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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实在太漂亮了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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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新茶已上市 请君来品尝

    公元2300年。

    阳光初现,唤众生以劳碌,给世界以光明。

    光明是什么?

    光明就是希望!

    特别是对汴梁这样的人来说,因为他在黑暗的监狱里被关了整整三个月,而且还是关死囚的监狱。

    这样的人,原本是没有任何希望的。

    可当他见到第一道光的时候,典狱长给了他一个希望。

    一个活下去的希望,虽然听起来不太靠谱,但比死刑要靠谱的多。

    当阳光晒到平壤监狱的高墙时,汴梁带着镣铐,被两个“老实人”押送着,上了一辆黑色的电磁车。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工智能登上了舞台,以美国为首的西部大联盟在软件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发明了人工芯片。

    植入美国的人工芯片后,机器就会像人一样灵活,几乎所有的工作都可以用它们来完成,只是机器的材料费和保养费相当的昂贵,并不是所有人都消费的起。

    而东部联合国却在生物技术上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

    他们先是在死人的头骨中插入芯片,并在腹腔里接入营养泵,又用管路连接到各个骨骼,于是,机器骷髅“老实人”产生了。

    它们不仅制作便宜,而且不需要任何保养,唯一的缺点是芯片需要从西部大联盟进口。

    汴梁上了车,坐到了后排,没想到司机竟然是个人,回头朝他打着招呼,“年轻人,你运气不错。”司机脸上带了一个京剧脸谱的面具,声音有些沙哑。

    “呵呵”汴梁冷笑着,运气这个词听在他的耳朵里,显得格外的讽刺。

    他本是一位留学生,出国时同学托他带一本笔记,结果,这本笔记竟然是机器骷髅的核心机密,于是,他以间谍罪被判了死刑。

    这那里是运气,这分明是一个阴谋!

    汴梁在法庭上,就是这么喊的!

    可律师却问:你为什么不检查一下笔记本?

    汴梁只好无奈的回答:那是他最好的同学,最信任的朋友。

    律师又说:信任和仔细并不矛盾。

    做人不仔细,活该受冤屈!

    好在,上天给了他一次从新生活的机会,那就是参加史博士的实验。

    大概是过了八分钟左右,电磁车在一个白色圆顶的建筑上停了下来,汴梁一看,与车门对接的自动门上,有个醒目的数字77,显示着这里是77楼。

    要是有电梯就好了,汴梁有些紧张的呼吸着,他还不想这么快就去做实验,哪怕多呆一秒也好,如果是爬楼梯那就更完美了。

    他还在幻想着,自动门却缓缓的升起。

    “你好!欢迎来到未来实验室。”门口站着一位老人,身着白色的工作服,微笑的用手中的扫码枪解开了汴梁的镣铐,一边自我介绍,“我就是史博士。”

    史博士拿过一个头盔,戴在汴梁

    的头上,满意的点点头说,“大小合适。”头盔是红色的,前面有个白色的编号,2710.

    “我能不能上个厕所?”汴梁问,戴上头盔后他更紧张了,不想这么快就开始实验。

    “没时间了,拉在裤子里吧,反正这具身体你很快用不到了。”史博士拉起他的手就往前走,后面跟着司机和“老实人”。

    他们穿过一层又一层厚厚的防盗门,直到进入了一个四周挂满显示屏的房间。

    显示屏前有张桌子,桌上放了杯新茶,杯口还冒着热气,看得出这茶刚泡不久。

    史博士将茶递给了汴梁,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他客气的说,“新茶上市,请君品尝。”

    汴梁正口渴呢,也没拒绝,结果,一口下去,顿时失去了知觉。

    两位老实人架起他的身体,放到了房子中间黑色的椅子上,椅子上方有个黑色的圆形的柱子,像一根烟囱挂在墙上,柱子上不停有白色的光圈闪过。

    史博士上前,将汴梁的头扶正,又用扫码枪扫了下柱子上的二维码,柱子的尾部瞬间伸长,和头盔紧密的贴合在一起,同时椅子背上出现几道圆环,将汴梁的手,脚,身体都固定住了。

    看着这一切,史博士满意的转身走向旁边的液晶显示仪,在操作屏上按了起来。

    “为什么要兜这么大一个圈子。”司机在史博士背后问着,他的声音不再沙哑,听起来很年轻。

    史博士回头朝他笑笑,“他可是我们从四十亿个身份证号码里,抽取出来的幸运星,当然要慎重了。”

    司机听了史博士的话,显得有些激动,“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们却让我陷害他,让他坐牢,这是那门子的慎重。”他想不通,一点都想不通,既然是做实验,为什么不直接把汴梁叫过来。

    “真是年轻人呢。”史博士看着他摇了摇头,“你知道这个实验的成功率是多少吗?”

    “2709个志愿者,全死了。所以,你这不是害他,你这是在救他。”

    “只有置之死地的人,才会迸发出最强烈的求生欲,也只有这样的人,才有可能在成功率接近为零的实验中取得成功。”

    “这个实验,不成功,就成尸。。。”

    史博士越说越激动,司机却越听越心寒,特别是听到百分之零的成功率时,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哽咽着说,“既然这样,那为什么还要做这种实验?”

    史博士的眼睛亮了起来,他有些激动的举着双手说,“如果实验成功的话,人类将能去到未来的宇宙,再也不用担心资源枯竭的问题。”

    “所以,一定要成功!”史博士狠狠的捏着拳头。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实验,但是,接二连三的失败,已经让国家失去了信心,如果汴梁还不能成功的话,或许这个实验室就会被关闭。

    “汴梁,一定要活着!”司机在心里默默的祝愿着。

    汴梁此刻正处于昏迷状态,恍惚中,有一个嗲嗲的女声传来,“您好!2710,欢迎来到时光穿梭机,10分钟后,我将带您去一万年后的

    未来世界。”

    “你说什么?”汴梁想问,却发现嘴巴不知何时被头盔下伸出来的玻璃片给封住了,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而且他的头也动不了了。

    头盔上的声音继续说道,“我有您的资料,您是一位大学生,时空穿梭是很深奥的理论,我会尽量按您能理解的方式来讲解。”

    “我们这次旅行,简单来说,就是从一个宇宙,前往另一个宇宙,您可以想象一下,此刻您正坐在摩天轮里,每一个摩天轮里的封闭舱都代表着一个宇宙,你就是要从现在的封闭舱去到前面的那个封闭舱。”

    “这些宇宙的外形都是一致的,但舱里的文明不同,舱里的时间也不同,如果把我们所在的宇宙时间记为零年的话,我们前面的宇宙就是一万年之后,类似于地球上的不同时区。”

    “我们现在捕捉到的暗物质,其实就是其他宇宙摆脱时间引力来到我们的这个封闭舱内,它们的特点就是快和轻,所以我们要穿梭去未来,也必须要快和轻。”

    “您头上的装置是粒子加速器,用来加速。”

    “您的大脑里已经植入了生物芯片,这是一个纳米载体,非常的轻,用来储存您的记忆,机器骷髅的头部都是类似的芯片,只是它们的芯片只具备读取功能,不会学习,但您的可以,而且,您的芯片中还有语言互译系统和文字识别系统,它们能让您在新的宇宙中没有任何的语言障碍。”

    “粒子加速器将在生物芯片读取完记忆后启动,带着您的记忆去未来世界,生物芯片需要补充营养,如果您不能在100个小时内进入到合适的宿体,那么很抱歉,记忆将会死去。”

    “根据单个宇宙的质量守恒定律,当现在的物质进入未来的宇宙,就会有未来的物质来到这里,如果我们接收不到未来的物质,那就表示穿梭失败。失败后,生物芯片将会瓦解成粒子返回加速器,目前确认的2709块芯片都已经瓦解。”

    “我们没有办法设置太阳能或者其他补充营养的方式,因为粒子加速器的质量不能超过1微克,而生物芯片的质量是0.97微克,为此您还能选择携带0.03微克的其他物质,我们建议带营养物质,0.03微克的营养物质可以多存活10个小时,您还有10分钟时间考虑。”

    “您只要把您的想法想出来就好,我们会通过头盔和生物芯片的连接把您的要求读出来。”

    “介绍到此结束,10分钟后生物芯片将会脱离您的脑部。”

    10分钟,带0.03微克的物品?玩我啊!汴梁很郁闷,脑子里不由的浮现出几百年前的影片《鹿鼎记》中周星驰入宫前的画面:陈近南指着面前山一样的秘笈说,还有一天的时间,学了就是九死一生,不学就是十死无生。

    不同的场景,相同的归宿,生死抉择前最有用的还是知识。

    真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给我纳米书,汴梁这样想着,天文,地理,历史,生物。。。。。。能带多少是多少!

    “如您所愿,纳米书载入,芯片分离。”头盔发出了最后的指令,然后汴梁就失去了知觉。

第二章 万年一瞬间,醒来别样天

    不知过了多久。

    像是睡了一觉,连梦都来不及做,汴梁就感觉到了吵。人声、马蹄声、金属摩擦声,非常的吵,吵的他头都大了!

    于是他想捂住耳朵,继续睡。

    “啪”那是手掌打在脸上的声音,他的手竟然没有捂住耳朵,而是打在了脸上。

    怎么回事?汴梁睁开了双眼,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狭小的盒子里,盒子顶上有块盖板,盖板没有完全合上,他可以透过缝隙清楚的看到屋顶。棕红色的,木制的屋顶,显得有些古老。

    穿越了?一万年以后?带着疑惑,他推开了盖板,往外一看,瞬间就凌乱了。

    自己居然坐在棺材里面,棺材前是一张长桌,蜡烛、供物等丧事用品一应俱全,桌子的两边则堆满了各色的鲜花。

    汴梁继续朝前看去,他的面前有扇半开的大门,门外是个宽敞的庭院,那里黑压压的全是人。有长袍束发的男子,大袖罗衫的妇人,更多的是披剑带甲的士兵,甚至还有一位骏马金盔的骑士。

    这就是未来?汴梁瞪大了双眼,心里除了惊讶还有些恐惧,惊讶的是无论从建筑还是人物的造型来看,这都像是古代,恐惧的是士兵们出鞘的剑正反着光,所以他闭上了嘴巴,身体也准备往棺材里缩。

    突然,那位骑士的目光扫到了他。两人的目光一接触,汴梁就看到了骑士脸上的恐惧,就像是学生做坏事被老师发现时的那种恐惧。

    骑士的手开始发抖,整个人慌张无比的从马上翻下来,可他顾不得掉在地上的金盔,单拳扣地,左膝下跪,嘴里恭敬的喊着,“见过大少爷。”

    汴梁往回缩的头停住了,这时人群都望了过来,霎那间,兵士们刀剑入鞘,整齐的跪在门外,而那些转过头来的长袍男女,一个个面有喜色的跑进大堂,其中一个年纪较大的女人兴奋的喊着,“少爷没死!少爷没死!”

    被她这么一喊,汴梁也兴奋起来,是啊,没死就好!管他未来还是古代,只有活着才是最真实的。

    “我还活着!我当然还活着。”汴梁心底嘶吼着,激动的举起了右拳,他的左手在棺边一扶,人立马就站了起来。

    士兵们的头都更低了,几乎要贴到泥土里去。围过来的人群中有位中年人,颤抖的手轻轻的拍着汴梁的左臂,哽咽的说道,“长生,太好了,老李家有救了。”

    长生?老李家?汴梁的大脑转的飞快,难道这就是我穿越后的身份?怎么我对这个身份毫无记忆?眼下的局面,该如何是好?这中年人又是谁?一连串的问题浮现在脑海,他却无从应对。

    管他呢,大不了来一句,我失忆了。这样想着,他从棺材里跨了出来,也用手拍拍中年人,只是并不言语。

    中年人点点头,转过身去,脸上已经是冷笑的神色,对着门口跪着的骑士说道,“朱将军,襄阳郡守的印章在老爷房里,还请将军随我去拿。”

    “吉爷您可千万别这么说。”骑士依旧跪在哪里,连头都不敢抬,“少爷在,又有谁敢多嘴。”

    “嘿,嘿嘿嘿!”中年人用手指着他,瞅了瞅身边的人,一脸的不屑,“来看看,大家都来看看,这就是朱将军,朱万夫长,胡国钦定的下一任襄阳郡守,怎么,这会谦让起来了。”

    “误会,都是误会。”骑士讨好的说着。

    “误会!”中年人笑得更冷了,“把我家老爷逼得卧病在床,这是误会?连丧事都不让办完就来抢印章,这叫误会?”

    骑士不敢应答,等他笑完,这才小心翼翼的对汴梁说,“末将该死,误听谣言,回去一定好好教训那些胡国使者,请少爷发落。”

    看到这里,汴梁有些明白了,那姓朱的将军,以为自己死了,便上门拿印章,如今自己没死,他就不敢拿了,为了找个台阶下,就把胡国使者拿出来当替罪羊。

    中年人准备继续嘲讽骑士,汴梁赶紧的挥了挥手,抢在他前面说道“都回去吧。”得饶人处且饶人,对方人多势众,又都是拿刀的主,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怕自己,但是万一身边的这位中年人把他们逼急了,那就麻烦了。

    “谢少爷!”骑士和士兵整齐的回答,声音如雷一般。

    中年人气急败坏的看着他们起身,急忙拉住汴梁的衣襟说道,“长生,不能就这么放他们回去,你不知道,他们刚才的态度有多嚣张。”

    “算了。”隔壁厢房里又走出一位中年人,脸色有些苍白,他是被身边一位少妇搀扶着出来的,走的匆忙,连头发都没束好,显得有些乱。

    “老爷。”周边的人喊着。

    “老爷。”汴梁也跟着喊了一下。心想,我是少爷,他是老爷,那应该就是这世的爹了,只是不知道少爷以前是喊爸呢,还是喊父亲大人呢,想了想还是跟着叫老爷吧。

    结果这一叫,老爷的脚步踉跄,差点就摔倒地上去了。

    “少爷,您不能这么叫。”少妇蹲着身子,将老爷扶起来。

    望着周边惊讶的目光,汴梁觉得很是奇怪,最早的那位中年人看上去像是家中的亲戚,连他都能叫老爷,为什么我不能叫?算了,摊牌了,“我。。。好像。。。失忆了。”他用手抓了抓脑袋,发现自己的头发也束起来了,而且有点长。

    老爷终于走到了汴梁的面前,一脸病容,但他还是用手抚摸着汴梁的脑袋,在汴梁右边太阳穴哪里,有条两寸长的伤口,伤口处的血渍已经干了,但是伤口是那么的深,黑黝黝的不见底。

    老爷心疼的放下了手,安慰着说,“失忆不怕,活着就好。”

    在老爷的吩咐下,灵堂内的设施开始撤出,院子里的仆人们张罗起晚饭来,老爷和几位叔叔们围坐在汴梁的周围,开始讲起最近家里发生的事情。

    首先说的是,老爷姓李,名叫老爷。家中后辈都按辈分称呼,其他人才称呼“老爷”。而汴梁向来称呼为父亲。

    大概是三个月前,襄阳郡周边的关卡都被胡国占领,老爷是郡守,拜安北将军,与麾下后将军朱万延一起守卫襄阳郡。

    胡军势大,襄阳郡又连年歉收,兵粮皆是不足,但是朝廷奸相当道,即不助粮,又无援兵,老爷一气之下,就投敌当了南奸,同时修书给在首都临城的少爷李长生,让他赶回襄阳。

    不想消息走漏,长生在回来的路上遭遇埋伏,回府时昏迷不醒。

    胡国收降襄阳郡后,封老爷和朱万延为万夫长,老爷为郡守,等府上传出李长生已死的消息时,胡国使者突然改封朱万延为郡守。

    于是就有朱万延上门讨印章,李老爷闭门不见客的事情。

    李老爷原来是朱万延的上司,所以朱万延起初还是很客气的,没想到今天居然带兵上门,实在是无礼至极!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但汴梁听的是一愣一愣的,再世为人,他只想多活几年,所以对新身份是很上心的。

    只是这事情听起来挺诡异的,胡国用一个官位,让两个人争,明显是鹬蚌相争的计谋,可是为什么要等自己死后才用这计谋,而自己一活过来,那朱万延就灰溜溜的走了?这中间,实在是想不通啊,难道是他们有什么把柄在自己手里?

    为了活下去,必须把这件事弄清楚了,于是汴梁直奔主题的问道,“父亲,朱延年为什么怕我?”

    寂静,全场寂静!惊讶,所有人都惊讶!仿佛这就是一个常识,根本不是问题。

    半晌之后,李老爷骄傲的说,“长生!你可是五圣的修为!大南朝。。。不,全天下第一!百年来独一无二的五圣!”

    天下第一!独一无二!汴梁感到一脸黑线,这万年之后的身份,竟然嚣张的如此可怕。

    真是,万年光阴一瞬间,醒来已是别样天!

第三章 传奇千万条,今年到我家

    李家的庄园坐北朝南,东北两面都是高山,南面接大路,西面靠大河。山水之间,景色无边。

    此刻夜幕已经降临,山里淡淡的雾气将村庄笼罩,只有书房里亮着一盏昏暗的油灯。

    汴梁坐在书桌前,一脸诧异的望着父亲,因为李老爷的手上拿着一本书,书名《李长生传奇》。这都出书了,什么情况?汴梁感到一脸诧异。

    故事从几十年前讲起,李老爷的祖上很穷,穷到都没有名字,李老爷的爹因为排行第四,就叫李四。

    李四年轻时在南朝宁县的县太爷家打长工。

    有一年村子里闹瘟疫,死了很多人,县太爷一家除了十岁的女儿都死了,夫人临死前拉着李四的手,将女儿托付给了他。

    三年后,瘟疫结束了,县里活下来的人不足一成,李四和县太爷的女儿却活了下来,并且两人成了婚。

    正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不瘟疫刚过,没人愿意到宁县当官,于是就让原来县太爷的女婿也就是李四来当。

    李四这个人穷惯了,没什么大的理想,就想让子孙后代吃个饱饭,并且有个名字。

    于是他找了个县里有些文化的师爷,让他把子孙三代男丁的名字都取好了。

    他总共生了五个儿子,六个孙子。

    儿子是老字辈,依次叫李老爷,李老吉,李老祥,李老富,李老贵。

    孙子是长字辈,老爷有一子,就是长孙李长生;老吉有两子,分别是李长孝和李长顺;老祥有一子,叫李长存,老富至今没有生到儿子;老贵也有两子,大的李长峰,小的李长鸣。

    李四是穷人翻身,家族人丁兴旺,在最小的孙子出生后不久,就和夫人一起撒手离世,也算是人生圆满。

    李老爷二十岁那年,也就是南历3282年,在宁县海边划水的时候,不幸遇到了风浪,若非有海底美人鱼相救,也就英年早逝了。

    李老爷认识了这位会说人话的美人鱼,产生了感情,一年后诞下一子,就是李长生。

    据说李长生出世的时候,海面上万里金光,群鱼雀跃,是为大吉之兆。

    李长生出生后,美人鱼给他取了个字,叫变量,随即跃回大海,再不复见,老爷无奈,带长生回府。

    李长生七岁那年,李四让他去乡里的学堂上学,南朝的学堂分为孔学和姜学两类,孔学是学习礼仪等当官之道;姜学则是武艺等为将之道。

    长生去的是县里的小姜学堂,天下武学评定为三层五级。

    第一层名为砖士,能单次击碎一块砖头的为一砖,两块的二砖,四块为三砖,以此类推,十六块则是最高的五砖。

    当时在小姜学堂教书的一般都是砖士,等级不会超过三级。开学第一天,在入学测试的时候,李长生单拳碎砖,惊得监考老师半天说不出话来,半天后,一个劲的说,“奇才,奇才!”

    武艺,顾名思义,除了武力之外,还有技艺。学校里除了练习武力,也会教授技艺。

    结果,第一次上课,李长生击败老师。

    院长闻讯,赶紧把他放入毕业组,和十一、二岁的孩子们一起上课,结果第二次上课,李长生竟击败毕业组的教师。

    虽说一力降十会,但是技艺高强的人越级击败对手的情况还是有的,可一个新入学的一级砖士学生击败了二级上等砖士的老师,这就不是奇才能够解释的了!

    怪物,真的是怪物。院长亲自将李长生送回家里,对县太爷说,如此怪才,不应该在乡村小院里埋没,应该送到临城去。

    宁县是小县,临城是首都,两者间的差距就算把宁县最高的大白山搬来都填不满。

    所以去首都上学,那是千难万难,即便是宁县最牛逼的县长大人,即便是宁县闻所未闻的怪才,也是等了一年,花了无数银子,才拿到临城一所不入流的小姜学堂的入学资格。

    学堂叫做常青姜院,不过既然在临城,却不能在常青姜院前加临城二字,比起临城府姜院,真的只能算是不入流。

    即便如此,比起乡下那些连名字都不能取,统一叫做小姜学堂的,那也算的上是赫赫有名。

    李长生八岁,带一仆人一书童去临城求学,路过甬城,听说太姥山上有老虎行凶。

    老虎凶恶异常,通常只有四级砖士水准的高手才敢以命相搏。四级砖士,即便在南朝最精锐的川军中也没过半,而甬城的城卫中三级砖士也寥寥无几,为此城守准备上报临城,请首都派高手来擒拿。

    李长生听说后,既不休息,也没带兵器,赤手空拳上山,将恶虎打死。

    消息一出,全城皆惊,城守亲自到山下道谢,看着一脸稚气的八岁小孩,大呼,“神人,神人!”

    李长生到了常青学院,书童扛着打虎英雄的旗号,院长听说后,亲自查验他的武力品级,长生单拳碎八砖,是为四级砖士。

    院长良久无语,常青学院从建立以来,从未有毕业生达到四级水平,就算是临海府姜院,四级也是毕业生水准。如此神人,再读小学校堂,纯属浪费!应该送去高院。

    常青学院是个小学院,院长也是个小人物,即便是推荐他的亲生儿子去高院,那也是绝对没有成功的可能。

    要知道全国有很多小姜学院,但高院只有两所,一所在临城,一所在成都。

    要入高院,就要参加在临城或成都举行的全国性选拔考试,且高院从不收四砖以下学生。

    但是,八岁,四级砖士,院长非常有信心,能把李长生推荐到临城高院中去。

    事实也是如此,当临城高院的院长,二层三级圣人的杜识青收到消息后,撇下了常青学院的院长,急匆匆的赶来抢天才。

    “天才,天纵奇才!”杜识青亲眼见到李长生的武力时,如此说道。

    于是,李长生八岁入高院,将最年轻的高院学生记录缩短了整整两年!

    南朝原来最年轻的学生是两百三十年前的杜鹤,杜识青家的高祖,以十岁之龄入高院,三十岁达到二层顶级五圣水准。

    要知道在南朝的三千多年历史上,天下总共才出过二十九位五圣高手,其中南朝有一十八位,真正的百年难遇,凡五圣者,皆入姜庙。

    二层也是五级,单拳击毁一堵墙者为入圣,五圣则要击毁十六堵墙。

    即便是临海城最结实的皇宫城墙,五圣者,一拳可破。

    而能够突破五圣,成为仙人者,天下仅有姜明月一人。千年前,姜仙人一拳轰飞醉仙楼,是为醉酒成仙。

    明月几时有,姜庙驻人间!不知下位仙人,出现在何年。

    姜庙落成千年,三层仙人独明月一人,何其孤单,何其寂寞,正所谓高处不胜寒。

    杜鹤当年惊才绝艳,三十岁便入五圣,被誉为最接近姜仙的人物。

    只可惜,终其一生,未能再进一步。

    据说杜鹤死前感慨,若是身边有几位同级别的高手切磋,入仙不在话下。可是,五圣高手,在任何时代,都是一位难求。

    李长生入临城高院,师从院长杜识青,一年后恰逢三年一轮的临都考。

    南朝武学,以成都为首,临城次之,这也是两所高院分别在成都和临城的原因,为此,三年一轮为南朝选拔年轻人才的考试也被皇帝命名为临都考。

    参加考试者要两个条件:二层圣人以下,二十五岁以下。

    虽然参考要求没有底线,但实际来参加的考生,从没有四砖以下。

    南朝三千年历史,从未有越两级取胜的传说,为此,三砖的武力水平,来参加这五砖满地跑,四砖遍学堂的临都考,那就只能是自取其辱了。

    李长生九岁参加临都考,第一轮是海选。

    这次海选共有三百八十人,十人一组,自由攻击,最后胜出者晋级。

    海选考的不仅仅是武艺,还有谋略,毕竟面对的是九个实力接近的选手,保存自己,消耗别人是唯一的机会。

    自临都考成立以来,历经三百七十届,最快的晋级记录也是由杜鹤这位准仙人创造的,三柱香的时间。

    民间传言,如果当年姜仙愿意到人间来参试的话,一柱香就够了。

    李长生,再破记录,晋级时间,半柱香。

    海选结束,按惯例会在皇宫外的广场再赛两轮,决出前十,然后入宫殿试,由皇帝来钦点前三。

    然而第三百七十一届,海选结束后,皇帝破格降旨,封李长生为状元!并封长生的父亲李老爷为四品牙门将军,去襄阳郡述职。

    自此,人间提起李长生,皆曰,变态!

    如此变态,南朝狂喜,胡国难安。为此,胡国开始派遣高手刺杀李长生。

    南朝历3293年,胡国派圣人刺客潜入临都,为长生所败。

    能败圣人者,唯圣人也!

    李长生十岁入圣,院长杜识青入宫为李长生请旨,让他进临城高院教书,实则为了保护李长生。

    临城之内,除了皇宫,就属临城高院实力最强,像杜识青这样的三圣实力,放眼天下,也不过三百人而已,杜识青更是这些人中的佼佼者。

    要说比三圣更强的人,倒也不是没有,普天之下,还活着的四圣共有三位,分别是南朝的南侠展宋,胡国的皇子蒙舒烈,以及印国皇帝乾帝。(注一,乾念gan,同干)。

    印国和南朝有高山相隔,且印国的四圣是皇帝,自然不可能来临城,胡国的四圣是皇子,身份尊贵,也很少来临城。

    只要四圣不出手,想在杜识青庇护下杀人,很难!

    可是连院长大人都没想到的是,一年后,李长生入二圣。

    二圣水平,如果只是想保命的话,只要避开那三位四圣高手,天下皆可去得,怎么可能还需要人保护,保护别人还差不多!

    于是,李长生被皇帝封为御前侍卫副总管,李老爷官升一级,封为后将军兼襄阳郡副统领。

    二圣虽然不俗,但在守卫皇宫内院的御前侍卫里面真不算什么高手,御前侍卫正副总管可向来是由三圣高手把持,这次皇帝破格选用,看中的是李长生的潜力。

    李长生不负圣恩,十三岁入三圣,皇帝在目瞪口呆之余,封李长生为禁军统领,李老爷也转正为襄阳郡守,二品武官安北将军。

    然而好戏还没结束,李长圣十四岁入四圣,皇帝紧急召南侠入宫,询问国事。

    原因是皇帝当年为了争夺大位,赵家的男丁都死光了。也许是报应,皇帝继位十多年来,竟无一子嗣,这南朝的皇族血脉眼看就要断送在他的手上。

    南侠曾进言皇帝,立公主为太子,皇帝不允。几千年前南朝曾出过一位女帝,国土沦丧近半,几近灭国,如此血淋淋的教训,让皇帝绝了立女之心。

    南侠又说,如此可找一位血脉奇特之人,借种传位。

    血脉一说,虽然奇葩,也没什么证据,但是南朝人向来迷信,特别是胡国皇帝找了位三圣老姑娘,生出了那位四圣大皇子!

    皇帝也一直在找血脉奇特之人,就是所谓的天才家族,李长生虽然变态,但是仅此一人,不足以证明血脉奇特。

    比如姜仙后人,就没什么天长,而皇帝本来中意的血脉是杜家,杜家自杜鹤以来,三圣高手不曾间断过,由此可见,杜家果然是传说中的仙鹤血脉。

    南侠说,李长生的母亲乃人鱼,是人鱼血脉,人间绝迹,将来入仙都有可能。

    皇帝心存疑虑,最后说,除非李长生能击败南侠,成为天下第一高手。

    南朝历3298年,李长生十五岁,挑战南朝第一人展宋,双方在西湖边决斗十四天,直斗的雷峰塔倒,金光寺灭,最终,李长生胜!

    自此,皇帝招李长生为驸马,举国欢庆。

    次年,南朝喜事连连,先是李长生入五圣,百年之后,五圣再现人间!接着,公主生得一子,皇帝赐名赵麒骏(注二,皇帝姓赵),立为当朝太子。

    李老爷讲完故事,将书翻到了扉页,扉页上的简历如下:

    李长生,字变量,南历3283年生,父李老爷,母名不详

    长生生于宁县海边,其时,四海波平,万里鱼跃,显大吉之兆。

    长生七岁碎砖,八岁伏虎,九岁殿试武状元,闻名与全国,扬威至天下。

    十岁入圣,拜临城高院教师。

    十一岁入二圣,封殿前侍卫副总管。

    十三岁入三圣,官至禁军副统领。

    十四岁入四圣,打遍天下无敌手。

    十五岁做驸马,十六岁入五圣,生有一子,赵麒骏,乃当朝太子。

第四章 重生第一步,艰难脚下路

    听完李老爷的故事,汴梁的心中感慨万千。

    这信息量实在太大,一时难以消化,特别是凭空多出了一位公主老婆,又有个太子儿子。

    这运气,贼好!不过像他这样的试验品有2700多个,就存活了一个,运气,自然是万中无一的好。

    “我要改个名字。”汴梁不想用别人的名字,特别是李长生这种土到掉渣的名字。

    “用不着。”李老爷白净的脸上没有多少胡子,但他的手还是在额下捋了几下,显得胸有成竹,“虽然我们现在投降了胡国,得罪了南朝,但为父早有打算。”他以为汴梁是在担心眼下的困局,被南朝唾弃和追杀,吓得要改名字。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汴梁连忙更正,“母亲不是给我取了个字,叫变量,我觉得挺好,要不改叫李汴梁?”

    改姓就算在汴梁前世也是大忌,所以他只想换回自己的名字,而且刚好有个合适的借口。

    “不行。”李老爷没有同意,摇着头说,“你的名字是师爷测算过的,上合天意,绝不能改。”

    李老爷有些被气糊涂了,儿子这次受伤太重,脑子可真是坏掉了,长生,那是长命的意思,把长生改掉,还想不想活了!

    这年头,整个天下,就孔学中有那么几个老学究放着自己的名不叫,取了什么字,什么号的,姜庙供奉可从来没有人取字取号的,除了自家的这个变态儿子。

    “算了。”汴梁叹了口气,心里是十万个不愿意,但是父亲说到了天意,和古人争论天意,那不是对牛弹琴嘛。

    既然是再世为人,前世的种种也就放下了,若非这次穿越,像他这样的死囚,估计已经成了机器骷髅,最多有一个数字代号,名字是再也不会有了。

    既然活着,就要感恩,你送我一副身躯,我就为你扬名立万。汴梁心想。

    只是他不曾想过,李长生早已经名扬天下了,要再进一步,谈何容易!

    老爷见他低头不再争辩,心里还是很欣慰的,他用手拍拍汴梁的肩膀,继续说道,“普天之下,能让你受伤的人极少,能让你受那么重的伤的人,更是不可思议,这一次,是为父把朝廷想的简单了。”

    追杀五圣高手,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只怕要动用临城所有的高手,而且光凭人,还远远不够,除非,有神器出!

    “想不到皇宫里真的有流光剑!”长生回来这几天,李老爷看着伤口不知道想了多少遍。

    剑薄如蝉翼,流光不留血。

    传言这把神器只有在光下才能看到剑身,由于剑身太薄,杀人从不沾血。

    “流光剑配展宋。”想到这个组合,李老爷不由的倒吸了口凉气,“难怪能把你伤的那么重。”

    汴梁下意识的转了几圈头部,除了刚醒过来的时候有些不适应,头也有些疼外,现在已经适应的差不多了,想起自己要捂耳朵,结果打到了脸,看来新的耳朵比原来的要长在后面。

    展宋,听说过的,四圣高手,流光剑,听来也不简单,原来自己的前任刚经历过生死交战。

    他不知道,生物芯片要想找到宿主,必须接近人的大脑,如果不是李长生被刺了这一剑,他又如何能占据这副身驱。运气,这才是万中无一的运气!

    李老爷看着自己的儿子,暗自下定了决心,他转身将书房的窗关上,接着,从暗格中拿出了一幅地图,铺在书桌上。

    李老爷说,“这些年来,朝廷是安逸惯了,眼睁睁的看着胡国吞并了西国,又灭了夏国,如今这天下,南国的疆域已经不如胡国了。”

    说着,他摇了摇头,心里暗自不满,特别是这几年奸相当道,皇帝全然不知什么叫开疆扩土。

    李老爷感慨完,继续说,“三年前,胡国定都北平,开始和朝廷对峙,双方的主要兵力在东西二线。东线,以长江为界,胡国驻扎在徐州,朝廷坚守在寿春,因为有长江天险在,双方虽是重兵,但不是精锐,也很少有战事。西线,胡国屯兵于汉中,朝廷布防在成都,双方在梓潼,下牟一带交战无数,互有胜负。那边才是战事的重点。”

    说到这里,李老爷手指有些颤抖的指向了地图上的襄阳郡,叹了口气,说道,“我本以为,襄阳郡虽是前线,但是地处两国中间位置,朝廷和胡国在东西线对峙的时候,不应该还有战事。没想到那奸相贾世道目光短浅,上书朝廷,在东线撤桥撤船,以保临城的安危,这样胡国是很难打过来,但是坚守在寿春的二十万大军,也无法威胁到徐州,这个笨蛋!南奸!”说到此处,李老爷恨恨的敲打着桌子。

    他越来越激动,脸上有些狰狞的继续说,“贾世道,这个奸贼,做了蠢事不说,在胡国从徐州调兵,先后占领了汝南,新野,上庸,对襄阳郡完成了合围之后,居然让皇帝不要增兵,说什么这只是敌人的声东击西之计,胡国要想南下,必须过长江天险。可这长江天险,又不是非要从寿春过,等胡国灭了襄阳,从江陵,江夏也可突破。”

    “这还没完!贾世道又以安全为由,将襄阳通往江陵,江夏的桥梁,船只全部毁坏,让襄阳郡孤零零的留在长江以北,谁都知道,前些年洪涝,襄阳郡歉收,没了交通,朝廷就不能援助粮食,如此一来,即便我的兵能一直挡住胡骑,可又能上哪里去弄粮食!”

    李老爷说到伤心处,眼角挂上了泪花,“长生,你别怪我,我是实在没办法,李家所有的族人都跟我来到襄阳郡,我不能眼睁睁的看他们送死,所以,我就降了,贾世道没成南奸,我却成了天下最大的南奸。”说到最后,已有哭泣之声。

    “没事,父亲,活着最重要!”汴梁安慰李老爷,醉过方知情浓,死后才知命重,对他这位经历过生死之人,没有什么是看不开的,唯有活着。

    恰好,李老爷也是这么一个人,当年在海边失足的时候,他经历了生死,所以他能抛弃世俗礼仪,和美人鱼生子,他也能不顾天下人的唾骂,悍然降胡。

    当他下这个决定的时候,李家没人赞同,但是,他是家族老大,他还是襄阳郡老大。

    如果说他心里有对不起的人,就只有他那在临城如日中天的儿子,李长生。

    听了儿子的安慰,李老爷很开心,他放下了心结,继续说道,“是的,活着很重要,既然活着,就要活的好好的!”

    说着,他的手又指向了襄阳郡。他接着说,“胡国接受了我们的投降,三万士兵他们接管了两万,留了一万负责城内的治安,这是因为比起寿春,江陵和江夏的江面更宽,水流更急,更难过江。既然朝廷放弃了襄阳郡,他们也没必要在这里屯兵,他们想的只是让襄阳的士兵去渡江攻打,来加大朝廷在对岸的压力,而他们则从徐州向寿春突破。”

    分析完当前形势,李老爷接着说,“为父有三个想法,你来参详一下。”说着,他将手指向成都,“第一,就是我收拢兵力,快速的通过上庸,切入成都,以我们的这些兵力,想在上庸抗击汉中之敌,那是绝无可能,但只是路过上庸,问题不大,至于为什么选择成都,是因为成都势大,朝廷不会怀疑我们的诚意,如果选择江陵或江夏,就会有攻城之嫌,再有奸相贾世道在宫中,归顺只能沦为笑谈。”

    李老爷说着又叹了口气,不管如何,他总是南朝人,如果有的选择,回南朝绝对是第一选择,虽说此次回去,必然会受到朝廷嫌弃,这身官服是做到头了,但是凭借着儿子在南朝的地位,想必也不会遭受太大的迫害,就算奸相贾世道也不敢给他们李家加上莫须有的罪名。

    唯一需要担心的是,长生的这次出逃,路上不知结下了多少仇家,那可都是三圣级别的仇家,在南朝非富即贵,而长生又失忆了,回去之后,敌暗我明,这日子就不好过了,毕竟除了长生,李家再没一位圣人,自己的四砖修为,是李家的第二高水准,比起副将朱万延的二圣实力,差距可不是一星半点。

    郡守可不是城守,这位置向来是由高手坐镇,更何况襄阳郡这样地处前线的郡守,历来都是圣人来做,李老爷心里明白,若非托儿子的鸿福,他可能只是襄阳郡的一个小兵,要知道,在成都的铁军之中,小兵都是四砖起步。

    汴梁没有说话,一来他对这些地名不熟悉,二来他对军事也不懂,虽然他带了0.03微克的纳米书,可是根据生物芯片中的记载,那需要有一位医生,帮他把大脑打开,从芯片中取出来,这必须拥有他那个时代的医疗条件,目前来看,是绝不可能的,没有书就没有知识,况且听父亲说的颇有道理,所以他就不发表意见。

    李老爷见他不说话,以为儿子也有所顾虑,就接着说,“第二,我将兵权交给朱万延,我们举家迁到洛阳去,以你的实力,想来生活也不会有什么压力,胡国的首都北平虽好,但是,胡国皇帝肯定不会放心南朝的一位五圣逗留在北平。”做南奸,需要很大的勇气,还要背井离乡,割离过去,甚至清明祭祖都只能遥望,若非万不得已,李老爷是不想这么做的。

    但是,为了活着,这也是一条出路。

    洛阳,汴梁看着地图,心有所想,他前世生活在开封,离洛阳不远,只是这个洛阳未必是那个洛阳。不然,回老家种田,倒是不错的选择。

    不管洛阳的真假,如果现在让他选择,他一定会选后者,因为回南朝还得面对一个没见过面的妻子和孩子,这种事情,想想就头疼。

    李老爷见他略有所思,心里有些失望,此方案虽然稳妥,但是李家的声望就此到头了,更别提当官了。

    他接着说,“第三,长生你先杀了胡国将军,再和万延绕过新野和宛城,突袭许昌,我带士兵绕大路过来,周边的城市我都考察过了,新野、上庸、宛城、洛阳,守兵都不多,我军只是绕行,并不打城,想来他们也不敢攻出城来。许昌富庶,人口众多,而且大多是南朝人,我们到了许昌,自立一国!也不会辱没了祖宗。”

    说到这里,李老爷有些激动,语速明显快了起来,他说,“为父想过了,许昌看上去被北平、徐州、汉中包围着,但却离那三地都不近。所以胡国人不会担心我们偷偷的攻打他们的首都北平,而胡国人要是调徐州兵来打许昌的话,许昌郡易守难攻,若是粮食足够,我有信心能守个一年半载,我就不信,徐州空虚一年半载,朝廷会不动心!朝廷素来想着收复徐州,如此良机,如果皇帝和贾世道再不作为,军队和百姓们都不答应,至于汉中军,有成都军牵制着,绝对不会动。”

    老爷最想的是回国,如果回不去的话,冒点险赌一把也是可以的,他看着汴梁,心里骄傲的盘算着,以他三万士兵,加上儿子一个五圣,放眼天下,谁敢轻敌!

    想着,他又为自己的决定感到得意,若非他及时投降,又怎能保得住三万精兵,又怎能从胡国手中拿到粮食,没有粮食,可到不了许昌,从襄阳郡到许昌,大军行动,非十天半月不可。

    汴梁听的有些震惊,他没想到这位看上去柔弱的父亲,白天连路都走不稳的父亲,居然会有这样的念头。接着心中又是阵阵苦笑,刚重新做人,就面临如此选择!脚下的路,人生之路,从来就没有安好,只能负重前行!

    正是,重生第一步,艰难脚下路。

第五章 一跃入云层 出走不留痕

    汴梁是打算去洛阳的,因为这个风险最小,且不用领兵打仗,但是他看得出,李老爷更喜欢许昌。可这动摇不了汴梁想要活着的心意。虽然许昌之路,听起来是那么的热血沸腾,对于像他这样的年轻人具有无限的诱惑力,但终究感觉有些不靠谱。

    所以他说,“父亲,此事事关重大,我又失忆了,不知道还有多少实力,起兵之事,最好等我实力恢复再说。”

    恢复实力,谈何容易,他没有李长生的记忆,也根本不会什么武技,要想恢复,不知道需要多长时间,而眼下这件事情可容不得任何拖延。

    为此,在情况不明之前,逃去洛阳,是最好的选择,汴梁这么说,等于是作出了选择。

    谁知李老爷却摇着头说,“无妨,技巧有可能忘记,但是武力不会改变。儿啊,你到院子里跳一下试试。”

    汴梁点点头,他也很想试试这个身体,于是他和李老爷来到了院子里。

    夜间山风阵阵,吹的汴梁的衣角不住的摆动,却丝毫没有凉意。

    他双手握拳,脚下发力,用力一蹬,只听得“轰隆隆”的一声巨响,地面出现了一个大洞。

    这是。。。上天了?汴梁从来没经历过这种感觉,空气的摩擦声在耳边呼啸,李家的房屋离自己远去,化作一个个小点,就连高山上的树,也不住的往下掉,感觉就像是游乐园中的自由落体在快速的攀升。

    太高了,头开始晕了,不行,要超过高山了!快停下来啊,汴梁的心中不再是欣喜,而是恐惧。

    再高就要摔死了!山顶越来越小,汴梁害怕了,他开始大叫,尖叫!叫声撞到了云层,而他还在上升。

    这是真的要升天了!

    是的,升天了!五圣高手全力一跳有多高?民间曾经有过很多猜测,有人说,能跳过皇宫;有人说,能跳过高山;更有人说,能跃入云层。

    但是不会有答案,因为五圣是很少的,五圣又是很尊贵的,很少的很尊贵的人会当众表演吗?这就和让皇帝去民间唱戏一样,绝无可能。

    临城高院也有过猜测,特别是前几年李长生与展宋一战,四圣随随便便一跳,就是几个雷峰塔的高度,那么五圣,跳过一座千米的山,是能做到的,杜识青下过这样的结论。

    入圣须得万斤力,那可不是说着玩的。

    汴梁不知道跳的有多高,因为他没法测量,他也不知道自己叫了多久,因为他实在太害怕了,害怕到浑身发抖,连眼泪都流了出来,这绝对是他上辈子从没经历过的害怕!但却不是这辈子最可怕的!

    当他的身子开始往下掉的时候,他终于迎来了人生最可怕的瞬间,虽然前世里有玩过蹦极,那不代表他没有害怕,没有尖叫,而这次,他不但清楚身上没有绑绳,而且比蹦极要高的多的多!

    恐惧的极限是什么,尖叫?闭眼?瑟瑟发抖?汴梁不知道,他唯一感受到的是脑袋一片空白,耳边只有牙齿打架的声音,想叫,根本叫不出来,裤子好像热起来了,手脚和身体都僵硬了,根本没有任何动作。

    这不是吓傻,而是吓僵了。

    “啊。。。”伴随着落地时“轰”的撞击声,汴梁终于叫出声来。

    李家庄院里,摔出了一个巨大的坑,把他整个人都裹在坑里,叫声在他落地后嘎然而至,因为张大的嘴里,满是泥沙。

    这一跳,对于汴梁来说,时间好像极短又仿佛隔了一个世纪那么长,从兴奋到刺激,从刺激到紧张,最后都化作了恐惧,所以他的人整个瘫在了坑里。

    倒是李老爷要镇定的多,他的脸上甚至笑得有些顽皮,借着月光,他看到了儿子跳的很高,远比那山头要高,他满意的指着李家北面的山说,“此山高二百五十丈,长生,你这一跳,怕是有五百丈。”

    五百丈!汴梁在嘴边擦泥的手停住了,他学过数学,一丈三米多,五百丈至少一千五百米。

    他还学过物理,从一千五百米的高度自由落下来,需要17.3秒,落地速度高达173米/秒,如果落地的瞬间是0.01秒,他的体重按100公斤算,那么他受到的力将近两百万牛顿,这都没事?那这身体也太变态了!变态到他那生物芯片中的记忆完全不能够接受,古代的人有这么强!那还要什么飞机坦克。(注三,物理公式,V=F/M*T,只是小说,请勿深究)

    汴梁的记忆久久不能平复,但他的心却跳的很平稳,仿佛身体是一个机械,记忆是操纵机械的人。

    要说李家的门风还真是好,如此大的动静,都没有人吱声,因为李老爷说了,晚上有要事和长生商量,其他人一律不准出房门。

    “进屋吧。”李老爷朝爬出坑来的汴梁挥挥手,转身又进了书房。

    “真见鬼!”汴梁嘟囔着,也跟了进去,这一跳真的太震撼了。但如此人物,居然差点在来襄阳郡的路上被杀了?那条路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是天。。。塌下来了吗?汴梁的心里惴惴不安,毕竟,接下来的生命,是属于他的。

    这爹,太坑了!汴梁又在心里暗暗的骂道,要不是李老爷搞了投降这么一出,李长生又怎么会被追杀?如果是自己早点在这个身体里,那肯定打死也不跑回襄阳来,所谓的家族,为了利益,就能随便牺牲儿子?

    骂归骂,可汴梁还是要感谢李老爷的,虽然无缘无故结识了不少仇家,但是至少让他这位穿越者成功的活了下来。这,或许就是天意吧。

    汴梁胡思乱想的坐在书桌前,没有说话。

    李老爷以为他还在为失忆伤心,就安慰道,“不要怕,技巧这种东西,丢了可以从新学,为父虽然称不上精通,但朱将军可是个中翘楚。”

    汴梁点点头,道理说到这个份上,他是很清楚的,有这样的身体,学本事自然不在话下,再说有这样的身体,即便没本事,往战场上一战,千军万马都撞不死,更别说什么刀枪箭戟,就算是重机枪,都未必打的死。

    想想真是可怕,难怪自己一醒来,门口的朱万延和手底下那么多兵就像见了阎王一样。

    这要真动起手来,三拳两脚也就都打死了。于是,他意气风发的说,“是啊,父亲,有这样的实力,想死都是件难事。”

    李老爷也笑了,他说,“不错,你的身体,就算站着让人砍,也没人伤得了你。只是,长生,做人不能骄傲。强如姜仙人,也敌不住战场上的巨石轰。”

    “巨石轰?那是什么?”汴梁立马问道,姜仙人,那可是比自己更变态的存在,连他都敌不住?这年代还有如此可怕的武器?

    “你没上过战场,所以不清楚。”李老爷说,“那是一种投石机,由数百位士兵一起操作的攻城器械,放置的石头大小,由士兵的实力决定,如果都是三圣高手的话,投出来的巨石就和一座小山一样,能轻松砸烂城墙,砸破几栋楼自然不在话下。”

    只是让数百位三圣高手去做这种事情,那得南朝和胡国联手才行,那种变态的场面,也就在千年前有过传说,史称巨石炼狱。

    “一座山!飞过来!”汴梁开始想象这种画面,真有这种事情,凡人怎么扛得住,那得孙悟空这种小说里的神才能扛得住吧。

    可是要想撬起一座山,那投石机该有多大?撬棍是什么材料做的?汴梁还在用科学的角度在想着,怎么想都觉得不科学。

    对于这种场面,李老爷也只是听说。襄阳郡的守军算不上特别的优秀,士兵以三砖实力为主,领兵的将领虽说有几位圣人,但除了朱万延都是刚入圣的,用来杀杀山贼剿剿土匪什么的是绰绰有余,但用来抗击胡国军队,也就只够守守城墙。

    而现在李长生的到来,才是他手底最大的牌,大到他有信心拥兵自立!

    想到这里,李老爷满怀激情的说,“长生,事不宜迟,要早下决断。你回来已经四天了,胡国肯定派出使者去北平报讯,等北平皇帝做出什么动作来,那一切就完了。”

    北平要是得知五圣高手在襄阳郡,肯定不会放任不管,要么让李家其他人进北平当人质,要么将李长生流放到可以控制的地方去,比如汉中以北的西凉郡。

    是的,该做决断了。汴梁吸了口气,站起身来,脸上已有了笑容,“对不住,父亲,我有事,先走了!”

    “喂,你做什么?”李老爷站起身,满脸疑惑,对于这个结果,他做梦都想不到,可是房内那里还有什么人影,五圣高手要走,自然是来去如风。

    对不住啊,李老爷,汴梁的心中默念,本少爷和你非亲非故,最多也只能算是一面之缘,想让我为你和你的家族艰苦奋斗,对不住,拜拜了。

    他想的很明白,李老爷要做的事情,都要仰仗自己的这具身体,而自己,不需要李老爷的帮助。

    去成都,只要他愿意,就凭他的实力,那不是分分钟的事情;去洛阳,更是不在话下;而去许昌,他除了要出工出力,还当不了老大,老大的位置必然是李老爷坐。只是出将入相的话,还不如去北平或者临城。

    如果是让他帮忙,那更别想了,自从他被朋友害的判了死刑之后,帮忙两字,那就休想。所以他很潇洒的抛下了那位满肚子计谋的老爷,蹦蹦跳跳的走了。

    李老爷愣了好一会,他想叫,但终究没有叫出声来。

    这一夜,书房里尽是他走来走去的脚步声,和他坐在书桌前奋笔疾书的身影。他很清楚,没了李长生,原先的计划都走不通,剩下的只有死路一条。

    为了家族,他要冒险了。

第六章 谁吃霸王餐 粒粒皆辛苦

    新野城的五月,向来都是艳阳天,而新野城的市集,在太阳升起前就热闹起来了。

    新野现在虽说是胡国的地盘,但新野的百姓大多是南朝人。胡国大军过来时,百姓是很恐慌的,毕竟大家都知道胡人尚武,不讲礼仪,也就是蛮夷之邦,所以大家都躲在家里不出门。等到襄阳郡投降,大家虽然心里不是滋味,街市的吆喝声却是一天比一天热闹。

    人,总是要活下去的,要生活,就得干活。

    但不是所有人都有活干的,薛慕澜就没活可干,没活干,就没钱吃饭,就得饿肚子。薛慕澜已经饿了一天了,确切的说,应该是快一星期没有吃饱饭了,每天不是在城外找野菜,就是到山上找竹笋,偶尔打只野兔什么的。

    她是实在撑不下去了,但她还是没去找活干,她不是懒,是不敢,因为她是逃兵。

    襄阳郡投降那天,她当了逃兵。

    她十二岁开始从军,在襄阳城女扮男装了四年。

    她的父亲曾经是襄阳郡的统领,她的哥哥是父亲麾下的将军。四年前,上庸大战,父亲和哥哥前去援军,就再也没有回来。

    而传回襄阳的消息,竟然是他们当了南奸!

    薛慕澜不信,那个天天喊着杀尽胡狗的哥哥会当南奸!她更不信,那个口口声声忠君爱国的父亲会当南奸!

    但是她一个十二岁的姑娘家,又能做得了什么,特别是父兄去后,她还被姨娘赶出了家门,流落街头。

    她想为父兄申冤,想查明真相,所以就谎报年龄,女扮男装,在襄阳郡当了兵。

    她敬爱父兄,她痛恨南奸!所以,在李老爷举兵投降的那一天,她跑了出来,当了逃兵。

    出城之后,她本来想回南朝,苦于没有船只,无法回去。而上庸战事多,盘查严,最终就跑到新野城来了。

    新野城在襄阳郡的北面,以前一直是襄阳郡的附属城市,胡国占了不到两年。

    薛慕澜小时候经常来玩,对这里,相当的熟悉。

    只是以前是统领的女儿,现在是逃兵,这日子天差地别。

    好在她的那把随身配剑卖了点钱,让她支撑了几日,要不她早就饿死了。而今天她要再不吃东西,估计就要死了。

    父亲,哥哥,慕澜无用,没办法替你们申冤了。

    当她在心中向父兄告罪后,就来到了新野城最好的酒楼“醉仙楼”吃饭,因为她不想做个饿死鬼!

    醉仙楼不是连锁店,但几乎所有的城市都有。因为姜仙人一拳轰飞醉仙楼的传说,让醉仙楼的大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世人有云:醉仙楼的酒,月雅阁的妞,醉见钱滚滚,约要光溜溜。

    醉仙楼的招牌太响,所以设计的也是独树一帜:上下两层,进门有姜仙像,楼下是大堂,楼上是包房。

    薛慕澜是来吃霸王餐的,没好意思上二楼,就在左边大堂的一个角落里坐下,要了盆牛肉,几个小菜,外带一壶酒。

    她还多要了两套餐具,把酒倒上,嘴上没说,心里暗自说道:父亲,哥哥,女儿以后不能给你们敬酒了,这一次,我们一家人,喝个痛快。

    于是,她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兄弟,一个人喝酒呢!”这时候时辰尚早,酒楼里没多少人,也就她对面一桌坐着一个年轻人,瓜子脸,一字眉,眼若流星,面色似雪。

    他手里举着一杯酒,桌前有鸡有鸭,有鱼有肉,此刻正对着薛慕澜说话。

    薛慕澜抬头,那人又朝他扬了扬酒杯,然后双手捧杯,一饮而尽,看起来在向她敬酒。

    若是平时,薛慕澜是很乐意结交朋友的,特别是这位衣衫华贵的贵人,虽然衣服看起来有些旧,有些脏,但那更显得这位贵人有钱。

    衣服贵到一定程度,一般人都舍不得穿,会把贵衣服穿脏的自然比那些舍不得穿的更有钱,而这位贵人衣服的用料更是宫廷里上等的精锻,薛慕澜小时候看父兄穿过,自然是识货的。

    想到父兄,又添伤感,薛慕澜黯然低头,也不答话。

    走堂的小二肩上挂着白布,来往匆匆,不时的询问两句,“爷,还要点什么不?”

    薛慕澜知道,这其实是小二在赶客,因为马上就是饭点,客人很快就会爆满。一想到这里,她开始紧张起来了,因为她没钱。虽然她是有备而来,事到临头,难免还是怕了。

    “兄台。”薛慕澜举起了酒杯,有些不好意思的走到年轻人身旁,“适才小弟思念家人,多有怠慢,还请见谅。”她不是回心转意想要结交朋友,而是心中害怕,想找个人壮胆,最好这个人还把她单给买了。

    殊不知,年轻人也是这么想的。

    这位年轻人不是别人,正是连夜逃跑的汴梁,对于前世曾独自一人到外国读书的他来说,人生地不熟,那都不是事,有事的是他走的匆忙,口袋里没有钱!没有钱!

    当他发现这个问题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上午,他饿了。

    刚好他来到了新野城,就凑巧进了醉仙楼。

    他的本意可不是吃顿霸王餐,然后被毒打一顿,或者送官法办;他的想法是吃完喝完,再揍一顿酒楼的高手,然后大摇大摆的走,谁让他现在是高手呢。

    但是想归想,这种事情第一次做,终究有些忐忑不安,特别是良心不安,所以他也没好意思上二楼包间。

    当他发现对面那桌,一人三餐具的时候,就动了些小心思。结交朋友是假,让人买单是真。

    “兄弟,哦,不,兄台客气了。”汴梁习惯称呼兄弟,连忙改口,并站起身来说,“我看兄台特别面善,非常有缘,兄台若不介意,我们拼一桌如何。”汴梁向来直爽,想做什么,也没多加掩饰,直接赤裸裸的提了出来,要是这个成了,到时候随便找个借口上个厕所什么的,就能开溜。嘿嘿!

    薛慕澜虽然女扮男装,可矜持的本性多少还有点,本来她也不知道接下去该怎么开口,这送上门来的拼桌,她是怎么都不会推脱的。

    “既然兄台这么说,小弟就却之不恭了。”薛慕澜立刻在旁边坐下,让小二把饭菜并了过来,小二一看,能空出一桌,自然是乐的屁颠屁颠的。

    汴梁等她坐下,习惯性的问一句,“兄台怎么称呼?”

    “小弟薛慕澜,今年十六。”薛慕澜没打算隐瞒,因为她从军的时候用的是沈愿这个名字,意寓申冤。所以现在通缉的逃兵也是沈愿,而不是薛慕澜。

    “嗯,我叫汴梁。今年是南朝多少年?”汴梁不习惯称自己是小弟,也不想用李长生这个名字,至于年龄,他并不知道李长生今年多大了,但他知道李长生的出生日期,所以要问现在的纪年。

    新野城被胡国占领,是严禁说南朝纪年的,那可是思念旧国,会被冠上通敌的罪名,汴梁若是问别人,肯定拿不到答案,说不定还会直接被报官处理。

    薛慕澜却不知道这些,她小时候来新野时,这里还是南朝的土地,而这次来,才待了几天而已,而且为了不暴露身份,她又很少和别人接触,所以她想也没想的就回答,“南历3300年。”

    “那我比你大一岁。”汴梁对这个结果很满意,同时他想起了三国时的一段佳话,桃园三结义,于是他举着酒杯说,“今日你我投缘,不如结为异姓兄弟,彼此也好有个照应。”

    结为兄弟,这事薛慕澜本不想做的,因为做了兄弟,还怎么好意思骗饭吃,她自幼读书,对于孔学礼仪一套是也下过功夫的。但是当她听到彼此照应之时,她又妥协了,是啊,不是骗饭吃,是兄弟间的彼此照应,于是她也举起酒杯,欣然说道,“好的,大哥,小弟没有家人,今后就全靠大哥了。”

    “哪里哪里。”汴梁心里发虚,他的想法也仅仅是为了骗顿饭吃,所谓结义不过是想正大光明的骗饭吃,而不是找借口开溜的那种,看薛慕澜说的那么郑重,感到非常惭愧,连忙招呼她吃饭喝酒。

    这义也结了,酒也喝了,顿时两人亲近了许多,仿佛真的是异乡逢知己,酒倒千杯少。

    汴梁也渐渐胡吹胡擂起来,什么可乐鸡翅,椒盐虾蛄,讲的是不亦乐乎。

    薛慕澜虽说大户人家出身,也算是见多识广,但哪里知道那些二十四世纪的美食,被他那些光怪陆离的吹牛唬的一愣一愣的,连开溜这个大事都忘记了。

    菜大口大口的吃着,酒大口大口的喝着,牛胡天胡地的吹着,不知过了多久,醉仙楼已经人满为患了,门口甚至还有人排起队来。

    跑堂的开始急了,又跑到两人桌前说,“客官,还要加菜吗?”

    这是客气话,汴梁和薛慕澜都懂,可是两人又很默契的装不懂,也不答话。

    跑堂的更急了,“两位爷,那酒水要加点吗?”

    汴梁打了个饱嗝,身旁还有半壶酒,可肚子已经很饱了,于是他瞅瞅薛慕澜说,“二弟,你再来点吗?”

    薛慕澜那个急啊,她其实早吃撑了,一直坐在哪里听汴梁吹牛呢,更主要的是,等汴梁付钱呢。现在汴梁这一问,浑不知该怎么接话,有点尴尬的说道,“啊?小弟也。。。差不多。。。差不多了。”

    跑堂的听到这话,赶紧顺着说,“两位爷,既然差不多了,麻烦把单结了吧。”

    “好的,好的。”两个人同时把手伸向口袋,装作取钱的样子,脸上还都挂着笑,他们互相看着对方,就等着对方掏出钱来,可这手掏了半天,谁都没淘出什么来。

    薛慕澜着急了,那跑堂的还站在一边,多丢脸啊。于是她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说道,“大哥,小弟本想付账,但初次见面,就不抢大哥的风头了。”

    她这话一说完,跑堂的立马转身朝向汴梁。

    汴梁听的是汗都出来了,本来看到薛慕澜的手从口袋里出来,他还以为要解脱了呢,没想到,给他甩了这么大一口锅。

    初次见面,大哥付钱,这话说的有理,若是汴梁有钱,那肯定付,绝对付,必须付。可现在没钱啊,没法付。当着刚结义的兄弟的面,又吹了半天的牛,这没钱二字又实在说不出口,怎么办!

    汴梁急了,偏生又想不出什么词来,被跑堂焦急的眼光一刺,更是烦躁无比,于是他拿起酒杯又喝了一口,顿时计上心来。

    “噗!”他将酒往地上一吐,厉声喝道,“小二,这是什么酒,掺了多少水!叫你们掌柜的过来!”

    “爷,冤枉啊!”跑堂的心里很愤怒,但嘴上却也不敢得罪客人,这里可是醉仙楼!

    醉仙楼会卖假酒,这要说出去,比月雅阁没小姐还可笑。

    这位客人如此蹩脚的慌话都说出来了,肯定是想赖账。但是跑堂的不怕,在新野,醉仙楼什么样的客人没见过,就算城主大人的公子来,也得把帐结了!

    “冤枉!”汴梁冷冷一笑,趁着酒劲,他又想起自己是干什么来的,吃霸王餐嘛!缩头乌龟挨揍是吃,无赖耍泼斗狠也是吃。既然拳头硬,那就横一次!

    “啪”汴梁将酒杯摔碎在地上,人,也是腾的站了起来,右手叉腰,冷笑道,“爷还缺你几个酒钱吗?给爷假酒,是不是找打!”

    酒杯碎的时候,薛慕澜的心也碎了。

    事情闹大了,她可是逃兵!

    早知道就不该听他吹牛,该跑路的。

第七章 醉要钱滚滚 约要光溜溜

    事情到了这一步,跑堂的赶紧找掌柜去了。他也舒了一口气,酒楼的规矩,跑堂的就算挨打也不能还手。

    进来都是客,客就是爷,爷就是钱!但是爷不付钱,爷耍泼,醉仙楼也是不怕的。

    这不,掌柜的一下楼,身后就跟着两个人,两个看上去很壮很壮的人,腰间还有佩刀。

    “呦,两位爷,这是怎么了,小店招待不周,还请见谅。”掌柜的说话还是很客气,先礼后兵,这是规矩。

    汴梁可不怕,毕竟有昨天夜里那惊人一跳,而且他在路上也试了几下拳脚,这实力,用他的话来形容,就是山崩地裂。

    其实他不知道,一般圣人动手都不会轻易出全力,不然的话,轻则人死灯灭,重则屋倒楼塌。有道是,打架要有分寸,圣人要重身份。那会像他,对着高山就是全力一拳轰去,山上掉下来的碎石直接把他活埋了。

    实力强,腰杆子就硬,所以他继续嚣张,单手叉起腰来,气势汹汹的说道,“知道爷是干什么的吗?爷是专门打假的!给爷上假酒,你好大的胆子。”

    “哼!酒自然是真的,你想赖账也不是假的。”掌柜的脸色一黑,说话已经毫不客气,“本店不怕打架,只打那些不付账的剥皮无赖。”说着她拍了拍手,吩咐道,“拖出去,手脚利索些,别打坏了桌子碟子。”

    “是!”壮汉们应声向前,伸出两对蒲扇般的巨掌,朝汴梁扑来,他们虽然人长得胖,身手还是真利索。

    汴梁不动,将双手抱在胸口,准备上演一出蚍蜉撼大树的好戏。

    薛慕澜却是动了,她不但动了,而且动的比两位大汉还要利索,只见她将桌子一推,拦在了三人中间。

    接着她翻手拿起碟子,右腿弓步上前,左手收拳在腰间,右手持碟指向前方,嗖的一下站到了汴梁的身前。

    既然要动手,那绝不能落后,四年的兵不是白当的,三砖的实力也不是任人拿捏的。

    可是,她利索,这酒楼中还有更利索的。

    “别动手,误会,误会。”一个声音从门口传来,只见一个身穿青衣的男子奔出,双膝朝前一曲,身子往后一仰,脚底下好似抹油一般,钻过桌子,蹲在了两位大汉的面前。

    他人还是蹲着的,手中却早准备了一块银子,高举过头,说道,“这两位的单,在下买了。”

    这银子足有三两,放在平常百姓家,够花一年,就算是醉仙楼的菜贵,也足够买十桌的单了。

    大汉见了银子,立马停住了,回头望向掌柜,掌柜的朝他们摇摇手,扭着屁股,亮着双眼,快步走上前。她双手捧过银子,笑道,“多谢大爷,多谢大爷。”

    做生意的,最重要的是和气生财,钱到了手,其他的都不重要。说完,她准备离开。

    “站住!”汴梁却喊道,有人给他买单,这本来是天大的好事,换做以前,他肯定会说声谢谢,但是那掌柜的说他赖账,这可是打了他的脸面。

    他本来就是来吃霸王餐的,吃完还准备揍人家一顿,再大摇大摆的离去,那样虽然理亏,但至少嚣张的有脸面,现在变成了想学流氓恶霸却被人打脸,这口气怎么忍得下,“你钱是收了,我的假酒还没算呢!”汴梁不依不挠起来。

    薛慕澜此刻已经收了架势,听他那么一说,又吓了一跳,赶紧拉着汴梁的衣袖,轻声说道,“大哥,算了。人家做生意,也不容易。”心里却想,大哥,别闹了,都白吃了,见好就收吧,这可是醉仙楼,后台硬的很,闹下去,牢饭吃定了,更别说自己是逃兵,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掌柜的没料到汴梁会那么横,心里也有点嘀咕,她转过来细细的打量着他,这家伙,长得挺俊的,穿的也像个公子,不会是那位大户人家的傻公子吧,不过不管你是谁家的傻公子,敢说醉仙楼卖假酒,这事就不能完!

    于是,她笑眯眯的说,“酒自然是真的,你摔坏了酒杯也不是假的,那是要赔的。”两位大汉听她这么一说,又转身往前走来。

    “赔,赔,赔,一定赔。”汴梁还来不及骂人,穿青衣的男子又取出了一锭银子,这一锭比刚才的还大,怕是有十两。

    “赔XXX。”汴梁正准备开骂,却被薛慕澜捂住了嘴,“大哥,别说了。”然后她欠身向掌柜行了一礼,“我哥喝多了,还请您别和他一般见识,您那酒肯定是真的,要不他也醉不了。”

    掌柜的只是要酒店的声誉,容不得别人说她做假酒生意,既然薛慕澜服软,也就不再生事。

    她也没去拿那十两银子,众目睽睽之下占这点便宜,有损酒店的声誉。

    “算了,算了,你赶紧把他带回去吧。”掌柜的和两位汉子走了。

    汴梁将薛慕澜的手拉开,说了句,“你这手怎么像个娘们似的,又滑又嫩。”他被削了面子,本来是不肯罢休的,只是青衣男子手中的银子还在,掌柜的又不要银子,那他就不客气了,于是他这么轻描淡写的说着,伸手去拿银子。

    今天他算是领教了,没钱就没面子,有钱才能当爷。

    但是,他没拿到。不是青衣男子收的快,而是薛慕澜先一步将银子抢到了手中。

    “谢谢这位大哥。”这几天的饥饿,让她对银子的追求超越了面子。

    这一抢,实在太快,谁也来不及反应,连青衣男子都没有反应过来,不过他不在乎这些钱,只是认真的打量着薛慕澜。可是,薛慕澜抢过银子后,说了声谢谢就往外走。

    汴梁是不想走的,他还想等青衣男子再拿一锭银子出来,可薛慕澜拽着他的胳膊,他不得不走,不过走的也是一步三回头。

    出了酒楼,汴梁就暗自嘀咕,这银子,应该是他的,就算这位义弟要分一份,那也最多一人一半,只是银子在义弟手中,抢也不是,讨也不是,倒真把他给难住了,只能暗自祈祷,希望义弟良心发现主动分脏。

    薛慕澜可没想过要分他银子,因为她始终认为大哥和她不一样,是有钱人,没钱穿得起宫里的锦缎?十两银子,怕连个袖子都不够。而她是个穷人,有了这十两银子,再也不用挨饿了,所以她心安理得的收下了。

    此时恰好阳光灿烂,适合饭后散步,两个人漫无目的的走着,没怎么说话,心里却各自打起了算盘,薛慕澜想的是怎么用这些银子回南朝,汴梁想的是怎么拿回他那一份。

    有心事的散步,时间过得很快,汴梁还没想到怎么开口要钱,新野城已经绕了两圈了,他不想再等了,立刻迂回出击,“二弟,其实,我很能打的。”

    薛慕澜听的一愣,她的那位大哥,刚才被两位大汉吓得手都伸不直,居然说自己很能打,有这样吹牛的吗?她不想削了大哥面子,又不想违心的讨好,就说,“大哥,打架这种东西,打人十拳,挨揍八拳,没意思的,万一不小心打到旁边看热闹的人,多不好啊。”

    汴梁说,“真的,就刚才,酒店里的那两货,要不是你挡我前面,哥分分钟把他们灭了。”他想先把这事给揭了,免得待会开口讨钱时还欠她一份情。

    吹,继续吹!薛慕澜这下真忍不住了,刚才那情况,多危急啊。四个手掌,两个奔头,两个朝脚,这要是抓住了,再一甩,汴梁还不飞出酒店去。

    于是她也就顾不得大哥的面子了,认真的说,“大哥,我当过兵,什么样的仗都打过,什么样的人也都见过,别的不敢说,只要有人一出手,我就能看出他有多厉害,那两个大汉,实力绝不下三砖!大哥还是少惹为妙。”

    “三砖,垃圾!”汴梁轻蔑地摇着头,“二弟,你可听好了,其实,我就是李长生!”说完,他眨巴眨巴眼睛,得意洋洋的看着薛慕澜,准备接受小弟的膜拜,最好是将银子举过头顶的膜拜。

    “啊,呸,你是李长生,我还姜明月呢。”薛慕澜一脸的不屑。这家伙,喝了点酒就上天了,李长生,那可是五圣强者!独一无二的五圣强者!皇宫里当宝一样供着呢,会无缘无故跑到新野这种破地方来?

    汴梁被气坏了,他急于证明自己的实力,他不敢跳,因为太恐怖了,恐怖到上次差点尿了裤子,这事他不想当着义弟的面再来一次,他也不敢用拳头,怕再次把自己活埋。

    想了一会,他想到了踢球,以他的实力,一脚绝对能让这位小弟膜拜的五体投地。于是他拉着薛慕澜的手说,“跟我来,哥踢一脚给你看!”

    但是那里又有球呢?汴梁找了好久,新野城也绕了好几圈,却连个球影都没有见到,薛慕澜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终于没耐心了,“大哥,你到底想做什么?”

    这世界上最急的是什么?当然是急于证明自己了!

    汴梁此刻就是这样的万分焦急,可是没球啊。这时前面走出一只公鸡,不知是从谁家里跑出来的,汴梁见了立刻就有了注意,他指着公鸡对薛慕澜说,“看到没,鸡,待会我一脚,把它踢出城去。”

    从这里到城外,可有几百丈远,要把鸡踢的那么远,那得有入圣的实力,难道自己的这位只会吹牛的傻大哥是真人不露相?薛慕澜这么想着,也开始认真起来。

    汴梁比她认真多了,毕竟他才是表演者,只见他深吸一口气,往后退了几步,认真的助跑,用力的踢去!

    成了!当脚踢出的瞬间,他就肯定自己不会踢空,别的技艺他没有,踢球,那可是前世练过无数次的,而这脚,他准备的还是香蕉球。

    “噗”的一声响起,薛慕澜双手捂住了眼睛,不忍直视。

    什么踢出城门,这鸡根本就没飞,整个还留着汴梁的脚上,而鸡血则溅了他一身,好在薛慕澜离得够远,不然也得一头鸡血!

    汴梁千算完算,就是没算到,他这一脚,竟然把鸡,给踢穿了,按理说他不是用鞋尖踢的鸡,不应该是这样的结果,只是他力气实在太大,所以,鸡踢穿了。

    “噗。”这次不是鸡血溅出来的声音,而是薛慕澜忍不住笑了出来。用脚尖踢穿一只鸡,如果鞋头尖一点的话,一级砖士就能做到,即便是鞋头不尖,那么二级砖士也绝对能做到,所以自己的这位傻大哥倒也不是完全没用,脚底下还是有那么两下子的。只是她没看到,也没想到汴梁是用脚背踢的,用脚背踢穿一只鸡,那得多大的力量?

    汴梁此时有些头晕。那么多血,生平第一次见,他顿时害怕起来,赶紧把死鸡取了下来,拉着薛慕澜找地方清洗。

    不得不说,薛慕澜洗衣服的本事挺大的,很快就将汴梁身上的鸡血洗去了,只是衣服还有些湿,两人就边走边晒太阳。

    走着走着,忽然听见边上有吆喝声传来,“醉仙楼的酒,月雅阁的妞,醉见钱滚滚,约要光溜溜。各位爷,走过路过,月雅阁的姑娘,千万不要错过。”

    月雅阁?姑娘?听到这吆喝声,汴梁又有主意了。这钱,现在落到了义弟的手中,要讨出来怕是不那么容易,但是花出来总是可以的吧,嘿,今天运气不错,先喝免费的酒,再嫖免费的妞!

第八章 客官急欲色,朋友急杀人

    去青楼!当薛慕澜听到这个提议时,吓得脸都白了,虽说以前当兵时,也有很多同僚去,但她哪里敢去,又怎么会去!所以她连连挥手,“不去,不去。”

    汴梁以为她是舍不得银子,心里顿时就火了,这银子,可不是你一个人的!

    他有些生气的吼道,“是不是男人啊!”他说这话的意思是:独吞银子这么小气的行为不是男人!

    但听到薛慕澜耳朵里,就不是这个意思了,回想起酒楼里汴梁调笑般的说她手嫩,还以为他起了疑心,也就不敢再推脱了,毕竟女扮男装的事情,她已经做了四年,习惯性会去遮掩。

    其实,以她目前逃兵的身份,换回女装比换个名字要安全的多,只是她一时没想这个问题。所以没办法,她只能点头答应。

    “嘿,这才够爷们嘛!”汴梁搂住她的肩膀,就往月雅阁走去,他说这话的意思是,银子拿出来大家花,不小气,像爷们。

    薛慕澜听到“爷们”两字,心又跳了一下,以为汴梁再次试探她,所以内心虽然有些抗拒,但也没有挣扎,由得汴梁搂着她走,只是脸变的通红,心跳也有些快。

    汴梁可没注意这些,他的注意力全都往月雅阁飘去了。

    大红灯笼挂两排,

    屋檐底下绿罗衫,

    客官何处色最美?

    风吹紫裙玉腿白。

    醉仙楼不是连锁店,月雅阁却只有月奴一个老板。如果说醉仙楼有达官显贵做后台,那么月雅阁的后台就是皇亲国戚,所以,这里不但姑娘美,而且绝对的安全,当然,它也有一个缺点,就是贵,好货不便宜嘛。

    汴梁可没想过钱的问题,他就是准备来花二弟的银子,管他什么价,挑好的上!

    哈哈哈,亲爱的姑娘,我来了,作为一个初次登门的嫖客,您可一定别让我失望,他的脸上挂着淫荡的笑,看着灯笼下年轻女子裙下的小腿,只恨这风不够大,不够让他瞧见更多。

    薛慕澜开始怯场了,她有些不想走,可是怎么顶得住汴梁的热情。其实汴梁也有感觉到了她的一些异样,可他以为她是舍不得银子,脚下用力,更是加快了速度。

    但是毕竟这是街上,而且又是白天,汴梁再猴急也要注意风度,所以速度虽然快了,但也没有跑起来。

    妈咪可管不了那么多,一看有客人来,赶紧跑了过来,心中还暗自欣喜,想不到今天生意不错,时辰这么早,就有第二波客人来了,看来今天的小费,能赚不少。

    “哎呦,大爷,您可记得来了。”对于所有人,不管见过的没见过的,妈咪都有自然熟的本领,她将手绢往汴梁身上一甩,故作神秘的轻声说,“今儿个刚来几个新姑娘,白虎一线天,爷,要不要尝尝。”这也是她常用的手段,新货总是对客人更有吸引力,她天天这么说,实际上那有那么多新人。

    不过,听着就是受用。汴梁有些急不可耐,激动的说着,“好,要胸大的,对了,最好臀也翘的!”说完,朝薛慕澜望去,“你有什么爱好?”银子还在她手中,总得照顾她的感受。

    薛慕澜的反应并不大,以前在军营里,睡觉的时候,那群虎狼之年的士兵各个嘴巴里离不开女人,女人可是军营生活最好的润滑剂,说着说着,大家都能忘记浑身的疲倦和伤痛,呼噜噜的大睡。所以,薛慕澜是习惯了的,时间长了,偶尔也会和大家起起哄,调侃上两句。但是,到了月雅阁,反应虽然不大,起哄也是不敢,就说,“全听大哥做主。”

    “有,有!包二位爷满意。”妈咪点着头,将两人迎了进去,进门后,又高声喊道,“爷二位,大厅,上茶。”

    月雅阁也是两层,前后分为两部分,前面部分是大厅,挑高两层,后面部分是房间,其中一楼的房间是才艺表演用的,接素客;楼上的自然是接荤客的。

    大厅中摆放着不下十张桌子,有大有小,大的能坐十来位,小的就两个座位,桌上铺有绸缎,绣的不是鲜花,就是鸳鸯。

    妈咪把两人领到小桌上,笑眯眯的说,“二位爷,先用些茶水,姑娘们都还在后面梳妆打扮,可不要心急哦。”说完,她拿手绢的手自然垂下,而另一只手朝前一伸。

    这是月雅阁的规矩,客官要见姑娘,就得给妈咪小费,给的越多,姑娘就越多,出来的也越快;给的少了,妈咪不满意了,那姑娘自然也就出不来了,什么梳妆打扮,这可是妓院,后面的姑娘们都急着做生意呢,怎么会让客人等。

    两人都是第一次来,不懂行情,薛慕澜真的坐下喝起茶来,到了这个时候,她的心也不再着急,既来之,则安之,待会见机行事就好。

    汴梁是又兴奋又着急,茶也不喝,眼睛直勾勾盯着后面,生怕姑娘们不出来,两人就这么把妈咪晾在一旁。

    “嗯,哼。”妈咪清了清嗓子,像她这么老辣的人,一眼就看出两位新人不懂规矩,于是她只好旁敲侧击,“爷,别着急,有我给您跑腿,放心吧。嗯。。。您也知道,我们跑腿的,其实是很辛苦的。”

    话说到这里,汴梁算是听明白了,这是要付小费啊,按他前世的记忆,凡是电话里要求先付钱的,十有八九是骗子,他可不肯吃这个亏。于是他站起身来说,“妈咪,钱不是问题,先看姑娘,再给钱。”说到这里他还贼贼的一笑,“姑娘要是极品,少不了你的好处。”

    妈咪倒不是怕他不给钱,毕竟眼前这位公子衣服华贵,但是,她只是一个妈咪,怎敢坏了月雅阁的规矩,这要让别的妈咪们知道了,还不扒了她的皮。所以她还是笑着说,“客官放心,我们这可是月雅阁,姑娘各个百里挑一。不过,阁里的规矩,是先给小费,再选姑娘。”妈咪说完抛着媚眼,手绢不停的往汴梁胸口蹭。

    “不行,先看姑娘,再给钱。”汴梁坚持着,他本来打算,早点把事情办了,再早点出来,这钱自然就是二弟付了。想不到会有进门先付钱得规矩,他口袋里没钱,薛慕澜又不付,那就没办法了,总不好意思开口问小弟拿钱吧,他要开的了口要钱,也不用进这门了。

    碰到这么难伺候的主,妈咪心里也很难受,但她毕竟是在月雅阁混的,人见的多了,事也做的多了,见招拆招本是她的强项,于是她开始装委屈,双手拢在胸前,可怜巴巴的说,“爷,您看,借我十个胆子也不敢刁难您,这真的是月雅阁的规矩,我也没办法,您就别为难我了。再说,您这钱也总是要付的,我像您保证,若您不满意,钱我一定退。”

    话讲的很好听,但也很厉害,言外之意就是我没刁难你,你不付钱就是刁难我了,我们月雅阁做生意,可不会吞你的小费。

    汴梁听的很有道理,他前世也是个很讲道理的青年,欺负人的事情只有在他饿的时候才想过,那属于动物的本能。如今来月雅阁,他真没想要动手,但是他没钱啊!于是他望向薛慕澜,说道,“二弟,你怎么说。”既然问题没法解决,那就转移给别人,聪明人都喜欢这么做,而他也不笨。

    恰好,薛慕澜也是聪明人,她也有问题,她也需要转移。“如果我坚持要先看人呢?”她依旧是坐着,眼光冷冷的望向妈咪,因为她从进来的那一刻,就在想着怎么脱身,但是又不能让汴梁起疑,这个问题本来很难,眼下汴梁和妈咪起了争执,她就把问题交给了妈咪。我们就是不给钱,你赶我丫!你要是赶我,我一定谢谢你。

    妈咪真没料到事情会变成这样,接客十几年,什么样的客人没见过,就是没有像今天这样的,但是她又能怎样,她又不像小姐,是月雅阁的摇钱树,被客人欺负了有店里撑腰。

    干她这一行的,就和醉仙楼的小二一样,是绝对不能得罪客人的,不然就是卷铺盖走人的命,所以,她只能朝薛慕澜赔笑,“爷,您说的对,男人就应该坚持,坚持越久,就越有男人味。”说着,她来到薛慕澜的身边,手中兰花指往薛慕澜胸口一戳,挑逗的说,“等您付了银子,包您坚持个够。”

    这一戳,把薛慕澜戳的又羞又怒,姑娘家的胸口,向来是忌讳别人动手动脚的,所以她慌张的伸手去挡,手中茶杯一滑,顿时摔在了地上。

    “啪。”声音倒是不响,但是此刻是下午时分,店里没什么生意,本来是很安静的,杯子碎裂的声音也就显得格外的刺耳,店里好多个脑袋都好奇的探了出来。

    可是,比起脑袋,箭来的更快。

    “噗。”是箭穿透胸口的声音。

    “啊。。。”妈咪直接叫了出来,她的声音很尖很重,但是很快就停了下来,一只黑色的羽箭穿过了她的胸口,她的嘴巴涌出鲜血,是再也叫不出来了。

    妈咪的胸口都是血,直挺挺的朝两人倒下来,摔在地上的时候,血还在不停的留。

    汴梁吓坏了,杀鸡的时候,他就有些害怕,可是比起杀人来,何止相差百倍。他的手在抖,脚也在抖,如果不是瘫在椅子中,只怕要趴到地上去了。

    杀人诛心,杀的是眼前的人,诛的是他的心。

    杀人的确很可怕,薛慕澜第一次杀人的时候,就哭了两个时辰,如果不是战友把她拉回来,她就死在战场上了,可是,杀的久了,早麻木了,所以她想的不是害怕,而是跑路,月雅阁杀人,肯定会被缉拿,此时不跑路,只怕会被一并缉拿,而她又是逃兵,就算不担同党的罪名,也是死罪难逃。

    “走。”薛慕澜拉起汴梁就朝门口跑去。

    没有人阻拦。只是,月雅阁既然对外号称绝对安全,那可不是靠大家的自觉,靠的终究还是店里店外的实力。

    不知何时,门口闪出几位黑衣汉子,更闪的是他们手中的刀,他们的双眼盯着远处青色的人影,仿佛恶狼盯着猎物。

第九章 待到亡命时 究竟谁累赘

    月雅阁外,太阳正是一天中最毒的时候,有不少行人都被晒出了汗水。

    汴梁身上也有汗,但那是冷汗,他的眼前还是妈咪倒下的身影,那死鱼般突出的眼珠子,口中没有了呼吸,可手和脚还不停的抽搐着,连带他的心都不停的抽搐起来。

    他的人虽然被薛慕澜拉着跑,魂却仿佛出了窍,这血淋淋的一幕,真吓得他不轻。

    两人跑的远了。“哇。”汴梁终于吐了出来,薛慕澜一手扶着他,一手轻轻的拍着他的背,“大哥,别怕,慢慢你就习惯了。”那是以前战友安慰她的话,她也用来安慰过很多新兵,这次刚好用在汴梁的身上。

    “哇。”汴梁又吐了一地,眼睛瞪了一下薛慕澜。他心里想着,慢慢,还习惯,你当是看美女洗澡啊,那可是杀人,看一次都嫌辣眼睛!

    吐完,他的心情有些缓和,摇着头说,“没有下次,绝对没有下次!”

    果然是富家公子,没见过大场面,薛慕澜暗自摇头,看到杀人都能吓成这样,那要是去应征入伍,考核绝对通不过。这样的人,要杀了敌人,恐怕会尿裤子。

    汴梁这次倒也争气了一把,没有尿裤子,也可能是他邪火上身,一时半刻尿不出来。当他看到薛慕澜一脸鄙视的样子,心中也有些不好意思,就直起了身子说,“我们现在去哪儿?”

    “出城!”这个问题薛慕澜想过,杀人这种事发生在城内,肯定会引起官兵注意,更何况是在月雅阁杀人。要是人都抓了那好还,万一有人逃脱,肯定会全城搜捕,搞不好,会把她两也抓进去。所以当汴梁问起,她想也不想立马回答。

    “大哥有没有问题?”她这么问,是因为不知道汴梁是不是愿意跑路,万一他是城里的贵族,要回家呢。

    “走!”汴梁离开襄阳的初衷是去洛阳,新野不过是路过而已,没什么可留恋的。

    于是两人赶紧往城门赶去,没走几步,只听“噼,啪”的声音响起,循着声音望去,有一个巨大的烟花在月雅阁上空绽放,即便是太阳底下,也能看到一些银色的亮点一闪而没,烟花连续放了三次。

    “糟了!”薛慕澜停下了脚步,这烟花她是知道的,寻常百姓家的烟花不可能有那么高,更没办法连放三次,能做到这样的,只有封城令,信号一出,全城封闭!

    这东西一般只有在重大变故的时候由城主使用,所以城主府是有的,她在襄阳李家就见过,只是没想到月雅阁竟然也会有。见到此令,她只好无奈的说,“是封城令,出不了城了。”

    封城令!听这名字汴梁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他有些慌张的问道,“那怎么办?”

    “先躲一下。”薛慕澜对这类事情比较有经验,以前在襄阳的时候就有过演练,封城后,接下来就是宵禁,全城搜查,先查公共区域,比如酒楼,茶楼,钱庄,客栈等,接下来就会挨家挨户的搜,从平民的房子开始搜起,而贵族的家里,那必须得有城主的手令才行。所以,她连躲那里都想好了,到富贵人家的附近先躲一躲。

    “走。”薛慕澜拉起汴梁的手往她两洗鸡血的河边跑去,她记得那条河边有个庄子挺大的,肯定非富即贵。

    人一路小跑到了河边,此时河水清澈见底,鸡血已经不知被冲到那里去了。汴梁双手拢了些水喝,喝完又问,“这里安全吗?”

    “应该没问题。”薛慕澜算过,等搜查完平民的房子,至少要等明天了,今天是肯定不会到这里来的。“不过,今晚我们要在这里过夜。”说完,薛慕澜找了一颗能遮荫的柳树,背靠着坐在草地上,露营对她来说,也是很习惯的一件事。

    “不找间客栈吗?”汴梁在她身边坐下,又想起银子的事情,一想到这事,他就觉得二弟这人什么都好,就是抠门,就说月雅阁这事吧,早点付了银子说不定就不会这样。哎呦,汴梁又是一阵哆嗦,死人的事还是不去想它了。

    薛慕澜异常惊讶的望着汴梁,心想,这位大哥,脑袋里装的都是什么,这时候去客栈,自投罗网?哎,这是正常人想的出来的事情吗?莫不是自己这位结义大哥真是个傻子?她回答说,“大哥,我们可是嫌犯,怎能住客栈。”

    听着她的解释,汴梁也是明白的,现在去客栈,不是个好主意。可是,自己堂堂五圣,挥挥手就是山崩地裂的境界,还怕了那些城兵不成?不过,带一个人出去,那倒真不清楚结果如何。

    “哎。”他长叹一口气,幽幽的说,“古人说的对,色字头上一把刀。”千错万错,就是不该去月雅阁。

    “你知道就好!”薛慕澜对于被强迫去妓院的事情,多少有些不舒服,此刻能吐槽,也算是小小的报复一下。对于这位大哥,除了有些傻和好色以外,薛慕澜觉得还是不错的。

    两人又随便聊了些什么,时间飞逝,太阳往西边压去。薛慕澜感觉坐的久了,腰有些酸,就站起身来活动一下筋骨,然后她就发现远处有士兵过来。

    她想的是没错,封城后,先搜公共区域,可河边所谓的豪宅,并不是什么富贵人家,而是专供富贵人家玩乐的私人酒楼。城兵们搜完公共区域,自然要搜私人酒楼,这也是规矩。

    “大哥,待会如果有城兵过来,我去引开他们,你赶紧找地方躲起来。”薛慕澜没有把城兵的事情直接说出来,她怕汴梁会犯傻,对于她来说,一个人上,至少还有脱身的希望,而带上一个累赘,那就毫无机会,所以她先试探一下,最好能把他给说服。

    “呸呸呸,乌鸦嘴。”此时城兵离的还远,汴梁坐的角度又被树挡住了视线,他倒不是怕城兵,他怕的是带着这么个累赘打出去不方便。

    “我去看看!”薛慕澜见他不回答,时间紧迫,也就不试探了。她突然间冲了出去,准备给汴梁来个木已成舟,这样的话,或许她这个看到杀人就会害怕的大哥会吓得躲起来。临走时,她将银子丢到地上,毕竟这是搏命的事情,万一失手被擒,银子也保不住,与其给城兵搜了去,不如留给大哥,虽然她一直认为大哥不缺钱。

    “喂,喂,你干嘛。”看到地上的银子,汴梁感觉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这位如此抠门的二弟连银子都不要了,那肯定是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情。他连忙起身,先捡起银子,再朝薛慕澜跑出的方向望去。

    是追兵,有十几个。二弟那个蠢货,就不知道躲躲!这个时候,汴梁是又好气又好笑。自己可是堂堂五圣高手,如果不用顾及薛慕澜那个累赘,就是几百个,也是分分钟打发的事情。

    “让你装英雄!”汴梁瞬间有撇下薛慕澜的冲动,可是他做不到,自从醉仙楼里薛慕澜英勇的挡在他的面前时,他的心里便已经认定了这位二弟,虽然她总是莫名其妙的自以为是,而且还特别抠门,但是确实非常的讲义气。

    可别死了!汴梁心里喊着,大踏步追了上去,右手将银子藏入了口袋,这一次,他想的是把二弟救回来,再把她视作生命的银子交还给她。

    该死!薛慕澜听到了他的喊声,接着又听到了脚步声,心里又懊恼又甜蜜,懊恼的是大哥终究没有领会自己的好意,甜蜜的是这位大哥除了有点傻,还是挺讨人喜欢的。

    所以,要是能够让他逃出去就更好了,以她目前的实力,打败这十几个城兵,是不行的,她看的出,那些迎面冲过来的城兵实力很强,至少三砖水平。一对一的话,或许还能赢,一对二都比较悬,因此,唯一的希望就是能擒贼先擒王。

    城兵中有个白色头盔的就是首领,胡国士兵的等级都是看头盔的,金红蓝白黑五级,小兵都是黑色的头盔,白色的是六品校尉级别,薛慕澜在襄阳时也是白盔。

    此刻那白盔头领和另一个黑盔小兵明显实力要更强,冲的也更快,把后面的城兵都拉下了一截。

    冲刺,收腹,垫脚,拔剑,斜刺,这五个动作用来割裂黑盔小兵和白盔头领的联系,回旋斩,右脚横扫,擒拿手,将白盔头领拿下,薛慕澜的脑中将接下来要做的动作先预演了一遍,自忖没有问题。

    可当她准备拔剑时,发现对面城兵的眼神有些古怪,好像看到了什么白痴的事情!

    “白痴!”汴梁骂了出来,即便只是疾跑,他跑的也比轻功脚法玄妙的薛慕澜快,眼看就要追上,不料薛慕澜却整个身体炮弹朝城兵撞去。

    所谓轻功,那是砖士们的基本功,谁的身体朝前倾的多,每一步蹬地的力就更大,人也能跃出更远,薛慕澜冲起来的时候,身体和地面差不多是四十五度角,每一步能冲出十余丈,已经是三砖级别中的佼佼者。

    圣人却不同,圣人虽说不会飞,但他们脚步一点,便是百丈,到了圣人这种境界,谁更快,比的可不是谁跃的远,因为空中滑行的时间比脚蹬地的时间要长的多,所以更注重的是空中滑行的速度,比如有些圣人,明明一跃能到二百丈,可是后面一百丈的速度要明显弱于前面一百丈,他就会选择每次跃一百丈,再蹬一下地,这样才能做到速度最快。

    汴梁是圣人中的另类,他不会轻功,走的是跑步路线,他的步频已经到了极限,但是步幅却是有限的,就刚才那功夫,感觉已经扯到蛋了。

    当薛慕澜拔剑的时候,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人喊白痴,原来她没有剑!剑被她换银子了,她是实在太紧张了,紧张到以为又到了上阵杀敌的时刻,动作都是不假思索的。

    没有了剑,抽剑的动作却做了一半,顿时在空中失去平衡,“趴”的撞在了地上,她张嘴想喊大哥快跑,却啃了一嘴的草。

    “是白痴。”两把剑同时架在薛慕澜的脖子上,白盔头领看着趴在地上啃草的薛慕澜,冷笑着说。当兵这么多年,像今天这样的对手还是第一次见。“都拿下了。”他看着已经站定的汴梁继续说。

第十章 河岸草惊风,将军夜引弓

    “嘿嘿,想拿下我,你确定不是在做梦。”汴梁卷着袖子,准备大干一场,而他那样的动作在城兵们看来,比薛慕澜更傻。

    刀剑就要砍过来了,还卷袖子?

    上前的城兵们也笑了,可他们还来不及笑出声来,脸上的笑容瞬间凝结了。

    “噗噗,噗噗噗”

    密集的箭雨从背后袭来,城兵们纷纷中箭倒地,箭都从他们的背部射入,穿胸而出。

    “你。。。”白盔首领想说些什么,但最终也是倒在了地上。在临死前,他想到了一种可能:汴梁卷袖子是一个暗号,射箭的暗号,同时还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真是好阴险,好卑鄙!

    “我XXX。”城兵死的郁闷,汴梁比他们更郁闷,他正准备大显身手,谁知道,莫名其妙的来了一场箭雨。

    “抢人头啊!”他朝奔来的青衣男子吼道,由于气恼,这次大规模的死人和鲜血却没有吓到他。

    果然如薛慕澜所说,慢慢,就习惯了。

    薛慕澜不怕死人,但怕脏,尤其怕死人的血溅到身上。

    她爬起来,尽量的避开鲜血,同时还不忘问汴梁,“什么是抢人头?”这词听着好怪。

    汴梁一时不知该怎么解释,正伸手挠头呢,就这工夫,青衣男子已经跑到了两人的身前。

    汴梁已看,此人正是醉仙楼给银子的那位金主,此刻,他盯着薛慕澜,出于紧张,双手都有些发抖,他用异常激动的语气说,“薛小。。。小。。。少爷,终于找到你了。”

    薛慕澜听的一愣,定睛看去,那男子的右边眉毛上有个小伤疤,将眉毛分成两段。“你是?追魂?”

    她不敢确认,在她很小的时候,父亲带回来一个孤儿,他没有名字,一直跟在父亲身边当兵,由于他箭射的好,父亲给他取了个名字叫追魂,而他眉毛上的伤疤,是薛慕澜练剑时不小心刺伤的。

    “嗯,小。。。少爷,是我。”追魂连连点头,在薛府,除了小姐,就他年龄最小,所以也就没别的什么玩伴。对于这位小姐,他是很尊敬的,尊敬到两人练剑时,薛慕澜输了,生气了,让他不准躲,他就真的没躲,要不然他的眉毛上也不会有这道伤口。

    比起薛慕澜,他的实力可要强的多,如今更是达到了五砖水准。

    “不错,比以前聪明多了。”薛慕澜夸他。

    是的,没有直接叫她小姐,而是改成了少爷,以前那个木头人,如今终于长大了。

    “你怎么找到我的。”她问。

    “喂!”汴梁不耐烦了,打断了他们的对话,你们故人相认,也别把我当空气啊!

    他有些生气的说,“满地都是尸体,你们这么叙旧好吗?”

    “对,我们先避一避。”薛慕澜赞同汴梁的说法,话说自己的这位大哥,见到那么多尸体居然不吐,长进还是挺快的。

    “有什么好去处?”她问。

    “废话!”汴梁拉起薛慕澜的手,指着前面的私人酒庄说,“进屋子躲去。”

    他这么说是经过考虑的,这里刚死过人,嫌犯按理都会跑远,而自己就反其道而行之。

    “好!”薛慕澜点头,有追魂在身边,她的底气也足了些,不过她习惯于追魂听自己的话,并没有去问他的意见。

    来到庄园前,追魂飞身上墙,四处打量后说,“没有暗哨。”

    薛慕澜先前选择躲在河边而没有进屋,主要就是怕暗哨。

    富贵人家都要命的很,除了护卫,一般都设有暗哨,因为躲在暗处,不容易被发现,所以她们逃命的时候,不敢进庄子。

    如今确认没了暗哨,两人接过追魂丢下来的绳子,“扑哧扑哧”翻过了墙,同样是翻墙,薛慕澜动作轻盈,行动迅速,爬出了美感,对比起来,汴梁就笨手笨脚的多了,好在他力气大,难看归难看,速度也不慢。

    此刻快到晚饭时间,庄院里没人,只有远处冒烟的地方有些声音,估计是厨房做菜的声音。

    三人猫着腰,很快躲进了一个房间,那是一个包厢,放着一张巨大的圆桌,足够十几人同时开饭,桌上已经摆放了不少冷菜,色泽优美,比起醉仙楼也毫不逊色。

    汴梁看着饿了,正准备下手抓点吃的,却听薛慕澜说道,“别吃多,每盘吃一点,这样看不出来。”

    “二弟言之有理。”汴梁文绉绉的说了一句,翻手做了个请的姿态,三个人就都动起手来。

    吃饱后,三人溜到隔壁的房间休息,那是一个卧室,里面有两张床,呈L型摆放,一边还有个帘子,把马桶挡在后面。

    三人没有上床,就地上一座,薛慕澜立刻又问起刚才那个问题,“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追魂理理头绪,说道,“上庸战败之后。。。”

    “上庸战败?等等。”薛慕澜立刻打断了他的话,“那我爹和我哥呢?”她一直在找这两位的下落,问的时候神情非常紧张。

    “将军和大少爷。。。我不知道。”追魂低下了头。

    对于这个事情他非常的抱歉,他原本是将军的亲兵,一直跟在将军身边,可是那次大战,他被大少爷派去做了先锋,后来敌军劫营,又从中间突破,让南军前后不得呼应,他能在败兵之势中逃出来,那也是几经生死。

    逃出来后,他先回了襄阳郡,准备向小姐报讯,只是没想到,小姐失踪了。

    “算了。”薛慕澜有些失望,不过她已经习惯了,对于父兄的下落,她问过很多人,问过很多次,都没有答案。

    汴梁见她难过,拍了拍她的肩膀,薛慕澜点点头,不再沉浸在伤悲之中。

    追魂见到两人如此亲昵,心中有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是嫉妒吗?

    不!他可从来不敢对小姐这样,别说小姐的肩膀,就算是小姐掉在地上的头发,他都不敢碰。

    这种感觉,很难受,他将目光移开,继续说,“我回府的时候,夫人说小。。。少爷失踪了,我就一直找,一直找,直到前几天在襄阳郡看到少爷的画像,我就到新野城来碰碰运气。”

    他已经逐渐习惯称呼小姐为小少爷了,其实在他第一眼看到逃兵的画像时,他是认不出来的,只是小姐嘴边下巴上的那颗痣,一直是他梦牵萦绕的,所以他就仔细观察那位下巴有颗痣的逃兵画像,他越看越像,于是就去新野城寻找,他明白,从襄阳郡出逃,最好的地方就是新野城。

    薛慕澜听明白了,汴梁却觉得奇怪,他问道,“你是在襄阳郡看到的画像,为什么来新野城找啊?”这不应该啊,难道是撞大运。

    “咳咳。”薛慕澜尴尬的掩饰着,她可不想让大哥知道逃兵的事情,这是很丢脸的,追魂也很聪明的没有明说。

    小子可以啊,居然长进那么大,是有什么奇遇吧,她感叹着。

    追魂的确长进了许多,回襄阳郡后,他的身份也很尴尬,败兵,而且是主将投敌的败兵,比逃兵也好不到那去,所以他没回军队,而是自己谋生,幸好他会射箭,能打猎,生存不是问题,可他除了生存,还要找人,难免在江湖上打混,而在江湖上混,最重要的就是察言观色。

    所以在薛慕澜尴尬的咳嗽时,他说,“离得近嘛。”

    新野离襄阳很近,这本来就是一个不错的理由。

    “噢,这样啊。”汴梁点点头,但是他又发现了问题,“为什么在醉仙楼,你不来相认呢?”

    说到这个,他想起了银子,偷偷的从口袋里掏出银子塞到薛慕澜的手心,边捏了捏她的手背,示意她不要出声。

    “当时还不敢确认。”追魂说的是实话,他根据画像找到薛慕澜的时候,她的脸上全是灰,所以他要认真的观察,只是薛慕澜走的急,他都没看清。

    “嗯。”汴梁点点头,这个也合情合理,可是很快他又有了问题,“月雅阁的箭是你射的吧。”

    这个问题,对汴梁来说,怨念可就大了,一来打扰了他的雅兴,二来吓的他半死。

    “听到声音,以为你们有危险。”追魂说的还是实话,他一直关注着薛慕澜,跟随两人到了月雅阁,杯子碎裂的时候,他以为是月雅阁要动手。

    因为知道月雅阁的实力,他不敢太靠近,具体发生了什么他也看不清,他只看到小姐一脸的慌张,妈咪伸手的样子,所以他立刻射出了箭。

    “什么危险,哥可是圣人!”汴梁听了他的解释,对于他第一次月雅阁之旅,还是很有抱怨,他想告诉追魂,以后不要自以为是。

    “噗。”笑出声的是薛慕澜,“我还是姜仙呢。”

    追魂也傻傻的笑着,他想着,小姐的笑还是那么美,如果在醉仙楼的时候小姐能笑一笑,那么自己一定能认出她来。

    “睡觉睡觉。”汴梁伸了个懒腰,嘴上还打着哈欠,他昨晚可是赶了一夜的路,今天又紧张了一下午,感觉是有些累了,他说着往床边一坐,“二弟,我和你一张床。”

    三个人,两张床,他又不想和追魂睡,一个人独占一张床也说不出口,就只能这样。

    “不不不!”追魂连连摇手,他可不想让小姐和别的男人一起睡,“我习惯睡地上。”

    薛慕澜听了追魂的话,没有说什么,追魂习不习惯她不知道,也没关心过,但是如果有的选择的话,她可不想和男人一起睡。

    “这习惯不好。”汴梁说着,将二弟拉上了床。

    夜,终于开始降临了,黑暗中有双眸子,像恶狼一般盯着床上的汴梁,追魂睡不着,他的手上拉满了弓,只要汴梁敢乱来,他就会放箭。

    这习惯不好,我当然知道,他心底里暗暗嘀咕着。

第十一章 神箭上城楼,巨石碎背后

    好在汴梁睡姿向来很好,而且他也是真的累了,所以追魂这一箭终究是没能射出去。

    仿佛是知道了他的疲倦,庄园的客人没有来吃饭,城兵也很识相的没有来搜查。这一夜,他睡的是极好,也醒的很晚。

    等他起床的时候,薛慕澜和追魂正在吃东西,也不知道是从那里搞来的。

    “喂,你们这没良心的,有好吃的也不叫我。”汴梁毫不客气的从薛慕澜手中夺过吃的,在他的潜意识里,薛慕澜是结义兄弟,追魂不是很熟,要下手,当然是对熟人喽。

    薛慕澜看他眼角的发乱了,伸手帮他绑好,这动作她在军营里也经常做,女人嘛,大多都见不得乱糟糟的头发,一边绑着,她一边说道,“大哥,我们准备去潼关,你呢?”

    早上起来的时候,追魂就问她有什么打算,既然见到了故人,就更想去找亲人。而追魂提议,潼关有个消息铺,说不定有收获,所以她决定去潼关。

    “我?”汴梁愣了一下,随即看了追魂一眼,说“一起一起。”追魂可是金主啊,不一起,他可没钱吃饭,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去那都一样。

    “谢谢!”对于汴梁的决定,薛慕澜很开心,又很感动,也有些担忧。她开心,是因为和傻大哥处的来,感动的是汴梁愿意为她的事情奔波,而担忧的,自然是前途未卜。

    追魂的眼角抽搐了下,他是不愿意这位男人一直缠着小姐的,但是他习惯了不发声,这个习惯从他在将军府的第一天起就有了,根深蒂固。

    怎么出城?这个问题,汴梁没问,而是在思考,以他的实力,出城本不是难题,难就难在带两个人。

    追魂却是做了充足的准备,一路上,他熟练的绕过了城兵的视线,就好像狼躲避猎人的追捕一样,轻轻松松的带着两人潜伏到城墙下,离城门大概百余步的距离。

    “爬墙。”追魂说道,只见他将衣服一甩,搭弓引箭,嗖的一声,将连着绳子的箭头射进了城墙上的石缝里。

    好厉害!汴梁赞道,他不是夸追魂射箭厉害,那手法昨天已经见识过了。

    他夸的是追魂的弓和箭,他的弓裹在一块布里,藏在背部,布在胸口打个结,披在身上就是一件蓑衣;而他的箭插在鞋面上,围成一圈,箭的尾部有绳子绑住,像是雨靴的高筒。

    这弓箭藏得可真是一绝,若不是眼见他出手,汴梁做梦也想不到。

    箭射出之后,追魂收弓,用力的拉了两下绳子,便像个猴子般“嗖嗖”的爬上了城墙,速度奇快。

    上去后,他拉住绳头,朝底下招了招手。

    薛慕澜示意汴梁先上,汴梁却在推让,不管怎么说,他可是大哥,没理由让二弟殿后,最关键的是,他还是圣人,根本不怕这些城兵。

    薛慕澜急了,她倒不是谦让,而是怕汴梁爬不上去,昨天看他爬庄园那笨拙的样子,这城墙可不是庄园,那可要高出很多,而且城兵就在城门附近,被发现可就麻烦了!想到这里,她咬咬牙,突然背起汴梁,双手拉绳,脚踏城墙,如履平地般直上。

    “我可以的,你咋就不信咧!”汴梁到了城楼上,还在抱怨着,就那么点高度,哥跳起来都不用绳子,他想着,然后又打了个寒颤,李家院子那一跳,至今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

    追魂收绳,往城外又是一箭,这箭毫无悬念的射过了护城河,在道路上破土而入。

    箭气破空,其声正紧,城兵门顿时发现了箭,更发现了射箭的人。

    “快。”追魂喊着,将绳尾系在腰间。

    薛慕澜心领神会,背起汴梁,双手在绳上一搭,嗖的滑下城去。

    “喂,我真的可以的!”半空中,汴梁还在喊着,突然,绳子一软,两个人加速坠下,汴梁吓了一跳,本能的抱紧了薛慕澜的脖子。

    薛慕澜想笑,都害怕成这样了,还说可以,也就一张嘴巴可以。

    她知道,那是追魂也跳下来了,绳子没有人拉,自然往下坠了,她还知道,追魂是算好的,她们下去以后,必然会在护城河外,至于追魂,那只能从河里出来了。

    没办法,谁让城墙离城门那么近呢,他们已经选在了离城门最远的地方,可还是太近,近到追魂射出箭后,根本等不及薛慕澜她们落地,追兵就会到城墙上。所以,追魂只能提前跳下去。

    “砰。”薛慕澜终于落到了地上,由于背着汴梁,她无法靠翻滚来泄掉这俯冲的力道,只能硬生生的撞在地上。

    好在,这速度并不是太快,她也没有受伤,就是身上多了些泥。

    她刚站起身来,突然背后有股巨力袭来,将她狠狠的朝前砸去,这一砸,何止三十丈!

    城墙上,有位中年人在冷笑,刚才他砸了两块巨石下去,一块朝汴梁,一块朝追魂。

    作为新野城唯一的圣人,他有信心,能将三人一举击毙,所以,石头砸出后,他就转身,飘然落下了城楼。

    石头砸中了汴梁,带着他撞向薛慕澜,然后两个人飞出很远。

    这一次,幸好是汴梁挡在她的背后,要不然她可是死定了,而对汴梁来说,这石头实在太小,也实在太弱,弱到被他的身体直接给撞碎了,只是石头的冲力带着他往前飞,这一飞,就带动了薛慕澜一起飞。

    薛慕澜飞的时候,手中的绳子也朝前飞。

    她手中的绳子一飞,追魂就被往前拖去,也躲过了圣人丢下的石头。

    这石头,汴梁嫌小,其实可不小,足有一个人那么大。可两块石头都没砸死人,这位圣人也是挺丢人的。

    而这丢人的一幕,大多数城楼上的士兵都看到了,但是他们都很默契的没有吭声。

    圣人丢脸的事,他们哪敢多嘴,万一圣人不高兴,顺手将他们向石头一样一个个丢下城墙,他们可就死定了。

    汴梁三人都脱了险,坐在新野城外,一个个喘着粗气。

    城楼上的士兵们都转过了头,不去看他们,因为看到了就应该追,追上了怕打不过,那么大的巨石都能撞碎的人有多强?想想都觉得可怕。

    薛慕澜没有看到那块巨石,但是她也觉得很可怕,这冲击力之强劲,比被战马撞飞还可怕,她上过战场,知道战马冲刺的厉害,也看到过被马撞死的士兵,可他们最多被撞出几丈远,哪有像她那样,足足飞出了几十丈。

    “什么东西?”她实在是想不出来。

    “不知道。”汴梁拍着身上的灰,摇了摇头,他当时背对着硬物,根本看不到是石头。

    这个冲击力是大,但对他没有任何的伤害,连他的衣服都不曾割破,这有两个原因,一是石头虽然大,却没什么棱角,二是他衣服的布料确实厉害,南朝的宫内秘制的锦缎,据说都是由天蚕丝编织而成。

    追魂虽然有看到一些,但那都是撞碎的石块粉末,看上去就像是有人丢了个泥团,撞到汴梁后四分五裂了。

    “没看清。”最终他只能这么说。

    “真见鬼,没事就好!”薛慕澜松了一口气,新野城有圣人,她是听说过的,据说是城主的师父战庆丰,三年前入的圣。能弄出如此大动静的,会不会就是那位圣人,可要是圣人出手的话,她们三个人命也太大了吧。她还在疑惑着,眼睛不时的往城楼上望。

    “喂,这下你知道大哥的厉害了吧!”汴梁见她只字不提自己的功劳,立马出来邀功。

    “厉害什么?”薛慕澜问,真要是厉害,需要她背下城楼吗?她以为汴梁和她一样,是遭到了一股巨大的力量,或许是气流吧,被冲飞了,而汴梁受到的气流应该没她大,毕竟她挡在汴梁的前面,要说厉害,怎么也应该是她厉害而已。

    她还在等汴梁道谢呢,没想到他居然沾沾自喜的自吹自擂起来。

    追魂虽然不知道具体是什么,但是看着那漫天飞舞的碎块,他觉得汴梁没那么简单。

    或许真的有些厉害呢,那么多碎块,聚合起来是很大的,即便是泥巴,砸中人也是很疼的,汴梁能若无其事的说话,说明他是有练过硬功夫的。

    这种功夫他听说过,练的厉害了,身体就能像圣人一样,刀枪不入,不过练起来很苦,所以练的人也就不多,就冲这个功夫,他很想称赞汴梁一句,但是薛慕澜这么说,他也不敢折了小姐的面子。

    “看,这个才叫厉害。”薛慕澜从怀中掏出一本书,塞到汴梁手上,那是她们家传的秘籍,经历了这个事情,她觉得该让汴梁学点本领,日后也好防身,毕竟路途遥远,谁知道会有什么风险。

    “哇,武功秘籍。”汴梁像发现了新大陆一般开心,他倒不是指望这秘籍有多厉害,只是前世电影里看到过,没想到这情节居然发生在自己身上,所以他很开心,也很新奇的看着,“《光》,这秘籍的名字有点怪啊。”

    书的首页上有这么一个字,写在书页的右边,从字的排布上来看,前面应该还有一个字,只是那字被抹去了,只剩下一个光字,是什么光呢?杀光,烧光,还是输光,赔光?汴梁想着,感觉名字难听极了。

    “不知道。”薛慕澜说,秘籍她第一次看到的时候就这样,她曾经好几次问过父亲,只每次问的时候,父亲都表现得很生气。

    “走吧。”汴梁将秘籍收好,招呼大家上路,此刻离新野城并不远,万一有追兵出来也是麻烦,学秘籍也不用急在一时。

    于是,三人整装出发,目标潼关。

第十二章 漫漫潼关路,练练刺蛙术

    从新野去潼关,有两条路可选,一条是官道,要绕城,路远;另一条是小路,要爬山,路险。

    选路的时候,汴梁和薛慕澜齐齐的盯着追魂,他们俩都不认识路。

    “我没走过大路。”追魂说,这几年为了找薛慕澜,他把附近的城镇都找遍了,潼关也是去过的,但他向来走小路。

    小路方便打猎,既能赚点银子,还能解决食物,而且作为败兵,他骨子里是自卑的,更愿意一个人行走江湖,他总觉得别人看他的眼光是怪怪的。

    于是三人选了小路,都说山路十八弯,汴梁也不知道拐了多少个弯。

    随着太阳的爬升,他脸上的汗是越来越多,口也就越来越渴,他有心想问问那里可以找到喝的,但看另外两个家伙正满脸通红的爬着上坡的路,也就没问出口。

    比耐力,谁怕谁啊。汴梁想起前世学校里组织的爬山活动,他可是拿了名次的。要休息,也得等他们累了再说,他暗暗的和两位伙伴较上了劲。

    可惜的是,当他们爬过这段山坡的时候,就看见有条溪流,顺着下坡路流淌,溪边有很多不知名的花,也有很多蜻蜓,蜜蜂之类的在飞舞。

    “喝口水吧。”汴梁喊道,以他那强横的身体,是没感觉到累,但他感觉到了渴。

    渴这种东西,心里的感觉更为重要,比如你觉得渴,可以不停的喝水,你觉得不渴,也可以一整天不喝水。

    汴梁的记忆是从前世带来的,所以比身体要娇贵的多,走了这些路,他就觉得渴了,是很渴的那种。

    “休息。”薛慕澜有些无奈,看来这位少爷出身的大哥,对野外生活并不适应,当年她行军时,一天一夜不喝水也是很正常的,只要你不去想它,你就能战胜饥渴,比起战场上的生与死,半天的饥渴又算得了什么。不过,即便是行军,也总要照顾下新兵的。

    “要多锻炼啊。”薛慕澜接着说,每次遇到新兵喊累的时候,老兵们也都这么说。

    说完,她蹲在溪边,示意追魂去弄两根竹剑,准备给汴梁上课。

    山中的溪水欢快的奔跑着,偶尔撞击到大石,便会激起一朵朵水花,在阳光下格外闪耀,而在清澈的水中,除了撞击形成的水花外,鱼儿也会经常弄点花样出来,不是在水底吐几个泡泡,便是跃出水面,溅起一大片涟漪。

    溪水很清,鱼儿很肥,看到这种情形,汴梁忍不住就流口水。野生的,新鲜的鱼在他前世可不多见。

    他正准备挽起裤腿,下溪捉鱼,薛慕澜递过来一根竹子,竹子的前端用刀子削过,像箭头一般尖锐。

    “哇,你可以啊!”他夸的是追魂,就这几分钟时间,能削出两根这样的竹子出来,这手艺没得说。

    其实他不知道,作为一个神箭手,在缺箭的时候,经常需要自己制作一些简易的箭,而竹箭就是追魂经常做的武器。

    这要不是小姐提的要求,他做的更仔细了些,这点时间就够他削十几根了,熟能生巧。

    “他当然可以了!”薛慕澜说着脱去了鞋,完美无暇的双脚往溪中趟去,流水撞到了她晶莹洁白的小腿,都羞涩的绕路而行,鱼儿更是不用说了,都躲进了水里,再也不冒出头来。

    “该我了,看着。”说完,她右手飞舞,竹箭如幽灵般在溪水上空飞舞,每次从水中抽出,都能带起一条鱼。

    片刻过后,竹剑出水,停在了半空中,而鱼已经穿满了整根竹子,好像新疆羊肉串一样。

    “真厉害!”汴梁夸着,此刻他也下了水,手中的竹剑上还是空的。

    “走开点啊,别吓到鱼了!”他可没心思欣赏薛慕澜碧玉般的小腿,男人的腿,又有什么好看的?

    很多事情,看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薛慕澜和追魂已经把鱼都烤熟了,汴梁还是一无所获。

    竹剑刺鱼,靠的是准度和速度,薛慕澜刺鱼的速度已经接近于极限了,汴梁力气虽大,但也不能比她快上多少,可是准度就差远了。

    秘籍《光》的第一章讲的就是刺的准度,这不是一时半会可以练出来的,薛慕澜可整整练了三个月!

    “太难了!”有一条鱼汴梁刺偏了,竹剑上挂着几片鱼鳞,这是他唯一的收获,望着那条在他剑下死里逃生的鱼,他有一种把溪边巨石敲下来砸它的冲动,而这种冲动正显示出他的无奈,有力无处使的无奈。

    堂堂的五圣高手,可就是抓不到一条鱼。

    “是太难了。”薛慕澜点点头,秘籍《光》开始练的时候,刺的不是鱼,而是青蛙,相比之下,青蛙要容易的多。

    “来吧,吃鱼。”薛慕澜丢了几条鱼给他。

    “吃完好好看秘籍,没有什么天才,只不过汗水流到位了而已。”她又习惯性的将教导新兵的话说了出来。

    “行!”听到秘籍,汴梁不再坚持,他接过了鱼,收剑上岸。做任何事,都要有方法,方法不对,事倍功半,既然有现成的秘籍,就不用执拗了。

    坡上山风吹下,吹走了三人的疲倦;溪边鱼骨掉下,填饱了三人的肚皮。

    三人再度出发,薛慕澜也开始给汴梁解释起秘籍《光》来。

    《光》是一部剑法,共四章,前三章分为刺,劈,斩三种基本动作,第四章是流光十八式。

    汴梁需要从第一章练起,也就是刺。

    刺又叫刺蛙,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刺趴着的青蛙,主要学习的是刺蛙的步伐,不能惊动青蛙,同时还有刺蛙的速度,青蛙的眼睛是很犀利的,人一有动作它就会跑,就有可能刺空,所以速度是关键;第二阶段,刺的是跳动的青蛙,先要刺的慢,等青蛙起跳后,再迅速刺出,考验的是眼力预判,以及手腕的稳定,眼力预判不足,就无法刺中,青蛙起跳后,竹剑在刺出的过程中需要稍微调整方向,手腕不稳,就很难做到微调,容易刺空。

    前面两个阶段其实不难,大凡肯花时间,一两个星期就能很熟练了,第三阶段才是难,需要一定的天赋,那就是刺蛙的舌头,青蛙在捕捉食物的时候,会跳起来伸出舌头,这一瞬间极短,舌头又极小,考验的关键是对时机的把握和出剑的准度。

    综合起来就是出剑要快,稳,准;同时脚法,眼力,对时机的判断都需要达到很高的水准,第一章才算是过关。

    “变态啊!”汴梁又一次刺了个空,这一路上,在薛慕澜的督促下,他不得不见到青蛙就刺。开始很顺利,因为他的力气足够,速度也足够,脚法走几遍也就熟练了,但是第二阶段的练习,让他吃足了苦头,因为稳不是那么容易练的,一想到还有更变态的刺舌头,他就忍不住大喊,也不知是那个变态搞出来这么一套东西。

    “是很变态。”薛慕澜赞同,当她学会这些剑术以后,正面交锋,四砖实力的高手她都能轻松的越级虐,以致于她三砖的实力就换到了白盔的地位,所以这本秘籍她一直贴身藏着。

    不过很可惜,再强的技艺,对上圣人就没用了,因为圣人刀枪不入,每次想到这个,她就很泄气,这也是为什么,无论是南朝还是胡国,大家更倾向于练习武力,而不是技艺,一朝入圣,兵器全废。

    由于力量上的强力突破,圣人们都喜欢用拳脚,而不是兵器,你想,两位圣人对战,其中一位剑袂飘飘刺中对方,然后剑断了,对方毫发无损,又会作何感想?

    不过,给这位喜欢吹牛的大哥练练挺合适的,薛慕澜这样想着,对自己的做法感到很满意,毕竟这位大哥起点低啊。

    汴梁要是知道她的想法,没准下一剑就刺她脑袋上去了,起点低,麻烦你看看《李长生传奇》,那叫起点吗?人家十岁入圣,是天下大多数人一辈子都到不了的终点!

    但他还是很认真的练着,因为对于圣人的概念,他知道的太少了,他看到的几次杀人打架,那都是刀剑明晃晃,鲜血满地晒。

    这一路,不知不觉的练着,原本半个月的行程,居然走了三个礼拜。其中有太多的冤枉路,都是因为汴梁为了寻找青蛙而走的,而三个礼拜后,他居然神奇的刺下了一条蛙舌。三周刺舌,不管是运气还是实力,那都是个很了不起的记录。

第十三章 潼关城门高,小姐秘密多

    潼关,最早隶属于西国,原先这里并不是一个城市,那时的潼关,北面和南面都是山脉,中间虽是平原,却没有人居住,因此只是一条路,是西国两大城市长安和洛阳之间唯一的路。

    后来,胡国在汉中崛起,吞并了长安郡,对西国虎视眈眈。为了防止胡国东侵,西国便在山脉之间修了两座关卡,一道靠近长安,另一道靠近洛阳,然后又在中间部署了大量的兵力,至此,潼关开始有了人气。

    可是,毕竟实力相差太悬殊,再加上胡国的离间计,最终胡国在付出了五倍于守敌的尸体之后,拿下了潼关。当时潼关之地,血流成河,据说都找不到一颗没有被染红的草,潼关也临近荒废。

    胡国皇帝在重建潼关的时候感叹:潼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建!

    可是潼关的地理位置实在太差,要想从头建设,谈何容易。直到十年前,此地分封给了三皇子忽雷。

    胡国的规矩,在皇帝六十岁的时候,皇子们将各领三千圣人以下的士兵,进行战斗,胜出的任为太子来继承大统,如果皇帝提前驾崩,那么皇子们也将提前进行争斗。

    方今胡国皇帝穆臻五十七岁,生有三位皇子,大皇子蒙舒烈,三十七岁,封地南皮;二皇子托阔台,三十五岁,封地平原;三皇子忽雷比两位哥哥要小的多,今年二十五岁,封地潼关。

    比起平原和南皮,潼关要荒凉的多,胡国皇帝也是真的偏心,根本没考虑小儿子的困境。皇位战争,要想从战争中胜出,必须要有精悍的军队,而要有军队,首先要有钱。除了封地的收入外,大皇子得到了月雅阁的支持,二皇子获得了陈记钱庄的帮助。

    这有实力的都被两位大哥抢走,剩下的富商们,忽雷皇子也看不上,不得已,只能自己来搞,好在他有位出色的军师,在军师的帮助下,他召集了各路江湖上的草莽,开了三个铺子来赚钱。

    第一个叫消息铺子,就是贩卖消息的地方,由于他皇子的身份,总是能探知一些别人不容易搞到的消息或者情报,只要不涉及危害胡国的,他统统卖。

    第二个叫赏金铺子,胡国那么大,朝廷总会有些事情不方便去做,比如剿个小匪,送些信件,运送赈灾物资等琐事,以前都是相关部门去处理,付出远大于收入,如今用悬赏的方式,让草莽们出力,即提高了效率,失败了还不用支付饷银,忽雷又可以从中盈利,真是一举多得,而这事能够做起来,也主要是他皇子的身份,能做主朝廷的事情。

    赏金铺子开张以后,除了来做任务赚钱的,也吸引了不少贵族出悬赏任务,比如抓蟋蟀,打野狗的事情,皇子也不贪心,所有任务,他只抽三成,任务越来越多,人气也就旺了。

    第三个叫圣人铺子,里面关押着断手断脚的圣人,给大家观赏逗乐。在胡国和南朝,一旦入圣,便会被封为贵族,每月都有大把的赏银,家族的所有成员也都能按时领到俸禄,不过圣人必须为国出力,参与皇帝直属的圣人军队。

    圣人多了,总会有些不服从皇帝命令的,或是在战争中失败被俘的,圣人是刀枪不入,可他们也会被别的圣人击伤,甚至击杀。为此,忽雷耗费了巨大的心血在潼关城建了一个圣人铺子。

    人们总是很奇怪的动物,越是高高在上的东西,越想去征服,哪怕那东西本身已经不高贵了,比如月雅阁之所有名闻天下,主要是它垄断了一项生意,胡国所有贵族的妇女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要做这一行当的,必须进月雅阁。有些贵族的妇女,既不年轻,也不漂亮,可生意就是比年轻漂亮的姑娘好。同样,普通的残废没什么人观看,而圣人铺子关着的那些人,看的人可就多了,不仅仅是胡国,连南朝每年都有很多人来,当时流行着这么一句话:不去圣人铺,枉活一辈子!

    这三个铺子一出,潼关的人气是越来越旺,十年之后的今天,更是远远的把平原和南皮甩在了身后,所以,一个地方能不能建设起来,关键还是看统治者的能力。

    “这山还真高!”进城前,汴梁站在潼关城门前感慨着,潼关的城门,自然是那两道关卡,城门本来就很高,可是和两边冲天而起的高山比起来,那就显得很渺小了,几乎所有人第一次来潼关,赞叹的都是山高,很少会有人留意,其实这城门也比其他城市的要高出许多。

    是啊,山真的很高,直入云霄,但是再高的山也阻挡不了攀登者。

    此刻,在山之巅,就有人,正俯瞰城楼,由于距离太远,城墙就像豆腐一般大小,城墙下的人更是蝼蚁。

    能将世人看作蝼蚁的,在潼关城本就不多,忽雷绝对是那个最有分量的,但是这位将高山踩在脚下的年轻人,看上去并不开心,他的眉头紧锁着,仿佛要将这江山都锁住,可凭他一个人,又如何锁的住江山,幸好他的身边有个人,那个永远不会离开他片刻的人,不是侍卫,而是军师。

    军师的脸上永远蒙着黑布,身上也一直披着黑袍,山顶风大,宽大的黑袍在狂风中猎猎作响,但更响的是他的声音,“殿下放心,薛家的人今天会进城。”他很有把握,因为这次的任务并不难,而派出去的人实力又那么强。

    听了军师的话,忽雷的脸色并没有舒缓多少,带薛家人进城,在徐州军进攻襄阳城的军令发出后,就不是什么难事,哪怕李老爷不投降,他也有信心能攻破襄阳城,并将薛家人带到潼关,所以军师说的事情根本不需要他烦心,他烦心的是那位薛老将军口中的秘密,何时能够撬出来。

    “为了这事,父皇将小公主都许配给他儿子了!”忽雷开口道,他想说的是,该用的手段都用了,最终却一无所获,这一次,他该期待今天进城的薛家人吗?比起薛家人,他更期待的是军师的计谋,他需要一个方法,一个能将秘密掏出来的方法,不计代价。

    “那个儿子背叛了他。”军师回答,用一个公主作为诱饵,将薛家公子诱骗上钩,让他在战争中叛变,将父亲囚禁起来,这样的儿子,又怎会是一个合格的说客。可惜,皇帝不听,愣是让薛公子不断劝说,白白浪费了四年。

    忽雷明白军师的意思,他也不赞同用薛公子那个废物,可是他们手中的牌太少了。薛家人都在襄阳,而且不知道哪个人能让那个骨头比潼关城还硬的薛老将军开口。但无论如何,总比这样干耗着好,所以他听了军师的建议,请父皇发兵攻打襄阳郡。

    所有的事情都按计划进行,今天薛家的人就能送到。

    忽雷到山上来看,他要看的不是薛家人,而是想看到薛老将军开口的希望。

    “希望总是有的。”军师说,十几年来,他经历了人世间所有的苦痛,他以为他的心已经坚硬如磐石,但是,当他去圣人铺子的时候,心依然会痛,所以,人总是会有弱点的,需要挖掘。

    “办法呢?”忽雷问,希望这种东西,太过于飘渺,他需要的是现实的东西,而且,再过三年,就是皇子争位的大战,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他不要希望,他要的是办法。

    “薛留广不是一个怕死的人。”军师说,薛留广是薛老将军的名字,既然他不怕死,又为什么如此屈辱的活着?军师的眼中闪过一丝狡黠,“但他还活着。”既然活着,就必然有活着的道理,作为一个圣人,薛留广想自尽,谁都拦不住。

    “所以呢?”听了军师的话,忽雷的眼前仿佛出现一丝光明,他要抓住它,拨开云雾。

    军师说,“所以我们要把他活着的理由找出来。”一个人活着的理由,无非有两种,一种是为了人,一种是为了事。薛留广如果没有什么事放不下,那必然是有什么人放不下。

    “希望能早日见到薛小姐。”说到这里,军师开始有了笑声,比夜枭还难听的笑声。

    “薛家小姐?”忽雷喃喃自语,忽然他像是明白了什么,目光也凌厉起来,仿佛要从山顶刺下,刺穿地上的蝼蚁们,片刻后,他转身盯着军师,同时握紧了拳头,一字一顿的说,“薛慕澜,一定要找到!”

    薛家小姐,竟然是薛慕澜。

    啊...嚏...薛慕澜刚进城就打了个喷嚏,是被冷风吹到了吗?可是这潼关城里并没有什么风啊,或许是香气过敏吧,她想起了小时候,姨娘的身上总是喜欢戴一些香囊,她一闻到就容易打喷嚏,大夫说她香气过敏。

    就在这时,有辆马车也进了城,马车走的快,从三人身边驰过,车窗上挂着蓝色的帘子,将车内的人给遮住了,但遮不住从车内飘出来的香味。

    薛慕澜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心想不会那么巧吧,姨娘也来潼关了。

    车帘始终没有掀起来,车内是谁她也只能猜测,顺着马车往前面望去,潼关城的路还真宽,人也真多,很是热闹。

    山下如此热闹,山上也热闹起来,不知何时,山顶又多了一个青年人,一袭白衫,双手负在背后,看上去一脸清闲,丝毫没有风尘味,而实际上,他刚刚登上这座高山,只是这高山对他来说,根本不是什么负担,也就纵身跳了几下而已,远比他之前赶路要轻松的多。

    一看到这位青年人,忽雷的脸上也变得暖和的多,他满脸笑容的说,“陈少爷,辛苦。”

    青年人抱拳先对他施礼,再向军师施了一礼,然后说道,“三殿下言重,马车已经进城。”

    忽雷点点头,车内是什么人,自然不必再问,车进城后有什么安排,也不须他费心,这些事都有军师给他分担。

    军师也就在这个时候开口,“少爷既然来了,何不去圣人铺子瞧瞧?”

    青年人看着眼前潼关权势最大的两人,无奈的点了点头,军师虽然是问,但又何尝不是一个差事,他喜欢自由,不喜欢被尘世间的琐事羁绊,但是身为陈家人,总得为家族考虑。人,有了责任,那有什么真正的自由。

    青年人没有再在山上逗留,他怕军师又给他出难题,所以他下山。

    百丈高山,对他来说从来不是什么难题,不过一跳而已。

    是啊,陈记钱庄的少爷,首富的儿子,没有人会认为,这世上有什么事能难住他。

    是的,没有事,但却有人,女人,谁让少爷多情呢!

    山可以跳下,情海又哪里跳的出。

第十四章 陈少爷的名,老板娘的骚

    潼关城没有秘密,因为它只有一条路,是个直肠子,所有的建筑都在这条肠子上。

    “我们来潼关做什么?”到了地头了,汴梁才问,这一路上,他杀青蛙杀的要吐,到了城里终于能放松片刻了,可人一放松就不知道做什么了。

    “打探消息。”薛慕澜四下瞅着,也不知去哪里打探,最后她望向追魂,“去哪打探?”潼关可能有消息的事情她是听追魂说的。

    潼关有消息铺子的事情,追魂也不清楚,他只是听人说起过,需要消息,可以上潼关。

    望着两人发呆的表情,汴梁算看出来了,这两人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不过打探消息嘛,找酒楼,茶楼之类的就是了,他前世看过小说,消息,都是从那种地方来的,因为那种地方鱼龙混杂,消息自然也就多了,所以他说,“走,找酒楼去打探。”

    薛慕澜没有意见,追魂也跟在后面,三人往前走着,汴梁又八卦起来,“什么消息,这么重要?不会是宝藏吧。”对于钱,他是很在意的。

    薛慕澜白了他一眼,“我找人。”心想,这位大哥的脑袋,可真够莫名其妙的,就她连吃饭都吃不起的表现,哪会有什么宝藏。

    “男的女的。”汴梁更加八卦起来,“不会是未婚妻吧?”

    “别乱猜!”薛慕澜急了,蹬着脚说道,“我一个。。。怎么会有未婚妻。”

    她这一着急,差点说漏了嘴,好在她及时憋住,她急忙接着说,“我找父亲和哥哥,男的,都是男的!”

    “行行行。”汴梁见她这么认真的样子,也就不八卦了,此时他们前面不远处已经看到一个酒家,酒家名字是“老板娘和酒。”

    有点意思,汴梁暗自琢磨着,老板娘和酒,老板娘喝酒,不会是别字吧。他这么想着就找了张桌子坐下,今天酒家非常空,除了他们三位就没别的顾客了,估计是他们来的早了。

    “小二,上酒。”汴梁喊着,一边低头问追魂,“金主,有带钱吗?”

    追魂点点头,也没去问金主是什么意思,对于汴梁那些莫名其妙的名词,在来潼关的路上他已经习惯了。

    薛慕澜也习惯了,不过她是习惯翻白眼。

    “来喽。”小二急冲冲的迎了出来,以往客人没进门,他就出去迎客,只是今天,他还真没料到会有客人来。

    今天是什么日子啊,全潼关城的人都知道,陈家少爷要去圣人铺子,怎么还有客上门呢?

    想归想,该招待的他还是要招待。

    “客官,你们都是从外地来的吧。”小二出来的时候,肩上披着白布,手上拿着菜单,就是没有端酒,他接着说,“本店的规矩,只有老板娘在的时候才能上酒。”

    “这都什么破规矩。”汴梁立马拍桌子,“哥有钱。”

    “对不起,对不起,爷别误会。”小二低头哈腰,连连道歉,他解释道,“本店有两大特色。一个是本店的烧刀子酒,特别甘醇,另一个就是本店的老板娘,特别的风骚。。。”

    “你真是小二?”汴梁打断了他的话。

    不会吧,天底下那有这样的伙计,敢这么说老板娘的,莫不成这家伙是强盗,把店里其他人都给杀了?凭着前世的记忆,他觉得这种可能性挺大的。

    “你家老板娘呢?”他认真的盯着小二的眼睛,想看看他会不会撒谎,据说一个人说谎的时候,是不敢对着别人看的。

    小二很憨厚的笑着说,“爷,所以说您是外地来的,您看我们这店名,老板娘和酒,有老板娘的时候,自然是有酒喝,而且是免费喝,老板娘不在,就没有酒。一滴也没有。”

    “哟,故事讲的不错。老板娘人呢,叫他出来!”汴梁可不相信这家伙,他觉得其中一定有诈。

    小二继续陪着笑,“爷,您是今儿个刚到潼关吧。”

    “怎么地,有问题吗?”对于小二连续回避自己的问题,汴梁有些不耐烦,他突然很有想掀桌子的冲动,神情也有些冷。

    “没问题,没问题。”小二见他动了怒,赶紧说,“今天陈家少爷去圣人铺子,全潼关没结婚的女人都去了,老板娘恰好也没结婚。”

    “放屁!”酒店门口传来一声娇叱,随后一位女人走了进来,她胖乎乎的脸蛋上带着一道浅浅的梨涡,似笑非笑的眼神中透着一股娇媚,最引人注目的她的穿着,上身一件几乎透明的轻纱,腰间却系着一块豹皮,走路扭得像水蛇,给人一种既妩媚又狂野的感觉,然后她又说了一句,“老娘可不是那些花痴,就陈百万这样的,给老娘当儿子还差不多!”

    小二说完的时候,汴梁心里是很不爽的,一个男人而已,居然搞得满城风雨,这让在座的三位爷们脸往哪搁啊,而老板娘的话让他感觉很舒服。

    就是,小白脸而已,只有花痴才会发疯的着迷呢,他赞同的说,“老板娘说的对,陈百万算什么东西,哪有老板娘和酒重要!”

    谁知他说的话,并没有得到老板娘的认同,连薛慕澜也是一脸鄙视的眼光,能被酒店里的人一起鄙视,说明他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

    “大哥,陈少爷很厉害的!”薛慕澜不忍心汴梁下不了台,准备给他解释一下。

    那边老板娘已经讽刺上了,“陈百万确实不算什么,不过是大陆首富的儿子,陈记钱庄的继承人。”

    此刻,老板娘已经来到汴梁的身旁,她压下身子,酥胸也架在了桌子上,用一种腻的像猫叫的声音说,“客官,您大概不知道吧,陈家少爷成年的时候,上门说亲的媒婆比徐州城的兵还多。”

    “富二代啊。还不错。”汴梁嘴硬着。

    老板娘很好奇的抬头看他,这个角度真是暧昧的要命,两张嘴唇间的距离都插不进一根手指,更要命的是,那嘴唇还呼了一口气,“是还不错,放眼天下,能和陈家少爷一争长短的也就只有李长生了。”

    说完,她的眼睛俏皮的眨了一下。老板娘想,这世上没听说过陈家少爷的人或许还真有,但是没听说过李长生的,那绝对没有!自己这么一对比,相信这位客官会为他刚才的态度感到惶恐吧。

    可是她想错了,汴梁也对她呼了一口气,“就是嘛,还是有对手的嘛。”

    哥可是李长生,陈百万嚣张个屁啊,他接着说,“老板娘,能上酒了吗?”

    老板娘惊愕的眼睛盯了他足足有好几秒,终于她败给了那一脸无邪的汴梁,“小二,上酒!”

    老板娘喊着站起了身,将滚圆的半个屁股坐在桌子上,右拳轻轻的撑着下巴,柔柔的说,“酒自然是越烧越好,不然也不能叫烧刀子,那么老板娘呢?”

    汴梁望着她挑逗的眼神,笑眯眯的说,“老板娘和酒,自然都一样。”

    薛慕澜看着汴梁先是一脸的自大,现在又一脸的死相,终于忍无可忍,大声说道,“大哥,我们是干什么来的!”

    老板娘笑着伸出食指,指尖在薛慕澜的下巴前划过,留下一缕淡淡的幽香,“到这里来的男人,自然是喝老板娘的酒,等老板娘的骚。”

    汴梁被这一问,立刻记起来了,正事要紧,他赶忙咳嗽两下,说,“我们想打探一些消息?”

    老板娘问,“什么消息?”

    汴梁抓了抓头,他要的是打探消息的渠道,而不是向老板娘打探消息,这问题表达起来有些拗口,于是他想了想说,“我们呢,听说潼关城有打听消息的地方,我们想知道这个打听消息的地方在那里。”

    老板娘恍然大悟,“消息铺子,我知道,需要带路吗?”

    “走。”薛慕澜迫不及待的起身,不知怎得,她很不待见这位老板娘,不过父兄的消息更重要,所以她也接受老板娘的带路。

    “走!”老板娘起身,四人离开,背后传来小二的声音,“酒还要不要?”

    四人走的急,没有回答。

    望着远去的四人身影,小二看着手里的酒摇着头,老板娘啊老板娘,你终究还是去看陈家少爷了。

    今天的潼关城,路上的行人的确不多,四人走了大约两柱香的时间,便看到一处巨大的建筑,外墙全是金黄色的,瓦片也是金色,四角飞起的屋檐上是四个巨大的元宝,门的两边有用石头雕刻出两串铜钱。

    只要有人路过,无论从那个角度看,都能看到钱的影子。

    它金色的门眉上挂着一行金字:陈钱百万,骑鹤江南。

    这八字就是陈记钱庄的金字招牌。只是这招牌太过招摇,以至于无法在南朝开分店。骑鹤江南,这是要把江南给吞并了?

    同样是连锁店,陈记钱庄比月雅阁更厉害,倒不是说钱庄赚的钱比妓院多,而是陈家出了个天才陈百万,年方二十,便已是三圣境界。

    当年李长生也还在三圣境界的时候,就有人刻意整了个噱头,南长生,北百万,不是怪胎就是变态,俗称北陈南李。

    只是想和李长生并列,胡国还是太天真了点,其后三年,李长生入五圣,陈百万还是三圣,这以后,就再也没有人说什么北陈南李,连陈记钱庄的人都不敢这么说。

    虽是如此,陈记钱庄的威名可一点没减,这么多年来,敢在陈记钱庄弄虚作假,或是坑蒙拐骗的一个都没有,更别提什么偷盗抢劫了。

    比起陈记钱庄,消息铺子就显得寒酸的多,它就坐落在陈记钱庄的旁边,红色的建筑,屋檐的高度比陈记钱庄足足低了一半,门头更是不到陈记钱庄的三分之一,大门两边蹲着两个人形般大小的石鸽子。

    鸽子寓意信息,只是今天大门紧闭着,大门前的告示上醒目的写着:六月半,在潼关,圣人铺,陈百万。

    “这是什么意思啊?”汴梁指着大门问。

    老板娘说,“就是说陈百万今天会去圣人铺子。”

    “我不是问这个。”汴梁说。

    老板娘想了想说,“这个告示牌是用来发布免费的消息的,一般都是些醉仙楼来了新厨师,月雅阁来了新姑娘之类的。”

    “我也不是问这个!”汴梁虽然对信息铺子门口的广告感到新奇,但他现在更想知道的是信息铺子的门为什么关着。

    老板娘想明白了,说,“每月初一,十五,消息铺子和赏金铺子关门休息,你们居然不知道?”

    不会吧。汴梁和薛慕澜都是一脸黑线,既然关门,老板娘你又何必亲自带我们过来?是带我们来吃闭门羹吗?

    老板娘像是明白他们的心思,咯咯笑道,“既然来了潼关,我带你们去圣人铺子逛逛,那边每天都开门。”

    汴梁看看薛慕澜,他没什么意见,有这么一位免费的风骚的导游,他可没想拒绝。

    “走吧。”薛慕澜也没意见,既然办不了正事,她也不想扫了汴梁的兴致,那就逛逛吧。

第十五章 说不出的惨,道不尽的苦

    圣人铺子坐落在潼关最中心的位置,坐北朝南。

    其北面和潼关以北的山脉相连,南面则是一个半圆形的建筑。

    建筑分上下两层,上层类似于城楼,只有一圈半人高的城墙,没有屋顶,上下城墙的楼梯分别在建筑的东西两端。

    而下层是封闭的,南面开了三个门,中间的是出口,两边的是进口,东边的进口连往大厅,西边则和包房相连。

    今天可不是普通的日子,汴梁四人远远的就瞧见了可怕的景象,圣人铺子右边的进口处排起了长龙,队伍足有上百丈,清一色的女人,上至头发花白的老太太,小的还穿着开裆裤。

    “太夸张了。”汴梁惊叹道,前世他也有听说粉丝追星一事,但是如此阵势闻所未闻。

    看这排队的进度,半天才放行一个人,队伍中估计有一半的人排到晚上都进不去。

    “老板娘,怎么办?”他问,他可不想兴致勃勃的过来排队,有这功夫,还不如刺青蛙去。

    老板娘说,“着什么急,到门口你就知道了。”

    四人走了过去,薛慕澜突然发现,进城时从她身边经过的那辆马车赫然停在中间的门口。

    她用力的嗅了几下,没闻到姨娘香囊的味道,难道不是同一辆马车?

    到了门口,汴梁正准备问老板娘,门内急匆匆跑出一位伙计,点头哈腰的说,“四位爷,上楼还是大厅。”

    那伙计是圣人铺子的总管,姓宫,自从前几日消息铺子放出陈百万要来的告示,他就猜到今天包厢区的客人会爆满,因为陈少爷就是在哪里定了一个包厢,所以他将所有的伙计都派到了包厢区,此时能在这里迎客的就只剩下他了,好在今天东边的大厅来的人并不是特别多。

    汴梁问,“有什么区别?”

    宫总管说,“上楼是二十文钱,没有伙计,没有特殊服务;大厅是一百文钱,有伙计,还能提供各种服务。”

    各种服务?汴梁听的眼前一亮,“大厅吧。”反正又不是花他的钱。

    老板娘是自己掏的钱,汴梁和薛慕澜则是追魂付的账,不过追魂没有进去,他不喜欢凑热闹,平时又节俭,所以他就在中间的出口处等,靠近马车的位置。

    宫总管很热情的将三人迎了进去,此时大厅有不少人在起哄,很是热闹。

    大厅的前面是个巨大的方形的监狱,背部靠山,两边有围墙,监狱和大厅的连接处,用一根根手指粗的铁棍隔开,防止有人进出监狱。

    大厅的宽度只有监狱宽度的三分之一,另外的三分之二被蓝色的帘子隔开,帘子那边是包厢区。

    “环境还可以。”汴梁四处打量了一下,但是当他的目光落在监狱里时,他的脸色就变了许多。

    那是一个惨绝人寰的所在,几十个囚犯或坐或躺在那里,他们光着上身,脸上和身上全是各种各样的脏东西,有鸡蛋,有泥巴,甚至还有痰。

    围观的人群中不时的有鸡蛋丢出,可怜那些囚犯,手脚都已经折断,根本没什么躲避的空间,他们大多已经习惯了这种凌辱,麻木的任由鸡蛋砸在身上,其中有那么几个新来的尚有羞耻之心,他们努力的摆动肩膀和头部来躲避鸡蛋,可惜的是,他们并不能躲避多少,偶尔躲过了一两次,又会引来投掷者的怒骂,以及更多更密集的鸡蛋。

    英雄流血不流泪,关在这里的囚犯,不是英雄,而是圣人,高高在上的圣人,他们要么曾是国家最精锐的圣人军团中的一员,受万民敬仰;要么是驻守一方城池,指挥千军万马的朝廷大员;他们举手投足之间,便有万斤之力;他们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他们本都应该像救世主一般,活在人们无尽的崇拜之中。

    可是如今,正是这群一边崇拜着圣人的人们,一边欺侮着被关在这里的圣人,这是何等的讽刺!

    圣人是不会被凡人打出血的,但是圣人也会流泪。

    好几个圣人的眼中有着泪花,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时。然而在这弱肉强食的世间,眼泪是最不值钱的东西,人们只会尊敬铺子外的圣人,绝不会同情铺子内流泪的圣人,他们不但不同情,反而更兴奋了。

    “快看啊,快看啊,圣人哭了,圣人哭了。”有人兴奋的叫着。

    “哪里,哪里?我看不见。”有人寻找着。

    “喂,哭大声点,听不见。”有人起哄着。

    对于铺子里的圣人来说,这是一个任人娱乐,任人宰割的地方,悲哀的是,他们是受压迫者,但是被压迫的人多了,总会听到反抗的声音。终于有一个圣人在监狱里吼了起来,“你们别太过分!等我出去了,要你们好看,我会记住你们的,垃圾!”可惜,他的反抗仅限于嘴巴,也只有嘴巴。

    围观的群众安静了一会,仿佛是被他震慑住了,可是,没多久,有个鸡蛋从人群中丢出,“圣人啊,我好怕怕。”那人嘲笑道。

    于是鸡蛋如蝗灾般降临在那位圣人的头上,各种嘲笑声此起彼伏:

    来啊来啊,老子等你。

    孙子还嘴硬,看我十连蛋。

    我不得不多丢点,让你长长记性,免得你记不住我。

    。。。。。。

    然而更可怕得是,有人在大厅里直接解开裤裆,大声喊着,“都进来了,还想着出去,白日做梦,老子一泡尿滋醒你。”

    哈哈,哈哈,有人笑着。

    “真恶心。”

    “太臭了,怎么也没人管管,”

    西边包厢里大多是女的,她们都是奔着陈百万去的,大都比较斯文,这边动作下流,立刻遭到了她们的抗议。

    汴梁看的很愤怒,他拉过宫总管的衣领,“有这么欺负人的吗?你们都不管吗?”

    宫总管早已习惯了这种场面,他递过去一张服务清单说,“爷,客人赖账,我们自然是管的,客人花钱买服务,我们只能按规矩办事。”

    关在里面,哪里还是人,恐怕连畜生都不如,谁会管畜生的死活?作为铺子的管理者,他们只会想如何开发更多的赚钱的渠道,而不是囚犯的感受。

    汴梁拿过清单一一看去:

    丢鸡蛋三十文。鸡蛋由铺子提供,五个一组。

    丢泥巴五十文,泥巴自备,大小不能超过拳头。

    吐痰八十文。

    小便五百文。

    拔指甲三两。(注四,一两银子等于一千文钱)

    。。。。。。

    这本是人间地狱,只有下地狱的人才会遭此酷刑,也只有最变态的恶魔能想出如此没人性的服务,而圣人们,一旦到了这里,就和下地狱没什么区别。

    据说地狱的路上,有无数受不了折磨的灵魂在哪里凄厉的叫着,把刚下地狱的人吓得肝胆欲裂。而事实上,在这人间炼狱呆了久了,根本不会再叫。

    “叫的只是新人。”看着汴梁满脸的怒容,宫主管解释道,“爷,您是好人,但这没有办法,和月雅阁新来的姑娘一样,都有这么一个过程,叫着叫着就习惯了,。”

    汴梁说,“不一样,他们是男人!”在任何时候,女人都是弱势群体,弱势群体被欺负,好像大家都习惯了,而男人被人欺负,特别是有血性的男人被欺负,这让人很难受,士可杀,不可辱。

    宫主管说,“到了最下贱的地方,男人女人都一样,哪还有人把他们当人,你看看那些老囚犯,你看看东边那个,一脸享受,还用舌头舔鸡蛋呢。”

    汴梁望去,看到了宫主管指的老者,他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其实已经麻木到了极点,尊严对他来说还没脸上的鸡蛋好吃。

    疯了,都疯了,关在这监狱里的人都疯了,他们大都麻木的存在着,那漫天飞舞的污物都被他们当作了空气。

    而那位唯一呐喊的圣人,在无尽的屈辱中狂叫着,终于,在鸡蛋的包围中,他坚持不下去了,他承受不了了,尊严无情的被打碎,同时碎了的还有他的抗争意识和信心,他终于倒在了地上,昏死过去。

    圣人的身体是无比强悍的,但是圣人的心灵也和常人一样脆弱,心要是碎了,人又怎么能不倒!

    周围的叫好声在此时达到了顶点,仿佛他们终于征服了一位圣人,一位像潼关城城主水一帆那样他们平常连看都不敢看的圣人,这种感觉,让他们疯狂。

    水一帆如果知道,这里的人是这么想的,估计他会把这些人碎尸万段。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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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无情,人间有血,我用一指,书尽不平】这一指,指胜负,指生死,指轮回。。。虚无之下,一指最大我老婆实在太漂亮了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我老婆实在太漂亮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我老婆实在太漂亮了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