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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刺客有毛病全文阅读

作者:任秋溟     这个刺客有毛病txt下载     这个刺客有毛病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这个刺客有毛病全文阅读

第一章 少女剑未佩妥

    天禄三十二年,北镇抚司。

    春三月,杨柳抽枝,万物萌发,金灿灿的日光温暖洒落在身上,足以驱散一冬来的寒冷。

    但是整个燕京城中,北镇抚司可能是最寒冷阴暗的地方了,因为这里是锦衣卫的所在地。

    薛铃儿穿着不太合身的飞鱼服,飞鱼服上的龙鱼在云海中翻腾着。

    少女低头听着眼前公案后男人的训话,低头看不清容颜,只有满头青丝柔顺披落。

    春三月,少女依然穿得有些单薄,并且衣服也不是很合身。

    “去年腊月初八,蜂巢刺杀我朝户部左侍郎周海天,圣上震怒,责令我等三月内破案,今天已经是三月初二。”公案后的男人穿着斗牛服,威严堂皇:“你有什么建议吗?”

    “属下愿意带队剿杀蜂巢,请吕渊大人准许。”薛铃抬头,露出清丽坚毅的面容。

    “你?”吕渊看着薛铃,笑了笑:“我整个锦衣卫这三个月来,将整个天下翻个底朝天,都最终一无所获,你一个小小薛铃,就敢夸下海口说自己带队手到擒拿?”

    “是显得你薛铃神通广大?”

    “还是显得我锦衣卫无能?”

    这两个帽子盖下来,若是常人早已经跪下来了,但是薛铃依然站的笔直:“属下不敢。”

    “跪下!”吕渊大声喝道。

    薛铃轻轻咬着嘴唇,没有跪。

    “你该不会以为?”吕渊开口,声音透着丝丝的寒气:“薛平薛大人,他还会替你撑腰吗?”

    “跪下!”

    薛铃双手握住,低头说道:“家父已死,但我仍是锦衣卫六品百户,得圣上赐飞鱼服,面圣方才下跪。”

    她宁愿穿着飞鱼服来到这里,就是为了维护那最后的一点尊严,但是对方却想要将她扔到地上蹂躏践踏。

    “好!好!好!”吕渊连着说了三声好字。

    “薛平大逆不道,竟然敢请圣上赐你一个女子飞鱼袍,锦衣卫百户,如今薛平已死,你认为这身皮还能护着你吗?”

    薛铃低着头:“请吕大人秉明圣上,夺我官职衣袍。”

    吕渊笑出声来:“你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呢。”

    “我是夺不了你的官职衣袍,但是,上峰有令,你还是要听的吧。”

    “锦衣卫百户薛铃听令!”

    薛铃只能恭敬半跪下来,抬头望着眼前这个得意的男人。

    “我等经过三个月的艰苦排查,认为蜂巢结构严密,牵连甚多,不可贸然行动,因此决定向蜂巢内部派出暗哨,里应外合,一举击破。”

    “薛杏,你身为锦衣卫百户,又是女子,一直秘而不宣,所以是暗哨的最好人选之一。”

    “你可愿意担此重任?”

    薛铃不可思议:“我……”

    那一瞬间,少女百感交集,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有这样一个诡异的任务。

    “你可愿意?”吕渊重复了一遍。

    薛铃低头。

    “属下愿意。”

    ……

    ……

    三月十五日,洛城城东。

    依然是春天,青石的街道上已经是人群熙熙攘攘,叫卖声不时传来,薛铃早已经褪下了飞鱼袍,那东西是礼服,没人寻常会穿,家中此时已经无人,万一被盗,那可是重罪。

    原本薛铃还想把飞鱼袍存当铺,毕竟她手里的银子也不多了,没有想到当铺账房一看飞鱼服一角,自己就屁滚尿流地跪下来,拼命求饶,薛铃没办法,只能说一句不好意思走错了。

    她只能转身把飞鱼服再带回家中,在院子里一个人挖坑在那株大杨树下面把飞鱼袍给装箱埋了。

    那一夜她在杨树上看了一夜的星星。

    想了一夜的爹娘。

    燕京虽大,已无她容身之处,吕渊这个安排,是想让她在这里名正言顺地死去,因为毕竟亡父名声在那里,锦衣卫里面,谁又敢对她公然加害。

    这是借刀杀人之计,但是她却只能自投罗网。

    少女抬起头来,看到了面前的客栈牌匾上写了“霄魂客栈”四个大字。

    少女不由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知道的以为这是客栈,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烟花柳巷呢。

    这样想着,薛铃提了提背上的包裹,走进了霄魂客栈的大门。

    “小姐,您几位?”刚一进去,薛铃就听到了有温和干净的声音问她,毫无寻常店小二的烟火气,薛铃抬头一看,看到一个清秀的少年站在面前,双眼上蒙着一块黑布,正看着她问道。

    这人明明是一个瞎子,却怎么知道自己是小姐呢?

    薛铃决定不想这个问题。

    “只有一位,看茶。”

    “请问您要什么茶?”少年问道。

    “明前龙井二两,信阳毛尖二两,庐山云雾二两,云南普洱二两。”薛铃清脆说道。

    “我这就给您去沏。”小二回头便要去内房,竟然不问一个人如何喝的完这么多的茶叶。

    “且慢。”薛铃叫住他:“我还要花雕一瓶,烧刀子一瓶,竹叶青一瓶,杏花村汾酒一瓶。”

    小二看着薛铃:“敢问姑娘贵姓?”

    “我姓林。”薛铃开口说道。

    “茶叶和酒有点多,能不能请林小姐去后面一趟,帮忙搭把手?”小二这样说道。

    话语温和平静,毫无攻击性。

    薛铃就等着这句话,当即从座位上起身:“我们走吧。”

    霄魂客栈虽然叫霄魂客栈,但是实则只是一间普通的客栈罢了,只有一楼摆些桌子,卖些酒菜,二楼多是客房,客栈大厅后就是后厨以及帮工住的地方。

    而现在,薛铃就被店小二一路带到了一个狭小的房间里,薛铃可以看到房间里有一张铺着粗麻布床单的小床,以及床边的桌子上放着纸笔。

    这似乎是这个店小二的房间,不过——这个房间并没有寻常男性房间的杂乱和浊臭,反而整洁中带着一种说不清味道的清香味。

    介于薄荷和柠檬之间的味道。

    不过在下一瞬间,薛铃被一柄发亮的短刀抵住了咽喉,店小二一手持刀,将薛铃压制在了墙上,同时话语依然懒洋洋地没有半点精神。

    也没有一点意外的意思。

    “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方别,隶属蜂巢,目前是没有蜂翅的木蜂蜂针。”

    “请问。”

    “你是我的蜂翅吗?”

第二章 方别的求生之路

    方别将短刀稳稳停在薛铃儿白净的脖颈上,看着刀刃微微下压,看着少女咽喉被压出的印痕,也看着白皙皮肤上泛起的细小的鸡皮疙瘩。

    那是临近死亡的微凉战栗。

    这把短刀并不锋利,所以可以将她的皮肤轻微压迫,但是只要再用一点力,或者轻微一划,就可以将薛铃的喉咙割断,让她命丧当场。

    方别平静注视着眼前的少女,她黑发,肤白,面容坚毅而秀丽,看向他的眼神略有畏惧,但是又有一丝好奇。

    方别,穿越者,七岁在洪水中穿越并被蜂巢刺客何萍救起培养,如今十七岁,正在等待他的蜂翅。

    而显然——眼前这个人就是自己的蜂翅。

    或者说自称是自己的蜂翅。

    “如果不回答的话,我数到三,你就会死。”方别说道。

    他开口打破了宁静,让薛铃儿在那一瞬间被惊醒:“是的,我是你的搭档。”

    “搭档?”方别反问道。

    蜂巢内部,一般来说,刺杀都是双人组合,负责刺杀的那个人被称之为蜂针,而负责协作安排路线以及辅助的人是蜂翅。

    方别目前是一根蜂针,按照蜂巢的规矩,自己的蜂翅不能自己找,必须要由组织来分配,眼前这个女子就是组织给自己分配的蜂翅,这是组织控制力的体现。

    薛铃儿连忙开口纠正:“蜂翅,是蜂翅!”

    方别点了点头,他选择将这位林雪姑娘控制起来,并不是对她有什么真实的怀疑,或者说,目前为止对方的表现无懈可击。

    她说对了所有的暗号,对于蜂巢的了解也相当的深,之所以这样对待她,只是因为本能的不放心罢了。

    “姓名。”方别继续问道。

    “林雪。”

    “性别。”方别看着林雪的脸,面无表情说道。

    不是因为林雪长得不好看,也不是林雪这张脸已经雄兔脚扑朔之雌雄莫辨。

    只是例行盘问。

    “女。”对方说道,她看起来有束胸,但是样貌和声音都没有伪装。

    对于有没有易容方别这样的近距离还是看得出来的。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总之蜂巢的刺客组合都是一男一女,所以说方别对于自己会得到一个女性蜂翅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以及这个女蜂翅看起来也没有那么的蠢。

    “年龄。”方别继续问道。

    他其实已经提前拿到过关于这个女蜂翅的资料,即使说目前为止和资料上并没有什么出入,但是一项一项核对总没有错。

    方别不讨厌麻烦。

    方别清楚看到这个林雪脸上的不耐烦,但是出于对脖子上短刀的尊敬,她还是乖乖回答。

    “十七,正月生的,刚刚过生日不久。”林雪回答道。

    少年手上的刀纹丝不动。

    “虚岁?”方别继续问道。

    “虚岁也是十七,我天禄十五岁正月生,生月大。”林雪说道。

    方别点头:“生日?”

    此时的方别,就是一个没有感情的问询机器。

    毕竟这是将会在自己身边的人,再如何慎重都不为过。

    林雪轻微地咬了咬嘴唇,方别不以为意。

    他等待对方的回答,如果回答错误就杀了她。

    “正月二十二。”林雪那一瞬间眼神锋利然后又泄气,似乎权衡了两个人之间的实力对比。

    嗯,方别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这和资料吻合,不过问询远远没有结束:“父名。”

    林雪没有被这连绵不绝的问询给击倒,她至今的回答依然没有任何犹豫。

    “林远清,中过举人,但是没有安缺,九岁那年家中遭贼,全家罹难,我流落江湖,先是被师父收留,后来师傅被杀了,我接受了蜂巢的训练,成为了其中的一员。”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眼眶有点微红,看起来像是触及了伤心之处。

    她回答了问话之外的内容,但是方别没有感到特别的意外。

    毕竟自己把她问的很不耐烦了。

    暂时没有问题,这些都和资料吻合。

    “那父亲生日呢?”方别冷不丁问道。

    这个问题他不知道正确答案,因为给他的蜂翅资料里面也根本没有,但是没有就不意味着不可以问。

    方别看着林雪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一个字。

    她最终闭上了眼睛:“你杀了我吧。”

    她这样请求道,方别却笑了笑,收回了她脖子上的刀。

    收刀入鞘。

    林雪惊讶地睁开眼睛,鼻翼翕张:“为什么?”

    女子吐气如兰,方别隔着黑巾看着她:“因为你的资料上根本没有你父亲的生日,况且你全家罹难的时候只有九岁,或许到现在已经记不清父亲生日。”

    方别看着她哑口无言又稍微恼怒的样子,不觉有点微妙的开心。

    “好了,第一阶段的测试过了。”

    “下面是第二阶段的问题。”

    “请问。”

    “独孤九剑是不是风清扬所创?”

    方别问道,表情不变,但是内心深处却有一丝的紧张。

    这是方别一个最为深邃的问句,它的答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是一个仅属于穿越者之间的暗号。

    除非对方从来都没有听说过金庸小说。

    因为在这个世界,同样有华山,华山上同样有独孤九剑,但是,却没有风清扬,岳不群,乃至于令狐冲这些人。

    有的只是少林,武当,华山,昆仑这些在名山大川上盘踞并且兴旺发达的名门大派。

    这个世界有些类似于我国的古代,更神奇的是有各式各样武功的存在,并且根本不是那种走江湖卖狗皮膏药糊弄人的普通武学,而是真的可以轻功行于水上,举掌开碑裂石的武学,其中有没有武功练到化境移山倒海的大能方别不知道,但是至少,十步之外杀人于无形的武功,方别至少知道十种以上。

    在确定回归原本世界无望之后,方别目前对于人生的第一要务就是活下来。

    他在穿越之前是一位勤勤勉勉四讲五美的新世纪大学生,但是因为心脏病突发而猝死,能够重来一世,方别确定自己一定要谨小慎微,先保住自家安危性命,再考虑其他。

    而这个世界如此危险,除却相对正派的名门大派之外,还有魔门三教横行于世间,中间更有蜂巢上下串通,勾连各方。

    江湖之上更有朝堂,六扇门锦衣卫东厂罗列在上,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世俗力量。

    虽然方别意外因为拜师缘故直接入了蜂巢,但是蜂巢却又是在暗中行事,专门负责情报暗杀等各项工作的超级刺客组织,如果说评选最危险的职业,那么刺客就是当仁不让的第一位。

    如果问方别为什么会选择成为一个蜂针刺客。

    那么答案很简单——我莫得选择。

    所以说,努力学得绝世武功,争取可以不被人杀,顺便完成刺客任务增强自己,也是一个重要的目的。

    “独孤九剑是华山不传之秘,只闻其名,而很少听过有人施展,只有紫霞神功大名鼎鼎。”林雪老老实实回答:“至于独孤九剑是不是那个风什么的创的,我不知道。”

    方别轻微叹息。

    不是穿越者。

第三章 此方世界

    对于这道针对穿越者特别设置的问题,正确答案其实非常的微妙。

    因为读过金庸笑傲江湖的人都知道,独孤九剑是独孤求败所创的剑法,风清扬只是其传人,并且最出名的独孤九剑使用者应该是令狐冲。

    风清扬+独孤九剑这个组合,是真的很容易让人产生错觉。

    所以简单说是或者不是,方别都能够从他话语中听出来一点端倪。

    但是,林雪给出的这个回答某种意义上又是标准答案。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独孤九剑和紫霞神功都是华山派的镇派绝学,并且实际威力可能要比笑傲江湖中所记载的更强,不过究竟此独孤九剑是不是彼独孤九剑,方别没有看过独孤九剑剑谱,也没有见过有人施展,就只能自己暗中揣测了。

    不过能够学到一些耳熟能详哪怕似是而非的武功名字,对于方别来说也是一种不小的裨益。

    因为他的武功路数,和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人都不太一样。

    “你既然是峨眉外门弟子,那么当今七大名门分别是什么?”方别紧跟着上一个问题问道,害怕林雪可能发现了自己的异常。

    林雪家中遭贼之后被流落到一个峨眉派的外门弟子门下,学了几年粗浅的峨眉武功,随后再意外流落到蜂巢的训练营里面,被专门训练成了蜂翅,然后调拨给了方别搭档,这就是林雪的全部资料。

    不过训练林雪的那个训练营前段时间因为蜂巢冒险刺杀了户部左侍郎周海天,所以被真正如同捅了蜂窝一般倾巢出动的六扇门锦衣卫给查抄了,虽然人撤出来了,但是训练营的所有财物都损失地一干二净。

    “河南少林寺,湖北武当山,四川峨眉山,陕西华山,西域昆仑山,江西白鹭书院,还有山东蓬莱阁。”林雪一个一个说出了这些名门的名字。

    毕竟在江湖上几乎路人皆知,是响当当的牌子、

    除了前面五个在传统武侠小说中经常露脸的名字,江西白鹭书院是一家修浩然气的门派,其先祖以文入武,便如同金庸小说中那个黄裳一样,是从儒家经典中悟得武学真意,其武功自成一派,进可庙堂之高,退则江湖之远,成一方气候。

    至于山东蓬莱阁,则是另一番造化,据说曾得道家仙人遗赠,所以武功高的出奇,并且极少入世修行,方别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有逍遥派那么厉害,不过对于自己不了解的,躲着走总没有错。

    这样想着,方别顺口问道:“少林寺的镇派绝学是什么?”

    这个题是送分题,现在的方别有那么一点神游天外,少林寺作为七大名门之首,鼎鼎大名,他的镇派武学也是最多的,别的不说,易筋经,七十二绝技,金刚不坏神功,任何一个都是如雷贯耳的存在。

    “易筋经?”林雪试探着问道,因为这个问题,稍微有点简单。

    “易筋经鼎鼎大名,江湖上人人皆知。”方别平静说道。

    这个时候方别已经把刀放下了,他俩站在这个狭小的房间里面,但是林雪还是不自觉产生毕恭毕敬的感觉,就好像小时候父亲拿着戒尺监督她背紫气东来的心法口诀一样。

    “除了易筋经呢?”方别问。

    “我不知道!”林雪一字一顿地说道:“有本事你问峨眉派啊。”

    峨眉派是林雪原本的俗家弟子门派,也是她最熟悉的门派,这句话其实等于示威和反攻。

    不过方别不以为意,继续问道:“请问峨眉派现在的掌门是谁?”

    “真如师太。”林雪说道。

    峨眉山是佛教的四大名山之一,是普贤菩萨的道场,其武学以佛家为主,算得上是佛教名门,只是稍微有些尴尬的是她们的守山大阵。

    “那么峨眉派的镇派绝学又是什么?”

    林雪进入了自己所擅长的领域,毫不犹豫说道:“两仪分尘阵。”

    方别在心中一笑。是的,两仪分尘阵是峨眉派的看家本领,也是守山大阵,威力无穷,号称就算是顶级高手也没有办法从中全身而退,可谓是霸道强横至极。

    只是这霸道阵法并不是佛门阵法,而是峨眉派创派祖师自己得来的道门奇阵,说实话用起来真的有那么一点尴尬。

    不过江湖中人也不管那么多,反正好用就够了。

    “阵法不算,换一个。”方别说道。

    林雪点头:“那就是普贤心经。”

    普贤心经是峨眉派的至高内功心法,说是镇派也没有什么错,方别点了点头,继续问道:“随手给我列举三个峨眉派的掌法。”

    林雪看着方别:“我是你的蜂翅。”

    她强调说道,而不是被这样威胁着做这样多完全不知道尽头的问答。

    “不,现在还不是。”方别摇头说道:“我怎么知道你不是别人冒名顶替过来的?”

    “我有组织上的印信和暗号,这还不够?”林雪说道,表情平静。

    方别看着她:“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拿着组织的印信说着暗号过来。”

    林雪冷冷注视:“你连组织都不相信?”

    这已经是诛心之问。

    但是方别点了点头:“是的,我不相信。”

    在这个世界上,他更愿意相信自己,蜂巢这样庞大的存在,尤其不能相信。

    哪怕说自己现在还身在其中,难以自保。

    林雪只能叹了一口气:“金顶绵掌,飘雪穿云掌,截手九式。”

    她选择回答方别之前的问题。

    “你会什么?”

    “飘雪穿云掌。”

    “飘雪穿云掌中穿云破空的下一招是什么?”

    “拨云见月。”

    “飘雪千里的下一招呢?”

    “云销雨霁。”

    “烟消云散的下一招呢?”

    两个人开始做单纯的机械问道,就算林雪对于眼前这个冷峻的男人再如何不满,这一关是她必须要过去的。

    “飘雪穿云掌中没有这一招。”

    林雪说道。

    方别点了点头。

    “好了。”方别笑了笑,林雪现在很不喜欢这个男孩的笑,虽然看起来很好看,很干净,但是真的让她有种全身都不舒服的错觉。

    “你可以走了。”方别说道。

    “走?”林雪看着他:“我通过了吗?”

    方别摇头:“不,你被淘汰了。”

    “我不要你这样的蜂翅。”

    林雪感觉全身发颤,她不知道自己错哪里了。

    “为什么?我哪里说错了?”林雪问道。

    如果连第一站都无法成功的话,她回到锦衣卫必死无疑,毕竟这次任务,本身就是九死无生,她要么成功,要么死在这里,活着回锦衣卫就是抗命与逃兵。

    无论是哪一个,吕渊都可以按照锦衣卫的军令置她于死地。

    “你什么都没有说错。”方别说道。

    “但是——你回答的太完美了。”少年微笑,笑容干净但是却让林雪感到冰冷。

    “我问你,一个九岁父母双亡的人,九岁就被收养的人,一个只将峨眉功法练到粗浅的人。”

    “凭什么可以完美无缺地回答我的所有问题?”

    “这种完美,本身就是一种出局。”

第四章 黯然**者

    方别的逻辑让薛铃感觉无懈可击。

    虽然非常无耻,但是无懈可击,薛铃承认。

    这本身就是一种破绽。

    她有没有想过故意回答错一个问题?

    或许想过,但是不敢。

    之前方别的态度与神情,让薛铃几乎可以确认,自己答错一个问题就会死在这里,或者说被淘汰。

    所以说每个问题都临渊履薄,争取回答到最好。

    锦衣卫训练出来的专业和她本身的冷静谨慎,帮了她的大忙,以至于她可以完美扮演这个林雪的角色,包括林雪被蜂巢训练那一段时间的履历。

    但是——她做的太完美,林雪能不能够做到这么完美,薛铃不知道。

    她只是相信——如果自己是林雪的话,那么现在的回答,她依然不会有一个改变。

    此时的少女只感觉自己嘴唇发干,那是彻底失去了希望的样子。

    她张了张嘴,那一瞬间却发不出声音。

    “然后呢?”薛铃再一努力,才幽然听到了自己的声音。

    那样空灵与干枯,好像不属于自己的声音。

    “回去吧。”方别静静说道。“我不接受你作为我的蜂翅。”

    “回哪里?”这次轮到薛铃发问了。

    “回你来的地方。”方别说道。

    他从怀里掏出来一贯铜钱,看起来大概一百文的样子:“如果没有盘缠,这是我送你的。”

    回来的地方吗?薛铃默念这句话。

    她从哪里来?回到林雪来的地方吗?林雪来自一个蜂巢的训练基地,但是那个基地已经被锦衣卫彻底捣毁了,再往前,林雪的师父被杀了,父母被杀了,家也没了。

    她又能够回到哪里呢?

    回薛铃来的地方吗?

    她来自燕京,来自锦衣卫,来自北镇抚司。

    但是她父亲死了,母亲死了,皇帝不再亲近她了,所有的同僚都想让她死,她就应该挂在家里那棵大杨树下自我了断,而不是壮着胆子佩剑独行八百里,来到洛城的霄魂客栈,尝试完成这根本就是让自己来送死的任务。

    “我。”薛铃咬了咬嘴唇,那一瞬间喉咙哽咽了,但是她强忍着,不想在这个家伙面前哭出来。

    这太丢人,也太懦弱了。

    “我回不去了。”

    薛铃哽咽着说出这句话,然后回头,向着客栈外走去。

    当然,没有接方别递过来的铜钱。

    天下之大,没有她的容身之地。

    她曾经以为这里是她的容身之地。

    但是方别告诉她,这里不是。

    薛铃走出一步,再走出一步,脚步虚浮,但是依然走在一条直线上。

    等她走到第三步的时候,有人在后面拉住了她的手。

    冰凉坚硬的手,这是她第一次接触到对方的手掌。

    之前接触的只有他冷冰冰架在脖子上的刀刃。

    薛铃回头,看到了方别,蒙着黑布的方别,对着她侧头微笑。

    他一手拉住自己的手,另外一只手扯下了眼睛上的黑布。

    黑布下是一双明亮如星辰的黑色眼睛,但是却充满着忧郁与雾气。

    “我也回不去了。”

    方别这样轻轻说道。

    “所以,我当蜂针,你当蜂翅。”

    “你带我飞到所有需要去的地方。”

    “我帮你杀掉所有需要杀的人。”

    “好吗?”

    ……

    ……

    薛铃用了很长时间,才接受了这个大起大落的转变。

    那一瞬间,她甚至终于觉得,这个有毛病的刺客没有那么可恶了。

    以及,他最后对自己说那些话的时候,如果这不是一个刺客对另外一个刺客说的工作用词的话,那未免也太撩人了吧。

    我会喜欢一个刺客吗?

    薛铃真的很想问自己。

    如果是之前,薛铃肯定会坚定不移地说绝对不会。

    毕竟她是一个锦衣卫,父亲是锦衣卫指挥使,就算不会嫁给一个门当户对的达官贵人,也至少会嫁给一个名声震天的少年英侠?

    父亲还活着的时候曾经问过她,将来她长大之后,要不要嫁给一个状元郎。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们正站在午门前,看着今科的新晋进士们鱼贯走入,在皇宫中准备接受圣上的殿试,她感觉很好玩,很有趣,父亲便这样问她。

    凭父亲的本事,大概她喜欢哪个状元郎,父亲就能够绑着他来和自己拜堂成亲吧?

    父亲肯定也不会看着她跑到蜂巢里面来送死,来见这样一个有毛病的刺客,并且还会和他组成搭档,一起去杀人。

    去杀很多的人。

    其中里面肯定有坏人,但是肯定也有好人。

    就算她不用亲手杀人,但是她也是助纣为孽。

    可是父亲死了。

    彻底死了。

    没有办法再问她喜不喜欢哪个状元郎,也没有办法在她被逼着向那个吕渊下跪的时候,出来让吕渊自己狠狠抽自己的耳光。

    她只剩下了那身最后的飞鱼服来作为自己倔强的资本,然后用这份倔强来到这里,当这个助纣为孽的刺客。

    “我不要。”薛铃想起来了当初自己对父亲的回答。

    “我只嫁给自己喜欢的人,就算他是状元郎,如果我不喜欢他,我为什么会嫁给他。”

    当时薛铃是这样回答的。

    现在也一样。

    她选择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哪怕是来当刺客,但是——她至少是一个卧底的刺客。

    这样想着,薛铃不由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方别在一旁问道。

    方别正在给她说霄魂客栈的基本情报,好让她心里有个底。

    毕竟他已经承认自己是他的蜂翅,是他的搭档。

    “我在笑你明明没有瞎,却偏偏天天蒙着黑布。”薛铃开口说道。

    这也没错,因为这真的很好笑。

    比如现在,方别还是选择将眼睛蒙上了。

    “因为沙加闭上眼睛会让自己看起来弱一点。”方别说道。

    薛铃完全没有听懂。

    “什么?”

    “因为蒙上眼睛会让别人以为我是瞎子,会轻视我一点,至少会想占我瞎的便宜。”方别纠正了自己的说法。

    好像是解释自己之前的那句话。

    “好吧,那么第二个问题。”薛铃看着他。

    至少说方别长得一点也不难看,也是自己的同龄人,这还是很舒服的。

    “为什么霄魂客栈会叫宵魂客栈?”这个名字,真的很怪!

    “原本是叫**客栈的。”方别笑了笑:“后来老板娘发现六扇门那边天天跑过来检查,还是半夜三更突袭的,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于是变成了霄魂客栈。”

    方别在纸上写下了**两个字。

    “但是为什么叫**客栈呢?”薛铃继续问道。

    “我的名字是老板娘起的。”方别看着她:“不过你见她不要叫她老板娘,叫她萍姐。”

    方别没有回答薛铃的问题。

    他只是抬笔在那张写着**二字的纸上继续写道。

    黯然**者,唯别而已矣。

第五章 第一个任务

    一块枫木制成的小令牌,不过小孩巴掌大小,用一根红绸带系着,上面雕刻着一对虚化的蜜蜂翅膀。

    蜂巢的这面令牌在薛铃儿手中翻来覆去,她没有问出来这面令牌有什么用处这样的话。

    这是蜂翅的凭证,拿到这面令牌,也就意味着自己正式获得了蜂翅的身份。

    “萍姐,什么时候会有任务?”薛铃儿在那个穿着翠绿衣衫的女子面前,恭敬问道。

    这名女子黑发绿衣,容貌清秀美丽,乍一看薛铃儿差不多以为对方是自己的同龄人,不过再一端详,还是能够在对方脸上看到一点岁月的痕迹。

    她就是何萍,方别口中的老板娘,也是自己需要称呼的萍姐,她既是这家霄魂客栈的老板娘,同样也是自己和方别的引蜂人。

    按照蜂巢的规矩,蜂针和蜂翅归根到底只是杀人的工具,他们没有资格和蜂巢联系,所有的任务和指令下达,都由这个引蜂人来负责接洽。

    何萍歪头看着薛铃儿笑了笑:“任务该有的时候就会有的。”

    “不过在开始交代任务之前,我们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有什么是比刺客的任务更重要的事情呢?

    原本薛铃儿是不知道的,但是她很快就知道了。

    ……

    ……

    “我不同意!”在听完了何萍的说明之后,薛铃儿第一反应就是这个。

    开什么玩笑?

    她是来卧底当刺客的,不是来当店小二的。

    是的,这就是何萍口中所说的更重要的事情。

    “一个正常的客栈,我们需要一个账房,一个跑堂,一个厨子,一个打杂。”何萍在大堂的桌子前这样给薛铃儿说道。

    “所以我们还需要一个老板娘对不对?”薛铃儿回答道。

    “如果你这样以为也没有错。”何萍侧头笑了一下,她的笑淡淡的,不仅笑不露齿,更是那种笑只是为了礼貌的感觉:“在你来之前,我们这边目前我是账房兼厨子,方别是跑堂兼打杂。”

    “我做账房!”薛铃儿斩钉截铁说道。

    为了增强说服力,薛铃儿继续说道:“我会算账,我会记账,我还能写一手好字。”

    何萍看着薛铃儿:“那么我做厨子?”

    薛铃儿半天没有敢把好字说出口。

    账房先生肯定是最轻松的活儿,但是这样的活儿怎么好意思和顶头上司抢呢?

    “但是为什么我们非要开一家客栈呢?”薛铃儿终于反问道:“我们不是蜂巢的刺客吗?”

    “蜂巢的刺客就可以不吃不喝?”何萍注视着薛铃儿反问道:“还是你以为天天都有任务,我们可以杀人杀个不停?”

    刺客不就是这样吗?

    风里来火里去,天天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薛铃儿突然感觉自己对刺客的认知出现了一些误解。

    “这家霄魂客栈同时也是组织在洛城的情报支点,我们不仅是组织的一只木蜂,更是组织的一个蜂室。”何萍这样平静地向薛铃儿解释:“所以我们需要自己养活自己,也需要一个正经的职业来掩人耳目。”

    这和我想象的江湖不太一样啊,大侠本身不就是一种职业吗?

    难不成所有的大侠私底下都有着另外一种养家糊口的职业?

    这样一想是不是太幻灭了?

    就好像知道那位大侠在一掷千金用的都是他自己给别人拖地算账跑镖赚来的钱一样。

    这样的江湖未免太令人幻灭了吧。

    “我当厨子。”薛铃咬着嘴唇说道:“虽然我会的菜不多,但是我可以学。”

    是的,既来之则安之,仔细想想当厨子怎么也比当刺客好听一点?

    伪装职业就是这点好?

    “好的,那么我们先来分配一下月钱。”何萍点了点头:“方别兼职跑堂和打杂,所以拿两份月钱,一共是六钱银子。”

    “你是厨子,厨子一个月四钱月钱,我是账房,一个月四钱月钱。”

    这样说着,何萍从袖子里取出几块碎银子,掂了掂重量,然后一一推给桌子旁的二人。

    方别沉默接了,薛铃却掂量着自己手里那轻飘飘的银锞子,一时间有些恍惚。

    她在家里做小姐的时候,一个月照例有二两银子的月钱,逢年过节的压岁钱能收入小一百两,就算是锦衣卫的俸禄,一年也有一百二十石的粟米,折合银两是六十两银子。

    不过随即薛铃在桌子上欠了欠身:“谢萍姐。”

    “这有什么谢的,凭本事赚的钱,哪里有谢不谢的。”何萍淡淡笑道:“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们分工定了,有任务的时候暂且不提,没任务的时候就各自做好自己的差事,月钱一个月一结,这是提前支的工钱。”

    正说着的时候,只见一只雪白的鸽子扑腾腾飞进客栈的院落,然后探探脑袋,瞧见何萍之后,再一振翅飞了进来,停在了何萍的肩膀上。

    咕咕咕叫了三声。

    薛铃儿看着那只通体雪白的信鸽,只有眼睛是血一样的红色,这样的信鸽价值不菲,一只恐怕二十两都买不到。

    何萍则轻轻挠了挠信鸽的下巴,然后从鸽子的脚上取下绑着的铜管,随即从自己的腰包里抓出一小把谷子,洒在桌上,白鸽便从何萍肩膀跳了下来,蹦到桌子上啄食着谷粒。

    而另一边,何萍自己打开铜管,里面是一张薄如素纱的纸条,何萍摊看自己看了一眼,啧啧了一声,然后重新卷成卷,按在桌子上推到桌子中央。

    “来的早不如来得巧。”

    “已经连续一个月没有任务下来了。”

    “你刚来两天,就有了新任务。”

    薛铃没有动,方别自己伸手拿过那张纸条摊开看了一眼,然后重新卷好放下。

    斜眼看了一下薛铃。

    薛铃这才点头,伸手拿过那张轻薄的纸条,打开一看。

    却见上面用蝇头小字写着:

    “玄字号任务。

    刺杀华山外门叛派弟子宁怀远。

    任务介绍:宁怀远自华山杀同门而叛,将于三日后途经洛城,请伺机刺杀。

    任务奖励:刺客积分二十分,纹银五十两。

    另:据华山派声称,该弟子身上有可能携带紫霞神功抄本。”

第六章 清明时节雨纷纷

    清明节气,暮春之初。

    月如明镜,银色的光辉洒落,霄魂客栈庭院里杨柳青青垂下,阴影如藻荇交横。

    薛铃看着窗棂外的满月,算了算了时间,叹了口气:“清明到了。”

    清明时节雨纷纷,今夜无雨,但是薛铃的心中却格外的纷乱。

    无论如何也睡不着,她只能起身,穿衣穿鞋,从房门中走出——与方别相似,她的房间也是一个清净的耳房,大小不到一丈方圆,只能够容纳一张床加桌椅,其他的行李都很难放下,想要腾出一个梳妆打扮的地方都很困难。

    好在,现在她也不怎么需要梳妆打扮了。

    穿着月白色的麻鞋走到月光下的庭院,正看到方别依旧一袭黑衣,眼上蒙着布条,手持一把木剑在月光下不住出剑劈砍,收剑,再出剑如是循环往复。

    他的剑招拙劣,看不出任何精妙之处,唯一可以称道的地方就是挥剑真的很稳,每一剑落下,位置都分毫不差。

    不过这样的剑法对敌的时候真的有用吗?薛铃看着月光下的少年,这就是他的蜂针,他们即将去合作完成第一个任务,并且——这个任务无论是奖励还是难度,都称得上是练手的新手级别任务。

    但是对于这个人,薛铃却感觉怎么都看不透。

    当初他毫不费劲地就将自己给挟持到墙上逼问,就好像老师提问学生一样自然。

    不过现在相处起来,薛铃又真的感觉方别真的好弱。

    他平常在客栈里面当跑堂和打杂的时候,传菜精准又快,偌大一个客栈能够打扫的干干净净,对待每个客人都不是不冷不淡的态度,真的就是一个极能干的小二,倒是薛铃自己这边的厨师就很上不得台面,还好霄魂客栈即使是在洛城也是小店面,平常也不会有什么达官贵人过来吃饭,糊弄一下普通的乡野村夫,还是没问题的。

    他看起来反手无力,正手不精,脚步松散,反应迟钝——就凭这个样子,当初是怎么把自己一招就给制住的?

    薛铃怎么想都想不通。

    “还没睡吗?”薛铃身后传来声音。

    薛铃回头,看到何萍正穿一身松散的绿裳,发髻歪斜,手中端着一个白瓷的酒杯在身后问她。

    少女打了一个激灵。

    “这是什么?”她闻到了何萍杯中的酒气。

    “汾酒。”何萍淡淡笑道:“清明时节雨纷纷,不是吗?”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路上行人欲断魂。”薛铃回答道:“萍姐也不是本地人?”

    “四海为家罢了,我还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哪里人。”何萍伸手拉住薛铃的手,薛铃感受到这个大姐头的手指冰冷坚硬,然后跟着她绕过正房,上了楼梯,转眼就到了客栈的屋脊上。

    只见窄窄的屋脊上面正放着一张方桌,上面摆着一个棕色粗瓷的酒罐,旁边是细腻的白瓷酒杯,这样粗狂和精致的组合,让薛铃有些恍惚。

    月光下澈,杯中酒微微荡漾。

    何萍自己坐在了方桌一侧,正对月色,举手将杯中酒饮尽,云鬓松散,长裙下落出一截雪白的脚踝。

    薛铃这才意识到,这个名义上的霄魂客栈老板,实际上的引蜂人小姐,竟然美得如此动人心魄,让自己不由自愧不如。

    “坐。”何萍说道。

    薛铃不能不坐。

    “喝。”何萍将一杯酒推到她的面前。

    “我不会喝酒。”薛铃说道。

    不仅不会喝,更因为她很害怕酒后失言。

    “你今年多大了?”何萍问道。

    薛铃咬了咬嘴唇,这应该是明知故问的事情:“十七。”

    她还是老老实实说道,虚岁实岁,都是十七。

    “那不小了。”何萍说道:“我当刺客的那年,刚刚过十六岁的生日。”

    薛铃看了一眼这个月光下明丽照人的小姐姐,她现在看起来一点都不大。

    “您现在多大了?”薛铃问道。

    “方别那个小子没告诉你?”何萍反问道。

    薛铃摇头。

    “那他有没有不让你叫我老板娘?”何萍继续问道。

    薛铃点头。

    何萍哈哈大笑,笑声在夜空中回答,这个女子的笑声,说不上豪迈,说不上温婉,但就是有别样的味道。

    夜空中惊起几只刚刚南归的鸟雀。

    庭院中的少年依然在练自己的剑。

    “我今年二十九了。”何萍说道。

    冷冷清清。

    薛铃摇头:“一点都看不出。”

    “练了武功,老的就慢。”何萍笑道:“不过有时候,人没老,心却老了。”

    “我总感觉,自己现在,心越来越软了。”

    这样说着,何萍垂眼看了看薛铃面前的杯子。

    杯中酒盈满,是上好的杏花村汾酒,此酒产自山西,并不是洛城的特产。

    “喝了吧。”何萍说道。

    薛铃端起杯子,一饮而尽,汾酒入口绵软,回味甘甜,但又是正统的蒸馏白酒,所以入腹依然是一道辛辣的火线。

    薛铃放下杯子轻轻咳嗽起来,俏脸上生出一团红云。

    何萍伸手越过方桌,揉了揉薛铃的头发:“你是个好姑娘呢,我挺喜欢你的。”

    “明天午时,宁怀远就会经过霄魂客栈,是动手的最好机会,你协助方别,一切听他的指示。”

    “他是我的徒弟,是很靠谱的人。”

    “嗯,有时候比我以为的还靠谱的多。”

    薛铃咬着嘴唇点了点头。

    “当刺客,是随时都会死的,我算是活得最长的几个刺客了。”何萍说道:“活得够长,就有退休的那一天,不过知道的太多,再退也退不出组织。”

    “请你给我好好活着。”

    薛铃不知道何萍今晚为什么会给她说这么多,但是只能点头听着。

    毕竟此时的老板娘,真的很善意。

    “喝杯酒,就能够睡个好觉。”何萍淡淡说道:“你可以回去睡觉了。”

    薛铃点头起身,酒意在胸中荡漾,让她稍微有点迷糊。

    不过走下屋脊还是没有问题的,她一步一步远离,突然何萍开口把她叫住:“等等。”

    薛铃回头,看向这位月下的刺客。

    “以后做菜。”何萍认真说道:“少放点盐。”

    薛铃小脸一红,嘟囔道:“为啥现在才告诉我?”

    何萍举杯饮尽,笑道:“这不是怕你害羞吗?”

    ……

    ……

    何萍依旧在月下饮酒,方别在月下练剑,薛铃回了房间休息,一杯酒后,梦乡果然黑甜。

    直到月渐升渐高,薛铃逐渐睡熟,方别才收剑,额头上没有一丝汗珠。

    他走上屋脊,看着月下的何萍,从自己怀中取出一个白瓷的酒杯,给自己斟满,然后饮尽。

    何萍抬头看着这个黑衣黑发的少年:“这个林雪有问题。”

    方别点头,面无表情:“我知道。”

第七章 路上行人欲断魂

    月光清幽,何萍和方别在月光下对视,

    站着的方别和坐在屋脊上的何萍两个人在月光下垂出影子。

    “所以我很好奇。”何萍看着方别:“你为什么当初没有把她杀死?”

    “明明,你是那样一个怕死又谨慎的人。”

    方别勾起嘴唇笑了笑:“因为我不确定,下一个会比林雪更好。”

    何萍摇头:“换一个借口。”

    方别看着何萍:“这个不行吗?”

    何萍认真摇头:“不行,虽然林雪是很出色。”

    “但是。”何萍棕色的眼睛在月光下微微闪烁:“她可能会让你死。”

    方别点了点头:“我确实不喜欢不确定因素在自己身边。”

    “但是无论是我杀了她还是说让她回去,她都会死。”方别伸手点了点太阳穴:“既然她能成我的蜂翅,那么,就先带她一程?”

    “我不知道你是这么心软的人。”何萍轻笑说道。

    “就好像了解您之后,我始终想不到,当初在那场洪水中带七岁的我走的您,是什么样的心情一样。”方别说道:“但是现在我知道了。”

    何萍抬头,看着方别:“那你说说?”

    “就是,明明知道很麻烦,明明心已经很硬了。”方别说道。

    “但是就有那么一瞬间,就被人击中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所以我才这么决定。”

    “以及。”

    方别看着何萍:“您方才,不是也没有杀她吗?”

    何萍笑了。

    笑靥如花。

    “因为我很喜欢她啊。”

    这位退休刺客如是笑着说道。

    “明天是你第一次任务,看似简单,其实不太寻常,你小心一点。”

    方别点头:“嗯,我知道。”

    月光下,师徒碰杯,满饮。

    ……

    ……

    次日正午,阴雨霏霏。

    洛城的青石街道上行人撑着油纸伞在细雨中行走,积水的水面上泛起一圈圈的涟漪。

    虽然昨天晴空高照,但是今天的阴雨,与昨日的晴天并没有什么关系。

    霄魂客栈,一个带着斗笠蓑衣的男子走进客栈,在靠窗的位置上坐下来:“伙计呢?”

    方别凑上前去,以往常无异的语气开口问道:“这位客官,打尖还是住店?”

    如果是平时,断无此问,毕竟此时才是中午,不过若是下雨的话,选择住店休息就是很正常的事情。

    毕竟城里还好,若是出了城,官道上就有些泥泞难行了。

    宁怀远将斗笠摘下放在桌子一角,他生的方面大眼,看起来颇为英气,身材也算高大,透过滴水的斗笠,可以看到腰间配着一把镶着红宝石的长剑。

    方别已经看过了他的画像,此时依然面不改色。

    “你们这里有什么拿手的好菜?尽管上来。”宁怀远说道,语气平和,并不带戾气。

    方别转身:“这位客官,要糊涂面条一碗。”

    宁怀远瞬间听傻了:“什么面条?”

    方别认真回答道:“糊涂面条。”

    “我不是要拿手菜吗?”宁怀远惊了个呆。

    “糊涂面条就是我们这边的拿手菜啊。”方别认真介绍道:“您别看名字不雅,其实是用杂粮熬煮的白面面条,吃起来香浓可口,软糯养胃,驱寒健体,本店是小本生意,就糊涂面条卖的最快,我们后面熬了整整一大锅,您要就给您盛一碗。”

    “不要什么糊涂面条!”宁怀远再好脾气也经不住方别这样一本正经的介绍:“有熟牛肉没有,先切两盘,配两碗黄酒,顺便再给我来十个火烧,我吃完当干粮上路。”

    大周朝禁止宰杀耕牛,但是牛肉在各家客栈依然有售卖,不过一般都是些煮熟的老黄牛肉,肉质比较粗粝,价格也偏高。

    “好的,牛肉上好的,给这位客官切两盘。”方别大声唱道,同时自己也先去酒柜给宁怀远打了两碗黄酒,黄酒是未经蒸馏的发酵酒,只有简单的过滤,所以酒液色泽发黄,其酒精含量不高,也是通常的村酿常酿造的酒种,价格不高,但是后劲颇大。

    “您的酒,敢问客官您要到哪里去?”方别笑着说道,看似随口而谈,不动声色。

    “别打听那么多,小心你的舌头。”宁怀远说着,自己端起酒碗,看着里面的酒浆,先凑近嗅了嗅酒气,然后推给方别:“赏你的,你先喝一口。”

    方别看着那碗在碗中荡漾的微黄酒浆,赔笑道:“这酒是客人您点的,我怎么好意思喝呢?”

    宁怀远不动声色看着方别,将腰间佩剑咣当一声放在桌子上:“我让你喝。”

    大周朝并不禁止民间携带兵刃,也因为习武之风昌盛,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一点功夫傍身,毕竟退可延年益寿,尽可防身自卫,所以但凡有条件,都会学上那个三五招。

    不过宁怀远压上桌子的这把长剑,造型古朴雅致,剑格上的红宝石熠熠生辉,显然不是凡物。

    “客人不要那么大火气吗。”方别笑了笑:“您要小的喝,如果不嫌弃小的脏,那么小的就喝一口客官看。”

    这样说着,方别从怀中取出一个青瓷小碗出来,放在桌子上,从两碗黄酒中各自倾倒出来小半碗汇在一处,然后自己双手捧碗一饮而尽。

    宁怀远就坐在椅子上看着方别满饮一碗,身子晃也不晃:“你这小子酒量倒也不错,你去看看牛肉好了没有。”

    这样说着,他自己才端起一碗,喝了小半口,显然在雨天赶了半天路,已经相当焦渴。

    而方别那边,得了宁怀远的恩准,自己则穿过大堂,一路走到厨房,厨房里面薛铃正在切牛肉,看到方别进来,抬头问道:“怎么样了?”

    方别此时已经收敛了脸上的奉承的表情,看着薛铃切牛肉的手,不动声色说道:“切好给我,别的不要多问,我给客人调一份蘸汁。”

    说着的同时,方别自己用手蘸了蘸水,在薛铃切肉的案板上,快速写下了两个字,薛铃轻轻瞄了一眼,看到那两个字写的是:

    “假的。”

    薛铃不由惊讶抬头,看到方别已经拿着蒜捣,在那里哐当哐当捣着蒜汁。

    表情如老僧入定。

第八章 华山派著名弃徒

    薛铃一刀一刀片着牛肉。

    虽然说她厨艺不佳,被何萍吐槽过下次少放点盐,那只是单纯薛铃自己的口味稍微重了点。

    况且,退一步说,就算薛铃的厨艺真的不佳,但是少女的刀工是真的不是盖的。

    就像现在,虽然手里只是一块煮熟的五香老黄牛肉,但是片出来的牛肉,依旧薄如纸,明如镜,在盘子里妥帖围成一朵鲜红的牡丹花。

    但是薛铃却看着“假的”两个水字,以及面无表情捣着蒜汁的方别,一时间心潮起伏,说不出什么话来。

    虽然她知道这个时候也不应该乱说话。

    但是身为蜂翅,一般不从事第一线战斗任务的同时,也就意味着她要对整个任务的细节,任务目标的情报,以及撤退的路线之类的细枝末节了然于胸。

    如果说方别是那把锋利的剑,那么薛铃就是保养这把剑的人。

    在极端的情况下,恐怕自荐枕席都不是不可能的。

    而根据情报,华山派弃徒宁怀远就是在今天中午前来霄魂客栈,现在大堂里那个人无论时间外形乃至于手中佩剑都对的上,接下来难道就不是刺杀吗?

    反正霄魂客栈是自己的地盘,天时地利人和。

    但偏偏方别却说这是一个假货?

    哪里假了?为什么我看不出来?

    薛铃在心中说道。

    而在耳边,方别的声音不紧不慢地响起:“牛肉片好了没有?”

    薛铃抬头,看到方别已经捣好了蒜汁,伸手问她要牛肉。

    薛铃只能将两盘片好的灯影牛肉放在盘子上递给方别,方别也将自己捣好的蒜汁上面淋上鲜红的辣椒油,放在托盘的一角,伸手去接的时候,却发现薛铃那一边并没有放手。

    方别抬头看向这个少女,她满头青丝都用头巾包着,以免头发落到食物中去,双手纤细但油腻,毕竟按着切过牛肉,看起来丝毫不像一个刺客,真真只像厨娘。

    “你确定吗?”薛铃张口,轻声问道。

    方别嘴角勾出一抹笑意:“当然确定。”

    薛铃松手,任由方别将那盘牛肉端走,他脚步轻快,唱声从大堂那边遥遥传向厨房:“熟牛肉两盘,请客官慢用。”

    ……

    ……

    那位疑似宁怀远的客人,吃过了一盘牛肉,两碗黄酒,两个火烧,然后打包了另外八个火烧和一盘牛肉,转身付钱出门,此时不过午时四刻。

    客人走后,方别一切如常,继续招呼客人打尖住店,不断从薛铃的厨房中向外传送饭食,端茶送水,忙碌无比,直到戌时打烊,方别熄灭招牌下的灯笼,放下门板的时候,才是霄魂客栈吃晚饭的时间。

    霄魂客栈的晚饭一向简单,两荤两素,四菜一汤,主食是不限量的馒头或者火烧,有时候也会蒸一些白米饭,不过间或为之。

    好在无论是薛铃还是方别何萍,基本都马马虎虎算是北方人,习惯面食。

    更因为原本霄魂客栈的月钱便极为有限,但好处就是客栈的缘故,包吃包住,才能够让这有限的月钱变成单纯的零花钱,而不是生存必须的花销。

    薛铃端菜上桌的时候,何萍已经坐在了大堂方桌的上首,方别坐在另外一边,薛铃坐下,先给何萍盛了一碗蛋花汤——虽然说薛铃在家里从来没有做过这样伺候人的差使,不过少女谨记自己的身份,所以不曾露出什么破绽。

    “今天你为什么放弃对宁怀远的刺杀?”还没有等薛铃开口,何萍就已经发问。

    薛铃有些意外,不过这里只有他们三人,虽然引蜂人并不参与具体的行动,但是何萍这个引蜂人不仅是他们两个联络上级的必由之路,更是唯一的直属领导,更是霄魂客栈的老板娘,这里发生的一切她都看在眼里,所以又不能不管。

    “因为那是一个假的。”方别平静说道。

    “何以见得?”何萍问道。

    “我记得萍姐当初教导我的时候说过,做刺客,最重要的不是完成目标,也不是完成目标之后顺利撤退。”方别一边拿着筷子吃着薛铃做的鸡蛋炒蒜苗,一边若无其事说道:

    “而是要找准目标。”

    “就好像如果一个刺客要么选择刺杀委托人的目标,要么选择刺杀委托人,这样的话,任务都不会失败。”

    这个少年在桌上慢条斯理地说道,薛铃看着他不住叨着桌上的菜肴,自己赶忙动手和他抢菜,同时也在竖起耳朵听他开口说的话。

    关于今天这突然的放弃任务,薛铃很奇怪,但是毕竟对方是蜂针,有着最后拒绝任务的权力。

    但同样,在拒绝之后,他也要在引蜂人面前说服对方,才不会受到责罚。

    “这次盐放的有点少。”方别突然看着薛铃说道。

    少女脸上瞬间一红,但何萍及时开口解围道:“是我让她以后做饭少放盐的,这丫头口味重。”

    “继续说你的。”

    方别摇头,夹了两片旁边的醋溜白菜,继续说道:“总之,如果杀了错误的目标,不但没有奖励,并且还会让真正的目标逃出生天,既误了名声又废了工夫,这才是最大的失败。”

    “那你怎么知道那个宁怀远是假的呢?”薛铃忍不住开口说道,不过内心是稍微有点心虚的。

    毕竟,如果这么真的宁怀远是假的,那么自己又算什么呢?

    “因为,宁怀远是华山派弃徒。”方别静静说道:“虽然我知道华山派最出名的弃徒是令狐冲……”

    “令狐冲是谁?”薛铃忍不住问道。

    最出名的华山派弃徒?怎么她自己没有听说过?

    “在一本非常古怪的江湖异侠录上看到的,名字好像叫做笑傲江湖。”方别一本正经地解释道:“总之,我们先说这个宁怀远,根据情报,他是杀死同门,然后叛逃下山,华山派在陕西境内布下天罗地网,但是最后却被他逃出生天,不过逃出来之后,他并没有向着西域那边进发,那里是魔门盘踞之地,到了那里,他这个不为名门正派所容的弃徒才会有一线生机。”

    “当然,可能是华山派在通往西域方向防守过于严密,他没有办法突围。”

    “但是总之。”

    方别看着薛铃:“如果你是宁怀远,自己叛门杀弟,更被怀疑盗了紫霞神功的抄本,会依旧一派江湖人士的打扮,招摇进入洛城地界吗?”

    薛铃那一瞬间被问住了。

第九章 假的不杀,真的在哪?

    薛铃扪心自问——就算是自己这么笨的人。

    呸呸,自己哪里笨了。

    就算是自己这样的锦衣卫卧底,在拿到了锦衣卫给自己的卧底情报之后,自己根据自己假身份,进行了半个月的背诵复习,争取完美无缺,无论是打扮装束,武功路数,都完全与当初那个锦衣卫薛铃迥异,现在又在这个霄魂客栈做着厨娘的工作,如果有朝一日锦衣卫真的要宣传自己这个无名英雄的话,那么绝对是忍辱负重级别的。

    薛铃绝对没有傻到依然穿着锦衣卫的飞鱼袍,过来霄魂客栈应聘方别的蜂翅。

    可是凭什么这个心思深沉的宁怀远会大摇大摆来霄魂客栈打尖?难道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已经上了蜂巢的刺杀榜,并且这个委托还是华山派发布的。

    “会不会是空城计?”薛铃问道。

    毕竟至今她还记得在燕京城的时候,看的那出空城计,诸葛丞相高坐城墙,焚香弹琴,羽扇纶巾,边叫那司马小儿吓得狼狈逃窜,不敢进城半步。

    眼下如果宁怀远也用这样的空城计,那么方别不就是被瞒天过海,吃了大亏。

    方别看向薛铃:“你感觉会是空城计吗?”

    薛铃轻轻咬了咬嘴唇。

    如果是自己的话,那肯定是不敢用空城计的,毕竟这样大摇大摆地过来,等于在脑门上贴着四个大字:“谁敢杀我?”

    这样大的flag即使是魏延也扛不住,大喊三声之后紧接着就是马岱从身后一刀袭来,人头落地。

    除非说宁怀远知道来杀自己的刺客是方别这个小心谨慎到病态的刺客。

    但是现在方别根本就是人在深闺无人知,这是多么与空气斗智斗勇的态度,才会要和方别玩这个空城计。

    薛铃摇头:“我感觉不会。”

    “这不就对了。”方别笑了笑:“你看连你都认为这不是空城计,宁怀远不敢大摇大摆地亲身过来,而是不知道什么手段让一个精致伪装的替身上来送死。”

    “你说?我该杀他吗?”

    方别的这一袭话,说的薛铃真的有些哑口无言。

    “但是,情报上说的就是今天中午他会来霄魂客栈啊,并且让我们到时候做好准备。”薛铃不甘心地说道。

    方别看着薛铃微笑:“情报上还说你会那一天来霄魂客栈就任蜂翅呢,我不是同样没有照单全信?”

    薛铃不由撇了撇嘴,那天的经历,几乎给她留下了毕生的心理阴影,几乎就在那一瞬间,薛铃都感觉自己人生无路了。

    “蜂巢的情报,没有你所想象中那么靠谱,或者说,蜂巢的情报网络真的很厉害,但是情报也是分级的,我们没有资格拿到最高层次的机密情报,只有一些众所周知的底层情报。”

    “比如说蜂巢情报说有一个疑似宁怀远的人会在今天中午到达我们客栈,那么今天中午这个宁怀远确实来了,那么就不算情报有误。”

    “情报并不管这个人是不是宁怀远。”

    “可是究竟要不要完成任务,却要看我们自己的眼睛和耳朵来确认。”

    “所有的蜜蜂都是单独的个体,不是听从蜂巢命令的工具,这个世界上的花朵千千万万,采花酿蜜的事情,最终还是由蜜蜂来决定,而不是蜂巢来决定。”

    “可是呢?”虽然说方别讲的头头是道,但是薛铃还是要做一些自己的反抗的:“我知道你很谨慎了,但是你再谨慎有什么用?宁怀远已经走了,我们没有杀掉宁怀远,没有获得他的人头或者信物,那么就等于任务失败,不是吗?”

    毕竟说一千道一万,刺客的任务是杀死任务目标,现在无论那个人是不是宁怀远,现在任务目标已经跑了,任务失败,再谨慎又有什么用?

    “谁告诉你,我们的任务失败了?”方别笑道:“我不是说了,我们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杀了宁怀远。”

    “现在宁怀远还没有死,我们的任务又如何失败了?”

    薛铃感觉被方别的头脑风暴彻底给绕糊涂了。

    薛铃甚至感觉他不应该去当刺客,而是应该考科举或者说去六扇门当捕头,这样他缜密的思维才能够得到最好的发挥。

    当刺客真是杀鸡焉用牛刀啊。

    不对——薛铃总感觉方别只是一个嘴炮刺客罢了。

    说不定只是因为在客栈看到宁怀远武功高强不敢动手,所以事后在这里疯狂给自己的行为找借口?

    至少逻辑满分对不对?

    “我们的任务是杀死宁怀远,现在宁怀远没有死,任务就没有失败。”方别又重复了一遍这句话。“比如说——如果我们今晚杀了宁怀远,那么,任务不就完成了?”

    这样说着,方别低头喝了一大口蛋花汤。

    是的,他把这件事说的像喝汤一样。

    “我们去哪里找宁怀远啊!”薛铃抓狂道。

    对于这个已经被通缉刺杀的人而言,这个世界基本上已经没有安稳之初,原本蜂巢情报上说今天他会来霄魂客栈,但是现在人来了,方别却说是假的。

    那么真的又在哪里呢?

    “真的宁怀远。”方别抬头,看着薛铃:“城外三里山神庙。”

    他话语笃定,不带一点迟疑:“先吃饭,吃完饭活动半个时辰,你不能活动,你给我制定来回路线以及方案,做好之后我们出发。”

    薛铃黑人问号:“啥?”

    何萍在上首一直安静地吃菜喝汤,此时才开口,轻轻说了一句:“好。”

    薛铃只能点头:“是。”

    ……

    ……

    薛铃在豆油灯下摊开洛城的地图,认真地制定此行的行动路线。

    这也是蜂翅的任务,每到一个地方,必须走街串巷对于每一条路线都了如指掌,只有这样,才会方便在执行和撤退的时候不会迷路。

    不要笑——一个不迷路的刺客,真的是很重要的事情。

    因为这个世界喜欢迷路的刺客实在太多了。

    城外三里山神庙,薛铃也很快找到了方别所说的那个地址,那是一座孤零零的小山包上的山神庙,香火不旺,也有些朽败,平常是一群乞丐的聚居地,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异常。

    就会是这里吗?薛铃手握毛笔,不由自主地舔了舔笔头。

    等待笔锋散开之后,才饱饱蘸满墨汁。

第十章 风雨山神庙

    城外三里山神庙,暮色昏沉,细雨如丝。

    如今山神庙中香火不胜,来祭拜的人少,但是来避雨寄居的人却多。

    洛城地处北方,冬日飘雪,这山神庙就不太适合无家可归之人居住,但是如今冰皮始解,大地复苏,在清明时机的当口,山神庙中便横七竖八地卧着一些蓬头垢面的乞丐。

    山神雕像前生着一小堆篝火,上面夹着一个看不清楚颜色的铁锅,煮炖着不知什么东西,只有若有若无的古怪香气飘出,炊烟渺渺,从山神庙顶的破洞冒出,也有淅淅沥沥的水珠,从破口落下,在山神庙中积出一小滩积水,雨水落下,叮咚有声。

    真正的宁怀远就在这群蓬头垢面的乞丐中间,衣衫破烂,脸上涂着烂泥,根本看不出相貌和这些乞丐的区别。

    他缩在角落里,距离火堆最远,距离那些乞丐也最远。

    虽然说当今世上,丐帮这个组织早已经不像早年那样繁荣昌盛,但是在洛城地界,乞丐之间彼此也有串联,自己在这里没什么跟脚,也就不要和他们有太多的来往。

    总之雨停之后继续赶路,继续向东,就到了山东地界,到那个时候改换面目和身份,自己又是一条好汉。

    以及山东蓬莱阁的武学,应该不像陕西华山那样,大多数都是不能打的空架子吧。

    宁怀远这样想着的时候,却看到山神庙紧闭的大门被人从外打开,火光下,一个穿着蓑衣斗笠的壮汉从门口走入,身上滴沥着水珠,环视着周围的横七竖八的乞丐,他衣冠堂堂,身材高大,显然并不是什么行乞之人。

    “都麻利的起来!”人一刚进入,其声音就如雷鸣般响起,因为运用内力的缘故,再如何装睡的人,都感觉自己耳中如铜钟嗡鸣,完全睡不住。

    此声一出,乞丐们纷纷翻身坐起,看着这个突然闯入的不速之客。

    “我今晚打算在这里歇息。”蓑衣壮汉在斗笠下瓮声瓮气地说道,右手稍微前提,可以看到蓑衣下是一柄镶嵌着红宝石的长剑,虽然只露出一截剑柄,但是也能够感受到长剑的珍贵与锋利:“敢情诸位让个地方。”

    乞丐堆中随即就站起来一个高大的乞丐,在火光中可以看到身长六尺,目光凶狠,脸上一道刀疤,显然就是这群乞丐的头领:“敢问阁下何方神圣?这里是山神老爷的地界,天王老子来了,也没有山神老爷大。”

    “阁下来歇个脚,行走江湖,少不得与人方便,但是如今外面下着桃花雨,兄弟几个好不容易找个晒干衣服的地方,您有头有脸找客栈歇息啊,为啥非要和我们这些下九流在一块。”

    “还嫌我们不干净。”

    他这一番话,夹枪带棒,好话赖话都搁他那里被一块说了,真真是一张厉害的嘴皮子。

    不过这所以壮汉冷笑一声,上前一步,拔剑一切,随后收剑入鞘,剑光一片雪亮。

    “山神老爷在上,请品鉴不才一剑。”

    几乎没有人能够看清这个蓑衣大汉这一瞬的剑光,但是却听得身后一声响动,众乞丐回头望去,却看到身后的山神泥塑,在火光下一臂已然断落,掉在供桌之旁。

    方才壮汉臂展不过三尺,手中剑不足三尺,但是距离山神雕像却足有一丈,剑锋断断碰不得山神雕像,但是山神手臂却应身而落。

    为首乞丐目瞪口呆,哑口无言。

    他之前揶揄这个壮汉这里是山神老爷的地界,现在这个壮汉一剑将山神老爷砍下来一条手臂,其剑技惊人,其用意更是诛心。

    “敢情山神老爷赐教。”壮汉收剑,躬身,向着已经断臂的山神雕塑恭敬说道,但是在他面前,其实是已经全身如同筛糠一般的乞丐。

    “敢问足下高姓大名。”为首乞丐收了之前的泼皮跋扈,抱拳认真问道:“您留个姓名,我们这就给大爷让路。”

    “华山宁怀远是也。”壮汉如是开口说道。

    诸多乞丐对视一眼,为首乞丐抱拳躬身:“不知道是华山派的高足,我等冒昧。”

    这样说着,他带头从壮汉身边走过:“有大侠驾到,我们给大侠让地。”

    有他带头,其余乞丐呼呼啦啦地都走了出去。

    宁怀远也混在乞丐当中,不发一言,不过刚刚走到这个蓑衣壮汉身边,就听得对方冷冷说道:“宁师弟,我既然来了,你又何必要走?”

    宁怀远站定在那里,其他乞丐哪里敢招惹这两尊瘟神,都纷纷从两侧冒雨出了山神庙,向着其他的避雨地方去了,不过此时夜深地滑,又下着雨,少不了有人摔倒跌跤,又是一阵叫骂。

    不过叫骂声总是越来越远了。

    宁怀远转身,一动不动地看着这个蓑衣男子:“我不认为你能够找到这里来。”

    他不慌不忙,即使被同门堵住,表情也没有一点惶恐。

    还是有点惊讶。

    “你甘心自堕,于这样藏污纳垢之地,我自然找不到你,但是有人指点就不一样了。”蓑衣大汉冷冷说道:“你既然拜入我华山门下,可知道残杀同门,侵吞秘籍是何罪?”

    “总归不过是一个死罪罢了。”宁怀远笑着说道:“不过,岳师兄,你感觉你能杀我?”

    宁怀远此时污泥涂面,全身衣服气味浊臭难闻,但是谈吐却冷静风流,带着淡淡的戏谑味道,怪不得曾经能够拜入华山门下。

    “能不能杀,一试便知。”被称作岳师兄的壮汉淡淡说道,同时自己向前,在火堆那边盘膝坐下,伸手从怀中掏出两瓶酒,一盘牛肉并一包用油纸包好的火烧,一齐放在山神庙的青砖地上,然后抬头看着宁怀远:“我从华山千里迢迢赶到这里来杀你,不过毕竟师兄弟一场,你吃过饭食吗?如果不介意,我们边吃边谈。”

    “叙完旧后,便分生死。”

    宁怀远闻言哈哈大笑,在这位岳师兄面前坐下,伸手一招,一瓶酒离自己还有三尺便凭空飞到手中,也不管有毒没毒,拔开瓶盖便在口中痛饮三大口。

    “华山上下,我宁怀远也就佩服您岳平山岳师兄一个人。”

    “不过,您又是何苦要千里迢迢跑过来送死?”

第十一章 我好像走错片场

    山神庙中,庙外风雨,庙中篝火哔哔哩哩。

    漏雨在这个封闭的空间中叮咚作响,师兄弟二人相隔篝火而坐,互相饮酒吃肉吃火烧。

    再无一言。

    顷刻酒尽肉尽火烧尽,面前篝火没有添加余柴,篝火也将尽。

    岳平山不动声色地按住剑柄,看向前方的宁怀远:“你信我不在酒食中下毒,便不枉师兄弟一场。”

    “我只问你一个问题,我华山派待你不薄,为何行如此禽兽之事。”

    宁怀远笑了笑:“这就是师兄你千里迢迢过来追杀我的原因吗?”

    “只想问我一句为什么?”

    他把玩着手中已经空空如也的酒盅:“您行事是正人君子,所以我不用担心您会在酒食中下毒,就算您真在酒食中下毒,我也有应对之法。”

    “对于您的下一个问题。”他抬头看了岳平山一眼,看着对方的方头阔眼,平静笑道:“您知不知道一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岳平山冷冷道:“你有什么身不由己的,我华山派世间名门,如果你不做这些肮脏的猪狗事情,就算捅破了天,我等师长也能够将你给保下来。”

    “所以说您是正人君子啊。”宁怀远笑道:“所谓身不由己,就是我现在不得不杀您的身不由己。”

    他平静说出这一句话的同时,右手向前平平拂出,一截剑锋自他手腕吐出,不住延长,顷刻间便化作一道雪亮匹练,向着岳平山头颅卷去,平常剑客出剑,多少也有一个拔剑的动作,就好像之前岳平山出剑隔空削断山神雕塑的手臂一样,虽然剑招已经快到了极点,但是依然有出剑收剑这两个动作。

    但是对于宁怀远而言,出剑杀人只需要手腕一甩,不仅鬼神莫测,并且防不胜防。

    岳平山已经是早有防备,所以在宁怀远出剑的那一瞬间,他已经握剑抽出横在面前格挡,两个人就像是排练拆解过无数剑招一样,第一招虽然宁怀远是纯粹的偷袭,但是岳平山还是将其挡下。

    但是岳平山千算万算,没有想到,宁怀远手中所藏之剑,竟然是一把软剑。

    雪亮软剑被他手中佩剑所挡,但是随即剑锋便在佩剑上如同灵蛇一样缠住,并且一路向下急削,如不撤手,眼见五根手指头连同手掌都要被这软剑给削断下来。

    任凭岳平山有天大本事,又不像真的有金刚不坏神功,面对这种局面,他只能后撤丢剑,身体向后跃出一丈。

    而宁怀远并不急着追击,他从容一挑,用手中软剑将岳平山佩剑挑上天空然后落地握在手中,看着眼前的岳平山:“华山派武功,一大半都在剑上,如今岳师兄失剑,还有什么要指教的吗?”

    岳平山看着眼前的师弟,心中一片死灰。

    原本他自认为武功稳稳胜过师弟,所以才敢过来孤身追杀这位叛门之徒,但是没有想到,他竟然藏着如此精妙并且歹毒的武器剑招,并且看样子,还是平日里勤加锻炼的结果。

    如今他左手是自己的荧惑长剑,右手则是他自己那锋利诡异的软剑,刚柔并济之下,招式肯定更加的莫测诡异,况且如今山神庙是一个封闭地形,自己想逃恐怕也逃不了。

    当初的信心满满到现在的交手一瞬间,攻守之势便顷刻逆转,自己还真是小瞧了这位师弟,或者说,这位师弟真的是隐藏太深。

    罢了罢了,恐怕今天就要命丧此地了。

    岳平山这样想着,几乎已经失去了抵抗的**。

    “当!当!当!”

    而在此时,紧闭的山神庙门外,却不适时宜地响起了三声敲门声。

    还有一声沙哑的男子声音:“请问,方便借宿一下吗?”

    此时山神庙内气氛已经严肃紧张至极,岳平山明白自己在下一刻就可能会命丧当场,宁怀远此时定然不会手下留情,可是这个时候,门外的敲门声,却让两个人都有些哭笑不得。

    但是宁怀远这边,却要比岳平山更加平静,毕竟他胜券在握,此时转身如常开口道:“这里有些事情,暂时不方便开门。”

    就在这样说着的时候,紧闭的山神庙庙门却被人从外吱呀呀地推开,一个同样蓬头垢面的小乞丐从门缝中探出头来:“我从外面闻到了酒气和肉味,能不能请大官人赏一点残羹剩饭给我……”

    他这套切口说得流利,不过定睛一看,却是看到山神庙的篝火旁边,正站着两人,其中一人双手执剑,另外一个人则退到了山神庙边缘,一看起来。

    都不像是闹着玩的样子。

    “我好像走错片场了。”小乞丐自己这样自言自语地说道,然后自己关上了门。

    关上门的同时,山神庙的两个人都听到外面传来了这个小乞丐的大喊。

    “救命啊,杀人了!”

    岳平山叹了口气——方才那一瞬间,他竟然还幻想着外面的人能够进来救他。

    不过这怎么可能呢?

    说到天边也不过是吾命休矣这几个字。

    宁怀远则手握双剑逼近:“不瞒岳师兄,方才还真是吓了我一大跳呢。”

    对于那声乞丐的救命了杀人了,两个人都没有放在心上。

    这里荒郊野岭的,如果喊救命有用的话,岳平山早喊了,那里还轮得到这个小乞丐喊。

    “不过,今天夜色已经不早了,就到这里吧。”宁怀远笑着说道,然后伸手便要出一剑斩落。

    正在这个时候,山神庙大门瞬间被人用力推开,大门洞开的同时,凄风冷雨一并涌入其中,吹得山神庙中的帷幔飘扬作响。

    大门中间,那个小乞丐就站在门口,看着正在山神庙中的二人,那一瞬间,有点像是正在上演戏剧的戏台,而他则是其中唯一的观众。

    “这种场景,真的是尴尬癌都犯了啊。”他这样小声说道,然后看着眼前的两个人。

    “我突然想起来我妈经常告诉我的话。”

    “好孩子要见义勇为,不能见死不救。”

    “有什么事情,我们坐下来谈不好?非要打打杀杀的?”

    这样说着,他**地走进山神庙,一步一个泥脚印。

第十二章 苍松迎客

    山神庙中,风雨飘摇,篝火只剩下些许的红亮的余烬。

    宁怀远和岳平山两个人站在山神雕塑下,两个人都有些呆滞,只有那个蓬头垢面的小乞丐全身滴沥着水珠一步一步走过来。

    在山神庙的青砖地面上留下了光脚留下的泥脚印。

    他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岁的样子,模样单薄,浑身衣物破破烂烂,头发湿漉漉的乱七八糟,脸上干一块湿一块的,明明是一个小乞儿的模样,看不清相貌。

    这个时候岳平山才反应过来,虽然他必死无疑,但是也没有想让其他无辜的人在这里横死当场。

    所以他向着这个小乞儿开口喊道:“快跑!”

    这个小乞儿没有反应,不过宁怀远倒是冷笑了一声,在三个人之中,他装扮和这个小乞儿最像,看起来不过是一大一小两个乞丐,但是此时他冷笑一声,挥剑便向着这贸然走进生死之地的乞丐斩去。

    他心性坚忍,就连朝夕相处的同门师兄弟也能够杀得,更何况眼前这个萍水相逢的穷酸乞儿?

    就像岳平山一样,他真气外放便是剑气,足够在三丈之外斩敌头颅。

    一剑站下,便有细微透明的空气波动在他剑锋前生成,切碎了面前的伴随着雨气的夜风,向着小乞儿斩去。

    但是这个小乞儿浑然未觉的样子,继续上前一步,指着宁怀远说道:“你拿着剑到底吓唬谁呢?我可不怕你,杀人可是要偿命的,你如果不速速罢手我就告上关去,少不了判你一个斩首示众。”

    小乞儿的声音沙哑,听起来并不像是十七八岁年纪的样子,反而像是四五十岁的成熟声音。

    宁怀远的剑气在他身上好像一瞬间就消失无踪,就连一根头发丝都没有斩断。

    岳平山和宁怀远两个人同时都惊呆了,刚才这个小乞儿明明什么武功都没有使用,为什么能够化解宁怀远的剑气?不过宁怀远惊呆只是一瞬,他的思路明确,原本只是要杀了岳平山,夺了岳平山身上的财物秘籍便毁尸灭迹就是,眼下被这个小乞丐撞破,不过是多杀一个人灭口的事情,又哪里会犹豫不得。

    只是说方才那一剑势在必得,却又如何被对方避过?

    宁怀远生性谨慎,此情此景,他几乎在一瞬间就权衡出来利弊,眼下当务之急,是杀死岳平山,这个来历不明来搅局的小乞丐能够顺手杀死当然更好,但是如果一时不能得手,那么优先对付的应该还是更大的心腹之患岳平山。

    所以心中思虑已定之后,宁怀远不再理会这个小乞丐,向着岳平山便是一招有凤来仪递了出去。

    岳平山与宁怀远是同门师兄弟,平时也多有拆招,有凤来仪是华山三仙剑的杀招,较之方才岳平山威慑群丐归去来兮更加迅疾凌厉,若是手中有剑,岳平山倒是有三种能够拆解的法子,可是而今手中无剑,一双肉掌没有练到金刚不坏,又没有什么练成无形剑气的说法。但是有了方才这个小乞丐的打岔,他也并不是没有做任何准备,他背对着山神庙的青砖墙壁,真气运行全身,双手虽然是一双肉手,但是注入真气便坚如铁石,无法与利剑相对,但是却在身后的砖墙中如入腐土,转瞬就挖出来一大块砖石在手中,此时见对方来势,出其不意地一扬一掷,劈头盖脸向着宁怀远打去。

    这一扬,扬的手中捏碎的青砖碎屑和腐泥。

    这一掷,掷的是从墙壁中挖出来的那一大块青砖。

    手法用的是华山传授的苍松迎客的暗器手法,无论是碎屑还是青砖中都注入了真气,此番应变,真的是穷尽了岳平山毕生所学,以及应敌临变之机。

    宁怀远手腕一挑,青砖在他面前被切碎成几块,手中软剑如银蛇乱舞,但是他剑法再高,内力再强,也无法将这几成帷幕的砖石碎屑尽数挡下,身形还是为之一顿。

    岳平山就是瞅准了这个机会,原本他被宁怀远逼如死角,再无辗转腾挪之地,可是此时突见一线生机,身形顿时如箭一般向着山神庙大开的庙门而出,只要出得山神庙,凭他的轻功身法,借着这冷雨凄风,至少逃出去还是没有问题的。

    他脚步轻快,身形如箭,只一眨眼便窜出去一丈,看着还呆呆站在那里的小乞丐,心中恻隐心起,知道他在此处必死无疑,就顺手抓了对方的肩膀,想要将他一起带走。

    虽然不至于带着一起跑,但是至少出去了随手把这个小乞丐扔出去,想必宁怀远着急着追自己,也不会停下来再杀人补刀,就算真的停下来杀人补刀,岳平山也就趁此机会跑的更远,总之都不亏欠。

    这心念真的如同闪电般闪过,不过就在抓住小乞儿肩膀的那一瞬间,他只觉得腰眼一麻,全身瞬间失去了力气软倒下来,身体也失去了控制,在空中失去平衡,整个人跌在地上,再因为惯性而向着庙门又滑出去一丈,眼见求生之路就在面前,可是如何都再也爬不起来。

    岳平山躺在地上,坚持着将头抬起回头望向宁怀远,同时伸手向着腰眼一摸,只摸到一根细如牛毛的银针。

    他全身瞬间阴冷起来,颤抖说道:“寒魄银针?你是罗教的根底?”

    “师兄说笑了。”宁怀远站在原地,平静笑了起来,方才他虽然说是被岳平山打了一个措手不及,但是其实也将计就计,看着岳平山逃窜的同时,向着对方的背影发针。

    这寒魄银针细如牛毛,发出的时候无声无息,他又在逃窜之中,如何能够躲闪?并且寒魄银针沾之即麻,只能任由自己宰割。

    不过,还有那个小乞儿呆呆站在那里,方才发生的一切似乎把他给吓傻了,以至于再也不说什么好笑的话,甚至连转身逃跑都忘记了。

    不过宁怀远现在胜券在握,他看着这个几乎坏了自己好事的小乞丐,侧头笑了笑:“大哥哥的武功是不是很厉害?”

    “你想学吗?”

    这样说着,他上前一步,用岳平山的荧惑剑,向着小乞丐的胸口刺去。

    方才剑气对他不起效果,那么这次就直接捅一个透明窟窿。

    宁怀远这样想着。

第十三章 何当共剪西窗烛

    洛城,霄魂客栈。

    窗外细雨霏霏,漆黑一片,叮叮咚咚的水声从屋檐下滚落一片,恰如大珠小珠落下的玉盘。

    何萍的房间是霄魂客栈中最大的一间,不像方别薛铃那样只是一个小小的耳房,不过屋内的装饰却非常的朴素,何萍穿着一身月白色的棉布长裙,头上斜插着一根银钗,手里拿着一把黄铜的小剪子,正小心地剪着灯花。

    油灯用的是豆油,棉芯的灯蕊燃烧时间长了就会变黑炭化,使火焰变小,何萍便是将这些碳化的棉芯用剪刀一点点剪掉,然后看着油灯的光亮慢慢亮堂起来。

    她放下了手中的铜剪刀,看着窗外的雨夜,细雨如丝缠绵在窗外,如同无数暗夜中银亮的蛛网。

    今晚是方别和林雪的第一次任务。

    并且,敌人要比原本预计中难缠许多。

    其实如果真的是担心的话,何萍应该去那边看着,而不是在客栈守着一盏一点点变暗的油灯枯等,等一会,便要剪一次烛芯。

    但是何萍依然坐在桌前,看着灯火,看着窗外的雨。

    女子的容颜在灯火下明灭,她容颜如画,淡漠又清雅。

    “呐。”何萍轻轻自言自语地开口:“每一个刺客,都要有第一次刺杀的经历。”

    “有第一次,才会有第二次。”

    “如果他第一次刺杀就死在路上,那么,只能证明他不适合做这个职业。”

    “毕竟我也会老,我也会死,等到我老我死那一天,就没有人能够照顾他了。”

    “能够照顾他的人,只有自己。”

    “当然,林雪那个姑娘,虽然是很有问题,但是,我感觉她像是一个好姑娘呢。”

    “只希望,她不要做什么傻事,把自己真的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何萍这样喃喃自语,声音很低,她守在雨夜的窗外,给那两个在外的游子留一盏灯火。

    这样他们回来的时候,第一眼就可以看到这盏灯,知道有人在等候着他们。

    何萍很喜欢这样的感觉,当初她第一次去完成任务的时候,出了一点差错,回来的时候浑身是血,感觉可能就要倒在路上。

    可是当她看到那盏亮着的灯火的时候,就感觉那种被人等候的感觉,真的很好。

    如今光阴荏苒,那个曾经给她留灯火的人已经死去,那个曾经在黑夜中和自己相守的人已经死去,她虽然还没有真的苍老,却感觉心已经软了很多。

    就像现在,轮到她为人点灯火,轮到她为人守夜。

    何萍抿了抿嘴唇,再伸手拿向铜剪。

    今晚她将在此守候一夜。

    直到东方将明。

    ……

    ……

    山神庙内,宁怀远只觉得自己接下来的这一击势在必得。

    剑如长虹刺出,但是小乞丐抬起头,满脸懵懂无知带着些许的惶恐,然后向后迈出一步。

    一剑落空。

    宁怀远剑式未尽,当即变招横扫,但是小乞丐随即脚下一滑,跌倒在地,荧惑剑旋即从对方脑袋上方两寸扫过。

    宁怀远心中又惊又怒,左手的软剑如银蛇一般卷出,这剑锋扭曲,顷刻间罩住了小乞丐的全身上下,他倒在地上,无论怎么躲避,都在剑芒之下笼罩,也就是说,转瞬就是身体支离破碎的下场。

    但是宁怀远万万没有想到,小乞丐身体就好像被绳子拴着一样,明明已经倒在地上,但是却能够笔直向着后方滑行而出,刚好躲过自己的剑势。

    他足足向外滑出了六尺,就好像身下并不是青石的砖地,而是滑不溜秋的冰面一般。

    然后整个人再诡异地竖了起来,整个人感觉就好像是一根倒在地上的铁锹,只消有人踩住铁锹的那一头,铁锹就会自己笔直竖一起来那样。

    只是铁锹竖起来很正常,但是这样一个大活人以鬼魅一样的方式竖起来,就显得异常恐怖,如鬼如神。

    这个小乞丐重新站到了宁怀远的面前,表情依然懵懂无知:“你在吓唬谁呢?”

    他这样说道,丝毫不感觉自己说的话有多么嘲讽。

    不过宁怀远自己,现在无论如何都不会将眼前这个小乞丐当做什么武功都不会的弱鸡,刚才自己的那一刺,一扫,外加软剑的一撩,寻常高手应付起来都会非常苦手,更何况这个小乞丐手无寸铁,却用滑稽地退步,滑倒,再最后那简直无法理解的向后滑行脱离,宁怀远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类似的武功,但是他自己扪心自问,是绝对做不到的。

    这个小乞丐究竟是何方神圣?

    一时间这样的想法就不由笼罩了宁怀远的脑海中。

    “敢问阁下高姓大名?”宁怀远依然手握双剑,岳平山此时已经中了寒魄银针,依然不足为惧,只剩下这个原本认为举手之劳的小乞丐,但是杀手之下,对方应对如此游刃有余,并且开口的时候,就是“你在吓唬谁”这样突破天际的嘲讽。

    但是就算对方多么嘲讽,人在江湖,命悬一线,宁怀远能够一路走到现在,靠的就是小心谨慎和底牌众多,可是眼前这个小乞丐,却让宁怀远真的有种摸不透的感觉。

    “名字吗?我叫狗杂种。”小乞丐歪头说道,声音懵懂天真。

    苟杂中?宁怀远是真的一愣?

    哪里有这么奇怪的名字?

    难不成叫做狗杂种?

    但是哪里会有人起这种自己骂自己的名字?

    不过宁怀远眼下已经有些忌惮这个小乞丐了,如果说第一次用剑气伤人被对方躲过是运气,可是现在自己连续上前,七成功力的猛攻连对方的衣角都没有沾到,那么事情就非常的不对了。

    “这位狗杂种小兄弟。”宁怀远尽量和颜悦色地说道:“我和这位兄弟是江湖恩怨,人一入江湖,就身不由己,阁下与我萍水相逢,我不想徒增杀孽,况且这样杀死一个小乞丐,也会让江湖中人笑话。”

    他这样说道:“如果小兄弟需要这间山神庙借宿,我让给你就好。”

    “如何?”

    他手中依然握着双剑,站在那里望着眼前这个自称狗杂种的小乞丐,等待着对方的回答。

第十四章 天罗地网

    第十四章天罗地网

    而这个小乞丐则摇摇头:“你说的那些我又听不懂,我只看到你打晕了这个大叔,你就是坏人。”

    他看着对方手中寒光凛冽的两把宝剑,就好像看着两根树枝一样。

    “你要是个好人,就赶快走吧,不要再为难我们。”狗杂种这样一本正经地说道。

    宁怀远只能冷笑一声,眼中那一瞬间升腾起浓郁的血色。

    “狗杂种你敬酒不吃吃罚酒。”

    这样说着,他再向前一步,手中荧惑剑转了一个剑花,一招乘风破浪向着小乞丐递了出去,这一剑快如疾电,威势无双。

    在一旁勉强坚持着观望战局的岳平山虽然血气衰竭,浑身真气无法提振,但是看到宁怀远的这一招,不由大怒开口:“魔门的燃血功!你竟然是魔门的狗杂种。”

    话音刚落,岳平山突然感觉脑后一麻,血气上涌,眼前一黑,瞬间失去了直觉。

    宁怀远听着岳平山的怒骂,嘴角含笑,不为所动。

    魔门?

    魔门算什么东西?

    我宁怀远的目标是武功天下第一,为此我隐姓埋名,忍辱负重,去学习各门各派的精妙武功,然后融会贯通于一身,才能够练出来惊天地泣鬼神的绝世武功。

    区区一个华山派,又怎么能够容纳我这样的鲲鹏巨物。

    而在眼前,这个小乞丐那呆呆傻傻的表情,真让自己厌恶。

    去死吧。

    宁怀远这样想着。

    笔直一剑递出。

    然后——他只感觉脖颈一凉。

    视野一瞬间飘离。

    他看到了熏黑的山神庙屋顶,那根大梁上有一个燕子的窝。

    可是燕子还没有回来?

    他这样想着,然后感觉视野随即下坠,直到重重跌落在了地面上。

    在小乞丐的面前,宁怀远保持着握剑前冲的姿势,但是头颅已经离开了身体,鲜血如同喷泉一样从脖子的伤口处被动脉泵起,然后在空中缓缓跌落。

    小乞丐后退一步,看着宁怀远无头的尸体无力跌倒在自己面前,然后抬手轻轻拍了拍。

    掌声在这个山神庙中回响:“进来吧。”

    此言一出,雨幕外,一身夜行衣的薛铃走了进来,看着晕倒的岳平山,以及倒在地上头颅落地已经死的不能再死的宁怀远,满脸不可思议。

    “就这么简单?”

    是的,方才岳平山是在外面的薛铃根据方别的指示,用飞石打晕的,这样近的距离,又是一个中毒无法行动的人,简直不要太简单。

    只是薛铃无法接受的是,岳平山可是四品高手,在华山也算得上是排名前三十的中间力量,这个宁怀远更是不知道藏了多少底牌,真实实力可能直逼三品,可是在方别面前,两个人真的是被从头玩到尾。

    当方别出场的时候,推开大门看着两个正在死斗的武林高手,那场面真的要多尴尬有多尴尬。

    而方别自己根本没有停下,他双手带上用羊肠薄膜做成的半透明手套,已经摸上了宁怀远无头的尸体,不断从他那身伪装的乞丐服内拿出一袋散碎的银子,一叠银票,以及一本薄薄的小册子,两小瓶丹药和一盒暗器银针。

    薛铃看的目瞪口呆——这动作,也太熟练了吧?

    以及,人家刚死好吧,身体还在轻微抽搐呢,你不寒碜吗?

    不过方别的声音随后就到。

    “你先把这个山神庙的钢丝都给取下来,打理好,做完之后我给你分赃。”

    薛铃撇了撇嘴,但是身体还是非常老实的,她前去山神庙的墙上,将那些固定在墙上细如蛛丝的钢线都给取了下来。

    这些钢线是方别提前都布置好的,具体是什么时候布置的,薛铃不知道,但是薛玲知道,这些钢丝正式启动,是方别用力推开大门的时候。

    这个动作,也就预示着舞台最终的搭建完毕。

    这样一来,之前宁怀远攻击方别的时候方别那可怕诡异的躲闪方式就有迹可循了。因为他当时的身下身后都有钢丝,从那些钢丝中借力,方别才能够做出来那么多完全违背物理定律的动作,从而让不明就里的宁怀远深深忌惮,而他启用秘法,想要用最大的实力正面搏杀方别的时候,没有想到自己冲刺的时候,脖子前正悬着一根钢丝,让他自己自投罗网。

    至于最开始宁怀远的那道剑气,同样也是当时方别正站在一排钢丝之后,所以说他才可以毫发无伤地接下那道剑气,并且可以一直装傻白甜。

    不过这些钢丝听起来很厉害的,不过使用的局限性实在太大,如果说不是在这样凄风冷雨的夜间,地点又是山神庙这样的封闭场所,方便钢丝的布置和悬挂,并且因为光线很暗,所以很难觉察到钢丝的存在,如此种种,才能够让方别完美地进行这场刺杀。

    这些钢丝并不是完全固定的,它们有展开收起的布置,所以说最初那些群丐进来以及离开的时候,都没有碰到任何的钢丝,直到方别进来的时候,通过用力推门这个动作,触发钢丝,然后再由明面上的来吸引注意力,装作傻乞丐来让宁怀远摸不着头脑,而另一方面,暗处的薛铃对于这些钢丝进行微调,以便于方别自己可以在钢丝网中来去自如。

    不过至于现在,大功告成之后,薛铃就要把所有的钢丝拆除,这是方别的要求,以免让别人看出来端倪。

    但是——不要说别人,就连薛铃,其实都看不出来端倪。

    有谁会想到,方别会选用这种方式,来完成他的刺杀。

    所谓的武功呢?

    方别自始至终,也就躲闪宁怀远的攻击时,展示了一些轻身挪腾功法,可是那更多不是钢丝辅助线的帮助吗?

    不过这样想着,薛铃还是将钢丝一点点收好卷起来,这些钢丝大多数都是一般的钢丝,就是方别可以借助辗转腾挪的钢丝,只有极少数锋利异常,带有杀伤力,比如说最后切下宁怀远头颅的那一根,那些钢丝就要小心异常,稍微不小心就会划破手掌割伤手指,方别特意叮嘱过的。

    做完这一切之后,薛铃抬起头,看到方别那边已经将宁怀远的尸体包括头颅放在一起,然后从怀中掏出一个碧绿色的小瓷瓶,从中洒下粉末在血肉之中,顿时就有滋滋滋的青烟冒了出了,有些像烧焦羽毛的味道。

    而在薛铃眼前,宁怀远的尸体,正在随着这些青烟,逐渐地消失。

    薛铃默默用手捂住了嘴巴。

第十五章 谁家新燕啄春泥

    山神庙外还有雨声滴落,薛铃看着眼前正在冷静处理尸体的方别,不由开口问道:“这是什么?”

    “化尸粉。”方别言简意赅地说道。

    “化尸粉?”薛铃不可思议地重复着:“这东西真的存在吗?”

    “我原本也以为不存在,不过武功这种东西都可以存在的话,化尸粉也存在也不是不能接受的事情。”方别理所应当地淡淡回答:“不过看原理,应该是利用血肉进行的激烈氧化还原反应,相当于低烈度的燃烧,不过其配方确实有点意思,携带还算方便,就是有点危险。”

    少年后面的话有点类似于自言自语。

    宁怀远的尸体还在地上咕噜噜冒着泡,除了气味稍微有点难闻之外,他的残躯真的正在一点点化为乌有。

    薛铃嗯了一声,还没有说什么,就被方别递过来一个有腕带的铁盒子:“给,这是你的战利品。”

    “我的?”薛铃愣了愣,看着那个铁盒子,它有一条银光闪闪的金属腕带,可以方便扣在手腕上,不过那个铁盒子是完全封闭的,一时间薛铃没有搞清楚这是什么东西。

    “这是什么?”

    “如果你开心的话你可以叫它劳力士。”方别笑了笑说道:“不过这是宁怀远所使用的的软剑,平时不用的时候,剑锋就藏在这个铁盒子里面,可以戴在手腕贴身携带。”

    “而当需要偷袭的时候,只要用特定的手法一甩就可以弹出来,杀敌人一个措手不及,并且软剑的剑锋既锋利又柔软,是一件非常难得的奇门兵器,女子携带更有奇效。”

    薛铃听方别说的天花乱坠的样子,那一瞬间真的有点怦然心动,毕竟她在这场刺杀中并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但是却得到这样珍贵的兵器——薛铃也是有见识的,这样的武器她之前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却极为精巧并且威力惊人。

    “宁怀远怎么会有这样的东西?”薛铃不由问道。

    这个宁怀远,真的只是一个华山弟子吗?

    “大概。”方别看着宁怀远逐渐消失的尸体,轻轻叹了一口气:“大概,是野心家吧。”

    “他的剑法虽然用的都是华山剑法,但是却有一些杂糅百家的意思,罗教的寒魄银针,魔门的燃血功,他不知道去多少地方学了那么乱七八糟的武学……”

    但是他那么厉害,却死在了你的手下?薛铃看着眼前这个神色淡淡的少年,方别没有一点给自己脸上贴金的意思,连描述都是淡淡的。

    “这个宁怀远,如果不遇到我们,大概会变成很厉害的角色?”薛铃试探着问道。

    “这谁知道呢?”方别说道:“毕竟再遥远的未来,又有谁清楚呢?”

    “不过人死了,所有的可能就会烟消云散,所有的梦想,所有的未来都会变得一无所有。”

    方别说这句话的时候,带着莫名的感慨:“就好像宁怀远从来没有想到我会带着一套钢丝网来杀他一样,我也不知道我在这个世界上究竟会死在哪里。”

    “不过。”方别会回头,看着薛铃的脸,认真说道:“如果能够不死的话,我们还是尽量不死的好。”

    “因为活着,是一件真的很美好的事情。”

    薛铃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面前明明是一个专门取人性命的刺客,但是却这样珍视生命,这种感觉,让薛铃有点怪怪的。

    “对了。”薛铃看了看脚边还在昏迷的岳平山,他相爱相杀的师弟此时已经化作淼淼青烟升上了天空,那么这位师兄该如何处理呢?

    虽然薛铃内心深处并不想杀他,但是一切还是要看方别的意思。

    经过之前的一战之后,薛铃已经不得不信任这个很多时候感觉有毛病的刺客——因为有毛病归有毛病,但是厉害还是真的厉害。

    “这位该怎么处理?”这样说着的时候,薛铃有些心虚看了看方别的手,他白净的小手空空如也。

    但是薛铃清楚记得,方别撒化尸粉的样子很帅。

    虽然被化尸粉臭到的样子很狼狈。

    “还能怎么处理?”方别笑了笑,笑容干净温暖。

    他好像始终都是这样一个人,让人感觉看不透,就好像当初薛铃跟着他走进了那间干净带着薄荷味的房间,但是转手他就拿着一柄短刀把薛铃抵在墙上一样。

    “我们只杀任务目标,只砍有价值的人头。”

    “他又不在我们的暗杀范围之内。”

    “但是。”薛铃咬了咬嘴唇:“他不是看到你了吗?”

    “有吗?”方别微笑:“他明明看到的只是一个叫做狗杂种的乞丐。”

    “和我方别有关系吗?”

    ……

    ……

    当第二天岳平山苏醒的时候,感觉脑袋昏沉沉地有些疼。

    日光透过房屋的裂缝洒落下来,照在青砖的地面上。

    庙外有啁啾的虫鸣。

    他睁开眼睛,看到了被烟熏得有点黑的山神庙的大梁和拱顶,以及大梁上那个孤零零的燕子窝。

    燕子还没有回来吗?

    他侧了侧头,在青砖石的地面上,只有一堆篝火的余烬。

    这里是哪里?我是谁?我要做什么?

    哲学三问瞬间涌上了岳平山的心头。

    他艰难地从地上坐起来,看到了自己的荧惑剑正躺在地上,剑柄的红宝石熠熠生辉。

    看到这把剑,一瞬间无数的记忆都涌了上来。

    昨天晚上,篝火旁斗酒吃肉的师兄弟,转眼间的刀剑相向,宁怀远雪亮的诡异软剑,罗教的寒魄银针,魔门的燃血功,这许许多多他从未看过的底牌从那位平日里并看不出什么异常的师弟身上翻出来的时候,那一瞬间岳平山只感觉脊背发凉。

    为什么我还活着?

    他这样想到,然后那个冲进山神庙中的小乞丐不由浮现在了脑海之中。

    是他吗?

    岳平山想到对方轻而易举以不可思议的动作就躲过了宁怀远的夺命三剑,逼迫宁怀远向他讲和。

    之后?之后的事情就彻底记不清楚了。

    但是毫无疑问,他是被这位深藏不露的乞丐大侠给救了。

    那位大侠叫什么来着?

    苟杂中?

    对!

    苟杂中。

    他看着山神庙中那个断了一臂的山神大人,一瞬间心绪翩飞,不能自已。

    良久之后,他才双膝着地,五体投地在地上恭敬一拜。

    “华山岳平山,跪谢苟杂中大侠救命之恩。”

    青砖石在他头下碎裂,发出清脆的声音。

    一只黑色的燕子从山神庙的破口飞入,落在了大梁处的燕子巢中。

    啾啾叫了一声。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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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28668/ 第一时间欣赏这个刺客有毛病最新章节! 作者:任秋溟所写的《这个刺客有毛病》为转载作品,这个刺客有毛病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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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刺客有毛病介绍:
重生于一个剑气纵横的古代世界被一个刺客老师收养,方别惊讶发现,这个世界的武学比自己想象中更加的繁荣昌盛。上至达官贵族,下至布衣江湖,均有习武傍身。为了不成为别人信手抓来练功的药渣,方别苦心习武,点穴轻功机关术,掌法剑法练气法,虽具惊世天赋,但少年稳如老狗。重活一世,方别不求活得精彩,但求获得安稳,长命百岁。突然有一天,有位锦衣卫少女奉命卧底来到他的身边,成为了他的搭档……这个刺客有毛病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这个刺客有毛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这个刺客有毛病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