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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家小黑     沙海绿哨txt下载     沙海绿哨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十一章:在有点别的色彩,会不会更好?

    “鬼扯,这沙漠有你说的那么好,我在这呆了这么久,怎么就没有这样的感受。”

    牛犇忽然就变了语气,林森这才看出来了,牛犇不是要听什么好话,或许,他是想试探下林森也有可能。

    林森刚想在解释两句呢,可是牛犇率先开口了。

    “沙漠是什么,我来告诉你,别看这些天,风平浪静的,但大多数的时间,沙漠中是狂风乱袭,沙粒飞扬,世界尽显一片天昏地暗,那才是沙子的世界,只有让你真正的见识了,才会让你体会到什是无你立足之地。”

    牛犇的话,林森听的明白,他看过电视,电影,那里面有那样的沙漠景像。

    “就算是风平浪静的时候,沙漠也不是美好的,无风的日子,沙漠在烈日的烘烤下,会升腾着一股股热浪,那热浪,可以说叫人连呼吸都觉得困难,你也出去体会过了我想,不用我去解释,你也知道。”

    好吧,林森听出来了,牛犇这是在发牢骚,他讲也来的沙漠,才是真正的沙漠,没有任何的美,只有残酷的现实。

    但是牛犇为什么要发牢骚呢?

    是他对下分到这里,对自己命运不公的一种抗争?

    还是他对这里生活的一种厌烦?

    又或者是别的想法。

    林森不知道牛犇的想法,要说猜,他也不敢说就猜的出来,现在他更加的迷惑了,牛犇叫他出来,究竟是要做什么呢?

    不会就是给自己说说现实,说说这沙漠多不好。

    如果是这样,那他这么说又是为了什么,吓唬他吗?还是说用这样的残酷环境来劝他离开呢?

    好吧,不管是那一种,至少现在牛犇的话让林森有了退缩之意,如果是想劝他离开这里,他也不是就不愿意,相反的,他一路行来,其他新兵们分去的任何一个单位,又有那一个不比这里好呢。

    “班长,你讲这些,想要表达什么呢,不是都说,军人是直肠子,一张嘴,都能看到地面了,你这些话,我是没有听的明白。”

    林森问出了这话,心里已经有了准备,如果真是让他离开这里,那他会觉得,班乞牛犇也是为了他好,不愿意他这样一个有文化的新兵把光阴浪费在这不可能有所作为的残酷大地上。

    现在他在想新兵车连长杨建国的话,什么在这里,他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路,什么在这里才能创造属于他的辉煌,都是狗屁,就这样恶劣的环境里,就这么一个小的不能在小的哨所,能创造个屁的辉煌。

    如果真的要离开,他会有所留恋吗?

    他想了想,还真的有一丁点让他留恋的东西和人,比如说一直会开他玩笑的水元旺,又比如说要罩他的杨威,虽说这两人更多的时候没个正形,但这两人对他真的很好。

    这种好,他从来没有体会过,他经历的新兵连里,也只有严厉的班长,不苟言笑的排长,还有总是很威严的连长,他们给林森的感觉,自然没有这两个没正形的家伙所给他的感觉要好。

    这种留恋,真的很少,就那么的一丁点,真的只有一丁点,毕竟他到达这里才只有两天的时光而已。

    牛犇不知道此时林森的想法,如果他能知道,只怕他会后悔之前干嘛要讲那样的话,林森离个他看好的人,可是他求奶奶,告爷爷,费劲了心机才要过来的,他能舍得就这么的放林森离开那他当初要人所付出的反有努力,那不是全费了吗。

    “林森,你看,这沙漠中,很单调的,这天是蓝的,地是黄的,这里除了这蓝黄两种主调色外,就再也看不到其他别样的色彩了,就这两种主调色,是不是太单调了呢,你说,如果在这片沙漠之中,在有点别的色彩,是不是就更好了呢。”

    牛犇这才把话题拉回到了主调上,合着他不是吓唬林森,更不是要劝退他,他前面说的那么现实,无非就是要引出他这后面的意思。

    “是的,只有蓝黄双色,是很单调,如果只是才看到,还会觉得挺美,蓝的纯净,黄的厚实,但是看的久了就烦了,会觉得这色彩太过的单调,给人一种不舒服感,可是,这沙漠不都这样吗,沙漠不就是只有黄的沙,蓝的天,那能在加上其他的颜色啊。”

    林森虽说不傻,但他还是不懂这言语多变的牛犇班长想要表达什么,至少现在他还猜不透牛犇的心。

    “能加的,可以加上的,比如说绿色。”牛犇觉得自己已经说到重点了,他想要表达的意思,林森应该已经能够明白了。

    林森的确明白牛犇话里的意思了,说来说去,还是拉回到了白天的主题上,就是种树。

    可是林森并不觉得这就真的好实现,要在沙漠中种树,偶尔一棵两棵种活了,那是有可能,可是一两棵树,可不能给这广阔的大沙漠中增添什么新的颜色,而要是这片广阔的大沙漠中新加入那所谓的绿色,除非是种出来一片树林,但有那种可能吗?

    林森并不觉得可以实现那一种可能,至少就目前来说,全球全世界,还没有听说那一个国家有改变沙漠,育林成绿的事情存在。

    “班长,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要表达的是在大沙漠中,大片的种植绿树吧?”

    林森虽然已经猜清了牛犇班长的想法,但他还是开口确认,因为这事,听这不现实,甚至他想这是牛犇给他开玩笑的,不,能因为白天那个不成熟的种植方向,就真的要去造一片林出来吧。

    林森可没敢那样想,白天的那个方法也只是他随口应付班长牛犇的,他可没有觉得他的那一个方法就真的能成,而就算有可能会成,真的要在这片大沙漠中造出来一大片的林地,那也需要数年的时光。

    数年,太久了,他不觉得他等的到,他只是想换个生活来体验下的,他还留有学籍,他还要两年复员,继续回去读他的大学。

    林森是有梦想,可他的梦想不在军营,更不在这黄沙遍野的大沙漠里,这里不是他实现梦想的地方,至少他从来都没有想过。

第二十二章:记录本

    回到哨所里以后,林森被水元望叫走了,美其名曰,共同创造跨时代的科技工具。

    而牛犇进了哨所里的阵列室,这间陈列室,林森还没有进去过,这可能和他才只来了两天有关吧。

    陈列室内,牛犇拉开一把椅子坐了下来,他翻出了一个小的记录本,看了起来。

    记录本的开头这么写着:当你看到这个本子的时候,我应该已经死了,但我想说一句,麻烦你告诉千的老乡牛愣子,帮我把我的抚恤金寄给我那死鬼老爹,对了,我得说明一下,牛愣子叫牛犇,四头牛,真的是够愣的。

    “你才愣呢!”牛犇嘀咕了一声,就又开始往下看。

    我叫王国庆,我是一个汽车兵,一个我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优秀的汽车兵,我只记得,我是有着四十多万公里行车纪录的汽车兵,你们或许会猜测,我应该是一个老兵了,四多万公里的行车记录,应该当兵很多年了。

    哈哈哈,让我笑一下,让我享受一下你们对我叫老兵的称呼,笑过之后,我要说实话了,其实我算不上老兵,我只是入伍三年的兵,老吗?

    真的不老吧,毕竟我才21岁,我每天的任务,基本上就不往返于团部和各连队之间,可以说,我算得上是爬过世界屋脊的人了。

    我在这地形地貌,时刻变化莫测的沙漠中,穿行过无数次,为什么说无数次,不是我要用一个夸张的说法,实在是因为,我真的不记得了。

    我算的上是一名经过严格训练的军人,一条精壮的年轻汉子,我的手里正握着一杆拉大栓的半自动步枪,十组的压膛子弹,也就是五十发。

    可是,现在的我,被困住了,在这非战争的年代,也不是演习,居然会被困在驾驶室里!这是多么的可笑!多么不可理喻呀!

    但这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

    我就这么的被困住了,而围困着我的,只不过是二十来只蹲坐着、虎视耽耽的恶心家伙。

    这些恶心的家伙,它们有的伸着还在滴血的舌头,这可不是它们受伤了,毫无疑问的,这是它们才搏食过的猎物的血。

    现在,它们又把我当成了新的猎物,它们以我为圆心,排成一个非常规范的半圆形。

    我不得不承认,它们真的是打大自然里动物界的排兵布阵运用到了极致。

    我相信,看到了这里的你们,只怕每一个人都会说:哥们儿!不就是野狼吗,他们还能挡的住你嘛,你只要把车子开起来,一走不就万事大吉了吗。

    你驾驶的可是改装过的可用于沙漠行驶的军用卡车,数十吨的重卡呀!每一个轮胎就有小半米宽,只要开起来,就它们这些小不点,还真不够你碾的。

    唉!我也不是不想那么做,问题是我的车子现在已经开不动了。

    这时,我猜你们或许还会说:怕个逑呀,就这么些不要命的家伙,和它们客气什么,干他丫的,你不是还有一杆拉大栓的半自动步枪吗!还有那十组的压膛子弹,打,直接开打就完逑了,多简单的事。

    我能说的是:打,说的轻巧,我现在面对的可是恶心人的沙漠野狼,它们可都不傻。

    我觉得,我还是讲讲我这两天的经历吧。

    现在的我,困在车里,什么也做不了,闲的的都快发霉了,现在的我,迫切的想要有个人和我一起说说话,聊聊天,你们不知道,闲着,真他娘的真的让人很不舒服的。

    昨天上午,我的车子从团部出发,负责给将要过节的基层连队关给养。

    出来的时候,可谓是天气大好,万里无云,我将给养送到了各个下属的连队,还见了我的老乡牛愣子,牛愣子还要我帮他把十几个水桶捎到格尔扎哨去。

    说实在的,如果不是我还要去格尔扎哨所送寄养的话,就牛愣子这个忙,老子还真的就不愿意帮忙。

    如果牛愣子看到这话,只怕表情会很精彩吧,我想想,我猜,他一定会说:王国庆,你丫的又欠揍了。

    哈哈哈,肯定是这样的,我对我这老乡牛愣子太了解了。

    当我行进到了沙漠之中,阳光和沙漠反射的阳光呈现一片的金黄色,说实话,我很喜欢这样的颜色,因为它像极了某种非常值钱的有色金属,就是那一种很诱人的,让是多少人所向往的那种,当然了,其中也包括我。

    但是很不幸的是,我的车子应该是没有油了,发动机扑通了两下,停止了运转,趴窝了,这样的问题,只能说是发动机缺油的原因,解决的办法很简单,因为我的车里早就备好了往发动机油箱里加的桶装柴油。

    只是,就是这么简单的问题,我却没有办法去完成它了,因为我的车前,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围上了20多头的恶心家伙。

    这些家伙真的很恶心,我不止一次的见到的过它们,以前我并不在意它们的存在,因为我之前根本京不正眼牛它们,我跑起来了,它们就只能跟在我的后面吃灰。

    可那是以前,而现在不同了,因为我爬窝了,再也动不起来了。

    这些恶心的家伙实在是太恶心了,当我正要下车提着油桶去解决缺油问题的时候,它们忽然就出现了。

    这些恶心的家伙们,连个招呼都不打一声,的就扑了过来,说实在的,它们这种行为真的很卑鄙。

    每一只打过来的沙漠野狼,它们甩动着尾巴,都象屁股后面是一面摆动着的灰旗,毛茸茸的,不得不说,他它们的尾巴要比它们可爱多了。

    而我所能做的,无非就是立即关了车门。

    沙漠饿狼看到我和我所驾驶的大家伙,那是一拥而上,正面而来的,它们冲上了引擎盖,趴在了前挡玻璃上。

    一只,二只,三只,四只……六只。

    前挡玻璃上的恶狼对着我的大家伙开始撕咬,望想享用它们的牙齿,爪子,来对付我的这个大铁家伙,我想说,它们有些高看自己了。

    除了前挡玻璃,就车叶子板上,正面和侧面的车窗上,都贴上了狼爪和野狼那还滴血的血红舌头。

    看到这些恶心家伙们的举动,我情不自禁地笑了。

    “嗬!你们这些小家伙们,今儿个的胆儿可是不小哇!

    我看到他们这样,我下意识的意识到,我那还算优秀的枪法,终于有了用武之地了。

    我还记得,我在下分连队之后,每一次的实弹射击时,如果打出来的成绩是低于十环,我就会难过,不是我自负,实在是56半的精度太高了,百米靶要是低了成绩的话,不用别人笑话,就是我自己都会觉得不好意思,觉得会丢人,因而出了那个成绩,我都会为些,就要难过上好几天。”

    如今,我往这沙漠路了三年之久了。在大沙漠里跑来跑去,连一只鸟都很难看到,这真的是应了那句话,鸟不拉屎的地方。

    当然少见并不代表不会见,在这样的沙漠腹地,难得看见点生命,即使是看见了,就真下的去的手嘛,就真的舍得打吗?

    就这样的问题,我觉得,根木就没有必要一定这样要去问一问。

    我想,面对这个问题,我们每一个人的答案都会是一样。

    不!

    ……

    军队每一年都会有一次野营我可是记得,,咱们的汽车连野营拉练的途中,一次看到了沙漠中的三个奇迹。

    关于我说的那三个奇迹,一是发现了存在与沙漠中的一小片潮湿的沙地;

    二是湿地边矗立着三根枯瘦的苇草;

    而第三奇迹,就是发现了一只颜色漂亮的小翠鸟。

    当时,我们全部的全队车子可是都停了车,一个又一个的,纷纷走出驾驶室,我们围着那块湿地,就象在片黄沙遍野的沙漠上,忽然看到一位美女似的,个个眼睛里含着自作多情的微笑,很久都不愿离开。

    那小鸟并不害怕人,它朝我们围着欣赏它的人们跳着叫着,好一会儿,它才飞起来,只不过,它也只是在我们的头顶上方盘旋了两圈,就又在一次的落在那块湿地上。

    看来,这沙漠中几少见的湿地,就连鸟儿都舍不得离开。

    一直到了我们汽车连拉练的车队,在一次浩浩荡荡前进的时候,那一只小鸟还在那块湿地的苇草杆上。

    本来,这一片沙漠就是一个国内名符其实的死亡之海,在这样的沙海世界里,看到任何一个有生命的生物,都会使人都会油然的在心中生出一股亲情来,怎么也不会想到枪呀!

    我所说的有生命的生物,当然其中也包括了现在看起来十分恶心的野狼。

    我们进出沙漠,之所以会带枪,其一,因为我们是军人,其二,带枪是防备人的。

    沙漠之中,也会闯进来一些不速之客,我说的不是旅人,是那些有着某种想法的不法分子们。

    我之前听老兵们讲过,有目的闯人沙漠之中的不法分子们,就象饿狼一样,他们不仅会抢劫,还会杀人。

    他们杀人已经不是泄愤和报复了,他们是因为饥渴,杀人吃肉、喝血。

    当然了,我行驶了这么多年来,在这沙漠中也走了几数趟,还真的没有见过那些所谓的不法分子,或许是因为我开的是军车的缘故,他们老远的发现,就躲起来了吧。

    必竟,军人所代表的,可是另一种不一样的东西,不法分子还没有那个胆,敢动军人,当然了,这是我自己的猜想。

    现在,来的不是象饿狼似的不法分子,而是象不法分子似的饿狼。

    不管不法分子也好,饿狼也好,都和我无冤无仇。

    眼前的场景,使我在一次的想起我们汽车连接练之中,围着湿地欣赏那只小鸟和三根苇草的动人情景。

    说句最实在的话,我打心眼儿里不愿把它们消灭,虽然它们真的很恶心。

    道理很简单,这死亡之海之中的生物不仅太少,而且活得都很艰难。

    我十分冷静地环顾着这群围着我狼群,如果仅仅仅说它们很瘦,那根本就不足以说明它们现在的实际情形,我觉得,如果用‘皮包骨’这三个字来描写它们,才更加的贴切恰当。

    透过车玻璃,我看到这群狼中,有一只老的不能在老的老狼,它的的牙齿都掉了一半,我猜测,这很可能是它饿急了,啃石头的磞断了牙的结果,它或许已经把那些它的断牙和那些被它嚼碎的石粉,一起吞进了腹内。

    我抬起了手,隔着玻璃,温柔地抚摸着们。

    “呜……”

    它们却呲着牙,对我发出极其难听的嚎叫。

    它们会用它们锋利的爪牙,去咬扯车玻璃和护车钢板。

    我想,如果不是这车玻璃太光滑的话,它们完全可以把这玻璃碴儿嚼嚼烂再咽下去。

    “我不怕你们,我手里握着枪。”我真的很像把这话告诉它们,只要它们能够听的懂的话。

    我更知道,它们急切的目的,无非就是为了吃掉我。

    我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那就是,我现在变态的会理解它们。

    我理解它们要吃我的心,它们太饥渴了。

    我想,我不至变态了,我可能也疯了。

    我想,如果它们,我说的是面前的这些恶心的家伙们,当它们都吃得脑满肠肥,它们即使不那么彬彬有礼,但也绝不至于非要这样穷凶极恶、咬牙切齿吧,我们本来就无冤无仇。

    甚至,现在的我很同情它们,不,不至同情,我还很怜悯它们,怜悯这群既恶心,又可怜的家伙们。

第二十三章:记录本二(2)

    当车子正前方的车玻璃上,有一只狼爬到了我的驾驶室顶上的那一刻,我才看到,已经不在刺目的太阳,也既将低下它那威严的头颅,去亲吻从我的视角里,所看到的那一座最高的沙丘了。

    亦红的光线有西面照来,无边无际的沙面颜色更美了,更像那代表着富贵的金子了。

    我总听人说,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不知道是不是我他错觉,我发现,这遍布我视野的沙子,它们也能发出那金黄色的光芒来。

    我甚至会想,如果这些都是金子的话,那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吧。

    好吧,不得不说,我是一个很迂腐的家伙,我也很迷恋与财富,我知道,我已经暴露了贪财的想法。

    可那有能怎样,如果你能看到这个本子的话,我人都已经不在了,你就是骂我,我也听不到了不是。

    终于,太阳也离我而去,它还带走了光明与温暖。

    我才发现,并没有好好上过学的我,竟然也能写出这么美的文字,我才发现,原来,我也有写作的天赋,要是我早知道我有这样的天赋的话,那我还当什么兵啊,我应该当个作家,或者诗人。

    但很可惜,也很可悲,我发现我的这个天赋,实在是太迟了一点,我来不及创作出一本传世的佳作出来,仅能在此写下一个只属于我的故事。

    不,不至有我,还有那二十来只恶心的家伙们,还有这遍布整个视野的黄沙。

    晚间的沙漠,是最美的,远处成暗影的波浪状沙丘,成为了夜幕里最美的背景。

    这么美丽的背景,完全是有这方世界里的风刻画出来的。

    风,沙漠中的风,如同神来之手,又如同巨大的刻笔,它在沙原大地上,篆刻出的成片的层层叠叠的金色波浪。

    这金浪,像极了音乐的旋律,那般的流畅,又那般的气势恢宏。

    风随心意,只要它想,这辽阔的沙海,还不是任由它随意的变化这沙原的木,模样。

    不得不说,如此的大手笔,也只有风能做的到。

    我也开始欣赏起这大杰作来,我想,这可能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用心的欣赏一件杰作吧。

    由于沙丘的受光面的不同,各面颜色的深浅还有光影的明暗,至少能分出了十几个不同视觉的层次。

    我用心的去感受这风景,从而发现,这组成沙丘的每一条线条都是那么的柔和而优美。

    这样的美,仿佛能够让人忘掉烦恼。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扯上这么一段,或许,我只是想让这份记录本,写的不是那么的悲沉,让看到他的人,能把它当成是一本不错的作品,而不是一份遗言。

    天越来越黑了,我没有过沙漠復地过夜的经历,但我还是有些常识的,沙漠的夜很美,但也处外透着危机,一个人,要想在在这大漠復地平安的渡过一夜,刁是没有可能的事。

    如果我很不幸,遇上了夜里常会出现的大风,那我就完了,我会被这黄沙埋葬,不知道何年月才能见天日。

    这一群恶心的家伙们,我本不想与你们为敌的,只是,你们断了我的路了,我不想在这里陪你们数星星,看月亮,我要走,我必须的走。

    我还年轻,我才只有21岁,我还没有娶媳妇,我连女人的手都还没有接过,总之,我还不想死去。

    我想,我还可以拼一把的,那么,我只能说:“对不起了!”

    是的,对不起,我还有太多的心愿未了,所以,我不得不采取一些我不想是很想采取的办法,来请你们这群恶心的家伙们,给我让出一条路来了!

    我慢慢地,轻轻地,将车窗摇开一道窄缝出来,一道只能容纳一条枪管儿通过缝隙,我把枪管从那条打开的窄缝里伸了出去。

    冰冷的枪管正抵着那一只断了牙的那老狼的喉管上,我之所以选择了它,实在是它太老了,它在这一个群体里面,一点的价值都没有了。

    我没有立刻马上就开枪,我希望它们能认识我现在是要对它们这些个家伙做什么。

    我多么的希望,这可恶的家伙们,能够知道这枪是什么东西,能够认识到枪的威力,然后,使它们感到威胁而害怕,以至于就和平地撤退了。

    我也希望它们可以撤退,大家相安无事,不是很好吗。

    只是很快,它们就迫使我不得不去正视它们现在所扮演的角色了,我这才意识到,我实在是看错了对象。

    它们可是一群残暴的抢盗,他们不是人。

    即使它们是人,饥渴到了象它们现在这么急切的样子,这样,也不会在乎枪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

    “我说伙计们,你们知道吗,我现在手上拿着的,正对视着你们的这个东西,它可是枪,枪你们知道吗?很有杀伤力的武器,现在,只要我扣到了这个小小的板机,你们的脑袋可就开花了。”

    我真的想把这话告诉它们,顺便在告诉他它们枪的性能,枪的威胁,枪是火药和机械的完美结合,以及枪杆子出政权的历史作用……

    但是,我想说的这些,对它们来说,似乎一切都没有意义。

    它像傻子一样,对我伸出的枪管好奇了起来。

    此刻,我才真正的将他们看成了残暴无情的野兽。

    这群恶心的家伙们,终究不是高智商的人类。

    而人,也一定也会象这只老狼一样,如同一个傻子,用它那老掉牙的嘴去咬这冰冷的枪管,它除了咬,还会用用舌头去舔,恨不能把这个管状的东西,当成是食物咬扯之后,吞下腹去。

    我又想起了那个湿地,想到了那三株苇草,还有那落在苇草上的那只小鸟。

    我承认,我不忍心了,我也承认,我太过的仁慈了,如果这是战争的话,我就不是一个合格的战士了,有句话说,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无情。

    而我,只是一个有思维的正常人,我也有感情,我也珍爱生命,珍爱自己的生命,也珍爱这世界万物的生命。

    或许,这只是我给自己找的一个借口,一个不愿面对血腥场面的借口。

    我心软了,只好把咬住我枪口的那只老狼,用力的一甩,将其拨开,老狼被我甩到了一边,但它好像很不甘心,又要扑上来。

    我没有给它在一次咬我枪口的机会,我将枪口朝上,对着半空处开了一枪。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在非部队靶场开的枪,枪声很响,在这样空旷的沙漠中,这一声略显孤独的枪声,传的很远很远。

    果然,这一声响动还是起了效果,枪响之后,受到了惊吓的这群恶心家伙们,全都逃离开了我的车子。

    这群家伙也不是那么的勇敢,它们开始是惊吓莫名,分散狂奔,真的很狼狈。

    忘了,这个词用来形容它们,好像并不是很好,它们本来就是狼啊。

    我还来不及高兴呢,狼群很快的就又集聚在一起了。

    它们的集结在了离着我的车车仅有百米上下的沙丘背后,或许还不到百米,我还能看见那沙丘上面,来回窜动的几双狼耳朵,还有不时冒出来的狼尾巴尖儿。

    “呼!”

    我深吐了一口气。

    至少这样一个矩离,让我的内心压力好受了一点。

    现在看来,极端的手段,是最有效的解决在极端尖锐而又无法缓和的对立下,是非常必要的。

    我想试一试,可当我再一次提起油桶开门要去加油的时候,突然听见狼群奔驰的声音。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这群恶心的家伙们已经扑到我的眼前。

    我急忙在一次跳上车,‘啪’的一声,重重地拉上了车门。

    ……

    我再开一枪,狼群再一次争先恐后地退到沙丘背面去了,我再一次想趁此机会开门走出驾驶室去取油。

    在我刚刚推开门的那一瞬间,沙丘后面的一只灰色的老公狼的头突然抬了起来,立即,所有的狼都从沙丘背后一跃而出,我猜那头露了一下头的家伙,极其有可能是它们的王。

    我连忙拉上门,就在这一推一拉之後,我的额头上冒出了黄豆大的汗珠。

    这时,我开始非常明确地意识到三点。

    一、我现在的自由权已经不在掌握在我自己的手中了。

    二、我面前的这一群可恶的恶心家伙们,它们绝对是我的死敌,而且它们不亚于一支有组织、有指挥的小组军队。

    三、这样的情况,只会有一个结果,一个很可悲的结果,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多么奇妙啊,很可笑是不是?

    看!每一只狼都衔着自己的尾巴,同时原地旋转了几圈,再各就各位,前腿直立,把尾巴压在屁股底下,蹲在沙地上。

    它们把头转向我,就纹丝不动了,非常自然地列了一个半圆形的阵势。

    它们的眼睛在暮色中,都象两只惨绿的小灯泡。

    我知道现在必须做什么了,我摇下车窗,把枪伸出去。

    我数了数,一共二十六只,它们一个个都象弦上的箭,隐隐身于沙丘背面的狼到底还有多少呢?

    我只能听见不断有极锐利的嚎叫从沙丘背面传出来。

    我不能在心软了,这是一个你死我活的斗争,我得想办法活下去,我是一战士,我只能选择战斗了,我的枪管也以半圆形从右向左转动,拉枪栓,射击,在,拉,在射。

    不得不说,我的射击还是那么的合格,一口气打死五只,也不一定都死了,至少被击中了,它们就没有了任何的威胁了,我退回来,收起了枪,开始在一次的往里面压子弹。

    此时,我多么的希望,在我手里的家伙,要是一支全自动步枪的话,那会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吧。

    天色更暗了,最不想出现的风,很不合时机的出现了,暗境将临,这对现在的我来说,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

    风沙起了,我隐隐约约中看见,这一群可恶的家伙们,这样的风沙之下,它们之中没有一个选择逃跑,也没有一声惊叫。

    而更让我侧目的,它们甚至连队形都没有乱,这样有组织纪律的队伍,才是让我更觉得可怕的。

    现在我也深刻认识到,对这一群可恶的家伙们,不得不刮目相看了。

    它们,绝不是随意聚集起来的一群乌合之众那么的简单。

    风沙更大了,刮的让人看不清一切,我知道,我的危机也随之降临了,或许,这是我最后的话了。

    现在,在这在可视度质乎零的时候,我就像是一个哲学家那样,进入思考,我在想,当你们发现我的时候,会怎么想,是不是也会用上一个优美的用词,是还会有人说,一个英雄,坠落了。

    这么美的词,可能也就我想的出来吧,我想,发现我的人,不会这样的说,只怕会是悲伤,或者更悲伤……

    好了,我累了,我要去战斗了,我不想最后不明不白的闷死与黄沙之下,我是一个战士,就是死,我也情愿是死在战斗的路上……

    ……

    牛犇轻轻的合上了记录本,一滴眼泪从他的眼角流出,在顺着脸颊,一直向下,经过了鼻侧,在到嘴角,在到下巴,它没有停下,还在下移。

    它到了下巴了,在往下,就没有可以借助它流下的依托了。

    终于,它也离开了下巴,它到了没有一丝阻力的空中,它还在下落。

    “啪!”

    应该是有声的,只是它太小了,那声音小到了近乎于无声。

    它滴落在了那本将它带出来的那本记录本上,就像是回归本源,有它而来,在回到它那里去。

    牛犇手,轻轻的在记录本上抹了一下,他又抬起了手,在自己的脸上平抹了一下,然后就收起了这一个记录本。

    他的嘴唇动了动,通过那上下嘴唇的频动,看的出,他仿佛是在说:“王国庆,你丫的又欠揍了,你应该求救……”

    收好了记录本,牛犇开始起身了,他站了起来,将拉出来的椅子又重新放好,然后转过身去,他又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面容,这才向着门口走去。

第二十三章:不都说的是他娘吗?

    林森看到从陈列室走出来的牛犇脸色有些不对劲,不由的推了推边上的水元旺,他一指牛犇的背影:“老水,你看班长怎么了。”

    水无旺整着几条线,看都不看林森指向的牛犇,随口说道:“老牛同志又去寻找回忆了,别去管他,他每次进陈列室,出来都那表情,就像死了亲爹一样。”

    听水元旺这么说,林森好奇起来,他又小声的对水元旺问道:“老水,我听的出来,这里面有故事啊,来告诉我一下呗,我很好奇。”

    水元旺转过头来,看了林森一眼:“你好奇?我还好奇呢,你想听故事,我也想听,但是很不幸,我什么也不知道。”

    林森不相信水元旺不知道,他说道:“你不知道?那你之前还说老牛同志去寻找回忆了。”

    水元旺点了点头:“对啊,故事我是不知道,但我就是知道老牛同志是去寻找回忆了。”

    林森又问:“回忆,什么回忆。”

    “不知道,都不软货说的,我自己那里知道,反正这是老牛的习惯了。”

    ……

    好吧,好奇,又没法解开这好奇的事情,这让人心里是不舒服,但是这也没有办法不是。

    副班长叶全回来了,他一进来,对水元旺和林森一笑,然后将一把干枣从口袋里面掏了出来。

    水元旺看了一眼叶全掏出来的干枣,就又转回了头去,这样的干枣,他又不是没吃过,说实在的,有些柴,还酸,不怎么好吃。

    “小林,你新来这里,咱们这不及其他的连队,也没啥好吃的,这些干枣,可是咱们这里特有的东西,拿去尝尝。”

    林森见到这小小的干枣,虽说卖像真不怎么好看,但也不至于说让人没食欲。

    他伸手拿出一颗,搓了一下,就丢到了嘴里。

    “怎么样,好吃吧?”叶全看着林森的脸,标志性的笑容挂在了脸上。

    林森脸上的表情并不怎么好看,这枣,真的如它的卖像一样,一点也不好。

    都说歪瓜裂枣好吃,林森想到这句话,只觉得这句话是卖瓜果的商人忽悠出来的,这话,就是为了把那些不好的水果卖出去的借口。

    林森很想把嘴里的干枣吐了,只是当着叶全的面,这还真不好这么做。

    “副班长,你出去,不会就是去弄这玩意吧?”

    叶全永久不变的笑容挂在脸上:“当然不是了,我是去取草料了,行了,你们俩正好没啥事,给我去把草料卸下来吧。”

    林森和水元旺就这么的被副班长叶全给抓了壮丁,除了水元旺有些不太情愿的样子外,林森倒是没有太在乎。

    原本听到缷草料,不知情的林森还以为是有车呢,可到了外面一看,那里有车,反倒是马拉的平板,而从那平板一面多出来的两个顶口,可以看的出,这拉过来的平板,应该是有某个老旧的门做的。

    “副班长,咱们马儿的草料,不会一直都是用这个拉的吗,就没有一个车吗?”林森看着放在平板上那成块状的草草块,问道。

    “是啊,这样有平板拉,有很多年了,不过早些年的时候,还真的是有车送到哨所里来的,不过后来出了个意处后,这草料就不在有车送了。”叶全边往下缷草料,边说道。

    “哦,出了啥事了呢?”林森又对这出的事好奇了起来。

    叶全呵呵一笑:“那么好奇干什么,缷草吧,这件事,不让你们知道,也是为了你们好。”

    林森就是再傻,也听得出来,叶全话里的意思无非就是这是部队里的一个禁忌了,那还是不要问了。

    ……

    又一夜过去了,一早醒来,就没有见到班长牛犇,林森心想,这哨所是有些特色啊,怎么老有人消无声息的离开一阵呢。

    直到吃早饭的时候,牛犇才黑着脸回来了,众人见状,也不敢去问牛犇怎么了。

    牛犇坐在了餐桌上,发了一会儿愣,过后,他看没人搭话,不由开口说道:“你们就没看到我心情不好吗?就没人问问我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不问,也不敢问,不用想都知道,绝对不是什么好事。”杨威心直口快的回答道。

    牛犇回瞪了杨威一眼,这个家伙,一直对人都不会有好话,那嘴,就像是茅坑里的石头一样,又臭又硬的。

    “你不会说话就不要说话,既然要说话的话就好好说。”

    训斥了杨威,牛犇又将目光转向了水元旺,水元旺看牛犇班长将注意力转到了他的身上,他赶紧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土豆,递向了林森。

    “小林子,这土豆味道好的很,你尝尝。”

    好吧,牛犇看出来了,这水元旺是不想接他的话了。

    他刚又把目光转向林森,但马上就又移开了,这林森只是个新人,之怕还不如水元旺呢。

    “班长,发生什么事了呢?”就在牛犇把目光移开,将备在找个目标的时候,林森开口了。

    好吧,这不是牛犇想要的,这话有一个新兵问出来,的确没什么值得夸赞的。

    “一个不幸的消息,我们昨天种下的小树,我过去看了,没有一棵存活下来。”牛犇说这话的时候,很想摆出一副悲伤的表情来,可是因为前面杨威和水元望的作派,让他有些微怒,所以,他是一个怒脸,而不是悲脸。

    听到这样的消息,林森并不觉得意外,他本来就只是随口说说,就那些树种和种植的方法,在这沙漠中,真的能存活的话,那得有多大的幸运啊。

    现在,牛犇应该需要一个人给他一个安尉,不过,林森觉得要安慰班长的人,不应该是他的,他只是一个新兵,来这里也才第三天,安慰班长这样的事,怎么排也排不到他的。

    可是,林森不安慰班长,其他人会安慰吗?

    没有人安慰牛犇,因为在这里,移种树木不成活的事情,又不是第一次了,除了林森之外的另外三个人,早就习以为常了。

    “这不是很正常吗,老牛啊,你中枢又不是第1次,不成功了,你也应该习惯了才对。”杨威不但没有安慰,话里话外,还有些讽刺的意味。

    牛犇头一歪,对杨威说道:“从现在开始,你不要说话了,我不想听到你说任何一句话。”

    这杨威一不开口说话了,整个场面就又安静了下来,再没人愿意开口说一句话。

    牛犇可不希望就这样冷场了,他将目光转向了副班长叶全,他叶全投过去一个可怜的目光,他那表情看去,仿佛像是在说:“求安慰,求保护。”

    副班长叶全好像明白了班长牛犇的意思,他对牛犇一笑,说道:“班长,失败了,我们在重来一次就是了,不是有句怎么说来着,那句?”

    叶全后面的话想不起来怎么说了,就将目光看向了水远旺,问道:“小水,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好吧,连叶全都有些不靠谱了,这让牛犇更加的不好受了,这安慰个人,话都说不好,还怎么安慰人吧。

    “你问的那句话啊?”水元旺可不知道副班长叶全要问那一句话,这说的没头没尾,是谁也不知道的。

    叶全有些着急的说道:“就是那一句啊啊。”

    “就是那一句?你说明白点。”水元旺表示听不明白是问的那一句,不说他听不明白了,就是林森和杨威,也听的稀里糊涂的。

    叶全更急了,他强调性的又说道:“你咋就那么笨呢,就是你那一句吗,那句你总是没做好那打井机,会说的那一句。”

    “你说那一句呀,失败是成功他妈。”水元旺总算想起来了。

    林森听到水元旺说出来的这句话,怎么听着那么的别扭呢,这话好像有些不对的。

    “对,就是这句。”叶全又将目光转向了牛犇:“班长,没重活就没重活,大不了咱们再重新再种,不是小水就那句话吗,失败是成功他妈,那个被树上苹果砸了脑袋的那个家伙,他当年不是也失败过很多很多很多回的吗,最后不是还是成功了。”

    牛犇听了副班长叶全的话,差点就喷了,这话怎么听着就那么的不顺耳呢。

    除了牛犇,就连林森也觉得副班长叶全的话不顺耳,这话也没错,就是太白话了,反倒是杨威和水元旺,倒是没一点感觉的样子,或许他们早就习惯了说话的叶全。

    “什么失败是成功他妈,那叫失败是成功之母,还有那个被苹果砸的,那是说牛顿,讲的是地球引力。”

    牛犇纠正了一句,不过可没得到叶全的认同。

    “失败是成功,他妈和失败是成功,他们不都一个意思吗,不都是说的是他娘吗?”叶全紧接着又说道:“至于说被苹果砸到了那个,你能记得住他名字,那不是应该的吗?反正都是你们老牛家人。”

    “什么我们老牛家人呀,那个牛顿,可是伟大个伟大的科学家,他可不是中国人,关于这个牛顿……”牛犇说不下去了,他将目光转向了林森。

    “小林,你是大学生,文化高,你给他科普一下。”

第二十四章:想要随枪而行的人

    林森可不想去讲那位异国的科学家,数学家,虽然他的确是一个伟人,只是在他的晚年,实在是有些荒唐,当然了,后世之人,也无权去评论那位最后晚年时光去推进神学的这么一个让人实难理解的人物,神学和科学,这本身就很矛盾。

    “班长,我忘了,不过有一点我没忘,就是那个被苹果砸到的伟人,他可不是姓牛,他姓伊萨克,牛顿只是他的名。”

    “大学生也有……”水元旺投来一个轻视的笑容。

    “哦,姓伊萨克啊,这姓还挺怪的,那就不是老牛家的人了,也是,老牛家要能出个交么牛逼的人物,那还……”

    叶全话说一半,看到牛犇瞪了过来,他呵呵一笑,赶紧又改口说道:“不过那句话是没有错的,失败是成功他娘,这有了娘,这娃还不是就简单了,生一个就行了。”

    好吧,事实说明,叶全副班长这安慰人的话,纯属扯淡。

    老牛也听不下去了:“吃饭,一个个的,就没一个说话中听的!”

    他说完,又看了眼欲言又止的副班长叶全,好像终于也找准机会,心想你前面说的我不愉快,那我也不让你好受,他闷再的对副班长叶全嘀咕道:“没说完是吧,嘿,我还就不让你说了,我堵也堵死了你!”

    “老牛,你有些过分了,你这是独权主义,我强列要求民主。”端着确的杨威幽幽的说了一句。

    “民主个逑,吃不吃,不吃的话,我可要安排今天的训练了,话说,咱们班,也很久没有过训练了不是,正好,有新同志了,那就更应该训练一下了不是,也好让大家一起熟悉下相互间的配合。”

    牛犇这话一出,除了林森以外,其他人都把头埋了下去,专心的吃起饭来,开玩笑,沙漠之中,就这里的环境,还搞训练,那不是纯粹的要折磨人吗,在说了,他们这个小哨所,那有什么训练场使用。

    “班长,什么训练?”林森反倒很配合班长牛犇的问了一句。

    边上的水元旺夹起的土豆往林森的碗里一放:“吃饭都堵不住你的嘴,没看我们老兵都没说话,你一个新兵蛋子问个逑毛啊,吃饭,赶紧吃饭,新兵连应该学过了,食不语,你懂的。”

    这句新兵蛋子传到林森的耳朵里,怎么听,怎么的别扭,连长送下连的车上不是说了吗,到了新单位了,就没人叫他新兵蛋子了吗,怎么与他说的不一样呢。

    杨威可是说过,要罩着林森的,不过,之前林森问出来的话,他也不喜欢,他观望了一下场面,他很清楚,这个时候,需要他出面了,他想了想后,端着碗,绕过班长牛犇,凑到林森的边上,轻声的对林森说道:“小林啊,水货也不是怪你,以后你会懂的。”

    水元旺半点不给杨威面子,他抬头,对杨威说道:“软货,我可没让你来说好话的,你是不是也想参与班长的训练大业了?”

    杨威怒视水元旺:“水货,你丫欠揍了,我这是为你说好话的行不。”

    杨威见水元旺虽说不服气,但还是把头转了过去,他这才又加夹到牛犇与与林森之间,夹了个菜,放到了牛犇的碗里。

    “老牛,你看,你要是心情好,想要训练,我看新兵同志有那觉悟,千们几个老家伙,还有别的事要做,要不,你就带新兵同志训练好了。”

    杨威说完,又转头对林森说道:“林森同志,你要认真严肃的配合班长训练啊,老牛同志可是全团里有名的带兵模范,当年,他在全团那可是老鼻子牛了,那军事素质,也是杠杠的。”

    林森可不知道杨威这话忽悠他的成分更多一点,他还误会杨威这是对他好呢,他可还记得,那个晚上,看到班长指导杨威枪械射击呢,他个人觉得,像杨威这个全军第一的狙击手,都还有牛犇来指导,那牛犇得是一个多牛逼的存在吧。

    不得不说,这个误会有些大,杨威吹的牛,林森竟然没有去怀疑过,当然了,这也不能怪他,实在是他新兵连时学到的基础给了他错觉,让他以为部队里面,所有的事情,都是严谨的。

    “嗯!”林森回应了一声,就看向了牛犇。

    牛犇看到林森投来的期待目光,恨不得给林森洗脑的杨威来一个胖揍,他一瞪杨威:“回你座位上去。”

    “记得要听老牛的话。”杨威对林森说了一句,这才又绕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不过这个一向冷淡的家伙,竟然也有调皮的时候,就在他绕牛犇身后时,他在牛犇的正后方,对着牛犇的后脑勺,比出各种暴揍的动作,比完了,他才装的一副什么事也没发生的样子,座回到了座位上,埋头假装认真吃饭。

    除了牛犇本人之外,所有人都看到了杨威之前的动作,不过,他们没有一个人去说,反而埋头忍着笑,只是实在忍的不好受。

    牛犇看出了这些家伙们的动静,他转头看了眼装做若无其事的杨威,最终也没有去说什么,他又看向了林森:“小林,饭后你跟我去看看我们之前种的树,看看那里出了问题。”

    “好!”林森回道,虽说牛犇说的不是训练,但他想着,这也许是牛犇的一个暗语,就像他之前惩罚杨威值夜岗一样,看似是惩罚,其实呢是偷偷的给杨威开小灶加训,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

    “老叶,你他也别闲着,把卫生打扫一下,还有,今天送物资过来,记得帮人家把物资缷好归仓。”牛犇对叶全讲完,又转头看着杨威强调道:“今天,你就别沾枪了,后勤送物资的过来,别让外人看到我们这里没点规矩。”

    牛犇说完,刚又在夹菜,忽然他又觉得不放心,这才又强调道:“算了,我不在,还真没人管的住你,为了不使你搞出个什么乱子来,我还是把枪带出去吧。”

    杨威听了牛犇这话,刚想在解释上一句,可是牛犇根本就不给他一点的机会,他又看向了林森,说道:“小林,吃完饭,你就把枪先带上,别给有些人犯错的机会。”

    “是,班长。”听闻枪给自己带了,林森的内心极为的兴奋,他几乎已经肯定了,这就是牛犇要给他开小灶的,在一想之前才分到这里,杨威给他的见面方式,想到自己也可以成为那样的一个人,林森能不兴奋吗?

    “老牛,要不,我也陪你们出去吧。”这时候,杨威开口了,他心想,留下来的话,不但枪不能沾不说,还要干活,跟着出去就不一样了,他还有机会拿枪,至少他认为,他会比林森这个新兵持枪更让牛犇放心一点,他们之前每一次巡视周边,枪可都是交给他负责的,按理说,他才是最合格的武器管理员才对的。

    牛犇将碗一放:“你,算了,我还能不了解你,你要是能认真的对待和树移树这事,只怕咱这哨所外面早就绿阴成林了,你还是留着吧,我觉得,缷物资这么重要的事情,更需要你来完成。”

    “老牛,你不能这样说我的,我只是对种树没有天赋而已,其实吧,我对你这种树的伟业,还是很认同的。”此时的杨威,为了能随枪而行,那是彻底的连面子都可以不要了。

    牛犇仔细的打量着眼前这位忽然变了性的家伙,他打量完后,这才又说道:“你真的这么想吗?”

    杨威一看有机会了,赶紧点头:“当然了,老牛,你还不了解我吗,我对任何事情,一向可是严谨的,你见我啥时候对其他事情是嘻皮笑脸的。”

    牛犇一想,这才又一本正经的说道:“还真是,你这人吧,是不会嘻皮笑脸,不过,你也没对什么事是真的靠谱的啊,算了,你还是留着吧,即然你都说了,你对其他任何事也都认真,那这缷物资的事情,更加的重要,那可是关系着我们以后的生活的,我看,这样重要的任务,还是你来完成,更靠谱点。”

    杨威瞪大了眼,不应该是这样的啊,不是已经有希望了,怎么到最后,还是要留下来干活,这可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他想要的,可是随枪而行,枪到那,他人就也跟到那里,然后在牛犇找事做的时候,他就带枪找个点埋伏起来,等牛犇去把他找出来。

    这事情,他早就想好了的,之前他也一直都是这么做的,之前牛犇不是替配合他的嘛,怎么今天就不灵了呢。

    边上的水元旺看到吃鳖的杨威,笑了,其实他也看的出来,这杨威要跟出去,无非就是找着机会要去拿枪练枪的,杨威是个什么样的人,这里除了才来不久的林森之外,谁不清楚他,他他世界里,除了枪,那里还有别的东西,如果非要说有,那就是还有一个梦,一个成为狙击手的梦,可是那能实现吗?那现实嘛?

    水元旺不相信会实现,就像杨威不相信他能在这片大地上打出一口井来一个样,没听说那个狙击手,是靠一杆其本没机会开几次实弹的八一杠练出来的。

第二十五章:拌到林森的头盖骨

    看到眼前的场景,就是已经有了心理准备的林森,也不由的叹了一口气。

    “吻!”这一声,叹的有几分悲伤,正如他眼前的景象一般。

    只见眼前的一小片沙地之上,三三两两地挫着几根木棍,就是木棍,这太让林森难以接受了,因为就在前一天,这几根木棍,还是带有绿叶的小树,而现在,全变成木棍了。

    他将抱在前面的八一杠往北上一甩,跑近离他最近的那根木棍边,伸手抓住了木棍,用力很外一拨,好吧,他力气使大了,失力感差点让他一下后倒。

    牛犇过来,伸手扶住了失去重心的他。

    “小心一点,别伤着自己了。”

    “谢谢班长,没事的。”说完感谢的话,林森才将目光转向了那根木棍的下沿,他这一看,更加难以相信。

    只见他看上的木棍下沿,干巴巴的几根树根还在上面,他伸手一试,这些根,那还有一点水分的样了。

    “你看吧,是不是昨天的天太热了,太阳太大了,不太适合种树啊。”牛犇在边上问了一句。

    林森默认的点了点头,现在只能先这样认同了。

    “班长,你看,我们怎么办吧?”林森说着,又朝不远外的绿洲看了看。

    牛犇也将目光移到了绿洲那里,他想了想,对边上的林森说道:“小林,我看这绿洲周边的植被不一定是抗旱的,你想呀,这绿洲有水,他们以绿洲而生,也就是说绿洲的水养活了他们,我们不妨到别的地方再找一找,看看有没有其他更加抗旱的植物。”

    一听要去周边寻找植物,林森的脸色有些不自然了,他心想不是应该出来开小灶的吗?难不成还真的就是过来看看树木情况?

    林森试探性的向牛犇问道:“班长,我们出来,就没有点别的事情做吗?”

    “别的什么事呀,现在还有什么事是比种树更加重要的呢?”牛犇随口说道。

    好吧,林森听了这样的回答,其本上已经确定牛犇不是带他出来开小灶的,是他自做多情了。

    既然不是出来开小灶的,林森也就失去了兴致,他说道:“班长,我觉得吧,就算我们再找,真找下了比较抗旱的植物,移栽过来也是一件麻烦的事,成活率几乎为零,我看要不就算了吧。”

    牛犇可从未想过要放弃的:“怎么能算了呢,就算有那么1%的可能,我们都要付出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去种活它。”

    牛犇讲完,又看了看林森,见他有些心不甘,情不愿,这才又说道:“小林,种树可是一件真正的大事情,你看啊,你入伍的时候,不是听的是绿色军营吗,可你看看咱们的哨所,和绿色有一点沾边吗,都说共建绿色边防的,这绿色,从那来,自然是种树了,我给你说,我在咱这哨所,就一个梦,就是咱们这个小小的哨所,变成真正的绿色哨所。”

    “可是班长,那是你的梦,不是我的。”林森忽然就说出了自己的心声来。

    牛犇一愣,他也没想到,林森会给他这样一个回答,他看着林森,问道:“那你的梦是什么?你学的农林专业,又是为了什么?”

    “我的梦,当然是要成为尖子精兵了,当兵不都是想当好兵吗,至于我大学的专业,我爸逼我选的,因为他就是农科院的,所以非要我选农林专业,以后好接他的班,我就是因为不喜欢,才自己选择了当兵的。”

    林森的回答,很实际,也更真实,也很复合一个新兵的正常想法,这很现实,讲的一点也不过分。

    牛犇被林森这话呛的也无话可说,林森讲的没有错,当兵就要当好兵,如果非要说那有错,那就是他错了,他不该把自己的梦想,强加到这个并不为这个梦想的人。

    “小林,我明白了,我猜,你应该是和小杨一样,想回到真正的部队去,你看我们之间做个交易怎么样,我帮你训练,带兵强化军事技能,而你,帮我完成种树的梦想,这个交易,你不会吃亏,你觉得呢?”

    林森想了想,这个交易,自己还真的就不吃亏,单说军事技能,他还真需要老兵带,这只要认真点,应不会很长时间就能追上一线的连队,他有脑子,自认还是有希望的,至于种树,这个就吃亏了,因为要种成活,可能性真的很少很少。

    “好,我同意这个交易了。”想过之后的林森,笑着回道。

    牛犇也笑了,至少他的这个梦,有人会和他一起去完成了,虽说是交易过来的,但那又怎样,只要结果一样,那管过程。

    “那今天,你就先陪我去找树种好了,你只前说过的,要一样一样的试的,我们还是按照原来的路走。”牛犇说完,就向四周看去,最后他选择了一个方向,他手一指:“就往这个方向走吧。”

    虽然林森还有一些不情愿,但是既然已经达成了交易,那就应该去执行。

    沙漠中,行进是很艰苦的,特别是在没有带步工具的情况下,林森越走,越觉得腿重,除了腿重,他还觉得无力。

    忽然,他就被什么东西给拌到了,他先是检查了一下自己的枪,这才回头看看是什么东西把他给拌倒了。

    他这一回头,身体猛地哆嗦一下,如同受到了极大的惊吓一般,腿一蹬,往后急退。

    牛犇发现了林森的异样,伸出了身去扶他,说道:“小林,怎么了,什么东西把,你吓成这样。”

    还不等牛犇回头去看呢,只见林森慌乱的往牛犇身后一指,牛犇转过头去一看,发现林森指的,是一个不知道风化了多少年的头盖骨。

    “不就是一个人头骨吗,至于把你吓成这样。”牛犇说着,走到了头盖骨的地方看了看,然后用拿着的铁锹,从一边挖了起来。

    手犇挖了一个坑来,并不是太深,但足够埋这个头盖骨了,他将那个头盖骨拿了起来看了看后,这才放到了坑里,又拿铁锹,开始往坑里填沙。

    “班长,那是死了人了,我们是不是应该先回去,向团里报告下情况啊。”林森心有余悸的说道。

    虽说那个头盖骨已经被牛犇埋起来了,可是那个头盖骨对林森造成的影响,还没有丁点散去,这可不是他胆小,试问,一个从来没有见过世面的人,忽然见到这么一个吓人的东西,能不害怕吗,还好这是白天,如果这是晚上见到的话,说不准连魂都吓没了。

    牛犇随口说道:“报告啥啊,那个头盖骨,一看就是很有年份了,说不定是某个朝代的,就这我们怎么去报告,又不是近几年的,还要通报地方公共安全部门,过来采样,行了,别想那么多了,继续找树种吧。”

    林森本来就累了,在经这一吓,现在是真的不想在前进了,都说人是有惰性的,现在,他的惰性是真的都呈现出来了。

    “班长,我觉得,就是因为有年代感,才更要上报的,万一有考古价值呢。”

    “屁的考古价值,只是一个头盖骨,又不是完全的一整副骨架,别的不说,就这片沙漠里,这样的有年代骨头,多了去了,你难道觉得每一个都有考古价值吗,你要觉得有,那省事,你去挖回来,自己抱回去,要是上报真的有考古价值了,你还省的带人在进来找一趟了。”

    牛犇边说,边继续往前走。

    牛犇看了一眼埋那头盖骨的地方,如果说让他挖出道,在抱回去,一想就觉得头皮发麻,浑身不自在,他看了眼已经在行进的牛犇,赶紧的跟了上去。

    追上了牛犇,林森又试问道:“班长,这沙漠中,就刚才那样的骨头很多?”

    牛犇想也不想的说道:“当然多了,你像啊,这沙漠都存在有多少年了,相传,在很久远之前,这里还不是沙漠,而这里,还是一个美丽国度的存在,听传闻,那个曾经存在的国度可是盛产美女的,就和那天我们救回去的女记者一样好看。

    而就是因为这个国度富裕,还盛产好看的女人,这才引起了周边国家的狼心,他们开启了战备,要征服那个国度,连年的战争,无数的战士,因为战争,而死在了这片大地上,你想,那么多的战士被坑埋在了这里,能少的了嘛。

    在说后来,这里成了沙漠以后,早期的客商们,要走过这里,将商品运到更远的地方,他们经过这里,有受到自然灾难死的,有被抢夺的马匪杀掉的,还有其他别的原因的,总之,不小,只是经过了太多年,很多已经成了尘埃了,见不到了。”

    林森听了这些牛犇的话,撇了撇嘴,谁知道牛犇这话里有多少真的,多少假的,反正这会,他已经没有刚才那么怕了。

    牛犇一指林森的脚下:“看你脚下。”

    林森受了惊吓的一跳,这才看向了大笑的忽然皮了一下的牛犇,对他瞪了一眼。

    忽然,大笑的牛犇不笑了,他的笑容僵住了,他看着一个方向,仿佛被人下了定身咒一样,一动也不动了。

第二十六章:人之将死

    林森顺着牛犇的目光看去,只见前方出现了一片非常大的绿洲,很大,很大,绿洲的周边,长着翠绿的植被。

    “班长,有绿洲,我们过去看看。”林森说完,也不等班乞牛犇同意,就朝着那片目光可视的绿洲奔去。

    林森会这样,只因他很累,很疲,很渴。

    他早就有放弃的想法了,在继续前行的话,他觉得自己也坚持不了太久。

    而现在,他有劲了,只因为他看到了绿洲。

    沙漠之中的绿洲,他带表着希望,代表着生机,最重要的,代表了水源。

    是的,就是水源,现在的林森,他需要水,很多很多的水,他很渴了,他需要喝水。

    牛犇见林森奔着那绿洲跑去,赶紧向着林森追去,他还大声的喊着:“林森,停下来,快停下来,那不是真的。”

    林森并没有停下脚步,什么不是真的,他都看到了,就在自己的眼前,他相信自己的眼睛不会看错。

    “班长,快点,前面有绿洲,前面有水。”林森头也不回的喊道。

    牛犇只能拼命的追上林森才能够阻止林森,可就在他斜着要穿插追上林森的时候,他的脸色忽然就变了。

    “林森,停下,不要去,那是幻象。”牛犇又喊了一声,人一下就倒了下去,他的双腿,随之就埋到了沙子之下。

    而就在他这双腿一下陷,周围的沙子也随之动了起来,它们向着牛犇小下陷的前方不远处流动。

    是的,就是流动,虽然很慢,但的的确确是在流动。

    牛犇回看了一眼沙子流动的地方,就拼了命的向着反方向爬去,可是,沙子很软,他拼命亿爬,好像并没有移动向前一样,而他的双腿,仿佛被什么东西扯住了一样的被往后拉。

    牛犇很想呼救,可他知道,他就呼救,又有谁能听的到,还不如省下这些力气,往外爬。

    ……

    林森并不知道后面发生的事情,应该说,他根本就没去关注后面,他的眼里,只有前方的绿洲。

    他的双眼死盯着绿洲中间的那一滩蓝色的水,那是他现在的向往。

    他跑啊跑啊,可是不知道怎么了,那个看着并不远的绿洲,不但没有因为他的靠近而靠近,反而变的仿佛更远了,他还有着希望,可是,他累了。

    他那干烈的已经起了皮的嘴干呡了一下,嘴角的两边,结的白色干巴状物,不由的掉下了一块,他的喉节动了一下。

    他累了,他跑不动了。

    他并不想放弃,这时的他,才回头看了一眼,他想给班长说一句话,可是回了头,他发现,班长牛犇的身影并不存在。

    他不动了,脚步太沉了,沉重的将他的身体也随带倒了,爬到了地上的他,在四周一望,他发现,现在的他,迷失方向了。

    “班长!”他想大喊,可真的动了嘴了,他才发现,自己吼出来的声音,也就自己都听的不大清楚。

    他努力的抬头来,看了看天空,只见天空之上,刺目的阳光直射而来,刺的他眼前一片灰暗。

    这一刻,他怕了,因为班长丢了,因为他迷失了方向,因为他只是个新兵,还没学会怎么在沙漠中找到一个正确的方向。

    他又往四周看了看,依旧没有班长的影子存在,他试着想要爬起来,可是他发现,要爬起来这个看似很简单的问题,变的是那么的困难。

    但是他必须要站起来,因为他很清楚,他要是站不起来的话,那他一定会死的。

    死,一个多么可怕的字,当他想到自己忽然没有了意识,没有了思维,没有了一切,什么都没有了,他就变的更加的难受,难受到想哭。

    但现在,就算是哭,也是奢侈的,因为现在的他,连一滴眼泪的水分,都流不出来了。

    或许是因为想到了死亡的可怕,他意然奋力的战了起来,只是,他那已经疲软到了极点的身体,好像并不受他的大脑驱使,他只能取下了背在肩上的枪,用枪支持着,一点一点的很前挪。

    他还有希望,他只要赶到了绿洲,就可以活下来,就可以得到体力上的补充,他想,说不定班长就会在那绿洲等着他。

    他埋头往前挪,时不时的抬头看一眼,以确定他的方向有没有偏离。

    可就在他自己都记不清楚是第几次抬头的时候,他发现,那带给他希望的绿洲不见了。

    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他实在难以相信这是真正的事实,他以为自己的方向错了,那个绿洲,应该就在他的另一个方向上,他开始转头。

    左看,没有,什么也没有,他想,在右边,一定是在右边,肯定会是在右边的。

    他又开始向右转,他眼睛瞪的大大的,目光直直的,他一眨也不眨的,生怕自己一眨眼,就又错过了那个绿洲一样。

    他对右边,充满了希望,他也不愿去相信,这维有右边的方向,也失去那绿洲的影子。

    到了,到了!

    他的目光终于移动到了左方,也就是这个时候,他的心忽然一沉,人无力的座在了沙地上。

    右边还是什么也没有,除了黄沙遍野,就是上方为蓝色的天空。

    “这不可能?这怎么可能?”他的心里想着,这样一个结果,他怎么能够相信。

    他不信,他不信一个绿洲,可以这样的凭空消失掉,那可是一大片的绿洲,不是一片树叶,一个纸屑,风一吹,可能就吹不见了。

    他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的又看了看四周,发现这个他并不愿意接受的事实,就是当下的现实。

    此时的他总算想起了沙漠中另一个神奇的现象,那个被称之为极少见到的神秘现象,他不愿去想,因为如果真的是那个现象的话,那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吧。

    他又回望,依旧没有班长牛犇的影子,这一刻,他开始乱想了。

    他在想,自己来到这里几天的时间里,那里得罪班长了嘛,以至于他把自己带到这沙漠的深处,丢下了他,任由他自生自灭。

    他这样的想了,有人说过,人在绝望的状态下,只会去想悲观的事,现在的他,就已经绝望了。

    “牛犇,你这个猪狗不如的家伙,你想搞死老子,光明正大的来啊………”已经完全悲观了下来林森,内心里,开始咒骂那个丢下了自己的牛犇。

    而他缺完全的忽略了,不是牛犇丢下了他,而是他先丢下了牛犇,这样的他,有些太不讲理了,就是太不讲道理,在这种悲观的状况下,谁还会去讲道理呢。

    天空中的太阳,也绝情的是释放着无限的热辣光芒,阳光本来是带给生物生存的希望,可是在这样的环境下,这热辣的阳光,带给林森的反而是毫无生机的失望。

    他终于支撑不住了,他终于倒在了这片金色的沙地上,他在一次的想到了死亡。

    不,他认为,自己已经死去了,而他现在所处之地,应该是地狱吧。

    他又想,他这短暂的一生,并没有做过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情,不应下下地狱的才对。

    他又想,他不想死,就算他已经死了,那他还是不想死,他的人生还没有开始呢,怎么可以就这样死了呢,他还有好多梦没有去实现,还有很多的事,没有去做。

    他又想到了自己的父母,他想到了对他严厉的父亲,那个一直都不怎么认同他的老男人,那个只认为他给的路,就是正确的父亲,他也想过,他要用事实去证明,自己可以,不是非要走他给定义好的路。

    但是现在,他没有办法去证明了,他忽然又觉得,那个一直让他厌恶的父亲,给他的路也不错,至少按他给的方向去走的话,虽然平淡,但能长久,至少不至于是他英年早逝。

    可是就算是这样,他也不会低头,不会去说,自己走错了。

    他又想到了一直把他当成骄傲的那个女人,那个望子成龙的母亲,他对自己关爱有加,可总是要自己去学习学习,在他的眼里,自己只是她在外人面前,找回优越感的理由。

    他又想到了水元旺,那个誓言要在沙漠中打阳一口井来的比自己还要小的上等兵,还有那个说要罩着自己的杨威,还有自己都分不清大花小花的副班长叶全。

    他忽然发现,这三个家伙还不错,还挺好相处的,只是,这相外的时间实在是太短了,短到他还没有告诉叶全,大花和小花身上有一个明显的区别点,没有见到水元旺干出来的井,没有让杨威真正的罩他一次。

    最后的最后,他想到了害自己走到这步田地的牛犇,就是这个表面人模人样的家伙,用一个所谓的交易,把他忽悠到了沙漠的深处,然后又把他丢到这里。

    就在他想着要用什么样的语言去咒骂那个害他到这步田地的家伙时,他的脸上忽然有了笑容,因为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向着他这跑来。

    “哈哈哈!你不还是和我一样,下了这地狱………”

第二十七章:艰难的选择

    牛犇最终也没有摆脱流沙的旋涡,等他费尽力气,也没能爬出来,几乎放放弃的时候,才发现那流动的旋涡,也只有深度不到一米的流动。

    这时候的他,才发现,自己往外爬,是多么傻的一个举动。

    当他站起,发现,这样往外走,虽说阻力还很大,但是比往外爬,要轻松一点。

    一走出这个沙窝,牛犇就向着林森奔离的方向追去,他已经开始担心林森的安全问题了。

    当他终于找到林森的时候,只见此时这个不听他劝告的新兵蛋子,几乎已经昏厥过去了。

    牛犇跑了过去,抓住了林森的前胸衣服,轻拍着他的脸:“林森,醒醒,快醒醒……”

    预想中的林森并没有醒来,他或许是见到了牛犇,心理彻底的放松了,也就彻底的昏睡了过去。

    “呜!”一声沙漠野狼的长鸣声传来,牛犇猛一回头,发现了那个同样也发现了他们的家伙们。

    这算是一个坏消息了,沙漠中,最为可怕的猎食者出现了,它已经锁定住了这两个没有队伍的猎物。

    牛犇一把拉过了枪,打开保险,好不犹豫的对着这个可能带给他们威胁的家伙就是一枪。

    枪声响过,那匹野狼也应声倒地。

    或许,有人会说,牛犇太冷血了,其实不然,他很清楚他们现在的处境,林森已经昏迷了,而他,也有些脱力,这个时候,如果不把这个带给他们威胁的家伙杀掉,那么接下来,这个家伙会在他们彻底的失去体力时,扑过来。

    沙漠野狼,可以说,比沙漠中的风暴都要可怕,人遇上了沙尘暴,还有办法躲避生存,可是被这野狼盯上了,那可能就彻底的玩完了。

    牛犇没有去管那野狼的死活,他很清楚,现在的他,必须带上林森尽快的转移,不然,听到了同伴之前呼叫的野狼们,会很快的赶到这里,他必须尽快的带林森到达一个安全的场所才行。

    他费劲的扛起了林森,选了一个方向,就朝着那个方向行去。

    他之所以选了这一个方向,是因为他知道那里是维一可以让他们生存下来的希望之路,因为在那里,有一个他们巡逻时的中转站,一个有石头推起的小避难所。

    野狼们的呜呼声出现了,牛犇知道,那些野狼已经赶来了,现在的他,扛着林森已经到达了一处沙丘之上,这些野狼的呼声,让他忍不住的回头。

    他发现了,就在那个他开枪击倒发现他们的那匹野狼的区域上,出现了四匹大小不一,毛色也有些差别的野狼,此时的它们,正在扑食同伴的尸体。

    牛犇没有心情停下来去想它们这样,是否有违狼道,因为他很清楚,自己必须要加快脚步离开。

    终于,他已经看到那个唯一给他希望的避难所了,但同时,后面的野狼也追了上来。

    他已经没有可能在这四匹野狼扑上来之前,赶回到那个有石块垒起的避难所,他能做的,就是回头,开枪,这一次,他没有击种行进中的野狼,但是枪声却吓散了这四匹冲来的野狼的队行。

    它们吓散了,各自跑开,林森知道,它们没有被吓退,只是暂时的散开,用不了太久,他们就会在一次的集合起来。

    但是吓散了它们,牛犇的目标就算完成了,他需要做的,只是给他赶回到避难所的时间。

    就在这四匹野狼在一次集合到一起的时候,牛犇已经断了它们直扑过来的希望,因为他已经扛着林森进入了避难所了。

    这个避难所很小,内部的空间,也只够四个人紧挨同伴们坐下,避难所的房顶也很低,还做不到让一个成年人站起来。

    但这已经够了,已经可以很好的保护到这里避难的人了。

    不用去担心这避难所会被这群野狼掏开,垒成这避难所的石块,可是从沙漠中的一个旧村落里弄过来的,已经足够大,至少不会是一匹体型娇小的沙漠野狼可以搞的动的。

    避难所里,牛犇放下了扛在肩上的林森,将其扶座到一边的墙边,而他,则扛着枪,守在了这慰难所的门口。

    避难所的门是有一块旧的汽车门改的,其实也没有改,就是去了上面玻璃的那一段,将其卡在了门口的石头边上,虽说这称不上是真正合格的房门,对就这条件,已经很不错了。

    牛犇取下了弹夹,检查了一下,里面有着十三颗子弹,原本出来时是有十五颗的,不过被他放了两枪以后,就剩下十三颗了。

    就是这十三颗子弹,他也不敢在轻易的使用了,他要把这些子弹留下来保命。

    野狼们扑过来了,可是它们小瞧了这避难所的结实程度,任凭它们那有骨头和皮肉组成的脑袋,还不至于把这避难所撞出一个洞来。

    牛犇奋力的顶住了慰难所的门,他知道,如果连这门都被攻破了的话,那就真的要和这群无情的家伙们拼命了,而那,可并不是他想要的。

    现在的林森,人还昏迷着,如果被这些野狼攻进来他还真的没有可能在保护住林森不被野狼咬到,还能拼死他们。

    终究,这群残暴的家伙们还是没有攻破避难所,它们好像也意识到了这不是一个靠蛮力就能解决掉的小事,它们开始围绕着避难所,开始寻找新的突破口。

    牛犇这才靠着门座了下来,野狼不在进攻了,他也可难暂时的放松一下了。

    牛犇拉住了林森的胳膊,往他的这一边拉了一些,这才又拍着林森的脸,喊了起来。

    “小林小林,醒醒……”

    林森并没有醒来,但他也并非没有任何的意识,他的嘴动了动,眼皮颤动了,可就是没有睁开眼。

    牛犇很清楚,现在的林森,是脱水了,严重的脱水,如果他运气好,身体抗力够强的话,应该会不久醒来,反之,那就不至是昏迷那么的简单了,还有可能有生命危险。

    “呜呜……”

    外面的四匹野狼,在没有任何突破口的时候,开始向周围方圆内的同伴们呼喊了,或许,不用太久,听到它们所呼喊的同伴们就来了。

    牛犇还在试着呼喊林森,试图将林森喊醒过来,可现在看来,这和唤醒的可能性,根本就没有什么作用。

    林森没有醒,反而是野狼们的同伴们来了,此时的牛犇,在没有去呼唤林森了,他得防备这又赶来的野狼们了。

    他不知道现在外面有多少野狼存在着,但至少有一点他是知道的,那就是他们的避难所一定是被这群可恶的家伙们包围了。

    野狼群在一次的发动了几波攻击,然后这群家伙们还是没能突破这个小小的避难所,或许它们也知道,这样下去,也不是一个办法,于是,外面的狼群就散开了。

    但是这群可恶的家伙们,它们并不傻,这只是它们运用的一个战术,让被困的猎物们以为没有了威胁,然后自己送出来,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那就真的如了它们的愿,它们会在猎物露头的那一刻,一起扑过去的。

    但至少,现在安静了,可以让牛犇想一想,接下来该怎么去应对这群可恶的家伙们,他们不可能一直躲在这避难所里,如果真的那样,他们会把自己先困死在这里。

    现在,他们没有食物,也断了水源,这种状况下,人能坚持活下去的时间,不会超过三天,甚至说三天都没有可能,因为现在林森已经脱水昏迷了,而他的状态,也不乐观了。

    牛犇透过避难所并不严密的缝隙,看向了外面,他看到了不远外一个低洼处,有着数条野狼尾巴会偶乐的闪动一下,就是看到了这野狼,他想到了一个办法。

    而这个办法,就是把一头野狼想法给引过来,引到门口来,然后他想办法,将这引来的野狼弄死,并快速的拖回到慰难所内,狼身上的血,应该可以解决林森的脱水问题了,而狼肉,还能够暂时的缓解他们的生存时间。

    他开始寻找机会,将门拉开了一点,开始引起野狼的注意,终于,有一匹野狼发现了动静,以狼的智商,它不想不到这是引诱它的一个陷阱。

    它扑了过来,这时牛犇也将枪口伸了出去,他笑了,他仿佛看到了自己那个计划的成功。

    它越来越近,而他的手,也一点点的将板机向下压去,血腥的一幕,也越来越近。

    野狼仿佛意识到了什么,它忽然停下刁,离着那避难所仅五六米的地方停住了,它开始对着牛犇伸出来的枪口发出不知要表达什么的呜呜声。

    “过来啊,你快过来……”牛犇内心里的话,就快要喊出来了,可这匹野狼,就仿佛意识到了危险,就是不在向前。

    牛犇终究还是没能在忍耐下去,他扣动板机的牛按了下去。

    “呯!”“呜!”

    前一声枪响,后一声,是狼应声倒地的悲呜。

    四周的野狼吓到了,有的还吓的后跑了起来,此时的牛犇,拉开门,就要向那倒地的野狼扑去,他要拉那狼尸拉回来。

    “呜!”牛犇刚出避难所,就听到避难所门口的反方向上,传来了一声有些沉闷的狼吼,他下意思的一退,又退回到了避难所内,而也就,这个时候,一匹比其他野狼大一点的公狼扑到了他原来的地,他赶紧把门一拉,顶了上去。

    那匹野狼冷冷地回看了一眼里后,就叼起了那具狼尸离开了。

    牛犇无奈了,他才想好的一个办法,就这么的破灭了,他看了看边上脱水状态越来越不好的林森,他不忍的咬了咬牙,然后看向了自己的手腕口……

    ……

第二十八章:喂血

    人活一世,有可为,有可不为。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幅美好人生蓝图,设想着,如果实现了,那么他这一生也就圆满了。

    年轻人,更多的是热血,向往热血的生活,认为有热血的事情摆在自己的面前,自己一定可以做的感天感地,甚至更向往有那样的机会会摆在自己的面前。

    可是当这样向往的憧憬真的摆到了自己的面前,更真实的表现是没有勇气踏出去那一步,没有信心能够真正的坚持到最后,更是畏惧那些可能到来,但尚未到来的困难。

    知难而退,一退在退,这才是真实的现实,想象和现实,总是会有那么大的差距,而恰恰就是这种现实,让原本还有热血的梦,变成了懦弱。

    曾经的牛犇,懦弱过,退缩过,那时他还年轻,他后悔过,后悔当初的懦弱,但是现在,看着年轻面孔的林森,他不会在一次的懦弱。

    他更不愿以后,那个哨所的荣誉室里,在多一个让他沉思后悔的人。

    如果一定要选,他想,他宁愿去做那个让人去沉思的人。

    看着自己的手腕,他的内心挣扎着,一个看似热血又感人的举动,要做出来,真的好难好难,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轻松和简单。

    他又看了眼外面,那具狼尸已经不在了,这无形中,加强了他要去做的选择。

    他终于翻出了一把小刀来,这把刀,并不是军刀,准确的说,他们的哨所里,并没有配置军用的各类匕首刀具,当然了,如果菜刀可以算的上的话,那么他们的哨所,也算是配置了一把非军刀的菜刀。

    他取出来的一把刀,很小,算是为了种树而备的一把并非锋利的刀,这刀挺漂亮,可谓是观赏性远大于实用性。

    他犹豫在三,最后还是把刀口压到了手腕上,他转过脸去,一拉,腕口上传来一丝疼意,他将小刀一丢,就将手腕往林森的嘴边去送。

    可还没有送到林森的嘴边,他的手就停住了,因为这个时候的他,发现自己的腕口上,并没有那鲜血淋淋的样子,别说鲜血淋淋了,就滴血都没有见。

    好吧,现在他已经在想,刚才那拉的一刀,是自己多么的下不去手,那当时的疼,应该只是一个错觉吧。

    牛犇在一次的拿起了那把实用性很低的小刀,他在自己的腕口上比了又比,就是迟迟的下不了刀,也就是这个时候,他才想到,那些选择割腕自杀的人,选择割腕这个方法,那是得下多大的勇气啊。

    牛犇不是怕疼,当然了,也不绝对,说没有一丝的怕疼,那还真的是打脸,是人,那有不怕疼的。

    比来比去,他又一划,这一次总算是出血口了,不过,还不是血淋淋的那种伤口,就像是轻微划伤的那一种,一道浅浅亿血道。

    就这,都让他下了多大的决心了,看着这血印,他心中不由的骂自己,怎么就那么难下个恨心呢。

    这样的小血印可不行,这并不能出血,更不用说喂林森喝自己的血了。

    他把小刀在一次的拿了过来,他小心的比着压在了那道血印上,他深吸了一口气,闭上了眼,可最后,他还是没有勇气下那个手,如果让他找一个理由的话,想来他一定会说,自己怕疼了。

    看着压在手腕上的刀,他发现,应该算一次时就下点恨手,因为那时还有着勇气,而现在,经过两次的失败,他发现,一次比一次更难下手了。

    这就像是一种折磨,一种不忍心下手自残的折磨,这折磨的是人心。

    废话,自残的事情,谁忍的下心对自己动手。

    牛犇有些后悔在杨威要求一同的时候,他拒绝了,如果当时的他,没有拒绝的话,杨威现在应该是和他们在一起的,如果这事,让杨威来下手的话,他想,绝对会比他现在这样做要更能下的去手。

    当然了,如果杨威在,不用让他帮自己下刀,只怕他自己就可以很恨心的下去那一刀,为什么多个人,就能恨的下心来呢,这就是男人的面子。

    忽然,牛犇背靠的铁门从外传平一重力撞击,他一回头,发现是那头体形最大的野狼冲撞了一下,可是,没有撞开,反而把自己撞倒了,它不甘心的看了疼铁门一眼,就又跑开了。

    这应该是这匹公狼的一个试探,很显然,它的这一次试探失败了。

    看公狼离开,牛犇这才松了一口气,就是这一放松,他才感觉手上有着一股热流涌去,他在回头,才发现,自己的手腕上,血淋淋的。

    此时的他,赶紧将手腕送到了林森的嘴边,另一只手,用力的林森的脸,使林森的嘴可以张开。

    想来,他手腕上的伤口,应该是那公狼撞上门的那一刻,他身上传来的惯性,使刀与腕口来了一个亲密的接触。

    这比他自己恨心去动手强多了,至少这样,他的内心不用经受一个被折磨的过程。

    因为刀不够锋利,所以伤口并不深,以至于没有切开动脉血管,血口并没有流的太久,就已经不在出血了,但想来,也出血不少了,因为牛犇有一点头晕的感觉。

    当然了,这可能不是因为失血的原因,还有可能是他也有些脱水了。

    林森并没,的当场就醒来,这也需要一个过程,不过想来,他很快就会醒来的。

    手犇将自己里面的衬衣扯了出来,用小刀割开一个口子,用力的撕下一条内衣布条,将自己的手腕给包扎了起来,而他,则是无力的座了下来,他感觉到身上开始无力了,他错觉的想,是自己失血过多了。

    二十多分钟,林森总算是醒了,他一睁开眼,就看到了边上一逼无精打采的牛犇,他看到这样的牛犇,这才用沙哑的声音问道:“班长,你怎么了?”

    牛犇抬了一下手腕,给林森看了眼他那用内衣布条绑着的手腕,而他,并没有说什么。

    “班长,你这受伤了,怎么伤的,严不严重?”林森想起身,可他感觉自己并使不上多上力气。

    牛犇又晃了一下拣起来的刀给林森看,他苦笑着对林森说道:“你小子脱水了,老子为了救你,割腕喂血给你,这才把你给救了回来,小林,我这可算是你的救命恩人了,你可得要报答我,我要求也不高,如果我们能活着回去的话,你要帮我,帮我种树。”

    此时林森,那冇心情去想种树的事,牛犇为救自己,都成这样了,他得想办法,赶紧带牛犇出去救治,要不然,就这有伤的状况下,在沙漠中继续呆下去,那是早晚会丧命的。

    林森可还不想死,他可不想像之前牛犇埋下的那个头盖骨主人一样,不明不白的死在沙漠之中,N多年以后,尸骨被人发现了,如果是好心人,也就会像牛犇一样,装其埋回到沙土下而去,要是发现的人,没有好心,之怕是连多看一眼都不会。

    林森挣扎着站了起来,他伸手要去扶牛犇,并说道:“班长,我扶你走,扶你出去,我得尽快的把你送到医院里救治才是。”

    牛犇抬起了包扎着布条的手,对林森无力的摆了摆,他又无夸的说道:“小林,我们走不了的,别费那劲了,座下来,先好好的休息吧。”

    听闻牛犇这么消极的话,林森问道:“为什出不去了?班长,我还有力气的,我能把你送回去的,我也会拼命把你送回去的,我保证。”

    牛犇并非是不相信林森的话,他也相信,如果可以出去,林森会像他说的那样,拼命也要送自己出去,而道理很简单,因为他还是一个新兵蛋子,新兵蛋敢那么做。

    “小林,我们现在出不去,是因为我们现在被外面的野狼群给围住了,没有办法出去了。”牛犇语气平和,或许,他已经看开了吧。

    听闻是被野狼群给围了,林森的脸色一下变的难看起来,他也知道,当真的被野狼盯上了的话,那还真的就麻烦了,只怕是一出去,就会有不同方向一起扑过来的野狼,那可就不是还能不能出去的事情了,那就叫送人头了。

    铃声颓废的又坐了下来,他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时,他将目光转到了地上的八一杠上,看到了这枪,他的心,还算是受了点安慰。

    他伸手将地上的八一杠步枪取了过来,取下了弹夹,刚想要检查一下,这时牛犇随口说道:“你不用查了,出来的时候,弹夹里装了十五发子弹,但是我已经放了三枪了,所以现在弹夹里还有十二发子弹。”

    林森是绝对相信班长牛犇的话的,既然说了十二发子弹,那就是十二发了,不需要他在检查清点,他又将弹夹装回到了枪上,然后透过小缝,看向了处面。

    他并没有发现四周活动的狼,他猜,肯定是狼群躲了起来,就等他们俩人出去,然后一股脑儿的扑上来,他对牛犇问道:“班长,那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敌不动,我不动,我们先等着吧……”

第二十九章:我不怕

    这一等,就等到了太阳落山了,天色开始暗了下来,而避难所里,光线更暗。

    或许是白天的错觉,也或许是天气太热的原因,更可能是太累了,这一小半天的等待,牛犇不好的状态消失了,现在的他,精神状态也好了起来,他看了看外面已经暗下来的天色,眉毛紧皱了起来。

    牛犇很清楚,入夜以后,要比白天更危险,人的感知,并不如动物,而且还有一个更加可怕的现实,那就是野狼群是在暗处,而他和林森,对于这个小团体的野狼群而言,是处于明处的。

    不要抱有趁着夜色逃跑的侥幸心理,因为只要他们一动,这群已经饿疯了的残暴野狼群,就会一拥而上,人看不清夜色下的环境,可不代表野狼也看不清,恰恰相反,野狼们的眼睛,无论是在白天还是黑夜,都可以看清它们视线下的这个世界。

    而人,没有那种天然的优势,人在光线灰暗的夜晚,则必须要借助于光。

    而现在牛犇和林森可以借助的光,只有外面时隐时现的野狼们的眼睛。

    群狼群的那一对对绿荧荧冒着寒光的眼镜,成半圆形均匀地排列在了避难所正门的前方,夜色给了它们自信,让它们不用在躲起来了。

    林森和牛犇透过避难所那并不密封的洞眼看向了外面,他们要数清外面野狼的数量,但显而易见的,外面的野狼数要比他们的子弹要多,这真的可以说是个不幸的消息。

    野狼们的绿莹莹的眼睛很亮,就像是夜里的装饰灯,一闪一闪的,很是好看。

    好吧,这吐用上好看并不贴切,因为他们正受这些带着寒光的家伙们威胁着。

    绿茵茵的狼眼给两人了一个指示的方向,可以让他们很好的看清每一匹狼的位置,野狼们的眼睛就像是给他们指示的坐标一样,哪一只狼闭一闭眼睛,他们都能够看得见。

    牛犇紧了紧手里的枪,他瞄准了外面的一双绿光的眼,但他不能开枪,因为夜色里,他并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命中率。

    十五发子弹,已经用去了三发发,还有十二发,这仅剩的十二发子弹,很重要,一发也浪费不得。

    牛犇试图去寻找那个白天给了他压力们那一匹公狼,他猜想,那一成狼应该就是头狼,只要它在,这群家伙就不会散,他要找出它来,将它杀掉。

    看着冒着绿光的狼眼,林森害怕了,那眼睛,给他一种发自于内心的胆怯,他还只是一个新兵,他还没有强大到可以直面不至一个敌人以上,不,应该说一个敌人,他都还不能直面正视。

    “怕吗?”牛犇转过头,向一边的林森问道。

    林森当然怕了,但是他不会承认他怕了,他摇了摇头,回道:“不怕,我不怕。”

    牛犇看不清梦林森摇头,他伸出了手,摸索着按到了林森的肩上,他对林森轻柔的说道:“怕了也不丢人,其实当年,我第一次见到沙漠野狼的时候,我怕了,吓的差点就尿裤子了。”

    “那班长你怎么渡过了当时那样的场景呢?”林森问的时候,不由的开始脑补当初牛犇遇到的场景。

    牛犇笑着说道:“还能怎么渡过呢,我就像现在的你一样,有班长在,有班长保护着,我怕了又能怎样。”

    林森明白了牛犇的话的意思,他无非就是说,有他在呢,你就是害怕了也没事,因为他会保护你的。

    林森裂开了嘴,那一口白牙,在这暗光下,分外的清晰,他说道:“班长,我不怕,我真的不怕,因为有你陪着我呢。”

    听了这话,牛犇也笑了,在这受着野狼威胁的状态下,能听到这样的话,的确挺暖心的。

    “林森,你要不先休息一会吧,等在晚一点,只怕你想休息也休息不成了。”牛犇暖心的说道。

    林森听了暖心的话,很受安慰,他想也不想的回道:“班长,我没事的,要不我先看着情况,你先休息。”

    牛犇拍了拍林森的肩:“我是班长,这个时候,你就别和争了,沙漠里的情况我比你清楚,我看,还是你先休息,听话!”

    林森这才靠墙坐了下去,而牛犇,也将目光转向了外面。

    …………

    此时的格尔扎哨所,水元旺还是面对着那一堆杂杂八的东西,杨威蹲在他的面前,看着水元旺在那瞎鼓捣。

    “水货,你说老牛和小林是不是迷路了呢,这都很晚了,两人还不回来。”杨威瞅了一眼外面的夜色后,对水元旺问道。

    水元旺也看了一眼外面,这才说道:“是有些晚了,按说,他们也该回来了吧。不过,说班长迷路了,那有些可笑了,班长会迷路才怪了,说不定遇上什么事给耽搁了。”

    “耽搁了,什么事能耽搁啊,这很晚了,小林子可没有老牛的本事,可别出事了。”

    “能耽搁的事多了,比如说遇上狼群了呢。”水元旺开玩笑的道道,说完,他又对杨威一笑:“放心吧,出不了事的,不是还有班长的吗。”

    一说道狼群,杨威不由的想到了前一天才遇上的野狼,虽说当时他没有陪同班长一起过去那个让人不忍去看的现场,但他还是知道了牛犇当时埋葬的是人尸,那可是被野狼给吞食了一半的人尸,也就是说,这沙漠中的野狼还是吃人的。

    “水货,我还是有些不放心,如果真的如你开的玩笑,老牛和小林子遇上了狼群,那还真的就危险了。”杨威还是很担心的。

    “别说丧气话,班长没那么倒霉的,我相信,他们不会出事的。”

    水元旺正说着话呢,副班长叶全回来了,他看到了杨威和水元旺投来的目光,对两人摇了摇头。

    见副班长叶全摇头,杨威站了起来说道:“老呵,我担心老牛和小林了,这都快半夜了,两人还没有音讯,我觉得,我们有必要取出武器来,出门去寻回班长和小林。”

    杨威说的武器,是哨所里留的枪,格尔扎哨所共配置了三支枪,两支八一杠,这是哨所的标配,还有一支五六式半自动,那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并非是标配枪,要知道,现在的部队里早就把五六式给淘汰了,就算他们这里淘宝的晚,但也是在七年前,全部都更换上了八一杠步枪。

    而那一支五六式步枪,之所以被留了下来,听闻还是班长牛犇去审请留下来的,也不知道当时牛犇给团里说了点什么,最终,他还是把这一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给留了下来,也就成为了他们师留下的唯一一支五六式步枪了。

    可就是那一支本该被淘汰掉的半自动步枪,却被班长牛犇像宝贝一样的保护了起来,就是最喜欢枪的杨威,都没有机会摸上一下。

    至于另外一支八一杠步枪,也被保护的很好,用牛犇的话说,他们哨所,站岗也就一个人,留一把枪在外就好了。

    叶全对杨威摇了摇头,如果说是水元望说的这话,他会好不犹豫的,但杨威提了出来,叶全会去想他这么要求的动机是什么,是不是又要把枪弄出来自个练习那没有意义的瞄靶。

    “不用去担心班长,或许是他们走的太远了,一时赶不回来,也可能他们去镇里选树种了也有可能的,班长又不是没有过一夜没有回来的经历。”叶全说道,虽说他也担心很多,但他还是相信班长牛犇的,牛犇可以说是走进了沙漠中的老马,他不会迷失方向,只要不是遇上很糟糕的情况下,他都可以回来的。

    “老哈,我觉得你这样做的话,是对班长和小林子的不负责任。”杨威的提意没有被采纳,他的心里并不舒服,这一次,他可不是要练枪找的理由,他是真的在担心。

    副班长叶全说的班长不是第一次一晚没回来了,这个杨威不知道,入伍已经有三年的他没有见过,他见过的,就是前一天白天见到野狼的残暴,他就是在相信班长牛犇有能力,但也不敢说就一定不会出事。

    “老呵,我还是那个意见,取武器去寻找班长和小林子,我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我预感他们一定是遇到了不可抗力的危险,他们俩可能正在等我们去救他俩呢。”杨威很认真的说出了自己的所想。

    副班长目光直直的看着杨威,他看不出杨威脸上的表情变化,因为杨威一向都是那么一副冷冰冰的样子,也只有偶的会笑一笑,就他现在的表情,和平时并没有多大的区别。

    “老呵,现在班长和小林的安危,可就全看你的决定了,你可要认真的想想,沙漠之中什么样,我清楚,你也清楚的。”杨威开口强调道。

    “再等等吧,如果班长和小林还会不来的话,明天我们全员出动去寻找,现在天太晚了,带你们出去寻找,我更不放心,班长让我留下负责,那包括了负责你们俩人的安全,我不能不顾安危的让你们半夜出去找人………”

第三十章:另一面

    说给你好听话的人,不一定就是对你好,很有可能,他是在想着,怎么从你这得到点什么,也可能,就是在给你挖坑中。

    而不好听的话,则很有可能是真的对你好,说那些不好听话的人,他们才是真正在意你的人。

    “行,你不允许找,我自己去,你不是不放心吗,我也不走远,就在哨所可视范围呢。”杨威不悦的取了手电就往外走。

    水元旺也停下了手里的东西,他先是看了看副班长叶全,然后也起身,向着杨威追去。

    “软货,你等一下,我陪你一起。”水元旺边喊,边取了门前的铁锹,追到了杨威的身边。

    杨威回头,水元旺将一把铁锹递给了他,很没皮没脸的说道:“咱这哨所,关系铁的,也就你一个了,你这冒着危险出去,我要不陪着你,那还够兄弟嘛?”

    杨威接过了铁锹,对水元旺点了个头,就向着牛犇和林森离开的方向走去。

    水元旺这才回头望哨所的岗哨上看了一眼,就是这一眼,他发现副班长叶全出现在了岗哨上,他全副武装,还带上了枪。

    “小杨,不要关手电,这样我还看的到你们。”岗哨上,叶全对着下面喊了一句,他虽说不认同杨威的选择,但在杨威选择了去做的时候,他还是很认真的选择了为他们守护。

    没有人能理解现在副班长叶全,没人能明自,他的内心深处,其实比谁都更想去寻找班长牛犇和列兵林森,可是,他想,不代表他就能做,他是副班长,也是现在哨所里的负责人,哨所在,卫兵就在,卫兵在,哨所就在,这是老班长留下来的话,那个时候,现在的班长牛犇都还没有分到这里来。

    可能杨威和水元旺并不知道,其实副班长叶全比班长牛犇在这格尔扎哨呆的时间还要长,他和杨威,水元旺,林森一样,是有新兵下连就分到这哨所的,不像是牛犇,是后来转来的。

    当初,格尔扎哨所的班长本是要分配叶全做的,没有人明白,最后为什么变成了牛犇,而叶全也是在三年之后,才当上了副班长,也就是,杨威分来的那一年。

    叶全要比牛犇安稳的多,也比牛犇呆在哨所里的时间长,他和牛犇还不一样,牛犇有梦想,有目标,而他,只有一个托付,一个老班长留下的托付,这个托付,就是守护,守护住这个哨所,守护住心。

    牛犇选树,他守护哨所,牛犇种树,他守护哨所,牛犇去巡逻,他守护哨所,牛犇去任务救人,他守护哨所。

    总之,他所做的最多的事情就一个,那就是守护着哨所,没有人明白,为什么叶全会接受老班长的托付给他。

    或许班长牛犇知道,但是牛犇不会讲出来。

    水元旺走出了很远,一直不见牛犇和林森的身影,他们大喊了试试,依旧没动静,于是杨威就将手电往天上照,然后甩胳膊,让手电的光在天空来回的旋转。

    他这样做也是有目的的,为了使迷失了方向的林森和牛犇可以看到这光而找到正确的方向。

    后来,他干脆就一直的拿手电划着圈。

    不到一个小时,手电筒里忽然就没有电了,这时,哨所里站在岗哨位的叶全见到他一直看着的那灯光一下消失了,他想也不想的就冲下了楼,他直扑马舍而去。

    解开了一匹马后,叶全跨上了马,就朝着灯光消息的方向奔去。

    “真够倒霉的,怎么这个时候就没有了电呢。”杨威手拍着手电,和边上的水元旺一起往回走,他现在有些懊悔,为什么自己之前出来的时候没有带上备用电池呢?

    叶全骑马赶来过来,杨威和水元旺有些音外,杨威看着赶来的副班长叶全,不由向叶全问道:“老呵,你不是守着哨所的嘛?”

    见到杨威与水元旺一起往回走,而杨威还拍着手电,他在两人之前,第一次摆出了坏脸色来。

    “为什么要关手电,我不是说了不要关手电嘛。”

    叶全用上了训斥人的语气,这是他第一次用上这种训斥人的语气,这让杨威和水元旺不由的怀疑,是不是自己之前看错了,老呵怎么会有这种很牛犇的样子呢,难不成他们看错了,老呵一向可是笑呵呵的,他们啥时候见过老呵这样的严肃的表情过。

    “为什么的要关手电,你们知不知道这有多危险,万一你们俩出点什么意外的话,那我能赶的急吗?”

    正因为以前没有见过这样严肃的叶全,这才给了两人一个很大的反差,杨威意然也很认真严谨,小心的对叶全说道:“老呵,这手电筒没电了,我们正往回走呢!”

    “你们知不知道,你们这样有多危险……”

    ……

    林森从饿中醒来,他并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他一转头,发现边上的牛犇也睡着了,而他的手里,还紧紧的握着八一杠步枪,他顺着不密封的空洞向往看,只见外面黄沙漫步,尘土飞扬,洞口之上,还有着强风吹来。

    沙尘很大,大的让人根本就看不出一米远之外,这应该就是沙漠中的沙尘暴了吧,林森没见过沙漠中的沙尘暴。

    林森转头看着熟睡中的牛犇,见他睡的很是安稳,这不由的给了他一个错觉。

    这个错觉给他的第一个念头是:他做了一个恶梦,他和班长牛犇被野狼包围是恶梦中发生的事件。

    对!这应该就是恶梦才对,现实的生活里,当然没有那样的怪事!

    林森傻笑:我们怎么可会被眼冒绿光的野狼围困住呢?

    好了,这一下就好了,梦已经醒了,也不必为了想着怎么逃脱这野狼了,还煞有介事地去绞尽脑汁去想着怎么解决的办法了。

    林森苦笑一声,不由的嘀咕:“真是太可笑!我怎么可能会做这样荒唐的梦!”

    嘀咕过之后,林森不由自主地笑了,他抬起手,在自己打了一个哈欠的嘴上拍了一下,接着,他又要伸了一个懒腰。

    然后,懒腰还没有伸出,他倒是感觉到了腿上传来的疲态和疼痛感,这一种传自与腿上的那难受感觉,像极了熬夜过通宵之后的那种。

    “呜呜呜……”

    很低微的犬科动物低呜声传来,林森这才透过那有些破的门往外看。

    就是因为有了这次的定睛一看,林森的双眼瞪的老大,不由心想着:“啊!怎么可能会这样啊?是我的梦没有醒?还是压根儿就没有那个梦!”

    只见外面,这小小避难所的门口边上,处于背风的墙角边上,窝着两只不确定大小的沙漠野狼,它们爬窝着,这样看不到身高,在加上风浪的影响,没办法去区分野狼的个头大小。

    野狼离的他们太近了,近的仿佛能听到野狼的气息。

    这样的情况发生了,林森本来已经松弛了下来再度紧张,这就让他不在觉得那么好受了,他有点失落,情绪明显的一变。

    而格尔扎哨所,杨威和水元旺看着外而漫天的飞沙。脸色也变的难看起来,这样的风沙天气,并非是少见的,沙漠中有这样的,这样大的风沙天气,这才是沙漠中正常的天气。

    不过此时此刻,杨威和水元旺,并不想接受眼前的天气现象,因为这样的天气,直接打乱了他们这一天的行动计划了,如果还是这么大的风沙,现在他们应该已经在寻找班长牛犇和列兵林森的途中了。

    副班长叶全也在看着这风沙天气发呆,他不言也不语,就那么的看着,没有人知道,此刻的他,心里是怎么想的,或许他也和杨威水元旺两人心里想的一样,一样不愿接受眼前的现实,一样的想要臭骂这鬼天气。

    而在他的身后,桌子上面,放着两杆不同的枪,一支八一杠步枪,一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叶全一早就把枪给取了出来,准备交给打算好了要今天出去找人的杨威与水元旺,可是这忽然转变了脸色的天气,以致于让这两杆家伙,在一次的丧失了刷新它们存在感的机会。

    又看了一会这外面的风沙,副班长叶全转过身来,他走到桌前,拉开了椅子座了下来,然后他取了之前擦枪的纱布带,开始将那一小包的子弹打开,然后取出了一枚子弹来,用着那纱布,很认真的擦拭了起来。

    擦完了,他将那擦拭好的子弹放到了一边,然后又取出了一枚,在一次的用手中的纱布擦了起来,先是搓磨弹头,之后是弹茎,在最后,是弹尾,整个擦过,他又用那纱布包裹住整颗子弹,又搓了一下后,这才将他放回到了之前那一枚擦拭好的子弹边上。

    一颗之后,又是一颗,一颗又一颗,就那么一小包子弹,终于被他给擦完了,这时候,他又取了五六式半自动步枪的压弹卡,开始往上面上弹,一颗,一颗,又一颗,五颗子弹上好,他将上了子弹的压膛卡子放到了一边,然后去取八一杠步枪的弹夹。

    ……

第三十一章:你是一个战士

    牛犇醒了,他一醒来,慌乱的就去模枪,当他看到一边的林森并没有太担心的样子,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班长,外面起了沙尘暴了。”林森对醒来的牛犇轻声的说道。

    一听闻起了沙尘暴,牛犇翻身就看向了外面,看过之后,他松了一口气,这才对林森说道:“小林,这可不是沙尘暴,是正常的风沙天气,只不过,今天的风沙有些大了。”

    林森难以至信的问道:“这还不算是沙尘暴,那沙尘暴是什么样子的。”

    牛犇笑了笑:“沙尘暴,见过的人太少了,这个我也没法和你定义,总之,我倒是希望咱们永远都见不到,我为什么要走一条种树的路,种树,无非就治理这样的风沙,现在还好点,等到了冬季,你就会发现,每天要出门都难,天天都是风沙天气。”

    林森此时才觉得,班长的梦想是多么的伟大,只是他并不觉得这伟大的梦想容易实现。

    “班长,有句话我想和你讲,就是这沙漠种树,很难很难,侥幸种活一棵两棵还行,要想种树成林,那真的不太现实。”

    林森的话,并没有就此打击到班长牛犇,就这种消积的话,他听的太多了,可是他不还是坚定着自己的心吗。

    “小林,我想你应该知道愚公移山的故事吧,我们哨所不就像愚公的家,一代种不成,下一代继续,我相信,只要坚持梦想,我们一定可以把沙漠改造成森林的。”

    的确,愚公移山的故事很励志,但又不能说,只有坚持,就不考虑现实,林森不想在说打击班长牛犇的话,他又看了一眼外面,这才担忧的问道:“班长,我们还能回的去吗?”

    “能,当然能,相信我,我一定能把你带回去的。”牛犇故做轻松的笑言。

    林森转回头来,在次看了下牛犇那扎上了布条的手腕,真诚的说道:“班长,谢谢你!”

    牛犇顺着林森的目光,也移动到了自己那个手腕上,他抬起手腕看了看,这才笑着说道:“你要真的想谢我,那就先帮我种活几棵树来。”

    林森看牛犇满不在乎的表情,也笑着回道:“好,只要我们能好好的回去,我就帮你在哨所边上,为你种活一排杨树,我可知道,杨树和军营更配的。”

    “杨树和军营更配!”牛犇回味了这句话后,这才笑了起来,他一拍林森的肩膀:“就为你这句杨树和军营更配,我说啥也要把你好好的带回去的。”

    林森笑了笑,他并没有在说话,因为他很清楚,现在的他们,并不乐观,单是外面的野狼,就不是他们俩个人,一把枪能解脱出去的。

    哦,忘了,他们还有一把铁锹,一把也可以用于近战的铁锹。

    ……

    天又黑了,这一天,大部分的时间,两个人都是沉默的,因为现实,因为他们没有补给。

    “咕噜”一声,林森的肚子叫了一声,已经两天没有进食的他,饿了,不,准确的说,是早就饿了,只是饿过了一波又一波之后,又一轮的饥饿感又来了。

    两天了,这已经接近了正常人的极限了,就是他,一个有过基础训练的战士,都感觉自己身体已经缺失能量到乏力了。

    牛犇听到了林森肚子的叫声,其实他也饿,他爬了起来,拿过了枪,将枪口送到了外面,他太饿了,他也需要能量,而能量,外面的野狼就是。

    看到牛犇拿起了枪,林森也爬了起来,他猜到了牛犇的想法,当然了,他也有那样的想法。

    外面的风沙比白天小了很多,牛犇看到林森起来,他咧着干裂的嘴唇,对林森一笑:“小林,新兵打靶成绩如何?”

    林森猜不透,这个节骨眼上,牛犇怎么还会问这根本没什么实质意义的问题,可牛犇问了,他虽不解,但还是做了解答。

    “班长,我们考核,五发点射,五发连射,要求三发上靶就合格,我不知道自己的成绩,只知道合格了,不过,连发我没打好,板机一扣,还没反应过来呢,子弹打完了。”

    牛犇笑了下,他将枪把推给了林森:“现在,给你重新射击的机会,你要把握好了。”

    林森迷迷糊糊的接过了枪,他还没反应过来呢。

    “看到那口上那个家伙了吗,瞄准了它的脖子,三点一线,确定瞄准了,自行开始射击。”牛犇对林森说道。

    林森也不知道,怎么就听了牛犇的话,真的拿枪瞄准了仅五米之处游荡着的家伙,五米,多么近的一个矩离吧,对于使用步枪的战士来说,这太近了,太没有挑战性了。

    忽然,林森的侧脸离开了枪托,他一转头,对牛犇说道:“班长,我没信心,没有打握一击必中。”

    这是林森有压力了,他也知道,现在他们的子弹很珍贵,一颗也浪费不起,虽然这矩离只有五米,可要一点失误都不能出现,这对于一个心理素欣还不强的新兵来说,压力实在是太大了。

    牛犇对他一笑,手一指抢托,对林森细语道:“没事,慢慢来,要相信自己,继续瞄准。”

    林森在次将侧脸贴在了枪托上,他瞄准了那最近游荡着的家伙,至于是不是原来的那一只家伙,那就不得而知了。

    “深呼吸………吐气………击发……”

    “呯!”

    林森的耳边,仅剩下枪的回声了,至于外面被惊动到四散的狼群,他已经完全的不去关注了。

    牛犇没有去管发愣的林森,他拉开门,冲出,又带上了门,朝着那倒在地上还在抽搐的野狼奔去。

    五米,很近,但在有的时候,这个矩离又那么的远。

    最头最高大的公狼发现了冲出来的牛犇,调转了方向,就朝着牛犇奔去。

    牛犇拉住了地上的野狼腿,开始后退,这时候,那公狼带着另外两匹狼扑了过来。

    牛犇对上了公狼,手上的铁锹挥了出去,但是被公狼躲了过去,而另一狼一下扑了上去,一下咬在了林森的腿上,眼看另外两匹狼就要扑过来,牛犇感到了死神的临近。

    “呯!”又是一声枪响,咬住了牛犇腿的狼一下倒在了地上,而另外两匹野狼又受了惊吓的闪开。

    就是趁着这个空挡,牛犇拖着那先前倒地的野狼退到了避难所的门口,还不等他开门进去,那不甘心的公狼又扑了过来。

    “呯!”又是一声枪响,公狼一闪,退到了看不到的避难所侧面,而牛犇也在这时候,退进了林森打开门的避难所内。

    牛犇一进来,就座到了地上,他刚靠到关上的门上,就感觉那门的外面传来重重的一击。

    牛犇开始撕内衣的布条包扎,林森也丢下了枪,过去帮忙,牛犇见林森过来,对他一摆手:“小林,把枪拣起来。”

    “班长,你……”

    “拣起来!”

    牛犇的脸很难看,林森又看了眼他那已经染红了裤子的腿,不甘的转身拣起了丢到一边的枪。

    牛犇连着裤子一起包扎了伤口,这才看向了快要哭出来的林森,他说道:“小林,我不知道你们新兵连学没有学过,枪是战士的第二生命,任何的情况下,都不要把枪丢下。”

    快要哭出来的林森点了点头,牛犇看了看他那不争气的样,这才又说道:“看你这什么表情,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死了,你在给我哭丧呢。”

    “班长,我……”牛犇抽搐着,眼泪还是不争气的流了下来。

    “你怎么了?”见林森掉下了眼泪,牛犇这才语气缓和了下来问道。

    “班长,我多浪费了两颗子弹。”林森这话说完,眼泪更不争气了。

    看到林森哭的这么悲伤,这让他想起了过往的一段经历,那时的他,也这样不争气的哭过,看着这样的林森,他仿佛看到了那时的自己。

    他伸手一把将林森给拉了过来,用用的搂住了林森的肩,抬手在林森的后肩上捶了两下。

    “你没做的很好了,真的,你做的已经让我很满意了。”

    牛犇这话,并没有缓和林森的哭泣声,他反而哭的更伤心了,牛犇就这么用力的搂着他的肩,任由林森的泪水打湿他的衣领。

    等林森的哭声小了,牛犇这才在他的肩上拍了拍:“别像个大姑娘似的,擦干泪,做个爷们。”

    这话作用不大,至少没有让林森一下停了哭泣,牛犇又在他肩上拍了拍,半开玩笑的说道:“沙漠中这么的缺水,你倒是一点也不知道节约,你这眼泪要是收集起来,只怕都能种活一棵树了。”

    林森这才起了身,抬手去擦他的眼泪,这不擦还好,一擦,一张脸都花了。

    牛犇看林森终于不哭了,这才说道:小林,你说说,都多大人了,还哭鼻子呢,我给你讲,这进了部队了,不管你年龄多小,以后可都不在是孩子了,所以,这眼泪也要收起来,你要时刻的牢记,你是一个战士,一个可以流血流汗,就是不能流泪的战士。

第三十二章:食肉

    生肉,能吃的下去嘛?

    我想更多的人会说吃不下,就是看着,都让人反胃,更别说吃了。

    是的,正常的情况是这样,那是因为人还不够饿,当人饿到了极点了,就是让人反胃的生肉都可能变成美食。

    当然了,成美食没有可能的,至少经历过的人,也不会那样想。

    没有刀,只能用铁锹来切肉,野狼的皮,并不好分离,但饿极了的两人,眼里只有这肉了,那阻挡他们的狼皮自然也就拦不住他们了。

    但人还是有文明的高级动物,就算是饿极了,也不会扑到肉上去生啃。

    切下来一块肉,或许不应该叫切,叫撕应该更恰当一些,牛犇将撕下来的肉递给了林森,然后就去撕另一块。

    没太久,两人就座在地上,拼命的嚼动着嘴里难以咬烂的生肉了,很难咬碎,只能咬烂,咬成小块,然后吞下去。

    一小块肉,份量很小,如果是做熟的,肯定是不够吃的,但生肉,这一小块下了肚,就在难吞下一块了,有了一点饱腹感后,在看那带血的生肉,只让座着的两人反胃,与是两人不在去看那丢在一边血肉模糊的狼尸。

    或许是避难所里的血腥味儿刺激到了外面的狼群,那群本就不在安分的家伙们,燥动了起来。

    头狼发出了进攻的命令,一头又一头的野狼,不要命的像着那铁门撞去。

    狼终归是狼,不是高知商的人,不知道这避难所的铁门,是往一边推的,如果它们知道了这铁门怎么开的话,只怕避难所里的人就真的该危险了。

    可就算是这样,他们就能说安全了吗?

    当然不是了,只要这群野狼没有退,那就不能说安全,牛犇背靠着门,感受着门上传来的冲击力,开玩笑的对林森说道:“小林,你说这群野狼撞死上几头,那是不是算是给我们送补给了呢?”

    林森并不觉得牛犇这玩笑话好笑,他往外看了看,对牛犇说道:“班长,咱是子弹不够,如果够的话,我真的想一个个的给他们点名。”

    “那我们这次平安回去了,我一定多向团里审请点字弹,下次在遇到这情况了,一定让你打个够。”牛犇笑着说着。

    “还下次,这次能渡过去就不错了。”这里林森的想法,他对现下的情况,可一点不觉得乐观。

    牛犇像是感受到了林森的心情一样,他对林森又说道:“这群家伙还不消停了,这样太烦人了,小林,要不你在开枪干他丫的一只。”

    林森没有照牛犇说的做,虽说他现在真的有打这群可恶的家伙全击毙的想法,可他也要接受现实,他的枪里可没几发字弹了,现在可都只剩个位数了。

    “班长,子弹就剩九发了,得省着点用。”林森的手在枪身上抚过,就像是爱抚着心爱的恋人一样。

    “好吧,子弹是太少了,但也不能任由这些家伙一直这样,我们得反击才行。”牛犇说完,取下了自己的腰带。

    我可不像被它们在这样搞下去了,我要让这群家伙知道,我们也不是好欺负的。

    取下了腰带的牛犇,将腰带圈了起来,弄成一个活扣,就要去开门,林森见状,一脸担忧的问道:“班长,你这是要做什么?”

    “设个套给这群家伙们,放心,不会让它们冲进来的。”牛犇说完,将门拉开了一道小缝,将成活扣的腰带送了出去。

    外面的野狼一发现这避难所的门开了道小缝,立刻就有打前的狼,将爪子朝着小缝内爪来。

    牛犇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他将腰带的活扣往那狼爪上一套,用力一拉,就将这只胆大包天的家伙身体硬拉到紧贴在门口上。

    “小林,快,干他丫的。”拼命拉着腰带的牛犇大喊。

    林森取过枪托,就要去砸那被束缚住的野狼,可还没有把枪托送出去呢,就近牛犇又喊到:“用锹,用锹头。”

    林森这才明白过来牛犇的意思,他将八一杠步枪往肩上一甩,取了那丢在门口边上的铁锹,将铁锹的锹头往外一送,瞄准了那匹野狼的脖子,用力往下一扎。

    ……

    牛犇和林森完美配合的干死了三匹野狼,这个时候,外面不知躲在何处的头狼一声呼唤,那还要继续进攻的野狗们一下散开退去了。

    牛犇这时才想着,要不要把干死的三个家伙尸体拉进来呢,至少现在没有危险了。

    就在他刚将门又开了一点,那匹神密的公狼忽然就出现了,他一下出现在了门口边上那三具狼尸的身后,牛犇条件反射的将门一下拉严,对边上的林森喊道:“小林,把这个家伙击毙了。”

    林森匆忙的去取枪,等他取好了,刚把枪口移出去,只见外面的野狼对他投来了绿莹莹的目光,林森愣了,不,应该是吓住了,他被这匹野狼的冰冷目光给吓道了。

    那是一个可怕的眼神,就像是他们之初看着那成为了食物的狼尸一样,等林森从失神中反应了过来,想要去开枪的时候,那只可怕的家伙,已经叼起一具狼尸跑开了。

    牛犇并没有怪罪林森没有开枪,因为他也是从新兵走过来的,知道林森的心理素质还不够强。

    狼群不在进攻了,这也让林森和牛犇安心了一点,可就在这个时候,一处沙丘之上,传来了狼吼声,林森下意思的看去,只见一个熟悉的狼影站在那沙丘的顶端,那些闪退而去的野狼们也都很快的出现在了那处沙丘之上。

    那只给了林森一个可怕眼神的高大公狼在沙丘上渡了几步,就像是审阅自己的战士一样,没有多长时间,它公然的又走回到了原来的位置上。

    它的仪态很威严,就象是一位老公爵一样,它的脚下,是那一匹叼回去的野狼,它低头看着那野狼的尸体,忽然出人意料低头,一口咬住了一头死狼正在流血的伤口上,这么远,林森和牛犇都能听见它咕咕地吸血声。

    最让他们俩个人惊奇的是,它周边的其他的野狼,都没敢向那只死狼身上那怕瞄上一眼,这些边上的野狼们,就像是守卫着公爵的战士们一样,它们的目光,直直的,不冰冷的地盯着避难所,盯着躲在里面的林森和牛犇。

    很显然,牛犇的猜测是正确的,那只体形最为高大的公狼,它就是狼王,是这一个群体的头领。

    这只狼王吸血的速度非常的快,动作也特别狠,它吸完了血后,又朝着那避难所看了一眼,那绿莹莹的目光,仿佛刺透了看着这个家伙的两个人的内心。

    此时此刻,林森不由的想到,为什么那一刻他就失神了呢,为什么那一刻他没有扣动下板机,为什么那一刻,就没有打死它呢?

    擒贼擒王呀!这个道理,从古传到了现在,如果那刻,他开枪击毙了这头狼王,那么极大可能的就使这群狼也许就散了,就算没散,至少它们会乱。

    沙丘上的狼王,仿佛知道林森心中所想似的,立即将头往下一伏,那冒绿光的冰冷目光,一下就瞄到了林森看向它的目光,就在一狼一人的目光交汇,那沙丘上的野狼后腿一弹,在空中划了一个十分漂亮的弧线,落在沙丘的正面,它似乎是要为死去的同伴报仇,它目标直向避难所。

    林森紧张的手心仿佛都出了汗,他紧了紧手中的枪,心想着,一定要一击毙命,不能在给这匹狼王威胁他的机会了。

    头狼冲了一半,就在林森想要扣动板机的时候,狼王像是感应到了死亡的威胁一样,它一闪身,调了个方向,也就一眨眼的时间,它的身影就消失了。

    “呜!”头狼的叫声又出现在了另一处沙丘顶上,它的这一呼唤,就像是一声号令,那还站在原来沙丘上的所有野狼,在那呼唤响起的那一刻,全都扑向那只已经失去了所有血液的狼尸。

    立即,就见到这群原本还有纪律的家伙们,变的混乱了起来,混乱的撕咬,撕咬着原本属于它们一员的那具狼尸。

    林森调转了枪口,瞄向了出现在另一个沙丘顶上的狼王,可不不等他瞄准,那狼王转身一跃,就消失在了沙丘的背后。

    林森在一次的将枪口转了回去,瞄向了那个存在这进食中狼群的沙丘。

    这一刻,做为新兵的林森,终于看懂了动物间的残暴与现实,他也真地懂得了,什么叫做饿狼扑食。

    碎肉在争抢中飞舞,它们个个张着血口大嘴,大口大口的撕扯着那已经没有了生命气息的同伴,吞噎着肉块,用它们那看上去纤细,但并不无力的前爪按着地上的狼尸,拖出内脏,它们嗷嗷叫着,还相互仿着敌人一样的呲着牙。

    野狼的盛宴就象风卷残云一般,使看向那边的林森与牛犇大开眼界。

    风卷残云的进食太快,仿佛它们才开吃,进食就已经结束了,或许,这群家伙们实在是太饿了一具狼尸,根本就不够它们吃的。

第三十四章:可怕的人性

    进食过的狼群很快就没有了身影,它们并没有退去,因为林森还能看到时隐时现于沙丘之后的一两双绿莹莹的狼眼。

    狼群不在进攻了,此时的林森才稍稍放心的座了下来,他见边上的班长牛犇在沉思,就也开始沉思起来。

    林森想到了之前野狼吞食同类的过程,很残暴,也很血醒,更是冷漠。

    那个过程,让他又陷入了深思之中,这次是真的可以称为深思思,深沉的思索。

    这群野狼很饿,即然它们可以残食同伴,那要解决饥饿,完全可以来一个自相残杀,活杀一批老龄或者弱小的同类,以牺牲掉那小群同类来救活另一批更强状的同类。

    但是这一群野狼们没有选择去那样做,它们只会残食那些因为攻击异类而死去的同类。

    就好象是活着的野狼才算是它们的同类,而死去的,那就在不是它们的同类了,如此看来的话,它们真的很现实,比人类还要现实的多。

    或许,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狼道主义了!

    至少在从一点上来看,这群野狼要比人类更敢于面对真实,也更加的“仁慈”。

    这个社会,并不是说就没有人吃人,而是人类吃同类的方法不同。

    人吃同类的时候,一向都是更直接了当的“活杀”。

    人吃同类,是为了状大自己,是自己更有精力,更有实力的对付同类。

    而狼吃同类,是为了状大自己,更有精力和实力的对付异类。

    目标不同,其实际就有着很大的差距,如果这样算的话,人不如狼。

    这让林森想起了一本书上的故事,两个很好的恋人,被困在了雪原之上,原来他们还能想着共同的渡过难关,寻找求生的办法,可当时间一久,缺衣少食的他们,心就变了,他们开始了打对方的主意,以至于那个男人杀了自己的恋人,并将恋人吃的一干二净。

    这是人性,但不是完全的人性,仅仅只是万千人性中的其中一个,就像当初,他脱水昏迷不醒的时候,牛犇会用自己的血去喂他,这也是一种人性,一种大无谓的人性。

    但人性都是多变的,会随着现实的改变而变化,谁也不能肯定,下一刻,自己就会变成什样的人。

    现在他和林森还能想着杀狼吃肉来状大自己,可是,等到没有狼肉来状大自身了,他们会怎么做,杀掉对方吃掉对方,还是说像之前的牛犇一样,甘愿供限自己的血肉来救活对方,又或者说选择第三个,都饿着,至到饿死。

    这很现实,林森能想到这些,说明他的心已经绝望了,已经在想着之后更长远的绝望之后了。

    牛犇也在沉思,不过林森不知道他在沉思什么,或许,好吧,没有那么多的或许。

    林森还年轻,他还没有大无谓的觉悟,他想,如果真到了没的选的地步,他可能会是那一个选择求生的人,就算他不去选择那个没有人性的选择,也至少不会选择去供限。

    就想着这些乱七八糕,但又很是现实的东西,林森睡了过去。

    这一次,他又做了一个梦,他梦到自己最终还是走到了绝路上,无路可走的他,拿起了枪,而对苦苦哀求他的班每牛犇,很绝决的扣动了板机。

    之后,梦境之中,他开始了鲜血淋淋的进食。

    梦中让人恶心的他只觉得胃中难受,不由的醒了过来,他刚睁开了眼,就见牛犇手里紧紧的握着铁锹,虽然牛犇是看向了外面,可那铁锹的头,却是正对着他的,这不由的让他又想到了之前自己沉思的问题,他不由的猜想,班长牛犇是不是也有了对他动手的想法呢。

    想到了这个问题,他下意识的握紧了手中的枪。

    这是林森与牛犇被狼群围困的第三天了,双方也对峙了三天,这三天,让两个原来还有交流的人都沉默了下来,林森不知道牛犇在想什么,但他知道自己的想法,于是他就在想,牛犇是不是和他的想法一样呢。

    呜!

    那头狼王的声音传来,林森在没心情去多想那么多,他从避难所并不密封的小缝上看向了到外面。

    果然,是那狼王出现了,它在沙丘的另一面走了上来,它刚一露头,林森的目光就盯上了它,他取枪,瞄准,果断的扣动了板机。

    的确,现在的林森比起之前干脆了太多太多,这并不是他一下子成长了,实在是他的心里压力太重了,他迫切的想要击毙狼王来瓦解狼群的围困,他不想在继续的拖下去了,他害怕真的被逼到了绝境上,去面对那人性的选择。

    林森刚开完枪,脸就黑了下去,情况很糟糕,枪刚响起,那狼王就又不见了。

    林森并不相信这狼王就这么轻易的就被他给击中了,虽然他没有看到子弹的弹着点,但有一点他是肯定的,就在狼王脑袋一闪而过那一刻,他并没有看到有鲜血喷飞的场面出现。

    狼王应该是自己缩了回去,林森这样断定,他得承认,他又错失了一次机会,一次杀掉狼王的机会。

    沙丘背后在一次的传出了一声狼吼,是那狼王的,它还活着,活的还好好的,从他的呼声上判断,他的活力没减。

    林森没有去想他为什么会失了手,他本来就只是一个新兵,一个仅在新兵连练习过不到一周秒把训练的新兵蛋,就连射击考核,都考的迷迷糊糊的。

    或许这一枪让你杨威射击的话,只怕那狼王的头盖骨都被掀飞了,杨威可是最牛的狙击手,应该不会想他这样轻易的失手才对。

    只是可惜林森并不知道,杨威那所谓的狙击手称号,是他自己自封的,如果他要是知道了,肯定不会这样去想的。

    这一次,是三天来,唯一一次向狼王开的枪,但是失败了,依照狼王的狡猾程度,只怕再找出一次向它射击的机会,会变地更加的困难。

    狼王躲了起来,林森失去了在次向狼王射击的机会,那么接下来,就只能在等一个机会了,虽然很难,但又不得不等。

    可是打心眼里,林森是并不想等的,他怕还等不到机会的到来,自己就先崩溃了崩溃到不得不去做人性的选择。

    可现在能做的,除了等,还有别的办法了嘛?

    或许有,但林森想不到。

    有着复杂心情的林森转过了头,当币看到牛犇时,眉头又皱起来了,此时的牛犇,脸色蜡黄,很没有气色,人也显得越来越没有精神。

    班长牛犇好像是病了,牛犇见林森看向了他,很牵强的笑了一下,说道:“我没有事,别担心我。”

    林森虽然心中有过人性的沉思,但还是出于人的本心,过去查看牛犇的状况,但他的右手,还是紧紧的抓在枪上,不得不说,他很小心。

    探过了牛犇的头,林森的皱头皱的更难看了,他对牛犇说道:“班长,你发高烧了!”

    牛犇座在地上,无力的说道:“没事的,应该是伤口发言引起的。”

    牛犇说完,又对林森晃了下他那被布条包扎的手腕。

    这一刻,林森内心的人性本质有了松动,他又想到了班长牛犇这腕口上的伤口,可是为了救他而自己割的腕,他承认,如果是他处于牛犇的地位,他可能还真的做不来那自残的救人方法。

    ……

    哨所里,叶全在一次的检查了水元旺和杨威的行囊,他对两,人说道:“切记要小心行事,记得要朝着一个方向寻找,要改变方向了,一定要留下一个标记物,天黑之前,无论如何,都要回到哨所。”

    叶全交代完了两人后,这才将一个指北针交给了一脸严肃的杨威,又对杨威交代道:“小杨,你是士官,也是党员,在外,一定要把小水带好了,我没有别的要求,只要平安的阳去,来安的回来。”

    “副班长,我知道该怎么做的。”杨威没有像以前那样没正形的在叫叶全老呵,这也充分的说明,现在的他,是认真严肃的。

    交代完了杨威,叶全又走到了水元旺的正前方,帮水元旺把衣领整好后,才又交代道:“把老黑带上,老黑是老马,你们要失了方向,就放开老黑,让它带你们回来,它认得回来的路。”

    叶全说的老黑,是马棚里最老的公马,它已经年迈了,还能在沙漠中急速的奔驰了,但它一直都没有被这小哨所嫌弃,一直都被叶全很好的照顾着,平时叶全会偶尔的外出,也只有那时,还会让老黑离开马棚,离开这哨所。

    杨威和水元旺并并不知道老黑的过去,他们只知道,老黑是上代的班长曾经的座骑,当然了,他们对于上代的班长的事也不知道,因为自他们分来了这里,班长就是现在的牛犇。

    水元旺点了点头,他也严肃和认真,只是此时,他不知道该用句什么话来表达。

    叶全交代的也差不多了,这才对严肃的两人摆手:“好了,多小心,注意风沙,去吧!”

    ……

第三十五章:英雄?魔鬼?

    牛犇昏迷过去了,此时,林森也不知道该怎么去救醒牛犇,或者说,他也没有想好要不要让救醒牛犇,因为牛犇处于这昏迷状态,他还能放心一些。

    可是,当一个人了,就又觉得烦了,是的,一个人更烦,没面人说话,就感觉这一片小世界只剩下了他一个人一样。

    枯燥和孤独,是最折磨人的东西,处于这环境下的牛犇,很难忍受着份烦躁,他忽然在了想要发火的感觉,可是,这里没有可以供他发泄的东西。

    时间仿佛也过的很慢,边上昏迷了过去的牛犇,就像是死了一样他无声无息。

    正午了,狼群在一次的出现了,烦燥的林森仿佛找到了可以发泄的东西,他将枪口移到了外面,瞄准了远处的沙丘。

    此时的他还没有忘了自己的那一个目标,就干掉那只可恶的狼王。

    可是,狼王并没有露出它那远比其他的狼要高大很多的身影,或许它也猜到了这个避难所里的人,也把它当成了目标。

    狼王没有出现,林森也就没有开枪,他还有一些理智,知道现在子弹更少了,必须珍惜。

    或许是缺水的原因,林森的状态也开始下降了,他开始乱想了。

    他的心堵的难受了,他想到了可能在也出不去了,他想到了造成他现在困境的罪魁祸首,就是昏迷过去的牛犇,是他要带自己出来寻找那所谓的耐旱树种,如果不是这样,那他也不会是现在这样。

    当人的内心有了负面情绪了,就会把所有的事情都往坏的方向上想,他想到既然要死了,那就要让罪魁祸首陪着他一起。

    他的双眼直射向了昏迷中的牛犇,但是当他看到牛犇手腕上的伤口,他又动摇了。

    他还是个人,还知道,有些事,并不可为,就是存在的这一点理智没有让他将枪口对向有过几天相处的这位老兵。

    他需要将这负面情绪给发泄出去,于是,他将目标瞄向了外面的野狼,他己经不去想什么狼王不狼王了,只要是狼,他就要杀。

    “呯!”枪响了。

    不得不说,有了负面情绪的他,枪法更加的精准,那有着四五十米开外的家伙,随着枪响就倒在了地上。

    林森的嘴角闪过一丝冷笑,那笑容看上去很残忍。

    ……

    正在骑马前行的杨威与水元旺,一下位住了缰绳,杨威转头,看向了错着一个马头的水元旺,只见此时,水元旺也在看着他。

    “枪声!”水元旺率先开口。

    “八一杠的声音,应该是班长和小林子。”杨威也开口说道。

    “是右前方传来的,我确定。”水元旺在一次的说道。

    杨威朝着右前方看了看,接着又对四周的环境看了又看,忽然他想到了什么一样,双腿一夹马腹,说道:“是三号避难所,快,赶快过去。”

    ……

    副班长叶全并没有在哨所里等待着,他在杨威与水无旺离开以后,从武器库里取了一把看上去很老旧的刀,他将那刀往肩上一背,就牵了马,选了与杨威和水元旺并不相同的方向走去,他的想法很简单,在哨所的周边找一找。

    他明知道,在哨所附近,没有可能会找到人的,可他还是不愿意放弃,他出来,除了寻人,还有另一个办法,那就是在周围的高点上留下标记,让返回来的人,不至于找不到地方。

    就在杨威将一面小旗插到一处沙丘上的时候,他也一下子停下了动作,将目光转向了一处远方,而他看向的方向往前一直的延伸,翻过一座座沙丘和沙谷场,会发现,那里有处石头堆砌起来的小建筑,而就在那小建筑的周围,游荡着沙士黄色的沙漠野狼。

    而此时,那些野狼看向的方向中心点外,有着一只倒在沙士上的狼体,那狼体上,有一个血洞,正突突的往外冒血。

    林森并不知道此时杨威与水元旺正朝他的方向行来,就算他知道了,那又如何,他还能指望多少公里外的他们能给他来一个理应外合吗?

    林森笑的很残忍,那是对倒在地上的野狼的恨意,是的,他将所而的恨意都强加到了外面的野狼身上了。

    终于,又有一匹野狼按耐不住了,它像是要状大自己的朝着那具狼尸跑去,或许,它所想的,只是要吞掉那已经不在是它同类的同类,它饿了,它太饿了,饿的已经不去考虑危险不危险的问题了。

    林森的嘴角又上扬了,他在冷笑,看着那奔出的另一匹野狼冷笑,他想到了这也是一个杀掉这群野狼的办法,它们太饿了,已经忍不住扑去死去的同伴尸体了,即然如此,那就让它们一个一个的来送死吧。

    林森没有去想其实现在的野狼数目比它的子弹数要多的多,就他的子弹用完了,这群野狼也未必死的完。

    他不需要去想,也没必要去想,想多了,只会让他不在干脆,想多了,会让他畏首畏尾,而现在这样很好,没有复杂的想法,就是干。

    那匹跑出来的野狼已经到了它那死去的同伴身边了,它没有选择叼起同伴的尸体离开,而是直接向着那死去的同伴的肚皮咬去。

    “呯!”

    林森在一次的扣下了板击,他对自己现在的射击状态很是满意,那个扑来想着吞食同伴尸体的家伙,现在也成了陪伴它那同伴的同类。

    看着在一次倒到那一处的狼尸,林森那堵的难受的心总算是好受了一点。

    “呯!”

    “呯!”

    又是两声枪响,又两头不要命的家伙倒在了那外地方,现,那里已经有了四具冒血的冒着狼血的狼尸。

    这一下,在也没有任何一匹狼冲过来了,看来,它们也是怕了。

    没有野狼在冲过来了,林森可没有就此放手,他清楚,那此普通的狼不敢在冲过去了,可是狼王敢啊,狼王可是比普通的野狼胆大多了,它一定不会轻易的放弃提掉这扑来喝血的机会。

    但是狼王还是很沉的住气的,它没有立刻的冲出来,只怕是在寻找机会,寻找一个可以让对方无法锁定它为目标的机会。

    沙漠中,天气最热的时间,可不是正午,正午只是一天中强度高温的开始,最热的时间,应该是正午过去一小时左右的时间。

    气温越来越高了,林森有些不舒服了,他那干裂的嘴唇,动一下,裂开的口子上就会出血,现在,他那干裂的嘴唇上,已经出了好几道血口。

    他没觉得疼,他也已经麻木的没有了疼感反而那流下来染红了他牙齿的血液让他有些兴奋,他好像很喜欢这血醒气息一样。

    林森又舔了一下嘴唇,接着他又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他想到,他的的精神里,的确充满了快乐的邪恶!一种对生命莫视的邪恶。

    就是这一种邪恶精神,让他有了一种想接近狼,并生活于它们其中的感觉,甚至有一种他就是一匹野狼的快感。

    就像一本书里的一句话一样:“因为我是勇敢的,我甘愿魔鬼和我共存。勇敢会驱逐幽灵,也把自己改造成了魔鬼………而勇敢,需要欢笑。”

    欢笑,他不是在欢笑,是冷血,像魔鬼一样的笑,这就是在描写了他现在的状况。

    这又像是给了他以启示,是什么,造就了英雄?

    无非就是当一个人,同时面对人生中最大的痛苦,还有最大的希望。

    他想着,自己有一天,竟然成了一个这样的魔鬼,这样的英雄,好矛盾的两个人物形象,英雄与魔鬼,好像八杆子也打不到一起的关系,倒更像是两个对立的角色才对。

    就在他想,为什么他会有这种矛盾形象的想法时,终于有又一个不要命的家伙动了,狼群们本来就不是安静的,它们好像一直都动着,而这里说的动,是指它向着那四具狼行去。

    就是因为它是选择了那四具狼尸的方向靠近,这才说它是不要命的家伙。

    林森瞄准了它,他又一次的冷笑,他笑什么,或许是笑这只家伙的胆大,它不知道,它马上就会和那已经没有了气息的家伙一样,成为那具没有气息的家伙之中的一员。

    林森的右手食指已经扣在了板机上,他的那食,指正轻轻的下压,或许下刻,那黑漆漆的洞口里,就会喷出带着怒火的子弹来。

    扣下去了吗?没有,枪声也没有想起,林森那扣动板机的右手食指又轻轻的放开了,他不是打算放弃这一枪,也不是一时的善心,想要放过那枪口下的家伙,他也不会有善心,而这群困了他三天的家伙们,不值得他抛出善心。

    那么,是什么让他放开了可以随时带走一条生命的板机呢?是什么让他压住了心中的魔鬼呢?

    他离开了枪的三点一线位,目光转向了那四具狼尸斜上方的沙丘顶上,那里就在刚才,他的余光发现了一个让它熟悉的家伙,一个让他最迫切的想要干死的家伙----狼王!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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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平沙无绿意,裂唇暴皮是常迹。不,那是过去,现在,绿洲内翠柳成荫,胡杨排排尽显春。……“我们有梦,我们的梦,让绿色军营成就真正的绿色。”这是一群沙漠男儿的话。他们踏沙前行,用自己的双手,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与天斗,与地斗,建设美好的绿色家园的故事。(本书致敬奋斗在一线防风治沙岗位上的每一位工作者。)对沙海绿哨有建立,请加小黑的qq群:517288438谢谢支持!沙海绿哨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沙海绿哨,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沙海绿哨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