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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逵的逆袭之路全文阅读

作者:水鬼游魂     李逵的逆袭之路txt下载     李逵的逆袭之路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281章 小二

    两兄弟欲哭无泪,只好跟着李逵走。

    相比李逵和李云,解氏兄弟已经是成年人了,而且还是那种不太安分的年纪。即便是表面上投靠了李逵,但也不想跟着李逵做个快乐的纯洁少年啊!

    天天就这么素着,这日子没法过了。

    但是让他们跑,又不敢。谁知道李云会不会收拾他们,要是惹出了李逵,更要了亲命了。

    相比临沂这样的小城,齐州的城要繁华的多。街头到处都是人来人往的车马,李逵身后跟着的马车也不会显得太过突兀。看到一家饭馆的门前拴着一匹马,而马的身上还有李家的烙印。李逵琢磨着多半是五叔的坐骑。

    给了界面上的小子一吊钱,吩咐道:“好生照看。”

    “谢爷赏。”大宋的街头有各种各样做生意讨生活的人,帮人看马也是营生。收入难以保证,也好过种地。

    李逵抬头看了一眼饭馆的招牌之后,迈腿进入。站在门口,李逵的目光在大厅里一扫,视线落在角落中,一个人霸占一张桌子的客人身上。

    这位客人穿着看似寒酸,但是桌上横着摆了把长刀,给人种生人勿近的彪悍之气。

    四五斤重的酒瓮歪倒在桌上,餐盘也空了,还有一盘肉剩下几块,孤零零的在盘子里。

    “五叔!”

    李逵落拓不羁的坐在了李林的对面,李云见状,带着解氏兄弟去了边上的桌子。李逵不在意的在餐盘中挑出一块羊肉,放在嘴中嚼了起来。

    李林抬眼看了一眼李逵,兴致不高的对李逵道:“人杰,你来了。”

    “五叔,公孙胜那厮呢?”

    李逵来齐州,自然是为了公孙胜而来,可是这一问,却让李林颇为尴尬,嘴角苦笑道:“让这厮给跑了。”

    “没见到人?”李逵觉得就李林的身手,可要比的李云强很多。况且李林也不是单打独斗,身边有人跟着。百丈村人,一对一,江湖上能够欺负村子里成年汉子的人就不多。更何况,一群人对付一个?

    可让李逵没想到的是,李林竟然怨气冲天道:“这妖道,会妖法。五叔我一时不察,让这厮给跑了。”

    “你不会没打赢他吧?”

    “就那贼道,瘦弱的小鸡仔一般的样子,你五叔周南闯北,手段虽然不如你,但江湖上的寻常好手都不是你五叔的对手。难道还会不如个贼道?”

    李林是那种越喝酒,脑袋越清楚,但脾气见涨的人。听到他狡辩,李逵对半能够猜到,李林恐怕手底下真不是公孙胜的对手。

    加上李林借酒消愁的样子,李逵笃定,他这位族叔被公孙胜给教做人了。

    只不过,幸好李林身上似乎没有外伤,也不像是受了内伤的样子。还能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一桌子菜都进了李林的肚子。胃口这么好,多半没事。只不过情绪低落倒是真的,可这事李逵也帮不了。

    除非将公孙胜抓来,让李林赢一次。

    可问题是,即便是将公孙胜抓到了李林的面前,李林能击败公孙胜吗?

    技不如人就是技不如人,武人从来都没有侥幸之说,一次打不过,下一次见面还要输。甚至会输地更惨。

    “小二,小二!”

    “这位爷,结账吗?”

    李逵瞅了一眼从门口跑来的店小二,觉得对方的眼力实在堪忧。真要是遇上李林要吃霸王餐,起身就走,难道小二这小胳膊小腿的还能拦住人不成?

    乜斜着眼,似乎将人看遍了一般,李逵急切道:“来两锅饭。上两桌上等的席面,鸡鸭鱼肉,只要后厨有的肉食,都做得了拿上来。”

    “没有!”小二异常硬气,甚至还有点怨气:“都已经吃了七八锅饭了,家里的米都快全进了诸位的肚子。”

    开店做生意,送上门的生意却不做,这是何道理?还没等李逵说话,李林却大怒道:“狗眼看人低的东西,爷们是吃饭不给钱的人吗?速速上菜,吃得了就给饭钱。”

    李逵心说:没想到李林真吃上了霸王餐了。他也没想去和店里的伙计斗气,摸出钱袋子往后一仍,直接仍在了柜台上。掌柜也是紧张的盯着李林等了,却没想到眼前一黑,随即咚的一声响,吓得他猛地跳了起来。

    不过当他视线落在钱袋中落出的银锭,还有一颗金珠落在了柜台上骨碌乱滚,顿时双手捧着钱袋小跑到了李逵跟前,点头哈腰的赔罪道:“这位爷,店里的伙计不懂事,还请这位爷海涵,在下给您赔不是了。先吃饭,再给钱,这是规矩,哪里有先给钱再吃饭的道理,还请爷把钱收起来,休要让我等难做。”

    “快去吩咐后厨,煮饭。”

    掌柜的也不敢走,站在边上解释起来:“两位,不是小店不想招待二位,只是店里的菜都让诸位享用了。席面也不是我等饭馆能做的,只有一锅羊汤,还有一条咸鱼,要不……两位多担待。”

    李逵摆摆手,道:“快去,都饿了。”

    李逵这才注意到,饭堂里坐着三四桌半大孩子,一个个拿着比脸都要大的海碗,玩命的划拉着碗里的米饭。

    听起来,叮叮咚咚的好不热闹。

    李逵忍不住看向了李林,后者一脸了无生趣的颓败,抱怨道:“别看,这些都是你五叔招揽的手下。”

    说到这里,李林不由抱怨起来:“人杰,你也劝一劝三叔公吧?自从妖道走了之后,三叔公着魔似的想要组建家族的船队。将我们这些小辈送出去招揽手下,都要男孩且不说,还要会水的半大孩子。说什么这样的孩子养大了,就是我们李家的人,这不是瞎扯吗?”

    说着说着,李林又怨上了公孙胜:“都是那贼道,当初蛊惑三叔公说什么少年成军之类的浑话。累死我等跑腿的可怜人。”

    抱怨是抱怨,但李林也别无选择,只能按照三叔公的话去做。

    不仅仅是他,还有其他族人,也是如此。

    但李逵却非常吃惊,三叔公这远见简直让人惊叹。

    一直以来,三叔公的权术都是野蛮增长。

    从一开始在百丈村,卑微的如同山林的荆棘草,虽然毫不起眼,却长满了刺。

    之后,他老人家觉得机会来了,果断放弃困住李氏发展的山林,举族迁到县边上的农庄里。

    再然后,他老人家用乱认祖宗的手段,将整个沂水县的李氏族人都拉拢到了一起。当然,这些族人不少都是不出五服的兄弟,聚在一起也不难。也有出乱子的时候,比如说想要认前朝皇帝为祖宗这种事情。但也是公孙胜的蛊惑之下而造成的失策,好在及时改了过来。

    到如今,三叔公竟然开始琢磨起来海贸,不仅如此,还购入了船厂。非常有远见地从各地用死契雇佣半大小子。可以预见,等到这些小子在海边生活上四五年,然后上船扬帆远航之后,将成为海上不弱的一支力量。

    三叔公的存在,仿佛就像是男主角一样鲜明。就连李逵都不怀疑,三叔公身上的主角光环照耀之下,也能成就自己的传奇。

    唯独让人忧伤的是,三叔公年纪大了。

    再过几年,就八十了……这样的男主也太老了些。

    对于三叔公的这个决定,李逵是坚决支持的,他笑道:“五叔,你就没有想过将来等这些半大小子能登船了,你要是能管一艘大船,跟着你出海,是何等的风光。”

    “鬼信……”

    突然,李林愣住了,摸着下巴开始琢磨起来,要是他有一条大船,船上都是自己训练出来的好手,岂不是这海上的买卖大有作为?

    一身匪气的李林想的是无本的买卖。

    海商出一次海,整船的货物出去,这要是拉着金银回来,该是多少?

    想到这里,李林兴奋的双眼直冒光:“逵娃子……哦,不人杰,你说的太好了。五叔今后也要训练人马,然后弄条船出海。得亏我机灵,招揽的半大小子都是身强体壮的好根骨,都是有练武的底子,等出了海,必然大有可为。”

    自从李逵回乡中了县试之后,三叔公就告诫族里,谁也不能叫李逵为‘逵娃子’,要用字。李林等人也习惯了不少时间。

    当然,族里敢喊他字和名字的人真没有几个。

    李林发现自己叫错,用力的拍了一下自己的嘴,抱歉的笑了笑。

    “对了,人杰,我这次带了二十多个半大小子,你挑一个,挑一个跟在身边当小厮,省的身边没有个使唤人,不方便。”说完,李林就拔出喉咙大喊起来:“小二,小二!”

    店小二麻溜地跑了过来,对李林和李逵哈腰道:“两位爷,饭菜已经煮上了,后厨还有只鸡也炖上了。要是等不及的话,小的给两位买些炊饼过来,先垫垫肚子。”

    李林没好气的斜眼道:“没喊你!”

    “小二,小二!”李林当着店小二的面又大喊起来。

    店小二气地只有干瞪眼的份,嘟囔着嘴,脸上一阵红一阵青,他还以为李林是因为刚才自己得罪了他,而故意调侃自己。

    但李林是这么无聊的人吗?

    就在李逵隔壁的桌,一半大小子扶着桌子小心翼翼的站起来,用螃蟹步挪到了李林边上,撑着脖子道:“老爷,你喊我?”

    店小二这才明白,李林真不是调侃他,指着半大小子好奇道:“你叫小二?”

    半大小子费力的说着,倒是李逵一脸的惊奇,这厮的喉咙里也顶着米饭,而且行动缓慢,显然是吃撑着了:“多稀罕呐,兴你叫小二,就不准我叫小二。小爷阮小二,嗝……怎么了?”

    说的话急了些,半大小子阮小二还打了个嗝。

第282章 熬鹰

    见阮小二吃撑着了,还死命的往喉咙里送食物,简直就像个饿死鬼投胎。李林看到这厮就来气,恨得牙痒痒。

    李林冷哼道:“也不撑死你,一个个饿死鬼投胎似的,上多少饭都不够你们造?”

    随后,李林一指李逵对阮小二道:“以后你跟着他身边,不用跟着我了。”

    李林刚想要给阮小二介绍李逵,却见阮小二叫屈的大喊起来:“老爷,您不要我了?”

    “要你们一个个有什么用?就知道吃,刚吃完就饿,都赛似饿死鬼般的无底洞,你是怕老爷我忘了怎么过穷日子,想要靠着自己的努力让老爷穷困潦倒下去?还是跟我有仇?”

    李林说到阮小二就是一肚子的怨气,指着阮小二的鼻子怒道:“你不仅贪吃,还背地里欺负人,多吃多占不说,还敢欺负同伴。你以为老爷我没看到?我是懒得和你们说了,也罢,你我主仆名分算是尽了,以后你也不用跟着我,这位是我族侄,如今是沂州的解元,以后要当官的文曲星。你是否能留在他身边,全看你的造化了。”

    “老爷,我也不是谁都欺负,这俩我就没欺负过。”阮小二嘻嘻哈哈道。

    “他们是你亲兄弟,你要是他们都欺负,你还是个人吗?”李林骂道:“你也好自为之,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的心思,想着跟着我有吃有喝,但吃了喝了,就要干事,不干事老爷我养着你们这群吃货有什么用?”

    阮小二被戳破了面子,也不着恼,反而笑眯眯地看着李逵,也不会上前问候,也不表示反对。

    对他来说,李林这个老爷真不错。

    顿顿有荤腥且不说,饭管饱。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时代的少年人,能够顿顿饭都吃撑,本就是幸福。

    大宋是富足,但对于穷人来说,在任何朝代都一样。

    忍饥挨饿是常有的事,更何况能顿顿米饭吃撑着,还有菜。虽然菜不多,荤腥也少得可怜,但这已经是中产家庭都舍不得这么吃的伙食了。

    原先饭馆的老板还以为这帮小子都是李林的侄子,要不然也不会放任如此浪费。没想到竟然只是李林雇佣来的伙计,这下,连饭馆老板都看不下去了,无奈的直摇头。

    李逵不喜欢阮小二的嚣张,这家伙如今应该是十三四岁的年纪。这年纪想要养熟,已经是不大可能了。好在这厮的两个兄弟都跟着他,自然也不怕这小子反水。他随口问:“叫阮小二,哪里人氏,多大年纪,家里还有有什么?”

    “阮小二,有两个兄弟,小五和小七,都在边上坐着。济州石碣村人。家里没人了,今年十三岁。”阮小二大大咧咧的道。

    李林在边上介绍道:“这小子年纪大了一点,原本我也不想要。不过这小子非要跟着来,还带着俩个弟弟,我也是看着不容易,就收下了。不过这小子真仗义,爹妈死的时候下葬欠了少不邻里亲朋的债,我给的钱都去还债了。是个有信义的小子,颇为难得。”

    果然是他。

    之前李逵听到阮小二这三个字,就感觉到很有可能是石碣村的立地太岁阮小二。不过如今的太岁还没有长成人,看着个子也不高大,加上这年纪的少年都是能吃能睡,精力旺盛地招人恨的年纪。看着也瘦弱,浑然没有江湖好汉的气魄。

    “济州?五叔,你去济州干什么?”李逵好奇的看向了李林,百丈村李氏族人都知道,李林自从听说了梁山泊的匪寨,就存着心思去济州发财。要不是一直被耽搁了,也不会留着梁山到现在。

    李林不好意思道:“这不,正好凑近去了趟梁山。”

    “你去打梁山了?”李逵不可思议的看向了李林。

    “什么破梁山,就是几个破落户,也敢称自己是江湖好汉。比牛背山的山匪都不如,还遇到个沂水县的老乡在山上做探子。山上也就二十多人,武功也不入流,连银钱都没有,晦气的很。害的我邀请了不少好手,花钱无数。”李林愤恨道:“也不知道哪个吃饱了撑着的缺德玩意,硬把梁山说成天下第一等的寨子。请我去都不去。还有那个王伦,简直就是个笑话。”

    说到王伦,李林气地牙痒痒,叫骂道:“这厮还敢称自己是什么‘白衣秀士’,连个县试都过不了的落魄书生,他还成精了。”

    “人呢?”

    李逵问。

    李林慢了一拍,反应道:“卖给官府了,才给了五十贯。”随后他压低了声音道:“不过这厮和柴家庄有些关系,这家伙的江湖名声多半是柴家庄传出来的,也不知这个庄子的人到底按了什么心思。”

    李逵颔首,也不说话。

    阮小二见李逵和李林说话热络,仿佛将他给忘了,顿时急切了起来。

    “李少爷,小二跟你没问题,但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阮小二嬉皮笑脸的对着李逵道,反正他虽然年纪不大,但是自己知道自己武功不弱,要不是家里遭了灾,爹妈都死了,家里兄弟又多,实在顾不过来,也不想跟着外乡人去谋生。不过,阮小二会打鱼,但他这个年纪想要养活两个弟弟,真不容易。遇到李林这样的冤大头,想着在其手下先厮混着再说,没想到待遇还真不错,他都快不想走了。

    既然带着兄弟一起来讨生活,自然不能丢下兄弟。再说了,老七才八岁,这年纪混在小子群里,少不了会被欺负。阮小二想着既然李林要将他送给李逵,非得答应他带着兄弟一起不可。要不然,他阮小二也不是好欺负的主。

    李逵用他那粗壮的不成样子的手指掏着耳朵,漫不经心道:“想要提条件,就要看有没有这份本事。给你三天时间证明自己,要不然就算你是头猛虎,也给我趴着。”

    “你!”

    阮小二没想到李逵开口就这么横,气地眼冒金星,扭头看了一眼自家的俩兄弟,咬牙道:“好,我应下了,李少爷,你可别到时候输了脸面就说话不算数。”

    在李逵看来,阮小二应下也没用。他不信,这厮在这个年纪,真有让自己折服的手段。

    聪明才智?

    就甭提了,阮小二看面相都是那种直来直去的人。

    比武功?

    李逵恐怕真不怕。再说了,立地太岁还没有长成人,李逵也不想用武力欺负他。吃完饭,李逵带着人准备离开,李林却不好意思的拉住李逵道:“那个……人杰,你五叔如今手上不方便,能够借些钱给我?”

    “掌柜的,齐州有汇通钱庄吗?”

    李逵朝着柜台里喊了一句。掌柜的从柜台后撑出脑袋道:“有的,客人。在下马上让伙计带客人去。”

    “不用!”

    说话间,李逵率先出门,带着李林等人直奔汇通钱庄。

    出手就是一千贯,连眉头都不眨一眨。这等手段不仅没有让阮小二信服,反而对李逵的印象更坏了。在他不成熟的心灵里,有钱都不能算是好人。

    而李逵,显然是坏人中的坏人。

    住在钱庄安排的宅子里,李逵准备等几天消息。要是再让公孙胜溜了,恐怕会让他寝食难安。尤其让李逵不解的是,公孙胜为什么会找上他?

    他可不会相信公孙胜来沂水县,就是路过。天下哪里有这么巧合的事?

    刚落脚,李逵就对李云道:“那小子呢?”

    “二哥,你是问阮小二吧?这小子仿佛一肚子的怨气,看谁都不顺眼。不过说来也奇怪,进了院子就去后院劈材了。”李云跟着李逵的屁股后头,阮小二的出现确实让他紧张过。他要是不跟着李逵,自己可应付不过来省试。

    再说了,去了京城要不要摆件师叔祖?

    要是跟着老师一起住在师叔祖的府邸,歹命啊!这是人过的日子?

    想来想去,他都要紧跟着李逵,一定要住到李逵家里。要不然,还不如直接放弃省试的好呢?

    李云完全是想多了,苏辙什么身份,怎么可能挽留他?

    苏过当然不用说,亲侄子,去京城赶考要是不住叔叔家里,外人会说他不懂事。但李云不过是苏过的弟子,八竿子打不找的关系,苏辙会将一个外人往家里引?

    不过这些对李逵都不是问题,李全去了京城,置办宅院和生意,自然是李逵在京城也算是有个安生立命的家了。

    但在此之前,李逵觉得应该让阮小二守规矩。

    桀骜不驯的性格,加上过于独立的年纪,阮小二身上仿佛长满了刺,让人不舒服。尤其是阮小二这样的人才,并不是李逵很迫切需要招揽的对象。论武力值,在蒙山百丈村时期的李氏族人,仿佛像是山贼的寨子般,处处透着彪悍的气息。

    百丈村根本不缺武夫,缺少的是能独当一面经营的人才。

    阮小二不仅不受李逵青睐,还颇为刺头,自然要熬他,让他知道什么人不能招惹。

    听到阮小二不服管的话,即便这话是李云故意搬弄是非,但李逵根本就没有打算深究,反而挑眉道:“李云,阮小二交你管教,我要他在三五天内,知道规矩二字。”

    听到这话,李云眼睛都亮了,拍着胸脯表示:“二哥,三天,只要三天,某定叫他知道主仆尊卑!”

    说完气势汹汹的奔后院去了。

第283章 小爷和你拼了

    打一顿,教训几次,能让一颗倔强的心转过弯来?

    别做梦了,要不然天下的熊孩子就都能学好,教育能是这么简单的事吗?

    显然不可能,教育很难。

    针对不同的人,需要用不同的策略,有时候策略对了,也有足够的耐心和条件,还要面临最终的失败。这可能是诸多父母需要面临的最为艰难的问题。耗费无数心血,还是可能到头来一场空。但问题是,自家孩子又不能不管,太纠结了。

    不过对李云来说,他可不是管束儿子,而是让要阮小二的家伙懂礼数,知道感恩。至于管教坏了也不要紧,扔出去换个新的来继续管束。反正是奴仆而已,好坏都不心疼。

    当然,动手打人是最低级的表现,李云作为读书人,能做如此不要脸的事吗?

    他能做出来,但是不稀罕做,没技术。

    李云忽然间记得当年李逵在他耳根子前念经般的絮叨些让他听着而晕目眩的大道理,以前李云也只能干瞪眼,暗地里生气,对李逵无可奈何。打又打不过,骂人人家用书上的话教他做人,他连李逵数落他的话出自哪本书都不清楚,怎么办?

    如今,李云已是今非昔比了。

    他觉得自己至少有当年李逵阴险的资本。

    摇头晃脑地走到了后院之中。

    而阮小二呢?上身脱剩下一件贴身的褂子,没想到,穿着宽大袍子,细瘦地如同麦秆般的小子,竟然身上也有不少腱子肉。

    可惜,这些腱子肉对李云来说根本就不是威胁,反而是个乐趣。

    真要是欺负只小鸡仔,对李云来说,乐趣就少了大半。阮小二展现出来的力量,让李云有点高兴,要不然真是索然无味的欺负人了。

    阮小二也知道李云对他不善,同时也明白李逵对他很不满。可是有什么办法呢?

    他就是这样的性格,够直接,不讨人喜欢。他一个少年郎,需要拉扯两个还懵懂的弟弟,本就千难万难。性格上没有那么多的刺,真要是看着好欺负,他们兄弟三人还有活路吗?

    竖好了木头,高高抬起斧子,化作一道虚影落下之后,咔嚓一声,木头劈为二,干净利索。

    这恐怕是阮小二这些日子做的最多的工作了,跟在李林身边,他也知道李林心肠不坏,寻常的雇工可不会像李林那样养,要不然大户家也吃不消这等的消耗。只有在要雇工们出大力气的时候,才会好吃好喝的供给。但李林却并没有因为一群少年人做不了什么事,而对少年人在吃穿上苛刻。这等老爷,在大宋绝对是一等一的心善之人。

    虽说,李林这辈子最大的喜好是——黑吃黑。

    但李林的做派让阮小二颇为感激,认为李林是个好人。他也帮不上忙,只能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他不会种地,也没地方捕鱼,帮忙劈柴或许是阮小二唯一能做的事了。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好日子没几天,就结束了。他被李林送给了李逵当小厮,对李林,阮小二也有了怨气,觉得自己是被信任的人背叛了。对李逵……更是怒火冲天。

    从本质上说,能上梁山的人,基本上没几个善茬。都是杀人越货的匪类。

    阮小二也是如此,他过于刚硬的性格,让他很不讨喜,也很容易惹事。

    但是他才十三岁,还知道自己力量很弱,需要隐忍。这样的人其实很危险,就像是一柄利刃,却没有了刀鞘保护,需要小心存放。因为一不小心,伤到的肯定是主人。

    李逵要是做土匪,山贼了,自然没有这些困扰。因为只要对阮小二讲义气,这样的人是会把命交到李逵手里的。可如今李逵的身份是主人,是读书人,将来还是官人……和阮小二是两个阶级的人,只要阮小二没有想当狗腿子的心思,这辈子想要收服阮小二千难万难。

    这也是李逵不重视的原因,总不能他如今的身份,折节下交要对家里的奴仆兄弟想称吧?

    咔嚓

    咔嚓

    后院之中一些废弃的木料,不少都是松松垮垮的不堪大用的料子,加上阮小二干活利索。不一会儿功夫,已经被他劈了一下半。

    李云依旧没有说话,围着阮小二啧啧发出让人讨厌的声音。

    可是阮小二咬着牙就是忍着,他有种是被耍猴人戏耍给人看的猕猴一般,毫无尊严可言。

    啧啧啧?

    “你有完没完?”

    阮小二终于忍不住了,将斧子提在手中,梗着脖子对李云大喊。

    李云笑了,高兴的仿佛像个傻子。他忽然记起来,当初李逵就是像他一样讨厌,然后自己一次次被激怒,最后却对李逵无可奈何(实际是被残忍镇压)。

    “我说你这小子也太不知好人心了,你也不想一想,二哥是李氏族人中年轻一辈之中最耀眼的才子,又出手阔绰大方,你跟在他身边,少不了几年,就能发迹。没想到你还心有不满……啧啧啧……”

    阮小二被李云戳破了心思,眼皮子直跳。

    可李云并没有打算放过阮小二。

    双目轻佻的样子,也不是正经看人的目光,咧着嘴冷笑道:“小子,你可识字?”

    识字?

    阮小二气地脑袋都快炸开了,他要是识字,家里至少是个小康家业,怎么可能养不起兄弟,最后不得已将自己给卖了呢?他连自己的卖身契上的字都不认识,如何能让阮小二不生气?

    阮小二的臭脾气上来了,双眼死死的盯着李云,暴怒大吼道:“不识字,怎么了?”

    “有性格!”

    没想到李云并不生气,反而伸出大拇指对阮小二赞道:“天底下不认识字,还说的如同这样理直气壮的,小爷我也是头一次见?好样的,云哥看好你!”

    “你这样的狗腿子,小爷倒是常见。”阮小二心中腹诽不已,面对李云的冷嘲热讽,阮小二选择沉默应对。

    李云嘿嘿起来,似乎有所缓和关系,语气也柔和了不少:“你小子运气不错,二哥是读书人,你想要跟着二哥,少不了要认识几个字。你云哥就受累,给你讲讲孔孟之道。”

    “你会如此好心?”

    阮小二的反应有点迟疑,认字对普通人来说,都有着莫大的吸引力。虽然有些人表现出非常蛮横的鄙夷读书人,但不得不说,这是他们的伪装,是懦弱的表现,是对脆弱内心的自我保护。

    李云可不管阮小二是否真的相信,反正他是为了激怒阮小二,又不是真的要给阮小二讲授什么孔孟之道。

    他还不至于如此闲得慌。

    李云摆手对阮小二道:“眼力呢?快些干着,家里可不养你这等饭量的闲人。”

    阮小二就是怕李云不让他好好干活。

    见李云催促他快干活,顿时放木头,开始劈柴。

    不得不说,阮小二确实有练武的底子在,下手眼明手快,每次都是能够避开木头的结疤,枝杈,劈开的柴火是又利落,又整齐,仿佛像是被量过般似的。

    李云暗暗比较了一阵,他觉得自己能做到比阮小二更好一些。毕竟,他如今的功夫底子打得极好。李逵虽然没有指出过任何他练功上的问题,但是用行动让他纠错了。要不然一次次挨打,还没点长进,他也说不过去。

    在李云看来,阮小二完全不是他的对手。这足以让他放心了,毕竟万一遇到个他想欺负,却被反杀的对手,以后云哥的名声还要不要啦?

    这就足够了,他要是连个十三岁的半大小子都欺负不了,还混个什么劲?

    李云回忆了一下李逵当初奚落他的嘴脸,自以为将其精髓摸透之后,终于开口了:

    “狗有信之义,一餐而不忘此恩。可惜有些人呐……啧啧啧!”

    阮小二眼角撑了撑,他就知道李云这厮不可能有什么好心给他说什么孔孟之道,让他读书识字,原来是指桑骂槐。咬了咬牙,继续劈柴。

    李云继续道:“鸡有五德之望,可惜有的人连鸡都不如。”

    咔嚓

    李云眼瞅着阮小二手中的斧头劈歪了,心头暗暗欣喜:

    “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怀土之人无情无义,可悲,可悲啊!”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长戚戚懂不懂……就是坏心思,主人家厚道,恶仆难以管束,何其悲也!”

    “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无信之人,猪狗不如哉!”

    ……阮小二一遍遍的告诫自己,要忍住,要忍住,爷们不生气……可李云的声音就在他耳畔响起,就算是他想要不听都没有办法。不一会儿的功夫,阮小二竟然因为怒气,加上砍柴的动作太用力,而气喘起来。

    哐——叮——

    阮小二突然没有砍刀木柴,反而斧子砍在了地面的石板上,迸发出火星,斧子也差点在地面上弹到自己的脚面上。

    当阮小二抬起头来的那一刻,眸子中顿时如同血红般的火海,咬着牙对李云怒道:“爷们和你拼了!”

    李云就等着阮小二动手,早有准备,大喊道:“来得好!”

    后院之中乒乒乓乓的打起来了,在前院的李逵也听到了,并不在意,阮小二如果管教不好,这个人还不如不要。他能不在乎,但是来访的这位可吓得一哆嗦,紧张道:“少东家……”

    李逵摆手道:“不碍事,你继续说!”

第284章 命换命

    齐州汇通钱庄的左掌柜战战兢兢的站在李逵面前,他虽是被当成客人迎进门的,但是进入了院子内,等到没人的时候,立刻表明身份。

    属下的属下,还是属下。

    说来也奇怪,当初李逵在颖州的时候,筹办了两个来钱的生意。一个是交易所,被范纯仁收走了,老头认为这对商业往来有莫大的好处,且朝廷控制之后,可以不挣钱,于是收了;另外一个是钱庄,李逵都不打算要了,可是范纯仁也不要,并且强烈表示,朝廷不该做挣钱的生意,颍州官府也不能做这生意。

    无奈之下,李逵接手了钱庄,改名汇通钱庄。

    掌柜还是邱掌柜,邱明仁。

    邱掌柜曾经是韩大虎的管家,被李逵要来之后,跟了李逵一段时间,也是颍州钱庄的筹备人,之后汇通钱庄成立,就了汇通钱庄的大掌柜。

    而李逵一跃成为钱庄的东主。不过他这个东主的实力堪忧,没有官府的身份保护,很难让钱庄在发展上步入飞速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李逵都不可能给予钱庄官面上的保护。为此,邱掌柜只能将东主的身份神秘化。李逵作为东主,也只有分号的大掌柜知道。而且还需要李逵拿出信物,才能让分号掌柜认出来。知道李逵掌柜身份的人,即便在汇通钱庄内,也不超过十人。

    钱庄生意,自然做结算利润最为丰厚。这也是这个时代的局限性。

    交子携带方便,但是承兑方面一直是个大问题。虽有官方背景,但并非是所有的商人都认交子的承兑信用。

    钱庄的出现,不仅仅弥补了交子的承兑问题,也给了商人更多的选择。

    即便汇通钱庄发展不快,但在两年时间里,也发展了十多家地方钱庄。集中在江淮和中原一带。一年的收益也颇为可观。

    “东主,这是齐州近两年的账本。还请东主过目。”

    李逵并没有接过来的意思,反而摆手道:“这是邱掌柜的事,我就不看了。我找你来,是问你公孙胜的行踪,这个人对我有敌意,却行踪飘忽。之前出现,却不想还是让他跑了。你尽快派人将他的行踪打探清楚,在此之前,我不会离开齐州。”

    见左掌柜迟疑,李逵当即冷冷道:“怎么,做不到?”

    不得不让齐州大掌柜左南易紧张,李逵可是总掌柜的大老板,他们这些属下,都是总掌柜培养起来的不假。

    尤其是左南易当初就在颍州做过事,也是颍州钱庄筹备时期加入的钱庄。他可是认识李逵的人,只不过,当时李逵如同天空中的太阳般炫目,他总不至于连所有周围的人都记住吧?

    东主来钱庄,拿出了信物。容不得左南易怀疑,李逵是来兴师问罪的。因为在一个月之前,齐州发往大名府的一笔银钱被抢了。

    谁抢的都不知道,这让左南易如同坐在火山口上心急如焚。

    好在他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李逵不是因为钱庄的损失来找他的麻烦,而是因为叫公孙胜的道士。这个人他已经派人去查了,不过消息还没有传来:“东主,公孙胜在济州出现过,应该在距离梁山泊不远的地区游历。”

    “然后呢?”李逵周围突然冷了起来,仿佛寒风般掠过大地,仿佛听到了鬼哭狼嚎般的凄厉喊声。

    左南易不知道,要是换李云在跟前的话,顿时会气地翻白眼。

    这厮又在卖弄他的杀气了。

    不过这一点也让李云很无奈,境界不到,杀气凝实这种玄幻且好用的招数,他只能承受,却没办法施展出来。

    李逵冷笑道:“这是半个多月前的消息,我要来何用?”

    李逵并不是来听过期消息的,五叔李林就和公孙胜遇见过,应该是交过手。但这是半个月之前的消息了,李逵要来有什么用?

    公孙胜就算是用脚走,也能走出京东西路了,想要找到这厮,岂不是又要大海捞针?

    左南易没想到李逵已经知道了消息,他心头顿时紧张了起来。颍州时期的李逵,就是个说一不二的主,还是个煞神。别人不知道,可他能不清楚李逵的手段吗?

    贾道全多大的声势,也不是被李逵带人给灭了吗?

    当时颍州城内的一千多禁军都不敢动弹,听到贾道全聚众数千,都不敢出城平叛。颍州城也落下了数年不曾落下的城门多日。

    想到这些,左南易心中就不安起来,额头的冷汗涔涔往外冒,深怕惹怒了东主李逵。埋着头一个劲的告罪道:“东主,小人立刻差人去办,加派人手,定要将公孙胜给找出来。”

    也不是左南易故意要隐瞒,或者欺骗李逵,只是最近他也是急的焦头烂额。一方面,钱庄丢了一笔钱,官府却查不出来到底是谁干的。

    要是找不回来,他真不知道自己这个掌柜还能做多久?

    同时李逵也让他去找人,钱庄有特殊的消息渠道。但找人不是长项,尤其是找一个飘忽不定的游方道人,难度近乎让他直接抓了对方押解到李逵面前。面对李逵之前的要求只能敷衍了事。

    李逵也不说话,端着茶杯就冷冷的看着对方,知道左南易如同筛糠般抖动起来,上下牙齿碰撞,发出咯咯咯的响声,这才作罢:“就此一次,下去吧!”

    “谢东主开恩。”

    左南易走出小院的时候,眼前一黑,急忙扶着墙角。这时候,等待在门外的伙计急忙过来扶住他,才没有摔倒在地。

    被冬日里的风一吹,他倒是清醒了。可是身上的冷汗,顿时冻地他飕飕发抖起来。咬着牙对伙计道:“加派人手,去找那道士。”

    “大掌柜,人手都派出去找被劫的银钱了……”

    “不管了,先找人。”

    且不说左南易这边陷入了惶恐之中,再说阮小二。

    就算是他从小练功,功夫也有模有样,但他的对手是李云,谁不是练的童子功?

    都是打小开始苦熬出来的功夫?

    两人你来我往斗在一处,阮小二年纪小,功力也不如李云,顿时被李云打的毫无还手之力。而李云却故意没有下重手,将阮小二打倒在地,反而在阮小二周围东一拳,西一脚的戏耍着他。

    气地阮小二哇哇大叫,却无可奈何。

    知道功夫不如人,阮小二气地也不追了,站在原地对李云怒吼道:“李云,敢不敢真刀真枪的比一场?”

    咚——

    突然间,阮小二眼前一黑,随后眼冒金星的晕沉起来,捂着眼眶对李云怒骂道:“贼子,使诈,不是好汉所为!”

    李云最恨李逵用拳头打他的眼眶,但等到他打别人的眼眶的时候,那种酸爽,让他有种兴奋的想要大喊大叫起来。

    不过,李云也知道自己比阮小二功夫高太多。好在阮小二年纪小,还没有长成,这个年纪要是好好练,是武功突飞猛进的最好时候。

    李云和阮小二对战,引来解千解万观战。

    在边上连呼带喊的聒噪不已,阮小二气地怒目相对道:“无胆匪类,敢不敢和爷战一场?”

    阮小二并不傻,他知道自己比不过李云。要是他再长大几岁的话,说不准能够和李云旗鼓相当,但如今,对上李云一点胜算都没有。

    被欺负的憋屈,让他如同炸锅般暴躁,看到解千解万在边上幸灾乐祸,顿时将怒气撒在他们的头上。

    解千瞪眼道:“小子,你这三脚猫的功夫也敢对爷叫板?”

    “敢不敢吧?”

    阮小二也豁出去了,反正他今日总要有个人给他出气,要不然心头的憋屈会让他疯了不可。

    解千狂妄的大笑起来:“就你这泼皮也敢和爷爷比试?”

    “怎么,心虚了?”

    “好,就去让你见识见识爷爷的枪法。”

    说完,解千提着铁枪就下场。

    阮小二愣了,他空着手,对付拿着大枪的解千,这不是欺负人是什么?

    解千也硬气,给弟弟一个眼色,将自己的佩刀拿来给阮小二用。阮小二掂量着手中颇有份量的镔铁刀,忍不住说道:“好刀,只是你不配用。”

    说完,提刀就冲向了解千。

    铛铛铛

    长刀和铁枪碰撞,发出阵阵的金戈碰撞的鸣声。解千刚一交手,心头就暗道:“糟糕,大意了。”

    阮小二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弱,反而对于解千来说,是一个不错的强手。虽然不见得比他强,也差不了多少。但是阮小二的刀法,刀刀都是拼命的招数,都是鱼死网破的以伤换伤,以命搏命。

    平日里的比试,解千怎么可能和阮小二用这等招数搏命?

    反而是功夫略微高一些的解千从交手开始就处在了下风,等到李逵到来的时候,连李云的眉头都紧在了一起。

    阮小二的招数很简单,但也实用。但是绝对不是普通武人该学的招数。反而是处处将自己的破绽给对方,为的就是获取和对方一命换一命的机会。

    说白了,就是比胆量。

    爷敢死,你敢和爷一起死吗?

    但解千怎么可能去和一个奴仆拼命,顿时被阮小**地节节败退。气地大喊:“小子,不讲规矩。”

    “比武哪有什么规矩,受死。”说完,阮小二眼中的煞气更甚了几分。

    铛,阮小二用长刀卸掉解万的攻击之后,欺身向前,解万无奈只能抬腿踢向阮小二的丹田。按理说,阮小二避让之后再次进攻即可。

    但是阮小二并没有这样选择,而是长刀抡圆了朝着解千的头颈砍杀过去。

    即便阮小二被解千踢中了丹田,但解千要付出更大的代价——身首异处。

    解万在边上急得大喊:“贼子安敢?”

第285章 扫地出门

    说不后悔,那是假的。

    解千之前想着让阮小二知难而退,才全力攻击对方的丹田。一旦丹田重伤,普通人生死难料,武人的话,已经也将成为废人。即便养几年养好了,也大不如从前。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阮小二根本就没有要躲避的意思,反而抡起朴刀奔着他的脑袋砍来。

    之前想要躲避,还是可以做到的。

    就是狼狈些。

    会在地上打滚,弄得一身的土。

    但至少,不会有性命之忧。

    可现在,已经是退无可退的局面。解千没想要重伤阮小二,只是比武而已。再说阮小二还是李逵今后身边的小厮,既没有深仇大恨,又没有非要见生死的好处。他犯不着对阮小二下死手。

    可阮小二却并没有要和他善罢甘休的样子。

    解千在心中绝望道:“也罢,也罢!”

    他最后还是收力了,只能寄希望于阮小二在最后关头将刀砍偏,或者收力的情况下,用刀面拍打,虽然还会很狼狈,受伤也不会太重。

    可解千最终还是失望了,他从阮小二的眼神里看到了杀意,他怎么也想不明白,一个少年人,怎么会在眼神里流露出如此浓重的杀意?这简直匪夷所思,难不成阮小二身负深仇大恨,还是他如此小小的年纪,已经有过杀人的行径了?

    眼瞅着解千就要横死。

    解万空着手,想要帮忙也来不及了。

    连李云都是满脸惊容,却也难以施加援手。

    就在这时,李云感觉目光中出现了一团虚影,如同刮过一阵风般让他触不及防。下一刻,这团影子却出现在了阮小二的身边,一只大手抓住了阮小二的脖子,如同甩开空无一物的口袋,连人带刀将阮小二仍了出去。

    即便是阮小二在空中,他手中的长刀也按照原本的招式,在空中划过半个圆,在解千的面前划过。可以说,如果没有李逵出手,解千死定了。

    噗通,阮小二跌在地上,眼神中流露出的惊骇还有怨毒。

    反倒是解千紧逼双眼,他似乎已经认命了似的就等死神降临。可让他左等右等,都没有感觉到疼痛,这才睁开眼睛。当他看到李逵,还有跌落在地上的阮小二的那一刻,他忍不住双手摸着自己的脖子,心中一个劲的告诉自己:“没死,我没死!”

    人虽没死,但解千也被吓得双腿发软,当知道自己没事的那一刻,再也支撑不住自己,跌坐在了地上。

    书院,毕竟是书院,无法教导出可以在战场上大杀四方的猛将。

    解千出自蒙山书院,从他进入书院的第一天开始,他的人生目标就只有一个,成为武进士,进入禁军,当将军。

    即便解千的人生目标已经是武人之中的终极目标,卖与帝王家。打小练功,也没敢懈怠,说不上好,但也不弱。可他身上的功夫多是用来战场厮杀的手段,讲究一个势大力沉,变化并不多,却常常是致命的招数。武器也相对沉重。

    大宋的军队发展到如今,已经进入了一个怪圈,放弃战斗反应,增加战斗杀伤力。所以,就连士兵的朴刀的重量也是唐刀的几倍重。对于读书人来说,解氏兄弟是异类,但对于真正刀口舔血讨生活的底层武人来说,解氏兄弟简直就是活在了蜜罐里一样,让人羡慕。同时也缺乏对江湖厮杀的应对能力。毕竟,比武是比武,厮杀是厮杀,完全是两个不同的路数。

    可阮小二的生存环境显然要险恶的多。

    一个少年,却要靠自己养活自己,还要他保护住两个连忙都帮不上的兄弟。

    这样的生存环境,剑走偏锋的极端情况太多了,以至于他的性格也朝着这方面走,直接导致他的出手更加的狠辣,不留余地,因为对于阮小二来说,他的人生没有退路。

    就像是在刚才,他根本就没有想过给解千活路。

    当然,当他感觉到解千似乎放弃重伤他的时候,内心也犹豫过,但也仅仅是一刹那的时间。

    解千死了,对阮小二来说,恐怕他首先要想的是活命。

    毕竟,解千武功不强,还有一个比他强太多的李云在边上虎视眈眈。看到解千横死,他能放过自己?

    到时候对他来说,恐怕真的是一场鱼死网破的生死之劫。

    好在解千没死,救下解千的人是李逵。阮小二甚至都不知道李逵什么时候出现在自己的身后,当他感觉到自己的脖子被抓住的那一刻,也感受到了死亡的临近。就像是刚才解千感受到的一样,让他连生出恐惧的心思都来不及。

    好在,解千被李逵救下了,李逵也没有想过要杀人,至少不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

    大宋的法律之中,比武打斗杀人,仅仅是充军和发配,并不会一命换一命。但阮小二是什么身份,一条贱命就换一个人的前程,说什么也不值当。

    正当阮小二警惕的看向李逵,按照他的经验,面对李逵这样的对手,他基本上没有反抗的余地,挨打倒是不怕,就怕李逵不依不饶。

    尤其是李逵阴沉的如同乌云般的脸色,让阮小二一阵后怕,不经意间,握紧了手中的钢刀。李逵站在庭院中间,连看一眼阮小二的心思都没有,冷冷道:“你可以走了!”

    什么意思?

    阮小二愣住了,走了,让他去哪里?

    还是让他离开庭院?

    阮小二迟疑的站起来,目光惊魂未定的看向李逵,想要开口询问,也知道自己做的太过分,对方能够放过他,已经是开恩了。可是他却不明白李逵的意思,只好站在原地,小心的提防着周围。

    李逵突然吼道:“放下刀,滚出去。”

    阮小二之前的紧张被李逵的怒骂顿时吹散的无影无踪,反而心底的怒火腾地被点燃了,双目圆睁的怒道:“为什么?他,他,还有他,都在欺负我,你难道不知道?就算是不知道,也是你授意,为什么最后却要让我承受?一样都是人,就因为你有权有势,却让我等穷人被你们欺负,这是何等的道理?”

    “他们对你下过杀手吗?”

    “对你起过杀心吗?”

    “狼崽子一样的东西,也配当人?”

    “滚……”

    面对李逵的质问,阮小二沉默了。确实如李逵所说,李云也好,解千和解万也罢,最多只是存着让他吃点苦头的心思。根本就没有想要他命的想法。但最终阮小二没有控制自己的怒意,甚至将这股怒意变成了杀意。

    自知理亏的阮小二将手中的长刀愤恨的仍在了地上,对李逵大声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说完,就跑出了院子。

    解千大难不死,这会儿功夫已经缓过来了,但经历了生死之后,脸色苍白,要是运气不好,会大病一场。武人平日里锻炼,身体不会轻易得病,一旦生病,就是一场大病。

    解千尴尬的开口道:“人杰,解某学艺不精,差点失手,也不会有此不快。要是你下场调教阮小二就不会如此了。”说完也是唏嘘不已,他功夫不到家,被阮小二用搏命的招式限制住了施展的手段,就算是实力要比阮小二强一些,最后也差点死在阮小二的手上。

    这种经历,让解千沮丧不已。

    他不弱,但是面对比自己弱的对手,却差点死在对方手里,这种失落的情绪,甚至会影响到他之后参加武举的信心。

    解千犹豫了一阵,对李逵道:“人杰,你也知道我们兄弟的本事不怎么样,原想着去京城见见世面,如此想来却简单了。”

    “大哥,你是想回家?”

    “嗯,回家一趟,也该将我们通过解试的消息亲口告诉家人。”

    李逵点头道:“也好。”

    他明白,经历过生死之后,如果没有从死亡的阴影里走出来,这辈子恐怕就真的废了。而此时此刻,解千心中恐怕最想要见的是父母了,这也是人之常情。如果刚才李逵没有出手,解千就将和家人此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

    李逵想了想,对解千问道:“解兄,准备什么时候启程?”

    “尽快,晌午就出城,明日可以赶到沂州境内,后日就能回家。”解千赫然道:“只是欠人杰的钱,恐怕只能等明年省试,去京城还你了。”

    “不碍事。”李逵也知道解千尴尬,却突然喊住了解千道:“解兄,我看你脸色苍白,显然是受了惊吓。再加上舟车劳顿,恐怕会身染恶疾。我这里有药酒,喝了能够祛病灶,一并带上。”

    不一会儿的功夫,李逵拿出了一个蜂蜡封住的酒瓶子,并不大,估计一斤酒都放不了。李逵递给解千的时候道:“这酒最是烈,但加入了不少药材,对练武之人很有好处。”

    “多谢人杰,就此别过,京城见!”

    “京城见!”

    李云也是依依不舍,他看着俩个好不容易要培养出来的小弟,就这么走了。脸上的失落可想而知。怨气满满的对李逵道:“二哥,以后调教奴仆的事还是你亲自动手吧?阮小二这样的小子,桀骜不驯,再加上性格乖张,下手没轻没重,真要是伤了人,恐怕就是大乱子。”

    李逵冷哼道:“不是我不想调教阮小二,而是我出手,怕忍不住……杀了他!”

    他说这话并非是故意吓人,而是阮小二用看仇人的目光怨毒的看向李逵,恐怕李逵到时候怒火上头,下手真管不住自己。他如今被家族所累,即便想要不守规矩,也要守住自己的底线。李云本来就是个曾立志要惩恶扬善的候补捕头,自然也有做人的底线。

    他们有底线,但阮小二没有。这才是让李逵想要将阮小二身上的棱角磨掉的念头出现,但是实施过程之中,却出了大岔子。

    当然,李逵也可以用关怀来感化阮小二,但阮小二配吗?

    再说阮小二,从李逵的住处离开之后,在街头狂奔了起来。

    不一会儿的功夫已经跑出了齐州城,等到周围都是野地,冲着旷野大喊大叫起来。他也是一肚子的怨气,自己只是性格不太好,不讨人喜,却要受欺负。这是何等的没有天理。可是他面对李逵,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在他毫无反抗之力下,制住自己的命门。

    抓着他的脖子,将自己摔了出去。

    出手非常柔和,没有让他受重伤。

    当时如果李逵下死后,阮小二甚至能够想到,自己脖子被李逵的大手捏碎的声音。

    咔嚓。

    也许就是一声脆响,他就死在了李逵的手里。

    面对这样的对手,阮小二生不出一丝反抗的念头,反抗也是死,还会死的更惨一些。可让他想不到的是,李逵没有动手打他,甚至连想要教训他的心思都没有,就被李逵赶了出来。等到喊的累了,饿了,阮小二这才发现,自己好像犯了大错。

    他是被李逵赶走了,自由了,李逵甚至连卖身的钱都没问他要。

    之前,阮小二可是卖身给了李家。

    对李家来说,这或许是一笔小钱,但对阮小二来说,这是短期内他根本就那不出来的巨款。想着占了便宜的阮小二,突然愣住了。

    他是自由了,但是小五和小七呢?

    他俩个兄弟还在李家人的手里,这可怎么办?

    从地上跳起来,阮小二又发疯似的朝着齐州城跑去,等到入城之后,天色就已经黑了下来。找到李林之前下榻的客栈,却被店小二告知:“你说带着一帮孩子的那人?”

    “没错,人长的有些凶恶,还带着武器,不修边幅,也很高大。”阮小二急得满头大汗,连比划带解释的说着。

    店小二不不耐烦道:“你说的人我认识。”店小二顿了顿,看了一眼阮小二道:“你我也认识。”

    阮小二突然揪住了店小二的衣襟,急切道:“人呢?我怎么没找到人?”

    “走了!”

    店小二还以为阮小二是临时出门玩高兴了,忘了回来。对阮小二道:“你也不用担心,只要找到主人家,说清楚,不会将你当成逃奴处理。”

    “去那里了?”

    店小二眼皮子往上瞟,轻慢道:“我怎么知道?”

    阮小二恍惚间跌坐在地上,他发现自己和两个弟弟失散了,才十三岁的阮小二傻眼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第286章 虎骨酒

    “小二,有什菜品尽快上来!”

    “炖菜,白肉可好!”

    “煮一锅饭,一柄送来。有什么酒水?”

    “小店有黍米酒,曲酒,还有淮阳的梨子酒,不过本地的酒中豪杰都感觉果酒有点酸涩,不知两位是否能喝的惯?”

    准备回家的解氏兄弟,离开李逵的住处之后,发现天色尚早,就此赶路的话,路上可能会耽误吃饭。于是找了家食铺填饱肚子再说。

    虽说他们身上已经没什么钱了,但是吃顿饭的钱还是有的。

    两天就能到家了,他们也不在乎把身上的钱都花完了。解万听到喝酒,就拦住了大哥解千,道:“大哥,酒就不要了。”

    “也对,喝酒误事,莫耽搁了赶路。”解千对颇为失望的小二道:“就这些,再给我们兄弟准备路上吃的干粮,我们吃完之后一并带走。”

    “得嘞,客官稍后,小的马上吩咐厨房准备。”

    一边说着,一边用麻布擦着桌面,看着颇为干练。转眼的功夫,小二又来了,端着一盘下酒的脆萝卜,洒上了香油和佐料之后,清香扑鼻。

    更气人的是,店小二还在两人面前各放了一个喝酒用的斗笠盏,故意勾搭着解氏兄弟肚子里的酒虫。

    解千对着这盘毫无用处的爽口菜干瞪眼。他有点后悔刚才没有点酒了,普通的酒并不贵,好酒名酒放在最好的馆子售卖,才会价比金银。但是普通的食铺和小饭馆,能拿出什么好酒,一瓮三四斤重的酒,也不会比一盘肉贵多少。解氏兄弟的酒量还是不错的,喝一点不仅仅能够路上驱寒,也不会耽搁事。

    解万有点埋怨店小二多事,可这是店家平日里招揽生意的招数。再说了,点不点酒全看客人的心思,店家还贴补了一盘爽口菜,想要指责店家无良,都没有合适的理由。

    “大哥,人杰兄临走的时候送了你一瓶酒,要不……”

    “对,人杰送的必然是好酒,等着,我去拿来。”

    解千从包袱之中翻找了一阵,将李逵送他的酒拿出来了,还摸出了一锭银子,顿时有些傻眼。唏嘘道:“想来是人杰趁我们不注意,将这银子塞在了你我的包袱之中。人杰,真乃义气之侠士,我等愧对。”

    俩兄弟长吁短叹的感慨了一阵,这才将蜂蜡封的酒瓶用小刀刮干净,启开瓶塞之后,顿时浓烈的酒味从瓶中冲了出来,解千这辈子都没有闻到过这等浓烈的酒气,身体如同干涸的河床,遇到了暴雨渐渐苏醒了过来。

    不仅仅是酒气浓烈,还有味道很重的药味。

    解氏兄弟面面相觑,倒入斗笠盏之中,酒汤清澈,如同琥珀般纯净。看着倒是像黍米酒,但浓重的酒气却告诉他们,这碗中的酒可不是什么黍米酒,而是一团沉寂起来的火焰,蕴含着无穷的能量。

    酒气不仅仅把解氏兄弟给镇住了,还吸引来了掌柜的,还有食铺里的客人。

    “这位仁兄,这是什么酒?”

    “两位客人,这酒产自何地?可否让老朽一观?”

    “王掌柜你就别琢磨了,你这酒馆卖了也经营不起这等美酒。”

    说话的这位很不客气的指出解千带来酒与众不同:“你看看那酒瓶,可是湖州影青的上等瓷瓶,不是普通人能够消受得起的宝贝。只是这酒太烈,如同烈马般难以驯服,可惜我等酒量普通之人无福消受。”

    掌柜的被客人埋汰,瞬间板着脸不高兴起来:“我自己吃些个,不行吗?”

    “就你这抠门的性子,怎么舍得?”

    “两位,可否让我等尝尝这酒,一点,只要……这么点就够了。两位的饭钱就让在下出,不知可好?”说话的这位,也是好酒之人,比划着指甲盖深浅的深度,想要讨要一些尝尝鲜。也不是白吃白喝,解氏兄弟的饭钱,他包了。

    大宋鼓励酿酒,也提倡百姓喝酒。对于大宋来说,酒税是大宋财政中占比非常大的税源。上到达官贵人,下到黎明百姓,几乎没有一个不好酒的宋人。

    解千见周围的人越围越多,顿时有点头大,伸开双臂对周围道:“这酒是朋友临别送的,诸位也莫看了,就这么多。肯定匀不了各位,耽搁了诸位的雅兴,实在抱歉。”

    说完,解千拱了拱手,表示爱莫能助。

    讨要的这位顿时有些失望,见不能一尝为快,只能在边上起哄:“两位,快尝尝,莫跑了酒气。”

    宋朝的酿酒最主流的就两种,粮食酒和果子酒,果子酒中以梨子酒最为出名。但也仅限于此,因为果子酒无法脱酸,口感上大大不如粮食酒。而粮食酒中,黍米酒最为常见。好的黍米酒酒色如同琥珀般,清澈见底,不带有混浊之感。

    其实就是后世的黄酒,只不过后世的黄酒大部分都是用糯米酿造,原因嘛……黍米酿造的黄酒出酒率很低,成本昂贵。糯米酿造之后,出酒率大大提高,且糯米价格低廉。

    在众人的注视之下,解千端起酒碗大口喝了一口。这时代的大宋人都这么喝,主要是市面上能买到的酒都是低度酒,遇到无良奸商,还在买来的酒中兑水卖,连酒味都没有。大宋人都喜欢豪饮,经常大口将面不改色心不跳一碗都干了。

    酒入口,解千就感觉喉咙仿佛被刀子拉过了似的生疼,当酒进入胃中,却是一团火焰被点燃,冲天而起。解千根本就说不出话,急忙用筷子夹了两口菜,这才感觉口中的火辣之感消除了一些,只是脸上已经隐隐有些泛红,全身都暖洋洋的舒坦。

    解千呼出一口浓烈的酒气,大喝道:“畅快,太畅快了!”

    解万眼热不已,轻声问:“大哥,如何?”

    “如同一团烈火般的好酒,只是太烈了,口感太辣,可是酒气很浓,非豪杰不能饮。”

    俩兄弟你一口,我一口,下嘴之后脸上如同吃了最酸的杏似的,五官都聚集在了一起。而这酒越喝,身体越热。就不到一斤酒的样子,却喝成了欲火难平的躁动。俩人酒足饭饱之后,原本想着出城,却鬼使神差的转了个弯,去了小巷深处。

    家里突然间变的冷清起来,这让习惯了热闹的李云很别扭。

    对阮小二的恨意也越来越浓,只是这小子如今也不知道去了哪里。想要教训他,也找不到人。

    “二哥,你这是要出门?”

    李逵一大早起来,头发上胡乱套了个重戴,披着褙子,正准备出门。

    重戴也成为大帽,是一种黑色麻布制作而成的大帽檐帽子,官员和士子在外的时候都喜欢戴。这种帽子传到了韩国之后,被韩国人奉为圭臬,有点身份的人都要弄一顶装门面。

    李云打着哈欠推门而出之后,就看到李逵一副要出门的打扮。顿时气恼起来,这是背着他要搞事啊!

    李逵抬眼道:“想一起出门就快点。”

    “我为何要出门?”李云傲娇的表示自己可不会跟着李逵屁股后头打转,自己也是有想法的人。

    李逵意味深长地笑道:“你要是准备做饭,在家吃,我不拦着你,但想要让我给你带吃的回来,就别做梦了。”

    李逵也是无奈,他原本是准备在齐州落脚一天,就会离开。没想到却被耽搁了起来。当然,要是身份不明的厨娘在跟前,李逵也不会适应。

    “二哥,你这齐州的伙计也太惫懒了,连个厨娘都不给你准备,这一大早起来,还要出门去吃朝食,也忒麻烦了些个。”

    李云絮絮叨叨的说着,手却不闲着,抓到什么就往身上套,最后一边跳着脚,一边跟在李逵后头追着跑出了院子。

    来到大街上,顿时被齐州的热闹景象给吸引住了。

    不得不说,齐州的人口真的很多,沂州与之相比,简直就是个乡下地方。虽然沂州要比齐州的地盘大了好几倍,可在后世的沂州地面上有两座广为流传的群山,一座叫沂山,一座叫蒙山,连在一起就叫沂蒙山区。妥妥的地广人稀的山区,地盘大却一点用都没有。

    齐州就不一样了,广济渠就通过这里,加上周围不缺水,平原也多,土地也肥沃,一直是人口稠密的地区。

    街头到处都是人,这让身材高大的李逵不太舒服。主要是常撞到人,让他有种如同如同在水中漫步的阻塞。

    长腿一转,拐上了一条巷子,穿过巷子之后,终于感觉人少了一些。李逵在街头左右划拉,寻找心怡的饭铺。

    只不过,他感觉有点走错地方了,鼻尖若隐若现的嗅到脂粉味,而且还是那种廉价的脂粉,有点冲鼻。

    “二哥,你看那俩人是不是解氏兄弟?”

    李云抬手指着一座红楼前两个被纠缠的年轻人,这两人一看背影就知道是人高马大的汉子,却被几个女人给拖住了,奈何不了。看着背影,太熟悉了,不说背影,那熟悉的大铁枪,还有那不多见的紫金锤,不是解氏兄弟,还能是谁?

    刷——

    李逵从腰间拔出折扇,一摇三晃地走到解氏兄弟跟前,才听到解氏兄弟为何在和对方的纠缠。对方坚持解氏兄弟要给双倍的钱,不然姑娘不答应。

    这事似乎有点蹊跷,但李逵很快就想明白了,应该是虎骨酒惹的祸。这玩意自从他两年之前泡了出来,酒是三蒸的高度酒,加上虎骨,人参,放了不少药材,十全大补不敢说,但也差不了多少。偏偏李逵这个做出来的人自己还不敢喝,第一个试验品是三叔公,老头喝了之后,越来越精神。不过三叔公很有节制,每次都不贪杯,二两就满足了。

    再说,三叔公都七十出头的老头子了,自从喝了虎骨酒之后,腰不酸了,腿不疼了,似乎困让他多年的风湿也好了。再说喝酒惹事,也不看看三叔公多大的年纪了,但凡普通人到了他这个年纪,心里头的贼赖着不走,可是身上的贼早就跑了。

    反正三叔公喝着挺好,也不惹事。但解氏兄弟就不一样了,血气方刚的年纪,就算是心里头没有贼,也会被勾搭出来一个。

    解氏兄弟两个人喝一斤,多半喝出问题来了。李逵暗暗庆幸,幸亏自己没有喝过,要不然他就要丢人了。

    李逵会心一笑,幸灾乐祸道:“小楼昨夜旌旗动,将军阵上几回战?”

    解氏兄弟扭头一看是李逵,顿时愣住了,一张粗糙的大脸红的能滴血……

第287章 旧识

    解氏兄弟原先不过是面子上过不去,才没有继续跟着李逵去京城。不过闹了这一出之后,他们再也没脸留下来了。

    李逵看着他们离开时逃跑的背影,似乎还捂着脸,可见俩人也是知道羞愧之人。

    “二哥!”

    李云看着幽深的红楼,眼睛有点直,诺诺的喊了一句。

    李逵心说,这等胭脂俗粉,岂不是弱了自己的名头,他马上要去京城了,大宋有什么地方比得上京城的繁华。各行各业,又有那家比得上京城的极致?

    “李云,你小子也已经长大了,也该给你找个媳妇了。放心,回去你二哥给清叔写信,让他老人家找个好看的你个当媳妇。”

    李云气地冷哼道:“二哥,你也太扫兴了吧?再说了,我爹能找的也就是沂水乡下的妮子,哪些女子怎么配得上命中注定要当官的我?”

    买对李云的超强自信,李逵有点愕然,他发现自己似乎小看了这家伙。

    李云继续道:“我要去京城,找个官宦之女为妻。”

    “有志气!”

    面对李云的豪言壮志,李逵颇为支持:“不过,等你考上了进士再说吧!毕竟东京城有榜下捉婿的规矩,你要是进士了,就不愁没有官宦小姐排着队让他挑。”

    李云气势顿时挫败下来,弱弱道:“有钱不行吗?”

    “有钱……就是个屁!”李逵笑骂道。

    对于官宦来说,有钱真的不重要。因为他们只要放下身段,想要捞钱真的很容易。当然对府库动手的大宋的官员,是最傻的行为。就连宰相也一样会死的很难看,甭管钱多钱少。

    但是要说做生意,位高权重的高官,一年几万贯的财富,并不难。

    加上大量购买土地,也一样能够靠着地租过上奢靡的生活,所以,有钱,对于大宋的官员,尤其是文官来说并没有多少吸引力。

    李逵和李云在齐州,一待就是五天。

    这日,汇通钱庄内,左南易终于等到了两个好消息。

    天天面对李逵,对左南易来说压力实在太大。李逵也不说话,就是干瞅着他,都让他浑身难受,遍体生寒。

    “掌柜的,打探清楚了,您老要找的道人在济州的郓城县。说来也奇怪,那道人在郓州的须城出现之后,就启程去了济州。您老一定猜不到,这家伙背后藏着太深了,原来劫我们银钱的那几个贼子也在郓城下的东溪村住着。要不是我们要找的道人实在显眼,在下也发现不了贼子的老巢。”来人兴奋的连说带比划。

    左南易迟疑了一会儿,对来人道:“千斤,这次你做的很好,我会向总掌柜言明。可发现了贼人,我们却缺少人手。之前押运银钱的人马都是刘家的亲卫,属于禁军。人数虽不多,但寻常贼子也不敢造次。可是这次,他们敢抢我们的钱船,自然有所依仗。禁军唬人倒是不错,可是让他们剿灭贼子,恐怕差了一些。”

    来人也是唏嘘不已,他哪里不知道禁军的无用?

    但发现了贼人,却对他们无可奈何,确实让人气恼:“大掌柜,要是我们报济州官府您看如何?”

    “不妥,济州的知州陈修不管事,要是知道是禁军丢失的钱财,最多衙门里立下案子,真要让他们抓捕盗贼,恐怕会敷衍我们。而且郓城县是济州,郓州和濮州,三州共管的区域。三州的知州恐怕都不会理我们。为今之计,只能是让总掌柜在京城想办法了。”左南易无奈道。

    从门外跑来一个伙计,急匆匆的将一封信交给左南易道:“大掌柜,京城的信。”

    左南易拆开之后暗暗叫苦,原来是京城总号再次催促让他押运白银去京城。但如今,他哪里敢起运白银?

    他并不是没有想过找地方官,可是大宋的官员制度让人气地想要造反。

    知州基本上不管事,通判和推官互相推诿,也怕事。基本上也不会管盗贼案子。

    加上押运的人手之中有不少禁军,文官为了避嫌,就算是有心惩办这些盗贼,也多半会不了了之。反正将门的事,他们不掺和。再说了,将门都有自己的力量,虽然人不多,但要是连盗贼也对付不了,岂不是自取屈辱?

    可刘家,本来在军中的根基不深。

    再说刘家虽说有钱庄的分子,但占的分子也不多。所以,刘家也不会出全力,还有就是想出力,恐怕也能力有限。

    左右为难的左南易,咬着牙,心一横。反正东主就在齐州,要不让他定夺?

    想到这里,他也知道自己没有退路。上报给李逵,对他来说,并非是什么好事。反而是坏事,很容易被贴上无能的标签。

    可是左南易也被逼到了悬崖边,不得不考虑总掌柜的心思。不得已,他决定求见李逵,但是在此之前,他需要请示李逵,是否愿意见打探消息的伙计。

    李逵临时居住的小院内,左南易说明情况,之后站定:“东主,历千斤就站在院门外,他是打探消息的管事。平日里保护钱庄也是尽心尽力,是个可以信任的人。”

    “嗯,叫他进来吧!”

    左南易都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李逵自然没有意见。只是他有点奇怪,历千斤这个名字似乎有点熟悉。

    左南易叫来了历千斤,进门的时候一个劲的嘱咐其要小心应对,不要惹怒了东家。

    可是当历千斤看到李逵坐在厅中,左右无人的时候,顿时吃惊的叫道:“你是?”

    李逵定睛一瞧,原来是熟人,只不过历千斤似乎越混越惨,第一见到的时候,还是皇城司的番子小校,算起来算是个武官,好像是八品官。

    他保护的太监商及在沂州被章惇杀了之后,皇城司是回不去了。

    之后,他努力找工作,投靠到了颍州国戚高氏族人高孝立门下,却在高家庄被围困的时候,因为去探听消息没有赶回来。

    高孝立的高家庄差点被攻破,自己手下的武师头领却不见了,由不得颍州首富高老爷心中嘀咕,他招揽的这个首席武师估计心怀鬼胎。

    于是,历千斤再次失业。

    遇到了邱掌柜在颍州招兵买马,于是靠着一身武艺,在钱庄找个护卫的事做。这一晃,两年过去了。原以为历千斤以为自己这辈子都要奉献给汇通钱庄了,没想到大掌柜带着他见的东主竟然是李逵。

    李逵好笑道:“历将军,你很让人意外啊!”

    “哪里是将军。”历千斤颇感世事无常,却叫苦不迭:“遇到你总没有好事,估计我这管事的营生也坐到头了。”

    “谁说要辞了你?”李逵古怪的看向历千斤,这位倒是脸不黑,就是印堂黑的发亮,运程一年不如一年。李逵并没有打算辞了历千斤,这位运气是不好,但李逵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也是皇城司管着一百人的校尉军官,能力自然不会差,只是运气差的离谱。

    不过,这次历千斤的运气好到爆棚,不仅探听到了李逵想要找的公孙胜的踪迹。

    连带着还将劫走了汇通钱庄齐州分号一笔银钱的劫匪的老巢找到了,他虽然不清楚对方的来头。但是却猜测到了劫匪恐怕有人通风报信。

    李逵沉吟良久,才开口道:“是钱庄的问题?”

    左南易没想到历千斤一把火将自己给点着了,顿时吓得跪到在地,凄厉道:“东主,钱庄内的伙计都不清楚银库的押运,怎么可能去通风报信?至于押运的禁军,根本就不知道押运的货物?”

    里里外外,左南易的意思就是喊冤。

    李逵颔首道:“此事暂且放下,先说说郓城东溪村的事。”

    历千斤犹豫了一会儿,开口道:“东主,历某猜测有几人恐怕当年在颖州出现过。”

    “颖州?”李逵迟疑了一会儿,随即想到在高家庄的那场大战,揭阳镇的六个恶人果然勇猛,他一个人竟然有点招架不住。那时要不是有史文恭在,恐怕最后自己也只能落荒而逃。

    当然史文恭一个人面对张横、张顺、穆弘等人的时候,恐怕也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逃跑。

    即便是胆大妄为的李逵,面对这群人也有点头痛,他一个人应付不下来。突然想到了一个人,如果有他在,来再多的人也没问题。

    李逵对历千斤道:“给你一匹快马,几天能够赶到广济军州?”

    历千斤想了想,咬牙道:“两天,只要两天即可。”

    李逵当即修书一封,然后交给了历千斤道:“你将这封信交给猛虎营的游击将军程知节,问他调一个人。”

    “在下这就去准备。”历千斤也是个干脆的人,当即准备离开。

    李逵见左南易没走,好奇道:“还有事?”对他来说,公孙胜的事很棘手,主要是他不清楚这厮为什么和他过不去。就为了什么江湖道义?这家伙根本就不是样人的人。

    好奇心促使他想要问个清楚。

    至于张横、张顺、穆弘等人,既然是仇人,就一定要斩草除根。

    左南易焦虑道:“启禀东主,总掌柜要调拨一批白银去京城,但是如今齐州分号根本无力运送……”

    李逵摆手道:“此事简单,等我调来的人来了,我给你押送。”

    左南易顿时吓傻了,他可没有让东主去押送银钱的心思啊!这要是让邱明仁,邱掌柜知道,还不扒了他的皮?

第288章 李逵护镖

    从结果来看,汇通钱庄的齐州分号的大掌柜左南易应该高兴,他成功让钱庄的大东家,成为了自己手下的伙计。

    镖师,自然也是伙计。

    权力一下子超越了在京城总号的总掌柜邱明仁,成为汇通钱庄最为显赫的存在。

    但是他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不仅不高兴,而且还被吓了个半死。李逵是东家,是大老板,他出现在齐州,就对左南易产生了巨大的压力。至于李逵一意孤行要给钱庄的押解队当保镖。这就像是皇帝出巡去了边关,然后兴致盎然的皇帝对边疆的将领说:“朕要率军击溃来犯之敌,爱卿给我掠阵!”

    这是什么情况?

    忠臣遇到了昏君啊!

    生死就在一念之间。

    遇到这等倒霉事,没有一个将领会高兴,反而是跪在地上,抱着昏君的大腿,说什么也不敢让昏君脑袋一热,出去作死。

    在左南易掌柜看来,李逵差不多也就是昏君一个。护镖,是那么好护的吗?

    没看到有禁军保护的钱船都让人给抢了吗?

    作为手下,左南易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来阻止李逵的作死念头。可是让他抱着李逵的大腿,不让李逵出门显然他做不到。并不是他舍不下这份脸面,而是他身材瘦弱,即便整个人挂在李逵身上,也阻止不了李逵要出门的念头。

    再说了,李逵能那么好劝,就不是李逵了。

    “东家,您要跟着去也不是不行?只是贼人多了,跑了贼人,恐夜长梦多!”历千斤觉得左南易有点多余,他没有见过李逵大杀四方的勇猛,可是历千斤是真的见识过李逵那种横冲直撞,如同虎入羊群一般的霸气。

    不就是一些无胆匪类吗?

    也就是李全不在,要是那位爷在,李氏兄弟就能把贼子追到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左南易听手下首席武师前半句还挺高兴,至少本着劝人的心思去说。至于李逵听不能,不是还有他在吗?

    可听了历千斤后半句话,真想跳起来揍这憨货的脑袋。这货的脑袋里到底装的是什么,说的是人话吗?

    刀剑无眼,要是东主受了损伤,你一个小小的武师可担待得起?

    左南易粗暴的打断了历千斤的话,大怒道:“混账,你让东主犯险,我汇通钱庄行商天下,要你等武师又有何用?”

    历千斤觉得左掌柜对他的话有误解,补充道:“我也和东主一起去啊!”

    “你的命,能和东主比吗?”左南易话里话外都透着一个意思,历千斤是贱命一条,而东主李逵是金贵的命。再说了,真要是让总掌柜邱明仁知道了,历千斤的身份太低,邱掌柜反而不见得去惩办他,可是左南易逃得掉吗?

    齐州的分号是左南易说了算,要没有他的点头,怎么可能会让李逵押送银钱去做吸引贼人的诱饵?

    不管事后李逵有没有事,左南易都跑不掉一个陷害东主的罪名。

    “你可曾想过一旦有所闪失,我汇通钱庄上下如何应对?上千人都将因为你一句不过脑子的混账话而失去生计。”说到这里,左南易躬身对李逵道:“东主,我齐州钱庄虽然有所损失,但要对付贼人,无非是钱财二字,只要广邀好手,加上疏通官府,加上禁军帮忙,贼人想要逃出生天,无疑是痴人说梦。而无需东主亲自犯险。钱庄上下都要仰仗东主的英明决策,东主安危不容有失。”

    左南易是怕了,李逵怎么可能听不出来?

    但是东溪村,他真的想要去看看。

    晁盖,吴用,还有那个公孙胜,看看是如何的人杰,让他们闯下偌大的名声。

    至于自己?

    李逵真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危险。

    打不过,难道还跑不掉吗?

    以前他不会水,如今在颍州、扬州等地生活了两年,一个在淮河边上,一个在大江边上,盛夏时节下水戏耍最为舒坦。百丈村的男人,如今有一个算一个,三叔公除外,都是能够在河里扑腾几下的自救手段,李逵的游泳技术早就不满足于狗刨了。

    在水中对付赤发鬼刘唐,或许还不成。但李逵会没脑子下水去斗刘唐吗?

    至于在岸上,这厮根本就不是自己的对手,指定教他做人。

    李逵当即拍板,对左南易道:“我意已决,不用多说。左掌柜你去那排押运的人手,等历千斤从广济军州回来,立刻出发。”

    左南易无奈,不得不退出院子。来到院子外,他抓着历千斤的衣襟愤恨道:“历千斤,你这祸害,当初就不该收留你。你难道就以为你这点功夫就能保护东主不出意外不成?”

    历千斤觉得很委屈,他又没说什么,至于李逵,他对李逵有绝对的信心。面对左南易的质问,他确实心头不悦,但汇通钱庄的薪俸还是很高的,让他走也不愿意。再说了,他一个武夫,在官场的名声坏了,估计也没人请他做事。

    做生意又做不来,种地也不会。只能去那个小地方的大户看家护院,岂不是埋没了他的一身武艺?

    历千斤吸了吸自己的鼻子,恹恹道:“我不是对自己有信心,而是对东主有信心。”

    “算了,你这等浑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左南易心累不已,摆手对历千斤道:“还不快去?”

    历千斤匆忙离开,骑马去了广济军州且不说。

    就说左南易,真的是豁出去本钱,几乎是不管不顾的招揽了齐州当地能够招揽的所有的武师。不少江湖人都被他网罗到了名下。

    不仅如此,他还给总号去了密报。

    李逵要押运银钱,故意引诱劫匪的事,他肯定压不住了,只能让邱掌柜定夺。至于邱掌柜如何反应,就不该是他考虑的问题了。

    三五天时间,转眼就过。

    风尘仆仆的历千斤从广济军州回来,带来了一个让邱掌柜大松一口气的好消息。猛虎营将军程知节允诺带兵五百,协助剿匪。

    这对左南易来说,无疑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他对历千斤的厌恶也少了很多,至少这一趟对历千斤来说,差事办的还算漂亮。有了这五百禁军的加入,左南易不指望能够剿灭劫匪,更没有想过要追回丢失的银钱,这些对他来说李逵的安全稳了。

    为了表示忠心,左南易觉得自己有必要跟着李逵一起去。带着好消息,左南易跑到李逵跟前去报喜。

    李逵倒是不在意,他觉得程知节恐怕另有所图。

    程知节的军队是新组建的军队,目的很简单,想要去边塞立战功。

    至于他为什么知道会打仗,虽不是皇帝亲口告诉他,但也差不多。要知道刘清菁可是皇帝的妃子,小皇帝在大臣面前藏的住话,但是在后宫里,面对自己的枕边人,真不会有太大的提防之心。刘清菁就将消息带出了宫廷。

    原本想着好让家里物色几个有能力的将领,拉拢过来。这也是外戚的一种手段。可是没想到的是,程知节却准备自己去立功。

    在京城,他一个地方上致果校尉起步的武官,连一点存在感都没有。不仅如此,自从被将门子弟戏弄之后,他对京城的达官贵人们有着很深的提防之心,却又不想这辈子碌碌无为下去。可是他一个淮阳军的校尉,即便皇帝有心抬举他,也没有机会展示才华,战功就成了他的最后选择。他的身份空降边塞的禁军也不太现实,西军桀骜不驯,他根本就压不住。只能靠着皇帝的恩宠,在中原训练一支军队。

    而且这支军队的数量也不能太大,三千人是一个非常合理的数字。

    程知节组建的这支军队有一个好处,没有吃空饷的人,一个都没有。程知节从组建那天开始都在军营里盯着,不允许一个手下吃空饷。可以说,他的这个营,虽然只有三千人,但在战兵数量上,比五千人的军队一点也不少。

    不仅如此,他也狠抓训练。在京城附近训练不成,于是就去了广济军州。

    眼瞅着西北大战又起,可程知节心里犯难了,他的人马到底训练的怎么样了?

    没底!

    他心里一点底气都没有。

    他之前也带兵,但是从来没有打过仗。更何况是去西夏边境的庆州,真要是军队战斗力不足,岂不是要害死很多人?

    这些天他一直琢磨着找个对手练一练,可是山寨土匪窝子不好找,找到的也不好打。进山剿匪等同于盲人摸象,几千人,上万人撒进去,也不见得真能将土匪给找出来。

    正闲得发慌的时候,李逵派人送来了信。

    齐州汇通钱庄的钱船被抢了,贼人就藏在京东西路。要是在郓州,他恐怕就真爱莫能助了。大宋禁军有很严格的调动程序。出路一级的行军作战,不仅需要宣抚使衙门的调令,还需要京城枢密院的兵符。除非军队在边州作战,但边州的将领文官,一般可以代替枢密院行事权力,无需上报。

    但中原不行,尤其是在开封府附近,调令更是严格。

    不过,如果是在本路作战,只要宣抚使衙门的调令即可。

    郓城县正好是在济州,属于京东西路管辖,和广济军州在一个路。所以要拿来调令很容易。至少刘家老爷子已经是太师了,办的事也是正经事。京东西路真没有理由拦着程知节。

    再说了,汇通钱庄还有五妹刘清芫的分子,于情于理,做姐夫的都应该帮忙。

    于是出兵变得顺利之极,而庞万春提前孤身一人出发去了须城。这是李逵点名要的人。程知节之前对庞万春印象不深,只是他身边的一个寻常亲卫而已。但是能让李逵看重,顿时让程知节有种人才在身边被埋没的痛惜,好在及时发现,不至于一直埋没下去。

    唯独让程知节气闷的是,行军速度太慢了。

    庞万春都离开两天了,他的军队才堪堪走出了广济军州,实际上广济军州并不大,他的军队走了两天,才刚刚走出一个县的区域,让他颇感丢人。

    再说李逵,听取了历千斤的禀告之后,觉得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而东风很简单,就是发布消息,让汇通钱庄准备上百辆大车,准备押运银钱去京城。人多自然眼杂,泄露消息也很寻常。而李逵正是要将消息泄露出去,好让公孙胜等人上钩。

    又是一日,阮小二自从被李逵赶走之后,没有回李逵的住处,更没有承认错误。

    他似乎也预感到,李逵这等脾气的人,承认错误根本没用。他苦恼于如何才能让李逵消除对他的偏见和敌意。当然,这是他谋生之余的短暂念头而已。他离开了李逵,身上连一个大子都没有,要吃要喝,只能做起了本行。

    在齐州郊外的河中捕鱼,虽然不是天天都能满载而归,但也没让他饿着。就是住的地方就难了一些,住在城外的破庙里。

    他基本上大清早就将捕到的鱼带到齐州城内售卖,同时查看李逵是否离开了。

    一旦李逵有走的心思,他就跟上去。

    自己俩兄弟的消息还在李逵身上藏着呢,真要是连李逵都不见了,他真不知道自己此生还能见到自己的弟弟吗?

    说什么也不能跑丢了李逵。

    这日,他提着麻绳,挂着两条大鱼匆匆的赶去集市,却不曾想,发现李逵竟然带着李云等上百人,还有大车队准备离开。顿时急了,将两条大鱼往边上大婶手里一塞,开口道:“两吊钱,这鱼就是你的了。”

    “一吊。”

    还价就是这样,大婶也挺意外,可送上门的便宜,不能不占。阮小二给的价格已经是极其低廉了。但买东西能因为便宜而放弃还价吗?

    不能。

    因为不还价,还有购物的乐趣吗?

    但大婶的行为明显是趁火打劫,颇为无耻。可阮小二想了想,点头答应了:“可以!”

    买鱼的大婶有点感觉吃亏了,还价就是这样,是斗智斗勇的过程。对方出价两吊,她还价一吊,要是对方骂他,她自然认错,因为这是正常反应。最怕对方很痛快的答应了,让大婶有种被坑了的感觉。大婶觉得还有往下讨价还价的空间,故意道:“身上没有带钱,要去家里。”

    阮小二气道:“不卖了。”随即对周围人道:“新鲜的河鱼,两条至少六七斤重,只要一吊钱,给现钱就成。”

    大婶见有人过来,顿时气恼的摸出一吊钱,塞到了阮小二的手中:“给你,憨小子真不识逗?”

    阮小二拿着钱,往衣襟里一塞,拿着一根棍子就跟着钱庄的押运队伍而去。

    出城不久,李云追到李逵边上道:“二哥,有人跟上我们了。”

    李逵早就知道阮小二跟着,不在意道:“他想要跟着,就让他跟,不用理他。”

第289章 将功折罪

    原本以为,这场尾随会很辛苦,毕竟又是大车,又是牲口,人也多,加起来足足有上百人。尤其是李逵这厮还骚包的骑在了高头大马上,耀武扬威的让阮小二看着就生气,恨不得将李逵从马上拉下来,自己取而代之。

    可没过多久,阮小二就生气不起来了。

    并不是他追赶李逵的队伍有多辛苦,而是太慢了,简直就是乌龟爬似的,这能是赶路?

    阮小二脾气暴躁,更是个急脾气,最见不得人磨磨蹭蹭的样子。可偏偏有人这样,还让他发作不起来,可见有多憋屈了。

    阮小二琢磨自己要是撒开了迈开大腿跑,两个时辰,怎么说也能跑出去五十里地去。可是李逵这行人呢?

    一个上午,最多也就是十五里地的样子。

    猛地回头,看能看到齐州的城墙,这是赶路?

    阮小二是个急性子,恨不得从路边折根柳条,将队伍里所有的牲口都抽上一阵。这速度,多久才能让自己和两兄弟见上面?

    更让阮小二生气的是,队伍传来了一阵阵吆喝牲口的声音,还有人在大喊:“都累了,准备休息,埋锅造饭。”

    “臭不要脸的,还有脸说累?”

    阮小二感觉自己十三年的人生经历似乎缺少了很多闻所未闻的事,忽然间,感觉自己引以为傲的捕鱼技能都不美满了,有种生命中缺少了一些什么的感悟。

    但他又说不上来,这到底是什么?

    他为什么要看着这群人慢悠悠的赶路,会气地一个劲地喘粗气;为什么会看到李逵骑着高头大马,会想着把这厮给落下马来;为什么会傻呼呼地跟着李逵的队伍一起停下来……就像是自己的感情被玩弄了似的,整个人都陷入了一种自我怀疑之中,无法自拔。

    很快,他就没办法再生气起来了,上百人休息的营地之中,炊烟袅袅升起,米饭的香味远远的飘来,口水忍不住地一个劲的吞咽起来。尤其是肚子,不争气的咕咕叫着,他从来都不记得,自己的肚子叫起来会这么欢快的节奏。

    咕噜噜

    阮小二气地想要将自己的肚子用力捶上两拳,好让这家伙彻底消停。

    一顿不吃怎么了?

    以前,没饭吃的时候,也照样活蹦乱跳的欢乐。

    “小子,这么小的年纪就逃荒,可怜啊,家里没人来吧。来大叔这里有俩个炊饼,虽冷了,总好过空着肚子。”来人是好心,穿着也很普通,似乎是赶车的车夫。

    阮小二听着完全不是味,怎么叫家里没人了,还逃荒?你家人才死绝了!

    可是当他看到对方递过来两个炊饼的时候,喉咙却像是被堵住了似的难受。不接受吧?对方是好心,岂不是有点不识抬举,他也不是那不识好歹的人。

    咕咚……用力咽下口水。

    阮小二兜里有钱,是早上买鱼的钱,可是眼下这地方吧,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根本就没有卖吃食的铺子。再说,他就这么点钱,也不敢乱花。犹豫了很久,直到对方将包子塞在了他怀里,人都走出很远了,阮小二在从喉咙里轻轻的说出:“谢谢!”

    可惜这声道谢,对方根本就听不到,甚至任何一个人都不会听到。因为声音实在是太轻了,轻到就像是心里默念。

    “老段,这半大孩子看着是个傻子!”

    “不像啊!但是不会说话。”

    ……

    远远的,阮小二听到刚才好心人和同伴们说话,咬着牙,连心里最后一点感激都被吹的无影无踪了。

    傻子?

    哑巴?

    你们才是傻子,才是哑巴!

    阮小二最终也没舍得将手中的炊饼扔了发泄,这样虽然很解气,但是亏欠肚子,会显得自己更傻。要是以前,阮小二绝对不会怎么想。他不是不知道隐忍,但是隐忍的承受力比较低,终究还是胜不过自己的脾气。

    队伍的另一头,左南易捧着食物想要坐在李逵的边上,却又有点吃不准会不会惹恼了李逵。

    虽说李逵的身份并没有说破,其他人都以为李逵是跟着一起走的士子。读书人会受到优待,但是左南易的举止,已经不仅仅是对读书人了,更是对主子。只是他也不在乎队伍中有人怀疑,再说了,李逵的身份早晚会让人知道。早晚一些,困扰的又不是他。

    李逵乜斜着眼,冷哼道:“坐下来说话!”

    左南易这才坐在了李逵的边上,担忧道:“那个……李公子,队伍走了半天,才走出十几里地去,是否走的太慢了?”

    左南易真的怕了。他看李逵的架势,怎么看不出来这位的心思大着呢。恐怕不仅仅是押运而已,而是存着和劫匪斗斗法的心思。甚至想着将劫匪一网打尽的想法。而且用的招数也很简单,拿着齐州钱庄的十万两白银作为诱饵。

    虽说银钱被调包了,但押运的队伍和真的一模一样,队伍中也只有少数几个人才知道银钱被调换了。车辙虽然压的很深,但车上装的都是铁锭,根本就不是白银。而且运送的目的地也不是进城,而是广济军州。

    但旁人只知道这趟押运的是十万两白银。

    这笔钱,价值十六万贯。

    要是大笔交易的话,价值会更高一些。

    劫匪怎么可能视而不见?

    这等生意,全天下算起来,都是少有的机会。

    李逵却大大咧咧的吃着米饭,扒拉着筷子不见有停下的意思。冷不丁含糊道:“你怕了?怕了就回齐州城去,我不会拦着你,更不会怪罪你。”

    左南易脸色发苦道:“李公子,在下虽不是勇武之士,胸中也不少忠义之心。有道是拿人钱财,忠人之事。在下在钱庄做事,自然将钱庄的利益为先。只是在下实在是担心,万一出了纰漏……钱没了,倒是没事。可要是伤了李公子,在下恐怕无言再见邱总掌柜。”

    “你的意思说,钱庄的护卫比不过劫匪?”

    “不是比不过,是一触即溃,根本就靠不住。上次有禁军帮忙又如何?一样该逃的逃,该降的降。平日对付一些毛贼或许还成,但是面对穷凶极恶的劫匪,恐怕凶多吉少啊!”

    左南易的信心源泉根本就不可能来自李逵,也不是来自于历千斤和他一群不靠谱的手下,而是来自于禁军。但如今他看李逵的架势,是要提前和劫匪过过招,这岂不是羊入虎口,有去无回?

    五百禁军,说起来人不多,但对付几个蟊贼应该不成问题。可让左南易认为钱庄的押运队伍能够对付劫匪,就有点痴人说梦了。有道是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齐州钱庄的武师头领是历千斤,这厮看着不像是个万人敌的猛将。

    历千斤听到这话就不乐意,嘟哝道:“大掌柜,你也太小瞧了天下英雄了吧?”

    “就你,还英雄?”

    左南易一肚子的怨气,根本就无从发泄,怼着历千斤就一通骂。

    历千斤也是有脾气的,上次钱庄押运的银钱丢失本就不关他的事,他人都没有跟着去,自然和他无关,这也是为什么钱庄丢失了大笔的银钱之后,他还安然无恙的原因。但历千斤没有失职,总不至于说钱庄的护卫就一定没有问题。

    “李公子,你来评评理,我历千斤什么时候做过逃兵?蟊贼人不多,只要大家小心一些,抓住蟊贼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左掌柜说话是否太过武断了些?”

    李逵想了想,还真的是这样,历千斤的功夫虽然不成,但也是相对的。普通江湖好手真不是他的对手,之所以越混越回去,主要是运气不好。

    李逵点头道:“都不要争执了,遇到蟊贼来,自然有人对付他们。再说了,这次押运的货物都是铁锭,就算是丢失了,损失也不大。银船已经绕路从大河去开封,一路上也没有水匪的滋扰,你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李逵都这么说了,左南易还能说什么?

    他虽感觉李逵有偏袒历千斤的意思,但也无可奈何。毕竟他连对付蟊贼的办法都没有。

    饭后,队伍再次启程。

    一个下午,行程稍微快了一些,但也不见得有多快,差不多赶了二十里左右,队伍又停下,准备休憩。

    营地就建在水边。

    阮小二说什么也不想再吃一次嗟来之食,决定自己乘着天色未暗下来,去捕些鱼来烤着吃。总好过被人当成傻子和哑巴。要是收获可观的话,他甚至想将中午给他干粮的那人的人情给还了。

    他目光顺着随流的走向,一路沿着河岸朝着水窝子寻去,却发现已经有人站在岸上,手上拿着根随手用树枝制作成的鱼叉,屏气凝神的等待机会下手。

    阮小二的脚步惊动了那人,不过并没有让对方吃惊,反而就在这时候,对方手中的鱼叉飞了出去。一挑一甩之间,一条大鱼从水中跃起,掉落在了岸上,不安分的跳动起来。

    阮小二暗暗叫苦,比他先来的正是李云。

    和李逵一样,李云在队伍中也享受着让人仰慕的眼神,他也是去京城参加省试的举子。读书人的身份,让他获得了不少特权。

    如果李逵愿意表明身份的话,他的特权自然要更多一些。

    “来了!”

    阮小二刚想要扭头就走,却没想到李云率先开口了。只能站定,目光不解的看向李云道:“你也会捕鱼?”

    “这又不是多难的事。”李云不屑道,不过这句话却将阮小二身上唯一的骄傲击了个粉碎。他和李云比,唯一能够让他有机会取胜的地方也就是捕鱼这个技能了。

    阮小二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对李云询问心中的心结:“那个……李少爷,我自认为先前没有得罪过李逵,可他为什么会对我有那么大的不满?对解氏兄弟是小弟的错,可是那时候人在火头上,管不住了手脚,也是没办法的事。可是之前呢?李逵为什么会对我有那么大的偏见。”

    “你跟着来还是想回到二哥身边吧?”

    “我……”

    阮小二突然不想和李云说话了,他感觉自己有点作贱自己的味道。他哪里是想要重新回到李逵身边,而是为了两个弟弟的消息,不得不跟着李逵。李林离开了齐州城,他根本就不知道李林住在哪里,是哪里人士。

    再说李林买几个奴仆,还要给奴仆解释,自己的身份,籍贯,家里趁多大的产业吧?

    李云放下手中的鱼叉,瞅了一眼地上的三条鱼,估摸着也差不多了,对阮小二扬了扬手中的鱼叉道:“你来吧!这地方的鱼有点傻,收货还可以。”

    不是鱼傻,而是初冬的水浅,加上水温低,鱼不喜欢活动,才让李云屡屡得手。

    李云见阮小二站在了水窝子边上,也没有打算马上就走,自顾自的说来起来:“别怪二哥,就你的脾气,不打压一下,说不定那天给他破通天的篓子,难道他就应该给你兜着吗?”

    “我不用他给我兜着,惹出了麻烦,一人做事一人当……”阮小二觉得有钱人的想法很有问题,他不是那种没有担当的人。

    “你担当,拿什么去担当?你就贱命一条,你知道那天差点被你砍死的人是谁吗?是沂州的士子,原本是跟着我们一起去京城参加明年尚书省开春省试的举子,你知不知道省试是什么意思?”

    阮小二有种被当成弱智的气恼,闷头道:“我知道,不用你解释。”

    “这就好。”李云顿时有种不需多费口舌的轻松,接着道:“他要是死了,你以为就你的命能赔了他的命?做梦,一个士子,从四五岁启蒙,读书十几年,每年的花费是中产人家一年开销都不止。这么些年下来,你知道要花费多少钱吗?”

    “就你的命,能比得上解千的命?”

    阮小二虽很不愿意承认这个结果,但现实是残酷的,残酷到他连反驳的想法都没有。尤其是当李云说:“这还仅仅是建立在解千省试落第的前提上,要是他高中了贡士,进入贡院,继续在殿试上成功斩获,你知道你之前的行为意味着什么?”

    “杀官造反懂不懂?”

    “没有实力,不要紧,但是应该知道什么人可以得罪,什么人吃罪不起。”

    “能忍常人不能忍之事,方能做人上人,这个道理你以前不懂不要紧,以后不懂,这辈子就这样了。别怪二哥无情,他已经对你够好了,真要是解千死在你手上。二哥也好,我也好,第一件事情就是将你绑了,连带着你的卖身契一并给解家,不仅是你,而且你两个兄弟也是如此。”

    阮小二听到这话,目光中闪过一道戾气,沉声道:“你们难道敢杀人不成?”

    哈哈……李云大笑道:“你也太小看我们了,也太小看官宦门庭的手段了。不用将你们私下里杀了泄愤,只要解家将你们连带着卖身契转卖给矿山,就你这样的年纪,去矿山不出三年,必死无疑。连带着你俩个兄弟也要被你一起害死,死了,也是喂狗的命。”

    这事不是李云故意吓唬阮小二,而是惩办人最好的手段。不用私刑,也不用触犯刑律,只要按照正常的手段,就能将阮氏三兄弟打入地狱。

    阮小二听到这话,目光中这才闪现出惶恐,但他还是倔强的认为,这是官官相护的手段,鄙夷道:“难道我穷人就没有了活路?”

    “别以为官官相护不好,那是你没有资格享受这等好处罢了。说白了你就是羡慕和嫉妒,难不成等你成了官之后,还和升斗小民一般生存?”

    李云冷笑不已。

    阮小二终于发现自己错了,但悔过是悔过,他是那种自尊心很强的人,自然不愿意低头。于是询问李云:“李少爷,不知我该如何?”

    “将功赎罪懂不懂?”

    李云说完这话,也不解释,直接提着鱼走了。

    阮小二却口中喃喃自语起来:“将功赎罪!”目光再次茫然起来,他的心头又一次开始痛恨读书人了,说话总说一半,太累人了。

    郓城县,东溪村,晁家庄。

    年轻的道士站在一群看着就像是匪徒般的江湖人士面前,气地脸色通红,口中怒道:“鼠目寸光,鼠目寸光之徒……竖子不足以谋!”

    而坐在主人位子上的大汉,却一脸羞愧,不敢面对道士骇人的目光。

    突然,有个穿着船工打扮的丑汉心急火燎的跑进了院子,走进之后先是一愣,觉得气氛有点凝重踌躇的看了一眼大汉,问:“怎么回事?”

    大汉无奈的摇摇头,反而问对方:“刘唐兄弟,你这心急火燎的跑来,是否是走漏了消息?”

    “大哥,且宽心些个,不是走漏了消息。大名府的案子,我们都做下了一个多月,神不知鬼不觉的怎么可能走漏消息,小弟来是告诉大哥一件喜事,大喜事。”

    赤发鬼刘唐生的丑陋,笑起来就更丑了,但他却见不得人看他的目光带有嫌弃和鄙夷,所以别看他笑的畅快,但眼神的余光却扫过众人。发现没有人嘲笑他长相的表情,这才放下了心。咧着嘴道:“大哥,我们发财的机会又来了。”

第290章 贼窝

    一群大部分目不识丁的二愣子,听到有‘大买卖’的消息,顿时激动起来。

    张横更是激动地跳起来大喊:“抢他!”

    张横本就是粗鲁人,一张嘴,可能是因为太激动,喷出的口水,如同雨雾般的朝着他对面的公孙胜而去。要不是公孙胜果断的用衣袂遮挡住了自己英俊的脸庞,说不定已经被张横的口水给——洗脸了。

    可即便他及时保护了自己的脸没有被张横张口‘泼粪’的窘境,可是衣袂上传来阵阵酸腐的臭味,让他有点作呕不已。也不知道张横这厮已经多久没有清理牙齿了,还喜欢吃肉,一张嘴臭的别出心裁。

    饶是公孙胜涵养不错,也差点忍不住拔出他背着的松纹古定剑,刺死这不要脸的憨货。

    “对,抢他!”

    “都是民脂民膏!”

    ……

    公孙胜心头暗暗叫苦,他之前为了聚拢这些人,将打劫这种事说的冠冕堂皇,什么外戚祸国,民脂民膏之类的话,不要钱似的说了一大堆。然后这帮目不识丁的愣头青都学会了,按住个大买卖就说人家的钱是民脂民膏,来路不正,自己是劫富济贫,代表正义。

    他们是劫了别人家的富,救济了自己的贫而已。

    可实际上,这哪是民脂民膏啊,这不过是汇通钱庄的银钱。

    不需公孙胜解释,大家都懂。但是江湖人讲个面子,要是抢了商号,估计在场的每个人身上都沾染了污点,一辈子都洗不掉的污点。他们一个个自喻为好汉,真要是变成了匪类,肯定接受不了这等名声上的损失。

    可要是说这钱来路不正,自己去抢来用,虽说大家都是做着为非作歹的恶事,但却脸上蒙上了神圣感,杀人越货的同时,仿佛是在做除暴安良这等高尚的事业。

    公孙胜理所当然被大伙儿推举为军师。

    没错的,能把打劫和正义联系到一起的,肯定是有本事的聪明人,不做军师岂不是白瞎了一身的本事?

    而名不见经传的道士公孙胜,却赋予了他们这些平日里想都不敢想的操行。

    世上,没有人愿意做烂人,即便是烂人,也想着明日成就一番辉煌伟业,把世人吓一跳。

    晁盖摸着脑门,头痛不已,他是郓城县的大户,不敢说是那种能让县令都忌惮的大户吧?但至少也是地方上有头有脸的人。

    他没有想过要在劫匪这条路上一条道走到黑。可是自从结交了江湖人士之后,他发现自己很快乐畅意,晁盖自幼练武,武力高强,但也没有好到让江湖豪杰们折节的地步,唯独他豪爽的性格,给他积累下了偌大的名头。

    一旦他退缩,名声自然要受损。

    不说别人,就眼前的这些‘江湖豪杰’们,恐怕出了庄子就要怨言载道,让他寝食难安。

    不得已,他只能用下下策——分家当。

    家当是上次大名府劫案的收获,就在他庄子里藏着,有四五万贯的样子。这点钱,十来个当家头领一分,也没有多少。但江湖人过的是刀口舔血的日子,有了钱自然要寻欢作乐一番。至少能够将这些愣头青们都诓骗出庄子,好让他清净几日。

    可没曾想,自己刚说出这个打算,公孙胜就跳出来反对。

    但是其他头领们都很想要分钱,却不要意思说,于是找了理由——恐怕被官府识破,隐匿江湖些时日。

    说的都是借口,什么隐匿江湖,是去大城市开眼界,寻欢作乐去。

    好不容易公孙胜因为寡不敌众,渐渐的处在了弱势的地步,却让刘唐给破坏了。这家伙什么时候来不好,偏要刚刚准备分赃散伙的时候来。

    当然,这也没有什么问题,毕竟这笔赃款之中,也有刘唐的一份。等到大伙儿拿了钱,离开了郓城,晁盖琢磨着自己也能消停些时日。

    可谁知道,刘唐这家伙竟然带来了大买卖的消息。

    于是,大伙一致认为,干完了这一票之后,再分家当。

    “公孙先生!”

    晁盖迟疑了一阵,开口询问公孙胜,期盼这位还是像刚才一样,作为反对派,站在众人的对立面。那么作为带头大哥的晁盖就有理由慎重以对,合计合计,在作出最终的决定。

    但是公孙胜却咬着牙点头道:“可以干!”

    晁盖听到这话,脸黑地锅底似的,刚才你可不是这么说的啊!说好了当反派,一转眼,竟然玩起了随大流,这岂不是把他这个当大哥的给卖了吗?

    有种被手下好兄弟被卖了的怨恨,晁盖幽怨道:“公孙先生,是否有话要说?”

    公孙胜瞥了一眼众人,很就见李立这二傻子连刀都拔出来了,一刀劈在了厅中的廊柱上,激动的如同只疯狗。

    这样的人能是听劝的主?

    而他选出来的带头大哥晁盖竟然想要让他去劝住这帮人,不要去发财?

    这不是把自己往绝路上逼吗?

    公孙胜果断摇头道:“一切都听大哥的!”

    “是啊,大哥说这么干,我等唯命是从。”

    “大哥,你就下令吧!”

    ……

    晁盖茫然地看着众人,刘唐一脸的傲然,他立功了;张横一脸的默然,他的功夫可能是这里除了晁盖外最好的豪杰;李俊一脸冷漠,轻轻的擦拭着手中的大刀;穆弘还是一脸像有人欠他钱似的垮着脸,目光却阴毒的扫视着周遭……

    这帮人每一个都不是省油灯。

    晁盖没来由的心头发虚起来,怎么就没有人劝他悬崖勒马呢?

    他当地主也挺好,说来这几年风调雨顺,他的庄子又是近水的好地,年年都能为他带来可观的收入。真要是舍弃了家当,对他来说,无疑是将祖业给抛弃了,做了不肖子孙。他不过是喜欢结交朋友而已,没想到渐渐的来的朋友都变味了。

    忽然间,晁盖心力交瘁,深感做大哥,好难!

    无奈之下,只好顺着大伙儿的心意道:“那么议一议!”

    “没错,是该议一议!”李俊最贪财,他双眸发亮的憧憬着什么,但是动脑子不是他的长项,只能期待地看向了公孙胜。

    公孙胜无奈,开口问刘唐:“刘唐兄弟,不知肥羊已经到了哪里?”

    “我得到消息是两日前,在须城。不过那时候镖车应该还在齐州,这两日我一刻不敢耽搁,赶到了大哥的庄子里。我估摸着,肥羊已经到了须城。不日即将抵达我济州境内,大哥,要早做决断了。”

    刘唐说着说着,就急了。

    能不急吗?

    要是稍微耽搁一阵,恐怕肥羊就要过境济州,进入兴仁府,而兴仁府虽不大,但在大宋非常重要,这是开封的东北门户,边上就有驻军一万多的广济军。要是在兴仁府动手,他们这些人恐怕要折损不少。

    关键是,庄子里如今有喽啰加上头领上百人,这些人身份各异,但有不少受通缉的罪犯。比如说江州揭阳镇的几位头领,自从颍州作案之后,不仅损失诸多人手,连带着头领头折了一位,张顺深受重伤,虽然别治好了,但一身的功夫只剩下了一半,和之前比起来,只能是个废人。

    其他几位也不好过,但家是回不去了。东躲西藏的两年多,虽没有被官府抓住。

    那是因为他们并没有去靠近开封府周边,大宋的衙役捕头,在各地多半装装样子的居多。但是在开封府,皇城司和开封府的班头们,都不好招惹。

    真要是去了兴仁府,恐怕刚进入兴仁府就会被盯上。

    兴仁府虽地势平坦,四通八达,但同时能够快速离开兴仁府的道路只有一条——广济河。

    听这河流的名称就知道,和广济军有着莫大的联系。真要是从这里进入兴仁府,恐怕一干人等都有被一锅端的危险。

    公孙胜捏着法指,神神叨叨的来到院子外,扬天看了看天空,会心一笑道:“今日有雨!”

    张横瞪着豹子眼,心中恨得牙痒痒,要不是贼道实在吃罪不起,他真想砍杀了这厮。好好的说计谋,你说今日有雨,这是几个意思?

    爷们连人话都听不懂了吗?

    不仅张横听不懂,连晁盖也是听的云里雾里,根本就不知道公孙胜是什么意思。

    见众人都敢怒不敢言,傻乎乎的盯着他看,公孙胜心头默哀不已:“这帮没眼里界的货色,道爷说的如此清楚,你们难道一个都没琢磨出来味道?就没个有眼力的伙计过来捧两句?”

    “今日有雨,意思就是肥羊可能要耽搁一天的行程,咱们有时间在肥羊从合蔡镇上船,彻底失去了做买卖的机会。”

    “诸位知道,和蔡镇是广济河在梁山泊的入口,同时也是广济河上最为重要的一个码头。”

    “一旦肥羊上了船,还不是在梁山泊里,对晁盖等人来说,就是去了打劫的最后机会。毕竟,广济河上有水军,而且河道说宽也不宽,且多有税卡拦截,自然没有了打劫的机会。”

    晁盖颇为失望,他是多么希望失去这次机会,然后把这帮江湖人士都好吃好喝的送走?

    脸色垮了下来,但是样子不能倒,晁盖近身问:“不知公孙兄弟,哪里是做买卖的好地方?”

    “十里坡。”

    “十里坡?”

    晁盖真的怕了,这是在家门口打劫啊!

    真要是不知死活的在这地方打劫,岂不是整个郓城县的人都要路人皆知,他东溪村的大户晁盖,是个土匪头子。真要是这样,岂不是只有占山为王一条道可以走了?

    可是公孙胜的理由十足,对晁盖道:“大哥,按照刘唐兄弟的消息,肥羊应该如今至少已经抵达了须城,多半已经从须城出发,而须城和郓城县中间就间隔了个寿张,大伙肯定来不及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赶到寿张,并寻找偷袭的地点。这是其一……”

    晁盖苦笑道:“贤弟言之有理,还请继续说。”

    公孙胜继续道:“既然寿张不能埋伏,只能在郓城做了。”

    这时候,终于有一位兄弟为晁盖说话了,只见平日里寡言少语的穆弘张嘴就是尖细的嗓音:“诸位,不要忘了,晁盖哥哥可是东溪村的保正,又是远近闻名的人物,十里坡,是否距离东溪村太近了。万一走漏了消息,晁盖哥哥自然要受连累,好好的庄子也住不下去了……”

    晁盖刚想给穆弘点个赞,看向穆弘的目光深情不已,感激的情愫让他对穆弘好感大增。

    可是让他下一刻气地没话说的是,穆弘语气一转,道:“十里坡周围,认识诸位的恐怕不多,但是认识晁盖哥哥的恐怕真不少。以权宜之计,要想条后路。”

    “啥意思?”

    刘唐有种别忽视的失落,他才是郓城最为瞩目的人,一头红发,试问,天下还有哪人的长相如他这般奇特?

    可为什么,穆弘单独就说晁盖的醒目,却忽略了自己。

    他也知道此时不是纠结这等小事的会后,而是最关键的是,什么后路?

    “穆弘兄弟,你有啥好建议吗?”

    “做下这等买卖之后,我们该给自己找一条后路了。最好是山寨,有崇山峻岭之险,又有往来商贾之利……”

    刘唐懊恼道:“哪有这等好地方,真要是有这等好地方,我等早就占着了。”

    晁盖有点蒙圈,他发现自己从骨子里似乎都像是个好人,至少和眼前这票人在一起的时候,道德水平高的出奇。

    说好了为他的安危考虑,却没曾想,穆弘这厮竟然拐弯抹角的想要拉自己上山上土匪。

    更让他生气的是,刘唐这厮竟然说了一句让他哑口无言的推断:“哥哥没有家室拖累,又有偌大名头,江湖上谁不知道哥哥托塔天王的威名。哥哥上山,竖起大旗,天下豪杰岂不是要竞相赶来投奔,我等势大矣。”

    晁盖哑然,没错,他是喜欢练武,打熬身体,但这是兴趣爱好。撸铁健身,这等事情说白了是生活太无聊之后的结果,另外他不娶老婆的原因……老婆哪有撸铁快活……

    面对一双双期待的目光,晁盖最终败下阵来,口干舌燥道:“就按公孙先生的意思办吧?就在十里坡做了这笔大买卖。”

    且不说东溪村的匪徒们磨刀擦枪,有种大干一场之前的景象。

    再说须城,李逵终于见到了他点名要来的神箭手庞万春,不仅如此,庞万春还给他带来了一封信,交到了李逵的手上后道:“李公子,这是五小姐给你的信。”

第291章 命犯桃花的阮小二

    有没有被器重不知道,但有了李逵的引荐信,庞万春在军中至少不会被埋没。最不济,主将程知节看在李逵的面子上,也不会亏待庞万春。

    程知节虽如今什么也不是。仅仅是猛虎营的主将,游击将军的不入流身份,连个正经实缺都没有。但只要他将三千人马训练成了,一旦踏上西北的战场,他就能升任指挥使,成为军中高级将领。

    皇帝爱妃的姐夫,都去西北战场送死……不对,是为国征战,岂能连一点好处都不给?

    到时候庞万春这个亲兵队长,自然也是水涨船高。

    至于对李逵的称呼?

    显然,庞万春已经被程知节引以为心腹,要不然也不会将李逵的身份提高到和主人一样的高度。这是尊卑,不关乎交情。

    李逵展开信,一目十行的看过之后,问:“怎么让她知道了?”

    “将军不放心,给太师传了信鸽。特意要了史虞候来相助。”

    看人要看眼缘的,庞万春给李逵的印象很好,如今却因为身份问题,连彼此说话都显得生分了许多。李逵听出庞万春心里对他是感激,却摆手道:“庞兄,你我是朋友,虽没有深交,却是一见如故,以后直呼我名即可!”

    “这怎么可以?之前我兄妹不知李公子的身份尊贵,攀附了贵人,但如今我兄妹受李公子恩惠良多,怎么能不知感恩?再说,李公子是注定要成为文官的才子,在下能和李公子相似一场,已经是三生有幸了,不敢得陇望蜀,贪得无厌。”

    庞万春没有因为身份问题而多想,这是尊卑问题,是自己说什么也不敢逾越的鸿沟。他一个武人,还是一个没有官职身份的武人,说白了就是个小卒子,怎么敢对不久之后可能成为进士的文官称兄道弟?

    这简直就是大逆不道,好不好?

    更何况,当初路见李逵的时候,对方还不过是个初出茅庐的士子,刚刚过了县试,正是去沂州赶考的路上。即便这样,李逵也对他照顾有加,让他感激不已。

    虽说,这点照顾对李逵来说并不算什么。

    可是对庞万春来说,简直就是再生父母。不仅仅是送弓的恩情,最重要的是李逵给他的引荐信。他的妹妹如今进入了太师府,在五小姐跟前做贴身丫鬟。

    即便是个丫鬟身份,但也要看跟着谁。

    五小姐在太师府可是最受恩宠的小主人,太师嫡女。庞秋霞跟着刘清芫,可以说吃的好,穿的好,出门也有地位,至少比他这个禁军士卒身份强的多。而庞万春也因为李逵的引荐,获得了程知节的信任,安排了亲卫的头目。

    这是以前庞万春想都不敢想的美事。

    却都让李逵给安排了。

    这次,他来须城,是盘算着来报答李逵的恩情的,完全不同于听命行事那么简单。关键时候,他也是能拼命的人。

    “名字不就是让人叫的吗?”李逵不太甘心,主仆身份,想要拉拢起来,对他来说更麻烦。要是朋友就好多了。毕竟,作为朋友,至少应该能够容忍李逵身上的缺点吧?

    “李公子,还请不要让小人为难!”

    庞万春坚决不从,李逵无奈,只好随他去。

    李逵不是古板的人,没有很深的尊卑观念。另外,他之所以和庞万春亲近,主要是想要挖程知节的墙角。庞万春这人信任度不用担心,而且手段也高明,尤其是一手出神入化的箭术,简直是闻所未闻。

    当然,李逵也想过挖史文恭的墙角。

    可问题是,这家伙不好挖。史文恭可不是庞万春,他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才,尤其是在御拳馆学学艺多年,普通的身份根本就拉拢不了他。

    如今刘葆晟已经是太师,位列特品,虽什么权力都没有,不过是个闲散的高官,但再怎么说,也是太师啊!他吃饱了撑的,去投靠李逵?更不要说将其网罗到门下了。

    庞万春就不一样了,出身于微末之间,行走于阡陌之上,是个生活在底层的小人物。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这话听着是很有感触,但这话掰开了说,就是小人物成长之后对施恩者的回报。

    面对死板的庞万春,李逵也只能有他去了。倒是有一个办法解决彼此的身份问题,就是李逵把庞秋霞娶了……

    但这么做,和禽兽有何异?

    庞秋霞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孩子啊!

    李逵也是颇为无奈,只好安排庞万春下去准备休息,明日出发。

    可没想到的是,当晚竟下起大雨,而且一连下了两天。这让李逵等地有点不耐烦。程知节既然准备亲自带兵前来,必然也不会来须城。

    按照广济军州的地理位置,程知节选择最容易的出行方式是坐船。

    广济军州不缺船,这个军镇的设立,就是为了保护广济河,不仅仅是广济河,朝廷从开封府一路修运河抵达到了辽海(渤海)边上,包括广济河,五丈河,北清河,还有济水,将这些水系都连了起来。

    原因嘛,很简单,黄河一不留神溜达到了辽国的地盘上去,拉又拉不回来,大宋的皇帝和朝堂的宰相们只能干瞪眼。

    一来,中原需要一条河流担负中原的排水工程。另外,登州等地也需要和中原有物资上的运送需求。不得已,耗费十多年,才修了这条七百多里的运河。

    一部分是运河,一部分是自然水系。

    广济军州主要职责就是保护这条中原连同最近出海口的安全。

    但是最近几年,由于五丈河淤塞,加上梁山泊附近水系的萎缩,这条被寄予厚望的运河,连大船都过不去。程知节选择如何行军就成了谜,但总绕不开合蔡镇。

    当然,广济军州并不大,就一个县的地盘。朝廷设立广济军州的时候,将定陶县划出来,给广济军。出了定陶县,不管是进入济州的巨野,还是从濮州的雷泽县过境,抵达郓城就只要一天的时间。

    如果是行船,李逵估计程知节的军队应该已经抵达了济州的合蔡镇,说不定已经下船,进入了郓城县境内。

    但是李逵却被困在了须城,这让他非常焦急。

    万一错过了碰头的机会,会不会引起贼人的警觉?

    这都是问题。

    可是天公不作美,李逵也一点办法都没有。

    阮小二也颇受天气的影响,下雨天想要捕鱼就难了,河水一下子变得混浊起来,没有渔网等捕鱼的器具,即便他是个捕鱼的高手,也无可奈何。

    这几日,他一直受到老陈的接济,老陈就是前两日给他干粮的那个好心人。

    他有心拒绝,但是看看茫茫的细雨,顿时迟疑了起来。

    没有蓑衣,初冬雨夜出门捕鱼肯定会得病,对于穷人来说,生病几近于绝望,他也不敢任性。双手接过干粮,对老陈低头感谢道:“谢过陈叔。”

    “哎呀,你会说话呀!”

    老陈挺惊讶,吃惊道。

    阮小二也是无奈,苦笑道:“陈叔,背后中伤人,可不是君子所为?”

    阮小二虽然长了一对暴突眼,看着不像是好人。可心中也是存有恩义之人,对于对他好的人,可没有加害的心思。只是性格使然,比较敏感,同时还暴躁。但总体来说,他放在坏人堆里也是个出类拔萃的人物。

    那为什么要把他放到坏人堆里呢?

    阮小二这样性格的人,别看现在还小,再长几岁,就是个杀人不眨眼的主,这样的人,总不能把他当成好人来算吧?

    老陈被阮小二抢白了一句,也不恼,反而开心的笑起来:“会说话,为何不说?人长了嘴,就是为乱说话的,不说话多憋屈。我看小哥身手矫健,有点模样,不知道家里还有什么人没有?父母高堂可在?”

    “前年,村子里发疫病,父母都故去了。有两个弟弟……”想到兄弟还在李逵手里,阮小二就忍不住唉声叹气起啦:“哎……”

    “这年景穷人的日子都不好过,要是遇到大灾大难,真是对着老天两眼泪汪汪了。不过你拉扯两个兄弟也不容易,想没想过找个人帮衬一把?”老陈挺能套近乎,阮小二真不想和不熟悉的人说家里事。可是老陈太热情,加上对他有恩,连着送了他两天的干粮,说什么他也做不出将人赶走的腌臜事来。只好强忍着不耐烦道:“陈叔,你说笑了,没出五服的叔叔伯伯都没能力拉扯我们,这世道只能靠自己。”

    “小哥叫什么,哪里人士。”

    “阮小二,就是梁山泊边上石碣村的百姓。陈叔,你怎么了?”

    老陈端详了一眼阮小二,虽说面相不讨人喜,看着有点凶狠,但性格不算太坏。有道是三岁看到老,着看的可不是面相,而是性情。

    老陈甚至能够感受到阮小二并不愿意和他多说话,但是碍于自己帮助过他,才如实相告。

    这说明什么?

    阮小二这人性情不算太坏,对有恩之人,能容忍不悦的事,说明此人胸中存有恩义。

    阮小二有点发懵,怎么突然就问道了他的年纪?不过,阮小二的年龄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坦言道:“元丰三年生人。”

    “可曾婚配?”

    说出这话的时候,老陈心头是略显紧张不已。期待地看向了阮小二。

    阮小二有点迟疑,他总觉得有点不对劲,却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老陈突然尴尬的干笑起来:“我家有个女儿,比你大一点……熙宁八年生人,小民虎妞,颇为健壮,是个能生养的好妮子。身板厚实,也是个能干的利索人。力气大,一弱女子能顶俩男人用,要是谁家儿郎娶了她,就等着享福吧!”

    弱女子,能顶俩男人用?

    还享福?

    作死吧!

    这是个厚道人能说的出来的话吗?

    阮小二完全惊呆了,他才十三岁,熙宁八年生人,应该比他大五岁,老陈有个十八岁的闺女,小名叫虎妞,这是正经姑娘家的名字吗?

    “我把您当恩人,你却想要让你女儿糟蹋我清白的身子……你还是人吗?”阮小二心中腹诽不已,他已经完全生气不起来了,

    说完,用谁都懂得眼神瞟了一眼阮小二,小心翼翼道:“你要是不介意,我做主……”

    “别,陈叔,大丈夫志在建功立业,怎敢轻言娶妻?”

    “这不耽误你建功立业吧?有道是家中安顿,无后顾之忧,才能勇往直前,成就一番大事业。你如今两个兄弟羁绊身旁,本就不利索。如何谈什么建功立业?再说了,你才是个十三岁的孩子,谈什么建功立业,这不是瞎扯嘛?”

    阮小二幽怨的瞥了一眼老陈,心说:“你也知道我才是个孩子,你就没有想过,真要是入了你闺女的闺房,小爷要被摧残成什么样?”

    可这话不能说,说来就太打脸了。

    阮小二琢磨了一阵,无奈道:“陈叔,实话告诉你,我把自己给卖了。”

    老陈大惊失色道:“你是逃奴?”

    “不是。”阮小二气恼道:“惹怒了主人,被赶走了,可是没出去。我家主人也在这队伍里。”

    老陈虽然看好阮小二,但不想摊上这等麻烦,一张脸上多了几成怒意道:“你这不是耽误我事吗?”

    陈叔晕了,他瞅了瞅了阮小二,也不知道是生气阮小二不知道好歹的驳了他的面子,还是因为阮小二大言不惭的说着不着边际的话,让他很生气。至于最后说什么自己是奴仆,主人在队伍里,这话老陈说什么也不太相信。

    大宋,虐待奴仆也是罪。再说了,就阮小二的年纪,种地肯定不成的,最多也就是随从的小厮身份,什么样的主人会把身边使唤的小厮赶走?老陈怒气冲冲的站起来,之前的阮小二他很喜欢,因为实在,质朴。但如今,老陈认为阮小二再骗他。这让他恨自己眼瞎,没有看清人的真面目。

    在老陈看来,阮小二不过是个近乎于乞丐的身份而已。虽说不曾乞讨,但也快了。

    这样的人,送上门的媳妇都不要,还有没有天理了?

    老陈很受伤,受伤之余对阮小二的好感全无,摇着头气恼道:“你就是个傻子!”

    阮小二觉得再吃老陈送来的干粮有点说不过去,举手将手中的炊饼递了过去。老陈心头都为自己闺女喊冤,也不看阮小二,就此走了。也怨不得老陈,他闺女是长相不怎么样,但也是有鼻有眼的好人。要不是出嫁前夫家暴毙,成了人见人怕的丧门星,也不用便宜阮小二这等野小子。

    再说了,老陈是想开了,他琢磨着给自己找个上门女婿也挺好。

    没想到,一腔热情,竟然让阮小二这个白眼狼给浇了个透心凉,气地哼哼唧唧的走了。

    “好志气!”

    阮小二不悦的扭头看向后方,原来庞万春刚才就听到了阮小二的立志之言。

    说什么大丈夫要建功立业之类的话。

    阮小二苦笑:“让兄台见笑了。”

    庞万春不嫌弃阮小二躲雨的地方逼仄,蜷着身子坐在了阮小二的边上,双手在已经快熄灭的火堆上放了放,哈着了两口热气,道:“小兄弟刚才说的太好了,大丈夫志在千里,不建功立业,光宗耀祖,怎么能想着做个赘婿?”

    阮小二想了想,他刚才不过是托词好不好?

    真要是对老陈说自己看不上他家的闺女,岂不是让好人的心更凉?而且他说的,老陈应该都听明白了,要不然也不会起身走了。

    不过他很好奇,庞万春的面相生的很,似乎在队伍里没有这个人。当然一百多人的队伍,他不认识也很寻常。只是觉得对方言语颇有豪情气,顿觉近亲不少,开口询问道:“兄台是?”

    庞万春开口,让阮小二傻了:“好男儿志在千里是不错,但是为兄看贤弟缺少施展一身本事的机缘和运气,不过如今运气来了,小兄弟,想从军吗?”

    有道是‘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这话不见得一定有道理,但在如今的大宋,当兵不算是太好的出路。尤其是阮小二嫌弃的看向了庞万春,对方的穿着也不像是个禁军,穿着破破烂烂的氅衣,带着大檐藤帽,似乎是个厢军身份。

    厮杀汉也敢招揽自己当手下?

    阮小二很憋屈,他都不明白,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第292章 射手的苦恼

    “兄弟,哥哥投入的是猛虎营。军中将军是官家的外戚,身份非同一般。”

    “自然是禁军,待遇比厢军好不知道多少倍。将军不缺钱,也从来不克扣士卒的卖命钱。这等好将军,大宋少有。”

    “我家将军不贪财,不恋色,一心训练士卒。你绝对想不到,我军三千人,是额三千人,放眼大宋,你听说过没有吃空饷的军队吗?”

    “你以为这样的军队没有建功立业的机会,就大错特错了。我们将军是有雄心壮志之人,武艺高强,韬略非凡。我军虽在广济军州练兵,但最多一两年,就会去西北和西夏人干仗。”

    “倒时候,只要战场杀敌,就有赏赐,杀敌立功也不会有人冒领。这等军队,简直是我等没身份的人最向往的军队。”

    “就算是沙场不幸,伤了残了有钱发,即便马革裹尸,也有朝廷抚恤,你家俩个兄弟也能靠着这笔钱活到成年。还犹豫什么,哥哥我是亲卫队长,军中待遇最好的就是亲卫,你来了,自然随着哥哥我吃香的喝辣的……”

    ……

    得亏是阮小二不知道后世有一个职业叫保险推销员,而庞万春的嘴脸,像极了保险推销员的样子。虽说不太招人恨吧?

    但丧气话一句接着一句。

    伤了残了脱口而出。

    马革裹尸什么的,怎么变成了好事?

    就不能念着人点好了?

    阮小二姑且把对方的话当成是好意吧,可听着实在是别扭。

    再说了,他觉得自己还是小心谨慎一点的好,别看庞万春穿着不起眼的大氅,原来庞万春是带着弓箭,为了不让弓箭淋湿,才特意穿上了宽大的大氅。不过大氅內,却穿着鲜明的鱼鳞甲,这一身甲胄,少说也有二三十斤的重量,显然也是个有功夫的主。

    如今的阮小二,对于比武已经真的怕了。

    要不是上次斗气对上了解千,也不会有如此的遭遇。跟着李逵,可能会受气,吃饭真不会亏待人。

    总好过自己饥一顿饱一顿,漫无目的跟着。

    阮小二扯了扯嘴角,无奈道:“兄长莫怪,我真的是奴仆。”

    “小兄弟说什么丧气话,我认识李公子,最是仗义疏财的豪爽,让他出些钱来将卖身契赎回来岂不是得了自由?再说我这位朋友也是才华惊艳之人,文武全才,说来庞某也是得到了他的恩惠,才有了如今的好机缘。小兄弟的手段虽庞某不清楚,但你的架势不弱。来来来,去寻找我那朋友,必然可以解决你的后顾之忧。”

    “你朋友是谁?”

    “沂州解元,李逵。武有徒手搏虎的勇猛,文有文章练达的才华,实乃大宋之幸。”

    阮小二暗暗叫苦,他能说自己就是被李逵赶走的吗?

    不过,庞万春虽说的热情,可阮小二别看年纪小,也不是那种没有见过世面的半大孩子。心中陡然升起疑惑,为何这家伙跑过来就对自己一阵吹嘘,是李逵的安排,还是另有图谋?

    可说到图谋,连阮小二自己都觉得可笑,他这样的穷小子,连家都没有了,有什么值得图谋的地方?

    其实,他真小看了自己。

    庞万春为何一见阮小二就恨不得跟他结拜拉拢?

    别忘了,庞万春是个神射手,神射手也是弓箭手。在军队之中,弓箭手是机会主义者。不管是大面积的弓箭手方阵的集体抛射,还是阵法之中弓箭手的自由射击,都需要有运气的加持。当然实力是一方面,箭矢是需要在空中飞行一段距离之后才能击中目标,要是距离远一些,人躲避弓箭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这仅仅是弓箭手的攻击手段,没有什么可以说道的。

    但庞万春不一样,他是亲卫头目,本身已经不可能隐藏在弓弩手的方阵之中。

    而周围的亲卫他即便熟悉,也对其武功不抱希望。

    连他都不如,还有啥指望的?

    没错,庞万春是为了给自己找一个武艺高强的保镖。毕竟在军中,有一个人保护,对他来说安全度就大大的增加。

    甚至在有高手近身保护的情况下,庞万春自信,他不仅能用手中的弓箭击杀对他产生威胁的敌人,还能保护他的近身侍卫。

    很残酷的现实是,庞万春是个亲卫小头目,连正儿八经的军官都不是,他凭什么拉拢好手来保护他?他能接触到,拉拢的也仅仅是比小卒子差不了多少身份的士卒,这样的保镖,连他都打不过,还说什么保护他?

    于是,寻找近战能力突出的好手,成了庞万春的执念。

    可选来选去,他发现自家将军程知节堪堪能够达到自己的要求……

    让将军给他打下手,庞万春觉得自己即便有李逵的引荐,恐怕最后也在猛虎营要待不下去。

    至于为什么庞万春一眼就相中了阮小二,别忘了,他是个弓箭手,是个神箭手,同时也是个机会主义者,趋利避害的第六感尤其强烈。当他看到阮小二的那一刻,他突然发现,阮小二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势,似乎与自己相当。

    有很大的可能,此时的阮小二的功夫已经比他不差了。

    这说明什么?

    等到阮小二成年之后,岂不是个天生的猛将。即便现在距离培养到实力巅峰需要很漫长的一段路要走,但庞万春认为自己完全能等得起。

    一旦自己身边有了阮小二,庞万春自认建功立业的机会来了。

    更让他心花怒放的是,如今的阮小二什么也不是,还是个不入流的奴仆。奴仆好啊!奴仆,他就有机会网罗到手下了。

    想到这些,庞万春兴奋的挥了挥手臂,对阮小二道:“小兄弟,你的事包在哥哥身上,就算是天大的麻烦,哥哥也给你平了。”

    “对了,小兄弟,怎么称呼?”

    “阮小二!”

    “阮兄弟,你是哪家的奴仆?是钱庄左掌柜家的吗?”

    “不是?”

    庞万春激动了起来,虽说他初来乍到,但对于这支押运队伍,也有一定的了解。队伍里身份最尊贵的不外乎两个人,李氏兄弟。除此之外,能够豢养奴仆的人,估计也就是钱庄的掌柜左南易了。既然阮小二不是左南易的人,多半是李云的奴仆。

    至于李逵?

    庞万春印象中李逵拥有天空般胸膛的奇男子,绝对干不出为难奴仆的事出来。

    要是李云知道庞万春找他的心思,肯定要甩脸子给他看。狗眼看人低的东西,你云哥儿是这样小肚鸡肠的人吗?

    对庞万春的印象说不上多好,但是庞万春是李逵要看重的人才,在看人方面,李云自问也不差,但要是和李逵相比起来,他自认为要差那么一丢丢。

    庞万春能被李逵看重,自然有其独到的一面。李云给予了相应的礼数,但听着庞万春的话,李云的眉头却蹙起来,看庞万春的眼神有点像是看村中游荡的傻子,好奇中,带着一种想要拉开距离的嫌弃,深怕被庞万春这厮沾染上了傻气。

    庞万春不是傻,而是关心则乱,他不停的给李云解释道:“云哥儿,你也知道我是个弓箭手,在战场上需要有人保护,在千军万马之中,普通的好手自顾都困难,更不要说让他保护身边人了。但是阮小二很有灵性,看他的眼神,也是个坚忍暴躁之人,这样的人在战场更有用,却不适合做身边的小厮。”

    李云好奇道:“庞兄的意思是?”

    “让给我。”庞万春说这话顿觉不好意思起来,可是为了招揽最合适的战场保镖,他豁出去不要脸跟李云讨要起来:“说起来,庞某颇为赫然,之前还受过令兄的恩惠。可是阮小二这人天生应该在战场,而不该做跑腿的闲散小厮。万春愿意出价五百贯,将阮小二的卖身契买下,还请云哥儿成全。”

    李云听完之后,觉得庞万春真是个二傻子。

    他能够接触到阮小二,难道就不问问阮小二,这小子到底是谁的小厮吗?

    阮小二这样的小厮,李云觉得自己无福消受。

    好言好语的劝道:“庞兄,你真不知道这阮小二的事,还是听阮小二这小子乱嚼舌根子,被蛊惑了?”

    “蛊惑?”

    庞万春果断摇头道:“绝不可能,我和小二兄弟一见如故。”

    李云很想一口唾沫吐到庞万春的脸上,让这货清醒清醒,见鬼的一见如故。

    一见如故,你连人是谁的奴仆都不知道就赶来找他讨要?

    庞万春脸上也有点挂不住,但大保镖的吸引力比面子要重要的多。他真要是身边有两三个一流高手保护,他自信能够发挥出的战力是他们说有人加起来的十倍。而阮小二是最接近他的要求,同时也是自己的身份能够招揽的对象了。

    李云无奈,只好将阮小二的事原原本本的告诉了庞万春。

    庞万春惊诧道:“你是说阮小二是李公子的叔叔给李公子的小厮,然后这厮和人动手没轻没重,差点把李公子的朋友给宰了?”

    “庞兄还想招揽阮小二吗?”李云促狭的问,他就是喜欢看庞万春傻呼呼的发愣模样。

    庞万春咕咚咽下大口的口水,纠结的问:“敢问那位朋友也是读书人吗?”

    “沂州解试举子,明年春日将参加省试的士子,你觉得如何?”李云淡淡道:“算起来,解氏兄弟也是我的同窗好友。二哥惩戒阮小二,至少在我看来没有做错。”

    庞万春嘴角发苦,他没想到阮小二竟然有这等惹事生非的本事。差点杀了读书人,还是举子身份的士子。读书人都是高高在上的存在,连跟人动手都是大逆不道,阮小二怎么敢?

    突然,庞万春似乎想到了一个可能,犹豫着不知道如何开口,最后还是狠心问:“云哥儿,可是那位士子有举止不当之处?”

    庞万春言下之意,就是读书人作恶,反正真正的穷人读书机会真不大。大宋的科举虽说成功,林林总总算起来,寒门跃龙门成功的读书人可能达到了八成以上。但实际上,这些寒门读书人,真不是那些穷的连饭都吃不上的穷人。范仲淹这样的读书人,绝对是少数中的少数。

    大部分寒门士子,要么是当地的大户子弟。

    要么是商人子弟。

    有钱,在小地方也可以成就一番势力。甚至可能为非作歹。

    要是被阮小二差点动手弄死的士子是这样的恶人的话,庞万春觉得自己可以偷偷的站在阮小二一边,精神上支持阮小二。

    不过李云的话彻底击碎了他所有的期待:“解氏兄弟是我和二哥的同窗,平日里也没有特殊的喜好,就是喜欢练武而已。要是阮小二见恶行而出手,二哥绝对不会生气。但寻常比武而已,却要致人死地,二哥绝对不能容忍。不过庞兄在二哥面前或许有面子,去讨要的话,或许二哥会吐口,重新发落此人。”

    庞万春心中暗暗叫苦,他在李逵面前有什么面子?

    李逵拉拢他的意图,庞万春都是云里雾里。再说,阮小二惹事的本事,岂是他一个小小的禁军小卒子能驾驭得了的存在。读书人都敢下手,你丫咋不上天呢?

    庞万春羞愧不已,他没有搞清楚情况,就来找李云,不仅没有将阮小二讨要过来,还碰了一鼻子灰。关键是碰壁也不能怪李云,而是他自己自找的。庞万春摇头哀叹:“这等愣头青,恐怕也是庞某能招揽的,罢了,罢了!”

    李云赞许的看向了庞万春,这厮的脑子终于回来了。

    庞万春来得匆忙,走得干脆。

    李云一琢磨,觉得这事应该给李逵提个醒,这庞万春太不识抬举了,二哥引荐他却不知道感恩,竟然还敢来挖墙脚?

    忒不是东西。

    李逵仔细听了李云的小报告,问:“你没问他为什么看上了阮小二?是否他们有旧?单纯就为了给程二哥亲卫拉个帮手,也不至于让他出面。”

    “不会吧?都不是老乡。再说了,阮小二这么点年纪,恐怕也不会去淮南。至于为什么看重,我也觉得蹊跷。”

    李云猜不透。

    李逵更是不解。

    他们说什么也猜不到,庞万春要拉拢阮小二的目的。

    射手,身后没个猛男,怎么浪地起来?

第293章 黑三郎

    被李逵惩戒,活成叫花子一般的阮小二,竟还有人招揽?

    出了这档子事。

    李云也好,李逵也罢,都觉得新奇。

    这是自阮小二比武差点砍死解千之后,李逵第一次用正眼看他。

    阮小二紧张的将脑袋往衣襟里缩了缩,甚至还用他那对并不讨人喜欢的暴凸眼,担惊受怕的偷偷瞄着李逵,有种无知少女遇到不良混混,终于发现了陷入险境之中的谨小慎微。要问他,绝不会承认他怕了李逵,但是他的身体却异常的诚实。

    “丑,真丑!”

    李逵一开口,阮小二就有种想要和这厮拼命的怒气。可是打又打不过,再加上手里头还被对方攥着把柄,嚣张也嚣张不起来。只能心里头一个劲的泛酸:“长的丑又不是自己的错,你也长的不好看啊!”

    这话没错。

    但不要忘了,李林将阮小二送给李逵当奴仆小厮用的。主要的工作就是,替李逵跑腿。大人物哪里会看上阮小二这样的小厮?

    没瞪眼生气,都要和人拼命的样子,这不是来帮忙的,而是来给李逵招惹麻烦的对头。

    达官贵人们喜欢的小厮,都是那种长相俊美,年纪不大,但看着激灵,会说话,嘴甜,声音要是还柔和的就更好了,要是男生女相,甚至可能被书房听用。而阮小二这款样貌凶恶,脾气暴躁的小厮,完全是滞销货,没有人要的玩意。

    就连粗鲁的罗马贵族都知道,身边的小厮要买一个长相俊美且机灵的埃及男孩,绝对不能要纯种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因为后者身上散发出浓烈岛国农夫的气质,会让贵族老爷脸上黯淡无光。

    阮小二虽没有这种田园气质加持,但是他狼崽子般的眼神,凶恶的长相,要是做亲卫,倒是不错,做小厮真有点不堪任用。

    要是阮小二能够打的过李逵的话,估计早就暴起了。李逵也清楚,这家伙是让他给得罪狠了。要是阮小二年纪再大一些,恐怕也不会流落到李林的手上。如果石碣村没有发生时疫的话,这家伙也能在小渔村里野蛮生长,最后成功晋级成绿林恶人。

    可谁让阮小二时运不济,栽在他手里了呢?

    不过李逵是来问话的,而不是来吐槽阮小二长相的,虽忍不住说了句实话,但也只是图一时之快而已:“听庞万春说,你想要当兵?”

    当兵?

    阮小二傻眼了,他啥时候说过自己要当兵了?

    如今的他,最恨有人安排他的命运了。庞万春,这厮也不是好人,他记住了。

    不过李逵的话,必须要回答,而且要快,他还意识不到,自己对李逵已经有了一种深深的畏惧感,立刻摇头道:“不想,没有的事。”

    “不想吗?”李逵似乎是自问自答,却让阮小二的感觉是质问他的内心:“当兵也有好处,不过你这脾气去了也没什么用?”

    “为何?”

    阮小二不服了,他不觉得自己比任何人差,甚至普通的禁军士卒也不是他的对手。对武力值特别迷信的阮小二很抗拒李逵的故意打压。就算是李逵……这厮要不是比他大了几岁,自己怎么可能被他欺负成这等熊样子?

    他是被李逵给整怕了,但一个人的脾气也不是能改就改的,因为畏惧,让阮小二在李逵面前看起来无害。但是换个人来阮小二跟前这么跟他说话试试看?看他会不会拿刀砍人?

    可当李逵将阮小二放在不入流的禁军士卒一起,还是让阮小二觉得自己要比那些看似壮汉强大无数倍的蝼蚁相提并论的那一刻,愤怒再一次战胜了恐惧。当然,他对李逵说话,也不会像是个火药桶似的,那么冲。

    质问完,阮小二再一次紧张起来,李逵这厮会不会动手打他?

    他应该挡住脸,不让脸面受损?还是挡住胸口和下体,免得伤了內腑?

    可李逵却仿佛很高兴,哈哈笑起来:“你小子也别不服气,你这等没背景,没身份,甚至连字都不认得几个的傻小子,进入军队能干什么?还不是个小卒子?军队之中,人少就不说了,几千,几万人的厮杀场面,任你武艺再高,能掀翻几千人的战场?”

    阮小二还陷入了沉思之中,对他来说,这种场面很陌生,但不妨碍他用村子打群架的方式来幻想,唯独不同的是,将打群架的规模放大几百,上千倍。

    “军队作战,重在指挥,几百人,几千人,一旦下令,就要如同拧成一股绳一样,所有的力量都往一处使。同时,行动也要统一。你或许觉得自己比普通的士卒要强大很多,有了骄傲的资本,但是你就像是水中的石头,阻挡不了大江大河,却会让自己格格不入,最终被舍弃。军队也不会要你这样的愣头青。”

    “等到你明白了这个道理,也就知道,你去军队,基本上没有什么出头之日。所以,从军对你来说并不是好选择。但你要执意如此的话,我答应了。”

    “我……不想当兵。”

    阮小二真的怕了,先是来了个自来熟的军汉,然后跟自己胡说八道了很久,最终,却想要将自己坑入了军队。

    从军要是真那么容易,也不会有那么多人不屑了。

    当然,驻扎在中原,平日里可以出军营做生意,种地的禁军士兵不算。

    可听庞万春的说词,他所在的军队,是要上战场作战的禁军。阮小二虽然年纪不大,但也知道跟着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不入流的将军,上了战场,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当兵打仗,自然要跟着名将。

    李逵见阮小二拒绝,没有继续和他纠缠,丢下一句话道:“此事你自己决断无需告诉我。”

    李云见李逵走远了,挤眉弄眼的对阮小二道:“小子,继续努力,记住将功折罪,爷们看好你。”

    阮小二茫然地看着李家人,他什么时候努力过了?

    为什么自己都不记得?

    翌日,天空放晴。

    地面还是非常泥泞,这样的条件,是不适合立刻赶路的。

    但只要半天左右,路面就会干燥很多,大车也不会因为陷入泥土之中,而难以驾驭了。

    须城距离郓城只有几十里,还不到百里。

    真要是赶路匆忙一些,一天时间也能赶到。

    进入了郓城,对于汇通钱庄齐州掌柜左南易来说,将面临一场巨大的考验。劫匪就在郓城,而且很可能得到了消息,守株待兔的等待着他们这支押运队伍。

    禁军来了吗?

    为什么自己没有接到消息?

    这时候,左南易认为队伍继续让历千斤指挥,凡事还都来跟自己禀告就不合适了。李逵也有夺取指挥权的意思,于是一拍即合,在出发前,李逵出现在了队伍前面,等待左南易的介绍。

    左南易对一群茫然不知所措的赶车的车夫,花钱邀请来的武师,还有汇通钱庄自己的押运镖师们训话:“诸位,前面就是梁山泊,是濮州境内匪徒出没之地。大家也知道我们这次押运的货物非同小可,普通蟊贼不敢惦记,真要是来了劫匪,还需要诸位同心协力。”

    “左掌柜所言极是,我等就是为保护钱庄周全而来。”

    “左掌柜且放心,蟊贼来了,有一个抓一个,来一双,抓一双,绝迹不能让贼人逃了。”

    “哈哈,我的大锤已经饥渴……”

    队伍乱哄哄的吵闹不已,完全没有纪律可言。倒是钱庄的镖师表现还算沉稳,历千斤在场,也不敢有人造次。但是江湖人就不一样了,恨不得将自己夸得天上少有,地上全无,就差说自己武功天下第一了。要是不来蟊贼也就罢了,真要是来了蟊贼,恐怕这帮家伙就会乱起来。

    左掌柜紧张的看向了李逵,这些人是他主持请来的,话费不小,但没想到是这等货色,他深怕李逵会不悦。

    李逵不耐烦道:“看我做甚?还不快说?”

    李逵一改以前的书生打扮,穿着劲装,脚蹬厚底牛皮靴,碗口都配着护腕等物件。虽没穿铠甲,但明眼人都能发现,李逵这是武人的打扮。尤其是他手中提着的三尖两刃神锋,冰冷的刀面上,寒气鄙人。还哪里有读书人的样子。

    左掌柜被李逵吼了一嗓子之后,反而不再紧张,清了清嗓子,继续道:“此次过郓城,车夫且不论,武师,镖师,有一人算一人,都必须听李公子的吩咐行事,诸位可有……”

    “他不过是个读书人,拿着一柄三尖两刃枪就能管我江湖豪杰的事了?”

    “荒唐,我等江湖儿郎,怎么能受到一个书生的管制?”

    “左掌柜休要被人骗了?”

    反正说什么的都有,就算是历千斤的手下镖师,也大都是强忍着心头的不满。只是历千斤没有开口,他们也不敢强出头。

    “就凭你们这些废物,也敢说豪杰?”

    李逵一开口,就将所有人都气地够呛。左南易吓得直哆嗦,深怕还没有遇到蟊贼,自己人就爆发内讧,要哗变。

    不过李逵根本就不在乎,庞万春在他边上,已经将弓匣的机簧打开,真要有人敢闹事,他的弓箭可不会手下留情。

    再说李逵根本就不打算给庞万春表现的机会,吼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来历,混在队伍里是什么身份,但只要在队伍里,都得听我的。要是不服,某就让你们服气。”

    有人还以为李逵要摆擂台,呵呵笑起来。

    笑声虽不大,但听着也刺耳。

    突然,李逵举起手中的三尖两刃神锋,沉吟道:“从即日起算,三日后,不管是走是留,还都是朋友。但如果现在要走,那就是敌人,是蟊贼,看我掌中的武器答应不答应?”

    说话间,李逵猛然跳起来,三尖两刃神锋在空中划过一道弯月,将路边的一株一尺来粗的杨柳齐肩砍断,哗啦啦,树冠掉落在地上的那一刻,所有人都愣住了。

    之前还有心说风凉话的武人,顿时如同被掐住了喉咙一般,不敢作声。

    惊恐的看着李逵,他们说什么也想不明白,李逵这厮是从哪儿冒出来的,猛地完全不像是个人。

    一尺多粗的杨柳,差不多和壮汉的腰身超不多粗细,怎么可能如同切菜般的砍断,这厮的武器要有多重,双臂之间的膂力要多强,才能做到如此举重若轻的潇洒。

    有人甚至耷拉着脑袋,愤恨不已道:“这竟然是济州解释的解元?恐怕是武解元吧?”

    李云耳朵尖,听到这样的话,自然是满肚子不舒服,心中腹诽不已:“沂州武解元是他好不好?”

    阮小二真被吓住了,他知道李逵猛,但不知道李逵能猛到这步田地。第一次看李逵拿着武器动手。虽然不是对人,但是能够斩断差不多腰身粗细的杨柳,这已经不能用猛来形容了。要是这刀锋落在了人的身子上,岂不是都是一刀两断的局面?

    突然间,阮小二开始为自己的安危担忧起来,他要是作死继续惹怒李逵,会不会被李逵一巴掌拍死?

    反倒是庞万春之前被李逵的举动吓一跳,但随之而来的是心中的狂喜。

    李逵太附和他的心意了,自己身边要是有李逵在,他甚至有信心将西夏的铁鹞子挨个钉死在地上。可惜,李逵恐怕这辈子都不会给他做肉盾。因为地位身份实在太高,他无福消受。但是也不是说完全没有机会,只要劫匪来了,他或许能和李逵并肩作战。

    想到这里,庞万春激动的忍不住想要发抖:“劫匪,快来吧!庞大爷忍不住要大杀八方了!”

    李逵砍完树,转身骑上了他的马,拉着缰绳对身后的人喊道:“出发!”

    队伍再次上路,不同于之前路上有说有笑的场景。此次上路,队伍沉默的只有车轮的辚辚声,在空旷的官道上想起。所有人都噤若寒蝉,深怕惹恼了李逵这位煞神。

    郓城县。

    驿站的差役送来了当日的信件和公文。

    宋江刚起身准备下衙,就被同僚张文远给按住了,将文书一股脑的丢到了宋江的面前,轻慢道:“黑三郎,整理公文后再下衙,哥哥要跟着县尊出巡。”

    不入流的县令而已,还摆谱出巡,县衙里谁不知道这位老爷是寻花问柳去了,简直是败坏朝廷的脸面。

    可宋江生气不起来,因为,他是新人。

    之前宋江通过了县试之后,自信满满的去了参加了州里举行的解试,然后啥也不是的被退回来。但是他不气馁,真正让他放弃科举的是考在京东西路,乃至天下都非常有名的应天府书院。

    考试完之后,考官看着他忐忑的反应,笑道:“你不用担心,反正怎么考都一样。”

    宋江乍一听,还以为是褒奖他的话,暗暗窃喜不已。随即发下考卷之后,他看着考官的评语和评分,一张黑脸变地紫黑紫黑的滚烫。

    考卷上赫然写着一行评语:“狗屁不通,下下。”六个字。

    回到老家郓城之后,他只说自己没有考中应天府书院,打死也不说自己的成绩如此不堪。下下,这是最次的成绩,他如此不堪造就,还敢说什么金榜题名?

    于是家里央求人帮忙找个了县里的书吏,初来乍到的新人少不了被同僚欺负。

    宋江也是如此,张文远这厮比他早来两个月,就能耀武扬威的呵斥他,让他气不打一处来。但是好在,忍一忍就过去了。

    宋江找管事讨要了油灯,开始整理公文。

    不知不觉之间,天已经黑了,估摸着该是戌时了,摸了摸饿扁了的肚子,哀叹不已。他不过是个小小的书吏,还是个新手,县衙厨房根本就不会给他准备食物。起身看了一眼书案上的文书,迟疑起来。心头琢磨着是先去街上填饱肚子,还是等明日早些来继续整理?

    突然间,不小心将书案上的文书碰到了地上,宋江矮身蹲在地上,一封封的捡起来,突然他好奇地看着一份文书的往来官衙似乎大有不同。

    “广济军州?难道是军情?”

    宋江不认为濮州这地方会有什么大战,但是军队的文书往来,必是急件,容不得他拖延。要是紧要的事,说不定还要他连夜寻找不知道跑到哪儿去快活的县令大老爷。

    拆开文书之后,就着昏暗的油灯仔细看了起来,才看一会儿,他就愣住了,上身仿佛被拧了起来一般的弯曲,他却浑然不知,口中一个劲的喊道:“坏了,出大事了!”

第294章 义字当头

    郓城是个小地方,而且一多半还因为靠近水泊梁山,汛期来临,时常淹没湖岸,无法耕种。城内大部分的商业都仰仗水运,也就是广济渠的货物运输。其繁荣程度甚至不如上游的合蔡镇。

    可以说,小小的郓城根本就不值当来五百官兵弹压。

    宋江仔细查看了信上的内容,还有官印,来自广济军州的兵曹司。这是一封正常的官府文书,但透着不正常的是,过境的军队不是永济军,而是猛虎营。他根本就不知道,广济军什么时候多了一个猛虎营?

    越琢磨越不对劲,他忽然想到了一个人,晁保正。

    晁盖是东溪村的保正,也就是村长的身份。但晁盖在郓城,乃至整个京东两路的名声都很大。联想到之前往来公文之中有让济州协查大名府劫案的公文。宋江猜到晁盖恐怕收留了不该收留的人。

    在郓城境内,也只有晁盖有这等广泛的交际。

    一来,他的名气确实大,绿林和官府都对他有所耳闻;二来,他仗义疏财的性格,让他对任何人都不会有太多的提防。不仅没有,反而还会尽力相助。这等人物,却生活在乡间,本身仅仅是个富户,就很让人奇怪。

    相比之下,宋江如今的名声完全没有走出宋家村。

    孝义黑三郎的名头,也仅仅是黑三郎而已。

    孝义二字,无从谈起。

    想到晁盖,宋江心中开始琢磨起来,自己读书不成了,恐怕这辈子做官没了指望。原以为自己能耍大刀,还有读书的本事,怎么说也该是个文武全才。没想到最后沦落为文不成武不就的书吏,还被仅仅比自己早来两个月的张文远欺负,心中恶气难除。

    就算是做书吏,他也看出来了,没有大户的支持,没有江湖朋友的帮衬,恐怕也难以出头。

    宋江细想了一阵,决定还是去一趟东溪村。

    他将公文往衣襟中贴身放好,匆匆灭了油灯,出门。

    出城的时候,他还被同是衙门共事的朱仝喊住:“三郎,为何如此匆忙出城?”

    “原来是朱兄,小弟在衙门里一时忘了时间,没想到出门就天黑了。这不,正准备回家给父亲报平安。”

    宋江随口编撰了个理由,虽说朱仝人不错,但他做的事还是不要让人知道的好。

    朱仝也不在意,不过看了一眼天色,倒是满月,月光很亮,也不用担心走夜路而迷路。不过夜晚出行,安全也是个问题。解下腰刀递给了宋江道:“贤弟孝心让人敬佩,夜深赶路,身上没有防身的武器,遇到野兽就难办了。我这把刀且带上,回头还我。”

    “谢过朱兄弟,就此告别。”

    “别耽搁了。”

    朱仝坦然笑道,对宋江挥挥手。可他边上的雷横却眼珠子滴溜乱转,随即心疑道:“古怪,真的古怪。宋家庄可不是从南门出城啊!”

    朱仝笑道:“就不许他有不方便说的事告知吗?”

    “哥哥好心好意给他武器防身,他却故意哄骗哥哥,为何不见哥哥生气?”

    “都是乡里乡亲。公明虽之前一直在读书,也打熬身体,同是我辈中人。”说到这里,朱仝就不说话了,他们都是武人。

    朱仝是郓城马兵都头,雷横是步兵都头。

    其实就是民兵而已,他们训练之下的士兵总数也不超过三十人。别说郓城县了,沂水县也有。当初打老虎的时候,也出动了马军和步军,看着气势吓人的很,不知道的还以为千军万马。实际上,能来二十来人已经算是不错了,像样的武器都凑不全,比散兵游勇都不如。

    说是都头,其实是班头。

    和三班衙役一样的身份,但是有区别的是,他们都是良人。而衙役之中捕快人手多半有犯小错的百姓担任,是不需要重判的罪犯。地位要比衙役稍微高一点,但比不上县衙里的书吏。

    雷横死死的盯着宋江离开的方向,夜色正浓,早就看不到宋江的背影。

    他只是觉得奇怪,突然似乎心中豁然开朗起来,问朱仝:“刚才公明去的方向,似乎是去东溪村。”

    “东溪村?”

    朱仝微微邹眉,对于东溪村他在熟悉不过,当然不是因为他们常去,而是因为这地方有个人很特别,名气在郓城县比县令老爷都要大一些。

    但是却喜好结交江湖朋友,江湖上的人,有好有坏。

    总的来说,坏的多,好的少。

    乡里乡亲的朱仝自然希望晁盖能好,更不要结交匪类,到时候他们这些做朋友的为难。之前的刘唐就很没有眼力,大家心知肚明的事,非要捅破,弄得大伙脸上无光。

    不过朱仝向来不是喜欢猜度他人隐秘的小人,一笑而过:“雷兄弟,今日也倦了,在下做东请兄弟喝碗水酒驱驱寒气。”

    “这怎么好意思?”

    雷横嘴里说着不好意思,可是腿脚却迈开朝着酒肆而去。他身家不如朱仝富裕,同时为人又贪财,自然不肯破费,但要是吃人的,他从来都不会觉得不好意思。

    再说宋江。

    提着腰刀,走了十来里路,又饥又饿。

    扶着路边的树歇息了一阵,咬牙再次赶路。

    总算是在天亮之前,赶到了东溪村。

    村口的狗吠叫了起来,一只只接着叫起来,如同比试那只叫的响亮豪迈。不过村子还沉浸在睡梦之中,根本就没有人出门查看的心思。

    唯独村头的私塾先生吴用起来了,打开远门,揉眼看清是宋江的时候,也是大吃一惊。此时的宋江又渴又累,在水缸边上舀了一瓢冷水,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没喝两口,却仿佛被激住了似的,打起了颤栗。

    “公明兄,这是为何?”

    宋江呼出一口热气,咬牙道:“出事了。”

    “说话间,将衣襟中的文书拿出来给吴用看。”他倒是不担心,吴用和他一样,都是落榜士子。别以为吴家后人说的那套是真的,什么吴用参加科举,差点成了状元,因为对蔡京不敬,才被取消了功名。这等瞎话,也就是自己后人给老祖宗脸上贴金了。

    状元可不是宰相能定夺的,而是殿试中皇帝亲自考核之后,才会点取的才子。

    而现实状况是,吴用不过是蒙童先生。

    基本上和沂水县的颜夫子一样的水平,可能比颜夫子稍微强一些,但也强不到哪里去。毕竟颜夫子和孔夫子就差了个姓,但学问差了十万八千里之遥。

    宋江和吴用是同县的士子,平日里也经常见面。水平嘛……吴用高一些。但是吴用很穷,没钱去书院读书,只能在乡间闭门造车,以至于解试也过不了。在大宋,读书好的人,考取书院并不难,只要以学问进入书院之后,朝廷会给予补助。当初范仲淹考上了书院,靠着朝廷的补助米粮,才在科举路上坚持了下来。

    读书不成的吴用,只能在乡间做私塾先生。

    平日里教授几个蒙童,也得不到多少束脩。好在有个仗义疏财的邻居,晁盖。经常接济她,才让他免于衣食无继的困顿。

    吴用看仔细看完了公文,坦然的目光迎向了宋江问:“公明,这是何意?”

    “贤弟不知?”

    宋江微微一愣,在他看来,吴用和晁盖是穿一条裤子的兄弟。怎么可能对此事情毫不在意,难道他之前猜测的不过是虚惊一场,晁盖和劫案无关。或者,隐藏在晁盖庄子里的劫匪隐藏的很好,没有让晁盖发现端倪。

    可他哪里知道吴用是强撑着惊慌,他是晁盖的亲信,怎么可能不知道晁盖最近做了什么?

    尤其是庄子里一个个来历身份古怪的人,都表明晁盖最近做了一件大事。但是吴用不清楚宋江的来意,是要来他面前诈取情报,然后回县里邀功?

    还是真心为晁盖担心?

    而且,晁盖根本就不在庄子里。

    就算是宋江想要见人,吴用也不敢让他们相见。

    宋江原本想要离开了,不过顶着吴用灶上煮的米粥,咽了一口口水,他一夜水米未沾,早就是饥肠辘辘了,装出好奇道:“这米粥要糊了吧?”

    吴用豪爽的大笑起来:“正好给公明果腹。”说话间将米粥端到了桌上,宋江也不嫌烫嘴,连吸带划拉的往口中送。

    一锅米粥下肚,宋江终于感觉自己活过来了,浑身暖洋洋的颇为惬意。起身离开,吴用却故意拦着不让宋江去晁盖的庄子。宋江疑心顿起,不悦道:“吴兄,为何拦着小弟?”

    “公明,晁盖哥哥不在庄子里。”无奈之下,吴用吐出实情。

    宋江怒道:“吴兄,都这个时候了,你还要隐瞒愚兄到什么时候?此事重大,关乎性命,你平日里和晁保正交情莫逆,怎地如此不知轻重?”

    吴用苦笑道:“非是小弟不想告知,而是晁盖哥哥去了十里坡。”

    “去那等破落地方做甚?”宋江大为不解,十里坡不是什么集市,更不是热闹去处,坡顶连棵树都没有,颇为荒凉,好端端的大半夜去十里坡,岂不是犯傻的行径?

    吴用只好将实情告知:“可能是去发财?”

    “你为何不去?”宋江挺好奇,发财这个词他听懂了,也觉得晁盖胆大妄为,竟敢做杀人越货的买卖,心里顿时警觉起来,恐怕以后不能和这些人有太深的往来。

    “我看家!”

    吴用也很无奈啊!之前公孙胜没来之前,他是摇扇子的智多星,可是当那个妖道来了之后,竟然取代了他的地位。这让他找谁说理去?

    不过报信这事他是要去的,就等宋江走后,他准备去给晁盖报信。

    宋江琢磨了一会儿,有道是送佛送到西,干脆道:“衙门里的公文,你也说不清楚,同去!也好成全了朋友之谊。”

第295章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这俊俏的脸庞,这飘逸的身段,还有风中那股子说什么也形容不来的洒脱。

    落在了宋江的眼里,心头满满都是羡慕。

    读书人在大宋有着超然的地位和社会认可度,这一点毋庸置疑。但问题是有的读书人看着不像是正儿八经的书生,比如说宋江就是这款非主流书生。

    大宋妇女都喜欢像吴用这样,长相俊美,举止潇洒,面如冠玉,眼若流星的读书人。大宋的富家小姐们,门第差一点的,就喜欢吴用这样的书生。因为真正的太学生,进士老爷,她们高攀不上,又没有官宦世家的门风,自然找不到这一等一的如意郎君。

    但找个看着像那么一回事的替代品,或许是唯一的心里慰籍了。

    对了,这些小姐都是颜党。就算不是什么有学问的人,也能给人莫大的慰籍。

    老娘睡不到进士,难道睡个长的像进士的都不成?

    至于说长相丑陋,形象不佳,还要找个美娇娘来个金屋藏娇的念头,还是断了为妙。被绿也是迟早的事。

    可以说,只要吴用愿意,上门提亲的富有人家必然踏破他家的门槛。休要提什么家贫之类的傻话,大宋的暴发户小姐们就喜欢他这样长相的男子,因为她们也知道,能够中进士的读书人看不上她们。而吴用这样的读书人,却成了很多富家女最青睐的一款可以触手可及的良配。低配版书生,也是书生呐,用起来都一样。

    真要是娶了个富家女,有了老丈人家的资助,说不定吴用也能多读些书,上个好一点的书院。甚至太学也有希望。

    可惜,吴用没有娶亲。

    就连宋江都觉得吴用糟蹋了他的好容貌,学什么不好,非要学晁盖。晁盖虽是少有的英雄,但这家伙撸铁就能满足了,而且长地五大三粗不讨人喜。当然,晁盖不缺娶妻的对象,主要是他不愿意,毕竟他有钱。

    可吴用就不一样了,你这样的不知道有多少商人家的女子眼馋你的身子……

    宋江甚至心中生出了一丝的嫉妒,他要是长成吴用这样,岂不是大受欢迎?

    就像是张文远,这厮的嘴脸恶毒,行事龌蹉,更是喜欢欺负新人,为人可恶之极。可就因为相貌出众,在县衙里和大人走的很近。这厮长了一副好皮囊,仿佛天生就懂风花雪月的调调。而他宋江,却因为长相黑矬粗,平日里只能在衙门里做苦力,功劳没有他的份,苦劳倒是从来不忘记他。这就是差距,长相带来的人生挫败,连怨都怨不得人。

    读书不成,练武不成,长相也不成……注定宋江这辈子的人生会很坎坷。

    越是坎坷的人,越希望被认可。宋江就在这矛盾的心态中,跟上了吴用,随意的问道:“晁大哥庄子上最近都来了什么人,是否有江湖匪类出没,万一这些人蛊惑了晁大哥,如何是好?你可是晁大哥的挚友,怎么也不去劝一劝?”

    说是埋怨的话,可宋江并没有太在意。

    晁盖的性格,真要是平平安安的度过此生,恐怕真不容易。他结交的江湖朋友,哪个身上没背几个案子的歹人?

    这样的人,本来就不会甘心于平庸和稳定。

    吴用倒是一肚子的话,平日里没人听他说,也不可能说,遇到宋江算是遇到了知己,一股脑的说了起来:“哎,谁说不是。都怪那个贼道公孙胜,蛊惑了哥哥。自从他来了之后,晁大哥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整日里和他攀谈,甚至夜深了都不见他们有分别的迹象?”

    满满的都是怨气。

    可宋江听的胆战心惊,夜深了……你咋知道的?

    宋江有种听了不该听的话的尴尬,发现自己和吴用聊天是一件很愚蠢的事。吴用这家伙,以前没看出来,怎么说话婆婆妈妈的,总给人一种像是被抛弃了的深闺怨妇的感觉。

    其实晁盖不带吴用,那是不可能的。但是打劫不带上他,肯定是有其这样做的道理。

    吴用不会武功,至少在强人一大把的队伍里,根本就没有吴用的立足之地。

    他不像是公孙胜,这家伙剑法出众,寻常江湖好手真不是他的对手。

    而吴用呢?

    善使两条铜链,就是铜打造的链条,平日里当成绳子一样盘在手掌上,隐藏在宽大的衣袂之中。一旦要动手的时候,抽冷子使出来,阴人。

    没错,就是阴人。

    这和打架奔着下三滥的裤裆去是一个路数。对于江湖人来说,这种攻击即便受伤也是轻伤,可接下来吴用想要活命都难了。

    铜链子能挡得住朴刀吗?

    铜链子能挡得住大锤吗?

    铜链子能挡得住大铁枪吗?

    什么都挡不住,吴用剩下只有逃跑一条路子外,没有别的路可选。更不要说,万一遇上了弓箭,拿着两根铜链子的吴用连敌人的身边都近不了,就会被射成马蜂窝。再说了,即便是铜链,吴用用起来也不怎么好,之所以用铜链为武器,主要是他耍不动大枪,挥不了长刀,大锤斧头之类的就更不用说了。说白了,就是体力也不怎么样。说他是练家子,都牵强。

    他跟着去打劫,对于晁盖等人来说,只能是拖累。

    但吴用不这么想,他是晁盖的好兄弟,凭什么公孙胜这小白脸来了之后,就受到晁盖哥哥的推崇,然后取代了自己出主意的二当家座次?

    可真要比起来,公孙胜要比吴用强很多。

    大宋有两种人非常奇葩,一种是读书人,大宋的读书人什么样人都会冒出来,文学家,军事家,科学家,农业学家等等。反正在大宋的百姓眼中有一个公认,读书人除了不会生孩子之外,啥都能做。大宋还有一种奇葩就是方外之人,包括佛门,道门等拥有度牒的出家人。

    不过出家人的身份就比不上读书人那么光鲜了,有堪比艺伎的(道姑),有打家劫舍的,有医生,各种各样的人都有,组成了一个庞大的群体。

    公孙胜恰巧是这个群体中的精英分子。道门前辈高人二仙山紫虚观罗真人的嫡传弟子,正儿八经的香火传人。要功夫有功夫,要手段有手段,精通奇门遁甲,八卦法术,是吴用只能仰望的高富帅。

    吴用是读书人中的下脚料。

    公孙胜是出家人中的玉器。

    真要比起来,很容易伤到吴用的自尊心。

    俩人走在大道上,有点沉默。宋江是心里头不是滋味,之前被张文远连番作弄,加上对自身的感怀,心情有点低沉。而吴用完全是因为无法为挚友晁盖帮上忙而自责。

    好在十里坡并不远,走了不到一个时辰,差不多远远就能看到十里坡的轮廓了。

    说是十里坡,其实并不是一个坡长十里,而是上坡七里,下坡三里。这也是郓城境内一个重要的交通要道。如果不想走水路,就不得不选择这条官道。

    远远的就有人迎了上来。

    “先生,怎么是你?”

    吴用是读书人,对不识字的苦哈哈来说,还是非常高大的形象。开口跟着蒙童叫他先生,也没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

    来人是白胜。也是本乡本土的乡亲。

    吴用张嘴问:“晁盖哥哥呢?带我去见他!”

    白胜犹豫了一会儿,才点头道:“公孙先生刚刚布置完,不过……公明也不算是外人,见哥哥自然不用通报。”

    白胜犹豫恰恰是因为宋江。宋江是官面上的人,虽是不入流的书吏。但在外,尤其是郓城乡间,宋江代表的是郓城县衙。而白胜等人如今已经不能算是良民了,而是杀人越货的劫匪,肯定是站在宋江的对立面。

    不过白胜见宋江是吴用带来的,倒是没有疑心。引着人去见了晁盖,晁盖看了宋江递来的公文,还有点侥幸的心思,以为大名府的事做的隐秘,不会有人知道。不过宋江提醒道:“晁大哥,你莫要忘了,郓城真要是出了乱子,肯定是广济军州的人来,为什么会由另外的一支禁军出现在此地。这大名府的劫案,难道真的和哥哥无关吗?”

    晁盖沉默了良久,才缓缓的点头,声音铿锵有力,不像是后悔的语气:“没错,案子是我带人做下的,为今之计还请公明老弟不要声张,等这笔买卖过后,我等变卖了庄子,离开东溪村。”

    “好。”宋江爽快道,这时候任何的迟疑,都是将人情打折扣,宋江可不会这么傻。

    但眼下最难的事不是将汇通钱庄的这笔钱劫下来,而是如何对付从广济军州来的这五百禁军。这支军队的人不多,晁盖本来就养了不少的庄户,加上张横,李俊,穆弘等人都有不少手下,算起来也堪堪有两百人左右。

    但是这些人单打独头都是好手,可真要是和军队作战,就难了。

    光武器和铠甲上的劣势,就是无法弥补的差距。

    尤其是军队的士卒都是训练很久的壮丁,要比乌合之众的劫匪强大很多。正面交手,基本上没有取胜的机会。这种局面之下,对方主将也不可能和他来玩斗将的戏码。他即便一身的硬马功夫,却没有了腾挪的空间。

    真要是一点损失都不想有,唯一的办法就是离开,放弃这次打劫。

    十多万贯的财富啊!

    说真心话,晁盖还舍不得。

    他已经认命了,自从刘唐这厮来了之后,他就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已经没有回去的可能。而公孙胜的出现,将他唯一的退路都给堵死了。晁盖最近经常想的是,或许他就应该是山大王,要不然怎么连家眷都没有?

    这是无形之中为跑路做好了准备。

    晁盖有了上山为寇的打算,只不过,在此之前,他需要发一笔横财。要不然,没吃没喝没钱用,占山为王岂不是笑话?

    张横,穆弘等人面面相觑,对付官兵他们可没什么经验。事实上,他们也就是在老家的时候为非作歹过一段时间。之后去了一趟颍州之后,稀里糊涂的成了钦犯,然后连老家都回不去了。如今穆家庄还天天有江州的衙役蹲守,等着穆弘自投罗网。

    没办法,就喊:大哥。

    晁盖这个愁啊!

    你们没办法,我难道就有和官兵交战的经验和手段了吗?

    老子也莫的办法,爷找谁去?

    公孙胜的眸子里如电般的目光扫过所谓的江湖豪杰,心中顿感失望,但他可不是普通的道士,五百官兵或许对其他人来说很多,但对他来说,或许还有办法。看众人都不做声,公孙胜张口道:“既然如此,我为诸位兄弟挡住这五百官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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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28871/ 第一时间欣赏李逵的逆袭之路最新章节! 作者:水鬼游魂所写的《李逵的逆袭之路》为转载作品,李逵的逆袭之路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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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逵的逆袭之路介绍:
百丈村的二傻子站在村口的老槐树下,对着全村老少爷们大言不惭的说着自己的志向:“爷们要上进,要读书,要科举,将来金水河上游船,御街上放马,光宗耀祖,进士及第……”老族长豁开一张臭气熏天的大嘴,傻呼呼地瞪着李逵,然后很不厚道的带头笑起来……(这是一个属于莽撞的小人物在北宋末年奋斗的故事)李逵的逆袭之路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李逵的逆袭之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李逵的逆袭之路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