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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酒徒     盛唐日月txt下载     盛唐日月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三章 拔剑四顾心茫然

    “任兄,多谢了!”心中迅速涌起了一股暖流,张潜对着小胖子的背影,轻轻拱手。

    无论庄子里的其他人对他怎么样,小胖子任琮对他,却称得上“仗义”二字。此刻手中还带着体温的桑皮纸文件,就足以证明这一点。

    “任全,任五,你去把他的衣物找回来还他。顺便看看到底是谁眼皮子浅,连几件旧衣服都贪。打一顿,逐出门去,让他自生自灭!”已经带着丫鬟跑到后院门口儿的大小姐任盈盈,忽然也扭过头,冲着正打算贴着墙根儿溜走的任全等人吩咐。很显然,是心里还不服气,打算等自家父亲脱离危险之后,再过来找回场子。

    对于这小辣椒话语里的威胁之意,张潜一笑了之。对方显然想多了,以为他还会赖着不走。而拿到了过所之后,他就可以在大唐各地来去自如,又何必非要躲在庄子里仰人鼻息?

    而据张潜所了解的历史大致走向,中宗当皇帝,并没当多长时间。很快皇位就传到了李隆基手里。

    李隆基执政的前期,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开元盛世。

    在此期间,大唐一扫先前颓势,重新掌控了西域,打通了丝绸之路。威名、文化伴着商品,一道传播至万里之外。

    在此期间,大唐民间殷实,国库充足,天灾人祸几乎绝迹,只要有手有脚,且肯努力上进,就不至于饿死在街头。

    在此期间,周边诸国的百姓,都以说唐言,穿唐衣为荣,能移民到大唐,混上一个不入流的小吏当,在故国就是能让儿孙后代吹嘘几辈子的荣耀。

    在此期间,任何人只要他肯遵从大唐律法,持刀为大唐而战,大唐就不会计较他的出身,国籍和民族……

    既然连外国人,都能在大唐立足,凭着自己的本事闯出一片天地。他张潜既不缺胳膊又不缺腿儿,还比外国人多了一千三百多年的知识积累,凭啥都挣不来一口饭吃?

    想到这儿,张潜心中忽然一片滚烫,迫不及待地来到桌案前,将手中的文件放在上面仔细观瞧。随即,心中的暖意就更浓。

    正如他推测,过所,就是明代的路引,或者二十世纪的介绍信。上面写着他的名姓,年龄,籍贯,长相概述、身高等基本资料,以及需要通关的缘由,游学。在过所的下角,则还有里长的担保花押,和渭南县衙门的户籍管理部门,即户曹的盖章。

    贴心的是,过所的有效日期,竟然是空白!

    这意味着张潜从此之后,想去哪去哪,只要目的地不犯禁就行。而他想在外边游荡多少天,就可以游历多少天,只要有效期没填上去,就不用担心被关卡扣下。

    比过所复杂十倍的,也珍贵的十倍的,是那份名为手实的唐代户口本儿!上面除了他的基本资料跟过所一一对应之外,还写明了他落户的时间和原因:神龙元年,大唐皇帝必须追思开国之不易,下旨重塑凌烟阁,赦免流散各地的诸位功臣之后,重新赐爵位于失爵者,不问缘由。并着令有司将功臣后人在京兆府授田安置。

    好么,其实就是一次唐朝版的平反昭雪。在这次“浩荡皇恩”之中,邹国公张公瑾的后人也搭了顺风车,被皇帝诏令有司“所食实封,并依旧给”。

    只是这位邹国公的后人有点儿多,再加上一部分嫡系下属和发迹后依附而来的宗亲,京兆府一时半会儿竟然找不出太宽广的土地集中安排。所以,经手官员们就想了一个折中办法,把一部分不那么重要的张氏子弟,分流去了渭南。

    而一位名叫张君宝的邹国公旁支,刚到渭南就病故了。身后留下了三个儿子,其中一个当时还没成年,归其兄长供养。今年成丁后,请有司按律授田,单独立户。这个人,就是张潜!

    至于那二十亩永业田,名为二十亩,实际上官府只能给一半儿。在渭河边上,与他两个哥哥张昇,张旭家的田产相邻。因为他要出门游学的缘故,田骨归在他的名下,田皮交给张昇暂时打理……

    “这个人情,欠得好像有点儿大!”放下地契,张潜抬手揉了揉眼睛,微笑着想。

    他原本以为,小胖子任琮会如二十一世纪那样,找个办假证的商贩,给他弄一个过所来应急。却万万没有想到,小胖子做事居然这么厚道,非但帮他把过所弄到了手,并且还把他的大唐户口也给办了下来。

    从文件齐整性来看,这些东西很有可能是真的,经得住任何等级的查验!只要最后一到手续办完,张潜就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唐人,再也不会有谁能拿他的户籍问题来找他的麻烦!

    好吧,简单点说,其实就是小胖子任琮,托了关系,花钱从渭南那边给张潜买了一份户口。而张潜需要付出的代价,只是多出了两个名义上的兄长,和十亩不用自己照看的,也拿不到任何收益的永业田!

    “让开,让开,快让开。御医到了,御医到了!”院门口处,又传来了一阵喧嚣声,打断了张潜的思绪。

    揉了揉发酸的脖子,他跪坐在地上向窗外张望。只见一名身穿绿色袍服,头戴黑色有翅圆帽的老年男子,在三名提着药箱的青年簇拥下,急匆匆地走了进来。本应替他去找回衣服和鞋子的任全,任五等家丁,则小心翼翼地头前开路,仿佛院子里会突然冲出一个刺客,将老年男子格杀于当场一般。

    “小公爷驾到!快开正门,要少郎君出来迎接小公爷!”还没等张潜看清楚以前只在电视剧里看到过的御医,到底长啥样,大门外,又传来了管家任福兴奋的呼喊声。仿佛来的是扁鹊华佗,可以施展妙手,让小胖子任琮的父亲药到病除一般。

    随即,院子里就又是一片鸡飞狗跳。竟真的有仆人冲出去,快速打开了正门,又随即,小胖子任琮的身影,就出现在了张潜的视线内。就像一个提线木偶般,被几个家仆簇拥着,走向大门口儿。对着一辆双轮马车,深深俯首。

    “这到底是来探望病人的,还是折腾病人家属的?!”张潜看得心情好生郁闷,站起身,抬手关好了窗子。

    作为客人,他没资格去管庄子上的事情,更没资格为小胖子在这种时候,还得出门迎接某个狗屁小公爷,而愤愤不平。所以,干脆眼不见为净。

    目光又落回桌案上,他蹲下身,将过所,手实,地契等物,小心地放回书包里。用不了几天,他就可以自由了。只要由小胖子陪着,去渭南那边走完最后的手续,从此,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可接下来该做什么呢?下一个瞬间,身份问题解决的欢喜,在他心中不受控制地,被一股茫然的感觉所取代。

    他当然知道,即将到来的开元盛世,是整个大唐的发展巅峰。并且这个盛世前后持续了好些年,一直到安史之乱爆发,才被强行打断。

    正如他心目中某个应该被他用戒尺将手心打烂的杜姓小朋友在诗中所描述,在此期间,整个大唐“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九州道路无豺虎,远行不劳吉日出……”

    然而,一个大大的然而。从现在的神龙三年到开元元年,究竟还需要多久,张潜却绞尽脑汁都想不清楚!唐玄宗怎么当上的皇帝,当皇帝之前干了些什么事情,结交了哪些朋友,他也是两眼一抹黑!

    在张潜的记忆中,有贞观之治,有开元盛世,有安史之乱,甚至还有中国第一位女皇帝武则天的全部功业及存在的历史意义。关于武则天退位之后和唐玄宗即位之前这段,却是一片空白接着另外一片空白。

    原因无他,前面四项,都是有可能出现在考卷上的重点。而最后这段,对各级考试来说,却都无关紧要。张潜并不是一个历史迷,考试注定不会考的内容,他怎么可能用心去记?!

    如果张潜早生那么二三十年,也许他还能从历史剧《大明宫词》中,得到一些知识点,虽然这些知识点可能与正史在细节上对不上号。然而,非常可惜的是,张潜生得太晚了,当他开始有时间去电视台或者网上追剧之时,屏幕上流行的全都是美女们“穿到大清去争床”,与大唐无关,与他这个一米八的钢铁直男,更是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这就是只知道历史大致走向,却对具体细节两眼一抹黑的后果。想要找个合适的切入点,难比登天。

    “要不,真的像过所上写的那样,我去游学一番?!”脑海中忽然灵光乍现,张潜满脸无奈地幻想。

    找不到合适的切入点,李隆基的大粗腿,他恐怕就不太容易能抱到。而抱不上李隆基的大粗腿,长安城就不是个安全的地方。无论是他不小心抱到了李隆基对面的那个人,还是只做一个普通百姓,双方冲突起来,他都无法保证自己不遭受池鱼之殃!

    而远离长安,情况就会好上许多,至少,他不用担心自己在某个夜里,被杀红了眼的士兵闯入家中,顺手杀死。

    只是,他现在“过所”是有了,身上却依旧没有一个铜钱。而这个时代,既没有火车,也没长途汽车。他就这个样子出远门的话,恐怕不死于猛兽嘴里,就得活活饿死在半路上。

    “已经被人当骗子了,总不能连路费,都去找小胖子借!”幽幽叹了口气,张潜走到床头,开始打书包里那些物品的主意。

    手机和太阳能充电器是不能卖的,百服宁(扑热息痛)和头孢得留着在关键时刻拿来救他自己的命。如今,他全身上下,能换点钱的,也就是那把小小的义乌产瑞士军刀和高仿绿水鬼了。虽然绿水鬼是电子机芯,但买家总不能当场拆开表壳查看。

    “评书中,秦琼当锏卖马,就是这种滋味吧。”掏出绿水鬼,他用手掌反复摩挲。越摩挲,心中越是失落。

    “咣当!”外屋的门,忽然被人用力推开。

    “谁?”迅速将绿水鬼塞进书包,张潜不快地扭头质问。只见小胖子任琮快速向自己走了过来,忽然双膝跪地,默默叩头。

    一下,两下,三下……

    没等张潜伸手阻拦,血迹已经染红了地板。

第十四章 老夫看瓶子就知道此药不俗

    我的天,看着都疼!

    张潜看得好生不忍,心中刚刚涌起的那点儿不快,瞬间烟消云散。连忙伸出手,他用力扶住任琮的肩膀,“任兄这是怎么了?赶紧起来,起来!衣服和鞋子如果弄丢了,我不要了便是!身外之物,原本也不值几个钱。”

    “救命!请大师出手救我父亲性命!”任琮的话,跟张潜完全不在一个频道。一边哭,一边急切地求肯。

    “不是请了御医么?我真的不是什么大师啊,也从来没给人看过病!”被对方突如其来的要求,弄了个满头雾水,张潜本能地选择了拒绝。

    “大师,求求你,求求你。晚辈愿意为你做牛做马,报答你的救父之恩!”已经魔怔了的任琮哪里肯信?用膝盖往后倒退了半步,再度重重叩头。

    “别磕,别磕,别磕!我真的不懂医术!”不忍心让他磕烂了脑袋,张潜再度伸手阻拦。谁料,那任琮却认定了他有办法救自己的父亲,将身体侧着又挪出了半米远,继续不停地叩头。

    一边磕,此人还一边哭着求告:“大师慈悲,大师慈悲。我亲娘早丧,从小被父亲带大。如果他也没了,我,呜呜,呜呜呜……”

    “你别哭,别哭!”张潜自己就是一个孤儿,最清楚无父无母的滋味,顿时被任琮的哭声戳到了心中的伤疤,眼泪不受控制地淌了满脸,“我先过去,看看令尊到底是什么情况,也听听御医怎么说!”

    他不提御医还好,一提,任琮顿时哭得更加难过,“孙御医,孙御医说,回天乏术!大师,救救我父亲,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任何代价。”

    “你先带我过去!”张潜抬手在自己脸上抹了一把,硬着头皮吩咐,“别光顾着哭,世伯病了,你就应该是家中顶梁柱。如果你连帮他支撑一下的本事都没有,他心里着急,更不容易好起来!”

    “不哭,不哭,我不哭!”任琮连声答应着站起身,用手去抹脸上的眼泪,却越抹,越多。

    “瞧你这幅熊样!怪不得他们都不拿你当回事儿!”气任琮既没定力,又没担当,张潜忍不住狠狠推了他肩膀一下,高声吩咐,“带路!御医说得不一定对!他没本事救,未必别的郎中也救不了。有些人甭看名头响亮,却未必有什么真本事!只要你稳得住心神,大不了,咱们把长安城的郎中请上一个遍!”

    这些其实全是废话,若是真的有人病入膏肓,甭说把全长安,就是全天下郎中请来也没啥用。然而,对于从来没独自面对过大事儿的任琮而言,这些话,却无异于一支支强心针。顿时,此人的眼泪就憋在了眼眶里,一边用力点头,一边大步流星将张潜带向后堂。

    后堂的正厅里,早就挤满了人。大半个多时辰之前,张潜看到过那个孙姓老御医,此刻就端坐在靠近门口的胡凳上,昏昏欲睡。特地赶来探望任琼的那个三十多岁的小公爷段怀简,此刻正低着头,用很小的声音对任盈盈表示安慰。至于管家任福,家将任全和任五,任六等,则全都如热锅上的蚂蚁般,围着一张摆放着许多珍贵药材的矮几打转儿,每个人的脸色都如丧考妣。

    看到小胖子任琮把张潜给请了过来,任全、任五、任六三个,眼睛里顿时就闪起了一丝亮光。而那个所谓的小公爷,立刻停止了对任盈盈的安慰,危襟正坐。至于管家任福,则横着跨了一步,用身体挡在了卧房的门口,“少郎君,庄主病重,不方便外人……”

    “闪开!”任琮担心自家父亲的安危,一改平素人畜无害模样,抬手将管家任福推出了三尺远,“大师,请跟我来!”

    “别叫我大师,我根本不是什么大师!”张潜沉声纠正了一句,加快脚步速度。

    他不懂医术,但任琮却是他来到大唐之后,所结识的第一个朋友。出在朋友之义的角度,在对方父亲病危之时,他也不能连看都不过来看一眼。更何况,小胖子任琮,在家中的地位原本就岌岌可危。如果这个时候,没人在身边用力扶他一把,等他父亲驾鹤西去之后,他的下场恐怕连孤儿都不如!

    “胡闹!”一声呵斥,忽然从背后传了过来,带着如假包换的愤怒,“你是何人?师从于何人?趁人之危骗取财物,在大唐可是重罪!”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骗取财物了?!”张潜愤怒地循声扭头,恰看到孙姓御医满是鄙夷的眼睛,“至于家师,说了你也不认识!”

    “段公爷!”被张潜的话语,气得胡子突突乱跳。孙御医毫不犹豫将头转向了小国公段怀简,请求对方主持公道。

    作为长安城里数一数二的御医,平素找他诊病的,要么是皇族,要么是达官显贵。像任琼这种半农半商的草民,根本没资格请动他的大驾。今天他能乘坐马车赶到任家庄,完全褒国公府面子。如果任家上下,不立刻将那名不知道哪来的骗子赶走,接下来,他肯定要拂袖而去!

    “盈盈,刚刚进去的是何人?”段小国公做事非常沉稳,并没有立刻发作,而是再度将目光转向了任盈盈。

    “家兄请来的……”任盈盈本能地想告诉对方,来人就是个骗子。然而,猛地顾忌到这样说,可能会对自家兄长造成的后果,她将下半句话,又硬生生掰了个巨大的弯子,“请来的客人,据说有一些奇异之处。”

    “回公爷的话,大师身上衣物,皆非世间所见!”任全咬了咬牙,主动插嘴。“在下连日派掌柜和伙计按图索骥,都找不到其产地,也查不出其用的是什么布料。至于裁缝手艺,更堪称巧夺天工。”

    如果庄主任琼现在就撒手西去,家事肯定会落在其续弦夫人手中。别的仆人无所谓,作为一直贴身保护任琮的家将,接下来,他任全的日子肯定非常难过。所以,只要有一丝希望将任琼救活,哪怕是跳萨满,他也会建议全力一试。

    “既然是异人,就让他试试也好,以免留下什么遗憾!”见任盈盈本人没有反对的意思,段怀简立刻就有了主张,顺着任全的话,低声吩咐,“孙御医,还请您老进去盯一下。以免大师的举动过于不合常理!”

    “既然段公爷吩咐,老朽就进去看一看!”孙御医得不到段怀简的支持,更不敢得罪此人,无可奈何地拱手。

    急着探望朋友父亲的张潜,哪里知道自己一句怼人的话,还引发了那么多故事。拔腿迈过了门槛儿之后,他三步并作两步,就来到了屋内的床榻前。

    一股腥臭的味道,直冲他的鼻孔,熏得他五腹六脏阵阵翻滚。借着昏暗的灯光向床上看去,只见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一动不动地躺在枕头上,气若游丝。

    ”阿爷——”好不容易装出来的硬气,迅速消散。小胖子任琮跪在床边,放声大哭。

    “哭什么哭,你哭,就能把他哭好不成?”张潜又是鄙夷,又觉得小胖子可怜。抬手将他扒拉到一旁,低下头,仔细检视病人的情况。

    嘴唇干裂,脸色灰中透红,皮肤暗淡无光,露在被子外的脖颈,耳垂等处,褶皱非常清楚。很明显,任琮的父亲任琼,已经处于脱水状态,情况非常不妙。

    伸手在对方额头探了探,有股滚烫的感觉,立刻顺着手指传了过来。再轻轻掀开被子一角,映入张潜眼睛的,则是一根被布条裹成粽子般的胳膊。露在外边的靠近肩膀位置,已经肿得像大腿一般粗细,黑里透亮。

    “把窗帘拉开,让阳光透进来,顺便窗户纸上戳两个洞洞通风。别让洞口冲着你父亲就行!”心中暗骂了一声庸医杀人,张潜果断吩咐。

    六神无主的小胖子任琮,立刻找到了主心骨。收起眼泪,连声答应着扑到窗子边,一把扯烂了上面的窗帘。随即,他以右手的食指当棍子,朝着远离病床的那扇窗子戳去,“噗!”“噗!”两声,将窗纸戳出了两个大大的窟窿!

    “胡闹,你知道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孙姓御医的声音,再度于张潜背后响起。却是此人奉了段怀简的命令,主动跟进来监督张潜如何行医。

    “通气,否则病人即便没有病死,也被活活憋缺氧了!”张潜懒得回头,又冷冷地怼了一句。然后一边将盖在病人身上的两层丝绵被子掀掉其中一层,一边继续高声吩咐,“任琮,派人去取热水过来,加上两勺儿盐,放冷了后给你阿爷灌下去!”

    “缺氧,氧是什么?为何要灌盐水?”孙姓御医听得眉头紧皱,沉声抗议,“他邪热不退,理应上喂参汤扶正,下以芒硝驱逐邪气才对。而他的身体又虚弱如斯,若是以芒硝釜底抽薪,恐怕没等邪热散去……”

    “不懂就站在旁边看着!”张潜才没功夫跟对方讲述,什么叫做电解质失衡,狠狠瞪了对方一眼,没好气地命令。

    也不怪他无礼,这孙姓御医,着实有些徒有虚名。张潜记得自己小时候在孤儿院,一名同伴发烧不退,同样尸位素餐的院医,就是光想着给患者退烧,发汗,却丝毫没考虑他已经处于半脱水状态。结果,差点儿就要了患者的小命儿。

    多亏当时还不是院长的刘姨发现的及时,自己出钱喊来出租车,将患者送进了儿童医院,才令此人最后转危为安。但那名差点一儿就草菅人命的院医,非但没为失误负任何责任,反而很快就走后门儿调去了老干部局。从此专门负责传授离退休老人养生之道,据说还极受老人们好评。

    按照二十一世纪的经验,张潜觉得自己身后这位孙姓御医,十有七八也是走后门混上来的。而对于这种草菅人命的庸医,他没发怒将对方赶出去,已经够给对方面子了,才不会再给予对方任何尊敬。

    同样对孙姓御医失去尊敬之心的,还有小胖子任琮。半刻钟之前,孙姓御医曾经亲口下了断言,他父亲回天乏术。而现在,他请回家来的高人,却一进门就指出了孙御医的两处谬误。这也许就意味着,孙御医先前的判断,并不准确。他父亲还有很大的希望,被高人从鬼门关口拉回来!

    拔腿绕过被训懵了的孙御医,小胖子快速回到正厅内,安排人去取热水和精盐。才手忙脚乱地安排完毕,卧房里,就又传来了张潜的声音,“找把剪子来,把这些布条剪掉,血脉不通,即便医好了,令尊的这条胳膊也得废掉。”

    “若是通了血脉,邪毒就会逆冲而上,直入心肺!”孙御医忍无可忍,哑着嗓子咆哮。“你简直是在草菅人命!”

    “不懂就闭嘴!”一声呵斥迅速响了起来,将孙御医的咆哮瞬间就给压了下去。紧跟着,呵斥声再度变成了吩咐,“任兄,派人去我房里,把我的那个书包取来!”

    “哎,哎!”任琮连声答应,随即将目光转向任全,“你去大师房间里……”

    “算了,还是我去吧!”话说到一半儿,他皱了皱眉头,果断改口,“你留在这儿,听大师吩咐行事。”

    很显然,纵使再心大糊涂,他也察觉到了,任全等辈打过张潜随身物品的主意。所以,为了避免这些人再动书包里的东西,触怒大师,还是他亲自跑一趟为好。

    为了救父亲,做儿子不会在乎任何辛苦。迈动双腿一路飞奔,很快,任琮就把张潜的书包,双手抱在怀里给拿了过来。

    恰好任五和任六也取来了开水和食盐,张潜立刻命任琮兑了一些盐水,用嘴巴吹凉了,快速给高烧昏迷的患者任琼喂了下去。然后又从自己的书包里取出来百服宁(扑热息痛),用剪子剪下了一粒,塞进了任琼嘴里,随即,狠了狠心,又剪下了第二粒,也塞了进去,自任琮手中接过了盐水,小心翼翼地将早就变了形的胶囊,从患者嘴巴冲进肚子。

    能不能救命,他不敢保证。至少,他这样做,能让朋友的父亲,不再被高热烧得那么痛苦。至于肿成大腿一般粗的胳膊,他目前只能寄希望于头孢。

    如果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头孢也不管用了,那可真的是回天乏术了。但是他也算尽了力,以后看到任琮被丧父之痛打击得一蹶不振的模样,他心中也不会觉得太内疚。

    “你,你给他喂的可是丹药?”孙御医的声音,忽然又在墙角处响了起来,带着一丝丝委屈和如假包换的震惊。

    作为专门给皇族和高官看病的御医,他这辈子见过玉瓶装药,银箔裹丹,却从没见过,有人能把银箔弄得只有纸张的一半薄厚,更没见过通体发亮,还带着红白两色的灵丹!

    “你认为是丹药,就算是丹药吧!”张潜没功夫跟他说废话,小心翼翼地把剩下的大半板儿百服宁,以及刚刚剪开的塑料壳,连同锡箔纸封,一道收进了书包,顺手又取出了那瓶风油精。

    不是为了治病,只是为了让屋子里的味道能改善一些,以免自己被熏得头晕。信手拧开塑料瓶盖儿,他将风油精倒出了几滴,用掌心搓均匀了,缓缓抹在了任琼的太阳穴上。

    有股清新的药香,迅速赶走了恶臭,伴着一声低低的呻吟,转眼传遍了屋里屋外。

    “阿爷!”小胖子手一哆嗦,将装盐水的瓷碗直接掉在了地板上,摔了个四分五裂。不顾瓷片扎到自己膝盖,他扑到病床前,泪如泉涌。

    “庄主醒了?好奇怪的药香!”原本在后堂正房危襟而坐小国公段怀简猛地站了起来,抽着鼻子左顾右盼。管家任福和大小姐任盈盈更是失态,三步两步直接冲向了卧房门口儿,泪流满面。再看那御医孙安祖,两眼直勾勾地盯着装风油精的透明玻璃瓶子,嘴巴张大得足以塞进一整个鹅蛋!

    见过琉璃,也见过通体透明的琉璃瓶子。可做成婴儿掌心大小,仍旧空心能装液体的琉璃瓶子,今天他却是第一次见到。

    至于琉璃瓶子里的绿色东西,不用问了,肯定是仙家玉露,跟那两粒丹药同出于一处!否则,也不会两滴下去,屋子里的腥臭味道就被一扫而空。而早已经两只脚都踏进了鬼门关的任琼,外敷过之后,嘴巴里竟立刻呻吟出了声音!

第十五章 别看广告看疗效

    张潜本人,也被患者的反应给吓了一大跳。

    风油精他从小用到大,主要用途只有三个。第一是蚊虫叮咬后止痒,第二是昏昏欲睡时提神,第三,则是放在厕所里除臭。却打破脑袋都想不到,风油精还有将人从昏迷中唤醒的奇效。

    不过回头想想自己刚才对患者的处理过程,张潜也就不觉得太震惊了。患者高烧脱水,还被关在密不透风的屋子里缺乏新鲜空气供应。而自己进来之后,先命令任琮将窗子给戳了两个洞,又给患者补充了电解质和水分,再加上风油精对神经末梢的强烈刺激,患者从昏迷中恢复知觉,也是顺理成章。

    “你先别忙着哭,需要做的事情多着呢,这才是第一步!”用脚尖儿轻轻踹了已经哭成了泪人儿的任琮一下,他郑重吩咐:“刚才的那两粒药,主要作用是退烧和止痛。应该在二十分钟,就是一刻钟多一点儿的时候见效。你去找最烈的酒来,顺便再用开水化一大桶食盐水备用。如果药物退烧效果不够明显的话,咱们就得给令尊进行物理退烧。”

    几句话,他都是用现代汉语表述,又是分钟,又是退烧,又是物理,任琮怎么可能听得懂?然而,小胖子亲眼看到自家父亲被张潜用两滴绿色的神药从鬼门关拉了回来,对后者早已奉若神明。立刻纵身而起,冲着正厅里连声叫喊,“快,快,仙师说,把庄子里所有酒都搬过来,还有盐,所有盐都拿来化水!”

    “只要度数最高……”张潜气得两眼翻白,赶紧追上去,照着对方后脑勺狠狠来的一巴掌,快速纠正“不要那么多,只要最烈的酒,半桶就够。盐水也不要那么多,洗澡的木桶,用开水化上半桶。你亲自去,别在这里碍我的事。还有,下次无论谁进来,先用盐水漱口、洗手,洗脸!”

    “哎,哎!”此时此刻,即便张潜让他上刀山,下火海,小胖子任琮都决不会皱一下眉头。连声答应着冲出屋子,一路风驰电掣。

    担心他忙中出错,家将任全赶紧跟了上去。任家大小姐盈盈,则抬手快速擦掉了脸上泪,走到屋门口,双膝跪地,低声认错:“仙师,小女子有眼无珠,先前误会了你,罪该万死。你只要能救活家父,小女子愿意任凭仙师处置!”

    “首先,我不是仙师。其他,则先等令尊真正脱离危险……”张潜皱了皱眉头,顺口回应。说到一半,又意识到对方可能听不懂,摇摇头,无可奈何地转换成唐人习惯的语言,“其他先等令尊真正被救回了再说。还有,让人把我的衣服、腰带和鞋子找回来。我就那么一套,得留着给自己做个纪念!”

    “仙师放心,在下这就去找,这就去找!”管家任福后悔得肠子都青了,迫不及待地在一旁答应。

    如果早知道张潜是个货真价实的高人,他绝对不会授意仆妇们去扣下对方的随身衣物。比起自家庄主任琼的性命,那几件模样和用料怪异的衣服鞋子,即便被仿制成功,所能带来的利润,也微不足道!

    “仙师你的意思是,家父还没真正醒转!”大小姐任盈盈的注意力,却完全被张潜话语里的“真正”两个字吸引领过去,脸色瞬间又变得煞白,伸手掀开门帘儿,探进头来急切地追问。

    “别乱掀帘子,当心带进病菌来!”张潜正准备用剪刀替任琼剪开手臂上那蚕茧般的绷带,听到门口的动静,迅速扭过头呵斥。

    随即,又迅速意识到,这个时代的人根本不懂什么叫做病菌。皱了皱眉头,再度补充,“令尊这般模样,相当于半昏迷状态,呻吟声都是无意识发出。就是,就是他自己并不知道自己在呻吟,也听不到你在说什么。能不能成功将他救回来,首先看能不能成功退烧。其次,看能否让他伤口上的感染,就是你们说得邪气,被药物化解掉。”

    先前给患者喂药,他没觉得累。给任盈盈解释患者病情,却累得他额头见汗。好在屋子里头还站着“庸医”孙安祖,此人掌握的医学常识比任盈盈丰厚一些。听“仙师”解释得费劲儿,此人在一旁主动帮腔,“退烧,应该就是退去邪热的意思。令尊的箭伤本身没多严重,箭蔟也当时就被拔掉了。问题出在伤口化脓,邪气上逆污染了血脉。如果能退掉邪热,就等同于遏制住了邪气的攻势。但这只是治标,想要治本,还得用药物化掉邪气,让伤口不再流脓,让胳膊不再肿得这么厉害。仙师,晚辈这样解释,不知道对不对?!”

    最后一句话,是向张潜问的,态度恭敬得无以复加。后者听了,虽然觉得只有一半儿理解正确,但也想不到更好的词语去纠正,只能苦笑着点头,“御医说得没错,先前晚辈心急,说话冲了些,还请您老见谅!”

    “折杀了,折杀了!”孙安祖闻听,吓得连连摆手,“仙师折杀晚辈了。晚辈医术不及仙师万一,能聆听教训,已经是三生之幸,断不敢对仙师有丝毫的怨言。”

    这个年代的医生,跟道家都有扯不清的关系。他的曾祖父孙思邈,既是一位神医,同时也是一位闻名遐迩的道士。所以在他看来,张潜能拿出制造那么精良的仙丹,还只用两滴仙液,就将任琼从垂危状态唤醒,显然是一位得道高人。

    而得道高人的年龄,是不能按照相貌推算的,据传闻很多上千岁的练气士,都能返老还童,看上去永远都是十七八岁的美少年。

    眼前的张仙师既有起死回生的本事,又是一个美少年,想必也是返老还童的。如此一来,他孙安祖自认为晚辈,绝对不会吃亏!

    “我真的不是什么仙师,年龄也没你大!”被一个白胡子老头当做长辈来尊敬,张潜的头皮阵阵发乍。赶紧放下剪刀,认真地解释。

    不同于西方,神棍可以废掉国王。华夏这片土地上,历史中自称神仙的,从于吉、张梁到洪秀全,哪个得到过好下场?所以,能离这个称呼远一点,就是远一点为妙。

    “是,大师,晚辈明白!道途漫漫,达者为先!”孙安祖楞了楞,迅速又脑补出了另外一种答案。

    道门传闻,有些奇人,生下来就打通了百会穴,十几岁就能顿悟大道,然后白日飞升。眼前的张仙师,估计就属于这一种。

    “我也不是什么达者!”张潜急得直跺脚,然后,无可奈何地摇头,“算了,随你!反正我不承认自己是仙师,也不是什么高人。只是碰巧来到这里,身上碰巧带了几粒药物而已!”

    “晚辈明白。是碰巧,碰巧!”孙安祖想了想,郑重点头。

    仙师不承认自己是仙师,那是要在红尘中历练,打磨道心。而几粒药物的意思,则是避免今后有俗人上门打扰,提前做了藩篱。此药只能赐给有缘者,无缘的来求,就是早已用完,爱莫能助!

    人的思维一旦进了歧途,九头牛都拉不回。眼下孙安祖就处于这种情况,无论张潜说出花来,他都能找到跟仙道有关的解释。

    ‘你明白个屁!你要是明白了,就想办法把我送回二十一世纪去,老子把现金和储蓄卡连同密码全给了你都行!’一看孙安祖的表情,张潜就知道误会更深了,气得在肚子里破口大骂。

    然而,他却知道,此刻自己解释得越多,误会就越深。于是干脆不再浪费口舌,叹了口气,指了指屋外,对着孙安祖和任盈盈大声吩咐,“算了,你们两个,干脆过来搭把手。先去找盐水把各自的手和脸洗干净,然后把口也漱一下。等一刻钟之后……”,扭头又看了一眼呻吟渐渐停止的任琼,他继续发号施令,“一刻钟后,咱们想办法给他重新清理伤口。”

    病床上,任琼的额头处已经隐隐冒出了水光,呼吸也渐渐变得平稳。

第十六章 能否活得长寿,全靠概率

    不愧为有西方板蓝根之称的二十一世纪万能神药,百服宁的退烧效果没得说。没等张潜指挥着御医孙安祖和大小姐任盈盈两个,手忙脚乱地将任琼胳膊上的绷带剪完,后者的高烧症状已经开始消退,憔悴的面孔上,隐约也有了生命的光泽。(注1:如果在国外看家庭医生,最经常给开的就是扑热息痛,无论是啥症状。)

    孙安祖原来之所以认定了患者无力回天,最大难题就在于患者任琼邪热难退,药石无用。此刻发现任琼的额头已经不再发烫,且汗出如浆,顿时惊喜莫名。握着剪刀的右手,不停地哆嗦,好几次,差点把剪刀戳在自己的左手上。

    而大小姐任盈盈,先前听孙安祖解释过,只要邪热开始消退,就是药物遏制住了邪毒的攻势,心中更是惊喜得不能自己。没等将手里的脏绷带扔掉,就想跪下给张潜磕头。

    “别,别,别,早着呢,这才是万里长征第一步!”作为一名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人,张潜最受不了别人动不动就跪,哪怕对方先前还辱骂过自己。因此,果断将身体躲在一边,连声解释,“出了汗,退了烧,只解决了表面问题,真正麻烦还在后头。你有给我磕头那功夫,还不如去外边催催,烈酒和盐水什么时候能到。”

    “仙师,仙师,烈酒到了,盐水也准备好了,都准备了两大木桶。一起给您摆在门口了!”小胖子任琮讨好的声音,在外边迅速响起,隐约还带着一丝哽咽,“先前,先前看您忙,就没敢打扰您。我阿爷情况怎么样,您刚才说汗发出来了?!”

    “退烧了,就是你们平常说的邪热。出汗是退烧的表现之一!”对于努力帮过自己忙的小胖子任琮,张潜的态度要好得多,想了想,尽可能地为他解释。“你要是不放心令尊,可以进来看看他。不过记得提前打了盐水洗手洗脸,顺便再用盐水漱干净嘴巴!”

    “哎,哎,我洗,我这就洗!”小胖子任琮喜出望外,连声答应。话音落下,又顺口问道:“仙师,你呢,你需要洗一下不?”

    “我?”张潜楞了楞,这才意识到,对别人提的卫生要求,自己一条都没遵从。顿时,脸色微红,讪笑着回应,“洗,麻烦你也给我弄个脸盆和杯子过来。好在绷带还没剪完,还没到为令尊处理伤口的时候。”

    “是,仙师!”没想到自己还能给张潜查缺补漏,小胖子激动得连声音都开始发颤。

    “你们继续剪绷带,我出去一下。还有,不要叫我仙师,叫我张少郎,或者张公子,都可以。”扭头对孙安祖和任盈盈两个吩咐了一句,张潜迈步出门。

    “是,张,张少郎君!”孙安祖和任盈盈两人都楞了楞,然后果断做出了正确选择。

    公子是官宦之家儿孙才能有的称呼,平素如果周围没有外人,叫也就叫了。如今正厅里还坐着一位如假包换的小国公,该遵守的忌讳,大伙还是不要故意去犯。

    “仙,张少郎君!”管家任福的反应,也不比孙安祖和任盈盈慢。抢在其他家丁“冒犯”高人之前,带头改口,“张少郎君要净面是吧?盐水已经给您打好了,任四,任五,任六,你们几个还不把脸盆和茶杯,给张少郎君拿来!”

    立刻有家丁如众星捧月般围拢过来,端脸盆的端脸盆,端杯子的端杯子,伺候张潜洗脸,洗手,漱口。然后又拿来崭新的手巾,小心翼翼帮他擦干净了脸上和手上的水渍。

    张潜依旧无法适应被人伺候,特别是被一群大老爷们伺候,硬着头皮坚持到漱口完毕,赶紧分开众人,转身直奔放在病房门口的两个木桶。“哪个里边放的是酒?”

    “这个,仙,张少郎君请看!”刚刚洗漱完毕的任琮,屁颠屁颠地凑上前,亲手为他掀开了一个木桶盖子。

    “你还是叫我张兄就行!”张潜从旁边拎起一只木头勺子,一边舀酒水,一边吩咐。

    “那,那怎么行。仙,张少郎君救了我父亲的命!”任琮却坚决不肯答应,摆着手连连后退。

    “能不能救下来,还要两说着呢!”张潜瞪了他一眼,皱着眉头补充,“况且你先前帮过我,我帮你也是应该。除非你觉得,张某不配跟你攀交情!”

    “张,张,张……张兄,小弟这厢有礼了!”自家父亲的性命悬在别人手里,任琮不敢违抗,支支吾吾了好一阵儿,才终于又将“张兄”俩字叫出口。

    “酒的度数不够!”张潜没功夫继续跟他在繁文缛节上浪费时间,瞪了他一眼,将酒水放在嘴边,仔细品尝,“闻起来就知道不够。你们这里没有烧酒么?烧刀子,三碗不过岗那种?!”

    “没,听都没听说过!”任琮绞尽脑汁拼命想,也没想出烧刀子是什么东西,只好老老实实地摇头。

    “长安城中,最烈的酒,就是三蒸三酿的刘伶醉。但是距离张少郎君说的,三碗不过岗,还是差了许多!”小国公段怀简有心跟高人结交,主动在一旁补充。

    “那就算了,只能用盐水了!”张潜丢下勺子,遗憾地摇头。

    即便身为二十一世纪文科生,他也懂得一个基本的常识,酒精想要消毒,至少得达到七十度。而任琮精挑细选出来的酒,乃是粮食所发酵酿制,根本没经过任何提纯。

    往高了说,这些酒也就能达到十一二度,跟后世的烈性啤酒差不多。给酒鬼解馋都嫌弃不够劲儿,更不用说拿去给伤口灭菌!

    正郁闷间,耳畔忽然传来一声尖叫,“啊——”,紧跟着,就是任盈盈的求救声,“仙师,张少郎君,救命,救命,我阿爷,我阿爷手臂漏水了!”

    “不要慌!肯定不是水!”张潜听得哭笑不得,连忙转身,三步并做两步来到病榻前。只见包裹在任琼胳膊表面的绷带,已经尽数被孙安祖和任盈盈两个去除。早已看不出颜色的伤口处,正有暗黄色的液体,淅淅沥沥往外淌。

    “去外边,拿个木盆来接着!”张潜也不知道那液体是什么东西,但是坚信人不会漏水。先大声命令任盈盈让开,然后从书包里取出义乌造的“瑞士军刀”,将其中一片最薄的小刀子打开,放在刚才忘记了熄灭的油灯上烧了烧,随即,便用刀尖儿轻轻去挑任琼胳膊上的伤口。

    “蠢货,果然是在草菅人命!”不接触则以,一接触,他就又忍不住低声唾骂。

    以他穿越之前在大二暑假去地震灾区做志愿者,被组织方临时安排给医生打过几天下手的水平,都能看出来,任琮的父亲之所以落到今天这地步,给他治伤的郎中,至少得负担七成以上责任。

    伤口实际很小,长度绝对不超过两厘米,并且被人用烙铁之类的东西烫过,当时肯定有效地止住了流血。然而,不知道是处理伤口的人外行,还是故意,竟然只烙糊了伤口的表面。如此一来,血的确没有再往外流了,但箭蔟上的细菌却与淤血一起被封在了皮肉里头,时间久了,不发炎才怪!

    然而,想想正厅里还坐着一位少国公,答案恐怕就呼之欲出了。这任老庄主的身份,绝非普通地主或者商人那么简单,从他受伤后,能惊动一位少国公和一位御医的情形上看,十有七八,此人就是后世日本等国家里存在的那种“白手套”。专门为达官显贵们经营他们不方便出面的生意,然后从中分一杯羹。(注1:说的是日本。河蟹退散!)

    如此重要的人物,随行郎中给他用烙铁处理伤口之时,岂敢把他烫得太狠?结果,这一手下留情不要紧,把细菌也给留下了。再加上受伤后捂着不透风,才引起了急性炎症,差一点儿就要了他的老命。

    “先前晚辈看过一次伤口,当时还没有流脓!晚辈看伤口表面完好,任庄主却被邪热烧得昏迷不醒。又看到有邪毒已经蔓延过了肩甲骨,才断定任庄主之病,已经非药石之力所能救治!”还以为张仙师是在骂自己,孙安祖红着老脸,小心翼翼地在旁边解释。

    “真不知道武则天怎么活到了那么大的岁数!”心中偷偷嘀咕了一句,张潜对这个时代的医术水平彻底失望。随即,又摇了摇头,低声朝着外边喊到:“任琮,找个干净盆子,和一块干净布子,端盐水进来!”

    “哎,哎!”任琮的声音,贴着他的脊背响起,明显带着战栗。显然刚才就跟在他身后冲进来了,只是没敢凑得太近,怕打扰他救自己父亲任琼的性命而已。

    “张少郎君,需要给任庄主用盐水洗伤口么?恐怕只能洗得再仔细,也无法将邪毒从肩膀那边抽出来!”见张仙师不搭理自己,孙安祖又在旁边试探地提醒。

    “恐怕需要将烂肉从伤口里头全部挖出来才行!”张潜咬了咬牙,低声回应,“刮骨疗毒,你听说过吗?今天就算赶鸭子上架,也得勉强试试!”

    “刮骨疗毒?”饶是对张潜的神奇已经有了一定适应能力,孙安祖依旧大惊失色,“仙师,张少郎君会此奇术?晚辈听说过,在《三国志》里头有记载!但从那时之后,世人就再未见到此绝技施展第二次。”

    “那你知道麻沸散不!”张潜听得好生失望,却依旧有些不死心地询问。

    扑热息痛有一定止痛效果,却未必能压制住割除烂肉时的剧烈疼痛。这点,他从自己小时候牙疼的经验中就能得出结论。所以,只能寄希望于传说中的古方。

    “听说过,没有看到过方子,此方自魏晋时代,就已经失传了!”孙安祖摇摇头,老老实实地回应。

    “蒙汗药呢,你知道怎么配制吗?”古方不行,则只能求助于传说,张潜继续不死心的问。

    “没听说过!”孙安祖明知道答案会让“张仙师”失望,依旧如实做出了回应。

    “五麻汤呢?”

    “没听说过!”

    “曼陀罗花呢,总能找到吧?”

    “听说过,长安城里肯定没有!”

    “还魂草?”

    “没听说过!”

    “情花?”

    “回张少郎君的话,情花是什么东西?少郎君说的是催情草么?那是给牲口配种时用的,没有麻痹效果啊!”

    ……

    接连将民间传说,影视剧,和武侠小说里的,各种麻药问了个遍,得到的答案却全都是否定。张潜终于彻底绝望,将小刀子往桌案上一拍,厉声喝问:“那你平素给人看牙或者清理伤口,总得止痛吧!这没有,那也没有,你平素到底用什么?”

    “金,金针!”孙安祖辈吓得连连后退,回答得好生委屈,“金针刺穴止痛。还,还有乌头草。每次不超过两钱熬服,毒不死人,只会让人昏迷上几个时辰!”

第十七章 不要小瞧御医

    “你怎么不用砒霜?!”张潜终于明白,为啥古代皇帝没几个长寿的了。连乌头草都敢当麻醉剂用,平素有个头疼脑热就吃药,有毒有副作用的东西,还不知道吃进去了多少!倒是那些普通人,小病小灾吃不起药,只能靠身体去硬抗,说不定还能寿命长一点儿。

    “砒霜?少郎君可是说的信石?”沉迷于医道中的孙安祖,丝毫没听出张潜话语里的讽刺意味儿,皱着眉头,非常认真地跟他探讨,“信石主要用来治疟疾,花柳和痔疮,做麻药却是第一次听说。少郎君可知用量几何?以何药为辅?若是切实有效,晚辈回头给人治病,倒不妨拿来试试!”

    “我也不知道,你可以学神农氏,自己去尝!”张潜彻底无话可说了,抓起高仿瑞士军刀,再度用灯火烤了消毒,“现在,烦劳孙御医用金针给他止痛,实在不行,发现情况不妙,你就把他直接打晕。我必须把伤口中的腐烂肌肉,给他尽快处理掉!”

    说罢,拎着烤得滚烫的军刀,走到任琼耳畔,弯下腰,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嘀咕:“任老爷子,您刚才应该也听到了,孙御医说,不拔除了您体内的细菌感染,您肯定十死无生。而如果您死了,晚辈保证,任琮会被别人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

    轻轻叹了口气,他继续用普通话低低的补充:“所以,晚辈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了。等会儿一旦手重了一些,您老千万忍住了。万一碰到了血管引起了大出血,您老也别怪我庸医杀人。我即便失了手,您老好歹都能死得痛快点儿,换了他们,您老死前肯定受更多的冤枉罪!”

    说这些,他纯粹是为了让自己安心。毕竟如果是在二十一世纪,他敢这样干,无论最后治疗结果如何,都难免要进局子里走一遭。而眼下,如果他不冒险一试,任老庄主就只能等死。而以小胖子任琮那怂样和其继母,管家、仆人们对他的态度,此人肯定难逃被剥夺继承权,扫地出门的命运!

    孙安祖听不懂张潜所说的二十一世纪普通话,见他在任琼耳畔嘀嘀咕咕,还以为是施展刮骨疗毒奇术之前,必须念给患者的定魂咒。所以也不敢听得太仔细,只管命徒弟替自己从药箱里取来银针,一针针地扎在任琼的手掌、肩膀和脖颈等处,然后又点燃艾绒,放于针尾处缓缓熏烤。

    这一手“伏羲神针”,乃是他师门绝学,他从小练到老。因此,整套动作施展起来宛若行云流水。而施针之后,任琼手臂上的皮肤和肌肉,立刻变得松弛了许多,很明显,针刺的确起到遏制痛觉或者舒缓神经紧张的效果。

    张潜见此,对手术成功的信心,立刻又增添了许多。拿起瑞士军刀,第三次在火上烤了烤,旋即命令孙安祖帮忙压住任琼受伤的手臂,用刀尖儿轻轻朝已经化脓腐烂的伤口割了下去。

    也许是任琼昏迷太久了,痛觉已经麻木。也许是百服宁和金针的效果产生了叠加。病榻上的患者,只是轻轻皱了下眉头,就再也没做出任何动作。而被烙铁强行烙在一起的皮肤,被锐士军刀切开之后,先前伤口处冒出来的黄水儿,立刻变成了脓血,沿着刀刃滚滚而落。

    “啊——”奉命端来木盆负责接“黄水儿”的任盈盈,低声尖叫。随即,毫不犹豫地抬起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唯恐尖叫声打扰了“高人”施展奇术。

    奉命打来盐水备用的小胖子任琮,则快速将头扭到了一旁,面颊,手臂,大腿上等处的肌肉,突突乱跳,冷汗也沿着额头滚滚而下。

    第一次拿刀子切人肉,张潜其实也被污血刺激得头皮发乍。然而,患者的伤口已经被切开了,他会做也得做,不会做没理由停手。所以,干脆把心一横,牙关一咬,继续用刀刃往伤口深处切去。只要没把患者当场疼醒,就全当自己是在削木头。

    好在任琼胳膊上的伤口,原本就没多大,附近也恰巧没什么动脉和静脉。因此,四、五刀轻轻切过之后,刀刃下已经能够看到鲜红色的肌肉。张潜将头扭向一旁,接连做了几个深呼吸,调整了一下心态。随即,又开始用刀刃剜那些腐烂的肌肉,不求动作绝对精确,只求做到除恶务尽。

    这下,伤口处的血,就淌得多了起来。任盈盈看得花容失色,本能将眼睛闭上,浑身上下冷滚滚。再看小胖子任琮,虽然始终目光都没敢往伤口处多瞧,却早已吓得脸色惨白,四肢瘫软,距离昏迷已经没多远了。

    倒是御医孙安祖,这辈子处理过太多的各种伤口,非但积累了足够的经验,神经也早就被患者血肉模糊的样子,折磨得足够粗大。聚精会神看了一会儿,发现张潜握刀的右手一直在发抖,额头、后脖颈等处,都湿得宛若刚刚被泼了一大碗水般,便隐约猜到他以前没施展过几次同类的奇术。因此,犹豫了片刻,压低了声音商量:“少郎君可是累了?如果只是单纯挖掉腐肉的话,可以放心教给晚辈。只是,如果邪毒不除,今日挖尽了腐肉,明日就会又有新的血肉再腐,一日日挖下去……”

    “你会切除腐肉?不早说!”张潜正累得头晕目眩,果断将高仿瑞士军刀递过去,大声说道:“你只管将腐肉挖尽了,小心不要伤到血管。至于病菌,就是邪毒,我还有别的药!”

    “如此,少郎君先去休息,让晚辈助你一臂之力!”听张潜说另有药物对付邪毒,先前见识过百服宁退烧之神奇效果的御医孙安祖,立刻精神大振。迫不及待地接过高仿军刀,弯腰低头,三下五除二,就将伤口处的腐肉给清理了个七七八八。

第十八章 好像什么地方不太对劲儿

    正所谓,行家一伸手,就知道有没有。这两下,可比张潜刚才那零敲碎打模样,高明了太多。后者看得心里发虚,赶紧低声夸赞道:“孙御医好本事!早知道如此,就该让你来给他做这个手术!”

    “不是晚辈本事好,是少郎君的刀好!”孙安祖却不肯居功,摇摇头,低声回应,“晚辈以前给人处理伤口,从没像今天这般顺手过。”

    说话间,他又侧过刀刃,贴着伤口边缘缓缓转动。将最后的薄薄一层受到感染的肌肉给剜了下来,然后抬起头,满脸期待地看着张潜,低声催促:“晚辈这边结束了,少郎君您若是祛除邪毒,还请……”

    “用盐水将伤口好好洗两遍,若是你有什么止血的药物,也可以给他涂上一些。”努力回忆着自己做志愿者时,看到过的伤口紧急处理流程,张潜大声吩咐。随即,将头转向书包,迅速掏出了一整板儿头孢胶囊。

    这才是他真正的底气所在,生活于一个抗生素滥用的时代,一直到国家命令禁止“无处方买卖抗生素”之前,头孢胶囊,就是他这种孤儿的万能神药。小到呼吸道感染,大到打架受伤,没什么不敢用头孢胶囊来应付的,一板儿不行就再多吃一板儿。

    而唐代的病菌,想必还没形成抗药性。所以,有头孢胶囊在手,他相信自己至少有一半儿的把握,压制住小胖子他爹体内的感染情况。

    “仙师,这,这是……?”目光恰巧对着药板儿的正面,孙安祖被那透明的十个塑料壳和里边色彩鲜艳的胶囊,震惊得无以复加。好半晌,都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我不是仙师,也不敢当您的长辈!您老,叫我名字就好!”鉴于对方刚才所展示的那一手漂亮的“刀功”,张潜不愿意在此人面前装神弄鬼,笑了笑,低声解释:“至于此物,虽然压扁了了些,却不影响药效,刚好可以用来对付伤口感染。”

    说罢,迅速用剪子将药板儿剪断,撕开锡箔封纸,取出两颗已经压变了形的胶囊,塞进任琼嘴里。然后又取了一杯盐水,缓缓将胶囊送进了对方的喉咙。

    “刚好,刚好,任老庄主好福气!”孙安祖拼命眨巴眼睛,努力劝自己不继续刨根究底。

    邪热不退,就刚好有两粒丹药,在一刻钟内压制住了邪热。邪毒入体难治,就又刚好有了十颗丹药祛毒。这任老庄主,运气也忒好了些!所急需的救命之物,刚好张少郎君这里都有!

    第一次照葫芦画瓢给人动手术,张潜早就累得筋疲力竭,没精力注意孙安祖的反应,一边翻看任琼的眼皮,观察患者的情况,一边顺口吩咐,“药大概一个小时,就是半个时辰左右见效!想要彻底清理干净了他体内的感染,估计至少得连吃三天。止血药上过了么?上过了就给他缝合一下。对了,伤口缝合您会吧?相应的针线都有吧!”

    “上过了,上过了!”再度被祛除邪毒所需要的时间之短,震惊得神不守舍,孙安祖像小鸡啄碎米一般点头,随即,才忽然理解了张潜的下半句话,再度瞪圆了眼睛,惊呼声脱口而出,“缝合,伤口也可以缝合?像缝衣服那样?”

    “当然了,你没缝过?”无法理解孙安祖的表现,张潜皱着眉头询问。

    “没,没!”孙安祖像差等生被班主任家访一样心虚,红着脸,小声回应,“还,还请仙,还请少郎君指点。在下,在下以前都是用烙铁。”

    “没啥好指点的,就像缝衣服一样,把表皮尽量给他缝在一起,底部留个筷子那么大的缝隙,用来排除淤血。”已经失望很多次了,张潜对这个时代的医生不懂伤口缝合,也不觉得有啥奇怪。笑了笑,轻声为对方讲解。

    随即,又低头看了看双目紧闭,满头大汗的任盈盈一眼,笑着吩咐:“行了,把眼睛睁开吧,伤口基本上已经处理完了。你去帮孙御医找一副针线,记得用开水烫过了,再送进来!”

    “是,是,仙师!”任盈盈如蒙大赦,挣扎着站起身,缓缓向外走去。双腿才迈过门坎儿,就差点儿一头栽倒,多亏了任全在外面手疾眼快扶了一把,才避免了出丑。

    “还有你,也起来吧,伤口处理完了!”被赶鸭子上架的一场手术,累得筋疲力竭,张潜没功夫去同情任盈盈。用脚踢了一下瘫痪在地板上,随时都可能晕倒的任琮,笑着命令,“起来替令尊拿药,我顺便教你怎么用!”

    “哎,哎!”任琮呻吟着睁开眼睛,努力往起站,接连几次都没成功,只好用手拉住了张潜衣袖,“仙,张兄,我,我腿,腿麻!”

    “瞧你这窝囊劲儿!”张潜低声数落了此人一句,伸手将他从地上硬扯了起来。先扶着他坐到了床边的凳子上,然后将剩下的大半板儿头孢,塞到他手里。“刚刚喂令尊吃过,每天早晚,需要各喂一次,每次两颗,吃完为止。用剪子从这里剪开,吃里边的胶囊。就是你们说的丹药!”

    “哎,哎!”小胖子任琮听得似懂非懂,只管连连点头。

    “还有这个!”张潜从书包里掏出另外大半板儿退烧药,给自己留了两粒,狠狠心,将其余的也全都给了小胖子任琮,“每三个时辰一颗,退烧,也就是邪热彻底不再复发,就别再给令尊吃了。尽量省着点儿,我就这几颗,吃完了,就永远没有了!”

    “多谢张兄!”小胖子这才意识到,药物究竟有多珍贵,双手捧着两种胶囊,就要跪地给张潜磕头。

    张潜见了,赶紧伸手扶住了他,笑着摇头,“别磕,磕了,以后朋友就没的做了。把药收起来,你赶紧出去擦擦脸上的汗,顺便让人给你送进一套干净衣服来换上。否则,令尊病好了,你就该病了。”

    “不磕,不磕!”小胖子又是感激,又是激动,哭泣着将药塞进胸前贴身口袋,转身,挺直了腰杆子大步走出门外。

    从十二岁起,他就被全家上下当成了败家子,虽然钱财用度上没任何欠缺,却谁都没给过他任何尊敬。特别是在追寻“高人”拜师这件事上,更是被全家上下当成了笑话看待。只是除了他的同父异母妹妹任盈盈之外,其他人都不说破而已。

    而今天,却是他无意间结识的“高人”朋友,施展妙手救了他的父亲,还将世间根本买不到的神药倾囊相赠。这让他如何能够不感激莫名?又如何能够不觉得扬眉吐气?

    “唉——”望着小胖子那湿淋淋的背影,张潜忍不住轻轻叹息。

    他自己是个孤儿,没父母兄妹,但也没感觉到过亲人之间的倾轧。而小胖子,恐怕任家庄上下,除了他父亲之外,也就是小辣椒任盈盈对他好一些。其他人,几曾对他付出过一点儿真心?

    “仙,张少郎君,老朽有一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正感慨间,耳畔忽然又传来了御医孙安祖的声音。这回,却没有自称为晚辈。

    “说罢,有啥不当讲的。”被对方问得满头雾水,张潜随口回应。

    “那老朽就多嘴了!”孙安祖用盐水洗了洗手,郑重向张潜抱拳,“张少郎君,请问,你手头那种神药,还有多少?”

    “没了!”没想到对方竟然打起了自己手中胶囊的主意,张潜立刻提高了警惕,皱着眉头,沉声回应,“您不是刚才看见了么,剩下的我都给了任琮!”

    “那就好,那就好!”孙安祖笑着又冲他做了个揖,然后转过身去,仔细检查患者的情况。从头到脚,要多认真有多认真。

第十九章 敲锣打鼓做地主

    事实证明,八世纪大唐的细菌,在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第四代头孢面前,毫无招架之力。当天傍晚,任琮就从昏睡中清醒了过来,原本黑中透亮的胳膊,也开始缓缓消肿。

    第二天早晨,他的胳膊又“瘦”了一大圈儿,颜色也从乌黑变成了灰黄。到了第三天,胳膊的表面的颜色,竟然基本恢复了正常。而他本人,也能在儿女和仆妇的搀扶下,离开病床于屋子当中来回走动。

    这期间,张潜又去探望了此人两次,发现炎症彻底被头孢胶囊抑制住了,而清理伤口附近皮肤和换绷带的活儿,孙御医干的远比自己利落。干脆就把收尾工作全都交了出去,静下心来在客房里看自己从二十一世纪借来的那本英文小说,同时等着任琮带自己去渭南,完成在大唐落户的最后一道手续。

    谁料,任老庄主却是个急性子,才刚刚能下床走动,就立刻派儿子任琮,前来请救命恩公相见。张潜推脱几次不得,在任琮的软磨硬泡下,只好硬着头皮来到了正堂。一只脚刚刚迈过门坎儿,还没等他看清楚里边都有谁在场,“呼啦啦”,已经有三男一女,齐齐地跪在了他面前,纳头便拜!

    “仙师救我父亲性命,我等无以为报,以后只要仙师有事相招,我等纵然粉身碎骨,也绝不敢辞!”带头跪拜的,正是小辣椒任盈盈。原先对张潜的怀疑有多重,此刻她拜得就有多虔诚。

    “起来,起来,举手之劳而已,当不起诸位如此大礼。况且张某也不是什么仙师!”拜二十一世纪深入人心的平等思维所赐,张潜来到大唐之后,最受不了的事情之一就是,别人动不动就跪下磕头。本能地向后退了一步,皱着眉头推辞。

    谁料想,他的后路却被小胖子任琮,用身体给堵了个死死。此人干脆就跪在了正堂外边的地砖上,将头磕得砰砰作响,“仙师再造任家之恩,琮没齿不忘。愿此生追随左右,听候仙师差遣,风里火里,绝不皱眉!”

    “啊——”张潜猝不及防,差点没被小胖子给绊倒。气得一把拉住对方的胳膊,直接将此人给拎到了半空中,“起来,男儿膝下有黄金,你懂不懂?!我都跟你说过一百次了,我不是什么仙师!你再拜我,我现在就走!”

    “别,仙师别走,别走。我不拜了,不拜了!”没想到张潜的力气居然如此之大,小胖子在半空中保持着双膝跪地的姿势,单手挥舞,连声求饶。“这是替家父拜的。不是我们自己要拜的。父命难违,真的是父命难违啊。仙师切莫要生气!莫要生气!”

    “不要叫我仙师!伸开腿站直了!”对这个幼稚中透着厚道的小胖子,张潜还真生不起气来。只好强做愤怒,将手放下,同时命令。

    “是,仙,张,张兄!”小胖子双脚落地,吐了下舌头,迅速改口,“张兄请,家父原本想要亲自拜谢救命之恩。只是身体不便,所以只能由我们这些做儿女的代劳!”

    紧跟着,又像献宝一样快速介绍:“里边是我大妹盈盈,二弟碧,三弟璋,四弟璜,他们也是奉我父亲的命令,拜谢仙,拜谢恩公!”

    话音落下,屋子里,又响起了整齐的拜谢声,三男一女,如黄莺出谷,“谢恩公救我父亲性命,我等无以为报,以后只要恩公有事相招,我等纵然粉身碎骨,也绝不敢辞!”

    “赶紧都起来,各位客气了!”有了一些时间来适应,张潜也不像先前一样局促,按照刚刚学到没几天的唐人礼节,躬身还了一个长揖,“是令尊福缘深厚,而张某碰巧手里有药而已。当不起各位如此大礼。”

    “对仙师来说,是碰巧。对任某来说,却是起死回生。”屋子内,大病初愈的任琼,在一名中年美妇的搀扶下,缓缓迎了出来,“仙师在上,请受任某一拜。”

    说这话,就挣扎着准备跪倒。张潜见状,连忙一个箭步冲进去,扶住了此人胳膊,“庄主不必如此。真的是凑巧而已。在下不是什么仙师,况且,况且他们已经拜过了!”

    他从小为了少挨欺负,就努力锻炼身体。考上大学之后,又在业余时间里头学过几天自由搏击,因此身体协调性和力气,都远远超过了普通人。双手与任琼的胳膊发生接触,立刻令后者的身体再也跪不下去。

    谁料,防住了任琼,却没防住任琼夫人。后者见自家丈夫一时半会儿没有跌倒的危险,立刻松了手,款款下拜,“感谢仙师救我郎君性命!请受妾身一拜!”

    “别,别,别……”担心任琼无法独自站稳,张潜的两只手不敢松开此人,更没胆子去搀扶任夫人,只好侧开身体,笑着摆手:“庄主夫人不必客气。在下不是什么仙师。之所以能凑巧帮得上忙,一则是任庄主命不该绝。二来,则是……”

    看了看扶着门傻笑的任琮,他继续缓缓补充道:“二来,则是任小郎君待人厚道。当初发现在下遇到了难处,立刻施以援手。在下后来所为,不过是投桃报李而已。真的要谢,任庄主和任夫人,不妨谢他!”

    “嘿嘿,嘿嘿……”小胖子任琮这辈子,终于做了一件对父亲有帮助的事情,心里头好生得意,讪笑抬起手,轻轻搔自己的后脑勺。

    没有做父亲的,不喜欢别人夸奖自己的儿子。任琼心里头虽然觉得像喝了蜂蜜一样甜,却强行板起脸,冲着小胖子任琮横眉怒目,“仙师是在跟你客气,你居然还当了真!还不滚进来给仙师上茶,难道还真的等着老夫给你作揖不成!“

    “不敢,不敢,我这不是看您病好了,高兴,高兴么?”任琮立刻像被蝎子蛰了屁股般跳了起来,三步并做两步冲进屋内,亲自拎了茶壶,给张潜、自家父亲和继母倒水。

    “孩子在为了你高兴,你别对他那么凶!”中年美妇任夫人,轻轻扯了自家丈夫衣袖一把,顺势站起身,“更何况,仙师说得有道理。这次郎君能逢凶化吉,多亏琮儿心诚,这么多年四处寻访高人。虽然屡屡碰壁,却始终百折不挠。”

    一番话,说得甚得“太极拳”精髓,非但尽显身为母亲的温柔与慈爱,并且顺手就将张潜先前刻意为任琮邀功的举动,化解了个无声无息。

    那小胖子任琮听了,还以为继母是在帮自己说好话,开心得嘴角都快裂到了耳朵上。而张潜身为外人,虽然听出了任夫人的话语绵里藏针,却也无法替他做得更多。只能在心中悄悄叹气。

    正当他为小胖子的未来深感担忧之际,此人却已经喜滋滋地倒好了茶水。先将三个茶碗,小心翼翼地摆在两张不同的矮几上,然后笑着向张潜发出邀请:“仙,张兄,请上坐。阿爷,阿娘,你们也坐!”

    “任兄不必客气,先过来扶住令尊。他大病初愈,小心跌倒!”又悄悄在心中叹了口气,张潜将任琼的胳膊向小胖子推了推,笑着吩咐。随即,快速松开了双手。

    “我来,我来,阿娘,您先坐。张兄,您上坐!”小胖子对自家父亲甚为依赖,大步冲上前,扶住任琼的胳膊。

    “婉君,你先坐吧,让琮儿扶着我就行!”难得儿子如此有眼色了一回,老庄主任琼非常开心将肩膀依到了任琮的肩膀上,同时笑着向自家夫人吩咐。

    “那我就不耽误你们父子两个亲近了!”中年美妇抿着嘴儿地调侃了一句,言谈间,温柔与体贴尽现。然而,却没有立刻落座,先目送张潜坐到了对面,又等着自己的丈夫也被扶着入了座位,才侧着身子坐到了丈夫的旁边。

    张潜初来乍到,对唐人的礼节两眼一抹黑。见任琼执意要请自己喝茶,也就没有继续客气。而这个时代的茶,却是茶叶磨粉煮开,再加了香料和盐巴的,喝着又不怎么合他的口味。所以他只是象征性地抿了几口,就又将茶盏放下了,准备再说上几句没营养的废话,就起身告辞。

    “救命之恩,任某不敢言谢。”见张潜放下的茶盏,坐在对面矮几后的任琼,也迅速放下了茶杯。努力坐直了身体,拱起手,大声说道:“本应亲自到客房叩谢仙师救命之恩,但孙御医说要避免受风。所以,只能命令琮儿将仙师请了过来。”

    “任庄主客气了,在下与令郎一见如故,断没有劳烦庄主去拜见晚辈的道理。”有心给小胖子长面子,张潜笑着拱手还礼。

    “折杀了,折杀了,任某何德何能,敢做仙师的长辈?!”任琼闻听,立刻挣扎着准备起身,吓得小胖子赶紧用手将他肩膀按住,急切地强调,“小心,万一扯破了伤口,张兄可没有第二份丹药给你。你可以不做张兄的长辈,他却真心拿我当自家兄弟!”

    “你这孩子,就这么跟为父说话!”任琼扭过头,大声呵斥。然而,却终究不敢扯破伤口,停止了挣扎,轻轻摇头,“仙师跟你以兄弟相称,乃是他抬举你,你却不能无礼僭越。松开我,去替为父给仙师叩头。”

    “哎,哎!”只要任琼不乱动,小胖子任琮也不在乎多给别人磕几个头。连声答应着站了起来,走到了张潜所在的矮几之前,双膝下拜。

    张潜哪里肯接受?赶紧起身阻拦。而那任琮却感谢他救了自己的父亲,诚心要拜。结果双方拉扯了半天,最终,还是任琮凭着眼泪和鼻涕齐飞的“真功夫”,占据了上风,坚持给张潜磕足了三个头,方才作罢。

    “丹药难得,任某不知道价值几何,也不敢问,所以,只能将这份恩情记在心里,容日后有了机会,再报答仙师了!”任琼做事极为利落,眼睛刚刚看到自家儿子站起身,就立刻笑着补充。

    ‘别,别,您赶紧问,问完了赶紧给钱。我现在穷得连饭都吃不起了!’虽然从没指望过收回药费,可听闻任琼不打算付钱了,张潜心中依旧忍不住小声嘀咕。

    然而,嘴巴上,他却只能笑着说道:“庄主言重了,几粒药物而已。况且任兄先前帮我弄过所和手实,忙前忙后四五天,也没收我一文。”

    话音落下,坐在对面的任琼立刻用力摇头,“他那才真是举手之劳而已!与救命之恩,根本不能相提并论。这几天,任某虽然躺在床上爬不起来,可心里却一直在想着,能为仙师做一些什么。跟仙师谈钱,恐怕会污了仙师的耳朵……”

    ‘不怕,你尽管污,尽管污,污得越狠越好!’张潜气得在肚子里偷偷大叫,却依旧拉不下脸来,将自己此刻身无分文的情况,直言相告。

    正气得欲仙欲死之际,却听那任琼忽然把话锋一转,笑着补充:“刚好家里于前年春天入手了一个小庄子,位置就在渭河边上,与仙师落户之处仅有六里之遥。而任某常年在外,也顾不上去打理,乃至此庄子杂草丛生,破败不堪。干脆,任某就斗胆高攀,将此庄子,连同庄子里的佃户,一并转到仙师名下好了。等仙师在那边落下了脚,琮儿也好随时登门求教!”

    “啥?”猝不及防之下,张潜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您老要赠送我一个庄子?”

    随即,他就意识到对方不是在说笑话,赶紧站起来,连连摆手,“不成,不成,太贵重了,任庄主,几颗药,真值不了这么多钱!”

    “区区一个庄子而已,及不上救命之恩万一!管家,把地契和佃户花名册取来,现在就交与仙师。”任琼却坚持要赠,根本不打算给张潜拒绝机会。

    一个庄园,即便真的像任琼所说,很小很小,也是长安城附近的庄子!放在后世,就相当于北京通州的一大块土地!

    张潜再缺钱,也不敢收如此丰厚的礼物,坚持摆手推辞。而任琼,却报恩心切,执意相赠。争来争去,双方僵持不下。就在此时,小胖子任琮却忽然憨憨一笑,低声说道:“张兄,你就收了吧,我看你的模样,也不像个会种地的,又不肯承认自己是仙师。没个庄子收租,你今后岂不是得喝西北风。至于贵不贵重,我阿爷的性命,怎么着也比一个破庄子值钱吧!”

第二十章 救人救出了大麻烦

    这张破嘴,怪不得任琮在整个庄子里都不招人待见。话音落下,就连张潜,都恨不得将他按在地上,狠狠痛打一番。

    再看他父亲任琼,直气得剑眉倒竖,抬起腿,朝着他的屁股就踹了过去:“闭嘴,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卖了!”

    “阿爷息怒,阿爷息怒!我不说了,我再也不说了。”小胖子任琮想要闪开很容易,却担心自家父亲动作太大扯到了伤口,只好向前迈了小半步,一边撅着屁股准备迎接下一脚,一边小声求饶。

    如此一来,做父亲的反而打不下去了。悻然将鞋子尖在任琮屁股上沾了沾,低声呵斥,“滚远点儿,老夫一看这你就生气。仙师乃世外高人,当然不懂收拾庄稼!以后他庄子上的凡俗杂事,就着落在你身上。如果还敢像在家里一样啥都不着调,仔细你的皮!”

    “包在我身上,肯定得包在我身上。谁让我跟他是好兄弟呢!”小胖子如蒙大赦,欢天喜地的答应。

    经他这么一搅合,渭河畔那个庄子转到张潜名下,就彻底成了定局。双方之间的交流,也立刻变得随意了许多。

    “仙师通晓刮骨疗毒的神技,又有起死回生的灵药,却一再声称,自己不是仙师,不知所为何故?”又东拉西扯了几句,抓住张潜拒绝大伙叫他为仙师的机会,任琼很是认真地询问。

    “我的确不是什么仙师,更没学过什么仙法。庄主称我一声贤侄也好,叫我张少郎也罢,大可随意!”刚收下了对方一个庄子,虽然还不知道大小和里面的具体情况,张潜对任琼的好感依旧大增。笑了笑,坦然解释道:“所谓神技,只是在同门师兄们施展之时,张某在旁边打过几次下手。而那些灵药,也是师门所制,这次凑巧带在身上的。”

    “只是在同门师兄施展之时,打过几次下手,就学得了如此神技?张少郎真是了得!换了犬子,恐怕手把手教上三年,都未必学得会!”任琼微微一愣,迅速挑起了大拇指,高声夸赞。

    “怎么又扯到了我头上?阿爷,我没你说得那么笨吧!”遭了无妄之灾的任琮觉得好生委屈,抬起头,满脸幽怨地抗议。

    “你要是聪明,就不至于读了七年官学,却连个明经都考不出!”显然是亲爹,任琼打击起自家儿子来从不留情,你看张少郎,绝世神技,看几眼就能学会!”(注1:唐代科举,明经是其中一种。相对容易。)

    “也不是看一眼就学会了,只是学了个大概。庄主当时情况紧急,不得不冒险一试。亏得孙御医在旁边,将大部分事情都接了过去。在下只是开了个头,然后基本上就交给御医了!”张潜被夸得浑身上下都不自在,赶紧将整个手术过程如实相告。

    “张少郎知道该如何做,才是关键。”任琼丝毫不认为孙御医的医术,有资格跟张潜相提并论,笑了笑,轻轻摇头。“至于孙御医,只是手熟尔!此事好比两军交战,主将如何运筹帷幄,才是关键。冲锋陷阵者,顶多只能论次功!”

    “终究要仰仗孙御医!”张潜说任琼不过,只好笑着坚持。

    “当然,孙御医能自降身份,来替任某诊治。他那边,任某肯定少不得一份谢礼!”任琼也不继续在同一个话题上纠缠,笑着补充。随即,又喝了几口茶汤,犹豫着询问道:“张少郎师门能制得如此灵药,想必声名赫赫。可任某这几天躺在床上苦思冥想,找遍释、道两家,竟然找不出一门一派,能精通药理如厮!有关师承,不知道少郎君可否明示?日后任某带着商队路过宝山,也好登门拜谢!”

    唯恐引起什么误会,没等张潜接茬儿,他又快速补充:“如果不方便说,少郎君就不说就是。任某只是心中好奇而已!”

    “也没啥不方便说的!”连日来,总是被小胖子任琮缠着追问来历,张潜早就知道自己必须尽快编出一个来,否则,麻烦肯定会越来越多。

    因此,他在暗中已经打好了几分腹稿。此刻听任琼相询,立刻笑着说出了最不容易穿帮的那一个,“只是说起来过于离奇,未必能取信于人而已。在下师门,非释非道,传承于春秋之时,墨家一派。战国之时,墨家三分,家师的这派被称为东墨,不容齐。无奈之下,四代矩子扬圣匹马入秦,献铸兵与造弩之技于惠王,大秦兵马,方称雄于天下。大秦一统中原之后,国运二世而斩,七代矩子因受始皇之恩,拒食楚粟,带领弟子披发入山,自此,东墨消失于世间。门内只用秦历,不再问外边是汉是晋。”

    也不管周围的人如何瞠目结舌,喝了口水,张潜继续按照自己打好的腹稿,缓缓补充,“东墨传至家师,已经是第三十二代矩子。恩师姓刘,乃为世间少有的奇女子。收张某入门之后,待如亲子。奈何张某愚钝,所学不及恩师百一。更无奈的是,张某数日之前奉恩师之命,出山门寻找灵芝入药,傍晚空手而归,竟再也找不到山门!而张某从入门之日起,一直没出过山,对外边情况,更是一无所知。亏得遇到了令郎,才不至于被官府当做流民给抓了去。”

    这番话,前面那部分关于东墨的来历及传承,乃是经过史学大家郭沫若考证的,真的无法再真。可从秦国的国运二世而斩那句开始,就纯属胡编乱造了。反正终南山范围极大,唐朝人未必处处都去过。即便有心去搜,也可以归结于恩师本事高强,故意用奇术遮掩了山门来搪塞。

    “怪不得你我初见那天,你居然连现在是何年何月都不清楚!”别人也许还对张潜的话有所怀疑,小胖子却抢先信以为真。得意地拍了几下手,高声说道:“阿爷还说你记性比我好,我从小到大,可从未没迷过路!”

    “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被自家“傻”儿子气得七窍生烟,任琼狠狠瞪了他一眼,厉声呵斥。随即,又想了想,继续问道:“听琮儿说,少郎君乃是河间人士。不知道家里头还有什么人么?父母可健在否?”

    ‘这话什么意思,不是想给我介绍对象吧?’张潜被问得心里发慌,看了一眼跪坐在中年美妇身边,脸色微红的小辣椒任盈盈,赶紧将目光侧开,“此事说起来,更为令人难以置信。张某很小的时候,就跟父母失散了,所以才被恩师带上了山。除了记得自己是河间人士之外,其余一概不知。这次失路无法再回山门,张某倒是想找个机会,去河间那边走走。万一能寻到亲生父母,也能承欢于膝下。免得二老为我终日牵肠挂肚。”

    父母可能健在,但一时半会儿找不到。找不到亲生父母,就没法请媒人,更无法弄什么父母之命。至于那个小辣椒任盈盈,她爱嫁给谁嫁给谁去,根本不是张潜的菜!自古舔狗无人权,他更不是什么贱骨头,喜欢什么野蛮女友!

    只可惜,他心里这些弯弯绕,全都落在了空处。任琼好像只是随口一问,旋即开始对张潜深表同情,“没想到,少郎君的身世,居然这般可怜。任家有商队往来河间,如果有机会,少郎君请赐给两幅令尊令堂的画像。任某让伙计们帮忙留意一下,说不定能让少郎君得偿所愿!”

    “多谢庄主!”张潜苦笑了一下,脸上不受控制地涌起了一丝哀伤,“不瞒庄主,父母长什么样,张某根本不记得。若是找,也只能根据张某现在的样子,先推测出一幅两三岁时模样,再去河间那边张贴,询问谁家二十年前曾经丢失过一个婴儿!”

    “有方向就好,说不定老天爷会垂怜少郎君!”任夫人听得心里难受,红着眼睛低声安慰。

    “下次去河间的商队出发,任某就把任务给伙计们布置下去!”任琼倒是古道热肠,立刻大包大揽,“画像之事,也由任某请画师来做。长安城里头,正好有几个名家,跟任某交情不错。”

    说罢,又想了想,试探着询问:“甚至还可以将少郎君现在的模样,派人画了,在终南山深处四下张贴。说不定,少郎君的恩师发现你久久不归,还会派师兄弟们出山门寻找。若是恰巧看到了画像,岂不美哉?!”

    “难,恐怕很难!唉——”张潜听了,忍不住又又低声叹气。

    同一个时空虫洞,他不认为会在同样位置,出现两次。而他在二十一世纪举目无亲,失踪了之后,顶多会成为公安部门的一件悬案,根本不会有人在乎他是否还活着。

    想到这,一股孤独感觉,在他心中油然而生。又长长叹了口气,他低声补充:“当初张某以为,是不小心迷了路。而现在想来,恐怕是家师嫌弃张某愚蠢,故意寻了个借口,将张某给丢出了门墙。否则,师兄弟们早寻来了,根本不会等到现在!”

    “张少郎君莫要多心,也许师兄弟们恰好跟你走岔开了呢!试试多贴张画像在山中,总之没有什么坏处!”任琼表现得甚为仗义,立刻大声安慰。

    “那就有劳庄主了!”明知道贴告示没啥用,张潜却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只好笑着拱手。

    “无妨,举手之劳尔,这才是真的举手之劳!”任琼笑了笑,轻轻摇头。随即,又将身体努力坐直了些,大声说道:“张少郎君,莫嫌任某啰嗦。任某还有一事,不知道该不该问?”

    “任庄主尽管问,张某知无不言!”还以为任琼从自己编造的师门传承或者家世来历中,发现了疏漏。本着亡羊补牢的想法,张潜笑着点头。

    “那任某可就问了!”任琼忽然收起了笑容,正色问道:“前日所赐灵药,少郎君此刻身上还有几粒?那炼药之秘方,少郎君可否记得?”

    “呼——”一股秋风透窗而入,吹得张潜透心地凉。

第二十一章 千年狐狸说聊斋

    ‘他居然在打胶囊和配方的主意,怪不得这一大早晨,又是送庄子,又是送女儿!’心寒之余,一股无形的怒火,只冲张潜顶门,‘早知道这样,还不如看着他去死。也能减少很多麻烦!’

    然而,后悔药终究无处可买,事到如今,张潜只能拱了拱手,冷笑着说道:“既然庄主已经能下地走动,那些药,对庄主已经可有可无。至于配方,乃是师门不传之秘,张某没资格知道,知道了,也没办法配出一模一样的药来!”

    “少郎君误会任某了!”仿佛早就料到了张潜会做如此反应,任琼也不生气,只是笑着轻轻拱手,“任某可以对天发誓,并未打灵药的主意,也绝非那恩将仇报之人。否则,直接明抢就是,反正最后会跟少郎君结仇,何必还假惺惺先送上一座庄子?!”

    “嗯——”张潜眉头紧皱,将信将疑。

    对方的话,的确有那么一点点儿道理。自己此刻孤身一人住在任家庄,又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流民”,即便被任家偷偷杀掉了,官府恐怕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儿。而抢了自己的胶囊,肯定会跟自己结仇,送不送庄子,结果都是一样!

    “少郎君,任某是真心想要报答你的救命之恩,所以才故意提起灵药和配方的事情!”见张潜脸上的怒气,大部分都已经被狐疑所取代,任琼又拱了下手,非常认真地解释:“少郎君用奇术和灵药救了任某的性命,乃是许多人亲眼所见。而任某这几天病得半死不活,也没顾得上下令封口。事实上,即便任某下令也没用,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相信用不了太久,少郎君神医之名,就会传遍整个长安。”

    给了张潜十几个呼吸时间去思考,他喝了口茶润润嗓子,声音急速转低:“如果少郎君手头的灵药还有许多也罢,凡是他人诚心来求,少郎君悬壶济世便是。若是只有几粒,或者已经没有了,他人来求,少郎君给还是不给?如果不给,对方肯定会怀恨在心。如果给了,有第一个,就会有第二个,当灵药舍尽之日,也是少郎君与人结仇之时。若是对方报复上门来,少郎君该如何应对?”

    “这……”当初光顾着觉得小胖子可怜,张潜可真没想到救人一命,居然救出如此多的连带后果,被任琼问得呆呆发愣。

    而那任琼,不愧是十几家商行的幕后东家,又喝了口水,缓缓补充:“这些,还是寻常人的做法。若是那达官显贵之家,上门求药不得,恼羞成怒之下明火执仗,少郎君又该如何自处?这些年来,圣明天子在位,海清河晏,朝中大贤云集,可偶尔总会冒出那么一两个不讲道理的公子王孙,他们如果登门索要秘方,少郎君予之,还是不予?”

    “此外,先前任某那些话,也并非漫无目的。任某先前询问,少郎君师门可否下山来寻,少郎君已经不抱希望。任某刚才询问,少郎君在河间那边可有家人,少郎君也是凄然摇头。如果少郎君出身于地方望族,或者背后有个强大的师门作为依仗,别人打灵药和秘方主意之时,多少还能有点儿顾忌。而少郎君既没有家族撑腰,又没有一个强大的师门庇护,手握灵丹和秘方,与一个三岁娃娃抱着金砖招摇过市,还有什么分别?”

    “这——”冷汗,顺着张潜额头鬓角淋漓而下。

    什么圣明天子在位,海清河晏?学历史的时候,他可没听说中宗皇帝是个有道明君!

    什么偶尔总会冒出一两个不讲理的公子王孙,直到二十一世纪,韩国和东南亚各地,那些豪门子弟都不会跟普通百姓讲道理,强取豪夺乃是家常便饭,更何况是公元七百零几年的大唐!

    对那些人来说,他们看上你的灵药和药方,是给你面子。你不乖乖双手送上,就是不识抬举。想要讨价还价,甚至还想敝帚自珍,简直是白日做梦!

    到了此时,张终于明白为何孙御医那天会问他,手头有没有更多的灵丹?并且听他否认之后,立刻如释重负了。

    原来,在他将百服宁和头孢胶囊拿出来救下任琼性命那一刻,孙御医就已经看出了此举即将给他带来的风险,所以才好心出言提醒他。只是,只是他当时根本听不出此人话中有话,而萍水相逢,孙御医也不愿意说得更多!

    而现在,任琼将一切摆到明面上,掰开揉碎,他才赫然发现,自己一只脚已经踏到的悬崖边縁。自己连续琢磨了好些天,才编造出来的那个自以为天衣无缝的出身,在真正的大唐人眼里看来,简直跟用来自杀的上吊绳儿没什么两样!

    老天爷,在大唐,想要平平安安地活下去,怎地就这么难!

    “阿爷,阿爷,你有办法对不对?你快说啊,张兄可是因为救你,才惹出这一大堆麻烦来的?”没等张潜从震惊与懊悔中缓过神来,小胖子任琮已经冲到了他父亲身侧,抱着那只没受伤的胳膊拼命摇晃,“您跟段公爷交情非同寻常,请他帮忙关照一下张兄行不行?当初我求张兄救你性命之时,张兄可是连眼皮都没眨一下,现在他……”

    “放手!你再摇下去,伤口就被你撕裂了!”任琼扭头瞪了自家儿子一眼,低声呵斥。随即,又迅速将目光转回张潜,微笑着询问:“张少郎君可有脱困之策?若是有,不妨说出来,任某帮你参详一二。若是一时半会想不出来,任某这边,倒是已经想到了一个主意,只是,只是需要看少郎君是否相信,任某不是那别有居心而已。”

    “任庄主说笑了。你把一切都摆在了明面上,开诚布公跟张某说,张某如何还能怀疑你的用心?!”终究是从小被打击到大的,张潜额头上的冷汗冒得快,消失得也同样迅速。摇头笑了笑,他向任琼郑重拱手:“晚辈初来乍到,不熟悉长安情况。如今遇到大麻烦,还请任庄主指点迷津!”

    “好,好!”没想到张潜这么快,就选择了无条件相信自己,任琼欣赏地连连点头,“既然少郎君如此爽快,任某就不绕什么弯子了。少郎君可知,幼儿抱着金砖过闹市,最危险是在什么时候?”

第二十二章 老江湖与少郎君

    “什么时候?”张潜眉头紧锁,本能地喃喃重复。

    这个问题虽然生动,对他来说,却有些“超纲”。

    放眼二十一世纪的华夏,除了极少数跟他一样的倒霉蛋,谁家父母会舍幼儿独自上街?更不可能让幼儿手里抱着什么贵重物品!

    而二十一世纪的西安城虽然治安比不上北京,上海,深圳等二十九个省会和直辖市,却也不会出现什么闹市抢劫的行为,更何况到处还都安着摄像头?

    “我知道,我知道,就在他刚刚离开闹市的时候!”同样问题,对小胖子任琮这个大唐土著来说,却简单至极,“在闹市上打劫,官府即便装模作样,少不得也要管上一管。而离开了闹市之后,就是哪个贼先下手,哪个贼谁先得,后下手的连汤都喝不上!”

    “就你聪明?!”任琼狠狠瞪了自家儿子一眼,低声呵斥。

    小胖子吓得把脖子一缩,不敢再胡乱插嘴。而张潜,却已经从他的回答里,得到了足够的启示。单手轻轻在面前的矮几上拍了拍,低声说道:“庄主是说,只要那幼儿不离开闹市,贼子虽然惦记他的金砖,众目睽睽之下,也多少会有所忌惮。”

    “的确!”见他孺子可教,任琼欣慰地点头,“除非到了乱世,法纪崩坏,官府的威严荡然无存。否则,该要的脸面,官府总会要一点儿。哪怕只是为了做样子给寻常百姓看!”

    “噢!张某明白了,多谢任庄主指点!”张潜恍然大悟,笑着向任琼拱手,随即,迅速将目光转向小胖子,大声求肯:“任兄,麻烦再去一趟客房,把我的书包取来!”

    “哎,哎!”小胖子正听得满头雾水,楞了楞,答应一声,转身便走。

    小胖子的父亲任琼,眼神却顿时一亮。旋即端起茶盏,细饮慢品,仿佛那加了香料和盐巴的茶汤,是琼浆玉液一般。

    “张某听任兄说,庄主麾下,经营者多家商号,天下奇珍,无一不包?!”张潜也端起茶盏抿了一口,然后笑着询问。

    “别听他胡说,哪里有许多家?只是三五家而已,并且大部分干股还是别人的,任某只是代为东主照看!”任琼的眼神,又是一亮,再度上下打量张潜,赞赏之意自心底油然而生。

    见过聪明的,没见过如此聪明的。自己只是稍稍点拨了一下,此人立刻就想出了脱困办法。而由张潜主动提起,可比他先提出来,给人的感觉又舒服了许多。至少,让他成功避免了巧取豪夺的嫌疑。

    接下来的事实,也正如任琼所期待。听他没有否认任家名下有多家商号,张潜立刻笑着拱手,“张某有个不情之请,万望庄主考虑一二!”

    “只要任某力所能及,绝不敢辞!”客套话,还是要说一下的,哪怕说得时候,心里发虚。

    “张某手里,有几样用不到的东西,想劳烦庄主旗下的商号代卖。至于该如何操作,宝号过后留多少,庄主可以自行决定!”仿佛是准备卖掉一件旧衣服般,张潜非常随便地提议。

    “张少郎君能看得上鄙号,乃是鄙号的福气。放心,任某对天发誓,绝不让少郎君吃半点儿亏!”虽然心里早有准备,任琼依旧激动地鼻梁发麻,用颤抖的声音,赌咒发誓。

    神药的效果,他亲自体验过。说是生死人,肉白骨,也不为过。而任家旗下的商号,拿到了神药的寄卖权,所赚取的可不止是区区经手费用。而是,而是让所有商号的档次,都直接拔高了好几个台阶!

    “那就有劳庄主了!”远不像任琼那样激动,此时此刻,张潜的表现,出人意料的非常平静。再度向任琼拱手,随即,把茶盏端起来,一边等待小胖子返回,一边仔细欣赏茶盏表面的窑变。

    高仿绿水鬼,此刻就戴在他手腕上。华为手机,则习惯性地塞在贴身口袋里。如今书包中有的,只是当日分给小胖子后,剩下来的两粒百服宁,一板儿头孢,一把高仿微型瑞士军刀、一瓶风油精和一个太阳能充电器。

    百服宁,头孢,军刀和风油精,在给任琼施救之时,就暴露过了,倒也不怕暴露第二次。至于太阳能充电器,说实话,即便是在他穿越之前,这东西也只是极少数电子发烧友或者想省电的“穷鬼”在用,正规厂家根本不屑生产。

    除非大唐境内,此时还有另外一个经历跟张潜差不多的倒霉蛋,否则,他根本不用担心别人能认出此物到底是什么东西!(注1:太阳能充电器,好像只有某宝卖。正规手机厂家都不配。)

    “这小子好生了得,救命的东西,居然说放手就放手,倒真的有几分名门子弟风范!”发现张潜居然还有闲心端详茶盏上的花纹,坐在他对面的任琼,对他愈发觉得欣赏,“要是琮儿能有他三分从容就好了,老夫也不至于如此操心!”

    作为长安商界响当当的一号人物,任琼这辈子见过无数即将典当或者寄卖祖传之物的公子王孙,哭鼻子抹泪,或者如丧考妣的模样。而像张潜这般,听懂了自己的暗示,立刻果断将宝物出手,脸上居然不带半点儿难舍之色的,却是第一次。

    这让他很是怀疑,今天自己的做法,是否依旧太短视了一些。虽然,虽然从他个人角度,他已经是在保证任家安全的前提之下,尽最大的可能去帮助张潜。

    “要不,等会儿他拿出灵药之时,任某就请他把灵药收起来,然后向他承诺,任家会动用一切力量,确保他不会受到逼迫?”有一个瞬间,任琼甚至想改变主意,豁出自己所有,去报答张潜的救命之恩,同时也成全自家儿子与张潜的友谊。然而,眼角的余光看到如花美眷,再看看其他三儿一女,他又果断把这个荒唐的念头掐死在了萌芽状态。

    受人滴水之恩必涌泉相报,和为朋友两肋插刀,都是市井传奇中,才有的豪杰。现实世界中,这种豪杰早死绝种了,至少,他任琼这辈子,从没见到过一个!

    正犹豫间,门口却已经传来了沉重的喘息声。转头望去,恰看见他的儿子,小胖子任琼双手抱着一个模样古怪的行囊,满头大汗地跑了进来。

    “张兄,给你!”根本没注意到自家父亲任琼的目光,小胖子一进屋,立刻直奔张潜,将书包小心翼翼地双手奉上。

    “有劳了!”张潜笑着接过书包,当着众人的面儿,将从外到里所有锁扣和拉链,全部打开。将两粒百服宁,一板儿头孢,一把高仿微型瑞士军刀、一瓶风油精和一个太阳能充电器,逐一掏出来,摆在面前的矮几上,然后又将书包倒置,用力抖了几下,才笑着说道:“给庄主褪去邪热之药,名为百服宁,张某只剩下最后两粒。给庄主清除体内邪毒之物,名为辟邪丹,如今还剩下十二粒,都在这里了。这两种药不能分,也只够再救一个血毒入体的病人。若是留在张某手上,肯定惹人窥探。故而,张某想将此两样药物,托付任庄主寄卖。至于价钱……”

    “十万吊,只收开元通宝,或者等值的金银。可以先付给少郎君一成为定金!”心中灵光乍现,任琼摒除一切杂念,毅然做出这辈子最大胆的决定,“任某独自吃不下,要联合宝昌昇,四海奇珍两家,一起寄卖。他们两家,背后靠山也足够硬,轻易不会受人胁迫。”(注2:开元通宝是唐高祖李渊时期铸造的,用料很足,所以是优质铜钱。不是唐玄宗铸的,虽然唐玄宗年号开元。)

    可惜他这番努力,注定做给了瞎子看。张潜根本不知道那宝昌昇和四海奇珍两家商号,在长安城内是什么地位,注意力却全都集中在了那高达十万吊的药价上。“十万吊?是不是卖得太贵了些。毕竟只能再治好一个人……”

    “只能再救一个人,才是灵药贵的理由!”论起做生意,任琼可比张潜强太多了。摇摇头,大声解释,“张少郎君听我一句话,长安城内,只有出得起十万吊开元通宝的人家,才有资格保住此药。灵药卖得便宜了,才是害了买家!”

    “也罢,一切但凭庄主安排!”张潜的眼前,立刻闪现了某个中产家庭,倾尽所有买下了百服宁头孢,没等服用就被某个官N代抢走的悲惨画面,咧了下嘴,叹息着点头。

    古诗有云,“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由此可见,十万吊,绝对是个天价。放眼长安城内,能出得起这个数字的,恐怕不会超过两百家。而总计这不到两百家的少数人,却把持了整个大唐的运转,其他人,包括任琼这种“白手套”在内,恐怕只能抬起头来仰望前者如何翻云覆雨而已。

    想到自己连仰望一下的资格都没有,张潜心中顿觉百无聊赖。微笑着强将百服宁和头孢一并交到了呆若木鸡的小胖子手里,大声吩咐,“劳烦任兄,把药物给庄主送过去!”

    “且慢!”没等小胖子做出任何反应,任琼已经大声打断,“救命之物,岂能如此轻易转手?孙御医还在庄子上,少国公也曾经说过,明天还要过来探望任某。张少郎君先将灵药收好,明天任某请他们二位做个见证,咱们当场立字据交割!”

    “也好!”既然已经决定将百服宁和最后一板头孢卖了换钱,张潜也不在乎早一天晚一天交割。笑了笑,将两样胶囊和茶几上其他物品,朝书包里胡乱一塞,起身拱手,“张某就先替庄主保管一天。庄主大病初愈,仍需要仔细保养,张某就不再打扰了。明日少国公到后,还请庄主派人叫我。”

    “好,好,少郎君慢行,慢行!”看见张潜将价值十万吊的“灵药”,如同塞抹布一般随便乱塞,任琼心疼得额头上青筋乱蹦。忍了又忍,才强行压住了命人将“灵药”抢下来的冲动,笑着拱手,“琮儿,还不替为父送送少郎君。”

    “哎,哎!”仍旧接受不了自己才只离开了不到一刻钟时间内,父亲就跟张潜谈成一笔价值十万吊的大生意的事实,任琮晕乎乎地答应了一声,随即撒开双腿,踉跄着跟在了张潜身后。

    “唉——”再一次明显地看出自家儿子,跟张潜之间的巨大差距,任琼忍不住低声长叹。

    “庄主,真的要拉上宝昌昇,四海奇珍两家,一起发卖那两份灵药?”还以为任琼叹气,是因为付出的太多,管家任福凑上前,小心翼翼地提醒。

    “十万吊终究不是小数目。”任琼看了他一眼,轻轻点头,“即便只是十成中的一成,贸然拿出来,商号那边,恐怕很长时间,都要捉襟见肘!”(注:一吊一千个钱,在明代笔记有专门描述。)

    “属下不是这个意思,属下的意思是,褒国公府,夔国公府和谯国公给他遮风挡雨,也太便宜了他。”任福可不是张潜,对自家主人任琼付出的代价,视而不见。一边摇头,一边非常惋惜地补充,“属下刚才见他,表面故作大方,实际上,却始终没有回答庄主关于丹方的秘密……”

    “住口!你是疯了,还是唯恐任家败得不够快?!”一句话没等说完,已经被任琼厉声打断。向来对管家非常信任的他,一改平素宽容,手拍桌案,横眉怒目,“且不说他知不知道丹方。即便知道,他对任某有救命之恩,任某岂能对他逼迫过甚?!况且连一份救命灵药,任某都不敢独自吃下。他若是把丹方双手奉上,任家有什么底气和资格去拿?!”

第二十三章 凌烟阁上的诅咒

    一番话,说得震耳发聩。令在场所有人,无不面色大变。

    任家的确背靠着褒国公府,也的确在旗下有十几处商号,并且于长安城内城外都有大宅院和庄子,还不止一处。可任家却连豪门望族的边儿都沾不上,跟那些皇亲国戚相比,更是连灰渣都不如。

    任家得到了“灵药”,立刻联手其他两家巨商一起发卖,既可以把危险甩出去,又可以彰显旗下商号的实力。然而,如果任家拿到了“灵药”的配方,却同样是婴儿捧着金砖过闹市!稍微处置不当,就会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

    “庄主,老仆刚才鲁莽了,还请庄主责罚!”迅速理清了前因后果,管家任福额头见汗,赶紧长揖道歉。

    “罢了,你也是为了任家!”任琼摆了摆手,意兴阑珊。随即,却又沉声追问:“张少郎君的衣物,已经归还给他了吗?可有损坏和短少?”

    “归还了,前天傍晚就尽数归还了,没有任何损坏和短少。”管家任福,顿时又被问得老脸泛红,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小声汇报,“老仆还请人用织补的办法,把狼抓坏的地方,也都补好了!”

    ”归还了就好,他对老夫有恩,老夫不能让人笑话连恩人的衣服都不放过!”任琼吐了口气,再度轻轻点头。

    闻听此言,管家任福脸色更是红得发烫,连忙小声解释,说自己当初误以为张潜是一个不知道从哪弄了一身古怪衣物,然后四下招摇的骗子,所以才试图追寻那些衣服的用料、工艺和产地,并非存心想要冒犯对方。

    然而,任琼却不想听,轻轻摆了下手,低声打断:“你进取心甚强,能力也远远超过寻常人,只做一个管家,实在有些委屈了你。这样吧,褒国公府准备在金城那边开一个分号,连接西域和中原的货物流转,正缺一个有本事有担当的人。老夫以为非你莫属,等会儿给你写一份委任书,你拿了,赶去那边赴任吧。早点过去,早点把盘子扎下来,也好让国公他老人家安心!”

    “庄主!”管家任福惊得魂飞天外,噗通一声跪在地上,连连叩头,“老仆真的是为了任家,才动仙师衣物的心思。老仆此举,没有半点儿私心。老仆可以对天发誓……”

    “起来,起来,叫你去独当一面儿,你怎么反倒像被扫地出门一般?”任琼站起身,走到任福面前,用没被伤口波及的那只手,拉住后者的胳膊,“换了别人,高兴恐怕还来不及。”

    “庄主!”任福怕扯动任琼的伤口,哽咽着缓缓站起,委屈得无以复加,“老仆知道错了,老仆可以交卸了管家差事,请庄主再给老仆一个机会,不要赶老仆走。哪怕是让老仆为您牵马坠蹬……”

    “胡说,牵马坠蹬,怎么用得到你!”任琼笑了笑,抬手用大拇指抹去对方的眼泪,“任福,我刚才说了,让你去金城,不是为了惩罚你。你进取心强,做事又杀伐果断,去了金城那边,刚好有用武之地。褒国公联合了几位头面人物,准备开拓西域商路,也正需要你这种有进取心的人才。而长安这边水深浪急,危险重重,需要的不是进取,而是一个“稳”字!宁可瞻前顾后坐视机会错过,也不该轻举妄动!”

    转头扫视了一下妻子和儿女,他又将声音提高了些,叹息着补充:“老夫这些话,并非跟任福一个人说的,你们平素行事,也需要仔细斟酌,切莫觉得家里有了一些钱财,就主动招惹是非。这长安城,水深着呢,一不小心,就会祸及全家!想当年太宗皇帝追思群臣开国之功,在凌烟阁上塑了二十四位国公像,对诸位国公及其后人来说,是何等的荣耀?然而,前年圣明天子即位,追思大唐开国之不易,将诸位国公之后人重新从各地召还长安赐爵,恢复供给的,竟然高达十九家!”

    “凌烟阁二十四贤,以开国之功,尚不能保证儿孙富贵绵长。如今朝中争斗,一日烈过一日,咱们这种小门小户,再不谨慎一些,一旦被卷进去,岂不是立刻就灰飞烟灭?”

    唯恐妻子和儿女不信,又叹了口气,他继续沉声补充道:“二十四功臣十九家获罪,咱们任家三代为之效力的褒国公府却不在其中,是为何故?第一,是初代褒国公过去得早,贞观十六年就仙逝了,没赶上后来太子被废,以及那些立储之争。第二,则是初代国公教子有方,只准老国公带着他昔日的老弟兄们闷头赚钱,却不准老国公掺和任何表面风光的事情。而在他过世之后,老国公也因为资历比不上长辈们,没了话事权,掺和不了什么大事儿。结果最后下来,褒国公段府,反倒因祸得福,成了二十四功臣家族中,过得最滋润的几家之一!”(注1:褒国公段志玄,到中宗时期,已经是三代国公,福泽绵长。其他大多数功臣,都两代而斩,是中宗为他们平反恢复政策。)

    “庄主料事长远,老仆知错了!”管家任福再也不敢说自己委屈,躬下身,长长给任琼作揖。“老仆去了金城,一定竭尽全力,给咱们任家,给东主褒国公府,经营出一个新的安身之地来!”

    “走的时候,账上多支一些钱财,免得到了那边捉襟见肘!”任琼心中忽然涌起了几分不舍,点了点头,郑重叮嘱。

    随即,又将目光转向妻子和儿女们,继续低声吩咐:“这些话以前我没说过,以后也不会再说。时局晦暗不明,老夫宁愿你们一个个混日子,也不希望你们去出任何风头。从你们曾祖父那辈子开始,任家跟着褒国公府一路积累到现在,你们即便啥都不干,也够吃上好几辈子安稳饭了。而你们一旦走错了路,或者站错了队,死得恐怕就不是自己一个人,整个家族,都会被你们拖累!”

    “孩儿谨遵父亲教诲!”任盈盈和任璋四姐弟,听得似懂非懂,却齐声答应。

    “怪不得琮儿醉心于剑侠和仙道,老爷你却不阻止他,原来所想是如此的长远!”中年美妇女则莞尔一笑,缓缓点头。

    正准备再说上几句夹枪带棒的话,免得任琮因为救父有功,就把几个弟弟妹妹们全都比了下去。屋门外,却已经传来了小胖子气喘吁吁的叫喊声:“阿爷,阿爷,要紧事,张兄有一件要紧事,让我跟你叮嘱。那,那辟邪丹,服用之后十二个时辰之内,不能碰酒水。否则,药性与酒相克,服药者肯定性命难保!”

    “啊——”任琼惊得寒毛倒竖,刹那间,汗流浃背!

    这墨家子弟,果然名不虚传!好在今天自己临时改了主意,并未逼迫此人过甚。否则,这句叮嘱,他肯定不会及时想起来。而自己一杯庆功酒下去,便会乐极生悲。

第二十四章 来自唐朝的好人卡

    天可怜见,张潜绝对没有故意留一手的意思。这点,他可以对着大唐高祖皇帝李渊的墓碑发誓。虽然,类似的誓言,后者基本说过就忘。

    事实上,即便任琼今天对他的态度没那么客气,出的价钱没那么高,只要做得不是太过分,他就不会产生利用头孢与酒精的相克作用,故意送此人去上西天的念头。

    百服宁和头孢四代,虽然剩下的分量只够一个人服用,在他眼里,价值却远远不像任琼和孙安祖等人认为的那么高。

    对于任琼和孙安祖两个来说,这是可以“起死回生”的神药。但是对于来自二十一世纪,从小吃头孢和百服宁吃到大的张潜来说,这两样药品却是普通得再普通不过。绝对不值得自己豁出去性命去占有,更不值得自己去故意杀人。

    事实上,当他得到了任琼的提醒,发现自己会因为这两样药物惹上一大堆麻烦的时候,他在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将这两份药物脱手。并且脱手的价格,能解决他目前囊中空空如洗的困境即可,根本没指望太高。

    而任琼给他的开价,却是十万吊!即便没有寄卖成功,预付款也有一万吊之多。

    这可不是武侠小说中的世界,大侠随便吃顿饭就五十两银子。据张潜连日来的观察和了解,在神龙三年的大唐,即便是长安附近,两吊钱,也就是二两白银,也能买到一亩好地。

    十万吊钱,折合土地就是五万亩。

    你能想象,一个二十一世纪,在西安灞桥区都买不起一个厕所的人,忽然发现自己居然在西安市西三环边上,继承了五万亩地是什么感觉么?能没当场喜欢的疯掉,已经算是张潜定力远超常人。

    两粒百服宁和一板头孢四代胶囊,在二十一世纪的购买价格,大概是十块钱人民币。市场价格相当于两斤陈年小米儿。

    眼下长安郊外的物价,据张潜连日来多方探听所了解,是一斗米六个半通宝。刚好相当于每个通宝可以买小米儿两斤。

    一个通宝的本钱,一万万通宝的最终售价!这买卖,绝对做得!

    如果能找到当初送自己过来的那条时空隧道,张潜恨不得每天都穿越一次,每次带着一卡车头孢四代和百服宁过来!

    只可惜,那条隧道他看不见,这辈子估计也没机会再摸到。

    所以,对着忽然把五万亩西安城西三环边上的好地,砸到自己头上的“福星”任琼,张潜感激还来不及,怎么可能舍得让他用头孢下酒?先前之所以没有提醒,真的只是高兴得过了头而已。

    这不,刚刚在客房里缓过一点神,他就立刻把服用头孢的禁忌想了起来,并赶紧委派小胖子返回正堂,提醒他的父亲。唯恐提醒得晚了,任琼忽然想喝上一杯。

    至于此举,是如何把任琼给吓了个半死,如何让众人觉得他高深莫测,则是附带作用了。根本不在张潜的预料之内,也不是他想要的后果之一。

    他现在唯一想要的,就是小胖子任琮早点儿带着自己赶到渭南去,完成自己的在大唐落户的手续。然后尽快收拾收拾,搬到自己名下的庄子里,做一个快乐小地主儿。

    一座庄子,渭水河畔的!

    十万吊钱,还是分量充足的开元通宝!

    这日子,想想,就美得鼻子冒泡。

    至于长安城内,眼下谁当皇帝,谁跟谁斗得鸡飞狗跳,为何太子他妈逼得他自杀,关他一个小地主屁事儿!

    谁当了皇帝,他都不是一样的缴纳赋税?

    谁在争斗中占据了上风,加官进爵的名单里,会轮得到他?

    更何况,所有胜利者都注定是辣鸡!学过的历史知识早就告诉了张潜,笑到最后的那个人,名叫李隆基。

    李隆基即位之后,一直到安史之乱,中间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国泰民安。而这段时间结束之后,他张潜估计也奔着七十岁去了。人到七十古来稀,能快乐富足地活到七十岁,他还管旁人那么多闲事作甚!

    人在开心的时候,就感觉不到时间如何流逝。只是随便在麻皮纸上写了几个毛笔字,又逗着小丫鬟紫鹃说了片刻渭南那边的风土人情,天就黑了下来。

    虽然手机里存着几十个G的各种文学作品,八卦故事,甚至宅男福利。但是,为了尽量避免暴露,同时也为了尽可能地保证电池和充电器的使用寿命,张潜却没心思坐在灯下玩手机。草草地吃了一些宵夜,又在小丫鬟紫鹃的服侍下用盐粉刷过牙,用温水洗了脚,就躺在了床上。

    因为没有什么工业污染的缘故,大唐朝的月光,远比二十一世纪明亮。很快,就水一般透过窗纸,照在了他的幔帐上。

    做工精良,却没有经过化学药品漂白的幔帐,在月光的照射下,很快就变得朦朦胧胧。从枕头处扬起脸看,就像一团奶黄色的浓雾。

    而每年深秋的早晨,长安大学城附近,经常被同样颜色的浓雾所笼罩。只是,二十一世纪的浓雾,总是带着汽车尾气和秸秆儿焚烧的味道,而现在,空气中却只有一缕缕幽香。

    张潜最终,还是开始思念二十一世纪了。在他终于在唐朝看到了安顿下来的希望,在他摆脱了一个又一个麻烦之后,思乡之情,宛若潮水般,不受控制地吞没了他。让他手脚发冷,眼眶发涩,心脏处也闷闷地疼。

    眼泪悄悄地顺着眼角淌在了枕头上,尽管,尽管,他既不知道自己的眼泪究竟为谁而流,也不知道二十一世纪,还有什么人和什么事情,值得自己留恋。

    此时此刻,他就像一只失了群的孤雁,找不到同伴在哪,也找不到前进的方向。只能在岸边顾影自怜,却丝毫顾不上考虑,那水下是否藏着鳄鱼,身后的草丛中是否已经有猎人,悄悄地将羽箭搭上弓弦!

    “澌,澌,澌……”低低的抽鼻子声,忽然在门外响起,在这思乡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

    “怎么了,紫鹃,谁欺负你了?”张潜的思绪,迅速被从二十一世纪,被拉回到唐朝,翻身坐起,对着外屋询问。

    白天光顾着自己高兴,他根本没留意到紫鹃的情绪变化,更不知道对方会遇到什么事情。所以,乍一听到抽泣声,难免觉得诧异。

    “没,没什么?只,只是鼻子不通气。打扰了少郎君安睡,婢子该死!还,还请少郎君不要生气!”抽鼻子声戛然而止,丫鬟紫鹃回答得小心而又孱弱。

    “鼻子不通气儿,可未必是小事儿。找郎中看过了么?用不用去开,去吃点儿药?!”翻身从床上坐起,张潜低声询问,丝毫没意识到,自己这样做,在大唐有多么不正常。

    “澌,澌,澌……”抽鼻子声再度响起,很快,又被强行压了下去。少女紫鹃哑着嗓子,低声回应,“没事儿,少郎君,婢子的身子骨结实,用不到看郎中。明天早晨起来去厨房要碗姜汤喝就会好!”

    “就你,身子骨还结实?”差一点儿被紫鹃的话给逗笑,张潜一边给自己披好外袍,一边打趣道,“风大一点儿就能吹个跟头。真不知道冬天时,你该怎么出门。”

    “真的不用。婢子,婢子让少郎君担心了。婢子,婢子只是个小丫鬟,庄子里没有给婢子看病的郎中。”紫鹃也被逗得笑了起来,鼻腔堵塞的声音愈发明显。

    “孙御医不是在吗?”张潜想都没想,本能地反问。随即,迅速意识到这里是大唐,而不是二十一世纪的华夏。站起身,掀开门帘,绕过紫鹃晚上睡觉的地铺,大步流星走向外屋门口,“他不给你看病,就让任全去庄子外边找,费用我来出就是。任——”

    早晨刚刚谈成了价值一万吊的“大生意”,他正财大气粗。而那任全连日来又跟只幽灵般,整天围着客房转悠,他也根本不愁自己喊了没人答应。

    谁料,手指刚刚碰到门闩,身背后,却有一个娇小的身影扑了过来,死死抱住了他的后腰,“少郎君,不要喊郎中。婢子没事,婢子真的没事儿!婢子只是,只是想起了阿爷和阿娘……”

    说到一半儿,她再也说不下去,将头埋在张潜的后背上,泣不成声。原来,刚才她根本不是在流鼻涕,而是跟张潜一样,在黑夜里悄悄地一个人流泪。

    张潜的心脏,顿时又闷得厉害。停住脚步,伸手向揽在自己腰间的手背轻轻拍了拍,低声安慰:“别哭,别哭,你想你阿爷和阿娘了,明天一早,就去看他们呗!对了,你是怕管家不给你假是不?不用怕,明天,明天一早我替你去说!”

    “不,不是!”紫鹃再也控制不住,抽泣声音迅速变成了哭诉,“我,我阿爷和阿娘,早就没了。少郎君,你马上就要走了,是不是?少郎君,你是个好人。婢子能伺候你,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我是一个好人?”忽然就收到一张好人卡,张潜收得满头雾水。

    自己马上要走了,和自己是不是好人有啥关系?

    自己统共在任家庄住了才几天,怎么伺候自己就成了别人的福分?

    “呜呜,呜呜……”身背后,紫鹃哭得愈发厉害,眼泪透过衣服,润在张潜的背上,有些烫,隐约还有一点儿疼。

    “舍不得我走啊!”想到她年纪只有十三四岁,依恋大人实在属于正常。张潜又本能地笑着安慰,“那我就跟任琮说,在庄子里多住几天便是。乖,别哭了,夜间风冷,再哭,就真的感冒了!”

    “嗯!”紫鹃点头答应,眼泪却依旧流个不停,“少郎君,你是个好人!少庄主安排紫鹃来伺候您,您却,您却从来没有欺负过我。”

    “欺负你?我这么大人了,欺负你一个小孩子有啥意思?”被对方听起来没有没脑还极为幼稚话,逗得摇头而笑,张潜又拍了拍对方抱在自己腰上的小手,低声安慰,“行了,别哭了。赶紧点上灯,擦擦眼泪,否则,明天肿了眼睛,别人还真的以为我欺负了你呢!”

    谁料,他不安慰则以,一安慰,紫鹃竟哭得越发厉害。双手紧紧搂住他的腰,就像溺水之人忽然搂住了一根木头。

    “怎么了,你不是遇到什么事情了吧!紫鹃,遇到为难事情就说出来,说不定我能帮到你!”张潜被勒得心口发闷,挣扎了一下,再度低声追问。

    他不敢太用力,唯恐一用力,就将紫鹃甩出去,撞个头破血流。而感觉到了他的挣扎,紫鹃忽然将整个身体,都死死贴在了他的后背上,又瘦,又硬,还带着如假包换的颤抖。

    “少郎君,你收了紫鹃吧!”唯恐张潜继续用力把自己甩开,紫鹃迫不及待的说道。黑暗中,声音沙哑而又绝望。“紫娟命苦,能被少庄主安排来伺候你,已经是天大的福气。你不收,日后紫鹃也得被安排去伺候别人!”

第二十五章 第一座奥斯卡小金人儿

    “原来唐朝的“欺负”,跟二十一世纪汉语中的“欺负”,不是一个意思!”刹那间,张潜恍然大悟,随即,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直冲心头。“在大唐,做个好人也他妈的太容易了。没在第一时间将一个十三四岁的丫鬟给祸祸了,就行。”

    然而,接下来,张潜就发现自己陷入了一种非常荒诞,又非常尴尬的状态。

    明明用力掰一下对方手指,或者一个过肩摔就能解决的麻烦,他却根本无法下得了狠心。而紫鹃大概是说刚才那几句话的时候,已经将所有勇气用完了吧!再也没发出任何声音,只是用头死死抵着他的后背,同时双手如章鱼的腕足般紧紧搂住他的腰,仿佛稍一放松,张潜就会化作空气,从她的眼前飘走一般。

    动心么?要说一点儿都没有,张潜肯定是在撒谎。

    作为已经一个二十二岁,却还没找到女朋友的小处男,猛然遭遇一个女孩子的当面表白,那种冲击感,幸福感和骄傲感,交织在一起足以媲美于醇酒。

    可是动手?与禽兽又有何异?!

    张潜的脸皮,可是没厚到,大言不惭地声称自己跟一个十三岁少女彼此一见钟情的地步。更不会因为施舍过一些好处,就认为对方的身体属于自己。

    那通常都是留美海归博士干的活,而他只是一个学哲学的本科考研狗!

    更何况,背后豁出去一切的紫鹃,能呼吸,会说话,有血有肉,并非电脑或者手机硬盘中的动漫卡通。

    萝莉控情节,很多人都有,包括张潜也不能例外。

    可大多数萝莉控,喜欢的都是屏幕上那些大眼睛,小鼻子,身材凸凹有致的二维卡通,或者自己脑补出来的虚拟美人儿,却不会将这种情节带入现实。

    “紫鹃,紫鹃!”脑门上顶着细细密密的汗珠,张潜用尽量温柔的语气,跟挂在自己后背上的少女商量,“你先松一松,松一松,我,我都快被你勒得喘不过气来了。”

    “呜——”少女嘴里发出一声悲鸣,手臂稍稍松弛,十根手指间,却相互扣得更紧。借助透窗而入的月光,张潜能够清楚地看到她的手指关节处一片惨白。

    “紫鹃,你把手松开,听我跟你慢慢说!”心中又是柔柔地一痛,怜惜的滋味,瞬间压过了张潜心中原本就没多少的欲望。

    在“禽兽不如”,还是“衣冠禽兽”之间,他坚定地选择了前者。他是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接受过完整十六年教育的人,而不是一只被本能驱动的畜生。

    “呜——”紫鹃的嘴里,又发出一声悲鸣,带着明显的绝望。

    她的手臂变得绵软无力,十根手指,互相之间却依旧扣得死死。同时,也有更多的眼泪,透过衣服,润湿张潜的脊背和心脏。

    “不是,不是,我不是说,要拒绝你!”张潜立刻意识到,自己的话,引起了对方的误解,赶紧大声纠正,“不是,不是,我也没说要收了你。你还小,懂吗,你才十三岁。不是,不是,我的意思是,你不必跟我睡,我可以带你走!”

    几句话,说得比跟狼打一架都累,更多的汗水,从他脑门上缓缓而下。

    “呜呜——”来自背后的悲鸣,忽然又变成了低声嚎啕。紫鹃的双臂开始战栗,手指无力地松开,整个人软软地蹲在了地上。

    “我不是骗你,真的!我可以对天发誓,一定会带你走!”张潜心中又是一痛,转过头,也蹲在地上,小心翼翼地解释。仿佛自己的声音稍微高一些,就会将紫鹃吓坏了一般。

    他没有见过亲生父母的面儿,生活中也没有交往过女朋友,但是,有个伟大的女子,却很早就让她懂得了什么是爱,什么是善良。

    他知道少女紫鹃没有对自己一见钟情,虽然,他一直觉得自己的长相,称得上一个帅字,且肩宽背阔,阳刚气十足。

    他知道,紫鹃之所以迫不及待想要自荐枕席,纯粹是出于发自其内心深处的不安全感。而自己连日来一直和颜悦色相待,让紫鹃在绝望之中,看到最后的希望。

    这就好比一个在雪地里长时间行走的人,忽然看到了一团篝火,肯定会不顾一切冲过去,虽然,虽然那团篝火有极大可能,只是他幻想出来的假象。

    这也好比,卖火柴的小女孩,在最后一根火柴的光芒中,看到了自己的祖母。她会毫不犹豫选择向祖母张开双臂,哪怕明知道自己的祖母已经过世多年,自己与祖母相拥的那一瞬间,就会走向死亡。

    至少,在被死亡带走之前,她感觉到了人世间最后一丝虚幻的温暖。

    “我跟少庄主任琮是好朋友!我明天就跟他说,让她把你的送给我。”心中的怜惜越来越多,心脏也越来越疼,张潜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更加温柔,可信,就像对着孤儿院中,幼年时的自己。

    “如果他不肯,我就出钱跟他买。我刚刚赚了一大笔钱,紫鹃,很大的一笔。足够把你从任家赎出来。”轻轻梳拢对方散乱而发黄的头发,他继续柔声补充,仿佛这样可以缓解对方心中的紧张,“如果他还不肯,我就告诉他,以后休想在我这里学到任何东西。”

    “那小子把我当世外高人了,你知道吗?他想拜我为师,将来好做一个剑仙。我虽然不是剑仙,但是,我有很多其他本事,足够他学上一辈子。实在不行,我还可以拿,拿漫画诱惑他。我会画漫画,虽然画得不太好。漫画,你知道是什么吗,就是看了之后就能让人上瘾的画,我可以接连画上一整年不重样……”

    “少郎君!”紫鹃忽然抬起头,用红红的眼睛看着他,目光中依旧充满了绝望,“少郎君,你是不是嫌弃紫鹃长得不好看!我娘长得很好看,我长大后,一定像我娘。我会给你洗衣服,会做饭,会多很多很多的菜,比厨子做得还好。我,我还能给你做衣服,做鞋子,给你梳头捶背……”

    得,刚才那些话,全都白说了!张潜无赖地摇头,笑了笑,轻轻拉住紫鹃的手,“起来,蹲着腿麻。你现在就长得挺好看的,是个小美人儿。走,咱们到床上坐着说……”

    “嗯——”紫鹃的手,忽然哆嗦了一下,紧跟着,浑身都开始明显的战栗。然而,她却挣扎着站起身,努力向里屋的床头走去,仿佛稍微慢一些,张潜就会反悔一般。

    “我不是那个意思!”张潜看得又是一阵头大,想把手松开,又怕打击到少女心中仅剩的一点儿自信。叹了口气,笑着摇头,“你先坐好,咱们坐着先说说话。有些事情呢,得一步步来。欲速而不达你懂不懂?”

    这回,紫鹃没有被绝望压垮。答应着缓缓坐在了床沿上,用婆娑的泪眼看向他,目光中充满了期待。

    “带你走,是肯定的。任琮欠我人情,他应该不会拒绝我!”终究是读了四年师大,如何开导一个半大孩子,张潜还是学过一些的。笑着坐在紫鹃身边,先给对方吃下定心丸儿。

    “嗯!”一抹酒红色,迅速烧透少女的脸颊,在月光下,朦胧且充满了诱惑。

    轻轻将目光侧到一旁,张潜在心中默默背了两句八荣八耻,然后继续缓缓补充:“我来到这里,举目无亲,身边正好却一个值得信任的人。你这么聪明,可以一边学,一边帮我。我知道,你想让我知道,你对我很有价值。但你的价值不体现在给我侍寝上,至少现在不是。你现在身体还没发育完全。发育你懂吗,就是小树长高。你看过杏树没,如果杏树没长高就开花,这棵杏树就注定长不大,还容易死掉。你先不要急着打岔,听我的,反正,我一定会带你走。你看周围庄子里,是不是有些女人生孩子时会死掉,一尸两命。那就是因为开花开得太早的缘故……”

    比唐僧还啰嗦,中间还得不停地许诺,自己走得时候,一定会带上对方。如是,絮絮叨叨了足足一个半时辰,才终于大功告成。

    紫鹃究竟听懂了多少,张潜不知道。反正,最后的结果是,紫鹃不哭了,头靠在他怀里,双手环抱着他的腰,沉睡得就像一个婴儿。

    “唉,这年头,做个好人真难!”低头看了看自己双腿之间的本能反应,张潜叹息着站了起来,双手抱起紫鹃,将对方抱到了床上,放好。然后挣扎着走向外屋的地铺。

    心中想着,明早该如何该如何跟任琮说,想带紫鹃一起走的事情,才不至于引起什么误会。他稀里糊涂地沉沉睡去,不知不觉,就到了天光大亮。

    翻了个身,隐约觉得好像哪里不对劲儿。睁眼看去,发现自己依旧睡在地铺上,而本该在床上的紫鹃,却静静地睡在自己身边,平平的胸口上下起伏,睫毛一动不动,又黑又长。

    “啊——”低低的发出一声惊呼,张潜迅速坐起,头脑瞬间恢复了清醒。

    随即,他用目光迅速检视身上的衣服,确信没有任何变化,而身体某个部位睡醒后的自然反应比昨夜更为明显。这才终于松了一口气,苦笑着摇头。

    小姑娘仍旧不放心,暂且只能由她。反正等到了自己的庄子上,会有足够的房间安顿她,也有足够时间,教她基本的生理发育知识。

    还没等张潜想好,今后该如何将理论与实际相联系,才能更快地让紫鹃听懂。外边,已经传来了低低的叩门声,“笃,笃,笃,笃,笃,笃,紫鹃,张兄醒了吗?少国公一大早就过来了,想请他去正堂用茶。”

    “醒了,任兄稍等!”怕引起误会,张潜连忙答应着站起来,踩上左右不分的木屐,快步走向门口,先将门拉开一条缝隙,然后迅速闪了出去,信手将门合拢,“你稍等,我洗漱一番。少国公怎么来得如此早?我还以为至少得正午呢?”

    任琮没有回答他的话,目光直勾勾地看向他身后。

    “怎么了?”心中猛然涌起一股危险的感觉,张潜本能地回头。

    门,不知道是他没合拢住,还是被风吹开了,明晃晃的阳光,将屋子内照得一片大亮。

    少女紫鹃,双手捧着牙具站在阳光中,双眉微蹙,面色绯红,双腿半蹲着古怪地并拢在一起,将裙子挤出一道深深的折痕。

第二十六章 戏精怎地这么多

    ‘这小丫头片子,我昨天夜里没把你怎么着啊?!’张潜瞬间就看明白了紫鹃的心思,哭笑不得地连连摇头。

    越是好看的女孩子,越会骗人,金庸大侠诚不我欺!

    即便做了两世小处男,张潜也从电视上看到过类似的动作和形象。那分明是少女第一次跟心上人同床共枕之后,在独自娇羞地忍受破瓜之痛。

    “恭喜张兄,抱得美人归。”仿佛唯恐他还不够尴尬,任琮的声音,在他耳畔迅速响了起来,带着如假包换的真诚。

    “我……”张潜的脸,顿时烧成了红布,却一句解释的话都说不出来。

    这种事情,肯定越描越黑。

    除非他真的能下了狠心,要求任家安排仆妇立刻给紫鹃验身。而那样做,无异于将紫鹃推下了万丈深渊。任家过后无论出于保护自家脸面,还是给贵客一个交代,都不会再让紫鹃伺候他,更不会将紫鹃的卖身契拱手相赠。而在他离开之后,等待着紫鹃的,必将是严酷的家法和无穷无尽的羞辱!

    “少郎君,请净齿!”估计自己也知道做得实在有点儿过分,紫鹃用蚊蚋般是声音喊了一句,双手将牙具举过了眉梢。

    “你……”张潜心中,顿时就是一软。摇了摇头,无可奈何地吩咐,“算了,放那吧,我一会儿进屋刷牙。你先去帮我打点水来洗脸!”

    没必要将少女的小把戏拆穿了,她只不过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为她自己打上一个“有主儿”的标签罢了,免得再被任家当做器具,再去招待其它客人。而她这样做,也好。省得得自己一会儿跟任琮提出,要她卖身契时,不知道怎么开口。

    “哎!”紫鹃抬起头,偷偷看了张潜一眼,确定对方没有真的因为自己的胡闹而生气。答应声立刻变得又软又糯。“婢子马上就去,少郎君您稍等。”

    说着话,还没忘记向任琮敛衽行礼。只是身体一蹲一起的瞬间,仿佛在苦苦忍着某种不舒服感觉一般,又轻轻蹙起了柳眉。

    “嘿嘿,嘿嘿……”任琮将脸对着张潜,一边笑,一边不停地挤眉弄眼。直到后者忍无可忍握起了拳头,才收了笑容,轻轻挑起大拇指,“张兄好福气!这妮子,原本是家父买回来,准备养上几年,送给我家二妹当陪嫁的。针线,性情,都是一等一。眼下虽然模样还没长开,但越是这般……”

    “一时荒唐,让任兄见笑了!”张潜被说得额头冒汗,连忙拱手打断,“不知任兄可否,可否……”

    越说,他越觉得心虚,一时间,刚刚学到的那点唐言,又变得不够用。

    好在任琮对同样的事情,早已司空见惯。更早就习惯了将美婢当礼物与朋友互相赠送。笑了笑,果断点头,“当然可以,当初小弟派他来伺候张兄,就是想让她给张兄暖被子。卖身契我早就准备好了,只是看你一直没碰她,还以为她不合你的胃口呢!”

    “多谢,多谢!”张潜抬手擦了一把额头上憋出来的油汗,再度向对方抱拳。

    任琮侧着身子让开,然后抱拳相还。一张胖胖的圆脸,笑得如偷了油的狐狸般得意。

    相交这么久,他终于摸清楚张仙师喜欢什么了。

    不是钱财,不是美食,不是古玩字画,珍珠美玉。而是,而是这种又瘦又薄,风大一些就能吹跑的搓衣板儿!

    这好办,任家的伙计走南闯北,沿途遇上过不下去日子,卖女儿救急的人家,挑模样俊俏的帮他买回来就是。反正他的庄子那么大,正缺人气儿填充。万一将来哪个“搓衣板”走运被又被他看上了,或者趁着当家娘子不备爬上了他的床,还能帮他们老张家开枝散叶儿!

    来自二十一的张潜,哪里猜得到任琮此刻的想法?被他笑得无地自容,只好打着需要刷牙的借口,落荒而逃。

    那任琮,也不再催他抓紧时间。继续倒背着手,在客房门前的柳树下来回踱步。仿佛这一带飘满了仙灵之气,多吸上几口,就能白日飞升一般。

    足足踱够了二十圈儿,张潜才终于洗漱完毕。白净且棱角分明的脸上,也全然没有了先前的窘迫。

    兄弟俩心照不宣地笑了笑,并肩而行,不多时,就来到了任家庄的正堂。少国公段怀简,御医孙安祖和庄主任琼三个,早就等得百无聊赖。然而,见卖家终于来到,却不立刻进行交易。只管先命人送入朝食,供在场各位充饥。(注1:古人吃两顿饭,早饭称为朝食,下午饭称作哺食。晚上有钱人吃宵夜,普通人家只能干挺着。)

    一顿饭足足吃了大半个时辰,方才作罢。随即,任琼又送上了,水果和茶水,供客人们品尝。宾主都像没任何事情需要做一般,谈天说地,又聊了足足一个时辰,眼看着太阳过了屋脊,才终于将话头转向了正题。

    作为在场之中地位最高者,小国公段怀简少不得要说几句场面话。先恭维任琼耕读传家,为人方正贤良,做事仁义诚信。又夸赞张潜博学广闻,身怀绝技,刚离开师门,就施展回春妙手,救下了任琼的性命。然后,再称赞任琼和张潜两个,心忧苍生。由任琼差点重伤不治之事,推己及人,所以才决定,联袂将最后一剂救命灵药,交给瀚源汇,宝昌昇和四海奇珍三家商号联手寄卖。

    整篇官面话语,从头到尾,都没提瀚源汇是最大股东就是褒国公段家,第二股东姓任。更没提,张潜听任琼建议,将一份“救命灵药”,标了十万贯的高价。

    然而,在接下来的交割过程中,却每一步,都做到了在商言商。

    只见他,先将立好的契约,交给任琼和张潜双方过目,待二人都确认无误后,才分头签字画押。

    画押之后,也不急着交换契约。而是将“灵药”和“定金”,都摆在了明面上。在两位中人的见证下,由褒国公府派来的管家和张潜本人,互相确认了定金和数量和“灵药”都没有问题。才让他们分别将“灵药”和“定金”锁入各自身边的箱子。

    最后,由交易双方,任琼和张潜两个,在上古三皇之一,神农氏的画像之前,共同焚香,立誓,你情我愿,互不相欺。接下来,又将契约彼此互换,才算走完了整套流程。(注2:神农氏是市场交易的创立者,所以古代交易敬神农。财神,关公,都是很晚的事情了。)

    到了此刻,张潜才终于弄清楚了,先前说好的一万吊定金,看上去究竟有多少。

    因为数额巨大,不方便携带的缘故,任家特地只将其中四十吊开元通宝,当场支付给他,供他支应临时开销。其余全都写在了一叠专门用于欠款兑付的账本上,如果日后他有所需,可以随时派人去长安城内瀚源汇,宝昌昇和四海奇珍三家商号之中任何一家总堂预约提取。饶是如此,光铜钱也装了满满一大箱子!

    而开元通宝,在最初制造之时,为了方便使用,分量极为标准。每十枚通宝,恰好就是一两。唐代一斤十六两,四十吊钱,便是250斤!多亏了任琮体贴,交易完成之后,立刻派任五和任六帮忙将箱子送回了客房,否则,张潜一个人拿,还真需要花费些力气才能搬得动。

    “居然没有交子,甚至飞票都还没有出现!”第一次亲眼目睹了唐代商业活动的落后,自家“腰包”又鼓得满满,从正堂告别出来的张潜,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任琮闲聊,一边在心里偷偷嘀咕。

    没有最原始的支票和汇兑业务,估计在大唐,银行资本金和资本充足率概念,目前也没形成。如果等到唐玄宗登基后,天下真的太平了,找机会在长安城里开一家票号,绝对能赚他一个盆满钵圆。

    说不定,说不定,今后大唐第一首富就是自己。自己想要买房子,一买就是两栋大别墅,全是二环之内的,面积不小于两亩地。雇佣几个波斯人当账房,日本人当花匠,昆仑奴当护院。一栋别墅自己住,另外一栋专门买来摆在隔壁……

    白日梦正做得开心之际,身背后,却忽然响起一声暴喝:“呔!那个打我二妹的野和尚,你给我站住。长安郭二来找你报仇了!任小五,你给我闪开,今天我不把他打个满脸窜花,绝不罢休!”

    话音落下,人也到了,甜瓜大小的拳头伴着一股酸臭气,直奔张潜的后脑勺!

第二十七章 打不过你,我熏死你

    “二兄,误会!”任琮闻声扭头,扯开嗓子大声劝阻。

    哪里还来得及?几乎是眼睁睁地,他就看到郭二的拳头砸到了近前,却根本来不及出手阻拦。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郭二的拳头即将与张潜的后脑勺发生第一次亲密接触的瞬间,后者竟忽然侧了下脑袋,紧跟着,转身,跨步,拧腰,一记右勾拳就砸了回去,“砰——”

    饶是那郭二身手灵活,及时伸出左臂招架了一下,也被这一拳砸得脚步踉跄,攻势戛然而止。而张潜,从上小学那天起,就没有光挨打不还手的习惯,立刻又是一组摆拳砸了过去,直砸得郭二手忙脚乱,大声叫嚷着着连连向后退。

    “二兄,住手,快住手!那天是绍兰和我二妹先找上的他。”任琮的第二声劝说声,这才响起,兀自一厢情愿地将张潜当成了吃亏的那方,不停地替后者求情,“他只抢走了我二妹的马鞭,就停了手,根本没……”

    只劝到一半儿,他的话就卡在了嗓子眼儿。双眼直勾勾的看着张潜,嘴巴再次张大得如同能塞进去一个鹅蛋。

    在他想来,张小仙师肯定掌握了许多秘法,力气也远超寻常人。但是仓促之间,在来不及像传说中的剑侠那样“掐诀念咒”召唤仙剑的情况下,肯定会被郭二给打个措手不及。

    而那郭二,却是长安城内赫赫有名的黑煞星,这些年来仗着一身拳脚功夫和家中长辈庇护,不知道将多少纨绔子弟打得头破血流。此番蓄意前来,又是偷袭在先,怎么可能不让张潜吃个大亏?!

    谁料想,发动偷袭的郭二,却一文钱的便宜都没占到!竟然被张小仙师打得双手护着脑袋连连后退。而张小仙师所使出的那套怪异拳脚,明显不是中原功夫,他任琮以前非但没有见到过,甚至连听说都未曾听说。

    “野和尚,好打。郭某今天要不跟你见个高低,绝不罢休!”正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之时,郭二的威胁声又传入了任琮的耳朵,比起先前那几句,明显向后缩了一大截。

    记忆中,这货向来是输人不输阵,即便打不过,也会嘴硬到底,今天怎么缩得如此之快?顿时,任琮又是惊诧,又是好奇,连忙将目光全都集中在此人身上细看。

    只见短短不过十几个呼吸功夫,郭二的两只胳膊居然已经被砸得满是淤青,左半边脸也肿起了一大块儿,嘴角处隐约还渗出了血痕。

    “仙师果然是名门子弟,不用祭出宝剑,也能让郭二占不到任何便宜去!”任琮顿时心神大定,悄悄往后退开七八步,抱着膀子开始观战。

    他哪里想得到,张潜这身打架的本事,并非来自什么师门绝学?张潜之所以能于对方偷袭在先的情况下,还丝毫不落下风,完全是由于生长环境所迫。

    从进小学第一天起,张潜就是小霸王们的欺负对象。别的孩子被打得头破血流,家长还能去学校找老师,找校长,甚至一路闹到教育局。而张潜,大多数情况下,却只能把眼泪和血水往肚子里吞。

    虽然每次挨打挨得狠了,刘姨都会主动替他去找学校。可刘姨毕竟不是家长,又领着体制内的工资,威慑力远不如别的家长大。找得次数多了,学校反而越不把张潜挨了小霸王们的欺负当回事儿。

    所以一直到上高二之前,张潜想要不被小霸王们欺负,就只能发狠打回去。并且通常都是以寡敌众,久而久之,非但练出了一身打架的好本事,挨打的本事也出类拔萃。

    而上了高二之后,周围同学们都开始成熟了起来,不再把欺负人当做乐趣,张潜却因为在网上看到传武大师们竟然被一个三流搏击高手打得满地乱滚,从而迷上了自由搏击。

    结果连续数年业余时间练下来,张潜体力,耐力,协调性,反应能力,都大有长进。虽然未必能达到职业选手水平,对付个寻常地痞流氓,却不再话下。

    这也是那天他被野狼追杀,最终却反败为胜的缘由之一。野狼见他体型远比常见的普通人壮硕,怕他垂死反扑,打起了“放羊”的主意。试图将他的体力耗尽之后,再从容咬断他的喉咙。而他一路狂奔数千米后,体力竟然还有剩余,再利用野狼的狡诈,反倒打了野狼一个措手不及!

    “郭家二兄,不要打了!张仙,张少郎君是家父的救命恩人!那天的事情……”一记高亢的女声,忽然在院子里响起,却是任琮的妹妹,小辣椒任盈盈听到了家丁的急报,赶过来替张潜求情。

    同样,求情的话喊道一半儿,就卡在了她的嗓子里。定神看去,只见那号称双拳打遍东西两市无敌手的郭二,眼睛青了一个,嘴角也肿得如同包子般,脖子左右两侧,则落下了不止一片儿红印。一双满是寒毛的前臂,更是乌青处处,简直就找不到一块好肉。

    而这厮虽然被打得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嘴巴上却仍旧不肯认输,兀自扯着嗓子大声叫嚣:“野和尚,好打,好打。今天郭某不让你也吃上几拳头,绝不停手!”

    “张兄,张兄,别打了,别打了。郭二兄不是坏人。你的过所和手实,还是他给你办的呢!”还是任琮厚道,见郭二转眼间已经又吃了好几拳,赶紧大声劝阻。

    不过,被他要求手下留情的对象,却变成了张潜:“张兄,别打了,听我说。我跟二兄约了,明天去帮你搞定最后一步!郭二兄,你也别再打了,张兄那天真的没碰到你妹妹一根寒毛!”

    然而,郭二却仍然不肯听,继续双手护着左右两侧腮帮子,寻找还手之机,“不行,我妹妹回去之后,哭了整整一天,眼睛都哭肿了!我今天即便被他打死,也得替了我妹妹出了这口气!”

    “你让他先停手,躲我远一点!”张潜的回答,比郭二柔和许多,但是听起来,却有点儿气急败坏。

    不是他怕郭二的死缠烂打,而是实在惹不起那厮的“化学武器”。那厮身体肥胖,体毛茂盛,明显是个汗腺发育过度的主儿。偏偏来的时候又可能骑马狂奔了一路。所以,狐臭的味道伴着拳脚的动作,扑鼻而至。

    任琮等人距离远,并且跟那厮打交道习惯了,还不觉得如何。对于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张潜,简直就是在面对一只不停放毒的臭鼬。每多跟那厮交换一招,鼻子和眼睛就多受一次“化学武器”的冲击。短短三四分钟打下来,张潜拳头没挨上几下,却被熏得五腹六脏阵阵翻滚。

    然而,他越怕什么,郭二却越跟他对着干。

    听闻姓张的野和尚要求自己离他远点儿,那厮竟然猛地一躬身,豁出去后背和肩膀挨上几拳头,双手张开,直接抱上了张潜的腰。紧跟着,全身上下同时发力,臭气冲天而起,“我摔死……嘿!”

    “嘿!”从小打架打到大,摔跤是“必修”课。发现腰杆被对手抱住,张潜立即重心下坠,同时伸出右腿,去钩对手后脚跟儿,“去你的吧,呜——呃……”

    “噗通……”郭二被绊了个四脚朝天,躺在地上气喘如牛。

    再看张潜,接连后退数步,弯下腰,死死闭住嘴巴,屏住呼吸,喉咙不停地上下蠕动。只差一点儿,就把上午吃的朝食,全部从嘴巴里头喷出来。

    “二郎君,二郎君!”郭二带来的家丁和任琮的仆人们,赶紧冲上去,扶住四仰八叉躺在地上的郭二,大声安慰,“二郎君可受伤了?要不要喊郎中!”

    “御医,孙御医就在庄子上。二郎君别动,在下这就去请御医!”

    ……

    “站住,我没事儿!”那长安郭二,虽然人臭了些,却是个硬气汉子。大喝一声,制止了仆人们的马屁行为。手脚并用从地上爬了起来,然后再度高声大叫:“你们都看见了,郭怒可是替我家二妹来讨还公道了!没有讨还到,乃是郭怒技不如人,可不是郭怒没有拼命!”

    “啊——”周围的所有人,连同任琮,任盈盈,张潜在内,全都目瞪口呆。愣愣半晌,才终于有人带头喊道:“看到了,看到了,郭二郎君尽了全力,跟张仙师大战一百多回合,难分上下!”

    “看到了,看到了,郭二郎君舍命相搏,只是仙师身法高明,所以才杀了一个平手。”其他仆人立刻心领神会,一边喊,一边忍不住将头扭开,放声大笑。

    “二兄,我们给你作证,你尽全力了,只是仙师用秘法飘忽来去,你追他不上!”最后这句,却是任琮说的,也是忍了又忍,以至于说话之时,肚子都在不停地抽动。

    那二郎君郭怒听了,立刻一把拉住了他的手臂,敲砖钉脚,“这可是你亲口说的!我都听见了。等弄完了给张小仙师落籍之事,你可得亲自去我家一趟。当着家父的面儿,将郭某为舍妹出气的行为,郑重告知!”

    “一定,一定,任某义不容辞!”任琮笑得肚子都疼了,却不敢拒绝,拱着手大声许诺。

    “那就好!省得他们老说我不像个做兄长的材料!”郭怒奸计得逞,立刻抛开了任琮,大步走向张潜,隔着了老远,就涎着脸抱拳行礼,“张兄好拳脚,郭二今天领教了。郭二听舍妹说,仙师有一种神药,一滴就能驱逐所有异味儿。郭二不才,想请仙师赐我此药。所需几何,仙师只管说出来,郭某绝不还价!”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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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日月介绍: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张潜坐在一块石头上,满脸迷茫。但是,很快他就不迷茫了,因为狼已经朝着他张开了血盆大口。盛唐日月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盛唐日月,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盛唐日月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