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上架感言
本书成绩不好,所以提早上架,向书友们说声抱歉。
上架之后,每天三更,只会加更不会减更、断更,此例雷打不动。
另外和尚想说的是,和尚水平不足,但人品还是好的,太监这种事不会沾。
请书友们放心往下看,本书可能会削减剧情,但肯定能按大纲正常完本。
最后,谢谢在追书友们的支持。
另外,上架前三日每天五更(一万字)。
回应书友们提到的几个问题
回应书友们提到的几个问题
首先声明,只是聊发感慨,没有任何针对。
书友抨击最多的,莫过于吴争不够狠辣、决绝。
说有了队伍,干嘛不造反自立,还要去舔人家屁股,不够爽。
我想说的是,天下人多了去了,人家知道吴争是谁?
造反最需要的是声势,简单地说,号召力,这是最需要时间的玩意,穿越者有吗?
退一步说,造反成了,让谁去替吴争治理天下?
人力终有尽时,皇帝天天出宫传道、解惑,这,真得不现实。
而身边人才积累,人才培养、人才忠诚的汲取,这又是个需要耗费时间的玩意。
好吧,一切都可以用金手指来搞定。
可这让我想起了我女儿,一个小学五年级的学生。
她跑来跟我说,她当上班长了。
我和她妈妈都很高兴,我当时还说,“闺女,你给爹长脸了,这可是正连级干部,放在古时,妥妥的从八品哪。”
过了几天,女儿跑来忧郁地说,“爸爸,同学们都不听我的。”
我就问了,“为啥呀?”
“他们都听两个副班长的。”
“可你正班长啊,是不是你这次语文考试成绩退步了,他们考得比你好啊?”
“不是。我还是第一。”
“那为啥呀?”
“一个副班长是女的,她家里特有钱,平日里总给同学们分礼物,我……我也吃过不少。还有一个副班长是男的,他和男同学说,咱不听女班长的,结果男同学都听他的。”
我想了很久,真的想了很久,可最后我放弃了。
我对女儿说,“对不起,闺女,无论是钱还是你的性别,爸爸都帮不了你。”
举这个例子,不是想去讨论教育。
我只是想说,皇帝也有本难念的经。
金口玉言、出口成宪,这只是美好的幻想,事实上,许多皇帝、许多时候都是朝令夕改,不断在自己打自己脸。
他不得不改,因为,如果不改,旨意出不了宫门。
有人会说,天子一怒,血流飘杵。杀了不就成了?
杀人有用吗?如果真有用,鬼子早占了我泱泱华夏了。
可事实上,许多时候皇帝未必能杀、敢杀。
皇帝自己不是无双吕布,不能以一敌百、千、万。
他杀人需要借助别人之手。
这个别人,也不是机器人,或者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他是人,是人就有亲朋好友。
他,能听你的?只听你一个人的?
忠诚,从来只是相对的。
而且善变,善变到早上还誓死效忠,夜幕将临时,却是给你背后一刀。
人心是复杂的,一边敲着键盘,高呼惩治腐败,还我清明世道。
可真让他去当官,主牧一方,怕是贪得比谁都厉害,腐得比谁都快。
好吧,说说别的。
书友说,明朝文人很烂,明朝的武人也烂,于是明朝亡了。
复明做什么?还不如自立,开天辟地嘛。
好吧,这就牵扯到了我写这本小说的目的。
这有些让我汗颜了,写小说还有目的,屁个目的,赚稿费才是目的。
可成绩不好,却坚持下来的目的,真为了仅仅月六百的全勤吗?
相信书友们,都不会认同。
这样说起来,那就是真有目的了。
传道解惑、拍案惊奇、当头棒喝……呵呵,这是在做梦了。
不至于,真不至于。
其实简单得很,就是无聊闲得慌,甜腻味了,来点不同的苦涩呗。
仅此而已。
绿茶苦涩难掩清香,臭豆腐臭名远播,可趋之者众。
虐人,也可自虐。
不可否认,自虐有时也是一种情趣、一种麻醉,一种……发泄。
百人有百人的口味。
追逐潮流是一种生活方式,可不代表着人人都必须去追逐时尚。
小说想必也一样。
我想不一样,不是标新立异的不一样,不一样也是一种活着的态度。
人云亦云,我,真的不喜欢,这就是我活着的态度。
我想着要一种不一样的东西,来阐述我心里想说的话。
譬如成功、譬如忠诚、譬如好与坏、善与恶,再譬如书友对作者的抨击和认同。
我不知道,书友们看我的书,在看不下去放弃之后,再去看符合潮流的小说时,会不会突然生出一种感觉来,那就是咂巴一下嘴巴,想品尝一下苦涩的滋味。
或者是在对酒当歌之时,突然想起有人在自虐。
自虐是痛苦的,可痛苦不也是人还活着的一种情感正常存在的另一面吗?
好吧,我承认,这是一种奢侈。
用无数时间和精力堆积起来的一堆垃圾般的奢侈。
可这祸害到广大书友了吗?
想来是不会的。
那就让我一个人沉浸在这堆垃圾般的奢侈中吧,因为我是真喜欢。
或许偶尔也会有象我这样的同龄人喜欢,那就是同道了。
还有书友提起,如今风向,不适合写这种“破坏民族团结”类型的。
这,我真不敢苟同。
这让我想起了星驰同学一部电影中的一句台词,“你用前朝的剑,斩今朝的官”。
用今日的法律、道德、理念去框古时的人、言、行为,这是不是有些可笑?
明、清时,满、汉是敌人,知道什么叫敌人吗,亲爱的朋友,是你死我活,杀对方不需要理由。
这和不能拿着今日的重婚罪去干涉古人的三妻四妾一样。
如果有个穿越者真这么做了,我不知道当时官府会怎么处理,但我肯定知道,他被扭送官府之前,一定已经满地在找牙了。
好吧……好吧,我必须得承认……我卡文了。
实在想拿头撞墙,可怕痛。
没有办法,就上来和书友们闲侃几句。
仅搏一乐,请别当真。
谢谢。
第一章 今日便是最后一战
残垣。
断壁。
阴风凄凄。
袅袅几缕黑烟,从冒着点点火光的梁柱上升起。
梁柱下是横七竖八趴俯的尸体。
道路边残肢断臂,随处可见。
整个嘉定城的空气中,都弥漫着浓烈的尸臭。
死的人,太多了。
“东门已破,今日便是最后一战了。”吴之番抬头望天,喟叹道。
三天前,吴之番率领三千多临时招募的精壮,趁满清吴淞总兵李成栋,率主力攻打江阴之际,收复了被李成栋下令两次屠杀的嘉定城。
李成栋闻讯之后,急率主力回击。
三日下来,吴之番身边仅剩三百余人。
吴之番身边一个参将劝道:“大人,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撤吧,再不撤就真走不掉了。”
撤?
往哪撤?
大明疆土虽然辽阔,可现今,哪还有一席安身之地?
自己收复嘉定之日,无数故土难离的绅民,闻讯纷纷返回城中,弹冠相庆。
此时自己若一走了之,难以想象,城中的百姓会是怎么的结果。
不忍想,不敢想,想又有何益?
不忍撤,不敢撤,撤了便是千古骂名!
深深地吸了口气,将已经渗出的热泪生生倒灌了回去,便是心酸、心苦。
吴之番一把抓起陪伴他戎马生涯二十年的铁枪,往地上一顿。
看向那说话参将时,吴之番的眼睛里已经是一片清平。
“本官以身许国,欲与城共存亡。主意已决,再敢擅言撤退者,定斩不饶!”
可当吴之番眼神,扫过面前一个个追随自己多年的嫡系将士。
那一张张绝望的脸上,有疲惫、有不甘,是迷茫。
吴之番的心,在这一瞬间有些软了,他扭过身去,沉声道:“有谁想走的……都走吧。本官来为你们殿后。”
枪直,人直,脊梁更直!
参将眼中热泪迸涌,遂单膝跪下道:“卑职从军十三载,从未听过主帅为下属殿后的,既然大人决意要以身殉国,卑职等岂敢苟且偷生。卑职愿追随大人,以身殉国。”
身后数百人随即拜道:“愿追随大人,以身殉国。”
声势震天……却是悲壮。
吴之番虎目盈泪,慢慢扭转身来,再次看向那一张张熟悉的脸。
突然,他的眼神在一个十七、八岁少年的身上定住了。
这是在场数百人中,唯一一个眼神坚定,脸上还跃跃欲试的人。
一身破碎的哨官服上,干涸的血迹已经结成了一个个硬块,那是敌人的血!
“争儿,回吴庄去吧。”
“不!叔不走,争儿便不走。三年前,我从家中偷偷前来叔叔处投军,今日我若弃叔不顾,就算能逃得了性命,也必不为爹爹所容。请叔叔下令,争儿愿为先锋。”
“住口。这是本官军令。”吴之番怒吼道,远处,敌军已经前行,大战在即,“吴家仅你一根独苗,就算要死,你也得先延续了吴家香火。宋安、二憨,还不带你家少爷离开?”
宋安、二憨随即一拥而上,各拉扯着那少年的一条胳膊。
不想,那少年力大倔强,双臂一振,竟挣脱了去。
他随即从腰间“锵”地一声抽出腰刀。
大吼一声,“杀啊。”
声嘶、力竭,便是决然。
他竟只身向敌,冲了出去。
“嗡”乌云蔽日般的箭矢扑面而来。
小安和二憨嘶吼着持盾追向那少年,尽力将手中盾,遮挡在少年的面前。
“嗒嗒嗒”之声响起,箭矢射在盾上,如同暴雨击打着窗户。
只可惜,二人手中所持的是圆盾,无法真正合拢。
一枝箭矢如同长了眼睛一般,穿过两盾之间的夹缝,瞬间贯穿了少年的胸膛。
“争儿!”
“少爷!”
小安和二憨拖拽着少年,往后急退。
吴之番虎目圆睁,一振手中铁枪,擎在头上,厉喝道:“儿郎们,随本官杀贼!”
三百余人,齐声怒吼道:“杀贼!”
一涌而上。
与小安和二憨擦肩而过的一瞬间,吴之番侧头深深地注视了一眼那少年,留下一句话,“不管死活,带他回吴庄。”
小安和二憨抹了一把喷涌而出的泪,对着吴之番的背影应道:“喏!”
弘光元年(1645)八月十六,明嘉定总兵吴之番率数百残兵,迎击数十倍清军于嘉定城东门,力战不退,亡!
阴风阵阵,天地为之悲鸣。
嘉定城中那数万故土难离的人啊,可知道你们又将面对第三次惨绝人寰的屠杀吗?
……。
数日之后。
元和县通往吴江县官道上,逃难百姓络绎不绝。
他们漫无目的,脸色麻木,眼神虚无呆滞。
心中仅有一个愿望,就是南下,南下,南下。
离这个人间地狱越远,越好。
这时,由北向南,顺着人潮,过来了一辆马车。
车后还绑着一只硕大的樟木箱。
车外有两人,穿着一身破烂而斑斑血迹的军服。
一个赶着马车,一个就走在马车边上。
马车走得不快,象是怕惊动了车内之人一般。
沿途的百姓纷纷避让。
民不与官斗、民不与官争的道理,千百年来,深入人心。
哪怕是逃难,哪怕是麻木,百姓下意识中都还记着这个礼。
礼与理有别,礼是发乎于心的,而理是被规则强压的。
人与兽的区别在于,人知礼,兽无礼。鞑子如兽。
“小安,前几天那事,如果被少爷知道了,那怎生了得?”
“闭嘴。怕什么?”
“那是……杀官啊?”二憨遂压低了声音,吼道。
“杀就杀了,与少爷的命相比,不用说是个贪官,就算是清官,也照抢不误。咱生是吴家人,死是吴家鬼。你放心,这事若真发了,就说是我一人所为,我一力承担就是。”
赶车的二憨闷声道:“人是我杀的,与你何干?用不着你替我顶罪。”
小安道:“那也是我出的主意。”
敢情,这二人还抢起来了。
“杀了谁了?”一个似有似无的声音响起,明显是中气不足的模样。
可这一声却令说话的二人大惊失色,转而齐声欢呼起来。
他们将马车停下,掀起车帘,探头进去,“少爷,你醒了?”
……。
吴峥(吴争)早上时就醒了。
只是他的脑子里的记忆在融合,同时他还在仔细地听小安和二憨的对话。
这两个话痨,真让吴峥熟悉了很多事情。
吴峥虽然很不解自己竟会穿越,但并不意外自己的死,因为那是他自己的选择。
吴峥是自杀的。
他原是一个三十多岁,五线小城的工薪族。
有个不甚富裕,但却美满的家庭。
漂亮的妻子,可爱的女儿。
本以为,就这么可以过一辈子。
可改变命运总是源于一次小意外。
15年初,家中的老宅被拆迁,得了三百万赔偿款。
一朝乍富,手中有了这笔巨款的吴峥,开始发痒,手痒、心痒、全身痒。
吴峥想要买幢排屋,差那么百把来万。
于是,吴峥投身股市。
吴峥以前也炒过股,十几万的小打小闹。
这也让吴峥对融资融券不陌生。
吴峥以三百万现金担保,融了二百万。
把五百万投了进去。
他的目标不高,只要有二成利,就出。
他也很谨慎,为此咨询过客户经理。
五百万的股票,就算跌去五成,也还有二百五十万,足以覆盖融资额,所以风险不大。
可吴峥万万没想到的是,很多时候,运气二字决定人生。
二十五块的股票居然跌到二块多。
九个跌停板,之后便是遥遥无期的停牌。
再开牌时,又是连续跌停板。
想逃无路!
二年多的时间里,吴峥从一个开朗的人,变得喜怒无状,怨天尤人。
每月需要偿还的利息,榨干了家中所有的流动性。
夫妻两人一年的收入,还不了融资利息的一半。
一年前,妻子带着女儿离开了。
吴峥不怨,反而赞同。
吴峥将唯一的财产,一家人住着的套房,留给了妻女,净身出户。
能一个人担的事,何必连累一家人?
一直以来,吴峥总在期盼着奇迹的发生,纵然明知不可能,却依旧在盼。
等暴仓的那天,吴峥反而如释重负了。
站在楼顶的那一刻,吴峥不悔。
有过妻儿,不算早夭。
愿赌服输。
与其忍受羞辱活着,不如早些期待来世。
耳边风声响起时,吴峥暗暗祈祷,来世……好运!
第二章 欲投清,毋宁死
可让吴峥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的霉运并不因他的死亡改变,更没有因他的穿越而改变。
穿越哪个朝代不好?
就算吴峥是个历史白痴,也知道大明之后是满清。
如今的南明更是摇摇欲坠,如同暴风雨中的一条破船。
大浪蚀沙,弘光朝百万大军,说亡便亡了。
曾经开口闭口为臣之道的文人们,一转身就将江山卖了。
他们记不清礼义廉耻,却记得住投降的典故,一个个赤身牵羊投了新主子。
而那些目不识丁的匹夫们,却前赴后继地抗了数十年清。
然而又有何用?不过是在史书中添了一抹悲壮罢了。
如今清军士气如虹,南下浙江就在旦夕之间。
想要保命,就只能乖乖剃头,做个顺民。
可只要吴峥一想到这,胸口就会剧痛。
吴峥知道,这是身体的原主人,留在心中的一丝执念。
脑海中残缺的记忆碎片,还能清晰地展露出嘉定城中残垣断壁的焦黑,缺手少腿的尸体,吴之番临走时那令人心悸的眼神,和他挺拔的背影。
这一切,汇聚成一个声音,在吴峥心里大声吼着,“欲投清,毋宁死!”
振聋!
发聩!
吴峥的眼神开始坚定。
记忆中,他还有一个父亲和一个妹妹。
能做该做的事,能守护该守护的人,这,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又何尝不是一种圆满?
既然上天让自己来了这个时代,未尝不是想让自己为这天下做点什么。
吴峥的眼神已经坚定。
从今天起,他不叫吴峥,叫吴争。
与天争,与地争,与鞑子争,其乐无穷!
……。
帘子被掀开。
两颗脑袋伸了进来,脸上的欣喜,让吴争心中一暖。
“少爷,你醒了?”
这话很普通,普通得有些啰嗦,显得很多余。
就象一个多年未曾谋面的老友,站在你家门外,敲响了你家的门,你打开门,强捺着心中的欣喜问道,你来了?
又象是你侬我侬情深意重的情侣,早晨起来,轻轻地在你耳边问道,你醒了?
因为啰嗦,所以多余。
但,不可或缺。
之中的是,情!意!
“杀了谁了?”吴争问道。
小安与二憨脸上的笑容骤退。
“杀了元和县……县令。”二憨人老实,但凡吴争要问的,他绝不会讳言。
小安聪慧机灵,急道:“少爷当时危在旦夕,我二人身无长物,找不了郎中。正好见那狗官带着一随从坐着这马车出行,就……少爷,不关二憨的事,是我的主意。”
“你怎知他是县令?”
“呃……。”
“想必动手劫掠之前,你根本就不曾想过,车里之人的身份吧?”
吴争声音很轻,但在小安听来,绝不下于雷霆。
“扑通”小安跪下道:“我错了,请少爷责罚。”
吴争没有看他,也看不到,胸口的伤无法让他弯腰。
看着二憨,吴争问道:“你们又如何知道是狗官?”
二憨道:“先前不知,我们只想劫些财货,本不想杀人,可那狗官见我们穿着军服,出示了官印,我们无奈之下便……。”
“我问得是,你们又如何知道是狗官?”
二憨连忙答道:“回少爷,那狗官为得是出逃,他还带了老大的一箱细软……少爷,车后的箱子就是,里面全是金银财物。”
一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理,吴争懂。
小安突然直起脖子道:“就算他不是狗官,我也会让二憨抢了他。这是我的主意,少爷要送官,送我去便是,与二憨无关。”
“你倒是敢做敢当。”
小安突然泣道:“少爷,我等受总兵大人临终所托,不管如何都要送少爷回吴庄,如今少爷重伤未癒,若少爷真要将我们送官,请留下二憨随身侍候。”
吴争眼中波光闪动。
战争一开始,道义就成了第一个牺牲品。
小安说得没错,不管那官是清官还是贪官,要抢还得抢,区别在于杀不杀人罢了,或许杀不杀都是一念之差。
吴争不是圣贤,他没有理由为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去主持公道,而将身边的人法办。
“我知道了。”吴争说道。
我知道了。
我晓得了。
不代表着态度。
只是说明吴争听到了。
这就象皇帝在奏折上批示一个“阅”字,没有态度,只说明看到过了。
但小安和二憨却听出了其中的不同之处。
少爷说知道了,也能代表着一种认可,至少他没有说要送官法办。
小安一跃而起,欣喜地说道:“少爷刚醒,话多伤神,还是先躺下歇息吧。”
二憨也露齿道:“少爷,我去赶车。”
吴争问道:“这是哪了?”
小安道:“还在吴江地界,前面大概五六十里,便可进入震泽县地界了,少爷身上有伤,走得慢些才好。”
吴争点点头,躺下休息了。
身体休息,脑子却没休息。
要思考的事太多了,吴争需要抓住最迫切的事情。
眼下最重要的就是回吴庄,绍兴府上虞县始宁镇吴庄。
只要回到吴庄,吴争相信凭借吴家的财力,足可以拉起一支队伍。
而自己的七品武官身份,示人以反清复明的大义。
想必当地官府不会苛责、降罪。
只要有了队伍,就算去平岗山(上虞岭南)打游击,也能反清复明不是?
吴争不是军事天才,甚至连兵都没当过。
但他很清楚一件事,那就是面对如今强势的清军,只有两种方法。
一是中流击楫,以强击强,如同逆流之中,落下一块震石,任凭风吹雨打,巍然不动,这样便会在周围聚集起各路抗清大军。
可这,没有强大的实力根本做不到,吴争就算有那少年的记忆,现在也一样做不到。
二是敌后游击战,既然清军势不可挡,那就不挡。
建立敌后根据地,培植实力。
以空间换时间,待敌势尽,再发起反击。
毕竟鞑子是外族,哪怕已经投降鞑子的,也无不想要反复。
何况现在至少江南还在南明控制之中。
只要打一场胜仗,便会有无数义军闻风提竿而起。
吴争的思维渐渐进入到冥想状态。
第三章 敢在本官面前拔刀
吴争被一阵喧嚣吵杂声惊醒。
隐隐听到车外有“杀人啦”的叫声传来。
“小安子,发生何事?”
小安在车边回答道:“少爷,前面围了很多人,听声音好象杀人了。”
“去看看。”
“是。”
一会儿,小安回来禀报道:“少爷,前面有乱兵抢劫杀人。”
吴争随口道:“不必管,赶路要紧。”
乱世之中,人命贱如草,吴争不认为自己能管得过来天下不平事,加上有伤在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车往前行,来到了事发地点。
吴争好奇地掀起车窗,往外看去。
只见有十来个乱兵,正围着一辆精致的马车,车边有一锦衣少年侧身而立,少年身边有一个中年男子,象是管家,还有一个美貌丫环。
马车头处,有两具尸体,从衣着看,象是随从护卫。
吴争心中叹道,这少年根本就是个没有阅历之人,乱世之秋,出门在外,这么美貌的丫环,不藏在车里,反而示之于人,岂能不招惹是非?
况且,这马车更是显示出非富即贵,难怪乱兵找麻烦。
原本吴争打算放下窗帘的,可这时,那少年见了吴争的马车,看了过来,与吴争的目光相碰。
吴争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了惊恐,但更多的是愤怒。
而那少年转身往吴争处挪了几步,哭喊道:“大人,救命。”
马车代表着身份,吴争的马车是小安二人从县令处抢来的。
加上小安和二憨身着明军军服,一个赶车,一个车旁随侍,那车中所坐之人,自然是官。
吴争却看到了那少年的右臂竟是空荡荡的。
可怜啊,吴争暗叹道。他让吴争想起了嘉定城中,残肢断臂,血海尸山。
这一瞬间,吴争决定,管了。
“停。”吴争喝道。
“少爷莫非想管此事?”
“去问问发生何事?”
“是。”
小安上前,举着带鞘的腰刀,挥舞了几下,将围观的百姓驱散。
那十来个乱兵倒是衣着光鲜,哪象吴争和小安、二憨身上血迹斑斑。
他们的领头之人,此刻正弯着身子,在车中翻找着。
见小安上前,回头大声喝道:“兄弟,此处已有人了,想发财找别处去。”
小安厉声道:“放肆,一区区小旗,也敢在我家大人面前猖狂?”
那领头之人听闻也惊讶起来,他慢慢将头从车中退出来,看向小安。
他倒是识货之人,一猜就明白小安身上的血渍来自何处。
加上小安身上有股子杀气,这种杀气只有在战场上真正杀过人才会有,而且杀得人一定不少。
原本凶恶的眼神,在看到小安那一身破碎的军服,和军服上早已变硬的褐色黑块时。
他的脸色瞬间变得亲善起来。
“敢问这位兄弟,在何处高就啊,贵上如何称呼?”
小安蹩着眉喝道:“我家大人乃嘉定总兵麾下亲卫哨官,还不上前拜见?”
那领头小旗神色再变,他放下手中的财物,肃容向吴争马车处行来。
“卑职见过大人。”
吴争冷冷问道:“你是何人?居何职?”
“回大人话,卑职吴江卫所百户麾下小旗。”
“你家百户呢?”
“回大人话,听闻清军再次回击嘉定时,百户就携细软跑了。”
吴争眼中的冷意更盛。
“为何劫掠百姓?那二人可是你所杀?”
“呃……大人有所不知,卑职和手下兄弟已经一年多没领饷银了。”
吴争心中轻轻叹息一声。
“没领饷银就能光天化日之下劫掠百姓,行凶杀人?”
“这……。”
吴争厌恶地看了他一眼,喝道:“带着你的兵,快滚。”
原本吴争只是想驱走乱兵,这种事,如今屡见不鲜。
就算是告到当地官府,也没什么作用。
国都亡了,谁还有心思替苦主主持公道?
那小旗闻听,稍作迟疑,神色再变,他凑上一步,低声道:“大人,那边车中确有不少宝贝……这样,若大人不嫌弃,你我二一添作五,如何?”
吴争是真吃了一惊,这人啊,还能无耻到这种程度。居然大庭广众,当着苦主和围观百姓,公然向自己行贿,行贿的还是赃物。
那小旗却以为吴争嫌少,于是爱昧地回头向那丫环看了一眼,压低声音道:“大人可看见那奴婢,长得果真水灵,卑职愿意将她让给大人,以侍奉大人。”
吴争心中怒意升起,厌憎地扫了小旗一眼,“本官最后给你一次机会,带着你的手下,滚。”
可没有想到,那一直表现温顺的小旗突然就翻了脸,他嘿嘿一声冷笑,道:“咱敬你,是给你面子,大明都亡了,你真还以为自己还是大人?先不说你我各有分属,你管不了咱。就说眼下,咱麾下十人,你不过三人,打起来,你可是只有吃亏的份。这样,你现在离开,我不为难,真要撕破了脸,可没你的好。”
这小旗有一点说对了,明朝军队分为屯田制和募兵制。
屯田制称“军户”,世袭,编制为指挥使、卫指挥、千户、百户、总旗、小旗。
募兵制,如戚继光的戚家军、俞大猷的俞家军,招募而来,不世袭,编制为总兵、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哨官、队长、什长。
双方不是一个系统,互不统属。
吴争听了,怒极反笑,原本吴争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现在,倒被一个区区小旗给威胁上了。
也在这时,吴争心中一动,想在乱世中活下去,需要集结人在身边,身边人越多,越安全。
这十来个乱兵,衣着光鲜,但身上装备齐全,看年龄也是有几年军龄的老兵。
这种兵,调教好了,打起仗来,那远远胜于新募的壮丁。
但面前这人却留不得,留下他等于在士兵里埋下了离心的种子。
吴争心里笑了。
嘴上却厉声喝道:“本官说了,这是你最后一次机会。还不快滚!”
那小旗一惊,“噌噌噌”倒退三步,“呛啷”一声抽出腰刀,转头呼道:“兄弟们,抽刀。”
可喊归喊,他倒没真敢向吴争挥刀。
但抽刀欲向上官,这就已经够了。
他的麾下士兵闻声却没有抽刀,反而是举目四顾,世道乱了,但深植于心的上下尊卑还有着一定地约束力。
可吴争却没有丝毫犹豫,他道:“敢在本官面前拔刀?二憨,杀了他。”
第四章 小来思报国的思
二憨闻听,丝毫没有犹豫,抽刀,上前一步,挥刀。
白光如练,一闪而逝。
那小旗甚至连惊讶都来不及流露到脸上。
一颗人头掉到地上,“骨噜噜”地滚下了路边。
尸体脖颈处的鲜血如喷泉般喷洒出,道路被染红了一片。
所有人都傻了,谁会想到,车中的官员会这么狠,说杀人就杀人?
围观的百姓顿时吓得一哄而散,在他们看来,吴争远比这十几个乱兵还要恐怖。
那边马车边的三个苦主被吓傻了,怔怔地看着吴争,眼中的恐惧之意更浓。
吴争伸出头去,对着那些已经傻了的乱兵说道:“你们被本官征用了,今日起你们便是本官扈从。”
此时一个胆大的乱兵抖嗦着向前一步,发着颤音道:“大……大人,小的们是吴江卫所的兵。”
吴争大手一挥,道:“战乱之秋,国难当头,本官征用尔等逃兵勘乱,已是不杀之恩,便是你家指挥使也说不出什么来,此事就这么定了。”
就这么定了?哪家的规矩?
那群乱兵张口结舌,心中不乐意,可真不敢出言反对。
吴争扫了一眼,开口道:“不过,本官也不白差使你们,从今日起,朝廷的饷银之外,本官每月发你们二两现银以作贴补,如何?”
江南盛产粮食,就算现在战乱,二两白银也够买二石(一石约合一百八十斤)粳米,能养活一家四、五口人了。
而普通人家,一年的收入也就十几两。
所以听了吴争此话,刚说话的乱兵眼睛一亮,问道:“大人此话当真?”
“本官说话算数,每月月底结清,但凡连续三月不发,尔等可自行离去,本官绝不为难。”
那乱兵转身回去和其余人窃窃私语了一番。
然后一齐转身,向吴争单膝下跪道:“我等愿听从大人之命。”
吴争点点头道:“很好。先去把三具尸体埋了吧。”
“是。”那乱兵应道,可欲言又止。
“有话就说。”
乱兵指着小旗那尸身上背的包裹道:“大人,那包裹……。”
吴争伸头看了看,“小安,去看看包裹里有什么?”
小安应了,上前从尸体上解下包裹,拿在手里掂了掂,然后拎着回来,道:“少爷,里面是些钱财。”
“打开看看。”
小安解开包裹,里面是一堆碎银,大概有个三、四十两光景。
吴争转头对那少年公子问道:“这可是你们的包裹?”
那少年身边中年家人上前应道:“回大人,不是。”
这时,站在吴争身边的乱兵上前道:“大人,这是小旗从过路百姓那……抢来的。”
这么多的碎银,肯定不是抢一两个百姓,而是十几个,甚至几十个。
吴争四下看了看,很显然也找不到苦主了。
于是想了想道:“罢了,拿去与你那几个同袍分了吧。”
那乱兵大喜,赶紧抱拳道:“谢大人赏赐。”
抱着那包裹和众人去挖坑埋尸了。
吴争转头向那锦衣公子招了招手,“这位公子,且上前来说话。”
不想,那少年公子身边的美婢却紧上前一步,冲着吴争大声道:“你……你待如何?”
吴争是好气又好笑,方才乱兵杀人抢掠,也没见她这么勇敢啊。
如今自己救了他们,反而冲自己威风起来了。
难道自己长着一副被人欺负的脸?吴争苦笑,穿越之后,还真没见过自己这张脸呢。
不过吴争没想与婢女一般见识,就没有理她。
好在那少年公子倒还是个识礼之人,他轻轻拨开那美婢,上前道:“大人有何吩咐?大人不经审判,便擅杀了一个在册明军小旗,这该当是知法犯法吧?”
这什么世道,小旗抢劫杀人,他做为一个苦主倒不追究了,自己救人而杀人,反倒被指责。
吴争仔细看去,这少年大眼、隆鼻,长得倒是清秀,只是那眼神现在却是满满的鄙意。
吴争是真不明白了,这主仆难道是不分好坏之人?
真是读书读傻了。
“这位公子如何称呼,哪里人氏,欲往何处?”
“回大人,在下姓周,名……思民。金陵人氏。欲往杭州府投亲。”
吴争随意地问道:“李世民的世民?”
不想,那周思民竟恨声道:“不。小来思报国的思,民怨鼎沸的民。”
吴争算是明白了,这不仅是个读书读傻的呆子,还他娘是个愤青。
他言下之意,无非还是在指责吴争擅杀那小旗。
吴争不想与他纠缠,遂道:“既然公子已经安全了,便可自行离去,若你想报官,可去前面震泽县,或者回去吴江县投告,官府若要取证,可到绍兴府上虞县始宁镇吴庄找本官。”
“敢问大人尊姓大名。”
“吴争。”说完,吴争放下了车窗帘子,“小安子,启程上路。”
“是,少爷。”
周思民突然喊道:“君子无争?”
“不。无法无天的无,争强好胜的争。”吴争在车厢中恶趣味地回答道。
马车缓缓而去,车后面多了九人。
看着那车影,周世民恨恨地跺了下脚,“草菅人命,又是一个狗官!”
在他后面一直没说话的中年家人上前道:“公子,这哨官是绍兴府人氏,我等去杭州府投亲,不如跟着他们,也好有个照应。”
“我才不要和这狗官同路呢。”可说完,便想到刚刚经历的惊险,脸色一白,于是改口道:“那……那就远远地跟着吧。”
吴争身上有伤,马车速度不快。
大约走了一个时辰。
吴争在车里闭目养神。
这时,马车突然停下,小安在车边道:“少爷,眼见天色将黑,前面有个小镇子,不如找个客栈投宿一晚,明日一早再启程吧?”
吴争道:“也好。”
一会儿,一行人来到一家客栈门前。
在二憨的搀扶下,吴争下了车。
“小安,去把那几个兵安顿好了。”
“是。少爷,之前那锦衣公子这一路都跟在咱后面。”
吴争回头,看到那马车远远地行来,嘿地一笑道:“估计是怕再遇见乱兵滋扰吧。不管它,让他们跟着吧。”
第五章 就知道急喉喉的,没点儿眼力见
客栈的房里。
刚刚投栈的周思民主仆三人正在说话。
“公子,依奴看,此地离杭州府尚有近千里之地,咱们这么跟着他们,总得去打声招呼,莫得让人没了颜面。”
周思民蹩眉道:“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本公子还碍着谁了?再说了,那狗官一看也不是什么好人,三条人命,竟是连马车都不下来,说杀人便杀人,若不是这腌臜乱世,本公子必去官府投告出首。”
说到这,周思民缓了缓,道:“郑叔说得也不是没有道理……这样,小蛮,你就按郑叔所言,带份礼去打声招呼吧。”
那郑叔连忙阻拦道:“公子,这事我去就是了,小蛮去反而不方便。”
周思民道:“也好,那就烦劳郑叔了。”
郑叔点点头,想了想道:“公子,之前奴看了车中哨官的脸色异常苍白,象是受了重伤一般,要不,咱带点滋补之物前去探望,也显出公子的诚意。”
周思民带着惊讶地问道:“郑叔是说他……那狗官受了重伤?”
郑叔点点头,“看他们一身血迹斑斑的军服,再听他们自承是嘉定总兵麾下,公子难道猜不出他们的来历?”
周思民恍然状,“这么说,此三人竟是血战沙场的抗清功臣,我倒是冤枉了那狗……人。”
郑叔沉默了一会道:“从时间,他们的来路和去向看,想来是不会错了。”
周思民沉默了一会,突然扭头道:“小蛮,取那颗百年人参来,由郑叔送过去。”
小蛮急道:“公子,你手臂伤势才癒合不久,正待这老参滋补,况且,如今就算有钱,也没地买去啊。”
周思民摇摇头道:“若是不知便也就罢了,可如今是知了,若再当作不知,让本公子于心何安?这乱世之中,国之将亡,便须有无数仁人义士力挽狂澜,我虽无力去做,却也得尽尽心意不是?”
小蛮还待劝说,被周思民阻止,“这事不必多言,既是忠臣义士,就可获本公子敬重。郑叔,你便取了去吧。”
“是。”
……。
另一边的客房里,吴争半依在榻上,由小安一口一口地喂着清粥。
这是脱险以来,三人第一次投客栈。
“少爷,郎中说过,你这伤需要忌口,加上连日赶路,也没什么东西可以滋补。还请少爷再忍忍,等到了嘉兴府,我为少爷炖锅鸡汤……。”
这时二憨进来道:“少爷,那周思民的家人求见。”
吴争不奇怪,跟了一路,还想跟下去,来打声招呼,尽份道理罢了。
“让他进来吧。”
“小的见过大人。”
“唔,坐吧。”吴争拍拍小安的手,示意不喝了。
小安取了汗巾给吴争擦了擦嘴,这才离开。
“大人这是受了伤?”郑叔看着吴争裸露出胸口的白布问道。
吴争哂嘴道:“是。嘉定城中被清军射的。”
郑叔吃了一惊,竟起身围着吴争前后看了看,问道:“可是贯穿了?”
吴争点点头道:“穿了。”
郑叔大惊,看看吴争的神色,叹道:“大人如此之伤,竟能十来天恢复到这等程度,小的算是长了眼了。”
这话没错,这样的伤大有十九就得一命呜乎,奈何吴争是个异类嘛。
吴争哭笑不得,他可不乐意被人当怪物看,“你还有何事就说吧?”
郑叔这才回过神来,忙道:“小的奉我家公子这命,来探望大人,一来答谢大人之前援手之恩,二来为大人的伤尽绵薄之力。这是我家公子赠于大人的百年老参,想必可助大人更快恢复身体,重回抗击鞑子的战场。”
吴争一愣,不置可否。
可边上小安却是双眼发光,一把抢过那个放参的檀木盒子,嘴上还问:“真是百年老参?”
人参,本就对外伤有很好的疗效,何况是不多见的百年老参。
吴争有着两人的记忆,自然明白这参可不是寻常人家可以置办得起的。
不说其价值如何,单说就是有钱,也未必能轻易购得这么颗参来。
于是轻喝道:“小安子,不可放肆。将盒子还给这位大叔。”
小安微厥着嘴,不情愿地将盒子递了回去。
郑叔连连摇手道:“官爷拿着吧,这本就是我家公子送于大人之物。”
吴争道:“我看周公子那条手臂也有伤,急需滋补调养,这老参本非寻常之物,有道君子不夺人所爱,本官心领了,人参拿回去。”
郑叔揖身道:“我家公子说了,大人为国拼杀,若是不知便也就罢了,可要是知了,若再当作不知,便会于心何难安。万望大人莫要推托,反而辱了我家公子的一片心意。”
吴争闻听,倒是真对那个读书读傻了的愤青,生起了一丝敬重。
这世道,还能秉承道义的,真不多了。
能说出这番话来,说明那愤青是个心里干净之人。
吴争抿了抿嘴,说道:“也罢。那这样,既然是百年老参,自然个子不小,我与周公子各取一半,如此我也受之心安,如何?”
那郑叔闻言,脸上竟是显现一丝赞赏之意,他道:“如此甚好,就按大人所说,小的替我家公子谢过大人。”
吴争摇摇手道:“我不过是慷你家公子之慨,何须谢?小安,取来切了吧。”
小安大喜,打开盒子,取出一株粗如儿臂的参来,一下抽出腰刀,便要斩下。
郑叔大急,连连喝道:“万万不可,万万不可。”
吴争随即喝道:“小安住手。”
小安莫名其妙地收刀,看向郑叔。
眼见人参无损,郑叔连拍了几下胸口,喘了口气,对吴争道:“大人,但凡人参过百年者,皆有灵气,用这沾过血的铁刀,岂不糟践了这株百年老参?本草经集注有云,竹刀刮,暴干,勿令见风。当知忌铁器。”
吴争点头道:“那如何切割?”
“切割用银刀,翻炒用金铲银锅,烹制用砂锅。小的处有银刀,大人稍待,小的这就回去取来。”
说着,夺门而去。
吴争瞪了小安一眼,斥喝:“就知道急喉喉的,没点儿眼力见。”
小安憋屈地应道:“是,少爷。”
第六章 只有陈胜,没有吴广
周思民正与婢女小蛮说着话,不想郑叔匆匆跑了来。
“郑叔如此匆忙,发生何事了?”
“回公子话,奴回来取切参银刀。”
“噢,也是,方才竟忘了提醒了,那就劳烦郑叔再跑一趟吧。”
“呃……公子,那哨官见公子也有伤在身,本不欲接受,在奴劝说之后,哨官才应下与公子共分一半老参,奴这才回来取银刀。”
周思民听了眼神忽地一闪,道:“倒也是个有心人。去吧。”
“唉。”郑叔轻声应道。
……。
次日一早。
吴争出门上马车时,看见了周思民。
有了人参之事,吴争礼貌地向周思民点点头。
周思民也颌首还礼。
虽然没有对话,但气氛却是和洽了许多。
周思民的马车也没有再远远地跟着,而是就跟在吴争马车之后。
两辆马车一前一后,继续南下。
不多时,已经过了吴江县,进入了震泽县地界。
而这一天,吴争故伎重施。
从道路两边的溃兵、逃兵中挑选身体强壮,精神状态尚可之人。
许以每月二两现银的贴补。
一天下来,吴争身后已经有了五、六十人。
虽然只是当时一哨人数的一半,但只要不遇上大队敌军,自保应该是没有问题了。
吴争不征壮丁,只征溃兵、逃兵是有原因的。
一是吴争虽然有着身体主人的带兵经验,却没有时间去训练壮丁,再则相比壮丁,这些溃兵、逃兵毕竟是正规军,从他们光鲜的衣着可以看出,他们根本就是不发一矢,就因害怕和主官的逃跑而崩溃。
所以,在吴争看来,只要好好调教,给他们以信心,还是能有所作为的。
而对于吴争没有廉耻地强行征用乱兵,这次周思民没有再出声指责,只是存在眼神中的鄙视,吴争还是能感受到的。
不过吴争不在乎周思民的鄙视,与一个温室中长大的豪门贵子计较,没有任何意义。
吴争甚至都懒得解释。
……。
次日。
行了半天路,小安上前禀报,再往前六十里,就入浙江嘉兴府地界了。
吴争心中一定,进了浙江,那等于离家就近了。
周思民也显得很高兴,毕竟嘉兴府离杭州更近。
一行人开始加快了速度,归心似箭嘛。
可在官道上转了个弯之后。
意外就发生了。
吴争随即发现前方,本来南行的难民,开始一窝蜂地往回跑。
“小安子,快去看看,发生何事?”吴争大声道。
小安从往回跑的难民中随手拽了个人,厉声问道:“出什么事了?”
那难民张着迷蒙的眼睛,不知所措地摇摇头道:“小的不知,见人都往回跑,我便跟着跑就对了。”
小安哭笑不得,松开了那人,只是冲着那人的屁股踢了一脚,泄了泄火气。
然后往前跑了数十丈远,这时他看到,有一群明军服饰的冲这边而来。
他迎上前一把拽往最前面的那个兵,厉声问道:“发生何事?”
那兵急喘了几口气,答道:“兄弟,快跑,鞑子杀来了。”
说着,挣脱了小安的手,继续往后逃去。
吴争远远看见这伙明军向自己奔来,随即色变,冲二憨下令道:“二憨,带人堵住他们,一个不准放跑。”
吴争很明白,这群溃兵就象是一波浪,如大浪蚀沙一般,带走自己身边好不容易集结起的几十人。
恐慌和溃逃是会传染的,一传二,二传十,十便是百。
二憨闻令,随即拿脚踢着身边的士兵,如同赶鸭般地赶着他们在官道上集结。
好在都是明军,吴争的这几十手下不怕同胞。
一会儿,一堵前后三层人墙就竖起了,生生堵住了涌来的溃兵。
只是骤然被堵,群情激昂。
各种脏话充斥其间,不忍耳闻。
吴争钻出马车,就站在赶车的位置,大声喝道:“本官嘉定总兵麾下亲卫哨官,你们谁是主事之人?上前答话。”
一个满脸络腮,体格强壮的汉子出来应道:“见过大人,卑职金山卫所千户麾下总旗陈胜,不知大人为何堵住我等去路?”
吴争问道:“你家百户、千户呢?”
那总旗没好气地答道:“早跑没影了。”
吴争心中郁闷,这叫什么事啊?
“陈胜,为何溃逃?”
“后面有鞑子。”陈胜答道,“大人,你也快逃吧,再不逃就逃不了了。”
“有多少人?”
“不知道,只看见黑压压一片。”
吴争怒道:“就算你主官逃跑,你身为总旗,岂能连敌人数量都不知,就带手下逃跑?”
陈胜也怒道:“百户、千户都逃了,大人何必苛责我等?大人赶快让开,否则别怪我等不敬了。”
说话间,两个溃兵听见陈胜敢这么与吴争硬顶,胆气一壮,竟抽出刀来,指向拦路的士兵。
吴争很清楚,这种情形,一旦压不住局势,双方便会发生火拼。
倒时,不用敌人来袭,自己这垮了。
于是,一声厉喝:“二憨,杀了他们。”
二憨挥刀,刀光二闪,两颗头颅滚落。
趁众人怔神之际,吴争大声喊道,“敢逃跑者,斩!”
陈胜怒极,冲着吴争骂道:“直你家祖宗,你究竟想干嘛?”
陈胜是真担心了,他同样也明白,这种形势不能火拼。
一旦火拼,绝无幸存之理。
吴争怒目相视,骂道:“你身为总旗,未战先溃,按律,便是立斩。”
陈胜气极反笑,“我都说了,后面是鞑子军,我们人少打不过。”
“没打,你怎知打不过?老子从嘉定尸山血海中爬出来,杀了数十鞑子,麾下将士也没一个象你们这般孬种。看你长得五大三粗的,还不如一妇人……来,脱下军服,从本官裤裆下钻过去,本官放你逃。”
陈胜是气得没辙了,愣了半晌,竟哭出了声来,“大人,大明都亡了,你还坚持个啥啊?”
吴争道:“大明就算亡了,可汉人还在,身后百姓还在。身为军人,你们难道想让嘉兴府成为又一个嘉定?来……来,杀了本官,然后从本官的尸体上踏过去,要不,钻过本官的裤裆,回家装个妇人奶娃去吧。”
第七章 首战告捷
吴争粗俗的言词,竟让场面渐渐安静了下来。
在场的兵几乎没有和清军正面厮杀过。
他们听闻的都是清军所向披靡,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视清军如虎如狼如恶魔。
而主官的私逃,更是让他们士气崩溃。
往往几个清兵,就能屠一村,一百清兵就能攻一县,一牛录(三百)清兵就敢入府城烧杀抢掠。
吴争意外地发现,场面竟被自己控制住了。
这时,小安匆匆跑了回来。
“小安,有多少鞑子?”
“回……回少爷,大概五、六十人。”
“有骑兵吗?”
“没,没有。”
“有援兵吗?”
“不清楚,但至少在我眼睛看到的范围内,没有敌人的援军。”
吴争心中大定,转向陈胜骂道:“听见了吗?才五、六十人,你手下也该有五十人吧?咦……不对,这里不下百人了吧?”
陈胜回头看了一眼,闷声道:“还有一个总旗,在遭遇时,被鞑子一箭射死了。”
吴争骂道:“你就是个软蛋,一百人啊,遇见五、六十个鞑子,逃得都兔子还快。你就没想过,和鞑子拼个你死我活?”
陈胜哽咽道:“就算打赢了又怎样?这五、六十鞑子能进嘉兴府地界,岂会没有后续援军?我等百来人,没有援军,没有补给,横竖无非就是个死……呜……。”
三大五粗的汉子说哭就哭,倒让场面显得诡异起来。
想人想己,那些被堵住的溃兵,一个个眼眶红了起来。
确实,他们不是没有还手之力,只是丧失了信心。
他们不是不要尊严,而是缺少一个领头人。
吴争闻听,心中倒是一动,陈胜说得有理,鞑子怎会出现在嘉兴府?
难道,嘉兴府已经沦陷?那自己回家的路就被阻断了。
可这时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吴争用力地甩甩头,将注意力集中在眼前。
“陈胜,本官率手下五十几人御敌,你可带人在边上观战,若本官打输了,你要逃便逃,若本官挡住了鞑子,那你再决定战不战,如何?”
陈胜张着口,扫了眼后面的溃兵,点头道:“就按大人所言。”
二憨突然说道:“少爷,区区五十几个鞑子,何须少爷出手,我与小安带人上去厮杀就可以了,还请少爷在后面替我们压阵。”
吴争道:“伤不打紧,这两天吃了那老参,伤口已经结痂。”
陈胜看看二憨,又看看吴争,没有说话。
“陈胜,后面官道一里处,有个转弯,转弯处一边是树林,一边是陡峭山坡,你率己部隐于道路树林一侧。”
“好。”
“小安、二憨带人在转弯处的道路上列阵迎敌。”
“是。”
于是,各部迅速后撤到一里地的道路转弯处。
看着要率部去道路边树林埋伏的陈胜,吴争突然道:“陈胜,你不会趁本官迎敌,偷偷溜走吧?”
陈胜怒目而视道:“若大人真能拒敌,卑职必不甘人后。若大人不幸身亡,卑职也会留下,替大人收尸。”
吴争仰头呵呵一笑道:“如此甚好!去吧。”
陈胜带人离开。
这时,郑叔匆匆上前来,问道:“大人,我等又该如何应对?”
吴争道:“往回退,找个路边树林,隐藏起来,若见本官胜了,便出来,若是本官死了……呸,我都死了,你们关我啥事?”
郑叔无语,愣了好半晌,转身跺脚,匆匆离开了。
这说话间,小安再次来报,“少爷,鞑子已经在二里外,转眼间就到。”
“噤声!”吴争下令道,“弓手准备,听本官号令行事。”
五十七个鞑子昂首挺胸而来。
一路上,他们猖狂得连个斥候都不派。
就这么大摇大摆地走着,如同在他们东北一亩三分地一般。
不过这也真怪不得他们。
只要想想,就这么五十几人,就让陈胜那一百人不发一矢,闻风而逃。
他们骄傲,也确有骄傲的理由。
骄傲,有时是士气高涨的源泉。
但有时,却是覆没的因原。
他们此时并不知道,眼前,就是他们的死期。
道路的转弯,加上右侧的小山体,让他们无法看见近在咫尺的伏兵。
吴争麾下,五十多个弓箭手在转弯处,二十步外弯弓待射。
五十七个鞑子转弯,几乎是在面对面的情况下,才发现有伏兵。
但此时已经晚了。
“啾啾啾”的箭矢密集的射出,几乎不需要瞄准,双方之间的距离就这么点,可以说,箭矢一发即至,顿时十几个鞑子就被射翻在地。
一轮箭矢射出,吴争没有丝毫犹豫,便大喊一声“杀!”
士兵丢掉手中的弓箭,从地上捡起事先放置的腰刀,大喊着“杀!”向鞑子冲去。
大喊,能让人摆脱心中的恐惧,也能震慑敌人的心神。
鞑子猝不及防之下,被箭矢打了一记闷棍。
眼见敌人向自己冲锋,慌乱之中,有十几个鞑子转身就逃。
剩下三十几个不畏死的鞑子,与冲来的士兵撞成了一堆,厮杀起来。
此时,陈胜表现得很不错,他在一见到十几个鞑子被弓矢射翻,就明白此战有了一半胜算。
随即率埋伏的士兵阻击了溃逃的十几个鞑子。
可怜那十几个鞑子,在百人的围攻下,被剁成了肉泥。
士兵在无意识地倾泄着心中的恐慌。
就象人遇见了鬼,第一反应就是拿起身边所有家伙什往前招呼。
而此时,吴争这边也完成了厮杀。
二憨表现非常亮眼,可以说被百人瞩目。
他一马当先,每往前走一步,嘴里都会大喝一声“吃我一刀”,手中挥舞着钢刀,连斩四人,如同战神一般,极大地鼓舞了他身后冲锋的士兵。也正因为他作战的勇猛,加上他姓池,此战之后,被士兵爱称“池(吃)一刀”。
宋安(小安子)不落人后,牢牢护住二憨左侧,抽冷子也杀了二人。
手下的士兵见两个主官如此奋勇,也一个个强势起来。
口中大呼小叫的,再没了之前闻鞑子色变的畏缩。
一柱香的时间,总计五十七个鞑子被全歼。
吴争这边,仅伤了三人,无人阵亡。
而陈胜那百来人,连个伤者都没有。
第八章 胜利,是种毒药。
士兵的眼睛里有了笑意,他们开始翻捡战利品。
此时,有一个士兵突然喊道:“唉,你们来看,这真是鞑子嗳。”
真鞑子,真是鞑子。
不是明军降清的假鞑子。
刚刚入关的鞑子,从面目就可以清楚地与汉人分辨出来。
士兵们由此一齐大声欢呼起来。杀鞑子,竟如此简单?
在这一刻,他们浑然忘记了之前对鞑子的恐惧。
他们发现,原来鞑子和他们一样,能被刀劈死,能被箭射死。
他们发现,原来鞑子也会害怕,也会象他们一样转身逃跑。
这一仗,让士兵们重新树立起了信心,他们能自豪地说,自己已经杀死过鞑子了。
陈胜带着麾下百人,来到吴争身边。
“大人打仗的本事,卑职深感佩服。”
吴争扫了陈胜一眼,厌憎地随口应道,“你打仗不行,拍马屁奉承的功夫倒是很在行。”
被吴争当着麾下的脸数落,陈胜老脸一红。
其实此战,无非是取地势之利,以众击寡,以有备对无防。
取巧而已,也算不得什么真本事。
吴争看着陈胜尴尬,倒是有些不忍,遂道:“不过你没趁机逃跑,反而适时率军阻击鞑子,倒也不失为一条好汉。”
“谢大人。”陈胜感激地应道。
“不必谢,你们之后有何打算?”
那百来名士兵眼神定定地看向陈胜,再看向吴争。
胜利,是种毒药。
会让人很快上瘾。
尝过了胜利的人,就很难再想去品尝失败的苦涩。
每个士兵的眼中,都闪动着渴望和期盼。
他们渴望再一次胜利,就这么永远胜利下去。
陈胜看了一眼吴争,迟疑道:“还能有何打算,之前本就打算逃出嘉兴府,各回各家的……若……若大人不弃,可否……暂时收留我等?”
陈胜说得吞吞吐吐,他身为总旗,心中很明白,这乱世中,一旦分散,就自身难保。
想要活着,这必须抱团取暖,人聚得越多,越活得久。
可养军不是养鸡养鸭。
金山卫都一年没有发放军饷了。
就算不发军饷,这么些人总要吃饭吧?
如果吴争是个游击将军,不,哪怕是个都司、守备,陈胜都会毫不犹豫地表达归附之意。
可问题是吴争只是个哨官,百人长。
这七品的军职,根本无法从如今乱成一片的局势中,获得粮饷补给。
陈胜担心的是,吴争养活不了他们。
所以,才吞吞吐吐地试探。
吴争摇摇头道:“本官不能收留你们。”
陈胜闻听大失所望,那百来名士兵脸上更是布满了失望的表情。
可吴争接下来的话却让们他欣喜若狂。
“但本官可整编你们。每人每月二两现银贴补,总旗每月三两。”
“大人说得可是真的?”
“本官言而有信。”
“大人是有地方筹措军饷?”
“这你就不必管了,我自有办法。”
陈胜眼神坚定,与那些士兵齐齐单膝跪下,道:“总旗陈胜携麾下原金山卫所九十三兵勇,愿遵奉大人号令。”
吴争一个个打量着,说道:“想必你们都已经听到了,从今日起你们每人每月二两现银贴补。”
士兵们都在笑,胜利,永远是最好的润滑剂,他们大声应道:“知道。”
“那就好,但凡连续三个月本官没有发放饷银,你们可弃本官而去。”
“我等不敢。”
“有何不敢,今日你们归入本官麾下,便须令行禁止。本官说什么,那就是什么,军令如山嘛。这是本官第一道军令。”
众士兵面面相觑,他们开始以为吴争说的是客套话、场面话,不想吴争来真的。
“我等遵命。”
“很好。有一点你们尽可放心,那就是本官不会带你们投鞑子,若真有那一天,你们人人都可向本官背后捅刀子。”
场内一片寂静。
吴争平静地说道:“这是本官第二条军令。”
“我等遵命。”
“很好。既然本官都不能投鞑子,自然你们就更不能了。这是本官第三条军令。”吴争的脸色变得庄重,在这一点上,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轻率。
“我等遵命。”
“好!既然兄弟们信我,我就尽力让我们一起在这腌臜的乱世活下去,活到乱世结束,迎来盛世。”
“我等愿为大人效死。”
……。
打扫完战场,吴争从陈胜口中得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
六月十三,在杭州监国的潞王朱常淓已经开城降清。
也就是说,吴争叔侄在嘉定与清军血拼的两个月前,杭州府已经被潞王朱常淓卖了。
这世道的消息传输太闭塞了,加上嘉定地处东面临海,被清军势力所围,几乎与外界没有联系,竟连这都没听说。
吴争不是个历史专家,他哪里知道这些历史的具体时刻?
杭州的沦陷,那么嘉兴府周边出现鞑子就不奇怪了。
这个消息,确实打击到了吴争。
怎么办?回家的路已经被截断,如果是吴争几个人,说不定还能想法混过去。
可现在,身边一百五十几个人,混过去无疑是痴人说梦。
率兵突围?那就是开玩笑了。
这一百五十多人,如果被鞑子骑兵追击,不用多,五十骑,就得全军覆没。
看着那一百五十几张洋溢着信任的面孔,吴争心里有些后悔收编他们,甚至有种将二憨所杀贪官的金银分给他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的冲动。
但左胸口“嘭嘭”跳动的心脏,大声地对他说“不!”
这是那个真正吴争的心声。
吴争不忍拒绝,也不敢拒绝。
陈胜看着吴争的脸色,他能理解吴争现在的心思。
其实在他率兵溃逃的那一刻,也曾面临着吴争现在的处境。
这么多条生命交到你的手上,一念生、一念便亡,使你如泰山在肩,不得不再三谨慎。
这就是陈胜之前被吴争喝斥、数落,而不自禁当众嚎嚎大哭的原因。
投入吴争的麾下,陈胜总算是松了口气。
因为他现在不需要再对这百人负责,他要做的,仅仅是听命行事。
将这担子交出去,他无比轻松。
第九章 两个方案,怎么选?
现在,陈胜能理解吴争的苦闷、犹豫、难决。
“大人,你若要南下绍兴,卑职倒是有个办法,只是有些凶险。”
吴争大喜,问道:“陈胜,快说,有何良策?”
“我们虽然从陆路无法突围南下,但我们可以走海路。”
吴争一怔,恍然,是啊,咱一个穿越者,竟忘记了去绍兴还可以坐船。
陈胜见吴争脸色释然,继续道:“卑职与麾下将士皆来自吴淞一带的,对此地颇为熟稔,特别是对金山卫,如果不走官道,走小道去金山卫,最多两天即到,然后从金山卫坐船,经杭州湾至绍兴府,也就大半天的水路。鞑子不会水,而降军还来不及防备水路,此行成功的机会很大。”
说到这,陈胜回顾了一下身后的那群士兵,“只是这么多人,至少需要三、四条大船。”
吴争问道:“难道金山卫连三、四条大船都没有?”
“金山卫船倒是足够多,但卑职不知道,如今金山卫有没有被鞑子占领。”
吴争脸色凝重起来,他明白陈胜的意思。
金山卫,做为一个原大明囤兵的千户卫所,要么鞑子还没有占领,如果占领,就至少是一牛录,三百的驻兵,甚至可能是六百人。
如果是十来人,凭借地形熟悉,悄悄弄条船出海,机会还是很大的,但一百多人,三、四条大船,这显然不可能瞒过鞑子的眼睛。
“从你和他们投我麾下的那一刻起,我们便是兄弟。是兄弟,便须同生共死,本官不会落下任何一人。如果上天注定要我们死在金山卫,那就一起死。”吴争抬头看着那一碧如洗的天空,坚定地说道。
陈胜紧咬着嘴唇,双目含泪,抱拳道:“卑职替麾下将士谢过大人。”
“你这话不对。”吴争低下头来,看着陈胜的眼睛,“他们是我的兵,你也是。用不着你替他们谢。”
“是。”
“你去派几个熟悉地形的,先一步前往金山卫侦察,大队人马滞后二十里跟随。”
“属下遵命。”
“等等。”吴争稍作迟疑,“派几人把那些鞑子的衣服、弓箭、弯刀全剥下来备用。”
陈胜先是一愣,而后眼睛一亮,点头去了。
吴争这时看向远处,那辆马车前的三个人影,轻轻叹了口气,走上前去。
“周公子,想必已经知道了吧?潞王朱常淓在两个多月前就已经降清,杭州府你们怕是去不得了。”
周世民的脸色很复杂,有惊恐、绝望、沮丧、激愤,但更多的是茫然,对前途的茫然。
吴争能理解周思民,去无路、归无途,便是绝境。
“周公子还是再想想,另外找个投靠之处吧。”吴争说完,轻叹一声,便待转身。
周思民突然道:“难道大人就不能带上我等一起前往金山卫?”
吴争一愣,道:“周公子想必应该听到,金山卫十有八、九已经落入鞑子手中,而这么多人接近金山卫,想不被鞑子发现几乎是不可能的。公子三人如果避往村落,或许有一丝生机,可跟着本官,怕是绝路。”
周思民愤声道:“大人心中,不过是怕被我等拖累吧?”
吴争被周思民这话说得又是一愣,扪心自问,自己在关心他们之余,其实也确实有此意。
带着这三人,目标太大,士兵们能做到令行禁止,这三人不行,特别是还有一个女人。
“大人,带上我们吧。”郑叔跪下恳求道。
小蛮突然从身上拔出一把短剑,擎在手中道:“大人,若真到了绝境,请大人相信,奴婢绝不苟且偷生。”
吴争心里有些震动,一个丫头,能如此决绝,还真出乎他的意料。
周思民冷冷地看着吴争,“大人若怕我等拖累,那就请大人在此杀了我等,也好过落入鞑子之手,羞辱而死。”
吴争被激得没办法,只能点头道:“也罢。既然如此,你们想跟就跟着吧,不过本官无法保证一定能带你们逃出生天。”
周思民淡淡地说道:“生死由命,真到了该死的时候,大人不必为我等劳心。”
……。
两天之后,吴争带着大队人马,到了离金山卫约二十里处的一个山坳。
之前派出去的斥候也回来禀报。
金山卫确实被清军占了。
而且有两牛录的鞑子驻守。
吴争心中悲鸣,霉运依旧伴随不退。
斥候报告,已经找好了几个船老大,他们听说是明军要突围,个个都愿意出海。
金山卫港口也有一百鞑子镇守。
港口在金山卫所右侧,距离约五、六十里地。
也就是说,如果金山卫鞑子得知港口有变,前往增援只需半个时辰,骑兵就更快了。
好在斥候报告没有发现鞑子骑兵。
吴争和陈胜还有小安、二憨商议之后,确定了两个方案。
一是分一部前往金山卫佯攻,吸引金山卫鞑子主力,然后自己率主力攻入港口,能胜最好,不能胜则趁乱上船离开港口。
这个方案的好处是,必定可以逃出一部分,但弊端在于,前往金山卫佯攻一部将无生还的可能,港口也会牺牲一部分。
第二个方案就是将之前的鞑子军服装备派上用场,由三、四十人乔装鞑子,其余人扮成被俘明军,混进港口,骤然发难。
这方案的好处是,厮杀到最后能活下来的,都可以上船。弊端是,一百五十多人未必能战胜那一百驻守鞑子,双方的体格不在同一水平。战胜已是不易,半个时辰,甚至更少时间全歼,就更不易了,万一有鞑子突围报信,或者烧狼烟传信,那鞑子援兵一到,必是全军覆没的悲剧。
“大人,卑职愿带五十人前往金山卫佯攻,拖住鞑子主力。”陈胜抱拳请战。
众将士随即起身抱拳,神色坚定,异口同声道:“我等愿往。”
吴争为之动容。
几天前,这些还是闻鞑子即溃的逃兵,可几日后,明知此去难以生还,还能主动赴死。
吴争绝不会自大地认为,这是自己的人格魅力改变了他们。
第十章 胜利,就是最好的尊严
吴争明白,面前这些人,他们从没有失去做为汉人的反抗之心。
只是,他们缺少一个能带领他们,将他们当成人看的领头者。
之前全歼五十七个鞑子之战,让他们尝到了尊严的味道。
一个人只要明白了什么是尊严,就很难再跪下来,象狗一样屈辱地活着。
此为人性。
他们之所以闻鞑子而溃逃,是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过尊严。无论从朝廷,还是上官,一直都没有给过他们,做人的尊严。
而吴争给了他们尊严。胜利,就是最好的尊严。
所以,他们此刻想要尊严。就算不能有尊严的活着,也要有尊严地,去死。
吴争真的动容了,这种心灵的触动,不是一个后世人所能尝到的。
或许在电视或者电影中,有过此类的触动。
但真正面对着这样一群人,看着他们的眼睛,吴争无法做到,让他们就这样去死。
吴争此时已经分不清自己究竟是吴峥,还是吴争。
“不放弃,不抛弃。”吴争嘶哑地声音响起,他无法不嘶哑,因为他想流泪,却不能流泪,一百五十几双的眼睛面前,主帅难道不应该维持主帅的体面吗?
“如果上天注定我们要死,那就让我们死在一起。本官主意已定,我们生死与共。”
所有人都沉默着,眼睛里有泪,心里却暖和。
他们心里默默地念叨着,那就,生死与共。
不管内心如何激荡澎湃,需要面对得却是冰冷的现实。
吴争在安排部署时,才突然发现,乔装鞑子的军服装备有了,可一百五十几个江南明军士兵,没有一个会说鞑子话。他自己,也不会。
也就是说,如果鞑子哨兵开口询问,那么想混水摸鱼就成了泡影。
但吴争并不放弃乔装,因为这样,至少能让明军安全地接近至最接近处。
对于这一百多人来说,能接近码头一寸,都是好的。
安排好一切之后,吴争看了身后的周思民主仆一眼,对宋安道:“小安子,此战你就不要参加了,你带几个人,保护他们,如果我们败了,过几日你带他们乘船回绍兴,告诉我爹,好生安置他们。”
这话没说错,六百鞑子还封锁不了整个金山卫,一百五十几人过不了港口,几个人是混得过去的。
可小安不答应,“少爷,你在哪我便在哪,我生是吴家人,死是吴家鬼,我哪都不去,就陪在少爷身边。至于他们……随便派几人留下就可以了。”
“不必了。”
吴争转头看去。
周思民平静地说道:“不必了,我不需要人保护。多一个人杀贼都是好的,你们若胜,我们便活,你们若败,我们即死。黄泉路上,也好做伴。”
吴争看着周思民,周思民平静回视。
“好,就凭你这句话,若此次不死,我认你这个兄弟。”吴争笑道。
周思民慢慢转过身去,之后道:“那得你……活着。”
……。
金山卫的港口不大。
用树桩子钉成了一道栅栏,围了大约五、六里见方的土地。
石基、土墙搭起的十来间茅草屋。
港口的大门,也是由臂粗的杉树扎成的。
倒有些象土匪窝的山寨大门。
东面,一道三、四里长的堤岸边上,有数十条船随波起伏。
此时通往港口大门的路上,来了一群人。
大门口的简易了望台上,两个鞑子首先发现了这群人。
如猴子般用手搭着眼睑,看了一会。
其中一个鞑子道:“无用的南蛮人,被我们三十几个人,捉了一百多人。”
另一个鞑子道:“这些南蛮,只要听到清军二字,就吓得溃了。只是这港口里已经押了这么多俘虏,他们怎么还往这送?”
前一个鞑子随口道:“谁知道呢?反正也活不了几天了,到时一齐杀了,往海里一抛,也就干净了。”
说完,对下面值守的卫兵大喊:“开门,又来人了。”
港口的大门就这么随意地打开了。
或许是上天的眷顾吧,吴争感觉自己的运气开始转好了。
能轻松进入大门,就等于成功了一半。
冲着小安子施了个眼色,小安子放慢脚步,在人群里缓缓地往后退去。
了望台上的鞑子,用手指了指东面,喊道:“喂,把人带到那去。”
吴争听不懂,可从鞑子的手指方向,猜到了鞑子的意思。
于是,带着队伍转向东边。
让吴争意外的是,东边竟然被圈押了这么多人。
有寻常百姓,也有被俘的明军士兵。
两两相望,吴争一时间做不出反应。
而这时,西北方向叽里呱啦传来话语声。
一个象是主事的鞑子,带着几个人朝自己这边走来。
嘴里还对着自己说着什么。
吴争向身边二憨和陈胜施了个眼色,右手悄悄按向刀柄。
一会儿,那主事鞑子走到吴争面前,叽里呱啦地说了一大通。
见吴争没有反应,顿时大怒,扬起手中的皮鞭向吴争抽去。
这时,吴争开口,四个字,“去你娘的。”
刀光一闪,人头落地。
惊变一起,吴争麾下一百多人如水银泄地般四散开去,见鞑子就挥刀。
可怜鞑子连反应都没反应过来,刀就到了他们的脖子上。
有的至死都没明白,自己人怎么杀自己人了。
吴争一刀砍下鞑子脑袋之后,便二话没说,窜到了东边被圈押的汉人面前,挥手一刀斩断了阻挡的绳索。
天知道,就这么一条绳索拦着,里面近千人竟然没人反抗。
“是好汉就杀鞑子去,杀光鞑子,本官带你们回绍兴。”
吴争冷冷说完,扭头只管自己走了。
那些被圈禁的人,茫然地举目四望。
好一会,被俘明军中也有胆大者,大喝一声:“杀鞑子去。”
有一人,便有两人。
有两人就有十人。
当所有人窜出,满港口翻找鞑子杀的时候。
已经注定了港口一百鞑子的命运。
小安子死死地守住大门,不让一个鞑子出门报信。
他手下已经有十几个士兵躺在了血泊里,身边只有七人。
就在小安最危急的时候,从圈禁处冲出的数百人一窝蜂地将小安面前的二十几个鞑子撕了个粉碎。
第十一章 就算你长得再美
这个时候,人人的眼睛里,都是血红的。
他们不再认为自己是人,他们认为自己是恶狼,是魔鬼。
以恶制恶,以血还血!
一百鞑子就这么被全歼,无一人漏网。
如果从吴争挥刀的那时算,也就一柱香的时间。
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
从吴争带着他们,安全进入港口大门时,这结局其实就已经注定。
因为吴争带来的那一百五十几人,已经懂得了尊严。因为有尊严,所以敢去死。
胜利来得太容易,所有人都呵呵地傻笑着。
特别是那些被圈禁的百姓和被俘明军士兵。
他们怎么也想不通,为何之前无法战胜的鞑子,今日却如此不堪一击。
这是一片欢庆的海洋。
虽血腥,但欢乐。
……。
金山卫港口的五十四条船,被吴争下令全部驶离。
好在江南百姓善水,其中会驾船的人不少。
码头没了船只,吴争也不用担心金山卫鞑子会出海追来。
可坐在船头的吴争,有些闷闷不乐。
不是因为码头一战,阵亡了十八个士兵。
而是吴争此时有些傻眼了。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原本一百五十七人的队伍,如今竟达千人。
当然,这其中有至少七百人是被鞑子俘虏的百姓,还有就是被救出的明军俘虏。
这么多人,自己怎么养得起?
陈胜能理解吴争的难处,他宽慰道:“大人,只要到了绍兴府,把百姓交给当地官府安置就……。”
说到一半,陈胜说不下去了,因为这话连他自己都不信。
连金山卫所的正规军都一年没领粮饷了,官府会收容这七、八百难民?
吴争苦笑着拍拍陈胜的肩膀道:“无妨,我家在吴庄还有八百亩地,在始宁镇也有些产业,总会有办法的。”
指着身后那一整排的船队,吴争笑道:“有这些船,也能养活不少人吧?”
陈胜迟疑道:“大人有些想当然了,先不说鞑子什么时候南下,就说当地官府,也不会同意这些百姓入籍生产吧?”
吴争神色凝重起来,他穿越前就是上虞人,知道上虞东北临港,可以从事捕捞。
但问题是,官府会答应吗?
自己只是个哨官,当地官府能容忍一支规模这么大的势力独立在统治之外?
但当地官府眼下肯定不会安置这八、九百的难民。
吴争是上虞人,在他的记忆中,潞王朱常淓在杭州降清之后,是鲁王朱以海在绍兴监国,史称鲁监国。
那么,自己是不是该去投靠,换取一个名份,也好安置这千八百人的生计?
只是不知道鲁王现在有没有监国。
想到此,吴争问道:“陈总旗,可有鲁王到绍兴的消息?”
陈胜点点头道:“六月潞王降清之后,听闻鲁王七月就已经从台州到绍兴监国了。”
吴争心中一松,“陈胜,本官欲直接前往绍兴府投鲁监国,谋取一个官职,也好安置这些明军残部和百姓,你以为如何?”
陈胜抱拳道:“大人尽管决断便是,卑职从吴江县时,就已经下定决心,追随大人。”
吴争点点头道:“那就让船老大直接去绍兴府,入曹娥江,在会稽县靠岸。”
“是。”
做出了决定,吴争脸色轻松起来,他走下船头,进了船舱。
……。
“周兄……,周兄……。”吴争心情转好,一路大呼小叫地进入船舱。
此战的胜利,让所有人都在欢庆。
毕竟胜利来之不易。能逃脱死亡的威胁,总是令人兴奋的。
连城府极深的郑叔,此时见吴争进来,都含笑相迎,“大人来了?”
“大人。”小蛮微福道。
周思民的脸上也和缓了许多,不再象之前那么拒人于千里之外。
吴争呵呵大笑道:“本少爷今日来兑现之前与周兄之约。自今日起,你我就是兄弟了。”
这话令周思民脸色一变,连郑叔和小蛮脸色也古怪起来。
可这时的吴争哪会留意许多?
他有些得意忘形了,张开双臂,一边争步冲向周思民,一边嘴上说道:“海上多有不便,无法准备香烛效仿刘关张桃园结义,想来周兄不至于因此见怪。江湖儿女,不拘小节,来,咱就拥抱一下,算是全是结义仪式,定了兄弟名份。”
“啊?!”吴争冲到周思民一步之遥,生生地刹住了。
不是吴争想刹车,而是再进一步都是不得。
因为吴争与周思民中间,生生多了一人——小蛮。
小蛮脸侧向一边,紧闭着眼,紧抿着嘴,双手平推,愣是将吴争的去势给挡了。
吴争惊愕,“小蛮,你美则美矣,可光天化日,当着你家公子和郑大叔的脸,如此撞在本少爷怀里,可知男女授受不亲乎?”
小蛮闻声睁开眼睛,怒瞪着吴争,憋出三个字,“登徒子!”
吴争大怒,斥道:“咄。大胆!就算你长得再美,也不过是个婢女。本少爷与你家公子那是结义兄弟,说起来,咱是你半个主上。你如此以下犯上,惹怒了本少爷,我就令人把你扔下海去。”
还真别说,吴争是带兵之人,身上多少有官威,又经历过生死,手上杀过人,见过血。
这一怒,生威。
饶是小蛮心性刁蛮任性,倒也真被唬住了。
她紧张地手不知道是收还是继续撑着,脸蛋反正是一片苍白色。
“小蛮,不可无礼。”周思民淡淡地出声,他将小蛮往边上一拨,上前一步,“大人息怒,在下管教不严,竟冲撞了大人,还望大人恕罪,不与小蛮一般见识。”
吴争哪会真与小蛮计较,不过就是吓唬吓唬这丫头罢了。毕竟长得美的女人,天生就占了便宜,没有一个正常的男人,会轻易去与美女计较不是?
吴争尬笑两声,道:“无妨,无妨,我不过是逗她玩呢,周兄不必介意。”
周思民道:“只是大人所说结义之事,在下回思许久,也不曾想起,何时竟答应过大人?”
吴争一愣,左右看看小蛮和郑叔,心道,当时他们和小安子都在场,你这不睁眼说瞎话吗?
周思民道:“大人确实说过,若此战不死,便认在下为兄弟这话,但在下记得当时,在下并没有答应大人。”
第十二章 还能再巧点吗?
听了周思民的话,吴争愕了,当时周思民确实没有答应,可他也没有拒绝啊?
在吴争看来,这就是默认,不是吗?
可如今被人当面拒绝,吴争脸上有些挂不住了,愤声道:“这么说来,倒是本官自作多情了?也罢,既然周公子不愿折节下交,便当本官没有说过。告辞!”
瞧,称呼都变了,这是真生气了。
吴争说完,一拱手,转身便要离去。
“大人且请留步。”
吴争回身看去,“周公子还有何事?”
周思民轻叹道:“周某不过是个残疾之人,大人能青眼有加,已是周某万幸。若大人执意结交,周某岂能不知好歹,拒大人于千里之外?”
吴争一愣,“周公子这是答应……结交?”
“是。”
吴争大喜,在吴争心里,他确实欣赏周思民。
在吴争看来,周思民身上有种天生的……贵气,让人不禁地想亲近。
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吴争认为周思民,干净。心底干净。
仅仅凭自己是抗清军人,就将一株他自己也急需用的百年老参赠送,这不是作秀,而是与生俱来的天性。
这个世道,心底干净的人不多了。
能遇上,就是福分。
“这就对了嘛,男子汉大丈夫,一口唾沫一个钉。”吴争大喜之下回身张臂,再次拥向周思民。
小蛮急得直呼,“公子……!”
周思民却是平静地道:“吴兄且慢。”
吴争生生停住,“又怎么了?”
“君子之交淡如水。兄弟情意,且在心中,这些俗礼,能免就免了吧。再说,周某身上有伤,也不可行此礼,还望吴兄见谅。”
吴争嘿嘿尬笑道:“周兄说得对,倒是我考虑不周了。”
于是,也不客气地坐下,吴争道:“也罢,那咱就直接进入下一步,论长幼吧,定定谁是兄谁是弟。”
周思民道:“那就不必了吧,周某甘为弟,尊吴兄为兄就是。”
吴争连连摇头,“这可不行,岂能如此儿戏?那就我先说吧,我是庚午年生人,因生在半下年,虚岁加两岁,今年十七。周兄呢?”
周思民一怔,而后应道:“我与吴兄同年。”
吴争微微有些意外,“那就论生辰月份,我是十二月二十三,灶神菩萨上天言事的日子。周兄呢?”
周思民惊愕地看着吴争。
小蛮在边上急道:“公子……不可说。”
吴争回头瞪了小蛮一言,喝斥道:“怎么哪都有你,还懂不懂规矩?”
周思民收敛起惊愕,没有理会小蛮,而是对吴争道:“有些巧,我也是这天。”
吴争有些惊讶,不过他是兴奋,“这么说,我与周兄是同年同月同日所生?这可是天意啊。好,咱再论时辰,我是酉时生人,不知周兄是?”
周思民愣愣地看着吴争,半晌说不出话来。
吴争看着周思民的表情,也愣了,“莫非周兄也是这时辰?”
周思民怔怔地点点头。
吴争傻眼了,这世上真有这么巧的事?那怎么分谁是兄,谁是弟?
“我是酉时二刻。”吴争急道。
周思民脱口而出,“我是三刻。”
“呼!”吴争大松一口气,随即心情大好,“如此说来,我是兄,你是弟,哈哈。”
“贤弟,叫声哥来听听。”
小蛮使劲向吴争翻白眼,吴争毫不理会。
周思民涨红了脸,怔了半晌,“大……哥。”
“唉。贤弟,回到吴庄后,谁要是敢欺负你,就报哥的名号。”
周思民不禁莞尔。
小蛮嗤嗤笑道:“敢情大人只有回到吴庄,才敢亮名号?”
吴争大汗,多说多错啊。
瞪了一眼小蛮,“再多嘴,把你嘴缝起来。”
“贤弟,之前你说是金陵人氏,不知道叔父何处高就啊?”
周思民脸色一僵,没有回答。
边上郑叔上前一步应道:“家老爷是礼部员外郎。”
吴争闻听悚然起敬,礼部员外郎那可是从五品实缺。
可比自己这个从七品哨官来得唬人多了。
从七品哨官可不是什么正经官品。
同样是领百多人的百户,那人家可是正经在册的正六品军官。
而吴争的哨官却是总兵下的一个亲卫队长。
说是从七品,却只在军内有用,出了总兵的势力范围,不被人接受,特别是不被文官所接受。
这与朝廷制度有关,募兵制是对军囤制的补充。
明朝末期,军囤制毁坏,军户卫所无力参战。
便有了募兵制,与军囤的区别在于,募兵制其实是一种临时措施。
也就是说,在募兵制实施之初,就没打算让它成为常例。
所以,对军官的军衔也没有确定。
哪怕是总兵,也是无品无定员的,五千人可以是总兵,五万人也称总兵。
这就象是一个守备团主官可以称司令,一个军区主官也叫司令一样。
连主官都是无品无定员,那下面的参将、守备就更是如此了。
至于为什么百户和哨官差不多都是百人长,而百户是正六品官,哨官却只有从七品呢?
那是因为百户不但是百人长,还是百户长。
一户按五人算,百户就掌管着六百人。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募兵制下的军队,那就是小娘养的。
所以,吴争虽是亲卫哨官,这从七品官衔,其实也只有在军内或者说是在相同体制内才被承认,到了地方,那就得看别人给不给面子了。
吴争问道:“那叔父如今安在?”
周思民神色凄然。
小蛮、郑叔也一同黯然。
吴争醒悟自己问了个傻问题,周思民他爹要是还健在,周思民何必千里南下杭州投亲?
“南京城破,家老爷及家人已经……罹难。公子若不是……外出,恐怕也难幸免。”郑叔说道。
吴争歉然道:“贤弟,愚兄失言,对不住,还请节哀。逝者已矣,生者如斯。”
周思民泪眼朦胧,“逝者已矣,生者如斯。只是活着无法为逝者复仇,还不如死了。”
吴争心神被此话震动,“贤弟此话差矣。活着就是希望,咱如今虽然无力复明,但依旧可以反清,我们都年轻,一个一个地杀,终有一天,杀尽天下鞑子。”
第十三章 你才颇有童稚呢。
“可惜我已身残,无法手刃仇人。”
“既然你我已是兄弟,贤弟的仇便是愚兄的仇,总归是杀鞑子,到时多杀几个,就算是贤弟的。”
周思民也被吴争此话震动了,他看了吴争很久,“谢谢。”
郑叔也为吴争的话所感动。
可小蛮却很不合时宜地说了一句,“身上还带着箭伤呢,就知道说大话。”
周思民也生气了,他回头斥道:“小蛮,闭嘴。”
吴争心头大怒,不过这次吴争没有怼小蛮。
因为吴争心中有了疑惑,这小蛮可能身份不一般,至少不会是个奴婢。
否则,再怎么娇纵,也不会如此放肆。
周思民歉然地对吴争道:“小蛮在我身边,一直疏于管教,倒让大……哥见笑了。”
吴争微笑道:“不妨事,小蛮姑娘天真烂漫、颇有童稚,贤弟不必介意。”
可小蛮听了却大声怼道:“你才颇有童稚呢。”
……。
在海上大半天,终于看到了陆地。
傍晚时分,大大小小数十条船入曹娥江,泊在会稽县码头。
所有人都如释重负,扬头呼吸着这自由的空气。
这里还是大明的土地啊。
特别是象吴争、二憨、小安这样的当地人,更是归家心切。
谁也不知道,变故,就这么发生了。
潞王鲁监国在绍兴府监国,那么府治所在地会稽县,就成了临时首都。
大批的官、军、兵都聚集于此,自然要部置江防的。
吴争带着数十条船,千把人涌上岸,早已惊动了巡逻官军。
还没等吴争立稳脚跟,百来人的明军就将吴争一行,堵在了江边。
“来者何人,报上名来?”一个百户军服的官员上前大声问道。
吴争迎上前去,拱手道:“回大人,卑职嘉定总兵麾下亲卫哨官吴争。敢问大人如何称呼?”
百户,这是吴争苏醒之后,见到最大的官了,正六品。
那百户皱眉回答道:“本官会稽千户所麾下百户赵史。你从哪来,想去哪,做什么?”
吴争心中暗道,赵史,找死?他爹得和他有多大的仇啊,取了这名?
不过面上还是恭敬地回答道:“嘉定府沦陷,卑职死里逃生。卑职籍贯上虞县始宁镇吴庄,想回吴庄去。请大人行个方便?”
那百户左右打量了一下,厉声道:“你一个小小哨官,带这么多军民上岸,意欲何为?可是鞑子派来的奸细?”
这时,码头许多百姓开始围拢过来,前来看热闹,听百户这么喝斥,纷纷对吴争等人指指点点起来。
吴争有些生气了,大声道:“大人,你看看我等哪里象奸细?”
百户嗤声道:“奸细若能看出来,还叫奸细吗?况且,嘉定早已沦陷,你是嘉定总兵麾下,谁知道有没有投敌,否则又怎能带这么多人逃出来?”
吴争大怒,本来是满心欢喜的登岸,认为回家了,不想却当众遭受“找死”当众羞辱,这落差也太大了些,年少气盛,于是吴争反诘道:“我等在金山卫码头杀死百名鞑子,抢船后渡杭州湾来此。我等为国浴血奋战之时,大人好整无瑕待在南方,此时却来诬陷我等投敌,好没道理。”
被吴争这么一反诘,那百户也怒了,“好你这贼奴兵,敢顶撞上官,来人,与我拿下。”
他身后百来名明军“锵”地抽刀指向吴争。
吴争身边,二憨、小安哪肯让人威胁到自家少爷?
小安、二憨“呛啷”抽刀遥指。
吴争身后陈胜,也大喝一声,“备射。”
一百三十多人弯弓搭箭,气氛异常凝重起来。
那百户吓了一大跳,指着吴争骂道:“你敢谋反?”
吴争怒目而视,“本少爷好好日子不过,随叔父在嘉定城拼死与鞑子拼杀,回到绍兴,却被你诬指谋反。”
说到此处,吴争“唰”地撕开胸口衣襟,“你张大眼睛看看,这是鞑子的箭射的,你见了过有这样投敌的吗?”
那百户被吴争的气势所慑,愣了半天,确实不敢下令攻击。
先不说事情没弄清楚,他无权攻击,就说吴争身后,那一百多张弓,真打起来,占不了一丝便宜。
百户脸色忽青忽白,沉默了一会,瞪着吴争道:“此事本官做不得主,需要禀明千户,你且待着,本官去禀报。”
吴争这才松开抓着自己衣襟的衣,拱手道:“有劳。”
剑拔弩张的情况,终于缓和下来。
过了一会儿,一个千户军服的人带着两队人马来了。
来者带兵而来,让场内气氛再次凝重起来。
吴争心中暗惊,难道真要在这干一场?
真要是动手那就说不清楚了,自己可不想背着叛乱之名死去。
在吴争内心紧张之时,那千户已经近前。
一张方脸,两撇短须,表情严肃。
“本官会稽千户所副千户廖仲平,报上名来。”副千户,从五品军职。
“卑职嘉定总兵麾下亲卫哨官吴争。”
“你家总兵何在?”
吴争热泪涌出,“总兵吴大人已经为国捐躯。”
那赵史就是个小人,此时在廖仲平身后出言道:“廖大人,主帅死而亲兵活,论罪该杀。”
那廖仲平闻听皱眉道:“你家总兵已经为国捐躯,你身为亲卫哨官,却带兵逃离,还说不是叛逃?”
吴争满目愤慨,这咋就没人信呢?
他只得再次撕开衣襟,展露出创口道:“大人请看,当时卑职与鞑子交战,被箭矢贯穿,人事不省,由手下将卑职拖离战场,方保得一命。大人,嘉定总兵吴之番乃卑职亲叔,若卑职当时还清醒,怎会弃亲叔于不顾只身逃离?”
廖仲平是识货之人,他双目一凝,欲上前查看。
边上赵史赶紧阻拦道:“大人小心有诈。”
廖仲平喝道:“怕什么?此乃我大明之地,还惧这等跳梁小丑?”
说完,廖仲平上前几步,来到吴争面前,也不说话,直接就将吴争的上衣扒下,扯开血渍斑驳的白布。
前后贯穿的箭创,清晰地暴露在所有人的视野里。
廖仲平沉默地看着箭创好一会,然后替吴争掩住伤口,拉上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