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0 设伏
不错,如今的陕西虽然看似平静,在孙传庭的努力下,大部分老百姓有了一口吃的,不至于饿死。
老百姓有了吃的,也就不愿意造反了,但是总有例外的……
就比如闯王高迎祥,这家伙狡猾如狐,带着一帮流寇躲入深山老林中,时不时的出来抢劫一番,一旦遇到官兵,便又再次逃入深山。
高迎祥堪称是陕西大敌,孙传庭和洪承畴一直都在不遗余力的剿灭他,只不过收效甚微罢了。
后来这家伙更是流窜到了汉中,因为汉中位于川陕交界处,所以高迎祥便很方便的投靠了蜀王,成了蜀王对付陕西的先锋部队。
这一日,傍晚!
孙传庭的桌子上堆着许多书信,这书信是从贺人龙家中抄出来的,皆是贺人龙与蜀中密谋之事。
孙传庭看完后,默不作声,他眉头微微皱着,手指头不停的敲击着桌面,似乎在筹谋着什么?
“孙巡抚,您可是发现了什么?”叶延桂担忧的问道。
孙传庭冷笑一声,“贼人真是好计谋啊,幸亏有窈娘大义告密,否则陕西真有可能失守,卢总督也会危险。”
叶延桂听到窈娘的名字,不免流露出凄然的神色来,这叶延桂本就是个容易伤春悲秋的文人,他不似孙传庭铁血心肠。
“窈娘大义,且又是官家之女,其父更是为国捐躯,下官觉得应该上奏朝廷,以示嘉奖!”
孙传庭点点头,“放心,待陕西真正安定,蜀王被灭后,本官自会亲自上奏陛下,此奇女子绝对不能埋没青史。”
一说起窈娘,这叶延桂陡然兴奋起来,他絮絮叨叨研究着,陛下究竟会给窈娘什么封号,而老百姓又会怎样评说她?
是骂她忘恩负义呢?
还是赞她大义凛然?
或许也会骂她沽名钓誉,为何事先不苦苦哀求宠大海,凭借宠大海对她的爱,没准他会悬崖勒马呢?
孙传庭无语极了……
他看着像个老妈子般的叶延桂,头疼道,“叶兄啊,现在不是讨论窈娘的时候,本官有重要军情,咱们还是先处理军务吧!”
……
子午谷!
又名子午道。
是秦岭七十二峪之一,全长六百六十里,北口叫子谷,在西安府南百里,南口叫午谷,在汉中府洋县东一百六十里。
秦岭古道有六,但是子午谷确是最为凶险的一条,而且不仅凶险,还有点邪门呢!
历史上曾经有很多军队偷渡过此道,但是无一例外的都兵败了,堪称军队杀手。
子午谷外,连营接寨。
孙传庭和洪承畴并列坐在上首,按说以孙传庭的官职,他是没有资格和总督洪承畴并列坐在一起的,因为……总督比巡抚权大啊!
总督,是管军事的。
巡抚,是管民事的。
若是战时,则一切为军事服务,所以战时总督有权管辖巡抚,这几乎是大明不成文的规矩了。
不过洪承畴是个有眼力劲的,他早就知道孙传庭得宠,干脆就卖他一个人情算了,而孙传庭在推辞了几次不成功后,也就随他了。
洪承畴捋须而道,“孙巡抚,你说那高迎祥真会走这么条晦气之路?本督总觉得心中不安,不会有诈吧?”
原来洪承畴和孙传庭率大军埋伏于此,就是为了以逸待劳,一举歼灭贼寇高迎祥。
原来高迎祥自打投靠了蜀王后,便一直想建功立业,好成为新朝的开国大将,便主动请缨,从汉中偷偷潜入陕西,一举拿下西安府。
然后再与贺人龙,假孙传庭,宠大海等人汇合,以西安府为阵地,一举剿灭准备入蜀的卢象升部,再顺便干掉洪承畴。
他要走的便是这子午谷!
计划非常美妙,若是此计成功,则不仅可以灭了大明的军威,更加可以让陕西与蜀中连通。
蜀地有钱有粮。
自古秦人善战。
这么强强联合,天下可得啊!
不曾想,孙传庭早就剿灭了贺人龙和宠大海的叛乱,也得知了他们的肮脏计划,遂干脆就在子午道布下天罗地网,守株待兔子。
孙传庭淡淡一笑,自信满满看向洪承畴,“洪总督莫担忧,我等驻军于此,进可攻,退可守,纵然贼寇有诈,吾亦不惧!”
“对对对,贼寇都是群没有脑子的,他们懂什么诈不诈的?这帮人除了会抢,还是会抢,末将愿意为先锋,第一个冲上去杀敌。”
说话之人名叫李猛,这李猛人如其名,能冲会杀,确实是个猛将,曾经非常得洪承畴信任。
为什么是曾经呢?
原来洪承畴手里出过许多猛将,像什么左良玉,贺人龙等哪个不是赫赫战将,可惜都他妈成了叛徒,这让洪承畴相当郁闷。
甚至一度怀疑自己的识人能力!
以至于都成了一块心病了,看谁都像叛徒,以前喜欢的将领,现在也一个个看不顺眼了。
洪承畴眼睛一瞪,怒道,“休得放肆,一切战事自有孙巡抚部署,你等只需听命行事即可。”
李猛连同洪承畴其余部将,皆噤若寒蝉,大家都看出洪承畴的心情又极度不爽了。
反倒是孙传庭的秦军诸将领比较放松,纷纷请缨,愿意第一拨冲上去杀敌立功。
孙传庭看着诸将领表现,心中不免得意洋洋,暗忖:待这次一举歼灭高迎祥后,我在好好部署一番,助卢总督入蜀,一举灭了蜀王这老贼,我秦军定能名垂青史。
人生在世,荣华富贵都是虚的,唯有建功立业,才是我辈的追求,我孙传庭这些年的愿望,终于快实现了,哈哈哈!
孙传庭目光威严,缓缓道,“诸将莫急,到时候建功立业人人有份,尔等这段时间定要提高警觉,因为贼人随时会来,到时候我们便杀他妈一个片甲不留。”
……
天公不作美,今日阴雨连绵。
雨天散步很浪漫,但是雨天行军就非常操蛋了,就算是贼军首领高迎祥,浑身也湿透了,何况普通小贼兵了?
而且阴雨天不好生火,大伙只能将硬硬的饼子掰碎了,就着雨水勉强吞下去,苦逼死了。
421 杀敌
子午地处秦岭山脉,地势极为险峻复杂,自古为兵家惧怕之地。
高迎祥带着众贼寇行到黑水峪时候,干饼子也已经不干了,湿漉漉的,还长了霉,早就不能入口了。
不过因为此地并无人家田地,只有无尽的山林险道,遍地都是栎松等树,这帮贼寇就算想发挥他们‘抢’的老本行,都没地儿操作去。
而众贼寇连日吃着霉变的食物,甚至霉变的食物也越来越少了,许多贼寇走着走着便一头栽倒在地。
而剩余的贼寇也大多是病恹恹的,随时都有可能倒毙山岭,然后葬身狼腹。
最可怜的还是战马,马这种动物特别娇气,在这种气候下,高迎祥的战马一匹匹倒了下去,再也没能爬起来。
贼寇们一拥而上,将这些战马放血割肉,也没办法烧火炖肉,这帮人干脆就学着野兽,茹毛饮血起来,荒野之中,就如同怪物般。
马肉虽多,却不够这么多贼寇吃,无非也就塞塞牙缝而已,饱肚子是谈不上的。
因为缺少食物,加上生病,许多贼寇便生了逃跑之心,这么段时间,众贼寇们在蜀中过的富足无比,心志早就涣散了。
一批又一批的贼寇向后逃跑,准备原路返回汉中。
但凡被抓回来的逃兵,统统被高迎祥处了极刑,碎尸万段。
军法虽严,逃兵却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了,最后甚至组队逃跑,和执法队都发生了冲突。
眼看压制不住了,高迎祥干脆放出大饼,以稳定军心。
淋漓的细雨中,高迎祥身披蓑衣,高喊道,“诸将士,在翻过几个山头,就有县城了,城里大把姑娘和美食,待打下县城,就啥都有了。”
虽然不知道高迎祥说的是真是假,但是人在这种环境下,纵然明知道是假话,也是不愿意承认的。
在高迎祥的画饼下,贼寇们再次鼓起勇气,拖着疲惫的身体,一步一步往前走。
前方崇山峻岭,似乎绵延到了无尽的未来,高迎祥抹了把脸,鹰目中冷光闪耀。
这里是黑水峪,高迎祥不喜欢这个地名,他总觉得这个地名不吉祥,似乎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般?
一道惊雷突然划过天空,他的大脑陡然一震,伴随着头疼,他似乎看到了一幕幕极为惨烈的画面。
刀光剑影,尸山血海,无数人向后涌去,挤压,尸骨成泥,白骨暴于荒野。
“啊~”
高迎祥惨叫一声,猛的从战马上摔了下来,摔了个鼻青脸肿,看着好不狼狈。
他顾不得擦拭身上泥水,只是站起身来,茫然的望着身前身后众贼寇们,呼~刚刚是幻觉。
可是这幻觉太真实,也太可怕了,这让高迎祥心头升起一股极为不好的预感。
见高迎祥摔倒,他旁边的亲兵急忙过来搀扶,“高将军您怎么了?莫不是太累了?要不将军您不如就躺上担架休息吧?”
说完,这个亲兵招了招手,让几个小兵去弄担架去。
高迎祥深呼一口气,稳定了心神,突然厉声喝道,“你麻痹的是不是觉得本将军没用了,骑不得战马了?”
这亲兵原本是出于一番好意,没想到却被高迎祥呵斥,这不就是好心被当了驴肝肺吗?
他心中惶恐,急忙跪伏在泥水里,哆哆嗦嗦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高迎祥冷哼一声,他刚准备下令将这亲兵砍了,以缓解自己不安的内心。
突然……
漫天箭矢从天而降,狠狠射向了这群流寇,这些箭射程那么远,却依旧强劲有力,寻常皮甲都能射穿,更不用说布衣了。
瞬间……
高迎祥身边人就死了一半,活着的要么是运气好,要么是身穿铁甲的大小将领们。
就连那亲兵,躲过了高迎祥的杀意,却也没能躲过一剑封喉。
鲜血混着雨水,很快就将地面染红了,红水肆意流淌着。
高迎祥身上自然披着坚硬的铁甲,目前倒还安然无恙,只是?
冰冷的箭矢无情收割着生命,他们却连敌人在哪里都还没发现,这仗还怎么打啊?
流寇们也不是英雄,他们对蜀王对高迎祥也没有多少忠心,不过各取所需罢了。
此时遇到这种情况,谁还恋战啊,自然的拔腿就逃。
关键是逃跑的人太多了,又没有人组织逃跑,大家各跑各的,这就导致也只尾军的贼寇跑了出去,其余贼寇全部乱成了一团。
箭矢没杀死多少,自己人倒踩死了不少。
几轮箭雨后,贼寇死伤大半,突然山坡上响起苍凉的号角声音,无数官兵嚎叫着冲了下来。
这打仗就是打气势,此时贼寇虽然还余很多人,但无一人能战,就连高迎祥都疯狂的往外逃着。
而官兵以逸待劳,正是战意最凶悍的时候,他们嗷嗷叫着冲入贼寇中,手起刀落,一颗颗人头滚落。
这人头可是好东西啊,换封赏必备的东西,割的人头越多,朝廷的赏赐便越多。
官兵们看着滚落的人头,嘴巴都快笑豁了,这些都是白花花的银子。
而高迎祥则带着一群亲军往侧方向逃去,这些贼寇中的精英份子骑着高头大马,直接撞开自己方的小兵,然后践踏上去。
却突见侧方向,一勇猛大将,带着波人气势汹汹杀来。
“逆贼受死。”
李猛一眼就发现了高迎祥,因为高迎祥这家伙穿戴的最好,铁甲最光亮,加上他那张脸,陕西诸将谁不认识?
“此人乃闯贼高迎祥,兄弟们,杀了他,我等便能加官进爵了,哈哈哈!”
李猛豪爽大笑,他手执大刀,带着部将冲了向高迎祥,大有一举击杀之势。
此时高迎祥等众贼寇早就精疲力尽了,加之战马力竭,根本就不可能是李猛等人的对手。
“吾命休矣!”
一代贼寇,后来又投靠蜀王当了将军的高迎祥终于绝望的闭上了眼睛,等着刀剑加身。
其余亲军见他们头头都这样了,哪里还有再战之心?
干脆一个个的都滚下了战马,跪地求饶起来。
0422 灭高迎祥
但似乎求饶也没啥子用,李猛等人本就是心如铁石的军人,对于这些军人而言,杀人和砍西瓜没啥区别,无非就是西瓜稍微大点,脆点。而人的脑袋瓜子稍微小些,涩些。
高迎祥这个贼寇自然是由李猛亲自来杀,李猛紧紧攥着大刀,手心都是汗水,他表面看着虽然豪迈无比,其实心中却紧张死了。
面对这么一个人物,李猛难免有点紧张,甚至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生怕这一切都是幻觉,就好像闭上眼睛高迎祥就能消失了般?
想想也正常,高迎祥是谁?
陕西贼寇标志性人物啊,他自号闯王,李自成和张献忠皆是他手下小兵,可谓是贼寇的一面旗子,而且这家伙命也忒大,陕西大大小小贼寇基本被灭光了,这家伙都还在蹦跶着,简直是九命猫妖托生。
最后更是投靠了蜀王伪帝,还被封了个什么剿逆大将军?
呸呸呸~
蜀王伪帝就是个大逆贼,他妈的还好意识给高迎祥弄这个封号?
一念及此,李猛也不紧张了。
他大叫一声,冲上前,手起刀落,高迎祥好大一颗头颅便滚落在了地上,其庞大的身躯也缓缓倒了下去,拍出无数水花。
杀这贼寇首领居然如此容易?
半丝反抗都没遇到?
李猛停下马,先是使劲掐了下自己的大腿,确定这一切都是真实不虚的,他才喜笑颜开上前,一把扯下他披着的红披风,然后将高迎祥的头颅就着雨水刷了刷了,小心翼翼用披风包起来,然后抱得紧紧的,生怕飞了般。
远处的诸将领都有点嫉妒,哎~诛杀了这般大贼寇,可是奇功一件啊?恨只恨这高迎祥咋那么孬种,都不正面迎敌,居然猥琐的想从旁边逃跑?
呸~便宜了李猛这小子!
诸将虽然嫉妒,但是手上的动作却并没有停,好歹面前还有无数的贼寇脑袋可以砍,砍砍砍~全部砍光了,就是大大的钱财。
至于投降?
两军交战不杀俘虏?
呸,这帮贼寇干过多少伤天害理之事啊,杀过多少老百姓,强过多少姑娘,抢过多少钱财?屠城灭族,罪恶滔天!
若是最开始几年当流寇,还有可能是实在活不下去了,为了吃一口饱饭而已。
可是这几年陕西在孙巡抚的治疗下,老百姓虽然依然穷,但是好歹能吃口饭啊,在这种情况下,老老实实干活至于饿死吗?
这种情况下还当流寇的,都是一些穷凶极恶之人,因为他们酒肉吃多了,便不愿意回到吃小菜的日子了,更有一些是犯了罪,为了逃避官府的处罚。
所以,该杀!
官兵杀了数个时辰,雨水终于停歇了。
到处都是尸体残骸,大肠内脏,和圆滚滚的脑袋,空气中也弥漫着血腥气味,久久不能散开,人走上面直接打滑,宛若人间炼狱。
众将士们把脑袋和战利品收拾了,便启程离开了此地。
至于无尽的尸骨?
山野之中,早有豺狼虎豹暗暗窥视着这场战役,待官兵都离开后,这里便是它们的乐园,这些尸骨够野兽们吃好几个月了的。
……
孙传庭剿灭高迎祥的消息并没有传回京师,高贼的头颅也暂时被秘密放在冰库中冻着,这场战役虽然杀的轰轰烈烈,却也没有任何消息透露出去,无声无息,……孙传庭还有更大的图谋。
云横秦岭家何在!
雪拥蓝关马不前!
蜀道,是关中与川蜀之间道路的总称,关中与川蜀盆地相隔着秦岭,汉中盆地,大巴山等。
而连接着川蜀与陕西的诸多通道有……陈仓道,褒斜道,傥骆道,子午道,阴平道,金牛道,米仓道,洋巴道。
孙传庭前几日才在子午道怼灭了高迎祥,这日他又领兵浩浩荡荡的,进入了宝鸡县城。
这里有一条故道……陈仓道!
而卢象升的天雄军便驻扎在宝鸡县城中,准备由此地经陈仓道,攻入天府川蜀之地。
陈仓道,还是因为韩信的‘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而闻名于天下的,其实这条道算是蜀道中最好走的一条。
其地势相对平坦,走起来不那么艰难,就是稍微有点绕,比其他蜀道更长。
宝鸡县城,县衙门!
如今这里被征用了,县令书吏等一班人早就搬到了偏房里办公。
而卢象升,孙传庭,洪承畴这几人则堂而皇之的鸠占鹊巢,将这处县衙占了,设置成了临时军事指挥处。
卢象升盯着舆图,皱眉道,“古语有云: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没想到我卢象升也有要攻打蜀道的这一天。”
“卢总督可有何妙策?”孙传庭淡淡问道。
“卢某我那有什么妙策啊,无非是走这陈仓道,强攻下汉中,然后再由汉中攻破川蜀,诛杀伪蜀,和魏忠贤这个狗东西。”
卢象升咬牙切齿,他现在恨死了魏忠贤这阉人,亏他以前还以为魏忠贤是好人呢,甚至还存了和他结交之心。
原来一切都是伪装的。
也对,魏忠贤本来曾经的名声就不好,杀人放火这些事儿他干的还少?这种骨子里就残暴的家伙,怎会突然变成大好人?
孙传庭想了想,沉声道,“如今伪蜀在汉中布下大军,我等长途跋涉过去,以疲惫之师强攻汉中,只怕极难打下。
孙某倒有一计……
前几日,孙某大败高迎祥贼寇,诛杀了高迎祥,俘虏了许多贼寇将领,不若我等就冒充贼寇,诓骗汉中县守将打开城门,此计如何?”
卢象升思忖片刻,“此计未必行得通,高迎祥已伏诛,几个贼寇普通将领只怕诓骗不了汉中守将开门?”
“某还有一计,当日贺人龙寻了人冒充孙某,惟妙惟肖,今日我等亦可寻一人冒充高迎祥,不需十成像,只需略相似,然后披上铠甲,蜀将未必能一眼看破。”
卢象升虽然觉得这个主意未必靠谱,不过也不失为一个办法,遂点了点头。
第二日,大军就换上了贼寇的衣甲,也寻到了用来冒充高迎祥之人,事不迟疑,大军当天便拔营进入了苍茫的陈仓古道。
0423 入盐场
陈傻子正式成了曹家伙计。
他跟的管事叫曹姬,名字娘里娘气的,人也够娘气,都一把年纪了,还天天翘着个兰花指,甭提多膈应了。
不过陈傻子一个新人,他也不能选择,虽然有点膈应,还是跟着这曹姬混着。
曹家在这沧州城有几家盐铺子,曹姬便是专门负责收购官盐,然后放在盐铺买卖。
别看这盐很平常,可是其中的利润却丰厚的很,曹姬只是个管事的,才干了几年,便在沧州城置了房,买了妾,日子美滋滋。
而其余伙计们,也是收入颇丰,在沧州城算是令人羡慕的好工作。
“陈傻子。”
“赶紧的把骡车,干粮,清水都准备好,今儿我们要去乡里收盐了,估摸着明早才能回来。”
几个伙计躺在椅子上,磕着南瓜子,翘着个二郎腿吩咐陈傻子干活。
陈傻子也不恼火,什么行业都欺负新人,而作为一个新人,想快速融入新团队,有些时候必须要吃点亏,否则……一点点小错,就能将你敢走。
陈傻子不想失去这份好工作。
等他将骡马和干粮准备好之后,却发现了个熟人,就是上次遇到的那个装逼女啊!
这女人今天依旧身作男装,不一样的是,她今天的衣着比较普通,上次那块价值连城的玉佩她也没戴,只是在腰上挂了个荷包。
见到这个女人,曹姬眉头微微皱了皱,他似乎不大愿意遇见这女人?
不过这云姝小姐可是云先生的女儿,云先生虽然只是个没有功名在身的读书人,但他在曹家的地位极为尊崇,就连曹老爷都对他尊敬有加。
云先生就是曹老爷专门为儿子们聘的西席先生,他虽然是西席先生,却很少给曹家子侄们讲课。
曹家西席先生很多,唯独这云先生单独住一个院落,还深居简出,只偶尔给出来讲讲课,可谓是神秘的很。
曹姬默默叹了口气,然后快步跑了过去,挤出谄媚的笑容道,“云小姐,这儿脏,您还是快些回去,莫要污了您的绣鞋。”
云姝掩唇一笑,“听说你们今天要去乡里收盐,本小姐好久没有出去透透气了,就让本小姐一起跟着呗!”
“云小姐万万不可。”
“我们这是要去盐场的,盐场风大,潮湿,还有许多肮脏的贱民灶户们,小姐贵体万万不可去啊!”
曹姬心中咆哮着。
这云小姐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刁蛮任性,喜欢闯祸,喜欢到处蹦跶,估摸着还是家人小时候太娇纵她了,以至于永远长不大,似个孩子般!
云姝白了曹姬一眼,“都什么年代了,还这么古板?本小姐可是听说京城里的姑娘们都可以随意外出的,为什么到了这沧州城就不行了?”
反正不管曹姬怎么劝,这云姝小姐就要跟着去,没办法,曹姬只得随了她。
哎,想那云先生多么德高望重的一个了,怎么就生了这号女儿?
最他妈蛋疼的是,云先生他也不管管自己女儿,任凭这般美貌的少女到处乱跑。
虽然如今社会风气开放,姑娘上街也不算什么稀奇,有些开放的姑娘甚至主动追求爱情。
但是?
有身份的女子还是会稍微收敛一点点的,虽然云先生只不过是曹家的西席,可是这曹家上上下下早就看出来了,……云先生绝对不简单。
有人甚至怀疑,这云先生其实是一位高人隐士,而且家产颇丰,
其资产不比曹老爷差。他屈居西席只不过是为了体验世事人情罢了。
一行人离开沧州城,往乡下走着,行了半日,终于到了盐场。
长芦盐区有二十处盐场,他们今日来的便是厚财盐场,此盐场名厚财,就是看着一点也没有财,里头的灶户个个破衣烂衫,穷的不能再穷了。
制盐非常辛苦,可比种田都还要苦,在生活的磨难下,这些灶户也是面目憔悴,目光空洞。
此时盐场已经聚集了许多场商,这些人都是来贩盐的,可是那些灶户却看都不看一眼,只是木然的铲盐,晒盐。
而场商们也并不会多关注灶户一眼,明明相隔很近,可是两拨人却好像没有看见一样,就如同处于两个世界般。
灶户们也非常瘦!
陈傻子就发现这些灶户比圪塔村的灶户要更加瘦,简直是瘦骨嶙峋,一看就是极度缺乏吃的,饿的。
倒是盐场里的官吏个个白白胖胖,和灶户形成鲜明对比。
云姝小姐一入盐场,便好奇的打量着周围环境,随意的捧起粗盐看,这些粗盐呈土灰色,里面杂质非常多,还需要再加工,方能制成名动天下的长芦盐。
“云小姐。”
“这些盐您在场里怎么玩都行,只是切莫带出去啊,哪怕只是一块小小的贝壳都不要带出去,万一贝壳上有盐,那您就犯了私盐罪。”
曹姬怕云姝小姐不懂规矩,犯了盐场的忌讳,便絮絮叨叨交代起来,而云姝则漫不经心的看着,也不知道她听进去了没有?
来盐场拿盐其实非常简单,只需将盐引交给课盐大使,按照盐引数量拿到规定的盐,只许少拿,不许多拿。
拿了盐后,还得去运到批验所检查,说白了就是复秤,……所取之盐必须与盐引符合
当然,有时候难免有差错,但按照规矩,只需少取,不能多拿。
若是取的盐多了,场商和盐场里的课盐大使都得受罚。
今日曹姬携带了五张小引,一张小引可兑换四百斤盐,所以按照规定他可以兑换两千斤白盐。
一行人很快就将白盐取了,支付了盐引,然后一行人压着白盐走往批验所复秤。
陈傻子有点奇怪的看着车上一袋袋盐,都快将车子压塌了,他心中疑惑不已。
凭直觉,这些盐绝对不止两千斤了,可是……他明明只看到曹姬上缴了四个小引啊?
陈傻子笨拙的驱赶着骡子,很快便行到了批验所,几个门子正百无聊赖的晒着太阳,见人来了也是爱理不搭的,一副高高在上派头。
0424 肮脏的内幕
曹姬笑着和门子打了招呼,奈何人家眼皮都不带抬的,曹姬热脸贴了个冷屁股,倒也不生气。
依旧笑呵呵的带着众人进了院里,只是他刚一入院,便回头狠狠啐了口,骂道,“呸,狗仗人势的东西。”
骂完后,这家伙立马又换了副和气生财的表情,这换脸功夫之强,让人目瞪口呆。
此时大院子里已经有好些场商或者大商行出来的管事在复秤了,院里摆满了食盐。
曹姬嘻嘻笑着,和熟悉人打招呼,虚伪的客套着,额头汗珠子哗哗直流,如今天气甚热,这院里连个遮阴的都没,更别提什么凉茶了。
幸好他们自带了茶水,否则真的会脱水而死啊!
云姝这么个娇小姐也热的叫苦连天,她现在确实后悔出来了,不急不好玩,还受苦。
不过人家娇小姐身边有几个下人专门负责打扇,处境比陈傻子要好多了,这让陈傻子相当羡慕。
过了好久,才轮到他们。
先是核对,接着上秤,陈傻子眼睛都不眨的盯着秤看,最后结果出来了,……一千九百斤。
“哈哈哈!”
秤盐小吏皮笑肉不笑道,“曹管事的,你这盐少了一百斤呐,不若返回去再加一百斤来。”
曹姬呵呵两声,“不用麻烦了,这做生意的哪能不吃亏呢?我曹家虽然少拿了一百斤,但是国家却因此多得了一百斤,为国为民,一直是我曹家风范,呵呵!”
小吏竖起大拇指,赞了句,“都说曹家乃沧州第一义商,没成想就连曹家一管事,都能如此高风亮节,某佩服。”
曹姬虚伪的客套了几句,然后这两人相视猥琐一笑,此事便就此揭过,只是……
陈傻子看着这一幕,心中难受极了,看来盐场,批验所,盐商之间,存在着太多不可告人的东西,黑!
长芦盐场很大,每年出产的食盐不计其数,每年来这里拿盐的商人也不计其数,真不知有多少食盐就这么偷偷的被人黑了?
陈傻子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就如此气愤?
他现在是曹家下面一处小小盐店伙计,曹家占的国家便宜越多,他这个伙计的工钱不就越高吗?
一个伙计,有什么好气愤的?
陈傻子强压下气愤的心情,赶着骡车往沧州城方向走,这一趟运了这么多食盐回来,伙计们都有奖励。
只是?
这帮伙计似乎依旧不大开心。
半路上歇脚的时候,陈傻子便故意和同行的一伙计闲聊起来。
这伙计叫游小渔,算是一般欺生伙计中,对陈傻子不那么苛刻的一个了,陈傻子也只有他可以聊天。
游小渔虽然极度不愿意和新人聊,但是耐不住陈傻子厚着脸皮不停的问东问西,加上刻意的吹捧巴结,最后倒真将游小渔的聊性勾起了。
“游哥啊!”
陈傻子故意装出一副啥也不知道的模样来,“俺看你在店里是除了管事外,最能说上话的了,咱这一趟出来,您最起码能拿二两赏银吧?啧啧~”
瞧着陈傻子一副愚昧不堪的傻逼模样,和他那崇拜的眼神。
游小渔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故意装作不在乎的啐了口,“呸,二两银子算什么?都不够老子喝壶酒的,就这点钱,你也羡慕啊?”
陈傻子咂舌,“在俺们村,二两银子若是省着吃,都够吃好几个月了的,啧啧~游哥好阔气啊,居然都瞧不上。”
“哎~”
“陈傻子啊,你是不知道以前你游哥是这么赚钱的,以前你游哥跟着走私盐,赚的钱才多呢?”
私盐?
陈傻子装作一副快被吓死的怂逼模样,战战兢兢道,“俺听长辈们说,穷死也不要走私盐,俺村几个走私盐的都被砍了头,好可怕!”
对于陈傻子这么副怂逼样,游小渔极为鄙夷,不过……
却也更加刺激了他炫耀之心!
“傻货,活该你们受穷。”
“你们以为走私盐简单啊?偷偷摸摸背着官府便能赚钱?呸,都是不知道官场水深的傻货,你们村那几个走私盐被砍头的,可真冤枉啊!”
见陈傻子瞪大眼睛,听的仔细。
这游小渔越说越兴奋,“如今我曹家最主要的生意便是私盐,其实这官盐价格又高,还得给朝廷交税,能赚几个钱啊?
曹家几处盐店不过是给人看的罢了,我曹家真正的生意是私盐,就是靠着私盐,咱曹老爷才成了大豪商呢!
哎,可叹我当年得罪了人,才会被调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当穷伙计,可恨!”
游小渔这番话让陈傻子目瞪口呆,他没想到这里面还有这么深的水?
关官盐,都已经这么黑了。
没想到还有更黑的?
大明的盐业,就是被这些蛀虫慢慢蚕食着,而且最可恨的是,就连一个小伙计都知道的事,大官们会不知道?
官官相护。
官商相护。
太他妈的黑了,最可恨的还是,这一道道关卡居然还在装模作样的查私盐贩子?呵呵,不过只是查那些穷的没办法,偷偷贩点盐换口吃的穷鬼罢了。
真正的私盐贩子,从来都是查不到,甚至朝廷盐官和盐商,都半公开的贩卖私盐。
这个国家,还有救吗?
陛下为什么不派人下来查他们?
陈傻子愤愤不平,他第一次对当今皇帝陛下的能力表示了怀疑,亏村里好多人家还给他立了长生碑呢!
呸,这昏君不配!
不过……
这种话可不能说出口。
他不过一贱民而已,骂骂官员的风险都很大,何况骂皇帝陛下?
如今啊,谁敢骂皇帝陛下,别说会被官府抓起来,光老百姓的口水都能喷死你吖的。
陈傻子虽然心中对当今皇帝陛下极度反感,但他也不会傻的说出来的。
陈傻子心中莫名愤恨,表情一时没有收住,居然被游小渔敏锐的察觉到了。
游小渔暗忖:这陈傻子果真是人如其名,是个傻子,这些事情只要是个人都知道,有什么好气愤的?难不成这傻子莫不是还忧国忧民了?
他一想到傻子也忧国忧民,就觉得特别好笑!
0425 狗血的云姝小姐
“傻子啊!”
“看不出来你人挺傻的,居然心肠这般正义?呵呵,要兄弟我说啊,这国家的便宜,不占白不占。”
陈傻子裂嘴一笑,也懒得说话了,干脆装累,闭目养神起来。
这般无礼表现,让游小渔有点不悦,不过他转念又一想,这家伙傻里傻气的,一点也不通人情世故,有什么好和他一般见识的?
这次歇脚,歇了好久。
因为云姝这个娇小姐被颠婆的狠了,吐的稀里哗啦的。
挨黑的时候,他们才终于赶到了沧州城门口,此时夜禁刚开始,城门缓缓关闭中。
一行人急忙赶着骡车往城门里挤,虽然这有点不合规矩,但是沧州守城兵一般也不会拦截的。
毕竟都是一个城的,抬头不见低头见,谁也不会把事情做绝。
偏偏……
此时城门上有一贵公子,这贵公子刚好见到了面目憔悴的云姝小姐,脸色陡变,咬牙切齿。
“传本公子命令,夜禁时间已到,谁也不许进城,赶紧的将这帮人给老子赶出去。”
贵公子有命,守城兵不得不从,于是刚挤进城的曹姬一行人,便又被无情的赶了出去。
“云姝小姐。”
“您这娇滴滴的姑娘家的,上哪儿玩了的?如今都夜禁了,可不能进城了,要不要本公子好心丢一床褥子下去,你们一起睡啊?”
贵公子语气轻佻,言语不善,把云姝小姐的嘴巴都气歪了,干脆叉腰破口大骂,“孙彬你混蛋,原来是你捣的鬼?”
贵公子自然不甘示弱,两人居然就在众目睽睽下对骂了起来,骂的那叫一个难听啊!
众人都听的目瞪狗呆,就连城上的守城兵也支起耳朵听的津津有味,太劲爆了有没有?
要知道这沧州城风气不比别处,并不十分开放,京城的开放风气,还没完全传过来呢!
今天见娇滴滴的美女骂人,太有眼福了,最主要的是……知府的公子也不要脸了。
而陈傻子听了半天,也终于听出了个所以然来,原来这孙彬乃是沧州知府之子,沧州城有名的花花公子。
这家伙原本是喜欢云姝小姐的,结果人家云姝小姐根本就看不上他,非得痴恋苟熙。
甚至还主动去追求人家,只不过……没有成功罢了。
至此后,孙彬由爱生恨,和云姝小姐结下了梁子,见她一次便怼一次,如同狗皮膏药般。
陈傻子无语了……
这是怎样狗血的事情啊!
若是他们的家长在场,非得被气的吐血不可。呃~只是家长不在,狗腿们倒是吓晕来。
孙彬身后的狗腿,和云姝小姐身后的仆人,一个个哭丧着脸小心劝着,恨不得堵住他们两个人的嘴。
尤其的云姝小姐,身为女孩子,这么大庭广众的骂人,是最损形象的,呃~虽然她早就没有形象了。
若是被云老爷子知道了,还不定怎么修理他们呢!
不过云姝小姐显然特立独行管了,或者说被京城开放的风气给毒害了,几个仆人怎么劝得住?
陈傻子叹口气……
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这般美貌的少女主动追求男人,居然还能被拒绝?
苟熙啊,你太无辜了。
倒是这个孙彬和云姝小姐挺般配的,他俩若是凑合成一对多好啊,免得去祸害了别人。
陈傻子实在听不下去了,他偷偷走到云姝小姐后头,小声道,“云姝小姐,注意形象,若是苟公子见到您这样,会怎么想?
呃~记住,男人永远不会喜欢主动追求他们的女人,男人如野兽,他们喜欢征服,而不是被征服。”
陈傻子的话大概是点到了云姝小姐的死穴上,她身躯猛的一震,急忙收了口,然后恨恨看了眼孙彬,便头也不回的带人扬长而去。
陈傻子也不知道云姝小姐要到哪里去,而曹姬更不敢去问,任凭她走了,哎~这女人就是祸害,不跟着最好。
云姝小姐走后……
曹姬一行人只得在城外将就了一夜,第二天大清早,方才入城回了店里,一番收拾整理,陈傻子都快累死了。
他刚准备回屋睡觉,就见云姝小姐身边仆人喊他过去,说小姐找她有事。
若是两人初相识之日,陈傻子倒还乐意结识她,只是如今……呵呵!
陈傻子想起了第一次见云姝小姐之时,那般美貌动人,如今再看她,特么的就是母夜叉啊!
身为男人,谁喜欢母夜叉?
呃~孙彬估计喜欢!
虽然不想见云姝小姐,陈傻子还是不情不愿的去了,谁叫他如今没有地位呢?
云先生名义上是曹家西席,他住在曹家专门给准备的一处宅子里,这处宅子从外头看平平无奇,但是里面却极为幽深精致。
云姝小姐并不是在闺房接见的他,用屁股想也知道,这女人再开放,也不至于带男人进自己闺房的。
她在一处小亭子里等着,素衣如雪,清丽纤细,不得不说……她不说话的时候,还是蛮美的。
“云小姐。”
陈傻子淡淡唤了声云小姐,便不动声色站在了一旁,便再不说话了,只是静静等待。
云姝小姐缓缓转过身子,她似乎很疲惫,脸上全无血色,就连嘴唇也淡白的吓人。
过了好久……
云姝小姐才说道,“虽然你有时候装的很傻,但我知道你懂的很多,你和那些伙计不是一样人。”
陈傻子自嘲道,“我比他们更穷!”
“噗嗤~”也不知道哪里好笑了,这云姝小姐居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这女人笑点太低。
不过她看陈傻子依旧一本正经的站着,脸上木无表情,遂讪讪收了笑容,端起茶杯故意喝了口。
“陈傻子。”
“你上次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本小姐从未听过如此言论,本小姐只听人说男人喜欢漂亮的女人,喜欢温柔的女人,喜欢贤惠的女人。
我~我已经在他面前装的很温柔贤惠了啊?而且本小姐自问女红容貌都是极好的。”
陈傻子淡淡一笑,一针见血道,“有用吗?他喜欢你吗?”
0456 谈心(赶稿匆匆,明晚上改错别字哦!)
陈傻子的话太扎心了,以至于云姝小姐的脸都有点挂不住了,一阵红一阵白的,并且瞪着大大的眼睛,不善的看着陈傻子。
陈傻子无语。
女人就是麻烦,既想听实话,又不许你说真话。
见云姝小姐也没准备让他坐下,这陈傻子干脆自顾自的坐了凳子上,并且还给自家倒了杯茶慢慢品着,这茶汤青碧,香气馥郁,一看就是好茶。
这杯茶的价值起码够穷人吃一个月了的,陈傻子虽然并不十分爱喝茶,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不懂茶,事实上,~这陈傻子相当懂茶。
陈傻子脑海里总是有许许多多奇怪的知识和阅历冷不丁的蹦出来,有时候就连他自己都觉得很可怕,因为,这里头有许多知识明显就不是这个时代的。
陈傻子不能理解。
或者说,他其实隐隐约约能够理解,却始终差一个合理的解释。
这解释应该与他的人生经历有关。
但是该死的,他就是记不住自己的人生经历了。
陈傻子一边想事情,一边随意的品着茶,看的旁边云姝小姐目瞪口呆,她觉得这个陈傻子太不一般了,论出身,据说这家伙是灶户出来的,可谓的贱民了。
别说和曹姬比了,就是曹姬手头的几个伙计都比陈傻子出身要好,可是为什么?
这么个出身卑微之人,他身上不仅没有半分卑微之态,甚至还有一种淡然高贵的感觉,这种感觉绝对不是一个穷人可以装出来的。
突然,云姝小姐想起了一个人。
是他!
就是上次在街上遇到的那个不像穷人的穷人,缘分太奇妙了,居然是他?
“我知道你是谁了,上次我还帮你抓了偷儿呢!”云姝小姐脸色骤然闪亮起来,声音也急促起来,似乎真的很激动。
陈傻子实在不明白,这有什么好激动的?
不过有此也可以看出云姝小姐思想相当简单。
大约这也算和陈傻子是老交情了,云姝小姐突然觉得和他的关系更近了一步,于是语气也友善起来,她沉吟片刻,道,“陈大哥,我今天就想听听你的意见。”
“你想知道什么?”
“本小姐怎样才能得到男人的心?”
陈傻子好笑的看着这云姝小姐,“想要得到男人的心,自然是要变成男人喜欢的女人类型,呃~说句不该说的话,您的容貌会让大部分男人迷恋。“
但是您的性子,只怕没有男人会喜欢,但凡是个正常的男人,都不会想娶你的,除非是差的不能再差,入您门做赘婿。”
这陈傻子还真是什么话都敢说啊,云姝小姐旁边的丫鬟脸色顿时不好看起来,若不是她们小姐没有发话,只怕早就将这个信口雌黄的混蛋打出去了。
就连云姝小姐都有点气结,不过终究还是忍了下来。
“呵呵,你可知这沧州城有多少男人想求娶本小姐?”
“为钱而已!”
“呵呵,那孙斌呢?”
“他算正常人吗?”
“大胆狂徒。”云姝小姐终于怒了,她狠狠一拍桌子,指着陈傻子又要破口大骂,而陈傻子却依旧淡淡笑着,云淡风轻。
“云小姐啊,您若是想听假话的话,请恕在下不奉陪了,告辞!”
陈傻子干脆站起身来,拍拍衣服,这就准备走了。云姝小姐眼看着请教不成,只得强压下怒火,拦住他,示弱道,“陈大哥莫走,我~我大不了听你真话算了。”
见云姝小姐服软了。
陈傻子便又坐下来,做了个手势,示意这个娇小姐继续讲。
“那时我们刚到沧州城。”
“大家还不知道爹爹的厉害,都只当爹爹只是一位寄人篱下的西席先生罢了,有一次我贪玩,跟着曹家小姐外出赴宴,我性子活泼,不知怎么就得罪了许多人?
那些人将我当成了曹家侍女,言语侮辱,甚至殴打我的仆人,是~是苟公子为我解围,只是那一眼,我便芳心暗许,此生非他不嫁。
后来言语侮辱我的家伙们回到家中,皆被家中长辈抓起来,逼迫这他们来向我赔罪,直到那是,他们才知道我爹爹身份不凡,都传言我爹爹认识许多大官,是一位云游的隐士高人。
呵呵,其实认识大官算什么?
他们不知道我爹爹甚至可以影响朝中大局,许多大官都是他的学生,就连苟公子他爹见了我爹,都得恭敬行大礼呢,那曹四喜在我爹面前,就是条狗罢了。
只是苟公子从来不知道而已,而我也是偷偷瞧见的,我不知道我爹爹真实身份,但我知道他很厉害,因为我娘说,我爹爹曾在朝廷举足轻重,执天下儒生之牛耳。”
云姝小姐说的颇有点沾沾自喜,不过?
她居然不知道他爹真实身份?
这也太扯蛋了吧?
陈傻子有一种预感,云姝小姐她爹来这沧州府绝不是为了装高人隐士的,而是要谋划什么了不得的大事?而且他甚至有预感,自己会被牵扯进去。
陈傻子摇摇头,将不好的感觉赶走。
“你不是他女儿吗?你怎么会不知道你爹是干嘛的?”
陈傻子说完,这云姝小姐陡然悲伤起来,良久她才幽幽叹息一声,不得不说,这女人叹息的时候还是非常动人的,颇有一种闺阁怨女之态。
“我娘是外室!”
“就是那种连妾都不如的,不能进门的外头的女人,娘也是好人家女儿,却不知怎么就与我爹爹相爱了,然后有了我,可是爹爹却从来不愿意将娘接回家门。
我娘等了一辈子,也怨了一辈子,到头来怨恨而死,可就是死,我娘也不敢当面怼我爹,她所有的怨恨都向我倾述。
我娘从小教我女红,烈女转,女德等等书籍,我也学着做一个贤妻良母,后来娘死的时候悔了,她告诉我女人要勇敢的追求幸福,而不是软糯一辈子。
后来我爹将我接走,爹爹大概是内疚,并不大管我,而且我爹也说了,大不了招上门女婿,我的女儿想怎么都行。
所有我便开始随心所欲的活着,后来我更是读了西厢记,凤求凰,温柔传,然后才知道女人也可以追求幸福的,也可以泼辣的。
只有敢于追求幸福的女人,才能得到幸福生活,从此我的性子便变了,呵呵,陈大哥这就是我的故事,你听了有什么想说的吗?”
陈傻子无语啊!
尼玛啊,这就是典型的,从小被压抑很了,然后陡然放松后,世界观和人生观产生了偏差,从此走进了认知的死胡同里了。
等等?
温柔传?
好熟悉的感觉啊,陈傻子脑海中陡然出现一副画面,那是一位容色华美的女子,她打着赤脚躺在软塌上读着温柔传,时光美好,佳人似梦!
陈傻子突然就想哭了,他已经记不起这女人是谁了,可是那种爱的感觉却没有变,纵然记忆不再,我依旧爱着你啊!
陈傻子强压下悲伤的心情,将脑海中的知识复述了出来。
“云小姐,其实追求幸福没错,泼辣也没错,可是追求幸福并不是死皮懒打啊,泼辣也并不等同于泼妇骂街,打个比方,那孙彬死皮赖脸的追求你,你烦不?”
云姝小姐咬牙切齿,“孙彬这混蛋,他就是癞皮狗。”
“对孙彬是癞皮狗,你又是什么?你其实也是个癞皮狗,大家都讨厌癞皮狗,难不成苟公子会喜欢癞皮狗?所有云小姐你和孙彬是一路人。”
其实还有一句话陈傻子没有说出来,呃~癞皮狗嫁癞皮狗,应该挺般配的吧?
不过好歹这云姝小姐也是个女孩子嘛,话不能说的太过了,要是把她说哭了怎么办?陈傻子不怕女人泼辣,他就怕女人哭啊!
尤其是有些女人,泪眼汪汪的看着你就是不说话,蛋疼!
似乎他的记忆里也有一个这般伤春悲秋的女人,那个女人让陈傻子既心疼,又想逃跑,后来干脆便避而不见了,省的蛋疼!
虽然陈傻子已经说得比较给面子了,不过这云姝小姐依旧不好受,她不甘心问道,“可是我应该怎么才能获得苟公子的心?苟公子似乎不喜欢温柔贤惠的女人。
他,他喜欢诗情才意,风情万种的的女人,就是怡红楼的柳絮姑娘啊!
其实那柳絮姑娘也很泼辣,可是苟公子就是喜欢她,我也曾经学诗,可是我的诗却被他骂鹦鹉学舌,我也学着泼辣,可是又被你说成泼妇骂街。”
云姝小姐委屈极了。
陈傻子明白了,这就是典型的东施效颦!
柳絮是妓女啊,人家见过多少人?遇过多少事情?
人家的泼辣,那是建立在丰富的词汇,迷人的表情,婉转的语调之上的啊,有些男人就是喜欢女人的这个调调啊!
可是你的泼辣呢?
一个从小学女红,读女德这些书籍的人。
你能有多少词汇?
你懂多少人情世故?
“我认识一个女人叫王熙凤,她最会骂人打趣了,可是许多男人不仅不反感她,反而爱极了她,我也认识一个叫王婆的女人,她骂起人来,就连畜生都退避三舍。
云姝小姐啊,你这特么不就是邯郸学步,最后不知道怎么走了吗?
其实做你最真实的自己就挺好的,没必须为了谁改变,也不要被一些垃圾书籍影响了,你是什么样的人,便是什么样的人。
其实当你不在乎这个男人的时候,才是最有可能吸引他的。
从现在开始,做你自己!”
陈傻子这句话说得太泛泛而谈了,云姝小姐根本就听不懂啊,不过陈傻子也不准备再多说了,有些东西得靠悟。
“呃~我再提醒你几句。”
“凡事过犹不及,风情过度了,就是淫荡。”
“呵呵,你自个悟着吧,告辞!”
陈傻子说完后,又喝了一口好茶,这才恋恋不舍的准备起身告辞,呃~他比较舍不得茶,这些茶好贵啊,不喝完真浪费,可惜!
等我陈傻子有钱了,就天天泡两壶好茶,一壶喝茶,一壶浇花,哈哈哈!
见陈傻子要走,云姝小姐却突然来了句,“陈傻子你是个很特别的人,若是我嫁不了心爱的男人,不如你就来我家当上门女婿吧!”
卧槽~
陈傻子差点一跟头栽倒在地!
莫不是他和赘婿有仇?
陈傻子依稀记得自己曾经看过一本叫赘婿的书,呃~特别好看。
就是有点嫉妒里头的主角,所以他偷偷骂了这个主角,没成想啊~现在这些女人个个想让我当赘婿了,这是不是报应啊?
陈傻子呵呵笑了两声,然后头也不回的跑了。
哎~就是没地方去啊,反正盐圪塔村他是不愿意回去了,因为陈老爹明里暗里的表示,想招他当上门女婿,陈春妮现在看他的眼神也不对劲了,动不动的就连耳朵都是红的。
陈傻子觉得很郁闷。
对于陈春妮,他是兄妹之情,咋睡的下去?
对于云姝小姐,呵呵有感情吗?想吐槽才对!
所以陈傻子干脆就继续窝在盐店里,反正那帮伙计巴不得有人天天守店子,自己乐得清闲呢,从此后,~这陈傻子获得了上上下下的喜欢。
能不喜欢吗?人家是把店当家啊,白天晚上都在店里忙碌着,这种好伙计哪里找去?甚至就连曹四喜老爷子都听说了他的大名,想提拔他出去贩私盐呢!
而曹志也非常欣慰,他觉得自己没有看错人。
陈傻子的工钱更是水涨船高,一切都向好的方向发展,唯一不大快乐的就是,那云姝小姐似乎吃定了陈傻子是个博学多才的人,遂经常约他去请教。
云姝小姐阅历有限,思想单纯,故而请教的一些问题都幼稚无比,这让陈傻子相当郁闷。而最郁闷的还是,风言风语终于传了出来。
大家都传言陈傻子要当云家的上门女婿了,呵呵~癞蛤蟆终于吃上了天鹅,这是一步登天啊,以后吃香喝辣,银钱用之不竭啊!
每次见到那些挤眉弄眼的伙计们,陈傻子都想揍人。
当然,有个人更加想揍陈傻子。
他就是孙彬!
0457 认兄弟
这不?
这天陈傻子下休后,便买了许多东西准备回盐疙瘩村看看。
虽然陈傻子不大想面对陈老爹和陈春妮,但是人家好歹救了他命,若是翅膀硬了就不理人家了,未免会被人骂作白眼狼的。
他刚一出沧州城,便被几个吊儿郎当的地痞拦住了。
定睛一看,那地痞的头领可不就是孙彬这混蛋吗?
孙彬傲然站在陈傻子面前,他衣着华丽,手里摇着一副文人雅士扇,只是,……那猥琐的气质,怎么看都像是没有文化的样子。
怪不得云姝小姐不喜欢他,女人都喜欢文化人嘛!
或者你就算不是文化人,你也得装出文化人的样子嘛!
孙彬瞧着衣着简朴,手里还提着一大块羊肉的陈傻子,活脱脱就是乡下穷巴子模样啊,他瞬间便挺直了腰板,优越感尽现。
“呵呵!”
孙彬嘲讽道,“呦,这不是大名鼎鼎的云家赘婿,陈大傻子嘛?赘婿兄啊,您这不在家中伺候岳丈和小姐,咋一个人出门了?
哎呦,还提了肉呢?
你这当赘婿的待遇可真是好,总算能吃回肉了,哎~本公子想想你们这些穷人也真是可怜,为了吃口肉,不惜把自个卖给人家当上门女婿。”
孙彬摇头晃脑,一副可惜可叹的模样!
陈傻子静静看着孙彬,一言不发!
孙彬今天来就是想狂揍陈傻子出气,最好能在揍前揍后都听到陈傻子的求饶声,那才是最解气的,没想到陈傻子却一言不发,如同木头般。
揍木头人有什么意思的?
孙彬瞬间咆哮了。
“陈傻子你这狗日的东西,老子在训你话呢,你麻痹的若是识相,赶紧跪下给老子磕头,然后叫三声孙爷爷饶命!”
孙彬说完后,还故意抡起碗大的拳头,作势要揍。
而他的狗腿地痞们,也一个个不友善的盯着陈傻子看,看那架势,似乎在挑地方揍人,最好能揍个半死,但是身上一点伤痕都没有。
陈傻子的表情依旧很淡定。
呃~其实现在这种情况不淡定能怎么办?陈傻子虽然自信能跑过孙彬这混球,但是他肯定跑不过那几个狗腿地痞的。
甚至还会因为逃跑,而彻底激怒他们。
至于求饶,叫爷爷?
若是求饶有用,陈傻子早就求饶,今天看孙彬的架势就是要揍他解气,陈傻子估摸着,他越是求饶,这孙彬便会打他越狠。
“孙公子!”
“陈某看公子的气质打扮也是个儒生,须知读书人应以礼义行天下!”
陈傻子先不动声色的拍了个马屁,果不其然,孙彬面色好多了。
这孙彬自小不爱读书,不知道气走了多少先生,长大了也就只会背个三字经和百家姓,就连他自己的名字都写的神似鸡爪刨的。
所谓越是缺什么,便越是仰慕什么。
孙彬无论气质和学识都和儒生八竿子打不着,他长这么大,听过无数马屁,这还是第一次被人说像儒生呢,心里美滋滋的。
连带着看陈傻子也顺眼了几分。
不过?
孙彬可没将表情显露出来,他依旧呵呵一笑,“圣人教导我等读书人要对人讲理,可没说要对狗讲理啊?”
听孙彬这么说,陈傻子反而长舒一口气。
看来他的话确实饶到了孙彬的痒处。
“公子可是喜欢云姝小姐?”
陈傻子的这句话,反而让孙彬暴跳如雷,他气的脸红脖子粗,“老子喜欢她?她也不撒泡尿看看自己什么德行,也配让老子喜欢,呸~母猪都比她漂亮。”
陈傻子摇摇头,叹息道,“陈某还准备传授公子‘追女必胜108招’呢,既然公子不喜欢云姝小姐,呃~那就算了,陈某也不献丑了。”
啥?追女必胜108招?
陈傻子半截话反而说的孙彬心中痒痒的。
陈傻子突然神秘兮兮道,“陈某不过是个灶户穷巴子而已,这些年却屡屡情场得意,不是吹的,但凡接触过陈某的女人,无不爱我死去活来。
你看那云姝小姐,不也被我这个穷巴子迷住了?就那苟公子都被她当成了狗,你以为凭借的是什么?就凭我这才貌身份,只怕丫鬟都看不上呢!
反正我有神技在手,不愁没有美女喜欢,就将那云姝小姐让给孙公子又何妨?总比便宜了苟公子好吧?没想到,哎~”
孙彬这人其实就是个二愣子。
陈傻子这么一忽悠,他居然相信了?
而且也因为陈傻子的条件确实太差了,这么差的条件都能获得云姝小姐芳心,说他没点秘密,谁相信啊?
孙彬冷笑一声,恶狠狠道,“臭小子,将你的那啥108招统统招供出来,老子虽然不喜欢云姝这头猪,但是老子就是看不惯苟东西。
但凡喜欢苟东西的女人,或者苟东西喜欢的女人,老子孙彬统统都要抢过来,让这道貌岸然的苟东西脸面丢尽。”
陈傻子突然惊喜道,“原来孙公子也讨厌苟东西这个道德婊啊?”
道德婊?
好奇怪的词啊?
不过为什么莫名就觉得道德婊这个词听着特别解气呢?
呃~仔细一想:苟熙可不就是满口仁义,天天将道德挂在嘴上,他就是靠着这些东西,风靡沧州城,成了十大豪杰的,可不就是道德婊?
鉴于两人都讨厌苟熙,算是有了共同语言。
加上孙彬确实对‘追女108招’很好奇。
还有‘道德婊’这个词太解气了有没有?
孙彬瞬间就觉得陈傻子是知己。
他脸色终于和缓了下来,哈哈大笑。
“你这小子看着木讷傻傻的,没想到却是个明白人,来,兄弟,跟着哥哥我去酒楼喝个不醉不归,想吃什么尽管吃,别给老子省钱啊!”
陈傻子的身体本就单薄,冷不丁被孙彬重重一拍,差点栽倒在地,他揉了揉肩膀,呵呵笑道,“大哥莫要客气,兄弟我手里有肉,咱不如去烤烧烤啊?”
烧烤?
是什么东西?
不过孙彬和他的狗腿很快就知道什么是烧烤了,并且这家伙还吃的满嘴流油呢!
一个人干掉了大半肉!
0458 英雄救美
“原来这就是烧烤啊?”
“日他娘的太好吃了,哈哈哈!”
“兄弟们,你们也多吃点啊!”
孙彬一手抓着十来根竹签,一手拿着壶黄酒,吃喝尽兴,恨不得将竹签也一并吞了。
其余狗腿都快馋死了……
陈傻子一共才带了多少肉啊?大半都被孙彬一人吞吃了,他们这些狗腿只是尝了尝味道。
孙彬吃的是尽兴了。
狗腿连牙缝都没塞满呢!
关键是这些烧烤太好吃了,而且他们天地当席,一边吃一边烤,太有氛围了,就是,……肉不够分啊!
后来陈傻子提议抓鱼来烤,这些人一听说抓鱼,便又乐滋滋的跑到水边,抓了半天鱼。
呃~后来找渔家买了许多新鲜鱼,众狗腿子杀鱼清洗,陈傻子亲自教孙彬烧烤鲜鱼。
很快,鱼香扑鼻!
孙彬亲自烤的鲜鱼终于全部落了众狗腿腹中,大家吃的满意极了,孙彬则郁闷的摸着鼓鼓的肚子,……他再也装不下一点点吃食了。
“想我孙彬出身名门,从小吃着山珍海味长大,长大后又混迹于各大酒楼,什么美味没有吃过?
却从未吃的这般尽兴过,呃~其实比这些烧烤好吃的山珍海味很多,但是还是烧烤吃的尽兴啊!”
“应该是爽!”
“对极了,咱这真是爽啊,陈老弟你这个爽字,用的太合适了,我很喜欢,哈哈哈!”
“陈爷!”
“您还没将追女必胜108招传授给孙爷呢,不如现在就传授吧,俺们小的也能洗耳恭听啊!”
孙彬怒道,“你们这帮兔崽子,老子看八成是你们想偷学吧,呸~都他娘的滚一边去,老子一个人学。”
陈傻子有点好笑。
刚刚这帮狗腿子还准备揍自己呢,这会却一口一个陈爷的叫着。
陈傻子闭上眼睛,仔细搜索着脑海里奇奇怪怪的知识,终于搜索了一些东西出来。
然后七拼八凑的,就连陈傻子都不知道是什么鬼的技巧,不过……
孙彬和众狗腿却听的津津有味,并且觉得好有道理啊,恨不得立马就去实施。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坏,也得讲究技巧!
霸道总裁,女人都有一个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梦,所以男人不能怂,得主动去征服,你越霸道,女人越会臣服。
等等……
孙彬叹气道,“怪不得老子不得女人喜欢呢,原来是不懂套路啊,呵呵,苟东西,现在老子得了这么多套路,第一步就是先把,……你的柳絮婊子套路过来,哈哈哈!”
看来这孙彬是真的喜欢云姝小姐,都不忍心对她用套路。
“不过霸道总裁是什么鬼?”
“呃~就是很霸道的强大男人。”
陈傻子只隐隐约约知道这个词,他那里知道霸道总裁是毛线啊,遂干脆胡诌了起来。
接着……
陈傻子又替孙彬打造人设。
高冷,霸道,深情,话还少。
因为孙彬这家伙腹中空空,属于白丁级别的,这废话一多,不就露馅了?
挨黑的时候……
陈傻子终于和孙彬等人分开了,孙彬这家伙还有点恋恋不舍呢,众狗腿更是对陈傻子心服口服。
这一次,大家都收获颇丰。
孙彬和众狗腿子都得到了秘籍,交了陈傻子这么个知己,而且还吃喝的非常开心。
当然陈傻子可没准备将这伙人当成知己看待,不过他倒也收获满满。
孙彬走的时候,将身上的钱全部给了他,甚至将指头上的赤金扳指也贡献了出来。
陈春妮喜欢金子,干脆就将这个扳指转送她得了,呃~就是千万不能告诉她,这东西是别的男人的。
……
沧州城郊外。
一辆香车缓缓行驶。
赶车的是个中年汉子,一看就是老实巴交之人,车里环佩叮当,应该是个女人。
香车行到偏僻处,突然一阵狂笑声传来,接着一群蒙面大汉跳了出来,恶狠狠道。
“此山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居然是山贼?
沧州城郊这些年治安一直都很好的,没想到居然出现了山贼?
那个赶车人瞬间被吓尿了,连滚带爬的跪在地上求饶,这帮山贼将香车里的人拉下来。
果真是女人。
一主一仆,主人风情万种,一看就不是良家妇女,仆人是个小丫鬟,容貌普通,此时也吓呆了。
“哎呀,居然是个美貌少妇。”
“刚好大哥没有压寨夫人,不若就将她抢走当大哥的婆娘啊,哈哈哈!”
这些贼人肆意笑着,打量着美貌少妇,而那女人显然也被吓傻了,急忙将头上金玉首饰全部摘下来,推给这些贼人,恳求饶了她。
不过她显然低估了贼人的节操,这般贼人瞬间就视钱财如粪土了,看也不看地上的金银首饰,直嚷嚷的要将她带走。
“不过是些黄白之物。”
“老子才看不上呢?”
美人,你将老子看成什么人了?老子看着像缺钱的穷鬼吗?老子就只缺美人,呵呵呵!”
众山贼一脚将金银首饰踢开,作势就要来抢这妇人。
正在千钧一发之际,一位翩翩公子从天而降,这公子也不说话,只冷冷盯着这帮山贼。
山贼们瞬间就吓尿了,吓的屁滚尿流而逃,妇人终于得救了。
刚才那妇人被吓傻了,所以根本就没看到翩翩公子是怎么救的自己,但是不管怎样?
人家救了自己啊!
“小女子柳絮,谢公子救命之恩。”这妇人柔柔施了个礼,声音出奇的婉转动听。
翩翩公子却只是冷冷看了她一眼,言简意赅,“无妨!”
接着翩翩公子在柳絮妇人的强烈建议下,随她喝了杯茶。
原来这柳絮妇人果然不是良家妇女,她是青楼名妓,还是沧州第一名妓呢!
这女人很傲,从来不接见一般权贵和商人,必须还得有才呢!
这两年,柳絮跟了苟熙公子。
她更加不接客了,一般权贵和商人看在苟熙面子上,倒也不敢强迫她接客。
不过你以为人家不接客就没有钱了?错~靠着名声,她唱个曲得的银子,比普通妓女赚的多多了。
而且名声也好听嘛!
卖艺不卖身!
0459 陈傻子发怒
柳絮对这位话不多的翩翩公子印象好极了。
两人越聊越投机。
当然大多数时候,都是柳絮姑娘在滔滔不绝,而翩翩公子要么柔情款款的注视着柳絮,要么就一言不发,仔细倾听着。
临别的时候,柳絮姑娘恋恋不舍,居然将腰间香囊送了出去。
这可是个好开头,虽然对于妓女而言,送个香囊什么的不叫个事,只要有钱,内内衣都能送了出去,但是,……
这位是普通妓女吗?
这可是卖艺不卖身的柳絮姑娘啊!
杨柳岸,晓风残月。
柳絮姑娘目送公子远去,幽幽一声叹息。
她没有想到,生平第一位让她怦然心动的男子,居然会是沧州城声名狼藉的花花公子,……孙彬!
说起孙彬这人,名声是要多差就有多差,但凡在沧州道上混的知名妓女,谁不讨厌死他了?也就一些下贱爱财的窑姐才将他当宝呢!
不过孙彬他爹是知府,一般青楼女子拒绝不了他,也就只能虚与委蛇,不过柳絮不一样,柳絮有苟熙这个后台,加上众多文人雅士知己捧着。
所以孙彬倒一直没能打成她的主意。
甚至见到见不到她呢!
柳絮姑娘摇了摇头,暗忖:果真是众口铄黄金,孙公子肯定是得罪人了,才会被人这般污蔑,幸亏我今日见识了孙公子真面目,真真是浊世翩翩公子啊!
比那苟熙强上几百倍!
呃~其实谁也不知道,苟熙并不是柳絮姑娘喜欢的类型。只不过他身在风尘,又有名气,确实需要这么一个男人在身后护着。
否则岂不是会成为谁都能睡的窑姐了?
这名妓啊,要想身价高,首先要清高,男人都他娘的贱,他们就喜欢风尘女子像良家妇女一般贞烈,所以越是不卖身的妓女,赚的银子便越多。
柳絮姑娘一直瞧着孙彬走远了,这才转身离去。
而孙彬嘴巴都快笑豁了。
哈哈哈~
陈傻子兄弟真有一套。
女人果真都喜欢霸道总裁人设,还有人狠话不多,只对一人深情,视其他人如无物,这么些个奇怪人设……
真不知陈傻子兄弟是怎么想出来的啊?
苟东西,你就等着看老子怎么套路你女人吧!
盐疙瘩村,傍晚!
一般这时候,女主人都会生炊烟做饭了,而劳累了一天的灶户们,也会在这难得的休息时间里串门聊天,或者编织芦苇。
可是?
最近盐疙瘩村好像不一样了?
灶户们都没有编芦苇了,要知道自打陈傻子教了他们新样式后,盐疙瘩村的芦苇编便特别好卖。
后来别村灶户也学了这些花纹样式,更有鼻子敏锐的商人,专门收购灶户们的苇编器皿,贩卖到了京城。
眼瞅着长芦所有的灶户们都要过上好日子了,再不必苦哈哈指着一点点工钱活命。
所以现在正是空闲时间,没道理这些人不编啊?
“陈老爹,您最近怎么没编东西了?莫不是销路不好?”
“芦苇都没有了,还编什么啊?”陈老爹无奈的叹了口气。
芦苇没有了?
陈傻子看着场上堆积的高高的枯萎芦苇,芦苇不是好好的吗?陈老爹的话是什么意思?
通过陈老爹,陈傻子总算知道了,原来所有盐场的官吏下了通知。
说是皇帝陛下最近要修建华丽的宫殿,故而欲征调天下芦苇入宫。
而这长芦所有水域原本就是国家的,所以芦苇也是国家的。
灶户们把芦苇当柴烧不要紧,编几个自家用也行,就当是皇帝陛下的恩惠了。
可若是灶户们胆敢擅自编织芦苇贩卖者,一律按照偷盗国家财物罪名处刑。
陈傻子目瞪口呆……
皇帝陛下要修建宫殿了?
这昏君,老百姓饭都吃不饱,你还有心情修建华丽的宫殿?呵呵,长生牌白给你立了。
陈傻子气急,当场拿起锤子就要将皇帝陛下的长生牌砸了。
如今家家户户都流行为皇帝陛下立长生牌,这陈家自然也不例外,只不过……
陈傻子每次看见皇帝陛下的长生牌都有点莫名膈应,所以他也一般不去那间屋子。
陈老爹见陈傻子要砸皇帝的长生牌,急了。
他一把夺过陈傻子手中的锤子,慌忙道,“傻子你干嘛哟,砸皇帝牌位,可是要天打雷劈的,小心老天爷降罪啊!”
“这狗皇帝,不为老百姓着想的皇帝,老百姓供他有何用?老爹您别拦着,我就要砸!”
陈老爹年老体弱,而陈傻子最近伤养好了,身体也壮实了,陈老爹如何拦得住?
陈春妮眼看着陈老爹顶不住了,她也急忙冲过来,一把抱住陈傻子大腿,劝道。
“傻子哥,这事真不能怪皇帝,我听村里人说,这事儿是阉人干的,皇帝也是被阉人迷惑了。”
陈傻子脑海中突然又出现了一些奇怪的知识,……
自古老百姓都对皇帝极为尊崇,而对皇帝身边的太监或者女人非常反感。
所以皇帝怎么会犯错呢?定是那奸宦乱政,或者妖妃误国。
就连惹的天怒人怨的暴君纣王,不也是被狐狸精妲己蛊惑的吗?
陈傻子叹口气,终于丢了锤了,他回过头,看着屋里供奉的皇帝长生牌,那崇祯二字分外膈应。
长生牌下面还摆放着一些水果和野花,水果是陈傻子捎人带回来给陈老爹和陈春妮吃的。
没想到这两人不舍得吃,全部供了皇帝的长生牌。
而野花自然是陈春妮从村外头田埂上亲自采来的。
陈傻子苦笑着,他知道他说服不了陈老爹和陈春妮了,在君权神授的时代,君王被神话,而老百姓几千年的封建愚昧思想,又岂是他一人能改变的?
何止是古代?
就连思想解放的现代社会,不也有大把的哈皇,哈王者存在吗?
君不见,一个非洲土皇帝,都能让这些哈皇哈王者膜拜不已,更别提欧洲传统王室了,其粉丝遍布全球,哈者无数!
等等?
古代,现代,非洲,欧洲?
这些都是什么?
我脑袋里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东西?我~我到底是谁?
我从哪里来?
我要到什么地方去?
0460 想起来一些事情
陈傻子一连发出哲学三连问。
他现在脑袋里就像一团乱麻般,混沌无比,却有又一丝清明,似乎对一切了如指掌。
好矛盾的感觉!
陈傻子受不了这样的刺激,眼一翻,便晕死了过去。
陈老爹和陈春妮见陈傻子晕了过去,急忙将他抬到了床上,又是掐人中,又是拍背的。
可是陈傻子就是不醒,不仅不醒还发起烧来,身上滚烫滚烫的,都能摊鸡蛋吃了。
陈老爹是个有生活经验的人,他急忙打了井水,不停的替陈傻子擦洗身子,试图降温。
不过陈老爹身体毕竟不如年轻时候了,才擦洗了几回,就累瘫了,可是陈傻子身上依旧烫啊!
“妮子啊!”
“你来给傻子擦洗身子吧!”
要知道人烧狠了,是会把脑子烧坏的,身子烧死的都大有人在,陈老爹实在不想陈傻子出事。
如今世道艰难,糊口不易,好多灶户都快饿死了,他们陈家靠着陈傻子才有了那么点余粮。
陈傻子绝对不能有事!
陈春妮好歹是个女孩子,她怎么好意思给男人擦洗身子,遂扭扭捏捏的,就是不肯上前。
陈老爹叹气道,“妮子啊,傻子是个好男人,爹爹我早就有意招他当上门女婿了,已经暗示了好几回,就是这小子揣着明白装糊涂,一直不肯表态。
今日你个黄花大闺女不顾羞耻的救他命,他能不感激吗?这小子以后定会心甘情愿做我陈家上门女婿的。”
……
陈傻子做了个长长的梦。
梦里他生在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里,在那个世界他叫朱俊,是个游戏宅男,每日沉迷于打游戏。
以至于一事无成!
可是朱俊却很知足,因为人生只要有游戏和小说就足够了,钱财名利不过是身外物罢了。
朱俊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活了二十几年,梦中的陈傻子也一点一滴的体会着那个世界。
似乎是一瞬间。
也似乎是二十几年?
梦中的陈傻子渐渐与朱俊重合在了一起,记忆纷至沓来,那个世界越发清晰明了,他就是朱俊!
陈傻子缓缓睁开眼睛。
他的眼眸中再无一丝疑惑,他终于知道自己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的原因了,他本就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啊!
他是朱俊!
“傻子哥你可算醒了,担心死我们了,呜呜呜~”陈春妮手里拿着条破布,正擦到了他的小腹处。
尼玛这个位置太尴尬有没有?
陈傻子,呃~现在应该叫朱俊了,这朱俊在现代社会活了这么多年,还没谈过女朋友呢!
真正是个单身处狗,单身处狗当场就起反应了,他尴尬的拉过被子,结结巴巴道,“妮子,你~你别过来啊!”
陈春妮见她的傻子哥这么一副害怕模样,搞的好像她占了人家天大的便宜一样?
陈春妮又急又气,抓起破布狠狠摔了朱俊脸上,然后脸一捂,呜呜哭着跑了。
朱俊郁闷的拿下脸上破布,脸上生疼生疼的,这古代女人太不讲道理了,说甩脸就甩脸子。
朱俊穿起衣服,晃悠悠走了出去,他又看了一眼皇帝的长生牌,似乎……还有一些事情没有想起来啊?
呃~算球!
自己能想起一部分就万幸了。
看来自己是穿越了,还穿越到了明朝末年,就是不知道怎么回事,穿越后他失忆了?
而且这个明末和他记忆里的明末不大一样啊?
朱俊对于他失忆后的记忆,是记得清清楚楚的,他能够感觉出来,这个明末非常不一般。
朱俊看着破旧的茅草屋,既然已经知道自己贵为穿越人士了,那么就应该查,看看历史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
查阅史书是最好的选择!
朱俊洗了把脸,他准备尽快赶到城里,然后再去书店买几册史书回来看,所以……
都没来得及和陈老爹告别,这家伙就连夜出了村,借着月色总算到了沧州城门口。
郁闷,郁闷,郁闷啊!
朱俊到了城门口,才发现夜禁了,他根本就进不了城,便只能在草丛里窝一夜了。
怪只怪,人的记忆其实是有限的,他一下子记起来那么多现代社会的事情,反而让他当陈傻子的这段记忆淡薄了不少。
以至于都忘记有夜禁这事了。
月黑风高,朱俊静静躺在草丛里想着心思,他总觉得自己似乎还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没有想起来?
是什么事情呢?
而人的一生到底会忘记多少事情?朱俊想起了自己学生时代暗恋过的女神,如今却连容貌和名字都不记得了。
朱俊记得有个科普节目曾经说过,人的记忆是最不靠谱的,记忆会消失,甚至还会欺骗自己。
最简单的例子便是,正常人在生活中是绝对看不到自个的脑袋的吧?……可是为什么回忆里会有自己脑袋出现?
朱俊胡思乱想着等待天亮,殊不知因为他的不辞而别,陈老爹的鼻子都快气歪了,陈春妮也哭成了个泪人,大骂朱俊负心薄情。
对了……
朱俊突然想起了芦苇,自古都没听说,哪个皇帝修建宫殿需要征调芦苇入宫的?
这他妈不是扯蛋吗?
皇帝修建宫殿更需要的是巨大木头料子,琉璃瓦,巨石,金银珠宝吧?
要芦苇干嘛?
朱俊总觉得这事儿有阴谋。
不过?
这一朝皇帝是崇祯,崇祯是皇帝届的老黄牛,勤勤恳恳半辈子,最后被李自成怼上了煤山。
后来鞑子又入了山海关,建立了鞑朝,搞了许多大屠杀,什么扬州嘉定都遭殃了。
所以啊,朱俊既然穿越到了崇祯朝,首先要做的便是保命,管皇帝征调天下芦苇干嘛啊?
至于经商发财,或者买田置地当小地主?
朱俊可从来没想过,在这个坑人的时代经商,你未必能保得住自己财产?
除非他当八大蝗商,无耻的向鞑主献媚,呸~老子朱俊才不当汉贼呢!
买田置地也甭想了,不知道鞑主会搞跑马圈地运动吗?
蛋疼死了!
呃~就是不知道现在鞑子和李自成他们发展到了哪一步了?
0461 朱俊当西席
呃~就是不知道现在鞑子和李自成他们发展到了哪一步?
这时代,身为普通人太蛋疼了,许多事情根本就无从知道,只能糊糊涂涂的过着,大约知道个皇帝年号罢了。
甚至有些极偏远地区,就连皇帝年号都不知道呢,也有改朝换代后几十年还用着旧朝年号,不知有秦汉,焉知魏晋?
时间静静流淌,星河灿烂。
夜风吹抚,温度不热不冷,别提多舒服了。
还是古代好啊,不仅空气清新,呼吸一口肺里都是甜的,就连夜空也分外明亮璀璨,这般深邃好看的夜空,是朱俊在现代社会从未见过的。
就是?
从古自今的蚊子都太他妈讨厌了。
朱俊好不容易挨到天亮,身上早就被蚊子叮满了包包,又疼又痒,恨不得将皮都抠破,谁特妈说野外的蚊子不毒的?
顶着个国宝熊猫眼,朱俊踉跄着走到城门口。
此时太阳还没出来,天空只微微亮着,可是沧州城乃是商业重镇,城门外已经排起了长长的人流,等着入城做生意。
朱俊也老老实实排队,等轮到他的时候,才发现,……忘记带路引了。
这可是明朝啊!
明朝的户籍制度管理最严,老百姓若没有路引简直是寸步难行,可是朱俊偏偏将路引忘在了陈老爹家,郁闷,郁闷,郁闷!
朱俊昨夜赶了一夜的路,此时早就饥肠咕咕了。
那些个官兵见朱俊没有路引,脸色当场就变了,恶狠狠道,“小子哎,赶紧的将路引拿出来,否则就跟我们到衙门里走一趟去。”
因为沧州城是盐业重镇,盐的利润非常大,故而私盐贩子也非常多。
所以此地对于路引盘查的尤其严格,若没有路引,直接就抓起来盘查,衙门里的门门道道又多,不狠狠敲诈一番,岂会放你走?
朱俊急忙掏出一把铜子,笑嘻嘻放了领头兵卒手上。
“官爷勿怪,小的是曹老板盐店里的伙计,前日出城,路引忘了家中,还请官爷通融通融,待小的回去拿。”
这兵卒冷笑一声,将铜子收了。
“大胆刁民。”
“你可知贿赂官兵罪加一等。”
朱俊明白了,这人是嫌弃钱少啊,可是他已经将所有银子都留给陈老爹了,手里就只有这么点铜子了,呃~其实他还留了两个铜子准备买早餐吃。
朱俊无法,他只得将最后两个铜子拿了出来。
这不拿出来还好,这一拿出来,众官兵立马觉得受到了侮辱。
我呸~两个铜子,打发叫花子呢?
领头官兵脸都气绿了,他大义凛然道,“来人,将这贿赂官兵的刁民拿下,给老子好好的审,让老百姓都知道贿赂官兵,罪不可赦。”
卧槽,朱俊快郁闷死了。
这算不算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正当朱俊无助的时候,突然一声呵斥传来。
“狗日的住手。”
“老子看谁敢动老子的陈兄弟?”
朱俊定睛一看,居然是孙彬这混球啊!
虽然这个混球挺讨厌的,朱俊一点也不想见他,甚至和他多说一句话都累,但是,……如今这个节骨眼上,这混球来的太及时了。
孙彬依旧锦衣华服,一副翩翩公子模样。
他亲自冲上前,一脚就将领头的官兵踢翻在地,而这个家伙干脆顺势跪在了地上,大声求饶着,开玩笑~这位爷可是声名狼藉的孙公子啊!
孙彬啐了口,“狗!”
“俺是狗,俺是狗,汪汪汪!”
没想到那领头官兵居然真学起狗叫声来,这般滑稽表演,反而将孙彬逗乐了,这家伙虽然有点混球,但确实没啥心机,脾气是来的快,去的也快。
在孙彬的护着下,朱俊趾高气扬的入了城,只留下一些或嫉妒,或者鄙夷的眼神。
“陈兄弟啊!”
孙彬兴致勃勃道,“你教给我的法子太好用了,那柳絮贱人果然上了当,她还将她的香囊送了老子呢,哈哈哈!”
这么快?
朱俊奇怪的问道,“你用的啥法子呀?”
“英雄救美啊,老子先是让手下装成山贼,然后单枪匹马便将山贼吓退,哈哈哈,接着又灵活运用各种人设,将那柳絮迷了个七荤八素。”
孙彬越说越兴奋,脸上神采飞扬。
朱俊却有点哭笑不得。
这孙彬果真是个二愣子,若是在现代社会,活脱脱的坑爹专业化。
他装什么不?装个地痞流氓也行啊!
要知道古代朝廷可是最忌讳山贼等草莽了的,因为这种势力若是发展壮大了,是有改朝换代能力的,你特么个官家子弟派人玩装扮山贼的游戏?
就不怕被有心人利用,污蔑你爹一个谋反之罪?
最无语的是,你还能一人吓退山贼?
而那柳絮估计也是个弱智,这都相信?
朱俊实在听不下去孙彬的逼逼了,他干笑一声,“呵呵孙公子,人设这玩意是要长期保持的,这样才能越来越真。”
朱俊一语惊醒梦中人,……
“对对对,兄弟说的对极了。”
“老子要时时刻刻保持高冷人设,哈哈哈!”
孙彬果真闭嘴了,然后板着个冰山脸,神情像极了现代社会某流量明星,……羊羊!
这羊羊可谓是高冷面瘫人设的鼻祖啊!
风靡万千少女!
不过人家男神的高冷是由内到外,这孙彬的高冷人设是装的,这不装了不到几刻钟,他又憋不住了,话又开始多起来。
“陈兄弟!”
“我叫朱俊!”
“啊,陈兄弟你咋改名字了?陈傻子这个名字挺好的嘛!”
朱俊强忍着一脚踢死他的冲动,耐心解释,表示自己以前失忆了,真名忘了,现在恢复记忆了,自然要用以前的真名。
孙彬现在对朱俊心悦诚服,自然是朱俊说什么他都相信,两人又扯了一些闲话,这孙彬就是个超级大话痨,差点把朱俊聊吐了。
就在朱俊忍无可忍,准备装病逃跑时。
孙彬却突然说道,“陈~哦不朱兄弟,你这般博学多才,老子太佩服了,想我孙彬因为不学无术,受尽世人白眼,不知朱兄弟可愿做我家西席?”
……
0462 孙彬的转变
朱俊差点一跟头栽倒在地。
孙彬这混球不学无术是真的,可是谁特妈敢歧视他啊?
不怕被揍吗?
朱俊一点也不想当这混球的老师,要知道这混球可是沧州城有名的老师杀手,他爹不知道给他请了多少西席来教导他,结果?
不是被他气死了,就是被他揍跑了。
不过?
如今朱俊只不过是个小小伙计而已,他能拒绝吗?
朱俊想了想,微微叹息一声。
“其实我本为蜀中大族之后,我家世代诗礼传家,而我朱俊不喜功名,唯爱河山,那年游历天下行进运河,却遇到了水贼,不得已只落水而逃。
大概是因为受了惊吓,虽然捡回了一条命,却也失去了记忆,如今我记忆恢复,自然是要回到族中的,哎~孙兄弟,你我缘分只怕是要尽了。”
朱俊胡诌了个牛逼身世,将这孙彬骗的眼泪汪汪。
“朱兄弟,你受苦了!”
“不过现在蜀王反了,蜀中你只怕一时也回不去,不若就在这沧州城先安顿下来吧,以后我孙彬罩着你。”
啥?
蜀王反了?
朱俊记得历史上的蜀王是个软蛋,张献忠入蜀的时候,这家伙吓的屁滚尿流,带着无数姬妾美女准备逃跑,却被蜀中官员拦下了。
后来这家伙便被张献忠所俘获,蜀宫中的美女财货全部便宜了张献忠。
这家伙造反?
这家伙会有胆量造反?
朱俊现在极度想找一些书籍看,以了解历史究竟改变了多少?
甚至,从什么时候改变的?
或者是谁改变了历史?
罢了,原本还准备找个理由逃跑,看来是不成了,况且如今是明末乱世,他一个小小伙计想要在乱世生存,必须要抱紧大腿。
孙彬这家伙拳头够硬,又没啥脑子,正是最合适控制的大腿,就做他家西席吧!
朱俊终于点头了。
孙彬都快高兴死了,现在他看朱俊的眼神又不一样了,原来朱兄弟居然是大族世家之后啊,怪不得这般博学多才,气质不凡呢!
孙彬这人是个急脾气,他都没让朱俊回盐店,直接就带着他回了家中,立马命令仆人收拾房间,准备各种生活用品,衣服鞋袜等等。
搞好了一切,才带着朱俊去见了他爹。
沧州知府,孙颜城!
孙颜城和孙彬一点都不像,不仅长相不像,性子也不像。
孙彬一看就是不学无术的典型。
孙颜真却颇具儒士形象,真不知道他咋生了这种儿子?
孙颜真大概也对自个儿子放弃治疗了,他听说儿子自己请了西席回来,也不惊讶,只是淡淡看了眼朱俊,便点点头,应允了。
就这样,朱俊成了孙彬的先生。
呃~当孙彬的先生其实挺轻松的,当然前提是你不能真教他读书,孙彬之前那些西席便是太较真了,这种混球是能按正常方式教育吗?
当然朱俊也不能啥也不教。
若是什么也不教,还怎么控制这个大腿呢?
得让孙彬和他爹都心悦诚服才对,这样他们才能心甘情愿的做我朱俊的保护伞,让我在这乱世里活下去。
孙彬好说,他这人好奇心重,喜欢各种新奇东西。
以朱俊那海量的现代知识,层出不穷的段子,志怪,奇闻异事等等,还怕拿捏不住这小子吗?
就是孙彬爹不好糊弄,因为朱俊可不懂四书五经。
幸亏如今孙彬爹已经对孙彬的期望值非常小了,他已经不求这家伙能学会四书五经了,只要朱俊能让这小子认识字,只怕他爹都会感激涕零。
朱俊看着繁体字,他其实是有点疑惑的。
朱俊在现代社会明明就没有学过繁体字,为什么他会写繁体字?虽然写的不好看,但他确实写的好繁体字啊?
会写繁体字和能看懂繁体字是两码子。
只要是网民,大概都看得懂。
因为电脑软件上是有繁简互换软件的,更有一些喜欢追求特立独行的网民,就爱用繁体字回帖,但是让他们真正用笔写出来?呵呵!
朱俊摇了摇头,不去想这些事情了。
他努力回忆着幼儿园课本,将汉字和图画,还有拼音相结合,为孙彬量身定做了一套低幼版本读物,这本读物可谓是妙趣横生,而且简单易学。
当然这本读物和真正的低幼读物还是有区别的,呃~里面被崇祯安插了许多荤素段子,和乱七八糟的东西。
果然……
孙彬一看到这本读物便爱上了,而为了能够靠自己的能力将书里头的段子读完,这家伙学的那叫一个刻苦认真啊!
不过三天。
这家伙便能学会一个段子,并且将这些汉字记的牢牢的,不过半个月这家伙就认识很多字了。
而为了鼓励孙彬多多认识字,这家伙表现优秀的时候,朱俊还会给他读故事呢!
朱俊抽空专门抄了本,时不时的便读一段给孙彬听。
朱俊读的故事肯定不会是古代那些干巴巴的才子佳人故事。
而是被无数网友追捧的小白修仙文,这种小白修仙文可谓是老少皆宜,甭管文化高低,都喜欢看。
孙彬一听就爱死了。
为了能够知道后续故事,他学的更加认真,甚至废寝忘食。
曾经这家伙的梦想是娶云姝小姐做婆娘,如今这家伙的梦想是,……痛痛快快将朱俊手上的读完。
可恨啊,老子认识的字还是太少了,而朱俊还在天天不停的写写写,那么精彩的修仙,老子却看不懂?
孙彬自此像换了个人般,为了学习,他甚至连门都不出了,把自己天天关在书房里学学学。
甚至因为劳累过度,晕厥过去了好几次,这让孙彬他爹既心疼又欣慰。
他的儿子终于开窍了,他的儿子终于认识到了读书的重要性,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啊!
孙颜真泪流满面的看着儿子。
他隔的远远的,从打开的窗户,可以看到孙彬捧着一本书学的认真而专注。
他一会儿做沉思状,一会儿笑的乐不可支,可见完全沉迷进书里了,如同书痴般!
从一个花花公子到书痴,儿子的转变真是让人惊喜。
0463 朱俊的嫉妒
孙颜真现在欣慰极了。
原本他都放弃了这个了败家子。
反正自家也有钱有权,废物就废物呗,大不了就养这个废物一辈子。待过几年,再给这个废物儿子说一房家世清白的媳妇,生个大胖小子。
以后就全心全意培养孙子得了。
没成想啊,自家儿子也有开窍的一天啊?
而这一切全依赖于新聘的西席先生,朱俊!
儿子说这位朱俊本是蜀中世家大族之后,是落难才到了沧州城,难怪他年纪轻轻便这般厉害呢,我儿有福气啊!
孙颜真捋须而笑,不知不觉便走到了书房门口。
而此时孙彬因为太用功了,居然都没有发现他爹已经到了门口,依旧捧着书,旁边桌子上放着已经凉了的肉包子和豆浆。
这些是孙彬的早餐。
显然这家伙因为太用功,都废寝忘食了。
孙颜真叹了口气,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居然会因为儿子太用功而担心?
“彬儿啊,读书虽然要紧,但也不能不吃饭啊?”
孙颜真一边说一边端起桌子上的食物,吩咐旁边仆人拿下去热热再端上来给儿子吃,孙彬虽然奢侈成性,但是孙颜真却是个节约的主。
“啊?”
“爹你咋来了?”
孙彬急忙将书合拢了,然后摸出几张宣纸,献宝似的给他爹看。
孙颜真接过来一看,但见宣纸上面密密麻麻都是字,这些字大小不一,歪歪扭扭的,有的还缺胳膊短腿子,但是……
这些字都是他儿子亲自写的啊!
“好好好!”
孙颜真一连叫了三声好,大喜道,“我儿有出息了啊,老夫高兴,真是高兴啊!”
孙颜真说着说着就哭了出来,他这是喜极而泣啊!
这么多年了,谁能知道他的苦?
想他孙颜真自小便号称神童,年纪轻轻就考中了秀才,继而一路举人,进士,过关斩将,方有今日的官职地位。
谁成想?
自个的儿子居然是个白丁?
背地里不知道多少人笑话呢,都说他这个爹将家族的才气全部吸收光了,以至于儿子成了白丁废物,这叫父克子!
这么多年来,为了逼迫儿子读书,孙颜真不知道使了多少手段,请了多少大儒,用了多少家法,有好几次,甚至差点把孙彬给打死了。
可是孙彬就是不读书,宁愿死都不读书。
孙彬的屁股现在都还是青的,都是小时候挨的打太多了。
因为挨过爹太多揍,孙彬还是有点怕他爹的,在他的记忆里,爹总是板着一张脸,一副想一口吞了他的可怕模样,他从未想过,……爹居然也会哭?
“爹,你莫哭啊!”
孙彬结结巴巴安慰着,“以前是儿子不孝,直到现在,儿子才终于意识到了,不认识字的苦啊,儿子以后一定刻苦读书,再也不会让您失望了。”
“我儿,你现在岁数大了,学东西肯定不及幼童,所以爹对你要求也不会太高,认识字,会背几首诗就行,爹爹也不指望你仕途通达了,身体第一。”
孙彬点头如捣蒜,一副乖宝宝模样。
还别说,这天下间所有的父母,似乎都喜欢这种乖宝宝人设?
眼瞅着自家儿子如此听话乖巧,孙颜真嘴巴都快笑豁了,他眼泪都来不及擦,便又乐呵呵道,“朱俊先生实乃我家贵人,也是我儿你的福泽。
为父明日设宴,准备好好的感激一下朱俊先生,对了儿子,你这些天读书也太累了,今天不许再读书了,必须许出去散散心。”
以前这孙彬天天往外跑,恨不得不回家。
现在,孙颜真居然要赶他出门?
虽然一万个不想出门,但是爹的话也不能违背,最主要是,孙彬也确实觉得这段时间读书太猛了,以至于身体都虚弱了好多。
罢了,就到柳絮姑娘那儿散散心。
孙彬准备邀请朱俊一起出门,可是朱俊这段时间也看书入迷了,自然朱俊看的都是史书,以及一些这时代人写的杂记。
夏商周,秦汉魏晋,宋元等朝代都没有问题。
明朝早期的记载也和历史一样,甚至万历天启朝记载也与历史相符,问题就出在,……崇祯皇帝登基后。
短短几年时间,历史转了个弯。
这位崇祯皇帝就好像先知一般,先是收服了魏忠贤狗,后又怼的东林党灭,接着什么皇太极啊,林丹汗啊,李自成啊,统统被他搞定了。
而且他还搞了许多发明,制定了新的赋税制,国家财富迅速增加,万邦来朝。
这?
朱俊现在几乎可以肯定,崇祯皇帝是位穿越人士。
这让朱俊既兴奋,又嫉妒,又有点不屑。
兴奋的是,……皇帝是穿越人士,自己也是穿越人士,以后说不定还能攀个亲啥的,有皇帝当大腿,以后日子美滋滋。
嫉妒的是,……同为穿越人士,他是皇帝,我朱俊却是屁民。
不屑的是,……这个皇帝太无能了,这都穿越多年少了?别说征服世界了,他就连国内都还没完全摆平呢,居然还弄了个蜀王造反出来。
而且现在天下流言纷纷,居然还有流言皇帝驾崩了的?
无能,太无能了。
若是我朱俊当这个皇帝,保证一年平定天下,两年征服世界,三年四年航空母舰+导弹都给你弄出来,最后再爆个原子弹,完美!
朱俊叹了口气,他合上书籍,喝了口上等的普洱茶。
正在这时候,孙彬来了。
这小子约他一起去柳絮姑娘家散散心呢!
朱俊虽然不大喜欢去风月场所,但是架不住孙彬一再央求,而且他也抱着见见世面的心态,准备去逛一回窑子了算了。
……
二人带着狗腿,大摇大摆出了沧州城。
柳絮姑娘并不住在城内,而是住在运河边上。
这是一间颇为雅致的房舍。
青砖黛瓦,花木繁多。
几个俏丽的婢女正拿着玉碗,摘采着花蕊,此乃柳絮姑娘家的特色,这位名妓爱花,甭管是做菜,还是喝茶,甚至就连洗脸洗脚的,都要放些花进去。
呃~还别说。
这时代的文人雅士就吃这套。
0464 秘闻
因为这些雅致的爱好,柳絮姑娘也得到了雅妓的称号,文人雅士都以能喝到柳絮家的花茶为荣。
孙彬一进院里,便立马换了副表情,他看也不看摘花婢女,双眼平视,木无表情,将高冷表现的淋漓尽致。
而这些婢女不仅没有怠慢他,反而一个个花痴似的盯着孙彬看。
反倒是朱俊,他本着礼貌和婢女打着招呼,却反而被婢女瞧不起了,被晾在一旁。
果真是……高冷受尊重,嘻嘻哈哈显人贱。
众婢女掩唇而笑,“孙公子您今日怎么大驾光临了?我家姑娘屋里还有客人,不若由婢子好生招待您?”
这婢女说的客人肯定就是苟熙了,因为一般普通客人只是听曲而已,又不留宿,用的着单独见吗?
孙彬也不嫉妒,呵呵,反正他又不爱这女人,就让她先和苟熙睡着吧,老子再慢慢把墙角挖走。
几个婢子笑嘻嘻带着他们来到一处静室,朱俊一进屋子,便闻到了一股香氛,桌上香炉里飘起几缕轻烟,雅致无比。
这间静室不大。
但是窗户却特别大,一眼便能望见运河浩渺,风景是相当好,若是在现代社会,妥妥的一线江景房,值钱!
婢女端上香茶,呃~其实就是绿茶里头飘着些花瓣,中看不中喝,就图个雅致而已。
婢女上了茶,见两人没有要留她们的打算,便乖乖的退了出去。
孙彬和朱俊有点无聊,无聊的时候,人就会特别想干点坏事,比如偷窥啥的。
“朱兄弟。”
“反正等的也特无聊,咱们不如去看看柳絮和苟东西到底在干嘛吧?说不定还能抓到苟东西的小辫子呢?”
孙彬猥琐笑着。
而朱俊作为一名现代人,他虽然也想偷窥,但骨子里还是很有法制观点的,有点不敢去偷窥人家。
“怂货!”
孙彬一把拉住朱俊,连拽带扯的从后门溜了出去,熟门熟路的到了柳絮姑娘的闺房。
两人猫在墙壁下,猥琐的听墙,这让朱俊特别不好受,总觉得自己犯了法,成了坏人。
孙彬可没这顾虑,这家伙装了半天死人脸,现在好不容易松懈了,笑的那叫一个猥琐邪恶啊!
里面果然就是柳絮和苟熙。
而且也确实正在大白天的做着伤风败俗之事,床都快塌了的感觉,好久后……
两人才熄火了,又说了一番不可描述的话语,这两人才换了别的正常话题。
苟熙公子的声音很轻,很柔,有一种特别娘炮的感觉。
“美人啊!”
“最近这段日子你要少出门,最好能到城里租间院子住,本公子实在是很担心你的安危。”
柳絮笑道,“咱们沧州城一直都很太平,能有什么危险啊?呃~也就上次遇了回山贼而已。
不过奴家已经报官了,想必官府很快就能抓住这伙贼人的,苟郎莫要担心奴家。”
苟熙公子顿了顿,叹口气道。
“本来这事属于机密,我不应该告诉你的,但想着你也不是外人,知道了也无妨,不过?
此事从我之口,过你之耳,你听了后就只放在心里头,莫要传了出去,记住了吗?”
柳絮嬉笑一声,“什么事啊,搞的这般神神秘秘的?”
孙彬和朱俊支起耳朵偷听着,秘闻什么的,他们最喜欢了的。
“我沧州城要反了!”
苟熙石破天惊说了一句话出来,惊的孙彬差点跳起来,要知道孙彬爹可是知府,沧州城造反?他爹应该首当其冲啊?
造反可是灭族大罪啊!
孙彬这人虽然楞了点,但他知道他爹绝对不会造反的,因为他爹比谁都忠于大明,忠于皇帝。
他爹以前念叨最多的便是忠君爱国,若一个人连君王都不忠,那就是猪狗不如的畜生了。
孙彬甚至相信,若是他孙彬造反,他爹绝对会第一个拿起刀子大义灭亲。
而柳絮姑娘显然也被吓到了,她结结巴巴道,“苟郎莫开此等玩笑,这话若是传了出去,可是杀头之罪。”
苟熙似乎非常享受别人惊讶的表情,他得意洋洋的说道,“胆小鬼,到时候等我爹封王拜相时候,你也荣华富贵享受不尽。”
“苟大人要造反?”
“不是,我爹哪有这般魄力啊!”
“难道是孙知府?”
苟熙不屑道,“这家伙老古板一个,是我们第一个要杀了祭旗的狗官,呵呵!”
孙彬听说他们要杀自个爹祭旗,气的就要冲进去拼命,幸亏朱俊一把按住他,示意他不要轻举妄动。
孙彬强压下愤怒,继续偷听。
原来?
领头人居然是韩爌?
韩爌是谁?
这家伙便是赫赫有名的东林元老啊,崇祯继位后,这家伙便告老还乡了。
因为他在红丸案,魏党案中都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天下皆称其贤,虽不在朝,影响力却不孬。
原来韩爌早就秘密来了沧州城,而且一直潜伏在曹家当西席,就是,……云姝小姐他爹啊!
朱俊觉得好狗血啊!
“可是?”
柳絮战战兢兢道,“韩大人虽然名闻天下,但毕竟已无实权,而且咱们沧州也没什么兵将,如何反得?
苟郎啊,奴家劝你赶紧从这些事件中脱身出来,以免惹下杀身之祸啊!”
苟熙拍了拍柳絮脸蛋,“你们女人就是胆小,所谓富贵险中求,况且这事儿我们必定成功。
沧州虽无兵将,长芦盐场却有无数狗一般的灶户啊,这些灶户力大人贱,只需断了他们生路,便是最好的兵员了。
除了长芦盐场外,还有两淮盐场等大盐场几十万灶户都会跟着一起造反,呵呵~灶户如狗,最容易利用了的。
而且皇帝陛下早就驾崩了,现在朝堂上尽是阉党奸臣,蜀皇才是真命天子,我们唯有随大势,从蜀皇!”
朱俊目瞪口呆……
他不过一个屁民罢了,为何会陷入这种可怕的阴谋里啊?
不能再偷听了,若是被苟熙发现了,只怕会遭到这帮反贼不死不休的追杀。
而且听苟熙的口气,孙彬他爹并没有参与进去,不管怎样这事儿必须先告诉孙彬他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