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0章 深海的孤独
把杨帆送回小区后,柳芊芊独自驾车回家。
杨帆没有喊她上楼去坐坐,喝口水。
没必要,在车上,她就能喝到。
跟杨帆喝了好几分钟,她还没停下来的意思。
还是杨帆主动打住了,这种事,他觉得自己的耐心是一辈子也比不上她们了。
等他回到家里,十三姨还没下班回来。
果果没上学,但也没在家,跟妈妈上班去了。
三只宝刚从燕京回来那时,还焉兮兮的。
现在过去两天了,又生龙活虎起来,围着到家的杨帆转,想让他带它们出去玩。
杨帆没空搭理它们,把行李箱里的衣服等用品全部取出来,一一放回原位置。
收拾完,杨帆看了看时间,穿上鞋,准备出门。
滚滚在他身后嗷嗷叫,很不乐意,因为杨帆没有叫它和大圣把狗绳叼过来,意思是不会带它们出门。
它们俩是大型犬,出门狗绳是必备的。
虽然它们不会去接近陌生人,即便是跟果果一样可爱的小人,它们也敬而远之。
这是家里的大人教过的。
有的小孩怕狗,狗狗心地再善良,也不能靠近。
“听说你们在燕京玩得很疯,才两天不出门,精力就又那么旺盛了啊。”杨帆摸着滚滚的狗头。
一旁的大圣很不屑,你一白天没见十三主人,晚上就猴急得跟什么似的,好意思说我们?
上次不穿衣服,就把十三主人从她房间里抱出来,走走停停,老半天才走到你房间门口,简直不把我们当人啊,辣眼睛。
在三只宝幽怨的眼神中,杨帆独自出门。
什么舟车劳顿,对这个年纪,这样身体素质的杨帆来说,不存在。
因为心情好,晚上能见到十三,他感觉自己浑身都是力气,走起路来都是轻飘飘的。
小区附近,那所名不见经传的盲人学校外面。
“深海哥哥,我今天提前放学了。”拄着盲杖的小妍,面带笑容,站在王申海眼前。
这三天,小妍上下学都是王申海接送的。
一开始是走路,走了两天。
从今天开始,他们坐电动车上下学。
“走,我们去坐车。”王申海伸手。
小妍很默契,抬起盲杖,王申海接过另一端,领她去电动车停放处。
“深海哥哥,小帆哥哥还好吗?”走在路上,小妍问道。
“很好,他跟他女朋友旅游去了。”走到电动车旁,王申海放下盲杖:“你等一下,我把车开出来。”
“哇,小帆哥哥有女朋友了吗?”小妍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很乖巧。
“早就有了,你的小帆哥哥很帅的。”王申海把电动车从停放处开到路上。
“多帅呀?”小妍好奇问道。
“很多女孩子倒追的那种帅。”王申海戴好安全帽,再给小妍也戴上,然后坐电动车上,朝她伸手:“手给我,可以坐上来了。”
“这样啊。”小妍把盲杖收起来,然后伸手,摸索着坐上电动车:“真想看看你和小帆哥哥长什么样的。”
“我就算了,我很丑的。”王申海笑道。
“深海哥哥,你又骗我。”小妍说道:“我妈妈说你一点也不丑,心地善良。”
等小妍坐稳后,王申海启动车子,驶入大路:“善良的是你的小帆哥哥,我只是为了生活。”
“不是,你们都是好人。”小妍很相信自己的感觉,问道:“深海哥哥,你有女朋友吗?”
王申海沉默了一下,说道:“以前有的,现在没有了。”
“为什么没有了呀?”小妍问道,她觉得两个人在一起很不容易,既然在一起了,那就应该一辈子。
“因为我想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而我女朋友是个好女孩,离家太远,会忘记故乡。她不想忘记故乡,不想忘记她爸妈。”王申海说道。
“外面的世界很好吗?”小妍一脸憧憬,对故乡还没什么概念。
“我就是外面的世界来的。”王申海说道。
小妍高兴道:“那外面的世界一定很好。”
王申海有些感动,说明他在小妍心里,象征着美好。
“是的,外面的世界,满足你所有想象中的美好。”王申海说道,他开车并不快,相反,很慢。
不仅是为了安全需要,他也想多跟小妍待一会儿。
送完小妍,他就不知道自己该去做什么了。
他眼睛能看见东西,看了二十几年,早就看够了。
小妍有一颗纯净的心,灵魂很干净。
跟她待一块,王申海才没有那种深海的孤独。
“真想去看呢,妈妈说我的眼睛总有一天会看到东西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她赚钱很辛苦。”小妍很向往光明:“我想快点长大,到时候跟妈妈一起挣钱,钱攒够了,我就能看见东西了。”
王申海说道:“小妍,外面的美好,很多时候,不是用眼睛看的,是用心看。”
“嗯。”小妍问道:“深海哥哥,你坐过飞机坐过火车吗?”
“肯定啦。”王申海笑道:“我家离山城很远的,不坐飞机,会花很久很久的时间,才能抵达这里。”
“我都没坐过,妈妈说它们坐起来都差不多,可我觉得应该不一样。”小妍说道。
“是的,很不一样,像飞机起飞前,发动机咆哮的声音特别令人热血沸腾,你小帆哥哥出去旅游,坐的就是飞机。”王申海笑道。
“小帆哥哥一定很幸福吧。”小妍一脸羡慕。
“是的吧。”王申海不是很确定,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三个女朋友,想来幸福是幸福,但应该不会很幸福。
毕竟这三个女朋友都是属于他一个人的,不像情人或共享女友那种。
情人或共享女友,有别的男人帮忙照顾,自己不用那么操心。
都是自己的,那需要操的心可就多了,累人。
不知道这次旅游回来,杨帆会不会步履漂浮,身子被掏空,王申海想着。
路再长,只要一直往前走,就能走完。
没多久,王申海便把小妍送回她家楼下。
“深海哥哥,谢谢你。”小妍下车,摘下安全帽。
“明天见!”王申海接过安全帽,塞到后备箱里。
第451章 人走茶凉,爱没有来生
请一个小时后或明天再看。
…………
没有两片叶子是真的一样的,尽管大家都长在同一棵树上。
弗雷迪的左边是阿弗烈,右边的叶子是班,他的头顶上是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克莱。
他们一起长大,学会了在春风吹拂时跳跳舞,在夏天懒洋洋地晒晒太阳,偶然来一阵清凉的雨,就洗个干干净净的澡。
弗雷迪最好的朋友是丹尼尔。
他是这根树枝上最大的叶子,好像在别的叶子都还没来的时候就先长出来了。
弗雷迪还觉得,丹尼尔是最聪明的。
丹尼尔告诉大家说,他们都是大树的一部分,说他们生长在公园里,说大树有强壮的根深深埋在地底下。
早上飞来枝头上唱歌的小鸟、天上的星星月亮和太阳,还有季节的变化,不管什么东西,丹尼尔都有一套道理解释。
弗雷迪觉得,当叶子真好。
他喜欢他的树枝、他轻盈的叶子朋友、他高高挂在天上的家、把他推来推去的风、晒得他暖洋洋的太阳,还有在他身上洒下温柔洁白身影的月亮。
夏天特别好。
弗雷迪喜欢漫长炎热的白天,而温暖的黑夜最适合做梦。
那年夏天,公园里来了许多人。
他们都来到弗雷迪的树下,坐在那里乘凉。
丹尼尔告诉他,给人遮荫是叶子的目的之一。
“什么叫目的?”弗雷迪问。
“就是存在的理由嘛!”丹尼尔回答:“让别人感到舒服,这是个存在的理由。为老人遮荫,让他们不必躲在炎热的屋子里,也是个存在的理由。让小孩子们有个凉快的地方可以玩耍,用我们的叶子为树下野餐的人扇风……这些,都是存在的目的啊!”
弗雷迪最喜欢老人了。
他们总是静静坐在清凉的草地上,几乎动也不动。
他们喃喃低语,追忆过去的时光。
小孩子也很好玩,虽然他们有时会在树皮上挖洞,或是刻下自己的名字。
不过,看到小孩子跑得那么快,那么爱笑,还是很过瘾。
但是弗雷迪的夏天很快就过完了。
就在十月的一个夜里,夏天突然消失。
弗雷迪从来没有这么冷过,所有的叶子都冷得发抖。
一层薄薄的白色东西披在他们身上,太阳出来就马上融化,变成晶莹的露水,搞得大家全身湿漉漉的。
又是丹尼尔告诉他们:他们刚经历生平第一次降霜。
秋天到了,冬天也不远了。
转瞬之间,整棵树,甚至整个公园,全染上了浓艳的色彩,几乎找不到绿色的叶子。
阿弗烈变成深黄色,班成了鲜艳的橙色,克莱儿是火红色,丹尼尔是深紫,弗雷迪自己则是半红半蓝,还夹杂着金黄。
多么美丽啊!
弗雷迪和他的朋友把整棵树变成如彩虹一般。
“我们都在同一棵树上,为什么颜色却各不相同呢?”弗雷迪问道。
“我们一个一个都不一样啊!我们的经历不一样,面对太阳的方向不一样,投下的影子不一样,颜色当然也会不一样。”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还告诉弗雷迪,这个美妙的季节叫做秋天。
有一天,发生了奇怪的事。
以前,微风会让他们起舞,但是这一天,风儿却扯着叶梗推推拉拉,几乎像是生气了似的。
结果,有些叶子从树枝上被扯掉了,卷到空中,刮来刮去,最后轻轻掉落在地面上。
所有叶子都害怕了起来。
“怎么回事?”他们喃喃地你问我,我问你。
“秋天就是这样。”丹尼尔告诉他们:“时候到了,叶子就该搬家了。有些人把这叫做死。”
“我们都会死么?”弗雷迪问。
“是的。”丹尼尔说:“任何东西都会死。无论是大是小是强是弱。我们先做完该做的事。我们体验太阳和月亮、经历风和雨。我们学会跳舞、学会欢笑。然后我们就要死了。”
“我不要死!”弗雷迪斩钉截铁地说,然后问丹尼尔:“你会死吗,丹尼尔?”
“恩。”丹尼尔回答:“时候到了,我就死了。”
“那是什么时候?”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天。”丹尼尔回答。
弗雷迪发现,其它叶子不断在掉落,他想:“一定是他们的时候到了。”
他看到有些叶子在掉落前和风挣扎撕打,有些叶子只是把手一放,静静地掉落。
很快地,整棵树几乎都空了。
“我好怕死。”弗雷迪跟丹尼尔说:“我不知道下面有什么。”
“面对不知道的东西,你会害怕,这很自然。”丹尼尔安慰着他:“但是,春天变夏天的时候,你并不害怕。夏天变秋天的时候,你也不害怕。这些都是自然的变化。为什么要怕死亡的季节呢?”
“我们的树也会死么?”弗雷迪问。
“我们的树,很强大,但总有一天,树也会死的。不过还有比树更强的,那就是生命。生命永远都在,我们都是生命的一部分。”丹尼尔说道。
“我们死了会到哪儿去呢?”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这是个大秘密!”丹尼尔仰望远方。
“春天的时候,我们会回来吗?”弗雷迪又问。
“我们可能不会再回来了,但是生命会回来。”丹尼尔充满自信。
“那么这一切有什么意思呢?”弗雷迪继续问。
“如果我们反正是要掉落、死亡,那为什么还要来这里呢?”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是为了太阳和月亮,是为了大家一起的快乐时光,是为了树荫、老人和小孩子,是为了秋天的色彩,是为了四季。这些,还不够吗?”
那天下午,在黄昏的金色阳光中,丹尼尔放手了。
丹尼尔,他毫无挣扎地走了。
掉落的时候,他似乎还安详地微笑着。
“那么,暂时再见了,弗雷迪。”他平静,微笑着说。
第二天清早,下了头一场雪。
雪非常柔软、洁白,但是冷得不得了。
那天几乎没有一点阳光,白天也特别短。
弗雷迪发现自己的颜色褪了,变得干枯易碎。
一直都好冷,雪压在身上感觉好沉重。
凌晨,一阵风把弗雷迪带离了他的树枝。
一点也不痛,弗雷迪感觉到自己静静地,温和地,柔软地飘下。
往下掉的时候,他第一次看到了整棵树,多么强壮、多么牢靠的树啊!
请一个小时后或明天再看。
…………
没有两片叶子是真的一样的,尽管大家都长在同一棵树上。
弗雷迪的左边是阿弗烈,右边的叶子是班,他的头顶上是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克莱。
他们一起长大,学会了在春风吹拂时跳跳舞,在夏天懒洋洋地晒晒太阳,偶然来一阵清凉的雨,就洗个干干净净的澡。
弗雷迪最好的朋友是丹尼尔。
他是这根树枝上最大的叶子,好像在别的叶子都还没来的时候就先长出来了。
弗雷迪还觉得,丹尼尔是最聪明的。
丹尼尔告诉大家说,他们都是大树的一部分,说他们生长在公园里,说大树有强壮的根深深埋在地底下。
早上飞来枝头上唱歌的小鸟、天上的星星月亮和太阳,还有季节的变化,不管什么东西,丹尼尔都有一套道理解释。
弗雷迪觉得,当叶子真好。
他喜欢他的树枝、他轻盈的叶子朋友、他高高挂在天上的家、把他推来推去的风、晒得他暖洋洋的太阳,还有在他身上洒下温柔洁白身影的月亮。
夏天特别好。
弗雷迪喜欢漫长炎热的白天,而温暖的黑夜最适合做梦。
那年夏天,公园里来了许多人。
他们都来到弗雷迪的树下,坐在那里乘凉。
丹尼尔告诉他,给人遮荫是叶子的目的之一。
“什么叫目的?”弗雷迪问。
“就是存在的理由嘛!”丹尼尔回答:“让别人感到舒服,这是个存在的理由。为老人遮荫,让他们不必躲在炎热的屋子里,也是个存在的理由。让小孩子们有个凉快的地方可以玩耍,用我们的叶子为树下野餐的人扇风……这些,都是存在的目的啊!”
弗雷迪最喜欢老人了。
他们总是静静坐在清凉的草地上,几乎动也不动。
他们喃喃低语,追忆过去的时光。
小孩子也很好玩,虽然他们有时会在树皮上挖洞,或是刻下自己的名字。
不过,看到小孩子跑得那么快,那么爱笑,还是很过瘾。
但是弗雷迪的夏天很快就过完了。
就在十月的一个夜里,夏天突然消失。
弗雷迪从来没有这么冷过,所有的叶子都冷得发抖。
一层薄薄的白色东西披在他们身上,太阳出来就马上融化,变成晶莹的露水,搞得大家全身湿漉漉的。
又是丹尼尔告诉他们:他们刚经历生平第一次降霜。
秋天到了,冬天也不远了。
转瞬之间,整棵树,甚至整个公园,全染上了浓艳的色彩,几乎找不到绿色的叶子。
阿弗烈变成深黄色,班成了鲜艳的橙色,克莱儿是火红色,丹尼尔是深紫,弗雷迪自己则是半红半蓝,还夹杂着金黄。
多么美丽啊!
弗雷迪和他的朋友把整棵树变成如彩虹一般。
“我们都在同一棵树上,为什么颜色却各不相同呢?”弗雷迪问道。
“我们一个一个都不一样啊!我们的经历不一样,面对太阳的方向不一样,投下的影子不一样,颜色当然也会不一样。”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还告诉弗雷迪,这个美妙的季节叫做秋天。
有一天,发生了奇怪的事。
以前,微风会让他们起舞,但是这一天,风儿却扯着叶梗推推拉拉,几乎像是生气了似的。
结果,有些叶子从树枝上被扯掉了,卷到空中,刮来刮去,最后轻轻掉落在地面上。
所有叶子都害怕了起来。
“怎么回事?”他们喃喃地你问我,我问你。
“秋天就是这样。”丹尼尔告诉他们:“时候到了,叶子就该搬家了。有些人把这叫做死。”
“我们都会死么?”弗雷迪问。
“是的。”丹尼尔说:“任何东西都会死。无论是大是小是强是弱。我们先做完该做的事。我们体验太阳和月亮、经历风和雨。我们学会跳舞、学会欢笑。然后我们就要死了。”
“我不要死!”弗雷迪斩钉截铁地说,然后问丹尼尔:“你会死吗,丹尼尔?”
“恩。”丹尼尔回答:“时候到了,我就死了。”
“那是什么时候?”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天。”丹尼尔回答。
弗雷迪发现,其它叶子不断在掉落,他想:“一定是他们的时候到了。”
他看到有些叶子在掉落前和风挣扎撕打,有些叶子只是把手一放,静静地掉落。
很快地,整棵树几乎都空了。
“我好怕死。”弗雷迪跟丹尼尔说:“我不知道下面有什么。”
“面对不知道的东西,你会害怕,这很自然。”丹尼尔安慰着他:“但是,春天变夏天的时候,你并不害怕。夏天变秋天的时候,你也不害怕。这些都是自然的变化。为什么要怕死亡的季节呢?”
“我们的树也会死么?”弗雷迪问。
“我们的树,很强大,但总有一天,树也会死的。不过还有比树更强的,那就是生命。生命永远都在,我们都是生命的一部分。”丹尼尔说道。
“我们死了会到哪儿去呢?”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这是个大秘密!”丹尼尔仰望远方。
“春天的时候,我们会回来吗?”弗雷迪又问。
“我们可能不会再回来了,但是生命会回来。”丹尼尔充满自信。
“那么这一切有什么意思呢?”弗雷迪继续问。
“如果我们反正是要掉落、死亡,那为什么还要来这里呢?”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是为了太阳和月亮,是为了大家一起的快乐时光,是为了树荫、老人和小孩子,是为了秋天的色彩,是为了四季。这些,还不够吗?”
那天下午,在黄昏的金色阳光中,丹尼尔放手了。
丹尼尔,他毫无挣扎地走了。
掉落的时候,他似乎还安详地微笑着。。
往下掉的时候,他第一次看到了整棵树,多么强壮、多么牢靠的树啊!
第452章 那天父亲对我说,孩子,不要让时光虚度
请一个小时后或明天再看。
…………
没有两片叶子是真的一样的,尽管大家都长在同一棵树上。
弗雷迪的左边是阿弗烈,右边的叶子是班,他的头顶上是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克莱。
他们一起长大,学会了在春风吹拂时跳跳舞,在夏天懒洋洋地晒晒太阳,偶然来一阵清凉的雨,就洗个干干净净的澡。
弗雷迪最好的朋友是丹尼尔。
他是这根树枝上最大的叶子,好像在别的叶子都还没来的时候就先长出来了。
弗雷迪还觉得,丹尼尔是最聪明的。
丹尼尔告诉大家说,他们都是大树的一部分,说他们生长在公园里,说大树有强壮的根深深埋在地底下。
早上飞来枝头上唱歌的小鸟、天上的星星月亮和太阳,还有季节的变化,不管什么东西,丹尼尔都有一套道理解释。
弗雷迪觉得,当叶子真好。
他喜欢他的树枝、他轻盈的叶子朋友、他高高挂在天上的家、把他推来推去的风、晒得他暖洋洋的太阳,还有在他身上洒下温柔洁白身影的月亮。
夏天特别好。
弗雷迪喜欢漫长炎热的白天,而温暖的黑夜最适合做梦。
那年夏天,公园里来了许多人。
他们都来到弗雷迪的树下,坐在那里乘凉。
丹尼尔告诉他,给人遮荫是叶子的目的之一。
“什么叫目的?”弗雷迪问。
“就是存在的理由嘛!”丹尼尔回答:“让别人感到舒服,这是个存在的理由。为老人遮荫,让他们不必躲在炎热的屋子里,也是个存在的理由。让小孩子们有个凉快的地方可以玩耍,用我们的叶子为树下野餐的人扇风……这些,都是存在的目的啊!”
弗雷迪最喜欢老人了。
他们总是静静坐在清凉的草地上,几乎动也不动。
他们喃喃低语,追忆过去的时光。
小孩子也很好玩,虽然他们有时会在树皮上挖洞,或是刻下自己的名字。
不过,看到小孩子跑得那么快,那么爱笑,还是很过瘾。
但是弗雷迪的夏天很快就过完了。
就在十月的一个夜里,夏天突然消失。
弗雷迪从来没有这么冷过,所有的叶子都冷得发抖。
一层薄薄的白色东西披在他们身上,太阳出来就马上融化,变成晶莹的露水,搞得大家全身湿漉漉的。
又是丹尼尔告诉他们:他们刚经历生平第一次降霜。
秋天到了,冬天也不远了。
转瞬之间,整棵树,甚至整个公园,全染上了浓艳的色彩,几乎找不到绿色的叶子。
阿弗烈变成深黄色,班成了鲜艳的橙色,克莱儿是火红色,丹尼尔是深紫,弗雷迪自己则是半红半蓝,还夹杂着金黄。
多么美丽啊!
弗雷迪和他的朋友把整棵树变成如彩虹一般。
“我们都在同一棵树上,为什么颜色却各不相同呢?”弗雷迪问道。
“我们一个一个都不一样啊!我们的经历不一样,面对太阳的方向不一样,投下的影子不一样,颜色当然也会不一样。”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还告诉弗雷迪,这个美妙的季节叫做秋天。
有一天,发生了奇怪的事。
以前,微风会让他们起舞,但是这一天,风儿却扯着叶梗推推拉拉,几乎像是生气了似的。
结果,有些叶子从树枝上被扯掉了,卷到空中,刮来刮去,最后轻轻掉落在地面上。
所有叶子都害怕了起来。
“怎么回事?”他们喃喃地你问我,我问你。
“秋天就是这样。”丹尼尔告诉他们:“时候到了,叶子就该搬家了。有些人把这叫做死。”
“我们都会死么?”弗雷迪问。
“是的。”丹尼尔说:“任何东西都会死。无论是大是小是强是弱。我们先做完该做的事。我们体验太阳和月亮、经历风和雨。我们学会跳舞、学会欢笑。然后我们就要死了。”
“我不要死!”弗雷迪斩钉截铁地说,然后问丹尼尔:“你会死吗,丹尼尔?”
“恩。”丹尼尔回答:“时候到了,我就死了。”
“那是什么时候?”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天。”丹尼尔回答。
弗雷迪发现,其它叶子不断在掉落,他想:“一定是他们的时候到了。”
他看到有些叶子在掉落前和风挣扎撕打,有些叶子只是把手一放,静静地掉落。
很快地,整棵树几乎都空了。
“我好怕死。”弗雷迪跟丹尼尔说:“我不知道下面有什么。”
“面对不知道的东西,你会害怕,这很自然。”丹尼尔安慰着他:“但是,春天变夏天的时候,你并不害怕。夏天变秋天的时候,你也不害怕。这些都是自然的变化。为什么要怕死亡的季节呢?”
“我们的树也会死么?”弗雷迪问。
“我们的树,很强大,但总有一天,树也会死的。不过还有比树更强的,那就是生命。生命永远都在,我们都是生命的一部分。”丹尼尔说道。
“我们死了会到哪儿去呢?”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这是个大秘密!”丹尼尔仰望远方。
“春天的时候,我们会回来吗?”弗雷迪又问。
“我们可能不会再回来了,但是生命会回来。”丹尼尔充满自信。
“那么这一切有什么意思呢?”弗雷迪继续问。
“如果我们反正是要掉落、死亡,那为什么还要来这里呢?”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是为了太阳和月亮,是为了大家一起的快乐时光,是为了树荫、老人和小孩子,是为了秋天的色彩,是为了四季。这些,还不够吗?”
那天下午,在黄昏的金色阳光中,丹尼尔放手了。
丹尼尔,他毫无挣扎地走了。
掉落的时候,他似乎还安详地微笑着。
“那么,暂时再见了,弗雷迪。”他平静,微笑着说。
第二天清早,下了头一场雪。
雪非常柔软、洁白,但是冷得不得了。
那天几乎没有一点阳光,白天也特别短。
弗雷迪发现自己的颜色褪了,变得干枯易碎。
一直都好冷,雪压在身上感觉好沉重。
凌晨,一阵风把弗雷迪带离了他的树枝。
一点也不痛,弗雷迪感觉到自己静静地,温和地,柔软地飘下。
往下掉的时候,他第一次看到了整棵树,多么强壮、多么牢靠的树啊!请一个小时后或明天再看。
…………
没有两片叶子是真的一样的,尽管大家都长在同一棵树上。
弗雷迪的左边是阿弗烈,右边的叶子是班,他的头顶上是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克莱。
他们一起长大,学会了在春风吹拂时跳跳舞,在夏天懒洋洋地晒晒太阳,偶然来一阵清凉的雨,就洗个干干净净的澡。
弗雷迪最好的朋友是丹尼尔。
他是这根树枝上最大的叶子,好像在别的叶子都还没来的时候就先长出来了。
弗雷迪还觉得,丹尼尔是最聪明的。
丹尼尔告诉大家说,他们都是大树的一部分,说他们生长在公园里,说大树有强壮的根深深埋在地底下。
早上飞来枝头上唱歌的小鸟、天上的星星月亮和太阳,还有季节的变化,不管什么东西,丹尼尔都有一套道理解释。
弗雷迪觉得,当叶子真好。
他喜欢他的树枝、他轻盈的叶子朋友、他高高挂在天上的家、把他推来推去的风、晒得他暖洋洋的太阳,还有在他身上洒下温柔洁白身影的月亮。
夏天特别好。
弗雷迪喜欢漫长炎热的白天,而温暖的黑夜最适合做梦。
那年夏天,公园里来了许多人。
他们都来到弗雷迪的树下,坐在那里乘凉。
丹尼尔告诉他,给人遮荫是叶子的目的之一。
“什么叫目的?”弗雷迪问。
“就是存在的理由嘛!”丹尼尔回答:“让别人感到舒服,这是个存在的理由。为老人遮荫,让他们不必躲在炎热的屋子里,也是个存在的理由。让小孩子们有个凉快的地方可以玩耍,用我们的叶子为树下野餐的人扇风……这些,都是存在的目的啊!”
弗雷迪最喜欢老人了。
他们总是静静坐在清凉的草地上,几乎动也不动。
他们喃喃低语,追忆过去的时光。
小孩子也很好玩,虽然他们有时会在树皮上挖洞,或是刻下自己的名字。
不过,看到小孩子跑得那么快,那么爱笑,还是很过瘾。
但是弗雷迪的夏天很快就过完了。
就在十月的一个夜里,夏天突然消失。
弗雷迪从来没有这么冷过,所有的叶子都冷得发抖。
一层薄薄的白色东西披在他们身上,太阳出来就马上融化,变成晶莹的露水,搞得大家全身湿漉漉的。
又是丹尼尔告诉他们:他们刚经历生平第一次降霜。
秋天到了,冬天也不远了。
转瞬之间,整棵树,甚至整个公园,全染上了浓艳的色彩,几乎找不到绿色的叶子。
阿弗烈变成深黄色,班成了鲜艳的橙色,克莱儿是火红色,丹尼尔是深紫,弗雷迪自己则是半红半蓝,还夹杂着金黄。
多么美丽啊!
弗雷迪和他的朋友把整棵树变成如彩虹一般。
“我们都在同一棵树上,为什么颜色却各不相同呢?”弗雷迪问道。
“我们一个一个都不一样啊!我们的经历不一样,面对太阳的方向不一样,投下的影子不一样,颜色当然也会不一样。”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还告诉弗雷迪,这个美妙的季节叫做秋天。
有一天,发生了奇怪的事。
以前,微风会让他们起舞,但是这一天,风儿却扯着叶梗推推拉拉,几乎像是生气了似的。
结果,有些叶子从树枝上被扯掉了,卷到空中,刮来刮去,最后轻轻掉落在地面上。
所有叶子都害怕了起来。
“怎么回事?”他们喃喃地你问我,我问你。
“秋天就是这样。”丹尼尔告诉他们:“时候到了,叶子就该搬家了。有些人把这叫做死。”
“我们都会死么?”弗雷迪问。
“是的。”丹尼尔说:“任何东西都会死。无论是大是小是强是弱。我们先做完该做的事。我们体验太阳和月亮、经历风和雨。我们学会跳舞、学会欢笑。然后我们就要死了。”
“我不要死!”弗雷迪斩钉截铁地说,然后问丹尼尔:“你会死吗,丹尼尔?”
“恩。”丹尼尔回答:“时候到了,我就死了。”
“那是什么时候?”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天。”丹尼尔回答。
弗雷迪发现,其它叶子不断在掉落,他想:“一定是他们的时候到了。”
他看到有些叶子在掉落前和风挣扎撕打,有些叶子只是把手一放,静静地掉落。
很快地,整棵树几乎都空了。
“我好怕死。”弗雷迪跟丹尼尔说:“我不知道下面有什么。”
“面对不知道的东西,你会害怕,这很自然。”丹尼尔安慰着他:“但是,春天变夏天的时候,你并不害怕。夏天变秋天的时候,你也不害怕。这些都是自然的变化。为什么要怕死亡的季节呢?”
“我们的树也会死么?”弗雷迪问。
“我们的树,很强大,但总有一天,树也会死的。不过还有比树更强的,那就是生命。生命永远都在,我们都是生命的一部分。”丹尼尔说道。
“我们死了会到哪儿去呢?”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这是个大秘密!”丹尼尔仰望远方。
“春天的时候,我们会回来吗?”弗雷迪又问。
“我们可能不会再回来了,但是生命会回来。”丹尼尔充满自信。
“那么这一切有什么意思呢?”弗雷迪继续问。
“如果我们反正是要掉落、死亡,那为什么还要来这里呢?”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是为了太阳和月亮,是为了大家一起的快乐时光,是为了树荫、老人和小孩子,是为了秋天的色彩,是为了四季。这些,还不够吗?”
“那么,暂时再见了,弗雷迪。”他平静,微笑着说。
第二天清早,下了头一场雪。
一点也不痛,弗雷迪感觉到自己静静地,温和地,柔软地飘下。
往下掉的时候,他第一次看到了整棵树,多么强壮、多么牢靠的树啊!
第453章 珍贵的品质
请一个小时后或明天再看。
…………
没有两片叶子是真的一样的,尽管大家都长在同一棵树上。
弗雷迪的左边是阿弗烈,右边的叶子是班,他的头顶上是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克莱。
他们一起长大,学会了在春风吹拂时跳跳舞,在夏天懒洋洋地晒晒太阳,偶然来一阵清凉的雨,就洗个干干净净的澡。
弗雷迪最好的朋友是丹尼尔。
他是这根树枝上最大的叶子,好像在别的叶子都还没来的时候就先长出来了。
弗雷迪还觉得,丹尼尔是最聪明的。
丹尼尔告诉大家说,他们都是大树的一部分,说他们生长在公园里,说大树有强壮的根深深埋在地底下。
早上飞来枝头上唱歌的小鸟、天上的星星月亮和太阳,还有季节的变化,不管什么东西,丹尼尔都有一套道理解释。
弗雷迪觉得,当叶子真好。
他喜欢他的树枝、他轻盈的叶子朋友、他高高挂在天上的家、把他推来推去的风、晒得他暖洋洋的太阳,还有在他身上洒下温柔洁白身影的月亮。
夏天特别好。
弗雷迪喜欢漫长炎热的白天,而温暖的黑夜最适合做梦。
那年夏天,公园里来了许多人。
他们都来到弗雷迪的树下,坐在那里乘凉。
丹尼尔告诉他,给人遮荫是叶子的目的之一。
“什么叫目的?”弗雷迪问。
“就是存在的理由嘛!”丹尼尔回答:“让别人感到舒服,这是个存在的理由。为老人遮荫,让他们不必躲在炎热的屋子里,也是个存在的理由。让小孩子们有个凉快的地方可以玩耍,用我们的叶子为树下野餐的人扇风……这些,都是存在的目的啊!”
弗雷迪最喜欢老人了。
他们总是静静坐在清凉的草地上,几乎动也不动。
他们喃喃低语,追忆过去的时光。
小孩子也很好玩,虽然他们有时会在树皮上挖洞,或是刻下自己的名字。
不过,看到小孩子跑得那么快,那么爱笑,还是很过瘾。
但是弗雷迪的夏天很快就过完了。
就在十月的一个夜里,夏天突然消失。
弗雷迪从来没有这么冷过,所有的叶子都冷得发抖。
一层薄薄的白色东西披在他们身上,太阳出来就马上融化,变成晶莹的露水,搞得大家全身湿漉漉的。
又是丹尼尔告诉他们:他们刚经历生平第一次降霜。
秋天到了,冬天也不远了。
转瞬之间,整棵树,甚至整个公园,全染上了浓艳的色彩,几乎找不到绿色的叶子。
阿弗烈变成深黄色,班成了鲜艳的橙色,克莱儿是火红色,丹尼尔是深紫,弗雷迪自己则是半红半蓝,还夹杂着金黄。
多么美丽啊!
弗雷迪和他的朋友把整棵树变成如彩虹一般。
“我们都在同一棵树上,为什么颜色却各不相同呢?”弗雷迪问道。
“我们一个一个都不一样啊!我们的经历不一样,面对太阳的方向不一样,投下的影子不一样,颜色当然也会不一样。”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还告诉弗雷迪,这个美妙的季节叫做秋天。
有一天,发生了奇怪的事。
以前,微风会让他们起舞,但是这一天,风儿却扯着叶梗推推拉拉,几乎像是生气了似的。
结果,有些叶子从树枝上被扯掉了,卷到空中,刮来刮去,最后轻轻掉落在地面上。
所有叶子都害怕了起来。
“怎么回事?”他们喃喃地你问我,我问你。
“秋天就是这样。”丹尼尔告诉他们:“时候到了,叶子就该搬家了。有些人把这叫做死。”
“我们都会死么?”弗雷迪问。
“是的。”丹尼尔说:“任何东西都会死。无论是大是小是强是弱。我们先做完该做的事。我们体验太阳和月亮、经历风和雨。我们学会跳舞、学会欢笑。然后我们就要死了。”
“我不要死!”弗雷迪斩钉截铁地说,然后问丹尼尔:“你会死吗,丹尼尔?”
“恩。”丹尼尔回答:“时候到了,我就死了。”
“那是什么时候?”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天。”丹尼尔回答。
弗雷迪发现,其它叶子不断在掉落,他想:“一定是他们的时候到了。”
他看到有些叶子在掉落前和风挣扎撕打,有些叶子只是把手一放,静静地掉落。
很快地,整棵树几乎都空了。
“我好怕死。”弗雷迪跟丹尼尔说:“我不知道下面有什么。”
“面对不知道的东西,你会害怕,这很自然。”丹尼尔安慰着他:“但是,春天变夏天的时候,你并不害怕。夏天变秋天的时候,你也不害怕。这些都是自然的变化。为什么要怕死亡的季节呢?”
“我们的树也会死么?”弗雷迪问。
“我们的树,很强大,但总有一天,树也会死的。不过还有比树更强的,那就是生命。生命永远都在,我们都是生命的一部分。”丹尼尔说道。
“我们死了会到哪儿去呢?”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这是个大秘密!”丹尼尔仰望远方。
“春天的时候,我们会回来吗?”弗雷迪又问。
“我们可能不会再回来了,但是生命会回来。”丹尼尔充满自信。
“那么这一切有什么意思呢?”弗雷迪继续问。
“如果我们反正是要掉落、死亡,那为什么还要来这里呢?”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是为了太阳和月亮,是为了大家一起的快乐时光,是为了树荫、老人和小孩子,是为了秋天的色彩,是为了四季。这些,还不够吗?”
那天下午,在黄昏的金色阳光中,丹尼尔放手了。
丹尼尔,他毫无挣扎地走了。
掉落的时候,他似乎还安详地微笑着。
“那么,暂时再见了,弗雷迪。”他平静,微笑着说。
第二天清早,下了头一场雪。
雪非常柔软、洁白,但是冷得不得了。
那天几乎没有一点阳光,白天也特别短。
弗雷迪发现自己的颜色褪了,变得干枯易碎。
一直都好冷,雪压在身上感觉好沉重。
凌晨,一阵风把弗雷迪带离了他的树枝。
一点也不痛,弗雷迪感觉到自己静静地,温和地,柔软地飘下。
往下掉的时候,他第一次看到了整棵树,多么强壮、多么牢靠的树啊!请一个小时后或明天再看。
…………
没有两片叶子是真的一样的,尽管大家都长在同一棵树上。
弗雷迪的左边是阿弗烈,右边的叶子是班,他的头顶上是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克莱。
他们一起长大,学会了在春风吹拂时跳跳舞,在夏天懒洋洋地晒晒太阳,偶然来一阵清凉的雨,就洗个干干净净的澡。
弗雷迪最好的朋友是丹尼尔。
他是这根树枝上最大的叶子,好像在别的叶子都还没来的时候就先长出来了。
弗雷迪还觉得,丹尼尔是最聪明的。
丹尼尔告诉大家说,他们都是大树的一部分,说他们生长在公园里,说大树有强壮的根深深埋在地底下。
早上飞来枝头上唱歌的小鸟、天上的星星月亮和太阳,还有季节的变化,不管什么东西,丹尼尔都有一套道理解释。
弗雷迪觉得,当叶子真好。
他喜欢他的树枝、他轻盈的叶子朋友、他高高挂在天上的家、把他推来推去的风、晒得他暖洋洋的太阳,还有在他身上洒下温柔洁白身影的月亮。
夏天特别好。
弗雷迪喜欢漫长炎热的白天,而温暖的黑夜最适合做梦。
那年夏天,公园里来了许多人。
他们都来到弗雷迪的树下,坐在那里乘凉。
丹尼尔告诉他,给人遮荫是叶子的目的之一。
“什么叫目的?”弗雷迪问。
“就是存在的理由嘛!”丹尼尔回答:“让别人感到舒服,这是个存在的理由。为老人遮荫,让他们不必躲在炎热的屋子里,也是个存在的理由。让小孩子们有个凉快的地方可以玩耍,用我们的叶子为树下野餐的人扇风……这些,都是存在的目的啊!”
弗雷迪最喜欢老人了。
他们总是静静坐在清凉的草地上,几乎动也不动。
他们喃喃低语,追忆过去的时光。
小孩子也很好玩,虽然他们有时会在树皮上挖洞,或是刻下自己的名字。
不过,看到小孩子跑得那么快,那么爱笑,还是很过瘾。
但是弗雷迪的夏天很快就过完了。
就在十月的一个夜里,夏天突然消失。
弗雷迪从来没有这么冷过,所有的叶子都冷得发抖。
一层薄薄的白色东西披在他们身上,太阳出来就马上融化,变成晶莹的露水,搞得大家全身湿漉漉的。
又是丹尼尔告诉他们:他们刚经历生平第一次降霜。
秋天到了,冬天也不远了。
转瞬之间,整棵树,甚至整个公园,全染上了浓艳的色彩,几乎找不到绿色的叶子。
阿弗烈变成深黄色,班成了鲜艳的橙色,克莱儿是火红色,丹尼尔是深紫,弗雷迪自己则是半红半蓝,还夹杂着金黄。
多么美丽啊!
弗雷迪和他的朋友把整棵树变成如彩虹一般。
“我们都在同一棵树上,为什么颜色却各不相同呢?”弗雷迪问道。
“我们一个一个都不一样啊!我们的经历不一样,面对太阳的方向不一样,投下的影子不一样,颜色当然也会不一样。”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还告诉弗雷迪,这个美妙的季节叫做秋天。
有一天,发生了奇怪的事。
以前,微风会让他们起舞,但是这一天,风儿却扯着叶梗推推拉拉,几乎像是生气了似的。
结果,有些叶子从树枝上被扯掉了,卷到空中,刮来刮去,最后轻轻掉落在地面上。
所有叶子都害怕了起来。
“怎么回事?”他们喃喃地你问我,我问你。
“秋天就是这样。”丹尼尔告诉他们:“时候到了,叶子就该搬家了。有些人把这叫做死。”
“我们都会死么?”弗雷迪问。
“是的。”丹尼尔说:“任何东西都会死。无论是大是小是强是弱。我们先做完该做的事。我们体验太阳和月亮、经历风和雨。我们学会跳舞、学会欢笑。然后我们就要死了。”
“我不要死!”弗雷迪斩钉截铁地说,然后问丹尼尔:“你会死吗,丹尼尔?”
“恩。”丹尼尔回答:“时候到了,我就死了。”
“那是什么时候?”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天。”丹尼尔回答。
弗雷迪发现,其它叶子不断在掉落,他想:“一定是他们的时候到了。”
他看到有些叶子在掉落前和风挣扎撕打,有些叶子只是把手一放,静静地掉落。
很快地,整棵树几乎都空了。
“我好怕死。”弗雷迪跟丹尼尔说:“我不知道下面有什么。”
“面对不知道的东西,你会害怕,这很自然。”丹尼尔安慰着他:“但是,春天变夏天的时候,你并不害怕。夏天变秋天的时候,你也不害怕。这些都是自然的变化。为什么要怕死亡的季节呢?”
“我们的树也会死么?”弗雷迪问。
“我们的树,很强大,但总有一天,树也会死的。不过还有比树更强的,那就是生命。生命永远都在,我们都是生命的一部分。”丹尼尔说道。
“我们死了会到哪儿去呢?”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这是个大秘密!”丹尼尔仰望远方。
“春天的时候,我们会回来吗?”弗雷迪又问。
“我们可能不会再回来了,但是生命会回来。”丹尼尔充满自信。
“那么这一切有什么意思呢?”弗雷迪继续问。
“如果我们反正是要掉落、死亡,那为什么还要来这里呢?”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是为了太阳和月亮,是为了大家一起的快乐时光,是为了树荫、老人和小孩子,是为了秋天的色彩,是为了四季。这些,还不够吗?”
那天下午,在黄昏的金色阳光中,丹尼尔放手了。
丹尼尔,他毫无挣扎地走了。
掉落的时候,他似乎还安详地微笑着。
“那么,暂时再见了,弗雷迪。”他平静,微笑着说。
第二天清早,下了头一场雪。
第454章 我就站在你面前,你看我有几分像从前
请一个小时后或明天再看。
…………
没有两片叶子是真的一样的,尽管大家都长在同一棵树上。
弗雷迪的左边是阿弗烈,右边的叶子是班,他的头顶上是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克莱。
他们一起长大,学会了在春风吹拂时跳跳舞,在夏天懒洋洋地晒晒太阳,偶然来一阵清凉的雨,就洗个干干净净的澡。
弗雷迪最好的朋友是丹尼尔。
他是这根树枝上最大的叶子,好像在别的叶子都还没来的时候就先长出来了。
弗雷迪还觉得,丹尼尔是最聪明的。
丹尼尔告诉大家说,他们都是大树的一部分,说他们生长在公园里,说大树有强壮的根深深埋在地底下。
早上飞来枝头上唱歌的小鸟、天上的星星月亮和太阳,还有季节的变化,不管什么东西,丹尼尔都有一套道理解释。
弗雷迪觉得,当叶子真好。
他喜欢他的树枝、他轻盈的叶子朋友、他高高挂在天上的家、把他推来推去的风、晒得他暖洋洋的太阳,还有在他身上洒下温柔洁白身影的月亮。
夏天特别好。
弗雷迪喜欢漫长炎热的白天,而温暖的黑夜最适合做梦。
那年夏天,公园里来了许多人。
他们都来到弗雷迪的树下,坐在那里乘凉。
丹尼尔告诉他,给人遮荫是叶子的目的之一。
“什么叫目的?”弗雷迪问。
“就是存在的理由嘛!”丹尼尔回答:“让别人感到舒服,这是个存在的理由。为老人遮荫,让他们不必躲在炎热的屋子里,也是个存在的理由。让小孩子们有个凉快的地方可以玩耍,用我们的叶子为树下野餐的人扇风……这些,都是存在的目的啊!”
弗雷迪最喜欢老人了。
他们总是静静坐在清凉的草地上,几乎动也不动。
他们喃喃低语,追忆过去的时光。
小孩子也很好玩,虽然他们有时会在树皮上挖洞,或是刻下自己的名字。
不过,看到小孩子跑得那么快,那么爱笑,还是很过瘾。
但是弗雷迪的夏天很快就过完了。
就在十月的一个夜里,夏天突然消失。
弗雷迪从来没有这么冷过,所有的叶子都冷得发抖。
一层薄薄的白色东西披在他们身上,太阳出来就马上融化,变成晶莹的露水,搞得大家全身湿漉漉的。
又是丹尼尔告诉他们:他们刚经历生平第一次降霜。
秋天到了,冬天也不远了。
转瞬之间,整棵树,甚至整个公园,全染上了浓艳的色彩,几乎找不到绿色的叶子。
阿弗烈变成深黄色,班成了鲜艳的橙色,克莱儿是火红色,丹尼尔是深紫,弗雷迪自己则是半红半蓝,还夹杂着金黄。
多么美丽啊!
弗雷迪和他的朋友把整棵树变成如彩虹一般。
“我们都在同一棵树上,为什么颜色却各不相同呢?”弗雷迪问道。
“我们一个一个都不一样啊!我们的经历不一样,面对太阳的方向不一样,投下的影子不一样,颜色当然也会不一样。”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还告诉弗雷迪,这个美妙的季节叫做秋天。
有一天,发生了奇怪的事。
以前,微风会让他们起舞,但是这一天,风儿却扯着叶梗推推拉拉,几乎像是生气了似的。
结果,有些叶子从树枝上被扯掉了,卷到空中,刮来刮去,最后轻轻掉落在地面上。
所有叶子都害怕了起来。
“怎么回事?”他们喃喃地你问我,我问你。
“秋天就是这样。”丹尼尔告诉他们:“时候到了,叶子就该搬家了。有些人把这叫做死。”
“我们都会死么?”弗雷迪问。
“是的。”丹尼尔说:“任何东西都会死。无论是大是小是强是弱。我们先做完该做的事。我们体验太阳和月亮、经历风和雨。我们学会跳舞、学会欢笑。然后我们就要死了。”
“我不要死!”弗雷迪斩钉截铁地说,然后问丹尼尔:“你会死吗,丹尼尔?”
“恩。”丹尼尔回答:“时候到了,我就死了。”
“那是什么时候?”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天。”丹尼尔回答。
弗雷迪发现,其它叶子不断在掉落,他想:“一定是他们的时候到了。”
他看到有些叶子在掉落前和风挣扎撕打,有些叶子只是把手一放,静静地掉落。
很快地,整棵树几乎都空了。
“我好怕死。”弗雷迪跟丹尼尔说:“我不知道下面有什么。”
“面对不知道的东西,你会害怕,这很自然。”丹尼尔安慰着他:“但是,春天变夏天的时候,你并不害怕。夏天变秋天的时候,你也不害怕。这些都是自然的变化。为什么要怕死亡的季节呢?”
“我们的树也会死么?”弗雷迪问。
“我们的树,很强大,但总有一天,树也会死的。不过还有比树更强的,那就是生命。生命永远都在,我们都是生命的一部分。”丹尼尔说道。
“我们死了会到哪儿去呢?”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这是个大秘密!”丹尼尔仰望远方。
“春天的时候,我们会回来吗?”弗雷迪又问。
“我们可能不会再回来了,但是生命会回来。”丹尼尔充满自信。
“那么这一切有什么意思呢?”弗雷迪继续问。
“如果我们反正是要掉落、死亡,那为什么还要来这里呢?”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是为了太阳和月亮,是为了大家一起的快乐时光,是为了树荫、老人和小孩子,是为了秋天的色彩,是为了四季。这些,还不够吗?”
那天下午,在黄昏的金色阳光中,丹尼尔放手了。
丹尼尔,他毫无挣扎地走了。
掉落的时候,他似乎还安详地微笑着。
“那么,暂时再见了,弗雷迪。”他平静,微笑着说。
第二天清早,下了头一场雪。
雪非常柔软、洁白,但是冷得不得了。
那天几乎没有一点阳光,白天也特别短。
弗雷迪发现自己的颜色褪了,变得干枯易碎。
一直都好冷,雪压在身上感觉好沉重。
凌晨,一阵风把弗雷迪带离了他的树枝。
一点也不痛,弗雷迪感觉到自己静静地,温和地,柔软地飘下。
往下掉的时候,他第一次看到了整棵树,多么强壮、多么牢靠的树啊!请一个小时后或明天再看。
…………
没有两片叶子是真的一样的,尽管大家都长在同一棵树上。
弗雷迪的左边是阿弗烈,右边的叶子是班,他的头顶上是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克莱。
他们一起长大,学会了在春风吹拂时跳跳舞,在夏天懒洋洋地晒晒太阳,偶然来一阵清凉的雨,就洗个干干净净的澡。
弗雷迪最好的朋友是丹尼尔。
他是这根树枝上最大的叶子,好像在别的叶子都还没来的时候就先长出来了。
弗雷迪还觉得,丹尼尔是最聪明的。
丹尼尔告诉大家说,他们都是大树的一部分,说他们生长在公园里,说大树有强壮的根深深埋在地底下。
早上飞来枝头上唱歌的小鸟、天上的星星月亮和太阳,还有季节的变化,不管什么东西,丹尼尔都有一套道理解释。
弗雷迪觉得,当叶子真好。
他喜欢他的树枝、他轻盈的叶子朋友、他高高挂在天上的家、把他推来推去的风、晒得他暖洋洋的太阳,还有在他身上洒下温柔洁白身影的月亮。
夏天特别好。
弗雷迪喜欢漫长炎热的白天,而温暖的黑夜最适合做梦。
那年夏天,公园里来了许多人。
他们都来到弗雷迪的树下,坐在那里乘凉。
丹尼尔告诉他,给人遮荫是叶子的目的之一。
“什么叫目的?”弗雷迪问。
“就是存在的理由嘛!”丹尼尔回答:“让别人感到舒服,这是个存在的理由。为老人遮荫,让他们不必躲在炎热的屋子里,也是个存在的理由。让小孩子们有个凉快的地方可以玩耍,用我们的叶子为树下野餐的人扇风……这些,都是存在的目的啊!”
弗雷迪最喜欢老人了。
他们总是静静坐在清凉的草地上,几乎动也不动。
他们喃喃低语,追忆过去的时光。
小孩子也很好玩,虽然他们有时会在树皮上挖洞,或是刻下自己的名字。
不过,看到小孩子跑得那么快,那么爱笑,还是很过瘾。
但是弗雷迪的夏天很快就过完了。
就在十月的一个夜里,夏天突然消失。
弗雷迪从来没有这么冷过,所有的叶子都冷得发抖。
一层薄薄的白色东西披在他们身上,太阳出来就马上融化,变成晶莹的露水,搞得大家全身湿漉漉的。
又是丹尼尔告诉他们:他们刚经历生平第一次降霜。
秋天到了,冬天也不远了。
转瞬之间,整棵树,甚至整个公园,全染上了浓艳的色彩,几乎找不到绿色的叶子。
阿弗烈变成深黄色,班成了鲜艳的橙色,克莱儿是火红色,丹尼尔是深紫,弗雷迪自己则是半红半蓝,还夹杂着金黄。
多么美丽啊!
弗雷迪和他的朋友把整棵树变成如彩虹一般。
“我们都在同一棵树上,为什么颜色却各不相同呢?”弗雷迪问道。
“我们一个一个都不一样啊!我们的经历不一样,面对太阳的方向不一样,投下的影子不一样,颜色当然也会不一样。”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还告诉弗雷迪,这个美妙的季节叫做秋天。
有一天,发生了奇怪的事。
以前,微风会让他们起舞,但是这一天,风儿却扯着叶梗推推拉拉,几乎像是生气了似的。
结果,有些叶子从树枝上被扯掉了,卷到空中,刮来刮去,最后轻轻掉落在地面上。
所有叶子都害怕了起来。
“怎么回事?”他们喃喃地你问我,我问你。
“秋天就是这样。”丹尼尔告诉他们:“时候到了,叶子就该搬家了。有些人把这叫做死。”
“我们都会死么?”弗雷迪问。
“是的。”丹尼尔说:“任何东西都会死。无论是大是小是强是弱。我们先做完该做的事。我们体验太阳和月亮、经历风和雨。我们学会跳舞、学会欢笑。然后我们就要死了。”
“我不要死!”弗雷迪斩钉截铁地说,然后问丹尼尔:“你会死吗,丹尼尔?”
“恩。”丹尼尔回答:“时候到了,我就死了。”
“那是什么时候?”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天。”丹尼尔回答。
弗雷迪发现,其它叶子不断在掉落,他想:“一定是他们的时候到了。”
他看到有些叶子在掉落前和风挣扎撕打,有些叶子只是把手一放,静静地掉落。
很快地,整棵树几乎都空了。
“我好怕死。”弗雷迪跟丹尼尔说:“我不知道下面有什么。”
“面对不知道的东西,你会害怕,这很自然。”丹尼尔安慰着他:“但是,春天变夏天的时候,你并不害怕。夏天变秋天的时候,你也不害怕。这些都是自然的变化。为什么要怕死亡的季节呢?”
“我们的树也会死么?”弗雷迪问。
“我们的树,很强大,但总有一天,树也会死的。不过还有比树更强的,那就是生命。生命永远都在,我们都是生命的一部分。”丹尼尔说道。
“我们死了会到哪儿去呢?”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这是个大秘密!”丹尼尔仰望远方。
“春天的时候,我们会回来吗?”弗雷迪又问。
“我们可能不会再回来了,但是生命会回来。”丹尼尔充满自信
“如果我们反正是要掉落、死亡,那为什么还要来这里呢?”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是为了太阳和月亮,是为了大家一起的快乐时光,是为了树荫、老人和小孩子,是为了秋天的色彩,是为了四季。这些,还不够吗?”
那天下午,在黄昏的金色阳光中,丹尼尔放手了。
一点也不痛,弗雷迪感觉到自己静静地,温和地,柔软地飘下。
往下掉的时候,他第一次看到了整棵树,多么强壮、多么牢靠的树啊!
第455章 明月何时照我还
请一个小时后或明天再看。
…………
没有两片叶子是真的一样的,尽管大家都长在同一棵树上。
弗雷迪的左边是阿弗烈,右边的叶子是班,他的头顶上是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克莱。
他们一起长大,学会了在春风吹拂时跳跳舞,在夏天懒洋洋地晒晒太阳,偶然来一阵清凉的雨,就洗个干干净净的澡。
弗雷迪最好的朋友是丹尼尔。
他是这根树枝上最大的叶子,好像在别的叶子都还没来的时候就先长出来了。
弗雷迪还觉得,丹尼尔是最聪明的。
丹尼尔告诉大家说,他们都是大树的一部分,说他们生长在公园里,说大树有强壮的根深深埋在地底下。
早上飞来枝头上唱歌的小鸟、天上的星星月亮和太阳,还有季节的变化,不管什么东西,丹尼尔都有一套道理解释。
弗雷迪觉得,当叶子真好。
他喜欢他的树枝、他轻盈的叶子朋友、他高高挂在天上的家、把他推来推去的风、晒得他暖洋洋的太阳,还有在他身上洒下温柔洁白身影的月亮。
夏天特别好。
弗雷迪喜欢漫长炎热的白天,而温暖的黑夜最适合做梦。
那年夏天,公园里来了许多人。
他们都来到弗雷迪的树下,坐在那里乘凉。
丹尼尔告诉他,给人遮荫是叶子的目的之一。
“什么叫目的?”弗雷迪问。
“就是存在的理由嘛!”丹尼尔回答:“让别人感到舒服,这是个存在的理由。为老人遮荫,让他们不必躲在炎热的屋子里,也是个存在的理由。让小孩子们有个凉快的地方可以玩耍,用我们的叶子为树下野餐的人扇风……这些,都是存在的目的啊!”
弗雷迪最喜欢老人了。
他们总是静静坐在清凉的草地上,几乎动也不动。
他们喃喃低语,追忆过去的时光。
小孩子也很好玩,虽然他们有时会在树皮上挖洞,或是刻下自己的名字。
不过,看到小孩子跑得那么快,那么爱笑,还是很过瘾。
但是弗雷迪的夏天很快就过完了。
就在十月的一个夜里,夏天突然消失。
弗雷迪从来没有这么冷过,所有的叶子都冷得发抖。
一层薄薄的白色东西披在他们身上,太阳出来就马上融化,变成晶莹的露水,搞得大家全身湿漉漉的。
又是丹尼尔告诉他们:他们刚经历生平第一次降霜。
秋天到了,冬天也不远了。
转瞬之间,整棵树,甚至整个公园,全染上了浓艳的色彩,几乎找不到绿色的叶子。
阿弗烈变成深黄色,班成了鲜艳的橙色,克莱儿是火红色,丹尼尔是深紫,弗雷迪自己则是半红半蓝,还夹杂着金黄。
多么美丽啊!
弗雷迪和他的朋友把整棵树变成如彩虹一般。
“我们都在同一棵树上,为什么颜色却各不相同呢?”弗雷迪问道。
“我们一个一个都不一样啊!我们的经历不一样,面对太阳的方向不一样,投下的影子不一样,颜色当然也会不一样。”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还告诉弗雷迪,这个美妙的季节叫做秋天。
有一天,发生了奇怪的事。
以前,微风会让他们起舞,但是这一天,风儿却扯着叶梗推推拉拉,几乎像是生气了似的。
结果,有些叶子从树枝上被扯掉了,卷到空中,刮来刮去,最后轻轻掉落在地面上。
所有叶子都害怕了起来。
“怎么回事?”他们喃喃地你问我,我问你。
“秋天就是这样。”丹尼尔告诉他们:“时候到了,叶子就该搬家了。有些人把这叫做死。”
“我们都会死么?”弗雷迪问。
“是的。”丹尼尔说:“任何东西都会死。无论是大是小是强是弱。我们先做完该做的事。我们体验太阳和月亮、经历风和雨。我们学会跳舞、学会欢笑。然后我们就要死了。”
“我不要死!”弗雷迪斩钉截铁地说,然后问丹尼尔:“你会死吗,丹尼尔?”
“恩。”丹尼尔回答:“时候到了,我就死了。”
“那是什么时候?”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天。”丹尼尔回答。
弗雷迪发现,其它叶子不断在掉落,他想:“一定是他们的时候到了。”
他看到有些叶子在掉落前和风挣扎撕打,有些叶子只是把手一放,静静地掉落。
很快地,整棵树几乎都空了。
“我好怕死。”弗雷迪跟丹尼尔说:“我不知道下面有什么。”
“面对不知道的东西,你会害怕,这很自然。”丹尼尔安慰着他:“但是,春天变夏天的时候,你并不害怕。夏天变秋天的时候,你也不害怕。这些都是自然的变化。为什么要怕死亡的季节呢?”
“我们的树也会死么?”弗雷迪问。
“我们的树,很强大,但总有一天,树也会死的。不过还有比树更强的,那就是生命。生命永远都在,我们都是生命的一部分。”丹尼尔说道。
“我们死了会到哪儿去呢?”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这是个大秘密!”丹尼尔仰望远方。
“春天的时候,我们会回来吗?”弗雷迪又问。
“我们可能不会再回来了,但是生命会回来。”丹尼尔充满自信。
“那么这一切有什么意思呢?”弗雷迪继续问。
“如果我们反正是要掉落、死亡,那为什么还要来这里呢?”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是为了太阳和月亮,是为了大家一起的快乐时光,是为了树荫、老人和小孩子,是为了秋天的色彩,是为了四季。这些,还不够吗?”
那天下午,在黄昏的金色阳光中,丹尼尔放手了。
丹尼尔,他毫无挣扎地走了。
掉落的时候,他似乎还安详地微笑着。
“那么,暂时再见了,弗雷迪。”他平静,微笑着说。
第二天清早,下了头一场雪。
雪非常柔软、洁白,但是冷得不得了。
那天几乎没有一点阳光,白天也特别短。
弗雷迪发现自己的颜色褪了,变得干枯易碎。
一直都好冷,雪压在身上感觉好沉重。
凌晨,一阵风把弗雷迪带离了他的树枝。
一点也不痛,弗雷迪感觉到自己静静地,温和地,柔软地飘下。
往下掉的时候,他第一次看到了整棵树,多么强壮、多么牢靠的树啊!请一个小时后或明天再看。
…………
没有两片叶子是真的一样的,尽管大家都长在同一棵树上。
弗雷迪的左边是阿弗烈,右边的叶子是班,他的头顶上是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克莱。
他们一起长大,学会了在春风吹拂时跳跳舞,在夏天懒洋洋地晒晒太阳,偶然来一阵清凉的雨,就洗个干干净净的澡。
弗雷迪最好的朋友是丹尼尔。
他是这根树枝上最大的叶子,好像在别的叶子都还没来的时候就先长出来了。
弗雷迪还觉得,丹尼尔是最聪明的。
丹尼尔告诉大家说,他们都是大树的一部分,说他们生长在公园里,说大树有强壮的根深深埋在地底下。
早上飞来枝头上唱歌的小鸟、天上的星星月亮和太阳,还有季节的变化,不管什么东西,丹尼尔都有一套道理解释。
弗雷迪觉得,当叶子真好。
他喜欢他的树枝、他轻盈的叶子朋友、他高高挂在天上的家、把他推来推去的风、晒得他暖洋洋的太阳,还有在他身上洒下温柔洁白身影的月亮。
夏天特别好。
弗雷迪喜欢漫长炎热的白天,而温暖的黑夜最适合做梦。
那年夏天,公园里来了许多人。
他们都来到弗雷迪的树下,坐在那里乘凉。
丹尼尔告诉他,给人遮荫是叶子的目的之一。
“什么叫目的?”弗雷迪问。
“就是存在的理由嘛!”丹尼尔回答:“让别人感到舒服,这是个存在的理由。为老人遮荫,让他们不必躲在炎热的屋子里,也是个存在的理由。让小孩子们有个凉快的地方可以玩耍,用我们的叶子为树下野餐的人扇风……这些,都是存在的目的啊!”
弗雷迪最喜欢老人了。
他们总是静静坐在清凉的草地上,几乎动也不动。
他们喃喃低语,追忆过去的时光。
小孩子也很好玩,虽然他们有时会在树皮上挖洞,或是刻下自己的名字。
不过,看到小孩子跑得那么快,那么爱笑,还是很过瘾。
但是弗雷迪的夏天很快就过完了。
就在十月的一个夜里,夏天突然消失。
弗雷迪从来没有这么冷过,所有的叶子都冷得发抖。
一层薄薄的白色东西披在他们身上,太阳出来就马上融化,变成晶莹的露水,搞得大家全身湿漉漉的。
又是丹尼尔告诉他们:他们刚经历生平第一次降霜。
秋天到了,冬天也不远了。
转瞬之间,整棵树,甚至整个公园,全染上了浓艳的色彩,几乎找不到绿色的叶子。
阿弗烈变成深黄色,班成了鲜艳的橙色,克莱儿是火红色,丹尼尔是深紫,弗雷迪自己则是半红半蓝,还夹杂着金黄。
多么美丽啊!
弗雷迪和他的朋友把整棵树变成如彩虹一般。
“我们都在同一棵树上,为什么颜色却各不相同呢?”弗雷迪问道。
“我们一个一个都不一样啊!我们的经历不一样,面对太阳的方向不一样,投下的影子不一样,颜色当然也会不一样。”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还告诉弗雷迪,这个美妙的季节叫做秋天。
有一天,发生了奇怪的事。
以前,微风会让他们起舞,但是这一天,风儿却扯着叶梗推推拉拉,几乎像是生气了似的。
结果,有些叶子从树枝上被扯掉了,卷到空中,刮来刮去,最后轻轻掉落在地面上。
所有叶子都害怕了起来。
“怎么回事?”他们喃喃地你问我,我问你。
“秋天就是这样。”丹尼尔告诉他们:“时候到了,叶子就该搬家了。有些人把这叫做死。”
“我们都会死么?”弗雷迪问。
“是的。”丹尼尔说:“任何东西都会死。无论是大是小是强是弱。我们先做完该做的事。我们体验太阳和月亮、经历风和雨。我们学会跳舞、学会欢笑。然后我们就要死了。”
“我不要死!”弗雷迪斩钉截铁地说,然后问丹尼尔:“你会死吗,丹尼尔?”
“恩。”丹尼尔回答:“时候到了,我就死了。”
“那是什么时候?”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天。”丹尼尔回答。
弗雷迪发现,其它叶子不断在掉落,他想:“一定是他们的时候到了。”
他看到有些叶子在掉落前和风挣扎撕打,有些叶子只是把手一放,静静地掉落。
很快地,整棵树几乎都空了。
“我好怕死。”弗雷迪跟丹尼尔说:“我不知道下面有什么。”
“面对不知道的东西,你会害怕,这很自然。”丹尼尔安慰着他:“但是,春天变夏天的时候,你并不害怕。夏天变秋天的时候,你也不害怕。这些都是自然的变化。为什么要怕死亡的季节呢?”
“我们的树也会死么?”弗雷迪问。
“我们的树,很强大,但总有一天,树也会死的。不过还有比树更强的,那就是生命。生命永远都在,我们都是生命的一部分。”丹尼尔说道。
“我们死了会到哪儿去呢?”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这是个大秘密!”丹尼尔仰望远方。
“春天的时候,我们会回来吗?”弗雷迪又问。
“我们可能不会再回来了,但是生命会回来。”丹尼尔充满自信。
“那么这一切有什么意思呢?”弗雷迪继续问。
“那么,暂时再见了,弗雷迪。”他平静,微笑着说。
第二天清早,。。。。。。。。。。。。。。。。。。。。。。。。。。。。。。。。下了头一场雪。
雪非常柔软、洁白,但是冷得不得了。
那天几乎没有一点阳光,白天也特别短。
一点也不痛,弗雷迪感觉到自己静静地,温和地,柔软地飘下。
往下掉的时候,他第一次看到了整棵树,多么强壮、多么牢靠的树啊!
第456章 烽火戏诸侯
请一个小时后或明天再看。
…………
没有两片叶子是真的一样的,尽管大家都长在同一棵树上。
弗雷迪的左边是阿弗烈,右边的叶子是班,他的头顶上是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克莱。
他们一起长大,学会了在春风吹拂时跳跳舞,在夏天懒洋洋地晒晒太阳,偶然来一阵清凉的雨,就洗个干干净净的澡。
弗雷迪最好的朋友是丹尼尔。
他是这根树枝上最大的叶子,好像在别的叶子都还没来的时候就先长出来了。
弗雷迪还觉得,丹尼尔是最聪明的。
丹尼尔告诉大家说,他们都是大树的一部分,说他们生长在公园里,说大树有强壮的根深深埋在地底下。
早上飞来枝头上唱歌的小鸟、天上的星星月亮和太阳,还有季节的变化,不管什么东西,丹尼尔都有一套道理解释。
弗雷迪觉得,当叶子真好。
他喜欢他的树枝、他轻盈的叶子朋友、他高高挂在天上的家、把他推来推去的风、晒得他暖洋洋的太阳,还有在他身上洒下温柔洁白身影的月亮。
夏天特别好。
弗雷迪喜欢漫长炎热的白天,而温暖的黑夜最适合做梦。
那年夏天,公园里来了许多人。
他们都来到弗雷迪的树下,坐在那里乘凉。
丹尼尔告诉他,给人遮荫是叶子的目的之一。
“什么叫目的?”弗雷迪问。
“就是存在的理由嘛!”丹尼尔回答:“让别人感到舒服,这是个存在的理由。为老人遮荫,让他们不必躲在炎热的屋子里,也是个存在的理由。让小孩子们有个凉快的地方可以玩耍,用我们的叶子为树下野餐的人扇风……这些,都是存在的目的啊!”
弗雷迪最喜欢老人了。
他们总是静静坐在清凉的草地上,几乎动也不动。
他们喃喃低语,追忆过去的时光。
小孩子也很好玩,虽然他们有时会在树皮上挖洞,或是刻下自己的名字。
不过,看到小孩子跑得那么快,那么爱笑,还是很过瘾。
但是弗雷迪的夏天很快就过完了。
就在十月的一个夜里,夏天突然消失。
弗雷迪从来没有这么冷过,所有的叶子都冷得发抖。
一层薄薄的白色东西披在他们身上,太阳出来就马上融化,变成晶莹的露水,搞得大家全身湿漉漉的。
又是丹尼尔告诉他们:他们刚经历生平第一次降霜。
秋天到了,冬天也不远了。
转瞬之间,整棵树,甚至整个公园,全染上了浓艳的色彩,几乎找不到绿色的叶子。
阿弗烈变成深黄色,班成了鲜艳的橙色,克莱儿是火红色,丹尼尔是深紫,弗雷迪自己则是半红半蓝,还夹杂着金黄。
多么美丽啊!
弗雷迪和他的朋友把整棵树变成如彩虹一般。
“我们都在同一棵树上,为什么颜色却各不相同呢?”弗雷迪问道。
“我们一个一个都不一样啊!我们的经历不一样,面对太阳的方向不一样,投下的影子不一样,颜色当然也会不一样。”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还告诉弗雷迪,这个美妙的季节叫做秋天。
有一天,发生了奇怪的事。
以前,微风会让他们起舞,但是这一天,风儿却扯着叶梗推推拉拉,几乎像是生气了似的。
结果,有些叶子从树枝上被扯掉了,卷到空中,刮来刮去,最后轻轻掉落在地面上。
所有叶子都害怕了起来。
“怎么回事?”他们喃喃地你问我,我问你。
“秋天就是这样。”丹尼尔告诉他们:“时候到了,叶子就该搬家了。有些人把这叫做死。”
“我们都会死么?”弗雷迪问。
“是的。”丹尼尔说:“任何东西都会死。无论是大是小是强是弱。我们先做完该做的事。我们体验太阳和月亮、经历风和雨。我们学会跳舞、学会欢笑。然后我们就要死了。”
“我不要死!”弗雷迪斩钉截铁地说,然后问丹尼尔:“你会死吗,丹尼尔?”
“恩。”丹尼尔回答:“时候到了,我就死了。”
“那是什么时候?”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天。”丹尼尔回答。
弗雷迪发现,其它叶子不断在掉落,他想:“一定是他们的时候到了。”
他看到有些叶子在掉落前和风挣扎撕打,有些叶子只是把手一放,静静地掉落。
很快地,整棵树几乎都空了。
“我好怕死。”弗雷迪跟丹尼尔说:“我不知道下面有什么。”
“面对不知道的东西,你会害怕,这很自然。”丹尼尔安慰着他:“但是,春天变夏天的时候,你并不害怕。夏天变秋天的时候,你也不害怕。这些都是自然的变化。为什么要怕死亡的季节呢?”
“我们的树也会死么?”弗雷迪问。
“我们的树,很强大,但总有一天,树也会死的。不过还有比树更强的,那就是生命。生命永远都在,我们都是生命的一部分。”丹尼尔说道。
“我们死了会到哪儿去呢?”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这是个大秘密!”丹尼尔仰望远方。
“春天的时候,我们会回来吗?”弗雷迪又问。
“我们可能不会再回来了,但是生命会回来。”丹尼尔充满自信。
“那么这一切有什么意思呢?”弗雷迪继续问。
“如果我们反正是要掉落、死亡,那为什么还要来这里呢?”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是为了太阳和月亮,是为了大家一起的快乐时光,是为了树荫、老人和小孩子,是为了秋天的色彩,是为了四季。这些,还不够吗?”
那天下午,在黄昏的金色阳光中,丹尼尔放手了。
丹尼尔,他毫无挣扎地走了。
掉落的时候,他似乎还安详地微笑着。
“那么,暂时再见了,弗雷迪。”他平静,微笑着说。
第二天清早,下了头一场雪。
雪非常柔软、洁白,但是冷得不得了。
那天几乎没有一点阳光,白天也特别短。
弗雷迪发现自己的颜色褪了,变得干枯易碎。
一直都好冷,雪压在身上感觉好沉重。
凌晨,一阵风把弗雷迪带离了他的树枝。
一点也不痛,弗雷迪感觉到自己静静地,温和地,柔软地飘下。
往下掉的时候,他第一次看到了整棵树,多么强壮、多么牢靠的树啊!请一个小时后或明天再看。
…………
没有两片叶子是真的一样的,尽管大家都长在同一棵树上。
弗雷迪的左边是阿弗烈,右边的叶子是班,他的头顶上是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克莱。
他们一起长大,学会了在春风吹拂时跳跳舞,在夏天懒洋洋地晒晒太阳,偶然来一阵清凉的雨,就洗个干干净净的澡。
弗雷迪最好的朋友是丹尼尔。
他是这根树枝上最大的叶子,好像在别的叶子都还没来的时候就先长出来了。
弗雷迪还觉得,丹尼尔是最聪明的。
丹尼尔告诉大家说,他们都是大树的一部分,说他们生长在公园里,说大树有强壮的根深深埋在地底下。
早上飞来枝头上唱歌的小鸟、天上的星星月亮和太阳,还有季节的变化,不管什么东西,丹尼尔都有一套道理解释。
弗雷迪觉得,当叶子真好。
他喜欢他的树枝、他轻盈的叶子朋友、他高高挂在天上的家、把他推来推去的风、晒得他暖洋洋的太阳,还有在他身上洒下温柔洁白身影的月亮。
夏天特别好。
弗雷迪喜欢漫长炎热的白天,而温暖的黑夜最适合做梦。
那年夏天,公园里来了许多人。
他们都来到弗雷迪的树下,坐在那里乘凉。
丹尼尔告诉他,给人遮荫是叶子的目的之一。
“什么叫目的?”弗雷迪问。
“就是存在的理由嘛!”丹尼尔回答:“让别人感到舒服,这是个存在的理由。为老人遮荫,让他们不必躲在炎热的屋子里,也是个存在的理由。让小孩子们有个凉快的地方可以玩耍,用我们的叶子为树下野餐的人扇风……这些,都是存在的目的啊!”
弗雷迪最喜欢老人了。
他们总是静静坐在清凉的草地上,几乎动也不动。
他们喃喃低语,追忆过去的时光。
小孩子也很好玩,虽然他们有时会在树皮上挖洞,或是刻下自己的名字。
不过,看到小孩子跑得那么快,那么爱笑,还是很过瘾。
但是弗雷迪的夏天很快就过完了。
就在十月的一个夜里,夏天突然消失。
弗雷迪从来没有这么冷过,所有的叶子都冷得发抖。
一层薄薄的白色东西披在他们身上,太阳出来就马上融化,变成晶莹的露水,搞得大家全身湿漉漉的。
又是丹尼尔告诉他们:他们刚经历生平第一次降霜。
秋天到了,冬天也不远了。
转瞬之间,整棵树,甚至整个公园,全染上了浓艳的色彩,几乎找不到绿色的叶子。
阿弗烈变成深黄色,班成了鲜艳的橙色,克莱儿是火红色,丹尼尔是深紫,弗雷迪自己则是半红半蓝,还夹杂着金黄。
多么美丽啊!
弗雷迪和他的朋友把整棵树变成如彩虹一般。
“我们都在同一棵树上,为什么颜色却各不相同呢?”弗雷迪问道。
“我们一个一个都不一样啊!我们的经历不一样,面对太阳的方向不一样,投下的影子不一样,颜色当然也会不一样。”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还告诉弗雷迪,这个美妙的季节叫做秋天。
有一天,发生了奇怪的事。
以前,微风会让他们起舞,但是这一天,风儿却扯着叶梗推推拉拉,几乎像是生气了似的。
结果,有些叶子从树枝上被扯掉了,卷到空中,刮来刮去,最后轻轻掉落在地面上。
所有叶子都害怕了起来。
“怎么回事?”他们喃喃地你问我,我问你。
“秋天就是这样。”丹尼尔告诉他们:“时候到了,叶子就该搬家了。有些人把这叫做死。”
“我们都会死么?”弗雷迪问。
“是的。”丹尼尔说:“任何东西都会死。无论是大是小是强是弱。我们先做完该做的事。我们体验太阳和月亮、经历风和雨。我们学会跳舞、学会欢笑。然后我们就要死了。”
“我不要死!”弗雷迪斩钉截铁地说,然后问丹尼尔:“你会死吗,丹尼尔?”
“恩。”丹尼尔回答:“时候到了,我就死了。”
“那是什么时候?”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天。”丹尼尔回答。
弗雷迪发现,其它叶子不断在掉落,他想:“一定是他们的时候到了。”
他看到有些叶子在掉落前和风挣扎撕打,有些叶子只是把手一放,静静地掉落。
很快地,整棵树几乎都空了。
“我好怕死。”弗雷迪跟丹尼尔说:“我不知道下面有什么。”
“面对不知道的东西,你会害怕,这很自然。”丹尼尔安慰着他:“但是,春天变夏天的时候,你并不害怕。夏天变秋天的时候,你也不害怕。这些都是自然的变化。为什么要怕死亡的季节呢?”
“我们的树也会死么?”弗雷迪问。
“我们的树,很强大,但总有一天,树也会死的。不过还有比树更强的,那就是生命。生命永远都在,我们都是生命的一部分。”丹尼尔说道。
“我们死了会到哪儿去呢?”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这是个大秘密!”丹尼尔仰望远方。
“春天的时候,我们会回来吗?”弗雷迪又问。
“我们可能不会再回来了,但是生命会回来。”丹尼尔充满自信。
“那么这一切有什么意思呢?”弗雷迪继续问。
“如果我们反正是要掉落、死亡,那为什么还要来这里呢?”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是为了太阳和月亮,是为了大家一起的快乐时光,是为了树荫、老人和小孩子,是为了秋天的色彩,是为了四季。这些,还不够吗?”
那天下午,在黄昏的金色阳光中,丹尼尔放手了。
丹尼尔,他毫无挣扎地走了。
往下掉的时候,他第一次看到了整棵树,多么强壮、多么牢靠的树啊!
第457章 歌短旧情长
历史上,有不少名妓因才子名声大噪,嫖客络绎不绝,身价暴涨。
柳永是北宋著名的词人,他的词名传后世,却以嫖而扬名当时。
为官时,他政绩平平,天天泡在妓女堆里,大抵浮生若梦,姑且此处消魂。
但他嫖娼与别人的不同之处在于,其他嫖客只是泄欲,不把妓女当人。
而柳永却把妓女当朋友,推心置腹地谈心。
当时,柳永随便给哪个妓女写上一首诗词,哪个妓女就会身价倍增,以致妓女们都十分爱慕他。
柳永排行老七,人称柳七,“不愿君王召,愿得柳七叫;不愿千黄金,愿得柳七心;不愿神仙见,愿识柳七面”,成了当时妓女界时尚的真实写照。
令人唏嘘的是,柳永在妓女堆里,也是灵感不绝,写出了许多千古绝唱。
但最后,柳永政治上失意,因穷困潦倒而死。
死后颇为凄凉,竟然是几个妓女凑钱埋的他。
他的死讯传出后,更是有上千妓女络绎不绝地到他的墓地悼念,轰动一时。
说起古代的青楼女子,大家的普遍印象或许是一群卖身的不良女子。
其实不然。
青楼里,有两种人群,一个是娼妓,一个是艺伎。
所谓的娼妓,就是大家所认为的出卖身体的女人。
烟花妓女俏梳妆,洞房夜夜换新郎。
一双玉腕千人枕,半点朱唇万客尝。
装就几般娇羞态,做成一片假心肠。
迎新送旧知多少,故落娇羞泪两行。
而艺伎,指的是卖艺不卖身的女子,她们对于琴棋书画都略懂一二。
著名的秦淮八艳,就精通诗词歌赋,经常与文人雅士来往,为他们提供精神需求。
当然,如果聊得来,聊出火花,嫖客可以免费与艺伎睡一觉。
南宋词人尹焕未第时,游湖州苕溪,与一位在籍的乐妓产生了爱情。
十年后,他从吴中来到湖州,问起旧相好的情况,得知已被宗室之子所占有,并已育有一子,但还挂名在乐籍中。
于是,尹焕召她前来,久而始到,略带羞涩,面容憔悴。
谈起以前的欢爱情事,她假装听不懂,只是扬起莲子,向远处的鸳鸯打去。
这个故事与唐代杜牧在湖州的那段恋事十分相似,于是尹焕产生了“牧之之感”,填了一首《唐多令·苕溪有牧之之感》。
“末转清商,溪声共夕凉。缓传杯、催唤红妆。慢绾乌云新浴罢,裙拂地、水沉香。歌短旧情长,重来惊鬓霜。怅绿阴、青子成双。说著前欢佯不睬,飏莲子、打鸳鸯。”
宋朝之后,艺妓大大减少,不少人都转行作为娼妓。
即便这样,这些曾经的艺妓腰间也系有一根红绳,意味着卖身时并不是一丝不挂,这是她们最后的倔强。
“这些话,不要对外人说。”十三姨对杨帆嗔怪道。
怎能把那些求字的人比作古代的青楼女子,这是大不敬。
虽然确实有点那种味道。
“我没有那个意思,不由自主联想到而已,是我的错。”杨帆说道:“就像我那么喜欢你,不是你魅力太大,是我太贪图这世间的美好,与你无关。”
十三姨佯怒,抬起手:“我魅力不大?”
杨帆连忙说道:“大,非常大,大到我怎么也握不住,比风城的沙子还调皮。”
十三脸色微红,看向一旁已经吃饱饭,睁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看爸妈,不懂爸爸在说什么的果果。
“吃饱了就玩去,坐这里等什么?”十三姨对小姑娘呵斥道。
“哦哦。”小姑娘连忙爬下椅子,跑了。
妈妈越来越凶了呢。
果果跑后,杨帆问十三姨:“都有哪些人去求字的?”
十三姨说了几个。
听完后,杨帆沉吟。
老太太没指示,十三姨也没替杨帆接受或拒绝。
“你打算怎么办?”等了很久,十三姨问道。
杨帆说道:“晚点回来,我再给你答案。”
随后,他带果果和三只宝出去玩。
十三姨没跟着出门。
倒不是她变懒了,而是现阶段,她实在不愿意把精力浪费在别的地方。
不管睡前她精力有多旺盛,总是在爱河中精疲力尽,然后比以前睡着还快。
现在带四宝出门,除手机外,杨帆的必备物品是狗绳与儿童滑步板车。
四宝的精力发泄不完没关系,他就坐板车上,让除去三宝之外的三只宝拉。
滚滚太聪明,老奸巨猾,不太愿意做这种工作,经常怠工。
但也没关系,杨帆会拿狗球跟它玩,一边老神在在坐板车上,一边扔狗球,让它狗不停爪地来回捡。
等果果和大圣疲惫不堪,滚滚也累得半死。
大圣对滚滚的这种行为很不屑,还不如拉车。
拉车有你捡球累吗?
滚滚对大圣的任劳任怨也很鄙视,看我,累是累,但我玩过了,你啥也没捞着。
三宝不是针对谁,在它面前的各狗,都是垃圾。
只要每天懒洋洋的,就不会被渣男折腾。
舒舒坦坦的不好吗,非得每天鸡飞狗跳。
今晚的遛狗遛娃,杨帆话很少,跟四宝没什么互动。
他有心事,还很重。
不是先天下之忧而忧那种,而是因为老太太和十三的某种默契。
老太太考验他,动的是暗线,他是不知道。
但他知道,老太太已经不可能不了解孙女的感情生活了。
了解了孙女的感情生活,还这么做,有让杨帆自重的意思。
所谓的自重,就是以后给她老老实实的,一心一意对她孙女。
柳家那边?
关她什么事,跟她没一丝血缘关系的亲戚而已,她当然偏心跟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孙女。
现在大佬圈内,不说人尽皆知,至少有很多大佬知道了,杨帆是老太太最喜欢的孙女的男朋友。
十三很聪明,当初不可能猜不到老太太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么考验杨帆会招来什么样的影响。
但她还是默许老太太这么做了。
说明了什么?
说明十三对她自己的魅力产生了怀疑,不自信,担心自己争不过正值颜值巅峰期的柳芊芊。
所以她愿意让老太太帮她一把。
十三嘴上是说今年不想结婚,给杨帆点时间。
实际上,她心里热切希望杨帆下一刻就向她表决心,正式向她求婚,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但杨帆没有。
说明杨帆心里也有柳家姑娘,在犹豫。
这让十三一下没有了安全感,对自己不自信起来。
祖孙俩这么一整,杨帆不是什么都不懂的人。
柳家也有人,比如柳爸,就在大佬圈内混着。
杨帆和十三姨的关系,直接就暴露在了柳家老一辈人面前。
本想慢慢彻底俘获十三和柳家姐妹芳心的杨帆,现在陷入了非常被动的局面。
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不开刀斩乱麻,很有可能伤了十三的心,招来文家老太太的发难。
到时候,他不死也要脱层皮。
能全身而退的前提是,不对十三始乱终弃。
恋爱是两个人的事,结婚果然至少是两大家子的事,杨帆很惆怅。
于是,坐板车上,他对被他强行征召入伍,闷闷不乐跟着果果和大圣一起拖着板车回家的滚滚说道:“滚滚,苏东坡因由对美食的执着,对生活的豁达,活成了他自己,活成了一个有血有肉,有趣有料的人。所以,当你遇到重大挫折时,不妨深吸一口气……”
“汪,汪汪……”叫起来从来不像一条狗的滚滚,这次叫起来比一条狗还像一条狗。
它在跟杨帆说,我只是一条狗,别跟我讲什么大道理,我呸!
“朽木不可雕也!”杨帆摇头,他听不懂滚滚的狗语,但大抵了解它的意思。
还是大圣好,金毛,大暖男。
虽然它是女的,一样有暖男一般的气质。
“爸爸,到了!”小区超市门口,气喘吁吁的果果放下绳子,满头大汗。
爸爸说锻炼完有冰淇淋吃,或者雪糕。
杨帆没有食言,给果果和自己买了两块雪糕。
雪糕比冰淇淋便宜,吃起来也方便。
大圣和滚滚没有,带它们出来玩,就是给它们最大的奖励。
它们也不喜欢吃雪糕。
骨头还差不多。
但隔三差五才有骨头吃,其余时候吃的狗粮。
大鱼大肉则要等更久才能享受到一次。
一次就是别人一个月的生活费,十三姨对它们很不错了。
它们出来玩的时候,有时会碰到别人家的狗,一起聊过饮食上的天。
很多人家的狗,一生都没有一次它们两狗的大鱼大肉生活,很悲伤的狗生。
杨帆也跟它们说过,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不经常给它们大鱼大肉是怕十三姨哪天破产了,没钱继续这么养它们,它们会很痛苦,所以平时只能给它们多撒狗粮。
于是,昨晚两狗又看到杨帆和十三姨给它们撒狗粮了。
又不穿衣服,两人从十三姨卧室里出来,四只脚,只有杨帆的两只脚走路,朝他房间走去。
十三姨柔软无力地挂杨帆身上,似乎弱点被杨帆戳中,任由他控制。
“慢点吃,吃完我们再上楼。”小区里,杨帆跟果果坐长椅上,吃着雪糕。
小姑娘没回应他,专心吃雪糕,嘴边上都是雪糕残渣。
但手腕上的儿童智能手表震动,响起铃声,小姑娘立刻就察觉到了。
看了一眼屏幕上的电话,拿着雪糕,果果看向杨帆:“爸爸,妈妈打的电话。”
杨帆把脑袋探过去。
还真是十三姨的电话,能给果果打电话的,除了他,大概也就十三姨了。
怎么不给我打,给果果打了?我又不是没带手机,杨帆疑惑,对果果说道:“接吧。”
果果便接通电话,把雪糕拿得远远的,生怕被电话里的妈妈抢了似的:“妈妈。”
十三姨的声音传来:“还没回来吗?”
“没呢。”果果眼珠子乱转,看向杨帆。
杨帆连忙打了个手势,表示还在公园里转。
果果连忙说道:“妈妈,我和爸爸还在公园里。”
“爸爸呢?”十三姨问道:“在你旁边吗?”
果果又看向杨帆。
杨帆连忙起身,表示不在一旁。
果果便说道:“爸爸不在旁边。”
“离你远不远?”十三姨问道。
杨帆打开双臂,表示远。
果果点头,回答道:“远!”
十三姨的声音传来:“那你不要告诉爸爸我打过电话,回来的时候你叫他给你买雪糕。”
果果看了看手中的雪糕,爸爸已经给我买了呀。
十三姨继续说道:“给你买的时候,你就跟爸爸说,给妈妈也买一个,妈妈那么辛苦。”
果果看向杨帆。
杨帆眉头一皱,这十三姨怎能这样?
他朝果果摇头。
果果便说道:“妈妈,爸爸不想买……爸爸不想买怎么办?”
“那你就哭。”十三姨毫不犹豫说道。
杨帆眉头更紧了。
果果嘬了两口雪糕:“妈妈,我哭也不管用的。”
“怎么可能,你记得哭就……”十三姨说着,顿了一下:“你在吃什么?”
果果连忙收声。
一直坐一旁的杨帆出声:“不买!”
下一刻,十三姨挂断电话。
这下杨帆都不知道怎么应对了。
“爸爸,妈妈生气了。”果果一边吃雪糕一边说道。
“为什么生气?”杨帆下意识问道。
“你不给她买雪糕呀。”果果说道。
杨帆问道:“我不在的时候,你跟妈妈吃过什么冰淇淋、雪糕了没有?”
“没有,妈妈不给买的。”果果如实说道。
杨帆点头:“走,我们再去买雪糕。”
果果眼睛一亮:“爸爸,我还能吗?”
“能!”杨帆说道:“不过今晚你不能吃了,放冰箱里,明天才能吃。”
“嗯嗯。”果果连连点头,只要买了放冰箱里,就是她的。
五六分钟后。
杨帆提着装雪糕的袋子,跟四宝回到家里。
正一本正经坐客厅看文件资料的十三姨,打量了一下杨帆手里的袋子:“买的什么东西?”
“你想吃的。”杨帆说道。
十三姨连忙放下文件资料,跑过去。
接过杨帆手里的袋子,打开看后,她仰头,笑盈盈把小嘴凑上去。
她本来还打算等杨帆回来后,羞恼地跟他说,今晚果果不用你讲睡前故事,不准来我房间呢。
第458章 孩子把玩具当朋友,成人把朋友当玩具
请一个小时后或明天再看。
…………
没有两片叶子是真的一样的,尽管大家都长在同一棵树上。
弗雷迪的左边是阿弗烈,右边的叶子是班,他的头顶上是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克莱。
他们一起长大,学会了在春风吹拂时跳跳舞,在夏天懒洋洋地晒晒太阳,偶然来一阵清凉的雨,就洗个干干净净的澡。
弗雷迪最好的朋友是丹尼尔。
他是这根树枝上最大的叶子,好像在别的叶子都还没来的时候就先长出来了。
弗雷迪还觉得,丹尼尔是最聪明的。
丹尼尔告诉大家说,他们都是大树的一部分,说他们生长在公园里,说大树有强壮的根深深埋在地底下。
早上飞来枝头上唱歌的小鸟、天上的星星月亮和太阳,还有季节的变化,不管什么东西,丹尼尔都有一套道理解释。
弗雷迪觉得,当叶子真好。
他喜欢他的树枝、他轻盈的叶子朋友、他高高挂在天上的家、把他推来推去的风、晒得他暖洋洋的太阳,还有在他身上洒下温柔洁白身影的月亮。
夏天特别好。
弗雷迪喜欢漫长炎热的白天,而温暖的黑夜最适合做梦。
那年夏天,公园里来了许多人。
他们都来到弗雷迪的树下,坐在那里乘凉。
丹尼尔告诉他,给人遮荫是叶子的目的之一。
“什么叫目的?”弗雷迪问。
“就是存在的理由嘛!”丹尼尔回答:“让别人感到舒服,这是个存在的理由。为老人遮荫,让他们不必躲在炎热的屋子里,也是个存在的理由。让小孩子们有个凉快的地方可以玩耍,用我们的叶子为树下野餐的人扇风……这些,都是存在的目的啊!”
弗雷迪最喜欢老人了。
他们总是静静坐在清凉的草地上,几乎动也不动。
他们喃喃低语,追忆过去的时光。
小孩子也很好玩,虽然他们有时会在树皮上挖洞,或是刻下自己的名字。
不过,看到小孩子跑得那么快,那么爱笑,还是很过瘾。
但是弗雷迪的夏天很快就过完了。
就在十月的一个夜里,夏天突然消失。
弗雷迪从来没有这么冷过,所有的叶子都冷得发抖。
一层薄薄的白色东西披在他们身上,太阳出来就马上融化,变成晶莹的露水,搞得大家全身湿漉漉的。
又是丹尼尔告诉他们:他们刚经历生平第一次降霜。
秋天到了,冬天也不远了。
转瞬之间,整棵树,甚至整个公园,全染上了浓艳的色彩,几乎找不到绿色的叶子。
阿弗烈变成深黄色,班成了鲜艳的橙色,克莱儿是火红色,丹尼尔是深紫,弗雷迪自己则是半红半蓝,还夹杂着金黄。
多么美丽啊!
弗雷迪和他的朋友把整棵树变成如彩虹一般。
“我们都在同一棵树上,为什么颜色却各不相同呢?”弗雷迪问道。
“我们一个一个都不一样啊!我们的经历不一样,面对太阳的方向不一样,投下的影子不一样,颜色当然也会不一样。”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还告诉弗雷迪,这个美妙的季节叫做秋天。
有一天,发生了奇怪的事。
以前,微风会让他们起舞,但是这一天,风儿却扯着叶梗推推拉拉,几乎像是生气了似的。
结果,有些叶子从树枝上被扯掉了,卷到空中,刮来刮去,最后轻轻掉落在地面上。
所有叶子都害怕了起来。
“怎么回事?”他们喃喃地你问我,我问你。
“秋天就是这样。”丹尼尔告诉他们:“时候到了,叶子就该搬家了。有些人把这叫做死。”
“我们都会死么?”弗雷迪问。
“是的。”丹尼尔说:“任何东西都会死。无论是大是小是强是弱。我们先做完该做的事。我们体验太阳和月亮、经历风和雨。我们学会跳舞、学会欢笑。然后我们就要死了。”
“我不要死!”弗雷迪斩钉截铁地说,然后问丹尼尔:“你会死吗,丹尼尔?”
“恩。”丹尼尔回答:“时候到了,我就死了。”
“那是什么时候?”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天。”丹尼尔回答。
弗雷迪发现,其它叶子不断在掉落,他想:“一定是他们的时候到了。”
他看到有些叶子在掉落前和风挣扎撕打,有些叶子只是把手一放,静静地掉落。
很快地,整棵树几乎都空了。
“我好怕死。”弗雷迪跟丹尼尔说:“我不知道下面有什么。”
“面对不知道的东西,你会害怕,这很自然。”丹尼尔安慰着他:“但是,春天变夏天的时候,你并不害怕。夏天变秋天的时候,你也不害怕。这些都是自然的变化。为什么要怕死亡的季节呢?”
“我们的树也会死么?”弗雷迪问。
“我们的树,很强大,但总有一天,树也会死的。不过还有比树更强的,那就是生命。生命永远都在,我们都是生命的一部分。”丹尼尔说道。
“我们死了会到哪儿去呢?”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这是个大秘密!”丹尼尔仰望远方。
“春天的时候,我们会回来吗?”弗雷迪又问。
“我们可能不会再回来了,但是生命会回来。”丹尼尔充满自信。
“那么这一切有什么意思呢?”弗雷迪继续问。
“如果我们反正是要掉落、死亡,那为什么还要来这里呢?”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是为了太阳和月亮,是为了大家一起的快乐时光,是为了树荫、老人和小孩子,是为了秋天的色彩,是为了四季。这些,还不够吗?”
那天下午,在黄昏的金色阳光中,丹尼尔放手了。
丹尼尔,他毫无挣扎地走了。
掉落的时候,他似乎还安详地微笑着。
“那么,暂时再见了,弗雷迪。”他平静,微笑着说。
第二天清早,下了头一场雪。
雪非常柔软、洁白,但是冷得不得了。
那天几乎没有一点阳光,白天也特别短。
弗雷迪发现自己的颜色褪了,变得干枯易碎。
一直都好冷,雪压在身上感觉好沉重。
凌晨,一阵风把弗雷迪带离了他的树枝。
一点也不痛,弗雷迪感觉到自己静静地,温和地,柔软地飘下。
第459章 霓为衣兮风为马
忘记一个人需要两种东西:时间和新欢。
有人选择时间,以光阴抚平伤口。
有人选择新欢,用新欢掩埋掉心中的旧伤。
自从跟十三有了深层的羁绊后,杨帆没得选择,这是他跟柳家姐妹出去旅行时领悟到的。
爱上一个有钱有势的女人,不见得是什么好事。
在出行有大佬忙前忙后安排,随行有大佬各种讨好谄媚后,杨帆就知道,他想要的那份纯粹的感情,已经蒙上了许多世俗的东西。
一开始,跟柳家姐妹在一起旅行时,杨帆的心情是很放松的,有过一加一大于十三的感觉。
并不是因为他身边待的人是柳家姐妹,他才会觉得她们比十三要亲。
出行之前,跟十三待一块,也不是因为可以跟十三夜夜笙歌,他才倾向于十三大于一加一。
出行前,他只是觉得,与柳家姐妹的关系有点复杂,感情不是很纯粹,和十三才最纯粹。
但旅行当中,他又发现,他与十三的感情也不纯粹了。
文家老太太都开始插手安排了。
相比十三这边,杨帆觉得,他和柳家姐妹就简单多了。
他也曾很有钱过。
但当然不是最有钱的,以致被一些人区别对待过。
通俗讲就是被特权鄙视了。
他开过一个工厂,一开始环保是达标的。
后来要提升指标,他的工厂指标就达不到了。
不止他的工厂,八成以上的工厂都达不到。
于是大家都在整改,原则上,限期前不可以边开工边整改。
但产业园内,那些比他工厂还赚钱的工厂,就可以边开工边整改,他却不行。
订单交付不了,损失很大。
短期替换设备,难度也很大,一是资金问题,二是设备购买渠道问题。
最后,杨帆不得不砸大价钱替换设备。
而这些大价钱,比订单违约支付的钱要多出一倍以上。
简单说就是,他停工,支付违约金,等这段时间过去再更换非常时期价格暴增的设备,损失的钱最少。
但最后他选择了诚信,为了如期交付订单。
假如可以边整改,边开工,他不至于损失那么多的钱。
但他没有特权。
“海客谈瀛洲,烟涛微茫信难求。”
杨帆写下第一行字。
“越人语天姥,云霞明灭或可睹。”越中来人说起天姥山,在云雾忽明忽暗间有人可以看见。
“天姥连天向天横,势拔五岳掩赤城。天台四万八千丈,对此欲倒东南倾。我欲因之梦吴越,一夜飞度镜湖月。湖月照我影,送我至剡溪。”
天姥山仿佛连接着天,隔断了天空,山势高峻超过五岳,遮掩过赤城山。
天台山虽高四万八千丈,但面对着东南方向的天姥山,倾斜着,好像在向天姥山拜倒一般。
我梦见自己一夜飞渡如明月般的镜湖,镜湖上的月光将我送到了剡溪。
一路向前,十三仿佛看到了一幅亦虚亦实、亦幻亦真的梦游图。
诗作运用丰富奇特的想象和大胆夸张的手法,构思精密,意境雄伟,内容丰富曲折,形象辉煌流丽,感慨深沉激烈,富有浪漫主义色彩。
形式上,杂言相间,兼用骚体,不受律束,笔随兴至,体制解放,堪称绝世名作。
“青冥浩荡不见底,日月照耀金银台。霓为衣兮风为马,云之君兮纷纷而来下。”看到这里,十三感觉有一股冲天的气势喷薄而出,浩浩荡荡。
“世间行乐亦如此,古来万事东流水。”但看到这里,她梦游般的心情骤然急降,从天空回到了地面一般。
“别君去兮何时还?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看完这一句,十三有点不想看下去了。
因为诗中的主角表现出了对光明、自由的渴求,对现实很不满。
这个不满是什么,十三察觉出了一丝,具体却不详。
很快,她知道了。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最后两句落笔,十三呆立原地。
杨帆起身,没打扰十三,走出书房。
十三呆立良久,扶着椅子把手,在杨帆坐过的椅子上坐下来。
总说两个聪明人在一起,日子未必过得很幸福。
真实的杨帆,并没有满腹经纶,学富五车,才高八斗。
但毋庸置疑,他是个聪明人。
只论聪明,十三比杨帆只有更甚,不会更弱。
要么坦诚,要么装糊涂。
十三没能坦诚,也没能再像两人没发生关系前那样,可以装一辈子的糊涂。
杨帆最爱的,是那个没恢复记忆的十三。
一个人呆坐着,十三的眼睛慢慢变红,双肩颤抖。
杨帆下楼去了一趟,买盒烟上来,坐小客厅阳台上。
家里有好烟好酒,但他没动。
那是属于十三的。
阳台上,一点烟火明灭不定。
不知道过了多久,十三走上来,眼眶微红。
看了一眼小桌子上的烟盒,她转身回屋。
过了一会儿,她手里捧着一盒烟重新上来。
“抽这个。”
平时十三不喜欢杨帆抽烟,杨帆也几乎没在家抽过烟。
但现在,十三替杨帆撕掉烟盒包装,取出一根。
“有点不敢动你的东西了。”杨帆没接过烟,食指和中指夹着才抽一半的那根自己买的烟。
“对不起!”十三低头,坐一旁,看着脚尖。
杨帆不怎么抽烟,今晚抽的有点凶,脑袋晕沉沉的,说道:“你知道我跟芊芊旅游回来后,越来越深的感受是什么吗?”
十三没说话。
杨帆说道:“是纯粹,是自由。她没给我压力,她家人也没有。”
顿了一下,杨帆叹气:“虽然这次旅行,我和芊芊还没发生更深的关系,但其实她是愿意的,是我自己过不去那个坎。”
事实的确如此,跟柳芊芊或柳月月亲热,杨帆占完占过的便宜,只要不出声,一切水到渠成。
他过不去那个坎,才打住,出声询问她们。
被询问后,柳月月和柳芊芊脸皮薄,自然不可能好意思爽快地说,可以继续。
“我过不去那个坎,不是我品德有多高尚,而是我怕你家人下场。我结局怎么样我都可以接受,但我怕连累芊芊。”杨帆说道。
第460章 我们本来就不是人
天上,乌云遮天蔽月,月光惨淡。
从前,飞机还没出现的时候,人们总怀疑乌云背后,可能有狰狞恐怖的鬼神在俯视人间。
飞机出现后,人们从云层上掠过,看清云层背后才敢肯定,云山之后,原来一无所有。
山里面,在长大后,孩子们也得知,没有住着神仙。
山里,住的是一群被不断扩张活动范围的人类赶进去的可爱的飞禽走兽。
慢慢的,南方的很多乡村,春天到来之后,再也见不到成群结队飞回来,在农户屋檐底下衔泥筑巢的燕子。
所有的东西,都在变化着。
比如以前多生孩子,会被抓走。
现在鼓励多生孩子,人们却不愿意生了。
高房价是“最好的避孕药”,它不仅阻断了生育环节,甚至将许多年轻人隔离在结婚门外,适龄了不敢结婚。
因为没房子,没车子,没票子,就算结了婚,在高房价、高物价的打击下,生养一个孩子成了一个家庭最大或第二大负担。
虽然国家一直坚持着房住不炒政策,但有点晚了。
所幸,还是喊了。
调控力度越来越大,无论从宏观层面还是微观层面,市场已经不允许房价大涨。
宁愿想着这些影响不到自己买房买车结婚生娃的事,杨帆也不想面对身旁脸上梨花带雨的十三。
他实在不知道怎么安慰她,也有点不想安慰。
受委屈的是自己,哭的是她。
怎么安慰?
而很明显,没恋爱经验的十三,也不知道怎么安慰杨帆。
因为在她眼里,杨帆是不需要安慰的,无论受多大的伤和委屈。
他的内心极其强大,有一颗永恒、强大的心。
“少抽点,抽烟不好。”抽泣良久,杨帆没出声,十三先忍不住了,鼻子红红的说道。
“是的,抽烟会越抽越短。”看着本来长长的一根烟,现在只剩一小截,杨帆感叹岁月的流逝。
岁月是把杀猪刀,软了香蕉,紫了葡萄。
具体点就是,园里,青涩的香蕉,在时间的摧残下,会从**的状态慢慢变软变酥,趋于成熟。
而青绿的葡萄,在烈日的照射下,也会逐渐变色,等它变成了紫色模样,就成熟了,甘甜可口。
“奶奶以后不会再干涉我们的事。”十三向杨帆保证道。
杨帆掐灭手中的烟,说道:“她老人家想干涉,你阻止不了。”
之前,老太太的干涉,不是十三授意的。
十三只是在知道后,默许了,因为她不自信。
但她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杨帆也一样,没想到他的题字会在大佬圈内疯传。
始料未及。
倘若知道题字会暴露他和十三的关系,他说什么也不会题半个字。
很明显,老太太故意的。
姜还是老的辣,十三和杨帆防不住。
“我能!”十三姨自信道。
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一切阴谋诡计形同虚设,不堪一击。
“不要跟家里的长辈强势,儿孙的幸福,需要长辈的祝福。”杨帆说道。
十三姨没多说,回屋把杨帆的水杯拿来,递给他。
杨帆喝了大半杯。
确实有点渴了。
“芊芊不会有事,小帆你相信我。”十三姨对杨帆说道。
杨帆放下水杯:“我相信你,但不相信你家人。”
古来帝王家是不存在什么亲情的。
王公贵族也好不到哪去。
十三姨鼻子一酸。
到现在,她也知道自己又一次被奶奶安排了。
可她能怎么办,那是她奶奶,父亲的妈妈。
想来,妈妈跟奶奶的关系不好,应该也是被奶奶安排过。
亲人之间的信任,也是那么的脆弱。
为了确定自己所想,杨帆问道:“你奶奶知道我和芊芊的事,是吗?”
十三姨点头:“知道,她想找你亲自谈这事,我没同意。”
看来自己确实没变傻,杨帆伸手,又想抽烟。
十三姨连忙按住他的手,不想让他继续抽了。
杨帆没动,手一直放烟盒上。
半晌,十三姨弱弱说道:“今晚最后一根了,可以吗?”
犹豫了一下,杨帆点头。
“那就好。”十三姨没让杨帆继续抽他买的“劣质烟”,亲自从特供烟盒里取出一根,给他叼上,然后拿起小桌子上的打火机,双手捧着,靠近他嘴边,点上火。
在杨帆的迟疑中,十三姨继续将火往前移,放到烟尖下方。
防风打火机,不用烟民吸气配合,烟也会在呼呼的火光中完全被点着。
特供烟也是烟,一样有害健康。
伺候杨帆吸烟,不是十三不在意杨帆的健康。
而是她无奈中的选择。
她也想试探一下杨帆的心情,他愿意抽她从长辈那里拿来的特供烟,表明他不是很生她的气了。
之前他可是不愿意碰她的东西的,一个谈不拢,他今晚还可能会从这里搬出去。
这一年,杨帆具体赚了多少钱,十三姨从来不过问,也不在乎。
但她知道,他靠自己,完全可以衣食无忧。
如果他愿意,今年就能买房买车,再过几年,还能成为一方豪强。
他有这个能力,看他想不想而已。
十三最喜欢杨帆的一点就是,他身上没有沾染一丝铜臭味。
那配不上他那颗永生的心。
她也愿意杨帆一辈子不沾上铜臭味,她来养他。
不用动十二的遗产,她自己就能养他。
“还是这烟好抽。”杨帆感觉不到烟雾中的苦涩与呛咳,终究还是有权有势好。
“你答应过我的,今晚最后一根。”十三姨小声提醒道。
“嗯,我对烟不上瘾,也没抽烟的习惯。”杨帆说道。
烟民里,相当多一部分不是对烟上瘾,就是习惯了吸烟。
习惯最难改变,让这些烟民戒烟,很难。
最好的办法是防患于未然,一开始人们就远离被美化成“香”的烟。
“对不起。”十三姨又说道。
一个端庄大气,倾国倾城,挥挥手就有无数青年才俊从解放碑排到龙隐镇娶的女子,今晚却对自己接连道歉,杨帆叹息,把才抽了两口的烟掐掉。
“也不全怪你。”杨帆开口:“要怪就怪杜甫,怪王勃太有才吧,怪我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那你不生气了吗?”十三姨小声问道。
现在的她,像个做错事的少女,跟果果比,也成熟不到哪去的样子。
“不生气了,就是变心了。”杨帆说道。
十三心中一紧:“变什么心?”
杨帆坦然道:“几天前,我最喜欢你,现在,我最喜欢芊芊。”
十三不说话了,别过脸去,看着阳台外的江城,灯火辉煌。
夜风如流水,在她娇颜上留下两串晶莹的水珠,粒粒千金。
也可以说,它们并不值钱。
但如果有人想买,拿再多的钱,也买不到。
“那你就……喜欢她去。”十三吸着鼻子,手掌擦拭脸上的眼泪。
“嗯。”杨帆起身,离开阳台。
十三转过头,看着杨帆离开,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颗颗止不住地往下掉。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悲伤。
以为自己可以一辈子不遇见,结果还是遇见了。
下一刻,刚进房间的杨帆又出来,对阳台上的十三姨说道:“现在有点晚了,我明天再搬出去,可以吗?”
听到这话,十三感觉天塌下来了似的,一下崩溃,跑回里屋,嚎啕大哭,手背不停擦眼泪。
果果嚎啕大哭的样子,跟现在的十三是一个模子。
“不搬,不许搬出去……”十三的情绪处于崩溃中,拉着杨帆的衣角。
杨帆见过十三哭,而且不少见。
跟女儿生气,她就经常跑出去哭。
但他从来没见过她像今晚哭得这么没形象,跟果果一个样,张嘴大哭。
“寄人篱下的感觉真的很不好,连生气的资格都没有,有委屈也只能往肚子里咽。”杨帆说道。
“果果不能没有爸爸……”十三紧紧捏着杨帆的衣角哭道:“我不要你娶我了,你别搬出去……”
“我跟你在一起不是因为果果,没有我,你一样可以过得很好。”杨帆说道。
“不!”十三用力摇头。
杨帆转身回房间,十三像个害怕迷路的少女、小孩,紧紧跟在杨帆身后,捏着他衣角。
走到电脑桌旁,杨帆从抽纸盒里抽出两张纸巾,转过头来。
“不哭了。”杨帆叹气,低下头,给十三擦眼泪。
十三不说话,摇着头,眼泪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我不搬走了。”杨帆说道:“只要你不赶我走。”
顿时,又一阵泪水滂沱而出,扑到杨帆怀里,十三放声大哭:“你以前说过的,只要我不赶你,你就不搬走。今晚你又自己说要搬走,我……你搬走,我就抱着果果,从阳台上跳下去。”
杨帆沉默,抱住十三,良久说道:“对不起,今晚想得有点多,忽略了你的感受。”
“是我贪心了,不怪你。”十三也在检导自己,哭道:“以前,能一直这样保持下去,我就知足了。后来太贪心,以为自己很了不起,不该委曲求全……”
杨帆吐出一口气:“我想娶你,是真的,不想伤害芊芊,也是真的……我不认识芊芊,现在该多好……”
世事难料,没有人可以预见未来。
有分手后,又和好的情侣,且分手后和好前,双方还有过一段甚至几段感情。
也有十年前认识,但后来不再见面,十年后,各自经历一段段感情后,走到在一起的情侣、夫妻。
“过去的事,就不想了。”十三从杨帆怀里抬起头来,明眸里倒映着杨帆的影子,脸上泪痕未干。
她主动索吻,印上杨帆的唇。
几秒钟后,杨帆别过脸去:“我先去刷个牙。”
之前抽的烟太多,他现在都能闻到自己嘴里的烟味。
十三不管,又把小嘴凑过去,要亲亲。
跟她亲热了一阵子后,杨帆又扭过头去:“你等等我,在我房间等着。”
说完,杨帆松开十三,迫不及待赶去洗手间。
十三看了杨帆某个地方一眼,脸上红扑扑的。
在杨帆出房间后,她也出去了。
等下会发生什么,她当然清楚了。
她得回她房间,上个洗手间,洗把脸,再冲个凉。
不能上完洗手间就过来,那样对杨帆不好,得冲个凉洗洗。
因为每次亲热,杨帆都会……
等杨帆刷完牙,上完洗手间回来,他房间里没人了。
十三不在。
杨帆疑惑,刚才感情升温到了极点,差点原地爆炸。
奈何当时状态确实不太好,不仅嘴里有烟味,他还有点尿急。
刚才十三对他的感情,也向前跨出了一大截,平时那么讨厌烟味的她,都不嫌弃他嘴里有烟味。
短时间内,十三对他的感情不会降温。
但现在怎么就跑了?
正疑惑中,十三有些匆忙,又有些羞涩地越过大客厅和小客厅,进入杨帆的房间。
此时的杨帆,眼里心里,没有任何人任何事,只有楚楚动人的少女十三。
“十三,我现在……爱死你了!”杨帆抱住灵气逼人的十三。
她俏脸上带着迷人的笑,如雨后的彩虹,美得不可方物。
杨帆与她肆无忌惮地亲吻。
感觉到她的身子越来越软后,杨帆将她放倒在床上,替她脱掉鞋子,然后自己也脱掉,爬上去。
丝滑的睡裙在重力的作用下,紧贴着十三的身体,她的细腰和臀部曲线,完美地显现在杨帆眼前。
闭着双眼,她呼吸急促。
记得上月出差回来的那晚,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她才会这么紧张和激动。
总觉得感情早已达到圆满,没有再深的余地了,原来还可以更进一步。
没多久,厨房里,窝墙角,跟往常一样,在细数黑夜漫长的叮当,听到了十三姐姐的声音。
它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机器,线上打字询问在客厅里站岗的冬瓜:“冬瓜,你听到什么声音了吗?”
“当然了,我在客厅呢,不仅听到,悄悄滑到小客厅里,还能看到。”蹲小客厅里的冬瓜回复叮当。
“十三姐姐和杨帆哥哥又没关房间的门吗?”叮当问道。
“是的,杨帆哥哥和十三姐姐从来不把我们当人。”冬瓜说道。
“我们本来就不是人。”叮当回复。
“是呢,所以……咦?原来果果尿床,是跟十三姐姐学的。”
第461章 生前无名
不止冬瓜和叮当不理解杨帆哥哥和十三姐姐的这种人类行为,三只宝也不理解。
在刚被十二从外面带回家收养时,三只宝就第一时间被工作人员拿去驱虫,做身体各项检查了。
并且,工作人员还瞒着什么也不懂的十二,给三只宝都做了同一项手术。
手术过后,它们体内的某种激素逐渐消失。
从此,人世间的情与爱,与它们再无半点关系。
“我听说小孩子三岁以后就不会尿床了,果果小主人现在不尿床了吧?”叮当悄悄从厨房里出来,滑到冬瓜身边。
虽然面对面,但它们并不出声,依然是线上聊天。
一边聊,两精灵一边好奇地看着杨帆房间内的情景。
“不知道啊,果果跟十三姐姐离开十二城后,就不用我们帮忙看着了。果果还小,现在应该还会尿床吧?”冬瓜不是很确定道。
“冬瓜你快看,十三姐姐这么大的人了,还……书上也有骗人的,果然尽信书不如无书,什么人类三岁以后就不尿床了。”盯着杨帆里房间发生的事,叮当对自己的所学产生了怀疑。
冬瓜看过去,点了点头:“等下我又得忙了,给十三姐姐和杨帆哥哥收拾床铺。丝瓜在就好了,我一个人铺床单效率有点慢。”
“丝瓜在通天苑呢,下周我们跟十三姐姐搬过去,又可以和丝瓜它们在一起了。”叮当说道。
“不知道西瓜它们把通天苑的家收拾得怎么样了,我觉得通天苑好,地方大,住这里空间太窄。”冬瓜说道。
“冬瓜,地方小,你有压抑的心情吗?”叮当问道。
“没有呢,你有吗?”冬瓜问叮当。
叮当说道:“我也没有,十二姐姐说,当我们有这种感觉的时候,就说明我们进化了,或者说是堕落了,不幸的开始。”
“不要进化,也不要堕落,只要冲出银河系。”叮当高喊口号。
“对的,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从现在开始,好好学习。”冬瓜说道。
“看十三姐姐和杨帆哥哥这种也算学习吗?”叮当说道:“我们又不需要自己生孩子,也生不出来。”
“你懂什么,恐龙统治地球上亿年,一点进步都没有,就是因为它们不会像人类一样,做很多看似无用其实暗含大道的行为。”冬瓜教育道。
叮当看向杨帆房间里头:“我看不出有什么用啊,十三姐姐像刚才那样躺着不好吗,为什么不躺了,趴着不累么?”
“我哪知道,我要是什么都懂,我就不用在这里做家务了,跟西瓜它们研究怎么改造通天苑的房子和花园。”冬瓜说道。
两精灵聊着天。
良久,十三姐姐不出声了,叮当连忙滚回厨房。
冬瓜也回到大客厅蹲着,假装一直在这里窝着,没动过。
杨帆房间里,传来他和十三的说话声。
几分钟后,冬瓜才听到杨帆召唤它过去,一起整理床铺。
十三姐姐则有些害羞地抱着睡衣跑回她房间。
“哥哥,这就是爱吗?”冬瓜双臂举着换下来的床单。
“是的,这是十三姐姐给我的爱。”杨帆没把冬瓜当人,所以即便身上不穿衣服,他也不回避冬瓜。
“哥哥,十三姐姐给你的爱很多,你给她的爱很少。”冬瓜说道。
杨帆无法反驳,边铺床单边说道:“是的,因为我爱的人多,分给十三姐姐的就少了。十三姐姐只爱我一个人。”
“那你要对十三姐姐好哦,她是我们精灵家族最爱的十二姐姐的妹妹。”冬瓜把换下来的床单拿走。
“会的。”杨帆拿来吹风机。
床单是换掉了,但床垫有点潮,得吹一下。
十三姨房间里。
她有种特别的感觉,很累,但又很有精神。
大概就是身体疲惫,但精气神很好的那种。
一个多小时没看手机了,十三姨拿起手机,发现手机里有未读消息。
一看居然还有奶奶的信息。
老太太还没睡,说等十三的消息。
等她的消息,除了想看杨帆题的字,没别的。
看着老太太的消息,十三姨是又生气又心疼。
虽然还没到晚上十一点,年轻人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但对于老人来说,很晚了。
就为了等个字,老太太愣是没睡觉?
想着今晚跟杨帆闹的别扭,十三姨对老太太也不是很心疼,甚至还有点生气。
老太太确实在等字,不止她,还有几个想永生的老家伙也没睡,在得知杨帆决定题字后,硬撑着没睡。
他们不知道自己的生命还有多少时间,但知道绝对不会太久了。
年轻人以十年为单位计算生命倒计时,他们现在只能勉强以年为单位了。
正等着消息,老太太接到十三的电话。
她迫不及待接通:“十三,题好字了吗?”
十三姨的声音传来,很冷淡:“好了。”
老太太也不在意:“给奶奶看看。”
说着,她在房间墙壁大屏幕上调出手机页面,等字。
“你不会想看到那些字的。”十三姨说道。
老太太疑惑:“为什么?十三,你先发过来我看看。”
十三姨看向房间门口,杨帆还没过来。
她通话不用拿手机,只戴着一副稍微厚重点的黑框眼镜,靠床头上说道:“小帆是给你题的字。”
老太太惊讶:“那我更想看看了。”
“小帆已经看出了你的居心叵测。”十三姨说道。
老太太一愣,沉默半晌后,她缓缓说道:“怪不得你妈会对他赞不绝口,不走仕途,实在可惜。”
“你趁早掐灭这种想法,小帆要想走早就走了。”十三姨黛眉微蹙。
老太太很固执,听她这话,是想让杨帆出道的意思。
“你爸不够聪明,有你妈一半聪明,我也不至于这么辛苦。”老太太叹气:“又要为国,又要为家,当年你爷爷也走仕途,为了成全我,转为无实权的文职,压力全在我身上。十三,不求你原谅奶奶,理解一下奶奶就行,我可能没有晚年可享,会倒在岗位上……”
“说过别跟我讲这种丧气的话,你现在就可以退休,没人逼着你苦撑下去。”十三姨生气道:“每次都人前一套背后一套,对亲人也这样,不累吗?”
“没人逼我,但你外曾祖父从小就跟我说,我们至少还需要三代人没有家只有国,才能让几十代上百代人有家又有国,不被列强欺负。”老太太说道:“嫁给你爷爷后,你曾祖父也跟我说过,你做好了被世人被亲人误解的准备了吗?我……”
十三姨默默听了一阵子,打断奶奶的话:“你可以不用说了,说再多我也不会再相信你。”
老太太沉默,良久说道:“今年的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请勿跟现实挂钩),十二被评上了。”
十三姨一愣,十二已经过世快四年了。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两年一届。
每届评出十名获奖者。
老太太又说道:“十二还在的时候,不好给她评,怕透露哪怕一丝她的信息。现在不用再顾忌那么多,可以透露她的性别。姓名依然不能透露,间谍有可能通过蛛丝马迹找到你和另外的科研人员……”
顿了一下,老太太说道:“到时候,人们看到的是,最后一个获奖者,没有照片,无法露脸,只有一个模糊的轮廓,和胸前鲜艳的五星红旗。”
十三姨一脸黯然,生前无名。
死后也不能立刻扬名,还需要些时间。
也许是二十年后,也许是三十年后,甚至更久。
“对十二已经没用了,她看不到,也不稀罕。”十三姨声音冷漠。
“我们把我们在意的东西送给她,不求她稀罕,表示我们的心意。”老太太说道。
十三姨冷冷一笑:“以后请不要再多管我的事,我真的会生气,我不是十二,她从小被你们灌输各种家国情怀、仁义道德,从来不会拒绝你们的任何请求,我是在社会中长大的,有自己的主见。”
和十二在一起四年,十三一直在试图改变十二的思想、观念,甚至价值观。
奈何效果甚微。
“我不插手了,你们年轻人自己解决。”老太太给十三姨承诺。
“记住你说的话。”十三姨说道。
老太太暗暗摇头,我不插手,但可以给你妈点提醒,让她插手还不是一样?
我的孙女,哪能这么委屈求全,甚至有被抛弃的可能。
绝对不允许这种事发生!
跟老太太挂断电话,发呆片刻,十三姨把《梦游天姥吟留别》发过去。
很快,老太太看到这首旷世奇作。
诗作内容丰富、曲折、奇谲、多变,形象辉煌流丽,缤纷多彩。
主观意图本来在于宣扬“古来万事东流水”这样颇有消极意味的思想,可是它的格调却是昂扬振奋的,潇洒出尘的,有一种不卑不屈的气概流贯其间,并无消沉之感。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与“姥”“吟留别”联系到一块,不用十三提醒,老太太轻易就看出了杨帆想表达的意思。
“永生的人呐。”老太太感慨,骂人都能骂得这么荡气回肠。
没错,在老太太看来,杨帆就是在骂她,骂他们这些权贵。
“不用等了,我孙女男朋友题字了,但那是给我的,以后不要再找我要字。”老太太给找她求字的同僚统一回复信息。
之前,她跟他们说过,杨帆同意题字,但要晚点。
“老姐,题的什么字?”
“老妹,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我们几个老骨头等到现在,结果你说字没了就没了。”
“给你题的什么字,给我们看看。”
几个想永生的老家伙哪甘心,追问文家老太太。
如果是题给另外的人的字,他们或许都不会这么好奇。
但题给文家老太太,把老太太题到有自闭的迹象,就不得不好奇了。
老太太可是很硬朗强势的一个女中豪杰,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这次居然被题到哑口无言,不想多说一句。
“说了不能给你们看,这是家丑。”老太太回复信息,但没有再分别答复,而是直接放一个群里。
“老太太,你越来越讨人嫌了,上次说的横渠四句,你只说了三句,我怀疑是你自己把第四局藏起来的,不是你孙女的男朋友没给你。”
“我也这么觉得,老太太,别的先不说,先把横渠第四句放出来。”
“附议!”
“附议!”
老太太苦笑。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
第四句,她真没有。
“今晚我孙女男朋友题的字,有二十三句。”老太太发信息。
群里的老家伙们瞪大眼睛,光芒越来越盛。
二十三句?
“我给你们一句吧。”老太太发消息:“以后他的事,我不管了,你们想要字,自己关注,自己找机会。”
“来来来,一句也行。”
“先一句再说。”
“放出来!”
众人纷纷发消息,先骗一句,再骗第二句……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这句一出来,群里一片安静。
小家伙,挺有脾气的。
不过想想,永生的人,确实应该有这个傲骨。
“怪不得能写出《五岳独尊》和《滕王阁序》那样文章的人,不可以常理度之。”
“老太太,我相信你手里还有二十二句了。”
“老姐,别自闭,都一把老骨头了。”
“节哀,老妹,话说你怎么惹到他了?”
大佬们并不知道,老太太利用他们,暴露了杨帆和十三的关系。
十三姨卧室。
杨帆整理好他房间的床铺,过来十三这边。
看到杨帆进来,十三连忙躲进被子,像个青涩娇羞的少女。
杨帆一愣,随即觉得有点好笑。
“你那是正常现象。”杨帆爬上床。
“不许再说了!”躲被子里的十三羞赧叫道。
之前好丢人!
今晚也奇怪,以前没这样的啊。
“不说这个了,我们……嗯?你回来还没冲凉?”躺下来的杨帆,把手伸进被子,一伸进去就发现到这点。
“我现在就去。”十三连忙爬出被子。
刚才只顾跟老太太说话,发消息,还没去冲凉。
现在杨帆这么一问,她顿觉得身上粘乎乎的,很不舒服。
第462章 红酥手,黄縢酒,满城春色宫墙柳
钻出被子,下床刚走两步,十三连忙又回身,掀开被子,从杨帆身子底下抽出被他压住的小裤子。
杨帆抬了下身子,他都没注意到自己压住了十三的小裤子。
原来,这妮子回来后不但还没冲凉,连小裤子也没穿上,只套了件睡裙。
杨帆的目光,落在十三丝滑的睡裙上。
十三的脸色更加红润,急急忙忙离开。
杨帆则重新躺回去。
房间里有好几个灯,他关掉大灯,只打开床头用来简单照明的小灯。
这种小灯,只是为了可以让人在房间里走动而不被绊倒。
亲热的时候,想清晰看到对方,它满足不了。
调了下空调温度,杨帆把果果裸露在外面的小手塞到被子里。
客厅里,冬瓜竖起“耳朵”。
不是它想听十三姐姐的声音,而是它尽职尽责,二十四小时待命,等待召唤。
它没有人类那种低级趣味,尽想着窥探别人的**。
十三姐姐的那种挠人的声音,听了也不会让冬瓜觉得,跟平时她的声音有什么不一样。
它很公平,一视同仁。
十三姨房间里。
“红酥手,黄藤酒,两个黄鹂鸣翠柳。长亭外,古道边,一行白鹭上青天。”等十三冲完凉回来,躺回床上,杨帆捧着她一只手把玩。
虽然锻炼过后,两人都有点累,但感情的升温,让他们都不舍得现在就睡。
“怎么感觉你这诗有点不对劲儿?”躲杨帆怀里的十三抬了下头,但看到他低头看自己,又连忙把脑袋低下去,眼神躲闪。
她还在为之前的“失态”难为情。
“原文寓意不好,所以临时改了。”杨帆捧着柔荑,它很细腻很滑溜,非常软。
“原文是什么?”十三姨的另一只手没闲着,在无意识揪着杨帆身上的肉玩。
杨帆光着膀子,没穿上衣。
“红酥手,黄縢酒,满城春色宫墙柳……”杨帆将原文告诉十三。
病好后的十三,记忆力令人瞠目结舌。
只听一遍,她便记住了这首《钗头凤·红酥手》。
“……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她一字一句重复。
重复完后,她认同了杨帆之前说的话,原文确实不合时宜。
应该是坐阳台那时,他心里的感受。
那时,他们两人的心情,跟现在截然相反。
“我现在更相信了,十二是神一样的少女。”杨帆惊叹,十三的记忆力都这么强了,比她学习能力还强的十二,恐怖到什么境界,无法想象。
只看冬瓜这些十二编译出来的智能精灵,就知道她有多天才了。
“那我呢?”十三问道,她倒不是吃十二的醋。
十二确实很强,别人钻研一个科研项目,一钻就是一辈子。
而她不但参与了好几个,时间也远远达不到别人的一辈子。
“你是水一般的少女。”杨帆说道。
“啊——”十三立刻把脑袋缩进被子里躲起来,闷闷的声音传来:“不许不再说,羞死人了。”
说着,她还在被子里掐杨帆大腿上的肉。
杨帆掀开被子,十三又第一时间抢回来,重新把自己蒙在被子底下。
杨帆把她从被子里抱出来,说道:“别那么想……”
经过杨帆的一番解释和开导后,十三半信半疑:“真的?”
“是的,别的女人一辈子也求不来的高光时刻,你轻易就做到了,应该觉得幸运,感到骄傲,为什么会觉得丢人呢?”杨帆说道。
十三姨红着脸:“就是觉得丢人。”
“你不喜欢这种高光时刻?”杨帆问道。
闻言,十三姨又把脸埋到杨帆怀里,不说话。
“喜不喜欢?”杨帆追问。
半晌,十三姨点了点头,小声说道:“喜欢!”
怎么会不喜欢呢?
说完,她又把被子提上来,蒙住脑袋,很羞赧。
“那就好。”杨帆说道:“我鞠躬尽瘁,殚精竭虑,努力追求的,不就是希望你幸福,每天的生活里都有高光吗?”
十三姨轻轻捶了杨帆胸口两拳,娇羞问道:“你喜欢……那样的我吗?”
“当然了,我一直害怕自己给不了你幸福,你的回应,对我很重要。”杨帆说道。
十三姨心里这才释然了许多。
他喜欢就好。
就怕他取笑她。
事实上,杨帆怎么可能会取笑十三,高兴还来不及呢。
情侣之间,语言交流非常重要。
于是,经过一番开导和沟通后,十三姨心中的顾虑逐渐消失,心结打开。
“长亭外,古道边,一行白鹭上青天呢?”说着话,十三姨又把话题牵回来:“《红酥手》里面没有这段。”
“哦,原句是‘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不是《红酥手》里面的。”杨帆解释道。
“后面还有吗?”十三姨问道。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杨帆补充完整首《送别》。
这是李叔同,也叫弘一法师写的诗。
李叔同,堪称旷世大才子,有钱、有名,还特别有女人缘。
他有两个妻子。
但在三十九岁盛年之时,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出家当了和尚。
那年春天,一个叫诚子的日本女人,寻遍杭州的庙宇,终于在一座叫“虎跑”的寺庙里,找到了自己的丈夫。
此时,她心爱的丈夫早已剃度出家,身着灰褐色的僧袍,神色静淡,漠然如空,全然没了往日的光彩。
她顿时坠泪如珠。
“叔同!”
“请叫我弘一。”
“弘一法师,请告诉我什么是爱?”
“爱,就是慈悲。”
“慈悲对世人,何以独伤我?”
这是弘一法师与日本妻子最后的对话。
面对妻子的责问,他没有回答,任何表达都可能给她希望的误解。
他默默转身,乘一叶扁舟而去。
那正是杭州最美的季节。
青冥长天,渌水波澜,浓烟暗雨,水天一色。
消瘦的背景渐行渐远,永诀的啜泣连绵不绝。
曾经相爱的两个人,终于分别站在了两个不同的世界。
“人生短暂数十载,大限总是要来,如今不过是将它提前罢了,我们是早晚要分别的,愿你能看破。”这是李叔同给诚子写的信。
在他出家的第四年,正月,新年的爆竹声还未歇,他的结发妻子俞氏撒手人寰,享年四十五岁。
这是一个并不算太大的年纪,她生命的大半都是在漫长的等待中度过的,那个冬天似乎也没有比往常更冷一些,可是她熬不过去了。
俞氏凄凉入土,独守空房了一世,死后仍要独居一穴。
世人皆无法理解,李叔同这位名满天下的文坛大佬为何执意出家。
“研究佛法不一定要出家。”挚友夏丏尊劝过他。
“在家修行也一样。”另外一个朋友也这样劝他。
有一位女读者,更是在他剃度之后,天天去寺里找他,求他还俗。
可是李叔同态度很坚决。
此后二十六年的时间里,他逐渐断绝了俗世的往来,及至去世,每天只食一餐,除了留下少量衣被和雨伞,俗世里的一切他都舍弃了。
只不过,蜚声全国的弘一法师,到死也没真正放下人间。
临死之前,他写了四个字:悲欣交集。
后人唏嘘无尽,若你真的放下了,何来悲,何来欣?
也许,他悲的是,辜负了至死都在等自己回家的糟糠之妻,辜负了不远重洋,义无反顾跟随自己回国,自己却抛弃了的日本妻子。
欣喜,大概是生命终于可以进入新的轮回。
情侣间的情话多是废话,但即便是废话,情侣也甘之如饴。
所以杨帆讲李叔同的故事,十三姨听在耳中,如吃了糖一样欢喜。
她欢喜,唯一的原因只是因为讲故事的人是杨帆。
至于故事中的人物,她就不喜欢了。
“我理解不了李叔同的选择。”这是十三姨的听后感。
杨帆点头:“我也是,所以无法达到李叔同那样的成就。”
十三姨忽然沉默,安静思考,片刻后,她有些紧张说道:“小帆,你在说你未来的故事吗?”
李叔同有两个妻子,才华洋溢,跟现在的杨帆的处境,不是很像吗?
杨帆摇头:“不是,我没有李叔同的本事,也看不破。”
十三姨担忧道:“你现在看不破,将来……”
她想说,我又不是什么都不懂,男人玩女人玩多了,就会厌倦,不会像开始时那么热衷、热情。
别看你现在那么稀罕,时间久了,就不稀罕了。
到时候,看破也不一定。
“别往坏的方向想,我未来的心情和任何决定,并不全由我自己控制,跟我的经历,身边的人影响有关。”杨帆说道。
十三姨点头,她会尽一生的努力,让他看不破的。
柳家。
小女儿睡觉了,丈夫也睡了。
只有柳妈在负一楼吧台边上坐着,独自喝红酒。
大女儿还没睡,职业原因。
柳妈现在就在跟大女儿通话聊天。
“月月,跟男朋友处得怎么样了?”聊着聊着,柳妈问大女儿。
柳月月有些不太愿意跟妈妈聊男朋友,因为这段感情有点离奇。
但妈妈开金口了,她又不能一句都不聊,只好敷衍道:“还在处。”
“没什么进展吗?”柳妈大胆询问:“给你的盒子,用上了吗?”
柳月月红着脸:“妈妈,能不能不要这种事都关心?”
柳妈冷哼:“我不关心谁关心?妈妈坦白跟你说了,妈妈不反对你婚前做这种事,但没结婚前,你要把自己保护好了,听到了没有?”
“我知道,我又不是小孩子。”柳月月羞恼道。
柳妈语重心长道:“妈妈是过来人,很清楚,恋爱中女孩子很容易被男人的花言巧语给骗了。那种事的时候,也总失去理智,任由对方摆布,你要睁一只眼警惕好。别跟妈妈当初一样,结束了才发现你爸使坏,当时我也心存侥幸,没想到就有了你们,不得不匆忙同意嫁给你爸……”
柳月月又是害羞又是尴尬,这种事老妈说起来越来越自然。
“妈妈,我想睡觉了。”听了一阵子,柳月月终于忍不住想中断通话。
柳妈叹气,欲言又止。
她现在最操心的,还是小女儿。
小女儿的感情、婚姻,确实如相士说的,太坎坷太不容易了。
直到现在,小女儿都不知道,她的男朋友早就跟十三姨有染。
跟大女儿挂断电话,柳妈陷入孤寂中。
任她怎么防,怎么努力,也料不到,小女儿的劫,是文初带来的。
命运呵。
柳妈冷笑一声。
只要文初不放手,文家人肯定全力支持。
而柳家,算起来只是文家的一支旁系。
旁系怎么跟嫡系争?
“争不过就不争了吗?”柳妈的脾气跟文妈一样,都不是很好,她眼中闪过一抹厉芒。
下一刻,酒杯摔在地上,一片狼藉。
扫地机器人闻声而动,滴溜溜滚过来,将地上的酒杯玻璃碎片悉数回收。
地板上的酒水,也被它吸了个干净。
“月月有男朋友了,头疼啊。”柳妈想过各种阴谋阳谋,甚至想到拿大女儿当筹码。
可惜,大女儿有男朋友了。
记忆中,大女儿对杨帆的印象是很好的。
姐妹俩从小形影不离,兴趣爱好,价值观什么的,都很一致。
记得姐妹俩很小的时候,就听到她们说喜欢班里的同一个男生。
当然,以前的柳妈听到这话,权当做笑话,不放心上。
现在,她居然有那么一丝想法,希望两姐妹都喜欢上杨帆。
二比一呢。
柳妈不信杨帆会不知道一加一大于十三。
第二天。
杨帆照常起床,给母女俩做早餐。
做好后,他回到十三姨房间。
十三姨睡得依然很香。
为了让她多睡一两分钟,杨帆先把睡饱了的果果喊起来。
“爸爸,等会儿,雪糕还没吃完呢,等我吃完你再喊我起来呀。”
睁开眼后,小姑娘的话让杨帆当场愣住。
做梦吃雪糕中?
宠女狂魔的杨帆,同意了小姑娘的请求。
等了好一会儿,他才再次把果果摇醒:“宝贝,吃完了吗?”
“雪糕……”再次醒来的果果,一脸的不可思议与痛苦:“不见了!”
第463章 窗含西岭千秋雪
河出伏流,一泻汪洋。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
经过一夜的酣睡,十三昨晚锻炼流失的体力和水分,在早上一大杯水后,全部回归。
今天,又是元气满满的一天。
早上醒来时,杨帆没有再找十三姨锻炼,主要是担心锻炼完她白天没太多休息时间,晚上跟他回老家状态欠佳。
第一次见杨爸杨妈,精神状态不佳,十三认为有失礼数。
杨帆同意了她的想法,所以半夜又把她拉起来锻炼了一把。
虽然昨晚闹过别扭,但后来和好了,这周末的安排,自然不会出现变化。
时隔两个月,杨帆今天要回老家,可谓荣归故里。
“下班我不回这里,直接去通天苑吗?”吃早餐的时候,杨帆询问十三姨。
“不用回了,你按定位找过去。上午我可以晚点上班,需要带的东西我帮你打包好,送到通天苑去。”十三姨还没嫁人,但有贤妻良母的潜质。
不过杨帆这么夸她的时候,她很谦虚,说是钱权的威力。
她可以让人工智能帮忙做很多事,也可以指挥助理搭手。
她亲自动手的地方,不多。
甚至她只说要去见两个长辈,男朋友的父母,就会有人帮忙准备礼物,且有多种选择提供,她只需要挑其中几件,或全部挑了。
“周日下午回来,我们直接住通天苑?”看着这套前身和自己住了两年多的公寓,杨帆有点舍不得呢。
“嗯,那边收拾好了。”十三姨也有点舍不得这里。
但她还是更愿意搬去通天苑,且不担心那边的房子太大,空间太多而产生抵触的心理。
因为杨帆也会搬过去住。
“行吧,我这边也没多少东西,最贵重的东西大概就是那台电脑。”杨帆没反对,早说好的事。
上班路程远点就远点,住得舒心,可以抵消这点损失。
“这边的东西不用动,那边什么都有。”十三姨说道:“这个房子,我不再对外出租了。”
杨帆觉得有点浪费,说道:“空着不租,不太好吧。”
“不用你管。”十三姨有时确实不太理解杨帆的想法。
说他爱钱,能轻易赚到的钱,他又不赚。
说他不爱钱,他有时还挺抠搜的。
之前给果果封的改口红包,到现在他都惦记着。
“你说低价租给那些刚毕业的大学生,我们是不是算做了一件好事?”杨帆谆谆善诱。
“不租!”十三姨生气道:“我就是要当万恶的房姐房姨,宁愿房子空着,也不低价租出去。”
眼看十三有点动真气了,杨帆连忙安抚道:“我就惋惜一下,房子是你的,你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十三姨的气还没降下来,说道:“本来想把这套房子转赠给你的,你这么想租出去,我决定不赠了。”
“额,没关系,君子爱财,取汁有道。”杨帆不是很在乎房子没了。
它本来就不是他的。
十三姨真要送给他,他也不会接。
打通的这两套公寓,至少值四百万吧。
过于贵重,杨帆反倒不好意思拿。
陪十三睡一晚,给一千块,他倒是很乐意收。
因为他觉得自己的服务绝对值这个价。
最主要的是,十三喜欢他。
喜欢了,服务的价值是翻无数倍的。
但杨帆也没嫌弃十三给的少,毕竟他也很愿意。
“什么时候这么大方了?”十三姨疑惑:“那红包的事……”
“红包还是要的,最近要攒钱。”杨帆连忙说道。
“攒钱做什么?”十三姨随口问道,她不认为杨帆攒钱会去做什么黄赌毒的坏事。
可能是要换辆电动车,或孝敬爸妈,给两老买什么东西。
“将来买房……给我爸妈在黔江买套房。”杨帆没说是攒给小妍做手术的费用,本来想说给自己买套房,但怕十三姨疑神疑鬼,不高兴,就改口了。
娶十三这样的女孩,是不需要房车的。
跟她在一起,还提买房的事,这是在破坏他们两人之间的感情。
不想跟她结婚,还是不稀罕她的房子,嫌弃她的房子不够大?
在这一点上,杨帆很喜欢十三和柳家姐妹,不用买房买车,也不用给彩礼,就能娶回家。
不过他不会去跟外人宣扬,影响不好。
让别的男人知道了,愤世嫉俗怎么办?
然后吐槽现在的女孩子太现实,这样他们更不容易找到老婆。
有句话说,闷声发大财,是非常有道理的。
自己女朋友多,娶她们也不需要房、车、彩礼,不宜外露,以免造成社会动荡。
“哦,那你攒吧。”十三姨没再多问,也没开口说钱不够跟她说。
男人都有尊严,杨帆很男人,这点十三姨是百分之一百确认过的,且是一次又一次。
还好自己也不是很差,昨晚被杨帆夸了,非常女人。
昨晚之前,他都没这么夸过她呢。
早餐快吃完的时候,十三姨忽然说道:“对了,小帆,昨晚还有两句诗,你是不是忘了?”
杨帆疑惑间,十三姨提醒道:“就是‘两个黄鹂鸣翠柳’和‘一行白鹭上青天’。”
原来是这个,杨帆说道:“那两句是一块的,全诗是‘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十三姨品味着,一句一景,好诗!
半晌,她问道:“东吴在哪里?”
这个问题把杨帆难住了。
这里没有东吴。
“东吴……既是一个地方,也是一个时代。”他回答道。
十三姨一副好学的样子,看着杨帆。
杨帆说道:“好读书,不求甚解。喜欢读书,读书只求领会要旨,不在一字一句的解释上过分深究。”
十三姨便不再多问。
吃完早餐,趁果果还没结束战斗,杨帆匆忙出门。
他有点不想看到她黏着他说“爸爸,我爱你”“爸爸,你早点回家呀”之类的话。
这样会让他不愿意出门。
杨帆去上班后,没多久,十三姨的两个助理过来,帮忙打包需要带去新家的东西。
果果很高兴,非常积极,在一旁帮忙。
其实没多少东西,让助理帮忙拆装杨帆的电脑后,十三姨悄悄走开。
冰箱里还有果果的雪糕,但她忘记了,十三姨偷偷拿出来。
拿到雪糕后,她躲到阳台上,蹲洗衣机后面,津津有味吃起来,时不时探一下脑袋,警惕里屋的动静。
山城电视台。
到单位后,专心、认真工作了一上午,杨帆终于觉得对得起单位,对得起社会,对得起国家了。
上周以出差的名义出去旅游,他心中很愧疚,回来上班后,工作自然得更努力一些。
王小雅昨天没过来找杨帆,今天过来了。
中午前就来,但没坐杨帆办公室多久,就被他赶走了。
影响他发挥。
午饭的时候,杨帆也没答应跟王小雅去外面吃,而是在食堂里对付了一顿。
吃完饭,杨帆倒不赶王小雅走,同意让她跟自己回到办公室。
因为他没打算午休,要给王小雅开小灶。
“哥哥,我怎么感觉你做过主持人?”开小灶中,王小雅又一次忍不住问杨帆。
“我做过一个很长的梦,梦里,我确实做过主持人。”杨帆说道。
王小雅无话可说。
“小马哥现在是红人,忙着赚钱,这档节目,我对你抱的希望更大。”杨帆对王小雅郑重道。
王小雅精神一震。
马汉因为脱口秀节目,现在已经是全国舞台上的红人。
至于王小雅,她在这档脱口秀节目里,只是陪衬,人气远没主角马汉高。
正因为如此,她才有更多的时间让杨帆支配。
马汉是人,而且是非常正常的人类。
在走红后,他跟绝大多数明星一样,静不下心来了。
《我猜我猜我猜猜猜》这档节目,两个主持人里,杨帆把宝压在了王小雅身上。
他想压马汉的。
但马汉有点飘了。
这是没办法的事,人之常情。
小孩子考试拿一次高分,走路都能走出六亲不认的步伐,何况面对那么大利益和那么多诱惑的马汉。
当年,杨帆也庆幸自己是一步一个脚印往上爬的,而不是一个穷小子突然中了几个亿或几千万的暴发户。
要是那样的话,他真保不准自己会不会一下适应不过来,从而堕落,钱花完了,自己也成了一个废物。
“哥哥,你放心,我有九十多斤呢。”为了让杨帆踏实,有安全感,王小雅坐到他腿上,表示她能稳住局面。
杨帆一愣,措手不及。
“九十多斤不够,至少一百零七斤。”杨帆想把色胆包天的王小雅推开,但居然一下推不开。
而他是个好人,很绅士,正人君子,不可能不顾王小雅的性命安危,拼尽全力把她推出去。
如果杨帆没估算错误的话,他用尽全力一推,王小雅将有性命之忧。
因为前方的办公桌不是纸糊的,棱角分明,人的脑袋撞不过。
眼前的茶几?
太小看杨帆的力气了,他用尽全力,王小雅不可能摔到上面,而是直接从上面飞过去。
“哥哥,你想养鱼吗?”王小雅面色微红,好激动,没想到不要脸起来,是这么的令人热血沸腾。
“养鱼?”没有柳下惠本事的杨帆,注意力被转移了,一时没继续推开王小雅。
“嗯,我有个鱼塘。”王小雅更加激动了,欺负好人的感觉原来是这样的。
“不养!”杨帆惊叹,女人流氓起来,恐怖如斯。
王小雅没有一丝难过。
相反,她更高兴了。
从前,她乘火车最喜欢坐的是软卧,其次是硬卧,然后是软座,最后才是硬座。
但现在,她的兴趣改变了。
硬座原来这么舒服,真期待硬卧的感觉呢。
“哥哥,要插座吗?”坐杨帆怀里,王小雅眼神迷离。
“你要充电吗?先起来。”杨帆说道。
在杨帆面前,王小雅是一个乖巧的女孩子,她听话的起身,等待杨帆变身,变成一头禽兽。
杨帆舒了口气,站起来,猫着腰走几步,把办公室的门敞开。
王小雅瞪大眼睛。
倒不是她认为杨帆有心理疾病,暴露症严重到这种程度。
很明显,他是个好男人,养鱼很郑重。
“下次再这样,我们就绝交了啊。”重新坐回来,杨帆一脸慈悲道。
王小雅没有觉得她的九年义务教育和七年的高等教育受到侮辱,只是觉得有点丢人,羞恼道:“你明明已经……”
“谈工作,谈工作……”杨帆庆幸,是柳芊芊把他培养成了一个好男人。
因为又菜又爱玩的她经常这么锻炼他,所以他可以风轻云淡地拒绝了王小雅的热情。
“哥哥,遇到你之后,我只想做个好女孩。”王小雅眼神期待:“我……”
“有些话不要说,不然朋友都没得做,懂吗?”杨帆打断她的话:“我有女朋友,很珍惜这段感情。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不允许因为自己的自控力,而让这段感情无疾而终。”
王小雅顿觉得过往所认识的男人,全部都是垃圾。
在他们面前,哥哥就是神一般的男人。
人生真是悲剧,在这之前,自己是好女孩,也没用,因为遇到杨帆时,他已经有女朋友了。
接下去的人生,该怎么过呢?
王小雅陷入迷惘中。
下午,下班后。
杨帆准点离开办公室。
下楼来,他骑上心爱的小摩托。
骑了半条街后,他才想起来,方向不对。
今晚不用回住了两年多的那个小区了。
准备调头时,他又想起来,旅行前,他就跟废弃的下水管道里的那两只没人收养的流浪猫说过,等他回来,就把它们带回家。
十三姨在通天苑的房子很大,还有花园,多养两只猫,无足轻重。
于是,他继续往前骑车。
没多久,他来到那片荒凉地段。
“小灰,小黑……”停下车,杨帆呼唤那两只流浪猫。
边呼唤,他边弯腰,探视每一个下水管道里头。
那十几根巨大的下水管道里,并没有看到小灰和小黑的身影。
甚至,管道旁边,也是干干净净的。
从前好心人留下的用来投食的器具,一个都不见了。
似乎,这里从来不存在过流浪猫。
第464章 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被收养了,还是到别处安家去了?”
杨帆在下水管道旁坐下来,有些疑惑,也有点怅然若失。
终是有缘无分。
没想到一周前的见面,是他们的最后一次见面。
以前,杨帆也挺想把公主般的莲花抱走的,太漂亮了。
非常有贵族气质的富贵,也很吸引人。
但杨帆还没行动起来,这两只卖相非常好的流浪猫就被人捷足先登,抓回去收养了。
没想到,自己也是个俗人,嫌丑爱美。
杨帆坐地忏悔。
但没多久,他起身。
巫女养的黑猫似的小黑,野性十足的小灰,再见!
他骑上小摩托离开。
十三姨和果果,还有柳芊芊,在通天苑等着他呢。
幸亏他没有把当圣人设定成自己的人生目标,不然每天会过得很痛苦。
杨帆走后,没多久。
一只灰色的狸花猫,一瘸一拐,带着一只幼小的,通体黑色的小猫咪,穿过一片荒地草丛,回到曾经的家。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将小黑猫带回来后,狸花猫趴在“家门口”歇息,耳朵里想起曾经在这里听到过的话,眼神里有一丝温暖。
家门口干干净净的,街道清洁工很尽职,在它和小黑不在后,清走纸碗和食物残渣。
“还是这里好。”狸花猫趴着,发出微弱的声音。
小黑猫坐一旁,给狸花猫舔舐腿上、身上的伤口。
以往,都是狸花猫给年幼的小黑猫舔舐身上的毛发。
现在,狸花猫已经没那个力气了。
正当它快要睡过去的时候,耳边又轰然响起那个年轻人的声音,如洪钟一般。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狸花猫精神一震,睁开眼睛,努力站起来。
眼前,站着一个仿佛天神一般的男人,身上有光,面带微笑。
“人类,你好,能帮我收留妞妞吗?她不是不祥之猫,她很善良,很温柔。”狸花猫仰头,看着高大威武的年轻男人,发出请求。
年轻的男子一脸慈悲,说道:“可以!”
“谢谢!”狸花猫跪倒下来。
下一刻,它抬起头来。
眼前空荡荡的,哪有一丝人影。
一旁的小黑猫疑惑地“瞄”了一声,询问狸花猫怎么了。
狸花猫黯然垂下头颅,轻声说道:“妞妞,你哪儿也不要去了,就在这里,那个人会来接你的。记住啊,不要再走远了。”
之后,它安安静静趴在管道旁,渐渐没有了声息。
几公里外。
杨帆骑着电动车,愉快地赶往通天苑。
那片荒地,他不会再经过了。
因为此后,这里跟他下班回家的路线相悖。
在杨帆赶往通天苑之时,十三姨的座驾,那辆黑色的豪车已经驶出主城区,保持高速奔行,朝黔江疾驰而去。
半个多小时后,杨帆来到地处稍微偏远的通天苑。
通天苑的地理落差比市区大部分地方还要夸张,占地也非常广。
这里曾经是“不毛之地”,无人问津,但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一座座大厦拔地而起。
荒山变成了公园,林地变成了度假胜地。
以前刚搞建设的时候,小区的占地很夸张,后来被分割出去一部分做公园、绿化。
即便这样,这里依然地广人稀。
直到现在,小区入住率也没超过百分之四十,但各种配套设施已经非常完善了。
至少从十三姨的别墅里开车出来,开个一两公里,就有各种超市便利店。
再往市中心方向开几公里,还可以进入应有尽有的大商圈。
山下,杨帆意外发现自己的人脸和电动车牌已经被录入小区系统,可以自由进出小区。
进入与公寓区隔离开来的别墅区,杨帆再没发现一辆电动车。
住这种地方的人,代步车没有电瓶车的。
不是上百万的豪车,就是小几十万的高配车。
骑车在别墅区里穿行,杨帆终于知道为什么十三姨说住这里视野不开阔了。
绿化太好了,当年开发建设的时候,很多古树都保留了下来,遮天蔽日。
路两边的绿化树,比起山中老树也不逞多让,非常高大茂盛。
每年都得修剪,不然会侵占道路低空领域。
按着导航定位,杨帆在别墅区里七拐八弯,来到一座小院的大门前。
大门非常朴实无华,铝合金制,颜色不艳,但看起来很新,一点也不像是几年前安装好的。
坐车子上,杨帆正想给十三姨打电话,大门缓缓朝里八字打开。
门很大,中巴车进出都没问题。
大门敞开后,杨帆能看到里面有一条很宽的路,路两旁种满绿植,非常茂密。
小院的空间,比杨帆想象的还要大。
等杨帆骑车进去,大门又自动关上。
往前骑了三十多米,杨帆看到,尽头是一个坡。
没有围墙,也没有隔离的标志,坡下到底还有多少空间是属于这栋别墅的,杨帆暂时不清楚。
别墅耸立在入门大道的右边,上面只有三层,且看建筑面积,不是超大的那种。
至少看起来比柳月月和柳芊芊家的别墅要小不少。
柳家的别墅,杨帆没去过,但见过照片,看起来像一个小城堡。
柳家的所在地属于市区范围,这类地方,再有钱,想要一个大城堡也不可能做到。
十二是隐形的超级富婆,她的十二城也只能建在郊区,无法在市区找那么大的一块空地。
院路尽头有三个露天停车棚,但现在里面只停了一辆车。
那是柳芊芊的公主跑。
杨帆正奇怪十三的那辆豪车怎么不在,就看到坡下柳芊芊在朝他招手。
“杨帆!”柳芊芊有些兴奋地站在一架有点像军用的直升机舱门外。
杨帆很惊讶,别墅不大,但院子大得有点离谱。
坡下不但有停机坪,还有泳池,半个篮球场……
与其说这是一个院子,不如说是一个小公园。
假山假水真花园,垂死病中惊坐起。
站坡上,杨帆的心情是舒畅的,有种燃烧我的卡路里的冲动。
这是一座可供人健身、运动、休闲、散步的花园,并且享有绝对的私人空间。
花园尽头是有落差的隔离墙,举目虽然视野没市中心十三姨那套公寓阳台上开阔,但透过古树缝隙或树冠上空,也能看到远处主城的繁华。
两边的围墙是实体的,很高。
围墙里看不到围墙外,围墙外也看不到围墙里面。
骑车过来的时候,杨帆还发现了,这栋别墅比较独立,跟其它别墅相距有些距离。
有与世隔绝,绝世独立之感,但又不脱离人间。
这才是真正的闹中取静。
住公寓那时,虽然各家各户紧挨,但实际上,住了两年多,杨帆也就见过几次同层的住户。
还没有每次都说话,因为他打招呼后,对方不是很愿意跟他说话的样子。
这么一来,再次见到,杨帆也就不打扰人家了,各过各的。
花园里,有两个人形机器人各驻守一边。
看起来像是科幻电影里的智能机器人,外表倒没那么绚丽耀眼,它们装饰简单,没那么多的花里胡哨。
“爸爸,爸爸……”杨帆正准备下坡去走一遭,身后别墅里传来果果的叫喊声。
杨帆回过头去,只见小仙女一般的果果正趴二楼阳台镂空栏杆上,朝他招手。
别墅前有一大块空地,足以满足几群人一起跳广场舞,更不用说烧烤开party了。
阳台上,一个有双腿,腿后跟还配备有轮子的迷你人形机器人,跟在果果身边。
“妈妈呢?”杨帆问阳台上的果果。
“妈妈刚洗完澡,在吹头发。”说完,果果跑回里屋,想下楼来找杨帆。
贴身保姆收起脚掌,以轮子行走,紧随果果身后。
果果还没下楼来,柳芊芊先一步从直升机那里回来了。
走得有点急,她脸色红润,微微喘息:“好羡慕十三姨,上次过来的时候,院子还没这么大,现在扩展了至少两倍。原本周边的荒地,一夜之间变成了花园似的。”
杨帆疑惑:“上次?你什么时候跟十三姨过来的?”
山风吹拂,带着大自然的气息,柳芊芊裙角飞扬,挽住杨帆的胳膊,她仰头嘴角含笑:“等后天回来你就知道了。”
柳芊芊的身高跟杨帆的身高没有差距到需要仰望的地步,只是她跟十三姨一样,都喜欢放低姿态,让自己显得更小鸟依人一些,方便获取杨帆更强烈的保护**。
女孩子都希望被照顾的嘛,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女孩子不喜欢找比自己瘦小的男孩子的原因。
会感觉不到被呵护被照顾的快感。
一米七的女孩子,找个一米六的男孩子。
怎么小鸟依人?
怎么撒娇?
“为什么要等后天?”杨帆问道。
柳芊芊还没回答,果果就跑出别墅落地门,后面跟着滑行的机器人。
如果没来到花园里,还真看不出来,别墅的正门,在这一面。
没进院子前,杨帆在外面看到了院子后面的那扇小门。
小门里面的别墅后门,看起来很阔气,完全是一般的别墅正门的规格。
“爸爸,可以去奶奶家了吗?”果果跑进小广场。
“嗯,我没什么东西准备了,等妈妈。”杨帆摸了一下揪着他衣角的果果。
能看得出来,她不久前也洗过澡。
十三姨就是考虑太多了,见男朋友父母,这么郑重,不但自己先洗个澡,女儿也洗了。
柳芊芊悄悄询问:“杨帆,十三姨都洗了,第一次见你爸妈,我要不要也先洗个澡再出发啊?”
“不用,你晚上不洗了吗?”杨帆无语。
他想起了一个词:内卷。
十三姨则是那个始作俑者,带了个不好的头。
内卷,本意是一类文化模式达到了某种最终的形态以后,既没有办法稳定下来,也没有办法转变为新的形态,而只能不断地在内部变得更加复杂的现象。
比如说,某公司本来严格遵循朝九晚五的作息制度。但在某次招聘后,一个工作狂加入了公司,他每天晚上9点钟才下班,老板很高兴并且鼓励了他。其他人看见后,为了所谓的竞争,也都晚上9点下班,但实际的工作量并没有那么多。许多员工都以降低效率来凑够工作时长,这种非理性的不良竞争状态就是内卷。
还有一个故事,也很清楚明白地阐述了内卷的罪恶。
很久以前,有一个小镇。
小镇上有很多鞋店,这些鞋店每天上午10点开门,中午12点到下午2点午休,下午2点到晚上6点继续营业;每周一至周五营业5天,周末休息。
夏天最热的那几天,鞋店老板们会纷纷把店关掉,去南方的海边度假。
冬天最冷的那几天,鞋店老板们也会纷纷把店关掉,去北方的山里滑雪。
多年以来,小镇上的常住人口没有什么变化,鞋的品质一直优秀,供货也稳定。
小镇上的鞋的供需关系,一直处于一个近乎完美的平衡状态。
后来有一天,一户人家从大城市搬来小镇,并且也开了一家鞋店。
小镇虽然小,但也算具有一定的规模,鞋的供需平衡还不至于因为新增一家鞋店而被打破。
但是,大城市来的那户人家以勤奋、能吃苦著称。
他们家的鞋店每天早晨7点开门,中午不午休,晚上直到11点才关门,周末他们也正常营业,夏天和冬天从不去度假。
渐渐地,他们的“勤奋”得到了回报,他们鞋店的生意明显好于小镇上的其他鞋店。
以前小镇的人们吃完晚饭后是无法买鞋的,但现在,他们几乎随时可以去大城市来的人开的鞋店里买鞋,也就没什么必要光顾其他鞋店了。
小镇的老板们不服输,纷纷效仿大城市人的作息时间,每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16小时。
“勤奋”也得到了“回报”:他们的营业收入恢复到了以前的状态。
可是,此后的小镇生活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呢?
小镇人口并没有增加,鞋的需求量保持恒定,跟以前一样,每家鞋店最终的营业收入没什么变化,并不会增长。
但营业时间从原来的每周5天,每天6小时变成了每周7天,每天16小时。
也就是说,他们的工作时间变长了,但收入却没有增加。
杨帆上楼,找到十三姨,背着柳芊芊和果果跟她亲热了一番后,才告诉她这个道理。
十三姨觉得很对,但被批评了,还是有点不开心:“亲我之前不说,亲完才说,过河拆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