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7章 勤王吧!新英格兰 (第一更,求订阅)
当贝尔图乔在威尼斯当着总督、咨议团以及十人团的成员以一副别无选择的姿态表明,除了向中国称臣之外,威尼斯已经别无选择时,在威尼斯人在那里质疑着中国人的力量时,他们并不知道,除了大明本土的明军正在往欧洲赶来,在遥无的新大陆,在大明的北美殖民地新英格兰首府波士顿,一支援军同样也是组建着。
“总督大人,在没有得到朝廷授权的情况下,就向欧洲派出援军,会不会招来非议?”
面对总督王林跃的决定,罗云急忙劝阻道。
“而且,咱们这边一共只有三千多兵士,派多了,会影响新英格兰的殖民大业,新英格兰这地方的局面,全靠边这三千多兵士和他们的家人撑着,派少了也顶不上什么用场啊。”
面对罗云的劝说,王林跃摇头说道。
“罗云,你不懂!王某身为新英格兰总督,掌握军民全权,调兵是不需要朝廷许可的,这兵无论多少,都得派过去!那怕就是几百人,那也是一个态度,况且,罗云,按照的商人带来的消息,现在朝廷已经在向奥斯曼调派大军,此战结束之后,非但势必会有数以万计的军户需要安置,而且肯定还会有大量的随军商人,咱们派过的兵,不仅仅是打仗的,也是招人的,告诉他们来了新英格兰,有的是地,有的是娘子……对了,他们在那地方也不缺。”
其实,做为总督,王林跃的算盘打的非常精明,甚至他鼓励军户购买“西洋婢”,鼓励生育,也都是他精明的表现——为了增加人口!
新英格兰总督区是英国人经营了数十年的殖民地,在查理二世把新英格兰、弗吉尼亚、切萨皮克湾等殖民地移交给大明时,在这里生活着接近十万英国移民和他们的后代。即便是如此,还是因为英国内战导致到英属北美移民潮流基本结束。
因为新英格兰距离本土太远,加上大明得到这片殖民地,也不过才六年而已,直到现在,移民都是以军事移民为主,流放犯为辅。
除了三千余军户之外,再就少量的流放犯,可是每天多则三五百人,少则才一二百人。移民,没有大规模的的移民,那有殖民地的长治久安。可是因为距离,明人都视越大洋为畏途,更何况从大明到新英格兰需要长达一年的时间,大明的百姓要是移民,当然是首选南洋,船票便宜不说,而且当地还生活着数百万明人,和内地府县大抵上没有什么区别。
可北美……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远啊!
官府又不能强制百姓到这边,除了流放犯之外,就只能殖民地自己想办法了。为了增加移民的数量,除了给予优惠的移民待遇之外,王林跃可谓是想尽了办法,而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生!
大量引进西洋婢,每生育一个孩子,无论男女,都是直接给地100英亩,相当于内地的600亩地啊。在过去的六年里,军户子弟从100余人,增加到一万两千余人。甚至就连流放犯,也给西洋婢,给土地,鼓励他们生育。
“陛下曾经说过,只要有了人,也就有了殖民地,可是咱们这里离大明实在太远,现在豫章的人口早就突破七八万人了,咱们这边,还不到两万,算起来,只相当于欧洲人的五分之一……”
“可是大人,英国人已经在这里经营了五六十年,咱们才来六年!而且他们还有地理优势。”
罗云说道。
“有五六十年的时间,这里的明人至少是英格兰人的10倍以上!毕竟,咱们的人口现在已经增加到两万五千余人!”
只用了六年的时间,在新英格兰,明人的人口数量就相当于欧洲移民的四分之一,这无疑是一个奇迹,可这位总督显然还是不太满意。
“可问题是,我们没有五六十年啊!”
冲着罗云笑了笑,王林跃说道。
“王某已经当了六年的总督,最多再过三四年,估计就要卸任回国了,到时候,我如何向国内同僚表明政绩?王某总督新英格兰十年,治下明人三万余,夷民十余万?这样的政绩说出去,是会被人笑话的!所以,我才想要趁着的眼下的这个机会,尽量的把那些随军商人的伙计,雇工挖到咱们这边来,而且他们肯定还是自带女人,毕竟,前线那种地方,女人……不值钱。有男有女,几年下来,指不定等到我卸任回国时,咱们这边的明人就有十万人了!到时候,这新英格兰,就可以易名了!”
作为新英格兰的总督。王林跃对于这块殖民地的这个名称可以说是极为抵触的。毕竟这里是大明的殖民地,是大明的土地。
“大人,这样挖前线的墙角,恐怕会惹太子不快的。”
罗云有些担心的说道。
“放心,太子明白其中的道理,要不然,太子去年就不会特意授意增加咱们这边的流放犯数量了。而且咱们又不是在前线挖那些兵士,只是挖人而已,挖的是商人雇佣的伙计,那些伙计干上几年的活,又岂能挣到几百亩田产?他们过来了,那些买卖人为了挣钱,会继续雇工的,他们帮咱们把人源源不断的带到土耳其,咱们再把人带到波士顿,再安置到各个定居点,岂不美哉?”
王林跃的算盘打的那是一个精明,说白了,就是“薅羊毛”,只不过,那个羊毛是商人们雇佣的伙计、工人。毕竟官军打仗,会有商队随从,而商队会雇佣大量的雇工,那些雇工基本上都是明人。对于这片殖民地而言那些伙计就是最好的移民。
“而且……”
压低话声,王林跃轻声说道。
“咱们派过去一千人,正好可以禀报朝廷,为了驰援前方,我区调派千余兵力,本地兵力薄弱,为本地长治久安,请求增加驻军,如此一来,咱们可就是赚了!”
有时候殖民地总督就像生意人似的,总要千方百计的和朝廷和内务府玩心机、动脑子,千方百计的争取朝廷的支持,尤其是人力上的,毕竟,僧多粥少……大明的犯人也不多啊,那么多殖民地,像撒芝麻粒似的,平均到每个地方,多则几百,少则几十,不动点脑子,耍点手段,用点心机,怎么能照顾得过来呢?
“一千人?”
总督的决定让罗云吓了一跳,他急忙说道。
“大人,万万不可啊!咱们的军士不过才三千余人,派出千人,万一折扣的话,那可就得不尝失了,军士是大明掌握殖民地的根本,还请总督三思!”
一千人,那可是军户的三分之一!
那怕就是他们能带回来上万人,在罗云看来,那也是不值当的,
“罗云,在咱们这个地方明人比金子都贵,这个道理我又怎么可能不懂?别忘了,在咱们这,还有一群不是已经宣誓效忠大明皇帝的“明人”吗?他们也要为母国尽忠的!”
不用说,罗云也知道总督口中的他们是谁,新英格兰的那些“夷民”。
“这1000人里头。他们至少得出900人,要不然怎么能够展现出他们对大明天朝的忠诚呢?”
“话虽然这么说,但是”
罗云的眉头紧皱道。
“他们……他们要是不愿意呢?”
“愿不愿意,可就由不得他们了,况且,他们多流一滴血,将来这新英格兰就少一滴夷血,新英格兰……”
冷笑一声,王林跃说道。
“这里应该是新华夏才对!”
第1018章 借刀杀人(第二更,求订阅)
茂密的树林里,一个少年缓步行走着,他的手里端着一支步枪,一双锐利的眼睛盯着树林,他的身旁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牵着只黑色的猎犬。
突然,少年猛然端起步枪,随着一声枪响,猎犬就像一道黑色闪电似的飞了出去,小男孩也跟在它的身后,跑着。
“闪电、等等我。”
在猎狗的吠叫声中,看到大哥走来时小男孩激动的喊道。
“打中了,打中了,大哥,是头野猪,好大的一头野猪……”
从树叶缝隙照下的阳光,映在小男孩的脸上,可以清楚的看到男孩的相貌中带着混血的痕迹。在东宁,这是再正常不过,东宁堡的军户虽然都是一夫一妻从大明移民到北美的东宁堡,可却都有侍妾,少则一两人,多则三四人,那些侍妾都是来自英格兰、爱尔兰以及法兰西等地少女,虽然初来时她们往往是军户家的婢女,但侍候主人起居时,很容易侍候到床上去了。
也正因如此,东宁堡的军户子弟中,超过三分之二都是混血儿。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抚夷归夏”怎么抚?仅仅只是口头上的教化?当然不是,在历史上,先秦周朝时,“国人”对“野人”的教化靠的是什么?靠的是刀剑,靠的是“国人”对“野人”的奴役,以及对“野人女子”的占有。
《诗经》中的第一首诗为什么是《关雎》?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句话,被很多人解释成庸俗的男女情爱。可是实际上呢?在先秦,所谓的“君子”专指城里的国人,他们到了野外,发现在女子之后,自然是“好逑”一番。这个传统,甚至延续到春秋,就像孔子,他爹是国人,在城外的村落碰到他娘,于是在尼山土丘上野合一番,这才有了孔子。
东宁堡的正门就是“尼山门”,官方的说法是“不忘圣人”,可本意则是“不忘教化”——大明的男儿,身在异邦要履行教化之责,多多与夷女结合,以教化异邦。
这是大明男儿的责任与义务。
而东宁堡的军户,无疑是男儿中的英雄,英雄中的好汉,个个都纳了几个异邦侍妾,生育了少则五六个,多则七八个甚至十几个子女。至于养育子女,那更是轻松,东宁堡所在的北美,当真是“上帝应许之地”的富饶大陆,想填饱肚子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只要稍微花点儿力气开点儿荒种地就有玉米面饼吃,想吃肉的话也很好解决,出了东宁堡,周围方园数百里,到处都是草原林地,那里面有数不尽的飞禽走兽,什么野牛啦、野火鸡啦都是成群结队,至于野鹅、野鸭和旅鸽飞起来更是遮天蔽日,只要肯出门打猎就有数不尽的野物吃。哪怕是自己没工夫出去打猎、到集市上购买的价钱也非常便宜,直接从印第安人那里购买更是便宜得离谱。一坛酒就能从土人那里换来一头鹿。想吃点儿水果的话,林间草场上的各种野生浆果也非常丰富,比如蓝莓、树莓、稠李、野樱桃、野葡萄俯拾皆是,也能让餐桌显得不那么单调。
粮食管够,肉食管饱,果子随意……天堂似的生活,生起孩子来自然也就没了顾忌,谁家没有五六个男孩,出门都不好意思和别人打招呼。
“小二子,你带着闪电回堡里喊人过来,这头猪咱们两抬不回去,别忘了把果子给老八、老九他们,省得他们也跟过来麻烦……”
不过只是个少年模样的男孩说起话时,完全是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可他的相貌却暴露了他的年龄,不过也就是十二三岁的大男孩而已。
“知道了,大哥,你小心点,这里狼多!”
小男孩关切的说道,
“放心吧,你自己才要小心一点……”
就在男孩的话声落下时,远处却传来一阵急促的钟声,听着钟声少年的脸色一变,急声道。
“快,小二子,走!回家去!”
听着钟声时,两人直接丢下了那头至少有四五百斤重的野猪,甚至连看都没看一眼,就往东宁堡跑去,毕竟,在林子里这样的野猪……多得是!
“大哥,会不会是土人来了?”
“土人?他们没有那个胆子!”
兄弟两人往堡里跑去时,路上还碰到了其它人,半路上碰到相熟的大人,直接把他们两拉上了马。
很快,东宁堡的操场上就挤满了人,刚一跳下马,就有人喊着他们。
“大壮,二壮……”
“爹,这是咋了?”
两人跑去时,只听爹说道。
“大壮,你听好了,爹要去越海打仗了,往后你就是家里的顶梁柱,要护着你娘和姨娘她们,二壮,你是老二,你要帮着你哥。”
在王力叮嘱着儿子们的时候,在临近的波士顿城内,小约翰·温思罗普看着面前的总督说道。
“总督阁下,这并不是我们的战争!”
站在总督的面前,小约翰·温思罗普用尽可能标准的官话说道。
“我们之所以离开英格兰,来到遥远的新大陆,不仅仅是为了躲避他们对清教徒的迫害,同样也是为了躲避战争的威胁,国王的战争,并不是我们的战争!”
“约翰,你要明白这是大明的战争!”
王林跃义正词严的说道。
“对于每一个大明的子民来说,尽忠报国、为陛下尽忠,是我们的光荣与义务!”
“可是……”
话到嘴边,约翰·温思罗普才意识到,他们早就宣誓效忠大明和大明皇帝了,他们是大明的子民!
“这里是新大陆,那是旧大陆的战争。”
“你们是大明的子民!”
王林跃的不容易质疑的说道。
“旧大陆?就与你们无关吗?我的朋友,在克伦威尔叛乱的时候,你的儿子,曾赴英格兰参加奥利弗·克伦威尔的叛军,在整个新英格兰,至少有一千人曾经参加过叛军!难道你们愿意为一个叛乱分子战斗,而不愿意为皇帝陛下而战吗?”
高帽子往小约翰·温思罗普的头上一戴,他立即变成了哑巴,他的儿子——约翰·温斯罗普三世确实曾参加过克伦威尔的新模范军,在克伦威尔的陆海军中,有许多自发的从新大陆返回英格兰的年青人。
“我的朋友,相信我,对于新英格兰的子民而言,这场战争是千载难逢的机会,是你们向皇帝陛下、向大明表明忠心的机会,大明永远不会亏待自己的子民的。现在,我已经动员了东宁堡的军队,我希望在三天后,在东宁堡至少会有一千五百名英勇的新英格兰居民自愿加入这支远征军!”
什么是自愿?
自愿不自愿的没关系,他们如果不“自愿”,王林跃有的是办法让他们“自愿”,
面对这位总督大人的坚持,小约翰·温思罗普知道,事情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了,他想了一会,然后说道。
“大人,我会尽量和他们解释的。”
几天后,在东宁堡前操场上,聚集着各自各地的新英格兰民众,这些“自愿者”们都是“自愿”为国效命的。
“大人,一共有一千零六十三名自愿者,还差四百……”
不等罗云说完,王林跃说摆手说道,
“不急,不急,慢慢来,这是第一批,接下来还有第二批了,对了,那个约翰·温斯罗普三世呢?不能漏了他,这些人都是铁杆的夷人,他们在那边多死一个人,咱们这边就少一个夷人!”
借刀杀人……这一招,这可是老祖宗玩剩下的玩意了!
这一招,用在那些夷人身上一样的好用!
对于这片殖民地来说,这10万英格兰人就是潜在的隐患,但是总不能一刀把这些人全都杀了吧。
最后的办法就是通过数量上的优势让这些人慢慢的融入大明,成为明人的一员,就像西南以及南洋的那些土司,土人一样,而在这个过程之中,当然要想一些办法消耗他们人丁,尤其是年轻力壮的男人。
他们每死一个男人,他们的力量和未来也就少了一分,战争当然是达成这一目的最简单的方式。
几天后,当数艘帆船,在礼炮声中,在女人们的欢呼声中离开波士顿的时候,站在舷边的约翰·温斯罗普三世往着陆上的人们,他突然生出一种感觉,也许,这是他最后一次目睹这片土地了……
与上一次兴高彩烈的出发不同,此时他,心情却显得有些沉重,相比于他的愁容满面,在甲板的另一端,那些中国人却在那里欢呼着,在码头上,数以百计的中国人,他们在那里哼唱着他们的战歌。
面对战争,那些中国士兵就像天生的战士们一样,兴奋而又狂热,他们渴望着为皇帝作战,可是他们呢?
他们又是为何而战吗?为了皇帝?为了大明?
约翰·温斯罗普三世有些茫然的看着大海。他压根儿就不知道弄不清楚自己的身份,毕竟在他心里的认知中,他是英格兰人,但是他现在却已经是明人了,而且要去为大明的皇而战……
第1019章 罗马,那是大明的(第一更,求订阅)
当新英格兰把对土耳其的战争,看成一个机会,一个既能“薅羊毛”,又能借刀杀人,消除隐患的机会时。
身处拜尔代维勒泻湖沙洲上沐浴着地中海明媚的阳光的郑森,显然并不知道这一切。
从干尼亚或者说克里特岛凯旋而归后,郑森就脱去军装,换上一身品红官袍,本就是儒生出身的他,看起来温文儒雅根本就不像符合欧洲人口中的“地中海狐狼”的称谓,这个称谓是最近几天,由各国商人带到鲁马奈的,究其原因还是因为他对土耳其舰队的偷袭。
其实,对郑森而言,那不过只是一个插曲而已,相比于对干尼亚土耳其舰队的奇袭,他更关心的是威尼斯。关心着那里的选择。
早在他率领舰队前往威尼斯之前,就派遣官员前往威尼斯,与贝尔图乔进行了秘密会谈,面对郑森的要求,双方可谓是一拍即和,向中国称臣,不仅有助于威尼斯摆脱来自土耳其的威胁,而未来苏伊士运河的修建,也将会从根本上解决威尼斯日益衰退的窘景。
对于贝尔图乔而言,或许他是威尼斯的贵族,可是他压根不在乎什么“主权”啦,什么“国家”啦。其实,威尼斯的贵族们大都不在乎。
对威尼斯的贵族而言,生意比主权更重要,财富比国家更重要。
没有了生意,没有了财富,那么威尼斯还有存在的意义吗?
所以,郑森给了威尼斯人另一个选择——向大明称臣,然后根本上解决一系列的问题。其实,郑森的本意倒不是为了给大明增加一个属国,而是为了威尼斯人的商船。
“殿下,您看,今天又有几艘商船驶进海湾了。”
指着驶入海湾的商船,郑森将目光投向身边的太子殿下,昨天,太子一行终于抵达了鲁马奈。
“现在鲁马奈已经有超过五百艘商船,大概可以支持十万大军对君士坦丁堡的讨伐!”
“姑父,似乎更愿意用君士坦丁堡称呼那座城市。”
朱和域之所以会称郑森姑父,是因为郑森的妻子是先皇长公主,按辈份长他一辈,喊姑父是理所当然的。
“因为欧洲人喜欢。”
郑森笑道。
“我们远道而来,总要尽可能的争取他人的支持,土耳其是绿教国家,他们每到一个地方就强迫当地的基督徒改变信仰,对基督徒百般欺凌,陛下说过,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只要争取到他们的支持,这场仗咱们就赢了三分。不过,关键还是在于咱们是否能打下君士坦丁堡!”
顿了顿,郑森说道。
“等到威尼斯站在咱们这边后,大军就可以出动了!咱们对达达尼海峡的情况不太熟悉,但是威尼斯人却长年在那里航行,虽然几年前他们在达达尼海峡被土耳其海军击败,但也是因为其实力有限,长期的战争让其海军实力受损,所以才有了第三次达达尼海峡之战失败。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们对达达尼海峡环境的了解,有他们的帮助,我们能够更容易掌握达达尼海峡,”
在战争之前,尽可能的谋划好一切,在这一点上郑森确实做到了未雨绸缪,这倒不是郑森有什么过人之处,他现在所做的一切,都得益于来到欧洲之后对欧洲的了解,当然还就是得益于陛下的指点,或许陛下没有推测出土耳其的举动,但是土耳其却早就引起了陛下的注意。
“从土耳其占领君士坦丁堡的那天起,他们就是整个欧洲的恶梦,他们横行了两百年,两百年来几乎从未曾碰到敌手,他们的扩张早就起了整个欧洲的敌意,而我们现在所需要的就是利用欧洲各国对土耳其的敌视,击败他,当然,威尼斯不过只是顺手而为,威尼斯只是第一个,在亚平宁半岛上还有好几个国家,他们都有机会成为我们的属国。”
大明对于欧洲的野心是什么?
当然是让欧洲接受大明的统治,或许法兰西、西班牙以及哈布斯堡这些国家会千方百计保持独立,但是,大明会一点点的渗透自己的影响,进而把他们变成大明的属国。试问在这个强者至上的时代,谁又不愿意抱上金大腿呢?
“姑父,孤终于知道,为什么父皇会选择你做为驻欧全权大臣了!也就是姑父你才能游刃有余的操作这一切。”
看着郑森,朱和域笑道。
“对了,姑父,孤意以你为此战的海军主帅,不知姑父以为如何?”
“啊!”
惊讶的看着殿下,郑森惊骇的一时间居然说不出话来,半晌后才长揖行礼道。
“殿下如此信任臣,臣便是粉身碎骨亦难报答殿下!”
海军主帅!
这分明就是捧着双手把军功送给他啊。毕竟,大明海军在大海上还从未碰到过敌手!
“瞧你,你我本是一家人,何需如此。刚才你提到威尼斯,我在来的路上,曾经和西班牙特使讨论过有关君士坦丁保的事情,他曾提到过威尼斯海军曾经对达达尼海峡进行了封锁,导致君士坦丁堡陷入了饥荒……”
看着郑森,朱和域正色道。
“那么我们是否可以照方抓药,对达达尼海峡进行封锁,然后让君士坦丁堡陷入饥荒呢?”
“让君士坦丁堡陷入饥荒?”
郑森愣了愣,不解的看着殿下说道。
“殿下,以臣看来,我们完全可以调集重兵打下君士坦丁堡。”
“君士坦丁堡肯定是要打下来的,但不是现在。”
朱和域摇了摇头,然后说道。
“我们此战所需要的并不是一个孤零零的君士坦丁堡,或者说,仅仅只是摧毁土耳其人在君士坦丁堡的统治,我们必须要着眼于未来,比如着眼于整个奥斯曼帝国,如果我们仅仅只是摧毁了君士坦丁堡,那么我们就必须要面对一个现实问题,就是奥斯曼帝国内部行省很有可能有会暴发起义,他们会纷纷独立,最后我们得到的是什么?仅仅只是一个安那托利亚和君士坦丁堡吗?当然不是,鲁米利亚、锡利斯特拉,波格丹,波斯尼亚,埃及,美米不达米亚,埃尔祖鲁姆,奥斯曼帝国必须灭亡,而我们必须要接收他们的土地,君士坦丁堡……”
突然,朱和域笑道。
“或许,我们可以在这里重建一个罗马,属于大明的罗马!”
第1020章 毁灭者(第二更,求订阅)
罗马!
或许,对于中国人来说,他们永远都无法理解罗马对于欧洲人的意义。
“光荣属于希腊,伟大属于罗马”。
对于欧洲人来说,罗马那怕早已经灭亡,但并不妨碍他们的心神向往,甚至作为敌人,作为东罗马帝国的征服者的奥斯曼帝国,在占领君士坦丁堡之后,征服者也摇身一变自诩是罗马帝国继承者,自称“kayser”,也就是汉语里的“凯撒”,也就是皇帝的意思。
其实,奥斯曼帝国对于罗马帝国的继承……也就只有这么一个名字而已。
自诩是罗马帝国继承者的奥斯曼帝国,同样非常重要道路网的兴建,这一点似乎有点儿像是罗马帝国,可实际上其境内的道路状况相当糟糕,尽管其继承了罗马帝国时代铺设道路网,但到了17世纪的今天,那些千年前修建的道路,经过近千年使用,早就破烂不堪了。
一队数千人的兵马,行走在破败不堪的道路上,路边的荒漠之中,不时的可以看到一些贝都因在那里放牧着骆驼。西奈半岛那些逐水草而居的贝都因人,一直钟情于骆驼,甚至自称是“驼民”。在他们眼里,骆驼是美丽的动物。在天方语方中,“骆驼”跟“美好”是一个词根。它不仅可以役使、也可以用来食肉。
甚至就连抵达这里的明军,也入乡随俗的用起了骆驼,在行进的队伍中就有一些驼队,这些骆驼都是明军用棉布、陶瓷以及茶叶从贝都因人那里换来的。它们的负重能力强,在荒漠中役使时比马匹更适用,它既不觉得累或渴,只需要很少的照料。千百年来,在中东地区作战的军队一直大量使用骆驼,明军同样也是如此。
当然,明军之所以使用骆驼,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马匹不足,远道而来的明军,受限于运力并没有带来足够的军马,只能就地购买马匹以及骆驼。而这里恶劣的道路环境,也限制了马车的使用,使用骆驼运输物资,就成了最寻常的事情。
在大部队沿着道路行进时,还有一小队骑兵在前方充当哨骑,相比于破破烂烂的道路,他们更愿意在荒漠中行进。
“这路可真够破的!”
马裕强禁不住抱怨了起来,
“就没见过这么破的路,坑坑洼洼的不说,这石头都烂成这副样子了,那怕就是从旁边填几铲土渣,也不至于弄成这副样子啊!”
“就是啊,你瞧这路多宽,这石头没碎的时候,至少得到一尺多长,当年修这样的路得花多大的本钱啊,可现在咋就没人问了?”
听着他们你一言我一语的不明白,李墨说道。
“你说错了,这路不是他们修的,这都是罗马人修建的道路。”
“罗马人?”
王鹏举好奇道。
“对,这路至少是一千六百多年,罗马人修的,当时罗马每到一个地方都会修建这样的路。”
作为军校毕业的李墨,当然知道罗马帝国。
“可后来,这路怎么就成了这副样子了?”
“天方人征服,西元7世纪的时候,也就是咱们唐朝那位,天方教从沙漠中崛起,然后征服这一地区,那些天方人征服这一地区后,城市被摧毁、百姓被杀戮,那些人既没有兴致维护道路,也没有那个技术。”
“哦,李长官一说,我就明白了,这就是历史书上说的“野蛮征服文明”吧,就像女真人以及蒙古人给华夏文明带来的摧毁一样。”
在大明的历史书上用相当多的笔墨去描述了五胡乱华,以及女真,蒙古奴役对华夏文明所造成的伤害。
尤其是蒙古征服中原后,给华夏文明带来的伤害更是难以想象的,甚至一直影响到现在。也正因如此,他们才会对野蛮征服文明带来的衰退深有感触。
马裕强的话,让李默笑道。
“差不多吧,不过在里,天方的学者们并不这么认为,他们将对绿教前的历史时期的称为“蒙昧时期”,在阿语中又叫“贾希利叶”,可以译为“野蛮时代”,你们知道,如何证明那个时代的“野蛮”吗?”
“就是摧毁!摧毁所有的一切,毁掉所有的一切之后,曾经的文明也就不复存在了。我们之前在来的路上,不是看到有一些石质的建筑废墟吗?”
李默说道:
“那些建筑大都是罗马时代遗留下的建筑,但是都被摧毁了,然后被天方式的建筑所取代,那些人每到一个地方,除了毁灭,就没给那里带来任何进步,就像在西域,在建奴和伪唐打到西域之后,那里都找不到任何佛教的痕迹,甚至也找不到汉人的痕迹,所有的一切都被他们摧毁,他们每征服一个地区,会杀死当地的学者,摧毁城市,他们就是用这种方式,去证明——在他们到来之前,那里的一切都是蒙昧的,都是野蛮的……”
似乎就像是为了印证李默的话似的,很快,他们就看到一座残存的建筑遗迹,石质的建筑看起来有点像是基督教堂,和他们在苏伊士以及鲁马奈等地见到的天方建筑是截然不同的。
看着残存的建筑遗迹,马裕强忍不住嘟嚷道。
“真想不明白他们脑子咋想的,这么好的房子,说毁就毁了一点都不知道心痛,不说别的,当年就是采这些石头都不知道要费多少功夫。”
对于马裕强等人来说,他们并不明白,为什么在那个时代,那些人为什么要摧毁所有的一切,他们也不知道,当年天方人在拜占庭帝国与波斯萨珊王朝这两个进行了数百年漫长的战争中被严重削弱了的局势下,异军突起这在巴格达、在叙利亚以及安纳托利亚掀起了一场“龙卷风”,他们破坏被征服的城市,屠杀那里的平民,破坏原有的经济体系。数以百计经济繁荣人口较多的城镇城市就这么消失在那场绿色的“龙卷风”之中。
而更让人无言以对的是,他们的学者把这股绿色风暴之前的时代,称之为“野蛮时代”,他们甚至不惜用大量的笔墨去描写那个时代的人们,如何生活在野蛮之中,而且千方百计的保证那些无知愚昧的人,相信这一切。
当然,那怕就是李默也无法认识到这一切,他顶多也就是看到了绿教的统治下,
文明倒退的导致了道路状况的恶化,这给部队的军事行动造成了很大的不便。
在前往阿里什的一路上,因为这里是从尼罗河流域去耶路撒冷、去叙利亚等地的陆路必经之路,所以在沿途的荒漠中,李默一行人看到了不少废墟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遗迹,那些遗迹也让他们对千年前的市镇面貌有了一定的,在那些小城镇中,他们可以看到基督教教堂,进行日常商贸活动和法律活动的会堂和市场,旅店,酒馆,民居,工厂,供水设施,精心铺装的路面等等,可以看出那个时代有多么富足……可惜,所有的一切都被毁灭了。
等到所谓的阿里什古城,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中的时候,看着那个土黄色的,只有少数一些圆顶还算是辉煌的城市时,无论是马裕强,还是王鹏举他们的心里都充满了一个疑问。
什么是野蛮?
什么是蒙昧?
在过去对于野蛮,他们只有一种比较模糊的认识,但是现在眼前所看到的那些断壁残垣。却在清楚的告诉他们什么是野蛮!也让他们明白了他们的责任——保卫华夏文明。
他们不仅仅是大明的军人,同样也是华夏文明的守卫者!
第1021章 狂热抵不过大炮(第一更,求订阅)
对历史的凭吊不过只是片刻的,而且战争本身就是毁灭性的!
面对兵临城下的明军,阿里什古城的守军并没有选择投降,而是选择了顽抗到底,他们试图凭借古老的城墙来抵挡明军。但是城市里的人并不知道的是,那些远道而来的明军却带来了一种近乎于毁灭性的武器——攻城炮!
抵达阿里什城的当天,明军并没有急于攻城,在部署阵地、挖掘战壕的同时,炮兵选择了一块距离城市大约六里的阵地,戈壁砾石地表让他们省了不少功夫,没费什么事,就完成了百斤攻城炮的炮座安放。
“一二三……哟嘿!”
伴随着战士们的喊声,轮滑吊锁一点点的吊起了重达数千斤的炮身。黝黑的锻铁炮身,在阳光下泛着幽冷的光泽。
“十六式百斤攻城炮,线膛铁套箍炮,炮身重7800斤,标准炮弹100斤,射程12.8里,重型炮弹130斤,射程8.2里!”
看着攻城炮,李之林的目光中尽是惊叹。
攻城炮的可以说是陆军炮兵中威力最强大的火炮,这种火炮最早出现在崇祯十五年,经过多年的改进,它的性能日益完善,直到现在早就发展成为一种近乎于完美的炮兵武器。一直以来都被明军视为攻城利器,但凡攻城必用各式攻城炮。
作为虎贲镇麾下前军营营总的李之林,这还是第一次近距离观察攻城炮,所以才会显得如此惊讶。
“从铸铁到锻铁,这些年攻城炮一年比一年先进,有了攻城炮,这看似固若金汤的城池,实际上就像豆腐渣一般,毁巨城如揭片纸……”
得意之余,徐明泽对李之林笑道。
“李营总,你猜我这边多长时间能轰开阿里什城的城墙!”
“一天怎么样?”
李之林试探道。
“一天……”
盯着远处的石质城墙,徐明泽说道。
“差不多吧,不过咱们弄不清楚,它的城墙厚度是多少,虽然是石墙,可要是厚度没有想象的厚了,估计打个百多发炮弹,差不多也就能轰开了,李营总注意观察一下,时机你们自己掌握好,我这边只管轰开城墙。”
“这个我晓得,我晓得!”
不时点着头,李之林又说道。
“到时候,我会让营里的炮兵,对城里多打些炮弹,咱们前军营这一仗肯定能打出虎贲镇的威风!”
按照乾圣五年,在皇帝的主导下大明改革军制,建立了以“镇军制”为基础的常备军制,以镇作为战略单位,前后左右四营为一镇,每营兵马三千人左右。每镇还辖炮队、马队、工兵等辅助部队。
在17世纪的战场上,以明军的武器和战斗力,往往只需要投入一营部队,而李之林率领的前军营虽然只有3300余人,看似兵力不多,但是加上配属部队,实际总兵力接近六千人,而在所谓的阿里什城,其实不过只是一个仅有一千余户人口的“小镇”,而这也是奥斯曼帝国治下的现实——人口锐减。当然,这个锅不仅仅是奥斯曼背,早在天方征服期间,就有许多富庶的城市沦为死城。而在奥斯曼治下,有的城市甚至从几千户锐减至只有几十户,几乎从城市蜕化成小村。而阿里什城,如果不是因为位于朝圣的交通要道上,恐怕也会沦为一座小村落。
这天上午,伴随着一阵震耳欲聋的轰鸣声,明军对阿里什的进攻打响了,对于守城的天方人来说,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中,他们所经历的简直就是一场恶梦,那些呼啸而来的炮弹,从天而降砸在石质的城墙上时,就像是巨锤夯击似,发出一声声闷响,在闷响中,石屑崩飞的同时尖锥形的炮弹“钻”进石墙一尺多深,在城墙上的人们还沉浸于石崩砖裂时,伴随着一声巨响,厚重的城墙被炸出了大块的凹坑,数以吨计的石块从城墙上崩落。
从天而降的炮弹并没有停止,而是继续朝着城墙上袭来,四门攻城炮就这样轮流对着阿里什城的城墙“夯击”着,每一炮都像是雷神的巨锤似的,让城墙不住的颤抖着。
“先知啊,请保佑我们……”
面对明军的攻击,城墙上的天方人只能瑟缩着身体,在城墙上瑟瑟抖发的迎接着明军的炮击,不是他们不想发炮,实在是因为……炮击没用,明军都躲在胸墙后面,那怕就是他们轰过去一炮,顶多也就是扬起一团灰而已。
“这些该死的异教徒!”
米萨德盯着城外的中国人,大声咒骂着,作为本地的城主,他不是没想过投降,可是只要一想到鲁马奈被那些基督奴隶杀死的教徒,投降的念头就从他的心里消失了。
即便是死,也要拉一些中国人陪葬!
“愿先知保佑我们,保佑我们击败异教徒!”
就在他的祈祷声落下的时候,城墙上又崩落了大片的石块,看着千疮百孔的城墙,米萨德又一次说道。
“先知的信徒们,城外的异教徒一但进城的话,就会杀死我们所有人,抢走我们的女人,为了先知,我们绝不投降!杀光那些异教徒!”
在硝烟弥漫中,米萨德挥舞着弯刀,大声呼喊着,城上的守军无不是纷纷叫嚷起来,他们不但举起武器,而是还纷纷举起食指,对着天空,在他们的信仰中,这是表示着独一无二的神,也是他们唯一的信仰。
“先知至大、先知至大……”
在激动的喊声中,这些人无论是士兵,还是男丁,他们都显得极为激动,他们似乎忘记了危险,忘记了不断落下的炮弹,忘记了崩飞的碎石,在硝烟中叫嚷着他们的口号,似乎在这一瞬间,他们是无敌的。
可下一瞬间,四处飞散的碎石和弹片,还是呼啸着穿透了他们的身体,把一些人的肢体撕扯着碎片,但即便是死亡也无法阻止他们的狂热,曾几何时,他们正是靠着这种狂热,发起了一场绿色的狂潮。摧毁了这片土地上曾经的文明,将文明毁灭于野蛮之中,将这片土地上活下来的人,笼罩在那片绿色之中,笼罩在野蛮与愚昧之中,也正是那种野蛮和愚昧,带来了现在的这种狂热。
而现在所谓的狂热在钢铁和科技的面前,是不值一提的。不过只是徒增一些死亡罢了。
第1022章 天下大同(第二更,求订阅)
狂热,最终会被科技所毁灭!
面对威力强大的现代武器,所谓的狂热与野蛮一样,不过只能用以证明武器的威力而已。
在猛烈的炮火下,城市会被摧毁,躯体会被粉碎,而奴隶会被解放!
“放!”
伴随着一阵阵枪声,在城市的墙边,数以百计抵抗的人被击毙了,那些拿着火绳枪、弯刀,叫嚣着的人们在现代武器的面前,根本就是不堪一击的,况且,他们的人数本身就非常有限。
当抵抗的男人被杀死的时候,那些穿着黑袍的女人拉着儿童,在那里瑟瑟发抖的看着这一切,她们都很清楚,千年以来,自从天方教从沙漠中杀出,征服这片土地上以来,这里的战争规则就是,杀死男人之后,女人和儿童沦为征服者的奴隶。
相比于惶恐不安的女人,那些被释放出来的奴隶们,却用一种麻木而又向往的神情看着已经被摧毁的城市。
与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不同,在奥斯曼帝国境内的任何一个城市之中,都有奴隶的存在,而且数量极广泛,甚至直到1891年,奥斯曼帝国才在外国的压力同意禁止奴隶贸易,废除奴隶制度。
或许阿里什城是一个很小的城市,但是这里同样有奴隶,除了少数白奴之外,还有不少黑奴,主要都是黑人女奴,当看着一群肤色黑的像炭似的女人从废墟中走出来的时候,他们无不是诧异的睁大了眼睛。
“这,这……难道是传说中的夜叉?”
可下一瞬间,就有人拍着马裕强的头说道。
“她们是黑人。”
黑人?
愣了愣,大伙才想起上学时书上介绍过的黑人,她们生活于非洲,好像在国内也有少量的黑人女子。
瞧着那些黑人女子,大都带着孩子,马裕强又疑惑道。
“怎么都女人?男人到那去了?”
在奥斯曼帝国同样存在着大量的黑人男奴,但他们都被阉割使用,而在这样的小城,黑人阉奴的数量非常稀少,不过这些却有不少来自非洲的女奴,从苏丹达尔富尔再到东非沿岸地区,到处都有天方捕奴队。
在男奴被阉割后,卖到大城市的同时,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女奴被卖到奥斯曼帝国各地。奴隶主们会把这些黑人女奴安置在他们的家里或者农庄里,让他们与少的几个白奴繁衍后代。在出售牛羊时,再把奴隶的后代一起卖掉,尽管按他们教义不允许把儿童与其母亲分离。可并不妨碍这些女奴做为生育机器,作用只有一个,不停地为奴隶主生育混血小奴隶。主人不会把奴隶生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年纪稍微大一点的就会去面包房一类的地方长期劳动,做着繁重的工作。
当然她们还要从事体力劳动,就像这些女黑奴,不仅像生育机器一样,与白奴生育着混血小奴隶,还要从事家务和各种劳作,而现在,当她们的主人惊恐不安的等待着未知的命运时,这些奴隶们却都是麻木的站在主人的身边,只有少数白奴用充满希望的眼神看着这些东方人。这些白奴就是所谓的“配种奴隶”,在绿绿的世界中,“配种奴隶”是一种极为特殊的存在,他们无一例外都是白人,除了干活之外,就是与不同的女黑奴生育混血小奴隶。
他们就是中国人?
这些来自乌克兰或者奥地利的白奴或许从来没见过中国人,可并不妨碍他们用充满希望的眼神看着中国人。
他们真的会给大家带来自由吗?
就在这些奴隶们用满怀期翼的眼神看着马裕强等人时,李默走向前去,用天方语对这些奴隶说道。
“你们自由了。”
自由!
对于许多奴隶而言,往往死亡才是自由,死亡才是解脱。
对于被奴役了多年的奴隶来说,面对自由的时,他们往往都是无所是从的,就像对于柯察金来说,或许他渴望着自由,渴望着回到乌克兰大草原上,找到他心爱的爱人,可是在获得自由之后,他却有些不知所措。
和鲁马奈城当初起义的奴隶一样,在城市被中国人占领之后,柯察金有了两个选择,一个是释放为自由民,一个是加入自由军团,相比于前者,这些刚获得自由的奴隶们,纷纷选择了后者——后者每月有100阿克切的军饷。
阿克切银币是奥斯曼帝国的通用货币,帝国境内每个居民每年要向上缴300个阿克切银币,这种银币很小,重量只有0.3克左右,100阿克切差不多也就是一两银子。
对大明而言,月饷一两的“自由军团”妥妥的廉价炮灰,而对于柯察金这样奴隶来说,不仅意味着高薪,而且也意味着他们有了个谋生的手段。对于没有任何财产的奴隶来说,作为士兵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但是那怕作为“自由军团”的士兵,柯察金仍然有些无所是从,作为奴隶的他,似乎早就习惯了主人的命令,在没有命令的时候,他甚至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甚至对中**官,他们也是称他们为“主人”。
对于柯察金他们这些奴隶来说,每天的训练结束之后,剩下来的时间,无疑是极其无聊的,那怕是在离开军营之后,这些不知所措的人,也会聚在一起,在酒馆里喝着酒,打发着无聊的时间。
港口的小酒馆是半露天的,经营者是随舰队过来的明商,酒是天竺或者南洋的蔗酒,喝酒的人大都是明军官兵,在这里虽然没有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可是像柯察金这样的自由军团的士兵,还是会坐在相对偏远的角落。
“哎,主人的训练实在是太短了,按我说,我们每天应该训练十六或者十八个小时才对,这样一来,我们只要回到帐篷里就能睡着了,那会像现要这么无聊。”
过去身为奴隶时,他们每天要承担超过18小时的体力劳动。而现在,他们的训练不过才十个小时而已,相比过去,现在的训练简直就是小儿科,甚至每隔五天还休息一天。也正因如此,他们才有了到港口边的小酒馆喝酒吹牛的时间。
男人在一起喝酒,从一开始的牢骚,吹牛,到最后总是会谈到女人,他们当然会用羡慕的眼神看着那些明国士兵怀中的天方女人,那些女人根本就看不上他们这些“穷鬼”。
或许是因为羡慕,只听萨尔科奇说道。
“哎呀,其实有时候,还挺想念以前的日子,我原来的主人有十几个黑人女奴和混血女奴,他总是会指派我们与她们配种。我还记得轮到我工作的那天,主人让四个女奴与我住在一间房子里,甚至还给我们下了一瓶酒和一些食物,然后我们就那样睡了起来……”
他的话声刚落,就有人接腔说道。
“除了你之外,外面肯定还有一个黑人阉奴在门外哼唱低俗小曲,敲小鼓,监督你们在接下来几天里的造人劳动。”
“是啊,那个时候,是那些黑人阉奴最嫉妒我们的时候,他们甚至还会趴在门外偷看,每到这个时候,我就会……”
当他们在那里聊着天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注意到,在一旁有人在听着他们的话,在附近的桌子边,围着几个穿着箭装短衣的男子,他们既然不是军人,也不是随军商人。而是记者,那些记者是来自国内的,他们之所以不远万里来到这里,就是想亲自记录这场战争。而现在,他们中间有的人却被柯察金等人的话给吸引了。
“最让人感觉蒙羞的是,我们仅有的羞衣会被扯下。奴隶主会检查生殖器的大小与健康状况,以便让他们与其他女奴隶配种。”
听到这些话时,那些记者甚至不知道是应该羡慕他们,还是同情他们。毕竟作为男人,这种经历是让人羡慕的,但是他们的遭遇也是让人同情的,毕竟在奴隶主的眼中,他们不过也就是牲口而已。配种的牲口罢了。
“所以悲哀的是,我们永远也不知道自己的孩子是什么模样,甚至也不知道他的母亲有没有生育,他们从生下来的那一天起压根儿就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在什么地方,他们刚生下来的身份,就已经注定了是奴隶……”
那些女奴生下来的混血小奴隶,能给苏丹增加每天15-16小时的劳动力。他们和素未谋面的父亲一样,将会承担修建堤坝,要塞,城堡的苦工。他们会像他们的父亲一样,以奴隶的身份活着,最终死去。
那些原本素耳倾听的记者们,不禁同情起这些人还有那些小奴隶。似乎在这一瞬间,他们明白了为什么朝廷要不远万里对这片土地发动这场远征,对于这样的野蛮的国家,当然要把他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抹去。
大明来到这里,并不是为了扩张,而是为了解救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比如姐,就这些从各个地方旅来的奴隶。
一个会阿拉伯语的记者走到他们的面前,说到。
“我是大明的记者,可以了解一下你们的遭遇吗?”
第1022章 天下大同(第二更,求订阅)
狂热,最终会被科技所毁灭!
面对威力强大的现代武器,所谓的狂热与野蛮一样,不过只能用以证明武器的威力而已。
在猛烈的炮火下,城市会被摧毁,躯体会被粉碎,而奴隶会被解放!
“放!”
伴随着一阵阵枪声,在城市的墙边,数以百计抵抗的人被击毙了,那些拿着火绳枪、弯刀,叫嚣着的人们在现代武器的面前,根本就是不堪一击的,况且,他们的人数本身就非常有限。
当抵抗的男人被杀死的时候,那些穿着黑袍的女人拉着儿童,在那里瑟瑟发抖的看着这一切,她们都很清楚,千年以来,自从天方教从沙漠中杀出,征服这片土地上以来,这里的战争规则就是,杀死男人之后,女人和儿童沦为征服者的奴隶。
相比于惶恐不安的女人,那些被释放出来的奴隶们,却用一种麻木而又向往的神情看着已经被摧毁的城市。
与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不同,在奥斯曼帝国境内的任何一个城市之中,都有奴隶的存在,而且数量极广泛,甚至直到1891年,奥斯曼帝国才在外国的压力同意禁止奴隶贸易,废除奴隶制度。
或许阿里什城是一个很小的城市,但是这里同样有奴隶,除了少数白奴之外,还有不少黑奴,主要都是黑人女奴,当看着一群肤色黑的像炭似的女人从废墟中走出来的时候,他们无不是诧异的睁大了眼睛。
“这,这……难道是传说中的夜叉?”
可下一瞬间,就有人拍着马裕强的头说道。
“她们是黑人。”
黑人?
愣了愣,大伙才想起上学时书上介绍过的黑人,她们生活于非洲,好像在国内也有少量的黑人女子。
瞧着那些黑人女子,大都带着孩子,马裕强又疑惑道。
“怎么都女人?男人到那去了?”
在奥斯曼帝国同样存在着大量的黑人男奴,但他们都被阉割使用,而在这样的小城,黑人阉奴的数量非常稀少,不过这些却有不少来自非洲的女奴,从苏丹达尔富尔再到东非沿岸地区,到处都有天方捕奴队。
在男奴被阉割后,卖到大城市的同时,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女奴被卖到奥斯曼帝国各地。奴隶主们会把这些黑人女奴安置在他们的家里或者农庄里,让他们与少的几个白奴繁衍后代。在出售牛羊时,再把奴隶的后代一起卖掉,尽管按他们教义不允许把儿童与其母亲分离。可并不妨碍这些女奴做为生育机器,作用只有一个,不停地为奴隶主生育混血小奴隶。主人不会把奴隶生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年纪稍微大一点的就会去面包房一类的地方长期劳动,做着繁重的工作。
当然她们还要从事体力劳动,就像这些女黑奴,不仅像生育机器一样,与白奴生育着混血小奴隶,还要从事家务和各种劳作,而现在,当她们的主人惊恐不安的等待着未知的命运时,这些奴隶们却都是麻木的站在主人的身边,只有少数白奴用充满希望的眼神看着这些东方人。这些白奴就是所谓的“配种奴隶”,在绿绿的世界中,“配种奴隶”是一种极为特殊的存在,他们无一例外都是白人,除了干活之外,就是与不同的女黑奴生育混血小奴隶。
他们就是中国人?
这些来自乌克兰或者奥地利的白奴或许从来没见过中国人,可并不妨碍他们用充满希望的眼神看着中国人。
他们真的会给大家带来自由吗?
就在这些奴隶们用满怀期翼的眼神看着马裕强等人时,李默走向前去,用天方语对这些奴隶说道。
“你们自由了。”
自由!
对于许多奴隶而言,往往死亡才是自由,死亡才是解脱。
对于被奴役了多年的奴隶来说,面对自由的时,他们往往都是无所是从的,就像对于柯察金来说,或许他渴望着自由,渴望着回到乌克兰大草原上,找到他心爱的爱人,可是在获得自由之后,他却有些不知所措。
和鲁马奈城当初起义的奴隶一样,在城市被中国人占领之后,柯察金有了两个选择,一个是释放为自由民,一个是加入自由军团,相比于前者,这些刚获得自由的奴隶们,纷纷选择了后者——后者每月有100阿克切的军饷。
阿克切银币是奥斯曼帝国的通用货币,帝国境内每个居民每年要向上缴300个阿克切银币,这种银币很小,重量只有0.3克左右,100阿克切差不多也就是一两银子。
对大明而言,月饷一两的“自由军团”妥妥的廉价炮灰,而对于柯察金这样奴隶来说,不仅意味着高薪,而且也意味着他们有了个谋生的手段。对于没有任何财产的奴隶来说,作为士兵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但是那怕作为“自由军团”的士兵,柯察金仍然有些无所是从,作为奴隶的他,似乎早就习惯了主人的命令,在没有命令的时候,他甚至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甚至对中**官,他们也是称他们为“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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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话声刚落,就有人接腔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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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人感觉蒙羞的是,我们仅有的羞衣会被扯下。奴隶主会检查生殖器的大小与健康状况,以便让他们与其他女奴隶配种。”
听到这些话时,那些记者甚至不知道是应该羡慕他们,还是同情他们。毕竟作为男人,这种经历是让人羡慕的,但是他们的遭遇也是让人同情的,毕竟在奴隶主的眼中,他们不过也就是牲口而已。配种的牲口罢了。
“所以悲哀的是,我们永远也不知道自己的孩子是什么模样,甚至也不知道他的母亲有没有生育,他们从生下来的那一天起压根儿就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在什么地方,他们刚生下来的身份,就已经注定了是奴隶……”
那些女奴生下来的混血小奴隶,能给苏丹增加每天15-16小时的劳动力。他们和素未谋面的父亲一样,将会承担修建堤坝,要塞,城堡的苦工。他们会像他们的父亲一样,以奴隶的身份活着,最终死去。
那些原本素耳倾听的记者们,不禁同情起这些人还有那些小奴隶。似乎在这一瞬间,他们明白了为什么朝廷要不远万里对这片土地发动这场远征,对于这样的野蛮的国家,当然要把他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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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明的记者,可以了解一下你们的遭遇吗?”
第1023章 军户!那是特权阶层啊(第一更,求订阅)
发生在西奈的半岛新闻,无论是大新闻还是小新闻。想要传回国内,并不容易,毕竟,在乾圣二十一年,电报还没有投入使用,所以,即便是那些随军的记者们,发现了什么新闻,等传回国内的时候,新闻也变成了旧闻。
毕竟,大明远在数万里之外。想要传回大明,总是需要一些时间呢。
其实,对于大明来说,发生在万里之外的这场战争,甚至没有给大明带来任何影响,大明的绝大多数百姓甚至都没有感受到战争的氛围。
毕竟战争距离他们实在太过遥远了。
当鲁马奈的艳阳高照的时候,正月里的大明却依然是一副冰天雪地,今年的天气依然很冷,不但秦淮河结了冰了,甚至就连湖广的洞庭湖都结了一层冰。
小冰河期的严寒依然笼罩着这个国家。
早上,铅灰色的乌云就压在开封府上空,寒风从河北刮来,带来刺骨冷寒意,到了近中午的时候,雪纷纷扬扬的下了起来。
又一次,开封被大雪所笼罩。
积雪未融化,新雪又致。厚厚的积雪将在大地完全覆盖于一片积雪之下,在城外外的积雪之中,一片片的红色甚至是显眼,那里是一栋栋红砖房屋,沿待的楼房在几里外都能看得很是清楚。
红砖。
这是乾圣后最时兴的砖瓦,无论烧砖用的轮窑,还是水力或者蒸汽动力的制砖机械的应用,都使得红砖的制作成本大大降低,以至于即便是最普通的人家也能用得起红砖。所以,大江南北的房屋以红砖最为常见,砖瓦房,也正因如此走进了寻常百姓之家。
尤其是各地新兴的外城,往往都是以红砖砌墙,一栋栋红砖房,一栋栋红砖楼,这就是大明现在的特点,而开封日报社所在那栋红砖楼就位于外城的经五路边。
和往常一样,在报社里,记者、编辑们都在那里赶着稿子,当然也有人在那抱怨着没有什么大新闻。
什么是大新闻?
比如街上冻死人啦,搁几十年前,这可是再寻常不过,可是现在,确实罕见的很。
可没有新鲜事,又怎么写新闻呢?
“苏云,你下午有事情吗?”
苏云正趴在桌子上赶着稿子,听身边有人叫他,连忙抬起头。
“李编辑,有什么事?”
李奕铭看了一下怀表,然后说道:
“是这样的,咱们对土耳其开战后,按兵部给的新兵名额分配,咱们河南分到了2500人,这不,这几天,都司那边发了布告,所有十八岁以上二十五岁以下的,都可以参加点兵的事,这事儿你听说了吧?”
苏云笑道:
“这样的大事当然知道了,2500个名额,就等于多了两千五百个军户,这可是件大好事啊。昨天晚上我回家时,小弟还高兴地说他已经报上名了,只要一点上兵,到时候,他就吃上皇粮了。”
苏云就是军户子弟,因为他是次子的关系,也就是军户列籍而已,到他儿子这辈,就已经是民户了。
“是啊,军户好哇,免税免役不说,还能分上百多亩地,可你也知道,在咱们大明,不是谁想当就当兵的,你兄弟是军户列籍,可以直接报名登记,只要点兵考核通过,就能列入现役,等到退役时,也就是军户了,从此之后,世代为国效力,说起来,就是一般的举人也比不上军户,军户的军籍、军田是可以传给子孙的,举人的身份又岂能传给子孙?”
作为军户子弟,苏云当然知道军户的好处,军田是免税的,男丁是免役的,甚至就连同打官司,也和民户不同,地方官员可以审理地方涉及军户的案件,但无权判决,只能提出审理意见,交由相应的审判机关——省都司审理厅处理,审理厅,专门负责审理涉及军户的案件,甚至就连军户的刑罚执行也不同于民户,徒刑则有专门的军事监狱。不过,这样的特权法虽然让有的军户自恃地方官府不能办理,固而骄纵,地方官难于约束,但却没人敢滋事常见。因为负责治安的缇骑可以逮捕军户。换句话来说,地方官管不了,但缇骑能管。不过即便是如此。很多时候,普通民户碰到军户,气势就短上三分,毕竟谁都知道熟人三分向,那些缇骑,一样也是军户啊。虽然他们并不是本地人,彼此之间不见得熟悉,可是万一他们要是偏袒军户呢?既然如此,又何必自找麻烦呢?
在乾圣朝,军户的种种特权是确实存在的,而且通过各个方面都有体现的,而这些不过只是其中之一罢了。
“你知道的,军户嘛,好处多,身份体面,不知多少人做梦都想点上兵,当上军户。好处多嘛,不过你也知道,民户子弟不像列籍子弟,他们就是想要报名当兵,在有本地卫所军户为其作保。”
李奕铭有些为难地看着他说道。
“你知道,这个做保嘛,从来就没有白做的。”
军户作保,这个与童生考参加县试一样,参加县试需要本地廪生做保,当然这个做保不是白做的,是要备些礼物的。童生参加县试与民户报名当兵却不一样,廪生为童生做保,是提携后进,要是他做保的这个童生将来考中进士,那也说明他有识人之明。
可搁在军户这边,做保这变了味,为其它人做好,根本就是在给自家子弟增加竞争对手,毕竟名额本身就很有限。所以民户想找军户做保,除了找亲戚、好友之外,往往都得掏银子,少则十数两,多则数十两,可买的其实就是一个报名的资格而已。被淘汰下来,只能说是他能力不行或者说命不好,怪不得人家。
“……眼下大家都在报道这个征兵,可咱们要想吸引人,就得另辟蹊径,我寻思着,能不能报道一下这件事,指不定能轰动大明,毕竟,这事见不得光。你是列籍,对这些事情肯定有所了解,而且,军户子弟嘛,在军中采访也方便一些,所以我想让到都司那边去采访一下那些人,”
对于“做保”里的门道,苏云当然很清楚。他当然也知道,对于民户来说,这种花银子买验兵资格的事,很不公平,但没有办法,人性如此。
“当然,你要是觉得不方便,我就去找其它人,你看,你看这事……”
李奕铭有些为难地问道。
看着主编,想了一会,苏云抬头答应道:
“没事,这事还是我去采访吧,就像你说的,我去总方便一些。”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苏云的心里,倒不觉得这次采访有什么大不了的。主编说的那些话,在他看来,同样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都是习以为常的事情罢了。
军户或许不是勋臣,但却享有着某些特权,主编说的不过只是其中的一些特权而已。在大明……当兵,本身就是一种特权!
既然如此,那么想当兵,自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既然不容易,那么自然需要付出一些代价。
所以在心里这么想着,但是既然主编让自己去采访这件事儿,那就去采访吧。
苏云笑着说道。
“指不定我还可以在那碰到一些熟人哪。”
第1024章 都司大营 (第二更,求订阅)
雪纷纷扬扬的下着,这一下就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冰天雪地的天气,很少有人回来,空荡荡的街上,只有少数几个行人,不过有轨大马车仍然路上行驶着,这种两驾有轨大马车,是几年前一个铁路工程师的发明。这种将铁轨嵌入路面,靠马匹牵引的有轨马车,可以搭载双倍于普通马车的乘客和货物。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人们更倾向于把火车带到城市,只是火车的烟雾太大,不适合在街道上行驶,于是发明者就退居其次,以马匹牵引马车。从乾圣十五年起,在大明不少城市里都出现了有轨马车线路。
开封城先后开辟了六条线路,这些线路的开通方便了百姓,至少让他们在这样的寒冬腊月里不需要忍受风寒之苦。
因为下雪,车上人并不多,下雪天没什么特别需要办的事情人们还是很乐意待在屋子里不出来,毕竟,屋子里更暖和。
不过对于苏云来说,他并没有什么选择,感受着有轨马车轻微的晃动,他一直在盘算着主编的想法。
会不会惹出什么乱子来?
半个小时后,下了马车的苏云撑着伞站在一座围墙围起来的深宅大院,大院外面两名穿着羊皮大衣哨兵端着步枪神情严肃地站立在木制的岗亭里,这里就是河南都司衙门所在。
下雪天里面的军人没出来,外面马路上也极少有人从都司衙门经过,只有岗亭里的哨兵神情肃穆的站在那里,尽管他们穿着厚实的羊皮大衣,头戴羊皮帽,可指不定心早飞到宿舍里面了。不象四面透风的岗亭,宿舍里门窗都是关好的,而且还有暖炉,相比外面的冰天雪地,宿舍里头暖气逼人。
不过,即便是如此哨兵们,仍然凭着责任心一丝不动的站在岗亭里。
在看到有人朝着都司衙门走过来时,哨兵立即伸手喝道。
“站住!这里是军事重地,闲杂人等不得靠近。”
将伞稍举高了一些,苏云笑道:
“这位长官,我是开封日报的记者苏云,今天是来都司衙门拜访都指挥使的。这是我的证明,不知你能否通传一下?”
很快,苏云就进了都司衙门,他今天来这里是为了得到采访的许可,新兵需要在“都司大营”进行考核,外人想要进入基地,需要经过都司的批准。
几天后,苏云终于来到说传说中的河南都司大营,之所以说是“传说”,因为作为军户子弟的他,从小说对这里心驰神往,甚至少年时,还暗自“诅咒”过大哥,希望他能够无法通过考核,军户子弟继承军籍,并不是说是个男丁就可以继承,从十四岁起就要进行考核,每年一次,连续三年,如果两次无法通过考核,就要成次子。如果接连三次更换,都无法通过考核,待本家在乡军人退役后,非但取消军田免赋的特权,而且军田也要收回六成。
总之一句话,军户子弟永远不能躺平,无论是长子也罢,次子也好,都要为新兵考核进行训练,从小就要进行体能等各个方面的训练,以保证自身不会被淘汰。而“都司大营”则是军户子弟的“龙门”。
几乎是在进入“都司大营”的瞬间,苏云的就感受到迎面而来气息,训练场上足足有数千人在冰天雪地中进行训练。
靠近训练场的时候,苏云就听到那边训练官的训斥声。
“刚才是不是你们俩个人在说话!!”
“是的!长官!”
那两个人老实回答道。
“很好!……绕着操场跑十圈!……预备……跑!……跑起来,跑起来,就是一个娘们也比你们跑得快,跑起来……步子大一点!”
训练官跟着两个新人一边跑,一边骂,直到他们飞快的跑了起来之后,他才回到队前对着其他的新人喊着:
“你们记住!这里是军队!是军队!你们既然到了军队,那就要懂得遵守军队的规矩!在军队之中只有一个规则,就是服从纪律,听长官的命令!长官怎么说,你们就要怎么做,你们在军队中只需学会说一句话“是,长官”,除此之外,再没有任何废话……”
眼前的这一切,都曾是苏云所向往的,他曾渴望着自己有朝一日进入“都司大营”接受考验,他相信自己能够通过考验。
“苏记者,这只是初级训练,真正的训练还要等下个月,官军的训练是非常严格的,从报名处的初试到后期体能和作战训练,所有的应征者中能留下来最多只有八成,淘汰率是定好的——两成!少于两成,都司衙门那边,就没有办法向兵部交待。”
跟在苏云的身边,程伯涛笑道。
“兵部那边对训练的盯得紧,是因为他们得向都督府交待,都督府那边接收的时候,也会盯着兵部,其实吧,你说这些人吧,接出来,个个都能过考核,可问题是,淘汰率在那摆着……”
“我知道,”
苏云点头说道,
“就是军户子弟进大营,每年也要淘汰一成,否则,要不然兵部就会以“考校不严”申斥都司。”
乾圣朝的军事体系中,中枢有五军都督府,有兵部,地方有镇军,有都司卫所,五军都督府与常备镇军是直接作战,而兵部负责动员训练,都司卫所完成新兵训练后,统一由兵部考校,然后移交都督府,都督府会进行再次考校,以保证新兵素质合格。如此繁琐的征召过程,其实是一个互相监督的过程,是为了保证军户子弟的战斗力,让这个特权群体不会像八旗子弟那样,变成一群既不能上马,也不能打仗的废物。
所以,对于军户子弟来说,“都司大营”就是人生的龙门,是要拼了命才能跳过去的龙门,因为无论如何优秀,都会依排排名将末位10%的人淘汰。
当然,苏云并不知道,这个“末位淘汰”是皇帝深思熟虑后引入,其实就是要通过竞争淘汰来发挥人的极限能力,就是要用这种竞争来保证军户子弟,不会因为特权而躺平,然后蜕变成像八旗子弟那样只知道提鸟笼子的废物。
末位淘汰,看似残酷,可却能最大限度的保证军队的战斗力。“汉兵满万不可敌”靠的可不仅仅只是武器,过人的体能、严格的训练,才是根本的保证。
“你是在籍子弟?”
程伯源瞧一眼身边的年青人问道。
“在下出身汝宁卫,家父崇祯十四年从军。”
一听是在籍子弟,程伯涛笑道。
“哎呀,都是自家人,出户自立不容易啊,我这边别的忙帮不着你,你不是想采访这些人嘛,你只管采访就是。”
认不认识不要紧,军中将士会照顾在籍子弟也是人知常情,毕竟,他们自己的儿子兄弟也是在籍子弟,大家彼此照顾一二,那是理所当然的。
“苏兄弟,你看那些正在训练的,有八成都是在籍子弟,他们一眼就能看出来,打小就和兄长们一起在卫所里训练,骨子里就透着军人的气质,训练了他们就是走个形式,可民户出身的不一样,他们不少人都以为只要身体素质好就行,你多观察一会,能看出他们不同。”
从来没有进过大营的苏云,仔细观察了一会,果然正像程长官说的那样,民户与军户的区别非常明显,其实,这也是理所当然的,毕竟,军户子弟从小就为进大营考校进行着各种训练,新兵?他们可都是自幼训练的十几年的“新兵”,而民户呢?那可是真正的新兵。
“快点、快点!别跟个娘们似得,跑起来!跑起来!快!……再快一些!”
训练官的嗓门很大,让其他操场上训练的士兵也听到了他的声音。从连长的表情看,要是现在谁给他手里送上一根皮鞭,相信他一定会用皮鞭抽着那些士兵,让他们加快速度。
看着眼前这颇为熟悉的一幕。苏云只感觉极为亲切,同时也有一种冲动。想到自己的采访任务,他笑道。
“我可以和他们一起训练吗?”
“你?”
程伯涛有些诧异的看着苏云,说到。
“和他们一起训练?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程长官,您忘了我也是军户子弟。”
苏云笑到。
军户子弟!
有几个人不是打小起就进行训练,哪怕就是次子,同样也是如此,毕竟没有谁能保证自己家的长子能够百分之百的通过校验。
大号不行,肯定要练小号。而且小号同样也要打小开始训练。毕竟,朝廷是不会额外给他时间让他们去练小号的,所以什么事情总要做两手打算。
“哈哈,我差点忘了这个了,对,你是军户子弟,咱们军户人家出来的又有几个蘘茬?行,只要你觉得不辛苦,就和他们一起练上两天。”
程伯涛哈哈大笑道。其实他也明白苏云为什么想要和那些人一起训练,并不仅仅是为了采访,可能也是为了圆愿,圆儿时的愿望。
第1025章 怨气冲天(第一更,求订阅)
“三年式步枪!”
纷纷扬扬的雪还在下着,在室内教室中,训练官拿着一支三年式步枪,讲解着。
“这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步枪,也是唯一的后装线膛步枪,它使用易燃纸壳定装弹,这种子弹装弹时,不需要撕破它,它的纸壳只要接触火星就会迅速燃烧,每分钟射速超过十发!有效射程六百米!”
盯着墙上的挂图,苏云似乎又回到汝宁卫的日子,那时候,他也像现在一样学习武器的使用。
只不过那个时候他学习使用的是击发枪。在大明只有军户可以使用击发枪,普通的百姓只能购买燧发枪。但是军队中使用的却是后装击发枪。
在训练官讲解着如何操作武器时,阴暗的教室中,所有人必恭必敬坐在那里,他们面前的桌子上放着步枪。
三年式步枪,是一种极其简单的,几乎不会发生故障的武器,不过尽管如此,他们仍然需要学会拆卸它,其实除了活门之外,它和击发枪以及燧发枪并没有太多的区别,所以大家伙上手也很快,毕竟他们在结构上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在接下来的两天中,苏云和其它人一起训练,一起休息,似乎他和别人一样也成了一个等待考核的新人。也正是这样的同吃同睡,让他结交了不少朋友,从他们那里也得到了很多所需要知道的消息。
雪下了三天,终于停了下来。这天太阳刚一出来,训练官就面无表情地看着列队站好的新人。
“全体都有,今天的课目是冬季武装行军,背好枪在外面列好队,我们在接下来的两天中,要行军160里。”
对于这样的训练,绝大多数人都知道原因,步兵步兵,就是靠着双腿走路的兵,只有少数有露出一丝不解,现在刚下完大雪,路上的雪那么厚,天气那么冷,为什么要出去走路?
而且还是160里!
而且是两天!
“出发时,排队领取饼干和罐头,你们记住了,你们每天一盒压缩饼干,五个人一盒罐头,行军时罐头要轮流背负。”
“罐头我来背吧,才三斤多,不重。”
终于轮到苏云时,同伍的赵林笑呵呵把罐头装在自己的包里,对此,其它人并没有客气,而精明的人都知道,这次行军,同样也是一次考核。
甚至大家伙儿也知道,赵林为什么会主动担负起这个重活。他以为多干些活就能增加他通过考核的机会。
可这个天底下的事,哪有那么简单。军队这种地方又不是招苦力,不是说谁多干活就能够占到便宜的。
在雪地里行军是很耗气力的。加上路上的积雪很少有车马踩踏,在积雪中行进时其中艰辛可想而知,不过没有任何人会有怨言,军户子弟知道,打仗不分天气的道理,而民户子弟害怕因为有怨言,被扣了分,自然也就不敢发出什么怨言了。
所有人都埋着头,向前行进,有时候经过一段被压实的道路时,他们会立即加快速度,但是在这样的路上行军,那怕就是靴底上有防滑的铁钉,也很容易摔倒,有时候一个人摔倒还会连累其它人。每到这个时候,骑在马上的训练官,就会策马奔来,大声喊骂道。
“快点,快点……你们这群废物,连行军都能摔跟头……跟上部队,快点!快点!”在他们站起来的时候,训练官还会扭头冲着后面大喊着:
“给老子快一点!……别他娘的跟骚娘们似的,慢慢吞吞的,等着让土耳其佬宰你们那……保持队形,快点……”
训练官是骑着马的,可是这并不妨碍他不停嘲讽着落队的人,嫌他们跑的太慢,嫌他们太容易滑倒,嫌他们不像男人。总之一句话,就是对他们极尽讽刺。恨不得把他们一个个的都当成孙子一样的收拾。
不过,他并不是什么时候都骑马,到了有积雪的地方,他会跳下马,然后牵着马行军。雪地中行走,人不时会陷进雪里,每拔出一步都很费劲,跑自然是跑不动了。
经过有积冰的地方,队伍里不时有人滑倒,常常是滑倒一人,带倒一串。这个时候,训练官的骂声自然又响了起来。
和所有的军户子弟一样,从几岁的时候,苏云就接受了卫所里的训练,为此那时候他可是吃了不少苦头,尽管已经出户七八年了,可是他仍然能跟得上队伍,直到这时他才知道以前的训练对他有多重要。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明白,为什么那些大伯叔叔们在操练他们的时候,一个个都是拿着他们当成后娘养的。恨不得把他们往死了收拾。因为在大营里,没有任何人会照顾她。
“快点,快点!”
在训练官的督促中,他们铆足了力气,紧紧的跟在前面人后面低头费力地向前行进着,偶尔有人摔倒了,那怕就是摔的很痛,他们也会立即迅速爬起来,然后继续前进。
而到休息的时候,训练官们又会督促着他们,让他们检查自己脚,换上一双干裹脚布,。
“把换过的裹脚布在雪里搓一搓,在外面冻一会,然后再装到大衣内袋里,别忘了检查一下你们的脚……”
在训练官的督促下,他们纷纷换起了裹脚布,明军的裹脚布是为了搭配军靴,相比于松松垮垮的布袜,它的保暖性更好,这一层裹脚布和羊毛军靴可以最大程度上保护战士们的双脚。
到了晚上,等到扎好帐篷时,累的都喘不动气的众人,默默地看着他开罐头。
打开罐头,又把肉罐头倒进小锅里,看着赵林在那里忙前忙后的样子。
苏云问道。
“林子,你为啥想要当兵?”
突如其来的问题,让几个人都是一愣,显然,他们都不明白苏云为什么会这么问。“为啥?”
赵林坐了下来,好一会才说道。
“俺也不知道为啥,反正小时候,瞧着军户家的孩子一个个别提多牛气了,就是地主家的少爷也比不上他们,反正,反正,小时候看着你们,我就寻思着,等长大了,非得当兵不可,咱也列个军籍,也让俺儿,俺孙都能像你们那样活着。”
赵林的话声一落,伍长就在旁边骂道。
“你小子巧骂人哪!”
“伍长,没,没有,俺,俺不是那个意思……”
望着不知所措的赵林,苏云笑道。
“伍长在和你开玩笑呢,对了,你拿保书的没少费功夫吧。”
“那可不是,俺和你说啊,当时为了拿那个保书,别提费了多大劲了,没有人愿意给俺做保啊,就是捧着银子,想送都没地方送,那把俺给急得啊……”
当赵林说道着他的经历时,附近的几个弟兄也在那里跟着附和着说着他们当初是怎么求人,怎么送银子,如何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算把保书给拿到手,对于苏云等军户子弟来说,他们显然没想到拿一个保书会这么难。
“哎,就咱们这样还算是容易的,我听说十三队的有个家伙,为了能当兵,把小妹嫁给军户的儿子了。”
“民户嫁军户,那可不就享福了?”
“问题是那小子脑子不够使啊!”
“他傻啊!”
“是啊,就是一张保书,一个考校的机会而已,需要吗?”
“你不也掏银子了。”
……
听着他们的讲述,苏云就坐在那里默默地听着大家在那里发着牢骚,尽管他们没有任何人说着不公平,但是苏云仍然听出了其中的不公。甚至还有他们言语中的不满和怒气。
第1026章 违背“祖宗”的决定(第二更,求订阅)
一个星期后,离开“都司大营”回到报社中的苏云,心里久久无法平静。
作为一名记者,苏云很想通过他深入“都司大营”亲自采访的结果写出一篇具有爆炸性的新闻,好好打响《开封日报》知名度,自己也能名扬四海,让所有人都对他刮目相看。
只是面对在都司大营里的采访,他却不知道应该从什么地方着手去写。
为了得到一纸保书,那些民户子弟确实是费尽了周折,个个都使了钱,花了银子,担了莫大的人情,可县试做保,不一样的也要找人帮忙?
只要一想到这个问题,他的脑袋就拧成了一团,他不知道应该如何着手,这样的文章如何写?写出来要有依据,否则人家可是要告自己诽谤,自己就是辩解也无从辩起。况且,这涉及到诽谤军户,审理司是可以来拿人的。
要是这样自己就不是名扬四海了,而是身败名裂了!
又一次,从抽屉里将采访本取出,看着里本里记录的内容,苏云寻思着要好好整理一下采访内容,然后再写出一篇关于从军做保的报道。
“不能写的那么直白,就直接说民户当兵不易,做保需要到处求人就行了,等明天,交给编辑,自己这边也算交差了。”
这样最少不会得罪人吧!
虽然谈不上名扬四海,可至少不会身败名裂。
有时候,人总想要自保,苏云也不例外,况且,他还是军户子弟,他也是受益者之一。
“大家都一样,古往今来都是如此,没什么大不了的……”
就这样反复说服着自己。看了半天采访本,可是苏云的脑袋里却乱成团麻了,他的心里还有一丝不甘,一丝不愿。
尽管不太甘愿,但是他还是写了一篇稿子,次日刚到报社,迎头就碰到了编辑。“回来了……这阵子那个采访的事情办的怎样了?稿子出来了吗??”
面对编辑的询问,苏云直接无视了已经写好的稿子:
“还没赶出来我想再到其它地方补充采访一下,整理更多的资料,好把这个稿子写成系列报导。编辑,既然咱们要报道,就要争取一个爆炸性的新闻,你说是不是?”
“道理是这个道理……”
李奕铭看着他想了一会,然后说道。
“你尽管去补充,去扩大采访线索,总之还是那句话,你写你的,有什么责任,我来担着!”
“好来!”
其实,苏云采访的东西不可谓不详尽,他采访的那些人说的很明白,关于他们如何求人的过程、如何送礼,甚至就连同很多军官对此也是非常了解,他们往往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怕就是兵部派来监管的官员,也是选择性的无视。
可以说,这件事是从上至下,大家都知道,但所有人都在装聋作哑,也正因如此,苏云才不知道应该怎么写,是轻描淡写的写上几笔,还是追根溯源,直指问题的根本。
问题的根本是什么?
足足半个月,面对编辑的追问,一直没有做出决定的。这天,他刚走出报社就看到了路边站着一个熟人,不是别人,是赵林。他站在雪地里来回走着。
“林子!”
“哎,苏大哥!”
赵林有些腼腆的说道。
“没想到你真的在这。”
“你这是……被退下来了?”
苏云小心的问道,在训练期间也是可以淘汰人的。
“不,不是,”
赵林连连摆手说道。
“你走的时候,告诉我,可以来这找你,这不,这不……今天正好休息,进了城,所以才想找苏大哥,没想到,你真的是在报社干活。”
“嗯。”
“那苏大哥当时为啥想去当兵?”
“我……”
话到嘴边,苏云岔开话题说道。
“走,你好不容易来一趟,我们到附近的饭店好好的喝两杯,别看现在寒风腊月的,一样能吃着黄河的大鲤鱼!我记得你小子挺喜欢吃鱼的吧话,还有羊肉,开封的羊肉汤,那也是一绝。”
“苏大哥,不用,不用,真的不用!”
容不得他拒绝,苏云就把他拉到了附近的饭店,菜当然是好菜,酒也是好酒,河南本地的烧酒,不是南洋来的蔗酒,那酒便宜,可用来待客却不合适。
黄河的鲤鱼,羊肉汤,冬天里的菜样不多,大鱼大肉是少不了的。在吃饭的时候,他们两个人聊了很多,聊的都是大营里的事情,无非就是训练时训练官们如何操练他们,他们如何咬牙撑着。
一句话大营里的训练,很苦。
可苏云知道那压根就不是训练,因为训练不是淘汰人的。
两人喝了不少酒,等到离开酒楼的时候,苏云已经喝多了,而赵林的也有了些醉意,
“苏大哥,你,你当初去大营,不是为了当兵吧。”
看着赵林,苏云默默的想了想,然后说道。
“要是……出了大营,来这找我,我给你找个活。”
“苏大哥,你不知道,俺,俺想当兵。”
“当兵,不是唯一的选择,而且……”
苏云苦笑了笑。不是谁都能当上的,这话他没说出来。
“苏大哥,你有话就直说,别兜圈子?”
“当兵,难……”
“难!”
盯着苏云,赵林笑道。
“俺知道!可俺就要当,凭什么你们能当,俺们就不能当!”
“不是不能!”
“就是不能!”
或许是因为喝醉了,赵林大声嚷嚷道。
“苏大哥,你说难,俺知道,你们打小的时候,就练那个,肯定比俺强。可俺就不认命,凭什么啊!凭什么什么好处都让你们占着啊!”
“大林子,瞧你说的,”
“说什么了?别看在大营里头,我们不说话,可是老百姓家的孩子包括我,早都看你们不顺眼,你们的爹,不就是当年从了军吗?轮到你们这就从小就吃好的,穿好的,就连当兵,你们也能直接报名,我们还得去求你们爹,捧着银子求他给做个保,我们就天生命贱?凭什么啊?公平吗?”
苏云冷冷地说:
“我们的爹当年提着脑袋跟陛下打建奴、打流寇的时候,你们的爹在干什么?这会儿倒是要讲公平了?早干嘛去了?”
盯着苏云,酒意上了头的赵林大声说:
“苏云,我最烦的就是你们这些人这种牛哄哄的劲头,你牛什么啊?你们爹当年跟着皇帝打江山,地有了,势有了,可总不能我们老百姓的孩子就该死吧?”
“该死?谁说你们该死了!”
“就是该死!好处都让你们占尽了!凭什么年年淘汰的都是老百姓家的孩子,凭什么你们就能直接进去,凭什么到处都是照顾你们的,凭什么,老百姓想当个兵,都那么难!凭什么啊!你们爹娘是他们,凭什么到了你们这,还让你们占尽便宜!”
一个个凭什么从赵林的口中道出来之后,苏云愣住了。
过去他认为军户得特权是理所当然的,但是面对赵林的一声声反问。他突然有些茫然了,他不知道如何面对这些问题。
就是啊!
凭什么?
凭什么他们可以拥有那一切,或许他们的父辈曾经立下了汗马功劳。但作为子女的他们,凭什么去继续享受着父辈创作的那一切呢?
公平吗?
这确实是非常不公。
天道不公莫过于此,问题是在苏云看来,他们就是说以享受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毕竟他们的父亲曾经跟随皇帝陛下舍生忘死的在战场上冲杀过。
可是……父辈的荣耀是属于父辈的。他们呢?
在这一瞬间,看着愤愤不平的赵林苏云突然做出了一个决定,做出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
第1027章 有觉悟的士绅(求订阅,求支持)
一篇文章。
搁在作者的那里是为民户不公而愤然发声,搁在市井百姓的眼中,至多也就是愤而不平,可搁在有些人的眼中,用途就会发生些许变化。
地处南直隶北方的颖州府,是大明最早拥有火车站的城市之一——其位于浦口至开封的铁路沿线。距离火车站不远的南门里,有一座颇有规模的祠堂,这是有着“都堂李”之称的李姓宗祠。
南门里,李家府邸门前,有数座进士牌坊,这些进士牌坊都李家历代出的进士修建的。所谓“都堂李”,发迹于在明朝成化年间任监察御使李葵及天启年间任户部尚书李精白。李精白虽是高官,可人品却不甚光彩。因为他投靠了魏忠贤而飞黄腾达。后崇祯即位,魏忠贤事败。李精白因附逆而罢官回乡,但凭借为官时的“积蓄”,在城郊置了很多田地,阡陌纵横。
虽然崇祯八年颖州城被流贼破城后,李精白与同城“司马张”一样皆死于流贼之手,虽然,流贼杀了人,烧了房,可李家的地仍在,李家的人仍在。不过只用了十来年的功夫,李家就已经恢复了元气。在南门里修建的更加富丽堂皇的宅院宗祠。
不过,和所有的官绅士宦一样,李家的好日子止步于乾圣年间。尤其是乾圣八年,朝廷颁布了《土地调查令》。据《土地调查令》的规定:田主须将其土地向官府申告,政府据此予以测量,土地的田主及种类,由地方土地调查委员会决定,不服决定者,60日内向高等调查委员会提出申诉同,未申告的土地权属归属国有。执行的结果,除了确定土地的所有权关系之外,大明历史上大量隐田被丈量出来,使得耕地面积大幅度增加,随着所有权和纳税义务的明确,朝廷获得巨额田赋收入,大大改善了朝廷的财政状况。
和几乎所有的士绅一样,当时李麟孙只申告了一万三千亩,和他们纳税田亩相同。其实,也就是在乾圣朝,他们居然报了一万三千亩,搁过去,李家在官府那登计的不过只有三四千亩而已,就那还不用缴税。
搁乾圣朝这,为什么会良心大发?
不还是因为乾圣皇爷心狠手辣,江南的那些个大家,是什么下场,他们可都是眼睁睁的看着呢?
况且,乾圣二年的时候,朝廷可是清理过“军田”,不知多少世袭指挥使啦、千户啦,被砍了脑袋,收了他们吞没的田宅。搁乾圣朝一定要懂规矩,你不懂规矩,朝廷会用他们的办法,让人懂规矩。
于是打从乾圣二年起,李家就成了“良绅”,非但主动向官府补了一万亩的田契,而且再没有任何拖欠,每年都是缴足的。
那年清田的时候,李麟孙寻思着就按照那个数的报吧。
然后,等待他的是什么?
甚至直到现在,李麟孙仍然记得那一年的那一天,那天知县亲自带人,测量李家的田产,一万三千亩地够他丈量的,为了量地,朝廷制意制作测量田亩的法定工具,不许地方使用私尺来丈田。一为铁制弓尺,用于短距离和复杂地形测量;一为绳尺,一拉就是几十丈,适用于长距离测量。
申告之后的清田,并不止对付李家,整个颖州府和大明许多地方都有类似的清田行动。
外地清田清得如何,李麟孙不清楚,但是只用了半个月,就查出李家的问题。
大明朝上税,也有税务凭证的。
乾圣朝之前有,乾圣朝之后更有。
相比旧式凭证,乾圣朝的凭证借鉴了后世的凭证,一式三联,一联是本地官方留底的征收凭证,放在州县衙门保存。一联上缴布政使衙门留存、查验,一联是百姓保存纳税凭证,证明自己已经交税完毕。
李家申告了一万三千亩地。
可以,随便申告。我看你交了多少税!
勾结衙吏烧毁灭凭证?
绝不可能,除了三联凭证本地衙门保存一份之外,布政使衙门还保存一份,而且户部还有“统计册录”。
烧?
不说衙吏有没有那个胆子,除非他们能从地方烧到中枢朝廷,否则绝没有烧毁的凭证。
和所有地方清田一样,一队人清查田亩;一队人查验县衙税票;知县则带队在李家查验纳税凭证。
面对清多出来的田地。
李家承认是自己的田,那么请补税。补得不多,从乾圣元年一直补到乾圣八年,另处五倍罚金。然后就可以补办田契,田还归你们李家。
怎么样,朝廷仁义吧!
李家不承认是自己的田,那么田产直接作为“无主田产”抄没充公。
你不愿意,官府也不是非要没收你的田产,只要你李家能拿出田契和税票,把往年欠税和罚金都补缴了就算完事儿。
往死了查!
往死了罚!
你不是地方贤达吗?
天下岂有逃税的贤达!
一场清田,清出了李家两万亩地,李家足足补了近十万两的税银和罚款!
其实,大明的税赋并不重,以南直隶为例,平均税率是每亩0.08两。而且到了乾圣朝后,还废除了户派、辽饷、练饷等苛捐杂税,只留下了田赋以及相当于的田赋三分之一左右的教育附加,南直隶税收最重,每亩不过0.1两。
李家足了近十万两!
绝对是吐血。
不过,当时清田,都是在各地试点。试点之后,再推行全省,全国,至于其它地方,那也是要清查的。只不过是颖州是试点地区而已。
其实,他们并不知道,所谓的试点地区,其实就是的交通要地,清田只是手段——是为了获得田地安置军户的手段而已。那怕是乾圣二年清理军田时,已经安置了不少军户,但还是有所不足。比如很多府县并没有土地安置足够的军户。
直接抄家,显然不合适。
皇帝不杀顺民嘛!
那就换个办法吧。
清田!
只要如实申告,官府既不会没收你的田产,也不会处以罚金,只把往年欠税都补交了就算完事儿。
可问题在于……天下有多少个这样的自觉的良民?
别说是乡绅地主了,就是市井小民,也不一定愿意如实申告。
不如实申告,好了……罚金加上补税,足以让不少人放弃他们隐报的田产。国家不仅获得了田地安置军户,也获得了大笔税金。
更重要的是,试点地区,只是一部分地区而已,这又避免了清田可能引起大规模动荡。面对试点地区那些被罚得吐了血的士绅贤达,其它各地一接到清田令时,那些乡绅地主无不是纷纷配合清田,主动申告自家的田亩。
毕竟,已经杀鸡给猴看了。
想要煽动民乱抗拒清田?
乾圣八年那会,没有敢有那个胆子,毕竟,举族流放南洋并不是嘴上说说,而且缇骑的刀枪,可不管什么乱民不乱民,大明有的是地方安顿乱民,而且有的是缇骑镇压民乱。
李家……就是那只鸡而已。就是那只杀给别人看的鸡!
倒霉!
倒霉透了,至少在李麟孙看来,就是如此。
那些天,和颖州府其它乡绅一样,李家上下,一片哀嚎。
一万余两的田赋,五倍罚款。
那笔钱让李家几近破产,泪流满面的李麟孙捶胸大呼道:
“陛下何其寡恩,薄待乡绅忠良如此也!”
所谓忠良,指的是他爹李精白——守城时死在流贼之手,没降贼,当然算是忠良了。
他兄弟李鹤孙也是一脸怨怼,但却忍着没说话。
在屋里走来走去,李麟孙失声道:
“十几万两银子,足以让李家家破人亡,这笔银子,李家掏不出来啊,陛下啊!陛下何至苛虐士绅如此啊!陛下实在是薄情啊!”
掏不出银子。那只有忍痛割肉了。
到最后,李家不得不忍痛割出了一大块肉——足足割出了五千余亩田地。
在李家割肉的同时,朝廷在颖州安置了一千军户,赐赏田地十万余亩,那些田从那里来的?
就是所谓的“司马张”、“都堂李”、“太丘刘”之类的地方乡绅大家身上割下来的肉。
被割肉的他们痛吗?
痛!
真痛!
这一痛,就是十几年!
十几年来,每当看到那些不纳粮的军户占着“自家的地”,李麟孙的心里就那个气啊!
气不打一处来,更让人气恼的是,李麟孙是堂堂举人,在乾圣朝之前,虽有良田数万亩,但却没纳过粮,更没有当过差。可到了乾圣朝,规矩却变了,李家的田要足额纳粮。
至于优免,当然有啦,按照大明朝的优免则例来——还是嘉靖二十四年定的,乾圣皇爷仁义,为了鼓励士人向学,没有克扣丝毫。崇祯朝可都取消生员优免了。
举人和监生、生员一样,免田赋二两,丁2人——折丁役银给付。算起来朝廷每年给他足足二两一钱三十六文“巨款”呢。不过在此之前,他要先把田赋以及附加全都交上去。等到第二年再“优免退税”。虽然费了些功夫,可二两优免银对于贫寒子弟而言,也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出了正月,又到一年“优免退税”的时节。
和往年一样,在家仆将官府“优免退税”的告示禀报李麟孙时。
“老爷,咱家啥时候去领优免银啊?和往年一样,有两个月的时间。”
李麟孙终于忍不住了:
“领,领个屁!那点地,一年足足交了两千多两银子,比先帝在位时十几年交的都多,优免,咱们李家两个举人,三个生员,一个监生,加在一起不过才免了十几两银子,那点银子是优免吗?分明是打咱们李家的脸,李家的脸啊!”
看着大哥恼怒的模样,李鹤孙说道。
“兄长,李家还有脸吗?打从乾圣八年,李家交了罚款,让官府给收了田,李家就再没了脸面,脸面……都堂李的脸面,怕都比不上城外的那些军户,咱们李家这么多举人进士,一年的优免才十几两银子,算起来才相当于一百来亩地的田赋,可军户呢?一家军户少说也有百亩田产,优免,优免,人家才是真正的优免啊!两个举人,三个生员,一个监生,加起来都不如一个军户啊!”
兄弟的话,让李麟孙郁闷道。
“六个士人不如一个军户,陛下苛待我等如此,当真是以我等士人为鱼肉啊!”
六个士人不如一个军户!
这种事情搁在乾圣朝之前,这简直就是不敢想象的事情,可搁在乾圣朝这却是事实,非但如此,在不少乡绅看来,陛下绝对是苛待他们啊!
这些年他乾圣皇爷干了什么事儿?
改革优免,先缴后返,让大家种田要交税。
对乡绅来说,过去的优免才是真正的优免啊,那是真不交,现在,那几两银子算个毛,他们赏下人的都不止那个数。
真正受益是谁?当然是贫寒秀才了!
还有呢?
就是打击投献。
过去诡寄也好,投献也罢,都是为了不交皇粮,把田寄在他们这样的“乡绅士宦”名下。可现如今,朝廷“照顾”他们啊,诡寄、投献不是“巧取豪夺”,抄家时,诡寄也好、投献也罢,一并抄没。
那没抄家呢?
现如今主家都要交税,况且是寄献的,主家吃的“租”,也就是比皇粮国税稍微少点。现如今躲不掉了,自然要让投献的人多交“租”。
于是乎,那些拿自家田地投献的人顿时傻了眼,一个个纷纷围着主家要退田,碰到脸厚心黑的,往官府一打官司,官府居然支持主家的“土地所有权”。那地可就真成主家的田了。那些诡寄、投献的奸徒,全都傻了眼!
主家占便宜了吗?
要补税啊!
还有清田。
你要如实申告啊!
龟孙子才说实话。
得,交罚款吧!
这他么的是有心算无心啊!
乾圣皇爷也太黑了吧!
从八年前改革税票的,一式三联起,就断了他们偷税漏税的念想。什么申告,什么补税,什么罚款。
一桩桩,一件件,他们苦啊!
简直就是苦不堪言!
“可不就是如此,都堂李,那还有什么都堂李啊!每每想到那些军户种着咱家的地,居然还不纳粮,我,我的心里就堵啊!”
往日里,这可只有老爷我才是这样的待遇,那些丘八,他们怎么就能如此骄横呢?
“我也咽不下这口气啊!”
李鹤孙闷声道。
“谁能咽下这口气啊!”
李鹤孙郁闷无比。
“不过,大哥,眼下有个机会,要是抓住机会的话,地不一定能要回来,但至少能让那些个军户日子不过那么舒坦!咱们缴税,他们也别想不给朝廷做贡献。”
瞧吧!
这觉悟多高!
这绝对的高山仰止的高,甚至比珠穆朗玛峰,比喜马拉雅山都高,这觉悟。。
狗屁!
他们从来就不是一群有觉悟的人,要是早有这份觉悟,崇祯皇帝也不至于吊死在煤山上。
其实,归根结底他们就是眼红而已!见不得别人拥有他们曾经拥有的那些特权!
因为他们拥有过,才知道那些特权的珍贵!
而现在他们失去了那些特权,又怎么可能容忍别人拥有他们所失去的呢?
于是乎自然而然的也就把所谓的大道理摆了出来。
总之一句话。我失去的,别人也不能得到!
第1028章 绅苦似海(求订阅,求支持)
谁能咽下这口气啊?
所谓的气,无非就是利益受损,利益损失的越多,自然越难咽下这口气,可是想办大事,单靠一家之力是办不成的,还得拉上其它人。
出了门,李鹤孙并没有去找号称颖州第一家的张家,为啥?
因为张家的张鹤鸣是有崇祯皇帝诏令以尚书之礼安葬的忠烈,当年流寇攻城时,张家父子五人,都死于城头,所以才有了“金头御葬,五门出棺”的说法。乾圣朝褒奖忠烈时,对天启、崇祯两朝的忠烈义士同样给予了认可,张家每年可以领百两的忠烈免优。而且张家的子弟通过县试后,却可以免试进入国子监就读,虽然这个恩惠只惠及一代人,但是这样的恩惠仍然让其感恩戴德。
至于李家……他爹虽然死于流贼之手,可却是“阉党”,崇祯自然没有给任何褒奖。所以,李家自然也就不是“忠烈之家”,优免没有,免试入国子监的……更是想都别想。
不过颖州府,不只有一个张家。张家对朝廷感恩戴德,可对朝廷不满的人更多!
李鹤孙直接去了宁家,宁氏先祖宁宽,追随燕王立下了汗马功劳,封为“世袭罔替与国同休”的卫指挥使,永镇颍州卫。“世袭罔替”即子孙接替,级别不降;“与国同休”即与明朝共丰存亡。指挥使职位由长门代代继承。李家顶多是风光了一百多年,可是宁家却从成祖皇帝那会,一直风光到现在……
哦,对了,现在宁家已经风光不再了——乾圣二年,清理卫所军田,宁家被查出吞没军户军田六万七千余亩,宁家长门杀的杀,流得流,六万七千亩宅田,和长门家产全都被查没入官。
为什么后来朝廷对乡绅“下手”时,没有人敢动弹,就是因为乾圣皇爷下起手来,那可是真的心狠手辣啊!
长门是不在了,可宁家在颖州还有旁支,现在的颖州宁家长门,万历年间出了个宁中立,进士出身,官居二品的尚宝承。其子宁予庆现任的户部员外郎;其孙宁诰,现任台北知府,在颖州要论显赫,还是宁家。
“小弟见过宁兄。”
宁李两家是亲戚,这边家仆禀报说李鹤孙求见,那边自然就被迎了进去,现在家这主事的宁予理是宁予庆长兄。
两人一见面,先是客气了一会,话题又被李鹤孙引到了旧事上,提到当年宁家的风光,还有乾圣二年退田时的仓皇。
“与国同休,与国同休……陛下苛待忠良啊!”
宁予理一脸怨对道。
“想我宁家先祖从龙成祖皇帝,南征北战,可谓是劳苦功高,凭着军功才世镇颖州,可陛下不念成祖之诏,夺我宁家指挥使一职,又尽夺宁家家业……”
愈发不满的宁予理又说道:
“查没长门田产也就罢了,可最后还说什么“虽然分家百年,然吞没军田亦需收回”,非得让宁家各门退田,就连我家也退了三百多亩,这不刻意在羞辱我们吗?”
李鹤孙感叹道。
“不是羞辱啊,你没看,这边从你们宁家手里清理出了田产,那边就重置了颖州卫,不抄你们宁家的田,那有田安置乾圣朝的军户?不抄你们宁家的银子,那有银子给军户建房?你没瞧见嘛,那些个军户一个个的,瞧着那可比咱们还风光呢!不当差,不纳粮,就是打了人,衙门里也问不着他们!”
“狗屁!”
宁予理骂道。
“就是一群丘八,他们得瑟什么,一朝天子一朝臣,等到乾圣皇帝崩了,新皇继位,他们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当年,先祖镇颖州的时候,那会那些个丘八一个个的不也是趾高气扬的!现在……不过只是刚开个头!”
“何必要等着呢?”
李鹤孙掏出一张报纸,然后给宁予理:
“老弟,你瞧这报纸上写的,军户不粮不差不法,专横跋扈如此,早就激起了民怨了,民怨乡怨如此,我等乡绅难道不应该站起来为乡人主持公道?”
所谓“乡绅”,并不是指地主,地主……就是有两个钱的土财主而已,乾圣朝之前,他们都是依附“乡绅”的存在,什么是“乡绅”,说白了就有功名的读书人,乡绅和普通地主、富人的区别就是他们的家门上有悬牌——什么“进士及第”啦,什么“钦赐翰林”啦,什么“尚书第”诸如此类悬牌,再加上宅前的牌坊,只有这样的人家才是“乡绅”,没出进士人家,那怕就是再有钱,那也就是“土财主”,是“暴发户”,“绅”,他们不够格。
那些个乡绅有相当一部分人是致仕官员,为官一生的他们,致仕后,却是闲云野鹤的悠游山林,吟诗作词。钓鱼啦、吃酒啦、喝茶啦、听大唱、打闲牌,安享晚年,好不自在。
不过可别以为这群老家伙当真是闲人一个,没什么存在感!
历任知县,若在一个地方做稳了,必须获得他们的认可。
民间普通纠纷,往往也是请他们来调解裁判。
知县想要筹集钱粮,办学啦、修路啦,也是请他们来号召募捐。
就是巡按御史奔走地方,听取的民间舆论,也是跟这些老家伙交流。
所谓的“乡愿”其实就是“乡绅之愿”!
这个圈子靠的不是钱财,靠得是名望、是身份。
这个圈子在乾圣朝虽然势微,但仍然存在,毕竟,一般民间的纠纷,乡民更愿意让他们主持公道,而不是官府。尤其是家务事,更是如此。
说白了,在很多时候,地方乡绅扮演着“基层政权”的角色。官府当然也乐意如此,为啥?
基层政权是要花钱的,乾圣朝的官员俸禄仍遵循旧制,由米、银、钞三部分构成,那怕就是从九品末流小吏,一年也需要禄米十二石,银19.25两,钞180贯。至于衙门吏员,最普通的衙役,一年要禄米十二石,银12两,钞12贯。
多吗?
不少。
在崇祯朝之前,除了有品级的官员以及衙门有编制的六房吏典之外,还有里很多衙差、帮闲都是没有薪水的。他们是不拿薪水,可他们为什么愿意白干?这些“白役”,也就是临时工之所以愿意白干,不还是为了对敲诈勒索百姓?
为什么古代地方官员明知道临时工白干的目的,还愿意用他们,说白不还是因为需要人干活。
又想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可能吗?
朝廷不给地方编制,地方官员自然就要想办法解决问题。为此乾圣朝的解决办法就是增加吏员编制数量,同时禁止使用“白役”。相应的也就增加了朝廷的财政开支。
而与此同时,面对广大的乡村,即便是乾圣皇爷也是无能为力,为啥?
全国数十万个村镇,每个村派上一个镇长和两三个吏员,镇长怎么着也得从九品的品级吧,至于吏员,不说参照六房吏典的薪水了,那就最不入往的衙差薪水,再加上办公经费,一个镇子一年起步也得五百两。
两万个镇,一年一千万两。
要是三万个镇呢?
一年开支至少几千万两起步。
建立基层行政机构,是需要成本的,它的核心是什么?
是要够本!
一个几千人的镇子,一年收田赋才多少?可能只有三四百两,但是行政支出却要五六百两,这个成本谁负担?
除非乾圣皇爷准许基层政权在田赋之外收取“乡镇提留”,让基层官吏“自收自支”,否则,所谓基层政权根本无法维持。让那些官吏“自收自支”,能不能取代乡绅,不清楚,但官吏们必定会刮地三尺的,尤其是末流小吏。
既然如此,那也就只能遵循旧制了,乡绅在乾圣朝仍然是发挥作用的,当然,他们的头上有个紧箍咒——分散于各地的缇骑就是他们的紧箍咒。
乡绅替乡民发声,那更是……义之所在啊!
“为乡民发声,实为我辈本分!”
看了一眼报纸上的文章,宁予理瞳孔一缩,立即对一旁的高丽婢说道:
“你们都出去。”
屋里只剩两人,气氛有些微妙。
宁予理问道:
“你来我这,就是为了这事的?”
李鹤孙说:
“正是,军户跋扈,你我身为乡绅,理应为乡民主持公道!”
宁予理又问:
“那如何主持?”
“自然是老办法!”
李鹤孙说道:
“一边是乡绅请愿,一边是朝中大员上书朝廷,为地方陈情。”
“这怎么可能?”
宁予理惊道。
“乾圣朝的规矩是文不言武,武不涉文。让我们家老三提这事,那不是把他往火坑里推,那是会掉脑袋的!”
宁家老三宁予庆是户部员外郎,姓李的找上门,肯定是想让老三站出来为地方陈情了?
陈情?
陈个屁!
文官插手兵事,是居心叵测,那是会掉脑袋的!
这姓李的是想害死老三是不是!
“瞧你急的,我于老三是同窗好友,又岂会害他!”
李鹤孙摇摇头,详细说了一番自己的想法:
“军户不粮不差不法,性情无不是跋扈非常,与地方百姓多有纠纷,官员受限于法度,不能拿押军户,这乡民又有几人不深受其苦?现如今,有人在报纸上大声疾呼“天理何在”,是啊,天理何在。我等乡绅,理应为乡民请命,一边向朝廷请命,一边通过报纸,痛斥军户依仗特权专横一事,至于老三他们嘛,就直接上书陈情——将民户所受冤屈,如实禀报就行。插手兵事?他们说的可不是兵事!是寻常民事,难道涉民之事,朝中官员都不能上书陈情?我朝军户,受皇恩浩荡,古之未有,虽是如此,却有军户不念皇恩,不遵法度,专横跋扈,耍蛮使赖,欺压良善……只要把这些事说出来就行,至于朝廷是否下令彻查,这压根就不重要。”
“不重要?”
宁予理消化了一会儿,疑惑道:
“这样就行让朝廷取消军户的特权?让他们上交皇粮国税?”
“古往今来,百姓种田,交皇粮国税实在是天经地义,为何军户特殊?”
瞧瞧,这觉悟!
简直就是大明“好乡绅”啊!
“非但能尽废军户特权,”
李鹤孙得意道:
“甚至就连横行乡间多年的锦衣缇骑,也能一并赶出去!”
“这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军户跋扈,可怎么能比得上锦衣缇骑,那些缇骑横行于乡间,欺压良善,乡人不满甚矣。其纵容军户专横于乡间,待到,陛下与阁老们得知真相后,我等再加把劲,何愁不将其赶回京城?”
此言让宁予理心脏狂跳,热血差点把脑子冲晕。
为什么如此激动?
因为二十几年来,乡绅的日子不好过,不仅仅是既要当差,又要纳粮,更要命的是什么?是遍布乡间的锦衣缇骑。
那些锦衣缇骑,是朝廷派到各地,于乡间维持治安的,当年刚下来的时候,乡绅欢迎啊!那会乡下有土匪,有土寇,有流贼。就是那些锦衣缇骑把他们剿了个干净。
然后呢?
乡绅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过去,乡绅在乡下的权力那是一个大啊!
什么是“武断乡曲”,那是必须的,非但本宗本族的大事小事都是乡绅作主,就连忙小姓旁村的事情,他们一样当家。
可是缇骑来了,一切都改变了。
过去,他们可以在家规族规为由,随意殴打乡人,可缇骑来了,立马夺了他们的这个权力,他们想打人?那是犯法的,缇骑或许不能像直接给他们判刑,但是却可以处以十五以下的拘役。什么是拘役,就是强迫他人干十五天的活。
那个脸面啊……一下子就给磨个干净了!
相比于军户的特权,那些缇骑的存在,压根就是把乡绅们的最后一点特权给夺走了,现在乡绅也就是协助官府征税啦,处理个家长里短了,至于其它的大事,找缇骑就行,他们天天骑马在乡间巡逻。
有缇骑的主持公道下,要乡绅何用?
这地方上现在真是绅苦似海啊!
这会一听,能把缇骑也赶走,又如何能不激动?
第1029章 武德不振,何以立世 (求订阅,求支持)
冬去春来,虽然已经过了正月,可是天气依然很冷,南京虽然位于江南,可同样也是如此。
江边,寒风凌厉。
挂满冰雪的芦苇荡间,数丈长的木制栈桥一直绵延至江中,栈桥上有一位老翁俯身垂钓。孤零零的身影让人只觉得江水浩渺,寒气逼人。
是空疏寂静?
还是萧条淡泊?
恐怕只人垂钓者自己才明白,独坐于栈桥的老翁就是这样在凌厉的江风中垂钓,时而会钓起一条鱼,将共放在竹笼里。
不知过了多久,一辆双轮轻便马车沿着江堤上的小路驶过来,在看到江堤上停着的另一辆轻便马车时,赶车的车夫停了下来,然后,有一位五十几许,身着熊皮裘的老者下了马车。
然后他就径直提着食盒下了江堤,踩着吱吱作响的栈桥,走到了的老翁的身旁。
“阁相今天收获如何?”
一声阁相,道出了老翁的身份,谁能想到这个老翁居然乾圣朝首辅宋学朱。
“钓到几条大鱼,原本寻思着正要给你送过去。”
闻言,张秉文笑道。
“那我可有口福了,一会让家人拎回去,方才听说阁相又出来钓鱼了,来时路过一家小店,便点了几个菜,你我于此小酌两杯如何?”
“钟阳雅性。”
没有假家仆之手,张秉文自己的从食盒里取出碟盘酒菜,然后给宋学朱倒上酒,两人喝了两杯后,宋学朱才说。
“钟阳这时候过来,肯定是有事要商量吧。”
“老相,可曾看过这几天的报纸?”
张秉文的问题,让宋学朱沉默片刻,然后说道。
“你是说民户从军一事吧!”
说的是报纸,可实际上哪里只是报纸呀。还有一些文官也上书陈情,陈的是什么情?
是民户如何被人欺负,如何受了委屈而不敢言,地方官员如何无奈。老百姓为什么受了委屈,不敢言,地方官员为什么无可奈何?
都是因为那些人的身份不一般呀,那些人都是军户。
按照朝廷的律令,地方官厅是无权扣押审理军户的。所以现在地方上对军户是敢怒不敢言啊。
现在他们都跟着报纸一起上书陈情。实在是……让人不得不怀疑这背后到底有没有什么隐情。
放下筷子,宋学朱开口说道。
“你们爹当年跟着皇帝打江山,地有了,势有了,可总不能我们老百姓的孩子就该死吧?凭什么年年淘汰的都是老百姓家的孩子,凭什么你们就能直接进去,凭什么到处都是照顾你们的,凭什么,老百姓想当个兵,都那么难!凭什么啊!你们爹娘是你们,凭什么到了你们这,还让你们占尽便宜!”
直到说完这些之后,他才抬头看着张秉文说道。
“如此种种都是针对军户的特权,上登基伊始,为重振军威,推行军籍改革,对军户给予种种优待,发给世袭军田,不纳粮不当差,甚至就连刑罚,也以“区别对待”,军户虽说是户,可实际上却近乎于“勋”,如此种种,百姓不满也是情理之中。”
“近乎于勋……”
张秉文说道。
“军户,勋臣就是军户,甚至就连同皇家,也是户列军籍,大明的第一号军户,就是皇家,说他们是勋,倒也不夸张,只是寻常军户享有如此种种特权,甚至在涉及军民户争持时,地方官员亦纷纷回避,以至于军户跋扈之风日盛,如此,恐怕不利于国朝安稳啊!”
对于张秉文的担心,宋学朱倒不觉得的意外,毕竟,这是不可回避的现实,尤其是法律上的特权,让军户“自恃地方官不能办理,固而骄纵,地方官难于约束,是亦滋事常见。”。
如此种种,总是不乏于各地公文之中,而对此,他这个首辅能做的是什么?就是发函兵部,要求他们约束军户,还有就是增加缇骑巡逻。除此之外,他也是无能为力啊。
他甚至不能直接插手,因为“文不涉武”,哪怕就是现在其他的文官上书陈情。也不是去指责军户,而是讲述民户的委屈,去讲述地方官员的无奈。
他们一个个的,为什么这么小心?
不还是因为皇爷当初定下的那个规矩嘛,文官要是擅自涉武,那可是会掉脑袋的。
而且这件事儿,也没有那么简单呀。
“现在地方上虽然谈不上怨声载道,可是却也是颇有怨言,可……”
看着张秉文,宋学朱说道。
“可你我都知道,这一切都是陛下刻意而为之,钟阳,当年你不也反对过如此优待军户吗?你可记得陛下如何反驳的?”
首辅的反问,让张秉文沉默了下来,良久才说道。
“就是要他们高人一等!非如此,不能重振汉人武德!武德不振,何以立世!”
……
“军户为何不能高人一等?”
与陈无敌下着棋,谈着报纸上的新闻,还有官员上书中提到的“民怨”,朱国强说道。
“不是朕要让他们高人一等,而是过去军人的地位太低,所以很多人无法适应罢了!过去军人地位低下,所以没有良家子愿意当兵,军队战斗力低下,官兵素质差,现如今呢?只有最优秀的人才能当得上兵,我大明将士有几个人不是百里挑一的好汉?”
下了一个棋子,朱国强继续说道。
“无敌,你说,如果没有当初给军户的那些优待,天下百姓没有眼睁睁的看着军户的那么多好处,他们又怎么可能愿意掏银子当兵?好处……”
朱国强冷笑道。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为官的好处,可以光明正大的说,反倒是从军的好处,搁在有些人的眼里,就成了陋习,就成国朝弊政了,如此不公,天理又是何在?天理何在,天理何在!”
天理何在?
公道又何在?
其实在那些人的眼里,压根儿就没有什么天理,也没有什么公道。如果这些特权都属于那些人。他们还会像现在这么叫嚣吗?
甚至不用去调查,朱国强都能够猜得出来,这背后肯定有人拿着报纸去做文章。
要不然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多人上书陈情。
他们一个个吃饱了撑的,居然在那里谈论起了军国之事。
他们难道就不怕掉脑袋?
他们还真怕掉脑袋,要不然一个个也不会去拐弯抹角的,借着为老百姓陈情的名义去上书。
那些折子里就只差说,不是我们想谈论军户,而是老百姓被军户给害惨了。我们也就是实话实说而已。
那些人一个个精明着呢!
在心里如此寻思着,朱国强冷笑道。
“书中可以有黄金屋,可以有颜如玉,那么军中也可以有!读书人是士,军人也是士,都是朕之殷骨,你放心朕是绝对不会厚此薄彼的!”
闻言,陈无敌总算是长松了口气,他之所以会进宫找陛下,说是来陪陛下下棋,其实就是为了探听陛下的态度,他是国公不假,可他也是军户啊。
要是取消军户的特权,取消对军户的优待,万一要是扯着秧子连着葫芦,把他们的优待也给取消了,可怎么办啊?
这几天,关于军户优待的事,不单报纸上写,就连官员们也是纷纷阵情,言道着什么“民户苦不堪言”,真真假假不知道,但他害怕啊,害怕皇爷会因为那些人人的话,收回军户的优待。
现在皇爷这么一说他倒是放心了!
“陛下,有您这句话,天下军户的心就放回去了。陛下有所不知,打从报纸上的那篇《天理何在》登出来之后,这天下的军户就是人心惶惶的,唯恐有人大作文章?”
瞧着陈无敌那副惶恐不安的模样,朱国强笑了笑。
“人心惶惶?何必惊惶?”
落下棋子时,他说的非常随意,其实从陈无敌出面谈这个事,他就知道自己当初的设计没错。
军户!
军户不单单只有是普通的大头兵!
大明的勋贵同样也是军户,把军户和勋臣的利益捆绑在一起,这样也就有人为军户在朝中说话了,朝中没有利益代言人,一切都是扯淡。
为什么所谓的读书人,所谓的士林没有任何人敢小瞧他们。
说白了,就是因为他们在朝廷之中有代表他们发声的利益群体,而这个利益群体就是那些文官。
可是历朝历代又有多少人替普通的大头兵去发声呢?
别说是文官了,就是对于那些将军来说,他们又有多少人?在乎过普通的士兵?
能不喝兵血,就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为什么将军没能成为普通士兵在朝廷里的代言人?说白了,就是因为他们之间没有一个共同的利益把他们捆绑在一起。
为了把他们的利益捆绑在一起,让那些将领们主动的维持普通军户的利益。朱国强用了一个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他们的特权捆绑在一起。无论是勋臣也好,军官也罢。对于他们的优待,并不是因为他们勋臣或者军官的身份,而是因为他们是军户。
如果有谁想要废除军户享有的特权?就等于废除了勋臣的大部分特权。如此一来,那些勋臣又岂能愿意?他们更不可能干出砸自己饭碗的事情。
也正因如此,今天陈无敌才会主动站出来替军户说话,与自身的利益无关的事情,谁吃饱了撑的才会力争到底。
“过去军人地位低,百姓不愿意当兵,现在军人地位高,百姓乐于当兵,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说白了就是还是利益使然,所以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可矫枉。这里有两个方面,一是过正才能矫枉。二嘛,这种矫枉它在性质上依旧是属于过正,也就是不在正轨,是有偏差的矫枉。这表明什么意思呢?表明矫枉它不是一个一瞬间的事情,矫枉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通过过正来进行矫枉之后不代表矫枉就完成了,万事大吉了。因为这种矫枉的结果依旧是过正。因此还需要一段时间的努力让他回到正轨,这两部分是相辅相成的。”
说出这番话的同时,朱国强自然而然的想到了日本的武士,为什么日本在明治时代、昭和时代,百姓乐意从军?甚至达到争先恐后的地步?
并不是因为待遇好,而是因为在明治维新之前,只有武士阶层能够成为军人,而武士阶层本身就拥有诸多的特权,甚至可以当街杀人,经济上、地位以及政治权力上的诸多特权,让武士阶层成为日本高高在上的统治阶层。于是在明治维新后的社会文化中,军人地位一直保持着较高水平,许多平民子弟视从军为改变命运的一种方式。
而这也是朱国强所需要的,就是通过给予军人阶层一定的特权,彻底改变那种“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的局面,改变军人地位低的状况。
军人地位低下可不是几十年的习惯,而是几百年的陋习。想要改变几百年的陋习,又岂是三言两语就能改变的。不下几剂重药,没有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都不可能改变人们的那种传统观点。
“有些人在那里吵吵,就让他们去吵吵。他们以为打着老百姓的名义就能动摇朕的想法,他们打错算盘了!”
冷冷一笑,朱国强说。
“现如今天下才承平多少年,他们就把刀子冻到了军队的头上,就开始打起了军户的主意,难道他们忘了当年建奴差点夺了天下的教训了吗?那些人简直就是鼠目寸光至极!他们一个个的都以为天下太平了,就不需要那些当兵的了,甚至还打着为老百姓的名义。可就是因为朕知道老百姓要的是什么,才不能让他们如了愿。天下太平,天下为什么会太平,就是因为有你们。有大明的百万军户!没有了你们,天底下还能太平吗?蒙古人没了,有女真人,女真人没了,还会有其他人,没有了军户,到时候,谁来保护大明的百姓?”
看着陛下,陈无敌小心翼翼的说道。
“道理是这个道理,可是民怨累积于军人而言,总不是长久之计吧!”
第1030章 户户相护(求订阅,求支持)
民怨累积!
手执棋子,盯着棋盘,朱国强良久不语。
其实,大明对于他而言,就是一个棋盘,作为棋手他,必须在通盘考虑。
通过给予军人一定的特权,提升军人的社会地位,这是后世最通行的作法,什么军人不用排队啦,乘车免费啦,诸如此类的特权……实际上都是可有可无的。
为什么朱国强会给军户那么多特权,说白了,就是因为宋代以降军人地位底下导致的,为了重新树立汉人的尚武之风,提高军人地位是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办法。
其实,朱国强提升军人地位的方法,都是有先例的,像军户的司法特权,看似特权,可却是后世的通行原则——军人犯罪案件属军队管辖。
至于赏赐宅田,于其说是借鉴了朱元璋的军户制,倒不如说是披着军户的皮,借了汉高祖刘邦的《高帝五年诏》,以此诏书,刘邦对自己军团的所有士兵,皆授予大夫及以上爵位,使其享受根据爵位应有的土地、田宅等待遇,并减免了所有军人及家属的租税徭役,建立了一个利益捆绑特权阶层;与此同时,刘邦在关东地区分封了一批强大的刘姓诸侯,作为刘氏政权的屏藩,尽管这一措施在后来显露出诸多弊端,但在当时皇室幼弱、功臣和外戚强大的现实背景下,乃是确保刘氏皇权安全的必要举措。
通过高帝五年诏,刘邦为汉朝政权建立了强大的功勋利益阶层,以确保任何外姓对汉室皇权的篡夺,都将遭到这一利益集团的猛烈反击。
朱国强干的也差不多,通过对军户赐赏军功宅田迅速建立了强大的、与大明皇权利益捆绑的军人阶层,以一百六十余万军功小地主为核心的“军勋集团”成为大明皇权最可信赖的力量。
这个军功小地主拥有什么呢?
“……167.4313万户,在册人口万人,土地2.963亿亩……”
这些数字是什么?
是大明现有军户的数量,对于这些数字,朱国并不陌生,但是还有一个数字。
大明有1.3亿人口,土地九亿余亩。
军户的人口不到总人口的六分之一,但却拥有将近三分之一的土地,当然,这其中大概有三千万亩属于皇家,属于勋臣的,可即便是如此,那些“军功地主”普遍全国各地,从外东北到承化省。
而这些数字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大明军户所拥有的特权——他们不纳粮、不当差,他们占有着超过三分之一的土地。他们不纳皇粮不服徭役,他们享受着司法特权,他们的日子在任何民户的眼里,都是令人羡慕嫉妒的。
羡慕嫉妒之后呢?
自然就是恨了!
这正是所谓的“民怨”,其实,何止是民怨,恐怕还有“绅怨”,毕竟,那些官绅的优免是相对有限的。
甚至朱国强都能猜出来,为什么一篇文章之后,那些个官员为什么会突然“为民陈情”了。说白了,就是因为羡慕嫉妒。
当然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因为他们恨啊。
什么是民间有怨气分明是这些士绅们有怨气,老百姓是不是满腹的怨气,到不好说。
但是那些塑身们,他们一个个肯定都是满腹怨言。他们的心里肯定想着凭什么这些大头兵能够享受过去他们享受的特权。
凭什么他们要向朝廷缴税,那些大头兵却不用缴税。
他们羡慕啊,他们嫉妒啊。
当然,到最后这一切都会化成一个字。
恨!
那些士绅们一个个的小心思,朱国强又岂能不知道?
那些人过去不纳粮不当差的时候,他们可曾想过“民怨”?
“民怨累积……”
朱国强冷笑道。
“民不民怨的到不一定,但可以肯定的是,正优待那些军户,肯定是让地方上绅怨累积了,他们当然不敢说出自己心里的想法,但是却不妨碍他们扯着老百姓这张虎皮来给自己说事儿。”
冷冷一笑,朱国强随后又说道。
“可是他们忘了,忘了朕是什么人了。人家说官官官相护!当官儿的,一个个的都是官官相护,更何况咱们军户呢?让他们也知道什么叫做户户相护,过去他们一个个的在那里官官相护的时候,老百姓到哪里说理去。现在,让他们也去尝尝这种滋味。”
官官相护!
不但在大明,在历朝历代,这都是一个热不开的话题。又怎么可能绕开这个话题呢?
那些个官员除了依靠所谓的同窗,同年建立了一个紧密的关系网之外。他们还通过姻亲建立了更为紧密的关系网。
不说其他人,就说现在内阁之中,张禀文和方以智,他们两家之间就是亲戚,而且还不是一代的亲戚。
像这样的亲戚,他们彼此之间怎么可能不官官相护呢?
而这种事情,哪怕是朱国强想要制约,都制约不了,为什么?
因为从古至今,中国人的婚姻就讲究门当户对,你让一个举人的女儿嫁给一个大字不识的白丁,可能吗?
哪怕就是你自己有女儿,也不可能把女儿嫁给这样的人吧。
就是这样所谓的门当户对,把这些地方大家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所谓的书香门第就是这样通过男娶女嫁建立了一个紧密的关系网。
甚至在几百年后,南京和延安他们之间都能续成亲戚,你说这个关系网可怕不可怕。
这个关系网甚至都没有办法去制止。因为即便是皇帝,也不可能去干涉民间的嫁娶。
难不成说富人的女儿必须嫁给穷人,穷人的女儿必须嫁给富人?可能吗?现实吗?
门当户对,哪怕就是在几百年后。都是很多人认准的道理。古今中外皆是如此。对此,哪怕就是朱国强,这个皇帝也是非常无奈啊。
怎么对抗他们呢?
那就是扶植起另外一个群体。用另一个群体去对抗一个群体
这个群体就是大明现在的军户!
相比于那些所谓的士绅,大明的军户数量更多,而且他们分布在全国各地。他们和那些地方士绅相比,享受着更多的特权。这注定了他们会成为那些乡绅们的眼中钉肉中刺。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那些乡村们都不是笨人,他们同样也会算账,他们能够清楚的算出来大名,之所以对这些军户给予这么多的优待,说白了,就是把曾经他们偷掉的漏掉的税收了过来,然后转给了那些军户,用来优待那些军户。
身上被割了肉的那些乡村们,对这些军户怎么可能不是恨的牙痒痒。
况且对于那些所谓的读书人,他们打骨子里瞧不起军户,那些人在他们的眼里就是粗人。
他们天生尿不到一个壶里去。
到最后,会形成一种什么情况呢?
就是地方上的乡绅看不惯军护,军护,同样也瞧不上地方的乡村,他们两类人之间。就会形成一种泾渭分明的关系,他们会在从地方到中枢互相斗争,互相监督。就像现在一样,乡村们抓住一个机会来进攻军户,军户难道将来就不会报复吗?
他们肯定会拿那些乡村鱼肉,乡里来做文章。
而在这种情况之下,老百姓也就跟着享福了。
即便是在地方上,同样也需要平衡。而军户和乡绅,就是朱国强的平衡。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朕会去纵容天下的军户。老百姓有句俗话叫护犊子,但是不是什么犊子都护!有的犊子该杀还是要杀的。”
陛下的话让陈无敌的浑身一串,后背冒出了一阵冷汗,他又怎么可能听不出陛下话里的意思,就是在告诉他,陛下护犊子,不错。可要是真的有人欺压老百姓的话,到时候可就别怪军法无情了!
军法,那绝对比《大明律》严多了。
“陛下所言甚是,咱们对那些军户这么好,要是他们还欺压老百姓的话,可真就是天理不容了,到时候别说是护犊子了,那必须要罪加一等。不如此,绝对不可能平民愤。”
“道理是这个道理,可眼下的这事儿……”
朱国强反问道。
“无敌,那你说该怎么办?”
“这……”
陛下的反问让原本正准备表明决心要整顿天下军户的陈无敌思索片刻,然后说道。
“陛下,臣以为,就目前来说,老百姓最不满意的,并不是说军户享有的那些特权。他们之所以愿意当兵,就是因为咱们给了军户那么多的优待。他们最不满意的地方是,咱们制约了普通老百姓,成为军户的机会。”
看着陛下,陈无敌小心谨慎的说道。
“臣以为咱们眼下的一些法子确实需要改改,至少要让老百姓看到希望,让老百姓满意一些。这样也就能让老百姓对陛下心怀感激之恩了。”
陈无敌的话,让朱国强点头说道。
“嗯,说下去。”
“他们可以修改一下现在的法子。,可以修改两点,第一就是修改民户当兵需要军户推荐的法子,原本的他们要掏银子才能够让军去给他们出具担保。现在可以改成只要是良家子弟,就可以当兵。这个可以由地方官府来办,只要是良家子弟,就行如此一来,自然也就不会把矛盾集中到普通军户的身上,到时候普通民户能不能当上兵,与普通军户何干?”
你看,军户也是一样的户户相护吧,这一出主意,就是要给自己摆脱责任,把锅甩到其他人身上。
到时候官府那边开证明的时候,有没有什么龌龊的事情发生,那可就和军户没有任何关系了,甚至军户还可以像现在一样利用这件事去打击那些文官。
勋臣,一个个的也不是省油的灯啊。
当然对此朱国强自然是乐见其成。只有他们两边儿互相平衡了,老百姓才能过上好日子。
对于大明来说,他们两家才是真正的减压阀,因为他们都不可能让对方去占尽老百姓的便宜。反而会去眼红另一方在老百姓的身上占便宜。
“嗯,”
微微点头,朱国强又说到。
“那么二呢?”
“至于二呢?就是增加征兵名额!”
“增加征兵名额?”
看了一眼陈无敌,朱国强的心里生出了一丝警惕。
军户……现在大明的军户已经不少了,如果再无限制的继续增加的话,那到时候恐怕真就尾大甩不掉了。
平衡!平衡才是稳定的核心。
如果军方的实力远远超过文官的话,那么就会失衡。这绝对不是朱国强愿意看到的局面。
“对!陛下,咱们这些年为什么限制征兵名额,一是因为天下承平不需要那么多兵,二是因为天下的土地就那么多,不可能全都分给军户,可这个天下,是大明,是本土,为什么不能把殖民地也列入其中呢?”
殖民地…朱国强皱了皱眉头。但仍然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看着陛下,陈无敌顿了顿。
“大明的殖民地那么多,我们组织普通移民是移民,军事移民同样也是移民,比如说豫章郡和新英格兰吧,因为距离本土太远,老百姓不愿意去,现在移民的数量有限,那好,咱们就用军事移民,就增加征兵名额,每年都定向那边派遣一万、两万,甚至三万的军户。这样一来,那些地方既有了大量的汉人,本土呢?民众的怨气自然也就减轻了。况且……”
抬头看着陛下,陈无敌说道。
“天下承平日久,盛世如此,愿意主动移民海外的人只会越来越少了!他们愿意当兵,那就把他们派遣海外,他们在本土给地多少?不过区区百亩而已,可是在新英格兰,上来就是100英亩,足足600亩地,而且生一个孩子也给同样的田亩,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把他们派遣海外?”
派遣海外……这倒不失为一个办法。但是也要找到平衡的法子。
沉吟着,朱国强反问道。
“如果都是军户,军户不粮不差,没有税金,殖民地靠什么维持呢?”
不当拆不纳粮的人多了,对于朝廷来说,那可就是负担了。
“陛下,怎么没有税金了?”
陈无敌说道。
“就拿咱们大明来说,田赋才多少?不过区区千万两而已,即便是加上田亩摊丁,也不过是两千万两。可是咱们的盐税呢?足足四五千万两!”
陈无敌的话,让朱国强的眉头一挑!
盐税!
这是大明的另一种变相的人头税。
与旧时的盐商盐引不同,乾圣朝早就对盐税进行了改革,这个改革的核心是什么?是就场征税,自由贩卖。所谓的就场征税,就是每斤盐在盐场征收10文钱的税金,只要交足了盐税,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买卖,不需要盐引。
如此一来,自然也就打破了盐商的垄断,朝廷同样也得到了足够的盐税,同样也保证盐价,不至于过高,毕竟,每一个地方可能会有几个,甚至十几个小盐贩贩盐。有了竞争,价格自然会下降。而不会有盐商垄断盐货,哄抬盐价的局面。
当然,最重要的是,通过就场征税,大明获得了稳定的盐税——每年四五千万两的盐税,是大明朝廷最重要的税种。
人!
人是盐税的核心。
有了人不仅有盐税,门市税以及工商业统税都会相应的增加,或许短期内殖民地需要本土的财政补贴,但是从长期来看,却是值得的,毕竟,殖民地一直用种种手段刺激生育。
有了人,自然也就有了税!
有了人,那些殖民地自然也就是大明的。
而且殖民地并不是本土,既然殖民地可以由内务府全权负责,那么殖民地的军户同样也可以划归内务府。由皇家直接管理,如此一来,至少大明的平衡没有被打破。
这倒也不失为一种办法。
“无敌,其实,不仅仅是殖民地,像土耳其同样也可以如此,将来我们要统治奥斯曼的旧地,就需要将大量的汉人迁移过去,军事移民是最有效的办法,十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我看,这个军事移民,大有可为!”
看了一眼陈无敌,朱国强笑道。
“你倒是给大明解决了一个难题。”
当然,该平衡的还是要先平衡一下。
“陛下,不是臣解决了,是您一直这么办的,就像东北,如果几十万军户在那,又那来的现在东北各省的繁荣?说起来,是这几年五军都督府和兵部那边,没有体会好圣意,一直故步自封,才导致了今天的局面,其实,以天下之大,别说一年征召几万新兵了,就是征召个几十万,也有的是地方安置。”
看着陛下,陈无敌恭维道。
“陛下,您不是常说,周天子分封天下,诸侯领亲族部下往四方立国,如此才有今天之华夏,陛下分封诸侯是为了华夏,派遣军户于四方,不也是如此?”
对于陈无敌的马屁,朱国强只是笑了笑。然后说到。
“恐怕等咱们的这个决定做出来之后,不知多少人会说咱们是户户相互啊,不过朕也不怕他们去说,就像当初,朕用方以智进内阁一样,他和张禀文是亲戚又如何?官官可以相护,户户当然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