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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奕辰辰     边月满西山txt下载     边月满西山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六十七八章 星离雨散【下】

    刘睿影胸前的伤口不算太深,此时已经渐渐凝固了血迹。

    想起看过的那些受了“八刀刑”的人,胸膛被切开,血肉一点点刮去,露出累累白骨和仍在跳动的心脏,他觉得自己已经算的上是运气极好。

    万幸他身后是一条河,不是什么悬崖峭壁。

    否则刚才退无可退,伤势定然就要比现在更加严重。

    那人将枪杆在地上重重一挫,地面顿时凹陷下去一个小洞。

    浮土犹如水波般泛起了圈圈涟漪,接着又消失不见。

    突然而至的杀气,浓烈至于犹如雾、雨、闪电,朝着刘睿影裹挟而来,拼命朝着他的眼耳口鼻中钻去。

    有着猛兽般的狂野凶悍,又如漠南最深处的蛮族部落那样原始。

    原始只有最简单的你死我活,但其中却又包含着一股参透生死的明悟。

    这样自相矛盾的杀气,刘睿影不知它究竟是怎样产生的。

    参透了生死,怎又会不死不休?

    一个人若是参透了生死,只会明白死不过是另一种活。

    其实刘睿影也明白。

    但明白和参透是彻头彻尾的两码事……

    明白是对这件事的头尾清楚,而参透却是深入其中,不被影响。

    孩童经过教学也会明白什么是生与死,无非就是记忆的衍生和消退,而明白这过程后,参透记忆中不舍或执念,要忘却曾经的因果,要缅怀以后的自己。

    这些都要做到时,思想已经是脱离世俗之外了。

    这世上很多道理人们都明白,可人们却就是参不透。

    明明知道此时不可为,却又偏要为之。难道不是明知道理却不遵从这般规律?

    不过唯有极短的碰撞才能孕育出巅峰之中的激烈。

    刘睿影感到他的心境已然变了……

    现在的他,似是不为了那一柄欧家剑、美酒、赏银,而是为了复仇。

    一个快意潇洒的人,竟被那情绪左右了身心,实在是不值!

    他若不被仇恨左右,也定当是一个浪荡侠子,不会有心思牵绊。

    刘睿影和他素味平生,哪里能结下仇怨?余光瞥了一眼蛮族智集,顿时就明白过来……

    这人想必有极为紧密的亲朋死在蛮族中人手里,故而看到有人和蛮族勾结,心中的旧恨便会难以自持的被激发出来。

    若当真如此,刘睿影更觉难办……

    他的心头仿佛被一块巨石压住,巨石的表面包裹着粘稠的杀意。

    刘睿影缓缓的朝前走去,让自己不再站在河水里。

    可他每上前一步,这人的身形就变得越发高达,也愈发模糊…

    耳畔吹来的河风原本湿润、温存,但刘睿影听起却好似厉鬼的嚎哭。

    夜深。

    寒气起。

    混杂着河面上的水汽,让人倍感寒凉。

    这样的风和杀意抵挡在刘睿影周围, 宛如一把把锋锐的匕首正在刮擦他的皮肤。尤其是裸露在外的双手和面庞,更是感到刺痛难当……

    好在他还未出剑,自身的气势仍没有倾泻半分!

    但这样的寒意与杀意,却在无形中不但消磨着他的气势。

    出剑了又能如何?

    现在刘睿影也没有了把握……

    何况这还只是一人而已。

    即便他阻止了那驼子和“鬼手”,又能长久到什么时候?

    正在刘睿影左右权衡之际,他手中的长枪已经重新提起,笔挺的立在身前,还跨出一步。

    身后两个轮廓昂然的脚印,在地面踩踏出的凹陷很快酒杯风中吹带的浮土所淹没。

    刘睿影这才发现自己跌背脊已经出了不少汗,将里面的衣衫湿透,和最外面这层阴阳师的袍子贴合在一起。

    这件袍子是他从街上随便买来的。

    当日那小商贩非要让刘睿影再加上二钱银子,送他本阴阳风水秘术书。据说是十八代单传,要不是看与刘睿影有缘,跟本提都不会提。旁的询家来问价,十两银子都不卖。

    一顿吹嘘,把那本书吹的好似得到了就能够天下无敌一般,可若有这种好东西,谁又会拿来卖呢?

    都知道这不过是商人为了贩卖货物的手段罢了,刘睿影也就听之任之,待他吹的脸红脖子粗时,还个价,适当的给些银子,便能把这本旷世奇书揣入怀里。

    刘睿影暗自好笑……这十八代单传的秘术,却是就以十两银子来对比,着实是够便宜的。

    耐不住他一再消磨,只得多付了二钱银子,拿这袍子和抄本走人.

    回去一看,那抄本中有半本都是白纸。印出来的字有倒着的,躺着的,歪斜着的,就是每一个正的。内容连起来也是狗屁不通,不知所云,只能当个火引子去烧了。

    从这样的伤感手里买来的袍子,质地破烂。

    平时穿着还好,现在一出汗,紧紧地贴合在一起,刘睿影背心处一阵没来由奇痒……只能不断的顶起肩膀,让袍子与身子之间出现些许空

    隙来缓解。

    可刘睿影却又不能脱掉。

    因为这件袍子在,他还是个阴阳师。即便拿着欧家剑也一样,都有处说理。

    即便如此,他的双眼仍旧死死的盯着对方枪尖下的“红缨”。

    看到他的枪尖朝下一抖,刘睿影不在拖延,登时出剑!

    剑光与枪上寒意竟是有几分交相呼应之感,映的天上月与地上水都失去了光彩和神韵。

    刘睿影的剑径直朝他的咽喉刺去。

    这一剑,就连他自己却是都没有想到可以快到这个地步。

    全身的筋肉、经脉,在经过漫长的酝酿后,在这一剑出鞘时完美的贴合在一起!

    反观那人手中的长枪。

    虽然枪尖微微下移,但却就此停滞。

    面对刘睿影刺向自己咽喉的剑,没有任何反应。

    仿佛一切都本该如此。

    甚至在刘睿影的剑逼近时,他的枪尖还稍稍回收了些许,几乎竖直朝上,指着月亮。

    长枪除了用枪杆横扫外,便是一枪刺出。

    即便他的这柄长枪真正的玄机藏在那些个铁皮“红缨”中也不不能说这枪尖就是无用之物。

    欧家剑本来就比其余的长剑要短了三分之一。

    相比于长枪而言,没有任何优势。

    刘睿影很清楚自己的短板。

    用一柄算不上长的剑和一杆长枪对向刺去,显然是极不明知的行为。

    就算是要两败俱伤,以命换命,恐怕都做不到。

    因为长枪足以在剑尖触碰到自己咽喉前,先刺穿刘睿影的咽喉。

    他这么做,自是有别的打算。

    剑尖与那人咽喉的距离越来越近。

    就连一旁站着的驼子都开始紧张起来,双手不断揉搓着自己的木杖。要不是刚才被阻拦,他此刻早就出手了!

    刘睿影的全部精神都在手中的剑,和面前的人上。

    对于其他根本毫无防备。

    他已经看到,自己的木杖若是击出,那羊角定然可以插进刘睿影的后心之中。

    但即便这样想着,他手中的木杖却越放越低……

    刘睿影先前以为这驼子是三人中的领头,因为他最先说话。现在却是发现自己错了……这位用长枪的才是。

    否则驼子和鬼手哪里会这样忌惮?

    不光是忌惮他的威亚,更是忌惮他的脾气。

    要是那两人违背了他真心想做的事情,说不得翻脸一枪却是就对着他们俩刺去。

    此刻,刘睿影的剑距离他的咽喉不过盈寸。

    驼子、鬼手还有蛮族智集知觉眼中一瞬清冷的寒光闪过,却是犹如下危城中的风沙般,骤然而起,骤然而停。

    刘睿影的剑极为诡异的停在当空,不进不退,竟是就这么悬着!

    出剑需要时机,而撤剑则需要勇气。

    刘睿影右臂平伸,剑尖没有丝毫抖动,仍然指向此人咽喉之处,但脚下却运起身法,整个身子如同鬼魅般飘忽不定。

    再定身时,已经站在长枪可横扫的半径之外。

    “仅有不进,退也不退,这是何意?”

    此人很是嘲讽的问道。

    刘睿影轻轻一笑,肩膀沉下去,剑也随之贴在身侧。

    “这不是退了?”

    “剑是退了,但你的心没有退!”

    此人说道。

    “按你的说法,怎么样才算是退?”

    刘睿影反问道。

    “乖乖和我们去欧家,就算是退!彻底的退!”

    此人说道。

    “这未免也有些太彻底……有没有什么折中的法子?”

    刘睿影问道。

    此人摇了摇头。

    他想要的,刘睿影给不了。

    交易的本质是让双方都能满意。

    当然这也有它的前提,便是能够开出令对方满意的价码。

    刘睿影除了手上这把欧家剑之外,再没有第二把。更没有胡家的酒,和十万两银票。

    “你是从何处学来的‘八刀刑’?”

    刘睿影沉吟了半晌后问道。

    “那你又是从何处学来的?”

    此人反问道。

    “我并不会,只是知道而已。”

    刘睿影回答道。

    “看你的年龄,出生时应当已是五王共治。据我了解,五王共治时的‘八刀刑’只在中都查缉司和诏狱中偶尔得见。”

    此人眯起眼睛说道。

    他的眼睛本来就笑,现在更是几乎都看不见轮廓。

    “我只是个云游的阴阳师,好酒贪杯,赌钱恋色。”

    刘睿影随意的说道。

    “那就好!”

    话音未落,手中长枪就势一个回旋。

    枪尖与“红缨”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度,迸发出的劲气朝着刘睿影袭来。

    刘睿影恍然扭转身躯,向旁侧躲闪。

    一枪着地,发出惊

    天动地的爆响!

    河岸上的湿润的土地被震裂出一条沟壑,再明亮的灯火都照不进其中。

    刘睿影越看越是心惊……

    这沟壑宛如巨兽之口,伺机而待的想要将他吞噬于其中。

    刘睿影还未回过神来,蛮族智集发出一声大喝。

    只见他双拳激荡,和两肩平行伸出,打出两道刚猛的拳劲。

    劲力为止,风已起!

    这两道拳对准的正是他的胸膛。

    长枪虽然攻势凌厉刚猛,但毕竟长度太长,用于回护难免有些来不及。

    不过此人对于蛮族中人异常了解,所以心中毫不在意。

    枪尖一挑。

    “红缨”飞旋。

    欲要格挡住蛮族中人的拳风,在图后,进。

    谁料蛮族智集这一拳却是拼尽了全力。

    双拳如锤,拳劲浑厚。

    浑身上下都被一层淡淡的血光所包裹着,连流出的汗水都沾染了血腥气。

    没奈何,他只得后撤了数部,同时枪尖连挑,以此封住蛮族智集的其余的通路。

    没想到这蛮族智集竟是不管不顾,完全是舍生忘死的打法。

    身子一矮,双膝着地。

    脚尖死死的扣住地面,随即将整个身子犹如箭矢般弹射而出。

    刚猛的双拳直逼对方的双膝。

    刘睿影手中持剑尚且不如长枪的距离,更不用说他此刻赤手空拳……

    此人脸上不禁冷笑……

    蛮族中人可不如刘睿影值钱。

    而且在欧家哪里,对于蛮族可是生死同价。

    即便是拖着个尸体过去,只要验明了蛮族身份,照样可以换得一把极品的欧家尖。

    不过他却是不想让蛮族智集这样轻易的死掉。

    想起当年的惨剧,就算食其肉、寝其皮怕是都不能解恨……

    长枪枪杆一弯折,借力让身子破空而起。

    枪杆复原时发出的“呼呼”声浪犹如龙吟。

    继而在半空中将长枪倒提,枪尖瞬时盘旋至蛮族智集深身后。

    一枪刺出,正中肩膀,却仍不收力,将其死死的钉在地面上,枪杆没入血肉一半有余。

    待他翩然落地时,又一脚踏在蛮族智集的后背上,刘睿影听得一阵骨骼碎裂之声,蛮族智集喷出一大口鲜血,随即昏死过去……

    情急之下,刘睿影剑出如虹,向枪杆劈砍而去,那枪杆果真韧性十足,被欧家剑击成了一道弯月竟是还未这段。

    刘睿影感到从自己的剑上传来一股刚猛的反震之力,无奈只得顺势而为,朝后退却。

    力道一松,枪杆又恢复了原状,在蛮族智集的伤口内来回震荡,把原本的血窟窿又扩大了一倍不止……竟是把他又疼的转醒过来。

    见状,此人朗声大笑。

    从蛮族智集身体里抽出长枪,枪花斗转,“红缨”飞舞若游龙,想刘睿影持剑之臂切去。

    刘睿影回剑护身,刚好抵住了枪尖。

    同时朝旁侧一滑,左肩下沉,堪堪避开了其下搅动不已的“红缨”。

    这一剑刘睿影以逸待劳,却是让他长枪一时间有些脱力,差点从虎口处跳将出去。

    刘睿影抓住这一空挡。

    只见他肩,肘,胯,膝齐齐用力,就连剑鞘也作为手臂的延伸用以支撑。

    身子犹如风车般旋起,雪亮的剑光始终不离此人的下盘。

    早在第一枪的时候他就看出这人虽然枪法狠毒凌厉,但身法却是短板。

    而长枪最忌拖地。

    刘睿影这第一剑抢攻而上,便是让他有些狼狈……露出的破绽更加严剧!

    趁着此人急于闪躲脱身。

    刘睿影剑尖一挑,从侧后再度刺来。

    这一剑若是落在他身上,定然能断其一腿。

    谁料此人双臂环抱住枪杆,身形骤然下坠,却是一屁股坐在地上。

    枪杆从腋下伸出打扮,手中仅仅留住枪尖下一尺半的长度。

    如此一来,长枪却是与短剑无异。

    对拼至于反而更占优势。

    刘睿影避其锋芒,也不再顾及体面。

    身子朝前翻滚,移至他后方。

    剑光带起的青芒闪动,眼见就要插入背脊之中,耳边忽听得一阵弓弦声响起。

    七只箭矢不知从何处而起,一只打在刘睿影的剑身上,将其摊开三寸,正巧避过此人背脊处的要害。另一只打在长枪枪杆的尾端,使得枪尖上挑,无法回刺出。

    另外五剑中有三剑分别落在蛮族智集的脑袋旁边,还有驼子与“鬼手”的身前。

    最后两剑则落在重新站定身形后的刘睿影与那人之间,将两人分隔开来。

    七支箭矢毫无雷霆之势,却又妙到毫巅!

    然而射箭之人却仍未露面。

    刘睿影看着箭矢尾翼上刻着的一个“欧”字,无奈的叹了口气……这一趟下危之行,终究还是暴露在了世家们面前。

第六十九章 天上一剑,地下一箭

    “不知欧家哪位前辈,还请相见。”

    刘睿影特意将手中的欧家剑横在显眼的位置说道。

    能用上欧家剑的,便算不得普通人。更何况他这柄剑是由欧小娥送的,中都城中惟一的一把绝品。

    这把剑放在那里,什么都不用做,就已经代表了很多东西。

    剑是没有生命的,只是人为铸造出的利器,甚至与斧头无异,但特殊的却是欧家这个名字,说欧家以剑闻名于世,莫不如说这剑靠欧家传扬天下。

    一件事物存于世上,总要依附在其之外的名气上。

    话音落下许久,刘睿影环顾四周,也没见到有人影出现,只好耐下性子再等等。

    脚腕处有些酸胀,刘睿影屈起膝盖想要活动活动筋骨,但就是这么一动,竟是又有一剑不知从何处射出,抵在他刚刚抬起腿脚之处。

    刘睿影很是诧异……

    这射箭之人明明是有心劝和。

    但争与和可不是射出几支干脆利落的箭就能结决的事情。

    箭上的“欧”字刘睿影看的很清楚。

    不过欧家家大业大,其中之人不知繁几,他也难以猜到这一剑到底是谁射出来的。

    这人难道看不到他的欧家剑,还要执意去射这几把箭吗?

    正在刘睿影左右思量之际,却是又响起了三声弓弦之音。

    随即三支箭矢裹挟着霹雳之势,分别扎在那三人的落脚之处。

    匆忙躲闪之余,定睛一看,三人竟是朝前移了好几丈远,再度形成一个品字形,将刘睿影包在中心。

    那驼子心思活泛,眼珠一转,便悟出了射箭之人的用意。

    “这是欧家大人在试探我等的斤两。咱么可不能不识抬举!“

    “此话怎讲?”

    “鬼手”皱着眉头问道。

    “先前七支箭矢是为了让你俩分开的同时又担心我们捉住空挡,所以先将双方都平定下来。后面这四箭却是逼着我等动手!先射在立身之地,要是我们还悟不透,那在欧家大人眼中咱们也就失去了斤两,后面的箭矢恐怕就得冲着咱哥仨的身上招呼!”

    驼子解释道。

    另外两人一听,茅塞顿开,看向刘睿影的眼神也变得冷厉起来。

    驼子言语的声音很大,但他并不是为了让刘睿影听见,而是说给那位不知身在何处的欧家大人听。

    让他知晓自己三人已经洞察了这箭矢其中的深意,也会如数照办。

    只要能得到赏识,兴许就此被欧家吸纳为族人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是莫大的荣誉,比什么名气都要来的实在,一个百年的世家,若是能加入,也定能光耀后代,子子孙孙都姓欧,衣食无忧,到哪里都有人尊敬。

    他们为欧家从下危城中押送货物去往中都城已经有些年头了,就是因为原先身上都背负着些许恶名,所以才迟迟无法被欧家接受。

    现在机会就摆在眼前,三人自是要全力以赴!

    毕竟一柄剑,一坛酒和十万两银子只是一时,管不了一世。等入了欧家后,以他们三人的能耐,不愁没有剑、没有酒、没有银子。

    再不济,欧家中人的头衔在下危城中乃至整个平南王域都是金字招牌,远比十万银子要值钱的多。

    十万两银子也就只能在平南王域里当一个普通的大户而已,可欧家中就连个扫地小厮布衣草履出门,那些大户也得点头哈腰当祖宗一般伺候着,生怕一个不满意,就让自己摊上灭顶之灾。

    欧家中人不管高低贵贱,只要从那扇门里走出来,代表的就是欧家。与他自己到底是谁没有关系,去往哪里,身后都有这么一棵大树可以当做依靠,自是高人一等,百无禁忌。

    这哥仨虽说是江湖客,平日里开张生意,零散的接受各大世家的雇佣。胡家的事,他们也做过不少,但没有欧家多。

    漂泊日久,总想着有个地方能安定下来,不在乎钱多钱少,能有个安稳的日子就好。

    何况背后还有不少仇家,能榜上欧家这样的依靠,这些仇家即使来寻仇的时候也得掂量一二。

    方才三道弓弦之声响起时,刘睿影想听声辨位,起码知道这射箭之人在哪。

    可这弓弦之声却是缥缈虚幻,根本捋不清头尾,只得作罢,转而打起全部的精神应对眼前的局面。

    驼子用力挺起背脊,身子显得要比原先高了几寸。

    紧接着纵身一跃,在半空中经由鬼手托举,手中的木杖竟是变作两半,

    一左一右朝着刘睿影攻去。

    两截木杖在手中,虽没有原先的长度,但却更易操控。

    驼子飞速转动手腕,以巧力御杖。

    刘睿影横剑当胸,做好应对之姿,却没想到这两截木杖半途而反,徒留一片虚影。

    驼子趁刘睿影疑惑之际,重新将木杖合二为一,用机关牵引着,绕道刘睿影身后,朝他的后脑砸去。

    刘睿影本想躲闪,奈何时间不够,只得把剑鞘竖在脑后,硬生生解下来。

    震得头晕目眩之余,胸前的伤口却是再度挣破,血流如注。

    艰难的稳住身形,可却稳不住因为脑袋被击打所引起的恶心……

    看到刘睿影如此,那三人心中松了口气,暗自放下戒备。谁料刘睿影剑锋斗转,闪电般逼近了驼子的咽喉。

    一杆长枪从斜地里刺出,带着凄厉的风声,直奔刘睿影的小腹。

    他的剑已经全然扑了出去,余光看到枪尖的寒星,这才测过身子,想要避开周身要害。

    短暂的耽误,使得驼子有了脱身的机会。

    他歪着脑袋,奋力将自己的咽喉避过刘睿影的剑锋。

    因为身子歪斜的太厉害,便用手中的木杖当做支撑才能不至于倾倒。

    刘睿影虽然被长枪所威胁,但仍然没有收手的势头。

    剑锋退而求其次的刺入了驼子的肩膀,将他左肩削去一半,疼得他龇牙咧嘴。

    驼背之人本来看上去就十分怪异,现在一侧肩膀少了一块,就像是个缺了条腿,支离破碎的低矮桌台,随时都会在飘摇中毁灭。

    “鬼手”伸出双臂,想要帮驼子稳住身形,但却不下心碰到了他碎裂的肩膀,沾染了一手鲜血。

    那破碎的肩膀本来还有一丝连接,在这碰触之下。宛如即将崩裂的石头,浑然炸开!

    血沫带着碎肉,掉了一地。

    “啊……”

    一身足以刺破耳膜的尖叫声响起……

    那“鬼手”竟是看着手上的血迹,直挺挺的晕了过去。

    “他妈的!烂泥扶不上墙!”

    驼子淬了口唾沫,刚好吐在他的脸上。

    刘睿影看着不由得笑出声来。

    “本来三个人我还有点怵头,这位兄弟的手又那般诡异,没想到却是见不得血!”

    这“鬼手”想来是有恐血症……刘睿影在查缉司时就见过一位同僚在询问犯人的时候刚抽下去一鞭子,那血珠从皮肤里才冒出头来,他却是就直挺挺的晕了过去,弄得查缉司上下都觉得甚是丢人。

    剩下两人被刘睿影说的脸上青一阵白一阵,但却无法出言反驳。

    “鬼手”这毛病,他们早就知道,所以在一开始就让他站在最后面,起到个钳制之用。

    但他却是在此时发病,对于正准备在欧家大人面前好好表现一番的两人来说,着实算不上好事……

    忽然一道强光压住河岸两边左右的灯火,落在刘睿影身前。

    刺的他赶紧闭眼,防止那妄图驱散黑暗的明亮,误伤了他。

    光影散去后,他看到一个人影,背对着自己。

    双肩平阔,腿微分开。

    手上不知扶了个什么东西。

    刘睿影下意识的觉得,应当还是根手杖。

    甚至心想这那根手杖是不是下危城里什么规矩,驼子用手杖尚且可以理解,但此人四肢健全,身子也无畸形,背脊挺的板正,怎么也需要手杖?

    手杖这种依靠性的东西,本应该是避而不及的,别说健全人,就连驼子也不太愿意明晃晃的带着。

    “一剑大人……”

    刘睿影看不到此人面庞,但那两人却是一眼就认了出来。

    此人正是欧家的两大供奉之一,“一剑”。

    “一剑”与“连弓子”向来形影不离,若是“一剑”在此, 那方才射出箭矢的必然就是“连弓子”。

    这两位在平南王域久负盛名,驼子的神情也变得极为恭敬。

    反观另一人,却是极为怪异。

    他将长枪收回衣袍中,走到“一剑”面前,两手抱拳,弯下腰去,恭恭敬敬的叫了声师傅!

    “一剑”点了点头,没有丝毫意外。

    “你连弓子师叔想让我再等等的。”

    “等什么?”

    这徒弟在师傅面前不但没有了任何狠厉,反而憨憨的摸了摸脑袋。

    “你说等什么?”

    “一剑”抬手敲了敲他的脑袋,似是让他

    赶紧开窍似的。

    可这徒弟的脑子却还是没想明白。

    满脸疑惑的看着师傅,师傅却又闭紧了嘴巴,一句话也不说。

    相比于他的疑惑,驼子脸上的表情更是好玩无比……

    他看看“一剑”,再看看自己朝夕相处已有些时日的老伙计,却是怎么都想不明白,这同自己一样漂泊不定,手上不干不净的人,怎么突然就成了“一剑”大人的徒弟……

    何况他的兵刃是一杆长枪,身为“一剑”的徒弟,怎么会不用剑?

    “一剑”看到驼子的表情,这才露出些许欣慰的神态。

    “做的不错!”

    话音未落,“一剑”便转过身来,冲着刘睿影深深地鞠了一躬。

    刘睿影摸不清此人底细,哪里敢好端端的站着?却是慌忙朝旁侧躲闪。

    无亲无故又素不相识的人突然给自己鞠躬,要么是有事相求,要么就是别有用心。

    若此人真的是欧家的大供奉“一剑”,刘睿影却是更不敢受这一礼。

    要是他有事拜托刘睿影去做,这样的事刘睿影根本不觉得自己能够做到。

    可不管刘睿影朝何处闪躲,“一剑”却是都能提前将身子转向他将要停下来的位置。

    待刘睿影站定,“一剑”便又深深的弯下腰来,对着刘睿影行礼。

    这般闪躲了四五次之后,刘睿影却是也没了心劲……破罐子破摔的站在原地,受了此人一礼。

    “前辈是何人?”

    刘睿影问道。

    即便是大难临头,也不能做个糊涂鬼,凡是都要问清楚才行。

    “欧家一剑。”

    此人说道。

    “一剑”刚过中年。

    但平南王域的人都要比其他地方的人苍老的快些。

    刘睿影看到他的脸上已经有许多沟壑,两鬓也生出了白发。

    但和他先前遇到的那位“一剑”相比,却是要年轻了不少。

    张了张嘴,却又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

    面对前辈,自报家门这是起码的礼数。可刘睿影除了身上这件阴阳师的袍子外,还未来得及给自己想好一个假名字。

    “什么都不必说,家主都曾交待清楚。”

    “一剑”看出了刘睿影的难堪,摆了摆手说道。

    听到家主这两个字,刘睿影顿时放心了不少。

    早在博古楼时,他就和欧家家主欧雅明结下了善缘,更是和欧家当代剑心之一的欧小娥关系甚好。

    不过刘睿影心中还是音音有些不安……

    毕竟他身边带这个蛮族中人,此次前来下危城又是擎中王刘景浩和凌夫人亲口叮嘱,定要保密,但现在却是已经被欧家知道了个一清二楚。

    刘睿影清楚欧雅明的行事作风。

    看似春风和煦,实则平地惊雷。

    他既然给“一剑”交待过,想必从自己出了中都城时便已知道。

    这一路上除了第一家和最后一家客栈外,其余的客栈刘睿影都未曾踏入门槛。但从中都到下危的路就这么一条,一路上欧家的耳目到底有多少,怕是数也数不清。

    想来想去,刘睿影又觉得不是个坏事。

    欧家既然知道了自己的行踪,还派家中的两大供奉前来接应,其中的深意是显然易见的,起码不会和刘睿影成为敌人。

    至于那位蛮族智集,欧加人明面上的确是将漠南的蛮族恨入骨髓,可这种情感无非是做个样子给外人看罢了。

    哪里有长久的仇恨?只有长久的利益。

    刘睿影身为诏狱典狱,查缉司省旗,又深受擎中王和凌夫人的器重。他所能给欧家带来的利益要比杀死一个蛮族智集大得多。

    这样的世家最是长袖善舞,左右逢源。如此顺水推舟的事,做了无伤大雅,还好不费时费力,最后还能在刘睿影甚至擎中王与凌夫人身上落下个人情,着实是天赐良机。

    “那驼子……”

    还不等刘睿影话说完。

    “一剑”朝着自己徒弟丢了个眼色。

    这杆刚刚伤了刘睿影前胸的长枪,一瞬间就刺进了那驼子的心口。

    他连吃痛的感觉还未反应过来,便一头栽倒在地。

    “鬼手”仍旧晕厥。

    在睡梦中死去对于他来说真可谓一大幸事。

    既不会被自己的鲜血所吓晕,也不用担心被仇家剥皮抽筋,只是轻轻一下之后便安安静静的躺在河水里。

    当这尸体沉到底的时候,他终究也是有了个归宿。

第七十章 鹤短凫长【上】

    “一剑”有自己的名字。

    这世上可能有人姓“一”,但这个姓“一”的人决计不会单名一个“剑”字。

    “连弓子”也是同样。

    当一个人的绰号比本名还要出名的时候,本名也就不再重要。甚至可以低微到被自己忘记的地步。

    连弓子从河岸旁的阴暗处里走出来时,背对着灯火。

    刘睿影看不清他的面庞,却发现他的身形魁梧的不亚于漠南的蛮族。

    而他的弓却极为精巧,精巧的不像是一张弓,而像是一把手,弩。

    这张弓被他那在手里,简直是一种天生的滑稽……要是方才他没有射箭,刘睿影定然会笑出声来。

    但现在看到他朝着自己走来,刘睿影却下意识的想退远些……再远些。

    这个人物很危险,尤其拿着弓箭,若是旁的也就算了,正常的弓箭手是不会在人前暴露的,都会埋伏在远处,而这个人却相反。

    这么大块头的人,竟是可以藏在河岸狭窄的阴暗里不被人发现。这么小的一张弓,竟是可以射出的箭妙到毫巅。

    这一箭穿着千百个箭的影子,是这人练习时留下的痕迹。他是如此的专一,竟能靠着一把箭,练到至今的地步。

    如果这天底下当真有人说他能一箭射穿星月,那非“连弓子”莫属。

    待走近了,“连弓子”微微侧过身子。

    他的个子比刘睿影高出了一头还多。

    若是直挺挺的站在他面前,却是两人互相都看不清面貌。

    连弓子肤色紫红,略微有有些胖。

    按他和“一剑”的成名时间来算,“连弓子”与“一剑”的年纪和你差不了多少。

    不过“一剑”很瘦。

    而胖人总是要比瘦子更显年轻。

    因为脸上的褶皱都被撑的极为饱满。

    “连弓子”将刘睿影从头到脚细细的打量了一遍半。

    在这一遍中,他先从刘睿影的腰身开始,朝上看到头顶,接着目光再回到刘睿影的腰身,朝下看到双脚,最后从双脚回到腰身,看了看他的两只手。

    每个人的视线都有自己的习惯,就和一桌酒席上拥有自己爱吃和不爱吃的。

    人都会先看自己爱吃的,而不爱吃的,有的会略过一眼,表示客气,有的干脆不看,埋头苦干。

    略过一眼的总带着点谨慎,生怕哪个举动不礼貌。或者他就是个多疑的人,因此把每一步都做到。

    而一眼不看的也未必单纯,能如此分明的喜好的,也不考虑别人感受的,一定有强大的控制力。

    而他却是第一种,一个练箭之人,最首先要练习的就是眼力,能够千米射中首先要看得到才行,针对双目的专门训练,从盯苍蝇,会动的小虫,到微抖的花蕊,不仅仅要大面积的看清,更要精确到那物件的每一次运动。

    长久以来,就养成了习惯, 虽然怪异,但刘睿影也不好表现出不耐烦的神情。

    “一剑”的徒弟看到“连弓子”,毕恭毕敬的行礼叫了声“师叔”。

    “连弓子”用同样的目光把他打量了一遍之后,笑着给他肩膀上来了一拳头。

    他的手很重,尤其是右手。

    这是常年拉弓弦所造成的。

    刘睿影曾听三威军中的老兵说过,常年拉弓射箭的人都会很多暗疾,这些毛病结伴上都留在背部。

    外行人觉得拉弓弦这个动作,无非是脚下站稳,两条胳膊发力。实际上却是整个背部为两条臂膊提供足够的支撑,这样才能让弓平稳,射出的箭不至于失了准头。

    “连弓子”似是个不善言辞的人。

    他并未对刘睿影介绍自己,也没有说什么客气话,更没有像“一剑”那样对刘睿影鞠躬。

    但这样反而让刘睿影觉得更加自在。

    相比于刀剑的拼杀,这种人情世故的客套总是让人担心会遗漏什么,以至于产生种种不好的后果。

    “你去把那蛮子扶起来,我们该走了。不然一会人太多,被看见很难解释。”

    “一剑”对自己的徒弟吩咐道。

    刘睿影听后也自觉上前,两人一人一条胳膊,这才堪堪将蛮族智集提起来。

    他的块头本就很大,现在出于晕厥的状态,浑身上下软烂如泥,没有支撑,更是比平时要重了不少。

    刘睿影虽然力气不小,可此刻也是觉得肩上似压了块沉重的石头,压的他喘不过气来,一个几百斤,且还要照顾着不把他弄伤,这无疑更增添压力。

    “我叫张毅。”

    “一剑”与“连弓子”走在前面。

    他的徒弟开口对刘睿影说道。

    刘睿影并不想和他多说什么,胸前的伤口才再度凝结。

    血迹犹在,是被他长枪枪尖下的铁皮红缨切出来的。

    即便是人情世故,但也

    没有人能大度的这么快。

    要是连这种仇怨都可以转眼就抛之脑后,那这人绝对不是大度,而是脑子缺根筋。

    “我以前也在查缉司。”

    张毅接着说道。

    刘睿影眼睛一亮,这句话却是让他没有办法不回答。

    早在先前他以一杆长枪行“八刀刑”的枪法时,刘睿影就察觉出了端倪。

    现在听到他亲口说起,自是想要听的再多些。

    “你说的查缉司是中都查缉司还是某处查缉司站楼?”

    刘睿影问道。

    “中都查缉司。”

    张毅说道。

    看着他的面庞,刘睿影沉吟了片刻才点了点头。

    他的年纪应当和刘睿影一般大,但刘睿影对这张脸没有任何印象。

    中都查缉司那么多省,有个把不认识的人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

    “为什么离开?”

    刘睿影问道。

    他并不关心张毅什么时候离开的中都查缉司,而是关心离开的原因。

    可张毅却眼神躲闪,脸上闪过些许纠葛。

    刘睿影没有再追问。

    他知道每个人做一件事,不轮对错,却是都有自己的原因。

    其实张毅的原因很简单,还很俗套。

    因为他的离开是为了一个女人。

    男人一生里都会有两个最重要的女人,一个是老娘,一个是老婆。

    不同的是,老娘是天给的,老婆得靠自己讨来。

    尤其是在十八岁到二十八岁这个年纪,不论男女,都情窦初开。脑袋一热,就会做出很多让后来的自己后悔的事情.

    看似只有十年,但等到很多个十年后人才会明白,有时候往往这十年就是一生。因为在这十年中发生的事,往往需要用一生去补救,很可能还做的不够好。

    张毅的性子和她的名字一样,刚强坚毅。

    这样给性子不能说不好,只能说很难……

    刚强坚毅的好处,就是做事百折不挠,认准的定然就会认准一辈子。

    坏处就是万一他认准的并不是一件好事,或是一个好人,那他这辈子却是就可以一眼望到棺材铺里。

    这样的人注定活的很难,得风里来,雨里去的,反复奔波才可以找得到认准的事和人。

    但不得不说,他在这十年中的头两年还是极为幸运的,因为他认准的地方是中都查缉司,偏偏这地方还有他认准的人。

    两样一下子就凑的齐全,再加上他自己百折不挠的脾气秉性,在查缉司中也能有番作为。不至大富大贵,但起码可以出人头地。

    但当认准的地方和认准的人变得不一样时,这种矛盾又改如何选择?

    中都查缉司里有个姑娘,算是勤杂。每日的伙计除了洒扫庭院,便是给查缉司中人跑腿忙活。

    别看这是个低人一等的事,很多人削尖了脑袋却是都进不来。只是因为这伙计看着低等,但却又能接触查缉司中上上下下的所有人。与这些人都能混个脸熟,以后的路自是不用发愁。

    这姑娘全凭自己挣上了这活计,但很快就被有门路的人所顶替。

    张毅也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认识他的,反正见了第一眼,却是就如同魔怔了一般喜欢上了。

    那时候张毅的身上总是臭烘烘的。

    原因很简单,他不洗澡,不洗头,也不换衣服。

    衣服有那姑娘这种人专门给洗,洗澡水也有她这种人专门给送。

    但她洗完的衣服,张毅总是舍不得穿,却是叠起来当做枕头,竟是治好了自己的失眠。

    洗澡书一次只要一桶,为的就是多看这姑娘几次。

    换一件洗干净的衣服需要一盏茶的功夫,男人洗澡最多也不过一炷香的时间,但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眼。

    这一眼看的久还是短都无所谓,反正一眼就够。

    这姑娘临离开中都查缉司的那一天,特地来敲了张毅的门。

    张毅很是惊喜,觉得书里话当真没有骗他。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张毅开门后看到她手上提着一同热水。

    水很热,在仲夏日里还微微冒着白气,刚好是洗澡最适宜的温度。但却仍旧比他的心要冷一点。

    这桶水没有倒进张毅浴桶中,而是从他的头顶泼了下来。

    “从今往后,你再也没法造腾我了!”

    姑娘将桶里的水泼了个干净,将桶重重的丢在地下,头也不回的离开。

    对于想要离开的人而言,离开是如释重负。

    但对于张毅而言,这姑娘离开时却是留给了他两个这辈子或许都想不通的疑问。

    她那么小的个子是如何举起一桶水泼在自己头上的?最后一句话中的“造腾”又是什么意思?

    第一个问题相对来说简单的多。

    狗急了跳墙,兔子急了咬人。

    若是人急了,当然能做出比狗和兔子更激烈的事情。相比于泼干净一桶热水而言,跳墙和咬人显然更加激烈。

    至于第二个问题,他现在也没有完全明白。

    “造腾”这个词,字典里没有,辞海里也没有。

    他甚至动了心思想去问问书塾里的先生,但又怕这是那姑娘只说给自己听的话,所以才打消了念头。

    后来他一度觉得,这个词应当是喜欢的意思。可又觉得如果是喜欢,那为什么要在说喜欢前,泼光一桶热水?

    这两个问题乍一看毫不相干,实则环环相扣。

    对于张毅这种脾气秉性的人来说,想不通的每一天,都让他如坐针毡。所以他离开了中都查缉司,来到了平南王域,下危城。

    他记得偶然一次对话中,那姑娘却是说过,她家乡所在的地方,很荒凉,风沙很大。

    可荒凉和风沙大的地方不止下危城,还有整个西北。

    他先来漠南的原因却是因为查缉司的大门距离中都城南边的城门最近。

    谁料这一来,就待了一个半年头,没再走。

    那两个问题究竟想明白答案没有他没有说。

    但从他的语气里,刘睿影听得出他是想要知道刘睿影的答案。

    这一年半里,他问了无数人,知道了无数种答案。唯有他师父“一剑”给的最让他满意,所以“一剑”成了他师父。

    “一剑”告诉他说,“造腾”就是喜欢的意思。至于那桶水,是觉得你身上太臭,必须得洗澡。光说又不管用,便把你浑身泼湿,逼得你不得不洗,算是一种奇怪的关心。

    张毅听后醍醐灌顶。

    他在被泼湿后的确是去洗了个澡,足足洗了小半个时辰。

    这样一来,却是两个环环相扣的问题都有了圆满的解释,张毅着实轻快了好一阵子。不过他还是想亲口问问那姑娘,毕竟这才是及决问题最本质的途径。

    刘睿影听完非但没觉得可笑,反而深深地叹了口气。

    他心中也有想不通的事情。

    那姑娘好歹给张毅说了句话才走,可那位却是悄无声息……刘睿影即便想要纠葛,却是都找不到可以纠葛的地方。

    一慌神,竟是差点撞在“连弓子”的背上。

    抬头一看,不知不觉间已经走到了河对岸,正站在一家成衣铺门前。

    “一剑”和“连弓子”前后脚进去。

    铺子里走出来两位伙计,从刘睿影和张毅的手里接过蛮族智集的身子,径直抬到后厢房中。

    三名郎中早就准备在这里,此家成衣铺也是欧家的产业,而且是最微不足道的那种,唯一的好处就是掩人耳目。

    “这都是家主安排的。”

    “一剑”对着刘睿影说道。

    “放心,我出手有数。这一枪只伤了血肉,经络骨骼全都避开。以蛮子的体质,躺一晚上就能下床了。”

    张毅说道。

    他想拍拍刘睿影的肩膀,但却被刘睿影本能的闪过。

    成衣铺掌柜拿来一身新衣服,十足的下危城样式。刘睿影换好后看了看自己除了一张脸略有些白净外,只要不张嘴说话,根本看不出是个异乡人。

    换好了衣服,“一剑”引着刘睿影除了成衣铺。

    这家铺子开在河边,河堤两旁出摊的商贩已经将地盘占据的满满当当。

    “沿河两岸,通宵达旦都热闹。刘典狱要是今晚不出门,那我这徒弟可就难寻你了!”

    “一剑”说道。

    “我去过太上河,那里的晚上和这里倒是有些异曲同工之妙。”

    刘睿影说道。

    “非也非也……太上河脂粉气太重,下危城却是血性过胜。刘典狱可曾从这滔滔的流水中听出金戈之声?”

    “一剑”笑着反问道。

    “眼下四方生平,我却是没听出有金戈之声来。”

    刘睿影说道。

    “依刘典狱所见,下危城却是属于哪一方?”

    “一剑”问道。

    “下危曾靠近漠南,隶属于平南王域,自是南方。”

    刘睿影回答道。

    “刘典狱这套说辞未免太过于官腔……前不久,平南王府里来了个人。我问了他一模一样的问题。”

    “一剑”说道。

    “那他是如何回答的?”

    刘睿影追问道。

    “他的回答和刘典狱一模一样。”

    “一剑”说道。

    “那前辈是怎么回答的?”

    刘睿影知道“一剑”不会莫名其妙的和他提起平南王府中人,此处必有神深意。

    “我告诉他,下危城四方之内皆不是。”

    “一剑”说道。

    却是未曾说完,先行查探一番刘睿影的反应。

    “这其中难道有什么典故?”

    刘睿影问道。

第七十一章 鹤短凫长【中】

    刘睿影并不想介入平南王域世家与王府之间的矛盾,但多听听总是有好处。

    典故之说并不是指这其中真的有什么典故,“一剑”对此也心知肚明,刘睿影只是想从他嘴里多听听这些纠葛罢了。

    “一剑”不是个笨蛋,当说的说,不当说的一个字也不会多说。

    所以他对着刘睿影轻轻一笑,便算是敷衍过去。

    “哪里有什么典故,无非是看下危城比王城热闹,急眼了。”

    刘睿影听罢只能陪着干笑两声。

    他未曾去过平南王城,但也知道王城肯定是不如这里热闹。

    “方才前辈说过会儿这河两岸便会摩肩接踵?”

    刘睿影很是识趣的换了个话题问道。

    “不错!下危城的河堤夜市极为出名,而且通宵达旦,直到破晓才缓缓散去。”

    “一剑”点头说道。

    四人从成衣铺出来后沿着河堤走了好一会儿,看似漫无目的,实则另有安排。

    河岸走完了大半,眼瞅着就要从灯火通明之处走进黑灯瞎火之地,“一剑”才停住了脚步,朝右便一指。

    “刘典狱应当还未用过晚饭吧?今晚就在这里给刘典狱接风洗尘!”

    “一剑”说道。

    “欧家主太客气了!多谢前辈!”

    在酒肆门口,刘睿影和“一剑”互相推让一番,肩并肩走进迈过门槛,走了进去。

    这家酒肆并无什么出人意料之处,反而极为平常普通。

    以前的经历告诉刘睿影,越是这样普通的地方,越是要小心谨慎。因为自己根本不知道从何处就会冒出足以毙命的杀招。

    整个酒肆中一个人也没有,大厅显得十分安静。

    正中间摆着一张孤零零的桌子,比一般的方桌要打出去不少。可无论多么大的方桌,终究也只能坐下四个人。“一剑”,“连弓子”,还有刘睿影以及“一剑”的徒弟。

    放桌上只摆了碗筷。

    四个座头上,每人却是有三个碗,两个碟子,两双筷子,一个酒杯。

    即便是一个饭碗一个汤碗,却是也用不到第三个碗。

    刘睿影也从未见过一个人吃饭却是能用这么多餐具。

    即便是王爷,也只是菜色多些,手里始终只有一个碗。

    “一剑”当仁不让的坐在主位,他的徒弟张毅坐在对面,刘睿影和“连弓子”在他左右。

    刚一落座,就有伙计端着酒壶从后厨中走出。

    足足有四个伙计,每人手上都端着一个酒壶。

    刘睿影盯着这四名伙计看了很久,自他们从后厨中出来时,一直到在自己身后站定为止。

    他看的并不是伙计手中的酒壶。

    虽然这酒壶有平日里的三倍大小。

    可相比于酒壶而言,这家店的伙计更是独一无二。

    因为这里的伙计全都是女子。

    起码端着酒壶,从后厨中出来的这四人都是女子,还是一等一的美女。

    她们的身形几乎一致,年龄相仿,就连面庞的轮廓都有些相似。

    这样的女子若是梳洗停当再打扮一番,走出门去定然成为众人仰慕的对象,但现在她们却是穿着一身精干的短打装扮,头发高高束起,用一根剑状的簪子固定在头顶,看上去有种说不出的古怪。

    不过对于美女而言,无论她们怎样打扮,终究是好看的,刘睿影也不能否认。

    四名美女伙计分别在四人身后站定,目光看向“一剑”,等他吩咐。

    唯有“连弓子”转过身去,睁大了双眼,一动不动的看着身后的美女伙计。

    那双眼变得呆直,往常锐利的视线朦胧不清。

    “连弓子大人有什么吩咐?”

    伙计轻言轻语的问道。

    “新人?”

    刘睿影见“连弓子”在嘴里咕哝了好一阵,终于是挤出了两个字来。

    旁人看“连弓子”说话觉得费劲,殊不知听的人更累……

    那伙计听到“连弓子”这样问,顿时怯的满脸通红,秀丽的面容都拧成了一个疙瘩,让刘睿影都觉得有些不忍……

    但一看“连弓子”。

    他却是要比这伙计更加不好意思……

    一张圆润的脸庞从头发稍红到了耳朵尖,耿直的脖子也低垂下去, 恨不得钻进自己胸前的衣襟里,哪里还有刚才在河岸时那般意气风发的模样?

    二人一个通红,一个羞红,两个红碰在一起,活像刚见面的小情人,彼此心绪万千,脑子里百转千回的都是对方的面孔。

    埋在心间,却说不出口。

    这种晦涩青春的情感,在浑浊的世间极为罕见。

    让所见之人无不等同心境,羡慕不已,都回忆起自己曾经年少时,那般单纯傻呆的样子。

    “一剑”看出刘睿影的惊讶,却是将右手食指比在嘴前,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同时还晃了晃脑袋,朝他丢过眼色。

    刘睿影不知道这眼色到底是何含义,但那禁声的手势他却是看懂了。于是对着“一剑”点了点头,将目光移向别出。

    这些小动作哪里逃得开“连弓子”的眼睛?

    射箭之人的眼力最是惊人,悬挂在一丈外的跳蚤,在连弓子眼中也有磨盘般大小。

    他故作平静的看了一眼刘睿影,随后又狠狠的瞪了一眼“一剑”,接着便起身离开座位,径直钻到了后厨中。

    再出来时,他左手上拿着三头大蒜,右手拎着一个醋瓶。

    大蒜放在了自己面前,醋瓶则递给了“一剑”。

    “我俩酒量都不太好……听家主说,刘典狱可是海量,所以只能出此下策,舍命陪君子。要是还不能让刘典狱尽兴的话,还请多多包涵!”

    “一剑”朝着刘睿影拱了拱手说道。

    “欧家主谬赞了……在下的酒量恐怕不及前辈的十分之一。”

    刘睿影摇头苦笑。

    他不知怎的给欧雅明留下了这样的印象。

    也可能是在博古楼时,也可能是在太上河中。

    算起来,他与欧雅明的确是喝过两三次酒,但却是没有一次喝的圆满。还未到酒酣时,便被各种各样的事端所打断,却是没能再添酒回灯重开宴。

    哪里像其他会喝酒的,喝上一夜也不停歇,他这样的半吊子,只能算得上能喝酒罢了,要说会喝,喝的多而精,还要看那些老酒鬼。

    那些人身上常年窜着一股酒气,却闻不出是哪种,大多都是杂七杂八的混合,高堂上和小酒馆他们都钻,只要有酒,什么地方都不是事。

    想到这里,刘睿影机警的看了看门外。

    人流已经多了起来,熙熙攘攘好不热闹。

    大晚上来河堤夜市上闲逛的人,基本都是外地客商。本地人是不屑于凑这个热闹的,他们满心里想的都是怎么从这些外地商客身上赚取更多的银钱。

    还有几人见这酒肆空空荡荡的,想要进来一观,但却被伙计客气的挡在了门外。

    若不是刘睿影的目光一直看向门外,伙计早就将门关上,挂上个“打烊”的告示牌。

    “在下愿意是不惊动任何人,没想到什么都瞒不过欧家的眼睛。”

    刘睿影收回目光,对着“一剑”说道。

    “连弓子”不善言谈,只顾着低头剥蒜,在座的四个人里,他那徒弟自是不敢多说话,剩下的就只有刘睿影和“一剑”。

    “刘典狱与家主是好友,自然就是整个欧家的朋友,我不过是虚长几岁,比不上刘睿影英姿勃勃,算起来,以前的事都是老黄历了。”

    “一剑”不但十分健谈,而且打开了话匣子,就有收不住的势头。刘睿影不得不想起来那位胡家的五小姐,不知道算不算的上是这些世家中人惯有的毛病。

    罗里吧嗦,能一句讲完的,他们一定要讲个三五句才算结束。

    “大部分人这酒量是跟着年纪变大而衰退,但我们俩好像从来就没有能喝过。刘典狱是不是好奇这一壶粗和三头大蒜如何算上是下策?”

    “一剑”笑问道。

    刘睿影当然不知。

    但他从“一剑”的言谈举止里,却是知道他为何会在欧家中享有如此崇高的地位。

    他的语气以及说话时的神情都像极了欧雅明,简直就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人很容易对和自己相似的人产生信任,这是一种精神上的共鸣,无关乎其他。

    “难道是某种解酒的偏方?”

    刘睿影说道。

    即便不知道,他还是客气的猜了一句。

    刚才沿着河堤走路时,他看到有许多商贩售卖的都是同一种东西,解酒丸。只是个头有大有小,最大的足有半个拳头,最小的却是如同米粒。颜色也五花八门,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姑娘用的颜值,染

    坊用的染料。

    “刘典狱果然厉害,一语中的!”

    “一剑”说道。

    刘睿影没想到自己误打误撞胡说的一句竟是说对了!

    但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这醋和大蒜如何能解酒。

    关于这点,“一剑”却是没再解释。

    抬手一招,站在身后的伙计便走上前来,在每人面前的三个空碗里,都倒满了酒。

    漠南的酒刘睿影在中都城时就有所领教,几乎无色无味,喝入口中毫无知觉,等感觉到酒劲时,就像有人从后用棒子朝着后脑勺上狠狠一击,立马就晕厥过去,不省人事。

    好酒之人,大多喜欢酒劲慢慢腾起,脑子渐渐混沌之感。但这里的酒,直接越过了此种过程,让人猝不及防。

    即便是酒经沙场的老酒鬼,也根本拿捏不住这酒的对于自己的斤两。索性便不在权衡,放开了胆子喝。

    别处喝酒,一众人看着喝醉的朋友嬉笑怒骂,着实是一种热闹。可在这里,喝酒时比拼的无非是谁晕厥的晚一些。

    身后站着的活计除了倒酒之外,还随时防备着有人晕厥过去,从椅子上滑下,摔倒在地。

    下危城以前并无土地可以耕种,这里介乎于沙漠和戈壁滩之间。城外有许多陷落处,那里的土地沙化严重,更有数不清的老鼠和狐狸在其中打动穿梭。

    行人稍有不慎,便会掉进洞中,最后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成了那些野兽的口中餐。

    在世家还未抽出人力物力修路之前,往来的行人都会在背上横绑着一块木板。这样就能在不慎踩中陷落处时,背后的木板就能横在洞口,将人架住,不至于整个身子都掉落进去。

    后来这些土地被平整出来,但也依旧荒芜着。酿酒需要粮食,而下危城中的酒全是用长在沙漠中的一种果子酿造的。

    沙棘耐旱、抗风沙,所以在下危城乃至整个平南王域内分部广泛。这里的人们把它叫做“黄酸刺”。这是根据树木的行装和果实颜色而得名。

    树干上分布着密密麻麻的棘刺,嫩枝为褐绿色,不如秋季则变成了灰黑,在风沙中部分彼此,只能看到大概的轮廓。

    欧家胡家这样的世家虽然一直生活在这里,可世世代代也被这里恶劣的气候所烦扰。沙棘书灌丛茂密,根系发达,成林后可以很好的阻断风沙的侵袭。

    沙棘结出的果实酸涩,并不好吃,但用来酿酒却是独一无二的珍品。

    刘睿影不清楚到底是用了什么法子,将沙棘果的黄色过滤去,酿出来的酒如水般平顺。但这个法子,最早是胡家人发现的,后来不知怎的就传扬开来。即便如此,其他世家或酒坊酿出来的沙棘酒,还是比不上胡家,这也是胡家的就之所以久经不衰的根本所在。

    三大碗酒摆在刘睿影面前,他吸了吸鼻子,没有闻到丝毫酒香。

    “连弓子”身后的伙计已经换了一人,依旧还是容貌出众的女子。

    她在“连弓子”面前的三个碗里各摆放了一把银勺,而后又在“一剑”的酒碗旁放了根银质的细长管子。

    刘睿影看的奇怪,却也没有多问。

    想必这也是“一剑”所说“下策”中的一部分。

    “刘典狱,请!”

    “一剑”端起酒碗,一手托着碗底,一手扶着碗沿。

    他的徒弟把那根银质的细长管子放进酒碗里,“一剑”低头含住,吸海垂虹般,只嘬了一口,这碗酒便顷刻间一滴不剩。

    刘睿影看的出神,竟忘记了举起酒碗来。

    而“连弓子”却是饮酒如喝粥……他拿起酒碗里的勺子,一勺一勺舀起酒,在长大了嘴巴,一口含住整个勺子,几乎连勺柄都要吞了进去。再拿出来时,勺中的就已经吞下肚去。

    这两人喝酒,一人用管子吸,一人用勺子舀,唯有刘睿影和“一剑”的徒弟规规矩矩的端起酒碗,仰脖喝尽。

    这碗喝罢,“一剑”却是又端起一碗。

    朝着刘睿影示意后,又是一吸,碗中见底。

    在下危城中,与人接风或送行,三碗为一敬。

    刘睿影先前还在揣测这三只碗的用途,没想到却都是用来喝酒的。

    三碗喝罢,刘睿影谨慎的感应了一番,觉得自己还未有反应,这才轻松了几分,抬头看向“一剑”,等他言语。

    谁料“一剑”脸色突变!

    举起右手对着桌子猛地拍下。

    “张毅,你给我跪下!”

第七十二章 鹤短凫长【下】

    刘睿影刚把酒碗放在嘴边,被“一剑”这举动惊的不知发生了何事。

    坐在他旁侧的张毅听到师傅如此说,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恭恭敬敬的端起一碗酒,对着刘睿影“噗通”一声便跪了下去。

    “刘典狱,方才多有得罪。为了掩人耳目,只能这般行事。”

    刘睿影这才知道“一剑”让他徒弟下跪的原因是因为先前在河岸边,张毅与自己伤了自己一事。随即连连摆手,示意无碍。

    “不打不相识!”

    刘睿影说着扶起张毅,他将碗中的酒一饮而尽,这恩怨便算是了断。

    解决了前因,张毅重新落座,却是要比先前轻松了很多。

    刘睿影看着自己面前的三碗酒,颇有些为难之色……奈何盛情难却,只得硬着头皮喝下。

    放下酒碗时,他看到“一剑”正拿着醋壶,含住了壶嘴,小口嘬着。“连弓子”却是一口一个蒜瓣。

    他吃起算来并不剥皮,用指尖掐住蒜瓣尾巴,用门牙犹如嗑瓜子般一嗑,逛街圆润的蒜瓣便从皮里出来。

    这般新奇的方式刘睿影着实是没有见过……不由得啧啧称奇。一时间却是忘记了这三碗中都是醉人于无形的烈酒,喝水似的喝下肚去,没有丝毫停顿。

    “刘典狱果然豪爽!”

    “一剑”说道。

    刘睿影笑了笑,并未言语。

    他很是清楚在酒桌上往往说自己不能喝的人,其实酒量最好。而不断劝人酒的,却是最为滑头。

    刘睿影这两种人都不是,所以只能小心翼翼的试探着自己酒量的边界,以此来保证不会在人前丢丑。

    “看两位前辈这下酒菜着实是新鲜!”

    刘睿影说道。

    在张毅跪地起身,重新落座后,这接风宴才算正式开始。

    从后厨里又走出一排伙计,每人手上端着个托盘,上面放着两道菜。待摆在桌上,刘睿影数了数,却是有四十七道。

    在中都城里,能有十八个菜的席面就算得上是大席面。今晚却是翻了两翻还多了十一道菜,就连刘睿影也没有见过。

    如此大的场合,让人震惊,倒不是没有吃过那么多菜,只是一样的菜放在不一样的场合却是就变了味道。

    中都有家小店,一道水煮白菜名扬天下,用鸡汤炖煮后捞去浮沫,煮至清清白白,味道醇美带着清香。

    只是那道菜在小店里却只卖一两银子,逢年过节还要打个折,放在这宴席上,怕是百金都难买

    其中许多菜他都不认识,尤其是摆在正中央的两道。

    一道犹如两座丘陵,在盘子上高高耸立。另一道似蹄似掌,比牛蹄大出许多,又比熊掌略显单薄。

    面对这一桌子的佳肴,“一剑”和“连弓子”竟是不动筷子,和我那酒后一个饮醋,一个吃蒜。

    “刘典狱可是说我喝醋?”

    “一剑”说道。

    “正是!”

    刘睿影点头应道。

    醋是酸的,饭前吃开胃,饭后吃u不涨肚。但从未有人一边喝酒,一边喝醋的。

    “下危城中的酒,在外都叫做漠南酒。别出的烈酒腥辣,这里的就无色无味。我哥俩这习惯也是年轻时候养成的。那时年少,义字当头,尤其是喝酒一事。奈何酒量不加,总是最先醉倒,后来就从僻静处讨来一个偏方,说着醋却是能解酒,尝试之下发现果然有效,便养成了习惯。虽然是下策,不过还算不得是作弊?”

    “一剑”大大方方的说道。

    以他的身份地位还有年纪阅历,这样的事在一个后辈面前说却也是无妨,反而让人认为他很有气度。就连刘睿影也认为“一剑”要比先前更加亲和。

    “这醋真能解酒?”

    刘睿影追问道。

    “今晚这酒却是试不出来。等改天,咱们喝其他地方的烈酒,刘典狱再试试。”

    “一剑”说道。

    “至于连弓子……他喝酒吃打算纯属自己摸索出来的歪招。”

    酒醉人,辣醒人。

    大蒜配酒,却是有以毒攻毒,互相克制的功效。

    不管到底有没有用,看到“连弓子”那被辣出的一头汗,就知道方才那三碗酒估计已经解了一碗半。

    趁着伙计添酒的功夫,刘睿影伸出筷子,夹起了一粒花生米丢进口中。

    喝了这么多场酒,吃了这么多菜,还是洒了粗盐粒的油炸花生米和酒最配。

    唯一不足的就是,着酒喝起来着实没有什么味道……以至于花生米吃到嘴里都显得浪费!

    刘睿影在“一剑”和“连弓子”为他准备的接风宴上百无聊赖的喝酒时,下危城里却是有三个人不同寻常。

    陈家的四爷茶楼今晚关张的很早。

    店里的伙计早在知道四爷今晚要来时,睡了整整一下午的觉。

    他们知道四爷一来,必然要喝酒。

    喝酒必然不止四爷自己,还有他的很多朋友。

    四爷在他的朋友里酒量并不算是出众,但他能胜在能挺。

    面对着朋友时,从未喝多过一次。但只要朋友一走,立马就会趴在地上,吐得稀里哗啦。

    四爷茶楼中的伙计,前半夜得忙着添酒加菜,后半夜得忙着照顾喝醉的四爷,没有片刻时间可以休息。

    可今晚四爷的作为却是出乎了所有人意料。

    四爷的朋友一个都没有来。

    就连他告诉刘睿影,今晚必到的那位从震北王域戈壁滩中赶来的朋友也没有来。

    刘睿影走后,他和王淼又寒暄了一阵,喝完了一壶酒。

    待王淼告辞,陈四爷抻了个懒腰,用手掩住嘴,打了个足足有半盏茶功夫的哈欠,然后便打法所有的伙

    计离开。

    这些伙计都不是陈家中人,只是在下危城中久居,被陈四爷雇佣来茶楼中做伙计。

    伙计收拾好东西,一个个走出茶楼时,都会在迈过门槛后回头朝着四爷问安。

    第一个伙计出门时,回头看到四爷刚好吹灭了一盏灯火。

    最后一个伙计出门时,回头看到茶楼里已经是漆黑一片,四爷刚好吹灭了最后一盏灯火。

    这伙计看到四爷还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黑暗中,一切东西都变得模糊起来,分不清边界与轮廓。

    他忽然觉得心跳的厉害,接着不知从何处腾起一股子浓郁的害怕,竟是都忘了给四爷问安,便飞也似的跑走了。

    陈四爷一个人坐在黑暗中,面前摆着一壶酒,这是他在刚才吹灭柜台旁的灯盏时顺手取来的。

    朋友不在,他并不想喝酒。

    但不喝酒,好像怎么都对不起他现在的心情。

    在酒壶和自己之间,没有放着酒杯,而是放着他的那把乌钢刀。

    对于真正想喝酒的人来说,有没有酒杯并不重要。他完全可以将酒壶的壶嘴含,入口中,仰脖饮尽。甚至没有酒壶也算不得什么问题,他也可以把头直接埋在酒缸里喝个痛快。

    就这么静静坐了许久,陈四爷终于起身,走向茶楼的二层。

    茶楼二层的最深处有个小房间。

    起码从门上看去,这间屋子都要比其他的屋子小了一半。

    因为其他的屋子都是对开门,只有这间屋子是一扇门,还是朝外开。

    门上挂着一把精致的黄铜锁。

    锁子挂在门上已经有些时候,上面布满了一层疙疙瘩瘩的铜绿。

    陈四爷没有这把锁的钥匙,但这把锁的确是他锁上的。

    至于今天距离上一次上锁过了多久,他记不得……

    陈四爷只有在杀人前,才会进这间屋子,而他已经很久都没有杀人。

    杀人和喝酒这两件事,他都喜欢。

    但他觉得再喜欢的事情,也得分出个主次来才行。

    所以他用了五年时间杀人,杀当死之人。又用了五年时间喝酒,喝天下美酒。

    杀人的五年里,滴酒不沾。

    喝酒的五年里,从不握刀。

    过了今夜,便过了喝酒的五年之期。

    但他还是没法区分究竟自己更喜欢杀人还是喝酒。

    因为在杀人时,他总是想着杀完这个人要是能有一坛子酒喝就好了,最好是陈家的酒,最好是满江红,那这人便杀的最为值得。

    在喝酒时,总想着这酒虽然一定比不上陈家的满江红,但也着实不差……要是能在喝完酒之后杀个当死之人这酒便喝的更加圆满。

    今晚没有喝到满江红,不过好歹也是陈家的佳酿。

    五年之期最后以一壶酒结束。

    而在结束的时候,却又有了当死之人。

    陈四爷觉得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在喷薄。

    他为什么要吹熄所有的灯盏?

    因为灯盏的光让他原本就足够兴奋的神经更加紧绷,陈四爷知道这是自己太久未曾握刀所造成的,所以他需要冷静。

    灯火通明的地方,很难让人冷静。

    所以这间独立的小屋中,没有窗户,透不进来一丝一毫的光线。

    陈四爷把乌钢刀从刀鞘中抽出来一寸,用这一寸轻轻地碰了碰锁头,铜锁即刻断裂成两半,掉落在地。

    他很是满意的笑了笑。

    五年未曾出鞘,仅出一寸便有如此锋锐。

    这样的刀他怎么舍得输给别人?即使是他最好的朋友也不行。

    他在走进这屋子后,从袖筒里摸出一把崭新的黄铜锁,和刚才断裂的那一把一模一样。

    摩挲了片刻,便从里面把小屋的门锁住。

    在他锁好了门,正要转过身时,小屋里忽然亮了起来。

    一个从未有过光明的屋子,竟然亮起了一盏灯!

    另一个不同寻常的人,是胡家的五小姐,胡希仙。

    刘睿影拒绝了她的好意后,她却是没有回家。

    独自一人沿着河堤走了许久。

    她想看星星。

    这种想法总是来的很唐突,就像人想喝酒一样。

    看星星没有任何意义,喝酒也是如此。

    可这种念头一旦有了,却是很那打消,非得去做了不可。

    其实她带了自己的剑。

    只不过藏在了裙子里。

    家里不让她配剑在下危城中行走,但以她的性子,怎么会听话?任何一个脾气执拗的大小姐和家里好像都会有些矛盾,更何况这位胡家五小姐还有些疯病。

    她也不是全然没听。

    否则就不会把剑藏在裙子里,定然会斜背在背上,大摇大摆的走在长街。

    河岸两旁的灯火盖住了星光。

    胡希仙很是失落。

    只有在暗处,星光才能变得耀眼,这个道理她明白。

    所以她便闷着头朝暗处走去。

    河岸尽头有几座亭子,下危城中这样的亭子里晚上都会横七竖八的睡着人,大多都是白日里做零散活计的力巴。

    这群臭烘烘的男人猛然看到一位如此香艳的女子时,脑袋里面想的事情都差不多。

    力巴们不认识胡家五小姐,但从她的穿着打扮,举止神态中也知道她定然是世家子弟。

    “今夜怎么没有星星……”

    胡希仙抬头望天,皱着眉头自语道。

    今夜的确是没有星星。

    而且在此时,就连月亮都要隐去了。

    一听美人说话,这群力巴更是安耐不住。

    其中一个胆大的,朗声接话道:

    “这位小姐,我知道星星都去哪了。”

    “真的吗?那你快告诉我!”

    胡希仙急切的问道。

    力巴心神一震!

    他根本没有想到这样的姑娘竟然会和自己说话……不仅是刚才没有想到,怕是连做梦都不会梦到。

    “真的!”

    纵然心里无比忐忑,他还是管不住自己的嘴,接着应了下去。

    一阵香风拂面。

    力巴定睛一看,胡希仙却是站在自己面前。

    他背靠着凉亭的柱子坐着,胡希仙弯下腰来,一双杏眼目不转睛的盯着他。

    这力巴哪里和姑娘有个这般亲近?

    往日里那些个大小姐见到了却是都捏着鼻子躲开,嘴里还不住的骂骂咧咧。

    “你知道星星去哪了?快告诉我!”

    胡希仙继续追问。

    力巴却沉浸在白日里被那些个世家子弟嫌弃的种种,尤其是今日,他还被个公子哥狠狠地一鞭子抽在了背上,弄得他今晚却是都无法躺下睡觉,只能用另一半脊背靠在柱子上打盹。

    其余的人见到胡希仙竟然步入了亭子里,顿时都沸腾了起来。

    连最远处亭子里已经入睡的力巴都被这阵喧闹所吵醒,纷纷赶来凑起了热闹。

    “告诉你也不是不可以,但是……”

    力巴就活于市井,最会看人眉高眼低。

    他见胡希仙这小姐一脸单纯,因当时极少出门的样子,心里便有了邪性打算。

    “但是什么?”

    胡希仙急不可耐。

    “但是你得给我钱!”

    力巴伸手说道,脑子里已经想着一会儿是不是该去迟钝宵夜。看胡希仙这身打扮,出手定然不会小气,起码能买两个酱肘子,外加一斤酒。

    但胡希仙身上一枚大钱都没有……而力巴又不会同她赊账。

    顷刻间,两人便僵持在原地。

    “要不……”

    “要不如何?”

    胡希仙一看有转机,双眼立刻又明亮了起来。

    “要不你亲我一下也可以。”

    力巴坏笑着说道,同时把做脸凑过去说道。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要是这样的姑娘真的能亲自己一口,那就是立马死掉也值得。

    “怎么亲?”

    胡希仙极为认真的问道。

    “就是把你的小嘴儿贴上来,再‘啵’一下!”

    到了当下,力巴全然忘记了后果。

    围观的众人不断起哄,更是让他觉得自己才是下危城中的王。

    胡希仙没有任何犹豫,当即亲了他一口。

    所有人霎时安静了下来……

    甚至有些胆小的,已经开始缩起身子,准备随时跑路。

    被亲的这位力巴更是忘乎所以,只觉得自己小腹中有股莫名的火在熊熊燃烧。

    “快告诉我星星去了哪里。”

    胡希仙站直了身子说道。

    “小美人儿不要着急,哥哥这就给你看!”

    力巴说着松开了裤带。

    裤子垂在脚腕处,指着自己跨下,对着胡希仙说道:

    “就在这,你张嘴叫叫,星星就出来了。”

    胡希仙望了望天,又看了看眼前。

    紧接着,剑锋从裙下抽出,轻轻的斩向他面前所见之物。

    胡希仙慢慢抖落剑尖上最后一滴血。

    血落入土里,渗入浮土,晕成一朵鲜红如烈日的花。

    她的脸上伴随着众人的惊叫声慢慢浮出一抹笑意。

    “叫太麻烦了,还不如直接开门放星星出来。”

    说道星星,她的眼里闪过些许温暖。

    脸上的笑意开始泛滥,但胡希仙的眼中却出现一道阴影,就像是蔷薇花的刺。

    她觉得正是这些人的惊叫,才把星星吓的不敢出来,所以当务之急,是要让所有人都闭嘴。

    这世上最安静的人,永远都是死人。

    凉亭中的力巴和胡希仙来之前一样,还是七扭八歪的躺在亭子里。

    他们的脖子上都有一个伤口,伤口完全一样,都是剑伤口。

    一柄很快的剑

    一剑穿喉。

    鲜血顺着亭子流到了河水里,顺流而下……

    这些看热闹的力巴根本没有想到自己会死。

    反而是那位想要做个风流鬼的力巴,最后活了下来。

    他没有死,也没有晕过去,甚至都没有感觉到疼。嘿嘿笑着,脑子里全是胡希仙亲他时,从唇间传来的触感。

    第二天起,下危城中多了十几个死人,和一个疯子。

    疯子只记得一件事,那就是一个极为漂亮的姑娘亲了他一口,这姑娘喜欢星星,喜欢微笑。一笑起来,脸上的冷漠就如薄云散尽,嘴角还略略往上牵着。一双杏眼里雾也变成水光潋滟,温暖中带着点狡黠。

    最后一人,自然就是小机灵。

    他不在下危城中。

    他在城外最后一家客栈的屋顶上。

    现在星星出来了,小机灵正躺在客栈的屋顶上数星星。

    大厅里满满当当都是酒客,小机灵今晚不想喝酒,也不愿意进去热闹。

    他是来寻亲热的,弄得一身酒气,难免遭人嫌弃。

    这片屋顶上的瓦片已经被他擦得亮蹭蹭。

    小机灵偷看了三天女掌柜洗澡,便在这处屋顶上呆了三天。

    但今晚他的运气却不太好。

    毕竟小机灵向来都与人吹嘘自己运气有多么的好,不但能看尽热闹,还总能化险为夷,全身而退。

    所以对于这样一个幸运的人,当他运气不好的时候,那就是真的很不好!

第七十三章 空花阳艳【一】

    陈四爷被屋里骤然的亮光刺的睁不开眼睛,可他非但没惊慌,反而嘴角勾起,脸上带着笑意。

    “这间屋子你都能进得来。”

    陈四爷说道。

    一个无人的空屋子决计不会自己亮堂起来。

    它之所以有了灯火,定然是有人在里面点亮。

    陈四爷早就习惯了这屋子的黑暗,对于哪里有什么东西心中一清二楚,行走间也不会有丝毫磕碰。

    但旁人却是不行。

    眼睛看不见,就只能似个木桩子般立在原地,一动不动。

    “我和你一样,是从门里走进来的。”

    这人回答道。

    陈四爷转过身,与他四目相对,还把他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

    “你是不是早就到了?”

    “下午的时候就到了。”

    此人说道。

    “怪不得……”

    陈四爷说着走向旁侧的桌子。

    这是一张茶桌,上面没有茶杯,却又两个小茶壶。

    陈四爷从抽屉里取出火石和引子,将茶炉点燃后直接将这两把紫砂茶壶放在了炉子上。

    从他决定重新握紧刀锋的那一刻起,酒就在他的生活中消失了。

    不喝酒,总是有点寂寞。

    这种寂寞不光是心里,还是嘴里。

    所以不喝酒的时候,他都会冲泡很浓很浓的茶来喝,权且当做安慰。

    “怪不得什么?”

    此人追问道。

    “怪不得你身上这么干净。”

    陈四爷说道。

    从震北王域的戈壁滩来到下危城路途可是不近,而且一路上都是风沙。

    “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

    听到对方如此说,陈四爷却皱起了眉头。

    怎么算,他都应当是今晚才能到,除非他会飞。

    人又不是鸟,如何会飞?

    所以他之所以有时间洗澡换衣服,却是因为他根本不是从震北王域的戈壁滩中来的。

    “被你发现了……”

    此人无奈的笑着摇了摇头。

    “老金,你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年龄上金爷要比陈四爷小了三四岁,但他看上去却更显沧桑。两人从第一次见面起,他就觉得金爷比自己大了不少,待日后熟络之后,才知原来自己年长,不过这“老金”的称呼已经叫的习惯,改不了了。

    “我从中都城来的。”

    金爷说道。

    “你去中都做什么?”

    陈四爷问道。

    “偷东西。”

    金爷轻描淡写的回答。

    但陈四爷却无论如何也轻松不起来……因为他知道金爷看上的东西向来都很好,而很好的东西一般都很贵。好在金爷很有钱,所以他喜欢的东西都能买得起。

    可是这次他竟然用了“偷”这个字。

    究竟是什么东西才能让金爷不惜放下身段去偷,陈四爷想不到。

    那除非是用钱都买不到的珍品,而珍品就是看喜好了,那东西没有实际用途,最多沾上精品二字,对不喜欢的人来说,就连精品都不算。

    这次陈四爷一定是遇到了自己必须得到的玩意,这才不顾身段和脸面。

    “你一定是在开玩笑,是不是又想和我打赌?”

    陈四爷忽然笑着说道。

    他觉得自己想的定然不错,金爷说“偷”绝对是一句玩笑话,做不得数,更不能当真。

    其中说不定还给自己埋下了伏笔,如同挖了坑等着自己往里跳。

    要是放在以前,这坑跳了也就跳了,反正金爷也不会真的把他活埋在里面。最多是趁火打劫一把,或者作弄腌臜一番。这样的事放在真正的朋友之间非但没有关系,反而还会增进彼此的情谊,甚至是一大乐趣所在。

    不过现在陈四爷却是止步于此,不肯再向前挪动一寸。

    即便前面没有坑,他都要一动不动的站着。

    因为他已经没有可以用来打赌的东西……手中的乌钢刀才还不知道要如何才能保住。至于其他的东西,乃至金银,对他俩而言却好似一点意义都没有。

    “我没有开玩笑,真的偷了东西。”

    金爷正色说道。

    脸上没有一丝戏弄和轻浮,双眼里晶晶发亮,写满了肃穆。

    语气平和,不似扯谎。

    但他越是如此,陈四爷越是不相信。

    待他话音落下片刻之后,竟是开怀大笑起来,笑的眼泪都要出来了。

    他还是头一次见这人如此的严肃和死板,就好像一个整日板着脸的突然笑开了花一样惊奇。

    就在这时,放在茶炉上的茶壶壶盖突然“啪啪”作响。

    壶里的水烧开了,蒸汽将壶盖顶的一开一合,宛如离水之鱼的腮盖翕动。

    “先喝茶。”

    陈四爷招呼金爷落座,自己转过身去从架子上拿了条毛巾垫在手里,将茶壶端起,放在桌上。

    “好久不见,你就请我喝这个?”

    金爷摇了摇头说道。

    袖筒一抖,从里面掉出来一壶酒。再一抖,却是又落下两只酒杯。

    “你这袖子怎么跟个百宝箱似的?”

    陈四爷笑道。

    金爷的脸上闪过一丝复杂,但很快散去。

    就这么短暂的功夫,陈四爷却没有忽略。

    金爷向来开朗,他只见过金爷生气的样子和喝醉的样子,决计没有见过方才那般的复杂神情。

    “好,我请你喝酒!”

    陈四爷思忖了片刻,咬咬牙说道。

    打定主意的事情也能因为一些更重要的原因更改。

    好在陈四爷的乌钢刀还未为完全出鞘,先前那一寸只是为了开锁而已。

    想起那完好无损的锁子,陈四爷又想问问金爷到底是如何在不破开锁头的情况下进到屋里来的,但一转念又觉得这并不是件重要的事情。

    相比之下,他更想知道金爷为什么会去中都城。所以在金爷将两只酒杯都倒满后,他又问了一遍。

    “我说了,是去偷东西!”

    金爷说道,语气依旧平静。

    同样的话,第一遍说兴许是玩笑。但第二遍还用同样的语气说出来,玩笑也会变得不好笑。

    倘若不是玩笑的话,那便是事实。

    “你偷了什么?”

    陈四爷问道。

    金爷脸上浮现出一抹坏笑。

    “先喝酒。”

    看到他的笑,陈四爷顿时有种不好的预感……

    他甚至想放下酒杯,朝着自己的嘴狠狠扇一巴掌。

    明知道金爷是挖坑给自己跳,自己却还这么上杆子。别说输掉东西了,就是丢了性命也是活该吗,怪不得旁人。

    金爷一句多的话没说,就这么勾着引着,便让陈四爷自己问出口来,正中他的下怀。

    但这次陈四爷却是错怪了金爷。

    他在郁闷里,一杯接一杯的和金爷把这壶酒喝了个干净。

    最后壶里还剩下一杯,他自己拿起酒壶,仰脖喝下肚去。

    “酒喝完了。”

    陈四爷说道。

    “谁说没有了?这不是还有一壶!”

    金爷指着桌子说道。

    陈四爷定睛一看,桌上果然又多了个酒壶、

    “我知道你去中都城做什么了。”

    陈四爷十分笃定的说道。

    “都告诉你两遍了,我是去偷东西的。”

    金爷有些不耐烦起来。

    “不,你是去学变戏法的。”

    陈四爷连连摆手。

    若不是学了变戏法,他的两只袖筒里怎么会藏着这么多东西?

    “我把我全部的家当都放在了袖筒里,刚好装下。”

    金爷说道。

    “快把青府掏出来给我看看。”

    陈四爷说着就拉扯住金爷的衣袖。

    金爷毫不躲闪,任由他翻看。

    衣袖中着实是空空如也,什么东西都没有。

    “青府已经没有了。”

    金爷说道。

    单手把酒壶的盖子揭开,一鼓作气不停息的喝了下去。

    “包括我在矿场上的府邸。”

    金爷放下酒壶后接着说道。

    欧家不知为何突然插手了震北王域的铁矿生意。

    一开始,金爷还极为高兴。太平世道,能有这样大笔的生意实属不易。可当欧家将金爷所有的库存全部买空,又将几乎周围的小矿场全部兼并之后,他才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同寻常。

    戈壁滩上的矿场虽然环境恶劣,但这些丝毫都不会影响金爷。他的府邸仍旧安逸得很,人在安逸的环境下呆久了,自然就会变得不那么机敏,后知后觉。

    待他幡然明白过来时,他的府邸连同本家青府已经被震北王府全部查抄。一众老小被发配到矿场上干起了挖矿的苦役,第一天就晒死、累死了了三十多个人。

    不得不说,人的性命在脆弱的同时也极为顽强。

    至少金爷是这样。

    他能很快的适应任何环境,只要不伤及性命,心中就坚信事情仍然会有转机。

    当初他在青府时,因为那位小妈的原因可以忍耐若干年,现在也能在强权之下,俯首听命,忍受繁重的苦役。但有时,为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情,甚至没有任何缘由,他却是会突然发作起来,和疯子一模一样。

    最初的几天里,金爷并未感到这种苦役有什么令人不能忍受或者异乎寻常的地方。

    这里的一切都是他所熟悉的。

    即便不了解的人,当他得知自己要去震北王域的戈壁滩中做苦役时,应当都会想象到自己的下场与后果。

    金爷在听说青府被查抄时,还一度竭力猜测自己可能的命运。归根结底,这只是一种面对未知的惊愕态度。

    开采铁矿这种苦役本身并不繁重。

    金爷过了很久以后才想明白,这种劳动之所以被称为苦役,与其说是在于它的艰

    苦程度和永无休止,不如说在是一种被迫进行的、不可逃避的强制劳动。

    一个自由的旷工为了养家糊口,每天所做的伙计可能要比金爷的苦役还要繁重,甚至通宵达旦地干为了多些银钱也在所不惜。

    然而这些自由的矿工们是在为了自己的生活去做伙计,这种生活中拥有极为实际的目的。

    比起金爷这样的苦役们,被迫从事的这种对自己毫无益处的劳动来就要轻松得多了。

    第三天晚上,金爷便有了个以前从未产生过的念头。

    若是要想把一个人彻底毁掉,对他进行最严厉的惩罚甚至将其杀死都不足以。只须让他无休止的做一种毫无益处、毫无意义的劳动就行了。

    挖土,开矿,还得烧火炼铁石,抹泥建炉子。渐渐地,青府中苦有的人甚至醉心于这些苦役,甚至希望把它做得更巧妙、更出色。

    但金爷知道自己永远不会习惯这样的苦役,要是持续下去,说不定几天之后,他就会把自己吊死在炼铁炉上。

    有些人宁愿犯一千次罪,宁愿自己的脑袋被砍下来死掉,也不愿忍受这种侮辱、羞耻和痛苦。

    等他终于从戈壁滩上逃出来之后,他才想通这苦役的目的就是为了折磨。折断他的所有羽翼,磨去他的所有锋芒。而他能做的,只有复仇。

    左右两种看似都毫无意义,但却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

    “为什么不直接来找我?”

    陈四爷质问道。

    震北王域的事他管不到,也管不了。但这不代表他会不认今夜这位朋友。

    自古以来,锦上添花的人多,雪中送炭者少。

    陈四爷或许根本不知道这番道理,可他却正在按照后者去做。

    金爷摊了摊手,没有言语。

    他去中都城当然又自己的目的。

    追捕他的人一直跟在身后,要不是他熟悉戈壁滩的地形,根本就无法逃脱。

    金爷混进中都城的时候,“文坛龙虎斗”刚刚结束,城里正是热闹。而在中都城里,震北王域的人却是也不敢放肆。

    他在其中犹如鱼如大海,龙出深渊,好不自在。

    陋巷里他曾远远地看到了刘睿影,可眼下的自身的形势对于谁来说都是负累。

    金爷花了半个多月的时间从震北王域的戈壁滩逃出来,进了中都城。在城里只花了一天的功夫就想明白了事端因何而起。

    人在困厄中,思绪往往都会清晰的多。平日里吃饱了饭,只想着快快躺下睡觉,但现在没有饭吃时,反倒灵台澄澈。

    他告诉陈四爷自己要来下危城,并且特别强调是从震北王域的戈壁滩来无非也是想看看陈四爷究竟是雪中送炭的真朋友还是落井下石的伪君子。

    幸好陈四爷没有让他失望。

    因为金爷隔着窗户,看到一人独坐在茶楼大厅中等不到自己的陈四爷极为失落。

    陈四爷被金爷的事惊的说不出话来。

    他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明明才和自己打完一场豪赌的金爷怎么转眼就沦为了阶下囚?

    “但你还是没有告诉我你在中都城里做了什么。”

    陈四爷想了想问道。

    金爷起身走向屋子的角落。

    借着昏暗的灯火,陈四爷这才看到角落处放着一个黑色的包裹。

    包裹很是宽大,有自己腰身一般粗。

    方才他的精神都在和金爷见面的惊喜上,根本没有注意到这屋子里却是有个不属于他的包裹。

    “所以你的家当可不止两壶酒,两个酒杯。”

    陈四爷调侃着说道。

    从一开始他便觉得金爷是在开玩笑,甚至是说谎。

    不过后来这事端决计不是能放在玩笑里说的。

    “我的家当就这么多,包裹里的不是我的家当。”

    金爷说着将包裹抱起,放在桌上。

    陈四爷虽然没有触碰,但他也看的出来这包裹很沉。

    金爷弯下腰去,先用双手把包裹抬起一个缝隙,然后双臂交叉环抱住,最后腰一挺,才站起来身子。

    连金爷都如此费力的包裹,可想而知其中的分量……

    “不是你的,又是谁的?”

    陈四爷问道。

    “偷的。”

    金爷回答的干脆利落。

    偷的东西当然不会是自己的,这世上没有人去偷自己的东西。

    何况自己的东西无论如何也不算是偷。

    陈四爷努了努嘴,示意金爷把包裹赶快打开。

    包裹上系着个如意扣,看山去十分雅致。

    金爷将锁扣的活头递给陈四爷,随即重新坐下,拿起一只茶壶,小口嘬着喝茶。

    陈四爷结果绳头,用来一扯,包裹像是一本打开的书,朝两边摊去。

    “这是……”

    陈四爷惊的说不出话来。

    “没错,二十七把欧家剑。”

    金爷点头说道。

    “你不是一再追问我,在中都城里都做了什么?我偷了二十七八欧家剑。”

第七十四章 空花阳艳【二】

    二十七把欧家剑平整的摊放在桌子上,这种视觉上的冲击力让陈四爷朝后退了两步,还打了个趔趄。
    他从未见过这么多的欧家剑。
    欧家虽然每个月都从下危城中朝分部在五大王域中的商铺运送兵刃,可其中普通的刀剑匕首多,能被真正被冠以“欧”字的剑却是寥寥无几。
    寻常人弄不清底细,以为但凡是从欧家中出品的剑,便是欧家剑。其实这内里还有许多门道。
    中都城因为是天下中心,其内的欧家商铺也是五大王域中最大、最负盛名的分号,好比欧家在外的脸面。
    既然是脸面,那就总得有些能镇得住的东西才行。
    而这镇得住的东西,也必须是欧家拿得出手,且唯一能够证明自己的东西。
    也必须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东西。
    这二十七把欧家剑正是欧家家主欧雅明从下危城欧家动身去中都城参加“文坛龙虎斗”时亲自带去的。
    一直到“文坛龙虎斗”结束时,才将这二十七把剑交给欧小娥,由她这位欧家当代剑心送去了商铺,当做欧家商铺在中都城里的镇店之宝。
    谁能想到,欧小娥前手刚将这二十七把欧家剑送去,看着掌柜的将其全部所在府库中,十分放心的拿了收条回去给家主欧雅明复命,却是后脚就被金爷敲开府库大门,将这二十七把欧家剑全都投了出来。
    “哈哈哈!”
    陈四爷稳住身形后,再度凑上前来,仔仔细细的看着这二十七把欧家剑。
    他的鼻尖几乎都贴在了剑鞘上。
    金爷很是好奇。
    这么近的距离,陈四爷如何看清楚的。
    但这不是他应该关心的事情,相比之下,他更好奇陈四爷为何要发笑。
    “不错……不错!不错!”
    陈四爷接连说了三个不错,却是让金爷一头雾水。
    “什么不错?”
    金爷问道。
    语气不再平稳,反而有些急迫。
    “的确是欧家剑不错!”
    陈四爷说道。
    “当然是欧家剑……”
    金爷撇着嘴说道。
    这二十七把剑虽然偷的极为顺畅,但想要人人不知鬼不觉的从中都城里带出来,着实是费了好大一番功夫。
    “我的意思是,这不是普通的欧家剑。二十七把都不是。”
    陈四爷说道。
    “我也知道。”
    金爷回答道。
    要是普通的欧家剑,也就是内行人所谓的欧家兵刃,并不能被冠以“欧”字的剑的话,根本没有必要将其锁在府库之中。
    “有一点你是绝对不知道的。”
    陈四爷挤挤眼睛,颇有些卖弄的说道。
    金爷瞟了他一眼,显得无动于衷。
    虎里虎气、虎头虎脑的陈四爷,最热衷的事情除了喝酒和拔刀以外还有一样,就是故弄玄虚。
    以他的身份、阅历,还有武道修为,被他唬住的人着实不少。
    尤其是当一个开玩笑的惯犯,骤然认真起来说一件事的时候,却是由不得旁人不信。
    等旁人相信了之后,接着追问下去,他便会大笑起来。
    金爷将陈四爷的这种行为叫做“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连他自己也吃过几次亏,所以眼下他决计不会上当。
    不过这次陈四爷似是没有卖弄的意思。
    他将自己的乌钢刀拿起,横放在这二十七把欧家剑的剑身上,然后转过身对着金爷问道。
    “你看看这二十七把剑和我的刀相比,有什么不同?”
    “你的是刀,这里是剑,你说有什么不同?”
    金爷翻了个白眼说道。
    心想陈四爷即便是要开玩笑亦或是想胡说八道一顿也得分个场合和时候……现在是什么关口?自己背着二十七把欧家剑东躲西藏的来了下危城,可不是为了来听他瞎扯。
    “太肤浅……啧啧啧……”
    陈四爷叹了口气,不住的摇头。
    金爷听后脸色骤变。
    一个箭步冲上前去,拿起其中一把欧家剑,拔剑出鞘。
    乌黑的剑身将屋子里的昏暗的光线都吸了进去。
    “明白了?”
    陈四爷笑着问道。
    金爷点了点头。
    方才他的确是肤浅了……
    单论样子来说,陈四爷的是刀,而欧家是剑。可当他拔出剑之后,才发现陈四爷的刀是乌钢刀,而这欧家剑却也是乌钢剑。
    “这批乌钢是欧家从陈家定的。那一日刚好我已约了朋友在下危城中喝酒,我那弟弟便托我来时顺道把乌钢带个欧家。当时还不知道他们突然要这么多乌钢做什么,原来是用来铸剑。”
    陈四爷说道。
    “欧家一共要了多少乌钢?”
    金爷问道。
    “你先告诉我你是怎么打开的欧家府库。”
    陈四爷说道。
    金爷缓缓一笑。
    其中的原因倒是简单的很。
    简单到说出来都不会有人觉得是真的。
    金爷的客户中有一位怪客,他的府邸要比金爷的更大,住在一处比阳文镇热闹繁华更多的镇子上。
    只是这镇子是他一己之力建起来的,在镇子中,他有整整十八座公馆,更别提那些个商铺,酒肆,茶馆了。
    而且在这些商铺,酒肆,茶馆忙活的掌柜和小二,都是他的仆从。
    这怪客硬生生的用自己的财力,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建造了一座繁华的小镇。
    这是需要巨大的耐心,和财力,还要有充足的时间去消耗,因此牺牲所有去建造一个小镇,不可谓不怪。
    他之所以被金爷称作怪客,自然是因为怪。怪客的重点就在一个怪字上。每个人都会有些癖好,但他的癖好却是正常中最为奇怪的一个。
    他喜欢收藏。
    喜欢收藏自己天马行空想象出来的,极为不切实际的东西。比如那和门板一样宽厚的剑,以及百丈长的铁鞭以前他的这些想法只能留在脑中。
    一个看到任何东西都能产生奇思妙想的人当他看到包子时,也会想若是面皮里面裹着的是一个铁疙瘩,会不会一口把人的牙齿硌掉?
    而在金爷,则可以把他的这些奇思妙想,全都变成现实。
    怪客有花不完的钱,金爷是生意人。
    只要给够价码,即便是天上的星月都能想办法扣下来一块。
    有钱人通常都有很多朋友,比如金爷,比如陈四爷。这怪客却没有一个朋友,在他的生活中,除了收藏品之外就是小镇上的仆从们。
    没有朋友的好处是,他的确是省去了很多麻烦,也省了很多钱,这些钱都可以被他用来继续打造新的收藏品。
    金爷和他也没有过多的交流,无非是怪客他出钱买铁矿石,买铸造手艺,金爷收了钱便吩咐下去,让师傅把他要的东西原封不动的打造出来,交还给他。
    在青府被查抄、金爷的矿场被查封、他被发配去苦役之前,这位很久不曾来的怪客找他定制了十件东西。
    这十件东西全部都是门板,怪客规定了尺寸之后,特意叮嘱厚度要有一尺半。
    厚一尺半的精铁门板,光是一扇就得八匹马才能拉得动。
    怪客还要的很急,只给了金爷五天时间。
    不得已,只能加班加点,他自己都撸起袖子,抡起了铁锤。
    终于是赶在与怪客约定的日子完成了十个门板,但向来不迟到的怪客却没有来。
    像个骗子一般,要了如此困难制造的东西,却甩手就走,这已经不仅仅是怪了,更是疯狂了。
    金爷从中午等到傍晚,没有等到这位奇怪的金主,等来的却是震北王府的供奉带着王府的亲兵前来查抄府邸、查封矿场。
    那十扇门板还好端端的放在仓库里,金爷眼睁睁的看着那间仓库被贴上了写着朱红色大字“震北王府封”的封条。
    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给那位怪客定制的门板,竟然会出现在中都城里,成为了欧家店铺府库的门板。
    门板上装了锁。
    那锁足有百转。
    也就是说,需要用十把不同的钥匙,每一把按照预先设定好的圈数,正或反转动十圈,才能打开府库的大门。
    金爷不会开锁。
    在他眼里,这种偷鸡摸狗的行为都是下三滥才会去做,自是不屑。
    但欧家人做梦也想不到,金爷竟是如此粗中带细。
    从这位怪客第一次来他府上定制东西时,金爷便觉得奇怪。所以在给他制作的每一件东西上都隐隐做了手脚,以备不时之需。
    比如那把和门板一样宽的剑,金爷故意在剑柄与剑身的连接处,从里到外挂了一点点缺。要是这怪客用它对付金爷,这处缺就成了致命伤。
    这十个门板也是同理。
    金爷在左右的接缝处都埋下了一根伏线,需要时只要用匕首沿着缝隙插进去,看似坚固的门板便会在瞬间分崩成左右两半。
    要是没有这样的先手准备,金爷就是一头撞死在那却是都打不开府库的门。
    这是他做好之前就留了这一手,自己的作品自己当然不能受制于人,连自己都不能左右。
    “我还以为是你又学了什么新本事……没想到却是老本事,我不知道而已。”
    陈四爷说道。
    他有些不高兴……
    不论是谁,当得知了自己最亲近的朋友竟然有事情瞒着自己的时候,想必都会不高兴,这是人之常情。
    “每人都有后手,为人为己。”
    金爷耸耸肩膀说道。
    但他话音刚落,却是就后悔了起来……
    因为陈四爷这个人,是从来不会为自己准备后手的。
    酒桌上逢酒必醉,江湖里杀人必死。
    你若是告诉他,酒喝多了也会死,那他必然要往死里喝,然后好端端的站在你面前,朝你吐舌头。
    陈四爷听罢金爷的话,沉默良久。
    接着猛然拿起自己的乌钢刀,“蹭”的一声拔出刀鞘。
    乌黑的刀锋瞬息之间就抵在了金爷的咽喉上。
    “那你对我的后手是什么?”
    陈四爷问道。
    左手食指屈起,在刀背上轻轻一弹。
    他用了很大的力道,整把刀都开始抖动。
    锐利的刀锋在金爷的咽喉上来回剐蹭,很快便削掉了最外层的老皮,紧接着一层细密圆润的血珠便从下面渗透出来。
    只有金爷和陈四爷两人知道。
    这把乌钢刀,是陈四爷委托金爷打造的
    按照金爷先前所说,这把刀上应当也有他所留下的“后路”。
    至于是什么后路,若前者不提,后者就不可能知道。
    金爷被刀锋压的难受,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喉结上下一动,刀锋即刻在他的咽喉上划出一道血线。
    金爷伸手握住刀背,硬生生的将刀锋压低,随即向陈四爷伸出手去。
    他是要让陈四爷把乌钢刀递给他。
    陈四爷眯着眼睛,与他四目相对了好一阵,忽然手腕一抖,挽了个刀花。
    乌钢刀再度停滞在半空时,已然刀尖朝里,刀锋向下,刀柄正对着金爷。
    金爷接过刀,一手握紧刀柄,一手慢慢拂过刀身。
    “真是把好刀!比我的刀好多了!”
    “那是自然,也不看看用的什么钢,是谁的刀。”
    陈四爷十分骄傲的说道。
    “那我问你,对于刀来说,什么最重要?”
    金爷问道。
    “刀锋!”
    陈四爷毫无迟疑的回答道。
    对于刀而言,最重要的地方当然是刀锋。
    若是没有刀锋,那一把刀和铁板没什么两样,甚至还不如路边家捡来的石块子趁手。
    听了陈四爷的回到,金爷却是摇了摇头。
    “难道是刀柄?”
    陈四爷狐疑的问道。
    但金爷还是摇了摇头。
    “我不知道了……”
    陈四爷干脆放弃。
    与其这样猜来猜去,不如等金爷直截了当的告诉自己。反正猜不猜,他都会说的。
    很多时候人问起旁人问题,并不是真的需要一个答案,而是为了卖弄自己知道答案。
    金爷也是一样。
    “刀鞘!”
    金爷说道。
    “刀鞘?!”
    陈四爷不可思议的说道。
    他想过刀锋,刀柄,甚至刀背和刀身上的弧度、血槽,却就是没有想到过刀鞘!
    “为什么是刀鞘?”
    现在轮到陈四爷问金爷了。
    “因为刀大部分时间都在刀鞘里,所以对于一把刀而言,刀鞘最最重要。好比人的家,没有家的人总想要有个家,有家的人又会拼了命去守护好它。”
    金爷解释道。
    陈四爷不语……他无法反驳,因为金爷说的着实有道理。
    刀不可能时刻都将锋刃暴露在外,所以刀鞘就显得尤为重要。
    金爷见状,也不多言,径直将手中的乌钢刀插回了刀鞘中。
    “拔刀。”
    金爷的声音短促而激烈,透露着一股不可为被。
    “什么?”
    陈四爷的精神还在先前的问题上,没有听清金爷说了什么。
    “拔刀!”
    金爷重复道。
    “为什么?”
    陈四爷不明白。
    “拔刀!!”
    金爷一声暴喝,震得屋顶都传来一阵扑簌簌的声音。
    陈四爷没再犹豫,右手握紧刀柄。
    “咔!”
    绝世锋锐的乌钢刀,这次却没能利落的出鞘。
    好似个恋家的孩子一般,死死的抱住门前的立柱,说什么都不愿意远行。
    再试一次,还是如此……
    陈四爷忽然明白过来,冲着金爷展颜一笑。
    “现在我知道为什么重要的是刀鞘了。”
    “倘若刀鞘不让刀出鞘,那刀就是一根烧火棍,甚至还不如。”
    他把刀重新递给金爷。
    金爷在刀鞘尾端一个极不起眼的地方用力摁了一指,又将其还给陈四爷。
    似乎是打开了什么机关,只有他自己知道的机关,这次他算是完全轻松了,他再没有印记留在自己的作品上了。
    “再试试。”
    这次没有任何阻碍,乌钢刀极为顺利的从鞘中出来。
    “我在你这已经没有‘后路’了。”
    金爷说道。
    陈四爷晃了晃脑袋。
    他知道金爷说的是实话,只是今晚的得知的事端太多,搅扰的他脑仁疼。
    陈四爷没有再追问还有无其他。
    因为只这一点便是足够。
    让一个刀客的刀无法出鞘,这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更致命的“后路”?
    “需要我帮你什么?”
    平复了一番心情后,陈四爷开口问道。
    “我要借刀。”

第七十五章 空花阳艳【三】

    借刀这个词,通常后面都跟着杀人。
    因为刀是利器,能用来切菜,也能用来杀人,一般借刀的,却不是用来切菜的。
    刀这种东西不能乱借,尤其是邻里之间,若对方做了什么坏事,那么责任可就都在刀主人身上。
    聪明的人借的刀不是刀,而是无形的刀,无形之中,摸不透,看不清,处于关系之中,一击致命。
    一刀杀两人,两人争一刀,而这刀杀的是谁,或谁在操控这刀,又是一番说头了。
    借刀杀人,假借别人之手,去做伤害他人的事情,而伤人这甚至自己都不知道已经被人所利用。“借刀”之人将两者都玩弄于股掌之间,自己却不露出任何马脚,可谓是老奸巨猾。
    陈四爷听到金爷却是要借刀,顿时冷静下来。
    这刀不是不能借,但他要先听听金爷究竟是怎么个借法。
    这问不清,他可不敢借,这随随便便借出去的,就不一定是刀了。
    说不定,连性命都要借出去。
    “你要借刀?
    陈四爷问道。
    “正是。”
    金爷点了点头,回答道。
    “是真的借刀还是?”
    陈四爷欲言又止。
    “你觉得呢?”
    金爷反倒是笑了起来,看上去要比陈四爷轻松地多。
    有求于人的人按理说是不该这般态度的,但他对陈四爷着实是太过于了解。
    要是他不借,那便根本不用开口再确认一遍。若是他如此问了,那这刀却是一定会借给他。
    “你还不至于要假他人之首去做事。”
    陈四爷沉吟了片刻说道。
    “基业没了,骨气还在。我失去的东西,就会亲手拿回来。”
    金爷说道。
    “就是不知道你会不会用我的刀。”
    陈四爷说道。
    金爷也是用刀的。
    刀客对刀客,谁能说这两人没有比试的念头?
    陈四爷有无数次逼着金爷拔刀,与他过过招,但是金爷却都说先喝酒。
    他的个头要比金爷矮了半个脑袋,但换算到酒量上却就不止差了这么多……按照金爷自己的说法,即便他捂起来半张嘴都能喝趴下两个陈四爷。
    这样的事当然没有真的发生过。
    因为金爷即使捂起来半张嘴,陈四爷也只有一个,哪来的两个让他喝趴下?
    不过陈四爷自己也承认,在酒道上和金爷争英雄着实是一件不明智的事情。
    他没有本事用酒杯赢了金爷,便也没有机会和金爷拔刀过招。
    因此必须在酒上下功夫,才能避免刀上的损失,两样东西,必得有一样强势不是?
    眼下却是绝好的时机。
    这样的时机,陈四爷做梦想不到竟然真的会发生。
    一时间,竟是高兴了起来。
    果然这世上的事情都是福祸两相依。
    要不是金爷出了这般巨变,他根本不会向自己借刀。
    但说到底,他还是不希望自己的朋友有事。
    何况他只有金爷这唯一一个“真正的朋友”。
    金爷伸出手去,陈四爷没有任何犹豫的就把自己视若生命的乌钢刀放在了他的掌心。
    不过金爷握住刀的时候,陈四爷并未松手。
    “还有什么条件?”
    “我还有一个条件。”
    两人异口同声。
    说罢后相视一笑。
    金爷左手虚引,示意让陈四爷先说。
    “咱们认识了这么久,但我从没见过你拔刀。听说青府的刀法冠绝震北王域,我想见识见识。”
    陈四爷说道。
    金爷神色一怔,接着骤然冷落下来……目光中带着微微的伤感。
    “是啊……青府的刀法恨不寻常。要是寻常点的话,说不定不至于变成如今这个局面。”
    从自己戈壁矿场上的府邸被查封开始,金爷的心绪就变了。
    原本很多被忽略的事情,现在都变得极为清晰,甚至不刻意去想,也会时不时地从脑子里冒出来,让他觉得不可思议。
    等这样的情况变得越来越频繁时,他才郑重的腾出时间思考其中的原因。
    苦役是没有酒喝的。
    没有酒喝的日子,倒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只是觉得一天过得十分漫长,有了许多清醒又无聊的时间。还有就是朋友少了很多,以前总是高朋满座,现在想找个说话的人都困难。
    时间多了,不用来想些以前忽略的事情那可就太浪费了……
    但这恰好是金爷最不擅长的事情。
    他擅长喝酒,打铁,拔刀,交朋友。其中喝酒是第一位的,交朋友反而在最后。
    男人之间相处成所谓的朋友,很多时候不需要做任何事情,只需要一顿酒,两人就可以从萍水相逢,变成至交好友。
    而这不能算是自己擅长的事情,时“酒”所附带的其他,所以才排在最后。
    待金爷用不喝酒的时间,把脑子里所有的事端全都理清楚之后,他忽然发现震北王府出手干预并不是为了这些矿场。
    矿场就在这里,戈壁滩还是荒无人烟的时候,它便存在于此。却是谁来开采都一样。
    欧家作为这天底下顶尖的世家,但他的影响力也仅仅在平南王域一个地方而已。其他的四大王域,除了欧家的剑人人称道之外,对于欧家却是没有什么概念。
    震北王府和欧家之所以能一拍即合,应当就是看中了青府的刀法。
    这刀法金爷自己会,他的一个妹妹老板娘也会,另一个妹妹青雪青也会。
    在沦落成苦役之后,金爷并未看见自己的亲人。所以这两位妹妹的处境,他并不清楚。
    现在他逃了出来,更是不
    知会给自己的亲人带去什么样的变故。
    但他还活着,活着就有无限的希望与可能。
    虽然夺回失去的一切很难,也许这一辈子都难以做到。可金爷起码有了个奔头,让自己往后即便不喝酒也也有事情可做。
    现在在他眼中,这世上只有两种人。
    死人和活人。
    不管什么角度来看,这两种人都是截然不同的。
    活人可以自由自在的思考,有欢笑也有眼泪。而死人什么都没有。
    一个人活着,可以拔刀,可以喝酒 ,可以经营矿场。甚至留下百世芳名或千古骂名。
    而且在“活人”这个分类里,还多了一种特殊的存在,那就是朋友。
    对于这一点,陈四爷要比金爷想的更通透。
    他很早就知道,自己的朋友只有金爷一人。而金爷却是在今晚,在先前,才刚刚知道。
    “震北王看上了青府的刀法,所以才会如此?”
    陈四爷问道。
    “不知道。”
    金爷摇着头说道。
    虽然他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毕竟没有证据。
    这可不是喝酒的时候,什么话都可以说,反正吹牛打屁开玩笑本来就是一件百无禁忌的事情。
    初次之外,金爷现在说的每一个字,都经过他的反复思量。
    听到他这样回答,陈四爷反而不太习惯……
    他第一次意识到,一件事端竟是可以将人彻彻底底的改变。
    以前他觉得自己和金爷这样的人,却是这辈子都不会发生任何变化,那是因为他们还没有遇到大的事端而已。
    现在遇到了,他才明白没有什么是会不变的。
    晴天时,每晚的夕阳都不会是一个颜色,一个样子,更何况是人呢?
    “应当就是这样。”
    陈四爷说道。
    金爷长叹了一口气,却是松开了抓住乌钢刀刀鞘的右手。
    屋子里的灯火闪烁的太过于频繁,像是人不停地眨眼一样,让人有些头晕目眩。
    灯盏放在屋子角落,金爷走上前去,用指甲把过长的灯芯掐断,屋子里的明亮重新稳定了下来。
    紧接着,金爷又转身回到了桌案旁。
    这张桌案上放着二十七把欧家剑,每一把都是用陈家锻造出的乌钢支撑。
    金爷从中随便挑了一把,握住剑柄,将其从剑鞘中缓缓抽出。
    乌钢制成的欧家剑一出鞘,整个屋子里顿时就黯淡了几分。
    这便是乌钢的特性。
    它好似能吸收所有的光!
    不但是光,还有声音。
    屋子里除了黯淡了几分外,就连声音也安静了不少。
    即使这屋子里只有两个人,而两个人彼此之间都没有言语,屋子里也还是有声音的。
    每个人应当都有过这感受。
    那就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屋里屋外绝对安静的情况下,耳朵边总是有种声音在持续不断的响着。
    没有任何拟声词可以用来准确的描述这种声音,它好像和天地同在。只要人还活着,没有喝醉,没有睡着,就能听到这种声音。
    但当金爷把出鞘乌钢欧家剑放在自己耳边时,竟是真的一点声音都没有。
    他不得不咳嗽了几声,以此来打破这种安静。
    因为绝对安静的环境,人反而不会觉得舒服,却是越发的心慌。
    听到了自己的咳嗽声,金爷这才舒服了许多。他一手握着剑柄,一手托住剑身,走到陈四爷面前,稍稍倾斜。
    接着幽暗的灯火,陈四爷仔细端详了好一阵。
    他双手各自伸出一根尾指,紧紧的扣在剑身的正反面,从剑柄处向着剑尖抹去。
    整个过程极慢,极温柔。
    上一次陈四爷流露出这样的表情,还是在金爷给他寻摸来了一坛甲子陈酿的时候。
    好酒配好杯。
    一甲子的酒,当然要用至少双甲子的杯。
    金爷给这一坛酒配的杯子是玛瑙杯,下面还有个琉璃托儿。
    握在手里极为舒服,冰冰凉凉。
    玛瑙这种石头不知埋在地下多少年才能成型,反正肯定不知一甲子。而琉璃这种稀罕物件,是在皇朝末年才被人制作出来,到当时正好一甲子。这两样东西制成的酒杯,与这坛老酒,堪称是绝配。
    陈四爷抚摸酒杯和酒坛时的动作,和现在一模一样,甚至犹有过之。
    金爷敢拍着胸脯打包票的说,就算人间绝色脱光了衣服,站在陈四爷面前,却是都得不到这样温柔的抚摸。
    欧家剑本就比其他的剑短一些,从剑柄都剑尖的距离不过一尺半的长度。
    这么短的距离,陈四爷足足用了半柱香的时间才摸完,然后又凑近了鼻子,拼命的翕动着鼻翼,却又是一盏茶的功夫。
    “嗯。是我陈家的乌钢。”
    陈四爷说道。
    眼睛看着像,还不是绝对。
    天下锻造乌钢的世家不止陈家一家,每一家的配方和手法都略有不同,正是这种在细微之处的差别,才是陈四爷判断的标准。
    陈四爷鉴定完毕后,金爷手腕翻转,倒提着剑。
    剑尖冲下,笔直的出剑桌台,直至没入一小半才停止。
    剩下的二十六把剑,金爷都如此照旧。
    当所有的剑都倒立着插好后,金爷再度朝着陈四爷伸出手去。
    乌钢刀这次被他握紧后,没有任何犹豫。
    不过他却没有里面出刀。
    今夜的刀是他的爹手把手教的,那时的青府才是最让他所怀念的。
    很多人喜欢回忆年少,不是因为那时候的生活有多么好。不论是世家子弟还是平民百姓,年少时都会有很多不自在。
    之所以去回忆,或许只是觉得那段日子最轻松,最没有忧虑。
    不
    知不觉,金爷站在这二十七把欧家剑前已经过了半个多时辰。
    刀还握在手里,但他仍然没有拔刀。
    金爷的脑子里在反复出现一句当年练刀时,他爹曾对他说过的话:你出的每一刀都该当有它独一无二的使命。
    这世上有很多事是不用出刀动剑也能解决的。
    一旦到了出刀动剑的地步,那就表明这件事若是想要解决,已经再无他法。
    金爷也在做着最后的权衡。
    这件事端,到底是不是非得出刀不可。
    思来想去,反复掂量,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一个时辰。
    陈四爷站在一旁,双臂环抱在胸前,没有丝毫焦急。
    黑光一闪。
    刀光如墨。
    这种黑不似黑夜的漆黑,反而透着股油亮的生机。
    像是雪化后的第一场春雨落在刚刚冒芽的草叶上,亦或是一匹毛色纯正的千里马,在河里洗完澡后上岸的那一刹那,每一根毛发尖上都带着一颗油星。
    乌钢刀出鞘的时候,整个屋子都漆黑一团。
    灯火仅存的光明,都被这把刀所吸收干净,一点不剩。
    当光亮重新恢复的时候,乌钢刀已经回到了刀鞘中。
    桌台上插着的二十七把欧家剑,全部齐齐断开。
    陈四爷惊的说不出话来,口中不住的啧啧称奇。
    一柄欧家剑已是人间利器,二十七把连在一起,又被齐齐斩断,更是前所未有的震撼!
    “青府刀法只有一刀?”
    陈四爷问道。
    “不是。
    金爷回答的极为剪短干练,因为他的精神根本不在和陈四爷的对话之中。
    他双眼目不转睛的盯着插在最后的一柄欧家剑。
    这把剑断裂的地方要比其他剑低了半寸。
    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况且也算不得什么要命的错误。
    但金爷心里清楚,这刀法他却是还差了许多火候,不过已经超过了他爹。
    “我承认,咱俩若是拔刀相向的话,我不如你。”
    陈四爷说道。
    “还差得远……”
    金爷说道。
    他早就计算过。
    自己在欧家至少要杀二十八个人。
    方才自己的刀在断了二十六把欧家剑后,已经出现了颓势。第二二十七把剑能断,纯粹算是幸运。至于第二十八把,那是绝无可能……
    何况二十八个大活人,不会像这二十七把剑一样,一动不动的杵在那里,伸长了脖子,等着金爷的刀锋。
    “还差多远?”
    陈四爷问道。
    “起码得能毫无差异的断开第二十七把欧家剑才行。”
    金爷说道。
    “但你要杀的人却有二十八个。”
    陈四爷接着说道。
    “现在第二十七把剑能断开纯属好运,当我能毫不费力的断开第二十七把剑的时候,我希望这好运能延伸到第二十八把剑上。”
    金爷回答道。
    “这种事情寄托在运气上可不是一件好事。”
    陈四爷说道。
    金爷很认可这一点。
    毕竟人的运气都是有限的,一辈子就这么多,用完了就再也没有了。
    关于运气的事情,很玄妙。
    阴阳师把这叫做命数,不信鬼神的人把这叫做机会。
    换一种说法,就会好听的多,也更加容易接受。
    比如机会。
    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金爷要是想抓住这机会,让好运气来的频繁一点,那就要做足相应的准备。
    对于一个要去杀人的刀客而言,这样的准备就是练刀。
    “你应该还有事要求我。”
    陈四爷说道。
    “不错,还有一件事。”
    金爷回答道。
    陈四爷听后从抽屉里拿出纸笔。
    这支笔已经干了很久,上面的未洗干净的墨汁结成了一块一块,将毛全部撑开。
    陈四爷拿着笔,走到灯盏旁,把笔放在灯火上端烘烤了片刻,待其中凝结的墨汁稍稍融化后,抬眼看向金爷。
    “两只烧鸡,三斤牛肉。”
    金爷说道。
    “没了?
    陈四爷问道。
    “没了。”
    金爷回答道。
    “不要酒?”
    陈四爷坏坏一笑。
    “练刀的时候不喝酒。”
    金爷说道。
    陈四爷点了点头。
    这和他决定拔刀后滴酒不沾是一个道理,还算不得身怪癖。
    “不过今晚我不练刀,所以可以喝酒!”
    金爷接着说道。
    他举着灯盏,和陈四爷两人一前一后的走出屋子。
    屋门没锁,因为等喝完了酒,金爷还要回这屋子睡觉。
    在下危城中,这里是最安全的地方。谁都找不到,便也不会有人前来打扰。
    举着灯的人应当走在前面引路,但金爷却是走在陈四爷身后。
    他对这家茶楼的边边角角都熟悉无比,自是不需要灯火。
    “还记得你和我的赌约吗?”
    两人下至大厅坐定,陈四爷从柜台后的橱柜里取出一坛子酒问道。
    “记得,忘了吃饭睡觉也不会忘了这件赌局。”
    金爷说道。
    “一开始我觉得自己必输,现在却是不一定了!”
    陈四爷说道。
    金爷看他说的胸有成竹,料想他应当是遇到了个奇人。
    不过现在的金爷早已不是以前的心境。
    没忘记归没忘记,但已经对此事没了任何心气儿。
    “砰砰砰!”
    酒刚入杯。
    茶楼外突然响起了急促的敲门声。

第七十六章 空花阳艳【四】

    金爷十分紧张的看向陈四爷。
    虽然下危城中仍旧一片亮堂,热闹非凡但是这家“四爷茶楼”已经早早关了张,还在门口摆了牌子。
    寻常人即便是外地的商客们也该懂得这个规矩。
    都是做生意的人,谁还没个要紧事?再说透彻点……大家都是人,是人就难免有个头疼闹热。
    你大可以骂这做买卖的怎么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络,却是不能责怪人家为什么如此,人之常情罢了。
    更何况这家酒楼的招牌上明晃晃的写着“四爷茶楼”几个大字。
    平南王域中或许有不少“四爷”,就连下危城里,世家林立,谁家还没个“四爷”?但要是说起这最出名的和敢把自己的雅号当做招牌挂出来的,那只有陈四爷这一位四爷。
    “四爷茶楼”在下危城中也有不断的时候。
    因为背后的大主顾陈家和欧家在生意场上一直有极为密切的往来,所以在这下危城中,“四爷茶楼”可谓是一块净土。
    平日里不但五人查验,就连寻仇之人也刻意避开此地。
    陈四爷自己也乐得如此……
    只是这样一来,在省去了很多麻烦的同时,也让他觉得有些无聊。要是真有人有胆量来他的茶楼闹事,陈四爷可不介意让自己的乌钢刀提前出鞘。
    “莫慌!”
    陈四爷缓缓起身,冲着金爷将手腕一压,手掌稳健的贴合在桌上,示意他却是要镇定自若。不论来这何人,都不要被对方瞧出破绽。
    从震北王域的戈壁滩中逃出来后,金爷这一路上都是风餐露宿。尤其是在中都城里偷了二十七把欧家剑,再到下危城里,就算是铁打的人也都成了惊弓之鸟。
    好在金爷和陈四爷一样,是世家子弟。
    从小听得看的就与常人不在一个层次上,所谓“见多识广”正是这么个道理。看的多,听得多,待真正发生在自己头上的时候就不会那般慌张。
    金爷点头应允,不过他的眼神看向陈四爷的时候,却闪过一丝狠厉。
    陈四爷的确是他的朋友不错。
    但朋友就真的能不顾一切的信任吗?
    金爷自己心中也没有底气……
    他见过太多人都是因为“朋友”的缘故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相对于敌人来说,朋友更加了解自己,更清楚自己的软肋所在,故而在反目时就能一招毙命,令人措手不及,防不胜防。
    依他对陈四爷的了解来说,陈四爷不至于这么做。
    告密这种事,太过于下流,上不得台面。陈四爷就是为了自己的名声,也不会如此行事。
    但对于现在的金爷而言,人早就被归位了最不可靠的一类。
    相当初他还在震北王域的矿场中顿顿有酒有肉,风流快活之时,他的妹妹,那位老板娘九层提醒过他莫要太过于铺张惹眼,否则总会有人看不顺眼。
    这道理很是浅显易懂,没读过书的孩童都从长辈的嘴里听过。
    但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更不用说金爷无论是在青府中还是在戈壁滩的矿场上,却是从没穷过。
    因为在青府中的种种事端,金爷对于亲情有种极为癫狂的执念。即便没有任何血缘,只要在酒桌上能聊得来,就连还不错的年轻人,他大手一挥,却是都将其收为了义子义侄。
    这么多年过去,他自己都算不清究竟收过多少义子和义侄。其中大部分,都是来去匆匆的,蹭几顿酒饭,再从金爷手里骗过些盘缠,就自此无影无踪。
    唯一跟在他身边的,却又在驯鹰时莫名其妙的死了。
    现在想想,那或许就是个先兆。
    任何事情都不会无缘无故的出现,都必定会有引子,这个引子。就是所谓的先兆,若猜透了,则可以避免。
    但金爷当时除了悲伤和愤慨之外根本没有往别处去想。
    爱喝酒的人,用以发泄情绪的方式里,喝酒都是排在第一位的。
    所以金爷为此喝了很多酒。
    即使没有情绪起伏的时候,他喝的酒也不少,但遇上这样的事情,却是要比平常多得多。
    一来二去的,不断错过机会,现在自己落的这么个狼狈下场,也算的上是自作自受。
    脑袋里思绪这么一转,金爷闭上了眼睛。
    双手悄无声息的放开酒杯,抽离桌面,放在膝盖上,攥紧了拳头。
    无论到什么时候,他都不是坐以待毙的性子,却是要握紧刀锋,拼到最后。
    肉可以被刀剑一点点刮去,血也可以流干,唯有这骨头一丝一毫都不能软。
    就像一位刀客,从他练刀开始,握住刀锋并不难,握紧也很容易。难的是到了最后关头,仍旧不放松。
    虽然说识时务者为俊杰,但若已经是俊杰,何必去识时务?要么被这世道损毁,要么就挺身而出去改变。哪怕只有一瞬间的光芒,昙花一现,也在所不惜。
    现在他的手里已经没有刀。
    能握紧的只剩下酒杯和拳头。
    喝酒让人混沌,握紧拳头却能激发人的血性。两者之间如何选择,不必言表。
    陈四爷盯着他的面庞许久,连那急促的敲门声都充耳不闻。
    似是还想说些什么,但只张了张嘴,一个字都没说出声响。
    “谁在门外聒噪?!”
    陈四爷在大厅正中央负手而立,中气十足的问道。
    这句话开口之前,他特意将桌上的灯盏挑亮了些。
    门外之人听到如此质问,忽的有些偃旗息鼓的架势……
    陈四爷听闻一阵低语, 有道人影映在门上,开口说道:
    “在下是欧家巡城总管,敢问里面可是陈四爷?“
    “门没锁。”
    陈四爷没有丝毫迟疑。
    但在说话的功夫,却是把桌上的灯盏朝前挪动了几寸。
    这样一来,金爷的头颈正好就在黑暗之中,除非凑近了打量,不然就算是亲娘来了都认不出身份.
    下危城的巡护向来都是欧家和胡家一人一半,欧家管着河堤两岸等热闹的地方,胡家负责家族所在的“北乡”之地以及周边。
    “四爷茶楼”所在的这条长街,正好是欧家与胡家的交界处。
    在这条街上开张做生意的人,都是平南王域里有头有脸的世家, 只是家族不在下危城中。
    平日里,欧家和胡家也算是给足了面子。不但不搅扰,逢年过节时还都有一份心意。
    平南王域的世家,即便也有各种争端,但彼此都清楚若他们之间不能同仇敌忾,那世家靠什么去和王府抗衡?迟早被各个击破。
    因此矛盾都在水上,真正盘根错节的关系都藏在水里,却是拧成一股绳。
    在这个前提下,陈四爷对这敲门声与来人也很是奇怪。
    如果欧家没有换人的话,欧家的这位巡城总管陈四爷是见过的。
    不但见过,还一起喝过酒i。
    因为他所认识的新人,见的生人,基本都在酒桌上。
    “打扰四爷了!”
    在陈四爷说门没锁后,门外又是一阵低语。
    陈四爷不禁皱起了眉头……
    他感觉的出,这些人,包括这位总管在内,都不愿意走进自己的茶楼来触霉头……毕竟他脾气不好可是出了名的。
    平南王域中一直有个说法。
    陈四爷最厉害的不是他手中的乌钢刀,而是他脸上的嘴。
    茶楼的门不但没锁,就连门栓也没有插。
    不是因为下危城中的治安如此让人放心,而是因为四爷坚信 有自己的积威在,根本没有不开眼的敢于趁黑摸进来偷东西。
    要是饿极了,自可以大大方方的进来。
    他早就给茶楼中的那些伙计们交代过,遇上吃白食的不要慌,也不要往死里要钱。出门在外,都是大丈夫,要不是遇上了难事,谁会不要脸的来吃白食?
    不过这“大丈夫”的标准却是让伙计们很是难办……
    万一这人是个大豆腐,却被自己走眼看成了大丈夫,那茶楼的损失,岂不是得自掏腰包补上?
    对于这点,陈四爷教他们的方法是这吃白食的人喝不喝酒。
    着法子听上去极为不着调,但仔细琢磨一番又有它的道理所在。
    堂堂男儿连一顿饭都吃不起的时候,竟然还想着喝酒,这种人定然是一时手穷,而不是一世心穷。
    手穷的人只是来解决五脏庙的麻烦,算是江湖救急。但心穷的人一百顿饭都富不起来。归根结底,这法子还是老生常谈的那句:救急不救穷。
    茶楼的门被缓缓推开。
    那位跟陈四爷回话的总管一马当先,被一群人簇拥着走了进来。
    刚迈过门槛,他却就止住了脚步,后面的人也都堵在门口。
    “进不进退不退的,到底什么事?”
    陈四爷一巴掌排在桌上,震的酒杯都微微跳起,更是让那位总管脖子一缩。
    “敢问阁下可是陈四爷?”
    总管硬着头皮,小心翼翼的走上前去,拱手见礼。
    “不姓陈,难道和你姓欧?”
    陈四爷说话毫不客气,立马就让这总管
    碰了个钉子。
    他尴尬的摸了摸鼻头,说道:
    “小的也无意冒犯陈四爷,只是今晚在河边不明不白的死了十来个力巴,其中还有个人是欧家的公子。上面压下来要查明严办,小的也是奉命行事。”
    总管说道。
    “死了人你来我这查?是欺负我没杀过人,还是没见过死人?”
    陈四爷反问道。
    “不不不,小的不是这个意思……因为这条街上您也明白,家族里担心那杀人者逃进来躲着,所以……”
    总管支支吾吾,欲言又止。
    他的确是见过陈四爷几次,而且都是在酒桌上。
    不过陈四爷是坐在酒桌上喝酒的人,他却是在一旁低头垂手等着伺候。
    当时他觉得陈四爷和其他的世家中人很是不同,平易近人的同时还很是豪气,给他们这些支应的下人都赏了不少银子。
    银子到手后,欧家中的一位老仆役告诉他说,别看陈四爷现在可亲,那是因为肚子里有酒。要是碰上他不喝酒的时候,或是有人不让他喝酒,你的手里捧着的可就不是银子了。
    总管不解的问道,那该是什么?
    老仆役告诉他说,捧着的是自己的人头……
    乍一听,他还未听明白。
    转念一想,这头要是被陈四爷的乌钢刀砍掉了,不就正好落在手里捧着?不禁后脊发凉……脖颈都变得有些僵硬。
    先前推开门后这总管之所以没有立马进来,正是想看看陈四爷在做什么。
    即便先前他问的时候,陈四爷并未直接回答,但从那语气声调中也能知道茶楼里的人正是陈四爷无疑。
    后来他敢于走上前去,正是因为借着桌上的灯火,看到了酒坛子和酒杯。
    陈四爷正在喝酒!
    按照那位老仆役所说,只要陈四爷在喝酒,那便不难说话。
    但他没有想到竟是第一句就把自己噎个半死……
    “今晚我一直与我这位朋友坐在这里喝酒,什么动静都没有听到。”
    陈四爷说道。
    “既然如此,小的就先退下了。打扰陈四爷,日后容小的再来专程赔罪!”
    总管说道。
    “站住!“
    总管说完这句话便转身要离开。
    听闻陈四爷一声断喝,立马站在原地,连头都不敢转,全身上下只有喉结上下移动了几下,脑中满是自己的双手捧着脑袋的画面。
    “今朝仇怨不敢明儿,这句话可曾听说过?”
    陈四爷背着手,在他背后来回踱步。
    “听……听过!”
    其实他哪里听过?何况这句话也是陈四爷当场胡诌出来的。
    “罚酒三杯,就算是过去了,你也不用再专门跑一趟。这次来是死人,下次是不是又丢东西?”
    陈四爷说道。
    总管一听竟是这么简单就能了却一桩天大的麻烦,乐的赶紧转身,走到桌边,抱起酒坛子就喝了起来。
    知道酒坛子几乎见底,这才长喘着粗气想要将坛子放下。
    没想到先前紧张,却是让手心除了一层冷汗……这坛子不慎滑落,摔得粉碎。剩下的最后些许酒,也敬给了土地爷。
    “你这小子心眼儿怎么这么实诚?我让你喝三杯,谁让你把一坛子都喝了?还把坛子给我碎了。”
    总管哪里还敢多说一个字?
    只等着陈四爷收拾自己。
    想来他虽然被收为姓欧,名义上还是个总管,但终究还是个外人。在世家林立的中都城里,谁都能和欧家本家中人挂上些关系,便也谁都能不买他的账。
    好在下危城中允许寻仇报复,这样就可以把很多说不清楚的事归为此类,搪塞过去。要是没有这个宽限,十条命都不够他丢的。
    “哈哈,不过我就喜欢喝酒老师的人,你小子酒量不错!以后没事的时候我要是在下危城里,记得常来找我喝酒!”
    陈四爷话锋一转,大笑着拍着他的肩头说道。
    一左一右,弄得这总管都不知该用什么表情来应对,只能把一肚子的客气话全都如车轱辘般说了一遍又一遍,高帽子也送出去了无数顶。直到他觉得任凭谁听了这些话,都改有些飘飘然时,才闭上嘴巴。
    “那……陈四爷,小的就告退了。改日来陪您喝酒,喝个痛快!”
    陈四爷听后点了点头。
    总管见这位阎王再无追究之意,赶紧催促着众人退出去。
    他刚走到门槛处,抬腿准备迈过,谁料陈四爷又是一声断喝。
    “再站住!”

第七十七章 空花阳艳【五】

    欧家总管的心脏咯噔一下,差点没背过气去……
    面庞上的五官都堆挤在了一起,就快哭出来了。
    这酒也喝了,好话也说了那么多,更何况方才他陈四爷自己也说让有空来找他喝酒,一切本来都很圆满,只要自己出了茶楼,那便就此过去。
    现在陈四爷又叫他站住,属实不知道这位阎王又想起了什么……
    “陈四爷,要是还让小的陪酒,那你一句痛快话,喝到天亮也没有问题。不然您就拔刀给我来一下子……这般不停地站住,我就是不喝死也要被您吓死。”
    总管转过身来弓腰驼背,摊着一双手,不住的抖动。
    “我问你,那欧家的公子,怎么会和力巴混在一起?”
    陈四爷问道。
    方才只顾着担心金爷的安危,想把他们尽快打发走。
    回过头一想刚才这总管说的话,陈四爷这才发现其中好像有些了不得的东西被自己忽略了。
    “原来四爷您是想问这个。”
    总管松了一口气。
    “这位公子叫欧帆,是上一代的某个老爷在外面捣鼓出来的……十来岁才从外面领回来,之后又认祖归宗这些都不在话下。但他身上却沾染了一身外面的习气,和家族格格不入。不过他在铸剑一道却是有着出人意料的天赋。所以家族里很是宝贝,平时对其没有任何限制,想去哪就去哪,想在哪住就在哪住,只要不耽误了铸剑就行。”
    总管说道。
    “他最喜欢和力巴厮混在一起?”
    陈四爷接着问道。
    “这倒也不是。不过他最喜欢的去处就是河边的凉亭,说那里有风声,有水声,还有力巴们的聊天谈笑。没想到今晚却是出了这么一件事。”
    总管说道。
    “欧家那么多公子,就算不是公子的剑心每一辈儿也要不少,怎么这样宝贝他?”
    陈四爷问道。
    总管想了想,不知道这话该如何回答。
    要是如实说了,毕竟牵扯到欧家的一段往事。俗话说家丑不外扬,贸然说出去,日后要是家族里追责起来,倒霉的还是自己。
    虽说这些丑事算不得什么,可名誉比天大,一件件小事堆积起来,足够把一个名门世家毁于一旦。
    当一个世家起势之时,最注重的已然不是它的根本了,就拿欧家剑来说,哪怕一个普通的剑,印上欧家的名头,也没人敢怀疑真假。
    他们对剑并不感兴趣,也不崇拜,只是忌惮垂涎那剑身后的欧家罢了。
    只有极少数的人,才是爱剑之人,才不是因为欧家而爱剑,只是因为那是好剑。
    因此对于氏族来说,名誉是极为重要的,沽名钓誉虽不是什么好词,却也彰显了地位。
    一定位置的人,才会考虑到名誉。
    不过仔细思量了一番,他又觉得当年那件事其实也算不得什么隐秘,何况问话的还是陈四爷,说不定对那件事的了解比自己还要清楚。
    “家主在看完他铸造的剑后,说他的天赋不亚于当时的欧厨……有这样的前车之鉴,所以不敢对他限制的太过于严格。”
    陈四爷听到“欧厨”这个名字,眼睛顿时一亮。
    这位欧家的天才铸剑师,可谓是红极一时。但最后却是惨淡收场……欧家中放出话来,说欧厨已经被逐出欧家,剥夺了姓氏。这些话也就是对普通老百姓扯出的幌子,哪里偏的住陈四爷这样的大世家中人?他们心里却是清楚地很,欧厨是被欧家逼走的,算是叛出家族。
    欧家当代家主欧雅明既然对这位欧帆有如此高的评价,想必也起了惜才之心。
    这样一位少年天才,在下危城里不声不响的就死了,不仅是让欧家损失了个日后的大宗师,更是让整个家族在城中颜面扫地,怪不得要这般大动干戈。
    “行了,你去吧。”
    陈四爷叹了口气说道。
    本以为这段时间欧家会忙于《招贤榜》一事,胡家的全部心思都在卖酒上。金爷在自己这里可谓是高枕无忧,根本不会有人来打扰。
    眼下看来,下危城也不会那么太平……着实是得乱上一阵才行。
    何况欧家最擅长的就是变本加厉。
    借着欧帆之死这件事端,还不知能做出多少文章来。
    总管如释重负的走出茶楼,轻轻地把门带上。
    陈四爷重新坐下,将灯盏朝金爷那边挪动了些许,终究是让两人都能互相看清
    面庞。
    相视一笑,却是继续饮酒。
    金爷很是开怀,反正生死天注定。他既然选择了来找陈四爷,那外面的这些风风雨雨,自是有他来遮挡。
    两人也不多言,就这么一杯一碰的,不停喝酒。
    今晚不是个喝酒的日子。
    下危城中喝酒的日子是在每个月的月末。
    月末的时候,各大世家和商客们的生意都已然完成,该交货的交货,该付款的付款。
    现在距离约莫还有五天,今晚在下危城中喝酒的只有两桌人。
    一桌是陈四爷与金爷,另一桌便是还在接风宴上的刘睿影。
    就在欧家巡城总管敲开“四爷茶楼”的门时,同样也有欧家中人来到刘睿影喝酒的地方,站在门口打了个手势,把“一剑”叫了出去。
    “一剑”走了有半个时辰。
    期间一直都是他的徒弟张毅在和他谈笑饮酒。
    “前辈可是有要事?”
    “一剑”回来后,刘睿影问道。
    他早就在这冗长沉闷的接风宴上坐不住了……张毅虽然以前是中都查缉司中人,还算是和刘睿影有些话题,但越聊下去刘睿影越是发现他的很多想法着实是怪异……
    说句不好听的,要自己是那查缉司中的勤杂姑娘,当然也会受不来……一桶热水泼下去都是轻的,换成滚开的沸水也不奇怪。
    至于“连弓子”……就像个木桩子。
    一句话不说,喝酒时也自顾自的,从不与他们俩碰杯。
    双手不停地拨着大蒜,一个接一个的朝嘴里丢去。
    也不嫌辣,像嚼豆似的,一口一个,十分干脆。
    刘睿影甚至觉得,他不同自己说话,是不是因为嘴里吃了太多大蒜的缘故,不好意思张嘴……
    毕竟会有很浓郁的臭味。
    “家族中有点小事,刘典狱还请见谅!”
    “一剑”说的极为轻巧客气。
    但刘睿影心里明白。
    能消磨“一剑”半个时辰的事情,怎么会是小事?他只是不想对自己说罢了。
    只有不想说的,才会客气。
    “要是有事,前辈还请自便。”
    刘睿影说道,语气极为陈恳。
    “一剑”听后揣摩了一阵,觉得刘睿影的确是没有责怪之意,这才端起酒杯,和他相碰饮尽。
    “其实也不算是族中的事物,而是中都城里的。”
    “一剑”咽下口中的酒水后说道。
    “欧家和下危城不分彼此,城中事也就是欧家之事。”
    刘睿影说道。
    “我听这不成器的徒弟说过,中都查缉司在查探一道颇有建树心得,不知刘典狱能否不吝赐教?”
    “一剑”思忖了半晌后开口问道。
    “承蒙欧家与前辈礼遇,日后在城中乃至平南王域还要多多劳烦,自当效命!”
    刘睿影拱手说道。
    “多谢刘典狱相助!还请移步别出!”
    “一剑”说道。
    随即吩咐伙计将酒壶与酒杯装在托盘中,自己则引着刘睿影朝岸边的凉亭走去。
    “真是没想到在漠南之地还能有如此繁华的夜市!”
    出了茶楼,刘睿影看着河边的盛况,不禁感叹道。
    穿越下危城的河流只有一条,但河道却有四条。
    南城墙处的叫河道是除了欧家与胡家之外的其他世家专供之地,由西南的城门入城,曲折环绕,从东南的门流出,河上有桥十一座。
    流经城中的叫河道,主要是供给城中百姓和往来,,也有漕运北方东北方粮食的用处。凡是东北之地的土产,也都从这里运入下危城中,无论公私所需,都依赖此河。
    这条河道上只有桥一座,此桥没有桥柱,全以巨木凌空架造,用红色颜料涂饰,犹如天上飞虹,近旁供行人上下土桥也如此。
    但流过欧家与胡家门前的河道最为宽阔,凌驾于其上的桥也最是雄伟。
    桥柱全都用青石筑成。
    桥上的石梁、石柱、栏杆及近桥两岸,石壁上全都雕镂着海马、水兽和飞云的各种形状。
    桥下密密地排列着石柱,这些石柱从河岸两旁的道路上生发,东西两侧的阙柱、楼观相对耸立。
    桥的西边有方形的浅船三只,船头安置又粗又长的铁枪数条,岸上有铁索五条。
    每到夜晚将方船绞上水面。
    “一剑”说,这是为了防止
    遗留火种在船上,引发灾患。
    从刚才喝酒时的茶楼出来,一直到那座下危城中最雄伟的青石桥,当街有许多伤感出售镳肉、肉干。
    还有些固定的商铺售卖着从下危城外,漠南沙漠边界处猎来的獾肉、野狐肉、野鸡。
    桥对岸确实要比刘睿影等人走的这边更是琳琅,现煎现卖的羊白肠,加工过的醃鱼、瓒冻鱼头、姜豉、剿子、抹脏、红丝、批切羊头、辣脚子、姜辣罗卜等均有商贩叫卖。
    现在已经入秋,“一剑”说夏天的食盒,中都城里能吃上的沙糖冰雪冷丸子、沙糖绿豆甘草冰雪凉水、荔枝膏、间道糖荔枝、锯刀紫苏膏、金丝党梅、香橙丸子等这里却是都能吃到,还全都用梅红色的盒子盛貯。
    “刘典狱若是不急着走,待冬天,我和‘连弓子’亲自去往漠南打猎,那盘兔、野鸭肉、还有尚未上冻的水坑里掏出来的滴酥水晶鲶、那才叫一个好吃下酒!”
    刘睿影并不好吃,可一时间听到这么多吃的,有的甚至连名字都不曾听过,也不禁吞了口唾沫。
    “不过,我在下危城中看到的尽是茶楼,酒肆却是没有见过几家。”
    刘睿影说道。
    一开始他以为下危城中人都喜欢在茶楼中饮酒,故而酒肆寥寥。
    但“一剑”听了后却微微一笑,并不作答。只是突然指了指河对岸,然后带着刘睿影过了桥。
    “刘典狱一看便知。”
    从这里到下危城中的酒肆所在并不算远,绕过一条角巷,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能到。
    箱子里都市百姓人家。
    街心处同样是做买卖的地方,在晚间尤为兴盛。
    角巷入口处,欧家和胡家共同修建了一座迎祥池,池边垂杨夹岸,池中菰蒲莲荷,凫雁在其间游泳嬉戏。
    迎祥池中桥梁、亭阁、楼台、水榭,星罗棋布,相对耸峙,不过寻常百姓只有在每年春节时才准百姓入内烧香、游观半日。
    走出这条角巷,便到了酒肆所在之处。
    凡是下危城中的酒肆,都扎有彩帛装饰的门楼。店门直对的,是一条笔直的长约百步的主廊。
    南、北天井两边的走廊旁都是一间间小房间。
    入夜后,灯笼、蜡烛点燃得明亮辉煌,上下相互映照,又有浓妆艳抹的女子数百人,聚集在主廊的廊檐下,等待酒客的召唤。
    其中最大的酒肆,当属丰乐楼,是胡家的产业。
    大院里有五座楼房遥遥相对。
    各楼之间,用装有栏杆的悬桥,或明或暗,相互联通。
    珠子的门帘、刺绣的门额,在灯烛光下晃动,犹如漫天繁星,闪动非凡。
    丰乐楼对每天之内先到的十位酒客,赠金旗一面。
    刘睿影仰头看去,这街市上的酒肆,各个彩楼相对,旌旗招展,几乎遮蔽住整个天空。
    “家主特意交代过,来酒肆吃喝时,他要亲自奉陪,所以今晚便在欧家一处茶楼中给刘典狱解封。”
    “一剑”看刘睿影对这里极有性质,连忙开口说道。生怕他觉得是自己等人怠慢,放着这么好的去处不去,反而在个僻静的茶楼里枯坐个把时辰。
    “欧家主真是太客气了,在下荣幸之至!”
    刘睿影说道。
    言谈间,周边的灯光剑尖稀少,不远处已经能看到凉亭的形状。
    空气里酒香、肉香不存,取而代之的是粘稠的血腥。
    这血腥味几乎要糊在刘睿影的脸上是的,从这点他便可以判断出这里定然是死了人,而且还死的不少。
    不过一般人死,不该有这样浓郁的血腥气。
    只有两军对阵之际,彼此冲杀,才能酝酿出这般浓郁的血腥味来。
    凉亭周围站着不少人。
    手上都提着灯笼。
    有的灯笼上写着“欧”字,有的写着“胡”字,几乎半对半。
    两大世家中人已经将这几座凉亭彻底封锁,任何人不得通过。
    但他们锁的住人的步子,却是锁不住流水与晚风。
    晚风早就将这气味送至全程,喝水也从青黑变成了粉红,引得河岸两旁的商贩行人纷纷惊惧侧目。
    “家主的贵客。”
    一位欧家管事模样的人看到“一剑”来此,赶忙上前行礼。
    “一剑”冲他微微颔首,随即指着刘睿影说道。
    那管事听后没有丝毫迟疑,当即冲着身后摆了摆手,那些提着灯笼的欧家人立马向两边散开,腾出条路来。

第七十八章 空花阳艳【六】

    “在下初来乍到,不太懂欧家和城里的规矩,要是有什么阿模范之处,还望前辈海涵!”
    刘睿影对这“一剑”说道。
    他特意把欧家摆在了下危城前面,“一剑”听着十分受用,哪里还会在乎些细节上的不周到?只是和刘睿影又客气了几句,便让他随意查探,还命在场的欧家其他人对刘睿影有求必应。
    其实不管在何处,就算是各大王域的王府中,所有人也是以家族的形势来维系各个层面的稳固。
    没有家族的王爷,同样会任人唯亲。
    只有跟随他长久,得到了彻底信任的人,才能够担任要职。
    这一点都无须讳言。
    在这样的世道中,一个人想要有所作为必须要借住家族的力量或是取得当权者的信任。
    再有能耐的人也需要机遇与巧合,所以千里马长有而伯乐不常有。
    出生或投靠的世家、当权者力量强,那么成就也会跟着水涨船高。反之,则被格局所限制,在旁人眼中犹如井底之蛙,终其一生只能看到井口大的一片天空。
    “一剑”年奇怪的时候,还有很多人想要单枪匹马的在这世道上闯出一片天,但到了后来才发现这条路并非行不通,可是很难走……
    就像有很多事并不是办不了,而是很难做到一样。不过很那做到的事,颠倒过来也和办不了没什么区别,甚至更让人心神不宁。
    归根结底,现在的世道一个人想要如何却是太难……难道几乎等同于不可能。
    一个世家想要从无到有,再强为欧家这样的层次,首先得在一个好地方,或者搬到一个好地方。
    这种好地方不一定各大王域的王城,但一定要有其因为积淀形成的特殊属性。
    如此的地方无法人为的改变,就像西北和漠南,自古都是边乱不断,故而民风彪悍,武德丰沛。前朝每次征兵,都是在这两个地方优先。
    但若是论起读书写文章,西北除了一座博古楼外,其余地方基本都不见点墨。只有在安东王域这样富余安逸的地方,不愁吃喝,才能静下新来读书、写字、做学问。
    还有很多小地方,虽然名气地盘相比于王城相差甚远,但也有自己专属的独到。
    比如震北王域的青府就是这般。
    一个家族可以用自身优质切绵延不断的资源和传承来培育出一代又一代的后代。
    “一剑”和“连弓子”虽然有天赋异禀,但却出生于寒门。
    寒门出贵子本就是不是个容易的事,遇到这样的好苗子则更多的是耽误。
    贵子无疑需要更多的资源才能持续培养,这点是寒门无法做到的,寒门里的人眼界就没有那么长远,他们只会看到此刻会失去的东西,而不会想到暂时失去却能得到未来的长远。
    最为可悲的是他们不仅不懂得付出,还一味索取,同样是贵子,世家出身的就优秀至极,寒门的远远不能比,这都是时间与精力的差距。
    在这差距下,寒门贵子的心理也会产生变化,认为自己的才学并不输于人,却能相差那么大?
    寒门也会认为,为何都是贵子,别的贵子就比自己的优秀许多,因而进行攀比。
    这一套思想往复循环,因此寒门出贵子,是悲哀而不是荣耀。
    毁灭的,是一代代年轻鲜活的贵子们。
    他们俩算是极为明智。
    在正当年的时候,就选择了投靠欧家,为自己日后寻了一处庇护。
    按照普通老百姓的话说,便是做好了棺材板——老有所依。
    久而久之,这些外来的投靠者也与世家生出了极为艰深的羁绊。人有了归属感,就成了唇亡齿寒。
    刘睿影给欧家面子与尊重,也就是给他“一剑”面子与尊重。
    虽然刘睿影在他面前是个晚辈,可他头上顶着的名衔却不能被忽视。
    名衔越是重要,他的尊重也就越是值钱。
    没人会在意一个乞丐时候会对施舍的人道谢,因为他的感谢没有任何意义。但却没有一个人敢于无视诏狱典狱、查缉司省旗的客套,即便再没有意义,也得与其继续客套下去。
    刘睿影从旁人手里要来了一盏灯笼,自己提着朝前走去。
    从“一剑”开口求助时,他便打定主意自己绝对不能多说什么。否则岂不是显得欧家中人太过无能?
    何况这事端显然不简单……
    下危城天天都在死人。
    有很多来到这里想要找机会偷跑进漠南辟祸的人,最后被仇家寻到,杀死在这里。
    他们以为偏僻的地方应当最轻松最美好,殊不知却是让自己送命更快,少活了不少时日。
    在查缉司里,刘睿影学过一种方法。
    简单的归纳总结起来,叫做顾左言他。
    明明他说的不多,但听者往往会有一种感觉,似是刘睿影在引导者旁人,借他人之口说了许多实际的问题。
    但当旁观者静下来沉思时,又会觉得无所适从。因为刘睿影最终也没有在他的言语中说出一个十分明确的结论。
    可他的确是促使着旁人对眼前发生的一切进行思考,其中每一个与这事端有关人物都能表明自己所存在的理由。
    就好像音律中的“回旋”。
    正常人思考问题,总是一个基调,最多在心里自我附和。
    现在却是出现了两个相互争鸣的轨迹,两条轨迹不断的交织、回旋,互通有无。
    因为刘睿影清楚,在一个人的性格里至少有两重的变数,不论是作为善还是恶,都不可能一语道破事物的真谛。
    就连对错本身都会发生陡然间的转变,所以这明确的定论却是根本没有办法去下。
    这种做法毫无任何倾向,但却最能用来应付差事。
    低级的应付是搪塞。
    最高级的应付是让对方明知道你是在敷衍了事,但又根本找不到任何把柄所在,只能吃个哑巴亏。
    刘睿影丝毫没有关注凉亭中那些横七竖八躺着的尸体。
    那些尸体一目了然,全都被切下了脑袋。
    至于谁谁的手笔,刘睿影心中隐隐有了判断。
    他更关心的是一位坐在最后一个凉亭台阶上的老者,看打扮也是个力巴。
    老者年约六十,身材矮小,白发苍苍。
    但他和其他所有刘睿影见过的力巴都是那么不同。因为他的眼神十分平静而安详,即便身后都是尸体,血流成河,他的眼神也没有丝毫的波动。
    一双清澈明亮的眼睛,眼角边布满了细细的鱼尾纹,让刘睿影看着很是舒心。从这眼
    神中就可以看出来,他是平时很少见到的善良、温厚之人。
    刘睿影指着他,看向身边的欧家中人。
    他们心领神会的告诉刘睿影,这位老者算的上是下危城中出了名的下力之人。
    年轻的时候,众人都叫他“蛮牛”,这个绰号在力巴中极为出名。
    下力的力巴都是最穷苦的人,他们不比吃穿,更没有家财,有的甚至一辈子光棍。能比的无非是谁能扛起多少斤的货品。
    至今下危城的中扛活最多力巴还是“蛮牛”。
    年轻时,曾由此在城门口,用单肩扛起了二百八十斤,引的欧家和胡家的家主都来观看。
    若非他已过了年纪,欧家家主甚至都想把他招揽进来,学习铸剑。
    这么大的力气用来扛活却是太浪费了……若是用在逐渐上,绝对要比旁人厉害不少。
    可惜,逐渐这活计虽然也算是下力,但却得童子功。
    上了年纪后,他便不再亲自下力。而是借用自己年轻时在这个圈子里建立起来的威望,做起了掮客的行当。
    哪里有需要力巴的伙计,主家只需知会他一声,定然就能安排的妥帖。
    经他介绍出去扛活的力巴,总是干的又快又好!没有一个人偷奸耍滑,主家也从未丢失过货品。
    再加上他性喜交际,总是对人笑口常开,和其他力巴的那种粗鄙、猥亵的笑不同,他的笑却是爽朗、安详。
    也许是上了年纪的原因,老人家的笑容里,都会有许多阅历积累下来的沧桑,可他的笑中还含有很多孩子般的稚。。
    当他发觉刘睿影的目光朝他看来是,他顿时笑了起来,刘睿影觉得这笑容不知怎么与他的白发特别相称,但他也得承认这笑容的确很让人舒心。
    有时候,甚至可以根据笑声去了解一个人。
    初次相逢,倘若一个完全陌生的人的笑声使自己感到愉快,那么这个人不论以前做过什么,他在此刻都会是一个好人。
    “老人家!”
    刘睿影冲着这位年老的力巴说道。
    “蛮牛”放下手里的烟杆,伸出指头点了点自己的鼻尖,似是在询问刘睿影,可是在叫他?
    “官爷,有何吩咐?”
    看到刘睿影点头后,“蛮牛”吃力地从坐着的台阶上站起,用烟杆当做手杖。
    “今晚你一直在这里?”
    刘睿影问道。
    “回官爷的话,今晚小老头一直在这里。”
    “蛮牛”说道。
    常年的下力生活,已经压弯了他的脊柱。肩膀也因为挑扁担的原因,一高一低。
    不过他的身材依旧匀称,肌肉还很紧实。
    最为难得老来瘦,说的就是似他这般。
    沉重的货品压弯了脊柱,但却没有压垮他的精神。
    刘睿影发现当他站起来的那一刻,周身的气质突然全都变了。
    坐在那里时,是个慈祥、和蔼的老人,还带着几分落魄。现在他的目光虽然依旧平静,可眼底中却时不时的闪过一瞬精明。
    刘睿影顿时就没了和他继续聊下去的念头。
    因为精明的人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不该说的说多了,就是蠢笨。
    他能活到这个岁数,不光是凭借下力挣的一副好身板,更靠着能关注自己嘴和眼睛。
    刘睿影撇了撇嘴,现在对他只有一个疑惑。
    那就是为何都在凉亭中,唯独他没有死?
    “因为我没有去凑热闹。”
    “蛮牛”说道。
    “你说的热闹是指什么?”
    刘睿影问道。
    若是他东拉西扯出一堆废话出来,刘睿影只能当自己徒劳。但他一开口,却是就说先前发生的事是异常“热闹”。
    既然是热闹,那便得说说究竟是什么热闹。
    毕竟每个人对热闹的定义都不同。
    自己觉得的热闹,或许在旁人眼中只是喧嚣、吵闹。
    “就是很多人围在一起。”
    “蛮牛”说道。
    刘睿影从鼻子里粗粗的喘了口气。
    即便看出了他眼底里的精明,却是也没有料到他却是到了这般地步。
    人多的地方自是热闹。
    荒无人烟的戈壁滩,谁能说他热闹?
    而人多的地方,所有人又都围在一起,这定然是热闹无疑。
    刘睿影顺着“蛮牛”的话想了一遍,竟是觉得有些好笑。
    “我若继续问下去,你是不是要告诉我,因为人都围在一起,所以你什么也没有看见?”
    “这把年纪,该凑的热闹都凑够了,早就没那个心思。官爷还年轻,没有感觉,这上了年纪的人,先是眼花耳聋,接着就是闻不到味儿,连吃饭都寡淡。”
    “蛮牛”慢条斯理的说道。
    话音刚落,他却是对着刘睿影笑了起来。
    也许是刚才起身后他气质的变化,刘睿影看着这笑总觉得有些狡黠,似是阴谋得逞。
    面对这种笑,刘睿影无计可施……
    “蛮牛”不仅把刘睿影的每一个问题都回答的极为完全,甚至还给自己铺好了后路。
    他本以为刘睿影会在一开始问他,为何除了事端还不走?
    对此,他的应对是自己眼花耳聋,鼻子闻不到气味。所以周遭到底如何,他都可以一概不知。
    纵然那些力巴就是在他身边,空气中血腥味粘稠的令人作呕,他也可以用自身的原因加以推脱。
    至于他为何不趁早离开,那却是他更加精明的所在。
    死了这么多人,只要不是个木头,都会有所察觉。
    “蛮牛”在发觉之后,应当也是想过要走。毕竟人总是趋利避害,远离麻烦与争端。更何况他只是个年老的力巴,即使现在做了掮客,仍旧是生活在下危城的最底层,无依无靠。
    之所以选择不走,是因为他并不耳聋。
    相反,他的耳朵甚至要年轻时更加敏锐。
    年轻的时候,他的眼神极好,人人都说“蛮牛”身上长了一双鹰眼。没想到这年纪上上去之后,却是颠倒了过来。
    有了这一副好耳朵,先前那群力巴们说的话很清楚。
    尤其是其中一人在大谈特谈欧家中的事情。
    “蛮牛”曾给欧家下过力。
    直到现在,欧家每个月都要买来大量的铁矿,还是由他牵头,带着力巴前去装卸。
    存放铁矿石的地方以及欧家的铸剑房他都亲眼见过,和那少年说的一模一样。
    “蛮牛”知道他不是在吹牛。
    周围人的吹捧,让
    那少年性质越发高亢。
    情绪激动起来,说话更是没有边界,将自己的身世也同一种力巴全盘说出。
    “蛮牛”也暗自诧异,为何欧家的公子哥喜欢和一群臭烘烘的力巴厮混在一起,不过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性格习惯。兴许这位公子哥就是喜欢这种感觉。
    “多谢老人家!”
    刘睿影眼看问不出来什么,便客客气气的道谢,请欧家中人提着灯笼将其送走。
    “蛮牛”摆了摆手,健步如飞。
    不多时,就走出了黑影,淹没在河岸旁的人群之中。
    刘睿影注视着他的背影,片刻后晃了晃脑袋,步入了凉亭中。
    欧家中人已经清点出,总共有十五具尸体,所有的尸体身子都能和脑袋一一匹配。其中唯独少了那位欧家公子的尸体,既没有尸身,也没有头颅。
    从现场得惨状来看,所有人都一致认为,他的全部尸体却是掉进了河里。
    眼下天黑,从下游打捞很是困难。
    万一再被水草、枯木牵绊住,沉了下去,那却是更难搜寻。
    凉亭中,鲜血已经开始凝固,呈现出酱紫色。
    亭口处有三级台阶,台阶上横着一道低矮的边沿,刘睿影蹲下身子用手量了量,差不多一寸的高度。
    这道边沿在亭柱的外围包了一个圈,所以凉亭中的血液几乎没有外溢出去,都被圈在亭子里。
    “啪叽!”
    刘睿影一脚才下,鲜血溅起,将他的两条裤脚全都打湿。
    亭子里的血,已经将那一圈边沿灌的满满当当。
    他只有蹑手蹑脚的,才不至于将鲜血溅射。
    欧家中人在比对过尸首与尸身后,又将现场恢复了原状。
    刘睿影提着灯笼,仔细看过每一个尸首。
    他发现这些人脸上的表情都出奇的一致。
    眼角和嘴角上挑,舌头反卷,舌尖顶着上颚,口中津,液四溢。
    又看到,死者颈部间的伤口微微发青。
    在春季的头三个月里,尸体经过两三天,口、鼻、肚皮、两胁、胸前,才会肉色微青。但凡过了十天,便鼻、耳内有臭水流出,尸体也会随之膨胀发臭。夏天则更加迅速。
    现在是下危城的初秋,天气刚开始转凉。
    中都城里尸体在秋季经过两三天,也会先从面上、肚皮、两胁、胸前的肉色发生明显变化。但这里要比中都城干燥的多,何况距离这些尸体的死亡时间不过一个时辰左右,伤口处以及连带的部位出现明显的变色显然是极不正常的情况。
    刘睿影让欧家中人取些糟、醋清洗尸体,以及藤连纸、白抄纸衬尸。
    随后他命人从中抬出一具尸体,放在平稳的地面上,大致检验一遍后,用清水冲洗干净上面的血污。
    洗毕,用糟、醋拥罨尸体后,仍用死者的衣物覆裹,而后将煮热的醋浇淋其上,待尸体透软了,左右撤去拿覆盖的衣物,重新用清水冲去糟、醋。
    发现尸身上没有其他的伤口,也无中毒的迹象,唯一的致命伤便是脖颈处。
    从伤口看,是剑伤。
    剑比刀的锋刃窄、长,因此伤口也会变得更加秀气。
    若是刀,以这么大的力度劈砍像人的颈部,定然会让颈骨碎裂开来,这些碎屑会扎进皮肉之中,看上去像是星星点点的白斑。
    “刘典狱有什么发现?”
    “一剑”走上前来问道。
    看着刘睿影忙活了好一阵,却是也该出言问候几句。
    “一剑毙命,还都是被砍掉了脑袋。”
    刘睿影说道。
    “所以杀人者是个高手?”
    “一剑”问道。
    “的确是个高手,而且还有一把好剑!”
    从伤口来看,这些人几乎都是在同一瞬间殒命的。
    而且没有一人顾得上逃跑。
    这就说明杀人者出剑太快,没有任何人能够反映的过来。
    一把能连续站短十五甚至十六个人颈骨的剑,除了杀人者出类拔萃的武道修为外,其次就是剑的品质。
    在下危城乃至整个平南王域 ,却是都找不到比欧家更锋锐的剑。
    “刘典狱的意思是,这些人死在欧家剑下?”
    “不是说其中还有位欧家公子,但还未寻到尸首?”
    刘睿影说道。
    “一剑”点了点头。
    他听懂了刘睿影话中的意思。
    细细一想,因为这位公子的出身,家族中的确是有人看他不顺眼。
    何况他的生父, 虽然是族老之一,但在欧家中并没有什么实权,属于空挂了个名衔的边缘人物。
    平日在家族中,众人客气,见面时才会打个招呼,背地里却是都叫他老东西。
    尤其是一把年纪还为老不尊的在外风流,更是让家族中人觉得折损颜面。
    至于这位公子,明明没有任何过世,但父债子偿,就连仆役们都私下里将其叫做“野种”。
    要不是发现他在铸剑一道的天赋,因此受到了家主欧雅明的袒护,说不定早就被人嫁祸一场,然后从欧家里赶出门去。
    这般把前因后果仔细一琢磨,“一剑”顿时就觉得刘睿影所言不无道理。
    家族中压抑的环境,以及族中人的不友善,使得这位公子更不愿意在家族中待着。
    有心之人摸清了他的活动规律,想要杀死他却是易如反掌。
    其他的力巴们,只能埋怨自己命不好……偏偏要和他凑近乎。
    “这只是在下的推测。”
    刘睿影说道。
    毕竟牵扯到了欧家的内务,刘睿影作为外人不方便多言。
    “刘典狱可否还有其他发现?但讲无妨。”
    “一剑说道。”
    “那位公子应该没死。”
    刘睿影想了想说道。
    “没死?”
    “不错。”
    “刘典狱如何断定?”
    “一剑”急切地问道。
    若是那位公子无恙,便无大师。
    其余的力巴,只要给他们的家人一笔抚恤银子就能妥善解决。
    人活着有三六九等,死了竟也还分个高低贵贱……要么说这世道着实该变变,要么就是这些力巴早就逆来顺受成了习惯。
    “因为杀人着出剑太快,那位公子是决计无法闪躲的。在场的尸体齐全,唯独少了他的。都是在一瞬间被切下了脑袋,脚下的位置该当没有移动。所以这里要是没有那位公子的尸体,他应当没死,甚至在杀人者出剑时,根本就不在凉亭之内!”
    刘睿影解释道。

第七十九章 仓箱可期

    “一剑”听了刘睿影的话,不禁皱起了眉头。
    这位欧家的欧帆公子,性子古怪,一身都是不同寻常的癖好。要是他真的死在了凉亭中,对于“一剑”来讲,还算是个好事。起码他不需要再去费劲心思寻找。
    身为欧家的大供奉,人家给了这么高的地位,又吃着这碗饭,自是该当效力。尤其死人这种事情,无论放在哪里都算不得小事。
    欧家让“一剑”来调查此时,也是做出个姿态让整个下危城看,让生活在城中的老百姓们安心。
    “旁人都说,查缉司要是想找一个人,就算是他钻进了地缝都没能扣出来。”
    “一剑”展颜一笑,对着刘睿影说道。
    这话不只是夸赞还是激将法。
    刘睿影上一次听到这话,还是在震北王域戈壁滩的矿场中。
    当时那疯子远遁,震北王似是有些埋怨刘睿影为何不斩草除根,故而这样说了一句。
    刘睿影影后只是笑笑,并未多言。
    不过“一剑”并不是震北王,他可以对震北王客气,但却没有理由对也如此。
    “藏在地缝中的是老鼠,并不是人。只要是人,他就得吃喝,只要他吃喝,就会暴露行迹,除非他一动不动的,不吃不喝。”
    刘睿影说道。
    “不吃不喝岂不成了死人?”
    “一剑”反问道。
    刘睿影瘫了摊手。
    “一剑”又笑了起来。
    看来刘睿影对自己的本事极为自信,只要是个活人,他就能将其找出来。至于“不吃不喝”的死人,就算能找到,却是也没有必要。
    “还请劳烦前辈给我多说说这位欧帆。”
    刘睿影说道。
    说起一个人,有很多种开始的方式。
    从面貌、个头,或者是语气语调,生活习惯,性格秉性等等。“一剑”挠了挠头,一时间竟是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
    他和欧帆并不熟悉,满打满算只说过一句话,见过几次而已。
    那句话还是在他回到欧家后,认祖归宗的仪式上说的。“一剑”身为欧家大供奉,还是老前辈,免不了要对后生晚辈劝勉一番。至于话中的内容,都是有专人写好的,他只负责照本宣科。
    这么多年来,同样的话“一剑”重复过无数次,虽然没见到谁当真按照话中的劝勉去做,但欧帆的确是最为与众不同的一个。
    认祖归宗后,欧家给其冠以姓氏,又重新起了名字,意味“直挂云帆济沧海。”
    这名字淳朴而稳重,但对于年轻人来说,有些老气横秋……
    一个人的名字从来都不是以自己喜欢为主,而是以旁人喜欢为根本。这些“旁人”,大抵就是自己的血亲长辈。只要他们觉得寓意极好,叫起来上口响亮,那便是个好名字。
    除了姓氏和名字之外,欧家还给欧帆发放了一块令牌。
    令牌正面只有一个楷体的“欧”字,背面则镌刻着欧帆的姓名,家族身份地位,目前供职于何处等等信息。
    欧家中人美人都有一块,用以辨别身份。
    身为欧家血脉的欧帆,拥有的令牌是红色,由血丝玉制成。
    “一剑”和“连弓子”则是黑色,看上去庄重威严,很是符合两人的气质身份。
    “一剑”之所以说欧帆是最不同的一人,是因为内外两点。
    当家主欧雅明亲手将临牌交付于他时,欧帆的脸上没有任何波澜,那种神情,平静的根本不像是一位少年。“一剑”将想起自己当初加入欧家的样子,得到供奉的令牌时,他激动地险些将其掉落在地上。
    欧帆虽然没有言语。
    但“一剑”可以从他的心中感到一股浓浓的不屑。
    一块破令牌算什么?
    既不能卖了当钱花,又不是烧饼饿了可以垫垫肚子。
    往后行走欧家内,有时会碰见欧帆,但视线遍扫全身,却是都看不见他佩戴令牌的痕迹。
    只有遇到护院盘查时,他才会极不耐烦的从怀中掏出来,提溜在手里,朝着护院们晃一晃。
    几天过去,就连欧家中的下下人们都在窃窃议论,说这位刚认祖归宗的少爷,架子可是不小。
    欧帆流落在外十多年,别的本事没有,最会看人眉高眼低。
    这些议论难免传到了他的耳朵里,由此欧帆出现在欧家中的次数就更少了。
    有时甚至能在床上躺一整天,双眼目不转睛的盯着房梁发呆。
    欧家的少爷的屋子,可要比露宿街头舒服的多。
    光是铺在床上的,就有十来层。
    这十层都是极尽奢靡难得的材料,每一张都有所不同,各有最独特的作用。
    最下面铺着猞猁狲的皮毛,用以隔绝潮气。
    下危城中本就十分干燥,但人在睡觉时,机体放松,最容易被寒凉、潮气侵袭。除此之外,光是用今年的新棉花续的褥子,就有三层之多。
    欧帆第一次躺在上面,就觉得跟躺在云彩上似的。
    身子径直在床铺上砸出一个坑卧,然后缓慢的朝下沉沦。
    从寒饿交织,骤然到如此舒适的地步,欧帆什么都不想做,只想睡觉。
    街头上,睡觉要比吃饭还难。
    吃饭无论如何都能讨要到,甚至捡到。
    可睡觉却不是哪里都合适。
    下危城的春天雨水还算是丰沛,夏秋两季又多风沙,至于冬天则是一番寒彻骨。
    为此,睡觉得找个能挡雨、避风,还保暖的去处。
    回到欧家认祖归宗之前,欧帆最舒服的睡觉地方是被人家的烟囱旁。
    有些富户会昼夜不惜的烧着炉火驱寒,炉烟从烟囱里冒出去,烘烤的烟囱都变得暖暖的。欧帆蹑手蹑脚的爬上屋顶,然后靠着烟囱睡下,全身都暖起来。
    只不过这样睡觉有两个弊端。
    烟囱只能烘烤一面,睡到半夜,要么是前胸太热,要么是背心太冷……总得翻个身子。遇上更冷的天气,却是一夜里得翻来覆去好多次才行。
    另外一点,便是谁在旁人房顶上,但凡弄出些声响,惊动了屋里人,就会落下一顶“梁上君子”的帽子,牢牢的扣在头上。
    这帽子可不是谁想要就能要的,也不是轻易能够取下。
    欧帆心气十足,被冤枉了几次后,宁愿受冻,也再不剑走偏锋。
    天气不冷的时候,他就日日带在凉亭里,因此和那些下力的力巴都成了好友,更合“蛮牛”成了忘年交。
    “蛮牛”上过几天书塾,将自己识得的几个字都教给了欧帆。除此之外,还教了他象棋。一老一小,平日里“蛮牛”不出工的时候,就蹲在凉亭里下象棋,日子倒还过得有滋有味。
    他在欧家中足足睡了好几日,觉得睡了彻底缓过神来,这才走出门去吃了顿饱饭。惊人的食量让丫鬟都惊的合不拢嘴,从未见过如此能吃的人……欧帆个头不高,身子瘦弱,她们甚至都想不通,那么多食物到底都装去了哪里?
    要不是一次偶然,欧雅明发下欧帆对逐渐极有兴趣,让他试了两锤,还着实发现不了他的任何长处。
    在此之前,他一睁眼就跑出欧家,一直到天黑在吹来吃饭睡觉,俨然一副把欧家当做客栈的架势。
    好在欧雅明珍惜他在铸剑一道的天赋,这才百般庇护,挡住了家族中所有关于欧帆的风风雨雨。
    “前辈的意思是,欧帆对下危城中的一草一木都熟悉的很。”
    刘睿影说道。
    “正是如此。”
    “一剑”尴尬的点了点头。
    外来的龙,哪里比得上地头蛇?
    这龙虽然十分强大,造诣也远在蛇之上,甚至在百姓心里,也是如此。
    可地头蛇却不是一般的蛇,它是混迹了多年的老蛇,比那嫩的不行的小龙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这是它的地盘,怎么能被旁的东西强去?
    就像是远方的官员,也比不过地痞流氓。
    流氓的那一套,可比官员那一副假正经来的好使。
    下危城虽然没有中都大,好歹也是个城。
    而且城中世家林立,各种势力错综复杂。
    欧家在其中自是说一不二的存在,但也有很多世家与其面和心不和,暗自较劲。
    自从欧帆认祖归宗之后,欧家门口张灯结彩了三日。
    对于这样的世家来说,添丁进口可是大事,代表了世家否能延续繁荣。
    每一代人都有每一代人的使命,当他们昨晚自己这一代中该做的事情后,所有的精神都会朝后看。
    这些世家真正比拼的不是一时一刻的兴衰,而是持久的绵延之力。
    说到底,就是拼后代。
    谁家的后代更多,更有出息,那谁家便能永远稳压一头。
    因此后代不仅是孩子和繁衍,更是一代世家的希望和盼头,也可以说是他们的遗憾和惋惜。
    对于孩子来说,又是一个个压力,抗在肩上,沉甸甸的,他们从小背负长大,直到下一代的希望诞生,就可以甩掉包袱了。
    世家也是普通人家打拼而来,并不是生而高贵,其中的后代里既有纨绔子弟,还会有不少傻子。
    克服这一点的法子除了像欧家这般,吸引外人加入以外,便是多生。
    一个后背子孙,可能会不成器。那十个、二十个,总该有几个能里的住扛梁的吧?
    看似最简单,最笨的办法其实最有效。
    所以在欧帆的身份成为欧家的血亲后辈时,城里很多势力也会蠢蠢欲动。
    若他只是个不成器的纨绔子弟还好,但欧家早就走出风声,说欧帆于铸剑一道的天赋才能,不亚于曾经的欧厨,这可是家主亲自认可的。
    放任一个如此天才的少年持续成长下去,对于其他任何世家来说,都不是一件好事。
    倘若欧帆一直呆在家族中,足不出户,他们也没有任何办法。
    下危城中还没有谁胆大到敢于公然潜入欧家中绑人行刺。
    不过欧帆却是个另类。
    除了铸剑和睡觉外,其余的时间基本都在河岸旁的凉亭里度过,这对于有所图谋的人来说,简直是天大的喜讯。
    一个作息与轨迹这般清楚的人,还没有什么武道修为,身边跟着一群下力的力巴,简直是天赐良机。
    刘睿影在听完“一剑”对其分析的下危城中的局势之后,心中也渐渐混沌起来……先前那个隐隐的答案,似是有些站不住脚。
    “前辈可知城里何处看星星最好?”
    刘睿影冷不丁的问道,让“一剑”摸不着头脑。
    “看星星?”
    “一剑”反问道、
    “正是。”
    刘睿影点点头。
    “刘典狱说的是头顶的星星,还是……”
    他甚至以为这“星星”是某种暗语,刘睿影不好明说,只得这般指代。
    “就是头顶的星星,日月星辰之星辰。”
    刘睿影笑着解释道。
    “在城里这么多年,老夫还真没这个闲情逸致。不过在胡家所在的北乡附近,有片开阔地,若说看看星星的话,那里应当不错。”
    “一剑
    ”说道。
    刘睿影听后又向“一剑”打听了下去往胡家的方向,便转身离开。
    他并没有对“一剑”答应什么,他连刘睿影为何要去看星星也没有多问。两人之间甚至没有约定号下次见面的时间地点。
    这种心照不宣只会存在与如此两人之间。
    “一剑”看着刘睿影离开的身影,双臂环保在胸前,臂弯中插着他的那把大剑。
    “连弓子”一言不发的走上前来,朝“一剑”看去。“一剑”缓缓的摇了摇头。
    “真的不用?”
    “连弓子”问道。
    这是他今晚说的第二三句话。
    不过他一张口,便是股浓郁的大蒜味……熏得“一剑”都有些睁不开眼睛,把脑袋朝一旁偏去。
    “这毛病你才真的需要改改!”
    “一剑”用手捂着鼻子说道。
    “连弓子”置若盲闻。
    他除了射箭射的准以外,还有一个绝活:不想听的话就可以听不见。
    前者可望不可即,后者恐怕是全天下又不少人都想拥有。
    “三丈,三丈一,三丈三……”
    随着刘睿影的脚步,“连弓子”闭起左眼,口中说的,正是自己距离刘睿影的距离。
    箭与剑不同。
    剑从背后伤人是无耻下作,但箭却往往是冷箭或是暗箭。
    无论是正面还是背后,能伤人的箭便是射的好!
    这也是为何“一剑”和“连弓子”能如此配合的亲密无间。
    “一剑”给刘睿影指的方向是一条新路,并不路过先前经过的酒肆。
    不过刘睿影抬头看了看那些酒肆上空悬挂的金灿灿的酒招子,心里一阵澎湃!
    忽然有种冲动想,想要进去看一看。
    要是不去的话,今晚连觉都睡不安稳……、
    他在心里盘算了下方向。
    下危城修建的还算是方正,即便是找不到路,鼻子下面不还长着一张嘴?去酒肆里点一壶好酒,不信那伙计不给自己指路。
    至于欧帆的下落,却又不是刘睿影的差事。
    他答应帮忙,是出于礼数。
    礼数可不是本分。
    欧家的事自有欧家中人去忙活,他就是个敲边鼓的而已。
    现在那蛮族智集也在欧家中养伤,以他的气血之力,也得大明日才能恢复如初。
    今晚刘睿影却是没有任何负累,可以尽情的做些自己想做的事情。
    这般想着,脚下的步子不自觉的就快了些。
    走出角巷,迎面就是扑鼻的酒香。
    这些酒肆不光售卖下危城中地产的漠南酒,还有商客们天南地北贩运来的各地佳酿。
    刘睿影一转头,便在其中一家酒肆摆在外面的柜台上看到了震北王域的名酒,三太岁。
    不知为何,他忽然对当时的事情有些感慨。
    也许是因为下危城中的风沙和震北王域的戈壁滩十分相似,还有在入城前,那位客栈中的女掌柜却是像极了金爷的妹妹,那位风骚放荡的老板娘。
    “客官,里面坐?”
    伙计看到有人驻足,立马出来招揽生意。
    刘睿影的精神都沉在回忆里,却是没有听到他在说什么。
    待抬起头时,只看到两排洁白的牙齿。
    “你不是这里人吧?”
    刘睿影问道。
    “会客观的话,小的生在这里,不过爹娘是从安东王域来的。”
    伙计说道。
    刘睿影点了点头。
    “三太岁是从震北王域买来的?可是够远。”
    刘睿影说道。
    “咱家店,就属震北王域的商客们来往多。所以必须的卖三太岁,不然这些老爷们没酒喝可是要骂人的。”
    伙计说道。
    “地产酒虽然烈,醉人醉的浑然不觉,但外地商客老爷们还是愿意喝酒香浓郁的酒。”
    “这里的酒肆,还有专门招待一说?”
    刘睿影听着好奇,忍不住问道。
    “开店做生意都是喜迎八方客,哪有我们挑理的地方?主要是这些老爷们喜欢抱团儿,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都凑在一起,呼啦啦的就来了,久而久之,这些酒肆便有了区分。咱家是震北王域的老爷们常来,斜对面是安东王域的,本地的人都在最东头聚着。一帮人有一帮人的话聊,要是天南海北的都聚在一起,一句话不投机,再加上酒劲,指不定就打起来了……所以,嘿嘿,还是这样好!”
    伙计说道。
    “客官是哪里人?”
    “中都。”
    刘睿影回答道。
    “哎呦!原来是中都的老爷,里面请?”
    伙计一听,顿时更加殷勤。
    中都乃是天下中心,向来都是旁人去,在外地遇见个中都人,不自然的就能高人一头,也不怨这伙计势力。
    这家酒肆不到,装潢的极为粗狂,倒是很符合西北的审美。
    酒单是用刀刻在桌上,却是没有固定的菜单。
    伙计说,凡是震北王域的特色,这里的厨子都能做。
    掌柜的为了伺候好这群震北王域的老爷,专门委托朋友,开高价,从当地请来的厨子。一应食材也是原产地运来的,保证新鲜地道!
    对于后者,刘睿影深信不疑。
    但震北王域距离这几千里,“新鲜”二字刘睿影无论如何都不相信。
    要了一坛三太岁,又让伙计搭配了几个下酒菜,刘睿影美滋滋的坐着酒菜妥帖。
    但邻桌酒客的议论之言,却是让他心口骤然一缩。

第八十章 抹月批风

    “诸位可曾听说近来震北王域的变故?”
    这座酒肆名曰“北往”,
    刘睿影点的“三太岁”刚被伙计端上桌子。
    拍开封泥,但见酒色纯碧,酒气芬芳,入口香甜温和,令人满口生津。
    不过这酒的后劲则是十分霸道,所以酒客往往是细细品味,一般也就是三五杯。
    此刻,“北往”二楼上上一间称作“凌天阁”的雅间内,一位身着浅碧色锦缎长衫的客人,面前已经摆了十五个空杯子。
    他竟然一口气喝了十五杯三太岁,并且每一杯都是仰脖,一饮而尽。
    这一阵狂灌之下,他不但没有丝毫醉态,甚至脸上都没有些许酡红。
    就像是那些浓烈的酒被倒入了酒杯之中,悄无声息的化为乌有。
    甚至连一丝感觉都未曾留下,好像那酒并不是酒,而是水。
    他的皮肤很偏,也不知是不是喝酒太多让人显得浮肿的缘故,此人脸颊上本来高高凸起的颧骨,都变得不再醒目。
    细长的眼睛,从中射出的光芒锐利而明亮。
    就像是被什么东西猛然打开了一般,那酒就像是浇在了一面镜子上,把上头的灰尘清洗的干干净净。
    霸道刚猛的酒劲没有让他的精神变得混沌,脑子反而要比平时转动的更加迅速。
    他说出刚才那句话后,扫视了一眼桌上其余的众人,又喝下了第十六杯酒。
    其余的人,皆身着蓝衣,左手边放着一把刀,右手边摆着一壶酒,一个酒杯,自斟自饮。
    雅间的门并没有关,刘睿影所在的位置刚好一抬眼就能将里面看的一清二楚。
    剧中的一位蓝衣人,左手袖口上绣着特殊的纹饰。
    他静静地看着桌上的酒杯。
    现在无风。
    但酒杯中的酒水却微微荡漾,使得他自身的倒影在其中破碎开来,无法仔细端详。
    他们已经来这家酒肆半个多时辰,期间这位居中的蓝衣人却是涓滴未饮。
    似是这酒,与这地方,对他没有任何的吸引。
    唯有刚才在那人开口说话时,他的脑袋才微微动了动,手也扶在了酒杯上。
    “什么变故?”
    蓝衣人问道。
    酒杯已经从桌子上拿起,放在唇边。
    似是这“变故”的因果要比整桌菜肴还要下酒。
    “青府被清算,连带着戈壁滩的矿场也都被兼并。”
    那人说道。
    “这些都是老黄历了。”
    蓝衣人将杯中就饮尽后说道。
    这是他今晚喝的第一杯酒。
    不过关于青府和矿场的事情,的确算不得新鲜。
    都是旧事,旧事配酒,真是可惜了这杯酒,非得新鲜的,能引起人兴趣的事情下酒,才不算是无趣。
    从震北王域的王城来到下危城,若是不赶时间的话, 需要走足足一个月。
    身为商客,时间就是金钱,确实没有人不赶时间。
    只是那么多货物却是需要马队一个蹄印一个蹄印的拉来,根本着急不得。
    青府的事情,蓝衣人是走在半道上听所的。
    他所在的商行,不大不小,有一套独有的欣喜渠道,因此对于这些消息掌握的十分迅速。
    青府作为震北王域中有头有脸的世家,遭到清算,动荡不可说不小。但对于这些商行们而言,他们更在乎的是自己手中的货物能否顺利出手。
    否则光是从震北王域的王城去往下危城这一趟,光是成本就有上千辆银子,再家大业大的商会也经不起这般折腾。
    他们手中的货物,大多都是粮食与铁矿。
    震北王域幅员辽阔,地广人稀,有大量的土地用于耕种。下危城出于平南王域和漠南的接壤之地,土地沙化严重。这里的人们一无土地,二无农具,自然也就没有粮食。
    粮食卖给胡家酿酒,铁矿卖给欧家铸剑。
    蓝衣人手中的铁矿,全都是从金爷那里买来的。
    他的铁矿质好量大,向来都是商会的不二选择。
    从金爷手里收来的每一块铁矿上面都带着他的标记,现在青府被清算,矿场被兼并,就金爷自己却是都成为了苦役。
    “何兄,你手中的铁矿,还有金爷的标记吧?”
    那人开口问道,带有几分戏谑。
    “当然。这铁矿收来的时候,金爷还是金爷。谁能想到走到半路的时候,他突然成了阶下囚?”
    蓝衣人说道。
    话音落下,却是再饮了一杯酒,含在嘴里,许久都不曾咽下,显得有些苦涩……
    不过他转念一想,这铁矿上即便有金爷的标记,却也没有什么。毕竟一个标记无法改变铁矿石本身,它还是能用来铸剑,欧家没有不要的理由,最多是因为这种种的变故,刻意压低价格。
    这一趟只要不亏钱,就算是赚了。
    日后能不能再做这个生意,谁都不知道。
    按照商会的门路里传出来的消息说,清算青府虽然是震北王府所谓,但其中也有欧家的影子。至于那些矿场的兼并,欧家更是没有任何掩饰,一群人带着银子做的大张旗鼓,轰轰烈烈。
    往后这铁矿石的生意,便是欧家左手倒右手,旁人休想从中分一杯羹。
    “那你可知,金爷已经不在震北王域?”
    那人接着问道。
    听闻此言,蓝衣人却是大惊……
    金爷被发配为苦役,该当在震北王域的戈壁滩上挖矿采石头,怎么会不在震北王域中?
    “他怎么逃脱的?”
    蓝衣人问道。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金爷在戈壁滩上经营了这么多年,不乏有很多衷心不二的死士。何况狡兔三窟,王府虽然清算了青府,封了金爷的府邸,但那么大的戈壁滩,随便找地方挖个坑就能埋藏下百万两银子。金爷这些年几乎垄断了整个震北王域的铁矿开采与买卖,积攒下的家底何止这些?”
    那人说道。
    他也不知金爷到底是如何从苦役中逃脱,并且走出了震北王域。不过他的推测却是有几分道理。
    刘睿影边听边喝,不多时,却是将一壶酒都喝了个底朝天,越听越有滋味。
    那有趣的事配上酒,着实让人越喝越上头。
    他忽然想起,今晚早些时候,他和王淼一同去了陈四爷的“四爷茶楼”,茶楼里陈四爷说自己正在等一位从震北王域赶来的朋友。
    陈四爷与金爷是至交好友,其他的朋友就算是从震北王域来,却是也不值得陈四爷这般郑重的等待。
    此事越想越是离奇古怪,不过刘睿影心知青府和金爷应当的确是出了大变故。
    “钱可通神。”
    蓝衣人感慨了一句。
    一直在说话的那位,忽然觉得背后有道目光,正在迥然的注视着他。
    回过头去,便和刘睿影四目相对。
    他眯起的眼睛骤然睁开,死死的盯着刘睿影身上的阴阳师袍服。良久,忽然展颜一笑,冲着伙计招了招手,然后一把将雅间的门关上。
    不多时,伙计走下楼来,步履轻盈,神采奕奕。
    “客官,楼上的几位客官请您上去喝酒。”
    “是那雅间儿中的?”
    刘睿影问道。
    伙计先是一愣,随即点了点头。刘睿影的机敏显然出乎他的意料,不过阴阳师普通人眼里都是神神叨叨的,吃的就是能掐会算这碗饭,所以刘睿影能说出来,伙计也没有太过于惊奇。
    “非亲非故的,为什么要请我喝酒?”
    刘睿影问道。
    酒钱虽少,可也是银子,他不相信一个人会平白掏出口袋里的银子,拿出本该自己喝的那份酒,送给别人。
    这个问题,伙计根本无法作答,只能站在一旁,拨弄着手指头,又催促了两句。
    刘睿影觉得刚才那雅间中人的谈话还有几分意思,正巧自己闲来无事,喝一杯便喝一杯。他现在已经与欧家有了接触,这在下危城中等同于拥有了一道免死金牌,却是无人敢找他麻烦。
    再一看自己这壶三太岁已经喝完,正巧还有些余兴,干脆起身,让伙计领着自己朝楼上的雅间儿走去。
    推开门,在那与自己刚才对视过的人身边已经加了一把椅子,添了一副碗筷。
    “兄弟应当不是震北王域中人吧?”
    那人问道。
    大男人穿红衣,总是让人觉得有几分别扭……尤其是在灯火的掩映下,却是刺的刘睿影有些睁不开眼睛。
    “阴阳师游历四方,早就忘了自己是哪里人。阁下几位可是有事?算卦卦资凭缘分,但测字的话,一个字纹银十两。”
    刘睿影说道。
    “哈哈哈,兄弟也是爽快人!”
    那人端起酒壶,给刘睿影满上一杯,随后又端起自己的杯子,与之轻轻一碰。
    刘睿影喝酒从不马虎,尤其是在陌生人面前,更不能丢了面子。
    手起杯落,一杯三太岁仰脖饮尽,整个动作行云流水,没有任何停顿。
    “测字为什么要比算卦贵?
    那人问道。
    明明算卦比测字要麻烦许多,而且字能看出的东西也并没有卦准。
    这不是指着金子说不值钱反而把银子抬高价吗?
    “在下可没有说卦资便宜,而是卦资随缘。若是愿意,给一百两银子我也不会拒绝。”
    刘睿影笑着说道。
    “可惜……我们不算卦也不测字。”
    那人摇着头说道。
    “既然如此,几位为何要请我喝酒?”
    刘睿影明知故问。
    他知道这些人请他喝酒,因当是发现他对于方才的谈话极为关注,这才有意试探。
    “朋友可是金爷的故人?”
    那人问道。
    “故人算不上,倒是有过一面之缘。”
    刘睿影说道。
    他斟酌一二后,还是觉得应当虚虚实实。
    金爷在震北王域名头甚大,为人又豪爽仗义,三教九流、黑白两道都有交集。
    刘睿影即便作为个走南闯北、能掐会算的阴阳师,和金爷见过一面根本算不得什么。即使他说在金爷矿场上的府邸里盘桓过些许时日,在坐的众人也不会奇怪。
    “方才看朋友对我等所聊之事极有兴趣,想的或许是金爷的故人,这才唐突相邀,还请见谅!”
    那人说道。
    还不等刘睿影回答,他便举起酒杯,起身饮尽,将空空的杯底冲着刘睿影晃了晃,算是自罚一杯。
    “阁下客气了,在下虽然算不得金爷故人,但对他的遭遇也是极为唏嘘……”
    滑到此地,刘睿影竟是颜面长叹一声,似是对这种兴衰荣辱一眼看了个通透。
    好在他的演技经过这么久的磨练,已经算不上拙劣。阴阳师的袍子穿在身上,无形中也给他这般表现增添了不少可信。
    “敢问各位都是从震北王域而来?”
    刘睿影开口问道。
    先前是对方试探自己,现在却是倒转过来。
    他总觉得向这些人不白不黑的,看着像是商客,但心思却又不全在做生意赚钱上。
    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选择在今日喝酒。
    “一剑”早就告诉过刘睿影,下危城中商客们喝酒的日子,大多集中在月末。
    这个时候,世家们已经将货款结算清楚,风尘仆仆的商客们也算是能顺利离开,于是便喝酒庆祝。
    这家酒肆的伙计都说,他们做的是“震北王域”中人的生意,今天大堂里却也是空空荡荡。
    刘睿影坐下的时候,只有三三两两,零星几桌。
    而且都是点菜吃饭,并未要酒。
    实打实坐在这家酒肆中喝酒的,除了刘睿影之外,就只有这么一桌客人。
    “他们是,我不是。”
    那人指了指在座的蓝衣人后又指了指自己。
    “阁下从何而来?”
    刘睿影追问道。
    “中都城。”
    听到这三个字,刘睿影眼睛微微抖动了几下。
    虽然他掩饰的很好,但还是被那人清楚地看到。
    “都是好地方啊……这次要不是奔着欧家的《招贤榜》,我也去中都城走一遭。”
    刘睿影说道。
    “原来朋友是为了此事而来。”
    “想做生意但却没有本钱,幸好早些年在讨生活的时候得到一位异人传授天数,这些年走南闯北给人消灾就难,也算是有碗饭吃。”
    刘睿影说道。
    “这般日子多潇洒?要知道世家中的规矩琐碎而繁多,远远比不上在江湖里闯荡。”
    那人说道。
    刘睿影的脸上突然浮现出一股苦涩……似是有难言之隐般。
    那人见状,立马收住话头,伸手拍了拍他的肩,算是安慰。
    每个人都有些只属于自己的往事,遮掩的个事情,自己不想说,旁人也不该问。
    只是这话题顿时就清冷起来,整个雅间内,无一人在言语。
    刘睿影看到蓝衣人又喝了一杯酒,清了清嗓子后,将目光转向了他。
    “这位大师既然得异人传授天数,咱们不放问一问,也好图个安心。”
    这话虽然是看着刘睿影说的,但却是说给旁人听。
    话音刚落,众人纷纷符合。
    “阁下想算什么?”
    刘睿影硬着头皮问道。
    要说测字,他还能用点皮毛功夫糊弄过去……就像当初在客栈里糊弄陈四爷那般,让人看不出端倪。
    只要糊弄过去,无论准不准,都另当别论了。
    但真要说算卦,他可是一点不会,很容易露出马脚,暴露身份。
    不过转念一想,那些行走江湖的阴阳师们不都是靠着坑蒙拐骗?又有几人有真本事?只要自己把架子扎起,派头做足,料想这群人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毕竟是他们有事相求,哪里还有挑理的余地?
    “这次我等兄弟从震北王域而来,带了十车粮食,十五车铁矿。粮食倒是不愁,胡家酿酒定然需要。只是这铁矿,因为震北王域的种种变故,我等担心血本无归。”
    蓝衣人说道。
    “原来是问营生。”
    刘睿影点点头。
    随即又问了蓝衣人的生辰八字,然后用食指沾着杯中的“三太岁”,在桌上写写画画。
    左右之人饶有兴趣的看着,但却根本看不懂刘睿影在桌山写画的是些什么。
    看着像字,却又有很多不认识的图形。
    其实刘睿影哪里会什么天数?无非是将许多生僻的字左右上下颠倒过来,再加上许多他在定西王域时看到的草原王庭极有特色的纹饰。
    约莫过了一盏茶的功夫,刘睿影觉得差不多,心中也想好了该如何应付。
    “阁下所问之事目前看来风调雨顺,却是无忧。不过阁下真正所想之事,恐怕有些困难。”
    刘睿影说道。
    蓝衣人默不作声,但刘睿影身边之人,却悄悄将手放在了刀柄上。
    “大师玩笑了,生意人满脑子都是赚钱,只要这买卖能够不亏本,哪里还有什么其他的打算?”
    言毕,却是朝着那磨刀之人丢去个眼色。
    那人心领神会的点了点头,收回手,从自己怀里弄出个五十两的银锭放在方在刘睿影面前,算是卦资。
    刘睿影伸手一抄,毫不客气的揣在怀里,道了句多谢。
    随后众人又举杯寒暄了一阵,他便先行告退。
    雅间的门一关。
    蓝衣人便对方才摸到的人扔去一只酒杯。
    精铁铸造的酒杯砸在砸在他的脑袋上,当即便开了口子,血流如注。
    那人疼的龇牙咧嘴,但连流出的鲜血却是不敢伸手擦去。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阴阳师既然都这么说,咱们还是该稳妥些。”
    蓝衣人说道。
    那人听后冷哼一声,对他充满了不屑。
    “他根本就不是什么阴阳师。”
    “为何?”
    蓝衣人皱眉问道。
    “因为他的身上还有没散去的血腥味。”
    此人在来酒肆之前,经过河岸时便看到欧家与胡家的家丁提着灯笼,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将河岸尽头处的几座凉亭全部封锁。
    接着灯笼的火光,看到凉亭中的血却是要比他身上的衣服更加鲜艳。
    刘睿影刚才一进雅间儿,扑面而来的血腥味便让他知道刘睿影决计不是阴阳师。
    那样的地方,阴阳师决计不会去凑热闹,只会远远的绕着走。
    旁人喝酒,越喝越是迟钝。但他却不同,酒喝的越多,感官越是灵敏,尤其时鼻子。
    刘睿影拿着那五十两银子付了酒钱,揣着找回来的银两正准备出门,门外忽然传来一阵笛声。

第八十一章 离娄之明

    长街东头,正有一人在吹笛。
    距离太远,刘睿影卡不清此人面貌,不过从身形判断,是为女子。
    相比之下,她手中的笛子更加显眼,约莫二尺长,金灿灿的,似是黄铜铸造。
    转眼间,整条长街的氛围骤然转变。
    两边虽然都是热闹的酒肆,但这笛声却掩盖住了喝酒时的粗狂豪放。
    笛声里蕴含着难以言表的雄壮,似是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随着笛声的韵律逐渐高亢,这般慷慨却是越发清晰。刘睿影的眼前都看到了刀剑相交的铿锵。
    这首曲子名为《铁马冰河》。
    曲名原子通今阁中一位先贤的绝句,“铁马冰河入梦来”。
    刘睿影曾听过这首曲子,不过在处处都是亭台楼阁的中都城里听,和在此临近大漠的下危城中听,感觉截然不同。
    那女子穿着一袭水蓝色的裙装,这一抹颜色却是让下危城中的秋沾染了几分春意。
    绿色要比蓝色更贴近春。
    至少千百年来的人们都是这把说辞。
    可在此时此刻,借着此情此景,刘睿影就觉得蓝色才和下危城中的春更加贴合,至于为什么,他也说不出原因。
    “吱呀”一声,方才酒肆二楼雅间的窗户被人推开。
    先前请刘睿影喝酒的安惹,微微扭过头,将目光从窗户里伸出来,显然也是被这笛声所吸引。
    他的视线和刘睿影略一触碰,随即便对他笑着点点头。
    刘睿影客气回礼,但他的精神全都在那吹笛的姑娘身上。
    遥遥看去,即使面庞不清不楚,刘睿影也能感觉到这是个寂寞的人……
    一曲终了,忽然吹起晚风。那吹笛的女子,衣裙随着晚风疼起,悠忽一下,不见了踪影。
    刘睿影用手拍了拍自己的后脑勺,刚才发生的总有些不真实的感觉……
    人不论喝酒多少,有时候都会产生幻觉。有时候是因为疲惫,有时候是因为过于惦念。
    也是因为那些疲惫和惦念,才会想要喝酒,说到底喝的不是酒,只是无法面对那深沉的疲惫感和发自肺腑的惦念,哪怕清醒一刻,他都会受不了。
    因此只能靠那浓烈的酒,来麻醉自己,只有在麻痹之下,他才能得到许久以来片刻的歇息。
    刘睿影知道自己很累,从进入下危城后,他还没有片刻安稳。
    累并不是身体上的,夜里也会睡觉,只是一直折腾之下,心性越发浮躁混乱,再也恢复不到之前的平静。
    但现在还不是休息的时候,他还有一个地方要去,或者说有个人要见。
    去了正确的地方,就能见到正确的人,这个道理想必谁都明白。
    但有时候却是还需要一点点气运和时机。
    若是时机不到,即便去了正确的地方也无济于事。
    刘睿影对下危城中的布局毫不了解,还好这条长街算是热闹,而下危城中的人都很热心。只要自己知道的,那便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问了两三个人,刘睿影才最终确定自己要去的方向,在婉拒了一位热心人提出带路的帮助后,独自从这片灯火中走出去。
    “一剑”告诉他,在城墙根下有道暗门,唯有世家子弟才可在夜间进出。
    从这道暗门出去,便是一望无际的大漠。
    绵延五十里的范围内,都是下危城与漠南蛮族之间的缓冲带,除了欧家和胡家的值守巡视之人外,什么也没有。
    没有旁人,没有楼阁,没有灯火。
    要说看星星的话,这里着实是最佳选择。
    城中的灯火足以遮掩星光。
    星光虽然璀璨,但毕竟遥遥的挂在天幕之上,离人太远。要是它们足够近的话,人间又岂会需要灯火?
    走到暗门前,刘睿影发现这里无人守备。
    想必是因为寻常百姓即便知道此处暗门,但因为夜间不能通行,所以不会来此。至于那些世家子弟,更是抓紧时间花天酒地,更不会有这般闲情雅致来看星星。
    出了暗门,一股磅礴的冷峻将刘睿影吞没……
    像是在二八隆冬时,掉进冰窟窿里似的。
    寒凉、孤寂,似是走马灯一般在他心底里你方唱罢我登场。从足底开始,逐渐向上蔓延,很快就吞没了他的脖颈咽喉。
    “一剑”不知刘睿影为何突发奇想的要看星星。
    不过现在是晚上,他告诉刘睿影在白天时,大漠里每隔一段就很是规律地载排着干芦苇。
    但更多的则是沙漠里特有的植物——梭梭与红柳。
    即便现在是晚上,在这一望无际的沙海里,它们的略微绿色也显得很是耀眼。
    远处一个个高低不一的沙丘,安静而平和。
    似是少女的肌肤般,光滑圆润,金黄灿烂。
    风在这些沙丘上雕刻了出许多栩栩如生的浪花,在星月的掩映下,犹如片片鱼鳞,银光闪闪,甚是壮观。
    刘睿影看的甚是欣喜,甚至忘记了自己来此的目的。
    像是有许多积淀在他的梦境这里,接着又似流沙塌陷般如潮水涌来。这些阔别已久的记忆,堆压在心头,让他有些喘不过气来。
    刘睿影在静寂的空地中,碾了碾脚下的砂砾,抬眼看沙丘起伏,看月光如水,耳畔甚至都响起了悠悠的驼铃声。
    风将大漠掀起一角,流动的沙粒中包含着旋转的岁月、繁华的街市,一切都在不断演变、分裂、再重组……
    这是刘睿影第一次直面大漠,但他从小就对这心生向往。
    喜欢它的一望无际,喜欢它的亘古不变,想要有一天能实实在在的站在砂砾中间,用手拂过沙丘的身躯。
    更喜欢它与生俱来的潇洒自在,任意变换,但无论怎么变换,它依旧是它,那片金灿灿的沙滩。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远处腾起一律白气,在没有风的干扰下,笔直冲天而起。
    这里不同于西北的苍凉,也不同于安东王域山的秀丽和温柔
    。
    不知为什么,刘睿影伫立如雕塑,望着远方太阳落下的之地,好似这世间最为孤独的一抹,连岁月都无法抹去。
    “你也喜欢大漠?”
    一道清丽的女音在刘睿影耳边响起。
    还不等他回过神来,这声音却是就自顾自的说了下去。
    “我喜欢大漠是因为它总是那么沉静,像睿智的长者,看着所有的变迁,它平静的能够容下所有喧嚣,同时又博大的可以容下所有沧桑。当我的指尖触碰到砂砾时,我就希望可以倾听它那黑暗般沉重的心事。白日里,我就站在城墙的钟楼上,看往来商队们那悠悠的驼铃,一晃一晃的,尤其是迎亲的时候,那新娘的倩影更是好看。”
    她说到这里,突然停下。
    一双眼睛扑闪着,看向刘睿影。
    刘睿影扭过头,却是没有先看她的眼睛,而是停留在她的睫毛上。
    胡希仙的睫毛很长,还想上卷曲。这样的睫毛,可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
    刘睿影在中都城里,还看见过专门商贩兜售一种名为“火钳”的东西。那些女子们买来之后,将其放在炭火上微微烘烤,然后“啪”的一下夹住睫毛,用力朝上提去,就能让这睫毛又弯又翘。
    胡希仙显然不需要用这样的工具,老天总是会对有些人过度的偏爱。
    别人没有的,她轻易就有了,甚至还觉得自己拥有的并不是最好的。
    因此人生来本就承担着不公平,想要寻求所谓的公平,也就是以这说辞来弥补自己空洞的内心罢了。
    人的**不会因为公平而停止,每个人都想要做最好的,可最好的在旁人眼里却也评价不一,因此最好的人们,只存在他们自己本身的心里。
    当她一把将脸庞捂在飞巾里时,她的双眼和睫毛就变得更加摄人心魄。
    刘睿影匆匆将头转开,不敢多看。
    何况一个男人要是目不转睛的盯着一个姑娘的脸,总是不太好。即便这个姑娘有些疯傻也一样不好。
    “我也喜欢。”
    刘睿影将头转开后,淡淡的说了一句。
    他没有说谎,甚至还觉得方才胡希仙说的很有道理,和他想的几乎一模一样。
    在他们俩脚下现在踩着的砂砾上,曾经无数次的发生过与漠南满足的战斗。马蹄踏碎的沙粒混着鲜血,将旧迹全都洗涤干净,只有呼啸的风,似是还带着点当年的时光,但也被月与星光一一刺破。
    身后的角门,便是大漠的原点。
    这么来说,刘睿影和胡希仙都是特别的人,延误了灯火阑珊和亭台楼阁的喧嚣、拥挤,想要亲自感受这天下无人领略的辽阔和壮美。
    “你不说今夜不出门吗?怎么还会逛来这里?”
    胡希仙忽然想起了什么,揪住刘睿影的胳膊不放,语气极不客气。
    刘睿影一时语塞……
    但一转念,却是就想出了敷衍之词。
    “你不也说要回家,之后便不出来,明日再见?”
    胡希仙听后,扑闪着眼睛,松开了揪住刘睿影胳膊的左手。
    她的确是这样说过……
    被刘睿影提出来之后,脸上顿时露出了怯意……
    胡希仙回到家的时候,已经算是入夜,只不过夜还不算很深。
    白天的欢闹远去,朦胧的光洒下来,使这位在胡家高墙之中的姑娘,心中更加多了几丝悲凉和凄清。
    从来没有人愿意和她透彻的说说话,因为大家都觉得不管是疯子还是傻子,却是都不会有悲伤。
    胡希仙坐在屋里的梳妆台前,她的梳妆台上空空如也,只放着一面镜子,一个灯盏。
    蜡烛在黑夜里发着昏黄的火光,一只飞蛾扑棱着翅膀飞来,一下子跌进烛油里,挣扎了两三下便不再动弹。
    “唉——”一声长叹。
    胡希仙用挑芯针挑动那个可怜的`家伙。
    “何苦呢?”
    谁也不知道这声叹息是在哀婉这可怜的生命,还是在叹息她自己的孤独。
    总之,这屋子里除了她之外,惟一的灵动也失去了。
    即便无法一切都尽如人意,但对于她而言,不如人意的未免有些太多……看着铜镜中自己的面庞,脑子里蓦然腾起“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八个字。
    以前,只要胡希仙上街,那些世家子弟们争抢着向她献殷勤的暧昧的笑脸,看得她胃里直翻。
    想起这些,她的嘴角不自觉轻扬,然而眉头紧皱,舒展不开那忧愁。
    望着床榻上婢女送来的新衣服,胡希仙不禁又一声长叹……
    眼底的忧伤化为晶莹的泪水从两颊滑落。
    夜越来越沉,心越来越重,情也越来越伤。
    她注定今晚睡不着,所以才要出门走走。
    一开始,她便准备直奔这道暗门而去。
    从她现在和刘睿影站立的位置,往南直走二十里地,便是一座陵园。里面埋着胡家所有在与漠南蛮族的征战中死去的家族中人。其中包括胡希仙的二哥,整个家族中唯一愿意花心思陪她玩闹,听她说话的人。
    上一次她去陵园祭拜,正值中秋季节。
    风和日丽,是漠南最温柔的时候。
    此刻的大漠里,没有冬天的严寒,没有夏日的炎热。
    在一眼望不到尽头的沙海中,她骑着的骆驼像一叶小舟漂流着。偶尔一阵风起,愤怒的扬尘便随后混沌突进,将人劈头盖脸倒灌的全是砂砾。
    身边沙丘如浪头,一个连着一个,突兀而千姿,泛着无数有序的波纹。
    午夜而起,天亮即达。
    胡希仙即喜欢大漠夜晚的星星,也喜欢大漠的日出。在即将日出钱每一刻,都让她充满了焦急和期盼。
    “我睡不着,所以出来看星星……”
    胡希仙辩解道。
    她还想说自己也想看日出,但话到嘴边,却硬生生的咽了下去。
    “还有一个时辰。”
    刘睿影说道。
    “一个
    时辰之后就要日出了。”
    胡希仙说道。
    “你喜欢日出吗?”
    刘睿影问道。
    “喜欢。”
    胡希仙用力的点了点头。
    刘睿影也喜欢。
    虽然他没有见过,但有些东西去,却是听到名字就会喜欢。
    刘睿影喜欢,是因为它的广阔。
    它在明暗交替之间,尽可能地包容了天地间的一切。光线绘出的苍穹,大漠的宁静与黑暗,以及不时出现的明亮都是它的其中之一,这般丰富的构成,这难道还不足以让人喜欢?
    相比于湖海的日出,大漠的日出更加直接。
    刘睿影觉得自己好像伸伸手,就能接近那片红色的火焰,去接近那引导生命跳动的脉搏。
    思忖了片刻,他决定为了那光亮的火球越出大漠的一刻多等一个小时,不过他说出口的,却是愿意和胡希仙一起看大漠的日出。
    胡希仙的双眼中红满是惊喜……
    不自觉的,却是扬起手中的底子边唱边跳。
    “原来刚才在长街上吹笛子的,就是你啊。”
    刘睿影明知故问的说道。
    他已经摸清了胡希仙的脾气秉性。
    对于她不想说的话,无论旁人如何质问,确实都一个字不说。但要是随顺着她的感兴趣的东西,那胡希仙就会自己把刘睿影想听的一字不落的说出来。
    “好听吗?”
    胡希仙问道。
    “好听。”
    刘睿影说道。
    胡希仙笑了起来。
    无论男女,都喜欢被人称赞的。
    笑玩之后,她把覆盖在脸上的飞巾扯下,将笛子放在嘴边。
    嘹亮,悠扬,激越的笛声,在静静的大漠中荡漾着,慢慢地消失在沙丘的尽头。笛声渐渐舒缓变小,如同渔舟泊岸而眠,刘睿影的心也随着节奏沉浸在如歌的旋律中。
    忽而又渐远,其中淡淡的忧伤里,两人都回到了曾经的天真的之中,勾勒起对过往的无限怀念。
    整个大漠都被笛声暮景渲染得诗意迷茫,升到那有着星辰与皎月的深空里,和着云丝曼妙轻舞。
    天上人间的喧哗化作一片绚烂织锦制成的灵动画卷。这一曲,清新玄妙,和先前的铿锵有力截然不同。
    一个人吹笛,风格怎么能变化的如此之大?
    刘睿影虽然粗通音律,但这个问题,他却是想不明白。
    相比于之前,此刻的笛声和雅清淡,恬静悠远。
    如一弯淙淙的溪流,婉转清脆,轻吟浅唱。
    又像一道故乡的远风,没有铅华雕饰,自然清丽。
    横笛在胡希仙手中上下飞扬,似是要逗弄着大漠间的一切,干枯的芦苇也因为笛声的错落,伴着风一起涤荡不已。
    “谁家吹笛画楼中,断续声随断续风。响遏行云横碧落,清和冷月到帘栊。曲罢不知人在否,余音嘹亮尚飘空。”
    笛声余音袅袅,绕空不去。
    远处的天际骤然一闪。
    刘睿影眯眼看去,大漠天边一层层低沉的云雾使这一刻失去了光芒万丈的震撼,却也让他看到了一个因云雾的遮挡而形成的别样风情。
    日头再圆润。
    低压的云层遮住了上半部,使之看似一块火红的城砖。
    云层将红日分割成了好几份的光亮。
    而初升的朝阳则尽力将霞光散射到这片黑暗当中。
    就在这自然的角力当中,晨雾中的大漠变的亮堂起来。
    轻纱笼罩下的红柳和梭梭,如同墨尖皴笔画出来的,虚幻而意味深长。
    天空也渐渐变红。
    红色的朝霞扫去了乌云的阴霾。
    刘睿影低头,脚下沙粒还有远处几个深浅不一的骆驼蹄印已在晨光中清晰可见。
    常言道“钓胜于鱼”,这话放在此时一点都不假。
    其实在金光闪耀的瞬间,红日就已开始消散。
    最明艳的时刻,它在与云层的争夺中互相消磨。
    胡希仙转头看向下危城城墙上的钟楼。
    “好了,我要回家吃早饭!”
    胡希仙收起了笛子说道。
    “刚才的曲子叫什么?”
    刘睿影问道。
    “你是说在长街上的还是在大漠中的?”
    胡希仙反问道。
    “大漠之中,日出之前。”
    刘睿影回答道。
    “二十四桥明月夜。”
    胡希仙说道。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刘睿影重复道。
    “正是这句的前一半。”
    胡希仙点头。
    “这不是洞箫曲?
    刘睿影不解的问道。
    “笛子也能吹。你喜欢洞箫还是笛子?”
    胡希仙歪着脑袋,却是又将已经收好的笛子去了出来。
    “我听琴听得多。”
    刘睿影想了想说道。
    他在笛子和洞箫之间着实难以做出选择。
    “我不会弹琴……”
    胡希仙拿着笛子的手无精打采的垂在身侧,然后低着头,朝暗门走去。
    “我陪你看日出,你可要答应我一件事,还记得?”
    刘睿影对着她的背影突然开口说道。
    “记得!”
    胡希仙转过身来随口说道。
    其实刘睿影根本没说过,胡希仙也未曾答应过。
    虽然遮掩欺骗一个有些疯傻的姑娘并不好,但刘睿影却也没有其他办法。
    他有很多事想要问问胡希仙,不光是今晚“一剑”拜托他的,还有在酒肆中听说的。
    “你陪我看日出,我什么都能答应你。你要我陪你做什么?”
    胡希仙背着手,走上前来问道。
    “先陪我吃早饭!”
    刘睿影笑着说道。
    折腾了一整夜,他也着实是饿的潜心贴后背,就连说话却是都有些底气不足。

第八十二章 哀矜勿喜

    “你想吃什么?”
    胡希仙问道。
    两人在下危城里肩并肩走着,她的剑藏在裙子里,手上只拿着那根黄铜笛子,在掌心拍打着,敲击节奏。
    一上一下,在莹白中间晃荡,带着虚无的黑影,夹杂着几抹劲道的风。
    “这里的早饭都有什么?
    刘睿影反问。
    他其实没有吃早餐的习惯。
    就连在书塾中读书时,都是睡到最后一课才起来,匆匆收拾东西,根本没有多余的时间去吃。
    吃饭对于读书的学生来讲,就是忙碌的时间里多余的事情,好学的通常利用这多余的时间来再背背书,贪玩的会利用这段时间多玩一玩,总之相比之下,吃饭这件事情,就显得很是不重要了。
    这顿饭对刘睿影来说是早饭也不是。
    毕竟他昨晚开始就没怎么吃东西,现在已然日出,中间差不多有三四个时辰。
    只能说是午饭又早,早饭又有点晚,干脆混了称呼,叫早午饭。
    “我也不知道……早饭一般都是在家里吃的。”
    胡希仙皱着眉,认真的思考。
    好在她还算是经常出门,对下危城里还算熟悉。
    两人走到一处面摊前。
    这个时候很多铺子还未开张。
    至于河堤两岸的夜市,则刚刚开始收摊。
    对于不知道吃什么的人来说,吃面最不会出错。
    面条是主食,劲道爽,滑,加着菜,有汤,可谓是干湿合并,十分统一。
    面也有讲头,有的喜欢宽面,一大片放在碗里,一口一口提溜着吃,还有的喜欢头发丝般的一面,吸溜一口大半碗就没了。
    刘睿影在深夜吃过很多碗面条,在赶路的途中也吃过。巧的是,他吃过的面摊,老板或多或少都有些怪异。
    这处面摊,看上去极为普通。
    但越是普通的地方,越是能显露出不普通之处。
    刘睿影挖空心思找寻了许久,却是都没有发现。
    无论是老板本人,还是他下面的灶台,切配小菜的刀、案板、与手法,都是极为的普通。
    这样的情况只有两种可能。
    要么是老板掩藏的太深,太好,要么这里就真的是个极为普通的面摊,没有任何其他。
    胡希仙点了两碗牛肉面。
    和别出的面都是一层肉哨子不同,这里的牛肉面是货真价实的大块卤牛肉。
    一碗面上满满的覆盖了一层,肥的多,瘦的少。
    来这里吃面的人,大多都是收了夜市的摊贩。消磨了一夜,卖了多少银钱却是等回家之后再算账,当务之急是先填饱肚子。
    一口肉下去,满嘴冒油。
    再配上面条一起咀嚼,喝一口面汤将其顺下去,从里到外顿时就暖了起来,整个人也便得极有精神。
    那牛肉是卤过的,看着油腻,实则不然。
    刘睿影轻咬了一口,觉得味道不错,耐不住肚中饥饿,三口并两口的就将一碗面吃了个底朝天,连面汤都没有剩下。
    胡希仙并不饿。
    也许是因为这里的面太油腻,不和她胃口。
    她用筷子挑出几根面条,在一旁的水碗里涮了涮,勉勉强强吃了几根,就此停住。
    刘睿影手中的面碗落桌,胡希仙已经结完了账,正准备起身离开。
    四周已经渐渐开始上客,刘睿影也觉得此处发问有些不妥,便也紧跟其后。
    “熬了一夜,你不困吗?”
    刘睿影问道。
    “我不困,我经常这样!”
    胡希仙回答道。
    她似是有些不高兴,以为刘睿影是在借故想要离开。
    “不过我昨晚的确是很不开心!”
    一提起昨晚的事,胡希仙却是又打开了话匣子。
    这正暗合刘睿影的心意,便引着她继续说下去。
    “日出也看了,还在外面游荡了一整夜没有回家,这还不痛快?”
    “我不开心是因为有人骗我!被骗和看日出是两码事!看日出的开心是看日出的开心,被骗的不高兴是被骗的不高兴,怎么能算在一起?”
    胡希仙很是嗔怪的瞪了刘睿影一眼。
    刘睿影立马识趣的闭上了嘴……女人不分年纪大小还有阅历高低,却是都浑身长嘴,从头到脚都是理。你若是想好了一句,那她更有一百句,一万句在等着你。
    想在这样的掰扯中占据上风是根本不可能的,刘睿影能做的只有转移她的精神,让她把
    昨晚发生的事情继续说下去。
    “你这么聪明的人还会被骗?”
    胡希仙一听刘睿影说她聪明,顿时就眉开眼笑。
    再疯傻的人,也知道“聪明”是个好词,能分辨出旁人话中到底是善意还是恶意。
    “昨晚我本是想看星星的,然后就顺着河岸一直往前走。因为尽头处没有灯火,我觉得星光应该更醒目。没想到昨晚的天上什么都没有……亭子里的有人说告诉我哪里可以看到,结果他在说谎!我一气之下就把他们都杀了!”
    胡希仙说道。
    她说起杀人时,没有任何情绪。
    若一定要分辨的话,那只有她被骗的生气。
    如此在大街上坦然说出自己杀人之事的人,刘睿影着实没有见过……还好他清楚胡希仙并不会朝着自己拔剑,不然他一定会在刚才日出之际动手。
    因为那时候,胡希仙的全部精神都在欣喜里,根本分不出旁的来戒备刘睿影。
    “他们怎么给你说的?”
    刘睿影追问道。
    “他们告诉我,星星在这里!我看了一眼没有,那人还让我张嘴叫,说叫了星星就会出来……我又不是傻子,星星也没有姓名,怎么能叫的出来?你说这是不是骗我?他们该不该死?”
    胡希仙一连三个问题,让刘睿影根本无法回答。
    星星的确没有名字,但胡希仙真的有点傻……骗人的的确不应该,但骗人的确罪不至死。
    刘睿影又问她那人说的星星是在何处,胡希仙用手中的弟子,撩起衣角,指了指自己的私隐之处。
    她好像还知道这里不是个能明说的地方,尤其是姑娘家对一个男人。
    刘睿影看罢,迅速将脸转到一旁,生怕胡希仙看出他的尴尬。
    现在他能确定凉亭中的人有些该死……
    无论出于什么缘由,调息姑娘总是一件大错事。
    胡希仙不管是出于什么情绪动手杀人,却是都能说的过去。起码在下危城的规矩里,和她的身份背景之下,这不算是什么大事。
    刘睿影还想问问她对欧帆可有印象,但看她气呼呼的样子,再追问下去只能是火上浇油,便打住了念头。
    两人走着走着,却是来到了一片开阔地。
    和别出不同,这里犹如傍晚。
    两边许多高耸的塔楼,楼顶上拴着绳扣,支起一块块黑纱帐。
    这些黑纱帐连在一起,一眼望不到头。
    阳光从上面投射下来,被这些纱帐遮蔽了打扮,余下的光线极为孱弱,像是地平线上仅剩的夕阳。
    “竟然不知不觉走到了这里!”
    胡希仙抬头看了看那黑纱帐说道。
    “这里是什么地方?”
    刘睿影问道。
    “胡家的酿酒地。你看这些纱帐,为的就是遮挡阳光。酒浆要是被阳光直射的话就会变了口味,所以干脆把这一块的天全部遮住。”
    胡希仙解释道。
    刘睿影心里啧啧称奇。
    胡家不愧是当今天下数一数二的大世家。
    为了酿酒,竟是能做到遮蔽起这么大的一片天空来。这一不单单是银钱的花销,更是霸气与魄力的象征。
    远远看去,这里就像是常年被乌云笼罩,云层下是胡家依为根基的产业。
    秋风一吹,这里没了太阳?,便生出了些寒意。
    胡希仙带着刘睿影从正门走了进去,奇怪的是这里并无人守备,而且门大敞着,任凭出入。
    胡希仙却不以为意,自顾自的朝前走着。
    “这地方小时候我经常和爹一起来,这几年却是来的少了。”
    胡家家主把这胡家的酿酒之地修建的如同一座园林。
    黑纱帐除了为酿酒方便之外,更是因为这里移栽了许多名贵较弱的花草树木。
    它们经不起下危城中的风沙和日头,黑纱帐给了它们保护,使得可以在这里存活。
    胡希仙的父亲,胡家家主经常在其中踱步,他衣衫华丽,长身玉挺,脸上满满都是少年气,根本看不出已是五个孩子的爹。
    腰下斜斜垂着一柄绿鲨皮剑鞘、紫金吞口的长剑。
    胡希仙则一手捧着一方青石端砚,一手拿着两枝紫狼毫笔,跟在她爹身后,气喘吁吁地。
    每当他爹踱步时起了诗性,便提笔些两句,然后泡在酒缸里。
    宣纸浸润之后,字迹立马变得模糊不清。
    不过她爹写诗纯为了自娱自乐,根本没有想过拿给旁人品鉴传抄,自是也说得过去。
    现在换做刘睿影跟在胡希仙
    身后,但他的手中只有一柄剑,却是少了青石端砚和紫狼毫笔。
    又亲行了数十丈,泉声忽地震耳而来。
    刘睿影抬眼一看,只见正面前一座用巨石人工堆砌而起的悬崖如刀砍斧削般,下面流淌着一条条宽有五六丈的河水。
    胡希仙目光一闪,抢先数步。
    刘睿影俯视河道,觉得其深至少十丈有余。
    山泉自悬崖顶部流下,银龙般地飞舞着,随后又撞在河道中的沉石之上。
    珠飞云舞,映日生辉,波涛荡荡,水声淙淙,与四下秋风透过黑纱帐吹起木叶的簌簌之声,相与鸣和,好似江南春日之际,空山回响,显的极为清壮。
    刘睿影看的有些痴。
    他还未想明白这水流究竟是如何从河道里上到了悬崖顶端,再如同山泉之状倾泻而下。
    待他回过神来时,胡希仙已经不在目力所及。
    刘睿影伫立在这河道旁边,以为再也无路。
    突然飞珠溅玉,水滴一粒粒溅到他的身上,让他却是以为胡希仙一头钻到了河底。
    愣了半晌,目光四顾,忽然瞥见右侧有条独木小桥,从那局势悬崖背阴面的崖头,斜斜挂了下来,搭在这边的河岸上。
    刘睿影唯恐这桥上有机关,一步步走的很是小心。
    过了桥后,黑纱帐要比先前更加浓稠。四面垫着灯笼,高高挑起,随风晃动。
    前面有灯的地方,必有人家,这是赶路之人都知道的道理。
    现在虽然不是真的山林之间,但看到了灯火,刘睿影还是安心了许多。
    “你平常胆子不是挺大的吗?现在怎的如此害怕?
    刘睿影一扭头看到了胡希仙的身影。
    原来她还在河道对岸,尚未过桥。
    胡希仙沉默不语,眉宇间竟是第一次显露愁容。
    她呆呆的看着桥下的河水,只觉得心神不宁。
    不知突然又想到了什么,胡希仙将笛子插在腰间,拔出了配剑,抚剑无言。
    神色之间,意气甚豪,忽的迈开大步,向那独木小桥走了过去。
    刘睿影这才注意到,独木小桥凌空而架,宽虽约莫两尺有余,但下放河水幽深,水流甚急。
    胡家家主有意在此将河道收的窄了些,故而波涛激荡,势若奔马。
    寻常人要不是有几分胆魄,光是站在桥头,朝那下方的河道看上一眼,便会觉得头晕目眩,更不用说要从这桥上走过去了。
    方才刘睿影也是因为找寻胡希仙甚急,因此才忽略了这座桥的险要。
    现在回头一看,心中却也是有些后怕。
    这胡希仙虽世家子弟,但生性刚强,是个宁折毋弯之人。
    能把杀人一事说的风轻云淡,平日里胆魄亦在常人之上,更不让男儿。
    此刻见了这绝险的独木小桥,在手中握剑之后,心中更无半分怯意。
    微微一眯眼察看,便大步从桥上走去。
    每一步之间,极为平稳,却是要比刘睿影更加自如。
    只是当她行至桥中时,一阵大风吹过,吹得头顶的黑纱帐飘摇不已,更吹得胡希仙身上的衣裙,猎猎作响。
    借着风势,胡希仙运气身法,眨眼之间,两人都行到了对面。
    “哪里是不是有座屋子?”
    刘睿影问道。
    灯笼最集中处,被树丛掩映,看不真切。
    “我记得是有的,那里应当是护院的休息之处。”
    胡希仙说道。
    话音刚落,胡希仙一个箭步窜了过去,拨开树叶只差,朝着屋中一望,面色不禁突地一变,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两步。
    刘睿影顿感不对,急忙跟上,一看之下,胡希仙的面色更已变得煞白,身子剧烈摇晃,几乎要跌倒地上。
    顾不得查探屋中的情状,刘睿影扶着她的肩膀,拦着腰,将其搀至独木桥旁。
    草丛中有一套轱辘,上面拴着粗麻绳,绳头挂这个木桶,应该是护院之人取水所用。
    刘睿影将木桶丢进河道之中,任凭水流将它冲到。待桶里装满了大半桶水之后,这才缓缓提起。
    胡希仙看到清凉的喝水,不管不顾,一头扎了进去。
    过了一盏茶的功夫,都不见动静。
    刘睿影在一旁有些焦急,但见桶里水面从下起了一连串泡泡,这才略微心安。
    “有鬼……”
    胡希仙将头从木桶里提起,顾不得湿乱的青丝,便死死抱住刘睿影的胳膊,将头藏在他背后,只露出一只眼睛看向那屋子,颤巍巍的说道。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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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月满西山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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