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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龙妈全文阅读

作者:辣酱热干面     我成了龙妈txt下载     我成了龙妈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31章 龙中之龙

    龙石岛公主丹妮莉丝还未出生,便接连死掉大哥和父亲。

    成为末代公主后,又在出生时造成母亲难产....接着就是13年颠沛流离的苦难生活,直到后来被当成奴隶一般卖给马人。

    万幸,卓戈那个老司机对她还不错。

    可死亡之神很快又找上她,兄长被老公杀掉,老公与儿子被巫魔女献祭给恶魔——光之王拉赫洛的另一面。

    这只是她凄凉的前半生。

    在奴隶湾折腾的那几年,她给别人解开奴隶锁链的同时,却在自己脖子套上枷锁。

    苦熬几年好不容易打回维斯特洛,才发现自己压根不是什么预言之子,而是帮助真·预言之子登顶的阶梯。

    忠诚的小弟一个个惨死,活下来的全部心怀叵测;爱自己的莫尔蒙惨死,自己爱的人又背叛自己。

    被当成孩子的龙,也成为权力游戏胜利者的大礼包。

    (ps:丹妮莉丝必死,即便《冰与火之歌》没完结,她的结局也已注定。她是腐朽旧世界的改革者,可革·命先驱哪有不死的?)

    似乎,两个最惨的人凑到一起了,霉上加霉?

    好吧,如今换了人的丹妮决不认为自己倒霉......呃,除了刚穿来那会儿。

    她不允许自己活成倒霉蛋,碰到她,只有别人倒霉的份。

    “琳妮丝是海塔尔家的千金吧?”丹妮回忆一会儿,试着说,“我记得先王御林铁卫的队长,传奇的‘白牛’,也是一位海塔尔吧?”

    “是的,杰洛·海塔尔爵士是琳妮丝的叔祖。”

    “那可是海塔尔家族啊,她那样做不会让家族蒙羞吗?”她不可思议道。

    “我已经让自己家族蒙羞,是个没有荣誉的人啦!”他痛苦道。

    “她可以回娘家呀,她回去了没?”她说道。

    “据说她现在是崔格亲王最宠爱的侍妾,连正室也有忌惮三分。”乔拉如同喉咙里卡了个大核桃,两句话说得艰难无比。

    可丹妮还得让他继续痛苦下去,她问:“你有没有再去找过她?你从诺恩河回来后,有去里斯吗?”

    乔拉眸中痛色更甚,这个铁塔一般的汉子似乎快要坚持不下去了。

    “贸易王子财雄势大,我还在去往里斯的路上,他便亲自在半道截住了我,他......”

    “他要杀你?”她迟疑着问。

    这是个越不过去的坎。

    丹妮不需要知道乔拉的全部秘密,但这件事不说清楚,未来再遇到琳妮丝怎么办?那时她还要不要信任他?

    “他只是用语言.......他让我看清形势——不要做无谓的挣扎,弄得大家面上都不好看。但如果我不识趣,一定要去骚扰他们,用不了多久我就会无声无息地消失在厄索斯西大陆。”

    “我不怕他的威胁。”骑士郑重强调,“我只是确定琳妮丝没遭受半分胁迫,便自己离开了。”

    那两个奸夫**八成早就背着你勾搭在一起,丹妮心想。

    “你还爱她吗?”她似乎不经意间问道。

    “爱?爱!爱恨交加。”乔拉爵士回答,他似乎坚持不住了,“公主殿下,请容我告退,我有些累了。”

    “等一等,”她叫住他,直接问,“你是不是对我也有超越君臣之外的感情?”

    与原本的丹妮莉丝一样,她也无法回应他的爱恋,可她也不想拿他当备胎利用。

    大家将话说开,能聚就聚,不欢则散。

    没有乔拉,没有维斯特洛大陆的羁绊,她便完全依靠马人,融入马民。

    乔拉爵士表情复杂,有被识破的尴尬,又欣喜她能察觉自己的感情,他顿住脚步,扯开嘴角笑了笑,“看到您的第一眼,我就觉得她跟您有几分神似呢,丹妮莉丝。”

    其实乔拉只不过真诚而隐晦地表达了自己的感情:对丹妮也有当初第一次遇到对琳妮丝时的浓烈爱意。

    但对丹妮来说,这个回答......零分!!!

    你彻底完蛋了你知道不?

    “我与她一点也不像,就算卓戈已死,我也不会再嫁另一个男人。”她干脆利落地表达了拒绝之意。

    卓戈对她完全是个陌生人,可那死鬼也是最好的挡箭牌,与给求爱者发好人卡的借口。

    说不得七神教会知道这件事后,会仿照“圣贝勒”的旧例,给丹妮弄个“圣丹妮”的名号?

    乔拉也听出丹妮拒绝之意,道:“殿下,我是您的御林铁卫...女王铁卫。”

    说完他深深一鞠躬,便迈着沉重的步伐离开了。

    御林铁卫,放弃封地的继承权,余生不娶妻,不生子,为君王效忠是他们唯一的责任与荣耀。

    第二天清晨,天蒙蒙亮,丹妮骑上自己的小银马,身后背着改造的藤条背篓,三条龙伸出如蛇一般的脖子在她腰间、肩上探寻,时不时发出“嘶嘎”的粗粝叫声。

    马蹄在街道石板上发出清脆的“踏踏”声,寂静如死域的城市弥漫一层薄薄的雾气,丹妮好似进入一个梦幻的世界。

    “卡丽熙。”

    “卡丽熙,您要出城吗?”

    靠近城门,两个马人战士从城门洞里钻出来,打着哈欠与丹妮打招呼。

    “我要驯龙,外面的平原更宽阔。”她指示马民为她移开“城门”,几根树干钉在一起如木筏一样的木门。

    虽然三条龙已经可以飞了,但丹妮的要求更严格。想到电视剧里蠢笨如肥牛一般的龙,她便为自己的未来担忧。

    变向困难,动作迟缓,下肢无力,站不稳,落地就变废,翅膀脆弱如破布,鳞甲甚至挡不住手弩,脖子又长又脆......

    一大堆弱点,怎么称霸世界?

    昨天晚上,她将卓戈的黄金奖章全部融掉,熔炼成一节节金灿灿的锁链,此时,她把龙抱在怀里,给他的两条小腿锁上一节小拇指粗的链条,只有三节,不到10cm长,一只腿上增加大概一斤重的负担。

    “来,大黑,你是大哥,给弟弟们做个榜样。”她与之前一样,捧着龙往半空一抛。

    “哗啦哗啦——噗通!”

    大黑使劲扑扇翅膀,可飞了还不到十米远,便一头栽在沙地上。

    “嘶嘎——”黑龙扭过头,盯着丹妮发出委屈的嘶叫。

    “自己爬回来。”她头也不抬,继续给白龙绑上“镣铐”。

    “哗啦啦——噗通!”

    白龙还不如大黑,几乎划出一条抛物线砸在地上。

    “嘶嘶——轰——”

    白龙恼怒地向天空喷出一条细细的红炎。

    “别浪费力气,回来继续。”丹妮大声呵斥。

    白龙不听,没头没脑地转着圈,一边挣扎着扑扇翅膀,一边胡乱喷吐龙炎。

    丹妮很生气,走过去就对着他的小脑袋弹了个脑瓜崩。

    “嘎嘶——”白龙朝着丹妮吼叫,他似乎也生气了。

    与黑龙不一样,丹妮无法用意识连接去安抚、劝慰白龙和绿龙,她的语言与动作他们又难以接受,训练过程非常麻烦。

    无奈之下,丹妮只得弯下腰,扶住白龙的身体,让它站直,一步步走回藤篓处。

    她不能抱他,抱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之所以让他们自己走回来,主要就是想训练下肢的力量和龙在陆地上的平衡感。

    这几天相处下来,丹妮发现龙有天生的空间感,可他们落在地面上时,还不如鸭子走的稳。鸭子只有两只脚,龙除了脚,还有一对翅膀充当前爪。

    连走都困难,更何况快速奔跑?

    丹妮也不指望他们能跑过奔马,但没有灵活迅捷的奔走速度,一旦落地,失去冲击力的龙就容易被围堵,被困住,被伤害。

    龙的翅膀永远也不可能训练到阻挡屠龙弩的地步,而他们的翼展范围又那么大,也许躯干要害能躲闪弩箭攻击,可翅膀太容易中招。

    如果在不得已情况下迫降在敌人军阵里,没有高速突围能力可就惨了。

    训练了一上午负重飞行,中午时丹妮也没解开锁链,就这样背着他们去寻找食物。

    有马民专门帮龙寻找猎物,上午的时候,阿凡提一众老马民一边牧马,一边留意沙地和丘陵里的小动物。

    真的非常小。

    大黑的第一“头”猎物是一只巴掌大的蝎子。

    “轰!”一条细细的龙炎烧得蝎子吱吱作响,一会儿沙地上就剩下一撮黑灰。

    “不要烧,这么小,入不敷出啊!”她摸摸大黑脑袋说。

    时刻保持龙灵状态,大黑与她几乎心灵相通。

    “卡丽熙,这里还有一只毒蝎。”阿凡提站在沙丘上大叫道。

    这一次,大黑小鸡啄米一般,长长的蛇脖如黑色闪电,丹妮直觉眼前一花,蝎子便被他叼在嘴里。

    “多多!”蝎尾在大黑嘴角乱刺,发出沉闷撞击声,丹妮看到有好几次泛着幽紫色寒芒的毒针刺入口腔软肉。

    “你可有中毒?身体不适?”丹妮连忙讯问,她可是听马民说过,这种红色蝎子只一下便蛰瘫了一匹马。

    马民压根不敢吃那匹马的马肉,丹妮便让人将它熏成肉干喂龙。

    因为乔拉告诉她,坦格利安数百年的巨龙历史中,从未听说过龙中毒。

    龙由火焰构成,皮肤之下都是岩浆,乔拉说。

    龙有肌肉骨骼,皮肤下方肯定不是岩浆,但温度必然非常高。

    此时,抚摸幼龙的鳞片,便犹如一个滚烫的暖手宝。

    他们血液的温度应该更高。

    好一会儿,黑龙也没传来身体不适的念头,丹妮这才彻底放下心来。

第32章 丹妮的美梦

    悠闲的日子过去五天,当初被丹妮派遣到第三白城的那群骑士回来了。

    阿戈虽神情疲惫,却兴奋异常,道:“卡丽熙,我往西走了半日,便看见远方连绵山脉,因为你让我们不要随意离开平原范围,我只在外围逛了一圈。

    那里有稀疏树林与无尽山脉,羚羊与麋鹿出没其间。我用弓箭猎了一只鹿,本打算带回来送给你,可天气太过炎热,进入红沙平原半日就生蛆了。”

    “半日骑程......”丹妮面露思索之色,“探骑不用顾惜马力,一人三马...半日大概能跑100公里,这个距离...有点尴尬,不远又不近,不过龙的食物问题算是解决大半。”

    她可以骑马带龙去西边山脉打猎。

    “可见到人类存在的痕迹?”她问道。

    阿戈不懂估算时间的法子,想了想用含糊不清的话说道:“太阳还未升起时出发,天空变得炎热却还没升到最高处时,遇到过坍塌的石头房子,房屋低矮,数量也不多,现在半淹没在风沙中。”

    丹妮点点头,应该是白城的村落,没有城墙阻挡,风沙与时间快要抹除它们的痕迹。

    乔拉插话道:“公主殿下,如果我没猜错,穿过西边的山脉后,会进入奴隶湾。”

    “爵士,我们之前讨论过这个问题。”丹妮严肃看着他,说道:“在目前生活维系不下去之前,我不会离开这里。”

    “是。”乔拉应诺。

    “你们呢?”她看向拉卡洛。

    “没有人迹,也没有遇到大型动物,越往南走连恶魔草也开始变得稀疏。”拉卡洛嘴唇干裂,皮肤黑红黑红,看得出这几天他一定过得非常惨。

    “总算知道南方环境酷烈,我们可以更专注于开发西方山脉。”丹妮安慰道。

    “卡丽熙,南部也不是一点价值也没,你看这个......”

    他解开马鞍挂着的长条形“木炭”,兴奋道:“卡丽熙,你猜猜这是什么?”

    “难道不是过滤泥水的木炭?”丹妮惊奇接过长棍,“喔,这...好重,不,好轻。”

    她连续说了两个相互矛盾的词。

    远看像一根灰黑色的木炭,拿在手里却远比木炭重;拿近了仔细一看,有金属的光泽与黑铁的质感,但重量又比铁棍轻上许多。

    突然间,丹妮脑海闪过一件武器的名字,被她从卓戈火葬台捞出来的龙骨弓。

    “这是龙骨!?未经过加工的原始龙骨,可这怎么可能?难道你发现龙尸了?”她惊骇道。

    “哎呀,你猜到了,”拉卡洛十分意外,见到丹妮脸上的吃惊之色,他又十分得意,“就是一条龙尸,只剩一具比石头房子还大骨架,被风沙掩埋大半。但那具尸体太过庞大,沙子也无法将它完全掩埋,我觉得比黑死神贝勒里恩更大。”

    “不可能!”丹妮还没啥反应,乔拉·莫尔蒙好似受到侮辱一般,连连摇头否定,“你没见过贝勒里恩,除了故老传说,我还在君临见过它的头骨,它的嘴巴大的能塞进去一匹马。”

    “哈哈哈,我亲自骑马穿过那颗龙头骨的嘴巴。”拉卡洛得胜似的大笑。

    “偶买...喔,七神在上。”丹妮张大嘴巴,不可置信道:“那一定是古瓦雷利亚时期陨落在红色平原的巨龙,坦格利安家族的龙,就属黑死神最大。”

    “不提巨龙对瓦雷利亚人意义,龙尸也一直是最宝贵的财富,瓦雷利亚人为何没回收呢?”乔拉疑惑道。

    “我想到一个可能!”丹妮眸中闪过一道精光,幽幽道:“他是第六条逃过古瓦雷利亚大灾变的巨龙。”

    坦格利安家族原本也是瓦雷利亚自由堡垒的龙王之一,在火山爆发毁灭瓦雷利亚所在的长夏之地之前,坦格利安家的童贞少女丹妮思在龙梦中得到预言:古瓦雷利亚将要毁灭。

    当代家主,也即是丹妮思的父亲相信了女儿的预言,不顾瓦雷利亚贵族的嘲讽,变卖位于瓦雷利亚的全部城堡、庄园、商铺,带领全体族人与五条龙乘船离开了长夏之地。

    大灾变中,龙与瓦雷利亚全部死于从地心喷涌而出的炙热岩浆中。

    就连巨龙也无法抵御岩浆的高温与毒烟。

    于是,世界仅剩坦格利安家族拥有巨龙,坦格利安成为最后的龙王。

    现在听过拉卡洛对那具龙尸体型的形容,她立即想到,会不会有巨龙从灾变中逃生?

    他受了重伤,挣扎着飞落在红色荒原,不久便在痛苦中死去,只留下一具庞然大物供后人凭吊?

    听完丹妮的猜测,乔拉爵士认可地点点头,叹道:“只要食物充足,龙的体型会不停长大。贝勒里恩因为是成长到极限,自然老死,故而几乎不会有巨龙比它体型更庞大,除非......”

    “还有一点,红色荒原在奴隶湾隔壁,而奴隶湾西面便是长夏之地,古瓦雷利亚就在奴隶湾出海口,距离很近。”

    龙尸的坠落地距离第三白城有点远,接近300公里,再南行200公里便是大海了。

    丹妮让两个血盟卫休息了三天,然后把侍女与卡拉萨留在白云城,亲自带领乔拉与30名马人武士,也是一人三骑,凌晨四五点出发,上午8点太阳还没驱赶最后一丝阴凉之前到达第三座白城。

    中途他们经过第二座“魔鬼之城”时,丹妮还特意停下来查看了一番。

    白色城墙外插了一圈两米长的铁枪,如同护卫白城的卫士,枪尖挑着惨白的骷髅头,随着微风穿过,骷髅发出“咔吧咔吧”的脆响,仿佛在咂嘴?

    难怪她的血盟卫被骇住,丹妮自己看了都有点脊背发凉。

    也亏得红色荒原空气干燥缺水,数百年过去铁枪只是生出一层红褐色锈迹,而没彻底腐朽成锈粉。

    “还真有点诡异,”丹妮转过头问阿戈,“马民有这种习俗吗?”

    “没有......”血盟卫不确定道。

    “卡丽熙,每个卡奥的习惯不一样,行事手段也不同,这种事并不违背我们的传统。”阿凡提插话道。

    嗯,老头也跟来了,负责这几天的养马工作。

    “也许这座城市的居民反抗太过激烈,给那位卡奥的卡拉萨造成很大伤亡。”乔拉轻声道。

    离开前,他建议道:“即便马民不愿入驻这座城,也该派人将它清理一遍,也许能找到不少财物,比如,那个蛋白石手镯。”

    乔戈闻言连连摇头,大声嚷道:“魔鬼的东西,我们不能拿。”

    “那你上次......”

    “我在另一个白城捡到铁镯的,这座城我都没进去。”乔戈连忙解释道。

    “我们这次出来的目的是勘探龙骨,其它的事先放一边吧。”丹妮决定道。

    从城外看去,第三白城几乎是白云城小了一圈的复制体,进入其中的丹妮却敏锐察觉到区别。

    首先房屋密度与高度不如白云城,其次这座城没有“豪华”宫殿。

    第三白城原本还留了七八个马民,丹妮一行人到达的时候,他们已经准备好食物。

    嗯,三条龙提前飞到这座城市的上空,马民看见龙便知道卡丽熙要到了。

    中午休息时间,丹妮还去乔戈所说的“图书馆”看了看...其实是城主府的办公之处。

    与白云城发现的羊皮纸一样,书籍不可阅读,只有几卷卷轴可以一观。

    通过其中一幅图,丹妮大概判断出这些白城存在的意义。

    异世界的丝绸之路!

    魁尔斯,连接玉海与夏日之海海峡上的明珠,它的地位类似与地球上的苏伊士运河。

    弥林,奴隶湾最大最繁华的城市,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奴隶交易市场。

    此时,在地图上,弥林,白云城,魁尔斯,三座城市连成笔直的一条线。

    相比绕了一大圈的海路,穿越红色荒原降低了七成行程,而且陆地比莫测的大海更安全。所以有一段时间,白城很繁华,如同天朝丝绸之路上的那些名城。

    “这么说,弥林与白云城之间有一条古道?”丹妮手指在地图上轻轻滑动,心里念头急转。

    如果白云城最终无法供养三条龙,她可以沿着“丝绸之路”往西北方向走,最终在靠近弥林的山脉里修筑一座城。

    她可以肯定,只有沿着地图上的道路走,一定会遇到第四、第五做白城,也许没有白城宏伟,但起码可以找到几百年前供旅人歇脚的小型村镇。

    如此,她便可以执行自己farm到底的计划。

    进入红色荒原似乎不是绝路,而是上天安排的“世外仙乡”,没人关注她,没人知道她有龙。

    什么预言,什么异鬼,什么琼恩雪诺,什么维斯特洛大陆的权利的游戏,都特么见异鬼去吧!

    等待巨龙长成的那一刻,她将骑着巨龙,先北上横扫多斯拉克海,加冕为统一八荒的唯一女卡奥。

    接着,靠着三条龙和几十万咆哮武士,天下任我行,整个世界都将在她的绑腿骑马凉鞋下颤抖!

    秦始皇,成吉思汗,亚历山大,凯撒,拿破仑,都是她,也都不如她。

    “呵呵呵......”想到美妙之处,丹妮情不自禁傻笑起来。

    “卡丽熙,卡丽熙......你怎么了?”阿戈的大喊声将她从迷梦中吵醒。

    “找我什么事?”她语气不善地吼回去。

    阿戈一点没在意她的态度,只瞪大杏仁形状的黑眼睛,嚷道:“天快黑了。”

    “黑就黑呗...喔,该出发了。”丹妮这次明白过来。

    他们这次行动将如之前穿越荒原一样,昼伏夜行。

第33章 恶魔的尸体

    血盟卫上次领命出去勘探地形物产,当然不能昼伏夜行,天上的泣血之星虽然染红天幕,可要凭借晕红的光芒看清远方的景物也是完全不可能的。

    所以,上一次阿戈他们真的很辛苦。

    这一次不一样,目的明确,不需要探查附近是否有人迹、大型动物......

    血与火的泣血之星挂在头顶,没有卡拉萨的老弱妇孺拖累,丹妮一马当先,小银马欢快地在漫地红沙上奔驰,马蹄间带起一条细长的红色沙尘。

    乔拉与她的血盟卫落后丹妮三匹马的身位,紧随其后的是20名多斯拉克咆哮武士。

    轰隆隆的马蹄声在大地中远远传开,红褐色鳞甲的砂蜥从草丛里探出头,似乎在感受大地的震动。

    “嘶嘎——”

    “嘎嘎——轰——”

    尖锐粗粝的叫声突然在头顶响起,野猫大小的砂蜥警觉地想要缩回草丛,可...那是一串从天而降的暗红火焰。

    夹杂硫磺味的黑烟,一下子点燃身旁的恶魔草。

    砂蜥吱吱叫着逃窜出火海,下一刻天空一暗,自己便无处着力的腾空而起。柔弱腹部处被利齿洞穿的刺痛还没驱赶走心中的恐慌,“轰”,一团烈焰席卷而来,砂蜥彻底失去知觉。

    “踏踏踏......”

    接连马蹄踩过,被龙炎点燃的恶魔草很快没入浅浅的红沙,只预留丝丝缕缕的白色烟气随风摇摆。

    丹妮抬头看看天空争抢血食的幼龙,嘴角勾起一丝满意的微笑。

    马人的方向感非常好,他们一行人几乎没有绕弯路,在午夜时分找到那具龙骨。

    想一想也的确,方向感不好的人无法成为卡拉萨的探骑,因为多斯拉克大草海比红色荒原更没有辨识度,而探骑四散八方,最远要离开卡拉萨一两日的骑程。

    “七神啊,这真的是生物的骨骼?!”

    即便多次听说贝勒里恩能一口吞下一头野牛,可真看到如驱逐舰一般大小的龙骨,丹妮还是忍不住惊呼出声。

    露出沙土之外的骨骼是灰白色的,越深入地面,骨骼的颜色越深。原本只有小半头盖骨露出地面,上次拉卡洛为了探查龙骨的体型,把掩埋头颅的沙土刨开了。

    “完全刨开沙土的话,工程太大,要耽误很多时间......”丹妮爬上两层楼房高的巨龙头顶,看着累积成一条弯曲丘陵的埋尸地,心中开始犹豫不决。

    乔拉皱眉打量巨大的头骨,说道:“公主殿下,你打算怎么处理这具龙骨尸体?全部运回去只怕不现实。”

    “这......”丹妮苦笑,“说实话,我原本还真打算将它运回去的,龙骨能换多少金币不提,只是制作成武器...你也看过龙骨弓的威力了,勇士必配的大杀器啊!”

    “马民没有锻造龙骨武器的技术,只有最顶级的科霍尔铁匠才能将龙骨塑形成武器。”乔拉摇头道。

    “你说怎么办?扔在这不管?”她问道。

    乔拉摸摸下巴,建议道:“选择一些容易携带的龙骨回去,剩下的就地掩埋,未来......根据需要再回来取吧。”

    “头骨太大,难以处理,从翅膀处取骨。”

    丹妮一声令下,马民开始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他们顺着巨龙的脖子,往腰腹处挖,不需要挖太深,足以是尽量搜寻断骨。

    拉卡洛带回去的那根骨头便是一节断骨,巨龙似乎真如丹妮猜测的那样,重伤无力飞行,半途从天空坠落地面的。

    “咦,这是...这根骨头好纤细,不对......”一个马人停下掘土的动作,从沙地里捡起一个40cm长的骨头棒,疑惑不解地来回翻看。

    沿着“头颅——脖子——脊背——翅膀”的路线,马人挖出一条蜿蜒的沟壑。

    沙土松软,比预期的要轻松不少,沟深两三米。

    天空染成深深的靛青色时,他们已经挖到脖子中段了。

    “卡丽熙,有情况,不是龙骨,我挖到一具人尸。”马人大声叫嚷,隐约的颤音可以让人感受到他的恐惧,“这不是人,是魔鬼,魔鬼的尸体,人不该是这个样子的。”

    “魔鬼,魔鬼的尸体!”其他正在工作的马民凑过去一看,也惊恐地大叫起来。

    作为**oss,丹妮当然不用工作,她之前一直在一边训练小龙呢。

    听到土坑里传来的喧闹,她连忙小跑过去,探头看向坑里的马人,叫道:“没有魔鬼,魔鬼不敢靠近巨龙,哪怕是死去多年的龙尸!那一定是人的...呃......”

    刚开始她还叫嚷得中气十足,可随着人群让开空间,看清半掩埋在褐沙中的扭曲尸骨,她也惊骇得卡壳了。

    实在是那具尸体太过可怕,那是一具如母体胎儿姿势蜷缩成一团的尸体,不是纯粹的骷髅。

    它的皮肤好似紫黑色的恶魔鳞甲,紧紧包裹着骨头,可以看清拇指盖大小的、如老树皮粗糙的“鳞片”,密密麻麻,覆盖全身。

    蜷缩在胸前的手臂...那真的是手臂,而不是某种生物的爪子吗?

    十根匕首一般的手指戳向天空,好似蓄势待发,马上要择人而噬。

    尸体瘦小的像个瘦骨嶙峋的孩子,而它那利齿爪子却有20cm长,完全不成比例。

    更可怕的是,尸体眼眶内的眼珠竟没有朽蚀风化,嗯,没有被细菌分解。

    深紫色的眼珠子周围还有黑色沥青一般的粘液,宛如活人一样“恶毒”地瞪视众人,几乎裂开180度的嘴巴似乎在咆哮着魔鬼的诅咒。

    “法克......”骂了一句地球话,丹妮马上又入乡随俗来了一句,“七层地狱啊,乔拉爵士,你见多识广,可知道这是什么人种?”

    她可没忘记这是个奇幻世界,连森林之子与巨人都有,出现哥布林、豺狼人什么的也不稀奇。

    “他应该就是人类。”乔拉也在坑里刨土,闻言走到第一个发现尸体的马人身边,从他手里接过那节惨白色的骨头棒。

    “公主殿下,你看......”他举起骨头对丹妮晃了晃,又用骨头在“恶魔”尸体左腿处比划几下,“尸体缺了一条小腿,就是我手里的这根。按照你之前对巨龙来历的猜想,一条巨龙从大灾变中的瓦雷利亚逃脱。

    那么,可不可能它是被一位骑士驾驭着离开的呢?

    巨龙重伤不治,从半空坠落,骑士摔断了腿,因而小腿骨与尸体分离了。”

    阿戈驳斥道:“你看小腿骨这么长,完全与瘦小的尸体不相配,如果尸体真是个人类,那他也是个侏儒。”

    不带脚掌的小腿骨超过40cm,说明它的主人生前一定是一条昂藏大汉。

    而蜷缩的尸体...身高大概不超过一米二。

    “据说,从长夏之地到烟海上的古瓦雷利亚废墟,依旧被诅咒笼罩。”乔拉爵士站起身,双眼凝重看着丹妮道:“从瓦蓝提斯到奴隶湾,明明有自由堡垒时期留下的瓦雷利亚大道,可他们宁愿乘船绕过瓦雷利亚废墟,多走几倍路程。那条通往玛塔里斯的道路,便被叫做恶魔大道。”

    “瓦雷利亚不是毁于火山爆发吗,怎么又跟诅咒扯上关系了?”丹妮不解道。

    “我不知道,”乔拉皱着脸猜测说,“也许是来自古瓦雷利亚龙王的冤魂?众所周知,瓦雷利亚是掌握龙与血魔法的文明。”

    “呵呵,你刚才还说这个‘龙王’死状可怖是因为诅咒。”丹妮指着坑里的“恶魔”尸体,好笑道:“你这不自相矛盾吗?”

    “如果不是诅咒,为何瓦雷利亚一个人,一条龙都没逃出来?龙可是会飞的呀,地火岩浆很可怕,可烧不到龙,又如何杀死所有的龙?”乔拉一叠声反问。

    “也许他受了诅咒,骑龙去魁尔斯找男巫求救。”阿戈插话道。

    马民刚开始还怕得要死,这会儿见到卡丽熙与乔拉当着“恶魔”的面争吵好半天,恶魔也没发作。

    渐渐的,他们胆气又回来了。

    “魁尔斯的男巫的确闻名于世,”乔拉语带嘲讽,“可之所以著名,便是他们常常用虚假的魔法欺骗世人,连维斯特洛都出现过那些蓝色嘴唇的骗子。”

    “那......”阿戈想了想,指向东方道:“他可能骑龙去玉海对岸的阴影之地,那里遍地都是巫师与缚影士。被卡丽熙烧死的巫魔女,便是在那里学习的沟通魔鬼的法门。”

    “你为何一定以为他要去找人求救?还有哪里的魔法技艺,能比瓦雷利亚更强大?”乔拉嗤笑。

    “不管他打算去亚夏找巫师,还是被地火熏晕了头脑,胡乱飞到这的,都与我们无关。”丹妮指着那具恶魔一般的尸体,下令道:“不要直接触碰到它,去附近寻找树干与野草,就地焚烧,瓦雷利亚人信奉火葬,我也不算辱没了这位龙王前辈。”

    马民立即停止挖掘,爬上土坑,去四处收集柴火。

    上午九点左右,丹妮的三条龙一起喷火,点燃坑里的木柴。然后几十人背靠巨人尸骨躲日头,等傍晚再继续工作。

    嗯,丹妮住得最舒服,她在巨龙嘴巴安家,厚厚的头颅完全挡住了日照,躺在清理干净的下颚骨上,阴凉又舒适,还特别富有趣味。

第34章 给龙上课

    “卡丽熙,有情况!”

    傍晚时分,炙烤大地的火炉滚入地平线以下,马民们从睡袋里钻出来,就着马奶吃了点干肉条便又开始挖掘工作。

    首先他们必须清理焚烧古龙王尸体留下的灰烬,开始还没什么,无论是恶魔之躯,还是被诅咒的瓦雷利亚龙王,都在烈焰下化为焦黑碎骨。

    就算有丹妮担忧的病毒,也八成被高温烤死了。

    跳入土坑后,马民们见与卓戈的火葬遗迹没啥区别,胆子更大,直接用双手去刨灰烬。

    没一会儿,一个马民举起粘着黑糊糊碳灰的手臂,两只手并握一块掌心大的漆黑铁牌,向丹妮高声喊道:“卡丽熙,发现一块铁片,我猜是那个龙王留下的遗物。”

    乔拉先接过来用沙土洗去上面的污迹,仔细检查一遍才递给丹妮。“这是瓦雷利亚钢,有龙形族徽与古瓦雷利亚符文。

    我们之前的猜测应该是正确的,这块铁牌应该类似与身份证明,就像国王之手的手形胸针。”

    维斯特洛王国的首相被称作国王之手,国王之手可以设计自己的首相徽章,可以是胸针、披风别针、挂在胸前的项链......不过徽章上总会有一只小巧的金属手掌。

    铁牌入手微沉,勉强将丹妮的小手覆盖,让她想到刚入手的6.5英寸的华为手机,一样的厚薄与重量差不多,面积只有手机三分之一。

    瓦雷利亚钢本质上也是一种钢材,如果拿到实验室做元素分析,会发现它与普通钢铁没本质区别。但它的锻造过程中,添加了瓦雷利亚文明特有的魔法,拥有几乎不可损毁的特性。

    对了,瓦雷利亚钢锻造的武器还具有强大的破魔特效,比如,斩杀异鬼。

    忽略那大半斤的厚实材质,铁牌上面刻录的图文也非常精美。

    正面是一条战翅欲飞的巨龙,巨龙爪子握着一柄寒光闪闪的大宝剑,很精致,也很传神,既能感受巨龙面孔透露的威严,又能分辨出宝剑十字护手上的宝石。

    巨龙外围有一圈符文,丹妮认识最正宗的瓦雷利亚文字,却一个符文也看不懂。

    铁牌的另一面也让丹妮看不明白,上面用不同于正面的粗糙手法,雕刻了一座山峰。

    轻轻抚摸山峰图案,能感受到明显的凸凹刻纹。

    山峰顶部似乎有一缕缕烟火......刻工太糙,丹妮不确定那是黑烟还是一棵大树。

    “如果正面图案真是族徽,巨龙握着一柄剑,巨龙也许暗示龙王本身,大家仔细了,说不得有一把瓦雷利亚钢双手剑埋在沙土里。”丹妮兴奋非常,向坑里的人打气道。

    事实证明她想得太美。

    月上中天,马民刨遍附近沙土,入地四五米深,水都渗出来了,却什么也没找到。

    乔拉摇摇头,叹道:“那种情况下,能逃离瓦雷利亚已经难得,他哪里有时间回家取族剑。如果巨龙握着的剑是真实的,那柄剑的重量与体积一定不输于史塔克的族剑——寒冰。”

    接着爵士向丹妮描述了一遍寒冰:身宽过掌,暗如黑烟,树立起来比丹妮还高一个头。

    丹妮囧了囧,她这身子虽然才14岁,除了有点发育不良,没胸没屁股之外,个头并不算矮,没有测量她也知道,一定在1.6米左右。

    比1.6米的她高一个头,即便不到两米,也该超过1.8米了。

    “那么长,即便拿得动,也不方便挥舞吧?”她好奇道。

    “艾德·史塔克每年要用那把剑砍几十颗脑袋,几十年下来,简直训练得不要再熟练。”乔拉用充满怨念与嘲讽的语气说道。

    他差点就成了‘奶德’大剑技能的经验值。

    最终丹妮认可了乔拉的分析,一般情况下双手巨剑无法随身携带,死去的龙王没机会回去取剑。

    午夜之前,马民从沙土里刨出来二十多根长短不一的乌黑龙骨,最长的超过10米,短的竖起来也有丹妮腰腹高。

    很多都有明显的折断痕迹,更进一步证明当时巨龙重伤无力飞行,是从天空坠落地面的。

    “算了,就挖到这吧,够整个卡拉萨人手一把龙骨弯刀了。”丹妮拍拍手,叫停了坑里的马民。

    “公主殿下,龙骨只能做剑柄,无法锻造成刀刃的。普通钢铁搭配龙骨简直是浪费,其实除了瓦雷利亚钢武器,其它钢材的武器没必动用龙骨。”乔拉提醒道。

    “你说龙骨很值钱的。”丹妮道。

    “是很值钱,世上也就这么点龙骨。可你不是不需要钱吗?”

    “谁会嫌自己钱多呢?”丹妮摆摆手随意道。

    离开之前,丹妮让人将龙头骨埋了起来,堆成一座小丘陵。

    这是她的宝藏,可不能让其他人得了去。

    只要原生态的龙骨露了痕迹,傻子都知道她在红色荒原发现了龙尸。

    如今这一埋,连她自己都不确定下一次是否还能找到。

    实在是,这片平原有太多类似的低矮丘陵了,而附近又没什么特殊标记物。堆石块,擦木杆,只能短期有效,时间一长便会被风沙掩埋、吹倒。

    “大黑,你可记住了?”她询问自己的黑龙。

    黑龙的确有些智力,但与人相比太过脑残——那是真脑残,发育不全的那种。

    不过龙的方位感特别强,常常进入龙梦、龙灵,与黑龙灵魂合一,丹妮可以明显感知到,龙不止有视、听、嗅、味、触五感,甚至不止六感七感。

    呃,她的龙倒没领悟小宇宙。

    就像飞鸟可以凭借地球磁场辨别方位,龙也有类似手段。

    举个例子,丹妮试过将龙丢在白云城,然后她骑着小银马随便寻个方向骑行几公里,最后找个草丛躲起来,结果三条龙都可以精准找到她。

    那时候,她可是故意掐断了龙梦状态。

    丹妮可以接收从黑龙那传来的七感、八感,但她不知那是什么,也无法分析利用。

    连续问了好几遍,又离开两公里距离,让大黑飞回去试了试,折腾得丹妮一身热汗,最终才勉强确定他或许真的记住了。

    “哎,乔拉爵士,一百多年前的坦格利安,有没有帮助龙增加智慧的手段?我的龙太笨。”凌晨时分,在马队回去的路上,丹妮向他抱怨,“笨就算了,只要老老实实听我的话也可以。

    但龙天生桀骜,黑龙还好,绿龙与白龙连我都有点控制不住了,沟通太困难。”

    “我不知道,熊岛距离权利的中心太远。我对史塔克之外的权贵并不熟悉。”大熊摇头道。

    “你可是海塔尔家的正牌子女婿,而海塔尔家族掌控着学城。”丹妮提醒他道。

    无论如何,乔拉·莫尔蒙也当了几年海塔尔家的娇客,应该去过几次学城,至少结识几位知识渊博的学城博士。

    嗯,学士也分等级,学士学徒,学士,博士,大学士。根据其掌握的知识深度与广度,来评判其学士等级。

    “那时候我对学士与学城一点兴趣也没有,事实上,我现在也对他们没兴趣。”

    一路上没有遇到任何意外,两天后,他们一行人带着龙骨回到白云城。

    之后的日子里,丹妮早晨与傍晚凉快的时候,背着龙出城锻炼身体。上午、下午烈日炎炎的时间段,她开始给三条龙上文化课。

    身体越来越大,由瘦小的“猫咪”长成大块头的“京巴”,现在有向“土狗”进发的趋势。

    体积越大,他们每天的食量也跟着增长,红沙平原上的砂蜥、蝎子、沙蛇已经不能让他们感到满足。

    于是,丹妮用食物来诱惑他们学习。

    这个过程非常艰难。

    数学课,她在龙梦状态下,向黑龙演示小学生数学运算;语文课,她张大嘴巴,一边发出声音,一边在灵魂连接状态下告知其含义。

    还有体育课,丹妮用木棍敲击他们的鳞片,刚开始,幼龙的鳞片如坚硬的鸡蛋壳般破碎,摸着白烟的血液渗透出体表,还未滴落便已燃烧殆尽。

    因为黑龙与她有灵魂连接,她在精神海不停安抚、鼓励小龙,黑龙虽然愤怒嘶鸣,却也勉强能配合她。

    白龙与绿龙就没那么老实了。

    他们出生一个月后,丹妮彻底失去与小白、小绿的龙灵联系。她与黑龙越亲密,与另外两条龙的隔阂越大。

    不仅语文课与数学课没法上,锻炼体魄的体育课...有一次丹妮将小白脊背敲出血,那小家伙不管不顾,对着她的手腕就喷了一条龙炎。

    龙炎温度高于木柴燃烧的火焰,第一次的,她在火焰中受伤了。手腕皮肤起了一圈蟑螂大小的水泡,又痛又痒,养了四五天才恢复原状。

    唯一值得安慰的是,没留下疤痕。

    也许真的可以从火焰中汲取力量,也许与黑龙日益紧密的龙灵关系,她的伤势恢复得比常人要快,恢复得也更完全。

    比如她肚子上的刀疤。

    为了不让其他人发现她的计划,之后半个月丹妮都没让侍女服侍自己洗澡。

    嗯,她解释水资源匮乏,今后大家都用细沙清理皮肤污秽。

    她还让人准备了一个沙床,上面铺满细腻的白沙。

    每晚睡觉之前,脱光衣服在上面摩擦一遍就能清理掉皮肤上的灰尘——油污与老皮碎屑都在烈火中烧光了。

    但半个月后,丹妮就开始过上**的“奴隶主”生活。

    她惊奇发现,肚皮上的疤痕越烧越浅,最终彻底消失不见,皮肤又恢复之前的细嫩光滑。

    似乎高温促进血液循环,烈火中,细胞活性太高?

    这是科学解释。

    魔幻一点的说法,龙与火有恢复身体的魔力。

    就像一年多前,原主丹妮刚嫁给卓戈,体弱的她不习惯马背上的生活,每天体力衰竭欲亡,大腿内侧都磨得血糊糊。

    结果龙梦一次,只一夜,全部伤势消失一空,身体壮得像个土生土长的马人少女。

第35章 寻龙者

    多次向乔拉抱怨小龙不听话后,他建议干脆让那两个不停话的孩子“退学”,只需专心教导大黑就行了。

    只要黑龙够强大,丹妮可以通过他来压服、控制白龙与绿龙。

    嗯,乔拉也认为丹妮的教学有助于小龙成长。

    他告诉丹妮,坦格利安家族的历史上,龙并非无敌,曾经发生过多次屠龙事件。

    “最著名的无疑是米拉西斯之死。当年你的先祖伊耿,在两个妹妹的帮助下征服了除多恩之外的其余六国。

    但在攻击多恩狱门堡的过程中,因为一时不慎,蕾妮丝王后的巨龙被弩箭射穿眼睛,巨龙米拉西斯当场便坠地死亡。”

    乔拉看了看三条飞在天空寻找猎物的小龙,叹道:“眼睛那样狭小的要害都能被击中,身躯与羽翼更是会经常性遭到攻击。无论从哪方面讲,它们现在都太过稚嫩。”

    丹妮接受了乔拉的部分建议,她没有彻底放弃小白与小绿。

    其实,面对这种情况,只要是大天朝的学生都该知道怎么做。

    没错,分班,快慢班,火箭班。

    小黑是优等生,一个龙上火箭班;另外两个是调皮捣蛋的差等生,能混个毕业证就足以让丹妮母亲“老怀大慰”啦!

    她自己忙着驯龙,她的卡拉萨也没清闲下来。

    老人与妇女依次搜刮三座白城被岁月埋藏的财富。

    青壮年分批次地去西边山脉打猎,除了战士自己的食物,他们还会带回烟熏的腊肉。

    乔拉则在丹妮的要求下,教导马民孩子骑士之道。

    说白了,多斯拉克咆哮武士就是轻骑兵。

    轻骑兵攻坚能力之差,连军盲丹妮也知道。

    维斯特洛身穿全身铠的骑士,无疑更具有冲击力与战场生存力。

    马民之所以只穿一件无袖皮马甲就与人拼命,并非真像他们自己说的那样因为勇敢。

    主要还是他们穷,各方面的穷,文明等级与社会制度都非常“穷”。

    没财力购买铠甲,没能力生产钢铁,没技术锻造铠甲。

    在大草海,一套铠甲的价值远超一名咆哮武士性命的价值。

    但现在不一样了,马人有了丹妮。

    她必然会为多斯拉克带来更先进的制度,会极大地提高马人的生产力水平。

    未来马人将有能力出现大批骑士,未来丹妮也必将需要大批忠于自己的钢铁骑士。

    入驻白云城三个月,丹妮喜气洋洋地举起手里小儿拳头大的芜菁,大声向周围的马民宣布道:“第一批粮食即将成熟,我们再也不用担心饥荒啦!”

    这个世界真特么诡异,两年生的芜菁三个月就结果子了——虽然有点小,还是在这么炎热的环境下。

    不过再想一想果林里一边桃树在开花,另一边桃树在掉果子的奇异场景,她又释然了。

    如今这是长夏嘛!

    长夏中,贫民吃得撑死;凛冬里,贵族也会饿死。

    马民很不给她面子,没有大声欢呼,反而阿戈走出来,大声道:“卡丽熙,我们是马民,马人不当懦弱的农民。

    我看,咱们还是放弃这个城市,去西边山脉游牧狩猎吧。”

    “咱们人太多,游牧的主要口粮——羊羔与肥牛,又早被杀光了,只剩下出肉率极低的马。

    而狩猎的不确定性太高,我们需要稳定的食物来源,我们需要这座既安全又富足的城市。”丹妮瞪着他说道。

    “红色平原没其他人,哪里来的危险?”她的血盟卫不服气道。

    “报!”

    随着一声悠长的喊叫声,一匹骏马“嘚嘚嘚”跑到农田旁边。

    “报,报告卡丽熙,有...有人要进我们城市。”马背上的战士激动大叫。

    阿戈被现实打脸!

    “都怪你的乌鸦嘴。”丹妮又瞪了他一眼,问骑士道:“来的是谁?有多少人?”

    “三个人,“马人战士面色古怪,“他们自称寻龙者,还问我这里是不是白云城,有没有一位坦格利安家的女孩孵出了龙。”

    “what?”惊骇之下,丹妮直接彪了一句英语。

    “这怎么可能?你确定他们问的是‘白云城’?”她急忙问道。

    “是的,那个缚影士就是这么说的。”

    “缚影士?”丹妮又是一惊。

    她虽然给这座城市命名为“白云城”,但一直以来她也认为这里不会有外人来,所以城门口压根没挂“白云城”的牌匾。

    而且......

    “我的龙呢?”她朝天空看了看,问身边的人,“白龙和绿龙,他们飞回来了?”

    “没有。”马人都摇头。

    黑龙在读火箭班嘛,学习任务更重,多数时间都跟在丹妮身边。此时,他便站在小银马马鞍上,扑扇着翅膀,用深邃的红色眼睛打量周围的人。

    小白与小绿两个调皮的野孩子文化课不行,只能去当个体育特长生,嗯,丹妮减少他们的训练课程,多出来的时间让他们自己去外面狩猎。

    不好好读书,就早点出去“打工赚钱”养活自己吧!

    “难道他们在外面遇到我的龙了?”丹妮摸着下巴思索,“可即便看到龙,又怎么知道是坦格利安......”

    “卡丽熙,他们不仅知道你是一位坦格利安,还喊出‘丹妮莉丝’的名字呢。肯定是那个缚影士,阴影之地的巫师会预言魔法,大家都知道。”那马人叫道。

    “嗯,大家都知道。”阿戈认真点头。

    “大家都知道。”马人侍女姬琪也出言应和。

    又来了......

    丹妮悄悄在心里翻个白眼,对阿戈道:“去将拉卡洛与乔戈叫来,对了,乔拉爵士也叫上。”

    这时候乔拉正在广场上教孩子们练习剑术。这段时间,丹妮自己也时不时去学习一会儿。

    几个月下来,只锻炼基础剑术的她,竟然将自己的属性提高了一大截。

    人物:丹妮莉丝·坦格利安(15岁)

    体:很弱——弱

    技:极弱——很弱

    呃,还是弱鸡一只。

    “魁洛,跟我去会见来客。”她转过头,看向报信骑士问:“你们没将他们放进城吧?”

    “没有,卡丽熙你说过,只有经过你的允许,才能让外人进城。”马民连忙道。

    丹妮愣了愣,她有说过这个命令吗?

    但仔细回想一会儿,似乎......好像她还真说过,刚进入白城第二天,她让人往城门洞塞石头时说的。

    已经很久了,她自己都忘了,没想到马民一直在严格执行她的命令。

    唉,马人虽然性子直,老是不分场合地顶撞她,可论忠诚度与执行力,真没可挑剔的。

    一边骑马走在街道上,丹妮一边想着心事,不知不觉间他们一行人已经来到城门口。

    木排城门高高吊起,她带着魁洛等十来个咆哮武士穿过逼仄的城门洞,来到城门之外。

    刚一出城门,丹妮就心里一突,那三个人先不提,可他们的坐骑竟然是骆驼!

    她不是什么战略家,也非精英政客,可脑子灵活,几乎一瞬间就明白过来:对马人可算绝地的红色荒原,对于其他人只不过是稍微难走一点的道路。

    红色荒原不是绝地,也意味着它不再是自己小卡拉萨的保护屏障。

    此地不安全了!

    为何马人穿越红色荒原如此艰难?

    丹妮一行人一路南行费尽周折,要不是她看过贝爷的野外求生节目,八成要与原本的丹妮一样,走一路死一路,为何会这样?

    其实很简单,马人的交通工具不对。

    就像肌肉型的越野车和公路汽车,它们用途不一样,如果混淆着使用......用越野车上下班,你一年花的油费都够买一辆新车;驾驶着宝马去挑战没有人工道路的大荒野,呵呵,离开公路那一刻估计就得趴窝。

    马人骑乘的草原马矫健有力,冲击力、速度、耐力都是第一等的存在。

    多斯拉克民族存在几千年,草原马也被定向培育了几千年。多斯拉克人行走在草水丰富的多斯拉克海与诺恩河大平原,他们的战马也为这样的环境而生。

    可它们终究只是适合草原的战马,耐热、耐旱能力太差,无法适应红色荒原环境。

    所以丹妮不能死操它们,不能压榨马人坐骑的体能,卡拉萨人人有马骑,一天也只能走一百公里。

    而骆驼号称“沙漠之舟”,穿越恶魔草丛生的荒原,如同在自家庭院散步。

    “我就是孵龙者,坦格利安家族的丹妮莉丝。欢迎你们,远道而来的客人,外面天气热,我们进城吧。”丹妮连身份都不问,自报身份后便直接开口邀请。

    那三个骑骆驼的人也很有礼貌,他们熟练地解开包在头上的阿拉伯巾——装备好齐全,接着依次自我介绍。

    左边那个白皮肤蓝嘴唇、脸颊肌肉干瘪的男子,用粗嘎的多斯拉克语说:“伟大的龙之母、大草海上的卡丽熙,吾乃魁尔斯的大男巫,俳雅?菩厉。”

    他在与丹妮说话,目光却炽热地望着盘膝在她头顶而大黑。

    中间秃头肥胖的男子皮肤也很白,奶白奶白的,比丹妮这个白人更白,那颗比成龙大哥还大的鼻头一侧,镶嵌着拇指肚大小的绿翡翠。

    他用流行于自由贸易城邦的瓦雷利亚语说:“坦格利安的公主,感谢您的邀请,您的善良如同您的美貌那样显眼,鄙人札罗?赞旺?达梭斯,身列魁尔斯十三巨子。”

    这货嘴上说着仰慕丹妮的话,看向她的目光却像是在评估货物的价值。

    不过与两外两人相比,丹妮还是更乐于与他打交道,因为只有他没有超越凡俗之外的力量。

第36章 邀请

    第三人便是亚夏来的缚影士,她戴着木漆面具,用流畅的七国通用语说道:“你好,龙之母,我是阴影之地缚影士,魁晰。”

    红色油漆的木壳面具遮挡了她的眼神与面部表情,丹妮无法从她平淡的声音里听出她的内心想法。

    丹妮点点头,让马人让开道路,她与客人先行,他们随后跟上。

    刚穿过城门洞,丹妮就见到乔拉爵士与她的血盟卫联袂而来,于是在同行前往宫殿的路上,她又为他们相互介绍了一遍。

    “你们为寻龙而来,”乔拉问出一直埋在丹妮内心的疑惑,“可你们如何知道这里有龙?”

    “天上的星辰指引着我们。”魁晰简短地说。

    “星辰?”乔拉疑惑不解。

    “就是它。”男巫指着依旧挂在天空的红色彗星说道。

    都过去三个月了,彗星还是没有完全消失,只不过比当初暗淡了很多。

    也许不久之后,当人们抬起头,会疑惑发现它不知何时彻底不见了。

    “泣血之星?它一直在变幻方向,怎么指引你们?而且,它的出现与龙有关系吗?”乔拉问道。

    “对你们这样的凡俗之人,它只是一颗千年难得一见的彗星,可掌握神奇力量的我们,却亲身感受到天地间的巨大变动。”男巫盯着大黑,声音幽幽道。

    “这太夸张了吧?之前也不是没有过龙,虽然大家一直说龙已经绝迹一百多年,可那只是在维斯特洛。

    铁民说落日之海的深处有海龙,还有冰龙的传说不绝于世,即便是巨龙,也有它们的消息从世界隐秘之地传来。”乔拉认为男巫在说大话,估计是想诓骗自己的公主。

    “嘿嘿嘿......”男巫诡异的蓝色嘴唇挂着显而易见的讥诮,他甚至不屑于回到“凡夫俗子”的问题。

    “啧啧啧,这是个充满风沙与朽败气息的城市,完全配不上尊贵的龙之母。”脑袋圆滚滚像一颗白煮蛋的魁尔斯商人在骆驼屁股抽了一鞭子,紧走几步凑到丹妮身边,用浮夸的语气邀请道:“卡丽熙,您天生就该戴着最华贵的珠宝,穿着密尔丝布织就的精美礼服,身边奴仆环绕,住在最接近天神的宏伟宫殿里。

    只有世界之中心的魁尔斯能满足这一切。

    而正好,鄙人有能力也有最真诚的心为您提供这些服务。请您离开这个破烂地方,随我去魁尔斯吧。”

    “哈哈,达梭斯先生,你是一位高贵且慷慨的绅士,可我还有一大群部民要照顾呢。”丹妮笑着婉拒道。

    “哈哈哈......”札罗却仰天大笑起来,笑声里充满骄傲与优越,“卡丽熙,你真该去魁尔斯的,这处荒漠之地污染了您的视界。

    我家最小一个角落的厢房,也能轻易接纳您所有的部下。

    事实上,世界各地来魁尔斯拜访我的国王与大贵族,他们的随身携带的仆役也比你的人多,而我曾一次招待过35位高贵的访客。”

    嗯,翻译成容易理解的话:我家随便一个卫生间都比你家整个房子要大,而我家有35个卫生间。

    丹妮很想说,我有三座城。

    “唉,你们可能不知道,卓戈卡奥已经死了。”她叹气道。

    “我们当然知道,”札罗立即道:“最强大的马王去世,大草海又多了几个卡奥,整个厄索斯大陆都知道了。”

    丹妮愣了愣,为这个世界诡异的信息流传速度感到惊讶。

    其实,等亲眼见识过信鸦的bt之处,她也就不会这么震惊了。

    “问题是,篡夺者一直没放松对我的追杀,上一次在神圣的马王城也敢派人毒杀我。没了卡奥庇护,离开这儿后他再派人来怎么办?”

    “卡丽熙,不用担心,篡夺您父亲王位的劳勃·拜拉席恩已经死去快半年了。”

    接着札罗开始讲述从落日之地传来的消息。

    与丹妮看过的电视剧剧情一样,“老伯”打猎过程中,喝了蓝赛尔加了料的酒,迷迷糊糊中被野猪拱死了。

    身前有多伟大,死亡时就有多窝囊。

    嗯,蓝赛尔·兰尼斯特,王后瑟曦的堂弟,兼自发热自卫棒。

    老伯那个人嘛,年轻时牛掰得一塌糊涂,他的钉头锤可以在“冰与火兵器谱”上排名第三,仅次于魔改版的魔山,与手持巨剑“黎明”的拂晓神剑亚瑟戴恩。

    红毒蛇、卓戈马王、海王第一宫廷剑士西利欧,都差老伯一个档次。

    雷加、白牛再差一个档次。

    丹妮身边的乔拉莫尔蒙...有点尴尬,估计又差了白牛一两个档次。

    这并非有意抬高老伯,冰与火全书中只有他力量与敏捷两种身体天赋都达到满值。

    技艺可以锻炼,天赋决定了一个人的上限。

    他年轻时捶死雷加的战绩就不提了,只说老伯人生最后一战。

    嗯,就是被野猪拱死的那一次。

    当时他喝了几大袋子加了料的烈酒,一时躲闪不及,狂奔而来的野猪獠牙刺入唧唧,从下腹一直往上划开一道半米长的口子,要不是胸口的肋骨挡住,当时就断成两截了。

    胖肚皮里的肠子、内脏像憋了几天的大便,一时通畅了一般,“哗啦啦”,欢快的流了一地。

    换做一般人,唧唧被人踢一脚也该立马委顿倒地,可人家老伯恁是绝地反击,在那么重的伤势之下,用手里的长矛捅死了挂在自己胸前的野猪。

    悍勇到极点。

    事后他还坚持了几天,留下遗嘱,与好基友奶德回顾了一遍往昔峥嵘岁月,才在罂粟花奶的帮助下死去。

    可这么勇猛强悍的战士,竟惨被老婆“色后”戴了无数个绿帽,三个儿子全不是自己的。

    嗯,瑟曦与自己弟弟的种。

    瑟曦不想给自己老公生孩子,连房事......老伯每次喝醉酒找她,她都故意造成两人发生关系的假象,事实上连手都没给碰一下。第一次瑟曦怀上老伯孩子后,她似乎故意让其流掉。

    (ps:这点与电视剧《权利的游戏》不一样,瑟曦完全不爱劳勃,甚至不愿与劳勃同床,履行义务时,故意把劳勃灌醉——他自个也常常喝醉。14年来,劳勃与瑟曦牵手的次数,可以手指头数清楚。)

    艾德成为首相后,在几个心怀叵测之人的暗示下,很快察觉基友为别人养娃的事实。

    然后,他让色后知道自己知道了。

    色后知道他知道后,先下手为强,让自己的情人之一,堂弟蓝赛尔,给老伯酒中下毒。老伯如上描述的那样,惨死野猪獠牙之下。

    当然,札罗对丹妮讲述的内容并没有这么详实,他只说有流言劳勃是被瑟曦害死的。

    “所以,你不必再担忧篡夺者对你不利啦。”他安慰丹妮,“在魁尔斯,在我的保护下,没有人能伤害到你。”

    丹妮点点头,顺着他的话题道:“从这到魁尔斯有多远?骑骆驼到这用了几天?”

    “1000公里左右,我们花了差不多一个星期才来到这。”

    丹妮心里估算,他们的速度似乎与她的卡拉萨南行的速度差不太多。

    唯一区别,骆驼在这样的环境下还能继续走一千公里,而她的卡拉萨只走了500多公里便濒临崩溃。

    一行人说着话便来到宫殿门前,广场上一群老人孩子惊奇地看着骆驼上的三名客人。

    丹妮为客人准备了清水和马奶酒解渴,还空出三间靠近花园的卧室给他们休息。

    晚上的时候,她又在广场上举办了一场篝火晚会,有蘸了李子酱的烤马肉,蘑菇与熏鹿肉炖汤,黄油甜菜,芜菁炖菜,节省下来的葡萄酒。

    几乎是她的卡拉萨能拿出来的最好食物。

    三个从魁尔斯来的客人也从骆驼上挂着的箱包里拿出红酒、香肠、鱼子酱。

    丹妮还将自己三条猎犬大的龙拿出来给他们观看,还让他们摸了摸小龙。

    她与乔拉一直主意观察他们面对龙的反应,魁晰抚摸黑龙的动作充满敬畏,男巫双眼完全无法掩饰渴望。

    大商人札罗笑眯成一条缝的眼睛似乎在放光,向丹妮表达了对龙体表高温的惊奇。

    总的来说,客人们对丹妮今晚的招待十分满意。

    最后,送他们回房休息的时候,丹妮告诉札罗,她会郑重考虑魁尔斯之行的可能。

    “你们怎么看?”

    丹妮没有立即去睡觉,她将乔拉、血盟卫、几名老人、三个侍女叫到在一起,召开“关于是否去魁尔斯”的统一意见大会。

    与其他卡奥将老人当没用的累赘不一样,丹妮十分重视能在大草海残酷环境下活到60岁以上的老人。

    除了那个华生有点判断失误之外,牧马人阿凡提,铁匠老人所罗门,都给了她带来非常大的惊喜。

    比如阿凡提,简直是养马达人。

    红色荒原这么个荒凉的地方,马儿不仅没少,几个月下来,还多了十几匹新生的小马。

    放在现代社会,那些世界著名赛马俱乐部,估计会为了争夺他打破头。

    所罗门是个绿头发绿眼睛的外族旗人。

    多斯拉克人没有铁匠,一直靠外族奴隶帮忙修理武器。卓戈父亲向科霍尔索要礼物时,城邦的贸易亲王将获罪入狱的所罗门当成礼物送给了马人。

    嗯,瓦雷利亚在大灾变中毁灭后,科霍尔的铁匠技术世界第一。

    里斯的妓女,密尔的工艺品,科霍尔的布料与铁匠,潘托斯的香料与奶制品,布拉佛斯的铁金库,瓦蓝提斯的奴隶......

    九大自由贸易城邦自然是什么都交易,但它们也各有各的特色。

第37章 第二次全体代表大会

    去不去魁尔斯,其实就像当日“要不要带领卡拉萨南下”一样,貌似前途莫测不可轻易决定,却又别无选择。

    “公主殿下,很显然,他们为寻龙而来,对你的龙也有超越兴趣之外的关心。一旦他们中有人打算强夺,你待在这里反而更加危险。”乔拉思索片刻后说道。

    “喔?”

    “凡是贸易城邦,无论普通商人还是贸易亲王,他们皆重利轻义,毫无荣誉感,但唯有一点值得所有人信任。”乔拉眸中闪过一道精光,“那便是他们安身立命的根基,也是贸易城邦存在于世的根基,信用!”

    “简单来说,大海之上,野外大道上,任何一位商人都可能化身强盗,凭武力抢夺自己看中的东西。

    但在贸易城市中,他们会熟稔地使用欺骗、敲诈、引诱等手段获利,却绝对不会强夺对方的财物。”

    看到丹妮若有所思的表情,他笑了笑,道:“越是大商人,手段也越阴毒,越柔和,可这个世界广大却也信息流畅。

    如果札罗三人对你发出了邀请,理论上他也承担了护卫你的安全的责任。

    并非他们有多高尚,而是他们在其他商人心中的信誉,远比眼前任何的利益都更有价值。

    公主殿下,你长期在西大陆各大城邦流浪,对此应该有更深刻的理解才对。”

    丹妮点点头,篡夺者对坦格利安兄妹的悬赏一直没有停,但每一位招待过他们的贸易亲王和总督都没砍掉他们的脑袋拿去换钱。

    利益不对等。

    但世界上仅有的三条龙足以让任何人主动丢掉荣誉与信用。

    “即便七国流行的宾客权利也有被人践踏的时候吧?”她说道。

    乔拉仿佛被她的话惊呆了,瞪大眼睛,不可思议道:“除了传说中的鼠厨师,谁践踏了宾客权利?最愚蠢、最疯狂、最无知的人也不会去主动破坏宾客权利。”

    呵呵,过两年,等罗柏·史塔克的死讯传来,你就不会这么惊讶了。

    “鼠厨师是谁?”她问道。

    “鼠厨师是一名守夜人,在长夜堡当厨师。他与当时的凯岩城国王有大仇,在那位安达尔人国王带领儿子与封臣巡视长城的时候,守夜人招待了他们。

    某一天夜晚,鼠厨师找准机会,暗杀了国王的儿子,然后用王子的肉和洋葱、胡萝卜、蘑菇等佐料一起做成一个大馅饼,撒上胡椒与盐巴,搭配培根肉和暗红色的多恩葡萄酒。

    他把馅饼呈给国王,国王吃下自己儿子肉饼,并大声赞其美味,还让厨师再来一块

    这件事连诸神也看不过去了,祂们将厨师变成一只老母猪般肥硕的白老鼠,从此以后,只能吃自己的孩子。

    鼠厨师一直在长夜堡游荡,被永远也无法满足的饥饿感驱使着,不停吞食自己的子孙。”

    昏暗的灯光下,乔拉的模糊的面容有种说不出的阴森,丹妮的两个马人侍女缩成一团,杏仁眼睛里带着惊慌,四处打量,似乎在寻找不知会从哪里冒出来的白老鼠。

    “咳咳,非常棒的睡前故事,但这也太没威慑力了吧?”丹妮轻咳几声说道。

    “这是真的,在北境,连小孩子都知道。”乔拉不满嚷道。

    “故事前半头应该是真事,但后面的诸神惩罚......”丹妮摇摇头,问他道:“你认为是哪位神灵惩罚的鼠厨师?”

    乔拉立刻说道:“诸神就是诸神,当然是所有神灵都见不得鼠厨师肆意践踏宾客权利的行为啦。”

    “呵呵,北境,特别是长城那一片区域,属于旧神的地盘,而安达尔人信奉七神。也许人类会因为政治和谐的原因,认可七神与旧神并存的现实。

    但七神教义只认可自己为唯一神灵,祂如果真实不虚,怎会与旧神合作去惩罚一个人类?”

    乔拉叹口气,神情无奈说,“公主殿下,这个故事目的在于警告世人:一个人有权力复仇,但杀害自家屋檐下的宾客,践踏宾客权利,诸神便决不会原谅。”

    “诸神是否存在,又或者是哪位神灵惩罚的鼠厨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要通过这个故事,明白尊重神圣的宾客权利的道理。”他用教育顽皮孩子的语气总结道。

    唉,不明白的人是你啊,大熊。

    正因为这个故事说教意义太明显,让故事的真实性大打折扣。

    这个故事让聪明人都明白了一件事:利用他人对宾客权利的信赖,可以轻松而畅快地复仇,诸神却绝对不会因此而惩罚他。

    鼠厨师结局可能会很凄惨,但惩罚他的只会是那位伤心的国王,而不是诸神。

    对鼠厨师来说,他一介平民,还被发配到长城,几乎永远失去了复仇的机会,更何况复仇对象是一位国王。

    什么宾客权利,对那样的人物没有一丁点意义。

    不过有些话自己心里想一想就算了,真说出来其他人一定会对她“另眼相看”:没想到公主殿下你是那样的人。

    好似她已经做了某些事一样。

    所以,丹妮只是问:“你建议我们去魁尔斯?”

    乔拉点点头,认真道:“魁尔斯是连接东西方世界的大城市,那里有你需要的东西,比如海船与水手。如果发现魁尔斯人不怀好意,我们可以立即乘船离开。”

    “劳勃·拜拉席恩死了,您真的没想法?”他定定看着她,似乎想穿过眼前紫罗兰色的迷雾,直入内心深处。

    让异鬼去当那个七国之王吧!

    丹妮在心里吐槽,面上却一点不显,反而露出渴望之色,道:“我有机会?”

    维斯特洛是乔拉的家乡,他为了回家才甘愿当去劳勃的间谍。

    毫无疑问,在拜拉席恩与丹妮之间,他心中的天平已经大大倾向丹妮。

    可如果知道丹妮无心回归七国,那时候,天平另一端托盘放置的便不再是“对君临对现任国王的忠诚”,而是“回家的诱惑”。

    思乡之情与爱情是同等级的存在。

    更何况某人早就给可怜的骑士发了好人卡。

    “在这里,什么信息也接收不到,我也无法判断七国此时的情况。唯有一点,即便篡夺者死了,他还有两个儿子,王后可是兰尼斯特啊!

    至少拜拉席恩与兰尼斯特会阻碍您的回归。

    艾德史塔克几乎拿劳勃当亲兄弟,他也不会支持你。

    而谷地的艾琳、三叉戟河的徒利与史塔克是姻亲,他们也......”乔拉一脸纠结地说。

    他并不知道王后的儿子没一个是拜拉席恩,也不知道艾德已经被王后下狱,说不得这会儿已经被新王乔佛里砍掉脑袋。

    这几年维斯特洛的政治形势比海上的风暴还要不可预测,魁尔斯距离君临还是太远,信息延迟高、误差大。

    “唉,公主殿下,咱们还是先避开维斯特洛,安心等龙长大吧。”乔拉说了个老成持重的建议。

    丹妮点点头,其实乔拉一直很谨慎,也很现实。

    “你们有什么建议?”她看向当了半天吃瓜群众的马人。

    “卡丽熙,你是我的吾血之血,你说去哪就去哪吧!”乔戈抠了抠光秃秃的月亮门头顶,一脸焦躁地说道。

    马人其实不想去远离草原的地方,他们认为海水是毒水,应该远远避开,可愚笨的脑瓜又无法想出更好的建议,只能又焦躁又无奈。

    见另外两个血盟卫也一个态度,丹妮又问老人代表,“阿凡提,所罗门,你们有什么想法?”

    “要不,我们今晚偷偷离开这,去西边的山脉?”阿凡提说了个比较脑残的建议。

    科霍尔老人立即摇头,劝道:“如果我们欺骗魁尔斯人,那我们就不再是他们的朋友与贵宾,而是敌人。大家想过没,他们是怎么找到这的?”

    “预言,缚影士会预言。”姬琪惊恐大叫道。

    伊丽纠正她道:“是星辰在为他们引路,我下午亲耳听那个蓝嘴男巫说的。”

    “去了西边他们也能找到我们。”多莉亚点头道。

    “魁洛,从明天起,你要一刻不离地守着我的龙。”丹妮心中有了决定,对自己的“巨龙守卫”说道。

    “卡丽熙,只要我还活在,没人能偷走您的龙。”魁洛神色坚定道。

    会议上大家有了共识,第二天一大早,丹妮就告诉三位客人自己的决定。

    魁晰依旧瞧不见神色,男巫与商人直接表达了欢迎与开心,他们两个都郑重承诺,在魁尔斯,丹妮与她的卡拉萨将受到他们的保护。

    上午时候,丹妮派骑士通知另外两座白城的牧民,让他们把卡拉萨的马队带到白云城,在西方山脉狩猎的人也得到通知。

    如此,四天后,丹妮的卡拉萨再次出发了。

    目标,西南方的魁尔斯。

    当然,那四天丹妮也不是什么也没做,她安排阿戈一人三马,带够食物与清水,先一步向魁尔斯出发。

    札罗给阿戈写了一封信,阿戈到达魁尔斯后,只需将信交给他的管家,就会有一批仆人带领骆驼队向着红色荒原出发。

    骆驼群将携带大量的食物与清水,更重要的是,卡拉萨不用再顾惜马力,等骆驼到来,马人可以换乘更舒适的骆驼。

第38章 神秘力量

    阿戈没有顾惜马力,三天之后就遇到魁尔斯城的附属村落,丹妮他们还未出发,三百匹挂满物资的骆驼大队便向白云城方向驶去。

    卡拉萨一直走了足足四天,死了七八十匹马,队伍几乎喝光了水与马奶,终于遇到骆驼大队的探骑。

    如此,这场足足一千公里的接力赛终于完成交接棒过程。

    丹妮放下心来,开始关注自己的问题。

    弥丽巫魔女与这次寻龙者的预言两件事,已经让丹妮完全明白:除了龙,这个世界还真有魔法与巫术。

    她想找魁晰请教一番。

    至于为何不是男巫...嗯,这几天商人札罗一直在丹妮身边说男巫的坏话。

    “男巫的确有过一段强盛的时期,那时候连瓦雷利亚的龙王也对他们另眼相看。”

    札罗在另外两位客人不在场时,悄悄对丹妮说:“但今日不同以往了,那些蓝嘴唇的家伙,就好似码头酒馆里的羸弱的老兵,只会夸耀当年之勇,全然忘记力量与技巧早已离他们而去。

    他们躲在尘埃之殿,阅读腐朽的卷轴,啜饮夜影之水直到双唇变蓝,口中暗示自己具有可怕的力量,但跟前人相比,他们不过是空壳子。”

    “那魁晰呢?”她又问。

    “那个女人......”商人眼里闪过敬畏之色,讷讷道:“她来自阴影之地的亚夏,俗话说‘宁肯吞下毒蝎子也好过相信黯影之子’,她的力量只会让她更加危险,卡丽熙,你可别相信她。”

    如此,丹妮也搞明白预言她存在的人是谁了。

    不是一直对她侃侃谈论玄学怪术的男巫俳雅,而是低调得让人忽略其存在的魁晰。

    那个女人不简单。

    寻找到机会,丹妮将自己的骆驼向戴着木漆面具的女人靠过去,小声问:“魁晰小姐,你懂预言之术吗?”

    既然有骆驼可以骑,丹妮当然要解放自己的小银马了。

    魁晰不仅戴着木壳面具,外面还缠了一圈阿拉伯巾,她的脑袋向丹妮方向转过去,完全看不出眼神与表情。

    “丹妮莉丝,亚夏之地的人不流行叫‘小姐’。”她嗓音清冽地说道。

    “好的,魁晰法师。”丹妮打蛇上棍,“你能预测我未来的能否再生一个孩子吗?唉,我可怜的雷戈,他......那个叫弥丽的巫魔女诅咒我,说我的子宫再也无法孕育生命。”

    说着说着,她的眼眶泛起水润的光泽,脑袋也伤心地偏移过去。

    魁晰顿了顿,终于说出一句让丹妮忍不住在心底欢呼的话,“请抛开过去的忧伤,未来还有更重要的事等着你。至于孩子...唉,我无法预言这种事。”

    “为什么?你都没见过我,便知道我孵出了龙,还停留在白云城?”丹妮似乎不想让人看见她哭红的眼睛,也拉起脖子上的丝巾往自己脑壳上缠了几圈。

    魁晰说道:“预言是一种难以捉摸的魔法,泣血之星出现时,我察觉到魔法的力量在快速复苏,如海潮席卷堤岸上的城镇。

    于是,我睁开眼睛,努力去看清这个世界,最本质的世界。结果我看见你在荒原上驯龙。所以,你明白了吗?”

    “不太明白。”丹妮老老实实道。

    “凡人畏惧并诋毁魔法与巫术,其实那是一种普通人没资格学习的智慧。本质上,它就像看见东方地平线染上绯红,便可知太阳即将升起一般简洁,明了。”魁晰看向丹妮,似乎在询问这下是否明白了。

    “可能我就是没资格掌握那种智慧的普通人吧。”丹妮苦笑,她还是没听明白。

    “呵呵呵,普通人能让这个世界再次掀起魔法潮汐?”魁晰竟然笑了。

    接着,她第三次解释道:“我看见东方的天空被晕红,所以知道太阳即将升起。如果我看不见,或者不去看,那我什么也不知道。

    所谓预言,只是世界将信息展现在我眼前,然后我去看了,我便知道了。

    关于你能否再生孩子未来,与之相关的信息要素从未出现过,无法归纳,无法揣度,所以我也不知道。”

    这一次丹妮大概明白了,预言有点像大数据分析,不过预言家除了自己搜集信息进行归纳之外,泛世界意识也会在冥冥中给他们传递模糊的消息。

    龙为这个世界带来魔法,影响力太大,如同海潮汹涌,所以魁晰可以清晰看见“海浪”,进而看见波涛之上的始作俑者,丹妮和她的龙。

    而孩子的事,也许对未来有大影响,但在此时,“海潮”还未掀起波澜。

    魁晰眼前,海面平静无波。

    除非有更强的存在,视线可以穿透海水,见到大洋深渊汹涌的暗潮。

    比如,绿先知。

    “你能不能教我魔法的知识?”丹妮用期待的眼神看这魁晰问道。

    “可以,你可以随我去亚夏,那里有你需要的全部知识。”魁晰用一种“就等你说这句话”的语气快速答道。

    丹妮踟蹰了,也猛然间惊醒过来:没人会无缘无故地对你好,除非他爱你。

    显然魁晰绝不会爱她,那她爱谁?

    她的龙!

    “我乃风暴降生的龙石岛公主,复兴坦格利安家族的王朝是我的责任与使命。我的目标在西方,西方的维斯特洛,不能南辕北辙。”

    这一刻,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慕容复与她同在。

    慕容复说要光复大燕,谁能不信?

    魁晰理所当然地信了。

    于是,她又恢复之前沉默寡言的状态,似乎丹妮不去亚夏,她便不再理睬她。

    魁晰的路子走不通,丹妮只得去找备胎。

    “大男巫阁下,听说魔法咒语是独立交流语言之外的特殊语言?”这一次她没有顾忌,没有等其他人不在的时候偷偷询问,大家吃完饭准备休息之际,她直接大声问了出来。

    男巫俳雅?菩厉很喜欢与丹妮说话,除了夸耀魁尔斯的伟大与繁荣,便是讲一些稀奇古怪、让人难以分辨真伪的巫师故事。

    此刻听了丹妮的问题,他很高兴地说道:“卡丽熙,您有探索神秘知识的勇气与智慧。没错,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涉及神秘力量的职业,比如缚影士,男巫,炼金术士、月咏者、红袍僧、黑暗术士、死灵法师、云空法师、火术士、血巫、拷问者、审判骑士、毒剂师、女祭司、夜行者、易形者......”

    大男巫如数家珍,一口气说了几十个魔法职业,丹妮张大嘴巴,都听傻了。

    这到底是低魔低武的冰与火的世界,还是说她来到费伦大陆的一个“博德之门”?

    俳雅喘了口气,道:“您的先祖所在的瓦雷利亚,也有自己的血魔法体系,基本上每一个有真正力量的神秘学体系,都有一套自己的魔法语言,也即是咒语。”

    “为什么大家不共用一套咒语系统?”丹妮不解道。

    “这......”男巫蓝色嘴唇开阖,表情犹豫,“也许各家巫师派系的发源地不同吧,就像我们男巫与瓦雷利亚血巫,两个不同文明,语言也不一样。”

    这话完全狗屁不通,即便两个隔着10万光年的文明,他们研究出的物理公式也会一摸一样,他们的数学课上,依旧是“1+1=2”,真理也许不会永恒不变,却必然有一定的共同性,哪能像他说的那样随意。

    除了他们没掌握真理,他们的咒语无法涉及世界本质,是个欺世盗名的玩意儿。

    似乎看出丹妮的想法,魁晰说话了。

    “这是什么?”她握着一根木头对着丹妮问。

    那就是一根表面磨得光滑的黄褐色短棍。

    她将自己看到的老实说了出来。

    魁晰点点头,有将手掌对准乔拉,“这是什么?”

    “一个男人?”乔拉迟疑道。

    魁晰又点点头,第三次将掌心对准马人侍女伊丽,“这是什么?”

    “一个女人?“伊丽惧怕地看了缚影士一眼,弱弱说道。

    当魁晰将掌心的木头朝向阿戈时,他说是一只狮子。

    最后,魁晰将掌心完全摊开,火把的映照下,可以看见白皙的手心立着一座小巧精致的木雕,一个身子三颗脑袋,怒吼的短发战士,面容温婉的长发女人,龇牙咆哮的雄狮。

    这下丹妮明白了,魁晰之前对每一个人,只展露了雕像的一部分,所以四个人做出四种不同判断。

    “现在你明白了?”魁晰木壳面具对着丹妮,火光下反射明暗不定的红光。

    “最伟大的魔法师也无法掌握全部的真理。”丹妮点头道。

    简单来说,就是巫师界的“盲人摸象”。

    乔拉突然问道:“男巫阁下,你刚才说的易形者,是不是指曾经的森林之子?”

    每一个北境人都是在易形者的恐怖故事中长大的,他们也许没听过月咏者、云空法师那样的名号,易形者却如“鼠厨师”一般让人印象深刻。

    “曾经?”男巫摇头失笑,“安达尔人,我明白你们的想法,森林之子是传说,易形者也是传说,世界就像你们家学士期望的那样,没有一丝奇迹的力量。”

    “他们已经消失几千年了。”乔拉皱眉道。

    “他们从未消失,只是被你们刻意隔绝、遗忘。当我从亚夏离开,前往西方寻找命运的方向时,还从一位易形者手里购买过魔药材料。他的猎鹰可以采摘山巅之上的红莲花。”魁晰冷淡道。

    “易形者都跑亚夏去了?”乔拉惊讶的同时也大大松了一口气,似乎在感慨:妖魔鬼怪都离开了,真好。

    丹妮却不淡定了,她明明记得,《权利的游戏》里明确说过,易形者是旧神的专属。

    怎么可能会有维斯特洛大陆之外的易形者?

第39章 魁尔斯

    “我听人说,只有维斯特洛北境信仰旧神的信徒,才有可能成为易形者,难道亚夏也有鱼梁木?也信奉旧神?”丹妮问道。

    “丹妮莉丝,你知道什么是旧神,什么是易形者吗?”魁晰反问道。

    丹妮看向乔拉,“旧神是一颗刻画人脸的大树?”

    “那是心树,旧神是众多远古神灵的统称。”乔拉缓缓说道。

    “旧神是一种万物有灵的信仰,作为信徒的易形者觉醒自然之灵,可与具有灵性的动物融为一体。”魁晰跟丹妮说,“这话是一位寻求智慧的老易形者告诉我的,他来自落日大陆长城之外。”

    “塞外野人?”乔拉惊呼,“他们怎么跑到几万里之外的亚夏去了?”

    “你口中的野人也是智慧人种,他们有寻求智慧与文明的渴望。但出了长城他便感受到深深的绝望,因为你们是如此地嫉恨易形者。

    于是,他来到神秘人士的圣殿,阴影之地的亚夏。”魁晰徐徐地说,木漆面具一直对着丹妮。

    “丹妮莉丝,安达尔人的维斯特洛容不下你...和你的龙。”这句话轻飘飘在丹妮耳边响起,其他人却一点反应也无。

    传音入密?

    丹妮惊到了。

    此后几天丹妮一直心怀惴惴,不敢再与魁晰独处。

    她问过乔拉与男巫,巫师与魔法师都不能做出如搓火球,或者扔冰锥那样的“物质化”攻击,只能通过咒语、阴影、血液间接地伤害他人。

    她怕魁晰悄悄给自己来一发“影子束缚术”,晚上睡觉时候也开始让侍女轮流陪伴。

    不过丹妮似乎想多了,那晚之后,魁晰再没主动与她搭过话,也没寻机会与她独处的意图。

    直到他们离开红色荒原,进入魁尔斯的地界,丹妮终于忍不住,问缚影士道:“巫师阁下,你懂得古瓦雷利亚的巫术咒语吗?”

    “你想学?”魁晰虽不与她主动说话,却也从未拒绝过她。

    “唉,世道艰险,我不想再被邪恶巫师伤害。”丹妮哀伤地叹息道。

    “我不懂瓦雷利亚咒语,因为它对我没用途,但如果你愿意,可以去亚夏,那里应该有人可以教你。”

    魁晰幽幽道:“阴影之地有消息流传,古瓦雷利亚血巫的后裔依旧活跃在某地。”

    “太远了,我要去维斯特洛当女王。”丹妮摇头。

    第二天中午,丹妮见到一直被大商人札罗形容成天国之城的魁尔斯。

    “当——”

    与红色荒原同一颜色的砂岩城墙上骤然响起脆亮的铜锣敲击声,“风暴降生的坦格利安,龙之母丹妮莉丝,来啦!”

    有人朝城里大喊,喊声连距离城门半里地的丹妮都听到了。

    还不等她询问札罗是怎么回事,“呜呜呜——”

    又是一阵悠长洪亮的号角声。

    抬眼看去,10米高的城墙上立起一圈皮肤油光闪亮的黑人壮汉,从城垛露出来的上半身不着寸缕,健美的身体盘绕如青铜巨蛇一般的奇特号角。

    “哒哒哒哒......”

    一队骆驼骑兵秩序地从城里奔跑出来,骆驼披着色彩斑斓的毛毯,驼峰间有华丽至极的鞍座,镶嵌着的红宝石与石榴石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骆驼上的骑手也装备精良,身穿清一色的红铜鳞甲,头戴镶有铜牙、披着长长黑羽的长吻盔——丹妮看不出那是在模仿什么动物的头颅。

    似乎专门为迎接丹妮做了准备,面向红色荒原的这面城门没有闲杂人等。两列骆驼骑士有次序地从城门开始,往城外延伸足足200米。

    “嚯嚯嚯!”骑士举起手中亮闪闪的青铜长矛齐声呼和。

    长矛尖端绑着彩缎,随着手臂高举落下,彩带如云雾般飘荡。

    魁尔斯人并没有大喊“欢迎龙之母做客魁尔斯”之类的客套话,他们只是用最热烈的行动来欢迎客人。

    丹妮骑着骆驼与札罗并排而行,走在最前面,乔拉、血盟卫和男巫、魁晰紧随其后。

    靠近城墙之后,丹妮才发现红色岩石堆砌的城墙上,雕刻着各种各样的动物:蜿蜒爬行的蛇,展翅飞翔的鸢,滑行游动的鱼,丘陵上啸月的狼群,甚至还有斑马和大象。

    但丹妮靠近城门口时,刚才关上的镶铜实木大门又吱呀着向两边打开。

    魁尔斯有三道城墙,穿过外墙城门洞,立马有一群小朋友跑过来,他们挎着花篮,笑嘻嘻跟在丹妮骆驼身边,往她身上抛洒五颜六色的花瓣,丹妮也不停回以最甜美的微笑。

    其实她心里一直在吐槽魁尔斯人的古怪习俗,那些孩子只脚上穿着金色的凉鞋,身上什么都没穿,但并非**着,他们身上都涂满了色彩明艳的图绘。

    中墙12米高,用灰色花岗岩砌成,其上也雕刻了很多画面,不过不是野兽,而是栩栩如生的战争场面,战士刀剑相交,矛盾互击,城下箭支如雨,英雄在战斗,婴儿被屠杀,熊熊燃烧的火葬堆......

    镶铁实木大门大开,喧闹声、欢呼声如同开了闸的洪水一般,突兀地向进入城门洞的丹妮涌来,那是无数人在欢呼,在呐喊。

    中墙与内墙之间有一条长长的街道,街道两边挤满了色调丰富建筑物,有梦幻玫瑰色的石楼,有涂成紫罗兰色高塔,有镶嵌绿翡翠的青铜拱门......

    这些建筑的阳台上站满了围观的魁尔斯人,妇女穿着露出一边胸脯托卡长袍,男子则偏爱镶有珠饰的丝裙。

    那些肤色白皙的魁尔斯人或是向下抛洒红色的玫瑰花瓣,或是挥舞手里的彩色丝巾,或是朝着丹妮大声喊叫......

    “当当当!”城市高塔上的钟声响起,丹妮突然露出古怪笑容。

    这时候应该来一曲《亡灵序曲》,她就是那个一边接受子民欢呼,一边赶往王宫弑父的阿尔萨斯。

    内墙高15米,黑色大理石筑成,墙上刻着男欢女爱的场景,嗯,俗称春宫图。

    由此可知魁尔斯人的部分习俗。

    随着丹妮靠近,内城镶着密密麻麻黄金眼睛的大门,如巨兽的嘴巴徐徐张开。

    只有街道上的行人驻足,用好奇的目光打量丹妮一行人,内城并没有特殊的欢迎仪式。

    丹妮看见了在这个世界堪称奇迹的高塔,高高耸立的塔尖如丛林般密集,走过每一个广场,都有一座动物形状的精美喷泉。

    正午的阳光之下,挂起一弯小巧的彩虹,美丽极了。

    大商人俳雅自豪地对丹妮说:“魁尔斯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它是世界的中心,沟通南北的门户,连接东西方的桥梁,古老悠久,超越人们的记忆。它让天下所有城市丑陋不堪,黯然失色。”

    这牛皮吹的......我就不信了,当年古瓦雷利亚还存在时,你们敢对龙王说这种话。

    “是呀,九大自由贸易城邦,除了瓦蓝提斯,我差不多都去过。它们每一个都不配与这座海峡上的明珠相提并论。”丹妮乐呵呵地恭维道。

    她不由注意到拱廊街道两边摆放的雕像,这座城市的古代英雄们威风凛凛地站立在白色大理石柱台上。

    似乎在等待某一日多斯拉克人到来,将它们掠夺到马王城,与千千万万石雕神像一齐摆放在诸神大道。

    穿过拱廊街道,卡拉萨在一处集市前停下。这里是几条街巷的交叉汇集之处,此时丹妮该决定接下来走哪一条路,去哪家做客。

    集市位于一座多面开口的巨大建筑内,格子状的天花板成了数千只色彩斑斓的鸟儿的家园。

    店铺上方的平台生长着茂密的树木花草,而在店铺之内,商品琳琅满目,世界各地的精美造物在这里汇聚。

    “喔,丹妮莉丝,我的绝代佳人,无论你看中了什么,只需轻启芳唇,我会立即将它们送到你的面前。”大商人夸张地说道。

    “整个魁尔斯都是她的,她不需要这些小玩意。”蓝嘴唇的俳雅?菩厉在另一侧高声叫道:“听我的没错,卡丽熙。跟我去不朽之殿吧,在那里,您将啜饮真理与智慧。”

    “哈哈哈,你的尘埃之殿能为她提供什么?”札罗自傲地对大男巫道:“十三巨子将送她一顶由黑玉和火晕石制成的冠冕。”

    丹妮立即面露喜色,委婉拒绝男巫道:“俳雅大人,您知道我的身世,也能洞悉我心中的渴望。梁园虽好,终非久恋之乡。我不隐瞒地说,我日夜渴望回到君临的红堡,那才是属于我的宫殿。”

    你们最好不要动什么歪心思,否则总有一天,老娘要带领十万多斯拉克咆哮武士洗劫这座城市。

    心里发狠,表面上却必须让魁尔斯人相信,她对这座城市没有半分威胁与野心。

    俳雅蓝色嘴唇上翘,似乎在优雅地微笑,实际上在内心讥嘲丹妮的幼稚,竟相信无耻商人的话。

    等着吧,总有一日你会主动过来找我的。

    “卡丽熙,您有超越年龄的智慧。请收下我的礼物,咱们改日再聊。”他递过来一罐油膏,向丹妮颔首示意,“在来魁尔斯的路上,您表现出对神秘力量的渴求,这罐圣油能帮您看见空气之灵。”

    等丹妮接过礼物,他便骑着骆驼向另一个方向离去。

    “女王陛下,你做了最明智的选择,”商人看着男巫离去的身影,低声说:“魁尔斯有句俗话——男巫的房子,骸骨加谎言。”

    都是一丘之貉,何必乌鸦笑猪黑?

第40章 宾客权利

    札罗不愧是魁尔斯的十三巨子之一,为她准备的宅邸,让见多识广的丹妮都感到惊叹。

    盛开奇异花卉的大花园,宽阔的大理石浴池,高耸入云的水晶占卜塔——也即是观星台,甚至还有一座花园迷宫。

    整片宫殿比之前见过的集市还大,别说两百多人的卡拉萨,再多两倍也住得下。

    事实上札罗为她准备的奴仆就有200人。

    等卡拉萨诸多马民在宫殿安置妥当,丹妮坐在水池边,惬意感受鱼儿亲吻脚趾的舒爽,感慨魁尔斯人竟然连亲亲鱼都有。

    突然的,头顶的天空一暗,她转过头,惊疑发现魁晰悄无声息出现在自己身边。

    “你......”

    “我要离开了。”她说道。

    “喔,再见。”丹妮吓一跳,还以为什么事呢。

    “小心!”魁晰没头没脑地说。

    “呃......”她愣了愣才讷讷道:“小心什么?”

    “小心所有人。从现在开始,他们将不分昼夜地觐见这重生于世的奇迹,接着便会贪念陡生。因为龙的血肉由火构成,而火就是力量。龙,是一切神秘力量的源头。”

    虽红漆面具挡住了她的表情,但丹妮还是听出她语气里的郑重。

    警告过丹妮之后,魁晰如她来时一般,毫不引人注意地离开了。

    丹妮也没了享受宫廷奢华生活的兴致,立即将乔拉与血盟卫也叫到鱼疗池边。让他们享受亲亲鱼的温柔吻触的同时,也将魁晰的警告说了一遍。

    “我不喜欢她,因为我看不透她。”乔拉首先发言,“每一位缚影士都值得我们警惕,但她这次没有恐吓我们,从进入这座城市开始,我便感受到......一种很不友好,让人难以安心的气息。”

    “我不喜欢奶人看我们的眼神。”拉卡洛面色沉重,咬牙道:“就像看从野蛮之地捕获的珍奇动物。”

    魁尔斯人皮肤异常白皙,奶白奶白的,明显分辨得出比其它白人民族更白,故而多斯拉克人称其为“奶人”。

    丹妮诧异看了他一眼,没想到自己的血盟卫有如此敏锐的感知力。

    没错,今天魁尔斯人的确热烈欢迎了他们,但欢迎也有很多种。欢迎贵宾到来与欢迎大熊猫入驻本市,肯定不一样。

    所以,丹妮在通过中墙街道时,会不自觉将自己代入到阿尔萨斯的角色里。

    ——洛丹伦用庆祝胜利的钟声、万众欢呼、漫天飞舞的花瓣,欢迎阿尔萨斯得胜归来,阿尔萨斯当天便在洛丹伦发动亡灵天灾,屠了城。

    “他们想看龙,”丹妮转向魁洛,“安排两组守卫,一明一暗地守着三条龙,只要在这儿一日,便一刻不可放松警惕。”

    “阿戈,乔戈,你们安排人,男人女人,将我们驻地附近地形地貌,房屋结构、宫殿守卫情况,全部打探清楚。”

    最后,她郑重看向乔拉,“爵士,我很明白如今的处境,所以,我要你去街市,去码头,去小酒馆,甚至妓院,去弄清楚魁尔斯普通民众对我们的态度,以及关于魁尔斯上层人士的信息。”

    想了想,她又补充了一句,道:“既然这里是连接东西方世界的贸易中心地,肯定有维斯特洛人和其它城邦的商人,你去打探消息的同时,也可以将我和我的龙宣扬出去。”

    “这......”乔拉爵士面露迟疑,“你之前还担心篡夺者派人暗杀你,如今主动向七国商人宣扬自己将带龙回归维斯特洛,那......即便篡夺者死了,还有他的儿子呢。”

    “唉,此一时彼一时,孵龙的事已经暴露,如果君临方面一直关注着我,他们一定会在第一时间知道这事。不如将这件事弄成一个焦点,既保护了我们自己,又......”

    又扰乱众人视线,掩盖她的真正目标。

    当晚丹妮享受了与豪华宫殿配套的奢侈食物,爆炒孔雀舌。

    mmp,用孔雀舌头做菜,连最贪食的天朝古人都想不到吧?

    第二天一大早,如同魁晰警告她的那样,魁尔斯的实权人物坐着轿子,在一大群仆人的簇拥下来到札罗的宫殿。

    札罗陪着他们来到丹妮住处,他们宣称为她的美貌与高贵身世所倾倒,并真诚地送上丝绸、珠宝、奇珍动物、特殊技艺的侏儒等等礼物,最后他们一边流着泪赞美龙的伟大,一边睁大眼睛四处张望。

    嗯,魁尔斯人很喜欢流泪,认为流泪是一种让他们显得更加文明的象征。

    丹妮明白他们的意思,也不推辞,直接将拴着链子的小龙提溜出来,让那些魁尔斯权贵越发泪流凶猛。

    魁尔斯上层由三大权利组织构成:王族,商人,男巫。

    在巨龙消失魔法绝迹的时代,曾经强大无比的男巫没了力量,便没了权利;王族控制魁尔斯的骆驼骑兵与城市舰队,在名义上统治这座城市。

    商人组成最有权势的三大公会,十三巨子、碧玺兄弟会、香料古公会。一个商贸之城,其实际权利当然掌握在商人手里。

    只不过三大商人公会之间的内部斗争非常激烈,如果不是为了钳制王族,他们早为争夺城市实控权而撕破脸。

    第一日拜访丹妮的是其余另外12位“十三巨子”,第二天来的是碧玺兄弟会。

    那些宝石商人见过龙之后,还特意花了一周时间,为丹妮打造了一顶三头龙王冠:魔龙蜷曲的躯体是黄金,翅膀是白银,三个头则分别由翡翠、象牙和玛瑙雕成。

    第三日香料公会送了丹妮七十七箱来自世界各地的贵重香料。

    嗯,坦格利安家族在统一七国时,为了以外来征服者的身份融入维斯特洛,放弃古瓦雷利亚神灵,转而皈依了七神教会。

    理论上,丹妮也该信仰七神。

    而对七神信徒,“七”,“七十七”,“七百七十七”都是吉利的数字。

    第四日,丹妮便开始接待魁尔斯权利中下游的人物,小商人,政府要职人员,舰队长官,骆驼骑兵队长......

    当她问札罗王族会不会来时,他语含不屑地说:“现在的王族,除了无上尊严与古老的荣耀,还剩下些什么?你就迁就一下,主动去见他们吧。”

    然而想见王族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要获得王族召见,必须具备资格,而这个资格掌握在几位权势者手里。

    简单来说,就像唐三藏从如来佛祖那取真经,还需要向阿难迦叶送人事一样,丹妮要见到王族,必须打通各方面的关卡,送上足够的人事。

    即便想走后门也得有门路,找不到关窍胡乱送礼,除了浪费人力财力没有半点用途。

    札罗大义凛然地表示,他在这方面门儿清,可以教她找谁的门路,又该向何人送礼,每个人又该送多少。

    丹妮很想说,去泥马德,老娘不吃这一套。

    但乔拉这几天已经打探清楚魁尔斯的大概情况,王族的确失去对这个城市的实际控制权,但骆驼骑兵、护城舰队都归王族掌管。

    丹妮搞不明白,为何掌握军权的王族为何失去统治地位,也许这就是贸易城邦的特性?

    或者,商人更有钱,有钱便能雇佣更多的武装部队,比如佣兵?

    札罗劝丹妮走关系以觐见王族的事,在高层不是秘密。

    王族八成早已张开口袋,等她往里面扔金币,如果她不去,就是不给王族面子,不给王族面子便代表他们不是朋友。

    哼,不是朋友,不是客人,那我就可以对你下手了。

    乔拉劝她,“这是魁尔斯的习俗。即便在我们维斯特洛,也并非你去了我家,便一定享受宾客权利。

    当宾客来到主人的屋檐下做客,接受主人提供的面包和食盐之后,宾客权利才生效。

    如果主人将出鞘的剑横放在膝盖上,则表示他无意与客人建立宾客关系,宾客权利自然也就不存在。”

    “可是,强行索贿也太低级了吧?难道七国也流行主人向客人索要礼物?”丹妮愤然道。

    “咳咳咳......”乔拉好似被呛到般咳嗽起来,满脸的络腮胡也挡不住面皮的红晕。

    “不会吧。”丹妮张大嘴巴,一脸不可置信。

    “没魁尔斯这么**裸。”乔拉爵士赶忙分辨道:“宾客向主人赠送‘宾客礼物’,主要是为了表达对对方提供食物和住所的感激之情。而且宾客离开,主人也可能会送给对方‘宾客礼物’。

    这种传统一般发生在客人处于弱势一方的情况下,因为他害怕主人否决宾客权利。”

    也是丹妮看剧时没注意细节,关于乔拉说的这点,在守夜人与野人卡斯特之间表现的尤为明显。

    塞外野人卡斯特,冰与火世界第一鬼父。他娶自己女儿为妻,女儿生下的女儿继续娶做老婆,如此连续不断娶了几十个又是女儿又是孙女的妻子。

    他也有儿子,但所有的儿子刚一出生便献祭给了异鬼。

    可以说,除了夜王几乎全部异鬼都是那货的儿子。

    嗯,异鬼与尸鬼不一样,异鬼是活人转化而来,尸鬼是死人尸体被异鬼复活。

    没有卡斯特提供房子与食物,离开长城北上的守夜人汉子,几乎要增加一倍的死亡率,所以守夜人有求于卡斯特。

    不仅对他**的行为视而不见,还常常被卡斯特勒索铁质武器,也即是‘宾客礼物’。

    也因为宾客权利,守夜人总司令熊老即便知道卡斯特与异鬼有关联,也不能去伤害他。

    宾客权利是双方面的,不仅主人不能加害客人,客人亦不会伤害主人——哪怕主人正在与魔鬼做交易。

    乔拉见丹妮沉思不语,不由再次劝道:“先民有宾客权利的传统,安达尔人也有与之类似的法则。也许宾客权利在全世界通用,只是具体的表现形式不一样。”

    “好吧,我给王族送礼,希望他们也能送我点儿‘宾客礼物’。”丹妮叹道。

第41章 走后门与开动物园

    丹妮虽没想过让札罗帮自己出钱走门路,但那家伙口口声声说爱慕着她,却也不主动提出要帮她忙。

    打托的钱要丹妮自己出,他只负责指引她该向何人打托。

    第一步,丹妮带着一匹枣红小母马,一匹猎自红色荒原边界的灰毛野牛,一只从集市购买的大黑狗,来到魁尔斯人的神殿。

    奶人信奉她从未听过的“记忆之神”,于是,她向记忆之神的祭祀送上牺牲。

    小母马代表马人的奉献,野牛是古老的习俗,据说这座贸易城邦还未建立时,原始的奶人便靠猎取红色荒原的生物过活。

    嗯,红色荒原也是越靠近中心,气温越炎热,环境越酷烈,靠海的平原水资源还是丰富,有大批的野生动植物存活。

    至于黑狗...很奇特,魁尔斯人如大天朝一样,对狗肉的味道情有独钟。

    祭祀很满意丹妮的识情识趣,那位头发与皮肤都像白雪的老奶人告诉丹妮,她可以来记忆神殿寻求时间的记忆。

    丹妮又详细询问过一遍后才明白,这里是也是魁尔斯人的图书馆,记忆神殿的祭祀同时还是这座城市的史官。

    千百年来,他们记录了每一件发生在魁尔斯的大事。

    “龙之母,你与你的龙,你的马人战士,你穿过炼狱平原来到魁尔斯的伟大壮举,甚至你今日的神殿之行,也已经、或将成为记忆之神的一部分呢!”老人笑眯眯道。

    如果是原身的丹妮莉丝,可能对记录历史的书籍没有半点兴趣,但此时的丹妮却在心里狂呼:值,太值了,两千枚魁尔斯金币完全回本啦!

    呃,表面上她只送了三头畜生,其实在昨晚,阿戈便带着四名马人,抬了两箱子新兑换的辉币悄悄进入老祭司家的后院。

    嗯,真·走后门,从开在小巷道的后门,进入老祭祀目前最宠爱的13岁小情妇宅邸的后院。

    魁尔斯使用从古瓦雷利亚时期便流行的辉币,圆形货币,正面有一顶王冠,背面则为一颗狰狞的骷髅头。

    辉币的个头比较小,一枚辉币只有金龙三分之一的重量。

    两千枚大概...2000*4000=800万人民币的购买力。

    这里可是相当于中世纪,生产力远远不如现代天朝,2000枚辉币绝对是一笔巨款。

    如此,便能明白为何老祭司对丹妮如此和颜悦色了。

    拿到记忆神殿的“借读证”之后,丹妮走的第二个后门是魁尔斯的“名册保管员”,也即城市的行政官员们。

    一袋袋金币送出去,丹妮突然发现自己私藏的卓戈黄金竟用去了一半。

    她悲苦地告诉札罗,“我没钱了,只剩从白骨之城发掘的一些古董首饰。”

    面对一位绝世大美女的求助,札罗心冷似冰,没有一点自掏腰包的想法,反而给她出了个馊主意:世间还有真龙这一消息传遍了东方,越来越多的寻龙者前来探访。现在魁尔斯有无数人想见您与您的龙,不如接受他们求见的请求,同时每个面见您的人都索取一份礼物。

    丹妮想了想,这件事对她有利。

    能收到多少“动物园门票”不说,只将她的名声传扬出去,让她与她的龙在东方成为众所周知的事实,那么某些人便不敢对她使用最直接的狠毒手段。

    她让乔拉在码头区、街头酒馆散播龙的消息,不也是为了这个目的吗?

    当大家都不知道她有龙的时候,她宁愿长时间躲在白云城,尽量不让这条消息泄露出去。

    但只要有一个外人知道她与龙的信息,那么隐藏起来的计划便彻底破灭。

    无人知道龙出世的消息时,她最安全,威胁指数一颗星;少数人知道真龙再次出世时,她最危险,威胁指数四颗星;远东这片地,所有人都知道她的故事后,某些人有了顾忌,她的危险反而降低,威胁指数三颗星;当消息跨越几万公里,传入极西之地的维斯特洛,危险再度提高,威胁指数飙升到最危险的五颗星。

    但无论是少数人知道,还是全魁尔斯人都知道,她有龙的信息传入维斯特洛的速度都不会改变。

    以魁尔斯到君临的距离,她有两年左右的消息流传速度带来的缓冲期。

    要么她的龙能在接下来两年内长大,要么丹妮在两年内建立完善的安保措施,俗称‘建立自己的势力’。

    那么,她需要钱。

    丹妮同意了札罗建立“巨龙动物园”的计划。

    当天下午,乔拉将一名船长带到她的宫殿客厅。

    “公主殿下,我为您带来一位来自盛夏群岛的海商。”

    那是一个黑人大叔,黝黑的皮肤像抛光的黑曜石,黑黝黝,闪闪发亮。

    “女王殿下,我叫库忽鲁?莫,‘月桂风号’的船长,来自盛夏群岛的高树镇。”那个披着黄绿羽毛披风,打扮得像一只花孔雀的黑人,躬身行礼做了自我介绍。

    “他为您带来君临的消息。”乔拉说道。

    “你从君临来?”丹妮问。

    “不是,我半年前从旧镇出发,带了满船青亭岛的葡萄酒。您离家久已,想必很怀念家乡的味道,就像七国人民思念您一样。”库忽鲁说道。

    他送丹妮的礼物是3桶高等葡萄酒,如果放在魁尔斯市场变卖,能换到4枚辉币。

    有点吝啬呢!

    不过她很快又想到,这个船长生意做得并不大,四枚辉币对他已经是不小的一笔财富了。

    “谢谢你的礼物,”丹妮坐在一堆软垫组成的沙发上,对盛夏群岛人颔首示意,“我更期待你为我带来七国的消息,唉,如果你来自君临就更好了。”

    “陛下,君临正面临战争,已经没有外国商人敢去那了,去了也没用。篡夺者死后,君临一片混乱,他们连自己都快养活不下去了,哪里有货物卖给我们?”

    黑人船长坐在下首的小凳子上,语言中颇有对君临如今统治者不屑一顾的意味。

    “旧镇有学城,七国的消息都向那里汇聚,毕竟每一位贵族都有学士为其服务,而所有的学士皆出自学城。我在旧镇逗留的那段时间,没少打听七国如今的形式。”

    丹妮觉得他有点啰嗦,直接问道:“篡夺者究竟是怎么死的?”

    “被一个妖魔一般的野兽杀死的。”

    “我想知道谁阴谋害死了他,你不会真相信他死于野猪獠牙之下吧?”丹妮淡淡道。

    似乎察觉丹妮不耐烦的神色,月桂风号的船长语速极快地说道:“关于国王之死的原因,的确有很多阴谋论流传出来。

    如今14岁的乔佛里国王即位,但大家都知道,政事把持在兰尼斯特家族手里。

    小酒馆里的学士学徒曾信誓旦旦地说,王后背叛了国王,她还与自己弟弟生下孽种,因为行迹败露才铤而走险谋杀了她的国王夫君。

    如此,王位便彻底落入兰尼斯特手中。

    这便不难理解为何劳勃的两个弟弟要逃离君临了。

    传言还说,拜拉席恩兄弟意图反攻君临,自己称王。

    我离开的时候,有小道消息传出——蓝礼公爵意图联合高庭提利尔家族起兵造反。

    高庭加上风暴地,小国王的位子很不牢靠啊!

    除了王后谋害国王的传言,还有人说是首相杀了国王。

    新国王与王后第一时间便宣称,艾德·史塔克谋害了他的国王。有人相信,有人怀疑,听说君临市民竟大半相信此事。

    诸神在上,我明明记得首相阁下是劳勃国王最好的朋友,怎么会有人认为他叛国?”

    “是呀,异鬼都不信艾德·史塔克会叛国,君临人都疯了,还是傻了?”乔拉点头表示赞同,他语气十分肯定地说:“就算永夏降临,那个家伙也不会玷污他的宝贝荣誉。”

    “呵呵,艾德·史塔克15年前可不就叛国过一次?对君临人来说,他早已没了荣誉,再丢掉一次也无妨。”丹妮笑嘻嘻道。

    乔拉立即摇头叫道:“那不一样,公主殿下,虽然很大不敬,但您得明白,伊里斯陛下连续杀了他的父亲与兄长,而且直言要北境人把他交出来。

    他反叛你父亲的事,算一种荣誉,而非丢掉荣誉。”

    也是与丹妮相处几个月,知道她的为人,如果是原本的丹妮莉丝,乔拉怎么也不会说出这种话的。

    “史塔克下狱后,北境有什么反应?”乔拉又面色紧张地问船长。

    他是北境人,他的家人都是史塔克的封臣。

    “据说少狼主在父亲被捕的第一时间,便召集封臣整备军队,大概两万北方人渡过颈泽向南方杀去。”

    “唉!”乔拉叹息一声,双眼失神地喃喃,“也不知这一回我那几个堂妹要死掉几个。”

    好像只剩一个叫莱安娜的小萝莉了,丹妮怜悯地看着自己骑士,问:“你姑姑有几个孩子?”

    “五个,五个都是女儿,最小的大概才六岁。”乔拉说。

    哎,好惨,死的只剩那个六岁的娃娃啦!

    再过不多久,他老爹也会因为宾客权利被践踏事件,惨死在卡斯特的泥巴城堡。

    想到这,丹妮都快叫他节哀顺变了。

    这也是她只看了电视剧,导演为了简化人物,删除了好多莫尔蒙家的女儿。

    《冰与火之歌》原著中,莫尔蒙家族也只在红色婚礼中死了一个人,乔拉的大堂妹。

    所以,她压根用不着为他担心。

    “少狼主是罗柏·史塔克?”他问黑人船长。

    “是的,罗柏史塔克是统领。”

    “他才14岁吧?”乔拉神色暗淡,“我见过那小子,比公主殿下还小大半年,嫩的像夏天里的花骨朵儿。

    这可如何是好?这一次,那个毛头小子八成要把整个北境人都搭进去。”

    还真是神预言呢!

    “也许他天生帅才呢?”丹妮安慰他。

    “那我越发该担心了。”乔拉搓了一把脸,幽幽道:“如果他一离开颈泽便打了败仗,北境人会立即缩回颈泽,那么他们便永远不会在这场权利的游戏中失败。

    一万多年来,从没军队正面打败颈泽的守军。

    如果那小子走了狗屎运,打了一两场胜仗,心气儿飘起来,那北境人才要真正完蛋。”

第42章 宾客如云的丹妮

    丹妮眸光闪烁,问道:“船长阁下,从魁尔斯到君临大概要航行多远?耗费多少时间?”

    黑人船长以为她打算乘坐他的月桂风号返回维斯特洛,想了想说道:“殿下,您要明白,我们是生意人,不可能直接回君临,一路上可能多次在在奴隶湾与自由贸易城堡停留。

    高价卖掉远东的货物,低价吃掉当地特色产品,然后去下一个城市,重复这一个过程。

    如此,商人的利润会滚雪球一般飞速增长。

    所以,从魁尔斯回君临可能要耽误一年半载。

    而且,魁尔斯并非我的目的地,我的船会穿越魁尔斯海峡,沿着贸易航线环行玉海。如此,耽误的时间会更久,下一次去落日之海,估计要三年之后。

    嗯,如果我没葬身大海的话。”

    “如果不做生意,一路加速向君临赶去,要多久?”丹妮追问道。

    “即便不做生意,跑空船,可中途总要补充食物与清水,还需要让水手休养生息,起码要花费三四个月,这还得在没遇到大海发脾气的状况下。”

    丹妮点点头,感谢道:“你为我带来珍贵的消息,我祝你一路顺风,生意兴隆。”

    “我应该感谢您才对,女王殿下赐予了我最丰厚的回报。”船长双眼放光道。

    “喔,什么回报?”丹妮问道。

    “龙!”他直勾勾看向丹妮身边趴在地上啃骨头的龙,“我看见了真龙,这是我人生中的奇迹时刻。”

    “我还要回报你更多,”丹妮笑了起来,对他招招手,“你来摸摸他们。”

    “这......”库忽鲁又惊又喜,还有些害怕,他站起身,走三步退两步,踟蹰不前,十分紧张,“真的可以吗?它们会不会咬我,会不会朝我喷火?”

    “不会的,我是龙之母,他们都听我的话。”丹妮安慰道。

    然后黑人船长满头大汗地蹭过来,用询问的眼神看向丹妮。

    “我给你最高的荣耀,你可以去摸最威猛的那个,嗯,他叫黑钻。”丹妮指着身前的大黑道。

    如果他敢摸白龙,或是绿龙,一定会发生丹妮也难以预测的惨剧。

    但她决不能向其他人承认自己无法控制龙。

    相反的,丹妮希望所有人都以为她是真正的龙之母,可以完美掌控自己的龙宝宝。

    如此,当人们对龙产生敬畏之心时,也会对她抱有同等的敬畏。

    同时也尽量杜绝野心家们产生‘只要弄死那女人,我便可以得到龙’的想法。

    ——事实上,绿龙与白龙还真有很大几率被人夺走。

    预言中,龙有三颗头。

    丹妮只是其中之一。

    三个多月,快四个月了。大黑体型最彪悍,躯干已经有成年警犬大小,当他展开翅膀,足以将丹妮的床榻铺满。

    来到魁尔斯,丹妮不敢放他们到处乱飞,这几天都有手腕粗的精铁锁链捆住他们的脖子。

    为了安抚三条龙暴躁的情绪,只得无限量地为他们提供食物。

    这会儿,大黑便趴在大理石地砖上,吮吸一根焦黑的野牛大腿骨。

    “大黑,不要伤害他。他很仰慕你,想摸摸你。”丹妮一边给大黑传话,一边伸手示意库忽鲁可以摸了。

    那家伙明明一脸渴望之色,却又害怕得一直畏缩不前。

    终于,在丹妮一再鼓励下,他瑟缩着靠近黑龙,伸出颤抖的右手,轻轻碰了大黑的翅膀一下,便又触电般缩回。

    大黑没理睬他,继续吮吸骨头里的髓液。

    于是,船长增加了一点勇气,再次伸出手,如飘落的羽毛般轻柔地抚摸在大黑脊背上。

    “哇,果真如传说中一样,真龙的鳞甲是滚烫的,只有真龙可以驾驭真龙。”库忽鲁激动得黑脸涨红。

    “你都听过那些与真龙有关的传说?”丹妮笑着问道。

    黑人船长只轻轻抚摸了一会儿便立即退开几步,垂手立在一边,神态比初见时更加恭敬。

    他说:“我在旧镇的学城多次听学士们提到过龙,他们说,只有坦格利安家族的真龙血脉才能降服巨龙,其他人甚至无法承受巨龙散发的高温。

    那时我还不信,什么动物的温度能高到骑手无法承受?

    最多加一个马鞍嘛。

    但今天我才明白,如果巨龙长到贝勒里恩那个体积,马鞍也无法阻挡它熔炉般的灼烤。

    即便学士们都认为巨龙是没多少智慧的野兽,可它依旧是天下最传奇的生物啊。”

    “学士连巨龙有多少的智慧都知道?他们对巨龙研究的还真够深入。”丹妮好奇起来。

    “如果连代表世界奇迹的巨龙也不去研究,学士还有存在的必要吗?”库忽鲁语气复杂,说了一句富有哲理的话。

    “学士有没有研究出贝勒里恩智慧程度?”丹妮问道。

    这次船长还没说话,乔拉就抢先道:“七八岁的孩童,我家学士告诉我的。”

    “是的,贝勒里恩有超越其它巨龙的智慧。”库忽鲁附和道。

    “呵呵......”丹妮轻笑一声,低头对大黑道:“库忽鲁先生送了我三桶酒,你画一幅画送给他吧。”

    “画?”库忽鲁茫然了。

    不用丹妮吩咐,里斯侍女立即端着一个大木托盘过来,上面放着一卷羊皮纸,一小碗墨汁。

    侍女一点也不怕大黑,蹲在他身边,将一米长,半米宽的纸张摊开,左右两边压上镇纸。

    接着,又将装有墨汁的瓷碗放着卷纸左下方。

    大黑看了库忽鲁一眼,便伸出右爪......龙与人一样,也有五根手指。

    大黑其余四根握成拳头,锋利如匕首的食指在瓷碗里晕黑之后,便“笔”若龙走,雪白的卷纸上飞快地出现一根根线条。

    第一眼看过去,线条杂乱无章,好似孩童在胡乱涂鸦,库忽鲁原本没报期待,见此理所当然的情况也不失望,心想它至少没直接用龙爪按手印。

    可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竟看出些不一样的东西。

    粗细、深浅各不相同的条纹逐渐勾勒出一个、两个人物,其中那个......

    “诸神保佑,我没眼花,”他嘴巴张大的可以塞进去一个鹅蛋,“这是我,我与陛下交谈的场景,连宫殿窗边的薄纱也让人感受到微风的气息,这......”

    “即便布拉佛斯的宫廷画师也不如......”库忽鲁艰难咽了口口水,再看大黑的目光已经不是敬畏,而成了纯粹的崇敬,没有了惧怕。

    在他心里,眼前的黑龙已经神圣化,有着与神灵一样的意志,不会像野兽那样胡乱伤人。

    其实他想多了,大黑的智力也许比较高,但距离**岁孩子都差一大截,更遑论神灵?

    此时大黑也能算算数,如果丹妮让库忽鲁出几个100以内的加减法,大黑估摸也能给出答案——用爪子的地板上刻字,但也就那样了,远不如现场画一幅“觐见女王图”来的震撼。

    也是在上文化课的时候,丹妮意外且震惊地发现,龙的空间感对画图有如此巨大的加成。

    上过素描课的人都知道,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技能,便是对物体结构的立体解析。

    为何达芬奇要不断从不同角度画鸡蛋?

    还不是为了培养“体感”?而黑龙天生体感天赋满点,他看待事物的视角比人类更加完整。

    库忽鲁拿着一卷羊皮纸,神色恍惚地离开了,今天的所见所闻刷新了他的世界观。

    月桂风号船长的到访开启普通人访客的先例,来自世界各地的商人如一条涓涓细流,以常人难以想象的速度汇聚成汹涌洪流。

    商船船长们带来密尔的蕾丝、一箱箱产自夷地的藏红花、亚夏的琥珀与龙晶,穷一点的行脚商人献上一袋袋银币。

    除了商人,还有大量的手工艺者、流浪诗人、歌手......

    银匠送来指环和项链,铁匠根据丹妮身形与手臂长短,为她打造专属的亚拉克弯刀和双手剑。

    染织业者送她彩布,丰富的色彩让她惊呼古人竟有如此伟大的智慧。

    接着,无数裁缝涌入宫殿,自告奋勇为她缝制世界最美的衣衫......

    还有笛手为她吹笛,演员表演杂技逗她欢笑,艺人玩弄戏法。

    两个侏儒骑着母猪与大狗学着维斯特洛骑士,进行骑枪比武。

    有一个金发蓝眼的年轻瓦蓝提斯人,他恳请丹妮收留自己做近侍,承诺未来将以女王陛下为主角,书写传颂千古的诗歌。

    言谈之间,还多次暗示自己精通凯渊城的七种春啼之术。

    丹妮见不得那家伙色眯眯看自己的眼神,直接让血盟卫把他丢了出去。

    后来连夷地以北的鸠格斯奈人也来了,他们送了丹妮一匹黑白相间的斑马。

    嗯,夷地嘛,就是冰与火世界的大天朝。

    为了方便理解,大致上可以这么以为:维斯特洛=英国,奴隶湾的吉斯城邦=古埃及,厄索斯西大陆=欧洲,多斯拉克海=俄罗斯,多斯拉克人=哥萨克,魁尔斯=苏伊士,夷地=大天朝,鸠格斯奈人=天朝北方的游牧民族

    与所有西方作家的作品一样,只要涉及我大天朝都......《冰与火》倒是没太黑,只不过,夷地的面积太小太小,而维斯特洛又太大太大......

    好吧,扯远了。

    丹妮对来访的两个鸠格斯奈人发出留客的邀请,他们受宠若惊地接受了。

    当日夜宴之时,丹妮告诉他们:“你们与多斯拉克人一样,是马背上的勇士,我想向二位请教一些统领部落的智慧。”

第43章 马人与斑马人

    鸠格斯奈人与多斯拉克一样,是个野蛮的游牧民族。

    他们同样对海洋和船只没有兴趣,以游牧为生,掠夺四方文明城邦获取铁器等物资。

    组成类似卡拉萨的部落,由类似卡奥的首领领导,居住在类似蒙古包的帐篷里。

    他们的皮肤也比较相似,鸠格斯奈人皮肤蜡黄,马人是古铜黄。

    不过鸠格斯奈人在相貌与形体上比不过多斯拉克人,他们的男人和女人习惯在两岁时就开始绑脸(胖马丁暗示裹脚?),所以头颅都是尖的,头大脸小,看起来十分丑陋。

    而且他们体型矮胖,不如马人高大健壮,四肢修长。不过鸠格斯奈人的坐骑比多斯拉克人强大,马人骑马,他们骑凶猛的斑马。

    一个是马人,一个是斑马人。

    但与多斯拉克相比,鸠格斯奈人有几个让丹妮赞赏的习俗。

    “尊敬的客人,请告诉我的族人,伟大的鸠格斯奈人如何维系民族完整?”丹妮一指客厅一起用餐的阿戈等十多个马人战士,温声询问宾客。

    鸠格斯奈人对丹妮无形中的恭维很得意,对她真诚的请教态度更是暗自欢喜。

    “我明白卡丽熙的意思,你们的卡拉萨经常性的分裂,这固然淘汰了多数懦弱的卡奥,可一个人的勇武总比不过整个部落团结的力量。”

    两个鸠格斯奈人一个中年,一个头发胡须已经花白,中年人默然不语,年老者侃侃而谈。

    “说到底,多斯拉克人没建立完善的婚姻制度,普通马人没有妻子,没有孩子,对自己所在的卡拉萨便没有血缘的羁绊。

    要知道,血脉可是世界上最强的联系纽带。

    我们的部落大多数靠血缘维系,可以几百年、上千年也不崩溃。负责打仗的头目贾哈也并非懦弱之辈,他们往往从上一代贾哈儿子中选取。

    贾哈只要有足够多的妻子,便会生下足够多的儿子,那么多血脉优良的儿子,足以选出一名强大的战士。”

    丹妮点头赞许道:“这个制度非常好,我们可以学习之。”

    这,便是她今次晚宴的目的了。

    有些话她自己也能说,但哪有活生生的例子摆在眼前更具冲击力?

    听到龙之母的赞扬,老人越发兴致高昂,自豪道:“贾哈只是部落的统领,在贾哈之上,还有贾哈塔,鸠格斯奈所有的贾哈都接受贾哈塔的统领,故而面对强敌时,我们鸠格斯奈人总能拧成一股绳。”

    似乎瞥见马人脸上的不以为然之色,丹妮立马捧哏道:“这也是个非常棒的制度,想必鸠格斯奈一定出现过多位史诗英雄级别的贾哈塔了吧?”

    任何民族都有史诗英雄,丹妮也不指望老人能说出个真正惊天动地的大英雄来。

    她深深明白一件事,血裔传承的民族,全部都会用华丽的诗篇去夸耀自己的祖先。

    即便石器时代茹毛饮血的野人,在他们后代的神话传说中,也会变成飞天遁地的神仙中人。

    所以问完话,她就呷了口红葡萄酒,静静等待尖脑阔的老鸠格斯奈人吹牛逼。

    老鸠格斯奈人似乎从未这么兴奋过,他手舞足蹈地咏叹道:“啊,伟大的龙之母,您可真是慧眼如炬,只有智慧者能洞悉另一位智慧者的智慧。

    毫无疑问,您与我们鸠格斯奈人的先祖一样有智慧。”

    “过奖,过奖,我差远了,差远了。”

    我的脸皮厚度,真的差你们太多了。

    丹妮面上谦逊微笑,心里却不住吐槽。

    “尼盖尔王国被我们的先祖打的只剩一座城市,那是一个汇聚大量死灵法师与拷问者的城市,要不是城市九成空间都藏在地下,早被我们攻破了。”

    似乎为了增加这件功绩的伟大程度,老人压低声音补充道:“你们别小看死灵法师,更不要以为他们是骗子。知道几千年前笼罩世界的长夜吗?”

    “异鬼?”乔拉惊呼。

    “嘿嘿嘿,我知道异鬼,那些活着的死人,便是死灵法师的杰作。据说,长夜便是夷地天子血石皇,用死灵法术召唤而来。

    可如此强大的法师国度,依旧被我们打得几乎灭国。”老人得意道。

    “哇,真是...太强大了。”丹妮又开始捧哏,心里却将信将疑。

    夷地距离维斯特洛几片大陆、几片海,异鬼不去找东方人麻烦,偏偏要死磕西极之地的老百姓。

    先不说原因,这么远它们怎么走过去的?

    难道通过北极圈绕的近路?

    塞外极北之地与夷地相连?

    这也太科幻了吧,一点都不奇幻,这里可是奇幻世界呢!

    “我们还覆灭了海尔科隆后裔国。”矮壮的老人继续道。

    “恕我孤陋寡闻,为何取个‘海尔科隆后裔国’这样古怪的名字?”丹妮好奇道。

    还不如叫‘海尔兄弟国’呢!

    “唉,即便作为敌人,我们鸠格斯奈人也得承认海尔科隆的伟大。”叹了口,老人反问道:“卡丽熙,你可知道英雄之红剑?”

    丹妮想了好一会儿,才从记忆里找到红剑的童话故事,“您是说光明使者吧?”

    乔拉悚然道:“八千年前,长夜来临,异鬼将整个世界带入无尽的黑暗与寒冷中,大雪几乎将七国大陆从地图上抹去。

    在人类存亡危机时刻,一位英雄出现了,他便是亚梭尔·亚亥!

    他手持充满光与热的英雄之红剑,打败黑夜与冰雪,重新为世界带来光明与温暖。”

    “这便是了,”老人点点头,感慨道:“亚梭尔亚亥便是海尔科隆。关于长夜的终结者,每个民族中都描绘了相同的故事,类似的英雄形象。

    但英雄的名字却不尽相同,你们西大陆的人叫他‘亚梭尔亚亥’,而在东方,海尔科隆的后裔称他为英雄的海尔科隆,夷地人称其为夷·塔尔,在尼盖尔被称为尼芙利昂,以及“猎影者”埃德锐克......

    即便他早已死在那个英雄辈出的传说时代,可关于他将重生归来的预言也在东方流传了五千年——长夏之后,星辰泣血,冰冷的黑暗将笼罩世界,在这个恐怖的时刻,将有一位战士自烈火中拔出燃烧之剑,那把剑是‘光明使者’,英雄之红剑,持有该剑者便是亚梭尔·亚亥转世,而他将驱离黑暗。”

    “如此伟大的英雄,他的后裔用‘海尔科隆后裔国’为自己的国家命名,也不算什么。”

    老人接着骄傲地大声说:“但我们鸠格斯奈人覆灭了古老的海尔科隆后裔国。如今只剩沙米利安纳、卡亚卡亚纳亚和巴亚撒布哈德三座堡垒城市,他们是海尔科隆后裔的最后遗民。

    我年轻时,就跟随贾哈塔踏上钢之路,对卡亚卡亚纳亚进行了为期3年的讨伐战,我曾两次攻上卡亚卡亚纳亚的城墙。”

    这下丹妮真的对‘隔壁的马人’刮目相看了,与他们相比,只会抢夺别人家英雄石像的多斯拉克人,几乎没什么值得夸耀的战绩。

    九大自由贸易城邦,一个都没灭掉,太low了!

    然而这只是开胃菜,鸠格斯奈人的光荣历史还在继续。

    “尼盖尔与海尔科隆后裔国只是东方的小国,真正的霸主是夷地的黄金天朝。”

    “黄金天朝?”丹妮牙酸,这个名字好.......

    “唉,这并不夸张,”老人摆摆手,以为丹妮怀疑夷地天子的成色,认为他们配不上‘黄金天朝’四个字,神色郑重地解释道:“黄金天朝乃千神百王之地,其统治者为唯一的天子。

    那时候瓦雷利亚人还在野地放羊呢!

    天子绝对是当时已知世界里最强霸主,他的军队规模难以想象,他的财富堪比最全盛时期的古瓦雷利亚帝国,他的皇宫比安达尔人的君临城更大,他的卧室地板也是黄金铸造。”

    “阁下可去过君临?”乔拉骑士闷闷道。

    君临可是七国首都,竟然还没夷地天子的皇宫大,“假安达尔人,真先民”的他很不高兴。

    老“斑马人”瞥了他一眼,淡淡道:“君临渔民广场的粪便与烂鱼混合的臭味,我至今难忘。”

    不简单,这位老斑马人竟真去过几万里之外的君临。

    丹妮立即出言将话题拉回来,“难道英勇的鸠格斯奈人连黄金天朝也覆灭了?”

    “那倒没有,”老人摇摇头,又无奈又骄傲地说,“几千年来,我们频频劫掠夷地北境,但也只是逼迫天子不停往南方迁移国都。

    曾经夷地出现一位年轻而勇敢的雄主,罗宝天子,他励精图治,改革朝纲,几乎让夷地恢复黄金天朝时期的盛景。

    在他的时代,连我们桀骜不驯鸠格斯奈人也不得不向其纳贡称臣。

    遗憾的是,罗宝皇帝认为鸠格斯奈人畏威而不怀德,今日臣服他日必叛。”

    丹妮点点头,看来那个罗宝皇帝还真是个明白人。

    老头也承认道:“他说的没错,黄金天朝强大,我们打不过当然要臣服,但当天朝衰落时,我们是傻了才不去掠夺。”

    “呃......”

    这个老鸠格斯奈人这么直率,丹妮都不知该说啥了。

    “可这有什么不对?”老人灌了一杯酒,大声嚷道:“夷地人弱小时,还不是给我们的贾哈塔送钱送女人,以换取和平,等强大了,便大肆屠杀我的族人?

    强者欺负弱者,天经地义,弱者欺负强者才有背天理。”

    “罗宝皇帝欺负你们了?”乔拉问道。

    “不,他不是要欺负我们,他要永绝后患,彻底消灭我们鸠格斯奈人的种族。”老人猛一拍大腿,愤怒大叫道:“真是太欺负人啦!”

    丹妮暗叹一声,为那个雄途大略的帝王感到惋惜,既然老鸠格斯奈人好好的在这大声呵骂,那便说明罗宝既非汉武帝,也没当成唐太宗。

第44章 丹妮的学习榜样

    “罗宝皇帝集结30万夷地大军,分13路杀入鸠格斯奈平原,他们一路烧杀,完全为杀戮而来,见人就杀,不分男女老少,甚至不要奴隶。每一个与他们相遇的贾哈部落,都如镰刀下的麦草一般被轻易收割。

    我们族人被屠杀,我们的牲口被掠夺,我们的部落被大火焚烧。曾经葱绿的大草原,在烈焰中化为一片焦黑的荒原。”

    老斑马人停顿下来,大厅陷入死一般的寂静,片刻后他才语声悲凉地叹道:“一百万人,那一次我们至少死了一百万人,平均每十个鸠格斯奈人里便去了九个,整个鸠格斯奈平原都在哭泣,铺满大地的斑马人鲜血,便是它的眼泪。”

    “总归是伟大的鸠格斯奈人取得最后的胜利。”丹妮柔声安慰道。

    说实话,夷地虽有个黄金天朝的名号,但夷地人与大天朝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习俗、文化、人种、宗教、政治制度等等,几乎全部都不一样。

    嗯,连世界都不同。

    她对夷地没有半点认同感,当然,对斑马人更没感同身受的情绪,安慰老斑马人只是出于主人对客人应有的礼仪。

    而且,她觉得那个罗宝皇帝有点莽撞,脑子不太灵光。

    他为何要带领举国之兵力进入鸠格斯奈平原?

    难道是为了杀人?

    从根源上决绝游牧民族的入侵,才是根本目的吧。

    他完全可以拉一批打一批,分化斑马人完善的“贾哈——贾哈塔”政治结构,培植一群归化的斑马人当‘马奸’。

    只要鸠格斯奈人不能拧成一股绳,生产力比夷地更落后的游牧民族决不会再成为心腹大患。

    杀人是没用的,大草原就在那,地长草,草养马,马养人,人多则聚为族。

    死了匈奴人还有契丹人,契丹人gg后,女真人又填补他们留下的空缺,之后还有蒙古人......

    几乎无限循环。

    “那一次,我们真切感受到亡族灭种的危机,于是,鸠格斯奈人空前地团结起来,所有部落都听命于伟大的赞轧贾哈塔。”老人的声音激昂起来,故事的转折点即将到来。

    丹妮好奇问道:“为何到那种绝境之后才团结在贾哈塔麾下?”

    都死一百多万族民了,你们的反射弧也真长,她心里吐槽。

    “哎,卡丽熙,也怪我将故事的顺序打乱了。”老人不在意地摆摆手,感慨万千道:“那时候我们还没贾哈塔制度呢。与如今的多斯拉克人一样,各部落的贾哈各干各的,还相互争斗。

    罗宝皇帝也算帮了我们一把,他不留余地的屠杀,让我们不得不改变以往散漫的民族构架,第一代贾哈塔应运而生。”

    丹妮瞥了厅里认真聆听的马民一眼,恨不得大声向他们呐喊:记住,此处该划重点!

    “哎,恐怕你们都想不到吧,第一位贾哈塔,赞轧,是一位女战士。她生来即是一位战士,具有卓绝的领袖气质,在最短时间内统一了一千多个敌对的部落。”

    丹妮又惊又喜,想不到第一位贾哈塔竟是女子,这......

    蠢货们,这里不仅要划重点,还必须用红笔圈起来,回去后更要给我写一篇八百字以上的读后感,丹妮心中的小人在向自己的马民小弟咆哮。

    “奇女子,真乃天下女人学习的典范。”丹妮还是忍不住表露了部分心迹。

    老鸠格斯奈人没听出某人溢出话语之外的野望,只以为她真心在夸赞自己的先祖,焦黄的褶子老脸,在火光的映照下笑成了一团菊花。

    “罗宝皇帝已是夷地千古难遇的霸主,可赞轧贾哈塔比他更勇武,更有谋略。面对敌人多路围堵的局面,她制定了‘一分散,一聚合’的策略。

    一分散,让部民分散隐藏起来,断绝夷地人就地掠食的可能。同时分散各地的部民还担当游击的任务,焚烧草场,截杀斥候与搜粮队,切断水源,使其饥渴。

    卡丽熙,您要明白,那时候形式太过危急,即便我们所有部落团结为一,也无法正面战胜罗宝皇帝十三路大军中的一路。

    也许能赢一路,两路,三路,但我们族人消耗光,也永远不可能剿灭全部13路大军。”

    丹妮点点头,道:“所以要让夷地人的兵力再次分散?”

    “是的,各地游击部队让他们不得不分兵,如此赞轧贾哈塔的‘一聚合’计划便有了用武之地。

    她将全体精英斑马战士聚合在一处,不管敌人几路来,她只管一路去,以绝对优势战胜敌人,而自己几乎没有损失。

    当连续用这种方法消灭三路大军后,罗宝皇帝终于开始准备改变策略。

    没多久,第四路夷地军队被部民游击骚扰的消息传入皇帝大帐,与之前三次的情形一摸一样。

    罗宝皇帝判断出,鸠格斯奈人的主力部队就在第四路军附近。

    于是他带领自己的皇家卫队极速向第四路军队驻地靠近,几乎是星夜奔驰地赶去......

    呵呵呵,罗宝皇帝根本不知道,这才是赞轧的真正目的。

    夷地人要绝种鸠格斯奈人,赞轧贾哈塔也想品尝复仇之酒的甘甜,她要彻底葬送罗宝的帝国。

    鸠格斯奈大荒野里有很多天然的陷阱,在通往第四路军的路上,有一处打埋伏的绝佳之地。

    那一战,罗宝皇帝全军覆没,连他本人也死于勇武的赞轧贾哈塔之手。

    此后战局形式完全逆转,没了皇帝的夷地军队便像没了头的龙。

    每当斑马骑兵用长枪挑着罗宝皇帝戴着王冠的头颅,来到夷地人阵前,他们都会胆气大丧,一半的部队不等我们的骑兵发起冲锋便崩溃奔逃。

    另一半军队的阵型也如老祖母的奶纸一样,松弛无力,斑马骑兵一个冲锋之后,他们或者哭嚎着逃跑,或者丢掉武器跪地乞降.......”

    丹妮暗自叹口气,那些夷地人还真是......

    “哈哈哈......”老斑马人仰头狂笑,好似几杯酒下肚后,他自己也变成赞轧麾下的一名斑马战士。

    “一个也没放过,跪地投降的,策马逃跑的,全被斑马骑兵一一猎杀。大荒野这么大,他们又不是本地人,能往哪里逃?

    起初,他们深入鸠格斯奈平原,誓要杀光每个牧民。此时,远离夷地数千里的荒原,便成了三十万大军的坟地。

    杀光入侵的夷地人并非结束,而是新的开始。

    赞轧贾哈塔带领几千斑马骑士在夷地往来奔驰,破城拔寨无人能挡,夷地也的确没有士兵了。

    如此几年,夷地以十倍数量,偿还了罗宝屠杀百万鸠格斯奈人的血债,罗氏家族的猩红王朝也就此终结。

    在杀戮与掠夺中渐渐疲惫的赞轧带着无数奴隶、无数财宝回归草原,从此之后,只有鸠格斯奈人劫掠别人,再无一个民族胆敢入侵大草原。”

    乔拉爵士撇了撇嘴,整个夷地都没一千万人口,你们哪里去杀10倍的人?

    丹妮直接对马人说道:“你们要牢记鸠格斯奈赞轧贾哈塔的荣光事迹。”

    这已经不是划重点、圈红圈的问题了,必须单独拎出来作为标题,大书特书一篇华丽的篇章。

    最好让所有马人产生一种‘丹妮卡丽熙=赞轧贾哈塔’的错觉。

    可惜她这个想法出现的太早了。

    老鸠格斯奈人继续道:“我们的贾哈塔有个代代相传的宝物,那是赞轧贾哈塔让人剔除罗宝头颅上的肌肉,再装饰黄金制成的一个酒杯。

    如果卡丽熙有一日能前往鸠格斯奈平原作客,我想贾哈塔一定会用它来招待您。”

    那可真是多谢了,谢谢你提前告诉我这事儿,我将来一定不会去你们那作客。

    “喔,我想起来了,”乔拉突然面露恍然之色,眸子带着询问看向老斑马人,“前几天我在码头区遇到一对东方人母子,他们的海船即将离港,偏那小男孩趴在船舷上,吵闹着要下去看火术士的杂技表演。

    那母亲就用低沉的声音恐吓他说‘如果你不听话,今晚天黑后我就把你送给斑马脸赞轧’,那孩子听了立马噤若寒蝉,小脸都吓白了,再也不敢闹腾。

    那个斑马脸赞轧是不是阁下族里的先辈贾哈塔?或者重名?”

    “哈哈哈......”老鸠格斯奈人得意笑道:“那对母子一定是身穿丝质长袍的夷地人吧?”

    乔拉摇头道:“我之前一直在西大陆生活,分辨不出东方人种族。不过他们的服饰的确与我们不一样,很有特色,也很有贵族气质。”

    “肯定是黄金天朝的商人,几千年过去,赞轧贾哈塔依旧被夷地人铭记,母亲们低语她的名字,用那些被扭曲的恐怖故事,去恐吓调皮捣蛋的孩子。

    斑马脸赞轧只是其中一个称呼,还有‘残忍的’赞轧,‘喜食人脑的’赞轧,‘恶魔的新娘’赞轧,因为她一生没有生孩子,他们还叫她‘不孕的’赞轧。”

    老人态度随意,一点儿也不为那些称呼生气,丹妮甚至从他眼神里看到暗藏的得意。

    只听那些名称,任何男人面对‘不孕的’赞轧估计都硬不起来。

    如此,她想孕也孕不了啊!

    丹妮不想被人叫做‘不孕的丹妮’,‘残忍的丹妮’,‘斑马....’喔,应该是'马脸丹妮'。

    这个也要划重点,不过并非马民们划,而是丹妮惊醒自己,要引以为戒。

    嗯,今后一定要把史官这个职业整出来。

    什么“天下第一美人”,“全世界男人可望不可攀的高岭之花”,‘忠贞的圣女’,‘智慧如大日,美貌似皎月’的丹妮,“仁慈的圣母”,“自由子民的母亲”,“文明之光的火炬手”等等都可以成为她谥号的一部分.....咳咳,谥号几百字的那种。

    对了,“十全老人”,“千古一帝”也可以借用一下。

    想到这,丹妮嘴角不由挂上一丝奇怪的笑容,赞轧终究是不如她啊!

    呃,人家即便号称斑马脸,也依旧脸皮厚度不如她......

第45章 魔力鸟

    之后老鸠格斯奈人又向丹妮夸耀先辈贾哈塔覆灭杰戈温巨人王国的事迹。

    丹妮当时就被骇住了,连巨人王国也被你们灭了,这是要逆天啊!

    特别是斑马人告诉她,杰戈温巨人个头有七八米高......

    “听学士说,长城以北的塞外可能存在巨人,可他们最高也不超过四米。”乔拉也不淡定了。

    “你们那是雪巨人,杰戈温巨人是石巨人。就像你和我一样,都是人类却人种不同,而你几乎比我高大半个身子。”

    老鸠格斯奈人说话还是那么富有智慧,乔拉与丹妮都被说服了。

    当丹妮用满是崇敬的语气,询问他们有没有留下巨人俘虏时,老人说:“总共只有三个,都没法繁衍了,即便巨人投降,上千年过去也早已老死。”

    三个,三个,三个......

    大爷,您刚才说什么来着?灭了杰戈温巨人“王国”!

    丹妮当时的表情一定非常精彩。

    又吹嘘了几位杰出贾哈塔的事迹后,丹妮觉得斑马人社会制度方面的内容,差不多已经搞清楚了,便询问起他们的宗教信仰。

    “我们信仰月咏者教会。”

    老人第一句话就让她大吃一惊。

    月咏者即是月之歌者,巫魔女弥丽的分娩之歌就是跟月之歌者学习的。

    更重要的是,丹妮知道月之歌者在西大陆也有非常高的地位。

    “听说布拉佛斯的建立,便是来自月咏者的预言。”她问道。

    “没错,瓦雷利亚自由堡垒控制世界的时候,无数种族沦为奴隶,鸠格斯奈平原也在龙王的势力范围内,龙王可比夷地天子可怕多了,他们有龙。”说完他还瞪圆眼睛,盯着丹妮餐桌旁的三条龙看了好一会儿。

    “唉,太不应该了,我最讨厌奴隶制,七神之下,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平等的。”丹妮似无所觉,开始将自己包装成七神信徒。

    老鸠格斯奈人没赞同也没反对,不过面色的确和缓了很多

    他说:“那些瓦雷利亚人简直丧心病狂,非要去那14座火山底下挖矿,那可是冒着浓烟、流淌红色熔岩的活火山,每一个进入矿洞的奴隶甚至不能活过一个月。

    所以从世界各地驶往瓦雷利亚的奴隶船,如过江之鲫,络绎不绝。

    大概800年前,一支奴隶船队在夏日之海发生奴隶暴动,叛乱成功后,奴隶们反而更加绝望,大家都知道没人可以逃过巨龙的视野。

    万幸,一艘船里有一群鸠格斯奈女奴,她们便是来自鸠格斯奈平原的月咏者。

    她们通过预言,找到一个可以作为奴隶们避难所的地方:在松林覆盖的山丘与海礁石之后,有一片环礁湖,此处常年起雾,能够遮挡住头顶飞过的龙王的双眼。

    于是船队绕道北上,往厄索斯大陆西北之极的方向驶去,那里便是布拉佛斯。

    月咏者的预言实现了,布拉佛斯人为她们建立了最宏伟壮丽的寺庙以示感谢。”

    “原来如此,月咏者的功绩当得起那座寺庙。嗯,我曾经去过布拉佛斯。”

    这时丹妮却将注意力转移到另一个方面,随口称赞一句,她又问道:“阁下可知瓦雷利亚人在火山里挖什么?”

    “红金、黄金、银子和其他矿材,那些瓦雷利亚人真是贪婪到极点,最后都挖穿地狱了。也是报应,来自地狱的毒烟与毒火毁了整个瓦雷利亚。”

    丹妮有些失望,还以为是什么魔法材料,原来只不过为了挖金子。

    她只得放弃没用的绮思,回归原本的话题,“月咏者在你们部落担任什么角色?”

    老人道:“祈祷、医疗、审判等等战斗之外的任何事物。因为月咏者的信仰,我们从不同族相残。”

    唔,这个也该划重点。

    “唉,我们多斯拉克人真该向前辈学习。”她对马人说道。

    丹妮这样身份高贵又善于捧哏的听众实在太少,老斑马人一辈子也没遇到过一回,直到月影西斜,大半夜过去,他才砸吧砸吧嘴巴,停止了让他浑身舒泰的吹牛b表演大会。

    第二天上午,丹妮还让阿戈将一匹枣红色小马驹作为回礼送给了老人。

    小马驹在白云城出生的,才两个月大,竟然成功穿越千里红色荒原,足以见得它的资质是何等高。

    之后几天丹妮又接待了几十位访客,她发现除了能收到礼物外,自己还增长了不少见识。

    冰与火世界特色各异的种族,各城邦的独特工艺品,世界各地丰富多彩的物产,各类性格的人...呃,俗称奇葩种。

    比如,一个魁尔斯寡妇一边哭,一边为她献上丈夫的干尸。

    表面覆着一层银叶,据说这样的尸体法力极其强大,尤其因为死者是个男巫,更为有效。

    拒绝别人礼物远比在心里吐槽几句更无礼,所以丹妮只能僵硬着脸,把那具经过特殊处理的干尸放入自己藏宝库。

    事后大商人札罗将她拉到僻静的地方,跟她商量着要购买那具尸体。

    丹妮好奇询问缘由时,他毫不忌讳地告诉她,男巫的尸体远比侏儒的命根子更有魔力,经过特殊的血巫术手段,巫师可以将它的魔力转嫁到其它地方。

    比如,他自己的命根子。

    胖商人很哀伤地跟她说,自己是白手起家,从一无所有的跑堂小弟变成如今的十三巨子,付出了很大代价,健康的身体,矫健的体魄,年轻的俊颜......

    无钱有牙时,看见大鱼大肉馋的流口水,却吃不起。如今有了钱,牙口又不行了,山珍海味放在眼前也下不了口。

    咳咳......魁尔斯商人肾不行了,他鼻涕虫一般的命根子需要魔力加持。

    “这其实对你也有好处。”见丹妮神色犹豫,他对她‘挤眉弄眼’地说:“你知道我一直疯狂爱慕着你,嫁给我对你也是最好的选择,我有个健康的身体,只会让‘最好的选择’变成‘最最好的选择’。”

    好吧,这下子丹妮明白了,他不是对她挤眉弄眼,而是在抛媚眼呢!

    她一下子被恶心坏了。

    “我对那具男巫的尸体没兴趣,但那位可怜的寡妇......”丹妮犹犹豫豫,“那毕竟是她丈夫,如果她后悔了,或者突然想念丈夫了,回来找我要人,,,呃,要尸体,我怎么办?”

    “不会的,送出去的礼物,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啊!”白煮蛋一样的胖脑袋左右摇晃,“再说了,你是伟大的龙之母,七国的女王陛下,魁尔斯最尊贵的客人,我心心念念追求的爱人,何必怕一个普通妇人。”

    “我不喜欢以势压人。”丹妮淡淡道。

    这货将她当小孩子哄呢!

    “那你就直接跟她说,我爱你,我要娶你,我那玩意儿不行了,需要她丈夫的魔力加持。如此也算物尽其用,她该为帮到你感到荣耀,毕竟,这也是她送你干尸的初衷啊!”

    札罗很无耻。

    为他治那玩意儿,算是帮她?

    丹妮很想抽他一巴掌,不,一巴掌不解恨,必须再踹10脚,最后让大黑、小白他们喷龙炎把他烧成灰。

    “你能出多少钱?”她问道。

    札罗一脸大家都是自己人的表情,说道:“按照市场价,大概200个辉币,我给你100个,如何?”

    “大家都是朋友,谈钱伤感情。”丹妮顿了顿,等他胖脸露出喜色,她又说道:“让我们的管家去谈。”

    只有乔拉有能力负责这件事,她暗中告诉他,一定要宰那家伙一笔。

    自从她多次拒绝札罗明里暗里的求婚之后,便再也没吃过爆炒孔雀舌了。

    几次之后,她从勉强下咽变成略微欣赏,又渐渐从欣赏升级为酷爱,好不容易培养出一门奢侈的爱好,他却突然将它掐断了。

    嗯,丹妮以自个的财力吃不起那种东西。

    除了食物,仆役也比初始少了很多。

    比如,每次吃饭时为她献舞、唱歌的漂亮侍女,日益减少,开始有24个,如今只剩4个了。

    要收服一个未经历过繁华的女子,其实很简单。

    只要你有钱,用金钱让她过一段公主一样的生活,然后让她明白,只有跟了他,这样的生活才能继续。

    所以霸道总裁才这么受欢迎,霸道不霸道其实不重要,重点在于他是‘总裁’。

    毫无疑问,札罗也是一位总裁,他也想用这样的方式降服丹妮。

    他肯定不爱她,但如果娶了她,他就能得到她的龙。

    乔拉告诉她,魁尔斯人有个奇特的婚俗,在婚礼当天,妻子可以向丈夫要求一件爱的信物,不管她要求世间何物,只要他有、他能办到,便必须答应。而他也有权对她提出同样的要求,虽然只能要一件东西,但不管是什么都不能拒绝。

    “札罗一定会索要你的龙,一只巨龙足以让他的权势更上一层楼,成为这座城市唯一的主人。”乔拉冷笑着对她说。

    几日后,札罗兴冲冲找到她,手里托着一对蓝色皮带编织的拖鞋,“看看这是什么?”

    “拖鞋。”丹妮想不出它还能是什么。

    “你的柿子已经被‘门之开启者’收下啦,通往千座之殿的最后一道关卡已经打开。”他举着蓝色拖鞋晃了晃,得意道:“这就是王族交给你的邀请函,送蓝色拖鞋是他们的传统,明天你便可以穿着它去见王族啦!”

    ‘记忆的神殿’代表魁尔斯的神职人员,‘名册保管员’是行政官员,‘门之开启者’则为大内总管。

    她也的确送了黄橙橙的大柿子,可同一时间还有五千金辉币抬入总管家的后院。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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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是我的孩子,谁也别想夺走;龙是我孩子,一条也不能死;龙是我的孩子,一定要帮他们成长为龙神——换了芯子的龙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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