开始鬼扯,“知道我是谁吗?风暴降生的龙石岛公主,我曾经是落日大陆国王的女儿,我的哥哥雷加不比卓戈之外的任何卡奥弱,但他死在篡夺者手下。

    那个叫劳勃·拜拉席恩的人,杀了我哥哥,抢夺属于我父亲、我兄弟的王座,他几乎与最伟大的卓戈卡奥一样强大。”

    四个马人听得迷迷糊糊,他们当然知道自家卡丽熙的身世,知道她是末代公主,所以原来的卓戈卡奥才愿意娶她。

    “卡丽熙,我不懂。”一个马人诺诺道。

    “哎,那个篡夺者,劳勃·拜拉席恩,与卓戈卡奥一样强的男人......”丹妮四十五度角望天,用忧郁的语声说道:“就是一个铁匠啊!”

    “咳,咳咳......”乔拉爵士一下子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我就是想告诉你们,即便学习铁匠手艺,也可以成为一名伟大的战士。”丹妮总结道。

    “可...那个篡夺者...落日大陆的卡奥,真的是铁匠?”马人怀疑道。

    丹妮面色一肃,看向乔拉问道:“爵士,你以七神与旧神的名义,告诉他们,篡夺者用什么武器?”

    “铁锤。”大熊干巴巴道。

    “听到没?”丹妮锐利眼神扫视马人,“你们自己想一想,铁锤砸脑袋能不能杀死人?”

    “篡夺者砸的是您兄长的胸口。胸前红宝石缀成的红龙都被砸碎了,红宝石洒落河滩,后来人们将雷加王子战败的地方叫做‘红宝石滩’。”大熊艰涩补充道。

    “你们也见识过乔拉爵士的铁甲了,亚拉克弯刀完全砍不动,但比他更坚硬的红龙战铠却被铁锤砸碎。”丹妮摊摊手,环视一众表情呆呆的马民,自问自答:“这说明了什么?说明铁匠大有前途啊!”

    “现在你们愿不愿意跟铁匠师傅学习?”最后她问道。

    “我愿意,卡丽熙,我也要当铁匠。”她的血盟卫,乔戈,激动道。

    丹妮看他的眼神......

    很快四名铁匠学徒在老师傅的指导下,开始对搜集的器物回炉再造。

    不多久,马民孩子在一间石屋里找到一批卷轴,丹妮非常高兴地赶了过去。

    结果却遗憾发现漫长的时间改变了卷轴的质地,除了表面的第一页,剩下的都糊在一起,用力触碰还会立马碎成粉末。

    不过她还是有一个重大收获,她在那间疑似藏书室的石屋,发现一卷地图。

    上面的字迹与图案已经模糊,羊皮纸也几近腐朽,但丹妮还是值得自己如今所在的位置。

    嗯,地图的中心就是白云城。

    西边有连绵山脉,山脉更西方的地方,标记了三座城,丹妮方便出一座城的名字,古瓦雷利亚语书写的“弥林”。

    东边也是连绵山脉,山脉再东是大海。

    最有价值的是白云城南方的地理信息,正南方又是海洋,没有标准尺度,无法判断具体距离。

    只能通过白云城与拉札河的距离......白云城大概在拉札河与南方海洋中心。

    丹妮一行走了五天,大概500到600公里,但他们走的不是直线,起点也不在拉札河。

    估摸着,再往南走600公里,一定能到海边。

    这是好消息。

    第二个好消息是,在白云城形成西南方一百公里以内,还有两座城。与白云城一样,位于红色荒原的城市。

    那里应该也如白云城一般,在岁月中化为死域。因为如丹妮之前所想,地图标记着,曾经有一条河流从拉札河流域一直贯穿白云城与两外两座城。现在河流完全不见了踪影。

    那么丹妮多了两块新的“农田”?

    她第二次后悔太早将羔羊宰光了,不然可以将白云城当成农田,另外两座城开发成牧场,那就太完美啦!

    事实证明她想多了。

    第二天派去的骑士按照丹妮指定的方位,果然找到第二、第三座白城。

    嗯,与白云城一样,白色城墙,白色高塔,白色建筑。除了规模比白云城小,几乎没有差异。

    但带队出去寻找城池的乔戈告诉她:“卡丽熙,最近的那座城太诡异了,城墙外插了一圈生有红色锈迹的铁枪,枪尖挂着骷髅。

    微风吹过,我能听到它们发出“哈哈哈”的笑声,那是魔鬼的狞笑,我不敢进去。”

    丹妮一阵无语,你也知道有风吹过呀!

    还魔鬼的狞笑,真有魔鬼,它们也会发出讥嘲的笑声,笑你们这群马人太胆小。

    似乎察觉卡丽熙面色不悦,乔戈赶忙从兜里掏出一个泛着乌光的铁手环,中心处镶嵌着一个拇指大小的火红色蛋白石。

    蛋白石火红透亮,浑然天成,未经雕琢。

    “卡丽熙,你看,我在第二座白城里找到的。”

    “只是蛋白石,不值钱。”丹妮摇头。

    “怎会不值钱?”乔拉疑惑,从乔戈手里接过手环,语气熟稔地说,“这颗蛋白石火红透亮,浑然天成,未经雕琢,个头也不小,在自由联邦至少值5枚金币。如果将宝石取下来,交给一位手艺高明的银匠,把它镶嵌在镂金手镯上,价格能再增加一倍。”

    说着说着,骑士的语气唏嘘起来,粗狂的大胡子脸庞,也渐渐染上甜蜜与痛苦混合的回忆。

    “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对女人的首饰这么熟悉?”丹妮有心了解他的故事,故意引导者问道。

    乔拉看了看四周好奇盯着自己瞅的马人,迟疑着没有说话。

    丹妮看向自己的血盟卫,“拉卡洛,阿戈,你们各自精选三名战士,两名牧马的老人,两名采集食物的妇人,每人三马,携带足够的食物与水。

    先去西南方的第三座白城,以它为基地,往南方、西南、东南三个方向搜寻一日骑程的地方。

    搜寻目标有三个,市镇废墟,动物,可能存在的人类。

    记住,你们的安全最重要,遇到不了解的动物不要试着捕猎,只需记下样貌与位置即可。

    如果遇到人......”

    “可以试着接触吗?”她向老司机乔拉请教。

    乔拉沉吟片刻,“两人一组,一人去交流,另一人回来禀报。”

    丹妮点点头,对马人道:“就这样做。”

    接着她又对刚从第三白城回来的乔戈说:“吾血之血,虽然这里一直不见人烟,但既然我们能来,其他人也可能闯入这里。

    我要你带领两个牛录将城门修缮一遍。

    我们缺僵硬厚重的木材,不用重修木门。你可以在城门洞堆叠石块,只留一辆马车通行的宽度,然后......”

    然后再在城门后方修建一座小型瓮城。

    不过马民不懂什么是瓮城,丹妮说了乔戈也弄不出来。

    “先这样吧。”

    等血盟卫带着马民离开,乔拉迟疑道:“公主殿下,对未来你有什么打算?难道一辈子住在这里?”

第28章 乔拉莫尔蒙的故事

    “你以为我该如何选择?”丹妮反问乔拉爵士。

    拥有世界上仅有的三条龙,未来无论会如何辉煌,她现在也必须老老实实蛰伏下来。

    低调farm才是王道,带着三条随时可能被人宰掉的小龙出去各种浪,才是真正的脑残。

    乔拉想了想,说道:“这里没有足够的食物,我是指供应三条龙成长的血食。据说伊耿的贝勒里恩可一口吞下整只野牛,或是传说中漫游于冰冷荒原上的长毛象。

    以幼龙的食量,不用一年,卡拉萨所有的马匹都会被它们吃光,而一年时间绝对不够小龙长成巨龙。”

    丹妮将身后背篓里的大黑提到自己怀里,试着把小指头戳进他的嘴巴,滚烫的粘液炙烤得让她感受到些许刺痛,可始终连喉咙都插不进去。

    他什么时候才能一口吞下一只长毛象?

    “我刚才不是让拉卡洛去附近寻找猎物了吗?”她一边低头逗弄不停挣扎的大黑,一边说道。

    “我们一路上可曾遇到过比土狗更大的砂蜥?“乔拉反驳,“肉食动物以草食动物为食,红色荒原没有足以供养温驯猎物的环境。”

    “龙,不应该靠着别人喂养,从明天开始我会训练他们自己捕猎。”丹妮说道。

    “没有猎物,狩猎技巧再高明又怎样?”乔拉无语。

    “我又不指望他们三个在这里长成贝勒里恩,只要成为强大的捕食者,他们就不会轻易被觊觎、恐惧、憎恶他们的人类杀死。”

    丹妮眸光灿灿转向骑士,语气莫测地说:“韦赛里斯对我说,维斯特洛的贵族与百姓都偷偷在家缝制三头龙旗帜,他们在盼望真龙归来,你以为呢?”

    乔拉苦笑,“公主殿下,我不敢欺瞒你。大贵族沉迷于权利的游戏,小贵族与商人则更热衷于醇酒、女人,和代表荣耀的比武大会。

    而普通百姓只希望每一年都是夏天,最好传说中的‘永夏’到来:果园里果实累累,庄田里满是金黄的麦穗与甘甜的瓜果。

    然后领主老爷仁慈一些,不要强歼自己的老婆与闺女,不要把自己的儿子当箭靶子射。

    国王什么的,他们一点也不关心,关心也没用,因为他们的生活与国王没交集。”

    “所以我即便离开这里,又能去哪呢?”丹妮摊摊手,一脸无所谓,“我没韦赛里斯那么...他也不是单纯,而是没得选择,只能用谎言武装自己。

    无论我自己意愿如何,但篡夺者知道最后的坦格利安竟孵出龙,他们一定会派最强大无情的刺客过来追杀我和我的龙。

    我曾经在布拉佛斯流浪了几年,知道那是最强大、最繁华的自由贸易城邦,还知道那里有世界上最强大的刺客,无面者。

    ‘凡人皆有一死’,只要价格合适,他们什么人都可以杀。据说他们从未失手过。

    杀我的价格一定是最顶级的,可即便再昂贵,对一个国王又算的了什么?”

    乔拉凝眉思考片刻,安慰她道:“篡夺者应该不会派无面者暗杀您,上一次准备毒害你的酒商就不是无面者。”

    “为什么这么确定?我现在有了龙,可不一样啦。”丹妮道。

    因为有我!

    乔拉暗暗想到。

    丹妮追过《权利的游戏》的剧,记得一段非常重要的剧情:国王劳勃知道丹妮怀孕,召集议政大臣商量一劳永逸解决前朝皇族的事。因为强烈反对杀害妇女与儿童,艾德还和好基友闹翻,义愤填膺地辞去国王之手的职位。

    那应该发生在一年前,而就在三个月前,丹妮在马王城被人毒杀未遂。

    那一次议政大臣会议,对国王劳勃与首相艾德两人来说,是“是否杀死坦格利安家的余孽”;对国王与其他议政大臣而言,却是一次“关于如何杀死丹妮莉丝与她的野种”的会议。

    其中,就有大臣提议雇佣无面者,这个决议还差点被通过。

    只不过劳勃是个挥霍无度的国王,国库空虚债台高筑,身为财政部长的小指头,认为该选择更廉价的手段。

    乔拉·莫尔蒙!

    没错,就是眼前这个外表憨厚的高大汉子。

    他是卧底,负责收集丹妮情报,并在必要时候弄死她的君临卧底。

    不过丹妮并不担心乔拉伤害自己,除了不可靠的感情因素,从利益角度出发,乔拉也没理由选择背叛她。

    君临方面给出的价码是放弃对乔拉的通缉,恢复他熊岛伯爵的身份。

    与对丹妮的从龙救驾之功相比,那算个屁呀!

    不仅熊岛伯爵本身没啥价值,乔拉也并非弄丢了莫尔蒙家族的封地,他的姑姑接替他了的伯爵之位。

    不过是炖肉烂在锅里罢了。

    事实上,如果没有乔拉保护,或者他真想杀她,丹妮莉丝早死了。

    关键在于,如果君临那帮子人知道乔拉不可靠,之后会不会派无面者?

    原剧情因为政治上的混乱,新国王不停出现,又接连陨落,君临那些人似乎将丹妮给忘了。

    可她难道要将自己的安危放在不靠谱的“原剧情”上?

    “无面者也并非无敌的刺客,坦格利安家族的历代国王也不是没有敌人,但他们无一人死于无面者之手。无面者对普通人是传说般的存在,但面对本身就是传奇的御林铁卫,他们的伎俩便不再那么好使了。”乔拉轻声安慰,并神色坚定承诺道:“你忘了?我也是御林铁卫,你的女王铁卫!”

    如果是“白牛”或者“佛晓神剑”对我说这种话,我八成还就信了,可你个二把刀......

    乔拉是一名强壮的骑士没错,可当保镖就不一定合格了。

    “嗯,有你在,我很放心。”丹妮露出鼓励的笑容。“不过咱们还是尽量多在这里待一段时间。”

    随后她伸手邀请,两人走上城门口的白色高塔,一边爬楼一边商量安排白云城守卫的事。

    等登上楼顶,丹妮将三条龙抛向天空,让他们“嘶嘎”叫着在天空翱翔。

    几天过去,继黑龙之后,白龙与绿龙也先后学会飞翔与喷吐龙焰。

    三条色彩鲜艳的小龙在蓝天下竞相追逐,阳光透过薄薄的半透明肉翼,折射出晕晕霞光,美丽异常。

    “大黑最先学会飞翔,那时他才出生不过七天。与坦格利安历代巨龙相比如何?”丹妮看着在蓝天盘旋的黑龙,心中升起无限骄傲之情。

    “我不太懂,如果有研究龙的学士......”乔拉摇摇头,疑惑道:“为什么取这么粗俗的名字?伊耿的龙叫贝勒里恩,维桑尼亚的龙名叫瓦格哈尔,雷妮丝的是米拉西斯,都是古瓦雷利亚神祗的名讳。”

    丹妮也直言不讳,“我和我的龙太过弱小,不希望侵略性太大的名号引起别人警惕。

    我也可以历代先祖的名字为龙命名,比如雷哥与韦赛里斯之类的,但我想与之前的坦格利安划清界限。”

    “为什么?”乔拉震惊道。

    这个时代,这个世界,稍微有点家族历史的贵族,无人不以自己伟大的先祖为荣,甚至连续几代、十几代人都用一个祖先的名字。

    比如,史塔克家族那无数个布兰登,坦格利安家族众多的伊耿与蕾妮丝。

    就连丹妮莉丝,也由童贞少女丹妮思演变而来(只多了一两个字母),而且早在一百多年前,与多恩人和亲的坦格利安公主,也叫丹妮莉丝。

    “我和他们不一样。”

    之前坦格利安的根基在于坦格利安家族,现在的丹妮...龙是她的孩子,多斯拉克是她的族人,坦格利安带给她的只有负担与危机。

    “不说我了。”她扯开话题,笑着看向乔拉道:“我的事你一清二楚,你的故事我却所知甚少,说说你自己吧。”

    “我?你想知道什么?”乔拉爵士干涩道。

    “你是北境熊岛伯爵,如何来到几万里之外的厄索斯大陆?”丹妮转过头,看着天空飞翔的龙,轻缓地说:“你似乎很懂珠宝,对它们的价值一清二楚,熊岛有宝石矿?”

    “如果熊岛真的有矿,我也不会流落异乡了。”骑士苦涩笑道。

    他从地上捡起一块乳白色的石头,在塔楼窗口石板上画了个粗略的维斯特洛地图。

    “你看,这里是熊岛,它位于遥远的寒冰湾,与塞外的距离几乎和北境的距离一样长。

    那是个美丽却原始的地方,100公里纵深的岛屿,有盘根错节的老橡树,有参天古松,有在春天花开遍野的酸甜山楂林。

    但那里太过偏僻......也很穷。

    与其他贵族的石头城堡不一样,我家的厅堂由巨木筑成,外围没有高大的城墙,只是一圈篱笆。

    我的子民多数以捕鱼为生,也只能维持生计,没有贸易,无法抽取大量赋税。

    特产...只有熊,可哪里没有熊呢?

    商人往往几年才去我们那里一次,带来布匹、铜器、瓷器、调味料等日常用品,带走皮毛,几乎是以物易物。

    虽然如此贫瘠与乏味,我却一直住得很习惯,而且我从不缺女人,渔妇与农家女都不会拒绝她们的伯爵——公主殿下,我可没用强。

    都还没成年,父亲便帮我挑了个新娘,熊岛隔壁的深林堡的女孩,一位葛洛佛。

    我不确定自己是否爱她,这让我很羞耻,她虽然面貌平庸,却有很好的性格。

    成婚十年,她先后三次流产,最后一次始终没有康复,不久便去世了。”

第29章 比武大会

    乔拉的确该感到羞耻,丹妮发现他没有说出自己妻子的名字。也许,她早已从他记忆中消失,毕竟她似乎从未进入他的内心。可她为他难产三次,最终还送了性命......

    骑士继续道:“没多久,我父亲加入守夜人,我成了熊岛伯爵,前来提亲的人很多,我还没做出最后决定,铁民便开始造反,巴隆?葛雷乔伊自立为王......”

    丹妮皱眉,打断他问:“那是什么时候?在我出生前吗?”

    “公主,我没那么老。”乔拉木着脸,干涩道。

    “喔,你继续。”丹妮随意应道。

    “那是篡夺者战争之后第4年,你大概四岁......”他的声音低了下去。

    似乎没啥区别,都是一样老......

    丹妮明白过来,应该是席恩·葛雷乔伊入质临冬城那一次。

    她不解道:“铁民是怎么想的?篡夺者造反的动乱时期,他不闹事,偏偏等到篡夺者都称王4年了,国内动乱已经平息,他...哪来的底气?还是说他的反射弧太长,刚反应过来,想来个乱世出英雄?“

    “我不太清楚,铁民一向疯狂,行事难以预测。“乔拉摇摇头,“也许他以为篡夺者根基不稳,也许之前一直有人压制着他,不让他起兵造反......

    篡夺者之乱中,巴隆的父亲科伦公爵一直保持中立,在您哥哥雷加王子战死在红宝石滩后,他投靠了篡夺者劳勃,那时高庭提利尔站在坦格利安一边。

    于是,科伦带领铁舰队(铁民岛主力舰队)出海,准备劫掠河湾高庭,可惜高庭人早有准备,在盾牌列岛以逸待劳,不仅打败了无敌的铁舰队,还在那一战中斩杀了科伦。然后,巴隆继承父亲的位置,那是篡夺者已经登基为王,各地叛乱差不多平息下来。”

    “花了四年时间,巴隆大王完全掌控铁民湾,他举旗叛乱了。然后,巴隆大王败了,他的大儿子、二儿子被杀,十岁小儿子成为临冬城公爵艾德史塔克的养子,也是控制葛雷乔伊家族不再反叛的人质。

    为庆祝胜利,劳勃决定在兰尼斯港外举行比武大会。

    我在那里认识了琳妮丝。

    她当时只有我一半年纪,偕同父亲专程从旧镇赶来观看自己的兄弟比武。

    看到她的第一眼,我的视线便再也离不开她,第一次,我感受到自己有如此强烈的爱意。冲动之下,我恳求她赐予我信物,让我为她而战。我作梦也不敢妄想她会答应,然而她却一口同意了。

    公主殿下,你要明白,比武竞技是一种骑士运动,而非单纯的武艺较量。我们北方人一向不擅长这种安达尔人传来的运动,但有了琳妮丝的信物,我似乎被七神中的战士附体。

    几天下来,我战无不胜,并最终为琳妮丝戴上爱与美的后冠。

    美酒与荣耀刺激得我做了件疯狂的事,那天晚上我竟然去找到她父亲,直言希望娶他女儿。

    以我们两家的财势与地位,雷顿伯爵原本该遭到毫不留情地拒绝我,但他没有。”

    雷顿·海塔尔家族的封地有维斯特洛第二大港口——旧镇,还有学士的圣殿——学城、七神教会的总部也在旧镇。

    海塔尔家族还是青手加尔斯的血脉,他们可以算作没有公爵头衔的公爵。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曾经替儿子小恶魔向雷顿伯爵提亲,希望提利昂能取一位海塔尔千金。

    雷顿伯爵几乎用被侮辱的姿态拒绝了他。

    乔拉·莫尔蒙走大运了。

    “可惜,蜜月是短暂的,琳妮丝对我的老家大失所望,觉得太冷太湿又太偏僻。

    熊岛的木造长厅远不如她家华丽温暖的高大城堡。

    而且,熊岛生活缺乏南方贵族小姐需要的情趣,没有化装舞会,没有默剧表演,没有奢华晚宴。

    就连流浪歌手,也要等上好几年,才可能随收皮毛的商人过来一次。来的还是又老又丑,技术不佳的三流歌手。

    北境食物也远比富饶的高庭单调,我的臣民能吃饱饭就算诸神保佑,可每一餐饭对琳妮丝几乎都是煎熬。

    那时候,我就想,只要她能开心,我愿意做任何事。

    于是,我从她的家乡雇来厨子,找来吟游诗人,还有参加舞会的金银珠宝——对每一个银币都数着花的熊岛,我无奈地精熟大多数首饰的价格。

    所以,你明白我为何能如此熟练地估算出那个蛋白石手镯的价值了吧?”

    乔拉笑得就像...双十一网贷给自己婆娘刷单的丈夫。

    “她要什么我都尽量满足。之前说过,因为她,我潜力爆发获得比武大会的冠军。

    篡夺者是个慷慨...喔,是个骄奢淫逸的国王,他挥霍无度,最喜欢举办比武大会,而每次比武大会的冠军都有丰厚的奖励。

    那一次,我不仅得到荣耀与美人,还有五万金龙进了我的口袋。”

    (ps:艾德就职那次,比武冠军奖励4万金龙,但我想平定巴隆大王叛乱的意义更加不凡,故而增加了一万金龙)

    “那么多?”丹妮也不由惊呼出声。

    有着原主在各大城邦艰苦生活的记忆,她也大概了解了这个世界的金、银、铜三种货币的购买力。

    记得有一次,在密尔平民区街头,韦赛里斯用两个铜板在摊贩那买到两根烤肉肠,一小碗羊奶。韦赛里斯很快吃完自己那份后,又抢走妹妹剩下的半截烤肠。

    论购买力,就算一个铜板五块钱吧。毕竟是纯肉肠,分量还比较足......一般情况下,那根烤肠可以抵一顿早餐,只不过韦赛里斯那时正处于发育阶段,营养有些跟不上。

    而一个金龙可以兑换30个银月,一个银月兑换大约800个铜板。

    也就是说,一个金龙=2400个铜板=12000人民币的购买力

    五万金龙,大约等于6亿......

    卧槽!

    丹妮记得原剧情中,劳勃在位14年,一共欠下600万金龙的外债,其中300万属于兰尼斯特家族。

    这......

    听到丹妮的惊呼声,乔拉也感慨道:“是啊,熊岛一百年都无法收入5000个金龙。在花钱方面,篡夺者比你父亲更像‘疯王’......呃,抱歉,我是说......“

    骑士涨红了脸,有些手足无措。

    丹妮没说什么,只面色平静地点点头。

    乔拉爵士舒了一口气,继续他的爱情故事,道:“也是有那五万金龙打底,之前的日子我里才能满足琳妮丝一切要求。

    为了她可以四处参加节庆和宴会,我专门为她打造了一艘大船。兰尼斯特港、旧镇、君临、里斯、潘托斯,都出现过她的身影。最远的一次,我们去了布拉佛斯。”

    “从熊岛到布拉佛斯?你们疯了?”丹妮再次震惊。

    布拉佛斯其实距离北境非常近,直线距离的话...如果有飞机,从熊岛飞往布拉佛斯,大概3000公里。

    呃,三千公里好像也有点远。

    关键是熊岛与布拉佛斯隔着一个大陆和一个海峡,如果坐船,必须环绕维斯特洛大陆一圈。

    大概......

    实在太远,海况也非常复杂,很可能出现绕路的情况。

    唯有一点可以肯定,航程百分百超过了一万公里,比从上海到洛杉矶更远。

    乔拉为了老婆,真是把命都拿去拼了。

    但这不是结束,乔拉还在继续讲述自己“燃烧生命”的旅途。

    “为了金钱,也因为琳妮丝希望再次得到爱与美的后冠——那对真正的王后也算至高荣耀,我继续参加比武大会,但奇迹不再,我竟再也没有赢过。而每次落败,便意味着一匹战马和一套盔甲的损失,必须花钱赎回,或重置新品。”

    丹妮好奇道:“一套铠甲,一匹骏马,大概多少钱?”

    原本的丹妮莉丝混迹市井,知道普通食物与酒水的价格,却距离贵族的武器与驮马太远。

    “一匹驯服的良马,至少一个金龙以上,我曾经的战马更好一些,平均下来大概三个金龙左右。而好一点的全身铠大概4、5个金龙,我必须购买优良的铠甲。”他郑重告诉丹妮,“对于我们这些家学渊源的骑士,对铠甲的熟悉度堪比对自己掌纹的了解。一般情况下,我只需一眼便能看出对方铠甲的破绽——如果真有破绽的话。

    同样的,我的对手也能看出我身上的破绽。所以,我不能有太明显的破绽,不能用次品铠甲,否则在比斗过程中,我会有生命危险。

    我不怕死,可因为铠甲问题死在一场贵族游戏中,那真是窝囊到极点的事。”

    顿了顿,乔拉骑士语气复杂道:“我参加过多次比武大会,每一次都有骑士丧命,多是谋求财物与名声的自由骑手。

    几乎没有一个大贵族的子弟死亡,因为没人能在骑枪比斗的规则下,突破他们身上的防御。”

    如果丹妮看过一年多前在君临举行的‘首相的比武大会’,她就会对乔拉的话有更深刻的认识。

    其中一场,蓝礼vs猎狗。在高速对冲过程中,猎狗一枪捅在蓝礼胸口,让他直接从马鞍上倒飞出去,以来时的反方向飞了十多米远。头盔上的小儿手腕粗的金鹿角都被他压断,结果怎么着?

    人家屁事没有,拍拍屁股站起身,骚包地挥挥手,用得体的微笑回应周围观众的欢呼。

    如果换一个人,胸口板甲薄一点,或者板甲后的内衬弹力不够缓冲凶猛的撞击力,那他不死也得内脏受损。

    这个世界,如若脏腑受伤,人基本就废了。

    “自由骑手与骑士有什么区别?”她好奇道。

第30章 谁敢比我惨

    “自由骑手是雇佣兵的一种,他们没有骑士身份,但有马匹,懂一点马上战斗的技巧。与普通雇佣兵的唯一区别,他们有马。”

    丹妮点点头,一匹良马一个金龙以上,算上马具,日常喂养和护理,无有恒产普通雇佣兵压根供养不起。

    “骑士...比较麻烦,一般情况下,一名有志成为骑士的孩子,大概在七岁时被送入一名骑士身边担当侍童,做些倒酒、跑腿之类轻松却能与骑士建立亲密关系的活计。

    当然,这个过程也并非不接受武艺教导,有剑术教头专门负责帮孩子们打基础。

    等年纪更大一些,12岁以上,大概到了青春期,侍童晋升为侍从。骑士会亲自教导侍从使用武器与马匹的技巧,传授他们战场生存经验。

    嗯,骑士精神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教学项目。

    侍从也有陪伴骑士上战场的义务与权力。

    为骑士准备马匹铠甲,与之并肩作战......这个过程中,侍从能从骑士那学到更多的战争技艺——如果那个骑士真有那玩意儿的话。

    很多侍从一辈子都是侍从,因为他们没钱为自己购买马匹与铠甲。”

    丹妮咂舌,“他的骑士不能赠送一套铠甲、一匹马吗?”

    乔拉骑士深深看了丹妮一眼,自嘲道:“因为我屡次在比武大会上将自己的铠甲与马匹输给对手,没多久我就花光最后一点积蓄,不得不找布拉佛斯金库借下巨债。我可是有封地的伯爵,莫尔蒙家族传承数千年。”

    “听说兰尼斯特家借了篡夺者几百万金币。”丹妮又道。

    “有那么多吗?”乔拉疑惑,片刻后他摇摇头,叹道:“维斯特洛有句俗语,泰温公爵拉的屎都是金子。贵族与贵族也是不一样的,西境多山脉,而很多山脉下都埋着取之不尽的金矿、银矿。”

    原来家里有矿!

    “你继续。”丹妮抬抬下巴示意。

    “继续什么?骑士还是我的故事?”乔拉舔舔嘴唇,感觉自己说了好多话,嘴巴都干了。

    “先说骑士吧。”

    “任何骑士都可以册封另一位骑士。所以,如果骑士认为成年后的侍从有成为骑士的资格,他会把剑搭在单膝跪地的侍从的肩头,大声宣布受封人的名字和家族......

    过程比我讲的更繁复,新受封的骑士还会接受修士涂抹圣油,还得去圣堂过夜。那是一个皈依七神的过程,所以,信仰旧神的北境人很少成为骑士。”

    “那...你是个假骑士?”丹妮歪头看他。

    骑士涨红了脸,争辩道:“没有假不假的,北境贵族无需受封也一样会被认可为骑士。”

    很快他又接着说:“我是北境中少有的受过洗礼的骑士。成为骑士除了上述所讲的正规方法,还有一种更快捷的方式。

    如果在战争中立下功劳,封君可直接册封他为骑士,我的骑士身份就是这么来的。”

    “帮助篡夺者覆灭坦格利安王朝的战争?”丹妮挑眉问道。

    “不,不是。”他连忙否定,“是平息巴隆大王叛乱的那一次。”

    他不知道,换了芯子的丹妮,压根不在意坦格利安失去王位的篡夺者之战。立即转移话题,道:“在自由骑手之外,还有雇佣骑士与誓言骑士的说法。

    誓言骑士是庇依在其他贵族门下的骑士,他们发下誓言为其效劳,故称誓言骑士。多半为有骑士称号,但无封地的小贵族。

    嗯,我之前就是你哥哥韦赛里斯的誓言骑士,后来他...我又成了你的誓言骑士,直到您赐予我更高的荣耀,让我成为女王铁卫。”

    听着他动情的诉说,丹妮心里吐槽:当初你可是“舔着脸”自己找上门要当韦赛里斯誓言骑士的,成为我的御林铁卫那次,还是你主动要求的,那时我只试探着让乔戈他们成为我的血盟卫......

    乔拉骑士可不知道某人得了便宜还卖乖,继续道:“大贵族经常雇佣一些自由骑手巡视自己的领地,与誓言骑士的终生效忠相比,雇佣骑士更灵活,也更便宜。

    熊岛也不算小,我养不起誓言骑士,麾下也有几个巡视林子的自由骑手。”

    说到这,他感慨万千地叹了一口气,低落道:“我破产了,连厨子与竖琴手的薪水都无法支付,而琳妮丝一听说我有典当那些珠宝首饰的想法,便......

    为了钱,为了留住琳妮丝的珠宝、歌手、厨师,我......

    我的雇佣骑手捕捉到几个偷猎的平民,按照传统,他们只能在被砍手,或者发配到长城加入守夜人两者间做选择,但...为了钱,我终于彻底放弃自己的荣誉。

    我将他们卖给了泰洛西奴隶商人,这违背七国的法律——七神信仰下不允许奴隶存在。”

    “你被流放了?有点严苛,可以先罚款以儆效尤,警告你下不为例嘛。”丹妮说。

    “比流放更荣誉,也比流放更残酷,我犯了死罪,要被砍头。”

    “呃......”

    “根据先民的传统,艾德史塔克要亲自审判我,听完我的临终忏悔后,他也必须亲自用寒冰砍下我的脑袋。”

    (寒冰:史塔克家的族剑,瓦雷利亚钢,公爵用之处决犯人——不分贵贱,皆可平等享受寒冰的锋刃)

    丹妮看看乔拉刚才在石板上刻画的维斯特洛草图,说:“临冬城距离熊岛有点远呢,你逃了?”

    “差不多一千公里吧,不停换马奔驰,最快两天能到海边,第三天就可以登上熊岛。不过三天对我来说已经足够...足够带着琳妮丝和她的珠宝逃跑。”

    “如果我没记错,你是莫尔蒙家族的独子。”

    乔拉点头,“是的,我父亲就我一个儿子,我还有个亲姑姑,不过她的五个孩子都是女儿。”

    “你父亲披上黑袍了?”

    “嗯。”

    “你曾经作为艾德史塔克的护卫,参加过篡夺者之战?”丹妮又问。

    “我还参加了三叉戟河战役。”他轻轻说,声音如拂过鬓发的微风,带着小心谨慎与隐隐的骄傲。

    “你为临冬城出生入死这么多年,陪着他当叛徒,陪着他平定叛逆,结果因为几个偷猎者,他要砍莫尔蒙家族唯一男丁的头?!”丹妮语气复杂,虽是问句却平铺直叙。

    “史塔克就是这样的人,”乔拉现在说来依旧忿忿不平,显然他也觉得自家封君对自己太过严苛。

    半响,骑士又叹道:“这也算他少有的魅力之一吧,公平公正,严以利己,也严以待人。”

    呵呵,应该是“严以利己,宽以待人”才算人格魅力吧?

    乔拉的事放在大天朝任何一个朝代,都让人无法想象。

    这已经超越铁面无私的范畴,包青天还有法外融情的时刻,不然七侠五义怎么可能活得下来?只能说,艾德·史塔克活得太安逸,为人也太过死脑筋。

    丹妮不由在心想:难道在这个世界,守江山那么容易?史塔克家这么作,北境之王的位置依旧安稳如山。

    可坦格利安怎么丢掉江山的?难道这个身体的老爹,“疯王”伊里斯比艾德还...还能作?

    天可怜见的,如此没有权谋手腕的他们,可以一边使劲作,一边维系王国几百、几千年。大天朝那些末代君王知道这事后,估计要羡慕得口水都流出来。

    其实脑筋死板的只有北境人,像兰尼斯特、提利尔、马泰尔等家族,权谋完全不输于任何天朝著名君主。

    “好吧,你继续。“她觉得自己需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这个世界与自己熟悉的东方生存法则差距太大。

    她只能适应,要改变...至少龙要强到无法用弩箭射死——似乎还没射不死的龙?

    要不要让巨龙学习维斯特洛的骑士,搞一套全身铠穿穿?

    如若裸身单挑,只现在的小小卡拉萨,便可以找出十个砍死乔拉的马人战士。可如果披上铠甲,她的血盟卫也一个都不是他的对手。

    丹妮胡思乱想,乔拉还在继续,“我告诉自己,只有我与琳妮丝真心相爱,荣誉、身份、家乡、爵位、亲人等等,所有一切都不重要。我带着她逃到里斯,那艘大船还值一点钱,我们过了半年富足的生活。”

    一听到“真爱”两字,丹妮就知道乔拉要悲剧。

    果然,他熊一般凶恶的眼睛变红,眸光水润欲滴,络腮胡国字脸扭曲成一个字——“苦”。

    “我只能去当佣兵,除了帮人打仗我什么生存技能也没有。那一天,我接到一项任务,要离开里斯,去几千里之外的诺恩河与布拉佛斯人抢地盘,她......”

    他的语气变得悲痛莫名,“我将定金交给她,她拿着金币与自己的珠宝,在我离开后的第二天,搬入贸易王子崔格?欧莫伦的寝宫。”

    好惨!

    丹妮现在看乔拉,就觉得他的大脸上的“苦”字,已变成了明晃晃的“惨”字。

    原剧情中,被他爱着的、献出下半生的丹妮,也一直给他发好人卡,这......

    如果乔拉·莫尔蒙站出来,大声喊一声:谁敢比我惨?!

    丹妮使劲想了想,似乎只有未来的席恩能诺诺地说一句:也许,我能够到你的裤腿脚。

    其实,她是当局者迷,忘了有一个人远比乔拉·莫尔蒙惨十倍。

    那,就是她自己。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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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28354/ 第一时间欣赏我成了龙妈最新章节! 作者:辣酱热干面所写的《我成了龙妈》为转载作品,我成了龙妈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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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龙妈介绍:
看过《权游》大结局后感到暴躁,感到憋屈,可以看看这篇龙妈的同人文。
龙是我的孩子,谁也别想夺走;龙是我孩子,一条也不能死;龙是我的孩子,一定要帮他们成长为龙神——换了芯子的龙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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