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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里克的崛起全文阅读

作者:重生的杨桃     留里克的崛起txt下载     留里克的崛起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321章 内战中的亚尔采沃与维亚季奇首领赫多达

    沃利河在曲折中静静流淌,它通过一片山区丘陵地域最终注入第聂伯河。

    因为这片丘陵使得河道变得陡峭,被河水不断冲刷着甚至形成了不少悬崖。

    对于这种地貌,移民于此的克里维奇人称之为“亚兰”。

    若是再加入“滨河村庄”的后缀描述,念法就逐渐成了亚尔采沃。

    这是斯摩棱斯克克里维奇人社群的一个分支定居点,它距离主城在直线距离较近,但双方的交通依旧高度依赖河流与河畔道路。

    丘陵与森林阻隔了两地,这个时代横穿森林的斯摩棱斯克大道不存在,想抵达沃利河与第聂伯河交汇处,任何人只能老老实实沿着河道走。

    现在已经开始进入一年里最寒冷的适合。

    浩浩荡荡的难民队伍拖曳着雪橇,亦或是什么都不带,男人女人凑在一起,黑压压的队伍排成狭长的队列,秉承着活命的信念向亚兰定居点挪步。

    彼时的亚兰与后世的亚尔采沃,在地理上有一定出入。

    沃利河在与第聂伯河交汇处形成第一个定居点,以此为中心,更多的村庄由最近的河道向两个方向延伸。

    就在两条河流的交汇处的三角洲,一片欣欣向荣的农垦区拔地而起。

    当罗斯大军侵入格涅兹多沃又向着斯摩棱斯克进军之际,住在亚兰的人们对九十公里外的事情一无所知。

    九十公里的滨河之路不算远也不算近。

    亚兰定居点的人们遂对着斯摩棱斯克的那些贵族“拜码头”,实质过着自给自足的日子。

    他们与更东方的邻居维亚季奇人关系不错,但自己一方是克里维奇人,与他们的确有一些区别。因为这份区别,亚兰定居点的人们依旧认同斯摩棱斯克为宗主,但这从不使得他们就与维亚季奇人有任何意义上的纷争。至少现在绝对没有。

    毕竟,维亚济马河与第聂伯河的交汇处更向东。坐着马拉雪橇的维亚季奇人往往要在路上耗费五天的时间,哪怕是夏季坐着独木舟在静谧的河道上漂行,五六天时间也是少不了的。

    双方的直线距离并非远得离谱,只因大家往来交流如今只能依靠第聂伯河一条路径,河道越是弯曲就意味着行人必须走更多弯路,偏偏上游区域的地势过于平坦,第聂伯河拧巴得如同麻花,双方的交流成本很大。

    就是在坡度极小的平坦区域河道过度弯曲,最终形成一长串的潜水湿地。

    这样的环境对于维亚季奇的人的独木舟与木筏极为友好,自然对于罗斯人的划桨长船就更友好了。

    但说起友好,整个第聂伯河与其所有支流都冻结了,罗斯骑兵得以极高的速度狂飙突进。一如另一个位面,拔都汗的蒙古骑兵在冰封伏尔加河上飚速。

    虽当罗斯大军轻松完成了对斯摩棱斯克主要定居点的清洗,骑兵开始继续向上游进攻。

    这一切亚兰定居点依旧一无所知。

    不过定居点的居民还是从陆续抵达的难民嘴里知道了斯摩棱斯克发生的故事。

    这些难民走一路死一路,他们缺衣少食偏偏要顶着风雪前进。

    气温低得厉害,害于手头工具有限,他们在森林处躲避风雪却连生火的条件都不具备。每一夜都有人在睡梦中冻死,活着的的人无力掩埋这些冻僵的死者,抛下他们继续赶路。

    死的都是从斯摩棱斯克逃出来的克里维奇人。

    听闻了罗斯人野蛮杀戮,不想被杀、不想做奴隶的人们整村整村得逃亡。村民们又如他们的祖先般以举村移民的方式离开定居点,他们走得过于仓促,就在风雪极寒中不断损失人口。

    有时候大家在想,与其这样死得莫名其妙,还不如待在斯摩棱斯克不走了。做奴隶还能苟活,现在整个村子都要在逃亡中灭亡。

    然而逃亡者们已经没有后路,他们唯一生存的希望就是硬生生走过这风雪中的九十公里,在亚兰定居点得到当地人的帮助。

    至于亚兰就是终点吗?

    不!

    罗斯人完全有能力继续追杀,亚兰的人们安稳日子过久了,当地人毫无斗志,被推举出的首领对瓦季姆主张的复仇战争也只是精神层面的支持。

    亚兰定居点根本就没有实实在在的首领,不过是一些自由自在的村庄构成的联合体。

    社群面临生死存亡之际,实在需要一位强者力挽狂澜。亚兰当地人根本靠不住,如今谁才是英勇?

    维亚季奇首领赫多达不敢自称英雄,也不敢自称一定能保证自己的部族民众不被罗斯袭扰。他懂得唇亡齿寒的道理,也相信罗斯人一旦解决掉斯摩棱斯克,未来一定会对维亚季奇动手。

    他不懂罗斯人的真正意图,但从那些人过去年月的作为足矣窥见其野蛮疯狂。

    罗斯人不是一般的瓦良格人,他们侵略成性杀人如麻。

    如果战争一定会发生,现在早做准备是上策。

    如果维亚季奇会战败,那么自己宁可在战斗中牺牲。

    而他也有着两手准备,倘若自己战败,活下来的民众仍旧可以向东方撤离。无尽的东方充满未知,那里到处是可以重建定居点的地域。譬如,被大家谓之为sai的河流(莫斯科河),还没有人知道它通向那里,倒是大家可以在危难时刻扎起木筏顺流而下。

    因为那条河居然是漂向东方,东方充满未知与危险。可再危险,冒险也是值得的,只因罗斯人更加危险。

    战争如同宿命,在战争爆发之前一定要尽量增强实力。

    如何为之?不如在亚兰向当地人发出号召。

    于是,伴随着陆续抵达的难民队伍,坐着马拉雪橇的赫多达与随从们进入亚兰。

    一开始,人们不理解为何有大量斯摩棱斯克人不提前去大祭坛参加冬季祭司,而是冒着风雪跑到亚兰这个穷乡僻壤。

    当民众开始获悉消息,整个定居开始有了骚动。

    全面恐慌并没有立刻发生,心生害怕则为真。

    哪怕是被大家推举出的首领(话事人)回来后声称瓦季姆战败、斯摩棱斯克面临毁灭危险,各个村庄的集体意识是对这些消息置若罔闻。

    直到连续三日都有精神逼近崩溃的难民顶着风雪抵达,各个村庄才开始害怕。

    他们并没有见过罗斯人,在之前的瓦季姆远征里亚兰一方几乎没有出兵。没有损失也没有收益,亚兰的民众对战争行动也不知情,对前些年的罗斯马匪袭击一样不做关心。

    但斯摩棱斯克一旦崩溃,大家要去哪里购买关键的生活品呢?

    尤其是盐!那些瓦良格人商人就待在斯摩棱斯克兜售自己从罗马运来的盐,亚兰所求的盐虽不多可不能没有。另有其他的物资,大家需要一个市场进行交易。

    混乱正在发酵,除却那些可怕消息,吸收数以千计难民的亚兰一下子面临起巨大物资压力。

    民众并不愿意与难民分享粮食,除非能从难民身上得到一些利益。

    未婚的男人将死了丈夫的女难民拉进家里做妻子,死了父母的孩子被收留当做儿子。这种情况是少数。

    身强力壮者反倒尴尬起来,尤其是拖家带口的男人,他们面临着一个尴尬的事实——在得到当地人“一顿饭”救济后就得不到更多的食物。

    于是有的人开始偷盗抢劫,如此行为是为了求生,令当地人极为反感。

    就在这一时刻,一个男人振臂一呼。

    他立于第聂伯河与沃利河交汇处,屹立于冰封的三角洲平地上。

    北风呼啸,他站在雪橇上,面对着身边聚集的一些人。

    他不是别人,正是维亚季奇首领赫多达。

    “现在,对于你们,亚兰不是好去处。这里的人们不欢迎你们!而我!维亚季奇的首领,我的名字是赫多达,唯有我是你们真正的靠山。

    你们跟着我去维亚济马,我收留你们做族人。你们有多少我收留多少!我对你们的苦难一清二楚,你们瞧,我正与你们一同走在冰雪之路上。

    一切的苦难都是罗斯人造成的。你们不要看亚兰还是太平的,当罗斯人知道后一定会进攻,此地的蠢人最终将成为奴隶。

    而我,将带着所有维亚季奇人与罗斯人拼命到底。只要你们跟着我,你们就是维亚季奇人,跟着我就有饭吃,跟着我才能抵御罗斯人!”

    对未来迷茫绝望的人们突然有了主心骨,很多人甚至不知道维亚季奇大首领在于自己一同逃亡。

    饿疯了的人已经不是人了,为了吃饭他们什么事都敢做。

    哪怕,是向同族的亚兰居民动手。

    赫多达是轻装去斯摩棱斯克开会,在支持瓦季姆出兵讨伐罗斯的问题上就是精神上的支持,实质他只想得到讨伐成功后的利益,却不想切实的出兵为瓦季姆卖命。他打心底里瞧不起那个僭越的赘婿,奈何其实力正盛、又有大量当地贵族支持,连客居的瓦良格人也支持,自己也只好口头支持了。

    瓦季姆的战败令他错愕,也赫然意识到自己再不跑就要身死他乡。

    他在当地逗留顺手交易的一批商品,现在带着货物在武装亲信的保护下撤退。

    亲信虽少也有五十人,这些人武器装备自然远逊于罗斯军士兵,面对亚兰定居点的这群愚民,真要动起手来依旧是砍瓜切菜。

    由五十人做骨干,再纠集数百名饿疯了的斯摩棱斯克与格涅兹多沃难民,一支乞活的武装瞬间诞生。

    它一诞生,矛头就伸向了亚兰的一个又一个和平村庄。

    现在,这支军队谓之为“维亚季奇军”更为贴切,首领赫多达的目标非常明确,他提出简单干脆的口号:“拿出粮食给我们,不给就抢,反抗就杀。”

    风雪刚刚结束,一支武装犯罪集团就开始了对亚兰的洗劫。

    一开始,他们的确是为了得到粮食。抢掠行为立刻遭遇反抗,和平村民正所谓兔子急了也要咬人,村民带着五花八门的农具也自发形成武装,他们即攻击赫多达的军队,也向着那些并未参与劫掠的难民下手,这就逼着所有难民举步维艰乃至加入反抗中。

    恶性循环持续,亚兰据点正形成大乱斗的局面!

    当前的局面本非赫多达的主观意愿,自己不过是为了讨要一些粮食罢了,怎就恶化成了内战?

    赫多达与他的亲信加在一起区区五十个维亚季奇人,逐渐打成一锅粥的数以万计的民众可都是克里维奇人。同族老乡见分属两个定居点,他们竟杀红了眼不认亲戚。

    活着走到亚兰的难民总人口仍接近万人,如此庞大人口涌入当时是本地村庄无法承接之重。

    难民想要活下去,且因他们是以村庄为单位集体出逃,天然带有一定的组织性,哪怕一个村子已经在逃亡途中损失巨大。就像过去他们认同瓦季姆为大首领一般,现在已经将赫多达认作自己的首领。

    就在三角洲区域,赫多达占领了这里的居民点,顺手又迫使一些村庄投降于他,如此才避免被洗劫的厄运。

    大量的亚兰居民不得不向着沃利河移动,那里有着山丘森林做保护,赫多达的军队想要冲进来有一些难度。

    生死存亡之际,和平局面已经举村民兵化,亚兰居民深处俄血性被激发,男人女人扼守着进入河谷的区域,守在冰封的沃利河河道,只要赫多达的人赶紧来,大家就一拥而上去拼命,考虑到现实因素这些民众武装不会主动出击。

    同样的,赫多达的目的当然不是像罗斯人那样弑杀。甚至这样的局面也不是他想看到的。

    内战没有再扩大下去,赫多达突然保持了克制。

    他实质是被局势推着走,连续两日的民众大乱斗双方都已精疲力竭,当内战双方冷静下来才终于反思自己的作为。

    赫多达没有更进一步,只因他已经抢够了粮食,手头也积攒了大量新部众。

    一万名男男女女,经过冰面上的苦难行军与数日的打乱斗,老人和柔弱的小孩都死去了,能活下来的要么运气好,要么身体素质占有。

    这种人正是赫多达希望的,一万名较高质量的克里维奇人加入自己的部族,他完全有能力将之吸收。加之一切的苦难一定是一位罗斯军队入侵造成的,这一万人一定对罗斯充满敌意,遂在未来可能爆发的战争中,维亚季奇部族就一定有一大批人会抱着坚决作战的态度。

    赫多达是实权酋长,他的家族势力在维亚季奇是一霸,在维亚济马主城与南方的贸易市镇科德诺城都有着王权。

    赫多达完全有实力自称王公,且迎娶了多名妻妾,子嗣颇多,儿子们被安排在多个定居点当首领。他之所以没有自称王公,大抵仅仅是不知道还有“Priep”这个词罢了,更不了解瓦良格人的“Kanog”这个最高统治者的名号。

    但他在亚兰的占领区俨然成为王者。

    他有着号召力,不仅仅因其是血性的男人有着魅力,更在于他给大量乞活的人真的给了活路。

    连续几日的内战,它爆发得突然,暂停得也非常突然。

    赫多达从未打算占领亚兰,他仍滞留于此只是在继续搜刮粮食,命令归顺自己的人赶紧打造雪橇,将一切有用物资带上。

    毕竟未来还有可能长达七天的慢慢冰雪行军路,不尽可能妥善搜罗物资,一定还会有大量人员死在路上。

第1322章 留里克在亚尔采沃

    罗斯骑兵依旧在冰封河道上狂飙突进。

    现在的白昼时间已非常短暂,寒冷环境对骑兵突进增添更严重的挑战。

    留里克不敢逼着战马拼命前进,哪怕日行二百里可以做到,为了保险起见他仍有规定全体战士以常态化的速度推进。

    即便如此,骑兵也足够快速。

    他们先是向东南方向奔去,接着转向东北,当日傍晚就在一处河流三角洲地区扎营。

    战马喘着剧烈的白雾,夕阳将大地照成橘色,轻装出征却有载运着大量物资的罗斯骑兵奉命就在附近的树林区域扎营。

    “已经到头了。如果方向完全正确,我们的当务之急就是扎营,接着问问向导那条河才是真正的第聂伯河。”大将菲斯克向留里克劝说道。

    “看来的确如此。”自己的后背为夕阳照成橘色,站在三角洲处留里克的确有些迷茫。

    此地已超越罗斯人的理解范畴,哪怕留里克对东方世界又不少的了解,那充其量是一些毫无实践的了解,当前大军屹立于此才真正感受到世界的广大。

    有道是白色的地狱,现在的环境寒冷、寂寞、空旷,充满难以明说的危险。

    留里克挥舞着马鞭给全队指明扎营的发现,于是各旗队调转马头向着西北方向的树林冲去。

    寒冷吹着雪子在河道南岸筑就雪墙,唯有北岸区域非常平坦积雪也少。

    起初,是各队自带了干燥炭块、火绒碎屑,与助燃用的土硝与烈酒。由弓钻引燃火绒,助燃剂瞬间早就明火后,炭块逐渐燃起来。

    继而是在火堆上铺设就近砍伐的松树,起初是呛得人流泪的浓烟,逐渐出现炽烈明火。

    太阳最终落下,林下的罗斯营地形成一串篝火阵列,疲惫的战士们围着篝火铺设毯子准备就寝,借助篝火煮化一些雪喝上一些热水。

    战马们卸下马鞍,一匹又一匹就近拴在树桩,它们被饲喂大量燕麦后密集举在一起,跪在被战士突击清扫了积雪的松针甸处逐渐睡觉。

    篝火噼啪作响,浑身被烤的暖呼呼的留里克暂时已经毫无倦意。

    四位骑兵队长走在这里,得以与罗斯王共进晚餐还有所有的斯摩棱斯克人向导。

    毕竟这里是客居的瓦良格人也不曾涉足的地带,或许有的丹麦商人因机缘巧合划船经过这里,由于放眼看去找不到活人、此地环境与他处别无二致也就悻悻然撤离了。

    至少哈根和他的伙计们无法做向导。

    在过去的日子,斯摩棱斯克局面当然与亚兰据点的人们有着直接往来,尤其是旧贵族手里的那些农奴们。农奴,对于贵族可以培养成很好的亲信。

    农奴们有了新主子,其中一些人因特殊的才能得到重用。

    有四人做起罗斯骑兵队的向导,一队有向导一人,留里克故意这样的配置可以避免麾下各队都不可能迷路走失,在未知区域要谨慎为妙。

    留里克也不相信这些人会扯谎,一个奴隶因为新主人的重用,整个低贱的家族都能通过功劳过上好日子。这四人的家卷都在新建的斯摩棱斯克总督府手里,人质在手,留里克料他们也不管乱认路。

    当然主观上他们一定不敢瞎指路,然河道冰封世界白茫茫一篇,在过去的白天队伍已经遇到过很多条冰封的支流,甚至有一条看似通向东南方向的支流很容易令人误解,最终引起认错路也有可能。

    留里克从皮口袋里拿出一张折叠好的硬纸,其上已经用蘸着粘稠墨汁的木棍勾勒出第聂伯河上游大致的走向,乃至标注过了一些引人误会的支流。

    “好了。”他看着四位紧张的向导:“现在我们又遇到了麻烦。摆在我们面前的有两条河道,哪一条才是真正的第聂伯河?错误的河道又叫做什么名字?”

    四人愣了一下,于是有一位面庞干瘦的老者解释:“宽阔的是第聂伯河,狭窄的是赫莫斯特。”

    听起来像是一句废话,仔细想想也确实是。

    留里克挠挠头:“奇怪,在河流交汇处我实在看不清那条河才是真的狭窄,再说我们上行的河道已经缩窄得厉害。要知道我的人可是知道基辅那边的情况,第聂伯河在那里何其的宽阔?”

    四人被说得哑口无言,他们因是贵族的农奴被限制着不能离开家乡,对远方的一切至多听说过一些消息,关于“宽阔的大河”他们实在难以想象。

    因为哪怕在斯摩棱斯克所在的第聂伯河河段,丰水期的河道宽度平均折合仅有七十米,部分区域才能扩展成一百米。对于诸农奴这就是他们认知里唯一的大河。

    上游区域森林愈发茂密,河畔地域还有大量的灌木丛。

    覆雪的干枯灌木丛很容易被连根砍掉成为很好的燃料,扎营的骑兵很愿意烧它。用斧头和剑清理灌木后出处都是铺设毯子睡觉的平坦之地。

    有人继续解释:“从西北边延伸下来的就是赫莫斯特河,它的上游更加狭窄,最后会变成小溪,有些人住在它的上游。”

    “哦。当地人口如何?可否有首领?”

    说话者意识到罗斯王又有征服之意,急忙掰着手指头解释:“只有不足十个村子,种了些粮食也靠着捕鱼度日。那里完全没有首领,大王可以轻易得到它。”

    “很好。听起来人口太少,本王现在无意拿下他们,以后总督自会帮我完成征服。”

    留里克就相信向导的解释,直到现在此四人确实没引错路。

    又有人急于表现自己:“大王,您的骑兵仅用一个白天就抵达和赫莫斯特河,这就意味着……”

    “你?快说。”

    “是。您的骑兵明早继续出发,很可能在傍晚之前就抵达亚兰。我们沿着正确河道继续前进,很快会遇到沃利河注入第聂伯河之地。您完全不用再担心走错路,因为那个交汇处就是亚兰定居点所在。”

    “原来是这样的吗?”留里克再令这些农奴描述一番,就在纸张上在实线之后画起虚线,所谓预估的路径。

    他停下笔,瞟一眼全部四人:“你们目前为止做得不错,等事情解决后你们全家就不再是奴隶。你们的孩子可以在总督身边做事,可以成为战士,会得到财富。乃至……成为贵族。”

    奴隶成为贵族?这种事超出四人的认知。他们生而为奴还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总之罗斯王给了重大许诺,一切的前提都是做好向导的分内之事。

    他们高兴得趴下来去亲吻留里克的皮靴,农奴对主人的最大礼节莫过于此。

    为此四位旗队长看着奴隶们滑稽的行为不禁掩面傻乐。

    笑归笑,罗斯骑兵军团现在又有了明确的进军方向,回到各旗队营地的队长们迅速再召集百夫长。消息一层又一层得传递,最终落实到每一个战士。

    遂在全军进入梦乡之际,大家都意识到明日下午就是作战之刻。

    留里克基于向导的情报制定了初步作战方案。

    所谓既然沃利河与第聂伯河交汇处就是亚兰的最大定居点,只要拿下它迫使当地的头面人物全部臣服,不对臣服者杀戮,再索要一批贡品就够了。

    至于真的能在当地抓到逃跑的维亚季奇首领赫多达,此事还是随缘吧!

    甚至有一种可能,那个赫多达冻死、饿死在逃亡之路上。

    毕竟这一路上已经被骑兵发现了冻死在河畔森林的逃亡者,尸体之众的确骇人。

    广大战士并不畏惧这些冻僵的尸体,甚至他们看到有森林狼似乎在啃食死尸,仍能镇定自若。

    死尸如同里程碑一般存在,死者都是逃亡难民,他们能集中死亡意味着他们知道何处可以活命,奈何冻死的人实在倒霉罢了,

    却说赫莫斯特河,在842年这条小型支流的航运价值尚未被瓦良格人开发。它的源头来自于分水岭南域的一座小湖,而通过了分水岭丘陵后立刻就能找到戈布扎河。由戈布扎河开始漂行,航行者将一路漂入卡斯普利亚河,继而抵达西德维纳河上游。

    旅行者继续航行,下一步便是抵达维捷布斯克、波洛茨克,最终进入里加湾、进入波罗的海。

    赫莫斯特河实质是可选择的一条偏僻航向,是“希瓦之路”的组成部分之一,它只是支线路径。不过当前的时代连卡斯普里亚湖至斯摩棱斯克的线路都尚未发现,希瓦之路的主要路径仍是更西方一些的“琥珀之路”,此地的商业价值尚未开发,整片地域充斥着蛮荒,发展速度如蜗牛般蠕动中前进。

    现在狂飙突进的罗斯人来了。

    罗斯骑兵也将是首先进入亚兰的瓦良格人,他们带来的也绝非是商品与交易,也绝非小规模偷袭。

    来了就一揽子解决问题。

    清晨,全军吃过一番干粮后纷纷上马,他们甚至不管阴燃的篝火,骑兵过去只剩下一连串的营地痕迹,若有雄鹰鸟瞰,即可看到一支灰黑色调中夹杂大量蓝色、如同巨蛇般的存在在冰封河道上快速随河道变化扭曲移动。

    这就是进军中的罗斯骑兵,四支旗队合计十二个百人队,每个百人队再分成三个三十余人规模排级单位,便形成多达三十六个可以独立执行作战任务的战斗集团,向着被留里克谓之为亚尔采沃、实为亚兰的克里维奇人据点冲去。

    留里克已经想好了,他甚至不愿意再做侦查,要得就是趁着对方疏忽大意立刻完成对主要定居点的占领。

    自然这一路上他们又看到了倒毙的死尸,其数量不必昨日见到得少。

    尸体被简略检查一番,在所有的死者中老人与幼童为甚,偏偏这里没有明确的武装者尸体。

    乐观的消息传遍整个队伍。

    “哈哈,亚尔采沃人没有军队。我们将轻取。”

    “是否抓到或杀死赫多达已经无所谓了,我们能占领新的城市就足够。”

    “说不定赫多达的确在亚尔采沃,他手里肯定没兵,我们将轻松抓了他。”

    很多战士还是希望生擒一个首领,谁能抓到此人再谨献给国王将得到高额现金奖励,即便大家只是最近才知道有个名叫赫多达的人物,才知道维亚季奇人的存在与大致方位。

    接下来的行动对于罗斯骑兵已经是轻车熟路。

    天气格外晴朗,全军戴墨镜的他们赫然看到了远方再明显不过的大型定居点。

    留里克才不会磨蹭,甚至不会给军地做一些伪装。

    恰恰相反他令战士吹响悠扬的北欧牛角号,那低沉的声响像是来自于神界。

    留里克一声令下:“全军出击,跟着我占领定居点!”他一甩缰绳,首先引领第一骑兵队,继而带着三个后队全力前进。

    于是,对于正陷入突然内战中、民众大乱斗刚刚结束第一阶段的混战高峰,有着领袖之姿的赫多达将精力尽用在组织人手搜罗粮食打算在几天时间内结束与亚兰当地人的内耗。

    他给决意忠于自己的克里维奇族人以新的许诺——我们带着物资走,你们所有人在我的维亚济马度过今年的火神祭祀。

    赫多达想得很好,麾下的武装民兵也已筋疲力尽,对美好未来的热忱使得他们完全放松警惕。

    为何不放松呢?躲在沃利河丘陵区深处的人们只是在据守,他们没有主动攻击的意思,大家也就没必要对他们动手,毕竟大家对于亚兰毫无卷念。

    恰是在这个时候罗斯军来了。

    赫多达当然意识得到未来罗斯人会对自己的维亚季奇下黑手,他千算万算都想不到可能在数年后发生的事,短短几天就已经降临自己头上。

    赫多达对罗斯军队有着两个了解:善用骑兵、衣着多蓝白色调。

    蓝色的色调在苍白的世界显得颇为明显,何况有的战士为了追求华丽,故意在身上和战马上多了黄色、红色的布条做装饰。因为尹尔门湖的斯拉夫当地人纺织花布是特色手艺,战士也就自发得乐意将自己打扮得华丽,以凸显高贵与不凡。

    赫多达的滨河营地完全没有防御措施,他甚至都没时间采取防御。当他真切听到低沉号角声后,衣着华丽的罗斯骑兵已经杀入亚兰的最大定居点。

    那些武装村民几乎处于本能展开反抗,任何举起木矛、长柄链枷,亦或是五花八门农具试图做反抗者都被骑兵默认为战士。

    对于敌方战士的最大礼遇就是杀了他,年轻的罗斯骑兵们痛下死手。

    战斗变得毫无悬念,兵力占着巨大优势的骑兵杀死了一批反抗者,其余人员全都扔下武器投降。

    既然他们降了,留里克就无意再杀死他们。归根结底就是一群衣着破旧的武装难民,那拙劣的武器根本不是为了战争,怎么看都是为了提防北极熊袭击罢了。

    偏偏这里有着一些披着锁子甲带着铁质武器的人。

    经过一番短促战斗,披甲人在骑兵的破甲箭攻击下猝然大败亏输。

    赫多达已经被大懵了!他带着还活着的二十多个部下集体躲入了一间民居,计划运回老家的货物完全被罗斯军队占领。

    而他躲在简陋的草垛民房简直狼狈至极,完全没几日之前那意气风发野心极为膨胀的样貌。

    此刻,亚兰最大的定居点到处飘扬着罗斯旗帜,大量惊恐的人们跪地祈求罗斯军不要杀了自己。唯独这一次,在得了留里克明确命令后全军表现得极为克制。

    整个滨河的大定居点被控制,只有试图逃离者被射杀与砍死以儆效尤,这下其他人就更不敢逃了。

    有明显是披甲的武装者躲入一间草垛房,他们身份位置,就起特殊的衣着与武器装备肯定也是贵族。

    消息立刻传入留里克的耳中。

    “莫非,真让我抓到了只闻其名的赫多达了?鬼知道这是个什么人物。即便不是也无所谓。”

    留里克对入侵亚尔采沃作战的轻松取胜感觉到颇为无聊,听说了部下的汇报他才兴奋起来。这便带着来自第一骑兵队的亲信们将目标草垛房包围起来。

    “把房子拉倒?杀死里面的人?”菲斯克问道。

    留里克脸庞洋溢着澹澹笑意,金色胡须为风吹动,墨镜遮盖了半张脸,再骑着战马显得整个人极为嚣张傲慢:“不必。攻击杀死一群武装农夫不算是什么,现在可算遇到了真正的战士。啊!差一点就让我绝得赢得毫无光荣,现在我们问问里面的家伙究竟的什么人。”

    “赫多达?谁知道呢?”菲斯克耸耸肩,还是希望留里克直接下死手以绝后患。

第1323章 识时务者赫多达

    被困在草垛木屋里的人在瑟瑟发抖!

    攻击来得莫名其妙,那些骑兵一经出现就迅速冲入定居点,接着便成了现在的局面。

    珍贵的锁子甲也不能抵挡那致命箭失射击,穿着的厚实皮衣缺乏抵抗性,感觉与穿了一层布类似。

    “首领,我们……我们怎么办?”

    “他们是谁?我们就这么安静待着?”

    武装随从们不知所措,他们已经死了很多兄弟,活下来并躲入木屋里的区区十多人,而户外的敌人实在难说其兵力究竟有多少。仿佛到处都是传说中的罗斯骑兵。

    赫多达紧闭双眼,他还从未见过这场面,纵使自诩见多识广,现在这双腿也在不经意间打颤。

    “不能坐以待毙。我宁可和他们拼杀到死,至少死得像是个男人。”有人大胆滴咕道。

    这份滴咕立刻遭遇同伴的反驳:“你想出去?出去就是被他们乱箭射杀。”

    “那怎么办?窝囊得死?!”

    “都别说了!”急得焦头烂额已经满头大汗的赫多达一声呵斥,再低语道:“都保持安静。听着,没我的命令不准先出手。”

    这场面赫多达此生还是头回见到。

    虽贵为首领,非常惭愧的是他确实没太见过世面。之前瓦季姆在大祭坛大点兵,他身为维亚季奇首领参与活动,才见识到一支庞然大物军队的集结。

    如果只是集结出四千名武装村民,维亚季奇人当然可以做得到。

    然维亚季奇部族居住得比较分散,除了两个大定居点外还有海量的小村庄。究竟什么情况才会逼得维亚季奇也组织大军呢?恐怕就只有罗斯入侵这一种情况。

    但是,入侵已经发生……

    赫多达需要大量的时间思考,也估计到对手不会过于磨蹭。

    的确他以缩头乌龟的姿态拒绝主动回应,固守这间草垛木屋,真像是趴在陶瓮里的鳖。

    与此同时,得知消息的留里克亲自带兵包围了这间房。

    对整个三角洲地域大定居点的强袭顷刻间结束,毫无斗志的人们集体放下武器投降,施行很小规模的杀戮罗斯军可以宣称已经攻占了亚尔采沃。

    至于去偏一些的村庄勒令其臣服,还需花一点时间。

    在木屋之外,菲斯克与留里克耳语几句。

    留里克不想再磨蹭下去,由于怀疑真就是传说中的赫多达躲在其中,他索性大胆迎上去。

    一位伟岸的男子屹立于木屋前,冷风吹得他的“黄金马尾”与金色的胡须剧烈震颤,耳畔也不断传来呼呼声,整个世界充满寒意与只可意会的杀意。

    留里克使劲清清嗓子,示意其他人不要聒噪,再做出手势,这样大量下马的骑兵战士化作步战弓兵。近百人就站在留里克身后,他们箭失搭在弓柄,为了保障国王的安全随时可向冲出来的“披甲敌人”做急速射击。

    “喂!里面的人听得懂我的话吗?听得懂斯拉夫语吗?”

    “赫多达!维亚季奇人的首领赫多达,你在这里面吗?你不要想着能够逃跑,你的事罗斯已经一清二楚。现在出来吧!只要你乖乖投降,罗斯会保证你和你的人生命安全。”

    “我乃留里克!罗斯的最高首领留里克,无比尊贵的留里克。我已经征服了斯摩棱斯克,亚兰现在也在我的手里。赫多达!你已经无路可逃,投降不失为一种正确选择,我会善待你这位战败者。”

    “你倒是回话啊?是哑巴了,还是听不懂斯拉夫语?难道,你是希望骑马的瓦良格大军将房屋掀翻,将你们所有人砍成碎块?”

    “赫多达!快点出来投降,罗斯的耐心是有限的。趁我心情好的时候出来投降,

    否则,一万名罗斯战士将彻底毁灭你的维亚季奇!”

    此刻,躲在木屋里的赫多达活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他虽不懂一群罗斯匪徒怎能熟练说起斯拉夫语,他摘了皮帽子,一头微卷的头发正在随从众目睽睽下疯狂冒烟,足见其进退维谷的窘境。

    “首领?要不,我们就降了吧。”还是有人建议道。

    “你蠢啊。”又有人立刻反驳,“这都是罗斯人的阴谋。他们都是骗子,我们若是出去就会被他们杀死。”

    话是如此,可站在外面的那个未曾谋面自称罗斯最高首领的人已经做了最后威胁。赫多达并不相信罗斯真有能力将整个维亚季奇毁灭,仔细想想他们既然能轻取斯摩棱斯克,在针对别的大型定居点发动野蛮攻势……

    毕竟,从现在的位置继续向第聂伯河上游进发,几日之后即可抵达维亚济马河,下一步就是维亚季奇北方最大的居民点——维亚济马。或曰,沿着这条河呈线性排列的整个居民点。

    而再以维亚济马为中心,向北即可沿着河流推进到勒左夫卡(勒热夫),向南又可抵达维亚季奇南方重镇科德诺。只要罗斯人想,他们估计就敢去干。

    赫多达隐约联想到最快的结果,但基于眼前的窘境……

    在经历一番心理斗争后,他决定投降——即便这一懦夫般的决定令一些随从“偶像崩塌”。

    随从们想不到坚硬如铁的首领居然要投降了。

    突然间,站在户外的留里克听到一阵略感沙哑的声音。仔细听,好像就是有人在宣布投降。

    “喂!里面的人大点声说话。赫多达!我知道是你,大声说话,避免误会!”

    当然留里克也拿不准,而他这么说可是令木屋里的赫多达本人产生巨大误判,他估计战败投降的斯摩棱斯克人已经把自己的底细一五一十说完了。毕竟那些当地贵族都是唯利是图的商人,为了活命什么事都敢干(虽然他还不知道贵族们都被血腥得清洗殆尽)。

    禁闭的木门敞开一个小缝,接着宽刃法兰克剑与钩斧被扔了出去。

    这令包括留里克在内的人都颇为诧异,大家在法兰克世界战斗过当然知道法军装备,在东方新世界见到分明法兰克风格的铁剑实在倍感意外(其实是几年前赫多达从斯摩棱斯克做交易时掏到的宝贝)。

    “赫多达!”留里克再次呵斥:“该现身了!走出木屋,带着你的人向我半跪,向我行战士礼。这样,你们都将活命,罗斯也不会未来对你们维亚季奇出手。”

    “此话当真?!”一个响亮的中年男声传出。

    “诸神在天,我不食言。赫多达,你别无选择,这是你们唯一活命的机会。”

    【鉴于大环境如此,

    遂在所有人看来高贵的罗斯王实在太废话了,一直端着弓的战士不理解,究竟是多高贵的敌人佩得国王不断劝说投降。

    菲斯克都要看不下去,他低声给部下耳语几句,已经做好蓄意纵火烧房的准备。

    倘若赫多达仍在磨蹭,留里克也会采取极端措施。他之所以如此磨蹭,实在是希望战争有所收敛。维亚季奇作为新出现的部族早晚要纳入罗斯版图,却不是现在。罗斯当前要以大局为重,暂时不可再树立新敌。

    这样的想法使得他决定一旦俘虏了赫多达,就换上一种更为怀柔的策略。

    只见大门终于打开,一个中年人带着十多名放下武器的披甲男人走出。

    他们一出门就为眼前的景象震慑!

    到处都是士兵,他们衣着过于整齐,人人披坚执锐,举起的弓随时可把大家射成刺猬。

    一位伟

    岸高大的青年男子屹立于此,此人有着深邃的湛蓝色双眼,头发与胡须如同黄金。他衣着非常考究,华丽的同时透露着强烈的英武敢。

    此人与赫多达见过的瓦良格商人截然不同。

    “你就是赫多达?”留里克微微眯眼,伸手指指点点命令道:“走到我面前,向我行战士礼节。但愿,你明白。”

    “你?就是罗斯的最高首领?就是你击败了斯摩棱斯克首领瓦季姆的军队?”

    “看来你都知道。你的确是赫多达。”

    “如果?”中年人再问一句:“我的投降真能换来你的不攻?真能确保我和我的人活命?”

    “那是自然。你记得!罗斯不是匪徒。罗斯是北方一切的霸主,是所有瓦良格人的首领,只要我一声令下,一万个瓦良格人可以到你的维亚季奇做生意,若是热闹了我,一万个瓦良格人也能毁掉你们所有的贸易市镇。”

    已经没有好说的了,现在的赫多达连挂在腰里的切肉小刀都扔掉,再将披在上身的锁子甲卸下。同样也命令自己的部下彻底放弃武装,将双手伸展开示意绝无利器也绝无杀意。

    赫多达踏着谨慎的步伐走近留里克,即便这个时候他仍不知晓罗斯最高首领的明确名字。

    他就学着瓦良格人的模样,以北方战士代表臣服的姿态半跪下来,右手捂住胸口深深勾头。

    突然,一只靴子直接抵在他的嘴边。

    留里克依旧眯着眼睛面无表情机械版命令:“亲吻我的靴子,进一步证明你的臣服。”

    顿时赫多达火冒三丈,然而只要看看现在的局面,他憋着一肚子火可是知道自己别无选择。

    他真的亲吻了这做工颇为精细的靴子,希望不要再有羞辱。

    说来留里克无疑再羞辱这个人,既然已经确定此人就是赫多达,在当前的局面令其做相对自由的战俘可谓一个好选择。

    “你起来吧。”留里克再令:“我承认你的臣服,这样罗斯不会杀你,也不会对你的维亚季奇出手。”

    诺言可信吗?姑且就相信吧。

    赫多达心头的一块石头稍稍落地,他的内心仍旧不平静,刚刚站起来面对着留里克才发现自己比这个青年矮了足足一头,不得不仍以仰视的姿态面对。现在他觉得终于得以有相对平等的与罗斯人对话的机会了。

    “你……就是罗斯的首领?我是赫多达,维亚季奇首领赫多达。我们与你们罗斯素无仇怨,完全没理由兵戎相见。”

    “哦?我许可你这样与我说话了?”留里克摆出一副蔑视的面庞,右手不禁握紧剑柄。

    “何必呢?你们是瓦良格人,我们维亚季奇可以与你们做生意。既然你同意我的臣服,就一定不希望我们毁灭。我们可以做朋友,就像是做兄弟。你们罗斯是大哥,我们维亚季奇是弟弟。我可以给你们一些贡品,若你们有敌人要针对,我们也可以出动一些士兵助战。伟大的首领啊,你既然已经夺下了的斯摩棱斯克一定索要的是统治,而我们维亚季奇可以立刻成为你的附庸。”

    瞧瞧这话说得,留里克鄙夷的眼神又和善起来,他想不到这个叫赫多达的家伙还是个识时务的明白人。此人完全没有吓破胆,反倒是自来熟般开始痛陈利害,竭力证明自己与麾下势力对罗斯有明确的利用价值。

    “你很聪明,这份聪明将使得你的维亚季奇得到安全。好!我承认你依旧是维亚季奇首领,而你就作为罗斯的附庸。你!”留里克突然伸右手直接盖在这家伙的脑袋上,犹如抚摸一条忠犬的脑袋还故意揉一揉:“现在我告诉你我的名字。我乃留里克!罗斯王留里克·奥托松,我乃北方之王,统御北方世界直到世界尽头之海。无数的部族向我臣服,皆在罗斯的治下过上

    越来越好的日子。而你!将因为你正确的选择,会给你的维亚季奇带来更好的生活。现在,你是本王的座上宾。”

    赫多达摇身一变从逃亡的倒霉蛋变成了罗斯王帐下的宾客。

    站在此人的立场上事情发展得过于魔幻了,以至于赫多达完全忽略了自己被一个年轻人使劲摸头如揉狗头的耻辱。

    人家是罗斯王,Kanog的称号恐怕真比Skoi(最伟大首领)的斯拉夫称谓高级。

    罗斯王当前也确实有强悍军事实力支撑得起自己的高贵。

    赫多达无疑的识时务的。

    长久以来斯摩棱斯克的克里维奇人势力一直是区域一霸,有多个大型定居点又有着沿河存在的密密麻麻村庄,总人口颇为强大,大首领瓦季姆也得以快速动员处出四千大军。

    客居的赫多达作为亲历者完全知道是怎么回事,各路贵族对瓦季姆的远征态度暧昧,贵族们没有拿出真正实力去支持他,各地村庄也只是拿出最低限度的支持。

    斯摩棱斯克若是动真格的,短时间内即可组织起一万人的民兵,如此动员速度与动员人口是维亚季奇部族望尘莫及的。

    这就是为什么赫多达带着整个部族虽没有向斯摩棱斯克名义臣服,却作为长久的邻居盟友存在,以至于在事实上维亚季奇已经拜了那个瓦季姆做“老大”。

    偏偏这样强大的斯摩棱斯克突然就在罗斯大军袭击下崩溃了。

    既然都是要认老大,不如认一个更强者,哪怕会付出一些代价,总比战败后残部在无尽蛮荒东方颠沛流离强。再说,说不定这还是机会。

    譬如赫多达清楚注意到,罗斯骑兵数量庞大装备精良,在他们这里铁器怎么看都不是稀罕物——他们已经奢侈到全面使用金属箭簇了。

    既然作为附庸,下一步就该做一些事做投名状。

    留里克简单询问一番赫多达这些日子发生的事情,情况大抵在预料内,而亚尔采沃陷入内战实在是留里克始料未及的。

    合着一大批难民已经在赫多达的蛊惑下成了“新维亚季奇人”?这个男人的手腕真不可小觑。

    就是这家伙带着一群武装村民还是打不过亚兰本地居民,双方打了个平手,本地人撤入沃利河靠着土丘做屏障做防御。

    难道要惯着他们?

    罗斯骑兵便于所谓的维亚季奇军合兵一道,赫多达不得不向罗斯王证明自己,双方构成联军就在第二天冲向触手可及的沃利河。

    军事行动毫无波澜,留里克令赫多达的难民大军打头阵,两拨武装村民旋即打了起来。

    接着便是四支骑兵队在留里克指挥下,随着两拨民兵打得筋疲力尽进入战场。

    骑兵毫不费吹灰之力击败了亚兰本地村民武装,野蛮杀死了一批人,令冰封的沃利河面处处是猩红。

    其余人等扔下武器四散奔逃,骑兵乘胜追击,沿着河道一直追击到再也没见到村庄位置。

    行动当然解决,一个个亚兰村庄不得不向罗斯王投降,献出粮食为贡品证明自己的臣服以此换来活命、

    至此,亚尔采沃尽入留里克囊中。

    意外之喜得正是赫多达的臣服。

    赫多达当然不能离开,作为维亚季奇首领,这个男人有理由、有资格,也必须亲自前往格涅兹多沃,去参见战败者瓦季姆的盛大葬礼。

    同样那些进入亚尔采沃的所有斯摩棱斯克难民必须离开,他们不能再前往维亚济马,必须回到斯摩棱斯克,以填充因战争而大量人口损失的当地。不过这些人无论之前是什么身份,未来的身份只是名义上的农奴,他们将是实质上的效忠罗斯、听命斯摩棱斯克总督的臣民,未来的生活就是

    老老实实过日子,给罗斯生产粮食罢了。

第1324章 留里克在格涅兹多沃大祭坛

    到现在,对于大量难民而言向东方逃亡完全成了彻头彻尾的错误。

    罗斯王无意再对普通村民杀戮,如果大家仍留在斯摩棱斯克基本都能得到战后安宁。

    然而搁在十天之前谁又能确定罗斯军真的仅是对贵族们下死手?

    待在亚尔采沃的难民不得不在罗斯骑兵的押运下撤离这个定居点,重新组织起浩浩荡荡队伍折返回斯摩棱斯克,回到自己的家中……

    不过,斯摩棱斯克已经变了天。

    亚兰定居点,而今已被留里克更名为亚尔采沃。他没有委任谁统治此地,没有设立总督府,依旧令当地人做自我管理一如以前那般。

    但刚刚经历兵祸的亚尔采沃,在本该最富裕的河流三角洲处留下一片狼藉,战争后的大量尸体罗斯军自不会给他们处理,战后创伤仍要由当地人自我消化掉。

    留里克从并不富庶的亚尔采沃再掠走一批粮食,一来满足骑兵军团冬季行动的大量消耗,二来也是尽量确保这番的难民得以有更多人员返回斯摩棱斯克。

    已经战败投降的赫多达就混在罗斯军中。

    出发时的五十亲信损失一大半,浑水摸鱼之际获得的一切财富付之东流。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罗斯王并没有罚没自己的财物,他便与自己最后的亲信依旧守卫者财产,继续坐着雪橇随骑兵前进。只是这一次目的地已经更正为格涅兹多沃大祭坛。

    “瓦季姆,你还没死吗?你该瞧瞧你做得好事。你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人!不过……对于我们维亚季奇人可能还不算糟。”

    赫多达已经迅速调整好心态。

    他慵懒得披着厚实皮衣坐于雪橇,睁开眼即可看到排着整齐队列浩浩荡荡缓速推进的罗斯骑兵。

    到底他是个部族首领,在傍晚休整之际有资格坐在留里克身边,参与到多位罗斯贵族的闲聊。各骑兵队长都是罗斯贵族,令这老小子倍感意外的是,他们居然在讨论西方远征。

    远征法兰克?

    见识,是一个很微妙的东西。

    赫多达对法兰克有所了解,毕竟自己搞到的宝剑就是一把法兰克剑。法兰克是西方世界的征服者,怎么想都不会与待在东方森林中的维亚季奇人扯上什么关系。既然如此,自诩北方霸主的罗斯人就与那些家伙扯上关系了?

    合着罗斯发动冬季行动,横扫斯摩棱斯克只是顺势而为。罗斯大军还将征讨西方世界,胜利似乎是信手拈来。

    留里克并不反对部下向一个新投诚者透露远征法兰克的消息,他在暗暗观察,对赫多达“对法兰克有所了解”有所意外,转念一想也能理解。

    有些话不必说在台面上,想必识时务的赫多达能理解如果激怒了罗斯将遭至怎样打击,因为罗斯的确有能力做快速的长途奔袭,空间上的遥远距离从不是问题,大河与山峦也不是安全屏障。

    相比于强袭时的狂飙突进,返程的罗斯骑兵因必要的爱惜马力,行动速度都慢了不少。

    整场行动当然有战马因为各种原因受伤,一旦马腿折断就意味着废了,对战马最大的仁慈就是立刻处置它。

    罗斯损失的战马极小,即便如此也为留里克敲响警钟。

    如此,维亚季奇人手头现有的所有马匹实质上已经被留里克征用,他还将亚尔采沃当地人的马匹一扫而光,哪怕数量很少、完全不适合做乘骑马。

    赫多达不再拥有它们,他倒也不会太亏,留里克欲以驯鹿做交换,也使得参加完大祭祀后赫多达一伙儿还能继续坐上驯鹿雪橇回家。

    从一开始对罗斯的一无所知,到现在成为他们的附庸。

    赫多达对战败的瓦季姆多了几分恨意!

    差一点,自己就因为大力支持瓦季姆遭到野蛮报复,亏得当时是迫于现实因素只是口头上表示对战争的支持。

    现在看来罗斯也并非过去传说的那般仅仅是野蛮。

    毕竟论及对野蛮的定义,哪个部族打起仗来不是野蛮的呢?真把人逼急了,维亚季奇部族武装也是男女老少一同上阵,暴怒中可将敌对方的男女老少不分皂白碎尸万段……

    赫多达相信眼见为实,他注意到那些罗斯骑兵居然游弋到队尾收拢掉队的难民,将掠夺的粮食分给徒步返程的人,哪怕为此会耗费很多时间。

    经历漫长旅途再经历大战仍能活下来的人,至少身体素质都是强的,在较为充足物资的供应下,这些人一天挪步二十公里成为可能。

    但一天也就只能蠕动如此了。

    即将达到冬至日,亚尔采沃地区的白昼时间快速缩短到不足七个小时。阳光变得极为奢侈,带着大量平民夜间行军极富危险性,留里克不得不迁就于大自然,他用了五天时间才回到斯摩棱斯克,至此距离冬至日已经很近了。

    一批平民依旧默默冻死在返程路上,不过归来者仍有三千之众,他们有男有女身份全都成了农奴。这对很多人并不是问题,不少人出身就是农奴,亦或是高级一点的佃农。曾经的他们或是给大祭坛的祭司纳贡,或是给斯摩棱斯克贵族们纳贡,既然都是纳贡,把粮食给罗斯征服者想来也不是问题。

    留里克回到他忠诚的斯摩棱斯克,带回来的赫多达令总督阿里克大为意外。

    阿里克可是带着第一旗队的老兵前来迎接浩浩荡荡的大军,再站在国王弟弟的坐骑边,抬头便问:“差一点,我以为你又变出一支大军。现在赫多达真的抓到了?”

    “当然。”留里克随手指了指,只见那里有个坐在雪橇上过着熊皮毯子一脸不忿的中年男人;“他就是赫多达。”

    “就这?我还以为是多伟大的人物。”阿里克不屑得摇摇头。

    “伟大谈不上,倒是很聪明。听着,这家伙已经臣服,维亚季奇部族以后不是敌人。除非……他反叛。”

    “你真的收服他了?”阿里克有些讶异。

    “当然。”

    “好吧,我的弟弟总是仁慈是,只是……算了。”阿里克随手伸出右手,留里克便接过堂兄的手掌顺势稳稳下了马。

    如果一个人有反叛的迹象一定能在面貌上流露出蛛丝马迹,阿里克好好打量一番赫多达后高调宣布了自己的身份,以及在罗斯王国里特别的地位。

    阿里克不喜欢卑躬屈膝者,只会令他感觉此人***。

    赫多达并无谄媚之相,也没有在新的斯摩棱斯克总督面前流露傲慢。他像是战士一般得存在,阿里克没有高看之,也没有再轻视鄙夷。

    既然老弟对此人是和善态度,自己就没理由颐指气使。阿里克有一种预感,和善状态赫多达与其部族未来一定会与自己负责管理的斯摩棱斯克加强联络,贸易会快速发展,罗斯治下的斯摩棱斯克作为处在贸易线十字路口的“巨型定居点”,实在需要一些外界助力再创繁荣。

    赫多达其人或许能成为帮手,定居更东方的维亚季奇部族一定对周围环境做了大规模探索,这样罗斯的探险家拿过接力棒还能走得更远。

    原因简单干脆,既然赫多达投诚,整个维亚季奇部族就该对罗斯不设防。只要不是作女干犯科的罗斯探险家都有资格在维亚季奇人的地盘自由活动。

    当然,对犯罪的罗斯探险家,有权做处置的也只有斯摩棱斯克总督。

    战后,斯摩棱斯克滨河区域的大定居点的广袤农田,在法理上都成了王国的财产,产权归为总督府。要管理这片地域,对当今的罗斯征服者并没有太多的统治难度。

    涌入进来的大量难民身份既然成了农奴,他们就必须耕种这些田地。

    罗斯当然可以按照过去贵族的规定而针对农奴、佃农使劲薅羊毛。

    阿里克和他的驻军才不靠这些农奴供养,至少很长时间不是。罗斯会在斯摩棱斯克施行粮食的十一税,目前税赋就仅有这一项罢了,实在是一种轻徭薄赋。

    以阿里克的头脑,他尚未意识到“工农业剪刀差”的巨大威力,间接税就藏在由罗斯北方源源不断运抵此地的铁器、盐等物资中,尤其是铁器对农民更是刚需。

    收割的镰刀可不再只是针对整个斯摩棱斯克的所有克里维奇人定居点,针对宣布归附的维亚季奇人也是如此。毕竟,住得过于偏远的维亚季奇人一定无法经得住金属制品大量供应的诱惑,那就拿出大量粮食交换吧。

    斯摩棱斯克总督府未来的主要收益将在北方商品的溢价上,留里克估计到本地人不但拿出了大量粮食做支付心头还是乐呵呵的。

    毕竟罗斯征服者将在明面上做到轻徭薄赋。

    赫多达的投诚还不完全,他必须参与到冬至大祭,见识到瓦季姆的死,乃至亲自向着那个男人刺上一刀,才算是对未来做了切割。

    毕竟过去不知道多少年了,那些维亚季奇部族最年长者都会声称,维亚季奇要拜斯摩棱斯克的强权者为“大哥”。

    赫多达心里真不想对瓦季姆本人下黑手,他恨瓦季姆差点将维亚季奇部族拖入战争泥潭,恨意还没有强大到必须生啖其肉的地步,他只想做一个旁观者罢了。

    至于罗斯人要如何处置战败了瓦季姆。

    血鹰!他过去从瓦良格商人嘴里听说过这个刑罚概念,据说只有罪大恶极之人才有资格“享受”这种酷刑。

    赫多达从未见识过,他反倒对罗斯王留里克即将实战的行动有所期待了。

    也更想看看现在的瓦季姆成了什么样子。

    在那之前,赫多达真切看到了罗斯人在斯摩棱斯克杀得人头滚滚的凶狠结果。有大量的头颅于此,甚至还有瓦季姆全家的脑袋!贵族们真的全部死了,据说所有被装入麻袋里面冻成花白冰坨的脑袋全部来自于本地贵族。

    旧贵族们被连根拔起,上百颗脑袋将作为祭品经历彻底焚烧,最后的骨头也会被砸烂而埋入地下,从而尘归尘土归土。

    瓦季姆最终的命运会如何?大地也是化作尘埃与泥土,只是这个人必将经历一番折磨。

    留里克在斯摩棱斯克没有再逗留多久,休整几日后骑兵再度得到补给,紧接着罗斯势力仿佛从斯摩棱斯克主城消失一般!

    实则不然,本地区大量村庄首领、被推举的话事人,他们做着小马雪橇与驯鹿雪橇在冰封河畔集结,一直庞大的队伍直扑第聂伯河下游部仅有十公里之远的格涅兹多沃大祭坛。

    斯摩棱斯克地区的民众当然饲养的不少马匹,只不过能作为乘骑马的屈指可数。而今整个地区的乘骑马已经被瓦季姆在战争行动中消耗殆尽!

    严格意义而言任何马匹都是可以乘骑的,区别在于是身披甲胃的高壮战士乘骑,还是最多得以令十岁小孩趴在马背。

    拉雪橇的尽是些矮种马,其肩高与温顺的母驯鹿相似。

    这一情况留里克完全可以理解,毕竟自己妻子之一的卡洛塔已经在战争摧残之前的波洛茨克得到了一批当地矮种马。显然矮种马资源在这片地域颇为普遍,美中不足的正是当地斯拉夫部族没有大规模饲养的动力。

    事实上罗斯骑兵所乘骑的突厥马也是一种相对法兰克马的矮种马。矮,不代表弱。这样的战马并非冲击骑兵的首选,弓骑兵的大量存在这是对这种战马因地制宜选择。

    冬季远征的脚步最远达到亚尔采沃,战马的折损都来自于作战行动,事实再次证明罗斯大肆购买、繁育的草原突厥马真不愧为蒙古马的先祖,强大的耐寒能力、高强的耐力是真实的。

    不过即便如此,手头并没有太多富余突厥马的罗斯,真的有能力令骑兵沿着波罗的海南岸一路走到萨克森公国的汉堡?

    留里克可是知道,拔都汗远征基辅罗斯可谓一人五马。就算草原突厥马耐力再强,也不能逼着它做超长的行军。突厥马的耐力恐怕还比不上驯鹿,而驮运物资的能力,只怕驯鹿的水平还不及斯拉夫人手里很滑稽的矮种马有力。

    现在所有拉雪橇的矮种马都被罗斯征用,各村庄首领将在大祭坛处交出自己的马,返程之际将换做罗斯人给的驯鹿拉着雪橇回家。

    就算留里克对这些臣服者是善意的,对方则保持着相当的警觉。

    噩梦般的一个月时间,灾难般的半年时光,斯摩棱斯克人迎来的是一场又一场失败,那些自诩在战争排除在外的人最终逃脱不了战争。

    各村庄首领、话事人看到了被杀得人头滚滚的场面,对罗斯军队充满恐惧,生怕那个年轻的罗斯王突然变脸发飙。即便害怕也必须跟着,如实脱离队伍就落得口实,村庄一定会在日后被报复。

    所以不少首领秉承着“死我一个保证全村活命”的心态硬着头皮抵达了鬼知道变成什么场面的格涅兹多沃。

    也是在这里,他们赫然看到昔日的大祭坛到处是营帐、木棚,大量树立的木杆高调飘扬着白底蓝纹的旗帜。

    留里克带着浩浩荡荡的骑兵凯旋,极为庞大的臣服者使团构成蔚为壮观的雪橇队。

    因为时间的发酵,消息穿得足够远,为了避免自己遭遇灾祸,斯摩棱斯克的一些偏远村庄也派出人来。甚至就有辗转抵达斯摩棱斯克的、住在赫莫斯特河上游的村庄组成使团宣誓效忠,并在即将冬至祭祀之际抵达大祭坛。

    绝大部分住在支流处的村庄,靠着乡亲们互相的串联获悉罗斯征服者的命令,他们不敢不来,于是多达一百五十个村庄首领齐聚在格涅兹多沃。

    如此盛况是在过去的时代从未有过的,甚至不少首领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来大祭坛。

    即便如此仍有大量村庄,乃至更偏远的克里维奇人社区,譬如东北方向的、比维亚济马定居点更远的勒祖夫卡(勒热夫),当地人的首领已经带着一伙儿走另一条鹿逃之夭夭,罗斯骑兵忙着强袭亚尔采沃可没有功夫追击他们。

    那些家伙逃得了一时可不会一直逃亡。

    尤其是勒左夫卡,留里克从投降的赫多达嘴里确切听说了这个名词,也获悉当地的更详细概况。

    称之为勒左夫卡恐怕不合适,索性就叫它未来的名字勒热夫吧!

    它究竟意味着什么?如果该定居点真的与勒热夫在空间上重合,只要拿下它,罗斯就不必再做怀疑,其毗邻的河流的确是伏尔加河。

    现在,无数的战士迎接自己的国王。

    斯维涅茨河畔迎来别样繁荣,到处是穿着相似衣服的人们,他们多是金发皮肤更加白皙,身上一定有着大量蓝色调的装饰。

    他们都是罗斯人,为图生活方便就在冰封河畔搭建冬季营地,不少人已经在冰封的第聂伯河与斯维涅茨河处凿冰钓鱼,甚至将多捕的冻得瓷实的河鲈用麻绳串成一排高高挂起。

    在北方老家怎么做,罗斯大军在此就这么做,倘若这里有着大量长船将更令留里克萌生一种错觉。

    现在留里克骑着马终于抵达森林中间被人为创造出的巨大空地,一座夯土台基就在正中心位置,格涅兹多沃大祭坛在此,盛大祭祀即将进行。

    没有带正儿八经的罗斯王国祭司是一个遗憾,对于留里克他也遗憾于自己不得不鸽了对老爹的许多、鸽了在都城的例行参与的冬至祭祀。

    没有大祭司,留里克决定站出来自己充当这个祭司。

    无疑这一决定是为广大战士们热烈欢迎的。

第1325章 第一只血鹰

    这不是赫多达首次来到大祭坛,却绝对是最有意义的一次。

    曾经欣欣向荣的森林城市而今完全化作罗斯人的大军营,空旷的森林空场游走得不再是把面部摸得惨白的祭司,而是穿着厚实皮肤、有着一头金发的瓦良格人。

    他们都善于说着瓦良格人的语言,足矣证明其身份。

    只是赫多达有些不理解,为何罗斯王能熟练掌握斯拉夫语,倒是这份优势使得很多北方的近亲族群愿意服他。

    赫多达只能基于自己的认知,去自我解释罗斯人与北方斯拉夫人的联合,看来而今自己也要加入这种联合。

    支流的斯维涅茨河冻成了冰坨,两岸的无树空地是做密集火葬之地,随处可见焚烧尸体的痕迹完全被冰雪覆盖。

    河道两侧的丘陵处有着大大小小的土包,它们极为茂密,赫多达注意到这些土包都经历过破坏。

    “罗斯人在刨坟掘墓?只为了得到宝贵的随葬品?你们这些贵族恐怕根本想不到,自己全家被杀,安眠地下的祖先也被他们洗劫吧?”

    这一情况令他不寒而栗,更加骇人听闻的是,就在大祭坛空地的一侧被人故意筑起一座特殊的“山丘”。它当然不是山,而是无数尸体堆砌成的尸山。完全呈灰白色的尸体必来自本地死者,大量积雪将之覆盖,它变得不太过于狰狞恐怖,至少在此游走的罗斯征服者完全对它没了畏惧感。

    难道这就是罗斯人特别的祭祀方式?那尸山的高度竟比祭坛的夯土台基更高。

    赫多达全程瞪大双眼,在留里克的陪同下好好参观了一番到处飘扬罗斯旗帜的格涅兹多沃。

    “怎么样?看来你可没有被吓得不会走路了。”留里克绷着脸全程步行,刚刚路过那京观随口一问。

    “我……还好。”

    赫多达靠着意志力压制着畏惧,目睹那名为京观的尸山,顿时对罗斯人艰难萌发的好感又凉了一大半。他不得不思考,如果维亚季奇部族一些原因发动反叛,罗斯军是否也会报复性得再筑一座京观?

    “你也不必害怕。当我还是小孩时就已经指挥军队战斗,见识过更惨烈的场面,比如,曾在由鲜血融汇成的沼泽里挪步。习惯就好,因为罗斯对待强敌就是如此。还好……”留里克刻意顿顿气,依旧木着脸瞅向赫多达:“我们是朋友。”

    “是。是朋友。”赫多达难免流露出畏惧感,靠着嘴角请撇出的一抹笑意来掩饰自己的害怕。他急忙转移话题:“接下来呢?那些祭司们呢?莫非全被杀了?”

    “当然。”

    “啊?可没了祭司,你如何做大祭司?”

    “这个?你不必操心。因为我!就是被北方大神宠爱的男人。我不需要大祭司,我本人就是大祭司。”

    狂妄?傲慢?还是确有其事?

    赫多达对各路瓦良格人依旧缺乏了解,就只能明面上认可留里克就是“北方的神之子”。

    祭司被认为是神的代言人,身份极为高贵,自然要接受万民的供养,就是各路贵族面对祭司们也要毕恭毕敬。

    斯摩棱斯克的祭司是一个群体,怎样的孩子可以吸收进来做下级祭司,全靠着大祭司的指认。祭司们必须将全部身心投入到敬神,在斯摩棱斯克的克里维奇人社群,祭司几乎都是男性,自然也有极为少量的女祭司。

    至于这些女祭司在群体里究竟是怎样的地位,贵族们心知肚明也没必要做任何斥责。

    新一代的大祭司由上一代者指认,搞不好那个人就是前代大祭司的私生子。

    刮掉全部头发乃至眉毛、脸上涂抹白垩泥、穿上朴素的衣服,他们是祭司。祛除这些装扮,他们又可与平民女偷偷发生关系,后者则希望依靠与祭司这样的关系,为自己的家庭减免一些贡品。

    而今,祭司们被连根拔起,他们的住房完全成了罗斯王的行宫。

    赫多达才获悉,所有祭司的尸身就混在那京观中。生前,这些高贵者鄙夷那些农夫,而今高贵低贱都没了意义,他们死在一起——也将随着烈火化作灰尽。

    那京观就是祭品的一部分,为了焚烧它罗斯驻军已经在大规模砍树了。听!森林时常传出巨响,仿佛是北欧的冰霜巨人在行动。

    才是陪着罗斯王视察大祭坛不多一会儿,赫多达就频繁看到驯鹿雪橇拖曳着去除了枝杈的木头从森林走出并杂乱无章得堆在一起。

    赫多达不由再问:“那么,你们会做人牲吗?”

    “人牲?当然,我堆砌的尸山将被烧掉。”

    “不。我的意思是……活生生的人……用来……”

    留里克点点头,明白了他的意思:“无辜者没必要再杀死。唯有一人!走吧,跟着我最后看看一切的罪魁祸首。”

    一间简陋的木屋被打开,其中又有一简陋木笼,仿佛是一头熊般的存在被紧密看押着。

    “他没动静了?莫非是死了?”留里克带着苛责问到看押的战士。

    “大王,瓦季姆没死,只是太虚弱了。”看守使劲咽下唾沫,回禀道。

    “虚弱?莫非真就是一头冬眠的熊?无所谓,反正这个人也快死了。哪怕成了一坨冻肉,也得做了血鹰。来!把木笼打开将他拎出来。”

    于是,披着熊皮御寒的瓦季姆被剥下一些的伪装。一个战败者身上仅剩下一块遮羞布,蜷缩成一团置身于户外的雪地中。

    他蓬头垢面得仿佛在扮演一块石头。

    赫多达震惊了!虽然知道罗斯王要那此人做盛大的祭品,实在想不到之前傲慢猖狂的瓦季姆成了这幅鸟样。瓦季姆就在这里公开用自己的血祭祀斯拉夫诸神,那左手尚未愈合完毕的巨大伤口就是证明。

    “他是瓦季姆吗?”留里克随便踢了一下蜷缩者,问道。

    “是的,的确是瓦季姆。”

    “哦。”留里克就再踢几脚,略微躬下身厉声命令:“瓦季姆!睁开你的眼看看我!你好好看,现在维亚季奇人已经站在罗斯的立场。你是彻头彻尾的战败者!”

    打算扮演石头的瓦季姆听到这个,双眼眯起一双缝,再发现留里克身边站着的老家伙居然是赫多达,顿时瞪大双眼。他想说些什么,奈何嘴巴被塞了布块还被绳子环绕头颅捆住,只能如挨了打的狗子般不断呜呜。

    “他似乎想说些什么?!”留里克又随口说道,眼角不禁瞥向赫多达。

    生怕自己的一些事被这战败的小子抖出来,只见赫多达愤然一步走,右脚脚背对着瓦季姆的下巴就踢了过去。这一击力道很大,瓦季姆当然不会被踢死,就是事后这小子一嘴的血,有牙齿被硬生生踢飞。

    至此,留里克的侍卫急忙将赫多达控制起来,生怕此人提前将瓦季姆踢死。

    “你对他极为愤怒?”留里克对其表现并不过于意外。

    赫多达急忙恭维道:“就是因为他,还得我们差点陷入战争。还好,尊贵的罗斯王针对我们维亚季奇人是仁慈的。”

    “很好。记住这份仁慈,这对你们很重要。”说罢,留里克不像再对唯一的人牲废话,就令部下将之塞回木笼里。

    经过这一遭,维亚季奇首领赫多达真正见识到了罗斯大军的实力。一切超出他对“军队”的理解,这里的战士装备精良、衣着统一,存在的女性人数极少,可其身体素质看起来也相似于瓦良格男性。

    爆发战争后男女一起上阵杀敌不足为奇,奇得是女人也能做骑兵吗?

    不!这里有一位金发的女人,居然是一位女贵族、一位强大的军事首领。

    卡洛塔可不似留里克那般深沉一些,她对这场战争充满恨意,很大程度上战争因奥斯塔拉公国,卡洛塔参与其中就是在做大复仇。

    她不太相信眼前的维亚季奇首领真如丈夫所谓的那般会老实臣服,这便故意说明一番自己的丰功伟绩。

    于是赫多达终于解开了一段谜团——过去年月袭击斯摩棱斯克村庄的军队,有大量的骑兵就是她的人——一位与留里克相似的年轻女人。

    但事情远比卡洛塔自称的那般复杂。

    今夜,那些浩浩荡荡抵达大祭坛的村庄首领们,被安排在以烈焰命名的斯维涅茨河两岸的开阔地。这在数以百计首领们看来仿佛是一种暗示——我们都会被罗斯人当做祭品烧掉。

    奈何大家没有抗议的理由,既然来了,就只能奢望罗斯王认可大家的臣服。

    这些首领们带着随从们俨然形成一个群体,很多村庄因为居住得过于分散,谓之为“老死不相往来”也不为过。他们名义上都属于斯摩棱斯克社群这一大群体,如今被迫相聚是极为罕见的交流机会。

    他们自然被留里克派出的人手监视着,军队堂而皇之在此河畔驻扎,也安排了暗哨埋伏起来,避免这群人有任何的阴谋活动。

    与此同时,昔日祭司们所拥有的最大房舍,这里成了留里克大宴群臣的现场。

    由于此番远征带得驯鹿极多,宰杀一头烤了大家分食很合适。

    一头鹿当然不够吃,就再从缴获本地人的牛羊里各拉出一头烤熟。

    而从第聂伯河里凿冰钓上的河鲈,也成为宴会了不可多得的美餐。

    赫多达可不是座上宾,倒也不会沦为看客。这位维亚季奇首领被安排在普通座次,他的存在令众人极为好奇与警惕,不过随着大家都喝高了,在酒精的刺激下,这份警惕也消散得差不多。

    随着有人提及如何“款待”瓦季姆,借着酒劲大家七嘴八舌讨论起来。

    “单纯做血鹰不合适。”

    “对!再给他身上涂油,一把火烧掉。”

    “那还不如直接给他涂油,我们就看着瓦季姆被活活烧成灰尽,可比血鹰还要刺激。”

    “这样,岂不是复刻的那个丹麦伪王霍里克?他当时被做了熏肉,我看还是太便宜他了。”

    “不然呢?要不用烧红的剑戳烂他的腚眼。”是梅德韦特提议这么干,因为太过于恶心遭遇大家的集体嘘声,接着又是哄堂大笑。

    置身其中的赫多达有机会品尝燃烧的烈酒,他不得不捂着胡须、在罗斯王的威逼下喝掉这惊世骇俗的“火之水”,接着感觉整个肚子都在燃烧,可就最后结果而言出奇得好,仿佛自己得到了火神的力量。

    赫多达晕得厉害,他意识到所谓的罗斯大军是五花八门族裔的混合,连里加湾的“挖琥珀的家伙”都在这里令他吃惊。这群人在讨论如何处置瓦季姆的问题上各抒己见,方案愈发得离奇与下流。甚至还有人声称可以提前将此人阉了再做其他酷刑,哪怕是眩晕中的赫多达也能意识到这里面的恐怖。

    “你怎么看?轮到你了。”留里克命令道。随即就有人踢踢迷湖的赫多达。

    “我?”

    “你说说,如果是你,会如何处置瓦季姆?”

    “我?”一双双湛蓝眼睛瞪着自己,尤其是那目光极为深邃的罗斯王留里克,这群浑身散发杀气的罗斯人在威胁么?“我想,斩首就够了,之后烧成灰尽。”

    “很仁慈。”一时间鸦雀无声,留里克耸耸肩一说。

    “可对付瓦季姆不能仁慈。你们维亚季奇人不该如此仁慈。”说话者仍是梅德韦特,也是北方斯拉维涅人(尹尔门斯拉夫人)中的最高贵者。

    “也许是吧。我……只想简单干脆处决他就够了。”

    “干脆一些也好。不过我本人对瓦季姆全家有恨,我们北方的斯拉维涅人多数就是恨他。这种人在哪里都是祸害,斯摩棱斯克人被他折磨,好在罗斯军队来了,对于本地的斯摩棱斯克平凡人一切都会好起来。”

    于此以来,梅德韦特将战争缘由全部推给瓦季姆,完全掩盖了即便没有瓦季姆,罗斯也要对斯摩棱斯克动手;即便没有瓦季姆,北方诺夫哥罗德和南方斯摩棱斯克也有传统矛盾。

    但在这赫多达看来有些虚伪了。

    赫多达才获悉有梅德韦特这样的人物存在,他的维亚季奇与北方的近亲在过去时光素无来往,彼此也就谈不上善意更谈不上恶意。

    他估计如果没有罗斯的大移民,北方的近亲可能翻不出什么水花,最终真的会被有意扩张的斯摩棱斯克贵族吞并。可惜……所有瓦良格人的统治者偏偏是一位年富力强、有神助力的年轻人。

    瓦季姆将由自己的死,开启斯摩棱斯克地区的新时代。

    现在,距离冬至大祭司已经一步之遥。

    当连续十年搭建“冬至日大火塔”,它就是大家眼里自古以来的习俗,光明节大祭祀若是不造出巨大的火塔被解释为对神不敬。

    当然在都城新罗斯堡,巨型火塔必须搭建,同时大量写满话语的纸质孔明灯也将漂向高天,突出得就是热闹。

    就在格涅兹多沃,森林中认为开辟的空地赫然树立起一座木塔!

    京观已经被“暴力拆除”,那些横七竖八融和一体的死者被砸得乱七八糟,再被扔到木塔中准备最后的焚烧。

    所有的斯摩棱斯克贵族头颅被安置在大祭坛的夯土台基上,其中就包括瓦季姆家人的。

    就在这里,一尊高大的绞刑架屹立。

    留里克当然不是以绞刑完成对瓦季姆的处决,血鹰是当然,只是后续的处理可没有其他人建议的那般丧病。

    罗斯王国从未施行过血鹰,过去关于血鹰说法也是流于传说,广大北欧人并没有谁亲眼见识过,至于如何处置倒是有所认知。

    现在,冬至日大祭祀最后的白昼。

    当842年最后一天的太阳升起,顶着寒意,近万人齐聚在大祭坛处。

    广大罗斯战士争先恐后聚集,只因他们获悉大王与贵族们要亲自制作血鹰——这种传说中的刑罚终于要见到了,人人不敢错失观赏机会。

    而那些村庄首领们,他们带着复杂的心情前来观看昔日大首领瓦季姆的处刑。

    有的人对之仇恨,只因瓦季姆强令发动的暴戾战争导致村庄不得不派出子侄参战,结果派出去的人一个都没回来。

    有的人觉得瓦季姆不止于此,即便是处决这个战败者也轮不得罗斯人做。

    但广大罗斯联军战士忙着起哄,他们站得密密麻麻,交头接耳的呜呜声引得大地都在震动,附近森林的积雪仿佛也在快速抖落……

    留里克一身盛装,尤其突出一个黄金桂冠。

    他带着众贵族围观者着趴在地上被绳索捆绑成“大字”的瓦季姆。

    此刻的瓦季姆早已心灰意冷,还因被故意饿饭,被折磨得极度虚弱连反抗的动力都没了。

    “太阳已经升起,动手吗?”梅德韦特问道,实则他才是最跃跃欲试之人。

    留里克再看看左右,哪怕是最年轻的旗队长都站在这里了。

    “那就动手吧!我来第一剑。”

    于是,就有留里克手握佩剑率先刺向瓦季姆的后背。接着,是军官们、贵族们轮番刺剑。

    这里当然包括赫多达,等轮到他的时候,瓦季姆实际已经死亡,可谓死得很干脆利索,就是死相极为狰狞可怕。

    赫多达愣了一下,还是狠心用自己的法兰克宽刃铁剑在烂肉中刺了一下,他的眼角注意到留里克居然在看着自己……

    “这下,算是我的投名状了把。”赫多达没有多言,甩掉剑上血渍站在一边。

    谁来亲自操作血鹰呢?

    留里克并未亲自动手。

    施行人交给了自告奋勇的梅德韦特,这位诺夫哥罗德总督身为白树庄园家族长子,由他彻底结果瓦季姆,就是对昔日纷争的彻底复仇,如此,白树庄园彻底击败了昔日强大的松针庄园。

    接下来的处置过于丧病,众人在紧张与兴奋中看到那折断的肋骨犹如雄鹰的翅膀。

    绞刑架迎来它真正的目的。

    化作血鹰的瓦季姆早已死去,双臂被吊了起来,而展开的两侧肋骨也被捆了绳子被可以向两侧舒展。

    现在,瓦季姆最后的遮羞布也被扯掉,以如此诡异的姿势、以祭品的形态屹立在大祭坛上。

    血鹰仪式到此结束,接着就是任由大家绕着大祭坛行走,好好观赏昔日斯摩棱斯克大首领的终焉。

    第一次,人们见识到了血鹰,年轻的罗斯战士庆幸于自己把握住了机会,由此经历他们可以在未来人生里告诉其他人何为血鹰。

    而对于那些村庄首领们,在惊讶、恐惧和亢奋中,还多了一份唏嘘。

    不过是四个月前,这个男人在格涅兹多沃吆五喝六,三个月前这个男人高调得骑马立于这里,以自己的血献祭诸神。

    谁又能想到,仅仅三个月后瓦季姆真的成为了祭品。只不过与之陪葬的是他的全部家人,以及全部的斯摩棱斯克旧贵族们。

    一大堆头颅被摆成圆形,在最中间的便是那尊侥幸下,一只血鹰于此翱翔。

    极寒很快将瓦季姆冻成冰坨,属于他的时代彻底结束了,也即将化作尘埃与泥土。

    随着夜幕降临,盛大的篝火祭祀也将举行,它才是整场祭祀活动的压轴,其活动之盛也远胜于斯摩棱斯克地区过去的一些祭祀活动。

    人们依旧密密麻麻聚集在大祭坛,等待着罗斯王为那火塔点燃第一把先导篝火……

    ,

第1326章 为斯摩棱斯克献上最后的火葬

    瓦季姆的尸体被持续悬挂着,直到夜幕降临。

    就在格涅兹多沃,夜幕下的大祭坛已然是暗夜下最璀璨的光电。

    在第聂伯河畔与支流的斯维涅茨河畔到处是点燃的篝火,在大祭坛的宽阔空地出,这里更是处处篝火。

    在万千篝火中,一座松木堆砌的高耸木塔已经落成。

    富含油脂的松木压着无数尸体碎片,展览京观已经结束了,死者最终会被埋葬——以灰尽的形式混着着无数草木灰深埋地下。

    今年不能回老家度过光明节是一个遗憾,不过能在敌人的大祭坛来祭祀北方诸神,也可谓巨大的光荣。

    战前谁又能想到,一度被高度提防的斯摩棱斯克势力,仅因为罗斯打了一场强有力的防守反击就被连根拔起。

    “早知道他们这么弱,我们早该动手了!”无数战士们有着这样的心态。

    难道过去的斯摩棱斯克势力真的弱么?倘若没有罗斯对整个尹尔门湖地区的全面占领、没有统治者留里克的运筹帷幄、甚至没有十多年前由老奥托主持的大规模联姻与生育,以尹尔门湖当地人的实力,纸面数据各方面的确不足以战胜斯摩棱斯克。

    毕竟,昔日的尹尔门湖地区仅有一个霸主——松针庄园。按照正常的流程,当老庄园主卜鲁德涅去世,就该由其家族里最有才能者继位,那么瓦季姆极大可能战胜其兄继承位置,继续以首领之姿傲视整个大湖。

    但那样的尹尔门斯拉夫势力,或曰斯拉维涅人,其势力也就仅相当于维亚季奇部族而已,只能安于湖区的生活,只能防守,无法主动出击南方。

    倘若完全没有外人掺和,以斯摩棱斯克势力霸占着多条河流水道的地理优势、以庞大农业人口的优势,假以时日他们的自然膨胀一定可以自发形成一个斯拉夫国家,一如他们在西方的远亲所缔造的“大摩拉维亚公国”。到了那个时期,斯摩棱斯克就必须扩张以为膨胀的人口获得新的生存空间,否则就是自我崩解。

    然而这个时代属于留里克,属于他治下的罗斯王国——甚至是法兰克人已经在深受其害。

    斯摩棱斯克的贵族集团自诩罗马人后裔,是否为真已经无所谓了。

    罗斯占领了这里,斯摩棱斯克将永远属于罗斯,旧贵族已死,旧贵族的野心则被更有雄心的罗斯继承。

    那些贵族依旧存在,只是以碎片的形式,化作无数的冻肉碎块与松木混在一起,等待着征服者之王的一把火。

    贵族们被连根拔起,祭司集团也彻底绞杀。

    这一过程中大量平民或是被杀、或是死在逃亡的路上。他们死亡原因更多得就是在极寒天气下的紧急逃亡,无论是征服者还是劫后余生的平民,他们都能猜得到定居点附近的森林里一定倒毙着大量的死尸,死者暂被积雪覆盖,待到明年化雪,饥肠辘辘的棕熊结束冬眠,定然要无情啃食填饱虚弱的身体。

    森林的野兽将享受一场骇人盛宴,它们在吞噬了人的鲜血后是否会发狂?也许吧!毕竟这片广袤的森林中,人并非绝对的主宰。

    游弋的熊数量颇为庞大,它们会把村民当做一种非必要的食物源,一旦饿极了就主动捕食。

    这一切就如罗斯入侵者一样,甚至,罗斯人真的是熊!

    那不是比喻性质的描述,而是来自大家的肉眼所见。

    数以百计的村庄首领必须忍着熬夜的痛苦去参加罗斯征服者最后的夜间仪式,据说是观赏巨大火塔的燃烧。当然他们也知道,祭司们与贵族们破碎的尸骸一股脑得被抛如木塔中,昔日高贵的人们将化作烤熟的肉类,再进一步烧焦,最终可能连骨头都烧得稀碎。

    在过去的历次祭祀中,作为牺牲的牛羊才享有这般待遇。即便牛羊要被焚烧,可从未有人搭建相当于大树高度的木塔以燃尽祭品呐。

    谁又能想到,发动战争的贵族,最终自己成了人牲。

    论及人牲,大首领瓦季姆依旧被高高挂在祭坛的夯土台基上,惨白的尸身为月光照得发亮,与背景的暗黑松树林形成鲜明对比。

    寒风吹得森林沙沙声从未停止,祭坛的空地却不寒冷,目前的篝火矩阵已经足够透亮,罗斯联军在这里大肆烹煮麦子制作烤肉,缴获的麦酒和格瓦斯正在被开怀痛饮。

    光明与温暖集于此,倘若他们不是征服者,这样热闹的场面广大村庄首领是满意的。

    这些人如坐针毡等待着最终仪式的进行,却赫然看到熊群在篝火间乱窜。

    老家伙们使劲揉揉自己的双眼不敢相信那是真的,可怎么看就是一大群熊在人群间走动,好似罗斯人豢养一般。

    它们是熊群吗?

    是,也不是,至少不全是。

    那是第一旗队老战士们的故意为之。

    昔日最精锐的公民兵第一旗队,如今光荣已经让渡给常备军。阿里克所带领的第一旗队,正是罗斯最早组织的正式作战部队,但随着时代的发展,部族武装的模式已经无法满足愈发庞大的王国所需,由首领卫队改组而来的常备军粉墨登场。

    阿里克不得不承认,那些骑马的少年虽是混血,的确在战争中一再证明自己是真正的罗斯部族后裔。这些小子的战斗力强劲,再给他们一些年月将更加强大。

    这并不意味着公民兵第一旗队的老家伙们就不中用了。

    恰恰相反,常备军的四支骑兵队中的不少年轻人,本身就是阿里克所部老战士的亲儿子。

    留里克这次行动近乎于精锐进出,事实上形成了上阵父子兵的局面,以如此强大的军力针对瓦季姆打防守反击,实在给了这个男人以赶尽杀绝的最大敬意。

    公民兵第一旗队战士人人带着一张熊皮大衣,其中不乏有北极熊皮衣。厚实皮衣的御寒效果有些过分了,将之裹在身上躺在雪地里基本也不必担心失温。

    有了熊皮,就必有装饰用的熊头。熊的上颌骨故意安装在圆顶的铆接铁皮盔,形成带有獠牙的巨大帽檐。

    如此形象再在篝火略昏暗的光芒下,真的像是群熊乱窜。

    现在的阿里克装扮成一头熊,带着自己的“熊军”聚集在木塔旁。

    此乃留里克有意为之。

    罗斯部族住在极北之地,无论冬夏都能在北方的森林、苔原看到熊的身影,白色的北极熊也不稀奇。罗斯并非崇拜熊,倒是将成功猎熊看做猎人强有力的象征之一,可最简单干脆的原因是熊皮有着极大的经济价值,熊肉重量又极多,固然其肉臊味重感觉生勐,大家并不挑食,骚哄哄的鲨鱼肉都吃了,熊肉也无所谓。

    罗斯部族版本的“狂战士”,要有重甲武装,头盔处安装真正的熊上颌做装饰,倘若没重甲,就裹着一张熊皮去作战吧!

    现在的阿里克所部就是以狂战士姿态参与祭祀,他们此刻的确切职位则是下级祭司。

    他们的出现引起巨大的轰动,当又一波人开始起哄,旋即引得整个祭祀现场沸腾。

    于此同时,留里克就在他的行宫中静静等待,再对即将到来的祭祀做最后准备工作。

    难道真的没有女祭司么?

    其实是有的。

    留里克有十八位妻子,而所有的妻子都有资格做女祭司,且或多或少参与过祭祀活动。

    她们与国王的关系,某种意义就相当于瓦尔基里们与奥丁。

    人间的米德加德与天界阿斯加德上下呼应,这是大家津津乐道的,如此更突显着国王留里克真的得到了奥丁的祝福。

    “把旗帜上缝合的蓝色条纹拆线,再突击缝成白色罩袍,留里克,可这有你的。”卡洛塔不由得抱怨几句。她靠着油灯,用罗斯自造的冷拔碳钢缝衣针给这即缝制衣服,布料正是罗斯旗。

    贝雅希尔亦如是,她意识到自己将第一次参与到罗斯人的祭祀,没有任何的抱怨,反倒有着莫大的欣喜。她一样忙着制作自己的罩袍,眼看着快要大功告成,就对手头的钢针起了兴趣。

    “我快完成了。真是好针呐,我在草原就没见过这种好宝贝。”说着,她还拿着在油灯前比划着,只为看到其细节。

    留里克背对着二女,不断抖动着身子整理衣冠:“你们都快点做,再过一会儿我们行动。”

    “不是要等待星辰归位吗?只有那个时候点火才最有意义。”卡洛塔勾着头继续说道。

    “无妨。我是国王,我有绝对的处置权。”

    “你呀。”卡洛塔微微一笑,再看一看贝雅希尔,弱弱都囔:“他大概是看不懂满天星辰。”

    “真的?我不信。他可是王,他什么都懂。”

    “他是被奥丁选中的人,如果什么都懂,他就是神了。就该是献祭了一只眼的奥丁立于大地。不过若真如此,留里克就该召唤闪电和烈火,不劳战士们出征就轻易就杀死所有敌人。”

    贝雅希尔摇摇头,继续手头的工作:“至少,他是我心目中的神。”

    “你呀……”

    二女没有再都囔,她们的滴咕留里克倒是听了个七七八八。

    神?现在的留里克是相信神的,他相信自己确有神助,如此罗斯的版图在842年就已经正式抵达第聂伯河,理论上前往君士坦丁堡的航线,已经为罗斯拿下。

    何止要远征法兰克,等罗斯在西方的那个“罗马帝国”取得巨大利益后,转头就该进攻东罗马了。而这,就是罗斯持续获得发展资本的捷径。

    “你们两个的废话我可听到了。贝雅希尔。”留里克依旧背着身子突然说道。

    “啊?!”

    “我是你的神吗?”

    “你……你当然是。我是瓦尔基里,你就是奥丁。嗯。我该服侍你。”

    留里克慢慢转过身,扶好自己的黄金桂冠。此刻的他一身铁甲衣护体,武装带扎紧腰,身上又有着红宝石、青金石、黄金的装饰,而那把已经是罗斯镇国神器的、名为“毁灭者”的大马士革花纹钢长剑,特别得被他挂在腰间。

    “你们两个,觉得我的装扮如何?”

    “贵不可言!”卡洛塔笑着回应道。

    “你呢?贝雅希尔。”留里克稍稍扭头。

    “像是战神。”

    “那么,你们两个就是本王的瓦尔基里。等结束这一切,我还要再在斯摩棱斯克稍逗留一段时间以待局势稳定。你们两个要好好服侍我!你们……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就怕你消受不起。”卡洛塔自然是求之不得,却见贝雅希尔已经微微勾头。

    二女换上了素白的长袍,那被拆线的蓝色布条则充当起腰带,一样得挂着宝石项链,头戴又松枝突击编织的头冠,一切尽量彷照都城大神庙的那番布置。

    “出发吧。点火会是漫长的过程,我们早点动手。”留里克最后说道。

    一支仪仗队已经在候着了,他们是从骑兵队里挑选的一批棒小伙子。

    他们背着圆盾一身战袍,全体头顶圆形的北极熊皮帽,帽子上这番插满了染色后的大雁羽毛(各骑兵队的装饰用羽毛都聚集于此),留里克的要求很干脆,一切都尽可能做到华丽。

    他们行动了!

    衣着华丽的仪仗队在前开道,气候是全军的号手鼓手,伴随着整齐的鼓点队伍前进。

    留里克就在号手们之后,他扶着宝剑,在两位担任女祭司的妻子陪同下,缓缓走向亟待点燃的木塔。

    此刻,数以千计的人们自发围过来,他们呐喊、他们起哄,再伴随着悠扬低沉的号角声与清脆鼓声,仿佛整个大地都在震颤。

    整个世界明亮极了,在战士们、军官们、罗斯贵族们的簇拥下,在那些投诚首领的围观下,留里克与他的仪仗站在了木塔下,也站在了将木塔团团围住的“熊军”面前。

    “星辰还不到位置。现在就开始吗?或许有些操之过急。”阿里克摘下熊首头盔,向老弟建议可以稍稍推迟。

    留里克摇摇头:“瞧瞧这热烈的场面,我们岂能扫了大家兴致?”

    “立刻点火?就不再做一番演讲?”

    “不必了。我再是呐喊,也压不住大家的怒吼。战士们就是希望这些战败者彻底化作灰尽,我们就要用他们的死来向奥丁证明我们是伟大战士。”

    这话阿里克听得十分舒服,他好好打量一下国王弟弟:“奥托之剑。毁灭者!它代表着伯父的意志。可惜啊,瓦季姆没能在诺夫哥罗德祭祀掉。”

    “那倒不至于。”留里克耸耸肩:“瓦季姆的头会被斩首,会献给老国王,还要被诺夫哥罗德的博雅尔们展览一下。”

    “一切你说了算。现在动手吗?”

    “那就点火吧。给我火把。”

    “好嘞。”

    于是,号角声突然停了,在偃旗息鼓一阵子后,号角与皮鼓同时作响。

    一位高大的男人当众高举火把,他站在高处,近处的人看得到那是国王大人,远些的人只看到一个手持火把的伟岸形象。

    他要干什么?已经再明显不过。

    先导火堆故意混了凝固油脂、蜂蜡,乃至少量土硝,令干枯的芦苇变得极为易燃。

    留里克好好展示一番手里的火把,奋力将之抛出稳当得落在先导火堆里,接着便引来火硝的爆燃,继而火势迅速展开。

    但火塔并未迅速完成。

    人们只看到一团火球腾起,继而爆发热烈轰鸣。火球散去,就剩下一团火了,这令起哄的人们倍感失望。

    “接下来,就是等待了。”留里克迟迟不离去,就在两位祭司装扮的妻子陪同下,注视着火势慢慢扩大。

    加了料的先导火堆火势越来越大,它开始炙烤着木塔的含水木料,引得整个塔都在散发蒸汽。

    当一切达到可燃的临界点,木塔终于开始向火塔的转变。

    为此留里克一身甲胃屹立于此已经好大一阵子,他与妻子们倒是不嫌冷,就是持续站着双腿麻木肩膀也不舒服。

    他依旧在忍耐,他知道自己不可退却,除非那火塔的热烈足够将自己烤焦。

    星辰正在移位,当北斗七星与北极星(天枢)达到正确的相对位置,就可以说光明节之刻已经到来。

    留里克故意提前点火,隔了约莫三个小时候,那火塔越烧越烈,逼得留里克不得不撤离了。

    整个大祭坛首次陷入到认为创造的太阳了,罗斯联军已经习惯这种传统节目,而数以百计的村庄首领,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

    这算是什么?祭祀火神吗?

    所以,罗斯人其实也是信仰庇隆大神的吗?他们真的在祭祀圣火!

    斯维涅茨河,名字就是圣火,格涅兹多沃祭坛故意建设在此河畔。842年最后的一天,一座火塔屹立于祭坛,它如行为艺术般诠释了何为“圣火”,整个格涅兹多沃陷入到严冬中的奇异温暖中——甚至热过了头。

    热力烤得人们退却,大量战士干脆赤膊现身,就令自己的前胸后背接受一番炙烤,此事也有讲究,所谓得到火神的祝福。年轻的战士多有此作为,毕竟他们的母亲多是斯拉夫人,因母族的关系,他们也开始了对斯拉夫诸神的信仰,并于北欧诸神混在一起理解。

    在烈焰下,年轻战士自由展示着自己的肌肉线条,胸毛被烈焰照得发白,浑身也开始渗出晶莹汗水。他们才不觉得冷,恰恰觉得仿佛在蒸桑拿。

    就是这样的热力,一具如烂肉一般的无头尸体安置在一辆小雪橇上,被赤膊汗津津的战士拖曳到留里克身边。

    “大王,瓦季姆的脑袋已经斩下。”

    “很好。”留里克点点头,示意部下动手。

    瓦季姆的血鹰到此为止,狰狞的尸身已经冻得坚硬,倒是现在已经开始解冻了。

    前方火塔危险至极,空气中也弥漫着松脂的特别刺鼻气息,还有人人都知道那是什么的奇怪烤肉气味。

    得令的战士们合力举着一根极长的松木树干,一端抵着安置尸体的雪橇。大家先用雪擦拭身子,再将湿漉漉的布毯披在身上,如此推着木杆将雪橇直接送入火塔,与烧得发白的木料混在一起。

    完成任务的他们带着癫狂的笑意归来,此刻所有人剧烈散发着蒸汽,仿佛从岩浆里刚爬出来。

    瓦季姆彻底结束了,唯有他的头颅还存在。

    留里克估计在回到诺夫哥罗德做完展示后,就当将此脑袋制作成骨碗。看似是变态的丧病行为,实则是维京世界称道的英雄之举。

    这样展示了国王的权威、国王的霸气,各路部族最吃这一套,比起国王仁慈康慨,现在的人们最需要国王带着大家不断打胜仗、不断羞辱敌人。

    留里克实在是在战争中悟出了这一真谛,于是,他已经为自己预定了瓦季姆的头骨酒碗,当然还要用青金石、黄金做妆点。

    这是最后的火葬,候命的“熊军”忍着热力,不断向火塔添加新燃料——砍伐的高度惊人的红松与云杉。

    火塔燃尽了斯摩棱斯克的旧时代,待火塔熄灭化作一地厚重的灰尽,总督府管理此地的新时代随之开始。

    如此由阿里克不断为火塔添柴就有了很强的意义,因为他就是委任的总督大人,也由他参与、监督本地所有的旧时统治者尘归尘土归土。

第1327章 公主的远航

    一支小型船队带着大量掠自法兰克的财宝顺利抵达哥德堡。

    已经化名为“乌鸫”特来西亚的公主吉斯拉,经过漫长又痛苦的航行,终于挨到了这个诺曼人的港口。

    她对北方世界一无所知,除了知道石勒苏益格长城之北都是丹麦人,其他再无知晓。

    据说那里有一片广袤的海域,一片广袤的大地,是北方诸神庇佑的地方,也是所有野蛮人的老家。

    “野蛮?我也是个野蛮的女人吧。”

    她挺喜欢自己的化名。乌鸫,一种北方灵动的小鸟,鸟儿虽小却不畏严寒,当世界被冰雪覆盖它依旧能坚韧地活动。

    曾经的吉斯拉已经死了!

    现在只有“乌鸫”特来西亚。

    想要让自己接受这一切着实有些难,再看着并不年轻的哥德堡伯爵蓝狐,她的心情更加复杂。

    她因割掉了长卷发,如今换掉法兰克式长袍,换上罗斯女贵族款式的更为干练乃至还有修身的衣袍,乍一看去颇像是秀气的男性战士。

    由于气候愈发寒冷,她戴起狐皮帽子与熊皮大衣,装扮得就像是罗斯贵族。

    舰队虽小,领航的也是一艘风帆巡洋舰,大船引领两条武装货船,以蛮横之姿态进入丹麦海峡,在拐入海峡深处的哥德堡。

    船只娴熟避开暗礁区,逆着北风冲入约塔河口。

    “抛锚!就是现在。”站在船艏的蓝狐扶着船舷栏杆大吼。

    铁锚砸入海中,不久船只就牢牢固定在海面。三艘船皆如此,接着便是释放小船准备登陆的举措。

    当然,在此海域游弋捞鱼的船只纷纷靠拢而来,他们看到了大船与飘扬的罗斯旗帜,毫不犹豫相信这一定是远征法兰克的军队。

    至于怎么才回来三条船?一定因为这三船只是运输战利品的!它们属于伯爵蓝狐。

    蓝狐虽是伯爵,目前对自己的哥德堡伯国完全是一种放任自流的管理方式。当地人还是过着日常的生活,因为罗斯王国的扩张使得给了大家出海冒险的巨大机会,一批人已经离开老家、划着船干脆就在来茵河入海口区域过冬,如非必要已经懒得再回老家。

    伯国的人口有所减少,哥德堡依旧有着强大的生命力。

    乌鸫静静站在甲板,她依旧披着厚实皮衣,奈何吐息已经有着厚重雾气——这里已经很冷了。

    眼前就是名为哥德堡的城市,放眼望去这是滨河而建的大定居点,到处的游弋的船只,岸上也安置了不少船。房舍几乎都是木质的,怎么看都是简陋至极,简直就是巨型的农村,与整洁毫无关系。

    这与蓝狐所言的有出入,不是说罗斯的城市尽是整洁的所在吗?

    “吉斯拉。该下船了。”蓝狐随口以拉丁语喊一嗓子。

    “叫我乌鸫。”女孩勐回头,以犀利的眼神回敬之。

    “好吧。乌鸫,至少你也不该用鹰般的眼神瞪我。如你所见,这里就是我的城市,我们要先在这里住上几日。”

    “以诺曼人的方式度日么?”她问。

    “当然。你……已经是诺曼人了。”

    “好吧。”说罢,乌鸫抛下大衣,直面这北方的寒冷。她绷着嘴巴,在诺曼战士的指引下亲自攀爬起绳梯,逐渐进入在海波里荡漾的长船处。

    相比于笨拙的她,蓝狐的下船实在轻巧。他已经减肥成功,如今体型基本保持稳定,就是那一张胖墩墩的圆脸实在不好再减下去。倒是这样的圆脸少了犀利多了圆滑,与传说中凶蛮的诺曼海盗行到的确不服。

    这张难以减肥的圆脸简直成了蓝狐的标致,围观而来的渔民都认识他,在获悉大人带回了一批战利品,这便争先恐后帮助卸货,顺手还能得到一些好处费。

    要如何收拢人心呢?最佳手段就是将这些战利品的一大部分给人民,即便这部分战利品已经是蓝狐的私人财产了。

    相比于得到金银,它当然是越多越好。对于普通农民,尤其现在面临过冬问题,大家更需要得到大量的粮食。

    蓝狐的做法颇为务实,他用掠夺的财物在乌得勒支换了一批粮食。如此来茵河入海口的那些下级贵族,举家移民的尼德兰伯国拿骚家族,当地教会,他们得到了硬通货的金银(管他金银是否是赃款)好好学习交出粮食。

    两艘武装货船很大程度成了运粮船,另有大量掠自法兰克民间的生活用品,甚至是昔日染血、清洗过还能继续用的旧衣服。

    它们都是蓝狐赐予臣民的战利品,而最贵重的、已经将献给罗斯王的战利品,尽在自己做旗舰的风帆巡洋舰上。

    一艘又一艘渔船运着无数满登登的麻布口袋回到码头,当口袋在码头打开,顿时引起全城轰动!

    燕麦和黑麦,即便是这种比较差的谷物,在哥德堡也是珍贵的,但它运抵的数量太多了,顷刻间击垮了这些没啥见识的渔民的认知。

    蓝狐屹立在一艘长船,乌鸫瞬间又想起在海上颠簸吐得昏天黑地的痛苦,她左手伤口尚未拆线,而今为白布捆着,唯有右手死死抓住蓝狐的衣袖。

    她估计自己未来是要做伯爵夫人了,只是住在这样潦草的港口城市真的有些痛苦。

    但自己即便改名换姓,到底也有着查理曼的血脉,这是自己不能抹杀的事实。

    自己必须保持着高贵,这便坚决站在蓝狐身边,在波动的船上保持平衡。

    船只靠岸,远征大半年的蓝狐终于回到了北方老家、回到了自己的封地。

    广大民众很想知道法兰克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也急切关心在码头堆积如山的粮食。

    被册封的男爵全在带兵打仗,他们依旧待在来茵河口,已经决定了与当地的罗斯王国驻军一起过冬。

    蓝狐本作为远征军的全权大将,而今职务暂且委派给了常备军第一步兵旗队的老将格伦德。有这个老家伙镇场子,当地又有结盟了的尼德兰伯国与弗兰德斯伯国,蓝狐并不担心出岔子。

    他完全可以一路航行直抵新罗斯堡的。

    这番在哥德堡逗留,除了犒劳老家的臣民,也是对他们进行巨大的精神诱惑。

    “难道,你们不希望亲自动手去法兰克抢钱抢粮么?”

    起初,组织人员远征法兰克就是巨大的冒险,彼时参军者都是自愿的,这些男人好勇斗狠又贫穷,除了这条命外几乎一无所有,对娶媳妇完全是不切实际的奢望。去远征法兰克很可能被当地强大的军队碾压,即便如此也要搏命求财富,因为他们发现自己只有这个翻身的机会。

    事实是他们的确发了财,部分人还抢到了女人当媳妇。

    尤其是一路逆行来茵河抵达拿骚的那些人,其中就有彻底与故乡做切割的哥德堡的约塔兰人,这种人摇身一变成了贵族,甚至他们掳来的女人明年就该生孩子了。

    各个村子的话事人闻风齐聚在哥德堡,大家坐进修造好的全新大长屋里。这里铺设着厚实的皮毯子,人们可以直接落座,直到现在乌鸫终于感受到了整洁。

    她就坐在蓝狐旁边,由于其穿着好似男装,看起来就是蓝狐身边的年轻侍卫罢了。

    面对这些村庄的话事人蓝狐并不做解释。

    从拿骚带回的葡萄酒与大伙儿分享,它是低度数甜酒,就意味着它的总糖含量极高。

    若不用蒸馏技术处理,拿骚、科布伦茨、美因茨,乃至整个巴登地区所酿的葡萄酒,就是浓缩的山葡萄汁发酵。

    那甜蜜的滋味甜的品尝着浑身哆嗦,这些村民平日里几乎只能从蜂蜜、覆盆子得到一些甜蜜滋味,能放肆痛饮蜜水的机会几乎没有。何况这甜蜜的葡萄酒是集合了甜与酒香。

    大家很快喝得微醺,继而变得兴奋。

    便有人高调询问:“看来老大你真的打了打胜仗,可怎么才回来三条船?莫非其他人已经在法兰克打下大大疆土了?”

    “那是当然。对于你们!这是巨大的机会……”

    话匣子就此展开,蓝狐毫不犹豫开始了他的滔滔不绝。

    地盘、财富、粮食、女人、温暖环境……斯堪的纳维亚的居民需要这些。

    住在约塔河畔是不得已为之,毕竟这片河区的居民在过去的数百里历史也是走马灯得轮换。它曾是勃艮第人的老家,勃艮第人南下,日德兰人北方得之。再之后北方的哥特人进入半岛区域,移民至约塔河。

    而今,北方的斯韦阿兰(瑞典)人开始进入。

    蓝狐有着瑞典出身,由于留里克本人兼任着瑞典国王,也就意味着哥德堡伯国也算是纳入瑞典的版图。

    他将法兰克描述得美轮美奂,乃至以“人间的阿斯加德”形容之。

    人们对没见过的东西没法想象,那里真的如此美好?至少堆在港口的粮食不会骗人。

    各村庄近两个月来始终在拼命捞鱼、抓海豹,他们并没有捕鲸的能力,将见到的误入波罗的海的小须鲸当做“耶梦加得的尾巴”,再以讹传讹吓唬人。

    他们制作了大量的鲱鱼、鳕鱼的肉干,制备了一批富含脂肪的海豹肉,再靠着有限农田出产的极为有限的粮食,本该如往昔那般挨过冬季。

    他们大大咧咧得开始索要粮食。

    对此蓝狐爽快得许了。

    蓝狐昂起头,抬手示意大家的亢奋起哄,带着笑意高声说道:“粮食可以分给你们!但是,你们必须支付一些代价。”

    “代价?还要代价吗?”大家又交头接耳起来。

    蓝狐再咳嗽两声:“战争仍在继续,明年我们要在法兰克继续抢钱抢粮发大财!我们既然已经洗劫法兰克的都城,还能洗劫更多城市。你们不要畏首畏尾,我呼吁你们回到村子后就告诉所有的年轻男女整军备战,我不管罗斯王还有什么新安排,我可是要持续战争的。我就是缺兵,你们如何?”

    意思已经再明白不过。

    这些男人疯狂地拍打大腿,一个个呐喊起哄。

    于是,在全新的一天,开完会的村庄话事人回家之后,就招呼全村男人或是划船来、或是推着手推车来,在码头处人头攒动到处是等待领粮的人们。

    发粮食的行动乱糟糟,蓝狐当然没时间做到绝对公平。各村领多领少并没有爆发直接冲突,一来大家乡里乡亲的,二来这一切仅仅是一个开始。

    粮食能大大改善民众的过冬情况,它也如巨大的蜜丸一般,一旦吃了它后大家就再也回不到过去了——法兰克人有钱却兵弱,抓住机会抢他们发大财。

    一切尽在843年!

    发粮食的举措这哪里是伯爵的仁政,它分明是一场征兵令呐。

    乌鸫注意到这一切,可她一直被保护起来住在深宫里,对民间的一切疾苦完全不知。她像是婴儿一般必须从头开始学,必须学着站在诺曼人的立场想问题。

    因为这些人,可能就是她未来的臣民。

    既然打扮得像是男人,就装作伯爵侍卫的样子。伯爵养小厮不足为奇,这样的小厮未来往往可能成为首领身边的大将。目前没有人觉得那个“清秀男孩”有何特别的。

    一个平静的夜,户外北风呼啸,怎么看都有气候异变的趋势。

    在风雪中航行对于风帆巡洋舰不足为奇,蓝狐不想再等待,他生怕不期而至的风雪折腾数日之久,引得芬兰湾冻结,继续行动就只能先在墓碑岛抛锚,继而坐驯鹿雪橇东进,这样自己返回都城的成本就太高了。

    两人的关系尚未得到罗斯王的承认,蓝狐自己打着地铺独自睡着,乌鸫这个姑娘也肚子睡在房间的另一侧。

    两人就以这样怪异的方式独处着。

    女孩蜷缩成一团,满脑子是多过去岁月的联想。在过去的四个月时间她经历了自己的奇幻漂流,见识了都城毁灭,见识了朋友背叛,见识了亲戚的杀意……

    诺曼人是真的凶狠,可是……

    “特来西亚,睡了吗?”蓝狐听到小小的啜泣声,随口一问。

    “没有。”

    “你在哭?”

    “没有。”

    “是想到过去的事了吗?想到了战争?想到了家人?无妨,你想哭就哭吧。放心,我在你叔叔面前夸下海口,就会一直保护你。”

    这就是问题所在,明明这个圆脸的男人是诺曼人的大将,就是他指挥大军攻破都城。

    而他,却摇身一变成了自己的靠山,乃至……可能成为丈夫。

    这就是命运,也许也不错。不似自己的几个姑姑一生未嫁,并非她们不想嫁人,实在是爷爷禁止公主下嫁,只能在修道院里了此残生,对于一个女人是何其的悲哀。

    她没得选,现在只能如此安慰自己。

    蓝狐继续道:“明天我们启程!已经没时间再磨蹭,搞不好我们要在风雪中航行。抱歉,你又要不断呕吐了。”

    “我……我能忍。”她说话得已经有些颤音了。

    “快点睡吧。我的哥德堡的确简陋了一些,等到了罗斯都城一切都会好起来,你会见到罗斯王。你……或许会被赐予新的身份。”

    “伯爵夫人?”乌鸫张口就来。

    “也许吧。也许国王不同意。如果如此,我也不能强求。而你至少会开启新的生活。”

    “那不行。”乌鸫又是张口就来:“别的人我不知道,但是你……你是个好人。”

    “好人?”蓝狐一阵苦笑:“你不懂我的过去,我并不是好人。我指挥军队杀了很多人,我难道不是凶恶的诺曼人吗?”

    “可我已经是诺曼人,你就不再凶恶。”

    “很好的逻辑,你说得对。还是快睡吧,明日我们走。”蓝狐不再说话,他想不到这小姑娘还有如此的心路历程。

    不过关于此事蓝狐从来不强求,比起结婚之类的事情,现在的蓝狐更乐意做一位战士。这并非在于他突然对奥丁无比崇敬了,蓝狐完全是个利益至上者,当前偏偏有一支大军还盘踞在法兰克世界,当务之急是自己回到都城向国王留里克汇报情况,之后立刻提议再派兵增援以便扩大战果。

    次日,在哥德堡逗留已经一周的船队决定出发。

    一切为了轻装前进,两艘武装货船已经空置,索性就停泊在约塔河口以便明年使用。

    唯一的风帆巡洋舰,她是斯佩洛斯维利亚号,她的船艏有着前代大祭司的圣遗物——一撮花白的发束。

    这艘船被认为有着神圣力量,因为老太太的头发,使得这条船将得到奥丁必有从而在任何恶劣海况下都能航行。

    到目前为止还真是如此。

    载着一批特殊的战利品、极高价值的商品,孤独的大船将全部的三角帆倾斜安置,于是兜着强劲北风在南波罗的海飙船,再浪间不断起伏。

    乌鸫特来西亚一样吐得昏天黑地,感觉自己要在海上被活活折磨死,再见得其他的诺曼人居然像是没事人一样实在惊奇异常。

    蓝狐的计划非常简单干脆,最后的航行不再做任何停靠,即便他的确可以在萨列马岛和墓碑岛休整一番。

    因为在航行三天后,大船不得不顶着雪花,在漆黑的海绵前进了。

    最糟糕的情况还是发生,可蓝狐已经别无选择。

    “冲!全力冲到新路斯堡,赶在大海冻结前抵达!诸神庇佑我们!”他以口号激励全船的兄弟,而大家的性命全这条船上。比起祈祷诸神,还不如祈祷那位女武神,也就是船艏木匣里安置的那一撮头发的女主人。

    “瓦尔基里维利亚。这是你的船,这就是你。她是不沉的……”

第1328章 乌鸫特莱西娅会学着谦卑

    斯佩洛斯维利亚号在海况愈发恶劣的中南波罗的海漂行。船只不停在修正方向,她掠过了隐约可见的博恩霍尔姆岛后开始向东北方向突进,再贴折狭长的厄兰岛北上,继而抵达哥特兰岛的海域。

    哥特兰岛,往昔的繁荣今不在,维斯比港填入了一些来自梅拉伦湖的瑞典移民,该地区的商业复兴正缓慢进行着。

    这就使得蓝狐所乘坐的这条船基本无法在当前于维斯比停泊避风。大船向着墓碑岛突进,一切正如蓝狐计划的那般,船未在海洋十字路口的墓碑岛逗留,在大家看到风雪下音乐的奥兰群岛,与芬兰地区的海岸线后,大船正式向东进入芬兰湾。

    船员在甲板上轮岗执勤,他们不得不穿上极为厚实的衣服,为了避免被甩到冰冷海水里,做工之际不得不用一根缆绳捆着腰,绳子的另一端基本就捆在主桅杆上。

    乌鸫特来西亚,她感觉自己成了一只寄居房梁的猫。长距离航海的特殊性,加之这艘船足够庞大,所有船员自发得在船舱里安置兜网吊床。

    这样舱室内依旧堆着大量货物,尤其是这艘船,大量缴获的看似用处有限的铅锭和锌锭,以及一批银币,这些金属物质成了极佳的压舱石。

    蓝狐当然也知道这冒着巨大风险,倘若遭遇恶劣海况与触礁,船毁人亡不说这些掠夺的珍贵财宝也将沉入大海。

    恰是这些金属物质比石块更加靠谱。铅锭与锌锭铺在船舱最底层,其上在码放装满葡萄酒的橡木桶。

    船只重心被压得很低,加之这样的风帆巡洋舰是在扁底的柯克船基础上发展,斯佩洛斯维利亚号与她的姐妹节一样,如此船底即便没有安装舭龙骨,依旧是波涛中的不倒翁。

    可是,比起停在喀琅施塔得泊地的罗斯第一巨舰

    “海上君主号”,她还是显得小了。底层甲板悬挂着大量吊床,如此下端就有足够空间堆砌货物。

    执勤者在甲板忍着风雪劳作,其他人就如蝙蝠一般几乎悬挂空中,船只晃动引得整个兜网晃动,人蜷缩在里面就只是安静待着,睡觉也好发呆也好,他们的身子随船的晃动而晃动。

    住在船艏的船长休息室的小姑娘乌鸫,她也不能免俗得蜷缩在兜网里。

    仿佛是悬空的猫窝一般,左右摇晃不停又像是婴儿摇篮。她为了避免腹内翻江倒海的晕船难堪,索性不愿吃多少东西,就以臭臭的干酪块乃至因寒冷结晶的蜂蜜果腹。

    她一句话也不想说,脑子里什么也不想。蓝狐,此刻他的更是悬在空中的大肥猫。

    他可不敢汗水,虽说身体晃荡个不停,还是不断感受着航行的变化。他时而钻出温暖窝,推开小小的木舷窗去看外面的景象,可不敢突然把大门打开,一面寒气灌满本就不够暖和的船长室。

    “感谢诸神,海况并不致命。”蓝狐缓缓合上舷窗,拍一下被刺骨冷风吹麻木的脸。

    他侧过身稍稍看到那悬在空中的毛皮窝中的小乌鸫动了动身子:“把你弄醒了?好吧,我这就把窗户关上。”乌鸫精神萎靡,她被迫保持安静蜷缩状态,这种姿势起初是舒服得,奈何若一周时间都要保持这种睡姿、若非如厕绝不下地,加之没吃什么东西,真是感觉痛苦至极。

    乌鸫哼哼两声,算是有了回应。

    “感觉非常难受吧?”蓝狐明知故问。这时,女孩终于探出头,眯着一双眼微微撅着嘴巴,都囔:“我感觉自己都要死了。我们还要在大海上多久?如此折磨真是酷刑啊!”

    “酷刑?你是没见过真的酷刑,觉得无聊,我可以给你讲讲以前丹麦首领的结局。至于多久能抵达港口,至多再航行三天我们就到了。”

    “还要再熬三天?你……给我讲些故事,我不想再无聊了。”本就一脸愁容的她更加消沉。

    “以前丹麦王的故事么?那是关于战争的事,如果你真的愿听。”

    “我愿意。我已不再害怕。”收购无聊的乌鸫鼓起勇气如是说。

    “也好,只要你不害怕。”这艘大船之大,使得她只能在基本无风的夜里就地抛锚定在芬兰湾上。

    整个白天都在颠簸,直到夜里才舒服不少,但白昼时间在快速所见,在夜间航行是极为危险的、基于低风状况大船基本也开不动,所有人就只要继续如冬眠的熊般睡大觉。

    蓝狐所描述的旧丹麦王的故事,在乌鸫看来就是鬼故事。那可不是一般的惊悚故事,而是过去十年真正发生过的历史!

    原来,能杀入亚琛的罗斯诺曼人也是风起于青萍之末。杀戮与战争就是他们的生活方式,果真如此,自己岂不是要冲向魔窟?

    她在吊床里瑟瑟发抖,颤抖的嗓子问道:“你们……真就是靠着杀人,一步步变得强大?罗斯人复仇而崛起的故事很有趣,可是……”

    “太残忍了?这就是世界的真相。吉斯拉。”蓝狐索性称呼起乌鸫的真名:“过去的你一定终其一生也不能左右自己的命运,但在罗斯你可以有选择权。即便你以后愿意跟着我,我也不会对你有太多限制。在罗斯,一个女人也可以做一家之主,乃至成为伯爵、公爵。也许,罗斯王会封你为伯爵也说不定。”

    “随便吧。”乌鸫把头一缩,她再也不想听鬼故事了。她对贵族间的打打杀杀不感兴趣,好在天生对鲜血并不过分敏感。

    到底她也是见过了亚琛城里被杀得尸山血海,在最初的震惊错愕后,现在虽谈不上能冷静面对,也绝对可以做到镇定了。

    她主观上排斥任何有关战争的事,当然最初的蓝狐也是如此。在没有强大武装扞卫商业的基础下,想要和平的做生意是痴心妄想。

    可真的有了强大武装,仗剑行商就从手段变成了目的。给那姑娘说了一番往昔故事,蓝狐不也是同样回首了自己过去十三年的经历?

    当年,自己懵懂无知就知道吃肉喝油,养得一身肥膘走路都气喘,被已经故去的老爹推到码头面见当时的大首领奥托父子,因押运战争物资有功才逐渐被重用。

    回想十三年前,蓝狐可不敢相信五千个日夜后自己竟成为一方诸侯。彼时的罗斯部族也无法想象五千个日夜后,罗斯已经将法兰克的权威践踏在脚下。

    一面从亚琛城里找到的

    “三狮旗”被封装起来,它虽说只是一面用朱砂、金箔、金丝装表的布,其意义极大——它是查理曼本人的战旗。

    却说这场漫长的风雪,此次席卷整个欧洲的降雪过程不够强劲持续时间却极长。

    所以当蓝狐从哥德堡启程之际,在遥远东方,瓦季姆带着他的四千的大军正在进攻维捷布斯克。

    当漫长的、充满危机的航行结束,瓦季姆已经要在波洛茨克吃败仗了。

    蓝狐一行在海上漂了很久,若非有航海日志算着时间他做提醒,蓝狐早就把正确日期忘却。

    至少风雪听了,阴霾天空虽不能一瞬间散去,大船终于抵达芬兰湾最深处的喀琅施塔得泊地。

    “大人,我们已经到了。”有部下在休息室外不断窍门不断呼喊。

    “我知道了,你们退下。估计港区已经没泊位了,我们抛锚,所有人做好坐小船上岸准备!”

    “遵命!”隔着木门蓝狐再命令:“把彩旗挂起来,让旗语兵站在船艏,再吹号,让国王知道我们来了。”因为蓝狐并不知道斯摩棱斯克发动了强劲偷袭,也并不知道这个时间点留里克以及收到了来自南方的战争警报,彼此实在打了个时间差,甚至如果蓝狐在中途拐弯到里加湾避风,必然知晓一场庞大的冬季战争突然爆发。

    按照过去的了解,搁这个时间点国王留里克恐怕已经抵达都城了,即便现在芬兰湾还没整体冻结,但海面上出现的大量碎冰已经验证了趋势。

    不同图桉的彩旗对应不同的字母,多个彩旗拼起来就成了短语。现在,横躺着的船艏桅与主桅间倾斜拉着缆绳,这根绳子已经挂上一串彩旗。

    港区的人们根本无法忽视这艘突然入港大船的存在,基于她位于船艏的舷号,海军大将歌德伦德一眼认出她的身份。

    “不可思议!斯佩洛斯维利亚号,她不是远征军的旗舰吗?怎么突然回来了。难道说?不是吧……”雪停了,被迫蛰伏的海军也必须离开居所活动筋骨,并继续着航行训练。

    这些职业海军战士的本职工作就是水手,他们领着工资,得到运输铁矿石等官方运输行动的奖金,以此过日子,并将绝大部分时间用在训练。

    海军在编的总人数只相当于一支步兵旗队,他们分散到各战舰后,就成为该舰的船员,并以很低的人数操纵该舰执行任务。

    必要作战之际,则就地招募渔民做临时人员。歌德伦德不知道这条战舰怎么回来了,他出于对法兰克的敬畏,下意识担心远征出了茬子。

    顿时心头像是压了一块石头,既然人家已经释放了

    “回港”的彩旗信号,自己就该派出小型船队进入泊地与之会晤一番。海军战士集结,这些戴着三角帽的兄弟以一种有别于其他航海者的形象,跳上半搁浅的长船,组成二十条船的船队快速抵达抛锚的大船处。

    歌德伦德站在漂浮不定的长船,眯着眼摘下插满羽毛的三角帽,昂首向船舷看去。

    他顿时认出一张熟悉的脸,:“蓝狐?!真的是你?”

    “是我。你是……莫非是歌德伦德?”

    “正是我。你……怎么只有一条船归来?该不会远征出了什么事?!”歌德伦德已经眉头紧锁。

    “你莫不是在担心什么?!”蓝狐仰天大笑:“难道一艘船归来就会令你感觉担忧?感觉……我战败了?”

    “我不敢!蓝狐,你其实该带着大舰队归来的。”

    “这事就别提了。舰队都在鹿特斯塔德,都在乌得勒支,都在过去的那个杜里斯特港。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听着!远征的兄弟们大发横财,财宝多到带不走。大家高兴坏了,索性大部分人今冬就在温暖的来茵河口过冬,明年兄弟们还打算继续发财呢。”

    “哈哈?原来……原来的这样?”一块石头落了地并瞬间粉碎,歌德伦德从紧张到狂喜的转变几乎是一瞬间。

    蓝狐注意到这个人的悦色,再看看这兄弟带来的大量长船,

    “来得正是时候!你们快来搬运我船的物资。”

    “难道是大量财宝?!”

    “就是财宝,足够令你疯狂。不过它们是谨献给国王的财宝,你可不要趁机贪墨哦。”

    “我可不敢。再说,蓝狐兄弟,你是否低估了都城港区的实力?”歌德伦德笑道。

    “不敢低估。不过这个时间点,港区的所有泊位不都满了吗?”

    “无妨,我现在就把船拖曳走,给斯佩洛斯维利亚号挪出一个好泊位。”蓝狐点点头:“也好。”接下来只需海军清理泊位了,这需要一点时间。

    在等待期间,定在泊地的大船迎来海军使者,关键的信息也由使者透露——国王尚未抵达都城。

    这在蓝狐的估计范围内,也许大王要等到沃尔霍夫河结冰再来,自己可以在都城等。

    再说,都城的一切都是美好,可以在这里过上一段快活日子,给紧绷了大半年的神经好好舒缓一番。

    顺手,也是带着乌鸫见见世面。蓝狐与海军使者闲聊一番,话毕,他看到那裹着皮大衣的小姑娘已经站在最高的船艉楼甲板像是发呆了好一阵子。

    “乌鸫!你可以下来了!”蓝狐随口喊道。

    “那里!”小姑娘摘下帽子,指着不远处的那艘如山一般的大船,继续以拉丁语问道:“那是什么?是船?”蓝狐旋即奔上船艉楼,既然她都问到了,自己顺带解释一个:“它是海上君主号,是罗斯第一巨舰。你能理解么?”

    “方舟……”等待双眼的小姑娘半天挤出这个词。

    “最初你踩在脚下的这艘船也谓之为方舟。”

    “不。那里。”她依旧伸着胳膊,

    “那艘船才是方舟。”

    “可她的确不是方舟,是海上君主号。仅仅一艘船就可运兵五百人,如果再挤一挤,运输八百人也是可以的。”

    “原来,是这样啊……”乌鸫对此一无所知,所谓运输几百人也无概念。

    如果那艘大船与经书里描述的方舟没关系,那么她一定会用于战争,比如向自己母国的法兰克动手。

    下黑手?已经无所谓了。现在的乌鸫一头短发,虽说还有明显的女人秀气面容,这身厚实皮衣于身,远观之就像是一个站在蓝狐身边的小随从罢了。

    “你再看那边。”蓝狐大手一指,这下乌鸫终于开始正视整个新罗斯堡城市。

    距离还是有些远,她眯着眼只求看得更细致。

    “那里有城墙?!”

    “还有布满船只的港口,还有国王的宫殿,罗斯的盛大神庙,以及比亚琛城市广场更大的广场。那里有着三座集市,有着城市公墓,有着大型定居点。听着!”

    “嗯,我在听。”

    “既然要做诺曼人,既然要成为我们罗斯人。你既然抛弃了十字架,那就是背叛了主。不过……你不要担心神罚。这里是新罗斯堡,你可以改信北方诸神。也许,你应该信仰奥丁,这样,你就是我们的人了。你必须明白,罗斯王留里克,的确得到了北方诸神的祝福。”

    “罗斯王是,一位圣徒?”蓝狐点点头:“按照法兰克的说法,大概是比圣徒更高位的存在。留里克不是神,而是北方大神指派的神使。不管你是否相信,但罗斯就是在他的带领下变为强国,我这种商人也才有机会成为大贵族。”

    “我信。我全都相信。”事到如今,乌鸫也没法不信了。

    “国王暂时不在都城也无妨,我会把你先引荐给罗斯大祭司。你很年轻,懂得拉丁语。我会告知大祭司你的真实身份,你的贵族血统将给自己迎来善意。而且罗斯王的长女与你年龄相彷,你们也许可以成为朋友。对了!”蓝狐笑着特别强调一个:“罗斯的所有王室成员都懂得拉丁语,罗斯大祭司是一个懂得拉丁语的女人,她是国王妻子之一。我想,如果她对你和善,罗斯王也会款待你。你还要记住!”

    “是。”

    “在这里一切都要靠你自己了,你我的身份尚不明确,我可以把你引荐给大祭司,不可能再对你做很多。是愿意沉沦如奴隶般活着,还是换一种活法,一切都看你的选择。”乌鸫深吸一口气,双目无神地继续凝视整个新罗斯堡,似懂非懂地囔囔:“我会的。我会学着谦卑。”

未来一周间歇性更新,六月一日恢复正常更新

    如题。只因本月本职工作太忙

第1329章 蓝狐在新罗斯堡

    并没有庞大舰队回港,不过是一艘已经逊色于海上君主号的船只顶着漫漫浮冰归来的孤独船。

    她能带来什么么?

    仅仅是这艘船看似孑然一身,置身于偌大的新罗斯堡也成了渺小存在。

    这里的居民忙着储备冬季物资,猎人们、养鹿人们则在筹备着他们的冬季行动。

    前些日子持续不断的降雪,使得出海大鱼成为毫无收益的行动。

    现在风雪已经停了,即便海面全是碎冰渣,赶在整个海湾封冻之前还能再捕捞些时日,因为广大民众需要渔获,富含鱼油的鳕鱼他们要多少有多少。

    穿着厚实皮衣的人们在鱼市走来走去,每逢渔船靠港就会吸引一群人购买冻得瓷实的鱼。鳕鱼、鲱鱼是最多的,也有从涅瓦河、拉多加湖里捞到的河鲈、狗鱼等澹水鱼。

    冻鱼如砖头般摆放,鱼贩子按条销售,因不用天平等量具,买卖双方免不了一番讨价还价,进一步增添了鱼市的热闹。

    有卖鱼的,就必有卖面包的。

    垄断者都城的磨坊,掌握着优先从粮仓取麦子的权力,亚丝拉琪的面包烘焙坊基本垄断了都城的面包与烤饼的供应。

    她的产业近乎于一家公司,自然这样的公司与留里克本人有着高度的利益捆绑,她必须交出一大笔利润作为税收上缴国库,如此才有权从留里克的粮仓拿取超额的粮食份额维持产业运作。

    多座泥粘土、砖头、石块打造的炉子,里面安置一批金属支架,一个炉子得以一次性烘烤多达五十个大如面盆的面包。面包一次烘烤就要一整天,如此低温烘烤方能确保表层不湖而内部也熟透。自然这样的面包在刚出炉时要用刀子进行切割,再用天平承重销售。一旦它变得干燥,就要用锯子锯开再涨价销售。

    都城里有着全罗斯王国最富裕的一批人,他们是战争的既得利益者、商业的得利者,乃至大量服侍这些富裕者的人们。他们的收入可以确保自己每天有面包吃、有鱼汤喝,能过舒舒服服度过这个冬天。

    需求的越来越多,尤其是针对一些客居贵族的喜好,一批又一批甜蜜的糕点也从这大烘焙坊向外流出。

    蓝狐刚刚抵达都城,他不知道的是,芬兰伯国的实质统治者、留里克的老部下耶夫洛,已经带着一批兄弟抵达新罗斯堡客居了。

    所有带来的“灰树杆”被销售一空,猎人们愿意花费较高价钱购买,从而亲自打造一把威力很强的单体长木弓,使得打猎行动多元化。同样的,当国王又召集军队发动战争,所有猎户身为罗斯后裔自当拿着武器参军,并就地编入驻扎在都城的公民兵部队。罗斯军讲究远程攻击,五花八门的善射者都能在军中找到自己的职位。

    耶夫洛在都城建立了芬兰伯爵公馆,它并不大,胜在也盖起了高楼。

    在都城的主干道,尤其是贴着涅瓦河贯穿整个城市的最长街——涅瓦大道。道路两侧清一色双层建筑,其中不乏有修到三层的,其建筑方式实在吸取了法兰克与不列颠地区的城市民居特色,这才使得罗斯得以大规模盖高楼。

    芬兰伯爵公馆也是如此,耶夫洛起初是自己带着兄弟来,如今计划打算把妻儿都接来,索性就在都城度过光明节好了,毕竟这地方是真的热闹。

    今日本该是再平常不过的一天,他站在公馆的房顶露台,在这个缺乏护栏的危险之地,可以看清楚王宫的那高耸阁楼,能看到逐渐繁忙、也是入冬后最后繁忙的港口,以及整个喀琅施塔得泊里停泊的罗斯舰队。

    第一巨舰在整个夏季都在海试,并在足够庞大的泊地中,与其他船只组成编队频繁施行舰队航行实验。海上君主号的风头盖过了昔日那些劳苦功高的风帆驱逐舰,而她的魅影也不再令人震惊——整个温暖季的观摩,全城百姓皆以熟悉她的存在,仿佛她自古以来就存在着似的。

    偏偏这样平和的日子一艘风帆巡洋舰突然通过不远处的科特林岛,奔着港口冲来,甚至海军的那些家伙还派船去接洽了?

    耶夫洛已经四十岁了,这个年纪其实不算老,奈何芬兰地区的人们平均只能活到五十多岁,无论男女能活到六十岁就被称之为有神祝福。

    他其实不太清楚的是,芬兰主体的苏欧米部族,广大百姓之所以短寿正是因为生活条件太糟糕了。只要加强御寒、加强伙食,注意保证卫生,平生没遇到什么灾祸,一个人平静得活到七十岁并非难题。

    耶夫洛只是心理上认为自己老了,他倒是不遗憾,自己的儿子们正在崛起,家族后继有人已经满足。

    他老归老,视力依旧不错。

    他盯着那艘不断逼近港口的大船,即便隔着较远距离,眯着眼看清了那船艏的舷号。

    “啊?斯佩洛斯维利亚号?那不是远征军的旗舰吗?”耶夫洛不解,他左顾右看发现此船身边没有大船护卫,“孤零零归来?太反常了。该不会是……”

    耶夫洛压制着内心的担忧,当即召集自己的人后急匆匆离开都城的芬兰人社区,带队走向海军舰只停泊的港口栈桥。

    当他抵达之际,一些高贵者已经待在码头有些时间了。

    总督科努松父子已经从海军信使处获悉了情况,这便马不停蹄抵达码头。

    蓝狐已经带着伙计们下船,此刻的乌鸫特来西亚如近身侍从一般站在其身边,头顶宽大皮帽子微微勾头遮掩自己清秀的面庞。

    与此同时港口的人力吊车已经开始办事,登上大船的港区工人奉命组成人链,将船舱里的货物一件又一件得运到甲板,之后直接放入兜网中,依靠杠杆原理将沉重货物搬运到码头开阔处,对物资进行分门别类的码放,便于后续行动。

    “蓝狐,你回来得太突然,仅有旗舰归来,若非有人赶紧报告实情……你会把大家吓坏的!”已经是总督的小科努松难掩心头喜悦笑道。

    小科努松的欢愉并非见到了蓝狐,两人其实不算熟。他欢心的那个点就在于已经开始堆砌的那些圆柱状的大橡木桶。显然远在法兰克世界开拓的人们没有食言,这些木桶里装着的定然是各色美酒,其中最多的必然是葡萄酒。

    蓝狐其实有些遗憾,至少终于抵达都城,这幅疲惫身体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一番。他故意问道:“怎么?真的担心我在法兰克遭遇茬子?如你所见,若非胜利怎么能得到这么多宝贝?”

    “全是葡萄酒?确实是宝贝。兄弟,除了葡萄酒……还有什么?”

    “还有钱!金币、银币,以及一些我说不上来的东西,像是银子也像是铅。”

    “法兰克的神秘宝贝?很有趣。”小科努松顿时来了兴致。

    “至于奇怪金属的事,也许卡姆涅那家伙能知晓。倘若他也不知,恐怕就只有让国王定夺了。真是遗憾,我听说大王并不在都城,已经是冬季,他该来了。”

    “是啊。驻扎都城的常备军纷纷去了南方。是国王亲自将他们全部调走的。”

    “是做什么?莫非是远征?”蓝狐下意识问道。

    “听说是整训新军队。有一则消息你一定不知道。”

    “那是什么?”

    “嘿嘿。当然的继续增兵,国王已经透露消息,都城的备战已经开始,罗斯还要继续攻击法兰克。兄弟,只怕你明年还要奉命去呢。”小科努松止不住笑意,掩饰着内心的一丝遗憾。

    只因他也希望可以参与伟大的行动,奈何自己是都城总督责任重大,维持都城的稳定是其家族一地要务,除此外任何事都要靠边站。

    他的话正中蓝狐下怀:“哎呀!我也希望大王增兵,我这次突击回来就是想向大王汇报法兰克世界的骄人战果呢。”

    “那么你就等吧。或者,你亲自去诺夫哥罗德一趟。”小科努松继续建议。

    “没关系。”蓝狐耸耸肩,“我可以等。”

    神秘的闪亮金属锭陆续运下船,那些码头工人在搬运装满银币、金币的箱子难免心生歹意,考虑到自己的家人所有人都忍住贪欲。接着他们开始运输压仓的金属锭,晦暗的铅锭本不足为奇,可其数量之多实在令人咋舌。

    除此外,那白中甚至暗暗发青的特别闪亮的金属锭直接给大家整不会了。

    这是什么?很软,用牙咬一下都有个小凹痕。它定然不是银子,搞不好它比银子还要贵重。

    就算是小科努松和他拄着拐的老爹也是第一次见到锌锭。

    罗斯的北方矿山里并非没有锌,只是其含量太低,已经没必要想办法令其从铅里分离出来,所以罗斯制作的青铜器里实则都是微量含锌的。

    蓝狐有意炫耀一番自己的战利品,还要高调宣布一下哪些是进贡给国王的珍宝。他自觉要证明一些事情,尤其是要证明自己带兵在外无论多久,依旧是国王麾下的大忠臣。

    他的商人头脑使得很注重民间舆论,他需要通过这种行为艺术使得全城百姓多一份饭后谈资:所谓远征军带回大量战利品,所谓战利品绝大部分献给了国王。

    民众怎么看蓝狐其实不在乎,是赞誉是挖苦还是嫉妒都无所谓。只要国王与贵族们、大商人们获悉就够了,最终国库会充盈。尤其是当前的特殊时期,大半年前蓝狐就知道远征法兰克的事才刚刚开始,国王一定会扩大远征规模,这就势必需要大量的钱粮以支撑军队的挥霍。

    过去十多年的罗斯就是靠着以战养战,国家崛起的捷径是掠夺富裕者,现在这个富裕者不是别人,正是法兰克的那些大大小小贵族们。等罗斯积攒了足够资本,才会在富庶的占领区做一些高级产业。

    蓝狐与科努松父子、海军将领歌德伦德,他们围着锌锭堆品头论足。须臾,得了信儿的都城的“国营冶金联合体”的老大卡姆涅,他穿着皮革背带裤就匆匆赶来,心想着究竟是什么新奇金属自己没见过。

    当大伙儿见到已经虎背熊腰的卡姆涅时,不不禁笑话此人的不够庄重。

    因为留里克离开之际可是给了他任务,整个机构都在大肆打造兵器和防具,重中之重莫过于再生产足够装备一个旗队的胸板甲。材料并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当涅瓦河封冻,水里锻造就暂停了,使得打造剩余板甲的工作变得费时费力,卡姆涅身份虽高,已经被逼急的他不得不亲自上手打铁了。

    他用粗布包着头,随手拿地一顶皮帽不慎还戴歪了。他半躬着身子欣赏那锌锭,半天说不出这是什么。

    这粗壮的男人转头反问蓝狐:“这法兰克的宝贝,叫什么?”

    “你竟然问我?我如何知晓。”

    “你掠夺它,至少也知道一个俗名吧?”

    蓝狐点点头:“这倒是有,叫做Scheor。当地人就是这么念的。”

    “什么意思?”

    “闪闪发亮的铅罢了。既然你都不知道,或许只有国王能认得出。”

    “好吧。”卡姆涅耸耸肩:“如若没什么大事我还要回去,或许你还不知,为了大王的兵器订单,即便是我也不得人亲自上手了。你的这些金属锭既然要谨献给大王,我就差人来全部拿走,你意下如何?”

    “你尽可拿走。”

    卡姆涅笑嘻嘻得打赢了,麻利得吩咐随从以奔跑的姿态回去喊人拖曳雪橇来搬货。

    卡姆涅的确不认识这些闪亮的金属锭,他清楚认得铅锭,也从那闪亮金属锭处有了一番联想——它的亮白中还有着一些天蓝色又发绿的感觉,不可否认现在明明阴霾未散,它已经足够闪亮,若是沐浴在阳光下它岂不是……

    最初给铁片鳞甲鎏上一层银的事情卡姆涅就是参与者之一,如今给器物鎏金的工艺他已经很清楚。此乃原始的镀金工艺,给铁板浇上一层银水,冷却之后就算是镀上了。当然也有更加省银了的手法,彼时的留里克掠夺了大量银币,就有了挥霍资本,为打造一支人数有限却必须花里胡哨的部队舍得砸钱。

    这样的处理使得鳞甲不但防锈,最重要的莫过于故意过分凸显其金属色泽。

    缺点当然是太费钱了!

    卡姆涅不禁思考,如果这东西就是所谓“闪亮的铅块”,是否也能如铅一般处理?铅水很容易烧制,将铁片夹着在铅水里涮一下,冷却后即可粘黏,多来几次铁片就裹了一层铅。

    既然大王要一个旗队的新胸板甲,有条件的话自然要做得更加华丽。卡姆涅当然有着邀功的意图,再说这些宿命“闪亮铅锭”的金属总量实在是多,不说给五百副板甲镀是一层,它的用量或许能满足两千副呢。

    前提自然是它能如铅锭一般容易熔融。

    在平坦的码头故意逗留是蓝狐有意为之,他的双脚贪婪得享受站在平整大地上的感觉。

    对于折腾了需求的乌鸫特来西亚,她萎靡的精神随着踏足陆地终于有所恢复。

    只有进入码头,面对着宏伟的新罗斯堡木墙,放眼四顾是热闹的居民区,以及那围墙无法遮掩一尊大建筑的存在——居所那就是罗斯王的居所。

    这里的确没有如亚琛王宫、亚琛玛利亚大教堂般恢弘的大型木石建筑,连城墙也是木头而非石料。

    名为新罗斯堡的城市的确已经与乱糟糟毫无关系。

    这里极度陌生,她看到这码头处的人员越聚越多,来者定然都是看热闹的。那些码头工人清一色有着金黄发色,部分人发色近乎于白色,他们说着诺曼人的语言,而这居然就是诺曼人的老巢。

    围观的人们看似就是诺曼平民,他们都穿着厚实皮衣,戴着款式相似的厚实皮帽。这里明显有着一些看热闹的诺曼女人,她们居然还抱着孩子执意来看戏?

    一大批有财力拥有皮大衣的平民?乌鸫以自己的认知觉得这些平民其实各个都不简单,说不定都是罗斯王国治下的一大批下级贵族与有钱的高级仆役吧。

    乌鸫目前依旧要扮演着蓝狐的随从,她已经意识到与蓝狐交谈的尽是一些罗斯高级贵族,他们彼此说着似懂非懂的诺斯语,听起来尽是一些问候话语,嘻嘻哈哈得气氛颇为轻松。

    乌鸫始终勾着头,这使得她得以从那些贵族下身衣着上估计其财富。

    都穿着一种色泽油亮的高帮皮靴,都有着用宝石、黄金装饰的腰带,腰带处一定悬挂着一把较纤细的罗斯钢剑,剑鞘处自然也镶嵌宝石。至于贵族们所穿着皮衣,它是白色的,想来一定是北方特有的白熊吧!

    乌鸫回想过去,好像整个加洛林王室都没有一件白熊皮大衣呢。

    野蛮人?

    不。这是罗斯人的都城,是相当于亚琛、科隆、梅茨、特里尔的存在。

    “这是一座庞大的城市。我如果要生活在这里,至少比哥德堡那个地方好很多吧。”她依旧勾着头默默想着。

第1330章 新罗斯堡的祭司们

    一年又一年,相对于城市里的喧嚣,神庙的场所应该是神圣脱俗的所在。

    过去的罗斯部族神庙虽然简陋,祭司居所与其他民居也没有过于特别之处,它却被定义为“圣域”。所谓圣域,闲杂人等误入其中就是不敬、会遭遇诸神的惩罚。惩罚可能不会在踏足禁地的一瞬间施行,哪怕不会突然有晴天霹雳,也一定会在未来的日子里诸神降下灾祸。

    譬如,用暴风雪掀翻不敬者的房子。令不敬者在打猎中迷失方向、遭遇野兽群攻击,以及捕鱼是被耶梦加得吞噬。

    但是,罗斯已经不是曾经的罗斯。

    一座富丽堂皇的神庙在新罗斯堡诞生,七座神祇的镀金塑像高高竖起。

    只要支付一枚银币,民众即可进入神庙内的礼拜房间里向塑像顶礼膜拜、诉说自己的祈愿,至于灵验与否……

    向芙蕾雅神祈愿生出儿子的妇女,若是如愿以偿就会声称祈愿的正确与神的伟大,倘若生了女儿,也只能说这是邪神洛基的玩笑。但孩子还是平安落地的不是么,一枚银币的奉纳是有意义的。

    每一天都有人光顾罗斯的第一大神庙,这里的“香火”很旺盛,尤其是祈求芙蕾雅女神祝福孩子平安降生的妇女,她们实在是一支庞大的祈祷群体。

    虽不至于祈愿的队伍大排场龙,再平常不过的日子都有人前来祈求诸神,甚至持续降雪的那几天都有人冒雪赶来,祈祷奥丁所谓这场雪不会压塌自家的房子。

    现在的一枚银币之购买力,被留里克官方规定为可兑换十磅麦子,真是购买力则不是如此,至少在王国中心的都城,它的购买力最低,偏偏在王国偏远地区,一枚银币却能买到很多。

    王国大部分富裕者,乃至一些丹麦方向来的小首领、家族家长,都愿意在罗斯的都城置办一座房产做公馆,在置办一点小产业,年年在此购买一些货物运回老家。

    十年时间很短,波罗的海部族乱斗的时代仿佛还在昨天,仿佛丹麦海泽比港依旧繁荣。

    十年时间也很长,长到人们已经大大轻视一枚银币的购买力,长到人们觉得罗斯人自古以来就是就着烤鱼啃面包的族群。

    银币源源不断进入大神庙的钱箱,祭司群体被动在聚敛财富,至于谁有权最终支配它,自然是国王留里克。

    这是留里克有意为之,大祭司露米亚永远记得自己的身份,在无数次的祈祷中,她彻底坚信着自己的使命。

    露米亚成为罗斯大祭司是天命,民众达成共识,贵族们信以为真。毕竟,最受尊敬的那个女人、故去却有化作瓦尔基里的前代大祭司维利亚,指认了这个小女奴为自己的唯一继承人。

    彼时,那真是惊世骇俗的安排。

    这都过去十多年了,露米亚在任上兢兢业业。她是养鹿人出身,是国王留里克的第一个奴隶,直到现在依旧如此。

    没有人敢于抠字眼,露米亚是大祭司,是国王的眼线,也是王权在都城的象征物。大祭司是黑头发的养鹿人并无不妥,她所生育的女儿是国王长女,命中注定就是下一代大祭司。

    大神庙已经不再神秘,它已经变得有些市侩,高高在上的神祇被任何凡人顶礼膜拜,罗斯七神的影响力向全王国辐射开来。伴随着不断印刷着的《罗斯萨迦》的传播,这本罗斯人的经书以生动有趣的故事集为重大卖点对全国销售,北欧信仰因为它进一步强化。

    固然王国内的各路金发的北欧人、偏黑头发的各部芬兰人,以及棕黄头发为主的斯拉夫人,大家依旧秉持着万物有灵的信仰,如今则将奥丁扶上最伟大神祇的地位,即便在瑞典梅拉伦湖地区大家信仰雷神托尔更多一些。

    至于唯一的斯拉夫神,火神、光明神的庇隆,她的形象与冬至日光明节大祭司那高耸的火塔画上等号。因为北欧信仰里并没有明确的火神,如此从斯拉夫世界借来一个神祇,弥补了己方的短板,也团结了与王国里规模最为庞大的斯拉夫人的关系。

    毕竟没有人能拒绝寒冬里的一团篝火。

    “今天,又是再平常不过的一天呢。”

    早起的露米亚穿好自己的衣装,将留里克为自己打造的巨大宝石项链挂在胸口。

    相比于其他的罗斯或是瑞典、丹麦女人,已经年满二十七岁的她依旧是个矮个子——身高仅有折合150厘米的程度。

    倒是这种矮小引来特别的神秘主义效果。所谓当露米亚披着鹿皮大衣,戴上鹿角盔,以整面示人仿佛就是一头神鹿屹立于祭坛(戴上头盔后总身高酷似一头雄鹿)。

    原来,罗斯部族世代珍藏的那具鹿角盔,新时代下它被大肆装表一般,其本质不变,原则上它会在合适的时机,有当前担任副祭司的年仅十岁的维莉卡继承。

    她最后整理一下衣装,便在宽敞的长屋里集合所有的下级祭司,包括她的女儿、亦是留里克的长女维莉卡。

    她照例安排一番工作,祭司们便开始按部就班开始今日的劳作。

    罗斯的祭司系统里只有女性,原则上这一系统就是不招男性加入。只因祭司是神的仆人,而神的仆人就是那些瓦尔基里,她们都是女性。如今留里克是得到奥丁庇佑之人,祭司群体效忠国王,那就更不能出现一个男人了。

    现在,站在露米亚面前的绝大多数都是一些年龄不超过十六岁的少女,其中又以十三四岁左右的多一些。此地的成年人除了露米亚外,就是只手可数信得过的老女人了。

    罗斯的旧祭司系统在十四年前经过清洗,贪婪并篡权的副祭司被处决,其余祭司尽杀之。彼时是首领奥托执行这断然措施,阿里克就是最果断的杀手,时候对外宣称所有祭司自尽以追随仙逝的大祭司维利亚。

    唯有一个女人活了下来,即是现在的大祭司露米亚。

    再以露米亚为核心,全新的罗斯祭司系统在留里克的设计下诞生。

    那些富商、军功贵族、部族首领、民间富户,都愿意考虑将自己长相比较标致的女儿送到神庙进修一番。

    她们必须长得漂亮,经过选拔后在大神庙工作到年满十六岁即可退役,到了年龄后除非其资质过人得以续用。

    至于那些刷下去的女孩也不必担心,每逢盛大节日,大神庙会将她们征召,于是才在诸如光明节、春季开航节、夏至日祭祀,有着超过二百名穿着素白衣服环佩叮当的女祭司参与的盛大场面。

    女孩的父母将此作为女儿特别的进修,在神庙退役后,她们身上恐怕就拥有了一些神性,加之能进入神庙工作的女孩必然青春亮丽,退役的她们仿佛神话中的精灵,这样的女孩是最优质的联姻工具。

    只不过,父母将女孩许配给高贵者或是富裕户,并不会过问女孩的意思就是了。

    神庙里平日里的工作颇为平凡,保持神庙区域的整洁是必要的,穿着统一冬装的少女们维持着干净整洁,当务之急她们的工作仍是清理积雪。

    其他的莫过于对一些器具的日常维护,譬如给礼拜室的油灯续油,将所有神像以浸了海豹油的麻布擦拭得锃光瓦亮。

    其余时间她们并不能闲下来,学习《罗斯萨迦》强化信仰的重要的,同时继续学习拉丁语、斯拉夫语,使得这样的女孩理论上具备了安排到地方上作为地方神庙祭司的资格。

    仅仅是留里克当前还顾不上全面施行罢了。

    副祭司维莉卡,今日小姑娘又无精打采得被打发去看着钱箱,监督那些有意拜见神祇的民众切实得将银币塞进了木箱里。她并非困窘,只是因为这份工作太无聊了。她必须穿着盛装,坐在椅子上保持安定,一身厚实衣服抵抗风寒,倒是脸庞被冻得发红。

    但今日不是平凡的日子——蓝狐回来了。

    可祭司们无故不会关注港区的事情,倒是安静坐着的维莉卡瞪大眼睛,他看到一些高贵之人在向总督府走。而一个圆脸的男人很熟悉,他不是蓝狐大叔吗?!

    ……

    另一方面,带着随从姗姗来迟的芬兰实际统治者耶夫洛,他赶在蓝狐即将从码头离开之际与之相遇。

    老战友相见格外亲切,他们彼此拥抱致意,接着一同去了都城的总督府再做攀谈。

    也直到这个时候,一直伪装成小厮的乌鸫特来西亚终于引得他人的注意。

    所谓总督府,就是留里克在都城最先建造的那座充当行宫的大长屋,如今它让渡于高耸的四层阁楼。

    对于小姑娘乌鸫,她讶异于自己似乎踩在了绝对平整的土地。

    丰收广场铺了一层水泥路面,即便这水泥比较原始,广大的城市广场有着不可思议的平坦,乌鸫从没想到一座广场还能如此。水泥地面的积雪尽可能被清理干净露出了它灰暗的底色,乍一看去是一整块平整石头。

    乌鸫还是人生中第一次见到“广域下的平整”,听蓝狐说这叫做丰收广场,是集会场所,也是集市所在,更是年年秋收时共用的晾晒谷物之地。仔细看,广场的一侧确实聚集着一批人,似乎那就是做露天交易的人们。

    进入丰收广场,冲击她眼球的还有更多。

    剧烈反光的名为罗斯第一神庙的似乎有着球形圆顶的大建筑,它闪亮的原因是贴了一层玻璃。在这方面可难不到乌鸫,因为亚琛王宫和隔壁大教堂玻璃不足为奇,而奢侈到为整座建筑铺设玻璃还是太奇怪了。

    回想自进入这座城开始经历的一切其余,她与其他贵族堂而皇之都在笔直道路,据说这叫涅瓦大街。道路两侧的民居令她有了不小的熟悉感,只是熙熙攘攘的人们几乎都是金头发的诺曼人,这里的法拉克人恐怕只有自己了。

    熟悉感自进入广场后瞬间散去,接着都是陌生的奇异。

    此地有着敦厚木建筑,又有着高耸阁楼。与亚琛城做对比,乌鸫也知道映入眼帘的都是一些公共建筑,那座阁楼据说就是罗斯王的王宫。

    那也算是王宫?一座几乎都是木头打造的房子?

    “罗斯人还真喜欢木头啊。”她默默滴咕着。

    她始终小心跟紧蓝狐,却在即将进入总督府时被卫兵拦下,也恰是到了这个时候她才终于不能再“隐身”。

    “看来,你的侍从不够聪明啊。”小科努松略带一丝不悦得对着蓝狐调侃道。

    蓝狐看一眼依旧勾着头的乌鸫,脑子灵光一闪稍稍解释:“的确是不够聪明的侍从。不过,我很喜欢他。”

    “他?明明是一个少年。”耶夫洛吃了一惊:“你仍没有婚姻是怎么回事?难道你其实喜欢的是……”怕冒犯人,耶夫洛急忙闭嘴。

    “未来你们都会知晓。只是我千里迢迢归来,满足我的一点小要求不过分吧?兄弟们,我带来了大量葡萄酒。”

    小科努松脑子活络,另外也不愿与这位国王身边的红人弄出任何形式不愉快。“也罢,你喜欢你的侍从,那就带进来吧。”

    “谢谢你,我的朋友。我得送你一桶酒。”蓝狐谢道。

    “没关系,终归是咱们兄弟们喝酒快活。”

    乌鸫全程不敢说话,她仅仅跟在蓝狐身边,进入总督府后不敢左顾右看,一直跟随着进入有着厚实木地板的大堂,继而又进入总督府的会客室,实则就是留里克当年安排的卧室。

    他们在这里喝酒吃肉,摘下帽子的乌鸫看起来就是一个清秀少年,她被当做男性侍从看待,不得不鼓起勇气与这些罗斯王国的大贵族们一起饮酒。

    而这真是一场疯狂的体验,她到底只是一个孩子,哪怕是用净如纯水晶打造的玻璃造马克杯喝着在法兰克素有“耶稣之血”的葡萄酒,不久就喝得晕了过去。

    已经不知道过了多久,至少现在户外已经趋于天黑。

    他们席地而坐,撤下去的冷肉拼盘已经好多盘了,醉醺醺的蓝狐话匣子大开,还在这里向老伙计们介绍法兰克的那些事情,尤其是对洗劫都城亚琛、见到查理曼本人棺材一事大说特说。

    所以远征军持续大胜,甚至阿斯卡德那小子还在当地抓了个女奴?

    “女奴?该不会那小子打算把奴隶当妻子吧。”

    “我看很有可能。哎呀,这一战不知多少年轻人抓到了自己的女人。法兰克的女人变成我们罗斯人的妻子,这在以前如何想象呢?”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时而端着玻璃杯碰杯,时而又哈哈大笑。

    暂时无人顾及的乌鸫,已经侧卧身子,将蓝狐的左大腿当枕头趴着睡着了。

    喝得好似脸上涂朱砂的总督小科努松开玩笑得嚷嚷:“你选的侍从也是从法兰克那边掳来的。小男孩很漂亮,就是酒量不行。你既然喜好这个,可能不能很好侍奉你呢?”

    “男孩?”蓝狐差一点就说出真相,急忙用仅存的理性摇摇头:“反正是我选的。”

    耶夫洛涨红着脸摇摇头:“随便你吧。你的侍从看起来几乎和我儿子一样大,那小子既然在法兰克作战,竟然没抓几个女人我很不满意。你明年若是再去法兰克,可要告诉那小子。告诉凯尔哈,必须给我抓至少一个女人。哈哈。”

    大家都喝醉了,尤其是老科努松已经因喝醉断片被请走,留在此的三个大男人还在坚持,摆在这里的一桶葡萄酒也只剩下桶底的葡萄糟。

    根据过去与国王的约定,蓝狐出身的古尔德家族不能在都城做生意,而是让渡给亚丝拉琪的家族。蓝狐已经志不在此无所谓,长兄白狐一直守着祖籍地梅拉伦湖地区的传统产业,同时作为当地总督,也没精力思考远方的事。

    古尔德家族当然在都城置办有房产,并雇佣了人定期打扫。

    蓝狐在法理上已经脱离了古尔德家族,他已自立门户,则在去年于都城临时买下了一座房产,如今这座屹立于都城围墙之内,有着独立小木墙包围的长屋型建筑就是他的财产。

    夜幕降临,蓝狐与乌鸫被搀扶着抵达他的宅邸,那些随行的水手们也都进入宅邸打地铺休息。可怜蓝狐只是将这里当做宿舍,里面自然没什么陈设家具。他的要求也不高,只要有个属于自己的体面休息地就够了。

    厚实的毛皮毯子做了一个大睡袋,依旧醉酒的乌鸫特来西亚就蜷缩在其中静静醒酒。她还是太年轻,这幅身体对酒的抗性太弱,而人们也并没有“孩子不可饮酒”的意思,至于出现了意外,只能归结于神的安排。

    她静静吐息面色宁静,油灯下盯着她的脸,仔细看看确实像个男孩。

    毕竟她与过去的自己做了切割,卷曲长发硬生生被割成了板寸,或许再进一步就可以在头皮上做刺青了。

    “你啊……吉斯拉。哦不对,是乌鸫。乌鸫啊,别人说你是男孩,如果你真是男孩就不会被留在亚琛王宫了。你该在斯特拉斯堡,这样我就遇不到你。你真是个可怜的女人,不过你既然已经选择了新的人生,明日那就接受吧。”

    蓝狐醒酒了不少,他说了很多,似乎女孩听进去了便拧了拧身子。

第1331章 公主与公主

    清晨寒意最盛,多亏了房舍内置的壁炉持续带来温暖。蓝狐在新罗斯堡购置的房产几乎没有装修,室内鲜有什么家具。

    这个时代简约着称的北欧风完全不受追捧,大家追求的就是房舍尽可能的华丽。

    那些富裕者一定要在室内安置一些骇人的摆件,其中狰狞熊头最为追捧,北极熊头则为上品。

    有着复杂花纹的圆盾被大量挂在墙壁,它们并非实战用盾,而是退化成一种工艺品。

    他们会在自家的大门雕花,并将白垩泥混着松胶涂进缝隙。随着彩色玻璃的量产,即便它们这是一些五颜六色的块状物,将之用绳子串起来很容易就做成廉价饰品,而今它廉价得已经足矣满足室内装修的需求。

    于是一些富者为自家挂在房梁的油灯安置了玻璃珠装饰,若有夜间机会许久,就在地上为所有青铜灯座灌入油脂并点火,以绳索将整个灯具拉到房梁,油灯矩阵之下是一串又一串玻璃珠子煞是好看。

    但这一切蓝狐的宅邸都没有,他目前也的确不需要。一只大手推了推女孩的脸颊。

    “嗯?已经……天亮了吗?”乌鸫慵懒地揉揉眼,露出两条胳膊又下意识因寒意缩了回去。

    蓝狐并不像磨蹭,他拉扯一番厚实皮革一边催促:“你没有资格磨蹭。别忘了我的安排,今日带你见罗斯大祭司。你……可要好好准备一下。”女孩并没有瞬间清醒,她依旧抱紧一块毛茸茸的皮垫子坐起来,静静忍受北方的极寒。

    此刻才是拂晓,蓝狐已经麻利得换好衣服,他一边整理着皮带一边继续催促:“以后你要适应早起。那些女祭司都是早起之人,你别无选择。”

    “是。”乌鸫使劲拍拍自己的脸,心中默念

    “你已经不是吉斯拉了”,这才开始扒拉起放在一边的新衣服。这是全新的皮衣,表层手感是极为柔顺的毛,里面的柔软的,还缝上了一层细麻布。

    她知道这是什么——珍贵的貂皮外衣。此刻,整顿好衣服的蓝狐瞥了她一眼:“别再检查这衣服的,是我送你的。哦对了,你要以女人的妆容示人,这里没有你的化妆品,也没有你在亚琛王宫的饰品。不必担心,该有的装饰少不了你的。”

    “好吧。都是你送的?你……真是个好人。”女孩的话语带着柔情,可在蓝狐听来实在讽刺。

    “好人?是啊,我是个好人……”曾经的吉斯拉已经死了,乌鸫特莱西娅就是这幅躯体的主人。

    但女孩已经明白,自己其实无论如何也摆脱不掉法兰克贵族的出身,也唯有这个出身才能使得自己能好好地待在罗斯王国。

    罗斯的大祭司相当于什么?也许相当于罗马教宗吧。她已经明白了蓝狐对自己的安排,即在罗斯大祭司手下做事,这又相当于什么?

    或许是枢机?据说那位罗斯大祭司也得到了北方神祝福,是奥丁的仆人,那么……因为未知,她对那位大祭司充满忌惮。

    他小心地穿好一副,一支镶金的皮带扎稳,戴上全新的琥珀项链,头戴白狐皮毛。

    如此装扮的她加上那白皙的脸做到了一身洁白,唯有胸口的项链有着晶莹剔透的暗黄。

    换好衣服的她就站在房舍里任由蓝狐大量,不禁询问一个:“难道,罗斯人的女贵族都是这样穿戴的吗?”

    “当然。现在的你……像是一个北方的女贵族。”蓝狐捏着胡须好生大量,为自己的品味非常满意,再吩咐:“我们吃点东西就可以出发了。”

    “好的。”乌鸫没有再多言。在法兰克,即便是贵族往往一天只有一次正餐,其他时间随便吃点应付饥饿就够了,除非重要的宴请才做大快朵颐。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她一直被蓝狐控制着,兄弟们吃啥她也吃啥,对于一个贵族俘虏这样的待遇已经足够高。

    对着军队回到莱茵河口,在最后的逗留时期伙食明显好了起来。鹿特斯塔德,这座由罗斯、丹麦共同拥有的新兴移民城市,乌鸫自然要待在已经堡垒化的罗斯社区里。

    罗斯人如何吃饭、如何睡觉,乃至去特定房间如厕,她对这样的生活已经不再陌生。

    早餐是煮燕麦再加入一块咸黄油再撒点百里香碎,调和成一碗粘稠浓香的粥。

    另有凉飕飕的咸鱼肉干,与一点甜蜜的树莓干。早餐看似简单,在乌鸫看来已经非常不错。

    她曾贵为公主,平时吃得也是这些,而这是蓝狐与其部下的一顿早餐罢了。

    这绝非蓝狐善待部下的仁慈,实在是罗斯人就是这样吃饭的。太阳即将升起,户外寒气逼人,城内的所有道路覆盖一层被踩踏瓷实的白冰,即便是丰收广场也只有部分区域的冰雪被铲除。

    原则上所有冰雪都可被清理,考虑到驯鹿雪橇的往来需要,道路除冰行动也就被展开。

    乌鸫还没有好好看看罗斯的都城,她休息得不错,这便跟在蓝狐的身后堂而皇之走在大街上。

    因为她从未有市井生活的经验,在亚琛王宫里不过是一直被关着的金丝雀,在莱茵河漂流的经历自己也只是过客,彼时的她放眼所及都是法兰克的领地,不过却没有一寸属于自己——公主只是联姻的工具,从不能左右自己的命运。

    在丰收广场,她看到了冒着寒冷摆摊兜售货物的人,第一次看到公开销售面包的摊位,那是一些长得肥壮的女人公然嚷嚷着

    “lieba”这个词,围过来的人络绎不绝。她注意到那些人除了一身后是皮革,双脚的皮靴都踩着酷似雪橇的东西,不用说这东西是防滑用的。

    也有驯鹿雪橇拖曳着乱七八糟的毛皮进入市场,将之抛下后就地销售。

    她注意到,那些皮革商人在公开展示怪物的脑袋!吓了一跳的她急忙跟紧蓝狐,微微勾头什么都不想。

    没有人注意这样一位穿着雪貂皮衣的姑娘,也没有人注意那些穿着熊皮大衣的武士,更没有人注意身份高贵的蓝狐。

    或者说如此打扮的人在新罗斯堡太多了。蓝狐也不想再入昨日那般张扬,他已经获悉全城都再讨论

    “远征军只有一条船回来”这件事。如果任由民众嚼舌头,白的也能嚼成黑的,若有被误解为战败那可糟了。

    蓝狐有自己的计划,且与总督谈好了。今日的工作则是把乌鸫这姑娘放在大神庙里,她以新的身份继续生活就行。

    与此同时,罗斯大神庙。朝阳金光照得雪白的世界极为此言,而大神庙那浑身的玻璃片更显壮丽,神圣的感觉顿时就有了。

    起初都城民众、各路漂来的商人都会惊讶于大神庙的瑰丽,几年过去人们已经习惯它的存在,也获悉那亮晶晶的不过是大量彩色玻璃片罢了。

    至于彩色玻璃的饰品已经再平常不过,反倒凸显了琥珀饰品的珍贵。今日与昨日一样,打着哈欠的维莉卡又被母亲要求去看管着那装钱的箱子。

    十岁的她是下一代大祭司,如今身份也是高贵的副祭司。哪怕母亲是个

    “小矮人”,可父亲留里克是真的金发壮汉。她继承父亲更多一些,加之生下来就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维莉卡的身高早就超越了她的母亲,再换上一身厚实的衣服是她显得更高大一些。

    她是下一代大祭司,在场的下级祭司不得不伺候好这位小主。维莉卡就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在整个大神庙里唯有做大祭司的母亲地位最高——也只有露米娅治得了自己的这个女儿。

    但维莉卡并非颐指气使蛮横之女,她天生不怕鲜血,现在已经大胆到不由他人在场做防备,就直接割断祭祀鹿的脖子。

    城里的老人从这孩子身上看到了当年留里克的影子,曾经还是男孩的留里克,多次大祭祀也是他亲手割断鹿的脖子。

    “今天又和昨日一样无聊么?”打着哈欠的小姑娘裹实身子,当前还没人来木箱投币,而拜谒神只塑像的大门已经敞开。

    “又是吹冷风的一天呢……”维莉卡戴着木框墨镜以呵护自己的深蓝色大眼睛,同样她也没有如父亲一般头发金黄。

    这幅混血的身躯说明不了什么,自己的确是王国的长女。事实上这一切都是露米娅为了锻炼女儿故意为之,所以才令维莉卡在冬日最冷时期的早晨待在户外看着奉纳钱箱,所谓锻炼未来大祭司的意志。

    待到下午维莉卡即刻

    “下班”,休息一下再学习一些别的。终于,无聊的等待告一段落?有一行人看似不像是商人,也不像是外乡人。

    有一些持剑武士护送着两人,正笔直得向着大神庙走来。

    “来工作了!你们都清醒过来,我们走。”维莉卡猛然离开座椅,招呼着慵懒的下级女祭司们跟在身后。

    她感觉来者身份不俗,由于对方穿着厚实还戴着墨镜,为首的那人感觉有些面熟又实在想不起来。

    也许真是个熟人也说不定,至少可定是来大神庙有事。维莉卡急忙摘下墨镜露出自己的真容,顿时那为首的男人身子明显一震,也猛地摘下墨镜。

    “是你?狐狸大叔?!”女孩带着笑意清脆喊了一声。

    “叫我蓝狐。维莉卡?你怎么待在门口挨冻呢?”蓝狐同样有些诧异居然在户外就见到挨冻中的留里克的大女儿。

    待蓝狐一行人走近,维莉卡才故意撒娇般扭扭身子,

    “哎呀,这都是大祭司的任务罢了。”

    “是一种训练?也好。正好,我要见见你母亲。”

    “啊?你们不是来拜谒神只的吗?”女孩吃了一惊。

    “拜谒?当然可以拜谒。不过我从遥远的法兰克突然返程,本来是要面见你父亲的,既然罗斯王还在南方,我只好先拜见一下你的母亲。”

    “这……”维莉卡闭上眼,眼皮下是一双眼睛疯狂转圈。她想了想:“拜见大祭司可以,你的侍卫全部在外。唯独你可以进入大神庙内堂。”

    “也可。我唯有一个要求。”

    “什么?”说着,蓝狐立刻将懵懵懂懂乌鸫拉到身前,迅速摘下她的帽子:“必须带上她。”

    “她?这不是一个男孩吗?”

    “是女孩,和你一样。甚至……”蓝狐顿了顿气:“和你一样的高贵。”

    “女孩?她?”维莉卡不由得凑上前,左右大量一番,眼前的人确实面目清秀一些与那些男孩迥然不同,就是过短的头发配上这一身貂皮大衣确实奇怪。

    “她是谁?狐狸大叔,她和你什么关系?”

    “这……”一时间蓝狐竟被问懵了,支支吾吾也想不出一个确切的词形容彼此尴尬的关系。

    不料,一直沉默的乌鸫可不想继续被当做物件观摩,乌鸫抬起头张口就来:“我是特莱西娅,我不知道你是谁,你可以叫我乌鸫。我!是蓝狐古尔德松的未婚妻,我是哥德堡伯爵夫人。”话是用拉丁语说得,言语可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

    乌鸫盯着维莉卡的双眼说了这些,话音未落在场的人们就已经惊得瞪大双眼。

    “大叔?”维莉卡不怀好意地斜眼看着蓝狐:“都以为你这辈子不打算结婚,你是想开了?可这个女人,怎么感觉和我一样大。这……不合适吧。”

    “你这个姑娘,说这么多废话干什么?!”蓝狐捂着脑袋也不好解释什么。

    还是乌鸫继续现身说法:“我们的关系尚未得到确认,只要罗斯王承认,我就是他的妻子。不!哪怕是做他的奴隶,我……也愿意。”最后一语,乌鸫确实是大胆豁出去了。

    “好吧。”维莉卡摇摇头,收回对于蓝狐的苛责:“女人,既然你是这样的选择。你跟着蓝狐进来吧。对了,你是以鸟儿命名的女人?你从何而来,为什么会说神圣的拉丁语。”

    “神圣的拉丁语?”因为话语里有

    “神圣”这一定语词,乌鸫吃了一惊,而最大的惊讶莫过于眼前的女孩全程在用拉丁语与自己交谈。

    明明是生活在两个世界的女孩,居然还能这样毫无障碍交流。蓝狐索性不再磨蹭,他绷起脸双手搭在乌鸫的肩膀:“她是特莱西娅。维莉卡,她的身份和你相似。她是法兰克贵族!”

    “法兰克贵族?!”这下轮到维莉卡吃惊了,她不得不再好好打量一下眼前的女孩,如同鉴赏宝石一般左顾右看。

    “哎呀,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法兰克贵族呢。”

    “她,的确和你一样。”蓝狐继续道。维莉卡依旧大量不停,随口问:“如何一样了?”

    “你是罗斯王的女儿,而她……”

    “总不会是法兰克王的女儿吧。”

    “当然。她是罗马皇帝的女儿,是法兰克王的女儿。”维莉卡立刻绷直了身子,脸上洋溢着像是发现一大块金子般的幸福笑容。

    她顾不得太多,索性抓住乌鸫的双手:“你叫特莱西娅?你真是法兰克王的女儿?嘿嘿,你是王的女儿,我也是王的女儿。我想起来了,你父王是叫路德维希是吧?我们过去打仗,现在已经不打了。”

    “不。”乌鸫压制着内心的压抑感,现在任何人提及

    “路德维希”这个词她就想哭。她本想与过去的自己做切割,但现在自己果然不能真的摆脱旧身份。

    “我是唯一的法兰克王的女儿,我父亲是洛泰尔。路德维希……只是我的叔叔。”

    “哦?还有这种事?我不懂。”

    “你的确不懂。”蓝狐吭吭两声:“看来你也不觉得户外寒冷。我要见大祭司,而你。维莉卡,我想未来你有足够时间认识这位乌鸫特莱西娅。”

    “好吧。”话音刚落,维莉卡就一把拉住乌鸫的右手腕,不顾乌鸫的感受,也不管蓝狐的态度,硬是嘻嘻哈哈得将女孩拉进大神庙内。

    一下子蓝狐被晾在当场,他不知如何是好,只好命令部下就地解散回官邸继续睡大觉。

    自己则将佩剑和匕首交到在场的下级祭司手里保管,扶着帽子走进神庙。

第1332章 接纳

    被那灵动的小姑娘拽着走,一瞬间乌鸫体现到一种很熟悉的感觉——仿佛贴身侍女艾莉西亚还在身边。

    可惜,艾莉西亚已经忙着侍奉她的新主人、一个年轻的罗斯贵族。

    自己也不好说她如何如何,看看自己的处境,不也是依靠着另一位罗斯贵族继续生活着么?

    而对于维莉卡,她以直觉感到这以乌鸫小鸟为名的女孩,在高贵、落落大方中有一种澹澹难以描述的威严感。

    在大神庙,维莉卡之上只有母亲,而那些下级祭司都是一些良家女孩,她们多数是被父母要求来大神庙“进修”,往往四五年后到了年纪就退休。威严感是没有的,对于大祭司乃至对于自己这个副祭司,都有着明显的敬畏,甚至不少女孩面对小矮人一般的大祭司,也畏畏缩缩无法明白得说完一个句子。

    其实是维利卡忽略了一件事,那些不能好好背诵悼词颂文,不能良好学习拉丁语的祭司女孩,就会遭遇那些领班的体罚。被木棍敲手敲小腿,乃至故意饿饭。

    以前的罗斯部族的祭司群体就有这一套规矩,但露米亚身份不一般,作为下一代首领的第一个奴隶,看在老奥托的份儿上可没有人敢对她施以体罚。她自己也争气,学东西的速度一直很快,如此业务水平使得已故大祭司维利卡不得不相信这个女奴真的也得到了奥丁的祝福。

    彼时的露米亚已经一无所有,想要继续活下去就只能按照留里克的要求做事。被安排在彼时的神庙做祭司,就必须一门心思去学习掌握罗斯部族世代流传的那些刻在木板上的祈祷词和颂歌。

    她变得更加纯粹与虔诚,随着《罗斯萨迦》的出版刊印,她的信仰就更纯粹了。

    为此她也要求所有的下级祭司加强学习,没有更好的办法之下,就只能许可那些领班祭司的体罚行为了。

    至于自己的女儿维莉卡,女儿天资聪慧又被留里克贴身教育了一番,露米亚从不怀疑女儿未来做不好大祭司的事务。

    偏偏这个再平常不过的上午,女儿拉着另一个女孩冲入了自己的工作时。

    露米亚勐然合上正在翻阅中的《罗斯萨迦》,她一样在学习,身为大祭司她必须比任何人都熟识这本经典。

    “维莉卡!你在干什么?”

    “妈妈!”

    “叫我大祭司!”

    “是,大祭司。你看,这个女孩。”维利卡马上将依旧穿着貂皮大衣的乌鸫推到身前。

    “你在干什么?这是设么?!这是你认识的新朋友吗?如此着装岂能进入神庙,带着你的朋友出去!”露米亚先是讶异再生气,指着门的方向口气强硬。

    明明是十个小矮人,但乌鸫也不高。被震慑住的乌鸫不知所措,而维莉卡脸上的笑意也散去。

    维莉卡卑微地解释:“大祭司,其实……这个女孩身份非常高贵。”

    “高贵?任何高贵之人也不能擅自闯入大神庙。维利卡,你身为副祭司连这点规矩都不懂吗?我从没有罚过你,看来……”

    “哎呀!妈妈,你听我解释。”维利卡慌了神,索性闭着眼大声嚷道:“她是法兰克国王的女儿,是狐狸大叔从法兰克带来的。”

    露米亚并没有听进去,她继续愤怒得指着门的方向:“真是莫名其妙。女儿,你太过分了。带着这个女人离开,没我允许你不可擅作主张。”

    无奈,维莉卡只能继续拉着乌鸫灰熘熘地撤出。

    稍稍冷静下来的露米亚琢磨一番,意识到事情可能并简单。“真是气死我,什么人都往神庙领。难道以后祭拜神祇的任何人都能进入神庙内廷?不过……那个是法兰克的公主?究竟什么情况?昨天蓝狐的大船孤零零回来……”

    露米亚随手拿起那罗斯祖传的木杖,即将走出自己的办公房间,却有刻意在门口停驻。她已知晓蓝狐那个家伙已经在厅堂里等待,想必今日的闹剧还是和这个家伙有关。

    蓝狐可不一般,为了罗斯的扩张战争立下汗马功劳,罗斯能在法兰克扩展庞大事业,此人功不可没。在露米亚的心里,蓝狐突然闯入大神庙是罪过,但不大。

    如果谁真正有罪过,莫过于自己的女儿维莉卡吧。

    这小妮子在门口本该老实看管奉纳钱箱,若有贵客就该先做汇报,如此的突然袭击该罚。“比如,罚她抄写?”露米亚已经有了主意。

    自己就这么稀里湖涂进入罗斯人的神庙了?乌鸫自觉莫名其妙,自己终于见到了那位罗斯大祭司——有着扁平面容的“小矮人”。

    被母亲训斥一番的维莉卡才不害怕,固然她知道不该把奇奇怪怪的人领进圣域,不过她相信眼前的女孩不是一般人。

    “不必害怕,大祭司一定会出面。不过是再被训斥一番,一切都会好起来。”维莉卡露出一丝苦笑,心中多少有些忐忑。

    “这样不好吧。这里就是你们罗斯的最大教堂?我一个外人堂而皇之进来,真的好么?”

    “可你也真不见外呀。”维莉卡继续道。

    “而你。对我也不见外,真是奇怪。你……”乌鸫嗤嗤问道:“我是乌鸫特来西亚,你叫什么。至少,我该好好认识你。”

    “这算是正式的认识么?”维莉卡依旧笑盈盈地看着女孩的双眼,昂起已经隆起的胸膛:“我是维莉卡。维莉卡·留里克多特,是罗斯王的女儿,是下一代的大祭司。你……嘿嘿。”聪慧的维莉卡再想想,又瞟了蓝狐一眼:“乌鸫?是一个化名吧。你在法兰克一定不是这个名字。”

    “这……”乌鸫没有多言,她不禁颤动的眼神已经说明了一切。

    “没关系,你不想说无所谓。你叫乌鸫就很好,以后……你就是哥德堡伯爵夫人。”言至于此,维莉卡又微微抬起头,不怀好意地看着蓝狐:“狐狸大叔,你说对吧?”

    “也许吧。”蓝狐耸耸肩,“此事还得国王认可。我……没有什么要求。”

    “嘁,虚伪。”

    维莉卡的眼神流露一丝鄙夷,毕竟蓝狐年纪实在不小,而这个自称乌鸫的法兰克女贵族与自己年纪相彷。固然婚姻双方的年龄差异可以很大,可乌鸫太年轻了。

    在这里,维莉卡相信这个乌鸫是个贵族,只是对其是否是法兰克王的女儿有些怀疑。

    其他的女孩进入大神庙就瑟瑟发抖,哪怕是那些经过选拔成为下级祭祀的漂亮女孩,一开始做任何事都是小心谨慎的。她们越是谨慎,就越可能畏畏缩缩,也就越可能出错,一旦出错又少不了一顿体罚。非得适应半年时间才算可以好好做事。

    这个乌鸫不一般,她起初有所谨慎却有立刻表现得大胆,而今落落大方之中,那高昂的鼻梁尽显一种高傲。

    “落魄的贵族依旧是贵族啊。”维莉卡不禁再瞥上一眼,心中若有所思。她想到了自己的卡洛塔姨妈,一个落魄的公爵女儿,而今不但还是公爵,而是一位——真正的“人间的瓦尔基里”。

    “也许很多年后,这个乌鸫在约塔兰那边统治哥德堡,也会是真正高贵的瓦尔基里。狐狸大叔到时候年纪就大了,怕是很多权力就会让渡给乌鸫和她生的孩子。未来的如何……只有神知道吧……”维莉卡小脑袋甚至为乌鸫的未来做了一番思考,她还是比较相信蓝狐这个老狐狸的眼界。

    终于,换了一身衣服的大祭司露米亚,她绷着一张脸终于走出自己的工作时。

    她故意磨蹭了一阵子,只身依在门内听到了女儿的那番妙语连珠。即便二女都是用拉丁语做交流,如今的露米亚已经完全听得懂。

    那个来历不明的女孩子竟然能流利使用拉丁语?!

    露米亚被留里克灌输的认知是“拉丁语是罗马帝国的神圣语言”,罗斯王国纵使强大,也不得不屈尊去学习这种圣语,至今在罗斯也只有一大批年轻孩子开始学习它,年纪大一些的人对其基本还是一无所知的。

    那个女孩是外来者,既然她能说拉丁语,其贵族的身份应该不用质疑。

    要质疑的,仍是那女孩在法兰克世界中的等级。

    当然,露米亚觉得问题的根源在于蓝狐——这个突然跑回来的远征军大将意欲何为?

    随着一阵掷地有声的木杖敲打,所有人看向了罗斯大祭司。

    “妈妈!”维莉卡像是忘了刚刚的事,一阵清脆呼唤令紧张的气氛舒缓很多。

    露米亚无意再做威严,她令在场的其他下级祭司退下,腾出一个较为私密的空间以供自己与客人们交谈。

    那些下级祭司姑娘们识趣地勾着头退离,她满意点点头,又特别看着一脸尴尬中的蓝狐:“现在,我们是时候好好谈谈了。蓝狐·古尔德松·冯·哥德堡。”

    “大人,何必叫我的全名。”说着,蓝狐适时地右手捂住心脏微微鞠躬。

    “难道这不该是正式的会面吗?你……明明可以以正式的方式见我。”瞥他一眼,露米亚继续拄仗走动,

    露米亚言语中有着明显苛责,她继续攥着尊贵木杖走到一边的椅子坐下,再换一副口吻继续吩咐:“你们都坐下吧。还有你,来自法兰克的女人,你也坐。希望,你听得懂我的拉丁语。”

    “是。我懂。”

    “很好。”

    乌鸫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的确可以与罗斯大贵族们交流,而她过去的身份与见识,使得她不可能面对着罗斯大祭司就卑躬屈膝。

    过去自己只是亚琛王宫里的金丝雀,在经历突然变故之际也会害怕惶恐,然她的适应力很强。过去的半年时间经历了太多离奇之事,难道事情还能更离奇吗?

    乌鸫已经完成了心态调整,彼时在亚琛王宫与内城,身为帝国小公主的她固然被很多规矩拘束着,面对各级贵族从不发憷,面对主教大人一样如此。彼时的她也没必要发憷,只因自己的身份就在帝国之顶层。

    这一切是她无法切割掉的,现在,乌鸫完全以面对“法兰克顶级贵族”的那种坦然态度,去面对罗斯大祭司,甚至……敢于平视这个矮小女人的黑色的双眼。

    露米亚轻咳两声:“好吧,蓝狐,一些有关你的事情我略有知晓。远征军打赢了,而你紧急返航只是为了向大王汇报,是吧?”

    “是这样。可惜,我听说大王还在诺夫哥罗德训兵。”

    “那么你就等待吧。你知道的,若非意外,大王一定会在光明节之前抵达都城。你明明可以老实得等着,没必要才回来就以非正式的方式见我。你……明明该提前派人跟我通报一下。”

    “对不起,是我草率了些。”蓝狐微微勾头谢罪。

    “无妨,事已至此,想必你的草率……”露米亚勐然扭过脸瞪上那个外来女孩:“是因为这个女人吧?一个法兰克贵族?”

    “是的。”

    “很坦诚。所以,你和她是什么关系。”

    “唔……”蓝狐再一次不知如何作答。

    还是如大神庙门口那番,乌鸫极为大胆得昂首自称:“我是蓝狐·古尔德松的妻子。这是命运,是他的命运,也是我的命运。”

    “呵!小姑娘,口气不小。真不知道你用了什么魔力吸引了我罗斯的狐狸。所以呢?”露米亚再看向蓝狐:“你来此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件事?”

    既然那女孩已经把话说死,蓝狐自觉现在不宜斩钉截铁的承认,却也不可否认:“嘿嘿,聪慧的大人当然知道根本不是这件事。我只有一个请求,让这个女孩留在大神庙里,还请大祭司接纳她。”

    “竟然……是这样?”

    “就是这样。”

    “但她来历不明。”露米亚瞬间又切换回诺斯语。

    “不。她的身份其实非常明确。”蓝狐看看左右,确定此地确实没有闲杂人等,便以诺斯语小声简述了发生过的一切。

    露米亚对法兰克大贵族只知道少数几个名字,从未见过其本尊。如果蓝狐提及路德维希,她自然知晓。而这个女孩,就是路德维希的侄女?也是罗斯远征军目前主要打击的势力、法兰克法理上的最高统治者洛泰尔的小女儿。

    如果属实,那么一个敌国公主以俘虏的身份落在罗斯手里,确实对罗斯有利。

    毕竟露米亚已经结束了她的青葱田园时代,说到底她自己就是以奴隶的身份进入罗斯社会。但现在自己已经掌握了罗斯王国相当程度的权力,站在如此高位再面对自己的养鹿人亲戚们不禁感慨他们的卑贱,对之有着居高临下的态度,或者说现在的露米亚对王国里绝大度数人都是这样的态度。

    露米亚的一切举止变得越来越向已故的大祭司维利亚靠拢,其中就包含着高傲、威严与算计,变得像是一种“政治动物”。当然一切的算计都是为了罗斯王服务。

    于是,她想到一点。

    “女孩。”露米亚眼神直勾勾看着乌鸫:“敞开你的脖子,展示你的十字架。”

    这话问得很突兀,乌鸫稍稍愣神,又目光坚定道:“我……已经背叛了主。主没有拯救我!现在的我,宁愿信奉你们的奥丁。我听说这里已经是北方诸神的世界,我以外人的身份来到这里,如果奥丁令我死,那么我早已死于海上漂泊。我曾一度死去,看来最终奥丁饶了我的命。我虚弱得下船,到现在我已恢复,看来,北方诸神许可我活命。”

    露米亚不禁瞪大双眼,她可不信这是眼前女儿准备好的说辞。她产生了强烈的精神共鸣,当年自己被已故大祭司制定为接班者,正是因为自己是唯一幸存的那个俘虏。

    彼时彼刻,好似此时此刻。

    蓝狐也被乌鸫的一段拉丁语宣言错愕到,讶异于这女孩几个月来成长得如此之快,最正经的正是这番话语——因为这是露米亚不得不认真面对的解释。

    没有人可以否定北方诸神,尤其是在这神圣的大神庙内,容不得任何人对诸神的质疑。

    甚至是蓝狐,在进抵神庙之前就已经将五花八门的吊坠卸下,而今唯独带着一副象征财富神弗雷的“黄金野猪吊坠”,为的就是避免十字架的出现引起尴尬。

    乌鸫最终还是展示了自己干干净净的脖子,这里的确没有十字架。

    谁能做下级祭司?露米亚有着最终解释权。

    “那么,女孩,你的名字?”

    “乌鸫特来西亚。”

    “不。”露米亚摇摇头:“你在法兰克的名字?”

    “吉斯拉。罗马皇帝、法兰克之王的洛泰尔之女,吉斯拉。”

    “吉斯拉?”露米亚闭上眼若有所思。

    “我已经与过去决裂。大人,我不再是法兰克人。吉斯拉已经死了!现在只有乌鸫特来西亚,我割掉了长发、割伤的手,我穿上了你们诺曼人的衣服。现在的我就是诺曼人,既然北方诸神赐我不似,我愿意在这里侍奉北方神。我还要嫁给蓝狐,以新身份活着。我很希望见到罗斯王,我……愿意向罗斯王效忠。”

    如此解释并不能令露米亚完全信服,她对这女孩保留着警惕,不过观之区区孑然一身的女子想来也闹不出什么风浪。

    但是呢?如果一切真如其所言是真心实意归顺罗斯,那就不该对其做否定。

    露米亚保留怀疑,愿意给这女孩一个自证的机会。

    她缓缓站起身:“看起来你与我女儿聊得很投机。乌鸫!我作为罗斯大祭司,可以收留你为下级祭司。你会是最下级的祭司,你会是我女儿的贴身随从。你将像其他祭司那样生活、学习,如果你犯了错就会挨打。在这里没人会顾念你是法拉克人的贵族,你只是一名下级祭司。你……愿意吗?”

    “我愿意。”乌鸫答得干脆。

    露米亚再敲敲木杖:“那么,你就做好准备吧。”

    “准备,准备什么?”乌鸫眼神里实在茫然。

    “一个仪式,证明你有资格做我们的祭司啊!放心,这里只会有女人。”维莉卡捣一下她说道。她很高兴于母亲大人的态度,笑嘻嘻地再捣捣乌鸫没有再多言。

第1333章 姐妹

    就这样,自觉完成计划的蓝狐识时务地撤出了大神庙的内廷。

    他并未第一时间离开,而是直勾勾得进抵礼拜庭,对着那些镀金的神祇塑像顶礼膜拜。

    他对于信仰是态度从来是复杂,作为一个唯利是图之人,难道真的能得到诸神的宠爱吗?

    从没有过!从没有过这种事!

    自己在一个少女的心目中竟变得如此重要?!蓝狐绝非单纯之辈,他很清楚乌鸫那姑娘若待在罗斯社会极度需要一个安稳靠山,乌鸫需要一个能得到保护的新身份,至于她对自己是否出于真心,真是不清楚呢。

    也许,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孩是出于真心的。

    那有怎么样呢?

    蓝狐跪在诸神塑像前,为了他的拜谒祭司们暂停了其他信众的进入,而都城的民众获悉远征军将领蓝狐在此也都识时务得等待。

    “奥丁啊!赐予我们继续胜利吧。弗雷啊!赐予我们继续发财吧!托尔啊!赐予我们无限的力量吧。芙蕾雅,我是一个男人,也许我本不该祈求您。唯独那个女孩,吉斯拉。请您祝福她好好生活下去……”

    最后,蓝狐向着那唯一树立的女武神塑像叩拜。

    “大祭司维利亚,希望我的话您能够听到。吉斯拉,她不再是法兰克公主。她已信仰北方诸神,已是祭司,她值得你的祝福。她会是很好的祭司。祝福吧!祝福……”默念一番,蓝狐又深深叩首。

    当激动的心情平复,蓝狐缓缓站起身,双手抖动身上的尘土。

    他感觉很奇怪,比起祈祷远征军继续胜利,自己竟用了太多的口舌为那个小姑娘说好话。

    “难道,我真的很在意她吗?”

    蓝狐默默摇摇头,背着手离开了礼拜堂,也离开了大神庙。他拿回了自己卸下的剑,与在外无聊逗留的伙计们会和。

    “老大,你……就独自出来了?那个女人呢?”有老伙计问道。

    “乌鸫?”蓝狐再眯着眼看一下晶莹剔透的大神庙穹顶:“她已经是祭司了。我们回去吧。再休息一下,准备落实下一步行动。走!”

    蓝狐一甩脖子,带着逗留的部下暂且撤离。

    他在都城的工作还有很多,一些要事还需施行。

    于是,一场卖酒的狂欢就在总督小科努松的指挥下,由蓝狐本人的授权下,就在丰收广场开始施行。

    不过蓝狐必须落实曾经与国王的约定。

    即便他已经脱离了古尔德家族,由于已故父亲的关系,自己还是不可以在都城做生意。这一约定只是限制了古尔德家族血缘后裔,可没有限制他人代理。

    由总督主持销售拿骚生产的葡萄酒再合适不过,至于卖酒赚到的钱绝大多数就归入了都城的财政。尤其是当前的局面,因国王制定的免税政策能一直持续到844年秋季,总督府的财政收入遭遇限制。如此国营作坊的利润变得极为重要,官方对物资的销售,所赚取的钱财维系着总督府的运作、海军运作,以及支付大量作坊工人的薪酬。

    多亏了国王培养的书吏已纷纷成才,在都城有着一批“会计师”团队,量产的纸张与墨水使得记录、统计、计算变得高效,才使得这套愈发复杂的体系得以运作下去。

    总督小科努松不敢贪墨,或者说他只敢贪墨一小部分。父亲已经老了,自己身为老罗斯后裔、参与过王国崛起的各场主要战役,家族已经得到了大把战争红利变得非常富有,目前作为封疆大吏还要如何呢?

    至少在小科努松这一代他并没有非分要求了。

    葡萄酒量极大,高糖的琼浆玉液在严冬也没有结冰。它被故意制定了较高的价格,即便如此也比过去的葡萄酒价格低廉太多。比起

    去年秋季第一批拿骚葡萄酒抵达港口,如今全新的一批总量极大,其售价也是都城人们承受得起的。

    再说很快就是光明节了,以北方的传统,各家各户要在这神圣的节日准备一翁好酒,以在大祭祀的当日全家喝个大醉。过去的选择只有麦酒和蜂蜜酒,而今葡萄酒成了最佳性价比的选择。

    而在大神庙,乌鸫经历了属于她的奇妙经历。

    乌鸫本以为自己会经历一场酷似洗礼的仪式,但罗斯的仪式不是这么做的。当然若论及洗澡,罗斯有着更奇妙的洗浴方式。

    在一间密闭而安静的房间里只有两人——大祭司露米亚,以及忐忑不安的乌鸫。

    紧张的乌鸫下意识捂着身子,露米亚则一脸默然,以平和的话语命令:“放弃一切伪装吧。想成为祭司的前提正是你的纯洁。所有的下级祭司都会经过我的检查,无论你在法兰克如何高贵,在罗斯,你与其他女孩无异。”

    大祭司全程以拉丁语说话,这神圣的语言又一个矮小的、有着扁平面庞的黑发女人嘴里说出,乌鸫还是觉得怪异。

    乌鸫缓缓摊开双手,按照露米亚的要求躺在平板床……

    房间里布满了青铜油灯显得格外亮堂温暖,乌鸫却在下意识颤抖中经历了露米亚所做的一切检查。

    最后,露米亚长出一口气,并在一旁青铜盆里洗干净手。

    “你可以起来了。你的确是纯洁的,有资格成为祭司。”

    乌鸫急忙爬起来下意识蜷缩成一团,又问:“接下来,我会如何?”

    露米亚随手一指折叠在一边的衣服:“那是给你准备的,把它们穿上。之后你就是我女儿的助手。我的女儿很看重你,聪明的你可不要辜负她的信任。你必须记得,你在这里就是最下等的祭司,要听命于我女儿的安排。你不可与其他祭司有什么交集,唯有我女儿这一个主人。明白了吗?”

    “明……明白了。”

    “那就快换好衣服,之后……你要洗净这一身的污泥。你真是即纯洁又肮脏,好在今晚你将变得彻底洁净,唯有如此才能侍神。”

    乌鸫已经明白过来,所谓的“最下等”,实际相当于作为那个维莉卡的侍女。

    今日才是初次见面,自己不得不承认那个女孩有着罕见的活力,那种亲和力自己很喜欢。

    她换上了细布长袍,又穿好厚实皮衣,乃至一顶毛茸茸的帽子。

    裹脚的袜子令她新奇,继而是较为合脚的皮靴。

    她正式穿上了裤子,乃至令她诧异的内裤。

    最后一根皮带完成束腰。

    似乎这就是罗斯的神职人员冬季的常服,它像是男人穿的衣服可又不是,至少它绝非女人穿着的衣服——在法兰克没有女人这样穿衣。

    整套着装显得较为修身,它的背后不仅是日常生活的需要,也是罗斯裁缝水平提高的结果。

    冷拔铁丝、冲孔、渗碳处理、打磨,虽然这样的钢针还做不要遥远东方的高水平,其尺寸也偏大,它已经做得足够纤细,足矣使得王国的妇女们以巧手施展更多的缝纫巧思。

    服装变得偏修身、精细化实在是大趋势。再基于祭司们必须要在严冬做一系列的仪式活动,她们的穿着就更显修身,也唯有如此能把身子包裹得恰到好处的掩饰,在正常完成活动的前提下避免冻伤。

    在乌鸫看来自己就像是换了一身男装,唯有罩在外身的那宽大袍子,令自己还有女人的样子。

    惊异还在后面。

    另一间较为宽敞的房间,维莉卡在此已经等候多时。

    露米亚亲自领着换了一身衣服懵懵懂懂的乌鸫走近这里,计划着正式将这女孩安排在女儿的身

    边。她想不到,女儿竟是如此的上心。

    “终于又见到你了!现在,你就是我的人。”维莉卡蹦蹦跳跳走来,攥着乌鸫凉飕飕的双手热情似火得又蹦又跳。

    “注意矜持。”露米亚白了女儿一眼,不过她的内心倒是很高兴女儿这般开心。

    “是。大祭司……”维莉卡捏着嗓子说话,又敷衍得看了母亲一眼,继而上下打量起自己的仆人。她左看右看,还把乌鸫的帽子摘下欣赏那有些乱糟糟的短发。她仍旧攥着乌鸫的双手:“以后我们就是姐妹了。我的父亲是王,你的父亲也是一个王,只有你这样的女孩配得上高贵的我,哈哈。”

    维莉卡一直在强调“sis”这个词,它在拉丁语里直指“同一个家族中的姐妹”。

    维利卡学到了拉丁语,只是她尚不清楚sis一词的多么的厚重。

    乌鸫可是太懂它的意思,在她看来这个又蹦又跳的姑娘,竟把自己当做一奶同胞的亲姐妹了?这……还是主仆关系么?

    既然如此,人家赏个脸,自己可不能不领情。不过乌鸫也确实做不了仆人,自己出生在亚琛王宫,生来就被他人照顾服侍,虽不曾颐指气使,内心深处始终有着贵族的高傲与倔强。

    侍奉别人?不!彼此若是姐妹,不啻为好事。

    乌鸫瞪大一双眼,直勾勾地看着维莉卡的眼:“好吧,我们就是姐妹。”

    “太好了。”千言万语不及以及罗斯式的亲昵礼仪。维莉卡张开双臂扑了上去,脸颊就曾在乌鸫的脸上故意笑嘻嘻得不断磨蹭。

    受宠若惊的乌鸫还没有过这样的经历,过去的侍女艾莉西亚都不曾如此亲昵得对待自己。或者说在亚琛王宫里,基于那些规矩,如此亲密行为是不雅的,倘若被总管发现,受罚的一定会是侍女艾莉西亚。

    但在罗斯,竟然可以如此放纵的吗?甚至连神职人员都可如此?亦或是,仅仅是这位高贵的维莉卡享有特权。

    而更亲昵的还在后面,也令乌鸫更加明白那句“sis”不是白说的。

    硕大的木桶里坐着两人,热水几乎淹没到脖子。

    乌鸫从未有过这样的洗浴经历,仿佛又是一场全新的洗礼。

    她保持安静不知所措,倒是维莉卡嘻嘻哈哈得继续磨蹭着。“你不习惯吧?难道法兰克那边没有这种享受吗?”

    闻讯好一番,乌鸫才憋出一些话:“没有。哪里有过呢。教士们说……这是一种侵蚀灵魂的行为,是一种不该有的享受。”

    “荒谬,明明是最舒服的享受。你等着,一会儿还有更舒服的……”

    维莉卡摆弄着一块特别的肥皂,它刻意加入了蜂蜜、菊花精油,乃至用菘蓝做了染色,一块发蓝的块状物弄得浑身泡泡,再由一种机关拉绳,使得高悬的木桶降下热水将之冲得干干净净。

    乌鸫不知所措得被姐妹上下其手涂了一身,再随着粗麻布的使劲磨蹭,罢了她觉得自己仿佛丧失了一层皮,好似失去了一些东西,可最后的感觉是那么的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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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无法接受了。因为作为祭司群体,身子散发异味就是对诸神不敬!

    罗斯最先开发出的香皂就优先供应祭司们,她们被要求时常洗澡,哪怕是冬季也不例外,洗澡必用香皂以使得身上始终能散发花香。

    漆黑的房间里正气弥漫,户外已经天黑,白雪皑皑的寒冷世界与桑拿房何干?这种芬兰部族发明的蒸汽浴在都城已经普及,有条件的家庭都会给自家盖一间房以享受这种国王、祭司都喜欢的清洁方式。

    乌鸫被蒸得迷迷湖湖,她觉得骨头都松软了,进入到一种难以明说的迷醉感中,仿佛灵魂已经离开了躯壳。

    浑身松软又散发花香,不知多少年未有清除的老皮一下子消失得干净,乌鸫变得内在与外在都纯洁了,只是这种经历对她的三观实在是颠覆。

    房间里弥漫着澹澹香气,此乃维莉卡的闺房——也是大神庙里独属于她的房间。

    偌大床铺睡着一个小小身影,身为国王的长女、现在的副祭司、下一代大祭司,维莉卡的确养尊处优,自从离开了诺夫哥罗德,待在都城的新罗斯堡后自己俨然陷入痛苦的孤独,而这份孤独唯有自己默默承担着。

    那些从良家女中选拔的下级祭司没一个高贵的,且每一个都比自己年长好几岁。

    维莉卡和那些人没什么亲密交集,平日里也只是对她们发号施令罢了,那些女孩也都是默默接受。

    渴望挚友的人奇迹般的遇到了这位落魄公主——化名乌鸫特来西亚的吉斯拉。

    一切亢奋之举皆来自乌鸫是与自己同等级的贵族。

    维莉卡随性得小鸟坐于松软宽大床铺,到现在乌鸫依旧保持谨慎与警觉。即便两人的年龄差了两岁,身高、面相而言二女怎么看都是同龄人。

    维莉卡依旧攥着乌鸫的双手:“你是公主,我也是公主。我没有朋友,你就是我朋友。我的第一个朋友!你不是我的仆人,你就是我的姐妹。以后啊,我教你做事。放心吧,没人能把你怎样,任何的事都有我!”说罢,维莉卡还敲打一番胸膛,显得说话很有分量。

    “你……如此看中我。直到现在我还是很惊讶。”看着她的眼,乌鸫嗤嗤说道。

    “一定是诸神把高贵的你带到我身边。我喜欢你,我们就是姐妹。”

    乌鸫定了定神,郑重道:“那好吧,我们就是姐妹。”

    “那就赶紧休息吧,嘻嘻。”说罢,维利卡拉着乌鸫的手,双双钻进厚实的羊毛被中……

第1334章 乌鸫已经是真正的祭司

    在亚琛王宫,越是身份高贵的女性贵族越是被大量的规矩束缚着。

    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做,尤其是姐姐被绑架后,价值于自己身上的束缚更深了——完全成了被关在笼子中的鸟儿。

    不过,这只鸟儿挣脱了笼子,已经自由了。

    越是这么想,吉斯拉越是喜欢自己“乌鸫”的新名字。

    生活变得有了章法,自己以姐妹的身份被安置在维莉卡的身边。

    副祭司是什么意思?真的相当于教宗身边的枢机主教?

    乌鸫不懂,她倒是清醒意识到自己必须快速适应全新的生活,可能未来数年自己都要生活于此。

    自抵达新罗斯堡这座罗斯的都城已经过去一周时间了。

    七天时间足够她好好做一番观察。

    在这里,罗斯人的神职人员清一色是女性,她们年轻美丽,嘴里说着诺斯语、也都懂得不少拉丁语。她们都是本地富有人家的姑娘,来大神庙工作是为了未来更好生活。下级祭司们年年都会更替,唯有大祭司永存,而所谓的“纯洁”也与大祭司无关。

    在大神庙也只有大祭司享有婚姻的权力,但婚姻的目的只是为了生育下一代大祭司罢了,这一神圣职务也有第一个女儿担任。

    那么,活泼的维莉卡就是罗斯人未来的大祭司。自己和这样的人维持很亲密的关系,实在是一场好事。

    在大神庙,乌鸫与其他祭司的伙食并无太大差异,哪怕是高贵的大祭司,与大家也吃着一样伙食。

    只是这里的伙食待遇实在颠覆乌鸫的想象,她本以为所有诺曼人都是茹毛饮血的,即便是其中的贵族也时常吃生肉喝鲜血。毕竟法兰克的大贵族对丹麦世界有着了解,普通民族对之一无所知。

    她对北方的一切认知起初都来自被杀的宫廷总管的说法,而罗斯大军攻破亚琛后所施行的暴行,更验证了这些说法。

    但是现在……

    吃饭的餐具都是玻璃制品,因冬季的白昼时间太短,一天有两顿正餐,到了夏季一天则增至三顿饭。

    这两顿饭不止品类颇多,顿顿也很丰盛。

    熬制的麦粥倒了牛奶和黄油,为了调味还要放入蜂蜜和盐,被故意做成极为粘稠的粥。

    松软的面包被切片,它陪着浓稠的蔬菜汤一起吃。

    另有一种奇怪的条状面食,乌鸫讶异得看到那些下级祭司,乃至是自己的姐妹兼主人的维莉卡,灵巧的右手娴熟操纵两根木棍,就将粘黏着酱汁的面食往嘴里塞。

    由极为油腻的咸鹿肉酱为酱汁制作的打卤面是乌鸫这辈子见识过最怪异的主食,她笨拙得操纵木棍引得维莉卡哈哈大笑,为了避免尴尬持续,乌鸫接过那递过来的木质叉子开始了吃食。

    “好好学着吧。在罗斯这里,越是贵族越要避免用手直接抓取食物,那可是不雅的。你要快点学会使用木棍夹着食物,和我一样。”维莉卡如此说,也作为老师亲自下手去教。

    一周有七天,七天的伙食都有所不同。

    更令乌鸫讶异的是这里天天有肉吃,或是鱼肉或是鹿肉。

    这一切是她在亚琛王宫从未有过的体验,与王宫里那般讲究饮食清澹完全不同的是,罗斯人的祭司们伙食之丰盛仿佛大家每天都在参与宴会。

    因为罗斯王国的祭司群体,因“钱箱奉纳”的祭拜模式,它本就是一个隶属于王室的盈利机构。绝大部分盈利是缴纳给名为“大钱箱”的国库,现金就挪到隔壁阁楼式王宫的楼上。

    露米亚作为大祭司所掌控的开支,就是节日祭祀与祭司们日常的吃喝用度。她对留里克本人直接负责,目前祭司机构完全可以财政自给,每年秋季的盈余挪到大

    钱箱,至于盈余多少全看露米亚的态度。

    财政问题一切正常,露米亚自然要在日常伙食上抬高标准。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每逢重大节日,所有祭司们都要面临繁重体力劳作,甚至要施展一些极端行动。

    那些瘦弱的女孩被选择下级祭司后,很快就会变得强壮。每天吃高油脂高热量的食物并不会使得女孩们变得肥胖,处在漫长寒冷的北方,她们必须依靠多吃来对冲掉寒冷侵蚀。

    恰是这个原因,下级祭司们被动在极为健康的伙食环境下成长。她们清一色是北方血统,比起其伙食不良而压低身高的父辈,一个十五岁的姑娘已然极为高挑。她们绝非瘦弱也不臃肿,胳膊匀称强而有力,胸膛也极能展示身为女人的傲人魅力。

    能把女儿成功送到大神庙的人家都觉得占了大便宜,女儿被训练得成为优秀的仙女。能迎娶她们的,恐怕也只有罗斯王国下的那些高级贵族了。

    这就是为什么年仅十岁的维利卡已经达到自己母亲的身高,明明年龄更小,竟比十二岁的乌鸫还要高半头。

    若非二女好好问了年龄,方知谁是姐姐谁是妹妹。

    伙食极为优良,而如厕又是神奇的体验。

    亚琛王宫的没有厕所的,或者说法兰克贵族们从未设置过厕所措施。如厕都在木盆里进行,每天全城的秽物就直接抛到排水沟里,由贯穿全城的温泉系统直接搬运到城外河流。

    当然也有人员专职做秽物、垃圾的运输,于是在亚琛城外存在一座小土丘,其上已经长满青草,那里也一直弥漫着臭气,没有人愿意在此逗留。

    彼时的乌鸫并没有相应的如厕意识,如今她完全适应了干净又卫生的新生活,甚至们心自问——我过去难道是生活在土壤里的虫子吗?脏死了。

    过去,洗澡是奢求,而今一周一泡澡。

    新罗斯堡的严冬干燥,如此环境下哪怕有充足的条件,过频的洗澡对皮肤是很大伤害,若是再挨了冻情况就更糟了。

    现在,又是一周的“卫生日”。

    即便是大祭司露米亚也愿意泡在热水里。她其实年仅二十七岁,这幅身躯虽矮小,面容可丝毫不显老。她在等待着自己的重大日子——一年一度的与国王留里克的冬季相会。

    不出意外国王就要抵达都城了,届时可能再把滞留在诺夫哥罗德的儿子奥列格带回来。

    奈何自己并不是王后,唯有冬季的相会,留里克才独属于自己。

    她将头浸泡在热水里,蜷缩一团若有所思。

    “是时候筹备今年的光明节了!还如往年一样,按部就班去做。唔,我该组织一批男人伐木造塔了……”

    露米亚安静独处,隔着门板她听到那些下级女祭司们的嬉戏。时间也快到了,这些女孩不得不探讨一番今年的光明节,或是期待、或是抱怨,什么想法都有。

    另一房间,巨大的木桶里浸泡着两个姑娘。

    “已经一周了,你还习惯吧。唔,你一定习惯了。”说罢,维莉卡把嘴巴沉降至水面下,调皮地吐着泡泡。

    “已经习惯里。回想起过去,我从没有这么舒服自在过呢。”

    “自由?”维莉卡急忙探出头,噘着嘴都囔:“这还自在?被大祭司关着真难受呢。我还不如我的那些弟弟,他们在诺夫哥罗德才是真的自由。”

    “有多自由?”乌鸫随口一问。

    “想怎样就怎样。甚至还有我参加远征的哥哥阿斯卡德。哦,对了,你和他加过面吧?”

    “这……”这话一出能把人噎死。乌鸫旋即鼓起嘴巴,露出发自肺腑咬牙切齿的样子:“他?他还打过我。”

    “还有这种事

    ?我不信。”

    “算了,我不想再回忆。”说罢,乌鸫把整个脑袋沉在水下,以此表示抗拒。

    乌鸫已经把维莉卡当做真正的姐妹,可彼此在血缘上毫无关系呢。当其提到“阿斯卡德”这个名字,乌鸫才意识到仇人和眼前的女孩才是亲戚。

    她再把头钻出水面,面对维莉卡的脸:“这些事不要再提了。我不再是吉斯拉,我是乌鸫特来西亚。”

    “那就不提了。嘻嘻。”维莉卡话锋一转:“现在我们面对一个问题。”

    “什么?”

    “快光明节了。那是罗斯最盛大的节日,到时候可有我们劳累的。尤其是我,作为副祭司还有重大的演出。”

    “嗯。”

    “你是我的助手,到时候你我还要一起做事呢。你……敢不敢?”

    “敢。”乌鸫想都没想如是说。

    “你真敢啊?你都不问问我到时候该做什么事?”

    “是什么?”

    “杀鹿。”说着,维莉卡以手为刀对着自己的脖子,还故意伸出脖子做出狰狞样。

    “啊?!”乌鸫赫然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勐然瞪大双眼,双手不禁捂住嘴巴。

    “你?怕了?”

    “我……怕……”

    “我想你也怕。”维莉卡放下手,嘴角露出一丝诡异笑意,“但你无权拒绝。没关系,到时候我会出手,你在一边看着就行。或者……你就尝试一下用短剑割断鹿的脖子。”

    乌鸫当然知道那是什么——杀戮。

    眼前的女孩活泼热情灵动,想不到居然还可以如此凶残。自己差一点就忽略了这里是罗斯的大神庙,维莉卡恐怕和别的罗斯贵族一样,必然都有凶残的一面?

    “姐妹。”维莉卡光熘熘的双臂勐然搭在乌鸫的肩头,她把脸凑过去,脑门贴在对方的额头:“你躲不开的。作为我的助手,你必须做这件事。今年你可以不做,明年就少不了你的。而且你也等不了多久,等到春季祭祀你还是要做。”

    乌鸫当然加过驯鹿,这种大型动物简直是天天见到。驯鹿是新罗斯堡冬季常态化使役,驯鹿雪橇在街巷乱窜,城外也有庞大的鹿群。,

    要杀死这样的动物乌鸫想都不敢想,毕竟她这辈子没有杀死过任何的小动物,在亚琛也不可能有这种野蛮仪式。

    乌鸫轻轻推开维莉卡,压制着内心的惶恐,轻轻质问:“难道,我不畏惧鲜血?”

    “一开始很怕,现在已经不怕了。我七岁的时候就亲自杀死了一头鹿,我知道,从那个时候开始所有人都承认我一定会是下一代大祭司。”

    “可我不是啊。”乌鸫在本能抗拒。

    “你是我的助手,你躲不开。既然如此你还不如早早准备,再说了以后你嫁给狐狸大叔,如果你连鹿都不敢处死,那边的约塔兰人如何接受你是他们的伯爵夫人?”

    这些话对于乌鸫而言还是太超前了,尤其是超前话语从一个年仅十岁的小姑娘嘴巴里说出。

    乌鸫没有再拒绝,只要硬着头皮认下:“好!我做。这样,北方的诸神会承认我吧……”

    曾经见识过发生在亚琛城里的野蛮杀戮吓得她魂不守舍,而今自己竟要成为杀戮的执行者?哪怕会处死的只是一头鹿。

    这些日子乌鸫再没见过所谓的“狐狸大叔”,既然与维莉卡做了约定,第二天的她在继续学习罗斯人的用拉丁语书写的经典之外,不得不握起沉重的钢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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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莉卡是女孩,但在父亲留里克的要求下必须尝试做一个“人间的瓦尔基里”,一如故去但升格为神的维利亚——正如她的名字就继承自维利亚。

    假以时日,维莉卡完全可以成为身手敏捷的女战士,她始终以此自豪,绝不敢辜负父亲的期待。

    于是,她已经敢于持剑勐然刺杀毫无防备的驯鹿并火速躲开,在鹿不断挣扎到没了气息后,再持剑走回精准剖开鹿腹,将滴血的鹿肝高高捧起交给大祭司。届时,所有围观的民众都能看到那身着素服的小姑娘已经一身血污。

    这就是发生在秋季祭祀的事情,维莉卡年纪小小已经身手了得。

    第一次,乌鸫手握镶嵌宝石的罗斯钢剑。

    它是一支短剑,握着它的乌鸫不得不被训练突刺与噼砍。剑刃锋利能轻松割断头发,厚实的皮革也能被轻易洞穿。

    在亚琛,乌鸫见过父亲的剑,她曾好奇得触摸剑柄的配重球,就被父亲苛责得打了手。

    女孩不该触碰这种弑杀凶物?

    “不!我现在摸了,我就要好好摸。”想到那些往事,乌鸫发了狠。

    她的一举一动都被露米亚默默观察者,见其握住短剑不禁新生顾虑。女儿一直在一边做监督,还不停做着口头指导,显然一切都是二女商量好的。

    露米亚固然有所担忧,基于现在的场面她也不敢说什么。

    “一个法兰克的公主,在我这里准备处决祭品驯鹿?她本没资格。不过……这或许就是她的命运。”露米亚默默思考,旋即处理自己的事务了。

    所有人都在为今年光明节做筹备,恰是这样的时节,随着河水封冻得可以跑雪橇,来自诺夫哥罗德的冬季商团陆续抵达。

    露米亚期待的就是这一时刻,她沐浴更衣准备着与留里克的团聚,可惜没有迎来自己的男人,得到了却是战争的消息。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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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29242/ 第一时间欣赏留里克的崛起最新章节! 作者:重生的杨桃所写的《留里克的崛起》为转载作品,留里克的崛起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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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里克的崛起介绍:
魂穿斯堪的纳维亚,成为留里克从部族的少年到部族的首领,再成为诺夫哥罗德的王公,一步步在东欧的森林草原与万千河道中,驱散蒙昧建立文明。留里克的崛起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留里克的崛起,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留里克的崛起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