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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铁板烧地雷     吾皇君临奥运txt下载     吾皇君临奥运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四章 对门的俩小子

    此后,沈云单独替老刘头跑了几次腿,都未曾出过错。后者放心下来,将日常采买的事渐渐交给沈云。

    于是,沈云获得了随意出门的权利。只是每次出去前,要跟老刘头说一声。

    “还是你自在。”傅雷羡慕不已。距初试只有三个多月的时间了,馆主大人越发的严厉,责令他没有必要不得外出,苦练武艺。

    沈云很认真的劝说道:“傅大哥,等你中了初试,成为武者,就能在仙府领到一份禄米。到时,我们拳馆会宽裕不少。以后,你的功名越大,禄米就会越多。所有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他虽然没有当家,但是近来担起了外面的采买之后,才知道拳馆的开销不菲——学武很费钱财。不说别的,单说给馆主大人和傅大哥淬体泡澡的药材耗费就高得惊人。

    拳馆十余年没有招收学徒,现在仅靠馆主大人每月的禄米支撑着。

    他本能的认为,拳馆现在必须多找些进项。只是,他琢磨了许久,也想不出增加进项的门路。为此,老刘头没少笑话他瞎操心,说,馆主大人自会想办法的。还告诉他,傅雷中了初试,就是给拳馆增加一个进项,并且这个进项会随着傅雷的功名上升而大幅增加。

    “要是我们拳馆有两份初级武师的禄米,每天都能大鱼大肉的吃着了。”老刘头对未来充满憧憬。

    “你呀,都快变得和刘爷爷一样了。”傅雷没好气的伸手刮了一下他的鼻子,透出一丝口风,“师父说,外面的世道越来越乱,将来会怎么样,还不知道呢。武试也必未是条青云路。所以,师父的意思是,中了初试后,不会再让我走武试的路。师父想让我和太师祖当年一样,出去游学。”

    “啊?”沈云一时反应不过来。在他看来,拳馆现在过得挺舒适的。以前在牛头坳村,他最羡慕族长爷爷家过得好。可是与拳馆相比,族长爷爷家其实也就是刚刚吃得饱饭而已,真的不足一提。而且,按刘爷爷说的,要是傅大哥考上了武者,拳馆的日子会过得更好。

    回过神来,他使劲的吞了一口唾沫,结结巴巴的问道:“傅大哥,外面,怎么乱了?”现在的日子,除了没有奶奶、爹娘和九姐陪伴,是他以前做梦也不能想到过的好日子,他挺珍惜的,一点儿也不想乱。

    傅雷挠头:“我听师父说的。好象是有好些地方在造反。成为武者后,我可以去参加仙符兵,镇压这些叛乱。这是建功立业的大好机会。可是,师父不准我去,要我出去多看看之后,再做决定。师父说,眼见为实,孰是孰非,身为武者,我应该有自己的判断。”

    一提到仙符兵,沈云便满肚子愤恨。他很赞同馆主大人,使劲的点头:“馆主大人说的对。傅大哥你不能参加仙符兵。仙符兵可坏了,没有一个好东西。”

    “哟,你还生气了。说说,仙符兵怎么坏了?”傅雷看他气鼓鼓的小模样,觉得很好笑。

    沈云险些脱口骂出“他们乱杀人”,还好,理智尚在,生生的忍住了。深吸一口气,握紧双拳,压下噌噌往上窜的怒火,他换了说辞:“每次我去市集,要是碰到仙符兵巡逻。他们不是在抢东西,就是在打人。坏东西,尽欺负人!”

    东安集有一队仙符兵镇守。这些仙符兵都是花大价钱买来的职位。这起子人参加仙符兵就是为了捞钱的,欺压贱民商贩,作威作福,可谓穷凶恶极。傅雷在这条街上住了十来年,岂能不知情?事实上,他也对这帮兵油子深恶痛绝。不过,他认为,不能一叶障目。不然,仙符兵的威名怎么可能代代相传,流传了两百多年。

    是以,他很肯定的说道:“他们只是几粒老鼠屎罢了。仙符兵里也肯定有不少好的,不能一概而论。”

    哼,我就没看到过好的。沈云只在心里反驳,不再吭声。他怕再说下去,会控制不住,说出牛头坳村被屠村的惨剧。到时,馆主大人会不会也怕惹祸上身,和表叔一样,把他送到深山老林里自生自灭呢?长姐的叮嘱在耳边萦绕,他不敢赌。

    反正,他打心底里以仙符兵为敌。

    将来,我一定要亲手宰了那些屠村的仙符兵,血祭牛头坳村!他抿紧双唇,又一次的在心里对自己说。

    傅雷正憧憬着来年的游学,没有注意到他的一双眸子里泛起了血光。

    “好了,不说这些了。开始识字吧。从今天起,我每天教你十个新字。”他翻开《草药谣》。早在一个月前,他便提高了教学进度,由每天五个新字增加到八个。《识字歌》早教完了。从半个月前,他开始教这本《草药谣》。学会了《草药谣》,不但能学会近四百生字,而且能认识十五种常见草药及其药性。实用性很强。当年,他的师父也是如此教他的。只不过,他的学习进度比沈云要快很多。他原本以为有大把的时间教沈云,不想,师父让他中了初试外出游学。所以,他决定再提高进度,至少要在出门前,让沈云学完《草药谣》。这样的话,他再挑几本简单的药材书,沈云不用人教,也大概能自己看懂。

    好吧。师父不收沈云为徒,他便只能教这些实用点的。

    “是。”沈云垂眸,掩去眼底的异样。

    学会百来个字以后,沈云突然有种拨云见日的感觉,似乎认识新字变得简单多了。十个新字,他每一个在沙盘上写十来遍便熟记于心。更吸引他的是书上说的那些草药。

    东字集里有不少卖草药的药摊子。每每学到一味新的草药,他便会去这些药摊子上转转,见识实物——《草药谣》上附有每种草药的图解。傅雷大多数是照图解说,没有实物对照。不是他不想带实物过来,而是一来这些草药寻常得很,外面的市集里到处都有卖;二来,拳馆用药材自有章法,不一定备有这些低阶草药。而他现在被拘着,不能随意出门,也拿不出所有的实物。所以,他只好建议沈云去东安集自己去看实物。

    今天学的是一味新草药,叫星草。沈云看了图解,觉得自己应该见过。在牛头坳村,每到秋天,四面的山坡上都会开满和图上一样的白花。只是,他们管这种草叫做白花花。但是,书上并没有说星草还有一个别名叫白花花。

    傅雷没有带实物过来。沈云准备去外面的草药摊子上看看实物。

    练完字,他跟老刘头说了一声,便从夹巷出了角门。

    隔壁郭铁匠的老丈人新添了一个大胖孙子。郭铁匠一家昨天就关了铺子,去喝洗三酒了,今天还没有回来。少了他们家的打铁声,街巷里冷冷清清的。

    一阵西北风吹过来。沈云打了个哆嗦,裹紧新做的夹衣,急匆匆跑向街口。

    “喂,小奴才,站住!”对面的刘宅突然开了侧门。从里头窜出两个小子挡在路上。

    他们一高一矮,都穿着体面的蓝布长夹袍,腰上各自挂着一个绣花荷包。高的那个又黑又瘦,约摸有**岁。矮的这个要白胖一些,和沈云差不多高矮。

    这是沈云头次看到刘宅里的人。平时,他经过时,刘宅总是门户紧锁,不见有人进出。以至于他怀疑那是一座空院子。老刘头不喜谈论对门的事。倒是傅雷特意提点过他,说,不要理那边的人。

    听傅雷说,刘宅那边虽然和拳馆是堂兄弟,但是,自师祖过世后,便彻底断了往来。他大概知道那边的情形:分家前,那边的父子一个是初级武师,一个是初级武者,故而分家后,也是良民籍。他们也曾打着刘家拳馆的招牌开过一段时间的武馆,试图跟师祖打对台。结果,师祖根本就不理他们,以守孝为名,只管闭门过日子。而对门的“刘家拳馆”遭人频繁踢馆,不到一年就砸招牌闭馆。后来,听说坐吃山空,男人们不得不外出跑商谋生,留了女人孩子在家守着。

    沈云不太听得懂。他听傅雷的意思是,对门曾经欺负过前任馆主大人,所以,他将对门的人打上了“不是好人”的标签。平时经过刘宅时,他目不斜视。

    不想,刘宅的人却突然冒出来拦人。并且一出口就骂他“小奴才”!

    沈云拧眉:“你们才是小奴才!”他是在仙府入了籍的良民,任谁也不能骂他奴才。

    高的那个轻蔑的瞄了他一眼,从鼻子里哼道:“老奴才带出来的,不是小奴才,难道还是主子?”

    他在骂刘爷爷!沈云火了,扬拳怒道:“不许骂我刘爷爷!”

    “小爷我就骂了,怎么得?”矮的那个拉着两只耳朵,冲他扮了一个猪头的鬼脸,连声骂道,“老奴才,小奴才,统统都是大蠢猪!”

    “你!”沈云哪里受得住,握紧拳头冲上去。

    高的那个一直防着他,见状,一个箭步上前,右拳呼的照面袭来。

    “开山炮!”

    炮你个头!沈云怒不可遏。在牛头坳村,小子们没有不打架的。但是,大家都是讲规矩的,象这种一声不吭就出手,会被判为使阴招。绝对是不要脸的下三滥!

    眼见着拳头就要砸到鼻子,沈云的反应也不俗。练了不知几百上千遍的拳招象本能一样脱手而出。

    神龙摆尾!

    他侧身避过对方的拳头,左手化成一记掌刀,全力向高个的左肩膀削去。

    不想,对方的拳头是虚招。

    拳头一晃,不见了。紧接着,沈云只觉得右胳膊上骤然吃痛,紧接着,整条胳膊被反扣。

第三十五章 原来如此

    电光火石之间,沈云知道自己上当了。

    可是,他也不是吃素的。当即大喝一声,腰上发力,双臂猛然齐挥。

    好吧。这并不是什么拳招。而是他劈柴时自己摸索出来的。有时候,大些的木块会藏有暗结,卡住斧头。碰到的次数多了,他便练出了这么一个法门,甩开木块。

    刹那间,高个只觉得手底打滑,跟抓住了一条大泥鳅似的。他站立不稳,连忙退后半步,才堪堪稳住身体。

    矮的那个一直躲在一旁。见自家兄长没得手,更是缩到了后面。

    “好啊,你个奴才秧子!”高个退出战圈,指着沈云的鼻子骂道,“竟然敢打主子!”

    通过刚刚的交手,沈云知道这家伙也就是嘴硬而已。这家伙爱玩虚的,出拳软绵绵,正是傅大哥常说的“花架子”。他一点儿也不怕真正打起来。

    是以,他挑眉,扯起一边嘴角轻蔑的笑了:“小妇养的东西,狗屁主子!”刘宅里的那些人是小妇养的,一屋子上不得台面的玩意儿。这是老刘头告诉他的。

    “你……”兄弟俩被戳中痛脚,气得呲牙咧嘴。

    沈云冲他们挥拳头:“滚开!好狗不挡道,小心我揍你们!”

    矮的那个还要嘴硬反骂,却被高个的拦住了:“理他个奴才秧子做什么!”说着,拖着矮的手,两人滋溜逃回了侧门里。

    “哐啷”,黑油小门猛然关上。

    那架式好象两人的身后有洪水猛兽。

    沈云冲着门啐了一口:“坏东西!”心里感到莫明其妙:他根本就不认识这俩家伙。他们突然冒出来闹一场,到底想干什么?

    在牛头坳村,大伙儿打架,都是要有个说法的。

    想了一会儿,他也没想明白,便没放在心上。

    不想,第二天中午,傅雷过来时,一脸八卦的问他:“昨天,你打了对门的人?”

    他不说,沈云险些忘了这茬子事。

    “嗯。”他如实道出昨天打架的事,心里不由敲起小鼓:那俩小子是找馆主大人告黑状了吗?

    果然,傅雷听完,满脸不屑:“两个欺负一个,并且还是以大欺小,亏他们也有脸上门告状!”接着,又就昨天的打架,指点了他一番。

    沈云听了,不由眼前一亮。

    不过,这并不是眼下的重点。他小声的问道:“傅大哥,馆主大人生气了?”毕竟,对门的人跟馆主大人是同一个爷爷发下来的。按牛头坳村的说法是,打断骨头还连着筋。而他完全是外人。

    “没有。”傅雷耸耸肩。

    早上,他扫大门时,从对门走出一位中年大婶,一手拉着一个男孩,求见师父,说自家孩子被拳馆的人打了,要师父评评理。

    傅雷从来到拳馆,就不曾见两家往来过。闻言,他有些反应不过来。

    不想,就这么一愣神的工夫,中年大婶突然变了脸,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哭喊起来:“堂叔啊,你出来看看啊。你家侄孙被你的徒子徒孙打了呢!”

    郭铁匠一家还没有回来。清晨,街巷里甚是清静。中年婶子的嗓门不小。刘馆主在院子里听得真真切切,急忙出来看个究竟。

    中年大婶看到刘馆主,连忙就叫两个小的叩头,说是给叔爷爷叩头。

    刘馆主不和妇人孩子一般见识,受了他们的礼,问道:“是谁打伤谁了?”

    中年大婶却抹了一把脸,满脸堆笑的说:“只是小娃娃间的玩笑,算不得什么。今天,侄媳妇带两个小的来给堂叔请安。”说着,两只眼睛直往大门里瞧,“公公说,大家都是嫡亲的骨肉,平常多走动,才越走越亲呢。”

    刘馆主懒得再多说,扔下一句“没事,你们回吧”,径直进了大门。

    中年大婶口里嚷嚷“堂叔”,拉着俩孩子还要追上去,却被傅雷拦在了外头。理由是:拳馆没有女眷,不便接纳外客。

    “事后,师父说,不知道那边又想搞什么鬼,叫我多个心眼,莫放那边的人进拳馆。你也要小心,莫搭理那边的人。”傅雷说完早上的情形,吩咐道。

    沈云如释重担,长吁一口气:“知道了。”

    傅雷离开后,老刘头也特意把沈云喊到屋里问话:“你打了那边的两个小兔崽子?“

    沈云又把昨天打架的事说了一遍。

    老刘头听完,冷笑连连:“那起子东西是混不下去了,借你搭桥,想缠上馆主大人。他们原本的打算应该是,把你打伤了,他们的男丁以送药为名,好求见馆主大人。只是,那俩小兔崽子太没用,打不过你。所以,只好派了女人孩子来上门哭闹。那起子东西素来是不要脸的,只要能达到目的,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

    见沈云一头雾水,便遥指刘宅的方向,“这几十年,那边一代不如一代,再也没人能考过初试。十几年前,老的死了,只剩下小的一个初级武者撑着门户。如今,小的也五十出头了,还能再撑几年?等小的也死了,那边就要降籍,统统沦为贱民。他们这是急了眼。”

    啊,原来是这么一回事!沈云恍然大悟。那俩小子,“小奴才”、“奴才秧子”不离口,从心底里把他当奴才,肯定是他们的大人唆使的。他们以为,打伤了他这个奴才,主子们屈尊纡贵的送药探望,是天大的恩典。馆主大人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下,好生接待他们。不然,传出去,外人都会说馆主大人刻薄,亏待子侄。只可惜,那俩小子太没用,打不赢,又怕挨打吃痛。那边想讹上馆主大人都没借口,只能派个女人过来小打小闹一回。

    “刘爷爷,我是不是给馆主大人惹麻烦了?”他心里甚是不安。

    老刘头摸着他的头,哼哼:“关你什么事?那起子东西什么事做不出来?这些天,拳馆只有你出门,他们又找不到别的由头,才打你的主意。”顿了顿,又道,“这是老辈间的旧事,与你无关。你以后当他们是臭狗屎,莫搭理就是。”

    “是。”沈云牢记于心。

    此后,他出门又有几次碰见了对面的俩小子。不过,他警醒得很,远远的走开了。俩小子硬是没找到机会再贴上来。

    入冬的头一天是入冬节。石秀县有这天祭祖的习俗。

    前一天的上午,从刘宅里出来两个男丁,自称是刘馆主的堂侄。他们先是放了一挂满地红鞭炮,然后,大摇大摆的挑了一抬供品上门,说是要参加第二天的祭祀。

    因为刘家拳馆素来低调,所以,这条街巷平常很清净。如此大的动静,招来了不少看客。

    “请堂叔父准许侄儿明日祭祀列祖列宗。”两人象是受了天大的委屈,跪在大门外请命。

    可是,刘馆主连面都没露,是老刘头出来把人赶走了。

    “太老爷过世时,就分了家。老太爷在世时,你们害死了大老爷,还反咬一口,借机分了宗。谁跟你们是一家人?”他一点脸面也没给,“滚!”

    围观的人们顿时议论纷纷。

    “这也太不要脸了!”

    “真当刘馆主是个好欺的!”

    “哎哟哟,你们不知道。当年,刘家嫡枝年幼。他们庶长房仗着出了两个武者,没少欺压嫡枝。这里的老街坊都知情。”

    “对对对,我也听我家太婆婆说过。刘宅里的全不是东西!”

    “分了宗就不是一家人。哪有入冬节去拜别人家祖宗牌位的!”

    那两人被当众揭了老底,抬着供品灰溜溜的逃回了对面的刘宅。

    事后,老刘头纳闷极了,指着刘宅方向,问馆主大人:“几十年都没动静。突然又粘了上来。那边,小的是不是不成了?要是的话,以他们的脾性,恐怕以后还有得闹。”

    馆主大人不以为然的摆手:“他好着呢。一顿能吃两碗饭,再出去跑十几二十年都没问题。”

    “那是……”老刘头想起往事,脸色变得很难看,“他们又想打拳馆什么主意?”

    馆主大人哼了一声:“到时候就知道了。”

    “您要多加小心。那边的心肠都是黑的,什么都做得出来的。当年,他们为了外面的一个谣传,就生生的害死了大老爷母子。还好,太老爷是个明白人,过世前两天,果断的分家,把那边赶了出去。老太爷中年丧妻丧子。续娶了一房,才晚年得子,添了您。”提起往事,老刘头忍不住落泪,“那些年,老太爷心里真的好苦。老奴一辈子都忘不了。”

    馆主大人叹了一口气:“您放心,我会格外留心。”

    然而,出乎他们意料的是,对面这次出了大丑之后,竟然关门闭户,没有再闹的意思。

    大年初一,他们也没有闹上门来,再提祭祖的事。

    对此,老刘头深表不解。而馆主大人则是象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继续督促傅雷备战初试。

    沈云暗地里松了一口气。他每次出门都要全身防备的经过刘宅,心弦必须绷得紧紧的。对面不闹了,他能轻松不少。

第三十六章 没有仙资的凡人

    过了正月,初级武试的时间迫近。傅雷越来越忙。从大年初一开始,沈云停了学。傅雷给他找了一堆书,有一本拳谱,叫做《金刚拳》,另外的全是游记、药材之类的闲书。

    拳馆总共才四个人。没有对面刘宅的人添堵,馆主大人与傅雷全力备战初级武试,从正月初三起,几乎没出过正院;老刘头带着沈云在后杂院里,日子过得挺清闲。碰到好天气,爷孙俩穿得厚厚实实的,去后山抓雪兔子,更是其乐无融。

    转眼,到了正月初十。

    这天上午,老刘头急匆匆的从正院回来,对沈云说:“拳馆来了位贵客。馆主大人令我带你过去拜见。”

    沈云吓了一大跳。他到拳馆有半年了,一直都不曾去过正院,连馆主大人也未曾正式拜见过,还能出去见贵客?

    “刘爷爷,是位什么样的贵客?”他惶恐的问道。

    老刘头一边帮他梳理头发,一边答道:“说是太老爷的故人之后,初来石秀县,听说了太老爷的威名,特来拜会。”

    我又不是拳馆的弟子……沈云一头雾水。

    很快,他收拾妥当,跟着老刘头,头次迈进了拳馆的正院。

    正院起码有正院的三倍那么大,包括正房、东厢房和西厢房,全是青砖瓦屋。尤其是正房:廊下立着四根一模一样的朱漆柱子,比水桶还要粗;雕花木窗新上过绿漆,糊着白生生的新窗户纸,好看又气派;院子修得宽敞、整齐。

    东边院墙下立着一排大铁架子,上面插有红缨长枪、铁棍、大刀等兵器。旁边有一棵老槐树,粗壮的树干要两个壮汉才能合抱。树下摆有石锁、石盘等物件。

    目光扫过那排擦得雪亮的兵器,沈云艳羡不已。

    老刘头让他在门廊下脱了鞋,只穿了棉袜。

    沈云注意到,门廊上还摆着另外三双鞋子。都是成年男子的。其中的两双,是他年前从古记绣庄订制回来的,他认得:一双是傅雷过年才穿上的新青布棉鞋;另外一双,是一样的样式,只不过鞋面是青缎的,正是馆主大人的。

    第三双,眼生。无论从面料,还是做工上看,他的判断都是价值不菲,在古记绣庄是上上之品的存在。

    这双鞋应该是那名贵客的。他挪开眼,跟在老刘头后面,跨过一尺来高的大红门坎,进入正房。

    一股夹着檀香的暖和气流扑面而来。

    屋子里烧着地龙。穿着棉袜踩在黄褐色的木地板上,真舒服。

    沈云低着头,垂眉顺眼,不敢抬眼乱看。目力所及,他只能看到前面摆有两排紫黑色的太师椅,以及铺在正厅中间的一角洒金猩猩红毡毯。

    “馆主大人,云娃带到。”老刘头禀报道。

    沈云按照他刚才的吩咐,连忙长揖到底:“小子沈云见过馆主大人。”

    “云娃,你抬起头来。”上头传来一个年轻而又温和的声音。

    这是馆主大人在说话!沈云暗地里大吃一惊。他仰慕馆主大人久矣,一直以为馆主大人是长着大胡子、威风凛凛的中年大汉,站在那里就应该跟庙里的金甲神仙一样,不可高攀。不想,馆主大人的声音听上去是如此年轻,且具有亲和力。就跟邻家大哥哥一样!

    “是。”沈云依言抬起头。

    这时,他看清了屋里的情形。

    在他的正前方,摆着一张紫黑色的四方桌,桌上摆有两只青花大盖碗。桌后挂着猛虎下山图。

    四方桌两旁各摆有一张同材质的太师椅。椅上各坐有一人:左边坐着的那位,身材削瘦,看上去不过二十三四岁的样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身上穿着素净的青绸棉袍,衬得脸色有些苍白;另一人则是三十出头的样子,红光满面,嘴上蓄着八字胡,头束白玉如意冠,身穿黑底金色万字纹锦袍。

    看到傅雷垂手侍立在那名年轻男子的身后侧,沈云终于确定:和他想象的完全不一样,馆主大人就是一名略显病态的年轻人。

    说好的,一动真气,就有如金钟罩体的“金罗汉”呢!

    “李世兄,他叫沈云,是我们拳馆的小厮。”馆主大人侧过头,对右边的八字胡介绍道,“半年前才开蒙,识得两百来字,平时砍柴,去外面跑跑腿,采买些日常杂物,还不曾正经习武。先祖父在世时,就不太在意良、贱之分,所以,给他入的也是良籍。”

    “多大了?”八字胡上下打量着沈云,亲切的问道。

    馆主大人对沈云说道:“云娃,李老爷问你话。你据实回答。”

    “是。”沈云垂头应道,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平静一些,“禀李老爷,小子今年七岁。”

    八字胡不解的扭头问馆主大人:“刘贤弟,贵县仙府不是每年都给治下六岁孩童检查仙资吗?他怎么没有检查?”

    馆主大人如实答道:“他不是石秀县人。半年前流浪到此,被老刘捡了回来。所以,错过了去年春上的仙缘。”

    八字胡微微颌首:“原来如此。”说着,他从袖袋里掏出一块婴儿巴掌大的白玉环,冲沈云招手,“沈云,你过来。我给你测一测仙资。”

    沈云再次惊呆。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贵客竟然要给我测仙资!这是真的吗?

    “憨娃,愣着做什么?”老刘头也没想到竟是此等大好事,急得在一旁压低声音提示。

    “是!”沈云回过神来,跟踩在棉花堆上一样,一脚高、一脚低的走上前去。

    “双手握着这块玉环。”八字胡吩咐道。

    “是。”沈云依言。

    刹那间,屋里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过来,目不转睛的盯着他手里的玉环。

    沈云双手紧握白玉环,连大气也不敢出。

    一息、两息、三息……时间仿佛凝固了。

    终于,八字胡叹了一口气:“白玉环没动静,无仙资。”

    沈云感觉自己的心猛然跌落。好吧,他也从来没有奢望过自己有仙资。不过,真正听到自己没有仙资时,还是感到深深的失望。

    掩住心中的失落,他恭敬的双手奉还白玉环。

    馆主大人的声音还是一样的温和:“老刘,带沈云下去罢。”

    “是。”老刘头带着沈云离开了正屋。

    走出正院,老刘头顿住脚步,摸着沈云的头,安慰道:“云娃,每年有数百的娃娃去仙府检测仙资,最后,也没几个能测出来有仙资。馆主大人,你傅大哥,还有我,都是去仙府测过的。我们都和你一样,没有仙资。云娃,不要心里难受。”

    沈云抬头,咧嘴笑了一个:“刘爷爷,我不难受。我本来就是一个寻常的山里娃,能有机会测仙资,已经是大福份。”

    就知道这孩子是个心宽的。老刘头笑了笑,一脸八卦的回头看着正院,嘀咕道:“好端端的,测什么仙资……”

    他的声音很小,以至于沈云站在他跟前,也没听清楚。

    “什么,刘爷爷?”沈云问道。

    老刘头把双手缩进棉袄袖子里:“唔,起风了。我们回屋烤火去。”他的小柴屋里没有铺地龙,但是入冬后,炭盆没断过。从早到晚,炭盆烧得红通通的,也暖和得很。而为了省炭,沈云早就搬过来,和他一个屋了。

    “哎。”沈云扶着他,回了后杂院。

    傍晚的时候,傅雷突然到了后杂院。

    “云小弟,不要难过,我们都是凡人呢。”他竟是特意抽空过来安慰人的。

    沈云心里暖洋洋的,一双大眼睛笑成了月牙状:“我不难过,傅大哥。”他从来就没奢望过能一步登天,当仙官大人,再说,他挺满意现在的日子,也没觉得做凡人有什么不好。

    傅雷见他是真没难过,伸手刮了一下他的鼻子:“你比我当年要好得多。我那时没测出仙资来,回家后,躲在被子里哭了好久。”

    沈云摸了摸鼻子,忍不住八卦:“傅大哥,那位贵客李老爷是仙官大人吗?”

    傅雷摇头:“他是一名高级武师。两天前,他递了贴子上门,说是太师祖的师弟之子。不过,师父在年前就听说了他,知道他是省城派来的新督考大人,负责本次的初级武试。所以,早早的把正厅收拾一新,又特意翻出了太师祖当年用过的桌椅、毡毯,恭迎他的大驾。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淘换来了一个测仙资的宝贝,硬在是要师父面前显摆。不只是你,今天师父和我都重测了仙资呢。师父心里有些不舒服,中午特意花了十两银子,让我去福顺来点了一桌上等酒菜招呼他。”顿了顿,他挤眉弄眼的笑道,“师父平时清淡惯了。贵客临门,也要摆摆阔,给太师祖争点面子。”

    原来那些都是太师祖传下来的家业,平时收在库房里,不拿出来用的。沈云恍然大悟。他就说了,拳馆哪有这么阔气?

    好吧,傅大哥这次要参加初试,新督考大人上门做客,确实要隆重招待。沈云其实挺心疼那十两银子。按拳馆的流水账,十两银子差不多是馆主大人和傅大哥一个月的淬体药钱。

    傅雷显然不想多说,换了个话题:“明天,我要去省城,给师父的一个朋友送年礼。你想要什么?我去省城给你买回来。”

    沈云很是意外。要知道为了备考,从大年初三开始,傅大哥连正院都没出过。

    “傅大哥,一个人去,行不行啊?你什么时候回来?赶得上初试吗?”

    傅雷笑道:“刘爷爷说是你个小管家公,真没说错。省城那边,前年开始,我就独自送年礼了。在省城住一晚,加上来回,不过十二天。明天清早走,回来后,离初试还有二十好几天,误不了事。”89

第三十七章 出事了!

    沈云没去过省城,不知道那边有什么好东西。而且,在拳馆,他觉得有吃有穿,也没有什么想买的。

    傅雷见状,替他选了一样:“省城有家泰丰阁,店里的点心好吃又好看,很有名气。我给你带一盒回来。”

    然而,沈云没能见到傅雷从省城带回来的点心。

    在傅雷离开后的第五天,也就是正月十五,石秀县里闹花灯。上午,老刘头突然告诉沈云:“今天,我们早早的吃了晚饭。晚上,馆主大人要带我们出去看花灯。”

    沈云听了,高兴得手舞足蹈。长这么大,他还没看过闹花灯。

    那一天,似乎特别的长。好不容易才盼着太阳下了山,天色变暗。

    老刘头显得特隆重,不但给沈云换上了崭新的棉衣棉裤,而且还准备了一大包吃食,用蓝棉布包袱皮打成包,给他背上:“闹花灯不宵禁,一直要闹到半夜。带些吃的,不饿肚子。”

    沈云不知道里头是些什么吃食,只知道包袱还挺沉的,心里大汗:就是出去玩一整夜,也用不着带这么多吃食啊。

    更何况,今晚吃得是白米干饭和炖肉。他被老刘头硬多塞了一碗饭,肚子饱饱的。

    不过,出门时看到馆主大人和老刘头两手空空,他又明白过来:他背的是三个人的吃食,貌似也不算多。

    出了街口,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多。人们穿着新衣,三五成群,欢欢喜喜的往仙府方向涌去——仙府的花灯,历年都是全县最盛大最好看的。而且,吉时之后,仙府会派出两条火龙,沿着石秀县的大官道,自内城往外城赐福。在石秀县有一个说法,说是正月十五这天,跟着火龙走,能消灾免祸,跟得越远,这一年里,就越能平安康顺。是以,人们通常都会早早的赶到仙府前,迎接赐福的火龙,跟着火龙走。更有年轻力壮者,他们通常会一直跟到东城门外,等火龙被当众烧掉,才各自折返回家,吹灯睡觉。

    听了老刘头的介绍,沈云才意识到,闹花灯是个大体力活。因为据他所知,走大官道的话,从仙府门口到东城门外,差不多有七里路。

    有钱人自然是坐车或者坐轿。他们拳馆不是有钱的……呃,应该和大多数人一样,全靠两条腿。

    结果,出乎他的意料,走到东安集里,馆主大人竟然在街边雇了一辆牛车。

    牛车无车篷。夜里风冷,坐在上面,没有马车舒适。但是,沈云却很满意。在他看来,牛车没有车篷,速度不紧不慢,正好方便看路边的花灯。

    花灯流光溢彩,各式各样,汇成了一道五光十色的灯河:鲤鱼灯活灵活现;莲花灯做得跟真的一样;走马灯里,眨眼的工夫就能转出另一副美人图……沈云简直看呆了。

    这还只是东安集里的花灯!仙府前的花灯据说更精彩!他拢了拢衣襟,对前面的花灯充满了期待。

    然而,还没出东安集,牛车便在路边停了下来。馆主大人碰到了两位友人,应邀一道游灯河。

    在上车之前,车资便已经付清了。馆主大人吩咐道:“老刘,你和云娃一道看火龙,不用等我。”

    “是。”老刘头垂眸应下。

    等馆主大人一行人离开后,他却对车夫说:“仙府那边的人肯定很多。我们老的老,小的小,就不去凑热闹了。你把车赶到前面街口等火龙。”

    如此一来,省了不事。车夫巴不得,甩了一记响鞭,轻轻落在牛身上:“好咧。”

    不去仙府前看花灯了?沈云有点儿失落。不过,他的注意力很快又被路边不断涌现的花灯吸引,转眼心情大好。

    到了街口,老刘头下车,踮起脚尖,向前方张望。

    车夫笑道:“老伯,不要看。这会儿离吉时还差大半个时辰。火龙舞过来,至少又要个把时辰。您要是不耐烦等,不如带着您的小孙孙先去周边看看花灯,游玩一二。小的就在这里候着。等火龙来了,你们只管回来坐车。”

    老刘头想了想,应下了:“如此甚好。在风里坐着枯等,真是难过。”于是,招呼沈云下车,“我们去路边看花灯。”

    沈云欢喜不已,连忙跳下车。

    老刘头又叮嘱车夫:“你一定在这里候着,不要走开啊。”

    “老伯只管放心。小的叫柳四,在这一带赶了六年多的车。您随便找个车把式打听一下,没人不知晓小的。小的绝对不敢乱跑,坏了自家的名声。”车夫拍着胸脯保证,“您老记准这个街口,回来一准能找到小的。”

    老刘头这才牵紧沈云的手,走进了赏灯的人群里。

    离得近,花灯更好玩。沈云只觉得自己的眼睛完全忙不过来。反正,老刘头紧紧牵着自己的手,他也不怕走丢了,心思全放在了路边大小摊子挂着的花灯上。

    不想,走着走着,老刘头的速度突然加快。

    沈云还没反应过来,冷不丁的被带进了一条黑漆漆的小巷里。

    “刘……”回过神来,他愕然发问。

    嘴巴却被老刘头一把捂住。

    “嘘!不要声张。”老刘头机警的探身四下里张望,一只手依旧紧紧的牵着他的手。

    发生什么事了?沈云不安的抿紧嘴巴。

    背上的包袱还在。没有碰到小偷。他的心稍安。

    老刘头压低嗓子说道:“走!”话音刚落,牵着他快步走进了黑漆漆的巷子深处。

    沈云见状,哪敢多问?唯有小跑着跟上。

    巷子里静悄悄的,黑咕隆咚,与外面的灯河完全是两个世界。不过,老刘头对这里似乎很熟悉,摸黑也走得又快又稳。

    很快,沈云看到漆黑的前面现出一点豆大的桔黄色亮光。

    老刘头松了一口气,牵着他直奔亮光而去。

    越走越近,沈云终于看清,那是一盏昏暗的马灯。

    不知不觉之中,他们俩走到了巷子的另一个出口。那里停着一辆青篷小马车。

    “快上车!”车辕上坐着一个黑衣男子。他头戴大竹笠,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一个长满寸长黑须的下巴。

    老刘头把沈云抱上马车:“麻烦您把云娃送过去。”

    沈云听明白了他的意思,反手一把拉住他的衣袖:“刘爷爷,您要去哪儿?”

    黑衣男子也望了过来:“你不去?”

    老刘头坚决的摇头:“我回拳馆。我答应过老太爷,守着拳馆。”

    “何必呢?”黑衣男子沉声问道。

    老刘头笑了笑:“云娃就托付给您了。”

    沈云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但是,他敏锐的闻到了一股浓浓的危险味道,急得眼泪直流,死死的拉着老刘头的袖子,低声哀求:“刘爷爷……”不要走!

    老刘头掰开他的双手,低声打断他,叮嘱道:“云娃,拳馆里有点事,刘爷爷必须回去。你安心坐在车里。这位壮士是馆主大人的朋友。他会把你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明天,馆主大人会去那里找你。刘爷爷哪儿也不去,就在拳馆里。等事情过了,馆主大人带你回拳馆,你便能再看到刘爷爷。”

    说着,他果断的放下青布棉车帘,冲黑衣男子长揖到底,然后转身,头也不回的闯进了无边的黑暗之中。

    沈云止不住的流泪。可是,他怕自己哭出声来,唯有一口咬住左手腕。

    车外,黑衣男子幽声长叹,沉声说道:“娃娃,坐稳了。”说罢,马车动了。

    接着,马车越来越快。车篷一侧开了一个小窗,上面也挂着青布棉车帘。很快,绚丽的灯光,还有嚣闹的欢声笑语,透过门帘和窗帘涌了进来,照得小小的车厢里斑驳陆离。

    外面是灯河。然而,沈云早就没了刚才赏灯游玩的心情。他蜷缩在车厢一角,心里的悲伤与恐怖再次泛滥成灾,一如村子被屠,他和九姐躲在山洞里的那一晚,又如逃出牛头坳村的日日夜夜……他曾以为,那样的日子已沦为过去,今后只有在噩梦里才会再度出现,不想,噩梦来得如此之早!

    为什么会这样!他蜷缩在车里,恐惧之余,一股怒火自心底猛然腾起——我到底做错了什么!想过安稳的好日子,就这么难!上一次,是仙符兵;这一次,又是谁!

    差不多两个时辰之后,热闹而又庞大的火龙队伍完全过去了。寒风里,柳四抱着膀子,在牛车旁冷得直跺脚,嘴里直嘀咕:“怎么还没回来?该不是迷路,找不到地儿了吧?”

    过了一会儿,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两个仙符兵,直接朝他走过来。

    “坐车的老头和男娃呢?”其中一人厉声问道。

    柳四吓得直打摆子,“扑腾”跪倒在地,低头答道:“回官老爷,他,他们说是去看灯,让,让小的,在在这里等着。没没见回来。”

    “该死的,跑了!”另一个人低声咒骂着,“快!分开找!”

    两人顾不得多说,嗖的分开,转眼就没了人影。

    柳四好比劫后余生,象团软泥一样,趴在地上,满头满脸的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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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等待

    灯河渐渐远去。

    鼎沸的人声渐平。

    车厢里渐渐变暗,最后只有车门口挂着的小马灯从厚实的车帘缝里透进来一丝昏暗的亮光。

    沈云在车里,时而惶恐,时而愤怒,更多的是对馆主大人与老刘头的牵挂……

    黑暗中,小马车一摇一晃,沈云抱着双膝,昏昏沉沉的缩在车角。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被一双大手摇醒:“娃娃,醒醒!”

    “啊!”沈云惊悚的尖叫,骤然睁开眼睛。

    是赶车的黑衣男子。他仍然戴着大竹笠,遮着大半的脸,只现出一个长满胡须的下巴。

    黑衣男子叹了一口气:“娃娃,到了。按刘馆主的吩咐,我送你到这里。”说着,长臂一揽,将缩成一团的小家伙抱下马车。

    冷风嗖嗖的,象小刀子一样打在脸上。沈云瞬间清醒。四周很暗,没有人声,只有风吹过树丛,沙沙作响。

    借着小马灯的亮光,他看出小马车停在一条山道旁。前、后皆不见人烟。

    这是哪儿?我会要去哪里?脚下的石子路有些硌人。沈云站在车旁,四下里张望,麻木的心里只剩下一片茫然。

    “在这里等着。”黑衣男子说罢,转身取下车门旁的小马灯,走到路边的一棵松树下,举灯划了一个圆圈。

    不一会儿,前面路边,黑黝黝的树丛里透出一个苍老的声音:“是刘馆主吗?”

    黑衣男子答道:“刘馆主没来。某依约送来了一个六七岁的男娃。”

    话音刚落,树丛里沙沙作响。

    一道身披青色棉斗篷的矮小身影从树荫里慢慢的走了出来:“壮士,娃娃交给贫道罢。”

    黑衣男子点点头,双手一抱拳:“就此别过。”说罢,他跳上马车,驾车离去。

    沈云扭头,静静的看着小马车很快消失在山道的拐弯处。

    “走吧。”老道提着一盏长圆形的黄色灯笼。拿出火折子,点亮灯,他看了看眼前的小家伙,不紧不慢的解释道,“我与刘家拳馆有些渊源。三天前,刘馆主捎信来,说要在观里短住,让我今夜在这里接人。”

    沈云抬头,看到是一位须发皆白的老道。和老刘头差不多年岁。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里,映着桔色的灯光,甚是温暖,顿时驱散了不少寒意。

    “小子叫沈云,见过道爷。”沈云打拱作揖。

    老道颌首微笑:“跟我来。”说着,提了灯在前面引路,“从这条小路上山,要走一刻多钟才能到观里。你跟紧些。”

    “是。”沈云紧了紧身上的包袱,紧跟其后。

    跟在老道身后,他才知道,原来树丛里有一条不显眼的小路。沿途,大多数路段是又窄又陡的土坡。老道提着灯,在前面慢慢引路,碰到险坡时,他走得更慢。

    沈云是山里娃,从小走惯了坡坡坎坎,又练了半年马步,下盘更稳。借着微弱的灯光,走在这样的山道上,倒也不觉吃力。

    上了三段土坡后,老道明显走得快一些了。

    走了一刻多钟,沈云身上开始冒汗。

    又拐了个弯,老道突然说道:“到了。”

    沈云抬头,只见前面的树林里现出一线黑色的屋脊。

    老道显然带他走的是后门。

    “汪汪汪……”一条黑影从院里嗖的窜了出来。

    一条成年的大黄狗!

    沈云赶紧驻足。

    “阿黄,回屋去!”老道挥手。

    大黄狗摇了摇尾巴,噌噌的跑回院子,转眼不见。

    院子很小。沈云隐约看到了菜地的痕迹。好象东北角还有口井。黑咕隆咚的,他看不太真切。

    老道把他带到了一间低矮的土房前,“吱呀”推开虚掩着的柴门。

    桔黄色的灯光立时充满了整间屋子。

    屋子小小的,对着门,靠墙摆着一张简陋的大木床。三个厚实的铺盖卷并排摆在床上。

    一尺多见方的木窗上挂着蓝布帘子。窗下有一只旧四方木桌,漆色掉得差不多了。桌上摆有一只半尺高、用厚棉兜包住的陶茶壶,四只月黄色粗瓷碗,以及一只发黑的油灯碗和一把火折子。

    “进来罢。”老道把灯笼挂在门口,径直走进屋,拿起火折子点亮油灯,“刘馆主说是三个人。”顿了顿,他又道,“娃娃,今晚,你睡这里。”

    “是。”沈云走过去,坐在床沿边上。屁股底下是厚实的棉褥子。心防又消去许多。

    老道摸了摸他的头:“早些睡。”说罢,复又走到门口,取下灯笼,替他关上门,离开了。

    沈云木然的坐了好一会儿。回过神来,他抹了一把脸。脸上的汗早已干了。

    快步走到小木窗前,他小心翼翼的把布帘子掀开一道缝,察看外面。

    小院子黑漆漆的,一片宁静。连狗叫声也没有。

    他长吁一口气,放下布帘,走到门口,将门栓紧,这才解下背上的包袱,在床上打开。

    里面有好几样东西:最大的那一包是用油纸包着,里面有六个白面大馒头;青布荷包上打了一块黑色的补丁,是老刘头一直在用的那只,鼓鼓囊囊的,装着散碎银子和铜板;这些天,他不离手的《金刚拳》和另外两本药草书也都在;在《金刚拳》里,他还找到了一张印着“石秀县仙府”鲜红大印的路引。上面写着他的名字,年岁,良民身份,以及注明“清秀白净”的相貌特征。

    双手捧着沉甸甸的荷包,似乎还能感觉到老刘头掌心的温暖,沈云的眼泪夺眶而出——他知道,这些钱财,是老刘头毕身的积蓄!自入冬后,他搬到了老刘头的屋里一起住。老刘头的枕边放着一只旧木匣子,里面装着银钱。老刘头曾跟他说笑过,将来要用这些钱给他娶媳妇。

    这一刻,他再也骗不了自己:拳馆肯定遇到了生死存亡的大事!刘爷爷是抱着必死的决心返回拳馆的!

    不!为什么会这样!

    是谁!谁要害拳馆!

    拳馆会不会也和牛头坳村一样……他使劲的打了一个寒噤,对自己说道:“不,不会的!馆主大人那么厉害!又早有准备……拳馆肯定不会有事!”

    心里再一次深深的感到无力——他怎么就这么弱呢?事到临头,他总是什么也做不了!

    这一晚,沈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着的。第二天,他和往常一样,早早的醒来,发现自己合衣抱着老刘头的青布荷包歪靠着一个铺盖卷里,蓝底白花的粗布上现出一大块水渍。

    头,昏昏沉沉的。他抽了抽鼻子,起身跳下床,将包袱重新扎好。

    “汪汪汪……”院子里传来一阵狗叫声。

    沈云走到窗前,挑开一角布帘子。

    院里,昨晚的老道穿着厚厚的蓝布棉道袍,正在空地里慢慢的打拳。大黄狗欢快的摇着尾巴,围着他打转儿。

    沈云想了想,放下布帘子,提起桌上的陶茶壶,给自己倒了一碗水。

    水已经凉了。他一点儿也不在意,从包袱里拿出一只白面大馒头,掰下一半,就着凉水,啃了起来。

    他没打算出去和老道打招呼——拳馆肯定碰到了大事。而从昨晚的情形来看,黑衣男子和老道此番出手相帮,定是冒了大风险。更何况,刘爷爷事先还给他准备了这么多的干粮,想必也是不想他再给老道添麻烦。所以,在馆主大人到来之前,他就老老实实的藏在这间小屋里好了。

    半个多时辰后,老道打完拳,开始打扫小院子。扫完后,他收了竹扫帚离开,似乎完全忘记了他的存在。

    沈云枯坐在床上,静静的等着馆主大人。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太阳升起,复又落下。屋子里再度变得漆黑一团。可是,馆主大人还没有出现。

    老道也是全天没有现面。

    “馆主大人肯定是路上耽搁了。明天,馆主大人一定会来的。”沈云擦干眼泪,摸黑脱了外面的棉衣棉裤,打开一只铺盖卷,上床睡觉。

    第二天清晨,他醒来。馆主大人没有来。倒是老道扫完院子后,去屋里打了个转,然后,端着一只热气腾腾的陶钵进了屋。

    那只叫阿黄的大黄狗也跟着一道过来了。

    “昨天观里来了香火,没顾得上你这边。”老道歉意的放下陶钵,“来,吃点热乎的。”

    老道给他端来的是玉米面烙饼,还有一些红枣。

    “道爷,馆主大人什么时候来?”沈云鼓足勇气问道。

    老道仍然是不紧不慢的说着:“要来的时候,自然就来了。”

    沈云听明白了——他只有耐心的等待。

    “你要是闷了,出去转一转。我跟阿黄说了,它不会咬你。”老道走前告诉他。

    也就是说,道观里现在是安全的。

    可是,沈云不想出去闲逛:昨晚他想了很久,觉得自己太弱,要抓紧时间学本事。所以,他暗自打算好了,不能再浪费时间。他带了书的,早上起来后,继续学起来。

    就这样,沈云住在陌生道观的后院里,一边自学,一边等待馆主大人。

    第二天、第三天,馆主大人还是没有来!

    傍晚,老道突然提着一个蓝布小包裹走进屋里:“娃娃,贫道给你雇了一辆马车,你连夜走罢。”

    “馆主大人呢?”沈云的心又提了起来。

    老道摇头:“一直没有音信。先前,刘馆主捎信来时说过,他若没有亲至,让我在三天之后,乘夜将他送来的人送到郑家庄。也许刘馆主直接去那里等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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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烧拳谱

    “一包饼子,你路上吃。”老道没有带沈云走山路,而是直接领着他走到前院,出了道观。

    山门旁,停着一辆寻常的青篷小马车。

    赶车的是一个年汉子。

    “道爷。”他跳下车,揭起车帘。

    待沈云爬上马车,老道将的蓝布包裹塞给他:“给你家馆主带好。”

    “是,谢谢道爷。”沈云没有拒绝。

    老道颌首,放下车帘:“阿田,走罢。”

    车夫应了一声,甩了一记响鞭。

    小马车动了。

    等它走稳后,沈云掀起车厢壁上的车帘,看到迷离的夜色之,老道站在白墙黑瓦的山门外。

    小马车越走越快,小小的道观很快被远远的抛在后面。沈云只能看清山门上最大的那个黑字:报恩观。

    赶了一夜路,第二天上午,他们到达目的地——郑家庄。

    这是一个很不起眼的小农庄。

    “小哥儿,你在车上等一等。小的去叫门。”阿田跳下马车,上前拍门。

    不一会儿,黑油大门“吱呀”一声开了。里头,一个灰白头发的老头儿探身出来,上下打量着:“谁呀?”

    阿田答道:“石秀县报恩观的长信道长。”

    老头儿神色一凛,闪身出了门:“人呢?”

    “在车上。”阿田回身,将沈云抱出马车。

    “有劳了。”老头儿直接从他里接过人,快步进门。

    放下沈云后,他立刻将只打开一尺多宽的大门关上,落下门栓。

    “刘馆主在客院。娃娃,跟我来。”老头儿说道。

    终于能见到馆主大人了。沈云松了一口气,只觉得一路悬着的心象是落到了实处。

    跟着老头儿,穿过一道垂花门,又走过一道夹道,他来到了一座幽静的黑瓦青砖屋里。

    “先生,人到了。”老头儿在门廊下禀道。

    沈云看得清楚:门廊上摆着一双成年男子的青绸棉鞋,正是馆主大人的!

    “是云娃吗?”从屋里传出馆主大人的声音,“进来罢。”

    “是。”沈云压抑住心里的狂喜,甩掉棉鞋,步并作两步,小跑进屋里。

    “在这里。”正厅里没有人。左边屋里传出馆主大人的声音。

    沈云赶紧进屋。

    窗下有一张长榻。榻前放有一个烧得通红的炭盆,馆主大人拥被侧躺在榻上,冲他招:“云娃,过来。”

    几天不见,馆主大人的脸色更加苍白。

    “馆主大人,您生病了吗?”沈云上前,关切的问道。

    馆主大人轻轻一笑:“背上受了点伤。不碍事。”

    看着馆主大人泛白的嘴唇,沈云的眼泪刷的下来了:“肯定很疼。”

    “还好。养些日子,就好了。”馆主大人见他背上背着一个包裹,里还提了一个小的,便吩咐道,“你先解下包裹。”

    “是。”沈云抹掉眼泪,依言将两个包裹放到屋的方桌上,黑溜溜的眼睛四下里看着。

    他在找老刘头的痕迹。

    屋里只有馆主大人,不见老刘头的身影。但是,老刘头也在的话,肯定会贴身照顾馆主大人。这屋里会有他留下的痕迹,比如说,衣服等物。

    馆主大人见状,略作犹豫,清咳一声,哑声说道:“老刘……不在。”

    沈云转过身来,顿时泪如雨下:“刘爷爷他……”

    “十五那晚,拳馆走水了。还有刘宅,都被烧掉了。”馆主大人闭上眼睛,“我知道,是老刘放的火。”

    “怎么会?”沈云不解。他明明听刘爷爷说,要回去守着拳馆。

    馆主大人叹了一口气:“老太爷过世时,我十四岁。他答应过老太爷,一辈子守着我,守着拳馆。可是,这一次,拳馆再也保不住了。他知道我被人缠住,所以,他返回去,烧掉拳馆,以转移幕后之人的注意力。刘宅的人是帮凶。他就连刘宅一起烧掉。”

    事实上,老刘头此举确实救了他。不然,那晚,他根本就脱不了身。

    是谁!到底是谁要害拳馆,害馆主大人!恨意横生,沈云不由握紧双拳。

    馆主大人睁开双眼,望着他,说道:“这些与你无关。等我伤好了之后,我会送你去省城的白玉堂习武。”顿了顿,又道,“雷哥儿也会去。”经此变故,傅雷这次武试肯定是耽误了,只能在白玉堂再学一年,明年再参加省城的初级武试。

    沈云愣住——他不是没有武学天赋吗?

    馆主大人似乎看透了他的心,解释道:“你虽然武学资质平平,但敏伶俐,也不是不可以习武。白玉堂是大门派,名师云集。各花入各眼,不妨一试。”

    “馆主大人,您呢?也要去白玉堂吗?”沈云忍不住问道。

    馆主大人的目光更柔和了,看着他说道:“我准备先游学年。”象是解释,又象是自言自语,喃喃说道,“我想看看,这世道,到底怎么了?”看到沈云那双黑溜溜的眼睛,他扯起嘴角苦笑,心道:在孩子面前,说这些做甚?

    “我有些累了。后面的那间小屋子,是为你准备的。这些天,你住在那里。”他指着屋里的一道小门,吩咐道,“有事,我会吩咐你。”

    “是。”沈云提起桌上的两只包裹,走进小屋里。

    这是一间耳房。屋里摆着一床一桌,还有一条鼓形小凳。被褥、枕头等物,都准备得很周全。

    沈云坐在凳上,从怀里掏出老刘头的青布荷包,眼泪又象断线的珍珠一样,扑扑直落。

    从今天起,他的仇人又多了一个。

    是谁逼死了刘爷爷!馆主大人不想与他多说。他知道,那是因为他太弱,根本就不配知道仇人是谁。

    “我一定要变强!”他红着眼睛对青布荷包低声说道,“刘爷爷,我会为你报仇!”

    下午的时候,一名羊胡子老者替馆主大人换药。沈云被招呼在一旁打下。

    这时,他才知道馆主大人背上受了很重的刀伤——总共有两道刀伤,其厉害的那一处,几乎贯穿馆主大人的整个后背,最深处甚至伤到了左边的肩胛骨。

    幸好刘家秘药长于刀伤,馆主大人方在如此重伤之下,逃出包围。

    因为伤到了骨头,即便有刘家秘药,他至少也要卧床静养十来天。

    沈云主动担起了贴身小厮的职责,喂饭喂水,煎药……寸步不离的照顾着馆主大人。

    他照顾得很好,就连羊胡子老者胡郎都夸他能干,很精心。

    同时,他也没忘抓紧学习。一旦得空,就坐在长榻的脚踏上自学带出来的草药书。

    馆主大人渐渐养出了一些精神,时常指点他一二,令他受益匪浅。

    如此过了五天,馆主大人能坐起来了。这天午喝过药后,他突然问道:“你的那本《金刚拳》呢?”

    没想到馆主大人竟然也知道自己有《金刚拳》。沈云微愣:“在屋里。”看拳谱不比读药书。他已经习惯一边读《金刚拳》,一边照着书比划。是以,怕吵着馆主大人,他是每天清早在馆主大人还没睡醒的时候,到外面的空地上看《金刚拳》。

    “拳谱上面的字,你都认得吗?”馆主大人问道。

    沈云摇头:“有很多不认识,我就照着图练。”

    馆主大人颇有兴致的问道:“你记住几副图了?”

    沈云如实以对:“练过的,都记住了。今天练的是最后一副图。”

    馆主大人笑了笑:“你很勤奋。上面有些字,不认识也没关系。有几句重要的话,你要牢牢记在心里。拿拳谱过来,我教读那几句话。”

    “是!”沈云大喜,飞跑进屋,拿来《金刚拳》。

    馆主大人直接翻到末尾的那一页:“这段字,你先读一读。碰到不认得的字,便跳过去。”

    “是。”前面的字还没认全,是以,沈云还没有读过这些字句。他捧着书,结结巴巴的念了起来,“心(跳过一个字)体(接连两个字都不认得,跳过)安然,气沉丹田(后面的个字都不认得,再跳)……”

    读着读着,他的额头上开始滴汗。呃,总共才十句话,十个字,他跳过的字不下四十个。

    馆主大人闭着眼睛,静静的靠在长榻上,至始至终脸色未变。待他读完,这才睁开眼睛,说道:“先不要管那些字,你跟着我一句一句的念。这几句话很重要,你都要熟背下来。”

    “心静体松安然。”他轻声念了一句。

    沈云看着书上的字,跟着轻声念道:“心静体松态安然。”心里飞快的记着:原来这个字念“静”,这两个字念“松”和“态”。

    馆主大人教完一遍,问道:“记下了吗?”

    简直和傅大哥是一模一样。沈云大汗:“还没……只记住了前面句。”

    于是,馆主大人又从第四句开始念。

    念完最后一句,他又从第一句念起,再念了一遍,末了,问道:“现在呢?”

    沈云合上拳谱,在心里飞快的默背一遍,点头:“差不多了。”

    馆主大人颌首:“你背给我听。”

    “心态体松态安然……”沈云慢慢的背了起来。

    真的一字不差,全背了下来。馆主大人说道:“把拳谱给我。”

    “是。”沈云双奉上。

    不料,馆主大人接过拳谱,连眉头都没皱一下,直接扔进了榻前的炭盆里。

    拳谱纸张泛黄,是有些年头的抄旧书。一沾到火红的木炭,呼的卷起,红色的火舌立时将薄薄的书本吞没。

    “啊……”沈云大惊失色,下意识的伸去捞。

    可是,哪里还来得及?

    馆主大人闭上眼睛,沉声说道:“你记住,刘家拳,本名叫金刚拳。以后,不要跟人说,你看过金刚拳的拳谱。还有,刚才教你的那几句话,绝不能在人前泄露一字一句。”云娃的资质确实不适合刘家拳,但是,刘家拳面临灭顶之灾,他没有更好的选择。所以,年前,傅雷给沈云挑拳谱时,他拿出了《金刚拳》。

    傅大哥竟然把《金刚拳》的拳谱给了我!沈云一愣神,炭盆里的书已然完全点着。他唯有目不转睛的盯着炭盆里的“火书”,应道:“是。”

    好好的拳谱为什么要烧掉呢?心痛之余,他纳闷极了。

    “你回屋罢。”馆主大人没有解释,仍然闭着眼睛,冲他轻轻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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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十章 兵祸起

    又过了三天,馆主大人背上的两道刀伤皆结疤。上午换完药,他扶着沈云的肩膀,去院子里转了一圈。下午的时候,他就能自己慢慢的走了。

    五天后,狰狞的伤疤落尽,馆主大人行动恢复自如。他决定两天后带沈云去省城。

    不想,第二天傍晚,看门的老洪急匆匆的送来一封信。信是馆主大人的省城友人所写,说,据可靠消息,叛军分两路逼近省城,恐有合围之意。省城现为多事之秋,他有意携全家避走老家。

    自从察觉到拳馆有大难之后,刘馆主便暗中开始安排退路。他有意让傅雷去省城友人家避祸,又担心傅雷知道实情不肯离开,故而事先给友人写信,商议好,以送年礼的名义,将傅雷骗至省城。等后者到了省城,友人再以实情告之。

    现在,友人欲全家避兵祸,回老家去,计划有变。他必须重新安排傅雷。是以,他决定连夜赶去省城。

    “云娃,我去省城看看。若是省城无事,再来接你。你先在庄里等着。”他如是吩咐,“老洪会照顾你的。”

    郑家庄是他用化名暗地里置下的产业,位于石秀县邻县永安县的远郊。这里三面环山,位置偏僻,除了附近的猎户在周边打猎,会偶尔经过,平时基本上没有什么人往来。

    庄子里的人也很简单:管事老洪是他父亲生前收留的,另外还有四家佃户。在人前,他特意隐藏了身份。除了老洪,谁也不知道他是庄子的真正主人。就是这次来养伤,为了掩饰身份,他也是以客人的身份,住在客院里。在沈云来之前,只有老洪过来照顾他。

    所以,他不担心仇家能找来这里。云娃住在庄子里,是安全的。

    “是。”这些天,沈云在庄子里住着,与老洪混熟了,不觉得一个人住在客院里,有什么难过的。况且,省城有危险,馆主大人是特意去看望傅大哥,做正经事,他怎么能拖后腿?更重要的是,拳馆有大难,馆主大人和刘爷爷都没忘了他,把他照顾得很好。他要知足。这份恩情,更要铭记于心。

    傍晚时分,刘馆主骑快马离开。

    他是从庄子后面的小道悄悄离开的,只有老洪和沈云为他送行。

    沈云很舍不得刘馆主。待刘馆主离开后,他飞快的爬上一边的小山丘,目送其离开。

    天色快要黑了,老洪怕他路不熟,磕着绊着了,默默的跟在后头。

    看着馆主大人的身影化成一个小黑点,消失在官道的尽头,老洪拍了拍沈云的肩膀:“回罢。先生此去,定能逢凶化吉。”

    “嗯。”沈云使劲的点头。

    老洪一家住在庄子的东跨院里。因为刘馆主养伤期间,每次胡郎中过来换药,都是沈云送至庄子大门口,所以,老洪的家人都知道沈云是庄上的小客人。

    刘馆主离开后,老洪见他一个小娃娃孤伶伶的住在客院里,怪冷清,便在第二天将他接到了自己家中。

    老洪是鳏夫,婆娘五年前过世了,给他留下两子一女:女儿排行老大,多年前已出嫁,婆家在永安县城里;两个儿子都跟着老洪在郑家庄务家。长子名唤柱子,年前刚成亲;次子叫拴子,今年也有十五岁,正在相看亲事。

    拴子长得浓眉大眼,是个很标致的农家少年,性情爽朗,在庄子里颇有人缘。老洪让沈云跟他一个屋住。

    两人很快相处熟了。

    时值春耕时节,老洪和两个儿子也和佃户们一样,要下田做事。牛头坳村全是山地,没有水田。沈云没见过牛拉犁,好奇得很,向拴子提出,明天一早也要跟着下田。

    拴子挠挠头:“你还小,下田做什么?这样吧,明天,你就牵牛好了。”

    牵牛也行啊。只要不吃闲饭就行。沈云愉快的答应了。

    第二天,天蒙蒙亮,他跟着拴子到了牛棚里。

    棚里只有一头牛。它被照顾得很好,膘肥体壮,长着一双弯月般的粗牛角,皮毛跟黑缎子似的。

    拴子伸手亲呢的摸着牛背:“这是家里的大水牛,三岁半,力气大得很。我们都管它叫大黑。”

    大黑“哞”的叫了一声,用硕大的牛头蹭了蹭拴子。

    沈云看得心里痒痒的,问道:“拴子哥,我能摸摸大黑吗?”

    “行啊。”拴子说道,“它性子温和,不欺生。”

    沈云小心翼翼的靠过去,试着伸手摸了一下那宽阔的牛背。

    大黑只是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

    沈云笑眯了眼:“它真的好脾性。”

    拴子一边给大黑添草料,一边说道:“你要是跟它熟了,骑在它背上,也没问题。庄子里的娃娃们都喜欢跟大黑玩。”

    “怎么跟它熟?”沈云问道。

    “大黑贪吃。你喂它吃就行。”

    于是,沈云也拿了一小把干稻草,小心的送到大黑嘴边:“拴子哥,是这样吗?”

    “嗯,没错。”拴子点头。

    大黑来者不拒,用舌头卷了干稻草,吧吧的大嚼。

    沈云壮着胆子伸手摸了摸它的额头。

    这回,大黑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果然是有吃的就行!沈云开心的咯咯直笑。

    拴子见状,便手把手的告诉他如何给牛添草料。待沈云学会后,他自己则动手打扫牛棚。一边扫,一边跟沈云说着大黑的习性。比如说,大黑好干净,牛棚每天都要扫一次。待大黑干完活回来,还要给它刷洗一遍毛;大黑干活前,一定要至少提前半个时辰喂饱。不然,大黑会恹恹的,光出工不出力;大黑最喜欢吃的是青草。现在没有青草,它只好吃干稻草,食量会减一些……

    沈云喂着牛,听得津津有味。

    待拴子扫完牛棚,他已经可以随意的摸大黑的两只牛角了。

    吃完早饭,老洪带着两个儿子下地。拴子说话算数,把牵牛的任务派给了沈云。

    大黑显然记得一饭之恩,温驯的任沈云牵着。后者高兴的就没合拢过嘴。

    老洪见了,没有再说什么,扛着锄头走在最前面,默许了沈云的加入。

    因为拴子的好人缘,不到半天,不但下田的佃户们都认识了庄上了小客人沈云,而且庄子上的孩子们也接受了这个长着大眼睛、“斯斯文文”的新玩伴。好吧,这是佃户们对沈云的评价:他穿着干净的棉衣棉裤,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肤色白净。笑起来时,大眼睛变成了两个小月芽,露出一双小酒窝,在佃户们看来,真的是斯文极了。

    耕田之后是灌水,然后,育秧……不知不觉中,天气渐渐转暖,沈云脱掉了厚实的棉衣,换上夹衣。

    在庄子里,他除了坚持习武、帮大人们干农活,也和庄上的孩子们一起下田摸泥鳅、上山捡柴、偷偷的下河游水、一起玩闹。于是,他的小脸晒得黑黑的,个头也噌噌的长高了半寸多,俨然变成了地道的农家娃。

    可是,馆主大人还没有消息传回来。

    也不知道馆主大人和傅大哥现在怎么样了?沈云挂念得很,私底下跟老洪打听过好几次。

    因为刘馆主以前很少到庄子里来,也很少与老洪联系,是以,后者早就习惯了自家主人一年半载没音讯。对此,他总是不紧不慢的答道:“莫急,先生年少有为,不会有事的。先生还没来,肯定是省城的大事还没做完。”

    沈云听罢,唯有按下性子,耐心等待。

    当稻谷飘香,收获在即时,庄子上的平静被猛然打破——老洪的大女儿一家突然逃到了庄子里。

    他们带来了省城方面的最新消息:

    叛军攻下了省城。仙府里的大老爷们领着仙符兵弃城而逃。

    而叛军一路追杀,沿途又夺下不少城池。据说,石秀县也是叛军的目标之一,他们看上了石秀县北的矿山。于是,不但石秀县乱了,紧挨着他的其它两县,永安县和丰成县也跟着乱了。

    “听说,叛军所到之处,杀光、抢光、烧光,无恶不作,大家怕得紧,能逃的都逃出城了。”老洪的姑爷在永安县里开了一家粮铺,消息灵通得很。

    老洪头一次慌了神:“他们会不会闹到庄子里来?”

    姑爷不敢确定:“听说叛军很缺粮,沿途清洗了不少村子……岳父,我们只在庄子里住一晚,明天要继续往南边走,去谷南城我姑家躲一些时候。您跟我们一道走吧!”

    “我不能走!”老洪很坚决,“我要给主人守庄子。田里的稻子就要熟了,也走不开。”

    “爹呀,叛军一来,小命都没了。哪里还顾得上稻子!”大女儿急得直落泪。

    老洪沉默良久,斩钉截铁的说道:“我留下,你们带柱子两口子、还有拴子和云哥儿走。”

    之前,大女儿带着家人回过两次娘家,是以,知道云哥儿是庄主的外甥,在庄上做客。他们没有反对。

    当天晚上,沈云被告知,明天清早与拴子他们一道南逃,避兵祸。

第四十一章 躲兵祸

    “洪伯,您不走吗?”沈云问道。

    老洪摇头:“我留下来看庄子。”

    沈云便道:“那我也留下来陪您。我学了些拳腿,叛军来了,我帮您打跑他们!”

    小半年下来,他和庄子,还有老洪一家都处出了深厚的感情。老洪现在的神色,让他不由想起了正月十五那晚。那晚,在漆黑的巷子口,刘爷爷也是这般决然。

    他一直很后悔——那时,他要是拼命的苦留,刘爷爷是不是就不会离开?若是刘爷爷和他一起去报恩观,肯定不会死!

    老洪咧嘴笑道:“你才几尺高?打什么叛军!”

    沈云仍要坚持。老洪摸着他的头,叹道:“云哥儿,我老洪这条命是老太爷救的,这些年的好日子也全是先生赐予。活到今日今时,衣食不缺,有儿有女,全是白赚回来的。省城出兵祸,先生没有音信。我必须在这里等着先生。说不定,过几天,先生就回来了。省城那边兵荒马乱的,谁知道先生有没有磕着碰着?我留在这里,到时也能照料先生一日三餐。”

    “我也能照顾馆长大人!”沈云不松口。

    老洪瞪了他一眼:“你这娃,怎么不听话呢?要是叛兵来了,我领着先生往山里一躲,便利得很。你留下来,我还要分心打你的招呼,不是添乱吗?”

    沈云被戳中痛处,闷闷的垂下头。他好恨自己太小。可是,每每一碰到事,他只会拖人后腿,什么忙也帮不上。

    老洪又道:“又不是不能再回来。我老洪比你多活几十年,经得事多了。兵祸从来都是象洪水一样,来得快,去的也快。等叛军走了,你们也就回来了……”

    “好,我明天早上跟拴子哥一道走!”沈云猛的抬头,急声打断他的话。因为他知道,老洪接下来十之**是要说“我在庄子里等着你们,你们回来就能看到我”之类的话。他不想听这些话。正月十五那晚,刘爷爷也说会在拳馆等着他和馆主大人,可事实上,刘爷爷回到拳馆后,便一把火将拳馆和他自己一起烧没了。所以,他再也不相信类似的话。在他心里,这种话不是好兆头,一点都不吉利。

    见他想通了,老洪没有再多说,指点他要多带两身换洗衣裳:“明早,我会给你们准备些干粮。路上要听大人话,紧紧跟着,莫乱跑。”然后,他急急的离开了。庄子里还有四家佃户,他要挨家挨户的通知。四家人是留是走,悉听尊便。得了准信儿之后,庄子里接下来该如何应对,他好尽快拿个章程出来。

    除了换洗衣服,沈云还带上了老刘头的青布荷包,以及那几本药书和路引。在石秀县,他深刻体会到了良民与贱民的云泥之别。是以,那张证明他是良民籍的路引被他格外珍惜的贴身保藏。老刘头赠予他的银钱也被分成好几份,藏在身上。

    第二天清晨,老洪早早的准备好了早饭,亲自去牛棚牵出大黑,套上牛车,说是给沈云代步。

    他十分不舍的抚摸着大黑的头,将两儿一女喊过来,再三叮嘱道:“路上一定要照顾好云哥儿。”

    大女儿名唤金姑,闻言,爽朗的应道:“牛车哪有马车舒服?叫云哥儿和大弟妹坐我家马车上吧。就跟我、松哥儿,还有甜妞儿坐一辆车。”

    他们家开着粮铺,养了一支驮运粮食的马队。不过,这次出来躲兵祸,除了三个车把式,还有陈管家俩口子,家里的佣人都公公被打发掉了,一个也没有带。马队也卖掉大半,总共只带出来了三辆小马车和两匹马。

    公公和她男人骑马,女人孩子坐小马车。第一辆车上坐着她婆婆和未出嫁的小姑子萍儿;第二辆车坐着她们娘儿三个;最后的小马车用来装行李和路上吃用的粮食、水等,坐着家里的老仆陈管家和他婆娘。

    是以,她的马车里宽裕得很,再加上沈云和柱子媳妇,一点问题也没有。

    老洪没有拒绝:“行。大件、粗笨的东西都放在牛车上,有你的两个兄弟看着,安心得很。”

    洪金姑又劝了一次:“爹,您真的不跟我们走?”

    老洪很不耐烦的摆手:“啰嗦什么!庄子里又不是没人,叛军要是来了,我们往山里一躲,什么事也没有!”昨晚,他走遍了那四家佃户。结果,他们都不愿意跟金姑一家走。理由是:叛军还没影,而田里就要收成了。要走,也要等收了稻子之后。

    洪金姑知道自家老爹是个倔脾气,已经决定了的事,轻易不会改变。这也是看在她是出嫁的姑奶奶面上,爹才好生好气的回绝。若是两个兄弟也象她一样,一劝再劝的,爹肯定是吹胡子瞪眼睛的骂上了。

    一大群人吃过早饭后,组成一支车队,离开了郑家庄。

    沈云和柱子媳妇被安排坐在第二辆小马车上。

    松哥儿和甜妞以前都随沈金姑回娘家小住过两回,跟沈云玩得很熟。尤其是松哥儿,只比沈云小半岁,却矮了大半个头,再发现后者会写很多的字,又懂得耍拳,还能捉鸟雀,遂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只要来了庄子里,便俨然化成沈云的小尾巴,嘴里亲热的唤着“云哥”,屁颠屁颠的跟在后头。

    甜妞才两岁半,受她哥哥影响,也很喜欢沈云。看到沈云上了小马车,她很大方的送上了自己的糖糕:“云哥,吃!”

    沈云不喜欢吃甜食,更不喜欢跟口齿不清的小丫头玩,一脸的为难。

    柱子媳妇乐了,在一旁逗道:“甜妞,糖糕也给大舅妈吃吗?”

    甜妞没吱声,却果断的扭过身子,拿着糖糕一头扎进了洪金姑的怀里,用屁股对着她。

    “这是舍不得呢。”洪金姑哈哈大笑,“这丫头,可宝贝她的糖糕了。除了她哥,连我都不给吃。”

    “妹妹,糖糕你自己吃。”松哥儿替沈云回应了一句,从身边的匣子里翻出一本崭新的书,“云哥,这是我爹新给我买的画本儿。上面有好些字,我不认得。你来教我,好不好?”

    “好啊。”沈云乐意得很。他很喜欢看书,可惜,庄子里没有别的书,只有他带来的那几本药草书。

    于是,两人头碰着头,一起看起书来。

    洪金姑她们见状,换了个话题,不再打趣他们。

    一刻多钟后,车队正式上了官道。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都是和他们一样,拖家带口躲兵祸的。不过,大多数人没有马车。他们肩挑手提的,在官道两旁慢慢的走着。

    画本不过十来页,早就看完了。松哥儿坐不住,揭开一角车帘,拉着沈云看路边的人:“云哥,快看,有人推着独轮车呢。”

    沈云顺着他的手指望过去,在人群里看到了一辆木质的独轮车。车上一边坐了一个白发苍苍上的老太太,另一边驮着两个打着补丁的大包袱。推车的是个中年汉子。看样子是老太太的儿子。

    沈云皱了皱眉头:“不知道叛军是打哪里来的?害得我们都要逃难。”以前,他听说叛军打仙符兵,心里挺喜欢叛军的。可是,现在听说叛军也抢劫寻常人家,他便一点儿也不喜欢了。

    松哥儿住在县城里,听到的消息要多一些,心有余悸的捂住他的嘴巴,跟他咬耳朵:“你不能说叛军的坏话哦。听说叛军个个都长着千里眼、顺风耳,谁要是背后说他们的坏话,就会被抓起来,吊在城门上,不给饭吃,不给水喝,活活饿死、渴死。”

    沈云吓了一大跳,拿开他的手:“这么恶?”

    “不只这些,还有呢!”松哥儿小声的继续爆料,“有很多人说,叛军最爱抓小娃娃烤熟了,下酒吃。云哥,看到叛军,你一定要赶紧躲起来。叛军很好认的,他们跟我们长得不一样,个个都是长长的红头发,绿眼睛,牙齿这么长!”说着,两只手比划出半尺来长。

    “他们都是山妖变的吧!”沈云吓得小脸煞白,心里更加担心馆主大人和傅大哥。叛军简直比仙符兵更可恶,更可怕!后者毕竟还是人。

    “我觉得也是。”松哥儿使劲的点头,“人哪有长成那样的!”

第四十二章 投宿

    赶了大半天的路,下午的时候,人和牲畜都乏了。洪金姑的公公陈老爷令车队在路边的一块草地上停了下来,歇歇腿,并且打发他儿子,也就是洪金姑的男人陈有福,骑马去前面探路,寻找落脚的客馆或人家。

    路上时常有逃难的人们结伴走过,是以,陈老爷只准男人们在附近放马喂牛:“女人和孩子都呆在车里。”

    对此,松哥儿很是不满,拉着沈云,嚷嚷着要下车喂大黑吃草。

    洪金姑瞪了他一眼:“再吵,把叛军招来了!”

    甜妞刚刚睡醒,听到“叛军”两个字,眼里立时蓄满了泪水,撇撇嘴,却怎么也不敢哭出声来。

    “姐,吓到甜妞了。”柱子媳妇连忙拿了身边的一只小布老虎哄甜妞,“甜妞不怕。我们有大老虎,坏人来了,就放大老虎咬他。我们才不怕呢。”

    甜妞双手抱紧大老虎,一头扎进洪金姑的怀里,一动也不敢动。

    “你看看你!吓到妹妹了!”洪金姑又狠狠的瞪了瞪松哥儿。

    后者也被叛军吓到了,缩缩脖子,蔫头蔫脑的不再做声。

    沈云却不以为然,心道:叛军哪有这么快追来?如果附近真有叛军,陈老爷怎么敢停下来?只怕恨不得插上翅膀飞起来逃走才是。松哥儿真是蠢,竟然看不出金姑在唬人。

    不过,他没有吱声,低头继续翻看手里的药草书,心里后悔极了——跟着女人们坐马车,又闷又无聊,一点意思也没有。早知道,他才不要坐马车,和拴子哥一起在后面坐牛车,多好!

    大约半个时辰后,陈有福打马回报:“前面三里远有一条岔道,往西南的小道上再走两里多路,有一个叫做田家庄的庄子。我已经拜访过庄子的主人田太公。老人家七十三岁了,在这一带是出了名的仁义,准许我们在庄子里歇一晚。”

    “如此甚好。”陈老爷从心底里笑了出来,吩咐陈管家安排车队马上动身。

    半刻多钟后,牲口重新套上车,继续出发。

    田家庄比郑家庄要大得多。车队抵达庄子外面的小道时,已经有一个管家模样的中年男人领着三个壮实的庄汉等在那里。他们一人拿了一根碗口粗的大木棒,神色严肃。

    陈老爷下马,向中年男人打拱作揖:“小老儿小姓陈,是永安县人氏,今晚叨扰贵庄了。”陈家虽然富裕,却是贱民籍。按仙府的规定,贱民自报家门时,要加一个“小”字。

    管家将手里的木棒交给身边的一名壮汉,也打拱还礼。他也是贱民,自报家门“小姓田”,是田家庄的外管事,自称是受田太公之令前来接应他们的。

    他很是抱歉的说道:“陈老爷,这段时间,路上的人越来越多。听说是叛军要杀过来了。我们不得不加紧防范。冒犯之处,请陈老爷海涵。”

    “哪里哪里,多事之秋加紧防范是应当的。”陈老爷连连摆手。

    田管事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陈老爷,请。”

    他们被安排在外院的一个客院里。田家庄人很好客,早早的给他们打扫好了屋子。知道他们带了大牲口,马棚里的草料和水都备得足足的。

    陈老爷很是感激,粗粗的梳洗过后,带着陈有福和柱子二人向田管事递上名贴,说是要给田太公叩头道谢。

    不一会儿,田管事回来,告诉他们:“太公备了一杯薄酒,请贵客们共饮。”

    于是,陈老爷他们三人随他一道出去了。

    这种应酬通常没有女人孩子什么事儿。洪金姑的婆婆陈太太说了一句“乏得很”,便带着女儿莲儿去屋里休息。

    洪金姑自然是先进屋伺候婆婆。

    后者发话道:“把松哥儿和甜妞都带进来吧。赶了一天路,孩子们都累坏了。”

    松哥儿闷了一天,哪里肯乖乖进屋继续被拘着?

    “我要去云哥那里去看大黑!”撂下话,他飞也似的跑掉了。虽然柱子兄弟和陈家一路,但老洪却不想自家闺女难做,提前跟陈老爷说好了,一路上,两家人分开吃。所以,进入客院后,柱子媳妇就和洪金姑分开,自行忙活去了。沈云算是洪家那边的人,自然是跟着柱子媳妇离开。他跟松哥儿说,要去喂大黑。在庄子里,大黑向来都是他照顾的。

    陈太太拿宝贝孙子一点办法也没有,再者,她知道沈云是良民籍,比自家身份高,又识字懂礼,还在习武,十有**将来是个武者大人。松哥儿跟沈云亲近,不是坏事。遂任他去了,冲洪金姑摆手:“甜妞有我看着呢。你只管带着陈家的去烧晚饭。老爷他们今晚定是会喝酒,你给他们一人煮一碗醒酒汤放在灶上温着。还有,明天在路上吃的干粮也要准备好。”

    “是。”洪金姑应下。

    沈云到了马棚后,头一桩事就是打了一大桶水,给大黑刷洗身子——拉了一天的车,大黑出了好多汗,沾满灰尘,原本黑缎子似的皮毛脏兮兮的。平素,大黑最爱干净了,哪里能受得住?没看到大黑一直在不耐烦的喷粗气,连最爱的青草也不吃吗?

    松哥儿也没闲着,帮忙给大黑添草料,一边喂,还一边抚摸大黑的额头,嘴里碎碎念着:“大黑,莫生气。我喂你吃最新鲜的青草。”

    大黑得到了安抚,情绪很快稳定下来,不再喷粗气,悠闲的甩了甩尾巴,开始进食。

    拴子见状,便由着他们俩跟大黑玩,自己则帮陈管家照料旁边的五匹马。从永安县到谷南城,有差不多四百里路呢。一路上,拉行李、女人孩子赶路,全指着这些大牲口,必须得把它们都照顾好。

    陈管家原本见不得自家孙少爷做伺候牲口的低贱活儿。可他看到沈少爷是良民,年纪比孙少爷大不了多少,却把袖子、裤腿挽得高高的,奋力给刷牛,便摸了摸鼻子,没有阻拦,还竖起拇指,由衷的跟拴子夸道:“二舅爷,沈少爷小小年纪,很能干,性情更是一等一的好。”

    “云哥儿真的很好,一点少爷架子也没有。”拴子从来都是对沈云赞不绝口的,“在庄子里,云哥儿也和我们一样下田做农活,空闲时,还教我和庄子里的娃娃们识字、打拳呢。我们庄子的娃娃都服云哥儿,没有不听他的。要不是我们这次赶路赶得急,早早的出了门,庄子里的娃娃们一定都会跑来送云哥儿。”

    陈管事难以置信的扭头看了一眼正在忙碌的沈云,小声问道:“二舅爷,您说,沈少爷教你们打拳?我没听错吗?学拳不是需要天赋的吗?哪里是人人都能学的?”

    拴子挠头:“我小的时候也去考过拳馆,被定为没有武学天赋,就没有学了。不过,云哥儿教我们从来就不提武学天赋。他教五步打、扎马步。我都学得会,打起来也象模象样。练了半年,还涨了一把力气。以前,我只能担一百五十斤担,现在担两百斤都觉得轻轻松松。庄子里的娃娃们也都学得很好。他们个个都看着比没学拳前,手脚要灵泛些,也更有精气神。”

    陈管事的目光扫过他那精壮的胳膊,仍是将信将疑,不过,嘴里还是赞道:“沈少爷小小年纪,却是真能人。”七岁的娃娃,能教会没有武学天赋的凡人学武,比拳馆里的大人们还要厉害?照看说,这世上也只有仙官大人们才有这种点化凡人的能耐!

    拴子笑道:“我们每天早上都要练拳。陈叔要是能起早,明天也来和我们一起练啊。我哥从小身体弱,以前也觉得自己学不会,跟着我们练了几天,越学越有味,后来也天天跟我们一起练拳,身子一天天的好起来了。”

    孰料,陈管事吓得直打哆嗦,连连摆手:“不,不用了。”

    血的教训在前,他哪里敢去看?

    当年,他的独子十岁,调皮得很,去翻武馆的院墙,偷看学徒们习武。他知道后,心想,不就是孩子贪玩么,没什么的。

    结果,那孩子去得多了,终于有一次被武馆里的人发现,被从墙上直接扒下来,拖进了武馆里。

    他得了信,请陈老爷带着,求爹爹告奶奶的请了熟识的一位武者大人出面担保,才将人捞出来。

    可还是晚了。

    可怜的孩子被打得遍体鳞伤,回到家里一直高烧不退,没两天便咽了气。

    独子就这样被武馆的人活活打死了,偏偏他还是没理在先。因为偷学武艺是大罪,活该被人打死!最后,由那位武者大人出面,他们夫妻俩赔了一百两银子给武馆,这事儿才算了结。

    自独子死了后,他们夫妻俩一直没能再要到孩子。这些年,他们没少懊悔:要是当年把孩子管紧些,发现他去爬武馆的院墙,就立马把他的腿给打断,那么,他们老两口起码还能有个瘸腿的儿子养老,到现在,大孙子都能去铺子里当差领粮米了。

    旁边,松哥儿动心了,跑到沈云跟前请求道:“云哥,明早我能来看你和舅舅们练拳吗?”

    沈云想都没有想,张口应道:“行啊,我们是卯时一刻开始练拳,你要记得早点起来。”

    陈管家听得真切,心里暗道不好,决定等喂完马,就去禀报太太——自独子出事后,他对武学有了些新的了解,知道武学都是有师承的。沈少爷不懂事,私底下传了拳术给孙少爷。将来要是沈少爷的师门知道了,一旦追究起来,沈少爷一句“年少,不懂事”能了事,但孙少爷却惹上了大麻烦。

第四十三章 人要知足

    天擦黑以后,陈老爷父子和柱子带着一身的酒气回来了。

    柱子媳妇听了洪金姑的安排,去灶上拿温着的醒酒汤。拴子和沈云留在屋里照顾柱子。

    “我没醉。”柱子等他媳妇出去后,翻身爬坐起来,冲拴子飞快的眨眼睛,“是倒酒的小丫头不小心,倒了些酒在我身上。别告诉你嫂子。”顿了顿,又道,“田太公很热情,让倒酒的丫头们一个劲的给我们劲酒。明天还要赶路,亲家老爷和我们都不敢喝太多,又推不过,只好装醉。”

    拴子拧眉:“他们是成心要灌醉你们吧?什么意思!”

    沈云听出了话里的机锋,也瞪大眼睛望着柱子。

    “能有什么意思?还不是想从我们嘴里多听到点真话,打听叛军的确切消息。”柱子哼哼,“你们不知道,亲家老爷和姐夫说话有多滑溜,回答了叛军的近况,以回报田太公的情义,又至始至终没有说叛军一个不好的字。今天,我是真真的学到了。”顿了顿,他对两人说道,“神仙打架,小鬼遭殃。叛军的事,哪是我们小老百姓能说得的?你们也要记住了,在外头嘴巴要紧,莫说叛军的长短。传出去,搞不好会惹来杀身之祸。”

    拴子连忙应“是”。

    沈云不解的问道:“柱子哥,叛军不是还离得远吗?他们能听到我们在说他们不好?”

    柱子认真的解释道:“不是怕被叛军听到。现在乱哄哄的,外面什么样的人都有。肯定有人想投叛军,搏一份大功业。偏偏他们又没有门路,于是,就杀了说叛军坏话的人,当投名状。古往今来,从不缺这种乱世英豪。”

    沈云听得心惊胆颤。原来,陈老爷父子俩虽然承了田太公的恩惠,却有心防着田太公,生怕被当成投名状,稀里胡涂的送掉命。而柱子哥特意说这通话,是真心教他们如何待人处事。

    这时,门外传来柱子媳妇和洪金姑的说话声。柱子闭上嘴,老老实实的躺回床上,继续装半醉半醒状。

    洪金姑进门来,冲柱子直皱眉头:“大弟,你怎么也学你家姐夫胡闹,喝醉酒?”

    柱子就着媳妇的手喝了一大口醒酒汤,眼睛鼻子都夸张的缩成了一团,再也不肯喝第二口:“这玩意真难喝!不敢再喝醉了。”

    洪金姑见状,扑哧笑道:“就是要难喝,才能长记性。”

    柱子媳妇这才收了汤碗,起身离去:“我去洗碗。”

    洪金姑看向栓子:“二弟,明天还要赶早,你和云哥儿先去睡。我和你哥说两句。”

    这是有事要商量的意思。拴子便拉着沈云也走了。

    待他们俩出了门,洪金姑走到床沿边,侧身坐下,压低嗓子问道:“听说,你和二弟,还有庄子上的人都跟云哥儿在学拳。这事儿,是真的吗?”

    柱子又坐了起来,眼里一片清明,哪里还有半点醉意?他点头:“是真的。”

    洪金姑一脸的不相信:“不是说武不外传吗?偷师是重罪。爹最重规矩,也能同意?”

    柱子笑道:“爹特意跟云哥儿提过这事。不过,云哥儿说得很清楚,他教我们的都是基本功。不论是谁,只要想学,都能学。”

    洪金姑轻轻“哦”了一句,一副了然的样子:“怪不得呢。这样的,怕是学了,也没有什么用。”

    柱子却道:“还是很管用的。二弟学了之后,个头窜高了,力气更是长了不少。学了两个来月后,他再上山打兔子,每次都打到一两只,从来没有空手回过。我也跟着学了三个来月,感觉身子以前要强上许多,下田做活,没有以前吃力。今天赶了一天的路,也不觉得累。要是搁在以前,只能早早的睡了,哪里还能跟亲家老爷和姐夫去喝酒应酬?”

    “这么厉害啊!”洪金姑不禁心动,“松哥儿也想学。云哥儿答应他,要他明天早些起来,一起练拳。我公婆还有你姐夫怕这事将来会有麻烦。不过,听你说的,这麻烦是不会有。可我担心得很,听说,学武不比别的,要是没有好师父教,说不定就坏了身子骨。云哥儿才多大,真能收徒弟教拳?松哥儿今年春上去考过武馆。我们县里的三家大武馆都说松哥儿没天赋,学不了武,不收他。大弟,你是松哥儿的亲大舅,你给姐一句实话,松哥儿要不要跟着云哥儿练拳?”

    “没事。只要松哥儿想学,你就让他跟着学呗。我和拴子不也是小时候被判定没天赋吗?”柱子爽朗的笑道,“庄子里的娃娃们,不分男女,都跟着云哥儿学拳呢。爹一直夸云哥儿小小年纪,却为人仁义厚道,不论是教识字,还是教拳,都尽心尽力。跟着他学拳的人,没一个有什么不好的。就是最开始扎马步的那小半个月里,手脚会有些酸痛,忍忍也就过去了。现在,庄子里的娃娃们个个生龙活虎,灵泛得很。”

    “行,我以后让松哥儿每天都早起,跟云哥儿学拳。松哥儿皮得很,以后,你和拴子帮我多看着他一些。”洪金姑放心了,“我认命,不指着松哥儿将来能考武试,当武者大人,给全家升籍。就象你说的,要是他跟云哥儿学了后,身体变强壮,手脚灵泛,无病无痛的平安长大,我也心满意足了,一辈子都记着云哥儿的恩惠。”

    柱子满口应下:“自家外甥,还能要姐多说?”

    第二天清晨,才到卯时,松哥儿便起来了,兴致勃勃的把拴子和沈云的房门拍得啪啪山响。两人被吵醒,只好提前去马棚旁开练。

    沈云先教松哥儿五步打的第一招,玉带缠腰。待他学会了招式后,说道:“你自己先练一刻钟,把拳架打熟。一刻钟后,我再来教你扎马步。”

    “好。”松哥儿的兴致被完全提了起来。

    沈云吩咐完后,去一旁自行练拳。

    一边,柱子兄弟两个也是各自练拳。每天早上,他们都反反复复的练五步打,直至打满一刻钟。

    接着,他们会和沈云一道练习扎马步。

    柱子体力弱些,又学得最晚,他每天早上只扎一刻钟的马步。拴子稍微长一些,是半个时辰。而沈云年纪最小,却每天早上要扎满一个时辰的马步。好吧,这还是明面上的。只有拴子知道,沈云每天晚上睡觉之前,还要在屋子里再扎一个时辰的马步。

    而拴子不知道的是:沈云每晚躺在床上,入睡之前,还要在心里过一过《金刚拳》的招式和馆主大人教他的那十句“很重要的话”。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馆主大人有言在先,不允许他在人前提及金刚拳。提都不能提,那么,更不能当众练拳喽。

    本来,他的目的是,让自己不要忘了金刚拳和那十句话。不想,歪打正着,在心里练拳的效果也是杠杠的——在心里连续练了五晚后,他发现自馆主大人离开后,客院完全空置了下来。那里地方偏僻,院子一角还有个更为幽静的小竹林,完全没有人会去。于是,他得了空后,偷偷的摸进小竹林里,在里头练习金刚拳。不想,五天没有练过,他不但没有生疏,反而打得要顺手得多,就连吐息也明显要顺畅一些。一遍打完,出了一身大汗,整个人神清气爽,甭提有多痛快!

    于是,尝到甜头的他,每晚都坚持在心里练拳。金刚拳、五步打都至少要练一遍。

    至于那十句话更是神奇——没有比这十句话更好的磕睡药了。每天晚上,他只要在心里默背完五遍,绝对会睡得喷喷香!而且第二天早上醒来,感觉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

    沈云心里觉得奇怪,也曾试着晚上不默背那十句话,或者少背、多背一些。结果,如果不背或者少背的话,第二天早上起来,感觉精神明显要差一些;而如果多背的话……他就试着有一次多背了一遍。呃,当天晚上,他感觉心里火烧火燎的,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折腾到后半夜,方感觉乏了,沉沉睡去。于是,第二天早上,他破天荒的睡过了头。还好拴子素来睡得沉,并没有发现他前一晚的异常。

    于是,沈云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十句话,每天晚上只能在心里默背五遍。

    当然,这些都是他的秘密,谁也不能告诉。

    松哥儿学得很认真,一刻钟后,已是满头大汗。

    沈云拿出水囊,让他喝点水,问道:“你累不累?还有力气接着练吗?”

    “能!一点都不累。”松哥儿灌了一口气,放下水囊,答得很响亮。

    沈云便道:“我告诉你扎马步。”

    这时,柱子兄弟俩已经开始扎马步。松哥儿指着他们问道:“是和舅舅他们一样吗?”

    “嗯,就是那样。”沈云点头。也是和先前教“玉带缠腰”一样,边示范,边道出扎马步的要领。

    松哥儿学得很快,扎得象模象样。

    沈云扯起嘴角坏笑道:“就是这样,绷住,不要动,坚持半刻钟。”呵呵,马步之难不在于学架式,而在于坚持。松哥儿,你要挺住哦!

    然后,他自己在一旁也一模一样的扎马步。

    远远的看了一会儿,陈老爷对陈有福说:“云哥儿教得很好。怪不得亲家老爷对云哥儿赞不绝口,甚是亲近。”

    后者看到俩小舅子练得起劲得很,心里痒痒的,嘟囔道:“不知道我也能不能学会……”

    话音未落,得了他爹一个大白眼:“人要知足!”说罢,老爷子甩袖大步离开。

    陈有福缩缩脖子,赶紧跟上。

第四十四章 路遇小猴子

    吃过早饭,陈老爷带着陈有福和柱子去辞别田太公。车队出发时,田太公派了田管事前来送行。后者带着三个庄汉一直将他们送到了官道上。

    沈云吸取昨天的经验,出发前便早早的爬到了柱子兄弟的牛车上面。

    松哥儿见状,跟小尾巴似的,紧挨着他坐着。

    洪金姑看到了,怕儿子受不住牛车的颠簸,想过来拉人,被陈有福拦住:“松哥儿跟他的舅舅们在一起,有什么好担心的?他跟云哥儿在一起,有玩伴,也不会觉得闷。”

    洪金姑听得明白,后面那句话才是重点,遂笑了笑,低声说道:“这才一天,你就跟云哥儿亲近起来了!”

    陈有福抬头远远的看了并排坐在牛车上有说有笑的两个娃娃:“你别看云哥儿年纪小,做事却有章有法。松哥儿要是能学到他的一半,就好了。你没看到,岳父和柱子兄弟都很喜欢他么?”顿了顿,又道,“这也是爹的意思。”

    洪金姑自然是打心底里乐意儿子跟娘家的兄弟们多相处。而且,她昨天看了一天,也是很喜欢沈云这娃。听到自家男人话里话外都有推崇自己娘家的意思,感觉脸上很有光,一时间喜笑颜开,美滋滋的去喊柱子媳妇继续坐自己车里。

    柱子是个很细心的人,他用米袋和被褥包袱在车上堆了一个很厚实的小窝。拴子戏称之为“米窝”。沈云和松哥儿歪在里头,乐得直叫唤。一个说:“比小马车舒服多了!”另一个则快活的叫道:“还能看到天上的云!”

    一路上,看到路边有好看的野花野草,拴子都会跳下车,去采一些来,教两个孩子编花环玩。

    路过一个野荷塘时,柱子叫拴子去采了一大捆大荷叶,密密的插在牛车两旁。

    太阳越爬越高,渐渐的晒人了。四人有荷叶遮阳,也不觉得晒。松哥儿佩服极了,赞不绝口:“大舅舅,你好厉害,知道早早的摘了荷叶挡太阳!”

    柱子很是受用的笑了笑。

    拴子回头逗道:“松哥儿今天是偷吃了甜妞的糖糕吧?嘴巴这么甜!”

    “我才没有!”松哥儿尖叫着为自己辩护,“我不吃糖糕的。”

    惹得沈云他们哈哈大笑。

    过了晌午,车队出了永安县地界,来到永安县与石秀县相接的地方。陈有福打马过来,神色严肃的跟他们示警:“过了前面的岔道口,有很多石秀县的人也出来躲兵祸。石秀县的人素来强悍,你们都要小心些,莫招惹他们。”

    拴子皱了皱眉头:“哥,你歇一歇,换我来赶车。”本来,他们兄弟俩商量好,拴子身强体壮,一路上都由他赶车。不过,昨天,赶了一天的路,柱子觉得自己吃得消,赶车没问题,便和拴子说,以后两人轮流赶车,一人一天。这样的话,拴子也能轻松些。

    柱子听了陈有福的话,不敢掉以轻心,便没有拒绝,把牛鞭给了他,回头看了看“米窝”。

    松哥儿叽叽喳喳的闹了大半天,确实累了。吃了干粮后,便呵欠连连,这会儿,他歪靠着沈云,睡得正香。旁边,沈云精神不减,任松哥儿靠着自己,用一只手在米袋上面写写划划练字玩。

    “姐夫,两个娃娃还小,经不住吓。你把他们都带到姐的马车上去吧。”柱子说道。

    陈有福过来,也有这个意思。他看得出来,沈云是个很有主见的娃,便问道:“云哥儿,你回马车吗?”

    沈云摇头:“我就不去了。我坐马车,头有些晕。”他在石秀县住了半年多,从没觉得石秀县的人强悍。石秀县的人还不是和郑家庄的人一样,都长着一个鼻子两只眼,有什么好怕的!

    拴子在一旁帮着圆话:“可能是闷的。我也坐不惯马车。”

    “行,你们都要警醒些。”陈有福没有勉强,抱起松哥儿,打马离开。

    牛车里备有两根粗木棒。等陈有福离开后,柱子不动声色的将两根棒子摆在手边。

    过了一会儿,沈云他们也能看到前面的岔路口了。另一条官道上,果然也有逃难的人群。相比于永安县这边,那边的人起码是这边的一倍多。

    两边的人都很防备。相遇时,彼此都很警觉的盯着对方。不过,默默的看了几眼后,又接着三两成群的赶路。只是每队人之间都很默契的保持着至少两丈多远的间隔。

    石秀县那边恰巧也有一队马车,数量有十余辆之多。陈老爷禀着息事宁人的原则,主动停下来,让他们先过。

    结果,那边的车队走过岔道口后,有一名年轻男子带着两个仆从,特意打马回来道谢。

    寒暄过后,陈老爷从年轻男子口里打探一些最新的消息:传言叛军对石秀县志在必得,放言会派三路兵马杀过来。石秀县里人心惶惶,不管有没有门路,人人争相逃命。

    待年轻男子他们离去后,陈老爷忧心忡忡的指挥车队继续行进。

    沈云他们因为先前得了陈有望的警示,都看似目不斜视、神色淡漠的坐在牛车上。事实上,他们暗中一直用两眼的余光观察路边的人群,心里时刻提防着。

    一刻多钟后,岔道口被远远的抛在了后面。这时,路边的人群都汇在一起,分不清谁是石秀县人,谁是永安县人。

    柱子两兄弟神色渐缓。

    然而,沈云却突然怔住了——他在人群里看到了一道日日夜夜恨不得能喝其血、啖其肉的身影。

    小猴子!

    他闭上眼睛,定了定神,再睁开眼仔细看向那个少年。

    那人的个头比小猴子略高一点点,也是精瘦精瘦的,但是看着黑一些了。此刻,他紧跟在十来名同样衣裳褴褛的壮汉后面,背上背着一个打满补丁的破袋子。

    似乎感觉到有异样的目光盯着自己,少年扭头看了过来。

    沈云连忙垂下眼帘,只觉得自己的心在砰砰直跳。

    牛车比人群要快得多。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小猴子那队人已经被抛在后面四五步远。是以,少年什么也没有看到。他狐疑的看向刚刚过去的牛车。

    车旁路过一队成年汉子,柱子自然是高度防备。看到里头有个又矮又瘦的半大小子紧盯过来,他很不客气的瞪了回去。

    两人的目光撞了个正着。少年见他是个成年庄户汉,手边还搁着两根碗口粗的大木棒,赶紧低头避开。

    没错!这家伙就是小猴子!

    沈云看得再清楚不过了。他尽量压制着心里的愤恨,让自己不要在脸上显现出来。一双拳头却不知不觉握得紧紧的,指尖泛白。

    柱子察觉到了他的异样,低声问道:“你怎么了?”

    沈云回过神来,轻轻摇头:“哦,没什么。”把身子靠过去,瞥看了小猴子他们那队一眼,悄声示警,“柱子哥,那些人,看着不象是好人。”

    柱子以为他是被吓到了,伸手摸了摸他的头,笑道:“没事,有我和你拴子哥在呢。”

    前头,拴子听到这句话,不动声色的将两只袖管挽得更高一些,露出了鼓着犍子肉的上臂。

    沈云注意到,这招很管用。至少小猴子的目光不再往牛车上瞟。

    他不禁在心里哼哼:这家伙就是这种欺软怕硬的。

    一直以来,他都在想:在自己变得厉害一些后,去外城的城隍庙找小猴子报仇。

    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老天爷会这么快就将小猴子送到他跟前来。

    眼下,要不要找小猴子报仇?我要怎么对付他?又扫了一眼人群里,被牛车越落越远的小猴子,沈云闭上眼睛,歪靠在“米窝”里,心里飞快的盘算着。

    他觉得,经过差不多一年,自己的个头、力气都长高了许多,看着比小猴子矮不了多少。更重要的是,他练了这么久的拳腿,已非一年前的那个沈秋宝。

    越想越觉得自己现在可以与小猴子一战!

    他又睁开眼睛,去后面的人群里寻找小猴子。

    这时,那帮人被落在后面更远了。小猴子的身影完全被他前面的壮汉们挡住。

    这些人都是生面孔,不是城隍庙里的那些人!

    沈云顿时警觉起来:这一年来,我有幸碰到了馆主大人、傅大哥和刘爷爷,得了一场机遇。那么,小猴子呢?这一年里,他又经历了些什么?还有,他是怎么跟这些壮汉混在一起的?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我要找小猴子报仇,这些壮汉会不会出手帮他?

    想着想着,他突然又想到一个问题:我认出了小猴子,那么,小猴子刚刚有没有认出我呢?如果认出来了我,小猴子会不会和一年前一样,再起谋财害命的心?

    他呼的坐直了身体,问柱子:“柱子哥,今晚我们会住在哪里?”

    柱子看向骑马在前面押车的陈有福,答道:“要等姐夫去前面打探过才知道。”又低头看着他,“你累了吗?”

    “不累。”沈云摇头,试着探口风,“今晚我们要是还能找到田家庄那些的地方借宿,就好了。”

    原来是担心没地方住。柱子安慰道:“等再走一些路,姐夫会去前面打探的。有店住,就住店。要不找合适的人家借宿。前面实在没地方住的话,就只能在野地里将就过一晚。车上带着锅碗呢,在野地里也能对付。”

    沈云又在心里盘算起来:要是象昨晚一样,晚上是出不去了的。但是,要是住在野地里,我要不要偷偷溜出去找到小猴子,报仇雪恨?怎么做才能杀了小猴子,又不让那群壮汉发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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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峰多谢书友小怪爱吃鱼的平安符,谢谢!

    今天是中秋佳节,某峰祝各位亲,中秋快乐,花好月圆!

第四十五章 破败的村庄

    沈云的盘算落了空。陈老爷审时度势,指挥得当,接下来的三天里,车队都找到了投宿的客栈,没有跟大多数难民一道露宿野外。

    坐车比步行要快得多,沈云在心里大概推算了一下,小猴子一行人估计已经被落下了三四十里。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以他现在的脚力,根本就不可能乘夜回去杀了小猴子,再在天亮之前折返。

    于是,他只能暂且做罢,心道:戏文里常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迟早有一天,我会找到小猴子,杀了他,给九姐报仇!

    车队每到一处客栈投宿,都会跟店家打探消息。打探的结果是,形势越来越紧张。先前石秀县里的传言不假,叛军真的派了三路兵马往石秀县方向行进。在省城落败的仙符兵主力这两天都在石秀县周边集结。他们扎下营帐,说是要痛歼叛匪,“誓与石秀共存亡”。

    “幸亏我们走得及时,昨天就出了石秀县地界。听说,前天中午开始,仙符兵在石秀县界内设置关卡,把官道给封了。”陈有福得了确切消息后,跟柱子两兄弟直道“庆幸”。

    柱子听了,不由愁云满面:“姐夫,这么说,仙府和叛军是真的要在石秀县打大仗了?”

    “爹就是太犟。让他跟我们一道出来,他说什么也不听!”拴子急得直跺脚。

    沈云很喜欢听陈有福跟他的两个小舅子说事。每听一次,他都觉得长了不少见识。

    他也很牵挂老洪,闻言,忍不住出声:“庄子离石秀县有几十里地远呢。而且,庄子三面都是山。沈伯早有谋划,说要是打起来了,他得了信,会早早的躲进山里。不会有事的。”既是宽两兄弟的心,也是宽他自己的心。

    陈有福没想到他小小年纪竟能有这番见解,惊讶的看了他一眼,点头也道:“云哥儿所言及是。”

    回去后,他跟洪金姑又是一通感慨:“要是松哥儿也有云哥儿这般见识就好了。”

    洪金姑白了他一眼:“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打地洞。你也不看看云哥儿的家世!人家出身是良民,小小年纪就能识文断字,当小师傅教人拳法。他受到的教养是我们松哥儿能比的吗?”

    好吧,这是一个大误会。沈伯其实也不清楚沈云的真正来历。他只知道先生甚是看重沈云,养伤期间,也不忘教后者读书。再加上,后者是良民,所以,便理所当然的认为后者是先生的后辈亲戚。于是,在佃户和儿女们面前,他给后者编了一个庄主外甥的身份。他在庄子里和儿女们面前素有威望。他的话,大家都深信不疑。是以,大家私底下都把沈云当庄子的小主子。

    是啊,良贱之分有如云泥之别。贱民哪里能跟良民比?陈有福被驳得哑口无言。

    洪金姑又道:“云哥儿看着就是以后有造化的。我们不跟他比。松哥儿将来接了铺子,要是再能把铺子的生意做得更大些,我就心满意足了。”说着,她推了推自家男人,“我问你,准备什么时候教松哥儿算盘术?”

    陈老爷年青时得了一场机缘,有幸学得算盘术,于是从无到有,创下一份不菲的家业。

    陈有福没有学武的天赋,早早的跟着他爹在铺子里做生意,也打得一手好算盘,在县城里有“金算盘”之称。算盘术已然成了陈家的家传秘技。

    现在,松哥儿也是个没武学天赋的。她只想儿子能学会陈家秘技,把家业发扬光大。

    对于贱民来说,如果没有仙资,也没有武学天赋的话,子承父业,是唯一的出路。

    “原本是收了秋粮,空闲一些,而松哥儿也过了七岁生日,就教的。”陈有福叹了一口气,“现在兵荒马乱的……唉,等到了谷南城姑母家再说罢。”

    次日清晨,车队继续南行。

    这一天,他们运气不好。沿途的村子都是空的,不见人烟。这里的人们应该也是和他们一样,早早的逃了,只余下空的屋舍。

    “我们也去村子里找间空房子,生火做饭,对付一晚。”陈老爷很是无奈。

    天色将晚,离官路近一些的空房子几乎已经被逃难的人们占满了。陈有福与柱子两人一道,去村子深处寻找合适的屋舍。如果找不到的话,车队今晚就只能找块空地露宿了。

    逃难的人实在是太多。而眼前的这个村子又破烂得很,没有几间全乎的好房子。他们俩一直往村里走,几乎穿过了整个村子,在靠近另一端的边缘终于找到了一间小小的茅屋。本来是两间,紧挨着的另一间倒了大半,只剩下一个半人高的土墙角。

    柱子留下来守地盘,陈有福返回去,将车队带进来。

    沈云坐在牛车上,警觉的四处张望,却越看越觉得不对劲——村子里一片狼藉,且有好些地方现出火烧过的痕迹。

    抵达茅屋后,他再也忍不住,悄悄的将柱子拉到一边,道出心中的疑惑:“柱子哥,这里的人们逃难时,为什么还要放火烧自己的屋子?他们都没有想过,以后还要回来吗?”

    火烧的痕迹太明显,柱子自然也是注意到了的。他叹道:“村民肯定不会放火烧自己的家。这些火应该是借宿的人生火做饭,离开时,又没有彻底把火扑灭,不小心烧起来的。没人看着的房子,很快就会被糟蹋掉。所以,爹才不肯离开庄子。”

    栓子恰好也听到了,凑过来插嘴:“云哥儿,你没看到周边的田地也都被糟蹋得不成样子吗?肯定也是逃难的人做下的。这里的村民得到要打仗的消息,只好舍弃田里快要熟了的稻子和瓜果,拖家带口的连夜逃走,结果便宜了逃难路过的人。要是自己的庄稼,哪个不是收拾得干干净净,齐齐整整?怎么舍得这样糟蹋?”

    “作孽啊!”身为庄户汉,柱子甚是痛心。

    沈云听了,心里将信将疑。不知道为什么,进村时,看到那些被火烧掉大半的破房子,还有地上散落的破砖烂瓦,他就不由的想起了被屠戳过后的牛头坳村。

    不过,转念又一想:要真是仙符兵来过,村子肯定也会被烧得寸草不生。哪里还能剩下一些空房子?再说,昨天,陈老爷不是打探得很清楚吗?仙符兵都驻扎在石秀县那边,离这里有几十里地远。

    这样想着,他便没有再说什么。进来时,他在路上看到了一口水井。很多人在那里打水。他也从牛车上提了一只空木桶,准备去井边打些水来,给大黑刷澡。

    “云哥,你要去打水吗?”松哥儿抱着甜妞从屋里出来。一间半茅屋破破烂烂的,门窗都被卸下来,不知道被弄去了哪里。只剩下四面墙和屋顶。陈太太不得不亲自领着女人们收拾屋子、生火做饭饭。于是,分身无术的洪金姑便塞了两块糖糕给甜妞,让松哥儿带妹妹去屋外玩。

    沈云点头:“嗯。我看到前面有一井口。”

    “我们也去。”松哥儿这些天跟惯了他,想都不想就抱着妹妹追了过来。

    沈云看了一眼手里拿着两块糖糕的甜妞:“井边人太多,你和甜甜在这里帮我看着大黑。等我打了水回来,我们一起给大黑刷澡。”

    听到沈云把大黑交给自己看着,松哥儿立刻觉得责任重大,心里更是荣幸之至。去井边变得一点诱惑力也没有了。他放下甜妞,郑重的点头:“行,我在这里看着,云哥只管去打水。”

    沈云暗中松了一口气。要是松哥儿一定要跟着去打水,他肯定要头疼死了。

    “看大,大黑!”甜妞掂起脚尖,殷切的向沈云高高举起一只手里的糖糕,口水哗的流出好长,落在红红的小袄上,“云哥,吃!”

    这只糖糕都被咬过一口了……沈云大窘:“甜甜自己吃。”

    不想,甜妞咧了咧嘴,说哭就哭,眼见着泪水就要堆满她那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呜……”

    “好好好,我吃。”沈云真是怕了她,赶紧弯腰接过那只糖糕。

    “哈哈哈……云哥,你怕甜甜!”松哥儿蹲在地上大笑。

    甜妞素来喜欢学她哥哥,含着泪花儿,也笨拙的蹲下来,“咯咯咯”的笑起来。

    说哭就哭,说笑就笑,女娃娃真是麻烦!沈云冲他们俩翻了一个白眼,将糖糕胡乱的塞进怀里,提着大木桶落荒而逃。

    在外面逃难,吃食是宝贵的。他听松哥儿闲扯时无意中说过,甜甜最爱吃永兴斋的糖糕,离开家时,洪金姑特意去永兴斋买了一匣子。也就是说,这种糖糕吃一块,少一块。他打算呆会儿回来,再还给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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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峰多谢书友小怪爱吃鱼的平安符,谢谢!

第四十六章 夜半惊魂

    大家齐动手,终于在天黑前吃上了晚饭。

    但是事情还没完。

    草草的塞了一碗饭,陈有福带着柱子兄弟一人提了一根大木棒,去周边巡逻——村子里住满了逃难的人。他们中间有很多人显然没带够粮食,进了村后,三三两两的结伴,到处翻找寻食吃。就在陈太太她们做饭的时候,先后有好几批人被茅屋里散出的米饭香味吸引过来。看到拴子光着上身,犍子肉鼓鼓的在院子里喂马,他们不敢靠前,远远的驻足张望一番,最终走掉了。陈老爷担心得很,生怕那些人起了贪心,晚上会过来闹事,让精壮男丁去周围多转转,希望能起到威慑作用。

    陈有福他们出去转了一圈,效果很好。茅屋周边清静了许多。

    然而,陈老爷还是不放心,令男人们套车:“今晚,女人和孩子在屋里睡,男人们合衣守在车上。大家早点睡,过了后半夜,我们接着赶路。”

    这样一来,洪金姑她们也没得歇了。放下饭碗,女人们继续在临时搭起来的锅灶前忙碌着:刷锅洗碗,还有准备明天的干粮。

    沈云还小,没人给他派活。他自己给自己找了活,去看守牛车。

    初夏的夜晚,凉风习习。他半躺在牛车上,一边享受着晚风拂面,一边在心里练拳招。

    过了一会儿,松哥儿噌噌的从倒塌的半间茅屋里跑出来,手里拿着两张烙得两面焦黄的白面油饼:“云哥,吃油饼。刚出炉的,香着哩。”

    沈云睁开眼睛,笑着拍肚子:“你吃吧。我晚饭吃得饱饱的,现在吃不下。”再说了,这是明天在路上吃的干粮。

    松哥儿却将俩油饼往他手里一塞:“这是我特意给你拿的。娘她们做了好多。爷爷说,明晚说不定也找不到客栈,要娘她们烙油饼。油饼不容易坏,放着吃两三天也不会坏。你吃啊,油饼就要温热着吃。放凉了,变得硬硬的,失了味道。我再回灶上去拿。”说着,他又噌噌的跑回去了。

    可是,沈云实在是吃不下了。想着陈老爷先前发了话,大家后半夜要起来,接着赶路,他心中一动,翻身坐起来,在牛车里找了一张晒蔫了的荷叶,把俩油饼包起来。

    突然想起了,那块糖糕,他忘了还给甜甜。

    可这会儿,甜甜在她奶奶跟前。沈云只好将糖糕也和俩油饼一道包起来,往怀里一塞,收起来。

    一通忙碌后,大家终于空闲下来。

    “云哥儿,你也去屋里,好好睡一觉。”柱子过来,递给沈云一个温热的荷叶包,“两个油饼,你放在身边,饿了吃。”

    沈云没有接:“刚刚松哥儿已经给了我两个。”

    “你再拿着呗。亲家老爷说了,晚上要摸黑赶路,叫每人身上都带点干粮,什么时候饿了,什么时吃。他们出去运粮时,碰到紧急的情况,都是各自带好干粮。”这时,拴子也走了过来,扬了扬手里的一个荷叶包,“你看,我们都有。”

    柱子将荷叶包放到他身边的米袋上,也道:“娃娃不扛饿,你都拿着。”

    沈云闻言,便将这一包也收进怀里。

    柱子和拴子今晚都被安排守车。他们让沈云去屋里睡。

    屋里睡的都是女人,沈云早就不是牛头坳村那个不懂事的山里娃沈秋宝,哪里肯跟她们挤一起?而牛车又太小,只够让柱子两兄弟挤一挤的。是以,听了陈老爷的决定后,他早早的给自己找好了睡觉的地方——屋后有一块青石板,挺平坦的,刚好可以用来当床。

    当然,他是不会跟大家说,自己要睡在外面的石板上。

    “好。”他磨磨蹭蹭的走进了被当成卧房的那间茅屋里。

    洪金姑她们已经在地上摊好了地铺。松哥儿见他进来,亲热的招手:“云哥,我跟娘说好了,今晚,我们俩睡一个铺。”

    沈云看到他的铺夹在陈太太和洪金姑的中间,不由头皮发麻,越发觉得自己的决定是明智的:“好啊,你先睡。我去撒泡尿。”然后,他借着尿遁,逃了。

    他在倒掉的半间茅屋里搜集到一大把干茅草,铺到屋后的青石板上,合衣躺在上面。

    没过多久,拴子找了过来:“云哥儿,你怎么睡这里?松哥儿到处在找你。”

    沈云嘿嘿:“屋里太闷了。这里凉快。”

    拴子意会过来,没好气的笑道:“屁大的人,真讲究!”不过,他也没有勉强,而是四下里看看,见不是在风口上,便说道,“我去车上给你拿床被子过来。”

    “谢谢拴子哥。”沈云感激极了,“不要告诉松哥儿我在这里。”

    也不知道拴子是怎么跟松哥儿说的。反正,他回来的时候,光抱了一床褥子。松哥儿没有跟过来。

    “安心睡。走的时候,我会过来叫你。”拴子放下被子,回了前面。

    于是,沈云最后的顾虑也没有了。和往常一样,他在心里练了一遍金刚拳,接着又把那十句话默背了五遍,沉沉睡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突然被一阵嚣闹声惊醒。

    “杀人了!”

    “仙符兵来了!”

    他睁开眼一看,村子里火光跃动,尖叫声,哭闹声直冲云霄。

    茅屋前面更是一片凌乱的脚尖声。

    “快起来!”这是陈有福在大喊。

    松哥儿迷迷糊糊的哭叫:“爹,娘,呜呜……”

    “老爷,外面怎么了?”陈太太在屋里尖叫。

    “云哥儿!”拴子惊恐的跑过来,一把抓起他,“快跑,好多仙符兵!”

    沈云的心猛然提到了嗓子眼里。牛头坳村被火吞没的惨烈情景再次浮现于脑海之中。

    他紧跟着拴子往前面跑去。

    这时,屋子里的女人和孩子都已经被叫了出来。

    陈老爷大喊:“仙符兵进村杀人了。就在前头!”

    远处的火光越来越大,急促的马蹄声似乎从四面八方涌过来。黑暗中,人影乱窜,凄厉的惨叫声此起彼伏,刺痛了所有人的耳朵。

    “啊,我看到了。他们在那里!”柱子媳妇尖叫,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往哪里逃啊……”陈太太死死牵着小闺女莲儿的手。母女俩吓呆了,一步也不动了。

    “这边也有!”拴子也是浑身直打颤。

    “到处都有。逃不掉!”陈有福一手紧抓洪金姑,另一只手牵着松哥儿,亦是面如土色。

    在仙符兵的铁蹄面前,他们的马车跟纸糊的纸车纸马,没什么两样。

    陈老爷举目四望,大喊:“分开!找地方躲起来!快!”

    “松哥儿,跟我走!”他一把拉过松哥儿,另一只手拖着陈太太,还有小闺女,跑进了东南面的黑暗里。危急时刻,他首先想的是,独子与长孙必须分开逃。

    陈管家赶紧拉着自家婆娘,紧紧的跟在他们后面。

    “对,大家快藏起来!”陈有福回过神来,带着妻女往另一个方面飞跑。

    柱子媳妇瘫在地上,完全动弹不得。柱子只好一把扛起她,招呼拴子和沈云跟上:“跑啊,快跑!”

    沈云只觉得脑袋里闹哄哄的,任拴子牵着自己狂奔。牛头坳村的大火,还有眼前的乱像搅和在一起,他分不清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啊,杀过来了!”

    “娘啊……”

    “快逃!”

    前方惨叫连连。黑暗中,不知道有多少人影飞奔过来。

    柱子跑在前头,见状,赶紧招呼:“快,那边!”

    拴子拖着沈云,紧紧的跟上去。

    黑暗中,有几条黑影跌跌撞撞的冲过来。等沈云回过神来,骇然发现,自己与拴子被冲散了。

    “云哥儿!”几步远之外,拴子叫得撕心裂肺。

    “我在这里!”沈云想循着声音跑过去,可是,后面的人群蜂拥而上,瞬间将他吞没。

    他个子小,接连被人撞了好几下,完全丧失了方向。

    混乱中,马蹄声越来越近,声声象是踏在他的心尖尖上。

    “杀!一个活口也不能留!”夜枭般的声音象是一桶冰水,将他从头浇到脚。

    他使劲的打了个哆嗦,浑浑噩噩的脑瓜子奇迹般的清醒过来。

    不,我还没报仇!我不能死在这里!

    沈云记得傍晚打水时,在去井台的路上,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很隐秘的小洞。周边全是乱石。不仔细看的话,很难看到那个小洞。

    去那里躲起来!

    人小也有人小的好处。他在人群里钻来钻去,不一会儿,就跑到了人群的一侧。

    这时,他才看清自己所处的方位——离茅屋不到百来步远。

    而那个小洞就在茅屋右边。恰好就在他现在的方位上!

    跑啊!

    再跑两百多步,就能到小洞了!

    我要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

    脑海里响起一通坚定的声音。沈云只觉得两个脚板心里象是有一股热流腾起,又象是一道闪电划过全身,顿时,全身充满了力量。他撒开脚丫头,飞一般的奔跑起来。

    一个,两个……身边的黑影,不断的被他抛在后头。

    当他赶到那堆乱石前时,猛然发现,身边竟然一个人影也没有。

    藏起来!

    没有犹豫,他像狸猫一样跃过乱石堆,直扑小洞。

    洞子的周边长着一大蓬半人高的乱草。

    简直没有比这更隐秘的藏身之所了!

    沈云扒开草丛,钻了进去。

    洞子很小,又矮又窄,以他的个头,仅能在里头蹲着。

    钻进洞里后,他发现里头还有一些空间。他试着往里挪了挪,紧贴着洞壁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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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峰多谢书友贏贏的香囊,谢谢!

第四十七章 杀良冒功

    外面,火光渐盛。

    透过草叶间的细缝,沈云看到了一副惨绝人寰的情景!

    十几名仙符兵们一举火把,一提大刀,骑马追着乱窜的人群一通横劈竖砍。

    寒光之下,血线乱飙。跑得慢的那些人,不论男女老少,皆象被割的韭菜一样,一茬接一茬的亡于长刀下。

    然而,那些仙符兵们并没有停下来。

    他们肆意的狂笑,继续追赶着四下乱逃的人们。

    一批,又一批逃难的人被他们胡乱砍倒。

    空气,刺鼻的血腥味迅速散开。

    沈云蹲在土洞里,被熏得喘不过气来。

    牛头坳村,也是被这样屠掉的吗?他使劲捂住自己的口鼻,眼泪止不住的往外涌。

    无寸铁的人们在铁蹄面前完全没有抵抗力。他们本能的往没有仙符兵的石堆这边逃。

    然而,跑得最快的那几个壮汉也没能逃掉。他们最终倒在了离乱石堆十来步远的地方。

    近百名逃难的人,就这样被仙符兵屠戳殆尽。

    没有一个活口!

    “你们几个,割人头!你们,去把尸体堆起来。”一个头目横样的仙符兵大声叫道,“你们去周边找找,还有没有活口。”

    “是。”十几个仙符兵纷纷跳下马,分头行动。

    沈云看得很真切,这些人起刀落,毫不客气的斩落青壮年男子的头颅,象葫芦一样,全都挂在腰上。

    另外几个人,将无头尸身们与老人、孩子还有女人的尸体拖到一起,堆起来。看到荷包、首饰什么的,他们大大咧咧的摘下来,收进怀里。

    在这些尸体面前,这些恶魔什么顾忌也没有。沈云看到有一个仙符兵为了摘下一具年女尸腕上的银镯子,毫不犹豫的斩下了女尸的那只。粘血的银镯子滚落,他捡起来,随意的在旁边一具尸体的衣服上擦了擦,收进怀里。

    沈云只觉得胃里先是一阵紧缩,然后胃液象沸水一样翻滚。好难受!眼泪与鼻涕齐流。他使劲捂住自己的嘴巴,拼命抑制住呕吐的冲动。

    十几名仙符兵分工合作,法纯熟,显然不是头一次做这种事。说说笑笑间,近百人的尸体便处理完毕,在井台旁边的空地上堆成了一坐小山。

    小头目走过去,从怀里掏出一张黄色的黄符纸,捏在里扬了扬,同时嘴里念念有词。

    “哧——”,黄符纸上腾起一道蓝色的火苗。

    小头目将燃起来的黄符纸奋力往尸山上一扔。

    诡异的蓝黑色火光猛然腾起。尸山被点着了。尸体象纸片一样纷纷卷起。

    散开搜索的仙符兵纷纷回报:“没有漏掉的。”

    “报个数,这一堆,收了多少头颅?”蓝黑色的火光将小头目的脸映得发青,象极了城隍庙里青面獠牙的小鬼。

    被他指着的那名仙符兵飞快的答道:“二十九颗。”

    小头目啐道:“娘的,忙了一个晚上,就这么一点!”

    另一个仙符兵谄媚的指着嚣闹的西南方:“队长,这回队做事不厚道,把肥羊都赶到他们的地盘里。我们要不要过去帮个忙?”

    “老古说的对!”

    “威武营抢了我们这边的羊,我们抢回来!”

    其他人嘴八舌的嚷嚷着。

    就这么几句话的工夫,尸山已经烧得精光,连灰碴都没有剩下。

    小头目看了看西南方,又啐了一口:“上马,抢他娘的!”

    “哦嗬!”十几名仙符兵争先恐后的飞身上马,扬着里的长刀,往西南方扑杀过去。

    火光远处,外面暗了下来。

    土洞里,沈云已然衣背尽湿。暂且躲过一劫,他象是被抽空了全身的力气,无力的瘫坐在地上。

    太凶残了!这些仙符兵简直不是人,比野兽还要凶残一千倍,一万倍!戏里的妖魔鬼怪,也不过如此!

    大约半刻钟后,西南方向的惨叫声也停住了。

    沈云知道,那边的人们也被屠杀殆尽。

    接下来,还会发生?那些畜牲还会做什么?后背紧贴着洞壁,他的心再一次提到了喉咙里。

    “金老财,你他娘的捞过界,抢我的羊!”有人在破口大骂。

    “去你娘的,明明是你先抢!”小头目也不含糊,张口骂回去。

    “都给我住口!”夜枭般的声音再度响起,“先做活!谁也不准再吵!再吵吵,所有头颅归公!都别想分到一点功勋!”

    于是,争吵声骤停。

    “搜,给老子搜!一个活口也不能留!”还是那个夜枭般的声音,“搜仔细些。漏掉一个活口,老子剥了你们的皮!”

    “是!”凌乱的脚步声四下散开。

    沈云只觉得后背上的冷汗又下来了。

    不要找过来!不要找过来……他在心里不住的祈祷着。

    “啊——啊……”黑暗,时不时响起惨叫声。有男有女……

    突然,外面又热闹了起来。

    “是个女的!”

    “跑那边去了!”

    “站住!”

    几个仙符兵的叫喊声乱八糟的由远及近。

    紧接着,沈云听到了洞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扑通!”一道黑影摔倒在洞口。

    他骇然的瞪大眼睛望过去。

    是洪金姑!

    她满头大汗,披头散发,狼狈之极。怀里还抱着甜妞。后者被紧紧的捂住嘴巴,瞪得溜圆的眼睛里全是惊恐。

    洪金姑没有想到会看到洪云。

    她喘着粗气,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甜妞塞进土洞里,压低嗓子恳求道:“求你了,云哥儿!”说罢,她猛的爬起来,拼命的往另外一个方向逃去。

    “在那边!”

    “追!”

    两个仙符兵打着火把追了过去。

    甜妞离开了熟悉的怀抱,咧开嘴,眼见着就要大哭。

    沈云吓得又出了一身冷汗,赶紧用捂住她的嘴,把声音压在嗓子眼里劝道:“甜甜,不能哭!千万不要哭!”

    “哇——呜呜呜……”哭声还是从他的指缝里泄了出去。

    怎么办!这哭声肯定会把畜牲们招过来!到时,两人都要死!

    沈云急得也快要哭了!

    “求你了!别哭!”

    甜妞本来就小,又完全吓坏了,哪里听得进?她一边哭,一边拼命的挣扎着往洞外扑:“娘——”

    沈云只好将她死死的抱住。

    慌乱之,甜妞撞得他的胸口一通闷痛。

    这时,他猛然记起怀里还有一块糖糕。记得有一次,甜甜也是哭闹不止。松哥儿就是用一块糖糕哄好了她。

    于是,赶紧掏了出来,将那块糖糕送到甜妞的嘴边,小声哄道:“甜甜,吃糖糕。”

    也许是因为闻到了熟悉的气味,甜甜立马安静下来,轻轻含住糖糕。

    谢天谢地!

    沈云长吁一口气,甩了一把冷汗。

    “咦,刚刚好象听到前面有哭声!”井台那边冷不丁响起说话声。

    刹那间,沈云只觉得脑子里一片空白。

    这回,死定了!这是他唯一的念头。

    还好,甜妞太小,浑然不觉死亡正在靠近,嘴里含着糖糕,安安静静的躺在他怀里。

    外面,另一个声音质疑道:“你幻听了罢?我怎么什么也没听到?”

    “哦,可能是风吹叶子响。”先前的那个声音又道。

    “走吧,井边阴气重。”

    脚步声渐渐远去,过了一会儿,周边再度陷入死一般的寂静。

    “呼——”,沈云好象又捡回了一条命。不,是两条命。多亏这块被咬了一口的糖糕!他万分庆幸的去看怀里的甜妞。

    呃,才几句话的工夫,这丫头居然睡着了!

    甜妞躺在他怀里,睡得好熟。小脸上挂着泪珠,嘴里依然含着那块糖糕。

    沈云真羡慕她。

    几惊几乍,他被折腾得筋疲力尽。可是,不知道接下来,畜牲们还会不会过来。同时,也不知道甜妞会不会突然醒来,又哭闹着找娘。所以,他不敢睡,唯有打起精神,强撑着。

    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外面的惨叫声越来越稀。不知道过了多久,外面再也没有响起惨叫声。

    又过了许久,他听到夜枭般的声音厉声发令:“撤!”

    然后,马蹄声踢踢踏踏的渐渐远去。

    他仍然不敢乱动。

    畜牲们还没有放火烧村子!有牛头坳村的惨案在前,他不敢妄动——土洞的后面是一面光秃秃的陡坡。前面是乱石堆。畜牲们放火烧村的话,火也烧不过来。

    还是不敢睡。

    冷静下来后,沈云靠在洞壁上琢磨着今晚的事。

    仙符兵为什么要屠杀逃难的人们?他们为什么要把青壮年男子的头割下来,统统带走?而不要老人、女人和孩子们的头颅?还有,小头目用来烧尸体的黄符纸就是传说的仙符吗?小小的一张纸竟然比火油还厉害!

    翻来覆去的回忆着畜牲们的谈话。他大概心有了一些答案:

    首先,这帮畜牲似乎是要用人头换功勋。而且只有青壮年男子的头颅才能换到功勋。

    其次,他们的头目一而再的强调不能留活口,说明他们不想今晚的事传出去。

    想清这些,沈云心里的怒火噌噌的往上喷涌:是不是牛头坳村的村民们也是因此而遭难!爹,还有村里的叔伯们,他们也是这般被割下头,被畜牲们拿去换了功勋!

    该死的!他们不想让人知道,我偏要活着出去,告诉世人!

    畜牲们的暴行必须大白天下!

    绝不能让这么多的冤魂枉死!

    如果说以前沈云只恨屠杀牛头坳村的那帮仙符兵,那么,现在,他是恨上了整个仙符兵!

    在他心里有一个大胆的猜测:杀掉无辜百姓,换取功勋,可能是整个仙符兵的做派。

    就是这帮畜牲毁了他的家!毁了牛头坳村!毁了成千上万无辜百姓的幸福!

    他们真该死!统统都该去阴曹地府,下油锅!

    沈云从心底里恨死了整个仙符兵!

    !!

第四十八章 劫后余生

    沈云以为自己能挺住。事实上,他严重高估了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他靠着洞壁睡着了。等他再次睁开眼时,外面,天色已蒙蒙亮。

    该死,我怎么睡着了!他吓了一大跳。旋即,又庆幸不已:还好,什么事也没有。

    他还活着。

    怀里,甜妞睡得香沉。只是嘴里含着的那块糖糕不见了。

    低头再细看,他在自己的左腿上找到了它。

    这可是很管用的止哭大宝!他将之捡起来,仍然收进怀里。

    在洞里坐了一晚。两条腿已然完全没了感觉。他试着伸伸腿。立马,麻嗖嗖的感觉自脚尖呼的双双放上涌。

    啊——,两条腿都抽筋了!

    后背紧紧的抵住洞壁,沈云难过得呲牙咧嘴,眼睛鼻子缩成了一团,却不敢喊一声痛。

    无他。怕昨晚的那帮畜牲还没走,惊动了他们。

    还好,大约半刻钟后,痛苦结束了。两条腿仅仅略感不适。

    长长的吐出一口闷气,他侧耳细听洞外的动静。

    外面,死一般的寂静。

    他又使劲的探头吸鼻子。

    空气清凉,没有烟火的气味。

    咦,那帮畜牲真的走了?他们没有放火烧村子?

    沈云狐疑的抱着甜妞挪到洞口。

    杂草的叶子上沾着晶莹的露珠。透过草叶间的缝隙,他看到外面飘着淡淡的薄雾。迷朦之中,井台东面的草丛依旧青翠,远处挺立着的屋舍隐约可见。

    竟然真的没有放火!

    沈云心里涌起一种太阳从西边升起来的感觉。

    好吧,今天的太阳还没升起来。

    看样子,畜牲们确实走了。他抱着甜妞爬出土洞。

    整个村子都象是沉睡之中。除了晨风轻轻吹过,再无其它动静。

    沈云又站到乱石堆上,举目四望。

    屋舍、田地和昨天傍晚刚进村时差不多。然而,除了他和甜妞,整个村子再也看不到别的活物。

    柱子哥、拴子哥、松哥儿、陈老爷……他们呢?有没有逃过昨天的杀劫?

    孤寂有如四周的晨雾,笼上心头。沈云鼻子一酸,眼泪双流。

    先找人!

    沈云抱紧怀里的甜妞,泪眼朦胧的往茅屋那边走去。

    当看到一间半茅屋还在,他心里是雀跃的,充满了希望。

    然而,走到近前,他的心又沉到了谷底——仅仅是茅屋在而已。屋前的车、马,还有大黑都不见了。准确的说,在土院里,他看不到昨晚他们留宿过的痕迹!

    屋里呢?

    他抱着人,急急的抱着人先冲进住宿的那间茅屋里。

    里头空荡荡的。

    人呢?昨晚铺了大半间屋子的被褥呢?

    他在屋里打了个转,什么也没有找到。

    接着,他又不死心的去了旁边那半间茅屋。那里,昨晚被他们收拾过,搭了临时的灶台,当做厨房。

    垒着的石灶还在。锅碗瓢盆,昨晚临睡前,都被洪金姑他们收回了车上,自然是不在的。

    沈云眼尖,在石灶旁边的泥地上找到了一只火折子。

    应该是洪金姑他们昨晚不小心遗落的。

    紧紧攥着火折子,他不禁又泪如雨下。

    这只火折子竟然成了他们昨晚来过的唯一表证!

    人,都不在了!、

    现在,只有他和甜妞!

    昨晚,他心里很清楚,洪金姑必定是难逃一劫的。他不止一次的祈祷,其他人都比洪金姑幸运,能和他,还有甜妞一样,躲过死劫。

    可是,他更明白,自己是奢望。昨晚,这里宛如修罗场……

    用一只手背擦干眼泪,他去屋后察看——昨晚,他被拴子匆匆拉走,被子被扔在那里。

    好吧,唯一的惊喜:薄薄的小被子竟然还在!

    他又找到了一件旧物。

    清晨,有些凉。他用小被子包住甜妞。

    甜妞“嗯咛”一声,在他肩头蹭了蹭,又沉沉睡去。

    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再多悲伤,也无济于事。沈云收拾起沉甸甸的心情,飞快的总结眼前形势。

    首先,大人们都找不到了。洪金姑定是被杀害了。而拴子哥他们也许是被杀,但也有可能是逃走了。可以肯定的是,从现在开始,他万事只能靠自己,并且还要带着甜妞。

    昨晚,洪金姑最后看他的眼神,他一辈子也忘不了。就冲着洪金姑最后的决然离去,牺牲她自己,保全了他们俩,他也一定要竭尽全力保住甜妞,将来有机会的话,再送回她的亲人身边。

    其次,他身上全部的家当是:一只八成新的火折子、一床薄薄的夏布被,还有,四个油饼和半块糖糕。

    身上的吃食最多能够他和甜妞吃两天。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接下来,他要带着甜妞何去何从?

    返回郑家庄?石秀县那边的官路被封了。他们俩回不去!

    留在村子里?他不知道畜牲们还会不会来。村子挨着官道,是逃难的必经之地。畜牲们尝到了甜头,能来一次,必将能来第二次、第三次……在山里,有一个常识,那就是咬过人的野畜,想尽办法也一定要猎杀掉。因为野兽尝过人肉后,便会上瘾,从此一发不可收拾,随时都会下山咬人。

    所以,他不敢拿自己和甜妞的小命去豪赌。

    继续往前走?且不说他不知道谷南城在哪里,该怎么走。就算他最终能找到谷南城,没有陈老爷他们带着,他又怎么能找到陈家姑奶奶?甜妞太小了,说不定根本就没有见过她的姑奶奶,好不好?而且,她身上也没有可相认的信物。

    貌似继续往前走,也不是好选择。

    沈云沮丧极了。

    站在土院里,他茫然四顾,忍不住自言自语道:“要是陈老爷他们还在,就好了。”这样的话,何去何从,自有大人们拿主意。

    想到这里,心里象是“噼叭”作响,爆开了一点亮光:如果陈老爷他们还活着,逃过一劫后,会怎么打算呢?

    思来想去,他觉得,陈老爷他们极有可能会选择继续前行,去谷南城。

    所以,如果我也继续前行的话,最有可能找到陈老爷他们!

    理清这些,沈云终于拿定了主意:继续前行!

    当然,他更明白,继续前行的风险也是极大的:其一,他身上的干粮不多,最多只能维持两天;其二,前方极有可能也会发生畜牲残杀逃难的人们,充当功勋的事情。

    但是,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反正都是危险重重,那么,他还怕什么?

    走,继续前行!

    不过,在走之前,他决定先做两件事:一是,乘着官道上还没人,他在村子里找一找,看能否找到一些用得上的东西,比如说,粮食、衣物等;二是,他要想办法给后面的人示警。他昨晚琢磨了好久,必须把畜牲们的恶行宣扬出去!

    说做就做!

    沈云抱着甜妞在村子里四处搜寻起来。

    村子里跟被洗劫过一样干净。他找遍全村,花了近半个时辰,最后只找到了一只半人高的竹背篓,一只缺口的粗陶钵,以及一只牛皮水囊。

    好吧,去凌乱的稻田里仔细找找,应该还能捡到一点散落的稻子。不过,沈云放弃了。一来,他还要赶路,没那么多时间去捡稻子;二来,捡来的稻子首先要晒干,然后还要脱去稻壳,才能吃。他没有工具。有那工夫一粒粒的手剥稻谷,他还不如去山里打只兔子烧了吃。

    捡来的三样东西,他很满意:竹背篓足够大,不但能用来背甜妞,而且还可以装小被子等物件。如此一来,他的双手便完全得了空;牛皮水囊解决了他和甜妞一路上的喝水问题;粗陶钵既能做碗,又能当锅煮吃食,简直是出门在外的必备良品。

    离开村子前,沈云捡了一截烧焦的木棒,在靠近官道的一间青砖瓦屋的外墙上画了一幅画:一个男人拿刀去砍另一个男人。其中,拿刀的那个戴着头盔,穿了铠甲。腰上还挂着一个男人的头颅。

    接着,他又在旁边写了一行字:仙兵杀人。

    呃,“符”字不会写,他只好留个空格。

    至于画上的两个男人,他是学着《金刚拳》上的图解画的。为了将两人更好的区分开来,他特意将仙符兵画得大一些,代表难民的男人则画得瘦小一些。

    有画有字,就算大多数的人不识字,也能看懂画中的意思。

    做完这些,太阳出来了。薄雾散尽。村子沐浴在金色的晨光之中,宁静而又安详,仿佛昨晚的血腥罪恶都只是沈云的一场恶梦。

    看着墙上的粗糙图画,沈云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浊气,心道:今晚,乃至以后,畜牲们至少在这一带不会再得逞!他们的罪行定会被逃难的人们带向远方,传播开来!

    他可以想象,知道实情后,人人都会诅咒这群恶魔下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

    这样的情景,光是想想,就让人觉得心情畅快!

    突然间,沈云发现,就算不学武,识字也很有用。有时候,文字的杀伤力一点儿也不让刀剑。

    没有再停留,他扔掉木棒,又背起竹背篓,沿着官路,继续前行。

    兜兜转转,眼下,他的情形仿佛又回到了从牛头坳村逃出来的最初。

    然而,他心里最清楚不过,其实有很多事情都不相同了。其中,最大的不同是:他不再是那个什么都不懂、事事必须依仗长姐的山里娃沈秋宝。

    现在的他,不但有信心、有决心迎接前行路上的重重困难,照顾好自己,而且还能照顾甜妞。

    想到甜妞,他不禁回头瞥了一眼,坚毅的小脸上泛起一道温柔:小丫头真的很乖呢。

    甜妞可能是昨晚被闹腾得太厉害了,乏得很,一直在呼呼大睡。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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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29543/ 第一时间欣赏吾皇君临奥运最新章节! 作者:铁板烧地雷所写的《吾皇君临奥运》为转载作品,吾皇君临奥运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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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皇君临奥运介绍:
“吾皇大帝,成为最强奥运之王,谁对您最重要?”“或许,是一只猫……”“您真会开玩笑,怎么可能是一只猫呢?”“不好意思,我说错了,应该是一群猫。”“……”燕依依瞪了伍环一眼,迈着猫步,不怀好意地走了过来。伍环不由看得痴了,奥运火炬竟然掉在了地上。奥委会主席,玩命地喊道:“快打119!”伍环笑了,这肯定会成为最火的一届奥运会……-----------------------------------------------书友群:482287564.体育迷,说体育事,竞技烽烟起都市。小萌新,写小爽文,谈笑之间话古今。吾皇君临奥运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吾皇君临奥运,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吾皇君临奥运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