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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铁板烧地雷     吾皇君临奥运txt下载     吾皇君临奥运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九章 只剩下三个大钱

    沈秋宝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跑下山坡的。

    “九姐!九姐……”他发了疯似的在杂草荆棘丛里找寻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前面的草丛突然现出一道浑身是血的熟悉身影。

    “九姐!”

    谢天谢地!

    终于找到了!

    他欢喜的扑上去,一把将人紧紧抱住。

    看着长姐顶着一脑门的血,双目紧闭,他的心从未有过的慌,眼泪刷的夺眶而出。

    “九姐!九姐!”他一次又一次的大声呼喊着。

    可是,沈九妹依旧没有回应。她甚至连眼皮子都没有动一下。

    眼前的情景好熟悉——今年春天的时候,石子哥在树上摘桑果吃时,不小心从高高的树尖子上掉了下来。当时,他也是和九姐一样,流了好久的血,也是怎么也喊不醒!可把大伙儿给吓坏了。

    当时,大伙儿是怎么做的来着?沈秋宝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仔细回想当时的情景。

    哦,想起来了!

    那次是春山叔恰巧经过,救回了石子哥。

    春山叔先是伸出一根指头放在石子哥的鼻子底下,确定石子哥还有没有气……

    沈秋宝深吸一口气,学着春山叔的样子,也去探沈九妹的鼻息。如果还有人在旁边,一眼就能看到,此刻的他,煞白的小脸上全是泪水,探出去的那根食指颤悠悠的。

    有气!还有气!

    九姐,还活着!

    她只是摔昏了!就和石子哥那会儿的情形一样!

    接下来,春山叔又是怎么做的?

    沈秋宝照着记忆,有样学样:他首先松开沈九妹,将之平放在地上;然后,使劲的掐她的人,与此同时,嘴里不停的喊着:“九姐,醒醒!九姐,醒醒!”

    这法子真的很灵。不一会儿,沈九妹闷哼一声,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啊,九姐,你醒了!”沈秋宝狂喜,赶紧解下腰间的小竹筒,“九姐,要不要喝水?我喂你喝水!”

    他记得很清楚,石子哥醒过来后,春山叔就给他喂了一点水。而石子哥喝了几口水,很快就站了起来。

    “好。”沈九妹哑声应道。

    沈秋宝赶紧扯开塞子,双端着小竹筒,小心翼翼的喂她喝水。

    “咳……咳……”沈九妹喝了两口水,吐出一大口血沫子。

    “九姐!”石子哥可没有吐血!沈秋宝吓坏了,抓着小竹筒,不知所措。

    “我,没事。”沈九妹吐出一口气,精神似乎好了许多,“是磕断了一颗牙……”说着,她试着动了动和脚,“还好,脚都没有摔断。”

    沈秋宝哭道:“你的头摔破了。还有,好多地方都拉了血口子。呜呜呜,还在往外流血。”很明显,九姐要比石子哥摔得重多了。石子哥被送回家后,他爹娘马上就去村里唯一的郎太叔公屋里抓草药。石子哥好了以后,跟他们说,他是足足喝了两天的苦药汤子。现在,他要上哪儿去给九姐请郎?

    “没伤筋动骨,不碍事。”沈九妹豁着一张嘴,冲他笑了笑,“秋宝,再给我喝几口水,我就能站起来了。”

    果然,她上边的门牙缺了一颗。

    沈秋宝连忙将小竹筒送上去。

    沈九妹抬起头来,就着他的,接连喝了两口水。然后,她真的扶着他的肩膀,慢慢的站了起来。

    “头有些晕……刚刚摔得狠了点。我先在地上坐一坐,缓缓劲。”沈九妹抓着他的肩膀,又道。

    “好。九姐,我扶着你。”沈秋宝体贴的扶她坐下来。

    闭了一会儿的眼睛,沈九妹又吐了一口气,这才睁开眼睛,问道:“秋宝,你怎么找来了?”

    “是小猴子那个坏人说,他把你推下山了。”沈秋宝一五一十的道出事情的经过。末了,他难过的勾着头,“九姐,我一点用也没有,没能保住我们的钱。”

    唔,头好晕……沈九妹痛苦的闭上眼睛。良久,她才复又睁开眼睛,追悔莫及的哑声说道:“是我的错。爹说过,永远不要小看你的猎物。就算是打兔子,也要做好打老虎的准备。我明知小猴子不是好人,连他是老虎是兔子都没探清楚,也敢和他打交道。”结果,没利用到小猴子,反倒被他害了去。

    她吃了苦头,不打紧。可恨的是,小猴子抢走了他们的钱财。没有这些银钱,且不说,秋宝去青云武馆考学徒这件事打了水漂,他们甚至于在石秀县根本就安置不下来。

    是她的错!都是她的错!

    “我怎么这么糊涂……”她懊恼的握紧拳头去砸自己的脑袋。

    “九姐!”沈秋宝眼明快,连忙扑过去,死死抓住她的两只,哭道,“你不要这样。”

    “秋宝,对不住。”沈九妹却崩溃的抱着他,嚎啕大哭,“是我害苦了你……娘让我照顾好你……我没做到……”

    “不是的,九姐……”沈秋宝趴在她怀里也哭了起来,“要不是你带我回家,我早就死在村西头癞子他们家的屋场里了。没有你,我也走不出牛头坳……九姐,你已经很厉害了。”

    惨遭剧变,这些话,一直憋在他的心里。此时此刻,他从未有过的认识到,原来,自己是那么的怕失去九姐。认清这一点后,心里好象突然打开了一个缺口,他痛痛快快的把心里话全吐了出来。

    他的话迅速安抚了沈九妹。她痛哭了一场,情绪渐渐稳定下来。

    眼见着夜色渐浓,山里起了薄雾,她抹了一把脸上的泪水,说道:“那家伙肯定已经跑了。我们先回山洞。”

    大仇未报,所以,不管碰到什么事,她都必须带着秋宝好好的活下去!

    “嗯!”沈秋宝使劲的点头。

    姐弟俩相互搀扶着,慢慢的走回了山洞。

    洞里空荡荡的。小猴子果然不在了。

    扶沈九妹坐下后,沈秋宝立刻去看埋银子的角落。那里只剩下一个土坑。哪里还有银钱的影踪?

    沈九妹看得真切,叹了一口气:“我们的衣裳和馒头,也都被抢走了。”

    她万万没有想到,小猴子的身其实是那么的敏捷。这个该千刀杀的好深的心,从一开始就是在做戏!在山顶时,她只是一个转身,身上的两只小包裹就被抢走了。还没等她回过神来,背上被一双猛的一推。她甚至连叫都还不及叫一声,人已经滚下了山坡。

    想到这里,她下意识的去摸腰带里头。

    心头一喜,那枚大钱还在!

    “我们还能买馒头吃。”她摸出铜板,紧紧的攥在里,坚定的说道,“不管碰到什么事,我们都一定要去青云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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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沈九妹的身世

    入夜后,山中时不时远远的传来一通狗叫声。

    “有野狗。”沈九妹皱了皱眉头,“看来一定要生堆火才行。秋宝,你在洞里不要乱走,我出去捡些柴火。”她受了伤,迟早会有觅食的野狗嗅着血腥味找过来。生堆火,能将野狗挡在洞外。

    不料,沈秋宝却按住她:“九姐,你别动。我去捡柴。”

    外面的天已经完全黑了。不知道潜伏着什么样的危险。沈九妹哪里肯?

    “你还小”沈九妹挣扎着起身。

    “九姐,我会捡柴。还有,我不会走远,就在门口捡一点回来。”沈秋宝倔强的打断她,“你身上血味重,出去会引来野狗。”

    他说的全是事实。沈九妹没法反驳,只好叮嘱道:“千万不能走远。就只在洞口附近捡一点啊。要是有野狗,一定要大声喊我。”

    “嗯。”沈秋宝应着,一头钻进了漆黑的夜色之中。

    他其实很害怕黑夜。山里的孩子打小就被反复告知,夜里,山中野兽出没,危险重重。

    可是,这会儿,长姐被从山上推落,滚了一身的血口子。还好,长姐皮实,现在,那些大大小小的血口子差不多都止住了血。可是,没有草药,它们也仅仅是止住了血。长姐只要动一动,它们铁定又会再绷出血来。

    爹娘说过,人的血是很宝贵的。出血会伤元气。

    他不想长姐再流血,再伤元气。所以,只有他出来捡柴火了。哪怕外面黑漆漆的,远远的,还有野狗此起彼伏的叫声。

    心几乎是含在嘴里。沈秋宝极力按捺住内心的恐惧,瞪大眼睛四处寻找着。

    今天的夜色真黑。夜幕象漆黑的锅底一样,反扣在天上。没有月光,也没有一点星光。

    四周是深深浅浅、重重叠叠的黑。山风一阵阵的吹过,它们发出沙沙的呜咽声。

    山坡下,野狗们的叫声比先前更多了。

    好冷!一股冷气爬上后背。立时,全身的鸡皮疙瘩嗖的齐齐暴起。沈秋宝双手抱胸,使劲的打了个哆嗦。

    “柴!我要捡柴!九姐在等我捡柴回去!”他咬着牙,对自己说道,“我是男子汉!我才不怕黑!”

    如此反复说了好几次,心里的惧意似乎减了许多。

    沈秋宝深吸一口气。冷冽的空气冲进鼻子里,他觉得脑子瞬间清醒起来。

    这段时间,他跟长姐学到了不少本事,也知道在山里要时刻留意周边的情形。所以,上山时,他有注意到,在山洞的右下方是一片杂木林子。

    那片林子很茂密,在外面也能看到地上铺着厚厚的叶子。

    在里头肯定能又快又多的捡到柴火!

    打定主意,他急匆匆的赶了过去。

    运气不错。才进林子,他便踢到了好大的一截枯枝。

    他弯腰摸了摸,干枯的树枝有他的手腕那么粗。捡起一头,拿在手里掂了掂,他不禁咧着嘴笑了:好家伙!连枝带叶,够烧了!

    就是它了!

    林子里比外面更黑。他完全看不清手中枯枝的情形,只能试着拖动它。

    沉甸甸的!

    不过,咬咬牙,还是能拖得动!

    于是,沈秋宝便拖起这截枯枝往回走。

    这时,山坡下的那群野狗的叫声更加近了。沈秋宝侧耳细听,惊悚的发现,它们似乎是在上山!

    啊,野狗们闻到味儿了?被发现了?

    他吓得打了一个激灵。陡然间,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一股子横力,他拖着手里的枯枝竟然飞跑了起来。

    由于天太黑,看不清路,期间,他被脚下的石块啊、草根什么的绊倒了好几回。

    膝盖、两个手掌肯定是擦破了,火辣辣的。

    可是,野狗们的叫声明显越来越兴奋。他哪里还敢停?每一次被绊倒,他都是用最快的速度爬起来,咬牙拖着枯枝,继续往回跑。

    磕磕碰碰的,终于,山洞就在前面了。

    这时,前面,突然冒出一团拳头大的火光。

    “秋宝,是你吗?”那是沈九妹听到他的脚步声,点了一根枯树枝,出来迎他。

    “九姐,是我!”沈秋宝一张嘴,眼泪哗哗的流了出来。

    此时此刻,他才发现自己的两个膝盖,还有两个手心,好痛。

    “啊呀,秋宝,你怎么拖了这么大的一根树杈回来了?”姐弟俩合力,将树杈拖到洞口一来,树杈实在是太大了,根本就没法拖进洞里。好吧,事实上,山洞太小了,要是把它拖进洞里,姐弟俩今晚就没地方躺,只能干坐着了二来,沈九妹说,大树杈上横七竖八的长满了小枝丫,简直是天然的柴门。有它挡在门口,正好拦住野狗们。

    很快,洞里生起了火。

    没过多久,野狗们找到了他们藏身的山洞。

    因为火堆的存在,它们不敢靠近,只是在洞外,隔着十几步远,冲洞里尖利的咆哮。

    夜里,这样的叫声真的令人毛骨悚然。

    “别怕!”沈九妹温柔的搂住沈秋宝。

    “我才不怕呢。”沈秋宝得意的靠在她怀里,忍不住吹牛,“我是男子汉!我刚才出去捡柴,都没有怕。”

    “对,我们秋宝是男子汉,什么都不怕!”沈九妹摸了摸他的头,从心底里笑了出来。顿了顿,她冷不丁的问道,“秋宝,你知道你为什么叫秋宝吗?”

    沈秋宝呵呵:“知道啊。奶奶老早就告诉过我了,我的名字是她取的。因为我是秋天生的,我是家里的大宝贝,所以,就叫秋宝。”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九妹吗?”

    “这”沈秋宝皱了皱眉头,“我问过奶奶,可是,奶奶说你的名字是爹取的,她不知道。”

    沈九妹垂眸看着他:“你没问爹?”

    “问了。”沈秋宝如实以对,“爹说,给你取名时,想到了这个名,觉得好听,就这么叫了。不过,爹说了,我是小的,只能叫你九姐。”说到这里,他不满的哼哼,“石子哥他们都笑话我,明明只有一个长姐,偏要吹牛叫九姐,搞得我象有九个姐姐一样。”山里的女娃娃,取名要比男娃随意的多。所以,他也没有再追问。

    “爹骗了你呢。”沈九妹咯咯的笑道,“我的名字也是有说法的。”

    “真的?”沈秋宝好奇的爬坐起来,仰起小脸,两眼亮晶晶的恳求道,“九姐,你快告诉我罢!”

    “好啊。反正以后也是要告诉你的。”沈九妹清了清嗓子,细细道来。

    原来,他们的娘曾经先后怀过两个孩子。可是,两次都是怀上不久,便小产了。

    爹和娘的身体明明都很好。尤其是娘,奶奶当年就是看中娘长了一副好生养的模样,才请媒婆去求亲的。

    这时,村里有经验的老人出来指点:可能是八字出了问题。

    一般来说,男婚女嫁,首先是要合八字。因为合八字要请专门去镇上请算命先生,花的钱还不少。山里人日子过得紧,大多数人都是省了这一步。奶奶当年图省钱,也没有给爹娘合八字。

    听了老人的话,她心里越想越觉得是这么一回事。

    于是,娘一出小月子,她便带着爹娘特意去镇上合八字。

    在姑奶奶的介绍下,他们请了镇上最有名气的周半仙合八字。

    结果,还真是爹的八字出了问题。周半仙说,爹命里应该有九女一男,且前头八个闺女都是前世的讨帐鬼,注定短命,留不住。

    奶奶,还有爹娘一听,都给吓蒙受了。

    还好姑奶奶也在场,连忙又递上一角碎银子问道:“半仙,有没有法门破解?还望半仙帮帮忙,想个法门。”

    周半仙收了银子,翻着只有眼白的一双盲眼想了许久,叹道:“只能用瞒天过海之计!”即,爹娘收养一个女儿,取名九妹。如此一来,上天便以为他们夫妇已经还清了前世的债。

    “前世的债一清,上天自然就会赐儿子到你们家。”周半仙用手指节轻叩桌面,一本正经的告诫道,“不过,你们一定要瞒得死死的。在九妹十岁之前,不能泄露分毫。不然,旧债未清,又欠新帐。上天会降罪下来,收回你们的儿子。”

    周半仙的名头摆在那里。奶奶自然是深信不疑。于是,大家一合计,第二天,爹独自回了牛头坳,而奶奶和娘则留在了姑奶奶家里帮工。爹回到村里后,放出风去:娘又怀上了,但胎相不好。镇里的郎中医术高明,可以保胎。

    期间,姑奶奶一直帮忙留意,寻找合适的女弃婴世人都认为男尊女卑。在镇上,生了女儿不要,偷偷摸摸扔掉的事情时常有发生。所以,收养儿子不容易,收养女儿真的是件很容易的事。

    而九妹的亲生父亲做得更绝。她一出生,亲生父亲连破布都没包一块,便在光天化日之下,直接拎到镇里唯一的石孔桥底下扔了。扔了之后,那人还恶狠狠的冲婴儿吐了一口浓痰:“把扔你在这儿给万人踩。往后看哪个丫头片子还敢投生到我家!”

    石桥下全是碎石子。婴儿被硌得哇哇大哭,引来不少人围观。

    那天,奶奶恰好也打桥上过。听到女婴的哭声很强健,于是,她心中一动,花了十个大钱,买通一个小叫花子挤到桥下,抱走了女婴。

    “就这样,我成了沈九妹。这些事,是我十岁的时候,爹亲口告诉我的。爹还告诉了我,我的亲生父母是谁。他们一直住在镇上。我第二次跟爹去镇上时,爹特意带我打他们家门前过。可是,我一点儿也不想见他们。”沈九妹笑了笑,“我只喜欢爹娘,秋宝还有奶奶。”

    虽然奶奶一直很偏心秋宝,可是,知道自己的身世之后,她一点儿也不计较了。因为她本来就不是奶奶的亲孙女,更重要的是,如果那天没有奶奶出手,她肯定活不下来。

第二十一章 屋漏偏逢连夜雨(上)

    “九姐,你永远都是我的亲九姐!”沈秋宝听完,低头沉默片刻,复又抬起头来,坚定的说道,“等我长大了我给你攒很多很多的嫁妆!谁也不敢欺负你!”

    在牛头坳村,如果父母不在了,那么,身为兄弟就有为姐妹张罗婚事的义务与权力。此刻,沈秋宝的想法很简单:长姐身世凄惨,吃了那么多的亏,他很心痛长姐。爹娘不在了,以后,他要加倍的对长姐好。

    火光映得沈九妹的小脸红彤彤的,一双眸子流光溢彩。她微怔,旋即,“扑哧”掩嘴笑了:“傻瓜,我当然永远是你九姐!”眼泪几欲夺眶而出,她连忙将人一把搂在怀里,轻声啐道,“我对你这么好,你以后要是亏待了我,看我不剥掉你的皮!”眼泪再也止不住,象断了线的珍珠,扑扑直落,瞬间,润湿了秋宝的肩头。

    对不起,秋宝。她在心里一遍又一遍的道歉。

    说好要做秋宝“永远的九姐”,可是,她却不能再陪秋宝了。

    因为她的糊涂与自负,使得他们上了小猴子的当,一朝之间失去了所有的钱财。

    没有这笔钱财,秋宝等于是失去了报考青云武馆的机会。这是她的错,不可饶恕的错。

    如今,全部身家只剩下三个大钱的他们,又如何能在县城讨活?刚刚秋宝出去找柴火,她在洞里冥思苦想嫌钱的路子。最后,她悲哀的发现,因为搞不到保条,所以他们没有任何赚钱的门路。

    当最后的三个大钱也用光之后,他们就会沦落成为乞丐,落到和寄居在城隍庙里的那些人一样的处境。

    难道以后他们也要和小猴子等人一样,靠乞讨、做坏事为生吗?

    不!她绝不能带秋宝走上那样的路!爹娘都希望秋宝能顶天立地,行得正,坐得端!她身为长姐,绝不能带坏秋宝。

    思来想去,她发现摆在自己面前的只有一条路,即,卖身为奴。

    在镇里的集市上,她曾看到过有人卖儿卖女,以换取钱财。象她这样大的姑娘,长得也不赖,运气好的话,能卖到一笔不少的银钱。

    她打定主意了,等天亮了,去市集里自卖自身。如果有武者愿意买她,那是最好不过。她愿分文不要的签下死契,只求买主能给秋宝一张保条,推荐他去青云武馆报考学徒。

    所以,以后,她不能再陪秋宝了。

    秋宝,你一定要好好的。沈九妹忍住泪,抱住幼弟,在心中再一次默默的祝福。

    因为洞里生了火,又有树杈挡在洞口,野狗们在洞外不甘的吠了一通后,陆续离去。

    外面终于清净了。

    沈九妹拿定了主意,又因为受了伤,再也强撑不住,打着呵欠又往火堆里添了一大截树杈,口齿含糊的说道:“睡吧。明天,我们再找人问路……”话音未落,人已经歪在火堆边,沉沉睡去。

    沈秋宝乖巧的躺在她身边,却怎么也睡不着。以前的他,从未有过心事。每天晚上,他都是头一挨着枕头,便呼呼大睡。

    然而,经历了这么多后,他每天睡觉之前都会不由自主的想一些事情,即,今天都发生了些什么?我哪里做的好,又有哪里做得不对?明天,我要做什么?该怎么做?

    回想白天的种种,他只觉得心底在噌噌的腾起恨意。

    他好恨!

    恨小猴子把长姐推下山,摔得遍体鳞伤!

    还恨他无情的夺走了他们姐弟俩所有的钱财!

    不,那不仅仅是所有的钱财,更是他们最后的活路!

    可是,他奈何不了小猴子。

    明明知道小猴子害了长姐,可是,当这家伙来抢钱时,他只能乖乖的告诉他埋钱的所在。就象在牛头坳村,明明知道是仙符兵屠了村子,他却只能躲在山上,眼睁睁的看着。

    为什么面对这帮坏人,他不能报复回去?

    只因为他太弱!

    如果他比仙符兵厉害,那么,他肯定能保住村子,保住家人!

    如果他是和庙公大人一样的初级武师,那么,小猴子在他面前,也绝对只能做一条摇尾乞怜的好狗!

    “都是我没有用!”他恨恨的握拳捶地。

    这一刻,他从未有过的憎恨自己,恨自己太弱。

    他无法容忍自己再如此弱小下去。他要变强!

    怎样才能变强呢?

    现而今,他已经错过了一生之中唯一的一次选仙童,那么,摆在他面前的便只剩下学武这一条路。

    学武!

    对!他一定要去青云武馆学武!参加武试,当庙公大人一样的强者!

    一想这里,他头痛不已:没有银钱,没有保条,他要怎样才能报考青云武馆呢?

    去赚钱?怎样才能赚到钱?

    电光火石之间,他明白小猴子为什么要费尽心机谋夺他们的银钱了——肯定是为了凑够足够的银钱,请庙公大人写保条!因为在石秀县,贱民哪怕是上山打柴卖,也是首先必须有保条。

    于是,问题似乎又回来了——当前,他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请武者保条!

    然而,没有人会免费写保条。

    他没有钱,又赚不到钱……

    在县城里,这似乎是一个永远都无解的难题。

    躺在火堆旁,沈秋宝几乎挠破了头,最后意识到:石秀县,他们姐弟二人是呆不下去了。

    如果继续留在这里,他和九姐要活下去,就只能做小猴子那样的坏人。

    可是,他本能的不愿意——爹娘在世时,时时教诲他,不能做坏事,不能做坏人;哪怕家破人亡,朝不保夕,长姐也再三告诫他,要记得爹娘的教诲,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山里人。

    不能做坏人,早就象烙印一样,深深的烙进了他的骨头里。

    想起爹娘,奶奶,再想起洪大爷他们,沈秋宝心里渐渐的生出一个主意:先离开石秀县。

    爹说过,山里到处都是宝。

    在城门外的早市,卖山货无须保条。他和长姐可以象洪大爷他们一样,去山里打猎、找山货,拿到早市里换钱。

    “等攒到了足够的钱,我就能去青云武馆学武了。”沮丧没有了,沈秋宝的心里又升起了复仇的希望。

    如此一来,先前压在他心头的大石不翼而飞。睡意顿起,他翻了个身,陷入不尽的黑甜。

    第二天清晨,沈秋宝是笑醒的。

    昨晚,他做了一个好梦。

    梦里,他每天和长姐进山打猎、找山货。他们打到了好多的野兔子、野山鸡,找到的山货也堆成了小山,背到早市上,卖了好多好多的银钱。

    “哈哈哈,我终于能去学武了!”捧着白花花的银子,他笑得合不拢嘴。

    可惜,就在这时,梦醒了。

    睁开眼睛,他发现自己还是躺在小小的山洞里。

    火,早就熄了。

    沈九妹还在睡。她蜷成一团,嘴里含糊不清的在说着什么。

    好象不对劲!

    沈秋宝翻身爬起来,凑过去。

    啊,长姐的脸红通通的,两片嘴唇上竟然长出了一圈水泡!

    “水……水……娘,我要喝水……”沈九妹的声音沙哑得简直象换了一个人。

    九姐生病了!

    沈秋宝吓得小脸煞白,赶紧的解下小竹筒喂水。

    然而,他的手一碰到沈九妹的脸,忍不住惊呼:“烫!好烫!”

    九姐在发烧!都说糊话了!

    这是从未碰到过的事。在沈秋宝的记忆里,长姐从来都是活蹦乱跳,象山里的迎春花一样,生机勃勃。

    心,顿时慌了起来。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九姐,醒醒……九姐!”他急得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

    “水……”沈九妹没有醒。

    “好。喝水。”沈秋宝回过神来,连忙给她喂水。

    昨晚,他们重新回到山洞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没法出去找水了。所以,小竹筒里的水只剩下一点点。

    就这一点水,没能完全打湿沈九妹的嘴唇。

    “水……”沈九妹双眉紧皱,痛苦的轻呼。

    沈秋宝气急败坏的使劲晃着手里的小竹筒。

    真的没有了!一滴水也没有了!

    “九姐,你先忍一忍!我马上就给你打水回来!”他解下沈九妹腰间的一大一小两个竹筒,飞快的挪开挡在洞口的大树杈。

    出去之后,又细心的重新用树杈将洞口堵上——长姐现在烧得稀里糊涂。要是在他外出的时候,有人或者有野兽跑进来,长姐还能落个好?

    出了洞,看着飘着轻纱般晨雾的四周,他不禁茫然:上哪儿去找水呢?

    这时,他记起小猴子昨天说过,后山有水源。

    希望这家伙心肠还没有坏绝,不是在说谎!

    握了握拳,他飞也似的向山顶跑去。

第二十二章 屋漏偏逢连夜雨(下)

    山上是一片茂密的树林。树下长满了荆棘。根本就没有路!

    怪不得小猴子昨天那么快就得了手,把九姐推下了山。沈秋宝一边艰难的穿行于荆棘丛中,一边忍不住在心里再一次的咒骂小猴子,同时,一颗心高高的悬了起来——该千刀杀的会不会骗人啊?后山真的有水源吗?

    可是,转念又一想:昨天上山时,沿途也没看到可以水源。所以,如今也只能去山顶和后山找一找。

    希望在山顶或者后山能找到水源。沈秋宝在心里默默的祈祷着。

    一路上披荆斩棘,终于,他在后山的山腰处,听到了滴滴哒哒的滴水声。

    没错,是活水!

    水滴打在石头上的声音,在幽静的山林里,显得格外清脆悦耳。

    沈秋宝抹了一把汗涔涔的脸,心中雀跃不已——跟着长姐在深山老林里转了好些天,他也学到了一些听音辨水源的本事。当然,与长姐相比,还差了老大一截。

    想到长姐还在山洞里烧得通体滚烫,等着自己的打水回去,他顾不得歇口气,急巴巴的根据经验,用最快的速度往水源方向赶去。

    又往前走了十来步,他拨开一丛低矮的杂木,不由眼前一亮。

    他没有听错!

    在二十来左右的右前侧方,有一棵老松树。树后有一面长满青苔的石壁。水滴声就是从石壁上传出来的。而在石壁脚,有一个近似于半圆的大石坑。比他家水缸还要大的石坑中蓄满了水。

    经验告诉他,这是可以饮用的山泉水。

    “水,找到水了!”沈秋宝禁不住欢呼,快跑过去。

    哪知,乐极生悲!

    才跑了几步,突然,他只觉得脚下踏空。旋即,“呼啦”一声,整个人急速往下坠。

    “啊——”变故突然而至,他根本就来不及反应。

    紧接着,左边大腿上传来撕心裂肺的剧痛。

    两眼一黑,他当即昏死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秋宝幽幽醒转。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黑黝黝的屋顶!

    “这是哪儿?”他使劲的眨了眨眼睛。

    没错,真的是屋顶,和姑奶奶家一样的瓦屋顶。

    难道我又回到姑奶奶家了?沈秋宝狐疑的四处张望。

    唔,他应该是躺在一间小柴房里。小小的屋子里,除了他躺着的这张简易小木床,还有码得很整齐、半人高的柴火堆。在床头摆着一只油亮的碗灯。灯光昏暗,照得屋里影影绰绰的。

    “这是哪儿?”绝不是姑奶奶家!沈秋宝的心骤然提起,本能的掀起身上盖着的洗得发白的青布薄被,翻身爬起来。

    “滋——”与此同时,左大腿被扯得生痛。沈秋宝痛得呲牙咧嘴,连忙去看自己的左腿。

    这时,他才发现自己没有穿衣服,被扒得精光,浑身上下光溜溜的。左大腿上裹着一圈白纱布。上面的血渍触目惊心。

    这是……沈秋宝吃痛的抽气,回想起来了:在山上,他终于找到了水源,心中一时欢喜,失了警觉,结果掉陷阱里了。

    当时,他感到左腿痛得要死。原来是左腿受了重伤。

    咦,是谁救了我?沈秋宝忍不住用手去摸纱布上的血渍——很奇怪呢。明明象是流了不少血,然而,如果他不动的话,伤处只是麻麻的,一点儿也不痛。

    “娃娃,你醒了?”吱呀一声,简陋的柴门被推开,一个苍老的声音传了进来。

    沈秋宝闻声望去。

    门口站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胖老头。他穿着青布短衫和黑色裤子,两只小腿上绑着白色的捆腿,脚穿一双敞口黑布鞋,右手端着一只绛色的陶碗。

    “馆主大人的医术又精进了不少。说你醒了,还真是醒了。”胖老头呵呵笑着走到床前,“娃娃,饿了吧?我给你端了点粟米粥。”

    粟米粥闻着真香啊!

    “咕噜——”,沈秋宝的肚子很诚实的抢先答了话。

    胖老头乐了,把粥碗递给他:“温热的,不烫。”

    沈秋宝早就饿得肚皮贴着后背,“哎”的应了一声,毫不客气的抱起粥碗,咕唧咕唧,三两口就给喝了个底朝天。

    真好喝!抱着粥碗,他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角。

    “哈哈哈……好娃娃!”胖老头豪爽的大笑,“馆主大人说你饿得太狠了,猛的吃太多,会伤到肠胃。所以,今晚只能喝一碗稀粥先垫个底儿。”

    也就是说,没有了。沈秋宝恋恋不舍的还了粥碗。一碗粥下肚,胃里立刻腾起一阵暖意,转眼,这股暖意便涌向了身体各处。他顿时觉得精神了许多。

    “谢谢老爷爷。”他感激极了。长姐说的没错,世上还是好人多。他肯定是又碰到了象洪大爷他们一样的好人。

    不想,胖老头接过粥碗,尴尬的笑道:“娃娃,说起来,还是老头我先对不住你。”

    沈秋宝不由愣住。

    “呃,你掉进了我挖的野猪坑里……”胖老头在床边侧身坐下,有些后怕的摸了摸他的头,“你的左大腿被坑底埋的竹刀扎了个对穿。如果我不是晌午的时候突然发心去巡山,你只怕血都会流干了。”叹了一口气,他又问道,“娃娃,你一个人跑到荒山里头去做什么?”

    “我……”沈秋宝想起了长姐,立时神色大慌,一把抓住胖老头的手,“老爷爷,你有没有看到我九姐?”

    “啊,还有一个娃娃?”胖老头惊呆了,“你们是两个人一起进的山?”

    沈秋宝象捣蒜一样的连连点头:“我九姐发烧了,藏在山洞里。我去给九姐找水,不小心掉进了陷阱里。”

    胖老头赶紧问道:“娃娃,你还记得你九姐藏在哪个山洞里吗?”他只是想抓点野猪啊兔子之类的回来打打牙祭,不想竟祸害了两个娃娃……真是造孽啊。

    当然记得!沈秋宝详细的说出了山洞的位置,以及周边的情形,末了,急急的请求道:“老爷爷,您行行好,带我去找我九姐吧!我九姐发着烧,一直在说糊话。我出来一天了,再不去找她,她会死的。”

    胖老头心里很不好受。小娃娃不过五六岁的样子,却比半大小子还要老成。可见这娃也是个吃尽苦头的。

    他起身,软声劝道:“娃娃,你说的很清楚。我常在那山里转悠,知道你说的是哪里。你腿上的伤很重,万万不可乱动。再说,外面黑咕隆咚的,你也上不了山,还不如乖乖的在家里养伤。娃娃,你放心,此事既然与我脱不了干系,我不会不管你九姐的。我现在就去上山去找人。”说着,他拿着空粥碗,象一阵风似的离开了屋里。出了屋,他还不忘细心的将柴门关上。那腿脚灵便得很,哪里象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家?

    “老爷爷……”沈秋宝根本就来不及再求他,唯有坐在小木床上,提心吊胆的盯着紧闭的柴门。

    九姐命大福大,一定不会出事的!老爷爷肯定能找到九姐!他在心里一次又一次的祈祷。其他的,他想都不想……

    时间好象停止了。沈秋宝木木的抱着薄被坐在床上。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床头的灯光一闪,柴门再次被推开。

    胖老头裹着一身的寒气进来了。他的脸色很难看:“娃娃,你九姐……没找到。我找到了那个山洞,没看女娃娃。灰堆旁边有一滩新鲜的血……”

    “九姐!”仿佛被人在心尖子上猛的砍了一刀,沈秋宝大叫一声,生生的痛晕过去。

    胖老头一个箭步上前,长臂一揽,将人扶住:“娃娃!”

    沈秋宝小脸儿煞白,牙关紧闭,躺在他的怀里,已是人事不省。

第二十三章 转机

    沈秋宝再次醒来时,天色已经大亮。

    胖老头守在床头,见他醒了,欢喜的站起身:“娃娃,醒了?馆主大人给你开了一剂药,在外头有文火煎着。我去给你端来。”

    “老爷爷。”沈秋宝却哑声叫住他,“真的没有找到我九姐?”

    胖老头摇头轻叹。

    “我九姐她……”沈秋宝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九姐她该不是被野兽叼走了吧?

    据他所知,在牛头坳村就曾发生过两起野兽下山叼走小娃娃的惨事。他还跟壮子哥他们一同去那两户人家看过。现场也是留下了一大滩血渍。

    胖老头不忍的安慰道:“娃娃,你莫自己吓自己。馆主大人说了,很有可能是有人恰好路过,救走了你九姐。”

    “真的?”头立马不晕了。沈秋宝两眼闪着奇异的光,充满希冀的望着他。

    “嗯。天亮后,我请馆主大人帮忙去洞里看过了。”胖老头摸了摸他的头,“馆主大人说,洞里野兽扯咬的痕迹。挡在洞口的树杈明显是有人刻意挪开的。”顿了顿,他又道,“那片山又不是人烟绝迹之地。住在附近的人时常进山打柴、挖点野菜什么的。你九姐命大福大,恰好有人路过,听到动静,救走了她呢。”

    好吧,他并没有说全。馆主大人确实说了,小姑娘可能是被人救走了。但是,馆主大人还说了,从现场留下的那滩血渍来看,这种可能性很少。十之**,小姑娘被狐狸一类的野兽给拖走了。因为洞里留有一些凌乱的兽爪。而那些兽爪看着很象狐狸留下的。

    之所以说是“很象”,是因为馆主大人说,这些兽爪印迹形状与狐狸留下来的一样,却明显要大许多。

    “也许是妖狐……”现场虽然没有扯咬的痕迹,但是,看到这些大狐爪印,馆主大人很不看好小姑娘的下落——小姑娘被妖狐抓走的可能性很大。

    妖狐?胖老头是听说过的。人若有灵根,便可以修仙,是为仙府所说的“仙官”。而世间的飞禽走兽通了灵智,也能修妖仙。它们若是为仙官们所用,则为灵兽;若是藏身于没有人迹的深山老林,则是妖兽。

    一般来说,灵兽有主人约束,是不会主动伤人的。而他们在这里住了几十年,也未曾听说过周边的山里有妖兽出没,所以,馆主大人断定那是一只过路的妖狐。

    胖老头素来最信服馆主大人。既然馆主大人说十之**是被妖狐抓走了,那么,小姑娘现在就是凶多吉少。

    为此,胖老头挺内疚的——说起来,如果小娃娃不是外出找水时掉进了他挖的野猪坑里,就不会让小姑娘落单。而馆主大人说了,据《妖兽志》上记载,妖狐天性胆小谨慎,很少主动攻击人。过路的妖狐更甚。如果当时山洞里有两个人,想必妖狐是不敢掳人的。总而言之,小娃娃受伤,他有不可推却的责任;小姑娘下落不明,他亦间接有责。

    小娃娃昨晚听到坏消息,当场昏死。胖老头也被吓得不轻。他连忙请了馆主大人过来。后者切脉之后,说,小娃娃本来就身子有些虚,现在又受了重伤,失血过多,便是雪上加霜,心脉有损,再也受不得半点惊吓。

    “这段时间,小娃娃要静心养伤。不然的话,会落下病根,折损天寿。”这是馆主大人的原话。

    真是造孽啊。胖老头心中更加内疚,自然是不敢全盘托出馆主大人的判定,只捡了好的来说。

    “娃娃,我已经请求了馆主大人,这段时间,你且安心留在这里养伤。等伤好之后,我陪你去附近的人家打探。你九姐要是被人救走了,我们肯定能打探到的。”他温声说道。

    “谢谢老爷爷。”沈秋宝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现在,他的整条左腿不动的时候,还是麻麻的感觉。只要稍微动一下,便痛得要死。这样的情形,他连床都下不了,怎么能出去挨家挨户的找长姐呢?也只有留下来先养伤了。

    至于老爷爷挖的野猪坑害他受了伤,他是一点儿也不恨的:因为他知道,他和长姐的处境已是山穷水尽。长姐烧成那样,以他的能力,没法带长姐下山找郎中,只能继续留在山洞里。没吃没喝的,他们又能再熬多久?更何况,等到晚上,野狗群会再围过来……一想到这样的情形,他便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之中;而老爷爷做事厚道,又是收留他养伤,又是连夜上山找九姐,能为他做这么多,他内心充满了感激。

    “唉,憨娃……”胖老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怜惜的又摸了摸他的头,“我去给你端药。”

    看着沈秋宝喝完汤药,他又去灶上端了一碗粟米粥和半个杂面馒头进来。见沈秋宝三下五去二就给吃完了,端着空粥碗一脸的不舍,他乐呵呵的解释道:“你的肠胃空了好久,还要先养一养,不能一次吃太多。”

    沈秋宝怪不好意思的,道了谢,将空碗还给了他。

    “乖娃。”胖老头越看越喜欢,见他精神头不错,便在床边坐下来,温声询问,“你叫什么名字?听口音不象是我们石秀县人哩。”

    自从离开姑奶奶家后,沈九妹便再三告诫沈秋宝,千万不可露出牛头坳村的一丝一毫。他是真的听进心里去了。是以,没有迟疑,张口便道出“沈云”这个假名,以及编好的那套说辞。

    “可怜的云娃。”胖老头其实也大致猜到了他是个没爹没娘的孤儿。不过,他没有想到的是,两个娃娃是被唯一的亲人扔到荒山老林里自生自灭。更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两个娃娃还无伤无损的走了出来。

    两个小娃娃挺不容易的,真让人心疼。他看着沈秋宝,眼里柔和的能滴出水来。

    “老爷爷,这里是哪儿呀?”沈秋宝小心的打探道。

    “哦,忘了告诉你了。”胖老头笑道,“这里是刘家拳馆。我是馆主大人的家仆,跟从主姓,大家都叫我老刘头。”

    “拳馆?”沈秋宝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是武馆吗?”

    “是的。”老刘头呵呵。

    头有点儿晕……沈秋宝顿时有一种被金元宝砸中的感觉,情不自禁的抓住老刘头的一只手:“刘爷爷,你们武馆招收学徒吗?”从一开始,他从就没有认定非青云武馆不可。他真的不挑,只要是武馆,能教他武艺就行。而之所以念念不忘青云武馆,不过是听小猴子说,石秀县里唯一常年招收学徒的武馆仅此一家。

    “呃,招是招的。”老刘头很是尴尬,“不过,我们好多年没有招到学徒了。”

    这是几个意思?刘家拳馆很难考,一般人考不上这里的学徒,是吗?沈秋宝紧张的一颗心骤然蹦到了嗓子眼里:“为什么?”

    老刘头挠头:“主要是我们武馆的刘家拳很难学。如果不是天资出众,没下十几二十年的狠功夫,连皮毛都学不到。来武馆学武的人,大多是抱着学个一两年就去参加武试,谋个功名的。他们听说要这么长的时间,都吓跑了。而且我们馆主大人收徒也挑得很,一般的娃娃难入他的眼。名声传出去后,来考学徒的人就越来越少了。”这些年来,武馆门前可罗雀,往往是三五个月里连询问的人也难见一个。

    沈秋宝沉默了。前一条,他倒不怕。因为他学武,不是冲着武试的功名去的。他是真心想学真本事。因为只有学到了真本事,他才能找仙符兵报仇。他担心的是后一条:也不知道自己入不入得馆主大人的眼……

    老刘头耳聪目明,自然是看出了小娃娃的心思。

    他是真的喜欢这个娃娃,再加之,又是打心里觉得挺对不住人家的,所以,有心补偿一二。

    虽说馆主大人收徒自有祖宗章法,谁也不能违背,但只要云娃是真心想学武,即便是入不得馆主大人的眼,他舍了这张老脸,请求馆主大人推荐云娃去别的武馆,也不是不可能。

    他笑道:“云娃,你现在是要把伤养好。没有一副好身板,是没法学武的。”

    “嗯,我知道了。”沈秋宝感激的点头,“谢谢刘爷爷。”

第二十四章 向往

    沈秋宝受了重伤,又失血过多,身体虚弱得很。说了那么多的话,便精神不济,呵欠连连。

    “你好生睡一觉。”老刘头怜惜的扶他躺下。

    “是。”心事暂解,沈秋宝一挨着枕头,便呼呼睡去。

    这一觉睡得甚是香甜。睡醒之时,一睁眼,他看到老刘头仍然坐在床边。

    “刘爷爷”心里暖洋洋的,他挣扎着要爬起来。

    “别乱动。”老刘头一把将人按在被窝里,“你腿上的伤药快过效了。要是扯到伤口,会痛得很。”

    沈秋宝闻言,乖乖的躺着,不敢再动弹。

    这时,他的肚子很实诚的“咕噜”接连叫了几声。

    “饿了吧?”老刘头呵呵笑道,“馆主大人吩咐过了,要先换药,再进食。我去请大师兄过来给你换药。你乖乖的,不要乱动。”

    大师兄?听名头就让人觉得是很厉害的武者呢!沈秋宝无比期待的应道:“哎。”

    没过多久,老刘头又回来了。

    沈秋宝连忙张眼望向门口。只见老刘头的身后跟着一名提着黑木匣的少年。他长着方方正正一张古铜色的脸,浓眉大眼,看上去十六七岁的样子,身着一身青色棉布短打,身材高大健硕。青布衫下,可以看到胳膊、胸口等处的肌肉犍子微微隆起,看着就觉得孔武有力。

    这位大哥哥是大师兄?沈秋宝被扑面而来的阳刚之气深深的震住了。

    见小娃娃呆若木鸡的憨样,老刘头不由轻笑:“云娃,大师兄给你换药来了。”

    少年脸上微红:“刘爷爷,你又打趣我了。”

    “你是馆主大人的首徒,不是大师兄,难道是二师兄?祖宗的宗法不可废。老奴以为,该守的礼,一定要守着的。”老刘头不以为然,躬身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行,都听你的。”少年尴尬的走到床边,将小黑木匣放在床边。

    沈秋宝回过神来,赶紧喊人:“见过大师兄。”

    不想,老刘头在一旁一本正经的打断道:“云娃,你还不是我们拳馆的人,按理不能称大师兄。”

    看着象是换了一个人的老刘头,沈秋宝有些不知所措。

    刘爷爷总是这样,在外人面前,特别坚持身份、礼节。便是师父也奈何他不得。少年很同情躺在床上的大眼睛小家伙,一边打开黑木匣,一边解围问道:“听刘爷爷说,你叫沈云。是哪个云呢?”。

    “是白云的云。”沈秋宝不敢再乱喊人了。

    “和我想的一样。”少年快活的冲他眨了眨眼,“我叫傅雷,六岁的时候拜入师父门下,入门刚好十年。比你年长,以后,你就叫我傅大哥。我呢,叫你云小弟。”

    “哎,傅大哥。”沈秋宝对他的好感噌噌的直线上升。

    一旁,老刘头垂手而立,没有再吭声。

    傅雷又道:“云小弟,现在,我要给你换药了。你的伤口很深,可能会有些疼。”

    “嗯。”沈秋宝其实最怕疼了。闻言,不由紧张的攥着一双拳头。

    “大师兄,刘家武学不容偷窥,老奴先行回避。”老刘头垂着眼皮,说道。刘家武学,有医、拳二道。他虽是刘家世仆,却没有入刘家拳的门墙,任何接触刘家武学的行为都会被视为偷师。是以,他理当自觉回避。

    只是换个药而已傅雷满头黑线,无奈的点头:“哦。”他是头次处理这么深的伤口,真的一个人应付不过来,很想老刘头能留下来搭把手。

    老刘头转身离开了柴房。

    自牛头坳村被屠之后,沈秋宝辗转流离,见识了行行色色的人,已不是当初的小小山里娃。他是真听懂了老刘头的意思,心道:我要不要闭上眼睛呢?

    想了想,他果断的闭上双眼。

    “扑哧”,傅雷见状,哪里还忍得住?当即拿着一把小剪子笑得两个肩膀一耸一耸的:“云小弟,只是看着换药,算不得偷师。”顿了顿,他憋住笑,又道,“如果你怕的话,闭上眼睛不看,倒是个好主意。”

    谁怕了?沈秋宝的心气被激上来了,立刻瞪大眼睛:“我不怕。”

    “那就好。我先扶你坐起来。”傅雷耸耸肩,“竹刀把你的左大腿刺了个对穿。我也是头次处理这么重的伤,你能帮我打个下手吗?”

    “我,我不会。”难道大师兄是生手?沈秋宝被吓到了。

    “没事,只是帮我递下剪子、纱布和药**。”傅雷笑了笑,“你按我说的做就行。”说着,他指了指小黑木匣。

    沈秋宝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扁扁的小匣子里一线排开,装着五只大肚小瓷**儿。每一只的大小都是一样的,比他的拳头略小。不同的是,它们的**塞包着不同颜色的粗布。从左自右分别是黑、白、红、黄、蓝等五色。旁边整齐的收着三卷白色的纱布,以及好几把薄薄的红柄小刀。

    不敢直视磨得雪亮的刀尖,他匆匆收回目光,惴惴不安的应道:“哎。”

    傅雷扶他起来,先掀起被子,只露出他整条左腿。

    沈秋宝看过去。情况似乎比昨晚更糟糕,纱布已然被深深浅浅染红了。中间部分更是湿漉漉的黑色。

    “还没完全止住血。”傅雷仔细的看了看,“希望伤口没有化脓。”说着,“咔嚓咔嚓”,大刀阔斧的从一旁剪开纱布。

    痛!沈秋宝禁不住打了个哆嗦。他赶紧咬住嘴唇,将冲到嘴边的呼痛声生生的咽回肚子里。

    “把蓝色塞子的药**打开。”傅雷一边剥开纱布,一边在心里暗赞:好要强!

    沈秋宝忍着痛,依言从小黑木匣里取出药**,打开盖子。却再也不敢抬眼往伤处看。

    傅雷的手法很快,这时已经完全打开了纱布。狰狞的伤口露了出来。剥纱布时不可避免的扯动了伤口。比铜钱还大两圈的血洞里,汩汩的往外冒血泡儿。

    很不幸,伤口有点脓肿。肯定是刘爷爷为了增强野猪坑的杀伤力,又在竹刀上抹了马粪。傅雷“滋”的抽气,抬眼同情的瞅了一眼紧张兮兮的小家伙,接过药**,先毫不吝啬的洒上大半**止痛散。

    沈秋宝只觉得伤口处先是泛起阵阵清凉,紧接着,麻木的感觉象水面上的波纹一样,层层漾开。

    咦,好神奇,伤口完全不痛了!

    难道是戏文里说的仙药?沈秋宝好奇极了。

    “拿把小刀给我。”傅雷又吩咐道。

    沈秋宝立刻递上一柄小刀,壮着胆子飞瞄了一眼伤口除了一个令人心尖发颤的血洞,哪有什么药粉?

    “我要给你除脓。你最好不要看。”傅雷接过刀子,好心提示道。

    沈秋宝顺从的收回目光。

    此时,麻木的感觉更甚。整条左腿都已经失去了知觉。所以,接下来,他根本就不知道傅雷在做什么。

    不一会儿,后者接二连三的发出指令:“红盖子药**!”

    “白盖子药**!”

    “纱布!”

    沈秋宝手忙脚乱的配合着,一时之间,竟然忘了换药的对象是他自己。

    小黑木匣里的五**药都用了一轮,纱布亦用掉一大半,终于,傅雷用手背擦掉额头的汗珠子,长吁一口气:“换好了。”因为伤口脓肿了的缘故,他又将伤口从里到外仔细的清洗了一遍,其麻烦程度竟然不下于昨天师父处理新伤口。全部流程下来,他出了一身大汗。幸亏他们拳馆祖传秘制的止痛散十分强悍,不然,小家伙铁定生生痛昏过去。

    “你恢复得还不错,再这样换三次药,应该就能下地慢慢的走几步了。”他麻利的将十几团染血的废纱布归拢起来,扔进床边的旧竹篓里,“以后,我每天上午过来给你换药。”

    “谢谢傅大哥。”沈秋宝佩服得五体投地他曾看到过三太叔公给人治伤。虽然是外行,但是他也能感觉得到,傅大哥的医术远非三太叔公所能比。然而,三太叔公多大年纪,傅大哥又多大年纪?等傅大哥到了三太叔公的年岁,不知道会厉害到什么地步呢!

    由此可见,馆主大人肯定是有真本事的大能人。

    沈秋宝无比向往的在心里说道:要是我能留下来学艺,那该有多好!

第二十五章 末流武馆

    傅雷没有吹牛。一天换一次药,第四天清晨,沈秋宝醒来,左腿再无麻木的感觉。心中大喜,他小心翼翼的爬坐起来,掀开薄布被察看伤处。

    纱布的中间呈淡黄绿,不再染有血渍。

    看着傅雷换了几次药,他多多少少也看出了一些门道:淡黄绿的印迹是伤药染出来的。没有血渍,说明伤口没有再渗血。

    难道已经结了疤?他难以置信的伸手轻戳纱布边缘。

    呀!还是不痛!

    没有再迟疑,他雀跃的试着下了床。

    扶着床头站起来的那一刹那,他乐得合不拢嘴左腿虽然软绵绵的,不及右腿有力,但是,如果动作不是扯得太大的话,伤口仅仅是隐隐作痛而已!

    床头摆着好些衣裳。沈秋宝定睛细看,都是细棉布的旧衣裳,桨洗得干干净净。有米白的小褂子,也有青的外衣外裤,和傅大哥身上穿的样式一样,只是每一件都要小的多。床边还摆着一双青布敞口鞋,也是他能穿的大小。

    昨晚入睡前,这些还是没有的。

    不用说,肯定是刘爷爷为自己准备的。穿好衣裳,就能出屋走走了!

    沈秋宝欢喜的穿上衣裳,然后扶着柴垛,慢慢的试着走到门口。

    刘家拳馆会是怎样的呢?拳馆里的其他人也是和傅大哥、刘爷爷一样的好心人吗?他们会不会赶我走离门口越近,他的心事渐沉。

    屋子很他小心的碎步往前,一步一步的挪着,也只用了十来步,便站在了柴门的后面。

    不管其他人怎么看我、待我,反正,我一定要留下来。打定主意,他深吸一口气,伸手去拉柴门。

    柴门的外面明显没上锁,因为他只是轻轻的往里一拉,门便“吱呀”一声开了。

    清凉的晨风裹着淡淡的草木芳香扑面而来。

    好凉!沈秋宝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

    好熟悉的感觉!刹那间,他仿佛回到了牛头坳村他家位于东山下,而他的睡房又正好对着山林。早晨,山里寒气重。他清早起来,每次打开房门,都会被外面的凉风刺得打哆嗦。

    难道刘家拳馆也是在山脚?熟悉的感觉顿时将他心中的惴惴不安抚平大半。

    外面很安静。沈秋宝扶门张目四望。屋外的情形,和他这些天里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没有刀剑铁枪,也没有开阔的练武场,他看到的只是一片茂密的树林笼罩在薄薄的晨雾之中,影影绰绰,分外宁静。

    简直就象是打开了自己的睡房后门!

    原来武馆是这样子的?沈秋宝难以置信的揉了揉眼睛。

    胆子顿时大了好几号。他试着扯起左脚,挪过三寸来高的破门坎。

    伤口还是被扯痛了。他“滋”的抽气,赶紧打住这些天,刘爷爷每次来看他,都是反复叮嘱:千万不可妄动。万一扯坏了伤口,轻则又要多躺几天,严重的话,会落下病根来,甚至于这条腿就此瘸了去。他一心想要留下来学武,可不能因为一时之好奇而坏了自己的腿。

    疼痛的感觉很快消失了。

    只要不疼了,应该就没事吧?沈秋宝感觉伤口没有往外冒血,长吁了一口气。

    象他现在这副样子是没法去外面的树林里的。是以,他决定沿着墙根,随便走走。

    扶着木板墙,他往右拐,更加小心的往前挪着这里有一排样式差不多的小木屋。而他住的这间小木屋位于最左端。往左拐的话,走不了几步就到了头。尽头一目了然:一堵长满青苔、两人多高的厚实石墙。

    没走几步,这时,前面一间木屋也“吱呀”开了门。

    老刘头披着一件褐旧布夹衣自屋里出来:“云娃,起了。不多睡会儿?”因为昨天傅雷说过,所以,他脸上一点惊讶的神也没有。

    沈秋宝笑着唤了一声“刘爷爷”:“躺了好些天,想出来走走。”心道:原来刘爷爷住的也是柴房。

    老刘头吩咐道:“这里是拳馆的西偏院。前头就是正院。这会儿,馆主大人正在练功。我要去生火烧饭,不能陪你。你就在这院里认认路儿,莫出去。要是冲撞了,可不好。”

    “刘爷爷,我帮您生火。”在姑奶奶家的时候,长姐说过,大人们都喜欢手脚勤快的孩子。是以,沈秋宝毫不犹豫的主动请缨。尽管他其实很想去看馆主大人练功。

    老刘头看了一眼他的小身板,乐呵呵的摆手:“你的腿还没好哩。等腿好了再说。”

    “没事,已经不疼了。”沈秋宝坚持的跟在老刘头屁股后面。

    后者见他走得还算轻松,便没有再拒绝烧火又不是什么重体力活儿。小娃娃都好动,在床上躺上了那么些天,肯定憋坏了。活动一下身子骨,也不是坏事。

    这一排小木屋共有三间。最右端的便是厨房。比起沈秋宝寄住的那间,厨房大了不止三倍。里头除了两孔青砖灶台、一溜从小到大整齐排列的铁锅、一口绛大水缸,在黑漆斑驳的窗台下,还有一只半人高、八成新的木橱柜。后者做工粗糙,没有上漆,约摸三尺多长,分为上、下两层。

    “饿了吧?”老刘头打开上面那层的橱柜门。

    里面又分为两层:上面那层摆着两摞碗,都是细白瓷的,一大一小。大的那撂是海碗,共三只,小的那撂,在姑奶奶家是当菜碗用的,共五只第二层搁着一只半尺来长的旧竹。

    老刘头从竹里掏一个杂面馒头,转身递给沈秋宝:“昨晚还剩了点馒头。早饭还要些时候,你先垫垫肚儿。”

    沈秋宝确实是饿了。几天相处下来,他大致摸到了老刘头的一些脾性。比如说,后者心直口快,也喜欢直心肠的娃儿。故而,没有客气,道了谢,双手接过馒头,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老刘头怜爱的摸了摸他的头,打开下层的橱柜门。这里只有一层,并排摆着两个乌黑发亮的大陶缸。他打开左边的那只,从中舀了小半碗碎苞谷,放在灶台上的最小的那只铁锅里。

    接着,他关上橱柜门,蹲在灶台前,开始生火。

    等他引火完毕,沈秋宝已经吃完了馒头。不用吩咐,他主动的从屋角抱来一小捆柴火:“刘爷爷,我帮您烧火。”

    “以前在家里烧过灶火?”老刘头见他很有章法的添了两根细柴,这才相信他是真心想帮忙,而不是玩儿。

    “嗯。”沈秋宝觉得自己可能是受了小猴子的影响,学坏了,如今说起谎话来也是脸不红心不跳的。

    “行,你来。”老刘头笑眯眯的起身,“我去洗米,再到院子里摘点豆角。”碎苞谷粥,煮豆角,再加上昨晚剩的馒头,今天的早饭便齐全了。

    很明显,沈秋宝的勤快大大取悦了老刘头。接下来,后者的话比平时多了许多。

    很快,铁锅里的粥“咕噜咕噜”的开了,屋子里飘逸着苞谷的清香。

    “刘爷爷。”沈秋宝指着灶台上那只最大号的铁锅,好奇的问道,“这只大铁锅也是用来煮粥的吗?它一次能煮多少人吃的粥?”这只最大号的,只比屋里的大水缸小一圈儿。他从来就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锅。

    “那口锅是老太爷传下来的,据说一回能煮两百斤白米饭。”老刘头无比向往的叹道,“先前,我们拳馆兴旺的时候,顿顿都是用这口大锅满满的煮一大锅白米饭才够吃哩。”

    接着,他跟沈秋宝说起古来:一般来说,武馆有两种传承方式,即,师徒相传和父子相传。石秀县里的绝大多数武馆都是师徒相传。而刘家拳馆则是为数不多的父子相传。他先前所提及的老太爷是开馆之馆主。这位老太爷本是游学的武宗师,偶然经过石秀县,喜欢上了这里的山山水水,从此在此间开馆授徒。那时,他以刘家拳打遍石秀县无敌手。周边的人们纷纷慕名而来。不出两年,刘家拳馆便跃升为石秀县一流的武馆。

    “这口大锅就是那时打造的。”老刘头说着说着,神情越来越沮丧,“当年,老太爷就是看上了这里的山水灵秀,以为地灵必人杰,是个出好苗子的地方,想广收门徒,把刘家拳发扬光大。哪知,石秀县只是个样子货。老太爷至死也没收到合眼缘的好苗子。老太爷不死心哪,临终的时候还不忘叮嘱老爷,说,他卜算出石秀县是有大机缘的灵地,一定会出武学旷世天才的,所以,一定要坚守下去。”

    结果,貌似老太爷的卜算不太灵光。第二代馆主坚守了一世,仍然没碰到天才横空出世。倒是他的武学天赋远不如老太爷。后者没了后,第二代馆主的拳头不够硬,被其他武馆合力排挤,拳馆迅速败落。卖田卖地最后,传到他儿子,也就是现任的馆主大人手里时,刘家拳馆只剩下小小的一进院子加三亩杂木林,在众多武馆里已然沦为末流。甚至于,早在第二代馆主当家时期,众武馆便耻于与刘家拳馆“切磋”武艺。

    不过,也幸亏如此。不然的话,老刘头从心底里担忧,现任馆主大人保不住刘家拳馆的百年老招牌。

    沈秋宝听完,蒙圈了。原来,刘家拳馆是这样的武馆

    “我们拳馆加上我,总共才三个人。”老刘头正道,“云娃,你还想留下来吗?”刘家拳馆虽然没落了,但傲骨仍在。身为世仆,他容不得任何人小视拳馆。拳馆也从不留三心二意之人。

    末流武馆,那也是真正的武馆啊。况且,不留下,我还能去哪儿?沈秋宝坚定的点头:“刘爷爷,帮帮我吧。我想留下来学武。”

第二十六章 我是沈云

    “留下来学武?”老刘头呵呵,“这我可说了不算,得看你的天赋。还是那句话,你先养好伤再说。”八字才一撇的事,他是不会先说出来的。这是他一贯的做派。

    也就是说,自己暂且可以住下来喽。沈秋宝很清楚自己的身份,本来就没指望能立刻拜师学艺,闻言,心稍安,赶紧点头应下:“哎。”

    早饭熟了。老刘头让沈秋宝自己在厨房里先吃,而他自己则用竹篮提了早饭,去正院给馆主大人和傅雷送饭。

    不出半个时辰,傅雷提着竹篮送老刘头回来。此时,沈秋宝已经吃完饭,蹲在豆角地里抓菜虫——后杂院,三间小木屋的前面是一块小空地。老刘头将它们开成了菜地,见缝插针的种上了豆角、南瓜、青菜和韭菜。

    “云小弟,你腿上的伤还没好利落,不可太操劳。”傅雷冲他招手,“过来,我给你看看伤口。”

    “好咧,傅大哥。”沈秋宝慢慢的挪出菜地。

    院里有一口老井。井台有两尺来台,是用长青石砌成的。傅雷扶着沈秋宝在井台上坐下,捋起他的左裤腿儿,轻轻的拆开纱布。

    “嗯,伤口结疤了。”傅雷满意的点头,从怀里掏出一只拳头大的白瓷胖肚**儿,给他上药,嘴里叮嘱道,“这两天长新肉,伤口会有些痒。你千万要管好手,不要去挠它。”

    **里装的是一种淡黄色的油状药液。涂在伤疤上,清清凉凉的,舒服极了。沈秋宝惬意的眯缝着眼睛,连连点头:“嗯,我听傅大哥的,不挠它。”

    上完药,傅雷又重新给他包上新的纱布,把药**儿递给他,吩咐他以后自行涂药:“每天涂两次,早晨起来,晚上睡觉前,象我刚才那样涂一次药就行了。疤子没有落之前,不能沾水。”

    沈秋宝捧着药**,抬头瞪大眼睛问道:“傅大哥,那,你以后还会来看我吗?”从老刘头那里,他知道,能否留下来学武,全凭馆主大人一句话。而他又见不到馆主大人,所以,要想留下来,唯有博取老刘头和傅雷的喜欢。他们若是喜欢他,将来才会在馆主大人面前替他说好话。

    长姐以前说过,喜欢都是相处出来的。他要是连傅大哥的面儿都难见上几次,后者怎么可能会喜欢他呢?

    当然,他也没有刻意做假。几天的相处下来,他心里很喜欢傅大哥,是真心想亲近他。

    大眼睛黑溜溜的,清澈得有如上好的琉璃,清清楚楚的映着小家伙的亲近与信赖。傅雷愣了一下,笑道:“上午,我要练功。下午要跟师父学配药。中午才有空过来。”

    师父向来要求严格,前些天,如果不是给云小弟上药,上午的时候,他休想走出练武堂寸步。今天,他也是借着送餐具的由头,才跟师父请到一刻钟的短假——学武的生涯,刻板又辛苦,十年如一日。不给自己找点乐子,日子怎么过呀!以前,他就喜欢往老刘头的后杂院里跑。哪怕什么都不做,就是在井台上干坐着,也是一天之中难得的轻闲时光。现在,后杂院里新住进来了这么有趣的小家伙,他便更加管不住自己的腿。

    只是,一次两次的,师父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天天如此的话,师父那里肯定不好交待。

    我得找个说得过去的借口才行!

    看着小家伙乖巧伶俐的样子,他突然想起昨天师父与老刘头的对话:老刘头很喜欢小家伙,又加之觉得对他有愧,是以,为其向师父讨个学武的机会。而师父也动了侧隐之心,有松口的迹象。

    心中一动,他计上心来,笑眯眯的问道:“云小弟,你识字吗?”

    捡到小家伙的第二天,老刘头就问清了小家伙的来历,立刻一五一十的禀报了师父。当时,他就跟在师父身边,是以,他知道小家伙是个父母双亡、被亲人抛弃的山民孤儿,唯一的姐姐也极可能在后山喂了狐妖。以小家伙这样的身世,又小小年纪,应该是还没开蒙的。在其他武馆里,大师兄通常都是要替师父教导底下的师弟师妹们。可他们拳馆总共才他这一个弟子,他这个大师兄一直都只是摆设。哇呀呀,好想过过大师兄的瘾!师父没有发话,不能教武学,但是,他可以先教小家伙识字啊!

    果然,沈秋宝老老实实的摇头:“不认得的。”

    在牛头坳村是有族学的。不过,族里规定,族中男丁要年满六岁才能开蒙。他还没到年纪。好吧,就算他到了年纪,听爹娘的意思,也是不会送他去开蒙的:一来,去族学开蒙要交二十个大钱和三斗白米。若是还要接着学,翻了年,还要每个月交十个大钱;二来,识字是为学武做准备。寻常的山里娃哪有学武的机会?人们通常都认为,不学武,光识字,一点用处也没有。所以,又何必在上面浪费那么多的银钱和时间呢?在牛头坳村,除了族长爷爷他们那一房,其他人家都很少送娃上族学。

    而他也没少听族长爷爷家的族兄们抱怨,说,识字很难,一点儿都不好玩。故而,以前从来没有动过识字的心思。

    但是,现在不同了。

    他要学到一身的好武艺,才能给爹娘、奶奶报仇,自然要找机会先识字。

    傅大哥这么问,难道是要教我识字?想到这里,他满眼期待的望着傅雷,请求道:“傅大哥,你能教我识字吗?”

    好聪明的小家伙!傅雷挑眉:“你想学吗?”

    “想!从心底里想学!”沈秋宝双手在胸前抓握成拳,使劲的点头。

    “扑哧”。傅雷被他认真的小样儿给逗乐了:“行,以后,每天中午,我过来教你识字。”

    没想到,傅大哥的心肠比庙里的菩萨还要好,一求就应。沈秋宝喜欢的拍掌叫了起来:“啊,太好了!谢谢傅大哥……”

    他太高兴了。如果不是傅雷眼疾手快,一把将他按住,肯定当即就蹦了起来。

    “你摸乱动,小心扯坏了伤口。”

    “傅大哥,是从今天中午开始吗?”

    “呃,好吧……”

    老刘头听到外面的欢呼声,从厨房探出头来。看到井台上,一大一小两个小子都是乐不可吱的样子,他也禁不住摸着胡子呵呵轻笑:“两个憨娃……”好多年,他都没有在拳馆里听到这么欢畅、轻松的笑声了。

    回到正院,傅雷如实禀报了馆主大人。和他意料的一样,馆主大人同意了,不过,只准他过去半个时辰。理由是:助人没错,但是,傅雷不能因此而耽搁了自己的课业。

    “翻了年,你就要参加武试。现在不抓紧,到时怎么过得了?”馆主大人如是说。

    能有半个时辰,傅雷已经很知足了。

    午饭过后,他在拳馆的故纸堆里翻找了半天,终于寻出一本叫做《识字歌》的旧书,兴致勃勃的去后杂院教沈秋宝识字——在最辉煌的时期,刘家拳馆开辟了“图文阁”。里头收录了数百册入门级别的武功典籍和药书。这些书以识字为主,内容浅显,通俗易懂,学徒们可以随时借阅。只可惜,自老太爷过世后,拳馆江湖日下,学徒流失严重,图文阁首当其冲。因无人看管,各种书籍流失、破损严重。传至现任馆主大人手里时,已经变成了一堆杂乱的故纸,堆在正院的西厢房一角化灰。

    “当年我开蒙时,除了这本《识字歌》,师父还给我准备了笔墨纸砚的。只是我现在手头不宽裕,匀不出多余的来。只能给你准备一枝毛笔。”傅雷有些难为情的递过来一枝旧毛笔,“你暂且用水代替墨,在地上练字。”顿了顿,又补充道,“我小的时候,大多数时候也是在地上这样练字的。”

    “谢谢傅大哥。”沈秋宝却是很满意了,如获珍宝的双手接过旧毛笔,“我真的很喜欢。”

    真是个乖孩子。傅雷暗中吁了一口气:“那,我先教你写名字。”说着,他又从沈秋宝手里拿过毛笔,沾了水,在泥地上一笔一划的写下“沈云”二字。

    写完后,他特意提醒沈秋宝观察自己拿笔的姿势。然后,把笔递还给后者:“你拿好笔,我握着你的手,再教你写一遍。”他不知道该怎么教徒弟。当年师父是这么给他开蒙的,他照搬过来,应该没错。

    “嗯。”沈秋宝两眼亮晶晶的,极力压制住满心的激动,学着他的样子握笔。

    他比傅雷想象中的更伶俐,简直是一教就会,初上手,毛笔握得象模象样。

    本来还想着要提醒他几处握笔的要诀,见状,傅雷默默的咽下了那些话,握着他的手,一边写,一边念叨着笔顺:“点、点、提……”

    不一会儿,“沈云”两个字再次出现在泥地上。

    沈秋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啊,我会写字了!这就是“沈云”!

    虽然已经在很多人面前,他已经用过这个名字。但是,在他的心里,一直只将这个名字当假名,从来没有当过真。直到此时此刻,“沈云”二字出现于他的UU小说。这一刹那,他突然间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感觉:沈云,我就是沈云!

    我要努力学识字,将来还要学武,学到一身的本事,成为象馆主大人一样的武师。

    我要做能为爹娘、奶奶报仇的武师沈云!不要再做那个什么也不懂,任人欺负,连长姐也不能保护的山里娃沈秋宝!

    所以,从今天起,沈秋宝沦为过去。

    我叫沈云!

    我是沈云!

    “会写了吗?”傅雷松开手,问道。

    沈云傻了眼:“啊?”

    点、点、提……呜呜呜,太长了,没记住……

第二十七章 杳无音信

    半个时辰之后,傅雷回到正院学习配药。

    见他与去时不一样,兴致不高,馆主大人轻笑:“小娃娃畏难,不想学了?”小孩子心性不定。想当初,大徒弟启蒙时,也是厌学的很。

    傅雷有些失落的摇头:“没有。云小弟很想学。只是……他太笨了。半个时辰里,才勉强记住他自己的名字。”顿了顿,又道,“先前,我一直以为他是个聪慧的。”

    馆主大人随手给了他一记“毛栗子”,笑骂道:“世上哪有那么多的旷世奇才!”不过,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失望的:半个时辰才学会两个字,也确实是笨了点。

    这两天,他没少听老刘头说沈云的事,也以为是个伶俐的,不免产生了些许期望——也许是工夫不负有心人,这个娃娃未必不会是祖父和父亲都痴等了一辈子的学武天才。

    所以,当大徒弟请示,想每天抽半个时辰去教小家伙识字时,他应允了。除了让大徒弟放松一下,更多的是,想考校一下小家伙。

    结果……想到这里,他自嘲的摸了摸鼻子,息了相看徒弟的心思,淡声问道:“雷儿,你以后还要去教他识字吗?”

    “要去的。”傅雷如实以对,“云小弟虽然笨了点,但我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很想识字。我不忍拒绝他。”

    馆主大人闻言,微微颌首,不再多说。

    沈云却不知馆主大人已经放弃了他。傅雷离开后,他仍然蹲在地上,一笔一划的写着自己的名字。

    等老刘头午睡醒了,过来看他,他跟前的泥地已经湿了老大的一块。

    看着地上那些歪歪扭扭的“沈云”,老刘头不禁被打动了——真是个憨娃。整个中午都蹲在地上写字。

    他身为刘家拳馆唯一的下人,要管着所有的庶务,所以,虽然未正式拜师门,也是识字且略通拳脚的。小家伙比他小的时候勤奋多了。

    “云娃,你初学写字,不妨试着先用沙盘写字。”他有心提点道。在泥地里练字,太费毛笔了。再者,他的切身体会,在沙盘里练字,有助于提升腕力,练出来的字,会很有力道。

    “沙盘?”沈云不解,“是什么?”

    “就是在地上铺一层细沙。春天时,拳馆补院墙,还剩了些河沙。”老刘头笑道,“你练了这么久,也该歇歇了。我给你找点纱布,去筛一点细沙。以后,你就能用树枝在沙盘里练字了。”

    “嗯。”沈云听明白了。这样练字连毛笔也省下了,完全不费钱!他笑眯了眼,“谢谢刘爷爷!”

    第二天中午,傅雷如期而至。他也很赞成沙盘练字,在教新字之前,他先考校沈云,令其在沙盘上先写一遍名字。

    后者遵令,认认真真的一边念笔顺,一边写下了“沈云”二字。

    “嗯,还行。”傅雷见字迹比昨天齐整了一些,满意的拿过《识字歌》,指着封面上的三个字,一个字一个字的念道,“识——字——歌。今天,我们就学前面两个……”看了沙盘上的“沈云”二字,他又改变了主意,“今天学三个字吧。”心道,两个字和三个字,区别也不是很大,云小弟应该学得会吧?

    事实上,沈云今天的表现比昨天强得多。半个时辰之后,他已经能在沙地里熟练的写下“识字歌”这三个字。

    “今天怎么学得这么快?”傅雷有些吃惊。

    沈云挠了挠头,呵呵笑道:“我一直照着傅大哥的字在写呢。”这就是沙盘的好处了:写下的字,不去抹平的话,会一直留在那里。而用毛笔蘸水写出来的字,很快便会干掉,不再现出字迹。

    “原来如此。”傅雷恍然大悟。回到正院,他跟师父汇报了沙盘写字的好处,赞道,“刘爷爷的法子真好,很适合云小弟。”

    半个时辰才学会三个字……馆主大人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五天后,沈云左腿上的伤疤落了,现出一个粉红色的肉坑。傅雷仔细检查后,宣布:“你的伤好了。以后不用再涂药。”

    沈云高兴极了,迫不及待的拉着老刘头的手,请求道:“刘爷爷,带我去找九姐,好不好?”

    这些天,沈云一直呆在后杂院里。练字之余,他烧火、打扫院子、给菜地浇水、捉虫,几乎揽下了后杂院里的所有杂活。

    老刘头越发的喜欢这个乖巧勤快的小家伙。他一生未娶,几乎把小家伙当成了亲孙子一般的疼爱。

    而沈云也充分感受到了老人的善意,心防大减,从心底里亲近之。故而,两人相处明显亲呢了起来。

    “好。”老刘头二话不说点头应下,“明天吃过早饭,我们去那边山脚的村子里找人。”他深信馆主大人的判断: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娃娃被妖狐捉去了,哪里还会有活路?只怕是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了。但是,他不忍沈云伤心,一直没有透出妖狐的口风。

    云娃还小。找着找着,时间长了,心里也就淡忘了。想到这里,他又道,“不过,拳馆里活计多,我最多能隔天抽出半天工夫。”怜惜的摸了摸沈云的头,“那边的人家不少,找人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们可能要多找几次。”

    傅雷是知情人,听懂了老刘头的打算,也帮着敲边鼓:“云小弟,你要是想继续识字的话,上午不能回来的太晚。”

    沈云在心底里是恨不得能立刻找回长姐。可是,他想着,自己白吃白住的住在这里,还能学着识字,已经很麻烦大家了。刘爷爷一个人管着拳馆的杂事杂活,很累的,现在还要陪他去找长姐,感动之余,他真的很过意不去,不好再过多要求。

    “是,我知道了。”他感激的应下,“谢谢刘爷爷、傅大哥。我给你们添麻烦了。”

    “憨娃,说什么呢。”见小家伙如此懂事,老刘头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第二天吃过早饭,老刘头领着沈云去找人。因为是要去后山的山脚,所以,他们没有走前门,而是从后杂院的后门离开,直接上了后山。

    翻过山顶,两人先去了沈九妹先前藏身的小山洞。

    “你们先前是藏在这里吗?”老刘头心底仍存着一丝奢望,问道。

    沈云却不住的点头:“对,就是这个山洞。”并指着扔在山洞外面的那根大树枝,“这是我从山坡下的林子里拖回来的。先前,我离开时,把它堵在门口。”说着,他三步并做两步,冲进了洞里。很快,又欢喜的跑了出来,“洞里的灰堆还在,不象有野兽进了洞。刘爷爷,九姐肯定是被人救走了!”

    山里的娃娃果然厉害。老刘头心里庆幸不已:上次离开时,他抹掉了妖狐留下来的所有痕迹。

    以后,他也会在云娃面前一口咬死,从未有过妖狐进洞的事。

    唉,就当沈九妹是被路过的好心人救走了。这样,至少云娃不会太难过。

    “我们下山去找你九姐。”他掩下心底的不忍,强颜笑道。

    他们先挨家挨户的访问了山脚最近的村子。十来户人家时常会上山打柴、采摘野菜。然而,他们无一不摇头。

    “这些天没有上山顶。”

    “不知道有那样一个山洞。”

    “没看到有人带十一二岁的女娃子下山。”

    “不会是从别的路下山了吧?”

    甚至有人很热心的问道:“丢了个女娃娃?要不要我们再帮着上山找一找?”

    被妖狐捉走了,再多的人也找不到啊。老刘头谢绝了他们的好意,表示去其他村子再问问。

    “也许隔壁村子有人看到了呢。”人们同情的看着两人,好言安慰道。

    就这样,两人费了小半个月,走访了山脚的所有人家。他们什么消息也没有打探到。

    “刘爷爷,以后,你不要再陪我去了。”沈云沮丧极了,耷拉着头,嗡声说道。他决定以后自己去找人。刘爷爷不是个闲人,年纪又大了,他不能再麻烦老人家。

    老刘头忍不住安慰他:“山脚通着官道,每天过往的客商那么多。兴许你九姐是个有造化的,被过路的贵人救走了呢。”

    “呀,我怎么没想到!”沈云不由眼前一亮,亢奋的说道,“明天,我再去山脚问问,看那些天有没有外面的人上山。”

    真是个痴儿。老刘头在心底里叹了一口气:“明天我陪你去。”

    “真的不用了。”沈云认真的说道,“刘爷爷,那边村子里的娃娃,我认得好多。他们会帮我的。我自己去问就行了。”

    这倒也是。老刘头亲眼所见,沈云性子好,确实很受那边山脚的孩子们欢迎,与他们混得很熟。

    也许多交些朋友,云娃慢慢的就能忘了九妹。

    最主要的是,他已经从馆主大人那里得了准信,沈云当不了拳馆的学徒。不过,馆主大人决定收留沈云当杂役。他年纪大了,是时候在身边带个帮手。沈云手脚勤快,纯朴乖巧,又没别的去处,是个合适的人选。只是,娃娃还小,他也还做得动,不会太拘着人。是以,没有再坚持:“记得早点回来吃午饭。还有,你中午还要识字呢。”

    “是,知道了。”沈云一扫愁云,笑眯了眼,“今天中午,要烧什么菜?我去摘菜。”

    真是个娃娃,好哄得很。刘老头呵呵笑道:“豆角怕是要长老了,多摘些来,今天我教你晒菜干。”

    “好咧。”

第二十八章 不甘心

    第二天中午,沈云兴高采烈的回来了:“刘爷爷,斧头他们说,那天晌午的时候,确实看到有一支马队在山脚生火做饭。那些人的穿着打扮很象是过往的商人。斧头还亲眼看到,有三个伙计模样的人提着篮子上山挖野菜。我觉得,九姐应该是被他们救走了。”

    “斧头?是哪个?”老刘头正在择菜,闻言,手上微顿,笑眯眯的问道。

    “就是在山脚放牛的那个,比我高一个多头,晒得黑黑的。每次我们下山,都碰到他。您还夸过他,说他把大黄牛喂得很精壮。”沈云拿了条小板凳过来坐下,帮着择菜,“除了斧头,石头他们也都看到了。”

    “哦,是他呀。他是个实诚的娃,这话应该是真的。”老刘头连连点头,“大家都这么说,那就更不会错了。”他见过这个放牛娃好几次。在印象中,这个娃看着比云娃大了两三岁,是个机灵的,嘴甜会说话。故而已经在心里有了大致的猜测:这些话十之**是村里的大人们教的——山脚住的都是纯朴人家。他们俩几次三番去打听沈九妹的下落。大家都知道了内情,很是同情,于是,当云娃再去打听时,大人们故意教村里的孩子,顺着云娃的心,编些瞎话安抚这个可怜的孤儿。

    “嗯,肯定是真的。我还问了他们那些客商的模样。”沈云兴致勃勃的说着,“斧头的记性最好。石头他们说过去好些天,记不清楚了。只有斧头说得清清楚楚。他说了之后,石头他们也记起来了,都说就是这样的。”

    老刘头听完,更加肯定心中的猜测,也顺意说道:“马队走南闯北,行踪不定。又过去了这么些天,怕是很难打听到他们。”

    “不怕的。”沈云很是肯定,“斧头说,马队通常走的是熟路。过些时候,他们肯定还来。他说会一直帮我留意,等再看到那支马队,帮我去打听。我和他约好了,以后每隔五天去找他一次。”

    “这也是条门路。只是要费些时间,你不要太急。”老刘头面上不显,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憨娃,真是可怜呢。

    “我一定会等到九姐的。”沈云目光灼灼的应道。

    找九妹的事,也算是解决了。老刘头暗中松了一口气。

    中午的时候,傅雷过来,知道了这个“好消息”。他也不忍打破沈云的希望,装出欢喜的样子拍了拍小家伙的肩膀:“你安安心心住下来,等你九姐。”

    “太麻烦大家了。”沈云听出这是收留自己的意思,感动之余,觉得很不好意思。

    “有什么麻烦的。”傅雷满不在乎的说道,“刘爷爷年岁大了,你住在这里,和他做伴,平时多帮他做些活就是。”小家伙心里有多渴望拜入师父门下,他最清楚不过。只是,小家伙资质有限,能留下来做杂役,已是师父最大的垂怜。他也没办法改变什么。

    这段时间跟着老刘头去山脚挨家挨户的寻访沈九妹,沈云又长了不少见识。如今的他早已不是牛头坳村的无知山里娃,很是懂得一些人情世故。闻言,他听出味来了:馆主大人无心收他为徒。

    也是。馆主大人总共才收了傅大哥这么一个徒弟,哪有那么容易再收徒?尽管是意料之中的事,事到如今,他得了准信儿,心里还是难过得很。

    不过,转念又一想:无亲无故的,馆主大人能收留我,让我在拳馆里白吃白住,已经是最仁义不过;傅大哥那么忙,每天还特意挤出时间来教我识字;刘爷爷也当我是亲孙子一样的照顾着。我这是掉进福窝里了啊,有什么好难过的?

    还有,九姐的下落也有了眉目。

    这么一想,难过劲儿全没了,心情舒畅了不少。

    “傅大哥,我记住了,会努力帮刘爷爷做活的。”他很肯定的应道。他人小力薄,只能如此报答恩人们。

    “乖。”傅雷知道他是真听懂了自己的话,心里更加觉得可惜:要是云小弟的资质好一些,那就好了。他是从心底里想有一个这样的小师弟。

    其实,沈云对于学武依旧没有死心——怎么能死心呢?血海深仇没有报,九姐又下落不明。

    可是,怎样才能学武呢?明明住在拳馆里,却不能学武。这就好比深在宝山,却只能眼睁睁的瞅着,与宝无缘。教人怎能心甘?

    沈云无时无刻都在心底琢磨:如何才能学武?

    想了好些天,他终于拿了一个主意。

    这天上午是他与斧头约好碰头的时间。上午,用过早饭后,他跟老刘头报备了一声,高高兴兴的出了门。然而,中午时分,他顶着一双“熊猫眼”,狼狈不堪的回来了。

    “怎么搞的?”老刘头拧眉问道。小家伙一身泥,两只眼睛周边的青肿那么严重,只要不瞎,都能一眼看到,好不好?

    沈云难为情的勾下头:“和石头他们打架,输了。”

    就这副惨相,明摆着是在外头打了架。但,这并不是重点。老刘头有些生气:“为什么打架?”他一直以为小家伙是个乖巧、不惹事的。不然,也不会如此放心的让小家伙单独出去。

    “他们说,我是拳馆的人,肯定拳脚厉害得很。我没有跟他们吹牛。我都说了好几次,说自己资质不好,没有学武。可是,他们不信,一定要跟我比试。”沈云小心翼翼的偷瞄了一眼老刘头,嗡声说道,“结果,我脸上挨了石头两拳。”

    男娃娃们凑在一起,难免不打打闹闹。见没有伤到骨头,老刘头挑了挑眉头:“跟个泥猴似的,去洗把脸吧。”

    “哦。”沈云垂眸,掩下眼底的失落。

    中午的时候,傅雷过来了,看到他这副熊样,不禁哈哈大笑。

    “傅大哥,我被石头揍得这么惨,你还笑话我。”沈云鼓起腮帮子,气呼呼的抗议。

    “好,不笑你。”傅雷忍住笑,安慰道,“这点伤算什么?我跟外面的人比武,有一次被打得好几天起不来床。”

    “石头他们跟我约好了,五天后再比试。”沈云抱着他的一条胳膊,满脸堆笑的摇啊摇,“傅大哥,你教我一招厉害的,对付他们,好不好?”当不了学徒,他打的主意便是,学一招算一招。就象学识字一样,积少成多,将来他肯定能成为厉害的武师,绝不会入宝山却空手而归。

    “那可不成。”傅雷抽出胳膊,把人推开,“武学从来都不是用来显摆的。你这态度完全不对。”

    “我不是想向石头他们显摆。我只是不想再挨打。”沈云赶紧辨解,指着自己的熊猫眼,死皮赖脸的挨上去,“傅大哥,石头他们可厉害了。你也不想我老是挨揍吧?”

    傅雷瞅着他,没有吭声。

    沈云见状,又添了一把火:“傅大哥,石头还说我这么孬,我们拳馆肯定也不行。我气不过,又跟石头打了一架。结果,还是三两下就被打倒了。”说着,神情沮丧之极,“傅大哥,我给我们拳馆丢脸了。”

    傅雷哼哼:“这么容易被打倒,那是因为你下盘不稳。多扎马步,就好了。”心里却直翻白眼:小样,还敢跟我用激将法!

    拳馆的未来杂役哪能不学点拳脚的?当年,刘爷爷就是跟师祖学了一路入门拳。再者,师父也默许了,以后沈云跟着自己混。故而,傅雷决定择日不如撞日,就从即日起,好好教一教自己的小跟班。

    “真的?”沈云的“熊猫眼”立时亮了,不过,旋即又黯淡下来,低声嘟囔,“扎马步?我不会……”

    “没关系,我教你。”傅雷磨了磨后牙槽,摸着他的头,笑道,“云小弟,你可要用心学哦,莫再给我们拳馆丢脸。”

    “呃,不会的。”沈云如愿以偿,却莫名的觉得阴测测的,后背直冒凉气。

    “先识字,再教你蹲马步。以后,每天早上,你要蹲半个时辰的马步,才准吃早饭。我会请刘爷爷监督你的。”一提到学武,傅雷就跟换了个人似的,板着脸,笑意全无。

    “是!”沈云挺直胸脯,应得喀嘣脆。

    然后,学完当天的三个字后,他开始学习蹲马步。

    “双脚分开,略宽于肩。”

    “身子下蹲,脚尖平行向前。”

    “双膝外撑,膝盖不能超过脚尖。”

    “大腿与地面平行。”

    “收胯!”

    “夹臀!”

    “挺胸!”

    “抬头!双眼平视前方!”

    傅雷一扫教字时的斯文样儿,从树上折下一根大拇指粗的长树枝,冷着脸,指点沈云蹲马步的技巧。

    若是看到沈云哪里做得不到位,他一点儿也不含糊,手里的树枝象鞭子一样,呼的抽过去。

    呵呵,学武哪能不吃苦头?师父就是这样教他的。

    滋,真疼!沈云抿紧双唇,竭力吞下冲到嘴边的惨叫。

    “嗯,就这样,你自己练着。”傅雷抬头看了看天色,用树枝在地上划了一条线,“树影子超过这条线,你才准停。”他估摸着,树影偏移,也就是一刻多钟后的事。第一天站马步,时间不能太长。

    “明天早上,你自己再练半个时辰。”他警告道,“莫要偷懒。我会请刘爷爷盯着你的。”

    “是!”沈云目不斜视的应着。他撒了谎。脸上的熊猫眼与石头无关,是他求斧头打的。条件是,以后他要把学来的招式教给斧头。

    结结实实的两记饱拳,总算换来了学武的机会,他怎么可能偷懒!

第二十九章 刘家拳

    识字、扎马步,沈云一样也不曾放松。然而,三天过后,除了腰酸背痛,他一点儿也没有觉得自己和以前有什么不同。

    暗地里琢磨了老半天,这天中午,他终于鼓足勇气问傅雷:“傅大哥,我怎么一点长劲也没有?是不是哪里练错了?”

    傅雷的时间紧,不可能每次都盯着沈云扎马步。事实上,自从头次教了扎马步的要领后,傅雷就没有再看过他扎马步,只是每天上午问一下老刘头,看他有没有偷懒。因为老刘头每次都回答“云娃练得很认真,一点懒也没有偷”,所以,中午过来时,都不曾提过扎马步的事。

    闻言,傅雷拧眉:“你现在扎给我看看。”

    “是。”沈云依言扎了马步。

    “没错,要领掌握得很好。”傅雷满意的点头,“收了,开始识字。”

    “可是,我都练了三天了,也没感觉到比以前要厉害。”沈云收式,嘟囔道。

    傅雷被气笑了:“才练三天,你就沉不住了?没练一两个月,不要说你扎过马步。”

    “啊!”沈云惊呆了,“要这么久?”

    “学武哪是一天两天的事?我学武十余年,如今,师父也只是说我刚入门而已。而且,我现在每天还要早晚扎一个时辰的马步。”说着,傅雷扎了一个马步,“来,你来推我。”

    话音刚落,沈云感觉傅雷身上的气势完全不同了。还是傅雷,但是,他双手握拳护在两腰侧,扎在那里,比高山还要厚重。沈云劈头盖脸笼过来的浑雄气势所淹没,震撼之余,完全不知所措。

    “怎么推?”他弱弱的问道。

    “随你。”傅雷暗中运转拳诀,气沉丹田——师父说过,身为武者,比试之时,不可轻视任何一个对手。这是身为武者的态度。

    说话间,古铜色的面庞上,一道金色的亮光嗖的闪过。

    这……是我眼花了吗?沈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太奇怪了。他不敢妄动。

    但,这也是他生平头次看到真正的武者展示武力。扎马步到底有什么神奇之处呢?心中的好奇顿时盖过胆怯。他小心翼翼的围着傅雷慢慢转了一圈,寻思着该从哪里下手。

    最终,他猛的出手,从左侧全力去推傅雷——这是他的经验。以前跟小伙伴们打架得出来的。好吧,从背后下手,是更好的选择。不过,站在他面前的是傅大哥。每天教他识字,教他扎马步的傅大哥,在他心里是亲大哥一样的存在。他绝不能用下三滥的阴招去对付傅大哥。

    双掌一碰到傅雷的左胳膊,刹那间,他感觉好比碰到了一面铜墙铁壁。

    “用点力!没吃午饭吗?”傅雷轻笑。

    沈云的心气也被激将起来,“啊”的大吼一声,使出了吃奶的力。

    然而,傅雷依旧不动如山。

    “不可能!”沈云大呼。因为他又看到了一道金色的亮光。不过,这一次是在傅雷裸露的左胳膊上。

    小家伙真自信。老子蹲了十年的马步,要是被一个六岁的娃娃一推就倒,还学什么武?不如去买块豆腐一头撞死,早死早超生的好。傅雷撇撇嘴:“那你再试试。”

    不用他说,沈云也想再试试的。他揉了揉眼睛,这回换到了右侧——为什么选右侧呢?因为傅雷的右胳膊也是裸露的。

    “呀——”,这一回,他也扎了个马步,稳住身形,使劲全力,猛的一推。

    “嗯,不错,比刚才强了一些。”傅雷依旧纹丝不动。

    但,沈云看得清清楚楚——傅雷的右胳膊上的的确确又闪过一道金色的亮光。

    他再也忍不住:“傅大哥,你的身上怎么会有金光闪过?先是脸上,再是左胳膊和右胳膊,都有。”

    傅雷收式,风淡云轻的解释道:“哦,那是真气。我们刘家拳至刚至阳。练就一口纯阳真气,才算是入门。”

    “啊!好厉害!”沈云一个字也没听懂,不过,他完全被折服了。

    傅雷挺享受他全身心的崇拜,忍不住多说了几句:“我这算什么,只是入门而已。师父那才叫厉害呢。师父动武时,真气有如金钟罩体,就象庙里的金身罗汉下凡。据说,太师祖、师祖更厉害。只不过,我无那眼福,没能亲眼见识过。所以,外头的人又称我们刘家拳为‘罗汉拳’。”

    “真的?”沈云的眼里流光溢彩,“傅大哥,能教我吗?”这绝对是真正的武学,好想学!

    “先扎好马步……呃,我也是从扎马步开始的。”傅雷哼哼。师父没开口,他私下教小家伙拳诀和心法,便是背叛师门。只是,小家伙的眼神如此之热烈,他实在不忍实言以对,只能含糊应付。

    “是。”沈云安心了。

    第二天又是与斧头的五天之约。沈云遵守承诺,将扎马步的要领悉数告之斧头。

    “这算什么招数?”斧头试着扎了一次,根本就不相信,“我见过真正的武者出招,根本就不是这样子的。”

    “是真的。傅大哥也是这样扎马步的。你现在感觉不到它的威力,那是因为你还没有入门。”为了证实自己所言非虚,沈云一五一十的道出了昨天推傅雷的情形。

    斧头又扎了一次马步,将信将疑的说道:“你来推我。”

    沈云其实是有一股子横劲的。凭着这股横劲,在牛头坳村,他打败同龄无敌手,就是和比他大一两岁的小哥哥们,也是可以一战。更何况,昨天与傅雷比试时,他对怎么使用这股横力,又有了新的领悟,现在面对斧头,自信得很。

    是以,闻言,他咧嘴笑了笑:“那你站好了。”

    斧头瞄了他一眼:“来啊!”

    沈云呼的冲上去,猛推其后背:“倒!”

    斧头的马步跟花架子似的,应声散了。整个人往前踉踉跄跄的冲了两步,“叭唧”,摔在地上。

    “我就说马步不是真招!”他爬起来,坐在地上,愤怒的指责,“你分明是说话不算数,拿假招数来唬弄我!”

    沈云却一点儿也不恼,认真的解释道:“我傅大哥昨天说的很明白,他是练了十年,才变得这么厉害的。你看我,先前打得过你吗?我才练了五天马步,现在就能推倒你了。”五天前,他和斧头是真正比试过的。斧头的那两拳,不是他放了水,而是确确实实打不过。

    斧头皱着眉尖想了一会儿,脸上的怒气消失了,拉着他的手,笑嘻嘻的说道:“沈云,你说话要算数。以后,学了新招数,一定还要教我。”

    “我说话向来算数。”沈云不满的抽出手,“傅大哥说了,没一两个月,不要说扎过马步。这一两个月,肯定不会教我别的招了。”

    “哦,这样啊。”斧头将信将疑的看着他。

    沈云恼火极了,大叫:“傅大哥说了,他也是这么练过来的。”

    “好了,我又没说不信你。”斧头笑嘻嘻的攀着他的肩膀,“我们是朋友,一起找你九姐的好朋友,不是吗?”

    提及九姐,沈云心中的怒火顿时全熄了:“每天要扎两次马步,最好早晚各一次,每次半个时辰。你不要偷懒。五天后,我再来和你比试。”

    “好的。”斧头满口应下。

    然而,五天后,斧头沮丧的表示放弃了:“扎马步根本就没有用。我练了两天,身上到处都痛得很。我不学了。以后,傅大哥教了你新招数,你再教我。”

    沈云很想劝他。刚开始时,他也是腰酸背痛,晚上都睡不好觉。不过,坚持下来,如今好多了,同时,他也确确实实感觉到双腿比先前更有力。所以,从前天开始,他听从老刘头建议,把每次扎马步的时间延长了一刻钟。老刘头还鼓励他,说下盘稳,相当重要,要他好好练哩。

    不过,看到斧头的样子,他最终还是咽下了这些话——不知道为什么,斧头现在的样子,令他觉得有些讨厌。

    哼,不练就不练!

    他淡声应道:“好,等我学了新招,再教你。”

    “你不说是,傅大哥还教你识字吗?学新招前,你也教我识字,好不好?我们有约在先的。”斧头满脸堆笑,伸出两个指头说道,“听傅大哥的意思,学新招是两个月之后的事。这两个月里,我要是什么都学不到,感觉很吃亏。”

    本来就是一场交易。沈云也觉得他说的没错,遂点头:“好。你什么时候想学?”

    “现在就可以啊。”

    沈云四下里看了看:“跟我来。”

    他将人带到一片裸露的红泥地前,随手捡了一颗小石子:“你叫宋斧头,我还没学,不会写。所以,就先不教你写名字。等我回去跟傅大哥学会了‘宋斧头’这三个字,再来教你。今天,我先教你写三个字‘识字歌’。”顿了顿,解释道,“傅大哥每天也是教我三个字。”

    “好咧。”这回,斧头没有再挑挑拣拣,和他一样,盘腿在泥地旁坐下,认认真真的学了起来。

第三十章 劈柴是项技术活

    扎马步很耗体力,沈云的饭量时显见涨。本来就是白吃白住,他心里过意不去,再者也怕被嫌弃吃得太多,于是坚持不添饭。只是这样一来,夜里,他就会被饿醒,抱着空瘪瘪的肚子,在小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两天后,老刘头突然问他:“云娃,你那屋里是不是闹耗子?”

    沈云一头雾水:“没有啊。”

    老刘头满脸狐疑:“这两天半夜里,我老是听到你那边有响动。”

    一时间,沈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唯有默声勾着头他总不能说,是自己饿得睡不着而闹出来的响动吧。唯有在心里告诫自己:晚上睡觉要老实点。

    老刘头见状,也不好再追问,故意岔开话题:“唔,韭菜洗好了吗?”

    “好了。”沈云如获大释,赶紧去拿装韭菜的筛子。

    但是,老刘头暗地里多留意了起来。

    今天早上吃的是韭菜杂面饼。巴掌大的杂面饼烙得两面焦黄,喷香香的。沈云大爱,就着咸菜条和玉米面糊糊,转眼就吃掉了两个。可是,好象连半饱都没混上。回过神来,他强制自己不再看杂面饼,捧着玉米面糊糊碗,一气喝了个底朝天。

    吃完了,赶紧走人。他在心里如是对自己说。无他,韭菜饼的香味实在是太勾人了。他怕再慢走一点点,就管不住自己的腿。

    这时,一块杂面饼被递了过来。

    “饭要吃饱。”老刘头把杂面饼塞在他手里,淡声说道,“长身体的时候,不吃饱,怎么行呢?”他看出来了,小家伙定是没吃饱饭,饿得睡不着,夜里瞎折腾。

    对于沈云来说,手中的杂面饼好比是一块烧红了的烙铁:“刘爷爷,我已经很麻烦大家了。”

    “屁话!吃饱了,给我劈柴去。”老刘头瞪了他一眼。

    “啊?”沈云愕然。

    之前,他见老刘头劈柴时,也曾主动请缨,帮忙劈柴。结果,老刘头一脸嫌弃的拒绝了,说是,还没斧头高呢,劈什么柴。这才几天,他也没见长个,怎么刘爷爷就让他劈柴了呢?

    老刘头解释道:“我看你马步扎得越来越稳,小胳膊上也长了一点肉,应该举得起斧头。”

    原来是因为自己变强了!沈云大喜,心安理得的又在小桌子边坐下来,拿着杂面饼使劲的咬了一大口,一边大嚼,一边含糊的许诺:“刘爷爷,以后的柴,都归我包了。”长姐说过的,干活换来的饭,吃着不亏心。

    “好啊。以后,我就享福了。”老刘头乐呵呵的夹了一筷子咸菜条,嚼得咯吱咯吱响,颌首赞道,“唔,前些天腌的咸菜很脆。”

    沈云乐了:“是我们一起腌的那些,对吗?”

    “对啊。云娃,记住怎么腌咸菜了吗?”

    “记住了。”

    “以前在家没劈过柴吧?”

    “没呢。”

    “嗯,等会儿,我教你。”

    “好!”

    沈云一直以为劈柴是件很好玩的事。不想,真正接过刘爷爷手里的长柄斧头时,他才意识到劈柴远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怎么样,很重吧?”老刘头一脸的戏谑。

    真的好沉!沈云一脸的敬佩:“刘爷爷,您的斧头比我爹用的柴刀重多了!”可是,刘爷爷却使得虎虎生风。

    老刘头却不以为然的撇撇嘴:“老喽,力气全退回去了。我原来用的那把斧头有十五斤,有三个这么重。三年前,我用那把重斧劈柴,接连劈半个时辰都没问题。现在不行了。换了这把轻的,每次最多也只能劈一刻钟。”

    “哇,刘爷爷,您真厉害!”沈云心道,难道说刘爷爷也是武者?

    “劈个柴而已,算什么。要想省力,劈柴也是有点儿诀窍的。”老刘头复又接过长柄斧头。

    沈云连忙退到一边,认认真真的看着。

    老刘头沉心静气,手提长柄斧,在一尺高的厚木墩前站定:“首先,要扎好马步。站稳了,既能护着腰和脚,又能省不少力。”

    没想到扎马步的好处这么快就显现出来了。沈云再一次为自己先前的无知与短视汗颜。

    “不过,劈柴时的马步和你平时练的马步又有些不同。”老刘头一边示范,一边详细的解说。

    他说的很仔细,又有动作示范。沈云很快看明白了。最大的区别是,刘爷爷的两只脚不是平行的,而是略微的一前一后,相隔肩宽,后脚跟微略提起两条大腿也不是与地面平行,是前屈后微直。

    老刘头特意拍了一下微直的右腿:“这条腿不能绷得太直,不然,腰上的力道借不上,劈柴时很费力。这是站姿。你试着站一下。”

    “嗯。”沈云学着站了一个。

    老刘头点头:“象模象样。”心里惋惜不已:可惜却是个武学资质不好的。命里注定只能做一世的粗活。

    接着,他开始教怎么握斧头。

    这个没有什么要领,只是要注意握紧斧子,且双手不要离斧子太近。那样的话,劈柴时,不好使力,而且容易被木头划伤手。

    最重要的是第三步,劈柴。老刘头将自己的经验倾囊相授:“劈柴时要心平气和,不能满脑子胡思乱想。这是其一。”

    “其二,木头是有纹路的。顺着纹路劈,最省力。所以,劈柴前要先看准从哪里下斧。”

    “还有,劈柴要坚决、果断。粘粘乎乎的,费力不说,还容易卡住斧头。”

    他接连示范了好几次,见沈云在一边跃跃欲试,笑了笑,又将长柄斧递过去:“你来。”

    “是。”沈云再次接过长柄斧。这一次,他信心满满,与先前大不相同。

    深吸一口气,静下心来,他按照老刘头教的站好,双手握紧斧头。

    老刘头挑了一截圆木块,稳稳的摆在厚木墩上:“劈吧!”

    沈云凝神细看那截圆木块的木纹,大喝一声,挥斧劈下。

    “叭!”

    长柄斧被卡住了。

    沈云用力提斧,却连圆木块一起提了起来,心里甭提有多沮丧:明明刘爷爷劈柴跟切南瓜似的,怎么到了他手里,木块就象变成了铁疙瘩?

    “偏了。”老刘头指点道,“你看,要是落在这道木纹上,肯定能劈开。”

    沈云再细看。斧头离那道木纹足足有一指宽。

    “你刚刚挥斧是足够坚决,力道也不弱。就是斧子没用熟,准头差了点。”老刘头安慰道,“我才开始时也是一样的。这里头没有什么窍门。眼到手到,多劈几次,就好了。”

    接着,他布置了任务:“今天上午,你劈完这堆柴就行了。这些都是要做粗柴用的,不要劈得太细,每块从中间劈成两块就行。”

    旁边的木块长长短短,约摸有百来根。沈云点头:“是。”

    老刘头还有别的活,吩咐他小心点,不要伤着了手之后,便背着双手离开了。

    沈云往手里啐了一口唾沫,将斧头从圆木块上取下来,重新摆在厚木墩上,继续干活。

    有了头次的失败,第二次挥斧,他特别注意落斧点。

    “叭嚓!”

    斧头准确的落在木纹上。半尺来高的圆木块应声自中间一分为二!

    果然不是很费力!

    再来!

    沈云自木块堆里又捡了一块圆木块,继续。

    回想刚才挥斧的动作,他发现要是使上腰间的巧劲,会更轻松。接下来,他试了试。

    结果,他惊喜的发现,还真是这么回事呢!

    呵呵,太好了!

    尝到甜头的他,一次又一次的修正劈柴的姿势与力度。

    不知不觉之中,他的准头越来越好了,长柄斧也使得渐渐流畅起来。

    老刘头路过时,远远的看了几眼,满意的连连点头,心道:挺伶俐的娃儿,将来会是把做活的好手。

    中午去正院送午饭时,他特意跟馆主大人提了沈云学劈柴的事:“云娃就是手上的力气小了点。要是他再上两岁,绝对可以包揽下劈柴的活儿。”

    馆主大人连连颌首:“勤快,机灵,不错。”又道,“我让雷儿教他每天去树上吊膀子,练一练胳膊劲儿。”老刘头在父亲身边鞍前马后的忙了一辈子,又为他打点了十来年的庶务,如今须发皆白,一大把年纪了,是该清闲下来,享享福。先前是没物到好人选,故而他一直没有提这回事。既然沈云合了老刘头的眼缘,他不介意多提点一些沈云。而且后者快快成长,早些顶事,老刘头便能早些清闲。

    想到这里,他问傅雷:“云娃识得多少字了?”

    傅雷如实以对:“差不多有五十个字。识字歌念了将近一半。”

    “太少了些。还不能记账。”馆主大人有点遗憾。

    这是嫌弃云小弟吗?傅雷连忙补充:“云小弟现在比以前要强一些了。我准备以后每天教他识五个字。”

    老刘头听懂了馆主大人的意图:“没事。记流水账,不是难事。我慢慢教他。”馆主大人明鉴,他确实是老眼昏花,看不清账本。每天的流水账要费掉他一半的精力。要是早些教会云娃,他能轻松不少。

    “行,刘叔,你以后就费心多带带他吧。”馆主大人叹了一口气,“早早的父母双亡,被亲族抛弃,相依为命的姐姐也没了。身世坎坷,却不失纯朴,又能干、懂事,是个惹人心怜的娃儿。”这世道,贱民活得不如蝼蚁。留在拳馆当杂役,他觉得是沈云这娃儿最好的出路。

第三十一章 斧头没了

    “沈云,你还没学新招吗?”转眼一个月过去了,斧头越来越沉不住气。

    沈云摇头:“没呢。”

    “你天天就是识字、扎马步?”斧头满脸质疑,“拳馆是把你当大少爷供着吧?”

    “我有做活的!”沈云甚是气愤,“生火、劈柴、提水浇地,还有帮刘爷爷腌咸菜、晒菜干。我没有吃闲饭。”见斧头仍然不信,他摊开双手,气呼呼的说道,“你看,我每天劈柴,手上都长了泡。”

    斧头仔细的看了看,抬起头来,甚是关切的说道,“沈云,我刚刚说错了。他们分明是把你当不要钱的长工使唤呢。噢,不对。我听说,长工是有工钱的。他们不给你工钱,你就要想办法多学些本事。我听说,武馆里都藏有秘籍。他们不教你真本事,你可以自己去拿……”

    “那是偷!”沈云真的很生气,背过身去。

    他又不是傻子。上过猴子的大当,他能不长记性吗?每次碰头,斧头都千言百计想从他嘴里打听拳馆的事情,怎能不引起他的警觉?现在又鼓动他去偷拳馆的秘籍,不用多想,斧头肯定没安好心!

    且不说拳馆有没有所谓的秘籍,就算是有,拳馆的人对他那么好,他怎么可能去偷他们的秘籍?他要真是偷了,那就是恩将仇报。

    长姐说过,受人恩惠,要加倍的报答。恩将仇报的是坏人行径。他答应过长姐,绝不做坏人的。

    斧头见状,笑嘻嘻的凑了上来:“你今天要教我什么新字?”

    每次都是这样。沈云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嗡声说道:“接着学《识字歌》呗。”

    “那玩意到底有多少字?我觉得学着一点用也没有。”斧头厌烦的哼哼。

    沈云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傅大哥说了,《识字歌》是开蒙的基础书。大家都是从它开始识字的。我数过了,一共有一百一十四个字。你急什么?傅大哥说,识字、学武都不是一两天的事。我比你先学,里头的字也还没学全。”

    其实,这些天,老刘头开始教他记流水账。所以,除了《识字歌》上的字,他又学了好些其他的字。比如说,柴米油盐,还有记账用的数字。不过,这些事,他不准备告诉斧头。因为老刘头说了,拳馆的帐目不要跟外面的人说。

    “老是‘傅大哥说’,你真是信死他了。”斧头不屑的撇撇嘴,“你没发现吗?他教你的这些,真的一点用也没有。”

    “那你还学不学?不学拉倒!”沈云火了。

    斧头赶紧改口:“学啊。怎么不学?我们约好了的。难道你想反悔?”自从上次被沈云推了一掌,摔了个狗啃屎之后,他就知道这家伙有股狠劲,真打起来,他也讨不了好。所以,他心底里畏着火,不敢真把人给惹毛了。

    “我们是朋友嘛。要是我说错话了,你别放心上,好不好?反正你要是说我什么,我从来就没放在心上过。”他笑嘻嘻的攀着沈云的肩膀,先服了软。

    “傅大哥是好人。你可以说我不好,但是不准说傅大哥不好。”沈云鼓着腮帮子,警告道。

    斧头耸肩:“好好好,不说,以后再也不说了。”

    打这以后,他确实没有再说过傅雷和拳馆的坏话。不过,偶尔,还是会透出一两句,鼓动沈云去正院转转,看馆主大人和傅雷是怎么习武的。按他的说法是:就是看看而已,开开眼界,能有什么大不了的。

    沈云没理他。从一进拳馆开始,老刘头就告诫过他,不要去正院,免得冲撞了馆主大人和傅大哥习武。他觉得,这是拳馆的规矩。而且,他当时也答应了的。说到就要做到。

    每每听到斧头说类似的话,他都要在心里多打个转:斧头到底想做什么?

    于是,他对斧头的防范越来越紧。除了以前透露出来的那些小事,他不再多透出一丝其他的事。

    就这样,他扎了将近两个月的马步。终于有一天中午,傅雷说道:“今天,我教你一路拳法。”

    啊,要学真正的武学了!沈云狂喜,努力让自己保持平静,站得笔直:“是。”

    “这路拳叫做五步打,总共五招,分别是玉带缠腰、金龙出海、双锤探月、神龙摆尾、乌云盖顶。”傅雷边说,边演示起来。

    顿时,双拳虎虎生风。

    一路拳打完,他说道:“我打慢些,你仔细看着拳路。”

    然而,一遍慢拳打完,他看到沈云已呆若木鸡。

    显然是没看明白。

    好吧,毕竟资质摆在那里。他也没指望沈云能跟自己当年一样,看两遍,便能将拳路记个大概。

    得,只能先一招一招的喂。学会了拳架之后,再练拳路。

    “你先学第一招,玉带缠腰。”傅雷认命。

    沈云学得很认真。一刻来钟后,第一招的拳架初成。

    傅雷只有半个时辰的时间,况且,今天的五个新字还没开始教。是以,他只能说道:“今天就学到这里。明天再学第二招。空闲时,你自己多练练。”

    希望勤能补拙。看着小家伙汗津津的小脸,他咽下了后面这半句话。

    “是。”沈云知道自己没学好,暗下决心:今天就算是不睡觉,也要练好这招玉带缠腰。

    第二天中午,傅雷先检查了昨天的学习成果。结果惊喜的发现,沈云已经能把玉带缠腰使得象模象样。便猜出他肯定是没少下工夫,满意的说道:“以后,你每天学一招。拳架只是形,拳路才是神。先学拳架,再练拳路。照你的进度,大约二十来天,能学会五步打。”

    “是。”学会了五步打,自己也是会武功的人了?对此,沈云甚是满意。

    过了三天,又是五天之约。斧头依然是问得紧:“先前不是说两个月之后就能学新招吗?都过了两个月了。”

    沈云摇头:“傅大哥说了,我还没练好,要再多扎两个月。”

    和斧头接触的越多,他便越发现这家伙别有用心。隐隐的,他觉得斧头是想刺探拳馆。哼,这家伙肯定是想学了本事后,去偷拳馆的秘籍!他才不会上当呢。所以,他宁愿事后被斧头骂不守约定,也不会让其得逞。

    斧头好失望,脱口而出:“你不是被骗了吧?他分明是不想教你。”

    沈云无所谓的耸耸肩:“没关系啊。反正我住在拳馆,有吃有穿。等找到我九姐,九姐肯定会带我离开。我九姐说过,会送我进真正的武馆当学徒。”

    斧头象是看白痴一样的望着他:“可你已经在真正的武馆里了。”

    “只有一个学徒的拳馆,是真正的武馆吗?”沈云故意抹黑拳馆,以图打消斧头的念头,“傅大哥入门十年,连初试都不敢参加,说是要过了年才去报考初试。我听说,在别的武馆,通常学了三年,就会报考初试,考取武者。我九姐年纪也不小了,要是我考上武者,她就能以良民的身份嫁户好人家。我可等不了十年。”

    斧头狐疑的看了他一眼,没有再说什么。

    又过了五天,沈云再去后山的山脚与斧头碰头。不想,斧头不在。牵着大黄牛的是斧头的一个弟弟,叫做板凳。先前,他曾见过板凳一次,故而认得。

    “板凳,你哥呢?”他问道。

    板凳比沈云大半岁,却比后者矮了小半个头——这两个月,沈云长高了近一寸,原先的小豆芽身板也精壮了许多。

    故而,板凳在他面前畏畏缩缩的:“我哥,没了。”

    沈云惊讶极了:“什么没了?”

    板凳哭丧着脸,几乎要哭了起来:“我哥淹死了。”

    他的口齿远不如斧头的伶俐,结结巴巴的说了许久,不过,总算说清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四天前,斧头放牛回来,说是去找石头他们一起捡菇子。刚下过雨的秋天,山里会长出很多野菇。山下村里的孩子们结队去捡菇子,补贴些口粮,是常有的事。大人们也不会拦着。

    哪知,天黑了,也不见斧头回来。斧头爹以为斧头是贪玩忘了时辰,打发二儿子板凳去石头哥家找人。

    结果,石头说,斧头根本就没有跟他们去捡菇子。

    听了板凳的回报,斧头爹才意识到情况不对头,连忙喊了两个兄弟打着火把去寻人。

    村里的乡亲们也被惊动了,纷纷出来帮着找。

    大伙儿找了将近一夜,终于在天亮时找到了斧头——那时,他早就没了气息。尸体浮在村里的那口小水塘里,身体涨肿肿的,跟个球一样。

    “大人们都说,我哥太聪明了,所以才被龙王爷招去了。那口水塘从前也淹死过两个小子,听说都是很聪明的。”板凳抹着眼泪说道。

    沈云失魂落魄的回了拳馆。

    老刘头看出了他的异常,把人拉住,问道:“怎么了?”

    “前些天,斧头掉进塘里,淹死了。”沈云咧嘴大哭。斧头突然死了,他是挺难过的。不过,他很快想到的是寻找马队的事。是以,急急的告别了板凳,去村里找到石头他们几个,问他们还记不记得马队的样子。他们都说记不得了。

    也就是说,他很难找到长姐了。

    “可怜的。”老刘头以为他是因为突然失去了玩伴而伤心落泪,好言好语的劝慰了几句。

第三十二章 一家人

    当天晚上,沈云发烧了。

    老刘头睡到半夜,听到隔壁屋里,沈云在呜呜咽咽的喊“九姐!九姐!”

    他觉得不对头,赶紧的披了件夹衣过来查看。

    撩开门栓,他看到沈云抱着被子在说糊话。

    一摸额头,竟然烫手!这是发高烧呢!老刘头大惊失色。还好,他年岁大了,时常有个头痛脑热的,所以跟馆主大人讨了不少常用的药丸子,收在屋里。他连忙去屋里找来一粒解热丸,化在温开水里,给沈云灌下。

    一时半刻的,药效也起不来。他怕沈云烧坏了脑子,又去端了盆凉水过来,打湿帕子敷头。

    折腾了大半宿,沈云终于退烧了,沉沉睡去。

    老刘头叹了一口气,这才收拾好东西,悄声回屋。此时,他才知道,沈云这回的病根是在沈九妹。

    第二天清晨,沈云醒了,只觉得浑身软绵绵的提不起劲儿来。

    不过,他还是硬挺着爬起来,和往常一样去练功。现在,他每天早上要练一个时辰的功:半个时辰的马步是雷打不动的,接着是吊膀子一刻钟,最后还要练一刻钟的五步打。

    哪知,打开门,一股子蛋香味儿从厨房那边飘过来,直钻鼻底。

    刘爷爷怎么起得这么早?他狐疑的快步走进厨房。

    “起来了!”老刘头乐呵呵的揭开锅盖,“我给你蒸了碗糖鸡蛋,刚好熟了。快来乘热吃了。”

    在拳馆呆了三个多月,又记了个多月的流水账,沈云知道拳馆的日子其实紧巴巴的,并不宽裕。馆主大人和傅大哥要练功,不能亏着身体,每天每人也只有一个鸡蛋吃。至于刘爷爷和他,一个月里只吃一回鸡蛋。而且,每次,刘爷爷都是自己舍不得吃,只给他蒸一碗糖鸡蛋。

    他记得很清楚,距上次吃糖鸡蛋还不到十天呢。刘爷爷怎么又蒸上了?

    “刘爷爷,今儿是什么好日子?”沈云不解的问道。

    老刘头笑了:“不是好日子就不能吃了?吃个鸡蛋,哪有这么多讲究。”见小家伙没有动窝,只好解释道,“昨晚,你发烧了。给你蒸碗糖鸡蛋,补一补。”

    原来如此。以前在家里,奶奶也是这样的。每每自己生病了,都会给自己糖鸡蛋吃。沈云过去抱着老刘头的腰,亲热的蹭了蹭,笑眯了眼:“刘爷爷,您真好。”

    老刘头已经习惯了他这般撒娇,乐呵呵的招呼他去屋里的小木桌边吃东西。

    糖鸡蛋真好吃。沈云先用调羹剜了一大块,硬是逼着老刘头吃掉,然后,他才风卷残云一般的吃完剩下的。

    老刘头笑眯眯的守在一旁。待他吃得精光,这才说道:“云娃,你九姐不是小娃娃。她肯定记得藏身的那个山洞。将来,等她再长大些,有本事了,会回来找你的。”虽然他认定了沈九妹已经被妖狐吃掉了,但是沈云昨晚的样子,他看得着实心疼,忍不住又编了一段哄人的瞎话。他认为,娃娃嘛,记性差,再过个两三年,也就淡忘了。

    “真的吗?”沈云手中一顿,抬头望着他,两眼放光。

    老刘头很肯定的点头:“真的。她被马队救走,可能被带去了很远的地方。她现在还小,没法找回来。等将来她长大,就能回来找你了。”

    沈云越听越觉得应该是这样,坚定的点头:“嗯,九姐那么疼我,肯定会回来找我的!”心中的悲伤顿时散得一干二净,他只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力量,“我要好好学本事。我说过,长大后会保护九姐的!”放下蛋碗,他生龙活虎的跑去院里,“刘爷爷,我练功去了。”

    老刘头望着小小的身影,眼里全是怜惜,又是一声长叹。

    中午,傅雷也说了一通跟老刘头意思差不多的话,让沈云安心呆在拳馆,等沈九妹来找他。

    “谢谢傅大哥。你们都是大好人。”在拳馆的这段日子,沈云除了识字、习武,更多的是学到了不少人情世故。他知道老刘头对拳馆忠心耿耿,任何事都会向馆主大人报备。傅雷的话,除了是他自己的意思,也肯定有馆主大人的一番心意。感受到了大家的关爱,他心里暖洋洋的,比早上吃了糖鸡蛋还要舒服。

    傅雷咧嘴笑了:“谢什么,你也是拳馆的人。以后,我会罩着你。”

    我也是拳馆的人!刹那间,沈云的心定了下来。自从牛头坳村惨遭大劫,家毁人亡之后,他跟着沈九妹一路飘泊。他的心也是一样的飘浮不定。然而,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又找回了以前的安定——拳馆就是他的新家,馆主大人、刘爷爷和傅大哥都是他的新家人,和奶奶、爹娘、九姐一样的家人。

    从此,老刘头发现沈云有些变了。

    首先,他变得明显快活起来,不再偷偷的坐在屋里发呆;

    其次,他待人更加亲呢,思虑变少了,说话做事也越发大胆起来,有什么就说什么。

    还有,他没有再提要去后山找人。

    这是带熟了啊。老刘头挺高兴的。几天后,他说要带沈云上市集采买——人老了,天气渐冷,越发的懒,只想窝在屋里,不想出门。沈云是个机灵的,口齿也伶俐,他打算先带着出去认认铺面,以后打酱油、买盐打醋之类的跑腿活儿,也能慢慢的交出去。

    “上街!”沈云高兴极了。来石秀县这么久,他还没有真正的上过街呢。

    吃过早饭后,他麻利的洗完碗筷,收拾好厨房,亢奋的替老刘头提了竹篮子,跟着出了后杂院。

    老刘头带他走的是角门。

    出了后杂院,有一条三尺来宽的夹巷。老刘头背负着双手,慢慢的走在前头:“前面有个小门出拳馆。穿过一条街道,就是市集。我们家的柴米油盐都是在熟铺子里买惯了的。”

    夹巷的两边都是高高的青砖墙。沈云听得清楚,两边都有声音传来。右手边的,有傅大哥的声音;左边则是“丁丁当当”的敲击声。

    不用说,右边就是拳馆的正院。傅大哥在里头练功呢。

    左边的呢?他好奇的抬头看过去。

    青砖墙有三个他那么高。他只看到墙上长了三两根白毛草。

    “刘爷爷,那边在做什么?”他拉了拉老刘头的衣角,指着左边问道。

    老刘头看了一眼:“哦,那边是兴隆铁匠铺。以前,也是我们拳馆的。后来卖出去了。前后换了两家人,先是开药铺,再后来才开的家铁匠铺。这条巷子就是那时砌出来的。”眯了眯老眼,叹道,“算起来,铁匠铺也有十多年了。”

    沈云在心里默算了一下,那边的院子是在上一任馆主大人手里卖出去的。见老刘头一脸的落寞,他便没有再吱声。在牛头坳村,卖田卖屋,也不是件高兴的事儿。

    出了斑驳的黑漆小门,老刘头特意带着沈云去看拳馆的正门。

    沈云已经认得两百多字了,一眼就认出红漆横匾上写的是“刘家拳馆”四个黑色大字。

    只是拳馆明显破旧了。紧闭的黑油大门有好几处掉漆。不过,青砖砌成的门口打扫得干干净净。

    “每天早饭前,你傅大哥都会出来打扫大门口。”老刘头解释道,“这是门脸。以前,这里只是二门……”皱了皱眉头,他背负着双手,走了。

    “哦。”沈云不知道门脸是什么,不过,他听出来了,刘爷爷的意思是,以前拳馆要比现在阔气得多。

    好吧,这不是重点。

    他认为,刘爷爷是带他来认门的。那么,他就记下拳馆大门的样子好了。

    街道里的路有一丈来宽,铺的是青石板,有些年头了,很多青石板被磨得油滑发亮。沈云跟在老刘头的后面,打量着两边的街坊。

    他看到了三扇大门。只有他们一家是拳馆。左手边的第一户便是兴隆铁铺。另外一户在街道对面,黑油大门上挂着“刘宅”的黑漆木牌子。

    这会儿,兴隆铁铺刚好开门,一个光膀子的年轻汉子正在搬厚重的木板。看到老刘头,点头打招呼:“刘伯,上街啊。”

    老刘头乐呵呵的点头,指着身后的沈云:“带云娃上街逛逛。”

    “这是……”年轻汉子停住,看向沈云。

    “我老家的一个远房侄外孙,叫沈云。”老刘头冲沈云使了个眼色,“云娃,跟你郭叔问个好。”

    “郭叔好。”沈云连忙上前,放下竹篮子打拱作揖。这些礼仪是老刘头教他的。去后山山脚的村子里寻访沈九妹时,每去一户人家门口打探,他都要这般行礼。

    “好好好。”郭叔满脸堆笑,对老刘头赞道,“刘伯,云娃很伶俐呢。”

    “小娃娃山里来的,没见过世面。”老刘头客气了两句,带着沈云继续往前走。

    路过刘宅时,看到紧闭的黑油大门,他略停,嗡声说了一句:“这里住着馆主大人的堂兄弟。”

    那就是一家人喽。沈云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老刘头却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太老爷过世时,分的家……姨娘肚子里爬出来的败家玩意儿。”

    沈云听不懂,却听出来了,刘爷爷很不待见刘宅里住的人。

    哼,刘爷爷不喜欢的人,我也不喜欢。他赶紧收回目光,不再看第二眼。

第三十三章 喜从天降

    出了街口,又穿过一条差不多的青石街,就是集市。沈云看到门口立着一座木牌楼,上面也挂着横匾,写的是“东安集”三个黑色大字。牌楼后面店铺林立。

    这会儿,集市里人来人往。各家各铺都已经开了门,五尺多宽的街道两旁摆着各种五花八门的小摊子。还有人挑着担或者背着两尺见方的木匣子在街上边走边叫卖。

    “包子哎,馒头!”

    “香喷喷的油煎饼!”

    “磨剪子呢——”

    一时间,沈云有些恍惚,好象又回到了刚进城的那会儿。不过,眼前的市集比城门后的那条街市更大更热闹,大多数的店铺看上去也更加光鲜亮丽。

    还有,和他一起逛市集的不是九姐。

    回过神来,沈云完全失了看热闹的兴致,默声不响的拉着老刘头的一只衣角——人太多,他怕不小心会走丢。不是担心与刘爷爷走失了,回不了家。出来时,他特意记了路,就算走散了,也能找回家去。但是,那样的话,刘爷爷肯定会着急的。

    后者以为他怕生,摸了摸他的头,安慰道:“不怕,我们今天只去前面割点肉,再打些陈醋。很快就能回家。”

    “嗯。”沈云敛神,抬起头来,冲他笑了一个,意思是自己不怕。

    老刘头带沈云出来,主要是让沈云认认路,也有让熟人们见见沈云的意思。所以,他没有闲逛,先是直接去了罗大的猪肉摊。

    “刘老伯,割肉啊?”罗大看到老刘头走过来,隔着老远就热情的招呼起来。

    老刘头点头,走过去看了看摊位上的两大扇猪肉,对沈云说:“馆主大人喜欢吃五花肉,带皮炖得软呼呼的,拌着家里的面酱吃。”

    罗大看明白了。眼前的这个大眼睛小娃娃是刘老伯的接班人。也是,刘老伯年岁大了,早就该歇歇。

    他咧嘴笑道:“刘老伯放心,十来年的老主顾,我罗大念着情呢。往后这位小哥也是照您一样的割肉,绝无二样。”

    刘老伯连声道谢,将沈云介绍给罗大:“我老家的远房侄外孙,叫沈云。以后,都是他替我跑跑腿。”

    “罗叔好。”沈云主动上前打拱作揖。

    罗大乐了:“这娃娃……不愧是刘老伯您教养出来的。”说着,他取了一张荷叶包了两根大棒骨,硬要塞给沈云,“拿回去煮汤喝。”

    沈云看向老刘头。后者笑道:“还不谢谢你罗叔。”

    沈云这才道了谢,双手接过荷叶包。

    老刘头和往常一样割了两斤五花肉。沈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走之前,他又向罗大道了谢。

    “下次再来哈。”罗大笑得见牙见不眼。

    走出二十来步后,老刘头突然说道:“罗大是贱民。馆主大人是个念旧情的,从老太爷手里接过拳馆时,就替我升了籍。我跟罗大说,你是我的侄外孙。你向他行礼问好,他肯定乐得都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沈云瞪大眼睛。他明白了老刘头的意思:一是,老刘头给了他侄外孙的名分;二是,老刘头是良民。

    那我会不会是良民?想到这里,他只觉得自己心跳如擂鼓。

    老刘头停下来:“云娃,良、贱之分,有如云泥之别。良民籍难入,馆主大人也是费尽心血,动用不了少拳馆的人脉。馆主大人对你恩重如山。以后,你要对馆主大人忠心不二。”

    沈云升籍的事,老刘头也是昨天才从馆主大人那里知道的。

    馆主大人说,他考量了好久。

    既然准备收留沈云,那么按仙府的规定,就要给沈云入籍。

    他的打算是,以后,让沈云跟随傅雷。而傅雷不擅经营,沈云灵泛,又不失纯朴,难得的小小年纪性子沉稳,会做事。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资质不好。他准备让沈云从商,将来好帮衬傅雷贴补拳馆的生计。坐山吃空,拳馆不能再这样空耗下去,必须得想出条新路子。

    有了良民的身份,沈云在外头行走,要便利得多。所以,给沈云入籍时,他索性选了良民籍。

    别看石秀县里,良、贱壁垒森严。他身为一馆之主,且刘家拳馆在县里经营了百多年,多少有些人脉。多了做不到,给沈云一人解决良民籍,于他来说,就是破笔钱财的事。好在,这笔钱财,他还勉强拿得出。

    “有了良民籍,以后,云娃给你养老送终,也能名正言顺。”末了,馆主大人又道。

    老刘头原以为自己会孤老至死,没想到,临到头了,还能有此厚报。闻言,他老泪纵横,硬是坚持给馆主大人磕了一个响头:“我一定会好生调教云娃。”

    于是,他借着罗大的事,特意敲打了一番沈云。

    是真的!沈云激动的象小鸡啄米一样点头:“是是是。”没想到馆主大人会为自己做到这一步,他真不知道要怎么感谢才好。一脚轻一脚重的跟着老刘头走了好几步,他终于憋出了一句话,“刘爷爷,我会忠心的。”

    老刘头又摸了摸他的头:“我知道你是个知恩图报、重情义的好娃。你爹娘,还有你九姐把你教得很好。我信你。馆主大人,还有你傅大哥也都信你。”老话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馆主大人肯定也是看中了云娃的心性,所以,才愿意给云娃这个安身的机会。

    接着,老刘头带着沈云去一家叫做“鑫丰源杂货铺”的店子打了一**陈醋,并告诉沈云,拳馆用的米、盐、醋,以及胰皂子等日杂用品都是在这家铺子买的。和在罗大那里一样,他也把沈云当成远房侄外孙介绍给了刘掌柜。

    沈云上前行礼时,刘掌柜卑谦的连忙侧身避开,从柜台上的一只青花瓷罐里抓了一把咸水花生硬放进沈云的竹篮里:“新收上来的花生,给云哥儿尝个鲜。”

    看来刘掌柜也是贱民。见老刘头没有反对,沈云收了花生,打拱道谢:“多谢刘掌柜。”

    拳馆在鑫丰源杂货铺是记账。月底,刘掌柜会派伙计去拳馆结一次账。故而,老刘头没有付钱,只在刘掌柜拿来的账本上签了个名字。把笔还给刘掌柜后,他吩咐沈云:“以后,你过来,就签你自己的名字。”

    “是。”沈云深吸一口气。买东西不付钱,记账就可以……这在牛头坳村,是族长爷爷才有的待遇。搁在小半年前,现在的生活是他做梦也想不到的。在心里,他再一次意识到,自己真的已经不是牛头坳村的山里娃沈秋宝。

    刘掌柜亲自送他们俩出了门:“刘老伯,慢走。”又低头对沈云作揖,“云哥儿,往后请多多关照。”

    沈云的脸立时红了。刘掌柜的年纪和他爹一般大,然而,对他的态度却如此的卑谦。这让他再一次体会到良、贱之间的上尊下卑。

    “这世道就是这样。贱民好比地上的泥,处处被人踩不说,往往祸从天降,家破人亡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在回家的路上,老刘头感慨不已。

    云娃是行大运,碰到了馆主大人。不然,小小的娃儿举目无亲,在这石秀县里也不知道能捱几天!只是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出来。相处了几个月,他看出来了,小家伙聪明且好强。类似的话,偶尔提点一两句即可,说多了,反倒不美。

    沈云跟在后头,微仰起头,努力忍住泪意。

    他深有同感。因为他到现在也不知道牛头坳村的上百口人为什么遭惨屠戮。仙符兵杀光人,又一把火烧光村子,扬长而去。从头到尾就没有说过一句为什么!

    现在,我不同了。我是良民。仙符兵不能再无缘无故取我性命。但我不能放过那些畜牲。等我学好本事,一定要找到那帮凶徒,替奶奶、爹娘,还有村子里的所有人报仇!

    他暗中握了握拳头,指尖尽白。

    中午吃饭的时候,老刘头给了他小半碗炖得软乎乎的五花肉,指着桌上的面酱小陶碟,笑道:“就着这个酱,你乘热吃。”

    沈云没想到自己能吃到这么多的肉,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拳馆的日子过得并不宽裕。一个月也只能吃上三回肉。以前,每次吃肉,老刘头也只是在他的饭碗上放一块半个巴掌大的肉片。

    “快吃。升籍是天大的喜事,我们吃大肉乐呵乐呵。”老刘头端起自己的饭碗,咂巴咂巴嘴,一脸的怀念,“当年我升籍时,除了有肉,还杀了两只鸡,买了一尾大青鱼。”

    原来刘爷爷今天是特意割肉庆祝我升籍。沈云只觉得眼里好热。他赶紧夹了一大块肉送进老刘头的碗里:“刘爷爷,肉可香哩。您吃。”

    “你这娃……哎,我们一起吃。”老刘头知道他不吃独食,接下了这块肉。

    午饭后,傅雷过来,送了一支崭新的毛笔和半刀纸给沈云,祝贺他升籍。

    这天晚上,沈云抱着纸和笔躲在被子里哭得稀里哗啦。喜从天降,要是奶奶、爹娘,还有九姐都在,那该有多好啊。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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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皇大帝,成为最强奥运之王,谁对您最重要?”“或许,是一只猫……”“您真会开玩笑,怎么可能是一只猫呢?”“不好意思,我说错了,应该是一群猫。”“……”燕依依瞪了伍环一眼,迈着猫步,不怀好意地走了过来。伍环不由看得痴了,奥运火炬竟然掉在了地上。奥委会主席,玩命地喊道:“快打119!”伍环笑了,这肯定会成为最火的一届奥运会……-----------------------------------------------书友群:482287564.体育迷,说体育事,竞技烽烟起都市。小萌新,写小爽文,谈笑之间话古今。吾皇君临奥运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吾皇君临奥运,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吾皇君临奥运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