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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铁板烧地雷     吾皇君临奥运txt下载     吾皇君临奥运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七二九章 不可说

    叶罡向白璋上人要求亲自见一见后者的侄儿。

    “按理说,这次我应该是要带他一道过来的。毕竟他才是经事人。”白璋上人非常歉意的婉拒道,“可是,不巧得很,他离开武关城后,发现自己要突破了,所以,连宗门都来不及回,直接在族中的禁地里闭了关。一年半载的,怕是不能出关。”

    又是“突破在即,闭关了”!叶罡真的是一点脾气也没有,暗地里磨了磨后槽牙,风淡云轻的摆手笑道:“那么,等他出关之后再说罢。”与这个“经事人”相比,他现在更关心的是,沈云的青木派现在是不是逃到润洲去了。

    白璋上人却是眉头轻颦。

    “还有事?”叶罡的耐心被消得差不多了。

    白璋上人知道他的脾性,所以,说话顾虑颇多,正在犹豫要不要再劝一劝。见叶罡不耐烦,显然是没把武关城的色目族邪修真当回事,反而打消了他的犹豫,再次劝道:“我们对色目族的这一类邪修知之甚少。而且,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色目族人涌入凡人界,谁知道里头有没有混入他们的邪修……”

    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叶罡再度摆手,粗鲁的打断道:“本座会尽快亲自去武关城一趟,察看实情。”

    白璋上人松了一口气,心道:原来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不料,叶罡翻了一下眼皮子,看向他,语重心长的说道:“白璋,攘外必先安内啊!本座为什么在凡人界,个中原因,你不会完全不知情罢?”

    白璋上人微怔:“我这次出来得急,还没来得及留意凡人界这边的各路消息。”刚刚才涌起的一点改观,立刻被叶罡的一句“攘外必先安内”拍了个粉碎。

    当年在运天演武堂的时候,叶罡也不止一次说过这等话。所以,沈云就出了事。

    收到噩耗时,他真的是万念惧灰,一刻也在演武堂里呆不下去了,遂找了个借口,遁回宗门。

    这回,如果不是事情紧急,如今又只有叶罡才能揽起这摊子事,他真的不想走这一趟。

    哪知,又听到了这句话!

    都什么时候了,叶罡还心心念着要排除异已!

    修士同盟军有这样的一个掌舵者,他是该大哭呢,还是大哭!

    仙山,真的要完了!

    大家……自求多福罢!

    白璋上人已经懒得失望了。他直接起身,抱拳告辞:“我是山中野鹤,劳您亲见,已是叨扰之极。您贵人事忙。既是话已带到,我便不多叨扰了。”

    叶罡也没有打算要拉拢白璋上人。在演武堂的时候,他曾尝试拉拢过,然而,没有成功。在他看来,白璋上人是完全被沈云迷惑了。也就是沈云不到一年便出了事。若是让沈云在演武堂多呆上个三年两载,白璋上人指不定会被迷惑得完全沦为沈云的马前卒。

    而白璋上人听了他的暗示后,又是一副死气沉沉的鬼模样,倒让他完全打消了怀疑——看样子,这家伙说的全是实话,确实是久不闻世事,初来凡人界。要不怎么连沈云回到了凡人界这么劲爆的消息都不知道呢。

    他也没有打算在这两人中间当信使,遂笑了笑,起身相送。

    回到屋子里,他的脸上早已笑意全无,眼底更是跟结了寒冰一般的冷。轻轻一挥手,他轻声命令道:“去,盯着他。如有沈云的行踪,不得声张,立刻禀报本座。”

    “是。”

    不显眼的一个角落里应声起了一道疾风。有道黑影翻出半开的窗户里,眨眼没了影踪。

    也就是白璋这等白痴才会被沈云迷惑,以为沈云是真心与他们交好。殊不知沈云野心大着呢。人家从一开始就是奔着他们身后的家族,还有师门去的。所以,他就不信白璋来了凡人界,沈云会放过这个恢复联络的大好时机!

    盯死了白璋,说不定真的会有惊喜哦!

    叶罡吐出一口浊气,伸手去捏鼻梁。

    这几日被熏得七荤八素。现在,他实在是太需要一个好消息来让自己舒缓舒缓。

    捏完鼻梁,感觉精神多了,他抬起双手来,慢慢的握成一双拳头,自言自语道:“希望这一次不会再扑空!”说罢,他精神抖擞的转过身去,走出门外,一连串的下令,“集合,起程,去武关城!”

    再说白璋上人离开后,还是控制不住细细琢磨叶罡的所谓“攘外必先安内”——这回,他又要安哪个呀?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他明明知道我这些年一直是避世不出……

    然而,将自己认得的人在心底里翻了个遍,他都不觉得这些人够叶罡正儿八经的“安内”。他们都不是沈云呐……

    想到这里,他突然打了个哆嗦,惊呼:“哎呀,我的天爷!”

    莫非是沈云回来了!

    如此一想,他哪里还有心思赶路!当即选了个僻静之处跳下白玉飞盘,“啪”的往身上打了道敛息符,再服下一枚易容丹。

    片刻之后,白璋上人变成了一个走街串巷的摇铃游医。

    将手里的铜铃摇得叮当作响,他很快的走出了大街里。走了十几步远,他看到路边有个凉面摊子。这会儿并不是饭点。摊主是个头发半白的瘦老头儿,坐在灶火后面,闲得只能打苍蝇。

    就是这里了!白璋上人呵呵一笑,走了过去,直接在唯一的小木桌旁坐下来,将手里的小铜铃轻轻放桌面上。

    “您来了!”不等他张口,摊主已经在炉火后面热忱的招呼上了,“吃凉面吗?”

    白璋上人笑道:“您这儿不是只有凉面吗?不吃凉面,还能吃什么?”

    摊主叹道:“还有面汤呢。说来不怕您笑话,小老儿卖了大半辈子的凉面,以前啊,这面汤都是白送的。可这些年,大伙儿上小老儿这儿来,都不兴吃凉面,只喝面汤了。小老儿一天到晚也卖不出两三碗凉面,倒是面汤要烧好几回。所以,面汤是送不起了,也只能收钱……唉,算是把传了好几辈的祖传手艺给糟蹋尽了。如今啊,小老儿是连死都不敢了,生怕两脚一蹬,咽了气之后,去下边见到祖宗们会挨打。”

    白璋上人笑不起来了。为什么凡人们连碗凉面都吃不起了,只能买碗面汤解馋?还不是拜他们这些所谓的仙官大人所赐!

    “今天走了老远的路,饿得很,快扛不住了。给我来碗凉面罢。”

    他其实早已不食人间烟火。但是,今天,他有了尝一尝凡人们吃不起的凉面的冲动。

    “好嘞!”摊主扬眉,枯瘦的脸变得神采飞扬起来,一边熟练的忙活着,一边问道,“您不是我们这里的人吧?怕是没尝过小老儿的凉面。小老儿今天将一身的本事都拿出来,保管您今儿这钱掏得不后悔!”

    白璋上人此时喜欢的就是他这快言快语,笑眯眯的应道:“您还真说对了。我初到贵地。凉面也是头一回吃。”

    摊主更高兴了:“那我要给您少搁点我家祖传的酱料。不是从小吃到大的本地人,头一回吃我家的酱料,受不住那辣劲儿。只有吃惯了老客,才会觉得越辣越好呢。”

    “好啊。”白璋上人点了点头,迅速将话题往正轨上拉,“您是一直在这里摆摊卖凉面吗?”

    摊主又叹了一口气:“六岁那年去仙府衙门里验出来是个废物,小老儿就随我爹一起出摊了。差不多五十年了,小老儿一直在这里卖凉面……”象是忆起了很美好的事情,他的脸上露出一丝甜笑,“您别小看了这碗凉面。凭着它,小老儿祖上也曾阔过。最鼎盛的时候,小老儿的太爷爷名下有两间面馆呢。太爷爷有两个儿子,百年之后,一个儿子得了一间面馆。没想到,以而成了祸根子。小老儿的爷爷和伯爷爷为了个正统,争得鸡飞狗跳。您看,这不是操蛋吗?兄弟不和,只会便宜了外姓人。这不,争到第五个年头上,两间面馆都败了。小老儿的伯爷爷这会儿是终于知道后悔了,又觉得没脸再见人,将太爷爷传下来的‘凉面王’的招牌送给小老儿的爷爷,带着一家老小背井离乡,再无音信。小老儿的爷爷却想着要争一口气,带着小老儿的爹留了下来,在这里摆摊卖凉面,一心想着要赚回祖业。是到死都没能如愿啊。小老儿的爹接过摊子后,彻底绝了赚回祖业的心思,跟小老儿说要是能凭着祖上的手艺,图个温饱便知足了。哪能想,到了小老儿这里,呵呵,小老儿连凉面都卖不成了,只能卖面汤。祖上争破头的‘凉面王’的招牌,小老儿已经是不好意思再扛出来了现世……哦,面好了,您请慢用!”

    白璋上人看着卖相颇佳的凉面,心里好不感慨:看,连个当街卖凉面的小小摊主都知道兄弟不和,会便宜了外姓人。但是,堂堂的修士同盟军的掌舵人却不知道啊!一门心思的只想着“攘外必先安内”!

    摊主见他只盯着凉面看,却迟迟不见举筷,顿时紧张起来,小心翼翼的问道:“客官,可是这面不合您的心意?”

    白璋上人抬起脸来,看向他,轻轻摇头:“不是。是听了您的话,心底想起了一些往事……兄弟不和,会便宜了外姓人。这样的道理,不是人人都能象您一样的想得通透呢。”

    “原来是惹上了一样的祸根啊。”摊主颇为同情的叹了一口气,摇头晃脑的往回走。

    白璋上人真不是奔着这碗用祖传手艺做的凉面来的。他的主要目的是打探消息。是以,怎么可能让他就这么走了?见状,将人喊住:“老伯,您看我初来乍到的,两眼一抹黑,不小心冲撞了谁,都不知道。您老慈心,能跟我说道说道么?”

    好吧,这番话,搁在十年前,打死他,也就不出来——不是说不出口,而是他从来没有这般跟人这般说过话。真不会说!

    是在沈云手底下做了将近一年的执事,耳濡目染,学来的一项新本事——将自己与对方摆在同一个层面上,才能顺畅而有效的沟通。

    当年,他负气回到宗门。师尊招他去询问原由,然而,等他说完,师尊看着他沉默片刻,不住的摇头:“看到现在的你,为师完全相信了你以前说的话。沈云……唉,太可惜喽!”接下来,没有责备他一个字,直接出面替他了结了运天演武堂那边之诸事。

    想到这里,白璋上人垂下眼眸,不由得握紧了手里的竹筷。

    摊主本来就闲得慌,再者,这也是今天开摊以来第一个吃凉面的客人。托这位客人的福,今儿晚上,他能在菜粥里泡上半截杂面馒头了。所以,他欢快的转身回来,在小木桌旁的另一条长凳上坐下来,热忱的问道:“我们这儿管事的多着呢。白道的,黑的道,还有仙道的。您想从哪一个听起呢?”

    白璋上人笑道:“我一个走街串巷的游医哪里惊得动这些大老爷?您呀,就捡新近的最热闹的事情给我说说。我好跟旁人说话时留点心,莫要无端的招了祸事。”

    “这个啊,还真的一桩最要紧的事。”摊主飞快的四下里瞄了瞄,压低嗓音,探身过来,只用他们两个能听到的声音说道,“但凡是‘青’、‘木’这两个字音的,都不可说。”说着,他用手在脖子这里飞快的比划了一下,“满大街都是在寻跟这两个字有关的人。所以,这两个字万万不能说。传出去,白道的,黑道的,还有仙道的,不论是被哪一道的听到了,都会死人的。”至于他为什么不怕,敢跟一个初次见面的陌生人说?呵呵,他都这把年纪了。大半身子埋在土里人,说的就是他啊。又是老光棍一个,真要是因此而被“咯嚓”了,倒也干净。

    白璋上人脸上现出来的是迷芒之色,心里已经狂喜:青木派!

    小小的青木派怎么可能令修士同盟军如此忌惮?

    只有一个可能,即,沈云没有出事,他回来了!

    所以,青木派才令叶罡如芒刺在背,寝食难安。

第七三零章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道门

    向摊主道了谢,白璋上人拿起筷子开始吃面。

    一筷子凉面入嘴,辣味儿刹那间在嘴里炸开来。他猝不及防,当即眼泪、鼻涕全给呛出来了,狼狈的捂住嘴,扭过头去,拼命咳了起来。不曾想,越咳越觉得辣,那感觉是整条气管都染上了辣味。

    “哎哟,您是完全吃不得辣啊!”摊主端了一碗凉开水,直奔过来,“造孽啊,快喝口水,嗽个口。”

    白璋上人尴尬的接过水,忍住咳嗽,一气灌下喉。

    效果不要太好。辣味儿完全被压了下去不说,从气管到口腔还有种清凉之感。

    “这水……神了!”他惊奇的看着手里的空碗,嘴里咂巴了一下,说道,“象是放了薄荷,可又不象。”

    摊主笑道:“就是自家种的薄荷呀。”

    “冒味的问一下,我能去看看您种的薄荷吗?”白璋上人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您别误会,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就是觉得您种的薄荷与一般的相比,药性要更强一些,想亲自去看看。”

    摊主抬头看了看天色,爽快的应道:“成!反正这买卖也就这样了。您若不嫌弃,小老儿这就收了摊,带您走一遭。”

    “不嫌弃,哪能嫌弃……”白璋上人一边应着,一边大口大口的吃着凉面。

    摊主看着他,眼珠子都惊落了:“您这会儿又不怕辣了?”

    “还好。”白璋上人抬起头来,冲他憨憨的笑一个,“习惯了就好。”

    这可说的全是大实话。之前,他是辟谷近两百年,突然吃到满口的倔强辛辣儿(真的没有一点夸张。摊主家的祖传秘制酱料,他竟然尝出来了一种象人的脾性,即,倔强。于他来说,完全是一种从未有过的体验),刹那间,味蕾全部被炸开来。他不曾防备,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那独到的辣味乘虚而入,吱溜的混进了他的气管里。于是乎,堂堂的元婴大能被扎扎实实的呛到了。

    但元婴大能就是元婴大能,适应能力也是大能级别的存在。压制下来后,他便完全适应了对这种辛辣之味。不要说是吃拌着酱料的凉面,便是直接吃酱料,他也能连眼皮子都不眨一下的大口吞食。

    三下五去二,一碗凉面见了底。

    摊主缓过神来,啧啧赞道:“您这吃相,啧啧,太俊了。一看就是大户人家里出来的爷们。今天,小老儿能为您做这碗面,三生有幸啊。”

    殊不知白璋上人听了这话,心里也颇为惊艳——老头儿的眼光好毒啊!不逊于寻常的修士。

    摊主的家当不多,三两下收拢来,恰好能拼成满满的一担,用一根扁担挑走。

    而他的家也离得不远,穿过大街走到对面,再钻进一条小巷里,拐两个弯,到了一道破旧得看不见底漆的木门前。

    “到了。”摊主放下担子,开了锁,恭敬又不失热忱的对白璋上人说道,“里头小,而且乱。劳您在这里先等一下,小老儿先进屋去收拾一回。”

    “叨扰了。”白璋上人其实一眼就看光了门里边的情形。

    如摊主所言,里头确实不大。就是一间小小的斗室,中间还用一块洗得发白的旧蓝布帘子隔成了内外两间。

    里边是卧房,挨着墙摆了一张不大的旧竹床。床边有个半人高的小五斗柜。也是旧的,漆也掉光了。

    外间更小一些,但只摆了一口水缸、一个木质的矮脚长桌子,所以,显得要比里间空阔一些。

    屋子收拾得整整齐齐。所有的家什虽然都是用得破旧了的,但样样擦得锃亮。

    最让人动容的是,在木质的矮脚长桌子一头,也就是屋子里唯一的小木窗下面,摆着两个海碗大的旧瓦钵钵。这两个瓦钵钵里,就种着绿意盎然、生机勃勃的薄荷。它们让整间昏暗的屋子顿时变得鲜亮起来,也充满了生机。

    而摊主说“进屋收拾一回”也不是虚言。只见他先是麻利的卸下两条长凳,摆进屋里,然后象是变戏法一样的,从长桌子底下搬出来一个折叠的小木桌,打开来摆好。最后,从摊子上再解下一块旧布巾来,仔细的将桌凳抹得纤尘不染。

    “里头收拾出来了。”他将布巾儿顺手搭在一个肩头,笑吟吟的出来相请,“贵客请屋里坐。”

    此时,白璋上人对他的印象已经大有改观。如果先前他提出过来看薄荷不过是一念之仁的借口,而现在,他在心里已经觉得自己没有白来这一趟。

    “好。”他随着摊主进了门。

    只是外间的空处摆了一张不到两尺见方的小木桌,两条长凳,便连转身的地方也没有了。所以,摊子只能摆在门口。

    这是摊主讨生活的家什,出不得闪失。摊主犹豫了一下,选择了没有关门。

    却不曾想,他跟在贵客的身后,进了门后,突然间,眼前大亮。

    明明就是在自己的屋子里,但是,感觉完全不一样了。

    首先,象是太阳掉进了他的屋子里。小小的屋子变得前所未有的亮堂过。

    其次,这屋子似乎一下子变得宽敞了起来。

    两样结合在一起,给他的感觉是:这破屋子又大又金灿灿的,我滴个亲娘咧,天帝老爷的金殿怕也不过如此吧!

    我都在想些什么!

    打了个激灵,他恍过神来,不敢再看跟前之人,“哐唧”跪下,纳头便拜,嘴里哆哆嗦嗦的念道:“小老儿给神仙爷爷叩头了!”

    娘咧,我刚才没有对神仙大不敬吧……

    白璋上人受了他的礼,说道:“你且直起身来。”

    摊主莫不敢从,战战兢兢的直起身子。不敢抬眼啊,眼观鼻,鼻观心。

    白璋上人此时已经完全改变了主意。

    他是在凉面摊坐下后,没过多久才发现身后眼了“尾巴”。

    “尾巴”是随派来的,他都不用费心去猜也能知晓!

    以叶罡及其暗卫的手段,今天之事,势必会连累这个无辜而又热心的凡人摊主。

    他觉得于心不忍,遂起意找个借口随摊主回家来,向其单独示警,给一笔银钱,令其出城逃命去。

    没有想到的是,在这个年过半百的寻常凡人身上,他看到了一种熟悉的味道。那是沈云,还有程冬晴等青木派的弟子们身上也有的味道。

    一直以来,他都觉得沈云他们很特别,有一种其他修士身上没有的味道。

    这样的味道,令他向往,令他痴迷。

    但到底是什么味道,他琢磨了近十来,都没有琢磨透。

    没有想到的是,机缘巧合,今天在这个再寻常不过的凡人老头儿身上,他再次发现了那个味道。

    所以,他改变了主意,想带这个老头儿去仙山,回宗门,收为记名弟子。

    他要传其功法,度其修行。

    他想试试,自己用鸿云门的道传能不能也教出象程冬晴他们一样的弟子来。如果也能够的话,那么证明,并不是鸿云门的道传不行,而是他们收弟子的眼光不如沈云。而他希望是这样的结果。

    “去去去仙山……神仙窝?”摊主傻了眼。

    “你不愿意?”白璋上人有些郁闷。

    摊主回过神来,梆梆梆的叩着响头:“愿意,愿意的!”那是所有凡人做梦也想去的福地啊!

    另一边。叶罡刚刚抵达武关城,还没来得及召集相关人员询问详情,便接到了暗卫的秘报——白璋上人带走了一个当街卖凉面的小贩,头也不回的离开了津洲。离开之前,还特意警告了他,不要再跟着。他查了那名小贩,那只是一名世代在城里以卖凉面为生的寻常凡人,现年五十五岁,未曾娶妻,膝下无儿无女,也没有血缘亲戚,只是与左邻右舍相处甚好。临走前,小贩与邻居们道了别,将所有财物分赠给他们,只带走了祖传的凉面挑子和一道写着“凉面王”的陈年木匾。

    “蠢货!”叶罡气得又爆粗口,一拳捶碎了面前的小茶几。

    而白璋上人很快也被气得不行。

    他万万没有想到,才两天的工夫,欢欢喜喜跟他离开故土的王小面,竟然挑着凉面挑子来跟他道别。

    他堂堂的元婴上人亲自度一个凡人,还被反悔并拒绝了!

    “为什么?”他强按住心里头噌噌往上窜的怒火,尽量不再脸上显露一星半点出来,温声问道,“王小面,你难道不想修行了?不想成为人上人?”

    王小面跪在地上,闻言,鼓足勇气抬起来,如实答道:“大人,小老儿觉得自己不是那块料。”

    倒是很有自知之明的。白璋上人赞同的点头。度王小明去仙山,还想着收为记名弟子,全是他一时之念使然,并没有经过深思熟虑。事实上,这两天,他无时无刻不在琢磨:王小面一没有灵根,二年纪大了,怎么才能令其引气入体?

    如果是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兴许他还能试着灵气灌顶,强行引气入体。这样的话,至少能让王小面先突破先天。

    可是,王小面的身体完全不允许啊。

    他在这里费心费力的烧脑油,还没有想出个头绪来,王小面却很有自知之明的不干了。他真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怒!

    “那你为什么之前在津洲的时候不撂挑子,这会儿到了滨洲之后,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却撂挑子了呢?”白璋上人尽量用凡人的词汇,通俗易懂的表达出自己的疑惑。

    王小面不好意思的笑了:“大人,小老儿在津洲反正是活不下去了。所以,寻思着去仙山也是一条生路。小老儿都打算好了,能够跟着大人修神仙,是最好不过。万一修不成,也没关系。大人爱吃小老儿做的凉面,仙山那边肯定也会有不少人爱这一口。小老儿到了那边,不修神仙,还能继续卖凉面讨生活。但是,这两天,看您不吃不喝的,说这叫做辟谷。然后,仙山那边的大小大人们都是辟谷的。小老儿心里就慌了神。那样的话,小老儿卖不了凉面啊。昨天下午,还有今天整一天,小老儿在这边的街上转了转。没想到,竟然碰到了一个津洲的同乡。他说,滨洲这边的人好吃得很,我的凉面只要是真的做得好,也不会缺人捧场。小老儿就想着自己能吃几碗饭就做几碗饭的事,干脆留在这里好了。”

    白璋上人都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了。

    罢了!他正好也还没有想清楚如何教一个凡人修行。

    “总归是本座将你带到这人生地不熟的异乡。”他从储物戒指里拿出两锭银元宝来,“这些银钱,你拿去罢。”

    没想,王小面又摆手:“使不得,使不得!老话说,树挪死,人挪活。小老儿在津洲原本是快活不下去了。大人带小老儿来滨洲已经是天大的恩惠。小老儿无以为报,只求来世做牛做马来报答大人。哪里还能要大人的银子?”又道,“大人莫要记挂小老儿。小老儿在这边认得了一群同乡,而同乡们又都是有本事、肯帮忙的热心人。有他们帮衬着,小老儿慢慢的能站稳脚跟呢。”

    “原来如此。那么,本座便祝你好运。”白璋上人本就是个清冷的性子,难得的大发慈悲一回,闻言,便完全放下心来,没有再勉强,收了银两。

    王小面抱拳笑道:“大人是小老儿命里的贵人哩。托大人的鸿福,小老儿的运气完全变好了,在几千里之外的异乡,也能碰到一群肯帮忙,又帮得上忙的同乡。是小老儿对不住大人,半路里反了悔。请大人莫要见怪。”说到这里,他伏下身子,梆梆梆的一气叩了三个响头,以谢罪。

    白璋上人还能说什么?当初,他瞧上王小面,不就是图这种心劲儿吗?

    沈云单枪匹马一个人,背后既没有显赫的家族撑着,也没有在仙山一言九鼎的师门尊长罩着,硬是敢对上叶罡。

    程冬晴他们也是,明明修为低其他参试弟子一重大境界,却敢参加运天演武堂的招考,而且至始至终都不见他们有示弱。

    王小面也是如此。

    也许,正应了师尊说的那句话,不是一家人,不进一道门。他与王小面没有师徒缘份罢。

    白璋上人笑了笑,完全释然了。

    滨洲这边,鸿云门也有自己的据点。他在这边暂缓行程,只是要通过这些据点恶补十年来的凡人界形势变化。

    知道之后,他完全能懂叶罡为什么会派暗卫跟踪自己,于是,担心会害到沈云,他更不敢在凡人界逗留了,随即独自启程,过关,返回仙山。

    他本以为与王小面再无相见之时。不曾想,没过多久,他竟然在仙山碰到了王小面。而那时的王小面完全称得上是脱胎换骨!

第七三一章 共同的敌人

    叶罡亲自接见了各巡逻队的队长们,听他们详细的汇报了灭火,以及搜城的经过,发现与白璋上人所言能够对上,而且也没有发现沈云,以及青木派活动的痕迹。

    所以说,这把火还真是白璋上人的侄子放的,与沈云和青木派皆无干系?

    但是,沈云实在是太狡诈了!叶罡不放心,独自一个人亲自搜查了通天城。

    此时,通天城的大火已经被扑灭好几天了。这里被那把大火完全夷为了平地。地上除了厚厚的灰黑色灰烬,什么也没有剩下了。

    巡逻队都说没有发现什么。因为他们赶到的时候,火势太大,根本没法靠近。等可以靠近了,又什么都烧光了。

    然而,叶罡踩着这些灰烬,慢慢的走着,心里的异样感渐甚——脚底的地面给他一种浑然一体的感觉,这太不象是被大火烧过的地面。

    心中一动,他蹲下身子,扒开脚边的灰烬。

    立时,一块光滑如镜的暗红地面跃入他的眼帘。

    叶罡看得眼皮子直跳——这是什么材质?

    他飞快的再扒开一些灰烬。

    也是一样的材质。

    地面上连道细微的裂缝也没有。

    太不可思议了!

    按理说,大火会将地面烧得千疮百孔,布满大大小小的裂纹。

    突然间,叶罡想起麒麟传承里的一条记载——如果火的温度太高,能够将地面烤融,那么,大火之后,融化的地面再度冷却下来,就会凝结成一体,表面光滑如镜。

    之前,他读到这里时,还曾感慨过:“这样的火,只有到了上界才能寻得找。在鸿蒙界,是不可能找得到的。所以,要想看到被烧融的地面,只能等飞升去了上界之后。”

    没有想到,在祝融大陆的凡人界里,竟然让他提前长了见识!

    怎么可能!

    叶罡摇摇头,起身,“啊”的大叫一声,用力挥舞起两只袍袖。

    顿时,袖底起大风。

    呼呼呼——。

    灰烬们被吹上了天,与疾风混成了一个乌沉沉的大漩涡,竟然遮住了正空中的太阳。

    叶罡此时已经拢了袍袖,露出两只手来。左手掐成一道指诀,指向大漩涡,俨然是顶着它。右手负后。他再仔细扫视四周的地面。

    象极了一块巨大的镜子!

    完全没有裂纹!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是暗红色的。有的地方是灰白色,有的地方是黑色,还有青绿色。

    叶罡皱了皱眉头,复又蹲下身子,试着用右手去叩脚底的地面。

    “咚!”

    地面很坚硬,发出玉石之声,没有裂缝。

    已经达到了下品灵器的坚硬度!

    叶罡颇为惊艳的挑眉,再加大力度,又用指节敲了一下。

    “咔嚓!”

    地面这回应声裂开来,现出象蛛网一样的裂纹来。

    叶罡先是用力的嗅了嗅,然后从裂纹里直接抠出一小块来,看其截面。

    暗红色没有见底,浮于表面,略有下渗。

    明白了!

    这些是血浸!

    又一项铁证,证明白璋上人没有妄言。其侄子确实是屠了通天城。

    也因为这些血浸,叶罡完全能够推断出来,在通天城里放火的,其实有两个人,即,先是白璋上人的侄子屠城之后,纵放烧城。但这只是一把普通的火。所以,保留下来了血浸。大概过了两到三个时辰,又有人混进通天城里,再放了一把火。这一把火便不简单了,烧掉了一切不说,还将地面烧融了。

    因为当时通天城里的火势已经很大了,而且这个时间点,最先发现火情的两个巡逻队也已经抵达,他们见灭火已经没有意义,便将精力放在控制和封锁内城上。所以,错过了发现第二把火的最佳时机。

    按他们的汇报,控制并封锁内城,总共用了一个多时辰的时间。这么长的时间,第二个放火的人早已达到目的,收了火,走得连影儿都看不见了。

    这个人是谁?

    叶罡没有怀疑沈云。

    因为不管是现场,还是他手里的这一小块样品里,都找不到灵力残留,所以,第二把火不会是任何一个祝融大陆的修为放的。

    也就是说,放这把火的人极有可能是“大仙座”的同伙。当然,也有可能是同族仇家。但总而言之,这人必定是色目族的修士。

    要是仇家的话,放这把火的动机会简单得多。但是,如果是同伙……叶罡“滋”的吸气。

    白璋上人说,他的侄儿杀尽了通天城里的所有人。

    其实不然啊。

    如果真是漏网之鱼,那么,这人再纵火,烧掉一切,肯定是为了遮掩秘密。

    他到底要遮掩什么秘密呢?

    还有,他放的这把火又是什么火?

    叶罡原本是为了找寻沈云而来,现在,他是真的关注起了曾经控制了通天城的这伙色目族邪修。

    找寻真相的最快捷之法是,立刻召来白璋上人的侄儿,仔细询问通天城以前的情形,还有事发当晚的情形。

    可惜的是,此路不通。

    白璋上人主动过来向他报备,其实就是表明他们家族的态度:这件事,他们已经主动配合过了,到此为止,休要再去打扰他们的那位子弟。

    想到这里,叶罡脸上现出恨声,右手一用力,“啪”的将手中的那一小块样品捏得粉碎。

    他在仙山的根基还是浅了啊!

    那些所谓的大门大派,还有巨阀世家,迫于形势,奉他为主,其实是处处阴奉阳违。

    这些人,眼里只有他们一门一派,一家一族之利益,完全没有全局观可言。仙山全体之福祉、鸿蒙之道统,在他们那里,统统都是遮羞布。

    以至于他要为维护仙山、捍卫鸿蒙道统做点什么,总是处处被他们制肘。

    很多时候,他窝火之极,想甩手不干了。

    可是,这样的念头,待他冷静下来后,立刻就会被他自己给打消了。

    因为维护仙山,捍卫鸿蒙道统,是他叶罡的天命所在啊!

    不管是那些自私自利的仙山同道,还是离经叛道的沈云,他们统统都是上天对我叶罡的考验。

    真正通过了这些考验,我叶罡得道飞升,指日可待!

    这一招很管用。叶罡很快的又恢复了冷静,摊开右掌,低头去看掌心的那些粉末,撇撇嘴,自言自语道:“原来考验还有一重,色目族的邪修。”

    白璋上人这一次过来,有一点是说对了。即,色目族的邪修危害甚大,不可忽视。

    别的不说,光是这把能烧融地面的火,至少是现在的他,无法正面应付的。

    “首先要去找可靠的色目族修士打探,这是一把什么火!”打定主意后,他松开左手的法诀,大步离开火灾现场。

    一直浮在半空里的黑色大漩涡轰的散开来,灰烬们象雪,飘飘扬扬的往下落。而等它们完全落下来,又重新遮住现场的地面时,叶罡已经走远了。

    守在外围的那些巡逻队员们,一个个看得目瞪可呆,心里对叶罡的敬意象窜天猴一般逼逼往上猛窜。

    叶罡知道。如果是从前,他会感到很享受。而现在嘛……一群低阶修士的仰望,有什么可享受的!

    总有一天,他要整个仙山,从上到下,不论高阶,还是低阶,都这般仰望自己!

    叶罡的效率素来快。当天离开武关城,前往中都,也就是以前的仙都。

    很多年以前,他在仙都做任务时,结识了一些色目族的修士。他们都是在仙都的色目族里有名望的人。修士同盟军成立后,这些人与他的关系更加融洽。双方在很多方面都有合作,并且合作得还很愉快。大家已经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

    抵达中都之后,叶罡刚传讯出去,他的朋友们便热切的回复了。

    不多时,他们在东城一处不显眼的小四合院里碰了头。

    小院子是叶罡当年置办下来的一份私产。这些年来,一直有暗卫打理。从外面看上去,它就是一户寻常的中等人家。但里头却别有洞天。

    叶罡在富丽堂皇的地下密室里接待了他的朋友们。

    他心里仍然记挂着沈云及青木派的下落,是以,不打算在中都呆很久,只想问清楚武关城的色目族邪修们是什么路线,还有那把火的门道,便要再赶回润洲去。

    简要的开场白之后,他直奔主题,向朋友们询问。

    没想到,原本满面笑容的友人们神色变得非常的凝重。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有一个人开口回答,屋子里顿时变得落针可闻。

    在座的都是自己信得过的朋友,再加上,伤势还没有完全好透,麒麟之眼不能频繁开启,叶罡没有开启麒麟之眼。见状,他心里有些打鼓:必定是涉及到了色目族的重大秘密。他们不好说给我听。要不要用麒麟之眼呢?

    就在这时,终于有人清咳一声,打算说点什么了。

    叶罡觉得很惭愧——他差点没坚持住,对自己的朋友产生了怀疑。

    “他们不止是邪修。”那人不顾周边的异样的眼神,坚定的看着叶罡,“他们是一群魔鬼!是被真主诅咒的魔鬼。”

    接着,他又非常诚恳跟周边的人说道,“真主告诉我们,从来善就是善,恶就是恶。他们是我们所有善良之人的共同敌人。既然他们也在这片大陆上出现了,并且已经开始伤害无辜的人们,我觉得有必要将我们知道的关于他们的一切告诉叶先生。大家一起来消灭这群见不得光的魔鬼!”

    一番话成功的说服了在场的其他色目族修士。众人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接下来,他们的话匣子完全打开来,你一句,我一语,道出了自己知道的相关情况。

    原来,“大仙座”等人是死灵。是与在座的诸位色目族修士完全对立的另一派修士。其情形很象是祝融大陆这边的魔修。

    死灵的内部也有众多的流派。

    叶罡给的线索太少,他们无法准确的判断“大仙座”等人的具体身份。但是,他们可以肯定,通天城里,必定有死灵法师和剑士。

    一是,“大仙座”就是死灵法师在人前的自称;

    二是,第二把火是诅咒之火。中阶及以上的死灵剑士能控制诅咒之火。

    “你们那个勇敢的金丹真人非常了不起,一个人就灭掉了‘大仙座’,还有他的所有附众。”

    “他的运气也很好呢。肯定是真主保护了他。当时,死灵剑士不在城里。”

    “对。一个金丹境的阵修是肯定打不过中阶的死灵剑士的。”

    “不过,看来死灵剑士与‘大仙座’的关系并不好。他敢回去放火,说明屠城时,他就在附近,说不定是目堵了城里的一切。可是,他没有出手相救,而只是在事后放火烧掉一切痕迹,说明他是没有想救人的意思。”

    “是的。我也这么认为。你们说,这个‘大仙座’到底有多失败,居然开罪了自己的守护剑士。”

    叶罡在一旁听着,很快的捋清了许多的内情,心道:真的是和沈云无关呢。这人就是运气好。居然当时不在武关城……

    “诸位以为,那个死灵剑士有可能会逃往何处?”他迅速的将话题收拢。

    众人又是面面相觑。

    “不好说,是吗?”叶罡温笑道。

    有人叹了一口气:“死灵法师的战力不强,所以,当他们达到‘仙座’级别时,必定会开始培养自己的守卫剑士,也就是死灵剑士。他们之间有可能是以主仆相称,也可能是师徒。甚至还可能是情人关系。从叶先生说的情形来看,武关城里的‘大仙座’是收了一个死灵剑士徒弟。他们双方的约束本来就比较薄弱,所以,死灵剑士才能离开‘大仙座’,独自外出行动。现在,‘大仙座’已死,死灵剑士只要扛过了约束的反噬,就等于完全没有了约束。而事实上,他还能赶回来放火,遮掩痕迹,说明约束的反噬对他几乎没有伤害。接下来,他可以去他想去的任务地方。我们完全无法预测。”

    “对,就是这样的。”

    “这名死灵剑士很强大。约束在反噬他的同时,也会给他死灵法师的传承。他扛受住了,就会成为法师。从此,他会变得更加强大。”

    “我想我们应该写信向圣拿兰求援。乘死灵剑士还没有完全融合死灵法师,请他们派一个强大的法师过来,追捕他。”

    “我赞成。”

    “我也是。”

    “好吧,就这样吧……”

第七三二章 力证

    商议的结果是,这些色目族修士写信回圣拿兰大陆,向顶顶有名的法修世家求援,请求派一名强大的法修大师过来,斩杀这名死灵剑士+死灵法师二合一的漏网之鱼。

    末了,众人强烈要求叶罡,此事哪怕是事成之后,也不可向外面透露一点点。因为他们担心会引来别的死灵的疯狂报复。

    “他们象一群躲在阴暗角落里的毒蛇,狠毒又记仇,又非常富有耐性。一旦与他们结怨,你完全不可能知道什么时候他们会发动攻击,狠狠的给你致命的一击。只能终其一生都防备着他们。这样的感觉太难受了。我们只能发现一个,消灭一个,并且严格的封锁一切消息。”

    叶罡听完,点头表示完全赞同。

    换成他,也会严密的封锁一切相关消息。

    同时,他完全理解了众人之前的犹豫与迟疑。他们能够迅速的决定与他分享消息,是真的将他当成了患难与众的朋友。

    他觉得很高兴。

    可以说,这些天终于有了一件可以让他高兴的事情。

    “那么,就这么说定了。”他愉快的表示,“在我们祝融大陆,正邪素来不两立。斩除死灵,我们祝融大陆之全体正道修士,亦是义不容辞。届时,如果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的,诸位不妨直言。我们定全力支持。而且,会严格保密,封锁一切消息。”

    “好。”

    “追捕死灵剑士,我们非常期待与叶先生合作。”

    “我们的合作肯定也会与以往的合作一样,一如既往的默契与融洽。”

    众色目族修士也个个开颜,齐齐鼓掌。

    另一边。沈云一行人日夜兼程,畅通无阻的抵达滨洲边境。而端木光已经带着接应的人马等候多日。

    沈云有些意外:“我们可是比预定的日期提前了整整五天!”

    端木光笑道:“麻豆儿他们三个出发之后,我们也出发了。”

    沈云汗颜:“你们也太高看我们了。哪有这么快!”

    “是我太心急。说起来,又有三年不曾见过门主大人了。”端木光如实答道,“恨不得能早一些接到门主大人。”

    “弟子也是。”

    “对,我们都是一样。”

    其他接应的弟子纷纷附和道。他们都是神机营的弟子。加上最后的这一回,他们已经是第四次做接应任务。

    “辛苦你们了。”沈云望着他们,脸上的笑意更甚,心里暖洋洋的,点头道,“我也想念大家啊。这下好了,我们终于又汇齐了。”

    李艺在一旁故意做出吃味的样子来,对苏老三说道:“三叔,你瞧,就没有谁想念我们两个的。以后,你喂的马,记得多拨一些给我们外事堂。吃了吐,他们神机营太没良心……”

    话音未落,神机营的弟子们已经七嘴八舌的跟他们打招呼:“大掌柜,三叔,我们也想念你们啊!”

    “对啊,想死我们了……”

    “哎哟——,这是从哪里学来的新腔调!”李艺扛不住,全身的寒毛都竖起来了。他使劲的抖了抖,感觉鸡皮疙瘩掉了一地。然后,还望着苏老三。

    哪知苏老三冲他瞪大眼睛,跟个木头刻的一般,旋即,捧腹大笑起来:“哈哈哈……对,不住,这戏,我接不了……哈哈哈……”

    没想到,一向得体的大掌柜,也有这么好玩的时候。

    所有人都被他们俩逗乐了,笑成一片。

    笑过之后,两队人马方完全混合在了一起,各自问好,打招呼,手拉着手,一同去临时的驻地。

    这里也是两洲搭界之处的深山老林里。翻过一座山,在对面的山脚下有一个不显眼的天然山洞。临时驻地就在那个山洞里。

    端木光他们很快的布置好了接风宴。

    在四面的山壁上挂上数枚落桑珠,四张简单的长桌子拼在一起,桌上摆满了各色吃食,不大的山洞里便香气四溢。

    一路急行军过来的第五批撤离弟子们肚子里的馋虫完全被勾了起来。不用吩咐,他们按野鸡岭的老规矩,各自从储物袋里取出碗筷,另一只胳膊里夹好蒲团,做好了开餐前的准备,眼巴巴的看着沈云。

    “先吃饭!”沈云摸了摸咕噜叫唤的肚子,挥手道。

    呼啦——,弟子们冲到桌子边,放下蒲团坐下手,迫不及待的大快朵颐。

    沈云看着不对劲——负责接应的弟子也象是好久不曾沾过油水了。这是怎么一回事?

    他疑惑的看向端木光。

    后者佯装没看见,直接双手抱着一只红润明亮的红烧肘子,啊呜张大嘴,啃了起来。

    沈云见状,没有发问,也拿起筷子夹了一只肘子放在自己的碗里——桌面上的菜非常丰盛。象红烧肘子是用大木盆装着的。一共有四大盆,每一盆都堆得岗尖岗尖的。在场的眼力都不差,一眼就看出来,人手一口红烧肘子,还有富余。于是,没人客气,一上来就抄起一只抱着狂啃。

    沈云咬了一口,肉烂胶粘,寡淡得昏昏欲睡的味蕾刷刷的尽数变得精神抖擞……

    一顿接风宴吃得痛快极了。

    饱食之后,沈云轻拍端木光的肩膀,一边起身,一边说道:“陪我去外头走走,消食。”

    “是。”

    端木光心领神会,跟着走出山洞后,主动汇报起滨洲这边的情形。

    如沈云刚才在心底猜测的一样,滨洲这边的实际情形比他们汇报得差得甚远,可以说是非常艰难。

    除了形势比三年前更差,还有要接洽野鸡岭之外,最主要的原因是,仙山的守护大阵越来越脆弱,使得偷渡的成本翻着筋斗增加。那么多的弟子要过去仙山,于青木派来说,绝对是一笔天大的开销。所以,众弟子们在削尖脑袋开源的同时,也勒紧了裤腰带,尽量的缩衣节食。三年来,他们总共也没有沾过几顿荤腥。

    “好在苦日子终于要熬过去了。”说到这里,端木光脸上露出轻松的笑容,“大人,第五批的过阵准备已经做好了。这回,由我带路,我们随时可以启程。”

    沈云很难过,垂下眼眸,不自觉的鼻音重了:“你们是报喜不报忧啊!”

    他很清楚滨洲这边为什么报喜不报忧。所以,这话没有一丝半点责备的意思,满满的全是心疼,还有自责。

    是他这个门主无能,大家跟着他,吃苦了。

    端木光闻言,也是鼻头发酸。他抬起脸来,翻着眼睛看头顶的树叶子,努力不让自己落下泪来。

    这不是痛苦的泪水,而是激动的泪水——一个大胆而狂妄的计划即将成功,大人充分肯定了他们三年来的集体付出。

    “对不起,我有些失态了。”他控制好泪意后,向沈云羞涩的笑了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想到我们终于做到了,我就控制不住的激动。”

    这三年的日子苦吗?

    苦!

    说句老实话,在吃食上,也仅仅是比他很小的时候在密府育幼院里的强一些。稍大一些,就完全比不上了。因为那个时候,他时不时的得个鸡腿奖励。而这三年里,他真的是连个油腥子都没混上。

    对于一个无肉不欢的天魔来说……他居然扛过来了!

    因为这样的日子并非难熬。

    相反,他觉得很愉快。

    前头有一个明确的目标,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并且,每一天,都能看得到离这个目标越来越近。

    还有,他身边有一群和他一样,用尽所有的气力,拼命朝着同样的目标奋进的同门。

    大家对这个目标的最终实现充满了信心,一路上相互扶持着,相互鼓舞着。

    更重要的是,他们还有一个更大的、充满了希望、光明的大目标。

    每每想到这些,哪怕是累得瘫倒在地,连手指头都不愿意再动一下的他们,立刻又充满了力量,真的能摇摇晃晃的从地上重新爬起来,再多扛一会儿。

    只要想到自己正在从事的是一项多么伟大的事业,饿得前胸贴后背,两眼冒金光的三更半夜也是暖意融啧,没有他以为的那么难捱。

    很多时候,从这样的亢奋和激动之中缓过神来,端木光都会觉得完全不可思议。这时,他会低头去审视自己的双手,心里惊呼:老天,我是一个魔啊!怎么会如此拼命的追逐光明?所以,大人说得对,魔不是生来就属于黑暗的。魔一样的可以向往光明,活在阳光里。所谓的魔归属于黑暗,见不得光明,纯粹是那些自封的修真正道强加给全体魔的欲加之罪!

    他端木光就是明证!

    悟透这些后,端木光心里再无任何包袱。从此,他变得自信无比。

    但是,很快的,他也发现了自己还有其他的变化。比如说,他越来越感性,这三年里流泪的次数比这一辈子前几十年加起来的总和还要多得多。

    多稀罕啊。

    一个人时常会感怀,会流泪。

    殊不知对于端木光来说,就是稀罕。

    打他记事起,就没有流过泪,没有哭过了。后来一直到碰到大人之前,这几十年里,他哪怕是被打得奄奄一息,哪怕是受到再大的屈辱与误解,他都没法流出泪来。

    因为他完全没有感觉。

    他也知道这样是极不正常的。这样的状态,就象一具行尸走肉。

    到了仙山之后,有一段时间,他觉得自己还是可以挽救一下的,于是,他在边界的一个散修聚居的小岛上暂且定居下来,试图让自己沾沾人间烟火气。

    最后,他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

    原因是,他已经没有心了。与其说他象一具行尸走肉,还不如说他就是一具行尸走肉。

    再后来,听说这才是魔修该有的状态,他便彻底放弃了挣扎……

    却不曾想,见到大人之后,他的人生彻底的改变了。

    没有过多久,他便哭了一场。那是因为他发现自己也可以和正常人一样,堂堂正正的活在阳光下。

    从那以后,他恢复了哭和流泪的能力。

    但是,每一次流泪都是有很强大的理由。比如说,被感动了,受到委屈了,获得了成功,取得了进步……等等。

    而自从那一次明悟之后,近年来,他哭也好,流泪也好,完全不需要太多的理由。

    有时候,他看到一丛开得非常绚烂的山花,能看到泪流满面的程度;有时候,他累得跟滩泥一样,也会小声的哭两声;而现在,他因为大人一句体贴、关切的话,突然有了泪意。

    “我是不是越来越娇气,娘里娘气的?”见大人光是看着自己,没有出声,他不好意思的问道。

    沈云却摸了摸鼻子,鼻声比先前更重:“没有。这叫人之常情。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那时因为没有到伤心处。端木,你比我以为的更好。”

    自从从天神祭殿历练之后,他便对魔族的产生有了很大的怀疑。

    但是,有一点,他心里还是非常清楚的。即,魔,真的嗜杀嗜血。

    他拥有真魔之血,有时候真的冲动上来了时,确实需要下气力控制住。

    所以,他一直很担心端木光,怕后者在外头某一天会受到强大的刺激,控制不住内心的冲动,狂性大发,酿成大错。

    然而,端木光真的做得比他还要好。

    尤其是这一回,他一见到端木光,便完全感觉不到戾气。

    他还觉得奇怪来着。

    没想到,端木光已经变得如此感情丰富。

    从这一点上说,他不如端木光。

    “所以,你出来充分历练,是条正确的修行路子。”他高兴的总结道。

    端木光侧着头仔细咂磨了一圈他的话,笑道:“肯定有这方面的原因。但是,我觉得更主要的原因是三年来我一直坚持用五行灵气淬体。”

    这是沈云给他量身打造的一个淬体法门。以前在野鸡岭的时候,只能半年才用一次,效果不是很明显。到了滨洲后,他发现这边的总督府财大气粗,灵气充沛得很。一次临时起意,他潜进去蹭了回五行灵气淬体。效果是从未有过的好。从此,尝到甜头的他,只有要空,就会潜进总督府蹭灵气。

    三年下来,受益匪浅呢。

    沈云轻笑。能够不管用吗?这是他根据自己摸索出来的一条修行经验创立的法门。

    不过,在端木光身上实践成功了,又是一条具体的力证:所谓的魔族,纯粹是仙族捏造出来的一个族群。很有可能也是神族的一个分支。

    当然,要完全充分的证明,光是他和端木光两例实证,是远远不够的。

第七三三章 诸事

    接应点是暂时的休整之地,稍作休息,端木光带着沈云他们齐往秘密据点。

    走之前,不等接应的这边弟子动手,李艺半玩笑的说道:“这一路,我们做惯了清理离场的事,让我们来罢。”

    也不是很为难的事。端木光没有坚持,伸手请道:“那就有劳了。”

    李艺一招手,身后的弟子们齐齐动手,将无名野山洞清理干净,最后是吞食残留的气息。

    端木光在一旁看着,眼珠子都亮了。待离开山洞,走到外面的开阔地,他再也忍不住,冲到沈云跟前,又是竖大拇指,又是啧啧的惊赞:“大人,我以为这三年我的进益蛮多,没想到,大家都一样。”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身为天魔,他对气息非常敏锐。这么多人能三两下将残留气息吞食干净,并不稀奇,但是,人多口杂的,却能对山洞里的其他气息秋毫未犯,就是相当的厉害了。至少三年前,他离开野鸡岭的时候,大家做不到这一境。

    光凭这一点,他就能看出来,大家对于力量的控制达到了多么细致的程度。

    两相比较,他们这边自愧不如。

    而三年前,神机营的弟子对灵力的控制之强,是当之无愧的野鸡岭各营之最。

    这才不到整三年,他们明显落后了。

    “怎么练的?”端木光惊讶之余,问出了这边众弟子们的心声。

    沈云但笑不语。

    李艺耸耸肩:“这几年,我们野鸡岭什么都缺,唯独不缺陪练。”

    “陪练?”众弟子不由面面相觑。

    “对啊,有好几万陪练呢。”苏老三也笑道,“最多的时候,平均我们一个人要盯好几百。完全忙不可来,怎么办?只能将灵力一分再分,尽可能多的细分。没有想到,不知不觉的,在对灵力的控制方面,一天比一天见涨。真要论功行赏,我觉得吧,”他用双手比划着,“我们得给崔砍头颁一个这么大的纯金的大奖章。大伙儿说对不对?”

    众弟子笑着应道:“对。”

    “崔砍头爱死金子了,肯定喜欢这样的打赏。”

    也有弟子第一时间表示大力反对:“那可不行。我们哪来这么多的金子……

    不过,他的话还未落音,旁边便有弟子笑道:“我们不会跟崔砍头学啊。光嘴上说说,许下承诺,只要没有正儿八经的起誓,都是厕所里的草纸。”

    “又错了。你当厕所里的草纸不要钱啊?”

    “就是,崔砍头的话,比放屁还不如呢。”

    “哈哈哈……”

    众人一路笑谈,却并没有放缓脚程。待接连翻过数道山脊,苏老三一抬手,第五批撤退的弟子们齐齐闭嘴,敛了玩笑。

    端木光忍不住又看了一眼苏老三,心里再次被惊艳到:从这里到有人烟的地方还隔着四五十里远呢。我尚且感知不到那么远的地方的气息。三叔初次来,如果不是察觉前边有人烟,怎么会示警?他是怎么做到?

    和他一样心理的,还有其他负责接应的神机营弟子们。

    他们对这一带进行了详细的排除。警戒区域什么的,也都划得好好的。刚才苏场主抬手示警的地方,离他们的警戒区域最边沿只离了不到五步远。

    会是巧合吗?

    沈云……已经习惯了。

    在鸿云武馆的时候,苏老三的预警能力已经相当惊人了。

    而这一次在润洲的山林里穿行,他发现苏老三的预警能力更是达到了一个同阶的修士完全无法比拟的程度。毫不夸张的说,很多金丹初期的真人,也未必比得上苏老三。

    如此超强的能力自然引起了他的好奇心。在一次休息时,他私底下问过苏老三。

    后者想了半天,摸着后脑勺,憨笑道:“直觉,我觉得是刘营主说的那种直觉。”

    他说的刘营主,就是女营的营主刘玉娥。

    曾经有好几次对练,刘营主都好比神仙附体,象是提前看到了对手的精心布局,不是集中兵力,强攻破局,就是四两拔千斤,成功化解。还有一次是最惊艳的,她直接绕开了!

    在总结会上,各营的营主们肯定不会轻易的放过她,要她介绍这里头的经验。

    结果,刘营主憋了半天,只道出了两个字:“直觉。”

    她说,她就是感觉,对手在那里做了手脚。从小到大,她都有这样的直觉。后来修行之后,这种直觉越来越强,越来越精准。又道,在女营里,有这种直觉的人,不在少数。也可以说,女营的弟子们都或多或少的有这种直觉。

    末了,她总结道:“可能是我们女子天性机敏,心思细腻的缘故吧。”

    所有人都无语了——这是介绍成功的经验吗?分明是炫耀!难道我等男修要变成女的,才能拥有这种离奇的“直觉”?

    从那以后,“直觉”二字便成了女营的硬核超强梗。

    待苏老三也祭起了“直觉”的招牌,沈云差点儿当场笑喷:“你一个大老爷们,跟个女修一样,也修练直觉?”

    谁料,苏老三很不赞同的翻眼皮子:“谁说只有女修才有直觉了?这事它也分男女修?”

    沈云被怼得完全没脾气,笑呵呵的跟他告罪:“是我刚才说话太快,没有脑子。”好吧,其实他也有这种直觉。不过,他管它叫做预感。所以,还真不分男女修来着。

    旧话重提,看到端木光滴溜溜打转的一双眼珠子,沈云想起这些过往的事与人,不由得脸上带出了笑。

    端木光见状,就知道这是不打算说了。没有办法,他只能去请教苏老三。

    果不其然,后者再度耿直的祭出了“直觉”,想了想,又道:“多练练,直觉就出来了。比如说,我们以前在大帅的兵营时,有一个项目是蒙着双手钻树林子。练得熟了,根本不要用眼睛去看,单凭直觉,就能感觉到附近有无蛇虫之类的。”

    旁边的那几名弟子听着,不约而同的鼓起腮帮子憋笑。

    端木光觉得奇怪极了。

    本来,以他的修为,用点天赋,便能看到这些弟子的心语。可是,他牢记着沈云的话,读心术之类的法术,能不用,便不用。遂,只能是一头雾水。

    心思飞转,他问苏老三:“真这么简单?”

    这时,苏老三才想起了,他不知道直觉这个老梗。因为那时他恰好在闭关。

    “哪是什么简单的事?”苏老三认真的解释道,“你知道我那时是苦练了多少年,才有一点点直觉的苗子,然后才当上斥候的吗?”顿了顿,又道,“呃,天赋也是要有一点点的。”

    听到最后一句,端木光觉得懂了——哪有什么直觉?其实就是一种天赋,然后再加上后头的刻苦练习嘛。

    按他的传承里说,天魔是没有心的。他当然不信了。但是,没有这种天赋,他却是相信的。所以,他强求不来啊。

    不过,端木光也没有觉得沮丧。正如大人所说,人自己的十根手指头还有长有短呢,更何况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别。他也有他的长处,没必要盯着别人的长处眼红。

    转眼间,他完全的释然了,和苏老三并排走着,小声的请教着一些带队行军的经验。他以前单打独斗惯了,在带队当头领方面的经验,完全是这三年到了滨洲之后才一点一点的积累起来的。说是他的又一短处,也不为过。而苏老三不同,人家是正经的行伍出身,在没有修行之前,就是兵头了,可谓经验丰富。

    在青木派里,弟子间的类似交流是很寻常的事。可以说,只要有人敢问,便有人敢教。苏老三也不例外,一一解答了端木光的问题。

    因为以青木派众弟子的修为,偷渡仙山的守护大阵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按计划,所有的弟子撤离到滨洲后,都会被先安排到秘密据点,至少休整一个月,养精蓄锐之后,才进行偷渡。

    沈云他们的第五批也不例外。

    天黑以后,一行人赶到了秘密据点。

    与沈云以为的不一样。这个秘密据点不是藏在深山老林里,而是榆县的一个药庄。

    端木光向他解释:“这是老罗的意思。他说,我们这一批的人不多,而眼下恰好又到了采药的时节,周边的药庄哪一个不是从外头招揽了大量的人手进庄。我们从去年冬天就已经做好了全体撤离的准备,很多偏僻处的药田都提前减产了,用不着招揽太多的人手。所以,把大家安排在药庄里,反而更有利于掩藏我们撤离的事实。”

    沈云赞成的点头,不过,提及罗叔,遂问道:“罗叔呢?他还在这里吗?”

    三年前,罗叔来榆县这边管理药田。自那以后,沈云与他断了私人联系。对他的所知,全是通过长老会那边整理出来的榆县报告。他了解到的是,罗叔在这边刚开始时有些艰难。不过,罗叔很好学,从最基础的开始学起。第二年果然是倒春寒。而罗叔已经成为了种药的内行。在他的带领下,药庄因为准备充足,几乎没有受到影响。从此,这边众人完全信服了他,他成了大家的主心骨。

    可以说,罗叔来榆县是对了。不论是从他个人的角度,还是从青木派的全局。

    沈云很满意,也由衷的为罗叔感到高兴。到了地头了,他很想见一见罗叔。不过,他也知道,罗叔未必在。

    因为榆县也是撤离计划的一部分。

    本来,余莽最初决定开辟榆县这边的时候,是做了长远的规划的。换而言之,这边的药材是门长久的生意。

    可惜的是,人算比不过形势。

    榆县这边的药材全是凡药。近年来,受到色目族、落桑族的冲击越来越大。以至于很多的药材都是越种越赔本。

    余莽也扭不过形势,只能认栽。好在青木派在榆县这边也历练出来了一批种药、制药的好手。到了仙山那边,就凭着这些好手,只能找到合适的地方,就能立刻建起自己的药田来。全当是练手,也算不得亏。

    于是,榆县也成了撤离的一部分。

    还是考虑到保密与安全,榆县的分批撤离名单没有附在计划后面,一同上报长老会。

    故而,沈云也不知道罗叔是否还在,只能跟端木光打听。

    端木光摇头:“他是第一批走的。阿莽在那边搞到了一块地,说是适合建药田,要他带足人手,赶紧过去。”

    这么一说,沈云就懂了——那块药田,余莽事先做了计划报告于他。

    那是余莽从虎族手里头搞到的,位于虎族的边界上。是合伙的买卖,即,虎族出地,青木派出人出种子,得到的收益,虎族与青木派按三成分成。

    当时,计划一拿到长老会上讨论,简直是掀起了一场暴风骤雨。

    七成多的长老表示强烈反对。理由是,在妖族的地盘,跟妖族合伙做买卖,那是肉包子打狗啊。血本无归倒在其次,就怕会赔上弟子们的性命。还有的甚至攻击余莽,阴阳怪气的说,到底是妖,自然只会为妖说话、做事。

    余下的,呈摇摆之势。

    只有一向谨慎的李艺持热烈支持的态度。在会场上,他义正严辞的质问那些拿余莽的灵兽身份说事的长老:“余坊主自从与我们门派合作以来,可曾伤害过我们门派的人,可曾做出过损害我们门派利益的事?按你们的说法,修士同盟军才是与我们同一个种族的。我们最应该与修士同盟军抱团取暖,共对天劫。你们觉得这样事实吗?这才是几年以前的事,你们就忘记了,是谁给我们用在外头根本就拿不到的低价,淘换到了大批的法器?如果记不得,我奉劝诸位,再低头好好看看你们手里的法器!”

    一番质问下来,当场就有一半多原本反对的长老改变了主意。那些先前摇摆不定的长老们几乎全部表示赞同。

    余下的那些依然强硬的反对,只是不再拿余莽的灵兽身份说事。

    沈云见状,宣布暂且休会。

    而李艺又挨个挨个的去反对的长老们家里进行游说。

    最后,他成功的劝服了所有长老,药田计划得以顺利在长老会上通过。

    事实证明,李艺是对的。

    两年多来,虎族与青木派合作得很顺利。前者不但出地,而且顶住了其他妖族的所有发难。去年,第一批灵草成熟,是虎族拿到妖王的交易会上出售。赚来的灵石,他们也是按照约定,三七分成,一点也没有少青木派的。

第七三四章 来信

    余莽素来对田产有着狂热的执着。到了榆县之后,他只要手里头一有余财,便用去买荒山开垦药田。最多的时候,他在榆县拥有大大小小的药庄共四处,名下药田药山有数千亩之多。

    确定了大撤退的计划后,打前年秋开始,余莽暗中出售药庄。到目前,只剩下一个不起眼的中型药庄。这个是要留着的了。一来,给西礁镇那边的药坊供药材;二来,往后,它就是听风堂在这边的秘密据点。

    说起西礁镇,听风堂在那边的处境竟是滨洲这一带最好的。

    原因让人既愤怒又无奈——听风堂的西礁镇分舵从明面上是属于落桑族人的产业。

    那边的分舵主田亮宝从一开始就给他自己和底下的弟子们弄了一个落桑族人的身份。尤其是他自己,以诺西家族的远枝子弟自居。

    其实,这个诺西家族纯属是他各种巧合之下胡编出来的。

    没有想到的是,他在西礁镇混出名头来后,一年多前竟然收到了一封来自落桑本土的信。一看信封的背面,他整个人的都不好了——落桑族人写信,信封的正面写收信人的名字与地址,而信封的背面则是写信人的名字与地址。

    写信人竟然姓诺西!

    而且信是镇长大人亲自给他送过来的,可见写信之人地位不低!

    好在田亮宝在外头这么些年,如今已经完全历练出来了。心里虽然跟被雷劈了一般,但目光一转,脸上现出一片激动万分的神情来,哆哆嗦嗦的双手捧着信,两包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

    镇长大人深吸一口气,小心翼翼的问道:“麻衣君,您原来是诺西家族的人?”

    真的是难以令人置信啊!

    诺西家族是西河最古老的家族之一,世代出高官,执掌相印者,多达十八人之多。可是,麻衣君却隐姓埋名,在这里开客栈。要知道在西河郡,诺西家族的男人们最潦倒也会担上小吏之职。

    所以,当初听到麻衣君将自己的客栈取名为诺西客栈时,他们谁也没有联想到诺西家族上来。以为只是巧合——麻衣君家族的图腾恰好是野猪。

    他们当时只是觉得这样给自己的店铺取名实在是太牛皮了。遂按惯例问过麻衣君后,纷纷效仿。

    哪里想到,此“诺西”真的就是那个“诺西”啊!

    难怪他说麻衣君怎么会如此的优秀呢!

    镇长大人感慨的同时,飞快的在心底里回想着,这些年,自己有没有开罪麻衣君。

    很快,他暗自庆幸道:还好,我与麻衣君,不,很可能要改口,往后是诺西君了,相处得非常融洽。

    殊不知,田亮宝这会儿心里跟十八只桶打水似的,七上八下呢。

    他暗自寻思:看镇长这神情,这个姓诺西的人身份不低呢。而且,镇长也没有怀疑我的身份的意思……慌什么?先看信。反正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淹!

    想到这里,他仔细而又慎重的将信收进怀里,歉意的向镇长大人躬身行礼:“抱歉,我实在是太兴奋了,所以,刚才很失态。”

    见他收了信,完全没有在自己面前读信的意思,镇长大人有些小失望。啊,原以为能亲眼拜读诺西家族的人的笔墨。

    但心念一转,他脸上的笑意更甚,两只细缝似的眼里,满满的,全是荡漾着的甜蜜的笑——诺西家的人,混得最潦倒的都是小吏。那也是他要唤一声“大人”的存在。所以,大人们的墨宝,是轻易能在人前展示的吗?这么一来,让他更加确定了心里的猜测。麻衣君肯定是出自诺西家了。

    而麻衣君为什么要改名换姓,独自一人跑到这里来垦荒……都说大户人家里多隐密,这有什么好奇怪了。再说了,他还想多活几年呢,管这么多的闲事做甚?

    “麻衣君跟我客气什么呀。”他笑眯眯的摆手。

    看样子不当着他的面看信是对的!田亮宝在心底里庆幸了一把,随即提出告辞。

    这回,镇长大人也起身,亲自送他到了大门口不说,还一直目送他,直到他走进了前面的拐弯处。

    回到客栈里,田亮宝第一时间去后院的密室,关紧门,读信。

    很快,他傻了眼。

    这封信确实是用落桑文写的,可是,行文毫无语法可言,用“狗屁不通”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也就罢了。重要的是,他发现自己只是认得上面的字,却根本读不懂字里行间的意思。

    定了定神,他狐疑的拿起信封来,再看。

    信封上写的,一点毛病也没有,中规又中矩的。

    到底怎么回事?

    难不成落桑族还有两套语法,而这个姓诺西的人,恰好用的是另一套他根本没有接触过的语法?

    这人为什么要给我写这封信?

    田亮宝不敢将事情往简单里想。略作沉吟,他从储物袋里取出一枚传话珠来,向端木光报告这一突发事件。

    “我立刻过来。”端木光收到后,什么也没有说,撂下话,用最快的速度赶了过来。

    田亮宝真猜着了。

    在落桑族有十个古老的家族,他们都有自己的一套语法。但是,端木光知道的,也仅限于此。而且全是听闻,并没有亲眼见到过。

    赶到之后,他反反复复的看着信,抬起头来,再看田亮宝,雌雄莫辨、风华绝代的一张俊脸俨然成了苦瓜脸:“完全看不出门道来。”

    他以为,这些所谓的家族语法,不过是密语罢了。

    早几十年前,他端木光就是玩这个的高手了!

    所以,他以为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见多识广+丰富经验,绝对能拿下诺西家族的密语。

    哪知,不要破解里头的门道,他硬是连这信里写的是什么意思都没看出来。对这封信的了解,跟田亮宝就是在同一层面上。

    “怎么办?”田亮宝见状,心里终于慌了。

    先不要说这些年,他和师兄弟们在这里耗费的心血有多少。今非昔比,他们西礁镇的这个点,真的是撑起了听风堂的小一半江山啊。

    是以,一年多前,他们西礁镇分舵被升级了,成为了覆盖半个滨洲的分坛。而他也荣升为坛主。

    万一他们要是因为这封莫名其妙的信就这么倒下了,无异于是突然断了听风堂一臂!

    “会不会是我们这几年太招眼了,已经引起了落桑族高层的怀疑,他们这是在试探我们?”他汗津津的问道。

    说完,他抬手就要扇自己。再把自己扇成个猪头!

    啊啊啊,当年,给这镇里的落桑族人出了个主意,将他们的狗咬狗止在了萌芽状态。回来后,反应过来,他真真的悔青了肠子,抬手将自己啪啪的扇成了一个猪头。猪头在落桑语里谐音“诺西”。他要给自己长长记性,遂将客栈的名字取为“诺西”。

    该死的,取什么名字不好,偏偏要取这么个名字,还说是“引以为诫”!

    去他娘的!自以为是!

    端木光伸手拦住了他:“你是嫌自己长得还不够寒碜吗?”

    这话说得冤枉了。正所谓,一白遮白丑,修行的人,随着修为的不断提高,首先得到改善的就是他们的皮肤。所以,修行之人,哪有真正长得丑的。田亮宝也是如此。他按照落桑族人的喜好,蓄着漂亮的八字胡,面色如玉,是西礁镇里数一数二的美男子。

    不过,货比货扔,人比人,气死人。在端木光面前,他……好吧,配得上“寒碜”这两个字。

    “也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端木光看着手里的信,叹道,“就是麻烦得很。”

    田亮宝一听,又落了心。他信光爷,所以,这办法肯定能行得通。

    “我不怕麻烦。”他眉开眼笑的表态。

    “用不着你。”端木光将信一把拍在他的胸脯上,“我要去一趟仙山。如果事情顺利的话,两天之内能够赶回来。在我回来之前,你……闭关吧。不要见任何外人。”

    “是。”田亮宝也是这么想的。

    端木光想出来的解决之法就是搬救兵。

    他当即启程偷渡过去仙山,一到边界,立刻联络余莽:用最快的速度捉一只野猪精过来。切记,要活的,神志清楚的。

    血脉升级后的余莽还是个战斗渣。但是,他灵兽血统在妖兽面前太好用了,根本不用动手,七八阶的大妖兽,一照面便给他趴下了——九阶、十阶的不行。妖兽很难到这种品阶。真到了这种品阶的妖兽,在仙山也是凤毛麟角的存在。这使得它们长着妖兽的身子,却生出了一颗灵兽的心,傲气得很,也扭曲得很,轻易不会买血统的账。要想降服它们,还得用拳头说话。

    而野猪精一般都是七八阶的样子。

    余莽砸摸了一遍端木光的话,将重点落在了“神志清楚”这四个字上,心道:光爷不会招呼都没打一声,不撂下滨洲的一大摊子事过来这边。肯定是碰上事了!

    他是抓不了九阶、十阶的大野猪怪。但是,一物降一物,虎族没问题啊。赶紧的找虎族帮忙,抓个十阶的野猪怪给光爷!

    余莽这两年给虎族那边带来了丰富的利润,再加上又同为灵族血统,他被后者奉为座上宾。

    “哥哥我恰好去年发现了一头十阶的野猪怪。我看到那货还算灵性,又一直呆在老林子里,还算安分,便没有动它。既是你需要,待哥哥亲手给你去抓了来。保管连油皮都不会磕破它的。”虎族的族长一如既往的豪爽,接下活来。

    虎族的战力,不用说。更何况,他本身是化形老怪。所以,才敢这么打包票。

    半天不到,一只十阶的野猪怪乖乖的跟在他的屁股后面,出现在余莽面前。

    后者定睛细看,果真是连油皮都没有破。就是双目无光,有些怂。但神志是绝对清楚的。

    这也难怪野猪怪怂了。它本是一方山林的大佬,天老大,地老二,它老三,自由自在惯了。如今被虎族族长捉了来,便是能够保住性命,以前的好日子绝对是到了头。

    而余莽这个时候还不清楚光爷要捉一只“神志清楚”的野猪精做什么,是以,不好跟怂怂的野猪怪多说什么。发现这只野猪怪没有沾惹人命,他拍着胸脯子许诺道:“我没有恶意,你好好的跟我走一趟。我绝对亏待不了你。事成之后,我再好好的送你回来。”

    青木派的作派,他太清楚了。而端木光虽为魔,却一直是遵守青木派各项规矩的典范。所以,只要这头野猪怪没有沾人命,端木光没理由伤其性命。他自然敢打这保票。

    野猪怪一听,黑溜溜的一双眼珠子都快瞪落了。

    虎族的族长斥道:“本座看你有一分灵性,才抬举你,你莫要叫本座失望。要是胆敢坏了余爷的好事,本座定将你剥皮拆骨炼魂器。”

    野猪怪吓得直打哆嗦,再也不敢正眼看余莽。

    于是,余莽轻松的将它带到了端木光面前。

    野猪怪真的很灵性,发现端木光是天魔之后,比在虎族的族长面前还要老实。

    但是,端木光没有欺负它,而是好声好气的跟它做了余莽一样的保证,又道:“我请你来,也没有很难的事。只是想请你帮我看一封信。”

    野猪怪太惊讶了,满脑子都只有一个字,即,请!

    天魔大人请我!

    太长脸了!

    便是为了这个请字,它舍出这一身的皮肉,又如何?

    所以,它是高一脚、低一脚,象喝醉了酒一样,跟着端木光和余莽两个走进边界的守护大阵里——端木光不懂妖文,所以,他只能先将落桑文按字翻译成祝融文,再让余莽将祝融文翻译成妖文。其实,在西礁镇里不缺能将祝融文翻译成妖文的精怪,可这事不能传得太宽,反正余莽已经加入其中了,那就一起吧。

    结果是,端木光不愧是玩密语的老手。他真猜对了所谓的落桑族古老家族密语的真相。

    余莽也看不懂那封信,照字翻译成妖文后,野猪怪一读便懂——就是语法的问题!

    信里总共透出来三个意思:一是,他们已经调查了田亮宝的身份,发现他的亡父是诺西家族的旁系。而他的亡父是个遗腹子,再加上亡父之母一心想改嫁,刻意掩瞒,所以,诺西家族才被她欺瞒过去,令诺西家族的骨肉流落在外;二是,他这些年在外头受苦了,族里的长辈们深感愧疚,故而准许他恢复诺西的姓氏;三是,明年是诺西家族的十年大祭。本来以他的旁系身份,是不能出席这种级别的祭礼的。但是,族里出于补偿的考虑,特许他一次资格。如果他愿意参礼的话,务必在十天之内写信回复。此次资格,逾期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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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三五章 心想事成

    田亮宝听完后,抬眼去看端木光,下巴都快惊落了。

    他这身份是端木光帮他搞到的。当时跟他说,这是一个从落桑族过来的孤儿,在凉洲那边混了十来年了,背景干净得很,与本土那边没有牵连。

    结果,人家背后蹲着一个“古老的大家族之一”呢!

    端木光心里甭提有多晦气了。

    几年前,赵宣综合听风堂在凉洲各部上报的消息,得出一个结论,即,落桑族人在暗中组织凉洲那边的落桑族人潜入滨洲。他立刻敏锐的意识到,落桑族人这是要对滨洲伸爪。

    可惜的是,听风堂的力量太过薄弱,是有心无力阻止;而仙门倒是有力,却无心。

    所以,赵宣也只能暗中布棋。

    当时,端木光正在凉洲。赵宣委托他出手,淘一批落桑族人的身份给听风堂的弟子们,要求是底子干净。

    所谓的底子干净,是他们听风堂的行话,即,名声不显、无亲友羁绊,并且与黑白仙三道都没有干系。

    这事不难。因为东海一战之后,仙庭割了两座城池给落桑族人。从此,落桑族人在祝融大陆这边等于找到了着力点,明里暗里的入侵皆一发不可收拾。有越来越多的落桑族人听信了他们的高层,将全部的身家变现成一张船票,过来祝融大陆“淘金”。这里头,有成功的,也有正在成功的路上的,但也不乏完全失败,落得个客死异乡,沦为孤魂野鬼的。

    落桑族过来的人实在是太多了,第三种的人也不在少数。以至于落桑族在凉洲的各联络处都做不到完全的统计。

    以端木光的手腕,在这里头捡点漏,不成问题。

    而田亮宝的这个落桑族孤儿身份就是他捡到的一个漏。

    并且是属于很干净的那一种,端木光敢打包票,没有后顾之忧——当年为了捡到漏,他盯了这个麻衣池小半个月,确定是个底子干净的,他才动的手。呃,不要误会,他没有杀麻衣池。

    他发现时,麻衣池贫困潦倒,靠打劫为生。

    打劫这种事,完全是在刀尖子上舔血。被反杀也不是什么稀奇事。更何况,麻衣池修为不高,却跟高人大能似的,喜欢吃独食。所以,他被反杀是早晚的事。

    端木光所谓的动手就是跟踪他,看着他被反杀,然后将他的尸体搬走,寻个秘密清静之所焚烧干净。

    过了大半个月,他再拿着麻衣池的身份铭牌去当地的落桑族联络处登记,说要择期南下。

    至于“择期”具体是什么时候,就由赵宣决定了。

    田亮宝是过了差不多一年,才启用麻衣池的身份,赴滨洲任职。

    端木光以为,本来就底子干净,又洗了这么久,应该是很干净了,绝无后顾之忧。

    没有想到的是,后顾之忧不但有,而且巨大!

    收到田亮宝的眼神,他好不尴尬,呵呵笑着承认:“栽了,真栽了。”接着,语气陡然一变,又道,“这件事,绝不简单。我打算马上去一趟凉洲,仔细的捋一捋。”

    余莽和田亮宝都点头表示赞同——落桑族人很势力的。给田亮宝写信的这位是诺西家族的一个旁枝的族老,其地位也不低了,怎么会给麻衣池这种人写亲笔信,并且语气还如此的亲切。这里头,肯定有名堂!必须仔细的查一查啊。

    田亮宝看着力透纸背的字迹,问道:“那么,我要怎么回信?”

    信上说以十日为期,如今,离最后的截止日期只剩下四天了。这里头还包括了送信回落桑岛的时间。意味着,情况紧急,他们根本来不及请示远在仙山的堂主赵宣,只能先自行决议。

    “去,当然去啊。”端木光不假思索的答道,“到时,我也去,给你当随从。”

    “那哪敢……”田亮宝赶紧摆手。让光爷给他当随从,岂不是要折煞他?

    端木光摆手打断他:“你是要去落桑人的老巢,当是跟西礁镇一样啊。有我在旁边给你敛着点,轻易不会露馅。”

    “对对对。”田亮宝用力的点头,再无二话。

    “能再带上我一个吗?”余莽问道,“我也想去那边看看。”

    “看什么?”端木光很认真的问道。

    “药庄啊。还有他们炼器坊,我也很感兴趣。”余莽指着田亮宝道出心中刚想到的一个念头,“如果亮宝能够用麻衣池的身份,跟那边搭上,直接搞到他们的货,你们说,美不美?”

    “美啊,当然美啊!”

    “美死了!”

    端木光和田亮宝相对一视,眼睛噌噌的亮了。他们对落桑岛之行,刹那间,变得从未有过的期待。

    于是,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接下来,先要让野猪怪用妖文写回信,再由余莽翻译成祝融文,然后再由三人之中落桑语最好的端木光翻译成落桑文。最后,田亮宝认真的抄一遍。

    哪知,又出变故。

    野猪怪扭扭捏捏的,不肯提笔。

    “你什么意思啊?”余莽放出血脉威压。

    “余爷,您省点力。老猪皮肉厚实,扛得住。”野猪怪扬着黑毛大猪头,大大咧咧的说着。真的是连粗气都没有喘一口。

    余莽差点被他气翻,捋起袖子,对端木光跳起来叫道:“不要拦着我,看我打死它!”

    端木光忍住笑,配合的上前拦腰抱住他,嘴里很敬业的劝着:“莽哥,还指着他写信呢,我们不跟他一般见识啊。”

    田亮宝立懂,也在一旁猛搭梯子:“余爷,不生气啊。我们和气生财!和气生财!”

    以前只是听说,今儿可是亲眼见着了。在修行的世界里,血统啊、身份什么的,都不是最根本的。最最靠得住的,还是拳头。这不,只要拳头硬,妖兽也敢跟灵兽当面叫板。就连光爷都得劝着。

    野猪怪咧嘴油晃晃的大嘴笑了,两只前爪抬起来做揖:“余爷,您先别生气。听老猪把话说完了,你再教训老猪也不迟。”

    得,这还算句……象人样的话。余莽噔噔的下梯子,敛了怒容,哼道:“你先说。”

    野猪怪嘿嘿笑道:“余爷,这一回出来,虎族肯定是占了老猪的窝。老猪抢是抢不过他们的。所以,没法回去了。您念在老猪还有点用的份上,能不能收留了老猪?”

    余莽当场惊呆了。十阶的妖兽,心气比天高,宁死也是不肯屈服于人,竟然开口求他收留。

    端木光也不禁挑眉,双手抱胸,上下打量着野猪怪。

    只有田亮宝不懂这里头的弯弯绕绕,在一旁看得是一头雾水。

    野猪怪的心思与它的外貌完全是两个极端,不要说玲珑剔透,也是玲珑得很了。见状,又加码道:“除了写信,老猪的用处,还多得很呢。余爷,只要您肯收留老猪,从今往后,您说往东,老猪绝不往西。”

    是真的!余莽缓过神来,一边吐着浊气,一边在心里飞快的思量:要怎么先磨一磨这家伙?不然,往后怕是拿不住……

    这时,端木光松开双手,出声了:“莽哥手里头不缺人手,用不着你。这样吧,你跟我罢。听说你跑得蛮快的,我正好缺个座骑。”

    野猪怪立刻怂了,垂下眼皮子,哼哼唧唧道:“大人,您莫吓老猪。老猪也不是吓大的。昨晚,您和余爷说的话,老猪都听得真真切切的呢。你们不兴契约妖兽。”

    端木光火了:“哟,怎么着,你还不乐意啊?”说着,冲田亮宝一扬下巴,“亮宝,告诉他,你光爷我最初在门主大人身边是做什么的?”

    田亮宝绷住笑,答道:“光爷是门主大人的车夫。”

    野猪怪猛得掀起厚眼皮,瞪着一双黑溜溜的眼珠子,以为自己幻听了。

    “光爷这样的,才能做车夫,就你这猪头,不做座骑,还能做车夫啊?”端木光凶巴巴的质问道。

    “那,那个,也是不用契约的,对吗?”野猪怪紧张的问道。

    在缔约这一事上,妖和魔都是一样的。被契约后,眉心都会留下契约印。它看得很仔细,光爷和余爷两位,都跟人族修士走得很是亲近,但他们两位都是没有契约的。所以,它才想着与其回去被虎族欺压,不如从今往后跟着余爷混。传承里说,这叫做,两害相权,取其轻。

    但是,如果只能契约,做战兽的话,那它是宁可现在就战死。

    端木光从鼻子里哼出声来,斜着眼睛瞄了它一下:“就你这副炭耙模样,想当我的契约兽,你乐意,我还不乐意呢。”

    野猪怪的脚程再快,还能快过他?再说了,他哪里需要什么座骑?不过是觉得野猪怪的野心不小,怕此事会从野猪怪这里泄密,想着不能就这么放了回去,所以,从一开始他就有将野猪怪留下的意思。

    没想到,别看野猪怪长得粗糙,心思却不是一般的细腻,竟然主动要求留下。那自然是最好的情形了。

    不过,把这个野心勃勃的家伙放在余莽的身边,他真不放心,还是搁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为好。

    野猪怪大喜,竟伏地告罪:“老猪心眼小,胡说八道呢。您莫要与老猪一般见识。”

    他是向往强者的。先前是怕光爷看不上自己,所以才退而求其次。现在光爷开了口,真是一件令人惊喜的大好事啊。不能再称心如意了!

    余莽也是个心思敏捷的。心念一转,里头的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老实说,他的身边还真缺一员皮糙肉厚,又能打的战将。但他素来有自知之明。这种战斗力超强的十阶妖兽,如果无心追随他,不是他能降得住的。

    也罢。这是没缘份呢。再说了,归光爷手底下,是肥田没入外人田,也是大美事一桩啊!

    他高兴的向端木光道贺:“恭喜收得一员猛将!”

    田亮宝亦是喜气洋洋的跟着道贺。

    “同喜,同喜。”端木光冲两人抱拳还了礼,然后,将右手握成拳,伸到野猪怪面前,说道,“欢迎你加入我们青木派。”

    “原来你们就是青木派!”野猪怪又一次瞪圆了细缝般的小眼睛。而惊诧的同时,他也没忘使个障眼法,将自己的一只前爪变幻成人的手,也握成拳,小心翼翼的试探着去碰面前这只如白玉一般的拳头。

    确实是个讲究的。端木光更加满意了。用力将黑毛拳头顶开,他佯怒道:“你这是什么眼神?”

    野猪怪很激动,将拳头窝在怀里——活了近千年,这是头一回有人没有抱任何成见的跟他行妖族的平辈见面礼。还有,别看光爷,哦,不,现在要改口称“大人”了。大人也就是面上装出来生气的样子,实际上,并没有真生气。因为至始至终没有感觉到一丝丝的威压嘛。

    他的嘴巴子也很利落,吧啦吧啦,道出原委。

    简而言之,他虽然一年四季猫在山沟子里,几乎足不出洞,但并不代表他就不重视外面的动静。他手底下的喽喽们,每天都要向他汇报外面的最新消息。差不多十年前,有一段时间,他几乎天天听到青木派的消息。

    “以前以为与老猪无关,所以,老猪也没有多打听。却不曾想,老猪今天也进了青木派……”

    端木光一记眼刀止住:“先别太得意。你现在只是预收,算不得进了我们青木派。最终成与不成,还得看你的表现。”

    “对。你若是表现好,我与光爷就给你做担保,在门主大人面前,保你进青木派。”余莽得意的附和道。

    野猪怪傻了眼:“表现?什么叫做表现?”

    没听过的新词,完全不懂。

    田亮宝笑眯眯的提起毛笔,递到他面前:“眼下的表现就是,你好好的写这封信。”

    “哦——”野猪怪露出一个恍然大悟的神情,赶紧的接过笔,“老猪懂了!”

    “真是个聪明的!”端木光抚掌,“我就喜欢与聪明的打交道。”呵呵,这是跟大人学的。不过,他打算谁也不告诉!

    果不其然,野猪怪只差没有飞起来了,提着笔,刷刷刷,转眼写完了信,双手呈给余莽。

    这态度,是发自内心的尊敬了。余莽很受用,也想学着端木光的样子夸几句,但又想换点别的词,心念一动,遂问道:“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我们都还不知道呢。”

    野猪怪扭捏起来了:“还,还能叫名字?”万物有其名,这是没错的。可是,哪个会真正拿妖兽的名字当回事?人族修士就不用说了,一声“孽畜”,概括了所有的妖兽。便是妖族,也只会唤他们的族群名。

    余莽笑了:“当然。”

    “我,我叫朱飞飞。”朱飞飞不好意思的垂下头,在嗓子眼里介绍着自己,“因为我很小的时候想飞起来……”话未说完,他已经羞不得行,用幻成人手的那只前爪捂了双眼。

    “怪不得这名字很富有童趣。”端木光哈哈大笑,“朱飞飞,这事成了,你当论首功!”

    “真的吗?”朱飞飞激动得人立起来。

    “当然是真的。还有,你也跟我们一起去落桑岛。”

    “啊,太好了!”

    余莽在一旁看得眼热极了。

    因为仙山那边还有一大摊子事等着他,所以,当晚,他又急吼吼的回去了。当然,首先是要去虎族,向族长道谢。

    后者听说朱飞飞加入了青木派,热忱的向余莽推荐自己的幼子,一头未成年的白虎崽:“他没有什么别的特长,就是擅打。保证比野猪怪更能打。”

    他真的太难了。

    按虎族的传统,他的族长之位只能传给长子。所以,哪怕幼子是战力最强的白虎,在成年之后,也会被送出族地,另立门户。

    现在的形势,自立门户哪是件容易的事哦。

    手心手背都是肉。他身为父亲,幼子的去处,都快成了一块心病。

    余莽的出现,让他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向。

    但还是不放心。

    如今,听到青木派是真的不会契约妖族,他终于顾虑全无,决定将幼子相托。

    余莽自然是巴不得,欢喜的满口应下来。

    哈哈哈,老子再也不用眼馋光爷了!

第七三六章 十阶大怪

    写完信后,端木光没有立刻向野鸡岭方面报告。那时,正是野鸡岭被围困得最厉害的时候,往那边汇报改成了专人集中密报。再说了,事情还没有捋出个眉目来呢。

    他的打算是,等从凉洲回来了,再亲自回一趟野鸡岭,向门主大人面禀。

    “我感觉这件事的水深得很。”所以,他跟田亮宝商量,有保持密切联系的必要。

    后者也是这么想的。只是滨洲和凉洲之间的距离,已经远远超过了传讯珠的范围。所以,他们俩只能退而求其次,建立一个临时的密讯渠道,以备不时之需。

    这对于听风堂来说,完全不成问题。

    商量好了,端木光决定将朱飞飞留给田亮宝。

    “嘤嘤嘤……”朱飞飞眼巴巴的瞅着他,小眼睛里都快化出实质性的缠人的细线来——好想着跟一起去!说好的座骑呢?

    你一个十阶的大怪,用这种小眼神瞅人,还“嘤嘤嘤”的,好笑不好笑?端木光忍着笑,耐心解释道:“以后有的是机会。”又道,“你得留下来,帮着写回信!”

    “老猪不懂祝融文。”朱飞飞觉得自己的理由很充分的。

    端木光深吸一口气:“其实我也懂一些妖文,写个平常的信,完全没问题。在我们青木派里,懂妖文的,一抓一大把。亮宝,也能看懂妖文。是吧?”

    田亮宝点头:“学得没有光爷好,看信是没问题的。”

    朱飞飞难以置信的看着他们俩:“所以呢,老猪要学祝融文?”这是座骑做的事吗?太难了……“嘤嘤……”

    端木光抬手在他的大猪头来了一下:“别嘤了!不想做统帅的车夫,不是好车夫。这是大人送给我的一句话。你也一样,知道不?”

    朱飞飞捂着头,张大嘴巴,石化了——老猪能做统帅?

    总算没有嘤嘤嘤了。不然,真受不了……端木光赶紧的又祭出一记大招:“这副样子,实在没法带到人前去。所以,我现在就传一个化形术给你,有点儿难。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里,你务必勤学苦练。等我回来,如果你能运用自如了,就能带你出去行走了。”

    “啊?化形术?”朱飞飞更加蒙圈。他是妖兽呢!受血统限制,他用不了中高级的法术。而化形术就是妖族里顶顶高级的法术。

    运用自如才能跟大人出去行走!

    大人是在为难老猪么?

    嫌老猪生得丑,不想带老猪出去,大人啊,您明说成不?

    “老猪可以用障眼法……”他小声反抗道。

    端木光呵呵:“就你这个体型,用了障眼法也是一丈之内,都沾不了人,都不用照妖镜,一眼就能识破你。用障眼法去外头行走,你不要命了!”

    “对哦,这里人多,不是老猪的山沟子里……”朱飞飞更泄气了。

    端木光又道:“我传给你的这个化形术是大人亲创的,五阶以上的妖兽就能用。你用心些,三五天应该就能运用自如了。”

    “真,真的?”朱飞飞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田亮宝在一旁骄傲的插话进来:“必须是真的!等以后,你见着了我们门主大人,你就知道那是怎样的一个神仙下凡似的人物。不是我跟你吹,我们门主大人道行高深莫测,就没有门主大人做不成的事!化形术算得了什么?我们门派里的主要功法,都是我们门主大人亲创的。在外头,绝对没有!要不你自己想想,外头有凡人修行的吗?就我们青木派有!我们青木派的弟子都是凡人出身!你再看看,我现在的修为!”

    朱飞飞惊呼:“筑基中期……”立时收了声,用两只前爪使劲揪着端木光的一只袖角,摇头晃尾的请求,“大人,老猪错了,真的错了。您教老猪,教教老猪嘛……”

    “你能有点十阶大怪的骨气不?”端木光笑骂着,右手掐成一道剑诀,轻点他的额头。

    刹那间,朱飞飞的妖海里出现了一道金光。

    轻轻一晃,这道金光化成了一段亮闪闪的金色文字。

    朱飞飞定睛一看,整个人,呃,猪,都不好了。

    这些文字全是祝融文。

    “大人!您不是会用妖文写信吗?”他抓狂的一个人立起来,用两只前爪跟端木光作揖。

    “告诉你,这一套在我这没用啊!”端木光翻了个怪眼,“想学化形术,先学祝融文,知道不?时间不超过五天,不然回来关你禁闭!”

    “什么是禁闭?”朱飞飞打了个哆嗦,顿时正形了。直觉告诉他,这个禁闭绝对不是什么能让人轻松的手段。

    田亮宝使劲的憋着笑,在一旁解释道:“面壁思过,懂不?关禁闭是差不多的意思。”

    这算什么惩罚?朱飞飞再一次惊讶的瞪大了眼睛——老猪一年十二个月,少说也有一半的时间用在面壁打坐上了。

    没办法,血统不够,只能拼了命的努力修行。

    这是老天爷的不公平!

    呃,扯远了,话说回来。朱飞飞真的是一肚子的问号。可惜,端木光实在是没得空再跟他多说,遂指着田亮宝道:“问他,都问他!”

    又对田亮宝说:“亮宝啊,麻烦你了,帮我教教这个家伙。他很聪明的,你稍微一点,他就能懂。就是话多了些,喜欢扯着人套话。你莫要被他骗了去。”

    朱飞飞闻言,用一只前爪捂紧自己的嘴巴,做老实状。

    “是,光爷。”田亮宝看着他,笑着应下,心里实则已经乐开了花:活生生的十阶大怪呢!由我来教!

    送走端木光后,再打开密室的门,屋子里小黑山一样的朱飞飞了,只有一个黑毛脸,看不清眉毛眼睛的壮汉。

    他一时没反应过来,在门口呆住了。

    “我用了障眼法。”朱飞飞冲他抱拳,“田爷,以后唤我飞飞就是了。”

    “哦,飞飞啊……”太名不符实了。还有,这气质,实足的就是强者啊。与刚才完全不同呢。田亮宝强忍着别扭,问道,“你是今晚先歇一歇,明天再开始学吗?”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会儿离天亮只有个把时辰了。而朱飞飞随着光爷他们从仙山那边过来后,立刻就读信、写信,还没有好好的歇会儿。

    “我不累。田爷如果现在得空,我马上就能学。”朱飞飞笑道。

    “好啊。”

第七三七章 人穷志短

    另一边,端木光赶到凉洲后,联系上了听风堂在这边的分舵,迅速展开调查。

    两天不到,捋清楚了。

    一是,诺西家族确实是明年大祭;

    二是,原本这种级别的大祭是嫡枝的事,旁系、远枝等,连观礼的资格都没有。但今年例外,诺西家族的嫡枝竟然广邀旁系远枝。所以,这件事已经在凉洲这边的落桑族人圈子里传得沸沸扬扬;

    三是,为什么以刻板著称的诺西家族也改了大祭礼呢?

    首先要说的是这个“又”字。

    落桑族人的等级观念是非常强的。并且,越是所谓的“古老家族”,越讲究这个。他们有数不清的规矩来给人划分等级。

    但是,近年来,很多家族的嫡枝悄咪咪的放下了架子,开始拉拢他们以前没有放到过眼里的旁系,甚至远枝们。

    为什么会这样呢?

    因为旁系、远枝大多没那么多的规矩,他们听信了落桑族高层们的话,纷纷过来祝融大陆这边发展。这么些年下来,日子过得风生水起的,不在少数。尤其是近年来,每一年的小祭,简直成了他们锦衣还乡的大秀场。

    这让各家族的嫡枝们看着眼红不已。

    不要笑话他们眼皮子浅。

    落桑岛就那么点大,不管什么资源,都是相当有限的。是以,哪怕是最古老的“十大家族”,真正过着人们世代相传着,过着满嘴流油的富裕生活的,也就是最核心的那么几个人。衣食无忧的,再有一小部分。而大多数的嫡枝,只能说是温饱不成问题罢了。

    结果,这些以前被他们踩在脚下,比泥巴高不到哪里去的旁系远枝,才几年呐,个个穿金戴银,养出了一身的肥膘,出手更是阔绰之极。他们奉给祖先们的祭礼,族长大人要挠掉头,才能凑上一份来,免得被他们给压了下去。

    强烈的对比之下,哪个能不动心?

    当然,落桑族人最会做样子。族长大人们脸上是不会露出一点点来的,甚至为了遮掩内心,他们在旁系、远枝们面前,神情会比以往更加严肃,腰板会挺得更加笔直,下巴也会抬得更高。

    都是假的,虚的。

    不要看他们怎么说,也不要看他们的脸色,要看他们是怎么做的。

    这是才关键!

    连被称为“最守礼”的诺西家族也开始在大祭上向旁系和远枝们展开怀抱,彻底暴露了族长大人们心中的渴望。

    “都是钱闹的。”端木光呵呵。

    核查无误,他当即启程回野鸡岭,向沈云面禀,末了,啧啧的摇头:“吃相太难看了。不过,这才符合他们的气质。”

    沈云笑着瞪了他一眼:“人穷志短嘛。在我们菱洲,不也有‘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的老话。”

    这一点,端木光是深有体会的。想起小时候的苦日子,他很是感慨的点头:“说的是,人都快饿死了,哪里还有志气可言?人穷志不短,一般的人是很难做到的。太难了……我以前就是。”沈云哈哈大笑,指着他磨毛边了的夜行服袖口:“说的好象你现在很有钱一样。”

    “穷啊,还是很穷啊。”端木光摸过袖口,笑道,“不过,我们青木派人穷志不短……”

    “错。”沈云直接打断他,“我们还是人穷志短。所以,必须抓住一切机会,跟侵略者做生意。”

    端木光敛了笑,抿着嘴,使劲的点头。

    大人这么说,意味着他的计划在大人这里是通过了。可是他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

    沈云见他难受,叹了一口气,又道:“我们不会永远这么穷的,我相信!终有一天,我们也会阔起来。并且,不象他们,是一小丢丢人阔起来,而是,所有的人都要阔起来!”

    端木光再次点头:“不然,我们为什么要修行?”

    沈云大赞:“端木,这回是被你说到点子上喽!饭要一口一口的吃,修行也是如此。我们一步一步的,踏踏实实的走。首先是要活下去,其次是要活得更好。长生的事,等解决了这两个问题再说罢。”

    说得端木光又是一阵猛点头。

    接着,沈云主动问起朱飞飞的事。

    端木光如实以对,末了总结道:“我觉得他是个心志坚韧,一心向道的,很不错。”

    “从我们现有的经验来看,血统只是相对的,可以改变的,并不是绝对的,固定的。我们无法选择出身,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不懈的努力修行来改变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好。”沈云说道,“十阶的大怪,我也没有看到过活的呢。等有机会,一定要见见他。”“等有机会,我带朱飞飞回来一趟。”端木光觉得这不是难事。

    孰料,沈云摆手:“莫要刻意,随缘罢。”

    端木光心念一转,明白过来,眼下确实不是带朱飞飞回来的时候。

    “是。”他应道。

    此后,朱飞飞完全融入了青木派,而他也完全信任了朱飞飞,多次与之与并肩奋战时,都是毫不犹豫的将自己的后背交给朱飞飞,可惜的是,一直各种错过,他都没能让沈云见到朱飞飞。

    这便是机缘未到吧。端木光渐渐的淡了心思。

    没有想到的是,门主大人一直惦记着这事呢。

    在药田里安顿下来后,沈云问道:“飞飞呢?怎的一路上都没有见到他?”

    端木光愣了一下,叹道:“又是不巧!和房小二一起呢。”

    五天前,朱飞飞帮房潜护送一批很重要的物资回仙山了——房潜就是余莽的护卫,也就是虎族族长的幼子。因为他行二,化形之后是个不到十岁的小子,长得粉雕玉琢,怪可爱,所以,大家都亲热的唤他“房小二”。

    说到这里,他鼓鼓腮帮子,又道,“莽哥那边线拉得宽,人手越发的吃紧了。我估计,飞飞这回少说也要两个来月才能回来。”

    沈云很遗憾的摇摇头。

    “小冰宝在赶回来的路上。”端木光笑道,“我没有告诉他。估计他回来看到你,会高兴得哭了。”

    以前小冰宝可不爱哭,全是跟朱飞飞学来的臭毛病。后者还告诉小冰宝,这眼泪叫做“扮猪吃虎”。结果被房小二听着了,嗷嗷的要跟朱飞飞约架……这三只不要凑到一起,到一起了,绝对是鸡飞狗跳,热闹得能把屋顶掀了去。

第七三八章 炸营

    然而,沈云也没能见到小冰宝。

    下午的时候,端木光接到急报,仙山的边界那边炸营了!

    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所谓的炸营,是苏老三他们带过来的暗语,意思是军营哗变。

    自修士同盟军成立以来,是头一回。但是借鉴以前仙门时候的经验,边界的守护阵少说也要封闭三四个月的。这样一来的话,他们的大撤离计划完全会被打乱啊。

    眼见着就只有最后一批了……

    端木光跟屁股上着火了一般,飞一般的跑去向沈云报告。

    “炸营?”沈云意外之余,首先想到了袁峰,关切的问道,“袁峰呢?他现在情形如何?”

    也难怪他会担心袁峰。因为袁峰就在驻守边界。

    在修士同盟军的手里,边界的形势是换汤不换药。真正被瓜分掉的,只有玉锦门当年在边界的地盘与势力。象十大门派里的九大门派等一流的门派和修真世家的势力范围,修士同盟军可以说是秋毫未范,只是给它们换上了防卫营区的身影罢了。

    巨剑派虽然只是二流的门派,但是就挨着边界。近水楼台,它在边界的影响力甚至超过那些寻常的一流门派与修真世家。所以,巨修派也在边界有一个独立的防卫营区。

    不过,到底是门派实力弱了些,巨剑派的上层不得不“自愿”换了一个离守护大阵有数百余里远,位置偏后的地段。

    而袁峰自请去了边界之后,很快的显露出来了他的军事才华,职位步步高升。两年多前,他荣升为巨剑派控制的防卫营区的主将。

    一旦边界炸营的话,整个边界的修士同盟军都极有可能会牵涉进来。以修士同盟军的作派,袁峰身为一营之主将,又是出自巨剑派,师门不显,势必处于风口浪尖之上。

    叫沈云怎能不担心?

    端木光摇头:“事发突然,宣爷说了,没来得及细查,觉得事情大条,担心影响我们的计划,得到消息就立刻上报了。估计稍后会有后续。”

    沈云点头,毫不含糊的拍板:“紧急集合,马上撤去仙山。”

    “是。”

    于是,一刻钟后,所有人再度起程,又是急行军,全速赶往东海。在将要进入守护阵时,端木光收到了赵宣的第二条密讯。正是他一直在等待的后续情报。

    他悄然避开众人,在一处大礁石后面听完密讯,心里“咯咚”作响。

    真的是担心什么,来什么!

    深吸一口气,稍微镇定一些后,他赶紧的用血脉传讯给沈云:“大人,刚收到宣爷的消息,是袁爷他们炸营了!”

    少顷,一道疾风迎面吹来。

    风未停,沈云已经站在他面前:“什么情况?”

    “具体的,宣爷还没有查到。”端木光上前,用只有两人能听得清楚的声音汇报道,“宣爷说,听风堂各处急报,不但边界各营正往袁爷他们那边赶,而且边界以外的巡逻队也有往边界集结的迹象。还有,就在密讯之前,收到了袁爷的求援。宣爷应了,说,请大人放心,他会用尽快的速度,亲自带人过去支援。”

    沈云拧眉:“现在,他那边才有多少人?哪里够用!”

    因为按大撤退计划,青木派的弟子于一年多前,已经分批秘密前往云雾山脉。到如今,魏清尘带着第一批弟子,已经在云雾山脉初步建立了一处营舍。另外,还有九百多名弟子分成三批,在秘密前往云雾山脉的路上。留在边界的,只有第四批撤退到仙山的弟子,人数不到五百人。

    一来他们还在休整期间,大部分人的战力还没有恢复到全盛状态;二来,与边界的修士同盟军驻军相比,他们的修为真不高。其中,云景道长是唯一的金丹境,但他是法修啊,不擅战。更重要的是,他是秘密留在青木派的,不能暴露身份。否则被玄天门知晓他打着在凡人界历练的幌子,藏在边界为青木派坐镇,麻烦就大了。

    综上两点,这四百多名弟子全跟着赵宣去支援袁峰,也完全不够用。

    端木光也想到了这些,完全赞同沈云的判断。但不妨碍他有另外的想法:“大人,宣爷不是个莽撞人。飞飞和房小二不也都在那边吗?他应该会紧急调他们两个一起去。”

    朱飞飞本是十阶的妖兽,这两年得了青木派的煞气淬体法,修为没见有实质性的提升,但是,血脉提升显著,已经是半妖兽半灵兽。所以,他的战力,还有身体强横度,都有飞一般的提升。寻常的人族元婴大能,他一个能打两个。

    房小二因为年岁小,煞气淬体法的效果更加显著。他不但血脉提升了,变得更高一阶,晋升为中等品阶的灵兽幼崽,而且战力和身体强横程度那是翻着筋斗的涨。两年前,他身为**,还打不过朱飞飞,只是过了两年,他已经能和朱飞飞打成平手。这是在后者的战力也插着翅膀涨的前提下!

    更重要的是,他们两个只要去了边界,就会与化山盅里的弟子们合阵演练。所以,如果有他们两个与那四百多名弟子合阵的话,整战力可敌五名寻常的人族元婴大能合阵。

    如此一来,兴许能够助袁峰一臂之力。反之,赵宣带着那四百多名弟子赶过去,就是飞蛾扑火似的救援。以端木光对他的了解,觉得他不可能做这种极不理智的决定。

    沈云不赞同的摇头:“你这是侥幸的想法。飞飞他们两个都有任务在身,未必赶得及。伯堂给你传讯,很有可能是想让你尽快赶过去。”

    这些年,端木光一直在滨洲这边。以他的脚程,过守护大阵,去边界,只要数个时辰。说不好,与他相比,朱飞飞他们两个此时在仙山那边的反倒成了远水。

    端木光再细品赵宣的密讯,额头上开始冒冷汗——真的觉得大人分析得很有道理!

    “我赶快过去!”

    按理说,他才是这次过阵的领导者,离不开不得。但是,有大人在,他能有什么不放心的?

    沈云摆手:“你继续执行撤退计划。我先赶过去。”

    太危险了!端木光不干,急谏:“大人……”

    沈云打断他:“现在不仅仅是要援助袁峰他们,赵宣他们也是非常危险。救人如救火。你的脚程能比我快?”

    当然是完全不能相比。端木光却没有退缩的意思:“大人有多少年没有过大阵了?大阵的变化越来越快,我们的弟子只要相隔小半个月再进阵,都有可能迷路。大人,我更熟悉大阵!”

    沈云瞅着他,呵呵:“放心,我不会迷路。我会沿着你在阵中的气息走。”

    这一点,端木光没法再反驳。魔族的看家本事啊!血统越高,对气息的感知能力越强。大人是真魔,在整个鸿蒙界里,都有的是手段锁定他的气息。

    再说了,论战力,他也远不及大人啊。

    还是那句话,在大人面前,他的实力……呃,他有实力可言?

    所以,他有什么资格阻止大人?

    “是。”他吐出一口浊气,又道,“大人,我们会尽快赶过来支援。”

    “这个可以有。”沈云笑道,“并且不必刻意掩盖行踪。”

    “啊?”端木光一时之间真的转不过弯来,脸上现出错愕之色。

    “自己琢磨!”沈云却撂下一句话,三步并用两步,绕过大礁石,径直钻进了前方的那团白色的大迷雾里。

    端木光追出来,看到他的背影消失的方位,羡慕与敬仰象走马灯一样,在脸上换来换去——大人真的是准确无误的进了大阵!

    这气息锁定术,真是绝了!

    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也能达到这境界……

    心念一转,他敛了杂念,也从大礁石后面走出来,对原地暂时休息的众弟子挥手:“集合!准备入阵!”

    另一边,沈云入阵后,发现端木光确实没有一星半点的夸大。时隔三年多,阵中的情形确实大有出入。以青木派开辟的这条密道为例,堪称险境的地方,竟有十几处之多。

    而且,沿途看到的岔道也多得超出了他的意料。这些岔道,有的是废弃的旧路,有的则是因为大阵挤压,自行生出来的裂缝。尤其是后者,有好几处是紧挨着密道,稍有差池,就会掉入其中。

    他在一处黑漆漆的岔道边驻足细看过。看上去与密道相差无几,其实全是假象。它是大阵变形,附近的幻阵被挤压而现出来的。表相之下,是最宽不到三尺的一条深不可测的沟壑。以他的修为,不慎掉入其中,也是生死难料。

    所以,端木光先前强烈反对真的完全有道理。而虎小二独自运送物资回去,他明明人手不够,也一定要派朱飞飞护送。不是对密道相当熟悉的人,独自过密道,确实是很危险。

    但是,这种状态的大阵,却是阵修们梦寐以求的。每一道裂缝,每一处变形,于他们来说,无疑都是观摩大阵、学习大阵的最佳去处。

    如果不是要急赴仙山救人,沈云肯定也会沉浸其中,留流忘返。如果有魏清尘一道,那简直就是学习阵法的大机缘了。

    可惜啊!沈云强行按下学习的渴望,以最快的速度赶路。

    不到一个时辰,他出了阵——与三年前用正清门的鼠路过阵相比,这条密道的路线长了五倍还不止。所以,他虽然是全速而行,也没能快多少。

    赶得急了些,出阵时,他已有些喘粗气了。

    然而,他顾不得歇口气,先是举目四望。很快的,他相中了左前方数十丈的那个大石崖后面。

    那里比较隐蔽。

    当即他身形一晃,拉出一串残影冲过去,完美的躲进了大石崖的阴影里。

    刚站稳脚跟,半空里划过一道白色的光柱。

    这是修士同盟军近两年里从色目族人那里引进来的一件搜寻法器,叫做光索器。启用之后,它能一天十二时辰,不间隔的发出一道白色的光柱扫视方圆二十余里之内的地界。一旦被白色的光柱招中,筑基境及以下之修为境界的修士,不管是修真的,还是修魔的,也不管是人族,还是妖族,都会象是粘住了一般,抬不得双脚,同时,光柱会变成大红色示警。修为高过筑基境的,光柱无法粘住他们,但也会变成大红色示警。

    沈云接到报告时,首先想到的就是,这又是叶罡专门用来对付青木派的。

    并非他想多了。现在全祝融大陆的修士都知道,青木派的弟子就是同一块地里的齐头菜,一色的筑基境修为。但是,战力却可以越阶单挑金丹。一般来说,如此恐怖的战力,也只有魔修能够相提并论了。也正因为这一点,在仙山有很多人真信了叶罡的鬼话,以为青木派是魔派,门中弟子不是修魔者,就根本是出自魔族。

    话说回来。从来战力与修为境界不是完全挂钩的。这不,青木派弟子的战力远超同阶修士,但是,他们的修为境界依然是相当于筑基境中期。

    于是乎,色目族的光索器对他们依然有用。如果不是凉洲的听风堂分舵在一次与色目族人交易的时候,提前知晓了光索器的厉害,叶罡在边界这边十之**会得逞。

    沈云刚才就是躲光索器。

    很快的,白色的光柱扫过了他刚刚立脚的地方。它没有停顿,继续不紧不慢的扫视。

    沈云看得真切,再一次佩服色目族人的心思之巧妙。

    从朱林法师那里,他知道,绝大多数的色目族人也是没有修行的资质,所以,在以前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修行也只是极少数有修行资质的色目族人的特权。在差不多三百多年前,一些色目族修士创造了“术”的修行法门。此法门对修行资质基本上没有要求。此门一出,最初只是那些资质极差的修士改修,成为“术士”。后来,随着“术士”们身体力行的大力推广,一部分有钱却没有修行资质的色目族人也开始修习“术”。到如今,“术”门大盛。术士的人数竟然比其他修士的总和还要多。

    据听风堂传回来的情报,发明光索器的术士,他就是一位没有修行资质的色目族人。

    沈云了解后,对色目族的术门之发展,兴趣更加浓厚。青木派立志于向没有灵根的凡人们传道,完全可以从中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嘛。

第七三九章 魔怔

    让过白色光柱后,沈云凝结道力,祭出一道金色小圆圈,砸开虚空,前往巨剑派的防卫营。

    刚刚到达虚空通道的尽头,他已经能隐约听到激战的声音。

    其中,有个年轻女子的痛呼声简直是再熟悉不过。

    是九姐!

    沈云来不及思索,身形一晃,用最快的速度冲出虚空,朝着声音飞奔过去。

    另一边,沈九妹以为自己今天必定要交代在这里了——她不过是金丹一层的修为,被两名金丹中期的修士同盟军偏将夹攻。与他们的力量相差太过悬殊。不到十招,她便破绽百出,接连被那两名将领打中,惨呼一声,栽头掉下飞剑。

    袁峰看到爱妻被两名金丹中期的偏将拦住,就奋力往这边杀来。然而,他被一队金丹修士用剑阵困住了。想冲过去,谈何容易!

    电光石火间,他明白了那两名偏将就是故意了。他们是事先谋划好了的。担心金丹剑阵也拿不下他,遂派了这两名偏将去对付九妹,好叫他分心,自己落出破绽来。

    好毒的计谋!

    尽管袁峰想得再清楚不过,但是,他没法控制自己。明知是圈套,也毫不犹豫的跳了进去。只攻不守,他咬着牙,全力往九妹这边冲,心里默默祈求着:九妹,坚持住,再坚持住……

    他的九妹真是好样的。面对两名修为超过自己好几重小境界的敌人,她一点儿也没有露怯,左遮右挡,只守不攻,尽量拖延时间。

    可是,到底是俩偏将的实力相差太远,而他太弱……

    看到九妹痛呼一声,直愣愣的从飞剑上坠落,袁峰大吼一声“九妹”,双臂猛然一振。

    “砰!”他清晰得听到自己的识海里发出一声巨响,象是有什么东西爆炸开来。

    砰——,砰——,砰……

    识海里全是回音,原本飘逸的云彩们在这一重紧叠一重的回音的冲击下,陡然剧变。转眼间,它们化成千重雪,万层浪,翻涌着,扑向识海壁。

    一下,又一下,整个识海都在颤抖。

    痛煞我也!

    袁峰身形一晃,右手拄剑,半跪在飞剑上,本能的闭上眼睛,用左手按住胸口,努力的调息。

    他不知道的是,在他听到“砰”的巨响时,后背上突然迸发出一圈雪亮的白光,转瞬之间,化成一个白色的气泡,将他连同脚底的飞剑一道罩得严严实实。

    合阵围攻他的那五名金丹惊讶极了。

    这是什么护身法宝?以前完全没的见过,看着很厉害的样子!

    他们相对一视,很快,默契的执剑对着巨大的白色透明泡泡斩杀下去。

    “当当当当当!”

    他们手里的剑品阶皆不低,全是下品宝器。全力斩在泡泡上,竟火星子四溅,发出金石相击之声。

    “哎呀!”

    “啊!”

    其中,那两个修为差一点的,虎口皆被震裂。鲜血立时涌了来,糊了一掌心。

    另外三个的情形也没好到哪里去。虎口又麻又痛,手里的长剑险些脱手。

    但是定晴一看面前的奇怪大泡泡,他们不由倒吸一口冷气——他们的全力一斩,全是石头的山尖也能斩开,然而,斩在大泡泡上,甚至连道浅浅的剑印也没落下。

    袁峰,太邪门!

    这回没有再去看其他的同伴,五个人都是选择了提着剑掉头就跑。

    “呔,哪里走!”

    此时,沈云已经在半空里接住了沈九妹,同时,看也没看,反手一挥青霜。青虹乍现,衬得半空里的太阳完全失了颜色,俨然成了一个寡淡的小圆饼。

    刚才还气势汹汹的合力将九妹打下飞剑的两名偏将只觉得脖子上陡然发凉。

    他们齐齐低头去看自己的脖子。却不曾想,一阵天旋地转,头顶突然下起了红雨。

    这是……看着一具喷着血的无头身躯脚踩飞剑,嗖嗖的窜上天,象是去追赶横空出世的那道青虹,他们心里挺纳闷的:敢硬扛!先前没听说有这么厉害的尸傀啊!

    活人怎么会没有头?没有头的,只能是尸傀喽。

    只是这两个无头尸僵怎么那么眼熟呢?还有它们用的飞剑也是……

    哎呀呀,这是我的飞剑!

    谁斩了我的头!

    是谁!

    谁……

    飞速下坠的两颗头颅终于真相了,脸上露出惊悚之极的神色。

    然而,晚了。

    世界变得越来越模糊。下一息,全黑了!

    而此时,青霜发出来的那道剑气还没有完全消散!

    天爷,这是哪里冒出来的杀神!周边的修士同盟军将士里有反应快的,“跑啊”,哭爹喊娘的夺路狂逃。

    如此一来,反应再慢的,也缓过劲来了。“快跑啊!”他们只恨爹娘没有给他们多生出几条腿来,害得他们跑得不够慢……

    呼啦啦——,这一波的修士同盟军三两下跑了个精光。

    “是沈爷!”

    “真的是沈爷!”

    留下来的全是巨剑派的将士们。人群里,有人认出来了沈云,惊喜到尖叫。

    “真的是你,秋宝?”沈九妹努力的睁开眼睛,拼尽全力想看清楚眼前这道温柔却又不失坚定的将护在怀里的身影。

    然而,她只能看到一团模糊的青色。

    这也够了。

    凭着这团模糊的青色,她也能认出来。

    真的是秋宝啊!

    好困,好累,好想睡……

    “是我!九姐。”沈云单手抱着她,另一只手飞快的封住她胸口的所有大穴,嘴里大声的说着话,“九姐,你不要睡,打起精神来。姐夫的情形很不好,你不能睡。”

    闻言,沈九妹眼见着就要合上的双眼眨了眨,又睁开来:“救,救他……”

    “我救不了他。能救他的,只有你!”沈云手下不停,“姐夫是因为你才变成这副样子的。九姐,你要打起精神来。姐夫象是魔怔了,只有你才能唤醒他。”

    他没有骗沈九妹。

    透过白色的大泡泡,他看出来了,袁峰的情形就是魔族的魔怔状态。

    如果单纯从提升修为的角度来说,魔怔可以称得上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大机缘。

    这不,才十几息的工夫,袁峰的修为已经接连突破了两重小境界,一举进入金丹五层!

    并且,只要魔怔的状态不结束,修为就会持续飞涨。

    魔族修行,比人族修士要艰难得多。尤其是到了魔将境以后,他们的修为比人族修士更难得升。

    是以,象这种眨眨眼睛,修为境界就极有可能提升一小重的魔怔状态,不是大机缘,又是什么?

    不过,事情都是双面的。

    于魔修来说,魔怔是大机缘,也同时是大劫。

    因为修为能如此急骤增长,全是因为魔核在迅速生长。那情形就好比是吹泡泡。

    一方面,泡泡被无止境的吹下去,吹爆是早晚的事。魔核也是如此。在魔核能够承受的范围内,魔核的这种急速生长,并不会影响魔核的坚硬度。这是扎扎实实的生长,其利远远大于其弊端。

    可是,一旦超过了这个可承受的范围,魔核就开始空心化。

    这个时候,就真的象是吹泡泡了。

    魔核空心化也是有极限的。超过极限,再继续吹的话,魔核只有“砰”的一下,炸得粉碎。

    于魔来说,魔核是他们的生机的源泉,也是他们的力量的源泉。失去了魔核,他们的生机、力量,都成了无源之水。不会立刻没了,但是,从此以后,每消耗一点,就会减少一点,就这样日渐枯竭,救无可救。

    另一方面,即便是终于清醒了,但是,清醒的时机晚了些,魔核已经空心化了。从此以后,魔便失去了修行的能力。并且,不论是战力,还是身体的强横程度也会大打折扣(具体损失多少,视魔核的空心程度而定)。他们也就是空有修为境界而已。说白了,就是沦为了样子货。

    以上两种情形,不论是哪一种,都绝对是恶梦啊。

    沈云觉得奇怪的是:袁峰明明是人族的金丹修士,并且还是正儿八经的修真之人。他绝非是魔。怎么会进入魔怔状态的?

    当然,眼下情况危急得很,容不得他细究这里头的原因。他只能暂且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把握好时机,将袁峰从魔怔状态里唤醒。

    也幸亏他赶了过来。

    如果换成是端木光赶过来救援的话,见此情形,想必首先是难以置信,然后才想到要如何唤醒袁峰。

    而以端木光的修为和血统,要做到唤醒袁峰,只怕得看运气。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要想唤醒已经进入了魔怔状态的魔,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

    什么意思啊?

    简而言之,四个字,对症下药!

    仔细解说的话,就是要找准进入魔怔状态的缘由。

    只要找准了缘由,那是易如反掌,随时都能唤醒;反过来,没有找准这个缘由,那是难于上青天,永远也没有可能唤醒!

    沈云敢打包票唤醒袁峰,是因为他的血统够高,魔道修为也够高。不但激活了沉睡之眼的天赋,而且沉睡之眼还升到了第二重。

    刚才,他一心三用,一边替沈九妹急救,一边跟她说法,同时,他还暗地里祭起沉睡之眼,瞅了袁峰一眼。

    正所谓,难者不会,会者不难。

    只消这一眼,他就从袁峰的眉心印堂里找出了后者进入魔怔状态的缘由。是以,他知道了袁峰的药在于九姐。

    而那两名偏将真的是对沈九妹下了死手。沈云晚了一步,沈九妹被一前一后刺中丹田。

    也就是沈九妹不是传统的金丹修士。她用的是洪天宝从密宗里学得的虚丹之术突破了金丹境,结的是虚丹。被一前一后刺中丹田时,她立刻散开虚丹,险险的避过两道剑锋。待两名偏将拔出长剑之后,虚丹又自行凝结起来。所以,只是被重挫,而不至于金丹破碎,当场殒命。

    但这样也彻底惹怒了沈云。他连那两名偏将的眉眼都没有看清楚,反手就是一剑,直接斩杀。

    沈九妹的丹田再底是被刺了两个对穿,虚丹再度凝结,也无法阻止灵力外泄。沈云用最快的速度封印住她的修为,全是为了阻止灵力外泄。但这样并非万事大吉,或者说,沈九妹就因此而脱险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强行封住灵力,很容易造成灵气逆行。这也是要命的事儿!如果没有沈九妹的配合,一旦在治疗的过程中,发生了灵气逆行之事,沈云也无法替她压制住。

    而沈九妹发现是沈云救下自己后,紧绷的心弦松懈下来,再也支持不住,就要痛昏过去。这也是身体下意识的自救。

    夫妻两个的情形,都非常的危险。以至于沈云来不及在地面上寻个平坦的地方替沈九妹疗伤,直接就在半空里展开急救。

    果然,沈九妹听到他说袁峰的情形“很不好”后,心弦噌的一下,又绷紧了……

    沈云暗地里松了一口气,嘴里跟沈九妹说,等会儿如何唤醒袁峰,手里继续治伤,还要时不时的瞄一瞄那白色大泡泡。

    先不管袁峰不是魔,怎么也能进入魔怔状态,他觉得,既然进入魔怔状态了,就不要白白浪费掉。在他在,定要叫袁峰能够利益最大好,恰大好处的出怔。

    什么时候是恰到好处呢?

    诀窍就在罩住袁峰的那个白色大泡泡上。

    这个泡泡总共有两重作用,一是,保护进入魔怔状态的魔。

    要想击破它,非十天魔王的全力一击不可。

    十天魔王是什么样的存在?那是半步魔仙啊!

    魔的战力远超人族修士。半步魔仙的十天魔王其战力,远超飞升境十层的道君大人。

    自天神宗覆灭之后,祝融大陆两百多年来,是绝了道君。修为最高的,是一群化虚真君。

    至于十天魔王……据沈云所知,自上古以来,貌似就再没有过魔王出世。更不用说十天魔王。

    所以,白色大泡泡在眼下的鸿蒙界可以说是坚不可破的存在。

    它的另一个作用就是标识。

    通过白色大泡泡,能够看出魔核的状态。

    具体的是,在魔核要发生质变,进入空心状态时,白色大泡泡会提前十息左右突然晃动。之后,它会随魔核的继续变大,也变大……直接魔核被撑爆,它亦同时爆破。接着,魔便醒来了。

    以上的,沈云全是从《心魔传承》里知晓的。真正的见识到,绝对是生平头一回。尤其袁峰还不是魔,并没有魔核。

    这使得,他完全无法估测,白色大泡泡要过多久才会突然晃动。

    他只能全力救治九姐,让后者尽可能快的恢复。争取能抢在白色大泡泡晃动之前,恢复一些气力,好唤醒袁峰。

    同时,他还得密切注意着袁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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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四零章 自以为

    沈九妹强打精神,一面积极配合沈云的治疗,一边听后者给他说唤醒袁峰的法门。

    几十息之后,血止住了。灵气的暴走刚刚起步,被掐灭了。

    就在这时,沈云看到白色大泡泡突然晃动了起来。

    “只能先这样了。九姐,我载你过去,马上唤醒姐夫。”他将沾满鲜血的一只手伸到沈九妹面前,“你要记住,千万不可动用灵力。只能借用我的力量。”

    “知道了。”沈九妹干脆利落的将自己的右手放在他的手上。

    沈云心念一转,瞬间,驱动清越冠,到了白色的大泡泡跟前。

    后者轻微的晃动着,表面现出一圈又一圈的,象极了水波一样的白色纹路。同时,自它里头,传出“丝丝丝”的声音,好比是里头有成千上百的毒蛇在一齐吐杏子似的。

    可是,透明的白色泡泡里,没有毒蛇,只有袁峰。

    他依然是拄剑半跪在飞剑上。双目紧闭,两道浓眉在眉心处拧成了一个大疙瘩。脸色很不好看,青白青白的。豆大的冷汗,争相从额头上钻出来。好象在忍受巨大的痛苦。

    在白色大泡泡晃动之前,他的神情还算平静,看不出痛苦之色。

    沈云深吸一口气,冲沈九妹点点头。

    意思是,他已经做好准备,可以开始了。

    沈九妹咬着牙,将左手轻轻放在白色的大泡泡上。

    就在这一刹那间,她仿佛听到了“砰砰砰砰……”的心跳声。强健,但是,有点乱。掌底亦是与之节奏一样的弹动声。不同的是,她能感觉到这种弹动越来越亢奋。

    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极盛而衰啊!

    她敛气凝神,尽量放松身子,看着白色大泡泡里的那道血色人影,温声唤道:“峰哥,峰哥!醒来,快醒来啊!”

    白色大泡泡对入怔之魔的守护是全方位的。除了超级抗击,还能隔水隔火隔土隔音隔雷劈。

    所以,外面的声音要想能透过它,传到袁峰的耳朵里,一来,必须是让他入怔之人发出来的呼唤;二来,还得呼唤之人,用手贴在白色大泡泡的表面,往里头便入灵力。

    第一条,沈九妹能够做到;

    但是第二条,眼下,她是一丢丢的灵力也动不得啊。

    只能由沈云给她度力。

    而她现在的身体太过虚弱。说句不客气的话,纸糊的灯笼也比她结实。给她度力,不但要求度力之力对灵力有超强的控制力,能够将灵力稳定的抽凝得比头发丝还要细一半,而且必须深得她的信任。

    幸运的是,这两点,沈云都具备。

    “峰哥,醒来!”沈九妹又唤了一声。

    白色大泡泡里的血人终于有反应了。眉头不易察觉的跳了跳。

    沈云一直分心密切注视着他,敏锐的捕捉到了这一变化,连忙提醒道:“继续,九姐!”

    “峰哥,你醒醒啊!峰哥,我在叫你,你听到了吗?”沈九妹尽量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保持平稳的声音又呼唤起来,“峰哥……”

    袁峰又动了,紧闭的眼皮子底下,能够看到眼珠子在转动。

    这回,沈九妹也看得真真的。

    与此同时,她能听到耳畔的砰砰声音变得更加剧烈,掌底传来的弹动也是如此。但是,白色大泡泡的晃动却有一丝减弱。

    按沈云之前告诉她的,前面两样都是袁峰的心跳所致。它们加快,表征着袁峰心跳在加快,这是好事。因为袁峰自身的意识在迅速恢复。而第三样却是坏事了,表怔着魔怔状态要突变。

    必须在突变之前唤醒峰哥!

    不用沈云再提示,她紧盯着袁峰依旧紧闭的双眼,尽量保持心绪平和,继续呼唤:“快醒来啊,峰哥,快啊!”

    “滋啦——”一声细小的裂开声响起。

    它跟动听二字完全不搭边,然而,落在沈九妹与沈云姐弟两个的耳朵里,却比天籁之音还要动听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

    声音发自沈九妹的掌底。

    在那里,白色大泡泡的表面,现出了一条小巧的细纹。

    说时迟,道时快,白色大泡泡的晃动完全停止了。自它里面发出来的“丝丝”声,也同时消失。

    暴涨的灵力稳住了,旋即,袁峰缓缓的睁开眼睛。

    “滋啦——,滋啦啦——”

    就在他睁开眼睛的那一瞬间,从第一条小巧的细纹开始,无数的细纹争先恐后的出现。它们象枝蔓一般,迅速布满整个白色大泡泡的表面。

    “成了!”沈云高兴极了,第一时间停止度力,高兴的握住沈九妹的手。

    可是,后者却没有回应他。

    她的左手无力的自裂纹叠裂纹的白色大泡泡表面滑落,脑袋重重的向胸口垂下来。

    “九姐!”

    沈云的心口猛的往上一提,长臂一揽,将人抱过来。

    却不曾想,下一息,抱了个空!

    是袁峰!

    他还是半跪在飞剑上,手里的剑已经不见了,低头目不转睛的看着沈九妹,单手抱人,另一只手则抵在沈九妹的后背上。

    其神情之专注,仿佛天地间,只有他们夫妻两个。

    这是要给九姐度灵力啊。沈云知道这是眼下最好,也是有效的法门。但是,九姐的身体已经破败得连头发丝大小的灵力也受不住。所以,给她度灵力,必须把握好力度与速度。他赶紧提醒:“她的身体很弱……”

    “我晓得。”袁峰连眼皮子都没有抬一下,沉声说道,“但我的灵力不在之内。”

    这么肯定?便是沉稳如沈云也不禁愕然。

    这样的袁峰,于他来说,简直不能再陌生。

    缓过劲来后,他忍不住再细看袁峰。

    魔怔真的是修行的大机缘啊。

    刚刚出怔的袁峰显现出来的修为境界是金丹十层,离碎丹结婴只隔着一层窗户纸。

    更重要的是,他的修为很稳定。一般的修士突破之后,都要立刻闭关,以巩固境界。然而,他接连突破数重小境界,一举跃升为金丹十层,居然境界稳妥得很。

    不过,沈云知道,这不是袁峰如此有把握的缘由——相交了二十余年的生死兄弟,不是这种轻狂的脾性!尤其事关九姐的性命。

    这里头必定另有玄机。

    他闭上嘴巴,老老实实的在一旁护法。

    巨剑派的弟子们皆和他一样,原地盘腿而坐。他们一个个的将嘴巴几乎抿成了一条直线,只是关切的目不转睛的盯着半空里的袁峰夫妇两个。

    这时,沈云终于得了空闲去看他们。

    怪不得呢。这里头好多熟悉的面孔。在场的,有近一半是袁峰和九姐从凡人界带过来的那些旧部。

    当年,袁峰和九姐带着这些凡人将士从凡人界分批偷渡到仙山的边界。

    机缘巧合,其中有一些将士加入青木派,在石头岛上安置下来。如今,他们已经成为青木派里实力最强的弟子,故而,在大撤退的计划里,成为首批弟子,跟着魏清尘去了云雾山脉。

    再看继续追随袁峰的这些将士们。沈云对他们的情况并不了解。现在看来,他们也不差。在这里,他看到的这些将士也都成为了修士。

    不过,与加入了青木派的那批将士修为境界跟刀切出来一般的崭齐不同,加入巨剑派的这些将士们,修为高的,竟然和九姐一样,凝结虚丹。最差的,才刚刚筑基。差距已经落下来整整一重大境界。

    为什么相差这么悬殊呢?

    沈云再扫一眼,看出来了,是因为功法的缘故。

    这些将士所习的功法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和九姐一样,用青木派的《清风拳》打底,半道上改练了前天神宗的密宗一脉的功法;另一类是,没有半路改道,一直都练的是用青木派的《清风拳》。

    第一类弟子不是少数,其数量是第二类弟子的两倍还不止。

    另外,他们的修为境界全部高过第二类弟子。象那个刚刚筑基的,就是第二类弟子。

    沈云觉得这很正常。青木派的弟子们如果没有长期坚持用煞气淬体,又提升了功法,修为境界还不如他们呢。

    毕竟在仙山,各种修行资源都远远多过在凡人界。

    正思量间,沈九妹清咳一声,再度醒转。

    “九姐!”沈云立刻关切的看过去。

    果然,袁峰没有虚言。就百来息的时间,沈九妹原本惨白的脸颊上泛起了薄薄的血色。

    对上沈云的目光,她挣扎着要从袁峰的怀里坐起来。

    可是,后者却视若不见,继续将人护在怀里,只是抬起头来,终于正眼看向沈云,歉意的解释道:“云弟,抱歉。她现在还是虚弱得很,动不得。”

    以沈云的医术当然第一眼就看得出来,他九姐的情形比先前大有改善。只要不妄动灵力,到地上走上几步,都是没问题的。

    老实说,换成是他给九姐度灵力的话,完全做不到这一境。

    什么时候峰哥的医术变得如此了得了?

    好吧,这不是眼下的重点。

    袁峰这时什么意思啊!我们姐弟两好些年没有见面了,现在,九姐又暂时没有大碍了,你为什么阻止九姐跟我打招呼?

    突然的,某人心里很不爽,瞅着袁峰的眼睛,酸溜溜的干笑两声,不接话。

    沈九妹闻出来味道不对,嗔怪的冲袁峰翻个白眼,抬手轻推他的胳膊,说道:“瞧你糊得一张大花脸,快去洗洗吧。秋宝会照顾我,你不用担心。”

    这时,袁峰也发现自己刚才紧张过了头,说话行事颇为不得体,冲沈云咧嘴笑道:“云弟,有劳……”

    原来还是要九姐发话才行。沈云挑了挑眉,强忍着笑,很不客气的打断他:“照顾我姐,是我分内之事,用得着你来‘有劳’?”

    “你们两个,行了啊!”沈九妹皱起眉尖,提高了声音。

    这一招很管用。不论是袁峰,还是沈云都关切的对她说道:“九姐,没事,我跟姐夫闹着玩呢。”

    “九妹,你不要生气啊。我马上去洗脸!”

    两人几乎是同时开口,又同时落音。说完之后,两人相对一视,齐齐的笑出声音来。

    “峰哥,先把我放到地上去吧。”沈九妹也笑了。

    这一回,袁峰没有再反对,爽朗的应了一声“好”,降下飞剑。

    而沈云也跟了过来,不依不饶的冲沈九妹伸出一只手。

    沈九妹忍住笑,也送了他一对大白眼,抬起一只手来,“啪”的一声,重重的落在他的手心里,啐道:“多大的人了,还顽皮!”

    于是袁峰心满意足的走开,招呼众弟子道:“大家抓紧时间休息,如果没有意外,更多的修士同盟军会过来。”接着,是一连串的指令,修复守护大阵,补充、调配法器、法符……

    沈九妹看着他生龙活虎的样子,终于完全放下心来,收回目光,冲沈云笑道:“秋宝,这回又是多亏了你……”

    “九姐,你跟我也生分了。”沈云有些不高兴的打断她。

    不料,沈九妹却拉着他的手,继续说道:“一码归一码。姐完全是实话实说。不瞒你说,峰哥先后发出了数十道求援,你是唯一赶到的。如果你再慢一点,恐怕我们都再也看不到你了。”顿了顿,又道,“峰哥刚才是还没完全回过神来呢。你不知道,我跌下飞剑时,听到他的那一声尖叫,心里有多担心。还好,你接住了我。当时,我心里想的是,幸亏你及时赶到,接住了我。不然的话,我若是就这么摔死了,峰哥不知道会是什么情形。他果然被我吓得不轻。替我度完灵力之后,我能感觉到,他的手脚都在禁不住的发抖。”

    “我知道。”沈云用另一只手覆上她的手背,轻轻的拍了拍,“九姐,我与姐夫不是一天两天的交情。他是什么性情,我再清楚不过了。他那都是紧张的。”

    “那就好。”沈九妹敛了笑,定睛仔细打量他,眼里不由得起了雾气,声音也有些发哽,“都是姐不好。你都回来三年了,也没能去凡人界看看你。却叫你飞跑着过来救命。”

    “九姐,你说的都是什么话啊!”沈云赶紧劝道,“我这回也是赶得巧了。恰好要过来这边。”

    “真的?”沈九妹喜道,“你真要搬来仙山这边了?”

    沈云从这话里读出来了太多的信息,问道:“九姐,你是不是听到什么风声了?”

    沈九妹点头:“宣爷他们虽然做得很隐秘,但是,暗地里盯着你们的眼睛太多了。所以,我们确实收到了一些风声,说你们要去云雾山脉。”

    “云雾山脉?”沈云心中咯咚作响。青木派上下皆自以为大撤退计划捂得紧实,哪知真相是别人居然连云雾山脉也知晓了!

    沈九妹点头:“前年的时候,就有消息流传出来,说云雾山脉是有主的地。早些年,从仙门长老会手里头流出去的。而买主就是你们青木派。所以,这两年,很多人都在猜测,你们在边界越来越没声响了,估计是搬去了云雾山脉。很多人还说,在云雾山脉看到了你们的弟子,说得有鼻子有眼的。信的人就越来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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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四一章 很有道理

    怎么没有听到伯堂上报呢?沈云按下心中的奇怪,对沈九妹说道:“九姐,先不说这些。我给你再探脉检查一下。”事有轻重缓急。现在,九姐的丹田上有四个比他的大拇指头还要大的血窟窿呢。与之相比,大撤退计划可以先缓一缓。等他替九姐检查完后,再继续追问也不迟。

    沈九妹点头,伸出右手来:“我感觉好多了。真是奇怪,峰哥什么时候医术这么好了?”

    到了金丹境,修士的神识更加强大。即便是昏迷过去了,神识的感知还是非常敏锐的,只是无法运作罢了。是以,袁峰是如何给自己度灵力的,他的灵力进入自己的经脉后,又是怎么的情形,沈九妹当时都感知得一清二楚。

    两相比较,她惊讶的发现,袁峰的手段似乎比沈云更胜一筹。

    怎么可能呀!

    峰哥在秋宝面前,有医术可言吗?

    话题回到了疗伤上时,她没忍住,提出了心中的质疑。

    之前,沈云就觉得奇怪。这会儿,探了沈九妹的脉,他更加奇怪了——从手法和疗伤效果来看,姐夫的医术强过我多矣!

    先前,他也给九姐度了道力,真的可以说是费尽心机,使劲了手段,才暂时替九姐止住血。

    可是,姐夫这一出手,修复了九姐除丹田以外的所有的内伤。丹田壁上的那四处剑伤是非常严重的贯穿伤,他觉得非常棘手。在没有想出稳妥的治疗方案之前,他甚至都不敢轻易碰它们。但现在他发现,这四处伤口皆有愈合的迹象。

    这是单凭度灵力能够做到的吗?

    如果不是亲自探脉,他是绝对不会相信的。

    请沈九妹换了一只手,他将手指头搭在上面,少顷,长吁一口气,笑道:“确实是好多了。九姐,先前,我很担心你丹田上的剑伤。现在看来,姐夫已经想出了给你治疗的法门。效果很好。再让姐夫给你疗伤几次,剑伤应该能痊愈了。”

    说完,他准备收回手。

    却不曾想,沈九妹反手抓住他的手,飞快的瞄了一下在远处与众人一道修复守护大阵的袁峰,压低声音问道:“秋宝,你跟我透句实话,峰哥是不是入魔了?”

    沈云讶然的抽出手来:“你怎么会这么想?”

    “以前峰哥不是练过魔剑吗?那时,他就有入魔的迹象……这些情况,你都是知晓得,我就不与你多说了。”沈九妹忧心的说道,“峰哥有了灵根后,我以为魔剑的影响完全消除了。这些年来,几乎已经淡忘了。可是,刚才你跟我说,峰哥那是入了魔怔。我这心里不知怎么的,突然又想起了那时的情景。”

    沈云没有回答,而是垂眸看着自己的手,轻声问道:“九姐,你心里很在意正邪之分吗?”

    沈九妹心里打了个突,连忙用双手握住他的手,咬牙轻斥道:“秋宝,你的脑瓜子里在胡乱想些什么!你姐我会是那样的人吗?你忘了,你姐还是人人喊打喊杀的妖女呢!”心里甭提有多难过了:都怪我说话不过脑子,伤到秋宝的心了。

    拜修士同盟军所赐,现在,青木派可是正儿八经盖了戳的魔门。秋宝身为青木派的掌门,被扣上了大魔头的帽子。

    刚听到消息时,她气得当场背过气去。秋宝身在漩涡的正中间,心中的愤怒肯定丝毫不会亚他。

    可是,她这个蠢货,却拿话伤到了秋宝。

    沈九妹懊恼之余,松开沈云的手,狠狠的朝自己脸上扇去。

    沈云一伸手,又捉住了她的手,解释道:“九姐,你也误会我了。你不是问我魔怔的事吗?我只是就事论事。”

    沈九妹愕然:“峰哥他,他……”

    真的入魔了?

    后面的话,她不敢再说出来了。老是将魔不魔的挂在嘴边上,便是心比海还要宽,也会起疙瘩啊。

    沈云摇头:“也不能这么说。”

    “什么意思?”沈九妹感觉自己的脑瓜子不够用了。

    沈云望着她,认真的说道:“九姐,如果我告诉你,这世上从来就没有魔,也没有魔族,你信吗?”

    “没有魔?也没有魔族?”沈九妹更加糊涂了,“可是,可是……”她想反驳,却突然间发现,自己长到这么大,确实没有看到过活着的魔。所有关于魔的见识,都是从传闻,还有流传下来的典籍里知晓的。真要说与魔有关联的,也只有魔修。

    是以,心念一转,她很肯定的说道:“魔修是有的。”一句话,又勾起了她很多不愉快的记忆。她皱了皱眉头,不想细说。

    沈云点头:“我的意思是,在上古的时候,甚至更久远的时期,没有魔,也没有魔族。只有不同的修行族群,修行法门,还有观念。所谓的魔的概念,是有人故意编造出来的。”

    这回,沈九妹听懂了。她张了张嘴,略作犹豫,还是道出堆在嘴边的话:“是为了排除异己,对吗?就跟你们主张的,没有仙凡之别,仙凡之别也是有人故意编造出来的大谎言一样!”

    沈云禁不住笑了,赞道:“就知道九姐悟性过人!”

    沈九妹抚掌长叹:“现在,我完全知道,为什么修士同盟军会根本容不下你们青木派,使劲浑身的解数也要将你们打成魔门了。”

    先是推翻仙凡之别,继而,否认魔的存在,秋宝说的这两条,一条比一条狠,条条都是照着修真界的根子上作死的挖。这简直是要颠覆整个修真界啊。

    沈云挑眉:“九姐不赞成吗?”

    沈九妹爽朗一笑,冲他掰手指说道:“这个第一条,仙凡之别是个大谎言。且不说上古那么久远的事,就是两百多年前的天神宗,我们也不说。单说现在,你姐我亲身经历的,亲眼看到的。它确实就是地地道道的大谎言!至于第二条,还是那句话,我长这么大,真没亲眼看到过魔。倒是不论是以前在凡人界,还是来了仙山之后,我看到的所谓修真正道,行事之狠毒,不下于传说中的魔的,比比皆是。以前,我还有些想不通,这是为什么。现在,听你一说,我觉得很有道理呢。”

    沈云正要再说,这时,袁峰扯着大长腿走了过来,隔着好几步远,便笑着打招呼道:“你们姐弟两个在说什么呢?说得这么起劲?”

第七四二章 新的力证

    这是被抓了个现行啊……沈九妹怪不好意思的,就势扶着沈云的手站起来,笑道:“没说什么。”不等袁峰再度开口,又道,“我有些累了,回屋去躺会儿。你们俩聊。”

    说话间,袁峰已经到了近前,关切的去扶她:“要不要我扶你回去?”

    “又不是纸糊的,哪有那么娇气!”沈九妹轻轻拍开他的手,头也不回的走了。

    那背影,怎么看都有点落荒而逃的意味。

    沈云很少看到这副样子的九姐,很不厚道的笑出声来。

    于是乎,他们俩看到沈九妹走得越发得快了。

    “你慢点儿走,切不可动灵力。”袁峰好气又好笑,却禁不住担心,冲那背影喊道。

    沈九妹还是没有回头,抬起一只手,冲他摆了摆。脚下却也真的放慢了些。

    袁峰这才放心下来,目送着她走进了前面的大门里。

    看到沈九妹的身影完全消失在视线里,沈云收回目光,冲袁峰啧啧两声:“行了,都走得没影了!”

    袁峰转过头来,横了他一眼:“早晚也有我笑话你的时候!”

    沈云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心神一动,脑海里不受控制的现出一道火红的身影来……

    “哟,这是怎么了?”袁峰夸张的高高挑起眉毛,指着他嘴角边现出来的笑容,“笑得春心荡漾的!现世报来得这么快?”

    “胡说什么?”沈云心虚的避开他的手指头,赶紧转移话题,“说吧,想问我什么?”

    袁峰见状,就知道这道春风还只是刚起个影,正是不可说的时候。

    做为姐夫+兄弟,我得厚道!

    这么想着,袁峰没有再扒,而是敛了笑,正色道:“我想问魔怔的事。”

    “你也知道那是魔怔?”其实,他不问,沈云也会等空闲下来后,找个时机跟他分说一番的。袁峰摇头,如实说道:“我是听你们俩说的。”

    原来,他被唤醒后,电光石火间,几乎是同时发现了两个匪夷所思的事实,一是,他身上的新伤旧疾,统统好了;二是,他的修为竟已经是金丹十层的巅峰之境。

    然而,自己的事,自己最清楚。他知道自己刚才既不是顿悟,也非入定。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待救醒沈九妹后,他敏锐的发现,后者看向自己时,眼底难掩担忧之色。却又不肯说出来,只是一味的要支开自己。遂存了个心眼,暗地里留心着他们姐弟俩的谈话。

    结果,让他听到了“魔怔”这个词。听他们俩的意思,此“魔怔”非平常人们口中的“魔怔”之意,是一种类似于顿悟、入定的修行状态。并且听九妹的意思,跟魔有关系。

    于袁峰来说,魔不魔的,根本不叫事儿。

    少年时,他误学魔剑,应该是入魔了。如果不是九妹,他现在十之**就是一个魔修;更重要的是,在仙山这么多年,他觉得所谓的修真正道,与传说中的魔族,在做人做事上,很多时候根本就没有区别。如果说魔与修真正道的区别在于,煞气与灵气,那么,他觉得更算不得什么了。据他所知,青木派的弟子里,就有不少是用煞气修行的。这么些年下来,他不觉得这些弟子有什么邪恶的。反倒是衬得太多的名门正派的弟子们象极了魔。

    是以,沈云跟九妹说,魔也是别有用心的人编出来的。他完全举双手赞成。

    表完态后,他直言道:“所以,你不要问我对魔的看法。我虽修行,却从来不信他们说的那一套。你只管告诉我,魔怔是怎么一回事。”

    “不愧是我的兄弟!”沈云轻拍他的肩膀,向他解释了什么是魔怔,以及自己对他也能入怔的疑惑。

    “你不是说,本来就没有魔吗?那么,我身为修士,也能入魔怔,有什么好奇怪的?”袁峰斜眼瞅着他,没好气的说道,“我觉得,你现在不是要纠结于魔不魔的,而是要抓紧时间也给我请个脉什么的,看一看,我身体内的变化。兴许能发现点什么呢。”

    太有道理了。沈云也想啊。只是,袁峰又不是他们青木派的弟子,没有袁峰自己先开口,他能说探脉就探脉吗?这不是他还没想好要怎么张这口吗?

    袁峰呵呵一笑:“所以说,你还没有真正拿我当兄弟,当姐夫。”

    不等沈云解释,他又道,“我也很好奇自己怎么就突然入怔了,可惜,我的医术不精,刚才暗地里内视了一番,也没能看出个门道来。”说到这里,他大大方方的伸出左手,挑眉笑道,“小舅子,请吧。”

    沈云向他告了罪,笑着伸出两根手指,轻轻押在他的手腕脉门上。

    不多时,也叫袁峰换了另一只手来,一样的探脉。过了一会儿,探脉结束,他正色道:“你刚才说得对。你非魔,也能入怔,正是我所说的,原本这世上是没有魔的又一新证。”

    袁峰点点头,只管问自己感兴趣的:“我看你气定神闲,应该是探出来了一些门道。说吧,为什么我能入怔?”

    沈云如实以对:“情之深,关之切。除此之外,一直以来,你都对九姐有一种愧疚。刚才,在九姐生死攸关之际,而你仅仅是隔着不到百步远,却无能为力。刹那间,多年来积累下来的愧疚感完全爆发出来,竟然一举冲破了识海的约束。这是其一。其二,你的身体非常强横,能够禁受住冲破识海约束带来的冲击。于是,你就成功的进入了所谓的魔怔状态。”

    说白了,还是“那东西”的缘故。

    “那东西”就是一道恶咒,用吞噬人们修行的绝大部分的成果的方式,来限制人们修行。是以,一旦它被强力冲破,就会在刹那间释放出来大量的灵气或煞气,或者其他的修行资源。到底是哪一种,视修士个体而定。

    这时,只要修士的身体足够强横,能够扛受得住,那么,这些淬炼得非常精纯的修行资源便会被身体本能的吸收。

    其情形比灵气灌顶还要高效啊。

    在身体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修为节节攀升,有什么好奇怪的?

    此法门,不但魔可以有,而且修真之士也可以有,妖族同样也可以有……所以,修行之人皆可以有。

    它根本就不是魔的专用!

第七四三章 等的就是这句话

    “还有一点。”袁峰道出了心中的另一个疑问。即,他给沈九妹度灵力时,感觉完全没有阻碍。那情形就象是在自己体内运转灵力一般。发现这一点后,他见沈九妹的情形实在太危险,而沈云先前给沈九妹度灵力的效果又不是很明显,遂心一横,决定赌一把,试着用自己这些年摸索总结出来的疗伤法门,给沈九妹疗伤。没有想到的是,效果竟然好到超出他的预料。比他在自己身上用,还有管用。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救人的时候,他不敢分心,没有细究,见到管用,便继续施行。事了之后,他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

    沈云如实答道:“在没有给九姐探脉之前,我也抱有一样的疑惑。探过脉后,我有了一些发现。不过,还没有来得及细推,只是初步的想法……”

    袁峰笑着打断他:“行了,我还不知道你。没有把握的话,你能说出来吗?”说着,他看着远方的天际线,叹道,“也不知道下一批什么时候到。我被这个问题搞得心里七上八下的。你就长话短说罢。”

    为什么心里会七上八下?

    这一回,他绝对是将叶罡得罪得死死的。是那种不死不休的得罪。

    但他不在乎。

    他与修士同盟军本来就是道不相同,不足以谋。在边界这些年,他越来越清醒的认识到了这一点。

    所以,物资接连被扣,只是个由头而已。他早晚得和修士同盟军拆伙。只要有了合适的机会。

    而非是对叶罡一人有意见。

    前些天,他收到洪天宝的准确消息,得知叶罡不在仙山,秘密去了凡人界。

    再综合近段巡逻队有明显减少的迹象,他觉得应该是凡人界那边出了大事件。

    这是个好机会,一旦错过了,他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遇到。遂与部将们秘谋起事。

    因为一直有拆伙的打算,所以,这也算不得仓促起事。

    他失算的是,叶罡暗中在边界藏了重兵。还有,叶罡人虽在凡人界,但是,对修士同盟军的掌控却没有放松。

    现在,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他们等于是站在了悬崖边上,不正面硬扛,厮杀出一条血路来,就只有死路一条。

    这本是计划里最坏的打算。既然选择了起事,包括袁峰在内,所有参与人都下定了必死的决心。

    让袁峰揪心的是,沈九妹的情况。

    他向赵宣求援,真正的意图是,想让赵宣过来带走沈九妹。

    可是,如果沈九妹的伤,只有他才能治,就算沈九妹去了青木派,又有什么意义?

    思来想去,他决定以讨论病情为由,将自己的疗伤法门告诉沈云。如此一来,万一这一遭生死劫,他没能过去,有沈云在,也定能保沈九妹无恙。

    沈云的心思比他更细腻,怎能猜不出他的真实意图?是以,叹道:“峰哥,我的好姐夫。不是我不肯,而是我真做不到。九姐这伤,除了你,放眼整个仙山,再无第二人能治。”

    “你也不能治?”袁峰心里咯咚作响。

    沈云摇头:“治不好。最好的情形是,散尽修为,又变成以前的那样子……可能还不如以前。毕竟又过了这么多年,九姐的骨龄更大了。”

    这正是袁峰最不想面对的情形。沈九妹当年有多痛苦,他再清楚不过了,怎么能忍心让九妹再经历一次呢?

    一双手悄然紧握成拳,他沉默了。

    周边埋伏有多少修士同盟军,还有多少修士同盟军在赶来的路上,完全未知。是以,能否全身而退,他真的心里没底。

    他给不了沈云想要的承诺。

    沈云也沉默了,就这么坐在他旁边。

    过了一会儿,袁峰长长的吐出一口气,看向他:“跟我说说你的发现吧。我想知道为什么只有我能治九妹的伤。”

    “两个原因。”沈云答道,“一是,九姐完全信任你。即便是昏迷时,她对你的灵力也基本上没有抵抗。第二个原因,可能与你的灵根有关。”顿了顿,又道,“我给她度灵力时,她是清醒的。度灵力时,还是会碰到一些抵抗,不如你。”

    不过,并不能因为这一点就说,九姐对他的信任不如袁峰。他觉得,这里头很有可能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的道力太过强大。哪怕他尽量控制了,对于修为低太多的九姐来说,无形之中,也还会有一点点威压。于是,便激起了后者的身体的本能抵抗。

    这种情形,他平时在凡兽身上见得多。但还没有在修士身上细查过。毕竟度灵力这种事情,不到万分危急、迫不得已之境,谁会去做?又有谁会接受别人给自己度灵力?

    “好傻!”袁峰听完,用双手捂着脸,呵呵的笑了起来。

    这笑声,既是欢愉的,也不乏苦涩。

    沈云抬手轻拍他的肩膀:“我不信,你是那种不计后果的人。既然选择了起事,定是有所图,对未来也有所规划的吧?”

    袁峰顺势狠狠的搓了一把脸,敛了神色,翻眼看向沈云:“如果我说,我的想法是带着大家去云雾山脉投奔你,你信吗?”

    这是他最终的目的。

    在此之前,他是绝对不会拖累沈云,拖累青木派的。所以,在去云雾山脉之前,他会率众暂且转移到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隐蔽之地。既是休整,也是等事态放缓,更是为了转移修士同盟军的目的。这三个目的都达到了,他们才会再度出发,去云雾山脉。

    没想到,起事之前,出了内奸。他事先安排好的隐蔽之地被修士同盟军偷偷摸摸的端了。后者张好大网,等着他们去自投罗网。

    幸运的是扶子兴截获了修士同盟军的一份密讯,意外的得知了这一突发情况。

    事情其实已经败露,袁峰索性提前起事。

    在起事之前,他派扶子兴带了一队人马为先锋,出边界,启动备选转移点。

    然而,直到现在,扶子兴也没有传讯回来。他估计情形怕不是不太好。而且,照眼下的打法,变数太大。他们能否胜利甩掉修士同盟军,去与扶子兴他们汇合,他真的没有把握。

    “我信啊。当然信。所以,我一接到伯堂的报信,立刻就过来接你们了。”沈云笑道,“等的就是你这句话呢!”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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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皇大帝,成为最强奥运之王,谁对您最重要?”“或许,是一只猫……”“您真会开玩笑,怎么可能是一只猫呢?”“不好意思,我说错了,应该是一群猫。”“……”燕依依瞪了伍环一眼,迈着猫步,不怀好意地走了过来。伍环不由看得痴了,奥运火炬竟然掉在了地上。奥委会主席,玩命地喊道:“快打119!”伍环笑了,这肯定会成为最火的一届奥运会……-----------------------------------------------书友群:482287564.体育迷,说体育事,竞技烽烟起都市。小萌新,写小爽文,谈笑之间话古今。吾皇君临奥运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吾皇君临奥运,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吾皇君临奥运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