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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李白是同学全文阅读

作者:大强67     我和李白是同学txt下载     我和李白是同学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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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初见

    第一章初见

    寂寂青楼大道边。纷纷白雪绮窗前。池上鸳鸯不独自。帐中苏合还空然。屏风有意障明月。灯火无情照独眠。辽西水冻春应少。蓟北鸿来路几千。愿君关山及早度。念妾桃李片时妍。

    王小强被一阵朗朗的读书声吵醒,他晃晃脑袋,头有些疼。睁开眼睛,却见十几张桌子排成几排。十几个孩子正随着最前面一个老者摇头晃脑的读诗。

    王小强有些诧异,看着孩子们和老先生粗布长衫的穿着。他的脑袋又开始强烈的晕眩!这尼玛是哪里?我没去拍电影啊。

    他伸出手想掐掐自己的脸,却突然发现自己的手小了很多倍。不由得吃惊猛地站了起来,发出一声“啊”的喊声!

    台上的老先生似乎极为不满自己被从陶醉中打断。猛地睁开眼睛斥责道:“劣徒,你睡觉我就当你被这唯美的诗词陶醉了,可你公然咆哮课堂却饶你不得!”

    说完,老先生拿起一个竹板走到王小强桌子前。捉起王小强的左手,然后用竹板敲去。“啪,啪”随着这清脆的敲击声响起。王小强猛地清醒过来,“疼啊,真尼玛疼!”大量的记忆迅速的冲入脑海里。哥穿越了啊!

    原来,前世的王小强因为是个学渣。一个野鸡大学毕业后,因为到处应聘都被嫌弃。所以不得不去一个钢管厂做了保安。

    这个钢管厂因为是小厂,各种电力设施根本一点安全措施都没有。结果昨夜一场大雨,引起电线起火。王小强去拉总闸,却没想闸箱里已经都是水了。那可是动力线,380伏的。一阵火花闪耀后,王小强就穿越到现在。

    这具身体的主人也叫王小强,生于唐朝,是城里一个富户的儿子。他的便宜爹尽管娶了九个老婆,奈何生半天都是闺女。后来一次酒醉,把街边一个卖豆腐的女子掳入家中成其好事,然后给了点银子打发了。

    却没成想十个月以后,卖豆腐女子抱着娃找上门来。说是他的骨血。他老爹本想叫人把女子打出门去,然而心血来潮,掀开襁褓看了一眼。

    随即大宴宾客,宣布纳了第十房小妾。然后王大强正式宣布,老子有儿子了。叫王小强,以后,江油城中谁要敢欺负我儿。老子倾尽家产也要硬怼!

    于是王小强就在这万般宠爱中渐渐长大,到了蒙童年龄。王大强一想,不行啊,王家大少咋也得认字啊。于是请了先生回家教授,奈何王小强与字无缘,一看到这笔画构成的方块就会产生强烈的睡意,然后瞬间响起甜美的呼噜声。换了几个先生之后,再也没有肯上门的。有名的私塾又不肯收,无奈之下,王大强只好把宝贝疙瘩送到一个性格怪癖的书生门下。并且屈辱的含泪签下了不听话就得打板子的不平等条约后,蹒跚而去。

    从此,王小强就在读书声和板子声的合奏中慢慢熬着岁月。到是也认识了些字。不过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后,先生也被他顽强的意志打败。渐渐默许了只要他不捣乱,做梦随意。可谁也不知道,王小强其实得的是一种怪病。他随时都可能在某一次入眠后永远不会再醒来,本来命运注定王大强的悲哀。结果谁承想,这次王小强终于永远都睡去以后。还没等到王大强惊天动地的哭声,却被一个现代的灵魂给穿越了!

    读完这个身体的记忆后,王小强兴致勃勃的左顾右盼起来。他本来就是个甘于被命运强奸的人,懂得随遇而安。此刻觉得这个身体的命运还不错。最起码强似于前世孤苦伶仃的独自挣扎。

    看着同窗们一个个神情专注的读着书,脑海里闪着一个个蹦出的名字。他都用心的记住,这尼玛都是以后的发小啊!关系必须得维持好。作为现代穿越人,王小强深深知道,只有发小才能算一辈子真正的朋友。长大后接触的人,都带有很多功利成分。那友谊的小船是说翻就得翻的。

    而发小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那个群体是自己无法选择的。而光着屁股的友谊,会战胜现实中的很多东西,让感情也**起来。再说,无论多成功的人,也需要一个真心听自己吹牛逼的群体来炫耀成就。而发小是最合适的。

    小胖,牛娃,二愣子。王小强看着这一张张熟悉而又陌生的面孔,心里有些激动。这都是要陪自己度过几十年岁月的同伴啊!一定要好好珍惜。

    “李白”我靠,等等,倒带。王小强的脑海中一阵波涛汹涌,细细观察左边那个衣衫有些陈旧,面容却有些沧桑的男孩。

    “这是哪个李白?是同名还是哥真跟那个大文豪同窗啦?”王小强默默的搜寻着记忆。李白,五岁时和父亲一起从遥远的西域来到彰明。据说他的故乡叫碎叶城。

    王小强不由得兴奋起来。

    麻麻地,都说我运气不好,这不存在啊!历史上有几个人能跟李白同窗啊!现代人的见识和成年人的思维,让他心里立即有了无数的想法。

    这些想法如一颗颗水滴,在他的脑海里汇集起来。渐渐的成了小河,然后又慢慢的汇成江海。“苍天啊,大地啊。几千年的文化传承被高高捧起的大诗人啊!还有竟能够跟四大美人的杨玉环**。这尼玛得多美好的故事。不行,哥必须要入侵他的生活!没有我,他的生活会不完美!”在兴奋中不由得喊出声来的王小强,看着老先生拿着竹板又朝他走来。连书包也顾不得收拾,站起来就朝门外跑去。边跑边喊,“先生勿怪,我内急。”话音未落就没了踪影。

第二章 家

    王小强刚跑出学堂,只见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胖胖的小书童迈着一双小短腿飞奔过来。“少爷,你咋出来了,还没放学吧?”

    王小强眼睛一瞪,:“啰嗦,少爷我饿了,赶紧打道回府。”

    小书童不敢在啰嗦,赶紧跑回学堂收拾好书箱。跟在王小强后面朝王府走去。

    一路走着,王小强好奇的打量着街边的店铺。街道不算宽,但是两架马车并排而行问题不大。路面铺的都是青石板,因为年久,石板的衔接处都有了落差。车子走过,不时发出咯噔声。

    店铺都是古香古色的,所有的前脸基本为木质结构。木板墙上都雕刻着一些图案,或者花草,或者飞禽走兽。王小强不由得嘴里发出啧啧的声音,这要是拿到现代社会,可都是纯粹的古董啊!随便一样都够他生活十年八年的。

    只是各种店铺的商品都有些单调,稀稀拉拉的摆着几样。王小强摇摇头,嘴里不由得嘟囔到:“太落后了,啥都没有。我的华为呢?小米呢?这让哥怎么熬过那些漫长的夜啊?”

    小书童好奇的盯着自家自言自语的少爷。总觉得跟以前的他不一样了。可究竟哪里不一样?他也说不上来。

    主仆两个走了大概二十分钟,就来到了一栋豪宅前。只见那大门宽阔的足能进出马车。门楼高过五米,两扇黑色的大门上钉满了拳头大小的铜钉。大门的两侧蹲着两个巨大的石狮子,张着大嘴目视着街上的所有人。反正这家所有的摆设就突出一个字。“豪!”

    主仆两刚刚来到大门口,一个看门的家庭丁赶紧迎了出来。呲着大板牙狗腿到:“少爷回来了,累不累?”说完蹲下身子,“来,小的背您进去”。

    王小强和书童互看了一眼。然后喊“一,二,三!”然后同时抬起脚踹在家丁的屁股上。还没等家丁爬起来,两个人大笑着就跑进了宅子。

    等进了内宅,呼啦呼啦出来一帮娘子军。一个个打扮的姹紫嫣红的,好像孔雀开屏一般围着王小强嘘寒问暖的。搞得他一阵无语,可这都是长辈啊!他只得从大娘开始,喊到了九娘才结束。

    好容易冲出重围,来到自己房中。看着怯生生走过来的小丫鬟,他这才眉开眼笑起来。“来,小秀秀。少爷抱一下!”可怜的小丫鬟眼里含着泪,想躲开又不敢。不躲开可实在又害怕,只得傻子一样站在那里不动。

    王小强走过去,在有些战栗的秀秀头上轻抚一下。“好了,伺候少爷吃饭!”丫鬟蕴秀似乎有些不相信一般看了他好几眼。直到确认他没有戏弄她,才开心的答应一声。快速的朝厨房跑去。

    王家就是个杂货商,由于王大强脑子比较活,而又善于为人处世。所以口碑很好。这些年连着开了十几个店铺,生意都不错。

    本来吃饭时候都是一大家人一起吃的。只是有了王小强之后,王大强恐怕这唯一的儿子吃不好。所以总是给他单独开小灶。只要他能搞来的新奇东西,恨不能都塞进儿子肚子里。弄得今年八岁的小强,体型有些蓬**来。

    可过去没有减肥那一说啊!何况唐朝一向以胖为美。他就只想自己的儿子如牛犊一般茁壮。

    王小强此刻没心思应付家里的一切。其实他也不饿。现在他满脑子都是李白的影子,思考怎么抱他大腿,让自己的人生在大唐辉煌起来。哪怕象萤火虫闪一下那样都行。

    厨房似乎永远都为王家少爷准备着饭菜。才几分钟的时间,蕴秀就领着两个厨房的小厮,端了几个托盘上来。

    烤羊肉,煮牛肉。烤鸡肉等等,很快就堆了一桌子。王小强开始还有些欣喜,他穿越前就是肉食动物。奈何几口下去,就没了胃口。尼玛,这饮食也太寡淡了吧?倒不是缺盐,而是没有调料,都是白水煮出来的。烤肉也是只在表面撒了一层盐末,肉本身的膻腥之气根本没有去掉。

    王小强实在咽不下去了,把筷子一扔,坐在桌子前又发起呆来。这下可吓坏了蕴秀和书童王小二,少爷的饭量就代表他们的幸福指数啊!每天吃的多了,老爷就会打赏。要是吃的少了,他们就会被责罚。甚至一天不让吃饭。

    看着自己的丫鬟和书童可怜巴巴的表情,王小强有些心软。可是他实在吃不下啊!不过他灵机一动,“王小二,把书箱里的东西都掏出来!”

    王小二有些莫名其妙的掏空了书箱。却见自家少爷找了几张宣纸,把各种肉都包了起来,然后塞进书箱。

    然后高喊,“今天饭菜好吃,我都吃完了。小二,赶紧跟我回学堂。今天功课比较多,我要抓紧去学习。”

    说完,在秀秀和小二的目瞪口呆中率先走出门去。

    因为他喊的声音比较大,院里好几个娘的门都打开了,探出的几个头脸上都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这少爷怎么突然就爱学习了?

    一路上王小强竟然没有东游西逛,而是急匆匆的朝学堂走去。搞得王小二那双小短腿,如风车一般抡开才勉强跟得上。

    推开学堂虚掩的门,果然如往日一样。李白又没有回家,在那里苦读。

    此时的李白年方十岁,一双剑眉。眼窝有些深陷,鼻梁高挺。显得非常帅气。只是此刻眉头紧锁,腹内不时传来咕噜噜的声音。

    关于他的身世,王小强只知道他五岁随父亲历尽艰辛从西域来到四川。然后父子两一直相依为命。只是家境非常不好。每天李白来学堂总是早晨来,晚上才回去。从不见他吃饭。

    同窗有时候好奇问起,李白总是摇头说不饿。因为王小强入学后,大部分时间都在睡梦中度过。所以两人交集并不多。

    不过前世的记忆让王小强知道,李白从少年起就非常孤傲。也就是按现在流行说法,属于装逼那一伙的。所以,这一箱子吃食想请他分享,也成了个技术活。

    他眼珠一转,搬起一张桌子和李白的书桌并在一起。然后不慌不忙的一样一样掏出各种肉类。

第三章 结拜

    王小强自顾自的摆好吃的,李白却目不斜视的盯着自己的书本。只是肚子里的咕噜声越发频繁起来。王小强不由得心中呸了一声,都尼玛饿成这样了还装啥?

    “李白,帮个忙呗。”王小强声音有些羞答答的喊到。

    李白抬起头,用疑问的眼神看着他。

    “那啥,我爹吧,逼着我每顿饭必须吃这么多!可我家饭实在太难吃,真的吃不下。要不你帮着吃一些,不然我会挨揍的!”

    看着王小强可怜巴巴的眼神,李白犹豫起来。古人云,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可是帮助同学应该不算吧?再说,这可都是硬菜啊!

    王小强也看出了李白内心的挣扎,立刻毫不犹豫的掰下一条鸡腿,直接塞进了李白嘴里。

    既然食物已经到了嘴里,李白所有的矜持也就直接还给了他的老师。立马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看着桌上迅速消失的一种种肉肉。王小强有些不相信一样迅速揉揉眼睛,这娃这是饿了多久啊?

    十几分钟的时间,桌上只剩下了几根骨头。李白抹抹嘴,看着他面前目瞪口呆的王小强。不好意思的拱拱手说道:“小强,惭愧啊,一时没搂住。吃没了!”

    “没事没事,”王小强挥挥手。“其实我在家里已经吃饱了,吃不下才拿到这里的”。刚说完,王小强赶紧捂住自己的嘴巴。这不是让文豪吃剩饭吗?罪过啊!

    李白似乎明白了什么,眼圈有点发红,站起身抱拳弯腰施礼。“王兄施饭之恩,弟一定记得,容当后报。”

    王小强脸也开始红了,拿点剩饭糊弄文豪,这也太不尊重人家了。下次一定拿自己没动过的给他。

    不过心里也有一种无法抑制的自豪,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文豪啊!为了一顿剩饭给自己行礼。这他么太有成就感了!

    王小强也赶紧站起来还礼,“李兄不比多礼,你年长我两岁。弟一直敬佩你的学识,不如我们就此结拜为兄弟。以后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不分彼此。”

    李白稍一思索,立刻答应下来。王小强本来想,话说道这里也就行了。没成想李白却是个仪式感很强的家伙。他从讲台那里翻出了先生平常用的香,点燃三支。然后拉着王小强一起跪下。

    “李白,王小强。今日起结拜为异性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说道最后一句的时候,王小强有些迟疑。他记得李白是62岁那年去世的。他可不想那么早死。不过想想历史上那么多有名的结拜兄弟都不是一起死的,也就释然了。

    两个被仪式震撼的少年起身后紧紧拉住对方的手。“大哥!”“二弟!”

    还没等两个人回过神,只见一双小短腿架着圆滚滚身子的王小二跑进了屋子,扑通一声跪下。“拜见大少爷,二少爷!”王小强愣了一下立马大喜,不愧是老子的书童,真他么给力!

    李白赶紧拉他起来。王小强此刻心情激动啊!“大哥,此时此刻,岂能无酒。我们该痛饮三百杯!”

    李白摸了摸腰间的袋子,“可是愚兄没钱啊,别说三百杯。三杯也买不起啊!”

    王小强豪爽的一拍胸脯,“大哥,以后做学问的事归你,钱的事归我!”说完拉着李白就朝外面走去。后面的王小二也直接把两个人的书箱都背在肩上。

    公元710年,李白第一次翘课。和他的兄弟王小强一起。

    三个人一起直奔彰明最大的酒楼。酒楼坐落在市中心最繁华的地带,名字叫聚贤阁。

    “客官您来了,楼上…”店小二程序话的语言还没说完。就开始懵逼了。这是神马情况?两个小屁孩,还带着一个背两个大书箱的书童。这是要干嘛?

    王小强却不管他啥样,进门就高喊:“掌柜的,给我开你们酒楼最好的包间。放心,不差钱!”似乎为了让掌柜的放心,他伸手从王小二腰间摘下了沉甸甸的钱袋子。拍在了柜台上!

    自古买卖人都跟钱没有仇,虽然在唐朝还没见过几个小孩自己跑酒楼来的。但人家有钱啊!那个朝代商人又没啥地位。顾客就是上帝的理念在那个时期得到了完美的诠释!不像现在,有钱才是上帝!

    刚刚坐下,门口那个小二又点头哈腰的凑了上来。“几位客官,您们吃点什么?”

    王小强清了一下嗓子。“把菜单给我拿来!”

    “好嘞”。店小二随手就拿来了一本菜谱!(有人会问,那个年代有菜谱吗?大强说,哥也不知道。可剧情需要啊!)

    王小强拿着那本沉甸甸的菜谱,有些懵逼。不为别的,都他么繁体字,前世本来学习就不好。更别说繁体字了!装模作样的翻了一会。对着弯腰等候的小二道:“来,要这一篇,还有这一篇,加上这一篇!”

    这次轮到小二懵逼了。尼玛,人家点菜都是单个要,你特么论篇要。他打死也猜不到王小强是因为不认识字啊!不过他还是小心翼翼的问了一句“您确定?”

    这一下王小强又受伤了,啪的一声把钱袋子拍在桌子上“你欺负小爷没钱吗?”

    店小二欲言又止的犹豫了一下,随即高喊,“一号包间客人点菜第一篇,第三篇,第五篇!”

    此刻酒楼里人满为患,不过听到喊声都迟疑的把眼神盯向一号包间。这第一篇,第三篇,第五篇是什么鬼?

    酒楼的上菜速度还是很快的,王小强他们刚刚没说几句话,菜就陆陆续续的被端了上来。蒸鸡蛋,煮鸡蛋,盐鸡蛋…。蒸白菜,煮白菜,烤白菜…。还有还有,麦子粥,黍子粥,小米粥…。

    王小强看着这一桌子几乎一样的菜肴不由得大怒!一把把钱袋子拍桌子上,“小二,你欺负小爷没钱吗?”

    小二赶紧点头哈腰的拿过菜谱。翻着王小强点过的几篇。“小爷,您自己点的。”

    王小强……

第四章 斗酒吟赋

    这尼玛活生生的打脸啊!不过事已至此,王小强也不是个输不起的人。

    “拿酒来!”酒楼里又响起王小强底气十足的声音。

    “小爷,您要多少?”小二点头哈腰的问到。

    “先来一斗!”

    店小二在那里一阵哆嗦,“爷,小爷。一斗酒是二十斤啊!您喝的了吗?”

    啪!又是钱袋子砸桌子的声音。“爷喝一杯倒一杯,你管得着吗?”

    前世王小强一直窝囊到牺牲,也没尝过任性的滋味。此刻不由得豪气万千,真爽。

    当两个十斤的大坛子摆在他们桌子上的时候,王小强和李白都有些傻眼。不过想想斗酒诗百篇的典故,王小强很快就释然了。我大哥谁呀?诗仙!虽然现在年龄小点。但是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不是。

    还没等酒开封,包间门口却出现了几个人。原来是大厅里几个喝酒的汉子,看到有人竟然一下要了二十斤酒。不由得好奇起来,他们想不出什么样的的人能喝这么多酒。结果走近一看,却原来是两个小孩子。不由得大笑起来!

    王小强脑补了一下前世打架的情景。立马站了起来,“瞅啥?”

    只是下一句还没出口,看着对面那几个跟自己不成比例的身高。立马闭嘴了。

    “哈哈哈!”几声嘲笑响起。那几个家伙好像喝的有点多了。“小弟弟,这酒不是你们能喝的。听哥哥话,赶紧回家喝奶!一个獐头鼠目的家伙张嘴说道。”

    “我们要是喝了怎么办?”一个冷静的声音响起。

    王小强回头一看,原来是李白已经站了起来。这个少年语气平静的不像他的年龄。眼眸里闪出冰冷的光芒。

    “你们要是喝了,我从这里爬出去!”对方似乎被李白的气势震慑了一下。但马上又不服气起来。

    “好!”答了简简单单的一个字。李白就坐下了,打开泥封。倒满了身前的酒杯。

    王小强有些忐忑,不过当酒水入喉的那一刻,心里出现了一串“草泥马”。原来这个时候的酒度数低啊。跟后世的啤酒差不多!

    心里有了底,王小强就放心的喝了起来。却没想到,李白虽然言语不多,但喝酒那叫一个豪爽。基本上端起杯就干。

    不知不觉间,两坛酒就见了底。王小强在前世是个酒精考验的资深干部。所以十来瓶啤酒的量对他真的无所谓。可没想到,对面的李白竟然也神情自若,只是眼神中闪出一抹神采。

    这是要写诗了吗?王小强有些走神,又有些期待。虽然,他知道李白的处女作是十五岁时候才有。可万一要是历史因为多了个自己,这小蝴蝶扇一下翅膀,自己大哥早五年开始写诗呢?

    刚想到这里,却见李白扶桌站起。开口吟道:“楚使子虚使于齐,王悉发车骑,与使者出田。田罢,子虚过奼乌有先生,亡是公在焉。坐定,乌有先生问曰:“今日田乐乎?”子虚曰:“乐。”“获多乎?”曰:“少。”“然则何乐?”对曰:“仆乐齐王之欲夸仆以车骑之众,而仆对以云梦之事也。”曰:“可得闻乎?”。

    看着慷慨激昂的李白,王小强有点蒙。这个好像不是他写的吧?

    只是这时候,随着李白声音越来越大。酒楼里的客人好多都放下筷子,围拢上来。

    “仆对曰:‘唯唯。臣闻楚有七泽,尝见其一,未睹其余也。臣之所见,盖特其小小耳者,名曰云梦。云梦者,方九百里,其中有山焉。其山则盘纡茀郁,隆崇嵂崒;岑崟参差,日月蔽亏;

    李白语气没有丝毫停顿的读着,眼里的光芒越来越炽热。

    “嘶嘶”,突然传来几声吸冷气的声音。大家回头一看,却原来是几个衣着光鲜的书生,正在呆滞的看着李白。

    “这孩子太厉害了,这是子“虚赋啊”?他竟然能背诵!”其中一个明眸皓齿,漂亮的不像话的公子出声道。

    乌有先生曰:“是何言之过也!足下不远千里,来贶齐国,王悉发境内之士,而备车骑之众,与使者出畋,乃欲勠力致获,以娱左右,何名为夸哉!问楚地之有无者,愿闻大国之风烈,先生之余论也。今足下不称楚王之德厚,而盛推云梦以为高,奢言淫乐而显侈靡,窃为足下不取也。必若所言,固非楚国之美也。无而言之,是害足下之信也。章君恶、伤私义,二者无一可,而先生行之,必且轻于齐而累于楚矣。且齐东陼钜海,南有琅邪;观乎成山,射乎之罘;浮勃澥,游孟诸;邪与肃慎为邻,右以汤谷为界。秋田乎青丘,彷徨乎海外。吞若云梦者**于其胸中曾不蒂芥。若乃俶傥瑰伟,异方殊类,珍怪鸟兽,万端鳞崪充牣其中,不可胜记。禹不能名,卨不能计。然在诸侯之位,不敢言游戏之乐,苑囿之大;先生又见客,是以王辞不复,何为无以应哉!”

    整个酒楼里的人都围拢了上来,唐朝好文,而李白背诵的这首“子虚赋”是在士林中广为流传的一首赋。

    后世提到司马相如,最多的都是想起的是他和卓文君的爱情故事。却不知司马相如在历史上却是个地位极高的文人,甚至被称为“赋圣”。

    无数文人敬仰他,但由于司马相如最出名的文字都是赋。而古言文中赋是最长的。偏偏又不像诗词那样押韵,读起来朗朗上口。所以他的文字只流传在书本上,而很少有人能背诵。

    这篇“子虚赋”是学子们相互传阅,并且推崇到极点的一篇文章。此刻被一个孩子酒后随口背出,让所有人都近乎呆滞。

    随着李白抑扬顿挫的声音,所有人都表情都一起变化着。凝重,悲愤,激昂。兴奋!

    当赋的最后一句落地后,酒楼里开始是长久的静默,然后就想起了无数的赞扬声!

    而此时李白吧坛里最后一点酒倒进杯中,抬头一仰而尽。然后抱起坛子往地下一摔,王小强不甘示弱。也把坛子碰的摔碎在地上。

    而大厅中,那几个跟他们打赌的家伙,正悄悄朝门口走去。

    “站住!”

第五章 各回各家

    刚才的争执,也有不少人看见。只是,这几个家伙原本是本地的无赖。所以人们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可现在不同了,李白的形象在人们心中瞬间已经高大起来了。两个少年,又能喝酒还会背诗。这本来就是秒杀四方的角色。

    大家吵吵嚷嚷的申饬着那几个无赖。可是大庭广众之下,从大厅爬出去。无赖也是要脸的好吧!几个本来就是街上争强斗狠的角色,若是今天爬了,以后还能混吗?

    那个獐头鼠目的家伙狞笑着走上前来。“少年,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我曲鳝儿在几条街,也不是无名之辈,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说完一敞怀,露出了肚子上别着的短刃。

    王小强有点傻眼,虽然后世也有流氓恶霸之类的。但是做的这么理直气壮的,他却真没见过!这情况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喂,妖妖灵吗?可这年头没电话啊!怎么报警?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刚才那个漂亮的不像话的书生已经挡在他们的前面。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莫非还要行凶不成?”只是这声音有些娇嫩,虽然这姑娘故意压低嗓音。

    这个曲鳝儿本来还在那里张牙舞爪滴。听到这声音却一愣。他条件反射一样伸出手,朝书生摸去。估计是想感受一下对方胸肌的挺拔程度来确定性别。

    结果手还没彻底伸出来,只听“啪!”的一声。一柄带着鞘的减,狠狠砸在了他的小臂上。

    王小强一呆,他都没看清身边的李白啥时候闪电一般冲到了曲鳝儿面前的。

    曲鳝儿的意识还停留在将要触摸到的柔软之中。那尖锐的疼痛让他的大脑接收晚了将近五秒钟。结果,还没等他的痛呼声喊出来。书生的一只脚已经踹在他的胸口上。这下也不用喊了,直接晕倒。

    “滚!”随着书生的一句娇喝。曲鳝儿的几个同伴也知道碰见了硬点子。抬起曲鳝儿连滚带爬的出了酒楼。

    李白这傻子似乎没有注意到对方的性别。抱拳道:“学生李白,多谢兄台仗义相救!”

    那书生也抱拳还礼,“愚兄冷蕊,区区小事,何足挂齿。倒是你,小小年龄文武双全。前途不可限量啊!”

    看这这两个人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王小强怎么都觉得蛮有喜感。这一个小孩,一个美女,却偏偏跟大男人一样有板有眼的。

    寒暄过后,大家作别各回各家。路上,王小强有些兴奋的问:“大哥,你还会剑法啊,能不能教我?”

    “以前咱们是陌生人,我不管你。但从今以后却不行了,你是我二弟。男人在世自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仗剑快意江湖!所以,你以后自当随我一起读书,练剑。不可懈怠。否则,愚兄自会罚你!”

    这些话让王小强头发紧,心中一阵哀嚎。尼玛,哥是来抱大腿的好吧,不是开辟苦逼模式。再说这个时候还没有科举,读书有啥用?

    只是这些话他不敢说啊!只好小鸡啄米般的一阵点头。开启典型的乖宝宝模式。这个大哥有暴力倾向啊,最聪明的办法就是别违拗!

    这个点学堂已经不能去了,只能够各自回家。王小强有些好奇的问,“大哥,你家住哪里啊?好像你中午一直不回家,很远吗?”

    李白的神情有些苦涩,“我家住城外一个很偏僻的地方。路有些远,中午回去饭后怕赶不回来。”

    “要不你以后住我家吧,你是我大哥了。跟我回家拜见一下我老爹,咱们就是一家人!”

    李白坚定的摇摇头,“不行,我还得回家照顾父亲。多谢二弟的好意,趁着天色尚早,我回去做点家务。二弟也回家吧。”

    兄弟俩在街口分开,王小强带着王小二蹦蹦跳跳的朝家里走去。

    此时的市镇都实行宵禁,居住区被建成一个个坊区,而晚上坊区就会关门,禁止出入。违者直接会被抓起来投进牢里。

    主仆二人到了大门口,那个板牙家丁王大牛又兴高采烈的迎了出来。“少爷,您回来啦?说完就弯腰蹲在王小强身前。”

    王小强兴致不高的挥挥手,自己走进了家门。

    后面的王大牛和王小二对视一眼。只觉得今天的少爷有点不对劲。每天都固定节目咋取消啦?王大牛摸了摸自己屁股,好像今天被少踢一次缺点啥一样。

    几个娘例行公事的欢迎后,王小强走回了自己屋子。有些寂寞。木有手机,木有电脑,他实在想不出来这时间咋熬?

    四川一带竹制家具比较多,但小强的屋子里却一件都没有。所有的家具都是红木打造。就那张床,别说材料,光手工在后世都得值几万!

    他遗憾的把所有的家具视察了一遍。这尼玛要是在穿越回去都带着,妥妥的一个富二代啊!

    蕴秀的脑袋在门口闪了一下。王小强眼神好啊!“小秀秀过来抱抱!”秀秀怕他,但又不得不过来。王小强一下高兴起来。没电脑可是咱有丫鬟啊!有丫鬟咱就能过家家。

    蕴秀今年十三岁了,从王小强三岁就开始伺候他。只是这个少爷性格乖张,动不动就打她,她还不敢躲。只要躲少爷就会找老爷告状,那样打的更狠!所以蕴秀每天最轻松的时间就是少爷上学的时候。

    看着低着头走到身边的小秀秀。眼睛大大的,只是里面似乎蒙了一层水汽。鼻子高挺,鼻尖还微微翘起,显得非常俏皮。嘴唇紧紧的抿着,有着一股倔强。

    王小强上去抱了一下,好软。只是自己个子太矮了。脸被秀秀胸前的隆起硌了一下。好疼,心疼!王小强彻底被自己身高打败了。他不由得安慰一下自己,别急,我还是个孩子。

    而此时的李白还在城外快速的走着,他家住在离城十里的山脚下。大约一个多小时他才回到家里,那里就他一户人家。

    简单的两间竹屋,竹屋前面用竹子围城了一个小院。院的东边有一个架子,摆了几件兵器。家很简陋,但干净!

第六章 舐犊情深

    李白往屋里看了一眼,屋里没人。他叹了口气,然后走到外屋的米缸跟前用瓢挖出一点黄米,洗干净放进锅里。他要煮点粥,这就是他的晚饭了。父亲又出去好几天了。再不回来又该断顿了。

    只是这样的日子他早已经习惯了。似乎这个少年的内心强大的早已经可以面对任何苦难。灶里的火烧起来,映着他的脸。他拿起一本书专心的看起来。

    他吃饭时候天已经黑了。简单的一碗粥,没有下饭的菜。这个时候的盐是种很贵的物资。喝粥的时候,他想起了刚结拜的二弟,心里有一种很温暖的感觉涌上来。连这白粥都变得好喝了。

    山里不用宵禁,但他也没地方可去。当月亮升起来的时候,他拿出剑舞了起来。他的剑术很简单,没有一点花哨。每一招快捷的似乎他根本没有出手一样!

    王大强回来了,胖胖的,似乎脸上的笑容一直凝固在上面。他首先到王小强屋里抱起儿子转了一圈,然后就一起吃饭。

    主食是胡饼,王大强从街上带回来的。还有一只烤鸡,只是色泽有些发黑。他其实想吃点菜,但儿子不爱吃,所以他就跟着不吃了。

    但今天好像儿子连鸡也不爱吃了。他这个儿子很任性,不读书,不学任何东西。家里没人敢让他不高兴,否则他就大哭大闹。可这是他唯一的的儿子啊,所以必须惯着!

    “儿子,想吃啥?爹去给你买。再晚就宵禁了,出不去。”他有些着急。怕饿着儿子。

    王小强有些感动,这个身体的所有记忆他都有。相对于前世的孤苦伶仃,这辈子是真幸福的!他笑起来,撕下一条鸡腿咬了一口,然后塞进老爹嘴里。

    这鸡真香,王大强狠狠的咀嚼着。眼里闪过一点晶莹!

    “爹,我今天结拜了一个大哥。”

    “嗯,只要我儿高兴就行”

    “他家境很不好,我以后带午饭去和他在学堂吃。”

    “别带了,早饭到中午就凉了。叫王二中午回来取!”

    “爹,你不会不高兴吧?”

    “我儿高兴我就高兴!”

    对话很简洁,但每一句都温馨。

    吃完晚饭,王小强觉得头发很油腻。这点不如前世,他习惯了板寸,但这世确是长发。还得像女人一样扎起来。

    小秀秀费力的提着一只木桶进来,然后把水倒进木盆中。“少爷,洗头吧!”

    秀秀的表情自然了很多,她突然觉得不怕少爷了。尽管少爷还是显得那么坏!但好像实际又不坏了。

    王小强呆呆的看着木盆里面,水有些混浊,还带着米屑。他的脸一下黑了起来。

    “小秀秀,又偷懒是吧?你这是弄来的刷锅水吗?”

    秀秀捂住嘴偷笑了一下,“少爷,这是淘米水啊!你不是要洗头吗?头发上油多,只有淘米水能洗干净!”

    王小强尴尬的摸了一下脑袋。这尼玛是唐朝啊!没有香皂。他只好附下身子,让秀秀帮他解开发髻洗头。淘米水洗了一遍,又用清水涮了一遍。擦干以后,王小强觉得好像打了一层发胶。

    没有了娱乐活动,只能早早地钻进秀秀捂热的被窝。王小强叹口气,这古代也有人性化的管理啊,真贴心。

    这要是再有个电视多好,迷迷糊糊间,王小强想起前世一哥们写给喜欢追剧的老婆一首词。

    临江仙臭婆娘追剧有寄

    何苦深宵追剧,常教泪浸双眸。纸巾偷抹不知羞。对屏添爱意,瞅我减温柔。

    若是网停多好,惩她嗔怪无由。精神出轨惹人愁。何时为了俺,能把色心收。

    诗还没回忆完,他睡着了。

    第二天醒了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小秀秀伺候着穿好了衣服,在盆里洗了把脸。可是怎么刷牙呢?看见脸盆边的凳子上摆着根柳枝和一撮精盐。好吧,这是古代!王小强拿起柳枝沾点盐,胡乱在嘴里捅了捅。吃了东西带着小狗腿王小二就去上学了。

    上学对于王小强,一直都属于不太积极的事情。所以,等他到来的时候,同窗们早已都齐了。他刚坐下跟李白打了个招呼,先生就进了门。

    学堂每天的惯例就是早上来了,先生要抽查昨天学的东西。他们那个时代虽然已经独尊儒术,但是对于诸子百家的东西,都会涉猎。所以,相对于后世学子,唐朝的知识面反倒渊博一些。

    当然,这跟王小强他们暂时没啥关系。他们只是私塾,说白了,只是出于识字阶段。这个年代科举还没开始,当官只能靠举荐。

    也就是说,读书人你低头读书就是。然后想办法搞得自己满身才华霸气侧漏。在大街上横着走!慢慢大家都听说你名气了。最后你找遍七大姑八大姨的关系。若是有个当官的,他就可以向朝廷举荐。并且证明你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有经天纬地之才。户部考察无误后,你就可以当官了。

    当然,那时候读书人都有些傲骨。攀龙附凤的并不多,即便找人举荐,也是凭自己真正才华。不像现在的所谓砖家们。啥没底线的事情都做得出来。

    今天先生先生抽查的内容是论语。“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可怜的牛娃又被叫了起来。先生似乎习惯了第一个叫他。因为牛娃的父亲送儿子来学堂的唯一一句话就是。“不听话使劲揍,皮实!”

    牛娃站起来,目光有些茫然的盯着屋顶的某个点。“学而时习之,不断乐乎。有朋友自外地来,没有肉乎!”

    “啪,啪,啪!”先生的竹板似乎打出了节奏。疏密相间。像极了某种每天发生在夜里的音节。

    打完两个人,先生的眼睛瞄上了王小强。其实他不是想提问他,只是好奇这小子为啥没睡觉还敢用眼神跟他直视?加上昨天下午的翘课。先生决定要行使一下权威了,因为今天对的板子的欲求未满。

    他直接走上前,拉着王小强的左手就要打。王小强猛的往回一收。“先生为何打我?”

    先生有些好奇,这个问题还用问吗?你自己啥逼样你准不知道啊?从进学堂开始,我教的东西你答对过一次吗?

第七章 打脸

    王小强紧紧的把左手抱在怀里,老先生拽了几次拽不出去。急眼了,这个时代的学生可没有敢反抗老师的。那可是大逆不道的事情。这事要是传到家里,那这小子就是妥妥的会被混合双打!

    不像现在的家长,护犊情深,老师别说打了,就是话重了都可能遭遇监护人的老拳问候。

    两人正在僵持,李白站了起来。“先生,我可否问一下你为啥要打他?”

    “他不会背书!”先生想当然的回答。

    “我会!”王小强昂起头,有些傲娇的回答道!

    “噗嗤”,却原来是一个胖子嘴里发出体内排出浊气的声音。

    “二胖,你放啥屁?”王小强说完,觉得自己似乎搞错部位了。又问到,“你笑啥?”

    二胖那圆圆的脸蛋上面的肉肉被刺激的有些颤抖。“王小强,你这种不学无术的家伙。你说说,从进学堂,你哪一次会背过一篇课文?不会背老老实实挨板子也就是了,可是可是,今天竟然忤逆先生,我代表江柚富户子弟表示以你为耻!”

    二胖义正辞严的申饬着。脸上因为伸张正义,泛出红光!

    “可我二弟说他会背!”李白脸上也浮起一股怒色,他相信自己二弟。尽管这个二弟从没有背下来一篇文章,可他就是相信!

    “他要是背下来,我今天在聚贤阁请你们吃大餐!”二胖被愤怒憋的满脸通红,这个学渣,竟然敢说自己会背书。老子都从来没背下来过,难道他真能比我聪明?二胖心中愤愤不平的想到!

    先生的神情出现了一丝诧异。对于王小强,他早已不抱任何奢望。可是对于李白,他可是极为看重的!这个弟子,在他教过的学生里,堪称飞机中的战斗机。虽然年龄比同窗都都大一点,可别人都还在蒙学状态。他却早已熟读四书五经,通晓百家。甚至司马相如的子虚赋都能整阙背下来了。

    这样的弟子早晚会一飞冲天的,那个年代讲究师便为父。这种弟子面子总是要给一点的。不然以后李白成了大官,万一不记得自己的宽厚和慈祥咋办?

    这个先生姓孟,名响。本是个不得志的书生。说实话,他的才学并不差,只是家境不好。加上无人举荐,只好为了生活,开了个书馆为生。

    孟响低下头想了一下,“王小强,李白说你会背,你自己也说会背。为师如今就给你个机会。可你如果不会背为师会加倍打你二十板子!你可服气?”

    “我要是会背咋办?”王小强继续昂这头不服气的喊到!

    孟响语气一滞,咬咬牙说道。“你今天若是背下来,为师就让你休沐一天如何?”

    王小强眼神一亮,“欧耶!”禁不住发出一声欢呼。然后摆出一个剪刀手!搞得满屋子的人全都懵逼,不知道这叫啥造型!

    孟响放开拽着王小强的手,走回讲台,拿起书本。“开始背吧,背不下来看为师如何打你!”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立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与!”

    二胖呆呆的看着王小强在那带着不可一世的神情唾液横飞。心头不由的飞过一万头“草泥马”,这尼玛不科学啊!这还是富二代风格吗?说好的不学无术哪去了?

    台上的孟响也随着王小强朗朗的读书声闭上眼睛不住地摇头晃脑。这是啥?这就是仙乐啊!闭上眼,黄金屋,颜如玉。书中啥都有啊!

    “子曰:为政以德,臂如星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王小强还在滔滔不绝的背着。

    孟响猛的睁开眼,“停,为政篇为师还没教,不用背了!”

    王小强不好意思的挠挠头,“那啥,先生,没刹住车。”

    李白眼睛亮起来,这才是我二弟!他咋可能不学无术。

    孟响有些恼怒的看了二胖一眼,这小胖子。若不是你,为师咋会被带到沟里。清了一下嗓子“二胖,王小强已经背下来了,那你来??解释一下作品吧!”

    二胖脸上的肥肉又开始哆嗦起来。他到是想解释,可奈何不会啊!但又不敢说不会,只好按自己的理解来阐述。

    “学习吧,时而学时而可以不学,学不学老师不能说。有朋友从远方来不能乐,为啥呢,因为要吃你家粮食!”

    二胖刚解释到这里,教室里一阵哄堂大笑。孟响脸涨得通红,这尼玛是我教出来的学生吗?他直接用飞奔的速度冲下讲台。随后就传来二胖杀猪般的叫声。连啪啪声都遮住了。

    王小强如出笼小鸟一般在街上蹦跶着。原来学霸的感觉这么酸爽!虽然哥前世是学渣,可是喜欢读书啊!好多穿越文里面把历史上的名篇用来用去的搞得哥都会背了。不行,我得赶紧学学繁体字,哥好歹现在也算胸有丘壑了,总不能不识字吧!

    对了,王小强摸摸头发,突然想起了一件大事。哥不能再用刷锅水洗头啦!不然哪天不小心再被老鼠当食物给啃啦。香皂,牙刷,王小强眼神一亮。

    “王小二,带本少爷去咱家店铺溜达一圈!”

    好嘞!王小二甩着两条小短腿立马冲到前面,然后点头哈腰的狗腿道,“小的前面带路,少爷您慢走”

    当王小强走进自家第一间店铺的时候。不由得被震撼了一下,只见大大招牌上面五个明晃晃的金色大字(强强百货店)。大门两边还挂着一幅木质对联。上联:

    淘三江四海货繁荣贸易

    操七上八下心保障市场

    王小强一口老血差点没吐出来,这老爹真有才啊!

    不过在店铺里面转了一圈后看着热闹的顾客,他心里也不由得暗暗佩服。这老爹不简单啊!

    一路走来,别的店铺门口要么挂一束麻,表示专卖麻绳麻线。要命挂个蜡烛表示专营蜡烛。可老爹的脑洞却真的与众不同。他把生活中所有能用到的东西通通划拉到自己店里销售。

第八章 买猪

    “少爷来视察了!”随着王小二响亮的喊声,所有的伙计们都弯腰齐声问候。“少爷好!”王小强暗暗点头,古代人真有礼貌。他刚想勉励几句,结果伙计们都各自去忙了。没办法,人流量大啊!

    倒是掌柜的一直跟在他身边伺候着。这个掌柜王小强认识,叫张不开。是老爹一起长大的发小,虽然脑袋不是太灵活。但绝对听话,而且忠心耿耿!

    前世王小强听很多人说过这个道理。用人尽量要用听话的,忠诚的。能力大的人,不听你的能有啥用?

    对这个话题,王小强前世今生都没啥看法,前世只能受雇于人。今世?只能冷笑一声,呵呵,还有能比哥再有能力的人吗?所以,用人,肯定要听话的,狗腿的。把我的意志贯彻最彻底的!

    粗略的看了一下店里的货物,王小强兴致缺缺。到是一种打烧饼用的木质模子让他有了兴趣“张掌柜,这种模子有多少?有火碱吗?”

    “有啊,少爷有啥用,要多少?”张掌柜赶忙答到。

    “干啥用你就先别问了,赶紧叫人给我送,模子有多少送多少。火碱一筐!再拿些香料”。

    嘱咐完掌柜的,走出门来的王小强问自己的小狗腿,“你知道哪里卖吗?”

    “少爷,那个不能吃。太腥臊了!”王小二一脸嫌弃的表情。

    王小强一脚踹过去“你个吃货,少爷是个做大事的人。难道买猪就是为吃吗?”

    王小二不敢犟嘴,心里却嘀咕道。“我就不信你买猪是为了养着玩!”

    主仆二人直奔猪市,倒还真给了王小强一个惊喜。原来这个年代的人基本不吃猪肉,除了那些真正的穷人。但穷人又能买多少?所以猪肉都极为便宜。

    王小强挑了一头大肥猪,足有二百斤。让王小二赶着回家。那个年代穷啊,人都吃不饱哪来的粮食喂猪?所以,这头猪几乎成了能报到皇宫里面的“祥瑞”。

    猪到这个分量都懒啊,不爱动。王小二牵着说啥不走,踢一脚哼哼两声挪几步。把王小二急出一身汗来。

    无奈之下,只好王小二在前面用绳子牵着,王小强在后面拿根柳条在后面赶着,两人一猪慢吞吞的在大街上晃悠。

    招来不少吃瓜群主,都在猜测这个富家子弟买猪干嘛?

    其中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高人,拈着胡子眯着眼睛说道。“这少年不简单啊,猪能长到这么大,估计得有几十岁了!几十岁的猪就等于人二百岁,真正的祥瑞啊!买回家供起来,得为家里增加多少福祉!”

    吃瓜群众们都齐齐点头,甚至有个人弱弱的问王小强,“少年,你这祥瑞卖吗?”

    把王小强问的一愣,直到人家指向肥猪。才没好气的回答:“不卖!”

    好不容易晃悠到家里,王小强累出了一身臭汗。不过对于他为啥赶头猪回来,没人多嘴。似乎他能干出啥事都没人会吃惊。到是那几个娘,今天都关着门没出来。不为其他,嫌臭!

    直接把猪赶到了厨房,做饭的几个家人赶紧迎接。王小强指挥着他们把猪杀了,然后去毛。

    所有的毛用开水加烧碱又煮了几遍淘洗干净凉晒在箩筐里,然后再把肥肉都切了耗油。

    猪肉被剔干净,骨头剁成小块。王小强找半天找了一些麦芽糖,这个年代还没有蔗糖。然后用猪油炒化,等糖的颜色焦黄,就把猪骨头倒了进去翻炒。

    等猪骨头全都变成红色,加水,加盐。又放进一些酱料小火慢炖。不一会,一股浓烈的香味从锅里飘了出来。

    王小二和几个开始恨不得捏着鼻子干活的家丁此刻都不由自主的吸气。这尼玛是下等人吃的肉吗?

    王小强没有功夫搭理他们,指挥着把熬好的猪油盛出大部分。然后加入一些火碱,又把一锅里倒满水大火熬起来。

    一边熬,一边不停的用木棍搅拌。中间还加了两次水。等锅里的液体粘稠起来,就停了火。加进一些香料。王小强就让他们把液体装进一个个烧饼模子,放到院里凉晒。

    此时,锅里的红烧排骨也收汁完毕,一块块晶莹透亮的仿佛琉璃。让人看着就食欲大开。

    王小强挑了一块小排啃起来。真香!这可是纯绿色原生态的猪啊。岂是后世那些靠饲料半年催肥的肉猪能比的!

    王小二喉头不断的吞咽,“少爷,香吗?您这个身份不适合吃这种贱肉。要不我替你尝尝!”

    那几个家丁也可怜巴巴的盯着王小强。王小二的话似乎也表达了他们的心声,所以跟着一.asxs.头。

    王小二此时也没有心情跟他们计较。自顾自的装了个食盒。然后吩咐他们看好院里凉晒的模子。再把排骨给几个娘送一些。

    特别嘱咐一定要给爹多送点到店铺里,就说儿子亲手做了孝敬他的。

    然后带着手里还捧着一块大骨头舍不得撒手的王小二直奔书院。

    学堂里又只剩下李白一个人在那里忍饥挨饿的读书,看的王小强不住的心疼。

    食盒一共五层,每一层王小强都装了一盆排骨,竟然连主食都忘了拿。

    “那啥,疏忽疏忽!你们多吃肉”王小强有点不好意思,小二你陪我大哥先在这里吃。我去后堂找一下先生。

    此刻的孟响夫子正在独自对付着一个胡饼。那胡饼不知道买了几天了,有点硬。他耐心的一点点用后槽牙啃着。前面的牙齿实在啃不动。一边啃还一边用手指蘸着唾液,沾起落在桌子上的芝麻粒。

    “先生先生,我给你送肉来了!”

    孟响有些狐疑的看着王小强。心说不应该啊?学生孝敬先生在这个朝代是很正常的事情。可关键不人不对啊?

    “你是不是有啥事?”孟响没有被鼻子下面的香味彻底俘虏。只是一边不断的吸气,一边警惕的审问着王小强。

    “没有没有!我只是今天感谢先生给我放假,所以炖了些猪骨头给您送来”

    “真没别的事?”看到王小强肯定的点头孟响就放心了。他迫不及待的抓起一块骨头一口咬下去!

第九章 生当作人杰

    孟响瞬间眯起眼让肉在口腔里停滞了一会。然后满脸的陶醉,心中堆满了一个字,“香!”真特么香!

    吃了几口他又停下来,“小孩子以后不要妄语,这不是猪肉,先生从不吃猪肉的!”然后又咀嚼几口,“猪肉是贱民才吃的。”

    王小强拿着盆子从后堂回来,却见四个盆子都已经空了。李白和王小二都使劲挺着肚子靠在书桌上。

    看见王小强进来,王小二献宝一样举着手里一块骨头“少爷少爷,看,我给你抢了一块!”

    李白横了他一眼,那表情十分淡然。似乎这几盆骨头没了跟他没有关系一样,只是脸上沾着的肉沫让他的神情有些讨喜。

    王小强一把抢过那块骨头,朝王小二喊到:“本少爷还没吃饭你不知道吗?”

    王小二怯怯的答到“:开始记得啊,后来三盆都没了我就给忘了。我吃的慢啊!”

    王小强有些心酸,这尼玛影响了中华民族几千年传承的文豪啊!不行,我绝不会让他这么苦下去了!想到这里,他狠狠的啃了一口手里的骨头!

    “大哥,你以后教我读书写字,咱们每天一起吃饭好不?”

    李白点点头“好,但你以后得努力!大丈夫生于世,即便不能留名千古,但也不能碌碌无为!”

    王小强胸中瞬间被一股豪气充满,他紧紧握住李白的手。激情吟到:“生当作人杰,

    死亦为鬼雄。

    至今思项羽,

    不肯过江东!”

    “好诗!”李白不由得大赞。随即问到“谁写的?”

    王小强无辜的摇摇头,“我不知道,我不识字。”

    李白顾不得再去问他,抓起手中的笔,飞一般把这首诗抄了下来。然后翻来覆去的读着读着,一边说着真好,真好!

    “哈哈,生就要做人杰,死了也要做鬼中的英雄!这两句把男人的情怀写的淋漓尽致!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又把楚霸王描写到了到了极致!”

    “不过你要告诉我,这是谁写的?我想认识他。”

    看着王小强一直摇头,李白的神情渐渐凝重,“二弟,不会是你写的吧?快告诉我!”

    王小强汗一下就出来了,我是特么不是嘴贱吗。咋就没事学人家吟诗呢?我倒是想承认,可我敢吗?字都不认识呢。

    可我说谁呢?告诉他是几百年后一个女诗人写的?估计得挨揍!

    想了半天,王小强清清嗓子:“那啥,昨晚我做梦,梦见一个白胡子老头塞给我一张纸。纸上写着这首诗。我想问他叫啥,使劲喊他也不回答,然后我就醒了。”

    李白狐疑的看了王小强一会。但又想不出他为啥要要撒谎。也许就是真的吧。

    “我想喝酒,我想大醉一场”!李白的情绪继续亢奋。

    “大哥,咱们刚吃了饭,就别喝酒了。那个二胖晚上不是要请客吗?咱们一起喝。”

    李白点点头,“好,晚上喝。今天必须喝酒,这样的诗值三百杯!”

    下午回家看了看模子里面的溶液还没凝固,就让家丁削了几个拇指宽,半尺长左右的竹片。在竹片的一头钻了几排眼,把猪毛双着塞过去,然后背面用细麻绳绑紧。

    时间不长,一个牙刷就出来了。王小强闻了闻,经过火碱和开水几次处理过的猪毛到是没有味道了。

    他拿起来沾了点盐,找个碗刷了刷牙,感觉还不错。最起码不是柳枝能比的。

    王小二和几个家丁一看,立马来了兴趣。有这个刷牙可比柳枝方便多了。等王大强回来的时候,他们已经做出了一百多把牙刷。

    王大强一看立马眼睛直了,艾玛,商机啊!立马调派人手加班赶制。时间就是金钱啊!连准备跟王小强探讨的红烧排骨问题都忘记了。

    看看时辰差不多了,王小强带上王小二直奔聚贤阁,大哥可说了,今天不醉不归!

    来到聚贤阁门口,二胖这娃到是挺讲信用。早早在门口候着呢,可晚上聚贤阁热闹啊,包间没能订上。三个人只好在大厅找了张桌子坐下。

    这个酒楼的消费,在江柚这座小城里面就算是最高的了。能来这里喝酒的不是文人雅士就是巨商富甲,反正普通老百姓是吃不起的。一顿饭没有个二三两银子根本下不来。

    二三两银子对于一般都百姓家庭足够一个月的生活费了。

    可能有人会问,那读书人为啥吃得起?其实那时候的读书人没有穷人。

    因为科举制度还没有形成,不存在穷秀才这一说。所谓的读书人大部分是世家公子。

    所谓的世家最出名的是崔氏,卢氏,王氏,郑氏四大家族。这几个家族几乎垄断了当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

    李氏王朝虽然厉害,他们打下了天下。可是治理天下总需要文人吧?靠那些武将也不靠谱。

    而文人大部分都出于世家,所以朝廷大大小小的官员一大半都来自这几大世家。这股力量足以左右朝政了!

    那时候流行官员举荐制度,世家的人一般不会举荐外人,所以朝廷上下几乎都被他们把持了。

    到了后来,实行科举制度。情况才好了一些。一大批贫民书生脱颖而出,朝廷重用他们,削弱世家势力。这都是后话了。

    此刻大厅的十几张桌子都座无虚席,大部分都是读书人。因为他们喜欢在人多的时候谈古论今,吟诗作赋。来彰显学问。

    商人们来此就低调很多,一是因为社会地位低。而是他们来这一般都是谈事。所以都早早定了包厢。

    三人坐下后二胖首先要了一斗酒。他心里想呢。“王小强今天灌不倒你我爬回去!”小二刚想说啥,看见王小强和李白的脸就自动闭嘴了。这两猛人真喝过斗酒啊!

    二胖点菜自然不跟王小强一样论篇的。他捡了几个招牌菜后几个人就闲坐着等菜。

    这时候旁边那桌的几个人说话声音大起来,“各位兄台,昨夜刘某偶得一首小诗请指教!”

    三个人扭头看去,只见一个身穿锦缎袍子的书生站起来,刷的一声打开折扇,慢慢踱了几步。

    晨雪茅厕有感

    “大雪纷纷落,

    乌鸦变白鹅。

    风吹屁股冷,

    留到明年屙。”

第十章 一夜成名

    “这,这,这!”这个刘公子的几个同桌有些尴尬。有心捧场夸奖几句,奈何刘公子读书声音大了些,大厅里所有目光都聚焦在他们这里。这个真心不能夸啊!

    不过看着刘公子殷切的目光,桌上那个瘦猴一样的崔公子站了起来。“那啥,有些直白,诗词贵在含蓄。”

    “好诗!”一声激动的叫好声响起。只见王小强同桌的二胖同学,猛的站了起来,手掌拼命的拍着,眼里闪着激动的泪光。

    看到有人如此推崇,刘公子也有些激动。拱拱手,“学生刘易首,请问学弟如何称呼?”

    二胖挠挠头,“我,我,我叫二胖。家父说要等我上完蒙学才会给我起名字”。

    刘易首有些尴尬,蒙童啊?“那请问为兄这诗好在哪里?”

    “听得懂啊!”二胖同学眉飞色舞,“平常他们写诗一个个摇头晃脑,可我一个字听不懂。可刘兄这首诗却浅显,我一听就知道写的是冬天拉屎冻屁股!周围一片哗然。

    王小强心里暗赞一句,猛人啊!然后一把把二胖拉回座位上。

    瘦猴崔公子为了缓解尴尬,也为了好友面子,又站了起来。朝四周拱拱手,“小弟昨夜也曾赋诗一首,请各位兄台指正。”

    夜半下雪美如画,

    好想吟诗赠天下。

    奈何本人没文化,

    来句卧槽雪真大。

    二胖又激动了,“好诗!”王小强一巴掌扇在他头上。“快坐下,你特么听得懂的都垃圾!”

    旁边的崔公子听到王小强的话不乐意了,傲然的昂起头。“本人崔成器,乃清河崔氏家族子弟。世间敢说我崔氏子弟的诗是垃圾的人可不多。要不你写首诗出来比比。”

    李白进屋后一直在低头喝酒,他本不是个多事之人。王小强那首诗让他的心犹如奔腾的江水,激动的难以自制!

    只是此时崔成器针对王小强,他就不乐意了。随手拍出一张白纸,“这是他今天中午写的诗,看看比你的如何?”

    崔成器不以为然的接过白纸,在他心里,这几个蒙童年纪的小屁孩怎么可能懂诗。

    生当作人杰,

    死亦为鬼雄。

    至今思项羽,

    不肯过江东。

    当他读第一句的时候,声音还有些低。但此时大厅里的人都在关注他们,所以都听的清清楚楚。

    他的第二句猛的拔高,随后第三句,第四句喷薄而出。

    他读完这首诗以后,大厅里刹那间寂静无声。连众人都呼吸声似乎都成了一直嘈杂。片刻过后,鼓掌声,叫好声惊天动地般的响起!

    李白也站了起来“此时此刻,能表达心情的东西为酒尔。来,不醉不归!”

    “干杯”。大厅里传来一片酒杯撞击的声浪。所有的书生都被首诗震撼的心潮澎湃,这尼玛哪里是诗歌,这是号角啊!战场上的冲锋号!

    无数人涌向这里,纷纷跟王小强互通姓名。向他敬酒,似乎他已经不是个孩子。而是个名震天下的大儒!王小强呆呆的端着酒杯,嘴里不停的喊着“不是不是。”却一杯一杯被动的喝着酒。

    二胖也被这气氛感染,似乎忘了来这里的初衷。拿起酒,一杯杯朝嘴里灌着。很快,他头一歪,出溜到了桌子下面。睡着了。

    李白这时候已经扔掉了酒杯,抱起桌上的坛子,直接朝嘴里倒去。众书生纷纷效仿,不大一会,酒楼里的酒卖完了!

    要说那个时代的书生真的有豪迈的一面,特别是喝酒,都是喝烈酒,大口的灌。而不像后世的文人那样小口的抿,还搞出好多情调。简直不是喝酒,而是装逼。

    这场酒一直喝到了下半夜,掌柜的吓得心如筛糠。宵禁啊,违反了可是要直接下狱的!奈何他谁也惹不起。连酒钱都不要了一个个作揖恳求他们离去。

    终于有几个残存理智的带头朝外面走去,一面走还一面喊算账。掌柜的大喊不要了。

    结果书生们一听就怒了,特么的,爷们是喝酒不给钱的人吗?不存在!纷纷掏出银子朝吧台砸去,一时间,柜台里堆起了一堆银子。足够掌柜卖一个月的酒钱了。

    一帮醉鬼在各自家丁书童的搀扶下浩浩荡荡的拍成一队在大街上走着。一边走一边大声读着“生当作人杰,王小强。死亦作鬼雄,王小强!”

    巡夜的官兵被这队伍吓傻了,这是什么情况,造反吗?不像啊,可已经宵禁了不知道吗?

    不过看看这个队伍里都是书生,领队也不敢抓啊,赶紧禀报上去。最后报道县令那里。

    县令赶紧打发手下去聚贤阁查询。很快就弄明白了状况,随后下令,好好护送众书生回府,不许出意外。但这情况下不为例!

    夜深了,县衙后堂却依然灯火通明。一个十三四的小女孩看着桌上那张白纸喃喃道,“生当作人杰,王小强,是那天打架那个吗?哎呀,我怎么会错过了这场热闹呢?”

    队伍很快接近王小强家门口,此时王大强领着一帮家丁正急得在门口转圈。儿子不见了,都快疯了。

    一抬头看见一大帮人簇拥着王小强走到跟前。王大强看见儿子外在一个大点的少年身上。而少年的身子又靠在书童王小二身上。那个小短腿不堪重负,已经被压哭了。

    “老爷,少爷喝多了!”王小二带着哭声喊到。领头的军士此时明白了王大强就是王小强的爹。

    他上前低头拱手“王员外,公子喝多了,县令大人命小人送他回府,幸不辱命!”说完带着队伍继续前行。

    众书生看见王小强进了大门纷纷大喊,“小强兄,改日聆听教诲,小强,明天继续喝啊!王兄,过几天有个诗会,过两天我叫人上门送帖子!”

    王大强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脑子象被灌了一坛子浆糊一样懵逼。这都谁跟谁啊?自己这儿子就突然这么火爆了?

    且不说县令命人在宵禁时候送回府不说,为啥这么多书生还搞得跟很崇拜一样?这世界到底咋了?

    “王小二,你过来!”王大强急于搞清楚这一切。大声的喊着小书童。

第十一章 冷蕊上门

    “老爷。”小短腿还在打颤的王小二刚刚在家丁的协助下。好不容易把少爷跟李白安顿好躺下。

    本来想把李白架到客房的,结果两个人手拉的太紧,分不开。只好一起放到了少爷床上。惹的秀秀一顿白眼,捂着脸跑了。

    “到底咋回事?”面对疑惑的老爷,王小二一五一十的把整个事件还原了一遍。

    王大强心里念了无数遍的阿弥陀佛,无量寿佛。难道自己那不学无术的儿子,一夜之间脑袋被门挤了,然后开窍啦?可这不科学啊?

    他先去。房间看着熟睡中还紧紧抱在一起的王小强和李白,不由自主的点点头。“贵人,这个叫李白的少年绝对是自己儿子命中的贵人!一定要善待。”

    出得门来,抬头看看天上的月亮。喃喃自语:“小强他娘,你走的早。在我家也不曾被厚待。但我感谢你带给我这个儿子!”

    说道这里他突然想起了什么,急匆匆走到后院。看着烧饼模子里已经凝固的黄色圆饼发呆。这又是什么呢?

    他拿起模子倒出来一个,这是个淡黄色有些透明的圆饼。有些香味,拿在手里滑滑的。

    这个儿子一天之内给了他两个大惊喜。首先,那批牙刷被三十个铜钱一个抢购一空。还有好多要订货的。可关键他回家后问了一下成本,尼玛,这个哪有成本啊?

    竹片,那漫山遍野的竹子每一根都能削出无数的牙刷柄,那毛就更别提了。去杀猪的那里,人家巴不得你赶紧给弄走,估计给你几个大钱都愿意!

    彰明有多少人?蜀中有多少人?大唐有多少人?一人一柄会卖出多少?王大强都不敢想了。难道,我老王家要一飞冲天了吗?

    一夜无话,第二天早上天刚亮。王小强就被李白拽了起来,跟着他到院子里练剑。可怜的王小强哪里会练剑啊?

    到了院里先摆好一个马步姿势,让王小强蹲好。必须十天之内做到一个小时可以纹丝不动。

    然后又说,练武不练功,到老一场空!功指的就是桩功,有站桩,打桩。踢桩。李白又叫家丁埋了几根木桩在院里,并且包上几层棉布。

    王小强蹲了没有五分钟双腿就开始哆嗦,又坚持五分钟,噗通一声坐到了地上。

    第一次李白倒也没有难为他,喊他过来到木桩前,还是马步姿势。双拳掌心向上横于腰侧,然后腰腿一起发力,左拳旋转超前击出,打到木桩时掌心在下。

    同样姿势击出右拳,收回左拳。还的配合呼吸之法,出拳呼气,收拳吸气。

    踢腿分为三种姿势,直踹,弹踢,侧踹。都属于基本功。打桩每天要完成一百次,踢桩三种姿势也是每种五十次。除站桩外,别的今天必须完成。

    好歹王小强前世也属于苦逼青年。虽然今世体质差点,但前世的毅力还在啊。

    尽管有些抱怨老大第一天来家里就给了个下马威。但他知道老大是为他好。所以一声不吭的苦练,没一会拳头就红肿起来。

    看的旁边来喊他们吃饭的王大强眼泪差点没下来!好容易熬到他们两个人练完。他才赶紧拿个毛巾给儿子把汗擦了又擦,还看着王小强的拳头一个劲的眼圈发红。

    李白无奈的摇摇头,然后上前行礼。王大强知道这少年不简单,哪敢怠慢。赶紧亲昵的拉着李白的手走向客厅。

    客厅里早已经备好了一桌丰盛的午餐。王小强的几个娘也上前见礼,然后回去各自吃饭。古时候有客人,女子是不能同席的。

    李白他们刚吃没两口,王大强突然问小强,后院那些模子里的饼是干啥用的?小强还没回答,管家来报,门外一个姓冷的公子求见。王小强心中一喜,赶忙说请。

    一身雪白长衫的冷蕊俏生生的站在大家面前。一屋子人都被她的容貌震撼了一下。

    她进门抱拳见礼,然后对着发呆的李白嗔怪道,“昨晚那么热闹的场合为啥不叫我?”

    李白脑子还没转过弯来,他只是觉得面熟,却没想起来在哪见过。

    “冷兄勿怪,只因上次走的仓促。未及互通住址”

    王小强赶紧接话,生怕他这个不解风情的大哥来一句“你谁呀?”就彻底煞了风景。

    冷蕊这才想起来是自己疏忽了。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头。

    这一下把王大强也给看呆了,这分明是个女娃啊?儿子啥时候认识这么漂亮的姑娘了?虽然大点,但这容貌也能将就啊!

    李白这时候才反应过来,“啊!你是上次帮我打架那个啊?”话还没说完,就被王小强捂住了嘴。

    冷蕊一下子不乐意了,跺了一下脚。“好啊,你个没良心的。这么大的事情你也能忘!”

    “冷兄勿怪,我大哥没忘。他只是看见你就容易发呆!他天资聪慧,就这一个毛病。容易被惊艳的容貌震撼的失神!”

    噗的一声,冷蕊被王小强逗得捂住嘴笑出声来。

    “贫嘴,你个小滑头。以后找我就去县衙门。随便找个衙役通传一声找冷公子即可。”

    “这么早一定没吃饭吧?要不一起吃点?”冷蕊到是一点不会客气,坐到桌前就一起吃起来。

    正好还有王小强昨天做的排骨,结果他一口啃下去就停不下来了。直到半盘子进了肚里,才抹抹嘴,喝了几口茶。

    “这是什么呀?”他好奇的指着红烧排骨问?

    “这是我的私房菜,菜名保密”王小强故作神秘的答到。

    “切,”冷蕊不屑一顾的转过头,但没一会就禁不住诱惑,转向李白。

    “你告诉我还不好吗?”

    李白无辜的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啊,这是我二弟做的。”

    冷蕊不相信的看向王大强,“伯父,这是你家厨师做的吧?你告诉我叫啥好不?”

    王大强也摇摇头“真是犬子做的,我们也是昨天才尝到!”

    冷蕊无奈的狠狠瞪着王小强:“你说不说,你要不说我天天来你家吃饭,吃穷你!”说完有些心虚的看了一下王大强。

    王大强专心的啃着骨头,装作什么也没听见

    感谢独人1084的打赏,对于新写手,每一篇字发上来都是忐忑的。而每一个肯定都会让我振奋。谢谢收藏投票的朋友们

第十二章 分香皂

    这时候管家又来报,外面好多公子上门拜见王小强。

    王小强一愣,这尼玛真的是一不小心就给出名了!可是我真是抄袭啊!我大哥才是名人好不好?

    他懊恼的挠了挠头,却一不小心把袖子沾到了红烧肉盘子里,弄了一大块油。

    “哎呀少爷,脱下来我给你洗洗!”在一旁伺候的秀秀赶紧说到。那时候的人最怕衣服蹭到油,洗不掉啊!

    王小强灵机一动,吩咐,“赶紧打两盆清水过来,把客人请到客厅。”

    说完竟然双手沾到红烧肉盘子里,弄了两手油。然后好像还嫌面积不够一般,把双手往脸上,头发上抹去。

    转眼之间,他满脸满头都涂满了油渍。

    这时候一群公子都进了客厅,看见王小强的形象都愣住了,那个崔成器小心翼翼的问到“学弟,你这是咋弄的?”

    “嘿嘿,不小心不小心”王小强傻笑着叫秀秀去把模子里的圆饼取来一块。

    把手和袖子都伸进水盆里沾湿,抓起圆饼在手上搓了几下。神奇的是,双手之上立马泛起了白色的泡沫。

    王小强索性低下头,解开发髻。头整个伸进水盆,又用圆饼抹了一遍,然后又用手揉搓起来。

    结果洁白丰富的泡沫立刻把他遮掩起来。等他又在水盆里清洗后!一个白白净净的王小强立马出现在大家面前。袖子上的那块油污也一点痕迹都没留下。

    大家哗然了,都是古代人。谁都明白那油污是多尴尬的东西。挺漂亮的衣服沾一点完了,扔了可惜,不扔就永远带着那块黄斑。还有脸和头,似乎永远都油乎乎的。

    可王小强用的这个圆饼已经彻底颠覆了大家都认知。

    冷蕊好奇的拿起那个圆饼。闻了闻,因为王小强洗完后身上散发着一股香味。

    “这叫啥?”冷蕊问的有点不自信。恐怕王小强又跟刚才一样不告诉她。

    “这叫香皂,专门洗脸洗头洗澡洗衣服的。”

    崔成器凑上前,“学弟,哪里能买到?能否匀给为兄一块?”

    王小强沉吟一会,有点为难的回答“这是我爹托人从京城捎来的。很贵,数量也少,都是留着自家用的。”

    “钱不是问题,我可以多给钱,再说,毕竟我们一起喝过酒不是?”

    这话一说完,大家伙立马不乐意了。“王公子,咱们大家都一起喝过酒。你不能厚此薄彼!”

    王小强无奈的摇摇头,“好吧好吧,咱们好歹都是一起醉过酒,一起闯过宵禁的兄弟。自然有福同享。王小二,你点点人数,在场的一人一块。今天我做主了。我爹买的时候一两银子一块。我也不转大家路费。成本价给大家!”

    大家一人捧着一块香皂如获至宝,纷纷极速把钱塞到王大强手里。恐怕给晚了人家反悔。

    望着手里的一堆银子,王大强好悬没坐在地上。什么特么的京城捎来的,这都是本地猪油熬的好吧!

    大家乱哄哄的寒暄一阵,表示了对王小强才华的仰慕之情。并且希望王小强能亲自把昨晚那首诗抄给他们一人一首。

    轮到王小强差点没坐地上,尼玛,哥还没学会繁字体好不。

    几番推拒,王小强定好下次跟他们聚会的时间后,一帮人终于离开了。其实他们也是急于回家试试香皂,洗白白。

    送走大家后,王小强和李白要去上学,却发现冷蕊还站在一边。

    她脸色通红,期期艾艾的说“小强,刚才没给我香皂,而且,我还忘了带银子。”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微不可闻。

    王小强转身踹了王小二一脚,“叫你每人给一块,你特么还把人丢一个!”

    王小二委屈的答到“冷公子跟他们不是一起来的啊?”

    王小强一阵气结,也懒得跟这个智商低的人斗气了。

    大喊一声,“赶紧去拿一块,不,拿两快!”

    看着手里的两块香皂,“一块的钱我都没带,你给我两块。”

    “一起喝过酒的给一块,你是一起打过架的当然要给两块。不要钱!”

    冷蕊看着王小强,眼里有些异样。

    “不要感动啊!大不了以后帮着推销一下!”

    “不是说托人买来自己用的吗?咋还推销?”冷蕊有些纳闷。

    王小强有些尴尬,“那啥,过两天又来一批。我家要做香皂生意了!”

    冷蕊白了他一眼,扭头走了。

    王大强看着儿子的背影,心里一阵哆嗦,“这个妖孽啊,老子半辈子攒的钱,还赶不上他用一头猪挣来的多。这后续得多大个市场啊!”

    王大强愣了一会后,就开始盘算赶紧再买个大宅子招人成立作坊。自己这个院子几个家丁生产力太低下了。

    来到学堂后,王小强老老实实看起了书。不看不行啊,这一不小心就成了名人了。这尼玛要是被人发现是个文盲,估计会被打死!

    不过毕竟前世不是个文盲,繁体字只是笔画多一些毕竟还有简体字的原型。所以学习起来很快。

    对于毛笔字王小强有些犯愁,这个可不是短时间能练好的东西。硬笔字自己写的还是挺不错的。可是这个世界没有钢笔之类的工具啊?

    他想了一会,突然想起西方这个时间段应该是用鹅毛笔。那个粗细自己还能调节,不由得大喜。

    一激动差点又想起一首诗来!王小强赶紧嘱咐自己,一定要低调。

    侧头看了一眼专心读书的李白,王小强又嘱咐自己“我是来帮大哥的,不是来自己出名的!”

    孟响夫子今天看王小强的目光格外慈祥,只是越临近中午,那眼神越发明亮起来。

    好歹王小强早上走的时候,嘱咐了厨房的伙计,告诉他们把那些五花肉切成小块,然后按他昨天的所做法做就行。

    等到中午吃饭时候,王小二提着大号食盒走进学堂。孟响眼里全是小星星。

    一盆米饭三盆红烧肉,那红烧肉软糯,偏偏肥而不腻。一口咬下去,到嘴里好像不用嚼就化了。香的人恨不得把舌头一起吞下去。

    孟响一边吃着,一边掉出了眼泪。“我不吃猪肉,不吃!”

第十三章 鹅毛笔问世

    几个人风卷残云一般吃完饭,连盆里都肉汤都被孟响小心翼翼的收起来,说是可以泡蒸饼吃。

    “先生啊,我好像一会要肚子疼。还有啊,明天的菜谱也得研究一下。要不我下午就休息半天养病?”

    孟响的脸上挣扎了一会,“正色道,我允许你养病,但是让你休息跟菜谱无关!还有,功课一定不能落下!”

    王小强忙不迭的点头,然后飞一般逃出了教师。

    话还没说完的孟响有些疑惑的看着李白。“他说的一会要肚子疼?”

    李白肯定的点点头。

    其实王小强到真不是为了逃学,他是想赶紧把自己的鹅毛笔做好。不然作为名人,那字写的跟蜘蛛爬一样。太丢份了。

    和王小二来到卖家禽的地方,他本想找几只大鹅,但没想到那时候野味很多的。比如天鹅。

    他有些好奇的指着一只漂亮的天鹅问猎人,卖这个不犯法吗?

    猎人被问愣了,这是猎物啊,犯啥法?湖泊里到处都是,人们都不爱吃。还不如鸡肉呢。

    王小强这才反应过来,这尼玛是古代啊,各种野生动物多如牛毛。哪来的保护一说?

    想到这里,王小强禁不住舔了舔嘴唇。这就是说,哥以后可以专靠吃一级二级保护动物为生了?

    带着满满的成就感,王小强潇洒的踱着方步离开了。

    可怜的王小二,背着书箱,提着快要比他高的食盒。还牵着两只比他矮不了多少的天鹅。磕磕绊绊的在后面跟着。

    回到家里,王大强正忙着指挥家丁穿牙刷,熬制香皂。累的满头大汗。可是这两样东西实在太畅销了!今天半天东西售沁不说,还都是订货的。搞得王大强一直是痛并快乐着,这尼玛都是钱啊!

    看见王小强,王大强仿佛看见救星一般!“儿啊,东西不够卖呀!”

    王小强愣了愣,“不够卖就涨价啊!就说路途遥远,运输成本太高。三天的预售期满后就涨价,不能赔本赚吆喝了!”

    “对了,香皂的模子你去定制一些,要长方形的,适合手里拿着。还有,模子里面要刻上商标。比如(强强香皂)之类的凸体字。还有牙刷,后面也得贴上商标,用油漆绘制,不能掉色,牙刷柄最好也刷漆,怎么漂亮怎么来!当然,要分男用女用。大老爷们总不能也拿个花花绿绿的牙刷吧?”

    王大强小鸡啄米一般点着头,尼玛茅塞顿开啊!这他么还是自己儿子吗?这咋就突然觉得跟以前不一样了呢?

    “对了,牙刷可以分发到坊里各户。女人们都闲着呢,这都是适合女人干的活。加工费一个大钱一把。当然,上漆一定要自己搞,要专门调配上好的油漆!”

    王小强刚说完,王大强一下蹦了起来。对啊,这样就不用买作坊了!街坊们还能有些收入。大好事啊!

    事情说完,王小强就自顾自走到厨房,吩咐伙计去端一盆沙子在锅里炒。

    可是哪还有伙计啊,都在忙着制造牙刷香皂。连那几个娘都跟着忙碌起来。

    无奈的王小强只好叹口气,喊来自己的丫鬟书童,一个烧火一个翻炒沙子。不过随即又高兴起来。

    还是旧社会好啊,有书童和丫鬟可以使唤!

    王小强抓住天鹅,挑了翅膀上最长的几根羽毛拔了下来。一边拔还一边说,“你特么别叫,你现在已经不是保护动物了知道不?再叫老子炖了你!”

    沙子此时已经炒的冒了烟,王小强迅速把手里的几根羽毛根部插进滚烫的沙子里。几分钟以后又拔出来。

    拔出来的羽管已经由白色变得近乎透明。王小强把它们放到木板上把原有的弧度调直。

    等彻底冷却之后,找来一把锋利的刻刀,沿着羽管根部斜着切了一个45度角,就像钢笔笔尖那样。又竖着划了一个槽,但这个槽没有划透。然后再把笔尖切开一个小口,在沙子烫了一下后,掰的微微朝上翘起。

    看着几支成型的羽毛笔,洁白的羽毛下,是近乎透明的笔管。那叫一个高大上!

    他拿着笔走进书房,叫秀秀赶紧磨墨。等浓浓的墨汁磨好,王小强用鹅毛笔的笔尖沾了下墨汁。随手在宣纸上写下“王小强”三个大字。

    这字粗粗的,铁画银钩,力透纸背。就特么一个字“真好!”

    随后王小强大笔一挥,一首诗跃然于纸上。

    床前明月光,

    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

    低头思故乡。

    不对,这是大哥的诗啊!我可是个有底线的人,不能抄袭大哥的作品。说完瞄了一眼看着自己的秀秀。“你什么都没看见啊!”

    话说完,赶紧把纸拿起来撕的粉碎。秀秀莫名其妙的看着他,有点不知所谓。

    大功告成,王小强闲的无聊。就开始跟家丁们一起串门给街坊们分发牙刷材料。

    每一家都嘱咐一遍,这是咱们独家独家产品,不许泄密。要是被别人仿了去不但我们赚不到钱,你们也没了这笔收入。还有要是查到谁家泄密,就要到知府衙门打官司。还要包赔损失。

    过去的人们老实,又都是穷苦人。不像后世那样假货比真货还多。

    事情做完后,王小强瞅着院里的天鹅发起呆来。

    “这东西什么味道呢?既然不属于保护动物,我就可以尝尝吧?”

    他骨子里是个行动多于思考的小孩子。于是乎,烧水,拔毛。再剁成块,用猪油煸炒,放酱料慢炖,快出锅时候放一些竹笋。

    结果,晚上一家人都吃撑了。就连小秀秀那么矜持的娃。走路都肚子超前挺着。王小强随后嘱咐家丁,明天中午就给我做这个送到学校!

    夜幕慢慢的笼罩下来了,王小强又练了一个小时的桩功,就躺在床上睡去了。

    他不知道,那首诗和王小强这个名字,正从江柚开始飞速的向外流传。在所有的诗会里。若是还有人不知道这首诗,就会被人狠狠嘲笑!

    毕竟这首诗已经超越了唐朝以前所有的诗歌。用一个里程碑一样的高度,矗立在文人们眼前……。

第十四章 去找官二代

    “站稳,别哆嗦!”天刚刚亮,王小强就开始了“练功大业”。虽然才十分钟腿就又抖得马上站不住!但他不气馁啊。往腿上砸了两拳,竟然又能坚持了。

    脑子里突然一个灵感闪过,他走到木桩前。蹲好马步,出拳朝木桩击打!一边打,还一边发出“哈”的喊声!

    还别说,这一招真管用,颤抖的双腿立马坚挺起来。看来前世看的武侠片不全是骗人啊!

    他开始感受自己体内的变化,站桩时候李白叫他气沉丹田。他蹲半天也没搞清哪来的气沉到丹田里。到是放过一个屁,不知道算不算?

    今天,他却感觉了一股热流在小腹中盘旋。而每次出拳,用意念控制那股热流从腰间到肩膀,再到胳膊,最后集中到拳头发出去!收回的时候热流又顺着胳膊返回丹田。

    王小强越打越轻松,这一下子竟然不知道打出了多少拳。旁边陪他练拳的王小二早就瘫倒在地上起不来了。

    “少爷,你都打了二百多拳了,差不多一个时辰!”

    “是吗?王小强奇怪的看了一眼自己的腿,你咋不抖了?”他站起来继续踢桩,竟然发现腿也比平时力气大了。

    早饭时候,王小强因为晨练运动量比较大。多吃了两个馒头,王大强高兴的一个劲傻笑,这一看就是亲生的!

    “大哥,早上练功我一边站桩一边打拳,竟然坚持了一个时辰!”

    李白立刻笑了起来,“不错!我就知道二弟一定很厉害的!”

    得到夸奖的王小强立马傲娇起来,头扬的高高的。不过他随即想起了体内热流的事情,就问李白这是啥情况?

    李白也吃了一惊!“不会吧,你竟然几天就有了气感?”

    他站了起来,“来,二弟,你打我一拳”

    咚!王小强甩了甩手,“大哥,你这身子咋这么硬?跟那木桩一样?”

    李白笑了笑,“我从小就练排打功,一个壮实的成年人一拳打不动我的!”

    “啥叫排打功”?王小强有些好奇。

    “回头我教你吧。”来白随口说道。

    “二弟,你现在出拳的力道不小了,一定要坚持,你今年才八岁,只要坚持一年,一般的成年人比不过你!”

    毕竟是少年心性,王小强一听就高兴起来。这时候,孟响已经进了学堂。

    他扫了大家一眼,看着没有缺席的,主要是王小强。只要他来了,梦想夫子心里就踏实。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发现自己越看这个弟子越顺眼。可是为什么呢?想半天没有结果。最后得出唯一的一个结论,我教的好!

    课堂无聊,无非是四书五经。挨板子的事情,已经轮不到王小强了。所以他在学堂是非常的风轻云淡!

    中午的时候,一顿天鹅肉吃的畅快淋漓。王小强发现,大哥那张面带菜色的脸开始红润起来。心里也是满满的成就感。

    午饭过后,王小强自然还是估计要肚子疼,还得回家研究明天的菜谱。孟响对于他基本上无不应允。

    走到街上,王小强有些无聊。这唐朝太落后了没有娱乐啊!想挣钱,杀头猪就行了。想泡妞,这个到是可以有。可我还小啊!

    这时候迎面走过来两个人,边走边议论。“这个冷县令从不贪赃枉法,昨天某富户去行贿,据说不但东西扔出来,还被打了板子!”

    王小强心中一动,“冷蕊,冷知刺史。县衙门!”艾玛,莫非我认识了一个官二代?这个二代在中国历朝历代可都是个牛逼的阶层啊!

    后世王小强可是知道不少坑爹的官二代,比如“我爹是李刚”。还有那个明明枪毙了,却依然耀武扬威的开夜总会的孙某果。连后爹都给坑进去了!

    看样子有必要去拉拉关系。王小强带着小书童回了家一趟,抱了几块香皂和一捆牙刷,直奔县衙。

    县衙一般没有案子是不升堂的。但是唐朝对于官吏的要求也很严。一般来说是不许离开衙门的,即便是春节,冬至这种休沐的七天大节日,也得留守值班!

    王小强还是第一次看见古代的县衙,不过第一眼就让他大大的失望了!只见大门油漆脱落的斑驳不堪,都快看不见本来面目了。两个石狮子还有一个缺了一个耳朵。

    一个衙役懒洋洋的站在门口,王小强拱拱手,“衙役大哥,请问冷公子住这里吗?”

    衙役两眼一瞪!“小孩赶紧走开!这是县衙,哪里来的公子?再捣乱抓你进去吃几天牢饭!”

    王小强脑袋一懵,这不科学啊?难道这个社会富二代的名字不好使?

    他有些不甘心,又凑上去。“那啥,衙役大哥,真的是冷蕊冷公子约我来的。有非常重要的事情!”

    衙役刚要发火,却又愣住了。“冷蕊公子?”他看着王小强重复了一遍,然后突然想起了什么。

    “你等会,我去给你通报一声!”

    没一会,他又走了出来。“等会啊,冷公子一会出来!”他有些好奇的看了王小强好几眼。

    大概等了有半小时,冷蕊噔噔的从县衙里面跑了出来。看见王小强非常高兴,“你怎么来了?”随后又左右看了一圈。有些失望的问:“你怎么自己来的?”

    王小强明白她是想找谁,可是自己那大哥还没开窍呢,看来回头得好好诱导一下。

    “我大哥今天没时间,他让我先来看看你,改日再一起拜会。”

    冷蕊一听这话立马笑了起来。一拉他的手,“走,跟我去家里喝茶!”

    王小强只觉掌心一阵温暖,比我家小秀秀的软啊!

    穿过大堂就是一个后院,冷蕊不方便带他进自己住的屋子。就直接领他到了客厅。

    客厅也很陈旧,比王小强家差远了。俗话说官不修衙,客不修店。看来古代都这样。不过到了后世却不一样了。政府大楼都很气派的!

    王小强喊王小二把香皂跟牙刷都摆在桌子上。冷蕊看见牙刷好奇的拿起来看半天。“这是啥?”

第十五章 抱上粗腿

    “牙刷啊,刷牙用的!”王小强拿起牙刷比划几下了。虽然冷蕊的年龄在那时候都可以谈婚论嫁了,但毕竟还是孩子心性。

    她索性取了精盐,杯子真的刷起来。“哎呀,真好用!”她兴奋的喊了起来!

    “什么好用啊?吵的我睡不着。”

    随着声音出来了一个中年男人。他一身蓝色书生袍,头发随意用簪子挽着,有些凌乱。五官跟冷蕊有些象,只是眼神有些锋利!

    “爹爹醒啦?”冷蕊拿起一个新牙刷塞给男人。“你试试王小强送来的新牙刷,刷牙可舒服了!”

    冷县令倒也听话,沾了点精盐就把牙刷放进嘴里刷起来。刷了两下,眼神一亮,拿出来说“不错不错!”然后继续刷。

    他的动作幅度和力量都有点大。“伯父,你轻一点。竖着顺牙缝刷。”

    王小强有点担心,怕他一会就把自己整出一嘴血来。

    冷县令按照王小强的指点很快就刷好了牙。漱完嘴,说了一句“安逸!”

    冷蕊叽叽喳喳的告诉他,上次的香皂也是他送的。

    冷县令的面色一冷,“你家大人叫什么?可否认得本官?”

    冷蕊一拉他袖子,“爹,你又来!他叫王小强,是我朋友!他爹可不认识你。到是认识我!”

    “王小强?”男人眼神一凝,他仔细看了王小强一会。“生当作人杰那首诗是你写的?”

    到了这个地步,王小强已经没有办法否认了。只好在心里喊了句,“易安前辈,李奶奶。我可是被逼的啊!”。

    王小强直接叫王小二拿出纸笔,刷刷刷龙飞凤舞的将这首诗一挥而就。

    冷县令和冷蕊先是傻了一般看着王小强手中的笔,冷县令是惊诧,冷蕊是欣喜。这白白的羽毛笔真好看!为啥这个男孩的东西都这么新奇呢?

    冷县令又拿起纸,发现这种笔写出来的字别有风骨。象刀削斧凿一般线条分明。跟书法中所有的字体都不同!看了一会,他的眼中露出赞赏,“好字!”

    王小强挠了挠头,“学生从小就笨,毛笔老也用不好。我爹就从胡商那里给我买来的鹅毛笔。我用这个比较顺手。”

    冷县令点点头,“用什么笔不重要。重要的是诗好。字也好!再好的笔给一个写不出字来的人又有何用?白白的糟蹋!”

    他翻来覆去的看了王小强好几遍,不由得叹道!“才八岁啊,竟然能写出如此诗歌。彰明之幸啊!”

    王小强老脸一红,谦虚到,“学生学识浅薄,只是因为平常喜欢乐府里面的民间歌谣。所以总想着用浅显的,朗朗上口的诗句来抒发情怀,太深奥的我也不懂。”

    “好一个用浅显的诗句来抒发情怀!你可知道你这句话会令多少苦读经年是读书人汗颜!”

    冷县令有些激动。“多少人读了一辈子书,却写不出一句让人惊艳的句子。你一个小娃娃才认识多少字,竟能够有如此才华,连本官见到你都惭愧啊!”

    王小强有点懵,“冷大人,其实我大哥更厉害!大我两岁,早已诗词歌赋无一不通。他只是觉得积累不够不肯写,不然早就一鸣惊人了!”

    “噢?”冷县令有点疑惑,“你大哥谁呀?”

    “他大哥叫李白,那天在酒楼熟背子虚赋那个少年。更难得文武双全!”冷蕊赶紧帮着证明。

    “好,好,好!”冷县令连说了三个好字。”想不到我彰明人才辈出啊!你明天叫你大哥一起来县学参加一下考核,如何合格,一起来县学学习如何?”

    王小强不由得大喜!特么的本想巴结官二代沾点小光。结果一不小心抱上了官一代的粗腿!啥也不说了,回家杀猪!

    王小强告辞的时候,冷县令看着他的目光犹如看自己子侄一般慈祥……。

    出了县衙,王小强飞奔到了学堂,也顾不得孟响正领着大家读书。大声喊着,“大哥,冷县令喊咱俩明天一起去县学参加考核!”

    李白自然高兴,详细的问了一下经过。要知道,那个年代县学的门槛很高的。一般的平民子弟很难进去,除非出类拔萃的。

    当然,若是哪个私塾进入县学的人多了,自然也就水涨船高。变得有名气起来。

    孟响愁眉苦脸的看着王小强,一下两个弟子进入县学。对他当然是天大的好事,可他真舍不得啊!他宁可要那每天的加餐!

    回到家中,王小强先抱着小秀秀激动了一会。然后在厨房一顿乱翻,找到一些喜欢的食材。指挥家丁一通煎炒烹炸,搞出了一桌子他们没见过的菜肴。

    等王大强回来,一家人聚餐。王小强先给老爹倒上一杯酒,自己也倒了一杯。王大强本想阻拦,可是又闭嘴了。对于这个儿子所做的一切事情,他心里只有两个字,“支持!”

    王小强端着酒杯从老爹开始,到几个娘挨个敬了一圈,然后淡定的宣布,“我明天要去县学上课啦!”首先是王大强哭了,随后是几个娘。激动啊!

    那个年代讲究“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象王大强这样的商人,即便再有钱,也被人瞧不起。没有社会地位啊!

    王小强的几个娘也是都真心的疼他。毕竟那个时代女儿嫁出去就跟家里没有关系了。还得靠儿子,哪怕不是亲生的,也比女儿强的多。没办法,当时的环境如此。

    晚饭后,王小强又练了两个小时的功,没办法,谁让咱是个勤奋的好孩纸呢。

    然后爷两个又商量了一阵香皂和牙刷的事情。原来,已经有临近县城的商人来进货了。

    王小强嘱咐老爹,多找几种香料,把香皂做成不同的味道。

    王大强撇撇嘴,你真当你老子弱智啊?

    晚上的被窝真舒服。带着小秀秀的体温。对了,现在还多了香味。秀秀可是个爱干净的好孩纸。晚上,王小强做了个梦。梦见小秀秀写了首诗。

    抱枕人迟起,

    居家发懒梳。

    蓬头且作小妖巫,

    卜卜将来那个是儿夫。

    已自心中有,

    如何命里无?

    刷新之后再重输,

    不信这台计算机总欺奴。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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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现代人魂穿到唐代和李白成为同学,从此文豪身边多了个有趣的灵魂。而李白的生活也有了许多的改变。我和李白是同学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我和李白是同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我和李白是同学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