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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善若无水     万千世界许愿系统txt下载     万千世界许愿系统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百一十四章 大同江口之战 (为书友不爱评论加更)

    攻打辽东城之前,唐军甚至做好了惨重伤亡与至少一个月时间的准备。

    毕竟这种有着大量守军驻守的坚固城池,按照以往的经验不付出足够的代价是不可能的事情。

    可谁也没想到王霄超神了一把,一天就把辽东城给拿下来。巨大的胜利让唐军有些不知道改去打哪儿。

    李二召集众人商议下一步的目标,王霄提出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建议。

    “高句丽人坚壁清野,还修建了一长串的坚固城池用来消耗大唐兵力。这么一座座城池的打下去,打到明年都打不完。为什么不直接乘船渡海,直接杀到乐浪郡去?”

    乐浪郡的核心就是平壤,箕子朝鲜这里是箕城,卫满朝鲜的时候也是从中原去的。

    汉武帝的时候,攻破王险城建四郡,这里就是大汉的国土。

    其中的乐浪郡是四郡的核心所在,而乐浪郡的核心就是朝鲜县,县治就是平壤城。

    说上一句自古以来,那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乘船渡海,直击高句丽人的国都?”这时代人还没有两栖作战的概念,一时之间没能理解过来。

    “攻破高句丽人的王都,抓了他们的国王。剩下的那些小城小池的,还能翻天了不成?”

    王霄的话打动了李二,不过还有现实的问题需要解决。

    “船太少,一次最多只能运送三四万人马。”

    “海况未知,若是遇上风暴就全完了。”

    “高句丽有盟友百济与扶桑,都有水师,而且高句丽自己的水师也不弱。”

    “如果没能打下来,那后勤补给该如何解决?”

    问题不少,而且都是非常重要。稍微一个出现,那就有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对于这些问题,王霄一一作出了解答。

    “海况什么的,大唐有不少与高句丽做生意的船队,找他们做向导就行。”

    “三四万人马不少了,不带民夫只带军士,攻城足够用。”

    “后勤什么的,全军携带一个月的军用口粮。等攻破高句丽人的王都,里面的粮食绝对不会少。”

    “至于风暴,现在是秋收了。做前期准备,搜集船只改造战船什么的少说两个月。出发的时候基本上不会遇到。真遇上了,那就是倒霉,命中注定。”

    “高句丽的水师和的盟友们,见到了直接打灭就是。”

    长孙无忌听了撇嘴“哪里是那么容易打灭的。”

    王霄没跟他争辩,而是看向了李二。

    李二咳嗽一声,对长孙无忌说“你忘了你家做煤油的时候,另外一种油了?”

    “火油?”

    王霄早早的就贡献出来弩炮,可以发射装有火油的罐子。

    海战的时候这种火油罐子砸在木质的船只上,那就是超级大杀器。

    “这东西在大秦那边,被称作希腊火。咱们的这种火油,效率更好。”

    大秦是古人在丝绸之路开通之后,对罗马帝国的称呼。也叫做海西人,意思是大海的西边。

    汉时班超曾经派遣甘英出使过大秦,他甚至走到了波斯湾。那可是公元前的世界。

    大唐的水师几乎都装备上了重量轻,射程远的弩炮。真要是爆发海战,肯定会给敌人一个极为深刻的教训。

    几千年都忘不了的那种教训。

    前所未有的渡海攻击,让李二很是拿不定主意。

    不过一想到从陆地上打过去,要攻破一长串的城池,打垮数以十万计的守军。他就有了下决心的动力。

    从路上走的确是太难了。

    那么多的城池一个都不能漏下,全都要攻克。否则的话,只要是漏掉了一个,那越拉越长的后勤补给线会遭到袭击切断。后果自然是不言而喻。

    就算每次攻城王霄都能大展神威,可普通唐军的损失依旧是不会小。

    而且计算路上的时间,真的从陆地上打到乐浪郡去,那估计都得明年开春了。

    李世民也是一个敢于冒险的人,这一点从他与窦建德决战的时候,敢于亲自领兵冲阵就能看的出来。

    “那就走海路。”

    下定决心之后,唐军的动作很快。

    各地的海船被集结起来,军中也开始挑选不晕船的军士。

    调动人员船只,储备各种物资。三个月后,北地落雪之前三万三千名唐军上了船队,在一百多艘水师战船的护卫下,向着乐浪郡方向驶去。

    实际上唐军的动态,高句丽人是知道的,而且已经做了准备。

    毕竟如此之多的船只动静,无论如何也瞒不过高句丽人的探子。

    高句丽人并没有惊慌失措,反倒是感觉高兴。

    之前辽东城一战而下,给高句丽人带去了巨大的撼动。他们甚至怀疑陆上作战再也没有打赢大唐的机会。

    而现在唐军居然主动放弃了陆上的优势,改走水路。这就让高句丽人感觉机会来了。

    他们先是调动自己的水师集中起来,跟着又向盟友百济与扶桑求援。

    出于对大唐的畏惧,百济与扶桑都派出了自己的水师前来支援。

    三国水师大小船只加起来足有一千多艘,据说唐军水师的战船只有一百多。

    就算唐军都是大船,可十打一的比例也意味着赢定了。

    无论是高句丽人,百济人还是扶桑人,全都认为这把稳了。

    冬雪飘落之前,大唐的船队终于是来到了大同江口。

    而此时这里已经聚集了三国联军的千多艘船只。绵延不绝几乎铺满了水面。

    隋唐时期的科技技术,别提是在东亚一带,哪怕是在整个世界范围内也是最顶尖的。

    大唐的造船技术非常高超,船壁高而坚,设计精良。而且全部都是大船。

    三国联军的船只,技术一般不说,还大都是小船。

    两边没什么废话,很快就鼓帆前行,直接鏖战起来。

    唐军水师的船上都装备了弩炮,不但射程远,而且精度很高。

    更要命的是,弩炮射出去的并非是石弹,而是装满了火油的陶罐。

    陶罐是密封的,外面点燃了火绳。抛射天空,落在木质船上的时候,陶罐会被摔碎。里面装着的火油会四溅而出。同时会被火绳点燃。

    这年头船都是木质的,大唐的船做过防火处理,估计都扛不住这种燃烧。而三国联军的船压根就没这玩意,扔上去一罐,马上就烧起来。

    等到三国联军的船队咬着牙,硬生生扛着巨大损失靠近的时候,唐军又开始放火箭。

    火箭虽然没有加火油,可对付这些没有经过防火处理的小型木船已经足够了。

    再次咬牙扛着巨大损失靠近之后,三国联军悲哀的发现,大唐水师的船只船壁非常高,他们就算是想要攀爬都够不到。

    而少数那些能够到的大船,早早的就被当做主要目标集火,被砸了不知道多少火油坛子后,都成了海上熊熊燃烧的火炬。

    映亮了天空的火光,遮天蔽日的硝烟。

    数不清的三国联军的人,随着船只缓缓沉入水底。又或者是满身火光的从船上尖叫着跳入海中。

    整个大同江口已经化为血火地狱,就连海水都被染成了红色。

    信心满满的三国联军直接崩溃,还能动的船只全都转头向着岸边疯狂逃亡。

    所谓的千船围殴,在先进的科技碾压之下就是个笑话。

    一群比渔船大不了多少的破船,还想要跟大唐的巨轮作战?瞧不起人啊。

    水师肃清了麻烦之后,装满了唐军将士的船队这才慢悠悠的开了过来。

    没有登陆艇,也没有什么码头。所以想要靠岸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船上放下了不少的小船,一波波的转运唐军上岸。

    岸上本来有上万的高句丽军士在驻守,可看到水师惨遭灭亡的惨烈景象,又被那些直接冲滩的水师官兵一冲,呼啦啦的全都跑了。

    这让唐军将士准备的诸多登陆应对手段都没了用场。

    上了岸的唐军开始迅速修建简易码头。

    毫无疑问,这也是王霄提供的技术。就是事先做好长长的栈道,然后分开装在船上运过来。

    登陆之后一块块的拼装起来,不过半天的功夫就已经有一条深入海中的栈道。

    一艘艘的船靠过来,大批唐军迅速带着物资沿着栈道上岸。

    等到第二天接到消息的高句丽人,发动兵马前来的时候,已经是有一万多唐军上岸。

    匆忙集中起来的高句丽军队,很快就被唐军击溃。

    唐军也没有追击,牢牢的守护岸边,等待后续人员下船。

    三天之后,三万三千唐军带着物资踏上了大同江畔,这次领军的大将是李世勣。

    原本李世民是想要亲自来的,可无论是文臣武将全都齐齐苦劝,说什么也不敢让他上船。

    最后无奈的李二,只能是让李世勣来带兵。

    登陆的唐军很快行动起来,又过了两天就抵达乐浪郡城下。

    这是一座比辽东城更加坚固,城墙更加高大的城池。

    城内的守军据说有四万余人,而且发动更多的男丁上城。

    面对如此坚城,李世勣也有些挠头。

    他想起出发之前李世民的交代,说是攻城的时候问问王霄。

    带着满心的疑惑,李世勣找到了王霄,询问他要如何攻城。

    王霄带着他来到了物资营地,指着数十个被严格密封,隔离安置的大箱子说“想要破城,有这些就足够了。”

    李世勣疑惑不解“此乃何物?”

    “黑火药。”

第三百一十五章 你的六把刀呢

    黑火药的科技水平,真的不高,甚至还没有引火绳高。

    一硝二黄三木炭,具体的比例网络上多的是。区别无非就是提纯与去除杂质。

    王霄这次为高句丽人的王城,准备了超过两万斤的黑火药。

    那可是十吨!

    就算是威力再不足,十吨这玩意在城墙下响了,高句丽人的王城也扛不住。

    搞定城墙没问题,问题在于如何把东西运到城墙下面去。

    这座王城,可是有护城河的。

    王霄也不着急,先是让李世勣去抓人,抓了许多四周的高句丽人截断从大同江引来的护城河水源。

    接着就是从引水渠边上开一条新渠,把护城河的水都给引走。

    在之后就是组织高句丽人扛着装满泥土的布袋去填河了。

    这里是高句丽的王城,城外四周人烟稠密非常繁荣。

    虽然不少人逃进了城里,可依旧是有大量的人落在了外面。

    对于这些炮灰,唐军可没有丝毫怜悯的意思。直接逼迫他们顶着守军的箭雨去填护城河。

    这段时间里,守军也曾出城发动过反击,甚至还有夜袭。

    可高句丽军士们却是打不过唐军,留下数千尸骸后就再也没人出城了。

    在付出了大批高句丽人性命之后,王城外面终于是被填满了一段护城河。

    紧张不已的守军等待着唐军的攻城。可让他们感觉疑惑的是,唐军那边没来千军万马,反倒是出来了一辆巨大的冲车。

    至少在他们看来这就是冲车。

    六七丈长,两丈多高。下边是轮子,上边是蒙着牛皮还做了防火处理的厚实铁板。

    被挑选出来的唐军勇士,推着这辆特殊的冲车缓缓向着城墙靠近。

    虽然不清楚唐军是在玩什么花样,可守军却是非常尽责。

    从床弩到火油,从滚木到擂石。各式各样的东西轰轰隆隆的砸在顶棚上,看着好似随时都会垮了一样。

    不过最后的结果却是,冲车顺利的来到了城墙下。

    躲在冲车下的唐军,按照之前的训练点燃了长长火绳。然后一个个跟中了箭的兔子一样,背着巨大的盾牌急速向着唐军阵中逃亡。

    城墙上的守军疑惑的看着远处的唐军纷纷抬手捂着耳朵,还张开嘴巴的古怪模样。

    虽然不知道他们为何要这么做,可不好的感觉却是笼罩了所有人。

    然后,地震了。

    十吨的黑火药引爆带来的威力,大地都在颤抖。

    比惊雷还要惊雷的声响,冲天的硝烟与火光,还有漫天飞舞甚至落到了远方唐军阵中的各种碎块杂物。

    这所有的一切,都让人感觉犹如世界末日。

    哪怕离的足够远,唐军这边也是一片混乱。还有不少人被飞溅而来的碎块砸的头破血流。

    花费了很大的精力,才算是让唐军安稳下来。

    训练有素的唐军在距离如此之远的地方都这样了,那直接位于核心处的守军就更别提了。

    等到刺鼻的硝烟被风吹散,之前那段城墙已经彻底坍塌。就像是被不知名的怪兽狠狠的咬下一口。

    “还等什么,上啊。”王霄看向已经是彻底傻眼了的李世勣“再等会城里的援军就要来堵缺口了。”

    王霄这话说的有点过。城内的高句丽人此时都已经被彻底吓蒙了。支援缺口什么的,估计暂时还没人想得到。毕竟现在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回过神来的李世勣,直接拔出佩刀怒吼“杀进去!”

    唐军犹如潮水一般蜂拥而上,越过倒塌的城墙涌入了城中。

    守军失去了城墙的保护,还因为爆炸而陷入巨大的混乱之中。面对汹涌而来的唐军,甚至就连抵抗的意志都很低。

    王霄没跟大队行动,而是独自一人直奔高句丽的王宫而去。他这是去抓高建武的。

    城里现在已经是因为之前的巨响而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之中。

    王霄一路上走过,所见到的全都是失魂落魄的守军。这些人有的被吓坏了,有的则是干脆脱下甲胄扔掉刀兵,直接躲进了民宅之中。

    这座城相对于大唐来说,并不算大。王霄没花费太大的功夫就来到了王宫。

    王宫的城门关着,城头上到是有些探头探脑的守军。

    只穿了轻甲的王霄纵身一跃就上了城头,踢飞几个傻乎乎的守军就进了王宫。

    高句丽王宫的大殿上,一群文武正在紧急商议之前那雷鸣般的巨响从何而来。

    然后,几名王宫卫士就撞碎了大门飞了进来。

    “来者何人?”看到单手持刀,穿着唐军甲胄的王霄走进来,这是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

    不过有一个年轻人不同,他没有说话,而是直接拔出了双手刀冲了上来。

    一个照面的功夫,两人就叮叮当当的接连对抗了十多下。

    年轻人惊疑不定的后退两步,问了一句“来者何人?”

    他是高句丽知名的武者,号称能同时使用六把刀。

    可之前与王霄对拼,他双刀在手居然被王霄单手刀给逼退。如此强大的对手,他还是第一次遇到。

    “刀法不错。”王霄甩了个刀花“你是六把刀的泉盖苏文?”

    “是我。”泉盖苏文点了点头,扫了眼王霄身后快速涌入的卫兵“你是谁?”

    王霄反手又拔出了一把刀,同样是双刀在手“送你上路的人。”

    这次换做王霄主动出击,双刀被他舞出了白光,将泉盖苏文直接罩了起来。

    不过是片刻的功夫,王霄就收刀停下。

    而泉盖苏文,则是不敢置信的看着自己身上密密麻麻的伤口,然后瘫倒在地。

    “你的六把刀呢?”王霄遗憾的摇头“还以为你是一个真正的高手。没想到居然是一个银样蜡枪头,真是让人失望。”

    回想起这家伙被形容成射瞎李二眼睛,还能一路追杀到长安城的盖世豪杰,王霄忍不住的笑了。

    泉盖苏文已经没办法回话了,他已经上路再也不能回头。

    众多卫兵们呐喊着扑了上来,然后纷纷倒在了王霄的刀下。

    在王霄的眼中,这些卫兵的威胁远远比不上战场上的那些懂得结阵配合的军士。

    如此傻乎乎的扑上来,完全就是在给王霄送菜。

    王霄迈步上前,一步步的走向作为椅子上的高建武。

    看他的服饰,坐的位置以及四周团团围住的卫兵就知道这人肯定是高建武。

    看着王霄犹如散步似的走过来,往日里强悍的卫兵被砍瓜切菜似的斩翻在地,高建武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完了,一切都完了。

    延续了数百年的高句丽,最终是毁在了他的手上。这让他如何有脸面去见九泉之下的列祖列宗。

    脖子上的冰冷寒意,让高建武睁开了眼睛。

    王霄微笑着看着他“投降,还是掉脑袋?”

    年轻的高建武落下了眼泪,哽咽着问“本王想知道,擒获本王的大英雄是谁。”

    王霄的笑容愈发灿烂“大唐长乐县公,王霄。”

    ------

    高句丽王城陷落,所有高层包括他们的王高建武在内一个没能跑掉。

    消息传出,大喜过望的李世民不顾众人的劝住,亲自坐船来到了高句丽王城。

    使者与唐军一起出动。

    高句丽各处城池,要么接受使者的书信投降,要么被唐军直接攻陷灭了,别无其他选择。

    李二接见了高建武,两人还好声好气的闲谈一会。

    他邀请高建武去长安城做客,而高建武也是非常高兴的接受邀请。

    感觉自己战无不胜的李二,随手就把被吓的犹如鹌鹑似的百济也给平了。

    之后李二大肆封赏功臣,出兵的军士们都有奖赏,将领文臣们都有爵位提升。王霄也从县公被提升到了郡公。

    李二还允诺等他回了长安城,一定会帮忙寻找兰亭集序。

    心满意足的李二带着高建武,还有百济的那个谁谁谁王回了长安城。

    王霄则是留下来帮忙李世勣善后。

    这一善后,就善到了贞观六年的初秋,才算是彻底让这边安顿下来。

    李世勣做了安东都护府的都护,忙着数不胜数的事务。

    而王霄则是一脸悠闲的晒太阳。

    李二被他的强悍实力给吓到了,不敢让他回长安城,就这么类似流放的让他待在这边。

    王霄对此也不在意,他感觉自己的任务已经差不多快要结束了。

    十月里的阳光晒在身上,让人感觉懒洋洋的。

    躺在摇椅上的王霄,伸出手挡着阳光,眯着眼睛看着阳光从自己的手指缝隙中洒落。

    新罗来的婢女们安静的站在一旁侍候,没人敢去打扰他。

    王霄很享受这种白拿俸禄不干活的时光,每天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躺着晒太阳,然后与那些精挑细选出来的新罗婢们通宵切磋牌技。

    原本这一天他也是打算这么过的,不过李世勣的到来搅乱了他的好事。

    “什么?你让我去抓新罗人的王?”

    庄园的书房内,王霄听了李世勣的话并没有激动,只是没明白他这是什么意思。要知道新罗现在可是大唐的盟友,或者说是附庸国。

    “今年春的时候,李靖攻破了土谷浑。侯君集也杀进了西域。有草原上的部落上书称陛下为天可汗。陛下很高兴,就想举办一场盛宴,让那些被抓的各国国主们跳舞献礼。”

    王霄想了想就明白了李世勣的打算“你的意思是,高句丽与百济都完蛋了,那新罗就没用了,还不如直接并入大唐。正好现在新罗老王死了,新王刚立。抓走新王使其陷入混乱,然后你去收拾残局?”

    “没错。”李世勣一拍大腿“就是这个意思。这事儿你干不干?”

    王霄笑了起来“当然干。”

第三百一十六章 别具一格的歌舞团

    “别看这边被称为苦寒之地,实际上却是一块非常肥沃的黑土地。”

    前往长安城的路上,王霄正在与李世勣吹牛打屁。

    好面子的李二,在收复西域之后举办了一个万国来朝的盛典。

    由颉利,高建武等人组成的歌舞团,将会在这次庆典上表演欢庆的歌舞表演。

    王霄与李世勣这次去参加盛典,还带着一个特殊的礼物,那就是新罗的新王。

    前任新罗真平王金白净死了,因为他没有儿子,所以新罗国内很是动荡了一番。这也是为什么李世勣要抓住机会强行将其并入安东都护府的原因所在。

    “这地上的确是黑土。”李世勣对此表示认可,不过还是没理解王霄想要说什么。

    “这里适合种植大豆,大规模的那种。”

    王霄解释说“种粮食的话,一年只能收获一季,以现在的种植水平来说得不偿失。还不如直接种大豆炼油。而且剩下的豆渣还可以饲养众多的马匹与牛。”

    “苦寒之地出产的马匹,那都是真正的好马。”

    王霄知道东北的马匹比蒙古马要好的多。而且华夏虽然阉马,却并非是不懂得什么叫做育种。

    开玩笑一样,作为引领世界科技数千年的文明之地,怎么可能会不动优选育种的事情。

    从秦汉到盛唐,华夏的马匹从来都是比蒙古马更加优秀。

    真正倒霉的开端,是在文臣掌管的弱宋。

    那个时候他们弄出来了所谓的账册马,也就是只存在于纸面上的马匹。

    账册上的马匹都能活几十上百年,不停领取俸禄饲料什么的。就是打仗的时候找不到在哪儿。

    王霄希望李世勣在安东都护府这里能好好的养马,这可是冷兵器时代的大杀器。

    “大豆的确是好东西。”李世勣对此还是非常认同的。

    豆油的作用太大了,油吃多了就能减少对粮食的需求。而且豆渣喂养的大牲口各个都是膘肥体壮。

    “那位女王麾下的子民倒是不少。”王霄转头看向队列之中的那辆马车“可以把她的子民都送过来种大豆。”

    前任新罗王并没有儿子,所以死后是由其女儿继位。

    这位女王在后世的新罗史上大大有名,还有人专门为她拍摄了电视剧。

    她的名字是金德曼,而出名的称号则是善德女王。

    历史上在她之后,则是她的堂妹真德王金胜曼,同样是一个女王。

    只不过现在的话,这姐妹俩都在马车上即将前往长安城常住。

    新罗很小的,连大唐一个郡都比不上。

    至于其王城的防御,在王霄的眼中并不比乡下财主的大院强多少。

    顺利带走了新罗女王,陷入混乱的新罗当即内斗起来。

    然后就有人主动出头来向大唐的安东都护府求援。早就磨刀霍霍的李世勣,摧枯拉朽般解决了整个新罗。

    在散发着寒光的横刀面前,新罗人哭着喊着求着要内附大唐。

    左右为难的李世勣,在新罗人的再三哭诉恳求下,不得不勉强答应帮忙向李二转达他们的要求。

    至于结果,自然是新罗成了大唐的一个郡。

    李世勣学着王霄,伸手从地上抓起了一把肥沃的土“此事我会督办的。”

    对于王霄来说,他能做的就是这么多了。

    至于在这方世界里来上一场深刻的工业革命什么的,不好意思啊,他没那个精力。有那时间玩上几局吃鸡难道不香吗?

    来到阔别已久的长安城,王霄心中很是感慨“也不知道公孙家的姑娘们,还记不记得我。”

    那段在平康坊里抚琴吹箫,听歌舞剑的岁月,堪称他在这方世界里最悠闲的时光。

    公孙家的姑娘们当然还记得他,曾经的十九娘二十娘,此时已经是成了首领级的存在。再见到王霄的时候,都是欢喜的眼睛发光。

    无论是谁,见识过王霄那种来平康坊的时候,带来的铜钱布帛直接用车拉的气势,那是绝对都不会忘记的。

    那个时候的王霄,不把大车上带来的财货花光是绝对不会走的。

    回到长安城的王霄,一头钻进了平康坊去研究古典艺术。

    尤其是华丽大气的大唐歌舞更是他的最爱,这在后世几乎是不可能欣赏的到。

    王霄干脆就在这儿住了下来,直到一位不可能来这种地方的人来找他。这才翻墙回到了隔壁自己家的宅院。

    “这些药材,我已经找到了,你看看对不对。”说话的声音有些冷漠,也带着些许的不屑。

    来人是孙思邈,他与王霄没太深厚的交情,不过两人在医术上的交流倒是不少。

    王霄去高句丽之前,曾经与孙思邈一起研究有关气疾的药物。

    两人研究了一段时间,弄出了几个方子。不过其中有些药材很少见,只能是去深山之中开采。

    孙思邈二话不说就接下了这个事,一直到王霄回来他也带着药材回来了。

    “你现在可以告诉我,这些药究竟是为了谁而准备的?”

    作为医学大家,孙思邈自然能看出来这些方子是专门用来治病的。

    “长孙皇后。”

    这个答案果然没出乎孙思邈的意料,不是这种身份也不会让王霄如此上心。

    “孙神仙,我知道你心里肯定想着我是个趋炎附势的人。”王霄一副大义凛然的神色“你是真的误会我了。一个健康的皇后,对于现在的大唐非常重用。我是为了大唐,不是为了权势。”

    王霄在心里也加了一句,也是为了能更好更快的完成任务。

    作为医生,孙思邈当然是读过书的。

    他回忆起史书之中记载的那些宫廷之事,心头顿时理解了王霄。

    皇宫里的皇后若是出了事情,那掀起的波涛绝对是会有影响到现在蒸蒸日上的大唐国运。

    “老夫明白了,既然如此,那就开始吧。”孙思邈动手与王霄一起制作药品。

    之所以要拉着孙思邈,很明显是因为他的活神仙名声比起王霄来要大的多。

    王霄自己去皇宫送药,长孙皇后极大概率会笑着收下,然后坚决不吃。可换做孙思邈就不同了。

    就像是现在,孙思邈诊断长孙皇后的确有气疾,而且送上了药品的时候,李二夫妻俩都是感动的热泪盈眶。

    人的名,树的影。区别对待就是这么大。

    贞观七年,正月十五上元节。

    这天作为一座兵城的长安城解除了宵禁,全城百姓都陷入狂欢之中。

    城里最热闹的地方,则是在大兴宫里。

    大唐的皇亲国戚,勋贵世家齐聚一堂。欣赏着由东突厥大汉,高昌国王,高句丽国主,新罗女王,土谷浑大长老,百济王等等成员组成的歌舞团表演。

    壮丽恢弘的音乐,漫天绽放的烟花,熙熙攘攘的人群,还有舞台上那身份别具一格的歌舞团。

    大唐人的脸上满是自信的笑容,他们相信自己的力量举世无双。

    来自扶桑,西突厥,吐蕃等国的使者,却是面如土色,头皮发麻。深深的畏惧这个可怕的国家将目光转向自己。

    被打败的敌人卑躬屈膝的献上舞蹈,哪怕满心的憋屈却也只能是强颜欢笑。

    最多就是像颉利那样,故意的跳错一下,再小心翼翼的观察李二的反应。

    这对于他们来说,是现在唯一能做的事情。

    而那些即将被打败的国家使者们,则是极尽溜须拍马之色。

    各种礼物成车的送上,各种不要钱的好话成箩筐的说着。

    哪怕是实力最强大,最为豪横的西突厥的使者,也是不得不高喊着天可汗。

    歌舞结束的时候,整个长安城都仿佛是在高呼天可汗。

    李二走上观景台,伸展双臂接受万民欢呼。

    这一刻,看着李二背影的长孙皇后,感觉自己这辈子已经别无所求。

    “任务完成,奖励12点属性点。长孙无垢感激你让她活着见到了大唐盛世,愿意将兰亭集序作为酬劳送给你。你是现在离开任务世界,还是24小时之后强制离开?”

    “卧槽!!”

    王霄一声怒吼吓到了不少人,谁也不知道他这是怎么了。

    “不是说不能带东西穿行不同世界的吗?”

    王霄的情绪过于激动,他兴奋的手都在抖“兰亭集序,你确定是真的兰亭集序?”

    “这是许愿人送与你的礼物,可以带走。而且的确是兰亭集序,王羲之所写的兰亭集序。”

    仰天长笑一番,王霄当即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离开。

    回到现代世界的王霄,没功夫去转换心情,他急切的拿出了这次任务世界的奖品。

    这可是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华夏失落的三大国宝之一啊。

    小心翼翼的将手中的卷轴铺开在床上。

    精通书法的王霄看了一遍就能确认,这的确是兰亭集序的真本。这次是真的发大财了,这玩意简直就是无价之宝。

    王霄抬手按着胸口,努力平缓自己激动的情绪。

    “我也不要多,能卖给几千万就足够。买套房子买辆车,再开家小商铺过日子就齐活了。”

    王霄幻想着依靠这幅大作过上好日子的时候,许愿系统兜头给他泼了一盆凉水。

    “这幅画作是从贞观六年直接带过来的。结合你现在所处的时间段,这一千多年的时间差距,是绝对过不了碳14检测的。”

    中大奖的狂喜表情在王霄的脸上凝固,随后逐渐僵硬,冰冻起来。

    重重的躺在床上,毫不怜惜的压在了兰亭集序上。

    “你个坑货!”

第三百一十七章 短视频的套路 (为盟主为了继续有书看加更)

    “王助教,你看我这调色对不对?”

    “你色盲,自己不会看?”

    “王助教,我想渲染一下这幅画的意境,用什么画法最好。”

    “渲染个毛线,你连主题都没画出来,渲染个pi。”

    “......”

    毫无疑问的,带着火气上课的王霄接到了不少投诉,最后还是李教授帮他给摆平。

    “你最近火气挺大,是不是因为编制还没有落实的原因?”

    学校食堂,午饭的时候李教授找到王霄宽慰他“我说过了,这事情你别担心,我在帮你跑。”

    教授可不是天天都上课,真正负责日常上课的都是助教讲师。不知道事情缘由的李教授,很自然的就把王霄的情绪当做了是为了编制的事情。

    “感谢,感谢。”王霄总不能说我得到了国宝级别的宝物,可惜换不成钱。他只能是顺着话题说。

    这还是他第一次从任务世界得到实物,原本以为自己可以就此过上美好的有钱生活,可惜碳14却是成了拦路虎。

    王霄的实力很强,放在笑傲世界里足够摆平岳大掌门。

    可问题是,他这份实力在现实世界里没办法换成钱。

    真要是想凭借武功飞来飞去的弄钱,那就是当到处都是的摄像头都是摆设。人家重火力一围,你往哪儿跑?

    至于国画,舞蹈,打烧饼什么的这些技能。在现代世界之中能维生,却不好发财。因为没有名气,画的再好也卖不出高价来。

    所以说,在万千世界之中拥有无尽财富的王霄,现实之中想赚钱却是非常不容易。

    最近那两个妹子倒是没来骚扰他,王霄也不在意,就当做她们已经放弃了。

    不过让王霄没想到的是,残酷的现实却是让他陷入了脑残小说里的情节。

    这天他下课回家,正准备去红楼梦世界里与林妹妹她们相聚。

    却是没想到,出了地铁站返回小区的小巷里,王霄被人给拦住了。

    “你就是王霄?”四五个西装男大晚上还戴着墨镜,从车上下来直接把他围了起来。

    胳膊里还夹着画板的王霄,左右看了看“拍短视频的?”

    “问你话呢,你是不是美院的那个助教王霄。”

    王霄摩挲着下巴,看着眼前这个比自己还高出半个头的壮汉“你小时候在家里,父母没教育过你要怎么跟人说话?”

    壮汉摘下墨镜,目光凶悍的盯着王霄“别的废话就不多说了。我们今天找你是给你一个警告。以后离李紫筱远点,否则哪天走在路上被人打断腿,可别怪人家没提前跟你说过。”

    王霄咧嘴“我也想离远点,他自己来找我,那就跟我没关系了吧。”

    壮汉伸出手点着王霄“小子,信不信现在就卸了你一条胳膊...嗷呜~~”

    王霄抓住他的手指向后掰“上一个跟我这么说话的,坟头草已经三尺高了。”

    几个壮汉当即抬起拳头伸出腿,一拥而上围了过来。

    后退一步,直接掰断了手中握着的手指。

    再退一步,跟人对了一拳头,直接砸碎了指骨。

    再退一步,脚对脚来了一记,直接踢断了小腿骨。

    再退一步,反手一巴掌扇过去,直接打肿脸带着碎牙飞出来。

    再退一步,四个壮汉已经无人敢在上前。

    被掰断手指那人强忍着剧痛,撑着手还想要说些狠话。可抬头与王霄的眼神对上,却是身子一颤把话语都咽了回去。

    王霄毫不掩饰的展露自己的杀气,诸多世界历经无数腥风血雨的杀意让这些狠人不由自主的后退。

    上前握住壮汉的手指“跟我说说,谁让你们来的。”

    那人咬着牙一言不发,然后‘咔!’。

    “看你们也不像是拿钱办事的,是保镖对吧?”王霄再次换了跟手指。

    壮汉汗如雨下,不过依旧是咬着牙不说话。

    握住第四根手指的时候,王霄笑了“你倒是挺硬气。或者说,职业素养挺高?”

    接连被掰断了四根手指,壮汉已经是疼的坐在地上不断颤抖。

    王霄起身,看着几个受伤的壮汉点头“你们还不错,回去跟你们的雇主说,这事根源不在我这里,以后别来烦我。”

    看着王霄转身离去,几个保镖询问为首那壮汉“怎么办?”

    “回去。”

    并非是王霄善心大发,而是这里的环境不适合他下狠手。

    等到身后的车子急速启动远离,王霄顿住了脚步抬头看天。

    “这种狗血桥段都能让我遇上,这个世界该不会是哪个扑街写手自己YY的世界吧。要是真的,你倒是给我弄点钱花呀。”

    几天之后,还是在这条路上,那辆车又来了,停在王霄的身边。

    之前那个被掰断手指的保镖,打着绷带吊着胳膊下车说“王先生,我的雇主想见你。”

    王霄想了想,拉开车门坐进车里。

    这件草蛋的事情总归要有个解决,他已经开始烦躁了。

    车子一路行驶,来到市郊一处风景优美的别墅区。

    七转八转的过了大铁门,穿过花园来到了一栋门口有喷泉雕塑的三层别墅前停下。

    下车之后,几个壮汉神色有些紧张的围着王霄走进会客厅。

    一个戴着眼镜,气质很不错的中年女人坐在沙发上看着他“请坐。”

    王霄在她对面坐下,隔着茶几直接开口“你是李紫筱的妈?”

    这女人跟李紫筱有些相似,身份自然也是呼之欲出。

    “不要多问什么。”女人拿出一张支票推到王霄面前“这里有一百万,以后不要再见我女儿。”

    “没问题。”

    王霄手一抄就把支票拿到了手中“我保证不会主动见她,不过她来找我那就不关我的事了。话说,你们这真不是在拍短视频?这段子也太老了。”

    女人面露嘲讽之色“区区一百万就解决了?你们的感情也没说的那么深。”

    王霄仔细的打量着支票,摆手解释“不给钱让我别见李紫筱都没问题。我不知道她是怎么说的,不过我们之间肯定不是你想的那样。没事的话,我就先走了。”

    房门被推开,穿着漂亮裙子的李紫筱走了进来。

    “你要送我去国外上学?”李紫筱走到王霄身边,面对她妈说“我的东西都是你给的,包括命也是。我反抗不了,那就把一切都还给你。”

    王霄端起了茶杯,靠在沙发上面带微笑的准备吃瓜看热闹。

    母女俩针锋相对。一个想要威压,一个以死相迫。看的王霄心头连连喝彩,这要是拍成短视频发网上去,绝对点击百万的节奏。

    这几天的桥段太狗血了,王霄是真的不想沾染。

    听这两人谈话的意思,李紫筱的秘密她妈是知道的。

    王霄原本以为最终的结局不是李紫筱成功逼迫她妈让步,就是李紫筱不得不接受命运的安排。

    反正他拿到钱了,直接走人跟他就再也没有关系。

    不过理想是丰满的,可现实却是非常残酷。

    这母女俩说着说着,居然达成了协议。李紫筱自己的喜好问题绝对不能泄露出去,除此之外她妈就不再多管了。

    “既然你收了钱,那以后你就以紫筱男朋友的身份打掩护。结婚什么的,到时候再额外算账。”

    王霄一听这话,当即把手里的支票仍在了桌子上。

    站起身,拍着手。一脸的大气凛然“你们把我当什么人了?我是这点钱就能收买的吗?想让我放弃幸福去成全你女儿,做梦!”

    王霄转身离开,走到门口的时候留下一句“话说你家这么有钱,就拿一百万打发叫花子呢。这事别把我牵扯进去,愿意拿你钱的男人多的是。”

    “这件事情我自己解决。”李紫筱笑了起来“我们会搞定他的。”

    离开别墅就没车送了,王霄只能是自己走出去到了路边,拦了辆出租车去地铁站。

    “特么的,钱烫手没拿到,反倒是贴了一百多的车费。这妹子就是灾星啊。”

    王霄是真心郁闷,这件破事纠缠不断,跟最脑残的小说情节一个套路。

    他钱没赚到不说,反倒是贴了不少的路费和时间。

    下定决心摆脱这份困扰的王霄,把大部分的时间都用在了红楼梦世界与水浒传世界之中。

    红楼梦的世界里风平浪静,王霄就是在大观园里与姑娘们吟诗作对,写字画画好不热闹。

    顶多抽点时间去城外军营之中,观摩二进宫的大宝脸如何强健体魄,打熬筋骨,磨炼意志。

    至少在王霄看来,大宝脸的进步很明显。给老兵们洗衣服的时候,一次都能洗两大盆了。

    真正有事情的,是水浒传的世界。

    完颜宗翰打垮了赵宋援军,转过头又去围攻太原城。

    不过这些人的攻城能力太弱,还是拿坚固的太原城没办法。

    因为有王霄的大军在燕地虎视眈眈,完颜宗翰不能在太原城下停留太久。

    思索一番之后,他决定绕过太原城继续南下,去打击弱不禁风的赵宋兵马。

    金兵是一支以劫掠起家的集团,他们抢遍了辽国,还没有学会如何治理国家。

    他们打仗的根本就是劫掠。劫掠人口,劫掠财货物资。

    大宋的富裕远超辽国,而大宋兵马的虚弱更是让完颜宗翰膛目结舌。

    这样的一只肉肥的弱鸡,不打他难道去燕地跟王霄死拼不成。

    下定决心的完颜宗翰,带着麾下兵马一路南下,准备抢到哪儿是哪儿,抢够了就掉头走人。

    得知金兵南下消息的王霄,在燕地下达了动员令。

第三百一十八章 神话

    完颜宗翰的兵马数量并不多,作为主力的金兵也就三四万的样子。加上仆从军也不过五万出头。

    一开始的时候,他只是打算能抢多少是多少,并没有深入赵宋境内的念头。

    不过宋徽宗赵佶与他手下的那班文臣们,进行了一系列让人眼花缭乱的神操作。

    他们惊慌失措的不断命令各路兵马去堵截,结果就是打成了添油战术。分批上场被金兵各个击破。

    尤其是西军那边,种师道与种师中表示要集结起来力量才能去作战。

    可作为猪队友的赵佶他们却是被吓坏了,恨不得十二道金牌强迫西军出战。

    更要命的是,他们为了加强实力还抽调汴梁城周边的禁军北上支援。

    汴梁城的禁军是个什么样的货色,全天下都知道。

    那些什么手艺都会,就是不会打仗的禁军上了战场,完全就是白给的料。

    事实也证明了全天下人的看法。

    种师中带着数万西军与禁军被强令与金兵作战,禁军当场崩溃逃亡,拖累的西军也随之崩溃。

    金兵一路追杀,悲愤不已的种师中亲自带人反身冲入敌阵,当场战死。

    在后方聚拢兵马的种师道得知消息,气的吐血昏迷。被送回汴梁城没多久就在悲愤之中过世。

    而群龙无首的西军依旧是在赵佶的瞎指挥下,一队队的上前白送,直到全部崩溃为止。

    等到完颜宗翰自己都感觉意外,一路杀到黄河边上的时候,汴梁城里的那些人彻底急眼了。

    “现在怎么办?”从来都是喜欢玩弄权谋之术,从未经历过刀兵就在眼前的赵佶已经是六神无主了。

    “官家。”因为禁军的耻辱表现而被鄙夷的高俅,硬着头皮上前回应“为今之计,当尽招天下勤王之兵。”

    他也不想这个时候出头挨骂,可谁让他是太尉呢。

    已经年过八旬的蔡京咳嗽一声说“天下兵马虽多,可却是已经无兵可调。”

    赵宋账面上的兵马极多,一百多万的军队看着就让人心惊胆颤。

    可问题是,这一百多万的兵马之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文字。而剩下的那些很多都是穷的衣不遮体的厢军。

    指望这些人来救援汴梁城,击败如狼似虎的金兵,那还不如祈求苍天派下天兵天将来。

    至于各地的义军与敢战士什么的,那还是拉倒吧。

    一群从未接受过训练的民兵就算是来了,又如何与百战余生的金兵作战?完全是给人家送人头。

    难言的沉默之中,王黼说话了。

    “其实,大宋还是有一支强军的。”

    虽然王黼没有提名究竟是谁,可所有人都知道他说的是谁。

    没错,在燕地还有一支强悍到了极致的兵马。一支曾经杀的金兵丢盔弃甲,就连金国国主都被阵斩了的强兵。

    可问题是,那是叛军啊。

    沉默许久之后,赵佶幽幽的开口说“童贯回来了吗?”

    西军不断被调派去打完颜宗翰的时候,童贯也带着兵马去了。

    不过结局也是一样,被士气如虹的金兵打的血流成河,童贯几乎是独自一人骑着马跑了。

    作为揣摩赵佶心思的高手,王黼当即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

    “回来了,此人去做说客最为合适。只不过,要开什么条件才能让他来救援汴梁城呢?”

    赵佶的面色愈发难看起来。

    那个该死的叛贼!

    “跟他说,让他好好的做他的燕王。长城以北之地随便他去取。国库之中,也开一笔军费给他。”

    想了想,赵佶咬着牙说“只要他肯来勤王,寡人就下嫁公主给他。”

    满心沮丧的童贯来到燕京城的时候,王霄这里却是已经走人了。

    王霄之前是下定决心要彻底解决完颜宗翰,让水浒传世界安定下来的。

    他甚至已经是做好了再次拒绝任务的准备。

    可问题是,许愿系统这个魂淡好似看穿了他的心思一样,给了他一个无法拒绝的愿望。

    “来自神话世界的吕素向苍天许愿,祈求苍天让她可以与心爱之人共度一生。是否接受这个愿望。”

    说实话,王霄之前就想着,哪怕是杨玉环许愿,他这次都要先把水浒传世界安顿下来。

    可吕素,这个具备了华夏女子一切优秀美德,最终却是结局凄惨的女子的愿望,王霄却是不忍心拒绝。

    他看过那部电视剧,里面的各种胡扯自不用提。而人物方面更是让人恨不得冲进去暴打一顿。

    易小川绝对是他见过的最窝囊的穿越者,前前后后不知道害了多少人。

    唯一真正打动人心,让人为之落泪的,只有吕素一人。

    纠结了许久,王霄最终还是决定再忍一次。

    先去拯救这位命运凄惨的美人儿,等下次回来再找完颜宗翰算账。

    所以童贯来到燕京城的时候,王霄已经回到现代世界去重温这部电视剧。

    认认真真的看完,王霄深吸口气,把大唐世界的12点属性点加在了精神力上,此时他的精神力已经高达56点之多。

    做完这些,王霄正式出发“接受任务。”

    ------

    王霄回过神来的时候,却是发现自己身处半空之中,还在急速的往下坠落。

    心头惊骇之下,没等做出反应就已经是扑在了地上。

    呲着牙爬起来,拍着身上的灰尘。

    这绝对是历次穿越以来最丢脸的一次。

    四周众多持戈披甲的军士缓缓围拢上前。虽然面带惊骇之色,可却依旧是保持着军人的素质。

    搓了搓手上的泥土,王霄无视了那些长戈,反手掏出裤兜里的手机关上了蹦迪闹钟。

    他实在是看不了一群人配着音乐蹦迪的场景。

    蹲下身子,拎起一旁行刑台上之人的头发“这位兄台,敢问大名可是项梁?”

    那人嘿嘿一笑“在下正是项梁。敢问这位兄弟可是来救我等的?”

    这下王霄算是可以确定身份了。他这次是顶替了易小川,现在应该是刚刚穿越到秦朝的时候。

    “还好没穿越成高要。”

    王霄对自己上次穿越到大唐世界里成了个厨师心有余悸,深怕这次再来成了厨师长高要。

    真要是穿越成了高要,想跟易小川抢美人就不容易了。

    没办法,那哥们太帅了,还自带吸引妹子的光环。

    这次的任务世界跟名字一样,是带着神话色彩。最夸张的就是,居然有长生不老药。

    只可惜,王霄带不走这里的东西。除非是完成任务之后吕素能赠送给他。

    可怎么看吕素都跟长生不老药没关系,也不知道能不能送。

    而且这个世界的长生不老药与天星陨石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旦带走估计就会失效,甚至成为毒药。

    这或许就是身入宝山,却只能是空手而回了。

    “算了,这次过来是为了吕素。别的事情,都不重要了。”

    王霄在这里发愣的时候,四周的秦军已经从惊慌之中回过神来。举着长戈列阵上前准备抓捕。

    一脚踹在断头台上,翻滚着的断头台撞翻了几个秦军。

    王霄跟着欺身而上,借着断头台引起的混乱拳脚齐出,不断放翻秦军军士。

    面对结阵的军士,最有效的应对办法就是打乱他们的阵式。否则的话,那是非常麻烦。

    秦军百将看到王霄如此悍勇,当即怒喝“弓手上前。”

    一批弓箭手迅速靠拢过来,张弓搭箭指向王霄。

    王霄可不想用自己穿的T恤跟牛仔裤去硬抗弓箭,他可没练过金钟罩铁布衫。

    至于内劲外放,那是先天高手们才能做到的事情。

    舒展双手,抓住两名秦兵挡在自己的面前做盾牌。对面的百将却是没有丝毫犹豫的大喊“放箭!”

    数十支利箭飞过来,转瞬就将王霄的肉盾射成了刺猬。

    弓手们的反应很快,这边射完那边就再次抽出了羽箭。

    王霄举着自己的盾牌,脚步如飞急速冲了过去。双手抓着两个秦军当做锤子乱舞,很快就破了弓手阵。

    四周的秦军呐喊着扑了上来,那百将举剑上前冲在最前边。

    扔下肉盾,王霄伸手屈指弹在了百将手中铜剑的剑身上。

    巨大的力道震动之下,铜剑直接从中断成两截。

    百将看着手中的断剑,眼都看直了。

    侧身避开一把刺过来的长戈,抬手握在长戈的木柄上,王霄的眼神顿时就变了。

    长兵在手,天下我有。

    虽然说秦汉之后,长戈就逐渐淡出了冷兵器的舞台。

    可王霄在多个世界里却是练过的。

    虽然没有长枪那样用的精妙绝伦,可常年的累积之下同样用的出色。

    他可不是靠着蛮力横扫,而是真正的将勾啄刺劈灵巧运用。

    从旁观者的角度看过去,一把普普通通的长戈在他手里都被玩出花来了。

    王霄的脚步移动非常快,出手速度更快。不大会的功夫就将这个由两屯组成的百人队打垮。

    不是秦军弱,而是他们之前负责维持秩序,分散的比较开。

    突遇危险没能来得及全部聚集起来,反倒是以伍什的方式添油攻击,从而被王霄各个击破。

    直到这个时候,远处才传来轰鸣的马蹄声响。

    威名赫赫的西楚霸王带着人马过来解救项梁,可冲过来却是看到遍地躺满了秦军,他叔父已经是被一个奇装异服的短发男子搀扶起来。

    项羽揉着眼睛“这是什么情况?”

第三百一十九章 你爹是不是项少龙啊

    抬手拉开T恤,看着挂在脖子上的虎形吊坠,王霄默默的感受着其中的力量。

    “嗯,暖暖的,贴胸放着吸收热量。”摆弄了一会没有任何发现,不过他一点都不着急。

    在王霄看来,这个世界的长生不老药估计没什么用。真正有用的就是这个虎形吊坠。

    如果能解析吸收其中的力量,这一趟过来绝对是赚了。

    “这位兄弟。”有着一头飘逸披肩发的项羽策马过来行礼“在下项羽,多谢兄弟相救我叔父。”

    听到这个如雷贯耳的名字,王霄反倒是有些神色古怪。

    他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问了出来“项兄,在下有个事很想问问你。”

    项羽目光深沉“兄台请说。”

    “你爹是不是项少龙啊?”

    项羽愣神没说话,他是没想到王霄居然会问这种问题。

    而一旁的项梁则是出头说“这位小兄弟,我那兄弟名讳为超。项少龙是何人?”

    这时代里的名字一般都是两个字,三个字名字的几乎没有。

    “哦,那就没什么了。那是一个被称为穿越者之耻的家伙。戴帽子送女,死女主的笨蛋。你们现在准备去哪儿。”

    “兄弟,这里不是久留之地,我等先杀出城去再说。”

    这里看着不是县城就是郡城,这边劫了法场估计过不了多久就会有秦军过来支援。

    王霄单独应对百人队勉强还行,真要是有五百主带着几百人杀过来,他就得飞檐走壁的去转进了。

    要了一匹马,王霄跟着大队人手冲向了城门。

    秦军的战斗力很强,哪怕只是驻守的郡兵反应也是很快。

    这边刚到城门处,城墙上就已经布置下了守军。身后还跟来了一大批追兵。

    城头上的守军这次全都是举着大名鼎鼎的秦弩。被这玩意射中,哪怕是穿着甲胄也扛不住。

    王霄一手控马,一手举着长戈冲在前边。

    凭借着出色的眼力挥舞长戈打飞射过来的弩矢,冲到城门边的王霄勒马而起。

    从马背上跳起来用长戈击飞城门洞里的守军,跟着就是飞脚踹在了城门上。

    这是木头门,而且还没有包铁皮。王霄凭借力量连续飞踹终于是将门栓踹断打开了城门。

    “兄弟好本事!”项羽哈哈大笑,带着手下冲城而出。

    秦军虽有骑兵,可作战主力依旧是锐卒。依靠两条腿去追击这些骑马跑的,有些不现实。

    剧中秦军追击的时候,看着撑死几十人。

    可实际上此刻从城门里追出来的秦军,密密麻麻看着足有数百之多。

    对于这方世界之中的各种无厘头与错乱情节,王霄并没有去太过在意。做好他自己的事情就行了。

    秦军并没有急着追,他们展现出了极为出色的战术素养。

    少量的骑兵远远的坠在王霄他们身后,这是保持接触与侦查。

    作为主力的锐士步卒,则是拉出长龙在土路上奔跑追击。

    大秦虎贲能雄吞天下,其战斗力之强绝对不是吹出来的。

    “项兄,得灭了那些秦军骑兵才行。”马背上的王霄对着一旁的项羽高喊“被他们一直吊着,永远都逃不掉。”

    项羽点头附和“兄弟说的对。”

    秦军骑兵只有十余骑,比项羽带来的人还少。

    可他们非常精明,这边稍微靠过去,他们立马后退拉开距离。摆明了就是要拖住,拖着到马跑不动被后面的步卒追上为止。

    性情暴躁的项羽勃然大怒,握着剑就准备冲杀上去。

    “项兄勿急。”王霄拦住了他“可有弓箭,借我用用。”

    拿到了弓箭的王霄在马背上试用了几下,然后招呼众人继续向前加速策马奔跑。

    项羽疑惑不解的说“兄弟,你若是箭法了得为何不去射杀那些秦军?”

    王霄没说话,边上的项梁帮他解释“这是为了拉开那些秦军骑兵与步卒之间的距离,不给他们汇合支援的机会,同时疲惫马力。小兄弟,你以前是不是打过仗?”

    “就是小小的打过几仗,不足挂齿。”

    王霄很是谦虚,冲刺一段距离之后策马反身杀了回去。

    看到对面只有王霄一个人冲过来,秦军骑兵犹豫了一下当即呼和上前准备解决掉这个胆大妄为,瞧不起人的家伙。

    然后,王霄张弓搭箭。

    说到射箭,这绝对是除了王霄用来撩妹的神技绘画之外最有心得的本事。

    练了这么多年的射术,王霄早已经练到了收放自如,想射哪儿射哪儿的程度。

    随着弓弦震荡的声音响起,成串的连珠箭下,十余名秦军骑兵纷纷从马背上落下。

    “这把弓太差了。”用惯了强弓的王霄落弓在手,对这种软工不怎么看得上。

    没有了骑兵,秦军的步卒就没办法了。

    哪怕是随着马蹄印找,可人家往山林之中一钻,累死也找不到。

    逃脱了追击的众人,晚上在一条小河畔休息。

    亲眼目睹了王霄箭法如神,身手卓绝的项梁不断吹捧,话里话外都在拉关系。

    这种事情王霄见的多了。看到有本事的人想要拉拢,来来去去都是这个套路。

    可惜这次王霄并没有争霸世界的打算,他只想和吕素一起好好过日子。

    “兄弟。”喝了土酒的项羽有些上头,愣愣的跑过来就喊“你的本事我佩服,我要跟你比试一番。”

    “我还没吃饭,肚子饿没力气。”王霄敷衍两句,已经是准备跟这帮人告别。

    “小兄弟。如今天下暴秦无道,百姓民不聊生...”

    项梁继续编导,想要拉拢王霄。项羽则是咋咋唬唬的喊人去准备晚饭,还拿了一坛土酒给王霄解渴。

    没错了,这满是沉淀物,浑浊不堪的土酒对于酒精考验的王霄来说,那就是解渴用的。

    晚饭没什么说的,就是在火堆上煮了一锅豆子饭。然后还有打猎来的两只兔子,这就是十几个人的晚饭了。

    王霄捧着陶碗盛了一碗豆子饭,吃了两口直接喷了。

    “兄弟,可是不合口味?”项羽招呼王霄“这边兔子就快熟了,咱们喝酒吃肉。”

    王霄看了眼那烤的跟木炭似的兔子,直接摇头起身“我去弄点吃的过来。”

    前秦的时候,华夏大地上森林密布,到处都是未开发的****地。

    山林间各种各样的动物与草本植物数不胜数。

    王霄拎着长戈走进了河水之中,借着月光默默的站在水里一动不动。

    岸边的项羽等人疑惑不解,不知道这是在等什么。

    片刻之后,好似雕塑一样举着长戈站在河中的王霄,突然挥手向前将长戈刺入水中。

    水面下一阵翻腾,血水四溢。

    等到王霄走上岸的时候,手中拎着一条足有十来斤的大鱼。

    这年头河里面的鱼那都是纯天然野生,而且长的一个比一个大。

    简单的掐头去尾除内脏,清洗干净剁成几大块扔进大锅里去水煮。

    王霄走进树林灌木丛,抓了几把野葱回来清洗干净,配着盐块扔进锅里狠狠的煮。

    这年头吃鱼主要是吃鱼脍,也就是生鱼片了。

    虽然生鱼片沾酱挺好吃的,可问题是寄生虫也多。

    王霄不敢去用自己的身体抵抗力试验寄生虫能不能侵害到自己。所以他就是煮,还拼命的放盐倒酒去杀虫。

    等到水煮鱼开锅,那翻腾的鱼香味道就连项羽都被吸引过来。

    王霄盛了半碗豆子饭,夹了一大块的鱼肉,再添半碗鱼汤就招呼众人随便吃。

    十几斤的大鱼都不够分,不过剩下的人哪怕喝汤就感觉非常满足了。

    “兄弟,你真是好手艺。”

    吃饱喝足的项羽再次找了过来,把手中的铁剑插在王霄脚畔“我们来比试一场。”

    王霄摆着手说“刚吃饱饭,我要歇着。天色也不早了,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说吧。”

    项羽是楚国后人,楚国的冶铁技术发达,所以兵器大都是铁器。

    秦国虽然也有铁器,可兵器依旧是以青铜为主。主要原因就在于秦国的工匠们已经将青铜武器的技术开发到了巅峰,比起刚刚开始没多久的铁器强上不少。

    这一点从兵马俑里出土的兵器都是青铜制作就能知道。

    项羽愣了下,他也不傻,能看出来王霄这是有意避开不想跟他打。

    不过作为一个好战分子,遇到高手就让他心痒难耐。想了想之后留下句明天咱们再好好切磋一场,转身回去睡觉。

    王霄对这些是真的没有兴趣,他又不想跟项羽去争霸天下。明天他就准备跟众人告辞,取道去沛县。

    只是看现在的样子,跟项羽这一战是躲不掉了,那就只好先算计他。

    不过很明显他轻视了项羽的执着,第二天一早项羽就直接找了过来。

    “兄弟,你我切磋一场。”

    “能先吃饭吗?”王霄揉着肚皮“早上没吃饭,肚子饿。”

    项羽绷着脸很生气,最后干脆闷闷不乐的盘腿坐在地上,把剑放在腿上就这么等着王霄吃饭。

    王霄一点都不着急,先是煮了一大锅的热水,然后把洗干净的豆子放进锅里加盐去煮。

    之后还找项梁要来了一些冰冷坚硬犹如石头的干粮,掰碎了扔进锅里。

    原材料有限,王霄也弄不出来什么更好的东西,那就只能是先这样了。

    “项兄,过来吃饭。”

    端着陶碗蹲在地上的王霄招呼项羽。

    “我不饿。”项羽直接摇头“我等你。”

    王霄叹了口气,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知道躲不开,王霄昨天晚上就开始设计项羽,故意激怒他让吃不香睡不好的情绪激动。

    真心不是故意的,而是王霄养成了面对对手的时候就要各种方法一起上的习惯。

    等到吃饱喝足,王霄把陶碗一扔,拎着铁剑就向着项羽大踏步的走了过去。

第三百二十章 往沛县 (为盟主 为了继续有书看加更)

    项羽明显愣神了,他本以为王霄还会找什么理由拖延,没想到这次这么直接。

    “来吧。”王霄举剑遥指项羽。

    发了会呆的项羽回过神来,拔起铁剑起身就向着王霄冲了过来。

    项羽的铁剑大开大合,力道很大速度也快。相对来说在普通人之中已经是属于顶级水准。

    而他的对手王霄,很明显不能被归纳入普通人的行列。

    项羽的剑法,在王霄的眼中满是破绽,他甚至可以做到一剑就给击破。或者说是运起内里对剑,能直接把项羽手中的剑击断击飞。

    他没那么做,是不想给项羽留下太大的心理压力。

    王霄配合着项羽叮叮当当的对剑,嘴里还呼呼哈嘿的吆喝着配乐。你来我往的打的极为热闹。

    四周人看不出来,都在吆喝着为项羽加油助威。只有滑不留手的项梁能看出来,王霄更像是在喂招陪练。

    项梁能看出来,项羽自然也能看出来。

    他心中的火气熊熊燃烧,咬牙怒吼着想要击倒王霄,可结果却是每一次出剑都被王霄轻松荡开。

    “不打了!我输了。”

    项羽突然收剑,反手将铁剑插在了地上。

    四周的小弟们疑惑不解,明明是项羽把王霄逼迫的节节败退,怎么突然是项羽要认输。

    “兄弟,你剑法了得,我项羽佩服。不过我自小就是天生神力,想跟你比试一番臂力如何?”

    项羽争强好胜,眼看着剑法比不过王霄,就想用自己最擅长的力量扳回一城。

    “这一点我可以认证。”王霄对项羽点头“霸王举鼎,我知道。”

    霸王举鼎据说举的是千斤之鼎。而秦时的重量换算过来,千斤大致就是二百六十公斤的样子。

    而现代世界里的重量级举重冠军,挺举的记录高达263公斤,所以霸王举鼎那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这个肯定不是在胡吹。

    这里自然不会有什么大鼎,举石头抗木头什么的太像弱智。所以王霄提议掰腕子。

    想要比试力量,掰腕子那就是最为合适不过的选择。

    两人找了块平整些的大石头,各自站好位置蹲下马步,手腕靠在一起互相瞪眼。

    任何一项竞赛,哪怕是掰腕子也是要全方位投入的,可不仅仅是比试力量。

    在气势上压制对手,取得心理上的优势,这是正式开始之前就要做的事情。

    不仅仅是掰手腕,任何对抗性的项目都是如此。

    哪怕是在拔河比赛的时候,想要临阵跑到对面去,也得先鼓足气势才可以。

    在众人的怒吼助威声中,王霄与项羽同时咬牙发力,互相瞪着眼睛掰手腕。

    王霄的力量高达63点,而且他的身体素质也足以支撑如此强大力量的爆发。

    可哪怕如此,面对项羽的时候,依旧是感受到了强大的力量对抗。

    这家伙还真是天生神力。

    王霄与项羽,心头同时这么想。

    两边对峙了快半炷香的时间,最终王霄是以微弱优势压倒项羽获得胜利。

    这是他凭借自己本身力量取得的胜利。虽然他可以发动内功取胜,可那样却是胜之不武。

    “我输了。”

    项羽为人还是非常坦荡豪气的。输了就是输了,不会去找各种借口理由狡辩什么的。

    很明显,项羽绝对不是棒子国的人。

    “我也是侥幸获胜。”王霄难得的谦虚了一下。

    他遇上过许多力大无穷的人,就像是在虎牢关前与那三兄弟对战的时候,无论是张飞还是关羽,力气都是非常之大。

    还有鲁智深,也是力大无穷的猛男。

    可这些人与项羽比起来,都至少差了一个档次。

    “看来以后也得多加点力量了。属性点总是不够用,为什么不能多给点呢。”

    “小兄弟。”震惊不已的项梁走了过来,继续发动三寸不烂之舌进行编导,试图将王霄拉入他们的阵营之中。

    这样一个剑法箭法出众,还力大无穷的猛男,绝对是战场上不可多得的猛将。

    “很抱歉,我有自己的事情要去做。”

    面对项梁的拉拢,王霄选择了摇头拒绝。

    这一次的任务世界,他真没心思去玩楚河汉界,拯救那个可怜的少女才是他想做的事情。

    “项兄,告辞。”王霄借了一匹马,与项羽他们分别告辞。

    项羽他们去了会稽县去找范增,而王霄则是前往沛县寻找许愿人。

    问清楚了沛县的方向,接过了项梁赠送的铁剑与盘缠。约定好了日后有缘再见,然后两边就此分道扬镳。

    半路上路过一座县城的时候,王霄却是在进城的时候被守军围捕。

    搞定了这些守军,王霄这才看到了城门外的露布上贴着通缉令,他与项羽项梁的头像都画在了上面。

    相比起后世那些本人见到都认不出来的画像,律法森严的大秦这里却是认真的多。王霄的画像,起码有七八分的相似。尤其是他那一身古怪的行头,更是绝无仅有。

    骑着马跑了的王霄有些无奈。

    这地方可没有成品服装店,之前项羽那帮人也没有富裕的,他也不好去扒人家的衣服。

    而且那些人的衣服里各种虫子乱爬,王霄可不敢穿。

    无奈之下,王霄只好到乡下的村子里花费从项羽他们手中得到的秦半两购买了一些布匹。然后借用针线剪刀,自己裁布自己缝制做了一套新衣服。

    这是真的,不是胡扯。

    如此之多的世界下来,有着大把空闲时间的王霄真心是什么样的生活技能都学过。

    对于在没有成衣店的古代来说,自己做衣服对于王霄并非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秦朝的律法森严,有着非常严格的连坐制度。

    王霄这样被通缉的逃犯来到村子里,如果隐匿不报被发现,整个村子都要倒霉。

    所以他做衣服的时候,就已经是有人悄悄跑去县城禀报此事。

    王霄对此清楚的很,也并没有责怪村民的意思。

    法家治理下的大秦,不按照规矩做的下场是非常凄惨的。

    等到王霄换好了衣服,一个屯的秦军就已经杀到了村子里。

    五十名训练有素的秦军,其中还有二十人是弓弩手。正常情况下来说,项羽孤身一人被围住都得凶多吉少。

    不过这次王霄决定开挂了。

    “谢谢了。”将针线还给了村民,换上了新衣服的王霄将牛仔裤运动鞋什么的都装进包裹里斜跨在后背上。

    单手拎着铁剑直接走向已经列出阵型的秦军。

    “放箭!”秦军屯长挥剑向前,十弓十弩向着王霄齐齐攒射。

    开挂的王霄脸上闪过一抹紫色光晕,手中铁剑舞起剑花将有威胁的箭矢全部击落。

    这一套看上去有些像是破箭式,可实际上再多些他就得躲了。

    在秦军见鬼一样的表情注视下,王霄脚下发力腾空而起,犹如苍鹰般越过数十米的距离落入分成两排的弓弩手阵中。

    弓弩手这种远程被人近身,那就等于是完蛋了。

    三下五除二就放翻了这些弓弩手,王霄横剑胸前直视剩下的秦军。

    那屯长心中惊骇,可依旧是硬着头皮招呼步卒集中起来。

    刀盾在前,长戈在后准备迎战。

    王霄咧了下嘴,抓起一个满脸大胡子的弩手纵身向后到了自己的马旁。向秦军招了招手就此策马扬长而去。

    他又不是六国遗民,与秦军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没必要赶尽杀绝。

    半路上把那秦军弩手的胡子借走再把人扔下,王霄找了地方用之前弄到的米汁蛋清给自己贴了一把胡子。

    这么一化妆,就没人能认得出来了。

    实际上在大秦这里,化妆什么的只是为了避免通缉令的麻烦。真正想要去城里乱逛不被关注不被抓是不可能的事情。

    因为大秦与明朝一样,是使用身份证制度的。

    大秦的身份证是传,是符。虽然没有照片,可上面也是有简单的相貌说明的。

    传上有记载相貌,年龄,住址。甚至就连身高,人品还有家中情况都有说明。

    王霄到了沛县,还得给自己准备一份身份证。

    至于什么都没有就能满天下乱跑,还能入城住宿什么的。那都是搞笑影视剧里才有的事情。

    王霄行走旷野,风餐露宿的自己做饭自己住。缺少食盐什么的就去村子里用秦半两购买。

    前秦时代孤身一人行走旷野,可不是什么让人羡慕的休闲时光。

    这时代里漫山遍野的都是野兽。

    什么一山不容二虎的都是胡扯,山林里的老虎多的是。

    至于狼群那都是几十上百头的出没。

    还有毒蛇毒虫什么的简直多的让人头皮发麻。

    一个普通人在这种环境下旅行,那就是呵呵了。

    不过王霄不一样。

    他个人武力强大,直面猛虎也不会有丝毫的畏惧,哪怕是母老虎也不行。

    狼群什么的更别提了,直接上树用弓箭,他能把狼群全都射光。

    毒蛇毒虫的,王霄懂医术通医理,自己抓草药配驱虫散简直就是小儿科。

    吃的方面更不用多说,山林间的鹿与兔子,还有各种各样的野生蔬菜在他的手中全都能调理成可口的美味。

    就这么一路跟观光旅游似的,王霄终于是来到了大名鼎鼎的沛县。

第三百二十一章 我请客,随便吃

    沛县,就是大名鼎鼎的徐州。

    这里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交通发达商贸繁荣。

    要说这里最出名的人物,那毫无疑问就是刘邦了。

    汉以前的华夏,列国纷争数百年,谁都不服气谁。

    各地百姓都是说自己是秦人,燕人,赵人,楚人什么的。

    一直到刘邦出头打垮了项羽,成功建立了大汉。这才让中原百姓们有了一个共同的名字,汉人。

    而此刻,这位建立大汉的开国之君正带着自己的狐朋狗友们敲诈王霄。

    没错,别看这位出生于秦昭王时代,偶像是战国四公子之一信陵君的大汉开国之君有着亭长的官身。可实际上他的本职工作是沛县当地有名的青皮无赖。

    作为地头蛇的青皮无赖,遇上外乡人的时候敲诈一笔,那真的是再为天经地义不过的事情了。

    “小子,你拿不出传也没有符,我看你肯定是逃犯!”

    已经年岁不小的刘邦抬腿踩在路边的石凳上,撩起下摆露出长毛大腿。妥妥的地痞样。

    一旁的樊哙完美演绎了狗腿子的角色,跟着吆喝“没错,就是逃犯。”

    刘邦的眼神在王霄胯下战马上不断流转“看你也是个威武的汉子,我等也不为难于你。把你的马留下,自己走吧。”

    樊哙跟着大喊“对,把马留下!”

    这时代里的大牲口,那可是极为贵重的物资。与后世的家庭车差不多。

    刘邦也是够黑的。

    马背上的王霄露出微笑,不过配上他那满脸的胡子感觉有些怪异。

    “你真的是这里的亭长刘邦?”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某家就是刘季,你听说过我的大名?”

    “的确是听说过。”

    刘邦不耐烦的摆手“别废话,留下马匹赶紧的有多远滚多远,否则兄弟们就送你县衙的大牢吃牢饭。”

    “对,送你去吃牢饭!”

    王霄反手拎起弓箭,对面的刘邦等人被吓的刚想跑,利箭已经是直接飞了过来。

    抬手摸摸杂乱的头发,刘邦知道自己这是遇上硬点子了。

    人家的箭直接射断了木簪,而且身边的樊哙他们也是一样。这就说明箭法高超,不射脑袋纯粹就是留了面子。

    “这位兄弟,这沛县地面上我刘季说话还有点份量。若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某定当效劳。”

    刘邦变脸太快,弄的樊哙都有些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王霄意味深长的看着樊哙“你应该跟着说,定当效劳。”

    “定,定当效劳。”同样披头散发的樊哙,也已经是有点发怵了。

    王霄几乎是同时射散了他们的头发,这份本事谁能不害怕。

    “我还真是有事情想请你帮忙,只是我没什么钱做酬劳。要不我把这匹马送给你?”

    刘邦抹了把脸,露出豪迈的笑容“兄弟乃豪杰也,能有用得着我刘季的地方那是给我面子。提什么马,还请兄弟给某一个帮忙的机会。”

    王霄的笑容灿烂起来“那就多谢了。兄弟想要一个身份证明,传与符都要。没问题吧?”

    刘邦豪迈的拍着胸脯“此事易尔。我有个兄弟叫萧何,在县里做主吏掾。这事找他就能办。”

    “那就多谢了。”

    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沛县的县城不算大。

    城墙不高,还是土质的。城内的建筑低矮破旧,街道上更是道路破烂不堪,到处都是坑洞。下雨不小心能被淹没大腿的那种。

    可在这个时代来说,这里真的是已经不错了。

    最起码这里人口稠密,各种店铺很多,市面上也是非常繁华。

    王霄牵着马,跟着刘季等人一路前行。很是有兴趣的四下里张望,打量着这个时代的风景。

    从建筑方面来说,这个时代基本上都是土坯房子,就连全木制的房子都很少见。

    虽然这种房屋在防火方面做的不错,可一旦下大雨那可就麻烦了。

    来到县衙这边,王霄好奇的站在露布下面看着上面的悬赏令。

    除了他与项羽等人之外,还有不少全国通缉,或者是沛县本地通缉的匪徒。

    每个人的下面都标注着赏金数额,其中最高的就是王霄自己,高达一万钱。

    秦朝也是流通黄金的,比例是一斤黄金可兑换一万钱。也就是说,王霄的八斤半价值一斤黄金。

    这绝对是一笔巨款了。

    秦朝的物价不高,一石粟米不过几十钱,一斗甚至只要三钱。

    一万钱的话,那就是几百石的粟米。

    至于为什么他的价码最高,毫无疑问是因为他在劫法场的时候一个人摆平了一整个百人队。之后又在一座不知名的村子里打垮了一个屯的秦兵。

    这样彪悍的战斗力,被标上高价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至于其他人就没那么多了,像是项羽也不过才几百钱而已。

    一想到堂堂西楚霸王的身价居然这么低,王霄就是忍不住的想笑。

    如果巨鹿之战后的章邯,王离他们知道这个的话,估计能流泪流一天。

    吸引王霄注意力的是,一群沛县南边的山贼被悬赏了两千钱。

    摸了摸怀里钱囊里所剩不多的秦半两,王霄摩挲着下巴上的假胡子“是得想办法弄点钱了。”

    不管是哪个时代,想要生活都离不开钱。

    王霄作为正人君子,总不好去压榨刘季他们的钱货过日子。

    “兄弟,这位就是萧何。”刘邦等人从衙门里走了出来,还带着一个一眼看过去就知道是文化人的中年人。

    “见过萧兄。”王霄看着眼前这位大名鼎鼎的人物,笑着拱手行礼。

    一番互相仰慕,我很敬佩你什么的商业胡吹之后,萧何邀请王霄进衙门办理传符。

    大秦的律法非常严酷,只是在这个时代里却还没有办法做到深入各个地方。

    像是萧何刘邦这样的地头蛇,想要为王霄弄个身份什么的,实在是太简单不过。

    办理完之后,王霄拿着属于他的传看了一遍。

    看到上面写着诸如身强力壮,满脸胡须什么的也觉得有趣。

    离开衙门之后,王霄招呼刘邦等人“今日之事多谢各位好汉相助。听闻沛县犬肉天下闻名,在下请诸位吃上一顿犬肉喝酒作为感谢如何?”

    刘邦大喜过望,连连点头不说,还招呼身边人去呼朋唤友一起来白吃白喝。

    当然了,用的名义是结交新的好汉。

    虽然是个亭长,而且平日里也各种坑蒙拐骗的弄钱。可刘邦不务正业的,出手大方开销很大。他自己是没什么钱的。

    能尽情的吃一顿犬肉还能喝酒,这种好事情到哪儿去找。

    卢绾,夏侯婴,曹参,萧何等人纷纷笑呵呵的跟上了队伍,准备大吃一顿。

    “樊哙家里就是开犬肉酒肆的,直接去他家里就行。”刘邦这是准备肥水不落外人田,赚钱的事情也得想着自家兄弟。

    王霄很是爽朗的笑着说“没问题,大家随便吃。”

    他的钱兜里只剩下了七八个秦半两,请这么多人吃饭喝酒那肯定是不够的。

    只不过王霄一脸满不在乎的神色,看着好似钱兜里装着几斤的黄金似的。

    来到犬肉酒肆里,樊哙喜笑颜开的招呼他老子帮忙做菜上酒,还特意叮嘱了有多少上多少,今天有人请客。

    犬肉这东西,在华夏那是很早就成为食物之一。

    古时候的三牲六畜就是最重要的肉食来源。

    三牲指的的是牛,羊,豕。豕就是猪了。

    而六畜则是包括三牲之后加上了马,犬还有鸡。

    牛羊马太贵,豕肉的处理还没有到巅峰,味道不好吃看着还脏。鸡的话,味道比不上犬,所以民间最喜欢的肉食还是犬肉。

    成盘的犬肉被端上了桌子,成坛的当地土酒直接就是一人一坛的抱着灌。

    然后各种行酒令,各种呼喝喧嚣,各种耍酒疯,各种胡吃海塞纷纷上演,看的人是眼花缭乱。

    很难想象,眼前这帮人十几二十年后会成为这个天下最为醒目的一群人。

    等到所有人都打着酒嗝表示自己已经酒足饭饱,夏侯婴甚至都快醉的躺进桌子底下的时候,王霄还在不断劝酒劝菜,让大家多吃点。

    “实在是吃不下了,兄弟你自己吃好,喝好。”

    醉眼迷离的刘邦有些惊异的看着王霄。

    王霄吃东西虽然不快,可却是非常稳定的消灭眼前一盘接一盘的食物。

    至于酒水,那更是拍开泥封一喝就是一坛。

    他们兄弟都已经吃饱喝足了,王霄这边还在不停的吃吃吃,最后把樊哙家的存货都给吃了个一干二净。

    “兄弟,海量啊。”刘邦对王霄的饭量钦佩的五体投地,这哥们实在是太能吃了。

    王霄打了个饱嗝,拍着明显撑起来的肚皮“还行,也算上饱了吧。”

    吃饱喝足,那自然是要结账了。樊哙的老子眼巴巴的看着王霄,等着他拿钱出来买单。

    王霄起身,一脸豪迈的把钱兜取下来仍在了桌子上。

    “不管多少,全都拿去。多了就当辛苦钱。少了就等我去灭了城南那帮山贼,拿了赏钱回来再补上。都是朋友,些许小事不用放在心上。”

    看着挺着肚子,一摇三晃走出去的王霄。察觉不对劲的樊哙老子急忙打开了钱兜往桌子上倒。

    所有人都看傻眼了。

    叮叮当当的声响之中,只落出来七枚秦半两。这点钱一盘狗肉都买不起啊。

    不甘心的樊哙抢过钱兜,甚至直接翻了过来搜看。毫无疑问的还是毛线都没有。

    “这这这...”

    看着店外骑上了马,扬长而去的王霄。刘邦的眼睛瞪的犹如铜铃“这他niang的,比老子还不要脸面呐。”

第三百二十二章 意外的初见

    哪怕是在严酷的大秦,从事山贼事业的人依旧很多。

    虽然各地郡兵们从未停止打击,也有数不清所谓的豪杰为了赏钱去清剿。可全天下大大小小的山贼依旧是多如牛毛。

    这些山贼之中有的是六国遗民,不甘受秦统治所以落草。也有想要通过劫掠发家致富的。

    而位于沛县城南的这群山贼,则是那种无恶不作的存在。

    “真是,不容易。”

    马背上的王霄看着眼前这群手持利刃,吆喝着让他赶紧的交出财货马匹投降的山贼,不由自主的松了口气“总算是找到你们了。”

    王霄已经找这群人两个多月了。

    没错,就是两个多月。之前沛县南边各处能藏人的地方都被他翻了个通透,却是一直都没能找到人。

    身上一个铜板都没了的王霄,这段时间不得不在刘邦与他的那群兄弟们家里混吃混喝,外出找人的时候还要拿一笔。

    刘邦自己穷的天天都是蹭吃蹭喝的不在乎,可他那帮兄弟却是焦头烂额。

    王霄不但能吃,还得吃得好。

    他们之中除了萧何小有家财之外,其他人哪里能扛得住这样的糟。

    可这个时代讲究千金一诺,讲究面子。

    朋友来家里吃饭,怎么也不能把人赶出去。

    实际上他们也想赶人,可惜打不过王霄没那个胆子。

    两个月的霍霍之后,樊哙他们干脆撺掇刘邦带着他们去芒砀山打猎去了。

    对于这些事情,面皮很薄容易害羞的王霄也是感觉不好意思。

    趁着他们没走之前把几人的家里都给逛了一遍,吃吃喝喝还拿了干粮盘缠就告辞离开,再次南下去寻找那群山贼。

    当然了,走之前他肯定是许诺等他剿灭山贼拿了赏钱,回来就会请大家吃肉喝酒。

    听了这话的樊哙,当即头也不回的拉着刘邦跑了。

    这次王霄一路向南再向南,走出了很远终于是在路上遇到了这批山贼。

    至于确认身份什么的,那是因为为首的几人与露布上的画像几乎一模一样。

    “你在找我们?”为首的山贼举起了手中的剑“你是何人?”

    王霄悠悠然的从马背上下来,伸手从行囊里拔出了铁剑“送你们上路的人。”

    “找死!”山贼们大怒,当即挥舞着兵器冲了上来。

    早就已经憋了一肚子气王霄没有丝毫留手的意思。出剑凌厉,绝对是一剑毙命的狠手。

    至于原因,当然不是因为找了两个多月的闷气,而是因为这帮山贼一向心狠手辣,死在他们手中的商旅百姓不知凡几。王霄只是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

    只剩下最后一个山贼头领的时候,王霄一脚将其踹翻在地,滴着血的铁剑落在他的咽喉上。

    “你们之前不是在沛县附近活动的吗,怎么这次跑了这么远?”

    王霄的耳朵动了动,他听到身后的官道上传来了马车的声响。

    山贼头领都被吓疯了,看着近在眼前的铁剑,结结巴巴的说他们在沛县被官兵追杀太紧,只好躲的远一些求生。

    终于知道自己为何白跑了两个多月的王霄,听到身后马车停下与人说话的声响,不过他并没有回头,依旧是恶狠狠的询问“你们的寨子在哪儿。”

    山贼首领知道自己说了估计就得死,可不说立马就会死。

    面对着死亡的威胁,他的情绪崩溃,一边哀嚎着求饶,一边痛哭流涕的说出了自己山寨的位置。

    王霄没有丝毫犹豫的,直接一剑刺下结果了他。

    听着身后传来的女人惊呼声响,王霄拔剑转身看了过去。

    仆役,护卫,侍女这些都是直接略过。

    那个穿着华服的老头,也仅仅只是看了一眼。

    随后,王霄的目光就落在了一辆马车上的姐妹身上。

    姐姐漂亮,尤其一双眼睛极有诱惑力。

    而妹妹,清纯可人带着含蓄与羞涩。绝非短视频与直播之中那种故意演绎出来的,这是真正的原生态。

    没跑了,就是吕雉和她妹妹吕素。

    王霄轻吸口气,转身向着车队走了过去。

    在王霄看来,以电视剧中这姐妹俩尤其是发花痴的吕雉的表现。自己想要上手...不是,是想要交个朋友会是一件非常轻松的事情。

    只是,他走过去的时候那姐妹俩却是尖叫着躲进了马车里。护卫们也是一脸紧张的拔剑挡在车前。

    “嗯?”

    王霄愣神了,这是怎么个意思?我可比那个跑去蜀山的家伙更帅好不好!

    他是忘记了自己现在的形象。

    整天在山林野外风餐露宿的,衣服形象自然不怎么好。

    他还在脸上贴着络腮胡子,看着威猛霸气,可与跑去蜀山的那个完全是两种风格。

    最关键的是,吕家姐妹俩见到他的时候并不是他来英雄救美,而是亲眼看到王霄在清除山贼。

    那遍地的鲜血与尸骸,对于这姐妹俩来说刺激很大,自然而然的就会非常害怕他。

    身上的衣服染着鲜血,络腮胡子的脸上也沾染着血渍,手中拎着利剑还在往下滴血,再配上他身后那众多山贼们的尸骸。

    别说这姐妹俩了,男人们也是被吓的够呛。

    “这位好汉。”吕公颤抖着上前行礼“好汉威武,小老儿愿奉上万钱,求好汉高抬贵手。”

    王霄抬手挠了挠脸“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我不是剪径的,那些人才是。我是拿他们的首级去沛县换赏钱的。”

    马车里再次传来惊呼声,姐妹俩一听还要砍首级,更是吓的不行。

    吕家是做生意的,遇上这种事情只能是花钱消灾。

    不管相不相信王霄的话,吕公也是客客气气的捧着黄金上前想要请王霄高抬贵手。

    毕竟那边躺着的十几个山贼,已经非常完美的诠释了王霄的可怕与强大。

    没想到第一次见面会是这种情况的王霄,看着眼前的黄金抬了抬手,最终还是没拿。

    比起黄金来说,明显那边的姐妹俩更加重要。可不能丢分呐。

    “这位老伯,你是真的误会了。”

    王霄抹了把脸,换上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我真不是山贼。算了,解释不通那就不说了,告辞。”

    他的反应很快,知道误会落下了再强行解释什么的,只会是让误会更深。这个时候干脆利落的选择先离开再说。

    将地上那些山贼首领的首级斩下,用石灰粉处理一番直接挂在了马背上。

    翻身上马,向着吕公拱手行礼说一声告辞,直接策马奔着山贼们的老巢奔去。

    既然第一次接触失败,那就等下次机会再说。

    对于王霄来说,现在弄钱是最重要的事情。他这么一个好面子的人,当然不能整天蹭吃蹭喝。

    相比起来,几个山贼首领的首级不过几千钱,在王霄看来不值一提。

    他真正想要的,是山贼们营寨内的财货。

    这股山贼的势力很小,加起来都不到二十人。他们的营寨也是非常小,甚至就连栅栏都没有。就是在山林中的隐蔽处有个几间破房子。

    砍瓜切菜般放翻几个留守的山贼,王霄开始打扫战场。

    粟米,豆子,布帛,秦半两,针头线脑,农具车架,甚至胭脂水粉都有。看来这群山贼们的收获还不小。

    不过在打开最大的一间房间的时候,王霄却是眯起了眼睛。

    房间里是几个女人,被山贼们抢来的女人。

    影视剧里都不会演,可现实之中的山贼几乎都是无恶不作之人。

    就像是神话这方世界里一样,如果不是有易小川的帮忙,被山贼洗劫的吕家车队必然全军覆没。

    吕公和护卫们肯定是死的不能再死,而吕家姐妹与侍女们,下场肯定是跟房子里的这些女人们一样。

    叹了口气,王霄拿出一部分的布帛与钱币分给这些女人,让她们离开各自回家去。

    这种事情王霄也没有办法,他能做的只能是把那些山贼们都给送上路。

    王霄整理战利品,维修车架花费了不少的时间。

    在山寨里过了一夜,他把自己的马改成了驮马,拉着修好的车架装着众多战利品上路离开。

    走之前,一把火将这处小寨子给烧了个干净。

    抵达沛县之前,王霄的马车追上了吕家的车队。打了个招呼,他就很是洒脱的策马前行进了沛县。

    刘邦他们跑去芒砀山散心去了,不过有正规编制的萧何却是依旧在上班。

    王霄驾着马车来到县衙,找到萧何把那些山贼的首级都交给了他。

    “兄弟好厉害。”萧何一脸敬佩的看着王霄。

    那群山贼足有十多人,而且身手不错还心狠手辣。王霄一个人就能把他们摆平,这份本事真的是没的说。

    “区区小事,何足挂齿。”一脸谦虚的王霄伸手指着露布“那个赏钱...”

    “兄弟稍等片刻,在下立刻禀明县尊。等勘验首级确认身份,立刻就奉上赏钱。”

    “不急不急,我不是为了要钱来的。我这是为民除害。”王霄示意身后的大车“只是我这儿还有些东西要处置,麻烦能快点,我还有事情要办。”

    “哈哈哈~~~兄弟稍等。”

    没过多久,萧何就带着赏钱出来送给王霄。

    约好了有时间一起去吃饭,王霄驾着马车去了县内的市场,用低价发售自己的战利品。

    这年头,什么样的物资都缺。而且王霄还特意降低价格,所以不到半天的功夫,这边东西就已经全都卖光。

    吕家的车队也进入了县城,看到王霄在市场上发售货物,终于是确定王霄不是山贼。

    有了钱,王霄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买了一间房子,梳洗清理去掉胡子,换上一身新衣服之后。他拎着礼物直奔吕家而去。

第三百二十三章 没有无用的能力 (为盟主为了继续有书看加更)

    王霄拎着礼物来到吕公府的时候,就看到沛县各界名流们都拥挤在门口叽叽喳喳,都说着要来拜访吕公。

    吕公名文字叔平,是单县有名的富豪。

    这次是因为要躲避家乡的仇家,所以逃难来到了沛县这里。

    至于为什么要躲避来沛县,那是因为沛县的县令是吕公的朋友。

    有身为百里候的朋友照顾,自然是安全的很。

    至于这些来拜访的人,自然是因为吕公的名声而来。

    有钱人走到哪儿,都是会受欢迎的。

    王霄拎着礼物上前,推开众人来到门前。

    “这位公子,我家主人现在不方便见客。”看门的仆役把他当做了当地人,想来拜会吕公。

    王霄抬起手贴在下巴上做胡子状,好笑的说“你不记得我了?”

    那仆役仔细打量了一番王霄,面色神色变化“你是...哪个啊。快走快走,我家主人不见客。”

    看着眼前被轰然关上的大门,王霄下意识的就想要去拔剑。

    特么的,老子纵横万界,你个看门的是不想活了吧。

    他的目标是吕公的女儿,就这么拔剑杀进去,估计吕素以后就真的再无好感可言了。

    暂且回到自己新买房子里的王霄,找出坛土酒,坐在地上喝着酒思索着接下来的行动。

    已经见到了许愿人,接下来就是去实现她的愿望。

    可现在的情况与剧情完全不一样,那吕家姐妹俩并没有遇上山贼,王霄也没英雄救美。自然而然的也就没了仰慕他的事儿。

    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算了,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的形象与四周的环境,深深的吓到了吕家姐妹。估计现在那边完全是负面印象分。

    “算了,这事不急。先弄钱再说。”

    加上赏金与变卖山贼的战利品,买了房子后王霄手中还有个几万钱的款子。

    这笔钱可不少,在沛县这里也算上个富豪了。

    可在王霄看来,这还远远不够。他还需要更多的钱才行。

    想要赚钱,王霄第一个念头就是再找山贼寻求支援。

    不过之前找那伙山贼就找了两个多月,想在沛县附近再找个目标做一票,难度有点大。

    至于做运输生意什么的,王霄人生地不熟,压根就没有人脉关系,根本就玩不转。

    而王霄会的那些本事,画画不用说了,这年头就连纸张都没有。

    跳舞什么的别提了,他又不是美人。

    医术的确有用,可做神医赚钱太慢。

    想来想去,也就只有从衣食住行方面下手。

    下定决心,王霄喝干酒坛里的土酒,起身就去找县城里的高富帅商量生意。

    这时代里城中的高富帅,除了大夫就是铁匠。

    人家是真正的凭借手艺吃饭,就算是城破了被屠城的时候,都是免于被杀的存在技术人员。

    王霄找到了铁匠,花钱安排铁匠按照他的要求打造铁锅铁铲菜刀等等工具。

    没错,王霄的打算就是开饭店。

    没办法,民以食为天。开饭店这种事情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

    跟高富帅铁匠约定好过两天来取货,王霄又去了木匠铺找木匠,花钱打造了一批竹子做的蒸笼。

    沛县虽然繁华,可想要依靠炒菜什么的赚大钱,难度很大。毕竟吃得起的人没有想象之中的那样多。

    所以王霄终于第一次动用到了,阳谷县大名鼎鼎的武大郎送他的做炊饼的本事。

    蒸笼是汉朝才发明的,秦朝人可没吃过蒸出来的食物。

    这沛县之中少说也有过万人口,加上周边村镇那就更多。真要是炊饼生意做起来了,那才是真正的赚钱。

    武大郎的炊饼可以说是烧饼,可也可以说是馒头包子什么的。

    宋朝的时候文化昌盛,科技发达。民间生活富足,正是菜肴爆发的时代。所以炊饼并不是单指,而是统称。

    工具有了,技术也都记得。现在缺的就是店面了。

    “樊老伯,我来了。”

    樊家狗肉酒肆里,正在收拾东西的樊哙他爹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吓的就连手中的陶碗都给扔在了地上。

    抬头看着眼前这个在他家中白吃白喝两个月的大汉,樊哙他爹真心是腿都有点哆嗦。

    他没办法不害怕,因为号称沛县一霸的刘邦一伙人在这家伙面前都跟鹌鹑似的。别说是霸气了,就连大气都不敢出。

    前些时日那夏侯婴借着酒劲想要修理整天白吃白喝的王霄,没想到王霄话都没说,直接一巴掌拍在了夏侯婴面前的案几上。

    那案几足有半掌厚,抡起来能直接把人砸的头破血流。

    可在王霄的面前,一巴掌就被拍成了两端。

    手里拎着酒坛的夏侯婴当场就跪了,口称哥哥我敬你一坛酒。然后自己咕嘟嘟的灌了一整坛。

    从那之后,号称沛县一霸的这群人见到王霄话都不敢多说。

    “别紧张,我是来会账的。”王霄笑容满面的拿出了包袱里的秦半两,一枚一枚的数着还说着自己曾经在这里吃过多少,保证一个钱都不会少。

    做人要厚道,王霄在这里吃过多少那就会账多少。绝对不会少人家辛苦的店家一个钱,当然一个也不会多给。

    结完曾经的欠单,王霄这才转入正题。

    “樊家老伯,你家这里生意不怎么样啊。有没有想过把铺子转了,大赚一笔然后去游山玩水?”

    樊哙他爹连连摇头“这是祖上传下来的家业,怎可转手于人。”

    “哎,别这么说。”王霄耐心的开导他“开铺子为的是什么,当然是为了赚钱了。赚不到钱还赔钱,那还有什么可开的。那是坑自己,坑自己的后代。还不如拿上一笔钱作别的事情去。”

    樊哙他爹有点迷糊,可始终是咬着牙不愿意出售店铺。

    “那这样吧。”王霄提出了另外的建议“我出钱出技术入股,你出这店面和你家里人入股。咱们合伙做生意,赚了钱大家分账怎么样。”

    樊哙他爹看着王霄包袱里的小金饼,眼睛都冒金光了“怎么个合伙做生意?”

    衙门里的萧何被叫了过来写文书立字据走流程。王霄出钱出技术,占据新铺面的八成。樊哙他爹出店铺,出他自己与他儿子樊哙做人工占了两成。

    等到事情尘埃落定,被金子迷花了眼睛的樊哙他爹这才回过神来,自己怎么的就把店铺连同自己跟儿子都给安排进去了?

    芒砀山上,正在掏兔子洞的樊哙重重的打了几个喷嚏“怎么回事,心里慌慌的好似要倒霉了一样。”

    等到各种工具与材料都送来了,王霄与樊哙他爹一起忙碌起来做着准备。

    “咱们的交情自然没的说。可交情是交情,生意是生意。樊哙没来,他不在的这些日子可是要扣工钱的。”

    大秦这里的主要食物是粟米,也就是小米。

    同为五谷之一的麦子也是有的,不过产量不高不是主流。而且最重要的是价钱高不说,脱壳还很麻烦。

    所以王霄做饼用的是糜子,也就是五谷之一的黍,俗称黄米,比起小米来说大上一些。

    这个糜子因为好养活,所以种的很多,产量不小。脱壳方面比起麦子来说更加容易。

    当然了,既然想要做饼做馒头,麦子还是需要一些的。

    想要做好的饼面,发面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避免技术流失,王霄选择用科技的手段来制作。

    他去了药店,购买来了一批碱石。

    天然碱石并不少见,这个时代里大都是用来入药或者是方士们用来炼丹。

    不过王霄却是懂得如何用天然碱石加工出烧碱,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溶解加入石灰粉进行处理。

    有了烧碱就能提炼出来纯碱,有了纯碱就能制作出来小苏打。

    而小苏打,就是发面用的面碱。

    在这个时代来说,王霄的这套提炼手法绝对就是高科技。别人想要偷学都学不来。

    “果然,人一定要上学才行。学校里的知识,他还是有用的。”

    累的头晕眼花的樊哙他爹,一直都是在脱壳磨面。

    他发誓等樊哙回来一定要打断他的狗腿。这混账儿子自己跑去游山玩水,把他扔在这儿接受王霄的折磨。

    这口气他不敢找王霄,只能是宣泄在樊哙的身上。

    “阿嚏!”芒砀山上,正喜气洋洋蹲在溪水边收拾兔子的樊哙,再次重重的打了个喷嚏“怎么总觉得好像要有倒霉的事情要发生一样。”

    糜子面与麦子面混合加水搅拌,添加了小苏打接着和面。

    王霄试了试手感,学着武大的口气说“还有点硬,再继续和面。”

    樊哙他爹唉声叹气的上前,继续忙活着和面的事情。

    等到王霄终于满意了,这才盖上了湿布等着发酵。

    “行了,樊老伯去休息吧。这面明天早上就能用,咱们生火烧炉准备蒸馒头。”

    王霄对自己的工作成果很是满意。

    果然从来都没有无用的技能,区别只在于什么时候用到它。

    第二天一早,天色还没亮的时候王霄就早早来到狗肉铺子里,叫醒了樊哙老爹开始干活。

    大秦有面类食品,大名鼎鼎的汤饼这个时候已经有了。

    汤饼就是面条,不过这东西可不是所有人都能吃到的,通常只有贵族才能吃得到。

    所以面食在大秦并不常见。

    王霄伸手捏了捏发酵后的面团,满意的点头“真特么的软。这手感,我喜欢。”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直接揉面分团定型再上蒸笼。

    等到天色发亮,街道上出现行人的时候。狗肉铺这里已经摆上了成框的馍馍。

第三百二十四章 曲线靠近

    “萧兄,这些你带进衙门里分发给同僚试吃。”王霄拎着一筐馍馍塞进了萧何的手中。

    已经连吃了两个馍馍的萧何连连摆手“使不得,使不得。岂可白拿吃食。”

    “这是请你帮忙,让衙门里的人都知道我这儿有好东西。日后想吃了就会去我那儿买去。这可不是什么百拿吃食。”

    王霄的解释让萧何安心的收下了这框馍馍,并且笑着表示自己会帮忙推销的。

    大秦的时候,一天只吃两顿饭。所以吃早饭的时间一般都比较迟,萧何带着馍馍进去的时候,正好让还没吃早饭的众人高兴不已。

    看到众人吃了之后纷纷称赞,表示明天可以去那边买着吃。萧何想了想,觉得可以给刘邦他们送信,让他们回来了。

    离开县衙之前,王霄扫了眼露布。

    几个月的时间过去,之前王霄的通缉令早已经被覆盖换上了别人的。哪怕他现在没了胡子也没人认得出来。

    就算是认得出来,谁又会给自己找麻烦呢。

    回到铺子里,看到樊哙他爹手忙脚乱的收钱卖馍馍。王霄当即捋起袖子上前帮忙,准备大干一场。

    王霄过来帮忙收钱,干活的还是樊哙他爹。

    一直到临近中午时分,数百个馍馍全都卖光。

    王霄卖的不算贵,也不算便宜,每个馍馍当一铢。

    秦时一两当二十四铢,也就是说一枚秦半两可以买十二个馍馍。

    按照米价来说,三钱一斗,一枚秦半两差不多能买四斤粟米。而三个馍馍肯定没有一斤粟米值钱。

    “咱们现在人手少,而且消息还没传遍各地。等以后卖遍全城还有外面的村镇,估计得一天几千个。”

    王霄的话让樊哙他爹差点坐在地上,几百个都快把他给累死了,一天几千个还能有活路吗?

    正准备拒绝的时候,王霄将一堆钱币推了过来“这是今天的分账。”

    将财货抓在手里,樊哙他爹顿时感觉浑身充满了干劲。

    加班加点什么的,只要钱到位了那还叫个事儿?

    现在樊哙他爹只想跑到芒砀山去,把那个逆子给拧着耳朵拎回来好好干这份非常有前途的事业!

    等到第二天早上的时候,许多人跑来这里等着买馍馍吃,却是从还未开门的店铺里嗅到了美味。

    “好香啊。”有人忍不住的说了一句,随即得到了所有人的附和。

    门板被打开,众人一拥而上。发现今天这里除了热气腾腾的馍馍之外,居然还多了肉汤。

    王霄昨天从屠夫那里订了一头处理好的羊。

    送来之后各种处理,烧起高汤开始煮。

    撒盐放葱,陶碗一装就是一碗羊汤出锅。配上馍馍沾着羊汤吃,完全的人间美味。

    羊汤的价格自然卖的高,不过沛县这里的有钱人还是不少的。

    名声出去之后,生意就越来越好。甚至每天送一头羊都不够用。

    至于馍馍,更是早早的就卖光。樊哙他爹累死累活也只能是做这么多出来,每天都是焦急的等待着他那个不孝子们归来。

    然后,接到消息的樊哙他们回来了。

    樊哙刚回家,他老子就是一通暴打。那叫一个凄惨,甚至吓的一旁的刘邦都不敢回自己家了,他也怕被刘太公来这么一顿。

    “老伯手下留情啊。”王霄环抱双臂靠在门柱上,有气无力的劝说“打一顿就行了,可别真打伤了。那么多的活还等着人干呢。”

    樊哙听到这话,真的是被吓的一口老血喷出来。

    “诸位兄弟。”王霄向着刘邦夏侯婴等人拱手“大家都是好朋友,我落难的时候大家曾经相助于我,这份恩情从未忘记。现在有了发财的机会,我自然也不会忘了大家。”

    “废话我也不多说了,这家铺子里的份子我拿一半出来分给大家。咱们同心协力,一起赚钱发财。”

    刘邦等人,眼睛都亮了。

    之前他们就从萧何那里听说了,樊哙家的狗肉铺改卖羊汤与馍馍之后生意火爆,那是大赚特赚呐。

    王霄非常热情的招呼他们,从发面开始,到如何熬制羊汤,到如何收钱会账什么的全都教授的清清楚楚。

    “各位兄弟,这里以后就是咱们自己的生意,还望大家多多用心。”

    刘邦等人,各个都是喜笑颜开。

    刘邦不用说了,当地有名的泼皮无赖。

    跟刘邦同一天出生的卢绾,也是刘邦的狗腿子,整日里游手好闲到处惹是生非,同样也是一个穷鬼。

    樊哙自己就是开狗肉铺的,那对赚钱是相当敏感。

    夏侯婴是县衙里养马的,算是有编制的司机。可再有编制他也是司机,同样是没什么钱。

    周勃是在丧事上吹拉弹唱的,日子过的惨兮兮。

    曹参还好些,作为牢头外快收入不少。不过有多余的钱拿到手,谁也不会拒绝不是。

    至于萧何,那就纯粹是凑份子了。

    除了曹参与萧何还要回去上班,其他几个人都开始乐呵乐呵的忙碌起来。

    看着这些人干的热火朝天,手里扣着制作小苏打技术的王霄,目光那是意味深长。

    他可不是平白无故做这些事的。

    把自己解脱出来的王霄,转身就去了吕公家的府上。

    这次过来,王霄是做好了准备的。

    他提前一天就送上了正式的拜帖,然后换上最合适的衣服,带着最合适的礼物坐着马车过来。

    上次吕公不见外客,那是因为初来乍到还没安顿好。

    现在的话,已经初步安顿下来自然是要在沛县当地交朋友的。

    吕家是做生意的,做生意最最重要的除了资本雄厚拿钱砸人之外,就是要有足够多的朋友。

    朋友多了,路子也就多了,生意有人关照自然也是越做越好。

    这几天吕公已经见了不少客人,开拓了一些门路。他已经是打算好好的在沛县这处交通便利之地扎根。

    见到王霄的时候,吕公有些疑惑。他总感觉眼前这个丰神俊朗的年轻人有些眼熟。

    “小子易小川,见过吕公。”

    王霄作揖,双手互握合于胸前,右手握拳在内,左手在外。姿势方面一丝不苟。

    对于常年在古代跑的王霄来说,这些事情除非是他不愿意去做,只要愿意来做那就肯定是无可挑剔。

    “好好,请坐。”能在沛县这种小地方,见到如此懂礼守节的年轻人,吕公很是满意。

    简单的寒暄,客套与开头之后,王霄主动将话题转向了正事。

    “小子这次前来,一为拜会吕公,二为生意而来。”

    “哦。”吕公点点头“请说。”

    “小子在这沛县之中开了一家食铺,所售之物曰馍馍。”

    王霄的话说到这里,安静听着的吕公却是惊讶的打断了他的话“近日风靡全城的馍馍,是你家产业?”

    “惭愧,此乃小子与诸位好友共同经营,不过是在其中多占了些份子罢了。”

    “好好。”吕公连连点头“年轻人好本事,继续。”

    王霄的意思很简单,就是吹捧一下吕公能力强,人脉广。在附近的各县各镇都有让人艳羡的人脉。

    而他这里正好有做馍馍这种人人喜欢食物的本事,就想着大家合作在各处县镇上开设分店然后大家一起赚钱云云。

    王霄很清楚的知道,吕公对吕家姐妹有着巨大的影响力。

    想要走正常途径靠近吕素,必然是要过了他这一关。

    而吕公是各生意人,想要打动他,当然不能像是刘邦那样靠忽悠。

    王霄的办法很简单,那就是用生意来接近。

    区区馍馍算得了什么,王霄若是想赚钱,脑袋里的技术拿出来很快就能成为天下首富。

    别的不说,最起码在这个还在使用竹简的时代里,弄出来造纸术,立马就能大赚特赚的赚翻天。

    只不过是现在的力量还不足够抵御各方窥视的目光,时机还不成熟罢了。

    “好好,此事大善。”吕公非常高兴,捋须大笑。

    他从单县逃避仇家过来,之前的生意那是放弃了大半。

    落户沛县之后,开展新的生意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馍馍的热销他也知道,衣食住行方面的生意就没有亏的。

    现在王霄主动要求合作,简直就是天上掉饼的好事情。

    两人一起商议了一番合作的计划。像是如何出资,如何分配利润,在哪里开设店铺,派遣何人主事什么的都要好好的说清楚才行。

    等到定下了大致的轮廓,对王霄感官大好的吕公主动邀请他留下吃饭。

    没有意外的,吃饭的时候吕公叫来了自己的两个女儿与王霄相见。

    秦时可没有什么女子不能见外男的事情。实际上哪怕是到了汉唐时期,女子出面做事都很是寻常之事。

    像是刘彻他老妈,在入宫之前可是结过婚的,甚至孩子都有了。可依旧是做到了皇后,太后的位置。

    真正开始束缚女人的,是从儒家大行其道的宋时开始。

    秦时一群人聚在一起吃饭,并非是围坐在一张大桌子上一起吃吃喝喝。

    这时候吃饭还是用着上古时期的制度,那就是分餐而食。

    一人一张案几,大家各吃各的。

    至于胡桌胡凳什么的,丝绸之路还没开,压根都还没有传入技术的影子。

    楚楚可人的吕素出来行礼,见到王霄的时候当即惊讶捂嘴“是你?”

第三百二十五章 某真是没看错你

    王霄微笑点头“是我。”

    吕公没看出来,一旁的吕雉也没看出来。只有吕素看出来了,果然是命中注定的有缘人呐。

    “你是城里卖羊汤的那个。你家羊汤很好吃,我那天坐马车路过闻到香味,让人买了一碗,真好吃。”

    王霄抬手用力的揉着脸,他得先把心里的火气给平下来再说。

    “真没想到素素姑娘还曾经喝过我的汤。”王霄微笑着说“在下与吕公商定好了,日后会一起联手做馍馍与羊汤的生意。”

    比起吕素来说,吕雉更懂生意,也是帮着吕公做事。

    沛县城内很火的新食品生意她也有关注,现在听说王霄是新生意的所有者,还愿意跟她们吕家合作一起发财。当即笑着端起酒杯上前敬酒。

    汉初的时候,天下的确是疲惫凋零,物资匮乏到了极致。就连刘邦想找六匹白马拉车都找不到。

    可那是因为多年的混战导致天下大破,人口被消灭了大半,物资也是所剩无几。那个时候做生意,估计能亏死。

    而现在,祖龙平定天下之后安逸多年,人口物资正是处于爆发时期。这个时候做生意,真心是绝佳的时机。

    “这位公子,我们是不是见过?”

    走得近了,吕雉打量着王霄的脸,感觉有些熟悉。尤其是那双眼睛,总感觉在哪里见过一样。

    “吕姑娘所言甚是,我们的确是见过。”

    王霄抬手比划个八字贴在下巴上“上次见面的时候,我还有胡子呢。”

    孝经有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剔须剔发什么的,是要被人指指点点的。

    不过问题在于,孝经那是儒家的书。而现在是法家当道的大秦,我想剔就剔关你屁事。

    王霄这么一比划,最先发现的是一旁的吕素。

    “你是那个山贼!”

    王霄哈哈大笑“我可不是山贼,都说了我是为民除害。正是借了那些山贼的首级换了赏金,我才能开了新的食铺。你们若是不信,可去衙门看看记录。”

    这下吕公也想起来了,还真是那个来沛县的路上遇到的强人。

    一个人就斩杀十余山贼,真的强悍的让人害怕。没想到现在摇身一变,居然成了做生意的。

    敬酒,互相认识。然后就是聊天说废话。

    无论是哪个时代里,看脸都是第一位的。

    那些嘴里说着我看重人品,不在乎外表什么的。除非对方非常有钱有势,否则的话肯定是在胡扯。

    喜欢美好的事物这是人的天性,谁也没办法更改。

    之前见面的时候,王霄满身血渍,杀气冲天。更兼满脸的络腮胡子与灰尘,形象方面在姐妹俩眼中绝对是害怕而不是花痴。

    至于现在,服饰华美,气宇轩昂的让女人一看就心口小鹿乱撞。

    秦朝制度森严,什么样的级别穿什么样的衣服。这种华服王霄与吕公这样没有足够名爵的人是没资格穿的。擅自穿了还要受罚才是。

    而且祖龙向来严厉击商,勒石琅琊台刻下了上农除末四个大字,对于天下商人进行了无差别的打击。

    不过这里是远离关中的关东地界,大秦一统天下也有了些年头。

    曾经让人惊惧的强秦也逐渐衰弱下来,法家制定的诸多严苛制度也已经越来越松散了。

    当然了,现在祖龙还在,最起码面子上还没人敢于直接跳脚。大家都是私底下做些违禁的事情,没人举报那就没事。

    王霄谈吐风趣,总能找到话题,说话又好听。再加上卖相出众,家资颇丰。自然而然的就吸引到了吕雉的注意力。

    至于吕素,很是害羞。因为她总感觉王霄的目光中满身侵略性。

    一顿饭吃的大家都很满意,王霄走的时候吕家人也是一路送到了门口。

    至于吕雉谈钱的时候说银两,跳舞的时候穿金丝衣什么的让人发笑的奇葩事情,就当做没看到好了。

    随后的日子里,馍馍与羊汤的生意越做越大,甚至已经是发展到了周边的郡县。

    松软可口的馍馍,添加了面条的羊汤在这个饮食文化极为匮乏的时代里,非常受欢迎。

    重阳宴之前,王霄找到刘邦给了他一笔款子,一万多钱的样子。

    “刘季兄弟,这次你去谷城县开新铺,千万别怕花钱,只要能打开门路,花多少钱都无所谓。”

    看着眼前已经亢奋难耐,恨不得扑上装满钱币大车的刘邦。王霄微笑着拿出了一枚金饼递过去“这些时日里兄弟也是幸苦了,到了那边好生享乐一番就是。”

    “好兄弟!某真是没看错你。”

    王霄只感觉眼前一花,手中的金饼就没了踪迹。那边刘邦已经是跳上了马车“兄弟放心,事情包在我身上了。”

    看着刘邦带着几个人护卫马车远去,王霄面上的笑容更盛。

    以刘邦的性格来说,这笔钱估计都会花费在谷城县的各种销金场内。最后店铺没开成,也会厚着脸皮找理由回来。

    对于王霄来说,这都不算事。

    这原本就是王霄故意送刘邦远走的,错开这趟时间不给他去参加重阳宴的机会。

    刘邦区区亭长,就算是有一帮好兄弟帮忙,可凭什么能异军突起横扫天下。还不是他老丈人有钱,出了巨资赞助他作为第一桶金,有了起步的基础。

    之后吕后垂帘,吕家气焰滔天。根源就在于当年起兵的时候他们可是重要的投资人。

    断了刘邦与吕家的联系,那他就没机会发掘第一桶金出头。

    王霄背手而立,目光看向西边“祖龙,我做够多的了。”

    重阳宴上,王霄依旧表现出众,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大家都夸赞他年轻有为,是少有的少年英杰。

    没了刘邦的捣乱,王霄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吕公对他也是非常满意。

    宴会结束,吕公找来王霄说话。

    他也没那么多的客套,直接开口就说“我有意嫁女于你,不知意下如何?”

    王霄松了口气,认真点头“素素姑娘端庄大方,我心甚喜。”

    “哎?”吕公愣了“不是素素,是吕雉啊。”

    王霄抹了把脸“难道我一直以来的意思没能表述清楚?我看上的一直都是殷素素...不是是吕素啊。”

    房间外传来了跌倒的声响,不用多问也知道,这是有人在外面偷听受到了刺激。

    王霄与吕公起身过去,就看到吕雉在吕素的搀扶下跌跌撞撞的离去。

    “吕公,在下仰慕的是吕素姑娘,还望吕公成全。”

    吕公还能说什么呢,他虽然想要把身为长姐的吕雉先嫁出去,可王霄看不上也没办法。

    不过如此优秀的年轻人能招来为婿,本来就是一件好事情。无论是大女儿还是小女儿,对他来说区别不是很大。

    别以为吕公是什么好人。

    在这个时代来说,商人那是属于人人喊打的类型。至于原因,则是因为他们为了赚钱可以毫无底线。

    他想招王霄为婿,看中的自然是王霄能帮忙赚钱。馍馍配羊汤的生意拉出去,换来的是大量的钱财。

    “此事老夫应下了。”吕公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又说了一番礼仪上的事情,讨论了一下继续将馍馍羊汤生意向外扩张的计划,王霄这才告辞离开。

    不得不说,吕雉的确也是漂亮的。而且她的身份可是大名鼎鼎的吕后。

    只是王霄早就过了见一个就想一个的年纪,他这次来心中只有许愿人吕素一个。

    如此一个楚楚可人,又痴心一片的女子,还是由他来拯救命运好了。

    王霄离去的时候,房檐阴影下的一个窈窕身影默默的看着他。

    紧紧捏着拳头,仿佛是下定了什么决心。

    这时代礼仪虽然不像是儒家昌盛之后那样繁琐,可同样并不简单。

    想要婚嫁,自然不可能办个证就当结束。

    各种正规的礼仪走下来,同样需要消耗大量时间。

    别的不说,全套走下来直到进洞房,没有几个月的功夫那是想都别想。

    然而,仅仅一个月之后刘邦就从丰县回来了。

    “朝廷命我送徭役去咸阳,丰县之事只能停下来了。”

    眼袋发黑,明显是酒se过度的刘邦站着脚步都有些晃悠“原本事情都已经做的差不多了,可突然来了这么一档子事情,我这也是没办法了。”

    对于满口胡言的刘邦,王霄是一点都不信任。

    什么事情做的差不多了,完全就是胡扯。刘邦一到丰县就投身于拯救知心大姐姐的事业之中,整日里饮酒作乐不知今夕是何年。

    如果不是沛县过去的人找到他说有朝廷安排的事情,那刘邦不把钱花完是绝对不会回来的。

    “既然如此,那我也随刘兄一到如何。”心中自有打算的王霄笑着开口说“久闻咸阳繁华,阿房宫冠绝天下。我也很想去看一看。”

    在王霄看来,这次吕素可就没了悄悄化妆跟随的理由。安心等在沛县这里比哪儿都安全。

    至于王霄这次出去,他是有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兄弟既然有这个兴趣,那就同去。”看着王霄没有追究那些开店钱款的意思,刘邦当即大喜应了下来、

    有王霄这个出手阔绰的家伙随行,老地痞刘邦已经是笑的合不拢嘴。

    就这么着,王霄带上东西赶着马车,与刘邦一起押解徭役民夫前往咸阳城。

    他们前脚刚走,后脚这边就跟上了一辆马车。

    在王霄看来会好好在沛县待着等他的吕素,硬生生的被她姐姐给拉上,一路追了上来。

    “我哪儿不好,你居然看不上我?!”

    后世把戚夫人做成了人彘的吕雉,此时已经是气的咬碎银牙。

第三百二十六章 聪明的女人 (为书友不爱评论加更)

    秦朝是法家的天下,律法森严。

    课定期限去服徭役,那时间到了人没到,或者到的人少了,那都是要掉脑袋的。

    所以这一路上刘邦也是一反之前的地痞作风,严格任事督促行走,生怕被定罪。

    服徭役的路肯定是幸苦的,不过好在这次有大财主王霄同行。

    花钱毫不手软的王霄,一路上非常大方。吃喝住行都是按照条件来最好的,甚至谁走不动了还能上马车上坐一会。

    至于刘邦,出了吆喝之外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坐在马车上享受。

    在王霄看来,这次沛县的事情之前就已经安排好了。路上也就不会再遇上女扮男装的吕素被打劫的事情出现。

    然后,他就在一处小树林边上看到了一群山贼在劫掠一辆马车。

    “至于吗,这强大的修正力量。”王霄看着那两个女扮男装,被山贼利刃吓的瑟瑟发抖的身影,抬手捂住了脸。

    所谓女扮男装看不出来的,那都是胡扯。

    不说脸了,单单是那么显著的特征难道真没人能看得出来?

    也不想想真有那么强壮胸肌男人的,身体得魁梧到什么样子去。像是这样弱不禁风的小白脸,那是断然没有的。

    扫了眼身边一副看热闹神色的刘邦,王霄轻叹口气。

    他之前特意支开刘邦,就是不想他跟吕雉有什么交集,然后有了发动的本钱。

    现在看来,刘邦遇上吕雉那几乎是天注定无法拒绝的事情。

    别的先放下,先救人再说。

    王霄摸了下弓箭,然后又放下了。随后他拔出铁剑,跳下了马车。

    秦国的青铜技术已经是巅峰状态,所以关中与秦军用的兵器都是青铜器。

    不过在关东六国这里,却是铁器为主,所以王霄用的也是铁剑。

    看到这么一大帮人过来,山贼们也是有些惊惧。不过看到只有王霄一个人拎剑冲过来,顿时又感觉自己被小瞧了。

    虽然咱们人数不多,虽然你们人多势众。可你一个人冲过来,也太瞧不起人了吧。

    与后世不同,秦汉时期那是真正的全民皆兵。只要是男丁,必然是接受过军事训练,家中备有刀枪弓箭。

    所以山贼们看到这么多的徭役队伍出现,他们的内心是非常害怕的。

    这也是为何秦汉时期,中原能把草原部落们按在地上摩擦。能轻易打通西域,打的西域各国哭着喊着叫爸爸的原因所在。

    一直到后来转为募兵制度,在儒家的强势压制下导致尚武的中原之人逐渐远离了兵器,这才有了一场场的败仗与耻辱。

    如果把金兵送到秦汉时代,让他们一路南下直扑中原。估计还没过黄河,人就被杀光了。

    因为一路上无论是郡县乡镇村,只要是男丁那都是有着悍勇血气的兵丁。一路打下来那是多少人也不够杀的。

    看到王霄一个人过来,后方那些人都在看热闹。原本准备逃走的山贼们顿时来了勇气。

    十多个人呼喝着,举着各种兵器就围了上来。

    历经诸多世界的王霄,很清楚的知道一件事情。那就是面对山贼的时候绝对不可有怜悯之心。

    当山贼的,没有一个会是好人。

    对这些人手下留情,那就是给了他们继续作恶,糟蹋残害更多无辜之人的机会。

    剑光飞舞,鲜血四溅。

    王霄出手狠辣无情,短短几个呼吸之间所有的山贼就全部倒在了血泊之中。

    刘邦看到这一幕,震惊于王霄强悍的同时,心中也是惊讶于他下手如此狠辣。

    “你们怎么在这儿。”解决了山贼,王霄走到马车前看着姐妹俩。

    “是姐姐拉我来的。”吕素双手抚膝,垂下眼睑不敢与王霄对视。

    反倒是吕雉胆子很大,恨恨的瞪着王霄“你凭什么不喜欢我?”

    一句话就把王霄给问住了。

    如此彪悍的女人,他还真是第一次遇到。

    难怪历史上能临朝称制,差点取刘氏而代之。

    王霄有些郁闷于吕雉的好爽直接,这个时候刘邦过来了。

    作为一个老地痞,刘邦的眼力劲自然是毋庸置疑。他一眼就看出来马车里的两个男装之人都是女扮男装。

    那个畏畏缩缩的他看不上眼,反倒是昂首挺胸,凤目含煞的吕雉让他眼前一亮。

    这分明就是一匹性子爆裂的胭脂马,而刘邦就好这一口。

    等到刘邦上前口花花的时候,王霄的念头也迅速发生了转变。

    他之前是不想太过麻烦,所以对于吕雉的示好表示婉拒。

    没想到这却是激发了吕雉的逆反心里,铁了心的要拿下他。

    而现在的话,王霄心说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吕后嘛。皇后太后什么的我见得多了。

    自己不在乎那是自己的事情,可当刘邦想要窥视,王霄就不干了。

    “刘兄,那边的民夫还都等着你呢。”

    王霄准备把刘邦给支开“还劳烦刘兄帮忙去查看一下那些贼人,看看是否有什么收获。”

    山贼抢了东西就要花销。

    身上穿着绫罗绸缎,挂着各种玉佩,拿着各种上好的兵器,揣着大量的钱财财货那都是常有的事情。

    刘邦好美人,可他更好钱财。

    听了王霄的话,当即转身跑去在山贼们的身上摸来摸去。

    “吕姑娘,你的心意我已经知道了。等我回到沛县,定当向吕公求亲。现在你带着你妹妹赶紧的回去。”

    王霄下了决心,大不了姐妹俩一起娶了,多大点事儿。

    原本他以为这件事情就到此为止了,这姐妹俩肯定是高高兴兴的回到沛县等着自己回来。

    可让王霄没想到的是,吕雉却是一脸疑惑的看着他。

    “你怎么变的这么快?肯定有阴谋,你是想甩掉我们姐妹,在咸阳找个勋贵家的女儿对不对?”

    吕雉的疑心病很重,王霄突然转变态度让她感觉这是在忽悠自己。

    毕竟这个时代商人的地位低下,各个阶层都是看不起。商人的女儿,自然不用多说。

    而王霄本事很大,武艺更是超群。若是有了机会赚取军功,扶摇直上那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像是王霄这样的青年才俊,正是咸阳城内那些家家都有许多女儿的勋贵们最喜欢的女婿人选。

    王霄是真的被逗乐了,他没想到吕雉居然会这么幽默。

    “我这人言出必行,一口唾沫一口钉。我用易小川的祖先名义发誓。”

    “姐姐。”善解人意的吕素小声的劝说着吕雉。毕竟这个时代可是极为看重誓言的,尤其是这种拿先祖发誓的誓言更是如此。

    在吕素看来,既然王霄已经应允了,那就回家等着他回来就是。

    可吕雉却是不这么看。她拉着自己妹妹的手说“你年纪小,你不懂。他这样的人,到了咸阳只要有机会立马就会一飞冲天。到时候被那些勋贵家的女儿一勾搭,可就不记得咱们姐妹了。”

    科举这东西是在隋唐时代才出现了。

    在那之前,秦汉时代真正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军功名爵位制度。

    简单来说就是,你想要出头,只要有军功就行。

    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只讲军功,只要战场上获得一颗首级就能晋升爵位。有了爵位就会有田地,仆人,宅邸,权势,颜如玉。

    吕雉可是亲眼看到王霄的本事有多强。哪怕是十余个强悍的山贼在他面前也不过是砍瓜切菜般就能被搞定。

    只要是有了赚取军功的机会,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真到了那个时候,谁还会记得乡下的商贾之女啊。

    “我不管。”吕雉拉住妹妹的手“我们就跟着你,你到哪儿我们就去哪儿。”

    此时王霄除了笑之外,还能说什么呢。

    队伍继续前行,只不过是多了一辆马车。

    从山贼们的身上摸到不少好东西的刘邦,一直不停的瞄着马车。

    虽然年岁不小了,可刘邦的野心却是越来越大。

    他可没想过做一辈子的地痞无赖,他也想要过好日子。

    得知吕雉的身份,刘邦的心里就有了一个无法抑制的年头。

    因为他知道,自己想要翻身,希望就放在了这个女人的身上。

    原因很简单,这个女人的家里很有钱。

    可想要得到这个女人,身边这个强悍至极的王霄就是最大的拦路虎。

    作为一个地痞,可别指望他能有什么良心。只要利益足够大,什么事情他都敢干。

    队伍继续前行,而且速度很快。因为要赶时间到咸阳城去参加各种浩大的工程。延误了工期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然后,他们来到了一处发生了瘟疫的村落。

    “全部后退,都离远点。”王霄大声招呼众人离开。

    眼前的这座村落已经完全成了人间地狱,到处都是倒伏在地的尸骸。

    少数还活着的人,颤抖着手想要哀求救助,可王霄他们却是没有一个敢于上前。

    这可是瘟疫,染上了就要完蛋的瘟疫。

    王霄的抵抗力很强,可也不想给自己找麻烦。

    至于治病救人什么的,他看了眼村子里的情况就知道已经来不及了。

    等他冒着风险查出病因,然后再去想办法搜集药材配置药物,然后后期治理什么的这里的人早就成枯骨了。

    不是他不想帮忙,而是帮不了。

    中医的疗效其实是不错的,可问题在于见效慢。除非王霄能立刻回去找来针对性的药物,否则绝对治不了。

    “走吧,绕路走。”王霄让所有人都用布帛捂住口鼻,还用随身携带的石灰粉撒在周边消毒。之后遗憾的摇头离开。

    这里肯定不会是流感,否则的话易小川不可能差点死在这里。

    以王霄目测估计,很有可能是流行性出血热。这种病症他配药就得半个月以上。

    远远的绕道离开,并且给所有人都来了一次消毒之后,他们继续走上了前往咸阳城的旅途。

第三百二十七章 来,干了这坛上路酒

    “应该就是这儿了。”

    来到一处戒备森严,严格询问是否去过发生瘟疫村落的镇子里。王霄在街上看到了唯一的一家酒肆。

    刘邦带着民夫们去了安置的地方,王霄则是带着吕素姐妹走进了酒肆之中。

    “你们这儿,有没有叫高要的庖丁?”

    看原剧情的时候看到提出番茄炒蛋,王霄就是笑的合不拢嘴。

    就算是穿越者会做这道菜,也知道这道菜。可问题在于番茄这玩意是南美洲原产物啊大哥。这时代里哪来的番茄炒蛋可以吃。

    “本店的庖丁的确是叫高要。”

    王霄掏出两枚秦半两扔过去“去跟他说,有故人来访。”

    等到披头散发的高要过来的时候,看到王霄眼睛都瞪直了。

    “小川~~~”

    一个名字都被喊的百转千回,哀怨流长。眼泪都下来的高要直接向着王霄扑了过来。

    王霄拉着吕素姐妹的手,快速避开。

    高要身上到处都是污渍,乱糟糟的头发上有虫子出没。身上散发着恶臭的气味,天知道他做的饭菜怎么会有人吃的。

    这样的形象扑过来,王霄也不敢接触。

    “许愿系统还真是够强大的。”王霄心中暗想“已经彻底取代了易小川的身份,系统甚至能把熟悉的人脑海之中的印象认知都给改了。这份本事神仙也比不上。”

    “小川,你怎么了。”高要不解,为何王霄要避开他。

    “什么废话都别说了,你跟我走。”王霄拉着吕素姐妹出了店门,招呼高要跟着来。

    出了镇子来到外面一处小河的河滩上,王霄示意高要下去洗澡“我给你准备了皂角和毛巾,赶紧的把自己打理干净。”

    王霄看着身边背身捂着眼睛的吕素,心中感慨“哥们好不容易才让妹子多开了瘟疫的威胁,可别被你这一身的细菌给感染了。”

    其实之前在村落外的时候,以王霄的医术来说的话,若是真心想要救援的话,说不定还是能救活几个的。

    可他实在是不敢让吕素暴露在危险之中。

    吕雉是因为王霄有着光明的前途,所以拉着他不放手。

    可吕素的话,却是一个决定喜欢就绝对不会改变的姑娘。

    在她看来,既然与王霄有了婚约,那就一定是要同生死的。

    王霄要是去救人,吕素肯定会跟着。到时候染上了瘟疫,王霄也不敢说百分百能救,因为这玩意是看体质与抵抗力的。

    从未想过做一个圣母的王霄,自然是选择了离开。

    “小川~~~”

    高要那弯弯腔调的呼喊,让王霄感觉头皮发麻。

    把换洗的衣物与皂角毛巾驱虫药什么的都仍在一旁,王霄拉着姐妹俩就走“给你一刻钟的时间收拾干净,我回来要是还这样,那我可就走了啊。”

    一刻钟之后,王霄回到河畔看到高要已经换上了新衣服,却是在收拾自己脱下来的旧衣服。

    王霄上去就是一脚,将高要踹开之后,拿出火镰把那堆衣服给点燃了。

    “小川,这究竟是哪儿,咱们这是怎么了。”

    吃了几个月苦头的高要,突然见到熟悉的人实在是兴奋坏了。

    好在被王霄接连折腾后,他总算是稍稍的安顿下来。

    “你知道项少龙吗?不知道?不知道就算了。”

    “这里是秦朝,我们穿越了时空来到了两千年前的平行世界。你也别想着回去的事情了,咱们回不去了。”

    王霄上前拍着目瞪口呆的高要肩膀“别想那么多了,既来之则安之,好好在这个时代过日子吧。”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高要都懵了,傻傻的说了半天也难以接受。

    难以接受也得接受,反正王霄是没办法送他回去的。

    之所以来这里找他帮他,也是出于大家都是现代人,能拉一把算一把的同乡之谊。

    他要是接受不了,那王霄也只好随他去了。

    高要哭哭啼啼的伤心半天,这才勉强接受了王霄的说法。

    至于独自离开什么的,高要到是没有这个心思。毕竟他对这个时代并不了解,除了知道一些名人之外就是两眼一抹黑。

    这段时间在镇子上做庖丁,已经是被折腾的够呛。看王霄现在的样子,肯定是比自己混的好。当然是要跟着他走了。

    队伍里多了个人,刘邦的目光愈发闪烁起来。

    高要与吕家姐妹的身份不好解决。因为就要入函谷关了。没有传与符,是绝对进不去的。

    “兄弟别担心,这事情我有办法。”刘邦笑呵呵的过来安慰“只要把身份都安排成来服徭役的民夫就行。等到了咸阳城里,再花钱赎买徭役即可。”

    高要连连点头,说兄弟你真聪明。

    而王霄,则是深深的看着刘邦,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有些事情一定要考虑清楚才能做。千万别把所有人都当做是傻瓜。”

    前往关中的路上,有民夫想要趁着夜色逃跑。却是被耳聪目明的王霄提前发现抓了回来。

    祖龙大兴土木。阿房宫,始皇陵,长城,十二金人什么的各种大型项目连绵不绝,将天下人力使用到了极致。

    在没有机械的时代里,这些大型工程都是依靠人命去建造起来的。

    服徭役这种事情,死亡率极高。很多人都是去了就再也没能回乡。

    在这种畏惧面前,逃跑也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至于花钱赎买徭役什么的,花费的钱额非常高,普通百姓之家哪里能掏得起。

    骂骂咧咧的刘邦加强了看管,然后不断驱赶着民夫们前往函谷关。

    过了函谷关就是关中,这里才是大秦的大本营。

    秦王扫六合,依仗的就是生活再关中的这些赳赳老秦。

    商君推行的军功名爵制度,把老秦打造成了一个可怕的战争机器。哪怕是祖龙,也没办法让这台机器停下来。

    所以祖龙只能是北上攻打匈奴与东胡,南下开拓南越。为的就是给那些一统天下之后找不到对手的老秦们寻找新的目标。

    这么做的结果,自然就是让老秦的力量被天南海北的大大分散了。

    关东六国遗族的暗中抵制与捣乱,使得大秦不得不分兵驻扎各处郡县。

    再加上北边的长城与南边的南越,威震天下的秦兵被稀释了。

    以祖龙的威望来说,他如果能多活几十年,等到老人离开新人成长,说不定就能消化掉一切。

    可他在最关键的时候病死了。

    天下群雄并起的时候,秦兵以自己强大的战斗力几乎彻底打垮了群雄。

    可在最关键的时候,大秦的主力军团与长城军团,却是在巨鹿之战中遇上了开挂的项羽。

    破釜沉舟之下,秦军主力彻底完蛋。就连据守函谷关以护关中都做不到。

    煌煌大秦,最终只能是二世而亡。

    想着这一切,王霄的心情就有些复杂。看向笑呵呵好似人畜无害,没事就想要去撩拨一下吕雉的刘邦,目光也是愈发复杂起来。

    “不作死,就不会死啊。”

    咸阳城,天下间最繁华的一座城池。

    来到这里,除了王霄之外众人都有一种乡巴佬进城的感觉。哪怕是高要,也是兴致匆匆的想要弄些好东西当做古董。

    “诸位兄弟。”来到安置徭役民夫的馆舍里,刘邦弄来了些酒水请大家喝酒“明天大家就要各奔东西,今天咱们不醉无归。来来来,盛饮。”

    王霄端起酒碗嗅了嗅,露出一抹古怪的笑容。

    “果然是个人物,下定决心就是干,难怪你能成功。只是,为何要招惹我啊。”

    酒水里被下了药,而且肯定是刘邦干的。

    水浒传世界里的西门大官人,能够察觉出孙二娘下药了,那是因为他自己家里就是开药行的。

    自从得到了医术之后,王霄在这方面也是从未停下。不同的世界里他也是在钻研着自己的医术,也尝过许多的药材。

    刘邦的下的药,在他的眼中那就是秃子头顶上的虱子。

    “这酒的味道怎么这么怪啊。”高要作为厨师,也是喝出了些不对劲来。

    刘邦哈哈笑着解释“土酒嘛,都是这个味道。等咱们以后有钱了喝美酒,那就没怪味了。”

    看着不时瞟向自己的刘邦,王霄微微一笑就将碗中酒水饮下。

    直到此刻,刘邦才算是重重的松了口气。

    他的计划其实并不复杂,无非是药翻了王霄等人,然后送去服徭役。

    反正王霄他们入函谷关的时候填写的都是民夫。等到被抓走,本事在高强面对大秦兵马也没有丝毫反抗之力,不是死在刀剑之下,就是死在服徭役的时候。

    至于他自己,当然是带着王霄的金饼与吕家的姐妹俩回到沛县去逍遥过日子了。

    刘邦是个地痞呀,对他来说坑人害人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天色将亮未亮的时候,刘邦起身换好衣服准备出门。

    可打开门的时候,却是愕然看到王霄坐在院子里,一脸悠闲的看着他,手中还抱着一坛酒水。

    “刘家兄弟,你这是要去哪儿。”

    额头冒汗的刘邦嘿嘿尬笑着“起夜,起夜。”

    “兄弟。”王霄拎着酒坛走了过来,面上笑容很是灿烂“我这人讲究有恩必报。既然晚上你请我喝了酒,那我也请你喝坛酒。来,干了这坛上路酒。”

    “不,不用了。我现在不想喝酒。”

    王霄抬手捏住他的下巴,一拉一捏就打开了嘴巴。

    抬手将酒水直接灌进他的嘴里“我跟你说过的呀,别把人都当傻瓜,为什么就是不听呢?希望你能活着完成徭役回来,到时候我再请你喝酒。”

    等到惊恐欲绝的刘邦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已经是身处于官奴营中。

    “你就是刘邦?你同乡用你换了一个叫范喜良的人。现在走吧,去长城服徭役。”

第三百二十八章 阿房宫

    “这里有些盘缠,你们带着回乡好好过日子。”

    咸阳城外,王霄将一个装满了秦半两的包裹递给范喜良“好好活着,这才是最重要的。”

    “兄之恩情,弟无以为报。”范喜良拉着他那姜姓媳妇跪下行大礼“请受弟一拜。”

    王霄坦然受礼,挥了挥手说“行了,走吧。”

    看着一步三回头,满脸感激之色的范喜良夫妇,王霄心中感慨“这下可就没哭倒长城的故事了。”

    长城,在儒家的形容之中是用来防御的。

    可实际上在战国时代里,长城是出击北方胡虏的出发地。

    战国七雄之中,除韩国之外最弱的燕国弟弟,就是依托长城不断向北打东胡,拓地千里。向东打诸胡,拓地数千里。

    全民皆兵的时代里,尚武的华夏那真的是打遍天下无敌手。

    被军功名爵制度绑架的大秦,需要有能获取军功的对手。祖龙将目标放在了北方的诸胡的身上。

    他征发众多民夫修筑长城,可不是为了抵抗那些被打蒙了的诸胡,而是作为北上出击的出发地。

    王霄把刘邦卖去修长城,没有丝毫的心理负担。

    毕竟是刘邦自己先起的歹念,想要人财兼收。被王霄识破了再反制,那是没有丝毫问题。

    至于他能不能从长城上活着回来,那就不是王霄需要去考虑的事情了。

    “走吧,咱们来领略一番咸阳城的美景。”

    王霄带着吕家姐妹在长安城外踏青,至于高要则是在城内新买的宅邸里忙活着开店的准备工作。

    虽说这次带了不少的钱过来,可总不能坐吃山空,生意还是要做的。

    太阳的余晖渐渐消散在天际,晚霞染红了大半个天空。

    漫步在田间地头,入目所见树林成荫,漂亮的田野一眼望不到尽头。

    “这里可真是漂亮。”秦汉时代再到隋唐,一直都把关中作为根据地来经营。甚至认为单纯凭借关中就能对抗关东各处。

    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这个时代的关中极为肥沃。绝非后世之中过度开垦过度砍伐之后的那种景象。

    甚至于,这个时代的黄河也不是传统印象之中的浑浊不堪,泥浆满手。而是清澈见人,碧波千里。

    这个时代黄河并不叫黄河,而是叫做大河。

    要一直到唐末水土流失无法遏制,这里才真正失去了曾经的光彩。

    “今天晚上就在这里野营,明天去渭水上泛舟如何。”王霄也喜欢旅游,不过不是那些绿茶们空间所写的爱好旅游的那种旅游。

    他是真正的喜欢到处走走,到处看看,最好还能拍照留念的那种喜欢。

    比起什么都不懂的吕素来说,吕雉明显知道的更多“这里晚上不安全吧。”

    附近的树林里看着鸟语花香的,可到了晚上有野兽靠近那就惨了。

    王霄信心满满的拍着胸脯“放心,有我在这里,什么样的野兽来了都没用。”

    从渭水里弄了条大鱼出来,王霄展现手艺请这姐妹俩吃了顿美味鱼汤。

    不过晚上的时候却是有点抓瞎,因为姐妹俩都在,她们俩个占了一个帐篷,反倒是让王霄不好去钻。

    “失误了,应该只带一个来的。”

    身为撩妹达人的王霄,居然会犯这种错误实在是不应该。他决定这次回去要好好的再温习一遍渣男手册。

    帐篷只有一个,王霄不好去跟人家姐妹俩去抢。只好拿着石灰粉与雄黄在四周撒了一圈,然后抱着铁剑坐在火堆旁数星星。

    一个晚上他都在期盼着有猛兽前来捣乱,那样的话他就有理由去帐篷里安抚受到惊吓的姐妹俩。

    可惜林子里各种嚎叫声都有,却是一个敢于过来的都没见到。

    心情郁闷的王霄苦熬到了天亮,打着哈欠带着姐妹俩去渭水上泛舟。

    玩了一天,心情不佳的回到了城里。

    随着全天下都被平定,大秦的贵族们也是在迅速堕落。

    他们期盼恢复古制,能够得到食邑与封国。可惜祖龙却是压根就没给他们机会,直接将全国都改成了郡县制。

    面对强势的祖龙,没人敢于在他活着的时候反对。

    后来大秦二世而亡,很大程度是因为那些军功贵族们出工不出力。

    至于现在,他们没有了对手也不敢反对祖龙,那就只好醉生梦死的享受了。

    来自赵地的歌姬,来自齐鲁的儒生,来自燕国的烈酒,来自楚国的美食,来自三晋的各种精巧玩意都是备受追捧。

    扫平六国的时候,关东各地的财富大都被搜集到了关中一带。此时的咸阳城,就是这个时代里最为繁华,财富最为集中的地方。

    “怎么样,东西都弄好了?”

    回到城内的王霄找到高要,询问他的进展如何。

    累的满头大汗的高要翻着白眼“你带漂亮妹子出去玩,把我留下来干活。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良心?作价几何?

    王霄耸耸肩“你要是有妹子愿意陪你出去玩,我也可以留下来干活。有吗?”

    高要的脸顿时就黑了。

    他对这个世界两眼一抹黑,除了会做菜之外什么都不会。哪里来的妹子啊。

    “行了,咱哥俩谁跟谁啊。咱们联手赚大钱,到时候什么样的妹子都会来找你谈心的。”

    “我想和妹子斗地主行不行?”

    “三人地主,还是四人地主?”

    咸阳城实际上并不算是一座真正的城池,因为城内大部分的面积都是宫殿。

    除了宫殿之外就是武库,仓廒,各种衙门以及贵族们的聚集地。真正留给普通百姓们居住的地方是很少的。

    按照大秦的律法,做生意是要集中起来,不能随便开店。这些被集中起来做生意的地方,就叫做市。

    作为天下财富的聚集之地,想要在咸阳城内极为繁华热闹的地方弄一块门面,那可是相当不容易的事情。

    王霄花费了数十金的巨款,才在城内面积最小的一块市内,买下了一间比起直通式小卖部大不了多少的店门。

    “这里太小了,桌子都摆不下几张。”高要对这里很不满意,认为这么小的铺面能赚个屁的钱。他和妹子斗地主的大业,不知道要等到哪一年去了。

    “你对自己没信心?”王霄拼命的给他灌毒鸡汤“你可是大厨高要,你的厨艺在这个时代里那就是横扫天下。店面小怎么,小才能展现出你的本事来。我相信你,你一定可以的。”

    王霄的话一说完,高要的腰杆都挺直了“没错,我要让这些公元前的土包子们见识一下什么叫做八大菜系!”

    看到高要热情似火的投入到店面装饰,器械安装上去。给他人灌下毒鸡汤的王霄神清气爽的带着想要帮忙的吕素跑了。

    他准备带吕素去阿房宫看看,游玩一番。若是晚上城门关闭之前赶不回来,那就只好在野外露宿一宿。

    为了能有足够的精力偕美同游,王霄还特意带上了一把韭菜准备烤着吃。

    只是,这边刚上马车,那边吕雉就拉住了马缰绳。

    “你不是说帮忙收拾店铺的吗?”王霄之前给她安排了个活计想要支开她,没想到吕雉比高大厨要聪明的多。

    “你要带我妹妹去干什么?”

    “不干,就是出城去转转。”

    看着自己爬上马车的吕雉,王霄呲了呲牙花,感觉自己选错目标了。

    比起细声细语,让干啥就干啥的吕素来说,明显生活经验更多的吕雉才是应该最先拿下的母老虎。

    王霄悄然多拿了一顶帐篷扔上马车,车轮滚滚的出城往西南方向驶去。

    从西周开始,大大小小的国都都是集中在这一片并不算大的地方。简单来说,就是龙首原的周边,渭河灞河等八水环绕的地方。

    咸阳城正南一点点的地方,实际上就是后世汉长安城的所在地。

    汉长安城向东南方向走,就是隋大兴城与唐长安城,同时也是明西安所在地。

    而如果是从汉长安城向西过皂河的话,那里就是阿旁宫。

    从阿旁宫再往西南方向走,在沣河的两岸对立着的,就是西周的丰京与镐京。

    可以说在这片并不算大的地方,凝聚了从西周到盛唐数千年的历史。

    王霄不是来考古的,他的本意是来撩妹,促膝长谈的。

    所以丰京镐京什么的,他是没兴趣过去看。至于汉唐的长安城,现在还是农田村舍军营府库什么的。那就更没兴趣了。

    关中的道路修建的非常好,地面又硬又直还很长。

    ...呸!就是路修的好,非常好的那种路!

    马车转悠着来到了皂河边上,隔着河看向对岸那巍峨壮丽,堪比大半个咸阳城的阿房宫。

    阿房宫与万里长城,秦始皇陵还有秦直道并称秦始皇四大工程。

    别说是在这个时代里了,哪怕是在千年之后也是吊打世界毫无压力。

    阿房宫的面积极大,据说有十几二十平方公里。是世界上最大的宫殿建筑群。

    后世的这个宫那个殿的,在阿房宫的面前都是弟弟。

    具体的位置是在龙首原的西边,处在北起渭河,南至秦岭的这条轴线的最高处。

    这座气势恢宏的建筑群,带给王霄的第一映像就是,覆压三百余里,隔离天日。

    很高,很大。

    一眼看过去就像是一艘无比庞大的歼星舰停在了那边。

    “萧何,你可真能吹。”

    站在河畔的王霄眺望对岸“我走过那么多的地方,见过那么多的建筑。只有这里才能真正称得上那句,非壮丽无以重威!”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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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32110/ 第一时间欣赏万千世界许愿系统最新章节! 作者:上善若无水所写的《万千世界许愿系统》为转载作品,万千世界许愿系统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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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千世界许愿系统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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