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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盲女的英雄之旅全文阅读

作者:青薇筱语     半盲女的英雄之旅txt下载     半盲女的英雄之旅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百八十一章 门当户对重要吗

    西瓜这一次开口所说的,算是让大家比较震惊了。之前,她可是说的都是别人的故事啊!

    这回,大家相当用心的竖起了耳朵。

    ——“他朋友曾私下说,你俩家庭收入差太多,各方面都有很多差距。

    可他说:“罗马神话里尼普顿就是波塞冬,拿棉花糖就能做甜品,除了猫薄荷还有啥能征服一只猫,这些都是她让我知道的。”

    理由很无厘头,但他想说的是我们彼此互补,总能看到对方最好的一面。虽然有时候,消费上有些出入,他买的礼物我是真的送不起,但这并不影响我们享受甜甜的爱情。

    我俩书架上都有一本《撒哈拉的故事》,三毛和荷西的爱情最让我向往的不是死生契阔,而是这一刻,是你,是你,就是你。

    里面有一段话很经典的,

    ——荷西说:你是不是一定要嫁个有钱人。

    三毛说:如果我不爱他,他是百万富翁我也不嫁,如果我爱他,他是千万富翁我也嫁。

    荷西说:说来说去你还是要嫁有钱人。

    三毛说:也有例外的时候。

    荷西说:如果跟我呢?

    三毛说:那只要吃得饱的钱。

    荷西思索了一下说:你吃得多吗?

    三毛小心的回答说: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

    所以,别把“门当户对”完全等同于对方的思想和三观。这也许是影响因素之一,但无法直接画上等号。

    彼此喜欢,思想同频,三观一致才等于般配,而喜欢才是般配的前提。

    其实,我一直觉得成年人的恋爱,面包和玫瑰都是刚需。

    但细分下来,面包和玫瑰是有出场顺序的。

    面包是这段感情更进一步的基础,而玫瑰才是爱情的开始。

    很多人认为“门当户对”是必要条件,是觉得如果差距太大,日后总会滋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分歧,风花雪月迟早会败给柴米油盐。

    这也是为了不浪费彼此的青春,如果最后走不到一起,还不如从未开始过。

    可我在想,难道一段恋情不能走到最后,它就不该开始吗?

    我们太小看爱本身的力量了。

    我和前任的分开,从未让我后悔曾经选择在一起。

    他后来要出国深造,家里面也有移民的考虑。几年内是不会回国发展的,分开是我提的,其实这是我们都清楚的结局。毕竟之后的距离,可不仅仅是一班飞往澳大利亚的航班那么简单。

    我们分开挺长一段时间了,现在想想都还有遗憾和难过。

    我问过自己很多次,如果当初知道一定会分开,我还会和他在一起吗?

    我的答案:我还是会答应他。

    不只是他,我每一个“前任”,就算已知结局,即使有的分手并不体面,那些没走到开花结果的过去,都不该被否定。

    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过:

    总有那么一个人,即使他没和你走到最后,

    你还是不后悔曾牵过他的手。

    在我看来,“门当户对”最多就是爱情的充分非必要条件。

    就像是微报读者耳东说的:“必要条件,在我看来太刺眼了。”

    我觉得交往前考虑对方的物质条件,家庭条件这些实际问题。没有错。

    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我想要纯粹的爱情,你想要门当户对的对象,都是个人选择。

    没有高下之分,无非左右之别。重点是得搞清楚: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

    对于信仰爱情的我,喜欢却临阵退缩,真的太怂了!

    你可能会想这种“奋不顾身”的恋爱,充满了幼稚和不现实的危险。

    可恋爱从来就不是一门稳赚不赔的买卖,区别只是你要规避得失还是孤注一掷。

    前者未必一定赢,后者至少全情投入过。

    也许很天真,但“始于心动”这四个字足够有力量。

    这年头,真爱降临的几率比劳动致富低多了,

    如果你遇见了,答应我:抓住它!”

    谁也没有想到,大大咧咧的西瓜居然有过这样的经历,同时,还能有这样纯粹的心态。

    ——“你说的是爱情啊,结婚要是能宛如恋爱一般不需要考虑条件,那天底下就没有分手离婚的事了吧?

    当然我也希望大家能一如既往相信爱情,再考虑婚姻。

    恋爱不需要门当户对,结婚是绝对需要的。任性了开始,那就得承受得了结果。”

    樱桃刚才还喜气洋洋的小脸,现在又有些惆怅了。

    ——“说真的,如果是几年前的我,看到这四个字肯定嗤之以鼻。

    这不就是传统的“中国式相亲”最看中的条件吗?

    这种观点未免太过时了些……

    别说恋爱自由了,在这个网恋都能甜甜蜜蜜结婚的时代里,还坚持这种封建思想,未免太狭隘了。

    然而现在的我,经历过几次不太轰轰烈烈,但实属闹心的恋爱后……

    唉,古人诚不欺我。

    经历了感情风雨的人才会明白,所谓“门当户对”,可不是单纯物质条件的匹配,更多的是那些看不见摸不着,无法拿既定标准衡量的软件。

    比如我一姐们自从五年爱情长跑宣告失败后,在感情方面就变得特别理智。

    她现在奉行一句话:

    “理性的开始,感性的维持。”

    之前有一个小伙子追求她,她也比较有好感,可是问了对方家庭背景后,断然拒绝了男孩子的追求。

    理由很简单,不满足“门当户对”的条件。

    她自己算是个小富之家,父母做生意的,在我们二线城市有三套房产,老家还有一处房子等待拆迁。

    追她的那个男孩是小镇家庭,掏不起房子首付,男孩平均工资也就三四千块,两个人生活背景太不对等了。

    不过,这种确定关系之前就追问对方家庭背景的行为,多少还是太敏感了些。

    男孩觉得,他们两个还没开始呢,就因为家庭的原因提前将这段关系宣判了死刑?

    这未免也太现实、过于势利了。

    然而,仔细询问过朋友,我却理解了她的担忧。

    家庭背景,更多决定了一个人的认知。

    大家所强调的“门当户对”实际上是家庭环境与成长经历。”

    好久没有开口的楚丽华突然发表意见了。

第四百八十二章 好戏散场了

    ——“像我这位朋友,经历了父母由贫穷到富有,成长环境较为复杂,所以性格早熟,考虑问题也很现实。

    而男孩子在小镇子里长大,生活环境非常单纯,人很浪漫也很热血。

    这样的两个人,能有同样的价值观吗?

    她自己也清楚,两个人的差距,不是单靠爱情能够改变的。

    抱着“门当户对”心态选择恋爱对象的人,情感之路都不会太坎坷,我堂姐就是这样一个人。

    虽然出生在普通的工薪家庭,但自身很优秀,人漂亮又有能力,性格也很开朗。

    因为是做金融的,总能接触到更上层的交际圈子。

    其实挺多富二代喜欢堂姐这样的女孩,家庭结构单纯,高学历也有自己的事业,是那种特别适合娶回家的“妻子型”。

    但堂姐谢绝了所有富二代的追求。

    “我只想找个跟自己家境相当的人,他不嫌弃我,我不高看他,我们是平等的,我们的父母也是平等的,不会因为对方比自己好很多或者差很多,而攀附或者委屈。”

    堂姐最后选择了和她家庭环境差不多的姐夫。

    双方父母都是工薪阶层,普普通通了一辈子。

    两人的父亲都是话很少,但脾气很好的类型,而妈妈都很外向,善良又朴实。

    姐姐和姐夫相处起来也非常合拍,更像是他们原生家庭的复制。

    从恋爱、见家长、结婚、买房都很顺利,几乎没吵过架。

    因为价值观相同,两个人都觉得婚礼越简单越好,省下的钱计划了一场长途旅行。

    他们简直就是我身边完美婚姻的典范。

    有句话,相爱容易是因为五官,相处不易是因为三观。

    我见过太多一时冲动的小情侣,两个人苦大仇深的爱了几年后,还是因为生活环境不同无法妥协,分道扬镳。

    少不更事时,每个人都有“为了爱情赴汤蹈火”的决心,但经历过才明白这种幼稚的想法还是抵不过现实。

    爱一个人是需要消耗能量的,在一个本不该开始的人身上错付了太多的时间和经历,再去爱下一个人……

    可就太难了。

    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感情就是势均力敌。

    无论是恋爱还是结婚,势均力敌指得就是能力、认知、文化修养、人生目标等等不会差的太多。

    而这些,又是从原生家庭中培养出来的。

    中国俗话说,女不下嫁男不高娶,原生家庭的差距绝不仅是钱而已,而是由钱带来的认知差距,这才是门当户对的真谛。

    其实这样的场景,在我们的生活中或者身边是很常见的。

    比如:

    “唉,你能不能把切过生肉的刀洗洗,再切熟肉,不卫生啊~”

    “就你穷讲究。”

    比如:

    “等下!换了睡衣再上床嘛,会有灰尘,对皮肤不好的~”

    “就你穷讲究。”

    再比如:

    “就几百块而已,请朋友花了就花了,没必要算那么清~”

    “还是算吧,你去帮我要回来。”

    钱财或许还能中彩票一夜暴富,认知却不能。

    当你所有的激情在一次次不适合的恋爱中消磨殆尽,甚至失去爱人的能力时。

    你才会明白,开始一段恋情之前的慎重,是件多么重要的事。”

    楚丽华越说,越顺溜,其实,她不过是想到了以前和几任前男友的相处了。她终于在这个时候明白了自己到底想要怎样的一个伴侣了。

    以前,她只是一味的害怕再去恋爱,因为,害怕再一次的失败。

    没想到,会在这样的情况下,突然有茅塞顿开的感觉。真可谓是醍醐灌顶。

    ——“柚子,看来,你经历也不少啊!”

    楚丽华说完以后沉默了好一会儿,榴莲才嬉笑着开口。

    ——“哈哈哈,谁还没有几段失败了的感情呢。”

    楚丽华一旦想开了,以后什么都不在藏着噎着了。

    她不再担心其他人会嘲笑她有了好几段感情,却依然没有找到好归宿。

    原来,不是自己太挑剔了。而是因为原生家庭的复制项选错了。

    ——“旅行,果然比旅游有意思多了。幸好,我没有报团然后上车睡觉,下车尿尿,看看景点,拍拍照,回家一问啥也不知道。”

    樱桃也感慨良多。

    ——“是啊,虽然旅游和旅行看起来只有一字之差,但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体验。

    旅游就像快餐一样,将景区、景点作为直接目标,恨不得省略一切过程快速到达,简单直接,目的明确。

    旅行就是随心所欲的行走,可以为了看凌晨四点的街道而熬夜,也可以一觉睡到自然醒,身影所在,哪里都是阳光。

    去到一座城市,旅行的人喜欢坐上路边的公交车,不问来自何方,不问去向何处,看着窗外时光匆匆,这座城市,也许比你想象中的要美很多。

    旅游者偏爱“人从众”,喜欢模仿别人的旅行方式,去打卡景点。

    去一个地方,带a级的景区和当地的网红景点,不去一次就觉得白来这一趟。

    而旅行者们则不同了,他们喜欢尝试新鲜事物,拥有独特的眼光和思索。

    与打卡地标相比,他们更钟情于一些小众的旅行地,每到一个地方,就会有新的灵感,照片也会感染到其他人。”

    西瓜也附和着说出了自己的见解。

    ——“还有,旅游者喜欢用行李箱,装的大多是衣服、鞋子、化妆品等生活用品,还要留有余量,以便买纪念t恤、项链手串儿和当地特产带回去。

    而旅行则是轻装上阵,大多只带一个背包,包里装的更多是户外装备。”

    樱桃接着补充。

    就这样,话题从一开始的爱情婚姻,又慢慢转变成了讨论旅行和旅游的不同。

    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这下,她们四个人,更是有了没完没了的话题了。

    一直到青旅以后,还是兴致勃勃地聊个不停。

    不过,之后,她们就打算分开了。各自前往下一个目的地。

    分开是榴莲提出来的,“相遇相聚是缘分,大家也都是对方旅行路上的一道难以磨灭的美好记忆。同时,也是来过这个城市最好的收获了。”

第四百八十三章 醉美银杏村

    原本,楚丽华是打算去九乡石林等地的,可是,她现在只想要完全成为一个旅行的人。

    而不是像旅游者那样,要寻求一份安全感,习惯出发前就将一切都安排妥当,按计划进行,或是直接选择跟团游。

    他们会事先要做好完备的攻略,先去哪里后去哪里,中途要到设施齐全的酒店休息,讲究舒适度。

    旅行的人虽然也会做攻略,但仅仅是点到即止,因为旅途中那些未知的惊喜也同样令人期待。

    比起酒店,他们更喜欢旅途中的民宿和青旅。

    吃过饭,不用面对冷清的房间,而是和来自天南地北的人坐在一起聊聊天,才是最快乐的。

    一个人一生,一定要有一场触及灵魂的旅途,不是旅游,而是旅行!

    之前,楚丽华一直惦记着去北京地坛公园看银杏大道。

    可是,现在,她却想去另外一个地方——腾冲县银杏村。

    那里,才是最好的观赏银杏最好的地方。

    不过,因为还没有被炒成“网红景点”,所以交通很不方便,知道的人也不多。

    只能坐飞机或者客车,楚丽华选择的是客车。

    楚丽华到达银杏村的时候,是一个午后,踏上这块土地的一刻,她心里跳出来的一句话:怎么可以美成这样?怦然心动!

    知道这种感觉吗?铺天盖地的金黄色,路面上铺上了厚厚的银杏叶,云南老式民居掩映在银杏树中,石头小路在树荫间穿行,寂静无语,午间打个盹,整个人好像被映得通透。

    她就这样背着背包,发了好一会儿呆。她的直觉告诉她,这将是她旅行的一个奇迹。

    银杏村属于还未完全开发的绝美之地,知道的人不是太多,所以,目前还保留着原生态。这是多好的感觉,意味着没多少人打扰你。

    预订的客栈在村里,这里的人很朴实,没什么商业头脑,你在这里,就像是来做客的。住地在一个小院中间,推开门,秋日的阳光就晒到了床上,银杏树几乎伸到了房间的窗口,干净的白色床单,树影印在其中,一片金黄,有金粉金沙掩埋的宁静,有一瞬间的恍惚和不真实感,这里是不是世外桃源?

    睡一个悠长的午觉再说吧,美让我不想急着打破这种宁静。这是个华丽的午休时光,楚丽华没关门,为的是阳光可以照到她的床上。

    银杏叶片斑驳起舞,细碎的阳光洒在我的枕头上,楚丽华突然想起了《英雄》里漫天的红叶,她是不是可以化身一个穿红衣的女侠,与我的爱人一剑泯恩仇?

    随身的mp5,这个时候是要配音的,最适合的就是马友友的大提琴《醉生梦死》,我沉沉地在大把银杏的金黄中睡去……

    楚丽华一觉醒来已是日影西斜,炊烟四起,喝了一口房东泡的云南土茶,慢慢披衣去散步,这才真实地打量着这个古老的村落。

    村妇牵着马劳作归来,马铃声叮当响,光影中的石头木屋美轮美奂,天真的小女孩黝黑的脸上有纯净隔世的微笑。光影盘旋,黄叶飘落。

    楚丽华坐在村口只能是发呆,怎么可以美成这样?她心里反复的是这句话。

    在路边买了炒热的白果(银杏),干干净净,纸包拿在手里温热的感觉,这样清爽的食物才配得起腾冲吧。

    此时,一袭白色长袍的楚丽华,对,她称自己的衣服为袍子,因为无章法,没有款式,松松垮垮,一条青灰色丝巾随意搭着。像古装电视剧里女子的披帛。

    其实,楚丽华最喜欢的就是汉服,所以,她给自己弄了这样一身在他人看来不伦不类的着装。

    这里,她终于可以还原自己最本真的样子,素面朝天,这也才配得起腾冲隔世的美吧。

    晚饭和房东家一起吃,院内的石桌早已被银杏叶铺得严严实实,干净的三菜一汤,无污染的熏肉,青菜有山里清洁的香气,菌子汤鲜冽无边,大碗的石辗米饭。

    饭后在院子里喝一会儿茶,吃着白果,银杏的叶子在夜风中飘落,一切都要消失……这真的是旅行中的一次奇迹。

    清晨同样不要错过,看着满眼的金黄在晨光中慢慢苏醒,楚丽华只能屏住呼吸,让这美一次次地袭击她的心灵。

    银杏的色彩在清晨中又透出不一样的光泽,微红,像是慢慢苏醒的姑娘的脸。背着背篓的纳西老人走过,健步如飞,踩在叶片上发出轻微吱吱的响声。

    早餐,楚丽华随便在一户人家坐下来,他们刚煮好了喷香的锅巴粥,就着小咸菜,桌子就摆在宽大的院落里,秋日暖阳一点点包裹楚丽华,她好像成了画中人。

    或许,每个人内心隐藏着一面不为人知的深海,在这里才能安然释放,一如每一个在都市里沉默的男人与女人。

    到腾冲来的另一个理由,楚丽华想泡一下真正的山中温泉。平日在城里,什么温泉都吸引不了楚丽华,因为她觉得那里完全没有温泉的感觉,大多打着天然温泉的旗号,其实也不过是人工而为。而且,收费还不便宜。

    这里却是完全不一样的,山脚下的地热雾气腾腾,泉边就是木楼,空气中有温润氤氲的气息。山林掩映其中,花瓣细碎地落在池中,遗世独立,这样的体验同样不可多得。

    来腾冲,一定要赶一个清晨去泡温泉,人不会多,山色正好,空寂绝世,天然的泉眼,没有任何城里温泉的假模假样,舒适的感觉一阵阵袭来。

    楚丽华闭上眼睛,打开耳朵,听山谷里的回音。听说日本就有一个这样的餐厅,吃饭前一定让客人在露台上闭上眼睛,把听觉打开,听鸟鸣风声,人完全沉静下来,才能真正享受美食的有滋有味,谁说人生不是如此呢?

    脸色慢慢红润起来,空气中清冷灵动的气息,穿梭在树荫缤纷中,整个身体的毛孔完全打开,感觉累了,就披衣上来靠在竹躺椅上喝一杯茶。最好的时光就是此时吧,一场感观和身体的盛宴。

第四百八十四章 太满意了

    楚丽华在这里住了半个多月才离开。

    本来,腾冲是楚丽华走过最理想的地方了,是她心目中客栈可以坐落的地方。

    只可惜,楚丽华现在依然没有那么多资金。

    所以,楚丽华要回北京去了。

    这一回,她的目标很明确——赚钱。

    从事行业——旅游行业,销售!

    刚回到北京,楚丽华就赶紧联系了唐婷婷,因为关于从事旅游这方面的工作,她有比较好的指导意见。

    唐婷婷也很给力,直接给楚丽华介绍了她一个同事朋友,曾经离职旅游公司的团队经理。

    楚丽华刚去面试的时候,正好联系好的那个经理在谈客户,是人事帮忙面试的。

    不过因为事先交代好了,所以一切顺利。

    在楚丽华面试完了等电梯的时候,那个唐婷婷的经理朋友正好送客户出来坐电梯。

    于是,很愉快的一次三分钟聊天就决定了楚丽华以后的工作了。

    楚丽华第一次是以这样满腹期待的心态去上班的。

    这是一家拥有200多人销售人员的大型旅游公司。当然,两百多人只是指的她所在的营业区。但她所在的营业区,也是整个集团公司最大的营业区。

    至于其他营业区,总共也就1000多人。

    本来这些事情,作为新人的楚丽华是不清楚的。

    不过,楚丽华去公司的时间点卡的比较特殊。

    她刚去上班三天,公司就开年会了。年会是在北京饭店金色大厅。

    大概出席了一千三百多人。

    大公司果然是大公司,楚丽华从来没有参加过这么财大气粗的公司年会。

    所有人着礼服出席,只可惜,楚丽华去的时间太赶了,所以,她只是穿了一件红裙子的。

    菜品楚丽华不怎么认识。

    但是,年会奖品特等奖是一辆车,听同桌的人说,大概价值三四十万。然后是金条,最新款的iphone手机,总之就是各种楚丽华没有见过的豪气。

    楚丽华满心满眼都是激动的。

    能进入这样一家公司,简直是何其有幸啊!

    不过,楚丽华的喜悦和欢呼雀跃和老员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将近年关了,好多人都已经买到火车票、飞机票准备回去了。有些甚至都已经在年会之后就请假走人了,有些虽然还没有到出发时间,但是早就身在公司心回家了。

    楚丽华所在的团队更是如此,哪怕是请假要扣很多钱,并且也没有了全勤,可是,对于不少人来说,这些都可以忽略不计,因为他们在过年前在公司里赚到了足够让他们任性的钱。

    当然,还有一个东北的女孩是家里拆迁了,分了七八套房子。而且,她们家只有两个姑娘,所以她也是相当的任性了。

    不过,这对楚丽华来说,确是一个相当好的机会

    因为经理几乎所有的注意力都在她身上了。

    四五天的时间,楚丽华和经理章维尔关系可谓是突飞猛进。在放假的前一天,就以姐妹相称了。

    不过,章维尔是河北的,所以过年她也是回家的。而且,她已经结婚生子了。

    聊起她家的双胞胎儿子,楚丽华各种羡慕啊!

    只可惜,章维尔一直都是淡淡的,似乎并没有多么喜欢她的孩子。

    ——“姐,说实话,要是其他人生了双胞胎,估计都会变成炫娃狂魔了。可你倒好,似乎就像孩子和你没有关系似的。好像在说着别人的孩子一样。”

    楚丽华相当不解。

    ——“如果,是和自己心爱的人生的当然就会很喜欢了可是……唉,一言难尽啊!”

    章维尔依然是低头和楚丽华臭在格子间里低声叹气。

    ——“姐,难道有什么难言之隐吗?可以和我说说吗?”

    楚丽华觉得,肯定是年纪大了,父母逼着相亲,然后结婚生子的。

    因为,章维尔已经35岁了,可是她的孩子才一岁多一点儿。

    ——“唉,都是逼婚惹的祸啊!”

    没想到,真让楚丽华猜中了。

    ——“我一直没有找到理想的伴侣。后来在家人的强逼之下,就去相亲了。

    我的丈夫,是个典型的内向型。不过两家条件算得上是门当户对再加上他当时给人的感觉是不那么讨厌,所以,很快就结婚了。

    我丈夫是个慢性子,干什么都要慢慢磨。

    譬如洗个衣服吧,他得先泡一壶茶,喝上几小盅,再慢腾腾地站起来,去阳台抽支烟……半小时都过去了,他老人家才终于打开洗衣机盖。

    每次看他磨蹭,我就气不打一处来,嘴上噼里啪啦一通数落,也不等他抽完烟叹完茶了,顺手就把活儿全抢了,一顿疾风暴雨洗好了衣服。

    久而久之,家里的活全落到我身上了,我每天忙里忙完腰酸背痛,连点喘气的时间都没有。丈夫倒好,如今不仅爱喝茶,还开始沉迷钓鱼!

    这样一来,我难免心生怨气,偶尔抱怨几句,换来的不是安慰和歉意,反而是人家的奚落:“你这不是自找的么,又不是我让你干的。”

    而我的一位闺蜜,就是自由恋爱的,平时啥都不干,只顾买包逛街逛美容院,偶尔心血来潮,给家人做一次美美的下午茶,弄几枚花色俱全的蛋糕,就把老公感动得上了天……

    我不止一次在闺蜜丈夫的朋友圈看到:有幸又得老婆烘焙下午茶,辛苦了!

    我郁闷得不行,也不知道哪里出了岔子——难道说,相亲的婚姻就一定不靠谱吗?”

    章维尔幽幽的叹了一口气。

    ——“我觉得,或许,你就应该让他和你一起做家务,感受一下其中的苦的累。他才会理解你的感受。

    其实,女人不应该按照古代那样的“男主外,女主内“来要求自己。毕竟,现在大把的女人也在外面工作赚钱养家。家务活儿理应该按照工作养家那样一起分担家务啊!

    或许,是你没有给他机会,让他感觉自己也是家里的一份子。家务活儿,你让他干了,就不要再去管他是不是慢了又或者是怎么了。只要交给他了,就相信他。或许这样你的劳动力就减少了。心情当然就会好了,心情好了看什么就都顺眼了。”

第四百八十五章 你懂得真多

    楚丽华并不是一上来就一味的附和章维尔的观点,而是从中找出了她认为章维尔做的不好的地方。

    ——“丽华,看来你看的很透彻啊!不过,你确定你说的有用吗?”

    章维尔似乎不相信。

    ——“无论什么事。只有自己参与其中,才会懂得其中琐碎和不易。懂得分担和责任的人,才更会感恩。

    一个家庭,其实就是一个小团队。家庭的幸福,需要彼此分工,共同努力。

    在中国,家务事似乎成为女人的“天职”,可女人纵使三头六臂,面对忙不完的家务活,总有力不从心的时候。

    家,是每个人的避风港和栖息地,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努力,才能拥有温暖,藏有温馨。

    刘德华在歌曲《回家真好》里唱道:“双手能为家人而粗糙,多么荣耀,多么骄傲!你为我把饭烧,我为你打扫,回家的感觉实在真的太好!”

    家的温暖,不仅体现在亲密的言谈举止中,更体现在琐碎的家务劳动中,一家人对待家务的态度,就是对待家庭的温度。”

    ——“丽华,我很好奇,明明你没有成家,为什么会懂得那么多的道理呢?”

    ——“因为,我同居过。说实话,其实,同居就是婚前试爱啊!如果说没有实验过在一起生活是否可以协调,就忙着结婚的话,真的很容易出问题。

    而且,最主要的是,出了问题,一定要先想办法解决而不是“破罐子破摔“,这样,只会让事情往更坏的地方去发展。

    现代年轻人还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东西坏了不是想着修理,而是忙着换新。哪怕是对于身边人的关系也是如此。”

    楚丽华也不知道是不是最近所听说像关于这方面的事情多了,总之道理说出来是一套一套的。

    ——“其实,我之所以会年纪那么大了还不结婚,然后又因为被逼无结婚,完全是因为曾经受过伤害。”

    章维尔终究还是叹了口气,说了实话。

    ——“可以说说吗?”

    楚丽华语气很柔和的问,自是给人一种心理上的安慰。

    ——“除了有些不光彩,没什么不可以说的。只是,我就和你说了你可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啊!”

    章维尔这时候竟然露出了与年纪不相符的娇羞女儿态。

    ——“我一直被大家成为情绪小耳朵,你知道是为什么吗?她们总喜欢找我倾诉自己的悲伤。一是我给人一种比较信任的感觉,二是我这个人,可以做到我耳朵进右耳朵出。人家的情绪发泄了,却没有在我这里留下多少痕迹,最多就是给了我一些生活的真谛。”

    楚丽华对于这点,真是说不出的骄傲和自信。也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那么容易被人信任,让人愿意去诉说。

    听楚丽华这么说以后,章维尔沉默了一会儿(估计是在整理思路)以后,就慢慢开口了。

    ——“我以前是个特别内向的女孩儿,一直都没有谈过恋爱。直到有一天,我在同学会上遇见了曾经的大学同学王华,他上学的时候给人的印象一直是很体贴、很有风度的。

    以前班上组织活动,他总是忙前忙后的那一个,买水、派零食、搬东西,把大伙照顾得妥妥的。

    他长得高大帅气,眉宇之间还有几分像黄海波。这样的男生很难不受人欢迎,据我所知,当时班上暗恋他的女生不少,我就是其中之一。

    因为腼腆和羞涩吧,我一直没向王华表明心迹,后来又听人说,他已经有了女朋友,只不过那女孩在外省读书,所以知道的人不多。

    这么一来,我就更不敢表白了。

    毕业以后,我们就各奔前程了,中间的几年就忽略不谈了,无非就是找工作、谈恋爱、跳槽、失恋……

    重逢已是距离我们毕业,已经整整六年了。同学们约着一起去参加母校80周年校庆,没想到,王华也回去了。

    他真是一点没变,还是那么高大帅气,很多男同学有了啤酒肚,他却依然保持笔挺身材。岁月似乎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什么痕迹,除了稍微比上学时候成熟了一点儿。

    当时,酒过三巡后,大家都玩疯了。

    有女同学对着麦克风喊:“王华,你知不知道,我以前暗恋过你?”

    全场氛围达到了**,随后又有两个女同学起哄:“谁不暗恋王华?我也暗恋过王华!”

    这下好了,同学会变成了“王华暗恋者大会”,有男同学追着逼问:“还有谁暗恋过王华,勇敢的站出来!”

    我坐在角落里看热闹,没想到突然被人“揭发”了,同宿舍一个女生指着我说:“还有维维,她以前也喜欢王华……我们同宿舍的同学都知道的。”

    全场一阵哄笑,我却面红耳赤、进退两难。

    虽然毕业多年,对王华的感情早已不似从前浓烈,但在大庭广众被“揭发”,还是难免紧张。接下来的两个小时,我都不太敢抬头,只能坐在角落里听女生们唱歌。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隐约感觉,不远处的王华,一直在往我这边打量……

    那天我们闹到很晚,深夜两点多才散场,我因为上洗手间耽误了一会儿,走出ktv大堂时,别的同学都已打车走了,只有王华还在大堂里,等我?

    气氛突然变得很尴尬。王华先开口问我:“你是回xx酒店吧?”

    我点了点头。

    他笑着道:“巧了,我也住那里,那我们打同一辆车吧。”

    短短几分钟车程,就像一个世纪一样漫长,我硬着头皮解释道:“刚刚她们胡说的,你不要放在心上……我……”

    王华却好像很失望:“是吗,我还以为是真的呢!”

    这句话令我心烦意乱、小鹿乱跳。难不成,他也曾偷偷喜欢我?

    我快速地在脑海中寻找线索。念大学时,我俩交集不算多,交情就更谈不上了。

    唯一算得上亲密接触的,就是有一回我低血糖晕倒,王华背着我去校医院。但这也不奇怪,我们班是文科班,男生本就屈指可数,除了他也没几个人选了。”

第四百八十六章 那年夏天

    或许是因为大家都已经没心思在业务上了的原因,公司里并不是那么安静。基本上都是三三两两操在一起低声交谈着什么。

    章维尔说到这里的时候,突然停顿了一下,周围嘈杂的声音,就凸显出开了。

    ——“我不知道怎么回应他,说不高兴那是假的,毕竟我年纪也不小了,对恋爱多少有一点期待。再加上,当时大家都喝了酒,车里气氛又微妙……

    我现在已经记不清,到底是谁先探出那只手……

    总之,我们拥抱了,接吻了。

    后来的事情你也能够想象了,我们一起回了酒店,度过了愉快的一晚。

    我以为自己开启了一段甜蜜的恋情,大学暗恋的男生,六年后走到了一起,听起来多么浪漫,简直是言情小说里的完美桥段。却不料,这一时的情迷意乱,竟是诱我陷入地狱的勾魂水。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才知道,原来那时王华是有女朋友的!!

    当他电话响了一声,背着我,鬼鬼祟祟跑去浴室接电话时,我就知道事情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美好了。

    可笑我这小半辈子,始终活得清清白白,最恨的就是恬不知耻的第三者,却不料如今,自己成了他人的小三……

    我快速收拾好自己,离开了酒店。只想假装今天的事情昨晚的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只是,有些事情并不是自己的思想可以控制的。

    那时的我,就像是情窦初开的小姑娘,恰好又得知心仪的人也喜欢自己。

    这件事煎熬了我许久,一开始是难过,很快又变成愤怒,不知为什么,明明自己是他人感情的插足者,内心却乍现一股被背叛的愤恨。

    我恨王华的隐瞒,让我陷入这样进退两难的境地。也恨自己的无能,我既不能像那些洒脱的开放女性,把这当做***情抛诸脑后,毕竟,上学的时候也是真正放在心上的人啊!可是又无法真的狠下心,去跟那个无辜的女孩争夺王华……

    简而言之,我上当了!我被占了便宜!

    那段时间,我几乎每天都处于反复煎熬中,一时劝慰自己这没什么大不了,一时又怒火烧心,要王华给我一个解释。

    王华自从上次以后,一直在安抚我,这也是最令我痛苦的纠结了。他不断地跟我洗脑,说自己早就想跟女朋友分手了,奈何那女孩有点“神经质”,他不敢过分“刺激”她。

    他还把和那女孩的微信截图给我,果不其然,从那些对话里,我看到的是一个几近疯狂的“控制狂”。她总是大段大段地逼问王华,他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为什么不说话。又动不动就翻旧账,说自己付出了多少,王华又是怎么辜负她……

    所以,我那时又庆幸,还好,曾经的美好正好需要我的拯救。

    其实,当时如果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我或许会理性分析,是不是王华的某些行为逼疯了女孩。

    但当时的情形是,我潜意识里在为自己辩解,我不断说服自己相信,王华的感情其实早就破碎,他遇到了一个神经质,他亟需我的搭救……

    人一旦想骗自己,是谁都唤不醒的。

    更何况,王华是那么地能言善辩。

    他告诉我,早在学生时代,他就对我一见倾心,只是那时大家都羞于表达,不敢释放自己的情感。他还说毕业以后,曾经找同学打探过我的消息,只是得知我当时的处境之后,那时他觉得自己还没有足够优秀,就只好作罢……

    后来,我旁敲侧击地问过之前的同学,好像他的确有打探过我的消息。这些都在无形之中,增加了我对他的信任。更何况,后来他又来找过我几次,因为心软的缘故,我们又去开了房……

    总之,我越陷越深。

    在一次次的内心博弈中,我渐渐站到了那女孩的敌对面。

    我甚至把她当做了假想敌,认为是她阻碍了我和王华的感情,而我们俩不过是一对情投意合,却又碍于世俗无法在一起的可怜鸳鸯……

    就这样拉扯了小半年,事情终于败露了。

    那女孩从王华的微信中,得知了我的存在,终于决定分手了。

    现在回想起来,那女孩真的可怜,她比我们年龄都小,刚毕业没多久,原本是奔着结婚念头去的,没想到落得如此下场。

    我听王华说,那女孩走得很坚决,行李都没怎么收拾,就匆匆搬离了出租屋,还把工作都辞去了,也不知道那段时间,女孩是怎么挺过来的……

    总之,我成功上位了。

    正好那段时间,公司有个外调的机会,可以派遣到王华所在的城市,我当然就自告奋勇地申请了。就这样,我和王华正式在一起了。

    刚开始那几个月,日子过得真的很甜蜜,王华很会关心人,我想吃什么,不管多晚,他都会做给我吃。晚上看了恐怖片不敢睡,王华半夜上厕所都陪着我。我们是同学,又是恋人,有很多相同爱好,也有聊不完的话题……

    那时候我真的以为,王华就是那个可以托付终生的人,虽然过程有些坎坷,但当下的甜蜜让我忘掉了一切的龃龉,直到……

    分手那年的夏天,我和张博开始因为一些生活琐事争吵,情侣之间不都那样么,往往是一言不合就绊起嘴来了,如果双方都不肯妥协,鸡毛蒜皮往往会扩大成千上万倍。

    王华从来不会妥协。我这才发现他最大的毛病——他很喜欢冷暴力。

    沉默、躲避、玩消失,从不正面回应,也从不肯妥协说软话。

    比如有一次,他跟朋友去喝酒,很晚才回来,中途一直没有接我手机。我当然很生气,于是就追问他去干嘛了,为什么不接电话……

    其实,那时如果他好言好语几句,这事就当过去了。可他偏偏不愿解释,倒好像是我无理取闹似的,一脸不耐烦地跟我说:“你不要疑神疑鬼好不好……”

    我再要跟他理论,他就一头钻进被子里玩游戏,假装全然没听到!”

第四百八十七章 报应不爽

    章维尔说到这里的时候,声音越发低沉了。可见,这件事对她的打击太大了。

    ——“相信所有女孩子,都会明白这种时刻的愤怒和无助,他越是不搭理,我就越是愤怒,犹如火上浇油,恨不得把他拽起来理论。

    这样的事情屡屡发生,我就像一个失控的疯子,因为一点点小事,冲他大喊大叫。而他呢,一开始只是假装听不见,后来索性逃出家门,跟我玩消失,手机关机,彻夜不归……

    独自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我陡然想起他跟前女友的对话的截图,当时只觉得那女孩是个“控制狂”、“神经质”,现在才想明白,遇到这样的男人,谁能不发疯呢?

    更要命的是,王华是那种很容易热情褪去的人。

    刚开始的温柔体贴,很快就变成了满不在乎。在一起不到一年,他似乎对我就失去了所有兴趣,此时再叫他为我做点什么,简直难于登天。

    就连我大姨妈来的那几天,想让他下厨做碗面,他都只会冷冰冰地一句:“那就点外卖呗!”

    这种满不在乎,让他对感情也起了二心。

    我慢慢发现,他在跟别的女孩聊骚。倒不是明目张胆的出轨,而是若有似无的挑逗,诸如:“你有没想我啊?”、“还是你最可爱”之类的话……

    而每当我逼问,他又若无其事地说:“我跟同事说几句玩笑话怎么了……”

    这我还能再说什么。

    我每天处在这种折磨下,简直就要癫狂了。那时我甚至白天都没有心思上班,我脑海里时刻都在想,现在王华会不会……可是,我又不敢往深了去想。

    这样的情况越来越严重。我越失控,他就越冷漠,我们比合租的两个人还要陌生,我们陷入了一个永远无解的恶性循环里。

    有一晚,半夜两点钟了,他的微信还响个不停,我气不过就抢过来看,果然又是那个女孩,他们在商量周末去爬山,期间还夹杂了很多暧昧的挑逗话语。

    我又一次失控了,摆好架势想要跟他吵,他却充耳不闻,非但不解释、不争辩,反而当着我的面,跟那女孩开起了语音……

    我一身的愤怒无处发泄,举起的拳头打在了棉花上。甚至,我连衣服都来不及换,穿着睡衣就跑出了家门。

    那时夜已经很深了,原以为他会追出来,却不料,他却连一通电话都没有打给我……

    无法形容那个夜晚,我是怎么度过的。我蜷缩在小旅馆的床上,整宿整宿愤怒地握拳,想狠狠地砸床。想回去把他的手机摔烂,想不管不顾地做一回泼妇,可最后又无力地痛哭了起来……

    我什么都改变不了,一切为时已晚了。”

    章维尔说到这里的时候,楚丽华的心狠狠地疼了一下。

    她想起曾经和张过在一起时,也是这样跑出去了。

    那时,她还想着,只要电话打到第三遍,就一定接电话回去。没想到的是,楚丽华在肯德基坐了一整晚,没有一个电话。

    楚丽华默默地抱住了章维尔,她此时根本不知道如何去安慰曾经的章维尔,因为有些事情,哪怕过去了很久,可是,只要一想起来,心痛的感觉还是不会减少。

    良久,章维尔才轻轻地拍了拍楚丽华的背,从她娇小的怀抱里直起身子来继续她讲述那个满目疮痍的过去。

    ——“平静下来想想,一切早就有迹可循,不是么?

    他口口声声说大学便有意于我,可是那时,他分明就有一个外地的女友啊。如果他没有撒谎骗我,那是不是意味着,他从来就是一个三心二意的惯犯?

    也对,我怎么能指望他痴情呢?我和他之所以在一起,不就因为他的劈腿吗?他既然可以对那个女孩不忠,为什么不能对我不忠?

    更可笑的是,当时我竟以为是那女孩不懂事,行为方式太过偏激,不懂得抓牢男人的心,才导致他的冷漠和背叛。

    现在想想,感情忠诚度原本考验的就是人的底线,第一次守不住底线的人,当然也可以轻易地践踏底线第二次……

    我后悔莫及,却又无能为力。一切,不过是我自作自受,我步了那个女孩的前尘。

    彼时,我已经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和曾经那个女孩一样“不可理喻”。

    身边所有朋友都劝我跟他分手,因为他的缘故,我跟“美好”这个词,再搭不上半点边。

    我时常莫名愤怒,又开始自暴自弃,还曾尝试过自残身体……我觉得这是我抢了他人男友的报应。

    我说不清是为了挽回他,还是因为心有不甘,总之,我开始跟自己过不去,我变成了一个“弃妇”、“怨妇”。

    最后是怎么分手的呢?

    还得感谢那个跟他聊骚的女孩,她给我打电话,劝我不要再把感情浪费在王华身上,说我和王华不会有好结果的,说王华其实早不喜欢我了……

    那一刻,我都释然了。

    这个懦弱的男人,连这样的事情,都要女孩子来开口。

    想必,那些曾和我讲过的话,王华又悉数向那女孩复述了一次吧。

    说起来倒也奇怪,接完那通电话,我倒是不再愤怒纠缠了,所谓的“心如死灰”,大抵就是如此吧。

    反而,我有些开始可怜这个新来的女孩子了,不知道她会在王华身边待多久,然后,又会以怎样的方式离开王华呢?

    我终于看清一个薄情而又处处留情的男人,最残忍无耻的真面目。

    像那个被我逼走的可怜女孩一样,没过多久,我就搬离了那间出租屋。当然,没过多久,我又在朋友圈,刷到了他跟另一个女生秀恩爱的照片。

    嫉妒吗?不,我反而深深同情那女孩。

    我相信,用不了多久,她也会经历我曾经历过的一切的。

    而且,我也很感激她,如果不是她的出现,我或许会一直在那个王华那个沼泽里无法自拔。

    和王华分手大半年后,我也陆续从大学同学那里,听过他一些“秘闻”,原来早在大学期间,他就跟班上几个女生玩过暧昧。”

第四百八十八章 关系

    ——“人人都以为自己是女主角,却不料人人都成了玩物。”

    楚丽华也不知道怎么就蹦出了这么一句话来了。

    ——“是啊!跟他同宿舍的男生知道一些,但他们又岂会告诉那些倒霉女生呢,而那些被撩过的女生,即便得知自己被骗了,也一定不会四处宣扬这种丑事……

    更有趣的是,我后来才回想起来,当晚同学聚会,跟他告白过的女生,似乎只有我一个人是单身。也就是说,他只不过几个备选项中,找了一个最好下手的、最易得手的罢了……

    算了,一切的一切,都不过是我的报应。

    早在我插足他人感情的一刻,便已注定了结局。

    只是偶尔会有点愧疚,觉得自己对不起王华的前前任,她一定曾因为我的介入,流过不少苦涩的眼泪吧。

    兴许是上天刻意安排吧。就在我和王华分手半个年后,我在一个同行培训会上,竟意外邂逅了那个被我伤害过的女生,我们都一眼认出了彼此……

    她变得圆润了,脸上的线条柔和了许多,人过得好不好,是会写在脸上的,看得出,那女孩最近的状态很不错。

    我们被安排在同一排座位上,这让我非常很尴尬,不知道该不该打招呼。

    倒是她主动跟我攀聊起来,她告诉我,她马上就要结婚了,未婚夫在银行上班,对她非常非常好,对于过去的一切,她早就释怀了,甚至要感谢我,帮助她脱离了苦海……

    她问我跟王华怎么样,我便一五一十地告诉她了,她听后非但没有吃惊,反倒不出意料地笑了:“那也要恭喜你,脱离了苦海。”

    那一刻,真是百感交集,我们原本是“死对头”,竟在那样的场景下,一笑泯恩仇。或许,这也是这段狼狈的恋情,最后一点好消息了吧。

    培训结束那天,我见到了那姑娘的未婚夫,果然如她所述,对她很好很好。

    看她一脸幸福地坐上副驾驶,我不禁有点羡慕,同时也很庆幸,属于她的幸福来了。

    还好,自己没有犯下致命的错误。

    有时候,我都会想,我现在遇到这样一个丈夫,是不是也是上天对我的一种报应呢?”

    章维尔语气里充满了悲凉。

    ——“其实,每个人都有故事,有自己的经历,有些人平凡一些,有些人坎坷一些,有些人幸运一些,不要紧,不好的事情都会过去的。”

    楚丽华轻轻地拍了拍章维尔的手。

    看章维尔还是沉浸在她的自责里,楚丽华默默地端起她的杯子,打算去替她打杯热水来喝喝,缓解一下心情。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楚丽华太过心事重重了。

    居然没有看到旁边组的一个高大的男同事正好要从她们组旁边那个小门出去。

    于是,两个人就这样华丽丽地撞在了一起。

    ——“走路不长眼的吗?你是不是……怎么是你?”

    那个骂骂咧咧的声音突然顿住了,接着又改口了。

    楚丽华这才抬起头来努力的眯着眼睛看着眼前这个男人。

    “怎么是你?”

    什么意思?

    他认识她?

    ——“丫头,我们好像在哪见过,你记得吗?”

    那道声音突然就温柔下来了。

    楚丽华一下子就呆住了,这个男人是谁呀?自己还不到他肩膀,好像,自己不认识这样一个一米八几的大汉吧?

    ——“不好意思,你认错人了,麻烦让让,我打水,谢谢!”

    楚丽华语气瞬间就冷下来了。

    那人真的就让开了。

    楚丽华快步走到饮水机旁,蹲下,看都没看直把放水龙头按下来,可是……没有水流出来。

    尴尬。。。

    楚丽华这才抬起手来伸手推了推饮水机上面的桶。

    会动,是空的,没水了。

    楚丽华站起来,环顾四周,想要找个同事帮忙把水换一下。

    可惜,周围工位上的人不是在忙着,就是在聊天,她甚至不知道该走到谁面前去打扰谁。

    楚丽华突然就看到刚才那个和自己撞在一起的男子了。

    楚丽华刚想走过去叫他来帮忙,谁知道那家伙居然转身走了。

    小气鬼!

    无奈,楚丽华只好又走回工位上去坐着了。

    ——“姐,我本来想给你去打杯水来喝的,但是桶里没水了,我又和大家不熟,所以我又回来了。”

    正好章维尔转过头来看着楚丽华,她只好尴尬地解释着。

    ——“没事,其实我并不是那么想喝水,我刚才和你说了那么多,你不会看不起姐吧?”

    ——“姐,你在和我说的时候就知道我不会看不起你的,不是吗?说的好听,我是一个倾听者,又或许你可以把我当成一个树洞。当然如果你愿意和我互相探讨的话,我也很荣幸。”

    楚丽华立马表明态度。

    谁还没有遇到过几个渣男呢?

    ——“可是,我现在真的很纠结,我不知道这段关系该不该继续下去?”

    章维尔似乎是选择了后者。

    ——“在《爱丽丝梦游仙境》中,柴郡猫说过这样一句话:

    “有的人走这条路,有的人走那条路,我嘛,我比较喜欢走近路!”

    听柴郡猫的语气,他绝对不是选择恐惧症的患者,要是换成我们,可能情形就大不一样了。

    生活中,我们总是会遇到“左右为难”的情形,不管你选了哪一个,你都会觉得自己失去了某样重要的东西。

    比如说姐你现在的处境,厌倦了自己的婚姻生活,左右为难,不知道该为了孩子留在丈夫身边,继续忍受不愉快的感情,还是选择放弃,失去有老公和孩子的稳定家庭生活。

    看似是左右为难,其实就像柴郡猫喜欢走近路一样,你也有近路可选。

    想要突破左右为难的困境,其实很简单。

    人之所以不知道如何选择,是因为人既不愿意放弃两个选择中的好处,又不愿意承担它的代价。

    这也就是让你陷入困境的原因。

    此时,请忘记两个选项中的好处和代价,你只要记住一点——选择真理。”

    楚丽华说到这里突然停顿了一下,她必须要好好斟酌一下语言,不然,稍有不慎,可能会适得其反了。

第四百八十九章 自己过年

    ——“姐,这么说吧,趁着你的孩子还小,如果实在是过不下去了,不如你们离婚吧!与其让孩子长大了感觉,父母为了他而牺牲自己的幸福,离婚也许是更好的选择,生活在谎言中的孩子未必就是幸福的。

    而且离婚对丈夫也比较好,因为这可以让他吸取教训,知道自己之前的行为,会造成多么大的伤害。

    同时你也可以获得解脱,虽然会有一段痛苦难熬的时光,但是相比于漫长的一生,这点痛苦是值得的。

    这就是选择真理的过程,如果你愿意去这样冷静的思考,那么你就可以从困境中解脱出来,并发现无尽的可能性。”

    楚丽华的话,让章维尔半天没有回过神来。

    ——“丽华,你说什么?离婚?不是吧?我的孩子还那么小,我怎么可以这么不负责任的离婚呢?以前,也从来没有人会这样劝我呀。”

    ——“那你想想,你如果离婚的话,你除了会考虑孩子之外,你还有别的考虑的事情吗?虽然,我是很不赞成离婚的。

    可是姐,你扪心问自己一句,你口口声声说是为了你的孩子,你的孩子自从出生到现在,你总共和他们待在一起的时间有几天?”

    楚丽华语气里充满了无奈,她以前听他人的故事,很少会主动开口提出一些建议,毕竟那是人家的的事,人家只是和你说说,你这样做好一个倾听者就可以了,但是她这回是心疼那两个孩子了。

    虽然,离异家庭会给他们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可是,总好过现在这样,他们的父母远在北京,两个小家伙却一个在奶奶家,一个在外婆家。其实,他们的父母根本都不在意两个孩子。

    如果,章维尔离婚了,可以把注意力放一些在孩子身上,楚丽华觉得,自己今日这么冲动就是值得的。

    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是我们的镜子。你看着它们时,你也在它们的镜面上留下了镜像,由此你也可以看到自己。

    反之也一样,你看着一个事物的那一刻,那个事物也因你的注目而得以存在。

    妈妈,是我们生命中的第一面镜子。生命的最早期,妈妈注目着婴儿,婴儿就从这面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的存在。

    若妈妈的注目一直在,婴儿就会感觉自己一直存在。若注目时,妈妈与婴儿有共鸣,且带着接纳与喜悦,婴儿就感觉自己的存在是有价值的。好妈妈的镜子从不吝于对婴儿打开。

    有时,妈妈这面镜子总是没有光的,它不能注目婴儿,于是,婴儿就觉得,自己是不存在的。

    若这面镜子偶尔才会打开一下,婴儿会在这一片刻形成一定的自我感,但这种自我感是破碎的。在做“碰触你的内在婴儿”这个练习时,有人会说,他看不到一个完整的婴儿,原因在此。

    这,是楚丽华自己从心理学书籍上看到的。

    当时,她就震惊了。

    她终于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形成这样一个性格了。原来,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她从小都没有得到过自己母亲的注视。

    楚丽华的出生,一开始或许是受欢迎的吧,但随日子的推移,楚丽华长大之后从母亲的只言片语里可以大致了解到自己小时候的处境。

    她哭了,母亲嫌她麻烦。

    她害怕,母亲还是嫌她麻烦。

    她小时候的世界,除了被嫌弃,再无其他了。

    ——“可是……”

    章维尔还真是半天都没有说出一句完整的话了,因为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去辩驳楚丽华。

    ——“姐,除了你自己之外,没有人知道怎样做对你来说才是最好的。

    其实答案就在你的心中,但是因为恐惧、忧虑等等原因,你的思想受到很多因素的干扰。

    如果你愿意试着在两个选择中任选一个,或者都不选冷静一下的话,你就能得到平静,并听到自己心里的声音,找到答案。

    如果你真的想要真理,真理就会自己找上门。

    很多时候,答案就在你心中,只是你不愿意承认而已。”

    楚丽华知道章维尔沉默中有她自己的想法,只是因为那个想法和她说出来的话语背道而驰,所以她最终没法开口。这么说,纯粹只是为了让章维尔更清楚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

    说完这些以后,楚丽华觉得自己有必要出去透口气了。

    没想到的是,楚丽华刚经过前台的时候,又遇到了刚才撞到的那个男子。

    他突然走到楚丽华面前,笑嘻嘻的举起手来,问楚丽华,“这是几?”

    楚丽华当然不想回答他这种无聊的问题

    可是没想到的是,从这以后,楚丽华就经常遇到那个男子,而他总是同样的动作,同样的话语。

    举起手来,问楚丽华,“这个是几?”

    无聊的人总是那么多,楚丽华并没有放在心上。

    年假,还是很快到了。

    大家都回家去了。

    楚丽华没有,她和新同事说的是因为没有买到火车票,其实他自己知道,她根本就没有去买火车票。

    郁霞秋和唐雪都邀请她一起和她们过年,可是,楚丽华却撒谎拒绝了。

    楚丽华也煞有其事的去超市购买了年货,一个人过年,其实也没什么的,只要心里不去在乎。

    大年三十晚上,楚丽华自己给自己用电饭锅和油以及各种调味料做了黄焖大鸡腿。

    她平时煮火锅用的那个小锅就用来煮饺子了。

    虽然,楚丽华是南方人,并没有过年吃饺子的习俗。可是她现在毕竟身在北方,而且说实话她其实很乐意吃饺子的。

    当然家里的电话,也在饭后的时候打过来了。

    毫无例外,是母亲。

    楚丽华当然不可能让母亲知道自己现在的处境。

    她嘻嘻哈哈的告诉母亲,自己现在正在同事家过年呢。

    按照他们的习俗过年吃的是饺子。

    母亲也是照例以前那一套一成不变的啰嗦来回重复了四五遍。

    楚丽华只好远远的把手机扔到一边,时不时的“嗯“两声。

    或许,她母亲也察觉到了她的不耐烦,终于把电话挂了。

    大年三十,就这样过去了。

第四百九十章 庙会

    大年初一一大早,楚丽华起床吃了早餐,就收拾好出门了。

    庙会,楚丽华从来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去好好逛逛。

    之前虽然和唐雪他们去过,但是,似乎并不是庙会,只不过是过年的一些活动场所。

    楚丽华在网上查过资料。

    老北京庙会是古老的民俗及民间宗教文化活动。春节俗称过年。除一般年俗外,庙会则为旧时北京过年的主要习俗,最富有北京的民俗特色。

    北京的庙会有的是一年一度,有的一个月内就有数天,会期除固定的,还有不定天数的。比如清末民初的会期:每月逢九、十、一、二是隆福寺,逢三是土地庙,逢五、六是白塔寺,逢七、八是护国寺。

    再加上正月初一开庙的东岳庙和大钟寺(一般开庙10天到半月),初二的财神庙,十七、十八的白云观,三月初三的蟠桃宫等等。

    各类庙会几乎天天有,有时一天还不只一处,所以说北京又是庙会的天下.想把所有的庙会详尽地统计起来实在是不太容易。

    作为一种社会风俗的形成,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和历史原因,而庙会风俗则与佛教寺院以及道教庙观的宗教活动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它又是伴随着民间宗教信仰活动而发展、完善和普及起来的。

    北京的庙会之所以得以流传,是因为它的存在适应了社会的需求。

    庙会的形成发展最初与寺庙的宗教活动有关,庙会在寺庙的节日或规定的日期举行,附设一些商业活动。

    久而久之,庙会主要成了老百姓的购货市场,以满足一般市民的生活需要,宗教活动倒是次要的了。

    但是,楚丽华之前所见过的所谓的庙会,不过是一些趁机“打劫“的场所罢了。

    庙会的东西,再也不是以物美价廉而成著了,而是能卖多贵就卖多贵。比如说一个特色冰淇淋好几十。100块钱就能买几串大肉串。

    可以说,在庙会上,就算是买了200块钱的吃食,你也不可能吃得饱的。

    本来,大年初一,照例楚丽华是应该先去雍和宫上完香,然后再去正宗的老北京庙会逛逛的。

    但是,昨晚,楚丽华查到西便门外的白云观是春节期间开放时间最长、香火最盛、最具特色的庙会之一。

    所以,楚丽华决定直接去白云观。毕竟,去了雍和宫,排队进去就要两个多小时。这样,一上午就出去了。

    白云观位于北京西便门外,复兴门外白云路之东。楚丽华是坐地铁过去的,北京就这点好,无论是否节假日,交通总是那么方便。

    据说,每年农历正月初一至十九日白云观有庙会。以宗教活动为主。

    白云观是北京最大的道观,号称“全真第一丛林”。白云观正月开庙的主要活动有“会神仙”,“顺星”,“打金钱眼”,“摸石猴”等等。

    传说正月十九日丘处机要降临人间超度有缘者。庙会期间以出售香烛纸箔神像最多,其次是各种食品、儿童玩具等,日用百货为数不多。

    会期还有各处民间花会狮子、高跷、旱船都来进香表演,锣鼓不断,热闹异常。

    楚丽华到的时候,是上午八时半,但是,这里早巳万头攒动了。门口遍布卖小吃的摊贩,所卖小吃也与其它庙会大同小异。

    但是终究太早,生意还比较清淡。而最热闹的一幕却是进山门时的“摸石猴儿”。观门呈拱形(共三门,中间大,两翼小),门的内圈系以一弧形石雕为饰。

    石雕的左下方有一石猴浮雕,传说人们摸了它可以清心明目不患眼病,’即使患病亦可痊愈。当然这纯系无稽之谈,但游人则必欲摸之而后慰。

    久而久之,“摸石猴儿”也就成为新正逛白云观的传统节目了。长期经人们的抚摸,山门上弯窿般的石雕,别处依然呈青砂石的深灰色,唯独这个小猴儿被摸得锃光瓦亮,特别逗人喜爱。

    楚丽华也挤过去摸了摸,不过,她希望的是,让父母健健康康的。

    虽然,楚丽华不喜欢母亲的唠叨和“我也是为了你好啊!”,但是,他们依然是给了自己生命的人。

    进门以后,第一进院落中有三座石桥,但桥下无水。

    三座桥只开中间一个桥洞,洞中朝东西方向平分开,两侧各设一方桌,桌上有两位道士分东西盘腿打坐,从早开山门起,一直坐到傍晚游客散尽他们才能如释重负地回堂休息。

    他们是白云观的主要节目,也是过年庙会的主要财源之一“打金钱眼”的一对“活道具”。

    金钱是用红绒绳从南北两端绷紧的,中孔内系一小铜铃。在东西两侧桥畔,设有许多以现钞兑换已不流通的制钱摊子(多为本观道士经营),以五块钱兑换十个制钱。

    游客们即于两侧桥面上瞄准相距五米开外的金钱孔上的小铜铃投掷。谁能打得准,把铜铃打中打响,这一年他就会顺顺当当儿,事事如意。这就是著名的“打金钱眼”。

    因距离较远,铜铃又小,能打中者,纯系偶然。不过人总是要试试“运气”,即使花多少钱去兑换制钱也在所不惜。

    不过,楚丽华可没有这个兴致。因为,她知道,要瞄准需要靠眼力和运气,而她,还是算了。

    绕桥后,再进一院落,即为“顺星殿”。这里是庙会中求签的地方。

    据说,每年正月初八日,香客来白云观在自己的本命星塑像前焚星祝告,祈求一年平安,并买一张谶图,以查究竟主吉主凶,以便做好趋吉避凶的准备。

    楚丽华仔细的从星塑像前面有过,最后,直接对着整体拜了拜,离开了。

    来这里,不过是来沾点儿年气罢了。

    逛白云观还有一个很惬意的活动,就是骑小毛驴。每逢庙会,一些人总要乐滋滋的骑在披红挂彩的毛驴身上,以享当年骑驴逛庙会的乐趣。

    显然,楚丽华对这个并没有兴趣。

    跟在人群后面看看热闹,楚丽华就喜滋滋的了。

第四百九十一章 一个人过年的收获

    楚丽华从白云观回去的时候,时间还尚早。

    坐在出租屋的床上,楚丽华突然觉得好落寞。

    白日的喧嚣,我想和自己并没有任何关系,自己一直不过是个旁观者,是个路人而已。

    楚丽华突然发现自己真的好可怜。

    对于其他人来说,春节回家,是每个在外游子的年终归宿,也是渴望与家人相逢后的情感倾诉,即使与家相隔再远,家人之间的惦念,也能拉近彼此心的距离。我们的一生,都是一次次不停的出发,只有家才是你最心安的抵达。

    可是,对于楚丽华来说坐了30多个小时回到家以后,甚至都接收不到一个笑脸。

    最多,就像是出门遛弯的女儿回来了那样普通。一句淡淡的问候都没有。

    接下来就是各种通报批评以及和周围邻居,又或者是七大姑八大姨家各种孩子的攀比。

    ——“你瞧瞧你的小学同学孩子都多大了。”

    ——“你再看看你大姨妈家的老二都开始生三胎啦!”

    ——“你看你这种啥也不会,还老挑三拣四的人,到时候孤独终老可不要说我认识你。”

    甚至,更过分的,楚丽华想都不敢想。

    反正,在母亲眼里,楚丽华一无是处!没有给她争脸面,反而给她丢脸了。

    这是母亲给楚丽华最直观的感受。

    楚丽华虽泪流满面,却依然选择双手反抱着自己。

    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怜悯过往的自己,这是一种怎么的成熟呢?

    朋友圈,是楚丽华现在最不敢去的地方。

    因为里面全都是各种晒,吃,晒,喝,晒,团聚的幸福美满。

    而这些,在楚丽华之前的生命里从没有出现过。

    以后,也不知道会不会出现。

    虽然,热闹的祝福发来了一大堆,但是一眼就可以看出那是无关痛痒的随手群发。

    过年的北京像一座空城,各种店都关门。

    安静的夜幕下,没有喧闹的烟花,也没有推杯换盏的酒局。

    比起回家,楚丽华更喜欢留在这里——自由自在,不需要伪装,也不用努力扮演一个不同的自己。

    不过,不回家过年总是要有理由的。

    楚丽华给家里的理由是——过年了,大家都回家了,所以缺人,工资是平时的三五倍。

    掉进钱眼里的母亲,一听到这里,瞬间就眉开眼笑了。

    甚至,隔着无形的电话线,楚丽华都可以感受到她那份欢愉。

    挂了电话,楚丽华觉得,自己暂时安全了。

    可以在自己这一方小天地里为所欲为了。

    心理学上认为从小来自父母的侮辱性的称呼,贬损的评价以及轻蔑的指责都会向孩子们传递非常糟糕的自我评价信息,并对他们将来的幸福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

    如果让楚丽华在挨打和挨骂之间做出选择,她一定会选择挨打。因为挨打之后,伤痕都是看得见的,至少人们还会同情她。可是责骂会把人逼疯,却看不到任何伤痕。没有人会在意。和侮辱比起来,身体创伤的愈合可快多了。

    楚丽华努力摇了摇头,把脑海里童年的各种画面从脑海里删除。

    大过年的,还是善待自己吧。

    其实,自己过年,挺好的。

    至少,可以做到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楚丽华翻出之前出去旅行拍的照片,一张张精心挑选,整理。

    她回忆着路上所遇见的人和她们的故事。楚丽华觉得,自己经历的还是太少了。

    楚丽华想起了王笑笑那时给自己的建议。

    多好1,趁着这个时间,可以把《指数基金》相关的书籍多看几本。

    甚至,楚丽华还看了和《财富自由》相关的书籍。

    她对自己的后续之路做出了新的安排。

    无论如何,以后,除去房租之外,每个月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全部用于购买低价的指数基金。

    指数基金长期肯定是上涨的,再加上每年的分红,这可是一笔收益不错的投资呢。

    而指数基金的选择则以综合收费低于1%每年为标准来选择。

    唐雪楚丽华规划得很好。

    不过,等到过完年以后,郁霞秋第一次约她出去的时候她才知道,人与人的.asxs.果然是有差距的。

    这一次回去过年,郁霞秋没有买房子,理由是现在存的钱还不够,但是她却买了一辆车子开回北京来。

    ——“走,楚楚,我带你去兜风啊!”

    郁霞秋眉眼里都是欣喜和炫耀。

    ——“都说女司机是马路杀手,可你还是新手女司机,我觉得安全期间我还是再等等吧。”

    楚丽华笑着打趣郁霞秋,毕竟,她只会听话,并不会从细微的表情来分辨其他。

    ——“哈哈哈,我这个女司机和别的女司机可不一样,除了倒库我其他基本都是一次过的。也就是说除了停车技术,其他技术我都很在行的。我这证可不是白考的。”

    郁霞秋笑得很开心。

    ——“好吧,那我只好把自己交给你这新手女司机了。”

    楚丽华说着,就打开车门上车了。

    本来说好的楚丽华陪她郁霞秋去买衣服。

    可惜,走了好几个商场了,却依然没有走进商场一步。

    开车去哪里都很方便,但是也都很不方便。

    因为,郁霞秋根本就找不到停车位。就算有一个停车位,也是那种犄角旮旯的。她没有办法,凭自己的能力停进去。于是乎只好在人家的停车场里转一圈,再回溜溜的出来了。

    最后,本来是出去逛街的,却变成了遛车的了。

    ——“没事,楚楚,我现在也是有车一族了。以后你就可以经常去我家找我玩儿了,不管多晚我都能送你回来的,你看多方便呀!”

    郁霞秋最终只好把楚丽华送回来了。

    ——“那感情好。对了,你和……还好吗?”

    楚丽华没有具体的指名道姓,她想看看郁霞秋心中会首先想起的是谁?

    ——“挺好的啊!还是那样,除了需要瞒着徐恒,其他一切都好。他是真的对我好啊!只可惜,恨不相逢未嫁时啊!”

    ——“如果,你真的嫁给了他,我想,现在该哭的就是你了。其实,徐恒真的是个不错的丈夫,只是,你们之间需要好好的沟通。”

    楚丽华语重心长的说。

第四百九十二章 你来招聘吧

    郁霞秋半天不说话,楚丽华也一直坐在她旁边沉默着。

    楚丽华的出租屋里,突然就很安静了。

    ——“过年回去什么感觉?”

    犹豫了一下,楚丽华终究还是换了话题。

    ——“说实话我多想像你一样。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想不回家过年,就可以不回去。但是,我不行。

    其实我也不是不想回家,而是害怕回家的氛围。

    本来应该是回到熟悉的家,就感觉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名利场,这种感觉在工作后就更加明显。所以,我是越来越不敢回家过年了。

    本来过年是一个很有仪式感的节日,上学的时候很喜欢过年,因为意味着可以放寒假,可以回家,可以吃到爸爸煮的菜,但是毕业就像是一个分水岭,毕业后,所谓的过年就变成了一个名利场。

    亲戚间的比来比去,比孩子,比收入,比买房,甚至比孩子有没有对象,有没有结婚,有没有买房子,房子买在了哪里,有没有买车,车是什么牌子……

    这些好像都成了过年家族聚餐必须讨论的话题。

    另外,还有让人哭笑不得的同学会。

    表面上的那些你过得怎么样其实都是我过得比你好,言语间的相互关心,仔细听就会觉得意味深长。

    所以我害怕的,我不是不想回家过年,是不想回家面对那个氛围。”

    一说起这个,郁霞秋明显话就多了起来。

    ——“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处。我已经几年过年没回家了。

    前几年亲戚催我的时候,我父母还会在旁边帮我说话。但是随着我年纪越来越大,我父母好像也在变。

    我从退学以后,经济就独立了,没有问家里要过一分钱,工作和租房子都是我自己搞定的,感情上我也很独立,我从来不跟他们卖惨,也从来不跟我父母说我在外面过得有多苦。

    我父母前几年还说我懂事,在亲戚面前夸我有能力,这几年真的完全变了。

    以前亲戚说,年纪不小了,找对象可以开始找起来了。

    我父母会说,还好还好,不着急,她自己心里有数。

    现在亲戚说,年纪这么大了,再不结婚就没市场了。

    我本来想反驳,但是却看到我父母坐在旁边,跟着亲戚的话一直在点头,心就凉到了极点。

    有一次,亲戚逼我跟一个男人相亲,相亲结束后,我说可能不太合适,亲戚就直接批评我,是不是太挑了。

    我父母也附和,说只要人老实就行了,其他不重要,我这年纪可不能再挑了。

    亲戚不理解我无所谓,但父母不理解,我真的很难过。

    其实我想得很简单,自己在外面生活已经很不容易了,我需要有人夸我、认可我,这样我就会觉得自己是有动力在大城市里好好生活的,而不是只用结不结婚来衡量我的价值。

    又想回家过年,又不敢回家过年,想逃避各种追问,而父母又不理解孩子,所以造成了沟通上的死循环,也造成了两代人之间真正的矛盾。”

    楚丽华尽量把话说的圆润一点,不让自己看起来就是个被嫌弃的孩子,而只是一个被逼婚了才不敢回家过年的孩子。

    有些伤疤,是可以揭开来给别人看的,反正已经结痂了。

    可是有些伤疤,一旦揭开就会鲜血淋漓。

    ——“其实,说实话,你年纪也确实不小了,咱俩好像同岁或者我比你还小一些。虽然我结婚确实早了点儿,但是你这年龄确实是晚了些。他们也是关心你啊!”

    ——“结婚不是一个人的事情,是三个家庭的事情!而最重要的是两个小辈在一起后能开心的生活,人生不是一两年,一辈子很长。

    有时候,在一个家庭里,父母为子女的成长操心很多,付出很多,于是仗着“你的什么都是我给的”,居高临下,认为自己对子女拥有绝对话语权,甚至拥有绝对处决权,以“都是为了你好”的名义,说教子女,指责子女,打骂子女。

    其实,孩子需要的仅仅只是理解而已。”

    楚丽华也不知道自己这些话是说给郁霞秋听的,还是想说给自己父母听的。

    后来,郁霞秋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第二天,就是上班的时间了。

    很多同事都在相互赠送着家乡的特产。

    楚丽华尴尬的坐在一旁。

    还是章维尔给她解了围。

    ——“丽华,你没有回家过年,和大家说说在北京过年的感受吧。”

    楚丽华本就是个能言善道之人,这一句话,足够楚丽华说半天了。

    气氛还是挺好的。

    章维尔接了一个电话以后,就变了。

    那个家里拆迁的东北女子给章维尔打电话解释了自己不能按时返岗的原因,最主要是还给不出确切的时间。

    章维尔现在正是用人之际,她非常恼火。

    ——“丽华,你以前也在保险公司坐过人事。我给你每个月补助500块钱,你每天帮我打一个小时的招聘电话好不好?我相信你们保险公司培养出来的招聘能力,对于公司来说简直是大材小用了。”

    章维尔气急了。

    ——“姐,如果我可以帮到你的话,我很愿意。”

    楚丽华之所以答应,并不是因为那500块钱,招聘能力也是可以慢慢锻炼出来的。

    再加上其实,一早上给客户打电话时不适合的。而打招聘电话就不一样了。

    正常的工作岗位一天是8小时工作时间,一般来说,刚上班、午休时间、快下班这三个时间段是最不适合给客户打电话的,其实想想就知道,刚上班客户还没有缓过来,没有进入工作状态,可能要先忙忙自己手边的事儿,或者浏览浏览网页。

    中午时间大家聊天、吃饭、休息,打扰客户很不礼貌;快下班时客户的工作要结束了,要开始做收尾工作了,所以这个时候客户也没太多时间听你推销。

    当然,旅游行业的目标客户是那些有钱有闲的退休人员。可是,电话都是盲打的,谁也不能保证打出去的电话接的是什么人。所以,刚上班打出去的电话,是最没有效率的。

第四百九十三章 会是谁呢?

    所以说,楚丽华这个决定,其实只是更加精细的利用上班时间罢了。

    楚丽华的招聘能力果然是不一般的。

    当天就约了四五个面试的。

    不过,按照在保险公司的经验,最多会有一个人来就不错了。

    现在这些找工作的年轻人,想法变的太快了。

    有时候,楚丽华电话回访求职者为何不来公司面试时,他们“放鸽子”的理由也是林林总总,比如:工作地点太远了,睡过头了,路太难找了,天气太热(冷)了,下雨了,没有互联网氛围等。

    所以,楚丽华很习惯。

    但是没想到章维尔却很激动。

    ——“我的天哪!丽华,我打一天的招聘电话也约不到这么多面试的人呀!”

    ——“姐,他们现在答应来面试。不代表明天就一定会来。”

    楚丽华倒是很冷静。

    ——“为什么呀?他们不都已经答应的很好了,而且也回复了短信了吗?”

    章维尔一头雾水。

    ——“第一,求职者换工作不会只面试一家。现在是买方市场,真正优秀的人不愁面试邀请。如果他有好的面试机会,他自然会放弃那些吸引力低的公司的面试邀请。

    第二,求职者在接到面试电话后通常不会直接拒绝(除非一听就非常不合适)。他们通常会先答应下来面试或者说要求发一份资料先了解,待他们在网上进一步了解公司信息后再作出决定是否赴约。

    第三,一些求职者处于观望状态,刷新下简历,等待着更好的下家。如果公司听起来都不如他在职的公司,他凭什么去面试呢,甚至还要他请假去面试呢?

    第四,求职者其实基本上觉得差不多的,都会答应去面试。然后会在网上查公司资料,然后进行筛选对比。当然他们答应的时间重合的概率是非常大的,最后难免会舍弃一些暂时不太合他们心意的。甚至是被忘记了的。”

    楚丽华给章维尔一条条分析,其实,还有一些原因。

    ——“看来,你果然是这方面的专家了。我这五百块钱也算是花的值了。”

    章维尔听着楚丽华那么“专业”的分析,直竖起大拇指。

    不过,旅行社招聘确实比保险公司容易多了。

    不到半个月,楚丽华就招了二十多个人了。当然,有些来了一两天就走了。但是,在留下的也有13个。

    一下子,他们组就坐不下了。

    章维尔高兴的不得了,说等这些人全部留下来以后,每个人按照100块钱的奖励给楚丽华。

    楚丽华拒绝了。

    ——“姐,其实,与其你把钱给我了,不如,用这些钱带大家聚一次餐吧。相信我,人要留下来,一定要用心才行。”

    当然,楚丽华现在在章维尔那里,简直就是“招聘小能手”一般的存在,她说什么就是什么。

    最后,选在了一个周五下班以后的时间段聚了一下。

    席间,章维尔特别好奇的问他们,为什么要来公司面试。

    结果,有一个小伙子说了一个理由,让楚丽华哭笑不得。

    林海龙说,“因为给我打电话的楚丽华声音特别好听,我来,就是为了她!”

    楚丽华的脸,瞬间就不争气的红了起来。甚至她感觉耳朵尖都发热了。

    虽然,林海龙这句话开玩笑的成分居多。但是,楚丽华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就想起了之前那个梦。

    ——“一年后,我们就会想见。”

    那个神秘人,会是林海龙吗?

    楚丽华摇了摇头,不应该的呀!

    或许是那次聚会的原因,又或许林海龙真的是借着开玩笑把真心话说了出来。

    总之,从那以后,每次,林海龙去打水,都会顺带帮楚丽华打一下。

    有时候,还先把杯子放在楚丽华的工位上,然后回来的时候顺手捎上她的杯子一起去打水。

    同组的人都开着玩笑,“看来,林海龙是认真的了。我每次让他帮我打水,比登天还难。”

    楚丽华内心有一丝丝的波动。

    但是,她并没有表现出来。

    同样的,那个见面总是问楚丽华,“这个是几?”的男子,也总是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出现在楚丽华面前。

    比如,楚丽华吃东西的时候,他总会突然从相隔一整排工位的斜对角冲到楚丽华年前来要吃的。

    要是楚丽华不愿意给,他就不走了。

    再比如,他总是要和楚丽华打赌,输了请对方吃饭。可是,他就一次都没赢过。这让楚丽华很无语,当然,每次也没好意思让他请吃饭。可是,他就是固执的不同意。

    楚丽华也不知道,他怎么就会这么奇怪呢。

    对了,他叫青云飞,是的,姓青,一个楚丽华从来没有听说过可以作为姓的字。

    日子就这么过了。

    很快,就到了公司里的团建活动时候了。

    因为公司人很多的原因,再加上为了融合全公司人员的合作,楚丽华被分在了一个人也不认识的新组合里。

    这一次,这个公司是去的茶棚而不是青龙峡。

    一下大巴车就开始分组比赛爬山。

    此刻的天气,还不是那么暖和。

    不过,上山对于楚丽华来说简直不要太小儿科了。

    他们队的队长是一个退伍军人。

    对于楚丽华这种体力好,又不操心的队员,是相当的满意。

    可是,下山的时候就尴尬了。

    因为光影的效果,楚丽华总是看不清楼梯的台阶面。

    她不敢轻易下,当然,速度也就慢了下来。

    甚至,连上山需要两个人夹着的另外两个女生都赶上她了。

    楚丽华有些着急,那个退伍军人队长更着急。

    ——“把手给我,我带你下山。”

    那宽阔的大手就这样在楚丽华面前伸着。

    楚丽华犹豫着。

    虽然这是现代了,可是,楚丽华总是有那种“男女授受不亲”的想法。

    见楚丽华犹豫,那队长直接拉起了楚丽华的小手,往山下飞奔而去。

    楚丽华的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

    这是什么情况?

    有时候公司活动也会发生和男同事牵手的时候,可是从来都没有这样的感觉啊?

    楚丽华基本上是跟着队长的步伐,看都不看台阶的往下冲的。

第四百九十四章 化解尴尬

    ——“哎呀!”

    楚丽华突然一不留神就一脚踩空崴了一下。

    眼看着其他组的组员轰轰烈烈的从他们身边过去了。

    队长转头看了楚丽华一眼。

    似乎在犹豫着什么,突然,他转身,弯腰,抱起了楚丽华飞快的往前跑去。

    公主抱???

    楚丽华整个人都不好了。

    楚丽华没来得及思考,他们就到了终点线了。

    队长把他放下来以后,环顾四周查看其他队员。

    好吧,他们第二名。

    幸好!

    只要之后的项目可以赶上来,争取第一名还是有希望的。毕竟,所有活动项目都要看全体队员的积极配合。

    楚丽华站在一旁万分自责,要不是因为自己,或许,他们组可能就是第一了。

    只可惜楚丽华自己不知道的是,在他们到了以后,后面还有好几个队员还没来呢。

    在下一个项目之前的休息空档。队长不由分说的蹲下来,轻轻帮楚丽华揉捏脚踝处。

    不多会儿的功夫,楚丽华就感觉疼痛感减少了大半。

    ——“谢谢队长!”

    ——“不客气的,我们是一个团体。”

    之后的项目蛟龙出海,又因为其中一个女的半路鞋子掉了导致了落后,得了第三名。

    接下来的时间,就是午餐时间了。

    因为这荒郊野岭的并没有任何可以购买吃食的地方,所以他们都是在来之前,每人背上了一大包吃食。

    楚丽华当时在超市转了好几圈以后依然不知道带什么,最后无奈买了几个卤鸡蛋和一大包面包。

    没想到这回拿出来东西之后,才显得她的东西实在是太寒颤。

    其他的队员背包里拿出来的,都是各种五花八门的零食。

    楚丽华瞬间都不好意思把自己的午饭往外拿了。

    她现在特别想找个无人的角落缩在那里,赶紧把自己的东西填塞到嘴里,然后再出来。

    可惜这个地方是几个山峰中间唯一的洼地,这片洼地特别的宽敞,没有任何遮挡物。

    楚丽华犹豫再三,还是决定不拿出来吃了。

    她默默地坐在一旁,看其他人把自己的东西和大家的分来分去。

    ——“大家听我说。我看大家都把东西互相交换着吃,不如我们所有人把自己带的东西都拿出来,搁在一起来分享吧。”

    这时,队长突然发话了。

    楚丽华瞬间想背着自己的背包逃跑。

    ——“楚丽华,来我看看你都带了些什么好吃的。”

    队长说完以后,直接走到楚丽华面前。

    ——“我……”

    楚丽华尴尬极了,不知道怎么接话。

    队长已经把她的背包拿过去了。

    ——“好家伙,楚丽华,你可真是实在人啊,只有你带的这些东西才能真正填饱肚子,看来你果然对这种拓展活动比较有经验。我们带的都是零食,根本没法填饱肚子的。”

    队长爽朗的笑声,瞬间化解了楚丽华的尴尬。

    果然,楚丽华的切片面包和卤鸡蛋反而被大家分的一点儿不剩了。

    ——“楚丽华,说实话我觉得我买的饼干失败极了,吃着实在太噎了,还老粘牙。幸亏和你一个团队。要不然就我这些香辣零食,还真的是撑不住多会儿。”

    这时,有人也开口了。

    气氛突然就变得那么和谐了。

    楚丽华吃着队长递给她的鸡翅,说不出的滋味。

    小时候,学校组织的春游活动。其他小朋友都带的五花八门的各种零食。唯有她,母亲给她买了一斤饼干,是的,那种散装饼干。

    母亲的理由是,只有这东西才真正能填饱肚子。

    这时春游的时候,小伙伴们都把东西拿出来搁在草地上老师铺的布上时。她成了小朋友们嘲笑的对象。

    最后所有人的零食都吃的差不多了,变成空空的包装,唯有他那一口袋饼干就少了几块,还是她自己吃的。

    本来,楚丽华以为,今天的场景肯定又会和小时候一样尴尬。没想到,队长这么轻易就化解了她的尴尬。

    楚丽华很感激,想要在人群中看一眼那个男子。

    只可惜,大家都穿着公司的工装。男同事个头差不多的也很多,所以,如果队长不说话的话,楚丽华是找不到他的。

    吃过自带干粮以后,休息了一会儿。很快又到了下午的两个拓展项目了。

    只可惜,后面总是因为有队员各种出错的情况,虽然他们的队长大人自己再有能耐,但依然改变不了最终的结局。最后,他们队最终以第四名的名次,名落前三甲了。

    因为排名前三的队伍是可以获得公司颁发的奖金的。

    第一名的团队成员每人200元现金。

    第二名的团队成员每人150元现金。

    第三名的团队成员每人100元现金。

    楚丽华在知道结果的时候内心感觉无比的失落。

    她总觉得是自己拖了大家的后腿。虽然她只有在下山的那一刻,拖了后腿而已。

    项目结束,回程的时候,还有一段距离是步行下山。当然这次下山的完全是坡路,而不再是阶梯了。

    楚丽华走得很快,尽量在人群中的前1/3的部分。

    ——“没想到你下山挺快的嘛,完全不是比赛时候那种样子呀。”

    ——“早上因为身体有些不舒服,所以……抱歉拖大家后腿了。”

    楚丽华并不想把事实说出来。

    ——“嗯,看出来了,要不然你上山的时候可是最快的,足以证明你的体力是很棒的,平时经常锻炼吗?我看你的脚现在走路好像没事的,恢复能力挺快呀!”

    ——“对呀,我每天早上都会起来跑步的。”

    说起这个,楚丽华不自觉地扬起了笑容。

    ——“咱们俩还真像,我每天早上都要起来打一套军体拳。”

    ——“是吗?那你真厉害,还会武术。”

    楚丽华满心满眼的崇拜。

    ——“主要是在部队的时候早起习惯了,所以说早上起来没事就练练身体,正所谓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嘛。我看你的水喝完了,我这里还有一瓶没有开封的。给你吧。”

    队长说话间很自然地就给楚丽华递了一瓶水。

    ——“不用了,我现在已经不用喝水了,不像刚才那么热了。”

    楚丽华有些受宠若惊了。

第四百九十五章 所谓读书啊

    ——“喝水有助于加快我们身体的新陈代谢,帮助废物的排出。再加上,你帮我喝了,我还能减轻点重量,虽然是下山,但是背那么重的水也很累的。”

    楚丽华犹豫了一下,还是结果了那瓶水握在手里,并没有喝。

    ——“谢谢你,队长,你可以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吗?”

    ——“没想到你连我叫什么都不知道啊?我这个队长当的也太失败了。”

    ——“不是的,我是新来的,所以……哎……不是,我这个人吧……”

    楚丽华一下子就结结巴巴,不知道要怎么解释了。早知道不问好了。

    ——“楚丽华,你记好了,我叫白天洛,希望下次在公司里见到的时候你还能认出我来。”

    ——“我……我是个脸盲,可能我下次还是不会认出你来的。”

    楚丽华马上解释一下。

    ——“闲聊两句,不要那么认真嘛!”

    ——“我感觉你的性格一点儿也不像退伍军人啊!”

    ——“原来你不知道我的名字,却知道我的身份啊。那在你看来我的性格应该是怎样的才符合我的身份呢?”

    白天洛也挺好奇的。真是个有趣的丫头。

    ——“我个人的角度来看的话,你们习惯于快节奏、突击性、雷厉风行。忌讳优柔寡断,拖泥带水的办事情。不怕苦累,迎难而上,有顽强的意志和决心,有一股冲劲和闯劲。但是缺乏耐心和韧劲,尤其是在人际关系面前,显得笨拙和束手无策,甚至过于急躁,还容易把事情搞砸了。

    锋芒毕露,特别较真。军旅生活养成直性子,工作后,看不惯的人和事就不假思索,不计后果地发表自己的评论,而且不论在大事小事上不掰扯个子丑寅卯来决不罢休的那种。”

    楚丽华说完以后,偷偷瞄了一眼白天洛,然后又快速的低下了头。

    ——“入伍的时候只有十八岁,部队生活锻炼了我的意志和体魄,瘦弱的身体强壮了、脆弱的我坚强了、散漫的我知道了纪律的严肃性,在我的性格中多了一份执著、增加了韧性。

    在我的意识中有了使命感、有了更多的责任感。在队伍上曾当过新兵班长,代理排长,连续3年获得优秀士兵荣誉,也算得上是一名称职的军人。

    不过,军人的性格是在部队的绝对服从和不苟言笑。但是,你现在看到的我才是真正性格上的我。其实,被送去部队的孩子,大部分都是那个时候的坏孩子和学习成绩不好,考不上大学的差生。”

    白天洛的语气有点让楚丽华摸不着头脑,也不知道自己刚才说的话他有没有生气。

    ——“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轨迹,并不是一定要读书才有出息的。”

    楚丽华也不知道是安慰自己,还是白天洛。

    ——“其实,之前一直都有所谓的读书无用论,但是,只有真正踏上社会,了解过社会。才会知道那些所谓的读书无用论都是骗人的。

    就好比比尔盖茨,很多人都曾经以他这个连续12年的世界首富来说事儿。

    也很多人不知道的是,盖茨的成功并非就是来自于辍学不读书了。

    事实上,根据比尔·盖茨自己的估计。

    他坚持每周读一本书长达52年,其中许多书与软件或业务无关,他整个职业生涯中,他每年安排两周时间作为阅读假期。

    而此外,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的是,比尔·盖茨的母亲是当时最大的公司ibm首席董事之一。

    比尔·盖茨从小就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并且接受过非常好的家庭教育培训,而且这一人脉还帮他创建微软后拿到ibm大订单。

    所以说,真正有用的根本不是读不读书,而是学习能力。以及家庭背景和家庭环境。”

    白天洛的话,颤动了楚丽华的心弦。

    ——“可笑的是,曾经我真得以他为榜样,而且还因此退学了。只可惜我知道真相的时候太晚。如今已经退学六七年了。却并没有奋斗出我想象中的成绩来,相反反而还不如刚开始来北京的时候了。”

    楚丽华觉得自己来北京折腾的这几年,还远不如之前待在云南手机店里的时候逍遥自在。

    ——“那你后悔了吗?”

    ——“后悔是没有用的,自己选的路,只能咬牙继续走下去,然后再努力提升自己。看看有没有新的转机出现。”

    ——“你知道为什么我没有选择找政府安排工作,而是自己来做销售吗?”

    ——“或许是销售赚的钱多吧。”

    ——“其实这确实是很重要的一点,但还有一点是做这个行业的销售,接触的人都是在社会上相对来说比较成功的人,因为只有有钱有闲的人,才会出去旅游。所以我最终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赚钱而制,主要是为了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接触到成功人士,去了解他们,进而成为他们。”

    ——“看来,当过兵的人果然是有远见的。我来这个行业虽然也是为了接触人,但显然我只想去了解他们的故事。并没有考虑到你那么深层次的地方去。”

    楚丽华对白天洛有了更深一层的崇拜。

    ——“其实,你不过是年龄还小,等你经历的多了你就会懂了。”

    白天洛安慰楚丽华。

    ——“年龄还小?如果我告诉你,我已经北漂四年了,之前在社会上待了三年了,你作何感想?”

    楚丽华自嘲的说。

    ——“这点,说实话还真没看出来。足以证明我实在眼拙,不过可以说明一点的是你的心依旧纯净,没有被这个社会大染缸所改造。”

    ——“别人都说我傻和蠢,只有你用了那么清新脱俗的句子,让我实在是不知道该骄傲还是该哭笑不得。”

    ——“人活这一世,如果可以一直保证纯真的自我,那才是真正的成功。至少证明你没有被社会所荼毒。”

    ——“白天洛,谢谢你!”

    楚丽华觉得自己不能一味的这么……下去,接受白天洛的评价,或许也不为是一桩美事。毕竟,过去的选择还是决定着现在。但是,现在的改变,却可以拯自己的未来。

    如果可以单纯善良一辈子,其实,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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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29372/ 第一时间欣赏半盲女的英雄之旅最新章节! 作者:青薇筱语所写的《半盲女的英雄之旅》为转载作品,半盲女的英雄之旅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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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盲女的英雄之旅介绍:
缺爱,寻爱,最后只剩一声无奈。留守半盲女一路跌跌撞撞走来的故事。悲欢离合,曲折离奇,然而最终以为的幸福,却也不过是一次又一次无声的痛苦在蔓延。幸福在哪里?几经周折,当楚丽华终于明白创伤不过是因为上帝想要把阳光照进自己心房时,一切才最终豁然开朗。此时,她终于走完了自己的英雄之旅。在失明之前,好好看看这个世界。半盲女的英雄之旅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半盲女的英雄之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半盲女的英雄之旅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