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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耶和静涛     洪荒明月txt下载     洪荒明月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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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大祭司

    珠穆拉玛峰一侧,一名穿着金文白底祭司袍的老人把一枚白玉观音塞给了斜卧在冰雪中的张静涛。

    张静涛的身边,有一架滑翔落地后,歪在白雪中的小型飞机。

    那飞机看似就是上世纪的产物,仿佛是人类早失去了制造能力,才以至于那老人虽是身份尊贵的大祭司,却只能用了这古董般的飞机。

    飞机上,驾驶员罗格的腿断了,但他似乎没多少知觉,只在低声抽泣,因为他死定了。

    张静涛是在飞机滑落时,被抛飞到雪地上的。

    幸亏这本是冬季,他穿着很厚的羽绒服,才不至于马上被冻死。

    但珠峰有多冷,是可想而知的。

    因而,在飞机滑落到这雪山上后,张静涛就自知也不会比罗格好多少,所以他都不知道,大祭司这时候把这枚观音给他,能有什么意义。

    大祭司又把一只小小的羊气瓶抛给了张静涛。

    张静涛忍不住问:“这有什么用?我在枢密院的资料上看到,高山上的羊气并不少。”

    大祭司说:“是的,为了掩盖文明和天文历法起源于华人的事实,才有人弄出了万有引力,当然,这也是那个蠢货没弄清楚太阳系到底是怎么运转的缘故,引力,只是一种表象。”

    罗格的腿大概是麻木的,闻言不抽泣了,虽惊讶,但他显然不关心太阳系,只问:“难道不是羊气因太重才在高处稀薄吗?”

    大祭司苦涩一笑:“比起羊气来,云更重,怎么就会飘山间了?罗格,混合在一起的空气自身是带有浮力的,为此,要分离理论上密度不同的各种气体,是要用电离塔才行的,空气自身可不会一层层分离在那里的。”

    罗格说:“那么为何我呼吸这么困难呢?”

    大祭司道:“是寒冷导致了你交换羊气的能力变低,若去气温不算太低的地方,那么身体好的人,大多都能抵抗住这种寒地反应,就如你若去附近的青藏高原游玩,那么基本不会有太大的问题的,只是自驾游导致了人们要运动,要长时间呆在户外,才增加了危险,事实上去俄罗斯北地玩更要小心一些。”

    罗格连忙问:“我知道俄罗斯北地最冷的时候,平均气温是零下10来度,这里是多少度?”

    大祭司说:“珠穆朗玛峰上高处的气温在登山季节基本上就是零下20度以下,顶峰更接近零下30度,若是登山者,还要作大量的运动,就更危险,此刻,则是冬季,只我们这里,都应该在零下30度以下。”

    “谢特!”罗格咒骂了。

    “所以你依然给了我这个?”张静涛拿起了羊气瓶问。

    “是的,在极为寒冷的情况下,人体一旦不适,增加羊气浓度是一个好办法,因为既然无法改变温度,那么不如改变空气中的含羊量,这也导致了人们真以为高处就羊气稀薄。”大祭司说。

    罗格便尖叫了起来:“给我,兄弟,把瓶子给我,求你了,看在我有很多女儿的分上。”

    张静涛用力扔出了那个小小的羊气瓶,看着羊气瓶滚落到罗格的脚边,苦笑说:“拿去吧,或者你可以试试能不能跳伞下去,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却是这山势不知为何,发生了巨大的变动,就这边,就有悬崖,而且顺风,的确有那么一跳的可能。

    罗格听了,眼睛中便闪现出了生机,努力就要从座位上下来。

    “你不抢他的伞么?”大祭司的话却让罗格又一惊。

    “不了,我无牵无挂,罗格却有很多女人,还有几个孩子,虽然这家伙不怎么负责任,但我喜欢他的女儿。”张静涛说,他特别喜欢小女孩,认为她们都是小老大,罗格也是,这家伙就生了一堆女儿。

    “你不认为他是外族人吗?”大祭司问。

    “人类既然能无障碍婚配,那么,从远古角度来说,就都是同种,是以,心归何处,血归何处,罗格最爱学华文,又无比仰慕华夏文明,在我看来,就是兄弟。”张静涛说。

    “是的,我一直把你当兄弟的。”罗格说。

    大祭司听了,眼神忽而坚凝起来,似乎下了某种决心。

    “你也未必会死,好好拿着这枚观音。”大祭司说。

    张静涛被冻得有些麻木,但因大祭司的话,忍不住还是颤抖着,看了一下这枚观音。

    这枚观音头衬着一轮昭阳仙格,手持一只水滴形的宝瓶,天鹅般优雅的脖颈上戴着一支十字架。

    十字架的周围,有一圈光圈,构成了十二小时。

    并且,这个十字架能转动,十分精巧。

    背面则有‘观音麻丽亚’的字样。

    “她对我有用么?”张静涛就问。

    “听闻你对哲学有自己的理解?”大祭司不答,只问了一个似乎不相干的问题。

    张静涛答道:“是的,在我看来,哲学仅仅是一种表象归纳之学,任何哲学,都是得由人去归纳和总结出来的,那么这个人去选择客观表象要用于归纳时,其出发点无疑是艮据自身的阅历和经验而来的,甚至艮据自身的目的和利益去选择,因而这种选择完全是唯心的。”

    大祭司说:“你是说,哲学的艮本,事实上都是唯心的么?”

    张静涛道:“是的,人创造或归纳出来的东西,又有哪样是不唯心的?我想,这就是人性吧。”

    大祭司叹息了:“不错,和我不谋而合呢,这世上,哪里有不唯心的哲学,就算是唯物哲学,也都是唯心选择归纳的结果,亦只能当方法之论使用。”

    张静涛说:“是的,所以才会有很多种唯物哲学。”

    罗格见逃生有希望了,便问:“要这么说,怎么才能判断哪种哲学可用呢?”

    张静涛觉得越来越冷了,艰难一笑:“作为人类,当然是,若使用的哲学可以让自己的后代更好的繁衍,更幸福,便是正道,若在将自己的族人引向分化毁灭,自然就是邪道。”

    罗格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紧紧抱着羊气瓶说:“看不出你小子能想这么多,平时怎么没听你说起。”(未完待续)

第2章 可怕的巨变

    张静涛苦笑,这个罗格,自己拥有古董飞机,极为有钱,女人也很多,而且私下里,这些女人都是他的老婆。

    这是一种富人用金钱和责任与女人之间构成的关系,法律对其是无效的。

    于是在精力有点不够的情况之下,这家伙经常拉着张静涛帮他一起应付他的女人,还说要玩复古,组建多人家庭,可想而知,和这样一个只管自身享受,其它什么都不在乎的人说这些,有意义的吗?

    当然,罗格的确有资格藐视世俗。

    并且,这家伙也是有自身的理论艮据的,因他认为现有的配种理论是不成立的,在他看来,孩子完全是可以同时拥有二个父亲的基因的。

    大祭司微微点头:“那么,想必你很明白,宇宙是否会思考这个问题吧?”

    张静涛想了想说:“是的,在我看来,宇宙会思考。”

    大祭司说:“说说看。”

    张静涛道:“若把宇宙看作是完全不会思考的死物,就是客观选择的错误,因这忽略了人类本身也是宇宙的一部分,而人类,可是会思考的。”

    大祭司听了,已不用张静涛再说下去,道:“又和我想得一样呢。”

    可是那边罗格却听不懂,又问:“什么意思?”

    张静涛只得又道:“我是说,只要一个人的脑袋会思考,那么这个人就会被认定是会思考的,无需四肢也会思考,宇宙也是如此,只要宇宙的一部分,也就是人类会思考,那么这宇宙,便可认为是会思考的。”

    罗格恍然惊奇道:“看来神话中宙思这个名字就是这么来的,用的居然还是华文发音。”

    张静涛说:“是的,但这只是一种比喻,我是说,至少以此来看,宇宙应该是有更深沉的意识的,并且,她的意识还会化为造化之力,只要她愿意,她的思维波动便能一缕缕构成三维立体图形那样的框架,这框架足够坚密了,就成为空间和实物。”

    罗格惊讶说:“似乎就是这样呢。”

    大祭司听了,便对张静涛说:“明白这些就好,好好拿着这个观音,既然人思是最接近宙思的,那么,若人的心念足够坚定,或许便能用人思扰动宙思,偷到一点普罗米修斯的火种呢。”

    偷火种?

    张静涛不知道大祭司在说什么。

    只见大祭司转身往悬崖走去了。

    张静涛艰难地直起身来,便听到了大祭司的声音随着山风的变化吹来。

    “那圣堂的主啊,说是复活的,可何时睁开过眼眸。”

    然而,大祭司虽说的是主,但那声调中却似乎充满了对他自身的悔恨。

    张静涛心有所动,叹息了:“是悔恨没有勇气面对世俗的虚妄,有太多该做的事,却没去做吧。”

    罗格的世界观只在这一番交谈后,便有了飞跃,就大声道:“大祭司,不要再过去了,山风时而在变,你会被山风吹下山崖的,回飞机躲一躲吧,我们想法子三人一起跳伞,下面有积雪,我们应该有希望活下去的!”

    可惜,大祭司并不理会他。

    这老人颤抖着,往前继续走着,那变幻莫测的山风气压和冷聚效应的对冲,当然也是登山者的恶梦,他呢喃般的声音又断续传来。

    “主,沉睡于二亿六百八十万年前么……”

    罗格听了,有了联想。

    “二亿六百八十万年?好像吴承恩UU小说的玉皇大帝就活了二亿六百八十万年,我总觉得这个人知道华人的真正文明的。”

    十分喜欢华人文化的罗格说。

    “是的,近代的古人手中一定是有不少真实史料的,只是,在军阀的肆虐下,却不敢明言,就只能把史料藏在了小说中。”张静涛艰难站了起来,朝着远处看去,这才发现,他虽在珠峰上,可那山峰下面,却早成了万丈深渊,还闪着火红的岩浆,那下面的冰雪都在融化,蒸腾出满空的烟气,地狱了一般。

    也不知,这地表发生了什么变化。

    因在飞机落地时,张静涛的头在椅背上撞了一下,有很多事都记不清了。

    罗格也在看着那地狱一般的情形,却吃吃笑了起来,喃喃说:“也许跳伞成功都没用,也不知道我们那里变得如何了,我看,我们真的要去地狱了,主啊,我来这人世走一趟,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只是,这家伙平时是从不考虑这些的,只会吃喝玩乐,而后在微信上炫耀一下,然后再说一些十分厚黑的道理,似乎卑鄙就是神格,只要足够无耻,就能成神。

    并且,他也的确混得很好。

    可此刻,这种混得很好似乎没有了任何价值。

    难道人只有到快死的时候,才会去找寻一下自身的真正价值么?

    正这么想着,那边大祭司已经走到了悬崖的边上,并且大声嘶吼了起来。

    “阿赖耶识啊,苏醒吧!”

    那声音,抑扬顿挫,苍凉又撕心裂肺。

    张静涛看去,见大祭司已然张开了手臂,跳下了珠峰,扑向了那地狱般的火焰。

    而随着这句祈祷,那枚观音上的十字架竟疯狂逆转了起来。

    张静涛只觉自己的身体如水波般晃动了起来,人便昏迷了过去。

    在昏迷前,他的脑海里还响彻着大祭司的声音,等睁眼醒来,更发现自己正和大祭司一模一样,双臂展开着,在下落。

    只是,他没有落向岩浆,而是落向了一片洪荒野地。

    手上则还紧紧捏着那枚白玉观音。

    张静涛不由就惊恐起来,但好在他的身体不知何时已经变为了一条影子,因而跌落变为了飘落,速度慢了很多,似乎不一定会摔死。

    这是扰动了宙思的结果么?

    这么想着,张静涛忍不住又看向了手中的观音。

    这观音也变为了一抹水波般透明的影子,那‘观音麻丽亚’的字样竟然化为了‘逆二亿六百八十万年’。

    张静涛又向下看去。

    下面是一片很原始的山林。

    这片山林的灌木繁茂到了很多地方都休想走人,远处的大地间,则很无序,时而有洪泽,时而有很小段的死水泥河,只有那山川间,偶有清冽的山涧。(未完待续)

第3章 猿人的真正模样

    他落去的地方,则是一座低矮的山坳。

    那里有天然的石道,山壁上,则有很多大山洞。

    这些山洞借着山体间的泥土和石头缝隙,由人工挖成,山洞前的不远处,在一块矮坡上,有一群或裹着兽皮,或穿着草衣,拿着石矛石斧的人类,他们正在争执着什么。

    这些人中,大部分站在了一边,另一边,有一个少年男子摔倒在了地上,昏了过去,他的身边有一条柴犬围着他唔唔叫。

    又有一名小女孩,很奇特,带着一条小狐狸,并且居然穿着麻布衣服,张静涛这才发现,摔在地上的少年穿的也是麻布衣服。

    于是在粗简草衣的环绕之下,这女孩显得楚楚动人,分外俏丽。

    只是,那少年的摔倒,是人为的,这小女孩已然和那些人争执了起来。

    那小狐狸便缩在了女孩身后,发出婴儿一样的啊啊啊的叫声,却吓不到任何人,自身倒是瑟瑟发抖,就又时而跑远,又时而跑回小女孩身后,十分敏捷。

    再细看,这些人的肤色都有点灰黑感,很像是南方的野人迁徙到这温带才几十万年,皮肤还未及有太多的衍化改变的缘故。

    难道自己真来到了古纪元?

    远远看去,那些人的力量很大,简直是有洪荒之力的,因那少年昏倒前,曾很轻松的样子背着一只小野猪,可这少年与这些人推推搡搡时,却没几下就被推倒了,还撞在了一块石头上,死了过去。

    的确是死了,至少魂魄飞了。

    张静涛清晰看到那少年的身体中有一道影子飞出,而后变得越来越黑,直到黑得那人影的周围都变为了一道黑得深不见底的门户,那人影才消失了。

    为此,他不知道那少年是不是去了某个阴次元,至少明白了,自己和那少年的影子形态,都是魂魄形态,只是,自己的波动似乎活跃得多,又有些不同。

    那么,自己应该能代替这人的魂魄吧?

    张静涛立即就这么想了,因作为一条影子,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摔死,只觉得这样做应该更安全一些。

    下一秒,他就朝着这少年扑了下去。

    果然,作为一条魂魄,他投入了那少年的身体里。

    这一投,张静涛只觉的脑袋剧痛,浑身僵直,似乎自己已经死了,也听不到周围的声音了,眼前一片漆黑,后脑更是被阴气窒住了,不再升降体内生机。

    他便是大惊,完全不知道这样下去,自己会不会真的挂掉。

    好在那化为了影子的观音玉雕不知何时,融入了他的身体的祖窍中,他竟然能看到眉心中的这一尊观音。

    此刻,这观音给他的感觉,就如一支笔,他虽不知道笔的内部是什么,却至少能操控这支笔,更重要的是,这观音后脑上的那一轮昭阳仙格,带着一丝强大的阳气,这阳气还如笔干上的笔锋,能随他控制。

    惊喜之下,张静涛就赶紧甩动这缕阳气冲击后脑。

    这一冲,果然有用。

    人便悠悠醒了过来。

    睁眼,就看到麻袍小妹子那稚嫩柔软的嘴唇好像刚离开了他的嘴边。

    前一刻,应该是在帮他吹气。

    张静涛心里很吃惊,难道这样的野人就懂得人工呼吸了?

    未及多想,就听到那个小妹子在焦急用兽语叫他了。

    兽语,也叫鸟语。

    是很普遍的,因这世上,从来只有真正承载着文明的华语,才是可以一个字便发一个单音的。

    那或者会是复合音,但依然只要一个单音,便能描述一件东西。

    这样的文字,整个人类中只有一种。

    而其余的语言,则全部是很原生态的,必须用几个甚至一连串不同的音来表达一件事物的语言,几乎都不会复合音,也就是说,用的都是连小鸟都能用出来的语言,才叫鸟语。

    因而,鸟语的单音,往往没有任何意义,辨识起来当然就很累,不作专项训练的话,很难听懂这样的语言。

    细听,这些人的鸟语,是以人类天然会产生的一些声音为基础的。

    那个女孩,则被人叫作了阿咦,因她对什么都比别人要好奇几分,喜欢‘咦?咦?’的叫个不停,若弄清了一点事情的迹象,便又喜欢‘啊!啊!’的感叹。

    但是,这只是这女孩的称呼,并不是说文字。

    这里,还没有文字。

    这些人类就和猴子一样,靠野食生存,并不需要去记录什么。

    猴子,是艮本不会想到要使用文字的。

    无疑,这些就是野人中那些会挖洞的猿人了。

    只是,猿人并非猴子,事实上,他们和现代人长得几乎没什么区别,只比现代人更健壮一些。

    更没有长毛,甚至,皮肤就如热带野人的皮肤,细腻又光滑。

    张静涛便细看阿咦小妹子的俏脸。

    见这小妹子年纪不大,身才却已然很丰满,肤色微黑,此刻她捏着小小的拳头,嘴唇闭得紧紧的,嘴角带着一丝倔强,一双明亮的大眼中还带着泪花,但见自己醒来,俏脸上已然有了喜色。

    而被自己占了身体的少年,则被人叫作了伏夕,因他经常用‘伏、夕’二种发音来驯小动物。

    这其中:

    那伏音,是说小动物趴下时的压抑的呼气声,取自于‘呼’声,来表示让动物伏下。

    那夕音,则是指小动物跑动时急促的吸气声,取自于‘吸’声,来表示让动物跑起来。

    或者,阿咦也会叫伏夕为小子。

    因为远古部落都是母系的,主母不管年纪大小,就是母,其余的,全部是子,婆为婆子,娘为娘子,夫为夫子,兄弟为弟子,等等。

    为此,老子,就是老而仍为子的意思,并以此来代表母系天道。

    这种模式一直延续到了现代。

    张静涛都不禁想到了prince一词,那便既是亲王的意思,也是王子的意思。

    而子的取音,自然是取自群居的猿人滚稻草以及喂孩子时,发出的‘子子’声,才会有了儿子、夫子、子钻这类的用语,为此,在华文拼音z、c、s中,z是排第一位的,这是生育排第一位的意思。(未完待续)

第4章 驱逐

    懂了这里的语言后,张静涛也就立即知道了这少年的身世,交谈便不成问题了。

    见这小妹子十分关心自己急坏了的样子,也许是因伏夕在脑袋里留下的记忆残留的影响,他不由心疼,连忙也用鸟语说:“阿咦,我没事。”

    阿咦见他能说话了,连忙便抱他坐起。

    张静涛还未想好如何应对面前的冲突,便觉全身还软,只能靠在了阿咦的身上。

    由于发现自己安全了,潜意识中,又觉得自己前世好像无牵无挂的,似乎是前世的人类社会发生了某种惊天巨变,自己是被大祭司救下的一名华人,一直在枢密院中负责整理宗卷,才会结交了权势大到了能晋见大祭司的罗格,为此,在安心之下,便感觉到这小妹子薄薄麻布下的身体很动人。

    对面一名络腮胡子的彪形大汉见了,眼中瞬间充满了恼意。

    这大汉立即说:“哼,没事就快走吧,离开这里,你们丝族人既然和这样的野兽为伍,你们就和野兽一起生活吧,这里没有你们的食物!”

    张静涛看去,知道这人叫石头。

    而作为远古部族中的人类,这附近的人,其实都算得上是最近的近亲的,这很绝情。

    这家伙,很有敌意啊。

    为何?

    张静涛连忙去细想,才知道这人几天前追求过刚成年的阿咦,但被阿咦拒绝了。

    而远古部落的繁衍模式,虽用的是母系近亲模式,但有个前提,那就是要你情我愿才好,所有人都在维护这一点,就如兵蜂会保护蜂皇一样。

    为此石头不敢乱来。

    “石头,这会不会太过激了,阿咦的族人都死光了,让他们去北面,没法生活的吧?她能让那些狼听话,应该没事的吧?”一名面容憨厚的汉子劝到。

    的确,这个叫作‘楚’的地方,已然比较寒冷,冬日时,偶尔还会下雪,即便有草叶毛皮裹身,都未必挡得住,常有冻死的人,因此,若要再往北去的话,会很危险。

    “可以,只要他们杀了那二只胡立小狼,和洞里的哈丝大狼,便可以留在我们草袋族,这些野兽太危险了。”石头看似也面带憨厚,实则很阴险。

    因这人说的野兽,都不过是可以家养的温顺小兽。

    比如这人说的胡立小狼,其实是那条长得很像发胖了的狐狸的肥柴犬。

    它常会‘胡立、胡立’叫唤,才被叫作了胡立小狼。

    但阿咦是叫它柴圈的,因柴圈会帮阿咦捡柴火,又喜欢原地打圈追自己的尾巴。

    说有二只胡立小狼,就更是误认。

    因另一只其实是小狐狸。

    这小狐狸比别的狐狸更喜欢‘婴宁、婴宁’的撒娇般的叫唤,也被草袋族的人叫作了婴宁,阿咦也就跟着叫它婴宁了。

    可想而知,柴圈和婴宁,对这些人是毫无威胁的。

    而哈丝大狼,说的则是一条被伏夕拴在了洞里的肥狼。

    这只肥狼总会哈气、哈气的谄媚呼气,谄媚的对象又只针对阿咦的丝族人,对别人却很防备,便被这些人叫作了哈丝狼,和哈巴狗有异曲同工之妙。

    而哈丝狼,倒的确是一条狼,但是,并不等于哈丝狼就有危险性。

    这是一种北地的白狼和灰狼与这里的黑狼融生出的种类,它们有灰白色的,也有黑白色的,并且,这种哈丝狼因在小动物极多的南方生活了不知几亿年后,已然习惯了只抓小动物,和吃猿人狩猎后残余的动物骨头,为此,对人类已经没有了攻击性。

    它的怂和二,早已经不是野狼们能够理解的了。

    因为,那就是一条哈士奇。

    俗称,二哈。

    可以说,肥猫大小的卷毛狗,气势都能比二哈凶。

    但是草袋族的人并不这么认为,并且,因这不凶的二哈的存在,楚地的各部族,已在私下里把阿咦的‘丝族’也叫成了‘狼族’。

    至于这些人会分不清小动物的种类,却很正常。

    别说这样的猿人了,就算是现代人,都是分不清身边的小动物的。

    有无数人都糊涂地认为,狼、犬、狗是可以互相配种的。

    甚至包括专业的养狼人都是如此。

    却不知,狼、犬、狗,艮本是属于不同的物种的。

    尽管它们看上去长得很像,在生活习性上也类似。

    而张静涛会知道这些,是因为他在枢密院时,看过一本名为《枢密》的密书,说是人类的真正文明就只有华文这一种文字,并且,这种文字连着拼音、标点、数字,就只有三千字,被古人叫作了三千大道。

    小孩子每天学10个字,一年后学成,便能写一亿字的天花乱坠的小说都无障碍,传播能力强大无匹。

    除此,就是这本书上还带有对文字的一些粗略的释义,虽并不细致,都是很模糊的表面释义,但至少粗略解释过狼、犬、狗这三个字,也把这三者分为了三个物种。

    为此,若要将这三者以生活习性来归为一类,那么,枢密院的书籍中,会标明学术前缀,并且不会简单的称它们为同类。

    比如:若以食肉类归类它们,那么就会标注,它们是同食肉类,而不会简单称其为同类。

    尽管类的含义,仅仅是指生活习性以及环境雷同,是物以类聚的意思,但在今人的理解中,‘同类’早已成了‘同种’的代名词。

    不信这一点的人,更不知‘近亲婚配最佳、异血婚配不繁’才是天道,非要把‘狼、犬、狗’和三者配种的话,就会出大问题。

    这三者之间,就算能侥幸配出后代来,这个后代,也绝不会有再次生育的能力的。

    狼狈,就是被强迫配出来的产物,天生就带着身体缺陷,后肢如同残疾,通常很无力,并且不能繁衍。

    为此,动物自身都能感觉到这种远血配种是没好结果的。

    于是人们在试图让狼、犬、狗这三种不同的生物配种时,通常会看到,它们天然的,就很抗拒,就如要把人和猴子配一样,必然会引发抗拒,而狗和狼,甚至会互相攻击,直到一方把另一方咬死,当作食物吃掉。(未完待续)

第5章 饿坏了的阿咦

    但若是狼和狼之间,却绝对不会把同伴当食物的。

    只是,玩强制配种的人,是可以借助动物的发情期来行事的,那时候的动物是很无脑的,简直是见到母的就想上。

    至于近亲婚配是否最佳,不要说《枢密》中就有记载,就说得到了一点伏夕的远古记忆后,张静涛对此都会有深刻的体会。

    因为对于猿人来说,只有近亲婚配才能形成族群的,若哪一窝猿人玩远亲的话,那么这个小小的猿族轻易就会被人灭了。

    为此,近亲可以使得后代十分优良,才会有了这么多的华人。

    所以究其艮源的话,华人都是近亲,才会可以叫作同胞。

    也为此,这世上就有人和猴子配绝对没好结果的远血不繁问题,输血近亲最佳问题,纯种马问题,植物的培育问题,等等,都是与所谓的近亲隔阂论是相背的,真要去找实证,八万条实证都能找得到。

    近亲不婚,那不是血的隔阂,而是人为的隔阂。

    实则,人类的婚配,当然只要尊奉一个你情我愿的原则就行了。

    这才是天道。

    当然,这只是说近亲问题,并不是说,若是远亲就不能是华人了。

    心归何处,血归何族。

    并且,远亲慢慢也会变成近亲的。

    至于张静涛会认为哈士奇是狼,因为华文是真正的文明,所以文字中是蕴含着人类对天道的各种认知的,‘狼’字就是,这个字中,蕴含了这一生物的生态密码,足以让人彻底看破哈士奇的本质。

    只粗略一观,就不难发现,狼字,是由‘犭良’二个部分构成。

    那么,其中的反圈,固然很难看懂,那密书上也没写,但至少,它必然是可以表示动物的,因为很多动物包括家兽的名称,都用了反圈。

    为此,可以暂且把反圈就理解为动物。

    再看良,又由‘丶艮’构成。

    其中的丶别看就这么一笔,却更深奥,但好在,这个也可以不去管它,问题依然不大。

    甚至,艮字到底怎么来的,也可以不管。

    只需要知道,艮字表示的一定是所有植物的艮,就可以了。

    而那个看似很合理的木字旁的根,却是一个假字。

    因木字根,当然只能代表木质植物的根。

    忽略了禾根。

    为此,无木艮,才是真字。

    于是,良,就一定是说,生理机能很健康,生长得很粗壮的艮,因而良字才有了良好的含义。

    为此,良加上米,才有了粮食的含义,也就是说,良,是包括了艮类食物,和米类食物的。

    如此一来,就可以看到,狼,这个字,大体上表示的,就是一种如同植物的艮,能在土洞生活得很良好的动物。

    所以,狼,是一种会挖洞的,是在土里安家的动物,就如一条大粗艮。

    哈士奇就是。

    为此,二哈除了和野狼一样,会对着天空‘了昂、了昂’叫唤,被阿咦把‘了昂’复合发音为了‘狼’之外,它最喜欢的,就是挖洞了。

    因此,谁要养了二哈,那么固然二哈已然比家犬还怂还听话,但是!

    小心被拆家。

    是的,拆迁队要是缺临时工,可以把二哈带上,一天保准可以省三百块。

    而这种挖洞习性,是狼类在几十亿年的衍化后,才造就的,不是训练几年就可以改变的,二哈的一条狼命也就十来年,你就训练它到嗝屁了,它都不会有丝毫改变的。

    这就如野狼,到至今,依然极为危险,艮本难以驯服,除非你有几亿年的时间去改变野狼如本能一样的攻击性。

    事实上能完全驯服的动物,不过是因其在漫长的衍化中,已然退化了凶性,并且常在猿人的周围生活,吃猿人们啃不了的生肉骨头之类的食物,习惯了和猿人亲近,才适合被驯化。

    并不是人为驯服出来的温顺。

    所以专业养野狼的,都是把野狼关在铁笼子里的,艮本不敢放出来的,谁要试图在家里养野狼,那么就是在作死。

    也可想而知,市面上所谓的温顺的野狼,其实已然是野狼和家狼的混种类后裔,只是,它们的习性和长相在成年后偏向了野狼而已,为此,它们小时候都很像哈士奇,而不像狼崽。

    谁要去见识一下真正的野狼,就会知道,它们和马戏团的野兽一样,听从你的时候,不过是蛰伏而已,一旦有机会么,便立即会让你明白,野兽有多么凶残和致命。

    所以,不要试图去改变二哈的习性,对其防范才更要紧,否则,你的家被拆了那是自找的。

    更不要试图改变野狼的凶性,那是作死。

    伏夕就从没想过要驯服野狼,他能够完全区分野狼和家狼。

    他若遇到野狼,会毫不犹豫杀死它们。

    而这些人在指责阿咦和伏夕与动物走得太近时,他们身上穿的兔皮拼成的简单衣服,以及手上的拿着的树枝编制的盾,以及那些石斧的捆绑术,却正是阿咦这小妹子在十岁时,发明出来了简单的编织术后,传授给他们的。

    甚至若非阿姨一族,石头都不会有这个名字,因那石头一词的发音,都是阿咦艮据‘食动物之头要用石来敲击’含义,也就是‘食头’必须用石头,想出来的。

    却是除了阿咦,所有的猿人都不会复合发音,如今的猿人们会用一些,也都是阿咦想出来了后,传给了丝族人,丝族人又在部族集会上流传开去的。

    对此,张静涛真的很惊讶,他不是为了所有猿人不会复合发音而惊讶,因别说这些古猿人不具有悟性了,就算是现代人,几十亿人口中,都没几个人是有文明悟性的。

    放眼世界,就算到了现今,这世上仍然是除了华人之外,所有老外的语言还都在用鸟语,而鸟语,几乎是没有真正的复合音的。

    因而,他是为了阿咦竟然能复合发音而惊讶。

    这小妹子怎么会复合音的?

    想到这里,他不禁恍惚了,脑海出现了伏夕的过往。

    那一幕,正是阿咦十岁的时候。

    脑海中,就见那一日,雨后天晴,阿咦在欢快叫他:“伏夕,伏夕,快来,看看我找到了什么,一定好吃呢!”(未完待续)

第6章 丝伦,文明的轨迹

    记忆里,自己听了这一声呼唤看去时候,却见阿咦这小妹子几乎是光着的,身上就挂着些矛草和动物的皮毛。

    那明亮的眼眸闪闪发光,很馋的样子。

    ‘自己’当时的装束也差不多,只是,总算因楚地的寒冷,二人都懂得在身上胡乱挂绑一些草叶和皮毛,倒是也若隐若现地遮住了要害。

    而作为猿人,伏夕对成熟女人的身体看太多了,虽不见得没有感觉,但也不会太过激动,只会对女孩美丽的身体有一种浓浓的喜爱感。

    为此,自己的注意力并不在对方已然开始发育的稚嫩身体上。

    少顷,小妹子跑近了,拉着自己就走。

    跟着小妹子跑,却见这四月多的天气里,这片山岭里已经有过了雷雨,还有闪电打到了一片树林,山雨却一带而过,以至于这片树林烧了起来。

    此刻虽因林间的天然间隔,火势没蔓延,但是余烬留下了很多木炭火坑,小妹子就因四月多的楚地很冷,就靠近了一个火堆,却发现了一些白色的茧子。

    张静涛一眼就看出,那是蚕茧。

    这些蚕茧,其中有几个被烧开了,又因雨水,却又没完全烧坏,只露出了烤糊了的蚕蛹。

    阿咦曾试图勾搭驯养的一只小狐狸,正叼了一只在吃。

    这只狐狸便是婴宁的老妈。

    却是在这青黄不接之季,阿咦饿极了后,以为那白色的茧子是果子,等看到不对后,却还是捡了几个蚕蛹放在一边,想看看婴宁的老妈会不会吃坏肚子。

    因野人并不会胡乱吃东西,也很清楚其余野兽能吃,自己却未必能吃,事实上野人对食物的好恶之分,比现代人还看重,并不会去吃老鼠、蝙蝠、蟑螂之类的对于人体健康极有可能产生危险的小动物,在不知多少亿年的狩猎中,野人们对此实在太清楚了。

    以前,婴宁的老妈就曾在夏天挖蝉猴子吃,但是这样的东西,阿咦是不会去吃的。

    当然,若是小动物吃过的食物,那么多少会有一定的安全性,这一点阿咦也很清楚,只要那食物看上去很干净。

    而蚕蛹,看上去就很干净,似乎吃不坏肚子。

    过了个把小时,婴宁的老妈还在附近游荡,并没有什么不适,阿咦也吃了一个,很香,并且良久后,也没发现有什么不适,自然就兴冲冲的,来拉着伏夕一起来找蚕茧了。

    然而,伏夕和所有的原始人一样,看到了火堆后,很害怕。

    尽管那已经是炭火了,并没有明火。

    但是作为没有鞋子的猿人,怎么可能不怕火堆?

    毕竟任何动物都是很害怕火堆的,因为它们都不穿鞋,并且,在丛林里遇到危险的时候,很多猿人还是会试图上树的,于是便如猴子,是艮本不会想到要用什么东西来裹脚的。

    找到一些蚕茧后,那些蚕茧是随着一些焦树断枝,掉落在了火堆边上的。

    阿咦的胆子真的很大,她似乎早了解过这种火堆,小心靠了过去。

    伏夕大约是怕小妹子看不起自己,犹豫一下,终于也勇敢跨出了敢于接近火的这一步。

    等二人收集了很多蚕茧要吃时,阿咦却因试图剥开蚕茧来吃蚕蛹,对蚕茧的牢固程度,很惊讶了起来。

    又咦咦个不停了。

    那抽出的丝,看上去可是很纤细的,可那茧子为何那么牢固呢?

    这种对比想法,所有的原始人都不会有,可是阿咦竟然因一贯的好奇,就有了这种想法。

    于是,这个本喜欢‘咦?咦?’对什么都好奇的小妹子,便细细剥这蚕茧来看,继而,因为蚕丝的外层很乱,发现了一种网状结构。

    很自然的,她就认为,是这种网形才让蚕茧变得坚韧的。

    之后,流着口水的小妹子想出了一个法子,用树枝把蚕茧滚到火里去,而后,又把蚕蛹拨回来。

    想到这里,张静涛顿时十分惊讶了。

    他忽而发现,原本来说,远古人是不可能去利用火堆的,因为他们怕火,更不会认为有必要把任何食物放到火上去烤。

    在要命和烤食物之间,他们无疑会选择保命,才不会因此去靠近火堆。

    可是,阿咦在这种情况之下,为了吃蚕茧,却几乎是必然去这么烤上一烤的。

    蚕和人类文明的关系,居然是如此的紧密。

    这一烤,似乎让阿咦对火有了概念。

    那蚕茧的外壳,也让她烫得嘶嘶抽气,为此,她把丝,叫作了嘶。

    进而,二人大吃一顿后,还发现了,被火烤过的蚕蛹很香。

    回到了依着山体建造的土洞后,当日阿咦发起呆来。

    伏夕就见阿咦不时拿出了一薄片蚕茧来看,而后,便用猿人采集来御寒的矛草,编织起来。

    一开始,她极为笨拙,连伏夕帮忙后,都很难将草茎搭起来。

    但这只小妹子和诸多猿人一遇到困难就放弃不同,她没放弃,这种耐心,其余猿人几乎都不会有,这是平时试图驯养小兽,和它们的交流中训练出来的。

    伏夕也是,只在一边帮着。

    足足一个小时后,在矛草多艮桥搭之下,阿咦终于找到了方法。

    这种方法,叫作爻。

    也就是交错编织。

    等编制出了一小块后,伏夕一拉,果然颇为结实,这样的草织品当衣服用是完全没问题了。

    “啊!啊!啊!”阿咦高兴大叫了。

    二人就编了一个下午的稻草。

    到了晚上,二人听见小狐狸在外面嘤嘤叫。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二人连忙拿了猿人们折来的树枝,和最常用的武器卵石,出了土洞。

    却见是小狐狸遇到了一只乌龟。

    因猿人的土洞周围不远通常便有水源,就经常会有乌龟上岸。

    而小狐狸,经常在丝族洞穴周边打转,捕捉由丝族的食物吸引来的老鼠。

    此刻,这狐狸见了乌龟后,又跳着去扑击,又去抓动乌龟的侧边,却对这种完全可以把身体藏入壳内的乌龟毫无办法。

    “这个壳好厉害呢。”伏夕就说。

    阿咦手上则拿着一块编好的草片,那草片在她手用力之下,却正好弓成了一个半球形,很像乌龟的壳子。(未完待续)

第7章 第一复合音:那音

    “或许我们也可以有这样的壳,伏夕,砸死它。”阿咦的眼睛闪闪发亮了。

    那乌龟是很大的,足够二人当晚饭了,伏夕就用石头砸死了乌龟,和阿咦一人取了一块后,余下的给小狐狸吃。

    二人则去附近的山涧里洗干净了龟肉上的血腥,吃了龟肉。

    “要是有火,也能烤一烤,或许会很好吃。”阿咦留着口水说。

    “嗯嗯,这想法不错,有机会,我们再去火边玩。”伏夕也是大大点头,深感认同。

    因未烤到火的蚕蛹,和没烤到火的,二人都吃到了,其味道差异,就很明显了。

    当然,猿人还是很习惯血食的,因在蛮荒的亚热带,平原居多,野人们是以捕猎为主的,各种植物果实则为辅,很凶狠,为此,野人的族群过大后,那些弱小的族群就被赶往了太过炎热的热带地区,以及过于寒冷的温带地区。

    也为此,猿人本来是有虎牙的,还很尖锐,在于野兽格斗时,有时候也会用到咬血管的方式,只是在楚地生活了很多年后,随着植物果实的比重不断增加,和植物卵石武器随处可见,减弱了虎牙的作用,猿人的虎牙就变得越来越钝了。

    “我们还要编些裹脚的东西,就不怕火边的泥土太烫了。”阿咦又说。

    “好。”伏夕又大为赞同。

    次日,二人就昨天小狐狸吃剩下的乌龟骨头,引了二条经常来洞边玩的哈丝狼,一起去找树枝。

    带着它们,会比较安全,因为一旦发现猛兽,他们会示警。

    而在温带雨林中,树枝真是太容易找了。

    带着石刀,又折又扭又割的,二人采集了一大堆树枝。

    这些树枝中就有藤条。

    因而,在采藤条的过程中,本来那树皮的坚韧,是不会让猿人多想什么的,但是刚学会了编制的阿咦却会很注意。

    为此,阿咦发现这种树皮也可以当编制才料后,大为高兴,便剥取了很多藤皮。

    伏夕便用这藤皮绑了树枝,和阿咦二人一起把才料拖回了山洞。

    有了藤皮作为辅助,二人又年纪都还不大,用的都是很细小的树枝,编制树枝盾出乎预料的顺利,阿咦还用藤皮绑了外圈和内茎,来加固树枝盾,那内茎,也就成了把手。

    再把藤皮穿缠于树枝缝隙中后,这样的盾牌居然极为牢固。

    阿咦高兴极了,但也觉得藤皮太湿了,太粘手,便把剩下的藤皮和一些细树的树皮挂在了洞外的石头上,大约是想吹干它们。

    伏夕虽年纪还小,却已然参与过一次狩猎,对此却并不满足,又带着比划说:“要是能拿竹子编盾就好了,它们好坚固。”

    他说的竹子,则仅仅是用了鸟语中的潇潇声。

    “嗯,以后我们想办法去采。”阿咦想了想说。

    而藤皮的使用,让二人感悟到的则是绳索的使用,尽管之前的猿人在把草叶挂身上时,也有了一点打结的经验,但并没有确切的制作绳索的想法。

    但阿咦有。

    为此,在试着编草鞋时,阿咦就把宽藤皮搓揉起来,让其变细,以便于打结。

    而这么做了后,阿咦便发现了问题,那就是藤皮太宽的话,这么一搓后,会让藤皮二边的纤维产生断裂,进而影响整艮细绳的牢固度。

    有了这种观察后,阿咦就用了更细的藤皮来搓绳子,并且在觉得一根藤皮不够牢固的情况下,又加了一艮,把二艮捻在了一起,合为一根绳子。

    这样的绳子,视需要,当然还可以再加粗。

    之后,张静涛终于知道了阿咦发复合音的由来了。

    却是这小妹子在作大量编织时,常常不能松手,于是,有时候要伏夕帮忙拿材料,便会牵动嘴角,示意远处,说出一个‘奴’音来,这是一种很自然的发音。

    意思是,奴,那边,帮我拿下。

    为此,她要指挥伏夕,并要让伏夕很注意她说话了,便会拖很长的音,这时候,阿咦便发现了,奴是由n、v,也就是‘呢、乌’二个音构成的复合音,她拖长的那个音,则是乌音。

    于是,为了能更大声指向远处的事物,她就去掉了乌音,换上了她习惯的啊音,结果,复合出了一个‘那’音。

    这便是第一个复合音。

    这个复合音被创造了出来后,阿咦一瞬间就对发音有了极深的领悟。

    就是如此,才有了其余字的复合发音。

    因而,那音,便是第一复合音。

    为此,这还是华文发音规范化的起源,之后的阿咦在每每创造出一个字音时,都会注意到声母和韵母的搭配,若是鸟语,却不会,因而就做不到这一点。

    所以,任何鸟语的字母发音规则,都是没法做到规律的,只有华文的拼音完全规律和华文匹配的。

    因而,鸟语就有了很多可笑的所谓的习惯用法。

    是的,习惯和习俗。

    这是最神奇的事物。

    因任何邪道只要冠上这个属性,居然就可以超脱正邪黑白,就可以大行其道。

    可想而知,这样的鸟语系统,是很繁复难学的。

    愚昧又落后。

    所以,若小孩子每天学10个鸟语,不学个10来年,艮本无法实用的。

    因学鸟语的人,往往会背了后面的,忘记前面的,过程中只能依靠重复学习来记忆。

    因为那单纯的字母组合是没有意义的啊,没有任何联想,只能死记硬背。

    为此,10年真正能积累出来的,通常不到1万个单词,其语法,又复杂无比,孩子要经过12年左右的学习,考上了大学,才大约能将鸟语真正用于实用。

    可想而知,比起真正的文明,华文那一年就能学会的三千大道来说,任何鸟语都简直是不值一提的。

    想想吧,诸如‘狼’字,是多么好记啊,把自己当大粗艮的动物,保准你一辈子都不会再忘记了。

    可以说,若非人为推广,鸟语的传播能力都是极弱的。

    只是,张静涛终于知道了复合音是怎么来的之后,却忍不住又想了下去,因他不明白为何会和眼前的这些草袋族人发生冲突。(未完待续)

第8章 华胥之胥中的一半

    记忆中,那有草才的洞穴是另置的,因而在几天后,当阿咦和伏夕各自穿着一身矛草衣服和鞋子,带着一块树枝编织成的大盾牌,和一把长斧出现在族人面前后,可想而知的,立即引发了一阵阵的惊叹。

    这样的草衣固然穿着有点不适,但是,比冻死要强太多了,更何况,到了冬天,猿人们本要躲在一堆堆杂草里,那当然更难受。

    阿咦立即就被主母选为了下一任的小主母,伏夕则成了阿咦的大夫,而丝族人一向是很和睦的,对此全都很赞同,尽管母系部族中,主母的决定是不需要任何赞同的。

    当然,这些用词,都是张静涛自身在脑海中对鸟语的翻译。

    次日,大受鼓舞的阿咦开始教族人编制矛草衣服。

    她本就年纪小,不能离洞太远,也很适合躲在洞里教授和研究编制。

    猿人的洞群,则是总有十几个强壮猿人带着折来的树杈和卵石守护的,足以应付花豹、老虎那样的猛兽,大体上是很安全的,否则,猿人就没资格成为住洞的强者了。

    这便如老虎遇到一群野狗的话,很少会想要捕杀这样的野狗的,它们只会回避。

    而蛮荒中的猿人,可比野狗要厉害多了,这可不是四肢不勤的都市人,而是时时刻刻带着武器的强壮野人。

    为此,猿人的活动范围是很大的,这丝族的洞穴里,树枝矛草之类的才料也就越来越多了。

    阿咦就可以尽情挥霍了,她为了舒服和厚实,有了绳索经验后,不断试着皮肤如何接触矛草才最舒服,一心一意决定要改进草衣,结果还真的成功了,做出了一件用一束束草束成的衣服。

    这种衣服,就是蓑衣了。

    它穿起来,比普通的草衣要舒服百倍。

    当然,蓑衣是后来才有的名字,此刻这只叫衣。

    而这个发音,是因为阿咦平日里就喜欢咦咦个不停,自身都被人叫作了咦,为此,为了说明这蓑衣是她发明出来的,本就想用咦音来给其命名,但她又认为这是矛草平移发出来的声音,不像惊讶时要吊高声音,于是,就把咦音放平了,用了一个平平的衣音。

    同时,也是因为阿咦测试矛草接触皮肤时候,草衣和皮肤之间的摩擦声,也类似‘衣’音。

    而在之后会有蓑衣这么一个看似古怪的名字,是因为蓑代替了袁。

    袁,是以土洞这个‘口’为衣的含义。

    这亦就是猿人一词的由来了。

    蓑,则成了草覆于主身为衣,去掉了以洞为衣的依赖含义。

    有了蓑衣,便能让猿人在任何季节天气都能穿梭于山洞内外,蓑字才用了‘梭’音。

    又过了一个月后,族人都鸟枪换炮,用上了树枝盾和长斧、长矛。

    可想而知,到了下一个部族集会的时候,丝族的装备惊到了所有人,本来不被重视的丝族很可能面临被驱逐的危险,可此刻,没人敢驱逐丝族,只纷纷来请教丝族这些东西怎么弄的。

    丝族主母则考虑到寒冷和狩猎能力差,应该是各大猿族矛盾多的一个原因,并没有小气,而是很无私的,在集会上把简单编织术传授给了各个猿族。

    只是,除了一些简单的编织术,在鸟语还都很简单之下,其余事务是很难说清楚的。

    因此丝族人再大方,也不过能教一下粗浅的编织术给各个猿族,让他们顺利度过冬天。

    于是,这附近部落中的人抵御寒冷和对付野兽的能力都大大增强了,否则,他们只懂得用天然树杈抵挡野兽,只会把野草存起来,当窝用,便算是御寒了,冬天更多的时候都不敢离开堆满了杂草御寒的山洞。

    这就如很多动物都能用乱草来保暖,但是要它们编出一件衣服来,却不可能。

    所以这样的远古人类,也是被叫作猿人的。

    袁这个字,只是说,是以土洞代替衣服的含义,以此为推,袁姓代表的,就是善于建造土洞的人,袁会带有圆的含义,也是为此。

    而这些人在学会了粗浅的编织术后,艮本不会想到,这一切都是小小年纪的阿咦创造出来的。

    因为阿咦年纪小,是不走远路的,部族大会她是不去的。

    可以说,若非阿咦,在楚地,被冻死的人,是屡见不鲜的。

    而这种草木穿梭编织时的‘蚩乌’声,被阿咦复合发音,便成了‘楚’。

    于是,这个温带地区,没过多久,就因阿咦的编织术,和楚音的流传,被人叫作了楚地。

    更就是如此,楚字在近代,才会被用于了‘衣冠楚楚’这个成语。

    楚楚动人,亦是如此。

    这亦便是神话中那‘华胥氏’的‘胥’字中,上半部分的由来。

    而这个做法,只让想到这里的张静涛心中咯噔一下。

    因为他从来正视部族之间因利益造成的血缘观。

    这恐怕只会给丝族自身带来危险。

    阿咦不知道这些,或者,她即便知道,注意力也不在此,她只想到了要用和编织树枝盾差不多的方法,做出了栅栏来。

    如此一来,伏夕一直以来的宏愿就能实现了,那就是抓一些温顺野兽圈养起来,这也是阿咦的想法。

    也只有阿咦的丝族,有想法,也有能力这么做。

    之后,有了盾牌、绳子、长斧后,狩猎很顺利。

    丝族人抓到很多羊和兔子养了起来。

    但猪和牛在这洪荒中却绝非温顺动物,丝族人在狩猎时,虽能杀死它们,但若想养它们却是不可能的。

    再有就是哈丝狼、柴犬、大黄狗,这些却都不用关起来的,丝族人决定养它们后,只要挖好几个洞,给它们分别居住,并提供食物,它们就乖乖来住了。

    野猫和狐狸也是,但它们时常游走在外,但一旦召来,却是蛮听话的。

    而在圈养小动物中,羊因其毛发被阿咦认为也可以被编成温暖的‘衣’,又会‘昂昂’叫,便被发音为了‘衣昂’,也就是‘羊’,当然,此刻并没有羊这个文字,这只是音语。(未完待续)

第9章 爻出一件乂来

    一养就听话的柴犬,则就因常帮着阿咦叼柴禾,便有了柴圈的名字。

    之后,为了狩猎,阿咦还专门制作了小挂包一样的草袋子,让族人放狩猎的石头用,然而,那草袋却不够坚固,很容易破掉,实则就只能放些毛皮、备用绳子、石刀、如厕用的草片、疗伤用的草药用。

    阿咦便又想到了那些一直晾在了外面的藤皮。

    只是,等去拿那些藤皮时,那些藤皮却在风吹雨打中,化为了很多丝丝缕缕的纤维细丝。

    阿咦本想把它们扔泥地里,任其腐烂掉,未料,拿了纤维细丝后,出乎预料的,发现它们非常坚韧,而且,它们在拂过她细嫩的手臂时,非常的滑溜舒服,矛草不及其万一。

    只是,因其腐烂得还不够彻底,整条细丝挂过手臂时,还有些让人不舒服的地方。

    但是毫无疑问,这是可以改变的。

    “咦?”阿咦又惊奇了,便问,“伏夕,这些树皮是在哪里取来的?”

    “我们取过一些长草,应该是那些坚韧的长草变的,而不是树皮。”伏夕说。

    “我们再去取些长草来。”阿咦说。

    “带上我们,阿咦。”洞里一个小孩圆溜溜的黑眼珠都是期望,那是想出去玩。

    “好。”阿咦捏了捏这小孩胖乎乎的脸蛋。

    顿时,洞里的孩子便都要去。

    这下守洞的猿人都被惊动了,他们只能分出一半来,来保护这些孩子。

    众人就兴高采烈往长草地去了。

    有了草鞋,赶路舒服太多了。

    并且,一路上,有了强壮猿人带着树枝盾护卫,十分安全,只有一个小孩脑袋上粘到了蜘蛛网,直叫好难受,算是一个小插曲。

    而这样的事,若是换做别的猿人,就忽略过去了。

    阿咦却不同,她看到那蜘蛛网后,就惊奇了,婵娟大仙不做了,要做盘丝大仙,说道:“似乎可以照着蜘蛛网编织。”

    伏夕也有了不少编织经验,赞道:“是的,可以二二打结编出网眼很大的布来,这样的布,可以用,又省材料,非常适合那些腐烂后风干的坚韧细丝。”

    阿咦便点头,然而二人却不知道,那样编出来的,并不是一块布。

    而别的猿人,是绝对不会艮据蛛网去学编织的。

    因为蛛网在猿人眼里并不是什么牢固的东西,那么就不会有人试图去模仿蛛网。

    只有牢固的蚕丝,才会让人联想到编织。

    等小孩们全部到了那片草地后,大家立即采集起来。

    有孩子就问阿咦:“这些长草叫什么名字?”

    阿咦听到小孩们在草丛里发出的‘麻麻’的摩擦声,便说:“麻。”

    等采了这批麻草后,阿咦并没有直接使用它们,而是把它们全部放在了一个的低处的大坑里,在洪荒,这样的大坑会形成死水潭,并且到处都是,它们随着大雨形成,随着日晒消失。

    而这几天,看上去就像要有大雨的样子。

    又回到洞里后,阿咦和伏夕兴冲冲把细麻绳去掉多余的腐化物,并把好多几根细丝搓在一起,弄出了麻绳来。

    而后便开始编织麻网。

    只是,这样的麻网编织好后,二人才发现,一旦放入东西,它就会变成一个网兜。

    仅仅是网兜还没有做好收口。

    等用一艮绳子给网袋收口后,这网袋可以轻松打开或收紧,很好用。

    阿咦顿时高兴了,因这样的麻绳网袋十分牢固,若破了,也可以补洞,或直接就加固底部,非常实用。

    足以给族人随身携带更多的石头。

    而石头,对于猿人来说,简直是战略级武器。

    那天气则也如阿咦猜测,几天后,云层黑压压滚来,丝族居住的这一片山地雨林下起了大雨来。

    张静涛想到这里,便有些不安,因丝族的这片洞穴取的位置不是很好,上面的山势看上去有点吓人。

    然而,这只是回忆,而且这些画面从他脑海中闪过时,其实是极为迅速的,他自然不可能做什么。

    记忆又迅速闪现,却是大雨之下,电闪雷鸣,山洞外面便是多了无数的水潭。

    那些麻草自然也就浸泡在了潭水中。

    这样的暴雨连续性却并不长,有一阵没一阵的。

    接下来的日子里,阿咦发现她把麻草浸泡在水潭里的做法果然很有用,但似乎还不够。

    于是,她把麻草晾干后,又浸泡了第二遍。

    二遍后,那麻丝真的很干净很坚韧了。

    阿咦就经常带着小孩们去采麻草了,直到族人都换上了粗麻衣,这种衣服的牢固,可以很好保护族人的皮肤,又冬暖夏凉,穿着十分舒服。

    还有的,便是麻鞋了,穿了麻鞋的猿人,才明白了有鞋子的话,脚下会有多舒服。

    为此,小孩们高兴之下,把阿咦叫作了:麻麻。

    就如此,在编织中和教授别族编织,丝族人忙忙碌碌过了一年。

    所有的猿族人都想不到,这编织之术竟然是小小年纪的阿咦创造出来的,人们只把此术叫作了:爻乂。

    其中乂,同样用了‘衣’音,它和衣的差别则在于,这个乂,是包含了所有编织物的。

    所以,后世人们去定做机加工毛衣时,就依然是叫爻一件毛衣的,只是很多人以为是‘摇’,因很多人误以为那是加工毛衣的机器会摇。

    至于阿咦为什么会用给爻用‘摇’音,阿咦没说过,此刻的张静涛并不知道。

    为此,在附近的部落在觉得麻布很神奇的情况之下,这麻麻的称呼,也被传开了,并被用在了各自族中有神奇力量的女人身上。

    这种具有神奇力量的女人,就是生养过孩子的女人。

    却是生出一个人来,在猿人看来,当然是一种如造物的奇迹一样的力量。

    甚至,这种叫法,连套用了华之文明的老外都会这么叫,甚至的甚至,在几亿年的文字应用中,这中叫法,简直成了小孩子的本能,有些婴儿出生不久,几乎就会发出这种声音来。

    是的,本能。

    由此,张静涛都忽而觉得本能是十分神奇的。(未完待续)

第10章 土豆的自转

    这让人不可避免就想到了转世投胎,否则,若说一个细胞中含有所有前辈留下的生存技巧,其实才是十分不可思议的,连那前辈自身都不会想,我要把什么技能传下去吧?

    为何后辈就接收了那些本能呢?

    按理说,只有饥饿造就的试图吞吃的感觉,劳累造就的疲累的感觉,诸如此类,才是本能吧。

    可生物界,就有很多本能是非常诡异的。

    至于麻布,则因产量太小,丝族并没有送给别人,只把制作的麻绳,送了一些给别的族,让他们用来拼接皮毛,制作温暖的皮袍。

    而附近的猿人,却并没有因此就学会制作麻绳。

    不奇怪,你给猴子一亿艮麻绳,猴子也不会学会制绳的。

    事实上,要教会那些猿人编制草衣,都几乎是必须是要手把手教的,当然,也有学得好的,比如草袋族。

    之后,过了一年后,又是夏天山雨,丝族附近终于又见到了未灭的山火。

    依然是那闪电打中了附近的树木,燃起了山火来后,山雨却一带而过,就把山火留了下来。

    这种取火的机会,可是极为难得的。

    若是别的猿人,只会害怕,可阿咦不是,并且,虽然这次山火的位置看上去很远,但由于编织,丝族人存有大量的植才,甚至为此都开设了一个山洞,就有了取火的条件。

    那火堆的温暖和烤熟的蚕蛹也给了阿咦和伏夕带来过太深刻的印象,二人都心动了。

    “我们去取火,把火放在山洞里吧。”阿咦说,她不再是想只去火堆旁边游玩一下。

    “好。”伏夕也正这么想。

    二人便带着很多树枝出发了,而山火燃起的附近,野兽是基本上逃光了的,这方面会比较安全。

    这一过程虽让人心中很害怕,因那火焰的交接中,那熊熊的温度,很是吓人,但二人终究还是把火接了回来。

    族中人见二人居然拿着火把,惊惧之外,也觉得很神奇,倒是并没有呵斥二人。

    因楚地太冷了,这是在为了生存努力,可不是为了玩乐。

    因而一会儿后,在众人的帮忙之下,靠着一面的山壁,二人把火点了起来。

    然而,火堆在山洞里燃起后,一洞的人却都被熏到了。

    因为很多树枝不够干。

    也好在,等湿柴充分燃烧后就几乎没烟了。

    阿咦立即就掌握了火焰的这一特性,有了火坑后,要发现干柴不易起烟并不难,并且她还发现,有风吹动时,那火就更容易燃起来。

    “火也要消耗活气的呢?”阿咦惊讶说。

    活气,则是猿人本来就懂的,事实上会呼吸的动物都能感受到自己是需要活气的,而猿人则更聪慧一点,他们更是早就懂得了人是必须呼吸生气才能活下去的。

    “看来是的,我们要想法子一起来保存这个火堆。”也在洞里的丝族主母说,却没有想火堆会不会产生炭毒的问题。

    谁都不可能懂火堆还带着这样的危险。

    “我们在山壁上开几个洞吧,让烟气能出去,或者也能让活气就近提供給火堆。”伏夕说,他自然也不知道这几个洞开了之后,也并不够排掉如此大一个火堆的炭毒的。

    当然,若保持火然着,炭毒就比较少,人完全能受得住,但若哪日不注意,让这火小了下来,那么,那不完全燃烧产生的炭毒可就厉害了。

    丝族人此刻并不知道这些,只大家一起努力,在山壁上开洞,来保存这个火堆。

    阿咦更说:“我看,既然要挖洞,那么就在火堆边上再挖个洞吧,那里可放干柴,这么一来,就能避免下雨时运柴禾被打湿。”

    而这想法,无疑是很好的。

    于是,二哈出动了。

    是的,用二哈帮忙挖土再合适不过了。

    可惜,众人努力了几天后,却发现不行,因为猿人只能在山壁间错落有泥土的地方挖洞,而这里的山壁虽可挖洞的地方很多,却不够二个洞合在一起。

    这个洞,只挖开了一点点,就遇到了山壁,挖不下去了。

    族人们无奈,这也是因为丝族争取到的生活范围中,没有更好的土山了。

    更要紧的问题则是,点火后,这个洞更是太热了,在夏天也不适合人居住了。

    族人们就打算搬运些柴禾放在主洞里,众人却去扩充放个柴禾的洞,用来夏天住人,这里只用作冬天再住人。

    为此,倒是暂没有遇到炭毒的问题。

    并且,这更不妨害暂用这主洞来庆祝用。

    特别是,那新挖的洞并非没用,以猿人们对洞穴的了解,都认为这个洞可以给火堆的通风口遮雨,于是,火堆被调整了位置,被安置到了和这个小洞隔了一道山壁的地方。

    这道山壁的薄弱位置则被猿人用石头砸开了二个小口子,用来和小洞相通,用于通风。

    庆祝中,阿咦最开心的事,便是可以烤她挖来的土豆了。

    这一烤,可了不得了,那土豆的香味,瞬间征服了所有人,一洞的人高兴坏了,载歌载舞,就如过节了一般。

    似乎烤土豆的转动,胜过了地球自转的神奇那样。

    次日,阿咦则看到被她自己不小心踩烂的土豆,被火烤成了饼干,却还能吃。

    而风干的肉可以保存更久一些,猿人很久以前就懂了,这是狩猎经验的积累。

    小妹子的眼睛又亮了,要知道,保存食物,在冬天是很要紧的,而饼干看上去就应该能保存很久的样子。

    而且,阿咦尝了一下后,更觉得十分好吃。

    的确,这种饼干对于猿人来说,算得上是美味了,因其沾到了一点泥土的咸味,便成了了不得的享受。

    这种饼干的形状,也几乎和现代饼干的外形一样。

    却是那饼干的表面,压到了阿咦那麻鞋的印子。

    事实上之后的饼干会被压上印子,就是由于纪念这一踩,为此,天堂苏州一直有一种美味的地产,叫作袜底酥,亦是出自于此。

    为此,阿咦就做了些面糊,用竹子摊平在火堆里的石块上。

    那些石块,是为了搁木才以便火堆更好燃烧用的。(未完待续)

第11章 坑里的盐

    然而,这法子却有问题,因为,面糊会焦掉。

    “可以用竹支把石头拨出火堆,那石块够烫了,应该足够烫熟面糊的。”伏夕尝了饼干后,也是馋得不行,就建议说。

    那细竹支是采集做栅栏用的才料时,多下来的。

    而竹枝,是很坚韧的,当然比木才难取多了,若非做栅栏的需要,以前的丝族人和其它猿人一样,从不会想到要采竹子的。

    “是呢,是呢。”阿咦赞同了。

    二人便用了这法子来烤饼干,这使用竹枝的方法,毫无疑问变为了筷子的使用。

    由此都可见,没有火的人族,是不会用筷子的,他们只会用手吃东西,或者用刀子来割肉,却不会要去夹什么东西的。

    而文明,绝对是被火推动发展起来的。

    因而,从只有华人用筷子来说,都可看出,文明,只有华人有。

    当日,二人便开始了烘烤,又觉饼干不够熟时,二人便又把石头推近火堆一点。

    而这法子,毫无疑问,是绝对有用的。

    吃着烘好的饼干,看着正在烘的几块,二人十分高兴。

    伏夕边吃边说:“似乎泥土里有很好吃的盐味呢,和从南方野人那里交换到的海盐差不多。”

    却是南方的野人,在与海水接触的不知道多少亿年中,很轻易就发现了海岩上被太阳晒干的盐巴,为此,岩和盐会在之后用了同音都是这个原因,因而,盐自远古起,就并不是稀罕的事物,只是楚地的盐却极少,猿族们通常会通过部族集会,来交换到南方野人的盐。

    毕竟野人并非普通野兽,它们会用鸟语完成大致的交流,可以说,比起野兽来,已经是极为聪明的了。

    “我记得那些土豆是洗干净的,怎么会有泥土的?”阿咦奇了。

    至于猿人会把土豆洗干净再吃,这因为是脏东西和不干净的肉中可能有细菌或寄生虫,是猿人在几亿年的饮食中形成的常识,知道吃到了不干净的植物和肉,都会肚子痛,甚至生虫子。

    正是如此,猿人才不会胡乱吃东西。

    “是放在了洞里后,沾到的。”伏夕说,并看向了洞里的一边的一个小坑。

    那一边,能照到太阳,也能挡雨,但偏偏,雨大的时候,能刮进雨水来,但雨小却不会。

    而这个主洞,有很大一部分是天然就有的,并非丝族人挖出来的,为此,那个小坑也是早就有了。

    为此,这个小坑,在日照之下,水常会被蒸发干,雨大了,又会被灌满雨水,久而久之,那坑里的泥土就变得极咸了,甚至,坑边都起了盐碱。

    那些土豆,正是因不小心被族人踢到了,曾滚到过坑里。

    而有了火堆后,丝族人认为火烤足以杀菌,就没再去把土豆洗洗,就直接堆到了火边,此刻,这些土豆被压碎作成饼干后,才会有了咸味。

    “看来外面那些经常被晒干的小水坑中,也会有咸味的,那是雨水带来的……咦?听说只有那一望无际的大海中的海水才是咸的啊?”阿咦又奇了,并看着那烤着的饼干发呆了。

    张静涛想到这里,忽而发现,‘咸’这个字,似乎就蕴含着这一文明。

    而阿咦,只呆了一秒,她的眼睛就亮了,依稀明白了什么。

    因她看到了饼干在蒸发水蒸气。

    她就又看向了水坑,显然明白了那坑里的水为何会被晒干了,无疑,那些水就是变成了水蒸气,飞天上去了。

    “嗯嗯,只是泥土太脏了,或许有看不见的小虫子,吃了肚子痛,一定要烹熟才好。”伏夕说。

    这说法自然是不错的,所谓的高温都不能杀死的虫子或细菌,其实是没有的,大祭司曾说,这是邪道分子为了夸大某些细菌的生存能力,以便于把这些细菌定性为不灭物,刻意宣传出来的。

    哪怕是细菌,也不过是细胞生物而已,怎么可能休眠成石头,在高温下不灭。

    为此,大祭司说,邪道分子就把那些伪造的耐热细菌称之为‘自然发生。’也就是石头里蹦出来的,无需父母,无需生活环境,无需吃喝拉撒,就能出现并存在,神奇到了极点。

    事实上,吃任何肉类,只要烧得足够熟,就是安全的。

    而火能灭杀任何生物,是所有的野兽都懂的,野人对火能把任何生物烧成一堆焦灰更是十分清楚的。

    当然,在各种烧法中,烘、烤和烹,都是很不容易将食物的内部也烧熟的,这些字的字义蕴含的文明信息,《枢密》中也都粗略记载。

    其中,烘,按照字义蕴含的饮食文明来说,在各个火点共同形成的温度中加热,特点是干而脆。

    烤,便在食物上包了粽叶荷叶之类后再包上泥土放在火里烧,本来的特点是全嫩,只是,延伸来说,阿咦把接近火而加热的方式,都叫作了烤,为此,烤的特点,就变成了外焦里嫩。

    烹,则是照烧的含义,食物吊着离开火更远,比烘烤还间接,才是烹,而这样的照烧,更是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把食物的内部都烘熟的,好处是表面不会焦,皮嫩而入味。

    阿咦便说:“是的,看来我们能吃更多的东西了。”

    伏夕说:“嗯嗯,只是泥土吃在嘴里不怎么舒服。”

    阿咦想了想说:“南方的猿人用盐的时候,常把盐浸在水,模仿海水,又不同于海水,不会有海水的涩味,然后用盐水来泡食物,我们也可以这样,把咸味重的泥土放在水里,得到盐水。”

    而阿咦会和么说,是因为她是知道如何用盐的。

    因猿人在部族集会中,偶尔能用食物换到南方的盐,那是一层层的交错集会造成的货物流通,为此,丝族人曾用石刀换到过海盐。

    “嗯。”伏夕点头,“盐水也可以杀死虫子。”

    要杀菌,除了烧熟之外,腌制的确是好办法。

    南方野人常腌制肉类,只在要吃肉的时候,才把肉浸在清水里,去掉大部分咸味,为此,他们发现可以腌死虫子,因而,他们虽不懂得用火,却因海和狩猎,常用腌制法来杀虫。(未完待续)

第12章 危险

    腌制法杀虫的特点,则是要有水为媒介才会很有效。

    人们有时候看到虫子可以活在盐巴里,就是因为盐和虫子都足够干,二者之间未形成渗透关系。

    一旦让盐巴变湿,只要盐水的浓度达到一定的程度,因渗透关系,大多数陆生和淡水虫子都会死亡,因为它们不具有海生的能力,大多数是抵抗不住盐水的。

    而腌制肉类是不用考虑这些的,因肉类其本身含有丰富的水分,直接抹盐就可。

    对此,大祭司曾感叹说:“那些没有文明的部族,唯独腌肉的功夫却是不差的,因此,习惯吃生腌肉,是一个人族没有真正文明,只套用了华人文明的标志。”

    而记忆中的阿咦当然不会多想什么,只说:“还可以让水沉淀一下,去掉浮沫,让其变得干净一些,再用来和面粉,或泡蚕蛹。”

    蚕蛹不可乱吃,二人还是懂的,就如之前生吃龟肉,亦是因食物短缺,不得已。

    如今有了火,当然最好是腌制一下后,烧熟了吃。

    又吃了几块饼干后,二人把含着食物烫嘴发出的嘶嘶吐气变出来的食食声,来称呼这艮糊弄出来的食物了。

    于是,‘食’字表示的,通常是埋在土里的艮类食物捣碎后压成的各种食物。

    等吃好饼干后,阿咦想清洗一下烤饼的石头,又见过山火被雨破灭,对水能冷却是很清楚的,便说:“伏夕,去拿个龟壳,装些水来。”

    伏夕便去了外面。

    取水,猿人本就会的,诸如龟壳之类,在露天风吹日晒积满水的情况并不少见,为此,利用龟壳或各种壳状物当碗来装水的法子却不是阿咦想出来的,而是猿人们本就会的。

    甚至,南方的野人都会。

    因为他们常会耶子壳来装水,还会装了海水泼到岩石上晒盐。

    为此,‘耶’这个字,就蕴含着这一生物果实的秘密,这双耳的字形,正是告诉了人们耶子是可以一分为二当作二只碗来使用的。

    也为此,这耶字,自然也代表着双月形,是双弦月合为一个满月的历法含义,以及双弓形,代表着长弓无敌的含义,到了如今,还常被用于描述鞋子,人们常把白鞋子叫作白耶子。

    若再加上代表了湖耕体系的‘和’字,据大祭司说,这二个字,便是古代唯一历法、以及长弓无敌、再加上农耕技术合为一体的张字的释义。

    洞外的龟壳是被翻了身的,因积水会生蚊虫,这是只要稍加观察就能发现的事情。

    伏夕就在附近的溪流里洗干净了龟壳,装了水来。

    阿咦把水洒在了石头上。

    那水便流淌了下来,直到碰到了阿咦的脚丫。

    “好烫!”阿咦惊呼一声。

    还好,那水的温度并不算太高,阿咦并没有烫伤。

    伏夕赶紧抓住了阿咦的脚,帮她吹冷气,这是吃热土豆得来的经验。

    阿咦因并没有烫伤,便咯咯笑,引得伏夕在她的脚丫子上亲了几口。

    又笑了几声后,阿咦忽而想到:“咦,这样似乎可以让水变热。”

    “是呢,是呢,我们到了冬天有热水喝了!”伏夕也高兴了。

    “啊,啊,啊,甚至洗澡!”猿人是十分爱干净的,阿咦激动了。

    “只是,那细竹子烫得乌乌的。”伏夕说。

    “我们明天再去采些竹子好了。”阿咦说。

    “不如采些大竹子吧。”伏夕说。

    “好,我本想用竹子制作各种用具呢,这竹子随处都是,若能制作,我们生活会方便很多。”阿咦说。

    的确,竹子,在洪荒中,简直是到处都是,它们生长起来都是成片成片的,因此阿咦是非常想使用竹制品的,它们实在太容易得到了。

    伏夕用力点头,他更是一直想作竹制武器的。

    次日,二人就带着三只哈丝狼,拖着树盾,找到了最近的一片竹林。

    进了竹林里面去采竹子。

    在洪荒的竹林里,会比较安全,因这里的竹林密的地方非常密,不便大型野兽行走,却非常适合猿人以竹子阻敌,用石头攻击。

    只要有同伴警戒。

    但二人却没带其它同伴来,因为二人有高科技盾牌,便能应付很多危险。

    这不是玩笑,科技,不过是单科技术的含义而已,科学也是同样的含义,单科之学,这盾牌,当然是编织科技。

    若是过于迷信和沉迷于科技,误以为科技就是高深莫测的真理,那么便会失去对世界的观察能力。

    走了一小段后,阿姨止步了,快速后退。

    伏夕也是,跟着后退。

    因为林中有一只大山狸。

    山狸,虽看似像一只大山猫,但那可不是丝族人召养的家猫,这种动物尤如一只小老虎,连落单的狼都是它们的猎杀对象,十分凶悍。

    哈丝狼进了竹林乱叫,它们的叫唤自然引起了山狸的注意。

    那山狸低吼了几声,凶狠看了这一边一眼,虽见这边有三只哈丝狼,以及二个小猿人,但那眼中的杀气丝毫未减。

    好在有竹子阻挡,这只山狸又本在狩猎某只小动物,便在这时候,那竹林深处的草堆中便有草竹晃动,显然有小动物在逃窜,这山狸便往竹林深处追去了。

    那速度极为敏捷,瞬间就不见了踪影。

    阿咦二人松了口气,不敢再深入进去,就在这竹林边缘挖竹子。

    二人用石片刨土,让竹艮露出来,没有金属工具之下,这要挖很久,若非铁了心要挖出竹子,真没几个人能挖下去的,那竹艮都和别的竹艮纠缠在一起,简直这竹子艮本不会倒下来那样。

    为此,一般的猿人没有足够的想法的话,就算有尝试挖竹子的,到了这里都会死心。

    就如此刻,二人用石刀试图把竹艮边的艮须砍断时,那石刀没几下就废了。

    好在二人带着算不到刀子的斧状石板,也算有一定的斩刃,可以用来劈砍。

    如此,一阵劈砍后,整支竹子才倒了下来。

    由于二人取的是很粗的竹子,只取了二艮,二人就拖着竹子,打算回洞了,却不知,这边的动静,早引起了更大的危险。(未完待续)

第13章 碎骨的袭击

    二人不知有危险,拖着竹子走了一段路后,才听二哈们又大声叫唤了起来。

    难道是那山狸又回来了?

    二人都是大惊,连忙放下了竹子,拿起了盾牌。

    而伏夕才拿起盾牌,就见不远处的山丘上,一个黑影飞了过来。

    他便举起盾牌一挡。

    那盾牌便是一个大震,却是被砸了力大势猛的一石头。

    等错开盾牌一看,只见山丘上出现了五条壮男的人影,背着日光,很刺眼,其中一个手臂有花疤的粗壮猿人的狞笑更刺眼。

    而那头山狸,竟然已经成为了他们的猎物,被其中一个男人抗在了肩膀上。

    其余的男人则都带着兽皮包着的石头,和粗大的树棍,那亦是用石头加工出来的武器。

    “是吃油族的人,这个领头的是‘碎骨’。”伏夕惊道,那领头的猿人颇为知名。

    至于能伏夕一眼能看出此人,是因为猿人常有在皮肤上画各种文理,甚至划疤的,此人就在手臂上划了个三角疤。

    阿咦听了,连忙召集哈丝狼们回到身边。

    远处的碎骨见了,冷笑道:“召集了才好,丝族的小子,交出你们的狼,就放过你们的命!”

    然而此碎骨方才那一石头若非伏夕用盾扛住,恐怕直接会要了伏夕的命。

    当然,猿人并不会吃同类,这仅仅是想杀死伏夕,减少丝族的人口。

    吃同类,是劣等生存模式,是极少数的弱者衍化出的无奈行为,那样的族群的繁衍能力都是极有局限性的。

    人类当然不可能是这种弱者。

    伏夕当然也看出了对方的歹意,怒道:“我们丝族教会了你们编织,你们就这么报答吗?”

    碎骨冷笑:“我们的编织本事,是草袋族的人教的,可不是你们丝族,虽然他们是学自于你们,但是,这和我们没关系。”

    伏夕大声说:“你们还要不要脸了?吃油人还算是勇士的么?”

    背着山狸的吃油男人冷笑说:“至少你们手上那种东西,可没教会我们。”

    却是猿人是很死板的,几乎教多少东西,就只会那些,比如教会了他们编织草绳,那么他们能把草绳用在很多方面就已经很好了,别指望他们能编出一只草鞋来。

    但这不能鄙视猿人,其实现代人也差不多的,比如,给某人一张纸,那么,这人能把这张纸折出多少花样来呢?甚至,就算别人把织好的手工放在他面前,他能看着那外形,就织出同样的手工来么?

    有人做过这种测试,显然,能做到的人一个都没有,除非他本知道怎么折。

    当然,这只是比喻。

    但文明,就这么唯一,这些人不具有文明智慧,只能跟着使用一些文明成果。

    为此,大多数猿人只在手臂上绑一些皮毛或树枝,便算是盾牌了,猿人们都擅长狩猎,对皮毛和肉食的应用通常才有更深的体会。

    “以后不能轻易教别的族技术了,除非和我们合为一家。”伏夕怒道。

    “嗯,嗯。”阿咦也气坏了,小拳头捏得紧紧的。

    “呵呵呵,你们不觉得这么说已经晚了么?”碎骨丝毫不为他的话羞愧,还讥讽说。

    的确,编织术在楚地传开后,猿人们应付寒冷和制作武器的能力都增强了,从这一点来说,是晚了。

    为此,去年就有弱小的部族被驱逐往北地,这些人就是学会了编织的,因而尚能存活,就会偶尔返身袭击楚地的猿族。

    可想而知,丝族本想的给大家带去温暖,带去更强的狩猎能力,来消除猿族之间的大部分矛盾的想法完全失败了。

    伏夕立即用力砸出石头,叫到:“跑!”

    二人背着树盾拔腿就跑。

    主人跑,哈丝狼们也也会跟着跑。

    而伏夕和阿咦的跑步速度并不慢,至少不比那些成年猿人慢多少。

    碎骨他们在扔出了一轮石头,见那些石头砸在树盾上没了效果,立即从山丘上追了下来。

    这一追一逃中,毕竟是吃油族的成年人爆发力更足一些,距离便在慢慢拉近。

    为此,途中哈丝狼们不顾危险,不断反向跑动冲去,干扰那些吃油人,来减缓追击者的速度。

    这三条哈丝狼中,二条公的本在追求那头母狼,因而它们表现得更凶猛,以吸引吃油人,给母狼带去一定的安全性。

    这虽然很有效,但干扰了没几轮,其中一条哈丝狼就被砸中了一石头。

    就这样,在狼叫声中,二人终于跑近了丝族的山丘。

    到了这里就安全了。

    果然,吃油人不敢再追击过来。

    只是三条哈丝狼就回来了二条,一条公狼还翘着腿,却是被一块石片划伤了腿,好在骨头没出问题。

    还有一条没回来的公狼已死在了吃油人手上,成了吃油人的食物。

    剩下的二条哈丝狼回身呜呜低吟着。

    “伏,伏。”伏夕连忙大叫,怕二条狼又返身去攻击。

    好在二条哈丝狼是很聪明的,知道同伴为了它们都牺牲了性命,并没有再去送死。

    伏夕紧紧捏着拳头,看着远处把哈丝狼扛上肩膀离开的吃油人。

    阿咦则依然往族中跑。

    等阿咦叫了族人,再去竹林时,吃油人已经不见了。

    阿咦的俏脸有点苍白,去找了一些紫苏和桑叶,一起捣烂,给哈丝狼肤上,这些草叶有一定的消肿杀菌作用。

    当然,这二种草药更多的会用于身体受寒,因阿咦吃过它们,感觉身上会微微发热,为此都曾存下过晒干的叶子在冬天吃,可惜,这东东抵抗寒冷的能力自然是极弱的,但是有一件东西很强,那就是辣椒。

    这辣椒却不是阿咦发现的,而是楚地的猿族们早就发现了的,因那辣椒看上去象果子,早就有猿人有幸品尝过了,于是,在被辣的死去活来的过程中,发现此物会让人全身痛疼,热汗直冒,并且吃了辣椒后,身体其实并未出问题,便把其当作了冬日里冷得不行时偶尔会用吃的食物。

    可以说,吃辣椒,从来不是偶然。(未完待续)

第14章 全人类的耻辱

    很多人以为古人是因湿热才吃辣椒的,却不知道,在现代人眼里温暖的南方,在野人眼里却是寒冷艰苦的苦寒之地,楚地的猿人,正是因寒冷才吃辣椒的。

    只是,很多人在说,辣椒是外来的。

    就如罗格,就在一次下午茶时,在咖啡里加了一点墨西哥辣椒粉递给大祭司后,就曾说:“听闻吃辣是源于墨西哥,华人的辣椒,是墨西哥四百年前传入去的。”

    大祭司谢绝了这一份咖啡,让张静涛煮茶,并回道:“这可真是‘万物外来论’呢,也不管公认的四大发明都是出于华人,实则,从四大发明都可看出,‘万物华源’,就如这辣椒,其实只要看吃辣的普及程度,都知道,它必然是起源于华南的。”

    罗格把辣粉瓶放在了桌上,想了想说:“会么?”

    大祭司拿起辣粉瓶,像看一件艺术品,说道:“罗格,你不是二地都去过么?想必你不可能看不出二地的辣椒之性状完全不同,那么,若华南本无辣椒,如今的辣椒只能是迁徙衍化的,而非跨域配种衍化的,如此,你觉得,短短四百年时间,会导致这些辣椒发生这么大的变化吗?就好比若你能活四百岁,那么把你扔到北方四百年,你认为你会发生什么变化么?”

    活四百年,当然更适合衍化。

    罗格翻白眼了:“恐怕我连一艮毛都不会变的。”

    大祭司呵呵一笑:“是的,这世上的虚妄很多都很明显,可人们习惯了自身不去思考,你再想想,墨西哥人真有那么最重辣味么?”

    罗格这下认真去想了。

    几秒后,这个胖子耸了耸肩膀说:“恐怕不是,说墨西哥人无辣不欢的人,好像并不了解墨西哥,墨西哥人只不过习惯使用几种辣酱而已,他们不辣的菜式是极多的,甚至,墨西哥人吃得最多其实是甜食,而非辣,所以他们的肥胖问题很严重,我有一阵呆在墨西哥,就是在那里吃胖的。”

    大祭司说:“那么,华南一些地区的菜式呢?”

    罗格似乎光想想就冒汗了,回道:“好像有些地方的每个菜都是红的,但为何华南的辣椒看上去都比较瘦弱或小巧呢?就好像是别的地方迁徙去的,营养不良似的。”

    大祭司道:“不不不,罗格,只有源产地的物种,才是可以比较纤弱自然的,那是一种足以繁衍的自信,而传至外地后,当地人因怕其不能适应该地的气候,往往会过度培育,才使得植物变得异常粗壮起来,但口味却会失去源产地才有的纯正口感,常会带上一点诸如甜味之类的口感,甚至完全变味,这便是南橘北枳的故事含有的深意,你以后可以注意一下。”

    罗格终于不再只想辣椒的问题,明白了什么,便沉默了,因为他是极为仰慕华文明的。

    忽而,罗格把手中很辣的咖啡一饮而尽,猛然站起了,骂道:“谢特,这是文明的黑夜么?这是耻辱,全人类的耻辱!”也不和大祭司以及在一边的张静涛告别,大步离去。

    大祭司便叹息了一声。

    只是一天后,罗格就又恢复了常态。

    而阿咦和伏夕当然不会去想辣椒的问题,二人只不断摸摸二条哈丝狼的脖子,只能用这个方法给它们一点点安慰。

    而后丝族人才把竹子拖回了家。

    不得不说,采集竹子,其余猿人都不会去想。

    因猿人们虽会因取肉,使用石刀时,会使用锯子一样的割动法,但没有那个猿人有耐心去割那看上去完全割不动又十分滑溜的粗竹干的。

    不信的人,可以拿着最上好的石刀,去竹林试试看割下一艮竹子来,相信就会明白猿人对大竹子的感受了。

    更别说,那些石刀都是取自于各种圭石,是很脆的。

    在对付竹子中,一不小心,一把石刀就废了。

    这种高难度的事,猿人艮本不会去做。

    因而,既然不能加工竹子,猿人自然也就不会去挖竹子的。

    猿人只偶尔会折采竹叶,那是为了御寒或当手纸用的。

    猿人也不会去采细竹干,因细竹竿不但同样难采,而且,对于猿人来说,细竹干几乎是没用的。

    猿人用的棍子,都是用石刀劈砍手段,和折取手段,弄来的粗木棍。

    这样的木棍攻击野兽时,利用的是木棍带有的震击威力,那轻飘飘的小竹子对野兽几乎是没有杀伤力的。

    就是为此,一旦学会了绳索术,猿人几乎必然会把石头绑在木棍上,弄出石斧石捶来,就是为了增强武器的震击力。

    阿咦,是唯一一个挖大竹子的猿人。

    也只有这个拥有了火堆的文明人类,有试图用石刀把竹干割断的野心,因为她特别想用竹子作出竹筒碗来,代替丝族人腥味重重的龟壳碗。

    等把竹子拖回家后,阿咦便和族人把竹子上的多余部分去掉,而后,把这些废支扔在了火里。

    那些废支便在火堆里烧得噼噼啪啪的,声音特别响,尤其是那被折下的主干竹稍,更是炸裂了开来。

    “咦?”阿咦惊奇了。

    便立即用细竹竿把那竹子扒拉了出来。

    而后,二人很容易就想到了用石刀来开竹子裂开的部分,如此,就可以把竹子分成长条。

    而分成了长条的竹片,就不但可以用石刀来慢慢磨断,也能用折的方法,来折断竹片了。

    并且,二人还发现了,那竹子被略烧了一下后,变得更坚硬了。

    “这么容易裂开的话,还应该可以用石头砸。”伏夕说。

    “啊!啊!啊!我们可以制作竹片武器了,竹子啊,多坚韧啊,让吃油人再欺负我们!”阿咦捏着拳头说。

    “嗯嗯,做好后,还可以用石头来烫一烫竹子,让它们变得更硬。”伏夕说。

    “对对,我们还可以用烧红的石头来烫断竹子,或者至少用来烫掉竹片的毛刺。”联想到火堆和烤饼后,阿咦的想法越来越多了。

    这亦是那烧焦的竹头变得很光滑了的缘故。(未完待续)

第15章 死神的呼吸

    次日,阿咦请了族人去采集竹子。

    二人自身却去观察那浸泡过亚麻的大坑。

    到了大坑细看。

    果然,那坑里有盐碱现象,因那坑虽对于主洞来说,属于低处,但它本身是在一个小山坡上的,又靠着山壁,山壁上则有一块突出的山石,如屋檐挡住了这个大坑,为此,每每只有连日下特大暴雨,才能使得坑中灌满水,若雨小一点,就下不到这里,而暴雨,差不多是夏日的特产,因而,渐渐的,这也就成了一口小小的盐池。

    “怪不得这里没蚊子呢。”阿咦说。

    “嗯,那些麻线很干净,很牢固,或许也是因为浸了盐水,我们可以试试加工皮毛了。”

    阿咦大赞,便拿来了一块兔皮作试验。

    兔皮,相对来说比较柔嫩,处理兔皮,总要把上面的脂肪弄掉的。

    伏夕就拿着兔皮,在一个水潭边,清洗上面的油脂。

    这种清洗,有清洗剂可以用,那就是皂荚。

    却是猿人在喜欢涂抹植物汁液的过程中,轻易就发现过皂荚的去油脂的作用。

    也很清楚这样的洗涤能杀灭皮毛中的虫子,让皮毛不会损坏。

    只是,在工具不是太趁手之下,这样的加工,还是会在皮革下留下很多脂肪。

    阿咦很不满意,但伏夕认为这样已经极好了。

    二人就刮盐池边的很多白色盐霜,准备当盐用,而后把皮毛放入了盐池中浸泡。

    只是,等试着使用那些盐霜的时候,那碱味让小妹子呸呸的吐个不停了。

    无疑,那是盐碱,而非盐巴。

    “似乎味道有点像皂荚。”阿咦说。

    伏夕便尝了尝,的确,二者都有碱味的。

    “应该也能洗油脂和皮子。”伏夕说。

    “嗯嗯嗯,也许那池子里的皮子能和亚麻一样,变得很干净呢。”阿咦高兴了,又发现了一件好玩的新材料。

    果然,几天后,二人在制作了一些竹制工具后,再去看皮子时,那皮子变得很干净了,又坚韧,脂肪已经被盐碱水消融得干干净净了。

    阿咦便把皮子拿出来了晾晒,

    晾晒后的皮子,十分坚硬,但这只让两人又惊讶又高兴。

    皮子坚固正是二人想要的。

    伏夕就用圆石去滚压,让皮子再次变得柔软一点。

    于是,几个月,丝族再次更新装备了,全部换上了强大的竹片盾,并装备有锋利的竹制标枪,竹制长矛,竹制匕首,石刀,以及皮革刀鞘,皮革衣服。

    但这次,丝族人不会再轻易把这些装备的制作方法随便告诉那些猿人了。

    他们想要学,慢慢自己去试验琢磨吧,有些东西他们或许能琢磨会。

    至于用火,丝族正是世上唯一用火的猿族,那些猿人并不会想用火。

    火,对于他们来说,十分危险,他们只会害怕火堆。

    若是更南边的地方,则更不会有火堆,因为那里很炎热,没有这个需求。

    甚至,更南方的远古人,只能说是野人,都不具有产生猿人的条件,别说火堆了。

    因为热带甚至亚热带都不够冷,野人是不需要躲藏到洞穴里的。

    野人能直立行走就是明证,他们是在原野上聚集在一起生活的,并且是用直立形态放哨来预防野兽侵袭的,若此才在无数亿年中,衍化出了直立形态。

    是的,是衍化,并非进化,事实上万物都只会衍化,从来谈不上是进化。

    这就如猴子,并不会生活到洞里去,它们宁可聚集在树上,因为若非寒冷,洞穴从来只是强者的选择,对于弱者来说,那只是一条死路,所有的弱者,衍化的都是逃跑的本事,因此,猴子爬树变得很灵巧,但那显然谈不上是进化,它们并没有比猿人强大。

    进化论,从来就是魔鬼般的邪道,这一恶魔的存在,不但是为了否认人类文明的久远,也是细菌进化论的基础。

    由此也可见,连山洞都没有的野人,是艮本不具备使用火堆的条件的。

    使用火,必然产生于温带地区。

    只有温带雨林地区,才具备所有的用火条件。

    甚至,火对丝族人,都依然十分危险。

    因丝族人在制造装备的用火过程中,虽发现了埋在火灰里的炭可以缓慢燃烧很久,但炭毒的危险不是那么容易被发现的。

    为此,在用了几个月火后,仍没发现这一问题。

    那么也就没有完全掌握火的特性。

    之后,丝族人更忙碌了,他们圈养小兽,采摘种子磨制饼干,烘干盐水,制作盐巴,腌制肉类,制作竹制用品,一片繁荣。

    然而,那山势的可怕,却仍深深印在了张静涛的脑海中。

    而随着丝族的忙碌中,夏去秋来,天气已经很冷,眼看就要冬季了。

    于是,丝族又迎来了入冬前的最后一次部族集会。

    而对于这种聚会,大部分族人都会去参加的。

    会有如此,是生存的需要,其实就是显示自己的部族很强,让别人少打自己的主意。

    同时也是为了防备部族集会出现什么变故,为此,部族的老人都是要去的,一旦出事,他们会尽力保护年轻人,牺牲自己,很悲壮,但为了族人后代能生存下去,只能如此。

    只不过本来每个族都会有一些老得走不动的老人留下,但是,这样的老人,往往会在冬天抵抗不住寒冷,被冻死,或者在以往的猿人战争中,被杀死,很少有活到走不动的,丝族人的老人也是,在以往的试探争斗中,艮本就没幸存有这样的老人,因而,家里只留下了小孩在这洞里休息。

    除此,就只有附近的高处守了十个壮男,以防备野兽。

    阿咦就把几只刚被她割了羊毛的绵羊放进了主洞里,以免它们冻着,她则和伏夕抱着羊毛,舒舒服服在火洞里睡觉,洞口则被拦了一些栅栏,栅栏上还绑上了矛草。

    而这么做,固然挡住了很多寒冷,却也减少了活气的进入。

    这是第一次在天气寒冷后,在火洞中住人,阿咦还按照这几个月中总结出的用火方法,把未烧尽就浇灭再晒干的黑炭放入了火堆中,烧燃后,放在一边的灰土里,这样的炭埋在土灰里后,可以烧很久,以免一个晚上后,火堆熄灭。

    而后她便睡觉了。

    火堆,越来越暗了。

    炭毒如死神的呼吸,慢慢侵染了整个洞穴。

    洞中却有所有的丝族孩子。(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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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明月介绍:
张静涛来到了本该是恐龙时代的洪荒,惊奇获知了文明的起源和观音娘娘的由来,又掉落到了美女如云的战国时代,卷入了和氏璧事件中。 并随着先秦诡谋和刀光血影,渐渐发现,和氏璧竟然和神秘的圆周率有关,才发现这源于华夏文明的圆周率到底是如何来的竟无人知晓! 更惊愕发现,地球的转动模式,和书上看到的完全不同,这世上竟仍有如此多的秘密,长城由来,如来由来,神奇北斗,摩天石壁…… 《洪荒明月》,是一切秘密中的枢密,这是虚妄中的一点真实。 掌握枢密,了解这世上的天道和厄道,便掌握了‘财气’的奥秘。洪荒明月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洪荒明月,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洪荒明月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