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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风行水云间     大魔王娇养指南txt下载     大魔王娇养指南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31章 琉璃灯

    “眼下只能以药力为主,神通为辅。除了每日子时治疗之外,还要灵药温养。如此七日,药到病除。”

    七天!男孩的眼睛亮了,只要七天,他就能像正常孩子一样开口说话。

    “你并非先天残缺,还记得嗓子怎么坏的么?”千岁上一次探查病情时,就发现他喉中有伤,声带被毁。

    他摇了摇头,面色平淡。

    “无妨。”她轻描淡写,“以后白天吃药,晚上施术。明日起就找个药铺子抓药煎服。”

    男孩当然不会有异议。他今日又是担惊受怕,又是长途奔波,方才还受了伤,早就困得狠了,这会儿在地面铺好那卷提花缎布,翻了个身就睡着了。

    “猪一样的,好吃好睡。”听他鼻息越发均匀,千岁轻哼一声,目光却移到他腿上去,甚至走近了伸手轻按两下。

    果然不出她所料,肿起来了。草药生效也要时间,若是明天还这样子,他就不能骑马赶路。

    林子里安静下来。千岁伸手,掌心缓缓浮现一只琉璃灯,其形如菡萏,将绽而未绽,维妙维肖,可惜颜色灰白黯淡,像是褪尽铅华,表面更有无数裂纹自下而上延伸,仿佛下一秒就会碎裂。

    那裂纹大小不一,深浅不一,深深碍着千岁的眼。

    她端详半天,叹了口气,取出得自杨奇行的玉佩和八卦镜,直接投了进去!

    “嗤嗤”两声轻响,两样东西不见了,琉璃灯底部却冒出一小团火焰。芯焰太小,虽然还在燃烧,却是颤巍不定,看起来可怜极了,像是随时都会被风吹熄。

    然而这盏灯终于是亮起来了,由内而外焕出光芒。虽然晕黄浅淡,甚至比不上烛火明亮。

    从无到有,她终于踏出了这一步。

    她竟是将杨奇行珍视的玉佩和八卦镜,都当作了琉璃灯的燃料。

    千岁与人间的修行者不同,其他人都将力量贮于丹田,她却存在这只玻璃灯中。

    这盏灯里,存着她的愿力、她的修为。

    据说,它也曾华彩灼灼,光芒万丈。

    这会儿,千岁面上已经没有往日的咄咄逼人,眉眼间覆上一层沉重。她缓慢磨挲着琉璃灯表面出神,感受灯身传来血肉相连的楔合。

    “我们还有时间,希望来得及。”她对宝灯喃喃自语。灯光一明一暗,似是对她的回复。

    睡着的男孩,忽然咕哝一声,翻了个身。

    千岁望了他两眼,忽然走过去拎开他裤腿,纤纤玉指泛出浅淡金光,在他两边膝盖上分别轻按几下。“便宜你了。”

    男孩即便在熟睡中,也能觉出伤处传来的清凉舒适之感,原本紧蹙的眉头不由得放松下来。

    膝盖的红肿,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褪下去。

    琉璃灯才刚刚亮起,她就透支了一点力量,替他医治伤口。

    千岁一瞬不瞬瞧着,又掐指算了算时间,发现一切如常,这小子并未像前几次两人肌肤相触时那样冒出红疹。

    她懂了,轻轻“切”了一声。

    就以这时,草丛里忽然簌簌一响。

    千岁指尖的琉璃灯一下消失,她缓缓转过头去。

    ¥¥¥¥¥

    天还没亮,男孩醒来,身体沾了露水有点沉重,但腿上的疼痛却减轻许多。

    他试着屈膝,好像不咋疼了,只是创口看起来还有点吓人。

    草药那么好用?

    “你倒是睡得香。”声音从左上方传来。男孩一抬头,就望见千岁倚坐在树枝上,纤长的双腿一荡一荡地。

    他走上两步,差点被个软物绊倒。低头一看,地上赫然躺着一具狼尸!

    这狼好大,看着比他还要重得多。

    男孩摸了摸脑门儿,背上有两分寒气。多亏千岁守夜,否则他早变作这头黑狼的夜宵了。

    “今日份的肉食有了。”

    “……”狼要吃他,她却想着吃狼。她这是将他当成了诱饵?

    男孩取出自己贴身的小刀,认命地准备割肉。黑狼死去两个时辰了,尸体开始僵硬,不那么好下手。

    可是刀尖还未碰到狼尸,千岁已经晃到他面前,一把捉住了他的右手腕。

    他飞快缩腕,如被蜂螯。

    千岁对他的异常视若无睹:“乱来。你这样,会坏了一张好皮子。”这头黑狼油光水滑,她昨日用了点巧劲,瞄准它的双眼打了个对穿,这才没伤着一身皮毛。臭小子倒是大开大阖,一上来就要钝刀割肉。

    她伸手抓起狼尸,下一秒,它就不见了。

    男孩眼睁睁看着这一幕,想起前几日她手里的食盒也是这样出现又消失。

    她一定是将东西藏去某个看不见的地方了。

    不过,她早可以这样做,也早可以剥了狼皮,为什么偏偏要把狼尸搁置到清晨?

    难道是为了让他看上一眼?

    不可能的,他一转眼就将这念头抛去九霄云外。

    女人,真是莫名其妙。

    “想死就往前多走两步。”

    男孩刚迈开两步,听见她这么说,足下就顿住了,一动不动。千岁虽然毒舌,但她神通广大,而且很少出错。

    她这才微微一笑:“再往前是个陷阱,用来捕大型猎物的。挖得很深也很用心,可以将你连人带马都陷进去。”

    她可没有那么无聊,这里地处荒野,陷阱八成是猎人用来抓捕虎、熊等大型猎物的。

    他遵从她的指引,小心翼翼牵着马避开陷阱。

    就在这时,赤红的金线从叶缝中透过,千丝万缕,照在地面。

    日出东方了。

    就这么一眯眼的功夫,千岁不见了。竹篓里倒跳出一只白猫,不紧不慢踱了几步,在晨曦里弓着背伸了个懒腰。

    ……

    这个白天,男孩基本都在马背上度过。除非必要的休整,否则他一直策马往西北方向而去。

    安抚使下令追查他的行踪,黟城附近的村镇就那么几个。他若敢逗留,被抓住的机率大增。

    与千岁商量以后,他就决定整个白天都用来赶路,以期比追兵更快一步。

    走得越远,越是安全。

    入夜以后,千岁就能以人形出现,足以应付更多危险。

    可是走出不到六、七里地,忽闻前方喧哗。

    白猫从竹篓里探出来,按着他的肩膀:“往前往下看。”

    男孩依言看去,不由得一惊。

第32章 撞破

    这里山走蛇形,盘曲蜿蜒,他一低头就看到对面半山腰上,有两支队伍正在激烈厮杀!

    一方有五十余人,护着十几辆大车且战且退,队伍后方有男有女,皆是面带惊恐;另一方人数不到三十个,皆是精壮汉子,撵着前头的车队穷追不舍。男孩亲眼看到其中一人灰巾包头,接连砍翻了一对男女。

    劫道!

    他自小在黟城长大,从未离开城池,但在南来北往的人们口中也曾听过外头的险恶。此情此境,像极了人们谈之色变的山匪劫道。

    天很亮,千岁现在是只猫,而他只有几岁。

    男孩迅速评估眼前形势,果断掉转马头,半点都不曾犹豫。山匪的注意力都被前方的肥羊吸引,他又立在阴暗的树影里,只要快速离开,谁也不会注意到他曾经来过。

    可惜,天不从人愿。

    有个女客被匪徒追砍,与车队分离。大刀落下,她一抬头恰见二十丈外有一人一马隐在林中,与山匪不似一伙儿。危急关头,她都来不及细看对方长相,本能地向他伸手尖叫:“救我,求你救我!”

    身后匪徒一刀剁掉她半个脑袋,鲜血喷溅而出,凄厉的呼声戛然而止。

    但她的呼声已然惊动对方,山匪群目光齐刷刷看过来,就见林中有一匹快马奔行,在树影的掩护下越逃越远。

    匪群中有人沉声道:“老八,杀了他!”

    砍死女客的匪徒应了一声,抓起染血的长刀,跳上自己的马就追了过去。

    ……

    男孩策马狂奔,不久听见身后蹄声密集,鼓点一般敲在他心口上。

    追兵撵上来了。

    这结果并不意外,他初学骑马仅仅一天,怎比得上山里来去如风的强盗骑术娴熟?

    白猫从背篓里冒出头来看了一眼,坐实了他的想法:“最多再有三十息,他就能赶上你。”

    男孩无暇分神。

    在陌生的山林中全力策马已经耗去他全部注意力,这里地形复杂,只要稍有不慎,就是人仰马翻的惨烈后果。

    咦,等等,人仰马翻?

    他眼中有精光闪过,忽然抓着缰绳,调转方向。

    白猫大奇:“你做什么?”他这么一变向,与后骑的距离反而变小。山匪要追上他就更容易了。

    后面那人面露喜色,显然以为他惊慌过度、看岔了方向。

    可是木铃铛跟随新主人的时间虽然不长,千岁却已经见过男孩多次涉险,知道他鲜少自乱阵脚、忙中出错。

    这是很珍贵的品质。

    “你得跑快点了。”在白猫视野里,匪徒越来越近了,“我都能看到他牙缝里的韭菜,啧,恶心死了!”

    男孩自然没法回答。

    千岁趴在他肩膀上往前看,发现景物越发熟悉:

    这不就是清晨时的来路?

    再往前,就是昨晚的露营地了。

    千岁忽然明白他要做什么了,心情也放松下来。

    身后的追兵,离男孩已经不足两个马身。这么短的距离,对一个骑术精良的成年男子来说,只要转眼功夫就可以跨越。

    他最喜欢砍人脑袋了。山匪老八手里执起长刀,尖端兀自有鲜血滴落。

    只要一刀下去,这个小小的麻烦就结束了。他跟了这么久,早看出前面的骑士身材矮瘦不似成人。这个时候,他可没功夫考虑一个不满十岁的孩子为什么会独自骑马出现在荒郊野岭。

    他即将挥刀的前一秒,男孩背后的竹篓里突然刷地冒出一个白影,精准地砸在马股上。

    他甚至能听见那一声“咚”响。

    也不知是吃痛还是受惊,反正黑马长嘶一声,四蹄离地,突然一个长跳!

    马上的男孩,当然跟着一起腾云驾雾,随马儿往前跃出了两丈有余。

    他骑马经验匮乏,本来这一下就会被直接甩出去。幸好他早有准备,蓦地低头伏在马背上,双腿夹紧马腹,双手牢牢抱住了黑马的脖子。

    在这瞬间,他和黑马宛若一体,只觉马身一震,强大的坠力传来。

    然而仅仅不到两息,他安然落地。

    方才马儿起跳时,他也同时缩头,山匪雪亮的刀光就从他脑后掠过,险而又险,但最终没见着血光。

    一缕黑发被斩下,飘飞出去很远。

    紧接着,山匪就觉身下一空,地面一陷,居然连人带马沉了下去!

    有陷阱!这该死的空地上居然有陷阱。

    念头还未转完,他就听见爱马的痛嘶之声。

    这陷阱是用来捕熊的,除了范围很大、入地两丈以外,底部还安插了削尖的竹棍。马儿摔进去,身上就被捅出七、八个窟窿眼儿,鲜血泉涌,眼见得是不活了。

    男孩飞马跃过陷阱,一边狠狠喘气,一边转过马头,小心翼翼往地下看。

    山匪老八也正好抬头,跟他撞了个对视。这悍匪身材瘦小,运气又好,马儿虽死,但尖利的竹棍子一根也没捅伤他。

    男孩在心底默默地道一声可惜。

    两人四目相对。山匪的脸皮因杀气和怒气而扭曲,男孩连人带马都背着光,眼里就是黑沉沉一片。

    陷阱很深,四周又滑不溜手,山匪一时爬不上来,对着男孩正要破口大骂,却见上头光线一亮,而后是马蹄声得得,迅速远去。

    那骑马的小鬼跑了。

    老八唾了一口沫子,连道晦气,只能坐等同伴救援。今日打劫遭人撞破,短时间内这片区域是不能再来了。

    可惜了这么好的一片狩猎场。

    ¥¥¥¥¥

    摆脱了山匪,男孩趁着天色明亮继续赶路。

    空山之中,只闻马蹄声清脆。

    千岁忽然道:“起雾了。”她顺便瞄了男孩一眼,发现他手腕已经红肿,起了细小的疹子。唔,就是日出前被她抓住的右手腕。

    想必是痒的,因为他下意识去挠。

    山林中不知何时飘起雾汽,如同笼起白纱,将山野变成了朦胧一片。男孩回望来路,大山

    不再清晰,只勉强留存一个轮廓。

    再过片刻,就什么也望不见了。

    为了避免自己迷路,男孩虽然不走官道,但一直沿着水路前行。

    这般走了小半天之后,他才离开了浓雾的范围。

第33章 买不起

    前方人类活动的痕迹越来越明显,刚到申时,他就看见了大片农田。

    路越来越宽,越来越好走,行人也越发多了。

    他毕竟只是个八岁孩子,在荒郊野外呆了一整天以后,仍然希望回归熟悉的人类社会。

    也是男孩运气好,他最后遇到一个县城,就在太阳落下的方向。

    这个县城名为平谷,距离黟城有四十多里远。

    安抚使的人马,应该不会那么快找到这里来。

    尽管饥肠辘辘,男孩也没有直扑饭庄,而是首先找着了当地招牌最大最亮的药行,将一张药方子拍在了店伙计面前。

    太阳都落山了,他要赶在人家打烊之前配齐药物,开始医治自己!

    那伙计先看到跟在他身后走进来的千岁,张大嘴半天合不拢;等到好不容易回过神来低头去看药方,又是半晌不能言语。

    那药方上密密麻麻,都是蝇头小楷。

    “怎么?”千岁挑眉,“你这儿没有?”

    “这个……”被这样的大美人盯着,伙计压力山大。她黛眉微蹙,他心里立刻就是一慌,竟然不忍教她失望,“姑娘,方子上的药材,店里都有,就是有几样年份够不到。比如这上头写着百年份血参,小店目前最好的也只有三十年份,其他的……”

    千岁嘴角一撇:“你这堂子好大的招牌,却没甚好货,我到别处买去。”余光扫过男孩希冀的神情,不由得撇了撇嘴。考虑到这里是穷乡僻壤,她没开口问五百年人参已经很给面子了,哪知道……

    美人的无礼是可以被原谅的,伙计的态度依旧很不错:“抱歉得很,我们是县里最大的药行。这里没有的药材,其他铺子也不会有了。”

    “是么,那么哪里能有?”

    她只是顺口一问,哪知伙计打了个哈哈赔笑脸。

    千岁眯起眼,总觉得他话里有话。她微微前倾,直视他的眼睛:“我诚心诚意,你何不说与我知?”

    她瞳中有微光闪动,仿佛天上的星子都被摘下来、揉碎了,浸在她温柔无限的眼波当中。这伙计看着看着就入了迷,一时恍惚了自己。

    等到他的眼神变得空洞,千岁直截了当开问:“哪里能弄到上百年份的药参?”

    伙计张了张嘴,没吱声。

    千岁的声音变得加倍温柔:“你早知答案,好好想想。”

    伙计眼珠子呆滞地转动一下:“县里没有,木婆婆那里或许有。”

    这名字有些奇怪。千岁和男孩互望了一眼:“木婆婆在哪?”

    “不知道。”

    千岁换了个问题:“她是哪家药行的?”

    “她不在县里的药行。”

    这下子,两人都来了兴趣:“那你怎知她那里有好药材?”

    “城东的黄老太爷身体不大好,一直从我们这里购入丹参、灵芝等贵重药材。但从去年年初开始,黄家就不来了。掌柜少了个大客户,急得很,悄悄找他家下人打听,才知道黄老爷的药材改从木婆婆那里购入。”

    千岁目光微闪:“这木婆婆什么来历?唔,她的药材有多好?”

    “听说木婆婆每隔三个月都会派人送药去黄家。黄老太爷用的方子没变,改收木婆婆的药材以后,气色大为好转,现今红光满面。”

    有点意思。千岁的眼睛亮了:“木婆婆下次给黄宅派药是何时?”

    “不知道。”

    她抚着下巴问:“你们没打听过这个木婆婆的来历?”

    “有,打听不着。”伙计本来神色木然,这时突然打了个寒颤,“邻县有药行不甘心,派人跟踪,结果再也没回来。掌柜的报官,可是没两天以后,那伙计的尸首就在山里找到了,是被熊咬死的。大家都道邪门,再没人敢去找。”

    千岁笑了:“最后一个问题,黄老太爷住哪?”

    “城东黄家大宅,最大那一户。”

    正说话间,药行来了几个客人。千岁不好再多问,悄悄打个响指,伙计就如梦方醒。

    他看了看眼前的一大一小,好像忘了刚才的问答:“两位,方子上的药材还买么?”

    “都按最好的来,算个价给我。”

    伙计应了一声,埋头算了十几息:“九十七两银子。”

    “那就……”

    男孩眼角一跳,轻轻扯了扯千岁的袖子。

    她一低头,就看见他朝她摇头,于是后面的“包起来”三个字就咽了回去。

    “姑娘?”这可是一笔大单。

    千岁不情不愿问道:“怎会这么贵?”从前她什么时候为钱发过愁?一定是被这小穷鬼过了穷气,现在竟然锱铢必较了!

    “您要了两颗虎胆!这也是店里所有存货了。此物难得,单颗就要二十两银子,您也知道一头老虎只有一个胆。”伙计好似算得有理有据,“再说铁皮石斛……”

    “好了,知道了。”千岁打断了他,“你先给我包点金疮药,要最好的。”男孩腿上的伤还没痊愈。

    见伙计盯着她发呆,她不耐烦了:“去啊!”

    伙计赶紧照办。

    千岁拿起药付好钱,头也不回就带着男孩走了。

    伙计望着一大一小的背影发呆,好一会儿忽然明白过来:

    这女子姿容如仙,看起来贵不可言,又在店里颐指气使,原来连买药钱都凑不齐!

    没钱买什么虎胆,买什么百年人参?

    再说她那张药方。他抓过的方子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就算不是大夫也能看出照这方子煎出来的一定是虎狼之药,正常人补不胜补,其中又有好几味药性根本相冲,真地吃下肚要反受其害。

    他一边腹诽,一边依旧狠盯着那个婀娜的身影。这样的美人前所未见,多瞧一眼就多占一眼的便宜哪。

    ……

    走出药行,千岁板着脸:“没钱?”

    男孩点头。他的钱基本得自黑衣人,扣去留给刘诠的金叶子,现在他的全部资产就是两片金叶子加几块散碎银子,全部折合成银两,还不到三十两。

    他算术欠学,但还是能明白三十两和九十多两之间有一道巨大的鸿沟。

    那些药,他买不起。

第34章 官兵和强盗

    从前他在黟城,常常听说吃药吃到倾家荡产的,城西有个生意人原来家财万贯,也不知生了什么怪病,四处求医开方吃药也不见好,拖不上几个月就家徒四壁,连家里的姨娘都打发走了。

    现在男孩知道了,天底下的药是无底洞,千岁开出的这一副要价百两,随随便便就能在黟城买套宅子!

    说起来也真是好笑,从前他有上顿没下顿,兜里不曾超过五个铜板也照样活得好好儿的;现在他身怀从未有过的巨款,却比任何时候都缺钱!

    千岁斜睨着药行,美眸里闪动着不怀好意的光。

    谁说一定要用钱买?

    可是男孩看懂了,晃了晃她的袖角。

    千岁抽回袖子,满脸嫌恶:“脏死了,你摸了一天的马汗没洗手!”见他还定定看着她,只得没好气回应他,“知道了,他家药材又不好,我们放它一马就是。”

    这小子才不是滥好心,只是害怕安抚使派来的追兵才不想节外生枝、引人注意吧?

    “城里还有一个地方药材更好,可现在上门不合适。”她看了看天色,“走罢,先逛一逛解决了晚饭再说。”

    她得替男孩办事,显形更方便,可是走在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都向她投注目礼,还有两个不知死活地上来搭讪。最后千岁也嫌烦了,干脆纱巾覆面,这才得了清静。

    县城不大,两人没踱出多远就走进市集,顺便把狼皮卖了。那头狼死了一天,皮肉早又软了,好剥得很。

    上好完整、油光水滑、不带半个孔眼的黑狼皮,也才卖了一两三钱银子。

    赚钱原来这样难。

    所以男孩带着她去吃五文钱一碗的豆角焖面时,千岁虽然拉长了脸,却破天荒地没有异议。

    汤头好,面筋道,那海碗比她脸庞还大。

    男孩看着她,眼里闪过好奇。听说神仙不思凡食,光喝水都能活,她为什么吃得比他还凶?

    心里虽然这么想着,他还是打手势让店家往千岁的面里多加一大份肉丝,又舀了一勺辣子,准备放进自己碗里。

    千岁低头吃面条,看也不看他,这时突然道:“吃辣伤喉咙。”

    是呢,他马上要治疗旧疾。男孩默默放开了辣子,正好听见邻桌的客人在讨论时局。这个小城地处偏远,梁国虽然内斗激烈,但是战火还未燃到这里,南方也有不少国民携家带口逃难来此。

    “打了一年多的仗,地都荒了,粮还都被征走。夏天遇上水患,人是活不下去了,我们只能逃过来。”

    听众莫不同情。有个本地人叹了口气:“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们这里不打仗但也不太平,这三、四年来,毒牙山土匪啸聚山林、杀人如麻,甚至敢冲击村县。”

    外来者奇道:“当地署衙就不管么?”

    “想管,管不了。他们来去如风,等官家接到消息,山匪早都逃走了。”那人苦笑一声,“他们老巢在毒牙山,那是两州交界、三城交汇之地,哪一边的官署都无权管辖。”

    男孩默默吃面,想起路上那一伙杀人的强盗,大白天劫道又不留活口,果然称得上嚣张跋扈,视官家如无物。

    “既知老巢所在,只要派兵围剿即可。”

    “哪有这般轻巧?”城里人直摇头,“毒牙山号称十万大山,便是几千人往山里一躲,也是无人能追。最要命的是那里终年云遮雾绕,常生毒瘴,官署派兵剿过两次,竟然折了大半人手。死者家属大闹公堂,后面官家也不敢再轻易动员出剿了。”

    闻者只觉匪夷所思。山匪对抗官家,反而是后者吃了大亏,当真是天下奇闻。

    正说话间,不远处传来蹄声如雷,往这里而来。

    很快,三匹快马就出现在众人视野当中,骑士都穿着青红衣裳。

    男孩看了一眼,面色微变,赶紧低下头去

    那是官差。

    马头上还插着一根红羽,标明他们执行的公务十万火急。这三人策马冲过闹市,一边还要大喝以提醒行人:“让开,都让开,公家办差!”

    这个焖面摊子就在街边。转眼间,三骑就冲到近前。

    是来搜他的?男孩左手在桌底攥成了拳头,对方好快的手脚。

    千岁视若无睹,照旧挟起几根面条,轻轻吹气。

    她的动作不急不徐,让男孩焦躁的心也跟着沉静下来。是呵,有什么了不起,大不了杀人、逃跑!

    就在他起心动念之间,三骑越过这个摊子,毫不停留地往前飞奔。

    男孩悄悄松了口气,转头看千岁,她面色如常,压根儿不把这桩危险放在心上。

    马蹄溅起的泥水落在旁人衣上,那个倒霉蛋抱怨不已的同时,其他人也在窃窃私语:“这几名差爷瞧着眼生得很,恐怕是外来的。”

    “瞧他们去的方向,好似是官署。”

    “去官署?天都快黑啦!”

    “人家要递送十万火急的公务,还分什么白天黑夜?”

    有人乐观道:“莫不是为剿匪而来?”

    不管他人怎说,男孩把最后一根面条扒拉进嘴,飞快站起来结账。

    千岁跟在他身边,走到无人处才悄声道:“那几名官差就算现在不抓你,恐怕也是为你而来,此地不宜久留。”

    男孩点头。

    这三骑都是外来的,又从南门进入,往北边的官署而去。唔,算起来黟城就在平谷县的南边儿呢,因此这几名官差大概率从黟城出发奔向这里,赶在天色完全黑下来之前传令到位。

    有什么十万火急的任务,必须尽快交代呢?

    自然就是安抚使肩上担着的那一桩任务了。山匪在本地肆虐是常态,怎需要加急?

    追兵这么快就赶上来了。

    恐怕明儿一早,平谷县也要像黟城那样,全境搜捕一个八岁的小哑巴了。

    男孩和千岁对望一眼,都觉不妙。安抚使并不知道他就在平谷县,只能采取广撒网的策略,恐怕附近大小城镇都被他派人传令。这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仅以动员的规模之深广,足可见他对于男孩手中宝物志在必得的决心。

第35章 明智的选择?

    千岁往城东一指:“事急从权。”看男孩没有吱声,她顿了一顿,“办成之后,我们尽快离开平谷县。离黟城越远,你就越安全。等到你能开口说话,此事再不足惧。”

    她说的每一个字都对,男孩只能赞同。

    当下两人就往东而行。

    天色渐晚,县城开始亮灯,但这一晚月黑风高,灯光照不到的地方依旧是暗沉沉地,五丈开外的东西都看不清楚。

    千岁却很喜欢这样的天气:“天公作美哪。”

    黄宅真不难找,整个平谷县东边最大的一处庭院就是他家的。高墙在秋夜里展露沉默的曲线,将县城十分之一的地盘都围了起来。

    这就是他们的目标。

    想治好男孩的旧疾,那几味又贵又重要的药材就必不可少。他们对木婆婆一点兴趣也没有,只想在黄宅里打个秋风然后走人。

    即便是千岁,这时候也微微犯了难:“里头地方大,你得进去仔细找找。”

    黄宅不似黟城署尹杨奇行的房子那么小。千岁不能远离木铃铛活动,如果男孩只是站在墙外,她就不能自由探索这座大宅。

    男孩一听,就要动手翻墙。他又瘦又矮,但动作比猴儿还灵活,比眼前再高一倍的墙,他也能轻松翻过去。

    千岁挡住了他:“不可冒进。”带着他走出几丈远,而后从地上拣起一块石子,丢在墙头。

    只见墙上有红光一闪,那石头啪地一下被弹了出去!

    “整面高墙都设下禁制。有人想翻入,就是这个下场。”千岁拉着他隐入黑暗,“那姓黄的家财万贯,宅子又大,怕人上门来偷,就想了这么个法子防盗。你且等着”

    果然过了十几息就有杂乱的脚步声传来。偏门那里奔过来几个壮汉,站在墙角四下张望。

    两人早就隐在暗中。路面上静悄悄地,汉子们望见巷子深处钻出来一只橘猫,都松了口气:“又是个畜牲捣乱!三天两头这么折腾人。”

    他们怏怏回去了。

    男孩望着千岁,她有高来高去的本事,带自己进去也只是小菜一碟吧?

    千岁忽然轻轻咦了一声:“有人来了。”

    她拎起木铃铛的主人就顺着高墙往北走。男孩只觉耳畔风声呼呼,不多时就抵达黄宅的偏门。

    她将他拎到最近的大树上,藏好。

    和所有大宅的偏门一样,黄宅再气派,偏门也就是对开的两扇而已。现在门外静悄悄一片,鬼影都没一个。

    偏偏千岁笑吟吟道:“还有你的熟人。”

    在平谷县,他还有熟人?

    这个念头还未转完,男孩就看见黑暗里走出一高一矮两名汉子。

    矮的那个身上背着包袱,左右张望一下,确认四下无人才伸手去磕响门环。高个儿跟在他身后。

    敲门声很轻。三长,三短,交替进行。

    借着微光看清矮个子的脸,男孩瞳孔骤然一缩。

    千岁说得无错,这的确就是他的“熟人”,昨日还挥着刀要杀他。

    这个人,赫然就是山匪老八!

    男孩不由得怔住。

    毒牙山上杀人如麻的悍匪,为什么会找上平谷县最有钱的黄老爷?

    这事情的走向,越来越诡异了。

    老八敲响铜环,只候了五息不到,黄宅的偏门就开了,有个老头子探出脑袋打量他:“你们找谁?”

    他年纪很大了,但只一介布衣,当然不可能是黄老太爷。男孩只看了一眼,基本断定这是看门的老头。

    山匪老八面对他时,全无昨日杀人的凶焰,只笑道:“我替木婆婆送药。”

    “木婆婆”三字入耳,千岁都忍不住皱了一下眉。

    老头子神色微松:“怎么现在才来?”天都黑了。

    “几十里山路走下来,哪能那么凑巧,就赶在天黑之前到?”

    老头也知道野外多变数,哦了一声:“药呢?”

    男孩听他问得直截了当,显然这不是木婆婆第一次派人上门。

    双方甚至约好了接头的暗号。

    山匪老八解下背上的包袱递给他,一边道:“人参年份不足,要迟个几日才能送来;其他的都在这里了。”

    老门房接过包袱说了句“等着”,咣当一声关上了门。

    高个儿忍不住道:“吴哥,这老头好生无礼。”

    原来老八姓吴。

    他没好气道:“无妨,赶紧把事儿办完最重要。”从男孩的角度俯视下去,轻易就能发现吴老八的眼神一阵闪烁,显然不满对方的态度。黄氏这样的富豪之家,对来历不明的人总是心存忌惮的,哪怕两人是木婆婆派来的,可是身上的戾气却是盖都盖不住。

    这种人,老头子哪敢放进门来?

    吴老八两人下意识去打量黄家的墙头。他是杀人越货的一把好手,也没少去县、村里打家劫舍,看一眼围墙高度,就知道自己能翻过去。

    可他们到底有任务在身,这时只能压下满心邪念,安静等候。

    好在过不多时,偏门吱呀一声又开了。老头子手里捏着一只布囊递过来:“这里的小金锭折合银两刚好是二百两,你数数。老爷的人参用完了,你们加紧送来,再得剩下的八十两。”

    吴老八接过,果然打开来数了数。

    数目正确,他点了一下头,转身就走。高个儿赶紧跟上。尽管附近住家稀少,但这里同样不是久留之地。

    男孩盯着他的背影,若有所思。

    卖药材的木婆婆,杀人如麻的山匪,还有富甲一方的黄老太爷,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的三者居然串连到一起。

    他只觉自己似乎又陷入了麻烦的漩涡。别忘了,外头还有个安抚使对他穷追不舍。

    千岁附在他耳边低声道:“接下来,你打算怎办?潜入黄宅还是跟上这个老八?”

    她吐气如兰,男孩耳朵痒得很,下意识扭头躲过才指了指即将消失在拐角的吴老八两人。

    他选择山匪。

    千岁笑了:“明智的选择。”拎起他就跟了上去。

    男孩的选择看似冒险,实则是当下最可行的路子。吴老八说,人参几日后才能送到,这就意味着黄宅里的人参已被用光,他再费力气潜进去,也集不全治病所需的药材。

第36章 悬赏

    可他又等不起,安抚使的搜查令很可能隔天就开始生效。

    那么,他就只剩下了“寻找木婆婆”这么一个选择,既能快速离开平谷县,又有机会获取更多药材。

    木婆婆的行踪,就着落在吴老八身上。

    不过这家伙拐了几个弯,却走进了本地招牌最大也最亮的一家客栈,要了一间房。

    千岁不由得失笑:“是了,我怎么忘记城门已经下钥?”天黑之后,县城都要紧闭大门,御危险于外,次日鸡鸣时分才会开门放行。“我们也歇一晚吧。”

    男孩果然上前,却不选这家客栈。他脚尖一转,迳自去往隔壁另一家驿馆。这只是二层小楼,大门还掉漆落皮,跟吴老八入住的那家根本没得比。

    千岁:“……喂,我要住那间。”这小抠门!

    男孩却拽着她的袖子,将她拖进驿馆。掌柜问话,他就定定望向了千岁。

    既知安抚使的命令已经传到这里,他就不能曝露自己是哑巴的事实。

    被他目光灼灼盯住,千岁满腹牢骚都憋了回去,说出口的话莫名其妙就成了:“掌柜,一间上房!”

    她在“上房”两字上加重语气。不让她住好客栈也就罢了,那些贩夫走卒呆过的地方,她连碰都不想碰!

    男孩没有异议。今晚要盯梢,目标还是杀人无算的山匪,他顶多能睡三个时辰,就不想花钱在无谓的享受。手里的钱不多,每一分都要用在刀刃上。

    ¥¥¥¥¥

    鸡鸣时分,吴老八就睁眼了。他长长伸了个懒腰,用力将高个子摇醒:“王定,起来,要回去了。”

    昨晚做了个好梦,他不记得具体内容,但依稀梦见一个大美人对着他笑,比九天仙女还漂亮。所以他醒来以后神清气爽,昨日被陷阱暗算坠马的阴郁基本一扫而空。

    这一伸手,他才发现自己指缝里夹杂不少黑泥。再回头看床,也落着一些泥点。

    他打水洗净了手,也未放在心上。昨儿来回赶了百十里路,手上沾点灰怎么了?

    有任务在身,他们可没闲心坐下来用早点,只是牵出马,在路边买了几个热气腾腾的大包子对付一口。

    马儿在客栈得到最精心的照料,梳好皮毛,喂足了草料。

    王定嚼得口齿不清,突然指着街对面:“咦,那里在贴公告,会不会是昨天我们……”

    吴老八用力“嘘”了一声,对准他脑后狠狠就是一巴掌:“胡说八道什么!”

    这新入行的小子也太莽撞了,张口就来!不看看这里是人来人往的大街,被有心人听去怎办?

    他可真不想带这么个累赘在身边,可是上头有规定,给木婆婆跑腿必须两人同行,这样互相督促,以免单人携款逃走。

    毕竟,每一笔交易的数额都足够隐姓埋名起来吃喝十年的。

    王定“哦”了一声,赶紧切换了个话题:“吴哥,你半夜还出去啦?我起来撒尿时没见到你哩。”

    吴老八没好气瞥他一眼:“你睡迷糊了吧?”

    昨晚是睡得挺香,王定想了想,也不能肯定自己是不是眼花了。

    昨天山匪劫了货还灭了口,按理说官署不该那么快就接到消息发告示。不过吴老八心里还是打了个突,钻进看热闹的人群里。

    墙上多了一张新画像,从发式和脸型来看,这回被通缉的对象,年纪是空前地小啊。知道围观的百姓里没几人识字,官差贴好画像就大喝两声:“通缉八岁哑童一名,喉间有旧疾,报讯者可得纹银五十两,直接扭送署衙者可得纹银百两!”

    围观人群轰地一声议论开了。哪怕是臭名昭著的山匪,单个赏金也没有这样高!这孩子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坏事了?

    吴老八却盯着画像直皱眉。这画工很是一般,基本只绘出两只眼睛一张嘴,街上哪个人不长这样?这是黟城的绘师根据安抚使的要求画的,他又没实际看过小哑巴长什么样,只能充当一回灵魂画手。

    不过吴老八很不爽,这张画莫名让他联想起昨天挖坑让他跳的那个小鬼。爱马没了,还被同伴耻笑大半天。若有机会再见,他一定把这小杂##种肠子都掏出来!

    “走吧。”他拽着王定离开人堆。无论告示上通缉的是谁,山匪在城里都要十足小心才行,事情既已办完,那就快点出城。

    城门已开,他们很顺利地离开了平谷县。

    ……

    吴老八走得太快,又不曾回头,于是没有望见男孩背着竹篓,从隔壁驿馆走了出来,这时就站在街对面。

    白猫探出脑袋,把他的肩头当支架,看得津津有味:“啧,你终于被通缉了,那位安抚使的动作有点慢。”

    他比了个数铜板的动作,意思是“多少钱”?

    “嗯?”千岁这才反应过来,“找到你的下落、通风报讯就有五十两呢;如果把你抓去上交,那就翻倍,奖赏整整一百两!”

    她的声音夸张,幸好只有他能听见。

    五十两!男孩也是一怔,他全身上下加起来都没这么多。

    摸摸兜里那两个钱,真恨不得把自己卖了啊。

    他和吴老八原本是同一个方向,可是快到东城门时愣是脚尖一停,将马儿绑在了饮马槽边。

    城门后方多设这类石槽,以便远客的骡马解渴。

    这里还有专人看管,男孩塞了五个铜板给他。一个八岁的孩子自己牵马过来,这幕并不常见,对方本来张口要问,被他的铜板堵了回去。

    悬赏告示才刚贴上去,多数人还不知道。男孩可不能再等下去了,必须火速离开,否则多的是人排队等着逮他。

    男孩迳直向北走去。并且这条路还有点儿熟悉。

    千岁提醒他:“别放吴老八离开太远。我放在他身上的东西有距离限制,超过十几里就跟不住了。”

    他暗估了一下时间,来得及,只要手脚利索点,当下加快了脚步。

    拐不出几个弯,眼前赫然就是黄宅的黄色大门了。

    作为平谷县首富、方圆五百里排得进前五的土豪,黄家的门脸儿气派得紧,檐枋底下雀替精美,门楣之上砖雕细镂,比周围的建筑都要要高出整整一筹不止。

第37章 光天化日之下

    男孩过来之前,顺便在地上抓起两、三块石头,原打算照准了正大门砸上去的。不过他走到这里,才发现黄宅的大门居然开了,从里面走出一老一少。

    老的约莫六十多岁,看起来面皮白净,但气色却不太好,走几步路就咳了两回;小的只是个总角女童,最多不过十岁,穿着桃红的小袄裙,杏眼溜圆,脸蛋娇嫩微鼓,像庙里头的玉童子。

    这一老携着一小出来,衣着锦绣,后面跟着七八个仆从,毕恭毕敬。

    门口停着一辆马车,显然候着这两位。男孩看见黄宅洞开的大门,再见到他们的样貌和着装,不消说也知道他们应是这宅里身份最尊贵的人。

    那老头子,约莫就是黄老太爷了。男孩不是本地人,不知道黄氏成员,但想来能被他牵着的小姑娘,不是孙女儿就是曾孙女。

    很好,真是瞌睡了就有人来送枕头,男孩嘴角微扬,不过笑容还未扯开就已淡去。

    黄老太爷牵着曾孙女的小手就要上车,黄怡盈一低头,露出脖子上明晃晃的黄金锁。这黄金锁雕花镂空,制得十分精巧,份量又不会压坏孩子稚嫩的肩颈。这么大的姑娘,很少再戴金锁,不过这是亡母生前所赠,黄怡盈始终贴身佩戴。

    就在这时,身边好似掠过一阵风。她还来不及看清楚,有个身影就欺到面前,她只觉颈上一疼、一空

    黄金锁被抢走了!

    女童失声尖叫,强盗却已经转身飞奔。

    竟然在家门口遭抢,黄老太爷没空细想就发令:“抓住他!”

    大伙儿都看见了,光天化日之下抢劫本地大财主的,居然是个稚龄童子!

    黄老太爷身后的护院生得高壮,只消冲前两步就直接揪住男孩的衣领,一手将他提起,另一手夺下黄金锁,还给黄老太爷。

    为了给老爷出气,护院照准男孩反手就是一巴掌,用的力道极大。若是打中,至少能抽飞他两、三颗牙。

    不过应付这种事,男孩经验丰富,及时抬臂护住头面。于是那一掌就抽在他胳膊上。

    “啪”一声,红肿一片。

    “哪里来的小贼,惊吓了我的孙女,定不能饶!”黄老太爷这才回过神来,怒气冲冲道,“拗断他一只手,送官!”

    这年头,小偷被断手再正常不过。

    护院闻声就去抓男孩的胳膊。这样细瘦如柴棍的,他单手就能拗断。男孩却焦急地张开嘴,连连“啊”了两声。

    咦,居然还是个哑巴。

    黄怡盈害怕听见那一声咔嚓,又看见孩黑黝黝的眼里写满恐惧,突然出声道:“别伤他。”

    护院的动作顿时停下。小小姐的话,他不敢不听。

    “他必定是饿得狠了。”黄怡盈仰着头,细声细气对黄老太爷道,“祖父,您别怪他。”

    最疼爱的孙女开口提要求,声音又娇又糯,黄老太爷的心一下就软了,沉着脸一挥袖子:“罢了,放他走。”是他思虑不周,孙女还幼小,他怎能在她面前动用私刑?

    男孩正想转身,黄怡盈却摸出自己粉红色的小荷包,掏出两钱碎银子递了过去:“给你。”

    她居然还要给他钱?

    她的小手嫩生生的,眼看就要碰到他的掌心。

    男孩那只手下意识一缩,动作突兀,像是要避开蜂针。

    他孙女儿手上有毒吗?黄老太爷看得眼气,正想再赏他一巴掌。哪知这小鬼一把薅过银子,也不知鞠躬道谢,低头就跑。

    即便这种时候,他也格外留心,没让自己碰着女娃娃的手指头。

    他迅捷如脱兔,一溜烟儿消失在墙角。旁人见了,都道这小子好灵便的腿脚。

    黄老太爷恼火,重重哼了一声:“看样子还是个惯偷,阿盈这么好心,却是喂了白眼儿狼。”

    黄宅大门开在闹市,方才这一场也不知引来多少人驻足围观,都在窃窃私语,赞黄家小小姐慈善心肠。

    有几个从前街走来的路人听了,纷纷都道:“那小贼还是个哑巴吗?噫呀,该不会是官署悬赏通缉的那个吧?”

    观众大惊,赶紧问起,有十来人一听见“纹银五十两”这几字,撒腿就往小贼消失的方向追了过去。

    那哪里是个人,分明是会跑会跳的一百两银子!

    小扒手居然是被通缉的要犯?刚刚坐进马车的黄老太爷也吃了一惊。黄家财大气粗,自然不缺这五十一百的,但他和官家时常来往,这个人情是要卖的,于是毫不犹豫就对身后的仆从道:“去,速速将这消息报给官署。”

    黄怡盈也知道什么是逃犯,这时就巴着窗口往男孩消失的方向看去:“他跟我差不多大,犯下什么事会被通缉?”

    “官署发令,那就是有他的罪过。”黄老爷趁机教育她,“知人知面不知心,这世上就有许多人,远不像外表看上去那么可怜无辜。”说罢又咳了两声。

    黄怡盈乖巧地帮祖父捶背,脑海里兀自记得那小贼,不对,是那小通缉犯转过墙角的一瞬间,背篓里冒出一只白猫的脑袋。

    什么人做坏事还要背着一只猫呢?

    ……

    男孩在市井中跑得飞快。

    他个子矮小、步伐灵便,在人群中左蹿右突,竟把那许多成年的追兵越甩越远。

    众人望见他埋头奔逃的姿势,脑海里都浮起一个词:

    过街老鼠。

    有几个汉子本想大吼一声“拦住他,他是通缉犯”,可是转念一想,这小贼若是被别人捉住,那么领赏的也是别人,自己何苦给他人做嫁衣裳?

    是以他们居然沉默着,一声不吭。

    男孩行事之前已经估算好了路程,飞快拐过两个弯,就到了城门的饮马槽旁,一把扯下了大黑马的缰绳,飞身骑了上去!

    也许是事出紧急,这套动作一气呵成。除非是知他根底的千岁,否则旁人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这孩子前一日才刚学会骑马。

    这阵仗也惊到周围,不少人转头来看。努力调转马头的男孩更是听到杂乱零散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时间不够了,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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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动手脚

    时间不够。

    男孩咬了咬牙,忽然从皮囊里抓出两把铜板,向着四面挥洒出去!

    天上掉钱了。

    周边行人立刻弯腰低头去拣,如同路中间的石头,挡住了后面赶来的追兵。

    那几人一时越不过喧嚷吵闹的人群,只能看着男孩顺利转过马头,轻快往城门而去。

    “拦住他!”眼看小贼离城门只有一步之遥,这几人再顾不上私心,只得放声嘶喊,“他是官署通缉犯,快拦下他!”

    男孩闻声提速。

    骤听呐喊,城门守卫一怔,定睛看去,马上的骑士竟然还不到十岁。

    这么小的孩子,会是通缉犯?

    这念头一闪而过,他们出来阻拦的动作就慢了半拍。

    城门将关而未关,城守将拦而未拦,男孩用力一磕马腹,这一人一骑就飞也似地冲过关卡,如同离弦之箭。

    他从众人视野里消失时,城门扬起的尘埃还未落定。

    ……

    黟城的头号通缉犯、那个八岁的哑巴疑似出现在平谷县!

    安抚使的手下正在平谷官署,于是这消息一眨眼就由迅鹰送往黟城。

    天上飞的,终归比地上跑的要快得多。所以仅仅过了个把时辰,安抚使沈顾就接到了传书。

    “小通缉犯”骑马逃出城去,满大街都是目击者,指认那是个生面孔;甚至平谷县德高望重的乡绅黄老太爷也亲自出来作证,说那小鬼是哑巴,看年纪不会超过十岁。

    既然是王廷钦拿的要犯,平谷县已经派人追了上去。

    安抚使正在剥一只橘子,接过传书只看了两眼,就腾地站了起来:“备马!”

    他的马是宝驹,就算从这里赶去平谷县也要不了多少时间。何况飞讯上已经标明了小贼奔逃的方向乃是往东南而去,他现在动身,很快就能与追兵汇合作一处。

    一个稚龄童子居然避过了沿路上的围追堵截,悄悄抵达了平谷县。沈顾一边率众飞奔,一边沉吟,莫不是他身怀宝物之功?

    不,不对,那可谈不上“悄悄”。这小鬼先前既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躲过官兵追捕,为什么不闷声离开,反倒在逃出平谷县之前还要当街行抢?

    光天化日之下,那可有上百目击证人。

    就好像他生怕旁人不知道他的行踪。

    沈顾皱了皱眉。对方只是个八岁的孩子,从前又以行乞为生,能有这种见识、这种本事?

    能有这种心机?

    他是不是想太多了?沈顾吁了口气,心里有两分烦躁。北面还有军机大事,等着他去处理。他在黟城已经耽搁了太久。

    ……

    出了县城往东南走,就是毒牙山的方向了。

    太阳渐渐高升,路上的行人也越来越越多。吴老八却觉得自己的座骑有些不对劲。

    这马儿被牵出客栈的马厩时还精神奕奕,这会儿却越跑越慢,像是腿脚发软。

    再走上几里地,吴老八的座骑突然失了前蹄,踉跄倒地。

    多亏他反应极快,一下跃离马背,这才没有被压伤。

    “这是怎么了?”

    马儿在地上划拉蹄子,却站不起来。吴老八只好俯下身去检查。

    王定策马往回奔了几步,忽然指着地面道:“吴哥,你的马儿拉稀了。”

    草地上有一泡马粪,很稀。再返回几十步,还有。

    吴老八眯着眼,这时头一个念头就是“有人动手脚”。

    可他拿树枝去拨拉两下,都是未消化的草料和黄豆,也没见到巴豆和其他可疑泻物的痕迹。

    他的爱马死在陷阱里了,这一匹是临时换过的,习性不甚清楚。何况良马本就比驽马娇气些,要精养,偶发病害也不稀奇。

    再说,如果有人对他们下手,为什么只暗算他的马,王定的座骑却没事?

    病马站都站不起来,自不能再载他前行。吴老八只得与王定共乘一骑。这是阳关道,人来人往,他胆子再大也不能在这里杀人夺马。

    两个壮汉的份量不轻,又弃了官道,这匹马的行进速度立刻就慢了下来。

    吴老八生性又谨慎,虽然也不认定此事有诡,但想着小心能驶万年船,于是指使王定多绕了几程山路,直到确定后头果真没有追兵,这才放心往既定方向而去。

    这样一来,就多花了许多时间。他二人再顺着羊肠小路再走上小半天,山林越发幽僻,连天光都透不进来。

    人迹罕至,只有兽径。到这里就没法骑马了,两人牵着座骑穿过一个又一个山头。吴老八依旧时常要观望来路,检查后方是否有人跟踪。

    “吴哥,返回寨子好像不是这条路。”王定问过不止一次。

    “我们不回寨里。”吴老八嗯了一声,终于肯回答他了,“要把钱和人送去木婆婆那里。”

    王定觉出有点怪:“……人?”

    “就是你。”吴老八瞥他一眼,“老大吩咐过,以后你就在木婆婆那里打下手。”

    王定吃惊,过了好一会儿才哦了一声。谁让他是新人,没有说不的权利。

    “还有多远啊?”马儿都要走累了。

    “快了。”

    王定抬头看了看太阳,估算方位:“这该是往寨子后边儿走?木婆婆住在毒牙山的……后山?”这样说来,木婆婆的住处和山匪们还保持着一点点距离。

    “她老人家要求的。”吴老八不耐烦了,“你跟着走就是,哪来那么多废话!”

    “这地方阴森森地。”王定左顾右盼,望见山涧和密林里飘荡的白雾,“总觉得好似有人暗中窥探。”

    “那就对了。”吴老八嗤笑一声,“木婆婆神得很,不管谁进入毒牙山,她都会知晓。”

    一旦他们靠近,雾汽立刻后退,如有灵性。“这是什么?”

    “毒瘴,吸进去就要烂心烂肺。”王定脸上变色,不过吴老八紧接着就指了指他腰间青色的木牌子,“别怕,有这东西在,能保你不受毒瘴所伤。”

    两匹马身上,也挂着这样的青木牌子。

    再往山里走,瘴烟更浓了,在阳光照耀下都不会消散,甚至呈现出淡淡的粉红色。

    很美,却很致命。

第39章 肥料

    “一旦外敌入侵,这毒瘴就会飘来前山。有它相护,官兵也拿我们毒牙山没办法。”吴老八嘿了一声,得意洋洋,“从前官署请来异士消除毒瘴,那异士反倒把自己性命搭进去了。”

    两人又走了一个多时辰,眼前豁然开朗:

    浓密的山林到此戛然而止,目力尽处皆是绿草如茵。

    这是一片平坦的河谷,四周皆被群山环绕。

    王定看得目瞪口呆。毒牙山号称穷山恶水,谁知腹地之中居然还藏着这么一个桃源?

    又可以策马前行了。

    两人骑马沿河奔行了小半刻钟,前方终于出现一处庄园。这也是整片河谷水草最丰美之地,因此绿地上还有成群的牲畜。

    蓝天、白云,成群的羊和鹿在撒欢儿奔跑。

    王定心旷神怡,喃喃道:“能住在这里,一定过着神仙日子!”他本身就是平谷县人,却从不知道这地方的存在。

    “别高兴得太早。”吴老八冷笑一声,涵义不明,又指着数百丈外山峰,“翻过那座山脊,又都是深山老林了,外人不得进入,自然不知道此中另有天地。”

    说话间,两人已经奔近那座庄园,映入眼帘的又是另一番景象,王定也终于明白木婆婆为何要独居于此了:

    眼前赫然是欣欣向荣的大片药田!

    时值深秋,即便在这样的深山里也是草木凋零。可是这田里依旧含青带绿,明明是草药,可是开起来姹紫嫣红的花朵,居然不输给富贵人家的百花园!

    若说有甚不同,就是药田上方有淡淡红烟弥漫。先前王定在山里见识过桃花瘴了,这烟雾的颜色与之相仿佛,然而人走进去就会觉出不同。烟气中似乎有淡淡馨香,吸一口就沁人心脾,身上三万六千个毛孔一起舒展。

    人参、黄精、何首乌……以及王定不认得的无数种药草,都在茁壮成长。时令,季节,在这片飘荡着淡淡桃花烟的田里好像都失去了威力。最诡异的是,百余丈外的林地依旧是黄叶飘零、半山枫红,与这里的春意盎然形成强烈反差。

    春、秋之间,泾渭分明。

    王定眼角余光甚至看到一个淡黄色的影子在草丛里一闪而过,有脑袋有四足,形如小马,就是不到巴掌大小。“那、那是什么?”那可绝不是田鼠!

    “是成了形的芝马。”吱呀,庄园木门打开,从里面走出一个老太太,“并非只有人参成了形才会满山跑的。”

    她鹤发童颜、满面红光,身形有些富态,但光从面貌判断不出年纪,像是四十许,又像六十余。

    她手中拄着的拐杖也与普通老人不同,似是好几股藤蔓拧合在一起形成,上圆下尖,色作棕褐,像陈年大树的树皮,可两人分明看到上头还长着绿油油的树叶

    是的,甚至还有柔嫩的小芽。

    吴老八大步迎了上去。

    在王定面前天不怕地不怕的狠人,面对木婆婆展现出前所未有的恭敬,连装着金子的皮囊也是双手奉上:“平谷县黄老爷交付的二百两在此。等人参送到,他还会付清余下的八十两。”

    如果男孩在此,就能确认这些自封山大王的匪人的确是替木婆婆跑腿了。

    木婆婆随手接过,然后转头打量着王定:“这就是新配给我的人?”

    她笑眯眯地,王定后背却好没来由地涌上一股寒意,定了定神才回答:“是,木婆婆好。”

    “看着还挺机灵,进来吧。”木婆婆转身进门,一边喃喃道,“希望别像前一个人。”

    两人跟着进去。

    那头芝马不知从什么地方钻出来,绕着木婆婆腿脚跑了两圈,似在撒娇。木婆婆拍了拍它的脑袋,像对待小狗一般,这才解下腰间的钥匙,往边上的粮仓一指:“时辰到了。新人,你去提两个肥料出来。”

    王定赶紧应了一声,双手接过钥匙。

    粮仓有铁锁把门,他快手快脚开锁、推门,往里看了一眼。

    然后,他就愣住了。

    这粮仓里头,居然没有粮食,一粒也没有。

    地上倒是铺着几摞稻草,稻草上头有十余人或坐或躺,横七竖八,皆是面容萎靡。

    王定认出,这里有几张熟面孔。

    前日山匪们打劫一支车队,当场砍死了几个硬骨头,然后把剩下的活人都带走了。随后王定负责押运财物,不清楚他们被解去了哪里。

    现在,他知道了。

    依此推断,这粮仓里的其他人大概也是撞在山匪手里的倒霉鬼吧?

    骤见仓门打开,这些人都是一惊,有的急急后缩,露出惊恐之色,显然认出眼前人就是穷凶极恶的匪徒;有的当即跪倒,苦苦哀求:“大王饶命啊!行行好,出去以后我们绝不乱说!”

    王定不理会,左顾右盼,也没看见地上堆有什么肥料。

    老太婆记错了吗?

    木婆婆还未吭声,吴老八就抢着道:“愣着干嘛,提两个人出来!”

    提两个……人?

    所以,人=肥料?王定一下明白了,随便选了一男一女,揪住后襟就提出了粮仓。

    吴老八重新锁门。

    王定轻松将人提到木婆婆面前,按跪下去任她发落。见这小子力气大、好使唤,木婆婆满意地看了他一眼:“按住了,别让他们乱动。”

    被提过来的女子吓得身如筛糠,抖个不停;男子则是面如土色,不住求饶。

    趁着他开口说话的功夫,木婆婆举起拐杖,以不符合年龄的敏捷动作,一下将杖尖捅进他嘴里!

    女人则吓得放声尖叫。

    那拐杖底部尖利得像锥子,木婆婆选取的角度又刁钻,这么一捅之下,直接就从男子的口腔捅到了腹部。

    但他还活着。

    这等剧痛根本不能用言语形容,当然男人也说不出话,只是一个劲儿翻着白眼,身体抖得像被钉在砧板上的活鱼。

    紧接着,他的肌体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萎缩。原本微鼓的肚皮、还算充盈的面颊,都速度干瘪,然后是四肢、脖颈……

    看着这男子瘪得像个风干的橘子,饶是王定、吴老八这样杀人不眨眼的角色,在一边依旧看得毛骨悚然。

我们上架啦,催更开始……

    又到六一,各位宝宝节日快乐^_^

    承蒙亲们厚爱,《大魔王娇养指南》今日上架,从此又要陪大家走过悠长时光。

    其实关于这本书的构思,从《宁小闲御神录》写到中段就有了,每每想起就觉热血沸腾,恨不得早早提笔。可是直到第一本书写完,水云也不敢动笔。

    太难了。

    哪怕刚刚写完《宁小闲御神录》,水云也没有把握将这个故事完美地呈现出来。

    它始终存在,但遥不可及。

    直到写完第二本书《保卫国师大人》,再一次砥砺了自己的笔锋、开阔了自己的视野,又收获了那么多的经验与教训,水云才觉得:

    嗯,可以尝试了。

    所以,就有了这本书,《大魔王娇养指南》。

    这会是一个让你耳目一新的故事,或者说,许多故事。

    敏锐的亲们或许已经发现,这本书无论从故事背景、人物特性、写作手法还是叙述方式,都与前作大相径庭。

    这是水云的小小野心,希望自己唯一的套路,就是勇猛精进,永远执著于精彩本身。

    为此,水云仍会付出十二分努力,战战兢兢不敢有半点松懈。

    可是《大魔王》还太柔嫩,如新苗初生,想在强敌环伺的局面下兀自茁壮成长实在太难。水云恳请大家,给予它更多支持、更多鼓励与鞭策。

    希望在我们的共同娇养之下,它能真正成长为叱咤风云的大魔王。

    初战就在2019年的6月,我们要争取新人月票榜,水云需要大家手中的每一张月票。

    此外,存稿君已经脂膏满溢,托水云给大家带句话:

    “肥了,宰我!宰我!”

    咳,因此本书在整个6月都开启催更模式,打赏每满50000点币即加一更(单次10000点以上可众筹),来自起点网、qq阅读、红袖、潇湘、小说阅的打赏都计入在内,加更时间由水云尽快安排。

    新的征程已经开始,望诸君与千岁同行。

    爱你们,么么哒!

第40章 追兵(加更1)

    原本棕褐的拐杖镀上一层暗红,像血的颜色,又像它喝饱了人血。

    王定总觉得,它有生命。

    果然,杖上的绿芽迅速生长,居然还开出一朵粉嫩的小花。

    木婆婆这才慢悠悠将拐杖抽回。

    那人立刻倒地、气息全无,看上去就像风干了数十年的干尸,甚至连头发都白了。

    就连王定这样的门外汉,也能看出木婆婆一定用上了邪法,将这人的生命力悉数抽取,一滴不剩。他下意识咽了下口水。

    咕噜,声音有点大。

    木婆婆看他一眼,指了指地上的女人:“把她扶好。”

    然后如法炮制。

    女人方才见着同伴的惨状,已经两眼一闭昏迷过去,倒省了死前的诸多痛苦。

    很快地,拐杖上开出了第二朵小花。

    木婆婆随意一指地上两人:“处理掉。现在,它们的养分比黄沙还不如。”

    等王定将两具尸体抛远再返回,木婆婆已经走到药田正中央,然后举起拐杖,用力扎在土壤当中。

    吸蕴在木杖纹理之中的暗红往下游移,通过杖尖传递到土壤之中。

    杖下的土地很快变红,但颜色很浅。

    紧接着,淡淡的水雾从土壤里散逸出来,飘荡在整片药田上空。

    王定这才明白,空气中的桃粉雾气,原来是这样形成的!

    经此施为,那雾更加绮丽朦胧,将河水与田野都罩在一片粉红梦境之中,这应是怀###春少女最喜欢的颜色。可它的来源,竟是这样可怖不堪!

    雾气翻滚,地上光秃秃的一畦顷刻间冒出了嫩生生的小芽。

    就这么一转眼的功夫,木婆婆先前播下的草药种子就生根破土了。

    王定看得有些恍惚,原来她是将人类血肉之中的精华当作肥料,释给这片药田。难怪木婆婆手里的药材齐全、年份又足,他认出田里有种草药名作蛛形草,原本应该生长在天寒地冻的峭壁之间,难以采摘,价格也因此居高不下。但在木婆婆的药田里,它们竟像大白菜一样排列于方寸之间,井然有序。

    凡此种种,都令他对这个古怪的老女人起敬畏之心。

    ¥¥¥¥¥

    沈顾率精锐赶到毒牙山外围时,平谷县的官军已经候在这里。见到大头兵后背衣衫湿掉一大片,他就知道官兵也才抵达不久。

    “人呢?”

    不等县尉开口,沈顾的心腹上前禀报:“大人,目标进入毒牙山,有专人跟进。”他们留在这里等着沈顾。

    “走。”他一点时间也不想浪费。

    路上,心腹向他通报了更多情况:“那男孩曾经赤手抢下黄家小姐黄怡盈的金锁,青戌嗅过上面的气味,确认他曾经围着黄宅外墙走过几个来回。”青戌是一头犬妖,嗅觉比普通同类出色十倍不止,“东城门后方的饮马人确认,他曾把座骑寄在那里,不到一刻钟又赶回来,上马飞奔出城。为了阻拦追兵,他还往街市中间撒了几次铜钱。”

    沈顾沉吟:“也即是说,他已在平谷县里呆上一整天,直到离开前才去抢劫黄怡盈的金锁?”

    “正是。”

    “他能往街心撒钱,说明他头脑清楚,并没有发疯。”沈顾沉着脸,不太开心。这小鬼从前在黟城只是个乞丐,还是哑巴,怎么越来越能作妖?“查清楚他在黄家外头做什么没有?”

    心腹摇头。

    小乞丐的行为,看上去很像江洋大盗在劫富之前踩盘子。随后的行径也证明,他的确出手抢劫了。但沈顾知道,真相没有这么简单。

    黄家有什么东西,值得这个逃亡在外的小子冒着曝露身份的危险也要觊觎?

    “还有什么线索?”

    “昨日傍晚,他还去过平谷县的春晖药行。”

    这答案出乎沈顾意料:“他受了伤?”

    “药行的伙计说,不像。但他给出一张方子想抓药,上面罗列各种珍稀名贵药物。”心腹又补充一句,“价值近百两,他这样的乞丐根本买不起,所以就走了。”

    “这家春晖药行,包括平谷县其他药行,今天可曾丢失药材?”买不起就可能下手偷,那小乞丐还是个惯偷呢。

    “至今还未到药行报失。”

    沈顾另寻了重点:“药方呢?给我看看。”

    心腹递过一张纸:“那伙计记不全,纸上只写下不到一半。有数味药物大补又对冲,份量又猛,真吃下肚就成虎狼之药,治不好病,反而要命。”

    真想害人可以买药制毒,何必花费重金整得这么麻烦?

    沈顾皱紧的眉头半天都松不开。心腹又递上一条:“并且,那小乞丐并非独自一人前去药行。”

    安抚使大人精神一振:“什么?”好极,这是同伙露面了吗?

    “我们查上春晖药行时,那伙计并没将这小乞丐和通缉犯想在一起,只因昨晚他和一个漂亮的红衣女子同进药行,并且问答都由女子完成,男童全程默不吱声。”

    沈顾眼中光芒闪动:“你唤他去绘像了?”能多一条线索就是好事。

    “去了。但他反复说她有天人之貌,这辈子从未见过那么好看的女人。可真要他描绘鼻子眼睛什么形状,他却又说不出来。”

    沈顾骂了一声:“废物!”这种小地方的药行伙计能有什么见识?随便哪一位京都的贵女露面,对他来说都是“天人”了吧?这话本身没有参考意义。

    “这两人还曾入住黄宅西墙外侧、三条街外的凤来驿馆。掌柜的也证实,曾有美人带男童入住。但她话不多,交过钱又是直接上楼,掌柜也记不清她的样貌。”

    他的口供,和药行伙计竟然出奇地一致。

    他们都记不清、说不出她的具体模样。

    美人?这天下美人何其多,要让他从何查起?沈顾犯了难,但他很快又想到,今日男孩是一人骑马离城,这个红衣美人却不见踪影。

    她会不会还留在县城、来不及离去?

    想到这里,他立刻传令下去:“着平谷县官署严查,务必将她找出。”

    现在众人所走的还是官道。

第41章 谜团(加更2)

    沈顾的宝马有日行千里之能,毒牙山又在平谷县东南方向,这也缩短了他的路程。因此,他从黟城赶到这里也才刚到午时,官道上有的是行商和车队,都能证明前不久有个男孩骑着黑马奔过。

    八岁的孩子独自策马飞奔,这景象素不多见,大家印象都很深刻。

    沈顾已经见怪不怪了,懒得去想小乞丐什么时候又多get到一项骑马新技能。

    他赶上了最后一段官道,然后,线索就指向了小路。

    那线索明显得很,就是路边的风铃木树枝上挂着一小截布条。深秋的风铃木满树黄花,枝子上却挂着明晃晃的蓝布,当真打眼。

    更何况这片树林就在一家驿站边上,驿站里都有目击证人。

    沈顾心头恚怒、脸色铁青:这小子是为了戏弄追兵,才故意留下这么明显的线索吗?

    心腹没等来他的命令,只得提问:“大人?”

    “追!”都走到这里,能不往下追?“都打起精神。”

    拐进小径,林子越来越密,山路越来越难走,队伍的行进速度理所当然地慢了下来。沈顾麾下有擅于追踪的高手,这时就发现目标带着他们兜圈子,绕了好几程冤枉路。

    沈顾没有放弃,只提醒众人留意四周。

    山路已经崎岖得没法骑马了。沈顾带人走上一个多时辰,头顶上忽然传来飞禽拍翅的啪啪声,随后有一头迅鹰朝他们扑来。

    黟城来信了。

    心腹从鹰腿上取下信纸,递给沈顾,后者看了几眼,目光开始闪烁。

    他的手下效率还是很高的,花了几个时辰就查明白了。这些地方豪绅么,手底多少有些不干净,但黄家本身没有大问题。只是在接受问讯时,平谷县三家最大的药行都提起,姓黄的老乡绅这几年身体欠妥,原本都缠绵病榻,一直要靠着名贵好药疗养。可是从去年开始,他不再去平谷县药行,而是从一个名作“木婆婆”的人那里买药。

    并且那人提供的药材效果极好,这么两年滋养下来,他都可以正常出门了。

    小乞丐昨晚接近黄宅,与这有关么?

    谜团倒是越来越多了:“药行也没人知道木婆婆是何方人士?”这字条上说,药行此前从未听说过木婆婆其人,面也没见着。

    这就怪了。这些铺子在平谷县经营数年到数十年不等,附近的采药人和药农都认识了八¥¥九不离十。这个圈子人数本来就少,彼此知根知底,怎会有个圈外人横空出世,一出手还都是极品好药?

    平谷县尉在边上等候许久,这时终有机会进言:“沈大人,我们已经深入毒牙山,前方就核心区,近些年很少有人进去过。”

    这个时候,沈顾要重视当地人的意见:“你走过这条路?”

    “走过。”县尉的脸色不太好看,“山匪老巢就建在毒牙山深处。”

    “你是说,我们现在正朝着山匪的老巢走?”山路的确是越发崎岖了,前人走过的痕迹也不明显。这里鸟鸣山幽,树木密得不见天,的确已经是深山老林。

    县尉抬头看天:“从方向上来说,极似。毒牙山深处时有毒瘴飘出,山匪以此为屏障。我们奉命剿过两次,均未成功,还折过、折过不少人手。”

    “瘴气?”沈顾朝前一指,“就像那样?”

    五十丈开外,密林中有丝丝缕缕雾气飘荡。

    深山多雾,本不足为奇。然而这雾气居然色作浅粉,在当前昏暗的光线下不仅妖冶,甚至还有两分诡异。

    “正是!”县尉肃容道,“前两回剿匪路上都遇着瘴气,此毒中人立晕,不及时救离即死。伤者搬回去后,缠绵病榻数日,多半最后也是全身浮肿而死,药石无效。”

    “我们请来五百里内最有名的张家天师,也没能驱走这些毒瘴。”他面色凝重,“大人,前行要三思啊。”安抚使若在平谷县地界出事,这责任他担不起。

    沈顾嗯了一声,转头唤了一声:“左深左先生可在?”

    他带来的精锐中,就有一人越众而出。这是个长衫文士,年在四旬左右,面白无须,身材微微发福。

    沈顾对待他,比对待县尉要客气得多:“请左先生去会一会那毒瘴。”

    左深颌首,转身往飘飘忽忽的粉雾走去。

    他一走近,粉瘴立刻围上,那份迫不及待,仿佛本身就有生命。

    左深身周则立刻泛起一层浅淡的青光,将粉瘴都隔离在外。后者似是不甘,前后左右的瘴气一阵翻滚,都聚拢过来。雾气的颜色立刻变深了,并且也有丝丝缕缕往众人这里飘来,好似知道他们和左深是一伙儿的。

    左深执出一只小小的黄铜钟在手,轻轻摇了两下。“叮呤”声中,身周的青光大振。

    任谁都看出,他给法术加码了,可见这毒雾实是有些厉害。不过钟声响起,浓雾也像得了讯号,争先恐后朝他扑来,像是嗅着了血腥味儿的鲨群。

    沈顾大感怀疑:“毒瘴如此厉害,那小子竟能平安无事过去?”县兵都能被毒倒,左先生这样的能人也要花费好一番功夫才能豁免毒伤,那小乞丐何德何能不倒毙在这里?

    负责追踪那人紧声道:“痕迹确实往这里延伸。”最重要的是,前方山涧,两侧绝壁,除非他们要抓的男孩变成鸟儿飞上去,否则就只能往这里头走。

    立在沈顾身侧的县尉,忍不住咽了下口水。从他这角度看去,左深被笼罩在一团猎猎红粉当中,连人影都快看不清了。他没见识过这么浓厚的毒瘴,从前飘来荡去的些许雾气,就将县兵都弄死弄残了大半。

    可见,这位左先生比起官署上回请来的异士要厉害得多了。

    他这里赞叹,左先生却有些麻烦了。

    粉雾一团团扑在他的护身罡气上,只有他自己知道,罡气层发出嗤嗤微响这粉雾好强烈的腐蚀性!

    最糟糕的是,他手里的铜钟,原本光滑的表面也泛出了铜绿,那锈迹越发放大,仅仅十个呼吸的功夫,就扩散到整个铜钟!

第42章 前狼后虎(加更3)

    它的模样,就像埋在地底数百年才被挖起,青绿斑驳。

    一向那么趁手的法器,居然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废在名不见经传的深山里!左先生面色阴沉,暗暗肉痛。

    不过他的当务之急,是想出新的办法推拒这些浓雾。毕竟他要护住的不仅是自己,还有身后的安抚使和百余官兵。

    沈顾请他跟在自己身边,就是为了应付这些奇物怪事。

    是以他丢下快要变成古董的铜钟,左手掐诀,中指指尖就燃起一小撮红火!

    火焰只有豆大,比铜钟还不起眼,可它出现以后,原本想要挤进来的粉雾就停止了钻营。左深咬破舌尖,往火焰上再喷一口鲜血,那火苗“唿”地一声蹿高,瘴气顿时四下退避,再也不敢靠近!

    左深当即大步走了回来。

    他所过之处,粉雾立即退散。

    平谷县的官兵都识得毒瘴的恶名,眼见他有法子克之,都是大喜过望。不过左深飞快指挥他们排成方阵,将沈顾等人都护在中间,而后位于方阵四角的县兵要点燃火把。

    待得火把燃起,他就往火焰上喷一口鲜血,粉雾这才不敢靠近。

    “先就这样赶路吧,动作要快。我以心头血辅助本命真火,这才能暂退毒瘴,势必不能长久。”左深面色凝重对沈顾道,“瘴气这么厉害,山匪也不可能成天呆在里头。匪巢必然在通风无瘴之处,我们通过瘴区再另行设法。”

    即便是他这样的异士,心头血也是有限,每一滴都金贵得很,现在却要用来护这百来号人平安。沈顾也知道他损耗极大,当下催着队伍快速前进。

    自然这支队伍也没有放松戒备。

    ¥¥¥¥¥

    “官兵大队人马已经跟上来了。”白猫从树上轻盈地跳下来,精准落在男孩背着的竹篓里,“这段距离保持得很好,想赶上我们,最少要半个多时辰。”

    她所经之处,粉雾依旧悠然飘荡,浑然没有对待沈顾等人的穷凶极恶。事实上,男孩在这里同样行走自如,雾气飘到他身周三尺之外,就再也没办法靠近了。

    他时常会不自觉去摸胸口的木铃铛。瘴毒恶名在外,方才进山时他还有两分犹疑,千岁却指着木铃铛保他无事:“有它在,这瘴气拿你无法,只管放心就是。”

    白猫舒舒服服窝在竹篓里,看着他汗如雨下。这段山路特别难爬,连他都要手脚并用。那匹大黑马更是在瘴区外就被放走了,男孩没忘了摘掉它身上的鞍辔。

    木铃铛能保主人无恙,这匹马却不好说。

    徒步走上这么远,对他的体力是个巨大的挑战。幸好他也要时常停下来,等着后面的官兵追上,这才有了歇息的时间。

    千岁的判断很重要,他侧头,用口型无声问她:“你确定?”

    “当然确定。”千岁轻哼一声,“我留下一点小玩意儿,能提醒我他们已经走入了瘴区里,并且还在前进,可见瘴气并没有难倒他们。”

    “可见那位安抚使大人派出高手了。唔”她顿了一顿,悠悠道,“说不定,他亲自赶过来了,对你可真是上心。”平谷县官兵早拿毒牙山迷瘴无计可施,现在却能长驱直入,只可能是请了足够强力的外援。

    平谷县方圆二百里内最强力的官方力量,大概就是坐镇黟城的安抚使了吧?

    那位安抚使上心的不是他,而是木铃铛吧?男孩抬手擦了擦汗,稍稍放心。

    追兵顽强跟进,他的计划就算成功了一小半。

    要是官兵没能追进毒牙山,或者没能顺利走入瘴区,他就得打道回府。否则光凭他和千岁两人,一个稚龄童子,一个法力衰微,想从山匪和来历不明的木婆婆手里抢东西,简直是痴人说梦。

    还好,那位安抚使大人果然厉害。

    这一段石林总算爬完了,前方又是山路,男孩松了口气。从这里就看出人为的痕迹了,因为眼前这座光秃秃的石山上本没有路,但在半山腰上硬是被开出了一条小道,居然还修得甚是平整。

    深山老林里,能这么干的大概只有山匪了吧?

    他正要迈开步子,千岁突然道:“慢着,往东边山峰上看,那里有人。”

    东边二十余丈外的山峰也是这座石山的延伸,更高,更陡,山尖上长着几棵松树。男孩凝目看去,才发现山尖上因地制宜搭起一个望站,里面似乎有人影一晃。

    哨兵!

    这地方易守难攻、居高临下,是设哨塔望的好地点。

    并且这哨塔隐藏在树影当中,若非千岁提醒,他断然不会发现。

    男孩停下来,向白猫竖起一根手指,然后又竖起一根。

    这意思很明确,是在问她:哨兵有几人?

    千岁这样bug一样好用的存在,他怎么舍得不用?

    她只能翻了个白眼:“只有一个人啦。你也知道,这里通向匪窝后山,又有毒瘴把守,山匪无必要在这里安排多人放哨。”

    前两次平谷县官兵铩羽而归,给了山匪极大的信心,对后山的警戒自然也就减弱。

    对男孩来说,这算是坏消息当中的好消息了。现在太阳还没下山,他一个孩子可对付不了两名成年匪徒。

    千岁也自好奇:“你打算怎办?”即便哨兵只有一名,男孩也不好对付。他面前这段山路修在光秃秃的大石山上,哨兵从东边的望塔上一眼就可以看见,全程无遮无拦。想从人家眼皮子底下溜过去,绝无可能。

    见男孩沉吟,千岁提醒他:“要用上障眼法么?可以逃过他的耳目,但我的力量太少,用一点就少一点,后头你若遇上危险,我未必都能帮上忙。”

    他这趟进山可是冒着奇险,无论是木婆婆、山匪还是官兵,后头都可能危及他的性命。因此,他不能轻易动用千岁的力量。

    易地而处,千岁都替他觉得累。眼前这场景就是骑虎难下,后面有官兵穷追不舍,走不了回头路,前方这一程山路又插翅难飞。

第43章 冒险

    不过男孩看起来并不气馁。他回头定定看向来路,安静得好像在发呆;然后,他又望向东边的哨塔。

    那里,偶尔有人影闪动一下,是哨兵偶尔踱步。

    在那里呆上大半天,是人都会觉得又累又无聊吧?

    思考时,男孩一直坐在大石上,借机恢复体力。千岁一直等着他的决定,却见他拿出水囊喝了两小口清水,紧接着又抓出半个油饼,三下五除二全啃下肚去。

    “……”这小子没有被难住吗?

    男孩吃喝完毕,收好东西,重新背起竹篓,然后

    然后就大步朝着石山迈进!

    “喂!”千岁很是失望,“你想了半天,只想出个强闯的办法吗?”她还想看看这小鬼又有甚奇思妙想呢。

    男孩走得很快,不出几息就已经踏上了那条坦荡的山路。前后左右上下,都是空荡荡地。

    当然,他也立刻就曝露在哨兵的视野之中!

    这人原本倚着山石躲在背风处,双腿跷在木板上,嘴里叼半块红薯,好不惬意。毕竟再有半个时辰,就有人来跟他换岗了,他不必继续在这里吃风。

    但就在这时,对面秃石山的半山腰上,突然出现了一个矮小的身影。

    哨兵用力揉了揉眼。

    没看错,确实有人走上去了,还是个不足十岁的男孩!

    他下意识握紧袖子里的东西,忽然犯了难。

    哨兵的责任是发现敌踪之后上报并且阻拦。如果是平谷县的官兵闯来,他会毫不犹豫地发放讯号给前山。

    可是,眼下就一个小鬼,也值得他这样兴师动众吗?万一误放讯号,老大会剥掉他一层皮!

    他犹豫一下,特地等了十来息,仍只见到那个身影在山路上孤独前行。荒山野岭,外头又有瘴毒为屏障,怎可能有小孩子独身一人走到这里?

    敌人该不会是埋伏在林地当中罢,只拿这小子当诱饵?

    哨兵的手松了又紧,紧了又松,一直不敢妄动。

    这段明晃晃的山路只有二百丈,他再犹豫下去,那小鬼转眼就能走完。

    哨兵想了想,取过家伙什,很干脆地弯弓搭箭。

    射死他,就知道敌人有没有后手了。

    不过这距离实是有些远了。能够百步穿杨就是优秀选手,现在哨塔和石山相距二十余丈(近七十米),山风猛烈又时常变向,他并没有多少把握。

    “嗖”,第一箭离弦,射偏了。

    男孩被惊动,由走变跑,顺手取下背后的竹篓挡住自己。

    第二箭出。

    中了,但是射在竹篓上。

    男孩但觉竹篓上传来巨大推力,险些脱手。奔忙中目光微转,看见一截铁箭头透篓而出。

    呃,好险,这人臂力不小。

    男孩有些担心,篓子都被扎穿,不知里头的千岁怎样了。她那么神通广大,这会儿虽是猫身,但应该也是安然无恙……吧?

    他这么想着,可自己都危在旦夕,哪有功夫开篓检查?

    很快,第三箭来了,擦着他的小腿射到了地面上。

    男孩腿上一阵火辣辣地疼。

    但也就在这时,他安全地冲过了这段山路,一头扎进了石山边上的丛林里!

    “该死!”望塔上的哨兵气得一拍大腿,提起长刀,三步并两步冲了下去。

    两山有石桥相连,只要这小子找对路就能摸到哨塔底下。再说他担负望之职,断然不能放这么个来历不明的小东西过去,必须亲手除掉这个麻烦。

    哨兵对这里地形了若指掌,钻入林中轻易就发现那个疾奔的身影。他抄近道追去,冲着对方后背就是一刀劈下!

    对这小子身份,他存有疑虑。最好的办法就是一击毙命!

    但这男孩虽然小胳膊小腿,动作却相当灵活,间不容发之际就地抱头一滚,轻轻巧巧避开了这一刀,反而向哨兵腿上抱来!

    后者吃了一惊,伸手就去揪他脖子,不过一下没揪着,反而抓住了男孩背上的竹篓。

    竹盖子掉了,篓里蹿出一道白影,直扑他面门!

    哨兵大骇,哪还顾得男孩,挥刀去劈这白影。哪知它速度快逾闪电,刀锋未至,他自己脸上倒先一阵剧痛。

    白猫爪钩弹出,仿佛十只小匕首,齐刷刷在他脸上抓出十几道伤口,鲜血淋漓。

    而后,它跳到一边去了。

    哨兵痛得大叫两声才睁开眼,见到男孩就站在三丈开外,也不逃跑,就盯着他看。

    “你死定了!”哨兵怒吼,举刀上前。

    然而古怪的是,他忽然觉得呼吸有些急促,脑海里又有些昏钝,仿佛过去七八日都不曾有一顿好眠,眼下最想做的事就是躺到地上安安生生做个美梦。

    走不出两步,刀就落在地上。

    无论他怎样用力,双腿还是支撑不住身体。

    扑通。在够着男孩之前,他先跪倒下去,呼吸一下比一下紧促。

    眼前飘着淡淡的白雾,雾气充斥着好闻的甜香……

    “瘴毒!”他眼里写满了惊恐。这症状他在毒牙山里没少见过,无论人类还是动物,中了瘴毒的情景都不外如是。“为什么!”

    可他为什么会中毒,他明明有……

    哨兵的目光落在男孩抬起的手上,突然凝住了:

    这小鬼手里,晃着一面木牌,正是先前佩在他腰间那一枚。

    趁着方才白猫抓脸,这小子偷走了他的护身木牌!

    这木牌得自木婆婆,是毒牙山的通行证。没有它,谁也避不开瘴毒。

    他想伸手抢回木牌,却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了……

    男孩谨慎地后退一步,坐倒,看着他在地上慢慢地咽了气。

    直到哨兵不动,他才丢下腰牌,上前往人身上踢了两脚。

    “不用看了,他死了!”白猫跳到男孩面前,就差张牙舞爪,“你给我说清楚,刚才拿我去挡箭是什么意思!”

    千岁大人当然无惧刀箭,可是白猫的身躯多娇嫩啊,他怎么敢!

    男孩想“说”,但是说不清楚,只能朝她摊手。他不是拿白猫去挡箭,而是拿竹篓去挡……要穿过那段山路,无论怎样筹备都是冒险,他能想到最趁手的盾牌就是竹篓了。

    他也想跟她商量啊,奈何发不了声。

第44章 白日烟火

    他也没办法告诉她,见到白猫矫健跳出,他真心松了一口气。

    对不住,他无声道。

    白猫看懂了这个口型,甩了甩尾巴,哼了一声,转头不愿看他。说到底,这小子只把和木铃铛和她当作工具来使,关键时刻可以弃之保命。

    其实,她还挺欣赏的。

    男孩却把地上的哨兵翻过来,然后伸手在他身上掏摸起来。

    二两碎银子,三个葱饼,一只酒囊,还有些乱七八糟的杂物。

    站岗时不该喝酒,这家伙明显是违反了禁令。

    男孩第一时间把银子和葱饼收起,然后从杂物里翻出三只烟花筒。

    这三只烟花筒大小、款式都不同,一只裹着红纸,一只裹着黄纸,还有一只裹着白纸。

    深山里的强盗不会没事儿放烟花玩。这三只烟花筒,只能是用来发讯号知会前山的。

    男孩拿起了火褶子。

    这小子竟然是打算放出讯号吗?千岁心想,难怪他拒绝了自己的障眼法提议,原来他计划的不仅仅是跨过那一程山路而已。他甘愿以身犯险,想着借用哨兵手中的器具调动山匪,给后头的官兵添堵。

    他们的计划从一开始就不周全,也没有办法周全,只能走一步算一步。男孩虽然成功接近了毒牙山核心区域,但怎么搅起山匪、木婆婆和官兵之间的火花,却是一直没有腹案。

    这个哨塔的意外出现,乃是绝好的机会!

    想到这里,千岁还是忍不住靠过来了,拿猫爪子拍了拍烟花筒:“不同颜色代表了不同的涵义。你打算放出哪一只?”她是大人有大量,不跟他计较!再说跟这家伙生气有什么用?只能气坏自己,反正他从头到尾只会一声不吭。

    一旦遭遇意外,望塔上的哨兵要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不同的烟花筒。可男孩和千岁都不知道这几只筒背后的涵义,该怎么选呢?

    男孩用实际行动回答了她的问题

    他爬上望塔点上火,把红黄两支烟花筒都送上了天。

    不得不说,这几支烟花质量真是过硬,笔直上天,高处开花,砰砰两声炸出了漫天的火树银花。

    这时天色渐晚,天幕黯淡,烟火就显得格外明亮。更不用说伴随而来的还有巨大响声,当真是睡着了也能把你炸醒。

    两支烟火齐上天,土匪窝一定知道后山出了乱子,大乱子。

    这就已经足够。

    “好久不曾欣赏人间烟火了,还挺好看的。”千岁笑吟吟道,“你还不走?留在这里只有死路一条。”他们在秃石山搅出这么大动静,无论官兵还是山匪,都会加快步伐。

    不须她再催促,男孩背起竹篓就走。

    翻过秃石山,望塔下方的谷地里还系着一匹棕马,正在悠闲吃草。男孩看见它背上绑着木牌,因此知道它是哨兵的座骑。

    从这里到前后山都还有一段距离,他不可能徒步往返。

    马儿见到生人有些抵触,但有千岁在场,它很快就被安抚(命令?),顺从地任男孩调整脚蹬长度、爬上马背。

    ……

    前进不知多久,男孩终于走出密林。

    眼前是一片开阔绿地。浓雾到这里就没有了,申时末的阳光过分温柔,给草尖都打上一点金光。

    穷山恶水的尽头,是如诗如画。

    男孩却没功夫欣赏。

    一路上,他都把竹篓改背到自己胸前,这会儿先解了篓子,才趴去溪边痛痛快快牛饮一番。

    而后,男孩一p股坐到岸边的大石上,直喘粗气。

    他才八岁,尽管生性坚韧,体力也远优于寻常孩童,但连赶几十里山路还是几乎不可能的挑战。

    千岁都不知道他是怎样坚持下来的,冲着这一点,又高看他一眼。

    白猫从篓子里跳出来,飞快爬上一棵大树,动作轻灵优雅、活力充沛它一路都被男孩背着,哪有什么体力消耗,这会儿精神得很哩。

    高处的树冠亦很浓密,换作旁人,大概只能看到无尽的枝叶。可在千岁眼里却不是这样。

    它蹲坐在树梢上,甚至还侧耳倾听了一小会儿,这才从树上跳回男孩身边,笑着道:“这山林的主人去送见面礼了。别急,你还可以再歇上一会儿。”先前放出的烟火动静太大,山匪不聋也不瞎,早有动作。

    其实不必她说,他也非歇不可。

    他已经完全脱力,两条腿都跟灌了铅似地,一步也迈不动了。男孩这辈子都没这么累过,待喘息稍定,就动手褪了自己裤子。

    千岁就在一旁瞧着,罕见地没有出声嗔怪。

    这种日常动作,现在做起来却极端费劲。他呲牙咧嘴地褪了裤子,千岁就望见他大腿内侧又红又肿,皮肤都被磨烂。血也沾到裤子上,这会儿已经干涸,伤口和布料都黏在一起。倘若用力,肉都被撕下来,所以他的动作才格外小心。

    尽管这样,他还是疼得额上直冒汗。

    “你从前没骑过马。”刚说完,千岁就知道自己道了一句废话。这小子遇上她以后,才有骑马的福气好么?只不过马鞍很硬,初学者骑得久了,免不了被磨破腿。他还一口气咬牙骑了两天,两条腿没废掉就已经是奇迹。

    他合不拢腿,走起路来就像螃蟹。看着男孩在水边艰难地擦拭伤口、洗掉血迹,白猫从竹篓里叼出两根细如牙签的人参细须,叮嘱他:“嚼烂了,放在嘴里含着,能补元气。”

    他累得快要虚脱,正用得着这东西。不过,哪来的呢?

    千岁看穿他的眼神,没好气道:“这是吴老八的私藏。他给黄老头子送人参,自己偷摘了两根细须子,反正老头儿也发现不了。”然后就落到她手里了。

    男孩把人参须子咬到嘴里,又取出金疮药敷在腿上。伤口传来的清凉感,让他忍不住长长舒了一口气。

    先前强撑一口气赶路,现在坐下来,才觉浑身僵直,连动一动手指都费劲儿。

    但他明白,接下来才是这次冒险旅程的重头戏。现在他要做的,就是抓紧时间养精蓄锐。

    ¥¥¥¥¥

    山谷之中。

    望着木婆婆给药田施法,王定向吴老八身边迈近,低声道:“原本伺候木婆婆的人是谁,去哪里了?”他记得刚才木婆婆说他是“新人”,有新自然就有旧。

    吴老八侧了侧头,同样声如蚊蚋:“你方才抛尸的坑里,有几具尸体?”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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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叱咤风云冷血无情的千岁大人,一朝沦为小叫花的精神导师。不行,她请求换人!她还有远大前程,她的目标是星辰大海!大魔王娇养指南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大魔王娇养指南,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大魔王娇养指南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