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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飘过峰     乾龙战天txt下载     乾龙战天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八五章 蜜汁崇拜

    赵宣的想法是,再省也不能省到主公头上去。是以,他早早的按照庄子里的式样,将后院的正屋收拾了出来。

    按理说,主公的起居室应该设在前院正屋。可主公这不是重伤初愈吗?相比于前院,后院要清静得多,他觉得正好适于静养。再说,主公尚未婚娶,后院空置,与前院没什么区别。

    沈云进门,一眼看出来外间的摆设在材质与样式上,与庄子里的房间不尽相同,但整体风格和布局是一样的,感觉甚是亲切。

    环视屋里,他满意的点头:“有劳伯堂了。”

    赵宣不以为然的笑了笑,温声进言道:“主公,午膳还需要一些时间。要不您先去里间歇歇脚?”

    这时,门外的门廊下传来丁叔的通禀声:“云哥儿,我能进来吗?”

    “是丁叔啊!进来便是。”沈云说着,转身看向门口。

    丁叔顶着两只黑眼圈,从门里急走进来,顾不得见礼,先是关切的打量着沈云:“云哥儿,您伤到了哪里?要紧不要紧?用了什么药……“

    沈云感动之余,“扑哧”一声,破了功。当即,大大方方的展开双臂,向他展示道:“丁叔,你看,我这不是全好了吗?”

    丁叔不放心的握了握他的手,喜道:“手很暖和。”又仰头仔细的看了气色,“脸色也跟以前一般好看。”焦急的神色明显舒缓了下来,打心底里笑了出来,连声说道,“全好了就好,好!太好了!”

    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赵宣在一旁见着,也颇为动容。

    沈云忍不住轻握他的一只手,轻轻拍了拍,安抚道:“丁叔,我已无碍,倒是你的觉看着还没补回来。你再回屋睡一会儿,等下好与大家一起用午膳。”

    “不困,一点也不困。刚刚全补回来了。”丁叔不错眼的瞅着他,“听宣爷说,您非常神勇,独自斩杀了一只邪魔,是真的吗?”这副样子象极了见到英雄的小娃娃。

    不等沈云回答,赵宣也在一旁帮腔:“苏爷和他手底下的人都嘴紧得很,不肯道出详情。把我们的胃口都吊得足足的。主公,您跟我们好好说道说道吧。”

    因为之前听独臂唐爷说过赵宣去武馆寻自己的事,所以,沈云知道他嘴里的“苏爷”便是苏老三。被两个大老爷们用这种崇拜的眼神,火辣辣的瞅着,他怪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他们说得太夸张了。事实是,我连那邪魔的面都没见着……”

    话音未落,丁叔“啪”的拍了下自己的大腿,惊道:“杀人于千里之外!我一直以为是戏文里瞎编的,竟然是真的!”

    “厉害!主公的仙术真是太厉害了!”赵宣激动得面通红,亢奋的举起一双大拇指,赞不绝口。

    这一个两个的,画风变得如此诡异。还能不能好好的聊天了……沈云满头黑线,赶紧吩咐道:“邪魔的背后还有人,所以,这件事暂且不宜外泄……”

    “知道的,知道的。”丁叔使劲的点头,“戏文里说,妖魔鬼怪都是一窝一窝的。他们的耳朵尖着呢。听到一点点风声,窝里其他的妖魔鬼怪便逃得精光。要想抓它们,得费更多的工夫。”

    赵宣想的是:“树大招风。现在这个世道,也没几个真正的得道高人。斩杀邪魔的时候,往往不见人。除了邪魔之后,这人会刷刷的冒出来了。低调些没错,闷声才能发大财。”

    得,话都叫这两位说全了。沈云唯有呵呵。

    到了大伙儿一起上桌用午膳的时候,他再一次领教了这种迷之崇拜。一桌子人,端着饭碗,不看满桌的美味佳肴,却一个个的两眼放光的瞅着坐在主位上的他,再配上欲求不满的渴望……沈云也是醉了。

    不得已,他清了清嗓子,主动说起北山镇除魔之事:“唔,那邪魔应该是个尸修。伍爷他们找到他的洞府时,发现了一百多具僵尸。邪魔也死去多时。他的眉心和心口这两处各有一个血窟窿。应该是被我打出去的两道指诀所伤。”

    “我的天帝老爷!一百多具僵尸!”

    “绝对是大魔头!”

    “这么多的僵尸要是全放了出来,不知道要祸害死多少人呢!”

    “幸亏我们大人神勇。”

    ……

    桌上子炸开了锅。大伙儿对自家大人的崇拜之情,噌噌的急骤上涨。眼神越发的锃亮。

    被这么多双比外面的太阳光还要亮的眼睛盯着,这饭还真没吃下去?沈云不由瞥了一眼坐在左下首第一位的赵宣。

    今儿桌子上的,大多数是他们清风堂的人。自然归他这个堂主管。

    一模一样的话,赵宣和丁叔在吃饭之前,已经在后院的正屋,听过一次了。不过,主公的轻描淡写,他听起来,却比最精彩的戏文还要吸引人。这不,他又听得入了迷。一不小心,放纵了这帮臭小子。

    收到沈云的目光,他立时回神,坐直身子,接连咳了三声。

    清风堂的人收到,连忙闭紧嘴巴,低下头去。好吧,大人在座呢。他们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行为,是对大人的大不敬。

    桌子上顿时清静了许多。

    当着主公的面,赵宣也不好多说,扫了一眼他的人,吩咐道:“大人有令,刚才听到的话,只能烂在肚子里,不能出这个屋。”

    “是,大人。”清风堂真的是训练有素。所有人齐刷刷的站起来,向沈云抱拳行礼。

    被代表了一次的某位“大人”,呵呵轻笑,抬手示意众人坐下:“接着吃饭。饭桌子上,没那么多规矩。大家随意。”

    “是。”他们齐刷刷的坐了下来,齐刷刷的端起了碗筷。

    “扑哧”,末座的旺子抱着碗大笑:“哈哈哈,大哥哥们的手抖得好厉害!呀,不是,是全身都在发抖。”

    好好的,说什么大实话呀。清风堂的人好不狼狈。

    坐旺子旁边的是王恩恩。她一反常态,低头抱着自己的饭碗,只现出两只能红得滴血的耳朵尖子。估计是被自家弟弟的行为羞得无地自容……

    “怎么回事?”赵宣也发现了这些家伙的反常,只觉得脸面全被丢光了,强压着怒火,温声发问。

    坐在他下首的是墨池。他是赵宣的长随,见沈云的次数比清风堂的其他人要多得多,故而,这会儿没那么失态。他涨红了脸,尽量镇定的回复道:“回禀堂主,是,是太激动了。”深吸一口气,脸上洋溢着幸福之光,“刚才大人亲自垂训小的们,足足跟小的们说了十八个字。这一辈子,值了。”

    大人是谁啊!活生生的仙官大人,隔着千里,光是用手指头,嗖嗖的两下子,就能戮死大魔头的仙官大人!这样的存在,就是专门看自己一眼,都能回味一辈子。更不用说,被大人笑容可掬的亲自招呼,与大人围着一张桌子坐着,吃一个锅里烧出来的饭菜……啊啊啊,这牛皮,子子孙孙也吹不完啊。

    其他人都齐齐的使劲点头。

    丁叔坐在他的右下首,闻言,也摸着胡子笑道:“能够被大人亲自招呼吃饭,确实是他们几辈子修来的福份呢。”

    沈云大窘。

第四八六章 寻友不遇

    第二天,沈云一大早便出了门,去找昔日旧友扶子兴。

    算起来,他与扶子兴失去联系已有半年多。本来两人的信就不勤,自打去年春天起,便写得更稀了。往往三两个月,才通一回信。而且,扶子兴每次写信来,也是报个平安而已。

    他当时觉得奇怪,还特意在回信里询问扶子兴,是不是碰到了什么烦心事。

    这一次,扶子兴的回信比往常快了好几天。信里,连连道歉,解释道近来要筹备开新铺子,忙得每天晚上只能算两个时辰。

    沈云看罢,是打心底里为老友感到高兴,没有再多问。

    到了去年初冬,因为贝帅与叛军的战事更加吃紧,仙都那边与南下的邮路断了将近两个月。恢复邮路之后,沈云立刻给扶子兴写了一信。然而,直到他离开仙都,也不曾收到回信。

    后来,他到了春望县,手头事多,一时之间也顾不上联系旧友。

    待到闲下来,他打算回武馆办理休学。想着能马上见面,便没有写信。

    不知不觉之中,两人完全断了联系。

    想到当年一起在药谷学艺的小伙伴,各奔东西,有的甚至完全没了音信,沈云感慨不已,恨不得能马上见到扶子兴,脚下越走越快。

    不多时,他来到了城东的东临大街。

    扶子兴开的“兴鸿楼”,就开在这条街中段与石子巷的交汇处。

    兴鸿楼在传到扶子兴手里之前,与这一带的商铺没两样。扶子兴接手之后,整体重新翻新过,往上加盖了一层,原本的黑瓦全被换成了碧绿的琉璃瓦。朱窗绿瓦的三层木楼,是这一带的独一栋,在一众二层黑瓦木楼里,好比鹤立鸡群,非常醒目。

    时隔三年,这一带除了比先前要冷清一些,并没有太大的变化。沈云很顺利的找到了兴鸿楼。

    从外面看,它还是记忆里的老样子。

    没变化就好。说明扶子兴的日子过得安稳。沈云欢喜的走进大门。

    然而,一进店门,他发现,不论是伙计,还是掌柜的,全都是生面孔,不见一个当年的旧人。顿时,心里“咯咚”作响。

    “客官,您是要打尖,还是住店?”一位十七八岁的跑堂伙计噌噌的迎了上来。

    沈云愕然:“你们不是酒楼吗?什么时候变成客栈了?”

    伙计闻言,笑道:“原来是熟客。您有些时日没来我们兴鸿楼了吧?原先,这里确实只是一家酒楼。去年,我们东家打下这家酒楼后,将二楼和三楼重新修整过,也做起客栈的买卖来。”

    扶子兴将兴鸿楼打出去了!沈云越听越觉得不对劲。明明他去仙都之前,扶子兴已将兴鸿楼经营得有色有色,在这一带颇有口碑。那时,扶子兴还雄心勃勃的跟他说,下半年打算开一家分店。怎么可能卖掉酒楼呢?

    扶子兴该不是出事了吧?他的心不由提了起来,接着打探道:“请问,原来的东家是什么时候卖掉这家酒楼的?”

    哪有大清早的,上人家铺子里来问东问西的?伙计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了,反问道:“客官,一大早的,您到底是来做什么的?”

    沈云歉意的笑了笑,现编道:“哦,是这样啊。我路过,看到你们的绿色琉璃瓦,想起三年前也是偶尔路过这里,经这家酒楼的东家亲自推荐,吃了一碗猪脚米粉,甚是美味,便进店来,想再买一碗尝尝。刚才听小哥你说,酒楼换了新东家,不由多打听了几句。”

    猪脚米粉是扶子兴自创的菜式,同时,也是兴鸿楼的招牌菜之一。在三年多前,很是红火。故而,他不怕伙计起疑。

    “猪脚米粉?有的!”伙计立刻又变回了原来的热忱模样,伸手将他往旁边的桌子上引,“我们东家是连店子带菜谱一并打了下来。原来的招牌菜,一样没少,味道还是那个老味道。客官吃了就知道,小的绝对没有骗您。”

    “连菜谱也一并卖给了你们?原来的东家是不打算再开酒楼了,是吗?”沈云颇为遗憾的摇头,“真是太可惜了。虽然只有一面之缘,我对他的印象很深。他是个对吃食很有讲究的人。听他自己说,猪脚米粉就是他新创出来的新菜式呢。”

    店里生意越来越不好了。有时候,甚至一天到晚也难开个张。好不容易来了一个客人,跑堂伙计自然是很想做成今天的第一单生意,图一个开门红。是以,哪怕这个客人是来怀旧的,嘴巴子也碎了些,他还是耐着性子,迎合着客人的心思,将自己知道的情况全讲了出来:“可不就是可惜吗?原来的东家姓扶,是中了武试的老爷。扶老爷对他母亲非常孝顺,是这一带出了名的大孝子。去年春天,扶老太太犯了心疾。扶老爷请遍全省城有名望的郎中,吃了不少名贵的药材。扶老太太也没见好转。到了秋天的时候,眼见着人快不行了。”

    “这时,一个游方的道人找到扶老爷,自称能治百病。扶老爷也是真急了,赶紧的将道人请到家里,给扶老太太看诊。结果,道人还真是个有本事的。他给老太太服了一碗仙水。老太太太当即醒了过来,嚷着肚子饿,要吃东西。”

    “扶老爷大喜,要重谢道人。道人却将他请到外间,悄悄告诉他,那碗仙水只能暂缓老太太的病情,不能断了病根。要想断了病根,老太太得去山清水秀的山野,至少静养三五年。而老太太若是继续呆在省城的话,最多半年,又要犯病。”

    “扶老爷听了,当天就放出风去,要打酒楼。我们东家就是那时打下来的。当时,我们东家还问过扶老爷,准备带老太太去哪里静养。结果,扶老爷说,那道人说,老太太的气运在东边。他打算带着老太太往东边去,边走过找。看到合心意的地方,便住下来。”

    “原来是这样啊。”沈云听了,终于明白,为什么扶子兴写来的信,越来越短。原来是忙着照顾扶老太太。好吧,扶子兴是个很要强的人,碰到为难之事,也是轻易不会向他们这些朋友开口。所以,伙计所说的,确实是象扶子兴能做出来的事。

    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他向伙计道了谢,点了一份猪脚米粉之后,又听从后者的推荐,多点了一道红烧狮子头,以及一盅莲花白。

    吃过后,沈云出了兴鸿楼,心中好不惆怅。扶子兴带着扶老太太这般东行,只有天知道他们母子二人现在何处。

第四八七章 第一次打怪

    没见到扶子兴,沈云脚跟一拐,去城东的市集找余头他们。

    这回运气不错。他按照独臂唐爷所说,没费多少工夫,在城东最大的旧货市集找到了余头他们。

    “先生,您全好了!”最先看到他的是余头。隔着四五个摊位,后者一溜小跑的迎了上来。欢喜之色直达眼底。

    “嗯。多亏了祁督使大人。”沈云笑着点头,“听唐爷说,你们打算处理完这些尾货后,便各自回乡了。我也准备明天回家了。所以,过来碰碰运气,看能否找到你们。”

    余头搓着双手笑道:“还有一些没有卖掉,我们还要在这里再卖两天。”说着,向沈云抱拳谢道,“多亏先生治好了我们的旧疾。不然,隔着千把里路,我们这些残废再怎么想回乡去看看,也轻易不敢成行。哪象现在这样,喊走就走。”象是为了证明自己没有夸大其辞一般,他说完,把自己曾经受过伤的膝盖拍得“啪啪”作响,笑眯了眼,“这腿巴子,比年轻的时候还要有劲!”

    天地良心,他可不是故意恭维,真的说的全是大实话。年轻的时候,能与这会儿相比吗?那时的他,连拳腿功夫都不会。而现在,他可是体内凝结出了真气的凡人高阶武者。

    沈云也被他的喜悦所感染,没有见到扶子兴的郁闷一扫而光,摆手笑道:“这是你们的运道,挡都挡不住的。”

    “先生就会说客气话。”余头不以为然,笑道,“先生今天的运道就很好。前两天,苏老三说在城外找到了一个喝酒的好去处。刚才我们还在商议,准备今天早些收摊,过去打些野味,好好喝一杯。先生若是得空,与我们一道罢。”

    “好啊。”没见到扶子兴,沈云今天一整天都得空。他爽朗的应下了。

    “先生!”

    “先生来了!”

    这时,苏老三等人也发现了沈云,纷纷放下手里的活计,欢欢喜喜的迎上来。

    “我去叫他们收摊。”不等沈云回应,余头已挥手向其他人示意,“收摊,收摊!今天先生得空。不卖了!我们陪先生好好喝一杯去。”

    “好咧!”众人举臂欢呼。

    仅是个把月不见,他们俨然都换了一个人。身上的暮气尽除,有的只是蓬勃的朝气与历尽沧桑之后的豪爽。

    沈云感觉到了他们身上的变化,欣慰不已。

    都是干练的老兵,动作利落得很,不一会儿,收摊完毕。

    余头没有胡扯。他们之前确实是商议好了下午打牙祭。是以,余头将虎子拉到一边,吩咐道:“你去客栈里请唐爷和其他的弟兄。我们这边收了摊,直接买了酒,就出城去。你与唐爷他们不用等我们,这就过去。大家在山脚的土地庙前汇合。”

    “是!”虎子领令,大步流星的走了。

    沈云听到唐爷是与他们一起,住在客栈里,完全放下心来。

    都是在军中历练多年的老兵,又无旧伤拖累,个个动作利落得很。不一会儿,收摊完毕。余头和两个弟兄去打酒,苏老三他们则簇拥着沈云出东城门而去。

    那地方是一座无名野山。山脚有一座小小的土地庙,不多,已荒废多年。庙里俨然成了野草的乐园。

    他们打庙旁边经过时,居然扑愣愣的,从草丛深处飞掠出来一团黑影。

    “山鸡!”打头的苏老三吹了声口哨。

    护在他身后的东子等二人应声而动。他们俩一左一右,嗖嗖的冲上去。

    眼见着,那只野山鸡就要被捉住。就在这时,这家伙突然回过身来,用力的扑楞翅膀,张开了尖尖的嘴巴!

    那嘴里腾出一股黑气。

    妖气!

    不好,是妖兽!沈云心中大惊。

    果不其然,野山鸡呼的喷出了一团鸡蛋大的火来。

    那火团又快又狠,眼见着就要直愣愣的砸在东子的脸上。

    说时迟,道时快。一道劲风呼啸而至。

    火团“扑”的一声,竟然被扇灭了。在离东子的鼻尖不到三指远的地方,骤然散开。连一个火星子也没来及溅到东子的脸上。

    空气好象凝固了。苏老三等人被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得呆若木鸡。

    野山鸡偏头,恶狠狠的看了沈云一眼,掉过头去,扑楞着翅膀往庙外仓皇逃去。

    这时,沈云才看到,这家伙右翅的翅根处的毛秃了,现出一大块暗红色的血斑。

    原来是翅膀受了重伤。

    在祖师的玉简里也有专门说到过妖兽。妖兽的种类包罗万象,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土里长的,无奇不有。但不管是哪一类的妖兽,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记仇。并且,它们还不是一般的记仇。哪怕只是被小小的冒犯了,它们也定要将对方报复至死。为此,祖师身为化虚境大能,也在玉简里多次告诫:对上妖兽,务必斩尽杀绝,斩草除根。不然,后患无穷。

    这只野山鸡显然是在废弃的土地庙里养伤。而苏老三和东子他们志在猎杀它。沈云更是出手,打灭了它喷出来的火团。

    在野山鸡看来,这些行径绝对是大大的冒犯,罪该万死。其中,又以沈云拉到的仇恨值最大。

    不然的话,它也不会在逃走之前,还用那样人性化的眼神狠狠的瞪沈云一眼。

    就冲这个眼神,沈云今天也不可能放过它。

    灵力全速运转。

    右手捏出一道剑诀,果断的打了出去。

    飞花越柳!

    铮——

    亮白色的灵光,有如一把利剑,竟然发出金石之声。

    它快如闪电,直指野山鸡翅根下的那一处血斑。

    砰!

    一团血雾炸开。野山鸡应声重重的坠入草丛里。

    祖师说,妖兽性狡诈!

    一击得中,沈云尤不放心,左手也捏了一道剑指,护在胸前,一个大跨步,全速追上去。

    苏老三最先缓过劲来。却又被他甩下的那一大串残影深深的震撼住了。

    先生,竟然厉害如斯!

    他再次石化。

    而沈云冲到草丛边上,定睛一看,也被眼前的情景给惊到了。

    野山鸡的大半个身子被直接打成了血沫子,喷了一地。一双乌黑的眼睛瞪得圆圆的,里头尽是惊恐与难以置信,以及刻骨铭心的仇恨。

    相比于前者,沈云觉得后者更骇人——这家伙的眼神,特么的跟人一模一样,好不骇人!

    妖兽果然跟普通的飞禽走兽不一样。光是这副死不瞑目的死样,就足以让人后怕不已。

第四八八章 这玩意儿,能吃吗?

    据祖师的玉简里,妖兽的脑袋里藏有妖晶。妖兽死去,妖晶会在三个时辰里散去。

    而妖晶可是个好东西。它里头含有五行灵气。其中,越是品阶高的妖晶,所含的五行灵气越是纯粹。象十阶的妖晶,于修士来说,都是于修于大有裨益的好宝贝,在修真界,从来都是有价无市。

    据祖师说,天神宗有一本《妖兽图谱》,里头收录了世间几乎所有出现过的妖兽。它们的品阶、属性,还有生活习性,都记载得非常详细。这本书也是天神宗的低阶弟子人人必读的。她在炼气期的时候,便已倒背如流。

    只可惜,她步入高阶的时间,实在是太久了。久到这些低阶弟子必备的基础书,身上是一本也没有。又因为这本书的内容太多,而她修为全无,精力有限得很,做不到原原本本的刻录下来。所以,只在玉简里笼统的说了一下,如何通过妖晶辨别妖兽的品阶与属性。

    反正,在她老人家看来,在这个世上,只有死了的妖兽才是好妖兽。所以,这个法门最直接,也是最管用。

    沈云对妖兽也没有什么好感。甚至可以说,因为九姐的缘故,他一度非常仇视妖兽——还有一部分原因是,那时,刘爷爷和傅大哥给他灌输了一大堆的关于妖兽的知识。这些知识里,甚少说妖兽的好话。看了祖师的玉简,他才知道,他们所说的,有很多是不对的。比如说,世上的妖兽分为两类,一类是被仙官大人们驯服了的。这样的妖兽是好的,非常有灵性,故而又被称为灵兽;另一类是野生野长,没有被驯服的。这一类的妖兽就是妖怪。

    按祖师所说,灵兽是上古神兽的后代,其血统远远高过妖兽,两者根本就不是一个种族。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好比人与猴子。

    再回想当年刘爷爷说的那只狐妖留下来的那些线索,沈云觉得,掳走九姐的,应该是一只灵兽,并且极有可能是一只认了修士为主的灵兽。

    因为一来,石秀县未曾有过妖兽出没的传言;二来,假如真是只过路的妖兽发现了九姐,要不是当场吃掉,就是直接无视,走掉了。因为祖师的玉简里说,出门在外的妖兽,不会麻里麻烦的带活食;第三,灵兽虽然轻易不伤人,但是,人兽殊途,它们对人也没有多少好感。除非机缘巧合,不然的话,它们不会主动搭理人,更不用说将一个发高烧的凡人小女孩带走。

    所以,只有认了人为主的灵兽,才会在其主人的授意下,带走九姐。

    也就是说,九姐当时是得救了的可能性非常大。

    有了这样的认识后,沈云才消去对妖兽的仇视。但,还是多多少少留下了一些不好的偏见。

    更何况,刚才这只野山鸡是存了心思要用火球烧死东子。

    他杀它,完全没有半点犹豫。

    现在,野山鸡都已死得不能再死。他心里更加没有什么下不了手之类的想法。当即从百宝囊里拿出青霜,将野山鸡的头从正中间划开。

    在左眼的后面,藏有一枚比豌豆大不了多少的半透明物体,桃红色,近似于半球状。

    对照祖师留下来的鉴定标准,沈云很快得出了这只野山鸡的品阶与属性:二阶的火属性妖兽。

    二阶的妖兽,有的只能是二阶的妖晶。

    这种品阶的妖晶,品质较低,里头含的杂质比灵气还要多。除了拿来饲养灵兽,也没别的作用。

    沈云少小四处漂泊,节俭惯了,本着不要浪费的精神,拿着青霜轻轻一剜,取出妖晶。

    这时,苏老三他们都回神来了,麻着胆子,拢了过来。

    “先生,这是只什么东西?我还从来没有看到过会吐火球的野山鸡。”东子劫后余生,望着只剩下半边的死物,仍然脸色发白,眼里尽是惧意。

    沈云也不相瞒,摊开手掌心,向众人展示刚刚挖下来的妖晶:“我在它的脑壳里找到了这个,说明它不是一只寻常的野山鸡,而是一只开了灵智的野山鸡精。”

    “妖怪!”大伙儿都听懂了,脸色大变,瞬间哗啦啦的退出一个大圈来。

    不过,一只死翘翘的妖怪带来的恐惧大打折扣,还不足以挡住他们的好奇与八卦之心。

    “怪不得会吐火!”

    “我就说,这家伙看我们的眼神,怎么跟人一样。原来是妖怪!”

    也有人觉得奇怪:“咦,它怎么不是人样?”

    “这叫现原形!妖怪死了,都会现出原形来。它是只野山鸡妖,自然就是现野山鸡的形。”

    “你怎么知道的?”

    “戏文里不就是这样演的吗?”

    这样的解释显然太过苍白,很没说服力,立马遭到了其他同伴的反驳。

    “不对呀,我们在北山镇的山洞里,找到的那具邪魔的尸体仍然是人形的。”

    “就是。那尸体还是我拖到外面去烧掉的呢。跟一个干瘪瘪的老头儿,没两样。”

    苏老三被他们吵得脑壳疼,大手一挥,总结道:“哎呀呀,先生说它是野山鸡精,那肯定就是一只野山鸡精,错不了!”

    于是,所有人都闭上了嘴巴,齐刷刷的看向沈云。那亮闪闪的小眼神象极了一群缠着大人要讲鬼怪故事的小屁孩。

    一只来历不明,身受重伤的低阶野山鸡精,有什么好讲的?沈云硬着头皮,干巴巴的说道:“这个叫做妖晶,是我刚刚从野山鸡精的脑壳里挖出来的。我就是通过这枚妖晶,断定这只野山鸡精是二阶的火属性妖兽。”

    “先生,妖兽是什么?”

    “二阶很厉害吗?”

    “火属性的都会喷火,是不是?”

    大伙儿好象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争先恐后的问了起来。

    沈云一一做了简答。

    恐惧往往是因为不了解。问清楚了后,众人对于地上的野山鸡精的尸体惧意全无。

    苏老三甚至走上前来,挠着后脑勺,充满期待的问道:“先生,这玩意儿,能吃吗?”

    “你们有真气护体,当然能吃。”沈云想起祖师在玉简里的相关描述,不觉口舌生津,“烤着吃,很美味,十分滋补。”

    “哈哈哈,今天有口福了!”

    “打牙祭!”

    众人无不笑开颜。

第四八九章 苏老三想当妖兽

    笑归笑,该注意的,还是要注意的。沈云提醒众人:“也不知道这只野山鸡精是受伤,偶然在这里养伤,还是本来就是从山上下来的,所以,大家要提高警惕,多多戒备。”

    “是。”所有人敛了笑。

    “有它在,我们上山后,连只麻雀都休想看到。我先将它收起来。”沈云说着,将那野山鸡精的半边尸体收进百宝囊里。

    苏老三好奇的问道:“先生,这是为什么呢?”

    其他人也是一脸好奇的望着他。

    沈云见状,索性跟他们说起了妖兽的相关常识:“据说上古神兽大多荒淫。所以,数十万年之后的今天,这些寻常的飞禽走兽,体内也有一点稀薄的上古神兽的血统。有的甚至有掺杂了好几种神兽的血统。这也是大多数的飞禽走兽有灵性,可以驯化的原因所在。只是它们的血统太过杂乱,且每一样都是十分之稀薄,以至于它们完全丧失了上古神兽的神通。但是,如果碰到大机缘,将它们体内的某一样,或者多样上古神兽的血统激活,它们就立马会进阶成妖兽,具有一点点上古神兽的神通。这个过程,也就是修士们常说的开灵智。寻常的飞禽走兽虽然没有灵智,但是,畏惧妖兽体内的神兽血统是它们与生俱来的本能。哪怕只是一只妖兽的尸体,也能令它们闻风而逃。”

    “那,先生,这个妖怪和北山镇山洞里的那只邪魔有什么不同呢?”

    “是呀。那只邪魔死了之后,为什么不现原形?”

    “妖怪都是妖兽吗?”

    众人的求知欲非常旺盛,纷纷提问。

    沈云又一一予以解释:妖魔鬼怪退去原来的形态,变成人身,叫做化形。另外还有一种,通过障眼法,也在人前幻化出人身。这种法术叫做变身术。对于妖兽来说,受血统过于杂乱的影响,穷其一生也不可能达到化形的境界。不过,七阶以上的高阶妖兽,通常有足够的妖力学习变身术。一旦身死,没有妖力维持,变身术自然而然的失了效。妖兽也就现出了原形。

    至于北山镇的那只邪魔,从他们所看到的种种情形,他以为是魔修的可能性极大。魔修是修士堕入魔道。如果是低阶的魔修,死后跟凡人一样,也是死尸一具;如果是高阶的魔修,身死则道消,死后会化成一缕黑烟,连骨头碴子也不会留下。

    而妖怪是人们对于一切妖族的统称。从血统上来分,它应该包括三类,即妖兽,灵兽和神兽。从族群来分,则包括飞禽走兽,花草树木,甚至还有山川河流,以及天上的云彩,地上的雾气,从理论上说是包括了世间万物。

    妖兽,只是最低等的妖族而已。

    一下子接触了这么多以前闻所未闻的全新知识,大家都有点儿晕。有的甚至一屁股坐下来:“容我好好捋一捋。”

    这是意料之中的情形,沈云负着双手,转过身去,举目看向山顶,既是等待,也是运转灵力细察林深草长的山里,是否有妖气——万物万气。妖族的身上散出来的是妖气。不同的妖族,其妖气的颜色和气味也不尽相同。以他现在的修为,运转灵力认真察看之下,四阶及四阶以下的妖兽,如果没有用专门的妖宝遮掩的话,其妖气难以遁形。刚才,他没有发觉野山鸡精身上的妖气,那是因为他那时根本就没往这方面想。

    好吧,这件事也给他提了个醒:哪怕是在省城这样的人族聚居的大城镇,也一样有可能藏有妖魔鬼怪。所以,一切皆有可能,不管何时何地,都大意不得。

    很快,他得出:山中一切正常。

    这只野山鸡精真是偶然过路的。

    也是这家伙倒霉,今时此地,碰到了进山打猎的他们。

    过了一会儿,身后响起苏老三的声音:“先生,我又有一疑问。”

    沈云敛了心思,转过背来。

    只见苏老三满脸通红,双手抱拳,笔直的站在自己身后。

    “三叔,有话不妨直讲,无须多理。”沈云讶然。

    事实上,苏老三此举也吸引了其他人的全部注意力。众人都不约而同的看过来。

    苏老三深吸一口气,飞快的问道:“先生,我们凡人的身上是不是也潜伏有上古神兽的血统啊?”

    “啊?”不等沈云回答,有好几个人已惊讶的轻呼出口。

    他们听懂了苏老三话里的意思,脸上露出古怪的笑容,弱弱的插话:

    “三爷,再怎么的,咱们也不能当妖怪啊。”

    “是呀,妖怪都是害人的。”

    “就算有那劳什子的血统,能够修出神通来,我也不想变成怪物。”

    苏老三回过身去,激动的反驳道:“如果能,我宁愿变成你们说的怪物。至少,我有了足够的自保之力,不会任人欺凌。还有,我相信我哪怕是变成了妖兽,也一样能管住自己,不会害人。”

    “可是,你变成了妖兽,就没人能欺负你了吗?”立马有人反驳,“刚才先生可说了,妖兽是妖族里最低等的存在。你变成了妖兽,上头压着灵兽跟神兽,一样是被欺压的苦八字。还有,法力高强的仙官大人,照样能搓圆揉扁你。”

    这样的说话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认同。大家热烈的议论开来:“对啊,真变成发妖兽,那就跟过街的耗子一样,人人喊打了。一辈子见不得人。”

    “三爷,我们还是好好做一个凡人吧。这一辈子多多积善行德,下一辈子争取投个仙童胎。”

    “等我下辈子投了仙童胎,一定要做一个象先生一样的好仙官大人。”

    “投胎前要喝**汤的。下一辈子,你就记不得这一辈子的事了。”

    “哎,你们说,那些仙官大人是不是也是因为忘光了前世做凡人时的苦,才这般欺压我们。”

    “你也真敢说。”

    “有什么不敢说的?以前,我也以为是自己的命不好。我现在是全想明白了,什么命不命的,全是骗人。就是这些仙官大人在欺压我们。天地之间,就数他们最坏。”

    “你说的好象很有道理呢……”

    “胡说。仙官大人肯定也有好的,有坏的。先生就是最好的仙官大人。”

    沈云握了握拳头,险些将自己也是一个凡人的事实脱口说了出来。

    不能说,至少现在不能说。因为身为凡人也能修行的事实太可惊世骇俗,一旦消息传开,定然会引来无数的觑觎。而他尚且不具备那般强大的自保能力。

第四九零章 臣服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将话题越扯越宽。

    苏老三听着众人的议论,渐渐冷静下来。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话有多离谱之后,他怪难为情的,再次抱拳,向沈云告罪:“对不起,先生。刚才是我失言了。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就……”

    沈云摆手打断道:“世道就是如此。你本来就没有说错什么。还有,大家也说的很对。妖兽是妖族里最低等的存在,没有什么好羡慕的。人是万灵之长,妖族往往修行几百上千年,为的就是化形,修成人身。说起来,应当是他们羡慕我们人族才是。“

    “对。先生说的在理。”

    “咱们生来就是人,不用修炼。”

    大家都笑了,头一次因为生而为人而从骨子里感到骄傲。

    苏老三也嘿嘿的笑了,自我解嘲道:“我刚才肯定是抽风了。”不过,他还是很好奇,再一次问道,“先生,我们凡人的身体里到底有没有上古神兽的血统啊?”

    “这个,我也不知道。”沈云挠头。他没有骗人。因为祖师的玉简里没有提及这方面的问题。

    想了想,他又道,“上古时候离现在过去了数十万年,不可考。上古之后,修真界式微,与上古时候已经不过同日而语。据说,只有化形的灵兽或者神兽才能与人族结合。妖兽是没法与人族结合的。而且,妖族与人族生下来的孩子,都被称为半妖。他们倒是天生的人身,只是身上必定会保留一部分妖族种群的特征。比如说,鱼族的半妖往往在脸上、手上等部位会覆盖着鳞片;狐族的半妖大多长着狐狸的尾巴和耳朵。而且这些半妖,他们的父亲或者母亲哪怕是高阶修士,但他们没有任何神通,终其一生也不能修行。仅仅是寿岁比凡人长一些而已。所以,半妖是很尴尬的存在,他们被人族当成妖怪,但是在妖族里地位的高低往往处决于他们的妖族母亲或者父亲。”

    “听先生这么说,应该是没有了。”苏老三又是嘿嘿,“是我想当然了。也幸亏是先生,才肯跟我把事情说得这般通透。”说着,又抱拳,敛了笑,认认真真的道了谢。

    东子叹道:“越来越发现,没有本事,不管是做人,还是做妖,还有半妖,都只能是小可怜。”

    “就是。”同为可怜人,大家都有点儿伤感。

    苏老三飞快的抹了一把脸,爽朗的说道:“不说这些有的没的了。别忘了咱们今天来是做什么的?”

    “当然记得。打牙祭啊!”

    “等会儿要烤野山鸡精的肉吃呢!”

    从来就只听说妖怪吃人的。今天托先生的福,恰好倒过来了。要是搁在从前,是做梦都不敢想的事。大家无比期待的吞了吞口水,兴致瞬间恢复。

    沈云被他们高昂的情绪所感染,心中因为眼下不能实话实说的愧疚而造成的阴霾也淡了许多:“大家就算有真气护体,也只能吃一两口尝尝味道。今天,我们还是要去打野味下酒。”

    “能尝一口,就已经很了不得了!”苏老三笑着挥手,“走,弟兄们,列阵!”

    所有人敛了笑,刷刷的各归各位。

    这回,他们站出来的队形与之前不同。之前,他们在摆的是军中搜山的队形。而眼下却是站出了沈云在丰成县教他们合阵时的阵形。

    沈云赞许的微微颌首。在这世上,就没有蠢人。苏老三他们是担心山上会有别的妖兽,所以,用这样的法门应对。而这也是他们仅能想到的对付妖兽的法门了。

    一行人在山上走了一道,跟捡石头一般,收获了十来只野兔和一只百把斤的野猪。

    差不多了。他们又返回去,到达半山腰的那个小水潭边,开始处理猎物。

    没过多时,余头他们买了酒,也赶到了。

    三拔人马唯缺在客栈的独臂唐爷他们那一拔。

    苏老三想了想,拉着余头到一旁低声嘀咕了一会儿。随后,两人并肩走到沈云面前。

    其实,以沈云的耳力,就隔着这么十几步的距离,想望不听见他们的“悄悄话”都难。不过,他还是装着不知道,抬头看向两人:“有事?”

    苏老三很肯定的点头。

    余头舔了舔嘴唇:“我们是想跟先生求个大恩典。”

    这也能叫大恩典?可见“法不轻传”涂毒之深。沈云笑着鼓励道:“但说无妨。”

    余头看了苏老三一眼,后者又点了点头。

    “是这样的。”余头鼓足勇气说道,“上次,有一些兄弟被留在武馆,没能随先生一起去救大人。是以,他们没有学到清风掌。他们和我们一样,这些年来也都受尽了伤疾的折磨。我们恳求先生也给他们一个大恩典,让他们能够学习清风掌。”

    苏老三在一旁补充道:“不敢求先生亲自教他们。如果先生能恩准的话,我们自己来教他们。”

    沈云轻轻一笑:“这有何不可的?你们既然学会了清风掌,那么,它就是你们的一桩本事了。自己的本事,愿意教给谁,就教给谁。哪里需要旁人来恩准。”

    “这……”苏老三和余头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们纠结了好些天的难题,竟这样轻而易举的解决了。不过,两人很快就想明白了——从认识起,这么些年来,先生教会了他们多少本事?先生可曾提过一句,这些本事不许传给别人?在先生这里,可是从来都没有“法不轻传”这条规矩啊。

    “先生高义!”两人双双抱拳,拜倒在地,“我等替那些受伤的弟兄们谢过先生。”

    其他人虽然在各自忙活,其实个个都暗中关注着这边。闻言,他们也纷纷放下手中的活计,赶过来,一并用军中最高等级的大礼答谢。

    到了快中午的时候,虎子领着独臂唐爷他们终于抵达。

    一照面,苏老三便兴奋的告诉了他们这个好消息。

    唐爷等人激动不已,又是齐齐向沈云行大礼。

    这一天,大家围着一堆熊熊篝火,分食了野山鸡精的肉,大口的喝酒,大口的吃肉。玩得兴起,时常有人跳到中间,或舞剑,或唱小曲儿,或学鸟叫……表演自己最拿手的绝活儿,给大家助兴。整个下午,小水潭边的欢声笑语连连。

    直到太阳西斜,一行人才尽兴而归。

    第二天清晨,沈云按原计划带着丁叔等人离开省城,返回庄子。

    马车出了北城门,刚上官道,丁叔在外面突然禀报:“云哥儿,前面有十来条好汉象是要拦我们的路。”

    沈云坐在车里,连车帘都没掀,展颜笑道:“不用怕,是朋友们来送我。你驱车过去,我与他们打声招呼。”他昨天不过是随口说了一句今早离开,不想,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苏老三他们竟然大清早的等在官道边上,来送行。

第四九一章 神识外放

    坐在一旁的旺子觉得奇怪极了:“主人,您都没开车门开一眼,怎么就知道那些大汉是谁呢?”

    同坐在车里的王思恩觉得自己的弟弟问了一个很愚蠢的问题,躁得小脸又红了。只是碍于主人面前,不好发作,她唯有勾着头,不理那蠢货。

    沈云随口编了一句谎:“因为昨天他们告诉了我,说今天会来这里送我。”心里却忍不住赞了一句:好灵性的小子!

    旺子没想到答案竟这么简单。他本以为是主人暗中动用了仙法的缘故呢。是以,失望的耸了耸肩膀。

    沈云垂眸。他不是成心要骗旺子,而是这里头的缘由很复杂,他自己都没有弄清楚,怎么可能跟旺子这个连半点修真常识也没有小孩子解释得通?

    他能不开马车门,看到百步开外的官道边上,站着的苏老三等人,是因为神识外放。

    什么是神识外放?

    这是金丹境及以上修士才有一种神通。按理说,以他现在的修为是不可能有这种神通的。可是,这次伤好之后,他偶然发现,自己竟然能做到神识外放了!

    这又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是“又”啊?因为沈云发现,自己的身上违背修真常识的地方太多了。最显著的,也是他到现在也仍然没有想了个所以然来的便是:他明明经历筑基这个坎,却拥有了筑基三层的灵力。同时,很多真正的修士们却都以为他只是一个先天境的小菜鸟。)

    沈云确定自己能够神识外放之后,第一反应是质疑:我是不是记错了?

    于是,他立马翻出提及了神识的这枚玉简。

    不一会儿,原话被找到了。

    没错,祖师在玉简里说得最清楚不过:神识生于泥丸宫,是意念强大到一定程度的产物。而修士只有筑基了,意念才能达到这个强度。泥丸宫里“始凝神识”。不过,筑基修士的神识还是很微弱,“若游丝”,通常到了筑基十层,才能达到头发丝的大小。这样微弱的神识,除了对加持自身的灵力,真的没有别的大用场;但是,当修士凝结出金丹,神识会爆涨百倍。这时,便生出了一项新的神通,即,“神识外放”。

    神识因为无色无味无形无状,一旦能够外放,那用场可就大了。

    比如说,金丹境以上的高阶修士最常用的跟踪术,就是分一缕神识出来,放在被跟踪者的身上。只要这缕神识尚在,做法者哪怕是在千里万里之外,也好比就跟在被跟踪者的身边,对后者的一切,了如指掌。而被跟踪者要想发现这缕神识,至少要有修为高过做法者一个小阶的高阶修士提点。

    话虽回来。沈云反复研读了玉简里的相关字段。最终,他也没有搞清楚,自己怎么就能神识外放了。

    于是,这又成了一桩悬疑。

    很快,马车停了下来。

    车外传来苏老三的询问声:“请问,车里坐着的可是先生?”

    沈云很少跟丁叔他们提起在鸿云武馆学艺的情形。是以,丁叔不知道苏老三他们的存在,也听不懂这样的问话。他在心里嘀咕道:好象是搞错了……

    不想,这时,车门却打开了。

    沈云自车厢里探身出来,一边下车,一边笑吟吟的招呼道:“三叔,你们大清早的来送我,真是有心了。”

    “先生,我等不是来送行的。”苏老三咧开嘴笑了,说着,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虎子等人。

    没有任何预兆,包括他在内,十一个人,哗啦啦的跪了一地,抱拳,齐声请求道:“我等誓死追随先生,恳请先生收下我等。”

    沈云吓了一大跳:“你们……你们不是过两天就要各自返乡吗?”

    苏老三抬头,面现愧色:“那个,其实是骗先生的……我等来投奔先生,也是昨晚临时商议的结果。”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沈云不由拧眉。

    一想到,之前是自己强力要求隐瞒先生,苏老三汗颜,一时之间,没法开口。

    虎子连忙替他答话:“先生,是这样的。之前,三爷不是奉了伍爷之令,回武馆处理一些事情吗?除此之外,伍爷还有吩咐。现在大帅正是艰难之际,伍爷希望武馆那边的事情办妥当之后,我们都再回军中去,为大帅效力。本来,我们也是这么想的,觉得这才是重情重义。因为这事不好对外说。所以,才放出假消息,说是等卖完了尾货,各自返乡。可是,昨晚回到客栈,我们这些人都变了心思,不想再回去给大帅卖命了。我们又没欠大帅什么。再说,回军中,真的挺没意思的。所以,我们跟唐爷说清楚了,我们是铁了心的要追随先生,不愿再回军中。唐爷也说,人各有志,不有勉强。反正伍爷吩咐的事情也办得差不多了。所以,我们就赶早来到这里等先生。”顿了顿,再次恳求道,“先生,您就收下我们吧!”

    “是呀,先生,收下我们吧!”苏老三等人也诚恳的请求。

    沈云发现,站在这里的这些人,都是昨天讨论时,觉得自己被仙官大人欺压,而心生不满的。有了这样的想法,他们再回军中,怕是再难以承受军中修士的驱使。

    想来,他们也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才果断的与唐爷挑明。

    他为他们能有这样的心志而从心底里感到高兴——本来就是嘛。凭什么凡人就要白白的受修士们的欺压,甘为他们驱使?又没吃他们的饭,穿他们的衣。

    看来,自己教他们识字、做生意、教他们独立思考,是有效果的。

    沈云欣慰的吐出一口浊气,半开玩笑的说道:“以你们现在的身手,回到大帅的军中,肯定能得一个不错的官位。而我是回家种田,做土地主。跟着我,图个粗茶淡饭还成。我可给不了你们什么大前程。你们还愿意舍大帅,而追随我吗?”

    “先生,您就不要打趣我们了。”苏老三抱拳笑道,“弟兄们心里清楚得很。跟着先生,我们才能活得更明白,更亮堂。您就是我们的大前程。跟着您,哪怕是吃糠咽菜,也胜过那山珍海味。”

    “是啊。”其他人齐声附和。

第四九二章 先生有凌云志

    私勇大多是仆从出身,虽然调教得不错,但在很多方面与苏老三他们这种沙场老兵不在一个层面上。况且,苏老三带来的这些人都是参加了救援祁督使的。他们学会了清风掌,又得了月华之力的淬体,更是精兵中的精兵。是以,连贝侯都有心重招他们回去。

    可以说,沈云身边确实很需要他们这样的人。

    都是知根知底的老熟人,沈云欢喜的上前用双手一一扶起苏老三他们:“三叔能带着这么多的弟兄来助我,我自然是高兴都来不及啊。”

    “谢谢,谢谢先生。”苏老三等人激动得说不出别的话来。

    投奔有投奔的规矩。按着规矩,他们是要先交投名状的。是以,来之前,苏老三他们都商量好了:听闻菱洲的西北边境近段有白老虎出没。他们拦下先生,表明心意后,掉头就去猎杀白老虎。剥了白虎皮来献给先生,以为投名状。

    不想,先生一句废话也没有,还当着身边人的面,亲自双手将他们一个一个的扶起来。

    这是何等的礼遇?

    在大帅的军中,他们多次出生入死,身上更是新伤叠旧伤,何曾得到过这般礼遇?

    可以说,从记事以来,唯有先生从结识之日起,就是真正将他们当人看。

    就冲着这份看重,他们也觉得自己的选择没有错。激动得千言万语都堵在嘴里,他们只能在心里暗自发誓:上天入地,生死相随。

    这样的誓言是不能轻易发的。因为,此誓一出,意味着,他们是认了沈云为主。从此,沈云在,他们在;万一沈云身亡,他们则要自我了断,黄泉路上,继续追随。

    沈云不知道,日积月累,自己在不经意间,已然收获了苏老三他们全部的忠诚。

    事过多年,他真的带着大家吃糠咽菜,想起今日之言,当众说了出来,末了,玩笑道:“可见三叔真是个乌鸦嘴,好的不灵,坏的灵。“

    那时,苏老三已是手执重重的长老。有些人对心有不满,背地里称他为“乌三叔”。

    不知不觉之中,这个绰号传了开来。

    有一天,苏长老独自一人,不声不响的看新收的弟子们。

    露过一座帐篷,他听到里头的新弟子们这般称谓自己,觉得好生奇怪。当即掀帘进去,询问这个绰号的由来。

    五个新弟子被抓了现形,一个个吓得脸色发白,站在那里,簌簌发抖。

    其中有一人,壮着胆子,结结巴巴的坦白,是偷听了前辈们说八卦。

    苏长老听完,也不见恼,反而象是记起了什么有趣的往事一般,从心底里笑了起来。过了一会儿,他回过神来,目光扫过那个坦白的新弟子腰间的名牌,当场宣布:“你叫林磊?果然人如其名。你很不错,敢做敢当。林磊,以后,你便是他们的伍长了。”

    而他自那以后,便化名“乌三叔”行事。久而久之,人们反倒忘了他的本名,以为他真的就是姓乌。又过了多年,有人当众巴结他,一个尽的奉承,说他的名字取得好,大俗大雅,被沦为一时之笑柄。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话又回来。

    沈云拿出一叠通用银票,递给苏老三:“三叔,你会相马,正好我们庄子上缺得力的好马。你带着大家,帮我去买马。尽着这些钱来,能买到多少,就买多少。”

    苏老三接过银票,心里好不奇怪——他在军中曾经喂过一段时间的战马,故而会相马。但是,他只会相战马啊。这些,先生是知情的。先生给的这一叠银票,最上面的那张面额是五百两的。依先生的性情,下面的肯定也全是五百两一张的。那么,这么厚的一叠银票,少说也有四五万两银子。按现在的行情,少说也能买到百来匹成年战马。先生要这么多的战马做什么?

    官道边也不是讨论买战马的好去处。他心中一动,试着问道:“先生是只要成年的好马,还是连母马和马驹子也要买一些呢?”

    如果是前者的话,那就说明,先生要买这些战马是有急用;

    而要是后者,那就是先生见现在的世道不好,起了做战马生意的心思。

    这两样里头的区别可大了。只有问清楚了,他才好做事。

    沈云就知道苏老三能听懂。相处三年,这点子默契,他们还是有的。

    “有好的母马和马驹子,买一些也是可以的。”他笑道,“你们的马术都不错。我的庄子里正好缺一个象样的马队。“

    这下,苏老三彻底明白了——先生要建一支骑兵!并且,这只骑兵会交给他们来带。

    哈哈哈!开心的想抱着先生转个圈,有木有!

    真是知我者,先生也!

    常言说,乱世出英雄。年轻时,他就是抱着这样的心思,投至大帅军中。

    曾经,大帅亲自指点了他的剑术。他以为,那是大帅对他的器重。于是,更加死心塌地的效忠大帅。同时,也觉得自己将来定有出人头地,荫泽子孙的那一天。

    然而,多年行伍,壮志未酬,反倒是身负重伤,当不得用了。大帅军中不养闲人。不得已,他唯有听从安排,安心在鸿云武馆开杂货铺子,赚点养老银子。

    如今,他的伤全好了,体内还凝结出了真气。昔日的豪情一天天的复苏。但是,经历了这么多,他越来越清楚,身为一个凡人,跟着大帅,就算得用,也不会什么好前程。更何况,大帅现在已功成名就,为仙庭所忌惮。就算大帅的伤好了,以后怕也是再难得到仙庭的重用。那样的话,他难道要跟着大帅一起养老吗?

    其实,从北山镇回来,他的心里就在犹豫了——要不要继续追随大帅?

    而昨天行猎时,先生的一言一行,无形之中,让他觉得甚是温暖。就是这份温暖,让他真正体会到了“尊重”二字。回到客栈,他细细回想了自己的这一生,突然了悟——其实,当年他入伍,并不是非要做万人敬仰的将军。而是他想要得到“尊重”。

    所以,他决定追随先生。

    在先生身边,哪是做一个农夫,也是被尊重的。而这正是他一直苦苦追求的。

    现在,从先生的话里,他听出来了,先生也有凌云之志,并且其志不下大帅。

    简直是大惊喜啊!

    “是。”他好不容易才按下心中的激动。

第四九三章 思恩姑娘有一个小小的愿望

    沈云将赵宣的地址告诉苏老三,吩咐道:“你与伯堂已打过交道,不是陌生人。这样吧,你们直接帮到他那里去住。有事,也只管找他帮忙。等会儿,我会给他传讯。”

    “是。”苏老三对赵宣的印象不错,满口应下。

    随后,沈云与他们道别,重新坐上马车离开。

    苏老三他们一直站在官道边,目送马车。

    直至马车最终消失在官道的尽头,他们才收回目光。

    虎子长吁一口气,一脸庆幸的说道:“刚才吓死我了。”

    “有什么好怕的?”苏老三不解的转过身去,望着他。

    虎子答道:“我担心先生问余头。”

    那次去救祁督使大人的弟兄们,奉伍爷之令回到省城的,唯有余头不在这里。实在是太显眼了。

    “我也担心呢。”

    “幸亏先生没有问。”

    “要是真问了,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应答才是好。”

    其他人也纷纷附和。看来,不只虎子一人为这事发愁。

    苏老三的脸上现出“真是瞎操心”的神色:“跟先生处了这么多年,你们还不知道先生的性子吗?连唐爷都能体谅我等,说一句‘人各有志’,更何况先生。”

    “对哦,三爷说得有完全道理。”大家都释然了,围着苏老三,叽叽喳喳的道出自己心中的疑惑:

    “三爷,刚才先生说要我们去买马,是几个意思呀?”

    “我觉得,先生是考验我们。”

    “我看不象。我们有几斤几两本事,先生还能不知道?”

    “就是。”

    “先生不是说回家务农吗?那应该买牛,或者骡子啊。买这么多的好马做什么?用好马去拉车,多浪费啊!”

    “买牛?你会相牛吗……”

    “嘎嘎嘎嘎,跟群鸭子一样,成什么体统!”苏老三冷着脸斥责道。他知道大家是因为太激动了的缘故,才如此失态。但先生显然是要做大事的。他们既然追随了先生,那么也要有个做大事的样子。故而,虽情有可缘,但此风不可涨。

    众人都是老兵,这些年来,又向来都是以他为头领。闻言,一个个的缩着脖子,闭紧嘴巴,不再吱声。

    苏老三正色解释道:“先生对我等越是器重,我等便越要严格要求自己。好叫旁人知道,我等值得这份器重。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三爷说的是。”众人虽然挨了训,却一个个喜笑颜开,心里比刚才还要激动丶高兴。无他,因为三爷的话里话外都透出,他们的猜测是对的。

    沈云不动声色的收回神识。

    神识外放真是个好神通。通过数十次实验,以他现在的实力,神识能外放到差不多五里之外。这不,明明己经走远,看不到苏老三他们的身影。耳力也不能及。然而,就因为在五里的范围以内,他运用神识外放,就跟站在苏老三他们当中一样。他们的言行举止,甚至神色都“看”得清清楚楚。

    王思恩姐弟俩坐在靠近车门的位置,至始至终没有问一个字。

    这是规矩。在王长老家里的时候,他们学过规矩。伺奉主人,头一条是忠心。

    什么叫忠心?教他们规矩的管事说,他们俩年纪尚小,只要做到“三不”就行,即,不能看的,坚决不看;不能问的,绝不问;不能说的,打死也不能说。

    进了沈府后,主人根本就不让他们俩近身。也从来没有谁给他们姐弟立规矩。

    王思恩以为主人是嫌弃他们是从庄子里上来的土包子(在王家的时候,不少丫头婆子背地里就是这般称谓他们姐弟俩的。他们听到了好几回)。

    王思恩以前不觉得庄子里有什么不好。但是,进了城后,她知道,自己是绝计再也过不了庄子里的日子。

    尤其是得知主人仙术了得,是神仙一般的人物后,王思恩觉得自己定是烧了三世的高香,今世才得到这样的机缘,留下来的心,更加坚定。

    是以,她不只一次的在心里对自己说:不管主人有多瞧不起她,你都一定要得到主人的认可,一定要留下来。

    离开庄子之前,爹爹反复叮嘱她:不管是什么样的主家,肯定都喜欢勤快、懂事的下人。什么叫勤快?不是要从早忙到晚,做个不停,而是眼里有活;什么叫懂事?就是忠心、有眼力见。

    故而,在没有旁人的时候,她都要提醒幼弟:先前在王家学的规矩不但不能忘,而且还要时时刻刻的守着。

    她和弟弟都做到了。所以,他们俩成功了:不但被留了下来,而且还得到所有人的认可,终于在沈府有了一席之地。

    从此,她明显的感觉到,周边人对他们姐弟俩态度的改变。以前,那些嘲笑过他们姐弟的丫头婆子,自是在她面前伏低做小,极尽巴结之能。就是她之前觉得贵不可言的老爷、少爷们,见到了她,也是满脸堆笑的唤一声“王姑娘”。

    王思恩知道,自己还是以前的自己。唯一改变的是,她跟了一个好主子。

    所有的这些荣光,都源自主人。

    是以,尽管她非常厌恶庄子,但是,当听说主人要离开仙都,去她听都没有听说过的菱洲乡下时,她却毫不犹豫的决定,跟随主人南下。

    甚至于爹爹特意来告诉她,他们脱了奴藉,买下了前主人的庄子,要接她回去过“好日子”,她都不曾动摇过——离开了主人,她就只是她自己。所有的荣光不复在。家里有一个小庄子,又如何?她照样还是城里人眼里的土包子,一无是处。

    更何况,爹爹还说回到庄子里,马上就要给她相看婆家。

    爹爹能给她相看到什么样的夫郎?

    冲破天去,也就是土财主家的儿子。

    那样的人,都不配给主人提鞋的。

    一想到自己要低眉顺眼的跟这样的人过一世,她宁愿做一辈子的奴婢。

    幸运的是,弟弟也不想回庄子里去做什么二少爷。

    他们俩很顺利的说服了爹爹,然后,又请齐伯齐安婶和丁叔向主人求情。终于,他们如愿以偿的随大家一起南下了。

    她觉得这是一个全新的开始,特意请齐婶帮自己改名。

    齐伯齐婶都很看重她。两人很郑重的给她取了“思恩”这个名字。意思是,叫她和他们夫妻俩一起,永远都记得主人的大恩大德。

    她当然会铭记于心。并且,她早就下了决定,要用这一辈子来报答主人。

    得到新名字的那一刻,她告诉自己:从此,不知地高地厚的乡下土包子王大妮死了。活着的是王思恩。那个对主人忠心耿耿,做事勤快,待人大方,守着规矩的“思恩姑娘”。

    她还告诉自己:思恩姑娘有一个小小的愿望……

    想到这里,王思恩突然生出一种偷看一眼主人的冲动。

    不过,她立马意识到这是一种非常愚蠢的行为,继续安安静静的坐在小小的角落里,眼观鼻,鼻观心。

    因为她很清楚,要想实现那个“小小的愿意”,唯有谨守本分。

第四九四章 选址

    沈云回到庄子里后,头一桩事就是召见吴长老,询问庄子周边是否能找到合适的地方建马场。

    他很清楚苏老三的办事能力。用不了多久,苏老三定会给他带回来一大群好马。而在此之前,庄子里并没有这一方面的计划。所以,他必须抓紧时间建马场,免得到时买了那么多好马过来,却无处安置。

    而这会儿,最得力的赵宣被他留在了省城,寻找新财路。庄子里的各位长老里,唯一能帮他出出主意的,也就只有吴长老了。

    “马场?”吴长老愣住了,心道:主公这一次出去,到底经历了什么?好端端的,怎么一回来就火急火燎的要建马场了?

    三年来,这还是他头一次见主公说风便是雨。恕他一时之间真的接不上来。

    “嗯!”沈云搓着手,亢奋的说道,“我想成立一支铁骑,更好的看家护院。”

    吴长老满头黑线,心里又说开了:哪家是用铁骑看家护院的?主公肯定是另有图谋。

    突然间,他发现眼前的少年这回出去一趟之后,变得与之前有些不一样了。

    到底是哪里不一样呢?

    他习惯性的伸手去捋胡子……

    “吴长老?”沈云见状,就知道这位又要在心里琢磨什么了——据他的观察,吴长老并不知道他自己有一个小动作,即在心里想事情的时候,总是会伸手去捋下巴上的那几根稀稀落落的胡须。

    吴长老瞬间回神,笑问:“主公想建马场,可是这回出去找到了合适的马源?还是有经营马场经验的人才?”

    他没有开过马场,但是,没吃过猪肉,还能没见过猪跑吗?

    仙都的公侯王相喜欢养灵宠。高等级的灵宠,往往成为了身份的象征。引得寻常人家争相效仿。可是,区区凡人哪有那本事叫灵兽臣服?于是,仙都的很多富户们退而求其次,选择养马。在南郊,马场一个挨着一个。

    他本人也很喜欢马。可惜,以他的家底,要去南郊开一个马场,显得有些薄。只能时不时的去南郊游玩几天,看看别人家的马场,还有俊马。

    他本身就是一个爱动脑筋的人。久而久之,自然而然的也看出了一些办马场的门道。

    其中,肥美宽阔的草地,雄厚的财力,优良的马源,还有好的管事,都是办马场的必备条件,不可或缺。

    在他看来,主公目前貌似只具备第二个条件。

    这一带本是山水相依的产粮区。肥美宽阔的草地这一条件,想来不难凑到。

    难的就是第三个和第四个条件。这两样,对于初办马场者来说,需要钱,并且是很多的钱,同时,还需要人脉和运气。

    他初来菱洲,对主公在这一地界的了解,知之甚少。

    既然主公找他来商议,他必须直言相问喽。至于建骑兵……没有马场,这件事还有些远,勿急。

    沈云就知道自己没看错人,笑着道出苏老三他们的来历,又道:“我已经命他们去买好马。他们做事向来利落,用不了多少时间。所以,要尽快找到合适的地方。我看你是个懂行的。在这周边地界里,可否想到建马场的好地方?”

    吴长老汗颜:“是我太懒散了,对周边的情况不是很熟。”

    “你才来多久?对周边不熟也是正常。”沈云拍板道,“马场的选址刻不容缓。这样吧,你将手头的杂事暂且押后,重要的事,则交给合适的人,代你去做。先抽三天的空闲出来,与我一道去周边转转,看能否选到合适的地方。”

    祖师的玉简里讲到了器、侣、财、法等,却没有办马场这方面的内容。而他自己只知道看风水,对于如何挑选马场的地址,真的是一无所知。只能依赖吴长老。

    “是。”吴长老高兴的领令。

    在他看来,这绝对是一件好差事:一来,能替主公分忧,并且还能多多接触主公;二来,他终于可以过一把办马场的干瘾了。

    两人都是有储物袋的人,身上常备着换洗的衣物、吃食之类的。是以,说走就走。

    马场离不开水。恰好这一带有一条河,叫做红水河。吴长老提议不妨先沿着红水河走,看能否在两岸选出一个山谷来做马场。

    因为庄子恰好在红水河的中段偏上位置,所以,他翻出地图,提出一条具体的找寻路线:先在红水河的这一边,沿着河往上游走。待找了百来里,如果还没有合适的地方,则过河,从河的对岸,沿着河往下走,继续寻找。同样,也是过了庄子之后,再找百来里。如果还是没有合适的地方,又过河,回到这边,折回来,往上找。

    说完后,他补充解释道:“我觉得,马场不能离庄子太远。建在方圆百余里以内,是比较合适的。”

    这里头的考虑有很多。不过,他觉得以主公的聪明才智,不难想到。用不着他多费唇舌,一一点破。

    果不其然,沈云点头表示赞同:“就依你的路线。”

    两人去到红水河边,向上游前进。

    这一带多山。沿途,只要看到山谷、平地或者山沟子,他们都要进去察看一番。

    可惜的是,它们都是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令沈云和吴长老不甚满意。比如说,有一处山谷,地方够大,却是风也大,草料薄了些;还有一处山沟子,水草丰美,用来喂猪是不错的,喂马的话,根本就没地方溜马;还有一处地方,符合所有的条件,却是一个百来口人的村落,也要不得。

    就这样,走走看看,两人用了差不多两天的时间,才沿河走出百来里。

    真被吴长老之前说中了,没有合适的地方。

    “主公,请看,那里有船。”吴长老举目看向更上游的方向,发现在前面里把远的地方,泊有一艘小小的乌篷船。

    到了这里,河面收窄了近一半。可惜,以他的轻功还是做不到涉水渡江。不会游泳的他,必须依靠船只渡河。

    而他们过了刚才的那个小村子之后,没有料到,余下来的近三十余里的河岸不见人烟。

    那艘静静的泊在岸边的乌篷船竟然成了此时他们唯一能找到的过河工具。

    沈云也看到了那艘船,心中一动,放出神识去打探。

    这一探,却是神色大变。

第四九五章 奇怪的伤者

    乌篷里竟然仰面八叉的躺着一个血人!

    这人身上伤痕累累,银白色的铠甲残破不堪,就连护心镜也仅余一小块。底下的白色战袍更是大半被鲜血染红,简直是触目惊心。

    沈云用神识在他的鼻底探了一下。

    尚有微弱的鼻息!

    这人身上不见灵力波动,是个凡人中级武者;从穿着上来看,他应该是仙符兵里的中级军官;依着伤情,他是刚刚经历了一场惨烈的血战。

    但是,乌篷船却完好无整,不见刀剑印迹。再者,也没听说这两天周边有什么战事啊。

    这人和这船的出现,可谓疑点重重。

    不过,沈云觉得,在人命面前,什么疑点都不重要。

    “那船里有人有伤者。”他收回神识,对吴长老说道,“我先过去看看,你尽量跟上。“虽说救人要紧,但是,白袍军官的出现实在是太诡异了。他不能不暗中戒备。

    三年来,吴长老的武力也是暴涨,半年前达到了高级武师的程度,稍后又成功的凝结出真气。在凡人武者里算得上二三流的高手。但这样的武力值在修士面前,还是一样的弱,完全不够看的。

    人是他的,也是他带出来的,无论如何,他都有义务尽量保其周全。

    而放眼周边,何处最安全?

    唯有他的身边尔。

    “是。”吴长老是个聪明人,一听就知道事情紧急,当即运转真气。其实,他挺好奇的,只是眼下不是好奇的时候——隔着里把路呢,主公是如何知道船里的情形的?莫非世上真有千里眼、顺风耳之类的神通?

    沈云吩咐完毕,已施展“穿云步”,飞掠出去。

    那一长串的残影,令吴长老惊艳得一愣一愣的。

    宣爷不是传讯回来,说主公受了重伤吗?好吧,昨天,老丁又传讯回来,说主公的伤全好了。可是,主公这副样子,哪里象是重伤初愈?他瞅着,怎么感觉主公的轻功比出门之前更加高深了呢?主公这趟出去,到底都经历了些什么?

    好吧,还是那句话,眼下不是好奇的时候。

    吴长老全速追赶。

    呃,他真的是尽量了,但是,真的跟不上,好不好。

    因为他刚才愣了一下神,开了个小差,应该是耽搁了十来息的时间。等他回神,赶紧的动用轻功,却看到主公已在那船头之上!

    什么叫做仙凡之别?这便是!

    吴长老再一次深深的体会到了。

    只是仙根那种东西,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有与没有,全靠命。吴长老也想通了,只求上天垂怜,保佑他的后世子孙里能出一个仙童。而他的任务就是,抱紧主公的大腿。一来,沾沾主公的仙气,说不信他家的子孙里真的能出个仙童;二来,仙官大人的寿岁听说都是挺长的。越是法力高强的仙官大人,寿岁便越长。以主公这样的能耐,寿岁肯定短不了。若是他的后世子孙里真出了仙童,他希望主公能念在他鞍前马后,尽心尽力,一心追随的香火情上,至时照拂一下他家的仙童。这样的话,也算是他恩泽子孙了。

    而沈云跳上船头后,并没有急着进入乌篷里查探伤者。而是铺开神识,将整艘船笼住,查探有无异常之处。

    这是祖师在玉简里提及的经验。

    祖师她老人家反复告诫,修行本是逆天行命,故而,危机重重。

    更何况,如今的修行资源远远比不得上古之时的丰富,但修真的人却多得有如过江之鲫。而不论是谁,修为境界都是用资源堆出来的。修为境界就是修士的命啊。面对资源,哪怕是道君大人也淡定不起来。

    祖师以为,相比于逆天行命,更危险的其实是修士之间的无穷争斗。

    这样的争斗,本质上是你死我活,不可调和的。

    它既存在于正道与魔道之间,也广泛的存在于修真正道内部。

    祖师细细回想自己一生的修行路,最后总结道,相比于妖魔鬼怪,其实更要人命的往往是所谓的修真同道之间的争斗。

    为此,祖师拟出了很多的防守经验。其中,就有一条是:到一陌生之处,如果不是有主的洞府或者地盘,当铺开神识,先细细查探一番。

    为什么有主的洞府或者地盘,就不能铺开神识呢?

    祖师也详加解释了。原来,这是修真圈里约定俗成的一项规矩。也可说是礼仪。用神识冒然窥视别人的洞府或者地盘,是极其失礼的偷窥行为。于被偷窥者来说,是大大的冒犯,他完全有权力用最极端的方法对付偷窥者,旁人也无话可说。

    当然,前提是,被偷窥者有能力维护自己,让自己不被这般冒犯。

    说白了就是,如果奈何不了偷窥者,哪怕再有理,再被冒犯,也只能缩着,装做不知道。

    一直以来,沈云从祖师的提点里尝到了不少甜头,对祖师的告诫都是牢记于心,适时适地的运用之。

    以前,他是没有神识外放的这项神通,只能干看着。

    当发现自己突然能够神识外放之后,便提醒自己一定要养成铺开神识查探的习惯。

    本来,按祖师所云,在上船之前,他要先铺开神识,将船整个儿包住,先行查探。

    可惜以他眼下的神识没法做到这一点。只有站在船头,才能堪堪用神识罩住整艘船。

    神识查探,又快又细致,比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搜寻不知强出多少。呼吸之间,沈云已然对脚底的船,还有乌篷里的伤者了如指掌。

    没有不干净的东西,也没有陷阱、阵法之类的。

    他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压制住心中的激动,将前袍别在腰间,探身进入乌篷里。

    首先当然是救治伤者。

    刚才,他铺开神识时,已了解了伤者的伤势。

    一句话,伤者的五脏六腑都被灵力所伤,身为一介凡人,能撑到现在,全是因为他的胸前戴有一枚青玉佩。此物非凡物,而是一件聚魂的法宝——再一次感谢祖师她老人家!将毕生的学识与修真经验都用玉简刻录了下来。

    沈云不由滋的吸气。

    据他所知,聚魂的法宝最是难得,往往是有价无市。寻常的金丹真人都难搞到手。

    可如今,如此珍贵的法宝却为一个凡人武者所用。

    事情变得更奇怪了。

第四九六章 李棠绝笔(上)

    沈云走到白袍军官面前,蹲下身子,替其散开凌乱的发髻。然后,从针囊里取出一根细细的银针,缓缓的扎入其头顶的百会穴之中。同时,灵力被抽凝得比头发丝还要细,沿着银针,一点一点的注入百会穴。

    这是师父生前所传之金针度穴术。

    白袍军官伤及五脏六腑。他已无力回天,眼下只能死马当成活马来医。

    大约过了十来息,白袍军官幽幽醒转。

    他看上去约摸三十出头。这会儿,双颊现出与伤情完全不合的潮红来。

    沈云在心底里叹了一口气。

    金针度穴也不能重新激发伤者内里的生机,失败了。

    这抹潮红是回光返照。

    不料,白袍军官迷离的眼神落在他的脸上,骤然焕发出奇异的亮光,竟然激动的极力抬起头,哑声问道:“你,你是沈云,是也不是?”

    沈云愕然。这人认得我?

    “是。我正是沈云。“不管白袍军官是怎么认识自己的,如今,已是将死之人。故而,他没有丝毫的迟疑,张口便认了。

    白袍军官咧着一张血口笑了:“找到你,太好了!”

    竟然是来找寻自己的!沈云再度被惊到,脱口问道:“你是谁?怎么认得我?找我做甚?”

    白袍军官实在是太虚弱了。刚才的两句话,还有抬头的动作,已经耗费了他太多的精力。是以,他没有回答沈云的三连问,而是头又落回到舱板上,闭上双眼,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沈云见状,右手的食指与中指并拢,“叭叭叭”,接连点中他胸口的三处要穴。

    “谢谢。”白袍军官终于缓过颈来,重新睁开眼睛,看着他笑了笑,“在下是来替李棠大人送信的。”

    李师叔?沈云看到白袍军官这副惨烈的样子,心里不由猛的一提。

    不过,不等他询问,白袍军官又说话了:“哎呀,舒服多了。麻烦扶我坐起来。”

    “好。”沈云伸长臂,尽量平稳的扶起白袍军官。

    “我的腰带里藏有一瓶药水。把我的衣服解开,将药水淋在我的后背上。”白袍军官此刻精神大震,能够自己坐着了。他又道,“这样,你就能看到大人给你的密信了。你看信的速度要快一点。因为密信只能显现十息。”

    沈云听完,头皮都麻了。李师叔竟然用这样的方式给自己送信,显然是遇上了大麻烦。

    “你呢?”他颤声问道。

    白袍军官皱了皱眉头,不解的问道:“我什么?”

    “这药水浇下去之后,你会怎么样?”

    白袍军官愣了一下,旋即,又咧嘴笑了:“你看着医术高超,应该看出来了。我快要死了。”

    言下之意,沈云的顾忌一点意义也没有。

    可是,沈云还是做不到,扶着他,没有动手。

    白袍军官只是精神好了些,但仍然动弹不得。他甚至于连偏头面向沈云也做不到。见状,急了,唯有斜着眼睛瞪着沈云,嘴里喝斥道:“你再磨叽,老子这口气就要断了!我一死,药水就起不了作用。大人待我恩重如山,好不容易能够报答大人一回。你是要给老子生生的搅黄了不成?”

    沈云本来是打算,如果问出这瓶药水会令伤者难受,便等伤者去世后,再使用药水也不迟。闻言,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只好说了声“得罪”,依言将白袍军官上身的衣袍解开。

    光洁的后背一下子露了出来。

    这时,他才明白,为什么之前看到白袍军官是以那般不雅之姿躺在船舱里。原来是为了护着隐在后背的密信。

    接着,他从白袍军官的腰带里找到了一瓶大拇指大小的墨玉小瓶。

    转到背后,他咬了咬牙,打开墨玉小瓶,将药水尽数倒在那光洁的后背上。

    还好,没有惨叫,也没有血肉模糊之类的惨况发现。

    药水落到肌肤上时,立时化作一道火红的亮光,象水纹一般,迅速在后背上漾开。

    但凡亮光所到之处,皆现出墨色的字迹。

    转眼间,白袍军官的后背上现满了蝇头小字。

    怪不得他要事先出言提醒呢。沈云定睛细看。

    正是李师叔的字迹!

    开头的第一句便是:当沈师侄读到此信时,吾大约已身消道殒,不在人世。

    果然,李师叔出事了!

    只有十息的读信时间。

    没有时间去悲伤!

    沈云抿紧嘴唇,一目十行的往下看。

    李棠在信里说,他这次是奉仙门之令,去巡视东海。

    原本,他以为这只是仙门将他从大帅身边调离的一个阳谋。因为大帅如今功高盖主,令仙庭甚是忌惮。再加之,叛军已除,按仙庭一向的德性,说不定已在谋划着卸磨杀驴的勾当。而众所周知的,他李棠乃是大帅麾下之第一得力之人。

    是以,他也做好了被刁难一段时间的心理准备。

    哪里知道,他还是高估了仙庭与仙门的德性。

    他们分明是要借落桑族人的手,杀了他,以绝后患。

    在东海的东北方向,有一个落桑岛,上面的人自称落桑族。自古以来,落桑族人都向往大陆上的美好生活。他们祖祖辈辈都梦想着有朝一日能谋取到大陆上的土地。

    然而,落桑族人很不幸。天神宗在很早的时候,便统一了这块叫做祝融的大陆。落桑族根本就不是强大的天神宗的对手。是以,一直以来,他们最多也就是能偷偷登上东海沿岸,小打小闹的占点儿凡人的便宜。

    当天神宗覆灭之后,仙庭将仙符兵派往祝融大陆各地,全力追剿天神宗之剩余势力。

    而这个时候,落桑族在做什么呢?

    落桑族身为上古旁支,其族人一旦觉醒祖先血脉,便得到一项天赋技能,即,兽化。兽化后的落桑族人往往有着中阶妖兽的强横身体和战力。天赋禀异者,甚至能堪比十阶妖兽。

    同时,落桑族人很擅长学习。他们的祖先从天神宗学到了炼气的法门,以及别处学到的强化技术,统统与兽化技能相结合,经过无数代落桑族强者的试验与改进,最终,在两百年多年前,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修炼功法。

    因为套功法总共分成七个境界,每一个境界的修者的灵力其颜色各不相同,恰好与彩虹的七色相符。

    是以,祝融大陆上的修士们将这套功法戏称为“彩虹功”。

    戏称归戏称。会修炼,又有天赋技能加持的新生代落桑族人比他们的祖先强悍不止百倍。彩虹功迅速令整个落桑族迅速崛起,成为了东海里最强大的存在。

    碰上只知道窝里横的仙庭,他们觉得是时候实现祖先们的远大愿望了。

    但是,强大的天神宗令他们心里落下了阴影。是以,两百多年来,他们不敢大举进犯,而是采取蚕食的策略,在东海谋取了不少海岛。

    待到仙庭察觉,落桑族已在东海坐大。仙都离东海不过千余里。强大的落桑族直接威胁到了仙都的安危。

    仙庭这才慌了神,连忙向仙门求援。

第四九七章 李棠绝笔(下)

    对于仙门来说,东海也是核心利益所在。因为他们有一处试炼秘境就在东海之中。

    是以,双方一拍即合,很快达成协议。

    按照协议,仙门要派一批金丹境以上的修士协助东海的仙符水师镇守东海。

    而在仙门内部,也因此而出台了镇守东海任务。

    每隔三十年,仙门会召集各门派之掌门,当众抽签,以确定各门派在这三十年里的任务名额。而每一轮的镇守任务期限是十年。

    仙门的设想是,在三十年里,将有三批修士轮换。每一批才镇守东海十年。对于金丹境以上的修士为说,十年真的算不了什么。更何况,任务的奖励非常丰厚。他们认为,大家应该能够接受。

    但实际上是,大家都很排斥这个任务。无他,被彩虹功强化后的落桑族实在是太强大了。

    举个例子:彩虹功一共分为红、橙、黄、绿、青、蓝、紫等七层。其中,最低的境界是红阶。紫阶为最高阶。

    红阶的落桑族人兽化之时,其身体之强横,战力之强悍,不让五阶妖兽。

    而下下之姿的金丹境修士堪堪能与五阶妖兽打个平手。

    这样的战力已经够仙门的金丹真人忌惮了。

    然而,落桑族人还有一个特点,喜欢抱团。是以,他们出战,其情景往往象极了爆发兽潮。并且还是中高阶妖兽为主的兽潮。

    面对这样的进攻,就是元婴大能也会头皮发麻,好不好!

    更何况金丹真人们。

    于是,任务刚出台时,各门派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

    没有办法,仙门的长老会不得不将镇守东海任务设置为:不可抗拒。即,它是强制性的。从理论上说,仙门下的金丹境以上修士们,不管是哪个门派的,一旦被派了这个任务,都必须无条件服从。

    能够成为中高阶修士的,都是人精一般的存在。很快,他们想出了应对之策。各门派几乎是将这个任务当成了一种惩罚手段。镇守东海,演变成了流放东海。执行该任务的修士变成了各门派里被排挤,或犯了重大过错的金丹境以上的门人。任务期限也由十年,变成了最短为三十年。最长……是没有归期。

    这样的人去镇守东海,怎么可能出力?

    仙门的长老会很快发现了这一情况。他们怒了。

    于是,又一项叫做“巡视东海”应运而生。

    这项任务的对象,也是仙门下的全体金丹境以上修士。它也是强制性的。

    不同的是,任务期限是十五天。还有每一批的任务者都是由长老会亲自指派,不经过各门派。

    通常做这个任务的都是仙门里名声不错的中高阶修士。他们的任务就是去东海各据点查看,一经发现有人偷懒,便当场严惩。情节恶劣者,巡视人员有权当场将之斩杀。另外,遇上战事,巡视人员也必须参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这个只有十五的期限,再说,落桑族那边也只是小打小闹而已。东海往往三两月都是平安无事。是以,中高阶修士们都捏着鼻子认了。

    李棠接的就是这个巡视东海的任务。一直以来,他将全部的精力都放在平叛上。是以,对东海那边的局势一无所知。他以为,东海还是以前的东海。在祁督使转带的那封信里,他很是轻松的写着,完成任务后就去探视沈云。

    他知道,这次的任务是仙庭与仙门的阳谋,悲愤不已——他自带干粮平叛,虽说是另有抱负,并非是为了仙庭而战,但是,确确实实也于仙庭有大功,最终,却被这般对待。

    不过,最初的悲愤过去后,他很快冷静了下来。

    他全力协助大帅平叛,为的是什么?主要是不想叫叛军得逞,坏了祝融大陆已经风雨飘摇的道统。

    现在,叛军已灭。他的目的达到,其他的,他发现自己也帮不到大帅了。就算没有仙门的这纸命令,他也会择机挂印而去。

    既是如此,权当就是去东海散散心吧。

    然而,到了东海之后,李棠才知道,这其实并不是什么阳谋,而一条借刀杀人的毒计。

    因为近期,落桑族磨刀砺马,已经是整个东海水师,还有镇守东海的修士们,人人尽知的事实。

    仙庭和仙门更是频频下令,令各部务必严防。

    东海之上,战争随时都有可能爆发。

    李棠了解情况后,反倒开心起来。

    落桑族的野心,他也知道。守护东海,阻止落桑族进犯,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匡护祝融大陆的道统。

    这样的任务,他义不容辞。

    是以,他以最大的热忱参与到据点的备战中来。在为期十余年的平叛中,他渐渐创造出了一个凡人与修士配合的战阵,也完全没有保留的贡献了出来。

    果不其然,落桑族真的大举进犯。

    李棠所巡视的据点,恰好处于战区之中。

    本来,在他的带动下,这个据点的准备非常充足。战阵已成,将士们更是战意饱满。

    他们成功的打退了敌人一次又一次的进攻。

    眼见着,落桑族人损失惨重,不得不带着同伴们的尸体回撤,放弃这个据点。

    胜利在望!

    孰料,就在这时,据点里的一个仙符兵牙将突然反水,带着他的亲兵,象疯了一般的砍杀周边的同袍。

    战阵立时大乱。

    已经撤了一半的落桑族人见机迅速组织新的进攻。

    这样的变故,令所有人都傻了眼。

    李棠平叛十余载,见惯了各种军中哗变,可谓应对经验丰富。他最先反应过来,命令押阵的督察队左翼出动,制伏牙将及其同党;中路继续押阵;而他则亲自带领右翼的将士们强行补上战阵。

    战阵很快被重新整合。又一轮的激战过后,落桑族人抬走十几具尸体,灰头灰脑的败下阵去。

    但是,据点的将士们的损伤更为惨烈。

    看到敌人象是闻到了血腥味的野狗一样,远远的围而不攻。李棠知道,这下完了。以落桑族人的性子,他们肯定会召来同伴,试图从这个据点撕开进犯的口子。

    李棠乘着这个空档,火速公开审问了那名莫明其妙突然反水的牙将,得知,后者是奉仙帝之秘旨行事。仙帝令他,不惜一切代价杀掉李棠。事成之后,许他侯位。而他暗中观察了许久,发现以自己之力根本就杀不掉李棠。于是,想出了这个法门。他又招供,之所以不在一开始就使坏,是担心李棠太厉害,落桑族人也对付不了。经过这么多轮的战斗之后,他以为李棠累了,战力大降,又见落桑族人准备撤退,担心错失良机,赶紧行事。

    听完他的招供,不等李棠判决,听审的将士们气愤的一哄而上,竟然手撕牙咬了牙将与他的亲兵们。

    李棠强忍着心中的愤怒,写下了这封秘信。

    带信的这位军官叫做陈英。

    之所以选中他,是因为他在对敌中,伤及五脏六腑,医石无药。

    李棠俯身在他的耳旁,请他帮忙送封信。又跟他讲明,不送信的话,他兴许还能看到明天早晨的太阳。如果送信的话,他也许在突围时,被落桑族人设下的结果绞得粉碎。

    陈英已经全身动弹不得,唯有头脑还清醒。李棠叫他选择:要是拒绝的话,眨一下眼睛;还是愿意帮忙的话,眨两下眼睛。

    结果,陈英坚定的眨了两下眼睛。

    在信的末尾,李棠说道,此生得玄清师尊之教诲,立志匡护祝融大陆的道统。然而,孤掌难鸣,他只觉得力不从心。终于,他碰到了大帅。后者是一位心中有大义,并积极实践的元后大能。

    大帅曾说,要象守护金桂树一样,全力守护道统。除虫、育新枝,终有一天,金桂树会长成参天大树,屹立于天地之间。

    李棠被他勾勒的美好未来所陶醉。为了实现那一天,他纵使九死亦不悔。

    不过,现在看来,他们俩都失败了。

    李棠说,写到这里,他却突然发现,自己所匡护的道统,其实就是一个笑话。现在,他的道基也因此而松动,有溃散的迹象。所以,估计这回是再劫难逃了。匆匆写下这封信,是叫沈云莫步他的后尘。这棵树不只孟到处生蛀虫,千疮百孔。它是从根子上坏掉了。

    他又说自己还是不悔。所以叫沈云莫要为他悲伤。金丹身死即道消,重归无形。如果沈云念在一场师叔侄,真想祭奠他,那就去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在那洞口烧点纸香意思一下。

    落款是李棠绝笔。

    日期是三天前的中午。

第四九八章 “哇”声一片

    沈云看完,发现脸上凉凉的。

    他伸手抹了一把。

    全是泪水。

    原来,不知不觉之中,他已泪流满面。

    这时,陈英的后背之上,陡然迸射出火红的亮光。

    那些墨字碰到红光,好比水滴落到了烧得通红的铁板上一般,迅速扭曲变形,化成一道淡淡的白烟,转眼,消失得干干净净。

    陈英一直默声不语,坐得笔直。感觉到后背上骤然轻松了,他知道送信的任务已经完成,长吁了一口气。

    其实,沈云之前刺激他的百穴会和胸口三大穴,是因为察觉到他虽然性命垂危,却始终心劲未散。这两项措施,于他的伤情,没有半点治疗之效。不过是放大他的这道心劲罢了。

    如今,陈英自个儿散了心劲,伤势化成涛天大浪,番倍的反噬回来。

    只见他身子一晃,“扑哧”喷出一口和着黑色血块的鲜血,头后仰,带着整个上半身,直挺挺的向后倒去。

    沈云眼疾手快,伸双手,从后面一把将人牢牢的抱住。

    “谢……谢。”陈英的头恰好靠在他的肩膀之上。

    谢谢他,助自己完成了这次任务,圆了最后的心愿。

    沈云星目含泪,沉声问道:“你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

    “是我欠大人……你不欠我……”陈英努力的说道,“把我和这船都烧了,莫泄了大人的秘信。”

    沈云闻言,硕大的泪珠夺眶而出:“我知道。我也是修士,只要你愿意,我送你回家乡,不过举手之劳,无关因果。”

    陈英迅速涣散的眼神亮了亮:“我家在罗洲……陈……”

    就在这时,他头猛的一歪,气绝而亡。

    “砰”的一声脆响。那是陈英戴在胸口的青玉佩碎掉了。陈英身死,魂魄马上离体,这是不可逆反之现象。青玉佩虽是聚魂的法宝,却还做不到逆天行事。但它未开灵智,仍极力的守着陈英的魂魄,结果,灵力迅速被耗尽,很快就碎掉了。

    沈云痛苦的闭上了眼睛,紧抿的嘴唇不由自主的微微发抖。

    这时,岸边上,由远及近,传来一阵急骤的脚步声。

    是吴长老。他正施展轻功,快速往这边赶过来。

    沈云复又睁开眼睛,垂眸看着象是靠在自己怀里睡过去了一般的陈英,温声说道:“陈英,我记住了。就算寻遍罗洲所有陈家开头的地方,我也一定要将你送回家去。“

    陈英无声无息。他已不可能再出声回应。

    “主公,我能上船来吗?”吴长老站在岸边问道。主公刚才虽未明说,但他猜得到,这艘乌篷船有古怪。仙官大人们的世界,稀奇古怪。他一介凡人还是安分些好,莫擅自行动,免得拖累主公。

    “上船来罢。”沈云飞快的擦干眼泪,轻轻的将陈英放平。

    很快,吴长老跳上船,掀起乌油布的帘子,探身进来。

    看到舱板上船着一个血淋淋的仙符兵军官,他吓得两个眼皮子乱跳:“这……”

    “小心!”突然间,沈云暴起,一把将他按倒在船板上。

    说时迟,道时快。从外面划过一道白色的剑光。

    哗啦——,乌篷的顶部被整个儿平削去。

    如果不是沈云反应快。这会儿,吴长老,还有他,已被这道偷袭的剑光瞬间斩首。

    好生歹毒!

    沈云正窝了一肚子的怒火,无处发泄。偷袭者成功的点燃了他。

    好,很好,非常好!

    当即左手护着吴长老,右手捏成一道剑诀,想也不想,朝剑光袭来的方向,用了十成十的劲道,全力打出去。

    铮——,

    亮白色的灵光竟然发出金石之声,破空而去。

    “砰!”半空中,剑光所到之处,爆开一朵血色的烟花。

    紧接着,数个大大小小的黑块急速度坠落。

    “啊!”旁边,传来一声惊呼。

    偷袭者不只一人!

    沈云干脆利落的又打出一道灵光。

    同时,神识外放。他要看一看,胆敢偷袭他的人,到底有几个!

    “砰!”半空中,血花又开一朵。

    照样又是落下一些黑块来。

    不一会儿,噼哩叭啦的,船头象是下起了冰雹子。黑块们掉在船头上,将船打得东摇西晃。

    “你守着船和尸身。我去去就回。”沈云冷声说道。

    “是。”吴长老瞬间回神,本能的抬头去看。

    只见主公双目赤红,一手拿着一把半旧不新的竹箫,杀气腾腾的立起身来。

    一直以来,他所看到的主公都是温暖亲切,平易近人的。何曾这般冷冽过?尤其是那双红得滴血的赤眸,好象还竖立起了一般,简直跟换了一个似的。

    我不会是眼花了吧?

    对,一定是眼花了。

    吴长老吓了一大跳,赶紧的闭上眼睛,使劲的晃了晃头。

    待他再睁开眼睛,身边哪里还有主公的身影?

    主公呢?吴长老向船头看去。

    不看还好。这一看,他只觉得胃液剧烈翻涌,根本就控制不住,抱着肚子,蹲在仍在摇摆不定的船里,“呕——哇——”,大吐特吐起来。

    原来,船头上落了一堆血淋淋的尸体残块。

    绝对新鲜,七零八落,有手,有胳膊,有小腿肚子……还有半个头。那半边脸恰好对着他这边,现出一副见了鬼的惧容,独眼瞪得比牛眼还要大,里头尽是惶恐。

    吴长老明白过来,刚刚半空中接连传来的“砰”的响声,是怎么一回事。那是主公不知道动用了什么仙法,直接将飞在天上的两个人给打爆了啊。

    如此一想,他……吐得更厉害了。

    那样的画面太过强烈,以至于,主公的红眼睛有没有立起来,他完全记不清了。

    他还在吐啊吐,沈云已然提着一个黑衣人跳回船上。

    “按内关穴!”他说着,将黑衣人随手扔进船舱人。

    吴长老听明白了。主公这是教他止呕。因为最初练《小***》是要配合穴位和经络推拿的。所以,象内关穴这样的穴位,大家都相当熟悉。他也不例外,立刻用力按住手腕内侧的内关穴。

    见竿立影,呕吐止住了。

    吴长老吐出一口浊气。

    不想,右前侧,“哇”的一声,又响起剧烈的呕吐声。

    他顾不得掏帕子去擦嘴,闻声望过去。

    是主公抓回来的黑衣人吐了。绝对是这家伙也看到了船头的那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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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峰多谢书友修仙的月、票和香囊,多谢书友飞雪暮尘音的平安符,谢谢!

第四九九章 无耻

    沈云皱了皱眉头,右手捏的剑指隔空轻点黑衣人的内关穴。后者掐着自己的喉咙干呕了两下。呕吐被止住了。

    他仰起头,眯缝起一双吊梢三角眼。

    不料,一道青辉乍现。

    紧接着,喉头阵阵发凉。

    他下意识的低头。

    结果,却发现自己突然动弹不得了。只有余光瞥到一根样式寻常的旧竹箫抵在喉头上。

    刚才抓他来的青袍少年到底做了什么?竟然无声无息的封住了他周身的穴位,令他再也动弹不得!

    “道友,有话,好好说……”黑袍人苦着脸,做出一副倒霉到家的样子,“我,我真的只是路过。我……”

    他看不透青袍少年的底细——他们按上头的命令,过来这一带抓一个仙符兵里的重伤都尉。结果,在半空中,他们闻到了浓浓的血腥味从底下的一只乌篷船里散了出来。

    他们动用法宝一看。只见船舱里躺着一具死尸。从被血染红了的战铠来看,恰好是都尉级别的。

    三人很有默契的交换了一个眼神。

    没错!正好是他们要抓捕的人。

    法宝的镜面上显示,船舱里还有两个大活人。他们仨按着性子,细细察看。

    船城的这个青袍少年身上有灵气,却无灵力波动,看着象是先天武者;另一个是中年男子,更弱,只是一个凡人武者。

    两只弱鸡!

    三人再度交换眼神。

    他们从同伴的眼神里都看到了一样的决断。那就是——斩!

    于是,就有了先前的那一剑。

    殊不料,自从穿上这身黑皮之后,就从未看走眼过的他们,这回竟是齐齐的看错了。并且是大错特错。

    接下来的发生的事情,几乎就是呼吸之间。

    残酷的事实告诉他,他们踢到铁板了。

    中年男子确实是只弱鸡。

    可是,那个青袍少年分明是个杀神转世。

    黑衣人认栽了,心里仍抱有最后一丝侥幸——这尊杀神面相嫩得很。兴许能骗过去。

    吴长老心里乐了,果断的站远一点,佯装掏帕子擦嘴巴,其实是掩去嘴角的幸灾乐祸:今儿可要大开眼界了。活到这个岁数,从来只看到仙官大人审别人。看审问仙官大人还是头一遭呢。不过,这家伙可真不老实。

    沈云懒得废话,握着青霜的手微动。

    青霜轻巧巧的在喉头下方拉出一条半寸长的血口子。

    “噗——”血如泉涌,刹那间染红了黑衣人的脖子根。

    “啊!”黑袍人惨呼。

    杀神手里的竹箫明明看着只是一件下品法器,却很了不得。就这样轻轻的一拉。他的脖子竟然象纸糊的一般,破出一条大口子。

    此时,他感觉自己就象是一只漏气的皮球。鲜血、温度,甚至全身之力,都正从这条大口子里迅速漏出来。

    这条大口子……不要多久,我就会被它弄死的!

    今儿真的是彻底栽了。看着象是先天武者的少年,其实是尊冷血杀神;明明就是一件不显眼的下品法器,随随便便拉一道伤口,就要置人于死地。

    如果不是被制住,动弹不得,他肯定这会儿已经象烂泥一样瘫远在地。

    “我招,我招!我全招了!”不敢再抱有任何的侥幸心理,黑袍人煞白着脸,尖叫着,“快,给我止血!我很快会死的!快……呜呜呜,求求你!”当即,眼泪与鼻涕横飞。

    吴长老在一旁险些惊落下巴——仙官大人怎么会是这副德性呢?真丢他家先人的脸!

    沈云面上虽不显,心里也是有点儿意外。他觉得自己是真的气坏了。不然,也不至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手,在这只黑皮的脖子上拉出这么深的一道口子来。

    只是这家伙反应也太大了点吧?又不是伤在要害上,伤口也就是看着吓人些而已,根本就不会有性命之忧。连吴长老都看得出来的伤情,不可能身为筑基二层的修士,分辨不出来。所以,至于吗?

    不过,这种作派好生熟悉。与仙庭养的废物点心们简直如出一辙。

    厌恶之情更甚。

    沈云没有理会,仍然只是冷眼看着。手里的青霜亦没有挪动半分。完全表明了他的态度。

    黑衣人意会,不敢再求饶,耽误时间,哭着招了供:“小的是黑衣卫,奉了上头之命,过来抓捕一名东海的逃将。小的们接到的命令是格杀不论。小的们有眼无珠,错将大人看成了那名逃将的同党……大人,饶命啊。小的们真的是奉命行事,真的……”

    沈云再也听不下去了,喝止道:“住嘴!”

    陈英一身的伤,都是坚守阵地留下的。他本来就是重伤不治,没什么活头了。在临死之前,帮李师叔送信。所以,他根本就不是什么“东海逃将”。他是战亡的东海守将。

    再者,看过李师叔的绝笔信,他怎能不知这三名黑衣卫抓捕陈英的目的?

    这厮一口一个“东海逃将”的往英勇的陈英身上泼脏水,是欺负死人不会还口吗?

    简直是无耻之极!

    他越想越气,忍不住骂道:“东海逃将?他在东海浴血奋战,打落桑族人的时候,你们在做什么?这样污蔑阵亡的守将,你们的良心被狗吃了吗?杀人灭口,就是杀人灭口,休得红口白牙的污蔑人!”

    黑衣人不由愣住。旋即,嚎啕大哭着喊冤枉:“大人冤枉啊!黑衣卫抓人,从来不许问是非曲直,只管奉命行事。小的真的不知道实情……”

    “够了。”沈云嫌恶的又喝止了他的哭闹,问道,“除了你们三个,还有其他同伙吗?”

    “没有。就小的们三个。”黑衣人老老实实的说道,“这位东海……的都尉大人只是一名凡人武者。按规矩只派一名黑衣卫执行抓捕。上头说,据可靠情况,他出逃前偷了一件杀伤性极大的法宝护身。那件法宝是凡人武者也能用得的。上头怕一人难以制住他,所以才派了小的们三个。刚才,小的们不言明身份,直接下手,也是因为惧怕这件法宝。”

    太无耻了!

    就不能实话实说吗?不污蔑人,就不会说话了吗?沈云勃然大怒,提起青霜便往那家伙身上抽打下去:“我叫你胡乱咬人……”

    话未说完,他惊呆了——也没用灵力,就是这么打在左肩膀上,青霜竟然将黑衣人的整条左臂连左肩一并削掉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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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龙战天介绍:
大屠杀突然降临,漏网之鱼沈秋宝,只是一个寻常的山里娃。没有灵根的他背负着血海深仇,不得不直面道统飘摇的乱世。
有道是: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从此,沈秋宝与人斗,与地斗,与天斗,其乐无穷。乾龙战天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乾龙战天,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乾龙战天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