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一十九章 我反贼也
乱世之中人心崩塌,这个时候就是妖魔鬼怪横行之时。
而闻香教就是其中之一。
这个名字的由来,是其创始人自称曾救一狐,狐自断其尾赠之,闻之有异香。所以就叫闻香教。
当此乱世,闻香教蛊惑百姓乘乱起事,所做之恶行比起流寇溃兵来说,也是不逞多让。
至于说白莲教,那就更是王霄的老朋友了。
当初在水浒传世界里,王霄就曾经剿灭过他们。
这白莲教,可是职业造反的。
无论是闻香教还是白莲教,本质都是通过神神怪怪的东西去忽悠百姓。
这种东西在后世那种大家都上过学的信息爆炸时代里,自然没什么用处。
可此时此刻,大明的百姓们大都愚昧无知。
外加天灾人祸横行,很是自然就会被愚弄,从而跟随野心家们起事。
不过虽然他们忽悠起来的百姓们人数很多,可战斗力却是极差。
毕竟是一群从未接受过任何训练,并且没有甲胄兵器,只是拿着菜刀粪叉作为武器的百姓,当然不是职业军队的对手。
之前盘踞在这段大运河附近的教徒足有近十万人之多,可却是被几千新军轻松击溃。
看着眼前众多的俘虏,王霄知道普通的宣讲起效太慢。
而且日后若是有人再以鬼神之说来鼓动,必然还会引起这些有过前科的百姓摇摆不定。
所以,王霄决定从他们被忽悠的地方下手。
脚踩轩辕剑飘在众多教徒的头顶上,王霄双手指天高呼“苍天在上...叽里呱啦...”
说的都是一连串的大废话,大致的意思就是在说‘苍天老子,你儿子请你帮忙给我装个比。’
之后就是乌云盖顶,狂风呼啸,电闪雷鸣最终倾盆大雨呼啸而下。
现场演绎了神迹的王霄,此时在这些信徒百姓们的眼中,那就是真的神明降世。
很多百姓加入闻香教与白莲教,很大程度上都是被这绵延无绝期的旱灾给坑的。
现在王霄召唤来了倾盆大雨,看着豆大的雨滴打落在干裂的大地上,无数百姓们喜极而泣。
终于是下雨了。
有了水,农田里才能长出农作物来。
有了水,他们才能种出粮食来养活自己和家人。
当雨水落地的那一瞬间,教徒们立马就将闻香教和白莲教全都抛诸脑后。
说的再天花乱坠,也没有这实实在在的雨水来的有用。
后面的事情就不需要王霄去费心了。
自然会有宣讲员去进行宣传,有政务学堂的毕业生去安排分田分地家家落户的事情。
留下部分兵马剿匪,留下一批民夫们带着粮食救济当地百姓。
南征大军再度启程南下。
“孔家那边,早早就和鞑虏暗通款曲,不配为圣人后裔。”
出发之前,王霄拿着一摞书信仍在崇祯的桌子上“去把他们都干掉。”
崇祯吓了一跳“祖爷爷,那可是衍圣公一脉...”
“什么衍圣公,天下百姓供养他们多少年了,整个曲阜的百姓都是他们家的家奴!”
王霄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干脆利落的就将桌子拍成了碎块“孔子自己都说了,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他们都多少代了?早该斩了。”
崇祯小声的嘀咕“这是孟子说的。”
“嗯?”
“祖爷爷。”崇祯急忙摆手“孔家乃是天下读书人的圣地,若是贸然动了刀兵,必然会引起动荡啊。”
“该动荡的早就动荡了。”王霄冷笑“什么读书人,为祸大明的就是你说的这些读书人!”
崇祯毕竟是从小就接受儒家熏陶,说什么都不敢真的去灭了衍圣公。
王霄干脆一瞪眼“你要是还想玩独尊儒术的那一套,我立马回京立你儿子为新帝。”
等到王霄离去之后,崇祯用力的挠着头,郁闷至极。
“皇爷。”
看着王霄离开船舱,之前一直低眉顺眼做雕塑状的王承恩,这才前行几步过来。
“无论如何,不可恶了章皇帝啊。”
王承恩对崇祯忠心耿耿,这话也的确是在帮忙。
以王霄所展现出来的实力来说,真要是不听话,他回去立太子为新帝并非不可能。
别的不说,那呼风呼雨召唤雷霆的神威,真要是拿出来用的话,普天之下哪支兵马敢于正面对抗?
而且王霄能飞天遁地,本身还是一位剑神。
他要是上了火气,直接冲进来一通剑气纵横之下,谁也扛不住。
王承恩是害怕崇祯犯了倔脾气,要和王霄硬顶,那真的是毫无意义。
“伴伴。”
崇祯苦笑一声,伸手指着被王霄给拍成了碎块的木桌“你当朕是傻子呢,怎么可能会忤逆祖爷爷。”
这可是皇帝用的御案,都是最为结实的紫檀木打造。
王霄一巴掌下去,整个桌子都成了碎块,这要是打在人的身上...
王承恩想了想,再度献计“皇爷,可废除衍圣公之封号。再将那些孔家之人都迁徙到安东行省去。找个海边小岛,安置他们即可。”
崇祯仔细想了想“若是祖爷爷怪罪...”
“章皇帝并非嗜鲨之人...”王承恩顿了顿,这话说的他自己都不相信“其实最主要的就是废除衍圣公的封号。”
崇祯缓缓点头“可。”
一标新军冲入曲阜县内,释放农奴分了孔家的田地。
整个曲阜的良田,都被孔家给占了。
现在被分田,自然是不干。当即就带着家丁族人来打杀。
炮声隆隆,火铳轰鸣声中,孔家迅速瓦解。
封号被废除,大宅被封。所有孔家人都被装上船,直接出海送到了济州岛上去。
谁来了就跪谁的孔家,终于是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之中。
与二百年前朱棣的靖难大军不同,王霄和崇祯带来的靖难大军,几乎都没打过什么像样的大战。
路过曲阜之后继续南下,随后在徐州之地收服了黄得功。
黄得功是真正的抗鞑英豪,与鞑虏血战到底,最终怒斥刘良佐的招降,拔刀自刎以殉大明。
对于这样的人,王霄还是很看重的。整编之后,就将其编入了新军之中。
而之所以能如此轻松的收服黄得功,首先在于崇祯可是做了快二十年的正派皇帝,大义的名分在他这里。
至于打击士绅,分田分宅什么的对武将的影响不大。
再有就是,王霄一路上都在呼风唤雨,召唤来倾盆大雨缓解干旱的大地。
黄得功亲眼看到这一幕之后,毫不犹豫的就归顺了。
随后大军继续南下,两淮一带的有一个投降鞑虏的叛逆刘泽清想要归顺,却是被王霄直接拒绝。
大军开过去直接打垮了刘泽清所部,而其本人也是在逃亡途中死于乱军刀下。
随后靖难大军进抵扬州城下。
驻守扬州城的是应天府兵部尚书史可法。
大明采用两京制,顺天府和应天府各自有一套班子。
之前李自成攻陷京城的消息传来,这边急急忙忙的就要拥立新君。
然后崇祯没死,反倒是反杀关外的消息传来,在震惊于不敢置信之下,江南这边一片混乱。
不过随着一份份在江南士绅看来,要把他们逼上死路的圣旨传来,他们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宣布崇祯已经死了,现在这个是假的冒牌货,然后拥立福王在应天府登基称帝。
史可法看不惯这些,干脆渡江到扬州城远离那争斗激烈的应天府。
现在真皇帝来了,史可法也没有犹豫。
直接脱下官服,身穿囚衣带着扬州城内的大小官佐们到大营前请罪。
“不过是个读书读傻了的书呆子罢了。”
王霄没让崇祯接待史可法,而是直接做出了安排“让他去安东行省做事,等日后赶走了红毛鬼,再让他去弯弯做事。”
史可法的风骨自然是没有问题,可能力却是有问题。
为了对付流寇,居然给鞑虏送粮草,这事真的是说不过去。
至于其他的诸多方面,也实在是不好详说。
简单来说就是,与那些‘贼来我死’便是的文官们,区别不大。
不过有鉴于其风评,还是让其去地方上好好看看真正的民生是如何的才好。
说到此时的扬州,最出名的其实并非是那什么马,而是富甲天下的大盐商们。
大明朝的盐商,那就是奸商的代名词。
他们不但坑朝廷的盐税,还坑买盐的百姓们。
各地的盐,除了士绅富豪之家能用得上高价的精盐之外,百姓们买到的都是掺杂了砂石的要命盐。
他们操纵盐价,上游坑那些辛苦煮盐的盐丁,中游坑朝廷的税款,下游坑那些要吃盐过日子的百姓。
这样的一群人,毫无其实际存在意义。
盐商们对于社会没有丝毫贡献,有的都是反作用力。
所以当城内的众多盐商们,拿着大把的银子来报效皇帝的时候,王霄让崇祯派兵入城,按着发放盐引的名单去抄家。
抓到的人全都送给锦衣卫,因为锦衣卫拷问的手段,可比李自成的拷饷强的多。
不仅仅是这些盐商,从扬州知府到下边的小吏,一个都不能拉下。
仅仅只是半个多月的查抄,就从盐商们家中抄出来数以千万两的财货。
而面对那些被盐商们养着的读书人的跪门高呼盐商无罪,王霄给出的回应只有一句话。
“我反贼也。”
第一千三百二十章 新靖难之役 (下)
《史记.楚世家》有载,楚武王三十五年,楚伐随。
随曰‘我无罪。’楚曰‘我蛮夷也。’
春秋时期打仗,都讲究一个师出有名。
楚国打随国的时候,并没有出兵的大义名分。
所以随国说我没罪,你凭什么来讨伐我。
而楚国给出的神回复,则是‘我是蛮夷,不讲究你们诸夏这个。我就是不要脸,怎么了?’
在后世的网络上,这故事成为了经典的网络玩笑。暗指强词夺理,不要脸面。
大明的读书人说盐商无罪,因为没有去查询罪证就直接抓人抄家。
虽然全天下人都知道盐商是个什么样的存在,就像是所有人都知道饿了要吃饭一样简单。
可这事儿没能摆在明面上,因为明面上的盐商是在为朝廷做事。
王霄甚至懒得去审问什么罪证,上来就是直接抓人抄家,这下就击中了那些被盐商们养着的读书人的G点。
“祖爷爷,外面的那些读书人还在堵着行宫。”
比起王霄来说,崇祯还是比较看重这些读书人的。
毕竟是从小在这种读书人身份最高的环境下长大,一时半会还改不过来。
“哦。”
王霄躺在院落之中的摇椅上,闭着眼睛晒太阳“围攻皇帝行宫,按照大明律该怎么处置?”
崇祯心头一惊,急忙解释说“祖爷爷,那些士子们并非围攻行宫,只是在申诉而已。”
他可是很清楚这位祖爷爷的性子,那是真的头铁,才不会在乎你是什么个身份,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这要是按照新大明律上的大不敬来治罪,外面那几百号士子都得人头落地!
王霄睁开眼睛,目光睥睨的看着崇祯“我教你几年了?”
“三年了。”
“你也知道三年了?”
王霄干脆起身,抬手就给崇祯后脑勺一巴掌“这三年你都学的什么玩意?教了你这么久的为君之道,你怎么还跟个笨蛋一样。”
“是不是打算三年又三年,就是头铁顶着降智光环想要坑我?”
崇祯急忙行礼“祖爷爷息怒。”
“做皇帝一定要懂得审时度势。”
王霄一脸的恨铁不成钢“什么叫做审时度势?最简单的解释就是,你得站在绝大多数人的这一边,这样才会得到最大的支持。”
“你是来打靖难之役的,是来再造大明的。你已经确定要以天下百姓为根基,那就只要是对百姓有利的事情,就要坚定不移的去做下去。谁敢出头阻拦,管他是什么士子还是戏子的,
统统都是乃伊组特!”
“做皇帝笨成你这样的,也是少见。”
王霄叹了口气,重新躺回摇椅上“这是最后一次,再有看不清楚形式的事儿,我立马去立你儿子做皇帝,然后好好教导他。至于你,去做太上皇享清福去吧。”
崇祯被吓的干脆跪下了,直接抱着王霄的大腿喊“祖爷爷息怒,再也不敢了,真的是再也不敢了。”
“这些被盐商们养着的士子,骨头是最软的。”
王霄抬腿把崇祯踢开“流寇来了他们打好包裹就逃跑,鞑虏来了他们立马就会跪下喊主子天命所归。可为什么他们敢在你这里闹事?嗯?”
崇祯想了想说“因为大明不以言入罪...”
“煞笔。”
王霄都懒得去看他“大明这么多代的皇帝之中,只有土木堡战神能和你相提并论,在蠢这方面。”
“是因为他们知道你不敢动刀!”
“为什么不敢动刀?因为这二百年来,那些腐儒们编制了一张大网,将皇帝牢牢的捆在了网里面。”
“让你再打一遍靖难之役,让你打碎一切再造大明,就是为了撕裂这张网!”
王霄向着侍立在不远处的陈圆圆招手“士子也是大明的子民,大明律也得管得到他们。把外面那些蠢货都送锦衣卫那边去,让锦衣卫好好审问他们,究竟是为何要为奸商张目。”
接过陈圆圆送上来的茶水,喝上一口之后看向还在发呆的崇祯“还不去做事,是等着让我请你吃饭?”
崇祯急匆匆的离去之后,王霄招招手让陈圆圆过来。
抬手将她揽入怀中“我见过那么多的皇帝,这个是最笨也是最傻的。”
陈圆圆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只能是轻轻的嗯了一声。
“早上喝了热粥火气大。”
王霄抬手拍了拍陈圆圆的秀发“吹一曲萧声来降降火。”
陈圆圆惊讶的抬头看着天色“在这里?”
此处是扬州城内最大的一户盐商的园子,亭台楼阁假山花圃,极具江南园林之钟秀韵味。
只不过现在这个时节,称得上是天寒地冻呐。
“没事。”王霄自信的笑着“我火气大,你忍着点。”
事实证明,那些被盐商们所供养的士子们,在锦衣卫的面前,其胆量并不比鸡鸭强上多少。
被关进锦衣卫的临时诏狱之中,没几天的功夫就全都拉胯了。
一旦被剥去了其身上有着众多特权的读书人光环,他们甚至远远比不上那些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普通百姓。
王霄最终还是给了崇祯一份面子,这些士子们并没有被直接处置掉,而是被送去港口装上船,随着大明的船队去往各处海岛上,去教化那些当地的土著们。
至于会不会被岛上的土著们给当做晚餐给烤了,那就不是王霄需要去关心的事情了。
在扬州城里耽搁了些许时间,等到大军开始渡江南下的时候,时间已经快到正旦节。
“知不知道,当年成祖是怎么过江的?”
“知道,是应天府水师归顺,成祖爷爷得以顺利渡江。”
站在长江岸边的码头上,王霄伸手指着眼前浩浩荡荡的船队说“打仗的时候就建船队,安定下来了就烧宝船图纸。除了三宝太监之外,就没有人真正的重视过江河湖海。”
“几千年了,难道就没有人想过,去大海的那边看一看?”
愈发小心谨慎的崇祯,仔细想了想才开口说“大海波涛万里,无边无际实在是难以抵达彼岸。”
“哼。”
王霄冷笑“三宝太监是怎么行万里海路,还带回来了麒麟的?禁海的理由千千万,说到底还是为了一个利字。”
转身直视崇祯“大明南边来了那么多的弗朗基人,红毛人。他们就是横行万里大海来到这边。至于他们为什么不怕死,那是因为有足够的利益在眼前吊着。”
“你知道海外的疆土有多大吗?你不知道!自从三宝太监死后,你们全都成了井底之蛙。”
“刘大夏该死,天灭奸贼!”
崇祯沉默不语,心说刘大夏烧宝船图纸的时候,你怎么不从景陵里出来的。现在人都化成骨头了,说这些又有什么用。
“等到天下太平之后,你要立刻集中力量建造海船,培训水手。然后出海去占地。”
看着崇祯没有回应,王霄干脆直说“是不是觉得海外蛮荒之地,花费钱粮人力物力的跑去,纯粹是吃力不讨好?”
“所以说你们是井底之蛙。就没想过若是之前大明有着大量的海外沃土,之前天下各处灾荒不断的时候,可以把那些流民们都送到海外去安置。他们开垦田地的物产,还能反哺本土。
“现在西方之人已经开始满世界的占地盘了,大明绝对不能再继续沉睡下去。”
“等这边的事情结束了,我就亲自带你飞一趟,好好看看海外之地究竟是蛮荒之地,还是肥沃的沃土!”
定下了这件事情之后,王霄带着崇祯上船,随船队浩浩荡荡的渡过大江,准备靖难之役的最后一击。
二百多年前,朱棣在孤军深入极端不利的情况下被堵在了大江北岸。
而这个时候,江对岸的水师却是突然投降了。
之前的天堑瞬间成了通途,大江顺利过江成功完成最后一击。
此时此刻,相似的一幕再次出现。
船队横渡大江的时候,对面的水师也开了过来。
原本以为将会有一场水上恶战,可没想到对面的水师却是来投降的。
军心士气立马爆棚,所有人都欢呼雀跃表示天佑大明。
王霄却是很清楚的知道,对面的水师之所以选择投降,那是因为应天府内部争斗太厉害,根本就无人去管水师。
几个月都没有粮饷,只能是驾船去大江上打鱼养家糊口。
这种情况下,还指望这些水师将士们去卖命死战?
中午几盘花生米啊,能醉成这样。
大明的军士们是非常淳朴的。
给钱粮的时候,谁都打不过他们。
不给钱粮的时候,他们谁都打不过。
大军过江,兵临应天府城下。
“如此宏伟巨城,想要破城恐怕不容易。”
从未来到江南的崇祯,在渡过最初的亢奋之后,逐渐冷静下来。准备请王霄出手,把应天府那惊人的城墙给切开。
“破什么城?”
王霄耻笑一声“就城里面的那些臭番薯烂鸟蛋的,一个时辰之内肯定出来投降。”
“不会吧。”
崇祯惊讶不已“锦衣卫报告说,城内军士壮丁数以十万。储备的钱粮物资足以用上大半年。还有这天下最坚固的应天府城墙,怎么可能...”
他的话没说完就说不下去了,因为那边厚重的应天府城门,居然缓缓打开了。
王霄乐的抹眼泪“果然是一群软蛋,特么的跟历史上鞑虏来了的时候一模一样。洪武大帝耗费无数建造起来的城墙,还不如拆了去盖房子!”
第一千三百二十一章 江南事
当年朱元璋进占应天府的时候,询问朱升自己该以何种战略夺天下。
朱升给出的意见是‘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
江南这地方,用这种策略是最为合适的。
而朱元璋,也是借此成功驱逐鞑虏,夺取天下。
按说老祖宗都已经打了样了,可此时江南的这些家伙们,却是一样都没有遵守。
高筑墙就不用多说了,应天府的城墙那是全天下最为坚固的。
哪怕是后世鬼子也是用上了现代化的火炮才能轰开。
可如此坚固的城墙,他们根本就是不用,直接就是打开城门选择投降。
再坚固的城墙,也挡不住人心的崩溃,完全就成了摆设。
广积粮,在这个时代那就成了个笑话。
朱元璋时期,江南一带的确是开发成熟的鱼米之乡。
可问题在于,二百多年来受到海贸的刺激,江南这里原本的良田,已经逐渐转为去耕种棉花桑树等等经济作物。
这些经济作物可以卖出大量的钱财来,可却是没有粮食。
以往江南都是从湖广江西等地买粮食,那句俗话怎么说的来着‘湖广熟,天下足。’
之前湖广的粮食能够满足江南的需求,可现在湖广也有天灾,而且江北几乎都被张献忠给占据了。
再加上湖广之地的百姓们,在士绅的残酷剥削下也是民不聊生,粮食根本就不够用。
江南各地缺粮,百姓们蜂起揭竿。
福王为了收拢民心,之前就调派存粮去赈济灾民。
当然了,按照旧大明朝廷的习惯,这些粮食经过层层伸手之后,十石粮食之中估计只有一石能落入百姓的手中。
而且就算是这一石粮食,基本上也都是陈粮或者夹杂了各种杂质的玩意。
这样百姓们非但没能得到救济,反倒是愈发怨恨江南的这个伪朝廷。
而最后一个缓称王就更可笑了。
当地士绅们迫不及待的推福王上位,之后更是宣布崇祯是假的,所有的分田释奴取消贱籍什么的圣旨全都是假的。
不但失去了大义的名分,更是彻底站在了那些想要摆脱桎梏,期待着美好生活的百姓们的对立面。
这些百姓可不仅仅指的是耕田种地的农民。
应天府里的百工,乃至于秦淮河上的妹子,戴环保色帽子的工作人员,码头上抗包的苦力,城墙上守城的卫所兵,被强征起来的民夫等等都是属于其中。
皇帝亲征渡江的消息传来,应天府里早就乱了套。
百工们消极怠工,期盼着守军打败仗。
秦淮河上的妹子和工作人员,还在做着那些去照顾生意的中上层人士的思想工作。
码头上抗包的苦力,甚至早早的就驾船投奔王师。
卫所兵和民夫们目光诡异,不停地打量着各级军将们。
这种情况下,单单依靠大臣勋贵士绅们,怎么可能守得住。
历史上鞑虏南下的时候,他们就毫不犹豫的跪下了。
现在来的是正牌的皇帝,还不是孤身一人,是带着大军过来的皇帝。
所以最终的投降,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应天府的皇宫,原本是填湖而建。
这些年来因为没有钱养护,实际上已经是破败不堪。
福王登基之后,的确是整顿了一下,可也就是刷刷漆什么的从外面看着好看些。
当王霄背着手走进这座皇宫的时候,心中也是感慨不已“当年这里新建的时候,是多么富丽堂皇,威武霸气。真是可惜了。”
跟着一旁的崇祯,却没太多的心思放在皇宫之中。
他小声的询问“祖爷爷,伪帝该如何处置?”
福王是被拥立的皇帝,实际上手中根本就没有什么权势。
江南的大权基本上都掌握在了东林党的手中,而这些东林党则是以士绅为主。
这些人,也是反对投降最为激烈的。
不过福王得到了勋贵们的支持,所以才能压制东林党,打开城门出城请罪。
当然了,勋贵们之所以支持投降,那是因为他们很清楚的知道,手下的卫所兵和民夫壮丁们,都是密谋起事开城门接应王师。
这个时候还不懂得什么叫做识时务者为俊杰,那就真的得全家一起上路了。
“毕竟是主动降了的。”
王霄顿住脚步“废其爵位,送至海外孤岛上做个土王就是了。”
“嗯。”崇祯也不太想对宗室下杀手,哪怕福王是伪帝。
“宗室的事情也都照此办理。”
王霄继续吩咐“既然废除了所有人的贱籍,宗室这边也一样。以后所有宗室都去自谋生路,爵位只有一代人。想要出人头地,那就出海去抢地盘去。海外的世界那么大,随便他们去称
王称霸。”
宗室一向是封建王朝的固疾。
占据着儒家倡导的天地君亲师里的亲字,哪怕是为了面子,皇帝也得供养他们。
而王朝存在的时间越长,宗室繁衍的数量也就越多,带来的沉重负担也就越大。
像是二百多年的大明,现在据说有记载的宗室就高达近百万之多。
这些人全都严格按照规定发放俸禄的话,朝堂财政能直接破产。
实际上到了崇祯年间,宗室的俸禄已经逐渐停发,全靠他们自己去谋生路。
上层的那些王爷们还好,各个在封地都是土皇帝。
可下层那些宗室,比起寻常百姓来说也好不到哪里去。甚至明末造反的队伍之中,都有大量的朱明宗室参与其中。
王霄的意思是,把这群理论上可以讨要欠薪的宗室,都送到海外去开拓土地去。
打下来的地盘,名义上是大明所辖,可内里却是允许他们自己开发。
崇祯再问“那城中的勋贵...”
“什么勋贵。”
一说到应天府的勋贵,王霄就气不打一处来。
大明百姓们养了他们二百多年,他们的祖先也的的确确是驱逐鞑虏的英雄。
可历史上这些家伙的表现,简直就是令人作呕。
鞑虏还没过江呢,他们就急不可耐的跑去投降。
之后被废除一切,所有家产也全都被抢走。除了留下了条小命之外,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如此耻辱的表现,不但对不起供养他们锦衣玉食的百姓,也让他们那些驱逐鞑虏的祖先抬不起头来。
“所有勋贵,全部废除爵位。”
王霄干脆利落的处置掉这些寄生虫“家产查抄。除了历年俸禄之数外,多余的全部没收。田产也是如此,按照他们家的人口数,每人可分二十亩田地,足够养活他们自己了。”
“对了。”王霄想了想跟着嘱咐“从今往后,大明再无世袭之爵位。所有爵位全都改为荣誉爵位。投胎投的好这种事情,要彻底断绝掉。”
他也知道这种事情在他离开之后,崇祯死了之后估计就会被逐渐荒废掉。
因为人的天性就是如此,理所当然的要照顾自己人。
可明知道如此,事情也得这么做。
就像是陈胜吴广在大泽乡高喊‘王侯将相宁有种’一样,得给这个世界后人一个遵循祖训的基础。
“是。”
说实话,崇祯是不太赞同的。
因为他可是有好几个孩子,估计以后还会有更多。
他也想要照顾自己的子孙后代啊。
不过此时当着王霄的面,自然是什么都不好多说。
停顿了一下,崇祯接着说“应天府的大臣们...”
“这个需要区别对待。”
“马士英这样的,可以留用。阮大铖那样的,抄家送他上路。”
在许多野史之中,马士英被辱骂为乱国奸贼。
可实际上此人坚定抵抗鞑虏入侵,辗转各地不停与鞑虏激战。
最后负伤被俘不肯投降,被鞑虏剥皮填草身殉大明。
这样一位深具气节的大臣,居然被污蔑为奸臣阉党,儒家的笔杆子真是颠倒黑白,无所不用其极。
而阮大铖则是东林党的领袖之一,他却是在应天府主动提议投降鞑虏。
后世儒家笔杆子却称赞他写诗写的好,文采斐然。对其为人气节,却是用春秋笔法一笔带过。
明末真的是一个妖魔鬼怪辈出的时期。
“出兵护卫宣传队和政务队去江南各地,分田分房废除奴籍。各地士绅,尤其是东林党的那些,一个都不能放过。烧了东林书院,要把东林党彻底铲除。”
东林党的大本营就是在江南。
他们一开始的时候,只是一群小年轻聚集在一起畅谈大明该走向何方的民社。
后来随着影响力逐渐扩大,那些真正的大佬们加入其中,将其当做对抗皇帝的工具。
到了现在,东林党已经成为了江南各地士绅们的代言人。
因为掌握着笔杆子和宣传渠道,在江南有着巨大的影响力。
其影响力,甚至大到了可以聚集百姓围攻衙门,事后居然还能被人称赞为‘为民请命’的程度。
至于原因,是因为衙门想要对士绅加税。
他们这个为民请命的民,自然不是被读书人蔑称的泥腿子了。
“你把东林党里面那些名气最大的都给挑选出来,组成一个使团派他们去长安见李自成。”
王霄对待流寇也是分人的,像是张献忠等人,属于要剿灭的一类。
而李自成这样的,真要跟他开战必然会导致大量的伤亡与混乱。
哪怕王霄亲自动手干掉了李自成也是一样,因为历史上李自成死了之后,他的大顺军依旧是和鞑虏激战了数十年。
所以,王霄准备让李自成走人,去西边开拓新的生存空间。
至于那些东林党人,则是搂草打兔子。
“你给李自成写一封秘信,让他把整个使团都一起带走。就说这些读书人,都是送给他的。”
第一千三百二十二章 糖衣留下,炮弹扔回去
比起与大头巾们斗智斗勇来说,王霄更喜欢简单直接的战场上决胜负。
因为战场上你的敌人明确,只要想方设法的打倒对手就行。
然而与在大明生根发芽二百余年,甚至占据着华夏大地千多年话语权的大头巾们明争暗斗的时候,却是让他很是不爽。
这些大头巾们都是玩阴的。
自从到行宫外哭诉的士子们,被装上船送去海外蛮夷之地后,察觉到这一招没用了的大头巾们,迅速由明转暗开始搞阴搓搓的事儿。
像是贴无头帖,花钱雇小孩子们沿街唱饱含深意的童谣什么的,这些都是基操。
更有甚者,直接收买下乡清查田亩,分田的工作队。
收买不了的就直接勾搭山贼围鲨,让后让山贼们把锅给抗走。
家里有田的读书人们,暗中在各处勾栏之中勾结,写书写帖子明里暗里的泼脏水,甚至在书贴之中隐晦的表示,当年天启帝的皇子病亡,或许与信王府有关。试图从法理上,动摇崇祯
的大义名分。
花费巨资买通应天府皇宫内的太监们,试图给王霄或者崇祯,也来个不慎落水,又或者是暴病身亡。
依靠着掌握了几百年的话语权,鼓动欺骗目不识丁的百姓们与工作队对抗。
甚至还有得知王霄身边有顾眉与陈圆圆的,就干脆去把几个名满江南的妹子们,都给凑齐了送过来。
可以说只有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出来的事儿。
面对着这些阴私勾当,王霄倒是没有直接操刀子就去砍。
他找来了崇祯,将锦衣卫,工作队,军中各方面收集起来的信息都交代给他看清楚。
然后问他“说说吧,遇上这些事情,你准备怎么应对。别让我失望。”
崇祯深吸口气,心中仔细考虑了一番王霄的一贯行事作风。
思考了一会之后,他才拿出了自己的应对意见。
“祖爷爷,先说应天府内这几天冒出来的那些无头帖。”
崇祯此时的感觉,与后世那些学生们参加大考的时候一般无二,真的是紧张不已,一考定终身。
“此事当有锦衣卫出面处置,夜晚在城内各处设伏,抓获那些出来贴字帖的以大不敬论罪。”
王霄在椅子上坐下“大晚上出来贴纸条的,当然不会是那些大头巾,他们都在勾栏里面。那些贴纸条的都是被人花钱雇来的,甚至目不识丁,根本不知道自己贴的是个什么玩意。该如
何处置啊?”
崇祯犹豫了,就像是大考的时候遇上了琢磨不透的要命题,开始努力想办法。
王霄这边一盏茶都喝完了,崇祯还没有给出答案,他就干脆直接指点。
“先在城内认真宣传,挨家挨户的上门宣传此事,让所有人都知道,张贴这种诽谤圣躬的书贴,乃是大不敬之罪。还要在城门口安排宣讲,让外地入城的人也明明白白的知道。”
“同时告知所有人,你定下了一个时间,比如说十天之后。十天之后一旦还有人张贴无头字帖而被抓,那就不是不教而诛了。”
崇祯眼神一亮,连连点头“若是还有人顶风冒险,必然是毫无良知之辈。交由锦衣卫严加审讯,务必将其背后之人全都抓出来。”
王霄伸手点了点桌子“下一个,童谣。”
崇祯回应“此事简单,可与挨家挨户宣讲无头字帖一并进行。告诫各家各户,十天之后再有孩童传唱诽谤童谣,必当论罪。”
“你这个,有两点需要修改。”
王霄用手指敲了敲一旁的书桌“第一点,告知各家各户,孩童不入罪。可只要被抓到,罪责全都落在孩童的父母身上。子不教,父之过。让他们想清楚,为了那么点钱,去冒这么大的
风险究竟值不值得。”
“第二点,许多孩童是被乞丐所控制的可怜人,所以你要在城内彻底将那些乞丐们全都拿下。”
“仔细审问,乞丐之中有罪该死的就直接鲨了。罪不至死的就发配矿山,无期劳作。没罪的就送去乡下分田分地,以后好好过日子。尤其重要的一点就是...”
王霄的目光之中流露出丝丝寒意“那些拍花子的,全都送给锦衣卫的大师傅们处理。”
“是。”
崇祯点头应声,觉得不愧是祖爷爷,的确是比自己周详的多的多。
“至于那些乞丐孩童,能知道自己家在哪儿的,就想办法送回家去。不知道的,就是收入幼读学堂好生学习,他们长大之后会是你最为忠诚的支持者。”
“下一个,查田工作队的事儿。”
说到这个事情,崇祯的信心立马就上来了。
那种感觉,就像是大考的时候遇上了送分题。
“每支工作队里,都有锦衣卫的暗子。可以通过他们确定是否有人被收买,之后按律定罪就是。”
“若是有谁围杀工作队,每个工作队动辄数百上千人之多,还有军士护卫,必然不可能做得天衣无缝。无论是谁,只要查出来就派遣大军过去。”
听了崇祯的回答,王霄微微点头“不错,不过也要记得一点,锦衣卫的暗子也不全都是忠贞不二。与其用暗子,不如正大光明的告知所有人,只要谁能举报某某和士绅同谋操纵查田分
田,事情查实之后可得士绅一半家财作为奖励。”
“好,这个最好不过。”
锦衣卫的暗子也是可以收买的,他们的信息不见得全都是真的。
可想要收买几个人容易,但是想要收买一整个工作队上千人,那就是笑话了。
到时候为了得到奖金,所有人都会瞪大眼睛仔细观察别人,谁敢在这种情况下伸手?
“至于江南各地的匪患。”
王霄考虑了一下说“这些土匪们盘踞山林,多与当地士绅互相勾结,恶事做尽。对待这样的人,就要如同寒风一样冷冽无情。左右新军现在也没仗打,分片发包安排各支兵马负责一府
之地,彻底剿灭那些无恶不作的土匪。为了鼓励士气,可以允诺贼人手中缴获的财货,都作为奖金。”
“如此甚好。”
“那些在勾栏画舫里,说是你害死了你哥哥孩子的读书人,你准备如何处置?”
崇祯猛然愤怒起来。
“该鲨!”
“这倒不至于。”王霄摆摆手“大明不以言论罪,他们也说的很是隐晦。这样吧,让锦衣卫去查查他们屁股是不是干净,但凡是有一点违法之事,哪怕是在画舫里吹箫没给钱被告了也
行。”
“到时候全都抓起来,送到矿山去锻炼身体。”
“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百无一用的废物书生们,真的是浪费资源和粮食的废物。送他们去健身,这是为了他们好。”
崇祯听的连连点头‘不愧是祖爷爷,这才是真正的大帝手段。’
“皇宫里被收买的,想让你我不慎落水的人怎么办?”
“那些人,按照规矩处置就是。”
崇祯说的规矩,就是宫里的规矩。这种人一般都是交给诏狱里的大师傅们练刀工。
哪怕是最轻的处置,也是得杖毙。
“糊涂。”
王霄干脆的呵斥崇祯“分不清楚主次!”
“重要的是这些被收买的人吗?他们只是小喽啰,是工具人。真正重要的,是要查找出是谁收买的他们!”
“可以让锦衣卫在审讯的时候,告诉他们只要说出收买他们的人,那就可以免死。”
这话一说,崇祯大惊“祖爷爷,弑君之罪岂可免死?丹书铁券,免死金牌也不行啊。”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王霄慢悠悠的开口说“可以把他们送去矿山劳作,遇赦不赦。”
崇祯松了口气,这么一来其实没什么两样。
“抓到那些幕后主使,不需要多说什么废话,直接按照新大明律处置就是。”
任何一个封建朝代里,弑君都是顶级重罪。
这种罪过,甚至就连可以免罪的丹书铁券都没办法拯救。
一旦被抓到,那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一家人都得整整齐齐的。
“煽动百姓的事情,重要的是在于宣传,要让百姓们都知道,工作队是去给他们分田落户,分牲畜种子粮食的。”
“要树立典型,让百姓们看到是真的给他们分田地。要告知他们,跟着士绅走对抗工作队的事情,是要被取消分田资格的。”
王霄笑着说“咱们华夏的百姓们,对于土地有着难以割舍的深爱。只要真的把田地分到他们的手上,立马就会把之前欺骗他们的士绅给踩在脚下。谁敢拦着他们分田,绝对不会有好下
场。”
“祖爷爷说的对。”
崇祯的面色古怪起来,看着像是在强行忍着笑。
“祖爷爷,那些士绅们进献给您老人家风尘女子,实在是可恶至极。我现在就去把那些女子都给赶走。”
王霄目光睥睨的看着他“嗯?”
“你懂个屁!”
“有句古话说的好,敌人打过来糖衣炮弹的时候,要把糖衣剥下来吃掉。”
王霄正气凛然的说“那几个可怜人,就是士绅们妄图打倒我的糖衣。我要剥下...呸!我收留她们就是对士绅们的最大反击,让他们偷鸡不成还得蚀把米。”
看着眼前浑身上下仿佛散发着正义之光的王霄,崇祯面无表情的连连点头“祖爷爷说的太对了。这样的糖衣,祖爷爷还要不要?若是想要,可去秦淮...哎呦呦~~~”
崇祯调侃的话未说完,就被王霄扭着耳朵给拉到了外面。
“既然你这么空闲,有时间来跟我说笑。”
王霄放出飞剑,拉着崇祯踩了上去“那就带你去看看,外面的世界究竟是个什么样子!”
第一千三百二十三章 天予不取,说不过去
“这就是大象啊。”
换了一身清爽麻布袍子的崇祯,看着远处一群正在水塘里打滚的大象,目光惊奇宛如好奇宝宝。
王霄疑惑询问“你见过?”
“没见过活的,不过宫中有奇物志图册,上面就有大象的画册。”
王霄恍然点头,表示理解。
这里是安南某处密林边缘地带,经过一天的飞行,王霄带着崇祯一路来到了外出看世界的第一站。
御剑飞行的速度,并没有想象之中的那么夸张。
其飞行速度,大概与老式螺旋桨飞机差不多。
之所以花费一天时间才到这里,那是因为途中休息吃饭,顺道看了看沿途不少地方的民生环境。甚至王霄还顺手解决掉了一处正在劫掠商旅的土匪山寨。
至于寒冷的风,王霄的护体真气外放,可以完全隔绝。
除了崇祯有些晕机,全程都是蹲坐在剑身上不敢动弹之外,路上并没有什么危险发生。
“走吧。”
王霄招呼崇祯上路“咱们不是来旅游看大象戏水的,带你来安南,是为了让你看看大明放弃的究竟是一块多么好的地盘。”
看着迈步走向不远处田野的王霄,楞了一会的崇祯,小声的嘀咕着“放弃安南,这可是祖爷爷你下的令啊。”
大明立国的时候,可不仅仅是收复了北方,出击蒙兀那么简单。
初生的大明锐意进取,不断开拓生存空间,南下收复了失去多年的象郡等地,也就是现在的安南了。
不过到了宣宗年间,这位被朱棣亲自选中的好圣孙,在大头巾们的蛊惑之下,以投入远大于支出为由,选择的放弃这片土地。
虽然王霄曾经做过朱瞻基,可看到这一段的时候,却依旧是被气的要脑溢血。
当初他在大明风华的世界里,可是干脆的把整个中南都给扫荡干净。
而且还持续多年的狠狠教训孙若微与胡善祥,作为对其他世界朱瞻基的惩罚。
叫你放弃地盘,老子自己给自己戴帽子!气死你!
走出树林,旁边就是茂密的良田。
看着眼前肥沃的土地,崇祯的目光之中满是惊讶之色。
“这里土地肥沃,一年两收是基操,甚至一年收三次粮食都是常有的事情。越是往南边去,收获的粮食就越多。”
心情不大好的王霄,为崇祯做着科普“移民几百万过来,将这片沃土充分开发出来。别的不敢多说,养活小半个江南没有问题。”
崇祯深吸口气,面色一正。
“祖爷爷当初必然是被奸臣所蒙蔽,才会误信谗言放弃此地。不孝子孙日后定当收复失地,以偿祖爷爷之憾。”
王霄打量着崇祯半天,然后笑了起来。
“行,这几年没白教你。都懂得什么叫做睁着眼睛说瞎话了,这可是做皇帝的基本修养。”
“不仅仅是这里,再往南边整个大地都是非常适合种植粮食与各种农作物。若是大明早早的就占据这片沃土,哪里还会有缺少粮食的事情。”
王霄深吸口气“至于说太祖定下的不征之国...你现在是打碎旧大明的反贼,之前旧大明的一切都可以全都打碎了从来。”
“祖爷爷说的是。”
崇祯连连点头“回去之后就安排讨伐事宜。”
“文人不可信,他们说的话也不要听。拿下来之后直接分府县,然后大规模移民过来,将这边永远纳入治下。”
王霄微笑着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好干,做的好以后历史书上必然有你的一席之地。说不得还能比肩秦皇汉武。”
崇祯小心陪着笑容“祖爷爷乃仙人转世,不知可否传授不孝子孙些许仙家法术?”
王霄神色古怪的打量着崇祯“你想修仙?”
“还请祖爷爷成全。”
“这事真不行。”
王霄干脆的摇头“不是我不想帮你,而是你已经身为人间帝王了,若是再修仙获得绵长寿命,对世上其他人来说,太过不公。”
“这世界上,唯有死亡是最为公平的事情。”
崇祯现在是皇帝了,而且可预见的将来也会推动大明加入大航海时代。
若是他修仙了修个几百乃至成千上万年的寿命,那这世间其他人就只剩下绝望了。
说白了,没人愿意自己的脑袋上有个至尊无上的皇帝!
“走吧。”
王霄扔出飞剑“带你把这边各处都转悠一遍,好好看看这里的土地是多么的肥沃。”
崇祯自然是非常失落,毕竟只要是皇帝,就没有不想长生不老的。
从始皇帝到汉武大帝,再到天可汗莫不如此。
因为他们舍不得手中的权势与地位,舍不得繁华的世界。
可就像是王霄说的那样,一个长生不老的皇帝,对于其他人来说就是噩梦一般的存在。
崇祯不敢明着说些什么,可心中自然是非常不满‘饱汉不知饿汉饥...’
此时安南这边也在打仗,而且打了许多年。
南北双方分别投靠了红毛马车夫与弗朗基葡萄,用装备火枪接受西式训练的军队互相殴打对方。
王霄御剑飞的高度不高,一边飞行一边为崇祯做介绍。
“看到地上那些黑土层了没,那些都是露天煤矿。煤可是好东西,开启工业化时代的浪潮全靠它了。这里是鸿基,靠近海边可以修建港口...”
“这就是安南国的长城,北边几度南下都被挡在了这里...”
“看下边的那些良田,难道你就不动心吗?”
转悠了一圈安南,之后又去了占城国“高产的稻米占城稻,就是从这里引进的。经过一代代的培育,才逐渐形成现在的高产粮食。说来你或许不相信,老祖宗们当年培育稻子的时候,
那稻子又短又小软弱无力...”
离开占城国,直接转到去了一旁的真腊国。
“看到那些造型奇特的寺庙了没?这里叫做吴哥,咱们先去转悠看看。这可是著名景点...”
到了暹罗国上空的时候,王霄说“好好看看,这里肥沃的土地和茂密的树林。又不是远在海外,这可是苍天赋予咱们中土的天赐之地啊。天予不取,说不过去!”
而在缅甸上空的时候,王霄却是陷入了沉默。
崇祯不解的询问“祖爷爷,怎么了?”
王霄淡淡的笑了“没什么,你只要知道一件事情就行,此地必须要剿灭!”
大明最后的朝廷,可以说就是亡在了缅甸的手中。
永历皇帝,也是被他们抓住送给鞑虏的。
而且当地人一直对华夏的土地念念不忘,经常性的会出兵骚扰。
这样的地方,还是彻底覆灭了为好。
王霄带着崇祯,花费了大约一个月的时间,囫囵吞枣一般,将整个中南之地都给转悠了一圈。
之后因为不能长时间离开,否则应天府那边不知道会出什么幺蛾子,这才急匆匆的赶了回去。
虽然离开之前有过交代,可两位陛下消失了一个月,自然会滋生出许许多多的魑魅魍魉出来。
好在就在那些大头巾们暗流涌动开始闹事的时候,王霄他们回来了。
一回来就是以雷霆万钧之势横扫江南各地。
士绅们的抵抗,在新军与被发动起来期待分田的百姓们面前,是那么的可笑。
锦衣卫成了最为繁忙的部门,士绅们就没有干净的,寻找他们的罪证然后定罪按照新大明律处置,成为了此时锦衣卫最为重要的工作。
在王霄看来,不需要这么麻烦,直接一句‘我们是反贼’就可以轻松解决所有问题。
可崇祯却是非要弄个名正言顺,要查抄士绅与乡老族老地方吏员的罪证。
也就是这些人的罪证多到难以计数,而且有着无数受苦受难的百姓们可以作为证人,王霄也就随他去了。
分田进行的很快,因为春耕就要到了。
抓人定罪,处置收尾什么的都可以往后拖,但是春耕绝对拖不得。
江南各地百姓数以几千万计,若是耽搁了他们的春耕。那大明这一年就什么都别干了,玩命的去各国劫掠粮食去吧。
几千万百姓吃不上饭的话,会把一切都给撕成碎片。
崇祯是真的忙碌到脚不着地,每天最多睡上两三个时辰,他总是有忙不完的政务需要处理。
王霄这里却是轻松了,他带着那几位史书留名的妹子们,今天畅游秦淮河,明天泛舟玄武湖,后天出城去踏青。小日子过的那叫一个轻松惬意。
他也不是什么正事都不做,这段时日里他也做了许多有意义的事情。
利用陪妹子们吹箫品音,一起FC的空闲时间。王霄指导工匠们修建了水泥窑,盖起了土化肥生产作坊。
水泥窑是为了修路,尤其是修建穿越茂密丛林,抵达中南半岛各处地方的道路。
铁路现在不现实,因为没有那么多的钢铁产量。至少短时间内做不到。
而水泥窑只要有山的地方基本上都能建,作为建筑原材料非常合适。
土化肥作坊,则是用土法炼制最简易的化工产品,用来增加粮食产量。
没办法,历经多年的饥荒之后,大明的百姓们是真的被饿怕了。
无论是去中南还是去海外,首先就得有着足够多的粮食才行。
甚至于,王霄还带着一大群的工匠们,在大江上弄出来了一条加装明轮的小火轮!
第一千三百二四十四章 一个都别想走
工业革命听着很是高大上,可实际上最初的时候,技术水平压根就没有想象之中的那样高端。
最早期的蒸汽机,做工上并不复杂。
大明的这些工匠们,都是干了一辈子的手艺活。只要看懂了王霄画出来的众多图纸,就能一个零件一个零件的给手工搓出来。
花费了几个月的时间,才搓出来一台原始级别的蒸汽机,王霄这里已经感觉是很慢了。
挑选了一艘状况最好的船,一通改造加装了蒸汽机以及用蒸汽机驱动的明轮,这个世界上第一艘非风力船就这么出场了。
“此船一个时辰可跑二十八里水路,一天就是三百多里路。十天那就是三千多里水路。”
王霄兴致盎然的向着崇祯做介绍“这台机器功率不足,等到以后做出来功率更大的蒸汽机,就能驱动更大的船只跑的更快。”
丝毫不明白这代表着什么的崇祯,疑惑的说“没有快马跑的快吧?”
“你真是...对于科技的力量一无所知。”
王霄无奈摇头“马跑的是快,可能坚持跑多久?就算是专门培养出来的军马,连续奔跑几个小时就已经是极限了。”
他伸手指着大江里‘突突突’冒着黑烟的小火轮“这玩意只要机器不坏,及时加水加煤就能一直跑下去。”
“而且。”
王霄停顿了一下“一匹快马能拉多少东西?小二百斤顶天了吧?一艘船能顶至少几十匹马的运力。”
“之前带你去过安南那边,无论是运送移民过去,还是将那边出产的粮食运回来,海船都是必不可少的。这种火轮船的作用,远远超过传统的风帆船。”
“这种科技上的进步,在经济,军事,民生,乃至于影响力方面都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叹了口气,王霄语重心长的教育他“视科技为奇淫技巧的儒家,整天之乎者也圣人之言的,对于家国百姓有个屁用!唯一有用的,就是让他们自己舒坦。”
“无论何时何地,你都要记住一句话,科技永远都是第一生产力。”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这句话是可以实践的。
就拿最为基础的耕地种田收粮食来说。
先祖们一开始用的石头木头做的农具,后来科技进步用上了铁质农具,其效果自然是大幅度提升。
还有就是王霄现在弄的制作土化肥的小作坊。
先祖们用的是生物肥料,而王霄的土化肥作坊,虽然科技水准在现代世界的人看来,就是一个笑话。可其生产出来的矿物元素,能够起到的肥田效果却是远超生物肥料。
这些都是属于科技上的进步,其在耕种与收获上带来的巨大提升,就是可以亲眼见到,亲身体验的好处。
如果真是按照儒家所宣扬的那样,大家不要奇淫技巧,全都过会到上古三皇时期的井田制度时代去。
到时候烧荒开地,抛洒种植,木制农具干活生产出来的粮食,估计会饿死大部分的人。
而若是从汉武帝时期,中原大地上就是推崇科技进步,而不是儒家的故步自封乃至于致力倒退。
那草原上的游牧部落们早已经是能歌善舞,组团到长安城里去卖艺表演了。
“要开海禁,要移民出海,要出海去占据广袤的天地。”
王霄语重心长的教育着崇祯“海外有着广袤的天地,不但能够种粮食,还能收获大量的财富和物资。”
“哦。”
崇祯依旧是有些懵懵懂懂,在他看来海外之地就算是不错,可除了种粮食之外还能做什么?
要是说到挖矿,大明这里可是天府之国,什么样的矿找不到。
王霄也懒得去跟他解释工业革命,殖民地经济倾销,家里的矿可以留着,先用外面的矿啥的。
更是不想去提,被日常侮辱的某雄鸡国,在被邻居一棍子打趴下了之后,是如何在很短时间之内,就通过压榨殖民地回血复活的故事。
“回去交代了一下事情,我带你出去转转。”
百闻不如一见,想要让深受儒家熏陶,觉得我大明什么都有的崇祯有所转变,那就亲自带着他去亲眼看看。
交代好了后续的工作,王霄驾驭飞剑带着依旧是有些晕机的崇祯,干脆利落的向着东南方向直飞过去。
一路出了陆地飞到了海上的时候,崇祯明显有些害怕。
他说话的时候,那都是带着颤音“祖爷爷,怎么到大海上来了。”
对于一辈子都没见过大海的崇祯来说,看着脚下波涛万顷的海面,他是真的害怕了。
上次跟着王霄出去,那是一路上都在陆地上空飞行。
虽然也很畏惧,可至少让他有一种随时都可以落下去,脚踏实地的感觉。
而现在的话...
“都说了要带你去看看海外的大地,不过海怎么看?”
双手背在身后,宛如仙人御风的王霄,侧头看着他“有我在这儿,你怕什么?”
“不怕,不怕。”
崇祯干笑了几声,没敢再继续争论些什么。
比起几年之前来说,他现在的脾气是真的圆滑了许多。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整天跟在王霄身后,不是挨训斥就是后脑瓜子被拍的生疼。
而且王霄也又是实在得罪不起,那就只能是改变自己了。
几个时辰之后,崇祯的肚子开始咕噜噜作响,远处天边红霞铺满了海面的时候,前方终于是出现了惊涛拍打海岸的白线。
王霄抬头看了眼天色,心中默默计算一番之后说“前边就是吕宋岛了,今天晚上就在吕宋岛休息。”
“这里之前是吕宋国,洪武永乐年间,曾经是大明的藩属之地,岛上还住着许多从大陆迁徙而来的大明子民。”
前往马尼拉城的路上,王霄为崇祯做着科普。
“三宝太监在的时候,这里就是咱们中原的后花园。可惜后来刘大夏烧宝船图纸,腐儒们禁海自断双手双脚。等到那些番邦蛮夷驾船而来,这片后花园就成了他们掠夺剥削之地。”
说这番话的时候,王霄也是怒其不争。
若是当年大明能够坚持三宝太监的道路走下去,那又岂会有后来那些白皮们横行无忌的事情!
一路来到马尼拉城的时候,天色已经彻底暗淡下来。
落在城外的空地上,王霄带着崇祯准备去找一家当地中原移民之家投宿。
至于说马尼拉城,那实际上是一座小弗朗基人修建的军事城堡,不是类似大明城池的那种存在。
真正的普通百姓聚集地,那都是在城外。
到这里只是路过,王霄打算明天一早就离开。
只是,或许苍天也看不下去当地中原移民的悲惨命运。王霄他们走向不远处明显中式风格建筑群的时候,那边一群小弗朗基人正带着众多的当地土著士兵,打着火把在嚷嚷叫唤。
崇祯听不懂那些古怪绕口的话语,好奇的询问王霄“那些人在喊什么?”
王霄没有说话,他的面上闪过一抹怒意。
‘呛啷!’
斩尽天下妖魔的轩辕剑,发出了清脆的龙吟声响。
崇祯还在发呆,怎么一言不发就拔剑了。
王霄这里干脆利落的冲了过去,手中利剑溅射出万道剑光,转瞬之间就横扫了眼前一大片。
足有上百的小弗朗基白皮,还有当地土著被绞成碎块倒在了地上。
之前污言秽语的威胁与叫骂,瞬间就没了声息。
崇祯听不懂他们说什么,可王霄却是听得懂。
这帮杂碎们是在洗劫当地大明街区的移民!
在这个时代里,这种洗劫无不伴随着残酷的杀戮与鲜血!
“里面的人听着,我们是从大明来的人。外面这些白皮都已经被我处置掉了,出来说话。”
附近的院落里依旧是大门紧闭,黑漆漆的没有动静。
而王霄却是能够感知到,各处房门内都有许多的生命气息。
他没时间去一一做说服,因为怒火还在燃烧,他还有许多的事情要做。
手中轩辕剑挥舞之下,各处厚实的房门都被他宛如切割豆腐一样被切开。
尖叫与惊呼声响起,众多手持棍棒刀剑的男女们,透过火光看到外面街道上横七竖八躺着的残缺物件,神色自然是极为惊恐。
王霄一路走过去,将这里的众多房舍大门都给劈开。
他挑起一支火把举在手里,气沉丹田“你们难道就想继续做羔羊被屠戮吗,你们就没想过要报仇雪恨吗,你们这些爷们摸摸自己还有没有X子!”
王霄转身向着不远处的城堡走去“是爷们的都跟我来!”
人是出来了不少,可却并没有跟着王霄去城堡,而是躲藏在黑暗之中默默观察。
他们是被欺辱的太厉害了,也是真的畏惧那些白皮。
王霄来到城堡大门外,听着城头上叽里呱啦的鸟语,冷笑着挥剑就将厚重的城门给劈开。
城头上的火把映照之下,那些守军纷纷探出头来,举着火枪对着王霄就是一通射击。
呛人的硝烟散去,王霄完好无损的站在原地。
他抬头看向城头的守军,也不管这些不远万里而来的强盗们能否听得懂,一字一句的说“你们,都得死!”
拎着斩妖除魔的利剑走进了城堡之中,跟着里面就传来了惊呼与惨叫,嘶吼与哭泣,火枪密集的射击声响以及可怕的‘嘶嘶’剑气纵横之声。
小半个时辰之后,王霄从城堡内走了出来。
他的脚步没有丝毫停顿,转身径直走向了港口。
今天晚上,来到这里的强盗们一个都别想走!
第一千三百二十五章 剑刃风暴!
这个年代的小弗朗基人已经没落了。
当年通过托尔德西利亚斯条约,与葡萄牙一起平分世界的第一个日不落帝国,此时已经只剩下了往日里的余晖。
无敌舰队覆灭,被昂撒人打的抱头鼠穿的小弗朗基人,此时只能依靠掠夺殖民地,维持往日里的奢靡生活。
他们从墨西哥的银矿里,挖掘出来白银。通过跨太平洋的白银航线运送到吕宋来。
之后用这些白银,从濠镜的大弗朗机人与大明海商(海盗)们手中,购买瓷器丝绸茶叶等硬通货,再运往欧罗巴进行环球旅行。
此时小弗朗基(西班牙)兼并了大弗朗基(葡萄牙),其国王兼任大弗朗基国王,所以两边能进行贸易交流。
而大弗朗基人之所以占据濠镜这块方圆之地,不是这里地盘有多么辽阔肥沃,而是因为这里是唯一能够从官方渠道从大明进口紧俏物资的地方。
大明是禁海的,哪怕只是名义上的禁海,也不许本国之人与外来者们做生意。
濠镜之所以重要,红毛人(荷兰)之所以不计代价的数次攻打,就是因为这里有这么一个通商的资格。
除了这里之外,其他人想要和大明做生意,那就只能是冒着被放鸽子,临时涨价,乃至于被黑吃黑的风险,与大明的海商(海贼)做交易。
真要是说地盘,人家大弗朗基占据的殖民地面积,可不记得比大明小。
单单是一个巴西,那就是一处巨大的疆域。
王霄带着崇祯抵达马尼拉的时候,正好是有两艘从墨西哥开过来的白银航班的巨舰抵达这里修整。
这是两艘真正的海上巨无霸,两艘盖伦大帆船又叫马尼拉盖伦。
他们每年二月份的时候,就会从美洲的新西班牙港口出发,满载着大量掠夺来的金银在四月中下期抵达马尼拉。
王霄是在春耕结束之后来的,时间上赶的正巧。
这种马尼拉盖伦船,每次都会运送价值上百万比索的金银。换算一下的话,那就是数十吨。
因为要做跨大洋航行,每艘西班牙盖伦船的排水量都在千吨以上,并且装备有至少四十门以上的重炮。
至于历史上那些动辄九十六门,一百零八门重炮的超级战列舰,那都是要等到特拉法尔加时期才会出现。
在这个时代,这种马尼拉盖伦就是最顶级的海上巨无霸了。
此时停靠在港口里的两艘巨舰,在看到马尼拉城堡里的熊熊烈焰之后,就已经紧急敲响了钟声。
正在睡觉的水手们被动员起来,大炮被推上跑位,火枪手点燃火绳布满了甲板。
上百名水手和随船陆军士兵,驾驶着舢板划向了岸边。他们这是去增援城堡与炮台的。
“炮台里的枪声停了。”
士兵们上岸之后还在整队,那边不远处的炮台上就逐渐安静了下来。
领队的上尉面色阴沉,他有一种很是不妙的预感。
到现在为止,他们都不知道来攻打的究竟是谁。
也想不明白,谁能有这种力量,可以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就攻陷了坚固的马尼拉城堡与港口炮台。
要知道这些城堡都是按照欧罗巴标准修建的,不但极为坚固而且都驻防有大量的军士。
可这才多久的功夫,居然接连被攻陷,实在是太可怕了。
“荷兰人?昂撒人?为什么没有见到他们的船队?”
脚步声在黑夜之中逐渐响起,列队的小弗朗基人睁大眼睛向着炮台方向看过去。
不大会的功夫,手中拎着利剑的王霄,就脚踩着碎石走向了岸边。
“什么人?!”
上尉怒吼并没有得到回应,他当即下令开火。
数十杆火枪激射,声响震动海港。
等到硝烟逐渐散去,这些士兵们都是下意识的开始重新装填弹药,并没有去担心有没有干掉目标。
毕竟世界各地无数的土著们,都用他们的鲜血和生命,验证过了火枪的强大。
哪怕身穿重铠,在这么近的距离上也是必然被轰杀的结果。
然而,那边却是突然传来王霄冷冽的声音“你们打完了?那就该我了。”
伴随着声音而来的,是无数道耀眼明亮的剑芒!
海岸边的这些小弗朗基士兵们,被绞成了无数的碎块铺撒在了海岸上。
海浪波涛涌上来,很快就被染成了鲜红之色。
上尉因为距离人群较远,反倒是只挨了一道剑刃风暴。
可也是因为如此,他却是受到的痛苦最大。
别人都是当场就挂了,可他被从腰袢位置斩断,半截身躯一时之间还死不了,那种剧痛的折磨之下让他直接疯掉。
拼命在海滩上爬行的上尉,哭嚎着撕裂了嗓子,双手手指疯狂的刨着地面,手指甲都劈开鲜血直流。
这时候一双大脚走了过来,他勉力抬起眼皮看过去,却是看到一只巨大的鞋底干脆利落的踩在了自己的脸上,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噗!’
王霄蹭了蹭鞋底,看都懒得多看一眼,直接迈步走入了海水之中。
远处一直在后面吊着跟着的崇祯,躲在一块巨石后面,目瞪口呆的看着王霄如履平地一般在海面上行走。
“神仙,绝对是神仙啊!”
崇祯的身边有人,是那些迁徙而来的大明人。
自从王霄横扫了城堡之后,这些人就悄悄的跟着过来。
此时看到这一幕,全都是惊吓的浑身发抖。
也有可能是兴奋的,因为残酷欺压他们的小弗朗基人,被王霄屠鸡宰狗一般灭掉,真的是大快人心。
已经点起了无数火把的盖伦船上的人,发现了踏水而来的王霄。
这些罪犯,冒险家,无赖,破产者组成的队伍并没有太过畏惧,而是纷纷点燃了火炮向着王霄开火。
实心的炮弹在巨大的轰鸣声响之中飞了过来。
不过这个时代的火器命中率与后世阿非利加的黑蜀黍们一样,想要命中全看天意。
大部分的炮弹都落空了,只有两枚炮弹精确的扑向了王霄。
然后...王霄收起轩辕剑用双手给接住了!
船上岸上,看到这一幕的人全都是同样的表情。
‘Σ(っ°Д°;)っ’
这尼玛,妖怪啊!
这可是大炮!居然能手接炮弹,怪物啊。
炮弹很热,在王霄的手中甚至还冒着白烟。
其所携带的巨大动能,能够摧毁城墙的巨大动能,在王霄的手中却是毫无用处。
站在海面上的王霄巍然不动,等待片刻之后举起手中的炮弹直接给扔了回去。
‘咚咚!’
两声巨响之中,夹杂着凄厉的哀嚎与惨叫。
两枚炮弹都扔到了船舷上,带走了十多个水手的性命。
脚尖在水面上一点,王霄整个人腾空而起,干脆的落在了盖伦船的甲板上。
四周众多的小弗朗基士兵们,都是面露惊恐的看着他。
踏海而行,手接炮弹的怪物实在是太吓人了。
“上帝啊,你是哪里来的恶魔?”
穿着漂亮军服的船长走了过来,不断的在身前划着十字,还拿出了一枚十字架指向王霄“主啊,请收服这个妖魔吧,请将他送回地狱里去!”
“哼。”
王霄冷笑一声,缓缓拔出了自己的轩辕剑。
斩妖除魔的轩辕剑,来解决这些为全世界带去无数腥风血雨的妖魔,最为合适不过。
远处岸边的崇祯,把眼皮睁到最大,也只能是看到船上不断涌现的剑刃风暴。
可上面现在具体是什么情况,实在是看不清楚。
之后甲板上的光晕逐渐消失,不过片刻之后面向他们一侧的船舱这边,却是突然被剑刃风暴给绞出了一个巨大的豁口。
崇祯恍然,抬手揉了揉自己的脖子“祖爷爷是进船舱去了,还真是一个都不放过啊。”
身后有人问他“敢问这位大侠,你们究竟是何人?”
崇祯闻言,当即一挺胸膛“我乃大明皇帝是也,那是我祖爷爷!”
后面的人看崇祯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脑残。
大明皇帝?
大明皇帝会跑到这种海外蛮夷之地来?这也太能鬼扯了。
还你祖爷爷,真当咱们什么都不懂啊。
大明就没有太上皇,全都是前任皇帝挂了,后面的再继任。
皇帝的祖爷爷,莫不是从陵寝里爬出来的不成。
看着众人的目光,崇祯也是有些急眼了“我真是大明皇帝!”
那边王霄已经一路杀到了底仓之中,他眼前是十多个船上最后的幸存者。
之所以没有立刻下死手,那是因为眼前这些人,都带着明显的东方人面孔。
很明显,这些人就是大小弗朗基占据美洲之后的混血后代。
别以为混血是个什么好事情,这背后代表的是一种难以言喻的耻辱!
据说拥有千万人口的印加帝国灭亡之后,男丁都被送去开矿至死。
而女人则被欧罗巴来的畜生们凌辱,都是男白女黄的混血后代!
这就是国家灭亡的下场。
美洲的土著,实质上都是万年之前从亚洲迁徙过去的。在王霄看来他们都算是远亲,所以此时暂停了一下。
他沉声询问“你们都是什么人?”
对面沉默了片刻之后,为首之人对着王霄大喊“魔鬼!我们都是国王陛下最英勇的士兵!”
“去你码的,剑刃风暴!!!”
第一千三百二十六章 尼古拉斯.一官
天光逐渐放亮之后,那些在惊恐不安之中熬过了一夜的大明移民们,这才战战兢兢的走出家门。
无论外面是个什么样的结果,总得出来看看才行。
看到不少熟悉的邻居正在外面忙碌清理,当地人急忙打探昨夜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那又是打炮又是火光冲天的,真的是太吓人了。
儒家一统天下之前,华夏百姓们闻战则喜,甚至大军出征都会有无数人自备兵器甲胄马匹粮草,主动从军出战。
可等到儒家一统天下之后,华夏的百姓们就被强行压制的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躬身锄作田。
“城里的,炮台上的,还有船上的那些白皮们都完蛋了。”
“有剑仙降世,一把神剑把那包铁皮的大门都给切碎了。”
“才不是,那是雷神转世。昨天晚上的天雷就是雷神弄出来的。”
“......”
一群人七嘴八舌的说话,手中则是没停歇的继续干活。
将地面上的碎块清理走,再打来水在地面上一遍遍的冲刷。
被土人与远道而来的强盗们所污染的大地,总算是逐渐干净起来。
不大会的功夫,就有人从城堡那边快步跑了过来。
还一边跑一边大喊“大明大皇帝发钱了,每家每户都去人呐~~~”
众人急忙围住他,询问究竟是怎么回事。
“昨晚来的那剑仙,是大明大皇帝...的爷爷的爷爷~~~说是听说咱们这些海外游子被欺辱,特意前来为我等报仇雪恨,解救于水火之中的。”
这话一说,自然是引来了无数人的吐槽与不相信。
“大明大皇帝怎么可能会来这里。”
“就算是真的来了,也得是带着大船队过来,怎么只有两个人。”
面对吐槽的众人,报信的人也不废话“人家就是这么说的,还拿出了随身的印鉴。至于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相信的。现在只要是咱们大明过来的人,每家每户都能去城堡那儿领钱。
吕宋这里气候温和湿润,土地更是极为肥沃,所以并不缺乏粮食。
而王霄在城堡里找到了许多的财货,尤其是马尼拉盖伦船运送的数十吨的金银,更是堆积如山般让人难以置信。
王霄大马金刀的坐在椅子上,安静的看着崇祯带人维持秩序,给每家每户过来的大明人发放财货。
等到来了足有数千人之后,他这才起身走上城头。
当着众人的面,王霄的声音传入每个人的耳中“从今天开始,这里就是大明的国土了。”
“你们每个人,都是大明的子民。往日里那些欺压你们的白皮,已经被我一扫而空。从此以后,大明也会保护着你们不再受到欺凌。”
聚集起来的众人嗡嗡说话,不多时就有人向着王霄高呼“仙人在上,那些白皮有大海船,随时都能再回来。仙人若是能常驻此地,我等自然无忧。可...”
话虽然没有说完,不过意思却已经表达的很明确。
王霄若是一直留在这里,那自然是没有问题。那些白皮们来再多的人船都没用。
可怎么看王霄这样强大的存在,都不像是会长久停留的样子。
若是王霄离去,那他们这些人可就要受到白皮们的报复了。
王霄微微一笑“你说的没错,我的确是不会在这里长留...都安静!”
下边逐渐喧哗起来的时候,王霄一声怒喝让喧哗之声又逐渐安静下去。
“我说了,这里是大明的土地,从此之后大明会保护你们。我等下就回大明去调派援军和船队过来,有军队驻守,你们怕什么?”
“至于白皮,等他们得到消息再集结兵马船队过来,至少得几个月的功夫。而我几天之后就会回来坐镇此地,什么都别怕。”
“要说危险,也不过是我离去的这两天而已。现在每家每户都出一个壮丁组建卫队,由大明皇帝带着你们驻守两天。两天之后,我必然回归!”
王霄很清楚,以现在的通讯能力来说,哪怕是距离最近的大弗朗基人,得到消息立马出动舰队,也得小半个月的时间。
而南边的荷兰红毛人,那就更远了更漫长了。
当然了,以红毛人对马尼拉与濠镜渴望,一旦得知马尼拉这里发生的事情,必然会立马动员兵力过来,可那也起码得两个月以后。
真正要说危险,实际上是昨天晚上被王霄干掉的每年都定期过来的马尼拉盖伦船。
这些盖伦船上,起码几百人的水手士兵,一通火炮下去,估计崇祯带着的这些民夫们就得溃散。
好在他们之前已经被王霄搞定,唯一剩下的威胁就是前来马尼拉的各类货船了。
协助崇祯组建了基本架构,安排人手驻守炮台与城堡之后,王霄当即放出飞剑直接走人。
因为这次没带人不用顾虑其感受,所以速度极快。
连续辨别方位之下,不过一个多时辰之后,就飞抵了闽地晋江安海镇。
没错,他没去应天府而是来到了晋江。
至于原因,自然是来找此时大明第一海商的郑芝龙。
郑芝龙是海寇出身,不过他有头脑知道做海寇是无根之萍,所以主动接受大明朝廷的招安。
在大明的支持下,有了官身的郑芝龙很快就扫荡了沿岸那些大大小小的海寇们,垄断了整个黄金三角的贸易航线。
甚至于数次挫败了红毛人的攻势,还迫使红毛人花钱买平安。
从这方面来说,他做的的确是不错。
而且,郑芝龙还有一个好儿子,大名鼎鼎的国姓爷郑成功!
当然了,历史上郑芝龙选择投降鞑虏,跑去了京师,可结果却是被鞑虏所鲨,一代海上豪杰就此陨落。
现在的话,王霄要运送大批人员去往吕宋,唯一能够做到这一点,只有郑芝龙。
郑芝龙虽然是此时东亚洋面上最大的海王,可他却是住在自己的老家,也就是这安海镇超级豪华的宅邸里。
王霄驾剑悬空在郑芝龙豪宅上空十余米,下面的宅院里自然是一片惊慌失措。
至于说为何王霄能够轻易找到这里,那是因为这里就是整个镇子上最大最奢华的地方。
看到一群月代头,手举火绳枪瞄准自己的时候,王霄眯起眼睛直接怒吼。
“尼古拉斯.一官!出来!”
声如洪钟,宛若雷霆。
月代头们正当王霄一声吼,顿时耳膜破裂出血,一个个捂着脑袋躺在地上惨叫。
不大会的功夫,一处院落里就跑出来一群人。
为首之人郑重向王霄行礼“在下就是郑一官,请仙人指教。”
郑芝龙海上跑商的时候,曾经在濠镜接受过洗礼。而尼古拉斯一官,就是他的教名。
他跟那尼古拉斯赵四,可是完全不一样。
王霄御剑落在了郑芝龙的面前“知道我是谁吗?”
郑芝龙的头更低了“不敢。莫不是章皇帝当面?”
王霄来到这处世界已经几年了,相关的消息在有心人的打探之下,自然瞒不了多久。
尤其是这一手御剑飞行,更是成为了他的身份标志。
“既然知道,那废话我就不多说了。”
王霄点点头“十五天,我给你十五天的时间。你调集可以运送一万人和一百万斤物资的船队到江南去接人和物。然后十五天之内全部安全送到马尼拉城去。”
听到这话,郑芝龙下意识的叫苦“陛下容禀,时间太短...”
“够了!”
王霄呵斥一声“这不是在和你商量,这是给你的命令!若是能做到,功勋自然少不了你的。若是做不到...”
挥剑向着四周一扫,凌厉的剑气之下,四周厚实的围墙与漂亮的房舍,瞬间碎裂垮塌。
“做不到的话,你们郑家也就没有了继续存在的价值。”
看着郑芝龙身边一个年纪不大,面带愤愤之色的年轻人,王霄询问“这是你儿子?”
郑芝龙心中一惊,急忙解释说“陛下,犬子年幼无知...”
“你想多了。”王霄摆摆手,看着那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
“郑森。”
“名字不错。”王霄抬手拍了拍满是热血激情的年轻人肩膀“你比你爹有出息。”
看着王霄驾驭飞剑腾空而起,向着北边急速飞驰而去。
郑芝龙神色古怪的看着身边的儿子“章皇帝,这是怎么个意思?”
按理说儿子有出息,做老子的应该高兴才对。
可郑芝龙正当壮年,而且已经是真正的开拓诺大的家业。
然而王霄却是说郑森还会比他更加有出息,这就让人不知道该如何去想了。
“大哥,咱们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当然是听安排了。快去准备船队。”
“可这两位陛下在搞分田啊,咱们家这么多的田地...”
“田重要还是命重要?”郑芝龙瞪了自己兄弟一眼“只要咱们的船队还在,区区田产算得了什么。”
郑芝龙非常有钱,他掌握着这个时代最为赚钱的航线,甚至在这边洋面上跑的船,都得给他交保护费。
相比海贸带来的巨额收入,田产什么的那真的是不值一提。
王霄这边也没有耽搁时间,一路回到了应天府中。
招来了城内做事的文臣武将,将吕宋国的事情讲述了一遍。
这些人也是面面相觑,昨天两位陛下还在大江边上看小火轮呢,怎么才过一天就在海外之地闹出来这么大的动静。
“第一批一万新军,采用自愿报名的模式。愿意过去的,每家每户都可以按人头分田百亩,每户再发银钱百两。”
王霄一口气抽干茶水“行政也要搭建起来,吕宋府的首任知府,就让史可法去吧。”
第一千三百二十七章 带不动啊
王霄移动的挺快,可许多安排工作并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妥当。
调动人手,集结物资,做好渡海准备等等。
以王霄的工作能力与经验,也依旧是到了第二天下午才算是勉强安排妥当。
随后他没有多做停留,在行宫里拉着陈圆圆吃了顿快餐之后,就急匆匆的动身返回了吕宋岛。
王霄很清楚人性,仅仅只有崇祯一个人在那边的话,面对着数十吨黄金白银的诱惑,他给当地人带去的威慑力,大概也就是个两三天的样子。
真要是两天之内没能回去,估计崇祯就得下海喂鱼去了。
毕竟面对数十吨的金银,别说是皇帝了,神仙都捅给你看。
远处海天交界之处霞光漫天的时候,王霄终于是回到了马尼拉城。
“嗯?”
从空中看下去,就能看到下边港口硝烟弥漫,一艘悬挂着小弗朗基旗帜的海船,正在与港口附近的炮台对轰。
“西牙人反应这么快?”
王霄的第一反应,就是西牙人组织兵力来反扑了。
可以这个时代的通讯技术来说,这根本不可能啊。
这才两天时间而已,西牙人就能动员兵力反扑过来。他们要是真有这份本事,当年的无敌舰队也不至于被打的这么凄惨。
仔细观察了一会之后,王霄发现下边那艘船只是最为寻常不过的货轮。
两边加一起也就十多门火炮。
在看看甲板上跑来跑去的水手,他就明白了,这只是一艘正好赶在这个时间点上过来的普通货船。
至于这艘货船为何如此有胆量,在察觉到不对劲的情况下敢于主动攻击炮台。
看看那些在炮声之下惊慌失措,到处逃跑尖叫的人群就知道了。
王霄并没有责怪这些当地移民的意思。
毕竟只是一群普通的商贾小贩耕地农民而已,他们能够把炮台上的火炮给点燃开火,就已经是非常出色了。
看到货船这边已经放下了几艘小舢板,运送持枪水手上岸去,王霄不再迟疑,直接从半空之中跳了下去。
“本君...”
“咚!刺啦~~~”
王霄本准备来个潇洒的出场,落在西牙人的甲板上亮个相。
没想到力道没控制好,或者说忘记了这个时代的船只那都是木头的,不是钢铁铸就。
所以甲板上的那些西牙水手们,只看到了眼前一花,然后甲板上就多了大洞。
水手们有些惊讶,这是哪里打过来的炮弹?
深感丢脸的王霄,决定灭口。
他站在船舱里,双手凝聚出光剑“剑刃风暴!!!”
亲自在炮台上指挥开炮的崇祯,紧张不已的看着不远处海港里的那艘船。
他的脚畔散落着不少银币,这是用来犒赏激励士气的。
不过此时还留在他身边的人,只剩下了十余人而已。
其他人并非是战死,而是被吓的直接跑路了。
“大家坚持住,祖爷爷很快就会回来的!”
崇祯一脚踹翻一旁的一个箱子,哗啦啦的声响之中,成堆的银币滚落在了地上“这些银两,尔等随意拿去。”
边上一个面容粗豪的汉子,扫了一眼银币就不再多看,翁声说道“咱们在这儿不是为了这些银子,是为了保护家小。”
这些人都圣旨西牙人是如何的狠毒残酷,一旦让他们反扑成功,自己的家人必然无法幸免。
这才是他们愿意拼死抵抗的原因所在。
“说得好。”
经过这些年的历练,崇祯无论是胆气还是能力,又或者是口才都在王霄身边的耳闻目染之下大幅度提高。
他深吸口气,大声说“诸位乃是...此战之后...我等...什么东西?!”
崇祯的动员还没说完,那边海港里的那艘西牙人的货船,突然发出了惊天动地的猛然声响。
冲天的火光与纷飞的碎木杂物还有人,沸沸扬扬的洒落在了各处。
王霄点燃了这艘船上的火药,而且这船的船舱里还装有不少的硫磺。
这些硫磺是准备卖给红毛人在巴达维亚的兵工厂用的。
现在全都被王霄给点燃,立马就将这艘木船给变成了一支巨大的火炬。
随手将几个从甲板掉落到海里的水手给干掉,王霄环顾四周没了活口,这才满意的点头。
有可能看到自己出糗的目鸡证人都被干掉了,这件事情现在可以顺利翻篇。
之后王霄踏海而来,追上那几艘惊恐万状的小舢板。
无视了那些火绳枪的射击,轻松将其全都送到海底去喂鱼。
炮台上的崇祯,看到王霄的身影之后重重松了口气。
没什么好说的,干脆利落的跑了下去。
看着一路跑过来,面容兴奋笑的宛如一个孩子似的崇祯。
王霄干脆出脚将想要扑过来的崇祯给挡住“一艘货船而已,撑死也就是百八十号人。你这里的壮丁起码上千了吧,甲胄火绳枪,刀枪斧钺炮台大炮全都有,海港里还有大船。打成这么
个鸟样子,你这几年究竟是学了啥?”
崇祯心里那叫一个委屈,感觉天色都黑了。
他这几年虽然随军征战,数万人搏杀的大场面都见过。
可那个时候,他的身边到处都是自己人,而且有王霄在身边也从未有过畏惧。
可之前不过短短一个多时辰的交战,却是让他心力交瘁。
不是朕的能力不行,而是这群当地的大明移民们,实在是带不动啊。
“这些壮丁压根就没接受过任何训练。除了能舞动刀枪之外,就连如何穿戴甲胄都不会。”
“开海船就更别提了,压根就没人敢去。”
“还是我手把手的教了些炮手出来,否则炮台上的炮火根本就打不响。”
王霄笑了“你还委屈了。”
“算了,最多一个月援军就会开过来。到时候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等安顿好了这边,咱们再继续上路。”
战火消散之后,之前逃走的壮丁们,又陆陆续续的回来了。
王霄并没有用军法惩罚他们,毕竟都是临时动员的民夫,被吓到了逃跑可以理解。
他只是当着那些逃走的人的面,给每一个留下来坚持作战的壮丁,发放了每人百枚银币的奖赏。
并且当场允诺,等到大明的首任吕宋知府到任之后,他们将直接入府衙当差,成为有编制捧饭碗的。
这下逃跑的人都不干了,嚷嚷着不公云云。
面对着数百上千人的喧嚣,崇祯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
不过很快,他就感受到了王霄那如剑一般锐利的目光。
“都他娘的闭嘴!”
王霄一声怒喝,瞬间让四周彻底安静了下来。
大家脑子里都是嗡嗡的,捂着头难受的要死。
“当着屠戮你们的小弗朗基人的面,怎么没见你们这么有勇气?当着那些肆意欺压你们的土人的面,怎么没见你们这么义愤填膺?”
王霄的声音之中带着浓浓的怒火“怎么,在自己人面前就有勇气了?谁要是还有不满,可以,先把你们临阵脱逃的事情算上一遍再说。”
没人再闹事了。
他们之前只是眼红而已。
可要是为了眼红而算算临阵脱逃的事情,哪怕没当过兵的人,也知道临阵脱逃不会有好下场。
所以这些人,很快就偃旗息鼓下来。
接下来的日子里,王霄带着崇祯绕着马尼拉各处巡视。
让他充分了解一下,这片在儒家口中的海外蛮夷之地,是多么的富庶与肥沃。
偶尔出手干掉不知道马尼拉已经换了主人还要入港的船只,消灭一些眼神之中满是敌意的当地土著。
“这里有金矿,铜矿,铁矿...可以雇佣当地土人来开矿。之前没留下白皮的俘虏,以后就别这样了。抓到俘虏可以全都送进矿山里,让他们为大明的富裕做出贡献。”
虽然只见到了山,没见到矿。
不过崇祯对王霄的话那是非常信任。既然祖爷爷说有矿,那就肯定是有。
他蹲下身抓了一把土,很是感慨“这里的土地如此肥沃,若是当年三宝太监下南洋的时候就占据了此地。大明灾荒连年的时候,把灾民们送到这里来,又哪里会有之后的流寇肆虐。”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崇祯之前依靠读儒家的书治国,治的大明都亡国了。
现在跟着王霄行遍天下,他的心思自然也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还在感慨的时候,有当地的壮丁急匆匆的跑过来大喊。
“船,好多的船。港口里来了好多的船!”
崇祯心中一惊,下意识的以为是白皮们杀回来了。
不过转身看到一旁的王霄,立马就是心神平静下来。
有祖爷爷在此,来多少白皮都是死路一条。
王霄平静的问“来的是什么船?西洋的,还是大明的?”
这个时代,东西方的造船技术不同,建造出来的船只在外形上也有着极大的区别。
属于那种可以一眼就看出区别的类型。
如果来的是西洋样式的船只,那没的说,王霄会过去全都处置掉。
“都是大明样式的。”
王霄笑着对崇祯说“算算时间也该到了,这是郑芝龙的船队。”
来的的确是郑芝龙的船队。
在王霄赤果果的威胁之下,郑芝龙用上了十二分的力气来办事。
调集船队,装运人员物资,然后一路南下过来。
总算是赶在了期限截止之前抵达了这边。
“走吧。”
王霄转身向着港口方向走去“带你去会会这位尼古拉斯.一官。”
第一千三百二十八章 远方来朋友们,你们好吃吗
“拜见陛下。”
面色不渝的史可法,刚刚下船走上码头,看到崇祯就急忙过来行礼。
“卿家不远万里...咦~~~”
笑容满面的崇祯正要讲几句场面话,却是被实在忍不住而弯腰吐了的史可法给吓的跳了起来。
“臣君前失仪,罪...呕~~~”
史可法在江南待过不短的时间,不是那种不吸水性之人。
可坐船渡大江,与坐船渡大海,那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事儿。
他这一路从江南上船,摇摇晃晃,晃晃摇摇的到了这里。路上为了在水手们面前维持自己的威仪,那都是凭借意志力死死忍着。
原本一直忍下去也就习惯了,可这么一下船站在了坚固不摇晃的栈道上,再看到皇帝情绪激动,那就没办法忍了。
一旁的王霄看的乐不可支,大明的君臣都太看重面子了。可有些时候面子远远不如实际利益来的重要。
就像是如果王霄来到明末的身份是反贼的话,那他必然会不要什么面子,选择走农村包围县城的道路。
把数量最多的农民发动起来,将大明的力量孤立在一座座的城池里。
修好水利设施,把地种好,站在百姓们这边。
那样的话,要不了几年就能横扫天下。
这次在码头上的接待,就这么以一种古怪的形式宣告结束。
一直等到两天之后,史可法才算是恢复过来。
实际上他第二天就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之所以多拖了一天,是因为君前失仪不知道该怎么面对。
“军中的事情你不用管,也不许去管。以后文官干涉军事的事情,坚决不允许出现。”
已经被预定改为吕宋府府衙所在地的前总督官邸里,王霄伸手指着摆放在地上,装满了金银货币的箱子“这是留给你的行政资金,尽快把各县乡镇村都给搭建起来。地盘不够就往外扩
,把附近的岛屿都给占了。无论占多少,都算是你们吕宋府的。”
“如果人口不够,就从本土吸引移民过来。只要条件开的好,像是每家给几十乃至上百枚银币的生活费和路费,到了这里之后按照人数每人至少能分数十亩上等田地什么的,自然有的
是人愿意过来。”
王霄拿起一枚西牙人的银币抛向空中“这些钱财是给你用来吸引移民,搭建行政体系的。若是有人伸手往自己腰包里揣...”
史可法正色道“臣定当严加防范...”
“不是让你防范,这事你也管不着。这事锦衣卫的事情。”
王霄干脆的打断了史可法的话“文官就做文官的事情,好好的做你的行政。你只要把相应的通知,明确传达到每个人的手中就行。如果他们敢于伸手也不用你多管,自然有锦衣卫送他
们去海底种海带。”
大明的文官们,不但管民还管军。甚至外交祭祀什么的全都要伸手去管。
没那个专业的能力还要去做专业的事情,结果都在历史书上写着呢。
离开衙门,也就是之前的西牙人的总督官邸。王霄走到了不远处的前任教堂。
此时这里已经被一群穿着军装的新军所占据,而外面挂着的牌子上,则是写着‘海军吕宋分舰队司令部’。
看着眼前的这副牌子,王霄感慨万千“已经耽搁了二百年了,从先行者成了后发追赶者。不能再耽搁下去了。”
既然决定要让大明重回大航海时代,那海军自然是必不可少。
郑芝龙的船队烙印太深,王霄没兴趣以这样一支由海寇组成的船队为核心,所以干脆全部从来。
走进教堂找到几个海军的军将,直接对他们说“港口里的船只全归你们了,在城堡地牢里还有几十吨的金银,那是你们的军费。”
王霄之前缴获了马尼拉盖伦运宝船,还洗劫了港口内的所有船只,外加城堡里的所有储蓄以及私人物品,真的是巨大的丰收。
“这些金银不需要运回去,你们拿一部分出来从郑芝龙的船队招募一些经验丰富的水手,要那种身家清白的。之后再去沿海各地招人,然后好好的训练。明年这个时候,我要看到一支
能直接鲨到巴达维亚的作战舰队。”
华夏人从不缺乏智慧,勇气与耐心。
只要给他们时间和支持,必然会还给你巨大的惊喜。
安排好了这边的事情,王霄找到了正在查看农田开垦工作的崇祯“走吧,咱们的旅行还得继续。”
一天之后,王霄看到了澳洲大陆的海岸线。
越过海岸找了个地方落下,崇祯一跳下来就迫不及待的从袖口里拿出了一卷柔软的布帛,然后跟屁股上挂着一串鞭炮似的,急速冲向了小树林。
没办法,王霄修行到了如今的程度,早就到了可以辟谷的程度。
而崇祯不行啊,御剑飞行上也没有小蓝门的厕所,他只能是一路强行忍着大的。
你说小的?小的直接在旅途之中释放就行了,就当给大海补充养分了。
王霄抬头观看太阳位置,辨别时间和方向。
看了一会之后挠了挠头,没有六分仪还真是有点麻烦。
然后太抬起手腕看向了自己的多功能腕表。
防水防震,带万年历指南针以及时区修正等等诸多功能。
不要九九八,只要九十八就能得到它。
确定了方位和时间的王霄,决定弄点东西填饱肚子。
他四下里打量,想要找找看有没有不开眼的倒霉蛋的时候,崇祯却是拎着裤子从不远处的小树林里大呼小叫的跑了出来。
“别过来!”
看到他此时的造型,王霄被吓的大惊失色,干脆的拔出了轩辕剑“敢过来我砍死你!”
跑出树林的崇祯身后,传来了‘呜噜噜~~~’的怪异声响。
然后一群手持石矛,皮肤黝黑的小矮子们就追了出来。
嗯,当地的土著。
非常热情好客的土著,据说喜欢把外来的朋友们架在火堆上举行欢迎仪式。
王霄抬手指天,顿时天空之中黑色乌云剧烈翻滚,轰鸣之声响彻天地之间。
‘轰隆隆~~~’
一道粗大的惊雷从天而降,狠狠的砸在了小矮人们之中。
天雷来的快去的也快,阳光重新洒落大地之后,那些小矮人们已经全部倒在了地上。
“行了,先把你的衣服穿好。”
王霄皱着眉头对崇祯摆手“晃来晃去的还有没有皇帝的威严了。”
松了口气的崇祯,正要提裤子。
可突然间想到了什么,急忙蹲下去拿出了布帛。
等他忙完这些,这才走过来抱怨“这里就是真正的蛮夷之地了吧?”
“你懂个屁!”
王霄踹了他一脚,让他离自己远点“你知不知道这块被大海所包围的土地有多大?”
“有多大?能有吕宋府大?”
“吕宋府?瞧不起谁呢。”王霄哼哼着说“有大明最巅峰时期的八成之多!”
大明巅峰时期,算上名义上臣服的地区,土地面积接近千万平方公里。
而澳洲这里,算上周围的海岛,差不多就是大明巅峰的八成。
崇祯一脸的不敢置信“这里莫不是南瞻部洲?”
“跟你说了多少次了,别看那么多神神怪怪的小说,现实虚幻你都分不清了。”
王霄迈步向着小树林方向走去“这里是未开化之地,也可以说是蛮夷之地。可这里土地足够多,足够大啊。不但可以开垦农田与牧场,而且这里有着数不清的矿藏,煤铁铝金铅锌锰...
算了,跟你说这些都是浪费口水。”
看着一脸懵逼的崇祯,王霄感觉心累的很。
这个时代的大明,怎么就没有人知道海外的世界是多么的富饶,是必须要掌握在自己手里的呢。
不出所料,在小树林的后面就是一处当地土著部落。
这些土人与从东亚迁徙到新大陆的殷人不一样,他们是真正的土著,茹毛饮血的那种野人。
看到外来人,第一反应就是抄起石矛嗷嗷叫的冲过来。
至于大致的叫唤声意思,大概是‘远方来的朋友们,你们好吃吗。’
对于这种无法交流的朋友,王霄只能是用行动来和他们打招呼。
轰隆隆的声响连绵不绝,惊雷炸过之后一切都安静了下来,再也没有人咕噜噜的乱叫唤了。
“去收拾一下。”
王霄指挥小弟崇祯“我去找点食材,咱们晚上在这里过夜。”
傍晚时分,曾经土著人的营地里燃起了篝火。
新近砍伐的粗壮树架上,串着一只足有五米长的大鳄鱼。
这就是王霄找来的晚餐。
要说澳洲大陆上,什么美味食材最多。
很多人肯定会先说泛滥的兔子,可实际上兔子是外来物种,是被农场主从外地带来的。
要说袋鼠,有当地土著人聚居的地方,那肯定是找不到的。
他们连外来的朋友们都要煮了,怎么可能会放过这些袋鼠。
所以王霄能够找到的晚餐,就只剩下了沿着河流逆行的咸水鳄。
说是咸水鳄,其实人家也是可以在淡水之中生存活动的。
而且比起在大海里追鱼,在淡水岸边捕猎明显更省力气。
这只又长又大的咸水鳄比较倒霉,它选择了一个不该选择的猎物,所以它现在被架在了篝火上面。
看着头顶上的纯净星空,坐在地上的王霄,悠悠然的开口说。
“你知道吗,其实在二百多年前,就曾经有大明人在这里登陆过。”
第一千三百二十九章 天涯海角之南极净土
听到王霄的话,崇祯很是惊讶“这么远?怎么可能。”
“其实没想象的那么远。”
王霄起身去不远处放个水浇个花滋个草“甚至比去印度还近,我说的是走海路。”
“这里面积广袤,土地肥沃。不但有着丰富的矿产,还有多种多样热情好客的生物...”
‘咔吧!’
王霄抓住一条想要和他热情打招呼的毒蛇,手腕一抖就让毒蛇成了软绵绵的面条。
随手扔掉毒蛇,转身回来洗洗手,拿起匕首开始炮制食材。
“先去皮,再把脑袋尾巴都给剁吧剁吧。这里不要,那里也不要...”
一旁的崇祯愣愣的看着王霄,生生的将一条从头到尾足有快两丈长的蛟龙,给生生的切的只剩下尺许长的一块嫩肉。
虽说一路上这种事情已经见得多了,可每次看到这样的一幕,他都不会忍不住的吐槽‘你这么糟蹋粮食,就不怕被吃不饱饭的百姓们给打死吗。’
“这是肉质最好的地方。”
王霄一路上也不只是教导崇祯如何做一个皇帝,还教他山川地理,天文历法,外国方言烹饪缝衣等等。
为了拿到奖励,王霄也是全心全意的做个奶爸,那真是手把手的教导。
看着王霄取出一个布袋,熟练的从里面拿出在马尼拉收集到的各种香料调味料,崇祯翻了个白眼,已经是无槽可吐。
“民以食为天。”
王霄削下一片蛟龙肉,用匕首挑着塞进嘴里“你只要能解决老百姓吃饭的问题,那就没人能撼动你的地位。”
“想要让百姓们吃饱饭,你首先就得搞懂什么叫做真正的吃饭。皇宫里的那种别当真,那就是一群二子在骗傻子。”
吃饱喝足,就着抬头可见的璀璨星空进入沉睡之中。
第二天,王霄带着崇祯继续赶路。
“那是什么?三条腿的大老鼠?”
“那叫袋鼠,第三条腿是尾巴。”
“怎么会有这么大的石头,还是红色的?”
“那是乌噜噜巨石,这是世界上最大的单体岩石。你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地面之下才是真正的本体。”
“这水里的鸭子真奇怪,怎么长这样子。跟嘴上套了个铅皮套一样。”
“这叫鸭嘴兽。”
“这些礁石真漂亮,海里的鱼也是五颜六色...”
“这是大堡礁,自然色彩的极致之地。”
“好大的鲸鱼啊...”
“嗯,今天晚上的晚饭食材有着落了。”
“......”
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王霄带着崇祯绕着澳洲大陆转悠了一圈。
不仅仅是观光看风景,还详细记录了各地的山川地理环境,以及王霄口述崇祯记录的重要矿产之地。
之后王霄御剑跨海到了塔斯马尼亚岛上,见到了早已经灭绝的塔斯马尼亚虎。
相比起王霄的惊奇与欢喜,崇祯却是有些不屑“这么小的个头,花纹也不过。这也能称虎?”
此时大明境内依旧是有着大量的山林,所以各种才狼虎豹数量极多。
见惯了那些花纹漂亮的猛虎,自然是看不上这座岛上的小老虎。
王霄懒得搭理他,各处留念拍照之后,这才依依不舍的去往了新西兰岛。
在这里,王霄见到了刚刚建立没两年的城堡。
当然不是坚固的石头城堡了,只是最为寻常不过的木制坚毅堡垒。
里面住着的,都是几年前才逐渐移居这里的白皮们。
身为正道之光,向来都是秉持着君子之心的正人君子。
王霄自然不会轻易对这些大部分为平民的人动手,那不符合他的人设。
所以王霄仅仅只是摧毁了所有的船只,然后将城堡给拆了,火药也全都给扔进大海里去,最后引来了当地的土著们。
这些白皮过来之后就开始屠戮当地土著,抢夺人家的财富和土地。
现在被反过来打,那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南边差不多就这样了。”
扫了眼已经冒起了火光的城堡,踩在剑身上的王霄对崇祯说“以后组织好船队,在之前定下的那些登陆点登陆修建城池,开垦农田逐步移民过来就行。没什么想看的,那就回去吧。”
这个时候,已经被成功激发了游览兴致的崇祯,反倒是有些不舍。
“祖爷爷,再往南边渡过大海是什么地方?莫不是还有一片大地?”
王霄惊讶的打量着他“真没看出来,你小子居然开窍了?”
“你说的没错,越过这片大海的话,那边的确是还有一片大地。只不过对这个时代的大明来说,去那儿没什么意义。除了捕鲸船能抓些鲸鱼之外,那边现在没办法开发。”
“那就去看看呐。”
崇祯兴奋的喊着“既然是大地,那就不能放过!”
经过王霄长时间的教导,崇祯已经从一开始的对海外蛮荒之地不屑一顾,之间转化成了‘额滴,都是额滴’的始皇帝之路。
实际上这也是王霄多嘴说的,他说史书留名的帝王,当以始皇帝为首位。
而这位始皇帝开百越,击匈奴拓河套,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喊‘额滴,都是额滴’去为诸夏开疆拓土。
你看后世诸多君王之中,唯有汉武唐宗能与其比肩,就是因为这两人也是一样为诸夏开拓了大大的疆域。
想要青史流芳,被后人赞上一句‘乃圣天子也’,那他崇祯也得这么干才行。
被激发了竞争之心的崇祯,现在听到有土地就想要插旗子。
“你确定?”
“当然。”
“那好,先下去换件厚衣服,最好是带毛皮的那种。”
“这是为何?”
第二天,身上裹着厚厚毛皮大意的崇祯,站在数百丈高的寒冰悬崖上,重重的打了个喷嚏。
他现在知道为什么要穿厚衣服了,这里特么的完全是冰天雪地啊。
现在差不过是六月份了,北半球正是艳阳高照的温暖时节,可此时南极洲这里却是冰天雪地的日子。
还在此时时间还处在极昼当中,不至于像是极夜那样让人心慌慌好似身处永恒之地。
站在亿万年冰川悬崖边上的王霄,看着远处海面上那些追着磷虾群大快朵颐的鲸鱼“在工业化制取油脂之前,这些鲸鱼是最好的油料来源,尤其是润滑油。”
“这些真的是鲸鱼?”
崇祯顶着寒风,艰难的走过来“明明是山海经里的鲲呐。”
“随便你,你要是能把大明打造成日不落帝国,那想给谁换个名字都无所谓。”
崇祯眼神一亮“无论何时何地,阳光都不会从领土上落下的日不落帝国?”
“没错。”
王霄虽然有护体真气,不过却也是应景的搓了搓手“之前在马尼拉打过的小弗朗基,就是曾经的日不落帝国。如果当年大明坚持沿着三宝太监的路继续开拓大海,现在也是了。”
“刘大夏罪该万死。”崇祯吐槽了一句,随后说“祖爷爷放心,大明一定会在我的手上成为日不落帝国的。”
看着豪情万丈的崇祯,王霄满意的点点头“勇气可嘉,不过我们该走了。这地方除了风雪之外什么都没有。也不是,打穿了这些冰川,下边就是一整个的大陆。各种资源数之不尽。”
崇祯低头看着脚下的冰川“多厚啊,能打穿吗?”
“平均厚度差不多五六百丈,最厚的地方差不多一千多丈出头。而且都是万年的冰川,越往下边就越是坚硬,比钢铁还要坚硬的那种。”
崇祯‘(˙灬˙)’
‘也就是我没文化,只能一句卧槽走天下。这特么的累死了也见不到冰川下边的大地究竟是个啥模样。’
“这里其实挺好的,什么污染都没有的真正净土之地。”
等到王霄带着崇祯回到应天府的时候,这边夏粮都收完了。
皇帝消失了几个月,这要是换做以往,大头巾们早就闹翻天了。
好在现在大头巾们的势力,大概是董仲舒以来最衰弱的时候,全天下有权有势,有钱有产的大头巾们,基本上都是已经去找圣人们报道去了。
剩下的那些,不是在为新大明工作,就是被取消了特权之后老老实实的耕地。
再加上走之前就有过充分的安排,所以并没有什么大碍。
不过也仅仅只是没有大碍而已。
豪情万丈,立志要超越秦皇汉武外加唐宗的崇祯,一回来就被堆积如山的公文给淹没。
离开几个月所累计下来的公文,估计他得不眠不休的干上很久才能处理完毕。
王霄那是有先见之明,南下之前就把所有的事情都扔回了崇祯那儿。
所以他回来之后,那是轻轻松松的在行宫里吹箫抚琴,吟湿作画。
随着夏粮与秋粮获得丰收,曾经备受缺粮折磨的大明,总算是逐渐活了过来。
沿海各处造船厂开始疯狂造船,还是造那种王霄提供图纸的新式海船。
而内陆这里也没闲着,黄得功等人带着新军,已然是收复了湖广之地,一路追着张献忠杀入川蜀。
李自成那边,与新军交锋几次之后就知道,自己绝对不是新军的对手。
而且那边王霄都还没有出手。
所以他很是干脆的带着王霄送来的士子读书人,一路向西直奔西域而去。
他所占据的中原之地,也逐步回到了新大明的手中。
整个大明,都是逐渐向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
来年春耕结束之后,送走了一支庞大的船队的崇祯,急匆匆的找到了王霄。
“祖爷爷,咱们再出去逛逛吧。”
“你想去哪?”
“之前去过南边,这次想去看看极北之地是个什么模样。”
第一千三百三十章 天涯海角之北地风光 (上)
“这里就是斡难河了。”
看着眼前这条波光粼粼的河流,王霄有些感慨的说“唐末之后五百年,只有成祖打到过这里。”
他伸手指向远处“那边,就是铁木真称帝的地方。”
崇祯很是郑重的整理衣冠,随后在河畔祭拜成祖朱棣。
大明最能打的皇帝有两个,一个是开国的朱元璋,还有一个就是北上征伐草原,南下组建出庞大船队的朱棣。
像是崇祯他们这一支,那就更是如此了。
如果不是朱棣的靖难之役,崇祯他们这一支,这么多代下来估计早就已经泯然于众人了。
崇祯祭拜朱棣的时候,远处行来了一队当地的牧民。
看他们的神色与手中的兵器,应该是来欢迎远道而来的朋友们的。
在机枪出现之后,游牧部落都是能歌善舞,热情好客。
而在机枪出现之前,他们实际上也是能割善砍,热情好客。
尤其是在大草原上遇到了落单的,那真的是热情的不得了。
王霄伸手向着并不宽敞的斡难河晃悠了几下,随后一条水龙从河面上升腾而起,呼啸着扑过去将那几个想要来交个朋友的牧民给卷入了河水之中。
“没事。”
向着疑惑看过来的崇祯摆摆手“你继续。”
等到崇祯祭拜完成,他认真的立下誓言“不肖子孙朱由检,他日必当亲率大军来到此处,以慰先祖。”
离开斡难河之后,王霄驾驭飞剑继续北上。
在天黑之前,抵达了北海。
看着眼前辽阔的海面,崇祯感慨的说“这里就是极北之地的大洋了吧,果然很大。”
王霄翻了个白眼“你想多了,这里只是一座湖泊而已。真正的北地之海,还在更加遥远的北方。”
按照习惯,王霄就近找了些食材,像是龙虾,海螺,大马哈鱼什么的开始炮制。
“这里是苏武牧羊之地,也是冠军侯曾经打过来的地方。”
王霄一边麻利的处理着食材,一边为崇祯做着科普“这里可是很有名的。”
麻利收拾好篝火的崇祯,再度找地方开始祭拜先贤“他日我大明,必当将此处纳入麾下。”
对于逐渐膨胀起来的崇祯,王霄表示很满意。
这就是进取心呐,没有进取心岂不是成咸鱼了。
之前的崇祯就是条咸鱼,眼睁睁的等死。
而现在的崇祯,则是意气风发看到哪儿都想纳入大明的麾下。
一顿海鲜大餐之后,王霄铺好帐篷就坐在草地上观看星空。
“祖爷爷。”
旁边另外一个帐篷前的崇祯,疑惑的抬头看天“怎么感觉和之前在南边的时候看到的星象不对啊。”
“当然不对了,你现在是在北半球,能看到的只有北半球的星象。”
又到了日常科普的时候,王霄向着北海之中一伸手,就召唤出来了一个水球。
“你已经知道地球是个大圆球了,而这个圆球实际上是一直在高速运动的。”
“这种运到不仅仅是移动,还有整体的不断变幻角度...”
王霄用水球为崇祯做展示,解释了有关于黄道面,星区,星座,自转角度等等有关方面的知识。
他这可不是胡扯,他是真的懂得这些。
在一次又一次漫长的许愿之旅中,王霄总会在与妹子们深入交流吐口水之后,进入贤者时间就转身成为渴求知识的学子。
无论是什么样的书他都喜欢看,无论是什么样的学识,他都喜欢学。
没什么做学霸的梦想,纯粹知识为了打发无聊的贤者时间。
因为有着太多的时间可以去浪,所以王霄哪怕是三心二意的天天打渔晒网,依旧是学富五车...五TB!
崇祯也是震撼于王霄的博学多才,真的是从天文地理到厨艺方言,就没有他不会的。
学渣在这个时候,会来上一句‘呵呵,你好厉害。’然后继续去玩自己的游戏机。
而学霸则是会主动求教,能学的东西一个都不放过。
至于崇祯这种不是学霸却极为有恒心的,那就只剩下了死记硬背这一条出路。
天亮之后再度启程往北,越过北海再北上就是茫茫无绝期的针叶林了。
“祖爷爷,这里的树林和南边那些不一样。”
崇祯仔细打量着脚下的那些树林“南边的树林树叶都很宽大,可这里的树叶都是又小又尖锐。”
“这就要牵扯到植物学上的知识了。”
蹲在飞剑上的王霄,继续科普“说到植物学,其下有许多的分支...南边的叫做阔叶林,这里的叫做针叶林...主要原因在于温度变化...巴拉巴拉...”
一通知识灌输之后,崇祯似懂非懂的连连点头。
“别小看这片冻土,这里的面积可是比之前南方的那个澳洲大陆还要大的多。”
“而且这里什么样的资源都有,储量极为惊人。把这里作为后花园,那以后可就什么都不缺了。”
听了王霄的话,崇祯小声的说“祖爷爷,你之前不是说南洋那边是后花园的吗。”
王霄瞪眼“谁告诉你家里只能有一个花园的!”
被呵斥了的崇祯不敢反驳,好在突如其来的状况让他有了转移话题的机会。
崇祯伸手指着西边大喊“祖爷爷你看,那边有人。”
还真的有人,一支长长的队伍正在林地之中艰难东行。
王霄的第一反应就是爱斯基摩人,不过很快他就反应过来,这还没到那边地界呢。
目光凝神看过去,全都是白皮的面孔。
飞剑转向,干脆利落的落在了队列前方。
对面的反应非常西方,先是叽里呱啦的一阵大喊大叫,然后就是几十支火枪指向了王霄他们。
没有任何犹豫,砰砰砰砰声之中直接开火。
崇祯一亮懵逼,他听不懂那些人说的话。
可王霄这里就不一样了,他能听的明明白白。
‘是鞑靼人,鲨了他们!’
“如果没有意外。”王霄看着眼前被凝固在了空气之中的众多铅弹,随意的挥挥手让铅弹跌落在地“你们是罗斯人的东方探险队?”
回应王霄的,是惊恐的尖叫声响。
嗯,之前子弹被挡住的那一幕,实在是太过于匪夷所思,完全超出了他们的想象范围。
不过能够加入到东方探险队的,都是最凶悍,最无情,最烂的渣滓们。
他们在惊恐和绝望之下,反倒是被激发了求生的欲望。
有火绳枪的人纷纷开始重新装填,而剩下的人却是挥舞着冷兵器冲了上来。
这一路上灭了那么多的鞑靼人,与拥有这些脸孔的人早已经是你死我活。
“没意思。”
王霄摇摇头,拔出了佩剑直接甩出了几百道的剑刃风暴过去。
马车,牲畜,各种物资还有探险队,全都被这些剑光所笼罩。
事情了结之后,王霄招呼崇祯上飞剑,继续自己的行程。
崇祯好奇的询问“祖爷爷,这都是什么人?”
“从西方来的探险队,想要将这里变成他们后花园的人。”
一听这话,崇祯当即勃然大怒。
这里可是他预留的后花园,启容他人染指!
“你那边的事儿,要加快呐。西边的人都跑这里来了,你现在却是连蒙兀人都还没有搞定,时间不等人呐。”
“知道了,回去之后就督促他们加快进程。”
飞剑的速度看似不快,跟螺旋桨飞机有的一拼。
可那也是每小时几百公里的飞行时速,早上出发到下午的时候,哪怕算上中途洗手吃饭上厕所再洗手的时间,也足够飞跃数千公里的漫长旅途,抵达遥远的极北之地。
此时的极地正处于秋天时节。
没错,极地也是有四季的。
只不过春夏秋三个季节,平均每个季节都只有两个月的时光。
而剩下的半年时间,全都是寒冷的冬季。
而且哪怕是在温度最高的夏天,这里的平均气温也是在零下三到五度左右。
这还是后世全球变暖时期的温度记录,在这个小冰河期即将结束的时代里,这边的温度只会更低。
“好冷啊。”
只裹着一件皮裘的崇祯,用力的搓着手“大明现在还是秋老虎呢,这里怎么这么冷。”
“你要听解释,那就是自然科学。气候变化,太阳光照射角度,热量吸收等等,起码得说上半个时辰。这可是超级大的命题。”
崇祯不解的问“半个时辰?不算长吧,祖爷爷跟我说说。”
“说个屁。”
王霄瞪眼“说半个时辰,说的是自然科学下属的那些分支目录!至于真正的内容,哼哼...”
自然科学这个题目实在是太大了,王霄自然是没工夫给他详细解释。
“你不是说想要看看极北之地吗,这里就是了。想看什么自己看吧。”
现在是秋季,而且还是北极极昼时间的尾巴。
难得的阳光与温暖,让长满了苔藓的土地上,茁壮成长起来众多的杂草与鲜艳的花朵。
比起南边的同行们来说,这里的杂草与鲜花更具生命力。
因为每年能够发芽出头的时间短暂,生命力不进化的更加顽强,压根就没有出头之日。
要知道极地寒冷的天气之下,那可是连金属橡胶之类的东西,都没被冰冻的宛如玻璃一般脆弱。
生命想要在这种环境下存活,不进化那就是想屁吃。
王霄坐着发呆,考虑等下该用什么作为食材的时候,那边崇祯已经大呼小叫的喊着。
“熊啊!白色的大熊啊!”
王霄的目光看过去,顿时眼神发亮。
今天的晚饭有着落了!
第一千三百三十二章 天涯海角之北地风光 (下)
“熊掌拨清波呐。”
王霄拿着筷子拨动锅里的熊掌“经常翻一翻,才能熟的快。”
别问锅碗瓢盆帐篷调料什么的都是哪来的,问就是直接用绳子拴在剑柄上一路带过来的。
跟着王霄到处跑的时间长了,崇祯也逐渐进化成了美食高手。
他蹲在火堆旁边添加干柴,目光却是不时的飘向不远处的一群步履蹒跚的海豹。
“祖爷爷,那边那些看着肥肥腻腻的,好像很好吃的样子。”
王霄只是瞟了一眼就没了兴趣“皮厚,而且都是脂肪层。补充营养没问题,可味道就一般般了。”
“吃过大块的肥肉吗,差不多就是那种感觉。”
王霄曾经去过北海,带着大军去的那种。
他在北海尝过海豹的味道,老实说也就是那样了。
不过王霄虽然尝过,可崇祯却是没有。
他这些时日里,跟着王霄东奔西走的可谓是吃遍南北。
之前在南极那边的时候,就对大海里的鲲非常感兴趣。
现在又见到了新奇的玩意,自然是有些安耐不住“祖爷爷,我真的很想试试味道。”
王霄翻了个白眼“那就自己去抓。”
听了这话,崇祯总算是偃旗息鼓。
别看这些憨态可掬的海豹在陆地上的时候鼓鼓囊囊的,可人家基本山都蹲在海边,一下水那就呲溜的没了影子。
崇祯先是考虑了一下自己的水性,然后再看看远处那些徘徊的白熊,最终也只能是选择放弃。
美味虽好,可也得有命去尝才行。
吃过晚饭,搭建好帐篷。王霄开始日常夜校培训。
他不会去说什么大道理,更加不会像是儒家腐儒们那样,拿着不知道多少代人凭借臆想写出来的所谓三代之治去忽悠皇帝。
王霄为崇祯开的夜校,只讲故事。
还不是正史的那种,而是非常详实,宛如穿越小说一般的野史故事。
话说华夏的正史记载太过于简短了,通常就是时间年号,然后就是人物地点,最后就是什么什么事情就结束了。
具体来说就是‘赧王下五十五年,白起战于长平,灭赵兵四十余万,大胜之。’
这么大的事件,甚至堪称是秦灭六国最为关键性的一场战役。在史书上的记载就是这个了。
崇祯以往读到这里,总是会去想白起是怎么打赢的呢?
他只知道赢了,可具体如何赢的却是完全不懂。
到了王霄这里,他会先说战略。
从秦国的外交到内政,从动员能力到上上下下灭赵的决心全都仔细讲述一遍。
然后是赵国这边的不断变幻策略,没有与秦国生死一战的最终决心。
还有各国从开始到中间再到最后,态度上的剧烈变化。
以及战后的各种事件,还有带来的影响。
这其中还掺杂了例如‘毛遂自荐’‘信陵盗符’等等生动的小故事。
在崇祯听来,宛如身临其境。
然后他就会去考虑,自己身处于秦昭襄王的位置,身处于赵孝成王的位置,甚至是楚考烈王的位置该怎么办。
这才是真正的教育,真正的以史为鉴。
干巴巴的只说什么三代之治,圣人云什么的,是不可能培养出明君来的。
说完战略,王霄还会将战术上的故事,用来作为消遣。
“那是什么?!”
崇祯惊讶的伸手指着远处天边,那绚丽多彩的光幕好似银河瀑布,从天空之中垂落下来缓缓晃动,极致魅力。
王霄扫了一眼就没了兴趣“那是极光,从科学的角度上来说就是...巴拉巴拉...”
崇祯被震撼的无以复加。
这绝对是他这辈子所见过的最为壮观的自然景色。
“天地之威,震撼如斯!”
第二天王霄打着哈欠从帐篷里出来的时候,隔壁崇祯的帐篷却是没有动静。
这就有些奇怪了。
崇祯非常勤奋,就跟后世的那些为了填饱肚子,绞尽脑汁写小说写到深夜三四点的扑街们一样勤奋。
而且为了给王霄留下好印象,外出看世界的时候,他总是比王霄先出帐篷来请安问候。
这种事情,王霄早在红楼梦世界里的时候就已经习惯了,平民百姓之家或许不怎么在意,毕竟养家糊口是第一位的。
可在大户之家里,晨参暮省却是极为重要的一件事情。
很容易就被长辈所拿捏,然后以这个为借口戴上一顶不孝的帽子。
所以王霄让崇祯灭士绅分田地的时候,一定要将那些家族彻底分家,为的就是取消为老不尊的老头们的坏心思。
古代皇权不下乡,乡间治理几乎都是依靠族老。
遇上好的还好说,可遇上坏老头,那真的是什么样的事情都有。
乡老族长的权势极大,也制造了许多的委屈和悲剧。
所以王霄让崇祯强制分家,只要家中人口成年了就必须得分家。
胆敢违抗,还想着维系往日里权势的,全都打包送上海船,然后送去海外开荒去。
至于崇祯坚持对他晨参暮省,王霄劝说过他,可他就是不听啊。
“日上三竿还不起床,你昨天晚上搞毛线去了?”
听到王霄的话,帐篷里的崇祯窸窸窣窣的穿好衣服出来。
先是恭敬的行礼,然后解释说“昨夜看那极光看的太晚。”
“这只是一种自然现象,不要沉迷其中。”
王霄劝导他说“等以后你把这片地盘都给占下来,可以给自己放一个长假住在这边好好看,看到反胃想吐为止。”
之后他们继续启程,一路向北进发。
“这里的大海,都被厚实的冰面给覆盖住了。”
王霄伸手指着不远处的冰窟窿“不过别以为冰封的世界就没有生命存在,其实这里顽强活着的生命有很多。”
仿佛是在回应王霄的话,那处冰窟窿里喷出一团水柱,一头鲸鱼浮出水面呼吸,随后再度潜入水底。
崇祯惊讶的喊着“这里居然也有鲲?”
在他的心里,传说之中的巨鲲应该是类似神物一样的存在,哪怕是在茫茫大海里也应该很是稀少才对。
可之前南下的时候,就曾经见过许多,甚至南极冰海之中,都有大量的鲲在吃磷虾。
现在如此之遥远的北极冰海里居然也有,崇祯突然感觉这传说之中的巨鲲,也没有想象之中的那么珍贵。
“别傻了。”
王霄出言打击他“这玩意就是很普通的哺乳动物,也就是个头足够大而已。只要是有大海的地方,基本上都能找到。”
“除非是开启工业化进程,急需大量的鲸油做润滑油,否则的话它们的数量绝对多的超出你想象。”
崇祯一听这话,曾经让他感到震撼的鲲,瞬间就不香了。
无聊之下,环顾四周。
“咦,那边居然有人?”
王霄目光顺着崇祯的叫喊声看了过去,远处果然是有一群人正围着一处冰窟窿。
“那是爱斯基摩人,算是咱们的远亲。万年之前北上迁徙到这里的,他们常年住在这边,算是当地土著。”
解释了几句,王霄御剑飞了过去。
看到御剑而来的王霄,爱斯基摩人大惊失色。
有拜神的,也有逃跑的。
王霄虽然会很多的方言,可爱斯基摩人的话他是真不会说。
探头看了眼冰窟窿,里面有一头被扎了许多叉子的鲸鱼。
因为冰窟窿太小而鲸鱼太大,爱斯基摩人暂时没办法把鲸鱼拉出来。
王霄想了想,举起轩辕剑挥舞出剑气。
将这处足有一米多厚的冰窟窿狠狠的扩大了一圈。
随后他伸出手向着窟窿里握拳,然后猛然向上抬起了手臂。
冰冷的海水喷涌而出,托举着重达万斤的鲸鱼浮出水面,就像是被喷泉托举的莲花一般漂亮。
随手一甩,就将鲸鱼仍在了附近的冰面上。
王霄伸手点了点那些拜神的爱斯基摩人,然后又指了指那条被他拉上来的鲸鱼。
虽然言语不同,但是手势是没有国界的。
王霄相信这些人肯定能够看明白他的意思。
重新站上飞剑,带着崇祯继续向北而去。
至于之后在爱斯基摩人的圈子里,流传着有关神明的传说什么的,这就不需要王霄去关心了。
“祖爷爷,咱们这是去哪里?”
感受着越来越冷的温度,崇祯蜷缩着身子,将自己牢牢的裹在皮裘之中。
“去一趟北极极点。”
王霄有护体真气,自然不会畏惧寒冷。
他饶有兴趣的说“之前去南极的时候没去南极点,真是亏了。这次来北极,说什么也要去一趟北极点。”
依靠着功能强大的多功能腕表,王霄很轻松的就找到了北极点。
哪怕是在温度较高的秋季,这里的气温也是低的吓人。
而且狂风肆虐,夹杂着雪花的暴风雪,砸在身上宛如石头一般疼痛。
一旁的崇祯浑身哆嗦,双腿不断颤抖宛如在跳踢踏舞。
如果不是王霄稍稍扩大了一些护体真气的范围,他要不了多久就会被冻成一块冰雕。
“拿着,等下我说茄子的时候,你就按这个点。”
教导崇祯如何使用手机拍照,王霄站在极点这里摆出各种沙雕...呸!是各种威武的姿势!
等到他终于心满意足的满足之后,这才意犹未尽的带着快被冻晕过去的崇祯启程南下。
第一千三百三十二章 天涯海角之东方新大陆 (上)
此时的大明腹地,已经没有了大的战斗。
除了在川蜀之地围剿张献忠等人之外,新军的主要作战目标,已经转为消灭盘踞各处的土匪山贼。
至于说李自成,锦衣卫的情报显示,其所部早已过了哈密卫进入西域。
再往那边的情报,锦衣卫暂时没办法弄到。
毕竟自从唐末之后,中原之地与西域的联系就时长中断。
锦衣卫在那边毫无基础,自然也就没办法及时得到情报。
曾经肆虐大明数十年的恐怖天灾,正在逐渐消散。
这两年都没有发生大型的蝗灾,水灾,旱灾等等灾荒。
而没有了兵荒马乱,也没有这些大型灾难,肆虐的鼠疫等等疾病,也是随之烟消云散。
不是说就此没了,而是其爆发通道被切断,难以大规模爆发出来。
地方上没有了吸血的士绅与乡老族长,没有了让百姓们生不如死的佐吏税吏,作为大明主要收入来源的田赋,开始大规模爆发性的增长。
崇祯二十二年的田赋收入,甚至超过成祖朱棣时期的最高水平。
与此同时,商税也是迅速激增。
没有了那些叫嚷着‘不可与民争利’的大头巾们的阻扰,大明的商税收入极为惊人。
每年的商税足以养活越来越庞大的海军船队,甚至还有富裕。
一片欣欣向荣的繁华世间,让人们开始逐渐忘却几年前的可怕末世。
甚至不少人已经开始喊大明中兴,太平盛世。
而此时开创了大明中兴盛世的崇祯皇帝,却是在遥远的火奴鲁鲁看草裙舞。
南边北边都去过了,这次王霄带着崇祯一路向东,准备越过大洋去看看新大陆。
他们先是在扶桑考察了当地的金矿银矿铜矿与水稻生产规模,定下了过两年来挑动德川幕府与地方大名之间的争斗,然后等他们打的两败俱伤的时候再乘虚而入的计划。
这个计划其实很简单,主动派遣使者找到那些对幕府心怀怨恨的地方力量,给予他们足够多的支持,然后鼓动他们去开战。
哪边弱势的时候就支持哪边,等到他们自己都快流干血了,那就是大明新军以维护世界和平的名义登陆的时机。
离开扶桑之后,御剑飞行一路向东,飞到了被称为太平洋珍珠项链的火奴鲁鲁群岛。
比起澳洲的那些生番来说,这里的土著倒是比较热情友好。
尤其是当他们看到王霄一剑挥舞出去,就斩断了数十颗椰子树之后,那就更加笑容满面的为王霄他们跳草裙舞了。
“这里没什么资源,而且土地面积也不大。”
将目光从草皮...肚裙...呸!是草裙上收回来的崇祯,询问一旁的王霄“祖爷爷,这种地方,价值何在?”
“这世界上就没有没价值的土地。”
王霄伸手拍了拍脚下的草地“只要是土地,那就是能占就占了。”
“这里虽然没资源,能耕种的面积也不大。可这里的地理位置太好了。”
王霄蹲在地上,找了根木棍在草地上画地图“这是大洋,这里就是火奴鲁鲁的位置。在这里设置大洋舰队司令部,就能用舰队掌控整个大洋。”
扔掉木棍,王霄语重心长的教导崇祯“眼睛也别只盯着陆地,海洋也是不能放弃的地方。在这个时代里,谁能掌握海洋,谁就能掌握整个世界。”
看着崇祯还是有些不以为然,王霄倒也没那么生气。
毕竟大陆民族的人,天生就看重土地,对于海洋真心没那么看重。
“你想清楚,想要牢牢掌控住新大陆,这片大洋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的。一旦失去了大洋的制海权,那新大陆那边时间久了必然会脱离大明。”
“是。”
虽然不太清楚海洋的重要意义,不过崇祯却是极为相信王霄的话。
因为是王霄将他从即将亡国身死的境地之中拉出来的,之后王霄的每一次决断与建议,都能带来巨大的好处。
对于此时的崇祯来说,哪怕不清楚也不要紧,因为只要按照王霄说的去做就行。
“去吃饭吧,再休息一天咱们就出发去新大陆。”
岛上最多的就是椰子,而食物方面则是以渔获为主。
至于说甘蔗咖啡菠萝什么的,那都是后来用船运过来的。
椰子已经连着喝了几天了,海鲜渔获什么的也是已经吃够了。
看着当地人送上来的水果包裹着渔获的晚餐,王霄挠了挠头。
“祖爷爷,这几天天天吃这些,是不是换个口味?”
“这里什么都没有,你想换什么?”
崇祯也是有些郁闷,只好坐下准备吃带着鱼腥味道的水果饭。
“等着。”
王霄召唤出飞剑,踏上飞剑就向着海面飞了过去。
岛上没什么好东西可找的,但是海里面有啊。
近岸的那些螃蟹龙虾海星小鱼什么的,在土著人这里都是剁吧剁吧扔锅里,然后混着水果一起煮着吃。
这古怪的味道王霄从一开始就受不了,他之前两天都是光喝椰子。
现在他也有些受不了了,干脆自己出趟远海找美味食材。
站在飞剑上的王霄,闭上眼睛将自己的感知散发出去,透水而入感受着海面之下的动静。
这种感觉,就跟捕鱼雷达差不多。
一刻钟之后,王霄找到了想要的猎物。
他御剑急速追过去,来到猎物群上空选好目标,伸手召唤水流直接将一只足有百余斤的蓝鳍金枪鱼给拖出了海面。
“不错。”
王霄满意的点头,这是非常好的食材。
单手拎着鱼尾巴,一路回到了岛上去。
崇祯看到这条鱼,并没有太过惊讶。
百多斤的大鱼而已,他可是连十万斤的巨鲲都见过的男人。
别看他是皇帝,可蓝鳍金枪鱼这种美味食材,他别说吃了,听都没听说过。
说来也可怜,这些长于深宫之中的皇帝,不但被大头巾们耍的团团转,还被身边服侍的这些人给控制着衣食住行。
几两银子的一个鸡蛋就不多说了,皇帝只能吃御厨们提供的食材。
若是想要换换口味,就会有人出来大喊‘陛下不可啊,当年唐明皇为了给杨贵妃吃荔枝,被后人骂了多少年云云。’
崇祯不懂没关系,王霄也懒得去给他介绍。等下吃到嘴里,就知道什么是好东西了。
掐头去尾清理内脏,只用最好的那一块鱼肉。
等到出锅吃到口中,崇祯干脆的流下了眼泪。
王霄的厨神级手艺,配上蓝鳍金枪鱼这种顶级食材。从未吃过如此美味的崇祯,感觉自己之前几十年吃的御厨都是什么玩意。
做出来的鱼肉实际上也就十来斤的样子,可崇祯却是生生的吃掉了大半。
这可是让王霄惊讶不已。
他知道古人因为缺乏油水,所以胃口大很能吃。
可崇祯他不缺油水啊,一口气吃掉这么多,他的胃部莫不是变异了?
原本计划第二天启程的,不过没能走成,因为崇祯闹肚子了。
再好吃的东西,一口气吃到撑着了也不行。
吃了那么多鲜美鱼肉的崇祯,甚至在晚上还悄悄的从王霄扔掉的大块鱼肉上弄了些鱼生当做宵夜吃。
这事整的,他不闹肚子那就没天理了。
王霄带着紫金丹,可却不给崇祯用。
这小子不接受下教训,是不会长记性的。
又多待了一天之后,王霄这才带着面色泛白的崇祯,踏上了前往新大陆的旅程。
“看到脚下这条地峡了吗?”
巴拿马上空,空中的王霄伸手示意下方的峡谷“以后打仗抓到了白皮俘虏,可以送过来开挖这条地峡,挖一条连接两侧大洋的通道出来。”
崇祯不解询问“为何要挖这样的一条通道?”
“因为这可以极大的减少东西两边的航线距离。船只从这条地峡通过,比起南下绕路来说,可以减少成千上万里的路程,以及大量的时间。”
“好。”
虽然不太明白,不过崇祯还是先行应了下来。
祖爷爷要求做的事情,就没有瞎胡来的。
“想要开拓海外,不仅仅是路的事情。医疗卫生方面,天文地理水文资料方面,应对突发事件方面,如何安排海外之地方面等等都要考虑清楚。”
王霄耐心的为崇祯做科普,心中想着大明主动加入大航海时代之中,什么这牙那牙,什么昂撒雄鸡的,全都不够看。
以后这方世界,必然是属于大明的。
再也不会有白皮到东方,可以肆意横行,却有众多女人主动倒贴过去的事情出现了。
穿越这种事情,既然机会临头那就要认真把握住才行。
难得穿越一趟,不做点什么实在是对不起这机会。
“我先查下资料。”
拿出手机搜索了一番自己之前收集的方位资料,随后王霄带着崇祯去看了阿兹特克金字塔。
“还行吧。”
见惯了华夏恢宏建筑的崇祯,对这金字塔并没有太大的热情。
“你知不知道这个庞大的国家,是如何灭亡的?”
王霄站在金字塔前拍照,随后就将西牙人如何灭亡这个国家,把男人扔去矿坑挖矿,把女人那啥留下白男黄女的混血后代的事情讲述了一遍。
“那些白皮真是可恶!”崇祯听完勃然大怒“他日朕的大军遇上了,绝对不会放过他们。”
“很好,很有精神!”
王霄满意点头“现在选一个吧,是先去北边还是先去南边。”
第一期三百三十三章 天涯海角之东方新大陆 (中)
先北上还是先南下,这是一个堪比看脸还是看凶的难题。
纠结不已的崇祯,最后在王霄的热心建议之下,选择了抓阄。
一枚从西牙人手里缴获的银币被抛向了半空之中,正面就是去北边,反面就是去南边。
在银币即将落在手掌之中的时候,一旁的王霄悄然吹了口气。
是正面。
“走吧。”
王霄走上飞剑,向着崇祯招呼“先去北边看看。”
崇祯默默的走过来,心里却是在嘀咕‘祖爷爷,你吹的仙气都落我手背上了。’
先来新大陆的北边,是因为王霄知道崇祯骨子里还是一个传统的华夏人,对于可耕种土地有着深深的情怀。
而北边这里,那恐怖的大平原与黑土地,完全就是苍天为农耕民族安排的天府之地。
至于南边不是说不好,而是现在到处都是热带雨林,大明他现在不缺木头。
王霄带着崇祯,高速在天上转悠了十多天,勉勉强强把北美中部的大平原给看了一遍。
最后落下的地方,是在密西西比河的黑土地上。
“这里的土地,与关外的一模一样。”
崇祯蹲在地上,双手紧紧攥着一把黑土。双手一掐,仿佛是能捏出油水来。
“你说的是对的。”
王霄抬头看着广袤的黑土地,感慨的说“黑土地,随便撒把种子就能茂密生长的肥沃土地。”
“这个世界上总共有三块大面积的黑土地。其中一块就是在辽东那儿。这里是第二块,还有一块在西边。大明拿下一个,就能缓解粮食短缺的问题。拿下两个,就能成就制霸天下的大
业。拿下了三个,这世界必然是我们的。”
崇祯这几年在外面跑,也算是见多识广,对于农事也有了深入的了解。
他看着眼前这绵延到了天边的广袤黑土地,用力的点头“没说的,这片天赐之地一定要属于大明才行。”
在去往黄石的路上,他们遇到了惊天动地的龙卷风。
从未见过如此恐怖一幕的崇祯,下意识的就以为这是王霄在做法“祖爷爷,这是何意?”
“不是我干的。”
王霄摇摇头,解释说“这里的山川走向与大明不一样。因为板块运到的原因,这里的山川走势基本都是南北走向。所以北极那边的冷空气南下的时候,没有高大的山脉阻挡。各种高气
压低气压什么的汇集到一起,就形成了你现在看到的这种诡异的气象环境。”
“哦哦。”
崇祯听王霄说过这方面的事情,不过他还是听不懂。
“这实际上也是当地殷人没能进化出现更高等级文明,只能是维持在部落联盟的重要原因之一。”
之前崇祯也见到了当地的土著,的的确确非常原始,甚至就连铁器都没有。
他好奇的询问“为何会如此?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原因?”
“文明进化的时候,一场大风雪覆盖下来,什么样的萌芽都给你灭了。”
王霄解释说“除了天气之外,这里的殷人没有大型牲畜作为信息交流的工具,也就是没有马匹。这阻碍了信息交流与部落之间的联系。还有就是,他们没有丝绸之路,没办法与别的文
明互通有无,促进科技与文明的进步。”
美洲北边的殷人,东西两边都是浩瀚的大洋。
北边是荒无人烟的北极,南边则是虽然出现了国家,可还在使用石制武器的同族。
没有与更先进文明交流的机会,科技的提升自然是被大幅度压制。
美洲人遭遇白皮入侵的时候,除了天花之外,最要命的就是武器上存在着让人绝望的代差。
不是一代,而是好几代!
殷人们还在用弓箭,用着石头打磨出来的武器打仗。
而白皮们已经用上了火枪火炮,并且骑着高头大马与穿戴着坚固的铁甲。
不是说这些当地的殷人不勇猛,而是他们的武器实在是不给力呀。
“走吧。”
王霄没有出手平息风暴的打算“先去看看这边的美景,之后去东海岸把那些白皮的堡垒都给拔了!”
走到哪儿,山山水水奇异动物都是不可或缺的。
就像是崇祯,现在都快进化成为一个优秀的海洋生物学家,一个优秀的植物学者,一个优秀的陆生动物研究员了。
整天就是打打杀杀再杀杀打打的,那会变成一个木得感情的机器的。
北美原生的大型动物没多少,因为早在万年前冰冻期,殷人跨过白令海峡冰桥过来的时候,这里的大型生物就已经被他们吃光了。
或许当年这里也有原始马匹,可惜殷人没有选择驯化转为交通工具,而是选择用来填饱了肚子。
有可能还没填饱...
动物方面没什么看的,不过植物方面却是不少。
尤其是那些参天的巨木,看的崇祯那叫一个目瞪口呆。
他是住皇宫的,各种超级巨木作为建筑材料那是看的多了。
可像是眼前这样子的,粗壮到十几二十多个人合抱的巨木,他是真的没见过。
“你要努力了。”
王霄在一旁劝导他“加快步伐,建造大海船把人运过来才是正途。什么时候这里有几百万上千万的大明人了,把各处地方占据下来,这里才能算是大明的。”
“对了,从时区划分上来看,你把这里插上大明日月旗,那就是真的每时每刻都有龙旗沐浴在阳光之下。”
“那样的话,大明就是真正的日不落帝国了。”
这番话说的崇祯热血沸腾,恨不得现在了飞回去组织船队运人过来。
“至于当地的殷人。”
王霄的目光,落在了远处的当地人部落里“他们也算是咱们很远很远的远亲了。可以把他们全都纳为大明的子民,让他们享受先进科技带来的美好生活。”
这不是在胡扯,而是此时的大明科技水平与生活质量,比起这些当地的殷人来说,的的确确是非常先进的。
当地殷人吃饭就是玉米和打猎,什么调味料香料的想都别想。
至于说烹饪方式,还是出于最为原始的煮与烤,或者干脆就是生吃。
大明就不同了,从宋朝时候就开始流行起来炒菜,各种样式口味全都有。
而且商业发达,不但能从海外获得各种香料,自己本土也出产大量多种的调味料。油盐酱醋茶,基本上全都有。
穿衣服就是兽皮,他们不懂纺织也没不懂如何去种桑麻。
大明这边,丝绸什么的就不多说了,那可是有钱有势的人才能穿的起的。
而普通百姓,除了传统的麻布之外,还大规模种植棉花,穿得起棉布衣服。
这一点,在御寒方面比起殷人来说,有着跨越式的优势。
住的地方就别提了,全都是低矮的小帐篷,顶多加些茅草用来御寒。
实际上这种帐篷在面对大风雪的时候,基本上没什么意义。
一旦真的有大风雪来了,整个部落都会彻底消失在白色恶魔之下。
在大明这边,不但修建有能够遮挡风雪的高大城墙,而且本身也有木制或者石头房子。
无论是在御寒还是在遮风挡雨方面,都有着很强的优越性。
说到出行,在白皮们带来的马匹沦为野马之前,当地人出行基本上依靠的就是双腿。
而大明这里,不但有马匹马车牛车,还有船只甚至是用上了蒸汽机明轮的小火轮。
两边的科技差距极大,生活质量有着天壤之别。
基本上可以这么说,这里的殷人都生活在儒家梦寐以求的三皇时代。
这样的日子,也不知道有多少人愿意去过。
没有继续再往北边去,因为那边和之前去过的极地差不多的环境。
路过五大湖的时候,崇祯赞叹这么肥沃的土地与如此之多的水源,这里开发出来之后必然又是一个湖广熟。
一路来到东海岸,终于是见到了那些渡海而来的白皮们。
西方殖民急先锋的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到现在已经一百多年了。
这些时日里,不断有一船接一船的殖民者们抵达新大陆。
他们在接受了当地殷人的热情招待之后,非常感激的用火绳枪和利剑作为报酬。
王霄他们过来的时候,就看到一群白皮正在一处被攻陷的殷人营地里,进行有计划的屠戮。
在白皮这里,被称之为解决潜在威胁。
因为他们人少,而当地殷人的数量远超他们。
为了能够更好的掠夺殷人的土地,白皮选择物理毁灭。
漫天的剑光从天而降,将这上百个白皮绞成了碎块,真正意义上的物理处置。
随后王霄从天而降,向着那些被解救大呼神迹的殷人说“看看我们的脸,再看看你们的。我们才是真正的亲戚,亲人。这些白皮都是强盗人渣,他们是整个世界的敌人!”
“记住了,我们是大明人,以后你们也是大明人!”
数百上千万的殷人被屠戮,他们的土地被抢走成为了白皮的战利品,甚至还被剥去XX制作成靴子。
人性的底线在白皮这里是不存在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人性这个东西。
对待这种人,王霄从来都不会去多说废话。
他以展现神迹的方式,逐渐聚拢附近的部落。
然后带着他们去一个个的攻破白皮的城堡,至于那些想要逃亡的海船,则是全都被他给送进了海底。
清理掉所有的据点之后,王霄让殷人们等待着大明的到来,随后驾驭飞剑,在无数殷人的相送之下,带着崇祯向着南方飞去。