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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飘过峰     乾龙战天txt下载     乾龙战天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四四章 可惜了

    三天的时间,一晃便过。

    转眼间,比武之日,到了。

    这天,齐伯他们几个起得比往常都要早。好吧,确切的来说,是昨天晚上,他们都失眠了。

    叫人怎么睡得着啊!

    黄三爷此举分明是先礼后兵。一旦沈爷打输了,这一大家子人势必是连仙都也呆不下去了。

    阿花姐做了一大桌好吃的。这是齐伯昨天特意吩咐她的:早饭做些沈爷爱吃的。沈爷吃饱了,才有气力去比武。

    沈爷爱吃什么?据她一个多月的观察,得出的结论是:沈爷比爷要好养活多了。只要摆在桌子上的,不管是咸的甜的,香的辣的,沈爷都吃得蛮香。以至于,她居然没能看出来,沈爷到底有什么偏好。

    是以,她象初一早上一样,做了一大桌子。

    昨晚没睡好,又是比武在即,大家的心都含在嘴里似的,再好的吃食摆在跟前,也没那胃口。

    沈云是个例外。

    跟没事人儿一样,他照样是食指大动,样样都夹一两筷子,吃掉了两大碗米饭。

    大家见了,就象那些饭菜是吃进了自己肚子里一般,突然间,感觉踏实了不少。

    吃过饭,罗婶也象往常一样,给大家端了热茶汤上来。沈云接过去,慢慢的喝了两口,放下茶碗,起身说道:“走罢。”

    “是。”好不容易下去一点点的心,骤然又提到了嗓子眼里。大伙儿屏气凝神,出气都不敢往粗里出。生怕一不小心就把心给喷出来了。

    一行人出了大门。

    丁叔忍不住轻“咦”一声,小声说道:“这个点了,街上怎么一个人影也看不到?”

    往常这个时候,至少各家各户都会有仆人出来采买。

    经他一提醒,众人都发现今天的街道格外宁静。街坊们门户紧闭,跟还没起床似的。

    事后,街坊们陆续上门,给了他们一个答案:他们太热忱了,早早的去了黄府,给沈爷打气助威。家里只留下一些老弱妇孺,自然是关门闭户。

    象这种场面,女人们是不能露面的。是以,齐妈她们三个只送到了大门口。

    “沈爷,必胜!”阿花姐突然右手握成拳,半举起来,大声吼了一嗓子。

    冷不丁的,包括沈云在内,所有人都被她吓了一大跳。

    “对对对!”齐妈反应过来,马上也学着阿花姐的样子,举起右拳,“沈爷,必胜!”

    罗婶紧跟其后:“必胜!必胜!”

    沈云不禁笑了,冲她们挥手:“阿花姐,中午记得做些好吃的。”

    “哎!中午,我们吃红烧肉。肉有现成的,奴家就去烧火焖肉。”阿花姐笑得见牙不见眼。

    齐伯的脸上也是乐开了花:“要焖得烂一些。这两天,我有些牙疼,只能吃软乎的。”

    “放心吧……”

    红烧肉真是法宝啊。众人心里的紧张一扫而光。大门里,女人们笑靥如花;门外,男人们也是精神抖擞,情绪饱满。

    待一行人来踩着点儿来到前街黄三爷府上,恭候在大门口的黄府管家险些被他们的气势噎住。

    旁边负责唱名通传的家丁更是张嘴结舌,呆若木鸡——不对啊,被拥在中间的那个小子就是沈小子吧?看着嫩得很呢。他们怎么一点儿也不着急呢?一个个的斗气十足。尤其是沈小子,通身的气势竟然比杨爷还要大。

    还是管家反应快,飞快的用胳膊肘捅了一下他,自己则扯了张笑脸迎上去,打拱作揖:“沈爷,您来了!我们爷吩咐小的,在这里候着,接您大驾。”

    “有劳了。”沈云微微颌首。

    管家心里直嘀咕:小子的谱儿好大!好象来头不小……

    转念又一想:跟着爷十几年了,爷什么时候吃过亏?这门前屋后的一亩三分地里,从来都只有爷给别人吃亏的份!管他什么来头。说句不好听的。到了爷的屋檐下,就算是大罗神仙,也得跟爷蹲着。

    于是,依旧是皮笑肉不笑的伸手请道:“您,里头请。”

    唱名的家丁也与他是一样的心思,最初的惊愕过去后,心里全是得瑟,两个鼻孔朝天,扯起嗓子拖起长音唱名:“沈爷,到……”

    这腔调,好讨厌!沈云瞥了一眼。

    只是随意的一眼,然而,于那家丁来说,却有如实质。冷嗖嗖的,比小刀子还要凌厉。

    立时,他跟被掐住脖子的大公鸡一般,蔫了。

    尾音戛然而止。

    管家听着不对头,连忙看过去。那家丁却是眼观鼻,鼻观心,杵在那里。此时此刻,木头桩子都没他老实。

    这是怎么了?正纳闷着呢。沈云已经带着齐伯他们三个走过他身边,进了大门。

    走得这么急做什么?等会儿,你们几个还不知道是怎么出来呢!管家不怀好意的在心里哼了哼,提起袍角快步跟上去。

    进门是一道“福”字影壁。

    绕过影壁,数百道目光,刷刷的聚集过来。

    沈云不由眯了眯眼——黄三爷搞得好隆重。不但将这三条街的街坊们都请了过来,而且在院子里搭了一个五尺来高的四方大木台。台上披红挂绿,台下,众人围坐,就跟唱大戏一般。

    “哟,沈老弟,终于来了啊。”黄三爷坐在主位上,看到他,远远的招手,“就等你了。”

    火云锦红狐披风,配上月白色的锦袍,挺精神的。就是脸太黑,皮糙得很。不然的话,兴许还能卖进南风馆里,换几两散碎银子。

    你这是喊你家的看门狗呢!

    沈云冷笑,站住身形,环视场内:“我迟到了吗?”

    座无虚席呀。黄三爷这是觉得今天吃定了他,连条板凳都没给他留。

    在老子的地头上,还敢这般横!有意思,好久没有碰到这种愣货了。黄三爷玩味的收回手:“沈老弟当然没有迟到。”说着,看向左手边上坐着的一个冷面黑袍中年男子,“杨爷,比武可以开始了吗?”

    那人就是杨兴武。

    他正看着影壁前边的沈云。依然是面无表情,只在心里惊讶不已:沈小子不过十三四岁,却是有真气护体的高级武师。

    可惜了,如此少年英才,今儿却要折殒在我的手上。

    收回目光,他冷冷的看向比武台,吐出两个字:“随便。”

    什么是杀气?这便是啊!黄三爷甚是得意,还是没有起身,冲沈云一抱拳:“沈老弟,请吧!”

第二四五章 不知天高地厚

    黄三爷的话音刚落,杨兴武将前袍别在腰带上,展开双臂,一个大跨步,飞身上了比武台。

    好一个“大鹏展翅”!

    “好!”黄三爷带头,满院子的混混、家丁无不拍着巴掌高声喝彩。

    会飞墙走壁!齐伯他们三个站在沈云身后,后背上的冷汗,刷得下来了。

    功力有限,众街坊看不出两者究竟孰强孰弱。他们看看杨兴武,还有黄三爷身后环伺的那些如狼似虎的壮汉们,再看向沈云,和他背后的三个老弱病残,眼里多多少少都带了怜悯——可怜的孩子,这是替前头的洪爷受过啊。黄三爷请来高阶武者,分明是想置这孩子于死亡。

    前街的陈老爷一颗心如坠冰窟,整个人恨不得能缩进屁股底下的大红鼓凳里头去。

    他等了个把月,见黄三爷那边依然没有动静,便以为沈小子是个大有来头的人物。

    连黄三爷也畏着他的火!哪知黄三爷分明是恨毒了这小子。

    这下完喽!黄三爷不会怪罪我陈家吧?收拾完沈小子之后,会不会就要对付我陈家了?

    他悄悄的瞥了另外几家。那几位家主亦如坐针毡,脸上阴睛不定,想必心里比他好受不到哪里去。

    罢了,等比武结束之后,就给黄三爷叩头认错……

    沈云面色不变,用一只手解开火云锦狐皮披风,随手撂给后头的老罗:“你们在这里等着。”

    “是。”老罗双手捧着披风,咬牙应道。

    旁边,齐伯和丁叔都不由伸手按了按羊皮袍的下摆。沈爷有没有带刀子过来,他们不知道。但他们仨今儿都在皮袍下藏了刀子。

    本来昨天吃晚饭时,沈云吩咐了,不用他们三个跟来,让他们也呆在家里等消息。

    是他们三个坚持要跟来的。

    真不是意气用事。而他们三个共同商量出来的结果。

    按丁叔的话说是,如果不是爷搭救,他们尸体早就化成灰了。过了两年神仙般的好日子,也该知足了。再说,活了大半辈子,在这世上,除了爷和沈爷,又还有谁把他们当人看过?如今,姓黄的一心想要毁了他们的好日子,把他们踹回泥沟里,象从前一样的作贱他们。呵呵,兔子急了还知道咬人呢。他们三个都觉得,今天,沈爷若是败了,绝对是走不出黄府大门。那他们也都不活了,拼死也要咬黄三爷一口,尝一尝他的血是什么味道。

    至于齐妈她们,也一样。这会儿,她们一人抱着一只油罐子,守在大门后面。只要黄家的混混们敢找上门去,她们就点了宅子。

    当然,这种鱼死网破的计划肯定不能跟沈爷说的。

    齐伯站住来,跟沈云说:“我们老的老,残的残,帮不上您的忙。但跟在您后头,至少也是一份人气。别的不会,比武的时候,为您呐喊助威,还是行的。也好叫姓黄的知道,咱们府上不缺人。”

    沈云见劝不住他们,便点头应允了。

    尽管做好了赴死的准备,但看到黄三爷磨刀霍霍的样子,他们还是头皮发麻,两战股股。

    真的忍不住啊。

    看到沈云在前面跟没事人儿一样,齐伯很想扇自己一耳光,在心里不住的骂自己:沈爷才是十三四岁的孩子呢。瞧这气势,连姓黄的都被他压下去了。你呀你,大半辈子白活了!站直了,莫给沈爷丢人!

    老罗和丁叔也与他一般想法。三人不约而同的挺直了胸脯子,目光坚定的望着沈云的后背。

    感受到了他们的目光,沈云扯起嘴角轻轻一笑,抬腿往比武台走去。

    啊?台下的街坊们好不失望——杨爷先发制人,露的那一手,叫他们大开眼界;正常情况下,这位沈爷不应该针尖对麦芒的也现手绝活吗?比武必须是这样的啊!

    哪知,沈云就这样轻巧巧的走了过去!

    不知道当场惊落了多少下巴。

    黄三爷先是愣了一下,接着,不屑的从鼻子里轻哼一声,心道:这是要认怂了!

    也有很多人在期待——沈爷表现得太平静了!绝对有大招。兴许下一息,就在下一息,沈爷就会放大招!

    没人再看单手负后,挺立于比武台上的杨兴武。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沈云身上。

    期待的、不屑的、兴奋的……各种目光交织在一起。啪啪啪啪的,擦出八卦的火花。

    于沈云来说,只不过是十几步路。然而,在这几十息里,现场的不少人不知道脑补出了多少画面。

    最终,众人好不失望。

    沈云顶着全场的目光,就这么走到高台下面,然后,轻提袍角,踏着木台阶,不紧不慢的走了上木台子。

    一点功夫底子也没现出来。

    看着他在杨兴武的对面几步远的地方站定,台下响起一通轻轻的嘘声。

    很多人轻轻摇头:这是要认怂啊!太没意思了!

    也有不少人看着那张稚气未脱的黑脸,同情的在心里一声叹息:还是个孩子呢。

    还有人目现精光,在心里飞快的盘算着:那个院子看着挺好的,不知道黄三爷得手之的,是留还是卖。留着自用的话,也就罢了;如果是转手就卖掉,不知会作价几何?

    杨兴武也认为沈云接下来会叩头认输。

    比武嘛,从来就是这么一回事。一旦开始,拳脚无眼,生死不论。靠本事说话。打不过,就是打不过。还不如直接叩头认输。那样的话,至少还能活着走下比武台。

    想到这里,他在背后轻轻握了握拳头,心道:沈小子,你千万别怂。今儿黄三爷做好了架式,定要叫你有来无回。就算爷这里放过了你,留你一条命,你也出不了大门。所以,还不如拼尽全力,死在这比武台上。这样的话,也没堕了武者的气节。

    好吧,气节什么的,从来都是鬼话。

    如此少年英才,真要被乱箭射死,多可惜啊!亲手扭断那根年轻葱嫩的脖子,把一个少年英才活生生的打成鬼,那才叫痛快!

    在他心里,对面的小子早就是死人一枚,所以,他毫不掩饰眼底的阴戾。

    是以,隔着数步远,沈云也能清楚不过的感觉到来自对面的满满恶意。

    这家伙非善类!

    不躲不避,他迎上对方阴测测的目光,抱拳朗声说道:“小子沈云,请前辈赐教。”在鸿云武馆,弟子们之间,相互切磋,是常有的事。比试之前,双方都是先这般见礼。

    “啊!”台下又爆出一阵轻轻的惊呼。

    居然没有求饶认输!

    沈小子这是应战了!

    “滋——”,黄三爷深吸一口气,目光更加阴冷,心里冷哼,给台上那道月白色的身影打上了一道“不知天高地厚”的标签。

    在他的设计里,沈云此时应当痛哭流涕,跪地求饶才是。

    杨兴武也甚是意外,禁不住给了对面一个正眼。

    没错,真气初凝,充其量也就相当于高级武师的样子。

    哼,不见棺材不落泪!他又握了握拳头,冰冷的脸上露出一丝轻笑。

    很好,马上就能听到颈骨被折断的脆响!

    世上没有比它更动听的声音了!

第二四六章 不可与小人结仇

    “慢着!”不等杨兴武回应,底下,黄三爷突然抬手。

    刷刷的,包括沈云在内,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他。

    黄三爷很满意这种焦点的感觉,得意洋洋的晃了晃头:“沈老弟初来乍到,看来还不懂我们这边比武的规矩啊。”

    沈云问道:“什么规矩?”

    “签生死状啊!”黄三爷笑眯了眼,“所谓拳脚无眼,刀剑无情嘛,比武之前,双方都是要签一张生死状,生死由天,一切后果自负。”

    和他一个德性,四周环立的混混们,也都望着沈云,皮笑肉不笑。

    偌大的院子里顿时静得能听到一根针落到地上的声音。

    错不了,黄三爷今儿是要沈小子的命呢!

    再看向台上的沈云,大家都觉得那得月白色的身影已跟死人无二。

    齐伯不由咬得后牙槽“咯吱”作响。胡说八道!哪有这样的规矩!

    太欺负人了!血气冲上头,老罗欲冲上前去,大声揭穿黄三爷的谎言。刚一迈腿,被齐伯死死的拉住了。

    他愕然回头。

    齐伯冲他轻轻摇头。

    立时,他明白了过来:今天这情形,签与不签那生死状,有两样吗?姓黄的此举不过是戏弄沈爷而已。就跟猫戏耗子,是一回事。此刻,姓黄的巴不得他们上前理论。

    哼哼,我们不上当。

    想通里头的关节,他气愤的收回腿。

    至于丁叔,他不是仙都人,平常也没见识过真正的比武,不懂这些。所以,气愤之余,忍不住又按了按藏在身上的砍骨刀。

    沈云看了对面的杨兴武一眼。

    后者眼皮子都没眨一下:“拿来。”关于生死状,黄三爷事先跟他通过气。没别的意思,就是防着将来那个在仙宫里得脸的洪爷回来找麻烦。

    高台之下,一个管事双手捧着一个大红托盘,“噔噔”的跑了上来。托盘之上,摆着一张生死状,还有笔墨和红色的印油。

    杨兴武提起笔,刷刷的末尾空白处签下自己的名字。撂了笔,又用大拇指按了印油,在旁边印下一道指印。

    管事转身,将托盘捧到沈云跟前,一双绿豆小眼直挺挺的望着他斜嘴笑道:“请吧。”

    沈云细细的读罢生死状。洋洋洒洒,数百字,其实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自愿比武,生死由天。

    其实,没看到杨兴武本人之前,他心里还有些担忧。然而,如今,他是一点儿也不担心了。因为他看得出来,杨兴武的实力还不如那天在四海香烛铺的华衣公子。

    生死由天?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偏自来吧!他在心里笑了笑,认真看过上面的墨迹,确定没有做手脚之后,也签名、按手印。

    这位管事是黄三爷精心挑选出来的。他最大的长处是口才了得。管事也原本以为要费些唇舌,才能签下生死状。不想,对方全程木着脸,竟一声不吭的签了。

    他诧异的看向沈云——三爷这回莫不是看走了眼?

    可惜,对方年纪轻轻,一双眸子却望着比院子里的那口老井还要深。他又是没拳脚功夫伴身的寻常人,实在是什么也看不出来。

    罢了,就算这小子能打赢杨爷,那又如何?他还能躲过黄三爷布下的天罗地网?

    想到这里,他放心的捧着托盘,“噌噌”的跑下高台,去给黄三爷查验生死状。

    见沈云的签名苍劲有力,完全不受影响,黄三爷心里不禁“咯咚”作响,泛起一丝怪异之感。但一想到自己布下的天罗地网,他信心满满的抹掉了心中的怪异,靠在师背上,向高台上扬手:“两位都是痛快人。闲话少说,比武开始!”

    杨兴武解下了缠在腰间的九节金鞭,拿在手里“哗啦”一抖,护在胸前,摆开架式,邪笑道:“小家伙,亮出你的兵器来!”

    比武,他从来都是认真的。哪怕对方只是个初级武者。

    沈云也没客气,右手化成掌刀,左手握拳,摆出劲风拳的第一式,锁定自己的上、中、下三路,朗声应道:“杨爷,请!”

    正所谓,外门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杨兴武见他仅是简简单单的一个守势,便将周身守得严严实实,无懈可击,不由敛了笑,神色变得凝重起来。

    而台下众人纷纷被镇住——居然敢用一双肉掌对上九节鞭!这位究竟是被吓傻了,还是深藏不露,真的太厉害?

    黄三爷皱了皱眉头。心里头,刚刚被压下去的那丝怪异感,又冒了出来。并且比先前还要强烈许多。

    立在左侧的一位混混见状,连忙哈着腰说道:“三爷,这小子这是要破罐子破摔吧?”

    “不然,他还能怎的?”这话说到了黄三爷的心坎里去了。他捧着肚子,呵呵轻笑。就算杨兴武不顶用,难道他还信不过自己布置的暗手?

    说话间,高台之上的两人已经缠斗在一起。

    没错,就是缠在一起。

    杨兴武没有想到,对方年纪轻轻,竟然应对如此之老道。一上来,就是贴身缠斗。如此一来,九节鞭根本就打不开,优势全无不说,反倒有些缚手缚脚,迫得他只能连连后退。

    才两招,他已然被逼到了比武台靠外边的角落里。

    不行!过招的时候,最怕的是被对方带节奏。腿跟一转,他立刻抽身,试图躲到一边,拉开距离。

    哪知,对方的步法竟然远在他之上。呼吸之间,已然封住了他的前路。

    根本就躲不开!

    该死的,好深沉的心机!竟是扮猪吃老虎!杨兴武立刻意识到情况不妙。再这样比下去,不出十招,自己必败无疑。

    当即右手的大拇指发力,用力指腹之下的小突起。

    那是一个机关按钮。

    “喳喳喳!”

    霎那间,覆盖着九节鞭的那些鳞片尽数张开,闪着黑色的寒光。

    鞭上淬了毒!

    是血蝎子之毒血。

    不至于什么三步倒、五步倒,但见了血之后,能在数息之内全身麻痹,连说话的力气也使不上来。

    沈云挑眉。

    淬了毒,也没有用。

    因为他早有准备。在今天早上的粟米粥里悄悄的加了百花玉露丸。

    这是经他改进之后的百花玉露丸。连尸毒都能解,还怕这种江湖上的寻常毒物吗?

    这会儿,不但他不怕,就连跟来的齐伯他们三个也是百毒不侵。

    只是,杨兴武的下作手段彻底激怒了他。之前,他还打算放这位一马。此刻,他改主意了。

    师父生前常说,不可与小人结仇。

    那么,万一与小人结了仇,怎么办?

    师父说:杀掉,以绝后患。

    毫无疑问,杨兴武乃小人一枚。

第二四七章 这回死定了

    沈云不退反进,欺身上前,同时,运转真气护住右手,抓住九节鞭的鞭尾。

    “风卷残云!”

    “咯嚓嚓嚓……”

    右手逆鞭而上。但凡手掌所到之处,不管是鞭上的黑色铁鳞片,还是婴儿胳膊粗的鞭身,无不应声寸断!

    杨兴武只觉得手头一轻,转眼之间,七尺长鞭已然只剩下握在手里头的半截鞭柄。

    快!

    太快了!

    他甚至于没能看清对方用的是什么招式!

    怎么可能!

    我的九节金鞭分明是用九成百炼精铁加一成赤金所铸,至柔至刚。

    一个半大小子竟然用一只肉掌轻轻松松的将之寸折!

    他,他是仙官大人!

    电光石火之间,杨兴武的脑海里冒出这样一个结论。

    久在江湖,他的身体的反应远远快过头脑。

    当即,双膝一软,“扑腾”,重重的跪在地上。

    “饶命!饶命啊!”手里的半载鞭柄“当啷”坠地,杨兴武抱拳求饶,“小的有眼无珠,冒犯了大人……”

    惊呆了台下众人。

    黄三爷回过神来,额头上,大颗的汗珠子,争先恐后的钻了出来。

    “三爷……”旁边的管家惶恐之下,竟然抓住了他的一只衣袖。

    眼底腾起阴戾,黄三爷咬牙轻声说道:“如此,更不能放他走。”

    那可是一位仙官大人!杀了他,是以下犯上,罪不可恕!管家吓得脸上血色全无,禁不住张嘴惊呼:“啊?”

    黄三爷狠狠的瞪着他:“放走他,我们都得死!”

    管家瞬间明白过来:杀了他,在座的,个个都是死罪。反倒无人敢告密。

    死谁,都不能死自己。他使劲的点头:“小的,明白了。”

    黄三爷瞥了一眼站在影壁之前的齐伯等人。

    管家是跟随他多年的心腹,只要一个眼神足矣。

    “是。”管家领命,挥手带走一小队带刀的混混,扑向齐伯他们。

    比武台上,形势骤然翻转。齐伯他们三个与在场的大多数人一样,都被惊得呆若木鸡,此刻皆未回神。

    眼见着,管家带着混混们从四面围了上来。

    说时迟,那时快。

    “嗖嗖嗖——”一道劲风破空袭来。

    “噼哩叭啦!”

    管家和混混们一头栽倒,躺在地上直抽抽。

    齐伯他们被吓了一大跳,本能的齐齐往后弹出老远。

    这是怎么回事?

    人们冷不丁听到背后的动静,纷纷转过身来。

    只见管家和几个混混翻着白眼,口吐白沫子,在地上一个劲儿的抽痉。

    再一细看,他们棉裤的膝盖上那一处都破了一个老大的洞,汩汩的往暗红色的血水。

    好霸道的暗器!

    人们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也有江湖经验丰富的人看出来了,这几个人中毒了。故而,他们看向齐伯他们三个的眼神变得意味深长。

    只有黄三爷因为回过神来之后,一直不错眼的盯着台上,故而,看得真切。

    这些“暗器”全是沈云随手甩出来的。

    可不就是随手吗?所谓的“暗器”就是碎掉的九节鞭碴子。

    应该是看到了影壁前的动静,臭小子连眼风都没给一个,反手一把打出了手中的碴子。

    绝对是仙法!

    天老爷,他真的是一位仙术高深的仙官大人!

    姓杨的没有看走眼。

    一时间,黄三爷坐在垫着厚实软和的太师椅里,却比坐在烧得通红的火炉上还要难受。

    打不过,真的打不过啊。仙术不是我等肉眼凡胎能敌的。所以,姓杨的二话不说,“叭唧”就给跪了。

    死啦死啦,这回死定了!

    就在这时,他看到跪在沈云脚跟前的杨兴武微微往这边侧了侧脸,冲他飞快的眨了眨眼睛。

    福至心灵,他立时意会过来,猛的抬手将一旁高几上的茶碗扫落到地上。

    这是他事先布置下去的信号——掷杯为号,天罗地网启动!

    咔嚓!

    高台的大部分台面突然下陷。

    很不幸,沈云正好站在蹋陷部位。

    相反,与他仅半步之隔的杨兴武却安然无恙。

    就在这时,杨兴武脸色大变。

    “受死罢!”他狞笑着,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低头、弓背。

    一道夺目的寒光自他的后背里射出来,直指沈云的小腹。

    眼见着沈云脚下踏空,避无可避。

    形势再次陡然反倒,台下的街坊们只觉得两人眼睛不够使,完全看不过来。

    齐伯他们三个里,老罗的反应最快,却也只能悲呼:“沈爷!”

    可是,黄三爷觉得这些还不够。因为他们要对付的是一位仙术高深的仙官大人!

    今天,我们要诛杀一位仙官大人!

    一双眸子里刷的迸射出夺目的光芒,象是被点燃了一般。他果断而又决然的挥手:“射!”

    呼啦啦——

    四面的院墙后面突然现出近百名手持强弓利箭的黑衣壮汉。

    乌黑的箭头,无一例外,齐齐指向比武台上的沈云。

    嗖嗖嗖——

    箭,如雨!

    “啊呀——”台下的人们抱头惊呼,纷纷从鼓凳上滚落,或蹲或趴,生怕被误伤。

    “沈爷!”这时,齐伯和丁叔也反应过来了,与老罗一道,拼命往比武台那边飞奔过去。

    所有人都认为沈爷必死无疑。

    杨兴武也是。

    可惜呀,不能亲手扭断这位仙官大人的脖子。他在心里小小的遗憾了一把,准备就地一滚,离开比武台。

    虽说这些弓箭手都是主簿大人让他带过来的,但利箭无眼。他若还呆在台上,也照样会被射成刺猬。再者,所有的箭头,都是他亲手淬得毒。

    血蝎子毒,可不是闹着玩的。

    然而,还不等他打滚,冷不丁,一道劲风将他整个儿吞没。

    刹那间,眼前一花,天旋地转。

    啊啊啊——,那是什么!

    黑压压的箭雨!

    它们,它们怎么都冲我来了!

    前所未有的恐惧象滔天的巨浪,劈头盖脸的袭来。他终于发出一声绝望的悲嚎:“不——”

    嗖嗖嗖——

    声音刚出口,箭雨风驰电掣而至。

    血线象绽放开来的烟花,转眼之间,他周身皆插满了利箭。

    怎么会这样呢?杨兴武头一歪,断了气。死时,双目圆瞪,一脸的不可思议。

    怎么会这样!黄三爷瞪着比武台上的那道旋风,轰的一声,脑袋里象是炸了锅。

    好厉害的旋风啊!

    象是一个大漩涡。但凡它沾到的东西,不管大小,统统被吸了进去。

    被吸进去的东西也随着一起飞快的旋转着。

    是以,旋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增大。

    三尺来宽、丈许……

    天帝老爷,这是要吞天毁地吗!

    脑海里有一个声音在咆哮:“跑啊!快逃命!”

    可是,黄三爷的身子却完全不听使唤,只知道簌簌发抖。

    “噗——”,胯下喷出恶臭。他瘫在太师椅里,两眼翻白,竟是活活的被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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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峰多谢书友闷骚大男孩的月、票,谢谢!

第二四八章 旋风斩

    其实,旋风并没有象黄三爷想象的那般变成吞天吐地的大怪物。它只是吞没了整个比武台而已。

    这是因为沈云目前的真气仅能做到这一步。

    不过,用来对付这群宵小,足够了!

    两只拳头紧握成拳,沈云双臂一振,大吼一声:“给我破!”

    轰的一声巨响,旋风应声炸开。

    先前它是碰到什么,就吞噬什么。这会儿,恰好反过来了。

    大大小小的木块、被撕碎的红绸、歪歪扭扭的箭,以及杨兴武的头颅、胳膊、腿儿……带着旋儿,象漾开的水纹,呼啸着往四周飞射击出去。

    其速如闪电!

    四面院墙上的弓箭手们哪里躲得过!

    他们连哼都来不及哼一声,纷纷被劈头盖脸而来的碎块们打中,噼哩叭啦的与高高的墙头一齐跌落。

    这一招是沈云将“飞花越柳”与“劲风拳”结合在一起而成。也是过去的两天里,他在北跨院里反复打磨,自创出来的第一招。

    以他自身之力,自然是无法做到如此威力。他这是借用了那丝微弱的气流。

    好吧,别看那是一丝几乎不易察觉的气流。事实上,上千次捕捉到它之后,沈云总经到,如果以自己的真气为引,以劲风拳为载体,这道气流最大能扩大至径圆约摸五丈的龙卷风!持续时间有十息之久!

    又反复打磨了数百次,招式初成。

    一招两式,先是吞噬,然后是爆破。

    因为第一式重在蓄力,第二式才是真正的杀招,威力远在第一式之上,所以,他将之命名为:旋风斩。

    可不是“斩”么?

    招术初成之时,通过推算,他发现北跨院太小了。不能将“旋风斩”淋漓尽致的发挥出来,故而,悄悄出城,在郊外,寻了一个没有人烟的山谷试招。

    全力一试,他自己都惊呆了:此招好不霸道!方圆十丈之内,但凡风力余波所到之处,不管是数百斤的山石,还是一人合抱的大树,无一不被拦腰斩断。

    换在以前,打死他也不敢相信,只是一丝微弱的气流,能放大至如此之境。

    这还是受他自身真气的限制。

    他的真气越是浑厚,“旋风斩”的威力越能千百倍的增大。

    更令他惊喜的是,通常威力巨大的招式或多或少都会对施招者造成一些伤害。在武学上,这被称为“反噬”。然而,“旋风斩”没有。不但没有反噬,而且每全力施展一次,真气当场能增加一倍。

    尽管是半刻钟之后,真气开始回落。大约半个时辰,便恢复如初,但是,真气会变得略微紧扎一些。

    有了此招,他信心满满,纵然是龙潭虎穴也敢闯一闯,何惧“防守森严”的黄府?

    他唯一担心的是,此招分为两式,第一招蓄力需要些时间。如果黄三爷请来的这位杨爷是先天武者或者炼气士的话,他也许没有足够的时间出招。

    看到杨兴武本人之后,他完全放心了。

    之前,他没有象杨兴武一样,施展轻功,飞身跳上比武台,而是老老实实,一步一步的走上去,并非是什么扮猪吃老虎,完全是不得不如此。

    一来,他的“旋风斩”还不是很成熟,做不到随时随地,随心所欲的出招。为了最大限度的放出招术之威,他必须事先测量出周边的环境。比如说,场地的大小、风向、风力等。

    二来,他对黄府不熟,也需要时间去暗中观察,看比武台和周边是个什么情形,有无埋伏。

    只有搞清楚了这些,他才能确定在哪里,以及如何施展“旋风斩”。

    诚然,就这样走上去,既无气势,也无面子,很掉价。但性命攸关之时,这些又算得了什么?

    “旋风斩”过后,整个前院象是被拆了一般,嚣闹之中,被腾起来的烟尘吞没。

    待尘烟散尽,院子里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不知道过了多久,有胆大者回魂。他们惊喜的发现自己还活着,并且是毫发无伤。于是,悄悄的往比武台那边偷瞄。、

    比武台早就不复存在。那里在爆破之前已被夷为平地。

    他们是在找那道月白色的身影。

    呀,大煞星竟然不见了!

    心头大惊,他们嗖的收回目光,继续趴在地上不敢动挪。

    等了一会儿,还是没有动静。刚刚憋回去的胆子又渐长。他们试着用两眼的余光四下里打探。

    结果,除了碰到几道同样战战兢兢的目光,并不见大煞星的身影。

    人呢?

    欢喜之余,他们起身四望。

    大煞星不见了!

    就连他带来的三个仆从也没了影踪!

    他们走了。

    就这样不声不响的走了!

    扔下一地的尸体。

    黄三爷,死了。

    环侍在他身边的小混混们东倒西歪的躺在地上,生死不知。

    四周的青砖院墙化成一地砖头碴子。底下横七竖八的现出一些血淋淋的胳膊、腿儿、脑袋之类的。

    惨不忍睹。

    “啊——”,终于有人惨叫,拖起身边的家人,连滚带爬的逃了出出去。

    象是开了一个头,众人“轰”的呈鸟兽散。

    陈老爷也是。今天与他一道来的,还有两个儿子。年轻人不顶事,这会儿还没回魂。他只得一手拖着一个儿子,拼命往外跑。

    一气跑回自家院子里,顾不得松开俩儿子,他上气不接下气的吩咐目瞪口呆的门房:“快,关门,上大杠子!”

    就在这时,左手边,小儿子一屁股瘫坐在地上,“哇”的嚎啕大哭。

    瞧这点出息!陈老爷气得脑门上青筋暴起,当即,一腿甩了出去:“滚!”

    算这小子走运。

    刚才的逃命,消耗了他几乎全部的气力,这一腿是从所未有的绵软乏力。

    陈二爷没有被踢风,反倒是被踢得回了魂。

    “爹,救救儿子,儿子这回死定了!”他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紧紧箍住自家老爹的两条腿,“儿子不要死……儿子不要被撕成碎片……”

    “什么?”陈老爷惊得两个眼皮直跳,战战兢兢的低头望着他,“你,你做了什么?”

    陈大爷也整个人都不好了。以他对弟弟的了解,这家伙绝对是闯大祸了,并且,这祸事还与今天的比武有关。自家老爹显然也是这么想的。

    陈二爷却什么也不肯说,只是象久溺之人抱着浮木一般,死劲的箍住自家老爹的腿,语无伦次的大呼大叫。

    最终,两父子合力,总算将他从陈老爷身上扒拉了下来,架到了正房的里间。

    “我的祖宗,你到底做了什么!”陈老爷挥起胳膊,打了小儿子一记耳光。

    陈二爷打了个转儿,重重的跌倒在地。

    “爹,前些天,我请黄三爷喝了一回酒……”他捂着脸,仰头惨笑,“说了沈爷的事。”

第二四九章 想多了?

    杨兴武被旋风斩撕成了碎片,而黄三爷则被活活的吓死在了太师椅里。虾兵蟹将们折损大半,余下的,被吓得昏死过去,也成不了什么气候。沈云无心再追究,拉着石化状态的齐伯他们三个径直回了家。

    看着大门后面、院墙下面码好的柴火、齐妈她们抱在怀里的油罐子,还有齐伯等人从皮袍下面拿出来的菜刀、斩骨刀等物,沈云这才知道他们竟是做的是同归于尽的打算。

    从来,他听人们说的都是类似于“好死不如赖活”之类的话语。是以,他觉得有些难以理解:“黄三爷要的只是我的性命。你们真的不怕死吗?”

    齐伯小心翼翼的将菜刀放进桌上的竹筐里,笑道:“当然怕啦。谁会不怕死呢?”

    说着,细心的的叮嘱阿花姐好生将它们收回厨房里,末了还特意加了一句:“油罐子要离灶膛远一些,莫与火折子摆在一起。”

    “知道了。”阿花姐欢欢喜喜的双手提着装着油罐子和刀具的竹筐去厨房。

    下首,丁叔咧嘴笑道:“老话说的好,好死不如赖活着。以前,吃不饱穿不暖,都舍不得死。如今过上好日子,更舍不得死了。”

    “那你们还……”沈云不解:明明舍得不死,为什么还一个个的做出了赴死的准备?还有,既然连死都不怕,你们为什么还要整日里怕这怕那,缩头缩脑的活着呢?

    目送阿花姐带着一筐危险的东西走了出去,齐伯这才收回目光,叹道:“沈爷,没谁舍得死。就象老丁说的一样,以前那种苦哈哈的日子都捱过来了,更何况现在过得比泡在蜜罐里还要甜。沈爷,从来没有人把我们这样的贱民当过人,也只有您和爷,才把我们当人,让我们也堂堂正正的活着。黄三爷为难您,那就是我们的头号敌人。我们也没别的能耐,就只能跟他拼命了。”

    “就是。”想起前面几天提心掉胆的样子,齐妈的眼泪又禁不住的往外涌。她用衣襟揩着眼角,说道,“奴家就是拼着一死,也要拉了他来垫背。”

    “对。奴家就算杀不死他,能咬他一口,撕下一块肉来,也是心甘。”就连一向性情柔和的罗婶也恨恨的说道。

    看着他们义愤填膺的样子,沈云突然明白了——在这世上,没谁愿意卑微的活着。之所以卑微,全是因为无可奈何。

    为什么会无可奈何呢?

    因为从很久很久以前,世人皆被蒙蔽。那时的强者们为了一己之私,撒下弥天大谎,把绝大多数的人定位为“废材”。比不过强者们的拳头,绝大多数的人也只能匍伏于强者的淫威之下,卑微的活着。

    从来都没有人给过这些“废材”希望。

    所以,世上大多数的人都是靠着求生的本能在活着,就象蝼蚁。

    人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过得如此凄苦、卑贱。这时,先是天神宗抛出了“废材论”,后有仙庭的“贱民”体系,于是,人们便以为自己真的是上天抛弃的废物碴子,久而久之,真的麻木、沉沦了。

    然而,一旦有人给了他们希望,让他们知道所有人都能堂堂正正的活着,那么,等于是唤醒了他们。

    对,是唤醒!就象齐伯他们现在这样。

    这时,如果再有人要将他们打回原来的泥泞之中,他们是敢与之拼命的。

    一个人连死都不怕了,还会怕什么?还有什么可怕的?

    就在这时,沈云突然听到丹田里“毕剥”作响,象是有什么东西炸开了。旋即,整个丹田满满当当的,暖意融融。人象是泡在温泉里一般,好惬意啊!

    啊,发生了什么?他连忙起身:“我有些累了,先去小睡一会儿,午饭你们不用等我。”说罢,急匆匆的去了里间。

    “是。”齐伯赶紧的示意众人随自己一道离开。

    走到门廊的台阶下,他回头看着里屋,压低声音对大家说道:“台上的那阵龙卷风风肯定是沈爷使出来的仙法。刮了那么大的一道风,沈爷能不累得慌吗?今天的午饭,我们都在厨房里凑合着吃得了,莫扰了沈爷睡觉。”

    原本是要好好的搓一顿庆贺庆贺的。现在,计划自然要变了。

    “那也不能叫沈爷饿着啊。”丁叔关切的说道。

    齐伯看向罗婶:“让阿花做碗血燕煮在灶台上,爷醒来,随时可以吃。”

    “是。”罗婶领令,“奴家这就去挑血燕。”再好的血燕,也难免会掺杂一些毛发在里头,是以,煮之前,要先泡发,细心的用小镊子挑出毛发之类的杂质。

    齐妈拉着她的手:“一起去。我们两个一起挑,快一些。”

    接着,齐伯给丁叔和老罗也派了活——沈爷今儿大显神威,街坊们眼下是都蒙了。等他们反应过来,势必会上门来道贺。他们得先做点儿准备。

    至于黄三爷那边……呵呵,他敢用项上人头担保,今天在黄家前院里发生的事,一个字也不会传出去。在仙都,从来都是拳头底下出道理。黄三爷死了,那是白死了。就连他在仙府衙门里头当主簿大人的姐夫也不会为他出头。说不定,主簿大人得了信,还会派人送一份厚礼过来道歉呢。毕竟杨兴武,还有藏在院墙后头的那些弓箭手都是他的人。这事儿,前后三条街的人,谁不知道?瞒不住的。

    几人放轻手脚,各自忙活。

    沈云在里间的炕上盘腿坐好,深吸一口气,平复心情之后,开始走心法。

    不到半刻钟,一遍心法走完了。

    他难以置信的睁开眼睛。

    在金燕楼的那一次,丹田里也是这般,跟揣了个团似的,结果,他体内凝出了真气。

    是以,这回,他以为是真气涨了。

    不想,一遍心法下来,只是感觉丹田里满满当当。

    真气没有增加,感觉又略微凝实了一些;

    经脉、各处器脏也跟平常没有什么不同之处。

    好吧,是我想多了。他挠了挠头,开始回想今天的比武——事后总结,这是他多年来养成的一个习惯。还别说,这个习惯令他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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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五零章 街坊们

    如齐伯所料,下午的时候,街坊们陆续送了厚礼和拜帖过来,求见沈云。

    一时间,街巷里人头攒动,挤满了送礼的队伍。

    多亏齐伯早有准备,让老罗临时去给丁叔帮忙,专门负责登记、核实礼单。即便是这样,两人也忙得团团转。

    快到晚饭点的时候,他们总算忙清了。

    大家伙儿围着桌子一清点,很快得出:前后三条街的街坊们几乎齐全了。唯一没有来的是街口的陈家。

    “不对呀。”齐伯纳闷极了,“初一早上,他们是第一家过来拜年的。今儿怎么会缺了他们家呢?该不是清漏了吧?”

    丁叔使劲的摇头:“不可能。就算漏了帖子,还能漏掉礼单吗?”

    老罗也道:“我确实没有收到陈家的礼单。”

    “可能是明天过来。”齐伯也没有太放在心上,起身拿起整理好的帖子与礼单,去东厢房那边,“我去看沈爷起来没有。”

    到了那边的门廊下,沈云刚好开门出来。

    “您起来了。也不知道晚饭做好了没有,我去看看。”齐伯将帖子与礼单呈给沈云,自己则乐呵呵的往厨房那边去了。

    沈云本就是出来吃晚饭的,闻言,拿着半尺来厚的一撂帖子与礼单回到了屋里。

    不一会儿,齐伯回来了,给他端来了一盅燕窝:“沈爷,晚饭还要等一会儿,您先喝盅燕窝垫垫肚子。”

    沈云道了谢,接过去,问道:“齐伯,这些礼要怎么处理?”这一回,不仅是本街的左邻右舍们送了厚礼过来,而且前、后街的街坊们也都齐全了。上一次,还有个拜年的说头,这次,纯粹就是送礼求见面。生平头一次碰到这种情形,他不知道这又是仙都的什么风俗习惯,一时间不知道该拿这些厚礼如何是好。好在身边有齐伯和老罗这些老仙都人可以询问。

    齐伯笑道:“他们今儿见识了您的神威,送礼来是结了攀附的心思。这些帖子里,您觉得有眼缘的,就留下来,安排个时间见一见;要是不想见,直接将帖子和礼一道退回去。这些都是小事,您不必太在意。”顿了顿,又道,“前后三条街,差不多都来了。只缺了街口的陈老爷家。”

    沈云也注意到了,不在意的笑了笑,推开帖子与礼单:“那就明后两天里见一见他们。具体是什么时间,都由你来安排。这些礼,也都放入库房。”他看过了,尽是些金银与绫罗绸缎。他又不缺钱,还有,既然收了街坊们的礼,以后就会有了人情往来。他不想因为这些琐事而分心,所以,索性拿了出来,放入公中,交由齐伯打理。

    “好咧。”齐伯甜甜的笑了,两个嘴角咧到了耳后根。他原以为沈爷会生气,一个也不见的。因为上午的时候,这些人都聚在黄家前院里,袖手旁观看热闹呢。没想到,沈爷年纪小小,心胸却如此之宽阔,直接将事情翻过去,一概不与追究。另外,沈爷将这么一大笔财物交由他打理,足以可见对他的信任。

    好仁厚的心性啊。跟着这样的人,他感到心里很踏实!

    当天晚上,他点灯将所有的礼物造册,登记入库,忙到快子时了,才睡觉。

    第二天清晨,他捧着账簿要去东厢房向沈云汇报,丁叔一瘸一拐的飞奔而来:“齐伯,出事了。”

    “啊?”大清早的,又是正月里,齐伯整个人都不好了。

    不等他细问,丁叔自个儿“呸呸呸”的一连往地上啐了三口。末了,不好意思的轻轻打了自己一嘴巴子:“看我这张嘴!连句话也不会说。是街口的陈家出事了。”

    怪不得昨天缺了他们家。齐伯松了一口气:“什么事儿?”

    丁叔答道:“陈老爷昨天去了。刚刚我去扫大门时,看到他们家的门口挂上了白布和白灯笼。”

    现在连十五都没有过,出了白事,晦气得很。所以,担心会冲撞了街坊们,一般只会挂白布和白灯笼,不兴哭灵。

    “哎哟,陈老爷不是看着很硬朗的一个人儿吗?”齐伯很是意外,不过,也没有再多说。大过年的,讨论白事,晦气!他摇了摇头,“这事得禀报给沈爷听。送不送奠仪,还得沈爷拿主意呢。”

    沈云百无忌惮,不兴什么晦气不晦气的。想到初一那天,陈老爷带着家里所有的男丁过来拜过年,觉得这事不能不管。不过,他真没这方面的经验,不知道该如何处置。只能再问齐伯。

    “又不是亲朋好友,邻里之间,您要是不嫌晦气,等会儿我叫上老罗,一道送份奠仪过去,给陈老爷上柱香就行了。”齐伯如是答道。昨天,沈爷一拳打出了在这一带的身份与地位。大过年的,能派人去给陈老爷上柱香,那叫大抬举。对陈家够仁义的了。

    沈云点头:“行,你安排就是。”

    说完陈家的事,齐伯将账簿呈上去,给沈云过目。

    “很好。”后者翻完之后,满意的交还给他,“以后,家里的事,你们多费心。”如今手头不缺钱,不用为吃穿二字发愁,他要将主要精力放在武学上,不想叫这些庶务分了心。

    “是。”齐伯与丁叔两个齐声应道。沈爷是要做大事的人,岂能为这些鸡毛蒜皮的事分心呢?他们跟着沈爷,别的做不了,那就把家里安排妥贴,好叫沈爷能全身心的做大事。这才叫他们尽到了本分。

    吃过早饭,齐伯备了奠仪,与老罗一道,送去了陈家。

    在陈老爷的灵前上了一柱香之后,他们俩跟陈大爷说了声“节哀顺变”,便离开了——两家平常也没什么往来。再者,家里这两天是真忙,那么多的街坊排着队求见沈爷呢。哪里有工夫久坐?

    出了陈家,老罗满脸疑云:“齐伯,您没有觉得陈家有些不对劲吗?”齐伯也感觉出来了。不过,他没有细说,而是反问道:“你觉得哪里不对劲了?”

    老罗答道:“陈二爷两口子都不在。接奠仪时,我只在孝子堆里看到了他的独子。”按仙都的风俗,陈二爷与陈二奶奶左右要有一个守在灵堂里,这才叫守礼。

    齐伯点了点头:“怕是兄弟两个吵翻了。”在这条街上,谁不知道,陈二爷没用得很,是父兄养着他,还有他的妻儿。陈老爷在时,陈大爷不敢吱声。如今,陈老爷不在了,陈大爷不乐意继续养兄弟一家子,也是人之常情。这种在父母的灵堂上,兄弟翻脸的事,简直不能再多。

    两人叹了一口气,没有再多说。

    殊不知,他们俩一出门,陈二爷从后头冲了出来,脸上尽是喜色:“大哥,沈爷派人送了奠仪过来。也就是说,没人跟他告密呢。那我能给爹披麻带孝了,是……”

    陈大爷没有理他,而是板着脸,问追出来的两名家丁:“叫你们看着陈爷,都是怎么看?”

    两名家丁不由打了个哆嗦:“小的……”

    “每人五十板子。办完丧事后,自己去领罚。如有下次,全家老小一并发卖。”陈大爷挥手,“愣着做什么?还不将陈爷请到后头去!”

    “大哥……”陈二爷大叫。然而,两名家丁已经冲上来,用破布堵了他的嘴,一左一右的架起来,直接拖去了后头。

    陈大爷扭过头,看向供桌上,陈老爷的灵位,眼底全是无可奈何。

    昨天夜里,陈老爷终于醒转,却是面如金纸,气若游丝,眼看着就不好了。他拼着最后一口气,叫陈大爷开祠堂,请出家谱,当着所有人的面,亲手划掉了陈二爷夫妇的名字。

    “以后,二房就只有宝儿兄妹两个。老大,你要好生教导他们。这个孽畜,就当他死了。我死后,不准他们两口子披麻带孝。”不等两个儿子接话,他用尽最后的气力说道,“丧事从简,只准摆灵一天。将这里的家业都卖了,后天,你就借着扶灵回乡,带着一家老小速速回老家去。莫要拖延。要是叫旁人向沈爷告了密,一家老小,谁也活不……”话未说完,两眼一翻,去了。

第二五一章 一桩沈爷肯定敢兴趣的秘事

    正午之前,前街黄府突然火光冲天,浓烟滚滚。

    北风一吹,大火迅速蔓延开来,眼瞅着就要祸害到近旁的邻居。

    好在是新年,又快到午饭点了,左邻右舍们都在家,人手齐。大家一齐上,很快就控制住了火势。至于黄府……一来,火势太大,救不了;二来,众所周知的原因,也没谁敢救。

    到了下午的时候,黄府里头的火渐渐小了,三进三出的院子烧得只剩下几堵断墙时,仙府的衙差们赶过来了。

    在仙都,每条街都有一位坊长。象这种情况,仙府首先会传唤坊长问讯。至于其他救火的街坊们,听到街口那边有人喊了一嗓子“大人们过来了”,当即哄的作鸟兽散了。哪里还看得到人影?

    “怎么回事?这是谁家?”为首的班头明知故问。

    如何回复,坊长早就打好了腹稿:“是黄三爷府上。快吃午饭的时候,突然起了大火。今天刮着风,黄三爷府上用的又是上好的木头,这火烧得很快,”偷偷抬眼瞥了瞥班头,小心翼翼的接着往下说,“大家伙儿根本就来不及,已经全烧起来了。”

    班头望着烧得乌黑的一地残碴,眉毛在眉心拧成了大疙瘩,嘴里噼哩叭啦的唠叨开来:“瞧这,大过年的!不是反复强调,小心火烛、小心火烛吗!你们这些人哪,任我们衙门这边说破嘴,也从来都是当作耳边风……”

    这是不予追究的意思。坊长暗地里松了一口气。事实上,他在心里没少嘀咕——黄家的这把大火,来得太过蹊跷。

    别看黄三爷在这三条街里横行了十几二十年,但正所谓“成王败寇”,“人走茶凉”,打今儿起,这黄家要彻底败了。只是,破船还有三斤铁,更何况黄家还有一位当主簿夫人的大姑奶奶,难免还会折腾一二。是以,该怎么应对,他心里挺没底的。

    难得班头的态度如此鲜明。得了,他也乐得省事。

    班头发完牢骚,终于回到正事上来:“里头的人出来了几个?”

    坊长瞧准了衙门里的态度,大胆的摇头:“家里正准备吃午饭呢。火起来之前,谁也没留意。火烧得太快了,等大伙儿拢来救火,火已经很大了。没看到里头跑出来人。”

    果然,班头摇头晃脑的叹了一句“唉,可怜”,没有再多问。

    这时,黄家被烧得精光,再无可烧可物,风一吹,火灭了。青烟了了之下,只有几处零星的残火时不时“毕剥”作响,爆个小火星子。

    班头打发底下的衙差们去火场里查看火因,还有伤亡情况。

    五个衙差领令散开,不到一盏茶的工夫,全回来了。他们很认真的现编着:

    “是从后院的大厨房里烧起来的。地上有油渍,旁边还有一只破瓦罐。估计是油罐倒了,溅到灶膛里,一下子就引发了大火,根本来不及扑灭。”

    “黄家上下,百余口,无一幸存。”

    坊长勾着头,极力掩下脸上的惊诧——如此看来,黄家的那位姑奶奶是捏着鼻子认了,不打算报仇了……

    “回衙里门后,如实上档。”班头点了点头,又转过头来,一本正经的嘱咐坊长,“大火无情,你们都要长点心,莫让悲剧再重演。”

    “是。”坊长唯唯喏喏的应着,心里却直叹息:黄三爷生前,这些衙差大人哪个不是这黄家大院的座上常客?如今,黄三爷才死,他们二话不说,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定了论,把黄家上下百多口人全当成了死人。

    班头不知道他心里在嘀咕什么,大手一挥,带着衙差们火急火燎的走了。居然连车马费都忘了讨要。那情形,好似屁股后面有虎狼追上来一般。

    坊长回头看了一眼化成焦土的黄家大院,抹了一把脸,也提起袍角,急匆匆的往家里赶——昨儿,他让长子去后街沈府送礼。按理说,沈府收了礼,今儿应该有回信了。到底那边是怎么答复的,他得赶紧回去瞧瞧。连黄家那位当主簿夫人的姑奶奶都不敢吭声,足以见沈爷之威武。好不容易碰到这条大粗腿,真是祖宗保佑,他得牢牢抱住了才是。

    黄府的消息传到丁叔耳朵里,是天擦黑,快要宵禁的时候。

    他抢在晚饭前,详细禀报给了沈云。

    “全烧死了?一个活口也没有?”后者非常意外。顿了顿,问道,“他们家都有些什么人?”

    齐伯据实以对:“黄三爷是家中独子,上头只有一个出嫁的姐姐。父亲听说是好几年前过世了。家里还有一个老太太。他的正头娘子听说与他年岁相仿,因为一直无所出,所以,很不得老太太喜欢,基本上没出来露过脸。他欺男霸女惯了,正经抬进去的小老婆据说不下十房。也都无所出。大家都说他是缺德事做得太多了,活该断子绝孙。除此之外,他还收了几十号徒子徒孙,也在黄家大院里住着。衙差大人们说他家里有上百口人,是包括了这些徒子徒孙,还有家仆在内。”

    丁叔又一脸八卦的爆料:“沈爷,我还听说,黄家的火,就是那位正头娘子放的。”

    “啊?”齐妈她们三个女的都不禁惊呼。

    沈云也道:“消息可靠吗?”初一听到黄家的惨事,他在心里担心,有人会嫁祸给他。毕竟,黄三爷昨天天还处心积虑的布下比武局,要他性命来着。如果真是黄家后院起火,他也放心了。

    “是黄三奶奶身边的一位管事婆子托人告诉我的。”丁叔很肯定的点头,“据她说,黄三奶奶早就想一把火烧了黄家大院。只是她与几个忠仆一直被关在后院里,动作不得。昨天,黄家大院乱了套,叫她们乘乱逃了出来。黄三奶奶最先点着的是黄老太太住的正院。黄三奶奶是真恨黄老太太,点火之前,特意把院子门从外面给锁住了。里头的人,一个也没能跑出来。”

    沈云问道:“黄三奶奶如今在哪里?”他相信,她不会无缘无故的让忠仆托人传话过来。

    丁叔叹了一口气:“死了。大火起来后,黄三奶奶乘仆从不备,往身浇了一罐油,冲进了火里。”

    大伙儿都吓了一大跳,屋子里,顿时静得能听到一根针掉到地上的声音。

    良久,齐伯“滋”的吸了一口气,问道:“那她们托人传话,是什么意思?”

    “她们请沈爷莫要追究她们。她们愿意离开仙都,从此不入仙都一步。”丁叔说道。

    沈云莫名其妙:“我什么时候说过要追究她们了?”

    齐伯赶紧解释道:“是黄三爷如此行事惯了,她们见得多了,便以为天底下的人,都和黄三爷一样的狠心肠。”

    这时,丁叔又道:“她们还说,只要沈爷肯放过她们,她们还愿意说出一桩沈爷肯定敢兴趣的秘事。”

    “我感兴趣的秘事?”沈云只觉得可笑。她们又不是他肚子里的虫,素未平生的,怎么可能知道他对什么秘事感兴趣?

    再说,他感兴趣的是仙都有没有象石桥坊市一样的修士坊市,那几个被常年幽禁在内院里的仆妇,还能知道这些?

第二五二章 财源滚滚

    闻言,齐伯他们几个都不约而同的起身,欲回避。

    丁叔连忙解释:“沈爷没发话,我哪里敢应她们?要等回了她们之后,才知道到底是桩什么秘事呢。”

    沈云笑道:“说了这么多,肚子都饿了。”

    “摆饭,摆饭。”齐伯笑着招呼众人。

    于是,没有再提那劳什子的秘事。

    晚饭后,丁叔独自从角门出去了。大约半个时辰之后,他风风火火的回来了,径直去了东厢房。

    “沈爷,您知道黄三爷为什么会找您麻烦吗?”他一脸气愤的问道。

    沈云不解:“为什么?”

    “是街口陈家的二小子!”丁叔恨声说道,“他在黄三爷跟前煽风点火,编排您如何如何厉害,又如何如何的看黄三爷不顺眼,要取他而代之。”

    沈云愣了一下,很快,明白过来:“她们说的那桩秘事,就是这个?”

    “嗯哪。”丁叔使劲的点头。

    沈云笑了笑:“没事了,早些洗洗睡吧。”

    “啊?”丁叔满脸错锷,“您不去找陈家算账?”

    “有什么好算的?没看到陈老爷都死了吗?”沈云轻轻摇头。估计是知情之后,被活活吓死的。

    其实,就算陈老爷没死,他也不会去找陈二爷的麻烦,更不用说陈家的其他人。

    与什么仁心仁义没有半个铜板的关系。纯粹是,他有信心,随手随地能象捏死蚂蚁一样,捏死陈二爷,乃至整个陈家,所以,不怕他们在他的面前兴风作浪。

    一头大象不会去找一只蚂蚁的麻烦,说的就是这个理儿。

    从前,他不会有这样的信心。

    因为变得强大了,所以,象陈家这样的,只要没有真正惹火他,他会直接无视。

    他的时间很宝贵。有那工夫报复陈二爷之流,还不如抓紧这点滴的时间,练拳、画符、走心法,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

    “哦。”丁叔摸着后脑勺想了想,心道:也对。还报复个什么样?陈老爷都被陈二爷那个不肖子吓死了。陈家因此而赔上了当家老爷子的命,也算是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差不多扯平了。

    不过,心里还是气不过。出了东厢房后,他去找了齐伯和老罗发牢骚。

    这回,痛快多了。三人一道拍着桌子,冲街口方向,好一通大骂。

    骂完之后,老罗越想越不心甘:“沈爷仁义,不追究他们。哼,我老罗可没这么大方。明早,我去会会陈家二小子。”

    丁叔第一个响应:“算我一个。”

    齐伯哼道:“一起罢。”

    第二天,吃过早饭,他们三个瞒住沈爷出了门,直奔街口陈家。

    孰料,还是晚来一步。

    陈家门口的白布、白灯笼全撤掉了;写着“陈宅”的横匾也不见了,只留下一个积年的印子;黑油大门紧锁,正中贴着一张巴掌大的红纸。在仙都,这是“吉屋出售”的意思。

    “跑了!”丁叔气得踢了一脚门,“这帮孙子!”

    老罗一把扯掉门上的红纸,撕得粉碎,扔在地上,踩呀踩:“我呸!一屋子倒霉东西,也好意思称吉屋!”

    “算他们跑得快。”齐伯拉着两人往回走。呆会儿,街坊们要来拜访沈爷,他们没闲工夫对着一所空宅子撒气。

    当然,这事,得禀报给沈爷。

    “昨晚,我回来的时候,特意看了一眼,那院子里还点着好些白灯笼。估计是今天清早跑的。”齐伯禀报完后,丁叔补充了一句,“什么叫做心虚?说的就是他们那一窝。”

    齐伯考虑得要长远一些,眼里泛起一丝愁云:“沈爷,您看,他们分明是早有准备。可,昨天,我和老罗去上祭时,他们一个抱歉的字也没有说,瞒得跟没事人儿一样。这家人的心思太深了。我担心他们会记恨上了,将来是个祸害。要不要去追回来?”

    沈云却不以为然,摆手说道:“无事。任他们去罢。”还是那句话,陈家,掀不起什么风浪。

    见状,齐伯他们也不好再多说。这时,大门那边传来拍门声。

    “估计是街坊上门拜访来了。”齐伯示意丁叔和老罗去门口看看。

    不一会儿,老罗拿着一封大红帖子跑了进来:“沈爷,前街的王坊长求见。”

    齐伯闻言,喜气立马淌了一脸。搁在从前,他们看到坊长,那都得毕恭毕敬的唤一声“坊长大人”。从来不敢想象,有朝一天,坊长会巴巴的递了帖子,上门求见。

    果然,爷没说错。跟着沈爷,不但有肉吃,而且是倍有面儿,前程大好!

    很快,王坊长被引到了正屋的客厅里。

    在客位坐下来后,王坊长开门见山,从怀里取出一个红封皮的小本儿,恭敬的双手奉上:“这是小人的一点心意,请大人笑纳。”

    又送礼?仙都的人们就这么爱送礼?沈云狐疑的扫过小本儿:“不知王坊长这是何意?”没谁会无缘无故的给人送礼。想来王坊长定是有所求。没搞清对方的真实意图前,他还真怕这份厚礼会咬手。

    哪知,王坊长竟然急红了脸,将小本子高举过头:“大人,小的知道,现在小的说什么,大人也不会相信。大人,日久见人心。您以后定会知道,小的是真心依附您,请求您的庇护。小的将所有的家里都登记在此,真心实意的将它们献给大人,请大人笑纳。”

    什么?沈云震惊:“王坊长言过了。在下何德何能……”

    不等他说完,下边,王坊长举着小本子,“叭唧”一声,跪下了:“大人,小的虽然做着坊长,但是,天地良心,小的不曾与姓黄的有半点瓜葛,从未依附过他。大人明鉴啊。”

    这时,齐伯在下首冲沈云使了一个眼色。

    有话要说?沈云心中一动,示意老罗将人扶起来,而他自己则借口更衣,与齐伯一道去了里间。

    所谓更衣,与尿遁是一个意思。这是他到了仙都后,洪天宝告诉他的。

    “他是怎么回事?”到了里间,沈云压低声音冲外面呶了呶嘴。

    齐伯却是满脸堆笑,先是向沈云打拱道了喜,然后才讲出里头的门道。原来,仙都是个属于强者的世界。往往强者只要动动手指头,就能使寻常人家顷刻之间覆灭。没谁会知道,什么时候会大祸临头。所以,为了自保,很多寻常人会把全部的家业奉献给某个强者,主动与之缔定仆从契约,以求得庇护。

    “仆从契约?”沈云觉得不可理解,“王坊长是良民吧?他放着良民不做,要自己把自己降为贱民?”

    齐伯解释道:“这种仆从契约是没有在仙府备份的,所以,明面上,他们还是良民。一般来讲,强者们都嫌麻烦,让他们做个管事,自己去打理献上来的家业。只有要动用银钱时,才去他们的产业里抽水。大伙儿管这叫做‘活水养鱼‘。在仙都,这是强者们的一条大财路。沈爷大显神威,往后慕名来依附的人只会更多。财源滚滚呢。’’

    见沈云没有吭声,他欢喜的搓着双手,又道,“王坊长没有说谎。姓黄的充其量就是个大混混头子,还当不得街坊们的依附。据我所知,大家之前都是交些保护费应付他。姓黄的知道规矩,知道自己护不住人家,也没强求。”

第二五三章 故人之女

    沈云听明白了,让不让王坊长依附,关键在于,他能不能护住人家,充当人家的保护伞。

    我能护住他们一大家子吗?他低头去看自己的双手。

    这双手,白皙修长,指节分明,十个指腹上皆覆盖着一层薄茧。

    他握了握拳头。

    指节接连“咯嚓”作响,脆脆的,透着力量。

    他知道,这双手虽然还很稚嫩,但是,它们是有些力量的。

    更重要的是,他很久之前就发过誓,要做一个在乱世里,扶危救弱的大侠。所以,他也不排斥做一把保护伞。

    当然,前提是,王坊长家世清白。不然的话,那叫为虎作伥。正是他所深恶痛绝的。

    是以,他问道:“王坊长为人如何?家里是做何营生的?”

    齐伯在这里住了两年多,对这一带的人家熟得很。闻言,笑眯眯的据实以对:“王坊长本人是中级武者,没做过恶意欺压街坊的勾当。以前,姓黄的在时,他也是敢怒不敢言的。他家是这里的老住户,听说他的祖父是高级武者,传到他,算是没落了。家里也没别的营业,据说是在北郊有两个庄子,指着庄子里的产出过日子。”

    也就是家世清白喽。“我知道了。”沈云心里拿定了主意,挥手往外走。

    没有犹豫,他痛快的接下了王坊长的小红本儿。

    至于缔结仆从契约,那是件很郑重的事儿。得挑个吉日,开香案,接受王坊长家里所有男丁的三叩九拜。而眼下并无吉日,所以,只能暂且推后。

    王坊长得了沈云的应允,感觉有了依靠,顿时有底气儿。不等正式缔结仆从,他已经热切的唤沈云为“主公”。

    本来,他是要俯自称小,但是,新鲜出炉的“主公”说了,在他这里,不兴这些虚礼,叫他与齐伯他们一样,都自称“我”。

    王坊长竟然满脸感激,大赞:“主公大仁。”

    待他离开后,沈云特意翻看小红本儿。里头不但详细的登记了王家的家业,还很细心的附上了前街房产和北郊两处庄子的地契,以及家里所有仆妇的身契。

    也就是说,王坊长是真的将全部家业都交了出来。

    从几份地契上,沈云不难看出,这些都是上百年的祖产。可是,这会儿,王坊长就这样毫无保留的交给了他一个陌生人,为的仅仅是得到他的庇护。

    可见,在仙都,人人自危。

    沈云将小红本交给齐伯,叫他登记入库,好生保管。

    王坊长只是开了一个头。接下来,其他街坊陆续上门。无一例外,他们都是献上全部家业,请求依附沈云。

    得了,一头羊是赶,一群羊也是赶,听齐伯说,他们都是安分过日子的寻常人家,没有恶迹,沈云都收了下来。

    只是,前后三条街,总共有三十一户人家。他们的营生五花八门,牵涉到庄子、酒楼、香烛铺子、绣庄等十一个行业,掌柜、伙计数百人。而沈云之前只是帮忙打理过几家杂货铺子而已,那点生意经,真的不够用了。一时之间,他也拿不出个章程出来,便如数交还给他们自己打理。当然,更主要的是,他目前手头不缺钱,没打算从这些产业里头“抽活水”。

    但是,人家的依附是认真的。打这以后,每个月都主动来交账。

    好吧,这个沈云在行。以他现在的心算速度,不用扒算盘珠子,一本账本翻看完,也就查完了账。

    结果是,一年下来,他没有查出一笔假账。年底的时候,这些人家真的按规矩,只拿了两成半的收益。余下的,全真金白银的给他抬了过来。于是,他什么也没有做,一年下来,竟然有了二十来万两白银的进项。真应了齐伯的那句“财源滚滚”。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正月初八的时候,沈云收到了洪天宝的信。

    信的开头,他告诉沈云,自己刚下船,离家里还有三百来里地。他准备去这里的市集里买一匹快马,路上不出意外的话,应该能在大年三十那天赶回家。

    看到这里,沈云下意识的翻到末尾,看了一下留的日期。唔,腊月二十七。也就是说,洪天宝坐的船,总共只走了十来天。

    走水路竟如此之快?他难以置信的又翻到前头,继续看信。

    接着,洪天宝在信里道明了缘由:原来,他坐的这艘船下了大血本,每天晚上都用了速行符。有次他半夜起来小解,发现船在海面上风驰电掣,只差没有飞起来了。第二天,他去跟冷管事套话。后者说,他们的东家是个大孝子,这是一心想赶回家去陪双亲过大年。

    要是搁在出来游学之前,洪天宝也就信了。但他在仙都闯荡三年,历练多多,一听就知道这是骗人的鬼话。

    果不其然,下船的时候,他多留了个心意,发现问题出在一只钉得严严实实的大箱子上面。

    这艘船的东家分明是为了运送这只大箱子,才不惜动用速行符赶路。

    不过,这事与他无关。他也急着回家过年,便没有再细究。

    末了,他还说了另一件八卦——他打听出来了那个小女孩的身份。

    信里说,尽管那个年轻妇人把俩孩子看得紧,但他还是钻了个空子,跟那个小女孩搭上了话。

    小女孩古灵精怪的,聪慧得很,一点儿也不畏生,一见面就告诉他,“大哥哥,我也见过你。我还知道你姓洪。和那个没上船的沈家哥哥都是鸿云武馆的弟子。”

    当时,惊得他险些跌进海里。

    追问之下,他才知道,小女孩竟是故人之女。

    “云弟,可知她的父亲是谁?”

    看到这一句,沈云的脑海里不由浮现一个俏皮的小姑娘的身影。

    故人之女?见过我和洪天宝?

    莫非是宁都尉大人的女儿?思来想去,貌似只有这种可能。

    他接着往下看,却是大吃一惊。

    洪天宝写的是:小女孩姓钱,名柳,是钱师尊的女儿。那个年轻妇人是她的姨母。另一个稍大些的男孩,则是她姨母之子。他们从宁都尉大人那里得知钱师尊回乡了,于是,也急匆匆的赶回去。

    据钱柳说,她有三年多不曾见过钱师尊,都快记不得她爹长什么样儿了。洪天宝在信里直道可怜。

    钱师尊的女儿?沈云好不意外——钱师尊面皮黝黑,不苟言笑,长得跟尊铁塔似的。他很难想象,钱师尊竟然有一个粉雕玉琢,俏皮可爱的女儿。

    不过,细细回想钱柳的相貌,发现饱满的额头和挺直的鼻子,确实有几分钱师尊的影子。

    好吧,钱师尊也就这两处生得好看。小丫头应该是挑了父母的长处。

    间接知道了钱师尊的近况,沈云心里挺开心的,遥祝他们父女俩过上了团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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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五四章 久别重逢

    正月十二,是沈云去虎跃堂当差的日子。

    前两天,齐伯特意买了辆新马车回来。知道沈云是个清淡性子,不喜排场,所以,新车沿袭了前面那辆车的风格,外面看着简单低调,里头则是怎么舒适怎么来。

    这天早晨,老罗早早的备好了车。吃过早饭后,他载着沈云去了虎跃堂。

    门房好记性。仅打过一回交道,门房便记住了老罗的脸:“车里的是藏书阁的沈管事,对不对?”

    老罗点头应了声“是”。

    门房麻利的将大门打开:“金长老昨儿吩咐了,请沈管事先去东阳院见他。”说着,伸手指着左手边,“沿着那条道,在第一个岔道口,右拐,再一直往前走,看到一行松树,旁边就是东阳院。”

    “多谢。”老罗道了谢,按齐伯的吩咐,双手奉上一个红绫的荷包,“大冷的天,请您喝碗热茶暖暖身子。”

    “您客气了。”门房打拱,袖了荷包。

    依言,老罗赶着车来到了东阳院。

    月亮门前,有一个总角的青衣小童翘首望着这边的青石板路。看到老罗停下车来,他跑到车旁,仰着小脸,稚声稚气的询问:“请问,车里坐的是藏书阁的沈管事吗?”

    这回,不等老罗回答,沈云自己伸手掀起车帘,探身出来:“正是。”小童退后一步,打拱作了个揖:“小的奉金长老之令在这里等候沈管事您请随小的来。”

    小小的人儿,还没有车轮高。一口气说了这么长的一段话,也不知道中间换口气,把小脸儿憋得通红。

    沈云不禁想起了自己当年初到刘家拳馆的时候,不觉莞尔。那时,他初学官话,说起话来,大概也是这副样子吧。

    “好呀,劳烦小哥带路了。”他下了车,从袖子里抓了一大把铜钱塞给小家伙。

    “谢谢。”小童仰着头,笑得阳光灿烂。

    沈云抬头看向被厚厚的积雪覆盖着的院落,心里好奇极了:金长老为什么会对我如此照顾?仅仅是因为宁都尉大人之故吗?

    很快,他被领进了花厅里。

    屋子里烧着地龙,但没有人。

    沈云心中纳闷,回头去问小童。然而,身后哪里还有小童的身影?

    怪哉。他在心里念了一句,撩起袍子,在客位的高背椅子上坐下来,静静等候。

    不一会儿,外面门廊上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听其音,来人的功夫应当不下于高级武者。

    他扭头往门口看过去。

    鸦青色的袍角飞扬,门口现出一道健壮的身影。

    竟是如此的熟悉!

    沈云看到来人,不由自主的站了起来,眼里热泪汹涌:“傅大哥!真的是你吗?”

    傅雷也是热泪盈目,和多年前一样,冲他展开双臂:“云小弟!”

    两人当即紧紧的拥抱。

    久别重逢,沈云有太多的话想要跟傅雷说,也有太多的问题想要问他,可是,一时之间,他只觉得喉头发堵,竟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莫急,我们先坐下来,慢慢说。”傅雷抹了一把脸,高兴的招呼他坐下来。

    “哎。”沈云欢喜的点了点头。

    傅雷坐在主位上,上下打量着他,眼里的喜色涌出来,淌得满脸都是:“长高了,也长壮实了。个头比我还足呢。好,很好。”

    沈云不好意思的呵呵轻笑,赶紧将话题转开:“傅大哥,你什么时候来的仙都?”

    傅雷笑道:“来了两年多了。一直在虎跃堂做事。”

    莫非傅大哥用的是化名……沈云讶然:“你就是金长老?”

    傅雷摇头:“我是金长老的徒弟。”说罢,象是从前一般逗沈云,挤了挤眼睛,“你猜,金长老是哪个?”

    “是……馆主大人!”沈云高兴得险些要从座位上跳起来。

    傅雷哈哈大笑:“恭喜你,答对了!师父收到宁都尉大人推荐信,看到你的名字,还有藉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恨不得能马上见到你。只可惜,我们当天有急事要在外头,不能去找你,所以,师父只好吩咐秦管事招呼你。”

    原来如此。沈云笑道:“秦管事没有露面。直接让门房送了一个月的薪水,还有过年的节礼给我。”

    傅雷点点头:“这是师父私下里要秦管事给你的。他听说你是来仙都游学的,担心你没盘缠。只是师父用的是化名,与你的关系,也不好跟秦管事明说,只能借着宁都尉大人的名头,稍微关照你一下。”

    “多谢金长老。”沈云立马改了称谓。

    傅雷禁不住又笑了:“你呀,鬼机灵!还跟从前一个样。”

    沈云忍不住问道:“傅大哥,金长老呢?”

    “师父手头的事还没有做完,让我先行赶回来见你。”傅雷答道。

    “傅大哥,兵乱过后,馆主大人一直没有音讯,所以,我就去省城找你们……”沈云使劲的揉了揉脸,“我现在的感觉就象是在做梦一般。”

    傅雷叹了一口气:“省城被困之前,师父赶到省城,找到了我。欧堂主,你知道吗?”

    沈云点头:“听说过。我到省城的时候,他的人头还挂在城楼上。”

    傅雷闻言,眼圈红了:“师父与他有旧,带着我去白玉堂求学。后来,破城在即,堂主大人派亲信护送我们师徒二人星夜出了省城。师父是白玉堂的武师,也是被通缉的对象。所以,我们不敢回郑家庄。师父说,姓贝的在省城杀人如麻,搞不了多久。本想等着他失了势,再回去接你。哪知,姓贝的很快就牢牢的把握住了省城的局势。我们只得远走高飞。”

    当年,沈云也曾猜测过馆主大人会不会去白玉堂。他去报考鸿云武馆,就有寻找馆主大人的原因在里头。现在看来,他的猜测是对的。只是,他没有想到,馆主大人竟然也被贝侯爷通缉了。

    是因为馆主大人是天神宗五脉传人之一的缘故吗?

    心中一动,他咽下了涌到嘴里的问话——多年不曾联系,他不知道关于天神宗,傅大哥又知道多少。所以,还是不要胡乱问的好。

    是以,顺着傅雷的话,他大致说了在郑家庄,还有鸿云武馆的经历。至于碰到师父,并拜入师父门下,他只字未提。

    “哼,不看重武学资质?姓贝的自己也承认了,此举一是为了收卖人心,二是敛财。”傅雷神情甚是不宵。不过,提到学武,他忍不住又看了沈云一眼,满脸狐疑,“听宁都尉大人说,你已凝结出真气,此事当真?我怎么看不出来?”

    沈云点了点头:“当真。”这事没有什么好遮掩的。

    傅雷眨了眨眼睛,反应过来,张嘴结舌:“是因为你,你的功力远在我之上?”

    不然的话,他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我记得当年师父说过,你没有学武的资质……”他难以置信的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沈云说道:“馆主大人离开郑家庄时,特意教会了我心法。我不知道是什么,每天都试着练习。我也没有想到,几年下来,竟然凝出了真气。”之所以能凝出真气,他觉得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心法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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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五五章 新年好

    傅雷点头:“师父说过,他在郑家庄教你背过心法口诀。”

    但是,背心法口诀与练心法,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

    那年,云小弟才六岁吧?他记得很清楚,小家伙一直没有正式蒙学,仅仅是跟他识字,学了一路“五步打”。所以,打死他也不敢相信,小家伙能无师自通,根据口诀背心法。

    想当年,师父教他心法时,可是手把手,一字一句,一步一步的教。他学了大半年,方能独立练心法。

    到底是何方高人教会了云小弟呢?

    他直接问了出来。

    沈云摇头:“金长老教我之时,再三叮嘱过,不得将《金刚拳》,还有口诀告诉任何人。我答应了金长老,怎能食言?没人教我。我就是自己琢磨着,瞎练。”

    “瞎练?”傅雷险些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你就不怕走火入魔?”

    “会走火入魔吗?我不知道呢。”沈云简要的说道,“金长老教会我之后,告诉我,一定要反复背熟,牢牢记住。以后碰到有缘人,就教给他。我怕时间长了,自己会忘掉,所以,每天睡觉之前都会背三遍。背着背着,我发现自己集中注意力,背了心法后,当天晚上会睡得特别香,第二天早晨起来,格外有精神,于是,就天天坚持了下来。这样背了一年多后,我突然发现自己的拳脚开风了。我觉得就是背心法口诀的作用,每天临睡前又多加了几遍。后来,机缘巧合,我学会了打坐,发现打坐时背心法口诀,效果更好。就调整了姿势。再后来,我学会了经脉与穴位,这时才大致明白口诀的意思。”

    傅雷险些惊落下巴:“背心法口诀?这样也成?”难道一直以来,是他们一脉相承的方式不对?

    从开蒙,到现在,十几年来,他从未怀疑过师父教的练功方式有何不对。陡然之间,听说了另一种全新的练功方式,恕他真的接受无能。不过,他有个习惯,那就是,想不通的事,请教师父。师父见多识广,自会详细解答的。

    是以,他使劲的甩了甩头:“这事,等师父回来,我们再一起细细讨论。”说罢,起身,“我先带你去藏书阁认认路。”

    “哎。”沈云爽快的应道。

    说是认路,其实,傅雷是带他去藏书阁领差事。

    首先,他们去了内务院。在那里,沈云领了管事号牌、两身管事们穿的青布棉袍和两双黑面白底的厚底短棉靴。

    傅雷看了看他身上的锦袍与狐皮披风,笑道:“你在藏书阁里会有一间小屋子。棉袍和棉靴,就放在那屋里,当差的时候再换上。到了初春,内务院会发春装。到时,你拿着号牌去刚才的屋子里领。”

    沈云从善如流:“好的。”无他,这两身棉袍絮着厚实的棉花,跟铠甲一般,几乎能自个儿立起来。光是看着就觉得沉。

    接着,傅雷带他去藏书阁的后院,看给他安排的小屋子。

    “我昨天才回来,所以,还不及给你配置其他家什,只是找人匆匆打扫了一下,抬了桌椅、柜子和床进来。”傅雷取出一把钥匙开了门锁,将锁与钥匙一并塞到沈云手里,“以后,这间小屋子就是你的。你看看还缺些什么。”

    沈云拿着沉甸甸的黄铜大锁,还有钥匙,一时间有些恍惚——他以为,虎跃堂是仙都数一数二的大武馆,肯定会比鸿云武馆强。不想,刚才的内务院完全不能与鸿云武馆里的相提并论,就连小小的门锁也被甩了好几条大街。在鸿云武馆,他何尝用过这种笨重的门锁与钥匙?

    人人都说贝侯爷开办鸿云武馆,是为了敛财。然而,谁家武馆是这般一置千金的敛财的?

    “怎么了?”傅雷看出他的不妥,关切的问道。

    沈云回神:“傅大哥对我真好。”此话绝不是敷衍。他是真心感激傅雷。他向来对于住的要求不高。屋子仅有他住的东厢房里间一半大,但被收拾得窗明几亮,纤尘不染,床上的被褥、枕头全是崭新的,足以见傅雷是真正用了心的。

    “傻小子!我什么时候对你不好过!”傅雷本想和以前一样伸手揉揉他头顶的发髻。手到半路,看着比自己还要略高一点的发髻,便改为轻拍肩膀,摇了摇头,笑道,“照你现在的个子,将来起码会比我高出半个头来呢。”

    接下来,沈云换上管事的服饰,跟傅雷去了前院,见了另外两位管事。

    其中一位就是傅雷先前提到过的秦管事。

    “久仰久仰。”听傅雷介绍完后,他率先抱拳自我介绍,“敝人姓秦,单名一个义字。”

    旁边,另一位管事见沈云面嫩得很,不及弱冠,最重要的是,他是中级武师,看不出这小子的深浅。再联想到先前听过的闲话,说藏书阁新添的管事是金长老的故旧,目光忍不住往沈云的腰带上瞥。

    青布腰带上,空空如也。

    他在心里揣测道:看样子是个没有功名的菜鸟。

    碍于秦管事行礼在前,他也不好差太多,是以,垂眸掩下不屑,也略一抱拳:“我叫张浩扬。”

    沈云接连抱拳回礼:“只多指教。”他看出来了,两位管事的功夫不相上下,皆是中级武师的水平。还有,秦管事看着面热,内心如何,不得而知;但,张管事是真心看不上自己。

    呵呵,估计眼力弱,把我当成了不学无术的关系户。

    沈云懒得跟他计较,待两人一样。

    傅雷在旁边见了,心中忍不住赞了一句:好涵养!

    本来他因为姓贝的之缘故,对鸿云武馆颇有偏见,现而今,也不得不承认,鸿云武馆至少将云小弟教得非常出色。

    藏书阁这边的人事很简单,三名管事之下,只有十名杂役。秦管事的资历最老,向沈云简要的介绍了藏书阁这边的章程,末了,说道:“除了这三天要整理书阁,活多,所以,大家一齐当差。其余时候,我们都是每人五天,轮流排班值守的。值守的时候,晚上也必须歇在书阁里。其余的时候,并无这般要求。现在排班表还没有拟出来,如果沈管事有什么要求,不妨提出来。”

    沈云摆手:“秦管事莫客气,我并无要求。”三人轮班,每班五天,如此一来,每个月总共才当差十天,可谓空闲得很。他还能提什么要求?

    秦管事点头:“刚才敝人正与张管事商议整理书阁一事。咱们书阁一共分为三层。如今沈管事来了,正好可以一人带几个杂役管一层。不知沈管事相中哪一层呢?”

    “还有哪一层没有安排下来?”沈云笑道,“我就负责那一层好了。”

    “如此甚好。”秦管事看了张管事一眼,从腰带上解下一枚黄铜钥匙,递给沈云,“那么,请沈管事负责第三层好了。那里一年到头也开不了几次,只要清扫干净就行了。敝人稍后给沈管事派两名杂役过去。”

    言下之意,第三层的活是最轻松的。

    沈云接过钥匙,抱拳:“多谢。”

    傅雷见状,完全放下心来,轻拍他的肩膀:“中午到东阳院来吃饭。我在花厅里候着你。”哈哈,他就是要公开的给云小弟撑腰。

    “哎。”沈云愉快的应下。

    一旁,秦管事与张管事飞快的相对一视。他们的眼神很直白:果然是个关系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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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五六章 泛黄的花笺

    老罗还在东阳院的门房里烤火呢。是以,沈云领完差事,又与傅雷一道回了东阳院。

    “别忘了中午早些过来吃饭。”到了门口,傅雷又叮嘱了一句,自去忙活。

    老罗看到沈云,赶紧快步自门房里出来:“哎呀,沈爷,您这是在哪里换的棉袍子?”

    老笨的棉袍,竟然远不如他身上的这一身。

    以前,他在外头也时常看到虎跃堂的管事老爷们。他们哪个不是穿着华美的大毛衣服,何曾有过这种装扮?

    莫非是这虎跃堂欺生,想给沈爷一个下马威?

    想到这里,他的心里呼的腾起一股怒火——一个月才五两银子的营生,咱家沈爷不稀罕!

    沈云笑道:“这里的管事当差时,都是这般装束。”

    竟是这样!老罗细细一回想,从大门口进来,到如今,确实是没有看到有谁穿着貂裘。

    于是,腾起的怒火嗖的一下,散了。他挠挠头:“沈爷,您领到差事了?”

    沈云点头:“老罗,这三天,我要住在书阁里当差。你先回去罢。”

    “住在书阁里?”老罗很是意外,第一反应是,“您的住处在哪里?我马上家去,给您送铺盖过来。”

    “不用。”沈云摆手,“书阁里都安排好了。盖的、垫的,都是新的,厚实得很。我现在还不知道三天后能不能回去,那天,你不用过来接我。”

    “是。”老罗听令,赶了马车离开。

    而沈云则返回藏书阁做事。

    这会儿,他在下面看着,第一层和第二层的大门都开了。外面的走廊上,各有一个穿着青布棉袄棉裤的杂役在抹木制的雕花栏杆。

    第三层的走廊上,有两个杂役袖着手倚在栏杆上说话儿。看到他,两人呼的一下子往里缩了身子。

    沈云收回目光,从左侧的木梯,径直上到第三层。

    “见过沈管事。”那两名杂役听到脚步声,齐齐跑到楼梯口来迎接。

    沈云点头,走到绿漆大门前,从百宝囊里取出黄铜钥匙,开了锁。

    看到紧闭的门窗,还有走廊,都算光鲜。他本以为里头也是差不多的。不想,大门一推开,门框上竟然“扑扑”的落下一阵灰尘来。

    还好他反应快,第一时间闭气,退后一步。

    等灰尘过后,他定睛一看,不由皱了皱眉头,心道:这得有多少年没有打扫了!

    好家伙,真的是被尘封的一间大屋子啊!

    那些书柜上积的灰尘差不多有一分厚。

    两名杂役在他身后看得真切,都忍不住了。左边那个说道:“沈管事,第三层从来都只打扫门窗、外面的走廊,还有地板。”右边的点头附和:“这里面的书都是老旧的了,没人看的。”

    沈云闻言,放眼环视屋内。果然,只有那六个木格大窗户,还有面前的这道大门。以及栗色的木地板积得灰最少。

    依他的性子,哪里能叫一屋子的书蒙灰?可是,初来乍到,入乡随俗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是以,转身给两名杂役派活。指着左边的那位,让他负责所有的门窗。地板还有外边的走廊则派给了右边的杂役。

    “是。”两人欢喜的应下。

    沈云派完活,就近走到一排书柜前。他很好奇,这里都收的是些什么“老旧”的书,以至于被这般丢弃在这里堆灰。

    小心翼翼的吹开一本书上的灰尘,他看到了破旧的泛黑书皮。取出来一看,只剩下一半的封面上残留有“玉剑诀”三个字。这本书应该被人反复翻阅过。书角不但卷了起来,而且还毛了。再看里头,霉斑点点,有好几页都是不全了的。

    看上面的招式,是本入门剑谱。沈云顿时明白过来:这一层大概放置的都是些破损了的残书。

    他在鸿云武馆学过基础剑法,故而,对这本剑诀残本一点兴趣也没有,将之放回原位。

    再细看周边的书。果然,他的猜测是对的。

    就在这时,左边的角落里突然传来“哎哟”一声惊呼。紧接着,“哗啦啦”一阵乱响。

    沈云闻声,快步冲了过去。

    呃,两架书柜倒了。负责擦门窗的那名杂役狼狈不堪的坐在旧书堆里,被扬起来的灰尘激得“啊欠、啊欠”的使劲打着喷嚏。

    看到沈云,他慌忙爬起来:“对不……啊欠……对不起!啊欠!”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和着灰尘,一张脸比戏台上的大花脸还要好哨。

    沈云挥了挥灰尘,说道:“你先去洗漱一下,再来做事。”

    “是。”杂役如获大释,感激不尽的捂着鼻子跑了出去。

    沈云先是将两个书柜搬起来,然后,蹲下身子,将散在地上的书搬回书柜里去。

    另一个杂役也闻声赶了过来,见状,连忙蹲下身子,麻利的整理另一架书柜。

    两人合力,很快,两架书柜差不多快复原了。

    只是这些书实在是太破旧了。经此一摔,有些书彻底散了架,洒了一地的残页。

    “小的去走廊上拿扫帚。”杂役飞跑出去。

    本来就是些残书,如此一来,这些残页也确实只能当废纸扔了。只是沈云素来爱惜书本,看着散了一地的残页,怪心痛的。他忍不住复又蹲下身子,一页一页的捡起来细看。

    只能说虎跃堂的弟子们太不爱惜书了。这些残页里的内容五花八门,有的是拳法图解,有的是游记,也有介绍兵器的……但是,不少书页里被乱七八糟的涂鸦。比如说,一张拳法图解里,小人儿被涂得面目全非,不忍直视;另一张游记里,空白处写满了鸡爪子刨出来的“吹牛,爷爷才不信”、“不吹会死啊”之类的粗话。

    沈云厌恶的皱了皱眉头。突然间,一张泛黄的花笺抓住了他的眼球。

    它不是残页,应该是某位借书的弟子夹在书本里,忘了取出来。

    而它之所以引起了沈云的注意,是因为上面写着一行绢秀的簪花小楷:十里坡,八月初一,玉钩坊市。

    坊市?是和石桥坊市一样的存在吗?沈云感觉自己的心在怦怦乱跳。他连忙将花笺收进百宝囊里,然后若无其事的继续捡地上的残页。

第二五七章 需要探子

    不一会儿,杂役拿着扫帚和木灰斗飞跑进来。

    沈云起身将手里的残页都扔进木灰斗里,退到一边,看着杂役清扫剩下的。

    没有再看到花笺之类的,沈云挪开眼睛,走到窗边,望着外面的冰天雪地,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按下心中的激动与雀跃。

    可是,他还是禁不住心思转得飞快:

    在仙都,仙者如云,怎么可能没有修士坊市呢?玉钩坊市,听着名字,就象是修士坊市啊!

    只是十里坡在哪里?去玉钩坊市是不是和石桥坊市一样,也要通行符……

    快到中午的时候,两名杂役做完了事,过来汇报。沈云依然满脑子都是想着十里坡与玉钩坊市。

    “傅大哥,你听说过十里坡这个地名吗?”吃午饭时,他忍不住向傅雷打听。

    后者摇头:“十里坡?没听说过。”

    想到石桥坊市也是在当地打听不到的存在,沈云心中大喜:十之**,玉钩坊市是我要找到的修士坊市。

    傅雷给他夹了一筷子爆炒羊肚片,随口问道:“你打听它做什么?”

    “哦,刚才在书阁里偶尔看到这个地名,说那里的雪景甚佳,想得了空的时候,过去看看。”沈云现编道。修士坊市周边危机重重,再者,玉钩坊市是修士坊市,仅仅是他的猜测。没影的事,眼下不宜张扬。等查实了,再说也不迟。

    傅雷轻笑:“仙都有十大雪景胜地。等我忙完手头的事,你也得了空,就带你去看看。”

    沈云在心里哀叹:这就是说谎的坏处了。说一句谎话,往往要更多的谎话去圆。

    他其实对雪景之类的,一点兴趣也没有。

    “唔,现在没空。我刚接了差事,不敢分心。藏书阁那边都知道我是走了金长老的关系得的差事。差事办不好的话,是给金长老抹黑呢。”

    傅雷不以为然:“藏书阁那边是出了名的不打紧,你莫要太紧张了。”“嗯,知道的。”

    傅雷真的很忙。快到晚饭点的时候,他派了早上的小童过来送口信:他有事,要外出几天。叫沈云如果有事,尽管去找秦管事。他特意打过招呼的。

    沈云心道:我老老实实的当差,能有什么事?

    不想,下一刻,他便被打脸了——回到小屋里,他发现有人动过他的被褥!

    因为他自己的东西都收在百宝囊里,贴身带着,所以,他没有在屋子里做手脚。但是,中午在东阳院喝了点酒,他回屋小睡了一会儿。一直以来,他养成了保持房间整洁的习惯,出门前,特意叠好的被褥。又是习惯使然,他叠被褥的时候,在一只被角上做了点手脚。结果,下午当完差回来,他愕然发现,那只被角被动过了。

    是谁?他跑到我的屋子里,到底想找什么?沈云的心猛然提了起来。同时,心里别提有多懊恼了——师父生前常常告诫他,人在江湖,小心谨慎不能丢。他这是膨胀了啊!

    接下来,他每天出门前都会在屋子里做些手脚。

    那人却没有再来过。

    但沈云再也不敢掉以轻心。除了设防戒备,他也暗中观察藏书阁里的一干人等,试图找出那人来。

    三天,很快过去了。

    线索太少了的缘故,他一点眉目也没有。

    第三天的下午,秦管事终于排出了轮班表。沈云排在三人之末,也就是十天之后。所以,次日上午,他便回家去了。

    齐伯他们个个都欢天喜地的,在东厢房的外间围着他,你一句,我一句的问着虎跃堂里的情形。

    结果,听沈云说,就是在藏书阁里修补破书,连院门都没有出,他们个个都气愤不已。

    尤其是阿花姐,气得包子脸都绿了:“他们怎能让沈爷做那等活计呢?太过分了!”

    沈云不在意的笑了笑:“补书本来就是管事的活。那些杂役没几个识字,做不来的。”

    他一点儿也不觉得这活有什么过分的。相反,他是真喜欢这个活。

    以他的看书速度,一页书补好,上面的内容也全看完了。反正旁边又没有监工的,他们三个管事,一人一张桌子,各自忙活。要是看到感兴趣的内容,他便停下来,将整本书都读完。就这样,补书,看书,他只觉得三天的时间过得太快了。

    “也是哦。不是随便什么人都会补书的。”阿花姐听他这么一说,立马气消了。

    齐伯挥手:“补书肯定特费脑子。阿花,你去炖盅血燕,给沈爷补一补。”

    “是。”阿花姐火气火燎的跑出去了。

    其他人也生怕打扰到沈云休息,跟着散了。

    沈云叫住齐伯,待众人都出去之后,问道:“你听说过十里坡这个地方吗?”

    “十里坡?”齐伯摇头,“从来没听说过,不知道。要不,我去外头找人打听打听?”

    沈云知道他是个嘴紧的,点点头:“莫要声张。”

    “省得的。”

    下午的时候,丁叔进来通传:“沈爷,后街的赵公子求见。”

    赵公子?沈云很快记起来了。这位是家里开铺子卖文房四宝的那位。中级武者,精精瘦瘦的,其貌不扬。属于那种转身走进人堆里,就不见了的人。

    “请进来。”

    “是。”

    不多时,丁叔引着一名二十出头的精瘦男子进来了。

    “赵宣见过主公。”他抱拳行礼道。

    沈云招呼他坐下,问道:“你找我何事?”

    赵宣答道:“主公,今天我见到了陈老二。”

    “谁?”沈云飞快的在脑海里翻找着这个名号。纵使他的记性过人,然而,呼啦啦的一下子有三十几家依附过来,短时间里,他很难熟练的记住所有人。

    “就是街口刚搬走的陈家的二小子。”不等沈云再次发问,赵宣一脸八卦的说道,“主公,我听说,他们家是出城去了。可是,今天上午,我却在主簿大人家的附近看到了陈老二。他穿着半旧的棉袄棉裤,缩头缩脸的,行踪可疑,故而,我悄悄的跟在他后面。结果,我看到他进了主簿大人家的后门。我在外面守了一个多时辰,直到离开,也没见他出来。主公,陈老二一肚子坏水,又和主簿大人搅和到了一起,不能不提防。”

    说罢,双手平放在膝盖上,住了嘴。主公是个聪明人,他觉得自己只要这般略微点一点,就可以了。

    沈云看着他,不禁想起了余头说过的一句话:“做探子,也是有天分的。有些人,天生就是做探子的料。”

    而赵宣,就是有这种天分的人。

    更重要是,发现有人偷偷摸进过自己的房间之后,他意识到仙都太大,而自己的一双眼睛,一对耳朵,能看能听的太少,被动得很。

    他很需要探子。

    不过,天分归天分。赵宣堪用与否,他得考先校一番。

    嗯,就拿这个陈老二来考一考他!沈云暗地里拿定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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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五八章 当赏罚分明

    赵宣高一脚,低一脚的走出了大门。

    候在门口的长随墨池感觉到了他的异样,迎上来,小心翼翼的压低声音问道:“爷,怎么了?”

    赵宣深吸一口气:“车上说。”

    “是。”墨池搭手,侍伺自家主子上了马车。

    车子启动后,赵宣再也压制不住心中的喜悦,高挑眉峰,示意墨池附耳过来。

    后者打小就跟着他,见状,便知是喜非祸,当即眉开眼笑的凑过来。

    “主公给爷派了机密的差事!”赵宣悄声说道。

    墨池“啊”的轻呼,微微退后,捂着嘴,低声笑道:“大人这是要重用爷?”

    这里的“大人”指的是沈云。他是赵家的下仆,哪有资格也称“主公”?

    赵宣笑着连连点头:“主公什么也没有说。不过,我觉得是的。”说着,长吁一口气,靠在车厢壁上,啧啧赞道,“别看主公年纪轻轻,却目光如炬,知人善用。我越来越庆幸,依附到了主公门下。”

    自从接手家里的生意后,他原以为自己这一辈子只能与那些冰冷的笔墨纸砚打交道。

    机缘巧合,让他选择了依附在了主公门下。

    他曾听说过,大人们手底下通常都会有专门刺探、收集情报的秘探。是以,看到陈家的二小子之后,直觉告诉他,机会来了。没有犹豫,他盯梢回来,径直去找主公。

    结果,主公竟是如此的英明,有眼光!

    听完他的禀报后,主公几乎是马上就做出了决定,令他暗中查探主簿大人收留陈家二小子,究竟有何意图。

    “不得惊动刘主簿,两天之内回报。”

    太好了!

    我一定不会让主公失望!

    赵宣在袖子里握了握拳头。

    事实上,他也没有令沈云失望。第二天的下午,他出现在了东厢房的外间里。

    “主公,陈家二小子招供了。”他双手奉上一沓供词。

    没想到他竟然是直接把人给抓了,沈云有些意外,接过供词。看着看着,他的神色变得越来越凝重。

    据供词上说,陈老爷确实是被陈二爷给气死的。临死之前,陈老爷开家祠,将陈二爷夫妇的名字从家谱上划掉了,并且立下遗嘱,死后不许他们两口子披麻带孝。

    这就是不认他这个儿子,将他们夫妇两个逐出了家门。

    陈二奶奶自觉委屈得很,自请下堂,回了娘家。

    陈大爷带着一家老小护灵回家乡时,也坚决不肯让陈二爷同行。后者因此而恨毒了沈云,觉得这一切都是沈云造成的,是沈云害苦了他。

    可是,他又打不过沈云,怎么办呢?

    思来想去,他决定去投靠张主簿。

    理由很简单:据他据知,主簿大人比黄三爷大十几岁,是将这个小舅子当亲儿子养的。如今,被沈云这个外乡来的小子迫害,黄三爷,还有整个黄家都化成了焦土,叫主簿大人怎么咽得下这口恶气?但是,主簿大人那边一直没有动静,他觉得自己做为黄三爷生前的老街坊,完全有必要向主簿大人谏言:必须给黄三爷,还有黄家报仇!

    他早就想依附主簿大人,多年来,在张府攒了一条人脉。于是,他巴巴的去了那人。

    那人向他透露,收到黄家出事的消息,主簿大人据传是当场就被气得昏了过去。醒来之后,更是咬牙切齿的扬言,要将沈云挫骨扬灰。

    “老爷不会放过那小子的。”那人顿了顿,一脸神秘的探过身子,跟陈二爷‘咬耳朵’,“我们老爷从大老爷那里听到一丝风声,上头怀疑虎跃堂里混进了叛匪的奸细。”

    点到为止,那人又坐正了身子。

    陈二爷一头雾水:这两件事,相干吗?

    见他还没领会过来,那人只好又道:“巧了,就在这个时候,那小子也去虎跃堂找差事……”

    陈二爷终于意会过来,很肯定的说道:“那小子肯定是叛匪!”不是,也必须是。因为这是主簿大人的意思。

    “你确定?”那人大喜。

    “嗯!”陈二爷使劲的点头。

    就这样,他成功的见到了张主簿。

    后者将他暂且收留在府中,等到时机成熟,再带他去向大老爷告发,沈云是叛匪。

    可惜,陈二爷太沉不住气了。八字还没一撇的事,他却当成了十拿九稳,巴巴的跑到前岳丈家去显摆,并扬言,日后发达了,定叫他们一大家子好看。

    直到被赵宣带人打了黑棍,绑走,他还在做着报仇、傍上主簿大人,倚红拥翠的美梦。

    沈云看完供词,抬头问道:“你们把人绑走了,张主簿那边有什么动静没有?”心里狐疑:莫非藏书阁里潜入我房间的,是张主簿的人?

    同时,懊恼得很:之前,他以为陈二兴不起什么风浪。却不想,这货与张主簿竟然勾结到了一起……真是小看了他们!险此上大当。

    赵宣胸有成竹:“陈家二小子是被我调包了。”

    原来,陈二爷只是张主簿手上的一张牌而已。并且还是不怎么被看重的牌。他被张主簿扔在后院的一个偏僻小院子里,门口就一个老仆看着。

    张家底下的管事们个个都是人精,见状,都知道他并不受自家老爷看重。所以,一天三餐,顿顿都是清汤寡水冷馒头。

    陈家二小子在家里被惯坏了,哪里吃得下?

    陈大爷念着兄弟之情,走之前,给他留了些银钱伴身。

    于是,他天天等老仆睡午觉的时候,偷跑出去下馆子。

    赵宣瞅准这一点,带着几个心腹,在半道上设伏,一记黑棍把人给劫走了。

    他的手底下有一个世仆,为人忠心不二,且机灵,叫羊毫,与陈二爷年岁相近,身形也有几分相像。当即,换上陈二爷的衣服,混进了张府。

    看守陈二爷的老仆到现在还未察觉院子里那个整日里混吃混喝的懒货早被调了包。

    墨池,羊毫……赵家果然是卖文房四宝的。沈云笑了笑:“张主簿不是善类,要是被他知晓,羊毫必定性命难保。我有一个易容的法子。很容易学的,你给羊毫易个容,叫他在张府小心行事。”

    百宝囊里有几本兵书,其中,有一本兵书云:为将者,当赏罚分明。

    他不是将军,也无意当将军。不过,他觉得这句话言之有理,并不仅仅限用于军中。

    赵宣此番是立了大功。传其易容之法,是他的奖励。

    当然,更重要的是,经此一事,他越发的意识到要培养自己的暗探。目前看来,赵宣可堪调教。

    “是。”赵宣激动的起身抱拳行礼,“多谢主公!”

    既然已经知道了张主簿的阴谋,这事便还没完。沈云令赵宣继续查探下去。

    “查清楚,他还有哪些底牌。还有,他们怀疑混进虎跃堂的奸细是谁。”想到傅雷说,金长老是为了躲避仙府的通缉而改名换姓,沈云很担心,仙府那边盯上了他们徒俩。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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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龙战天介绍:
大屠杀突然降临,漏网之鱼沈秋宝,只是一个寻常的山里娃。没有灵根的他背负着血海深仇,不得不直面道统飘摇的乱世。
有道是: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从此,沈秋宝与人斗,与地斗,与天斗,其乐无穷。乾龙战天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乾龙战天,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乾龙战天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