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一章 条件
那一夜周若兰大醉,扬言要和姓朱的一拍两散。
朱重举没有法子,只好将自己也给灌醉——其实是这酒味道太好,关键是仅剩这一坛了。
许小闲当然知道这酒的厉害,他保持着清醒,在下楼的时候陶掌管一定要求他的这酒。
这事儿他暂时没有答应,因为这酒真的在一两年的时间之内都不会在凉浥县售卖。
得卖去北魏换来粮食,这酒才能够持续的酿造下去。
回府的途中。
季月儿扬起那张红扑扑的脸蛋儿,眼神有些迷醉的看着许小闲,看得许小闲以为她也需要连干三晚。
“我总觉得那费书姑娘有些奇怪。”
“不就是朱重举的表妹么?有什么奇怪的?”
“她吃了很多菜,也喝了不少的酒。”
“这说明菜好吃酒好喝啊!”
“可她一边吃菜一边喝酒还一边看着你……难道你这也能秀色可餐?”
“……”
许小闲还真没注意。
他和苏平安说的话比较多,毕竟苏平安明儿个就要启程去潞城县上任了。上一次他去京都时候说过的那些话,他又再次重申了一次,怕的就是苏平安这愣头青被迎头给敲上一棒。
虽然凭着苏家的背景还有左相那粗大的腿苏平安这官儿会当得稳当,但能够少碰一些壁少走一些弯路终究是好的。
但看起来自己说的那些话苏平安并不以为意,他依旧坚持着他的观点,始终认为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始终认为当向大哥学习——当一方父母官,造福一方的百姓。
大有哪怕刀山火海我定要一往无前之坚定决心。
这……许小闲就不太好再劝了。
毕竟这是他为官的初衷,这样的初衷就像初恋一般美好,只有被抛弃了几次之后才会明白初恋的味道其实是苦涩的。
所以最后他也没有再说啥,只能祝愿他能够遇见一群志同道合之士,能够走出一条实现他的理想和抱负的景秀大道来。
所以,他真的没怎么去注意过那个叫费书的姑娘。
“你怕是看错了,她不过正好坐在我的对面而已。”
如此一说季月儿也觉得自己是不是想多了,毕竟是朱重举的远房表妹,她好奇自己的许郎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季月儿将这事儿抛在了脑后,偎依在许小闲的怀里,只觉得这回去的路途有些短。
……
……
“哥,你不等许小闲来送你?”
次日一大早苏平安决定要走了,站在朱府的门口,苏菲抬头问道。
“大哥很忙,再说……去岁我离开这凉浥县的时候大哥才做了一首送别的词给我,就是给你看过的那首《踏莎行、祖席离歌》。”
“画阁魂消,高楼目断。
夕阳只送平波远。
无穷无尽是离愁,天涯地角寻思遍。”
苏平安望向了凉月巷子的方向,悠悠一叹,“大哥是个心思儿细腻的重情重义之人,他见不得这样的离愁别恨。与其那样伤怀,莫如就这样不辞而别……”
“你若是有机会就告诉大哥一声,我苏平安……等我苏平安在官场上混出个人样儿来,到那时,我再来和大哥一见!”
一旁的朱重举脑子还有点晕,他忽然一把抓住了苏平安,“那个、苏菲这事儿,我得去给若兰好生解释一下啊,不然我这未婚妻可就弄没了!”
苏平安一把抓住了朱重举的手,语重心长的说道:“二哥、你是我的二哥!苏菲就拜托给你了,我没有别的请求,就是、就是别让大哥知道她就是我妹妹,更别让她喜欢上了大哥。”
苏平安松手,登上了马车,“二哥,再见!”
车把式一扬马鞭,马车疾驰而去。
朱平安顿时就伸长了脖子,“不是,那我怎么给若兰解释?不能因为你导致了若兰真和我一拍两散吧!”
苏菲背着双手垫着脚尖看着马车渐渐远去,“朱大哥,小妹不远千里而来,就是为了对许小闲多一些了解,若是他知道了我就是苏菲……那样可就没趣了。”
你没趣关我屁事!
不能因为你想要有趣就让我这未婚妻给误解了呀!
“朱大哥,你不是正在弄染坊么?”
“是呀!”
“若是你这染坊染出来的布帛真的不输给潘氏,价钱还能比潘氏更优惠一些,小妹在这给你表个态,苏家的丝绸,至少三成可发往你这来浸染,如何?”
朱重举一怔,这就是这小妞的交换条件了?
苏氏三成的丝绸浸染这个生意可不小啊!
若是真能够拿下,单凭着她家的单子,就足够让自己家的染坊给吃个饱了。
他抿了抿嘴唇,苏菲看着他又掂了掂脚尖,伸出了四个指头来,“四成!”
朱重举咽了一口唾沫,忽然觉得眼前是一片亮闪闪的银子,好像未婚妻也不是很重要了。
苏菲脑袋瓜子一偏,伸出了一个巴掌来,“五成!不能再多了,因为怕你来不及!”
“成交!”
朱重举这一瞬间就决定还是赚钱更重要!
周若兰就让她先误解一阵子吧,等将这姑娘给打发走了,等拿下了苏家五成的浸染生意,她到时候会觉得我聪明睿智的!
“那现在带我去百花镇瞧瞧。”
不要说带你去百花镇了,就是带你去京都几个来回也没问题呀!
这就是对大客户的服务态度,朱重举深谙此道,若不是因为苏菲是个女子,他甚至想要将兰瑰坊给包下来让她玩个痛快。
朱重举带着一帮狗腿子保护着这大客户向百花镇而去,周若兰一大早这酒也醒了过来,心想朱重举这家伙可是说了今儿个上门来解释清楚,那就看看他如何解释。
周家大小姐在家里左等右等,站着等躺着等,这一家伙就等到了日上三竿,又等到了正午时分,可朱重举人呢?
“这个骗子!”
“朱重举,你这个王八蛋!你去死吧!”
前院的周若林听见了姐姐的咆哮,他连忙跑了过来,“怎么了?”
周若兰大哭,“他、他朱重举、他养了个小的,不要我了,呜呜呜……”
小舅子当然得给姐姐撑腰,狗曰的朱重举,你特么居然还敢养小的,老子砍死你!
周若林冲入了柴房取下了一把柴刀,气冲冲出了门。
正从百花镇回来的朱重举忽然打了两个喷嚏,“好像有人在骂我?”
第三百三十二章 光风霁月
苏菲的心里是极为震惊的。
她和朱重举花了半天的时间草草的逛了逛百花镇,她看见的是一座座精美的四合院,看见的是一个个脸色红润还带着灿烂笑容的村民们。
无论是男女老幼,没有任何一个人沮丧,更没有一个人有着对生活的怨气。
那样的神色意味着什么呢?
苏菲当时并不知道,她只知道这些百姓是发至内心的开心,比自己游历过的任何一个地方的村民都要开心。
她去了那些作坊,因为有守卫看守的缘由并不能进去,但那些作坊里进进出出的村民们一个个也同样精神饱满,似乎浑身都有使不完的干劲。
她在百花学堂外驻足了一盏茶的时间,她仔细的听着里面那朗朗的读书声,那些童稚的声音仿若天籁。
她也在百花馆外停留了片刻,里面有琴音歌声传来,琴技极佳,歌声更是凄楚悠扬,唱的正是《踏莎行、祖席离歌》。
她站在那两千余亩一眼望不到头的田边,看着绿油油的一大片黄豆苗……她不知道这是黄豆苗,她只知道这庄稼看起来长得很好。
朱重举说这是许小闲用了半年时间就做到的,若不是自己亲眼所见,定然难以相信。
所以大辰之穷,究竟是这片土壤穷呢?还是生活在这片土壤上的百姓们懒惰?
都不是,大辰之穷,穷在没有一个像许小闲这般为这些百姓倾尽心血去付出的人!
坐在马车里,她忽然明白了那些百姓脸上的那神情意味着什么,那样的神情意味着希望——他们看见了生的希望,也看见了未来的希望!
而这样的希望,正是许小闲用这些作坊,用这些田地,用这些活生生的例子给他们带来的。
“他……真的很了不起!”
坐在马车上,苏菲忽然说了这么一句,吓了朱重举一跳。
“我大哥当然了不起……不是,苏菲啊,你来晚了,季月儿你已经见过了,他们早有了婚约。再说你哥走的时候可千交代万交代你不能喜欢上许小闲,不然,那真的就是孽缘!”
真的是孽缘么?
苏菲望向了窗外,依旧带着凉意的风吹起了她的头发,也吹皱了她的眉。
或许吧。
为什么我就没有能够早些认识他呢?
最早的时候哥哥曾经写信回来就说起过许小闲的一些事迹,可惜那时候的自己仅仅是以为哥哥少见多怪罢了。
若是早些知道早些来到这里……现在想这个已经于事无补,再说自己的内心中是真的喜欢他么?
苏菲终究是理性的。
她扪心自问,问了许久,才发现自己更多的是多许小闲的仰慕。
仰慕于他的诗词文章,也仰慕于他对百姓们做的那些看似平凡实则伟大的事。
仰慕和喜欢之间还是有距离的,所以她释然了,眉间展开来,脸上露出了一抹笑意,就像路边的那一朵盛开的野花一样。
“表哥,下午咱们去拜访一下季月儿如何?”
“你还不死心?”
“不是,我就是觉得月儿姐姐很好,可亲,想要亲近她一些罢了。”
朱重举极为担心,觉得这苏菲恐怕也掉入了许小闲那坑里无法自拔。
不过凭着大哥的本事多娶几个也没啥,这就要看苏菲愿不愿意当妾了。
两人没有回朱府而是去了淡水楼,因为苏菲喜欢那菜的味道,这令守候在朱府门前的周若林守个寂寞。
在淡水楼美美的吃了一顿之后,苏菲和朱重举又再次来到了凉月巷子,看见的是一眼望不到头的车队。
“这是什么?”
“北境马帮……就是大哥丈母娘做的营生。”
“他们现在在干什么?”
“……好像在听大哥讲话。”
二人下了马车来到了许府外,这里整齐的站着许多的人。
苏菲的视线落在了那些马车上,所有的马车皆用黑布蒙着,上面写着北境马帮四个白色大字,看不见里面装载的是什么,反而给人一种莫大的压抑感。
她又看向了前面的那一群如标枪一般立挺的人,这些人多穿着鲜红的衣服,一个个手里还握着一把寒光闪闪的长刀,他们似乎不太像马帮的护卫,反倒像身经百战的战士。
她还真没看错,这群足足五百人的队伍,正是刀锋的战士们。
“这一次马帮要走的路线,我已经交给了你们的大当家我的伯母简秋香!”
许小闲站在门前搭起来的台子上,大声的说道:“北境马帮的旗号要在大辰、要在其余所有的国家响亮,靠的是什么?”
“靠的是北境马帮的诚信经营,也靠的是兄弟们的通力合作!”
“面对土匪,你们要不畏生死的去保护马帮的财产,面对任何敌人……在我看来,所有敢于窥觑马帮的货物者,皆是马帮的敌人!”
当许小闲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台上的简秋香看了他一眼,台下远处的苏菲也心里愣了一下——这话的含义颇深,意思就是如果大辰的军队敢打马帮的主意,也要拼一个你死我活!
“面对敌人,我们要如秋风扫落叶一般的冷酷无情,唯有如此,才能让北境马帮的旗子不倒,才能让北境马帮的光风霁月旗在任何地方飘荡!”
“多的话今儿个我也不说,最后要告诉你们的只有一点,你们任何人包括车把式,只要是为北境马帮牺牲者……百花镇会照顾好你们的妻子、养大你们的孩子,为你们家里的老人养老送终!”
“弟兄们,刀在手,跟我走!用你们手里的刀,去劈开那荆棘,去斩出一条宽阔的大道来!”
随着他一声大吼,下面的五百刀骑一个个血脉偾张,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听见如此慷慨激昂的讲话了!
他们知道站在台上的那个看似弱不禁风的少年就是他们要守卫的小少爷,他们欣慰于小少爷的果敢和决心,也感恩于小少爷为他们解决了所有的后顾之忧。
“光风霁月,犯我北境马帮者,虽远必诛!”
许小闲又吼了一句。
一群汉子顿时齐呼:“光风霁月,犯我北境马帮者,虽远必诛!”
“出发……!”
这声音震天响,吓得街头卖豆腐的孙二娘探出脑袋来仔细的瞧了瞧,嘀咕了一句:“许小闲,这个神经病!”
他男人走了出来,站在街上看了看,摇了摇头,笑了起来:“我倒是觉得许小闲那神经病,恐怕还真好了。”
“为啥?”
“……不为啥,给我二十文钱。”
“干啥?”
“去打一斤酒来喝喝。”
“……不是戒酒了么?”
“喝点,今儿高兴,真的高兴!”
第三百三十三章 轮椅
北境马帮浩浩荡荡的出发了。
这一支马帮由简秋香亲自带的队,他们要去的地方是北魏,要卖的商品是百花玉纸。
看热闹的人群也已经散尽,凉月巷子又一次安静了下来。
苏菲从未曾见过这样的浩大的誓师场面,便问了朱重举一句:“这以往,马帮出行前都要这样鼓励一番的么?”
朱重举走到了许府的门前叩动了门环,摇了摇头笑道:“这也是我大哥新弄出来的规矩。”
“他和马帮也有关系?”
“简秋香毕竟是他丈母娘,你说这能没关系么?”
苏菲一噎,觉得自己这话问的没经过脑子。
“咱们不是去寻月儿姐姐么?”
朱重举也觉得这江南第一大才女的名头有些名不副实,“许小闲在家,季月儿就肯定在他府上。”
“……这不还没成亲么?”
这句话是苏菲小声嘀咕的,却依旧落在了朱重举的耳朵里,他又笑道:“其实,若不是因为北都侯府罗三少爷从中作祟,大哥和季月儿的婚事恐怕已经办了,甚至连孩子都怀上了。”
苏菲一怔,怎么又扯到了北都侯府的头上?
她没有细问,那扇朱红的大门这时候开了,稚蕊伸出了小脑袋瞧了瞧,打开了门,让朱重举和苏菲进去了。
“少爷正在忙呢。”
带着朱重举二人往里走,稚蕊说了这么一句。
“大哥又在忙啥?”
“做木工活儿,是不是觉得很奇怪?”
朱重举当场就惊呆了。
刚才许小闲还在外面慷慨激昂,怎么转身回来就在做木工活儿了?
他怎么会做木工的活儿呢?
苏菲带着同样的疑问,三人来到了前院,许小闲正用一把锯子在锯着一块木头。
朱重举走了过去,弯着腰左三圈右三圈的转了转,“我说大哥,看来技术不太娴熟啊?”
许小闲笑了起来,他停了手直起了腰,一只脚依旧踩着木马上,“莫说,太久没干这活儿,还真有些生疏了。”
厨房里季月儿拧了一把热毛巾走了出来,她瞧了瞧苏菲,将毛巾递给了许小闲,这才牵着苏菲的手,“费书妹妹来了?”
苏菲很开心,“嗯,”她一脸欢喜的点了点头,正要说点什么,忽然转过了头去看向了那堵墙。
那堵墙上的那扇门开了。
从那扇门里走来了一个女子。
这女子哭哭啼啼的。
她一边哭一边用手绢擦着眼泪,还一边数落着:“月儿啊,朱重举那个王八蛋,他、他真的又养了一个!”
她的话音未落,那门后又走出了一个人来。
他是周若林,他的手里提着一把砍柴刀。
周若兰没有抬头,她没有看见朱重举和苏菲就站在这里。
周若林却看见了。
他双眼一瞪,怒从心起。
他举起了柴刀便冲了过来,“朱重举,你这始乱终弃的狗东西,你去死吧……!”
卧槽!
许小闲吓了一跳。
朱重举更是亡魂大冒!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常威一个狗扑,一口咬在了周若林握刀的手腕上,“啊……”周若林一声惨叫,柴刀哐当一声落在了地上。
常威松口,跑到了朱重举的身边,那双狗眼依旧警惕的盯着周若林。
“误会……这是个天大的误会……”
朱重举高声大叫,“你们听我解释,事情不是你们想的那样,她……”
苏菲伸出了一个巴掌,朱重举一家伙就住了口。
周若兰正等着下文呢,“她怎么了?她究竟是谁?”
“哎呀,”朱重举想死的心都有了,“她真的是我远房表妹,不信你问我爹!再说书兰啊,你就是我心里的宝,她……她费书不过就是来凉浥县寻个亲住几天的事,她很快就要回去,根本不是你想的那样!”
许小闲瞥了瞥嘴,“我说,你们这破事,快带若林回去包扎一下。你们闹了个误会结果若林被狗咬了一口,这算个什么事呀?……快走快走,二弟,你和弟妹一起,送若林回去,记得伤口一定要消毒!”
狂犬病是不应该有的,因为常威没病。
朱重举连忙走了过去,这小舅子也是可怜,倒是勇敢,居然没有哼一声。
就在朱重举如此想的时候,周若林才发出了一声嚎叫:“啊……”
他原地跳了起来,一边跳一边哭:“啊……痛死我了,痛死我了……”
朱重举一把将周若林给扛了起来,对周若兰说了一句:“走走走,咱们先去你家!”
许小闲对这周若林就另眼相看了,这厮的反射神经是那么长的?
三人离去,院子里安静了下来。
许小闲又拿起了锯子锯着木头,苏菲好奇的问了一句:“你这是要做个什么?”
“轮椅。”
“轮椅是什么?”
“……就是有轮子的椅子。”
季月儿笑了起来,牵着苏菲的小手儿说道:“咱们别理他,去闲云水榭里坐会。”
两个漂亮的女子也走了,许小闲专心的折腾着,答应给常伯做一把轮椅,现在看来自己的这手艺是不成的,还是得找专业的木匠才行。
许小闲又放下了锯子,正寻思明儿个去百花村叫王富贵寻俩手艺精湛一些的木匠,没料到稚蕊带着陶喜陶掌柜的走了进来。
“许公子!”
陶喜来到许小闲的面前躬身一礼,“昨儿晚小人喝了许公子那状元红是夜不能寐啊!”
许小闲一怔,“这酒喝了不是很好睡的么?你怎么还喝失眠了?”
“不是失眠,是小人从未曾喝过如此好喝的酒,心中挂念,辗转反侧便难以成眠!”
“可是陶掌管啊,我开设作坊酿酒肯定是拿来卖的。这真不是我不卖给你,而是这酒很贵,我得用这酒去换来粮食,不然哪里有那么多的粮食来酿酒?”
“小人知道,这酒肯定会很贵,但没有关系,小人不要多,只要每月许公子能够卖给小人十斤、十斤就成!”
这就没问题了,对于酿酒作坊而言十斤酒确实不算个啥,也让这凉浥县的有钱人先在淡水楼感受一下状元红的效果吧。
“那行,但有两点你要记住,其一,状元红的名字不能更改,其二,这酒我给你三两银子一斤,你必须得卖六两银子一斤,少一文钱也不行!”
陶喜一听就惊呆了。
第三百三十四章 天价状元红
陶喜知道这酒会很贵,但也没料到会贵到如此高的价格啊!
丁氏酒铺那玉泉酒才卖五十文钱一斤,那已经是丁氏酒铺最好的酒了!
对面兰瑰坊偶尔有从京都运来的醉花雕,算上运费售价在四百文一斤,这已经是陶喜知道的最贵的酒了。
但许小闲这句话却刷新了他的认知——三两银子,那可是三千文钱啊!这还不算,许公子居然要求他卖六两银子一斤!
这是翻了一倍的利润,他也想啊,可六两银子一斤的酒,这能卖得出去么?
这酒……是用什么玩意儿酿造的?
许小闲看着陶喜的模样就笑了起来,“走走走,先去里面喝杯茶。
陶喜屁颠屁颠的跟在许小闲的身后,脑子里却一刻不停的盘算了开来。
显然许小闲不是在打趣他,更不是敲诈他。
原本许小闲是不卖给他的,仅仅是因为十斤酒不太多的缘由他才松了口,这么看来他卖出去的价格应该是不会低于三两银子一斤。
物以稀为贵,再说这样的美酒世间压根就没有,凉浥县还是有一些有钱人家的,十斤酒不多,就算是凉浥县真卖不出去,等淡水楼在凉州城开业了,想来在凉州城也是能够卖的出去的。
更主要的是这酒独一无二,只有自己的淡水楼才有售卖……若是卖这酒的法子得当,恐怕能够让淡水楼用最短的时间在凉州城立足。
如此想着,许小闲带着他来到了闲云水榭,季月儿和苏菲似乎聊得很是愉快,两个女人的脸蛋儿上都洋溢着笑意。
许小闲和陶喜坐下之后她们便没有再说话,季月儿煮着一壶茶,给许小闲和陶喜斟了一杯。
“你要想好了,咱们也算是很熟的人了,我也不瞒你,状元红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都会售卖去北魏……”
许小闲端着茶盏来喝了一口,又道:“状元红卖到北魏的定价我也给你透个底,它的定价是四两银子一斤,给你的少一两银子。”
“这状元红的工艺极为复杂,所需的粮食种类繁多,我至今也不能确定在保证状元红口感的情况下,百花酿酒作坊每个月能够产出多少。”
“肯定是不会多的,所以你说十斤,我最多也就只能给你十斤。”
季月儿和苏菲听得一愣一愣的,这状元红她们都已经喝过,季月儿甚至知道这状元红的成本……这玩意儿的成本不就是三十五文钱么?
许小闲开口就是三两银子……季月儿咽了一口唾沫,一百倍的利润!
许郎他不但敢想,好像还敢这么干!
苏菲被这价格下了一跳,她家当然不缺银子,可她也知道哥哥上任那县令,每月月俸不过二两银子……也就是说哥哥那月俸连一斤这状元红也买不到!
陶喜已经敏锐的抓住了这酒的商机,他连忙点头应下:“小人知道了,就十斤,许公子能够以三两银子一斤的价格给小人十斤,小人感激不尽!”
“等许公子的状元红酿造出来之后,小人再来寻你。这不……小人还指望许公子售卖几张菜品的方子不是?”
“月儿,磨墨。”
许小闲看着陶喜笑了起来,家里的银子可真花光了,这陶喜来的正是时候啊!
“老规矩,三百两银子一道菜品。”
“我懂,求许公子十道菜品!”
陶喜从袖袋中取出了三十张银票,恭敬的放在了许小闲的面前,苏菲就惊呆了,昨儿晚上的那几道菜确实好吃,确实如哥哥说的比京都新开的御品楼的菜品还要好吃。
食材虽然远远不及御品楼,但色香味却拿捏的极好,硬是将普通简单的食材做出了山珍海味的味道。
这就很了不得了。
一来当然考验厨子火候的掌握,二来更关键的就是这菜品方子。
主料辅料该如何搭配,各种食材该如何处理,所需调料该如何调制,这是一门高深的学问,只是读书人是不屑于去研究这东西的,许小闲还真是个异类。
季月儿磨好了墨,许小闲提笔就开始写,用的是百花玉纸,写的是一笔漂亮的行书。
龙井竹荪。
凤尾鱼翅。
八宝野鸭。
姜汁鱼片。
酸梅酱烧鹅。
红烧乳鸽。
想了想他又写下了四道相对好做一些的菜品:
松仁小肚。
四喜丸子……这个没写,因为他府上的那家丁一个叫四喜一个叫丸子。
京酱肉丝。
最后一道是东坡肘子。
这十道菜品花了他足足半个时辰的时间,主要是细节,他甚至详细的将烧制的每一个细节都描述了出来,这可是他的招牌,别被淡水楼给弄砸了。
再说淡水楼能够将这十道菜品做好,往后自己去吃也多一些选择。
季月儿就站在许小闲的身后,她看着笔尖在这雪白的纸上游走,她将这十道菜品都给记了下来,因为在往后的日子里稚蕊终究是要出嫁的,那自己终究也是要下厨的。
这厨艺必须得改进,否则怎能留住许小闲的胃!
以往没有改进的法子,现在记住了这些菜品和烧制的工艺,多加练习想来也能做出美味佳肴来的。
对面坐着的苏菲心里痒痒的,她很想也站在许小闲的身后看看,可终究有些不好意思。
陶喜心里不但惊喜还很震惊。
加上前面那六道菜,许小闲这就写出了十六道菜品的方子了!
他根本未加思索,就像是一个掌勺多年的大厨一样,可他现在非常清楚许小闲真的就没有出过凉州,最远也就去过凉州城。
这家伙,去岁的时候还说无法通灵,再也不能神游京都去学到御厨的方子了,现在看来他依旧是可以的,那么他的脑子里究竟还有多少这样的菜品方子呢?
暂时买不起了,凉州城的淡水楼已经在开始装修,比这凉浥城的淡水楼大了三倍,投入了大量的银子进去,可就指望着许小闲的这些菜品方子将银子给赚回来了。
许小闲写满了十张纸,等墨迹干了之后递给了陶掌管,“没了,全卖给你了,叫你的厨子先行验证,尤其主意刀工火候,就这样吧,哪一天弄明白了,我再去你淡水楼尝尝。”
“一定,到时候一定请公子来验菜!”
陶喜如获至宝的将这十张方子收好,与许小闲三人告辞,兴冲冲回了淡水楼。
苏菲这才好奇的问了一句:“你、你是怎么懂得做菜的?”
“……因为我喜欢吃。”
因为喜欢吃,所以研究出了这么多好吃的菜品?
因为同情那些老百姓,所以就有了百花镇?
那既然你同情老百姓,为啥不同情这天下的老百姓?
你若能解决天下老百姓的温饱问题,不,你若是能解决这凉州老百姓的温饱问题,那样……你就至少是个男爵了!
第三百三十五章 说好的手纸呢?
转眼之间柳树抽出了嫩芽儿,院子里的那花圃中也有几朵不知名的野花盛开来。
又到了阳春三月,又是一年三月三。
一年了,不、准确的说来到这个世界一年零三个月了。
许小闲难得清闲的坐在了闲云水榭中,他的嘴里叼着一支烟,一阵阵的烟雾在缭绕,还剩下十二支了。
这些日子一直在百花酿酒作坊忙碌。
王富贵选了二十个颇为精灵的少年学徒,另外居然还有一个老师傅,他姓尤,叫尤大,年约四十,对酿酒知道那么一星半点。
用了五天的时间,将酿酒的一应工艺教给了他们,当然其中最为关键的制曲他谁也没教,这活儿只能他自己来。
状元红能够比市面上所有的酒都要好喝,其缘由其中的酒曲占了极为关键的作用。
这个世界有酒,当然就有酒曲,不过它不叫酒曲,而是叫曲蘖——这玩意儿就是发霉发芽的谷物。
这其实算是最原始的酒曲,原理极为简单,简单的说就是利用谷物发霉发芽所产生的水解酶类对原料进行分解。
而许小闲弄的酒曲是不一样的,他用的是小麦、大米,辣蓼草、桂树叶、以及麸皮加工制造而成。
其中的工艺较为复杂,要经过原材料的粉碎、搅拌、装模、保温、培育霉菌、再翻曲晾霉,最后再养曲才算完成。
这就是大曲,用这个东西,再加上新的蒸馏技术,就能酿造出高度的曲酒了。
所以制曲这个关键的玩意儿他并没有放在酿酒作坊,而是在李大爷家的隔壁建了一个培菌室,钥匙由李大爷亲自掌握,每当剩下的酒曲不多了,他就将自己关在那房间里捣鼓大半天。
没有办法啊,得靠这玩意儿来吃饭,这保密的工作肯定就必须得做好。
现在百花酿酒作坊交给了尤大负责,已经能够正常运转,每日能够产出白酒大致在百来斤。
他让王富贵在酒坊后面的山脚下挖了一个巨大的酒窖,这些刚酿出来的酒得在那酒窖里再放放。
酿酒这件事算是暂时告了一个段落,接下来就是养蚕了。
那些妇人们从瞿山里弄回来了许多的蚕卵,等气温再升高一些,等那些柞树的叶子长了出来,这些蚕卵就该孵化了。
今年先试试。
柞蚕养殖最好的方式是放养,将它们丢在柞树上,自己就懂得去吃树叶,成熟之后结成的茧子也在树上,只需要去采摘便好。
要实现大规模的柞树养蚕其实得专门培育柞树林。
不能让它们长太高,得让树形短化,要保持必要的株距和行距来形成柞蚕场,那样才能保证柞蚕丝的品质和产量。
明年再说吧。
对了,这都三月三了,阮氏纸业那铺子究竟有没有上新手纸?
这事儿都忘了,得去瞧瞧!
许小闲叫上了四喜和时越,四喜架着马车,三人去了阮氏纸业的铺子。
阮小二正在柜台边发愁。
章氏说好的三月推出手纸,可前两天家主带了信来,信里说章氏生产那手纸工艺上还存在一些问题,恐怕得再等一两个月。
他来到这凉浥县也小半年的时间了,虽然铺子里的纸卖得也还不错,却远远不能和许小闲那百花纸业铺子的销量相比。
许小闲那铺子至今依旧只卖一种纸——手纸!
可那家伙!
他多次去看过的呀!
莫要说这凉浥县的人了,就是那些行商们也得在铺子外排队候着。
虽然他以十文钱的售价卖那手纸没有利润,但如此可怕的销量便足以养活百花镇的那五万多人!
何况他这手纸在凉州城卖的是二十文钱一卷,运费仅仅只会摊到两文钱,所以他在凉州城的利润是巨大的。
百花镇他也去看过,虽然不能进入那些作坊,但那百花纸业二厂的牌子他是亲眼所见的,那二厂里的繁忙他看不见,但进进出出急匆匆的人他是看见的。
这说明了许小闲那二厂而今也已经开工,只是尚不知道他那二厂生产的又是什么纸。
如果依旧是手纸也还好,毕竟和自己目前的品类没有冲突,但许小闲可是放了话的,他说他也要生产这桑皮纸,而且一等品相的桑皮纸只卖五文钱……这个疯子!
他懂不懂做生意的规矩?
他许小闲就是个孤儿,根本没有雄厚的家世,他既然捣鼓出了纸他为什么不谋求利润呢?
如果他那二厂真的造出了只卖五文钱的桑皮纸,自己能怎么办?
家主的意思很明确——跟!
陪许小闲玩!
章氏会将一等品相的桑皮纸降价到五文钱给阮氏,阮氏不过就亏点运费,何况这场战斗的战场也仅仅局限于凉州城和凉浥县,阮氏当然承受得起,若是必要,甚至一等品相的桑皮纸还能再降一文钱,就看他许小闲敢不敢跟!
总之,无论花费多大的代价,许小闲的造纸作坊必须垮!
有章氏和家主在背后撑腰,阮小二的心情好了许多,现在就等两件事——章氏的手纸和许小闲的桑皮纸!
那厮据说已经拿下了隔壁的两个门脸,阮小二阴恻恻笑了起来,我看你那两个铺子能开多久!到时候亏得你底裤都没了看你还能怎么办?
就在这时候许小闲带着时越走入了他这铺子里。
铺子里的人不多,只有那么五个,此刻一瞧,咦,有人大吼:“许小闲又出来了!”
卧槽……!
“喂喂喂,我许小闲又不是洪水猛兽,你们咋呼个啥?”
许小闲亲切的冲着那五人摆了摆手,抬步就走到了柜台前,看着阮小二,“阮掌柜的,你乐呵个啥呢?”
“哟,许解元,贵人呀!怎么,今儿个莫非还要在小人这铺子里买点纸?”
许小闲也乐了,“瞧你说的,我不就是造纸的么?对了,我不造桑皮纸了。”
阮小二一怔,我特么啥都准备好了,桑皮纸囤了一仓库就等着你五文钱开卖,你居然说不造桑皮纸了?
做人是不是应该讲点诚信?
你还是解元呢!
那我那么多的桑皮纸怎么办?放在这发霉?
许小闲接着又说话了,“阮掌柜的,我新研究出来了一种新的纸,比上品的桑皮纸还要好,成本仅仅八文钱,我就卖八文,如何?”
阮小二心里一咯噔,这话他有些不信,毕竟章氏造纸已经几代人了,也没见章氏捣鼓出什么新花样来,这许小闲弄出了手纸,而今莫非他还真的又弄出了什么了不得的新品?
他正要问问,许小闲却反问了他一句:“我说阮掌柜的,你不是说好的三月上新手纸的么?”
“你家的手纸呢?”
第三百三十六章 姬如花
手纸是肯定没有的,但气势却不能弱了!
“许解元就这么关心咱家的手纸?”
“这是当然,我得瞧瞧你家的手纸如何,才能决定要不要将我家的手纸工艺再升级一下。看来章氏还没弄出来……那我就再等等,你先忙,记得你家手纸上市派个人来通知我一声。”
这个神经病!
阮小二盯着许小闲的背影深吸了一口气,得将许小闲的这些话告诉家主。
无论他是虚言还是真的还留有后手,这事儿得让家主告知章氏,得认真应对!
万一他真弄出了比上品桑皮纸更好的一种新纸……凭着这桑皮纸就很难将他那新纸的价格给打下来。
他究竟弄出来了个什么纸呢?
许小闲的百花玉纸根本就没有在凉浥县售卖,这第一批装了百辆马车的百花玉纸被简秋香带去了北魏。
售价在水纹纸和一等桑皮纸之间——二十五文钱一张,一刀二十八张,合七百文钱!
北魏当然有纸,可简秋香在看过并用过百花玉纸之后就决定这一趟货全部走这百花玉纸。
北魏的纸和大辰的纸没有任何区别,也就是说两个国家在造纸的技术水平上是一致的。
只不过北魏的管控没有大辰严格,北魏有三大造纸世家,他们国家的纸在价格上和大辰并没有多少区别,所以马帮以往是不会带纸这种货品的。
可这百花玉纸真的不一样,属于纸中的一个新鲜玩意儿,简秋香相信北魏的那些学子们以及那三大造纸世家,应该对这种纸极有兴趣。
在他们研究出来之前,这个玩意儿是有销路的。
许小闲当然愿意,毕竟能够多卖一些银子,毕竟能够多买一些粮食回来酿酒。
走出了阮氏纸业铺子,许小闲站在隔壁自己的铺子前看了看,得找人来装修了,这装修可就得考究一些,毕竟百花玉纸的品相太好。
再说购物的环境很重要,百花玉纸无论是在凉浥县还是在凉州城都没可能卖到二十五文钱,这是他用来跑量的玩意儿,所以他真的会将售价定在八文钱。
优美高雅的购物环境,加上价廉物美的产品……应该能卖得过隔壁的桑皮纸吧。
就在许小闲想着该如何装饰这铺子的时候,姬家大小姐姬如花的马车停在了他的旁边,姬如花下了马车走了过来,站在了许小闲的身旁,仰着脖子看着那张让她心肝儿乱颤的脸,咽了一口唾沫,说道:“许公子,奴家想明白了时光和岁月之间的关系!”
许小闲吓了一跳,这么高深的道理她居然想的明白?
我自己都没弄明白呢!
“……那个,姬小姐,”
“许公子不要如此生分,请叫奴家如花!”
“……如花姑娘,这时光和岁月是什么关系呢?”
姬如花抬头望着天上的太阳,那张有些婴儿肥的脸上洋溢着一抹神圣的光芒——
“时日如飞,光阴似箭,公子说时光是短暂的……它确实是短暂的,可我就在这短暂的时光之中,我遇见的那人却惊艳了时光也惊艳了我……我不需要岁月的温柔,也不需要岁月的永恒,我只求这刹那之芳华、这一瞬之灿烂!”
姬如花转过头来,双眼火热,“奴家知道公子已和季月儿有婚约在身,奴家、奴家愿意为妾!姬家只有我一个独女,若是公子娶了奴家……姬家的万贯家财……便是奴家之陪嫁!”
许小闲大骇,他没有料到这姑娘居然如此直白!
不过她对那时光的理解倒是独特,我倒是喜欢那万贯家财,可我真的没有办法和你渡过那悠悠岁月呀!
“那个……如花姑娘,你在一个错误的时间认识了一个错误的人,这样会导致你走向错误的人生!”
“在下绝非姑娘良配,姑娘根本不知道在下的一身陋习,再说……我也不瞒姑娘,我这脑疾,就是那精神异常之症真的没好,说不得那一天就看不见天上的太阳,让姑娘为我守寡,我实在于心不忍!”
“对了,你家不是粮商么?你家的粮食是从哪里买来的?”
许小闲立马岔开了话题,那话题必须打住,必须断了姬如花这可怕的念头!
果然,姬如花在迷茫了片刻之后回了他:“从北魏买来的呀,北魏的粮食比咱们大辰便宜,这样才能赚到银子……公子需要粮食?”
“需要!”
“你娶了我,我家粮仓都是你的!”
许小闲落荒而逃,姬如花咯咯咯的笑了起来,她看着那马车的背影,觉得这人真的很有意思。
可片刻之后她长长的一叹,或许他说的也是对的,他既然如此拒绝……那便是真的无缘了。
不过他要买粮食来干什么?
对了,听说他在百花镇弄了个酿酒作坊,难道他需要粮食?要不要将北魏的卖家告诉他呢?
再等等吧,且看看他那作坊里酿出来的酒值不值得。
……
苏菲和季月儿坐在瞿山下的一处山坡上,这里可以俯瞰百花镇全境。
“姐姐,你说他为什么要叫村民们把镇子里的竹子和树全砍了种上桃树李树这些果树呢?”
“你不知道,他说这里既然叫百花镇,那就应当百花盛开。”
“……如此,倒是会很美丽。”
“可不仅仅如此,他还说要将李树嫁接到桃树上,也将桃树嫁接在李树上,还有杏子梅子什么的,也可以相互嫁接。”
“嫁接是什么意思?”
季月儿摇了摇头,“我也不懂,不过过两天从水阳县弄回来了桃李这些果树,他应该就会教村民们弄了。他说一颗树可以开出数种花来……我翻遍了《齐名要术》和《四民月令》也未曾发现里面有这样的记载,反正他这人挺神奇的。”
苏菲小嘴儿微翕,她的脑子里顿时浮现出了那样的一番画面——那桃树上,一侧开着粉红的桃花,一侧开着白色的李花,又一侧开着淡红的杏花……
整个百花镇便被这样的花海所覆盖,坐在这样的地方放眼望去便是一望无际的缤纷色彩!
“那会是一种怎样的美呢?”
“是啊,我也很是期待……他说那才是他想要的百花镇的样子。”
苏菲的眼就迷离了,一身疮痍的大辰,谁能料到在这最偏远的北境之地,还会有如此美丽的一片世外桃源?
第三百三十七章 成功了!
三月三这天,周若兰终究没有真跑去了彩云湖那地方抛绣球。
苏菲和季月儿在百花镇呆了一天,中午饭是和简春夏一起在李大爷家吃的。
她们压根就忘记了三月三抛绣球这件事,倒是季月儿对那头愈发健壮的小母牛表现的极有兴趣。
苏菲不知道这头小母牛有何作用,但季月儿知道,所以她很是期待。
“爷爷说最多到下月,它就会发情就能配种了,少爷说若是它怀上了小牛宝宝得等至少九个月才会生产。少爷还说就让它不停的生,给咱们百花镇多生一些小牛犊子,以后说不定还能有牛肉吃!”
李妞妞看着少奶奶很认真的说着,“少爷还说了,往后整个百花镇的牛都由我来侍候,等我再大一些……应该是到了十四五岁的时候,我就能去少爷府上侍候少爷和少奶奶了。”
“那时候小少爷也应该出生了,我会像照顾小牛犊子一样的照顾好小少爷,保证把小少爷侍候得白白胖胖的,可不能像少爷那么瘦弱!”
这话说得季月儿脸儿微红笑了起来,“好,可你也得读好书哦,不然到时候怎么教小少爷读书写字?”
“这活儿得少爷来,少爷可是解元老爷,有他教小少爷,小少爷肯定能够考中状元!”
李妞妞这小嘴儿就像抹了蜜一样,说得季月儿心花怒放。
“那我和少爷可就等着你长大哦!”
“嗯!”李妞妞坚定的点了点头,“我还要和春夏好生学习武艺,将来就能护着小少爷了,谁敢欺负小少爷……我李妞妞就打断他的腿!”
季月儿摸了摸李妞妞的脑袋,“可不要喊打喊杀的,要像少爷那样以理服人才好。”
“……道理我不懂,春夏说谁的拳头大谁就是道理,所以、所以我在努力练拳,现在一拳能够打断一颗胳膊粗细的树了呢!”
这丫头被简春夏洗脑得不轻,简春夏在教她武功的同时,也灌输着她那来自于她娘的土匪观念,季月儿想了想也没有去纠正,在这样的一个世道里,有些时候还真的就是谁的拳头大谁就是道理。
她们在傍晚时分离开了百花镇,苏菲不好意思再跟着季月儿,她回到了朱府,来到了朱重举的院子里。
院子里有几个人,周若兰也在,被狗咬了一口的周若林也在,看起来不像是来找朱重举麻烦的,他们围着一口缸子,似乎在看着什么,于是苏菲也走了过去,便惊讶的瞪大了眼睛——
朱重举撩着袖子,将一块微黄的胚布放入了那缸子中,然后将手伸了进去搅动着。
没多久他取出了那块布,这布的颜色已经变了,它变成了靛蓝色!
朱重举将这块布张开来左右看了看,脸上是不加掩饰的狂喜:“若兰,你瞧,成了,真的成了!”
周若兰也很是欢喜,她瞪了朱重举一眼,“快晾起来,现在说成了为时尚早,还得等它干了之后用水洗洗,若是不褪色才算是成了!”
“对对对,二细,朱春,将这玩意儿拿去晾起来,记得阴干,不可放在太阳下暴晒。”
苏菲未曾想到朱重举真的将一块白布给染成了蓝色,这么说来许小闲真的将那价值连城的染料法子给了朱重举,这人……莫非不知道这染色原料和工艺的价值?
这其中其实少了一个最为重要的环节,固色!
许小闲没有在那书里面提半个字!
这不是他敝帚自珍,而是他需要等到朱家真的能够将染料提取出来,然后再口述给朱重举,因为这一步才真的价值连城!
“走走走,正好表妹也回来了,咱们去找大哥,淡水楼吃酒去!”
……
……
朱重举弄出了靛蓝的染料,并染色成功,接下来的事就是提取更多颜色的染料,这活儿很复杂,需要用极多的时间来调配才能形成固定的配方。
但这第一步无疑已经跨出去了,那么往后的许多步只要方向正确,朱家就一定是大辰第二个掌握浸染技术的家族,以后跨入大辰望族之列也不是没有可能,这自然当庆祝。
远在数千里之外的宣州府章氏大院,章泽相也带回来了新的手纸,他正在父亲的书房里忐忑的等着。
手纸的工艺他现在确信已经找到了那把关键的钥匙——煮纸!
这是手下的一个老师傅提出来的,这一次的手纸正是用这个工艺造出来,虽然失败了数次,但最后的这一次是成功的。
他以及那些师傅都用过,和许小闲的手纸相比,在韧性和柔软程度上依旧有少许差距,所以他采用了一个新的法子——许小闲的手纸是三层纸,那么我做成四层,这样成本会增加一些,手感没有百花纸业的纸那么好,但更耐操。
成本也已经核算了出来,这样的一卷纸仅仅只有八文钱,所以许小闲那厮在凉州卖二十文,他是有巨大利润的!
那么就按照这成本价去售卖,只要他许小闲敢降到八文钱,那就叫阮氏将价格再下降——亏的是阮氏,他家的生意全靠章氏的纸,叫他亏他就必须去亏!
何况凉州有八县,就算在凉浥县和凉州城这两处市场亏了,他阮氏还能在别的市场找回来嘛。
手纸亏了,他其余的纸依旧能够赚钱,但许小闲不一样,他只有这两处市场,他也只有这一种纸,他亏不起!
他一定会倒闭!
就在章泽相如此想着的时候,他爹章雅风走了进来,他连忙迎了上去,问道:“爹,感觉如何?”
章雅风坐了下来,摊开两手看了看,“有些掉灰,不过作为手纸倒是没有关系,屁股没那么精贵。”
“比起百花纸业的纸,差距还是很大,叫匠人们继续试做,找出其中的窍门。这种纸也让作坊开始生产……开两个作坊来生产,要在最快的时间将这手纸交给阮氏,要在最短的时间将那个叫啥……许小闲的,让他倒闭,必须倒闭!”
“你记住,一旦许小闲的造纸作坊倒闭,无论花多大的本钱也要将他那作坊里的所有人收为章氏家奴,为我章氏造纸!”
“大辰……只能有一个章氏存在,不能再有第二个许小闲、李小闲王小闲啥的。”
“你大哥来了信,这手纸而今被行商贩卖到了京都,成了宫里那些娘娘们的喜欢之物。皇上在二月就离开了京都,只是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但宫中有传言,恐怕这手纸将会纳入皇商采买,所以要让许小闲那百花纸业倒闭得更快一些!万万不可让他成为皇商,否则……咱们章家就拿他没有办法了!”
第三百三十八章 北都侯府来信
三月春阳正好。
又到了住在凉浥县城里的姑娘们脱去那臃肿的棉袍换上小袄或者裙儿出来晃荡的时候了。
像踏青这样的雅事是这些姑娘才子们的,对于凉浥县的那些百姓们而言,这就意味着他们该要在田间地里劳作了。
这一次的徭役就这样结束,瞿河水库外面的牛角沟大堤未曾能够建起来。
这是许小闲预料之中的事。
瞿山上的冰雪开始融化,那些雪水顺着沟渠流入了内库,内库里的水渐渐涨了起来,渐渐将青龙寺的那断壁残垣之地给淹没了。
百花镇外的那两千余亩良田里,一望无际的黄豆在施了一次肥之后疯长了起来,短短月余便有尺许高了。
许小闲蹲在田埂上观察着这些黄豆的生长状况,身后的季月儿倒是早已不以为意,但苏菲却再次吃了一惊。
许小闲看起来不像是在做样子。
再说他做这样子给谁看呢?
这么些天下来,他极少和自己说话,似乎严格遵循着男女授受不亲,也或者是他心里真的只有季月儿一个人。
反正他对自己的表现不冷不热,求他再做一首诗词,他也毫不犹豫的就拒绝了,似乎在他看来,那些锦绣文章还没有这一田的庄稼好看。
真是个神奇的解元!
苏菲对许小闲的了解越来越多。
这样的了解有通过朱重举或者是周若林的说起,也有在逛街的时候听那些居民赞叹,而更多的是她亲眼所见。
这了解的越多,她却反而对许小闲看不明白了。
说他是个文人吧……至少去了他府上的那许多次从未曾见他捧过书本。
说他不是文人吧……可那些居民们真的叫他一声举人老爷,就连竹林书院的那些学子们一说起他来,一个个也极为敬仰,并视为偶像。
说他是个商人吧,他好像对农事关心得更多一些,说他是个农民吧……天底下哪里有像他这般细皮嫩肉的农人。
那么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在他的身上怎么就表现的如此复杂呢?
但毫无疑问,他脑子里的那些新奇的东西,是苏菲难以想象更从未曾听说过的。
比如这里一田两种!
明明是种稻谷的水田,他偏偏弄成了种黄豆的地!
苏菲不懂这些玩意儿,只是曾经所知道的常识让她难以相信。
她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许小闲的背,许小闲依旧蹲在田埂上,依旧在仔细的看着,甚至还伸出手去将那泥土给掘了一把起来,还放着了鼻子前嗅了嗅。
“豆子要成熟得到五月份,水稻要推迟一个月插秧了。”
季月儿便问了一句:“会不会影响到水稻的收成?”
“不会,推迟一个月就当晚稻来种。我忽略了这地方的气候,农作物的生长周期相比南方会长许多……”
许小闲站了起来,拍了拍手上的泥土,“不过问题不大,走吧,咱们去看看酒坊剩下的粮食还能维持几天。”
那玩意儿当真是个吞粮大户,酿酒作坊的产能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他将产能控制在了三成,日产一百斤的状元红,这每一天就要消耗足足三百斤粮食。
现在那酒窖里已经存放了一千斤的状元红,三千斤粮食没了。
这一批粮食是从百花镇的村民们手里收购来的,价格给得比市价稍微高一些,但在保证他们口粮的情况下,也仅仅才收起来万把斤,按照这消耗的速度算,最多再维持个把月。
个把月的时间正是四月,丈母娘估计还没有回来,又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除非去粮商手里收粮,否则酒坊就得停工待料。
但若是如此大量的向粮商收粮,必然会抬高凉浥县的粮价,这恐怕会被凉浥县的街坊们指着鼻子骂,所以这事儿不能去做。
时越这些日子一直跟着许小闲,作为一名武夫,他当然也弄不明白姑爷做的那些事,不过这些不重要,他也没去想那么多,只要做好自己的本分,保护好姑爷就是自己而今最大的责任。
就在四人正要前往百花镇的时候,一匹大白马飞奔而来。
那大白马上坐着一个穿着一身红衣背着一把长剑的英姿飒爽的女子。
她当然就是季星儿。
“姐姐、姐姐……!”
季星儿在马背上高叫,许小闲四人驻足转身,便看见她从马背上一跃而下,就像一朵红云一般的飘了过来。
她穿的是稍厚一些的裙子。
裙子随着她的奔跑而飘荡。
她的那一头秀发也随之起伏,秀发上绑着的那条红色丝带上下翻飞,仿若跟她而来的两只红色的蝴蝶。
许小闲的视线最后落在了前面。
这小姨子……他倒吸了一口凉气,你别跑那么快啊,如此汹涌,距离还有三丈,但那扑面而来的剧烈抖动……这特么神仙也受不了啊!
他咽了一口唾沫正要收回视线,突然,季星儿被这窄窄的田埂上的土坷垃一绊……
“啊……!”
一声大叫,“噗通……”一声,她一头栽倒在了黄豆地里,就像一块红布铺在了翠绿的黄豆苗上,渲染出了一抹极为靓丽的色彩。
许小闲闭眼,转头,难以直视。
少女极为狼狈的从田里爬了起来,她楚楚动人的站在一大片的绿色中,泪汪汪的看着田埂上的姐姐,然后又看向了许小闲??——
该死的家伙,难怪本姑娘会出了这岔子,他当真是我命里的克星啊!
不过这次还好,恐怕只是脸上有一些泥土,伸出手来习惯性的摸了摸鼻子,居然鼻子未曾流血。
少女的心情便好了不少。
她一个旱地拔葱从田里飞了起来,俏生生落在了季月儿的面前,讪讪一笑:“那个……不小心,这路不平。”
季月儿看着面前这张五花脸,“你跑来干啥?”
“姐,北都侯府来信了,我给你送信来的。”
“当真!”季月儿顿时激动了起来,“快给我看看!”
“你就这么想要嫁人?”
季星儿瞥了许小闲一眼,觉得自己这姐姐当真是入了魔,她将信递给了季月儿,季月儿展开来一看,片刻,那张紧张的脸蛋儿上顿时便露出了欢喜的笑容来。
第三百三十九章 公平
“秋香,见信好!
京都的那一场雪转眼便过去了十四载,在九曲池头告别的那一杯酒,味道依旧在为兄的嘴里萦绕,时间未曾将它淡去,反而更加的醇厚香甜。
犹记得那年冬,月儿未到两岁,未曾想这么快她就已经长大成人,就要成亲了,为兄甚感欣慰也有些惘然。
这十四年里,你一直在凉浥县,你一直在履行着大哥留给你的那句话,为兄极为佩服,也极为惭愧。
受于某些缘由,为兄不能向凉浥县多看两眼,其实那是为兄之愚昧,终究是书读得太少的讲究,而今为兄反而想通了,看了又如何?
大哥在世的时候一直在追求公平二字,这些年为兄一直在想这公平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大哥原本的理想是想要建立一个公平的国家的,可这个国家给了他公平么?
这个国家依旧如此,依旧没有任何的公平可言。
所以为兄派了犬子去了上阳县,他未能查到任何消息,想来那些消息早已被人抹去。
所以,要想有这样的公平,就必须要有足够的权力!
不应该和你说这些的,但这十余年来为兄无人可以诉说,唯有借着这次机会向你发发牢骚,可不是让你去做那大事,中檀是个好丈夫,你有一个幸福的家,当珍惜。
繁之……他的手纸为兄用过,很好。他的那百花饴糖为兄尝过,很好,他的那百花蚊香为兄也试过,很好。
总之,这个孩子做的那些事,都很好,这样就好。
犬子顽劣,耽误了月儿和繁之的婚事,为兄深表歉意,他们随时可以婚配,记得回个信,告诉为兄一声婚期在何日。
为兄会前来参加,有些话……到时再说的好。
代为兄向中檀问好。
兄:罗浣溪。”
这封信季月儿看得不是太明白,她并不记得两岁时候九曲池头的那一杯酒,毕竟那时候她才两岁。
所以她也不知道母亲居然和北都候认识,从这信里看来,似乎还颇有交情。
堂堂北都候以兄长相称,那这交情还不浅。
只是这北都候信里的大哥又是谁?
这个大哥的理想是建立一个公平的国家……如此看来这人的身份地位都极高,母亲也是认识的,那得等母亲回来之后再问问,也或者不问。
毕竟人都死了,毕竟那是十四年前的事了,和自己以及自己的家人并没有关系。
她唯一上心的是这封信里那一句话——他们随时可以婚配!
这意味着她和许小闲之间的事再没有障碍,只要母亲归来,便可以着手操办这婚事了。
许小闲接过了这封信仔细的看过之后也很高兴。
终于可以将季月儿娶过来了。
冬天里终于有人可以暖被窝了!
从此之后老婆孩子热炕头,我许小闲这才算是在这个异世界有了根了。
不过他对这信里的关于那大哥的描述多看了两眼,晒然一笑,将信递给了季月儿。
“公平……”
他摇了摇头,这里有个费书,费书是外人,他没有对这事发表他的看法。
倒是这位北都候给他留下了极好的印象。
这字写得很丑,但信里表达的意思却很清楚,关键是没有作为大辰五候之一的那种高高在上咄咄逼人的味道。
只是这人似乎有些愤青,言语间充分的表露出了对大辰的不满——这个思想很危险,丈母娘回来之后最好告诉她一声,和这位侯爷最好不要再有往来,更不能让他来参加这婚礼,不然万一他也要去寻那什么狗屁公平……可是会给季府和自己带来灾难的!
对于信里的那句话——这十四年里,你一直在凉浥县,你一直在履行着大哥留给你的那句话,许小闲没法理解。
那个大哥让丈母娘在这破地方守个什么玩意儿呢?
这个大哥也是自私,丈母娘那如花似玉的时光被消磨在了这凉浥县,不过也好,若非如此,自己哪里能够遇见季月儿。
“咱们现在……”季月儿咬着嘴唇说出了半句话,许小闲笑了起来,顺势就牵着了她的手,“现在当然回去,等伯父回来了,这事儿得尽快办了。”
季月儿羞涩垂头,低声说了一个字:“好!”
苏菲心里一惊,她当然没法看那封信,但察言观色看来,许小闲这就是要和季月儿成亲了?
他要成亲了!
这、这……
这事儿来得有些突然,让心里尚未曾准备好的少女忽然间觉得很是失落,忽然间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他们牵着手走在田埂上,他们肩并肩走在阳光下,就连地上的影子也是重合在一起的。
她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多余,觉得自己不应该来。
这种感觉仿佛就是那首《一剪梅》里写的那样——花自飘零水自流。
一种相思,两处闲愁。
她陡然一惊,才发现自己对许小闲不知不觉之间如此在意,才发现这患得患失的心里,原来已经住进去了一个人。
可那人却是别人的,我什么都没有。
这便是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天下真能有公平么?”
“傻丫头,天下哪里来的绝对的公平!”
“那……那相对的呢?”
许小闲沉吟片刻,“相对的公平当然是存在的,比如百花镇的所有人,只要他们愿意干活,都能得到报酬。”
“比如凉浥县别的乡镇的那些农人们,只要安心种田,到了秋天,终究能够有那么一点收获。”
“也比如竹林书院的学子们,若是有那本事,和整个凉州的学子们公平参加科考,也能得个解元身份等等。”
季月儿想了想,又问道:“可是、凉浥县别的地方的村民们和百花镇相比……他们付出了更多的劳动,还要看老天爷的脸,最终他们的收获却远远不及百花镇。那么对于他们而言,这是不是就不公平?”
许小闲捏了捏那只柔弱无骨的手,“所以公平是相对的,就像章氏垄断了大辰的纸,潘氏垄断了大辰的印染等等,这对于其余人当然就不公平。”
“那要如何才能实现公平呢?”
这次许小闲没有回答,“咱别想那么多,先打扫好自家门前的雪,至于别人家瓦上的霜……咱们就是寻常小老百姓,够不着。”
第三百四十章 伤心
许小闲没有那么大的理想去和国家机器抗争。
在这样的一个半封建半奴隶制的国家里,你想要打土豪分田地,想要翻身做主人……这真的是想多了。
无论是大辰的六大世家门阀,还是那数之不尽的士族官僚,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希望那些泥腿杆子跳到自己的头上来。
他们掌握着国家最多的资源,拥有着极为强悍的力量,想要翻天,首先不是皇帝不干,而是他们不干。
好不容易才扶持了一个皇帝掀翻了旧朝,好不容易才得到了巨大的利益,他们和皇帝是同一条船上的人,岂能允许这条船又翻了?
所以那封信里说的那位大哥,这人恐怕是个理想主义者,这样的人,通常死得早。
自己的好日子这才刚刚开始,可不想那么早就被抄家灭族了。
自己没有带着几百把冲、锋、枪和无尽的弹药来,自己就带来了一个登山包,最先进的武器就是那根电击棍。
那根电击棍里残余的电估摸着还能用一次。
想啥呢?
苟着吧!
就苟在这凉浥县,小爷我苟他个天荒地老!
至于公平……关我屁事!
……
……
许小闲要和季月儿成亲了!
对于稚蕊而言,这当然是一件比过年都重要的天大的事!
随着这些日子和季月儿的相处,稚蕊以为自己已经想开了。
前院花园里的花儿又开了那么三两朵,又有了两只蝴蝶在那花上翩翩,那是两只白蝴蝶,很好看,很和谐。
稚蕊深吸了一口气,“四喜、四喜……你将主院里的花园好生修剪一下。”
“丸子,你将整个主院先打扫一遍,记得梁上也要用扫帚扫扫尘土,东西厢房收拾收拾,万一有客人来,可得有个安置的地方。”
俨然成为了这个家的一员的稚蕊忙碌的指挥着,她自己也在干着活儿,心里想的是少奶奶进了门,自己就得搬去前院住了。
再住在主院里恐怕少奶奶不会欢喜,虽然自己在少爷的心里像他妹妹一般,但在少奶奶的心里她未必会这样去看。
再说他们成了亲,成天卿卿我我的,自己在主院着实也有些多余。
少女如此想着,心里终究还是有些失落。
服侍了十几年的少爷,他要成亲了,这种感觉怎么就像自己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白菜忽然被猪给拱了呢?
不是,少爷不是白菜,少奶奶更不是猪。
稚蕊为自己的这个想法感到羞愧,觉得自己还是太小心眼了一些。
本以为能够淡然接受这一结果,但她真的还是不甘心啊!
眼泪儿不争气的流了出来。
她放下了扫帚跑去了前院,蹲在了那花园边,花园里多了一只蝴蝶,它是黄色的,可它却独自在另一朵花上,孤零零看着甚是可怜。
“你倒是去争呀!”
“没用的东西!”
……
伤心人不仅仅只有稚蕊一个。
至少还有另一个——苏菲!
朱府,朱重举的院子里,苏菲双手撑着下巴,看向那假山的双眼有些涣散,瞳孔未能对焦,那一片原本应该美丽的春景在她的视线里仿佛没有任何的色彩。
我这是怎么了?
我知道季月儿是他的未婚妻的呀!
我本以为能够坦然面对,未曾想原来心里的防线是如此的脆弱。
他们要成亲了……其实在这些时日的相处中我本应该知道他对我并无好感,他是一个专情的人,他看季月儿的眼神就像这春日的暖阳一般,在他的眼里,仿佛季月儿就是他的整个世界,他似乎也再难容下另外一个人。
我得将他忘记!
对,看书,看书的时候我能忘记所有,当然也能将他忘记。
苏菲起身去朱重举的书房取了一本书,坐在了亭子中,翻了开来。
这是她以往很喜欢的《百儒诗词文集》,里面汇集了历朝历代的那些大儒们的诗词,以往看着这些诗词,就仿佛置身于那美妙的历史长河之中,仿佛那些诗词里的意境就发生在自己的身边,自己仿佛就走入了那别人无法体会的风景里。
可是……
她翻了两页,又翻了两页,忽然发现这些曾经令她神往的诗词今儿个居然完全看不进去!
是这些诗词不够美么?
似乎相比与许小闲的诗词,这些诗词总是觉得少了一些什么?
但少了什么呢?
少女眉间微蹙,脸蛋儿上的神色满是严肃,她发现了一个问题——许小闲的诗词,当真能和这些大儒的诗词一较高下,甚至在某些方面来说,他的诗词甚至超越了这些大儒!
比如他所作的那首《一剪梅》,也比如他作的《锦瑟》,亦或是那首《梦江南》等等。
以往还只是觉得惊艳,此刻两相对比再细细一品……少女豁然一惊,才发现许小闲的诗词当真是有资格进入文峰阁的!
可他科考的时候那两首诗词送去京都却如石沉大海……难道是因为科考的时候他发挥不佳所致?
未曾见到那两首诗词,苏菲难以判断,也或许有些怀疑自己的判断。
她发现自己看不进去这些昔日喜欢的诗词,干脆合上了书,觉得应该去拜访一下张桓公老大人。
来了凉浥县这么久了,也应该去张桓公的府上坐坐,带爷爷向他老人家问一声好。
苏菲正要站起,朱重举回来了,他带着满面春风走入了凉亭,坐在了苏菲的面前,哪壶不开他提了哪壶:
“刚才我去了大哥家一趟,你可知道大哥和季月儿的婚事就要举办了!”
说着这话,朱重举煮上了一壶茶,浑然没有注意苏菲的脸色此刻又暗淡了下来。
“大哥和季月儿这事也颇多周折,去岁三月三,因为大哥那病,季大人去了大哥府上取回了婚书……这在凉浥县的老百姓看来是最正确的选择,无论如何季大人也没可能将他那宝贝女儿嫁个一个脑子有问题的人。”
“可世事如戏就是这么奇妙,结果呢,季大人后面又千方百计的想要将婚书送给我大哥,我大哥却不干了,不过那时候大哥并不知道季月儿生的什么模样。””
“整个凉浥城的街坊们都以为他们之间的事将再无瓜葛,却没料到端午那天,大哥又跑去了凉浥县主动求回了婚书。”
朱重举斟了两杯茶,递了一杯给苏菲,摇了摇头,“我觉得叫折腾,大哥说这就叫好事多磨。”
“本以为磨够了,都磨出粉来了,本以为简夫人回来之后他们就应该成亲了,又没料到北都侯府来了一句话,活生生又将他们这事给搁下了。”
“这下好了,磨出了浆来,终于北都侯府又来了信,这一次应该没啥折腾的事了,就等简夫人回来定下婚期,总算是有情人终成眷属,总算完结了这一段佳话。”
朱重举抬起了头来,看着苏菲那张黯然神伤的脸,他射了苏菲的心脏一箭——“你真喜欢上他了?”
“春已到,苏菲啊,梦该醒了!”
第三百四十一章 桃花开
“你真喜欢上他了?”
这是不是太草率了一些?
你是江南望族苏家的千金大小姐!
凭着你的身世,凭着你的才学,凭着你的品貌……这大辰的儿男莫非都死绝了?
朱重举就弄不明白了,大哥厉害这肯定不假,但像苏菲这样的女子,你选择的门路可是有八百丈那么宽,就算是京都的那些高门大阀的少爷,他们肯定也愿意娶你为妻的呀!
可你为何偏偏要在大哥的这颗树上吊死?
苏菲没有回答。
朱重举咽了一口唾沫,想起了去岁时候苏平安在许小闲府上说的那句话,他说他将许小闲的那些诗词寄给了他妹妹,那时候苏菲就想要来凉浥县,苏平安说她恐怕是喜欢上你了……
原来这情种早已种下。
你现在到这来,是想要开花等着授粉的?
这显然不可能了,苏菲没可能屈尊降贵嫁入许府为妾,许小闲更不可能和季月儿一拍两散娶了你苏菲。
这果然是个孽缘!
“天下男儿不计其数,其中定然会有好男儿的!妹妹啊,听哥一句话,你还年幼,去岁时候就听你哥哥说起过,说你们江南潘家不就想和你们苏家联姻么?”
“那可是大辰六大家之一的潘家啊,你哥说潘家的那位叫……叫潘安的少爷生得如女子一般的好看,还说那位潘少爷诗词文章也不在江南四大才子之下,你们两家若是联姻……这岂不是珠联璧合么?”
“我大哥他……你恐怕不知道,他那精神异常之症并没有好,只不过是在华神医的治疗之下稳住了。这种脑子里的病谁说的清楚?说句不该说的话,万一哪天他真去了……你娘家可是在千里之外的江南,到时候你孤苦伶仃一个人……”
“我不会劝人,只是我觉得这件事,你还是断了念头的好,要不……明儿个我送你回去?”
苏菲在仔细的听着,朱重举的这番话她听了进去,只是心里依旧极为矛盾。
“那季月儿分明也知道他那病,她为什么就敢嫁给许小闲呢?她也是女人,也是个如花似玉的女人,她莫非就不怕万一、万一真有那么一天?”
这话问得朱重举一愣,他不知道许小闲曾经说过那么高深的话啊!
比如许小闲说的人之一生无论长短,所求应当是趁阳光正好之温暖,趁春风不噪之和煦,趁繁花未开之荼蘼,趁现在有这年轻的体魄和心态,去寻一场触及灵魂的旅行,这就够了。
还比如他求的是看山看水独坐,听风听雨高眠。客去客来日日,花开花落年年。
这些话原本是许小闲在张桓公的面前装比说的,但落在了季月儿的耳朵里便是另外一番味道。
季月儿那少女心扉因此而敞开来,再不顾忌许小闲的病,她追求的是一种精神的愉悦,事实上她对许小闲的情感已经超越了爱情。
这是朱重举和苏菲都难以理解,难以想象的。
“再说……他不是华神医的弟子么?他既然能够治好李妞妞,那为什么就不可能治好他自己呢?”
“他像有病的样子么?”
“那个什么潘安莫要提他,整个一娘娘腔,哪里有半点男子气概!”
朱重举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心想苏平安将他妹妹带到这里来,简直就是给许小闲送的一盘菜!
问题是许小闲还不吃!
这就很尴尬了。
“啊……喝茶,”朱重举端着茶杯来呷了一口,“大哥这个人,我算是比较了解的。感情这种事我是不太了解的,但我想总得两厢情愿吧。”
“妹纸啊,哥没谈过情也没说过爱,更不懂得你们女人的心思。但哥知道强扭的瓜不甜,我大哥这个瓜……你若是非得去扭,我怕你扭不下来,更吃不上,最终浪费了时间还落个遍体鳞伤,何必呢?”
这句话说到了苏菲的心坎儿上。
她很清楚现在是自己一头热,而另一头毫无感觉。
需要放弃么?
若是真放弃了,要想寻到一个左手诗词文章能入文峰阁,右手行农布商造福一方百姓的少年郎,这偌大的大辰,还有这样的人么?
少女顿时又惆怅了起来。
于是又想起了那一句诗词,当真是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我想去拜访一下张桓公。”
“好,我陪你去。”
朱重举也觉得苏菲能出去走走更好,和张桓公说说话聊聊天,她或许能够想的明白,或许能够从这死胡同中走出来。
马车向桃林小筑而去。
苏菲望着车窗外梨花巷子里的那些梨树,有那么一些梨花已经绽放,星星点点的白很是好看,就是色泽显得有些凄然。
就像现在自己的心情一样。
马车经过了,任就开着,只是凉浥县自从有了阮氏纸业之后,这就变得冷清了起来。
倒是隔壁的百花蚊香院里,依旧有几个人似乎在购买着蚊香。
蚊香院的隔壁是百花手纸的铺子,这里极为热闹,甚至外面还排起了队来。
这都是他的产业,但他没有从中为自己赚取钱财,他将所有的利润全部给了百花镇的村民们,这才有了那些村民们而今的美好生活。
听闻凉浥县别的村镇的村民们极想搬迁去百花镇,只是因为百花镇的产业有限,他拒绝了。
若是他能够入朝为官,那么他造福的将不再是一个镇,而是一个县。
凭着他如此了得的能力,他治下的县必然成为整个大辰最耀眼的一道风景,他会进入皇上的眼里,若是家里再搭一把手,他肯定会升官。
那么他能不能谋得到一个爵位呢?
哪怕是最低的男爵也是好的!
少女深吸了一口气,脑子里浮起了新的想法,黯然的神色清减了许多,升起了一抹希望来。
朱重举不明所以,还以为她终于想通了一些。
马车停在了桃林小筑的门口。
苏菲迈步踏了进去,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开得正艳的桃花。
少女徜徉在桃花间,人面桃花相映红,她笑了起来。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才能让许小闲多看自己两眼,如何才能在他的心里先占据一席之地!
这才是目前最为紧要的。
第三百四十二章 大道
小书童知棋带着苏菲和朱重举走入了内院。
张桓公正独自一人坐在一颗桃树下,桃树下有一方石桌,石桌上摆着一个棋盘,棋盘上放着一些棋子,正是许小闲留给他的那一局带子入朝。
三个月了!
张桓公脑袋上的白发都被撸秃了不少,可他至今依旧不得解,实在令他胸闷沮丧。
此刻他正沉迷其中,脑子在疯狂的思考。
苏菲和朱重举坐在了他的对面,朱重举最怕的就是见到这样的文人大儒,他大气都不敢出。
苏菲的视线落在了棋盘上,也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她这才发现张桓公居然在解一局残棋。
苏菲对棋道也颇有造诣,此刻一瞧顿时也沉迷了进去。
她在仔细的看过了一炷香的功夫后皱起了眉头,这残棋极为深奥,其中变化万千处处都是陷阱。
这也正常,不然以张桓公之能,岂不是轻易就解开了?
张桓公老大人此刻都深陷其中,那眉间深锁的模样,那浑然忘我的状态……只怕他也还未得一窥门径。
京都而今流传着一局七星聚会,已经近一年的时间了依旧无人能解,面前的这棋局不是七星聚会,短短时间难以判断两局棋的高下,不过既然能难住张桓公,想来这棋局也不简单。
七星聚会是棋贤窦阡陌老大儒所创,它的难度理所当然。
那这一局难住了张桓公的棋又会是何人所创呢?
苏菲没有去想这棋局,脑子里在思索大辰朝还有谁能如此厉害。
片刻之后,张桓公一声叹息的抬起了头来,这才看见苏菲,微微一怔,“你什么时候跑这里来了?”
“张爷爷,我刚到。”
“哦……”张桓公捋着长须还真以为苏菲刚到,他没有去问苏菲为何而来,而是指了指这局棋:“你瞧瞧,可能解得了?”
苏菲摇了摇头笑道:“这我只怕不行,对了,张爷爷,京都流传一局七星聚会,要不要我摆出来给你瞧瞧?”
张桓公摆了摆手,那张老脸也露出了一抹笑意来,“七星聚会,已被解开了。”
苏菲吃了一惊,“我从京都而来,怎未曾听说?”
“因为解开七星聚会之人并不在京都。”
苏菲就愈发的惊讶了,京都人文荟萃,有才子能人无数,长安书院更是大辰天才云集之地,太学院还有大辰十二名仕等等,他们用了一年的时间尚未能得解……
“张爷爷,解开七星聚会之人……他是谁?莫非是书贤简从书?”
张桓公笑了起来,“非也,说来你不信,解开七星聚会者,乃是我张桓那忘年之交、凉州今科乡试之解元许小闲!”
苏菲豁然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的望着张桓公,小嘴儿微翕,说不出一个字来。
“你初到凉浥县恐怕还不知道许小闲是谁,这小子……”
张桓公给苏菲和朱重举斟了一杯茶,又笑道:“天才啊!大辰真正的天才!”
“他才十七岁,他的诗词文章,完全具有进入文峰阁之能,不是一首,而是很多首!”
“他解开这七星聚会仅仅只用了一盏茶的时间……老夫知道你难以相信,若非老夫亲眼所见,老夫也难以相信。”
张桓公双手一摊,“可他那日正是在老夫的书房里,他就看了那残局一眼,然后便落子互博起来。落子的速度之快,似乎未曾思索,老夫旁观,连思维也无法跟上。”
“就这样,他就将窦阡陌的这棋给破了,然后老夫与之对弈,十局之后老夫方得要领,终究确定他真的将那局棋给破了。”
“小丫头,许小闲这小子,简直就是一本极厚的书,越是读下去就欲罢不能。他的本事仿若汪洋,无人知其深浅,更不知边际何在。”
“放眼天下,无论是在诗词文章还是在这棋道……他说这些是小道,就算这是小道,他已经到了令天下文人难以望其项背之境界!”
“更何况他所说的大道!”
苏菲在听了张桓公的这番话之后,心里仿若掀起了惊涛骇浪——
堂堂大辰大儒,曾经的长安书院院长,他见识过的天才不计其数,他和几乎所有的大儒名仕都极为熟悉,然而在他的嘴里,这些人,这所有的人,居然都不及许小闲!
这是多么高的赞誉!
那家伙得有多么了不得的真才实学才能得到张桓公如此高的赞誉?!
苏菲抿了抿嘴唇,咽了一口唾沫,问道:“……那,他所说的大道是什么?”
“他所说的大道是……油盐柴米酱醋茶!”
苏菲一怔,这不就是寻常生活之所需么?
“……这话,有什么大道深意?”
“他说大道至简,天下百姓所求不过就是油盐柴米酱醋茶罢了。这话是不是很普通?其实细细思之,若是天下百姓不再为这七个字去操心发愁,是不是说明了老百姓的日子已经丰衣足食?”
“家家不缺这七个字,那将是一番怎样的景象?国由家而成,家是国之根基,家稳则国固,家若不稳则国危!”
“庙堂上的那些大人物们天天在高谈阔论治国之道,要改革这样,要捣鼓那样,可有谁真正的去关注过老百姓所需要的油盐柴米酱醋茶?”
“那些所谓的策略,统统不过是治标而已,如同庸医,真的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他们是士大夫阶层,代表的是士大夫的利益,他们所有的策略事实上都是在为士大夫谋利,他们没有人会去多看老百姓两眼,为了那些利益,他们早已忽视了大辰之根基!”
“许小闲不一样,你若是有兴趣,可去百花镇走走,听听那里的老百姓是如何说的,看看许小闲是如何做的。”
“他解决了百花镇老百姓的油盐柴米酱醋茶,他从根本上解决了百花镇百姓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充满了干劲,也充满了希望……这样的希望,才是大辰能够崛起并且繁荣之根本!”
苏菲骇然,她仅仅是一个女才子,她的脑子里并没有治国理政之想法,此刻听张桓公如此一说,原本仅仅是以为许小闲很了不起,现在许小闲这个名字顿时在她脑子里升华开来,变得愈发的高大,也愈发的清晰。
朱重举知道要糟,果然,苏菲的眼睛陡然明亮了起来。
第三百四十三章 羊
“张爷爷,他……许小闲,我怎么听说他并无大志,甚至还拒绝了您的举荐,还没打算明年去京都参加会试呢?”
“他既然有如此高的本事,当为天下百姓去一争呀,他若是解决了天下百姓那油盐柴米酱醋茶的问题,岂不是能够封侯拜相留名于史册,令后人敬仰?”
张桓公摇了摇头,“你不懂他。”
“其实我也不懂他。不过我多少对他有些了解,他这样做,才是最为明智之举!”
“请张爷爷解惑!”
“你瞧瞧庙堂之上,大辰立国,陛下兑现了诺言,大赏那些为大辰立国作出了巨大贡献的家族。于是旧朝的九大家族被消灭了三家,有六家延续了下来,成为了这一场盛宴最后的胜利者。”
“旧的格局并未曾打破,反而而今他们把控着朝政,无论是京都还是其余各州府,都有他们安插的人手,形成了更为坚固的利益集团。”
“他们其实深知百姓是维持他们利益的基石,所以他们不会让老百姓饿死,他们将老百姓喻之为羊……羊可牧之,给它们一点草料,它们就能存活生长。”
“这样的存活当然是艰难的,但这样的艰难正是他们所需要的。因为只要多给一点草料,那些羊就会感激不尽,就不会用它们头上的角去撞开羊圈,更不会去伤害到它们的主人,任由主人去薅它们的羊毛,一茬又一茬,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但繁之将他们当人!”
“人会有思维,会有追求,尤其是在得到了美好生活的时候,他们会去守卫自己的那一方水草丰美的草原,他们真的会用坚硬的角去攻击想要破坏他们生活的敌人!他们会将那些人视之为敌人!”
“这就是造反了。”
“这当然不被那些利益集团所容忍,而今繁之在这偏远的北境之地,在这小小的凉浥县弄出了一个更小的百花镇,这一举动对他们而言无伤大雅。但若是繁之真的步入仕途,当他将一县之地,一州之地,甚至是一府之地的羊都给解放了出来……”
“当所有的羊都知道原来生活可以更美好,原来在繁之的带领下能够给自己以及自己的儿孙一个幸福、安稳,并且丰衣足食的家的时候,他们的角就会变得尖锐起来,他们会视许小闲为主人,他们会对侵犯他们利益的那些利益集团露出锋锐的角……”
“曾经有一个人也想这样做,他说……这才是公平,然而他死了,他未能见到半点公平就被咬死了、害死了,并且死无葬身之地!”
张桓公面色凄然激动,心情起伏难平。
“公平……这就是至简的大道,看似如此简单的两个字,它却在天堑的另一边。要想实现它,就得填平那天堑,可那天堑里全是贪婪的嘴,密密麻麻的一眼望不到头的要吃人的嘴!”
“……繁之就一个人,他如何去斗?他怎可能凭着一己之力去填平那天堑鸿沟?他会被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所以……他不去当官,才是最正确的!”
苏菲默默听着,这才知道官场之凶险,这才明白面对那样如惊涛骇浪一般的斗争会如此残酷,那么哥哥会怎样呢?
所以许小闲是有大智慧的人,他早已看明白了这一切。
他无法去救大辰数千万计的百姓,他只能偏居在这凉浥县,让那五万多人的日子过得更好一点。
“张爷爷,那位……曾经的那个追求公平的人是谁?”
“还能是谁?当然就是许云楼!”
苏菲大吃一惊,“云楼先生?皇上不是将云楼先生的画像请入了忠烈祠么?”
“呵呵,”张桓公一声冷笑,他没有说有个词叫假情假意,也没有说许云楼就是许小闲的父亲,他转移了话题:
“你爷爷而今可好?”
“尚好,就是很怀念曾经在京都时候和您相处的日子。爷爷说当今大辰,真正的大儒风骨只有两人,其一便是张爷爷您了,其二……其二是太学院的苏公。”
张桓公摇了摇头,“你爷爷错了,我若真有那风骨,当年就不会离开京都,而是会在京都继续和他们去斗!”
“我退缩了,因为我发现斗不过他们,也发现这样的斗争毫无意义。”
“我退缩到了这距离京都千里之遥的凉浥县,不再问京都事,也不再和昔日那些同僚那些学生们联系……那些学生们,他们有许多步入了官场,他们早已将长安书院的院训抛在了九霄云外,不过我现在也能理解,既然无法逆流而上,那便只能随波逐流了。”
长安书院的院训就刻在书院牌坊外的那颗大石头上。
那石头上是这样写的:不让有钱之人得势、不让有势之人掌权、不让有权之人贪腐、不让勤劳之人贫穷,不让守法之人被欺,天下少年,当为捍卫大辰万民之公平而读书!
石碑的下面原本应该有立碑者的留名,然而而今那地方被抹平了。
此刻她便问了一句:“张爷爷,那院训……出于何人之手笔?”
“不重要了,他还算有点良心,未曾将那石碑给粉碎,不过他既然将那石碑依旧留着,似乎也在期盼着什么,只是他那魄力……”
张桓公这句话并没有说完,这句话里用的是他,苏菲当然也听明白了,心里有些震惊,也没有再去追问这个话题。
作为江南望族苏家的大小姐,在来凉浥县之前,她的生活里只有诗词文章,只有胭脂水粉。
她游历过许多地方,当然不是去体察民情,而是去参加各种的诗会。
她偶尔看过两眼某些地方田间的农人,她并不知道那些农人的生活怎样。
自由所接受的教育便是人分三六九等,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她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合适的,也没有生起过对那些穷苦农人的怜悯同情。
但自从来到了凉浥县后,在这里呆了大半个月的时间,因为许小闲的缘由,她去过了百花镇多次,这才知道了老百姓过的是怎样的日子。
今儿再听张桓公这么一说,她才知道自己那优渥的生活,其实是建立在百姓的贫苦之上的。
而许小闲在做的却是拯救这些贫苦的农人,让他们的生活能够得以改善,能够像一个人一样,站着、并好好的活着。
所以,他是真的高洁!
所以,他说诗词文章是小道!
所以自己从一开始就错了,因为他根本就不关心那狗屁诗词文章!
“你瞧瞧这棋,此局名为带子入朝,繁之所创,棋局名字颇有深意,老夫三月未曾得解,你试试。”
第三百四十四章 绝顶之上
这一天苏菲是在桃林小筑渡过的。
少女沉迷于那带子入朝的棋局之中无法自拔,也无法解答。
朱重举在听了张桓公的那些云里雾里的话之后,他再次重新的认识了他的大哥,才知道原来大哥有着如此伟大的理想。
他居然要将羊变成人!
而自己呢?
自己还在想方设法的用那染坊来谋利,来稳固朱家凉浥县首富的地位。
他觉得自己的内心有些羞愧。
这便是萤火之于皓月,大哥……莫要看平日里大哥嬉皮笑脸的模样,原来他的心里装着的是那数万百姓的生计。
对于农民,朱家大少爷以往也是看不起的。
泥腿杆子嘛,他们本应该过那样的生活,若是他们的生活都和本少爷一样了……这如何能体现出本少爷凉浥县首富地位的差距?
原来这样的思想不是自己才有,而是整个大辰所有的商贾巨富高官门阀都是这么想的。
但大哥不这么想。
他是不是也在追求所谓的公平呢?
或许是吧,也或许不是。
不过无论是与不是,大哥和那些泥腿杆子之间似乎真的没有隔阂。
得向大哥学习,学习他那高洁的品性,学习他那油盐柴米酱醋茶的大道!
朱重举在不知不觉之间思想起了一些波澜,当然他依旧不会放弃自己优渥的生活去和那些老百姓们打成一片,他就是觉得自己家里的染坊若是开了起来,也当为老百姓改善生活作出一些贡献。
日暮时分,苏菲从棋局中醒来。
“晚辈才疏学浅实在解不出,”少女并没有羞愧或者挫败,反而很是心喜,因为这棋局是许小闲所创。
“张爷爷,那局七星聚会他是如何解的?”
“是这样……”
张桓公摆出了七星聚会的棋局,然后下了起来。
为了让苏菲能够看得明白,他下得不快,就在苏菲越来越震惊的视线里,棋局下完,棋盘上留下的是六子和棋。
“看明白了么?”
苏菲点了点头立马又摇了摇头:“倒是记住了,只是每一次落子之意图尚不理解,晚辈回去之后再细细思索。”
“你为何来凉浥县?”
张桓公这时候似乎才想起这个问题,因为凉浥县贫穷而且偏远,也因为他和苏家太公熟识,他见过苏菲,也知道苏菲极有才华,这样的女子,来这种地方,似乎有些说不过去。
苏菲有些不太好意思的垂下了头,低声说道:“家兄受举荐而至京都,他、他偶有提起他,说他的诗词文章如何了得。我也见过他写的两首家兄带来的诗词,心里极为惊叹便有些好奇,故而来了。”
“哦……”张桓公意味深长的点了点头,他站了起来去了书案边取了几张纸递给给了苏菲,“既然你对他的诗词颇有兴趣,这些……你拿去瞧瞧。”
“单就诗词而论,苏菲呀,不是张爷爷打击你,你不如他。大辰有个说法,天下文气十分,江南取之七成。以往这句话是有几分道理的,但现在……现在恐怕应该是许小闲独占七成!”
苏菲接过纸张一惊,张桓公对他的赞誉居然如此之高,高到了她难以仰望的地步……他的诗词确实厉害,但真的能够厉害到独占大辰七成这样的境界么?
她的心肝儿又砰砰砰的猛跳了起来,这才看向了这些纸上写着的那些诗词来。
最上面的是一首名为《小池》的诗。
接着是一首名为《浣溪沙、荷花》的词。
再下一首是名为《荷花》的诗。
再下一首还是名为《荷花》的诗。
苏菲仔细的读着这四首诗词,张桓公一捋长须徐徐说道:“这四首诗词,是去岁端午时候许小闲在竹林书院当着数千学子现场而作!”
“他做出这四首诗词的时间,仅仅只有半盏茶的功夫。在老夫看来,他已经超越了北魏的花七步。因为花中举是七步成诗,而繁之则是四首诗词一气呵成。”
“这四首诗词皆是写荷花,但每一首都不一样,每一首都有其中独到之神韵,”
“泉眼无声惜细流,
树阴照水爱晴柔。
小荷才露尖尖角,
早有蜻蜓立上头。”
“多么细致入微的观察,多么生动形象的刻画!”
“相到熏风四五月,已能遮住美人腰……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天气乍凉人寂寞,光阴须得酒消磨。且来花里听笙歌。他的每一首诗词都蕴含着无穷意境,令人越读越觉得那字里行间里显露出来的回味无穷的画面。”
“没有矫揉造作,更没有无病呻、吟,这才是真才实学的体现,就如同他所说的那句话一样。”
苏菲抬头,双眼迷离,“张爷爷,他、他说了怎样的话?”
“他说,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你瞧瞧,多么浅显的道理,可这样的道理天下大儒谁又能总结得出来?可繁之却一语道破,这句话道出了诗词之本意,这样的本意天下有几人知晓?更不用说像他这般洞悉了!”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苏菲细细的品味着这句话,那双迷离的眼睛变得愈发的朦胧起来。
她似乎看见了许小闲当场做诗时候的那一份淡定闲然——他领悟了诗词的真谛,信手拈来便是无人能及的篇章。他已登临绝顶之上,万千沟壑云海早已沉入了他的心间!
她接着看了下去。
这首诗名为《阳关曲、中秋作》。
暮云收尽溢清寒,银汉无声转玉盘……苏菲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一瞬间她的脑子里顿时就将这一句诗变成了一幅画!
她似乎看见了霜寒月明,看见了银河璀璨。
她又翻到了下一首,这是一首词,名为《琵琶仙、中秋》。
她低声的吟诵了起来:
“碧海连连,
试问取、冰轮为谁圆缺?
吹到一片秋香,
清辉了如雪。
愁中看、好天良夜,知道尽成悲咽。
只影而今,
那堪重对,
旧时明月。
……”
她久久才抬起了头来,咽了一口唾沫问道:“这两首……便是他乡试时候所作?”
“对,所以袁树之一见狂喜,将他的这两首诗词送入了京都,却不知道为何会石沉大海。老夫有修书一封给苏公,尚未能等到苏公的回信。”
“这样的诗词若是都进不了文峰阁……老夫不知那文峰阁设置在那里还有什么意义!”
第三百四十五章 不辞而别
朱府,小院,凉亭下。
朱重举知道要糟,尤其是在桃林小筑里,当张桓公拿出许小闲的那些诗词之后,他就知道苏菲肯定完犊子了。
才子佳人,苏菲当然是佳人,而许小闲当然是大才子。
这佳人遇见了才子总是会发生许多故事,就像那些戏文里演的那样,要么爱得死去活来最终修成正果幸福一生。
要么就真的爱得死去活来最终死掉一个,另一个茕茕孑立孤老终身。
苏菲和大哥这事儿会变成个什么样子呢?
作为苏平安的二哥兼好友,朱重举是希望苏菲能够和大哥修成正果的,可是!!
可是大哥已经有了一个季月儿,两人就快成亲了,季月儿当然是正妻,她也必须是正妻。
苏菲呢?
她若是平民家的女儿还好,当妾没有任何的压力和负担,可她偏偏是苏州望族苏家的嫡系千金大小姐。
她的身世注定了她没可能给谁当妾,那这结果……恐怕会是个悲剧。
他很是同情的看向了苏菲,苏菲在默写那些诗词。
她写的很认真。
夕阳洒在她的脸上,她的脸上仿佛有一种朝圣的光辉。
她是在用心默写大哥的那些诗词的,所以她的每一个字都极为漂亮,似乎生怕玷污了那些诗词。
朱重举这时候也不敢说话,生怕打扰了苏菲的心绪,生怕破坏了此间的意境——
朱家大少爷不太懂诗词文章,但他懂得一首好的诗词对于一名佳人,就像一杯美酒对于酒鬼一样,那是多么的重要。
苏菲这时候就像在饮一杯酒,这酒味如琼浆,韵味悠长,当然得小酌,当然得全身心投入去细品。
酒终究有喝完的时候。
诗词终究有写完的时候。
苏菲提起了笔,仔细的看着默写下来的这些诗词,过了片刻才放下了笔。
“朱大哥,”
“嗯?”
“我要走了。”
朱重举一愣,这才子佳人的故事不才刚刚开始么?
苏菲这是被大哥的才华打击了?
或者是她看清了现实,知道她和大哥之间的这场故事不能再上演,故而放弃?
她主动放弃当然是最好的结局。
“……如此,也好!你回去之后就把大哥忘了吧,就像他给姬如花说的那句话一样。”
苏菲一怔,“他又说了什么话?”
“他说人的一生会遇见两个人,一个惊艳了时光,比如他,而另一个会温柔了你的岁月,这人才是你的良配。时光是短暂的,它看上去很美好,但转眼即逝,伸出手去也难以抓住它的尾巴,它也不会在你的生命里留下半点痕迹,就如这冬雪一般终究会消散融去。但岁月不一样,你活在岁月之中,他才能陪着你走过千山万水,才能伴你终老白头。”
少女的眼睛又亮了起来,她偏着头看着朱重举,“你怎么知道他说过这样一句话?”
“同为这凉浥县的商人,我家和姬家虽然没有生意上的往来,但彼此也都认识,我爹也经常和这凉浥县的商人们喝酒,他听来的,他告诉我的,我觉得这句话很好,便记了下来。”
苏菲点了点头,仰着那修长的脖子看向了天边的晚霞。
“是啊,他惊艳了我的时光,他还会温暖我往后余生的岁月!”
朱重举一惊,连忙说道:“不是,苏菲,你……”
“朱大哥,你无须劝导我,我现在心里已经很清楚了。”
少女收回视线看向了朱重举,眼里闪闪发光,“此来凉浥县不虚此行,我认识了一个人,这个人对我很重要。当然他至今未曾将我放在心里,所以我得主动一些去走入他的心里。”
“……你不是要回去了么?”
朱重举恨不得扇自己一记耳光,我特么多那一句嘴干啥?
万一苏菲因为这句话改变了主意,她又留了下来,这该怎么办?
“我是要回去了呀,明儿一早就动身。”
“……去京都还是哪里?我送你。”
“你不必送我,你帮我安排一辆马车,有个车夫就好。”
苏菲顿了顿,又道:“我回苏州。”
“这不行,路途遥远,路上可没那么安全。”
“你又不能打,你跟着还不是没啥意义。”
朱重举一愕,这也是呀,若真遇见歹人,自己不过是给别人多添一盘菜而已。
“那我派几个保镖送你。”
这次苏菲没有拒绝,她点了点头,“我就不去给他道别了,他若是问起……不、他根本就不会问起我来。”
说这话的时候少女的脸色有些黯然,她深吸了一口气,“染坊这事你得抓紧一些,那几块染好的布料我带走。”
“我家是皇商,给宫里供应丝绸,但今年秋又到了三年一次的皇商新选,这一次参与皇商竞争的会多上那么两三家,其中江苏的宁氏织造实力极为强劲,宁氏和潘氏在去岁时候结为了姻亲,而我家……我家自然是拒绝了,这就意味着潘氏给宁氏丝绸的印染可能会更好。”
“江南丝绸皇商仅选一家,家父颇为担心,朱大哥,若是你这染坊真能调制出和潘氏一样的染料来……若是我家的丝绸再次入了皇商,你朱氏染坊的名头也会更加响亮。”
“这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还请朱大哥定要用心才好!”
朱重举大吃了一惊,片刻之后顿时欣喜,若真是这样,若朱氏给苏家浸染的丝绸能够入得皇商,那么朱氏染坊的名头便会鹊起,便会成为大辰极有名望的浸染之家!
皇商啊!
这个名头多么响亮!
若是朱氏冠之以皇室印染之名头……只怕自己家的作坊生意立刻就会火爆起来。
“好,这件事我记住了,我会去找大哥说说,有他之助,我家一定能够帮你家夺得这皇商之资格!”
又是许小闲。
朱重举是不是有些盲目崇拜了?
潘氏印染祖传至今经历了不知道多少个年头,他们的染色配方齐全,工艺完备,手下匠人众多,除了皇上龙袍的明黄之色至今依旧无法解决做得更为艳丽之外,可以说他们的技艺已经达到了浸染顶峰。
听说潘氏正在集中力量攻克这明黄色的问题,听说潘氏极有可能将这新的明黄染色工艺提供给宁氏织造……
爷爷对此忧心忡忡,甚至隐隐有了放弃之意,许小闲,他能做出更好的明黄之色么?
苏菲淡然一笑摇了摇头,他又不是神,哪里有什么都精通的道理。
次日,苏菲当真没有去向许小闲告别,她独自离去。
朱重举不知道苏菲回苏州是要干什么,他只知道她走了最好。
得去找找大哥,告诉他一下这丝绸皇商之事,请他多出出主意把把关。
他去了许府,然而许小闲并不在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