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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善若无水     万千世界许愿系统txt下载     万千世界许愿系统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百九十九章 技术进步 (为书友旭风77加更)

    一年之计在于春,这句话说的就是春耕。

    想要能有丰收,春耕的时候就要做好才行。

    春耕简单来说就是翻地,落种,施肥,照顾。

    翻地的话,王霄可以轻易拿出各种新式的耕地农具。

    落种的话,他可以安排杀灭寄生虫。

    施肥的话,他可以做出不少的肥料。

    至于照顾,那就是保持水利与日常除虫等等事务。

    王霄看过天工开物,知道如何打造曲辕犁。这可是翻地用的神器。

    他不用找人帮忙,自己动手打造各种零部件自己组装。做出来第一具曲辕犁后就拿到了田里去试用。

    大唐现在用的是直辕犁,耕地用的也是名声很响的二牛抬杠法。

    耕牛在大唐属于战略物资,牛肉不准吃的那种。

    两头牛扛着一把直辕犁耕地的效率,当然比不上一头牛拖着弯曲的曲辕犁来的快。

    曲辕犁是金属打造,看着跟螺旋桨似的,翻地不用消耗太大的拖拽力量。

    现在用的这种直辕犁就跟把刀似的,需要很大的拖拽力量,而且容易损坏。

    耕了一亩地之后,庄里的人都欢呼起来。

    王霄美滋滋的吃着肉夹馍,蹲在田边看着庄里人赶牛耕地。

    这玩意若是能够推广天下,那几年之内就能大幅度提高大唐的农业产出。对于完成任务来说,有着很好的帮助效果。

    因为什么都带不走,所以王霄对任务世界里的财富地位,名声什么的都不在乎。

    除非还想着再回来,否则的话,价值什么的他只看重对于完成任务是否有帮助。

    “怎么才能让李二知道呢?”

    灌了口凉水的王霄,心中思索着这样的好东西要如何才能让李二知道。

    “老牛。”王霄转头看着负责每天向城内酒肆送菜的牛二“最近长安城里有没有什么值得关注的事情?”

    王霄在西市上的酒肆还在开着,只不过厨师不是王霄,而是之前负责洗菜打荷的学徒。

    “出征幽州,平定罗艺叛乱的长孙大人回来了。”

    王霄眼睛一亮“你带十...五...两坛酱油去他府上送礼。就说是庆贺他凯旋归来。然后跟他说我这里有个好东西,可以促进冶铁生意的。有兴趣就快点过来。”

    宰相门前七品官,不是谁送礼物都有机会见到宰相的。

    但是牛二去了就见到了,还说了几句话。

    这并非是他门包送的足够厚,而是因为长孙无忌早早的就有吩咐,灞河畔王家庄来的人都要见。

    作为皇帝的小舅子,他可是知道李世民去过王家庄。

    “齐国公。”王霄慢悠悠的准备行礼。

    “无需客气。”长孙无忌笑着上前搀扶。

    王霄面前的长孙无忌,是一个面带和煦笑容,看着人畜无害的胖子。

    可王霄却是知道这家伙的丰功伟绩,多少名臣猛将都被他玩死。如果不是遇上了武媚娘与李治,估计就要重演汉时外戚专权的旧事。

    此刻长孙无忌笑容可掬,那是因为王霄说有一单会用上大量铁的生意商量。

    长孙家掌握着天下间最大的私人冶炼生意,这种事儿他当然不会拒绝。

    如果王霄的生意不能让他满意,那笑脸就会变成石头脸。

    堂堂吏部尚书,岂是你一厨子能呼来喝去的。

    王霄也不废话,直接带着长孙无忌来到了田边。

    “齐国公,这种曲辕犁用铁不少。若是推广天下,可是一笔大生意。”

    长孙无忌顾不得脏不脏的,直接跳进田里一路奔过去亲眼看着一头牛就能拉着耕地的曲辕犁。

    王霄眼睁睁的看着他从堆肥的地方跑过去,张了张嘴有心想要提醒他一句。

    可该踩的都已经踩过了,他也只好当做是什么都不知道。

    翻完了一亩地,牛停下来喝水吃豆饼缓缓力气。

    长孙无忌蹲在曲辕犁旁观摩了一会,然后跳起身来跑到路上。招呼都不打,直接带着他的人上马,一路向着长安城方向飞驰而去。

    王霄并不担心长孙无忌强夺技术。

    这种事情在大唐,那是要被人戳一辈子脊梁骨的。朝堂的官吏们会骂死他,李世民也会狠狠的收拾他。

    至于为什么王长安城跑,当然是去叫人的。

    这种农具技术上的巨大提升,在农耕时代里是比打仗还要重要的事情。

    几千年来华夏的技术不断累积发展,逐渐成为世界最强。

    可惜一次次的入侵打断了技术的累积,先进而又重要的器械成为了草原上儿童的玩具,每次都要从新再来。

    王霄抬头看了眼天色,再计算一下来回长安城的时间。起身去招呼人手准备食材。

    今天他们肯定是在这里吃晚饭。

    下午的时候,一大队的骑兵呼啸而来。进了庄子也没打招呼直奔田地而去。

    得到消息的王霄没去迎接,慢慢悠悠的用小刀雕刻着豆腐。

    一直到天色渐晚,裤腿上满是泥巴的李二等人这才兴致勃勃的走了过来。

    进门就看到王霄自己打造的大圆桌上摆满了热气腾腾的菜肴,李世民愣了下,然后在水盆里净手,大大方方的直接坐下。

    没让人试吃,拿起筷子直奔酱牛肉。

    “你家庄子上今天又摔死牛了?”

    喜欢吃羊肉,更喜欢吃牛肉的李世民横着眼睛看向请他吃饭的主人。

    王霄大大方方的在他旁边坐下,拿起了勺子舀汤“没摔死牛,只是病死了一头。尝尝这豆腐炖鱼,口感鲜美啊。”

    边上不远处就是灞水,冰冻解封之后河里到处都是养了一个冬天的大鱼。

    李世民学着王霄拿着勺子舀了口汤水,的的确确是非常好喝。

    “这可是鲤鱼汤,鲤鱼虽味腥,可有豆腐能吸走,熬出来的精华都在汤里了。”

    禁止吃鲤鱼,那是唐玄宗时期的事情。现在的话,饭都吃不上了谁会去禁止这个。

    “不错不错。”喝了两碗鱼汤的李世民,又转移注意力到了牛羊肉的身上。

    听说他们家有胡人的血统,现在这么一看估计的确是真的。

    长孙无忌此刻也在一旁坐下,不用让不用请,自己熟门熟路的吃着。

    至于他们带来的人,王霄也让人送了羊汤与肉夹馍过去。

    酒足饭饱,李世民拿着王霄自己削的牙签学着他的样子剔牙“你做的那个曲辕犁不错,有功。”

    王霄嘿嘿笑着“不会是两头羊,钱万五千吧?”

    这就是说笑了。

    以大唐对农业的重视,封爵或许还不够,可一大笔赏赐还是没问题的。

    “我这里还有别的能增加粮食产量的东西。”

    王霄的话让李世民顿时目光炯炯起来。

    “天快黑了,时间不够。明天过来再说。”王霄直接给李世民安排了明天的事。

    “可别大言不惭。”李世民傲娇的决定把封赏的事情往后推。

    看着一行人上马向着长安城方向飞奔,王霄依依不舍的挥手高呼“记得明天再来啊,我这里有新的菜式。”

    第二天,李二果真是来了。而且来的还挺早,看样子是下了早朝就过来了。

    长孙无忌这次没跟着,他是吏部尚书现在估计还在衙门里面处理公务。

    说是早,实际上开完早朝再收拾收拾,然后从皇宫里到这边来,时间都已经快晌午了。

    “啥也别说,先吃饭。”

    王霄绝对不是在卖弄手艺,他只是想要向世人展示咱们华夏的饮食文化而已。

    “这是啥?”李世民看着摆放在自己眼前的一大坨黑乎乎的泥团,差点要治王霄的欺君之罪。

    拿泥团给我吃?太不把我这个皇帝放在眼里了吧?

    王霄伸手屈指,扣在了泥团上。

    敲碎泥块,拨开里面是好几张小荷叶包裹起来的圆球。

    春天到了,荷叶还没有夏天那么大。王霄只好多用几张来包裹。

    “这是叫花鸡。”将荷叶撕开,露出里面冒着热气,骨酥肉烂的鸡肉“别去管这名字,先尝尝味道再说。”

    对于没吃过的东西,只要质量与做法在水准线之上,谁吃了都会觉得好。李世民也不例外。

    “这个不错。”李世民一口气吃了两个,面前堆满了一堆的鸡骨头“再准备一些,回去的时候带走。”

    吃了四个的王霄,吐出嘴里的骨头,伸手指着不远处余烬未灭的几处火堆“还有十几个,全都拿走。”

    “说吧,你还有什么好东西。”

    剔牙的李世民开始转向正题“朕可不是为了吃饭来的。”

    看了眼李二面前的那堆鸡骨头,王霄点头“我相信。”

    来到田边,王霄指着田地里洒落的石灰粉说“这是用来杀虫的。尤其是蝗虫的虫卵。”

    之所以郑重的提醒这个,那是因为明年的时候关中会发生大规模的蝗灾。

    史书记载李世民因为蝗灾而遭受很大的危机,最后不得不生吞蝗虫来转移视线。

    现在的话,他倒是没太过在意“就这?”

    王霄带他来到肥料堆旁,指着一堆堆的肥料科普“农家肥发酵之后作为复合肥,有磷矿石磨碎之后作为磷肥料,还有......”

    解释了一大堆,王霄向李世民表示合理使用肥料,可以有效提高农田产量。

    李世民当然是知道肥料的,可听王霄说的觉得不靠谱,怎么可能增产那么多。

    “这要等到收获的时候才知道效果如何,没见到之前不能轻易推广。不过如果是...”

    他的话没说完,就张大嘴巴抬起头看向了天空。

    原本明亮的天色逐渐暗淡下来,一团黑影正在靠近太阳。

    天狗食日,终于来了。

第三百章 一直喝

    日食来了,李世民二话不说急匆匆的上马带着人往长安城跑。

    走的时候还不忘把打包好的叫花鸡带上。

    天狗食日真的发生了,原本这次天文事件会使得李二的威望遭受打击,不过他之前已经安排好了各种步骤。黑锅是要落在裴寂的身上的。

    李渊以威严治国,‘武德律’对百姓十分残酷。

    各种砍手断足的残酷刑法很重。李世民制定贞观律,以宽容为主,废除各项rou刑。

    可却是各种反对各种阻挠骚操作,足足拖了十年才得以颁布。

    这样的人,就该早早的踢走。

    至于裴寂反对的原因,表面上是因为他是武德律的制定者之一。实际上的原因则是门阀勋贵们与皇帝争权夺利。

    王霄要让大唐在短时间内强大起来,裴寂这样的那都得早早的剔除出去。

    李世民他们离开之后,王霄招呼庄子里的人吃饭。

    这些人虽然是他的仆役,可想要让人好好干活,那绝对不能吝啬。

    成锅的蔬菜肉汤,成筐的馍馍,还有装满大锅的粟米饭全都随便吃,吃到饱为止。

    不仅仅是他的仆役,还有招募来的许多饥民。

    大唐现在缺粮,关中到处都是流浪乞讨的饥民。甚至都不需要工钱,只要能管饭就行。

    关中的饥民与关东的不一样,他们哪怕是乞讨也只是在关中各处流动。

    王霄开始招人,一来就是人山人海。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春耕开始了,之前从各处庄子上招募的人都要回家去春耕。

    他们家中都有田地,不干春耕可不行。

    王霄之前找来的仆役少了,一些婢女也不能下田。他只好招募饥民来填补种田的劳动力空缺,以及窑厂的工人。

    堆肥,制肥什么的,这都是农家传承多年的手艺了。王霄只需要指点一些关键的技术,人家自己就能搞定。

    主要就是矿石里提取肥料什么的。

    耕种方面,处理过的石灰粉不仅仅是可以扑灭蝗虫卵,还可以杀灭田地里的各种害虫幼卵。这对于防治农田病虫害很有效果。

    合理的除虫防害,优化结构的多种肥料,即将修建的水车灌溉。今年的粮食增产自然是没有问题。

    招募来的饥民们都是成家成户招来的,男人们在田地里耕田,在窑厂上工。

    女人们在庄子上养猪喂鸡,养桑织布,厨房帮忙。

    就连孩子们也会去打猪草回来喂猪,懂事的让人心疼。

    还是后来王霄看到了,特意阻止表示喂养牲口用豆饼就行,不需要他们去打猪草。

    孩子们被王霄安排去学习。

    不是读书,仅仅是教授他们识字。然后就是技能培训。

    想种田的就跟着大人学种田,想学厨的王霄会传授厨艺。甚至有聪明的,王霄还会教授他们医术。

    大人已经定型,不好改变。可孩子的未来是无限的,他们将会成为王霄培养的种子,十年二十年之后将会成长为大树的种子。

    春耕结束的时候,朝堂上的变化终于传递了出来。

    裴寂果然是抗下了天狗食日的黑锅。最终以贬职去外地做刺史告一段落。

    这是李世民对世家门阀在朝堂上实力的一次胜利,他加强了对朝堂的掌控力度。

    “你上次做的那个叫花鸡味道不错。”再次来到王家庄子的李二,吃饱喝足之后剔着牙说“皇后吃了也说好。”

    “这道菜可不是简单的熏烤,其实工序很多的。首先从选材方面就要优先选着小鸡仔,而不是老母鸡。这是为了......”

    王霄啪啪啪的一通解说,说的李世民额头上一抽一抽的。

    他向来只管吃喝,哪里会去在乎怎么选材,怎么用料,火候如何掌握什么的。

    强忍着听完王霄的介绍,李世民绷着脸问“你说你庄子上出了好东西,是什么?别跟朕说你又弄出来了什么新的菜式。”

    “最近的确是在研究新的菜式,只是缺少原材料暂时做不出来。”

    王霄笑着起身示意“跟我来。”

    来到存放酱油缸的院落里,王霄伸出手示意“这就是庄子上新弄出来的好东西。”

    李二的眼皮都在颤抖“你在戏耍朕?你当朕不知道这里都是酱油?”

    “陛下。”王霄伸手指着地面“看地上。”

    “地上?”

    李二疑惑的打量着地面“灰扑扑的有什么可看的。咦,砖块青石板呢?”

    蹲下身子,伸手敲着地面上的水泥。王霄解释说“陛下,我的窑厂里烧出来了一种全新的建筑材料,我将其命名为水泥。”

    李世民终于看清楚了,此时这座院落内的砖块青石板都已经不见踪迹,整个地面都是灰扑扑的一整块大石头。

    “水泥掺水,配上细沙与碎石块搅拌均匀之后可铺路,可砌墙。插入钢筋铁棍凝固之后坚如磐石。最重要的是建筑速度快。”

    神色凝重的李世民看着他说“水泥怎么来的,产量如何?”

    “说白了就是挑选石头烧酥了成粉,直接铺在地上就是坚固的大道。如果以钢筋铁棍,或者干脆是用处理过的柱子作为支撑,加上砖头可以用来建造房子与城墙。”

    王霄起身带着李世民来到外面。这边已经是修建了一条通往田地的水泥路。而且在路边也起了十余栋三层小楼。

    “上次来的时候还没有。”李世民的记忆力不错,围着房子转了几圈,还进去上上下下的仔细查看“这些天里建起来的?”

    “最大的好处就是快,而且可以建造的很高很坚固。”

    李世民直接挥手招呼来内侍“快马回城,宣齐国公,吴国公,潞国公...宿国公,定远郡公诸位速速前来。”

    转身看着王霄“带朕去窑厂。”

    长孙无忌等人匆匆赶来的时候,王霄与李世民等的这一窖也出来了。

    带着简易过滤布的窑工们将水泥运出来,快速碾磨之后,当着众人的面调配比例然后修葺了一座墙。

    短短一炷香的时间,水泥墙就开始进入凝固状态。

    半个多时辰之后,表面已经凝结成了固态。等到天黑之前,一身蛮力惊人的尉迟恭拿着一把横刀呼呼哈哈的一通劈砍。

    横刀都崩断了,也只是破坏了表皮。

    “此乃军国利器!”长孙无忌给出了定义。

    古时候打仗,那是极为看重城防的。

    一座坚固的城池或者关隘,可以极大的阻碍敌军攻城。

    只是建城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汉以前是砖头包土,后面就是石头砖头垒砌。

    人工开采石头永远都是一件费时费力的事情,更别提还要用昂贵的糯米汁等作为粘合剂。

    眼前活生生的水泥,调配之后直接就能用,半天的时间一堵墙就出来了。

    从建筑学上来说,这就是一次跨越式的科技进步。

    大唐的君臣们或许不懂什么叫做建筑学,可比起以往的传统铸城工艺来说,这种实质性的提升却是亲眼所见。

    “此物如何烧制,所需材料是否易取?”房玄龄问着关键性的问题。

    这个时候人家独家手艺什么的没人会在乎,王霄要是不说,他们就会直接动手抢。

    “原材料是硅酸盐,也就是石灰石。当然黏土也可以。”王霄对此自然是毫不在乎,他要做的就是尽快提升大唐的国力“基本上有山的地方就有,取材很方便。”

    “此物筑城,是层层叠加还是别有它法?”

    “先挖地基,根据建筑高度来配比。以砖为皮,以钢筋铁棍或者竹筋为骨,以水泥混泥土为血肉。一层接一层的往上叠加就行。”

    “此物大赞。”

    王霄的窑厂被收编了,所有参与制水泥的窑工都吃上了皇粮,他们将会成为种子建造更多的窑厂用来烧制水泥。

    此时天色已晚,王霄作为地主招呼众人去吃饭。

    “没时间做什么准备,粗茶淡饭的,诸位不要介意。”

    看着大圆桌上那满满当当的各式精美菜肴,面容粗犷的程知节好奇的看着王霄“你对粗茶淡饭这个词,是不是有什么误解?”

    收获了一件军国利器,李世民等人都是非常高兴。

    酒桌上吃吃喝喝,呼和喧闹的气氛非常热烈。

    “小子,你不错。”喝酒上脸的程知节用大手拍着王霄的肩膀“你弄出来的这个什么水泥,足够封爵了。”

    王霄带着亲切的笑容看着这个号称混世魔王的名人“名与器皆出于陛下,宿国公这是要为陛下分忧?”

    程知节被气的浑身颤抖。

    左传这句‘唯名与器不可以假人’他也是知道的。这话乱说,是要出大事的。

    不就是拍你肩膀的时候力道大了些嘛,用的着这么狠?

    秦琼急忙拉他坐下“你喝多了。”

    程知节连连点头“对对,喝多了。”

    长孙无忌,房玄龄他们看的好笑。小声交谈如何扩大水泥生产来掩饰笑意。

    李世民对此不置可否,悠然自得的吃菜喝酒,好似什么都没有听到。

    而尉迟恭看不惯王霄这么小心眼的报复,直接拎起酒坛走了过来。

    “小子,今天高兴,咱们好好喝一顿。”

    王霄笑容不变“喝酒没问题,只是我的酒量比较大,不知吴国公能喝多少?若是喝到一半醉倒了,岂不扫兴。”

    众人都笑了起来,房玄龄说“吴国公可是有名的千杯不醉。小子,你又能喝多少?”

    王霄竖起了一根手指。

    “一直喝。”

第三百零一章 豪横

    此刻坐在这桌上的这帮人,那都是战场上搏杀出来的猛人。

    就连房玄龄这样怕老婆的,也是上马拎剑就能砍人的主。

    与几百年后那些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脸上还得涂脂抹粉的所谓后辈们根本就不是一种类型的存在。

    狠人们都喜欢喝酒,尤其是在这个讲究豪迈的时代里更是如此。

    此时听了王霄如此挑衅的话,这哪还能忍。

    “老夫纵横沙场多年,横的愣的不要命的都见过。可像你这么狂的,还真是第一次见到。”

    向来天不怕地不怕的尉迟恭都有些愣了。

    敢在他面前如此豪横的,他这算是看了西洋景了。

    程知节直接拎了两坛酒摆桌子上“说那么多做什么,直接喝就是了。”

    别看此人一脸粗犷的形象,实际上小心眼多的很。

    几十年后那么多的功臣都倒在了武媚娘的手里,就他能得到善终。这可不是运气的事,这绝对是本事。

    王霄一巴掌拍开了泥封,单手拎起酒坛,做豪迈状直接仰头就灌。

    长孙无忌侧身对李二说“这是个滑头,顶多喝一半,剩下的都洒了。”

    目测身高一米九以上的尉迟恭也不含糊,学着王霄的样子单脚踩在凳子上,豪迈的灌酒。

    同样的,他也是洒的满身都是。谁都不傻。

    “好~~~”

    四周众人一块起哄架秧子,围观别人倒霉那都是喜闻乐见的娱乐项目。

    不大会的功夫,两坛酒下肚,两个同样狡猾的家伙半边衣服都湿了。

    李世民不满的敲着桌子“这不行,不能洒那么多。”

    “就是,就是。”众人今天心情大好,得到了水泥这种军国重器都想好好嗨一场欢庆一番。也都想要教训一下王霄这个嚣张的家伙。

    醉眼迷离的王霄摆着手“没洒多少,都喝了。”

    尉迟恭一看王霄这状态,当即哈哈大笑“小子,你差得远呢。看我的。”

    拿起一坛三斤装的酒坛咕嘟嘟的灌了下去,这次倒是真没洒出去多少。

    科学常识告诉我们,别说是酒了,哪怕是水喝下去这么多斤胃也受不了。

    尉迟恭现在真的是到了极限了,强压着已经到了喉咙的酒水死死瞪着王霄,就等着看他先表演。

    王霄古怪笑着,同样拿起了一坛酒没怎么洒的喝下去。

    再次拎起一坛摆在尉迟恭的面前,王霄的笑容很是亲切“吴国公,咱们再来。”

    尉迟恭的脾气,绝对是输人不输阵。

    此刻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也不能认怂。哪怕已经顶到嗓子眼了,也依旧是咬着牙拎着就灌。

    古文里喝酒有个误区,张嘴就是多少杯不醉。

    可实际上那是指的可以去净手,不断循环抵抗酒精的过程。

    而此时这样单纯的硬拼胃部的容量,能喝这么多已经是容量极限了。

    毕竟人的胃部容量有限,而且只有一个胃。这么多酒水快速下肚,实在是装不下。

    装不下的时候还要强行灌,那就只能是喷出来了。

    ‘噗~~~’

    尉迟恭这里刚刚灌了两口,身体就不受控制的进行现场表演。

    四周众人纷纷躲避,好好的酒宴被糟蹋的惨不忍睹。

    李世民他们都是黑着脸走的。那么好的饭菜都没吃上几口,真的是郁闷的不行。

    原本就是黑脸的尉迟恭,表演了之后反倒是清醒了许多。

    大声嚷嚷着这不算,这不是自己的真实实力还要再来一轮什么的。

    最终被李世民喝令强行带回了长安城。

    王霄站在路边,热情的挥手告别。

    “不结账也就算了,当作我请客。可拿了我的窑厂还带走了我的窑工,我的奖赏在哪儿啊魂淡!”

    大唐此时还是用的军功制度,有功必赏有过必惩。

    这是李唐统治的根基,是军方战斗力强悍的保障。

    王霄虽然没有军功在身,可他送上水泥这等军国利器,妥妥的大功一件。

    李二之所以没给他奖赏,那是他已经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封赏王霄。

    春耕结束之后,王霄也没有闲着。

    他招募了一批没钱吃饭的读书人,在庄子上开了学堂教授庄子上的孩子们识字。

    只识字,不读四书五经。

    王霄是要培养这些孩子们做技术工人,做厨师,做医生什么的。

    能识字就行了,真想要去做考科举做官的,王霄可不负责。

    “王庄主,求求你行行好,收下我们吧。”

    有学堂的消息传出去,附近村子里的人咬牙拿出各色礼物,拖着那些淌鼻涕的孩子们过来哀求王霄给他们家孩子一个机会。

    这时代的知识都是掌握在世家门阀的手中,上学对于农家孩子来说是可望而又不可及的事情。

    如果有了读书的机会,他们的父母愿意付出一切。

    与他们相比起来,后世的那些学生们,实在是太幸福了。

    “上学可以,不过事情我得先说明白了。”

    王霄为了避免日后扯皮,提前把话说明白“我这里只教授识字的。学成之后我会优先挑选去窑厂做工,或者进城做厨师,又或是跟着我学医。你们可得想清楚。”

    他的窑厂待遇很高的,一日三餐不说还有丰厚的工钱。更别提之前的窑工们集体转正去了将作监。

    厨师也好啊,能在城里有门手艺讨生活,对于这些质朴的农民来说都是往日里不敢想的事情。

    至于学医就更别提了,医生与铁匠一样,都是这个时代里的高富帅职业。

    “我等愿意。”

    这年头的大唐百姓,哪个家中不是好几个孩子的。

    长安城周边的田地早就分完了,想要分田就得迁到远处的‘宽乡’去。

    关中人极少有人愿意背井离乡的,以后孩子长大了没田分怎么办,当然是想办法另谋出路了。

    无论是做厨师还是做窑工,又或是医生这种高富帅的行业,这都是机会啊。

    “既然这样,那就来吧。”王霄对此表示欢迎。

    厨师不需要太多,这行业对国力的提升没太大的作用。

    而窑工就不一样了,他们能够大规模烧制工业化的产品。

    医生更不用多说,治病救人在哪个时代都是至关重要的事情。

    而且王霄想要培训的是一批懂得用鱼肠为线,用针缝合伤口。懂得清洗伤口处理感染,懂得野外行军净化水源辨别食物抵御疾病寄生虫的军医。

    大唐的中医讲究的入药,也就是内治。

    处理伤口自然也有办法,可绝对没有王霄来的经验丰富。

    王霄并不担心自己教不出来,真正麻烦的在于该如何将这些半大的小子们送入军中做军医,而不是炮灰。

    这些都是以后的事情了,现在的话,王霄还是忙碌着农田里的事情。

    时光匆匆而过,转眼就来到了夏季。

    这个时候田地里正是疯长的时候,需要大量的水资源。

    可贞观元年关中大旱,快一个月没下雨,田地里的土地都开始龟裂。

    庄子上的人拎着木桶一次次的来往于灞河,可相对于几千亩的田地来说完全不够用。

    “王庄主,某家来了。”

    一名胖乎乎的内侍笑吟吟的走过来与王霄打招呼“东西是否做好了?”

    “已经好了,公公拿去就是。”王霄的声音有些古怪,感觉像是在强行忍着笑意。

    至于原因,则是因为这名内侍的名字叫做吴旦。

    之前有个叫吴菊的,这个又叫吴旦。这名字取的真是绝了。

    “好好。”吴旦笑呵呵的说“那某家就先告辞了。”

    李世民虽然有段时间没来了,可他却是很喜欢吃王霄做的饭菜。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毕竟只有王霄这里会用味精。

    他隔三差五的就会派人过来指定要求一些菜肴,让王霄做好了带回去。

    王霄曾经隐晦的表示,城里也有他的酒肆可以做菜。他现在是庄主了,已经很少下厨了。

    傲娇的李世民对此嗤之以鼻,表示你以为谁做的菜都有资格让朕吃?这是在给你面子啊!

    面对如此厚颜无耻之徒,王霄除了一句MMP之外还能说些什么呢。

    菜肴装进专门的食盒里,由吴旦全程看管送入宫中。

    之后还要验毒,才能送到李二的面前。

    “公公稍等。”

    王霄叫住了准备离去吴旦。

    “王庄主,有何吩咐?”

    “是这样的。”王霄搓着手说“我这里弄了些好东西,对于缓解现在的旱情很有帮助。麻烦公公回去之后向陛下描述一二。”

    王霄习惯性的塞了一根小金条过去。

    “不敢不敢。王庄主莫要害我。”

    吴旦看着手中的金条,犹如摸到了滚烫的铁条一样直接扔在了地上。

    李世民可不是晚唐时期的那些被宦官们操纵的皇帝。他是真正的马上皇帝,御下极严。

    宫中太监胆敢收受外人的钱货,然后帮忙办事情。那是嫌弃自己死的不够快呐。

    这种事情只要是被知道了,无论是谁都只有一个下场。

    王霄也是习惯了,他在别的世界里托太监们办事,都是这个流程。

    “王庄主,有事情就请直说。这东西可不敢收。”

    吴旦义正言辞的拒绝着,只是眼睛却是一直钉在了那根金条上。

    “啊,东西掉了。”

    王霄捡起金条收了起来,示意吴旦跟自己走。

    一路来到灞河边上,王霄指着不远处一座巨大的水车“这东西对缓解旱情很有帮助。陛下若是感兴趣的话,可以过来看一看。”

    巨大的水车轰轰隆隆的转动着,铲斗在水流的作用下深入水中,舀起大量的河水转圈导入不远处的导流槽。

    看着滚滚河水沿着水泥修葺的引水渠流向远处的田地。

    吴旦用力点头“王庄主放心,某家一定把话带到。”

第三百零二章 长孙无忌请客 (为书友不爱评论加更)

    水车这东西的原型,其实早在三国时代就有了,当时是叫做翻车。

    当然了,那个时候因为技术限制,所以效率不高。而且之后历经数百年的混乱,技术早已经遗失不见。

    王霄做的水车,使用多列齿轮组作为轮轴,而且还是铁铸的。

    不但足够坚固可以抵御大风,还经久耐用。

    “果真是个好东西。”

    李二还是来了,而且来的挺快。

    他站在河畔看着巨大的铲斗哗啦哗啦的舀起河水,再转圈倒进水泥砌成的水渠之中。

    之后一路沿着水渠走,来到田间看到滚滚水流淌入田地之中。

    “图纸?”

    “图纸当然可以给。”王霄走过来开始谈条件,他在李二面前搓着手指“我给了这么多好东西,总要给点好处啊。”

    “国库空虚,没有赏钱。”

    王霄抬手抹了把脸,就要上演川剧绝学。

    “不过,可以授予你名爵。”

    王霄再次抹了把脸“为国效力是应该的,我还有很多有用的技术可以贡献出来。没别的意思啊,我就是好奇想问一下,陛下能给个什么样的名爵?食邑多少?我觉得吧,国公可能是过了。不过一个侯爵位应该没问题吧?”

    李世民都被气笑了。

    还侯爵位,你当现在还是爵位滥发的武德年间呢?

    李渊做皇帝的时候,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大肆发放爵位。

    这时候的爵位可不是赵宋那种有名无实东西。大唐的爵位可继承,有实权,而且还有着货真价实的食邑封地。

    虽说这个时候的食邑已经变成了只能获得税收。可对于从隋朝手里继承了烂摊子的李唐来说,这些税收可是一笔巨大的损失。

    所以李世民上台之后不停的找借口废除众多吃白饭的,同时严格控制新爵位的发放。

    王霄开口就想要个侯爵起步,当大唐的爵位是大白菜不成。

    “你不是说你的田里用了新的管理方式,新的耕作方式,新的肥料什么的吗。那就等收获的时候看看成绩,如果真的大有成效,那朕绝不吝啬封赏。”

    王霄翻了个白眼。

    这分明就是在推搪,而且还是一杆子推到了秋收去。

    李二在王霄的庄子里白吃了一顿饭,走的时候还打包了一份说是带去给皇后吃。

    除了水车的图纸,还顺走了二十坛的酱油,说是给尚食局去用。

    给长孙皇后打包没问题,就当是王霄为许愿人送温暖了。

    可你顺走二十坛酱油算个什么事情,长安城里就有卖的,自己掏钱去买啊。

    堂堂一代帝王,居然来占这几百文的便宜,真是让人唾弃!

    王霄在庄子上酿造制的酱油开始出货了,这次的量足够大,长安城内卖的也多了起来。

    而且之后一批批的酱油会不断出产,为王霄带回来足够的财富供养他这个庄子。

    毕竟他种的作物还没出产,喂养的鸡鸭猪羊什么的也没有到出肉的时候。

    酱油,就是他这段时间除了酒肆之外最大的收入来源。

    李二一下子顺走二十坛,这让王霄非常不满。

    没用太长的时间,环绕长安城的八水岸边,就开始叮叮当当的耸立起一座接一座的水车。

    涛涛河水被大规模引入田地,严重的旱情得到了明显的缓解。

    古代其实并不缺乏水资源,因为那时候没有庞大的工业用水。所以无论是河流还是地下水,都是非常充足。

    真正缺少的是引水设施。

    每年都要投入巨资修建的水利设施,实际上做的就是将河水引流到田地里去。

    水车的最大好处就是在于,可以拔高引水位。

    再加上水泥的帮助,水利设施方面瞬间就提升了至少一个等级。

    看到水车的确是有效果,很快就开始向着整个关中,以及关东各地推广出去。

    原本历史上会因为旱灾导致的减产,因为王霄提供的水车而得到了极大的缓解。

    “王庄主,盛饮。”

    因为斐寂提前倒霉,长孙无忌作为李世民的第一心腹得到了提升的机会。现在已经是大权在握的宰相了。

    他今天休沐,直接出城来到了王霄的庄子上找他喝酒。

    “庄主大才,某非常佩服。”长孙无忌明显很高兴“不知庄主可还有能大量用铁的生意?”

    王霄弄出来的水车,为了提高使用年限与坚固度,齿轮轮轴什么的都是用的铁器。

    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消耗,对于专门做铁器生意的长孙家来说,绝对是一笔大生意。

    “这个嘛。”王霄悠悠然的喝着酒“没了。”

    开玩笑一样,你哪位啊,我凭什么要便宜你。

    “王庄主。”长孙无忌眯着小眼睛笑着说“今夜平康坊长乐楼里有公孙大娘的剑舞表演,若是庄主有兴趣,你我同去观赏如何?”

    公孙大娘是一个商业符号,并非指的是某一个人,而是整个剑舞团。

    里面有二娘,三娘,四娘很多后备人选。只有最出色的那个,才会被冠以公孙大娘的名号。

    王霄呵呵笑着“看跳舞?只是看跳舞,我可没兴趣。”

    长孙无忌露出了同道中人的笑意“舞蹈之美,当然是要仔细欣赏的。庄主若是有兴趣,某可以代为引荐。”

    王霄看着眼前的胖子,心中冷笑‘想对我用美人计?你这算盘可是打错了,我可是正人君子。’

    “王某不能骑马。”

    李唐制度很严格,王霄现在的身份甚至都不能骑马,只能是骑驴。

    当然了,这种事情只要不是被人针对,一般也没人去查。

    “王庄主对大唐有功劳,某必会上禀陛下请求赐予奖赏。今日王庄主就坐某的马车如何?”

    “哈哈~~~”王霄笑着,然后面色一正“既然长孙大人如此盛意相邀。那我们就一起用艺术的眼光去欣赏剑舞好了。”

    王霄完全是以欣赏艺术的眼光去看剑舞的。

    至于为什么一夜都没回来,那完全是因为欣赏艺术的时间长了一些。长安城开始宵禁,他没办法离开平康坊就只能是在那边待了一个晚上。

    为了欣赏艺术,他实在是付出了太多。

    王霄是什么人,不见兔子不撒鹰都不足以形容他。

    除非是为了完成任务,否则的话没有足够的好处到他的手里,谁也别想占他的便宜。

    长孙无忌以为请王霄欣赏一次剑舞,就能从王霄这里弄到好东西。那也太瞧不起人了。

    面对长孙无忌的各种试探,王霄都是顾左右而言他的推搪。

    长孙无忌也是气的咬牙。

    如果不是李二非常看重王霄,他早就用上手段了。

    堂堂长孙家,堂堂当朝宰相还治不了你?

    其实长孙无忌应该感谢李二。如果他真的对王霄下手,那以王霄的性格来说大不了放弃这次的任务。

    可在放弃任务离开之前,王霄绝对会让长孙无忌与他的长孙家彻底完蛋。

    王霄现在紫霞功大成,长期修炼各种剑术刀法,轻功暗器什么的。面对面击败岳大掌门都不成问题。

    只要不是被大军围困起来,王霄一心去做杀手的话,这方世界没人能拦得住他。

    “王庄主,今日可曾得闲?春风阁的紫鸳姑娘抚的一手好琴,你我一同去听琴如何?”

    “王庄主,我又来了。寻玉楼的陆采姑娘擅长吹箫,去品鉴一二如何?”

    “王庄主,今天天气这么好,不如一同去百花楼看看罗罗姑娘的飞天舞?”

    长孙无忌得空就来请王霄去玩耍,去探讨音律舞蹈什么的。

    王霄面对糖衣炮弹一向都是来者不拒,不管什么招数他都全部接下来。

    很快的,王霄就成了平康坊的名人,因为他出手是非常非常的大方。

    这个大方的前提,是长孙无忌主动请客。

    就这么一直来来往往的到了秋收的时候,长孙无忌都有些急眼了,王霄这才终于是给了他一些好处。

    “长孙家现在冶铁,用的是木炭吧?不如改变一下,改用别的燃料如何?”

    长孙无忌好奇的问着“用什么好?”

    “有种东西叫做石漆,长孙大人知不知道?”

    “石漆,倒是听说过。”

    “大人帮忙多弄些石漆来,到时候好与不好一看便知。”

    王霄带着长孙无忌来到了位于西市的酒肆里。到了后院厨房,他指着灶台旁的风箱说“冶铁的时候,温度极为重要。可以在炉子旁加风箱,提升炉温。”

    长孙无忌当即蹲下身子仔细大量风箱,还自己拉了一会风箱感受一番。

    看着熊熊腾起的火光,他满意点头“的确是有用,王庄主放心,石漆的事情就包在某的身上。”

    长孙无忌身为宰相,想要弄来石漆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一个月后,数十车的石漆就运送到了王霄的庄子上。

    “这玩意,能有何用?”

    依旧是白龙鱼服的李世民,明显是听了长孙无忌的描述,特意过来看看怎么个意思。

    忙着带人摆弄锅,缸,铜管等等各种设备的王霄直接回应“等到东西蒸馏出来了,你们就知道了。”

    李世民与长孙无忌,就这么站在一旁观摩着王霄蒸馏石漆。

    蒸馏出来的油水按照不同分层,通过铜管流入不同的缸内。

    等到一缸汽油出来,王霄直接拿到一旁展示。

    直接倒在地上,引燃火折子扔了过去。

    一团烈焰,腾空而起。

第三百零三章 收获

    “这玩意叫做汽油。”

    王霄后退两步,避开熊熊烈焰向着李二他们解释“现在的作用打仗的时候可用。或者是冬日里取暖。”

    看着长孙无忌,王霄笑了起来“也可以当做冶铁的燃料添加剂,配合风箱会有特别的效果。火上浇油嘛。”

    李世民对此也是非常感兴趣,只要是能在打仗时候起到用处的,他都感兴趣。

    “王庄主。”长孙无忌的眼睛放光,看向另外的油缸“那边又是何物?”

    “这可是好东西。”王霄兴致勃勃的介绍“这叫煤油,最大的作用就是可以点灯。我这边都准备好了。”

    王霄拎出来一盏灯,就是大名鼎鼎的煤油灯。

    煤油灯其实很简单,就是葫芦状的玻璃罩子配上一个底座和灯头。再来一根铁丝用来调节灯芯控制亮度就行了。

    别的东西都好说,唯有玻璃他还没弄出来。

    王霄的窑厂还没整出来玻璃,所以他是花费高价采购了一批杂色较少的琉璃打磨抛光,做了一盏煤油灯出来。

    “到屋里去。”来到昏暗的屋子里,加入有味道的煤油,用火媒引燃灯芯,煤油灯顿时就亮了起来。

    因为琉璃并不纯净,里面多多少少的都还有些杂质,所以映照出来的光是带着颜色的。

    不过也是很好看。

    “咱们现在点灯,不是用菜油就是用蜡烛。蜡不用多说,那是又少又贵。菜油便宜些,可用来喂牲口不是更好?”

    王霄大力赞美着煤油灯的好处,竭尽全力的做着宣传。

    他已经准备开始大规模出产玻璃了,这东西算不上什么军国利器,他可以好好的赚一笔。

    当然,这种暴利行业得有李二这样的强有力人士加入其中,才能正正当当的赚钱做生意。

    “王庄主。”就在王霄大力推销煤油灯的时候,长孙无忌笑着说“这东西的确是不错。不但明亮而且没有菜油那么重的味道。可你用的是琉璃啊,这成本太高了,没多少人家能用得起。”

    “长孙大人也用不起?”

    长孙无忌面色一正“老夫俸禄只够养家,哪里有钱买什么琉璃。”

    长孙家的冶铁生意做的很大,堪称整个大唐最大的私营铁商。

    别说是一盏琉璃灯了,一座琉璃盖的房子也不在话下。

    可现在的问题是,李二就站在一旁啊。

    虽然说长孙无忌是李二的小舅子。可李二是皇帝,他是给皇帝打工的大臣。哪怕是做到了宰相那也是打工的。

    平日里上朝的官服都要打个补丁,显示自己清贫奉公。

    现在当着李二的面说家里可以随便用琉璃,王霄这魂淡是想要坑我?

    长孙无忌的眼神火辣辣的,就差说上一句我请你去过平康坊了。

    李世民的脸上不悲不喜,好似什么都没有听到一样。

    可实际上他又不是瞎子聋子,自己麾下这帮人私底下是个啥样子,他的秘谍系统早就告诉他了。

    一想到为了节省粮食增加物产,长孙皇后带着宫女们织布,就气不打一出来。

    “哼,这等奢华之物只能供大富之家使用,效果再好又有何用。此等物件,无什大用处。”

    明明自己就是最大富的那一个,偏偏还要摆出一副我心怀天下贫民,鄙夷你们这些大富的姿态来。

    你果然是个傲娇啊。

    “如果把琉璃换成谁都能用得起的东西,那样算不算有用?”

    王霄的话让李世民思索起来“能换什么?云母?磨光的大蚌壳?还是说水晶?这些哪个都不便宜,而且数量极少。”

    透明玻璃出现之前,房子的窗户都是用的窗户纸。

    就是那种厚厚的白纸,影视剧里晚上拿根迷香来到窗户旁边,用手指沾点口水就能捅破的那种。

    实际上真正的窗户纸很厚,类似于油布的那种。

    别说是用口水了,下雨都没事。

    这么厚的纸张糊住了窗户,哪怕是大白天的屋子里也是很黑。

    采光这种事情,穷人家就不说了,直接开大门就是。

    而有钱人家的话,要么是用琉璃,要么是用水晶,要么是用打磨到非常薄,近乎透明的蚌壳镶嵌在屋顶上。

    物资匮乏的时代里,真正的大富之家并不缺少能够起到效果的物品。

    “下个月。”

    王霄竖起一根手指“下个月就能做出来,到时候来看看就知道能不能让全天下的百姓们都用得上。”

    李二神色一正“你若是能让全天下的百姓们都用得上油灯,朕绝不吝啬名爵之位。”

    王霄心中吐槽,老子给你榨油技术,曲辕犁,水车,肥料,水泥这么多的技术。对大唐的支援如此之大,现在又拿出来了油料与玻璃。换你一个爵位有这么难吗?

    不过他面上却是拱手行礼“多谢陛下。”

    一个月之后,李世民如约而来。

    他没直接去窑厂,而是去了王霄庄子上的粮仓。

    看着粮仓内堆积的满满当当的稻米与麦子,李二极为认真的询问“你用了那些肥料之后,产量如何?”

    “亩产比起往年的时候增加了一半以上。”

    王霄认为这个增产幅度只能算是一般,主要原因在于长安城周边的土地经过上千年的开垦下来,肥力已经降低了很多。

    大唐是最后一个依靠关中平原横行天下的王朝。再往后,那就是去依靠江南与北方的土地了。

    想要增加肥力是一件很费事的事情,尤其是在八百里秦川如此广袤的土地上更是如此。

    李二看王霄的眼睛都有些红了“你说的可是真的?”

    大唐的粮食好似永远都不够吃。今年还遇上了干旱,虽然有了水车,可依旧是对粮食产量造成了影响。

    一想到青黄不接的时候就会有大量的饥民在关中游荡,他就感觉心急如焚。

    现在王霄使用石灰粉杀灭虫害,使用多重肥料增加肥力。居然取得了增产过半的效果,如果能够推广到全国,那就等于是大唐多了一半的粮食。

    这就太厉害了。

    “陛下若是不信,可以亲自去看看。”王霄一脸无所谓的说“现在田里还有不少地方没有抢收完成,你可以亲自收一亩看看。”

    李世民是真的干过农活。

    春天来的时候,他在皇宫里开了一块地。当着众多皇亲国戚勋贵大臣的面亲自牵牛,然后让太子扶犁,皇后在后面撒种耕上一亩地。意寓着春耕的到来。

    当然了,这种事情作秀的意义太过明显。

    不过比起五谷不分,何不食肉糜的皇帝来说就要强上太多。

    没什么废话,李二直接撩起衣摆就去了田间。

    来到田间,入目所见就是一片金灿灿的光景。

    无论是稻子还是麦子,都是形象喜人,颗粒饱满。

    李世民不太懂这个,他身边的护卫也不懂。至于桩子上的人,他担心有人作假也不想用。

    “去这边的衙门,把人招过来。”

    庄子这边属于蓝田县管辖,实际上年初的时候废除玉山,宁民二县之后,长安城外基本上都是属于蓝田县。只有城内以朱雀大街为分界线,一边是长安县,一边是万年县。

    蓝田县衙门得知是皇帝召唤,一个个狂飙突进呼啸而来。

    没等他们气喘吁吁的行礼,那边站在田埂上的李世民已经是不耐烦的摆手“你们围一亩地出来,把粮食收了看看有多少。”

    皇帝亲自下令了,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县令亲自带头直接冲进田里,一群人先是用绳子围出来一亩地。然后一个个拿着王家庄子上借来的镰刀哼哧哼哧的割着稻谷。

    庄户人家都在远处指指点点,间或中会传来古怪的笑声。

    王霄端着两碗羊汤过来,递给了李二一碗“陛下,先吃饭。”

    李世民看着王霄蹲在田埂上吃饭,平缓了下焦虑的心情也在一旁蹲着开始扒拉羊汤。

    王霄做的羊汤那是绝对没话说。

    羊肉都是先行处理的,绝对没有腥檀味道。

    汤料用的是庄子里从年初就开始烧汤,不停添加骨头进去没熄过火的高汤。

    然后洒葱花,倒上芝麻油,下一点味精。那味道绝对是让人食欲大开。

    王霄招了招手,不远处的仆役端着一盘馍馍过来。

    “陛下,撕了馍馍用汤泡着吃。量大管饱。”

    李世民打量着手中的馍馍,再看了看眼前的田地。疑惑的问“你这里为何不种黍粟?”

    “粟米做的饼拉嗓子。”王霄掂了掂手中的馍馍“种麦子磨面粉口感好。”

    李二黑了脸。

    重要的是要先解决有没有的问题,口感什么的根本就不重要。

    “吃饭吃饭。”王霄端着大碗吸溜着鲜美的羊汤。

    吃饱喝足了,那边一亩地在众多蓝田县衙门的一致行动下,很快就收割完成。

    不过这还不是结束,因为还要脱粒。

    那边忙着脱粒的时候,用馍馍将大碗里剩下的羊汤擦拭干净扔进嘴里的李世民,拍了拍手站起身来“为何你家的羊汤就是比别人家的好喝?”

    “因为用心。”

    王霄自然不会说因为我加了味精进去,这玩意可是他保持自己家酒肆竞争力的秘密武器。

    他一本正经的在胡扯“作为一名厨师,做任何菜肴的时候都要用心去对待。只有用心,才能真正的做到最好。”

    李二“( ̄︿ ̄)”

    你当我是傻子啊。

第三百零四章 玻璃是个好东西

    “陛下,此亩稻谷总计一石六斗六升。”

    王霄他们这边吃好饭等一会,那边众人齐上手的忙活事情就已经有了结果。

    皇帝亲自眼睁睁的看着呢,蓝田县的人当然是跟打了鸡血似的要拼命表现自己。

    “居然这么多。”李二用力捏着拳头。

    别的地方他或许不太清楚,可长安城周边那就没他不知道的事情。

    去年的时候,长安城周边这样的上等旱田,亩产也就是在一石左右的样子。

    可现在居然增产了这么多,还是在大旱的年景下。

    李二感觉耳畔有些嗡嗡作响,他的大嘴已经不自觉的张开。他已经开始幻想自己有了充足的粮食,从而南征北战平灭天下的场景。

    “这不对啊。”

    王霄的声音,将李二从自嗨中唤醒过来。

    “哪里不对?”

    王霄过来摆弄了一下装粮食的袋子“我就说怎么多了,你们这连壳都没去掉。”

    众人一脸懵圈,收粮食当然是连着壳收了。莫非你家的粮食不带壳?

    李二询问“你家粮食不带壳?”

    “当然了。”蹲在地上的王霄给出了一个让人无语的答案。

    “我说怎么你们弄下来的粮食亩产比我自己收的多了一些,壳都不去真是有够黑的。”

    李二黑着脸起身,直奔王霄家的粮仓而去。

    打开粮仓,直接扯开装满粮食的布袋。里面都是雪白的大米与同样雪白的麦子,全都不带壳。

    “你的爵位朕回宫之后就给你送来。”

    眼见为实的李二当即就兑现了自己的承诺。

    跟着过来的王霄,变戏法似的取出几张写满了字迹的绢布。

    “天然的磷矿分布很广的,不过不能直接用作肥料。需要先磨碎,然后进行处理得到磷肥。这东西作用很大,最重要的就是增加产量。这张上面有处理方法...”

    “农家肥没什么可说的,都用了多少年了。这张上面有积肥的改进方式,可以提高效率...”

    “使用石灰粉可以杀灭害虫,不过用量过大会导致土地节板降低肥力。所以也要先处理一下,还要严格控制用量。这是我总结的经验...”

    “草木灰是天然的钾肥...”

    王霄的为人非常敞亮。既然李二愿意兑现曾经的许诺,送来爵位。那他也是毫不犹豫的就把这些早在得到皇庄之前就写好的资料给人家。

    而且他还负责解说,详细告知步骤与原材料,真的是非常用心的传授知识。

    果然是够敞亮。

    “你之前说,那个什么玻璃弄好了?”

    命人快马将这些绢帛收好送去长安城,李世民看向王霄的眼神已经是像在看金矿了。

    接连不断弄出好东西来的王霄,让李二看到了快速增强大唐国力的机会。

    “的确是弄好了。”

    王霄很清楚,像是玻璃这种会带来暴利的产品。发明人想要靠自己吃下暴利,那就是在做梦。

    小打小闹的还好说,玻璃这种东西一旦开始流传出去,那包括李二在内的世家门阀都会红着眼睛向他伸手。

    就算王霄不会畏惧这些,可绝对会影响到他的任务。

    “这门生意,我想请陛下参股。”

    王霄的话,让李二感觉很是诧异。

    在他的印象之中,王霄是一个抠门小气,斤斤计较的人。这次怎么这么大方了。

    王霄读懂了李世民的目光,他对此非常生气“别误会,我只是不想沾染太多的麻烦。”

    这么一说李二就懂了。无非是借他的虎皮阻喝那些想要伸手的人。

    “嗯,四成就可以。”

    李二也是够狠的,开口就要了快一半的好处。

    他等着王霄跟自己讨价还价,心中的底线是三成。他的名头可不是那么好借用的。

    然而,让李二惊异的是,王霄居然一口应了下来“好。”

    去往窑厂的路上,李世民一直都是神色古怪的打量着王霄。看的王霄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李二下意识的问了一句“五成?”

    王霄面色一正“陛下,做人要言而有信。”

    李世民很是赞同的点头“朕是天子,不是人。”

    这话听着有些骂人,可实际上李二就是这么想的。

    王霄坚决不肯让利,一直拿道德与信誉说事。

    而李世民则是毫无原则可言,直接表示我们之前有说过什么吗?

    最后李二威胁说“上个月你跟长孙无忌在平康坊里,为了争一个据说箫艺出众的女人,跟淮安王打了起来。淮安王被人打的满脸都是血,跑到宫里去告状,是朕帮你拦了下来。”

    淮安王就是李神通,李渊的堂弟,李世民的叔叔。

    就是那个先被窦建德打败,跟着又被刘黑闼痛殴的李神通。

    李二的威胁已经很明显了,再不让份利出来,那就要用殴打皇亲的罪名入罪。

    王霄也是够光棍“一半就一半吧,不过陛下这次可得立下书面凭证还得用印。”

    “这是自然。”

    等李世民来到了窑厂的仓库,看着里面堆满了货架的各式玻璃的时候。他突然感觉,面子什么的有时候或许也不是那么重要。

    这里之前的窑工都被李二收编带走,去为大唐贡献水泥去了。

    现在工作的这些,都是最近几个月招募来的。

    看着阳光下绽放着夺目光芒的各种玻璃制品,尤其是那种透明纯净,几乎没有什么气泡与杂质的透明玻璃。李世民猛然转身看着王霄。

    低着头扣着指甲的王霄,随意的说“陛下,做人不能太贪心。”

    李世民点了点头“记得要缴税。”

    大唐也是有商税的,叫做关市税,标准是十抽一。

    不过时间与地点不同的话,抽税的比例也不一样。

    王霄基本上是没打算再来这个世界了,所以对这里的财富并不怎么在意。毕竟这里的金山银山也带不走。

    之所以一直在争,只是为了表现的正常一些。

    如果他一上来就是毫无原则的直接舔,要什么给什么还都是白送。别说他自己受不了,李二也得担心这人是不是疯子。

    “这个就是煤油灯用的玻璃罩了。”

    王霄拿着一个葫芦状的玻璃制品过来给李世民看。

    回想起那个被自己带去宫中的琉璃煤油灯,对比一下眼前这个玻璃的。李二感觉的确是更加透明,光亮度更大。

    “此物产出如何?成本几何?”看着眼前货仓内成排成排的玻璃罩,李世民已经忍不住的开始幻想大唐的妇女们,在晚上的时候点上煤油灯织布的场景。

    “说到吹玻璃的话,现在一个合格的都没有。不过有模具一天可以出百多个。至于成本。”

    王霄笑了起来“很低,很低。但凡家中咬咬牙,都能买得起。”

    “陛下再看这些。”来到那些平板玻璃前,王霄做着介绍“看着形状,陛下觉得用在什么地方最好?”

    李二很聪明,想了想说“换掉窗纸?”

    “没错,有了这些采光就会变的非常容易起来。”

    “而且。”王霄接着说“冬天的时候可以用这些玻璃作为蔬菜大棚采光。那样的话,冬天里也可以吃得上新鲜的蔬菜瓜果。”

    李世民兴趣更加高涨起来“温汤监才能在冬天提供些果蔬。这个也可以?”

    王霄摆手“温泉都含有各种微量元素,还有硫磺。长期吃对身体没好处。到了冬天建了大棚,那才是安全无污染的绿色食物。”

    “这些又是什么?”详细询问了有关蔬菜大棚的事情后,兴趣盎然的李二开始关注那些造型各异的玻璃制品。

    “这些都是准备拉去高句丽,吐蕃,土谷浑,突厥,扶桑等地发卖的。”

    “这美工,这质量。绝对会让那边的人抢破头,然后狠狠的大赚一笔。”

    李二顿时就明白过来,这都是准备用来坑人的。

    别说是那些番邦之地了,就连他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看到这么多做工精美的琉璃制品,都会升起不惜一切代价拿到手的念头。

    毕竟这实在是太好看,太漂亮了。

    晶莹剔透犹如水晶,造型别致栩栩如生。谁敢相信这些东西都是成排成排出现?

    兴致勃勃的李二去了窑厂参观生产,跟着又去了制作的作坊观看制作。

    他看到了有人拿着棍子搅拌那些玻璃溶液,还不停的往里面添加各种东西。

    他看到了各种模具里不停的出产一件又一件相同的玻璃制品,感觉一眼看过去就是一模一样。

    就在李二开始盘算要用这笔钱做些什么的时候,那边却是传来了一声凄厉的惨叫。

    过去一看才知道,是一个工人不小心,干活的时候被玻璃制品砸伤。

    锐利的玻璃犹如刀子一样,直接在其大腿上开了一个血淋淋的伤口。

    “都让开。”王霄挥手让围拢过来的人散开。上前撕扯布条在伤口上下死死勒住避免继续喷血。

    “别担心,血是暗红色的,没伤到动脉。”

    王霄招呼过来一个小年轻,算是他徒弟专门在这里轮流值班的“过来给他包扎伤口。”

    小年轻非常熟练的从随身药箱里取出工具,像是用高度数的酒水清晰伤口,接着用镊子夹走碎块。之后用针与鱼肠线将伤口缝合起来,最后才是洒上止血生肌的药粉,用纱布牢牢包裹起来。

    “别担心。”王霄叫来几个人把伤员抬走“回去修养一段时间就没事了。这次是工伤,该发的钱一文都不会少你。”

    转过头来,却是看到了李世民那发光的眼睛。

    “你这医术,能在战场上用?”

第三百零五章 今天我请客 (月票加更)

    之前那人被划伤的伤口,与战场上被利器所伤几乎一模一样。

    虽然还不知道效果如何,可看之前干脆利落的处理伤口,却是会莫名的给人以信心。

    王霄招呼过来之前的那个小年轻“这小子跟我学了几个月了,简单的伤口处理缝合什么的都没问题。”

    李二缓缓点头“倒是有些用处。只是你就这么一个徒弟,太少了。”

    王霄拍了拍小年轻的肩膀“你自己说说,你有多少个师兄弟。”

    “九十二个。”

    面对李二疑惑的目光,王霄解释说“附近村子家家户户都有好几个小子。他们又不想迁到远方的宽乡去,所以我就帮忙给他们一门手艺。”

    “你这门手艺,看着像是专门为军中准备的。”

    王霄拱手敷衍“陛下圣明,尧舜禹汤。”

    李世民离开的时候,感觉这座庄子就是一座金矿。每次过来都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就像是今天,他感觉挖了一座金山回家。

    新式的肥料以及杀虫除害,能帮助大唐快速增加永远都不够吃的粮食。

    大规模的生产玻璃,能够换来大量的物资与财货。

    有了钱财物资,就可以打造兵器饲养马匹训练兵马。然后就是派出大军去为去年的渭水之盟报仇雪恨。

    李二从未说过他自己是一个好人。

    他是真真正正马上打天下的皇帝,信奉的是王道,做事用的是霸道。

    他不去打别人,那就已经是烧香拜佛了。突厥人居然都已经打到长安城边上了,这份仇恨无论如何都要报了。

    “别把人都带走啊,我这边直接就停工了魂淡。”

    王霄站在庄子外面,热情的向着李二挥手告别。

    李二走的时候,再一次把窑厂的工人都给带走了。用他的原话说就是,你一个窑厂生产太慢,看我的。

    还好他看那些学外科的小年轻年纪不够,否则的话他也想把这些小年轻们都给打包带走。

    第二天,吴旦就带着册封爵位的文书大印过来了。

    王霄得到了开国县侯的爵位,封地是在偏远贫瘠的长乐县。

    开国县侯是从三品,食邑千户。在贞观年间大力压缩爵位的大环境下,能拿到这么一个爵位就算是不错了。

    有了这个身份,王霄终于不再是受到歧视的商贾,而是可以骑马坐车的长乐侯。

    随着爵位送过来的,还有百多个一看就是从军中出来的汉子。

    这帮人不是来给王霄看家护院的,而是来跟着王霄学医术的。因为他们的身份都是军中的随军大夫。

    没错,别看这些人五大三粗的,可他们的的确确都是军中的大夫。

    至于这些人的医疗手段,王霄也是看了。

    都是除暴的撕裂衣服,然后直接把金疮药洒上去再包裹好就算是完事了。

    王霄上前拿起那些被军中大夫们当做宝贝一样的金疮药,仔细闻了闻之后,断定的说“是石灰粉。”

    这可真是让人无话可说。

    石灰粉明明是用来对付那些大侠少侠们的,怎么能用来作为伤药呢?

    而且这些人压根就不懂得什么叫做清理伤口,甚至就连碎屑都不清理就直接上药包扎。仿佛只要不再流血就算是成功了。

    “难怪伤兵营的死亡率这么高。”

    王霄也懒得去亲自教授这些军中大夫们,全都交代给小年轻们去带着。

    反正只是简单的外科包扎清创技术,庄子上养的猪也都已经膘肥体壮,可以拿来练手。要不了多久就能学会。

    这都是完全没有技术含量的事情。

    除了爵位之外,李二还送了王霄一套宅院,就在宜阳坊里。

    宜阳坊距离东市就隔了一条街,这对于王霄发展自己的商业贸易非常有帮助。

    不过如果说有那一点点不好的话,那就是宜阳坊的隔壁就是平康坊。两边就隔着一道坊墙,以王霄的身手来说绝对是来去自如。

    总感觉哪里不对劲。

    大唐中后期的时候,土地兼并很厉害,导致大唐逐渐走向崩溃。

    可现在是贞观元年,至少在李二在位的这些年里,大规模获取土地成为大地主什么的,那是想都别想。

    王霄要农庄,为的是展示先进的农业技术,帮助大唐获得更多的粮食产量。同时也是为自己的酒肆增加一些需要的原材料。

    真想做个大地主,现在的环境他不允许啊。

    王霄计划在东市这里也开一家酒肆,而且还得是几层楼高的大型酒肆。钱他都准备好了。

    除了继续做餐饮生意,王霄也开始组建商队,以后主要酒肆走商业路线。

    平康坊,春风楼。

    “真是难得,王庄主也有请客的时候。”作为客人的长孙无忌狠狠的灌了一杯酒。

    以往都是他请王霄来这边消费,而且这家伙一向都是玩命的花钱。吃最好的,喝最好的,点最好的。就好像不用花钱似的。

    的确是不用他花钱,全都是请客的长孙无忌花钱。

    按理说,以长孙无忌的身份来说,在这里白吃白喝白那啥的谁也不敢吱声。可他要脸啊。

    既然是想要脸面,那就只能是掏钱买单。

    现在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一向抠门的王霄居然会主动请客。长孙无忌抓住机会恨不得一次把之前的花销都给吃喝回来。

    “当然是有事相求了。”王霄笑吟吟的给长孙无忌倒酒。

    王霄准备扩大自己的餐饮事业。

    西市那边的门面虽然小,可名气早早的就打出去了。

    那边主要业绩不是靠那店内的几张桌子,而是繁忙的外卖业务。

    别的酒肆也推出了外卖业务,他们也用酱油和豆油做炒菜。可哪怕王霄并不是亲自上阵,做餐饮依旧是没有哪家能赢得过他。

    至于原因,第一个自然是名气早早的就打了出去占据了先发的有利位置。

    而第二个,就是王霄的手中有着味精。

    这东西怎么做只有王霄知道,酒肆那边也只是每天定量送过去一些。

    曾经有伙计被重金收买,带着味精投靠他人。可结果那边人就算是拿到了味精也完全无法分析出来这究竟是怎么做出来的。

    等到王霄报官,那伙计就被直接流放。收买他的酒肆也被勒令关门赔偿。

    西市那边的酒肆今后主要就是做外卖了。而王霄准备在东市这里开一间真正的门面旗舰店,很大的那种。

    可当他拿着钱想要买楼的时候,才发现东市这里的店铺都是有后台的。

    不是门阀世家的生意,就是皇亲国戚在背后支持。他拿着钱也买不到地方。

    至于他这个侯爵的身份,人家根本就不看在眼里。

    这里可是长安城,皇亲国戚满地走的长安城。最不缺的就是这个爵那个爵的。

    所以,王霄就找来了长孙无忌请他帮忙。

    贞观年间的第一名臣不是房玄龄,也不是杜如晦,更加不是魏征,而是眼前的这个小胖子。

    他是皇帝的小舅子,是皇后的亲哥哥,是太子的亲舅舅。二十四功臣排名第一。东市里弄间酒肆不过等闲之事。

    “我想在东市这里买上一间铺面,作为新的酒肆。”

    听完王霄的话,长孙无忌笑而不语。

    难得有王霄主动求人的时候,他当然是要好好享受一番这种感觉。

    看着长孙无忌那样子,王霄嘿嘿笑着说“长孙家的煤油生意越做越好了吧?我帮了这么大一个忙,难道还不值一间铺面?”

    长孙无忌那是什么人?面善心黑,能生生冤死李佫的狠人。煤油的好处都拿到手了,说啥都没用。

    看着这死胖子还是不说话的狂喝酒,王霄眼睛一转就有了注意。

    “你有没有在冬天里吃过新鲜的蔬果。”

    长孙无忌终于是说话了“当然,陛下会赐下温汤监的蔬果。”

    “冬天的时候我给你十车新鲜的蔬果,你帮我搞定店铺如何?”

    寻常日子里的蔬果,自然不值什么钱。

    可大冬天里的蔬果,那价格就不一样了。

    别说十倍价钱,二十倍价钱都有人会买。

    长孙无忌的眼睛亮了起来,态度也是瞬间转化为殷勤。

    他拉着胡凳凑到王霄身边,小声询问“你有办法在冬日里种出蔬果?”

    这次轮到王霄慢条斯理的喝着酒不说话了。

    要是换做别人说能在冬日里搞来十大车的新鲜蔬果,长孙无忌能能把酒壶砸他脑袋上。

    你当温汤监是你家开的啊。

    可王霄这么说,他是绝对相信的。因为王霄之前已经展露过了众多的奇迹。

    “你想要东市的商铺,我帮你弄来。把怎么在冬天种蔬果的本事告诉我。”

    长孙无忌毫不犹豫的就下注。比起冬日里蔬果的收入来说,东市的铺子也就不那么值钱了。

    王霄身手点了点面前桌子上的酒菜,目光随意的瞟向不远处台上表演剑舞的公孙十九娘。

    “今天晚上所有的开销,我请了。”

    对于长孙无忌来说,这点小钱根本不算个事。

    “好。”王霄当即就答应了下来。

    长孙无忌面色一愣,他没想到王霄居然会如此好说话,这事不对劲啊。

    蔬菜大棚的事儿早就告知了李二,等到玻璃大规模出产之后,要不了多久李二就会在长安城这边先行推广。

    到时候不需要王霄说什么,长孙无忌肯定也能拿到技术。

    至于长孙无忌恼羞成怒什么的,你情我愿的事情就算是告的金銮殿去也不怕。

    有便宜当然要占,不占的话晚上睡不着啊。

    王霄起身来到了台前“小娘子,看你剑舞跳的不错。你我二人配合一曲如何?”

第三百零六章 有好事来了

    能在公孙剑舞的团里混上个名号,哪怕是十九娘,也足以证明其实力不凡。

    面对王霄的提议,鬓角挂着香汗,微微喘息的十九娘轻笑点头“还请侯爷怜惜。”

    王霄都被说愣了,一块跳个舞而已,怜惜个啥?

    那边的长孙无忌还在苦苦思索着王霄为何如此轻易就答应下来,是不是有什么阴谋在内。

    作为一个擅长玩阴谋的人,遇上搞不懂的事情第一反应就是怀疑人家也是在搞阴谋想要害自己。

    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就看到王霄上了舞台,还拿到了一把舞剑。

    长孙无忌笑的不行。

    在他的印象之中,王霄最擅长的是拿着锅铲,而不是拿着剑。

    这家伙就是个抠门的奸商。

    然后,他就看到王霄手腕一抖就甩出了漫天的剑花。

    长孙无忌还以为自己是酒水喝多了,眼睛发晕。用力揉了揉眼睛再看过去,没错了,就是剑花。

    所谓的剑花其实就是速度快,带着残影的那种让人看着好似舞出花来了一样。

    可现实之中真正能做到的,没有。

    人的出剑速度达不到那么快,只有机器才能做到。

    上面说的是普通人,王霄明显不属于普通人的行列。

    他的身体素质,他苦练多年的剑法,还有那紫霞功的加成。使得他甩出剑花来非常轻松。

    看着眼前使出优美剑舞的王霄,十九娘也是傻眼了。

    这也太夸张了。

    王霄纯粹是在这方世界里待的闲了。

    整日里做个菜,喝个酒,摆弄农产,鼓捣个新发明什么的。

    这样的日子,让他心头的热血一直憋着没地方宣泄。

    前些时日殴打李神通,本质上也是借酒宣泄一下。

    耍完一套华山剑法,王霄感觉活动开了筋骨,很是满意。

    “侯爷好厉害。”十九娘小鸟依人般靠了过来,忽闪着大眼睛看着王霄“不知侯爷可否将剑法传授给奴家?”

    “我最厉害的,可不是剑法啊。”

    面对热情好学的姑娘,王霄好为人师的设定再次被激活。

    向着长孙无忌比划了一个你买单的手势之后,王霄拥着十九娘去切磋剑法去了。

    一剑下去,白色的鲜血滚滚而出。

    王霄在春风楼里传授了三天三夜的剑法,绝对是一位非常称职的师傅。

    长孙无忌考虑了三天,最终决定吃下王霄扔出来的诱饵。

    他用东市上一家位于路口,地段非常好的铺面送给了王霄。然后从王霄那里换来了种植蔬菜大棚的技术。

    没等他高兴几天,就被李二叫进了皇宫之中。

    李二神神秘秘的向他展示了一座搭建出来的蔬菜大棚,高兴的说着到了冬天就能大量提供新鲜的蔬果,满足大唐百姓们的需求。

    李世民是非常高兴的,因为有办法提高粮食产量。

    他并没有注意到长孙无忌那天上要下雨,老娘要嫁人的黑脸。

    东市上热闹地段的一座铺面啊,就这么被王霄给黑走了。他现在是气的肝儿都在颤。

    “我就知道他答应的那么快,肯定不对劲!”

    离开大兴宫的长孙无忌,丝毫没去想自己贪图好处,只想着王霄从自己手里忽悠走了一座地段绝佳的铺面。

    这事肯定不能这么算了,长孙无忌直接策马去了东市,找到正在督促新酒肆装修的王霄。

    听完长孙无忌的抱怨,王霄没有豪横的把脸一抹,说我就是坑你怎么了。

    他先是请长孙无忌坐下,然后喝杯热水缓解情绪。

    之后王霄才是表示,这事情你情我愿的,谁也没有过错。不过我这个人实在,不忍心看你吃亏。就按照现在的市家把买这间铺子的钱给你就是。

    表面上来看,从赠送变成了购买,长孙无忌算是弥补了损失。

    可问题在于,这里是大唐长安城的东市,还是地段最好的地方。

    这种地方的铺面你抱着钱都买不到。除非是背后的世家倒霉垮了,否则根本不可能出手。

    长安城单单是城内的人口数量就超过百万,是世界上最大最繁华的城市。

    而且还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商贾,以及通过丝绸之路过来的胡商以及高句丽,新罗,扶桑等地来的使节学子什么的。

    东市与西市作为最大的消费区域,这里的商铺都是非常热闹。尤其是主要做有钱人生意的东市,那真的是寸土寸金。

    “下次若是还有什么好东西,一定要先通知我。”长孙无忌也不想与王霄翻脸,这个时候只能是尽可能的索取好处。

    “一定一定。”笑容和煦的王霄连连点头,只不过话中有多少诚意那就两说了。

    大唐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好转起来。

    长安城内外不少的道路逐渐改成了水泥路。城内的还好说,因为以往也是平整的石板路。可城外基本上都是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的土路。换成水泥路后所有人都是大加赞叹。

    更重要的还是在军事方面。

    除了修路之外,在遥远的边疆还用水泥修建起来了一座座的哨塔。尤其是在陇右那边,为了应对土谷浑与吐蕃的威胁,在各处山道上修建起来的关隘才是重中之重。

    因为夏天的时候大规模上了水车,再加上春耕的时候推广了曲辕犁。遭遇了旱灾的关中今年的粮食收成还算是不错。

    关中的粮价也从去年的一匹绢帛换一斗米,变成了两斗。算是最重要的物价降低了一倍。

    至于烹饪习惯从蒸和煮,转变成铁锅炒菜。还多了酱油以及豆油来增加口感与营养的事情,都是不值一提的小事。

    要说最轰动的,自然是大量琉璃出现来冲击市场。

    官府说这叫玻璃,可百姓们依旧是习惯性的称呼为琉璃。

    这些琉璃制品主要是两种,一种是玻璃罩的煤油灯,还有一种是大小不一的透明玻璃板。

    琉璃灯是晚上点灯用的,玻璃板是用来替换那种遮挡光线的窗户纸的。

    东市与西市上都出现了专门的销售店铺。直接用玻璃板做窗户,里面还摆满了煤油灯。

    不少人进去看了都说好。

    当然了,这两样东西的价格也是一个好字。

    受限于产量,这些玻璃制品暂时只有那些富裕之家才能买的起。而且李二也想借着机会狠狠的从这些人的手中大赚一笔。

    所以玻璃制品走入千家万户什么的,那还是有着很长的路需要走。

    至于那些堪称艺术品的玻璃制品,并没有被拿出来坑害大唐人。

    没办法,随着大量窑厂的投产,玻璃制品会越来越多。这个时候高价卖出那些玻璃艺术品会被人戳脊梁骨的。

    所以那些看着漂亮,可实际上本质只是一堆特殊烧制出来的沙子的玻璃制品,都早早的随着一支支的商队去了周边各国。

    这些玻璃制品会从周边那些土包子那里,换回来大量的物资与财富。

    李二可从来都没有过与谁谁谁和平相处的打算。

    从小就骑马打仗的李二,向来的习惯就是消灭所有的对手。

    窦建德,王世充什么的都被他消灭了。

    然后他消灭了自己竞争皇位的对手,他的大哥与弟弟。

    现在成为了大唐皇帝,他已经是将自己与大唐合为一体。大唐的敌人那就是他的敌人。

    四周所有的国家,甚至是遥远的西域那边的昭武九姓什么的,在他看来都是敌人。

    暂时的蛰伏是为了积蓄力量,力量足够的时候他就会亮出獠牙,将所有的敌人都给吃掉。

    第一个下手的,肯定是在渭水河畔给他带来羞辱的东突厥。

    前期的准备早就开始了,各路使者带着信件与礼物,不断穿行于东突厥的各个部落之中,竭力分化他们。

    这次去东突厥的商队之中,就有许多是李二派出的使者与密探。

    他们带着玻璃制品过去,用尽一切办法调动东突厥的内斗。

    这些军国大事,王霄没兴趣去参与。

    冬日里他不是在庄子上忙碌着蔬菜大棚的事情,就是在东市新开张的足有三层楼的酒肆里待着。

    大量副食品的出现,丰富了冬日里长安人的餐桌。同时也让王霄的酒肆生意越来越好。

    “别说我不照顾你啊。”酒肆二楼的包厢里,王霄拿起酒壶给长孙无忌倒酒“开春的时候有笔生意能大赚一笔,现在便宜你了。”

    哪怕做了宰相,长孙无忌也依旧是对财富抱有巨大的渴望。听了王霄的话,他主动抢过酒壶给王霄倒酒“什么生意?”

    “蝗虫。”

    “什么玩意?”长孙无忌以为自己听错了。

    “蝗虫。”王霄非常确定的说“开春之后关中会有蝗灾,到时候我们一起合作一笔蝗虫的生意。”

    长孙无忌的面色煞白,很想直接喝斥王霄胡言乱语。

    这特么的上天降下天灾可是不得了的大事情,你居然说是生意?

    上次来了个天狗食日,就赔进去了一个宰相。又要来蝗虫,莫不是要把自己也赔进去?

    “这是好事情。”王霄笑吟吟的说着“那么多的蝗虫,可都是难得的营养品。加上面粉,豆油,盐什么的可以制作成高热量的军用食品。天寒地冻的时候很有用处。”

    长孙无忌一脸的不可思议“蝗虫,能吃?”

    当然能吃了,李世民还自己动手吃。

    “什么都别担心,一切都交给我。”

    王霄的笑容很是真诚“记住了,这是一件好事情。这间铺子的旧账,咱们也算上了结了。”

第三百零七章 这玩意有毒

    贞观二年春,关中蝗虫四起。

    这些从田间地头,河滩荒地里飞出来的虫子,吃掉它们所遇上的一切植物,密密麻麻的聚集起来,遮天蔽日。

    哪怕大唐的朝廷早早就做了准备,可面对如此规模的蝗灾,依旧是无能为力。

    就在百姓惶恐,世家门阀准备接机发难的时候,王霄站了出来。

    他表示愿意用一文钱一斤的价格,无限制收购蝗虫,有多少收多少。

    而且王霄还主动展示了捕捉蝗虫的网子,这种有着细密网眼的大网,张开起来一次可以覆盖一大片的区域。

    王霄表示他有很多这种网,可以免费租给愿意去捕捉蝗虫的人。

    至于有谁说蝗虫是苍天使者,不能捕捉什么的。自然会有官府的人去帮忙‘说服’。

    王霄自己有钱,而且还有长孙无忌掏钱入股。无论是抓多少万斤的蝗虫他都买得起。

    “这玩意真的能吃?”

    掏出了巨资参股的长孙无忌,看着眼前大布袋里不断沙沙蠕动的蝗虫,只感觉一阵恶心,实在是不明白这东西怎么才能吃下肚子里去。

    王霄捋起袖子,带着酒肆里的伙计们动手处理蝗虫,掐头拽线清洗干净。裹上白面直接下锅油炸。

    滋滋的声响中,空气之中有一股香气开始弥漫。

    “来,尝尝味道如何。”新鲜出锅的炸蝗虫装进盘子里,直接递到了长孙无忌的面前。

    “不敢不敢。”大唐宰相连连摆手,他可不敢吃这种东西。

    “朕来尝尝。”

    穿着华丽衣服的李二背着手走进了厨房,没有丝毫犹豫的上前伸手,捏起一个油炸蝗虫就塞进了嘴里。

    “陛下!陛下不可啊!”

    跟着进来的一群文臣们各个演技在线,声情并茂的上演着劝阻的戏码。只不过虽然各个都伸出了手,却没有一个真正去拦下来的。

    这次的蝗灾,终究是要有一个解决办法的。

    能吃最好,不能吃的话,无论是皇帝还是宰相,总得有人出头扛下来才行。

    “味道如何?”王霄也是有些好奇的问他。

    “不错。”李二的脸有些扭曲,感觉口感不像是他说的那样。

    王霄又拿来了一碟盐,一碟酱油“沾点酱试试。”

    李二瞪了他一眼,一言不发的沾着酱油与盐,将这一盘油炸蝗虫都给吃了个干净。

    “再来一锅。”李二不怀好意的看了眼四周的围观群众。这种事情当然不能只让他自己一个人倒霉。

    王霄自然是无所谓,又来上一锅炸蝗虫,然后交由众人分食。

    “你为何不吃?”看着四周咬牙切齿吃着蝗虫的众人,李二好奇的询问看热闹的王霄。

    王霄竖起手掌在嘴边,小声的说“有毒的。”

    李二的眼都瞪圆了。

    “别怕,处理过了只有微量的毒素,吃不死人的。”

    对比眉头紧皱的众人,唯一吃蝗虫吃的面不改色的魏征出言询问“此物的确可吃。可既要面粉又要油脂,还添了这么多的盐酱。有多少人能吃得起?”

    麦子很贵,价格是黍粟的数倍之多。

    虽然已经有了豆油,可价格也不是多么便宜。

    再加上盐和酱油,吃顿油炸蝗虫可不容易。

    “这是菜,不是用来做主食的。”王霄招招手,示意众人跟他走。

    来到后边的院子里,王霄指着眼前巨大的蒸笼“这才是真正大量需要蝗虫的地方。”

    蝗虫算是高蛋白了,好好处理一番加入面粉,油脂,盐与糖分再压制。就能做成最为初级的军用口粮。

    抛着手中砖头似的军用口粮,王霄在锅里倒入水,扔一块进去煮了一会就成了面糊糊。

    “这玩意就着水干吃也可以。”王霄将面糊糊盛入盘子里,递给李二与他的大臣们。

    吃了半盘的李二感觉味道还不错,而且肚子里也有了饱胀感。

    “你准备把这东西卖给百姓们?”

    “百姓们哪来的钱买这个。”王霄笑吟吟的指着房玄龄他们“当然是卖给朝廷了。”

    “朝廷要来何用?”

    “现在关中蝗灾,可以买来赈济灾民。日后大军北上的时候,也可随身携带作为军粮。”

    李二眯起了眼睛,大军北上什么的,说到了他的心里。

    “你这东西怎么卖?”李世民对此很感兴趣。

    王霄搓了搓手“为朝廷分忧,那就价低一些好了,就当做是我们为朝廷做贡献。不用多,一斤十文就行。”

    “什么?!”

    魏征大怒“你买这些蝗虫的时候一斤只给一文钱。”

    “我还付出了人工,技术,配料各种支出。”王霄耸耸肩,示意一旁的长孙无忌“这位是我的合伙人,谈价格的事情你们找他。他说多少就是多少。”

    长孙无忌的笑容很是尴尬。

    这种事情别当着李二的面说啊!

    自己是出钱的大头,可还是朝廷的宰相。这个时候你让我怎么谈价格,你丫又坑我。

    在李二那看似不在意的目光注视下,长孙无忌心中默默流血的与房玄龄他们商议出了一个两边都不满意的价格。

    一斤蝗虫粉卖三文钱。

    计算各种花费的话,基本上就算是免费做了白工,根本没怎么赚钱。

    本想借着这次机会大赚一笔的长孙无忌,气的几天没能吃饱饭。

    关中几百万人,在破除了蝗虫的金身后开始一起动手捕捉。短短一两个月的时间里,蝗虫群甚至都没能来得及形成规模,就已经被扑灭的差不多了。

    无数的蝗虫被送往长安近郊的多处庄园,在那里被制作成了蝗虫粉。

    随后这些蝗虫粉被储存起来,准备当做军粮。

    至于赈灾什么的,常平仓里还有大量的粮食。而且这次蝗灾并非那么严重,根本就没来得及形成规模就销声匿迹,反倒是不怎么需要赈灾。

    新的春耕开始了,这次与往年有了巨大的改变。

    首先开垦之前,田地里都用上了稀释过的石灰粉进行杀虫除害。

    接着翻地的时候,用上了曲辕犁高效的开垦田地。

    大唐向着周边出售了大量的玻璃制品,从突厥人与土谷浑人那里换来了大量的牛羊马匹。

    马匹送去军中,羊则是杀了来吃肉。而牛却是进行训练后成为了耕牛。

    大量增加的耕牛让耕地变的更加轻松起来。

    之后就不用说了,原始的土法制作的肥料被释用在了田地之中。

    这些肥料会分期分批,与水车一起使用从而大幅度提高农田产量。

    夏天的时候,旱灾再次来临。

    不过大规模普及的水车,极大的缓解了旱情。对于秋收的影响并不大。

    这次秋收关中收获了大批的粮食,李二通过贩卖玻璃也储备了一大笔的铜钱与布帛。

    现在,是他为自己报仇的时候了。

    王霄组建起了一支商队,规模很大的那种。他从李二那里接来了运送粮草军需,前往北地边关的工作。

    历史上李世民出兵东突厥是在贞观三年,不过这次他却是要提前一年动手。

    至于原因,自然是因为王霄的一番神操作,大幅度提高了大唐的国力,让李二有了动手的资本。

    开战理由什么的,以及所谓的渭水之盟什么的,这种东西没人会去相信。想撕的时候直接撕掉就是了。

    王霄发起了招商,征集全城的商贾们入股他的商队。

    商贾们也是极为踊跃,哪怕只是一家路边摊的东家也愿意出力加入其中。

    出钱出人出大车出货物什么都可以算作股份,王霄都是来者不拒。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踊跃参与,自然不是因为他们有多么热爱李唐,愿意为国奉献什么的。

    真正的原因在于,王霄提出了保底的概念。

    无论投入什么,都可以折算成钱。然后王霄以自己的全部家当作为担保,投资多少都能获得一倍以上的保底收入。

    为王霄做担保人的,是大唐宰相长孙无忌。

    王霄的钱与财富,加上长孙无忌的身份。长安城里的商贾们当然信得过,所以王霄的商队组建的非常庞大。

    等到秋收结束,王霄就亲自带着这支庞大的队伍,运送着数以万石的粮食等物资北上前往马邑。

    马邑是一处非常有名的地方。

    汉武帝曾经在这里设下埋伏,试图引诱伏击前来偷袭的匈奴大军。

    之后霍去病与卫青,也曾经多次从马邑这里出兵北上草原。

    而此时的话,则是有一支大唐的精锐兵马驻扎在这里。这支兵马的统帅,则是大名鼎鼎的李靖。

    王霄带着庞大的商队北上,通过三晋大地来到了马邑。

    等到商队过来的时候,天空之中已经飘下了鹅毛大雪。

    王霄在这里见到了传说中的战神李靖。

    李靖是降将出身,玄武门的时候他选择了自保。既没有参与李世民的队伍,也没有去支援李建成。

    简单来说,就是墙头草。

    对于任何一方来说,墙头草都是最不受欢迎的存在。

    可哪怕如此,李靖依旧是凭借着自己的强大实力,获得了李世民的重用。

    李靖带着一万五千唐军驻扎在小小的马邑,其中有四千是精锐的骑兵部队。

    “做得好。”李靖看着堆满了军营的众多大车,对王霄表示很满意“有了这些军资,足以过冬了。”

    王霄笑着询问“将军,或许你需要我的帮忙。”

    李靖疑惑的看着他“你能帮什么忙?”

    “我可以帮你找到颉利在哪儿。”

第三百零八章 抓颉利 (月票加更)

    “你知道颉利在哪?”

    李靖先是愣了下,随即哈哈大笑起来“不用你去找,我也知道颉利在定襄。”

    颉利可汗是东突厥的大汗,又不是田伯光这样的采花贼。

    作为大汗,颉利走到哪里都会带着上万的人手。这还不包括老弱妇孺与牛羊马匹。

    这么大规模的王庭,唐军又不是傻子瞎子,他们当然会知道颉利的位置。

    “你也是勋贵,想为国效力的心思我懂。”

    看着年轻的王霄,李靖的心情还算是不错。至少因为王霄送了大批军资过来。

    “想要打败颉利,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过本将会做到的,你且休息几日就可以回去了。”

    在李靖看来,王霄就是个幻想要博取军功的无知小年轻。

    他这次能送如此之多的军资过来就算是大功一件了,没必要再继续去拿命博军功。

    “战场,不是你这些年轻人该待的地方。”

    王霄抬手揉着鼻梁“将军,你可能误会我的意思了。我的意思是,我能帮你抓住颉利。”

    李靖的眉头皱了起来“你是没听懂我说的话?你把军资送了过来,任务与军资都不会少了你的。现在你可以回去了。”

    “看来将军也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性子。”

    王霄并没有生气“既然如此,那我得先证明一下我的实力。”

    离开了李靖的大帐,王霄返回商队让所有人都安心的休息等待。而他自己,则是骑上一匹快马,牵着一匹托马施施然的离开了马邑。

    定襄距离马邑挺远的,王霄跑了两三天才来到这里。

    看着远处的东突厥王庭,王霄随手将手中的哨探仍在了地上。把马匹栓在一片小树林里,王霄换上牧民的衣服直接走了过去。

    王霄去过很多次草原,甚至还打破过突厥人的王庭。他对于这些草原上的游牧人很了解。

    再加上他那强大的实力,潜入王庭非常轻松。

    想要找到颉利非常简单,只要去营地之中最大的那个帐篷就是。

    不过王霄这次过来的目的不是颉利,抓走或者干掉他都会引起突厥人王庭的混乱。他们极有可能会直接逃走。

    王霄要的是彻底打掉东突厥的王庭,只有这样才能算作真正的打垮东突厥,而不是让他们逃亡之后再选个大汗出来。

    虽然王霄的实力足够,可打掉突厥人王庭这种事情只能是大唐的军队才能做到。

    他这次过来要做的,是找个证据向李靖证明自己能做到超出想象的事情。

    只有李靖相信了,他才能引领大唐军队过来灭了这里。

    几名颉利的金刀武士守在一座华丽帐篷的外面闲聊,其中一人疑惑的抬起头看向天空左看右看。

    “怎么了?”边上的同伴疑惑询问。

    “刚才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从头上过去了。”那武士疑惑的挠着自己的辫子“就像是金雕飞过去,带起凉风让头皮发麻。”

    “几壶酒啊,把你喝成这样?”同伴哈哈大笑,都认为他是喝多了。

    “好像真的有东西啊。”

    “行了,别扯了。好好看守,说不定大汗什么时候就会过来。”

    这里是颉利一个宠妾的帐篷,距离颉利的大帐并不算远。

    王霄蹲在帐篷的顶端,手中握着一把锐利的匕首,缓缓划开了帐篷顶端。

    俯身向内张望,就看到了帐内铺着厚实的地毯,摆放着诸多来自中原的华丽家具。各式精美的珠宝首饰与漂亮的绫罗绸缎到处都是。

    一个漂亮的女人坐在凳子上,手中拿着一面铜镜左看右看的欣赏着自己的美丽。

    “乌卡,去大帐看看,今天大汗来不来我这里。”

    女人吩咐身边的侍女去大帐打听消息。对于她们这样的人来说,所有的一切生死富贵都凝聚在大汗的身上。如何争宠就是她们的日常生活。

    她们说的是突厥语,王霄在楚乔世界里待了很久,学过这种语言也能听得懂。

    等到那叫乌卡的侍女离开,王霄撕开裂缝直接跳了下去。

    落在厚实的地毯,没等那女人做出什么反应,王霄就一记手刀砍晕了她。

    等到侍女回来,帐篷里已经是空无一人。

    丢了一个宠妾,这让颉利非常生气。在整个王庭里到处寻找。

    不过三天之后颉利就忘记了这个宠妾。毕竟他身边的漂亮女人实在是太多了,压根就照顾不过来。

    至于宠妾,也不知道是哪个混蛋贵人给偷走了。这种事情在突厥人这里太正常了。大不了以后找到人了再要求赔偿。

    这个时候,王霄已经带着这个宠妾来到了马邑李靖的中军大帐之中。

    “你说你去了颉利的王庭,然后抢了这个女人再回来?”

    李靖看着王霄身边那些因为连续赶路而神色憔悴的女人,感觉自己的思维已经跟不上王霄的脑回路了。

    王霄踢了女人一脚,用突厥语跟她说了几句。

    那女人怯生生的回应了几句。

    李靖麾下懂突厥语的不少,甚至还有一些干脆就是突厥人。

    他们听懂了女人的话,是在说明自己的身份。

    有那投靠大唐的突厥人上前仔细询问了一些有关颉利王庭的消息。

    问完之后,那人向李靖行礼“将军,此人的确是颉利的宠妾。”

    确认了身份,李靖再看向王霄的目光就不一样了。

    “你是怎么想的?”

    王霄上前一步说“将军挑选精骑随我一同去往定襄。我先进王庭之中把颉利抓出来,等他们群龙无首的时候,将军率部杀进去灭了王庭如何。”

    李靖有些犹豫“你真能做到?”

    王霄伸手指着突厥女人“如果不是担心打草惊蛇,现在颉利就已经在这里了。”

    李靖在帐中不停的转圈,许久之后终于蹲在脚步,下定了决心。

    “好!”

    几天之后,定襄这里下起了白毛雪。一支骑兵缓缓靠向远处的突厥王庭。

    穿着突厥服饰的王霄向着李靖拱了拱手,策马上前直奔王庭而去。

    颉利的金帐比起宠妾的帐篷来说要大的多,而且守卫森严。

    王霄掠上帐篷顶端,切开口子张望。

    大帐内有乐师在奏乐,有舞姬在歌舞,有贵人头人们在饮酒作乐,还有许多亲卫护卫其中。

    里面的人很多,想要悄悄潜入根本不可能。

    王霄这里还在考虑行动计划的时候,帐篷里已经有人大吼大叫的拔出了刀。

    他能听得懂,那人喊的是帐篷上面有人。

    此时已经是十一月间,定襄这里都下雪了。

    金帐内因为足够厚实还有暖炉,所以温度与外面不同。

    王霄切开了帐篷有寒风灌入,很快就被人察觉到了不对劲。

    既然被发现了,那就只好强袭了。

    锐利的匕首再次划开厚实的牛皮帐篷,王霄直接从天而降。

    金刀武士们怒吼着拔刀上前,四周舞姬与乐师尖叫四散。金帐内顿时就是一片混乱。

    脚下一滑,侧身避开一把劈砍而来的长刀。手中匕首削过握刀手腕顿时献血四溅。

    抓住长刀收起匕首,一脚踹飞断手之人。

    两名金刀武士同时抢攻上前,王霄手中刀光一闪就切断了他们的喉咙。

    再次抢到一把长刀在手,源于扈三娘的双刀刀法泼风般的放倒了所有试图靠近他的人。

    外面的金刀武士们潮水般涌了进来,王霄飞起一脚向着大帐门口踹飞过去一个金刀武士,顿时就撞到了一片人。

    没有恋战的意思,王霄直接扑向颉利。

    甩手扔出一把刀将其身边的护卫刺穿,跟上冲过去掐住颉利的脖子把他拎了起来。

    来到帐篷边上,手中长刀落下直接劈开了牛皮帐篷。

    一手拎刀一手拎着颉利,王霄冲出帐篷来到外面,抢了匹马向着王庭外疾驰而去。

    大批金刀武士与牧民,骑着马在后面紧追不舍。

    理论上来说,王霄一匹马载着两个人。要不了太久马匹就会因为脱力而被后面的人追上。

    金刀武士们心急如焚的紧追不舍,他们发誓抓到那人之后一定要将他碎尸万段。

    然后,他们就看到了飘落雪花的天地之间,出现了一支缓缓靠过来的兵马。

    天冷的时候打仗,穿着铁甲会导致甲胄冻在身上。哪怕内里穿着绸缎布帛隔衬也不行。

    所以这次过来的大唐骑兵们都是穿的皮甲。

    皮甲虽然没有铁甲的防御力高,可现在的话已经不重要了。

    王霄策马直入阵中,追赶他的突厥人纷纷大喊大叫的调转马头向着王庭跑去。

    “将军,幸不辱命。”

    来到李靖身旁,王霄将颉利仍在了马前。

    一员偏将下马抓着颉利的头发将他拎起来,仔细打量后大喊“将军,的确是颉利。”

    “好。”李靖大喜过望,当即吩咐“刘波,你把颉利看管好了。其他人,随我来。”

    数千唐军骑兵,浩浩荡荡的杀奔已经乱作一团的突厥王庭。这场雪夜之战已经没有了悬念。

    “侯爷,你可真厉害。”负责看管颉利的偏将刘波,上前向王霄行礼“孤身入敌营,擒拿敌酋于万军之中。末将佩服,佩服。”

    王霄看着被刘波拎在手中,神色萎靡的颉利笑了起来“易如反掌。”

第三百零九章 草原上的日子

    “这位...大汗。”

    那边李靖正在带人清剿突厥人的王庭,这边闲来无事的王霄就蹲在颉利身边消磨时间。

    现代世界里的军队,指挥首脑被打掉,然后遭遇突袭也会陷入混乱。更别说是现在了。

    李靖那边很顺利,失去了首脑还被突袭的突厥人,根本就连像样的抵抗都组织不起来,接下来就是后期清场的事情。

    王霄蹲在颉利身边,看着他那魁梧强壮的身躯,好奇的询问“请问,你钻过老鼠洞吗?”

    关于颉利的记载中,有说他逃跑的时候被追的上天无路入地无门,钻进了老鼠洞还是什么洞的逃亡。

    看他这副魁梧的身形来说,鳄鱼洞也钻不进去啊。

    颉利抬头看着他,目光之中流露出倾佩之色“你是个英雄。”

    “这还用你说。”一旁的刘波也蹲了下来“侯爷能从千军万马之中生擒你而来,当然是英雄。”

    王霄有些惊讶的看着他“你懂突厥话?”

    他跟颉利说话的时候说的是突厥话,没想到刘波也能听得懂。

    “哦。我想起来了,你的确是会说。之前在马邑的时候你也听得懂。”

    “末将常年驻守这边,经常跟这些突厥人打交道。”刘波恭敬的向王霄行礼。

    孤身潜入敌营,然后将敌酋抓出来。这种事情对于这些大唐军士们来说,简直就是传说中的故事。

    现在亲眼所见,一个个都是万分敬仰。

    王霄拍了拍刘波的肩膀“你们才是大唐的基石。正是因为有了你们在边疆负重前行,才有了大唐百姓们的安居乐业。”

    刘波与四周看管颉利的唐军将士们,纷纷红了眼眶。

    常年驻守边疆,顶风卧雪的谁愿意啊。现在有了王霄的认同,顿时觉得这些年吃的苦都是值得的。

    夸赞一番唐军将士,王霄的注意力重新落回颉利的身上。

    “大汗,我们合作个事呗。”

    明明怕的双腿都在颤抖,可颉利却还是昂着头想要维持自己可汗的尊严“何事?你要放了我?”

    “这种玩笑话就别说了。咱们认真点,谈点生意。”

    王霄笑呵呵的抬手拍了拍颉利那威武的脸,他感觉这张满是络腮胡子的脸与李二有点想象,所以又拍了几巴掌。

    “你用你大汗的名义,号召草原上的部落投降。我帮你向陛下求情留你一命,再给你个入股做生意的机会如何?”

    大唐百姓绝大部分都是文盲,可草原上的人更是连礼义廉耻什么都不知道的愚民。

    颉利编的自己能拳打北海恶魔,脚踢南山怪兽。

    唱歌能让狼群跪拜,怒吼能让苍鹰坠落。

    抬手就能放翻草原上最烈的马,踹脚就能踢到草原上最强壮的公牛。

    这种现代人一看就会笑到肚子疼的故事,草原上的人却是深信不疑。

    所以颉利在草原上还是很有影响力与号召力的。

    他如果能主动投降帮忙招降,起到的作用堪比数万大军。

    别看颉利长相威猛,实际上内心却是一个敏感脆弱的男人。

    他要是真的有骨气和勇气,那可以战死或者自尽。怎么会到长安城去为李世民表演舞蹈。还不是因为怕死啊。

    不过此时的颉利,在王霄的面前还想要展现一下自己草原英雄的气概。

    他挺起胸膛,做豪迈状“我是草原的苍鹰,当翱翔蓝天。我是绝对不会向任何人投降的。”

    “你这样的苍鹰,我可见得多了。”王霄伸手握住颉利的一根手指“他们可比你有骨气的多。”

    ‘咔!’

    “嗷呜~~~”

    之前还面不改色说自己是苍鹰的颉利,翻着白眼化身饿狼鬼叫起来。

    “人要有自知之明。”王霄握住了他的第二根手指“你得先认清楚你现在的身份。”

    ‘咔!’

    ‘嗷呜~~~’

    “你看现在这是在打仗。”王霄换了只手,在颉利惊恐的目光中握着另外一只手的手指“刀枪无眼啊,你若是死在了这里,只要首级其实也是可以的。说不定功劳更大。”

    “我听你的!你说怎样就怎样!”十指连心,痛彻心扉的颉利再也受不了了的。

    ‘咔!’

    ‘嗷呜~~~’

    “我已经应下了啊!”颉利快气疯了,他明明已经同意了。

    王霄笑容亲切的摊开手“抱歉,习惯了。”

    有了颉利的帮忙,东突厥王庭的抵抗很快就平息下来。

    原本李靖是准备拿了好处就撤兵的,可得知王霄说服了颉利帮忙收伏四周部落,当即就改变了主意。

    派出快马向长安城飞奔报捷,同时命令驻守在马邑的唐军留下部分守军后,立刻全军开过来。

    王霄把颉利交给李靖之后,他就跟着信使会到了马邑。组织起自己带来的庞大商队,将马邑城中众多的物资装车,顶风冒雪的一路送去了定襄。

    没有这些物资,李靖的大军在草原上可扛不过可怕的严寒。

    大唐军队驻扎在城池里的时候,有房屋城墙可以遮挡寒风,还有木材可以烧火取暖。

    可这大草原上寒风呼啸的,只有牛皮帐篷。至于取暖什么的,那都是跟着牲口们住一块来取暖。

    都说他们身上有味儿,这么生活怎么可能没有味道。

    草原上只有少量的稀疏树木与灌木丛,这点东西哪里能撑住万余唐军一个冬天的取暖要求。

    王霄带来的物资里有不少的火油,还把马邑城内的木头都给带上。依旧是不够用。

    李靖为了能够尽可能的打击东突厥,不愿意退兵想要继续扫荡四周部落。

    虽然这么做会导致大量的冻伤,可比起战略来说他愿意去接受。

    “将军。”王霄带着商队再次过来颉利的王庭,他向李靖介绍自己带来的那些学医的小年轻们“这些人都懂得外科医术,军中伤病可以找他们治疗。”

    说是高大上,外科医术什么的。

    实际上就是最基础的清创用药缝合,外加治疗冻伤的截肢去疮肉什么的。

    大唐军中的伤药是石灰粉,这玩意的效果在王霄看来,不比在随手抓把土强多少。

    王霄去了一趟终南山,吓的满山野兽乱跑的同时也找到了孙思邈。

    两人一起合计商议,然后动手调配了一款新的伤药。

    伤药这东西也可以调配出上品来,效果很好的那种。不过如果是想要作为军用,那就不行了。主要是成本与原材料稀缺。

    要从大众化的原材料里寻找调配,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现场观看了伤病救治,李靖当即把王霄带来的这些小年轻们都编入军中,成为了正式有编制的唐军。

    李靖的大军不断出击,按照颉利以及俘虏们提供的情报扫荡着草原。

    一个接一个的部落被打掉。胆敢抵抗的部落直接灭,愿意听从颉利命令投降的则是带走安置。整个东突厥都陷入了崩溃之中。

    不过随着天气越来越冷,雪也越来越厚。唐军的行动就越来越困难。

    最重要的是缺少防寒避风的地方。

    草原上冬天的寒风,那真的是跟刀子一样可怕。

    唐军也不习惯与大牲口住一个帐篷里取暖,那味道真的是能熏死人。

    忧心忡忡的李靖在营地里闲逛,心中默默计算着到了春天会损失多少人。

    计算的结果让他难以接受,因为严寒而损失的人甚至要比战场上损失的还要多。

    “这是什么?”

    心烦意乱的李靖看到了不远处的雪地里出现了一座座的雪包。看着还挺整齐,不像是下雪落成的。

    “这都是什么?”李靖疑惑的询问身边人。

    “将军。”刘波上前行礼说“这是长乐侯带人修的雪屋,里面不但干净还挺暖和的。”

    李靖惊讶上前,走进一座雪屋里打量观望。

    屋子面积不大,不过睡几个人没问题。而且里面很干净,比起外面寒风呼啸的还真是能称得上是暖和。

    没说的,李靖当即跑去找王霄。

    此刻王霄正在带着那些商队的人,从唐军将士的手中收购各种战利品。

    马匹不提,那些牛羊因为缺少草料不断掉膘,而且估计不大可能活到开春。干脆都是直接宰了做肉干。

    此外唐军将士们还缴获了很多的毛皮,药材,器皿等等各种财货。

    东突厥卡着丝绸之路收税劫掠,不时还会跑去西域勒索洗劫那些西域小国。部落里各种各样的物资数不胜数。

    这些将士们还要继续驻守在北边,他们拿着那些毛皮药材什么的也没用。

    王霄这边就带人过去收购,直接换成铜钱布帛这样的实惠东西。

    而且王霄还承诺,将士们留下详细地址,他们回到关中的时候会把铜钱布帛直接送到家里去。

    没什么可说的,唐军将士们热切的把自己的战利品换成财货,然后委托商队带回去。

    这一招类似空手套白狼,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收购了堆积成山的货物。

    如此之多的东西带回长安城发卖,赚上两倍的利润都是瞧不起这些各家商号派来的人手。

    王霄组建的这支商队,这次可算是赚大了。

    “这就是发战争财。不过前提是你得打赢了才行。”

    李靖也是很顺利的就得到了如何建造雪屋的技巧,这下算是彻底解决了唐军的一个大问题。

    熙熙攘攘的在草原上渡过一个严寒的冬季,时间来到贞观三年开春。

    大雪消融的时候,王霄带着装满了各种物资的商队,押解着白胖了不少的颉利南下返回关中。

第三百一十章 羊不吃草了

    返回关中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将那些将士们出售战利品的钱财布帛送到各家各户的手中。

    在大唐做生意,信誉是第一要素。

    你信誉好,说一句话就可以当做钱来用。你要是信誉不好,你们家族世世代代都没人跟你们做生意。

    来到长安城,把颉利送到李二那里去接受编导,培训成一位能歌善舞的前任大汗。

    接着王霄在东西市上发卖那些从草原带回来的战利品,收获海量财富。

    他召开了股东大会,按照之前的约定分派利息收入。只要是参与其中的,全都是赚翻了。

    整个长安城都笼罩在了喜庆的气氛之中。

    李二喜庆是因为他报仇雪恨了,曾经逼迫他不得不签订城下之盟的颉利,现在成了他的歌舞团成员,他开始琢磨着扩充这家歌舞团的规模。

    百姓们喜庆的是,大胜之后皇帝慷慨的发放了奖赏。

    粮食布帛发了一笔,还免除了一部分的租庸调。

    商贾们喜庆的是,王霄这趟出塞回来,狠狠的大赚了一笔,让每个人都分了钱。

    做生意的人最喜欢的就是赚钱,不赚钱还做什么生意,回家刨地得了。

    王霄说话算话,真的赚了这么一大笔钱回来,各位股东们都是热情高涨。

    借着这次的气势,王霄再次推出了他的计划。

    “诸位请看。”王霄带着众多的股东们来到院子里,参观一台与众不同的工具。

    “这是珍妮...珍妹纺织机。比起现在用的飞梭,纺织效率大幅度提升。”

    有做纺织的大股东上前查验,看了一会也搞不懂“虽然不懂是怎么做的,不过王庄主说有用,那就肯定有用。”

    李二重重嘉奖了抓获颉利的王霄,把他的爵位从侯爵提升到了县公。

    大唐同等级的爵位里也是有区别的,像是公爵的爵位之中就有国公,郡公还有县公。

    虽然长乐县公是公爵之中垫底的,可怎么说也是提升了爵位。

    现在是谈生意,王霄当然不会拿身份压人。所以别人称呼他还是王庄主。

    “好与不好,一看便知。”王霄找来日常就是在家中织布的女工,当着所有人的面操作起来。

    懂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好处。不懂行的人,可以通过别人的反应做判断。

    纺织效率的提升,不是按照几成来算,而是按照倍数来计算。

    “此乃神器。”这是懂行之人的结论。

    看着众人发红的眼睛,王霄满意的笑着“诸位,我想现在可以谈谈大家入股的事情了。”

    对于农业国家来说,衣食住行就是基础。

    住和行已经有了水泥与玻璃,可以全方位的提升质量。

    食不仅仅是使用化肥增加产量,使用形式工具与物资强化耕地与水利。还有王霄带来的食物制作方式的变革。

    炒菜已经传遍了大江南北,新式的吃法带来的不仅仅是口感,同时还有营养方面的提升。

    尤其是大豆这样神奇的农作物。榨出来的油水能填饱肚子,剩下的豆渣还可以做豆腐,或者干脆作为饲料喂养牲口。

    牲口增加了,肉食品的供应量也随之增加。

    这是一个良性的循环,让食物越来越多的良性循环。

    现在的话,只剩下衣了。

    现代人穿衣服基本上没人会再穿有补丁的,都是穿旧了烂了直接扔掉买新的。

    可古人这里,绝大部分都是补丁摞补丁。

    一套衣服全家穿,一身衣服一辈子都是常有的事情。

    最重要的原因并非是纺织技术不足,而是缺乏原材料。

    在化纤工业出现之前,单纯依靠种植得到原材料,那是永远都不够用的。

    王霄弄出新式的纺织机,真正面对的是羊毛。

    没错,他看上了大草原上的羊毛。这也是压制游牧部落,让他们能歌善舞的重要条件。

    是,这是没有长绒羊。可只要是羊毛它就能用,就能纺织。

    生活必需品的消费,是永远都不会过时的。

    所以当王霄表示这玩意可以大规模纺织羊毛的时候,股东们的眼睛都亮了。

    王霄凭借自己的名声与一台新式纺织机,就吸引到了整个长安城的商贾们的关注。

    无数人用车拉着铜钱布帛要求入股,甚至到了你不收钱我就不走的程度。

    人力,渠道,物资,资金全都有了。现在只剩下朝廷的支持。

    大明宫还没有开始修建,仅仅还处于提议讨论阶段。所以皇宫还是在大兴宫内。

    来到大兴宫的王霄,受到了李二的热情招待。

    “子厚来了,快坐。”

    看着笑容满面的李二,王霄有些惋惜。早知道李二这么势利眼,自己早就该展露出强悍的实力才对。

    王霄在千军万马之中生擒了颉利,这种宛如天神下凡的操作震惊了世人。

    反复确认消息属实之后,李二的立马就不一样了。

    “谢陛下。”

    “爱卿此来,可是前次所说之事有决断了?”李二看向王霄的眼神都带着光彩。

    所谓前次所说之事,实际上就是李世民恳请王霄传授剑仙之术于大唐。

    在李二他们看来,王霄单枪匹马杀入突厥王庭,生擒了颉利再杀出来。这种事情只能是剑仙才可以做到。

    见到好东西就想扒拉到自己手中,这是李二的性格。

    看到剑仙出场,他当然不愿意放过。

    “这次不是为了这件事情来的。”王霄摆了摆手说“收徒之事,容我再考虑一二。这次过来,是想问问陛下,草原之事要如何安置?”

    自从赵煦修炼的比他还快之后,王霄就淡了收徒弟的心思。

    这次在大唐世界里,他没打算待上多久。自然也就不打算收徒弟。

    “草原之事?”李二有些疑惑“草原还有什么事情?颉利所部已经被打垮,突利所部也投降了。草原已经无事。”

    “无事?”

    王霄笑了起来“当年大汉打平匈奴人的时候,估计也是这么想的。可结果呢?”

    结果什么的,历史书上都写的很清楚。

    那些内附的匈奴人第一个在大汉虚弱的时候亮出獠牙,狠狠的撕咬着大汉的血肉。

    李二的脸色也难看起来,这事他当然知道。

    想了想,李二询问“子厚可有什么办法?”

    “有。”

    王霄没有停顿的直接点头。

    李二来了兴趣“快说说看。”

    “我有一个办法,可以让草原上的那些人从此之后不在骑马弯弓,而是载歌载舞。”

    “草原牧民们养了很多的羊,我们可以去花钱收购他们的羊毛。有多少收多少,收到大草原撑不住为止。”

    满脸不解的李二继续问“羊毛有什么用?”

    这就不用解释了,王霄直接带了一台纺织机过来。简单培训一番,就让宫中的宫女们上手操作演示。

    长孙皇后还活着的时候,大兴宫里的宫女们那都是精通纺织的。因为长孙皇后会亲自带着宫女们纺织布帛来补贴花销。

    这与李隆基的大明宫内数万空耗光阴的宫女完全不同。

    一袋整理梳理过的羊毛,很快就被织成了一块呢子。

    王霄指着李世民手中的呢子说“草原上的牧民们可以养一部分的山羊,用来出皮子。不过要养更多的绵羊,用来出毛。”

    “开放互市,用咱们的粮食,盐,玻璃各种物资去换他们的羊毛。牧民们过上了好日子,谁疯了才会冒着掉脑袋的危险去骑马打仗。”

    李世民的眼睛放着光,他用力捏着手中的呢子“若是果真如此的话,那几十上百年之后,草原上的牧民就只会养羊剪羊毛了,再也不会打仗。”

    “没错。”王霄拍手“从此之后,北方再无威胁可言。”

    “哈哈哈哈~~~”

    李世民放声大笑,甚至感觉这比让王霄帮忙收徒弟更重要。

    他当场下令设宴,款待王霄。

    宴会上长孙皇后带着李承乾出席,这还是王霄在这方世界第一次见到许愿人。

    长孙皇后说漂亮肯定是漂亮的,不过要说什么艳盖群芳什么的,那就是胡扯了。

    她能牢牢抓住李二的心,靠的不是脸蛋。当然也不是身材。孩子都生几个了,哪里还有什么身材可言。

    温柔贤惠,有眼力见,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能做这才是她一直得到李二信任的关键原因。

    宴会没什么好说的,都是王霄传出来的菜式。甚至宫中的御厨都是从王霄的酒肆里挖走的。

    酒水也是一般,王霄就当是喝饮料了。

    真正吸引他目光的,是那群身姿优美,不对,是舞姿优美的舞姬。

    大唐的歌舞,绝对是天下一绝。哪怕还没有霓裳羽衣舞,也依旧是让人看的心潮澎湃。

    感受到那边一家三口的目光,王霄抹了把脸,恢复正人君子的神色。

    “我自己也很擅长舞蹈,这是抱着学术交流的心思在观摩。绝对没有别的意思,不要误会啊。”

    李二在笑,笑的...很是猥琐。还向王霄投去了同道中人的欣慰目光。

    这让王霄非常生气。

    你这天下知名的色中饿鬼为何如此看我?我可是正人君子来的!

    被人误解的王霄生着闷气的时候,长孙无忌却是带着李承乾走了过来。

    “王庄主,本宫有个不情之请。”

    “请说。”

    “本宫想让承乾拜入庄主门下为徒,还请庄主应允。”

第三百一十一章 颉利他缺少舞伴 (为书友旭风77加更)

    “这个...不好办呐。”

    看着眼前满眼期盼的长孙皇后,王霄一脸的为难。

    他没打算在这个世界多待,完成任务就会走人。收个徒弟投入师徒之情什么的,完全没有必要。

    “还请王庄主应允。”长孙皇后恭敬的行礼。

    她没称呼王霄的爵位,那样的话会显得居高临下用身份压人。

    至于称呼表字,断然没有女子称呼男子表字的事情。

    所以她很聪明的喊王庄主,而且姿态放的很低。

    这是一个为了自己孩子学本事,而愿意放下身段的女人。

    王霄的目光落在了不过八九岁年纪的李承乾身上“学艺很苦,你想不想学?”

    历史上对李承乾的评价不高,主要是因为骑马摔断腿之后性格大变,以及某个原因所导致。

    不过在李承乾瘸腿之前,他却是一个丰姿岐嶷,仁孝纯深的优秀小伙子。

    看在许愿人的份上,王霄愿意给他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

    李承乾年纪不大,可却是非常聪明。

    听了王霄的话,当即上前行礼“小子愿吃苦。”

    王霄做高人状,还抬手想学着人家西游记里的大神们捋胡子。

    摸到光滑的下巴才想起来,自己压根就没胡子。

    “既然如此,那我就收下你这个弟子。”

    李二与长孙皇后都露出了得计的笑容。

    别看历史书上把这两人形容的多好多好的,可实际上这就是一对虎爸狼妈。

    李世民干掉了自己所有的对手,玄武门更是直接开启了日后大唐争夺皇位的血染的风采。

    长孙皇后同样不简单,她写了女则,成为大唐女子的道德操守规范。

    她能把李二的宫中管理的妥妥当当,怎么可能会是平凡之辈。

    皇宫,那可是天底下最为勾心斗角的地方。

    王霄又不傻,当然看得出来这两人的打算。

    不过是看在给年轻人一个机会的份上,看在长孙皇后许愿人身份的份上罢了。

    对于王霄来说,每一次的任务世界其实都很重要。

    不要小看12点的属性点,这已经是超出正常人的标准水平了。

    完成一次任务就能得到一次身体素质上的提升,这种想都不敢想的好事情,放在谁身上能放弃?

    在健身馆里挥汗如雨的几年下来,又能提升几点。

    王霄始终坚信身体才是最大的本钱。

    无论你的技巧有多么的出色,可本钱不够大,技巧再好也没用。

    李承乾对完成这次的任务很重要,他可是许愿人倾注了心血的嫡长子。

    李二非常大方,送上了丰厚的拜师礼不说,还想要送他之前那队跳舞非常出色的歌姬。

    “此事万万不可。”

    王霄非常严肃的摆手拒绝“我是修道之人,不可近女色。”

    李二对王霄的这个说法嗤之以鼻。

    心说你没事就往平康坊里跑,公孙大娘家里哪个你不认识。现在既然说什么不近女色,简直就是在嘲讽我是瞎子嘛。

    “爱卿果然是得道高人,寡人佩服。”李二笑容不变的说着违心话,为了让自己的继承人能学到剑仙的本事,他也是拼了。

    王霄现在的实力,也就是比岳大掌门强。

    真要是和东方教主,少林秃与武当剑比起来,估计是打不过。

    在传统武侠世界里,他就是个二流高手。

    高武世界里,也就是三流之辈。

    若是仙侠世界...打酱油的龙套甲乙丙丁级别。

    不过在这方大唐世界之中,他就是剑仙,无敌的存在。

    作为一个得道高人,王霄当然不会接受歌姬了。

    而作为一个至情至性之人,王霄轻易不会动心,一旦动心就会认真坚守。

    他没打算在这里待多久,所以还是不要有撩动心扉的机会为好。

    寂寞的时候,可以翻墙去隔壁看歌舞啊。

    李二接受了王霄的建议,任命李靖为安北都护府大都督,全面负责北地草原事宜。

    那些投降大唐的部落被划分了新的牧场,四周常年有大唐兵马驻扎。

    大唐给他们下达的第一道命令,就是要求他们养羊,能养多少养多少的那种。

    并且开放了互市,提供一切他们急需又想要的东西。可收购的时候,人家要的最多的就是羊毛。

    在利益的驱动下,草原上养羊的部落迅速扩张起来,并且联合向李二送上了天可汗的称号。

    这些草原上的部落一直都是这样的。中原强盛的时候,一个个跑过来大喊着天可汗,圣天子,大皇帝什么的。

    可一旦中原王朝衰落,那他们立马就会扯下身上的伪装,露出獠牙。

    所以说,天可汗什么的,真心不用太过在意。

    不过貌似,李二对此比较在意啊。

    一次庆典的时候,李二招来了颉利献舞。庆典结束之后他找到王霄,小声的说他感觉颉利太过孤单,想要给颉利找些同伴在一起。

    能有资格做颉利同伴的,也就是那几个。

    西突厥,吐蕃,土谷浑,高句丽,百济,新罗什么的。

    李二说这话也是因为有了底气。

    贞观四年,接连遭遇数年灾害的关中,终于是迎来了罕见的大丰收。

    米价甚至便宜到了几文钱的程度。

    有了充足的粮食,击灭突厥也给大唐军队带来了极大的士气提升。再加上草原上羊毛织就的防寒呢子衣服。

    既然什么都不缺了,那为何不打仗?

    “陛下想打哪儿?”

    李世民拉着王霄说这些,那就是想要借用他的实力上战场。再来个万军之中擒拿敌酋的事来。

    一个如此强大的剑仙,在这个时代那就是蘑菇弹级别的存在。

    对于李二来说,既然蘑菇弹在手,那凭什么不用。

    “朕觉得高建武此人舞技出色,很适合与颉利搭档。”

    高建武是高句丽的王,而高句丽在李二的眼中,其威胁程度甚至还在突厥人之上。

    历史上的高句丽是在西汉建昭二年立国,一直到大唐总章年间被灭,国运高达705年之久。

    前期的时候国小力弱,还是在偏僻苦寒之地。所以中原王朝一直没怎么关注。

    等到其开始扩张起来的时候,又遇上了中原王朝混乱的时候。

    高句丽借着难得的良机不断扩张,直到成为一个让中原王朝无法忽视的强大存在。

    杨坚初步统一之后,当即就发兵攻打高句丽。

    之后杨广更是发动举国之力,不停征讨。

    到了李二这里,他也是在解决了颉利的直接威胁后,立马就想要去攻打高句丽。

    至于原因,那是因为这些人都看出了高句丽的可怕威胁。

    与草原上的部落不同,高句丽是玩农耕的。

    依靠游牧,是养活不了太多人口的。而农耕可以。

    据说高句丽能够动员起来超过五十万人的大军。

    后世的金人还有某清,实际上走的都是高句丽一样的路线。

    只不过那个时候的中原,没人能看出来他们的可怕威胁。或者说,看出来了也无力阻止。

    但是杨坚,杨广,李世民乃至李治不一样。

    他们都是很清楚的知道,别看现在高句丽很是温顺,可一旦中原混乱他们必然会挥兵南下。

    所以他们才不惜一切代价也要灭掉高句丽,给子孙后代们铲除这个巨大的威胁。

    王霄点头表示支持“我也想看看高建武的舞蹈技术如何。对了,听说泉盖苏文的玩刀玩的很溜,我也想见识一下。”

    “陛下准备派谁去?”

    李二从龙椅上起身“这次朕自己去。”

    “......”

    王霄想起了某棒子国所拍的一部电视剧。李二亲征高句丽,被人打败,还射瞎了一只眼睛不说。甚至被人一路追杀,连长安城都被攻破,还双手捧着玉玺投降。

    不得不说的是,某棒子国拍摄科幻剧的水平那真的是冲出宇宙了。

    按照某棒子国的说法,他们历史上的国土一直延伸到了长江北岸。

    按照某猴子国的说法,他们历史上的国土一直延伸到了长江南岸。

    把他们的说法一合拢起来,合着炎黄子孙上下五千年都在长江里飘着不成?

    经过几个月的准备,李世民亲自带领十万大军北上幽州。在贞观五年秋收到来之前,率军杀入了高句丽。

    唐军精锐,战斗力很强。

    渡过辽水之后,李道宗攻克新城,张俭占领建安城,李世勣攻占盖牟城,张亮拿下了卑沙城。一路上斩杀俘获数万之多。

    随后各军其聚于辽东城下。

    高句丽人知道大唐强盛,而且对自己没什么好感。所以早早的就修建了漫长的防御工事,建造了一大批的城池作为据点,试图以守城战的方式来消耗唐军。

    之前的那些城池只能算是热身,真正的战斗在辽东城下打响。

    辽东城城防坚固,城池高大。内里还有近三万守军,绝对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

    大军来到城外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驱赶马匹牲畜吃光城外田地里的庄稼。

    李二认为高句丽实力不弱,国土也很大。很难一次征讨就彻底拿下。

    所以他特意选择在秋收之前下手,为的就是尽可能的破坏秋收,削弱高句丽的国力。

    至于大唐自己的粮食开销,他们有的是粮食。

    在王霄的技术指导下,很多大唐的粮商用面粉,盐,油脂,糖等材料做成了保质期很久的行军干粮。携带方便,食用简单。

    有了充足的口粮供应,自然可以好不爱惜的让牲畜去吃田里的庄稼。

    反正又不是大唐的庄稼。

    中军大帐内商议如何攻城的时候,王霄主动请战。

    “陛下,攻打辽东城的时候,我愿打头阵。”

第三百一十二章 剑仙什么的,别当真啊

    王霄知道辽东城之战,这一战据说打的非常惨烈。

    单单是守军就被杀了一万多,更别提攻城的唐军了。

    王霄可不想让大唐将士们损失太大,所以愿意亲自上场帮忙。

    “好。”李二没有犹豫,直接就答应了下来。

    王霄剑仙的名声流传很广,可李二一直都没有亲眼见过王霄出手。

    甚至教授李承乾的时候,都是简单的打坐吐纳而已。

    现在有了机会亲眼看一看,他当然不会放过。

    冷兵器时代的攻城战,翻来覆去的就是那几样。

    要么长期围困,等到城里人吃完粮食要么饿死要么投降。

    要么就是用各种办法攻城,打破城防杀进去拿下城池。

    至于攻城办法那就多了。像是挖掘地道,引水淹城什么的多了去了。

    当然,最常用的就是直接血拼攻城。

    辽东城这里城墙目测高度足有七八米,城墙上宽有四五米的样子。

    箭楼,正楼,角楼,敌楼,女儿墙,垛口什么的全都有。

    床弩,推云梯的叉子,砸断云梯用的拍子,金汁火油,滚木礌石什么的应有尽有。

    唯一的一点好处,就是没有护城河。

    经过几天的准备,唐军修建了不少的攻城器械。安排了数千精锐准备发起首轮试探性的攻击。

    这几天王霄都是大吃大喝,然后打坐消化,接着就是埋头就睡。

    他这么做不是想当猪,而是在养精蓄锐。

    哪怕拥有着远超常人的耐力与持久力,再加上冠绝这个世界的强大武力值。可王霄依旧不可能做到以一敌万,甚至敌千都不行。

    他号称大唐剑仙,可毕竟不是真的剑仙。

    面对成千上万训练有素的高句丽军队,王霄也得好好的养精蓄锐,补充营养。

    “你的眼神,难道是在瞧不起我?”

    正在着甲的王霄,看着眼前这个帮着自己穿戴厚重甲胄的年轻小兵,突然间来了这么一句。

    不停偷看王霄的小兵被吓了一条,手足无措眼神四处乱飘,话都说不出来。

    王霄的笑容很是和煦,抬手拍着小兵的肩膀“别紧张,我又不是老虎。咱们聊聊,你之前心里怎么想的?”

    小兵冷静下来,小声的说“公爷,小人听说您老人家是剑仙来着。怎么剑仙也要披三层甲吗?”

    所谓的三层甲,并非是说三套铁甲套在一块。那样的话根本就用不了。

    真正的披三层甲,指的是穿做工精细的锁子甲,由多重丝绸做的棉甲,最外面才是厚重的铁甲。

    这三种甲胄都是全身甲。

    锁子甲防刺,棉甲防箭,铁甲防钝器劈砍。三个一起穿戴,防御力惊人。

    当然了,因为太过沉重,一般人都用不了。

    “哪里有什么剑仙,都是乱传的。我也是要出恭的。”王霄笑呵呵的拿起护心镜扣在胸口,抬起手用双指一捏比划着“我也就是比别人强上那么一点点罢了。”

    “哦。”小兵的表情明显有些失望,看来他的确是不知道什么叫做指尖宇宙。

    “小伙子。”王霄的笑容愈发灿烂起来。戴上铁手套拍着人家的肩膀“说了半天,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有没有兴趣随我一起杀上城头去博那先登之功?”

    小兵明显兴奋起来,一双眼睛里写满了我要建功立业的字样。

    “小人姓席名君买。愿随公爷搏杀疆场!”

    “席君买?”王霄回忆了一下就想了起来,还是个有记载的人物呢。

    “可惜。”王霄微微摇头,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出了帐篷。

    席君买一脸的不解“可惜个甚?”

    王霄没有解释可惜什么,他只是决定如果这眼神有问题的小伙子如果能活着冲上城头,他就勉为其难的帮忙照顾一二。

    至于其他的,那就听天由命去吧。

    王霄背着一把足有四石的强弓,腰间挎着两斗箭,还别着两把横刀。后腰上挂着一把连枷。

    手中握着一杆精铁打造的长枪,一旁同样穿戴铁甲的席君买还帮他拿着一把非常厚实的铁盾。

    这才是王霄上战场的正式装备。

    至于穿着道袍,手持一把轻盈的宝剑潇潇洒洒的飞上城头,然后大杀四方,打开城门放唐军进来什么的。

    拜托,这不是在某店拍影视剧!

    飞上城头?你当守军手里的强弓硬弩还有那可怕的床弩都是道具啊。

    还轻盈的宝剑,那种软趴趴的兵器就算是用陨石打造的,也不可能一路斩杀无数穿戴铁甲的军士。

    打开城门就更胡扯了。攻城的时候哪家不是早早的就把城门用砂石什么的给堵死。王霄一个人搬半个小时都不见得能把那些东西都给移开。

    所以说了,除非王霄真的是名副其实的剑仙。否则的话,哪怕他武艺超群,攻城的时候也得老老实实的带人上。

    轰鸣的战鼓声擂响,大批弓弩手在盾车掩护下上前压制城头。

    接着就是众多的云梯与攻城塔,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攻城器械被民夫们推着上前,靠近城墙。

    守军也是拼命反击,两边都是箭如雨下,战斗极为激烈。

    王霄站在射程之外,默默的看着唐军蚁附攻城。

    边上的席君买有些疑惑,不知道王霄在这里等什么。这个时候不该是直接冲上城头,然后大杀四方的吗?

    王霄是在观察。他又不是莽夫,直接冲上城头乱砍一气。

    要先观察守军的薄弱处,仔细了解哪里适合登城,还要计算援军后续最适合支援的位置才行。

    什么都不管不顾的直接扑上去,那是莽夫干的事儿。

    守军的防御力挺强的。强大的床弩接连射倒了几台攻城塔。固定起来的大型铁叉推翻了不少的云梯。至于拍子更不用多说,一拍子下去连人带器械直接拍烂。

    至于强弓硬弩就更提了,前方的土地已经长满了箭矢做的庄稼。

    后边观战的李二等人也是在等,等着看王霄这位传说中的剑仙是如何攻破辽东城的。

    王霄的造型如此拉风,还站在原地不动弹许久。很自然的就引起了城头上守军的注意力。

    强弓硬弩射不到这里,可守军还有床弩。

    ‘呜~~~’

    一支堪比手臂粗细的床弩飞过来,直接插在了王霄面前...十多步之外。

    距离是有点远,可这也没办法。

    这年头没有激光制导,王霄一个人的身影也远远没有那些攻城塔大。想要精确射中,的确是非常困难。

    王霄还没落下面甲,所以他伸手指着那根落的远远的弩箭放声大笑起来。

    这番举动很明显激怒了守军,没多大会的功夫,好几支弩箭就落在了他的身边。

    最近的一支弩箭,就落在他身边不过两个身位的地方。

    “就是现在。”

    王霄转头看向一旁同样胆大不动的席君买“我是故意激怒他们,让他们把弩箭射过来。你也知道,弩箭重新上弩矢是很麻烦的事情。所以现在就是最好的出击时机。”

    席君买连连点头,表示王霄说的都对。

    抬手落下只露出两只眼睛的面甲,王霄伸手从席君买那里拿过铁盾。一手领着长枪迈步上前。

    路过第一支弩箭的时候,他脚一踢,就将弩箭挑起来拿在手中。

    来到城下,无视那些弓弩,反手将长枪与弩矢倒插在地上。

    扔下盾牌,取下强弓。手一招就从箭斗里拉出了三根利箭。

    ‘嗖嗖嗖~~~’

    王霄用上了连珠箭,箭如飞蝗很快就清空了城头上的一小片区域。

    落弓收起来,用脚尖挑起弩矢,然后投标枪一样向着城墙扔了出去。

    弩矢深深的插入城墙的缝隙之中。

    拎起盾牌,握着长枪。

    王霄深吸口气,迈步前冲。冲到距离城墙五六米距离的时候,脚底猛然一踏,身子就飞了起来。

    他身上的三层甲胄与兵器什么的,加起来过百斤了。

    轻功这东西,并非是真的可以让像是猪一样的人飞起来,它讲究的是越轻越好。

    虽然城墙只有七八米的高度,可王霄也是需要弩矢借力才能跃上城头。

    之前这片区域被王霄用连珠箭清空,所以他翻墙而过落在城墙上的时候,四周一时之间居然没人阻拦。

    城下的唐军看到王霄如此神奇的等上城墙,纷纷发出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响。其中以快步冲过来的席君买喊的最为大声。

    守军并非强拉来的民夫,而是接受过严格训练的军士。

    在最初的震惊之后,他们很快就在各级军将们的带领下嗷嗷叫的扑了过来。

    长枪刺入旁边一锅烧的不停翻滚的金汁锅底,发力一挑就将一锅金汁挑翻起来,然后直接扑在了冲的最快的几个守军身上。

    王霄表示,这玩意的味道,哪怕是戴着面甲他也受不了。

    长枪如龙,左右翻飞。

    扑过来的守军被王霄用长枪又刺又砸的接连倒地。

    至于远处用弓弩射他的,则是被王霄用铁盾挡下来。

    这地段他也不是随便选的,在边上就是一座唐军的云梯。

    王霄长枪翻飞的时候,这台云梯上的唐军乘机快速攀爬,很快就有人翻墙上来,与王霄配合守住缺口。

    第一个唐军坚持了三四秒的时间,就被几把长枪一起刺中。

    第二个唐军刚刚露头,就被利箭射翻下去。

    第三个唐军坚持了六七秒,然后被砍翻在地。

    第四个...

    第五个...

    一直到第九个唐军上来,才算是勉强维持住了这个豁口。

    然后,越来越多的唐军登上城头。

    被高句丽人宣传为坚不可摧的辽东城,唐军的第一次猛攻之下,就被打崩了一个缺口。

第三百一十三章 公爷真乃神人也

    所谓的江湖高手,到了千军万马的战场上,能撑过三分钟的都很少见。

    王霄此时能在城头上扛得住,除了技术超群之外,主要还是他力大无穷用铁枪横扫,以及有着强大的持久力。

    当然了,城头这只有几米宽的狭窄环境也是关键。

    同样也是城头太窄,越来越多的唐军上了城头就必须要打出去才行。

    王霄举盾护着自己,抵挡远处射来的弓弩。

    单手持枪,也不玩什么技巧了。干脆就是当成棍子砸,生生的将高句丽的甲兵们砸下城头,驱散开位置。

    王霄带头在前边冲杀,身后是举盾持刀列阵前行的唐军甲士跟随。

    攻城这种事情,上了城头不是说一切就结束了。

    守军害怕战败会被屠城,所以这个时候反倒是抵抗意志最为坚决的时候。

    大批守军疯了一样拼死冲杀过来。附近的弓弩手们甚至不顾射到自己人的风险,向着这边抛射箭雨。

    王霄一路上就跟拍保龄球一样,抽翻了上百的甲士,杀到了另外一台云梯边上,开始护卫这里的唐军上城头。

    ‘嗖~~’

    城头守军干脆将床弩调转,对着王霄这里射过来。

    为了守卫唐军翻城的通道,王霄被限制住了移动范围,而且距离很近。

    接连躲开两支箭后,第三支箭怎么也躲不开。只能是侧身横盾,借着盾牌卸力荡开。

    床弩的力量极大,哪怕王霄用上了巧劲也是被震的手臂发麻。拿不住铁盾跌落在地。

    眼看着不远处的城墙上又有一台床弩即将对着自己射箭,王霄的眼睛都红了。

    狰狞面甲下的脸庞,闪过一抹紫色的光晕。

    不再保留实力的王霄正式开挂。

    一条长枪呼啸而来,跨越数十米的距离,直接刺穿了两个正在摆弄床弩的守军。巨大的力道带着他们一路向后,干脆的从城头上摔了下去。

    双手交叉从腰间拔出双刀,王霄腾空而起,一脚踩在如林般刺过来的长枪阵上,穿着厚重的铠甲也踩了弹簧似的从守军的头上一蹦一跳的越过去。

    落在一台床弩旁,一刀劈翻一个操作床弩的守军。跟上一刀斩在了床弩的机括上,将其报废。

    随即再次跃身而起,蹦蹦跳跳的冲向下一台床弩。

    不是王霄不想一次到胃,而是披甲持兵的太重了。只能是一次接一次的跳跃。

    至于半途上的弓弩射击,大部分都被他避开。就算是被射中了,厚实的甲胄也足以帮他抵挡。

    而那些被他踩人头的守军,无论是刀劈枪刺,都勾不到他。

    如果说之前王霄的表示,就是一个悍勇无双的猛将的话。那此时他就晋升成了超出想象范围的怪兽。

    李二等人眼睁睁的看着城头上的王霄,带着一团刀光不断飞跃于床弩等守城器械之间。

    刀光过处,鲜血四溅。

    床弩被斩断机括,金汁锅被踹翻,叉子拍子被劈碎,滚木礌石灰瓶什么的都是被弄的乱七八糟。

    这段城墙上原本还算严密的防御体系,很快就被王霄搅的天翻地覆。

    眼看着大批唐军乘机杀上城头,一员高句丽大将怒吼连连,亲自带着自己的亲兵上前围杀蹦蹦跳跳的王霄。

    狠狠爆发一气,毁掉众多城防的王霄也累了。

    不再蹦蹦跳跳落在了城头上,转瞬就被守军给围了起来。

    面对十余杆前后交错刺过来的长枪,最好的选择不是去硬抗,而是来一个懒驴打滚直接钻过去。

    王霄蹲着身子在高句丽守军的阵中穿行,双刀也是没有丝毫的犹豫不断挥舞。

    所过之处,留下了一地的大腿。

    “我乃辽东城左...”

    王霄穿透了这阵足有上百甲士的阵列后,眼前一亮他就站了起来。

    然后一个手持巨斧,军将装扮的猛男就站在他面前怒吼了一句。

    王霄听不懂高句丽话,也是懒得去听。

    抬手挥刀,直接把此人接下来的话语彻底斩断。也不知道他究竟是想要说什么。

    这段城墙被王霄搅合的一塌糊涂,大批唐军乘机从云梯上翻城而上。

    随着唐军越来越多,这段城墙最终被打崩。

    李世民很是擅长抓住机会,当即增派援军冲城,同时其余各处城墙的佯攻也不断加强力度。

    城内守军动用预备队,发起决死反击。

    数千甲士潮水一样从城内涌向城头。

    想要登上七八米的城头,需要走满是楼梯的甬道。

    王霄双手持刀守住一条甬道,刀光翻飞一步步的往下走。

    他的脚下堆满了守军甲士,暗红色的鲜血将青石垒就的甬道浸染了个通透。

    王霄从城头杀到城下,一路上已经无法去计算究竟击杀了多少守军。

    他身上的甲胄已经非常破败,插满了各式各样的箭矢,还有被重兵利器留下各种痕迹。

    守军多的好像永远都杀不完,哪怕是拥有着超人般体质于持久力的王霄,也已经是气喘吁吁,手臂酸软。

    他的两把横刀早已经斩断,现在手里拿着的是一把连枷与一把捡来的重锤。

    面对层层叠叠浪潮一样涌过来的守军,只有这种重兵才能抗的住。

    王霄感觉快扛不住了,正准备反身回城头上的时候,一道熟悉的声音在他耳畔响起。

    “公爷,我们赢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席君买已经杀到了王霄身边。而更多的唐军则是从王霄身边蜂拥而过。

    随手扔掉已经有些变形的重锤,王霄抬手推开被鲜血糊住的面甲。

    之前还悍不畏死冲锋的高句丽甲士,此刻已经丢盔弃甲,嘴里胡言乱语的四散而逃。

    抬头向城墙看去,越来越多的唐军涌上了城墙,加入到追杀的行列中去。

    “公爷,你真厉害。全靠你打乱了这边的守军,毁了那些守城器械。还把城内的援军堵在了甬道下边。”

    席君买很是兴奋,亲身参与这种残酷血腥的攻城大战,的确是让人肾上腺素飙升。

    他说的话有些颠三倒四,而且也没有抓住重点。

    之所以能如此快速破城,还是这样一座城防坚固,有着数万守军的坚城。

    真正的原因在于,王霄打乱了这段城墙的防御体系。然后李二派出的援军迅速上前支援。

    弓弩手压制两侧城墙,还能动的云梯攻城塔全都集中到了这里。

    等到王霄在甬道上大杀四方的时候,海量的唐军已经冲上了城头,并且沿着城墙迅速席卷全城。

    扔掉连枷,脱下铁盔,铁手套,铁甲。

    之前已经累到准备脚底抹油的王霄,环抱双臂靠在了城墙上。一脸的云淡风轻“区区小事,何足挂齿。与我来说,不过是反掌之事尔。”

    席君买一脸的敬佩之色“公爷真乃神人也。”

    守军的士气被打垮,那战斗就等于宣告结束。

    冷兵器时代里可没有打巷战一说,城防被攻破就意味着攻城战的结束。

    随着被堵死的城门被打开,骑着白马的李二,耀武扬威的行入辽东城内,这场原本被认为会是非常惨烈的攻城战,一天的时间就宣告结束。

    毫无疑问的,之所以能如此之快就攻破这座有着三万守军的坚城,根本原因就在于王霄的神勇发挥。

    王霄超神的表现得到了唐军将士的一致赞赏,所有人都在夸赞他剑仙之名实至名归。

    李世民还让随军的阎立本当场作画,画了一幅大唐剑仙图。

    画作上的王霄没有披甲,也没举盾持枪。反倒是穿着华服,手持利剑遨游在辽东城的上空。城头上的守军全都伏地跪拜。

    对于如此罔顾事实的描述,王霄向着阎立本竖起了拇指“画的好,事情就是这样。”

    “爱卿有大功。想要什么奖赏直说,朕无有不允。”

    感觉是喝多了的李二当着所有人的面,来了这么一句话。

    王霄当然知道他没有喝多,这是故意想要试探一下自己的底线,或者说是心迹。

    毕竟王霄飞天遁地,在千军万马之中横冲直撞的,这份本事实在是太过惊人。

    若是他心怀不轨,李世民肯定是会有危险。

    在暂时还没有反制办法之前,李二很想知道王霄究竟有没有别样心思。

    “我还真有想要的东西。”

    王霄放下酒杯,认真的看着李二“陛下,王羲之的兰亭集序收藏在宫中吧。”

    李二愣神了,就这么一手端着酒杯的看着王霄。

    片刻之后,他目光躲闪的喝着酒“没,不在宫里。”

    兰亭集序,华夏失落的三大国宝之一。

    虽然说没办法带东西离开,可王霄依旧是想要得到这份国宝。

    没想到李二居然当中打他自己的脸,硬生生的说他没有。

    李二也是郁闷的很。

    他实在是太喜欢兰亭集序了。早就打定主意要把这份国宝带进自己的陵墓里去陪葬。

    现在王霄提出想要,他实在是舍不得。

    王霄目光玩味的看着李二“真没有?”

    李二闷头喝酒不说话,气氛有些尴尬。

    边上的李世勣等人急忙出言打岔,想要把事情给盖过去。

    可王霄却是不干,一边喝酒一边不停的提兰亭集序的事情,摆明了是在刺激李二。

    最后实在是受不了的李二拍了桌子。

    众人都以为要闹事了,没想到李二却是咬牙切齿的说。

    “你若是能助朕灭了高句丽,擒那高建武。那朕就帮你找找兰亭集序的下落。”

    王霄端起酒杯向着李二行礼“君无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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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32110/ 第一时间欣赏万千世界许愿系统最新章节! 作者:上善若无水所写的《万千世界许愿系统》为转载作品,万千世界许愿系统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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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千世界许愿系统介绍:
红楼梦里吟过诗,景阳冈上打过虎。
虎牢关前斗三英,西游记中战神佛。
观三国烽烟,破梁山好汉,叹取经艰难,惜红楼梦断。
林妹妹的痴,女儿国王的泪,貂蝉的悲,茂德的凄。
无尽的遗憾留下的唯有悲怆。
不一样的人生,从苍天派下许愿使者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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