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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崇祯帝全文阅读

作者:大璎珞     我是崇祯帝txt下载     我是崇祯帝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0420 设伏

    不错,如今的陕西虽然看似平静,在孙传庭的努力下,大部分老百姓有了一口吃的,不至于饿死。

    老百姓有了吃的,也就不愿意造反了,但是总有例外的……

    就比如闯王高迎祥,这家伙狡猾如狐,带着一帮流寇躲入深山老林中,时不时的出来抢劫一番,一旦遇到官兵,便又再次逃入深山。

    高迎祥堪称是陕西大敌,孙传庭和洪承畴一直都在不遗余力的剿灭他,只不过收效甚微罢了。

    后来这家伙更是流窜到了汉中,因为汉中位于川陕交界处,所以高迎祥便很方便的投靠了蜀王,成了蜀王对付陕西的先锋部队。

    这一日,傍晚!

    孙传庭的桌子上堆着许多书信,这书信是从贺人龙家中抄出来的,皆是贺人龙与蜀中密谋之事。

    孙传庭看完后,默不作声,他眉头微微皱着,手指头不停的敲击着桌面,似乎在筹谋着什么?

    “孙巡抚,您可是发现了什么?”叶延桂担忧的问道。

    孙传庭冷笑一声,“贼人真是好计谋啊,幸亏有窈娘大义告密,否则陕西真有可能失守,卢总督也会危险。”

    叶延桂听到窈娘的名字,不免流露出凄然的神色来,这叶延桂本就是个容易伤春悲秋的文人,他不似孙传庭铁血心肠。

    “窈娘大义,且又是官家之女,其父更是为国捐躯,下官觉得应该上奏朝廷,以示嘉奖!”

    孙传庭点点头,“放心,待陕西真正安定,蜀王被灭后,本官自会亲自上奏陛下,此奇女子绝对不能埋没青史。”

    一说起窈娘,这叶延桂陡然兴奋起来,他絮絮叨叨研究着,陛下究竟会给窈娘什么封号,而老百姓又会怎样评说她?

    是骂她忘恩负义呢?

    还是赞她大义凛然?

    或许也会骂她沽名钓誉,为何事先不苦苦哀求宠大海,凭借宠大海对她的爱,没准他会悬崖勒马呢?

    孙传庭无语极了……

    他看着像个老妈子般的叶延桂,头疼道,“叶兄啊,现在不是讨论窈娘的时候,本官有重要军情,咱们还是先处理军务吧!”

    ……

    子午谷!

    又名子午道。

    是秦岭七十二峪之一,全长六百六十里,北口叫子谷,在西安府南百里,南口叫午谷,在汉中府洋县东一百六十里。

    秦岭古道有六,但是子午谷确是最为凶险的一条,而且不仅凶险,还有点邪门呢!

    历史上曾经有很多军队偷渡过此道,但是无一例外的都兵败了,堪称军队杀手。

    子午谷外,连营接寨。

    孙传庭和洪承畴并列坐在上首,按说以孙传庭的官职,他是没有资格和总督洪承畴并列坐在一起的,因为……总督比巡抚权大啊!

    总督,是管军事的。

    巡抚,是管民事的。

    若是战时,则一切为军事服务,所以战时总督有权管辖巡抚,这几乎是大明不成文的规矩了。

    不过洪承畴是个有眼力劲的,他早就知道孙传庭得宠,干脆就卖他一个人情算了,而孙传庭在推辞了几次不成功后,也就随他了。

    洪承畴捋须而道,“孙巡抚,你说那高迎祥真会走这么条晦气之路?本督总觉得心中不安,不会有诈吧?”

    原来洪承畴和孙传庭率大军埋伏于此,就是为了以逸待劳,一举歼灭贼寇高迎祥。

    原来高迎祥自打投靠了蜀王后,便一直想建功立业,好成为新朝的开国大将,便主动请缨,从汉中偷偷潜入陕西,一举拿下西安府。

    然后再与贺人龙,假孙传庭,宠大海等人汇合,以西安府为阵地,一举剿灭准备入蜀的卢象升部,再顺便干掉洪承畴。

    他要走的便是这子午谷!

    计划非常美妙,若是此计成功,则不仅可以灭了大明的军威,更加可以让陕西与蜀中连通。

    蜀地有钱有粮。

    自古秦人善战。

    这么强强联合,天下可得啊!

    不曾想,孙传庭早就剿灭了贺人龙和宠大海的叛乱,也得知了他们的肮脏计划,遂干脆就在子午道布下天罗地网,守株待兔子。

    孙传庭淡淡一笑,自信满满看向洪承畴,“洪总督莫担忧,我等驻军于此,进可攻,退可守,纵然贼寇有诈,吾亦不惧!”

    “对对对,贼寇都是群没有脑子的,他们懂什么诈不诈的?这帮人除了会抢,还是会抢,末将愿意为先锋,第一个冲上去杀敌。”

    说话之人名叫李猛,这李猛人如其名,能冲会杀,确实是个猛将,曾经非常得洪承畴信任。

    为什么是曾经呢?

    原来洪承畴手里出过许多猛将,像什么左良玉,贺人龙等哪个不是赫赫战将,可惜都他妈成了叛徒,这让洪承畴相当郁闷。

    甚至一度怀疑自己的识人能力!

    以至于都成了一块心病了,看谁都像叛徒,以前喜欢的将领,现在也一个个看不顺眼了。

    洪承畴眼睛一瞪,怒道,“休得放肆,一切战事自有孙巡抚部署,你等只需听命行事即可。”

    李猛连同洪承畴其余部将,皆噤若寒蝉,大家都看出洪承畴的心情又极度不爽了。

    反倒是孙传庭的秦军诸将领比较放松,纷纷请缨,愿意第一拨冲上去杀敌立功。

    孙传庭看着诸将领表现,心中不免得意洋洋,暗忖:待这次一举歼灭高迎祥后,我在好好部署一番,助卢总督入蜀,一举灭了蜀王这老贼,我秦军定能名垂青史。

    人生在世,荣华富贵都是虚的,唯有建功立业,才是我辈的追求,我孙传庭这些年的愿望,终于快实现了,哈哈哈!

    孙传庭目光威严,缓缓道,“诸将莫急,到时候建功立业人人有份,尔等这段时间定要提高警觉,因为贼人随时会来,到时候我们便杀他妈一个片甲不留。”

    ……

    天公不作美,今日阴雨连绵。

    雨天散步很浪漫,但是雨天行军就非常操蛋了,就算是贼军首领高迎祥,浑身也湿透了,何况普通小贼兵了?

    而且阴雨天不好生火,大伙只能将硬硬的饼子掰碎了,就着雨水勉强吞下去,苦逼死了。

421 杀敌

    子午地处秦岭山脉,地势极为险峻复杂,自古为兵家惧怕之地。

    高迎祥带着众贼寇行到黑水峪时候,干饼子也已经不干了,湿漉漉的,还长了霉,早就不能入口了。

    不过因为此地并无人家田地,只有无尽的山林险道,遍地都是栎松等树,这帮贼寇就算想发挥他们‘抢’的老本行,都没地儿操作去。

    而众贼寇连日吃着霉变的食物,甚至霉变的食物也越来越少了,许多贼寇走着走着便一头栽倒在地。

    而剩余的贼寇也大多是病恹恹的,随时都有可能倒毙山岭,然后葬身狼腹。

    最可怜的还是战马,马这种动物特别娇气,在这种气候下,高迎祥的战马一匹匹倒了下去,再也没能爬起来。

    贼寇们一拥而上,将这些战马放血割肉,也没办法烧火炖肉,这帮人干脆就学着野兽,茹毛饮血起来,荒野之中,就如同怪物般。

    马肉虽多,却不够这么多贼寇吃,无非也就塞塞牙缝而已,饱肚子是谈不上的。

    因为缺少食物,加上生病,许多贼寇便生了逃跑之心,这么段时间,众贼寇们在蜀中过的富足无比,心志早就涣散了。

    一批又一批的贼寇向后逃跑,准备原路返回汉中。

    但凡被抓回来的逃兵,统统被高迎祥处了极刑,碎尸万段。

    军法虽严,逃兵却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了,最后甚至组队逃跑,和执法队都发生了冲突。

    眼看压制不住了,高迎祥干脆放出大饼,以稳定军心。

    淋漓的细雨中,高迎祥身披蓑衣,高喊道,“诸将士,在翻过几个山头,就有县城了,城里大把姑娘和美食,待打下县城,就啥都有了。”

    虽然不知道高迎祥说的是真是假,但是人在这种环境下,纵然明知道是假话,也是不愿意承认的。

    在高迎祥的画饼下,贼寇们再次鼓起勇气,拖着疲惫的身体,一步一步往前走。

    前方崇山峻岭,似乎绵延到了无尽的未来,高迎祥抹了把脸,鹰目中冷光闪耀。

    这里是黑水峪,高迎祥不喜欢这个地名,他总觉得这个地名不吉祥,似乎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般?

    一道惊雷突然划过天空,他的大脑陡然一震,伴随着头疼,他似乎看到了一幕幕极为惨烈的画面。

    刀光剑影,尸山血海,无数人向后涌去,挤压,尸骨成泥,白骨暴于荒野。

    “啊~”

    高迎祥惨叫一声,猛的从战马上摔了下来,摔了个鼻青脸肿,看着好不狼狈。

    他顾不得擦拭身上泥水,只是站起身来,茫然的望着身前身后众贼寇们,呼~刚刚是幻觉。

    可是这幻觉太真实,也太可怕了,这让高迎祥心头升起一股极为不好的预感。

    见高迎祥摔倒,他旁边的亲兵急忙过来搀扶,“高将军您怎么了?莫不是太累了?要不将军您不如就躺上担架休息吧?”

    说完,这个亲兵招了招手,让几个小兵去弄担架去。

    高迎祥深呼一口气,稳定了心神,突然厉声喝道,“你麻痹的是不是觉得本将军没用了,骑不得战马了?”

    这亲兵原本是出于一番好意,没想到却被高迎祥呵斥,这不就是好心被当了驴肝肺吗?

    他心中惶恐,急忙跪伏在泥水里,哆哆嗦嗦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高迎祥冷哼一声,他刚准备下令将这亲兵砍了,以缓解自己不安的内心。

    突然……

    漫天箭矢从天而降,狠狠射向了这群流寇,这些箭射程那么远,却依旧强劲有力,寻常皮甲都能射穿,更不用说布衣了。

    瞬间……

    高迎祥身边人就死了一半,活着的要么是运气好,要么是身穿铁甲的大小将领们。

    就连那亲兵,躲过了高迎祥的杀意,却也没能躲过一剑封喉。

    鲜血混着雨水,很快就将地面染红了,红水肆意流淌着。

    高迎祥身上自然披着坚硬的铁甲,目前倒还安然无恙,只是?

    冰冷的箭矢无情收割着生命,他们却连敌人在哪里都还没发现,这仗还怎么打啊?

    流寇们也不是英雄,他们对蜀王对高迎祥也没有多少忠心,不过各取所需罢了。

    此时遇到这种情况,谁还恋战啊,自然的拔腿就逃。

    关键是逃跑的人太多了,又没有人组织逃跑,大家各跑各的,这就导致也只尾军的贼寇跑了出去,其余贼寇全部乱成了一团。

    箭矢没杀死多少,自己人倒踩死了不少。

    几轮箭雨后,贼寇死伤大半,突然山坡上响起苍凉的号角声音,无数官兵嚎叫着冲了下来。

    这打仗就是打气势,此时贼寇虽然还余很多人,但无一人能战,就连高迎祥都疯狂的往外逃着。

    而官兵以逸待劳,正是战意最凶悍的时候,他们嗷嗷叫着冲入贼寇中,手起刀落,一颗颗人头滚落。

    这人头可是好东西啊,换封赏必备的东西,割的人头越多,朝廷的赏赐便越多。

    官兵们看着滚落的人头,嘴巴都快笑豁了,这些都是白花花的银子。

    而高迎祥则带着一群亲军往侧方向逃去,这些贼寇中的精英份子骑着高头大马,直接撞开自己方的小兵,然后践踏上去。

    却突见侧方向,一勇猛大将,带着波人气势汹汹杀来。

    “逆贼受死。”

    李猛一眼就发现了高迎祥,因为高迎祥这家伙穿戴的最好,铁甲最光亮,加上他那张脸,陕西诸将谁不认识?

    “此人乃闯贼高迎祥,兄弟们,杀了他,我等便能加官进爵了,哈哈哈!”

    李猛豪爽大笑,他手执大刀,带着部将冲了向高迎祥,大有一举击杀之势。

    此时高迎祥等众贼寇早就精疲力尽了,加之战马力竭,根本就不可能是李猛等人的对手。

    “吾命休矣!”

    一代贼寇,后来又投靠蜀王当了将军的高迎祥终于绝望的闭上了眼睛,等着刀剑加身。

    其余亲军见他们头头都这样了,哪里还有再战之心?

    干脆一个个的都滚下了战马,跪地求饶起来。

0422 灭高迎祥

    但似乎求饶也没啥子用,李猛等人本就是心如铁石的军人,对于这些军人而言,杀人和砍西瓜没啥区别,无非就是西瓜稍微大点,脆点。而人的脑袋瓜子稍微小些,涩些。

    高迎祥这个贼寇自然是由李猛亲自来杀,李猛紧紧攥着大刀,手心都是汗水,他表面看着虽然豪迈无比,其实心中却紧张死了。

    面对这么一个人物,李猛难免有点紧张,甚至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生怕这一切都是幻觉,就好像闭上眼睛高迎祥就能消失了般?

    想想也正常,高迎祥是谁?

    陕西贼寇标志性人物啊,他自号闯王,李自成和张献忠皆是他手下小兵,可谓是贼寇的一面旗子,而且这家伙命也忒大,陕西大大小小贼寇基本被灭光了,这家伙都还在蹦跶着,简直是九命猫妖托生。

    最后更是投靠了蜀王伪帝,还被封了个什么剿逆大将军?

    呸呸呸~

    蜀王伪帝就是个大逆贼,他妈的还好意识给高迎祥弄这个封号?

    一念及此,李猛也不紧张了。

    他大叫一声,冲上前,手起刀落,高迎祥好大一颗头颅便滚落在了地上,其庞大的身躯也缓缓倒了下去,拍出无数水花。

    杀这贼寇首领居然如此容易?

    半丝反抗都没遇到?

    李猛停下马,先是使劲掐了下自己的大腿,确定这一切都是真实不虚的,他才喜笑颜开上前,一把扯下他披着的红披风,然后将高迎祥的头颅就着雨水刷了刷了,小心翼翼用披风包起来,然后抱得紧紧的,生怕飞了般。

    远处的诸将领都有点嫉妒,哎~诛杀了这般大贼寇,可是奇功一件啊?恨只恨这高迎祥咋那么孬种,都不正面迎敌,居然猥琐的想从旁边逃跑?

    呸~便宜了李猛这小子!

    诸将虽然嫉妒,但是手上的动作却并没有停,好歹面前还有无数的贼寇脑袋可以砍,砍砍砍~全部砍光了,就是大大的钱财。

    至于投降?

    两军交战不杀俘虏?

    呸,这帮贼寇干过多少伤天害理之事啊,杀过多少老百姓,强过多少姑娘,抢过多少钱财?屠城灭族,罪恶滔天!

    若是最开始几年当流寇,还有可能是实在活不下去了,为了吃一口饱饭而已。

    可是这几年陕西在孙巡抚的治疗下,老百姓虽然依然穷,但是好歹能吃口饭啊,在这种情况下,老老实实干活至于饿死吗?

    这种情况下还当流寇的,都是一些穷凶极恶之人,因为他们酒肉吃多了,便不愿意回到吃小菜的日子了,更有一些是犯了罪,为了逃避官府的处罚。

    所以,该杀!

    官兵杀了数个时辰,雨水终于停歇了。

    到处都是尸体残骸,大肠内脏,和圆滚滚的脑袋,空气中也弥漫着血腥气味,久久不能散开,人走上面直接打滑,宛若人间炼狱。

    众将士们把脑袋和战利品收拾了,便启程离开了此地。

    至于无尽的尸骨?

    山野之中,早有豺狼虎豹暗暗窥视着这场战役,待官兵都离开后,这里便是它们的乐园,这些尸骨够野兽们吃好几个月了的。

    ……

    孙传庭剿灭高迎祥的消息并没有传回京师,高贼的头颅也暂时被秘密放在冰库中冻着,这场战役虽然杀的轰轰烈烈,却也没有任何消息透露出去,无声无息,……孙传庭还有更大的图谋。

    云横秦岭家何在!

    雪拥蓝关马不前!

    蜀道,是关中与川蜀之间道路的总称,关中与川蜀盆地相隔着秦岭,汉中盆地,大巴山等。

    而连接着川蜀与陕西的诸多通道有……陈仓道,褒斜道,傥骆道,子午道,阴平道,金牛道,米仓道,洋巴道。

    孙传庭前几日才在子午道怼灭了高迎祥,这日他又领兵浩浩荡荡的,进入了宝鸡县城。

    这里有一条故道……陈仓道!

    而卢象升的天雄军便驻扎在宝鸡县城中,准备由此地经陈仓道,攻入天府川蜀之地。

    陈仓道,还是因为韩信的‘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而闻名于天下的,其实这条道算是蜀道中最好走的一条。

    其地势相对平坦,走起来不那么艰难,就是稍微有点绕,比其他蜀道更长。

    宝鸡县城,县衙门!

    如今这里被征用了,县令书吏等一班人早就搬到了偏房里办公。

    而卢象升,孙传庭,洪承畴这几人则堂而皇之的鸠占鹊巢,将这处县衙占了,设置成了临时军事指挥处。

    卢象升盯着舆图,皱眉道,“古语有云: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没想到我卢象升也有要攻打蜀道的这一天。”

    “卢总督可有何妙策?”孙传庭淡淡问道。

    “卢某我那有什么妙策啊,无非是走这陈仓道,强攻下汉中,然后再由汉中攻破川蜀,诛杀伪蜀,和魏忠贤这个狗东西。”

    卢象升咬牙切齿,他现在恨死了魏忠贤这阉人,亏他以前还以为魏忠贤是好人呢,甚至还存了和他结交之心。

    原来一切都是伪装的。

    也对,魏忠贤本来曾经的名声就不好,杀人放火这些事儿他干的还少?这种骨子里就残暴的家伙,怎会突然变成大好人?

    孙传庭想了想,沉声道,“如今伪蜀在汉中布下大军,我等长途跋涉过去,以疲惫之师强攻汉中,只怕极难打下。

    孙某倒有一计……

    前几日,孙某大败高迎祥贼寇,诛杀了高迎祥,俘虏了许多贼寇将领,不若我等就冒充贼寇,诓骗汉中县守将打开城门,此计如何?”

    卢象升思忖片刻,“此计未必行得通,高迎祥已伏诛,几个贼寇普通将领只怕诓骗不了汉中守将开门?”

    “某还有一计,当日贺人龙寻了人冒充孙某,惟妙惟肖,今日我等亦可寻一人冒充高迎祥,不需十成像,只需略相似,然后披上铠甲,蜀将未必能一眼看破。”

    卢象升虽然觉得这个主意未必靠谱,不过也不失为一个办法,遂点了点头。

    第二日,大军就换上了贼寇的衣甲,也寻到了用来冒充高迎祥之人,事不迟疑,大军当天便拔营进入了苍茫的陈仓古道。

0423 入盐场

    陈傻子正式成了曹家伙计。

    他跟的管事叫曹姬,名字娘里娘气的,人也够娘气,都一把年纪了,还天天翘着个兰花指,甭提多膈应了。

    不过陈傻子一个新人,他也不能选择,虽然有点膈应,还是跟着这曹姬混着。

    曹家在这沧州城有几家盐铺子,曹姬便是专门负责收购官盐,然后放在盐铺买卖。

    别看这盐很平常,可是其中的利润却丰厚的很,曹姬只是个管事的,才干了几年,便在沧州城置了房,买了妾,日子美滋滋。

    而其余伙计们,也是收入颇丰,在沧州城算是令人羡慕的好工作。

    “陈傻子。”

    “赶紧的把骡车,干粮,清水都准备好,今儿我们要去乡里收盐了,估摸着明早才能回来。”

    几个伙计躺在椅子上,磕着南瓜子,翘着个二郎腿吩咐陈傻子干活。

    陈傻子也不恼火,什么行业都欺负新人,而作为一个新人,想快速融入新团队,有些时候必须要吃点亏,否则……一点点小错,就能将你敢走。

    陈傻子不想失去这份好工作。

    等他将骡马和干粮准备好之后,却发现了个熟人,就是上次遇到的那个装逼女啊!

    这女人今天依旧身作男装,不一样的是,她今天的衣着比较普通,上次那块价值连城的玉佩她也没戴,只是在腰上挂了个荷包。

    见到这个女人,曹姬眉头微微皱了皱,他似乎不大愿意遇见这女人?

    不过这云姝小姐可是云先生的女儿,云先生虽然只是个没有功名在身的读书人,但他在曹家的地位极为尊崇,就连曹老爷都对他尊敬有加。

    云先生就是曹老爷专门为儿子们聘的西席先生,他虽然是西席先生,却很少给曹家子侄们讲课。

    曹家西席先生很多,唯独这云先生单独住一个院落,还深居简出,只偶尔给出来讲讲课,可谓是神秘的很。

    曹姬默默叹了口气,然后快步跑了过去,挤出谄媚的笑容道,“云小姐,这儿脏,您还是快些回去,莫要污了您的绣鞋。”

    云姝掩唇一笑,“听说你们今天要去乡里收盐,本小姐好久没有出去透透气了,就让本小姐一起跟着呗!”

    “云小姐万万不可。”

    “我们这是要去盐场的,盐场风大,潮湿,还有许多肮脏的贱民灶户们,小姐贵体万万不可去啊!”

    曹姬心中咆哮着。

    这云小姐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刁蛮任性,喜欢闯祸,喜欢到处蹦跶,估摸着还是家人小时候太娇纵她了,以至于永远长不大,似个孩子般!

    云姝白了曹姬一眼,“都什么年代了,还这么古板?本小姐可是听说京城里的姑娘们都可以随意外出的,为什么到了这沧州城就不行了?”

    反正不管曹姬怎么劝,这云姝小姐就要跟着去,没办法,曹姬只得随了她。

    哎,想那云先生多么德高望重的一个了,怎么就生了这号女儿?

    最他妈蛋疼的是,云先生他也不管管自己女儿,任凭这般美貌的少女到处乱跑。

    虽然如今社会风气开放,姑娘上街也不算什么稀奇,有些开放的姑娘甚至主动追求爱情。

    但是?

    有身份的女子还是会稍微收敛一点点的,虽然云先生只不过是曹家的西席,可是这曹家上上下下早就看出来了,……云先生绝对不简单。

    有人甚至怀疑,这云先生其实是一位高人隐士,而且家产颇丰,

    其资产不比曹老爷差。他屈居西席只不过是为了体验世事人情罢了。

    一行人离开沧州城,往乡下走着,行了半日,终于到了盐场。

    长芦盐区有二十处盐场,他们今日来的便是厚财盐场,此盐场名厚财,就是看着一点也没有财,里头的灶户个个破衣烂衫,穷的不能再穷了。

    制盐非常辛苦,可比种田都还要苦,在生活的磨难下,这些灶户也是面目憔悴,目光空洞。

    此时盐场已经聚集了许多场商,这些人都是来贩盐的,可是那些灶户却看都不看一眼,只是木然的铲盐,晒盐。

    而场商们也并不会多关注灶户一眼,明明相隔很近,可是两拨人却好像没有看见一样,就如同处于两个世界般。

    灶户们也非常瘦!

    陈傻子就发现这些灶户比圪塔村的灶户要更加瘦,简直是瘦骨嶙峋,一看就是极度缺乏吃的,饿的。

    倒是盐场里的官吏个个白白胖胖,和灶户形成鲜明对比。

    云姝小姐一入盐场,便好奇的打量着周围环境,随意的捧起粗盐看,这些粗盐呈土灰色,里面杂质非常多,还需要再加工,方能制成名动天下的长芦盐。

    “云小姐。”

    “这些盐您在场里怎么玩都行,只是切莫带出去啊,哪怕只是一块小小的贝壳都不要带出去,万一贝壳上有盐,那您就犯了私盐罪。”

    曹姬怕云姝小姐不懂规矩,犯了盐场的忌讳,便絮絮叨叨交代起来,而云姝则漫不经心的看着,也不知道她听进去了没有?

    来盐场拿盐其实非常简单,只需将盐引交给课盐大使,按照盐引数量拿到规定的盐,只许少拿,不许多拿。

    拿了盐后,还得去运到批验所检查,说白了就是复秤,……所取之盐必须与盐引符合

    当然,有时候难免有差错,但按照规矩,只需少取,不能多拿。

    若是取的盐多了,场商和盐场里的课盐大使都得受罚。

    今日曹姬携带了五张小引,一张小引可兑换四百斤盐,所以按照规定他可以兑换两千斤白盐。

    一行人很快就将白盐取了,支付了盐引,然后一行人压着白盐走往批验所复秤。

    陈傻子有点奇怪的看着车上一袋袋盐,都快将车子压塌了,他心中疑惑不已。

    凭直觉,这些盐绝对不止两千斤了,可是……他明明只看到曹姬上缴了四个小引啊?

    陈傻子笨拙的驱赶着骡子,很快便行到了批验所,几个门子正百无聊赖的晒着太阳,见人来了也是爱理不搭的,一副高高在上派头。

0424 肮脏的内幕

    曹姬笑着和门子打了招呼,奈何人家眼皮都不带抬的,曹姬热脸贴了个冷屁股,倒也不生气。

    依旧笑呵呵的带着众人进了院里,只是他刚一入院,便回头狠狠啐了口,骂道,“呸,狗仗人势的东西。”

    骂完后,这家伙立马又换了副和气生财的表情,这换脸功夫之强,让人目瞪口呆。

    此时大院子里已经有好些场商或者大商行出来的管事在复秤了,院里摆满了食盐。

    曹姬嘻嘻笑着,和熟悉人打招呼,虚伪的客套着,额头汗珠子哗哗直流,如今天气甚热,这院里连个遮阴的都没,更别提什么凉茶了。

    幸好他们自带了茶水,否则真的会脱水而死啊!

    云姝这么个娇小姐也热的叫苦连天,她现在确实后悔出来了,不急不好玩,还受苦。

    不过人家娇小姐身边有几个下人专门负责打扇,处境比陈傻子要好多了,这让陈傻子相当羡慕。

    过了好久,才轮到他们。

    先是核对,接着上秤,陈傻子眼睛都不眨的盯着秤看,最后结果出来了,……一千九百斤。

    “哈哈哈!”

    秤盐小吏皮笑肉不笑道,“曹管事的,你这盐少了一百斤呐,不若返回去再加一百斤来。”

    曹姬呵呵两声,“不用麻烦了,这做生意的哪能不吃亏呢?我曹家虽然少拿了一百斤,但是国家却因此多得了一百斤,为国为民,一直是我曹家风范,呵呵!”

    小吏竖起大拇指,赞了句,“都说曹家乃沧州第一义商,没成想就连曹家一管事,都能如此高风亮节,某佩服。”

    曹姬虚伪的客套了几句,然后这两人相视猥琐一笑,此事便就此揭过,只是……

    陈傻子看着这一幕,心中难受极了,看来盐场,批验所,盐商之间,存在着太多不可告人的东西,黑!

    长芦盐场很大,每年出产的食盐不计其数,每年来这里拿盐的商人也不计其数,真不知有多少食盐就这么偷偷的被人黑了?

    陈傻子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就如此气愤?

    他现在是曹家下面一处小小盐店伙计,曹家占的国家便宜越多,他这个伙计的工钱不就越高吗?

    一个伙计,有什么好气愤的?

    陈傻子强压下气愤的心情,赶着骡车往沧州城方向走,这一趟运了这么多食盐回来,伙计们都有奖励。

    只是?

    这帮伙计似乎依旧不大开心。

    半路上歇脚的时候,陈傻子便故意和同行的一伙计闲聊起来。

    这伙计叫游小渔,算是一般欺生伙计中,对陈傻子不那么苛刻的一个了,陈傻子也只有他可以聊天。

    游小渔虽然极度不愿意和新人聊,但是耐不住陈傻子厚着脸皮不停的问东问西,加上刻意的吹捧巴结,最后倒真将游小渔的聊性勾起了。

    “游哥啊!”

    陈傻子故意装出一副啥也不知道的模样来,“俺看你在店里是除了管事外,最能说上话的了,咱这一趟出来,您最起码能拿二两赏银吧?啧啧~”

    瞧着陈傻子一副愚昧不堪的傻逼模样,和他那崇拜的眼神。

    游小渔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故意装作不在乎的啐了口,“呸,二两银子算什么?都不够老子喝壶酒的,就这点钱,你也羡慕啊?”

    陈傻子咂舌,“在俺们村,二两银子若是省着吃,都够吃好几个月了的,啧啧~游哥好阔气啊,居然都瞧不上。”

    “哎~”

    “陈傻子啊,你是不知道以前你游哥是这么赚钱的,以前你游哥跟着走私盐,赚的钱才多呢?”

    私盐?

    陈傻子装作一副快被吓死的怂逼模样,战战兢兢道,“俺听长辈们说,穷死也不要走私盐,俺村几个走私盐的都被砍了头,好可怕!”

    对于陈傻子这么副怂逼样,游小渔极为鄙夷,不过……

    却也更加刺激了他炫耀之心!

    “傻货,活该你们受穷。”

    “你们以为走私盐简单啊?偷偷摸摸背着官府便能赚钱?呸,都是不知道官场水深的傻货,你们村那几个走私盐被砍头的,可真冤枉啊!”

    见陈傻子瞪大眼睛,听的仔细。

    这游小渔越说越兴奋,“如今我曹家最主要的生意便是私盐,其实这官盐价格又高,还得给朝廷交税,能赚几个钱啊?

    曹家几处盐店不过是给人看的罢了,我曹家真正的生意是私盐,就是靠着私盐,咱曹老爷才成了大豪商呢!

    哎,可叹我当年得罪了人,才会被调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当穷伙计,可恨!”

    游小渔这番话让陈傻子目瞪口呆,他没想到这里面还有这么深的水?

    关官盐,都已经这么黑了。

    没想到还有更黑的?

    大明的盐业,就是被这些蛀虫慢慢蚕食着,而且最可恨的是,就连一个小伙计都知道的事,大官们会不知道?

    官官相护。

    官商相护。

    太他妈的黑了,最可恨的还是,这一道道关卡居然还在装模作样的查私盐贩子?呵呵,不过只是查那些穷的没办法,偷偷贩点盐换口吃的穷鬼罢了。

    真正的私盐贩子,从来都是查不到,甚至朝廷盐官和盐商,都半公开的贩卖私盐。

    这个国家,还有救吗?

    陛下为什么不派人下来查他们?

    陈傻子愤愤不平,他第一次对当今皇帝陛下的能力表示了怀疑,亏村里好多人家还给他立了长生碑呢!

    呸,这昏君不配!

    不过……

    这种话可不能说出口。

    他不过一贱民而已,骂骂官员的风险都很大,何况骂皇帝陛下?

    如今啊,谁敢骂皇帝陛下,别说会被官府抓起来,光老百姓的口水都能喷死你吖的。

    陈傻子虽然心中对当今皇帝陛下极度反感,但他也不会傻的说出来的。

    陈傻子心中莫名愤恨,表情一时没有收住,居然被游小渔敏锐的察觉到了。

    游小渔暗忖:这陈傻子果真是人如其名,是个傻子,这些事情只要是个人都知道,有什么好气愤的?难不成这傻子莫不是还忧国忧民了?

    他一想到傻子也忧国忧民,就觉得特别好笑!

0425 狗血的云姝小姐

    “傻子啊!”

    “看不出来你人挺傻的,居然心肠这般正义?呵呵,要兄弟我说啊,这国家的便宜,不占白不占。”

    陈傻子裂嘴一笑,也懒得说话了,干脆装累,闭目养神起来。

    这般无礼表现,让游小渔有点不悦,不过他转念又一想,这家伙傻里傻气的,一点也不通人情世故,有什么好和他一般见识的?

    这次歇脚,歇了好久。

    因为云姝这个娇小姐被颠婆的狠了,吐的稀里哗啦的。

    挨黑的时候,他们才终于赶到了沧州城门口,此时夜禁刚开始,城门缓缓关闭中。

    一行人急忙赶着骡车往城门里挤,虽然这有点不合规矩,但是沧州守城兵一般也不会拦截的。

    毕竟都是一个城的,抬头不见低头见,谁也不会把事情做绝。

    偏偏……

    此时城门上有一贵公子,这贵公子刚好见到了面目憔悴的云姝小姐,脸色陡变,咬牙切齿。

    “传本公子命令,夜禁时间已到,谁也不许进城,赶紧的将这帮人给老子赶出去。”

    贵公子有命,守城兵不得不从,于是刚挤进城的曹姬一行人,便又被无情的赶了出去。

    “云姝小姐。”

    “您这娇滴滴的姑娘家的,上哪儿玩了的?如今都夜禁了,可不能进城了,要不要本公子好心丢一床褥子下去,你们一起睡啊?”

    贵公子语气轻佻,言语不善,把云姝小姐的嘴巴都气歪了,干脆叉腰破口大骂,“孙彬你混蛋,原来是你捣的鬼?”

    贵公子自然不甘示弱,两人居然就在众目睽睽下对骂了起来,骂的那叫一个难听啊!

    众人都听的目瞪狗呆,就连城上的守城兵也支起耳朵听的津津有味,太劲爆了有没有?

    要知道这沧州城风气不比别处,并不十分开放,京城的开放风气,还没完全传过来呢!

    今天见娇滴滴的美女骂人,太有眼福了,最主要的是……知府的公子也不要脸了。

    而陈傻子听了半天,也终于听出了个所以然来,原来这孙彬乃是沧州知府之子,沧州城有名的花花公子。

    这家伙原本是喜欢云姝小姐的,结果人家云姝小姐根本就看不上他,非得痴恋苟熙。

    甚至还主动去追求人家,只不过……没有成功罢了。

    至此后,孙彬由爱生恨,和云姝小姐结下了梁子,见她一次便怼一次,如同狗皮膏药般。

    陈傻子无语了……

    这是怎样狗血的事情啊!

    若是他们的家长在场,非得被气的吐血不可。呃~只是家长不在,狗腿们倒是吓晕来。

    孙彬身后的狗腿,和云姝小姐身后的仆人,一个个哭丧着脸小心劝着,恨不得堵住他们两个人的嘴。

    尤其的云姝小姐,身为女孩子,这么大庭广众的骂人,是最损形象的,呃~虽然她早就没有形象了。

    若是被云老爷子知道了,还不定怎么修理他们呢!

    不过云姝小姐显然特立独行管了,或者说被京城开放的风气给毒害了,几个仆人怎么劝得住?

    陈傻子叹口气……

    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这般美貌的少女主动追求男人,居然还能被拒绝?

    苟熙啊,你太无辜了。

    倒是这个孙彬和云姝小姐挺般配的,他俩若是凑合成一对多好啊,免得去祸害了别人。

    陈傻子实在听不下去了,他偷偷走到云姝小姐后头,小声道,“云姝小姐,注意形象,若是苟公子见到您这样,会怎么想?

    呃~记住,男人永远不会喜欢主动追求他们的女人,男人如野兽,他们喜欢征服,而不是被征服。”

    陈傻子的话大概是点到了云姝小姐的死穴上,她身躯猛的一震,急忙收了口,然后恨恨看了眼孙彬,便头也不回的带人扬长而去。

    陈傻子也不知道云姝小姐要到哪里去,而曹姬更不敢去问,任凭她走了,哎~这女人就是祸害,不跟着最好。

    云姝小姐走后……

    曹姬一行人只得在城外将就了一夜,第二天大清早,方才入城回了店里,一番收拾整理,陈傻子都快累死了。

    他刚准备回屋睡觉,就见云姝小姐身边仆人喊他过去,说小姐找她有事。

    若是两人初相识之日,陈傻子倒还乐意结识她,只是如今……呵呵!

    陈傻子想起了第一次见云姝小姐之时,那般美貌动人,如今再看她,特么的就是母夜叉啊!

    身为男人,谁喜欢母夜叉?

    呃~孙彬估计喜欢!

    虽然不想见云姝小姐,陈傻子还是不情不愿的去了,谁叫他如今没有地位呢?

    云先生名义上是曹家西席,他住在曹家专门给准备的一处宅子里,这处宅子从外头看平平无奇,但是里面却极为幽深精致。

    云姝小姐并不是在闺房接见的他,用屁股想也知道,这女人再开放,也不至于带男人进自己闺房的。

    她在一处小亭子里等着,素衣如雪,清丽纤细,不得不说……她不说话的时候,还是蛮美的。

    “云小姐。”

    陈傻子淡淡唤了声云小姐,便不动声色站在了一旁,便再不说话了,只是静静等待。

    云姝小姐缓缓转过身子,她似乎很疲惫,脸上全无血色,就连嘴唇也淡白的吓人。

    过了好久……

    云姝小姐才说道,“虽然你有时候装的很傻,但我知道你懂的很多,你和那些伙计不是一样人。”

    陈傻子自嘲道,“我比他们更穷!”

    “噗嗤~”也不知道哪里好笑了,这云姝小姐居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这女人笑点太低。

    不过她看陈傻子依旧一本正经的站着,脸上木无表情,遂讪讪收了笑容,端起茶杯故意喝了口。

    “陈傻子。”

    “你上次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本小姐从未听过如此言论,本小姐只听人说男人喜欢漂亮的女人,喜欢温柔的女人,喜欢贤惠的女人。

    我~我已经在他面前装的很温柔贤惠了啊?而且本小姐自问女红容貌都是极好的。”

    陈傻子淡淡一笑,一针见血道,“有用吗?他喜欢你吗?”

0456 谈心(赶稿匆匆,明晚上改错别字哦!)

    陈傻子的话太扎心了,以至于云姝小姐的脸都有点挂不住了,一阵红一阵白的,并且瞪着大大的眼睛,不善的看着陈傻子。

    陈傻子无语。

    女人就是麻烦,既想听实话,又不许你说真话。

    见云姝小姐也没准备让他坐下,这陈傻子干脆自顾自的坐了凳子上,并且还给自家倒了杯茶慢慢品着,这茶汤青碧,香气馥郁,一看就是好茶。

    这杯茶的价值起码够穷人吃一个月了的,陈傻子虽然并不十分爱喝茶,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不懂茶,事实上,~这陈傻子相当懂茶。

    陈傻子脑海里总是有许许多多奇怪的知识和阅历冷不丁的蹦出来,有时候就连他自己都觉得很可怕,因为,这里头有许多知识明显就不是这个时代的。

    陈傻子不能理解。

    或者说,他其实隐隐约约能够理解,却始终差一个合理的解释。

    这解释应该与他的人生经历有关。

    但是该死的,他就是记不住自己的人生经历了。

    陈傻子一边想事情,一边随意的品着茶,看的旁边云姝小姐目瞪口呆,她觉得这个陈傻子太不一般了,论出身,据说这家伙是灶户出来的,可谓的贱民了。

    别说和曹姬比了,就是曹姬手头的几个伙计都比陈傻子出身要好,可是为什么?

    这么个出身卑微之人,他身上不仅没有半分卑微之态,甚至还有一种淡然高贵的感觉,这种感觉绝对不是一个穷人可以装出来的。

    突然,云姝小姐想起了一个人。

    是他!

    就是上次在街上遇到的那个不像穷人的穷人,缘分太奇妙了,居然是他?

    “我知道你是谁了,上次我还帮你抓了偷儿呢!”云姝小姐脸色骤然闪亮起来,声音也急促起来,似乎真的很激动。

    陈傻子实在不明白,这有什么好激动的?

    不过有此也可以看出云姝小姐思想相当简单。

    大约这也算和陈傻子是老交情了,云姝小姐突然觉得和他的关系更近了一步,于是语气也友善起来,她沉吟片刻,道,“陈大哥,我今天就想听听你的意见。”

    “你想知道什么?”

    “本小姐怎样才能得到男人的心?”

    陈傻子好笑的看着这云姝小姐,“想要得到男人的心,自然是要变成男人喜欢的女人类型,呃~说句不该说的话,您的容貌会让大部分男人迷恋。“

    但是您的性子,只怕没有男人会喜欢,但凡是个正常的男人,都不会想娶你的,除非是差的不能再差,入您门做赘婿。”

    这陈傻子还真是什么话都敢说啊,云姝小姐旁边的丫鬟脸色顿时不好看起来,若不是她们小姐没有发话,只怕早就将这个信口雌黄的混蛋打出去了。

    就连云姝小姐都有点气结,不过终究还是忍了下来。

    “呵呵,你可知这沧州城有多少男人想求娶本小姐?”

    “为钱而已!”

    “呵呵,那孙斌呢?”

    “他算正常人吗?”

    “大胆狂徒。”云姝小姐终于怒了,她狠狠一拍桌子,指着陈傻子又要破口大骂,而陈傻子却依旧淡淡笑着,云淡风轻。

    “云小姐啊,您若是想听假话的话,请恕在下不奉陪了,告辞!”

    陈傻子干脆站起身来,拍拍衣服,这就准备走了。云姝小姐眼看着请教不成,只得强压下怒火,拦住他,示弱道,“陈大哥莫走,我~我大不了听你真话算了。”

    见云姝小姐服软了。

    陈傻子便又坐下来,做了个手势,示意这个娇小姐继续讲。

    “那时我们刚到沧州城。”

    “大家还不知道爹爹的厉害,都只当爹爹只是一位寄人篱下的西席先生罢了,有一次我贪玩,跟着曹家小姐外出赴宴,我性子活泼,不知怎么就得罪了许多人?

    那些人将我当成了曹家侍女,言语侮辱,甚至殴打我的仆人,是~是苟公子为我解围,只是那一眼,我便芳心暗许,此生非他不嫁。

    后来言语侮辱我的家伙们回到家中,皆被家中长辈抓起来,逼迫这他们来向我赔罪,直到那是,他们才知道我爹爹身份不凡,都传言我爹爹认识许多大官,是一位云游的隐士高人。

    呵呵,其实认识大官算什么?

    他们不知道我爹爹甚至可以影响朝中大局,许多大官都是他的学生,就连苟公子他爹见了我爹,都得恭敬行大礼呢,那曹四喜在我爹面前,就是条狗罢了。

    只是苟公子从来不知道而已,而我也是偷偷瞧见的,我不知道我爹爹真实身份,但我知道他很厉害,因为我娘说,我爹爹曾在朝廷举足轻重,执天下儒生之牛耳。”

    云姝小姐说的颇有点沾沾自喜,不过?

    她居然不知道他爹真实身份?

    这也太扯蛋了吧?

    陈傻子有一种预感,云姝小姐她爹来这沧州府绝不是为了装高人隐士的,而是要谋划什么了不得的大事?而且他甚至有预感,自己会被牵扯进去。

    陈傻子摇摇头,将不好的感觉赶走。

    “你不是他女儿吗?你怎么会不知道你爹是干嘛的?”

    陈傻子说完,这云姝小姐陡然悲伤起来,良久她才幽幽叹息一声,不得不说,这女人叹息的时候还是非常动人的,颇有一种闺阁怨女之态。

    “我娘是外室!”

    “就是那种连妾都不如的,不能进门的外头的女人,娘也是好人家女儿,却不知怎么就与我爹爹相爱了,然后有了我,可是爹爹却从来不愿意将娘接回家门。

    我娘等了一辈子,也怨了一辈子,到头来怨恨而死,可就是死,我娘也不敢当面怼我爹,她所有的怨恨都向我倾述。

    我娘从小教我女红,烈女转,女德等等书籍,我也学着做一个贤妻良母,后来娘死的时候悔了,她告诉我女人要勇敢的追求幸福,而不是软糯一辈子。

    后来我爹将我接走,爹爹大概是内疚,并不大管我,而且我爹也说了,大不了招上门女婿,我的女儿想怎么都行。

    所有我便开始随心所欲的活着,后来我更是读了西厢记,凤求凰,温柔传,然后才知道女人也可以追求幸福的,也可以泼辣的。

    只有敢于追求幸福的女人,才能得到幸福生活,从此我的性子便变了,呵呵,陈大哥这就是我的故事,你听了有什么想说的吗?”

    陈傻子无语啊!

    尼玛啊,这就是典型的,从小被压抑很了,然后陡然放松后,世界观和人生观产生了偏差,从此走进了认知的死胡同里了。

    等等?

    温柔传?

    好熟悉的感觉啊,陈傻子脑海中陡然出现一副画面,那是一位容色华美的女子,她打着赤脚躺在软塌上读着温柔传,时光美好,佳人似梦!

    陈傻子突然就想哭了,他已经记不起这女人是谁了,可是那种爱的感觉却没有变,纵然记忆不再,我依旧爱着你啊!

    陈傻子强压下悲伤的心情,将脑海中的知识复述了出来。

    “云小姐,其实追求幸福没错,泼辣也没错,可是追求幸福并不是死皮懒打啊,泼辣也并不等同于泼妇骂街,打个比方,那孙彬死皮赖脸的追求你,你烦不?”

    云姝小姐咬牙切齿,“孙彬这混蛋,他就是癞皮狗。”

    “对孙彬是癞皮狗,你又是什么?你其实也是个癞皮狗,大家都讨厌癞皮狗,难不成苟公子会喜欢癞皮狗?所有云小姐你和孙彬是一路人。”

    其实还有一句话陈傻子没有说出来,呃~癞皮狗嫁癞皮狗,应该挺般配的吧?

    不过好歹这云姝小姐也是个女孩子嘛,话不能说的太过了,要是把她说哭了怎么办?陈傻子不怕女人泼辣,他就怕女人哭啊!

    尤其是有些女人,泪眼汪汪的看着你就是不说话,蛋疼!

    似乎他的记忆里也有一个这般伤春悲秋的女人,那个女人让陈傻子既心疼,又想逃跑,后来干脆便避而不见了,省的蛋疼!

    虽然陈傻子已经说得比较给面子了,不过这云姝小姐依旧不好受,她不甘心问道,“可是我应该怎么才能获得苟公子的心?苟公子似乎不喜欢温柔贤惠的女人。

    他,他喜欢诗情才意,风情万种的的女人,就是怡红楼的柳絮姑娘啊!

    其实那柳絮姑娘也很泼辣,可是苟公子就是喜欢她,我也曾经学诗,可是我的诗却被他骂鹦鹉学舌,我也学着泼辣,可是又被你说成泼妇骂街。”

    云姝小姐委屈极了。

    陈傻子明白了,这就是典型的东施效颦!

    柳絮是妓女啊,人家见过多少人?遇过多少事情?

    人家的泼辣,那是建立在丰富的词汇,迷人的表情,婉转的语调之上的啊,有些男人就是喜欢女人的这个调调啊!

    可是你的泼辣呢?

    一个从小学女红,读女德这些书籍的人。

    你能有多少词汇?

    你懂多少人情世故?

    “我认识一个女人叫王熙凤,她最会骂人打趣了,可是许多男人不仅不反感她,反而爱极了她,我也认识一个叫王婆的女人,她骂起人来,就连畜生都退避三舍。

    云姝小姐啊,你这特么不就是邯郸学步,最后不知道怎么走了吗?

    其实做你最真实的自己就挺好的,没必须为了谁改变,也不要被一些垃圾书籍影响了,你是什么样的人,便是什么样的人。

    其实当你不在乎这个男人的时候,才是最有可能吸引他的。

    从现在开始,做你自己!”

    陈傻子这句话说得太泛泛而谈了,云姝小姐根本就听不懂啊,不过陈傻子也不准备再多说了,有些东西得靠悟。

    “呃~我再提醒你几句。”

    “凡事过犹不及,风情过度了,就是淫荡。”

    “呵呵,你自个悟着吧,告辞!”

    陈傻子说完后,又喝了一口好茶,这才恋恋不舍的准备起身告辞,呃~他比较舍不得茶,这些茶好贵啊,不喝完真浪费,可惜!

    等我陈傻子有钱了,就天天泡两壶好茶,一壶喝茶,一壶浇花,哈哈哈!

    见陈傻子要走,云姝小姐却突然来了句,“陈傻子你是个很特别的人,若是我嫁不了心爱的男人,不如你就来我家当上门女婿吧!”

    卧槽~

    陈傻子差点一跟头栽倒在地!

    莫不是他和赘婿有仇?

    陈傻子依稀记得自己曾经看过一本叫赘婿的书,呃~特别好看。

    就是有点嫉妒里头的主角,所以他偷偷骂了这个主角,没成想啊~现在这些女人个个想让我当赘婿了,这是不是报应啊?

    陈傻子呵呵笑了两声,然后头也不回的跑了。

    哎~就是没地方去啊,反正盐圪塔村他是不愿意回去了,因为陈老爹明里暗里的表示,想招他当上门女婿,陈春妮现在看他的眼神也不对劲了,动不动的就连耳朵都是红的。

    陈傻子觉得很郁闷。

    对于陈春妮,他是兄妹之情,咋睡的下去?

    对于云姝小姐,呵呵有感情吗?想吐槽才对!

    所以陈傻子干脆就继续窝在盐店里,反正那帮伙计巴不得有人天天守店子,自己乐得清闲呢,从此后,~这陈傻子获得了上上下下的喜欢。

    能不喜欢吗?人家是把店当家啊,白天晚上都在店里忙碌着,这种好伙计哪里找去?甚至就连曹四喜老爷子都听说了他的大名,想提拔他出去贩私盐呢!

    而曹志也非常欣慰,他觉得自己没有看错人。

    陈傻子的工钱更是水涨船高,一切都向好的方向发展,唯一不大快乐的就是,那云姝小姐似乎吃定了陈傻子是个博学多才的人,遂经常约他去请教。

    云姝小姐阅历有限,思想单纯,故而请教的一些问题都幼稚无比,这让陈傻子相当郁闷。而最郁闷的还是,风言风语终于传了出来。

    大家都传言陈傻子要当云家的上门女婿了,呵呵~癞蛤蟆终于吃上了天鹅,这是一步登天啊,以后吃香喝辣,银钱用之不竭啊!

    每次见到那些挤眉弄眼的伙计们,陈傻子都想揍人。

    当然,有个人更加想揍陈傻子。

    他就是孙彬!

0457 认兄弟

    这不?

    这天陈傻子下休后,便买了许多东西准备回盐疙瘩村看看。

    虽然陈傻子不大想面对陈老爹和陈春妮,但是人家好歹救了他命,若是翅膀硬了就不理人家了,未免会被人骂作白眼狼的。

    他刚一出沧州城,便被几个吊儿郎当的地痞拦住了。

    定睛一看,那地痞的头领可不就是孙彬这混蛋吗?

    孙彬傲然站在陈傻子面前,他衣着华丽,手里摇着一副文人雅士扇,只是,……那猥琐的气质,怎么看都像是没有文化的样子。

    怪不得云姝小姐不喜欢他,女人都喜欢文化人嘛!

    或者你就算不是文化人,你也得装出文化人的样子嘛!

    孙彬瞧着衣着简朴,手里还提着一大块羊肉的陈傻子,活脱脱就是乡下穷巴子模样啊,他瞬间便挺直了腰板,优越感尽现。

    “呵呵!”

    孙彬嘲讽道,“呦,这不是大名鼎鼎的云家赘婿,陈大傻子嘛?赘婿兄啊,您这不在家中伺候岳丈和小姐,咋一个人出门了?

    哎呦,还提了肉呢?

    你这当赘婿的待遇可真是好,总算能吃回肉了,哎~本公子想想你们这些穷人也真是可怜,为了吃口肉,不惜把自个卖给人家当上门女婿。”

    孙彬摇头晃脑,一副可惜可叹的模样!

    陈傻子静静看着孙彬,一言不发!

    孙彬今天来就是想狂揍陈傻子出气,最好能在揍前揍后都听到陈傻子的求饶声,那才是最解气的,没想到陈傻子却一言不发,如同木头般。

    揍木头人有什么意思的?

    孙彬瞬间咆哮了。

    “陈傻子你这狗日的东西,老子在训你话呢,你麻痹的若是识相,赶紧跪下给老子磕头,然后叫三声孙爷爷饶命!”

    孙彬说完后,还故意抡起碗大的拳头,作势要揍。

    而他的狗腿地痞们,也一个个不友善的盯着陈傻子看,看那架势,似乎在挑地方揍人,最好能揍个半死,但是身上一点伤痕都没有。

    陈傻子的表情依旧很淡定。

    呃~其实现在这种情况不淡定能怎么办?陈傻子虽然自信能跑过孙彬这混球,但是他肯定跑不过那几个狗腿地痞的。

    甚至还会因为逃跑,而彻底激怒他们。

    至于求饶,叫爷爷?

    若是求饶有用,陈傻子早就求饶,今天看孙彬的架势就是要揍他解气,陈傻子估摸着,他越是求饶,这孙彬便会打他越狠。

    “孙公子!”

    “陈某看公子的气质打扮也是个儒生,须知读书人应以礼义行天下!”

    陈傻子先不动声色的拍了个马屁,果不其然,孙彬面色好多了。

    这孙彬自小不爱读书,不知道气走了多少先生,长大了也就只会背个三字经和百家姓,就连他自己的名字都写的神似鸡爪刨的。

    所谓越是缺什么,便越是仰慕什么。

    孙彬无论气质和学识都和儒生八竿子打不着,他长这么大,听过无数马屁,这还是第一次被人说像儒生呢,心里美滋滋的。

    连带着看陈傻子也顺眼了几分。

    不过?

    孙彬可没将表情显露出来,他依旧呵呵一笑,“圣人教导我等读书人要对人讲理,可没说要对狗讲理啊?”

    听孙彬这么说,陈傻子反而长舒一口气。

    看来他的话确实饶到了孙彬的痒处。

    “公子可是喜欢云姝小姐?”

    陈傻子的这句话,反而让孙彬暴跳如雷,他气的脸红脖子粗,“老子喜欢她?她也不撒泡尿看看自己什么德行,也配让老子喜欢,呸~母猪都比她漂亮。”

    陈傻子摇摇头,叹息道,“陈某还准备传授公子‘追女必胜108招’呢,既然公子不喜欢云姝小姐,呃~那就算了,陈某也不献丑了。”

    啥?追女必胜108招?

    陈傻子半截话反而说的孙彬心中痒痒的。

    陈傻子突然神秘兮兮道,“陈某不过是个灶户穷巴子而已,这些年却屡屡情场得意,不是吹的,但凡接触过陈某的女人,无不爱我死去活来。

    你看那云姝小姐,不也被我这个穷巴子迷住了?就那苟公子都被她当成了狗,你以为凭借的是什么?就凭我这才貌身份,只怕丫鬟都看不上呢!

    反正我有神技在手,不愁没有美女喜欢,就将那云姝小姐让给孙公子又何妨?总比便宜了苟公子好吧?没想到,哎~”

    孙彬这人其实就是个二愣子。

    陈傻子这么一忽悠,他居然相信了?

    而且也因为陈傻子的条件确实太差了,这么差的条件都能获得云姝小姐芳心,说他没点秘密,谁相信啊?

    孙彬冷笑一声,恶狠狠道,“臭小子,将你的那啥108招统统招供出来,老子虽然不喜欢云姝这头猪,但是老子就是看不惯苟东西。

    但凡喜欢苟东西的女人,或者苟东西喜欢的女人,老子孙彬统统都要抢过来,让这道貌岸然的苟东西脸面丢尽。”

    陈傻子突然惊喜道,“原来孙公子也讨厌苟东西这个道德婊啊?”

    道德婊?

    好奇怪的词啊?

    不过为什么莫名就觉得道德婊这个词听着特别解气呢?

    呃~仔细一想:苟熙可不就是满口仁义,天天将道德挂在嘴上,他就是靠着这些东西,风靡沧州城,成了十大豪杰的,可不就是道德婊?

    鉴于两人都讨厌苟熙,算是有了共同语言。

    加上孙彬确实对‘追女108招’很好奇。

    还有‘道德婊’这个词太解气了有没有?

    孙彬瞬间就觉得陈傻子是知己。

    他脸色终于和缓了下来,哈哈大笑。

    “你这小子看着木讷傻傻的,没想到却是个明白人,来,兄弟,跟着哥哥我去酒楼喝个不醉不归,想吃什么尽管吃,别给老子省钱啊!”

    陈傻子的身体本就单薄,冷不丁被孙彬重重一拍,差点栽倒在地,他揉了揉肩膀,呵呵笑道,“大哥莫要客气,兄弟我手里有肉,咱不如去烤烧烤啊?”

    烧烤?

    是什么东西?

    不过孙彬和他的狗腿很快就知道什么是烧烤了,并且这家伙还吃的满嘴流油呢!

    一个人干掉了大半肉!

0458 英雄救美

    “原来这就是烧烤啊?”

    “日他娘的太好吃了,哈哈哈!”

    “兄弟们,你们也多吃点啊!”

    孙彬一手抓着十来根竹签,一手拿着壶黄酒,吃喝尽兴,恨不得将竹签也一并吞了。

    其余狗腿都快馋死了……

    陈傻子一共才带了多少肉啊?大半都被孙彬一人吞吃了,他们这些狗腿只是尝了尝味道。

    孙彬吃的是尽兴了。

    狗腿连牙缝都没塞满呢!

    关键是这些烧烤太好吃了,而且他们天地当席,一边吃一边烤,太有氛围了,就是,……肉不够分啊!

    后来陈傻子提议抓鱼来烤,这些人一听说抓鱼,便又乐滋滋的跑到水边,抓了半天鱼。

    呃~后来找渔家买了许多新鲜鱼,众狗腿子杀鱼清洗,陈傻子亲自教孙彬烧烤鲜鱼。

    很快,鱼香扑鼻!

    孙彬亲自烤的鲜鱼终于全部落了众狗腿腹中,大家吃的满意极了,孙彬则郁闷的摸着鼓鼓的肚子,……他再也装不下一点点吃食了。

    “想我孙彬出身名门,从小吃着山珍海味长大,长大后又混迹于各大酒楼,什么美味没有吃过?

    却从未吃的这般尽兴过,呃~其实比这些烧烤好吃的山珍海味很多,但是还是烧烤吃的尽兴啊!”

    “应该是爽!”

    “对极了,咱这真是爽啊,陈老弟你这个爽字,用的太合适了,我很喜欢,哈哈哈!”

    “陈爷!”

    “您还没将追女必胜108招传授给孙爷呢,不如现在就传授吧,俺们小的也能洗耳恭听啊!”

    孙彬怒道,“你们这帮兔崽子,老子看八成是你们想偷学吧,呸~都他娘的滚一边去,老子一个人学。”

    陈傻子有点好笑。

    刚刚这帮狗腿子还准备揍自己呢,这会却一口一个陈爷的叫着。

    陈傻子闭上眼睛,仔细搜索着脑海里奇奇怪怪的知识,终于搜索了一些东西出来。

    然后七拼八凑的,就连陈傻子都不知道是什么鬼的技巧,不过……

    孙彬和众狗腿却听的津津有味,并且觉得好有道理啊,恨不得立马就去实施。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坏,也得讲究技巧!

    霸道总裁,女人都有一个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梦,所以男人不能怂,得主动去征服,你越霸道,女人越会臣服。

    等等……

    孙彬叹气道,“怪不得老子不得女人喜欢呢,原来是不懂套路啊,呵呵,苟东西,现在老子得了这么多套路,第一步就是先把,……你的柳絮婊子套路过来,哈哈哈!”

    看来这孙彬是真的喜欢云姝小姐,都不忍心对她用套路。

    “不过霸道总裁是什么鬼?”

    “呃~就是很霸道的强大男人。”

    陈傻子只隐隐约约知道这个词,他那里知道霸道总裁是毛线啊,遂干脆胡诌了起来。

    接着……

    陈傻子又替孙彬打造人设。

    高冷,霸道,深情,话还少。

    因为孙彬这家伙腹中空空,属于白丁级别的,这废话一多,不就露馅了?

    挨黑的时候……

    陈傻子终于和孙彬等人分开了,孙彬这家伙还有点恋恋不舍呢,众狗腿更是对陈傻子心服口服。

    这一次,大家都收获颇丰。

    孙彬和众狗腿子都得到了秘籍,交了陈傻子这么个知己,而且还吃喝的非常开心。

    当然陈傻子可没准备将这伙人当成知己看待,不过他倒也收获满满。

    孙彬走的时候,将身上的钱全部给了他,甚至将指头上的赤金扳指也贡献了出来。

    陈春妮喜欢金子,干脆就将这个扳指转送她得了,呃~就是千万不能告诉她,这东西是别的男人的。

    ……

    沧州城郊外。

    一辆香车缓缓行驶。

    赶车的是个中年汉子,一看就是老实巴交之人,车里环佩叮当,应该是个女人。

    香车行到偏僻处,突然一阵狂笑声传来,接着一群蒙面大汉跳了出来,恶狠狠道。

    “此山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居然是山贼?

    沧州城郊这些年治安一直都很好的,没想到居然出现了山贼?

    那个赶车人瞬间被吓尿了,连滚带爬的跪在地上求饶,这帮山贼将香车里的人拉下来。

    果真是女人。

    一主一仆,主人风情万种,一看就不是良家妇女,仆人是个小丫鬟,容貌普通,此时也吓呆了。

    “哎呀,居然是个美貌少妇。”

    “刚好大哥没有压寨夫人,不若就将她抢走当大哥的婆娘啊,哈哈哈!”

    这些贼人肆意笑着,打量着美貌少妇,而那女人显然也被吓傻了,急忙将头上金玉首饰全部摘下来,推给这些贼人,恳求饶了她。

    不过她显然低估了贼人的节操,这般贼人瞬间就视钱财如粪土了,看也不看地上的金银首饰,直嚷嚷的要将她带走。

    “不过是些黄白之物。”

    “老子才看不上呢?”

    美人,你将老子看成什么人了?老子看着像缺钱的穷鬼吗?老子就只缺美人,呵呵呵!”

    众山贼一脚将金银首饰踢开,作势就要来抢这妇人。

    正在千钧一发之际,一位翩翩公子从天而降,这公子也不说话,只冷冷盯着这帮山贼。

    山贼们瞬间就吓尿了,吓的屁滚尿流而逃,妇人终于得救了。

    刚才那妇人被吓傻了,所以根本就没看到翩翩公子是怎么救的自己,但是不管怎样?

    人家救了自己啊!

    “小女子柳絮,谢公子救命之恩。”这妇人柔柔施了个礼,声音出奇的婉转动听。

    翩翩公子却只是冷冷看了她一眼,言简意赅,“无妨!”

    接着翩翩公子在柳絮妇人的强烈建议下,随她喝了杯茶。

    原来这柳絮妇人果然不是良家妇女,她是青楼名妓,还是沧州第一名妓呢!

    这女人很傲,从来不接见一般权贵和商人,必须还得有才呢!

    这两年,柳絮跟了苟熙公子。

    她更加不接客了,一般权贵和商人看在苟熙面子上,倒也不敢强迫她接客。

    不过你以为人家不接客就没有钱了?错~靠着名声,她唱个曲得的银子,比普通妓女赚的多多了。

    而且名声也好听嘛!

    卖艺不卖身!

0459 陈傻子发怒

    柳絮对这位话不多的翩翩公子印象好极了。

    两人越聊越投机。

    当然大多数时候,都是柳絮姑娘在滔滔不绝,而翩翩公子要么柔情款款的注视着柳絮,要么就一言不发,仔细倾听着。

    临别的时候,柳絮姑娘恋恋不舍,居然将腰间香囊送了出去。

    这可是个好开头,虽然对于妓女而言,送个香囊什么的不叫个事,只要有钱,内内衣都能送了出去,但是,……

    这位是普通妓女吗?

    这可是卖艺不卖身的柳絮姑娘啊!

    杨柳岸,晓风残月。

    柳絮姑娘目送公子远去,幽幽一声叹息。

    她没有想到,生平第一位让她怦然心动的男子,居然会是沧州城声名狼藉的花花公子,……孙彬!

    说起孙彬这人,名声是要多差就有多差,但凡在沧州道上混的知名妓女,谁不讨厌死他了?也就一些下贱爱财的窑姐才将他当宝呢!

    不过孙彬他爹是知府,一般青楼女子拒绝不了他,也就只能虚与委蛇,不过柳絮不一样,柳絮有苟熙这个后台,加上众多文人雅士知己捧着。

    所以孙彬倒一直没能打成她的主意。

    甚至见到见不到她呢!

    柳絮姑娘摇了摇头,暗忖:果真是众口铄黄金,孙公子肯定是得罪人了,才会被人这般污蔑,幸亏我今日见识了孙公子真面目,真真是浊世翩翩公子啊!

    比那苟熙强上几百倍!

    呃~其实谁也不知道,苟熙并不是柳絮姑娘喜欢的类型。只不过他身在风尘,又有名气,确实需要这么一个男人在身后护着。

    否则岂不是会成为谁都能睡的窑姐了?

    这名妓啊,要想身价高,首先要清高,男人都他娘的贱,他们就喜欢风尘女子像良家妇女一般贞烈,所以越是不卖身的妓女,赚的银子便越多。

    柳絮姑娘一直瞧着孙彬走远了,这才转身离去。

    而孙彬嘴巴都快笑豁了。

    哈哈哈~

    陈傻子兄弟真有一套。

    女人果真都喜欢霸道总裁人设,还有人狠话不多,只对一人深情,视其他人如无物,这么些个奇怪人设……

    真不知陈傻子兄弟是怎么想出来的啊?

    苟东西,你就等着看老子怎么套路你女人吧!

    盐疙瘩村,傍晚!

    一般这时候,女主人都会生炊烟做饭了,而劳累了一天的灶户们,也会在这难得的休息时间里串门聊天,或者编织芦苇。

    可是?

    最近盐疙瘩村好像不一样了?

    灶户们都没有编芦苇了,要知道自打陈傻子教了他们新样式后,盐疙瘩村的芦苇编便特别好卖。

    后来别村灶户也学了这些花纹样式,更有鼻子敏锐的商人,专门收购灶户们的苇编器皿,贩卖到了京城。

    眼瞅着长芦所有的灶户们都要过上好日子了,再不必苦哈哈指着一点点工钱活命。

    所以现在正是空闲时间,没道理这些人不编啊?

    “陈老爹,您最近怎么没编东西了?莫不是销路不好?”

    “芦苇都没有了,还编什么啊?”陈老爹无奈的叹了口气。

    芦苇没有了?

    陈傻子看着场上堆积的高高的枯萎芦苇,芦苇不是好好的吗?陈老爹的话是什么意思?

    通过陈老爹,陈傻子总算知道了,原来所有盐场的官吏下了通知。

    说是皇帝陛下最近要修建华丽的宫殿,故而欲征调天下芦苇入宫。

    而这长芦所有水域原本就是国家的,所以芦苇也是国家的。

    灶户们把芦苇当柴烧不要紧,编几个自家用也行,就当是皇帝陛下的恩惠了。

    可若是灶户们胆敢擅自编织芦苇贩卖者,一律按照偷盗国家财物罪名处刑。

    陈傻子目瞪口呆……

    皇帝陛下要修建宫殿了?

    这昏君,老百姓饭都吃不饱,你还有心情修建华丽的宫殿?呵呵,长生牌白给你立了。

    陈傻子气急,当场拿起锤子就要将皇帝陛下的长生牌砸了。

    如今家家户户都流行为皇帝陛下立长生牌,这陈家自然也不例外,只不过……

    陈傻子每次看见皇帝陛下的长生牌都有点莫名膈应,所以他也一般不去那间屋子。

    陈老爹见陈傻子要砸皇帝的长生牌,急了。

    他一把夺过陈傻子手中的锤子,慌忙道,“傻子你干嘛哟,砸皇帝牌位,可是要天打雷劈的,小心老天爷降罪啊!”

    “这狗皇帝,不为老百姓着想的皇帝,老百姓供他有何用?老爹您别拦着,我就要砸!”

    陈老爹年老体弱,而陈傻子最近伤养好了,身体也壮实了,陈老爹如何拦得住?

    陈春妮眼看着陈老爹顶不住了,她也急忙冲过来,一把抱住陈傻子大腿,劝道。

    “傻子哥,这事真不能怪皇帝,我听村里人说,这事儿是阉人干的,皇帝也是被阉人迷惑了。”

    陈傻子脑海中突然又出现了一些奇怪的知识,……

    自古老百姓都对皇帝极为尊崇,而对皇帝身边的太监或者女人非常反感。

    所以皇帝怎么会犯错呢?定是那奸宦乱政,或者妖妃误国。

    就连惹的天怒人怨的暴君纣王,不也是被狐狸精妲己蛊惑的吗?

    陈傻子叹口气,终于丢了锤了,他回过头,看着屋里供奉的皇帝长生牌,那崇祯二字分外膈应。

    长生牌下面还摆放着一些水果和野花,水果是陈傻子捎人带回来给陈老爹和陈春妮吃的。

    没想到这两人不舍得吃,全部供了皇帝的长生牌。

    而野花自然是陈春妮从村外头田埂上亲自采来的。

    陈傻子苦笑着,他知道他说服不了陈老爹和陈春妮了,在君权神授的时代,君王被神话,而老百姓几千年的封建愚昧思想,又岂是他一人能改变的?

    何止是古代?

    就连思想解放的现代社会,不也有大把的哈皇,哈王者存在吗?

    君不见,一个非洲土皇帝,都能让这些哈皇哈王者膜拜不已,更别提欧洲传统王室了,其粉丝遍布全球,哈者无数!

    等等?

    古代,现代,非洲,欧洲?

    这些都是什么?

    我脑袋里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东西?我~我到底是谁?

    我从哪里来?

    我要到什么地方去?

0460 想起来一些事情

    陈傻子一连发出哲学三连问。

    他现在脑袋里就像一团乱麻般,混沌无比,却有又一丝清明,似乎对一切了如指掌。

    好矛盾的感觉!

    陈傻子受不了这样的刺激,眼一翻,便晕死了过去。

    陈老爹和陈春妮见陈傻子晕了过去,急忙将他抬到了床上,又是掐人中,又是拍背的。

    可是陈傻子就是不醒,不仅不醒还发起烧来,身上滚烫滚烫的,都能摊鸡蛋吃了。

    陈老爹是个有生活经验的人,他急忙打了井水,不停的替陈傻子擦洗身子,试图降温。

    不过陈老爹身体毕竟不如年轻时候了,才擦洗了几回,就累瘫了,可是陈傻子身上依旧烫啊!

    “妮子啊!”

    “你来给傻子擦洗身子吧!”

    要知道人烧狠了,是会把脑子烧坏的,身子烧死的都大有人在,陈老爹实在不想陈傻子出事。

    如今世道艰难,糊口不易,好多灶户都快饿死了,他们陈家靠着陈傻子才有了那么点余粮。

    陈傻子绝对不能有事!

    陈春妮好歹是个女孩子,她怎么好意思给男人擦洗身子,遂扭扭捏捏的,就是不肯上前。

    陈老爹叹气道,“妮子啊,傻子是个好男人,爹爹我早就有意招他当上门女婿了,已经暗示了好几回,就是这小子揣着明白装糊涂,一直不肯表态。

    今日你个黄花大闺女不顾羞耻的救他命,他能不感激吗?这小子以后定会心甘情愿做我陈家上门女婿的。”

    ……

    陈傻子做了个长长的梦。

    梦里他生在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里,在那个世界他叫朱俊,是个游戏宅男,每日沉迷于打游戏。

    以至于一事无成!

    可是朱俊却很知足,因为人生只要有游戏和小说就足够了,钱财名利不过是身外物罢了。

    朱俊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活了二十几年,梦中的陈傻子也一点一滴的体会着那个世界。

    似乎是一瞬间。

    也似乎是二十几年?

    梦中的陈傻子渐渐与朱俊重合在了一起,记忆纷至沓来,那个世界越发清晰明了,他就是朱俊!

    陈傻子缓缓睁开眼睛。

    他的眼眸中再无一丝疑惑,他终于知道自己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的原因了,他本就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啊!

    他是朱俊!

    “傻子哥你可算醒了,担心死我们了,呜呜呜~”陈春妮手里拿着条破布,正擦到了他的小腹处。

    尼玛这个位置太尴尬有没有?

    陈傻子,呃~现在应该叫朱俊了,这朱俊在现代社会活了这么多年,还没谈过女朋友呢!

    真正是个单身处狗,单身处狗当场就起反应了,他尴尬的拉过被子,结结巴巴道,“妮子,你~你别过来啊!”

    陈春妮见她的傻子哥这么一副害怕模样,搞的好像她占了人家天大的便宜一样?

    陈春妮又急又气,抓起破布狠狠摔了朱俊脸上,然后脸一捂,呜呜哭着跑了。

    朱俊郁闷的拿下脸上破布,脸上生疼生疼的,这古代女人太不讲道理了,说甩脸就甩脸子。

    朱俊穿起衣服,晃悠悠走了出去,他又看了一眼皇帝的长生牌,似乎……还有一些事情没有想起来啊?

    呃~算球!

    自己能想起一部分就万幸了。

    看来自己是穿越了,还穿越到了明朝末年,就是不知道怎么回事,穿越后他失忆了?

    而且这个明末和他记忆里的明末不大一样啊?

    朱俊对于他失忆后的记忆,是记得清清楚楚的,他能够感觉出来,这个明末非常不一般。

    朱俊看着破旧的茅草屋,既然已经知道自己贵为穿越人士了,那么就应该查,看看历史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

    查阅史书是最好的选择!

    朱俊洗了把脸,他准备尽快赶到城里,然后再去书店买几册史书回来看,所以……

    都没来得及和陈老爹告别,这家伙就连夜出了村,借着月色总算到了沧州城门口。

    郁闷,郁闷,郁闷啊!

    朱俊到了城门口,才发现夜禁了,他根本就进不了城,便只能在草丛里窝一夜了。

    怪只怪,人的记忆其实是有限的,他一下子记起来那么多现代社会的事情,反而让他当陈傻子的这段记忆淡薄了不少。

    以至于都忘记有夜禁这事了。

    月黑风高,朱俊静静躺在草丛里想着心思,他总觉得自己似乎还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没有想起来?

    是什么事情呢?

    而人的一生到底会忘记多少事情?朱俊想起了自己学生时代暗恋过的女神,如今却连容貌和名字都不记得了。

    朱俊记得有个科普节目曾经说过,人的记忆是最不靠谱的,记忆会消失,甚至还会欺骗自己。

    最简单的例子便是,正常人在生活中是绝对看不到自个的脑袋的吧?……可是为什么回忆里会有自己脑袋出现?

    朱俊胡思乱想着等待天亮,殊不知因为他的不辞而别,陈老爹的鼻子都快气歪了,陈春妮也哭成了个泪人,大骂朱俊负心薄情。

    对了……

    朱俊突然想起了芦苇,自古都没听说,哪个皇帝修建宫殿需要征调芦苇入宫的?

    这他妈不是扯蛋吗?

    皇帝修建宫殿更需要的是巨大木头料子,琉璃瓦,巨石,金银珠宝吧?

    要芦苇干嘛?

    朱俊总觉得这事儿有阴谋。

    不过?

    这一朝皇帝是崇祯,崇祯是皇帝届的老黄牛,勤勤恳恳半辈子,最后被李自成怼上了煤山。

    后来鞑子又入了山海关,建立了鞑朝,搞了许多大屠杀,什么扬州嘉定都遭殃了。

    所以啊,朱俊既然穿越到了崇祯朝,首先要做的便是保命,管皇帝征调天下芦苇干嘛啊?

    至于经商发财,或者买田置地当小地主?

    朱俊可从来没想过,在这个坑人的时代经商,你未必能保得住自己财产?

    除非他当八大蝗商,无耻的向鞑主献媚,呸~老子朱俊才不当汉贼呢!

    买田置地也甭想了,不知道鞑主会搞跑马圈地运动吗?

    蛋疼死了!

    呃~就是不知道现在鞑子和李自成他们发展到了哪一步了?

0461 朱俊当西席

    呃~就是不知道现在鞑子和李自成他们发展到了哪一步?

    这时代,身为普通人太蛋疼了,许多事情根本就无从知道,只能糊糊涂涂的过着,大约知道个皇帝年号罢了。

    甚至有些极偏远地区,就连皇帝年号都不知道呢,也有改朝换代后几十年还用着旧朝年号,不知有秦汉,焉知魏晋?

    时间静静流淌,星河灿烂。

    夜风吹抚,温度不热不冷,别提多舒服了。

    还是古代好啊,不仅空气清新,呼吸一口肺里都是甜的,就连夜空也分外明亮璀璨,这般深邃好看的夜空,是朱俊在现代社会从未见过的。

    就是?

    从古自今的蚊子都太他妈讨厌了。

    朱俊好不容易挨到天亮,身上早就被蚊子叮满了包包,又疼又痒,恨不得将皮都抠破,谁特妈说野外的蚊子不毒的?

    顶着个国宝熊猫眼,朱俊踉跄着走到城门口。

    此时太阳还没出来,天空只微微亮着,可是沧州城乃是商业重镇,城门外已经排起了长长的人流,等着入城做生意。

    朱俊也老老实实排队,等轮到他的时候,才发现,……忘记带路引了。

    这可是明朝啊!

    明朝的户籍制度管理最严,老百姓若没有路引简直是寸步难行,可是朱俊偏偏将路引忘在了陈老爹家,郁闷,郁闷,郁闷!

    朱俊昨夜赶了一夜的路,此时早就饥肠咕咕了。

    那些个官兵见朱俊没有路引,脸色当场就变了,恶狠狠道,“小子哎,赶紧的将路引拿出来,否则就跟我们到衙门里走一趟去。”

    因为沧州城是盐业重镇,盐的利润非常大,故而私盐贩子也非常多。

    所以此地对于路引盘查的尤其严格,若没有路引,直接就抓起来盘查,衙门里的门门道道又多,不狠狠敲诈一番,岂会放你走?

    朱俊急忙掏出一把铜子,笑嘻嘻放了领头兵卒手上。

    “官爷勿怪,小的是曹老板盐店里的伙计,前日出城,路引忘了家中,还请官爷通融通融,待小的回去拿。”

    这兵卒冷笑一声,将铜子收了。

    “大胆刁民。”

    “你可知贿赂官兵罪加一等。”

    朱俊明白了,这人是嫌弃钱少啊,可是他已经将所有银子都留给陈老爹了,手里就只有这么点铜子了,呃~其实他还留了两个铜子准备买早餐吃。

    朱俊无法,他只得将最后两个铜子拿了出来。

    这不拿出来还好,这一拿出来,众官兵立马觉得受到了侮辱。

    我呸~两个铜子,打发叫花子呢?

    领头官兵脸都气绿了,他大义凛然道,“来人,将这贿赂官兵的刁民拿下,给老子好好的审,让老百姓都知道贿赂官兵,罪不可赦。”

    卧槽,朱俊快郁闷死了。

    这算不算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正当朱俊无助的时候,突然一声呵斥传来。

    “狗日的住手。”

    “老子看谁敢动老子的陈兄弟?”

    朱俊定睛一看,居然是孙彬这混球啊!

    虽然这个混球挺讨厌的,朱俊一点也不想见他,甚至和他多说一句话都累,但是,……如今这个节骨眼上,这混球来的太及时了。

    孙彬依旧锦衣华服,一副翩翩公子模样。

    他亲自冲上前,一脚就将领头的官兵踢翻在地,而这个家伙干脆顺势跪在了地上,大声求饶着,开玩笑~这位爷可是声名狼藉的孙公子啊!

    孙彬啐了口,“狗!”

    “俺是狗,俺是狗,汪汪汪!”

    没想到那领头官兵居然真学起狗叫声来,这般滑稽表演,反而将孙彬逗乐了,这家伙虽然有点混球,但确实没啥心机,脾气是来的快,去的也快。

    在孙彬的护着下,朱俊趾高气扬的入了城,只留下一些或嫉妒,或者鄙夷的眼神。

    “陈兄弟啊!”

    孙彬兴致勃勃道,“你教给我的法子太好用了,那柳絮贱人果然上了当,她还将她的香囊送了老子呢,哈哈哈!”

    这么快?

    朱俊奇怪的问道,“你用的啥法子呀?”

    “英雄救美啊,老子先是让手下装成山贼,然后单枪匹马便将山贼吓退,哈哈哈,接着又灵活运用各种人设,将那柳絮迷了个七荤八素。”

    孙彬越说越兴奋,脸上神采飞扬。

    朱俊却有点哭笑不得。

    这孙彬果真是个二愣子,若是在现代社会,活脱脱的坑爹专业化。

    他装什么不?装个地痞流氓也行啊!

    要知道古代朝廷可是最忌讳山贼等草莽了的,因为这种势力若是发展壮大了,是有改朝换代能力的,你特么个官家子弟派人玩装扮山贼的游戏?

    就不怕被有心人利用,污蔑你爹一个谋反之罪?

    最无语的是,你还能一人吓退山贼?

    而那柳絮估计也是个弱智,这都相信?

    朱俊实在听不下去孙彬的逼逼了,他干笑一声,“呵呵孙公子,人设这玩意是要长期保持的,这样才能越来越真。”

    朱俊一语惊醒梦中人,……

    “对对对,兄弟说的对极了。”

    “老子要时时刻刻保持高冷人设,哈哈哈!”

    孙彬果真闭嘴了,然后板着个冰山脸,神情像极了现代社会某流量明星,……羊羊!

    这羊羊可谓是高冷面瘫人设的鼻祖啊!

    风靡万千少女!

    不过人家男神的高冷是由内到外,这孙彬的高冷人设是装的,这不装了不到几刻钟,他又憋不住了,话又开始多起来。

    “陈兄弟!”

    “我叫朱俊!”

    “啊,陈兄弟你咋改名字了?陈傻子这个名字挺好的嘛!”

    朱俊强忍着一脚踢死他的冲动,耐心解释,表示自己以前失忆了,真名忘了,现在恢复记忆了,自然要用以前的真名。

    孙彬现在对朱俊心悦诚服,自然是朱俊说什么他都相信,两人又扯了一些闲话,这孙彬就是个超级大话痨,差点把朱俊聊吐了。

    就在朱俊忍无可忍,准备装病逃跑时。

    孙彬却突然说道,“陈~哦不朱兄弟,你这般博学多才,老子太佩服了,想我孙彬因为不学无术,受尽世人白眼,不知朱兄弟可愿做我家西席?”

    ……

0462 孙彬的转变

    朱俊差点一跟头栽倒在地。

    孙彬这混球不学无术是真的,可是谁特妈敢歧视他啊?

    不怕被揍吗?

    朱俊一点也不想当这混球的老师,要知道这混球可是沧州城有名的老师杀手,他爹不知道给他请了多少西席来教导他,结果?

    不是被他气死了,就是被他揍跑了。

    不过?

    如今朱俊只不过是个小小伙计而已,他能拒绝吗?

    朱俊想了想,微微叹息一声。

    “其实我本为蜀中大族之后,我家世代诗礼传家,而我朱俊不喜功名,唯爱河山,那年游历天下行进运河,却遇到了水贼,不得已只落水而逃。

    大概是因为受了惊吓,虽然捡回了一条命,却也失去了记忆,如今我记忆恢复,自然是要回到族中的,哎~孙兄弟,你我缘分只怕是要尽了。”

    朱俊胡诌了个牛逼身世,将这孙彬骗的眼泪汪汪。

    “朱兄弟,你受苦了!”

    “不过现在蜀王反了,蜀中你只怕一时也回不去,不若就在这沧州城先安顿下来吧,以后我孙彬罩着你。”

    啥?

    蜀王反了?

    朱俊记得历史上的蜀王是个软蛋,张献忠入蜀的时候,这家伙吓的屁滚尿流,带着无数姬妾美女准备逃跑,却被蜀中官员拦下了。

    后来这家伙便被张献忠所俘获,蜀宫中的美女财货全部便宜了张献忠。

    这家伙造反?

    这家伙会有胆量造反?

    朱俊现在极度想找一些书籍看,以了解历史究竟改变了多少?

    甚至,从什么时候改变的?

    或者是谁改变了历史?

    罢了,原本还准备找个理由逃跑,看来是不成了,况且如今是明末乱世,他一个小小伙计想要在乱世生存,必须要抱紧大腿。

    孙彬这家伙拳头够硬,又没啥脑子,正是最合适控制的大腿,就做他家西席吧!

    朱俊终于点头了。

    孙彬都快高兴死了,现在他看朱俊的眼神又不一样了,原来朱兄弟居然是大族世家之后啊,怪不得这般博学多才,气质不凡呢!

    孙彬这人是个急脾气,他都没让朱俊回盐店,直接就带着他回了家中,立马命令仆人收拾房间,准备各种生活用品,衣服鞋袜等等。

    搞好了一切,才带着朱俊去见了他爹。

    沧州知府,孙颜城!

    孙颜城和孙彬一点都不像,不仅长相不像,性子也不像。

    孙彬一看就是不学无术的典型。

    孙颜真却颇具儒士形象,真不知道他咋生了这种儿子?

    孙颜真大概也对自个儿子放弃治疗了,他听说儿子自己请了西席回来,也不惊讶,只是淡淡看了眼朱俊,便点点头,应允了。

    就这样,朱俊成了孙彬的先生。

    呃~当孙彬的先生其实挺轻松的,当然前提是你不能真教他读书,孙彬之前那些西席便是太较真了,这种混球是能按正常方式教育吗?

    当然朱俊也不能啥也不教。

    若是什么也不教,还怎么控制这个大腿呢?

    得让孙彬和他爹都心悦诚服才对,这样他们才能心甘情愿的做我朱俊的保护伞,让我在这乱世里活下去。

    孙彬好说,他这人好奇心重,喜欢各种新奇东西。

    以朱俊那海量的现代知识,层出不穷的段子,志怪,奇闻异事等等,还怕拿捏不住这小子吗?

    就是孙彬爹不好糊弄,因为朱俊可不懂四书五经。

    幸亏如今孙彬爹已经对孙彬的期望值非常小了,他已经不求这家伙能学会四书五经了,只要朱俊能让这小子认识字,只怕他爹都会感激涕零。

    朱俊看着繁体字,他其实是有点疑惑的。

    朱俊在现代社会明明就没有学过繁体字,为什么他会写繁体字?虽然写的不好看,但他确实写的好繁体字啊?

    会写繁体字和能看懂繁体字是两码子。

    只要是网民,大概都看得懂。

    因为电脑软件上是有繁简互换软件的,更有一些喜欢追求特立独行的网民,就爱用繁体字回帖,但是让他们真正用笔写出来?呵呵!

    朱俊摇了摇头,不去想这些事情了。

    他努力回忆着幼儿园课本,将汉字和图画,还有拼音相结合,为孙彬量身定做了一套低幼版本读物,这本读物可谓是妙趣横生,而且简单易学。

    当然这本读物和真正的低幼读物还是有区别的,呃~里面被崇祯安插了许多荤素段子,和乱七八糟的东西。

    果然……

    孙彬一看到这本读物便爱上了,而为了能够靠自己的能力将书里头的段子读完,这家伙学的那叫一个刻苦认真啊!

    不过三天。

    这家伙便能学会一个段子,并且将这些汉字记的牢牢的,不过半个月这家伙就认识很多字了。

    而为了鼓励孙彬多多认识字,这家伙表现优秀的时候,朱俊还会给他读故事呢!

    朱俊抽空专门抄了本,时不时的便读一段给孙彬听。

    朱俊读的故事肯定不会是古代那些干巴巴的才子佳人故事。

    而是被无数网友追捧的小白修仙文,这种小白修仙文可谓是老少皆宜,甭管文化高低,都喜欢看。

    孙彬一听就爱死了。

    为了能够知道后续故事,他学的更加认真,甚至废寝忘食。

    曾经这家伙的梦想是娶云姝小姐做婆娘,如今这家伙的梦想是,……痛痛快快将朱俊手上的读完。

    可恨啊,老子认识的字还是太少了,而朱俊还在天天不停的写写写,那么精彩的修仙,老子却看不懂?

    孙彬自此像换了个人般,为了学习,他甚至连门都不出了,把自己天天关在书房里学学学。

    甚至因为劳累过度,晕厥过去了好几次,这让孙彬他爹既心疼又欣慰。

    他的儿子终于开窍了,他的儿子终于认识到了读书的重要性,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啊!

    孙颜真泪流满面的看着儿子。

    他隔的远远的,从打开的窗户,可以看到孙彬捧着一本书学的认真而专注。

    他一会儿做沉思状,一会儿笑的乐不可支,可见完全沉迷进书里了,如同书痴般!

    从一个花花公子到书痴,儿子的转变真是让人惊喜。

0463 朱俊的嫉妒

    孙颜真现在欣慰极了。

    原本他都放弃了这个了败家子。

    反正自家也有钱有权,废物就废物呗,大不了就养这个废物一辈子。待过几年,再给这个废物儿子说一房家世清白的媳妇,生个大胖小子。

    以后就全心全意培养孙子得了。

    没成想啊,自家儿子也有开窍的一天啊?

    而这一切全依赖于新聘的西席先生,朱俊!

    儿子说这位朱俊本是蜀中世家大族之后,是落难才到了沧州城,难怪他年纪轻轻便这般厉害呢,我儿有福气啊!

    孙颜真捋须而笑,不知不觉便走到了书房门口。

    而此时孙彬因为太用功了,居然都没有发现他爹已经到了门口,依旧捧着书,旁边桌子上放着已经凉了的肉包子和豆浆。

    这些是孙彬的早餐。

    显然这家伙因为太用功,都废寝忘食了。

    孙颜真叹了口气,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居然会因为儿子太用功而担心?

    “彬儿啊,读书虽然要紧,但也不能不吃饭啊?”

    孙颜真一边说一边端起桌子上的食物,吩咐旁边仆人拿下去热热再端上来给儿子吃,孙彬虽然奢侈成性,但是孙颜真却是个节约的主。

    “啊?”

    “爹你咋来了?”

    孙彬急忙将书合拢了,然后摸出几张宣纸,献宝似的给他爹看。

    孙颜真接过来一看,但见宣纸上面密密麻麻都是字,这些字大小不一,歪歪扭扭的,有的还缺胳膊短腿子,但是……

    这些字都是他儿子亲自写的啊!

    “好好好!”

    孙颜真一连叫了三声好,大喜道,“我儿有出息了啊,老夫高兴,真是高兴啊!”

    孙颜真说着说着就哭了出来,他这是喜极而泣啊!

    这么多年了,谁能知道他的苦?

    想他孙颜真自小便号称神童,年纪轻轻就考中了秀才,继而一路举人,进士,过关斩将,方有今日的官职地位。

    谁成想?

    自个的儿子居然是个白丁?

    背地里不知道多少人笑话呢,都说他这个爹将家族的才气全部吸收光了,以至于儿子成了白丁废物,这叫父克子!

    这么多年来,为了逼迫儿子读书,孙颜真不知道使了多少手段,请了多少大儒,用了多少家法,有好几次,甚至差点把孙彬给打死了。

    可是孙彬就是不读书,宁愿死都不读书。

    孙彬的屁股现在都还是青的,都是小时候挨的打太多了。

    因为挨过爹太多揍,孙彬还是有点怕他爹的,在他的记忆里,爹总是板着一张脸,一副想一口吞了他的可怕模样,他从未想过,……爹居然也会哭?

    “爹,你莫哭啊!”

    孙彬结结巴巴安慰着,“以前是儿子不孝,直到现在,儿子才终于意识到了,不认识字的苦啊,儿子以后一定刻苦读书,再也不会让您失望了。”

    “我儿,你现在岁数大了,学东西肯定不及幼童,所以爹对你要求也不会太高,认识字,会背几首诗就行,爹爹也不指望你仕途通达了,身体第一。”

    孙彬点头如捣蒜,一副乖宝宝模样。

    还别说,这天下间所有的父母,似乎都喜欢这种乖宝宝人设?

    眼瞅着自家儿子如此听话乖巧,孙颜真嘴巴都快笑豁了,他眼泪都来不及擦,便又乐呵呵道,“朱俊先生实乃我家贵人,也是我儿你的福泽。

    为父明日设宴,准备好好的感激一下朱俊先生,对了儿子,你这些天读书也太累了,今天不许再读书了,必须许出去散散心。”

    以前这孙彬天天往外跑,恨不得不回家。

    现在,孙颜真居然要赶他出门?

    虽然一万个不想出门,但是爹的话也不能违背,最主要是,孙彬也确实觉得这段时间读书太猛了,以至于身体都虚弱了好多。

    罢了,就到柳絮姑娘那儿散散心。

    孙彬准备邀请朱俊一起出门,可是朱俊这段时间也看书入迷了,自然朱俊看的都是史书,以及一些这时代人写的杂记。

    夏商周,秦汉魏晋,宋元等朝代都没有问题。

    明朝早期的记载也和历史一样,甚至万历天启朝记载也与历史相符,问题就出在,……崇祯皇帝登基后。

    短短几年时间,历史转了个弯。

    这位崇祯皇帝就好像先知一般,先是收服了魏忠贤狗,后又怼的东林党灭,接着什么皇太极啊,林丹汗啊,李自成啊,统统被他搞定了。

    而且他还搞了许多发明,制定了新的赋税制,国家财富迅速增加,万邦来朝。

    这?

    朱俊现在几乎可以肯定,崇祯皇帝是位穿越人士。

    这让朱俊既兴奋,又嫉妒,又有点不屑。

    兴奋的是,……皇帝是穿越人士,自己也是穿越人士,以后说不定还能攀个亲啥的,有皇帝当大腿,以后日子美滋滋。

    嫉妒的是,……同为穿越人士,他是皇帝,我朱俊却是屁民。

    不屑的是,……这个皇帝太无能了,这都穿越多年少了?别说征服世界了,他就连国内都还没完全摆平呢,居然还弄了个蜀王造反出来。

    而且现在天下流言纷纷,居然还有流言皇帝驾崩了的?

    无能,太无能了。

    若是我朱俊当这个皇帝,保证一年平定天下,两年征服世界,三年四年航空母舰+导弹都给你弄出来,最后再爆个原子弹,完美!

    朱俊叹了口气,他合上书籍,喝了口上等的普洱茶。

    正在这时候,孙彬来了。

    这小子约他一起去柳絮姑娘家散散心呢!

    朱俊虽然不大喜欢去风月场所,但是架不住孙彬一再央求,而且他也抱着见见世面的心态,准备去逛一回窑子了算了。

    ……

    二人带着狗腿,大摇大摆出了沧州城。

    柳絮姑娘并不住在城内,而是住在运河边上。

    这是一间颇为雅致的房舍。

    青砖黛瓦,花木繁多。

    几个俏丽的婢女正拿着玉碗,摘采着花蕊,此乃柳絮姑娘家的特色,这位名妓爱花,甭管是做菜,还是喝茶,甚至就连洗脸洗脚的,都要放些花进去。

    呃~还别说。

    这时代的文人雅士就吃这套。

0464 秘闻

    因为这些雅致的爱好,柳絮姑娘也得到了雅妓的称号,文人雅士都以能喝到柳絮家的花茶为荣。

    孙彬一进院里,便立马换了副表情,他看也不看摘花婢女,双眼平视,木无表情,将高冷表现的淋漓尽致。

    而这些婢女不仅没有怠慢他,反而一个个花痴似的盯着孙彬看。

    反倒是朱俊,他本着礼貌和婢女打着招呼,却反而被婢女瞧不起了,被晾在一旁。

    果真是……高冷受尊重,嘻嘻哈哈显人贱。

    众婢女掩唇而笑,“孙公子您今日怎么大驾光临了?我家姑娘屋里还有客人,不若由婢子好生招待您?”

    这婢女说的客人肯定就是苟熙了,因为一般普通客人只是听曲而已,又不留宿,用的着单独见吗?

    孙彬也不嫉妒,呵呵,反正他又不爱这女人,就让她先和苟熙睡着吧,老子再慢慢把墙角挖走。

    几个婢子笑嘻嘻带着他们来到一处静室,朱俊一进屋子,便闻到了一股香氛,桌上香炉里飘起几缕轻烟,雅致无比。

    这间静室不大。

    但是窗户却特别大,一眼便能望见运河浩渺,风景是相当好,若是在现代社会,妥妥的一线江景房,值钱!

    婢女端上香茶,呃~其实就是绿茶里头飘着些花瓣,中看不中喝,就图个雅致而已。

    婢女上了茶,见两人没有要留她们的打算,便乖乖的退了出去。

    孙彬和朱俊有点无聊,无聊的时候,人就会特别想干点坏事,比如偷窥啥的。

    “朱兄弟。”

    “反正等的也特无聊,咱们不如去看看柳絮和苟东西到底在干嘛吧?说不定还能抓到苟东西的小辫子呢?”

    孙彬猥琐笑着。

    而朱俊作为一名现代人,他虽然也想偷窥,但骨子里还是很有法制观点的,有点不敢去偷窥人家。

    “怂货!”

    孙彬一把拉住朱俊,连拽带扯的从后门溜了出去,熟门熟路的到了柳絮姑娘的闺房。

    两人猫在墙壁下,猥琐的听墙,这让朱俊特别不好受,总觉得自己犯了法,成了坏人。

    孙彬可没这顾虑,这家伙装了半天死人脸,现在好不容易松懈了,笑的那叫一个猥琐邪恶啊!

    里面果然就是柳絮和苟熙。

    而且也确实正在大白天的做着伤风败俗之事,床都快塌了的感觉,好久后……

    两人才熄火了,又说了一番不可描述的话语,这两人才换了别的正常话题。

    苟熙公子的声音很轻,很柔,有一种特别娘炮的感觉。

    “美人啊!”

    “最近这段日子你要少出门,最好能到城里租间院子住,本公子实在是很担心你的安危。”

    柳絮笑道,“咱们沧州城一直都很太平,能有什么危险啊?呃~也就上次遇了回山贼而已。

    不过奴家已经报官了,想必官府很快就能抓住这伙贼人的,苟郎莫要担心奴家。”

    苟熙公子顿了顿,叹口气道。

    “本来这事属于机密,我不应该告诉你的,但想着你也不是外人,知道了也无妨,不过?

    此事从我之口,过你之耳,你听了后就只放在心里头,莫要传了出去,记住了吗?”

    柳絮嬉笑一声,“什么事啊,搞的这般神神秘秘的?”

    孙彬和朱俊支起耳朵偷听着,秘闻什么的,他们最喜欢了的。

    “我沧州城要反了!”

    苟熙石破天惊说了一句话出来,惊的孙彬差点跳起来,要知道孙彬爹可是知府,沧州城造反?他爹应该首当其冲啊?

    造反可是灭族大罪啊!

    孙彬这人虽然楞了点,但他知道他爹绝对不会造反的,因为他爹比谁都忠于大明,忠于皇帝。

    他爹以前念叨最多的便是忠君爱国,若一个人连君王都不忠,那就是猪狗不如的畜生了。

    孙彬甚至相信,若是他孙彬造反,他爹绝对会第一个拿起刀子大义灭亲。

    而柳絮姑娘显然也被吓到了,她结结巴巴道,“苟郎莫开此等玩笑,这话若是传了出去,可是杀头之罪。”

    苟熙似乎非常享受别人惊讶的表情,他得意洋洋的说道,“胆小鬼,到时候等我爹封王拜相时候,你也荣华富贵享受不尽。”

    “苟大人要造反?”

    “不是,我爹哪有这般魄力啊!”

    “难道是孙知府?”

    苟熙不屑道,“这家伙老古板一个,是我们第一个要杀了祭旗的狗官,呵呵!”

    孙彬听说他们要杀自个爹祭旗,气的就要冲进去拼命,幸亏朱俊一把按住他,示意他不要轻举妄动。

    孙彬强压下愤怒,继续偷听。

    原来?

    领头人居然是韩爌?

    韩爌是谁?

    这家伙便是赫赫有名的东林元老啊,崇祯继位后,这家伙便告老还乡了。

    因为他在红丸案,魏党案中都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天下皆称其贤,虽不在朝,影响力却不孬。

    原来韩爌早就秘密来了沧州城,而且一直潜伏在曹家当西席,就是,……云姝小姐他爹啊!

    朱俊觉得好狗血啊!

    “可是?”

    柳絮战战兢兢道,“韩大人虽然名闻天下,但毕竟已无实权,而且咱们沧州也没什么兵将,如何反得?

    苟郎啊,奴家劝你赶紧从这些事件中脱身出来,以免惹下杀身之祸啊!”

    苟熙拍了拍柳絮脸蛋,“你们女人就是胆小,所谓富贵险中求,况且这事儿我们必定成功。

    沧州虽无兵将,长芦盐场却有无数狗一般的灶户啊,这些灶户力大人贱,只需断了他们生路,便是最好的兵员了。

    除了长芦盐场外,还有两淮盐场等大盐场几十万灶户都会跟着一起造反,呵呵~灶户如狗,最容易利用了的。

    而且皇帝陛下早就驾崩了,现在朝堂上尽是阉党奸臣,蜀皇才是真命天子,我们唯有随大势,从蜀皇!”

    朱俊目瞪口呆……

    他不过一个屁民罢了,为何会陷入这种可怕的阴谋里啊?

    不能再偷听了,若是被苟熙发现了,只怕会遭到这帮反贼不死不休的追杀。

    而且听苟熙的口气,孙彬他爹并没有参与进去,不管怎样这事儿必须先告诉孙彬他爹。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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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成了明末崇祯皇帝!到处是饥民,天灾,后金,流寇,皇帝还非常的穷,明末地狱的难度啊!(主角): 朕既然受命于天,天降朕于大明,朕一定要做一位圣明的天子,爱百姓,爱大臣,爱国家,简称三爱。(众大臣): 呸,这皇帝脸厚心黑,还忒不要脸。(众富豪): 俺们赶快捂紧钱袋子,装穷走起!(众宦官): 皇帝陛下?呵呵,一言难尽。……文已经很肥了,快来宰哦!我是崇祯帝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我是崇祯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我是崇祯帝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